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躲藏 是为了更好的绽放』

在他悄悄望着她却不让她发现的那些日子里,
他看到的也只是午后两点的阳光下和纷纷扬扬的杏花中她隐约的轮廓,
无论季节如何变化,那情景始终都停留在四月。
而他之所以愿意站上唱诗楼的首席位置,用小提琴与洛达里奥合奏,
唯一的目的就是看她的长裙如何在赞美诗的歌声中轻轻飘动。
当一个女人决定和一个男人睡觉时,
就没有她跃不过去的围墙,没有她推不倒的堡垒,也没有她抛不下的道德顾虑,
事实上没有能管得住她的上帝。
她的人生才刚迈入成熟,
刚刚摒弃了形形色色的海市蜃楼,便又隐隐伤感起来,
因为她始终没有成为自己年轻时住在福音花园里所憧憬的样子,
而是成了这副甚至自己都一直不敢承认的模样:
一个华贵雍容的女仆。
我去旅行,是因为我决定了要去,并不是因为对风景的兴趣。
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
她提醒他,弱者永远无法进入爱情的王国,因为那是一个严酷、吝啬的国度,
女人只会对意志坚强的男人俯首称臣。
因为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带给她们安全感,她们渴求这种安全感,以面对生活的挑战。
人不是从娘胎里出来就一成不变的,相反,生活会逼迫他一次又一次地脱胎换骨。
诚实的生活方式其实是按照自己身体的意愿行事,
饿的时候才吃饭,爱的时候不必撒谎,
睡觉的时候也不用为了逃避可耻的爱情程式而装睡,
自己终于成了整张床的主人,它的全部都归自己独享。
死亡让我感到的唯一痛苦,便是不能为爱而死。
他们之间的感觉并不像新婚燕尔的夫妇,更不像相聚恨晚的情人。
他们仿佛一举越过了漫长艰辛的夫妻生活,义无反顾地直达爱情的核心。
他们像一对经历了生活磨炼的老夫老妻,
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和醒悟的海市蜃楼:超越了爱情。
因为他们已在一起生活了足够长时间,足以发现无论何时何地,爱情始终都是爱情,
只不过距离死亡越近,爱就越浓郁。
她不会流一滴眼泪,
不会浪费自己的余生,在慢火煮炖的回忆的蛆肉汤中煎熬,
不会把自己活活埋葬在四面墙壁之间,成日为自己缝制寿衣,
尽管这是当地人乐见寡妇做的事情。
她打算卖掉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的房子:
根据遗书上的安排,这座房子连同里面的一切现在都属于她了。
之后,她会像以前一样继续住在这穷人等死的墓穴中,无怨无悔,
因为在这里,她曾经体验到幸福。
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了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
现在,他们又想在我们身上故伎重施,因为我们太老了。
他说,如果谁爱上了动物,就会对人类做出最残忍的事情来。
他说狗并不忠诚,而是奴性十足;猫是机会主义者和叛徒;孔雀是死神的传令官;
兔子使人贪心;猴子能传染色情狂;
而公鸡是罪该万死的东西,因为它们甘愿三次拒绝为基督效劳。
在两个人感情最好的时期,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曾问自己,究竟哪一种状态是爱情,
是床上的颠鸾倒凤,还是星期日下午的平静。
萨拉•诺列加用一个简单的结论让他平静下来,那就是:凡赤身裸体干的事都是爱。
她说:"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萨拉•诺列加觉得这个结论很好,可以用来写一首关于貌合神离的爱情的诗。
生活规律得仿佛生了锈一般,既让人轻蔑,又让人害怕,
但同时也是一种保护,让他意识不到时间的流逝。
像他那样一个天主教的卫士,向她提供的竟然仅限于世俗的好处:
安全感、和谐的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
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尽管窗外吹来的凉风使空气变得清新了一些,
但熟悉的人仍旧能够闻到苦杏仁的气息中那种不幸爱情的温热余温。
然而,就在她以为已把他从记忆中彻底抹掉的时候,他又在最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了。
成为她怀旧思绪中的一个幽灵。
那是衰老刚刚显露征兆的时期,
每当听到下雨前的雷声,她就觉得生活中发生了什么不可弥补的事。
作为一个仍处在孤独中的灵魂,他坚信自己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默默爱得更深。
用一塊沒有淚水的海綿將有關他的記憶徹底抹掉,
讓他在她記憶中所占据的那塊空間裡長出一片罂粟花。
当时他并不知道,为了不让别人看出她的恐惧,她总是会抢先竖起一道愤怒的屏障。
而那个时候,她所面临的正是她最恐惧的事情——永远地失去他。
回答他说你愿意。即便你害怕得要死。即便你以后可能后悔。
因为如果你说不。无论如何你都会后悔一辈子。
