那些年,那些离婚的人们(纪实离婚案,连载中...)

  抚养费答辩状——代粉丝写答辩状


  本案今日经调解结束,由于原告未准备证据,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承担1200元抚养费及支付97000元抚养费诉讼请求,经调解,被告自愿承担每月400元抚养费(包含教育、医疗费用)。
  答辩人2012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当时迫于男方家暴,对财产、抚养权未做明确要求,部分证据对后续确定无需承担抚养费不利,根据当事人情况,我帮其详细梳理证据,在充分的证据面前,未做任何证据准备的原告遭遇法官阻击,驳回诉讼请求,最后双方庭外补充抚养协议。

  答辩状

  答辩人:xx,女,汉族,19xx年x月x日生,住天水市xx区xx街xxx室,电话:
  答辩人就海薇诉我抚养费一案,根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法定代理人离婚时分得大部分财产。
  1、答辩人与被答辩方法定代表人Hx(以下简称海某)原为夫妻,因海某性情暴躁,时常殴打、辱骂答辩人,跑去答辩人父母家咆哮、谩骂、踹门,欲意继续施暴,答辩人长久忍耐却换来变本加厉,家暴升级,夫妻感情最终破裂,2012年xx月xx日双方法院办理离婚。离婚当时答辩人怕极了被打,无奈同意放弃抚养权离婚,财产方面海某要求答辩人净身出户,但是答辩人不是婚姻的错过方,不能离了连个住处都没有,于是分得2万元购置的单位旧房。而某黄刚搬进新购置的学区房不到两年,学区房是双方曾经商议的计划,为婚生子女海薇上学购置,本来答辩人娘家答应买房子买车各赞助5万元,结果房子不知道怎么落在了海某母亲名下,由海某与答辩人带着孩子居住,答辩人娘家意外、失望之下还是给了1万元。海某的收入从不交给答辩人,原先商议好的学区房是如何成了黄父出资购买,落在黄母名下,离婚当时答辩人对海某在广州五年的收入去向曾有疑虑,怀疑购房款就有这部分收入,海某这才同意2万元购买的旧房归答辩人,2010年购置的甘xxxxx牌车辆(购买价值16xxxx元,税费保险近2万元)归海某所有。家庭财产分割男方几乎占了90%,
  调解时,法庭认定离婚后由男方自行承担抚养费。
  海薇从出生到三岁上幼儿园,一直是答辩人小姨帮忙照顾,一个月500元都是答辩人自己承担。
  海薇三岁左右,海某申请单位外派,去广州工作了5年左右。每年基本就是春节,国庆,有时间回来。孩子生病,幼儿园接送等等,基本答辩人一人完成。海薇小学二年级,海某才调回兰州,回来后继续争吵不断,家暴升级。
  海某广州工作五年,收入全都自己把持,没有给过一分钱家庭开支,答辩人的身份是集体所有制员工,工资收入不高,全部用来抚养孩子和日常开销。有一次,海某探亲回来,临走时,答辩人说没钱了,走的时候留500元,海某并没有留钱。答辩人电话问,海某说“没钱了先管你爸借,等我回来了还”。实际上海某不会还,不过是话说的委婉。
  2012年10月初左右,因为孩子教育问题,海某打孩子,答辩人制止不了,无奈,打电话给海某父母,打电话的过程中,海某冲上来,拳打脚踢。黄父来之后阻拦不住,海某继续对答辩人踢打。直到答辩人亲友赶到海某才停手。
  多年的争吵、家暴,漠不关心,海某为人处世的虚伪,斤斤计较,言语恶毒,对答辩人父母、亲朋从不尊重,凡此种种,已经让答辩人心灰意冷,曾经无数次提出净身带孩子出户,海某一直不同意。最后答辩人放弃了抚养权,且只拿到10%的财产,才脱离了海某的魔掌。

  2012年12月,答辩人与海某去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只想以最快的速度结束这段婚姻,逃走,对家庭存款、车辆、房子都没有过多的追究,结婚时娘家买的冰箱彩电洗衣机,生活用品,包括搬家娘家父母给答辩人的1万元添置的家具,生活用品等等,都没有带出来,完好整齐的在海某现在居住的所谓其父母的家中,答辩人不想孩子看见搬的支离破散的家。
  二、离婚后答辩人一直承担原告教育费和各项生活用品开支。
  离婚后,调解书约定每个月探视2次,抚养费由海某自行承担。事实上,原告一到周末就跑来姥姥家,有时候周末吃住都在姥姥家,偶尔放假姥姥姥爷也会带孩子出去附近旅游,想吃的想要的姥姥姥爷也都尽量满足,逢年过节,家里聚餐孩子都来参加。离婚7年一直如此,放假,周末,孩子什么时候想来,自己就来了,周末来了有时候带她洗澡,检查作业,辅导功课,原告并未遭受母亲冷遇,母女感情非常好。
  调解书明确海某自行抚养海薇,但是这么多年孩子衣服鞋帽日用品学习用品、书籍,都是答辩人出资。初中以后补习老师,也都是答辩人在联系沟通。学校的家长会,学校活动答辩人也都参加,只要孩子说爸爸没时间,或者想让答辩人去参加,答辩人都去参加。孩子初中补课找的英语老师,是答辩人同事,差不多补习一年,都是答辩人自己承担费用。后来其他科目的费用,答辩人与海某口头协议共同承担,但是海某时不时不让孩子继续补习,孩子想要补习,海某拒不承担一半费用,为了孩子的成绩和情绪,答辩人都只能独自承担这些补课费用。
  海薇的牙齿需要纠正,都是答辩人陪同、出钱,海某对孩子并不用心。
  2017年答辩人再婚,目前幼子两岁。再婚丈夫也有上大学的女儿,需要承担学费抚养,单位效益不好辞职,没有固定收入。答辩人再婚生育孩子至今,海薇的生活用品各种花销,答辩人一如既往的承担。2017年10月份,答辩人坐月子的期间,海某口口声声说变天了,孩子没厚裤子穿,感冒了,让答辩人给孩子买裤子,答辩人只能在月子期间专门出去给孩子买的衣裤 ,晚上请求我闺蜜送到海某家里去了。其实他家楼下就有卖衣服的店面,但海某就是习惯了生活用品由答辩人承担,并不真正关心孩子冷暖。
  答辩人要负担三个孩子的花费,经济确实困难,只有答辩人一个人的固定工资,所以,后期海薇的补课费都是答辩人父母一直贴补。
  海薇中考前,答辩人提前两个月专门去给孩子预定的考场附近的住宿,考试三天住宿费食宿费,1000元左右,开学第一次报道缴费250多元,配新眼镜340多元,买一双匡威的新鞋奖励,中考结束录取后的庆祝吃饭,这些费用加在一起近3000,都是答辩人自己承担。答辩人为孩子掏钱付出的时候,从来不要求海某承担一半。因为补课费是提前商量好的一人一半,所以中考结束后化学补习的费用答辩人让孩子回去跟爸爸说承担一半,海某拒不承担,理由是上高中以后,让我承担一半的高中生活费用。答辩人对海某的处处算计实在是厌恶至极,拒绝了海某的不合理要求,这也是海某第一次明确要求答辩人出抚养费,海某诉状所称离婚后多次要求答辩人承担抚养费与事实不符,且答辩人收入低,按法律规定标准也无需承担每月1200元的抚养费。
  三、要求被告承担抚养费及支付97000元抚养费于法律无依据,应当驳回。
  离婚当时双方明确原告代理人独自承担抚养费用,基于双方共同协商意见,应当严格履行调解书约定。并且,离婚当时海某分走了90%共同财产,且隐瞒了五年工资收入,离婚时分给答辩人的房屋,离婚前由海某收了整整一年的房租,这些房租海某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开支,一直掌握在海某手中。海某在离婚后收入只增不减,居住的房屋本就是为海薇上学购置,不存在任何抚养条件变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答辩人承担抚养费情形。
  并且,答辩人离婚后已经承担了原告全部衣服、学习用品和大部分教育费用开支,这部分客观真实,已经充分表明答辩人从未因离婚减少对海薇的付出。答辩人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每月1200元的抚养费,起诉答辩人按月承担抚养费1200元,且补交97000元抚养费既不合理更不合法,恳请法院结合事实,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胭脂泪》六
  年终测评前一天,金莉莉给了我一张票,省直机关迎新演出,这种票单位也没几张,金莉莉神神秘秘的说是人家给她爸爸的,隽诚当晚有节目,位置绝对好,说不定隽诚下来和你握手。
  可我已经答应苏九红投票,本科室选两个候选人就是废票,唱票的时候稍微留心就知道投票情况,那就一下得罪两个,尽管我想去看隽诚的演出,但显然这票烫手。
  “谢谢金姐,不过6号晚上我和同学约好了看电影,票已经买了,我也不好意思放同学鸽子。”
  “约好了呀?那太遗憾了,这个票子不对外卖,就一张,要不我回去再问问我爸爸?”
  “不用的金姐,电影票已经买了,下次我请金姐吃饭!”
  “哪能让你个小丫头请我吃饭?对了小秦,请你看电影的可是男同学?”
  是个p男的同学呀,连电影都是幌子,但我必须把戏演下去,“是女同学,金姐。”
  “小秦跟我说实话,喜欢什么样的男生?我帮你介绍!”
  金莉莉满脸的热情,但我怕她等会提投票,于是小声说“金姐,一会儿我还要去工行对账。”
  “小姑娘害羞了,下次我叫隽诚出来请我们吃饭,你要去工行就去吧,路上注意安全。”
  刚离开办公室就看见了苏九红,“你出去?”“工行!”苏九红点点头,但我感觉她的目光追随了一会儿我的背影,评先评优前,戏曲团十足像是政府机关,不过演员们就没那么敏感,毕竟他们的成绩来自舞台,比行政人员容易衡量。
  隽诚一个星期到团里也就一两次,平时很少见到他,听说去年考评他都没来,年初换了现在的这位团长,雷厉风行了一阵,年终考评是说要“打破常规”,说白了是和绩效奖挂钩,到礼堂开大会门口遇上了隽诚,米白色夹克,棕色灯芯绒裤,还是那件橘橙毛衣,换了外套风格也跟着亮了起来。
  金姐一开始就跟我走在一起,估计要在投票现场控制我,隽诚和她打了招呼,也就顺带坐下,于是我和他只隔了一百六、七十斤的金莉莉。
  @ty_冰心玉 2019-11-15 16:44:03
  支持狐狸太太精彩佳作,好贴顶起来。
  -----------------------------
  周末愉快!
  春日梦三台之 《胭脂泪》七

  历年的规矩是科室内部投票,小范围产生本科室(不含科室负责人)优秀,今天集中打票,就成了全体透全体,规则在开大会时才公布,拉选票的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勾选十几个候选人,当然不用考虑二选一得罪人,金莉莉的目光不时扫过我的选票,名单有两页,打钩就可以,问题是旁边有人虎视眈眈让我心里非常不爽,又不好遮住不让她看,在金莉莉的注视下,我钩上了她的名字,趁她转身盯身后的杨峻,赶紧把名单对折交了上去。
  金莉莉眉开眼笑看着隽诚,估计隽诚也是选了她,想不明白隽诚怎么一副和金莉莉很好的样子,胖得令人窒息。
  我还没转正不在备选名单内,团里我熟悉的人不多,十个当中一大半是我看名字不错,散会后金莉莉说我不该那么急交名单,要确保本科室当选,这样几年后会顺利轮到我,如果优秀落入其他科室,那我自己选优也会无限延期,她说的是这个道理,不过我资历浅,评优恐怕轮不到我。
  下午金莉莉神神秘秘,但还是给苏九红打听出来了,隽诚晚上请团里的人吃饭,有他江副团长也有金莉莉。“隽诚那个人,圆滑的很,江逸之明明不喜欢金莉莉,可总要捧人大主任千金,弄出个情谊切切的样子,金莉莉也恶心,往上贴也不怕她老公知道,不过,江逸之这师徒两都滑头得紧,也不会真给金莉莉占了便宜。”
  我吃惊地听着此番高论,江副团长和隽诚在苏九红眼里倒像是卖艺不卖身的花魁,金莉莉她爸有那么厉害?
  那时的我尚无社会经验,只是凭自己的微薄见地,隽诚是名角,在团里也很有些脾气,金主任再怎么着也不是戏曲团上级领导,隽诚为一个和自己搭不上的级别较高人物,弯腰讨好,有点说不过去......
  也还因为他在我心里太过美好,很不喜欢那些污垢般的猜疑落到他身上。
  “隽诚好像很和气,看不出来多有脾气,不过,名角都是有些个性的吧?我看金科长对他特别热情。”
  “金莉莉别看是女的,色得恶心,她还追过费翔,去北京找关系去演出后台拍合影,恶心的一批,也不看自己长什么样。”
  “费翔?冬天里一把火那个?”
  “就是那个,美籍华人明星,反正闲得空虚,听说她老公提拔后外面有女人,不过瞒着老金家而已,金莉莉是个傻子,她那些精明全在表面,江副团不是负责基建么?里面有什么还不好说,我提醒你,基建报销没有一把手审批不要签字,用工单你也不要插手,搞不好要出事。”
  金莉莉兼基建会计,基建工地有出纳,但确实有两次金莉莉让我帮忙做基建上的工资单,说工地财务室没有电脑,按苏九红的提醒,我最好离远点,反正我也不属于基建工作组。
  一个二十三岁的小女孩很难参透三十五岁以上的男人,假如那个男人身上有些“成功”的影子,在小女孩眼里就会打出层层迷人的光晕,“完美”有一大半是爱情的滤镜,正好那个男人有真有些过人之处,“爱情”就会无比梦幻,全天下就他最好,听不得半句不好。
  当年没跟着金科长出事,多半归于隽诚对我的不冷不热,我是有些好面子的,心里再喜欢也不敢直接往上扑,隽诚那颗玲珑剔透心,大约也能看出来,可我总归太过平凡,只偶尔说两句略表关心的话,我都会甜蜜上一阵子,但我穷尽心思也不敢对他表白,潜意识怕被金莉莉捉包笑话,金莉莉那样有些背景的妇女,轻易就能打压住一个小姑娘的全部底气。
  听说隽诚被一个温州的朋友骗了很多钱,是在我工作的第三年,期间看过数次他的演出,在我心里仿佛再找不到比他更闪光的人,可他和我始终连随意说笑都很少,时间久了我才知道他和苏九红原本都是团里的当红炸子鸡,两个人都要人哄,互不能容,后来他越来越出众,苏九红破了嗓子改行财务。他内心善良,当着苏九红很少肆意谈笑,但金莉莉又总盼着他来,所以他来了也只同金莉莉说话,这样也不至于“孤立”苏九红,当然这都是我的猜想,他每次也会和我打个招呼,报销的时候也会说上一两句,但,那些话连我自己都想不起来了......
  他被朋友拉去“集资”损失了两三百万,又因为帮朋友拉人又被追债,那段日子偶尔出现胡子拉碴,我想帮他渡难关,但我手里只有工资存下来的几万,又一次要下班的时候他进来刚好只有我一个人,他像是很急的样子,我说金主任出去了,你有急事?
  他看看我,生胡茬遮着青色的下巴,表情有些僵硬,我站了起来,脸也跟着烫红了,“我,我有几万元钱,就在对面储蓄所,你急用,我去拿!”
  他突然笑了起来,眉眼里完全不是舞台上的魅色,“我挺惨吧?团里都怎么说的?谢谢你,房子处理了,债务也算清了,自己不欠别人的,别人算计走的,是我不谨慎,命该如此吧。”
  他还从未对我说过这么多,“你都处理了?哦,那你真是讲诚信啊。”我没经历过恋爱,也不知道这个时候应该说什么。
  “诚信?也算吧,谢谢你,我要走了,哦,以后,我离开杭州了,小姑娘,你人品不错,值得遇上更好的!”
  留下百味交织的我,他这话算什么?也算对我表白过了?原来他真是都知道的......
  《胭脂泪》八
  那以后我就再没见过隽诚,不多久收到了法院的执行文书,但是隽诚离职的工龄补偿金莉莉已经代签收了,所以执行落空。
  他对我说已经结清了债务,法院开来的执行通知上面有几万,或许,总有些七七八八没能清算的利息什么的......但不管如何,此后再也没听说谁还在找他,他还欠了谁的钱。
  两年后,江副团长在基建上出事,贪污受贿几百万,金莉莉作为基建财务负责人也差点入狱,她娘家出钱出力总算摆平,那个年代有权有势还是能避免法律惩罚,没判刑但解除了事业编制,金莉莉大约也不好意思来,办了提前退休。
  二十五岁后的时光非常快,一年,两年,三年,等到工作第五年,我妈开始着急找人帮我介绍,团里也不少热心人,到二十八岁,我结婚了,对象在财政局,两家条件差不多,转眼怀孕生孩子,我也调去了政府部门......
  后来竟不知道隽诚去了哪,戏剧团也多次改制,连认识我的人也不多了......
  偶尔梦见二十年前,隽诚在台上唱戏,咿咿呀呀,听不出台词,浮光掠影,尘缘如梦......
  《白浅公子》(一)
  白浅公子,女,出生珠宝世家,国外艺术大学珠宝设计专业毕业,珠宝鉴定师,文青,喜爱珠宝、摄影、美食,国风改良服饰,随身单反小炮筒。
  无滤镜——出生义乌仿冒首饰小作坊主家庭,高中成绩不好自费国外镀金,“珠宝鉴定师”网上到处都是那种,喜好发旅游、摄影朋友圈,天猫有网店,也做微商,常年批零各种“原创文玩、玉器、翡翠”,大冷天也是一身白布,走哪都提着好几斤重的相机......
  白浅公子自己有工作室,设计珠宝兼推广,开网店做微商,三十六、七依旧单身,十年前的QQ签名“好的缘分一定在后边,不急”......
  白浅国外回来父母就在杭州买房买店面,一住十几年,堪堪“老杭州”了,朋友圈偶尔怀念“西泠印社下马路对面的藕粉”,仿佛别人怀念中学的事儿,其实除了她自己,爹妈和弟弟都还在义乌,义乌没什么不好,但明显不符“珠宝世家”的人设,所以白浅的网络世界,几乎看不到“义乌”两个字,除了商品发货地点......
  白浅早知道只想要什么,父母可以供她出国留学,但家里的产业是要给弟弟的,并且,她父亲在外面还有儿女......
  《刑法》规定;拘留分3种类型,不同类型拘留的期限大不一样

  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方式,可能一说到拘留,首先想到的就是被拘留者做了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甚至有的人将拘留视同为坐牢。但实际上,拘留并非只可能是因为犯罪,拘留也是有类型的,有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这三种。这三者不仅仅是定义不一样,在实施拘留的最高期限上也是大有不同的!

  1、刑事拘留,就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者在案件中有重大嫌疑的人,暂时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但刑事拘留它并不是刑事处罚也不是制裁,不能是长期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为 37天,应在拘留的24小时内提审。

  2、行政拘留则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给予的一种制裁,在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4种处罚中,拘留是最为严肃的一种。行政拘留关系到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这是与刑事拘留的不同。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行政拘留的最高期限为15日,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也不得超过20天。

  3、司法拘留则是司法机关对违反诉讼纪律的当事人的一种处罚措施,是在诉讼活动中才涉及到的。比如说,当事人在诉讼中存在作伪证、破坏证据、妨害证人作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或冲击法庭等行为时,法院可直接作出拘留的决定。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最高期限为15日,法院可在拘留期内决定是否需要提前释放。

  由此可见,都是"拘留",都是一种强制措施,但事件起因不同、当事人违反的法律不同、事件性质不同,所处的拘留也是有区别的。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的拘留最高期限是有所不同的。

  在刑事拘留中,由于拘留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而采取的强制措施,但拘留中案件尚未进行判决,就存在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则无罪的可能性。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被拘留者经审判无罪后,可以就被拘留一事承受的损失,向有关部门提起补偿要求。
  亲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咨询方式:微信号 lawfox
  微信红包咨询,单次咨询128.88元(文字,不限长度),语音通话咨询500元,通话时间不足30分钟,按300元。

  微信咨询每天只接三单。
  我的新浪博客有很多法律问题免费参考。
  地址:
  我爱狐狸皮大氅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dingquanquan106。
  天涯论坛我的主贴回复中提供免费咨询,但需要排队等候安排时间,由于数量太多,不保证人人答复。天涯不提供站内短信咨询。同类问题在博客咨询栏查询。
  天涯论坛主贴地址:https://bbs.tianya.cn/m/post-feeling-3075043-2133.shtml

  天涯文学版——http://ebook.tianya.cn/book/76088.aspx(亲们要多支持啊!)   
  微信 lawfox 朋友圈每日更新
  春日梦三台之《白浅公子》(二)
  白浅公子(章智芝)曾经有过短暂的婚姻,国外刚回来那两年,在父亲的首饰工厂一直没找到合适的角色,结婚对象家里倒是早就挑好了,其实就是父亲的意思,男方父亲是法院领导,母亲在银行贷款部门,父亲正遇上事情需要仰仗,容不得章智芝抵触,章家的女儿出生就是为了“嫁得好”,要么纳彩礼给弟弟娶老婆,要么找一个好门户,帮扶娘家,章家的首饰工厂在义乌千千万万个小工厂里是在算不上数,供女儿出国镀金就为了一早回馈。别看杭州买了房屋、店面,章家离大富大贵远得很,章家的儿子用来继承门户,女儿就是换取利益。
  章智芝和前夫婚前就见了两次,那个男的在工商部门,年纪轻轻弄了个副所长,人品名声都是臭出十里地,新郎结婚当晚喝到大醉,搂着新娘的堂妹进了婚宴酒店赠送的总统套房......
  章智芝在第二天上午迎来了上门讨说法的婶婶,男方家理亏,章父的事摆平了,章智芝却还是和“新郎”在几天后圆了房,这是男方提的条件,章智芝已经领了结婚证,再怎么走出去也是二婚,损失了清白,让父亲得偿所愿,男的没等蜜月期满一离一结,月底堂妹成了新娘,章智芝拿了离婚证去了杭州,父亲给了她一套房屋钥匙,章智芝住进去后,又问父亲要产权证,丈夫拖延了几个月,章智芝只好去找前公公“帮忙”,前公公很有“力度”,帮了两回,章智芝竟然怀孕了,她不想生这个孩子,干脆两边隐瞒直接打掉,事后才告诉前公公“意外流产”,于是,又拿到了第二套房产和一个店面,法院副院长远比首饰厂长有财力。
  两套房产到了个人名下,章智芝再也不想和老家有任何来往,短短五个月经历了两个形象萎缩的男人,且他们还是父子,章智芝觉得自己这辈子可以忍受的污浊都耗用尽了,反正有了房子和店面,她好好好开始自己的人生。
  章智芝毕竟留学三年,颇有远见,两套房子一间店面全都出售,到手的钱经朋友渠道做“投资”,账上亏损,再“借钱”首付购房,房子到手转售,几个进出,完完全全清洗了原先的房产,正好逢上房价飞涨,到29岁,章智芝名下已有五处房产,市价超过一千五百万。
  店面在最好的地段,其实离前公公赠送那套也不远,不过前公公几年前就已经入狱,检方也曾调查章智芝,但章智芝的财产已与前公公的“赠送”无关,毕竟事情过去那么多年,章智芝又是他们家前儿媳,公公没有交代两人之间的令人不齿的辛秘,加上章智芝的远见,风波据说掀掉了一批人,全身章智芝而退。
  章智芝在杭州兜兜转转除了炒房别的都没能赚到钱,眼看电商越来越发达,章智芝又不敢冒险去做p2p,于是想起了自己的“特长”,正好开始流行古风玉石、翡翠,章智芝开了自己的“工作室”,在义乌找到了加工厂,经过几年精心营造,“白浅公子”有了固定的粉丝群,首饰生意一个月也有几万纯利,加上房租收入,白浅公子过上了朋友圈里的神仙日子,粉丝只知白浅出生珠宝世家,父母诸多房产,醉心珠宝设计实在是“基因遗传”,骨子里的古雅、浪漫.......
  其实伴随“白浅公子”渐渐成名的是义乌章家的越发不堪。母亲把所有的溺爱都给了弟弟,父亲也曾对长子抱以厚望,结果养出个不成器,十七八岁就惹了女孩子父母上门,高中没毕业就送去国外,在法国学会了吸食大麻,等事发人瘦得不成形,回国后解毒几次大麻改成了海洛因,27岁和人狂high后掉进河里淹死。
  章智芝母亲受不了儿子没了的刺激,精神抑郁,几乎不能正常露面,章父的私生子女正好进门,可惜工厂不景气,资金又多半拿出去放贷,工厂只剩下空壳,章父几次让章智芝卖房产救工厂,章智芝不为所动,章父又想法子把老婆送过来给女儿添堵,哪知道章智芝直接叫车安排护工又把母亲送回了义乌,按月打过去3000元,等于承担了赡养义务。
  章母最近两年头脑总算不那么浑浑噩噩,也知道儿子没了,心里却越发对这个女儿不满。周围人都说章智芝夺走了亲弟弟的运气,章母也就越发相信章智芝狠毒,其实当地有人知道章智芝和前公公关系不正常,在一些人眼里,前公公出事儿,章智芝作为受过好处的情妇,不肯退房、出钱帮忙减刑,也是够了心狠。
  在白浅公子眼里,前公公乘人之危占有了她的清白,已经是罪大恶极,区区两套房产不过是一点补偿,何况自己费心费力才得以保全,凭什么拿出来为恶人减刑?至于母亲,她心里何曾有过女儿?当初她求过母亲别答应爸爸让自己和那个人渣结婚,但是母亲漠然陈述,做儿女的,总要知道父母苦心,你还有弟弟,不能只想你自己。
  赡养费3000到那个法院都不算少,当户那套房子也卖了,章家已经拿这个翅膀硬了的女儿毫无办法。
  @丰贤印象 2019-11-21 08:54:11
  狐太:您好!我之前微信咨询过您,关于离婚协议的一套房子卖给我的事,这是离婚后与对方谈妥的,不在离婚协议内,通过微信谈的,现在我钱已经全部支付给对方了,我想把对方微信删了,但是随之商谈的聊天记录也会被删掉,想问您,还有什么别的方式储存聊天记录是法律认可的?
  -----------------------------
  去做公证!
  《白浅公子》(三)
  章智芝对丈夫的构想都是“很优秀”,这个男人势必不会拘泥小小一隅,他的能力必定跨行业、跨领域,有梦想更有已经完成的业绩,并且这个男人心怀宽广,不会因一时的小小成就沾沾自喜,这个男人可以不如马云、王健林富甲天下,但绝不会是一个小小的私营企业老板,某个公司中层或者政府机关号称局长的科级。
  章智芝以自己屈辱换取过权力的丰厚利益,但她很清楚有些便宜不能长期依赖,靠手中政治权力拿好处风险太大,她更欣赏能在广阔市场挥斥方遒的生意人,只是生意人中人能达到她的层次要求的恐怕十万里挑一,并且还得人家和她情投意合。
  抱着宁缺毋滥,章智芝等成了“白浅公子”,她叫白浅,那个人,有个俗到极致的名字“白闹”。北京城里一款爷,九十年代初入行殡葬业,赚了钱开始投资墓地,几年内全国铺开,好家伙,低价拿地拿到手软,九十年代末进军房地产,虽然没弄成恒大、万科的规模,业内也能排一把椅子,只是后来转行金融投资折进去不少,就这样也还是气场不减,家住北京四合院,三套并一套改的,赶上过去小半个郡王府,妻子、儿女早年去了海外,他自黑骨子里透着“遗老遗少”那点怪癖、嗜好,海外住不惯,还就喜欢布鞋胡同遛鸟,不过他溜得可不是笼子里挂的那只鸟。
  白浅最初没听出来这话多粗鄙,等明白过来大红了脸,然而,男女关系到了有些层次,就跟推开窗子一个道理,一推一拉,成了!
  白浅一时藏住了白成儒那只鸟,白成儒荤素不羁,但是骨子里没少读书,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白浅跟他时间越久越发佩服,他自称白闹,却是除了进军新金融那事儿失利,人生从无败阵,这么个男人,尽管比她大二十来岁,在她眼里,真比谁都完美!马云是有钱,可是马云没有白成儒那股子皇城根下贵胄气派,王健林看上去四平八稳,近于古板,白成儒可是能大冬天大半夜跑穷人扎堆儿的地方亲手送温暖,白成儒骨子里就不是一般的人,他经商,但商业始终是他通往精神世界的路,他不为了钱,他的能力掩盖不住思想的光芒,这个男人,只要他愿意,全世界他都能给你!
  27岁的白浅在收到人生第一个铂金包时生出这样一翻感想,其实王石老头在田侧福晋身上肯定砸了很多房产,但是田侧福晋始终认为王是田的男人,那时候的白浅还不知道后来有田侧福晋这号人,她也没聪明到把“优质成功老男”廉价描绘成自己的附属品,相比而言,比她晚十年粘上了优质老男的田侧福晋,更有手腕,也更让更多人讨厌。
  白成儒在千禧年之后渐渐辉煌淡去,不过到底有不少墓地和两套京城四合院,随随便便一年也有近百万收益,只是老婆孩子都在海外开销也不小,白浅总以为白成儒“孩子大一些就尽快离婚”,没想到他儿子海外混得不好,居然又回了北京!两套四合院一套居住,一套租出去做会所,白成儒儿子回来,白浅只能搬出去在外面挂鸟笼,房租也不便宜,白成儒出的,白浅只能凭这个安慰,北京限购了,前几年两个人天南海北旅游,也没想在北京落个户口。
  更没想到的是白成儒儿子谈恋爱了,女方家也有些来历,正牌的白太太为了儿子的婚仪也回到北京,白成儒没进门的儿媳妇好手段,也不知怎么说动了白公子,找了人逼白浅离开。
  白浅觉得一切分外可笑,这儿媳还没进门倒是管上了公公,继而想起龌龊往事,难不成白成儒和儿媳?但又马上觉得不可能,毕竟是白家比女方家势弱,白成儒不知是真不知儿子用了手段,还是干脆默认,白浅被几个黑西装连夜开长途送回杭州,白公子结婚前白浅住所周围一直隐约有莫名的黑衣人,两个月转眼过去,白成儒竟然连个电话都没有......
  白浅自认不是纠缠不休的女人,可这算什么?!
  她想过去找白成儒问问他是不是真的人如其名——白闹?!但总感觉黑衣人无所不在,渐渐也不成眠,渐渐依赖药物才能如梦......
  五险”只缴“四险”,员工被迫解除合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杨宗宝是某铝业公司员工,于2008年7月入职。公司为杨宗宝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保险,但并未缴纳工伤保险。

