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言碎语集]死在君子之邦

  今晚真安静,月圆之夜听不到狼嚎,我还有点不习惯。我不讨厌狼。狼身上总有一种悲凉的气息。当他对着月亮长嚎的时候,那凄厉的乌咽声一阵紧似一阵,象冬夜的寒风从四面八方刮来,每一对醒着的耳朵都为之怵然。每次我听见狼嚎,心中就会涌起一种特别的味道,寂寞的味道。老虎喜欢寂寞,喜欢互不干扰的生活。但是在这样的月夜里,寂寞便会格外的重,让我也想和狼一样的嚎叫,把那沉重的寂寞从心里撵走。
  我抬头望着月亮,深深的吸气,让寒冷的空气涨满胸膛。
  嗷——欧——,雄浑的虎啸冲天而起。不是我,虎啸从北山传来。我明白那头狼为什么到南山来了。可怜的狼。我迅速跑上山顶,向北山望去。北山在夜色中若隐若现,山顶没有树,光秃秃的岩石被月光照得雪白。一只虎的侧影,逆着月光,立在岩石上一动不动,象是塑在那里一般。那冷峻的身影让我感到一阵寒意。我自己也是这样的吗,在月光下?嗷——欧——,吼声从我的喉咙里冲出,回荡在夜空。那只虎转过头来朝向这边,看不清脸。我们久久的对视着。月亮渐渐落下去,夜色更加沉了。一只鸟在林子里叫起来,偶——喽喽喽喽喽……偶——喽喽喽喽喽……
  天亮时我正在窝里睡着,梦着西伯利亚。我最近常常梦见西伯利亚,梦见望不到边的雪原在天底下伸展,灰白的天空里闪耀着变幻无穷的北极光。老虎在雪地里散步,狼群在追逐驯鹿。驯鹿呦呦的叫声从天边传来,在哪里听到过似的,好象……猎人那只乌龟壳的声音。
  我忽的醒来,那声音就在附近。我悄悄走过去,远远看见前面的树丛中,猎人坐在石头上吹着乌龟壳,枪放在一边。女人坐在草地上,手里拿着一根树枝,低着头划来划去。阳光穿过弥漫在林间的晨雾,斜斜的照着。微微有些风,透过晃动的草叶,我看见遍地盛开的蔷薇在风中摇摆,女人的长发也飘了起来。如果我是诗人的话,也许会做一首诗。诗里面有女人和猎人,有蔷薇和乌龟壳,还有我,西伯利亚虎。当然不会有那把枪。也许我不该离它这样近,但我无法相信在这样的一幅景象里,还会有杀机潜伏,直到看见我的邻居从草里探出头来。
  我紧张起来,眼睛直盯着他。他也是一只西伯利亚虎,身材和我几乎一样大,魁伟雄壮。这经验丰富的猎手,选在下风处发起攻击,连我也没有闻出他来。他无声的走向那两个人,带着一股诡异而阴森的气息,死亡的气息。
  怒气在我的胸膛里搅动,心在砰砰的跳着。他侵犯了我的领地,侵犯了我的尊严,更可恶的是,他打断了我做诗的情绪,打断了一种我也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象月光,象蔷薇,象……得给他一个教训,得让他知道身为西伯利亚虎,不该只对食物感兴趣才是。
  我不再犹豫,大吼一声猛窜出草丛。女人吓得直不起身,尖叫着爬向猎人,猎人跳起来,急急忙忙伸手去拿枪。在他们身后,闪着一双凶狠的兽眼,里面满是傲慢和挑衅。我怒吼着扑向那双眼睛,心跳得快要炸裂,浑身的血都沸腾了。眩目的阳光在眼前跳跃,灌木丛飞速的向两旁躲开,风在耳边猎猎的吹响。我在野草和蔷薇之上飞奔,用一只西伯利亚虎最优美最雄健的姿势,一次次纵跃飞腾。在那一瞬间,我感到自己已经飞了起来……
  轰!雷声在脑子里炸响。恍恍惚惚间,我看见一群野鸽子从树顶飞向天空,越来越高,越来越快,越来越多,象血在空中喷涌,满天都是殷红的血花。风吹起来,血花渐渐散了,变成纯白的雪片,纷纷扬扬的撒下来,漫山漫野的撒着,天上地下一片耀眼的银白。雪地上,我还在不停的奔跑,我知道我已回到故乡——西伯利亚那冰寒的雪原。血红的蔷薇在雪地里怒放,月光在头顶满满的照着,我的全身都变成了白色……



  写于2002年
  翻页了,刚好把这篇切断
  连续贴了许多天了,休息休息。
  我把帖子第1页的目录整理如下:

  一 死在君子之邦
  二(云南日记)丽江古城
  三 沈园
  四 苏州印象
  五 示众——小学的一件事
  六 考试——中学的一件事
  七 长江的记忆——江祭
  八 长江的记忆——瘗鹤铭
  九 (云南日记) 雨中登苍山
  十 石湖的月亮
  十一 西伯利亚虎

  第2页从[十二]开始
  (闲言碎语集 第二辑)


  [十二](随笔)让生命来到你这里


  张爱玲在一篇散文里引用了一句西谚:“让生命来到你这里。”她说这是怎样的一种屈服啊!这屈服不同于她小说中人物的种种功利,软弱,猥琐,难堪,失面子的屈服,但也是凄凉的。
  让生命来到你这里,就是对来到你这里的生命屈服。可我们有多少时候向生命屈服过呢,我们只是向成见屈服,向软弱的自身屈服。向生命屈服的前提,是你也渴望生命。
  我记得我儿子出生那天,我看见他裹成一团从产房里推出来,勺子似的头,紧闭的眼皮,螃蟹腿似的手,象一个半死不活的动物,对他何其厌恶,何其灰心沮丧啊!我一点没有做父亲的骄傲与欢乐,只看见一座巨山横亘在眼前,下半辈子的时间都要耗费在挖掉这山上了。挖了山,再去填一座海。我将负担一个生命的成长,它不顾我的意志一定要来到我身边,带着一张陌生的脸。它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它,我们却被强扭在一起,贴上父子的标签。我肯定是没有笑,当第一眼看见我儿子。
  为等他的出生已经耗了一夜,在他妈妈痛苦的呻吟里。我没有睡眠,也没有进饮食。中午我父母来替换,我走出医院,在路边一个无锡小笼包店里吃了一笼僵硬的包子和一碗冰冷的稀饭。一边吃,一边想着我绝望的下半生。其实思想上对做父亲这件事做过千百次准备,连他读书的学区房买在哪里都计划过,可真到了这一天,还是承受不起那种大山压顶的压迫感。想想从今往后,每一小时每一分钟都要分给他,为他的各种无能做下无数费力而愚蠢的事。真是后悔踏上这条不归路。
  我茫然地回到医院,看着小床上睡的名分上叫做我的儿子的那个东西,对他仍然毫无爱意。第一次尿片换过了,血样取过了,卡介疫苗也种过了,这时他该吃饭了。我把他抱到他妈妈身边,吃他人生的第一顿饭。他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并不知道要做什么事,因为在此之前他都是用脐带吃饭的。直到母亲的乳头碰到了他的脸,那种特殊的气味吸引了他的味觉,知道要吃东西了,而且要用嘴来吃,才嗅着鼻子,张开了嘴,而眼睛仍然是闭着的。这就是一个动物,一条狗。可他的嘴很小,比狗小多了,简直只有花生米大,软弱无力,看上去根本不可能叼得住乳头。我十分担心他自己无法吃奶,顿顿要他的父亲来喂,心里更恨他了。小东西头不能动,眼睛睁不开,脸上能活动的只有一张嘴,他张了几下嘴,尝试了几次都没有叼住乳头,而乳汁的气味越来越吸引他。他知道必须拼命了,奶不会自己淌进来,突然用尽力气把嘴张大,一下子吞下了乳头。霎时间这个柔弱的动物变成了一头凶猛的野兽,紧紧叼住到口的猎物再不放松,象豺狼和狮虎咬住鹿子的喉咙吸血那样猛劲地吸起奶来……
  就在这一刻,我心里纠结的东西松动了。那个小动物象狮虎一样凶猛的吃相,初来世上的新人渴望生命的力,让我感到自己生命的力也膨胀起来,沸腾起来。突然间我对这个负担的一切厌憎都云散了,心里对他充满了尊敬。这一刻我爱上了我的儿子,我向一个生命屈服了……
  我看见过一幅文艺复兴的名画《祖先》,描绘亚当夏娃被上帝驱逐出伊甸园后,为生活男人必须辛苦劳动,女人必须哺育后代,承受分娩的痛苦。夫妇俩一个拿着锄头耕地,一个给他们的婴儿喂奶,脸上露出茫然而沮丧的表情,象怀念从前在上帝的乐园里饭来张口的好时光。而那个胖儿子该隐却骑在母亲腿上,双手抓住她的一只乳房,闭着眼睛鼓腮痛吸,另一只大概已经吸空了。他象饿狼一样地吃奶,榨取母亲的血肉把他自己养肥养壮。伊甸园的好时光与他无关,上帝和亚当夏娃的恩怨与他无关,一家人的生活与他无关,连他将来要受的罪和苦,迟早从他父亲手里接过的锄头也和他无关。他只是要吃奶。母亲只好任凭他,无可奈何的。这就是人类的祖先。画中真正的人类祖先,不是缅怀着伊甸园的男人和女人,是那个捧着乳房痛吸的婴儿,那个凶猛的动物,只他才是传播生命的第一颗种子,将由他繁衍出整个野心勃勃的人类。面对这样的生命,上帝也只有屈服。
  我们何以不能象初生婴儿一般勇猛,没有过去,没有将来,只顾闭眼吮吸生命的乳浆?当新的生命来到你这里,带着无限的可能,和不知餍足的贪婪?为什么我们千百次向成见屈服,向软弱的自身屈服,却不肯向生命屈服一次?让生命来到你这里,不会瓦解你的生命,只会使你原有的生命更有力。它可能是凄凉的,但不会是功利的,软弱的,猥琐的,难堪的,失面子的。它超越了软弱的成见,便不受人间规则的羁绊。


  2014-2-23
  咦,几天没有人说话?是因为我说我喜欢为“安静的读者”写作,就保持“安静”了?可是作者还是希望听见反馈的声音,知道有人在读,才能支持他写下去,否则的话,我也要“安静”了。:)


  今天把外面的一篇帖子收进来,是读书笔记,谈《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
  [十三](读书笔记) 吃的故事——读杰克伦敦小说《热爱生命》


