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原创大赛]《承诺》女人臀部胎记隐藏骇人秘密!

  “今天已到达东山县城。明天一早出发,去翠林庵还愿。功德碑已经派人提前送抵,送碑的人回报说:明辛师太身体康好,吾心甚慰。我佛在上,凡事有因果,善恶皆得报。此言当毕生谨记。
  三年前举国起事之时,我被清匪余孽追杀,孤身一人逃亡至东山县山林之中。其时我腰部中得一弹,性命已在旦夕之间。幸得明辛师太所救,将我藏于翠林庵中,悉心照料调养。一月后,竟伤愈如初。我临别时许下诺言,若日后叶某有辉煌之日,必当重返翠林庵,树功德碑,扩修庙堂,为我佛再塑金身。
  明天便是诺言兑现之日。”
  往后翻一页便是第二篇文章,记于民国三年,十一月初四。内容如下:
  “今天到达翠林庵,见到了明辛师太。一别三年,师太风采依旧。
  功德碑已立好,我向师太提及塑金身和修庙堂之事,却被师太婉拒。师太另言:现有一慈悲之事,需施主相助。若施主能行此善举,必胜过塑金身和修庙堂百倍。我怎能推辞?当下便应允下来。
  师太道出原委:数月之前,有山民产下怪婴,那怪婴本是一对双生女,但半侧臀部却未分开,以至于二女连为一体。婴儿的母亲难产而死,父亲则将婴儿托付给明辛师太,自己绝望自尽。先师太已哺育婴儿数月,二女尽皆存活。然师太苦无为二女分身之力,若她们就此长大,必被视为‘怪物’而无容身之地。故此向我求助。
  我随师太来到偏房,果见一对身体相连于臀部之女婴。那对女婴容貌娇俏,若非体形怪异,当着是惹人怜爱。我一来已应允师太所求,二来也怜惜女婴命运舛难,便决意尽力相助。于是我将这对女婴带离了翠林庵,一路以棉被包裹,不叫他人得知女婴身体之异。
  具体该如何为之?我心中尚无章法。然女婴既沐于佛门净地,必有再生之造化。”
  第三篇文章记录的时间相隔一月有余。
  “民国三年,腊月二十一。
  今天收到埃雷医生的回信。埃雷医生说可以对女婴实施连体分离之手术。吾大喜过望,立刻电请埃雷医生来上海。
  如若手术成功,必当重谢!”
  第四篇文章记于来年开春。
  “民国四年,二月十一。
  今日埃雷医生给女婴实施了分离之术。埃雷技法高超,手术堪称完美。然女婴年幼体弱,受此重创能否安度如夷?尚需时日观察。
  数月来与一双姐妹朝夕相处,已生舐犊之情。心存忧念,食寐难安!”
  第五篇文章又是半个月后。
  “民国四年,二月二十六。
  一双姐妹终于度过了术后的危险期,创面已见愈合。差人速速前往翠林庵,将此喜讯告知明辛师太。
  双婴正在身旁安睡。凭窗远望,但见春暖花开,正是万物复苏之际。我心中却隐隐有凄凉之感。
  四年前的枪伤虽未夺我性命,但已令我失去了生育之能。难道漫漫此生,将注定孤老而终?
  感慨之余,忽有一念。可待日后与明辛师太商议。”
  第六篇文章记于民国四年,四月初八。内容如下:
  “今天带着康复后的女婴回到了翠林庵。姐妹俩昔日离去时形如怪物,今天却已是人见人爱的一对可人儿。明辛师太欣喜难抑,只搂着着那对宝贝,连呼:我佛慈悲。
  我早有心收养双婴中的一女,既见到师太,便当面提出此意。师太知我是真心疼爱孩子,欣然应允,便叫我在双婴中任选其一。
  那一双姐妹完全是一个模子所刻,何曾有半点差别?如此叫我挑选,反倒踌躇难断。其时一婴酣睡,另一婴则独坐玩耍。我便抱起了酣睡的那个,想要将她带走。然而还未及迈步,一只小手却拽住了我的衣袖。低头一看,正是那个坐着玩耍的女婴。她睁着大眼看我,眼中竟有眷念之情。她未必解我心意,但那眼神又叫我怎能拒绝?我轻叹一声,放下了怀中酣睡的女婴,复将那玩耍的女婴抱起。无论如何,终要与一女分别,能在那女婴的睡梦中离去,心情似能稍微平和一些。
  师太见我选择已定,心中亦难免唏嘘。两个姐妹出生时血肉相连,但从今天开始却要天涯相隔。留下来的女婴按照其亲生父母的遗愿,得名楚云;而我怀中的那个则继承我的姓氏,得名叶梦诗。
  临行之时,师太将一块玉坠挂在了梦诗颈中。这块玉坠乃姐妹生母的遗物,上面刻着父母起好的名字:‘云’。以后不论梦诗随我走往何处,这块随身的玉坠都可维系着她的血脉之亲。”
  叶德开的笔记读到此处,关于楚云和叶梦诗的身世之谜已水落石出。吴警长合上笔记本,恍然道:“原来是这么回事!那所谓的‘怪物’却是一对身体相连的孪生女婴!”
