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风险管理》连载之三十四】
【外部干预风险管理】
外部干预是指亲人、亲戚和朋友、同事等生态活动圈对家庭的干涉和影响。这在情感风险管理中容易被忽视,但这种外部的影响对夫妻关系非常重要。若管理不善,极有可能造成婚姻危机。
俗话说:疏不间亲。但是,生活中仍然有很多外部的干预给婚姻和情感带来灾难,其中,包括婆媳关系、翁婿关系、姑嫂关系、闺蜜关系、哥们关系等。这些关系都是双刃剑,处理得好就有益,处理不好则有害。
本书前三章已对这些情感外部的影响作了阐释,本章不再赘述。当我们情感的前期没有作好识别、预测和预防,就必须拿出方案,及时应对外部的各种干预。
一个家庭,只要不是像杨过和小龙女避居古墓,或如重庆的刘国江为妻子徐朝清凿了6000多级“爱情天梯”而终老山林,都无法避免外部干预。过去的包办婚姻,现在的财迷岳母,都是外部干预的典型。
事实上,完全没有外部干预的婚姻或许风险更大。当亲人、朋友提出有益于婚姻建设的时候,我们应当接纳并表示感谢。但是,如果这种干预触及底线,就必须采取措施。
底线在哪里?这个似乎很难界定,需要细心体察。一般情况下,凡是以控制、私欲为目的的外部干预就是触碰了底线。譬如:婆婆要求儿子必须服从她的意志、岳母要求女婿贡献能力之外的物质、朋友意图拆散婚姻等等。这些行为完全越界,如同一国去干涉别国的内政,必须给予有力反击。
一般而言,对家庭干预的风险管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外部干预风险管理-婆媳关系的处理】
“多年媳妇熬成婆”,这句话生动地表现了中国几千来的恶性循环。在网上,关于婆媳关系的帖子数以千万量计。这些问题看似复杂,其实核心只有一条:婆婆都想做“皇太后”,继续指挥和干预家庭的走向。有些女人宣称自己的婆媳关系处理得好,那也需要具备几个条件:该女本身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丈夫协调得法;有“一碗汤的距离”(指婆媳住得不远,一碗热汤端过去还没有凉);婆婆和儿媳妇都明理通达。
至于我们常见的“把婆婆当亲妈来孝敬”的说法,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这句话成立,那么首先婆婆就应该把儿媳妇当亲闺女待。情感是双向的,如果儿媳妇过于迁就甚至不讲原则地服从,只会助长婆婆的气馅。从人人平等的角度来讲,婆婆无非是长辈,在法理上婆婆只是一个自然人。《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从以上两部涉及赡养义务的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赡养老人有明确的界定,亦即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才必须负有赡养义务,赡养人的配偶只是“应当协助”而在法律意义上不能强制。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公婆天然地认为儿媳妇必须对其孝敬,甚至言听计从,不然就视为“忤逆不孝”、“罪大恶极”。这是有违法律精神的。
诚然,孝道是中华传统美德,人老了必须得到子女的照顾。但是老年人不能以孝顺作为施压的手段,而是要清楚自己已经“退休”,家庭事务应当由下一辈自行处理,不能横加干预,甚至给子女出难题,让子女夹在配偶和父母之间左右为难,有的甚至精神崩溃。
有条件的家庭,最好不要让婆媳同处一室。如果因条件所限或因老人需要照顾必须同处一室,那么就要事先商定规则,大家都按规则执行。这样看上去有些“生分”,却能事先消除心理隔阂,防患于未然。
作为儿媳妇,要清楚地告知丈夫:妻子在法律上并无赡养义务,完全是出于尊重老人、经营家庭而协助丈夫分担这种义务,为下一代作出表率,但是若婆婆横加干涉甚至破坏儿子儿媳的情感,那么后果只能由老人自己承担。这些“丑话”先说出来时必然会引起丈夫的不快,然而从家庭的长治久安出发,先说断后不乱,是负责任的预防措施。身为丈夫和儿子的双重角色,男人要在家庭的谐调中起到积极作用,特别是要与父母深入沟通,讲明各种利害关系,同时对妻子协助自己尽孝表示真诚感谢,也要协助妻子照顾好岳父岳母,实现情、责、权、利的平衡。生活中,我们常见一些家庭采取了相反的措施:往往丈夫偏听偏信,事先假定母亲是完全正确的,妻子全是错误的,有的甚至不问青红皂白对妻子痛下死手,企图通过武力胁迫妻子无条件服从,结果当然是可以想象的。
在一个成员较多的家庭中,很难分清究竟是谁对谁错,纠缠于此毫无意义。婆媳关系普遍不好的根源无非是爱的分配和家庭主导权的争夺,对错无非是借口。所以,男人们应当洞见这种心理和现象,不要一意孤行强行捏合母亲与妻子的关系,而是尽力作为滑润剂出现,以四两拨千金的技巧化解这种“难以调和的矛盾”,最好的办法就是分开住,各人的父母各人主导孝敬,配偶转为协助性质。实在因为父母年龄太大或是生病需要照顾,就必须放下一切悉心照料。一名贤惠的妻子在这种状态下自然不能坐视,至少也要为下一代作出榜样。
总之,对婆婆的干预要有礼有节,既要讲明法理,又要继承传统,做到情、理相融,完全消除那种不健康的“皇太后”心理,才能减少摩擦,消除风险。(关注怀旧船长微信hjczwx点击“查看历史消息”可阅更多干货文章,加船嫂微信XJH20110202可选更多品质产品,预订《情管》请@游走的小猫W 报数)