  阿城的小说《棋王》开头,一队知青坐在开往北大荒的火车上,有一次吃完饭后,两个知青谈论起杰克伦敦的名小说《热爱生命》,名叫王一生的知青认为这是一个写吃的故事,而另一个知青“我”不同意,认为这是一个写生命的故事,他们于是展开争论。其实两个知青说的是一回事,生命就是吃,有吃才有生命,但家境贫寒的王一生比“我”有更多对饥饿的记忆,他更能痛切地体会到生命的本质。
  《热爱生命》正是一个讲吃的故事。一万四千字的中短篇,单角色,单场景,单线索,从头到尾只写了一件事:一个迷路的淘金人如何在荒无人烟的北极荒原上找东西吃。如果将这个饥饿的人在那些极端困苦的日子里每天吃到的东西,以及他想吃而没吃到的东西全部写出来,可以开列一张长长的清单,加上他为吃这些东西付出的行动,就是整篇小说的内容了——
  第一天,这个人从下午渡河时扭伤了脚腕子,被同伴比尔抛弃开始,到晚上在荒野上露宿为止,这一段饿着肚子独自赶路的过程中,他吃到的东西只有一种毫无营养,又辣又苦的沼地浆果,和临睡前喝下的一罐热水;想吃的东西是他和比尔藏在一条独木船下的腌猪肉,豆子,面粉,以及他们前往的赫德森湾公司站头上的好食物。这时他已断粮两天,“至于没有吃到他想吃的东西的日子,那就更不止两天了。”作者没有直写这个人饥饿的感觉,但读者从他想吃东西的那一股馋劲儿里尽可感到一个长期忍饥挨饿的人心中的饥火。
  第二天,这个人一边上路,一边在荒原上找东西吃。饥饿开始折磨他,他因为饿得太厉害,以至于不能把思想集中在行路上,这铸成了他后来迷路的结果。他饥不择食,不时拣吃沼地上的浆果,看见河边嫩葱芽似的灯芯草丛,便扑上去“象牛一样地大咬大嚼”。他的枪里没有子弹,干瞧着驯鹿眼馋;他努力追赶一群松鸡,有一次差一点抓住一只睡着了的松鸡却被它逃脱了——“当他瞅着它飞走的时候,心里非常恨它,好像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饥饿使他不顾常识,“他在小水坑里找青蛙,或用指甲挖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既没有青蛙也没有小虫的。”但是他终于在一个水坑里发现了一条小鲦鱼,作者用了三段文字描写他设法抓住这条鲦鱼的过程:起先他直接伸手去捉,除了把水搅浑以外毫无效果;后来他想起用烧开水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舀出去,这是志在必得的一招,可惜他忘记堵上坑底的一条裂缝,他白费力气舀光了水,还是让鱼溜掉了,极度的疲惫和失望使他倒在地上伤心大哭起来——“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号啕大哭;后来,他又大声地抽噎了好久。”是什么让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哭泣?是饥饿。这个人在朋友抛弃他时,连一句话也没有说,而现在却为了抓不到一条小手指长的鲦鱼痛哭流涕。这一天他最后吃到的东西是临睡前喝下的几罐热水:“(他)让自己暖和暖和,并且照昨天晚上那样在一块岩石上露宿,……毯子又湿又冷,脚腕子疼得在悸动,可是他只有饿的感觉。他梦见了一桌桌酒席和一次次宴会,以及各种各样的摆在桌上的食物。”——在求食无望的残酷的荒原上,人类的烟火食只能在睡梦中怀想。
  第三天是第二天的重复,他捉不住任何活物,只能继续用浆果,灯芯草果腹,外加一种带酸味的野草。他越来越饿,除了吃什么都不想。到了第四天,饥饿感消失,转为生命耗竭的衰弱感。同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迷路,这个人的命运如此悲惨,求生的希望非常渺茫了。但这一天他的打野食却小有收获,中午他用白铁罐子在一个水坑里抓住了两条小鲦鱼,晚上又抓住了三条,他把它们生吃下去,并留一条当明天的早饭——这种时候了难为他还能这么精打细算!鲦鱼生吃味道如何,作者没有描写,只说嚼起来很费劲,而他也并不想吃,只是为了活下去才吃它们。第五天运气更好,他掉进一个有四只刚孵出壳的小松鸡的松鸡窝里,当即把它们全部活吃下肚去,据作者说这种东西吃在嘴里象嚼蛋壳。他被几个新鲜的小生命激发了力量,想一鼓作气抓住它们的母亲。这里读者不禁要想,假如他抓住那只母松鸡的话,他会怎样吃它?象狼一样把它连毛带血生吞活吃呢,还是象人一样把它拔毛开膛烤熟了吃呢?很难说,因为饥饿在侵蚀这个人的人性,他已经变得象一个兽了。可他的能力还是一个人。他没追上母松鸡,反而在追逐中耗尽了吃掉它四个孩子补充的体力,连前一天的五条鲦鱼也搭上了。他倒在母松鸡逃掉的地方,连哭的力气也没有了。这一夜他既不生火,也不想热水喝,象死人一样在那儿一直躺到天亮。
  第六天,饥饿向深度发展,他开始出现幻觉,而这幻觉也是和吃有关的。他老想着他的空枪里还有一颗子弹,一次次把枪膛拉开来查看。因为存着打猎的幻想,他早已丢掉了沉重的金子,却一直舍不得丢掉枪。这时荒原上的另一种危险出现了,他先是遇见一头棕熊,后来又看见许多狼经过,所幸它们都没有攻击他。即使在随时会被野兽吃掉的恐惧之底,吃仍然是这个人眼下最要紧的事。他碰上什么吃什么,吃法也愈发凶残。这一天他吃到的东西,是狼吃剩下的一头小驯鹿的骨头。骨头上没有肉,“只有部分还未死去的细胞泛着粉红色”,它们的味道是“甜蜜蜜的”,“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先是吮吸,然后咀嚼,继而用岩石把骨头捣成酱吞下去。生噬兽骨的野蛮程度显然超过了生吃小鲦鱼和活吞小松鸡,这诚然已是饿狼的吃法,而不太象人了。至于他想吃而没吃到的东西,却是和他狭路相逢的那头棕熊!在他饿疯了的眼里那凶猛的巨兽只是一大块可以烧烤可以生啖的好肉,他已经拔出了猎刀,是残存的理智使他没有扑到熊身上去,而他那副不顾性命的饿死鬼投胎般的凶相可真把熊给吓跑了。啃吃食草动物的骨头,企图同食肉动物搏斗,这个饥饿的人已经成为荒原上的一个动物,北极圈食物链的一个环节了。
  可这头凶残的动物已经极度衰弱,气息奄奄。他不能对此间健康活跃的生命构成一点威胁,迟早将断送在某个强者的爪牙下。从第七天始,作者不再日复一日地描写这个人怎样忍饥挨饿,他停止了打野食,神志不清地凭着生命本能在荒原上日夜兼程,不时吮吸带在身边的驯鹿的骨头碎片,用那个死去生命的残渣补充他行将熄灭的生命之火。生命的顽强真是叹为观止。而荒原也终于向这个顽强的人屈服了。因为某种奇迹,这个人的命运出现了转机。某天他从昏迷中醒来,竟看见前方出现了一片光辉的大海。那是北冰洋,他完全走反了方向,他原是向南走向大熊湖的,却往北走到北冰洋来了。海边有一条捕鲸船,他只要坚持到船上的人看得见他的地方就得救了。他能不能活着走(后来是爬)完这段路程是小说最后的悬念,解开悬念的关键还是一个吃字。身体已极度衰弱,他没有东西吃,就会在半路上饿死,这是明摆着的。但他还是怀着希望拼命向前,读者也怀着希望看看他会不会捡到大饼。这时候一条狼出现了,它生着病,还跛了一条腿,身体和他差不多虚弱,也是好多天没吃过东西了。它没有力气咬死一个活人,只是满怀希望地等他自己寿终正寝。这条病狼对他而言称不上一个威胁,甚至可以算是一个希望。可是吃到这个大饼的难度也太高了,虽然那气息奄奄的畜牲胸无大志,只想以死人为食,它毕竟是一头狼啊!
  这期间出现了一段重要的插曲,这个人看见了抛弃他的同伴比尔的遗骸,他被别的健康的狼吃掉了,只剩下一堆“啃得精光,有红有白”的骨头。读者看到此处身上多管会起一层栗,害怕接下来将看见这个饿疯的人扑上去吮吸死人的骨头,象他之前吮吸驯鹿的骨头一样。那是完全可能的,真若如此,小说便超过了写“吃”的限度。幸而作者没有这么残酷,他为他的主人公守住了人性的底线,他终于是人,而不是狼——狼可以吃同类的尸体,而人不行。他在生命垂危之际第一次放弃了可以吃到嘴的东西,他宁愿作为一个人饿死,也不作为一个畜牲活着。人性焕发了光辉,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刻还能守住做人的底线,就是伟大。
  那么只剩下那头狼了,荒原送给他的长着长毛和獠牙的大饼。这个人心底已经在对它打主意。他想活下去,就只有干掉狼,杀死它,吃掉它。此处很可见作者的匠心,如果没有用前面那段插曲来强调他未泯灭的人性,让读者记住他还是人,不是兽,接下去的故事以它的残忍性很容易被看成是两条狼的厮杀,而非人和狼的战斗。这将使读者产生误读,让小说的文学价值大大降低。最终人以狼的手段战胜了狼,他在垂死之际咬断了狼的喉咙,喝掉了它的血。这是那个饥饿的人最后在荒原上吃到的东西,吃得空前野蛮而凶残。生饮狼血放在别处将何其令人恐怖和厌恶,但我当此时只有敬佩和感动。作者如此描述狼血的味道:“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
  那股暖和的,象铅液一样的液体,莫不是荒原流出的乳浆,象地母哺育它的婴儿,喂养着这个从它冷酷而博大的怀中重生的生命?吃的故事在捕鲸船上结局(是捕鲸船,不是一般的商船,读者请想象船上那一堆堆小山一样的鲸肉!)这个苦尽甘来的人身体一复原,便象老饕一样大吃大喝,他每天都在长胖,还挖空心思向别人讨来许多硬面包藏在床铺里。水手们取笑他,研究科学的人当他是神经病。但读者知道他是对的,那些缺乏远见的人才可笑。大海是另一座可怕的荒原,船随时可能迷航,或者在某个荒岛上搁浅,粮食再多也有吃光的一天,他当然应该藏起面包,防备下一场可能的饥荒。人对待吃应该虔诚,因为生命正是吃的历程。生命来到世间,先以啼哭索要奶吃,一直到死,终日也只是为吃。杰克伦敦杰出的小说,是生命的礼赞,又何尝不是一曲“吃”的颂歌!

  2014-9-2


  [十四](杂感)我写“死在君子之邦”的一些感想,兼答网友回帖

  我8月29日在闲闲书话发表名为“闲言碎语集”的长帖,第一篇“死在君子之邦”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其中有不少尖锐的批评。我当时没有回复,一是未曾想到我对苏东坡的一番调侃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应,有点措手不及;二是我来书话是想贴自己近年来的杂感随笔,不是为了讨论苏东坡的人生意义,怕引起争论,让这个长帖变成了围绕苏东坡的吵架帖。所以采取了沉默和回避,在此先向发言的网友致歉!
  但回避总不是办法,这些天网友的批评总在脑中回旋。我有时也有点怀疑,是否自己骂过了?苏东坡纵有些文人的缺点,人品其实比很多人都强得多。比如钱谦益,明朝灭亡时演一出假自杀的活剧给大家看,满人一来第一个投降献媚,捞够了荣华富贵还要偷偷写些忏悔的诗压在箱底给后人证明自己的冰心。这种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的无耻文人我不骂,为什么单骂一生老老实实,有功无过的苏东坡,拿人家一点“小毛病”大做文章呢?
  但仔细一想,没有骂过。苏东坡的毛病不是小毛病,是文人通有的大毛病。矫情,这是一种癌症,能让英雄变成鬼蜮,能让君子沦为小人,任何人染上这种病就是染上了不治之症。这病的可怕就在一个“矫”字,矫,就是假,本来没有,强扭出来的感情。表现在人生的各个方面,正常的追求和感受,正常的七情六欲,都给它弄拧了,弄到邪路上去了。鲁迅写有些人的理想是“吐半口血,由两个丫鬟扶着,走下台阶去看秋海棠。”看一朵美丽的花,是人健康正常的审美需求,看见它就是享受,为什么非要先吐半口血,还要两个小姑娘扶着看才算享受呢?为什么加上这些铺垫和过场?这就是矫情,矫情首先是伴随着病态的。
  文人的矫情病,深入骨髓,几乎到了是文人就不可能不沾染的地步。我骂苏东坡的同时夸了辛弃疾,说他是做实事的文人,少一些矫情的毛病。其实辛弃疾也矫情,他的“红袖添香夜读书”就够矫情。男人渴望有美女度夜的艳福,那也是健康正常的需求,但是他先要读上一段书,似乎有了精神上的拔高,才不落入饮食男女的庸俗。辛弃疾是大英雄,伟男子,尚且如此,其他人可想而知。只要跨入了文人的坎,小孩子也不例外。《红楼梦》里有一回贾宝玉看见他的侄子贾兰在园子里拿一副小弓箭追一只小鹿玩儿,本是儿童天真的游戏,绝无半分矫情。可那小孩子说什么?他见了他叔叔,先行一个礼,然后解释说他不是在玩,而是“这会子不读书,演习演习骑射”。明明是玩,偏要拉上演习骑射的大题目,表示他除了读书,就在习武,都为了将来建功立业,决不荒废一点时间。小孩子才读了几年书,预备文人都没当上,就已这么矫情,谁还说文人没有病?简直是先天的病,遗传病!所以那个离经叛道的贾宝玉立刻识破了他侄儿的真相,讽刺贾兰说:“演什么演,待会栽了牙,就不演了!”
  是啊,栽了牙,就不演了。矫情什么矫情?须得只吐半口血,才有闲情看秋海棠;须得身体还健康,才想老死在年轻时“梦中”的君子之邦。吐血吐休克了,就只想看医生,不看秋海棠了;拉肚子拉脱水了,就只恨不该出这趟倒霉的远门,不想那君子之邦了。钱谦益闹个千古遗笑,也是因为矫情。贪生怕死,爱慕富贵虽不能说健康,也算人情之常。可他受了一辈子文人的教育,头上那顶洁白无瑕的冠冕使他无法直面人性的弱点,明明怕死,偏要表示不怕死,明明爱富贵,偏要表示不爱富贵,做出些自相矛盾的蠢事。他不如做个真小人,后人骂归骂,至少不必被嘲笑得那么厉害吧。矫情害了他!
  所以矫情是人生的大敌,它最大的危害就是让人不能直面真实的自己。我批评苏东坡的矫情,批评文人的矫情,也是在寻找和克服自己的矫情,让这癌细胞不要在身上生长。
  以上是我写“死在君子之邦”的一些感想,兼答网友回帖。

  2014/9/11
  @王-立 109楼 2014-09-13 12:30:41
  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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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红烛婚罗帐 111楼 2014-09-13 17:12:53
  楼主:
  不错,喜欢你的名字,因为这是东坡“行香子”中的一句词。有些事情,我想,您是错怪东坡了。每一个朝代、每一类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些事绝对不是“矫情”二字可以概括的。建议您多看看反映宋代生活的笔记材料,如:
  (1)《东京梦华录》
  (2)《都城纪胜》
  (3)《梦粱录》
  (4)《武林旧事》
  (5)《如梦录》
  (6)《续东京梦华录》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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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您推荐的书我会找时间阅读!:)
  [十四](云南日记)梅里雪山的日出

