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猜测凶手的朋友很多,大家也都认为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当结案以后,从头到尾看一下整个案子,就会发现,其实没这么曲折,例如雨夜幽灵一案,可以用一句话来讲述:一个患了绝症的司机,为儿子杀人劫财。例如人皮草人一案,就是:某地拆迁,两位老师以暴制暴,杀人剥皮,希望通过恐惧来阻止暴力拆迁行为。在写的过程中,会故意将读者引到误区之中,绕个弯子在回来,最后凶手出现,喜欢推理和猜测的读者会有两种反应,要么是恍然大悟,要么是勃然大怒……
在推理的过程中,分析的过程中,很多人的回帖都非常精彩,这种互动非常有趣,每个参与者都有不同的感受,即使看帖不回帖的朋友也肯定在电脑前频频点头,为帖子里的福尔摩斯和柯南喝彩,这篇帖子是一个整体,是我们共同创作的。
推理小说十诫或称推理十诫,是天主教蒙席,资深编辑暨作家隆纳德‧诺克斯(Ronald A. Knox)于1928年定下的推理小说原则
1 凶手须在故事前半段亮相,但要防止读者完全得知他的思络。
2 故事中不可存有超自然力量。
3 最多仅能出现一个秘室或秘道。
4 故事中不应出现不存在的毒药、以及太复杂需要长篇解说的犯案工具。
5 有色人种中不可有中国人。[2]
6 决不可透过意外事件和直觉能力来破案。
7 侦探不能犯罪。
8 侦探不应把焦点集中在无关案情的线索,避免误导读者。
9 侦探身旁的忠心朋友,思维应该坦白;其智商最好在一般人之下。
10 除非先写出有双胞胎,否则凶手不准是双胞胎。
范·达因认为推理小说是一场智力竞赛,必须要保障其公平性。因此,他认为不能遵守二十法则的推理小说作家等于没有运动精神,且不值得尊重。在范·达因的法则里,除了详述其精神外,也会用讽刺的方式额外加注。其二十条法则的简要内容为:
1 必须明确、公正的将所有线索呈现给侦探与读者。
2 除了凶手的诡计,不得用写作手法误导读者。
3 故事中不能掺有恋爱成分。
4 侦探和凶手不能是同一人。
5 必须经由合理的推理缉凶。
6 侦探为了破案就必须要有探案的行为。
7 必须要有命案来引发读者的正义感。
8 不得使用占卜等超能力来缉凶。
9 一部作品里,只能有一个(主要的)侦探。
10 凶手必须要有相当的戏份。
11 凶手不得是奴仆之辈。
12 虽然可以有帮凶,但只该塑造一个主要的凶手。
13 凶手不得以大型犯罪组织为后台。
14 不得以(尚)不存在的手法行凶。
15 必须贯彻唯一的真相,并为此提供读者线索。
16 不宜使用太过华丽的文采。
17 凶手不得是(有案底的)惯犯。
18 不应以死者其实是自杀或意外死亡收场。
19 凶手应有属于自己的犯罪动机
20 (为了凑成偶数)以下手法太过常见,务必避免使用:
凶案现场发现烟蒂,所以凶手应是瘾君子。
以各种手段胁迫凶手自白。
制作假指纹。
用替身制造不在场证明。
(被害人的)狗不吠表示凶手是熟人。
凶手是双胞胎(之一)。
使用瞬间致死的毒药。
凶案现场在警方来到时才变成密室。
问案时,透过嫌疑犯的反应来缉凶。
结案前,侦探破解暗号(死前留言)找出凶手。
作者:太白醉 回复日期:2010-06-04 22:30:30
5 有色人种中不可有中国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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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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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人认对中国的了解还是相当的少,大多数的人都认为中国人一定会功夫、奇门遁甲等技能,所以才订下此诫 :)
作者:猫扑狗 回复日期:2010-06-04 21:07:43
蜘蛛把文章写到这里,我想说,你已经成功了,刚开始我还觉得线索很多,但是看完你这一章觉得线索好像全没有了,让人不知道从那个方向去想这个案件,大哥啊,叫你一声大哥。佩服!
