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不是六一儿童节吗?俺小儿说了,是他的节日,所以他得做主。昨天晚上,十一点多,本来俺凑了个空,爬上来准备开扒的,结果被他看到了,立刻跑过来对俺不依不饶了。
“老妈,说了今天是我的节日,由我做主的,你怎么又在玩电脑了?哼,快陪我睡觉!”
我想告诉他,俺没在玩电脑,俺是在做事情。但这个臭小子不由分说地就把电脑给俺直接关掉——他这是赤果果的报复啊。因为先前他玩电脑,把我惹怒了,我就是直接这样干滴。
哎,谁叫昨天是他的节日咧。拿他的话来说,等到了我的节日,他就会很听我的话滴。
好吧,我就只有听他的了。哎!
今天又是端午节。在我们这边,这是个比较大的节日。走亲访友,和家人团聚。这不闹一天了,俺才回来,很累。可是想到这几天乐多催俺的盆友们,俺还是好歹先得扒一下哈。
毕竟明天上班第一天,我可能白天没得时间。只有晚上再接着扒了……
法庭上这贱男的表现确实够垃圾。我们当时也是太天真了下哈,想着法律是保护妇女儿童的,而这件案子,各项证据都很明晰,应该是再简单不过的案子了,虽然没有当庭判决,也是想着,包括所有的法官也好,在场的书记员也罢,都很明显地对这贱男不齿,判决应该是在意料之中的我们是胜诉的一方吧。
但是,我们错了。
这贱男有亲戚在法院工作,据说还是小头哈。贱男在他亲戚面前,不消说,肯定是另一种说法了。所以这个案子的判决如果就在我们认定自己这方各项证据齐备,一切都对我们有利的情况下出现了对我们不利的判决。
而且,更搞笑的是,法律规定公民是有上诉权的。是在一审判决结果下达后, 如果原被告双方不服,都可以提起上诉的。就连这个,他那亲戚也考虑到了,居然将判决书在法律允许我们的上拆期限的最后一天的上午通知小榕去拿。
判决如果大体如下:准许双方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生活费判定每个月由男方支付350元钱(真不知道这个标准是根据什么出来的。这货的工资,据我们这方律师所提供的证据,是每个月将近三千了。不过,我要感谢这判决哈,好歹没达到这贱男说的最高300元每月。他们也是真不容易啊)
然后,借条和那个房产的纠纷另行立案。
尼妹呀,这么简单的一桩离婚案,居然能在对方法院有人的前提下,给判成了这样的个糊涂案。好笑吧?
更好笑的是,他们也知道理亏,居然还能想出这样下三滥的损招,在最后一天上诉期让别人来拿判决结果,这相当于是直接剥夺了我们这方,法律上赋给我们的权利。他们披着法律的外皮,干的却是强奸法律勾当的事。
小榕跟我说,那法官也有些不好意思,将判决递给她的时候,说,下一步的案子,他会尽力争取判决结果对小榕有利。
无谓的愤怒改变不了既成的事实。
我当时是很愤怒,愤怒得恨不得冲小榕大骂,骂她怎么这么没用,为什么要拿这个判决书?为什么不去问对方凭什么最后一天给判决书她?为什么拿这个判决书时不通知我?
如果是我,肯定不拿。老资直接把报社的电视台的都喊来,你都不要脸了,我还跟你讲什么客气啊
但是,看着小榕的痛苦,我也能理解。她现在在上班,工作又忙,孩子这阵子身体不好,总是在病,她真的已经差不多心力交瘁了。
与其发泄愤怒,不如将此化为动力。你妹的不是还有半天吗?你们这些尸位素餐的家伙,姐就让你们知道,你们极力想阻止的,姐一定跟你们办到!