  天刚蒙蒙亮,我们便爬上旅馆的天台,等待观看雪山日出。日出是在东方,我们却面朝西天,翘首以待。夜里落了不小的雨,天台上湿漉漉的。清早雨已停息,但天气阴冷异常,天空布满云霾,尤其在雪山那一边聚集起大团的厚云,把主峰遮去了一半,山顶完全隐埋进云雾中。这情形令我们非常忧虑,担心今天不能看到日照金山,可仍然怀着希望,忍受着雪山清晨刺骨的寒风,静静等待。天台上有几个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一人披一块旅馆房间里的毛毯取暖,好象长袍覆身的阿拉伯人,坐在水泥墩上对着云层发呆。隔壁旅馆天台上,公路外边,陆续聚集起了看日出的人群,这时候飞来寺所有旅馆客栈的人们都已起床,各自占据了一个视野宽敞的地点,盼望着太阳与雪山能准时出现。
  七点钟,日出时间已到,可还没有太阳的影子。天空阴沉依然,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均笼罩在一片愁云惨雾中。雪山还埋在厚云底下,不过遮盖山顶的乌云比起刚才稍稍松动了一些,隐约现出主峰侧面的轮廓,那条倾斜、宽阔、铺满冰雪的肩膀来。而在主峰正面,在它的胸部和腰部飘浮着两条长长的白云,将山峰分成三段。两条长云洁白无暇,与山顶山坳处的积雪融为一体,象从雪山上游出的两条雪龙,悬浮在山顶之下,深渊之上,和山一般巍然不动,闪耀着清白的冷光。晦暗的晨昏中,无论天还是山都只有两种颜色:黑与白。昨日艳阳里多丰富的色彩,雪盖下面的深蓝色岩石,长满森林的青绿色大山,澜沧江对岸的土黄色悬崖统统都消失了,变成一色的墨黑。而白的照样洁白,甚至更白。今早我们看见梅里雪山,第一个感觉是雪比昨天多了,昨夜我们这里下了雨,山上一定是下了雪,雪盖更大,更厚,覆盖了许多曾经裸露着的石头,雪线已越过原先的位置向山坡下面蔓延。冰川上盛着高处坠落的积雪,山岬和悬崖也敷粉似的白了起来;而满山飘浮的云朵,尤其是那两条浑身银白的云龙,又将这卡瓦格博清晨的雪景装点得更加壮观……雪与山,光与影,亮与昏,玄天素地,黑白分明。磅礴大气排空而来,冥冥难辨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七点十分,云仍未散开,天已渐渐明亮。人们焦急起来……忽然,云层松动了,正和我们昨天在雾农丁看见的情景一模一样,云雾散去,现出了底下的物体……就在山巅的地方,一道金光刺破乌云,迅速明亮起来,梅里主峰白雪皑皑的山头突然消失了,变成一轮金色的太阳,我们一辈子只看见过旭日东升,这一回太阳却升起在西天上!梅里雪山的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它从卡瓦格博明镜似的雪峰上出来,从赤金般浴火燃烧的冰雪里喷薄而来,象一盏宝灯,从玄冥的云海上浮起。房顶上,公路旁的人们都欢呼了,他们看见了日照金山,梅里雪山最显赫最壮观的一幕,世人前来瞻仰神山最渴求一见的圣景……一切仍昏暗着,世界中唯有前方的山顶是亮的。白与黑仍是天地间的主色,当中只多了一块滚烫的金色,这块金色仅够涂满卡瓦格博峰三角形山巅的一半,却犹如把天地间全部光和热都吸收到了它的身上。白雪镕成了黄金,冰山化成了火山。这时候卡瓦格博像是一乘庞大无匹的车驾,以玄云为盖,以冰雪为厢,披挂着层层岩石的黑甲。它踩着深渊,辚辚开动,驱遣两条云龙驾辕这车乘,澜沧江是它奔腾的巨轮,车上盛着光芒万丈的太阳……真实的太阳躲藏在东天的晨雾下,它把光芒穿越过人们头顶覆盖着的重重乌云,在雪峰之巅投射下它辉煌的倒影。被照亮的仅仅是山顶,主峰其余部分还笼罩在满天云影之中,它就象一座赤金炼成的孤岛飘浮在冥暗渺茫的宇宙中央,宝光灿烂,将围绕它的片片云雾也镀染了金辉。卡瓦格博也和世人一样贪恋富贵吗?为什么太阳有七种颜色,它却只接纳金子的色彩?夜来还要用一场风雪增加山顶积雪的厚度,好更多采撷来自太阳的金矿。那块黄金并非百分之百纯正,在悬崖上未落雪的地方留着几片黑色的暗斑,象太阳里不惧高温的金乌,象电磁辐射强烈的黑子。我们睁大眼睛,激动万分的望着那块举世无双顶大顶重的黄金,又无限遗憾的眼看一座山的金子慢慢消失。随着时间一分一秒流逝,金山上光影的界线开始向下推移,山顶越来越亮,直至刺眼眩目,黄金逐渐褪色,金山又变成了白山……
  卡瓦格博的太阳只照耀了五分钟,这五分钟将被在场每一个人永远铭记。日出得如此短暂,转眼间天光大亮,清晨一下子变成了上午。厚云陆续消散,云缝里露出了蓝天,梅里群峰全部呈现在人们眼前。尽管未能看见最壮观的整座山的日照金山(这景象只有冬季才能看到),人们仍然兴高采烈,心满意足,都认为今天极其走运,得到了山神的眷顾。


  
  [十五](随笔)记忆象火车一样长

  一
  火车是我坐得最多的交通工具。所有的交通工具中,我也最喜欢火车。火车常常给人一种孤独的感觉。飞机也孤独,轮船也孤独,但飞机和轮船的孤独和火车的孤独不是一种孤独。飞机和轮船的孤独是天然的。飞机飞在天上,轮船航行在大海,那空空荡荡,无边无际的载体本身就让人心里怪寂寞的,触不到大地,感觉很不踏实。可是火车走在大地上,让地母厚重的怀抱托着举着,无论穿山越岭,还是一马平川,都有坚实的依靠,经过的也是人烟稠密的城市和乡村,一个个昼夜值班灯火不息的车站连着,路上无穷的信号灯,电线杆,标志牌,经常的会车,让车,上客,下客,车厢里也总是拥挤嘈杂,充满人间烟火,仍然让人感到寂寞,为什么呢?
  我想也许就因为,坐火车的旅行太象是人生的一个缩影吧。从候车室的等待开始,上车,找座位,和别个乘客争夺行李架和茶几上的空间,开车,看风景,计算经过的车站,还差的车站,用聊天和打牌打发时间,排队上厕所,打开水,洗脸,刷牙,吃饭,睡觉,起床。人在车厢中,是在延续先前的生活,所有一切生活琐事都不能停止,并且必须在局促,拥挤,简陋,不方便的条件中完成。而与此同时,火车却一刻不停的朝前飞奔,正点时在每个桥梁,每个隧洞,每个车站都不多停一分,该晚点时也绝不顾惜乘客的心情,用一个接一个的“临时停车”让你绝望透顶。这些,不都象人生的进程吗?还有那许多相逢的缘分,惜别的心情,意外的奇遇,不也象是人生的记忆吗?坐火车的艰苦也象是人生的写照。相比之下,坐飞机和坐轮船的旅行都太舒服,也太简单了,只有一个起点和终点,旅客间的关联也淡薄,没有那么多来来往往的交错。
  所以火车是孤独的,因为人生是孤独的。火车的孤独不是象飞机和轮船那样由自然给予的,火车的孤独是坐火车的人给予火车的。

  二
  人生就象是一场场坐火车的旅行,长途跋涉,日以继夜,一站站的接力,沿途看尽关山万重,人间无数。
  余光中先生有一篇写火车的散文“记忆象铁轨一样长”。这散文如果由我来写,我愿意给它起名“记忆象火车一样长”。火车没有铁轨长,但火车是运动的,火车的运动覆盖了铁轨,铁轨有多长,火车就有多长。而且铁轨永不移动,火车来来往往多少次,就有了多少倍于铁轨的长。这是相对论吧?运动时间长于静止时间,运动的空间也一样?譬如贵阳到上海的这条铁路,我就早已无法计算被我坐过的火车轮子加在上面的总长度了,应该可以到波士顿两个来回吧?
  我还记得第一次坐长途火车,是小学四年级寒假和小舅舅去上海探亲。这是我的第一件人生大事。不单我,我第一次出远门这件事,当时在我们全家都是一件大事。我爸,我妈,我外公,我外婆都去了火车站送我。其实完全不必送,有小舅舅足够了,小舅舅还是铁路上的人。那时是1984年,从贵阳还没有开去上海的火车,是从重庆发来,途径贵阳的直快列车。我记得车次是“191”,数字很不吉利,接近于119和911。果然就靠不住。我第一次出远门,如此郑重的大事,要动用全家来送,那火车居然晚点八个小时才到贵阳,让我们全家人从下午等到半夜一点。我在候车室里睡着了,被我爸爸叫醒的时候,浑浑噩噩的不知道身在哪里,只看见大厅里一片混乱,许多扛着扁担箩筐的人飞也似地朝一个铁门涌去,象怀着大希望前去争夺一个重要的机缘,而站在通道口的列车员用贵阳话向他们喊着:“没得座位勒!不要跑!没得座位勒!”我多少年后回想起这句冷酷无情的话,还忍不住要为那些怀着大希望奔向满员的火车的人们悲伤。
  我们是有卧铺的,不用和扛扁担箩筐的人们抢硬座车厢的座位。但还是紧张的跑了一阵。我记得我是被我爸爸象把一件行李从一扇车窗塞进去,再由先上车的舅舅放到一张卧铺上面。我们的是上铺,晃动的很厉害,因为高。我那时并不知道火车轮子及铁轨的构造,是紧密的嵌在一起,再快也不会出轨,以为狭窄的钢轮之所以能够在光滑的铁轨上朝前滚动而不掉落,全靠司机高超的技术。平时我倒不太担心,相信我们司机的本领。怕的只是换轨。因为司机本领再高,也不能保证换轨的时候还能稳定住轮子的方向,那时想不脱轨,就需凭一点运气了。所以每当车底发出剧烈的碰撞声,身体下面震动得厉害,证明不祥的换轨正在到来时,我就十分紧张,以为这一回铁定翻车了。然而终于没有翻,我侥幸我们逃过一劫,又为下一次能不能有同样的运气忐忑不安。在如此严重的担心之下,睡眠肯定是不能安稳的了。我就在这样提心吊胆和半醒半睡中度过了人生的第一个旅途之夜。
  第二天我从翻车的噩梦中醒来时,天光已大亮,列车在群山中安然的行驶。我终于知道火车的结构,是比任何交通工具都安全,恐惧感完全消除了,开始欣赏窗外的风景。以前住在贵阳市里还不觉得,坐上火车我才知道我们的家乡有这样多的山。深沟连深沟,隧洞连隧洞,天一会黑一会亮,好像不会过完一样。到了湖南山就少起来了,开始出现大片的农田,整齐的村庄,宽阔的河流,都是和贫瘠荒凉的贵州不一样的风景。其中有一条河总跟着火车走,一会在左边,打个弯转到右边去,穿个山洞又回到左边来了。记得那天天很晴,河水映着蓝天,也是蓝色的,汪蓝汪蓝。水面有乌篷船,有游泳的人,河边的山上长满了绿树,景色非常美丽。不对啊,冬天怎么会有人游泳呢,山也不可能是绿的。是了,是记忆重叠了,因为我以后无数次坐过这趟火车,无数次经过这条河,把夏天的印象加进来了。这条河的名字叫做“辰溪”,如果你读过沈从文的小说和散文,可能会对它有印象。它在《边城》里出现过,在《从文自传》和《湘行散记》里出现过。这条美丽的河流是很多动人故事的发生地,而那地方有一个车站的名字就叫做辰溪。在生活中从不起眼的地名,我们坐的火车从来不停,在文学世界里却如此重要。因为文学家的创造,给予土地新的生命了。这大概就是中国的山水更有灵气的缘故吧。人与自然的互动,赋予了自然以人的活动。人的思想,记忆,感情沉淀在山川土地之中,使它们比之纯自然的存在有了更丰富的形式和内容。