在我苦想了两个小时过后,重新的整理了下思路。发现了点东西,但是真的脑袋里面还是觉得没有很好的把握,但是我想了下作为你十足的粉丝我还是把我想说的说出来,哪怕错了,也无妨。当然我作为这个案子的最后一次发言,也不想在想了,累啊,大哥。
首先回答你在文章中教授说的那个十个问题。
第一,两个女警的收入,我想这个文章中已经说出来了,她们肯定是做色情调教服务的。当然钱是客人给的。
第二,桌子为什么会移动,其实从刚开始的时候我也在想这个问题,只是一直没有合适线索,我想是有人在找什么东西吧。很有可能是在找U盘,因为U盘是黎宛婷的,而电脑桌是孙岂若的。那么找U盘的不是黎宛婷就是凶手。这点我实在现在只能想到这么多了。至于U盘在哪里我想在那个重要客户或者凶手那里吧。
第三和第四个问题我想已经解答了,都是那个刑警队长干的。刑警队长和黎宛婷是有不正当关系的。至于黎宛若为什么愿意。一有可能是好玩,二有可能是被黎宛若及刑警队长逼的。
第五和第六。SM道具在哪里买的?和调教的场所在哪里。我想故事发展到这里应该都没有交代吧,也许苏媚告诉了我们。就在火车站旁的那家SM店。场所很有可能就是那个仓库。
第七,SM中那个是S那个是M.我想黎宛婷和苏媚都可能是M吧。因为文章当中交代的意思是两名女警是被人掐死,窒息而亡,臀部青紫,有着被殴打过的痕迹。那么她们就是被虐的了。至于S是那个我先卖个关子也是凶手,等会在说。
第八,这两个女的都没有被侵犯,她们是侵犯了别人,但是是被别人要求侵犯的。
第九,这个吃过什么东西,我想法医会告诉我们的。这个就不多说了。
第十,那个重要客人是谁,她们和客户通过什么联系。
那个重要客人我想就是浦江局的局长吧。因为局长是她们的上司。而且还知道她们从事调教服务的,当然局长也不是什么好人。他在刑警队长哪里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变也想尝试一下这个服务。她们联系方式肯定是网络了。因为没有可疑电话之类的。
好了这十个问题的回答我想蜘蛛看了也会小笑一下吧。有些问题现在只能靠猜想,如果说得过失的你别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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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点评,其实帖子里的你,七年,杂毛狮子,书呆牛,还有那几位MM,Monrose雅儿,探花沈,朱包包,夜思空,红豆冰等,都是高手,我没写下文之前,大多已经猜出了部分内容……我觉得,我应该保持中立,只和你们打情骂俏,要不,说漏嘴了,就直接从回帖中而不是从文章中判断出凶手了。正如一场球赛,提前预知了比分,也没意思。
谁是凶手,在本章淡化处理了一下,将大家的视线强行转移到对苏眉的关注上。
作者:Monrose雅儿 回复日期:2010-06-05 01:28:04
哦耶~中国队进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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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对...是三比零;对对对...是进了三个球;对对对...是中国队;对对对...是男足;对对对...对方也是男足!
作者:七年JYD 回复日期:2010-06-05 02:05:08
没猜到故事发展,有点垂头丧气,俺又想到阿Q.于是精神又来了,读者也是作者,每一个读者推测的发展下去都是一篇精彩的文章,这里每个人的推测与蜘蛛换一下,每个都可以说“呵呵蜘蛛啊你猜错了”,想到这里,俺也可以好好睡一觉了,HOHO.,露出阿Q似的笑容下班回家了——回家,妈丫,俺也是五楼,别有房东老婆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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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兄,你也总得给别人一点机会是不,呵呵,我记得第二个和第三个案子也是你最先猜出的呢,最先猜到了三锤的爸爸和陶老师,读者的直觉很可怕,其实,这篇也被大家全部猜中了,只是每个人都猜中了一部分……当然,全部猜中情节发展是不可能的。
