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版西游记,百万字连载,东方玄幻传奇《宁小闲御神录》

  “小闲,菱角和水荇芽洗剥好了没有?时候不早了!胡伯家的来催饭了。”

  “好啦,宋嫂,这就来啦!”厨房外,宁小闲把手上的活计做完了,往盆子里一丢,抬头看看天色,已经是近午时分了,擦擦手转身走进了小厨房,随后,一阵烹炒之声响起。

  她麻利地把几个菜都炒完了,宋嫂赶紧端了出去,厨房里又只剩下了她一个人。宁小闲自个儿匆匆扒拉了几口饭填饱肚子,就搬开了柴禾堆,厨房的小土墙上居然画满了长长短短的黑线。

  她拿起木炭,在墙上又郑重地画上了一道最长的黑线,然后顺手在它旁边写上了阿拉伯数字“1”。

  “365道标记了!原来去年的今天,我就穿越到这里。现在,现在居然已经过去整整一年了。”她望着这面墙,呢喃自语道,“宁小闲啊宁小闲,你还要在这个浅水村呆多久呢?这面墙上可放不下另外的365道标记了。”

  这却不是伤心的时候,贼老天可从来不会同情她。小闲对自己摇了摇头,拎起木桶,到河边洗衣服去了。

  日子浑浑噩噩,这才过去了一年,她在另一个时空的生活就变得很遥远,似乎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她的本名就叫宁小闲,籍贯地球,华夏人士。

  正是盛夏时节,她棰衣服棰得正使劲,浑然不觉自己身上的衣服早被汗水打湿,露出了曼妙的曲线来,虽然穿越过来之后饮食多素少肉,但她毕竟已过二八年华,正如花蕾般含苞待放,自有一番诱人的青涩之美。

  她也不知,身后正有一双小眼睛灼灼地盯着她。

  直到身体被一双胳膊拦腰抱起,嘴也被捂住时,她大惊之下,反手一记耳光扇了过去。身后的人却之不恭,反而啧啧赞道:“好娘子,打得好,打得好,看我待会儿怎么报答你。”

  她抬头望去,却看到一嘴大黄牙,一双不怀好意的鼠眼,还有满脸的暗痘子。

  胡老七!浅水村中出了名的泼皮无赖,成天游手好闲,净爱偷鸡摸狗的勾当,村中的好女儿没有一个愿意嫁给他,因此他今年都快四十了还是不快乐的单身汉一枚。宁小闲来到浅水村之后,他就对这个眉目清秀但身似浮萍的女孩打起了主意。

  宁小闲怎么看得上他?胡老七几次言语骚扰,反被宁小闲骂得抱头鼠窜,心中的那把火却是闷闷地越烧越旺。今日村里的男人大多到十几里外的四平县赶集去了,他瞅着这是个好机会,偷溜到河边打算对宁小闲动粗。

  也许生米煮成了熟饭,这个小美人会从了我!他一边美美地想,一边将女孩按在地上,伸手乱摸。

  可怜宁小闲今年不过是个17岁的小姑娘,纵使是穿越之后烧水煮饭的活儿做多了,力气又怎赶得上胡老七这个身强体壮的中年男人?她越往外推搡,胡老七就越感到兴奋,几次三番要低头去亲她的红唇,都被她险之又险地躲开了。

  败坏在这种人手里,她宁愿去死!宁小闲挣红了脸,心中的怒火熊熊燃烧,几乎要冲破胸膛。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贼老天!你把我从地球温暖的家扔到这里不闻不问一整年,穿越人士标准配备的金手指一个也没有,还断了我寻仙的梦想不说,现在居然要把我的清白送给这样一个猪狗不如的家伙!贼老天,我问候你家十八代祖宗!”至于老天爷有没有十八代祖宗,关她什么事?

  胡老七哪知道她心里骂声连连,他手上忙得正欢。

  眼见得贼老天像往常一样,对自己的贞洁问题打算视而不见,她必须想个法子自救!

  自己力气不如她,洗衣棰又被他一脚踢飞了,自己赤手空拳怎么打得过?

  她伸手去挖胡老七的眼睛,却被他两下子就扒开了。

  再这样下去,挣扎的力气也快没有了。她绝对不要成为俎板上的鱼,至少不要是眼前这个猥琐男人的菜!

  慢着,慢着,这是什么?

  她的手在河滩上够着了一样东西,不是孩童们用来打仗的那种又圆又小的鹅卵石,而是一块方方正正地、摸起来很重的——板砖!至少摸起来像板砖。

  真是瞌睡就有人送枕头,想打架就有人送板砖!她大喜,来不及思考为什么这个来回了无数趟的河滩上会突然多出一块板砖,单手擎起,就往胡老七的脑袋上砸去。

  宁小闲这一下可是含恨击出,可把吃奶的劲儿都使上来了,准准地砸在胡老七的太阳穴上。他吭都没吭一声,双眼一翻,晃了两晃,软软地趴倒,眼看是闭过气去了。

  艾玛呀!难怪人们都说武功再高,也怕板砖呢,原来它这么好用!宁小闲捏着板砖翻身爬起,重重地亲了它一口:“板砖兄,多谢你的救命之恩,你可比那贼老天可靠多了!”

  伸手探了探胡老七的鼻息,别看他血流满面,呼吸却还平稳。

  “他若是后面康复了,胡家人怎么肯跟我善罢甘休?”胡老七在村里横行,多半也是仗着胡家人丁多且蛮横。宁小闲心中瞬间转过了好多个念头:

  “我在这儿无依无靠,若是胡家强把我绑给胡老七当小妾,我日后的下场要比今天更惨一百倍!我若不杀他,那是养虎为患,我若杀了他,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可她原本只是法制社会里的普通女孩,从未想过有一天居然要杀人灭口,手里的板砖几次提起又几次放下。就这么犹豫了一会儿的功夫,胡老七居然就悠悠地醒了过来。

  他才睁开眼睛,呻吟声还没放出来,正好看到宁小闲又举起了板砖,眼中闪着凶光,好像打算给他再来一记绝杀。(纯粹为胡老七的臆想)

  “饶命啊,饶命!”他顾不得脑袋上的揪心疼痛,蜷在地上缩成一团,没忘了用双手牢牢护住头部。

  他若还像死狗一样躺在地上,或许宁小闲一咬牙,一闭眼,也就再一板砖砸下去了。可他现在是个能叫唤、能求饶的大活人,还用乞怜的眼角余光看着她,这可令她十分为难。

  “你要还敢再起色心……”她毕竟还是狠不下心来杀人。

  “不敢了,再也不敢了。祖奶奶,我错了,放我一条生路吧!”胡老七连哭带嚎。

  “再有下次,我让你死无全尸!”她放了句狠话,“滚!”

  胡老七一个哆嗦,手脚并用地远远跑开了,头也不敢回。

  她安慰自己道:真把人杀了,胡家那儿也不好交代。看胡老七刚才连抵抗的勇气都没有,想必以后也不会再来找自己的麻烦了。

  她手上一松。“咔嚓”,只听到一声脆响,光荣完成使命的板砖摔到地上,断成了两截。

  “抱歉,抱歉,你救我性命,我却把你打碎了。”嘴上说得轻松,她两手现在才开始发抖,双腿也支撑不住全身的重量,慢慢瘫软在地上。

  她很想哭,鼻子也很酸,但却哭不出来,只能坐在河滩上,用力地喘上几口气。

  在另一个时空中,她也是好人家的女儿。可她到底做了什么,该死的老天爷要把她孤身一人扔到这里来遭罪呢?

  她虽从小父母双亡,却有舅舅一家把她抚养到了16岁,该获得的天伦之乐从来也不曾少过。她的学习成绩很好,别人晚自习的时候,她还能偷偷跑到几个街区外的小店去打打零工。她已经想好了,自己多攒点钱,高考要考去天京的重点学校,从此扬眉吐气,报答舅舅的养育之恩。

  一切原本都很美好,她的存折上存款越来越多,成绩也出类拔萃,天京的一个重点大学甚至派人下来考察,不想错过她这样的好苗子。

  可是,可是,一年前她在床上睡着之后,一切全变了。
  睁开眼的时候,她就已经躺在了浅水村的小河旁。天空是从未见过的蔚蓝,身旁是嫩嫩的青草、潺潺的流水,炊烟从田间小屋的烟囱里升起,好一派安宁祥和的农家景象。在地球,这样的美景足以入画。

  但看在她眼里,却是说不出的诡异!幸好以前还看过一些穿越类的小说,她勉强定了定神,想找出是谁给自己演的这一出恶作剧,神仙还是凡人?

  浅水村的人们好心收留了她。她诈作失忆,在村妇们的七嘴八舌中,勉强拼出了关于这个世界的最粗糙的轮廓。

  她,真,的,穿,越,了!这里是仙侠的世界!这里是道法自然、妖物横行的世界!

  最重要的是,这里还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的世界!曾经有两位仙人打架,举手投足就覆灭了一座大山!曾经有大妖怪出世,一夜之间就吃光了整个城市的人!曾经……还需要再举例么?

  原本她仍然将信将疑,直到某天,她不小心看到一道白光从浅水村的上空飞掠而去,却是个年轻道人脚踏银光闪闪的宝剑从此路过。宁小闲不淡定地伸手指着天空,颤声说道:“有人飞过去了!”

  也不能怪她大惊小怪扫了地球人的脸面,这景象太有视觉冲击力了,在她原本的世界里,人只有坐在飞机里的时候才能上天飞行,而且还有坠毁或失踪的风险。

  村民宋嫂眼疾手快,一把拍下了她的爪子:“别用手指对着仙长!小心仙长降罪!”

  她笑骂道:“你这个小土包子,怎么半点常识都没有?别处地方要见到仙长可不容易,在咱们这儿却是家常便饭。”她语带自豪,“咱浅水村背靠着赤霄山。山上的赤霄派里就有许多仙长、仙姑,本事可都大着呢。他们常常出来除妖降魔,咱村子里也常常有仙长光顾。”

  就是说,浅水村和这个赤霄派有往来!宁小闲闻言精神一振,一番甜言蜜语的糖衣炮弹打过去,才知道赤霄派每三年就开放山门,广收门徒。浅水村也算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每一次都会有一、两名幼童被选为外门弟子。

  可是级别再低,那也是一脚踏进了仙侠的世界啊。她从小就知道,对穷人来说世道可不太平,而这个世界对凡人来说,则是非常、非常不安全。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宁小闲,下意识地想给自己找个好靠山。

  说来也巧,赤霄派开放山门的时间正好就在这一年里。她腆着脸,和附近村镇的许多幼童一起爬上赤霄山,希望能够邂逅仙缘,成为伟大的赤霄派的一分子。

  可惜在检验灵根时,她就成了广场上万众瞩目的焦点——赤霄派的外门长老反复揉了揉眼睛,大惊道:“没有灵根?!这怎么可能!”

  只要是人,不管是仙侠还是凡人,身上总会有一定的灵根属性,这也是修仙者倚仗的最基本资质。可是宁小闲,测得的结果却是个巨大的鸭蛋!你就算把胡老七丢去检测,也不至于在灵根上是个白板啊!长老不信邪,又给她多测了两次,结果还是一模一样。“我负责这收徒的工作已经46年了,头一回见到这种怪事!”他在确定这个小女孩绝对是人类的同时,也只能感叹世界真奇妙了。

  宁小闲的求仙之路,到此就断了,因为长老告诉她,没有哪一个仙门会收无灵根的弟子。她这一辈子,只能作为凡人生,作为凡人活,作为凡人死。

  可是她不甘心啊。贼老天把她传送到这个世界不用消耗能量么?难道它的头被门夹过,就愿意干点损人不利己的赔本买卖?这说不通啊。

  她央着外门长老软磨硬泡,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讲述自己的可怜身世(当然是编的),直到说得天花乱坠,口干舌燥的时候,这位善良的老人家才叹了口气,念在她一个17岁的大姑娘双亲早亡、孤苦无依、四海飘泊,身无灵根且下半辈子注定生如蝼蚁、黯淡收场的份上,同意山上举办重大节庆活动的时候让她来厨房帮佣。必须一提的是,这个世界里凡人的生命是很脆弱的,像她所说的那种可怜孤儿,其实屡见不鲜啦。

  此后宁小闲立刻举着鸡毛当令箭,有事没事就往赤霄山上跑。她虽非绝美,但长相清秀可人,偏偏嘴上又甜,师哥师姐地喊个不停。守山的弟子起先还板着脸刁难她几句,后面倒被她哄得心花怒放,笑眯眯地挥手放行了。

  她在赤霄山的厨房里也是混得如鱼得水。她自小独立,早就烧得一手好菜,一周有三天夜里还要去一家小酒馆当掌勺的大厨哪。赤霄派上上下下提倡刻苦用功,对于吃喝倒不太上心。宁小闲在厨房里整治的吃食虽然也是家常便饭,符合赤霄派清淡雅素的原则,可是那口味就是一个字:赞!

  传功长老们都到了辟谷*的境界,但偶尔用了她做的佳肴还是眉开眼笑、褒奖有加。

  宁小闲又十分聪明,只将饭菜好吃的功劳推到其他厨娘身上,只有寥寥几位重要长老在“无意中”得知此事。因此,厨房里的仆佣们也不恨她来抢了自己饭碗,反倒十分喜欢她前来帮忙。

  她和赤霄派看起来很亲密的关系,让胡老七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敢轻举妄动。直到今日她汗湿重衫,这个猥琐男色胆包天了才忍不住冲了过来,结果差点折了自己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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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坐在地上喘息了很久,才努力站了起来。

  板砖兄救了她一命哪,她抬手拣起它。结果“叮”地一声,从断裂处掉出一枚戒指来,在地上打了两个滚儿。

  这这这,这不是传说中穿越人士的必备金手指吗?!贼老天偷偷摸摸藏了一整年,终于让她发现了吗?宁小闲顿时悲喜交加,忍不住便要仰头长笑三声。

  可是等她拣起来,唉,立刻就失望了,这枚戒指黑乎乎的,看来像是破木头刻的,哪里有土豪金高端大气上档次?如果金手指长成这模样,那老天爷也真是抠门啊,连最起码的包装都欠奉!

  (PS:辟谷*:不吃用火烹制的食物,只喝水并服用一些天然的食物。)
  不管怎样,先戴上再说,也许这是个有内涵养的金手指。她迅速调整好心态,美滋滋地把它戴上了右手无名指,然后安静地等着。看看,看看,随便拣到的戒指都能严丝合缝地戴上,还敢说这不是贼老天送的?没有灵根又怎样,到时姐姐我举着贼老天送的宝贝威震四海,照样让你们胆战心惊!

  一盏茶时间过去了……

  一刻钟过去了……

  什么也没发生,时不我待啊,她可没时间等下去了。难道这真就只是个路边拣的货色?

  就着午后的阳光,她仔细地观察着戒指,发现黑乎乎的戒面上有着奇怪的纹路,细看之下,倒像是字符。但要如何才能使用呢?她记得各种书里最常提到的激活神器的办法就是——

  算了,姑奶奶我就牺牲一点吧!她忍疼咬破手指,滴下一滴鲜血在戒指上。

  嗯,感谢广大穿越前辈的宝贵经验,果然有效!

  血珠子诡异地被戒指吸收进去,半点不剩,戒面上的字符像小蛇一样,居然灵活地游走起来,最后凝成了某种古朴苍拙的文字。奇怪的是,她从未见过这种文字,却自然而然地认得了。

  她忍不住将脑海中浮现的文字,轻轻地念了出来:“神……魔……狱!”

  话音刚落,面前秒现一个巨大的黑洞,她还未来得及反应,就被吸了进去。

  能先给个提示不?我恨自由落体!宁小闲都快飙泪了,感觉自己不停地往下坠啊坠,耳边又有人无休止地呢声细语,她很想喊这人别聒噪了,反正她听不清楚,可是下坠的速度那么快,她连嘴都张不开。

  我会不会摔成肉饼,成为第一个以这种可笑方式收场的穿越客?她迷迷糊糊想到。

  下一秒,她头上脚下地着地了,落地的声音轻如棉花,她本人也根本没有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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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花了点时间把受惊的心脏安抚回胸腔里。然后才有空环顾四周。

  这儿是个巨大的空间,地面一律以黑石板铺就,方正、平滑、整洁,除了她面前的这条笔直大道之外,两侧是整整齐齐的隔间,每一个隔间都用婴儿脑袋粗细的栏杆隔开。她好奇地走近一个隔间,轻轻敲了敲栏杆,听到了沉闷的咚咚声。嗯,这栏杆绝对不是用钢铁做的!

  这地方似曾相识啊。她皱眉想了想,可不是嘛,电视上演的监狱里,可不就是这个样子!

  “这么说,我在一所监狱里?好样儿的,别人穿越都是披金戴银,贼老天你居然送个监狱给我,太有想象力了!”可这监狱里的牢房,每一间看起来都有六、七丈高,折算起来有20多米高,这到底是用来关押什么样的犯人的?

  “有人吗?”她探头往里看,里面很安静,并且黑乎乎地。过了好一会儿,她的眼睛才适应了黑暗的光线,看到了缩在墙角的一样东西。

  一副巨大的骸骨!而且四肢着地,脊背拱起,口中生着獠牙,爪有利刺。很明显,这根本不是人类的骸骨!

  “啊——!”她尖叫一声,“噔噔噔”倒退了三大步,狂喘了几口气。空旷的大厅、黑漆漆的牢房、惨白的尸骨,这简直就是借鉴了恐怖小说的经典桥段嘛!作者你要不要这么整我?

  别害怕了,宁小闲,事到如今赶紧做点儿有用的事行不行?她用力压了压自己的小心脏,再转身去看另一个笼子。

  这儿横陈着另一副骸骨,口中利齿交错,十分吓人,它只有两个前肢,下身却是一整条脊椎骨,末尾散开呈鱼尾状。“呃,莫非是美人鱼也穿越过来了,然后死在这里?”真佩服自己啊,慌乱中居然还能胡思乱想。

  她深呼吸,然后放开嗓门、吐气开声:

  “有——人——吗?!”

  “有——人——在——吗?”

  “有人在家吗?任何人都行啊!——”

  最后一个“啊”字,拖出了很长很长的尾音。

  可是很不幸地,这几句话萦绕在整个大厅里,经久不息,看起来要制造出绕梁三日的效果了。当她一个孤单弱女子站在空旷广大的监狱里,身边只有荡漾不绝的回声时,这感觉,太瘆人了!她感觉自己快要晕倒了。

  幸好这时候有个声音响了起来,虽然只有淡淡的三个字,但也成功地稍微平复了她的心境。

  “吵死了!”还是个低沉的、略带几分嘶哑的男中音!

  诡异的是,这三个字就像在她耳边说出来一样,清晰、简洁,但是没有回音!

  她蓦地转身,又四处张望了一下,还是半个人影也没有!

  “你在哪?”她轻声唤了几下,对方却沉默了,周边一片安静。

  好吧!她在心底鼓励自己,这是仙侠小说,这不是他姥姥的恐怖小说,作者是不会突然转型的。宁小闲,鼓起勇气前进吧!

  往前走了不知道多久,直到她双足都感觉到疼痛了,这段沉默而诡异的旅程才算结束。笔直大道的尽头是一道蜿蜒而下的阶梯,她抬腿走了下去,发现底下的空间明显要小得多。

  大概是用不着太大的空间吧,因为这里只关着一个人。

  一个黑发黑衣的男子。也许是长期没有晒太阳的缘故,肤色很白,越发衬得剑眉斜飞入鬓,脸庞仿佛精雕细琢般俊美,可惜薄薄的嘴唇少了些血色。最特别的是这男子的眼睛,乍看去像极了琥珀的透亮,又有点淡淡的金色,令宁小贤想起了以前自己偷喝过的白兰地,最好的陈酿酒液大概就是这样让人赏心悦目的颜色了。

  难道这是自己在异世见到的第一个外国人?她心想。

  这男人的外表太出色了,地球上各式男明星,模样赶得上他的真是屈指可数。这让她狠狠打量了好几眼,才注意到他坐在一泓清亮的泉水之中,水深及胸。他的肩膀很宽,两条银光闪闪的链子洞穿了他的琵琶骨,锁在了背后的巨大石柱上。这链子每一条都有她的三根手指粗细,时不时还蠕动一下,发出细小清脆的响声,看起来像是活物。宁小闲看得心底一股寒气往上直冒:我的老天,这得有多疼?