  三
  孤独的火车正是人生的缩影。
  张承志有一篇小说叫“北方的河”。其实北方干旱,大河并不多,中国的大江大河多半在南方。我上学的线路要经过湖南,江西,浙江,每个省都要过一条大河。湖南是湘江,江西是赣江,浙江是钱塘江。前两条是长江的支流,唯有钱塘江直接汇入杭州湾,是和长江地位平行的大河,而它的喇叭形的巨口,每年制造壮观的海潮,一直是东南最著名的胜景。从此你可看见一条大河对一个地方的重要:这三个省都和流经它的河流同名。湖南简称湘,江西简称赣,而钱塘江古称浙江,直接就是省名。假若中国是象欧洲那样分裂的许多小国,每个省是一个国家的话,这三条河就是三个民族的母亲河。就是多瑙河,莱茵河,和伏尔加河。
  我至今难以忘记第一次看见那三条大河时激动的心情。才从沈从文的辰溪离开不久,就看见湘江,第二天是赣江,那宽阔的大水,涌动的波浪,航行的轮船,让从未见过一条宽于南明河(穿过贵阳市的一条河)的河流的我充满了敬意,从那一刻起我才知道自己的家乡有多么狭小。最后一天傍晚过钱塘江,宽度超过前面两条江的总和,火车在大桥上足足开了两分钟才到对岸。而这时我看见了慕名已久的六和塔:十三层的古塔,又高又阔,象一尊大佛独自坐在江边沉思入定,沐着冬天黄昏的暮色,有几分清冷和残破,却是雄伟刚强,巍然独立,如山岳磐石无移,滚滚的钱塘江就从它的面前流向东海……每个人记忆中都有他引为壮阔的图景,而让我第一次感受到天地壮阔,人生无限的图景,就是小学四年级寒假坐火车在钱塘江边看见六和塔的情景。
  八几年的火车过钱塘江是从六和塔边建于解放前的老桥,到我去南京上学时,铁路已经改线,从离六和塔很远的一座新桥过江了。老桥还在用于浙江省内的支线,连接杭州和绍兴,宁波等城市。前年辛亥革命一百周年我们去绍兴玩,过杭州走的就是这条线路。我当时并不知道,以为还是往常的线路,因为从任何一座桥过钱塘江景色都差不多,无非一片茫茫大水。但是当六和塔突然从江边出现,一如当年的清冷和雄伟时,我仿佛旧梦重现一般的震惊了。那种感觉就好象一个三十年未曾谋面的故人突然站在你面前,你已经从小孩子变成了中年人,而他依然是当年的形容,一丝不曾改变。那份不期而遇的惊讶和感慨,实在难以用言语形容。

  四
  我平生没有经历过什么危险。只有两件事接近于危险:一次是在云南走澜沧江峡谷,整整一天走在悬崖边上;另一次是大一寒假回家,因为签票错误,险些在长沙站滞留。
  那是我第一次从南京回贵阳,没有跟老乡,逞能一个人走,弄得十分狼狈。票是在学校订好的,需到上海转签。那一天我第一次见识春运的场面:火车站人山人海,签票口排长龙,几天内去贵阳的票都完了,连站票都没有。怎么办呢?我仔细研究列车时刻表,找到了一个办法:我签不到去贵阳的票,但是签得到去株洲的票,株洲是湖南的枢纽站,东西和南北铁路交汇点,我可以先坐到株洲,再从株洲站坐北京下来的火车回贵阳,两趟车一前一后,相差五个多小时。这个办法很冒险,万一在株洲坐不上北京车,前不挨村,后不挨店,就麻烦了,但当时除此别无他法。不管怎么样,先到湖南也是好的,好歹离家只剩下一半的路程,到那里再想办法,总比在上海干等强。
  于是上路了。我的行李除了一个旅行包,还有四只板鸭,是我南京的叔公叔婆给我带回家的礼物,塑料布裹着捆成一捆,仍掩盖不住熏人的气味。说实话,我那副样子不太象个学生而象个民工,这样独自一人上路真有几分凄惶。硬座车厢里挤死人,路上还忐忑能不能在株洲坐上北京车,怕上厕所,一天一夜的旅途水米不进,真够熬的。第二天晚上,株洲到了。我本应该下车,突然心里升起一个念头:想多坐一站,坐到终点站长沙下车,在长沙坐北京回贵阳的火车。我早就把时刻表背熟,北京车正点到长沙比这趟车晚一个钟头,刚好赶得上。这样就不必冒着寒风在车站上多等好几个小时了。
  正是这个临时的决定改变了我的命运。贵阳到上海是不过长沙的,在株洲就往东了。第一次来到湖南省的省会,我本该吟诵一首毛主席的“沁园春长沙”纪念和这名城的相逢,却是没有那份闲情逸致。深夜十点站在黑暗的站台上,背着旅行包,提着四只板鸭,在寒风中等待北京来的火车。疲倦,饥饿,寒冷,孤独都在其次,挤不挤得上一个小时后开来的火车才是最焦心的。完全没有底,只能碰运气。从上海出发时没想太多,现在才感到了恐慌:我的处境是相当危险的,如果今晚坐不上那趟火车,就要在长沙滞留。我在长沙不认识一个人,身上还剩30元钱,错过火车还要重新买票,食宿,路费怎么解决?全副行李只那四只板鸭还值点钱,真到那步田地,我恐怕必须设法卖掉它们,才能凑钱回家了。我后悔当初莽撞逞能,如果和老乡结伴,行事总得个商量照应,好过一个人孤立无援。但事已至此,只有撞到底了。
  深夜站台上乘客寥寥。附近有一个年轻人在等车,我上去和他搭话,想结个伴,壮壮胆。他见我是学生,倒没有戒心,听说我的处境也很同情。这年轻人是怀化的,也坐北京车回家。他在长沙有朋友,说如果我今晚坐不上回贵阳的火车,可以跟他去他朋友那里,明天再想法坐别的车走。有了这条后路,我心里定了些,而且我观察这个怀化大哥人很老成,也很朴实,可以信任。我们便一起等车。
  火车正点来了。随着火车滑过站台,候车室里涌出一大群人,带着视死如归的气概向尚在高速移动的一节节车厢冲去。火车停稳了,车厢里早已挤满了人,连车门后面都是黑压压的人头。严重超载,不可能再上人了。乘警站在车门口,严令只下不上,一边用电棍和皮带赶打企图爬上车的人。我绝望得快要哭了。本来我和怀化大哥在一起,人多一冲,怀化大哥已不知去向,或者挤上了车也不一定。那么我今晚长沙的住宿也泡汤了,难不成真要卖板鸭吗!
  就在我万分焦急的时候,怀化大哥出现了,身后跟着一个列车员。原来他为我找到餐车服务员,告诉他我是学生,上不了车要滞留在长沙,请他照顾一下老乡,答应以5元钱的代价带我上餐车。我就这样跟着那列车员上了餐车了。那天在长沙总共只有五个人上了车,都是从餐车,以5元钱的代价贿赂列车员。我是最后一个。当我脖子上挂着四只板鸭爬上餐车,听见车门砰然关闭,心才落回了肚子里。而那位江湖经验丰富,随机应变,古道热肠的怀化大哥,我还来不及向他道一声谢,就已经消失在站台上滞留的众多旅客之中了。
  回想起来,那一天我确实非常的险。如果没有怀化大哥帮助,我是绝没本事找到列车员带我上餐车的。我至今还常常想起那个朴实而老成的年轻人。人在旅途中,有时就是靠着这些萍水相逢的善良朋友解脱危难。你永远不会再看见他们,但你也永远不会将他们忘却。
  两个小时后,火车到达株洲。餐车没有开门。也就是说,假若我当时在株洲下车的话,我就上不了这趟北京回贵阳的火车了。一念之间的决定,截然相反的结果。真是幸运。
  第二天晚上,我和我的四只板鸭安然回到了家。

  (完)

  【十七】(读书笔记)秃鹫与飞机——“乞力马扎罗的雪”中的几个形象


  “乞力马扎罗的雪”是海明威的代表作之一,被认为是他最具技巧性的一个中短篇。研究它的东西太多,微言大义我不想多谈,只对几个形象的运用,表现作家“技巧”的地方,提出自己的一点浅见。
  小说写的是作家哈里和妻子来到非洲草原打猎,被一根荆棘刺破膝盖,没有及时涂碘酒消毒,伤口在非洲炎热气候下感染溃烂,卡车又抛锚,困在草原上无医无药,不治身亡的故事;重点在当他在死亡临近,生命最后一段时间里对自己一生的回顾,所谓“灵魂拷问”式的忏悔和反思。死,是贯穿始终的主题。作者用了两个非洲草原特有的动物来充当象征死亡的形象。
  第一个动物是小说开头出现的“讨厌的大鸟”,即秃鹫,第二个是稍后出场的鬣狗,二者都是非洲草原的食腐动物。食腐动物,就是专吃死尸的动物,它们代表死亡的用意显而易见,但程度有轻重。在此地秃鹫只是死亡的预示,鬣狗则明确为死神的象征。写秃鹫是铺垫,用来烘托鬣狗,使它一出场就带有强烈的死亡气息,令人警惕和恐惧。秃鹫是一大群,白天出现,而鬣狗仅有一头,傍晚来临,也正合死神乘夜而至,独来独往的特征。作者选择了两种最准确的动物,仅仅简单地描写了它们的形象,不着一字抒情和议论,已营造出了死亡降临的气氛。
  写秃鹫一共有三句,都在小说开始的部分:一、“那儿有三只硕大的鸟讨厌地蜷伏着,天空中还有十几只在展翅翱翔,当它们掠过时,投下了迅疾移动的影子。”(第1页)二、“他朝那三只讨厌的大鸟蹲伏的地方望去,它们光秃秃的头缩在耸起的羽毛里。第四只掠飞而下,它快步飞奔,接着,蹒跚地缓步向那几只走去。”(第2页)三、“那几只鸟不再在地上等着了。它们都沉重地栖息在一棵树上。它们还有很多。”(第5页)
  从主人公的对话得知,秃鹫们自从卡车抛锚,即哈里伤势恶化开始就在营地盘旋,这一天第一次降落到地面。此一细节起初容易被忽略,但读到鬣狗出场时会突然记忆复苏似的在读者脑中闪现,从而引起不祥的预见:是秃鹫们闻到了伤口溃烂的味道,和它们闻惯的腐尸味道相仿,知道它们等待的这个人快要死了,所以落下地来,准备报餐一顿。这种想象的情景并不会直接给读者造成惊悸,因为读者知道那个人的同伴不会把他的尸体丢在草原上不管。而秃鹫们凭着习惯认为一切在草原上毙命的动物都该由它们来埋葬,却不了解人是自然生命中的一个例外,它们白等一场了。这里写秃鹫落地的姿态,犹如“动物世界”里常见的镜头,“掠飞而下”,“快步飞奔”,“蹒跚缓步”,几个动作很像飞机着陆,然而正是大型鸟类体格笨重所必须采取的降落技术。因为有了沉重的着陆,末一句中“沉重地栖息”一词才十分绝妙,动态的重,加上静态的重,配合夕阳落山,夜幕降临的描写,把死亡的分量压得沉甸甸的。
  写鬣狗一共有六句,从小说中段直至结尾:一、“他们喝着酒的时候,天渐渐暗下来,在这暮色苍茫没法瞄准打枪的时刻,一只鬣狗穿过那片空地往山那边跑去了。”(第7页)二、“令人奇怪的是,那只鬣狗却沿着这股无影无踪的臭气的边缘轻轻地溜过来了。”(第7页)三、“他听见那只鬣狗就在那一圈火光外发出一声嗥叫。”(第12页)四、“正是这个当儿,鬣狗在夜里停止了呜咽,开始发出一种奇怪的几乎像人那样的哭声,”(第14页)五、“接着鬣狗的大声哭叫把她吵醒了,一时她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第14页)六、“帐篷外,鬣狗还在发出那种奇怪的叫声,她就是给那种叫声惊醒的。但是因为她的心在怦怦跳着,她听不见鬣狗的哭叫声了。”(第14页,小说结尾)
  和秃鹫相反,六句中没有一句写鬣狗的外貌。因为鬣狗不是像秃鹫那种人们熟悉的动物,而且特征不明显,和豺狗,狼差不多,很难用几个词语勾勒。鬣狗最具意味的是它的名字。鬣狗:hyena,和它的象征物死神:death,在英语中这两个词具有同样简炼的结构,字数相等,连发音也很相似,单把两个词放在一起,隐射的意味就已分明。从意味上讲,鬣狗不像狮子,不攻击活物,等待以死者为食,而死神也并不杀人,只在这人该死时前来收生,两者正十分相似。所以作者不必写鬣狗的外貌,只用一个名字概括就够了。写它的动作也极简洁,只有一、二句的两个动词:“跑过去”,“溜过来”。跑过去为避开人的视线,溜过来为贴近营地的光圈,那种迂回的,阴险的态度,不正像死神背着镰刀借着夜色的掩护悄然前来,对将死之人索命?鬣狗露面只有这两次,以后四句全写鬣狗的叫声,嗥叫,呜咽,像人那样奇怪的哭叫声。奇怪吗,死神会哭死人?死神的传统形象总是冷冰冰,不动感情的。但鬣狗是非洲草原上的动物,动物有感情,一个灵魂的死亡会对另一个灵魂产生深刻的影响。鬣狗的哭声不能等同于人类的悲伤哭泣,可能代表着某种自然界神秘的情绪,也可能只是为了吃不到它期待的食物而伤心。
  很明显,代表死神的动物是鬣狗,而不是秃鹫。但秃鹫除了作为死神出场的铺垫之外,自己还有没有别的象征意义呢?我认为有。藏族人和其他一些生活在高山上的原始民族有天葬的习俗,他们相信如果让老鹰吃掉死者的尸体,他的灵魂就被那展翅高飞的神鸟带上了天国。海明威很可能知道这个习俗,那么秃鹫在此地就有了超度死者灵魂的神鸟的喻意。古往今来死亡有两层含义,一为毁灭,一为重生。作家哈里来到非洲是为了让他堕落的生命振作起来,可他堕落得太久太深,实在无法振作了,非洲于是为他安排了死亡,先毁灭他的肉体,再重生他的灵魂。末尾哈里在临终的幻觉中坐着飞机飞向乞力马扎罗雪山——传说中上帝的庙殿——正是作者为他安排的天葬。因为作者不能让秃鹫吃掉哈里的尸体,执行天葬的神鸟便由另一个从秃鹫衍生而来的象征物——飞机充当了。飞机是秃鹫形象的异化,这是我的发现。在主人公的对话中,飞机被安排在第二天,也就是哈里死亡当夜的翌日清晨到来。它将带走哈里的尸体,把它装在肚子中,犹如秃鹫之吃掉死人,这个未及描述的行为正带有天葬的意味。哈里临死前梦见飞机来接他,小飞机在营地上空盘旋,降落的姿态和前面秃鹫降落的描写十分神似,这些显然不是巧合,而来自作者的精心构思。飞机——秃鹫——神鸟——天葬,这条象征的链条是作者隐藏在文本中的道路,它引导读者和哈里的灵魂一起飞向乞力马扎罗雪山——天国的象征物,让小说首尾呼应,使开头西高峰冻僵的豹子的意象也得到了某种解释。
  使用形象看似简单,其实很难,一个形象的选择稍不准确,都会偏离作者要表达的意思。海明威以简洁著称于世,他的简洁不仅在组词和句子,也在写作技巧的运用简单有效率,不做眼花缭乱的炫技。