  “这事在医学上叫做‘连体婴儿’,是一种极为罕见的畸形双生胎。”我详解道,“当年在那个山洞里,孟婆子已经接出了婴儿的脑袋,杜雨虹但仍无法生产,就是因为在那婴儿的屁股上还连着她的小姐妹!后来楚汉山将妻子的肚腹剖开,这才将一对女婴取了出来。你想想看:这两个孩子身体连在一起,岂不成了双头八足的怪物?再加上刚出生时浑身都沾着血污,谁看了不害怕?”
  吴警长点点头:“这事我虽然没有亲眼见到,但想一想也知其中的恐怖。楚汉山后来逼着我和孟婆子发誓,又杀了和我一同搜山的同伴,就是不想让这个秘密泄露出去。峰安毕竟是个偏僻小镇,民风闭塞。这要传了出去,不知会生出多少难听的话。这俩孩子日后即便分开了,恐怕也会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不错。楚汉山行事虽然毒辣残忍,但一切都是为了妻女所为,倒也令人感动。而他的方法也确实有效,你看你堂堂一个警长,这么多年来也一直唯唯诺诺,谨守这那个誓言。若非楚汉山对你用了那极端的手段,你又怎能做到?”
  “那事你就别提了。你一提起,我浑身就觉得凉飕飕的。”老头尴尬地苦笑着,然后又有意无意般把话题岔开,“对了,楚汉山为什么要抓走凌家的女婴,而且还割去了那娃儿屁股的一大块肉?”
  “报仇当然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因为凌老爷曾请人给杜雨虹下过难产的诅咒。后来杜雨虹产下畸形的连体女婴,楚汉山当然会迁怒凌家。所以他便下山抓走了凌家的小女儿。至于为何要割去那娃儿屁股上的肉?嘿嘿,按照我的分析,他应该是在做试验。”
  “做试验?”吴警长沉吟道,“你的意思是,楚汉山想自己动手将连体女婴分开,所以先在那凌家的小女儿身上试刀?”
  我点点头,又道:“你不是说过吗?凌家女婴的伤口上被敷了草药,这说明楚汉山曾对女婴进行过救治。不过那么大的创口,仅凭几副草药肯定是救不活的。凌家女婴既然死了,楚汉山便知道自己无法将两个女儿分开。绝望之余,他只好把一对女婴托付给慈悲心怀的明辛师太,自己则下山赴死。”
  老头赞同道:“果然是合情合理。楚汉山后来说自己吃了那娃儿的肉,其实也是为了掩盖真实的目的,不叫别人猜到女婴连体的秘密。”
  “不错。”我喟然叹道,“楚汉山为了守住那个秘密,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老头沉默了片刻,忽又想到了一些不解之处,便道:“现在看来,楚云就是楚云,叶梦诗就是叶梦诗。她们虽是孪生姐妹,但已有二十年不相往来——那我就奇怪了,为什么楚云会时常犯病,非说自己是叶梦诗呢?”
