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未必为真,点滴记录民间风俗禁忌。

  阴桥篇过于阴暗,来点积极向上的!

  民俗之去土:

  在农村,逢火灾,举村皆救。那场面煞是壮观,锅碗瓢盆齐上阵。因为没有自来水,一存人从龙潭水井一字排顺序相传递。一路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我幼时参加过一次,六岁,在两啤酒瓶口连上绳子,挎在脖子上,摇摇晃晃却也能挎到地方,看谁的不满,往里面一倒,任务也就完成。

  这样的情景,现在不会有,将来估计也不会有了。咳…跑题了!

  在中国广大农村有这样一个风俗,那家的房子被火烧毁了,全村不但要救火还要去土。

  所谓去土就是把火场的房子拆去后还要出动全村人把原房屋地基上的土壤全部运走掩埋。具体标准是地表下两尺,换现在大概一米二左右,弄完风水先生检查。这并非一件简单的事,小时我曾追问过许多人这么做的原因,却都说不清楚,大多说去邪。

  就在我逐渐把这当成一种迷信逐渐忘却的时候,前不久看美国科教频道。里面的一个科学结论让我感慨当初去土的风俗多么高明。

  大概意思是这样,发生过火灾的地方,植物很容易疯长,究其原因,灾后土壤中的某些微量元素在缺氧到达一定温度后会衰变成放射性同位元素。这种衰变会引起周围土壤的进一步变化。刺激植物生长。

  我记住两个关键:衰变,射线!只有在核实验室才会用到的词语。

  然而我们的祖先在千百年前留下的风俗中,就告诉我们避免辐射的最佳方法,去土。他们未必知道原因,但是他们遵守无形的准绳,趋吉避灾。听说最近央视的大裤衩楼灾后修缮完毕,长期住在里面,只能自求多福了吧。

  我从未认为科学社会的我们,比我们的祖先智慧。
  
  民俗之随葬:

  有句话叫死无葬身之地,不是无中生有。

  有一种人,他本无心害人,但是在他们追求大多数人利益的时候,必定也要侵犯另外一个人群的利益甚至生命。历史的变革必定要是充满杀戮的,这也是人类的无奈。于是他们的手沾满鲜血。

  例如我们伟大的周总理,(我没有不尊重总理的意思,相反我是崇敬总理的。只是实事求是)在早期革命年代负责中央特科时也对顾顺章这样的叛徒做过灭门的事。这是历史使然,非为一己私利。但从生命平等的角度来说,却仍是凶手。这样一类特殊分人群,在他们去逝后却很难处理。你见几个开国将领去逝后得以入土为安的?

  这并不是伟人的专利,在丧藏习俗里。人去世后的当头,就会有村中德高望重的老人组织四十岁以上的男性准备墓地。所谓准备就是按棺木尺寸挖好坟坑。问题就出在这里:有一种坑挖好第二天,坑里聚集满蚂蚁,密密麻麻!还有一种第二天坑里会装满水,不管多干燥的地方,谁也无法说清楚水哪里来的。掘墓人遇到这种情况,只得另外选地方挖坑,但结果往往是一样的。

  这就是天地不容,死无葬身之地。

  怎么办,许多落后的地方仍然保留着这样的风俗:结草成绳,起棺往坟山走,到哪里草绳断裂,就地挖坑掩埋,三代而得点主立碑。多见十字路口,是为万人踩。

  这是与传统丧葬极其违背的,谁会让自己的先人万人踩?其实这是好事,随葬的人其后人多昌隆。据说从其被万人踩开始,所有罪孽已经了断于他一身。按我的理解,当是牺牲我一个,造福一家子了。

  今天的我们无需背负这样的重担,我认为,人凡事还当与人为善,谋求自己利益的时候给别人留条活路。毕竟我们去逝后未必能得到将骨灰撒遍大地的待遇,也未必能得到随葬这样的救赎机会。
  
  你实在想知道,我告诉你320国道的某段。迄今该路段已被废止,隐藏在从山峻岭中,但新建沪瑞告高速沿用该桥,据说无人敢再建这样的桥。

  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庭的落马与该路的修建有扯不清的关系。

  
  我所知道的禁忌里没有任何能把奔丧跟破处联系起来的,实在抱歉。
  
  在下乃华府一伴读小书童!
  
  禁忌之守灵:

  许多祖先留下来的民俗禁忌逐渐淡出我们的生活。唯独守灵,其传统从来不曾因为社会
  进步而褪色,就算城市无条件,也多于小区绿化带社灵堂而守。

  守灵:人去世皆停尸三天而发丧,三天内不合天地,(不盖棺盖的意思)必须择壮年六人,稳健长者三人,陪长子寸步不离守候棺前,直至起棺。忌讳任何动物接近尸体,若有动物从棺上跃过,则起尸体(诈尸),其禁忌之严是异乎寻常的。

  在开始科普前我再次重复一遍我的结论:我从未认为科学社会的我们比我们的祖先智慧。



  
  禁忌之守灵续篇:
  谈到死亡,首先我们谈谈死亡的界定。在法理上,死亡分脑死亡和心死亡。

  脑死亡是神经系统死亡,例如被神经毒素至死,最常见为安乐死'植物人。

  心死亡,指心脏停止跳动,停止血液循环。新陈代谢停顿,最常见就是心肌梗塞。

  这就有一个问题,死者的两种死亡是否同步?答案是不一定,大多数正常死亡都是心脏死亡,神经系统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维持很长时间。这段时期我们称为滨死期并且分明了心脏起博器和强心针。
  我们常见的死亡是由于心脏死亡引起免疫系统停止,细菌入侵神经系统引起的系统死亡。(请记住这个重点:细菌入侵神经系统)有就是说只有到这个时候,一个人才能被称为真正死亡,否则理论上来说都是谋杀。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守灵,中国有种说法叫还魂,请注意和回魂区分。就是说人死一段时间后又活过来了,网络上随便一查类似事情并不少。可不可以提一个大胆的假设,还魂这类人只是心脏处于类似休眠状态,免疫系统得以保全,神经系统还活得好好的。只要外部条件触发是有机会活过来的。例如用心脏起博器就是一种。守灵人每过一个时程要用凉水点天死者地,就是头顶很脚心,具体位置也有讲究。我个人猜测应该是与心脏有关的穴位。

  到这里你是否觉得守灵三天是多么高明了?一,保全身体不受损害,二,不断刺激死者心脏期望心脏苏醒。三,死者有任何响动可以立即知道,避免复活后再次死亡。其实这才是对生命的最高尊重,一个如此广泛的风俗只为不放弃任何生命的机会。

  曾经在天涯鬼区看到过一篇鬼故事,大概是建议人们不应火葬。里面在谈及经历是说有的尸体在炉内会发出尖叫和哭喊,作者认为是灵魂被燃烧。我认为这样的尸体多没有结果停尸守灵。我可不可以认为,其实他是受到强力外部刺激心脏苏醒?只可惜……阿弥陀佛!
  



  
  一直把干巴爹看成干爹的请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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