  2014/9/9
  @故园遥望 118楼 2014-09-17 13:10:27
  日照金顶真是美!:)
  喜欢火车记忆的随笔。
  我发现我更喜欢楼主那些带多点儿人间烟火气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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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故园遥望,我发现你喜欢游记,我发的三篇游记你都来顶:)
  为答谢你和喜欢游记随笔的朋友,今天再发一篇《云南日记》里的段落,回忆回忆当年在云南领略过的人间烟火。
  【十八】(游记) 游中甸松赞林寺

  松赞林寺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首府中甸县城西南三公里,是藏区十三林之一,素有小布达拉宫之称。寺庙盖在一座山上,从城中可以远眺,阳光下一片闪耀金光的屋宇盖住了整座山丘,仿佛雅典卫城的帕特农神庙,气魄十分雄伟。
  那天雨后初晴,碧空如洗,我们乘公共汽车前往松赞林寺,在一个热闹的集镇下车,随着人流向寺庙走去。路上挤满了做生意的藏民,向游客兜售藏刀,藏药,藏红花,牦牛尾,以及各种真假难辨的珍禽异兽的毛皮。寺庙门口有人牵着藏獒和牦牛给游客拍照,藏獒调教得温顺如猫,人可以随心所欲抚弄它们的耳朵,挠它们的下巴。牦牛披着打从冬天就未曾剪过的长毛,从肚皮一直拖到地面,可怜的牲口为挣一口苦饭七月天穿棉袄,此刻它长毛底下的牛皮一定汗涔涔的。还有三个藏族小姑娘,穿一身白衣裙,戴一头假发辫,声称她们是“草原英雄小姐妹”,在游客中间穿来穿去的找生意。
  我们在藏獒,牦牛和草原英雄小姐妹的夹道欢迎中走进松赞林寺巍峨庄严的大门。松赞林寺象一座格局紧凑,人口稠密的大城,里面全是层层叠叠的屋宇和纵横交通的街巷。寺内房舍众多,彼此间距狭窄,除了道路外基本没有多余的空白,绿化更少,看不见几棵树。寺庙盖在山上,大小建筑依山势升高,同一排的房屋肩并肩紧挨在一起,后一排的房屋便踩在前一排的头顶。山丘并不很高,山坡亦不广阔,上面却聚集了如此多的建筑,藏式房屋又都修得方方大大犹如碉堡,层层叠叠从山脚直铺到山顶,一浪高过一浪的砖石土木波涛黑压压凌驾于人们头顶上,给人以强烈的压迫感,仿佛它们随时都有可能崩塌下来。寺庙前部是生活区,安排着僧侣喇嘛们的住房,以及食堂。僧侣的住房与普通藏式民居无甚差异,朴素实用,装饰简单,也有雕栏杆的阳台,也有架一把梯子爬上去晒衣物及食品的长方形屋顶。僧侣们住在这种房子里,平时便走到后面的工作区——一栋栋高大辉煌的佛殿里去上班,俨然过着一种忙忙碌碌,秩序井然的城市生活。
  一间制作糍粑的作坊座落在大路旁,光线昏暗,点着电灯,七八个赤裸着臂膀满身油汗的喇嘛将炼好的酥油倒进盛满青稞面粉的大缸里,同时擂动木杵,奋力搅拌奶和粮食的混合物,他们除了打糍粑,还捏酥油饼,做酥油茶,满屋子飘浮着熏人的奶腥气。作坊对面的厨房更大得惊人,屋顶足有三层楼高,又深又阔直如工厂车间,劈柴垛子码得整整齐齐,青稞面口袋堆积如山,中央地上用砖砌了一个极大的灶台,上面架着一口直径两米的铁锅,气势威猛堪比一座锅炉。炉火极其猛旺,忽忽冒着一尺高的火舌,铁锅中煮的东西咕嘟咕嘟滚开着往外冒白茫茫的水蒸气,飘得满厨房云蒸霞蔚,味道照例是又浓又腥。佛家忌荤腥,但藏传佛教因为高原蔬菜少,僧侣可食奶制品,还可食肉,并不违犯戒律。
  我们顺山路坡道拾阶而上,穿过生活区,走进寺庙的工作区,这时候的建筑物开始呈现出宏伟庄严的气象了,房屋高大而精美,墙壁多用红砖,覆以图案繁丽的装饰,门窗皆用上等木材雕成,屋角飞檐玲珑,垂吊之铃铛随风发出阵阵悦耳清音,好一番名刹古寺的气派!和中土佛教寺院不同,松赞林寺不是一个单独的寺庙,而是庙中有庙,大庙中套着若干小庙。松赞林寺为滇西藏传佛教的中心,被方圆广大地区的信徒和僧侣参拜,历来不断有外来的高僧在寺内借地盖房,聚集信徒,修行传法,最多的能有上百僧众,藏语称这种建造于大庙中的小庙为“康参”。松赞林寺共有八座康参,在前山后山占据了八套独门独院的宽房大屋,每座康参都有自己独特的建筑风格和历史古迹,既依附本寺,又是一个个独立的学术团体,颇像大学里的院系。
  我们参观了两座较有名的康参,又继续向上登攀。在八座康参之上,山丘的最高处耸立着三座金碧辉煌的大殿,松赞林寺的主建筑群。它们是弥勒殿,大殿,和宗喀巴殿。弥勒殿供奉弥勒佛,宗喀巴殿供奉西藏黄教始祖宗喀巴大师,大殿供奉如来三世佛,是黄教寺院的大雄宝殿,于三殿中最为雄伟,可惜今天没有开放。
  我们先参观弥勒殿。才一进殿,密宗强烈的气息便扑面而来。和中土寺庙的佛殿一样,这里也有菩萨天王护法诸神的雕塑,也有描绘佛经故事六道轮回的壁画,可形式与内容都大相径庭。假如你是一个中土来的佛教徒,你会以为走进了异教的神殿,全不认识你所熟悉的菩萨天王了。中土菩萨像各显其法身,观音为女身坐莲花,普贤骑象,文殊骑狮,地藏王骑白犬,无不慈眉善目,端庄可亲。这里的菩萨则无论观音地藏普贤统统只显一种法身,个个头戴法冠,身披法衣,手持法器,面容威肃。至于天王护法诸神像,就极其狰狞了,不恭敬的说,简直同恶鬼无异。喇嘛庙以壁画出名,殿中壁画皆新如初绘,图纹斑斓,极其绚丽,充满妖艳和诡秘的美。壁画素材常见天王护法及绿度母神,一起干着弘扬佛法惩恶扬善的事业。他们每人手拿各式法器——或者叫刑具更恰当些,或砍下一颗恶鬼的头颅,或挖出一颗恶人的心肝,再把这些东西放进嘴里生啖,诸神脚底都踩着开膛破肚的尸体……在六道轮回的壁画中更充满杀戮与酷刑。畜牲道里畜牲被人宰割煮食,地狱道里人被鬼卒肢解,烹炸……在一个不知什么道里的人都是大肚子,粗看象孕妇,再看“孕妇”们竟多是男人,原来他们是前世罪孽极深重的人,被罚身患恶疾,肚子涨大如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壁画中不但充斥着暴力,甚至充斥着性。佛教禁欲,但密宗有性。去过北京雍和宫的人一定记得那里的“欢喜佛”,那真是欢喜的佛:男女菩萨公然以坐姿交欢,女菩萨坦露上身和下体,以臂环绕男菩萨颈项,跨骑在后者的腿股上。雍和宫的欢喜佛是用一幅白布遮住了男女菩萨的胯部,而松赞林寺却没有这些羞涩的遮盖。弥勒殿内的壁画上绘着胯部没有白布的欢喜佛,绘着性器官裸露在外面的护法天神,神袛们一边干着弘扬佛法的事业,一边干着传宗接代的事,毫无遮盖赤裸裸的姿态令观者难以逼视。
  藏地佛教与中土如此迥异。中土的佛教徒参观了这黄教寺庙难免要叫一声阿弥陀佛,这是念的什么佛,可以吃肉,可以杀生,甚至可以性交!其实壁画上的内容并非宣淫,雪域高原环境严酷,地广人稀,欢喜佛之类是鼓励人民生育,神佛们现身说法做教育的材料,这和高原缺乏菜蔬让僧侣吃肉一样道理。不吃肉,就无法活命,不生育,种族无法延续,又怎能弘扬佛法?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风俗不同而已。
  我们看完弥勒殿,又去宗喀巴殿参观。殿内除了宗喀巴大师的塑像,还悬挂着几幅本寺历代活佛的肖像,有画像,有照片。活佛制度是西藏黄教最重要的制度,活佛的本义,并非活着的佛,而是生前即已觉悟佛法的人,他可以选定他下一世的化身,将他的“觉悟”世代遗传下去。西藏活佛很多,据说有一万多个,基本上一座庙一个,甚至几个,除了最顶上的达赖喇嘛和班禅活佛(达赖是观世音菩萨化身,班禅是无量光佛化身),各地区各教派都有自己较重要的活佛。上一代活佛圆寂时,为他寻找转世灵童,确认下一世的法身,是一件重要的大事,既必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更须仰赖神授的天机。当然不是所有的活佛都转世,太小的活佛一般自己指定接班人,类似方丈传位——只七八个喇嘛的小庙方丈,也就不必大动干戈的满世界寻找灵童,金瓶掣签了。
  宗喀巴像,菩萨像和活佛肖像前都点着印度檀香,酥油灯用大缸盛满雪白的上等酥油,长年燃烧,烟气氤氲,在幽暗的殿内缓缓浮绕,散发着甜腻的乳腥味,与刺鼻的檀香味混合在一起,久闻令人昏沉。我们慢慢挪步,把殿内陈设之物一件件看过去,有许多层的铜灯台,绘画着密宗神秘图案的唐卡……最引人注目的是靠墙壁立着一排书架似的大柜子,从上到下纵横隔成许多方形的壁龛,每个壁龛里面放着一件相同的东西,初看象经书,细看却不是书卷,而是一口口带盖子的匣子,匣子十分陈旧,放在那里有许多年月了。我们不解其意,问殿里的喇嘛才知道,匣子里装的是本寺历代僧侣喇嘛的骨灰。中土的和尚圆寂后都把骨灰埋进寺院的塔林,入土为安,今天第一次见到寺庙如殡仪馆一般将死去僧侣的骨灰一盒一盒陈列起来。看见满满一墙壁陈旧的匣子,每口匣子里装着一个久逝的亡魂,被殿内昏暗的灯光照射得半明半暗,真有点毛骨悚然——看来地域的不同对这些佛教信徒造成的差异不仅是生前,也是在他们死后的生活。


  节选自《云南日记》
  @故园遥望 121楼 2014-09-18 14:21:32
  今天的游记不是烟火气,都是香火啊 :))
  楼主一提我才意识到,最近还真是偏爱看游记,网下也刚翻完徐振亚的三本旅行笔记(墨西哥、秘鲁、土耳其)。身虽不易至,眼与心可以随他人的笔飞得很远,我偏爱带很浓郁个人观感和体验的更札记化的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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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香火不也是烟火吗?其实寺庙的生活也是俗世的生活,这篇“松赞林寺”是简略版的,原文长的多,还有故事。我想开个新帖,把《云南日记》全文帖出来,但还没拿定主意。
  我的感觉是游记缺乏重量级作品,因为写游记需要游历,过去交通不便,人们难以去到苦寒艰险的地方领略人间奇景。所以文人写的游记多限于名胜古迹,每到一地,草草地写点景,便去发怀古之幽情,掘文化之墓葬,名为写大自然,实际仍是社会生活的延伸,而职业旅行家又缺乏一流的文笔,故好游记不多。现代条件好了,哪里都能去了,或许有人能够补上这个空缺:)
  谢谢关注!:)
  今天贴个超短的——


