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了一个多月之后才发现…公司的老板是初中时的初恋!

········提个醒
接下来开始要开始讲分手了。
首先请点开Jay的《晴天》,循环播放。。。

调整下情绪吧各位= =
现在用第一人称吧
从现在开始不卖萌不搞笑


其实我一直就知道自己会在某一个时间点搬家的
我虽然知道,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但是我没想到我家的经就那么难念

总之有个春天我跟着我爸爸了
但我跟我爸爸感情一直不怎么深
我爸我妈没把我弄上法庭
因为是我妈主动把我的抚养权让给我爸的
以前我一直觉得是我妈把“我”让给我爸的你们知道吗
于是走了之后不听我妈的话
这也是她给我W电话时我没存的原因

只能说这几年才觉得女人不容易


总之呢
我爸把房子给我妈了
我就跟着我爸走了

你们知道消息是有多突然吗
其实他们俩离了婚之后还在家过了一段时间
平静地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过程太难受
我就不说具体的了
我只记得在飞机上我爸爸红红的眼
还有取行李的时候匆忙的背影。
对了
还记得我和我爸的衣服是我妈给我邮寄给我爸的。

我没有跟W说

第一是我不知道我爸连我房间的衣服都没收拾好就要带我走
第二是我和W没在一起几个月,半年不到
每个星期见个几次面
他也没有跟我说过喜欢
我就觉得离开就是“离开”而已

那时说“离开”还真的蛮容易的

我看北岛说,重逢总是比告别,只少一次
我在想,是不是因为没有告别,所以冥冥之中,这次重逢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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