@批量马甲 447楼 2014-06-02 21:54:00
接着讲啊。要是放在现在,贱男家的亲戚敢这么干,告上去就能扒了他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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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习总上台后,风气大改。让人振奋。
不过,这事已经是八九年的事了。那个时候,在小地方,起码我们碰到的这起,确实是只讲情不讲理。
姐立刻上网,直接百度上诉状的写法以及中院的地址。
一小时不到,姐按格式把上诉状写好,丢邮箱,然后打家打印社,直接打印出来。直奔武汉中院,在下午四点左右,姐走完程序,下一步,就是中院开庭了。
想了下,我跟小榕打了个电话,跟她说了下,通知她,如果法官对她叽歪什么的话,就直接跟他们讲,这是法律给她的权力。再反问他们,为什么最后一天才给判决书她?这样做过不过份?问下他们家里,如果碰到这种渣男,别人也这样对他们,他们会怎么样?
果然,我把官司打到中院的事,这边的这伙人立刻有些炸锅了。他们这样处心积虑地想阻止我们上诉,没想到我们还是成功上诉了。
小榕告诉我,那法官后来还真跟她打电话了,有些埋怨她不该把这事捅上去的。说什么,下一步的官司她还是得在这边打。这让他们为难。
我呵呵冷笑了,告诉小榕不要怕他们。他们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心虚在。大不了,下一次的官司我们再打到中院去!哪怕是打到高院,老资就要个说法。他们不受理也不怕,我咨询了的,如果他们不受理,我们也可以直接上诉的。
中院的法官素质明显比这边的高得多了。法官是位中年男子,很壮实很豪爽的那种。他看了卷宗后,有些恼火地说,他们这些是怎么当法官的,这个素质也太差劲了。这简单的个案子,居然能打到中院来。离婚哪有不涉及财产分割的。这个案子这是搞个么名堂!
哗哗地翻了半天后,问了下双方的情况。这贱男一如既往地陈述他的那些陈词滥调。
法官也听了下我们的陈述,当听到孩子那么小抱在怀里被这贱男连大人带小孩一直打,法官明显生气了。他指着他的书记员,他的书记员是位小伙子。
我至今仍很清楚地记得这位法官指着他的书记员对这贱男说:他的姑娘跟你的差不多大,你看看这小伙子眼睛都红成什么样了?!他天天晚上辛苦得没怎么睡,白天还要照常工作。他们全家上阵来盘这个毛毛, 一家人都辛苦得不得了。你以为养孩子那么容易?!
你问问他,女人生孩子容不容易?你还要生儿子?!啊?!!你看看你这副样子。我敢跟你打赌,就赌你绝对生不出儿子!!你赌不赌?!
@似水流年2014 442楼 2014-06-02 21:34
这贱男有亲戚在法院工作,据说还是小头哈。贱男在他亲戚面前,不消说,肯定是另一种说法了。所以这个案子的判决如果就在我们认定自己这方各项证据齐备,一切都对我们有利的情况下出现了对我们不利的判决。
而且,更搞笑的是,法律规定公民是有上诉权的。是在一审判决结果下达后, 如果原被告双方不服,都可以提起上诉的。就连这个,他那亲戚也考虑到了,居然将判决书在法律允许我们的上拆期限的最后一天的上午通知小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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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zxxaq 458楼 2014-06-02 22:16:00
楼主,文章写得很好看,可是法律知识要跟上啊。上诉期是从你们签收判决书之日起开始算的,怎么可能在上诉期最后一天通知你们去拿判决书?除非1.当庭宣判,通知了领取判决书的时间,但是你们到时间没去领取判决书,那上诉期就要从通知的领取时间那天开始算。2.你们先把判决书的送达回证签了,而实际并没领取判决书。我想第2种应该不可能,因为你们不会那么傻。如果是第1种,那么在当庭宣判的时候你们就知道了判决结果,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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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以为这是虚构的吗?如果你以为是,那你就当虚构的看好了。我说得很清楚了,这个官司不是当庭宣判的。当时是小榕去领的,她当时领了就跟我打电话,说她上班接到对方电话通知说结果下来了,要她赶快去领,等她匆匆赶去时,法官当时也很忙,催她赶快签字拿东西,指着她在哪里签,签了就把判决书给她了,而她真的看都没看就签了拿了走了。回头一看判决结果,肺都快气炸了,当时就想上诉,结果一看日期,呵呵,这才知道中套了。赶快给我打的电话。
你是一个法律工作者吧?你都觉得难以置信的事情,在生活中却发生了。这说明什么?起码八九年前,这件案子的前后,当时确实对我个人的一些想法也都产生了很大的改观。呵呵
那货被法官这样拍着桌子跟他打赌,那一张脸完全涨成了猪肝色。嘴唇都在哆嗦呢,却什么话也不敢说。
他心里不消说,肯定是恨死我们了。但是,我不好惹,他领教了的,不敢惹呢,只有把气下意识地往小榕头上撒。
出门来到外面,他突然疯了一样地对小榕破口大骂。妈拉个戈壁,这贱男又骂她不要脸。
好吧,老娘彻底发标了!