  2018年7月16日,杨宗宝以公司未给其缴纳工伤保险为由,向仲裁委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2018年8月24日,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一审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规定:用人单位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公司没有依法为杨宗宝缴纳工伤保险,故杨宗宝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因公司未给杨宗宝缴纳社会保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故杨宗宝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案中,杨宗宝工作年限应自2008年7月起计算至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时止,工作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支付补偿金,故公司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个月×5582元=55820元。

  综上,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杨宗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5820元。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公司对自2008年7月开始未缴工伤保险的事实无异议,当然得支付经济补偿

  二审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对自2008年7月开始没有为杨宗宝缴纳工伤保险的事实无异议。杨宗宝以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向杨宗宝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审判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55820元并无不当。

  公司认为其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上诉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申请再审:公司已缴了四险,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不应该支持经济补偿

  公司仍不服,向高院申请再审。理由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并不等同于未缴纳社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为杨宗宝缴纳了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并不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不符合第三十八条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

  高院裁定:社会保险的范畴是包含工伤保险在内的五大险种,公司只缴四险,显然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中的工伤保险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若干情形中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

  公司称并非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仅是未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属于未足额缴纳,不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本院认为,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指国家建立的劳动者在患病、伤残、失业、工伤、年老以及其他生活困难情况下,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它包括养老保险、疾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可以看出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及立法本意,社会保险的范畴应是泛指包含工伤保险在内的五大险种,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全额缴纳社会保险。

  公司以参缴地缴费费率标准过高为由,自与杨宗宝建立劳动关系的2008年7月起就一直未缴纳工伤保险费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关于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原审法院依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的规定判令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综上,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高院裁定如下:

  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案号:(2019)新民申992号(当事人系化名)

  【实务分析】

  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依据法律规定,员工以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问题的关键是公司缴了“四险”算不算“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不少地区司法实践中明确了用人单位存在“缴纳险种不全”的情形时,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比如:

  山东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会议纪要》(2019)

  十四、关于因“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的经济补偿争议处理问题

  因用人单位过错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账户或者虽建立了社会保险账户但存在缴纳险种不全、缴费年限不足等情形的,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的,一般应予支持。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2017)

  24、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如何处理?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年内,存在因用人单位过错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保账户或虽建立了社保账户但缴纳险种不全情形的,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的,一般应予支持。

  北京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19)

  31、《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未按本市规定的险种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予支持,但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广东高院《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8)

  24、《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未按当地规定的险种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予支持,但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我是这样通过网上代理、辅导帮助粉丝胜诉的——

  起诉状、证据清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冻结担保申请书等法律文书由我提供,组织证据材料由我指导,全面充分辅导粉丝出庭,预先训练帮助粉丝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粉丝调解、出庭全程在线,微信随时答辩(甚至秒回)、审阅庭审记录、调解裁定书(当场拍照)、后续申请执行。

  本案当事人由于要照顾子女多年在家全职主妇,对方请了嚣张的律师,在我的指挥下,粉丝克服重重不利因素完成诉讼目标!


  我是这样通过网上代理、辅导帮助粉丝胜诉的——

  起诉状、证据清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冻结担保申请书等法律文书由我提供,组织证据材料由我指导,全面充分辅导粉丝出庭,预先训练帮助粉丝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粉丝调解、出庭全程在线,微信随时答辩(甚至秒回)、审阅庭审记录、调解裁定书(当场拍照)、后续申请执行。

  本案当事人由于要照顾子女多年在家全职主妇,对方请了嚣张的律师,在我的指挥下,粉丝克服重重不利因素完成诉讼目标!

  
  (大树底下)二十六
  风水学,传统五术之一相地之术,即临场校察地理的方法,看地相,古代称为堪舆术,用以宫殿选址、村落选地、墓地建造等法则,选择合适的地方的一门学问。
  风水学排除迷信成分本质是自然科学,风水学不同于看相算命,风水是人世界无形的科学,看不见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看相、算命、卜卦、测字却是民间流传的道术。
  风水学、阴宅风水定数为天年,龙脉龙穴合一,即可增人体质天年之气,德之涵养,福纳四海,寿与天齐,风水好必家宅安旺人丁第状元,封侯拜相尽在气数之中。
  风水看“峦头”是看山水的形式老判断生气之所在,无极限所在山区,观其势属于上山下水、二五交加大煞,三合派六十透地龙的孤虚方。七十二穿山龙的火坑、空亡孤虚方,黄泉煞,奠基之日又逢择吉风水学的死气......
  等于有人拿天煞孤星做吉祥物,赌的就是负负得正,这么大的煞局必然需要血祭,阵眼开了,噩梦来了。
  丁雨辰师傅这一门并不擅长风水,只知大概,专案组请来的几位大师,罗列出一堆见解,却没有一位能明确这个无极限的阵眼所在,布局的人做了数个虚位,不同虚位构成不同阵点映射出若干阵眼,挖错了引发连锁煞局倍增,恐这一代百十年都只能封山甚至几百年都只能禁止进入。
  未来五年城际规划地铁就在山下,施工计划已经报批,三年内必然动工,破阵势在必行,短期内必要么破阵要么找到布局的人,大会小会开了去,丁雨辰笔记做了两本,浑浑噩噩,恨不得退出这个乌里乌拉的“会议编队”。
  盒饭时间到,昨天和今天味道也没什么不同,“你们什么时候能结束这些会啊?”
  丁雨辰挠挠耳朵,“我再听下去,要得中耳炎!”
  长安趁机捏她耳朵,“拿开你的爪子!”丁雨辰推开他的手,“你们这个专案组一点不好玩,天天开会,我累死了,我想回去了。”
  “找不到线索,又来了那么多大师,不开会还能干什么?你就当学习风水知识。”
  “跟他们学?我去!”丁雨辰翻翻眼珠,“姜队,要么还是去现场吧,再怎么算也就是六七十个对应阵点,一个个找吧,要不你们开会,我自己去找,找到哪天算哪天,反正一天差旅费180,我自己解决中餐也不亏。”
  “我跟你一起!”长安又凑了过来,姜朔沉着脸,“没听明白虚位阵点不能动?!一动连发!”
  “哦,好吧,我想回经侦,写材料也好过一天到晚开会。”
  “回去?”姜朔冷哼,“你要真闲得无聊,我这里有个校园凌霸,不是我们的案子,我战友的,临市,反正你一个来回没多少时间,校园有鬼,我看比较适合你。”
  “校园有鬼?”
  “中学,有百年历史,名校老校区,已经有两个中学生死在杂物间、废弃建筑卫生间,和凌霸有关,第一位死者是被欺辱的初一女学生,第二个,是前次施暴的主使,第二个完全没有人为痕迹,案子没破,学生一片惶恐,学校又不能听课,解散学生,所以很棘手。”
  “你的意思我去看看是人是鬼?”
  “顺带解决了问题。”
  “解决问题?破案?你的意思我去一趟顺手就把你战友棘手的案子给破喽?”
  “嗯,就这个意思,明天正好调休,我们——”姜朔又看看长安,“你是不是也想跟着去?”
  “那必须啊,我老婆跟你去我哪放心?”
  丁雨辰狠狠拍了长安的头,“谁是你老婆?!”
  长安捂着头笑着跑开,“看看,承认了,老婆到手!”

  次日三人开车去了上海,三小时后到达案发地点,姜朔战友胡子拉碴,满眼血丝,“又出事了,死亡时间昨天后半夜,刚刚才被发现。”
  丁雨辰跟着过去,虽然是中学,规模真不小,走了十几分钟,进入眼帘的是高大的法国梧桐,遮挡在树林后的一排两层老建筑。
  “以前的医务室,早就停用了,建筑超过百年不能随意拆建,这边平时没有人,尤其是最近学校接连出事,大约半小时前,有个学生家长出于好奇,走到了这边,发现那扇门开着,就进去了——”
  一个穿白裙子的细瘦女生趴在落满灰尘的桌子上,长发遮脸,嘴角的血流到颈部,法医还在记录,丁雨辰的眼睛略过四周,吹进一股冷风,死者的头发突然动了起来,被遮挡的眼睛露了出来,眼珠翻白,眼角流血,那对翻起的眼珠似带嘲讽......
  《春日梦三台》之果郁
  (根据粉丝真是经历改编)
  果郁生活在毗邻杭州的三线小城市,家庭条件还算不错,独生女,父母宠爱有加。舍不得女儿外嫁吃苦,果郁爸妈希望找女婿的标准是愿意入赘,但其实果郁很排斥这种婚姻,觉得这样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
  然而生活充满巧合,爸妈给果郁介绍了好多对象,都觉得没有眼缘,果郁想找互相喜欢的那种类型。在一次果郁爸妈去买店面房的时候,有人介绍了一个销售员,说他家有三个儿子,他是老小,果妈看他外型还可以,就把果郁手机号给他了。那人时不时的给果郁发信息,果郁那时还挺反感,感觉都不认识就发关心的信息......后来因为买店面房遇到一点问题,才想起可以找他咨询,然后就有了第一次的见面。果郁看到那人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想走,感觉他太矮了。但那人盛情邀请去咖啡馆坐坐,在温暖的cafe馆,他脱掉外套的时候,白白净净一张脸,又很会说话,果郁一下就对他产生了好感,之后,他就穷追猛打,果郁和他就谈起了恋爱。
  那人有个跟大地主刘xx一样的名字,果郁就叫他“地主”,地主家在马尾,离临安老远的地方,果郁答应谈恋爱的前提就是他以后愿意到果郁家来,在果郁的城市安定下来。当时他同意了,这是果郁第一次恋爱,果郁一直就很向往爱情,觉得这个男人肯为自己留下来,这个真的爱情,果郁要为爱情结婚,而不是追求物质条件。
  果郁觉得自己很幸运,遇到了爱情。(八年后被起诉离婚,想起来才觉得自己太傻了)。谈了几个月,地主就搬到果郁家住了,果郁的第一次也给了他。从此就对他有很深的期望。但是后来,有次地主居然骗果郁说在加班,实则和两个女孩子在外面吃饭,偏偏被果郁和妈妈撞见。果郁妈妈立即要女儿和他分手,但是果郁觉得第一次都给他了,怎么分手?因为不舍就很容易相信了他的解释,但是之后还是忍不住拿出来反复说,让他牢记,以后不能欺骗果郁。
  次年的9月份果郁突然怀孕了,这时,地主说他要去外地工作了,希望果郁和他一起去。果郁刚怀孕又在新工作试用期,没有勇气离开老家,就说如果这样,我们分手吧。其实这时的果郁已经没有了安全感,最后地主还是决定留在果郁的城市。果郁辞职在家养胎,果郁会把他看得很紧,因为缺乏安全感,越是这样,两人之间争吵就越多。
  但总算也是办了酒席,领了结婚证,顺顺利利的结婚了。期间果郁还是很作,每次地主都会来哄他,果郁就觉得这样的丈夫还可以。
  果郁生了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之前商量好的,第一个孩子不管男女都随母姓,地主当时答应的很痛快。但在月子期间,地主去见自己父母,回来之后就对果郁发火,还动手打了果郁,果郁很伤心,只是在想估计是公公婆婆看到第一个小孩是男孩,想先跟他们家姓。之后的生活,争吵不断,地主越来越不在乎果郁的情绪,果郁很作,一生气就会把离婚挂在嘴上。
  一年后,地主不顾果郁用离婚相逼,回了老家去了外地他亲戚处“发展”,说那里可以赚很多的钱,他却非去不可,甚至可以离婚。果郁父母心疼女儿和刚刚一岁的外孙,也不同意女婿去外地,但是没什么可以阻止女婿,人家又不是真的入赘。地主就说他会回来的,走的时候果郁当时很伤心,觉得他应该不会回来了。在他离开果郁城市的8个月里,果郁就开始慢慢习惯没有老公的生活,带着伤心和委屈。那时候地主还能主动上缴工资,自己只留1000元。后面地主觉得那边的工作越来越不适合他,他就突然回来了,回来之后对果郁和孩子很好。
  此后地主做起了游戏外挂,一下子居然也赚了蛮多钱,也愿意给果郁点钱,期间也会有争吵,但日子总算过着。后来,地主不听果郁劝告,把钱都投在股票上,一下就全部亏损。没了钱的地主反倒对果郁态度又好了很多。地主忽然很期待二宝,果郁内心有抵触,地主对大宝一点都不上心,这样的态度怎么生二宝?地主就又变得花样的对果郁和大宝好,与此同时,地主的外挂生意越来越好,自己当了老板。果郁感觉他的心态一下子就膨胀起来,但是日子还是照常过,地主对果郁总的来说还好。
  婚后的第六年,二宝出生,虽然第二次当妈妈,但果郁还是手忙脚乱,因为第一个宝宝都是果郁妈妈帮忙照顾。二宝只能果郁更多的去照顾。地主还是忙生意,根本不管孩子,孩子晚上要和果郁睡觉,果郁就像个新手妈妈,出月子后二宝感冒,果郁就认准了是自己照顾不周,对自己万般愤恨,得了很严重的抑郁症。此后和地主的争吵就越来越多,地主对果郁也越来漠视。
  终于闹到了地主第二次动手打果郁,儿子帮妈妈,他就连儿子一起打了。果郁直接拖着他要去离婚,就拿了结婚证直接往民政局去,路上地主接到他妈妈的电话,就折回头,直接不回家。果郁看地主晚上也不回家,就疯了一样找他,其实果郁还是放不下他。
  后来找到地主,地主就笑嘻嘻的说,回去吧,顺着台阶和好了。此后就是买学区房,果郁觉得那边的小区太旧,没同意,地主就再一次的出走。果郁忍不住打他电话,被拉黑,发信息,不回。过了几天,他又开开心心的回来了。果郁心里还是高兴的,去趟超市买点东西就又和好了。
  果郁从结婚后就筹划买房子和丈夫单独搬出来住,以为这一样就可以守住一个幸福的小家,地主只有一个阶段将收入大头给老婆,八年婚姻大多数时候他都不会给妻子多少钱,果郁要买房子,就一笔笔存,一小笔一小笔放进理财,而这些十之八九来自果郁父母。
  果郁想要的是和老公一心一意一生一世过日子,所以买房子的时候直接拿出所有理财,加上地主的名字,地主也问果郁哪来的那么多首付,果郁做的是一个毫无防备搭上娘家的好妻子,地主做的是心安理得。
  地主因为各种理由离家几次了,果郁开始联系情感咨询公众号,希望通过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和丈夫吵架挽救婚姻。但是,果郁发觉地主慢慢变了,会突然献殷勤,转眼又说一直想要去流浪......果郁就越来越没有安全感。两人又为上次异地工作的事情发生争吵,接着又有别的事情还是争吵,果郁揪住地主生二宝前答应要好好一起照顾,结果还是依赖果郁父母。果郁又一次开始撂狠话,用离婚相逼。但他,并不怕,到了第二天,铁了心要和果郁离婚,果郁开始说软话,说我只是想你哄哄我,果郁想和他和解,但是,他就走了,到晚上也没回来。
  这次,果郁心里很没底,但是也没急着去联系他,直到他回家把他的东西都拿走了,果郁开始慌了,不停的电话,但是被拉黑了,然后就不停的发短信,果郁知道他能看到,果郁各种认错,但是依然没有回音。
  过了几天,地主联系果郁,说对果郁没感情了,三观不和,要和果郁离婚,想好聚好散,两个孩子都留给果郁,抚养费他不出了,让果郁再给他十万,因为房子他那一半留给孩子。这样的决绝让果郁惊慌失措,果郁拼命的去求助别人,其中一位好心人,说他应该是外面有情况,现在是脑疯期,但是果郁还是不想相信。
  果郁和爸妈打地主妈妈电话、亲戚电话,让他们去和他说说不要离婚。过了一段时间,地主自己回来了,但是对果郁冷的像冰,并说以后果郁不能管他,搬到别的房间去睡。后来果郁想装病,让他关心我,得到的却是透心凉。这之后,地主又反复折腾了几次,走了回,回了走,果郁按照情感公众号的意见控制自己的情绪,不作不闹,不去探究什么。之后的一段时间,果郁不敢去管他,只要每天都回来,不对果郁冷暴力,就这样过吧。果郁慢慢的感觉地主又恢复到以前的那个他。但家里的事,一点不上心,两个孩子的所有事都是果郁和爸妈。因为果郁降低了要求,在之后果郁私房钱投的平台出问题了,血本无归,情绪很低落很低落,地主知道后,没有指责反而是安慰,果郁就又对他开始慢慢依赖起来,有时候脾气也控制不住。
  一些些蛛丝马迹,让果郁再次没了安全感,有天下雨要下班,因为没有带伞,想他送果郁回去,地主拒绝并挂断电话。果郁便发了疯一样,发微信给他,让他滚出家等等,回家之后我把他的东西整理好放在门口......
  果郁后来知道这样的做法非常不好,但是当时一点都控制不住,等他回家后,又缠着他吵架,其实果郁只是希望得到一点点关心,但是都没得到。后来等他真要走了,果郁就后悔拦住并道歉了。我说我只是想你哄我一下,他说他很生气。
  他开始对果郁冷暴力,果郁也就不去打扰他,希望过几天就好,但不是他的态度还是冷的像冰一样,果郁很痛苦,两人反复谈离婚但也没有行动。
  这是有邻居告诉果郁,七八月的时候看见地址和一个女的在公园亲密的散步......果郁当时觉得地主是出轨了,不停的看乐子的文章,希望找到方法。但不幸的是,果郁没有分清现实情况,和自己想要的结果相反,在冬天来的上个月,果郁成了被告,地主要求分割平均房产,还要一个孩子的抚养权......
  这件事,果郁找我的时候地主还没有起诉,但我觉得离婚是迟早的事,果郁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当地律师都说不可能,果郁爸妈就想通过财产让渡保住抚养权,果郁更加担忧,觉得地主会要小女儿的抚养权,然后把孩子丢到马尾老家......
  我给了果郁很多建议和策略,应付这种迫切离婚的绝对不能轻易做财产让渡,要有勇气赌,赌他迫切离婚会答应女方条件,赌他婚外那个女人怀孕,不可能让他要抚养权,说实在的,这种渣男要抚养权也就是不想出抚养费。
  尤其是那套房子几乎倾注了果郁父母多年的积蓄,临安虽然三线,房子也是越来越贵......
  我不知道果郁听不听得进去我的,有些时候,离婚就是杀价,看准时机入场,谁狠谁损失少.......别哭什么感情,问他为什么这样,拿走你应该得的,最后狠狠刮回来,让他忌惮你一辈子,我觉得,这就是赢家。

  丈夫进监狱妻子如何离婚?(最全)

  协议难度大,诉讼更方便!在原告所在地提起诉讼!
  一、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协议离婚,不过操作难度较大。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夫妻双方到场。由于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导致其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能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到监狱“现场办公”,或者由狱警押陪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本人觉得这种方式是很难实现的。
  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除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外,还有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作为服刑人员,不能出狱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的,正常情况下是该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和一方到监狱找到服刑人员,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为其办理离婚手续。
  二、通过诉讼方式与服刑人员离婚更加易于操作。
  1、管辖:法律专门规定,服刑人员的配偶对服刑人员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与服刑人员离婚时,应当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由于服刑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一般不能到庭应诉。一般情况下,受理案件的法院会安排到监狱所在地开庭。提起离婚诉讼后,根据情况,由法院工作人员去监狱,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这样比较实际,也更加便于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扩展资料:
  法律并没有对与犯人离婚做任何限制。因为,如果仅仅因为对方是犯人,就限制另一方与犯人离婚,这将严重损害犯人的配偶的婚姻自由权。因此,可以与服刑人员离婚。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结婚自 由和离婚自由的原则。只要当事人愿意,且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可以结婚;而对于夫妻离婚,法律设定的限制则更加少,只要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后,在民政局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则是夫妻无法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1989年11月21日实施,法民发[1989] 38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工伤认定流程及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29条规

  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

  (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需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多长时间作出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的前提不一定要有劳动关系

  最高法院认为,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职工工伤,应以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但特殊情况下有例外。

  最高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151号行政判决认为,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提醒: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是可以选择的,这里的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务中有些单位为了拖时间通常选择先复议再诉讼,劳动者为了省时间应当不复议直接诉讼。

  工伤赔偿标准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江苏省的规定比较特别,参见以下)。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8;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6;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4;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2;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1。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5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40;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25;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5;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4。

  江苏的规定比较特别,采取定额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20万元;

  六级伤残:16万元;

  七级伤残:12万元;

  八级伤残:8万元;

  九级伤残:5万元;

  十级伤残:3万元。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9.5万元;

  六级伤残:8.5万元;

  七级伤残:4.5万元;

  八级伤残:3.5万元;

  九级伤残:2.5万元;

  十级伤残:1.5万元。

  江苏还特别规定,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六、评残后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八、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九、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注意的是,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十一、工伤复发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十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当地社平工资×6;

  比如,深圳目前社平工资为6054元,则丧葬补助金为6054元×6=36324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8年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比上年实际增长5.6%。

  故2019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9251元×20=785020元

  注:以上标准均基于最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

  工伤认定实务要点

  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的“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因起补强的作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诸如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认定要点】“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中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

  (四)患职业病的;

  【认定要点】职业病必须是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如果某人患有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某种疾病,但不是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而是由于其居住环境周围有生产有毒物品的单位引起的,那么,该人的这种疾病就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所称的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可直接认定工伤。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认定要点】因工外出期间包括1、职工受用人单位唱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2、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3、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不能认定工伤。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上下班途中”包括: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固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三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认定要点】“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注意:职工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过48小时抢救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认定要点】本项仅列举了抢险救灾这种情形,但凡是与抢险救灾性质类似的行为,都应当认定为属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无需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因素。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认定要点】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职工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享受,但其它工伤保险待遇均可享受。

  三、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四、国务院法制办有关答复中认为可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形

  (一)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5号)中认为,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复函[2008]375号)认为:职工李某从单位宿舍至其父母家的情形,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

  (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1号)认为,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五、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相关答复中认为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

  (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6号)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61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9号)认为,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2006]行他字第17号)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李迎春注:依据最高法院民一庭2013年的答复意见,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的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法[2008]139号)认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用人单位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恢复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道路抢修、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晶的供应、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等过程中,临时雇用员工受到伤害的,可视为工伤,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国家机关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死亡如何适用法律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2号)认为,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东方红派出所临时聘用、未参加工伤保险、不是正式干警的司机王奎在单位突发疾病死亡,应由鹤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是否属于工伤、确定工伤待遇的标准。有关工伤待遇费用由聘用机关支付。

  (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认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七)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应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236号)认为,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六、人社部关于达退休年龄工伤认定最新规定

  2016年3月28日,人社部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中对达退休年龄人员工伤认定问题做了新规定,规定了两种情形可以认定工伤:

  (一)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二)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七、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认定要点】“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井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过失犯罪不影响工伤认定,比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认定要点】对于醉酒标准,可以参照《车辆驾驶人员血砸、呼气洒精含量i词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这一标准规定:驾驶人员血被中的酒精含量大于 (等于) 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 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出具的检测结论、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认定要点】“自残”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伤害自己的身体,井造成伤害结果的行为。“自杀”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自残或者自杀与工作没有必然联系,因此,不能认定工伤。实务中比较难做得到的是怎么证明自残或者自杀。
  抚养费是否具备诉讼时效