  可是对面的帅哥显得气定神闲,眉都不皱一下,好像这链子伤害的不是他,而是扎在别人身上一样。泉水很清澈,能看见他一膝屈起,一腿前伸,手臂搭在膝盖上,充满了随性和不羁。
  第一卷 凡人愿 第四章 吾名长天
  “你好?请问这是哪儿?”她小心翼翼地问道。太不人道了,居然让这样的帅哥坐水牢!

  男子用他那双醇酒颜色的眼睛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宁小贤忍不住抱紧了双臂,因为总有一种被X光扫瞄的感觉。话说回来,这是仙侠世界啊,这家伙的双眼该不会有透视功能吧,能看到别人不穿衣服的样子?

  “凡人?”没错!刚刚在隔间门口听到的就是这个声音!

  他一定是看到了什么,薄唇都微微张开,显得有点吃惊,“凡人怎么会进得来?”

  “等等。”他连双眉也蹙了起来,显然看到了不可思议之事,下一句话石破天惊,“你居然连灵根都没有。”

  “哇,你居然能一眼看出来?赤霄派的老长可是鼓捣了很久才检测出来的!”这家伙,一看就很高端的样子,话说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赤霄派?那是什么东西?”他冷冷问道。都说冰山男比较拽,眼前这位就是最好的例证。

  “那是一个门派!话说你是哪位?为什么会被关在这里?你被关了多久了?这个像监狱的地方到底是什么来头?为什么我看到的牢房里都只剩下尸骨了?”她竹筒倒豆子,一气呵成地问完。其实她还想问“为什么你还活着”,终于还是忍住了。

  这个空旷的建筑里处处透着诡异,她需要与人交谈来驱逐害怕的感觉,而到目前为止,他是这里唯一的活人了。

  他盯住她,冲她勾了勾手指:“走近些,本君就告诉你。”帅哥的手指修长,屈张起来又有节奏,引得她迷迷糊糊地往前踏了好几步。幸好她猛然回过神,停住了。

  她足尖前的黑石地板上划着一道深深的红线,颜色鲜艳得让人不得不重视。如果这座神秘牢狱的建造者特地用这种方式提醒后来人靠近会有危险,那么她没有理由不遵守。

  可惜了,只差一小步!男人也望着那条红线,瞳孔微缩,心里暗暗叹了一声。

  “这里是由天神所建的神魔狱,专门关押各路神怪、妖魔。”他开口,并且破天荒安慰了她一下,“你不用害怕,既然能进神魔狱,你就是这里的主人,本君对你构不成威胁。”

  哼哼,后面这一句,她会信就怪了。一个阴森的地牢,一个奇怪的男人,虽然他长得又帅又酷,但来历不明啊,意向不明啊,她又不是地球上那些无脑追星的小女生,怎么会轻易上当?

  虽然隐隐知道这大监狱八成可以供自己使用了,但从他口中得到证实,还是很令宁大小姐满意的。不过,犯人为什么都已经死去,还变成了白骨呢?

  他的话语中带有微微的叹息:“神魔狱关闭的时间太长了,许多囚徒都慢慢死去。你看到的尸骨还是生前强大的神魔留下的,那些弱一点的早已化作飞灰,连一点痕迹都不再有。”难怪她一路走来,发现许多牢房都是空荡荡的。

  “他们都是老死的?”

  他露出了一丝讥讽的神色:“老死?神魔的寿命不能说无限,但活个三五万年也是家常便饭。可是这座监狱会自动抽取囚徒的生命力来维持运转,当狱门打开的时候还有灵气涌入稍作补充,但狱门一旦关闭,他们就只能被不断抽取,最后硬生生地耗死了!”

  坐在这里看着生命力被抽干,而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宁小闲打了个寒噤,这座监狱的建造者,心思真是狠毒呀!能让真正的神魔耗尽生命,这儿关闭的时间一定很长。

  她嚅嚅道:“神魔狱被关闭了多久?”

  他指了指角落一个巨大而精细的漏刻*:“从它的运行来推断,大概有3万年了吧。”

  纳尼,她没有听错吧?3万年?!

  在地球世界里,剑齿虎灭绝还不到1.5万年,人类掌握了人工取火技术大约是在1.8万年前,整个人类文明突飞猛进发展,也不过就几千年的时间。而他,已经独自在这里度过了漫长遥远的3万年?自从她走进这座大牢,感觉到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如此压抑、如此缓慢,而他居然能坐在这个阴暗的小空间,一坐就是3万年,这是什么样的妖孽啊?

  可是他看起来是个骄傲的人,应该不会在这种事情上说谎,最重要的是,她的直觉莫名其妙地认为此话可信。

  他不理会她的石化状态,径自说道:“本君名为长天,你可以到那里的名录上查询。那上头有所有囚徒的编号和资料。”

  她深吸一口气,往他手指所指的方向走去。那儿果然有个小小的白玉台,其上放着一卷非丝非帛的册子,闪着淡淡的银光,看来也是件宝贝,上头记载的文字和戒指上的一样古拙,但她仍能读懂。

  翻过来第一页,册上第一个名字赫然就是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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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漏刻的刻针规律地走动着,长天也静坐在泉水中,一言不发,整个空间里静悄悄地。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才合起手上的名录,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哪怕是经常自诩为神经强度堪比钢丝的人,这些骇人听闻的记载也令她目炫神驰、难以自已。

  没有人类能在这么漫长的时光中存活下来,长天确实不是人类。他被关进来的时候,真身是神兽——巴蛇。

  她记得翻阅过的《山海经·海内经》写道:“西南有巴国,又有朱卷之国,有黑蛇,青首,食象。”可是在这个世界里,巴蛇的威能远远不止于此。

  事实上,这座神魔狱原本是为了封印他而建立。穿在长天身上的链子名为“缚龙索”,能够制住他的神通,原本是用来禁锢神龙的,他脚下的泉水也大有来头,叫做“化妖泉”,能够源源不断地吸取妖魔的神力融入泉中。妖魔的神通越强大,化妖泉对它的伤害也越大。巴蛇虽已跻身神兽之列,但它的本质仍然是一只大妖怪,哪怕化妖泉对长天的损伤微弱,犹如滴水穿石。可是3万年过去了,石头都能被水流凿出一个洞来,那么长天呢,化妖泉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

  (PS:漏刻*,指古代计时器,是白天黑夜都能计时的水钟。)
  第一卷 凡人愿 第五章 监狱最宝贵的资产

  “建起神魔狱的人是谁?”她真好奇啊,谁能花这么大手笔,镇压漫天神魔再丢进来关住?

  长天不答。

  “你到底怎么得罪人家了,是有夺妻之恨,还是杀子之仇?”建这么大一座监狱把他关起来,用监狱抽取他的生命力,又锁了他的琵琶骨,还用化妖泉来对付他,巴不得长天分分秒秒都承受痛苦。这人得有多恨他啊?她想了想道,“这人也真是狠毒!还不如一刀杀了你呢……”

  “他杀不了本君。”长天突然打断她的话,言语间自有一股傲气,“如果他可以办到,你也不会在这里见到本君。”

  所以只能把他封印起来,想尽法子折磨他,让无尽的时光慢慢把他的生命力耗尽么?她可真佩服神魔狱的建造者,肯下这份水磨功夫,这绝壁是个人才啊!

  不过,眼前的这位也是妖孽啊,被这么折磨了3万年还安然健在,至少神智健全、思维清楚、吐字清晰,还能在她面前装酷。据说服无期徒刑的人,有些最后在狭小的空间和漫长的时间里患上了精神类疾病,终日浑浑噩噩。

  好了,该回归正题了。贼老天送她一枚戒指,不会只是为了让她来个监狱一日游吧?

  “请问,成为神魔狱的主人,对我来说有什么用处?”她眼巴巴地望着他,希望能从他这里听到巨多好消息。

  他的回答言简意赅:“没用。”

  “怎么可能!这儿原来的主人费了老大劲儿建起神魔狱,然后就撒手不管了?”哪怕消耗的时间和投入的成本不算,这满屋子的神魔不是强大的资源吗?他就这样一关了之,任这里变成一片荒芜?不符合逻辑啊!

  死心不是她的特长,所以她要穷追到底:“被关进来的神魔身上没有宝贝嘛?修士都会淬炼随身法宝,被关进来的这些大佬应该也有啊?”拿到一两件,说不定她就能变成神勇女金刚了!

  “有。每个囚徒都有随身的法器。进来之后都会被搜走,只余下本命法器。”

  就是嘛,她还是很聪明的!

  结果他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她,接着道:“但是没有哪一件法器离开主人之后还能存在3万年的时间。”

  啊,也就是说?

  “那些法器都湮没在时光之中了。”他垂下双眸,似乎有点儿伤感,“时间才拥有最强大的杀伤力,在它身后什么也留不下。”

  宁小闲表示沮丧地听懂了!可是这位哥哥,我不是来和你探讨哲学命题的,虽然你伤感的范儿也很有型!

  “也就是说,我拿到这座空监狱就啥事也做不了了呗?有它和没有它一个样?”

  “差不多吧。”他闭上眼睛,似乎不想理会她了。

  不信!一个铜板也是有身价的,更何况这么大座神魔狱,再怎么破落也必定还有剩余价值可以榨取!她眼珠子转呀转,突然嘿嘿笑出声来:“不对哦,这座监狱可不是空的!”

  “不是么?”

  “当然不是!什么神魔被关在这里,最后都化成了白骨,只有你还活着。这说明你比他们都强悍,你才是真正的大BOSS!”

  “这座监狱的最大资产还在,就是——你!没有了你,这座监狱才是真正的一无是处!”

  他嘴角微微勾起。看来,这个凡人女虽然没有半点资质,脑子倒是不笨。他已经有很多、很多年没有听过别人这么奉承他了,虽然这话只是出自一个凡人之口,也令他的心情好上了那么一点点。不过,“BOSS”是什么东西?

  她很诚恳地瞪大了眼睛望向长天。舅舅曾经说过,她有事求人时,眼睛就是水汪汪地,能让人一下子心软了。

  “长天,你要如何才肯帮我?”她一字一句道。这可是上古时期的神兽啊,也是她目前惟一的救命稻草,无论如何,她都要想办法让他出手相助。

  她的秋波好像没作用,长天冷漠地反瞟了她一眼:“本君想要的,你给不了。”像是怕她听不懂,他又恶劣地补充了一句,“你只是个凡人!”

  宁小闲气愤道:“我知道我是个凡人,你不用反复提醒我。只要告诉我,该怎么做就好了,我当尽我所能!”

  “你就是尽了你的命也帮不了。”他指了指身上的链子,“本君要的是自由。你办不到。”

  的确啊,他是神魔狱运行的根本。如果把他放出来了,那这神魔狱就毫无用处了;再说他这样的上古神兽在现世横行,如果有心作乱,不知要掀起多少腥风血雨。她不是白莲圣母,但她也不想看到人间地狱啊。

  她咬着下唇道:“假设,只是假设,你自由了,那么你会找个地方隐居,不再为祸人间么?”

  他冷笑:“隐居?找个无人之处隐居起来,那和现在有什么分别?本君要的,是逍遥自在的生活。”她闻言心里一沉,却听他又接着说道,“为祸人间?出去后我会找一些人算算帐,至于凡人,蝼蚁一般的存在,只要他们别来惹厌,本君连碰他们的兴趣都没有。”

  这是他表达“我不会祸害人类”的变相说法吗?好委婉哦。不过这个暂且放下,最重要的是——

  “长天,在你最强大的时候,你能不能撕裂时空?”

  “撕裂时空?什么意思?”

  “就是破开空间,去往另一个世界。”她的心,扑通扑通地跳啊。赶紧给我一个肯定的回答吧!

  他想了想,道:“没试过。不过应该不难。”

  太棒了,这下回地球有望了!只要他恢复神力之后肯帮自己,那宁小闲同学就可以远离这个危险的仙侠世界,继续温暖的现代都市生活了,她可以接着回去念高中、考大学、谈对象,做一个平凡快乐的地球人。

  “这里就没有什么咒语之类的,让我念完之后就能放你出来?毕竟我是神魔狱的主人了。”人家孙猴子被压在五行山下500年,他自个儿神通用尽也翻不了身,结果凡人唐僧来了,随随便便就把压在山上的六字真言帖给揭掉了不是?这就是有没有主角光环的区别。

  “想的倒好。没有!”他嘴角一撇,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乐的,“能助我摆脱这里的只有两个办法。一是用南明离火剑斩断这两条链子。”

  “好高大上的名字!这把剑现在在哪?”

  “就我被封印前所知,它在南瞻部洲西北部的大雪山山腹里。”
  第一卷 凡人愿 第六章 到底能不能修仙
  也就是说,这都是旧闻了,现在在哪儿还不好说呢!仙侠世界里就有那些运气红得发紫的幸运儿,偏偏就能在穷山恶水的旮旯里发现各种各样的宝贝,还美其名曰“仙缘”。不行,这个办法不靠谱,她可不想拼尽半条命、翻过大雪山才发现南明离火剑被人摘走了,那得多上火?

  “第二个办法呢?”

  “寻到本君的真身。到时只要开放神魔狱让真身进入,自然能扯断这缚龙索。”

  “真身?那你现在这具身体是?”她上上下下打量着他,这确确实实是具肉身啊,有胳膊有腿有肌肉,不是幻影。

  “这只是身外化身。这个监狱装不下本君的真身。”如果他的真身在这儿,神魔狱早被他拆平了。

  “嗯,这个方法听起来比较靠谱!”面前这个小姑娘说。可是靠谱又是什么?他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人间到底出现了多少种新词汇?

  她笑得眉眼弯弯:“那就这么定了,我们去找你的真身吧!它在哪?”

  “南瞻部洲的西部腹地。时间过去太久了,要去了才知道具体位置。你现在在哪?”

  “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好像是南瞻部洲的东部,翻过赤霄山就能抵达海边了。”到底来了快一年了,她知道这片大陆分作四大部洲,分别是东胜神州、西牛贺洲,南瞻部洲和北俱芦洲。其中又以南瞻部洲地界最广大,也是人、魔、妖居住最多的地方。

  他终于忍耐不住了:“你可有自知之明?从你现在的位置出发去找本君的真身,中间相隔何止千万里?就凭你这肉身凡胎?”他上下打量了她几眼,脸上明晃晃地写着不屑,“恐怕走不出百里就要身殒。”

  她怒了:“世道已经不同了,你这个老古董!什么上古大妖,现在外面已经没剩下多少只了!”她也没有亲见啦,只是听赤霄派里的弟子们成天讨论的都是各大仙派、散仙、凡人之类的,妖物倒是也提起过,却好像没太当回事,似乎都是剑仙们的俎上鱼肉。可见大妖怪们要么都躲起来了,要么都已经挂掉了。她哪就那么好运,出门撞上妖怪?

  他冷哼一声:“那么,凡人的地位可曾提高?”

  “这倒是没,没有。”哎,被他击中要害了。不过她可是宁小闲啊,立马转变口风,理直气壮地说道:

  “所以才需要你的帮助啊。你看,我都愿意帮助你不远千万里寻找真身了,中间不知道还要遇上多少艰难困阻,你也说过啊,外面妖物横行、仙宗干架,说不定我还会有被抢、被劫、被咬伤、被吃掉的巨大风险,这样的英勇侠义精神古今难寻啊!作为受益人,你怎么也要表示表示吧?”她顺了口气,终于说出了真实目的:

  “你有没有好用的法器,能够让我披荆斩棘,一往无前?”

  长天直直看了她半晌,看得她心底都发毛了,才抿唇道:“本君作战从来用不着法器,只凭肉身。只有脆弱的人类和神族,才需要借助外物之力。”

  瞧你说得这么傲气冲天,其实意思就是没有喽?

  “那你有没有仙丹妙药,能让我吃了脱胎换血,易筋洗髓?”她其实很羡慕修道之人,“至少让我能有修仙的灵根。”

  “没有。”他的回答依然很绝情,幸好在她陷入绝望之前来了个大转折:

  “但是,化妖泉里融入了本君的神力,如果你能稳定地吸收,也能渐渐拥有神力。到时候,本君可以教你一些神通法门。”

  赞啊!还有这等好事?“可是有人告诉我,没有灵根的人是无法修仙的。”

  长天嗤之以鼻:“见识浅陋!没听说上古之世的人族大能还要讲究什么灵根。”他顿了顿道,“肉身成圣的比比皆是。灵根只是区分凡人修仙的方式及难易程度罢了。”然而他没告诉她,如果她吸收了巴蛇的神力,修的就不是人族的仙法,而是妖族的神通了。

  那么,自己真的可以修仙了?宁小闲用力咬了咬下唇。

  疼啊!自己确实不是在做梦。

  “怎么个吸收法?”她冲着化妖泉探头探脑,这汪小清泉现在看起来真可爱,“直接喝么?”

  话刚说完,她就被自己恶心到了。喝他的洗澡水?虽然他很帅,但堂堂宁大小姐也是有尊严的。

  长天也满脑门的黑线,声音中带上了少有的怒气:“莫要胡说!站进水中就可以了。”

  站进去?她眨了眨眼,注意到进水池前得先跨过地上这条红红的三八线。走进去会不会有危险?他会不会突然翻脸?在风险和机遇之间抉择,真是好难呀。

  他无视宁小闲脸上的纠结,接着道:“不过你现在就站进来,恐怕会落个爆体而亡的下场。你现在只是纯粹的凡人之躯,本君与你之间的差距,就好比巨象和……”他停下来思考参照物。

  “蝼蚁,我知道!”被打击惯了,她很狗腿地提示他。

  没想到他更过分:“不,是比蝼蚁更微小百倍的生物。”

  她翻了个白眼,帅哥你真有才,身在仙侠世界的你,是怎么知道世上还有微生物之说?

  “……所以,现在只要你沾上化妖水,哪怕只有一星半点,也会禁受不住其中的神力,形神俱灭。”

  她好沮丧。费了这么多唇舌,他还是帮不了她。“也就是说,我依然只能是个没用的凡人喽?”

  长天凝思了片刻,摇头道:“还有一个法子。神魔狱的第五层是一片独立的小空间,里面埋有息壤,可以随心所欲调节植物的生长速度,且使植物富含灵气。你如坚持长期食用,体质可以慢慢蜕变。直到可以承受我的神力了,再走进化妖泉水不迟。”

  “但是呢?”她鄙视地望着他,这人说话喜欢大喘气,必定还有个“但是”在后面等着她。也不知是不是寂寞了3万年的关系,心地变得这么坏。

  他都有点儿讪讪地了:“但是息壤的生长也需要养分,这一点我暂时帮不上忙,我的全部力量几乎都用来供给神魔狱的运行了。你必须捕来妖兽或修道之士关入神魔狱,抽取他们的精气神注入息壤中。”

  果然又是个不可能的“但是”。她都有点儿麻木了,听完之后一言不发,站起来往回走。

  “你要去哪?”

  “回去种田煮饭,做一个凡人该做的事。”

  现在她明白了,这根本就是个死结、死循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怎么抓捕妖兽和修士?抓捕不到就养不了息壤,也就改善不了体质,结果自己还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直到老死在这个世界里,或者某天运气好到被杀或者被吃掉。
  第一卷 凡人愿 第七章 当只蝼蚁也好
  眼看着她越走越远,快到阶梯了,长天突然冷笑道:“本君原以为你和一般的凡人有所不同,如今看来,也不过如此。”

  宁小闲站住了,却没回头。

  他接着道:“以本君堂堂神兽之尊,空有翻江倒海之能,最后却被困在这个小小暗室之中不见天日、黯然等死,可见世事难料。你安知凡人最后不能一步登天?莫说天意难测,我辈修仙修魔原本就是逆天行事,哪怕命中注定必死,也须奋力一搏求生,了不起捅破了天去,又是何惧之有?”

  她胸膛起伏不定,沉思了很久,方才举步而上。

  长天:“你不用走原路回去了,那里有传送阵,站上去可以传至神魔狱大门口或任意一层。”他指向房间某个阴暗的角落,那儿果然有一个散发着淡淡白光的符文阵。

  宁小闲气结:“进来之时,你为何不告诉我有传送阵?”那时当真是走得腿都要断了。

  他反问道:“进来之时,本君为何要告诉你有传送阵?”

  能将拒绝的话说得这么理直气壮的,天底下只有他一家了吧?宁小闲心情复杂,不愿和他计较,只轻哼了一声,走向传送阵。

  走到大门口,正想着怎么出去,她的耳旁传来长天的话声:“心中默念‘出’字,就可以出去了,想进来就默念个‘进’字。你记得将狱门开着,本君可以听到外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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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神魔狱,她还站在小河滩上,天色却已经黑了,浅水村的家家户户都开始掌灯,她微不可闻地叹了一声。这里头可有一盏灯,是为她而点亮的?

