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但有恒,事无不成:从曾国藩的十二条日课说起
文|羊桔安
曾国藩何人?晚清四大名臣,湘军创立者和统帅,一个让毛和蒋都佩服的人,一个被评价为“中华千古第一完人”的人。
然而,这样一个名垂青史的牛人,却也是出了名的“笨人”,我们都听过曾国藩小时候挑灯苦读却被梁上小偷智商碾压的轶事,且不论此事真假,从他赴京赶考却屡次不中,到二十八岁才考中进士也可以看出,他的天赋并不高。那么,是什么令他成为“千古第一完人”的呢?
让我们先从曾国藩的十二条日课说起。曾国藩在自己三十一岁那年,给自己定下了每日十二条必修课:
一、主敬:整齐严肃,清明在躬,无事时心在腔子里,应事时专一不杂,如日之升;
二、静坐:每日不拘何时,静坐四刻,正位凝命,如鼎之镇;
三、早起:黎明即起,醒后不沾恋;
四、读书不二:一书未读完,断不看他书,东看西阅,徒循外为人。每日以十页为率;
五、读史:念二十三史,每日圈点十页,虽有事不间断;
六、谨言:刻刻留心,第一工夫;
七、养气:气藏丹田,无不可对人言之事;
八、保身:谨遵大人手谕,节劳,节欲,节饮食;
九、日知其所无:每日记茶余偶谈一则,分为德行门、学问门、经济门、艺术门。写日记,须端楷,凡日间过恶——身过、心过、口过——皆需一一记出;
十、月无忘其所能:每月作诗文数首,以验积理的多寡,养气之盛否,不可一昧耽着,最易溺心丧志;
十一、作字:饭后写字半时。凡笔墨应酬,当作自己课程。凡事不待明日,取积愈难清。
十二、夜不出门:旷功疲神,切戒切戒。
这十二条日课,粗略读来,平淡无奇,仔细琢磨,却觉其中精妙。这十二条日课,条条都不难做到,但条条都指向一个核心关键词:自控力!一天做到这些不难,但长年累月的坚持却需要强大的自控力,而人的一生,归根结底,拼的不是起点,不是智商,恰恰就是自控力!
道家的修炼之道告诉我们:顺则成人,逆则成仙。顺着自己性子,你会成为一个普通人,而那些取得卓越成就的人,无一例外,都是和自己人性的弱点坚决对抗并取得胜利的人。人性的本能就是选择轻松的那条路,放弃与坚持,享受与奋斗,自欺欺人与探究真相,三心二意与刻苦钻研,得过且过与追求卓越,傻子都知道哪个轻松,可偏偏有人选择艰难的那一条路,比如曾国藩,在他三一岁那年,他立志要成为“完人”。曾国藩在写给弟弟的信中说,他已经立定了终身之志。他说:“君子之立志也,有民胞物与之量,有内圣外至之业,而后不忝于父母之生,不愧于为天地之完人。”也正是这一年,他给自己规定了这十二条日课,坚持不懈,最终得偿所愿。
大道若简,命运的法门总是简单,可是知易行难,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听过很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当然,并不是说每个人都必须追求卓越,有人漏夜赶考场,有人辞官归故里,终究是人各有志,勿愧于心,勿失于行,足矣!
@357002388 2015-02-15 18:54:06
预产期没几天了,咋还没动静捏!郁闷!来给宝哥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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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呀呀,看到小亚啦,真心感慨和感动啊,一般都是不是正好是哪一天的,小亚就是放松心情,待产包什么的准备好,按部就班在家等待好消息,然后就是医院要体现找好人,车什么的随时准备,家里人别出门太远,相信小亚一定会顺利升级为妈妈的,平安吉祥。
我是如何一步步落后于别人的
文|特立独行的猫
我清楚的记得,从初二起,我的英语成绩是怎么一步步滑落的。
我学英语起步很早,大概是小学二三年级开始,除了学校里上课,还上了兴趣班。因此,在初二之前,我的英语成绩一直还是不错的。虽然四年级转学因为教材不统一落后了一段时间,但在老师和当时最流行的鹦鹉鸟复读机的帮助下,我的英文依然是班上成绩最好的。