  我没有直接回答,只是伸手从桌上拣起一张照片,细细端详着。照片上是一个小姑娘,看起来也就八九岁的年纪,明眸皓齿,衣装鲜亮。不用说,这自是童年时的叶梦诗无疑。她站在大上海繁华的街头,笑容溢满了她的双颊,神态快乐幸福。
  良久之后,我将那照片轻轻放回桌面,叹道:“这张照片就是楚云的病根。”
  吴警长接过照片看了一会,不解地追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伸出手指在那厚厚的笔迹本上点了两下,说:“这笔记本你还没看完呢。后面还有两页是做了记号的。你先看了那两页,我再给你细讲。”
  吴警长重新翻开笔记本,果然在后面还有折过的记号。他循迹找到相应的记录,却见篇头的时间已经到了民国十二年,腊月十三。笔记的内容如下:
  “又快到春节了,当是合家团聚的日子。我虽然不曾娶妻生子,但有梦诗陪在我的身边,此生足慰。
  过了年梦诗便十岁了。眼见她一天天长大,不光出落得水灵动人,且心地善良,日后定是个有佛缘的孩子。
  前几天给梦诗买了新衣服,顺便拍了几张照片。今天照片拿到手了,挑了最好的一张,加印出来寄给翠林庵的明辛师太。一别多年,不知她身体可好?更不知梦诗的姐妹是否能和梦诗一样,过着安康富足的生活?”
  再往后翻过数页,便到了最后一篇折过的笔记:
  “民国十三年,二月二十六。
  今天收到了明辛师太的回信,得知我去年腊月寄出的照片倒惹出了祸端,心中不免惴惴。
  师太去县城取回照片时,恰被楚云看见。女孩便追问照片上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那个人是谁。师太念及楚云已渐渐长大懂事,便把往昔事由全都告诉了她。没想到楚云却对梦诗心生嫉妒,终日捧着照片,魂不守舍。近日甚至入了魔怔,竟自称叶梦诗。
  师太惶恐,忙收了照片,决意不再让楚云接触。同时来信提醒,嘱我万万不可对梦诗言及过往。我深以为然:孩童年幼,其心理波动无法掌控,敏感之事还是回避为妙。”
  吴警长看完了这最后两段笔记,掩卷沉思片刻后说道:“这么说楚云从小就知道叶梦诗的存在。她就是因为嫉妒叶梦诗,所以才会患上了那怪异的癔症?”
  我点着头悠悠说道:“身处大上海的叶梦诗和身处荒山孤寺的楚云相比,她们的生活环境无疑是天壤之别。九岁的楚云正是一个对世事将懂未懂的孩子。她的心灵之门刚刚对这个世界打开,她柔嫩的内心暴露出来,是那么地敏感,一点小小的刺激也会让她受到极深的伤害。可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她看到了叶梦诗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虽然和她长得一模一样,但人家却穿着漂亮的新衣服,并站在热闹繁华的上海街头,这一切对小楚云来说该是多大的诱惑?当她知道自己和那女孩的命运曾如此接近,但又在叶德开的一念之间发生了逆转。她会怎么想?她当然会不平衡。她会幻想:如果那天叶德开没有把她们姐妹俩换过来,那会怎样呢?”
  吴警长接着我的话茬说:“那她就会变成叶梦诗,她会穿着漂亮的新衣服,站在热闹的都市街头。她会变成照片上那个笑得像蜜糖一样的女孩。”
  “上周我去翠林庵拜访了慧清师太。师太告诉我:小楚云有一阵经常捧着叶梦诗的照片发呆。后来有一天,她很认真地对慧清说,她不是楚云,她是叶梦诗。正是从那一天开始,她的病症已经埋下了根源。”
  吴警长摇摇头,神色哀怜:“她这是在自己骗自己啊。”
  “这叫久思成疾,正是精神分裂症最主要的病因。”我叹了口气,又道,“我在上海的时候,专门拜访了大医院的专家,对这怪病也多少有些理解了。我想我基本可以描述出她病情演化的过程。”
  老头看着我,摆出洗耳恭听的架势。我喝口茶水润了润嗓子,然后开始讲述:“小楚云天天看着照片,幻想自己就是叶梦诗,这时间一长,她就有些分不清幻想和现实了。当她说出自己叫叶梦诗的时候,其实已是发病的前兆。明辛师太及时察觉,从此不让她再接触叶梦诗的照片——这个举动非常正确。小楚云当时所陷不深,病症也就没有再继续恶化。
  不久之后明辛师太病故,小楚云被送回了峰安镇。慧清整理明辛的遗物,自然会把那张照片还给楚云——这便成了楚云病症恶化的导火索。不过,真正将楚云逼疯的还是她此后的悲惨生活。”
  不用我细说,吴警长自然明白“悲惨生活”这四个字的含义。