  劳作了一天的人们纷纷走进家门,安享天伦之乐。宁小闲沿着小路走向了宋嫂家中,刚望见那扇熟悉的木门,门却突然开了。

  胖墩墩的二虎端着一盆脏水出来正打算倒掉,抬头远远地见到了她,立刻把盆子往边上一丢,返身冲进门里,大喊道:“娘,娘,小闲回来了!”

  房间里灯光闪了闪,宋嫂跑了出来,看到小闲先是一喜,随后长长吁了口气,埋怨道:“唉呀,臭丫头,你真是吓死我们了!”

  她刚拉着宁小闲的手进了屋子,就赶紧问起她下午的行踪:“从中午起你就不见人影。大家伙儿都急坏了,后来看到胡老七满面是血跑回来,都猜他对你使了坏。咱村的村正*仔细审问了他,才知道他对你意行不轨,可是他一口咬定没把你藏起来,我们又怎么找都找不到你,可愁死我啦!”

  宁小闲只得撒了个谎,说自己被胡老七的举动吓坏了,躲得远远地,等村里人多起来了才敢往回走。

  她知道自己在浅水村举目无亲,村里的村正能这样帮忙,多半是宋嫂去力争的结果。想她一个普通的妇道人家,肯为了一个萍水相逢的小姑娘去得罪村里的大户胡家,这份心意实在是难得。

  这时,屋子里的餐桌却还是空空如也。农家晚饭吃得早,往常这个点钟正是宋嫂一家吃饭的时候,今天却推迟了,小闲知道这是他们四下寻找自己,耽误了吃饭,心中又是一暖。

  宋嫂笑道:“今天下午你不在,晚饭得由我来做。二虎可不乐意了,他吃惯了你做的饭菜,倒嫌弃起娘亲的手艺来!”

  宁小闲偷偷顺了一下口中涌上来的哽咽,摸着二虎的脑袋道:“亏着你的嘴了。姐姐这就去给你做好吃的!”

  厨房里的蔬菜洗剥到一半,显然她回来的时候,宋嫂才刚开始要做饭。小闲接过她手里的活儿,催促道:“找我一下午也累了,和二虎他们休息去吧,饭菜我来收拾就好。”

  这正是她的专长,忙活了一刻钟左右,热气腾腾的三道小炒一碗汤就端上了桌,分别是酱烧茄子、锅塌豆腐、姜烧菠菜、蘑菇山药汤。宋嫂家中也不富裕,吃肉的机会很少,平时摸在手里的都是素菜。可就这几道简简单单的农家菜肴,从宁小闲手里做出来,竟是另有一番风味,令人举箸不禁。二虎自然是吃得眉开眼笑,一顿饭吃得有滋有味。

  这天夜里躺上床的时候,宁小闲辗转反侧,又失眠了。

  回想起宋嫂一家对自己的体贴,和欢快的晚饭时间,她不禁又有些心动,如果能这样平平安安过完一辈子,当个凡人也没什么不好。可是每当她看着村里人、甚至看着赤霄派那些外门弟子的欢言笑语,总觉得那并不是自己想要的。

  也许蝼蚁最大的悲哀,在于它不甘心只做一只卑微的蝼蚁吧?

  月上中天,四下里静悄悄的。她偷偷地唤了声:“长天,你在嘛?”

  “嗯。什么事?”长天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也许是夜深了的关系,他冷漠的嗓音听起来柔和了好几分。宁小闲心想,他如果肯去电台当午夜DJ,一定会有好多腐女抢着打电话进去,就为了多听听这醇厚的嗓音。

  “没事,就是看看你睡着了没有。”

  过了好久,她以为他不会回复了,长天却淡淡地说了句:

  “聒噪。”

  趁着长天看不见,她抱住被子,给了自己一个大大的笑容。

  一年啦,终于有一天夜里入睡,她不再孤单、不再惶恐、不再想哭。

  时间飞快地过去了两天。

  在这两天里,她过得很平淡,天不亮就起床打扫房间,然后上山采摘野菜,回家洗衣做饭,陪陪宋嫂,逗逗二虎,就像神魔狱的秘密从未在她的生活里出现过。

  胡老七现在看着她就躲着走。那记毒辣的拍砖、那个狠绝的眼神,让他对宁小闲从此断了绮念。

  长天也保持着沉默,绝口不提修炼之事,也许他原本就不是个多话的人。

  宁小闲有好几次都想问问他,如果她不帮他斩断缚龙索,他最后会不会也变成神魔狱中的寂寞白骨。可是话到嘴边,始终没有问出来,因为答案显而易见。

  即便如此,长天也未曾催促过她。

  关系到自身性命之事,他也能如此淡漠处置吗?他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会被关进了这座神魔都逃不出的绝狱中?

  在这无言的两天里,好像平静无波,又好像有些不平常的味道,正在慢慢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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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恳请各位美眉:写作也需要动力,如果觉得本书还可一看,请收藏+推荐票给我好么?如果想养肥了再看,可以丢进收藏夹中。水云会持之以恒地更新!)

  (PS:村正*,村级的基层官职,主要负责掌管户口和纳税。)
  第一卷 凡人愿 第八章 欺人太甚
  这一天,宁小闲从山上归来。七月中旬是一年中最热的时间,满山野花争先恐后地吐露芳华,也是野生鸡毛菜和苋菜滋味最美妙的时节。

  二虎这两天总吵着要吃,她这才新摘了两把,打算中午好好喂喂这个小馋猫,说不定还能撺掇宋嫂贡献两枚笨母鸡下的蛋。二虎才9岁,男孩儿也该吃些营养了。

  她伸手抹了抹额上的汗,加快了脚步。身在小乡村,还想像16岁之前那样白白净净是不可能了,毒辣的阳光早已把她的皮肤晒成了淡淡的小麦色。每当想起这个,她就加倍怀念地球上的防晒霜,哪怕来一瓶20块钱的便宜货,也能稍稍保护一下娇嫩的肌肤。

  村子近在眼前了,她似乎都能闻到农户家里烧午饭传来的香味儿。今天午饭是宋嫂烧的,家里人该不乐意了吧。住在隔壁的福伯迎面走来,她扬起灿烂的笑容,冲着老人家打招呼。

  福伯虽然上了年纪,眼力却还是很好,远远见到她,脸上一贯的笑容却没有了。

  老人急急向前走了几步,差点打了个踉跄。小闲伸手去扶,福伯的面色却很沉重:“赶紧回你宋嫂家去。大虎让人给抬回来了!”

  大虎出事了!她心中咯噔一响,差点没扶住福伯。她匆匆向老人告了个罪,拔腿就向宋嫂家中跑去。

  大虎,你是宋嫂家的希望,千万别出大事啊!她在心里默默地祈求着。

  才冲进家门,睁着一双泪眼的宋嫂正走出来倒水,见着小闲,哽咽了两声却说不出一个完整的句子。彼此关系亲近,小闲轻拍了两下她的肩膀,快步进了内室。

  这是大虎拜入赤霄门之前居住的房间,已经空置了三个多月,此时床上却躺着一个血人,见到有人进来了,勉力转过头,正好和她对视了一眼。虽然满面血污,那眼神还是熟悉得让她眼眶一热,心口气血翻腾。

  大虎,果然是大虎!他的左腿已经断了,用两块木板固定住,身上还有好几个血窟窿,虽然看着是止住了血,床单上也沾染了斑斑血渍。

  宋嫂的丈夫陪在床边,低声道:“大夫检查出他身上还有好几处骨折,才刚刚接好”,说到最后几个字,嗓子却哑了。活蹦乱跳、前途大好的儿子突然变成这样,让他怎么说得下去?

  大虎看着她,一双眼睛却很亮。宁小闲抑住焦急,轻轻伏到床边,也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握住了他的手掌,一字一句道:“大虎,告诉我,谁伤了你?”大虎没吱声,却转头望了望老爹。

  这个儿子,有些话不跟爹说,也不跟娘说,只愿意跟小闲倾诉,现在遭此大变居然还是这样。宋嫂丈夫摇了摇头,退出了屋子。

  “我已服了丹药,生命无忧,你别担心。”大虎的第一句话,就让她差点掉下泪来。

  大虎全名郝虎,今年13岁,正符合赤霄派招收弟子的年龄要求。他自己也争气,根骨、仙根都很出色,当场就被长老收为外门弟子。喜讯传回村中,村民纷纷上门道喜,宋嫂一家满面红光,将自家养了六年的一口大猪杀了,宴请全村老小。对浅水村人来说,这就是鲤鱼跃进了龙门哪,无论大虎在赤霄派混得怎样,宋嫂一家从此都是扬眉吐气,在村里也是仙长家属,连村正也不能不给面子。

  那时候的风光,直到现在还时常在宋嫂家的饭桌上被提起,总能引发一阵欢声笑语。

  可这才过了三个月,大虎怎么就被人伤成这样子?

  “是霍正华,霍师兄。我无意中听到他和几个师兄聚在一起讨论,说你抢了他远亲在厨房里工作的机会,要给你安排些绊子,让你走人。”大虎低声道,“他们谈到你的时候,言语十分猥琐恶毒,我……我忍不住站了出来。他们怕我告到膳长老那里,就诬我偷了霍师兄的东西,让狞兽生生折了我的腿。”

  他又接着道:“他们密议的事被我撞破了,想必不敢……不敢对你使绊子了。你别担心,我写了小纸条给膳长老,他一定会关照你的。”他一向对师兄们毕恭毕敬,可是自己最珍爱的小闲姐,怎么能让人那样污言秽语地损害?

  乡村的男孩儿早熟,他早就对小闲满心的亲近,被选入外门的那一天,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竟是“我以后有能耐保护小闲姐了,不知道她会不会欢喜”?

  伤人的霍正华是赤霄派传功二长老的独苗,老头活到60开外了才得了个儿子,自然当成宝贝一样宠在手里,这便养成了霍正华嚣张跋扈的性格。二长老还将自己的灵兽赠送给他,这就是拥有三百年道行的狞兽。否则,以霍正华的本事,还降服不了这么强大的灵兽。

  有了狞兽,霍大少更是肆无忌惮地欺压同门,像大虎这样被打成重伤的有好几个了。他心里也有计较,只招惹外门弟子和后进弟子,背后有靠山的一律不碰,对师长们还是颇为恭敬,加上亲爹照应着,在赤霄派的三代弟子当中过得如鱼得水。

  宁小闲一听便明白了。再过两日,另一个仙家门派朝云宗要遣人到赤霄派商谈要事。对方可是名门大宗,远非赤霄派这样的修仙小门可比,赤霄派的掌门十分重视,指派了一大堆任务下来,特别要求两日后的素宴必须整治得十分精致。膳长老便指名道姓,要宁小闲前来掌勺。

  膳长老原本也是一位传功长老,因太好美食,被掌门调去厨房管理膳食,大家便戏称他为“膳长老”。他待人虽亲和,管理厨房却十分严格,宁小闲由于厨艺了得,很得他喜爱。这次大厨的位置原本指派给霍正华的一个表亲,膳长老却不同意,换成了宁小闲。厨房中原本就由他说了算,赤霄派的仙长们对厨事又不在意,因此小闲的位置就算是定下来了,也方方正正地挡住了别人亲戚赚钱赚名的路子。

  小闲原本不想接这烫手山芋,可是膳长老开出的薪酬很高,言辞又十分恳切,她不忍拂了老人家的好意,还是应承下来了。没想到却差点给大虎招来杀身之祸。

  遇到大事,越需要镇定。她压了压火气,轻声问道:“戒律峰的首座怎么说?”戒律峰在派中主管断审刑罚,对此事不可能不闻不问。
  第一卷 凡人愿 第九章 此仇不报非君子
  大虎苦笑:“戒律峰首座太忙没空管这事情,是其他主事师兄来查的。他们真在我房里搜出了霍师兄的东西,就说我咎由自取,看在我已经被咬断腿的份上,不再追究。”

  当真是欺人太甚!

  大虎生性内向老实,与同辈们相处谦逊,进了赤霄派之后刻苦用功,师长给出的评价也很高,都认为他是修仙的好苗子,可以重点培养的对象。可他现在也不过是个外门弟子,没背景也没靠山。戒律峰的主事师兄看来不愿为了这点小事得罪传功二长老。

  宁小闲怒道:“岂有此理!身为戒律峰的人这么昏聩,还敢出来主持什么公道!不行,我必须将此事告诉大长老!”传功大长老很喜欢她做的素食,赐过她不少东西,其中就有一把极锋利的匕首。

  大虎一惊,勉强伸手拽住了她的袖子,劝道:“小闲,不要生事,我们这一峰的主事师兄已经赐药给我,也说让我养好了伤再回去。最多三两个月,我又是能跑能跳的了。”他虽忠厚却不是笨蛋,早看出霍师兄坑害他,可是现在他只想息事宁人便好。哪怕再冤屈,他和小闲姐又有什么办法呢?

  她听完,胸中怒火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越烧越旺。入门三个月,大虎品性人人皆知,主事师兄未再降责而是赐药,而且允许大虎养好伤后返回赤霄门,已经说明他心中雪亮,知道此事九成九是霍正华干得出格。可他既未替大虎洗冤,也未出面要求责罚霍正华,显然是打算两眼一闭,让此事不了了之。

  她强忍住气,好好安抚了大虎,走回厅内却看见宋嫂坐在椅子上抹眼泪,她丈夫也不说话,只埋头闷闷地抽旱烟。“二位打算怎么办?”她低声问道。

  宋嫂抽搐了好一会儿,才泪眼朦胧道:“送大虎来的几位仙长说了,他的伤看着严重,却是仙家丹药可以治好,他们还拿了好几封银子给我们,说同门之间切磋时有发生,不要太放在心上。”

  她一怔,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原来宋嫂一家也不打算追究此事,顿时觉得胸口一阵堵闷,几步冲出了木屋。

  她越走越快,一直走到浅水河边才停了下来。此时洗衣服的农妇们还没过来,河滩上一片安静。

  愤怒、不平、愧疚,这几种情绪在她胸中闹腾了很久,让宁小闲觉得心口滚烫得几欲爆炸,但头脑却像浸在冰水里,又是极度地冷静。她在河边来回踱了几次,越踱脚步越慢,最后站定了,缓缓坐了下来。

  她不怪大虎和宋嫂表现软弱。毕竟宋嫂一家只是寻常农户。而自己比起他们更加不如,是个连根也没有的孤女,谈什么报仇,谈什么解气,谈什么不被人轻视,又谈什么不被人欺侮?

  “我刚掉到浅水河边,是大虎第一个发现了我,把我带回了他家。”她幽幽地开口,好像自言自语,“宋嫂同情我举目无亲,让她丈夫在他们房子后面给我加盖了一个小屋,吃住都和他们一起,从未向我要过银钱;我上赤霄派检测之后,二虎总是鼻青脸肿地回家,因为村里的孩子们在背地里笑话我是个没有灵根的白痴,二虎但凡听到了就要冲去撕打,我们怎么责骂他都没用。”

  “他们的恩情,我还没有来得及报答,反而给大虎惹出了这样的祸事,差点让他连修仙的路子都断了。我这样做,算不算恩将仇报?”如果宋嫂知道大虎是为了维护自己而受伤,她还会对自己那么好么?

  她巴巴地等了好一会儿,长天清冷的声音才响起:“他的伤虽然是遭人陷害,但此事确实因你而起。如果你有心修仙问道,这段因果就必须做个了断,不然,日后必成心魔!”

  她苦笑一声,喃喃道:“你可真会安慰人。”

  “本君惯不会宽慰人。”长天道,“弱者才需要被安慰。”

  她张了张口,却说不出话来。

  宋嫂一家本能地知道讨不起公道,因为他们没有力量,这是弱者的觉悟。而她呢,她该怎么办?

  她原本想得太过天真,以为安居一隅,保自己平安就够了。可是现在看来,她想独善其身,麻烦却会来找她。今天受伤的是大虎,明天说不定就轮到她。

  在华夏就有古人说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如果她连“修身”之力都没有,那么早晚会被这个神魔乱舞的世界轻轻抹杀,不留一丝尘埃,就像这世上的许许多多凡人一样。

  在这里,活着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她拔起地上的小草,放在嘴里用力嚼了嚼,慢慢体会着那种酸涩又有点儿苦辣的味道。

  过了许久,她才低声唤起长天:

  “狞兽也是妖怪的一种,对不对?”

  “未曾听闻。也许是本君被封印之后出现的新妖种,你描述一下。”

  “长得像虎。通体黄色,身上长着黑色的竖条纹,耳朵像鱼鳍,两颗门牙很尖很长,伸出了下唇,尾巴却很短,有点儿像兔子尾巴。”

  长天沉吟道:“没有亲眼见过,但也许是妖怪的混种。它可有道行?”

  “有的,霍正华到处吹嘘,说狞兽有三百年的道行。”

  他冷嗤一声道:“是么?那按照两百年的道行来算吧。勉勉强强够让神魔狱内的息壤生长起来,种些最低级的作物。”明明心情仍然沉重,她却忍不住嘴角往上一勾。长天显然知道男人都爱说大话,他这是推己及人么?

  “此仇不报非君子。那么,我们去抓狞兽吧。给大虎报仇,给你我进补,一举三得呀。”那只该死的妖怪原本在门派内就屡屡撒野,霍正华指哪个,它就咬哪个,众人敢怒不敢言。抓它来当神魔狱的化肥,她可不会有心理负担。

  “你打算怎么做?”

  “要占敌先机,就要知己知彼。明天我就上赤霄山,打探敌情去!”宁小闲长长呼了一口气,把乱糟糟的心情都丢到一边去。既然决定已下,就要计划周全;双方实力越是悬殊,就越需要冷静对付。
  第一卷 凡人愿 第十章 只是朽木?
  “宁小闲。”他突然道。她愣了一下,这还是长天第一次直呼她的名字,“你可想好了?修仙之途勇猛直前,一旦踏入就没有回头路。你若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她笑了,冷冷道:“回头路早晚要断,与其他们来断,不如我自断来得主动。”贼老天想把她逼到绝境,她就偏偏要闯出一条生路,而帮助长天,就是她做出的选择。

  什么天下大乱,什么涂炭生灵,与她何关?老天逼着她须先救了长天,才能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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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她像往常一样早起,帮着宋嫂打理家务。

  现在家中有个重病号了,她多煎了两个鸡蛋、几片烟肉给大虎加餐。大虎担忧地望着她,担心她有什么过激的举动。她这么安静太反常了,可是他找不到理由来劝她。

  “明天就要开素宴了,我得赶紧走啦。”宁小闲给了他好几个鼓励的微笑,又柔声叮嘱他好好休息,随后迈开步伐,上山!

  她的胸前,挂着一枚小小的木头坠子。

  昨天夜里,长天突然把她叫进神魔狱,送给她这颗坠子。当时这坠子还是紫水晶一般的颜色,散发着微微的光芒。

  “哇,好漂亮。”她瞟着他想,这家伙怎么突然想起要送礼物了?

  “凡事只听你的描述,多有不便。”长天道,“牢里原本关着一种名叫‘千瞳’的妖怪,能够放出魔眼,身外视物。本君把它的魔眼拿来淬炼了一下,你得把它佩在胸前。”

  她的笑容凝固了。神马?要把这个妖怪的眼球戴在自己胸前?!他难道不觉得,对正常人来说这个要求有点高么?虽然这玩意儿看着漂亮,但它的本质还是一只眼球啊!身为一只正常的地球妹纸,她有权利不戴这些可怕的东西么?

  接着,他从自己胸前也拉出一条项链来,上面挂着一模一样的魔眼。“两枚魔眼之间共享视界,这样本君就能看到外界的事物了,也能感受到外界的气息。”

  好高级啊,这是仙界版的同步卫星电话吗?

  等等,先等等!对一男一女来说,你有、我也有的同型同款首饰,那可不就是——定!情!信!物!

  长天无辜地看到,对面丫头的脸,可疑地红了。“她又怎么了?凡人的私心杂念恁多了些。”

  算了,看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八成是没往这方面想。人类的情人之间才用定情信物来定下盟约,他长得再俊,本体也不过是只神兽,对于感情又能懂得几分?

  她强压下自己的胡思乱想,质问道:“要我戴上也可以。你能保证只往前看,不会往下瞄?”