初中老师要求我们背会每篇课文,但到了初二的时候,课本的文章越来越长,我就懒得背了,也就是多读几遍的水平。那时候老师也没有特别严格的查,而在我看来,背课文是那么的无厘头和可笑。加上我越来越喜欢自由奔放不拘小节不苛求语法的外教口语课,就更加不愿意背课文,也不怎么好好听英语课,开始摇摇欲坠般晃荡,原来扎实的英语功底一点点开始瓦解了。我所不知道的是,对于刚刚学外语的小孩来讲,背课文是最好的形成语感的方法,就好像背唐诗宋词一样,并不在用,而是形成对文字语言的感觉。现在回忆起来,我能脱口而出好多文言古词,但对于英文,这么多年就记得一句“lift the basket onto the truck.”,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渐渐的,我的英语成绩出现了问题。严格的语法我分不清了,阅读理解也开始发生混乱,连最起码的选择填空也开始模糊的觉得好像哪个都行。成绩下降,就开始做无数的习题,但所发生的问题都是一模一样的,混乱和模糊。不能说我不会,也不能说我会,但就是不断出错,成绩平平。那时候我的前桌是一个很乖巧的女孩子,她从初一开始就认认真真的背课文,直到中考后我们分开。她的妈妈在她初三的时候从国外回来,那一年,她的英语成绩突飞猛进,中考英文得了满分150分,而我只有120多分,我甚至还拼写错了一个简单的单词。
后来,前桌女孩高中上了全省第一的学校,我只上了全省第三的。再后来,她出国上了名校读本科,硕士和博士又上了更有名的学校。而我,高中英文提升了难度之后,更加模糊。初中都懒得背,高中更没时间和兴趣,英文开始成为我一门表现平平的科目。再后来,我不得不在一个二本的校园里,起早贪黑的恶补,熬了那么多夜,下了那么大的辛苦,最后也只是个比同班同学好,但仍没有成为优势项目,勉强够找工作面试开个英文会议,但再高级点的,比如英文对话超过2小时就歇菜了。
那时候我总说,前桌女孩英文成绩好,是因为她有个英语很好的妈妈,能当24小时随身老师。可直到今天我心里都很深刻的记得,我是如何开始偷懒,如何开始一点点懈怠,如何开始在别人背课文的时候窃喜自己不用那么苦。
我不能说,我和前桌女孩在成绩和人生上的差异就是从背课文开始的,也不能说我们两个如今的生活谁好谁坏,但是这件小事一直提醒着我,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是从一个小小的习惯开始拉开的,无论是当时的考试成绩,亦或更大格局的未来。纵观自己的整个学习生涯,甚至人生,也都充满了这种偷懒和得过且过,这并不是单单出现在英语课上的偶然,所有的偶然其实就是自己人生的必然罢了。比如我除了数学的其他学科也都学的不好不坏,不精通也不透彻,文史类需要背会的也都背的挑肥拣瘦,而现在生活中的我也总是差不多就行的态度,就算有能力过精致优雅的生活,也依然毛毛躁躁的把家里搞的一团乱。
每当我们的人生不如别人的时候,总会下意识的给自己找理由。比如别人有好爹好妈好家庭,别人有钱有势有好老公,别人有好老板好公司好待遇,总觉得自己啥都没有才造成当下的窘境。其实,我们是如何一步步落后于别人的,自己心里特别清楚,无非是生活中一点点差距的开始。比如我的朋友中有晨起党,早晨5点就起床开始晨跑,一年后就可以参加马拉松比赛得个小奖;有读书党,一年能读近百本书;有写作党,每天更新5000字,一个月写成了一本小说冲上豆瓣阅读首页。我的晚上在刷手机跟代购聊天买货中度过,想读书只能在一两点,筋疲力尽的更别提早起晨跑了,写作能一周更新一篇1500字就觉得完成了一件大事。当然,也可以安慰自己说,人与人之间没有可比性,没必要跟别人攀比。恩,可关键是,不由自主的看到别人比自己优秀,跟自己比来比去还那个德性可怎么好?
回过头来想,如果我妈妈也是个精通外语的人,或者随便精通别的学科,我就一定能得满分吗?显然不会,因为我从最开始就不是个扎实学习的人,外力再好又能怎么样呢?也就是俗话“烂泥扶不上墙”的意思。
我有一个前辈有一个习惯,每天早晨读报纸30分钟,比如人民日报、经济观察报、南方都市报,每天在地铁上读一本杂志或者粗读一本书。其实都是粗粗看过,并不精读。我们当时都嘲笑他,现在谁还读报纸啊,您真是又红又专啊。但当真正工作,与客户开会沟通的时候才会觉得,党政经金随口就可以来,客户对前辈每次的指导意见都心服口服,我们这种天天看天涯八卦论坛的,天天在微博上哈哈,仿佛什么潮流都知道的人都跟傻子一样客户说什么就是什么,有时候自己掉进自己挖的坑里才后知后觉。
仔细想想,其实,我们都知道,自己是怎样一步步落后于别人的。
我冷冷地回盯过去,子庄显然吃了一惊,他嘴角的笑在那一刹凝固。
楠佳仿佛木偶般依偎在子庄怀里,目光呆滞,好像发生的一切都与她无关。
我没有动,也没把杯子向子庄掷去,我都奇怪于自己的剧变,我竟然懂得如果现在发作一定会打乱荼芥的计划,我应该在荼芥与子庄两败俱伤之后动手!
