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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担心他再度癫狂,点了支烟递给他道:“好点没有?”
他身体似乎震了一下道:“她人呢?”
“她被送去……”
“她被我杀死了对吗?”听了这话,本来坐在他身边的盗墓贼赶紧起身远远离开。
我叹了口气道:“当时你太紧张了。”
他这个时候倒显得很镇定,转而望向我道:“我知道你不会相信的,但莲子根本就不是正常人人。”
“你说的莲子就是被你杀死的那个女孩?”我道。
“是,就是她。”少年抽了口烟,面无表情道。
“她有精神病能作为你杀害她的理由?”我道。
“其实我真的忍受她很多年了,从小她就喜欢粘着我,但我总能见到她爸、她妈,所以特别烦。”
“等会,我记得你好像说过你两是孤儿。”我插话道。
“没错,我两是孤儿,但我就是见到她爹妈了,无时无刻不在她身边,而且她爸爸还威胁我说如果我敢欺负他女儿,就活活缠死我,你看我脖子,还有被她爸爸用手掐出的痕迹。”说罢这少年煞有介事的抬起脖子指给我看。
脖子上除了污垢,其它什么东西都看不出来,我和盗墓贼面面相觑,只觉得心里一阵阵发毛,哪里还敢接他下茬。
但这少年并不像是疯了,因为他头发的状态显得很正常,那就说明他说的是真话……
我越想越害怕,但这少年并没有停止,继续道:“我其实是被她的爹妈威胁着不敢分手的,从心理而言,我根本就不愿意和她在一起。”
“所以为这事儿你杀了她?”我道。
“不是,因为她有装神弄鬼的吓我,别人搞这套是恶作剧,好玩,她搞这套真招鬼啊,在孤儿院我十岁那年拉肚子,晚上去厕所解大手,结果推开门就看到一个浑身干瘪,颜色发青的老头勾着腰在墙上用和鸡爪子一样尖利的手指头刻笔画,当时把我吓得扭头就往外跑,结果在外面发现她恶作剧成功的哈哈大笑,那晚我把大便拉在裤子上,除了被老师打,还罚我自己去洗裤子,十岁的小孩,冰天雪地光着屁股洗几个小时裤子,后来我发高烧,这一脸大麻子就是当年发高烧时烧出来的。”
我这才注意到少年确实生了一脸大麻子。
“从这事儿之后她没有一点收敛,动不动就招惹一些不干净的东西给我看,我胆子并不算大,能活到今天没被吓死你知道为什么?”等了一会儿见没人回复他便自言自语道:“因为我爱她,只有她愿意从小到大的跟着我,虽然她总是吓唬我,伤害我,但也愿意照顾我,并总是把她碗里的第一块肉夹给我吃。”
“既然你明白这点为什么还要杀死她?”我道。
“因为在她装神弄鬼那一刻我内心突然生成的愤怒实在无法抑制,那时候我想不到她的好,也想不到杀人偿命,我就光想着这些年她对我造成的伤害,所以真的没忍住,我就……唉!现在想想,我是真后悔啊,但也来不及了。”
“一觉睡醒你就后悔,这种觉悟可是太不值钱了。”我道,但心里多少有些心酸,为这两个生命卑微如蝼蚁的人难过。
只见少年突然站了起来,对着空空如也的门口道:“她来了。”
我顿时觉得头皮一紧道:“谁来了?”
话音未落就见屋子里的灯光古怪的闪烁了几下,接着就听一阵哗啦啦的铁皮摩擦响动,我两正要出门,就见那个护林员推着一个黑漆漆类似油漆桶的东西堵在了门口,此刻他脸上已没有憨厚的笑容,而是罩着一层寒霜,双眼闪烁着点点凶光。
我看他状态不对头,试探着道:“打过电话了?”
“是,打过了,他们委托我来处理这件事。”护林员脸上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我心里暗道:不好。道:“你是什么人?”