  自己可是17岁的青春美少女,身体健康、体态纤盈,该细的部位细,该鼓起来的地方,也都渐渐丰满起来。虽说面容称不上貌若天仙,但她对自己的身材还是很有信心的。

  “……”

  “本君对人类没兴趣!”

  长天咬着牙,从齿缝间挤出这几个字。在他纵横天地的时代,神、妖、仙、凡的倾城绝色,他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了。这个小妮子,居然担心他偷看她的胸部?她凭什么这么自大?

  他对宁小闲伸出手:“算了,还回来!”

  “不还!”到手的东西怎么可以还回去?这不符合她宁小闲的信条,虽然长天的话让她有点小伤感,“我戴就是了!”然后瞅了长天胸前的项链一眼,问道:

  “你说两枚魔眼之间共享视界,那么,我能看到你面前的事物么?”她很有职业操守的,一定会尽量不偷窥美男的,嗯,尽量!

  他抿起好看的唇,“不能。你本身没有神力,达不到使用条件。”

  好吧,还是一部单向的视频电话。

  她耸耸肩准备走人,外面夜色一定深了,她得快些回去睡觉,明天还有要紧事做。

  “等等。”长天却又唤住她,“差点忘了,这魔眼佩在你身上太过显眼,还须伪装一下。”她只好把魔眼抛还给他。

  原以为会看到气功大师发功一般“嘿嘿哈兮”的炼器场景,哪知道他只将魔眼放在左掌上,右手从上方轻轻抚过,魔眼的色泽就淡了下去,那修长的手指、轻柔的姿势令她联想到钢琴家的双手。

  帅哥果然都很重视自我形象。

  他丢还给她的魔眼已经彻底失去了光泽,质地也变得如同木头,只有中间一圈颜色加深,看起来像个圆圆的靶心。换成在地球上戴这个东西,会不会有哪个患上了强迫症的枪手非要瞄准她不可呢?

  然后他还说:“好了,这样戴着也没有人会起疑了。”

  明知道生气是不理智的,明知道生气会让自己看起来不美丽。可是……真是气死她了!好歹她也是17岁的青春美少女,合着在他眼里,就只配得上这个丑不拉叽的坠子?魔眼有两枚,他怎么不把自己身上那枚也变成木头球子?

  在地球上读高一时,还有许多小男生红着脸给她递情书、送巧克力呢。怎么在他眼里,她就和朽木一个等级?叔可忍,婶儿也不能忍了!

  等一下,有破绽!

  “咦,你不是说神魔狱中的囚徒都化成白骨了么?那这两只眼球是哪来的?”

  长天愣住了,也许没想到她的心思这么细腻。过了半天才答道:“‘千瞳’死后,觉得放任魔眼消逝而去太可惜了,就收起来淬成了法器。”

  “也就是说,你手里确实还有不少法器喽?”为何不拿出来给她用?她的心灵好受伤。

  他又沉默了好一会儿,才低声道:“你没有神力,根本无法自如运用。”高傲如他,撒谎其实是件很难受的事。

  知道自己理亏了吧?宁小闲,好样儿的,你扳回一局了!

  她收起项链,雄纠纠、气昂昂地回去了。
  第一卷 凡人愿 第十一章 借刀伤狞兽
  “早啊!”她一路小跑到赤霄山门前。带着细细汗珠的脸庞,在初升阳光的照耀下白嫩嫩地,像一只带着水滴的苹果,略带喘息的小口更是吐气如兰、引人遐思,硬是把两位看守山门的大哥看得目瞪口呆,不知为何会觉得小闲今日与往时不同,格外好看诱人。

  “啊……早啊。”其中一个比较争气,痴痴地说道。

  “哼!”她在心底暗自念了一声,看到没有?姑奶奶我也是很有魅力的。瞧过了两位守门人的表情,她才觉得出了昨晚心底的一口恶气。

  接下来转入侦查时间,她先去了门派的厨房,忙了小半天。

  昨日的事传得满门皆知,大家又都晓得她与大虎关系很好,于是她收获了许多慰问和同情。为了接下来的计划能顺利实施,她既不能表现得咬牙切齿,又不能显得太无所谓,只有摆出一脸的难过。

  “演技,宁小闲,把你的演技拿出来!”幸好她心中本就很难过,没花什么力气就让大伙儿陪着她长吁短叹,心疼她的膳长老更是临时指派了好几个帮佣来分担她的工作。这样,她就有了更多时间和机会来观察。

  午饭时间,霍正华果然牵着他的狞兽过来用饭了,看她没在厅中派饭,感觉像是松了一口气,看来是害怕她在饭中掺入异物报复。真是太小看她了,她的复仇,决不会那般轻风细雨!

  她躲在厨房里偷看了好久,没忘了把胸前的魔眼对着狞兽。

  以她这样的小人物,如果门派内一切事物按步就班地运行,她是没有半点报仇的机会。幸好贼老天这回不算太绝情。

  明日,朝云宗中人要上赤霄山。

  忙乱之中必然有变,这一丝变化,或许就是她的机会。

  ===============

  窗外云雀的第一声清鸣,就将梅婉婷从一夜好梦中唤醒了。

  门外的小丫鬟端着金盆已经站了许久,听到梅婉婷传唤,才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仔仔细细帮她洗净了脸。

  梳妆打扮这样精细的活儿,却要由梅婉婷的贴身婢女来做了。她试了几款平日里梅婉婷很喜欢的发式,后者却都不满意,直到她轻轻巧巧地做出了垂发分肖髻,这位赤霄派梅掌门的爱女才慵懒地点了点头。这款发式端庄多姿,却又不失清丽活泼,是幽会情郎的少女最爱的打扮。

  于是她知道,小姐今日的心情,与往常格外不同。

  梅婉婷确实满心欢喜,因为他就要来了。这个“他”,乃是朝云宗掌门人的首席大弟子,年方22岁就已经位列仙侠俊彦榜第三位的权十方!

  三年前的风云会上,她第一次见到了权十方。那个目若朗星、长身玉立的翩翩少年,便那么垂手恭立在朝云宗掌门的身后,对台下众女投来的爱慕眼光视而不见,他从骨子里透出的温文尔雅、俊逸出尘,直可令同龄男子自惭形秽。从那一刻起,梅大小姐的芳心,就悄悄系在了权少侠的身上。

  后来她多方打听,才知道权十方果然是个重情重义的好男儿,朝云宗派人围剿黄风岭妖穴的时候,他们寡不敌众,是权十方牢牢占住师弟们栖身的洞穴门口,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双杀一双,整整三天三夜,没有让一只妖怪侵入洞穴之中,直到师门救援来临;传说,有渔家女被妖怪掳走,他披星戴月前往救援,结果把姑娘送回去之后,连水也未喝一口便离开了。又有许多传闻,都使权十方美名远扬。

  当年她只能挤在台下,夹在一堆眼冒桃花的女子之中,对他远远眺望;今日,她的身量已经长成了十八岁大姑娘的婀娜,又有门派之中人人夸耀的花容月貌,权十方代表师门到来,自己作为梅掌门的独生女,有大把的机会与他接触!是得偿所愿,还是心碎若死,就看今日的了。

  她等贴身婢女小心翼翼地给她插上了云脚珍珠卷须簪之后,吩咐小丫鬟:“将订好的累珠叠纱粉霞茜裙拿来。”这件裙子的款式是她亲手挑选的,粉色的裙纱最能衬出她雪白的肌肤了。昨日丫鬟从山下取回之后,就细细熨好,洒了云花香露,晾在了外面。

  她平心静气地等着,反复告诉自己:“莫要紧张。”

  结果过了盏茶功夫,小丫鬟从外门连滚带爬地回来了,面无血色。

  “小姐,裙子……裙子不见了!”

  “什么?”梅婉婷手一抖,碗中的茶水倾得满桌都是。

  在朝云宗贵客到来的这天清晨,梅掌门的掌上明珠,衣服居然被偷了!这还了得?

  梅大小姐两泪含泪闯进了父亲的居所,于是梅掌门随后下了严令:查!

  有心人都猜得到,如果梅婉婷能一展芳容,勾住权十方的心,那么赤霄派又将添一得力盟友,所以此时梅婉婷的事,就是整个赤霄派的事。

  此时离朝云宗人抵达赤霄山,已经不足两个时辰了,派内闹得鸡飞狗跳,各峰弟子都行动起来,将赤霄山各峰翻了个底朝天。所幸,最后终于找到了。

  这件裙子就躺在霍正华的灵兽——狞兽的巢穴里。大家发现它的时候,狞兽正抱着它舔舐打滚,状极陶醉颠狂,像饿足了十年的人突然吃上红烧肉。有个胆大的弟子走近,想把裙子从它爪底拉走。结果狞兽咆哮一声,几乎拍烂了他半边胸膛。

  梅婉婷亲自拿着黄金绞追进了巢穴。这把鞭子是梅掌门赠予爱女的法宝,用它抽打敌人能产生强大的撕裂作用。梅婉婷也就是想让它松开爪子,顺便解解气,结果两鞭子抽下去,原本抱住裙子不放的狞兽吃痛发狂,竟然亮出利爪,返身扑了过来。

  梅大小姐在山上向来过着众星捧月的日子,什么时候有过被巨兽欺身扑上的可怕经历?一时之间脑袋空白,浑身的法术竟然半点都用不出来。

  (作者的话:嘿嘿,有看倌能猜出是什么东西让狞兽突然这样颠狂么?这种东西在现实生活中也有,水云只是夸大了一下它的作用。)
  第一卷 凡人愿 第十二章 木天蓼的功劳
  多亏两位长老及时赶到,联手挡在了她的面前。若再晚到半息,梅大小姐这辈子就只剩半个脑袋了。

  两位长老也后怕极了,别说梅婉婷葬身虎口,就是她被蹭破一层油皮,爱女如命的梅掌门都不会与他们善罢甘休。于是两人将怒气出在了面前口淌白沫、双眼血红的狞兽身上,一时之间,就听到山洞里虎吼人喝,声响重重,好不热闹。

  可怜这狞兽从小就被圈养着,空有两三百年的道行,却一点神通都不会,上下扑腾了十来分钟,还是被祭出的法器打倒在地,两位长老也气喘吁吁,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

  眼看着这头狞兽躺在地上,出的气儿多,进的气儿少,长老们正待给它一个了断,人群里却闪出一个人来,挡在狞兽面前。

  这人自然就是霍正华了。

  长老瞪了他一眼,怒道:“你这畜生做的好事,抢了大小姐的衣服,又把一名弟子拍成重伤。你给我跪到一边去,晚点去戒律峰自领责罚!”他还是没有把话说死,霍正华的狞兽虽然闯出这么大祸,但只要传功二长老去戒律峰上疏通疏通,此事未必就不能由大化小。

  霍正华却跪在地上,磕头流泪道:“大黄(指狞兽)向来温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发狂过,其中必有缘由。请两位长老明察!”他自家心里有鬼自家知,心想莫不是大虎或者宁小闲设计的报复手段?可惜大黄道行不够,不能开口说话,不然此事瞬间就能水落石出。

  两位长老互视了一眼,心下也觉得古怪,又有心卖传功二长老一个薄面,于是吩咐弟子去检查了狞兽吃剩的食物,结果却是一切正常。并且它身上除了长老们造成的伤痕,也没有别的伤口了,因此也不存在有人在兵器上抹毒,然后砍伤狞兽的可能。

  长老们还未说话,梅婉婷却忍不住了。狞兽一倒,早有女弟子勤快地替她拾起了裙子。

  可是这件漂亮的累珠叠纱粉霞茜裙先是被狞兽蹂躏了大半个晚上,后来又被它拖着和人类干了几架。到底它只是一件出自人类裁缝之手的漂亮衣服而非法器,这一番折磨下来已经千疮百孔,和梅干菜差不多。梅大小姐要是穿着它到山下讨饭,估计都会有人慷慨解囊了,这让她要怎么去见自己心爱的权十方权少侠?

  偏偏这时又有证人出来作证。一个扫地的仆妇昨天夜里看见一个黄色的巨大身影在洗衣坊外徘徊了一会儿,随后叼着一样东西飞快地跑了。她当时吓得没敢吱声,后来想想这身影有些眼熟,似乎就是霍仙长的灵兽。

  “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话说?”梅婉婷指着霍正华的鼻子叱道,“是你养的畜牲自己跑来叼走了我的裙子,还是说,这就是你指使的?”

  她扣下来的这顶帽子可太大了,霍正华也承担不起,差点瘫在地上连喊冤枉:“是狞兽自己做的。”说完这话,情知自己这只灵兽是保不住了,只觉得满嘴都是苦味。

  两位长老到底也没有当场杀了狞兽,只是将它拷了起来,打算等素宴结束之后再行发落。反正这家伙已经奄奄一息,爬也爬不起来了,也不怕它搅出麻烦来。

  这么一翻闹腾,山下已经传来了乐声,看来朝云宗的贵客已经到了。在场的,长老们要面子,年轻人想看热闹,梅婉婷赶着回去换衣服,大家谁也不想错过这大好机会,于是呼啦啦百十来号人,几分钟内也全走光了。

  霍正华看着地上的狞兽,咬了咬牙,居然也转头离开了。这妖怪伤得这么重,又得罪了大小姐,日后怕是不能用了。既然如此,守在这里又有何用?还不如赶紧去查明,这事到底是谁在捣鬼。

  不得不说,这人的薄情冷血,也是到了一定境界了。

  谁也没注意到,狞兽巢穴门口的树枝上,挂着一枚小小的,长得像眼珠的木球。

  大伙儿刚刚离开没多久,巢穴门口就凭空出现了一个人的身影。不用猜,这人就是宁小闲了。

  她笑眯眯地走到狞兽面前。这只巨兽现在也站不起来了,只是张大嘴喘气,看着她走近,勉强睁开了眼睛,却连吼声都有气无力。

  “没有反抗之力了吧?”宁小闲笑道,将手轻轻放在狞兽的头上。

  下一瞬间,偌大的巨兽凭空消失了。

  她也伸长了耳朵,听了听山下传来的喧哗声,自言自语道:“该回去整治素宴了。”

  ===============

  这场好戏,当然是宁小闲自编自导,赤霄派众长老和师兄妹友情出演的了,当然还要加上长天的现场转播。

  她知道自己不过是一介凡人,了不起再加上一个出不了神魔狱的长天,想出手对付霍正华和狞兽,她只能借“势”。这个势,就是朝云宗,就是梅大小姐。

  昨天探查敌情的时候,长天就已经看到了狞兽的全貌。经过他鉴定,这东西的血统博杂,看来已经混种了不知多少代。妖怪也很讲究血统的纯正性,至少身为纯种大妖怪的长天,就对这只小妖怪表现出了十足的不屑:“居然被人类呼来喝去,真是丢尽了妖族的脸面!”

  但他也提供了一个十分有用的信息:狞兽体内,含有一丝赤哮虎的血脉。虽然极薄极弱,大概只有千分之一左右,但的的确确是存在的。

  (宁小闲私下表示:赞一个!长天君的嗅觉真是比犬类还出色啊。据说蛇的嗅觉非常发达,它的舌头有两根分叉,能吸收空气中微小的气味粒子,分辨出不同的气味。不知道长天在分辨狞兽的血脉时,有没有张嘴吐舌头呀?)

  赤哮虎这种远古妖兽的强大无庸置疑,但也有一个突出的弱点:它对木天蓼几乎没有抵抗力,只要这种植物出现在面前,它几乎会停下手里的一切事情,扑上去舔舐抚弄,迷醉不已。

  长天如此肯定,就是因为曾经见过一个老朋友成天抱着木天蓼过日子……

  (作者:嘿嘿,是木天蓼哦,逗猫棒,淘宝上好像卖2元一根,有人猜到没?)
  第一卷 凡人愿 第十三章 导演最命苦了
  “狞兽体内的赤哮虎血脉这么薄,木天蓼对它能生效么?”

  长天成竹在胸:“必定可以。狞兽的血脉虽薄,但它的兽性多过灵性,对木天蓼反而会更加迷恋。”

  对于木天蓼,宁小闲是知道的,地球人用它来抚逗猫咪,没想到在这里对猫科动物的作用居然放大了许多倍。不得不说,仙侠世界真是太疯狂了。

  在长天的指导下,她从浅水村附近的山林中采集了不少木天蓼。这种藤本植物不难辨认,身形高大,叶子呈阔卵形,开着白花。

  接下来的精细工作,都由长天来完成。

  他将木天蓼枝叶中的香液反复提炼、压缩,直至采来的一百多株木天蓼全部用尽,浓缩液效果也达到了原来的百倍之多。

  然后他随手制作了一个冰球,将木天蓼浓缩液放了进去。

  依照宁小闲同学的要求,她最迟在昨日申时之前(下午3点前)就必须在众人面前绕一圈后离开,让众多人证目击到充足的不在场证明。因此这个冰球必须能抵住盛夏的高温烘烤,坚挺地保护中心浓缩液达两个时辰之久,酉时至戌时交界时分(下午7点)方才融化。

  不得不说,长天的术法手段果然已经炉火纯青,冰球融化的时间拿捏之准,神乎其神。

  他做这一切的时候,宁小闲双手捧着下巴呆在一边看表演。她真心觉得,和长天行云流水般的动作比起来,什么法国大厨的现场铁板烧表演都弱爆了!

  接下来的任务,就是把冰球放到那件可怜的累珠叠纱粉霞茜裙里了。梅婉婷为迎接朝云宗订了这件裙子的消息,早在半个月前就从洗衣坊传到了她耳朵里,事实上,这也是她制定整个计划的基础。

  昨天下午,丫鬟将裙子晾出去之后,宁小闲找了个没人的机会就偷偷把冰球挂进了裙子里。这玩意儿是梅大小姐的心头肉,平白无故谁会去碰它?所以冰球一直安全地呆在裙子里,直到日落之后才渐渐融化。

  因为宁小闲知道,仆妇们的最后一次打扫,是在黄昏到来前后。此时冰球化成了水,木天蓼的味道就远远地散播了出去。

  最妙的是,只有猫科动物闻得到这种气味,人类却是懵懂不觉的。整个赤霄派只有一只狞兽闻到了木天蓼的气味,而且还是浓缩了百倍的!

  它只不过是一只低级的妖怪,怎么能抵抗血脉之中传来的急切渴望?这就和瘾君子敌不过YA片、大麻的诱惑一样。

  于是它不费什么力气就挣脱了铁链的束缚,趁着夜色潜到了洗衣房外,扯走了这件裙子,带回巢穴中轻怜蜜爱。但凡有人来抢,那就是要夺了它的命根子。百倍木天蓼的剂量,已经快把它的神智逼疯了。

  它在宁小闲规定的时间内做了小偷,自然在这规定的时间内就有了目击证人。

  接下来,宁小闲瞅准时机,将魔眼挂在狞兽巢穴外的树枝上。反正此时这家伙眼中除了木天蓼什么也看不见,她一点儿危险也没有。待赤霄派众人的脚步声传来,她即隐入了神魔狱。

  接下来,就是赤霄派一干人等的本色演出了。宁小闲和长天只需要作壁上观即可。

  其实她心里也有些不满的。为了编排这部好戏,她可是绞尽脑汁,结果却因为自身没有神力,看不到狞兽巢内、神魔狱外的精彩表演!

  唯一能看到现场直播的只有长天!可是这家伙又不爱说话,只管闭着嘴巴看节目,让他口述做个转播都有一句没一句的,急得她抓耳挠腮,直恨魔眼为什么没有录播的功能!

  她气呼呼地表示,拥有神力之后,要学的第一个术法就是操纵魔眼的本事。当然她肚子里也打着小九九,毕竟魔眼的视频功能是双向的嘛,嗯,你懂的。

  长天也委屈得很,只觉得活了这大半辈子,几万年来说的话都没有这半个时辰多!可是毕竟只有自己能看到外面的情况,旁边这个小丫头又很有眼力价,怕他说得口渴,经常殷勤地递水,那点头哈腰笑眯眯的模样,让他如何开口拒绝?

