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八一八中国近年来的超自然事件(转载)

  祝大家新春愉快,忙完这几天,会继续更新。
  今天说说人体自然事件,从今后不定时更新,希望大家的支持!
  人体自燃现象最早见于17世纪的医学报告,时至今日,有关的文献更是层出不穷,记载也更为详尽。人体自燃就是指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
  
  基本简介
    人体自燃现象最早见于17世纪的医学报告,时至今日,有关的文献更是层出不穷,记载也更为详尽。那么,什么是人体自燃呢?人体自燃就是指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   1949年12月15日,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一个53岁、名叫科特里斯的妇女在家中被烧死了。曼彻斯特警方在调查中发现,那具不像人形的恐怖尸体躺在房间的地板上,可是房间内的物体却没有遭到丝毫破坏,而且壁炉也未曾使用过,甚至在其他地方也找不到火种。美联社报道说:“该妇人在燃烧时一定像个火球,但是火焰却没有烧着她家里的任何木料。”这事实令人惊诧。
  1951年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的利泽太太被人发现在房中化为灰烬,房子也是丝毫未受损坏。在这个案件中,调查人员使用各种现代科学方法,以确定这一神秘意外的来龙去脉。可是,虽然有联邦调查局纵火案专家、消防局官员和病理专家通力合作研究,历时一年仍然没有把事件弄清楚。 人体自燃
  在发生事故的现场除了椅子和旁边的茶几外,其余家具并没有严重的损毁,可是在屋内却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天花板、窗帘和离地4英尺以上的墙壁,铺满一层气味难闻的油烟,在4英尺以下的墙壁却没有。椅子旁边墙上的油漆被烘得有点发黄,但椅子摆放处的地毯却没有烧穿。此外在10英尺外的一面挂墙镜可能因为热力影响而破裂;在12英尺外梳妆台上的两根蜡烛已经熔化了,但烛芯依然留在烛台上没有损坏;位于墙壁4英尺以上的塑料插座也已熔化,但保险丝没有烧断,电流仍然畅通,以至于护壁板的电源插座没有受到破坏。与一只熔化了的插座连接的电钟已经停摆,上面的时间刚好指在4点20分。当电钟与护壁板上完好的插座连接时,仍然可继续走动。附近的一些易燃物品如一张桌子上的报纸以及台布、窗帘,却全部安然无损。
  起因分析
    在世界其他地区亦有像利泽太太这样人体自燃的事例,而且自燃的形式多种多样,有些人只是受到轻微的灼伤,另一些则化为灰烬,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受害人所睡的床、所坐的椅子,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时候竟然没有烧毁。更有甚者,有些人虽然全身烧焦,但一只脚、一条腿或一些指头却依然完好无损。在法国巴黎,一个嗜好烈酒的妇人在一天晚上睡觉时自燃而死,整个身体只有她的头部和手指头遗留下来,其余部分均烧成灰烬。   西方社会最早的人体自燃现象,出现在1673年的意大利,有一名叫柏里西安的男子躺在草垫上差不多全都化成灰烬了,仅剩下头骨与几根指骨,但令人吃惊的就是草垫除了他躺的地方被烧以外,其他地方全都保持着原状。
  1959年一个秋天的夜里,伦敦市区的一个狂欢的小舞厅里忽然响起一声惊叫,人们看到一名20岁的年轻人,慌张地看着面前的一支正熊熊燃烧着的巨大火柱。与这位年轻人伴舞的女友忽然发生了自燃。有人飞速地找来了灭火装置,可是在这使人望而生畏的蓝色火炬面前,救火装置一点作用都不起,只得眼巴巴地望着她变成了骨灰。 人体自燃