“你问我?那只能说我是一个痴情的人了。”这人嘿嘿诡笑着一把拎起黑漆桶,一个身着白裙,模样俊秀,但浑身苍白的长发女子从中而出。
这女子长的真挺好看,秀发披肩,瓜子脸,柳叶眉,一双大眼瞪得滴溜滚圆的望着我们,苍白的脸上没有丝毫血色,我清楚的看到她满头长发在没有丝毫微风流动的状态下整体飘动着,这和《风门奇术》里所描述的“白尸煞”完全一模一样,我吓得魂飞魄散,急道:“这老怪物把我们当养尸的材料了。”
他哈哈大笑道:“说的没错,这间屋子就是我家小美吃饭的食堂啊。”
原来之前他所言的“小美”是真有所指,想到这儿我浑身发麻,这才注意到地上,墙面上满是暗褐色的斑点,这些斑点看似污渍,其实应该是褪色的血迹,而所有窗子上都封着拇指粗的钢筋护栏,这小楼里破烂一堆,自然无需防贼,钢筋护栏是防止人逃跑的,静谧的夜空中只听骨节咔咔作响,“小美”的双脚开始缓慢的移动,动作就像是关节部位生锈,却依然能动的机器人。
一张拥有如此美丽面容的女人,瞪着呆滞的双眼,以极其古怪的姿势开始缓慢移动,这种恐怖的视觉效果就已经令人感到窒息了,我肝胆俱裂一步步往后退去。
很多小说里形容走尸行为僵硬,只能蹦跳,这并不全面。
尸煞分白煞和红煞两种,不知道为什么女尸养成后通体全白 ,男尸养成后通体全红,这一奇特的现象也没个科学家研究,而养尸之人虽然懂的玄门密法,但科学之道并非所长,所以红白尸煞的“奥秘”至今无人能解。
而尸煞之所以头发微微飘动,道理在于这种阴物其实是有呼吸的,因为吐纳之术是所有修炼道法的根本,所以尸煞本能也是需要吸气的,否则也无法成为僵尸,而尸煞行动时之所以会有骨节响动,则是因为长时间僵立不动后骨节摩擦发出的响动,这就如正常人一觉睡醒后伸个懒腰,骨节也会咔咔作响,而由走尸身体发出的这种响动也叫“尸骨音”,对玄门中人而言,最可怕的两种声音就是“夜闻鬼啼哭,棺知尸骨音”。
不过如果尸煞最终不能成为僵尸,还是会因为尸僵而彻底死亡,那些古墓葬群出土的千百年不腐的尸体其实就是养成尸煞的尸体最终未成僵尸而成了尸僵所致。
而护林员所养的尸煞从外形看基本已成正身之象,尤其是体魄已回,正所谓有魄无魂是为鬼,有魂无魄是为僵,小美早已是常人形态,这是即将成为僵尸之兆,若在不拦阻,子贡山或许就会成为一座血红之山,而养成这样一具尸煞少说也得有几十年的功效,所以即便是未成僵尸,这么多年的时间里究竟有多少人死在这两人手中,只怕也是个天文数字了。
看样子我们即将成其中之三了,但即便死我也要拼一把,想到这儿我一咬牙从包里取出五帝钱剑和驱邪符箓,看到这些物品护林员哈哈大笑道:“简直是可笑我的小美可是实实在在的活人,你用驱鬼的招法对付她能有用?”