  在201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正式实施以前,追索抚养费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在理论界一直争论不一。随着《民法总则》的颁布实施,现在终于有了一个确定的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因此,在任何时候,只要负有抚养费给付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当子女成年后再起诉抚养费,将无法追溯未支付费用。
  五六六 人来人往
  长期沉溺于环境固定带来的情感安稳,所以女人们更怕分手、更怕离婚,未来不可知,而过去行将结束。
  梁慧珊因为一串栓在玻璃窗框下的圣诞字母挂饰离婚,那串挂饰其实是购买圣诞树的赠品,圣诞快乐的英文字母,每个字幕上两个小圆洞,需要按字母排列一个个穿在红绳上,等全部穿完才发现漏了一个I,I字母作为单词,就是“我”的意思,慧珊当即觉得有点怪怪的,漏了“自己”,但是已经穿好了,一个个拆开重新装进去很麻烦,反正就是一串彩色的好看的字母,就这样挂着吧。
  红绳不够长,只能一半穿在阳台窗框的孔洞里,试了试,拉窗子注意点没问题,阳台是给两只猫活动的“阳光房”,摆满了有趣的小物,慧珊在洒满阳光的日子和两只猫坐在柔软厚实的坐垫上,玻璃窗很干净,贴着透明的圣诞贴纸,墙角有几盆花,完全是岁月静好。
  第一天晚上,慧珊自己关窗,关窗的时候略微拉了拉穿圣诞字母的红绳,窗子就妥妥关好。
  第二天晚上,慧珊忙着处理文件,阳台传来不满的声音“你搞得什么东西,窗子都关不上!”慧珊的老公很少关阳台窗,今晚实在是慧珊忙着用电脑忘了关窗。
  慧珊过去拉那个红绳,随口说了句“不是绳子的问题,这个窗本来也不好关”!窗是慧珊老公找人安装的,他这个人最容不得老婆“挑刺”,尤其是自己特地找学生装的,当初还特别提出了多么严丝合缝......
  于是两人发生了争执,慧珊气得干脆拉下拉挂饰,然而到了客厅,男人已经变脸,推了慧珊,第二次慧珊被推倒在地,屁股跌得生痛。
  慧珊叫“你竟然推到了我!”
  男人叫嚣“我轻轻一推,是你自己没站稳!说不准你还碰瓷呢......”
  这不是男人第一次推她,上一次是在楼梯上,当时距离远,慧珊没跌倒,再次发生,慧珊气不打一处来,先给女儿打了电话,说你爸爸居然把我推到了,疼得很。
  然后,男人坐在沙发上并不觉得有错,慧珊气愤之下报警。
  警察倒是出现的很快,基本上是男人在讲,警察查看了窗子,男人抱怨这个窗子也是慧珊非要装的,警察就说“阳台装窗子不是更安全么”?男人说不是,是慧珊为了猫的安全!
  男人又指着家里的电视柜、沙发抱怨,慧珊从来买家具都不跟他商议,随便就买了,害得他到处找人处理旧家具,还有两只猫——男人一指地上两只看热闹的猫,她非要养猫,我不让也没用......
  可是,猫是慧珊女儿想要的......
  警察劝了劝,离开,慧珊甚至没看出警记录内容,她只想有个记录。
  警察之后,慧珊说我们离婚吧,男人旋即同意,其实去年也有个超不多的情节,不过第二天慧珊想到女儿还没有成家,就没有跟着去民政局。
  男人让慧珊写协议,条件和原先的差不多,但是说到细节,慧珊觉得有些心冷了,女儿的医药费今后由慧珊承担.....表面上房子给了慧珊,但是小城市,房子也就百多万,男人要了车,理由是车辆完全他自己出资,其实那套房子,首付多半是慧珊父母的钱......只是时日久远,慧珊在经济上已经视男人和自己是一体的,不到离婚看不见男人的成算,二十年来男人一直抱怨慧珊没把这个家当自己的家,其实呢......
  男人为慧珊做了二十三年的饭,中间当然很多争吵,两人从慧珊怀孕就分开房间,其实离婚,早已经历了漫长的猜疑和忍耐,男人觉得自己很委屈,慧珊在婚姻中早已一点点消灭了对“夫妻情”的依赖,不过孩子上大学以后,两人都在减少争吵,至少表面是不错的,慧珊有时也以为今后会这样一起到老,毕竟有个共同的骨肉。
  民政局并没有想象中的劝和,真的没有,就是反复要求和修改了协议模板,民政局那个协议版本非常简单,办理登记的女工作人员非常漂亮,三十左右吧,慧珊想的是自己青春不再,因为青春不再,所以不被挽留和迁就。
  一楼大厅有从纸婚到钻石婚的大幅宣传画,男人去修改协议时,慧珊看到了25年,银婚,他们结婚23年,居然没有走到银婚.......心情也不是那么好,但是,男人一早开车等在单位楼下,这个婚,还是要离了。
  男人这个时候,外面没有什么具体的人,但是,他也就48岁,还来得及再找个条件一般三十出头的女人生儿子吧,他这辈子都在埋怨慧珊不是个和他一心过日子的好妻子,以后来得及再找一个吧......
  慧珊有自己的生活,在自己的世界有着小小的骄傲,被宠惯了的小女儿心态,所以,终于无法为一段并不能多么收容自己的婚姻头埋到地底下,男人并不坏,这些年对家庭也尽力照顾,但终于不是一路人,在他心里忍了二十几年,那些经常玩笑的话“我房子都给你,这么好的条件,你还不离婚,你赖着不走,我就得伺候你......”
  原来这些都不是说说而已......
  结束一段关系,尤其是以没有明显伤痕的方式结束,总有点伤感、不适,想着今后要自己安排家里的水电、维修,还有两餐,其实还不止这些,房子两层,平时家里两个人觉得东西放不下,等到腾出来一层......还是要排除那些伤感,夜里洗衣机不会再哄哄转,楼上不会再住着男人,以后要关好门窗,是不是要做个连接棚顶的猫爬架......
  婚姻,也是一段缘分吧,对错都不再反思了,因为彼此走的已经不是一条路......即便流眼泪,大雨滂沱,一心要走的人也不会回头。
  各自抱着你不曾珍惜我的怨念略略想一点——你以后会后悔,但也明知,生活如此现实!
  慧珊的理想,尽量做个有钱人吧,毕竟女儿脾气、性格都很难搞定,钱多一点,解决不了女儿的任性,但是总归好过五十岁离婚,经济窘迫......
  关于未来,还可以听天由命,反正从前自己的运气都算不错......
  离婚其实很能看出一个人的脾性,最难过的也就是开始那段时间,然后,心会逐渐平和,重新回到自己的方向,毕竟这么多年,早已习惯了婚姻中长久的孤单......
  五六七 写在平安夜
  在今天我不想说那些扎心的故事,因为今天是平安夜。
  小时候看迪士尼,唐老鸭总是带着三个小侄子露营、度假,永远有快乐的节日,唐纳德的一家总是在度假,三个小侄子们穿着不重样的潮服,耳朵塞着随身听,要么滑雪要么童子军夏令营,圣诞一定有大餐,家里有好看的挂满彩灯的圣诞树。
  三小鸭过得就是我向往的生活,当然,在今天发文之前我还从未意识到,只是觉得美国的中产(唐老鸭甚至经常失业) 过得真好,虽然长大后我已经不再羡慕美国,很清楚国外中产不见得比国内过得更好。
  没错,我的日子就像三小鸭,总是出行,穿不完的新衣服,苹果手机出来新款就要换......
  在你看不见的时刻我也经历过黑暗,也会凄惶、也会迷惘,但是,我知道时间的大河一直流淌,悲伤总会过去,命运待我不错,总有意想不到的喜悦等我。
  中年以后,决定生活的是能力和态度,如何成为生活的幸运儿最重要的是相信命运充满善意,每当遇上坎坷,痛苦不过三天,我会找出办法给自己另辟新路,一个人最好会好几样,有比较擅长两三项,这样你就不会真的因为一个人或者一件事深陷痛苦、窘迫。
  我是一个内心充满幻想的人,虽然最近两年比从前“务实”很多,但是,每当灰暗时刻,就会想起从前指引自己的召唤,不要懒惰,不要放弃,奇迹依然在那山顶上等我!
  自己经历的伤痛肯定没有那些积贫积弱的粉丝多,但是生活总有一些矛盾和不顺,尤其在年轻的时候,28岁以前总喜欢黯然伤怀,花草落叶、秋水长天无不显得自己是多么寂落,我看好的人没看好我,交往仿佛开始转即莫名结束......
  回头岁月却再也寻不到那些曾经刻入心底的伤,并非我多强大了,时间磨蚀掉因年轻而不知所措的柔软的心,如今,内心依旧柔软,但是意志坚韧。
  一切仿佛理所当然,但离不开引领我走出循规蹈矩麻木困顿的那个人,如果不是1999他在冬天到来,我想我现在就是个被柴米油盐包围的中年妇女。
  我喜欢节日是因为内心像个小孩,我知道什么样的坎坷命运都会帮我推平,因为我有他,他给了我神奇的世界,每个节日欢歌!
  2020年,计划开公众号,为支持我的粉丝们,要做到更好!谢谢亲们长久的爱和鼓励,圣诞快乐新年好!
  大树底下(二十七)
  法医鉴定结果是吸毒过量产生幻觉自残,死亡根本原因体内毒品过量。死者身份不明,大约十八周岁,并非学校学生或工作人员,查看监控,附近无摄像头,不能确定死者如何进入荒废的医务室.......甚至也没找到死者进入学校的记录。
  吸毒致残起码表面和“有鬼”不相干,当然,瘾君子解放前叫大烟鬼,这死者才十八岁,正常情况还在高中,尸检结果吸毒半年以上,查找辖区吸毒人员,继而扩大到全市范围失踪、吸毒人员,死者并未登记在册。
  最近三天全是宾旅馆包含民宿,也没发现出走留下行李客人,死者身份一时成谜。
  “胡子拉碴”叫薛栋,姜朔特警部队战友,校园凌霸案没查出头绪又弄了个身份不明吸毒死者,如果单纯吸毒过量没弄个来历不明这事就不复杂,但死亡现场处处诡异,怎么看也不像是仅仅因为吸毒过量意外死亡。
  等他们开完会晚上十点多,薛栋招呼我们去吃宵夜,他从中午就没吃上饭,我们三个倒是吃了晚饭,反正一块去吧,不知道姜朔怎么跟他介绍的我,一人四平瓶啤酒下肚,薛栋满脸崇敬的看着我——“丁大师,帮兄弟一个忙,我们这几个兄弟,有个小伙子马上要考核,这案子不破影响他晋级,哥们能力不行,义气那是没的说,老姜清楚,丁大师帮我这次,兄弟今后就拜丁大师门下,有什么事,一句话,搭上性命都行!”
  我靠,不至于吧?
  “那什么我不是大师,姜队你胡说写什么?就今天那女尸,进去的时候我看见她......眼神不对,但是后来进进出出的,法医再抬出去的时候,看不到魂魄了,其实我才疏学浅,要么是我一看是看走眼了,要么就是有神厉害的存在,在我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带走了死者魂魄。”
  “雨辰,你说就在你下皮子底下死者魂飞魄散?是什么这么吓人?”长安总算找到了存在感。
  “我不知道,我今晚后半夜过去一下,杂物间、卫生间、医务室,杂物间离卫生间不算远,同在学生活动区域,这个医务室,目前还看不出是否独立事件,死者年龄符合在校生,只不过,没确定身份,不排除巧合,但是有关联可能更大。”
  “那我们等会事儿去。”
  “我想一个人去,你们一起动静太大,我想去看看夜里的校园到底是个什么景象。”
  “丁大师,你有阴阳眼?”薛栋问了一句。
  “阴阳眼?怎么会呢?我就是去看看,不宜动静太大。”丁雨辰对薛栋不了解,也许薛栋的表达太直接,丁雨辰本能的想往后退,为人讲义气,性格豪爽容易让人接受,但是丁雨辰并不需要别人帮助自己,所以,对于急于推销自己的,反而不那么确信。
  薛栋坚持开车送丁雨辰过去,车停在学校附近,丁雨辰一个人下车,深夜法国梧桐在灯下惨黄惨黄的,丁雨辰从围着校园转了一圈,选了一处从院墙翻进去,没走多远就到了医务室,夜晚整个荒废区域只有零星的路灯,加上刚刚发生命案,这一代几乎听不到动静,丁雨辰接近荒废区就开始移形换影,医务室门上挂了锁,因为最近几天警方还会来现场,只在外围拉了警戒线,没有贴封条。丁雨辰从窗上进入,她没有阴阳眼但在夜晚视力极好,并且,以她的武力值看到不属于尘世的东西只是基础。
  桌上残留着死者的血迹,四周死沉沉的没有活气,但亦没有魂魄,甚至也没有潮虫、蟑螂,这个区域,没有任何“生”的迹象!
  丁雨辰隐去身影在整个区域穿行,她发现这个地方只有“活着的”可以进入,她看到了角落里死亡的老鼠、蟑螂和千足虫,是怎么样的布局连同微小的生物都不放过?吸毒者的死亡时间是夜晚,在这所有上百年历史的校园,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制造了死亡区域且将亡灵驱赶到领域之外?
  约定共有房产归妻所有,离婚时不能反悔
  2019-12-27 08:29:39
  0
  2017年10月张先生与孙女士登记结婚。婚后,双方购买了昌平区某小区的房屋,为共同共有。夫妻俩还签了一个《婚内协议书》,约定不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或离婚,房子都归孙女士所有,银行贷款也由孙女士来还。但这个协议签了之后,夫妻俩并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前不久,张先生孙女士的婚姻走到了尽头,但张先生开始反悔。他认为《婚内协议书》是不得已签署的,特来法律服务站进行咨询:他认为婚内协议是他就夫妻共有房产对孙女士的赠与,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他是否有权在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此看,夫妻财产约定,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权益,即应认定为有效。即使没有办理物权转移登记,也不影响一方依据协议约定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的规定,在房产办理过户手续之前赠与方可撤销赠与,受赠方无法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对于张先生孙女士夫妻的争议却不能适用这一规定。房屋由张先生与孙女士婚后共同出资购置,登记为共同共有,并非张先生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是属于张先生与孙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签订的《婚内协议书》对房屋的权属进行约定,属于“夫妻财产约定”,而非“夫妻房产赠与”,张先生不享有《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的撤销赠与权。双方自愿签署《婚内协议书》,明确约定房屋归孙女士所有,这些内容都是由张先生起草填写的,张先生对协议约定及执行后果应该是知道的。因此,尽管双方没有办理房产过户变更手续,但双方依然受该协议的约束。
  五六八 哥本哈哈(一)
  短发的赵俊消失在人群,那张英气十足的脸画着烟熏妆,匆忙之间一个照面,我猜她在参与行动,却不知随后她去了云南,埋在底层做卧底,和毒贩的周旋,毒贩用来洗钱的上上线,是她父亲入股的集团。
  赵俊和一同一批入职,比我小五岁,警校毕业,我从律所辗转到公安机关,赵俊等于学校毕业直接进警队,新人培训我和赵俊同一寝室,毕竟警校毕业,被子能麻溜叠出豆腐块,我在每个早晨痛苦的挣扎,赵俊铃声一响翻身下床。
  周末有一天休息,可以回家,下午训话结束,我就直奔寝室带衣服回家,赵俊不紧不慢,“你不回家么?”
  “回家?我就一个人,太远,明天睡觉,不来回折腾了。”
  “你爸妈在外地?”
  “爸妈?我妈,很早就过世了,我爸——我没有爸。”
  “啊?那不好意思啊,我没想到,你看上去性格开朗。”
  “不开朗,那总要活下去吧?习惯就好了!”赵俊笑了笑,年轻的脸,有一丝丝黯淡。
  我跟赵俊熟了起来,才知道她父亲竟然是Z大教授,在文史界颇具声望,印象中好像有个电视台主持人老婆,但是赵俊说她母亲过世......
  新人培训快结束的时候,我已经知道了赵俊之前的所有经历,初二父亲出轨,为迎娶电视台女主持人不惜逼原配离婚,离婚后原配抑郁自杀,赵俊初三就成了孤家寡人,靠海宁舅妈(舅舅也已经不在世)间或帮助,磕磕碰碰高中毕业考上警校,警校费用低,且几乎包安置,表哥早她一年上警校,舅妈靠城郊菜场贩蔬菜供养两个孩子,日子也很窘迫。
  离婚时她妈妈含着一口气,房子是学校的,只有居住权,都离了,难道还住里边?妈妈带着赵俊回了海宁,舅舅突然查出癌症晚期,赵俊妈妈没能抗住生活的接连打击,舅舅走后,割腕自杀。
  十四岁的赵俊握着妈妈已经没有血色却被血红包围的手腕,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要杀了邵教授!一定要杀了邵某忠为妈妈报仇!
  因为想报仇,且舅妈经济能力有限,赵俊选择了警校,在校期间苦练擒拿格斗,身手比很多男同学都厉害,因为憋着一股子劲儿,这姑娘比任何学员都更刻苦。
  内心的仇恨并没有让她失去正直、正义,曾有过被幸福围绕的童年时光,深深的母爱,在往后孤单的岁月中散发着淡淡的光芒,赵俊和我谈理想,立功,成为很厉害的缉毒警察,中年以后转行,做文职。
  做了警察,其实很难直接为母亲复仇了,她没说这事,但我知道她非常恨那个抛弃妻女的父亲。
  新人班结束后,我们去了不同岗位,不在一个分局也不在同一部门,几乎很少见面,她比我忙得多,电话经常关机,缉毒警是特殊岗,和我坐办公室很不一样。
  但我竟然很意外见识了她的继母,因为妆容精致,其实也很难分辨年龄,但身材是成熟型,估摸还得有四十,一身高端白领套装,面孔高傲,长得有些像整过容的陈数,美则美矣,骨子里散发着“我不是好人”......
  要说电视台主持人真是野鸡扎堆,粉丝们被拆家的小三就有原齐鲁电视台的吴x姣,新昌电视台的唐x,这两只野鸡都非常邪恶,唐x二十出头,满口污言秽语,内心就是个野鸡......
  扯远了,这赵俊后妈显然走的是“高端”路线,打扮的有点像金南珠演的《迷雾》中的主持人,主持人大抵都那个套路,大波浪,眼神透着不善,外表倒是往端庄里揣,揣不进去,那眼神看着就刻薄!别的不说,楼主看人准。
  我是跟着去电视台给领导拍照片,因为懂摄影,我被分配进机关,负责网站、咨询、举报、市民连线,跟“公安”倒真是不怎么相关,赵俊后妈接待了我们领导,一路香风摇曳过去,装出来的职场步态,透着恶心的闷骚,楼主很少用粗鄙的语言骂人,但从见到“后妈”那一刻,内心就充满了各种过激语言。
  赵俊亲爹我见过照片,戴眼镜圆胖脸,一望像个老实人,跟这个主持野鸡气质完全不搭,听说这野鸡真看上了叫兽“有文化”......
  哥本哈哈(二)
  后妈主持信奉强者通吃,已经三十八了,仍还占着台里咖位,能量和心机兼顾,看着“后妈”两片嘴唇直翻,和我们领导融洽成一片,我特么......只好按动快门,专捡不好看的角度,心思刻毒逼死原配的老妇女,怎么可能真是360度无死角呢......反正我们领导有张坐在话筒前的照片就成,这后妈干脆作为不那么显眼的背景得了......
  脸皮像是打了蜡,没有皱纹也快看不出毛孔了,透着僵硬,虽然不停变换表情,但我脑海里只有不断掀动的大嘴唇片子....
  录完节目刚出工作间,就有人过来叫她,转身、驻足,带着职场端庄、礼貌、略略疏离的笑,和我们领导打招呼道别,还真把自己当成腕,朱丹都没她这么莫名“清高”,装什么呀装。
  由于我始终控制了表情,领导平时也不太注意我,整个过程没人知道我心里叨咕了什么,车到局里已经过了午饭时间,领导去哪我不知道,反正我一个人到附近吃了肯德基,顺便发了几张歪嘴歪脸的特写给赵俊,赵俊微信回复了更新,看来最近没有特殊活动。
  赵俊很快回了,“写实,佩服你的摄影技术!!”
  又过了一会,赵俊发了一个三十几岁的温贤女性和一个小女孩的合影,妈妈搂着女儿,孩子半靠在妈妈身上,母女背后是一株梅花。
  女子满是温柔、平和,洋红色间白色小方块的针织外套,里面是件红色平领毛衣,细看脸型和赵俊有些像,只是赵俊太瘦,脸部轮廓明晰,相片里的女子有些莹润,眉目温柔含笑,没有赵俊的英气。
  “你妈妈。”
  “是,我六岁,那时他还没出轨,不过已经从中学进了大学,那以后慢慢变了。”
  “你后妈一看就不是好东西,鸡里鸡气!”
  “邵肇忠喜欢,我听他们吵架,老邵都不敢还口,一个劲儿说你看你,你连生气都美得不可方物,我擦!他当年骂我妈简直能跳起来,真他妈人渣!”
  老邵照片里一派憨像,骂原配能跳起来,对野鸡卑微到骨子里,我擦......
  赵俊的妈妈县中财务,后随邵某调去Z大后勤部门,原本有编制变成了聘用,离婚后杭州没了住所带着女儿回海宁,后因接连打击自杀,邵某在离婚后对前妻的女儿不闻不问,知道赵俊某一次假扮混混出任务“被抓”,警方联系了邵肇忠,邵肇忠才“痛心的发现”女儿变成了社会底层的混混,到公安局领人时到显出一副愧疚欲死的德行,但是,公安部门联系他就有目的性,赵俊更不会信任他。
  春节前市局组织趣味运动会,我和赵俊在分开五个月后终于见面,彼此都很开心,赵俊告诉我,有段时间她住进老邵家,当然用了新身份,老邵不知道她是警察,给她找了个文化公司当引导员,看来赵俊的任务还在进行,对这方面不好多谈。没几天领导让我去律所,于是我也有了新的身份,我的任务——配合赵俊!
  五六九 白色屋子

  我一直想有一套装修成白色系的屋子,玻璃窗外是草地和绿树,原木色的方桌有一杯cafe和摊开的书,玻璃花瓶有两株伸展的植物,墙是白色,整面壁橱也是白色,一两件复古橱柜有着做旧的花色,餐桌和方桌、椅子都是原木色,四角圆融,地板也是原木色,床边有长条地毯,窗边有粉色或粉蓝的长绒坐垫,两只喵晴时或雨天趴在上面......
  不需要那么多的衣服,一间屋子里整墙的壁橱,收纳衣服、围巾、拎包,我的包已经多得记不住几十个,总想着有空的时候挂闲鱼清理,另一件用做读书,也会有一米多长简单木质衣架,挂上平时穿的米白色系衣裳,至于原先楼上储物间的上百件衣服,找个什么时间或送或挂闲鱼,皮草和那些品牌昂贵的,需要断舍离......
  卫生间和厨房要像收纳示范那样,看不出人间烟火,白色的瓷砖或厨具,角落或窗台放置小小的绿色盆栽,前年买的布艺沙发已经被两只喵抓成了两边挂丝的狼狈造型,但是总体却还舒服,肉粉色长绒沙发垫,让黑泽小姐放弃了原先趴在餐桌下的椅子坐垫上。
  我的家,现在并不是白色,只有电视柜换了原木和白色相间的式样,这套房子搬来十余年了,时日久自然旧家具也多,想着再过几年又要换房,也不必大动干戈。
  那套白色系的屋子,就是暂时我的梦,也许五年后才能兑现计划。

  决定开公众号已经是开微信号五年后的事,可见的确是懒,终归还是决定了,希望以更好地文字回报粉丝和读者。
  首发文——《太棒了》
  巨大的房地产招贴画,青山、高楼与别墅为背景,却写着“心安便是家”,陈雪杉看着烫金的大字,七月的骄阳仿佛让大字的金色也熔化了,烫得心头不是个滋味,刘廷芳前天再婚了,她这是才知道,女儿其实早一个月就知晓了,可能孩子心理也不是个味,干脆没告诉她。
  刘廷芳娶得那个女人大了肚子,听人说起码四个月了,刘廷芳去年才买了房子,西兴那边二手小套,可毕竟是一套房子!
  陈雪杉和刘廷芳的婚姻存续了二十三年,女儿上大学后,一次争执刘廷芳推到了陈雪杉,陈雪杉憋屈的不得了,想想不甘心又让这事过去,那段时间,正好给更年期症状折磨,陈雪杉看出来刘廷芳今后更不会让着自己,要么就当这一推没发生,或许明天刘廷芳还得陪自己去检查,要么——报警,离婚算了。
  刘廷芳算不上家暴男,但年把总会发一次脾气对陈雪杉推推搡搡,陈雪杉自认没什么比不得刘廷芳,私下代账收入3万以上,刘廷芳就是个中学教师,以往还在城郊没人想去的学校,这两年改制才进了名校,补课的学生多了,脾气渐长......
  陈雪杉提出离婚,刘廷芳马上报出来条件,结婚这二十几年,两人似乎从未真形成“夫妻情”,总像是隔着什么,最开始还好,陈雪杉年轻漂亮单位好,家境好,但嫁给刘廷芳确是“下嫁”,陈家父母并不愿意,刘廷芳这个人表面不显,实际上是记下了。
  结婚不久,刘廷芳就因为经常打牌半夜不回家惹恼了陈雪杉,两人争吵不断,但陈雪杉并不愿意父母知道自己的婚姻成了他们预想的“不好”,于是什么也不说。反正有了孩子,两人尽管矛盾诸多,但也都疙疙瘩瘩混下来了,直到女儿上了大学,刘廷芳买了车,陈雪杉很少周末能坐在老公的车上去郊区自驾游,别人家的模式,到他们这里就很难得,两人从头到尾没建立起信赖,也或许,女人在婚姻中期待太多,看不到男人乐意配合就渐渐冷了心思,而男人以为,妻子对自己是不够体贴、听话,好在陈雪杉考了注会,收入倒还一直不错。
  但是两人原本在余杭,先前也没考虑到杭州投资,等房价涨起来才发现想买个城区的两居室都没可能,女儿又要出国,刘廷芳的收入支撑不了国外的学费,陈雪杉这头年一门心思为女儿攒钱出国。
  看起来夫妻两也算相互配合,事实上,还是有隔阂。刘廷芳容不得别人质疑,陈雪杉审计局工作了二十几年,看人也算一眼看到骨子里了......
  走到离婚,或许命中注定,或许,谁也不肯过多付出,但婚姻真的靠一方努力付出就完全hold住?陈雪杉不知道,反正二十多年,刘廷芳总是指责她这个那个不好,年轻时说她不爱做家务,等她勤快起来,又觉得她是没事找事......
  离婚时房子留给了陈雪杉,但是余杭的两居室老房子,现在挂出去每平也就一万二不超过一万四。
  陈雪杉私下代账也就最近三年,毕竟快退休了,没人那么注意她,存了三十几万,拿出来给女儿首付都不够,刘廷芳离婚时一口咬定做了一辈子饭,以后单身自在,想到哪就到哪,干嘛找女人结婚再伺候着?
  其实才不过一年,陆续被介绍了好几个女的,毕竟男人还不到五十,又有名校高级教师职称,离异子女已经上大学,看上去没负担,最近一年更是买了房产,婚姻市场见好,刘廷芳也终于在36岁的杨曼婷怀孕后,和她领证,又摆了几桌酒宴。
  杨曼婷也终于落了个心安,前几年她是看不上刘廷芳这个条件的,可她儿子调皮,升初中后完全不听话,前夫除了每月两千,几乎不闻不问,刘廷芳是儿子学术教师,虽说不是班主任,但人很负责,一来二去,两人就走到了一起,和别人介绍的又不一样,似乎有更多“缘分”在里边的意味,杨曼婷开过美容院,身材丰盈,眼角嘴角都是成熟风情,刘廷芳一开始并不打算领证,毕竟白捡的“儿子”不容易对付,做老师是一回事,做后爹......
  但是杨曼婷怀孕了,这个年纪怀上二胎不易,刘廷芳女儿已经二十三岁,离婚后孩子去了国外,父女联系越发减少,这时候小女友为自己怀胎,仿佛年轻了十年!
  陈雪杉冷笑,当初离婚时刘廷芳还说买房不如租房,陈雪杉愿意拿一多半出资让他和女儿联名购房,刘廷芳思来想去拒绝,其实那时候就有打算吧,只是没说出来而已。
  贷款买房又有新妻、马上婴儿降生,刘廷芳估计不会再给女儿拿出一笔像样的结婚礼金,其实离婚协议就很有名堂,房屋属于陈雪杉,今后医疗费用、国外教育生活费用,一概女方承担,那套房子首付一大半还是陈雪杉娘家出资......男人啊,刘廷芳会做人并不代表真没算计。
  陈雪杉知晓怨气无用,既然女儿已经不能牵动刘廷芳,那还是自己这个做娘的多努力。
  干脆提前退休去了会计师事务所,毕竟在审计部门工作二十余年,且多次参与过省部级大要案审计,陈雪杉业内有些名气,更多的是实力和勤奋。
  没办法,女儿尚未独立,陈雪杉要肩负女儿的费用和未来在杭州的购房重任。
  五十岁的女人,做财务、审计仍然有黄金的十年,如果身体健康,甚至可以二十年,刘廷芳的再婚彻底激活了陈雪杉的韧劲儿,既然男人靠不住,那就还得自己努力!
  一扫离婚后头两年的沉郁,跟着三十几岁的同事加班做审计报告,报名健身,一周三次风雨无阻,偶尔想起没离婚的时候自己天天忙家务,刘廷芳房后去健身房......也许差异那时就很大了,只是陈雪杉仗着工资较高忽略了男人精神上和自己的差异。
  陈雪杉为女儿努力反而是轻装上阵,毕竟女儿已经硕士阶段,毕业再不济也会有份收入,刘廷芳就不同了,杨曼婷在家生孩子,初中的儿子又正是用钱的时候,孩子给杨曼婷惯得不成样,亲爹一个月就两千,那孩子随便一双鞋都要八百,刘廷芳真娶了杨曼婷才明白,女人没有不乱花钱这一说,花多花少更大的根源在收入,以前他也介意陈雪杉月消费上万,但那钱是她自己赚的,且一部分花在了女儿身上,这杨曼婷可好,在家生孩子分文不赚,花销样样不落,尤其是那混小子,哪个月少得了五千?刘廷芳起码倒贴三千!加上待产、还贷、日常开销,刘廷芳结婚这一年下来,竟然支出了20万!原先同居杨曼婷还间或“工作”,也不是处处问刘廷芳要钱,现在想想,那些“工作”都很值得怀疑......
  杨曼婷儿子出生那天,刘廷芳一早守在产房,各项指标出来时就给了他莫大惊喜——杨曼婷的儿子b型血。
  刘廷芳o型,杨曼婷是a型......
  女儿给陈雪杉发微信“太棒了”,陈雪杉此时正在看房子,她看好了一套装修好的白色主调简约设计的一楼花园洋房,卖掉余杭的房子再加上最近三年存下的一百多万,马上就能实现在杭州主城区给女儿买房子,自己另外又投资了50万的loft......
  新生活随时到来,它基于是自己的努力,也不排除前任带给自己的欢乐~~