  1958年,夏威夷的一位77岁的老人躺在摇椅上面消遣的时候,忽然身冒蓝火,房东太太发现以后,立刻报了警。当救援人员赶到的时候,摇椅上面只剩下一堆灰烬了。   尸体也会自燃。1973年12月7日,美国威斯康星州的一位50岁的妇女,煤气中毒死后的第三天,亲友们为她举行葬礼。突然,棺内起火,尸体顷刻化为灰烬。当时百余人目睹。
  在以前发生过的人体自燃事件中,男女受害人的数目比例大致相同,年龄从婴儿到114岁的老人都有,其中很多是瘦弱的。他们有的人是在火源附近自燃,有的人却是在驾车或是毫无火源的地方行走时莫名其妙地着火自燃的。   但是,时至今日,现代科学界和医学界都否定人体自燃的说法。有人虽然曾经提出一些理论,但是一直没有合理的生理学论据足以说明人体如何自燃甚至于化为灰烬,因为如果要把人体的骨髓和组织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1648.9℃的高压火葬场才有此可能。那么,至于烧焦了的尸体上尚存有未损坏的衣物或者是一些皮肉完整的残肤就更令人觉得有些神秘莫测了。 人体自燃
  自燃是由于可燃混合气体(或蒸气)自身热量或与无火花、无火焰的热表面接触,使温度升高,以及化学反应速度急剧增长而引起的着火现象。在燃烧理论中自燃分为热自燃和链自燃两种。热自燃理论认为可燃混合气体化学反应的热量牛成速率超过系统的散热速率,从而有过剩的热量加热可燃混合气体,使化学反应随着温度升高而迅速加快,进而使混合气体的温度迅速升高,直至引起混合气体燃烧。链自燃理论认为使化学反应自行加速不一定是依靠热量的积累,而是通过链锁反应,迅速增加活化中心来促使反应不断加速,直至着火燃烧。自燃是一种复杂的化学和物理现象。对可燃混合气体,在发生自燃时总是需达到一定的温度。
  我们生活在一个危险的世界里, 身边有各种易燃、易爆的东西。那么,我们的身体会不会突然起火?这种想法存在已久,一些莫名其妙的燃烧现象似乎也证实了人体自燃的发生。 人体自燃———这是真实事件还是凭空捏造?不论相信与否,我们将一同检验证据,看看科学与超自然现象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烛芯效应
    “人体自燃”似乎一直存在,为何自燃却一直没有答案。1986年3月26日傍晚,美国纽约州北部的消防员接到报案,请他们去调查一起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火灾。那个叫乔治·莫特的人上床睡觉的时候还好好的,一个原本有180磅重的人,最后被烧得只剩下三磅半的骨头,可是,火却没把房子烧掉。 几十年来,火灾研究员们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什么样的火可以吞噬一个人却不会烧掉他所在的房间?看到自己的身体燃烧起来,这个人一定会设法灭火。除非,火势太猛,来不及扑救。 这不是惟一的一起人被神秘的火烧死的事件。几个世纪以来的观点一直认为吞噬这些人的火焰来自他们自己身体里面。支持者把这称为“人体自燃”。拉里·阿诺德撰写的《燃烧》一书,讲的就是人体自燃。反对的人则认为,人体自燃纯属无稽之谈。在极少数事件里,有目击证人,而且自燃者在燃烧之后活了下来。2002年元旦,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北面,阿黛儿·瓦达克正和家人一起从海滩拣了一些贝壳后,开车回家,突然发现自己的大腿冒出火焰。她从腰部到膝盖被严重烧伤。她的医生至今无法查明起火的原因。为了寻找真相,拉里·阿诺德,全球知名的异常火灾研究员和法医生物学家马克·贝尼奇决定对此进行调查。 人体自燃