  【十九】(诗)游泳池


  雌鱼们,穿上
  五颜六色的泳衣
  让那些雄鱼
  从她们身旁
  游来游去
  。

  【二十】(诗配摄影)鹿与金轮——仿里克尔《豹》作


  它的目光,被那永远达不到的金轮
  缠得如此绝望,一刻也不能转移
  它好像只有千百遍的记忆
  千百遍的记忆后再没有惋惜

  强韧的脖颈绕着柔软的丝巾
  名叫“哈达”的丝巾还系在那只金轮
  中间的联系已被时间绞断
  断了的缘分上没有眼泪凝成

  只有时眼帘无声的低垂
  象盼望一阵飓风和地震
  让沉重的脖颈轰然坠落
  连同心中永存的爱恋
  碎成一地金黄的粉末




  

  摄于 云南 松赞林寺
  【二十一】微小说二则

  一 解剖课

  一个医生偷窃尸体给学生上解剖课时被捕,判处开膛死刑。刑场上站着蒙面的刽子手和医生的亲人,他们噙着泪向他喊:
  “儿啊,为何干这事?”
  “为治好你的瞎眼,我的爹!”
  “爹啊,为何干这事?”
  “为医好你的跛足,我的儿!”
  “夫啊,为何干这事?”
  “为不让你难产而死,我的妻!你们转过脸去吧,不要看!——彼得!”
  “我在,老师!”
  “继续上我们的课!上次断在哪里?”
  “肝脏,老师!”
  “好,今天就上肝脏!今天没有人再来打断我们,你可看清楚了!”
  “是,老师!”
  刽子手答道,凝视医生的脸,缓缓举刀。



  二 西西弗

  西西弗得罪了神,被罚每天将一块大石头从山脚推上山顶,石头极为沉重,他总要花上一天的工夫,片刻不能休息,才能在日落前将它放在山头。然而当他的手才一离开那石头,它便自动滚下山去,第二天又得重来。神没有给他期限,大约是世界的末日吧,他才能结束这无意义的苦工。多少年月过去,西西弗日复一日在那座山上推那块石头也不知多少万次,有一天,当他把石头送到山顶时,石头突然变成了一个美丽非凡的女子,她的眼睛象太阳一样明亮,漆黑的长发配上雪白的肌肤,好像一座覆盖着积雪和森林的山峰从天降临。西西弗看见这石头里的阿佛洛狄忒,惊喜之极,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以为他的苦心感动了神,结束了对他的刑罚,而且让石头化身这美丽的女子委身于他了。他跪下来亲吻那女子脚下的泥土,向她求爱。他说:“我每天痛苦流汗推上山的是你么?给我的肩膀重压,在我的怀里厮磨,快要把我的双手弄断,磨坏了我多少万双草鞋,从来冰冷冷不对我说一句话不给我一个笑脸的,原来是你么?那么值了,再来一倍这样的日子也值了!你爱我吗?我爱你!从我第一天推你上山的时候,从你第一次从我手边落回山脚的时候,我就爱你了!我爱你因为你给我这长久的折磨!你和我一起走吧,我请求你做我的妻子!”那女子却对他说:“我不认识你,我只是从这里路过的。”说完转过身,飘然走下山坡。



  【二十二】(故事) 卖 画


  这一条街,是这座旧朝都城里的古玩字画集散地。街上有一家出名的画廊,主人是一个刁钻的人。有一回,他挂出了两幅郑板桥的竹子,一模一样,一幅真迹,一幅赝品。他不说明是哪一幅,却给出两种卖法:一百万,两幅都拿走;五十万,任选一幅走。
  真迹值一百万。显然,后一种卖法包含了同样强大的挑战和诱惑:选中真品,白赚五十万,选中赝品就白丢五十万。消息传出,轰动了整个城里的收藏界,两幅画跟前从早到晚人头攒动,许多行家都想来一试身手,但总是踌躇满志而来,摇头失望而去。太难分辨了,哪来这样的高手,两幅画竟如孪生兄弟,挑不出一点参差,就是郑板桥自己也未必画得出。边款和印章也如此。有人企图从画风之外寻找线索,可两幅画纸张的质地,新旧,用的墨,乃至裱糊的风格都一模一样,叫人怎么下判断?
  就这样,两幅画高高的挂了一个月,看的人无数,连外地的行家也慕名前来,说长论短,指东道西,就是无一人敢下场出手。收藏家大多是有钱有名的主,贸然选错,白丢五十万倒也罢了,丢不起的是这个人。也没有人肯老老实实出一百万把真画和假画同时买走——岂不承认自家没眼光吗?同样要被人笑话。看来这主人并不专心卖画,倒是成心要跟同行们取笑,较一较劲的了。内中也有人看出了些眉目高低,但事情已经传开得这样大,这样隆重,越发的失不得手,便都议论着,观望着,等待高人出现。
  有一天,一位长衫长须极有风度的老者走进来,径直走向主人,掏出一张写好的支票递给他,主人接过,点了点头,老者便器宇轩昂的向挂画的那面墙走去。期待已久的一幕终于等到了,人们纷纷让开道,都屏息静气,怀着各自不同的心情和期待,注视着他的行动。只见老者取下左边那幅画,将画轴一卷,对主人一拱手,道了声“得罪”扬长而去。这下可炸了窝,人们兴奋莫名,自动分作了两半,一半人去问主人选错选对,一半人去问那老者如何认出真品的。有人已经认出老者正是对面画廊的主人,姓洪,平时也经常来看画。洪老板一概不答,自顾走回他的店面,上楼去了。
  这边主人泰然自若的收起那张支票,也不直言对错,却对众人说:“你们还记不记得,昨天下午失火的事?”原来就在前一天的下午,画廊里一如既往人头熙攘的时候,对面的画廊——也就是买走画的洪老板的画廊突然失火了。后来知道是厨房做饭时不小心烧着了一桶菜籽油,火势不大,在救火车赶来之前就控制住了,但人们都着了慌,纷纷从画廊里跑到了街上。众人回想起来这场有惊无险的火灾,却不明白那和洪老板买画有什么关系。主人笑着说:
  “有关系,当时你们都急着往外走的时候,我没有走,先赶去收画,而这位洪老板——我从眼角里刚巧瞥见他,他是最后一个出的门。”
  “哦——”大家立刻明白了其中的关窍:主人首先去收的画,当然是真迹,而他收画的动作,当然会被最后一个离开的人看在眼里。这位洪老板在自己家演一出失火的苦肉计,就为了捕捉到这个重要的瞬间,真是煞费心机。这条街上开画廊都是在行里有名头的,没本事看画,倒会动这种歪脑筋!人们脸上呈现出复杂的表情,有轻蔑的,有叹息的,又都担心的问主人:那姓洪的丢下五十万,胸有成竹取走的左边那一幅画,是否就是主人前一天抢先收起的真迹呢?主人第二次笑了:
  “不是的。本来真迹的确是左边那一幅,但昨晚上,我越想越觉得这件事不对劲:为什么他的画廊失火,他反倒最后一个走呢?所以,我又把两幅画给掉换了一下。他拿走的是赝品,现在剩在墙上的这一幅,才是郑板桥!”
  哄堂大笑。


  写于2004年
  【闲言碎语集】第二辑目录

  [十二] 让生命来到你
  [十三] 吃的故事——读杰克伦敦《热爱生命》
  [十四] 我写“死在君子之邦”的一些感想,兼答网友回帖
  [十五] 云南日记——梅里雪山的日出
  [十六] 记忆像火车一样长
  [十七] 秃鹫与飞机——“乞力马扎罗的雪”中的几个形象
  [十八] 云南日记——游中甸松赞林寺
  [十九] 游泳池
  [二十] 鹿与金轮
  [二十一] 西西弗,解剖课
  [二十二] 卖画

  @楼小容我静 131楼 2014-09-23 22:10:29
  拜读并支持大作! https://tuoshuiba-image.oss-cn-hangzhou.aliyuncs.com/system/tybbs/post-culture-874453-1.shtml
  -----------------------------
  谢谢:)
  【二十三】(随笔)飞翔的塑料袋

  今天刮大风。隔着窗玻璃望出去,楼下那一大片紧靠北四环,待开发的裸露着黄土和砂石,类似戈壁滩的空地上,一场小型的沙尘暴正蓬蓬勃勃展开。几株刚挂了绿的柳树被吹得长发乱舞,鸡毛掸似的老杨树东摇西晃,忍受着风沙的肆虐,不情不愿的染垢蒙尘。
  几只塑料袋,在空地上方,在周围的高楼之间飘来荡去,象白色的大鸟展翅高飞。
  唯有它们在享受这场大风。我心中忽然间充满羡艳和敬意。这些最日常,最卑微的运输工具,也许曾经装过一袋水果,一袋蔬菜,或者一袋酱油,最后是一袋垃圾——它们自己便被称为白色垃圾,扔在这里,等着清洁车来送进焚烧炉。在它们的一生中,从没有安排过“飞”这一节目——垃圾的飞翔是该严格禁止的。但此时此刻,垃圾们却飞起来了,飞得优美从容,恣睢放任。清道夫们切齿诅咒的时候,我却为它们终成正果的自由而无比欢喜。我激赏的看着它们半透明的身体充分展开,满满的兜着空气,在蓝天上,优雅的转圈,高难度的翻滚,象一只只水母,无拘无束的漂浮在深蓝的海洋。
  它们有灵吗?这种廉价的工业品本来自地下的石油,埋藏了亿万年,被人类从沉睡中唤醒,改变了特性。它们来到阳光下,懵懂不知世界何物,不知自己何物。但轻薄的身体,透明的肌肤,舒展的线条,暗示着某种轻灵飘逸,适于飞翔的个性,并不只可以用来装装东西。它们承受着命运塞进它们身体的各种充填物,沉默而无怨。但它们不相信这就是全部真相,它们等待,盼望,忍辱负重。终于当它们被认为使命结束,价值完结,躺在垃圾场上等待清理的时候,天赐罡风,它们飞了起来。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又一只塑料袋将将起飞,飞机似的沿着一条斜线上升,加入蓝天上的舞蹈。另一只从半空落下去了,象是耗尽了燃料,需要找一处机场降落加油。我希望它不要挂在树梢,或者落在风吹不到的角落。然而风总要停,飞得再高再远再惬意,也要落回地面;清洁车总要来到,焚烧炉逃不掉。但真正的生活,绝不在乎生活的长短,而只在乎是否看到了生活之美。这些另类的塑料袋,人类工业的创造和叛逆,身上带着某某超市的印记,沾着酱油,散发着洋葱的气味,正在我眼前,在十六层楼,和比十六层楼还要高的高度,轻舞飞扬。在这和阵风一样短暂的时刻,它们逃离了人类,以及人类搭售的使命。这一刻,它们做回了自己的主人。