【外部干预风险管理】
外部干预是指亲人、亲戚和朋友、同事等生态活动圈对家庭的干涉和影响。这在情感风险管理中容易被忽视,但这种外部的影响对夫妻关系非常重要。若管理不善,极有可能造成婚姻危机。
俗话说:疏不间亲。但是,生活中仍然有很多外部的干预给婚姻和情感带来灾难,其中,包括婆媳关系、翁婿关系、姑嫂关系、闺蜜关系、哥们关系等。这些关系都是双刃剑,处理得好就有益,处理不好则有害。
本书前三章已对这些情感外部的影响作了阐释,本章不再赘述。当我们情感的前期没有作好识别、预测和预防,就必须拿出方案,及时应对外部的各种干预。
一个家庭,只要不是像杨过和小龙女避居古墓,或如重庆的刘国江为妻子徐朝清凿了6000多级“爱情天梯”而终老山林,都无法避免外部干预。过去的包办婚姻,现在的财迷岳母,都是外部干预的典型。
事实上,完全没有外部干预的婚姻或许风险更大。当亲人、朋友提出有益于婚姻建设的时候,我们应当接纳并表示感谢。但是,如果这种干预触及底线,就必须采取措施。
底线在哪里?这个似乎很难界定,需要细心体察。一般情况下,凡是以控制、私欲为目的的外部干预就是触碰了底线。譬如:婆婆要求儿子必须服从她的意志、岳母要求女婿贡献能力之外的物质、朋友意图拆散婚姻等等。这些行为完全越界,如同一国去干涉别国的内政,必须给予有力反击。
一般而言,对家庭干预的风险管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外部干预风险管理-婆媳关系的处理】
“多年媳妇熬成婆”,这句话生动地表现了中国几千来的恶性循环。在网上,关于婆媳关系的帖子数以千万量计。这些问题看似复杂,其实核心只有一条:婆婆都想做“皇太后”,继续指挥和干预家庭的走向。有些女人宣称自己的婆媳关系处理得好,那也需要具备几个条件:该女本身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丈夫协调得法;有“一碗汤的距离”(指婆媳住得不远,一碗热汤端过去还没有凉);婆婆和儿媳妇都明理通达。
至于我们常见的“把婆婆当亲妈来孝敬”的说法,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这句话成立,那么首先婆婆就应该把儿媳妇当亲闺女待。情感是双向的,如果儿媳妇过于迁就甚至不讲原则地服从,只会助长婆婆的气馅。从人人平等的角度来讲,婆婆无非是长辈,在法理上婆婆只是一个自然人。《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从以上两部涉及赡养义务的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赡养老人有明确的界定,亦即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才必须负有赡养义务,赡养人的配偶只是“应当协助”而在法律意义上不能强制。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公婆天然地认为儿媳妇必须对其孝敬,甚至言听计从,不然就视为“忤逆不孝”、“罪大恶极”。这是有违法律精神的。
诚然,孝道是中华传统美德,人老了必须得到子女的照顾。但是老年人不能以孝顺作为施压的手段,而是要清楚自己已经“退休”,家庭事务应当由下一辈自行处理,不能横加干预,甚至给子女出难题,让子女夹在配偶和父母之间左右为难,有的甚至精神崩溃。
有条件的家庭,最好不要让婆媳同处一室。如果因条件所限或因老人需要照顾必须同处一室,那么就要事先商定规则,大家都按规则执行。这样看上去有些“生分”,却能事先消除心理隔阂,防患于未然。
作为儿媳妇,要清楚地告知丈夫:妻子在法律上并无赡养义务,完全是出于尊重老人、经营家庭而协助丈夫分担这种义务,为下一代作出表率,但是若婆婆横加干涉甚至破坏儿子儿媳的情感,那么后果只能由老人自己承担。这些“丑话”先说出来时必然会引起丈夫的不快,然而从家庭的长治久安出发,先说断后不乱,是负责任的预防措施。身为丈夫和儿子的双重角色,男人要在家庭的谐调中起到积极作用,特别是要与父母深入沟通,讲明各种利害关系,同时对妻子协助自己尽孝表示真诚感谢,也要协助妻子照顾好岳父岳母,实现情、责、权、利的平衡。生活中,我们常见一些家庭采取了相反的措施:往往丈夫偏听偏信,事先假定母亲是完全正确的,妻子全是错误的,有的甚至不问青红皂白对妻子痛下死手,企图通过武力胁迫妻子无条件服从,结果当然是可以想象的。
在一个成员较多的家庭中,很难分清究竟是谁对谁错,纠缠于此毫无意义。婆媳关系普遍不好的根源无非是爱的分配和家庭主导权的争夺,对错无非是借口。所以,男人们应当洞见这种心理和现象,不要一意孤行强行捏合母亲与妻子的关系,而是尽力作为滑润剂出现,以四两拨千金的技巧化解这种“难以调和的矛盾”,最好的办法就是分开住,各人的父母各人主导孝敬,配偶转为协助性质。实在因为父母年龄太大或是生病需要照顾,就必须放下一切悉心照料。一名贤惠的妻子在这种状态下自然不能坐视,至少也要为下一代作出榜样。
总之,对婆婆的干预要有礼有节,既要讲明法理,又要继承传统,做到情、理相融,完全消除那种不健康的“皇太后”心理,才能减少摩擦,消除风险。(关注怀旧船长微信hjczwx点击“查看历史消息”可阅更多干货文章,加船嫂微信XJH20110202可选更多品质产品,预订《情管》请@游走的小猫W 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