  烛芯效应成功地解释了为何有人连骨头都化为灰烬,关于这些怪异的燃烧案例,17世纪的欧洲,有些医生认为答案是酒精!但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身体应该是从里面开始燃烧。在缺少氧气的体内,这种事显然不会发生。最近出现了一种相对合理的解释,被称为烛芯效应。有时,最离奇的谜题有着最平凡的谜底。科学家认为,我们可以把一个穿着衣服的人,设想为里外反转的蜡烛,衣服是烛芯,人体脂肪是蜡。即便是很小的火苗也可能会穿透皮肤,点燃脂肪,而后慢慢地、持续地燃烧。法医生物学家马克用一块布和一块猪肉演示了这种效应。猪的脂肪与人类脂肪十分相像。如果条件符合,脂肪和布就会像蜡烛一样,烧到几乎什么也不剩。烛芯效应几乎是个完美的答案,它证明了人体自身就有燃烧源,只要环境条件符合,人体就可以自我毁灭。然而有一点疑问是烛芯效应未能回答的:用猪做实验时,常会留下不少完整的骨头,而在被认为是人体自燃的事件中,骨骼多半都化为灰烬。人类学研究生安吉·克里斯滕森专心攻克这个问题。安吉发现,人体自燃的受害者与最容易患骨质疏松症的人群的基本情况非常相近。而骨质疏松的人骨在火葬时更容易被烧尽。烛芯理论也解释了这些案例中的一个怪诞现象:为什么腿脚常常完好无损?脚和小腿上的脂肪很少,而且通常没有被布料包裹——也就是说,没有燃料、也没有烛芯。研究者认为,烛芯效应显然是导致乔治·莫特死亡的原因。
  事件回顾
    阿黛儿事件中导致自燃的是贝壳上沾有的钠 ,烛芯效应或许能说明乔治·莫特的死因,却无法解释阿黛儿·瓦达克的遭遇。她的大腿在目击者面前燃烧起来。在比利时,拉里·阿诺德和马克·贝尼奇在阿黛儿一案中将有重大突破。在调查的过程中,贝尼奇仔细查看了有关阿黛儿的衣物及贝壳的分析报告,结果发现了一条被忽略的线索,那就是钠。钠是不溶于水的蜡质金属,遇水会有强烈的反应。钠跟水起反应后,会产生一种非常活跃的物质:氢氧化钠。反应过程释放出热量,继而使衣物和布料开始燃烧。火花到处乱窜,这也许就是他们看到的火花。这种火很难扑灭,这也跟目击者的说法吻合。从这一点来看,这起事件应该与超自然现象无关。事情经过可能是这样的:沙滩上四散着烟火,阿黛儿放进口袋里的贝壳上沾有烟火残渣中的钠。后来,她把湿手绢放进了同一个口袋里,钠也因此被点燃。阿诺德和贝尼奇向阿黛儿说明了他们的发现。马克说:“检验结果明确显示现场有钠,有什么东西沾到了钠。如果把钠放进水里、就会生热,在某些情况下,这股热量足以让东西燃烧起来。” 拉里说:“现在我们可以肯定这是自燃,毫无疑问。”
  “人体自燃”的受害者大多年迈、体重超标、吸烟,而且独居, 关于神秘火灾之谜,科学已提供了部分答案;那么,能否解释乔治·莫特的遭遇?还有一个问题尚未解开:会是什么引发了这场致命的火灾呢? 贝尼奇说:“关于莫特先生的意外遭遇,有几种可能的解释。”被认为是人体自燃的案例中有一条经常出现的线索:吸烟。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他是否曾吸烟,但贝尼奇相信有这个可能。贝尼奇说:“有报告指出,他原来是吸烟的,后来戒掉了;也有报告说,他仍在吸烟。我们必须把这种情况考虑进来。当时他正躺在床上。他可能意外点燃了什么,最有可能是床上的东西;接着,他被一氧化碳呛昏,在后来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没有醒来。” 闷燃的床单散发出无味的致命气体一氧化碳,他可能因为吸入一氧化碳而昏迷。接着,火烧进皮肤、点燃脂肪,把他变成了缓慢燃烧的蜡烛。他的衣服和床单就像是烛芯,他的脂肪是蜡。火的热度不够高,所以没烧掉房间里的其他物品。烛芯理论是一项重大突破,这显然就是乔治·莫特事件的原因。确凿的事实是:从没有人亲眼目睹一个人或是一个动物自行燃烧、并化为灰烬。更糟的是:在被疑为人体自燃的案例中,受害者大多是年迈、衰弱的人,常有体重超标、吸烟等问题,而且都是独居。 人体自燃
  狄更斯小说《荒凉山庄》中有一个名叫克鲁克的邪恶酒徒最后自燃而死,作家认为恶人自燃是“上帝的惩罚”,然而自燃到底是什么呢?