  写于2003年

  【二十四】(散文)东坡渡——游常州东坡公园

  常州有个东坡公园,在天宁寺东,文笔塔南,古京杭运河边。
  建东坡公园是为了纪念苏东坡。常州人为什么要纪念苏东坡?因为苏东坡死在常州。人们知道苏东坡生在四川,知道他死在哪里的恐怕不多。象我,我也算是苏东坡的粉丝,从小背他的诗词,也听过他不少故事,却从没想弄清楚他在哪里死,以为不是四川他的故乡,就是他做官的宋朝京城汴梁,还是这回到常州出差才碰巧知道的。否则苏东坡死在哪里对我可能永远是个谜,因为我永远不会探究它的谜底。
  说到底,人还是避讳死,哪怕和自己无关系的文学家的死。我们更喜欢文学家的故居,看一看诞生过一个天才的摇篮。面对他们的坟墓时,除了敬仰,多少有些局促,有些抑郁,甚至有些恐惧。那是人之常情的对死亡的恐惧,在死亡面前伟人和普通人是一样的。
  东坡公园不是苏东坡的陵园,他虽死在常州,坟墓却不在这里。在哪里我不清楚,可能在四川,可能在汴梁,上千年的沧海桑田是否还存在这一个坟已很难说。而一个人死在哪里其实比他埋在哪里重要,死的是灵魂,埋的是身体,灵魂离开身体的地方才是他真正的墓地。某种意义上,常州的东坡公园正是苏东坡的陵园,因为这里有他最后上岸的运河渡口,包含着那个人一生最后的路程。
  我去东坡公园游玩是一个隆冬的下午,三九已过,刚进四九,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可今年恰逢着暖冬,气温比往年偏高不少,江南连一场雪也没有下过。这天天气微晴,阳光和煦,公园里草木葱茏,翠竹环绕,到处盛开着金黄的腊梅,空气中充满沁人的幽香。然而在勃勃生机下面凝结着墓园般的肃穆和宁静。公园游人很少,除了象我这样慕苏东坡之名而来拜谒的,只有几个锻炼的老人低着头在铺着碎石的小路上走圈儿,至始至终听不见说话声。茨威格写过托尔斯泰墓,说那是世界上最安静的地方,而制造那安静,保护长眠的托尔斯泰不被俗世尘嚣打扰的是人们的敬意。苏东坡并不长眠在这里,但人们来此总会怀着一样的敬意,谁也不好意思高声喧哗,破坏了此间墓园般的安宁。说到底文学家还是更受人尊敬,人们游览十三陵明孝陵这些皇帝的陵墓时,更多怀着好奇和羡慕,却甚少会有发自内心的敬仰。
  公园里有一座低矮的山冈,山顶有一个四角方亭,名舣舟亭,舣是系的意思,纪念苏东坡曾在此山冈下的渡口系舟。亭子宋朝即有,屡毁屡建,最后一次复建是1984年,而苏东坡死于1101年。它好像一座墓碑伫立在这片陵园最高的地方,上千年来日夜默对着从它脚底流过的运河。
  下山走到运河边,可以看见一个名叫东坡渡的渡口。所谓的渡口,不过是沿河筑了几级台阶,连着岸上一个小小的平台,让人等船接送亲友,江南水乡常见的河埠头,象鲁迅和叶圣陶小说里写的“旧毡帽朋友”停泊“乌篷船”,上岸粜米看社戏的简陋码头。据说当年苏东坡来常州就是从这里上岸。那时苏东坡已辞了官,正是一个旧毡帽朋友,坐着他的乌篷船从渡口靠岸。我想未必有那么精确吧?渡口一定是凭想象复建的,上千年的时间连京杭运河也几经改道,原来的渡口恐怕早沉到哪里的淤泥底下与鱼虾和沉船为伴了。东坡渡也是现在起的名字。现在这段古运河早不通航了,从前还使用的时候,航船络绎不绝,旅客来往于码头,苏东坡只是其中的一个。那时渡口是大家的渡口,叫西坡渡,叫北坡渡,不会叫东坡渡。如今运河上断绝了航船和旅客,却为唯一的那一个旅客保留着码头。因为他是天下文章魁首,在这里走完了人生道路,大家的渡口成了他一个人的渡口,西坡渡,北坡渡,都叫了东坡渡。
  我站在空空的渡口上,眺望茫茫的运河。平静的绿波随着微风涌起细浪,一只白鹤掠过水面缓缓飞远。四周十分安静,但这运河渡口边的安静却不同于东坡公园里墓园般的安静,让人屏息凝语,怕惊动了游荡的鬼魂。这里的安静是一种喧闹的安静。奔流的大河永远不会让人感到寂寞,哪怕河上没有一条行驶的航船。而远行的渡口,无数人间烟火无数分别和相逢的渡口又怎会让人感到孤单?
  回望山冈上的舣舟亭,这时觉得它不象墓碑了,它象一座中空的灯塔,夜夜点起火把,为久已废弃的运河上所有消失了的船舶指引方向……

  苏东坡为什么会来常州终老?据说是他年轻时种下的愿望。
  苏东坡少年致仕,同科进士里有几个常州人,和他关系很好,带他前往自己的家乡游玩。那次旅行让年轻的苏东坡饱览了常州境内美丽的风光,为它久至春秋的历史多出君子高士,民风大气而淳朴所吸引,产生将来到此君子之邦归隐的心念,和友人定下“鸡黍之约”。后来苏东坡到过很多地方,不乏名气远在常州之上的名城,但早年的愿望始终不曾淡忘。苏东坡一生坎坷多桀,名声的日高带给他的是种种不平顺,在他屡次外放,回京,贬谪,起复,离家,探亲的途中,坐船经过京杭运河时,总要在常州上岸盘桓数日。算上最后一次,他一生到过常州达十一次之多。其中一次是他一位朋友去世,他前往吊丧,在这次悲伤的重游中写下了一篇悼念友人的哀词,里面有一段这样的文字:
  “大江之南兮,震泽之北。吾行四方而无归兮,逝将此焉止息。岂其土之不足食兮,将其人之难偶。非有食无人之为病兮,吾何适而不可。独裴回而不去兮,眷此邦之多君子……”
  文字沉痛低回,是对朋友的哀伤,亦是对自己的哀伤,和苏文豪放潇洒,飘逸灵动的风格何其不象,倒象披头跣足的屈原且歌且行于汨罗江边:人生多桀,坎途多艰,当年和我立下鸡黍之约的朋友已经不在了,而我仍在这条辛苦的长路上独自走着。我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内心的愿望,抛却一切仕途功名与俗世牵挂,来到这让我徘徊难舍的君子之邦安息呢……
  这篇《哀词》刻在东坡渡口边的一面山崖上,落款写着“苏轼书”,大约是从他遗留的书法临摹凿刻,但也可能是别人写的,用了他的名字。苏东坡的真迹传世太少了。
  苏东坡来常州为朋友致哀是1074年,离他生命结束还有27年。此后他还将经历一生最大的冤屈和灾难——历史有名的乌台诗案,险些丧命,侥脱一死后被贬黄州,以后更远放海南,天涯海角去过之后,终于在残灯岁暮断绝了功名与牵挂,离了京师,辞了官职,携带了不多的财产,在家人陪伴下乘船沿着他一生顺流溯流过无数次的京杭运河向他人生的终点驶去——不,驶来了。已是年老体衰,舟船颠簸于路途中生了病,到常州上岸寓居在城内白云溪孙氏馆,只住了四十九天就病重去世了。六月中来,七月末身故,还没有来得及过上中秋节。
  这就是苏东坡和常州,和这早已荒弃的运河古渡的渊源。人死在常州,却未葬在常州,家人把他的棺材仍从他屡次上岸的渡口运上船,送回四川故乡或者京师汴梁埋葬。至此永隔了身体和灵魂,千里孤坟,万重关山,渡口上望不断直到而今的凄凉,而那孤魂却终于圆了他少时的梦想。
  托尔斯泰童年时和他哥哥在庄园的一块土地种了几棵树,保姆告诉他们那里将成为幸福的所在。托尔斯泰晚年某天突然想起了多年前关于幸福的祝愿,从中得到了一个更高的启示,决定死后埋骨在他和哥哥种树的地方。为自己选择一个归宿,是否人人会有的愿望?而走过漫长的途程,饱尝过人世忧患以后如果那愿望还没有被淡忘的话,那么它的确是一个人幸福的所在了。
  比一般人更渴望归宿的人常常也比一般人更向往远游。凡世间伟大的心灵总不愿在一个囚笼中禁锢了自己。“吾行四方而无归”虽然凄凉,然而他所向往所以为销魂仍是那无归的远行。托尔斯泰为自己安排下庄园里的坟墓,最后却离家出走,象一个流浪汉一样病死在一个陌生的车站上。苏东坡尽生命最后的力奔向的归宿,也不过是平生一个客途中的驿渡。他们同是各自民族一个时代中最伟大的人物,比任何人更感到被自己的名声所累,害怕死后仍被无法躲避的声名包围,甘愿寻找一个远离熟悉他们的人群而又默默无闻的地方安静地死去。或许这是苏东坡决定来常州终老更深的原因?年老的山羊跑到洞穴里等死,年老的豹子跑到高山上等死,都是为了让人家找不到它们。
  事与愿违啊,想被忘记,人家却偏要记住他。常州人修建东坡公园纪念这位宋朝大文豪,花费的心血着实不小。除了舣舟亭,东坡渡等古迹,还在一座形如船舶的长洲上兴建了苏东坡的塑像,陈列他生平遗迹的东坡书院,还有一座五层高古色古香的仰苏阁,象北京故宫城墙上的角楼,远在大街上都能看见它的雄姿,底座上刻着念奴娇赤壁怀古,斗大的白字刻在黑色大理石,书法遒劲,气势夺人。但这一系列宏伟的建设却远比不上东坡渡口那几级伸向运河的台阶,那段近乎一无所有的空白给人印象至深。世间一切巧思与营造都不及无心经营的朴素来得感人。
  我在运河渡口边久久徘徊。这是一个人最后的道路,所有的光荣和坎坷到此都告一段落,而无穷无尽从此渡过的是今古相同的人间烟火。暮色已昏,夕阳洒下金色的余晖在谷纹般的绿波中跳跃;空落无人的渡口仿佛又浮现从前船来船往,鱼粱争渡的喧闹场面。河对岸的居民楼逐渐亮起灯光,传来远处街上隐隐红尘车水马龙的声响。我想起《前赤壁赋》的一段话:
  “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
  斯人已去,惟此运河渡口的暮色与晨昏千载与我共有。
  而彼生的远游,仍从此渡口!


  2014年1月


  【东坡渡后记】从“东坡渡”到“死在君子之邦”

  我今年一月去常州出差时,碰巧知道了苏东坡死在常州,市区的古运河边建有纪念他的东坡公园。当时有一种不期而遇的小小的惊讶,没想到苏东坡死在这里,不来出这趟差还不知道,也算是缘分,遂前去游览。一游之后,感想颇多,决定写一篇游记或随笔。前后写了三稿,第一稿写成了作文体,给常州市的中学生游园后写的命题作文,整个儿“我爱祖国山河美”加表扬苏东坡,枪毙了。第二稿就是这篇“东坡渡”。说实话,这篇里的情绪和我当时游园的情绪比较接近,所谓的敬仰,追思,和古今皆然的“生命感悟”,模仿茨威格写托尔斯泰墓,主题虽然还是歌颂式,至少不是作文,可以算一篇散文了。
  但写完之后,仍不满足,总觉得有一些自己的话没有说出,而对苏东坡的歌颂太多了。苏东坡是什么人,我为什么要歌颂他,他有什么值得歌颂的地方?为什么千百年来的人们都要歌颂他,一提他就要露出“亲切敬佩的微笑”? 因为苏东坡是个“秉性难改的乐天派,是悲天悯人的道德家,是黎民百姓的好朋友,是散文作家,是新派的画家,是伟大的书法家,是酿酒的实验者,是工程师,是假道学的反对派,是瑜伽术的修炼者,是佛教徒,是士大夫,是皇帝的秘书,是饮酒成瘾者,是心肠慈悲的法官,是政治上的坚持己见者,是月下的漫步者,是诗人,是生性诙谐爱开玩笑的人”(林语堂)吗?
  说实话,我对苏东坡本来是喜欢,佩服的,但看见他头上顶着的这么多头衔之后,我很难像当初那样喜欢,佩服他了。这些头衔,无论是后面的人加给他的,还是他自己挣来的,我都觉得,太多了。苏东坡成为苏东坡,归根结底还是文学,与这么多头衔其实是无关的。我喜欢的是文学家苏东坡,而不是秉性难改的乐天派苏东坡,悲天悯人的道德家苏东坡,黎民百姓的好朋友苏东坡,新派的画家苏东坡,伟大的书法家苏东坡,酿酒的实验者苏东坡,工程师苏东坡,假道学的反对派苏东坡,瑜伽术的修炼者苏东坡,佛教徒苏东坡,士大夫苏东坡,皇帝的秘书苏东坡,饮酒成瘾者苏东坡,心肠慈悲的法官苏东坡,政治上的坚持己见者苏东坡,月下的漫步者苏东坡,生性诙谐爱开玩笑的人苏东坡……我的神啊,哪来的这么多苏东坡!
  苏东坡身上的装饰品太多了。而对一个时代的巨人,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文学家来说,携带太多的装饰品是有害的。一个人拥有旷世的天才,如果少下一些功夫在别处,生活少一点精致,少一点多彩多姿,他的成就是否会更高些?——啊,苏轼的成就还不够高?百尺竿头,还有更进。杜甫没有许多装饰品的拖累,路就走得更宽广,诗也吟得更深沉。而苏轼,有一点轻。他终究超不过老杜和老李,不是因为才华低。他的这些装饰品,是后人给他的,也是他自己给自己的。这是他性格的弱点,所谓的矫情,就在这里。他什么都要求完美,干什么都得是一流,玩什么都得是一流,一生抱着这样的想法,连死,都要给自己安排一个完美的地方,一个“君子之邦”。
  那么,我今天来到了他死的地方,他如愿以偿死在的君子之邦,我为什么还要歌颂他呢!?我从前喜爱苏东坡的才华,而现在除了喜爱他的才华以外,也开始憎恶他的矫情了。于是我又写了第三篇游记,其实已不是游记,是杂文,调侃苏东坡以调侃文人矫情病的“死在君子之邦”。写完以后,满足了,感到说出了自己的话。那篇文章大家可能看过,可能没看过,风格和这篇“东坡渡”完全两样。就是元神分裂的两个人,一个黑,一个粉。我先贴后写的“死在君子之邦”,再贴先写的“东坡渡”,让大家看到一个人经历过的思想上和感情上的斗争。观点不同尽可争论,文章优劣也由读者评说。至于我本人,从“东坡渡”到“死在君子之邦”,由苏轼粉变成苏轼黑,却是打破了一个蚕茧,完成了一次蜕变。

  2014/9/21






  

  常州东坡公园一景 仰苏阁与苏轼像
  【二十五】 生的平凡,死的安静——读屠格涅夫《猎人笔记》之“死”