  老墨的白喜
  五十岁刚过的老墨因在工作中死于意外,工伤认定还没出来,小三和私生女急于侵占死亡赔偿金,老墨十二年前从家里搬出来和本家一个兄弟的老婆没名没份住在了一起,更早以前两人就有了私生女,那私生女现年16,也是个泼皮货色,早几年还是个小丫头,亲友结婚时遇上了老墨婚生儿子,小丫头叫嚣“我才是他女儿,你就是个野种!”老墨儿子那时候刚上大一,性格像他妈,不是个爱闹腾的,反正老墨多少年没管过家,没管过亲生儿子,被亲爹的私生女指着鼻子骂,小墨也只是心里憋气,总不能挥手就给这个不知廉耻的“妹妹”一巴掌教训。
  老墨竟然因公意外死亡!同村的人都说他这是报应,长期和弟媳妇姘居,自己老婆、儿子分文不给,小三是个厉害主,老墨公司的财务是小三亲姐夫,公司的律师就向着小三母女,让老墨儿子先出钱完成葬礼,之后再分割死亡赔偿金,给出的方案是小三母女三分之二,老墨儿子三分之一,老墨妻子分文没有!我靠,哪条法律也没有同居关系可以分割死亡赔偿金,公司的律师想来沾了小三姐夫的人情,编造出小三一直照顾老墨,应该得到赔偿的理由,其实狗屁,老墨没出事前身体好着呢,上班赚钱用小三姐姐名字给小三买了套房子,小三就一家庭妇女,整天游手好闲花着老墨的与合法妻子的婚内夫妻共有收入,对老墨有狗屁“照顾”?
  小墨的妻子琢磨这个分割方案不是个事,就跑来咨询楼主,楼主前后一番分析,这事儿决计不能便宜了野鸡母女!宁可花千找律师跟他们折腾,只要小墨母子厉害起来,公司是不能直接打给小三母女,毕竟合法的死亡赔偿金获得者为配偶和子女,像老墨这种明明有老婆和已婚妇女姘居,连正常的同居关系都扯不上,明显有违公序良俗,根本不受到法律保护!
  楼主建议葬礼大操大办起来,反正如果老墨没出这事儿,小墨母子也没机会从老墨身上拿钱,农村葬礼花样繁杂,名堂多多,遥想当年,皇后娘娘公公车祸死亡,欧巴(皇后娘娘老公)的继母撒泼争财产,大闹法庭,欧巴要脸面只能让步,皇后娘娘就在葬仪上略略挽回一笔,这是个实在经验,值得推荐......
  就把这不要脸的老墨丧礼般的轰轰烈烈,反正小墨早就成家立业,也不是真在乎这笔死亡赔偿,老三母女想多占便宜?白日做梦!葬礼上亲生儿子砸瓦棚,合法妻子哭诉这些年一个人养儿子欠了多少钱,老墨不是不给钱么?共同养家糊口的债务拿到法庭上能稀释赔偿金可分配份额......
  还有老墨这些年的收入,人死了,只有配偶才能合法继承,查询存款、银行流水,那私生女虽然偷偷上了户口,可到底没名没份,且还是个未成年,只要小墨占了主导,官司打下来,私生女撑死上天也就分割三分之一,并且这个赔偿金是在扣除丧葬和合理家庭债务的基础上......
  顺藤摸瓜把老墨这些年转给小三母女的钱也都追讨回来,葬礼上不承认私生女身份,反正她法律上的爹其实是老墨弟弟,等老墨一火化,再去做亲子鉴定,从司法的鉴定角度私生女和小墨是堂兄妹,就算dna相近也不能确定是亲兄妹,到时候就咬住她是堂妹,呵呵哒,折腾死丫的......
  让五十出头的老墨葬礼热烈成“白喜”,仪式上烈烈哄哄,用品上以次充好,发票往大里开,只要对的上支付记录,法院才不可能核实开支真伪,从中捞出律师费再稳妥不过......
  老墨因自己的无德,早就失了妻儿的心,这样一场“风光无比”却不让他心头小三、私生女光明亮相的葬礼,正是打击贱人核心所在,折腾一场,直接削减可分配赔偿金,远好过便宜野鸡母女,连吃带喝带赠送,让参加葬仪的亲友皆大欢喜,为小墨母子赚人情、口碑,何乐不为?
  亲们,楼主的微信号lawfox,公众号我爱狐狸皮大氅,目前由于系统关闭了个人公众号留言功能,只能阅读,希望今后成为原创号就可以开放留言了!

  谢谢支持和关注!
  微信转账需注意,千万别这样转账!
  2020-01-03 10:25:29
  0
  最近,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的小琳(化名)有些郁闷,通过微信转账借给朋友小张2000元钱,对方没还钱也不见了人影。

  小琳向象山法院提起了诉讼,也出示了转账记截图的打印件,可法院近日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小琳的诉讼请求。

  这是怎么回事呢?



  案例一

  拿着微信转账截图打印件起诉,被驳回了

  记者从象山法院了解到,该院刚审理了一起特别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20多岁的小琳在寄送快递的过程中认识了快递员小张。小张30多岁,经常来小琳处取送快递。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熟悉了,也加了微信。认识一段时间后,小张说自己缺钱临时需要周转,向小琳借2000元。小琳在微信上给小张转了2000元。

  事后,也没有让小张补一份借条。



  说好只是周转几天,可小张却迟迟没有还款的意思。又过了一阵子,小张非但没有还钱,还玩起了人间蒸发。

  无奈之下,小琳向象山法院提起了诉讼。

  开庭了,小张仍然下落不明,没法到场。庭审过程中,小琳没法提供手机上转账给小张的原始页面,只出具了一份微信转账截屏的打印件。

  更麻烦的是,这份打印件上显示的收款人竟然是一个网名——“重*再来”。因为是网名,没办法确认这个网名是否被告小张。

  小琳提供的微信转账截屏打印件虽然能当证据使用但是却不能孤证定案,鉴于此,法院最终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小琳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

  微信上转给好友12万总是要不回来

  “小琳的遭遇,很多人可能都会碰上。”浙江尚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陈翔告诉记者,微信转账虽然方便,但也容易带来麻烦。他最近也经手了好多起类似的案子。

  孙先生找到陈翔时,忧心忡忡,两年来,他陆陆续续通过微信转账借给朋友丁先生12万元,没有借条。丁先生迟迟不肯还款。陈翔看其微信转账记录,丁先生的微信账号并非实名,而是一个公司名称。

  “是啊,他一直没有用实名,是不是不能说明我把钱借给他了呀?”孙先生很忧虑,毕竟12万不是小数目。

  “当时,孙先生有的也是类似于小琳的孤证,别的证据都没有。我建议他,要再尽快补充、固定证据。”在陈翔的指导下,孙先生分别在微信、短信里给对方发去信息,大致内容是:“丁***,我是***,我在***时借给你,合计***,请你尽快归还。”

  庆幸的是,丁先生并不知道孙先生已经打算提起诉讼,也没有提防。在短信和微信上都回复:“有数了。”

  随后,孙先生又给对方打去了电话,在电话里进一步确认借贷的事实,并进行电话录音。

  “这个案子处理得很顺利,从原来的孤证变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最后,孙先生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到现在,钱也已经基本还清了。”陈翔说,遗憾的是,更多的案子中,证据很难补齐。比如,收到类似的短信,对方置之不理,没有任何回复。

  建议

  钱可以在网上转,借条当面给

  别偷懒,红包、转账附言要用好

  审理小琳案件的法官分析,现实中微信转账金额的来源有两类:

  一是与微信平台绑定的银行卡,这种方式可以根据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银行的存取款流水记录形成证据链来证明借款事实。

  二是零钱提现。一些手机的系统无法显示转出转入对方的昵称,仅有金额、交易日期、交易号码及“朋友已确认收钱”字样。仅凭转账记录根本无从证明已收款的“朋友”是否就是借款人本人。

  所以,必须要有微信运营商出具的相关的身份证明信息、或者借款人真人头像照片、聊天记录、录音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必要时还需要进行公证。

  因此,法官建议尽量能采用传统的借条及银行转账交易的方式进行民间借贷比较靠谱。

  “钱可以在网上微信转账,借条要当面给。”陈翔建议,不要因为麻烦、碍于面子等原因就不写借条。需要提醒的是,借条最好能附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事后有纠纷,有明确的身份信息会好很多。现实中,律师们经常会碰到只有借条上借款人的名字,却没有其他信息,借款人却消失在茫茫人海中难以寻觅的尴尬。

  如果碍于客观情况不方便立书面证据,那也要留心收集、固定电子证据了。生活中,很多人在给对方发微信红包、转账时都会用系统默认的附言,如“恭喜发财、大吉大利”等。

  “别偷懒,红包、转账的附言功能要用好。”陈翔提醒,如果是通过微信转账等借钱给对方,务必在附言栏目里备注好钱款的性质。另外,还可以沟通中再确定对方的身份信息、款项性质,减少后期可能引发的麻烦。

  这些情况要注意!

  恋人间转账

  999.99和1000元性质可能大不同

  “恋人之间的红包、转账很特殊,是赠与还是借贷,双方往往各执一词。”陈翔说,从司法实践来看,被认定为赠与的可能性很大。特别是两百元及以下的红包,如果没有其他证据,通常被认为是用来表达爱意。

  值得一提的是,恋人间转账999.99和1000元的性质往往可能不同,前者因为有特殊含义且不符合借贷习惯,往往被认为是赠与,后者则可能被认为是借贷。

  何小姐不时会发520元、1314元、999.99元等金额微信红包、转账给男友朱某,并经常附有爱意满满的语言。分手后,她认为这1.2万余元都是借款,要求前男友偿还。法院审结后认定,其中的8304元认定为借款,对一些含有特别含义的转款和微信红包不予认定为借款。

  法院认为,何小姐陆续向朱某微信转账,部分金额比较特殊,如999.99元、1314元、520元、999.90元,且有特殊含义附言,这些金额并不是一般借款习惯上的整数,根据生活经验和借贷习惯,可以推知何某上述转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是祝福或者爱慕或赠予性质,而非朋友间的借款。而微信转账给朱某的3800元、1000元、900元等款项中没有附言用途,且在微信聊天中,朱某亦承诺部分还款和写借条给何某,说明朱某向何某借了部分款项亦是认可的,被认定为借贷。

  红包发错,对方不肯还怎么办?

  以不当得利为由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支付宝转账或者微信红包、转账时,转错了怎么办?

  陈翔提醒,市民一旦发现使用微信转错账后,应立即和对方联系或请求平台客服帮助协调,并向对方提出退还误转款项的请求。一般情况下,对方核实后会主动还款。

  如对方拒不退还,事主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时,当事人要注意保存转账记录、银行卡明细等证据。关于收取对方错转款项的行为,依照民法规定应当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不当得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市民也可以提前设置微信转账延时到账功能,可在意识到风险或者错误后,撤销转账。具体为:延时到账的设置:进入微信中的“钱包”;点击右上角三小点;选择“支付管理”;点击“转账到账时间”,根据需要选择到账时间。
  五七一 但是天总会黑
  前天粉丝咨询离婚协议的事,因为是跟了我几年的粉丝,就问了她离婚的原因,没有出轨、家暴、赌博、吸毒,只是男方一家咋咋呼呼,一些做法让她很不愉快,最近矛盾激化,她提出离婚,男的想要分她还贷的房产......详细询问,才知道她想离婚后给孩子改姓,而男的,其实不想离婚。
  反复沟通,她有些不想要孩子,一则,离婚后男方不同意一时也改不了姓;二则,她工做忙,以前孩子都是她爸妈帮忙,现在六岁了,离了婚跟自己,男方乐得清静,什么也不管,那简直便宜了对方,自己还忙不过来......最可气的是无法容忍孩子跟男的一个姓......
  我劝她先放下执念,姓什么其实不要紧,既然离婚后很难照顾好孩子,还不如先冷静,别急着离婚,毕竟孩子才六岁,爷爷奶奶都已经八十岁,也没帮忙带过,指望一个男的离婚后自己带这么小的孩子,那简直呵呵呵......落到后妈手里,我以为,不会是太好。
  可能年龄大了,心变得异常柔软,总是会多考虑那些幼小的孩子,毕竟一旦离婚,可以说绝大多数年龄段的男的都会速速再婚,而当中一大半以上男的,再婚后对继子女充满热情,自己的孩子,就流于表面了......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发现,离异女带孩子比男的带孩子再婚,对孩子待遇提高有优势。
  太多的男性更理智,头婚失败,再婚会避免与配偶激烈冲突,至少表面更平和,有耐性,男性再婚普遍会找比自己小五岁以上的女性,那么从心理上说,也会多一些忍让,包括讨好对方子女。
  但是事无绝对,本性是很难改变的东西,假以时日,如果再婚妻子失去了吸引力,那很可能待遇比前妻更差,尤其是各自带子女,一不小心,变成双向算计。再婚家庭稳定的决定因素是新妇是否“善于经营”,说白了就是手段、心机是不是足够。
  当然也可以说“温柔”、“善解人意”,把前妻彻头彻尾比下去,这样的例子有,但,实际有限。这样温柔、善解人意的女性,一般不至于失婚啊......小三转正就更另当别论,傻白甜小三绝对比五条腿的青蛙少见!
  男人从离婚那天就会为自己重新树立生活,无论什么原因很少有男人沉迷在离婚的痛苦中,整天揣度、叹息,稍微有条件,最常做的就是积极修复形象,寻找或挑拣下家。男人更愿意构建未来,而女性,哪怕是自己主动提出离婚,除非外面有目标,否则,难免患得患失......
  男人把精神用在构建“自己的未来”,你以为他心里还有孩子多少席地?
  三十岁以前,伤心时会闹自杀,因为还有的是时间,四十岁,就会尽量自己平复自己,等到了五十,唯一怕的就是时日流转太快,一不小心自己就成了老年,幻想着子女一毕业就飞扑到子女身边。
  从长远看,子女不大可能随时在身边,尤其是远离父母外出发展,很可能余生的相聚加在一起也不过数月。
  以后总要在常年见不到子女的地方慢慢打发余生,如果年轻时为了自己的种种怨念放弃子女,我觉得风烛残年会很后悔,并且,因为孩子留给了父亲,最后变成跟爷爷奶奶留守或在后妈、后弟弟后妹妹的浓阴下生长,你觉得孩子和你,还有多少的缘分?
  老了的时候,故难免进养老院,有子女时常来看看你起码护工不敢轻易欺负你,你从她孩时就已经远离,她自己都很忙,还有多少心思来看看你?
  以前我总觉得养育子女如同宠物,并不需要“回报”,最近比较关注涉及晚年的社会问题,三十岁和五十岁完全是不同的感觉,多数中国人脱离不了大环境,在你年轻时,尽可能别远离自己的子女。血浓于水是不错,但没有长长的养育,哪来的余生顾探?
  在子女面前,总归会一天天卑微,一天比一天更小心翼翼,昨天粉丝为儿子的居住权起诉前夫,前夫出轨、重婚、再婚(居然没娶那个老三),竟然收回了儿子的钥匙,把个继女当成明珠......
  没话好说了,只能说男人比女人“能屈能伸”呵呵哒......
  当你老了,就没几个继子女赡养继父母的孝义典范......
  离婚协议约定“各自房产归各自所有”,离婚后产生争议怎么判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各自名下房产归各自所有”,但没有列名具体房产信息,在签署这样的《离婚协议书》之后,一方以又发现了离婚前并不知情但登记在另一方一人名下的房产为由,再次要求分割法院怎么判?

  根据《婚姻法》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予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分割”之规定,显然,对于尚未处理的财产,当事人有权要求分割。

  而认定房产是否为未处理的财产,则需要查明房产是否属于《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各自名下房产”。

  一、对于登记一方名下且未在离婚协议中列明的房产,有的法院认为支持,有的法院则不予支持

  遗漏分割的财产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登记于双方名下但未在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如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这种情况则不会受到“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这一条款的影响,离婚后可随时要求分割。但对于另一种即仅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此时则需要查明双方在协议离婚时是否包含了对该房产的处置。对于此种情况,有的法院则认为需由另一方举证证明“各自名下房产”包含了原告主张分割的房车,否则应予分割,有的法院则认为离婚时明知有此财产,根据“各自名下房产归各自所有视为已经分割”。

  (一)相关支持案例: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吉01民终1003号《侯某与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情简介:原、被告于2007年4月2日登记结婚,于2016年4月15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载明:“……财产协议:夫妻二人以徐某某名义在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4775号中信城住宅七期(8#、9#)地块26幢3单元205号有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24.57,丘地 号:3-76/434-8205,房权证:长房权字第201604010321号,离婚后归女方所有。婚后以女方名义购车一辆,机动车登记编号:×××号……离婚后归女方所有。”另查明:2015年11月19日,侯某某与吉林大众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侯某某购买经开区世纪大街以东、营口路以南长春总部基地C地块C1号楼2014号房,建筑面积:35.99,总房款:216624元。合同签订后,侯某缴纳了购房款,现该房买卖合同已备案。

  法院观点:

  一审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予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分割”。根据本院现查明的事实,侯某某出资购买且已合同备案的长春总部基地C地块C1栋2014号房产为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且双方协议离婚时未涉及,故双方均可请求继续分割。原告关于分割涉案房产的诉讼请求,事实及法律依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根据本案实际情况,本院确定具体分割方案为:长春总部基地C地块C1栋2014号房分配给侯某某个人,侯某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款补偿原告216624÷2=108312元。

  二审法院:侯某出资购买且已合同备案的长春总部基地C地块C1栋2014号房产为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中对上述财产并未进行约定,一审判决认定其属于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予以分割并无不当。侯某主张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主张,本院不予支持。侯某某主张徐某某应共同承担债务的问题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应另案起诉。

  (二)相关不支持案例:英德市人民法院(2016)粤1881民初4048号《罗某与谭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情简介:原、被告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了大女儿,××××年××月××日生育了小女儿。因夫妻感情破裂,于2007年6月12日在英德市民政局签订了第一份《离婚协议书》后办理离婚手续。该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对财产约定如下:“X花园按揭房归女方,男方所欠兴隆汽贸公司的债务由女方偿还,大镇华强车行车款(债权)约8万元归男方(07年6月12日之前车款),其他债务由男方偿还”;对子女安排“婚生女儿已成年”。同日,原、被告双方又签订另一份“离婚协议书”,协议内容如下“一、大镇摩托车行欠谭某名下款项9另立清单),归罗某所有,乙方自己负责追收(甲方可协助追款)。二、甲乙双方自己名下的财产以后归自己不得异议。三、乙方原欠兴隆车行款项由甲方清付。四、双方离婚前两个女儿监护权及抚养由甲方(谭某)负责。五、离婚前罗某借外面现金与谭某无关”。该协议经庭审质证,原告罗某方确认乙方签字“罗某”是其本人亲笔,被告提交出生医学证明证实小女儿的出生。

  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谭某在1992年购买英德市英城镇浈阳三路的约80平方米的土地,1994年8月8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94年11月25日以5万元转让给廖某,被告谭某写立“转让房基地字据”给廖某,因廖某家失窃,该字据被盗,廖某于2000年10月23日要求被告谭某补写一张“转让房基地字据”收执。廖某受让土地后投资建筑起三层楼房自住,居住期间报装了水电、广播闭路电视、电话等生活设施,2009年廖某将该房屋转让给吴曹钦。1995年被告谭某以李燕萍名义购买英城X巷X号土地,约在1995年至96年间建造起五层楼房,楼房建好后原、被告一家人搬至自建楼房的4-5楼居住,2009年6月29日,被告谭某将该五层楼房转卖给陈代思。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谭某于2004年购买了英德市英城镇浈阳路X花园A幢107、108两卡商铺。

  法院观点:

  原、被告是自主协商自愿离婚的,因为原、被告婚生两个女儿,所以双方签订的两份《离婚协议书》是原、被告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原告罗某未举证证明在签订第二份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协议合法有效,故两份协议对原、被告双方均有约束力,原、被告双方应当遵守。对原告的第1项诉讼请求,本院认为1、原、被告双方于2007年6月12日签订的第二份《离婚协议书》内容第二点已约定“甲乙双方自己名下的财产以后归自己不得异议”,故原、被告双方应按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双方的义务;2、以李燕萍名义购买英城X巷X号土地,建筑了五层楼房,原、被告在此楼房共同居住生活了约十年时间,对购地、建房等如此巨大的家庭必需开支,且房屋建成后居住约十年时间,原告诉称才发现被告谭某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有悖于日常生活常理,亦违反原、被告2007年6月12日签订的第二份《离婚协议书》内容第二点,故原告的意见不予采纳;3、以被告谭某名义的英德市英城镇浈阳三路的约80平方米的土地及房屋。证人廖某出具2000年10月23日被告谭某书写的“转让房基地字据”,证明其受让土地后投资建筑起三层楼房自住,居住期间报装了水电、广播闭路电视、电话等生活设施,廖某在该房屋居住几年后转卖给吴曹钦。廖某与被告谭某之间的交易,不论被告谭某有无买卖该房屋的行为,均符合原、被告于2007年6月12日签订的第二份《离婚协议书》内容第二点,本院依法不予采纳原告的意见;对原告的第2项诉讼请求,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于2007年6月12日签订的第一份《离婚协议书》内容已约定“X花园按揭房归女方,男方所欠兴隆汽贸公司的债务由女方偿还,大镇华强车行车款(债权)约8万元归男方(07年6月12日之前车款),其他债务由男方偿还”、第二份《离婚协议书》内容第二点亦约定“甲乙双方自己名下的财产以后归自己不得异议”,故原、被告双方应按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双方的义务,综观原告的两项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罗某的诉讼请求。

  相似案例: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闽02民终1084号《丁某1、魏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二、若有证据证明离婚时双方并未分割的财产,依法应当分割,不属于“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约定的财产。

  对于能够证明双方在离婚时确未分割的,即便约定了“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也仍然有权要求分割。如登记在一方名下房产,在离婚后仍然由双方共同经营或共同偿还贷款等。

  相关案例: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7)沪0112民初13562号《董某某与杨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情简介: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于2012年4月12日登记结婚。2015年7月6日,原被告登记离婚。双方当日签订《离婚协议书》除对子女抚养等事宜处理外,还约定双方共同财产在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双方婚姻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

  2012年2月8日,被告杨某与案外人上海保利建衡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一份,购买浦秀路XXX弄XXX号XXX层102复式一套,房屋建筑面积为143.30平方米,房屋总价暂定为4,372,264元。

  2015年3月13日,原被告共同出具一份《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证明》,证明内容如下:“本人杨某与妻子董某某于2011年相识相恋,并于2011年孕育孩子,2012年9月生下儿子杨董,兹证明本人名下于2012年所购保利茉莉物业(浦秀路XXX弄XXX号XXX号)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该证明由原被告签名确认。

  2015年8月17日,被告杨某与案外人上海保利建衡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一份,约定购买浦秀路xxx弄《保利茉莉名邸(C2地块会所及车位)》x号1层地下1层车位x室。该房屋建筑面积31.38平方米,总价款120,000元。同日,原告董某某所有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名下的银行卡尾号为9571的账户向案外人上海保利建衡房地产有限公司划款110,000元。另外,8月15日,原告同一账户已向案外人上海保利建衡房地产有限公司划款10,000元。

  2016年3月23日,被告杨某出具一份《房产产权权益证明》,该证明载明:“本人杨某名下有房产一套位于浦秀路XXX弄XXX号XXX室,现证明董某某为该房产共同产权权益人,产权占比:50%,需要与本人共同承担每月银行贷款。本人承诺会配合董某某尽快办理房产证加名事宜。在未办理共同房产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董某某搬离该住所。证明人:杨某。”原被告均签名确认。

  同日,原告董某某向上海地方税务总局闵行分局闵行房地产交易中心划款67,843.50元,用于支付系争房屋契税。

  2016年4月11日,系争房屋及地下车位办理《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权利人登记在被告杨某一人名下。