  班特莱医生之死
    1966年12月5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波特城,一位煤气查表工人上午九时来到94岁的班特莱医生家查表。这天天气奇
  寒,工人以为老人尚未起床,就径直走到地下室去看表。一进地下室,就发现地上有一堆冷却的灰烬。在灰上方的天花板上出现了一个烧透的洞。工人大吃一惊,急忙上楼找医生。当他走进卫生间时,里面的景象使他毛骨谏然。在烧穿洞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条腿,老人身体的其余部分都化为灰烬了。但那辆老人的推车竟连支架下的胶垫都完好无缺。除了死者身体所及那部分外,整个室内没有一点火灾的迹象或气味。不久警方赶到现场,但对其死因无法理解,最后草草结案。宣布死者因在床上吸烟,睡着后衣服着火引起火灾,醒后去卫生间取水灭火,在那里失去知觉,被火烧成灰烬。但是一位火葬专家指出,一具尸体化为灰烬,先要经过华氏2200度高温烧90分钟,再经过华氏1800度高温烧60-50分钟。即使这样,尸体火化后只是碎骨骨灰。最严重的房屋火灾,温度也不会超过华氏1500度。因此老人不可能因火灾而烧成灰烬。况且,能将他烧成灰烬的大火,不要说整个房子要付之一炬,就是手扶推车的铝制框架也会熔化的。
  科学家认为,班特莱医生死于人体自燃(shc)。人体自燃指的是人体没有和外部火焰接触,内部自发燃烧
  历史记载
    历史上第一个人体自燃事件记载在1673年意大利的一份医学资料上。有个叫帕里西安的人,躺在草垫床上化为灰烬,只剩下头骨和几根指骨,但草垫床、除他躺的部位外都保持原样。1744年,英格兰的伊普斯威奇城有一位60岁的帕特夫人,一天早上她的女儿发现她死在地板上,好像一段被烧光的木头,在附近的衣物却完好无缺。类似的历史记载有200多起。   19世纪德国化学家利比克设想人体自燃可能是由于体内酒精含量过多引起的。他做过一个试验,想找出充满酒精的新鲜肉类到了多少浓度能发主自燃,却未成功。1861年,著名法医卡斯波在其《实用法医手册》中,对人体自燃给予了否定。他认为根本不存在这种现象,“在1861年的今天,如果还有诚实的科学家想去解决人体自燃的神话,那真是太可悲了。所有关于‘自燃’的证明都是完全不可信任的,是没有专业知识的人提供的。”
  神秘的人体自燃现象意大利牧师贝多利是遭遇人体自燃后尚能生存数天的少数受害人之一。曾替他治疗的巴塔利亚医生把该事件发表在 1776 年 10 月佛罗伦萨一份学报上。 事发期间,贝多利正在全国各地旅行,有天晚上抵达姐夫家里,由姐夫带领到暂时歇宿的房间。由于他穿的衬衫是用马毛做的,把肩膀刮得很不舒服,他一进房就要了一条手帕,把衬衫和肩膀隔开。接着他独自留在房中祈祷。 过了几分钟,房中传出牧师 痛苦的呼叫声,全屋人立刻冲进他的房间。他们看见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给一团火焰包围,但上前察看时,火焰便逐渐消退,最后熄灭了。次日早上,贝多利接受巴塔利亚医生检查。他发现伤者右臂的皮肤几乎完全脱离肌肉,挂在骨头上。从肩膀直至大腿的皮肤也受到同样损伤。烧得最严重的部分是右手,已开始腐烂。巴塔利亚医生虽然立即进行治疗,但伤者的情况不断恶化,总是说口渴想喝水,而且全身抽搐得令人吃惊。据说,他坐过的那张椅子满布“腐烂和使人恶心的物质”。贝多利一直发热,又不断呕吐,第四天在昏迷中死亡。 巴塔利亚医生无法在贝多利身上找出感染迹象。最可怕的是,在死亡之前,他的身体已发出腐肉般的恶臭。巴塔利亚医生还说,看见有虫子从贝多利身上爬到床上,他的指甲也脱落了。
  在 1985 年 5 月 25 日英国伦敦的晚上, 19 岁的波利·列斯里在大街上散步。突然,他感到周身发热。他环身而视.发现自己的身体竟喷出火来。火瞬时在他上半身燃烧起来,难以忍受的高热和疼痛同时向他袭来。列斯里双手蒙脸,希望能保住自己的眼睛。但是火势凶猛,他的胸、背、腕都象被烙铁烫着那么疼痛,大脑有煮沸的感觉。他想奔跑,但是没跨出几步就重重地摔倒了。当死神向他步步紧逼时,想不到他身上的火焰一下子又完全熄灭了。随后数分钟,钻心的疼痛又降临到他身上,列斯里咬住牙,走到了附近的医院。由于列斯里年轻力壮,烧伤后又获得了及时的治疗。而且在治疗期间又未被细菌感染,几星期后他终于在医生精心治疗小,痊愈出院了。他是现代经历人体自燃现象后仍大难不死的幸运者。