  其实他心底也冒出了一丝丝好奇。巴蛇之身何等强大,在过去的数万年里,他与人争斗都是正大光明。所谓一力降十会,拥有绝对强大实力的自己,何须殚精竭虑去谋划、去布局?现在瞧着小丫头这样步步为营,反倒觉得别有一番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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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了报复计划的宁小闲,只觉得浑身上下一阵轻松。压在她心中的重重愧疚感,终于可以卸下一部分了。

  她很有自知之明,霍正华目前她还动不了,给他一个教训足够了,他也罪不至死,因为大虎的伤过上三四个月也就康复了。

  他打断了大虎的腿,她拿走了他两三百年道行的灵兽,很公平。说起来,还是她赚了。

  想通了这一点,她炒菜都加倍有干劲了。此时朝云宗的客人已经来到主峰,外面欢声笑语,就连厨房里的仆佣们都一个劲儿地往外瞟,偶然有两三个见过了贵客的小丫鬟进来接茶水,都将朝云宗的大帅哥形容得天花乱坠。只有她岿然不动,眼观鼻、鼻观心地认真烹饪——反正外头再热闹都与她无关,她在这里不过就是个厨娘罢了。

  孰不知这番做派落在膳长老眼里,那又是暗自赞赏不已,心中直夸她小小年纪就如此沉稳,强过大人们许多。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听说了少年俊彦权十方要来,哪个还能这样淡定的?

  可惜膳长老不晓得,宁小闲不是不喜欢帅哥,而是她自己的神魔狱中就有一枚绝世大帅哥坐镇。那权十方再帅再有型,能帅过长天,有型过长天?她才不信!

  再说她接下来要考虑的正事,是从浅水村出发后要如何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西行路上多劫难,她得想办法活着抵达目的地。跟自己的身家性命比起来,帅哥这种身外之物,自然是可看可不看了。

  眼看着日上中天了。她加快了手上烹炒的速度。
  第一卷 凡人愿 第十四章 素食也惊艳
  老实说,她的任务不重,只需要负责朝元宗和赤霄派双方主宾的菜品就可以了。面子面子,功夫都是做在外面给人看的。其他弟子的饭食,自然有厨房其他人去料理。幸好汤底早已吊好,剩下都是手头翻炒的功夫,于是中间还能挤出时间去狞兽巢穴外头看热闹。

  话说,刚才厨房外头鬼鬼祟祟来了几个弟子,找厨房里的人问了几句就匆匆走了。她只装作看不见,心里却知道那是霍正华派来的人,正在核实她的行踪。只要他派人到这儿来,必定就是无功而返,她的嫌疑就基本被洗掉了。

  终于,外面远远地传来了一记清脆的磬响。她知道,那是开宴上菜的讯号。

  这个时代,有身份的人们吃饭都是席地而坐,一人一案,实行分餐制。朝云宗贵客其实只有六人,因此她其实只要准备主宾共十三人的份量。

  由于膳长老的信任,她可以按自己心意来备菜。修道之人平时注意吐纳养气,胃口都不大,所以她备下的饮食就必须以精致、美味胜出。

  菜品流水一般端了出去。宁小闲解开了身上的围裙,轻轻呼了口气,跑到厨房外头站了一会儿。这大热天的,还要跟几十号人挤在厨房里和油烟战斗,本来就不是件轻松的事,消耗的体力大概就和高中女生深恶痛绝的八百米小长跑差不多。

  “唉,身体素质和这帮修仙的家伙还是没法儿比啊。”她特别希望能早点儿蜕变体质,打开神通的大门。

  头两道菜刚端上筵席不久,膳长老就满面红光地跑了回来:“小闲,你的菜让朝云宗贵客赞不绝口,直说在宗内也从来没有尝过这样的精馔。掌门面上大大地有光,让我赶紧把嘉奖带回来。”他递过来五百两银子,还有一支小小的玉瓶。

  掌门大概是考虑到她不过一介凡人,给她银子最实在吧?“瓶内装有益体丹五颗,服用后祛病益体,有强身之功效。”

  嗯,这个倒是不错。

  她莞尔一笑,嘉宾的反应早在情理之中。上古时期神魔当道,人不过是覆巢之下的完卵,终日提心吊胆;而人族兴起至今不过几千年,这个世界的主角换成了仙家门派。修士嘛,餐霞饮露以求长生之道,对口腹之欲哪有那么讲究?反倒是生活在世界底层的凡人需要每日进食,可是世间不太平,像背靠赤霄山,有仙派庇护的浅水村是个特例,不知羡煞了多少平民,又有多少人能潜心研钻厨艺呢?

  她制作的食物,在另一个世界里不算稀奇,可是在这儿,那就是独此一家,再无分号了。

  就拿首道开胃菜蜜汁芸豆来说,这道菜的简单易做与它的美味不成正比。只将芸豆在清水中泡过夜,等它自然膨胀完毕之后,再放入煲锅中,加山泉水,与话梅、山楂干、红枣、冰糖共同熬煮。在另一个时空,这道工序都由高压锅来完成,但在这儿,要花费一个时辰左右才能将芸豆煲至软糯,待冷却后再淋上蜂蜜及桂花糖,静置小半天即可。

  为了突出这道小菜的风味,宁小闲特地请膳长老制作了两张凝冰符贴在锅底,这样取出来的蜜汁芸豆不仅酸甜酥软、入口即化,还带有冰镇的清凉效果。

  要知道现在可是盛夏七月呀!天上的阳光正毒辣,若说寒暑不侵,那是指修为精深的权十方、梅掌门等人,功底稍差一些儿的,夏天里挟上几颗冰冰凉凉的芸豆,那舒爽劲儿从喉咙一直贯穿到胃里,不要呻吟出声就很不错了。

  再说鲍汁捞饭。宁小闲将米饭在碗中压实了,再倒扣入金盏之中,浇入汤汁,覆上鲍鱼,旁边以西兰花缀色。可是在这世上,捞饭原本是农家主食,也就是把米饭丢进汤中搅和吃掉,这样省油又省菜。梅掌门看到这道菜端上来,心中就极不喜,可是有贵客在侧,他面上又不好表现出来,只在心中把厨师宁小闲骂得狗血淋头。

  可是等他不情不愿地浅尝一口,不禁大感意外。覆在顶上的鲍鱼集香、脆、软、醇于一身,明明已经煨得入味,鲍鱼却还很弹牙。最惊艳的反倒是底下的米饭。晶莹剔透的米饭虽然粒粒分明,并不黏牙,却蘸饱了鲍鱼的金黄汤汁,嚼在口中香醇隽永,回味无穷。而且这滋味原本应该是厚重的,开始几口特别香浓,但后头却失之油腻。可是宁小闲做出来的汤汁,却只有其鲜,未有其腻,令主宾们在几口匆匆吃完之后,还有意犹未尽之感。

  这便是“美食不可多得”之理,好吃偏偏又吃不够,人们对这道菜肴才会加倍好评。

  他们却不知,黏腻之感原本来自与鲍鱼同烧的猪骨、老母鸡等食材,它们富含胶原蛋白,虽能给菜品提供肉食之鲜,却也免不得带来肉食之腻。而宁小闲的汤头却是调集了山珍与海味来精研调制的,鲍鱼也只是由白灵菇刻成,自然有鲜而无腻。

  当然,其中最大的功臣,却是采自海中的干货——昆布,赤霄山离海不远,每天能够接触的海货其实种类丰富。宁小闲看到这样东西的时候也吓了一跳,这儿的人们竟把它从海里捞起,当成农家喂猪的饲料,当真是暴殄天物。她用几个铜板的价格就收来了一堆昆布,洗净后在太阳底下暴晒起来。

  昆布的作用是什么?只说一样地球人都很熟悉的事物:味精。味精在地球上直到20世纪初才被研发出来,它提鲜提味的功能其实来自于海带。作为海带的近亲,昆布熬煮的汤头味道更加鲜香,尤其晒干的昆布上覆盖的晶莹盐粒,更是汤中至味的秘密关键。

  梅掌门放下手中的金盏,转头看去,席上贵客品尝菜肴的时候皆面带微笑,可见是十分满意的,心下不禁也有些自得。和庞然大物朝云宗相比,赤霄派拿得出手的东西不多,只有今晚的菜式却堪称惊艳。
  第一卷 凡人愿 第十五章 红薯汤
  宁小闲也饿了。厨房里这帮人伺候众仙长们在外面吃喝得舒畅了,自己却还没有半粒米下肚哪。

  她做饭的手脚极快,厨房里其他人还在伺弄仙长们的饭菜时,她手里的十三份甜品也做好了。叮嘱小丫鬟在饭后再端出去之后,她从厨房里顺手拿了几样食材洗剥干净了,转身离开。

  毕竟是仙家门派的厨房,里面也有不少贵重的食材,为了防止凡人们偷食,赤霄派对于仆佣厨师们的伙食是有标准的。换句话说,只要查到你偷吃不符合你伙食标准的东西,那么惩罚是极严厉的。尽管很得膳长老喜爱,宋小闲也没必要去触这个霉头,所以她拿的东西都是最普通的。她今天又是主厨,其他人也不会说什么。

  离厨房大半里地外,有一片榕树林挨着山泉水,占地范围不大,平时却人迹罕至,相当安静。宁小闲在厨房忙完,总喜欢来此小憩。今天中午奋斗完素宴的菜品之后,她肚里虽饿,却吸饱了油烟味儿,对米饭可没有多少兴趣了。厨房里热得像蒸笼,午后的阳光又如此毒辣,催得人满头是汗。

  但她知道,如果像素宴上的修士们吃点冰品,固然能骗肠胃一个惬意畅快的感受,但对她这样的体质来说,却更容易坏肚子或中暑。因此这样的条件下,她从门派厨房带出来的东西,其实就是农家之中最常见的——红薯*。

  这儿是她的小小根据地,她早在林中藏着一口煮锅,此时拿出来到泉边冲洗干净了,舀上一小锅水,拎回林间,又拣了些枯干枝叶,搭起一个小小火堆。此时天气太热,雨水稀罕,树枝中的水分很少,她拿火折子点了两下,火苗就窜了上来。

  煮个红薯汤却不需要什么技巧了。把红薯剥皮洗净,丢进去就是,待汤熬好了,洒点冰糖就行了。她还额外放了几枚红枣干,算是给自己补一补血吧。这种天气里喝一碗热乎乎的甜汤,其实最祛暑。

  这里的红薯却是很让她惊叹的。从穿越到异世之后,她在宋嫂家吃的第一顿饭就是烤红薯。也许是这个世界未受到人类的各种可怕污染,灵气又很充足,植物的长势普遍很好,味道也远非另外一个世界可比,那只红薯软糯清香,偏又带着几分水果的甜味,好吃得让她连舌头几乎都吞掉了。从那以后,她就很喜欢这种经济实惠又好吃的农家宝贝。

  榕树林离梅掌门的宴客现场也不远,偶有丝竹之乐随风传来,却都断断续续地听不清楚。这不过是一里地的距离,可就真真切切把仙门与凡人隔成了两个世界,彼此之间壁垒森严,径渭分明,丝毫逾越不得。

  宁小闲侧耳倾听了一会儿,突然笑道:“这乐奏得也不好,拿来招待朝云宗的贵客,不觉得太寒碜了么?”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据说还有个仙派是专攻乐音,以乐御敌,以乐入圣,那样的音乐想来是非常美妙的,不知有没有自己原本世界的音乐那般无拘无束。不过,赤霄派请来的乐师虽也奏得不错,但比起她曾经听过的音乐,却是被甩出了七八条街了。

  长天冷冷道:“小小年纪,口气倒不小。”

  此地山泉叮咚、树随风摇,远远地又有乐声传来,恍惚就在梦中。她已经决定踏上西行之路,也许明天就要动身。此后路途中不知再有没有今日这般轻松惬意的时光。

  回想起来,住在浅水村的日子虽然平淡无趣,但至少性命无虞。这凡世间不知道有多少人就羡慕这样的平淡无趣。

  奇异的是,长天似乎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语气也软下来几分:“你若舍不得,过几天再走也是一样。”

  “为何要推迟?”宁小闲笑道,“你不是说修仙之途要勇猛直前么,现在第一步还没踏出去就想往回缩,像什么样子?”

  “长天,你活了那么久,必定听过仙人奏乐吧?据说九天仙女演奏的音乐,才是真正的神曲?”

  他不说话,她就当默认了。

  “凑巧我也知道不少神曲,你想不想听?”

  没等他回答,她就咳了两下嗓子,开始轻声唱了起来。

  此情此境,她也不知道为何自己选的居然是《沧海一声笑》这样十足男人味儿的曲子,或许面对未知的前途,自己其实需要一点小小的鼓励吧。

  这支曲子也堪称奇葩,本来就得要一个至少年过四旬、半生浮沉、鸠衣百结的破锣嗓子来唱反而才有味道,以宁小闲的嗓音、年龄和功力,根本唱不出其中的沧桑,好在她咬字十分清楚,尽管歌之而不达其意,这声音却仍乘着风儿飘了出去。

  长天在神魔狱中,一开始不过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随意听了两句。然而听着听着,眉尖却渐渐地蹙了起来。他自被关在神魔狱中以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与牢狱相抗,与缚龙索与化妖泉相抗,甚至也与自己相抗,前尘旧闻如今想来已经恍若隔世。所谓“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岂非是他现在最佳的写照?

  三万年,足够让神佛也忘却很多事情,然而宁小闲的歌在他耳边这般轻轻地唱起来,却好像将那些记忆从无底的深渊之中放了出来。那些舍生忘死的快意战斗、那些盘根错结的神仙往事、那种纵横天地不可一世的情怀,原来他从来也不曾忘掉。只是日日坐在这狱中,分秒承受无边苦难,在磨去了他的锋芒的同时,却也砥砺了他的神魂,令他心志越发坚忍起来。

  在她的歌声中,他心中泛起的浪花被汹涌的暗流悄悄吞噬掉了,细细咀嚼这样热血的歌词和曲调,反而让他的心绪更加古井无波,面上也更沉凝若水。

  一曲终了,长天破天荒地赞了一声:“好词,好曲。”这词与曲确实是绝配,居然能触动他的心神,释放出他的心魔。但这样的词曲,绝非这个小丫头片子做得出来的。

  宁小闲翻了个白眼,他只说词好曲好,言下之意就是说只有自己唱得不好呗。

  偏偏在这个时候,又有人赞了一声:“好词!好曲!”

  (PS小常识:甘薯传入中国通过多条渠道,传入的时间也很晚,约在16世纪末叶。不过咱这是仙侠穿越,就不要太计较啦!)
  第一卷 凡人愿 第十六章 权十方
  宁小闲面色一沉。若非她知道长天使了神通,他说的话别人听不到,简直就要怀疑这两人是串通好了来气她的,连说出来的话都一模一样。

  就见到前方树后面转出来一人,从上到下一袭素净的白衣,口中问道:“请问这位姑娘,这曲子可是……您做的?”他看到了树前这片空地上的宁小闲,脸上微露愕然,话语间也不由得一顿。

  宁小闲却很生气,在她看来这人的行为也正说明,他心底认为她是配不上这首曲子的作者。

  她冷冷道:“怎么,穿布衣在这里吃红薯的人,不配做这曲子么?”

  好死不死地一阵微风拂过,将白衣男子的外襟掀起一角,露出底下绣着的一个小小印记。她的视力正好是5.2,能清楚地看到那是个白云状的印记。

  她这才抬眼去看人家的脸,却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倒并非对方长得丑怪,面前这男子身形若玉树临风,一双眼睛朗若晨星,偏又晶莹内蕴,显然神通已到一定境界。他鼻若悬胆,唇红齿白,正符合许多少女心目中翩翩少年的完美形象。

  然而真正让宁小闲惊讶的,却是这人身上涌动的一股泊泊然、淡淡然的气质,居然让她想起了文天祥的《正气歌》,其中就言到“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那么这股浩然正气托付到人的身上呢?是不是就会让人不由自主感觉到可亲可敬、可佩可信?

  眼前这男子就有这样一种特殊的气韵,他便只站在那里,便有行仁蹈义、岳峙渊渟的气概,让人心生敬服。

  却听到他正容对自己道:“姑娘说得在理。是我失言了!”

  果然眼前这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权十方、权少侠!若说她原本九分认定,现在就再添一分了。除了他,这峰内还有哪个修士会对一个凡人女子这样认真道歉?

  莫怪那么多仙门名媛谈起权十方都心头鹿撞,面生红霞。这样年少有为,却又端方有礼的男子放眼修真界,果然是真不好找。

  权十方的心中,也惊讶得很。

  他在赤霄派的宴席上坐了半晌,便有些坐不住了。这是他第一次领队外出,找的又是赤霄派谈及门派合作之事。结果以往师长们应酬的麻烦就掉到了他身上。

  他坐在梅掌门身边,只听四周阿谀之词滚滚而来,又有人不停地敬酒劝酒。虽说修道之人不忌素酒,可他自来就讨厌酒味,又不喜修士们作世俗之人的奉承之态,酒过三巡之后简直如坐针毡,心中直怪师叔为何临时反悔不来,反倒让自己来应和这些事情,后来总算找了个理由踱了出来。

  他的本意只是透透气,不过主峰上的风景却真不错,他走着走着就踱得远了。

  世事就偏偏那么巧,宁小闲兴致大发唱的歌,居然就随风传入了他的耳里。

  之前也并非没有妙音少女毛遂自荐,唱歌给他听,权十方从来也就是一笑了之,何况宁小闲也真就唱得不怎样。他没有私窥他人活动的爱好,转身正要离开,那歌词却仍然一字一字地钻入了他的耳里,也让他一步一步地慢了下来。

  什么“谁负谁胜出天知晓”、什么“涛浪淘尽红尘俗世知多少”,悄悄儿地都钻进他心尖里去了。别人都只道他是朝云宗掌门座下最被看好的关门弟子,日后必定承袭师傅衣钵,执掌这千年古宗,只有权十方明白,自己一心问仙,向往着除魔卫道,向往着笑傲天地,其实不愿被俗务所羁绊。

  他修的是剑道,既以剑入道,日后即得以剑入圣。这段时间以来,他的修为已到了一个瓶颈。明明捅破一层窗纸就能水到渠成,进入下一个神通境界,然而反复冲击,那层窗纸就是坚韧不破,让他心中烦躁不已。

  他平时心志坚毅,然而也正是太过于坚毅,反而自缚不前。今日宁小闲所唱的歌词,却让他心中气血意动,不能自已。待听到“豪情仍在痴痴笑笑”之时,胸中热血勃发,那层屡次冲击不破的壁障,突然也松动了一丝丝。可是莫要小看这一星半点的进步,只要他回去细细体悟,冲破瓶颈已不再是问题。

  权十方待大惊喜过后就是苦笑了,他最不愿意接的就是风流债,然而今日无意中还是受了宋小闲的帮助,这份情却是要还的,不然于他日后的修为有碍。所以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声走了出来。

  不过眼前人却让他略微惊讶。他原以为是哪位女修在此引歌,哪知道却是个布衣的凡人女子,看她的服饰是在派内劳作的普通少女,面前还架着一口骨碌冒泡的锅子。

  就这样一个平凡的小姑娘,能做出那样的词曲么?

  一个听了追忆往事,不胜唏嘘;一个听了热血沸腾、豪情勃发。宁小闲如何能想到,自己随口唱的一支曲子,居然能让神魔狱里外的这两大帅哥都心潮澎湃,不能自已。

  天气很热,她靠在火边等了这么久,头脸都沁出了汗珠子,看到权十方站得潇洒,身上干干净净地,看样子连汗都没出,不由得很羡慕人家身上有神通,可以不畏寒暑,而嘴上还要说道:

  “没事,没事,也是我的反应过激了。这曲子也是以前从其他地方听来的,本来也不是我自己做的。”

  她奇道:“权真人这时候不是应该在宴席上吃饭么?怎么会走到这里来?”她不是赤霄派的弟子,没有资格喊人家“师兄”。

  “你认得我?”

  她伸出勺子,翻动一下锅里的食物,“不认得,只是听说过,不过今日一见,就知道您该是权真人了。”这儿的地瓜不容易煮烂,这锅里的烧到现在,总算是快好了。

  原来她知道自己便是权十方。不是他自个儿臭屁,这几年被不少女子追在后面,早已不胜烦扰,他待人向来温和,不忍疾言厉色地拒绝。但看这个姑娘打从见过自己之后,神色如常,连心跳也没有多跳一下,就知道她当真没有对自己心动。

  修仙人士五感过人,他面对的女子每每都妆扮得花枝朝展,身上的脂粉味道更是香浓扑鼻,令他避之惟恐不及。然而现在宁小闲素颜相向,身上又有17岁少女的青春活力,虽然身上也有淡淡的汗味儿,却反而比脂粉味儿好闻得多,当下就觉得这个姑娘令他不生厌烦。

  所以他问出了这辈子都没问过几次的话:“敢问姑娘芳名?”