我虽然心里害怕,但和普通人相比我至少是非常镇定的,我很清楚自己根本不可能制服一个尸煞,原因就是灵宝道求吉避凶,说白了一切法术都是对“魂”有效用,而尸煞属于“魄”,对于魄的法术我根本就不懂,就好比你让一个拉小提琴的去弹钢琴,即便他能看懂五线谱,也不可能弹好钢琴。
这就是不对路子,驱魂的法术即便再强,对魄也起不了作用,所以我也就是殊死挣扎。
“小美”就像再跳僵硬的机械舞,浑身咔吧吧响成一片,随着不停响起的“尸骨音”她就像一个“呆美人”毫无表情的朝我们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除了那个半死不活的少年,我和盗墓贼吓的是魂飞云天外,尤其是盗墓贼简直吓出了鸡飞狗跳的节奏,原地不停蹦跳着叫道:“我的娘啊,这是做了什么孽,一天之中看到这么些怪胎。”
“你他娘的才是怪胎,我的小美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护林员几乎是狂叫着朝盗墓贼丢了一块石头。
这哥们虽然长相行为都比较猥琐,但身手却十分敏捷,闪身躲开了石头,而尸煞身子骤然一转,双腿比直的朝他走去。
人绷着双腿走路是个什么姿势,各位脑补一下,“小美”身体机械的一摇一晃朝我们缓缓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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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也就那么大,根本没有躲闪的余地,于是我挺起五帝钱剑就朝小美的头顶压去,手刚伸到一半,看似机械僵硬的小美,动作却快的令人咋舌,我就感到面前一阵微风晃动,她雪白的手臂磕在我胳膊上,没有丝毫美女温存柔软,简直就像是一根白玉雕成的大理石柱子。
“小美”虽然身材纤细苗条,但气力大的异乎寻常,双臂相交后我胳膊疼的骨头都要断裂,五帝钱剑脱手落地。
它以本能行为,两手朝我劈面抓来,尸臭味扑鼻而至,就像是十来天没洗过的大臭脚,又像是在太阳下暴晒的咸鱼干。
养成的尸煞即便是再漂亮,也会有一股浓浓的尸臭味,当然养尸人是无法闻到这股臭气的,所以丝毫不妨碍“小美”成为护林员心目中的“女神”。
尸煞力量极大,虽然看似僵硬但移动速度并不慢,伸缩之间便将我们抵在了屋里,我手上虽然有驱邪符箓,但是以我的能力根本不敢靠近它,所以无法将符箓贴在它身上,即便贴上也没啥用,没地儿可去,我们只能往桌底下钻,但尸煞随即便将木头桌子打成两段,那张美丽的脸随即又出现在我的双目中。
这应该是我这一辈子所见最恐怖的漂亮脸蛋了,要是带了硫酸我恨不能扑它个满脸。
随即发出哗啦一声响动,小美身后“热流涌动”,那少年奋不顾身的用铁壳暖水瓶狠狠敲在尸煞的后脑勺上,瓶胆发出一声爆裂声,开水溅的小美和我们一头都是。
这下可差点没把我给烫死,惨叫着朝一边窜去,尸煞浑身肌肉虽然看似正常,其实早就成一团死肉了,所以重击之下它连晃都没晃,而滚烫的开水沾到它身体就被吸入皮肤里。
这说明它皮肤上的毛孔已经完全张开。
毛孔张开程度越大,则尸煞成为僵尸的可能性越大,说不定喝干我们几人的鲜血,这具尸煞就彻底变成僵尸了。
刚想到这儿我就觉着左脚脖子一紧,已被小美牢牢抓住,暗中狂呼:不好。我转身用右脚狠狠一脚踹在它的小腿胫骨上。
闷响声都没有,我感觉自己就像踢中了一处结实紧凑的冻肉,差点没把我疼晕过去,随即我腾身而起,被她狠狠一下砸在墙上,摔落地下后我只觉得体内五脏六腑都挪了位置,本来想咳嗽两声,张嘴就吐了一地。