旁边还有好多人,不明真相的都往这里看着呢。老娘能让你这贱人这样瞎败坏小榕的名声?
老娘直接大骂了。
呃,这个,我好象有些不好意思重复我当年骂过的那些话了。毕竟俺现在是当妈的人了撒,我得在我孩子面前树立榜样,重新回归当年读书,恋爱时节的淑女形象撒。
哎,想当年俺也是淑女一枚,是生活将俺变成了泼妇,我现在全面彻底地回归。行不?
让俺想想撒。
那些骂得很犀利的话,俺真的不能复述了。一则不好意思,二则也在净网,再则真的骂人不好。我现在很少骂的,除非搞得蛮烦了才开骂,但程度还是注意把握滴。
我当时就问这货怎么这么不要脸,人家结婚是过日子,你结婚是发财的?这么想钱,就全家都去卖得了,卖多卖少是你们的事,想别人的才是最不要脸呢。
然后然后,俺还说了,我妹妹就只当把你买一场的。那时她是不晓得,现在你还以为你能卖出么好价。看哪个背时的将来找倒你这真正不要脸的贱人,全家都会倒八辈子血霉的,叭拉叭拉的这些话吧。
哎,大体上是这些意思吧。
亲耐的们啊,俺明天还要上班啊。我先汇报下接下来的大概吧。
判决改判,接下来,执行过程中被拒绝,申请强制执行。
哎,真是伤神啊。所以最终,小榕家里不想伤这神,放弃房产的权利。再加上,那个时候,小榕的孩子生病了,而且病得很重,而贱男的表现让人咬牙啊
一言难尽。
生活,远比小说更精彩。姐妹们,真的不要急嫁,一定要擦亮眼睛。哪怕一辈子不嫁,只要开心,怎么不行?遇上极品,真是一生的痛。这伤,估计永远都难愈合。
@似水流年2014 2014-06-02 22:35:00
@似水流年2014 442楼 2014-06-02 21:34
这贱男有亲戚在法院工作,据说还是小头哈。贱男在他亲戚面前,不消说,肯定是另一种说法了。所以这个案子的判决如果就在我们认定自己这方各项证据齐备,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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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cyon_fish 475楼 2014-06-02 23:04:00
上诉期不尽然是从判决书上打印的日期起算,应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时间起算,涉及第三人的另案处理问题也不大,大家只是对这个案件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见解,并不是质疑楼主事件的真实性,楼主误会楼上几个提出法律问题的人了。另外就算被告法院有人也不会太胡来的,如果终审改判,一审法官要扣奖金的,所以,除非经办法官跟那个认识的人关系深厚到一定程度,不然也不敢太胡来,没人跟自己的奖金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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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难怪当时那法官很气愤的,呵呵。也难怪他那么处心积虑想阻止我们上诉了。我那时也不懂,因为听我们的律师说这案子完全可以一起判的。不需要再立案的。后来中院的法官也说过类似的话,就是婚内的房产分割不应该单独立案的。
谢谢普及法律知识。您提到的这个判决书的时间问题,有人当时也提出这个话,但不敢赌,经这一事,真的怕了。所以,保险起见,宁可按照判决书上的时间来,赶快抢在最后一天及时递进去,这样让他们无话可说。
我真的没想到这个一时所感的回忆居然引起这么多盆友的关注,很感谢每位回贴者。只是和朋友们在探讨而已,不敢误会。毕竟每人的经历不同。而现在的世界,和八九年前比,更是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