  原告董某某在离婚后自2015年7月6日至2016年9月29日止陆续向被告杨某交通银行账户(卡号尾号9927)内转账16.15万元。

  法院观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本案中,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系争房屋为共同共有,虽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在离婚后双方再次明确系争房屋的产权各半所有,同时,原告也在离婚后继续向被告转账、支付房屋契税及购买车位,由此可见,离婚后的财产权益证明才是双方对系争房屋的明确处理,该证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原告的诉请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至于被告抗辩产权权益证明以及离婚后原告的转账行为、支付契税及车位行为系赠与行为,该项抗辩有违常理,本院不予采信。另外,系争房屋仍留有银行贷款,双方在离婚后明确约定共同还贷,该约定于法不悖,继续有效。若此后双方认为有分割房屋必要时,可另行处理。至于原告离婚后向被告转账以及支付契税、购买车位的各项支出,因原告在本案中未作主张,双方可另觅途径处理。

  综上所述,能否在离婚后要求分割,关键还是要看能否证明离婚时分割的房产是否已经包含了该房产或者双方实质上已有相关约定或明知。而如若无法举证证明是否包含其中的,便面临着不同法院根据法官自由裁量权进行处置的情况。因此,当事人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切记要将所有已知财产进行明确的约定,房屋一定写清楚具体信息,房地产权证编号,即便约定在此时不予分割的也应予以明确。同时还应当注意保留证据,如双方谈判时的录音,后续履行过程中的聊天内容等,以此证明该财产是否属于已经分割,或是否属于离婚后才发现的。如此,再次起诉分割财产的成功率将大增。
  五七二 女人的天真
  粉丝跟我说,四年前经熟人介绍的相亲对象是银行贷款业务客户经理,2019年9月,这个人说有个客户资金短缺,可以给高额的利息做短期民间借贷,粉丝就拿出一笔钱借了出去,一个月后如期归还了。后来他就说要不转长期,每月给利息,粉丝就同意了。钱是粉丝直接打入他个人账号,他说有和借款人签署的符合法律规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合同,但粉丝没见过借款人和合同,分两次一共转给他50万,据说合同借款人是他姑姑。
  目前利息已经数月拖延不付,理由是企业效益不高,借款人有公司,资金都用于生产......昨天更是听他说“借款人去世”,粉丝上个月才发现这个四年前和自己相亲的老乡居然隐婚!隐婚出来骗小姑娘!粉丝说这个男生以前说过太多谎言,编过太多故事,这次担心借款去世的真假,害怕他又是编故事,想知道能不能起诉借款人公司......
  我觉得连这个所谓的借款人都不一定存在,拖欠几个月利息,然后莫名其妙的突然死了,这不是编故事还能真是巧合?呵呵哒......我跟粉丝分析这事儿,她还是不太愿意相信对方完全是骗钱,因为他们同一个中学毕业,有无数的熟人......可是,一个连结婚都能隐瞒四年的老乡,你以为你对他多了解?
  女人总是不愿意看到自己最不想看的结局。关于投资、放贷和各种形式的借钱,昨天还有粉丝向我咨询,也是被熟人借去了十万,多次讨债对方不承认是借款,拉黑了她,各种耍无赖,她问我手中证据能否胜诉,有微信转账,对方微信名号,声称要赖账录音,我分析后确定可以作为债务证据,粉丝说那个人其实已经被很多债主追讨,就算胜诉,钱都不知道拿不拿的回来......
  在骗子翻脸前往往看起来像是很有能力或者热情洋溢,又还有表面靠谱,甚至所谓的“知根知底”,譬如昨天下午咨询我的“悟空”,悟空认识债务人的父母,那是一对不错的老好人,她还很犹豫要不要告诉那个赖账的家伙父母,又或者能让他父母帮他还点钱,听说他父母也帮他还了部分欠别人的钱......唉,行动不如行动,趁早去要吧,否则汤都剩不下一口。
  楼主一向就不喜欢借钱,既不喜欢向别人借,也不愿意借给别人,大钱可能遇上坑,小钱,三头两百,对方有可能会忘......楼主几乎不用信用卡透支,花呗总是随手还,因为欠债的感觉会让自己不安,当然,别人欠自己的,就更会纠结对方各种忘了、不还......楼主没什么胆识,也不精于投资理财,更怕风险,所以出资合伙做生意神马的,想都别想。我善于的是风险分析,绝不是投资规划......我不是个太乐观的人,总觉得做什么生意都有可能赔钱~~
  所以,杨乐乐找我投资滨江区的酒吧,我想的只是怎么让她不会生气的拒绝。毕竟她粉了我很多年,现实世界里又时不时联系,一起吃饭、逛街。
  她那个“高富帅”我见过一次,说实在的,虽然他开着据说上百万的车,拎着lv,但我觉得他不像有钱人。不过拆二代很多都是快富,气质、习惯都不大可能像有钱了两三代以上的“有钱人”,毕竟钱快涨出口袋那种嘚瑟和豪门继承人不是一回事儿,当然我也没机会认识王思聪那个档次的继承人,正常的浙商二代还是时有接触,多数看上去都很正常,不是浑身名牌,开的车会好一点,待人接物较少高调。
  杨乐乐的高富帅据说家里有视康、还有凯斯的股份,但又说是代持,说到代持我就有点呵呵呵了,才认识不久谁会主动说xxx公司的股权,是我们家找人代持的?
  前几年滨江区开酒吧非常的火,投资也就是租金和装修,不是豪装预算也就几十万,但是,酒吧有那么好做么?杨乐乐整天蹦蹦哒哒,除了性格乐观,我认识她快七、八年了,也没看出来她到底做成了啥,反正不是干这个就是做那个,花样特别多,给我的感觉就是她跳巢就跟弹球似的,连续不间断带节奏......
  有时候能混上一笔佣金,有时候,我都不知道她考啥吃饭,不过她应该手里有个三、四十万,最多也就这样吧,怀揣着一个远大的梦,用的多半还是在税务部门的资源,六年前从税务部门辞职,因为感觉没前途,但是实打实沾了一些资源,小姑娘的脑子特别活络,很懂得发挥人脉,但是看人就未必那么准。
  在杨乐乐充满怨意和失望、无奈的注视中,我还是决绝了“投资”,“姐,你又不是差这几个钱?就是个装修,洋酒我都找人谈好了,到时候铺货,几倍的利润,卖不出去先不用付货款,调酒师、调音师、打碟的,都是北京后海最好的,这些我都敲定了,这次我是真的准备充分,客户富安康都带不完,你也知道他们那种公子哥,根本不在乎你这一瓶多少钱,王思聪一晚消费200万,这都不稀奇,说不好听,一个月给我带几回,分到你手里就有几十万!”
  我靠,听着就不着边,投资就几十万,一个月回本......但是,望着杨乐乐那张看不出28岁,每个毛孔都充满鸡冻的脸,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劝她投资有风险.......王思聪还经常去排挡呢,排队买的撸串不会超过百多块钱,怎么就笃定他要来你的酒吧高消费......当然,这只是我的腹稿,我知道我一向就不是个乐观的投资人,乐乐在谈合伙人所在层次决定了客户层次、消费层次、利润前景,半年前她还在到处推销微整形......
  乐乐真的生气了,对我的“保守”表现出义愤,但是我其实也不是那么容易被说动的,宁可固执,也不愿意跟自己一看就不靠谱的投资沾上边,何况,杨乐乐的投资背后还站着那么一个感觉故意制造神秘的油腻男......
  谢天谢地,还没等乐乐做酒行的朋友铺货,那个已经开始装修的酒吧因合同出问题终止进程!乐乐的几十万是没了,房屋有产权纠纷,三十万租金打水漂了,租房合同本身就有问题,租金微信转账却没有加对方好友,根本就只剩一个狂浪的网名,微信号都没有.......
  报案了,富安康查无此人,收款人也不是他本人,警方说这属于房屋出租纠纷,不给做诈骗立案。
  乐乐到处联系富安康,又跑来找我让我“动用关系”帮他找人,说是福康安长包万豪的房间,我帮她找了个由头跑去酒店查询,连监控都看了,压根没办入住......大堂吧倒是有影像,乐乐根本没注意,当天付的是现金......警方拒绝了乐乐提出的人脸识别要求,富安康没有直接收过乐乐的资金,就是找到他,又能如何?签租房合同的也是杨乐乐本人......
  哥本哈哈(三)——狐狸情感小说
  2020-01-07 12:51:06
  39
  情感小说
  警方初步怀疑老邵参股的公司涉毒,但没有证据,我去的律所正好为老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某高级合伙人是后妈主持的朋友,我本来就在律所工作过,熟悉律所基本操作,档案已经被重置,履历完备,我的身份是没几年经验的小律师,不惹眼。

  老邵的“启辰文旅”很多非讼业务都在诚星律所,小律师嘛,一般合同案头分析跑不了的,我从侧面开始接触启辰,合同上没有邵肇忠签字,他毕竟只是股东。目前的层面我是没办法接触公司核心业务,直接就是这个打着文化旗号的公司涉及业务很多,房地产、酒店、旅游、文创、古董鉴定、拍卖,甚至包括古董修复。没有预想中的医药,涉毒组织表面上从事医药、运输比较利于操作。

  启辰集团的酒店有酒吧,完全没有违禁品销售,营业收入没有亮点,侦办人员蹲点一周,没发现可疑线索。

  赵俊在后妈董卿澜名下的别墅住下,别墅相当的大,装修乍看简约精致,细看透着豪华,连房子带装修没个几千万搞不定,赵俊住了十几年不足六十平米的小房子,董卿澜的独立卫浴间都比赵俊母女在海宁的两居室大,董卿澜只有一套,赵俊住进去的第一天就被告知别墅是她董卿澜自有的,和邵肇忠没有毛线关系,让赵俊住下,主要考虑老邵的感受,赵俊心里呵呵哒,我倒是想,董卿澜没有子女,这将来万一一死,爹妈也早就该不在世了,只要老邵比她活得略长,这样子最后就是赵俊继承,哇咔咔!

  赵俊说我脑洞太大,她跟老邵的关系熬不到那时候,她住惯了小房子,后妈的房子上上下下四层有个七百多平方,一个人住瘆得慌。我说你得结婚生子,到时候家就填满了,她说算了,她妈的一生给她的影响太大,男人都特么靠不住,不过不排除以后领养孤儿。

  按照部署,我和赵俊在文旅的业务中“偶然”接触,之后成为熟人,专案组布置了很大的一个局,周期可能长达两三年,我也只知道自己的环节,我和赵俊外形有点相似,不过精神气质就完全不同,已经我比赵俊大五岁,在律师摸爬滚打了五年,职场经验、社会阅历相对丰富,但是我的人生平顺,赵俊自幼父母离异,母亲自杀,几乎成了孤儿,吃了很多平常孩子没吃过的苦。

  说我和赵俊“像”是在任职培训期间,一样的警服,一样的短发,脸型和五官确实有些像,尤其是脸型,但换上常服,赵俊为进入董宅又刻意拉了钢丝短发,小混混的发型加上一脸无所谓,和我清甜的职场新人白领风就完全没有相似了。

  赵俊在老邵身边尽情的作,才不到一周,董卿澜就为这个二十多岁的小流氓继女破了功,赵俊无聊掐光了她所有的铁皮石斛花,嚼了个稀烂吐在了花盆里,董卿澜发现后气得跳脚!董卿澜的铁皮石斛不是人工培植品种,是真正稀有的野生石斛,国家二级濒危植物,采挖和贩卖都是违法的,市场上连根带叶一万几一斤,并且有市无价,从滇南弄到杭州,脱离了野生环境存活三年以上并且开花,董卿澜专门请了石斛培植专家,花了不少功夫,这还是移植过来后第一次开花,赵俊倒好,无聊瞎转悠,把十几朵连花带苞全都吃喽,你说你吃到肚里她没看见死不承认也好,偏偏把残渣吐进花盆,石斛花其实脆嫩微甜,完全可以消化,嚼烂了吐进花盆给董卿澜发现——赵俊就是故意的!

  赵俊很清楚老邵性格人品,生活习惯,她就不信婊气冲天的名主持真会喜欢上可以说除了有点专业才能就一无是处的土老头,就算当年,老邵也四十多岁了,一张毫无特色甚至相当乡土的圆脸,怎么就能打动见过无数精英、帅炸天的女主持人?董卿澜的朋友圈就是名利场,老邵一个大学教授还真沾不上边......
  公司借款合同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么?

  粉丝问自己出资与一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无公章,借款已划入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借款合同有效么?

  答复:法定代表人没有越权,合同也没有明确必须签字盖章生效,则合同生效;且借款已实际发生,可追查借款去想作为辅助证据。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民商事活动中十分常见。但是,若合同中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没有单位加盖的公章,那合同的效力该如何认定呢?对此问题的认识不一,可能会导致实务中产生诸多争议,为此通过以下一个案例,对该问题进行分析。

  案 例

  A建筑公司与B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A承包B公司的办公大楼的工程施工并对工期、价款等进行了约定。但在该合同上,B公司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并未加盖公司公章。

  此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B公司因内部纠纷,导致未能及时向A公司支付工程款项,于是A公司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对应阶段的工程价款并赔偿损失。B贸易公司则辩称未在合同上盖章,不是合同主体,不应承担其权利义务。

  该案例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就在于:一份合同如果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并未加盖公章,其效力应当如何认定?

  案例分析

  对于该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认定合同的效力:

  1、主体资格

  《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由法人的设立机关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确定的。例如,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而这些人选实际上是由持有表决权优势的股东决定的。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行为是法人单位实际控制人意志的体现,在签订合同这一行为中,法定代表人在法律意义上并非仅仅是一个自然人,其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体现法人的意思,以法人名义对外作出的行为理所当然应由法人承担责任。

  2、法律行为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与加盖公章,两行为之间法律效力并无实质区别,因为单位公章并无自身意志,加盖公章这一行为必须通过具体的人来行使,加盖公章的人代表单位的意志,加盖公章这一行为才可体现单位的意志,那这个能体现单位意志的“人”无非就是法定代表人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法定代表人签字以及拿起公章加盖,其实其法律意义是一致的,代表都是公司的意思表示,所以不能以欠缺公章为由认定合同无效。

  3、合同生效要件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由此可见,在我国合同法律规范中,除去对某些特殊性合同,法律规定了特别的生效程序以外,一般的合同成立生效并非必须是签字盖章同时具备,应交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决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签字真实性得以确认,就该认定合同具有效力,此时应注重的是双方的合意,而不是形式上的盖章。但也要考虑到,若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需要合同的生效需要双方“签字并盖章”,此时则应尊重双方对于合同生效的特殊约定,认定双方对合同的生效附有条件,则该合同自条件成就后才生效。

  4、真实意思表示

  认定合同的效力还有一点就是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从合同的履行行为足以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等情形),且在合同履行过程未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应认定为有效合同,这也是从促进交易以及维护经济秩序的角度出发,不宜过分拘泥于加盖公章这一形式。

  5、例外情形

  《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因此,在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知对方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而仍与其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而没有盖章的合同对该法人代表的单位没有约束力。

  结 语

  对于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 不能以未加盖公司公章为由否定合同的效力,只要结合合同履行过程确认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未对合同的生效有特殊的约定,也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等例外情形的,应认定合同有效,双方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义务。
  重点推荐:高院关于工伤行政案件裁判意见24条(非常全面)



  为规范工伤行政案件的审理,深化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理解与认识,准确把握和运用司法审查权,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以妥善推动工伤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结合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现就审理工伤行政案件有关问题制定以下解答:

  一、当事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期限是否适用中止、延长的规定,该申请期限的具体起算点如何确定?

  答: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不适用中止的规定,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规定同意延长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不适用中止、延长的规定,但其有证据证明非因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在具体计算时,应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之日”的次日起算。

  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未载明用人单位等为由迳行不予受理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答: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认定工伤的重要证据之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审查工伤认定申请时,除诊断结论外,应当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其他要件进行审查。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存在未载明用人单位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申请人补正,并依职权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也可以要求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部门重新提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仅以申请人提交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未载明用人单位等为由迳行不予受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证据,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提供而不提供,但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又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是否采纳?

  答: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但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足以推翻工伤认定决定的事实认定和处理结果的除外。人民法院采纳后,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四、因医疗机构“漏诊”导致受伤职工在申请补充工伤认定时超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但受伤职工尚未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漏诊”中所涉及的部位变更工伤认定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答:受伤职工因医疗机构“漏诊”而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非因自身原因所致,其在尚未完成劳动能力鉴前的合理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变更工伤认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同一职业病经多次诊断、鉴定的,其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起算点如何确定?

  答:同一职业病经多次诊断、鉴定的,仍应以职业病人员被首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作为起算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时点。

  六、同一职业病已被认定为工伤,该职业病人员因病情加重再次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答: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业病人员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七、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用人单位设立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八、对于原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的工伤认定申请,人民法院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与否如何处理?

  答:对因事故伤害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若工伤事故发生时原用人单位还存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因患职业病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职业病人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向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九、劳动者离开原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后,在新用人单位继续从事接触同类职业病危害作业,并在新用人单位首次诊断出职业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决定中确定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所载明的用人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答: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是由经批准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作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用人单位有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保护有职业禁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否则应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十、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人员,更换用人单位后继续从事接触同类职业病危害作业导致职业病加重,并以新用人单位名义再次诊断职业病后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此不再重复进行工伤认定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业病人员申请工伤认定应以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开始起算申请期限,对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的把握应以首次职业病诊断、鉴定为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人员再次诊断职业病后又申请工伤认定不再进行重复认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十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 号)第九条规定的“从业期间”如何理解?

  答:应理解为职业病人员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至职业病人员与该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止的期间。

  十二、对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在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人员,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其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 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为由不予受理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答: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 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情形相同,其在离开工作岗位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而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有合理理由推断其职业病形成于曾- 7 -经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其工伤认定申请应作相同的处理。

  十三、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是否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 号)第九条规定“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形?

  答:属于该意见第九条规定的“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情形。但人民法院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认定应当根据相关证据从严掌握。

  十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处理?

  答:应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2〕22 号)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在用人单位未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之前,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十五、职工在工作中与他人发生纠纷导致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答:原则上应予支持,但职工确因履行工作职责致伤的除外。

  十六、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安全事故、意外事故等事故伤害,并符合认定工伤的其他条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答: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职工从事纯属个人活动导致- -伤亡的除外。

  十七、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该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答: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被聘用职工因从事用工单位违法转包、分包业务而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由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十八、有关单位、法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发包、转包、分包给自然人,该自然人自己从事相关业务活动导致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该单位、法人为工伤责任承担主体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该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该自然人自己从事相关业务活动导致伤害不符合前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该单位、法人为工伤责任承担主体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十九、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挂靠人自己从事挂靠经营业务导致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被挂靠单位为工伤责任承担主体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挂靠人自己从事挂靠经营业务导致伤害,不符合前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被挂靠单位为工伤责任承担主体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十、五级至六级、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其不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向解除劳动关系的五级至六级、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支付的一次性费用,用于对伤残后可能发生医疗费用的补偿,是对该工伤职工离职以后可能发生工伤治疗的一次性保障,包括解除劳动关系后的所有旧伤复发费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该工伤职工不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十一、对已办理退休或者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答:该工伤职工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情形,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二十二、工伤职工因第三方侵权责任受伤,与该第三方协议放弃医疗费之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其要求属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经协议所放弃医疗费的申请不予支付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答: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因第三方侵权责任导致的工伤,工伤医疗待遇不得重复享受;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民事伤害赔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医疗费与工伤待遇中的医疗费相比较,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已由侵权的第三方支付了医疗费的,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工伤职工以协议或其他方式免除侵权的第三方应当承担的医疗费,系自愿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不应在工伤保险赔偿中再行主张。

  二十三、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工伤保险基金是否支付伤残津贴?

  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从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工伤保险基金停发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伤残津贴的养老金。

  二十四、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对象和项目如何确定?

  答:已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因用人单位未为其参加工伤保险、自始未缴纳工伤保险费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若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执行到位,人民法院出具中(终)止执行文书的,可以依法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项目包括: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3.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粉丝的老板贪墨粉丝该得红利,粉丝不知道该怎么谈判,依据我的建议整理了草稿,我又帮她改了,提供给大家参考!

  
  五七四 干了这杯
  田和伟真不知道妻子发了什么疯,耿晓秋的事儿在田和伟看来不过是男人都会犯的错误,说来还离不开妻子的作,要不是两口子天天为了田家那点鸡毛琐碎争吵,田和伟不会嫌她啰嗦心烦不爱回家,不去酒吧喝酒排遣也就不认识在酒吧打工的耿晓秋,耿晓秋身世可怜,靠陪客人喝酒赚取生活费,独自抚养发高烧导致脑瘫的儿子,那孩子才三岁,说起来都是一把泪,田和伟知道她的事情,不由生出同情,一来二去,同情变成掰扯不清,在家要受孔真的气,还不如出来享受耿晓秋真心实意的崇拜,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耿晓秋却对他越来越言听计从,凡事儿都听他的,田和伟仿佛这辈子都没享受过这样的“被需要”,等孔真知道他出轨天天在家又吵又闹时,田和伟内心那一点愧疚很快被折磨散了,留下医生嘶吼——再闹就离婚,带着几件衣服就搬去了给耿晓秋租的房子。
  田和伟结婚十二年,就是个甩手掌柜,孔真在中学当会计,工作没那么忙,大多精力放在家里,本来家务应该一起承担,但田和伟结婚前就没干过家务,什么事他一上手,一准更乱,孔真家里有弟弟,从小就习惯帮她妈干活,田和伟不善家务孔真也没当回事儿,反正在娘家就干惯了,只是孩子出生后时常一个人忙不过来,而田和伟早就养成了在家安逸的习性,孔真一说田和伟,他就觉得妻子存心找茬,就那么一点家务,干嘛非盯着他不放?
  离家轻快,未曾想真要融入小情人的生活竟然是无比艰难!没等田和伟完全适合“新家”,孔真起诉离婚,田和伟想不通孔真何来的自信快四十岁闹离婚,但是他是个要面子的男人,本来自己出轨有点不对,可妻子也太得理不让人了吧?离就离,田和伟也怕不离婚一辈子被孔真抓小辫子,何况他妈他妹都很讨厌孔真的爱计较,田和伟直接跟法官说不用调解,两套房子一人一套,孩子留给孔真,离婚!
  孔真非要另一套房子给儿子,就算田和伟自己同意,他妈也不会同意,于是最后闹到被孔真捉奸,告他重婚,虽然没按重婚判决,但到底和耿晓秋同居落了实锤,田和伟只拿到了40%的财产,也就是两套房产都给了孔真,孔真连借带筹给了田和伟120万补偿款。
  拿了一百二十万,田和伟他妈首先给女儿付首付弄去了八十万,等钱离开自己账户,那边耿晓秋又等着他拿钱买房,田和伟才第一次感到“肉痛”,哪知道更痛的在后边,耿晓秋儿子发病,急求又花了七八万,田和伟他妈这时候才知道儿子外面的“年轻女友”居然拖着个脑瘫的三岁娃!这不是要害死田家么?于是老太太和耿晓秋闹了起来,这时候耿晓秋充分显示出战斗力,那个能耐完全不是孔真可比,田和伟夹在两个女人之间,天天吵头昏!
  耿晓秋这时候早就不是冬雨中的小白花,带着肚子和田和伟他妈干架,等于有了杀手锏,田和伟这才明白自己算落了套,耿晓秋怕两人感情生变,还没搬一块就开始计划怀孕,田和伟等一干酒友都知道耿晓秋和他的事儿,人家大肚子了再不要人家,说不过去。
  耿晓秋家里有个脑瘫儿,肚里还怀着一个,家务啥的根本就别指望她,日子久了田和伟也算彻底清楚耿晓秋就不是个贤惠的,脑瘫儿爸爸到底是谁都搞不清,怪不得她一个人抚养,其实她对那孩子也没那么好,要不是当初贪玩误了孩子治疗时间,也不至于烧成脑瘫......
  耿晓秋“凄惨”的人设有很大程度就是为了引起男人的同情,找机会帮上对她“真好”的下家......
  田和伟命中的苦酒躲也躲不过,只能干了这杯......
  男人总以为妻子对婚姻的依赖远远大过自己,所以放心大胆出轨,就算暴露,“不离婚”也算是他们对妻子的极大恩德,却忘了女人的怨气积攒到一定程度也会爆炸,到时候,伤得除了子女也难逃过他自己。
  第二任老婆能把男人拿上手,能让男人抛开第一段婚姻,多多少少有些非常手段,原配好欺负二任就未必,原有婚姻中的矛盾和乏味是看得到的“成本”,未来婚姻中的麻烦却是看不到的风险,但别以为看不见就一定不存在......
  哥本哈哈(五)
  邵肇忠在董卿澜看着董卿澜飞舞的红唇,是一句话也接不上,他对董卿澜的感情,或者说痴迷,从一开始就满是卑微,他自知配不上人家这窈窕身段、这花容月貌、这名满一方的才华,每每董卿澜发作,邵肇忠必定小心翼翼望着娇妻,不反驳,不接话,不敢言语,就连眼神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反抗,但是为了赵俊,邵肇忠竟然破例啰啰嗦嗦扯了“蓬蓬勃勃”这么一番不着调的话,董卿澜是气急了,甩手一指赵俊,“基因不好,素质低下,一个小流氓还真把自己当千金了!”
  赵俊无所谓的撇撇嘴,“老邵,我走,这个家容不下我这种,下三滥,真是野鸡满天飞!”好像是自嘲其实断句在骂董卿澜。
  董卿澜冲了上去又想甩赵俊巴掌,赵俊苦情戏已经演过了,这会当然不会再吃亏,没曾想邵肇忠拦在了她前面,生生被董卿澜扇了一耳刮!
  董卿澜也没想到会扇了老邵,老邵是靠她出名,但毕竟有实打实的能力,那些海外关系离了他不成,邵肇忠倒没显出多么气恼,反而赚住董卿澜的手,“卿澜,息怒,息怒,你对我怎样都成,珺珺是个孩子,咱别跟孩子一样。”
  两个女人各自从老邵的话里听出了自己不想听的,赵俊只听见“对我怎样都成”,忍不住想起当初还是中年的老邵一蹦八尺高的辱骂自己的母亲,而董卿澜却硬生生被“珺珺是个孩子”气得吐血,我有这样的孩子?!董卿澜年轻时就不愿意生孩子,认为孩子是极大的麻烦根源,她以前做过法制栏目,接触的熊孩子、没教养、坑爹啃老的案例多不胜数,她只想过好自己的人生,自己的孩子都未必能容忍,老邵竟然还异想天开!
  同一个男人,在不同战场可能是个“勇士”,又可能是个“怂包”,尤其是面对不同的女人,因她们在自己心中分量不同,男人就像变色龙,赵俊丝毫不曾领会老邵对她的感情,反而嫌恶他在董卿澜面前毫无底气,而董卿澜几时会被一个对自己言听计从的男人反驳?两个女人都到了爆炸的临界点,若不是赵俊身兼重责,立刻就会跟这两个贱人开撕了。
  赵俊忍住了怨愤继续扮演小混混的角色,离开别墅当然去原先夜店提供的“公寓”,人设和本我差距迥异,赵俊一时无法排解胸中的积郁,怒气,为了更接近角色,又跑去夜店喝酒,等到老邵找到她,她已经快成躺尸了。
  其实内心还很清醒,卧底哪里真敢醉?只是毕竟喝了不少酒,想起自己妈妈,想起妈妈死后那些孤零零的日子,赵俊在老邵扶她回家的时候推开老邵,抱着头哭。泪水和怨恨都是真的,赵俊本以为这辈子不会让老邵看见自己流泪,这会,演戏都演成了真的,赵俊哭的撕心裂肺,邵肇忠傻愣愣的看顾这女儿,心痛无比。
  他老了,是真心需要亲情来慰藉,原以为董卿澜是自己的红颜知己,结婚十余年还是看明白了一些东西,在女儿没出现前,还没能完全醒悟,今天这场两个女人的战争,让老邵心里有了明显的倾斜,那个被打的满脸红肿的丫头是他的女儿啊,孩子才二十出头,董卿澜这个做法,太不,太不近人情了......
  当然,老邵习惯于不与妻子抗争,这个“妻子”恰是董卿澜,在邵肇忠心里,维董卿澜这样的女子才能红袖添香,他是文人,放在古代定然是胸怀家国的大诗人、司大夫,前妻什么也不懂,就仿佛家里的一块麻布,或者一柄扫帚,固然有着生活的实用性,但赵恩兰和他的精神世界相隔万里,他记得董卿澜在第一次听他诵读时涓然泪下,而赵恩兰永远让他不要大呼小叫,吓着孩子......