  宁小闲正往锅里撒糖,闻言却摆了摆手道:“免贵姓宁,宁小闲。”这是按华夏的说法来答了,若换了一般的小姑娘,估计就是羞羞答答地以“小女子姓宁”来开头了。
  第一卷 凡人愿 第十七章 迷路的侠少
  她实在很饿了,锅子里的红薯汤也熟了,散发出阵阵香味,勾引着她的馋虫。

  然后,她的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唤了一声。

  然后,听力过人的权十方和长天都听到了。

  长天一如既往地沉默,权十方眉头一动,似乎知道自己该离开了,但样子有点尴尬。他动了动嘴唇,好像要说点什么,却一直没有说出来。

  莫非?宁小闲脑海中蹦出来一个念头,“权少侠迷路了?”

  这想法令她自己都想笑,谁知权十方磨蹭了半天,才低声道:“宁姑娘可否用过饭后,将我领回宴席?”他的方向感一直都不太好。剑仙嘛,一直都在天上飞来飞去,不用钻地上的街巷里弄,不认路也没什么大碍。可这里是赤霄派的主峰,驭剑而行对主人太不尊重,他这才步行。结果走来走去,却是离目的地越来越远了。

  若换了其他的仆佣,此刻一定是扔下大锅,诚惶诚恐地领他回去了。不过她可是宁小闲,对她来说,工作时间已经结束了,现在是她的私人休息时间,要劳动到她可得看她的心情!况且,长天从一开始就告诉过她,要修仙首先就得修心,总是对人唯唯喏喏地还怎么锻炼本心?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她直觉上认为权十方真的不介意等她吃完红薯汤再领他回去。

  所以她只回了一个字:“好!”

  可是直到她真要开吃了,却觉得有些不妥,因为权少爷直勾勾地盯着她。更直白地说,他是盯着锅里的红薯汤。她脸皮再厚,也没法当着一个大帅哥的面大啖红薯,而让人家站在一边看着啊!

  所以她只好接着道:“权真人要不要也尝尝这红薯汤?”他若是拒绝了,她就赶紧喝上两口汤然后带他回去。被帅哥盯着吃饭的感觉,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啊。

  哪知道权十方也认认真真地点了一下头:“好!”

  她傻眼了,这人也太实诚了。权大少放着宴上的佳肴不用,跑来这里和她抢一锅红薯汤么?

  却见到权十方摸了一下手中的戒指,手里立刻多出来两只玉碗,两副玉箸。这个举动让她羡慕得眼珠子都要红了。储物戒指啊,有这东西真方便!却不想想,她身上可是背着一整个神魔狱。

  也不等她伸手来接,权十方先动手盛了一碗递给她,才把自己的盛起。

  哎,真是体贴的好男人啊。

  才喝了一口,就见他眉毛扬起,显然惊讶于这味道之好。他喝汤的姿势虽然文雅,速度却不慢,几口就连红薯带汤吃光了。

  她很有眼力价地及时道:“别客气,再续就是。”

  结果权十方也就大大方方地又盛了一碗。

  她惊讶道:“权真人,席上的饭菜不合你胃口么?”居然喝红薯汤喝得津津有味。他要是敢说宴客的饭菜不好,姑奶奶就鄙视他一辈子!

  “梅掌门请客,味道自然是好,但我却觉得及不上这碗红薯汤。”权十方道,没注意到宁小闲的脸一下子就黑了。

  嘛意思?说她辛辛苦苦死了好多脑细胞才琢磨出来的绝世好菜,还不如这没有技术含量的红薯汤?帅哥,你长得再帅也不能这样侮辱人!

  “我幼时家贫,家母经常做这红薯汤,让我印象极深。可是年长之后,在哪里都喝不出这种味道了,只有宁姑娘的汤,居然与家母所做的滋味一模一样。”他说的话总带有令人不得不信服的意味。

  原来权帅哥的童年也过得很穷啊,算了,原谅他了。她摸出一样东西冲他晃了晃:“说穿了不值钱,我的红薯汤味道特别,是因为放进了这个。”

  权十方望去,不由得恍然:“原来如此!”她抓在手里的,是一只大苹果。

  宁小闲突然想起一事,问起:“对了,梅大小姐今日穿的是什么服饰?”她作计弄坏了梅婉婷订制的新衣,不知道后来她换上什么衣服去见权十方。说起来,梅婉婷虽然是个傲娇的公主脾气,但对她宁小闲可没做过什么坏事,自己反而算计了她的裙子,心中实是有些歉意的。

  结果面前这少年英杰一愣,凝思了半天才摇了摇头。宁小闲心中叹道,梅大小姐一番表情都做给瞎子看了,权十方连留意她都未曾有过。

  两人风卷残云般吃完了红薯汤,宁小闲把锅碗清洗干净,正要带他回去。忽然有个厨娘急匆匆地跑来,一边擦着汗一边喊道:“小闲!膳长老找你呢,快去快去。亏你还是主厨,席间竟然擅自……!”“离开”两个字还没说完,她就呆住了,因为榕树林里突然多出了一枚大帅哥,并且礼貌地冲她笑了笑。

  宁小闲冲着权十方抱歉道:“看来我得先走了,请她领你去吧。”福了一福,转身离开了。

  权十方此时面色却更尴尬了。这姑娘年纪轻轻,居然就是主厨?他还记得,刚刚自己可是埋汰厨师做的美味珍馐“味道自然是好,但我却觉得及不上这碗红薯汤”,不知人家心底作何感想。他为人一向沉稳,像这样在女子面前屡屡失言,以前可从未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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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宁小闲飞快地跑回了浅水村,舒舒服服地先洗了个澡。大太阳底下忙碌一整天,早就一身臭汗了,不把自己收拾干净,怎么迎接下面的重要时刻?宁小闲啊宁小闲,今天你就要脱胎换骨,迈出从凡人踏上仙途的第一步!

  当然,她先把魔眼盖住了才脱衣服,可是她忘了,长天虽然看不见,但听力却是极好的。

  花季少女坐在大木桶里欢快地洗澡,光是溅起的水声就足够引人遐想了,何况她此时口中还在唱着“我爱洗澡,皮肤好好”的古怪歌曲?

  狱中的长天摇了摇头。这丫头有时心细如发,有时神经怎么粗得跟钢丝似的?他却没有闭目养神,因为一闭上眼睛,外面的声响反而更加清晰。他的五感如此强大,宁小闲将魔眼戴在胸口后,少女淡淡的、温暖的体香便将他包围了。可惜她根本没想过还有这种事。

  自从她一直打开神魔狱的大门,外界灵气的涌入也为他提供了补充,若他要一直保持着神智的清醒,神力的消耗反而更大了。最明智的做法是经常性地封闭神识休养自身,然而他却没有这样做,因为他忍不住,忍不住要守望外界,守望这个小丫头。
  今日再晚还有一章。
  第一卷 凡人愿 第十八章 发财了,发财了!

  宁小闲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步跨进入了神魔狱。这回她选择的层数是第5层,神魔狱的小空间。

  这儿却不像底下4层那样弥漫着一股钢牢铁狱的压抑感。照她目测来看,这一层的空间不算大,差不多有个两、三亩地的范围。

  这儿就像一个空旷的大房间,天上嵌着不知名的光源,将这里照得温暖且明亮。一栋小木屋孤零零地立在一侧,奇异地纤尘不染。屋旁还有一口小池塘,塘中自然是空无一物,但池水清澈,平静无波。

  她推开门走了进去,感觉自己像进了地球上的医院药房,除了有门的那面墙,其他三面墙上都靠着大木柜。柜子看起来光泽细腻,质地也不是普通的木料那么简单,柜子上嵌着无数小抽屉。

  “这儿是仓库。柜子是用沉积木做成的,存放在其中的东西,历经数万年都不会损坏。上面的抽屉可以用来存放种子和收获。”长天在她耳边解说道。哪怕是在上古时期,沉积木也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这里的原主人为了搜集这几片沉积木,想必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她拉开一个抽屉,看到里面用木片格成了两个小格子,而每个小格子里还有一只做工精细的锦囊。内侧格子里的锦囊是紫色的,而外侧则是黄色的。

  “储物袋。每一只袋子的容量是四千八百石。储在其中的物品,久存不坏。”

  她在收中默默地计算了下,然后狠狠倒抽一口冷气。按照一百二十斤为一石的比率来算,这一只不到巴掌大的储物袋,储量能达到惊人的57.6万斤!

  好能装啊!她好歹在赤霄派里混过几个月,知道只有内门核心弟子才有资格拿到师门发放的储物袋,而且空间也很小,扔进去一把剑之后,还能剩下点儿空间装些零碎的小玩意儿,这容量也就是几十斤最多了。但即使是这样,这帮人也宝贝得不得了地随身藏好,不敢弄脏、弄湿,更别提弄破了。她都不知道这东西坏了还能不能修。

  炼制一只巨容量的储物袋的成本有多高?她不晓得。可是当她看向三面大柜子,上头的小抽屉可是密密麻麻呀,每个抽屉还有两只储物袋!

  尼玛,她还在成天幻想着怎么变土豪的时候,人家神魔狱的前主人显然已经远远超越了土豪这个鄙俗的层次,漫不经心搭起的小木屋都能尽显低调的奢华!这境界、这手笔,她要拍死几百匹马才能赶上?

  发财了!发财了!光这些袋子卖到外头去,能换回多少金灿灿的大元宝啊?

  贼老天突然往她头上砸金砖,结果太大太沉,以致她几乎要笑昏过去了。

  “本君建议你一律在内侧格子存放种植收获,外侧格子存放种子,这才不会混淆……你有在本君我说话么?外面的水池可以养些水生动物,那水自有灵性……”长天大管家喋喋不休。

  “有,有!”她赶紧把自己变成了O型的嘴巴闭上,回过神来,“长天,你说把这些储物袋卖了能换回多少钱呀?”最后一个“呀”字,她忍不住带上了颤音。没办法,太激动了控制不住自己。

  “够你回去那个世界之后挥霍十辈子了。”他没好气道。

  “前提是你回得去!”

  这话就如一盆冰水,“哗啦”一声浇在她头上,把她从发财梦里喊醒了。唉,长天,你使人清醒的方式总是这样直接。

  她干笑一声,总算回魂了:

  “话说,为什么需要这么多抽屉?都能装满么?”

  他冷哼一声:“神魔狱最鼎盛的时候,四层内关押神魔妖道共计三万四千五百多人,他们的灵气、神力,都被抽取上来培养息壤、孕育植物。你说那能种起多少珍奇药草?”

  能被关进来的,都不是小人物。这么多神魔的力量加在一起,得有多强大?她心中一窒。那个时候,第5层空间内肯定是各类珍草争奇斗艳,仙禽异兽遍地乱跑的宏大景象。

  她忍不住问道:“这人建起神魔狱,不是为了封住你么?为什么还要花这么大阵仗抓捕神魔,还在第5层种花种草?”

  长天没有吱声。

  在她以为他又要习惯性沉默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道:

  “你不知上古时期的战局纷争……自我束手就擒之后,有许多道友也放弃了争斗。局面濒临失控,许多神魔转投这人,他手上势力越发强大,许多不服从他的,都被抓进来关押。”他头一次没有用“本君”来称呼自己。

  他顿了一顿道:“关进来的神魔人数渐多,他就在狱内又重新祭炼了这个小空间,将囚徒的神力抽取出来催生天材地宝,随后炼成丹药神剂,反哺他的大军,势力曾一度如日中天。”

  这,这!这信息量太大了,宁小闲的大脑自动过滤了其他信息,只留下了四个字:“束手就擒”。

  长天居然没有反抗,就让人抓起来了!还是说,他根本就是投案自首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难道在上古时期,他是古惑仔的头头,而对方是军队大佬,他在自知打不过人家的情况下投降了?

  可是这说不通!她认得的长天是多么骄傲的人,她宁可相信他会战斗到最后一滴血流尽,也不可能向他人摇尾乞怜求一条生路!可是铁证如山,他身在牢中,而且他也承认,自己“束手就擒”。

  其中必定发生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在这里,一切皆有可能啊。

  然后她提醒自己,宁小闲,这还不是你能管的事儿,你现在只不过是个连最初级神通都没有掌握的凡人,想窥探神魔的世界,不怕闪瞎了自己的眼?

  从最基础做起吧。老子先生不是说过么,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我现在该做什么?”

  “走出屋子。本君教你息壤的使用方法。”她依言走了出来。

  地板白茫茫的,息壤在哪儿呢?“你右手边地上有个小盒,打开它。”

  果然,紧挨着木屋的墙角有个白色的小盒子,不知是什么材料做的,和地板一个颜色,差点就忽略它了。她依言打开了盒子。

  “这……这就是息壤?”她声音都提高了八度。没办法,她被眼前的东西雷到了!
  第一卷 凡人愿 第十九章 神奇的息壤
  打从她第一次听说“息壤”这个词的时候,就想象过这种神奇的土壤会是什么样子。

  不怪她好奇。每一个华夏人,都对息壤的传说牢记在心,《山海经·内经》记载:“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侍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鲧腹生禹,帝乃命禹率布土以定九州。”上古洪水泛滥的时候,这个名叫鲧的家伙虽然抢险抗洪失败了,但他手里的这个神奇宝物“息壤”,却足够让一代一代的华夏人浮想联翩。

  大概只有在这个世界里,息壤和其他许多神奇的事物才会成真吧?一种能够按照主人要求,急速生长的土壤。

  她幻想过息壤也许是一方黑土、也许是一捧黄沙。但是,老天哪,原谅她的想象力太过于质朴吧,眼前的这个东西:

  不过只有她的小指头粗细,看起来很柔软、很光滑、有淡淡的香味,呈现为黄色,并且是透明的。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

  尼玛,这不是她以前常常吃的果冻么?!

  这东西如果是息壤,那她在地球上吞掉了多少息壤啊?

  她忍不住伸出手指,碰了一下这个东西。嗯,果然很光滑也很柔软啊,而且,它还会动!

  感觉到了她的抚摸,息壤居然蠕动起来,轻柔地包住了她的手指,像一只打算讨好主人的小宠物。

  感谢她粗如钢丝的神经,她居然没有像绝大多数的地球女人在遇到不明小动物上身的时候,一边尖叫着一边把它甩出去,而是很镇定地问长天:“这个东西,为什么是活的?”

  长天的回答更绝:“不是活物,如何能够生长?”

  说的是啊!除了生物,还有哪一种奇妙的事物能够不断长大?都怪古人写书用词太简短也太含糊了,让她一直以为息壤只是死物,充其量是件神奇的法宝。

  “它看起来这么小巧,上古世纪却能够抵抗洪水,真是太神奇了。”这是以一个地球人的角度看问题。

  长天却很不屑:“那根本不是它的真正用法。鲧把它从黄帝身边偷走,却不了解它的真实用处。堵不住洪水也怪不得它。”

  “狞兽的灵力已经被抽取,你将息壤放到地上。然后念动咒语促它生长。”他把一个读起来非常拗口的音节教给宁小闲。

  奇怪了!在长天念来怎么那么好听、那么惬意,而从她嘴里念出来就无比怪异,无比别扭?“好难听啊!”

  “莫要得了便宜还卖乖。”长天对她表示了不满,“上古时期,这个咒语不知有多少人想要而不可得!”

  眼前的一幕有趣极了:

  小息壤欢快地抖了抖身体,然后开始膨胀。淡黄色身体的占地面积越来越大。就在她揉眼的功夫,眼前的息壤已经长成了十丈长、十丈宽的一小块淡黄色的方田!

  她难以置信地伸出手去,息壤虽然长大了,在被她手指轻触的时候仍然轻轻颤抖,显然很愉悦。

  “当真神奇呀!”她喃喃自语。生命的伟大和奇特之处,果然令人心生叹服。

  “种子呢?”

  “啊,在这里。”她从身上掏出一个小布袋。

  在赤霄派做过晚饭之后,她向膳长老辞行了,理由是远方的亲人来信,要她前去团聚。膳长老沉默了一会儿,看来有心劝她留下,却不知从何说起才好,最后,他也什么都没说。

  这位善良的老人家送给她几块小金锭、几封银两,还有她拜托他弄来的一小袋种子。

  修仙门派的种子本身也很珍贵。因为修士们虽然不思凡尘,但所用的粮食却一定要好!凡间的食物渣滓太多,只有仙家的粟米才能养气怡体,长期服用还有缓慢增长修为的功效。宁小闲在做中午的宴席时,所用的米就是仙家的米。

  膳长老给她弄来的,是云香米的种子,呈淡青色。赤霄派在山上开辟了仙田,专门种植云香米,那里的土地坚逾精钢,云香米就偏偏生长在这样的地方,无论是种植还是采摘都很不容易。因此,赤霄派只有内门核心弟子以上的品级,才有资格享用这云香米,并且内门弟子每年当中必须挤出10天时间,去田中劳动。这是师门的强制要求,没有商榷的余地!

  因此,膳长老把这种子给她,本身也是违反了师门的条规,犯了忌讳,可见他对这个凡人小姑娘的喜爱。小闲心中雪亮,感激不已。

  她小心翼翼地倒出种子,按照长天教她的方法撒向息壤。

  她挥出的时候虽然毫无章法,但空间之力却能强迫每一粒种子都落到自己应该在的位置上。她甚至能看到,种子落在息壤上,就慢慢地沉了下去,进入了如果冻一般透明的夹层里,然后迅速地生根、发芽!

  这生长速度居然是肉眼可见的!才过了一刻钟的时间,这些种子就在她眼前完成了从生根到开花的过程。

  好像在看纪录片哦。她在地球上见过低速摄影的拍摄手法,即是让观众在6秒内看到一朵花蕾原本要花上三天三夜才能呈现的从含苞到谢去的过程。可是她现在亲眼看到的景象可是活生生地,没有经过剪辑、拼接或制作的喔!

  她知道稻米的生长周期长达两百天,在华夏,哪怕是生长最快的海南三季稻也要100天才能成熟啊。赤霄派花那么大力气开垦钢田种植云香米,每天还要派弟子兢兢业业地垦田、锄草、浇水,劳作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有所收获。

  可是在这逆天的小空间里,在息壤这种逆天的神物面前,自然规律却是可以被打破的。

  忽然一阵旋转的风儿吹过,卷起这朵花儿的花粉,授到了另一朵花上。这儿没有小蜜蜂,而神魔狱的主人连这点都考虑到了,以风代虫来传授花粉。这个人,心思真是缜密啊。

  随后,她继续看着抽穗、灌浆、成熟的全过程在她面前一一上演。见的怪多自然就不怪了,她的心理接受能力还是相当强悍的。
  第一卷 凡人愿 第二十章 收获云香米

  此时的息壤上,已经安然伫立着一片淡青色的稻田。她随手掰下几粒稻谷,看到了里面饱满的颗粒。

  宁小闲先拿出一枚黄色的小锦囊,轻声念动咒语。只见稻田当中那些最饱满的谷粒凭空脱离了母体,在空中集结完毕,随后像一条长蛇般钻入了锦囊中。

  这些谷粒将是下一批云香米的种子,数量为一石,应该是够用了。

  随后,她拿出紫色的小锦囊放在地上,小声地念动咒语。

  脱!收!

  更壮观的景象出现了,大片大片成熟的稻米从穗上浮起来,加入了旋风的队伍,浩浩荡荡,像是一条淡青色的巨龙,在空中肆意地打了几个滚,然后冲向了紫色的小锦囊,一股脑儿钻了进去。哗,很有灯神冲回阿拉丁神灯的那种气势汹汹的感觉啊!