我只是担心马上要端上来的圣酒。
子庄要求在第二盛典上与在场的群臣享用圣酒,以示对楠佳的爱。
圣酒是用无望山的山泉酿成的,只有像今天这样的大典中才能享用。
荼芥计划在圣酒中下毒,因为几乎没有人会去怀疑圣酒。品尝圣酒本身便是天国的无上荣耀,当虚荣心正被满足时,人往往是戒备最为松邂的时候,神也不例外。
不知怎的,我还是不由地担心楠佳,甚至是柳杨,我担心她们会喝下那毒酒。
我已经分不清爱情到底是什么了,我现在没有一个亲人,如果这天堂中还有我牵挂的人的话,也许就是楠佳和柳杨吧。
在我所谓剧变的一刹那,我预感到我也许彻底失去了爱情,但这还是不能让我了却对这两个唯一还想着我的人的惦念。
马上,子庄和楠佳,还有柳杨,还有所有人就要喝下那“圣酒”了,连我面前也有半碗。
在我胡思乱想之时,子庄与楠佳已结为了夫妻,他们行完大礼,要与在场的所有人一齐饮圣酒以示庆贺。
我曾以为一对男女成为夫妻是件很难的事,
我曾以为一个人篡夺王位是件很难很难的事,
我也曾以为失去一个与你相爱的人就像找到一个与你相爱的人一样,是件很难很难很难的事。
可现在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简单!
……
我曾以为我会在深深的矛盾中煎熬,一面想让子庄他们喝下毒酒,一面不想楠佳和柳杨受到伤害。
我以为我会左右犹豫以致极为痛苦,可现在我知道那同样不难,甚至极为容易,我眼看着楠佳,柳杨,子庄……所有人喝下那毒酒,心中竟十分平静。
看来每个人都能让血变冷,
只要他们学会仇恨和嫉妒。
……
他们饮下了荼芥阴谋设下的“圣酒”,我却偷偷把酒吐在了地上,这一刻让我自己都很吃惊。
我似乎肯定是真的变了。
……
众人酒后一阵高歌,场面热闹极了。
我注意到荼芥偷偷溜出去一趟,而后面带难以察觉的不测微笑小心地溜了进来。
荼芥端起酒杯,起身来到子庄面前。
大殿里的说笑声顿止,仿佛事导演过的一般,大家看着天国的第二号人物与第一号人物就这样一动不动地对立站着,一句话都没有,刚刚还热闹纷攘的海如今突然冷冻成一道锋利的冰河。
荼芥的微笑碎裂了,被狂笑胀得粉碎。
哈哈哈……
静得出奇的大殿被荼芥一个人的狂笑声划出一道道刺耳的摩擦声。
良久,荼芥顿住笑声:“子庄,你还真是冷静得出奇阿!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你这个满腹阴谋的家伙如今似乎什么都得到了,我还真觉得老天不太公平呢!你抢走了那个废物的王位,还抢走了那个废物的女人,看来如今强盗的日子都还过得不错啊……”
大殿一下子冷寂下来,仿佛空气在一瞬间被冻结成一幅诡异的油画。
子庄冷冷的:“您的话听起来好像是一个强盗在对另一个强盗抱怨着什么,那么,即然如此不公,您接下来要做些什么呢?”
荼芥又是一阵狂笑:“说实话我都不得不佩服你小子!无论什么时候你都能装得很镇定,长话短说吧,今天就到这里了,这大殿中每个人都喝下了我事先预备的毒洒,要是不想痛苦地死去,只有两个办法,一是赶快自我了断,另一个是投降然后领取我的解药。在我这只杯子落地之前希望大家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荼芥高举起手中的酒杯,众人一片惊慌。
“其实,还有一个更简单的办法,也许您真的老了,所以事先想不到,那就是将解药先放入毒酒中,与你从尘莫湖带来的剧毒中和,那样,可能事情会更简单些,我还没说我今天要做的第三件事,呵呵,那就是铲除你这个……叛徒。你可以自我了断,也可让我动手,在我杯子落地之前,希望你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子庄缓缓把酒杯举过头顶,众人渐渐平静下来。
荼芥的瞳孔渐渐收缩,脸上慢慢结了一层淡淡的霜,他与子庄就这样又冷冷对峙了片刻。
而后,两只精致的水晶坏同时摔在了地上,那声音在死一般静的大殿里仿佛平地响起了一个炸雷。
就在同时,殿外一片大乱,无数兵刃的撞击声和惨叫声,应该是荼芥的人与子庄的部队开始交手了,大家都在等大殿中的一个信号,一个冰晶破碎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