  因为身世的原因,楚云一回到峰安镇便被众人视为克父克母的扫把星。她先是跟着姥姥生活了一年,后来姥姥也病逝了,镇上人便愈发视她为不详的异类。在孤苦伶仃之际,幸亏孟婆子收养了她。孟婆子待楚云倒是全心全意,可一个老婆子自己尚且困顿,又怎能给那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两人也只是勉强相依为命罢了。楚云便在这样的境地中艰难成长,她改变命运的唯一希望就是长大后能嫁个好人家。后来凌沐风出现了,他娶走了楚云。这段婚姻曾让孟婆子倍感欣慰。可谁曾想那姓凌的却是个心怀叵测的虎狼之徒,楚云自进了凌府之后便饱受摧残,每日每时都如同在挣扎在无边的黑暗地狱。
  “楚云的生活越悲惨,她对叶梦诗的生活就越向往。如果说楚云童年时代的幻想还只是出于小女孩的嫉妒心理,那当她成年之后,可就清楚地认识到了她们姐妹俩之间天差地别的人生命运。她只能去幻想叶梦诗的生活,幻想那天叶德开抱走的孩子是她自己。这种幻想成了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她靠幻想来麻醉自己,借以隔断现实世界给她带来的痛苦和恐惧。于是她的病症也越来越深,最终分裂成两个完全独立的人格。当她再幻想自己是叶梦诗的时候,她便对此幻想深信不疑,甚至忘记了关于楚云的种种过往。就像精神病院的大夫所说:她已经成了两个人,居住在同一个身体里的两个人。”我一口气把这段分析说完,然后深深地喘息着。我的胸口隐隐有些发涩——那是楚云的悲惨命运给我带来的酸楚。
  吴警长亦黯然不语,良久之后才道:“现在回想起来,楚云每次发病倒是有规律可循:和孟婆子住在一起的时候,她发病多在生活极端困苦之时;后来她嫁给了凌沐风,生活条件大大改善了,但又时常常被打,打得狠了便会发病。”
  我点头道:“这便是了。每当现实的生活把她逼得走投无路时,她便会逃避到幻想中的世界——那里是她唯一可去的避风港。”
  老头叹道:“唉,一胞姐妹,出生的时候连身体都是连在一块的,后来过的日子差别竟这么大,老天爷可真是不公平!”停了片刻他的思维却又一跳,问我:“对了。那个叶梦诗既然好端端的在上海,怎么又跑到峰安镇来,搞出这么一场乌龙会?”
  我回答说:“楚云被凌沐风打落坠河的那天,叶梦诗恰好也在扬州城外溺了水。她被渔民救起后便失去了记忆。我想帮她找回身份,就凭着那个玉坠的线索来到了峰安。结果一到镇上就遭遇了凌沐风……再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老头唏嘘不已:“这也真是巧了。难道杜雨虹夫妇真是泉下有知,冥冥之中要把远走的女儿带回峰安?嘿,只是这一来可就吃了大苦头了。大家都把她当成了楚云,她越说自己不是,大家便越觉得她疯病发作,谁能想到她和楚云果真是两个人呢?”
  “一般人当然想不到。但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想不到……”
  吴警长立刻想到一人,脱口而出:“孟婆子!”
  我点头赞同:“那天孟婆子去精神病院探望女孩。当她看到女孩佩带的玉坠之后,便意识到对方很可能不是楚云……”
  老头一拍大腿:“不错!孟婆子和楚云朝夕相处,当然知道那个玉坠并不在楚云身上。她还知道当年杜雨虹产下的其实是一对女婴——所以这事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她的!”
  “不过孟婆子凭那玉坠也只是心生怀疑,并不能确定女孩的身份。所以她才把我们全都赶出了病房——她要给那女孩验明真身。”
  “这个……该怎么验?”吴警长努力回忆当时的情形,他记得孟婆子看到玉坠之后愣了很长时间,然后她便要求看那女孩屁股上的胎记,老头便凭此揣摩道:“难道这秘密就在女孩的屁股上?”
  “不管是楚云还是叶梦诗,她们的屁股上都有一个大‘胎记’。那个‘胎记’就是判别她们身份的唯一标识。”
  老头看着我说道:“那其实并不是什么胎记吧?而是她们手术分离之后留下的疤痕。”在得到我肯定的表示之后,他又皱眉寻思:“可那疤痕又能有什么区别?既然是从两人屁股中间切开的,那伤疤也应该一模一样才对。”
  “伤疤的形状的确是一模一样,但位置却不同。”我略一停顿,然后暗示对方,“你要知道,当初那两个女婴只是半边屁股连在了一起……”
  老头一听这话,已豁然开朗:“我明白了!她们俩背靠背,半边屁股相连,那一个女娃连着左半个屁股蛋,另一个女娃却连在了右半个屁股蛋。这一刀切开,留下的伤疤也是如此:一个人疤痕在左边,另一个人在右边——就像是照镜子一样!”