  空中纷纷扬扬的,却是谷物的外壳被剥落了,在空中飞舞了一段时间后,静静地铺在了息壤化成的田地之上,在淡黄色的底子上又盖上一层淡青的谷壳。她眨着眼,没来由地联想到了曾经很喜欢吃的抹茶慕斯。

  她俯下身,在息壤身上轻轻拍了两下,“好啦,小家伙,辛苦你了。”

  息壤愉悦地动了动,突然晃动起身体。

  哎呀,怎么形容呢?就好像有人抓住一张地毯抖了起来,然后把它的四个角往中间一收。

  息壤在做的事情也是如此,它正在“打包”自己。这块田地的四个角高高举起,往中间收拢。当这四个角互相接触之后,迅速地融在了一起。

  原本覆在田地上的云香米植株、穗子、谷壳、根须,现在已经严严实实地被包在了整块息壤的中央。

  然后宁小闲又眼睁睁地看着息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小,它透明身体中的那些物品,体积也越来越小。

  数十息后,息壤又变成了她最开始看见的那个小东西,清澈、柔弱、透明,没有一点儿杂质。这儿的地板又变成了洁白的石板。

  她眨眨眼,然后又眨眨眼:“这是怎么回事?那些云香米谷壳和穗子什么的,它都给吃掉了?”太魔幻了吧,一块会动来动去的田,不仅催生植物,等主人收获完毕之后还懂得打扫战场!原本农民伯伯清理植株再重新垦地,需要消耗多少体力啊?这个小家伙真是爸爸妈妈的贴心好帮手啊。

  “息壤什么都吃。”长天式的简短回答,却可怕得让她兴起一阵恶寒。

  仔细想想,息壤有这么神奇的功能,根源于它能够掠夺一切能量,随后灌入植物之中。这个不知是动物还是植物的个体,其实能够吞食任何它认为有营养的物质。稻杆是如此,谷壳是如此,那么飞禽走兽乃至人呢?想来它也愿意笑纳的。

  她低头看看地面,干净得一个谷壳都没有,它可真是爱惜粮食!她强忍住心里的不适感,把它拿了起来,息壤在手心里频繁地蠕动,看来吃过大餐之后心情很不错。

  它不会吞了她的手指吧?她干笑了一声,强忍着甩飞它的冲动,把这个小家伙又放回了盒子里。

  其实往深了想,无论哪个世界的土壤,不都拥有这样的特性么?承载万物、滋养万物,最后还要回收万物。只是多数土壤实施这一过程都极慢极慢,不似息壤这样激烈,看起来也没有这般吓人。

  “我以为息壤变成土地之后就不会再变回来了。”一般的农田不都是老老实实趴在地上,坚持走地下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的么?

  “它是活物。”

  “所以呢?”好吧,她智商低,太隐晦的听不懂。

  “任务完成之后变回本体,可以省掉很多神力。”长天解释道,“现在息壤体内的神力还能让你种植三次云香米。但刚刚收获的足够你食用很久了。你马上就要西行,说不定会遇到更珍贵的种子,建议你将神力留到那时。”

  他接着道:“本君教给你的法诀有快速催发的作用,今天第一次种植是个特例。以后再用在其他天才地宝身上时,可以适当延长种植时间,如此会更节省神力。”

  她点了点头,有个疑问在她心里憋了好久,现在终于忍不住问道:“长天,你就是个囚徒吧?怎么神魔狱中的每件事物,你都能如数家珍?”他的范儿看起来再好,说白了也是犯人,怎么能知道这么多东西?她看电视剧中演的牢犯,想弄清楚监狱的结构布局也非得想尽办法、上窜下跳不可。可是长天是被关在神魔狱最底层的极度重犯,他是如何对神魔狱了如指掌的?那只狞兽弄进来后,不消说肯定也是他去处理的。

  “哼!”他森然道,“莫非你以为本君在这3万年的时间里,什么也不做?”看来她问的话戮中他的得意之处了,长天难得肯费口舌向她解释。

  她总结了一下听得懂的部分,拼起来就是:

  自前任主人关闭这里之后,狱内就再也没有外人涉足。神魔狱本身只能依托长天的神力来运行,久而久之,就在漫长的岁月里对他产生了依赖之感。法器都有一定的灵性,何况神魔狱这样的超级宝贝?它本能地知道,主人都不要它了,只有长天坐镇,它才能长久地存在下去。

  当然按宁小闲本身的理解来说,这神魔狱吃人家的、用人家的,以后还要指望人家,怎么能不对人家好一点?

  长天是何等精明的人,逮着了这个机会就使尽浑身解数,努力收服神魔狱。终于用了几千年的水磨功夫,将这座大监狱变成了听凭自己差遣的法器。

  “不对吧?”她一下子听出了其中的漏洞,“那为什么你身上还挂着缚龙索和化妖泉?”他没事虐自己好玩儿么?原来他有这种癖好,以后要不要离他远一点好呢?

  “这两样都是那人留下的法器,为了增加其威力,他甚至撕下了自己的几缕神魂融入其中。因此,本君是收服不了这两件东西的。”
  第一卷 凡人愿 第二十一章 桂圆炖虎肉

  哇,前任狱长为了对付他,不惜扯下自己的神魂来铸炼法器。她光是用听的都觉得这么做会很疼很疼啊!这人真是仇比金坚啊,莫不是要恨他恨到海枯石烂去?

  她转了转眼珠子。男人都怕激将法,来试试这一招!“这么说来,他比你更强大喽?你看他只用了几缕神魂,就锁住你3万年不能动弹!”

  长天果然中计,大怒道:“无知!要不是因为本君不愿……”他忽然反应过来,住口不说了。

  “不愿什么?”

  “没什么!”

  “这么说来,你现在相当于是神魔狱的‘器灵’了?”她在赤霄派曾经听说过,有的法器拥有器灵,那器灵原本也是活物,可使法器威力大增。他现在出不得大狱,却能控制着这座监狱的一切,除了身上那两道束缚,这岂非和她听说的器灵一样?

  “……”

  其实她的比喻真是很恰当,心高气傲的长天只好迅速转移话题:“云香米已经收完,你还不赶紧去服用?”

  哎,好可惜!就差一点点了。那个“不愿”,真是太让她好奇了。心里跟猫儿抓似的,今晚她还能睡得着么?

  “不急。那只狞兽在哪?”毕竟是她亲手关进这座大牢的第一个犯人,她应该过去看看。

  “死了。目前放在第4层。以它的等级,关在第4层都嫌资历不够。”神魔狱关押犯人的等级,越靠近底层越高,长天这只大BOSS就被关在地下室了。她翻了个白眼,坐个牢还要牛哄哄的,还在乎自己被关在第几层。男人这种奇怪的自尊心是哪来的?

  她传到了第四层,在“器灵”同学的指引下找到了关押那只狞兽的隔间。

  它被关进来的时候已经遍体鳞伤,后来又被神魔狱抽光了妖力,居然没能挺过去。想起它之前在赤霄派内伤人的威风,宁小闲不禁默然。

  “真是孬,许多大妖受过的伤比它不知道重多少倍,到最后不也好好地活下来?”他最看不起这样软蛋的妖怪。

  其实在她看来,这只狞兽受的伤已经够重的了……长天到底见过多可怕的伤势?

  “现在该当如何?”

  “下次再捕到妖怪也不知要等到何时,它的血肉精华也不可浪费了。”他话音刚落,神魔狱便发动起来,看样子要将狞兽的血肉都吸走,只留下白骨。

  “等等!”她赶紧喊停。随后反手抽出了一支寒光闪闪的匕首,这却是从前赤霄派传功大长老赐给她的。

  牢门自动打开,她闪身进去,弯腰在虎腰上割下一块肉。毕竟狞兽生前是妖兽,虎皮很坚硬,幸好这把匕首也称得上锋利,她使使劲儿还是割得下来的。

  “好了。”她气喘吁吁地说。

  =============

  走出神魔狱,已经是亥时末了(亥时为夜间9点-11点),农村人普遍睡得早,浅水村的居民多半都已经入梦了。

  她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幸好这个小小的房子里有灶台。宋嫂知道她夜里喜欢烧热水来喝,于是很早便让丈夫帮宁小闲搭了起来。

  这儿地处浅水村最外侧,此时用起自己的小灶台,却是不会惊动了旁人。

  她从锦囊中将云香米取出,淘洗干净,稍作浸泡,滴入两滴油,即放进砂锅里上灶焖煮。米饭用砂锅来做,最是奇香无比,浅水村原本没有这种器具,她不得不请来陶匠制作,结果这种煮法很快传遍了全村。

  趁着煮饭的功夫。她快速收拾了几样蔬菜,然后将狞兽肉取出端详了一会儿。

  上一次吃肉是什么时候?好像也就是大虎被赤霄派收为外门弟子的时候吧。宋嫂家中不富裕,赤霄派的饮食又素淡,她都已经三个月没闻到肉味儿了啦,说不馋是骗人的。

  她认得的人里,没人吃过这种野味,所以只能靠她自己摸索。

  狞兽的外形与老虎很像,因此她推测,味道也许也相似吧。那么,便以相近的方式来烹饪好了。《千金·食治》中形容虎肉是“味酸,温,无毒。”如此一来,还是采取蒸炖的方式比较保险。

  她先在锅内放入葱、姜炒出香味后,烹入黄酒。农村土法酿造的黄酒度数不高,却是芳香扑鼻,很适合入菜祛腥。

  她随后放入清水、姜汁及整块狞兽肉,水烧开后撇净浮沫。又取出一只大碗,将兽肉按片切好,放了进去,随后将剥好的桂圆干、甘蔗一起放进。

  此时桂圆、甘蔗正当时令,味美而多汁,最重要的是,用它们做肉菜能祛腥提鲜,又添几分水果的香味,使之食而不腻。

  摆好之后,给大碗盖上盖子,隔水上屉。剩下的就是等待了。这里毕竟不是赤霄派的厨房,作料有限,她只能尽最大能力来做得好吃一点。

  似乎好久没有这样安静了。

  她呆呆地望着灶台,神游物外。整个小厨房内,只有蒸屉里的水汽骨咕骨咕作响。

  不知过了多久,长天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

  “把你的眼泪擦一擦。”

  她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果真落泪了。

  从她来到这个世界那一天起,宁小闲就没有流过一滴泪。无论是初临异世的惊悚、浅水村人的白眼、赤霄派灵根检测落选的痛苦、遭遇胡老七意图不轨的恐惧、无数次梦中惊醒的寂寞,甚至是看见大虎受伤时的自责,虽能伤害到她,却不可令她哭泣,不可令她软弱。

  她把自己保护得很好。她始终提醒自己要牢牢记得,她是如此地与众不同,是这仙侠世界的外乡来客,且终有一天要寻到回家的路。

  可是现实又是那么残酷,她不过是个举目无亲的孤女,体内也没有那该死的灵根,在遇到长天之前,她惟一的选择就是龟缩在这个托庇于仙门的小山村。她多么害怕自己会在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中慢慢昏噩,直到某天早晨醒来,变成一个真正的农家女,再也不记得自己是宁小闲,再也不记得自己来自地球,来自一个人人平等、机会无限的国度。
  第一卷 凡人愿 第二十二章 嗨,一起吃饭吧

  被这世界同化,忘却了自己,这才是她最恐惧之事!

  所以她愿意助长天取回真身,奋力一搏以求一个返回故乡的机会。如果失败,她也没有遗憾。

  这时只听长天冷冷说道:“不过是受了点儿委屈就哭,你这神魔狱的主人当得可真是有出息!”

  原来他明白她的心境,明白她的委屈!

  “你说的对!”宁小闲反手抹了抹眼泪,破涕为笑,“原本就没有什么好哭的!”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昨天她还在担忧自己的伤虎计划能不能顺利实施,而今天她已经向着修仙的道路迈出了第一步。是个凡人又如何,使用了点手段又如何?她做到了许多修士做不到的事。现在可以,以后也可以。长天说得对,修仙之路崎岖不平,该努力就努力,该看运气就看运气。想来咱这主角怎么也该自带幸运光环吧?

  她洗了洗脸,不再多想。此时砂锅中传来了米饭的香味。熟啦!

  她揭盖一看,不由得惊呆了,锅中淡绿色的米饭粒粒饱满,鲜亮透明如翡翠,闻之异香扑鼻,卖相竟然比赤霄派精选的云香米还要好。

  蒸屉中的虎肉想来也差不多酥烂了。

  她撤下了砂锅,快手快脚地炒了一盘芦笋,加了些许烟肉末,又打了一点点湿淀粉做勾茨。作为华夏人,吃饭时没有青菜可不行。七月的芦笋很青很嫩,摘下最细的茎子来炒,质地鲜脆,十分爽口。

  她翻出一个大托盘,在桂圆炖虎肉中加入调味,和炒芦笋都分成两份,又打了两碗米饭,放上了两双竹箸、两只汤匙。

  下一个瞬间,她站在了神魔狱的最底层。

  长天本来闭着眼,见她端着托盘进来,不禁皱了皱眉:“不在外头吃饭,跑进来做什么?”

  “给你送牢饭啊!”她笑嘻嘻。

  他又闭上了眼:“本君无需进食,你自用便好。”

  “妖兽的肉里也含有灵力,对你有好处吧?”她使劲儿劝他。

  “哼,不过是杯水车薪。”十只狞兽的妖力也不及他一天的消耗,这小小的一碗汤又能起多少作用?

  “聊胜于无嘛。”宁小闲觍着脸道,“我最讨厌一个人吃饭,必须有人作陪。你就当大发善心好了。”手上的托盘很重啊,他老人家能不能快一点?

  不过,他坐在化妖泉正中央,这盘里的东西却要她放在哪里?

  像是看到了她的尴尬,长天眉毛一挑,挥了挥手,远处一张小小的石几就凌空移了过来,正好压在地上那条红线上。

  “摆吧。”他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行动上却已经默许。

  她将饭菜摆上,石几又乖乖地落在了他的面前,正好架在化妖泉之上。

  他捡起竹箸,挟了一筷子的虎肉放进口中细细咀嚼。美男子吃东西的姿势,果然也十分优雅啊!换在别的男子身上,或许就是傲慢了。

  “如何,如何?”宁小闲睁大了眼睛,期望他给出一个中肯的评价。这是他俩第一次吃饭呢。隐隐地,她很有几分紧张,是在赤霄派内办素宴时都未曾有过的紧张。

  他抬眼望向她,只见她乌溜溜的眼睛里充满了渴望,若在身后再加根尾巴,简直就像等待主人夸奖的小狗。

  “尚可。”

  果然是长天式的评价。

  她开心地盘膝坐下,开始对付自己那一份饭菜。他既说出这两字,就说明饭菜很不错,很合他胃口!真奇怪,他既是这里的器灵,她就该是他的主人才对,为什么看到他吃得满意,她反而特别开心?

  这米饭真是很香、很软!狞兽肉也不错,看着那么巨大的灵兽,肉质却很细嫩,让人举箸不止。含有灵力的食物就是不一样,几口下肚,就开始有一股暖流游走于四肢,让人感觉舒服得很。

  在赤霄派做完晚饭,又回神魔狱种云香米,然后又跑回来煮虎肉,她实在饿了很久了,吃相可不如人家雅观,奇怪的是,长天吃饭的速度却不比她慢。

  唉,她也想遵守“食不语”的淑女规矩,可是吃饭时那么安静不是她的习惯啊!

  “长天,你说你平时不必进食?为何?”几口米饭下肚先止了饿,果然还是想说话。

  “人类自金丹期之后,饮食渐少;进入元婴之后即可餐霞饮露,不进凡间饮食。何况本君这身体是身外化身。”

  “太可惜了,人间这么多美食,修仙之后岂不就没有口福了?”她惋惜道,担心自己开始修炼后也慢慢对吃饭不感兴趣了,唉,这可是她的一大爱好啊。

  “你若执意想吃,也没人能够阻拦。”这丫头也真够馋的,不过她做的饭菜味道确实与众不同。

  “过去了这么多年,你的真身还在么?”她知道他的本体是一条很大很大的蛇,“它靠什么活着?”

  “自然在的。元神在这具身外化身里,那么真身就形同皮囊傀儡,有形而无意识。”又到长天君的修仙解说时间了,“被封进神魔狱之前,本君已经晋升神兽,本体也不须进食,只吸取天地灵气即可,所以能在南瞻部洲腹地长久蛰伏下来。”

  他没告诉她,如果他的本体需要进食,那么整个南瞻部洲的生灵都不够它吞吃多久。

  夜已深了,困意来袭。当着帅哥的面打呵欠太不成体统了,宁小闲赶紧扒完了饭,收拾碗筷出了神魔狱。

  刚吃完饭就睡觉容易长胖哦,她告诫自己。

  可是周公非要拉着她下棋不可,她才刚回到自己的小屋子,浓浓的困意就来袭了。

  宁小闲做出的最后一个动作,是勉力爬上床,然后,陷入了黑甜乡中。

  长天坐在无边的黑暗之中,仍然清醒着。

  上一次食用凡人的食物是在多早以前,三万年还是更久?他也记不清了。对于他来说,吃饭是很久很久以前就摒弃了的习惯。他是神兽,不喜欢像那些虚伪的神仙一样时常互相宴请、互相客套。

  细细想来,宁小闲竟然是第一个给他做饭的人。

  凡人真是不可理解,他想。

  今晚应该很平静,他也闭眼休养神识去了。
  今晚累了。。明天继续上文。。
  第一卷 凡人愿 第二十三章 西行仙途,我来了
  过了不知多久,神魔狱外有异样传来。

  这小丫头,今晚怎么了?

  平时上床睡觉前,她都把魔眼丢进柜子里锁好,原话是“以免你偷窥我的玲珑玉体”。可是他耳力过人,至少能听到她的呼吸。别看这丫头平时大大咧咧地,睡觉的时候居然很老实,发出的呼吸声细长而悠远,足见体质是很好的。

  这也是他让她尝试妖修之法的原因。

  然而他睁开眼睛,却是一愣。

  宁小闲入睡得太仓猝,头一次忘了摘掉魔眼。项链掉落在枕头上,选取的角落真是阴差阳错的好啊!

  她似乎很热,自行解开了上衣。所以他看到的,是一大片雪白的胸前春光,几缕秀发披散而下,对比得白嫩的皮肤雪里透红,滑若凝脂,竟是细腻得看不到半个毛孔,身上薄薄地沁出了一层细汗,越发衬得肌肤若上好的羊脂玉一般晶莹内润,引人遐思。

  她又是侧着躺的,挤压到胸部了。两只小白兔随着她的呼吸颤巍巍地,似乎要撑破肚兜跳出来,偏偏最要紧的地方还是遮着。从他的角度来看,可以肯定这两只小兔子长势喜人,已经颇具规模,与一路往下的纤纤细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毕竟是17岁的大姑娘了,身子渐渐成熟,青春的气息透体而出。淡淡的汗味混合着少女的体香,直往他的鼻子里钻。

  长天只能苦笑。

  然而此时他敏感的嗅觉却闻到了一丝甜腻的香味,只是夹杂在她的体香之中,并不明显。

  他眉尖一蹙,又仔细辨别了下,恍然大悟:“不好,怎么忘了这一茬。”

  今日的宵夜是狞兽肉,它与虎肉的功用相仿,可以补脾胃、益气力、壮筋骨,确实是样好东西。可是狞兽毕竟已有两百多年道行,它的兽肉中所蕴含的灵力,于他而言还不够塞牙缝的,但对宁小闲来说,却是大补而特补之物。她烹饪的时候只想着祛腥调味,还加入了桂圆同煮,此时必定浑身燥热。

  用通俗的话来说,这丫头虚不胜补了。她不过是毫无基础的凡人之躯,他早该想到狞兽肉中所含的灵力对她来说,太强了一点。

  现在再看这丫头,呼吸照以往急促了很多,浑身也冒出细汗来。联想起之前她困乏得早,原来也是身体需要调整,才暗示她早早入睡,好在梦中自行调节。
  若他在她身边,只需下一道法诀,她必能泰然睡去。

  可惜他办不到,所以只能枯坐在神魔狱中,看她辗转反侧,睡不安稳。

  幸好她身体底子不错,吃的狞兽肉也不多,明天早晨起床,想必也已恢复了。

  以长天的骄傲,他是不愿乘人之危的。可眼前的景象如此诱人,魔眼的视频效果又是见鬼的高清画质版,事无巨细、一览无余,让他不知该继续欣赏还是当个正人君子假装闭眼养神。

  =========

  第二天,宁小闲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起,这可是从未有过之事。自穿越至此一年多来,就数这一觉睡得最香。

  不由自主地伸了个懒腰,只听到浑身上下的骨节都发出了细微的咔啦声响,倒把她自己吓了一跳。精神却很健旺,她管宋嫂借来铜镜一看,双颊染晕,面容如三月桃花,仿佛皮肤都白了些许,心底知道是昨天一顿夜宵的功劳。宋嫂若非最近忧心大虎伤势,免不了就要取笑她昨晚做了什么好梦,一觉醒来竟然满面潮红。

  抬头望天,有云有风,正是远行的好时机,她已经准备好了。

  宁小闲和宋嫂辞行,拿的说辞还是亲友远方来信,要她前往相聚那一套。她分明能看到宋嫂的眼里是不信的,但这个善良的女人劝了几句,发现她意已决,最后也只是叹了口气,不再阻拦。
  正好家中这几日有些晒好的草药,可以治暑热、驱蛇毒、敷跌打损伤,宋嫂赶紧取了出来,连同家中仅有的一只牛皮水囊一起塞给了宁小闲,还要下厨房帮她烙几张饼带走,小闲盛情难却。这个时代,平民孤身一人上路寻亲,危险性实在太大,在这个朴实的农家妇女心里想来,既然阻止不了宁小闲,就要尽微薄之力帮她。

  趁着宋嫂烙饼的功夫,她走进内室,在宋嫂的床头悄悄塞了两锭碎银子和一小片金叶子,这一笔小钱足够这一家人小康两、三年了。不是她不想多给,农家人手里突然多出大把银子,总是惹人嫌疑,就连那一片金叶子,也只是给宋嫂应急用的,想来她这样的女人,不会平空露财的。

  她深吸了一口气,才走进了大虎的房间里。

  这个少年眼角隐隐有泪痕,见到她进来,赶紧抹了抹眼角,不愿让她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在赤霄派修行了三个月,他本身又刻苦,耳力也练得很好,早就听到小闲和宋嫂在屋外的对话。

  “小闲姐要走了。”这个认知刚刚浮起,他顿时心中一疼。他从派里的师兄弟那里知道,脚下这片大陆很大、很大,宁小闲又是孤身一人,这一别恐怕此后再无相见之日。这个少年或许还不知“爱”为何物,只晓得自己很喜欢小闲姐,恨不得天天能和她在一起。

  他低声问道:“是不是我娘昨日和你说了什么?”昨晚宁小闲不在,他们娘俩秉烛谈了很久,娘亲鼓励他认真刻苦,不要将负伤这等小事放在心上,甚至还偷偷问他,将来想不想娶了小闲为妻。

  因为这句话,他一夜无眠,心中喜忧掺半,直到天蒙蒙亮才勉强入睡。可是这半觉醒来,她却要走了。
  小闲一愣道:“什么?”