  五七五 鉴渣费
  UC推送一个段子:男人愿意花十几万娶一个相亲认识才几天的95后,却不愿意花十几万彩礼娶那个陪伴他七八年的女友。前女友不明白为什么男人愿意花十几万娶才刚认识的女生,却不愿意娶她,他们之间可是深厚的爱情。
  看了不少男性的评论:你既然明码标价,我何不货比三家,何况你都快三十了,95后才鲜嫩出头。对于很多男性来说,“爱情”在他们眼里没实际意义,谈了很多年,那正好会让他们想当然的认为,既然你都和我谈了这么久的恋爱了,你是爱我的,爱我就不应该和我谈钱。相亲刚认识的陌生小姑娘,人家不会跟他们扯情分,必须谈钱,就算为了打击你他们一家也会甘愿出这笔钱,何况小姑娘年轻水灵。
  欣瑶28岁时,因为男朋友父母不肯出16万彩礼,而自己家又贴了男方十几万婚房装修,本来房子没加女儿名字欣瑶爸妈已经有意见,装修时男方家说没钱了,欣瑶爸妈就出了装修费,当时的想法是反正女儿要嫁过去,当地规矩彩礼15-20万,这笔装修款,婆家总归要在彩礼中还回来,到时候再补贴给女儿,哪知道,房子装好了,谈论婚嫁细节时男方家突然翻脸,我们买房子花了几十万,哪有钱再给彩礼?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们情况,装修时已经告诉你们我们的钱都用掉了,一开口16万彩礼,你当你们女儿黄花大闺女?
  欣瑶爸妈气傻了,为了女儿顺顺利利嫁出去,忍着气承诺婚后会将这笔钱给欣瑶,让她带回去小夫妻两用。但是男方父母就是不干,推脱说自己买了房子还欠了十几万,手里哪还有钱?你们家女儿已经打过胎了,说实在的,我们不承认,谁能搞得清跟什么人大了肚子?欣瑶男友虽没有他爸妈言语刻薄,但一个劲儿让欣瑶体谅,都谈恋爱这么久了,孩子都打掉了一个,年龄不小了,好容易买了房,赶紧结婚,再谈钱多伤感情。
  欣瑶妈妈无法忍受婆家把女儿骂的一文不值,拉着女儿就走,就算拿不回装修的钱,也不愿意让女儿在这家受苦。欣瑶还是舍不得八年的情分,彼此是初恋,外出打工那么多困难都一起熬过,她想和男友好好商议,用心挽救这段感情。没想到男友和他爸妈说的一样:“咱俩都谈这么多年了,你年龄不小了,打过胎搞不好不容易生育,我爸妈看在我和你这么多年的情分上不计较,你们家还谈什么彩礼,你妈也太物质了,当我爸妈面拉着你就走了,你不觉得很过分吗?”
  欣瑶想起那次意外怀孕被迫打胎男友对天发誓要一辈子保护自己的场面,此刻竟成了他们一家贬损自己的杀手锏!他们分手了,欣瑶宁可这辈子再也生不了孩子,也无法接受被如此凉薄的一家没有底线的寒碜!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男友和一个95后女孩相亲,彩礼18万。男方家里痛快给了,很快男友和那个女孩结婚,镇子里全是欣瑶作风不好,没法生育又往死要彩礼才被男人家放弃的传言。
  粉丝是欣瑶的表妹,把欣瑶推荐给我让我帮她维权,欣瑶父母的意思钱就算了,只是女儿竟被前男友一家造谣伤害的人都快崩溃,如何能甘心?可是有没有直接证据。我让欣瑶父母找出装修出资证据,还好,虽然付的现金,但装修队是亲友,本乡本土的,也不能找证人,另外购买材料什么的,也都是微信、支付宝,现金出的就是零星费用,欣瑶爸妈一开始怕打官司麻烦,但我和粉丝反复做他们工作,他们还是决定找到镇法庭,追讨装修款。
  开庭那天欣瑶表妹找了很多相邻围观,虽然是经济纠纷但正好可以澄清整个过程,男方一家死不承认欣瑶家出了装修费,还污蔑欣瑶爸妈因为房子没加他们家女儿名字才悔婚,可这个说法根本站不住,房产购置在前,装修在后,产证明摆没有欣瑶名字欣瑶父母还是出了十六万装修款,乡里乡亲,知情的人也不算少,原先没摆到明面人家也就当听听八卦,真到了法庭,摆事实讲证据,男方家最后不得不承认没出彩礼还不肯退装修款,欣瑶父母胜诉拿回了装修款,95后此时已经怀孕,等判决之后才晓得买房婆家借了二十万,连给她的彩礼也问亲友借了十来万!
  原来男方家一开始拒绝和亲家共同出资买房就满满的成算,房子婚前的只有男方名字,结了婚也还是他个人财产,但是债务肯定小夫妻慢慢还,只是欣瑶不一定知道,彩礼嘛,他们压根没想出,但是欣瑶爸妈带走了女儿,男方一家也是“很要面子的”,直接找人介绍年轻能生育的,人家开口18万,无论如何不可能降价,男方家一合计反正结婚后钱还能拿回来,借的钱慢慢还,于是......
  别以为95后拿了18万嫁进去就真有好结局,能算计的渣男,什么样的女人嫁进去都要脱一层皮,欣瑶家还算及时解套,不然更不晓得要交进去多少鉴渣费......

  五七六 麻城婆家不去了(一)
  孙媛美早早订好了回老家的高铁票,结婚七年,赵志安头一次松口媳妇可以回娘家过年,媛美家在河南,计划这过了初三去麻城婆家,哪知道年三十一过,疫情刷网,小村在两天内堵上了进出的路口,全网都是疫情,武汉封城!
  出来的时候哪料到如此?村里天天大喇叭喊话,麻城毕竟在湖北,孙媛美带着女儿就算能走到镇里也未必有出去的中巴,何况麻城离武汉不远,孙媛美带着孩子如何不怕?
  爸妈对女儿的态度也就是对所有大事的态度——听村委会的,这个时候不要到处走;但是娃儿在家,婆家会怎么想?孙家两个女儿,全村三分之一是本家,就老孙头没儿子,老孙头夫妻两一辈子气短,大女儿离婚后都不敢让回娘家,暗地里贴补几千块钱已经是老两口全部所能,正月初四女婿在视频里发火,要求孙媛美务必赶去麻城“尽孝”,公公初二跌了一跤,初三肿痛难忍进了医院,镇医院怕传染新肺炎,让他们去县医院,赵志安哪里伺候病人这些?眼看他妈也跟着急病了,麻城不同于武汉,还是可以进出,赵志安忘了前几天同意孙媛美退票,初四还没等到孙媛美离开河南,又急又气,视频里吵了起来,赵志安在企业做人事,道理永远在他那边,孙媛美一个月六千的事又被他拿出来嘲讽,“立即上路,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哪怕坐摩的到县城,所有费用翻一倍我给你报销!”
  孙家就着手机屏幕在女儿结婚后第五次“看见了”女婿,但是女婿显然很不高兴,虽然,比年几年视频里的那张脸长胖了.......
  “小美啊,这么办?村里没有车出去。”老孙头一脸焦急,孙媛美毕竟在卫生系统下属单位,知道这时候外面的情况严重,自己把女儿留下来也不大放心,毕竟爸妈七十岁了,女儿也从来没和自己分开过,但带着孩子?连口罩都没有,这一路不是......
  “妈,我不想去那边了,指不定和我们一样,外面的人也很难进去,赵志安那个人——”孙媛美叹了口气,赵志安永远不会听别人解释,也不知道他怎么混的HR,也许在外情商高吧,赵志安一关自信能力强,32岁就当上拥有上千名员工大企业的HR,今年才35,已有传闻下半年会提拔副总,孙媛美和他是大学同学,但不是校园恋,结婚后这几年越来越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丈夫,只是知道赵志安有诸多“底限”,而他的父母就是”天条”!
  村口路都堵上了,大过年出了这么大的情况,镇里跑县城的车也停了,孙媛美带着孩子走一百多公里到县城?听说县里往市里去的公交也停了,赵志安嘴上说费用双倍报销,要真是花了大价钱,回去还不知道怎么个审核法?赵子安年薪四十几万,但是家里的钱不归孙媛美管,赵志安会投资会理财,孙媛美在他眼里就是个废物,不过是因为相识于微时,结婚啥也没有,赵志安觉得自己很有良心,孙媛美工作以后没有任何进步,生了个女儿还弄坏了身体,赵志安父母早就让他离婚找人生儿子,赵志安也不是没有外面的小女人,只是,他深信自己是个有良心的男人,不到外面的女人真生了儿子,赵志安不会离婚,就算林晓琳真给他生了儿子,他也最多安排晓琳带着儿子出国,他从事人事工作,见惯了各种嘴脸,像孙媛美这样本分听话的女人,越来越少见,何况婚后买了两套房,为了贷款只能放在各自名下,离婚至少要分给孙媛美一套厦门的房产,他的房产,以后要留给儿子,毕竟女儿要嫁人,他在国企一时也没想出办法怎样完美的规避掉离婚财产分割,何况他也看出来林晓琳的不简单,真结婚不把财权交上去,不会有安宁日子。
  麻城婆家不去了(二)
  正常时期从孙媛美老家到麻城最便捷的方式就是自己开车,上午出发进县城后上高速,四五个小时后就能到达,孙媛美好几年前就有了驾照,但家里就一辆车平时都是赵志安把控,孙媛美等于没正经开过车,所以赵志安提出让孙媛美到县里租个车开到麻城,孙媛美感觉疯啦!
  且不说自己带着孩子怎么走一百公里到县城,自己那个驾照除了交交年费,根本就开车上路,更别提高速,赵志安还在视频里边biabia高速这时候也没车,让她放心开,孙媛美看着赵志安不停煽动的大嘴,竟有了扇他一耳光的冲动!
  赵志安说老头子打了石膏,明天就要被迫出院回家隔离治疗,有点低烧,医院开了一堆药,还是在家输液,赵志安和他妈都不懂这些,“你在卫生系统,平时孩子生病输液我看你挺在行,这些事情你有经验,赶快回来吧!”
  孙媛美气得歪鼻子,孙媛美的确在卫生系统,原先的药监局,现在和工商合并,她在办公室工作负责信息宣传,也就是个写稿件的文秘,照看孩子生病是挺在行,因为赵志安从来不管!美其名曰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看门护院~~我特么也不是狗,给你看门护院!孙媛美这两年怨气越来越大,也不单是赵志安一方因素,孩子越大越不听话,写个作业连看带吼两个小时,辅导钢琴自己都成了半个老师,一到周末六点起来送孩子去少年宫体能班跑步,七七八八兴趣班下来,都能绕厦门大半圈了,晚上回家精疲力尽还要接着辅导作业,星期天又要领着孩子参加表演、亲子活动、文化科技场馆参观......她在干这些的时候,赵志安不是还在昏睡就是和狐朋狗友出门海钓,又一次台风席卷,孙媛美接了女儿打不到车,联系赵志安他居然在什么岛附近钓鱼,等风暴过去,孙媛美恨得骂了一句——你怎么不掉进海里!
  为这句话,赵志安跟她吵了一年,咬死了她心思恶毒,其实是因为孙媛美咒骂时被林晓琳听了个一清二楚,赵志安在林晓琳面前描绘的妻子贤良淑德,他不屑于“痛诉婚姻不幸”,相反,在情人眼里赵志安妻子贤惠,婚姻幸福,像他的这样的好男人,怎么可能没有幸福家庭?他能给情人机会,那简直是“你的幸运”!
  也就打那以后,林晓琳像是换了个人,开始催他离婚,当然,林晓琳还不敢直接找到孙媛美,对于赵志安她多少有点儿畏惧,虽然赵志安永远是“绅士品格”,但他不说话也不具备表情时,很让人看不透,林晓琳每月从赵志安这里能领一两万,这是她目前能找到的最大方的金主,她一个酒店商务部助理,不是随时可以傍上出手大方且具备长期投资可能的男人。
  孙媛美后来竟不知赵志安都嚷嚷了什么,赵志安看见孙媛美竟然十几分钟保持眼神空洞、表情发呆,气得关掉了视频!原来这个女人根本就是真的恶毒,自己公公病了,被迫从医院出来回家治疗,这得有多大的风险?!何况老人还在低烧,这特么得多不孝才不往回来?!
  赵志安在单位很少失控,人事工作其实并不好做,但赵志安拥有超人的自信,从来不会向那些跳起来谈条件的人低头,永远有办法用他独特而高调的手法搞定那些家伙,但是,孙媛美,和孙媛美吵架越来越让他破功,初五,如果初五,算了,她到县城也许就要一天,那就初六,初六是最后期限,初六下午孙媛美赶不到麻城,节后民政局一开就去离婚!
  他甚至有冲动叫林晓琳过来照顾他爸,给孙媛美一个最直接的打击,转念又想到暴露婚外情或影响离婚财产分割,此时,还须克制!
  孙媛美走到了离家不远的田边,他们村种蔬菜的少,冬天的田野大片枯涩,想不起来刚才赵志安都骂了些什么,好像说要离婚哈,离婚,孙媛美感觉思想无法形成实在的具象,像是飘空了似的,心里有些堵的慌但又觉得情绪像田野般空旷,离就离吧,年年在他们家做肉糕,麻城过年摆筵设宴,少不了肉糕,鱼仔虾米磨出带腥味的肉糕,据说饥荒年能让一家人看到期盼的光亮。
  往年腊月28就提前请假回去,年货也是孙媛美提前采购,赵志安有空会开车去超市接货,满满一后备箱带回麻城,到家第二天,孙媛美一早起来安排好公婆早餐,就要清洗前两天订好一早刚送来的鱼,鲜鱼去剌去皮,五花肉去骨剔皮,均一起剁成肉浆膏,红薯粉、清水、食盐按经验拈分量进盆和肉浆搅拌,再加进去姜末、葱花等等佐料,制成圆形或方形,放入蒸笼,猛火蒸30分钟,出笼后切成长方条,小部分装盘上席,其余冷藏,能吃到二月。孙媛美一个外省人能做得出地道的麻城肉糕,赵志安家亲友吃过没有说不好的,要不是他爸妈小气,指不定要多做多少送人呢,除了卖鱼这个环节不用孙媛美参与,整个春节亲戚往来,至少五桌大宴席,都是孙媛美一个人的重头戏,赵家的媳妇吃饭不用上桌......
  前年回来的时候,媛美也想给自己爸妈做肉糕,但爸妈舍不得女儿一进门就劳碌,整个春节都没用她下过厨房,加上疫情,村里不许串门吃饭,一天就四个人的饭菜,爸妈两人手脚麻利,孙媛美只管陪女儿看动画,睡觉,醒来都快九点,包子热热,煎两个鸡蛋,一碗热粥,要么面条,哪里像在麻城,大年初一也要六点半起来做饭,公婆少觉,饭做完了婆婆广场舞回来,少不得一番埋怨!
  麻城婆家不去了(三)
  孙媛美沉浸在对婆家种种不满的回忆中,此时赵志安已经在电话里把孙媛美父母劈头盖脑责骂了一番,意思就是你们孙家教育出如此不孝的媳妇,我赵志安忍了七八年,现在是你女儿自己作死,要离婚可以,她不守孝道,理应滚出门!
  孙媛美一回家就看见她妈在哭,她爸爸屋里屋外走来走去,终于定在了女儿跟前,“小美啊,明天一早我骑电瓶送你去镇里,赵志安那边你跟他好好说话,他爸出了这事,有些怨气,你就别跟着计较,娃儿先留家里,我跟你妈带,总不能,真为你服伺公公离婚,传出去,人家也跟着笑话。”
  孙媛美愣住了,“你们,怎么想着叫我过去?”
  “志安打电话了,话说得不客气,道理却还在那里,你做儿媳妇,总不能公公骨折了有没得医院住,面都不露,咱家的情况,你大姐出了那档子事,你要是再离婚,唉!”老孙蹲在了门口,手抓着头皮,老孙一辈子因为没生儿子抬不起头,大女儿离婚已经让他一下老了不少,这小女儿要真因为“不孝”离婚,那这孙家以后,再怎么抬头?两个闺女都离婚了,孙家不是那种不要脸面啥都不顾的人家,农村,不作兴城里那套,哪怕在外面做过小姐,回村里摆了婚宴,过一两年生下大胖小子,原先的事儿就没人计较,可嫁出去的闺女真要给人家离婚回家,那这娘家也是不能住的,唾沫星子能把人喷死。
  孙媛美问了半天才从她妈口里掰出赵志安还骂了很多难听的话,孙媛美知道赵志安对自己爹妈从来看不上,可再怎么着自己也是个行政单位副科级干部,放在以往,这村里村长还没自己官衔大,别的事她还能忍,赵志安竟然又拿她姐姐离婚说事,孙媛美虽拿不住赵志安这通电话到底什么意图,但离婚的心思越发坚定。
  家里的气氛因为赵志安这通电话冷到了零下,孙媛美也很烦躁,开始想真要离婚该怎么办?孩子肯定自己要,房子呢,学期房这套比老房子大,价值差个百把万,按赵志安的尿性,他不可能便宜了自己吧?再想想还有贷款,自己工资到手七千,公积金3000,每月还贷12000,自己奖金一年12万,分两次,凑凑也就是还贷款,剩下的还要给女儿报班,赵志安本来就很反对她给女儿报的那几个一学期一两万的班,原先贷款赵志安还,自己的奖金足够女儿报班,这离婚之后?孙媛美知道同事离婚后因为男方不肯出辅导班费用打官司也没能让对方全部承担的事,同事孩子上高中,一年五六万的辅导班别人也都差不多,可法院不管,最后只判男的一年出个一万补课费,这场官司光律师费都三万,孙媛美原先还没想好离婚后的事,这么一算,问赵志安要学费就是个大麻烦。
  怎么办呢?赵志安打电话骂丈人一家,也许就是施压不想离婚?孙媛美攥着手机想了一下午,赵志安没再和她联系,她也越发迷惘。
  晚饭的时候除了劝孩子多吃两口,谁都没讲话,老孙头吃过饭就出了门,等天黑再回来。“我骑着电瓶,从田里绕出去,往镇里的大路都挖上了,明早我用电瓶一段段送你,听说镇里还有车,往县里的大路量体温,你一个人我和你妈也不放心,我陪你去麻城,电瓶车到镇里放你二姑家。”
  “爸!”看着父亲满眼的不舍与无奈,孙媛美哭了出来,“麻城,我不去了,我让薇薇帮我联系天涯的律师,赵志安不带这么欺负人!”
  麻城婆家不去了(四)
  没等孙家做决定村长找了上来,已经有人举报老孙头从田埂进出,还去了镇里,村长一听老孙竟然在这个时候要送女儿去麻城,直接叫他不要找死,别走到半道就给强制隔离,破坏防疫,丢我们村里的脸!连夜安排人对老孙一家监控,不让他出门大冒险,为安抚老孙一家情绪,村委会免费送来两袋米、一桶油。
  老孙拿了村里的慰问品,更不好厚着脸皮给村里添乱,日次听说,麻城全面限制进出!
  赵志安等不来孙媛美,也错过了把他爸送去厦门的时机,全面检查延伸到社区,老赵因为低烧被隔离收治了,赵志安和他娘也被限制出门。
  赵志安更加气恼孙媛美,发了一段关于协议离婚的微信,内容非常简短,“离婚,女儿跟我,你的财产我一分不要,这些年买房、买车欠下的债务我自己承担!”
  孙媛美被这个微信完全弄蒙了,买房房产不就是公积金、商贷款,哪还有债务?什么叫你的财产我不要?是指他净身出户?
  孙媛美把赵志安的内容发给了天涯的离婚律师(楼主本人),楼主认为赵志安这个条件存在故意含混,所谓的“女儿跟我,你的财产我一分不要”,是利用抚养权和财产,设计孙媛美于不义,最后倒逼孙媛美为了抚养权放弃女儿。
  于是,楼主帮孙媛美回复:“赵志安,对你离婚的要求,我再三思索,结婚七年以来,对家庭付出我毫无亏欠,我所有的工资奖金都用在了家庭开支,女儿出生以后,我个人几乎承担了全部费用,你我名下两套房产,一辆车,我的账户仅有1万,你这些年理财,盈亏不算,本金至少100万,你的意思为了女儿抚养权,不要我的一分财产?我的财产从法律上说至少是所有财产的一半,你的话有点令人费解,难不成是你终于认可了这些年我对家庭的无私奉献,把全部财产归属我个人?若如此,我很感动,但非常时期,更需相互理解,女儿可以说你从来没单独带过一天,你要抚养权恐怕没有详细考虑今后如何“抚养”,抚养权还是我留下,你有这个心,可以经常来陪孩子,另外财产我也不会全部带走,学区房留给我们母女,另一套房产归你,股票存款,你给我本金的一半就可以,车,折算一半的价值,用女儿名义买教育理财产品,你看如何?”
  发出去不到十分钟,赵志安打来电话对着孙媛美又是一番谩骂,原来他根本就不想给孙媛美一分钱,大骂孙媛美心里只有钱,他如果要女儿就根本不要钱,质问孙媛美到底要女儿还是要钱?!威胁孙媛美如果想要财产他一定让孙家在村里丢不起脸,让全村人都知道孙媛美因孽待公婆而离婚~~
  楼主又帮孙媛美回复:“赵志安,你知不知道因为我爸计划用电瓶车送我去镇里,再陪我去湖北,昨晚村委会已经安排人对我们家24小时监控?村长骂你黑心要祸害我们一村的人,有脸你赶快打电话试试?另外,你确定只要抚养权放弃全部财产?虽然我是舍不得女儿,但你也知道,我们村里的规矩,我离了婚带着女儿以后很难被接受,但如果只身一人,改嫁之后还好回村,你不是想让我们一家丢不起脸么?压力这么大,我是想要女儿,可我也不知道村里舆论会给我多大压力,反正离了婚我也还在厦门,麻城那边没人帮你带女儿,孩子跟你我随时帮你接送,天天能见面我也没啥不放心.......”
  “孙媛美,你还要不要脸?!你等着,我起诉!”赵志安彻底气疯,他根本没有条件承担抚养权,更不舍得放弃财产。
  我建议孙媛美疫情结束后开始跟踪、调查赵志安,表面上赵志安因为他爸没人照顾冲动离婚,其实很可能早有预谋,结合孙媛美描述他们夫妻相处的方式,早已分房,两三个月有一次夫妻生活,赵志安的手机从来不让孙媛美接触,孙媛美也不清楚赵志安有多少钱,至于“外债”,要么是吓唬人,要么是早有准备制造了虚假债务......
  孙媛美在市场监督局做财务,赵志安在医疗器械公司,孙媛美有渠道可以了解赵志安收入,这点对核实财产、核定抚养费都有重要作用,至于虚假债务,可以根据资金流向、用途追溯,去伪存真,顺藤摸瓜.......
  离婚战役,才刚开始呢......
  麻城婆家不去了(番外)
  赵志安和他娘被限制出门,每天由居委会送生活用品,老头医院隔离,家中只剩母子,假期一再“充值”,赵志安有头十年没跟他妈单独一起这么长时间,原本穿一条裤子的母子,产生了间隙。赵老娘是个硬脾气,平时有老头子迁就,逢年过节可以拿捏儿媳,赵志安老婆面前把他妈当老佛爷,等家中就剩了娘俩,赵老娘不是多么勤快,平时又酷爱广场舞、麻将牌,原先两口子在家也不烧中饭,就是晚上搞两个菜,三天两头夫子河鱼面、板鸭,不用正经天天烧。
  大年初五之后,黄冈疫情严重,麻城也开始人心惶惶,叫外面没有到街坊小店直接吃方便,何况非常时期,外面品种也有限,人家来了自己也不能下楼去拿,等居委会送过来早就凉透了,居委会每天送那几样,赵志安看着就心烦,他妈炒菜还不如老赵头,更别提什么厨艺,赵志安开始想吃孙媛美的家常菜,林晓琳做不来饭菜,赵志安有点后悔春节前没叫孙媛美一起回来。
  在家闷得越来越烦,母子两各自烧了火,为了刷碗也能吵起来,赵老母不是不心疼儿子,但她自己就不是爱做家务的,天天又出不了门,朋友圈都是“在家、在家”,处处透着心烦,家里又脏又乱,赵志安平时回来都不是一个人,孙媛美随手收拾收拾,放眼过去就不难看,赵志安从前没觉得他妈多不干净,母子两在家关了十几天,卫生间纸篓发臭赵老娘也不换垃圾袋,赵志安看不下去清理一个,被他老娘唠叨半天,垃圾袋还没压满,你这随便一丢就是两毛钱!
  阀门一开,赵老娘再也关不住压抑,骂孙媛美,骂老赵头,骂赵志安,哭自己命不好没女儿,麻城的传统先本是欺负儿媳妇,时代变了,现在有些媳妇也不那么好欺负,于是又改成了都指望姑娘,让姑娘回娘家伺候照顾父母,很多这样的,当地的宣传还是“孝善麻城”,麻城外出发展的姑娘家,有个同感,“每次看到那个大大的宣传牌就觉得很讽刺”!(本段内容内容麻城粉丝提供)
  赵家就赵志安一个,没有姑娘可以指望,麻城当地的习俗就这样,当地男人不少赵志安这等货色,觉得媳妇活该伺候婆家,娘家也很少为姑娘出头撑腰,那些娶了厉害媳妇指望不上的,就对自家姑娘下手,啃姑娘,让姑娘成扶弟魔、扶兄魔,姑娘混得好就少不了娘家的份额。赵老娘这一代的,不仅不孝敬老人还喜欢啃姑娘,可惜赵老娘当年重男轻女,怀了女娃打胎打掉了,就剩下赵志安这么一个去大城市干大事业的,可惜,儿媳妇翅膀硬了,伺候他们家六年反水了。
  赵氏母子关起门来鸡飞狗跳,赵志安也没空闲考虑如何转移更多财产了,他甚至没了离婚的念头,他毕竟做人事工作多年,当前一切问题的根源就是孙媛美的缺位,孙媛美如果来了,一切就会运转有序,赵家仍然是母慈子孝。
  天门的消息不断传进麻城,关久了的赵志安在他妈每天不停的吵闹中,失去了理性,也开始诚惶诚恐,元旦前给孙媛美发了个红包,这是五年来第一次主动给孙媛美发红包,要求和女儿视频,为掩盖他在麻城度日如年的囧境,特地趁他妈睡觉打扫了小房间,搬了一碰还剩两朵花的盆子在身后,只露脑袋和那两朵花,孙媛美见孩子要见爸爸,只好让他们视频,镜头里赵志安似乎用水沾了头发,腮帮子是青胡茬,不小心露出了邹巴巴的衣服领子,身后那两朵花叶子都打卷了。
  孙媛美没点开那个红包,赵志安,你是来搞笑的?我会离婚,在此之前一定会查清楚离婚背后那些见不得光的原因。