  “正是如此。楚云和叶梦诗一胞双生,外表的容貌完全相同,她们唯一的区别就是屁股上留下的手术疤痕。一个在左,一个在右!孟婆子也就是凭着这个特征认出病房里的那个女孩并不是楚云,而是楚云的同胞姐妹叶梦诗。”
  “孟婆子知道叶梦诗的事情?”吴警长问了一句。随即他的小眼睛转了一转,又自问自答:“当然知道!楚云就是被孟婆子一手拉扯大的,有什么秘密能瞒过对方?难怪每次楚云发病,总是要靠孟婆子把她的魂喊回来——因为孟婆子知道她的病根啊。”
  “孟婆子认出叶梦诗之后,当然不能让那孩子继续在精神病院无辜受苦。所以她才要开祭坛招灵,因为她已决定说出当年的秘密。她要告诉人们:楚云和叶梦诗确实是两个人。她们的身份可以通过屁股上的疤痕分辨出来。她知道这么做会违背当年的誓言,但她觉得自己这是为了救出叶梦诗,即便亡灵地下有知,也该理解她的。可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个举动虽然没有触犯亡灵,但却引起了另一人的杀机……”
  老头眯起眼睛:“你是说……凌沐风?”
  我点头不语。老头便又追问:“那你倒详细说说:这姓凌的到底为什么要杀孟婆子?而且他还要把你和阿锤也列上死亡名单?”
  我盯着老头看了片刻,吐出三个字来:“因为你。”
  老头茫然不解:“因为我?”
  “对。你在楚云失踪的案子上盯凌沐风盯得太紧,把他给盯怕了!”
  老头隐约品出些味儿,但还不十分明白,只沉吟道:“你什么意思?”
  我冷冷地“哼”了一声:“你以为只有孟婆子知道那女孩不是楚云?凌沐风早就知道了!我们到达峰安镇的当天,凌沐风就把那女孩领会了家。到了晚上,他扒光了女孩的衣服,想要强奸她!虽然女孩拼死抵抗,没能让他得逞,但浑身上下还是被他看了个透。凌沐风和楚云结婚那么长时间了,当然知道妻子屁股上的‘胎记’在哪边!”
  老头沉吟道:“也就是说:那天晚上凌沐风便已知道这女孩并不是楚云?”
  我点点头:“他把那女孩送进精神病院,只是将错就错的一步棋,是为了缓解楚云失踪案给他带来的压力。”
  吴警长“嗯”了一声,算是把这事给想明白了:
  因为楚云失踪,老头一直憋着劲追查此案,想要一举将凌沐风掀翻。凌沐风为此多少有些狼狈。如果“楚云”活着回来了,那老头在这桩案子上就没什么戏份可唱了——这便酿成了凌沐风囚禁叶梦诗的险恶用心。他想把叶梦诗变成楚云的替身,用来当做对抗老头的挡箭牌。
  老头恨恨说道:“这小子可真够毒的。明明知道别人没病还往精神病院送,难道他想把这无辜的女孩在那病房里关一辈子?”
  “他就是这么想的。叶梦诗绝不会承认自己是楚云,所以叶梦诗永远是个‘疯子’。而这个‘疯子’却能把你吸引住,让你不可能再查出楚云失踪的真相!至于时间嘛,当然是拖得越久越好!”
  “所以当孟婆子看破叶梦诗的身份之后,凌沐风便要杀那老太婆灭口?”
  “不错。”
  老头思索了片刻,又问:“那你和阿锤呢?姓凌的有什么理由要动你们?”
  “动我的理由还不好说?因为我发誓要救那女孩出去,姓凌的自然便我当成眼中钉,必拔之而后快。至于姓凌的要动阿锤,和动孟婆子的理由是一样的。”
  “怎么讲?”
  “辨析女孩身份的关键就是屁股上的那个‘胎记’。要想让那女孩永远成为楚云的替身,凌沐风必须除掉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在他看来,知道秘密的人至少有俩个,除了孟婆子,另一个便是阿锤。”
  “孟婆子把楚云一手带大的,楚云屁股上的疤痕在哪边她自然知道。”老头冲我翻了翻眼皮,“可阿锤呢?阿锤凭什么知道?”