  除许多人体自燃导致全身燃烧的案例外,也有只是身体局部自燃的案例。奥弗顿医生在《田纳西州医学会学报》发表一篇文章,记述该州拉什维尔大学数学教授哈密尔顿因局部自燃受伤的情形。 1835 年 1 月 5 日,哈密尔顿教授从大学返家,那天天气很冷,温度表录得的气温只有华氏 8 度。 突然间,他觉得左腿灼热疼痛,就像给黄蜂叮了一口似的。他朝下一看,腿上竟有一团几寸高的火焰,直径如一个银币大小,顶部则呈扁平形状。他立即用手拍打,但无法把火焰拍熄。幸而哈密尔顿教授保持冷静,想起如果火焰没有氧供应就会自动熄灭,于是两手拱成杯状盖在燃烧之处,火焰果然熄了。可是,他仍然感到剧痛,进屋之后,便立即脱下长裤和内裤,检查伤口。他看见伤口约宽 1 寸,长 3 寸,干爽,呈褐黑色,在左腿下方斜斜伸展。他又检查了内裤,发现正对伤口之处已经烧穿,但洞口周围丝毫没有烧焦的痕迹。最奇怪的是,长裤竟然完好无损,只是面靠近内裤烧穿的地方有许多暗黄色的绒毛,用小刀便可以刮去。 伤口虽然有些地方与普通伤口不同,但为哈密尔顿作诊断的医生经过检查后,仍当作普通烧伤一样医治。伤口很深,过了整整 32 天才愈合。治愈之后,伤口周围的肌肉依然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断隐隐作痛,而且疤痕呈现一种很不寻常的青黑色。
  前几年中国也报导过类似的“局部自燃”现象。 1990 年 4 月 15 日上午 8 时,湖南省湘张市有一年仅 4 岁的叫康江的小男孩,屁股发出的火烧穿裤子,而且接二连三地发生。当时医院诊断为静电反应,于是将他放在一个无金属无静电的房间,谁知无济于事,照烧不误。 1994 年元月 12 日,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收治了一位叫孙彦虎的儿童,他能把穿在身上的衣袜子烧成焦糊状。元月 7 日早晨起床时,他母亲看见他的枕头又烧成了一个洞,而且后背发痒。
  待揭之谜
    三百多年来,科学家对这个问题不断探索,从200多个案例中,科学家发现:男女比例大约一致,年龄从4个月到114岁都有。饮酒有度和身体胖瘦都有。有的案例发生在走路、开车、划船、跳舞过程中。   有的人认为人体自燃与体内过量的可燃性脂肪有关,把这种脂肪比喻为燃起的烛油,衣服如同烛蕊。有些人认为人体内有某种天然的“电流体”,它能造成体内可燃性物质燃烧以至于造成高度可燃性物质结构的“体内分解”。还有人认为体内磷积累过多,产生了“发光的火焰”。   新近一种解释是从物理学角度进行的,认为体内可能存在一种比原子还小的“燃粒子”,可以引起燃烧。   这种现象一旦发生,人体就会被烧的收缩起来,甚至有时会在瞬间化为灰烬。人体自燃现象是十分罕见的,而且是不可预知的。验尸官对尸体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发现了一系列无法解释的问题。如果假定是吸烟时无意中点了衣服,造成了火灾,那么,一件衣服的燃烧怎么产生那样的高度,进而把人体烧到无法辨认的程度呢?而且,房门关的这么严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氧气呢?为什么在人发现的时候闻到的不是皮肉烧焦的气味,而是那中怪异的蓝烟味?
  人体自燃现象都有一个相似的模式:受害者通常是在家中自燃死亡的,燃烧往往非常彻底。验尸官在现场有时会注意到发生事故的房间内有一种甜而呛人的味道。   人体自燃中所烧焦的尸体显得如此奇特的原因在于,这些身体的四肢通常是完好无损的。尽管身体躯干和头部被烧得无法辨别,但双手、双脚或双腿某个部分可能并未烧到。此外,人体周围的房间也只有很少或根本没有任何着火的迹象,除了有时残留在家具和墙上的油渍外。在极少数案例中,受害者的内部器官仍然完好,而身体外部却全部烧焦了。   并非所有的人体自燃受害者都只是简单地引发火焰。有些人的身体上的燃烧现象非常奇怪,根本看不出明显的源头,而有些人的身体在没有着火的情况下会冒起烟来。另外,并不是所有着火的人都会被烧死——一小部分人实际上会从他们所谓的自燃现象中存活下来。   随着更多的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水平的提高,科学家们相信迟早会解开这个几世纪来一直使人困惑不解的秘密。