  “死”是屠格涅夫短篇小说集《猎人笔记》中的一篇,气质与全书一致,而又别具一格。和《猎人笔记》中其他篇章的开局一样,小说照例从作者:一个爱好户外运动——打猎的贵族的行踪开始,把读者带到一片俄罗斯大地上常见的风景优美,鸟兽繁多的树林。他这次与一个青年猎人同行,那片树林是这位地主家的,而作者年幼时经常在那里玩耍休憩,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文笔照例是屠氏的诗意和随意,节奏慢而慵懒,却埋藏着阴沉的死亡气息。那片长着两百多株高大参天橡树的树林,因抵抗不住前一年极度寒冷干燥的严冬死亡了,它整个儿被毁灭,橡树尽皆冻死,只能将它们砍伐。到此,读者才开始感受标题“死”的意义。作者用两百棵僵死的大树,一下子将人们置身死亡的包围中。悲伤的情绪在流淌,蔓延,构筑成宏大而阴暗的背景,奠定了故事的基调。但这死亡并非恐怖,或者凄惨的,人们悲伤,但有节制,冷静的接受这事实,因为自然界的灾难不可抵抗,命数如此,在劫难逃。死去了,也就死去了。所以人们挥动斧头,砍倒这群死去的巨人时,也是在为它们操办后事,一切自然而然的行为中,隐含了俄罗斯人对死的态度。套句俗话,这个背景的描写,十分成功地为后文将要描写到的人的死亡做好了铺垫。
  小说共叙述了五个人的死亡过程。第一个人,包工师的死亡,紧接在死亡橡树的背景描写之后,仿佛毁灭狼藉的树林正是为那可怜的人掘好的坟墓。他负责指挥一群工人伐木,却在弯腰打水时被一棵刚刚砍倒的橡树砸死了。他猝然倒在伙伴们和两位猎人——他的主人,和主人的客人面前,来不及叫医生,来不及送医院,只来得及让他做完临终忏悔,便咽了气。死者年富力强,正担当家庭的重任,死亡本是那样不甘,那样的痛苦不幸,却在确证了不得不死的时候,在极短的时间里坦然接受了这事实。他先忏悔自己的过失,因为他星期天还让同伴们干活,才受到上帝的惩罚。他请求同伴们原谅他,为以前一切得罪的地方,而同伴们围在他身边,一齐脱下帽子,对他轰然说道:“请原谅我们!” 他请人家把今天伐木的工钱算给他妻子,还有已付定金的一匹马,务必让她取回家,安排完这些简单的后事,这人便死了。“他好像中了枪的鸟一般全身颤抖起来,接着就挺直了。”作者这样描写,而我觉得他更像一棵被砍到的树,他就像是这树林中的一棵树,结结实实地生活了一辈子,遭遇到突然的灾难后,一声不吭地死了。不怨恨他人,不怨恨上帝,甚至不追悔一下为什么自己不小心一点,便可避开那灭顶之灾。人们对待他的死,包括他自己对待自己的死,就像人们对待橡树林的死亡一样,悲伤,而又有节制,冷静地接受这事实,仿佛对于天命的安排皆无话可说似的。无论人,还是树,死去了,也就死去了。余下的事情,只是照例给他们操办后事罢了。
  故事在这里中断,作者停止了他对那一天的叙述,他的思想离开橡树林,离开包工师马克西姆死亡的现场,投向记忆中亲眼见到的更多俄罗斯人的死亡景象,把一个个死亡的片断,用分镜头展现给读者看。一共又写了四个人的死亡,有死于意外的灾难,有死于疾病和衰老。
  第二个死者,是搬磨盘时患上疝气病(大概是气胸之类的内伤)的磨坊主。他去看医生,医生诊断他病情危险,但还有医治的可能,不一定死。他却固执地拒绝医生要他住院的建议,坚持说“要死也要死在家里”,放弃那一丝尚存的生存希望,一个人驱赶马车回家安排后事去了,作者看见他一路上还扬起鞭子跟熟人打招呼。有病不治,回家等死,这行为在我们看来不可理喻,而在他们那一种人却天经地义。他们俄罗斯的农民信仰上帝,遵守自然的秩序,并不把死当作一件多了不起的事,只是把死当作一件应该认真对待的事——要死在家里,要安排好后事,要做完临终忏悔。当对人,对神能尽的责任都已尽到,不能尽的也就随它了,只剩下安安静静地等死。
  第三位死者是在烤禾房失火时,被火烤焦的农人。作者去看望他时,他的妻子在哭,他的女孩躲在黑暗里吃面包,时而被母亲呵斥,他的弟媳妇在厨房切白菜,而他在床上等死。没有多余的话可说,大家都在做着自己分内的事。
  第四位死者是年轻人,作者的大学好友,被长期的热病,生活的失意,穷困,孤独包围,客死在做家庭教师的东家家里。他不回避死,而用生活,艺术,求真求知的热情来抵抗死,在死神时渐临近的当儿,依然把脸孔朝向太阳,不让死亡的灰影遮挡片刻的阳光。年轻人的死亡是最不幸的,但他死前平静安详,犹如得享高年寿终正寝的老人。
  第五位死者是一个年老的女地主,五个人中只有她是活到了岁数,正该见上帝的人。神甫替她念送终祈祷时,忽然看见病人真个在断气了,赶忙拿十字架给她吻。女地主却不满神甫的草率,责怪的说:“你忙什么?来得及的……”她恭敬地吻了十字架,还把手伸进枕头下面去拿自己早预备好送给神甫的银卢布,为她做临终忏悔的报酬,就在这时刻断了气。瞧,俄罗斯人的死是多么严肃的事,直到最后一秒钟也不能马虎呢!全部死亡的描写以这个带点喜剧色彩,有点让人发噱的镜头收尾,再说句套话,举重若轻,既消减了过多死亡镜头的阴沉,又升华了最末一句话的内涵,那句作者本人由衷的感叹——“啊,俄罗斯人死得真奇怪!”

  2014/9/20
  【二十六】生命中不能丢弃之轻——读杰克伦敦《热爱生命》之二

  (接“吃的故事”)

  除了每天在北极荒原上找吃的努力,那个迷路的淘金人随身携带的东西也是小说家花费心机设计,读者值得注意的。我列举一下他刚被同伴比尔抛弃,独自上路时的物品,共有这几样:一枝没有子弹的猎枪,一口白铁罐,一包火柴,一条毛毯,一把猎刀,一块手表,还有顶顶重要的,一只沉重的装满金子的鹿皮袋。金子,是淘金人来这北极苦寒之地冒险赌命所图的东西,他就是为这东西来的。但现在,生命受到了威胁,没有食物,沉重的金子成为消耗他体力的首要负担,比一堆废铁更无用,他不得不首先丢弃它。这个过程是充满矛盾的,他发现自己背不动那么多金子,必须丢掉一半时,并没有直接丢弃,而是找个地方把金子藏好,并做上记号,怀着以后再回来取的侥幸心理。到后来随着体力的衰竭,生还希望的降低,当他必须抛弃剩下的一半金子时,就不再费力去掩藏,而是丢在地上了。从这动作里读者可读到他的绝望,到这时候,他来北极已是白来,这场赌博中先赢的东西已经输光,只剩下一条性命了。他必须拼命保住这最后的老本,除此再没有可爱惜的东西。
  但是他只丢了金子,别的东西一样也没有丢。因为它们都是和生命有关的必需品,能够帮助他苟延残喘,度过难关。火柴至关重要,生火取暖,吓阻野兽,烧烤野味(如果有的话),都靠它。所以他把火柴细心地保护着,为怕丢失或受潮分成两半,一半藏在帽子里,一半用纸包好贴胸揣着。白铁罐可以烧开水,煮食物(如果有的话),还可以用来抓小鲦鱼,没有东西吃,他每晚喝几罐开水暖身,也能增加一些热量,抵抗北极的寒冷。毛毯盖着睡觉,还可以撕了来裹脚(他的鞋早就走烂了),猎刀是遇见野兽时拼搏的武器,这些都不能丢。没有子弹的枪其实是多余的,而且很重,应该丢。但他怀着还能打猎的希望,虽然在荒原上找到一颗子弹的可能性极低,还是舍不得丢。这是一种执拗,但这不是守财奴的执拗,而是饥饿的人想东西吃的执拗,守财奴宁死也不丢弃黄金,而他不丢枪的动机还是为了活下去。
  真正于他生命无用的东西,是那块表。在北极荒原上,人是不需要看时间的,日出而行,日落而息,表有什么用呢?但他没有丢掉那块表,不但没有丢,而且时时在看表,现在是几点几点。作者有多次写到准确的时间。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细节,是作者经过精心考虑的。别的东西像枪,火柴,白铁罐,毛毯,都是一个行路人的必需品,谁来写都会想到。但别人就可能忽略了那块没有什么用处的表,一开始就不写它。但杰克伦敦写了,这证明杰克伦敦不但是一个好作家,还是一个货真价实在北极那种恶劣的环境里挣扎过来的人。没有在荒无人烟的地方过生活的体验,就不会知道一块表对一个人的重要,随时随地知道时间对一个人维持他生命的力量,保持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念的重要。这小小的,计算时间的机械,会让你记得你还是个活人,你还在一分钟一分钟,一小时一小时的活着。动物从自然界的晨昏更替,白天黑夜知道它的生命在延续,而人必须知道得更精准,到小时,到分。这是另一种执拗,身为掌握文明的人类的执拗。它包含着一种高贵,超越了生存的需求,它让人在面对严酷环境的折磨时保持着一种智慧生物的骄傲,而这骄傲是支持他活下去,藐视自然,与自然肉搏到底的重要动机。所以那人一直不丢他的表,身体再虚弱,精神再沮丧,每天仍然不忘给表上发条。当然,他不丢掉表也是因为一块表的重量很轻,算不上一件负担,换成一口二十斤重的大座钟还是丢了的算。
  如此,这个人背着这些生命中不能再少的东西在荒原上日夜兼程,寻找生的可能。体力越来越枯竭,他后来连这些也背不动了。他先丢了枪,放弃了打猎的希望,然后丢了毛毯,然后丢了猎刀。但是剩下的三样东西他没有丢:火柴,白铁罐,手表。他留着火柴和白铁罐烧水喝,留着手表看时间,在神智几乎昏迷的最后几天里他都没有忘记给表上发条!一个人热爱生命的本能,在他对火种和时间的执拗上得到了最大的体现。他的一切都失去了,但生命之火没有熄灭,而那根持续走动的表针清楚地表明生命之车轮还载着这垂危的人奋勇向前。
  生命的顽强,何其令人感动。人到头来,属于自己的只有生命,这是到了山穷水尽人才会真正领会的道理。可到了山穷水尽还握着身外之物不撒手的人,也有的是。
  这个人后来遇见了他的同伴比尔——他被狼吃剩的残骸。丢弃同伴逃生的人,却先被荒原收了生。在比尔的白骨旁边,别无他物,唯有那只装着金子的鹿皮袋,上面被狼牙啃了几个洞。我们可以想象,两个淘金人的装备本来一样,比尔也有那一套物品:没有子弹的枪,火柴,白铁罐,毯子,猎刀,手表,和满满一鹿皮袋的金子。这个人最先丢的是金子,而比尔和他相反,别的一切都丢了,却到死还背着那一袋沉甸甸的金子。他真该死了。荒原可以宽容任何一种坚持,唯独不能宽容守财奴式的坚持。
  那么只剩下这个人了,抛弃一切身外之物,单留着火种和时间的这个人。他用火柴生了火,烧开一罐热水喝下去,看了时间,最后一次给表上好发条,走向远处海边的大船,做生命最后的努力。他成功了,活了下来。当他爬到船上的人看得见他的距离时,已经失去意识,像虫豸一样在地上爬行。那三件东西是否还在他身上?作者没有写。我想,火柴和手表多半还在,而白铁罐应该没有了吧,昏迷的人既不能煮开水喝,那劳什子还阻碍他的爬行。到这个份上,就连火柴和手表都不必要了。人在将死之时,生命只剩下了生命。至于他醒来以后,有没有后悔不该扔掉金子,想不想返回荒原拿他丢掉的(还有比尔的)金子,读者无从得知,但是我想对一个从死亡线上挣扎过来的人来说,生活的本质就像小说开头的那首诗歌:

  “一切,只剩下了这么一点,
  他们经历过生活的困苦连颠,
  能做到这一步就算是胜利,
  虽然他们已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2014/9/14

  【新片预告】

  书话朋友们好:)
  8月29日石中火在闲闲书话首次开帖“【闲言碎语集】死在君子之邦”以来,得到书话版主和网友们的大力支持和热心鼓励,在此深表感谢!我将于国庆节期间在闲闲书话开出新帖——“【闲言碎语集二】来自君子之邦的系列报道”,特作此节目预告。与【集一】相比,【集二】包含的文章篇幅更长,内容更多样,是作者数年来潜心创作的精华作品,欢迎朋友们前来批评观赏!
  【集二】帖出后,【集一】还将收入我今后创作的杂感,散文,随笔,评论等短文小品,请大家继续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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