盗墓贼那身老鼠衣反而占了便宜,贴身而穿,加之又沾上了开水,所以十分滑手,“小美”几次动手都没抓住他,盗墓贼顺手从口袋里取出一把螺丝刀,对准小美身上一阵乱捅。
然而尸煞身体就像是密度极高的橡皮轮胎,根本扎不进去,我挣扎了几下却没能站起身,眼见盗墓贼脑袋上的头发被尸煞一把攥住,整个人拎起丢了出去。
这下我们两是要完蛋了。我心里狂念阿弥陀佛。
只见屋外人影晃动,一个身着灰色道袍之人肩扛晕厥的盗墓贼进了屋子,随后他将盗墓贼平放在板凳上,左手一翻便多了根骨刺,随即在右手指哈桑轻轻一刺。
伤口不小,鲜血顺着指头滑落手掌,行动早已如常人般的小美似乎感受到了鲜血的气息立刻转身对着来人。
这名道人身材适中,面目英俊,身后背着一把长剑,腰间挂着一面拳头大小的铜锣,他举起沾满鲜血的左手对准尸煞。
浑身腐臭之气的尸煞就像贪财的人见到了财宝,大步朝他走去,满头油光可鉴的长发被开水搅和成乱糟糟一团,脸也被满头长发遮挡,加之一身白衣。
此时的小美真如贞子一般。
今天是元宵节,给点福利吧,更新多点。
这具恐怖至极的尸煞走到年轻道士面前,朝他伸出一对长满尖尖指甲的双手,嗖呼一声朝他双肩抓去。
我这才看清楚来人就是那个叫王秋月的梯玛。
我看他是极度不顺眼,因为和他说话总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就好像他是皇族一般,太装了。
不过到这份上我还是替他担心的,毕竟他的对手是一具尸煞,被它双手攥住肩膀那可是动都没法动弹,只能闭目等死。
然而这缺心眼的道士对待这个力大无穷的尸煞似乎根本没有经验,人就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我心道:别是看人长的漂亮,还以为是要和自己拥抱吧,简直是作死的节奏。
刚冒出此念就见道士左手一晃,摒起食指中指,点在尸煞的双眉间。
他出手非常迅速,因为尸煞的动作极快,而王秋月居然还是后发而先至。
更加出乎人意料的是,当道士双指点在尸煞眉间,这个张牙舞爪的怪物就彻底消停了,它就像中了定身术,保持姿势一动不动的定立当场。
我这才明白人哥们为啥这么牛逼哄哄,因为是真有本事,仅靠两根手指,就把一个尸煞给降服了,这等手法真是闻所未闻。
人最难受的事情不是看着一个人比他强,而是知道这个看着比他强的人居然真的比他强,这才是最令人痛苦。
本来他就比我帅,加上他爹又是大梯玛,家庭条件也比我好,最后凭个人本领他也强过我,更气人的是他还真切的表达了漠视我的态度,想到这儿我早已忘了自己所身处的险境,越想越恼火。
王秋月当然不知道我心里胡思乱想,他右手一把抽出身后的长剑,只听屋外护林员惨叫一声道:“我的小美啊。”
唰的一声屋里银光如练,我根本就没看清咋回事,小美那千娇百媚的脑袋就被一剑斩断,王秋月身子一转,再回身时已把小美脑袋包裹在一块麻布里,他顺手抹了一把血在麻布上喝了声道:“起。”
“轰”,麻布燃气熊熊烈火,王秋月抬手将尸煞脑袋丢出屋子,护林员手里举着一把柴刀,如一阵风般冲进了屋子对王秋月吼道:“你害死了我的小美,我、我要你偿命。”
他势若疯狂,双目瞪得血红,简直要疯了一般朝王秋月扑来,这个道士却根本就不理会,出手如风,在小美缺了个脑袋的身体关节上连贴十三道镇尸符,随即握剑之手反手一削,镰刀头在空中翻翻滚滚直插入窗框的木边上。
王秋月看也不看,顺手将长剑插入身后剑鞘,接着左手将身前道袍下摆撩起至身后,掐诀念咒道:“天地无极,阴阳天授,雷动圣光。”说罢屈指对准身后僵立的尸煞一弹,又是一阵烈火升腾,尸煞顿时被包裹在大火中,王秋月那姿势十分碉堡。
护林员也来不及打架纠缠了,抄起好的暖水瓶,将里面的水全部倾倒在尸煞燃烧的身体,王秋月冷冷道:“烟气有尸毒,赶紧走。”说罢当先出了屋子。
