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良少 8922楼 2013-09-12 08:47:00
我检讨后发现,自己选错的对象。人家开的是跑车,我只有两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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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跑车的妞一定不靠谱了
中秋快乐!
家里最近出了点事,估计国庆节后就能更新了
现在多数人可能对《搜神记》的了解仅限于其作者是干宝,是一本志怪小说。而《搜神记》到底是不是志怪小说,干宝又是何许人也?
干宝是两晋之际的史学名家,著有《晋纪》20卷,“其书简略,直而能婉,咸称良史”。而他写《搜神记》的缘起更是在《晋书》中记载:“宝父先有所宠侍婢,母甚妒忌,及父亡,母乃生推婢于墓中。宝兄弟年小,不之审也。后十馀年,母丧,开墓,而婢伏棺如生,载还,经日乃苏。言其父常取饮食与之,恩情如生,在家中吉凶辄语之,考校悉验,地中亦不觉为恶。既而嫁之,生子。又宝兄尝病气绝,积日不冷,后遂悟,云见天地间鬼神事,如梦觉,不自知死。宝以此遂撰集古今神祇灵异人物变化。名为《搜神记》,凡三十卷。”
由此我们知道干宝写《搜神记》的缘起是在身边有的神奇经历,而且《搜神记》的可信度很高。《晋书》中又记载“宝作序以陈其志曰:‘虽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盖非一耳一目之所亲闻睹也,亦安敢谓无失实者哉!’”,这里干宝的态度是严谨的,尽量保证事件的真实性和可考性,即使有一些偏差也是很小的。
实际上历代都有这样的真实记载,宋代《太平广记》就是宋太宗赵匡义下令编纂的,是大学士李昉等13人编著。
南朝?宋刘义庆撰的《幽明录》则是记载了晋宋时代新出的故事。包括清朝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也记载了当时的许多事情。
每个朝代这样的记载很多,而作者也多是名声赫赫的学士。这可能在不断提醒我们神话的真实性,而且我们也能从作者本身的地位和严谨性上感受到作品的真实性。
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神传文化的一部分,是值得我们珍惜的。可是在近几十年邪恶无神论的教育下,要么这些作品被有意的遗忘,要么被说成是古人的想象,不发达的神话传说,或者不断被篡改去掉了神话的因素。
中华文化需要复兴,人们需要觉醒,神话的真实性也需要提醒。
我十一过后能够更新,最近太忙,工作上和家里的事层出不穷,唉
@的确良少 8946楼 2013-10-07 09:09:00
现在这帖沉的太快,我要努力再顶壹把。各位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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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古道热肠,无论如何,这两天一定更新!实在太忙了最近
@的确良少 8956楼 2013-10-12 06:22:00
没人来了?没关系,我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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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蜜雅蜜嘿 8957楼 2013-10-12 14:16:00
嘿嘿~我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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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雅蜜和 @的确良少 兄
最近在老家,老父亲罹患癌症,在旁看护,所以不便更新
等事情办完回北京一定想当初那样及时更新
一并谢过所有喜欢这个帖子的好友们
@莫小图 8961楼 2013-10-14 17:52:00
@魇之侠
天然与我亦灵通,还与人间事不同。要识吾家真姓字,大字南头一段红.
我记得原来高中时候在一些古文轶事里见过类似这种拆字法的对联还有灯谜,不过我不一定就拆对了,但是大体的思路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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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不准,很多说法,大致有 朱 东方 金等说法,我却觉得都牵强
540、阴司断案——匿影口袋与三耳秀才
隋炀帝大业元年(公元605年),有个叫董慎的人担任兖州的佐史,这个人生性耿直,为人公正,而且熟悉各项法律条文。兖州府内,上到都督下到衙役,只要有人执法不公,董慎立马就会出现,毫不留情的当面指出。为此董慎没少被上司和同僚责难、揶揄,但这位老兄却毫不在乎,依旧我行我素。每次都要让当事人把错误的判决改正后才肯善罢甘休。一个字——轴!可他秉着“我轴我快乐”的宗旨办事,难免遭人嫉恨。
有一次,董慎休假回家,刚出兖州城门口,就被一个穿黄衣服的哥们儿叫住了。黄衣人对董慎说:“泰山府君要聘你到府上当录事(秘书)。”边说边从身上拿出聘书给董慎看。
聘书上写道:董慎同志,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现在本府手上有一桩案子,正好需要董慎这样的好同志来办理,所以特聘用董慎为右曹录事。董慎看见聘书上泰山府君的公章赫然在列,公章下面的落款是一个“倨”字。
董慎对黄衣人说:“府君那么有诚意,我当然要去,但是不知道府君姓甚名谁。”黄衣人回答:“别问了,等到地方你就知道了。”说着,黄衣人拿出个大布袋,把董慎装了进去。整个儿一绑架!