但是艺术照片上的“枪”,这么重要的一个细节,没人猜中,还需努力啊,福尔摩斯们。
群抱一下,晚安,周末两天不更新了,劳逸结合才能奉献更好的作品,希望大家理解,大伙到星期一再来看吧,当然,闲着没事的同学也可以来这帖子里和俺聊天。
作者:Monrose雅儿 回复日期:2010-06-05 02:17:13
中国队是赢了,而且赢了法国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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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尔是球迷呢,推理一下本届世界杯的四强吧:)
中国队,唉,希望,但愿,从此……还是算了吧,不报希望。
作者:sophiera 回复日期:2010-06-05 02:30:02
我晕,给你提个醒,蜘蛛,你一定要把尺度收住,要不当心河蟹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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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目前的尺度已经很大了,涉及很多禁忌题材,和谐万岁,感谢党,呵呵:)
在网上偶然看到一篇评论,写的非常经典到位,有惊艳的感觉,作者应该也在天涯玩,也许在此帖出现过,希望出来露个面啊,俺要拥抱你一下,高山流水,知音寂寞,谢谢你的评论。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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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戮有时——《罪全书》及《十宗罪》观感
2010年6月1日 歹苏的黄昏
蜘蛛(王黎伟)连载于天涯舞文弄墨论坛的《十宗罪——中国十大恐怖凶杀案》,以一个公安部直属的特案组以及四名特殊背景的成员,串联起十个罪案。凶杀不少,并不算很恐怖,总体来说不如有着罗列犯罪种类之嫌的《罪全书》来得阴暗和压抑。从《罪全书》及《十宗罪》可以看出作者蜘蛛的悲悯情怀倾向,这是值得称赞的文人笔法,在功利的当代作家中少见。
无疑蜘蛛阅读了大量的犯罪新闻报道,他应该也有一颗赤诚之心。蜘蛛在素材足够的基础上,深刻地探索了罪犯们的柔弱内心。蜘蛛较频繁地在罪犯的犯罪及逃亡过程中回顾罪犯的人生与盼望,将一颗罪恶而同样追求幸福的心完全地展示,这一点在《罪全书》里有更好的体现。
相比之下,《十宗罪》的野心太大,意图通过重现罪案的同时,展现社会矛盾的尖锐化与纵深化。第一宗罪写的是一个地铁色情狂,兼论贫富差距、拐卖妇女等现象;第二宗罪写的是一个患了绝症的出租车司机及他惨淡的人生、非主流的儿子等;第三宗罪写的是拆迁中的暴力与现实之外的“世外桃源”,接近成人童话。
蜘蛛的优点在于写作素材较为详尽,写作视野较为开阔,无疑是大卫·芬奇、希区柯克及CSI(犯罪现场调查)、CM(犯罪心理)等美剧的拥趸。蜘蛛的不足也在于,怎样把西学和中用更好地结合起来。
如作者蜘蛛能在这个基础上,强化对罪案推理过程及特案组的侦破过程的描写——至少,4个成员的戏份要适度均衡——他的小说会更加商业和利于推广。目前胡乱累加了一个国际刑警专家梁教授,一个格斗高手画龙,一个朴实而天才的包斩(包拯后人),再加上一个所谓的黑客高手——女人苏眉。毫不客气的说,苏眉的电脑水平太差了,完全可以将这么一个花瓶角色剔除,索性来一个全黑色的杜琪峰式的男人小说更痛快!苏眉在小说中的技术支持,我相信警察系统的统筹力量都可以支撑,看不出她有什么过人之处可以进特案组。综合来看,这部小说如果想登上银幕或电视屏幕,一定要对特案组这一块大力改进。这是一块严重的短板。
因此,天涯论坛上那些眼毒嘴更毒的网民们对蜘蛛笔下的破案进程提出了不少疑问。在这一点上,蜘蛛吸取了好莱坞编剧的灵感与精华,也不啻将的罪犯们的心理阴暗面深深地挖掘,但有一点很尴尬的现实,估计是蜘蛛很难跨越的,那就是究竟该如何对警察进行描绘与刻画。有两个难点:一是本朝对警察破案过程较为忌讳对外披露,再结合蜘蛛可能有的对侦破知识的掌握程度,导致对侦破过程的刻画不够深入;二是诸如我之类的读者往往对警察的综合水平是持怀疑态度的,不排除对小说中的警察的抵抗情绪。