  她在村中这段时间以来,大虎处处维护她,这次受伤又因她而起。现在她必须远行,心里的愧疚感沉甸甸地,十分难受。面对这双熟悉的眼睛,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掏出几枚丹药来。

  “昨天的素宴让梅掌门很满意,这是他赐我的丹药,说能祛病健体。”她把小瓷瓶放在大虎手中,“你伤势重,正用得着这个。”大虎没有推辞,只是痴痴地看着她。

  小闲心中叹气,只能附在他耳边,低低地说了两句话。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小闲郑重地道了句:“珍重”,这才起身,走出了很远,她还能感觉到身后少年灼灼注视的目光。

  浅水村很小,她快步走了两刻钟,就把小村庄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她忍不住站定了,往回望,看着阳光中的这个小村落。

  外面的世界很凶险,这儿曾是她的小小避风港,保她性命无忧。可是,也就只是这样了。

  她的路只在前方,无论是不是康庄大道。宁小闲笑了笑,转过身大步往前迈去。

  山高水长,也许后会无期了。

  (第一册 凡人愿,完。下一册起,进入宁小闲的精彩西游。)
  第二卷 四平除妖 第一章 嗨,好久不见

  从浅水村到四平县都在赤霄派的管辖范围内,官道上比较太平。宁小闲一路上经过几个村庄,看起来都安静祥和。

  由于动身得晚,宁小闲走了十五里地,天就快黑了。她经过一个小村落时,看到农家房屋炊烟袅袅,才想起晚饭没吃,顿时觉得肚子好饿。不过四平县近在眼前,她可不想啃干粮。

  她来过四平县两次,都是随着宋嫂一家过来赶集看热闹的,很是知道几家好吃的小饭馆。咱兜里现在也有钱了,又正式踏上了西行路,为何不犒劳一下自己?

  她加快了脚步,不一会儿就看到了小轮渡的木头栈桥。现在她和四平县之间,只隔着一条河啦。

  她还记得河上的摆渡人刘叔很憨厚,这四五年来,每人过渡费收2个铜板,童叟无欺。

  然而走近了才发现,往常仅有小猫三两只的河边,今个儿居然人头攒动,等在这里的人人面上满是焦急之色。

  一打听,刘叔托人来带话,今日他病了,行不起船,只得请大家各自散去,或者第二天再来。

  溯河是一条宽约百丈的河流。它的涨落幅度很大,干涸的时候,人甚至能从河床上走过去,只要你不嫌弃沾染两裤管的烂泥巴。可是今年夏天,溯河的水位很高,前段时间又刚下过暴雨,水量丰沛,她离岸边很远都看到了河心打着几个小漩涡,那是河水湍急的表现。看这样子,想过去非得乘船不可了。
  宁小闲咬住下唇。她花了好几个时辰才走到这里,虽说走的是官道,但行人都不会太愉快,至少马路上都没铺上水泥,路面有些崎岖,加上往来的快马驶过,马蹄后面净是黄沙扬尘,那真叫甩你一脸的灰啊。这个地方,谁会计较PM2.5的指数太高?

  最重要的是,天色晚了。再不赶紧过河,她晚上就得去睡在神魔狱里了。虽说那里面现在只剩一个长天还是大活人,可是让她夜里睡监狱,总还觉得有点吓人。

  岸边的人显然也有些顾虑,议论了一会儿觉得无计可施,大家就准备各自散去了。

  宁小闲叹了口气,准备找个隐蔽的地方玩消失,然后找长天泡茶去,打发了这个无聊的夜晚,明天一早再来过河。

  她才刚打算移步走开,身后传来了轻声呼唤:

  “宁姑娘?”

  这么偏僻的地方居然有人能认得她!她第一反应就是膳长老帮她拿取云香米种子的事情败露,身子立刻就僵硬了,脑子里转过许多念头,无非是如何找个隐蔽的地方好躲进神魔狱,却感觉有个人走到自己身旁站住。

  她机械地转头,就望进了一双温润明亮、还微微带着笑意的眼睛里。

  权十方!他怎么会在这里?
  权十方望着她,心里不知为何浮起淡淡的喜悦。原以为这趟赤霄派之行也会像以往外出一样沉闷,并被一票无聊女子围绕,哪知道在此呆了两天,脑子里记得最深的却是那锅红薯汤,和锅边那个穿着粗布衣服的女孩子。今日从背后只见着了轮廓,他却奇异地能认出来。

  只是不知为何,其他女子见了他都满面桃花,只有她见到了他,却好像见着鬼一样面色青白。

  “啊,好久不见。”她随口胡侃,“权真人怎么也来渡轮?”

  他不是高来高去的剑仙么?有必要来这里等船?好灵异,他的飞剑该不会坏了吧?宁小闲很坏心地想。权十方后面还站着四五个人,也都气宇昂轩,看样子是他的同门师兄弟了,另外还有一名女子身穿红衣,肤肌雪白、瑶鼻樱口,长得极俏丽,只是画得细长的眉角微微上扬,显然脾气不是太好。
  “呵。我来看望外公,他老人家不喜欢引人瞩目,我若驾飞剑进入四平县就太过招摇了,老人家不喜。我让众师弟师妹们先行回去,他们不肯,就随我一同前来了。”河对岸就是四平县了,他驾飞剑在渡轮附近的竹林里降落,然后走过来坐船,哪知道会在这里遇到她。真有趣啊,隔了一天而已,就是“好久不见”了么?

  “船家病了,今日无法摆渡,站在这里的人都是过不去了。”她突然想起面前这位可是大修士,于是转了转眼珠子,“权真人神通广大,必定有办法送我过河的,对吧?”
  他莞尔:“那是自然。不要再喊我权真人了,称权十方或者权师兄就行。”他平素说话沉稳,但面对她时却感觉很轻松,连带着说话也随兴起来,转头对朝云宗其他弟子介绍道,“这位是宁姑娘,我们昨日在赤霄派用的素宴,就由她来主厨。”

  宁小闲可不像普通凡人,见了仙长们也只是微微颌首,以示礼貌而已。毫无疑问,她整治的素宴令人印象深刻,众弟子不由得动容,多看了她几眼,却发现这个女孩虽非绝美,但气质清新,竟是越看越耐看,不由得望向了那名红衣女子石季珊,却见她脸色已是微变。
  他们的大师兄权十方看似温和有礼,但对女人从来保持距离。石季珊痴痴地喜欢他多年,权十方对她的诸般暗示都从未有过回应。现在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女子,居然能让权十方主动开口招呼,并且还能轻松愉快地交谈,这在之前都是从来没有过的!

  最重要的是,这女子显然是个凡人。权十方是朝云宗第三代弟子中最让人瞩目的一个,师长们也寄予厚望,他怎么会和一个凡人女子扯上关系?
  正在谈话的两人,没注意到朝云宗众人之间的眉来眼去。权十方模样俊俏、身材挺拔,气质又脱俗,站在一群旅人之中鹤立鸡群,顿时就有不少大姑娘小媳妇的媚眼飞了过来,而站在他旁边的宁小闲,接到的就是冷飕飕的眼刀子了。

  她干笑一声道:“能把这群人也一起带上么?”随即看到权十方脸上淡淡的为难之色,顿时反应过来:“是啦,他本来就不愿招摇才弃飞剑来坐船,现在我要他使出神通手段载着广大人民群众过河,后面哪里还低调得起来?”
  第二卷 四平除妖 第二章 法器渡凡人
  正想改口,那红衣女石季珊却开了口,声音虽像黄莺儿似的好听,说的话却不太好听:“你好大胆,凭什么要我师兄载这群凡人过河?”

  凡人也是人,没有凡人你们的吃穿用度哪里来?她强压下反驳的话,望向权十方。这里拿主意的是他,她不用去管小喽罗怎么说。

  权十方轻轻笑道:“无妨。”随后从储物戒中拿出一只玉雕的树叶,这摆件只有她的小指头长,雕工精细,似乎每一片叶子的脉络都清晰可见,上面彩光流转,玉器本身的品相就很是不凡。
  他既拿出这个东西,显然是件法器了。她眼巴巴地等着,只有长天冷哼了一声道:“这些修仙的人类就是喜欢做些华而无用的法器!”

  权十方见她面露兴趣,心中隐隐有些高兴,随手将叶子往面前的空地丢去,口中说道:“这是师尊赐下的法器,可乘坐百人。”

  那叶子飞出他的手心后,在空中忽然变大,离地还有一尺的时候凭空悬浮,成为一只巨大的叶舟。石季珊顿时急道:“师兄,这可是掌门所赐,怎可让凡人的双脚玷污?”
  喵的,太看不起人了。你们在天上飞,两脚不沾泥是吧?宁小闲咬了咬牙不吱声,人在屋檐下,还是先低头吧。

  权十方摇摇头,首先跳了上去,朗声向四周错愕的群众道:“需要过河的乡亲请上来,我载你们一程。”

  人们又惊又喜,欢呼一声,开始爬船。这法器也很神奇,乘上来的人越多,它的体积越大。直到最后一人爬上来,它才停止了生长。
  “坐稳了。”随后,这艘叶舟缓缓升起,掠过河面的时候毫不停留,直往对面飞去。脚下河水奔腾,偏偏自己坐在这法器上不仅快捷而且安全,闭上眼就像坐在自家客厅的椅子上一样平稳,叶舟上的乘客都大喊惊奇。宁小闲想,修仙的福利果然是好,地球人坐飞机,遇上强气流还免不了要颠簸呢,这叶舟飞到高空中估计也是如此平稳。

  眨眼功夫,叶舟已到对岸,并且稳稳地下了地。权十方打出一道法诀,把它重新收了起来。这里是赤霄派的势力范围,大家平时也知道修士的存在,现在周围的乘客反应过来,立刻就要上来跪拜,更有几个中年妇女想借机摸一摸权十方的衣角,沾一沾仙气,回去也好和家人邻居吹嘘。
  纯情少男权十方立刻吓出了一脑门的冷汗,带着众人急忙离开。

  这就已经进入四平县的范围了。天色渐暗,宁小闲顺路找了个客栈打尖。她与权十方也只是萍水相识,还没熟到可以上人家外公家去作客的地步。朝云宗的那帮子师弟师妹,当然是理直气壮地跟着权十方去了。那石季珊临走前还向着她扬了扬头,好像在示威一样。

  莫名其妙!她撇撇嘴,找了间房,然后喊来店小二送洗澡水。这儿的马路才真叫“马路”啊,真不是人走的,吃了一天的灰,浑身上下脏死了!
  结果收了她几钱碎银子当小费的小二哥,很殷勤也很神秘地告诉她:“夜里千万别出门,四平县最近晚上很不太平,可能有妖怪出来害人性命。”

  妖怪?宁小闲瞪大了眼,顿时来了兴趣,这是个让她纠结无比的词。她若能捉妖,就能把息壤养得好好的,把天才地宝养得壮壮的——前提是她能搞到种子。可是她西行路上最大的阻碍,可能也是妖怪,她拿什么去捉妖啊?
  不过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所以她一定要打听得清楚明白。

  在店小二“别人我不告诉他”的一番附耳低语之后,她才听了个大概。原来最近十天来发生了两起命案,县东头和南头各有一名秀才和一名女子失踪,家人苦苦寻找了两天之后,才发现他们都横尸井底。

  她问;“那怎么知道不是人为呢?”
  “两人的喉咙上都有四个孔洞,县里的杵作也证实,他们的血都被吸干了!这能是人干的吗?!”

  四个洞?吸血?听起来怎么像电视剧里演的西方吸血鬼干的事?

  “不对啊,这里可是赤霄派的范围,怎么会有妖怪作祟?”一般小妖怪们也就在各个势力范围的交界处、空白区兴风作浪吧。
  “唉,大概是仙老爷们嫌今年四平县交的仙银少,懒得管这里。”各大仙派辖下的州、县都要向仙门进贡一定的银钱,称作“仙银”,因为修士们本身是不事生产的,吃穿用度哪一样不要钱?在她看来,这就是明目张胆的收“保护费”嘛。看来四平县少的保护费少了,赤霄派不愿多管。

  店小二苦笑道:“仙爷们平时都忙,除非死伤人数太多或者出现大瘟疫,他们也不会来管我们。”他说的却是实情,修士们平时巴不得每分每秒都抠出来修炼,哪会去分心多管和自己没瓜葛的凡人?像权十方这样的烂好人,毕竟只是少数。
  既然夜里不安全,她也没打算出门了,咱想当侦探也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啊,她呆在屋里美美地洗了个澡。

  结果才刚洗完,窗户上就传来了剥啄的细细声响。

  “不是吧,我还没去捉妖,妖怪倒先找上门来了?”说不紧张是假的。她生平就见过两只妖怪,一只被锁在神魔狱里还是个人形俊男,一只虽然外形可怕但到底是家养的,还被她设计捉来当了花肥。
  但她从来没遇到过野生的、活蹦乱跳的妖怪!

  长天不屑道:“传讯之物而已。你去开窗,无妨。”

  她依言打开窗户,飘进来的却是一只小小的纸鹤,在她身边绕了两圈,口吐人言:“县里这两天不安全,宁姑娘夜里不要出门,待我先查个水落石出。”显然是权十方的声音。

  小权真是新世纪好男人啊,在外公家吃香喝辣的同时,也没忘了提醒她这里有危险。

  她沉吟了片刻,问道:“长天,你怎么看?”哎呀,能问出这句台词真是太爽了!
  第二卷 四平除妖 第三章 什么妖怪犯事了?
  他显然不知这话里的机关:“不清楚。我被封印的时间太久了,新出现的妖怪都不认识。”言下有些怅惘。

  那她现在该怎么办呢?他给出的建议只有四个字:“袖手旁观。”

  “可这是两条人命啊。”基本的正义感,她还是有的。

  “你可是想变作第三条?”

  “……不想。”他总这么直接,人家多不好意思。
  “权十方既说了此事交给他来办,你就置身事外好了,他已修炼到筑基期顶峰,应付这里的妖怪应该绰绰有余。莫忘了,你的目标是西行。多走路,少生事。”

  是她的错觉么?似乎长天一提起权十方,语气就不太好。“我就是想,若能把这个妖怪也收进神魔狱,那也是一笔收获。”

  “那让他打头阵,你打打秋风捡点便宜就好了。”

  “你居然也会这么想?”神兽不都是很傲娇的么,什么时候懂得在别人后面捡便宜了?
  “本君只是替你这么想罢了。”他反驳。

  她愣了一会儿,才把藏了很久的一个疑问拿出来问长天:“为何妖怪要吃人?”这问题有点儿傻气,长天会不会反问她:为何人要吃饭?

  还好,他没有这样说。
  “人类修士有入红尘修炼道心之说,妖怪也是一样。”他缓缓道,“虫草禽兽长至两百岁左右成妖,五百岁就可以化为人形。从此就要入世,接受滚滚红尘的洗炼,修为才有进一步增长的可能。既然入世,他身边必定是人族的数量最多。总会有妖怪敌不住兽类天性的诱惑,要嗜血杀生。”

  “真正成为巨妖的,一靠吸取天地之灵气增长修为,二靠互相掠食抢夺修为,反倒对凡人没有兴趣。”
  太惊悚了,大妖怪之间还会互相吃掉?!她忍不住想,长天自己又吃过多少妖怪?

  她期期艾艾了好久才问:“你,可吃过人?”要她想象高贵冷艳的长天抓住人类的心脏一口一口吃掉,这太破坏美感了!

  “不曾。本君自来看不起人类,不屑去吃。”果然是委婉地表达“我没吃”的长天式说法呀,她也松了一口气,如果他吃过人,那么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觉得别扭的。
  她原本想出门去馆子吃饭的,现在只能窝在客栈里了。于是唤小二送些四平县的特色好菜来,米饭就不必了。云香米可以改善她的体质,她必须每天食用,争取早一日能进化妖泉,吸取神力。离开浅水村之前,她已经将锅碗瓢盆放进了神魔狱第五层,准备在里面做饭。云香米毕竟是赤霄派不外传的仙米,颜色又很特殊,若有人看到她擅自煮食,说不定惹来麻烦。

  只是她要了两份菜,其中一份是要带给长天的。店小二上下瞄了她几眼,心想这么苗条的姑娘居然这么能吃,真是少见!

  对于吃饭,长天还是显得很别扭。不过总算在她“莼菜肉羹不香,这鱼也没味道”的抱怨声中,把饭菜打扫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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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平县虽是个县,却是南北货物运输的枢纽,每个月一次的赶集也是定在这里,人流量本来就不小。今日阳光很明媚,于是把人间照耀得很无邪,仿佛盖住了一切罪恶。

  虽然面有戚戚,但街上的行人并没有因为发生过两起命案而减少。人死如灯灭,活着的人却还要为生计而奔波。宁小闲的脚下也不停。

  长天忍不住问道:“这是去往县东的方向?”
  累了。。明天继续。。
  “嘿嘿,你发现了啊。”她心虚。出门的时候特地装作抚发鬓挡住了魔眼,不让他看到方向,结果她还是低估了人家的方向感。

  他的声音里有淡淡的不悦:“昨晚本君和你怎么说的?”

  “我知道呀,可是说不定我能帮上忙么?”她可是来自地球的美少女,刑侦类连续剧看过很不少了,权十方等人发现不了的线索,也许她能看得着呢?她抢在长天再次开口之前赶紧道,“再说,我不去命案现场,怎么能找到权十方?怎么知道他的进展?”
  她就算会叠纸鹤,也没法让它飞起来去找权十方传音,只能动用双腿去寻他了。

  长天沉默了。和修士相比,凡人要办事确实不太容易。

  四平县不大,她的记性又好,很快就走到了县城的东部。可是那口井在哪儿了?她连问了好几名路人,对方都跟见鬼一样扭头就走,连伸手指个方向都欠奉。

  真是没礼貌啊!她暗道。她自有办法,既然是能被用来抛尸的井,那位置肯定偏僻。
  她顺着城墙根儿一路走过去,果然在一片草丛里找到了一口井。井旁还蹲着一人。

  这人她也记得,是昨日权十方的小马仔之一,年纪只有十五、六岁,长得浓眉大眼。

  对方也看到了她,站起来冲她打了个招呼:“宁姑娘,早上好啊。”

  哎呀,这小子没有他师姐眼高于顶的臭毛病,很好!
  “不错。人应该不是在这里被杀的,但最后是被丢进了井里。尸身由杵作验过了,现在已经入殓。”

  “据说浑身的血都被吸干了?”

  “宁姑娘的消息真是灵通。”大概是担心她害怕,余姚安慰道,“莫担心,有我们在此,你很安全。”

  对于他释放出来的善意,她微笑回应道:“可知是什么妖怪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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