黄衣人背着装董慎布袋走到了兖州城外,把布袋放在路边,用水和泥,把董慎的双眼糊了起来。董慎也不知道是害怕还是被唬住了,压根没挣扎,好生奇怪。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也不知道走了多远的路,董慎突然听到有人喊道:“是不是范慎把董慎给带来了?”
黄衣人应了一声,背着布袋径直入府。
府君见到后问黄衣人:“让你找到录事,现在人在哪儿呢。”
黄衣人答道:“咱们冥司的办公地点属于机密,为了防止泄密,把董慎用左曹的匿影布袋给装起来了。”
府君听后哈哈大笑道:“范慎去请董慎,左曹录事的布袋来装右曹录事,可真是防备谨慎啊。”
随即,命令黄衣人把董慎从布袋里倒了出来,帮他擦掉糊在眼睛上的泥,还马上赏了范慎一身行头。分别是:青绢衣一套,鱼须笏板一只,豹纹小皮靴一双,上边均有斑驳的花纹。整的跟要去巴黎参加时装表演似的。
府君把范慎请到殿内台阶下就坐,对董慎说:“早就听所你做人做事都很公正,特意把你请来,因为我手头正有一件比较棘手的事情。闽州司马令狐寔等六个人,正在无间狱里服刑,但根据天庭的指示:令狐寔是晋孝武帝夫人的三等亲戚,故而在量刑上特意减免掉三等处罚。昨天,一个叫程翥的犯人联合另外一百二十个犯人,用这是做例子咆哮公堂大呼不公道,还写了申诉状递交天庭。天庭知道后,认为可能对令狐寔的处罚过于宽大了,就下命令把减免罪行的标准降低为二等。我担心以后的犯人都拿着事做榜样,那就不好管理了,不知道你对这件事情是有什么看法。”
董慎答道:“无论美丑优缺,水都会把任何人的倒影百分百呈现出来,但从没见哪个人因为倒影很丑而发怒的,这是因为清水无情至公至正。何况天地间的法度,怎么能凭个人的亲疏远近恩怨情仇作为执法的标准呢?不过,我董慎只是一个平时打杂的小吏,虽然心里明白,但终究没啥文化,写文案不行。在常州府内有一个叫张审通的秀才,文采出众,足以胜任这项工作。”府君听后,急忙命人去请张审通。
不一会,张审通便到了,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说道:“这太容易了,这件案子应该发回重审,让他们各自申诉。”
府君听后当即把张审通录用为左曹录事,赏赐了一套和董慎一样的行头。而且赏了两人每人一只黑色的狐狸,让他们作为出行的坐骑。也不知道黑狐狸多大,禁不禁得住人来骑,很是怪异。
张审通说道:“老天爷本来就是无私的,所以天下法律的执行标准也应该是一致的。如果因为个人的原因而肆意修改执行标准,这根本就是在助长犯罪。之前,令狐寔减刑,已经算徇情枉法,后来,程翥更此为借口,要求对自己也宽大处理。要是因为这件事开了递减罪行的先河,那么法律的尊严就被践踏殆尽了。所以,提请维持原判,让令狐寔照旧在无间狱里服刑。”
张审通将这些写成报告,让黄衣人呈送给天庭审阅。
很快,天庭的批复到了:上报的状文已阅,文中的价值观简直是扭曲的,下级服从上级这是自古以来铁的规矩。况且在《周礼》的“八议”之中,第一条就是议亲,另外在《元化匮》的《释冲符》中也提到“无不亲”,所以之前关于减刑的处理,全都是有章可循的。难道说太元夫人以皇后至尊还庇护不了一个三等亲戚?一切都按照之前的判决结果执行,若是阴奉阳违,拖延不办,我就把你府君免职六十年。
府君看后非常生气,对张审通说:“都是你小子干的好事,连累我被领导批评。”
说完后,命令随从在张审通身上割下一小块肉,用这块肉把张审通的一只耳朵给塞住,立刻张审通的这只耳朵便失聪了。张审通向府君申请:“再写一张诉状,倘使天庭依旧不受理,自己甘愿再领受惩罚。”府君无奈道:“好吧,你要是你能够让我在领导那重新取得好印象,我立马再给你一只耳朵。”
张审通在新状纸中写到:天和地,本就没有亲和疏,倘使天地有了亲疏,那他们便无法统一。如果为了一己私欲而随便改动法律,那么这种行为就会滋生虚伪,丧失真理和公正。在远古的时候,人们至纯至朴,没有私心私欲;但到了中古以后,由于私心私欲的增长,才有了“六亲”的说法。试问,若非人心不古,孔子又岂能生出观蜡之叹?所谓的“无不亲”,本身就是不公正的论调。我想,您是个英明的领导一定不会计较我向您进谏逆耳忠言的罪过。以您的英明和阅历,肯定会判的公正合理。所以,关于令狐寔等人还请维持原判,让他们继续在无间狱里服刑吧。
不大一会,天庭新的批复下来:再次申报的来状文,写的公平合理。所以,府君可以升任六天的副正使,以资奖励。令狐寔、程翥等人维持原判。