  现代的调查
    尽管卡斯波否定了人体自燃,许多科学家仍致力于研究和调查这一现象。一位叫查尔斯·福特的人,曾详尽地收集了1861年以来发生的几起人体自燃事件。   如1957年5月18日,在美国费城,一位63岁的寡妇安娜·马丁在一间没有火源的房里化为灰烬,只剩下鞋和一少部分躯干。法医说达到这种程度,温度至少要高达华氏1700一2000度。然而炉子是熄灭的,全部物品,包括离死者二英尺的报纸都没有变化。福特记录最详尽的一起人体自燃事件发生在1951年7月的佛罗里达的圣彼得斯堡。傍晚,67岁的玛丽夫人舒适地坐在软椅上,他的儿子离去时看见母亲还很好,可是不到十二小时,他儿子来到母亲房间,却见到了极可怕的景象,闷热的屋子里,母亲和椅子没有了,地面上有几块烧得腐蚀变形的发卡,表明那儿曾是一堆头发,剩下的只是几小块焙干的椎骨,一个缩成棒球大小的头骨和一只完好无缺的左脚。离尸体很近的报纸和几英寸以外的一块亚麻布却无燃烧的痕迹。
  享有“骨骼鉴定专家”声誉的克洛格曼医生调查了玛丽夫人的死因,结果是:1.整个室内找不到任何助燃化学物品,而只有经过华氏3000度高温,她的头骨才会成为那种样子。2.没有发生火灾,整个室内找不到火源。房屋火灾最高温度一般为华氏1500度,而实际存在过的温度比这高一倍,在那种情况下,整个公寓都应烧尽。3.夫人体重170磅,烧成灰后,整个楼内竟没有任何气味。4.头骨法医专家了解,能将死者脂肪组织烧尽脱水的高温应同时把头盖骨软组织全燃毁,使头骨破裂,而里瑟夫人却不如此。克洛格曼对上述四点都无法解释。   1966年12月5日,美国宾夕法尼亚洲天气奇寒,这天在该洲波涛城发生了一件奇事。上午九点钟,一位煤气工人到94岁的班特莱医生家去查煤气表。工人以为老意识尚未起床,边径直走到底下室去看表。
  他走到地下室后,发现地上有一对冷却的灰烬,在灰烬上方的天花版上出现了一个烧透的洞,工人大吃一惊,急忙上楼去找医生。当他走进卫生间时,里面的景象让他毛骨悚然,在烧穿洞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条人腿,老医生身体的其于部分都化为灰烬了。   但是,老医生的推车竟连支架下的胶垫都完好无缺,除了死者身体所接触部分外,整个室内没有一点火灾的迹象或气味。不久,竟放感到现场,但对死因无法理解,只好草草结案。宣布死者在床上吸烟,睡着后,衣服找火,引起火灾。医生醒来后,赶快去卫生间去水灭火,在那里失去知觉,烧成灰烬。但是一位火葬专家指出,一具尸体化为灰烬,先要经过华氏2200读高温燃烧90分钟之后,再经过华氏1800度高温烧60至150分钟。即使这样,尸体化后只是碎骨骨灰,而不是灰烬。最严重的房屋火灾,不会超过华氏1500度。   因此,老人不可能因火灾而烧成灰烬。况且,能将他烧成灰烬的大火,整个房屋都将烧得荡然无存,手推车的铝制框架也将熔化。
  科学家们认为,班特莱医生之死属于人体自燃,人体自燃死的人,身体没有和外部火焰接触,内部自发燃烧,化为灰烬:而在周围的一切可燃性物品,都将保持原样。   历史上第一个人体自燃时间记载与1673年的意大利的一份医学资料上。有个叫帕里西安的人,躺在草垫床上化为灰烬,只剩下头骨和几跟指骨,但是草垫床出他躺的部分外,都保持原样。   三百多年来,科学家们对这个问题不断探索,从两百多个案例中发现:人体自燃,男女比例大约一至,年龄从4个月到114岁都有。有人认为:人体自然与体内过量的可燃性脂肪有关,把这种脂肪比喻为燃起的烛油,衣服如同烛芯。还有人认为:人们体内有某种天然的“电流体”,它能造成体内可燃性物质的燃烧,以至造成高度可燃性物质结构的“体内分解”。   还有一种看法,人体内的磷积累过多,发生了“发光的火焰”。   但是新近的一种解释是,人体内可能存在一种比原子还小的“燃粒子”,可以引起燃烧。
  医学诊断