猜测一下,蜘蛛本人应该是意识到这些不足的。因为我们在《罪全书》及《十宗罪》中均可以看到,他通过了如下方式来弥补以上两点不足:即尽可能文学化、尽可能武侠化。
所谓文学化,即是指在“塑造典型”的大前提内,尽可能以一个作家的观察角度,细致地描述细节、铺陈转折。如在第二宗罪中对于出租车司机简师傅得知自己患上绝症直到有了杀人之心的过程的描写,将一个患了绝症对生活充满绝望的出租车司机的夜车生活描写得淋漓尽致,使读者也感觉到了心的冰凉。再如第三宗罪中对桃源乡村的景色的种种描述,更是将秦老师与陶老师(两人为自卫反击战特种兵战友)的同性之爱以及陶老师杀人之后秦老师无可挽回的苍凉之心展现得悲情万丈。
第三宗罪的意境非常类似《少年包青天》中的蒙放和常雨兄妹那一个故事。当一切都水落石出的时候,包拯一行人在蒙放的墓前与他告别,待一行人走远,包拯一回首,镜头出现一个幻象——蒙放带着昔日那豁达而温和的笑容出现在墓碑前正朝着包拯挥手道别,伴随着片尾曲《只要有你》的音乐,此情此景真是好一个辣手催泪。
而武侠化,则是将读者的阅读重心从警察身上,转为罪犯身上。从警察的侦破过程,转为格斗细节、人物性格的描写上。梁羽生和古龙,都可以算得上蜘蛛的老师。正邪不两立,是梁羽生的风格,人物的孤僻、冷傲,是古龙的笔法。
这些都浓缩在了蜘蛛的小说里,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蜘蛛大段大段地渲染一个罪犯的罪恶人生,对话简洁,冷酷,无情,心理描写虽略显单薄但仍直指人心。
在《罪全书》里,我们可以看到如下的精彩角色:
丘八(丘建设),来自四川大竹县的贩毒分子兼色情民工,与白血病表妹乱伦之恋而诞生了白血病儿子,他最终死在火车站的月台上,带着移植干细胞救活儿子的无限渴望;山牙,带着一帮兄弟纵横大江南北,越狱之后在天桥下的旅社见到了沦为风尘女子的亲身女儿,父女同样堕落在这乱世人生,临死之前以眼泪相见,令人唏嘘;马有斋,扮演假道士假和尚行骗及败坏一生,晚年醒悟信佛,他终于得到良心的解脱,却挽不回三个儿子“刀枪炮”的地狱之旅;阿依古丽,伙同丈夫库尔班拐卖儿童或组织残疾儿童乞讨,在丈夫被枪毙之后她一度沦落到出卖亲身儿子才能生存,最终流落于广州三元里,成为一个苍老且丑陋的站街女;孟婆婆(孟妮),高大肥胖且丑陋的她,前半生在流浪中苦楚,后半生在苦楚中幸福,丁不三、丁不四这两个侏儒给了她同样炽热且无比伟岸的爱情,她是小说中少有的几个平安且宁静死去的人物——她与爱人一并死在自己的小屋中,直到一年后人们才发现这对寂寞的恋人的骷髅。
试问《罪全书》及《十宗罪》中的罪犯们,谁的心不曾柔软,谁的心不曾拥有过自己的天使?她/他都曾带着对生活无限的美好盼望,行走在这天南海北,终其一生,她/他们最终选择将心灵交给魔鬼指引,一步步走向迷失与灭亡。他们的爱,他们的恨,他们的嫉妒,早都消灭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们永不再有份了。(新约·传道书第9章第6节)
关于罪恶(sin),如果你追寻到底,它们可能都是因为缺乏爱而迷失,在这乱世之中迷失了灵魂。在小说中体现的是极端的罪恶(crime),生活中也不乏见到别样的罪恶(crime)。被枪毙的死亡结局与灵魂迷失且苟延残喘的一生,窃以为,大同小异。肉身尚在,灵魂枯萎,无异于行尸走肉。
《罪全书》和《十宗罪》的架构略显零散,固然不算成熟,有着它单薄的一面。但这些关怀普通人、流露良善与仁爱、令人动容动心的文字,在当代文学中却也是越来越少见了。所以我郑重向你推荐蜘蛛,以及他的小说《罪全书》和《十宗罪》。
最后送上前面提到的那首歌,《只要有你》,孙楠与那英唱的。
作者:jorad80 回复日期:2010-06-05 11:33:41
说起来,那对同性恋让蜘蛛写得很有感觉呢。。。
第一次较深刻地了解了同性间的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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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年,我背着你
我是因为这篇文章改变对同性恋的看法的,这篇写的让人落泪,两个女人之间……
七年,我觉得你也可以写罪案推理小说了,从现在开始,建议你开始构思,我这篇写完后,就转移战场,去追你的连载,我也去你帖子里猜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