  “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提醒对方,“阿锤偷看过楚云洗澡!”
  老头敲敲脑壳:“对,有这事。”
  “阿锤这小子嘴碎,他跟我都炫耀过:说知道楚云屁股上的胎记长在哪边。你想,凌沐风能放过他吗?”
  吴警长点点头说:“这要是我,即便没叶梦诗这档子事,我也得废了阿锤。哪个男人能忍得了这些闲话?”
  “甭管啥事吧。反正凌沐风有充分的理由要杀阿锤。”
  吴警长不再纠缠这事。说了这么些话,他也渴了,便自己倒了碗茶喝起来。喝到一半的时候,他忽然又把脸探出茶碗问我:“你小子是不是和叶梦诗已经有了好事?”
  我一愣,不知对方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我一时也不知该怎么答好,便故作镇定地反问:“什么好事?”
  老头把茶碗放回桌上,瞪眼看着我:“你装什么糊涂?你小子要是没看过叶梦诗的屁股,怎么会知道那伤疤只在半边,一个在左,一个在右的?”
  这句话算是戳到了关键。我面红耳赤地张着嘴,无言以对。
  吴警长见我窘迫,便“嘿嘿”一笑,用过来人的口吻说道:“你们这点事,我老头子能不明白?行了,等我去把叶梦诗救出来,你们就好好地过小日子去吧——你只管在这里放心等着。”说话间他便伸手抓起了桌上的那叠资料。
  我听老头最后那句话味儿不对,连忙把他的手按住,问:“你干什么?”
  老头翻着眼皮说:“我帮你去救人啊。”
  “什么叫我在这里等着?”
  “你就别去了,我去就行。”老头说,“你上次大闹精神病院,惹的麻烦可不小。那里的医生看见你还不得狠揍你一顿!”
  “他们敢!我现在可是证据确凿,明明是他们关错了人!还揍我?我不往上头告他们就不错了!”我一边愤愤然说着,一边把那叠资料抢在了手里,坚定道:“我一定要去!”
  “你非得惹那麻烦干什么?”老头无奈地咧着嘴,片刻后他又换了种委屈的口吻问道:“你小子是不是不相信我?”
  “当然不是。不过我跟梦诗有过承诺:一定会回去救她。她也说了会等我。你明白吗?她等的人是我,我怎能不去?”说话时我注意到对方的目光总在那叠资料上打转,便愈发将资料紧紧地抱着怀里。
  老头见我如此警惕,只好将目光收了回去。然后他掏出根烟卷点在手里,默默地抽着。烟雾缭绕在他的脸上,衬得他那黑黝黝的面颊越发阴沉。直到一根烟卷全部抽完,他才又抬起头来,对我说道:“你不能去。”他的表情很严肃,像是在表达一个极为重要的决定。
  我忽然意识这事不太简单,便皱眉问道:“为什么?”
  “为了你的安全。”老头顿了一顿,又加重语气说道:“我不想看着你死,你明白吗?”
  “死?”我“嘿”地干笑一声,“没那么严重吧?”
  老头眯缝着小眼睛问我:“阿锤失踪了。你知不知道?”
  “哦?”我目光一跳,摇头道,“这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回事?”
  “就在你大闹精神病院的那天晚上,阿锤失踪了。到现在也没找着人!”老头说话时刻意压着声音,营造出一种阴森森的气氛。
  “你的意思是……阿锤已经遭遇了不测?”
  吴警长没有正面回答,只道:“这家伙帮人挑货,从来不走远的,最多也就去个县城。现在一个礼拜见不着人影,这事很不对劲!”
  “一点线索都没有?”
  “他婆娘说他是夜里九点来钟的时候出的门,走的时候带了一把铁锹和一把锄头。别的线索就没了。打他一出门,镇上就没人再见过他。”
  对一个山区小镇来说,秋日里九点来钟已算深夜。镇民们大部分都已安歇就寝,所以才没人注意到阿锤的行踪吧。我低头琢磨了一会,猜测道:“他那么晚出去,还带着铁锹锄头,是不是偷东西了?”
  吴警长摇摇头:“阿锤这人虽然无赖,但手脚可不脏。镇上这些天也没听说谁家丢了财物。”
  我咬咬牙,骂了句脏话:“妈的,如果阿锤真的被人害了,那一定是姓凌的下了毒手!”