我们三人也先后出屋,随后一股浓郁的臭气从屋里阵阵飘出,中人欲呕,我们恨不能坐飞机逃走,然而护林员却跪在燃烧的尸体前放声大哭,那声音悲恸到了极点。
“这个神经病,这个疯子,养什么不好,非得养死人,我草泥马勒戈壁的。”盗墓贼对着跪在屋里的护林员破口大骂。
“几位大哥,你们谁报个警,让警察抓了我吧,我也不想活了。”少年愣愣的道,也不知道和谁说话。
王秋月则是一声不吭,俯身而立,直勾勾的看着屋里的状况。
我也不知道该干什么才好,但输人不输面,我强撑着站在他身边,不让自己软到,过了一会儿王秋月扭头以命令的口吻对我道:“现在电话能打通了,报警吧。”
“凭啥让我报警?电话你不能打吗?”我有些恼火的道。
“我早就看出你是个棒槌,还真没错,你见过镇尸道长身上带手机出来办事的?”王秋月满脸不屑的道。
一句话就暴露了我半瓶子水的本质,这让我感到非常羞臊,但心底里更加恼火于是强词夺理道:“谁说道士不能带手机的,那是因为你功法不到。”
他白了我一眼,根本不搭理我,我只能讪讪掏出手机,这次直接拨通了董海超的电话,他果然是还没睡觉,听我叙述的案子道:“好,你先等着我马上就过来。”挂了电话我却觉得有点奇怪,养尸这种案子对于他来说应该不常见,但听我说了这件事口气里却丝毫没有奇怪的意思,这点确实有点奇怪。
十分钟后董海超赶来了,但只有他一个人,看见王秋月他点了点头,王秋月却没有丝毫回应,看来世界上的人都在他漠视的范围内,我真想从背后踹他一脚。
“晚上差点没忙吐血,一个小痞子两只手被砍断了,光是抓刀手就差点绕东林市转了两三圈。”
“抓着没有?”
“抓到四个刀手,这次我看马凤凰是要栽了。”
“马凤凰?这名字好屌,难不成是个女老大?”我好奇的问道。
“你还记得我上次说被人顶包的杀人案呢?这件事的幕后黑手就是马凤凰,东林市最大的黑社会头子还就是个女人,这个马凤凰申队和她斗了十几年,从当警员那会儿就是死对头,直到今天还是逍遥法外,真算个人物了。”
原来那个二愣子居然欺负了东林市黑社会老大儿子的头上,人生还有比这更苦逼的一刻吗?我暗中叹息了一声。
董海超发现我身边站着的少年造型很“怪异”,便转而问道:“这人是谁?”
“他杀了自己的女朋友,不过这件事另有原因,也不能算直接杀人。”
我话刚说完,少年就激动的道:“不,我就是个杀人犯,警官,你枪毙我吧?”
“那得等定案之后才能做决定了。”说罢董海超从包里取出手铐,将人铐住,随后他转而对王秋月道:“兄弟,这件事真的谢谢你了,要不是你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破案呢。”
王秋月依旧是酷酷的表情,但终于对董海超点了点道:“那就这样,有事再联系。”说罢转身离开了。
之后董海超告诉我这件案子其实在东林市已经立案调查五年之久了,五年时间一共有二十七个人死于全身血液吸干,这些死者的脖子上都有牙印存在,当时东林市为这事儿闹的满城风雨,市局也因为此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而在对于案件的侦破工作,市局也分成了两派,一派是唯物派,主张以正常思路调查处理这个案子,还有则是唯心派,主张以非正常方式调查此案,而申重就属于后者,所以这些年他一直和王秋月在这件案子上忽悠往来。
我恍然大悟道:“难怪申队能轻易的接受我的思路,原来他就是信这个。”
“是啊,王道长……”
“不是我打断你的话,王秋月不是道士吧?”我道。
“他是道士,如假包换的道士,王晨是他的养父,我们最先找到的就是王晨,王秋月是他介绍给我们的,王晨说吸人血的必然是走尸,而王秋月可能是全天下最适合对付走尸的人?”