  疫情背景下制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法律适用问题

  ——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为视角

  作者:马珣 邓余平 张杰 许立(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危害疫情防控犯罪专办组成员),载“青春检影”(上海检察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主办)。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口罩成为抗击疫情的重要“防护装备”,多地出现“一罩难求”的现象。然而,一些不法人员却趁机大量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谋取暴利,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出击,查处了一大批制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案件[2]。

  制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可能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前五项罪名为一般性罪名,且相关司法解释较为明确,在法律适用及司法实务中较无争议,本文不予探讨。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相关司法解释较为滞后,既往判例及理论研究较少,法律适用争议较大,且该罪名保护的法益更贴合当下防控疫情现实需要,故重点分析,以期对当前疫情背景下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类犯罪有所裨益。

  壹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之解析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为了更好地分析和适用该罪名,我们首先应厘清“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等内涵,但现行司法解释对上述内容均未明确说明,因本罪为法定犯,故可结合立法之初同期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来探寻立法原意,在理解时要注意法秩序的统一性,同时还需要注意相关法律规范的修改更新,保持内涵理解的同一性。

  (一) 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01

  1997年施行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将犯罪对象列为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主要因为当时有关医用器材的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明确将医疗器械和医用卫生材料合并管理。

  2001年1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类产品监督管理的通知》[3],明确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含医用纱布、脱脂棉、绷带、一次性手术衣等)产品均按医疗器械进行监管。

  2002年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将“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列为其中的一个大类,编码6864,下分四个子类。

  2012年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对此作了保留,未有变化。

  2018年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对前两版本中“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作了分散编排,大部分保留在该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第14大类“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之中,另有石膏绷带被置于第04大类“骨科手术器械”之内。由此可见,目前“医用卫生材料”均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按医疗器械进行分类监管。

  关于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4]对其含义进行了明确界定,包括物品形态、效用获得方式、目的等。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第八条、第九条[5]的规定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医疗器械产品分类有关工作的通知》[6],医疗器械以风险程度由低至高,划分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共三大类,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标管中心”)负责建立并维护《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综上所述,从目前现有行政法律规范来看,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犯罪对象为医疗器械,但不排除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型的、不宜与医疗器械合并监管的“医用卫生材料”。

  因此,判断一个产品是否系本罪规制的犯罪对象,目前可以参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下属“标管中心”发布的变更和更新的规范性文件。

  (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02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于1997年设立,2002年经《刑法修正案(四)》修改,彼时的《标准化法》(1989年4月1日施行)第七条、第二十条[7]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且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才可能涉嫌犯罪。

  可见,保障人体健康的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一种,故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中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理解为“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001年两高《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伪劣商品案件解释》”)(2001)第六条规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可视为“保障人体健康的行业标准”。

  可理解为,在没有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下,“注册产品标准”可以视为保障人体健康的强制性行业标准。

  这里的“注册产品标准”,对应当时相关行政法律规范中的“注册产品标准”,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第八条、《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00)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8]的规定,所有医疗器械实行生产注册制,且办理注册时均需提交“注册产品标准”。

  2014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也随之修改。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第八条、第九条、《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第十五条[9]的规定,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且备案和申请注册均需提交“产品技术要求”。

  2014年8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10],明确了“《办法》实施前的文件中涉及注册产品标准的,《办法》实施后以产品技术要求代替。”

  可见,2014年之后医疗器械的“注册产品标准”被“产品技术要求”替代,二者本质上相同。同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第六十六条[11]可以看出,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与“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违法性相当。

  综上,在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下,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可以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

  另外,现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2017)第二十六条[12]明确了,医疗器械推荐性标准被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引用的内容应当强制执行。

  虽然《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2017)是部门规章,但上述内容没有突破《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及两高《伪劣商品案件解释》的语义射程,可以参照适用。

  分析至此,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中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以理解为包括:(1)强制性国家标准;(2)强制性行业标准;(3)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下的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4)被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内容。

  (三)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03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1997年设立之初要求“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本罪。2001年两高《伪劣商品案件解释》第六条明确“致人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为“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

  但2002年《《刑法》修正案(四)》对第一百四十五条进行了修改,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修改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由结果犯变为危险犯。

  而修改之后,尚未出台相应司法解释专门对何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作出说明,因此在司法适用时须结合其他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标准检测结果、专家评估意见等综合判断。

  比如,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13]的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不具备防护、救治功能”视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具体以口罩为例,如果口罩的检测结果中某些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突发疫情防控期间,该些项目不合格是否“不具备防护功能”,可以适当结合口罩类型用途、检测结果、专业部门认定、专家评估等作出综合判断。

  贰

  假冒伪劣医用口罩法律适用之探讨

  医用口罩是指采用一层或者多层非织造布复合制作而成,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熔喷、纺粘、热风或者针刺等,具有抵抗液体、过滤颗粒物和细菌等效用,是一种医疗防护用纺织品。[14]

  医用口罩根据防护程度高低不同分为三种:“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普通医用口罩)”[15]。

  医用防护口罩为最高级的防护口罩用品,能够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具备较好的防护性能,为医务单位人员等职业暴露高危人群之首选。

  医用外科口罩用于手术室内防止医务人员的呼吸道微生物等感染手术创面及患者血液喷溅等等情况,为有创操作者佩戴使用。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普通医用口罩)有过滤颗粒物和细菌等特性,供非有创操作过程中佩带,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颗粒物等的直接透过提供一定保护。[16]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三种口罩中防护性能相对较差,仅用于一般医护使用。

  (一)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

  01

  在2002年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口罩分类在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中,作为手术用品,按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这里的口罩应为“手术口罩”。

  2003年5月非典时期,由于SARS病毒通过近距离飞沫等传播,为保护一线医护人员,提高防护用品质量。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等产品分类问题的通知》,首次将将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手术口罩(即医用外科口罩)划为第二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并先后发布了《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03)、《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YY0469-2004)两份产品标准,前者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后者为强制性行业标准,两份标准分别于2010年、2011年完成第二版更新发布,即GB19083-2010、YY0469-2011。2017年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也明确将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分类为第二类医疗器械。

  可见,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作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制对象。该两类口罩有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083-2010)、强制性行业标准(YY0469-2011),当前疫情背景下如果制售该两种口罩,可依据上述两个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若不符合上述两个标准要求,可以认定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果“不具备防护功能”,即“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可以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02

  我们注意到,近期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出台的《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生产、销售假口罩类案件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江苏意见”)明确制售假冒伪劣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可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定罪,但对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是否可以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定罪未有说明。

  一些学者也认为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不宜以《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入刑。[17]学界和实务界谨慎的态度主要基于两个障碍:其一,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不在2017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之中,不属于医疗器械;其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只有推荐性的行业标准,即《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YY/T0969-2013),无需强制执行。我们认为,上述两个障碍其实并不存在,理由如下: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属于医疗器械,在我国按第二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

  首先,仅因《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没有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认定其不属于医疗器械有失偏颇。因为,《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是判断一个产品是否是医疗器械的参考依据之一,并非唯一依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和周期性,并非能涵盖当前所有医疗器械,所以才需要“标管中心”去维护和更新。

  其次,“标管中心”更新通知明确将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列为第二类医疗器械,且有印证依据。“标管中心”于2019年11月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2019年第二批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结果汇总》[18],明确了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2018年9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公布新修订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19]将“医用口罩(非外科用)”列为免于进行临床实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通过对比,我们发现上述两份文件中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口罩(非外科用)”的描述几乎一致(见表一),可以认为是同一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2018)



  再次,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在一直将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按医疗器械来管理。2014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用口罩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明确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医用普通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均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20]该份指导原则至今有效,用于指导各省级医疗器械监管机构规范医用口罩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

  我们通过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册记录168条,时间涵盖2014年-2020年间,均按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可见,从行政监管层面,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一直按第二类医疗器械来审批注册、监督管理。

  2.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一般有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且应当引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YY/T0969-2013)

  虽然,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只有推荐性的行业标准,即《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YY/T0969-2013),但不能因此就将其排出在《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制范围之外。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我国一直按第二类医疗器械来审批注册,企业在注册时必须提交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且《医用口罩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指出,“企业制定注册产品标准,则标准中应明确规格型号的划分、产品的结构组成等内容,且性能指标应能满足以下要求:……3.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应符合YY/T 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要求。”

  虽指导原则效力较低,但系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专门用于指导和规范各省医疗器械监管部门对医用口罩的注册技术审查,各省在具体执行时一般会参照适用。因此,各申报企业为顺利进行注册,在注册产品标准(产品技术要求)一般会引用YY/T 0969-2013。

  结合本文第一部分所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虽然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如果有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或者其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引用了推荐性行业标准(YY/T 0969-2013)的内容均视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中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范畴之内。

  综上所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系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作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制对象。当前疫情背景下制售的假冒伪劣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如果具备“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应当按照“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进行检测;再对照“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是否引用了YY/T 0969-2013,经检验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或YY/T 0969-2013被引用的内容,均可以认定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若“不具备防护功能”,即“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可以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以上情况适用于标注了“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如果涉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没有标识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的情况,则无法按照上述路径入罪。

  针对此种情况,我们提供另一种思路: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我国亦属于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应当符合《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该标准为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对口罩产品有“微生物指标”要求,比如不得检测出大肠杆菌、致病性化脓菌等,如果涉案口罩经检测不符合GB15979-2002“微生物指标”要求,也可以认定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特别是如果是含有致病性化脓菌,若达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也可以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叁

  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当前疫情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制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案件严重制造了疫情防控风险,在从严打击的同时,要确保依法打击。在适用《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时,既不能随意扩大解释,导致该罪名打击泛化,也不能过于谨慎,不符合疫情防控的现实需要。

  在关键性构罪要件的证明上,既要坚持实质化,也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背景,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一) “标准”的解释尺度问题

  01

  有些观点认为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中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可以直接扩大化解释为推荐性的行业标准,医用口罩只要不符合推荐性行业标准,一律可以入罪。

  该观点有失偏颇,因为即使是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也不能突破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即使因防控疫情需要从严打击,也需要找到合乎法理的入罪路径。另有观点认为,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中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只能是强制性标准,因此,没有强制性标准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就没有适用该罪的空间。

  该观点过于保守,且未全面考量相关司法解释和行政法律规范,忽略了本应该有的入罪路径,同时也不符合疫情防控的现实需求,因为当前市面大量存在的假冒伪劣口罩就是一次性使用口罩。

  (二)“不具有防护功能”的证明

  02

  涉案医用口罩是否具有防护功能,是一个较为专业的问题,应当由感染科、呼吸科、疾控中心等部门专家结合检测报告,采用个案出具评估报告的方式是一种较为稳妥的证明方式。但在当前疫情背景下,假冒伪劣医用口罩案件多发、频发,且在防疫一线急缺医用口罩的情况下,如此复杂的证明方式不能满足防控疫情的需要。

  因此,在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可以制定一个统一标准,针对三种医用口罩,选取各自标准中对防护起关键作用的一个或多个“技术要求”,并设置一定的阈值,若涉案口罩检测低于该设定阈值,可直接认定为“不具有防护功能”,达到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但何为对防护起关键性作用的技术要求,是个专业性很强的问题,可能超出一般人的认知。

  比如从防护作用来说,“细菌过滤效率(BFE)”、“颗粒过滤效率(PFE)”技术要求未必就比“鼻夹”技术要求更为关键,因“鼻夹”若严重不合格,使口罩无法完全贴合鼻梁,将导致口罩上端漏气,有害污染物可能从上端长驱直入,完全达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相比之下,伪劣口罩即使“细菌过滤效率”达不到95%,但达到80%,仍然具备一定防护作用。

  因此,选取何种“技术要求”作为关键性考虑标准,应当由上述部门专家结合疫情防控综合判断设定,仅在疫情防控期间内从快打击犯罪适用,一旦疫情结束后,还是应当个案评估。

  (三)无中文标识的“全外文”医用口罩

  03

  从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侦破的制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案件来看,还有一部分是无中文标识的“全外文”医用口罩。

  针对该类口罩,首先要注意溯源,如果系来自正规渠道,属于国外正规口罩,在当前口罩紧缺的现实下,销售国外正规口罩,不宜作为犯罪处理。

  如果溯源发现系来自小作坊的假冒产品,“全外文”包装系故意印制,则可直接根据外包装印制内容的翻译情况予以处理,比如经翻译系“医用防护”、“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则按照本文上述论证逻辑直接适用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如果无法溯源的,考虑到不同国家与我国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存在差异,对医用口罩的属性认定亦存在差异,涉案医用口罩可能在国外按医疗器械管理,在我国不是;相反,也有可能在国外不是医疗器械,但在我国可以认定为按医疗器械来管理。

  故应该由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涉案口罩的翻译情况,结合涉案口罩的使用说明、材质、设计使用用途及销售地点、宣传方式等出具是否是医疗器械认定意见,并附相应的检测参考标准。如果认定不是医疗器械,不宜以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入罪,如果认定为医疗器械,且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若达到“不具备防护功能”的程度,可以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麻城婆家不去了(终章)
  元宵节后,孙媛美留下女儿一个人回厦门,单位规定外省回来在家隔离14天,赵志安由于在湖北,单位特地强调暂时不要回来,加上他和他妈仍在隔离期,只能继续混日子。
  孙媛美提前回厦门也是为了抢先机找证据,路上辗转了两天终于回到厦门,登记好自我隔离,孙媛美开始了全面收集,重点是手机、电脑、各种票据,电脑赵志安带走了,但有个前几年淘汰的ThinkPad,两个不用的手机,其中一部是安卓系统,孙媛美试了半天没找到密码,微信联系楼主,楼主问她thinkpad有没有光驱,她说她不懂,呃,好吧,那就从简,我让她重新启动笔记本,启动到系统登录界面时,同时按住Ctrl+Alt键,然后连击Del键两次,这时出现新的登录界面,用户名处输入“Administrator”密码为空,回车即可登录,登录后,打开控制面板选/用户账户/更改账户/点击原来的“账户名”/更改我的密码/输入新密码,再次输入新密码,然后点击“更改密码”按钮即可。
  孙媛美花了十几分钟搞定,更改密码后登录电脑,我让她搜索所有分区文件,一样别漏,重要文件发送到自己邮箱,再配合复制保存,由于回收站没有什么文件,第一步提取、保存完成后,再下载恢复软件,全面恢复硬盘,整个过程两个多小时,结果发现了赵志安和两个女人台湾、西藏、海南、夏威夷旅游的照片,其中女人在赵志安单位培训的工作照中又出现,看来是集团公司外地的员工,照片显示时间大多三四年前,符合电脑淘汰的时间,第二个女的很年轻,只有两张照片,网红脸,没有合影,但从照片背景何以判断赵志安带着这个女的去了夏威夷,因为赵志安自己的朋友圈发过那家酒店的照片,孙媛美英语尚可,我让她看看能不能进邮箱,赵志安邮箱是自动登录,其实很多人都有这个习惯,一番操作,孙媛美不仅获取了赵志安出轨证据,还找到了亲戚帮他代持股权的证据,他为林晓琳购车的一些文件,邮箱是他一直在用的,买车是一年前的事。
  证据又来越多,孙媛美从一开始气得心都发抖到埋头分类、归纳证据,虽然没吃晚饭却越来越冷静,集团公司那个女人看样子职位和赵志安差不多,如果能确定身份,尽管他们可能已经分手,但对谈判仍有很大价值。孙媛美和赵志安公司的人来往不多,但毕竟有办法联系公司管理人员,我让她两步走,先把电脑、手机、票据证据梳理分类,再找人核实集团公司那个三的信息,那个女人年龄和赵志安差不多,邮箱里无两人往来邮件。
  安卓系统手机在安装超级手机精灵后通过与电脑连线,读取了一些证据,在一些被删除的截图中,确定微信号“晨雪”就是集团公司那个女人,两人已吵架分手,更多照片是赵志安和林晓琳,也就是现在那位网红脸,我让孙媛美将所有证据用赵志安邮箱发送到她的邮箱,又对手机和电脑里的内容进行录制、备份,全部搞定后删除赵志安发送过来邮件记录,有了老三微信号,确定真实身份易如反掌。
  孙媛美将家中票据、银行回单、邮箱、电脑里所有与财产、银行账号、投资有关的证据做表,手机里还有部分淘宝、支付宝截图,能够作为下一步调查证据线索,万事俱备,就等赵志安回来开撕了!吼吼!

  哥本哈哈(六)
  赵俊还是“回到了”别墅,内心怎么膈应这两口子,任务还是要完成,面对竭力讨好自己的老邵,赵俊内心不是毫无波澜,但是搬离杭州后的艰辛,母亲的死无时不刻提醒着赵俊,老邵曾经是个宠爱女儿的“好爸爸”,但他为了另一个女人逼迫妻子离婚时,所有的嘴脸都不避开年幼的孩子,说明什么?
  老邵对时常翻着白眼睥睨自己的赵俊,无可奈何,吵架之后,董卿澜的“朋友”做东酒会,老邵和董卿澜又回到了“贤夫妻”,老邵从内心乐见妻子和自己回复了恩爱,但是董卿澜最近的要求越来越多了,邵肇忠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董卿澜已经不满足游走法律边缘捞金,老邵的一位境外古董商被查,这个时候,董卿澜竟然还让老邵牵头拉线转移手中的存货,那些古董经过老邵的精致“做旧”,就搁在别墅的多宝阁里,没有人能一眼看出那不是最细腻高超的仿品,事实上,老邵还有门独特的手艺,能仿造出可以乱真的“古董”,也能将货真价实的古董完美的包裹入肉眼和仪器都难以检测出真伪的“容器”里,而赵俊,儿时的印象就有父亲习惯把弄各种古董市场上买来的东西,有时候还自己动手,一边为那些盆盆罐罐涂抹泥胚,一边自言自语,“谁看得出来你呢,嘿嘿,谁也看不出来了”。
  赵俊在地下一层发现了很多老邵原先涂抹瓶瓶罐罐的工具,对于考古学教授这并不稀奇,但是赵俊观察敏锐,在角落一个丢弃的木箱底发现了被撕掉标签的一角,带回公安机关鉴定,证实为两年前某被盗木坑装运文物用标签,半厘米的残留物,且沾了泥土,混在包装箱中留下了未被犯罪分子察觉的线索。
  邵肇忠发现多宝阁少了一样小东西的时候,也开始怀疑赵俊,当然,他没想到赵俊是个警察,只是认为赵俊偷了东西,要知道他几乎掌握了所有的文物出手渠道,然而,十几天过去了,赵俊带走那件东西没有出现在市场,这时的邵肇忠变得无比敏锐,处处留心后,察觉了赵俊的可疑!
  由于文物鉴定方面出了问题,赵俊带回的样品迟迟无法定性,正因为这个环节出了漏洞,导致赵俊暴露在邵肇忠眼皮底下,而警方并无察觉。
  古董鉴定就那么大的圈子,邵肇忠辗转确定赵俊带走的古董进了公安局,对女儿的身份竟是公安,一时间难以接受,他明明已经对赵俊好得不能再好,没想到小白眼狼竟然要害自己!
  邵肇忠马上调整了策略,无论怎样他一个古董专家难以推脱藏匿大量珍贵出土文物,别人可以说不明真假,他呢?赵俊一定把他会“包装”古董的事供了出来,到时候怎么逃避罪责?
  全推到董卿澜身上也规避不了自己帮忙造假!多宝阁上不少文物是今年发现的被盗古墓明器,一旦公安机关确定为被盗文物,自己恐怕连姓名都要搭上!
  如此,只能走险路,赵俊拿走那件是宋代小物品,并非官方在册大墓文物,邵肇忠没时间转移掉更多珍品,只选了几样价值上亿的埋入连董卿澜都不知道的地下通道,随后掩埋了通道,回到楼上,利用保姆不慎制造火灾,为了尽数销毁证据,家中多处预先放置了助燃物,反正别墅木质家具、可燃性装修随处都是,因线路问题导致明火造成液化气爆炸引发大火,一系列细节邵肇忠预先反复测算。
  仿古设计实木房梁砸下来上了赵俊,大火不断焚烧着室内的氧气,赵俊被房梁砸晕倒在地上,邵肇忠湿毛巾捂着嘴,路过女儿,内心一阵犹豫,终于撞倒旁边的橱柜,将女儿彻彻底底压在了重物之下,又关上了房门......
  保姆被大火惊醒,惊慌之下推开了赵俊房门,却没发现有人,但也正是推门放入残存的氧气,一刻钟后,赵俊被消防人员救了出来。
  赵俊被砸断了腿骨,性命无碍,董卿澜死于密闭的浴室,技术处还原了整个火灾过程,包括老邵故意撞到家具彻底将赵俊压在底下,又关上了生门......如果没有保姆冲撞时打开房门,赵俊将和邵肇忠的后其一样死于非命。
  邵肇忠进看守所有精神失常,赵俊不信他是真的失常......像邵肇忠这样绝情冷酷的人,怎么会经不起这区区打击?也许他承受不了名誉扫地,但是连“最爱”的妻子都能谋杀,还有什么会让他崩溃?
  反复的司法鉴定确认了邵肇忠精神失常,跳过了认罪伏法的环节,邵肇忠被关进了等级最高的精神病院。
  时间转眼又过了半年,系统再次轮训,熟人又聚在了一起。
  “你不想去看看老邵?”丁毅问赵俊。
  “我没想到他能那么狠毒。”
  “所以,他一定藏着很多秘密。”丁毅笑,“或者可以通过挖掘,得到很多遗产。”
  “怎么挖掘?”
  “去看望老邵,尽一个女儿的孝心通过精神折磨,或许就有收获。”
  “你也觉得他没疯?”
  “对,所以等待他的应该是无尽的炼试!”
  全文终......