    如果我们把“人体自燃”的案子放到一起比较,会发现它们具有以下特征:   一、所有案例都发生在室内,并总是致命的。死者总是已独处了很长时间,发现者即使在附近,也从未听到任何惨叫或高喊“救命”的声音。   二、死者大部分是女性,往往身材肥胖,有酗酒的恶习,而且死亡经常发生于饮酒之后。   三、死者被焚烧的程度一般比正常的火灾严重,但是身体的焚烧程度并非均匀分布的。四肢通常未被烧毁,而躯干被烧的程度最严重,在许多案例中,躯干被完全烧毁,骨头被烧成了灰烬。   四、火势局限于人体和附近,而没有蔓延开去,周围的家具一般未受损或损害不大。   五、尸体、骨灰下面地板往往覆盖着一层难闻的、粘稠状的黄色液体。   六、焚烧从来不是自发产生的,在死者周围总是可以找到火源,例如油灯、蜡烛、火炉、香烟。另外,有些所谓“人体自燃”的案例,实际上是谋杀案。
  “人体自燃”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有科学界最为广泛的解释是“灯芯效应”!   酒醉或昏睡的人穿的衣服被火点燃,皮肤被烧脱落,皮下脂肪融化、流出,衣服被液化脂肪浸湿后成了“灯芯”,而体内的脂肪就像是“蜡”,源源不断的提供燃烧的燃料,于是尸体就像蜡烛一样慢慢的燃烧,直到所有的脂肪组织都被烧完为止。这个理论可以解释上面所归纳的“人体自燃”的特征。妇女和身材肥胖的人体内的脂肪含量高,因此容易成为“人体自燃”牺牲品。多余的脂肪通常储存于躯干和大腿,因此这些部分的烧毁程度最严重。没有衣服覆盖的身体部分不会被烧毁,因为融化的脂肪流到这部分的身体后,会将那里的皮肤烧伤,而死者残存的身体部分的皮肤的确有烫伤的症状。脂肪燃烧时会产生浓烟,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死者房间的天花板和墙壁上会被熏黑。有些融化的脂肪会流出体内,流到地板上,由于没有衣服做灯芯,它们不会燃烧,而残留下来,这就是为什么再死者身下的地板上总能发现黄色的粘稠物质。
  验证“灯芯效应”   (警告:本实验由专业人士操作,读者请勿模仿,以免造成伤害!)   实验的研究人员从屠宰场买了一头死猪(猪的脂肪含量与人体相当)裹上毛毯,放进一个模拟的房间中,房间里有一个木架,上面放着一台电视机。实验研究人员往毛毯上浇上少量的汽油后将其用火星点燃。   猪油流出后浸泡毛毯,使之成为了灯芯,火焰便以猪油为燃料持续燃烧了7个小时。大约5小时后,猪骨头被烧裂,流出了骨髓,骨髓大约含有百分之八十的脂肪,因此继续燃烧,直到把骨头烧成灰烬,甚至比火葬炉烧得还要彻底(火葬炉焚烧后,还会残留一些骨头)。而猪身体没有脂肪的部分,像脚的下部分,则保存完整。周围的家具都没有着火,只有电视机受热融化了。这一结果与所谓的“人体自燃”完全相同。
  各种推论
  由于酗酒所致
    曾有人认为,“人体自燃”是由于人体含过量的酒精所致。他们注意到,大多数死者在死前都大量饮酒,因此,他们认为酒精在体内组织堆积,能增加人体的可燃性。有的人还主张酒精在体内分解后,释放出氢气或其他可燃气体。但是19世纪化学家巴龙·贾斯特斯·冯·列比格用实验证明此说法不可能,尤其使肉体燃烧并达到焚化程度是难以实现的。在一项实验中,一只老鼠被在酒精中浸泡了一年之后点燃,其皮肤和表层肌肉都被烧毁,但是内部组织和内脏并未受影响。对博物馆中那些在酒精中浸泡的时间更长的动物标本所做的实验,也得到了相同的结果。
  人体脂肪过多
    也有人认为,“人体自燃”是人体脂肪过多的原因。支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脂肪能够燃烧早就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而且在有记载的“人体自燃”的事件中,肥胖者占有很大的比例。但是这种说法也难以自圆其说,因为同样在记载中,有不少的遇难者却并非肥胖者。而且早在19世纪末期,有几位医生就曾声称不明白水分含量多而脂肪含量相当少的人体为什么会着火。   还有人提出了种种奇谈怪论试图解释“人体自燃”,例如说人体肠道内充满可燃的气体、人体组织内含有磷之类的可自燃的化学元素、体内核物质发生大爆炸、外星人发射死光、类似于“气”的体内神秘能量的爆发甚至是由于“怒火中烧”。有两种解释有些科学依据,那就是“静电说”和“灯芯效应”。