府君看后非常高兴,对张审通道:“如果没有你,我还真不知道事儿该怎么办。”马上命令随从,取出张审通耳朵中的肉块,并叫来一个小孩儿把肉块捏成耳朵的形状,安在了张审通的额头上。又对张审通说道:“小子,我对你不错吧,之前塞了你的一只耳朵,现在送了你第三只耳朵。”说完后府君转身对范慎道:“多亏了你的推荐,才让这事儿办的圆满。但是,你不能再这里就久留,这样吧,我送一年阳寿给你作为报答,加上你本来还余下的二十年阳寿,从今天起,你还可以再活二十一年。”说完,就命人送董慎、张审通回去。黄衣人再次泥封袋装的把两人各自送回家。
范慎到家后,妻子告诉他:“你已经断气十几天了,家里都准备操办后事了。”从这天起,范慎果然又活了二十一年才死。
张审通回到家后没几天,便觉得额头发痒,随即竟然长出了一只耳朵,新长的耳朵不但和另外两只相同,而且格外的灵敏。当时的人笑道:天上飞的有九颗头颅的鸟,地上跑的竟然有三只耳朵的秀才。也有人把张审通称作“鸡冠秀才”。
董慎之前在聘书上看到府君的落款是一个“倨”字,后来得知所谓的倨原来指的就是邻居。
注:观蜡之叹:即孔子与子贡观蜡论俗的佳话。即于蜡祭之日,孔子问子贡曰“赐也乐乎?”对曰:“一国之人皆若狂,赐未知其乐也。”子曰:“百日之劳一日之乐,非尔所知也。”
瞧瞧,依法办案啊!
唐 李复言《续玄怪录》
@的确良少 8922楼 2013-09-12 08:47:00.0
我检讨后发现,自己选错的对象。人家开的是跑车,我只有两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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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车有什么了不起?是她自己挣得钱买的吗?
如果不是,你们俩是平等的。
如果是,那就更要追了!
@的确良少 8994楼 2013-11-01 08:01:00
回复第8992楼(作者: @迷茶小姐 于 2013-10-31 13:39)
梦魇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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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个女生来说确实是梦魇。她把自己和那胖子的照片给单位每个人都看了。
现在,她被人玩了。。。单位每个人都在背后笑话她,,,
我看她哭泣,我心里就难过。。。
弟兄们,都说~~~不要为不爱你的人做任何事~~~
可我就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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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嘛,总会傻一次的,无妨
振作起来吧
还是有真爱的
@的确良少 8991楼 2013-10-31 09:24:00
回复第8990楼(作者: @魇之侠 于 2013-10-30 22:37)
@的确良少 8922楼 2013-09-12 08:47:00.0
我检讨后发现,自己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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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言之有理。正所谓天道循环,报应不爽。
现在那跑车女已经被甩了。跑车,普拉达,马天奴,纪梵希,香奈尔~~~她所用以炫耀的壹切都被拿了回去。。。
她现在又是灰姑娘了。。。
弟兄们劝我始乱终弃,至少玩壹把就扔。
我说人家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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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现在绝不是灰姑娘!!!!!
灰姑娘指的是涉世未深、善良、单纯、天真的处女!并非指的是穷人家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