“他是茅山宗的镇尸道长?”我道。
“不,他是金山丘童,从娘胎里带出的消魂指。”说罢董海超冲我举起了右手的中指和食指。
“金山丘童?消魂指?啥意思?”我不解的问道。
“我也不懂,就听申队说过一次,他说这种人天生就有法力在身,属于天赋异禀的那类人,但具体这两句话是啥意思,他也没细说。”董海超道。
“对了,申队有没有消息了?”
“他办的可是大案子,否则市里、省里能有那么些人给他送行?我这种人上哪知道去。”董海超道。
在护林员凄惨的哭声中,“小美”逐渐变成了“小煤”,简直烧成了枯树枝一般,我叹了口气道:“看来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甭管啥故事吧,害死了这么多人总得为此事负责,二十七条人命,足够枪毙他十分钟的。”说罢董海超从皮套里又取出一副手铐,与此同时我看到山林中星星点点的手电光照射下来,许多警察、武警牵着猎犬正在搜山。
原来董海超不是独自一人前来,随后不久四名武警来将护林员从屋子里押走,之所以耽搁了时间,是因为调取防毒面具,因为屋子里简直臭到爆,十个厕所加在一起也不如这一间屋子气味大。
他并没有反抗,从屋子里离开那一刻他也没有回头再看一眼,但他的头发能以眼睛看到的速度迅速变白,这说明他的情绪已经跌落至谷底,而且再也没有“升回原位”的可能。
后来这件案子我听董海超说护林员进了监狱没过几天就变的又干又瘦以抑制不住的速度迅速衰亡直至死去,而且他也没有交代任何与案情相关的内容。
但现代的科学手段还是从仪器里得到了一些线索,并由此推断还原出了护林员养尸的原因。
经过对人和尸体的DNA化验,确定了这两位都是五零后,都是接受了上山下乡改造的知青,男人叫张建军,女人叫马金华。
得知了这一信息后警方便对两方亲属展开调查,得知了一件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惨案,那时两人刚十七八岁出头,男的风华正茂、女的漂亮可人,而两人也是对门邻居,从小一起长大,属于青梅竹马的关系,如果没有那段火热的年代,这两人必然走进婚姻的殿堂,但因为这一特殊时期,所以原本打算高中毕业后一起考大学的恋人被迫去了一处农场改造,而城里的孩子毕竟从小惯养,所以马金华无法适应农场的劳动与生活,于是她做了一件那个年代颇有姿色的女知青有不少人都做过的交易……
以自己的身体去换取相对舒适的劳动环境,以及更早的回城指标。
张建军起初并不知道,但后来整个大队都闹的纷纷扬扬,他便去质问女孩,女孩当然不敢以实情相告,所以张建军恼羞成怒之下做了人生中第一件错事,他去女孩家大吵大闹,并指责女孩的父母教养出了一个妓女。
所有街坊都知道了这件事,而女孩在父母疾风骤雨的责骂下终于在一个下雨的夜晚割脉自杀了。
看到女孩尸体的那一刻张建军才知道自己根本无法割舍对女孩的爱,于是他偷走了女孩的尸体,并将尸体藏在了子贡山内,人也躲在山里十几年,当再被亲人找到时他已经成了一个养尸人。
没有人知道养尸方术的来源,究竟何人传他的养尸秘术?他的亲人只知道马金华“复活了”,只是暂时还不能说话而已,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个男人正在养一具尸体。
而董海超给我看了一本张建军写的日记,这可能是一本世界上最为惊悚的爱情日记了,在每一篇,每一个字里,张建军都表达了对于马金华深深的爱意,以及看到她一点点“恢复”时那满心的惊喜与快乐。
看了这本日记我感觉或许是张建军自己都不一定知道是在养尸,或许他真以为自己复活了马金华,甚至他为这具尸煞准备了一件婚纱,如果我们再迟几天遇到他,这一对“新人”的婚礼就已经举行过了。
甚至张建军在日记里写道:我希望你能为我生个女儿,就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儿。
看到这一句是我浑身的汗毛啊,简直是竖起如金箍棒一般坚挺。
而杀死女友的少年因为没有年满十八岁而被送去了少管所,在那里他被一群少年犯殴打致死。
总之和“小美”接触超过五天以上的人没人能得善终,而五天正是一场劫运局的轮回之数,由此可见尸僵对于运道之影响到底有多可怕。
而王秋月的身世也引起了我的好奇,啥叫“金山丘童”?他到底有怎样的身世?虽然目前我还不知道,但我却能感受到这一定是个很牛逼的人,他有牛逼的本事,有牛逼的家庭背景,尤其是那匪夷所思的“消魂一指”。
尸煞可不是机器人,它没有丝毫意识理智,所有行为完全只凭神经反射,如果以法器震慑体魄,即便是将体魄打的灰飞烟灭,这在我看来都不算啥,但王秋月居然只靠两根手指就降服了它,而人的身体并不是法器,却能释放法器的效果?难道这就是金山丘童?