  五七七 无标题——情人节特别版
  在南方阴郁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太久了,差一点忘了这个名字——许元。
  人到了一定年纪,爱不爱的,早就被意外的奖金替代,后来嘛,连离婚也变得没有想象那么严重。
  有了这样的淡然,是因为孩子已经长大,自己有房收入尚可,那些单位里、生活里,乃至婚姻里、直至生命力可有可无的都不在用心用力的在意,既然不在意,更谈不上费力争取。
  打包了“自己”回到小城,所谓“自己”,只是随身箱里几件换洗衣服、护肤品。城市的房产锁好门,没什么特别需要关照的,小区治安良好,物业可靠。
  四十九岁离婚,用两年时间在自己所爱的城市买了房产,孩子在上海,五十二岁,每周坐一个半小时高铁在工作的城市和理想的城市之间飞行,两个城市都有“家”,平时又都只有自己,一两年后厌倦了,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带着笔记本去了南方。
  那座小城有她的初恋,其实他毕业后他们只见过一面,那是她大三的暑假,放假买了票直接去他的城市。
  他已经在政府部门实习,别人帮她叫过来他的时刻,他表现的非常紧张,细节都忘了,好像只说了一两句话,你走吧......
  她是那么脱洒的外表,转回头离开金家庄分局,心都不知何处安放。理智告诉她买票回家,那是火车需要很长时间的等待,她甚至去了火车站对面的大商场,买了毛绒绒的小鸡玩具。
  也许更早就注定了,物质可以替代忧伤。
  此后的三十年,在散漫中竟然也有了不错的依傍,赚钱不算多,每月也有五万,并且还有一份体制内的工作,在他之后,又经历了结婚前的恋爱、挑拣,那个年代25岁差不多就应该确定下结婚对象,双方条件是品头论足时的要害,她结婚、生育,磕磕绊绊,以为总会一路到底,但,人生总有意外。
  看是不大不小的矛盾,其实,是命中注定无法绕过的点。
  她人生有不息的目标,所以,离婚只是站在了必须离开的码头,此后,不那么大手大脚,存钱挺快,她在自己喜欢的城市买了房产。但是孩子仍在上大学,一个人在两个城市奔波了两年,渐渐觉得窗外的风景看不到四季的喜悦,反正到了可以提前退休的年纪,想去一个小城。
  他所在的小城不限购,她先是入住环境不错的酒店,心想着住下来再看,如果好,就买一处房产,或许在这里度过余生。
  小城早已经历经变化,但终归不是那么大。他还没有退休,有天晚上她在超市买水果,蓦然认出了他!
  其实彼此已有太大变化,因为旁边有人叫他的名字,她才认出了他!
  岁月改变了每个人的容貌,尽管她用心保养,也不再是十九岁的容颜。她从他身边略过,如果不想回头,就只好擦身而过。
  “颜胤!”那个有些胖的男人叫出她的名字,她惊讶转头,然后眼神清澈往向他。
  “颜胤!真是你?!”男人迟疑之后确定了是她!
  “你来xxx?!出差?!”她和他虽然在遥远的城市,确是一个系统,或许间或听说过她的消息。
  “你居然认出了我!”她笑。
  “你路过的时候,带着风。”他看着她的眼神,让她依稀想起三十几年前那次见面,她记得自己转身的时候,听见背后似乎有抽泣......
  “你住哪?和同事还是自己出差?”他这次很多很多话,但是,她眼里只是轻巧的笑意,她来这里,只是为了寻找感觉,并非为了眼前这个胖胖的男人,从分开那一刻,就已注定不在同一条线。
  彼此留了电话,次日他约她吃饭,她知道了他妻子几年前病故,孩子也已经大学毕业了。
  她没告诉她自己来这个城市的真实原因,没否认出差,没说自己也是单身,只是告诉他女儿在上海读大学。
  分开时,他叫了出租车看着她上车,心里有点遗憾,这么多年,她的性格还是那么脱洒,可惜北方太远了,以后都没什么机会见面......
  他一个人沿着落下法国梧桐的街道往回走,不知哪里传来歌声——
  让我掉下眼泪的 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 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 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 是挣扎的自由
  分别总是在九月 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五七八 女主的表妹反社会(一)
  顾弘毅个子不算高,要不然凭着一张像是海归精英的脸,还不得飞上天?在见识顾弘毅之前,我不知道有个专门演总裁的明星王庆耀,郄洪薇在表妹的关注下,痛诉遭遇小三,气场是既痛苦又骄傲。那个女人还是凭她的关系进的公司,一转眼,竟然逼着她离婚!
  女人在任何时候第一反应都是她的底限——“我还没跟我老公摊牌,顾弘毅这么做太对不起我,但是,我凭什么让给他们?!” 郄洪薇又变得咬牙且此,这也难怪,她父亲曾经是县委书记,当初的顾弘毅在乡镇企业局开车,要不是那张脸特别惹人,郄洪薇不会注意他。
  稀里哗啦了半天,朋友原本推荐我帮表姐离婚,小三那边说男的已经准备离婚,朋友担心顾弘毅转移财产,连拉带哄郄洪薇才肯出来见我,哭够怨够才想起自己的目的,——“我老公不会那么丧良心离婚,丁记者(我不知道她怎么把我想成了钱江晚报的记者,明明一开始就介绍了身份)你帮我曝光不要脸的小三,他都给她买了车,我要让她身败名裂!哦,小三叫杨钰,身份证号我找给你,你给她曝光,影响越大越好!上头条,上热搜,你们在报社就喜欢这些材料!”
  我知道此时此刻,满腹怨气的女人似厉鬼,什么也听不进去。但是我不是记者,没本事帮她曝光小三,还影响越大越好,我不在报社,且媒体更喜欢的是杨幂,顾弘毅,我在杭州二、三十年听都没听说......
  朋友给了我顾弘毅公司的名字,卖防水材料的,即无自主品牌又构不成规模,不过一年有个百多万利润,过小日子足够丰乐。
  我不是太喜欢郄洪薇的性格,有种不自觉的颐指气使,但是,性格如同天气,见仁见智,就算比较极端的天气,也未必没好处,但是朋友说郄洪薇只是嘴巴厉害,在家非常惯着她老公,毕竟顾弘毅确实长得挺帅,也能赚钱。
  末了,郄洪薇给我看了顾弘毅的照片,有个四十岁,西装笔挺,身材嘛,应该是锻炼过,但效果一般,不胖不瘦却也不见得多挺拔,五官还可以,朋友立马百度翻出王庆耀,脸型、五官还是真,比较像。
  但仍不是我喜欢那种类型,并且郄洪薇这个老公不是明星,少了王庆耀硬照下的光环,小眼睛细看透着一骨子卑劣、狡诈。
  她表妹跟我的关系还不错,所以嘛,只要郄洪薇想折腾,我总要奉陪。表妹的目标是减少财产损失,郄洪薇在生育二孩时就已经办理了病退,等于在家蹲了六年,要不是他们家还有些社会关系,简直就是家庭妇女。
  “顾弘毅太坏了,帮我想办法整整他,你看到我表姐的样子了,那个小三我好像也见过,应该是个绿茶婊,我表姐外强中干,早晚被他们吃干抹净,拜托你想个狠招,总之不能便宜了狗男女!”
  “你表姐不想离婚。”
  “唉,当惯了大小姐,其实他们家不差养他们娘三,何况离婚财产前不可能便宜了渣男,不过她自己想不通,她哥和顾弘毅也有生意往来,可能他哥嫂也不是太希望他离婚,但她爸妈不糊涂,要不我也不敢来找你帮忙拆台,你得帮我劝她,总之不能便宜渣男和小三!”
  女主的表妹反社会(二)
  整小三我同意,整渣男我更加同意!当然,咱作为一外人,那也就是从旁协助,关键得看女事主,毕竟重感情的原配多,再怎么受伤,老想着“多少年的夫妻感情”,再者说“孩儿他爹”,一句话心存幻想,就这么站在了丈夫的对立面,她自己都不甘心......所以,人生的泥泞,一大半是自己挖坑灌水和烂泥,和着和着,自己就上不了墙......
  一般来说楼主不主动鼓励离婚,我妈说了宁拆一座庙,不破一家婚,所以,别人来找我我都会反复询问,根据经验认真评估,没到过不下去,不会劝人家离婚。
  郄洪薇显然不想离婚,但是第三者已然逼供。那女的28岁,原先在健身房做教练,一来二去两人熟了,健身房换了老板,那段时间她正好生病,没办法续约,由于身体原因今后也不太适合继续做健身教练,也就是想上岸正好郄洪薇给她大了快板,郄洪薇把她带去了自家公司,苏菁怡本就工商管理毕业,长久做健身,自容挺拔,加上一米六五的身高,算得上肤白貌佳,郄洪薇大小姐做久了,对自己定位颇高,压根就忘了把一个比自己小十几岁的靓丽女郎放在丈夫身边,有没有那么点儿不恰当。
  像郄洪薇这种领导家庭出来的大小姐,自己也曾年轻秀气,很少一考虑问题多少个弯儿,顾弘毅公司不缺年轻女下属,这些年也没见他弄出什么绯闻,郄洪薇就从没想过顾弘毅会出轨,更没有想过的是她自己已经不再是二十出头!
  郄洪薇接电话时顾弘毅就在旁边,苏菁怡仍是那口清甜悦耳的普通话,声音依旧柔中带嗲,问题是内容差点让郄洪薇摔了电话。
  “郄姐,我跟顾哥都不想伤害你,可是,爱情的力量谁都拦不住,顾哥比我还痛苦,他是很感谢你们一家对他的帮助,像我对郄姐帮我介绍工作也很感谢,可是,成就自己的终究看能力,现在不是十几年前了,顾哥需要一个事业上的好帮手,在外要形象,在内要能力,郄姐,尽管我们都不愿说出,但,把我和你的照片放一起,随便哪个男人会怎么选?”
  顾弘毅一声不吭,两人都在客厅,相隔不过一米,他当然听得见每一句,郄洪薇气得涨红了脸,“苏菁怡,你这个不要脸的狐狸精,你,你不得好死!”
  郄洪薇忘了自己掐没掐电话,气得发抖,苏菁怡已经不满足朋友圈秀恩爱逼宫,郄洪薇原先找了婚姻辅导师,大师让她不要正面回应,尤其不要和丈夫撕破脸,要摆正姿态,不去理会丈夫和第三者,稳固家庭阵营,等他们激情过了,男人会回归家庭,结果,第三者就差找上门了!
  郄洪薇不知道应该立即联系婚姻辅导师还是质问顾弘毅究竟想如何?顾弘毅漠然的看看她,转眼拿车钥匙出门!
  门咣的一声关上了,如果不是使了很大力气,像这种高级防盗门弄出去那么大的声音,郄洪薇蓦然想起了表妹那个朋友的话——“你不能怕离婚,你要有个态度!”
  郄洪薇捂着脸哭到黄昏,室内没有开灯,已经半黑了,孩子上晚自习,所以晚上不会回来吃饭,郄洪薇从沙发上站起来,木然的走进卫生间用热水沾毛巾洗了把脸,她不是傻子,苏菁怡大中午打电话,而顾弘毅正好很少见的在家,他们是知道的,他们是故意的。
  郄洪薇已经没有任何念头,黑暗中给表妹谢隽打电话,“谢隽,你帮我找人,苏菁怡那个贱人当着老顾的面给我打电话,说了一大通能气死人的话,老顾摔门走了,看来,这婚,要保不住了,你帮我找人,我凭什么不灭了他们!呜呜~~”郄洪薇呜呜大哭,谢隽刚好下班,直接去了郄洪薇家。
  郄洪薇开门的时候把谢隽吓了一跳,头发凌乱,眼睛红肿,平时那个不化妆不出门的贵妇完全脱型了......
  在不知情下销售假口罩的处罚问题

  亲爱的,我咨询一个问题,我弟销售的3m口罩是假口罩,处罚10倍是按照商标法处罚的,假口罩不是他制造的,只是销售了假口罩(执法部门界定我弟知情或不知情),这都可以判罚侵犯商标权吗?

  答复:1、市场监督部门处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2、不处罚的情形:《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于那些能够证明自己商品合法来源的销售商,他们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还是应该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3、关于合法来源:口罩有中文标签,标明厂名厂址,能提供该批口罩的供货商的资质文件,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购进单据,否则涉嫌销售无合法来源的商品。
  女主的表妹反社会(三)
  没想到郄洪薇转变的挺快,谢隽本就憋着一股火,当初她妈就没看好顾弘毅,她妈在财政所,经常到财政局送报表,财政局当时也在政府大院,顾弘毅外表比较招人,行为也很高调,直到他底细的人不少,当时也有不少人给顾弘毅介绍对象,顾弘毅放话,女的必须漂亮,且独生女儿,家庭条件不能差。
  那时候财政局有个小姑娘也被他外面迷惑,那姑娘在农财科,正对接谢隽她妈,谢隽她妈就知道了不少顾弘毅的事儿,没曾想自己外甥女居然和顾弘毅交往上了,作为姨妈那也是没少阻挠,无奈,郄洪薇大小姐脾气,谁的话也不听,顾弘毅可能也没想到自己能找上县委一把手千金,所以“放宽条件”,忘了当初卡的死死的“独生女儿”那条。
  谢隽虽然特别急切想帮表姐打击贱人,但她毕竟在政府部门多年,法律层面的问题还是放在首位,于是又联系楼主,为减少郄洪薇浪费在情绪上的不必要宣泄,我给她列了清单:1、财产:家庭财产、公司资产、已知债权债务;2、顾弘毅个人或公司可能存在违法问题及证据;3、第三者家庭成员详细信息。
  郄洪薇比上次沉稳了一些,也许,是被逼到了不得不面对,谈话中她时常走神或误解我的思路,我用耐心把她掰回来,这是个必经过程,我有耐心但也会给当事人圈定一个范围,不能纵容她沉陷痛苦或者啰啰嗦嗦不知所云。
  如果不能给当事人一个明确思路,很可能延误战机,对方已经逼宫,离婚大战近在眼前。
  郄洪薇不甚清楚顾弘毅的公司情况,反而在我向她确定双方有无把柄时,吞吞吐吐交代了顾弘毅知道她父亲曾有一些灰色收入,那些钱,大多数用来扶持顾弘毅和她哥哥,但她不认为顾弘毅会拿这个出来说事,毕竟顾弘毅得了大头。
  我问谢隽,她姨夫那些灰色收入什么性质,谢隽说她不认为会留把柄,毕竟姨夫退休六年了,姨夫在职时口碑不错,比较廉洁,要是有灰色收入那也不会是他独一份,郄洪薇说家里前后拿给顾弘毅三百来万,有一部分是他父母存款,三十几万吧,不全是灰色收入。大部分钱没有银行往来证据,她没直说,我想大概就是灰色收入了。
  希望顾弘毅不会把岳父母的出资当做炸弹再投向他们,但事已至此必须做更坏打算,尽可能化解掉这笔钱的风险,另外,严密核实顾弘毅个人把柄。防水材料有很多家企业都会买票抵扣,没线索没人举报没问题,一旦有人举报实锤,那就够喝一壶。
  谢隽熟悉税务部门,她有些办法验证顾弘毅公司的一些情况,我想起郄洪薇哥哥和顾弘毅存在生意往来,就建议郄洪薇从哥哥那边调查,之后谢隽的材料复核。
  为了蒙蔽顾弘毅,也为了试探,我建议谢隽出手整小三,用做简单直接的手法,表面上没有针对顾弘毅,顾弘毅也不至于立马亮出杀手锏,一边试探,一边全线调查。
  谢隽说不如叫人卡车弄成车祸送走顾弘毅一了百了,呃,我不建议搭上自己性命去报复,我相信法律,不信买凶杀人能逃避法律追责。
  谢隽说她就是说说看,毕竟我给的建议实施起来很烦神,不如直接送走顾弘毅痛快。
  呃......
  用假离婚证买房犯法吗?(附案例)

  用假离婚证买房犯法吗?犯法。

  用假离婚证买房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系伪造、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证件、证明文件违法行为。

  伪造文件罪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案例】

  一些市民为了享受首套房享受交易优惠,竟然动起了歪心思,“走捷径”办假离婚证,没想到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南京浦口公安分局珠江派出所民警接到一起因购房纠纷而拨打12345热线求助电话,细心的民警发现了其中的“端倪”,购房人郑某和销售顾问周某一道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证件、证明文件,因为违法两人也因此被刑拘。

  2019年12月6日,珠江派出所接到一起双方因购房五万元定金产生了纠纷,一名女子郑某拨打12345热线,向警方和房产办咨询其是否能拿回定金。在民警询问详情过程中,对郑某讲述事情经过的真实性存有疑问。随后,民警在检查他所持有证件时发现了端倪,因为其中的一个离婚证明显有造假的嫌疑。经过民警的反复做思想工作,郑某终于交代了事情的真实情况。

  原来,今年七月份以来,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获批后,这一带成为南京楼市较为红火的新星,江北的楼市价格节节攀升,不少人加入了抢房一族。今年11月底,家住南京的女子郑某想购买浦口大道的一套房源,因郑某与丈夫名下有房产登记,又想钻国家政策的空子,于是与销售顾问周某商讨,找一条“捷径”走走,享受一点优惠。周某建议郑某可以办理假户口、假离婚、假银行流水,操作成首套房享受交易优惠。同时,周某表示可帮她办成,但需要手续费7000元钱,郑某一口答应并先支付了3000元,准备等购房手续全部办好后,再支付剩余的4000元。随后,郑某又交付了五万元定金认购一套房子。

  此后,周某电话联系了办假证的葛某,替郑某办理了虚假的户口簿、离婚证、银行的交易流水等,周某支付给葛某办证费用1500元。可后来经过多方考虑后,郑某决定放弃购买该房产。12月6日,她前往售楼处,双方就退还五万元定金产生了纠纷,她便拨打12345热线求助。

  随即,民警传唤了销售顾问周某进行了询问,在证据面前,两人承认为了获取个人利益和套取优惠办理了假证的行为,两人伪造、买卖居民户口簿、离婚证的行为,因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系伪造、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证件、证明文件违法行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早春随思
  二月的阳光照亮了院子里树枝繁茂大树,南方的冬天在明媚的春光里退却,尽管仍有丝丝冷意,但是阳光下的一切都闪闪发光,光彩夺目!
  那些翠绿的树叶在经历了一个冬天后,对着阳光的照耀熠熠生辉,一扫冬日的刻板暗沉,尽管还没到樱花开放,窗台洒满金色的吊篮已经让人忍不住想起此时走过田野的欣欣春意!
  阳光为春天洒上万道金光,像极了年轻的爱情,当他用双手捧起我的头,温暖的气息拂过耳畔,轻声让我闭上眼睛,长长的深情包含了无数埋在心底爱意,这一吻驱散了所有迟疑,从心底萌发出深挚的爱,仿佛发生了一个奇迹,彼此确定一生。
  漫无目的的游走,紧紧依偎,沉浸在脉脉柔情的甜蜜,从夕阳的绚烂走进浓浓的暮霭,直到树木只剩下模糊朦胧的轮廓,他是我归途的向导。
  二十年惊恍而过,那些炙热灼人的话语,火烧火燎炽列的爱与渴望,曾让人颤抖的狂热追求,都成了默默地牵动与无法分割的相伴。
  在他唤醒我的时候,嘴角仍有一缕孩子般的微笑闪动,从一个清晨的美梦中醒来的幸福孩子,可以忘却漠然容忍的平凡生活。
  这是属于初恋般的幸福,单纯宁静隐而不露包含渴望幸福......
  ******************************************************
  华丽丽的分割线,不太符合我的平日风格,但是,在春天,如何不写早恋?
  我所指的“早恋”,不是初中、小学阶段,现在的孩子似乎更早熟,但是功课密集、兴趣班纷纭,有限的空闲还有致命的手机,估计没多少精神去早恋,至少我是这么觉得,如果不是时间悠闲的让我抄完歌词,又抄了半本普希金,还有大半个下午发呆,假如我有手机这个弄来弄去放不下来的神器,高中的时候,大约想不起来“恋爱”。
  初中学习成绩很一般,在东北不足一米五的身高,跟在一个一米六几皮肤粉白面如桃花的学霸级女同学身边“通勤”,戚玉晶,成了我初一、初二最大的阴影,大约整个人都不会太好,默默喜欢的男生从不正眼看我一眼,初一下学期他就和戚玉晶成双结对,我因为成绩不好,放学被老师叫去家里和几个不听话的男生一起背题,越发卑微。
  初二的时候,那丫的男同学成绩开始堕落,渐渐变成勾结校外混混的小流氓,可能有一次问我要钱遭拒,继而听说我表哥非常厉害,吓得拖戚玉晶找我试探、说情加恐吓。
  尽管我没做什么,可能迫于我大表哥的威名,他们就此也不再敢惹我,找我要钱的原因是我穿得比所有同学都好,光彩亮丽的的新衣服总是在换,一看就知道家里有钱,但那时候,我真的没意识到。
  初三开始,我离开重点班,在普通班反而成绩不错,当然,那个不错是指普通班排名,但是信心就渐渐有了,我还是不那么爱学习,上课就画画,但也没耽误考上高中。
  高一我在开学十几天后才去上学,父母帮我整了好一些的学校,由于离我家太远,步行道我姨妈家就只有几分钟,不久学校就上晚自习,放学已没有公交车,东北的夜晚来得早,黑得透彻,一个女生自己走大半个小时不安全,于是我被安排到姨妈家住,后面的情况我多年的粉丝都知道,我的同桌是姨妈的养子,以前我只知道他们家收养了一个孩子但没注意过,知道我在姨妈家入住的第一个晚上才知道了我的高丽棒子同桌居然就是姨妈家那个收养的表哥。
  当然我姨妈家有四个男孩,姨妈一心想生女儿于是就一直生,一直生了四个......
  人生其实是一场奇迹,在你想不到的时候开始,以你想不到的结局结局,我写了很多关于我哥的小说,我和他一定不止一生一世。
  现实里的爱情不是童话,但有很多际遇、巧合,很大程度取决于自我对世界的认知,譬如初一,初二,整天颓丧,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在戚玉晶的笼罩下只有灰暗的阴影,初三分班终于离开了戚玉晶,也不用再承受班主任的挑剔、冷漠,因为住在了校长家,代课老师开始对我越发关照,渐渐有了自己喜欢的人,但彼此没有表达,但是放学总是一前一后,有时绕道走很长很长的路。高一碰巧也在同一所学校,但是之后,被我哥有意无意搅和,连往来也没有了。
  走到最后,一生就只想爱一个人,岁月会把所有的激情变成岁月悠长的陪伴,也许最后,爱不爱都不那么重要了,春光潋滟,我和我哥相依相伴。
  女主的表妹反社会(三)
  怕什么来什么,见郄洪薇一直没动静,苏菁怡在健身馆门口堵住了郄洪薇,拉着她去“谈谈”,在休息间苏菁怡说了大半个钟头苏父这些年以权谋私换取利益的“罪证”,郄洪薇惊得心魂不定,部门内容耸人听闻,还有一小部分确是知情,她完全没想到枕边人受苏家十几年的恩惠,竟然把苏家所有把柄随随便便交代给一个外面的女人,而这个女人和他勾搭一起,仅仅数月!
  末了苏菁怡拿出一份协议,除了一套房产,郄洪薇几乎净身出户,家中四套房产、两间店面,豪车,存款、股票,还有公司,顾弘毅愿意给妻子的仅仅是一套西兴买到手就没装修的房产,那套房产只值两百万,还有七八十万贷款,真是比店面都不如!
  郄洪薇浑身发抖,她并不清楚离婚协议光签字不会生效,但是苏菁怡口口声声要去举报,还罗列了前县委郄书记依法应当判多少多少年的徒刑,郄洪薇仿似肝胆具裂,在苏菁怡的不断逼迫下签下了名字。
  “明天一早民政局见,最好不要失约。”留下一个阴沉的笑,苏菁怡离开了会馆小客室。
  郄洪薇浑身被汗水湿透,等到冷得浑身难受才醒悟过来,签了字,是不是什么都难以挽救?而苏菁怡那个可怕的女人,会不会继续敲诈?谢隽手机一直占线,郄洪薇又想起丁毅,拨通了电话,哭哭啼啼,断断续续描述了整个过程,“丁律师,我在那份协议上稀里糊涂签了字,是不是,没救了?”
  “你不要离开,你等我过去,你去看看那个小客厅有没有监控。”
  二十几分钟后我到了现场,小客厅没有监控,郄洪薇在情急之下也跟没没按我交代的录音。
  我让她打电话联系苏菁怡,电话里第一句就是你是苏菁怡吧?得到肯定再说自己明天不想去民政局,怕孩子受不了这个消息。苏菁怡胜券在握,于是再次让郄洪薇考虑她父亲,劝她不要为了一点财产把她父亲送进监狱,郄洪薇按我说否定了父亲有那么大的贪贿受贿罪责,苏菁怡显然准备充分,又强调了苏父的几大罪行,我在旁边听的一清二楚,她说的很吓人,但并没有多少实质性证据,倒像是我们在审讯工作中常用的说法,能根据一些线索推断出轰轰烈烈的犯罪事实,如果不是熟悉公检法行业,就是背后有人支招,当然也不排除这个提供谈话内容的人是顾弘毅。
  已经录音取证,剩下的就是尽快核实内容,当然,涉及郄家隐私我没必要知会,我让她和谢隽联系,如果能排除较大违法风险,今晚九点前一定要把核实结果告诉我。
  七点半谢隽就联系了我,郄家行动很迅速,但是结果出我预料,由郄洪宇出面和顾弘毅谈,他们有很多生意上的来往,且关系不错。
  我也乐得出局,毕竟我也不想牵扯郄家的隐私。但我觉得,顾弘毅已然纵容小三出来逼离婚,谈判除非郄家让步,否则也不过是顾弘毅的缓兵之计。
  顾弘毅或许表面给郄家面子,但一定会要求更大利益,我不清楚郄家的家底,但是把柄在一个背叛了郄家的白眼狼手里,郄家无疑是身绑定时炸弹。
  谢隽问我有没有什么杀精的实物,我不是医药师,倒是以前有粉丝跟我提过,因为仇恨丈夫出轨,每天在他水杯里下微量黄体酮(一种雌激素),并且常常给他做有助于“杀精”的食物,日积月累下来,丈夫终于“不举”。
  “顾弘毅没搬出去?”
  “他那么精,这个时候不会公然和苏小三同居,我让我姐想个办法,顾弘毅警惕性很高,也不在家吃饭,估计我姐再让他吃什么,他也不肯了吧?”
  “连水都不喝么?”我笑。
  “哦,他们家有饮水机!但是我表姐也喝那个水。”
  “我没让你下毒,再者黄体酮对女性而言是助孕的吧,副作用我不清楚,不过放进去应该有味道,这问题你真不应该问我,我对医药并不精通。”
  “呦,我想起来我有个医药化工专业同学,号称绝命毒师,我找他求教!”
  “绝命毒师啊?这都成了仇恨式婚姻,冤有头,债有主,既然顾弘毅得钱来自郄家,不如从拾根源,何况他这个行业盛行买票,如果顾弘毅没了钱,自然吸引不了小三,还是让郄洪薇自己家也清理干净,一遍找证据,一遍清除隐患,说实在的,我不建议因离婚行凶杀人,法网恢恢,别到时候搭上自己。”
  “你还以为我真要雇凶杀人?我姨父首先就不会同意,不过顾弘毅真够了贱,什么都告诉野鸡,帮我想个办法,先给他们一个好看!”
  “不怕你姨妈家怪你操之过急?听你说的谈判似乎不为离婚。”
  “的确是不想离婚,郄洪宇觉得顾弘毅不会为了一个女人离婚,也让我表姐大度点儿,这事交给他,我靠,估计他和顾弘毅是一路人,毕竟他们经常混一起。”
  “那你这位表哥就真是没用了,顾弘毅都敢拿老丈人身家性命开刀了,他可倒好,让自己妹妹大度,他们家的事,你别参与了,估计钱肯定历史上也捞了不少,真让郄洪薇净身出户,郄家也承受得起。”
  “不是这么个道理!他们家的事我多少知道一些,我姨夫真不怎么贪,那时候的领导班子,还就数他最清廉,倒霉的是被王八蛋凤凰女婿卡住喉咙!”
  “凤凰?顾弘毅就一开车的吧?人家凤凰是指名牌大学,我倒觉得苏菁怡能说出那番话,还有一种可能,苏菁怡背后另有其人,倒不如你也追追看,反正你人脉广,顾弘毅能把隐私告诉她,难保没有别的傻叉,万一苏静怡用惯了这个套路,那不是又多了一条思路?”
  大树底下(二十八)
  丁雨辰守了一夜也没发现这个学校隐匿着什么样的存在,她并不知道自己的到来改变了校内灵界的格局,步步成长的丁雨辰并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她一直以为自己有些遗传的特质,又遇上有些道行的师父,走在修仙的路上,也仅仅超过普罗大众。实际上,人,怎么可能那么容易修行得道?先不说得到,能如腾云驾雾般飞行,最近两百年找不到吧?
  丁雨辰对自己存在重大误解,因为没人肯告诉她真相。随着她开始涉足灵界,能力会越来越强大,但同时......
  并非在她眼皮底下有谁带走了魂魄,那个将将形成的怨灵......
  神永远正确和无辜。
  “我解释不了为什么夜里学校竟没有鬼,别说鬼,什么灵力都没有,假如存在噬魂兽,那将将好在我去的时候带走了女尸的怨灵,而我没发现它,奇怪的是,我没能在校内发现痕迹。”丁雨辰啃着薛大弄来的泡椒凤爪,“这个学校看着阴了巴斯,但确实没有鬼。”
  鬼没找到,死者怎么进入的学校也就成了不解之谜,最后也只能照着吸毒产生幻觉自残致死结案。
  长安本来抱着与有荣焉,这会心里格外别扭,他不信就是吸毒致死这么简单,但是,死亡原因没有外力。
  即便中邪了,那个邪呢?
  “那个,雨辰,我不是怀疑你,我就是觉得,会不会因为你一来,那个邪,就不见了?”纠结之后,他单独问雨辰。
  “我来了,鬼没了?你当我钟馗?我连个半仙都不算,你太高抬我了。”
  “不是我,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生气,我就是那么一说,死者死法那么邪,说是吸毒致死,弄成那个样子你信?”
  丁雨辰平素讨厌被人质疑,昨晚本就不顺利,大老远跑一趟结果狗屁作用没气,自己面子上也挂不住,长安还盯着她直哔哔,她的耐心马上就要消耗一空,于是皱起眉,“你不服就自己去,捉鬼撞鬼,道士下山,这些都可以学,以后没事儿别牵扯我,我不是你花钱请的老道,你要是怀疑我,那就更有趣,我们这行,不可能存在噬魂兽,我不需要炼那些。”
  “你说什么噬魂兽?难不成我们进去的时候,正好溜走了那么个东西?”
  “噬魂兽?呵呵呵,我们进去是大白天!”
  丁雨辰决定不再跟长安哔哔,省得拉低智商。
  “薛大,不好意思,才疏学浅,没找到根源,这学校,现在,很干净。”分别的时候到了,丁雨辰有点抹不开脸,人家接待了自己一趟,白白浪费时间。
  “丁警官别这么说,虽然,这次不是太顺利,但丁警官给我的感觉,还真特别,没见过那个女孩子胆子那么大,跑得那么快,以后有机会常来指导!”
  “指导?”丁雨辰笑了起来,“我能指导什么?偷税漏税卖假发票?我就对那个在行,哈哈哈!”
  我不应该怀疑你,但是,你越来越不同.......长安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自大他看了《法医秦明》就有了每天手写记一行的骚包习惯。
  怀疑丁雨辰的,又何止长安?
  闹过鬼的地方,传说会时断时续,没有一个地方永远光明或长久黑暗,除非不是在阳界,或者,某个边缘空间。
  又回到专案组,地铁建设已经启动,浙江就是这样的效率,永远比规划来得更快。北京来的专家包含风水大师,勘测的日子风和日丽,姜朔和丁雨辰走在安保队伍里,两个月没来,封锁起来的山区已经开始打隧道,说是隧道也不确切,就是往地下先打一个深洞,施工队也在一周前进入,开工的日子由大师亲临指导做法事,名曰剪彩,也是常理。
  一进山就让人觉得不舒服,丁雨辰想抻个懒腰,主要是这山风阴测测的有种莫名寒意,一个地方风水偏阴性,阴气重,就不是什么人一到能尽数冲散的,毕竟山脉汇聚阴气可能延续前年,找不到汇聚灵气之地彻底打散,那个地方就不能正常动用,在古代多作为养尸地。
  在养尸地建地铁,想想就啧啧~~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