  是由静电引起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人体自燃”是由静电引起的。人体能够产生几千伏的静电,某些人甚至能高达3万伏。这些静电通过毛发放掉,在正常环境中是无害的,但是在某些极端的环境中,比如在周围充满可燃物质的工地,人体静电放电就可能导致爆炸。但是,在目前情况下,这类爆炸虽然发生过多起,却没有一起是像“人体自燃”那样,人体被炸得粉碎,而房间、家具的受损程度却很小。因而,“静电说”能否成立还有待证实。
  关于“人体自燃”原因的推论还有很多,但是到目前为止,科学家们仍然没能找到可以得到广泛认同的解释。针对这个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科普协会的郭正谊教授。
  现象不存在
    ———专家观点———观点一:“人体自燃”是不存在的   郭正谊教授认为所谓的“人体自燃”是不存在的。人们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误解,主要是因为产生燃烧的原因不是很明显而已。
  由“球状闪电”造成
    观点二:“自燃”现象可能是“球状闪电”造成的   而对于那些原因实在无法调查清楚的“自燃”现象,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球状闪电”造成的。郭正谊教授解释说:“球状闪电”像是一个大火球,在田野林间飘飘忽忽,忽高忽低地移动,常使夜间行路的人大惊失色。“球状闪电”能穿过门、窗的缝隙升堂入室、钻进人家,飘来飘去像幽灵似地跟随路人。它有时发生爆炸,毁坏建筑物,造成人畜伤亡。它在行经的沿途,遇到任何障碍物时无坚不摧,却又不烧坏周围的可燃之物。球状闪电爆炸时释放出的能量,约相当于10公斤TNT炸药爆炸时放出的能量。而且当“球状闪电”消失后,一般无任何气味。
  “球状闪电”自身的存在与否以前也一直困扰着科学家们。但是俄罗斯科学院圣彼得堡康斯坦丁核物理研究所专家在研究中发现,“球状闪电”由呈阳性的氢离子和呈阴性的氢氧基离子构成,“球状闪电”中的这些离子被水汽包裹着,水分子能够阻止两种离子结合到一起,从而使得“球状闪电”能够存在一些时间。根据这种特点,他们在实验室中制造出了“球状闪电”。   因此,郭教授指出,“人体自燃”并不存在,科学能够做出的这种解释依然是由外界因素造成的,依然属于“他燃”。但是,这个解释还是没有得到科学界的广泛认同。
  陕西省志丹县发现的道教真身泥塑曾轰动一时,有关专家近来深入研究发现,这尊真身泥塑是中国目前所知唯一的真身泥塑,时代应在清代。
  
    据介绍,这尊罕见的道教真身泥塑是2004年末被群众发现的,位于陕西省志丹县马头山。这里原始次生林发育茂盛,在黄土高原地区属于罕见的生态区;附近除了古代庙宇的残碑、砖瓦等建筑遗存之外,还有两千多年前的秦直道及其附属建筑。
  
    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副主任齐扬说,真身泥塑在半山腰崖体下一处10平方米左右的崖窟内,盘脚端坐于一泥方台上,塑像高0.85米、宽0.45米。塑像头顶挽发贯笄,着大开襟长袍;其头部微前倾,额部隆起,眉弓凸、鼻准直、嘴唇厚、下颌圆,两手下垂搭放在两腿膝处,神态安详。
  
  
  齐扬说,从塑像胸腔残损处可看到其内的人骨基本完好,骨骼完整洁白,谷杆仍然黄亮而有韧性。其制作办法是用当地产谷子秸秆包裹缠扎于真身上形成塑像胎体,在谷杆上直接施敷细草拌泥完成大体初型,再在其上分两次施两层细泥,完成各部细节后再敷一层极细的白泥浆作底子,然后彩绘。
  
    这尊真身泥塑衣着符合道士的葛巾、单衣、帔等装饰,身上还可检查到泥金、彩绘的痕迹,个别部位还可观察到青莲色、金色、红色及头发的黑色,证明这尊泥塑应该是“真身彩绘敷金塑像”。
  
    刘扬说,通过对地理人文环境及雕塑技法等调查分析,以及对塑像所存麦秸等物进行碳14测年技术检测,其年代为1780到1840年间,泥塑的制作年代当不晚于19世纪初。同时,被真身塑像的可能是马头山道观中的某位道长,是陕北道教历史的重要见证物,具有历史、科学研究和艺术欣赏的重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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