难怪这哥们一天到晚牛逼哄哄,原来真是肚里有货。
但我随即转念又想这本事也没啥可炫耀的,天赋异禀只能说是运气好,只有像我这样靠后天勤学苦练而获得的“本事”才是真了不起。
想到这儿我又得意起来。
洛奇走时连小串子一起带走,我彻底好好的休息了两天,第三天实在觉得无聊,便翻出《风门奇术》仔细学习起来。
自从上次看“天官术”篇身体有了奇怪的反应,《破灾镶星术》我不敢在轻易接触,生怕万一一个不慎,惹祸上身那就不值当了,所以这门功夫还是得等廖叔出狱后由他亲自传授才能往深了学。
而再研究《风》书的过程中我无意中看到了一篇字数极少的单篇,叫“天锋篇”,这里面将世上所有防身法器分为三类,分别是天锋,也就是类似于五雷镇尸杵这种说不好是何人所制,却效能极其强悍的法器。其次是人兵,这里说的人兵可不是锋利的宝剑宝刀,而是佛牌、佛珠、降魔杵这类开过光的人造法器。其三是地宝,这指的是一些神秘生物的骨头、牙齿、脚爪等身体上的硬物。
人所不知的神秘生物指的其实就是妖,所以我新房子里有一堆“地宝”。
只要把妖爪泡在童子尿里三天,妖爪就会变软,用矬子挫断尖口就可以贴身携带了。
不过童子尿这东西也不是很好找,因为我在东林市熟人不多,找谁去要呢?正当我为此事挠头,龙空的电话打进来了,他告诉我龙翔升和尹小琴明天结婚,请我去喝喜酒。
我有些诧异道:“龙总,这么快就结婚了?”
“嗨,实话告诉你,小琴都有身孕了,咱这样的人家必须对人家姑娘负责任啊,所以必须得结婚。”说这句话时龙空要当爷爷的愉悦心情,简直要从电话那头蹦出来一般。
这当然是好事,我从心里替两人感到开心,于是第二天穿了正装去参加婚礼。
大户人家的婚事当然马虎不得,龙空在沧澜江边的五星级宾馆包了三楼整层,而当天自然也是高朋满座,东林市头头脑脑的人物基本都到齐了。
尹小琴家亲戚不多,我当了女宾家属帮忙张罗,快开席钱龙空和我在楼下抽了根烟,真准备上去,只见一辆黑色的沃尔沃轿车由远及近,车牌号“88888”,龙空看到眉头就皱起来了本来我还以为是他生意上的竞争对手,当车子停住一个身着女士西装的中年妇女从车子里走下来,她五官极其英朗,一双眼睛犹如鹰眼,熠熠闪光,女性少有的刚毅在她脸上表达的清清楚楚。
龙空小声道:“这女人叫马凤凰,可是咱这儿最大的黑社会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