  吴警长道:“是不是姓凌的先不论。反正你不能再去峰安镇了,太危险!”
  我能理解老头的好意,但我并不认同:“我跟你一块去,有啥危险的?再说只要我们把证据亮出来,明确了叶梦诗的身份,凌沐风的诡计也就破产了。他还有什么必要对我下手呢?”
  “你小子,你怎么就这么拧呢?你……你根本就不明白!”老头说不服我,竟有些急了。
  我也急了,没好气地反问:“你说,我不明白什么?”
  “我……”老头一张嘴却又噎住了,好像肚子里有话又说不出来的样子。
  “你到底想说啥?痛快点!”我不耐烦地催促着,同时也有些奇怪:这吞吞吐吐的可不是老警察的风格啊。
  老头没办法了,他重重地哼了一声,终于决定说出实情。
  “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你死了!”他紧盯着我的眼睛说道。
  这话着实突然,我愕然一愣:“我死了?”
  “是的,我的梦一向很准。”老头捏着桌上的空茶碗,闷闷不乐地说道,“妈的,这事我本来不想告诉你,可你非得逼我……”
  今天从一见面开始,我就觉得这老警察不太对劲,现在总算知道了原因。按照老头的说法,他的梦可不仅仅是梦,那是能显示未来的预言!如果他梦见我死了,那我的性命岂不是危在旦夕?
  我心中有股很怪异的滋味,说不出是恐惧、悲伤,还是荒唐。默然半晌之后,我苦笑着问对方:“那我是怎么死的?”
  老头迟疑道:“我就记得你七窍流血,那样子惨得很……别的都模模糊糊的,说不清楚。”
  七窍流血。我在脑海中想象了一下。这真的就是我死亡时的样子吗?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能默默地倒了一碗茶,捧在手里茫然喝起来。
  “现在所有的征兆都对你不利。那灵牌上的三个人,孟婆子已经死了,阿锤也失踪了,现在你又死在了我的梦里……”吴警长看着我,诚挚地唤道:“小兄弟,你就听老哥一句劝,千万别再往那个镇子去了!”
  我没有接他的话,只一口一口地把那碗水喝完。然后我问对方:“吴警长,你的梦到底准还是不准?”
  老头道:“当然准,要不我干嘛这么担心?”
  “既然准的话,你就该知道:你的阻拦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已注定要死;而我也更加不会听你的劝阻,因为我即便是死,也一定要先完成了自己的诺言。”说完之后,我把茶碗往桌上重重一摔,展示出自己不移的决心。
  老头怔住了,他大概没想到我会说出这番话来。而话中的逻辑又是如此严密,让他无法反驳。如果他的梦确然如预言一样精准,那我的死亡便已注定发生,劝阻有何意义?他回答不准也没用,因为不准的话我就根本无须在意。
  老头只能无奈长叹:“我倒是想救你,可是……”
  “生死由命吧——”我打断他的话,“你我又何必庸人自扰?”
  老警察黯然不语。片刻后他似忽又想起一事,问我:“你有没有戒指?”
  “戒指?”我茫然道,“什么戒指?”
  “白银戒指。”老头解释说,“峰安当地的风俗:年轻人如果两情相悦,女孩会送给心上人一枚白银戒指。南方则会把戒指带在左手中指上,作为定情的信物。”
  我摊摊手说:“没有。”
  “叶梦诗没给过你?”
  我摇摇头,觉得可笑:“她是在上海长大的,怎么会知道当地的风俗?”
  老头喃喃道:“那倒也是……”然后他又郑重地提醒我:“如果她以后送你这样的戒指,你可千万别带!”
  我有些迷糊:“怎么了?”
  老头说:“那个梦里有个细节,我记得很清楚:你倒在地上,我把着你的脉,这时我看到你的中指上带着一枚白银戒指。”
  “可我并没有这样的戒指啊?”我思忖道,“这岂不说明你的梦并不准确?”
  “希望如此吧……”老头悠悠说道,“你只要一直不带戒指,或许那个梦境就不会发生。”
  “这还不容易?我坚决不带便是!好了,别再说了,赶紧出发去救那女孩吧!”我一边催促对方,一边把叠资料重新装回了档案袋里。我紧紧地抓着那个袋子,不敢有丝毫的放松。
  那袋子装的不仅是照片、文件和笔记本,那里面更装着一个沉甸甸的身份。
  属于叶梦诗的身份!
  这次够多了吧。别着急,故事到这儿才算是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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