只因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女人在一起,
事实是,每当他感到恐惧惊慌,他便格外地需要她们。
没有一个人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就像她对那些城市的看法一样。
比如巴黎,尽管那里阴雨连绵,尽管那里的店主个个贪吝,车夫个个粗鲁,
她仍将永远在记忆中把那里当作人间最美的城市,
这与它实际是否如此毫不相干,而只是因为它与她最幸福岁月的回忆紧密相连。
尽管阴雨绵绵,她还是学会了去爱记忆中的它。
当带着压得她喘不过气的无数经历,带着旅途的疲惫,昏昏欲睡地回到家时,
港口的人们问她的第一个问题便是对欧洲的种种神奇之处有何感受,
而她用一句四个字的加勒比俚语就概括了这许多个月的幸福生活:"浮华而已"。
他们就是这样的人:一生都在喧囔自己骄傲的出身,
歌颂这座城市历史上的丰功伟绩,它珍贵的文物,它英雄主义和它的美,
却对时光对它的侵蚀视若无睹。
她知道,要适应他的吝啬,他早熟外表下不谙世事的执拗,
他古怪的性情,他只知索取,不愿付出的渴望,
这一切都是不容易的。
想忘掉他的极大渴望便是最强烈的诱因,迫使她不得不想起他来,
于是,她第一次被怀旧的情绪笼罩,壮着胆子会想起那段飘渺爱情的虚幻时光。
溴化钾以提神醒脑,水杨酸盐以缓解阴雨天的骨痛,
几滴黑麦角汁以克制眩晕。顛茄以保证良好睡眠。
她嫁得那么匆忙,那么秘密,
就好像不是为爱而嫁,而是为了用那块神圣的头纱掩盖某种早熟的过失。
在那些最痛苦艰难的日子里,
他常常把自己关在旅馆闷热的房间中,朗读催人泪下的诗歌或恋爱的爱情小说,
他的梦幻在阳台上筑起黑燕子的巢穴,
在午睡的昏沉中留下亲吻和扇动翅膀的窸窣。
事实上,这些信对她而言只是一种消遣,用来维持炭火不灭,但不必把手伸到火里,
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却在信中的每一行把自己燃烧殆尽。
他渴望用自己的狂热感染她,用大头针在山茶花的花瓣上刻下微型诗句。
她跟他打招呼时显得有些慌乱,看到她的慌乱他就更慌乱,
他们同时意识到两个人表现得跟一对未婚夫妻一样,就变得更加慌乱,
而当两个人意识到自己的慌乱时就变得愈发慌乱。
在月光下的月台上,她唯一留下的是一个挥着白手绢告别的姿势,
那手绢仿似一只地平线上的孤凄白鸽,如花会上的诗句中描写的一样。
他离她那么近,甚至能听到她每一次的呼吸声,闻到她身上散发的馨香,
在此余生的岁月中,他正是靠着这种馨香来辨认她。
他扬着头,坚定地对她说了一句话,
这种坚定他半世纪以后才在次拥有,而且是为了同一个缘由。
船长看了看费尔明娜达萨,在她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
然后,他又看了看弗洛蒂诺阿里萨,看到的是他那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
这份迟来的顿悟使他吓了一跳,
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 以上,摘自《霍乱时期的爱情》。
路过寂寂荒山,路过莽莽平原,路过汤汤大河,路过衰玲孤村,
我能看到时光流逝,就擦着指缝,在每日夕阳西坠之时。
我趴在他的肩头,像步入一个巨大的幻梦,
那是我心之向往,是我的华胥之境。
他漆黑的发丝拂过我脸颊,有一棵小树从心底长起来,开出一树闪闪发光的花,
相拥的阴影投上素色床幔,盈满我眼帘。
曳地的裙裾舞在风中,我看到他翻身下马,遥遥向我张开手臂。
那一刹那,似乎有线光透过灰色的云层,
连那些厚重的鹅毛雪也变成六棱的冰花,轻盈透明起来。
男人大多如此,爱上的姑娘再要强,也不过是个姑娘,
总还是希望免她受惊受苦,要亲眼看着她衣食丰足快乐无忧才能安心。
燕子不归,紫薇浸月,北方花开,南方花谢。
他对她不是一见钟情,从怜悯到喜欢,用了三天时间爱上她,
大约会有人觉得三天太短,但只有真正懂得的人才明白,
对注定要爱上的那个人而言,一眼都嫌太长,何况三天,何况这么多眼。他很心疼她。
宋凝爱上沈岸,因他打败了她。这也是后来比武招亲不得不流行的原因——
世上强大的姑娘越来越多,强大的姑娘们在寻找夫君时基本上都用的一颗独孤求败的心。
你想得到她,就先打倒她。你若打倒她,就必须得到她。
幸福要走那么多路,用那么漫长的时间,做出那么多努力,
毁坏它却只要迈出一步,一瞬之间,不费吹灰之力。
那夜她立在他面前垂头看他,说那是她最开心的一夜,以后想起来也会很快乐。
可终究她还是把这一切都忘了,
就像满园的春草付之一炬,根仍扎在地里,今春却再开不出美丽的花朵。
这一日冷风乍起,客居小院里紫薇花随风飘摇,
艳紫深蓝,起伏成静海里一片粼粼波浪。
公仪薰分花拂柳而来,悠然白衣若隐若现,似一朵浪花及至眼前。

她微垂了眼睫,没有情绪的一双眼,
眸色带一点蓝,似有万水绕了千山映了蓝天,天上天下一派细雪。
这意识孤零零盘旋在孤竹山中,
裹着岚岚雾雨,冰冷却又备受珍重的样子,
像空自繁华的一场镜花水月,
又像寂寞着等待谁来添写最后一笔的水墨丹青。
座上的郑侯夫人将笑意敛在眼底,在朝臣们偶尔响起的恭贺声中微微绽开,
像一朵饮足阳光的冬日葵,你猜不出什么时候是真正的盛开,什么时候不是,
就像她十一岁之后在刀锋血雨里渐渐学会的,一半真心一半假意。
再如何强大,她也是个女子,没有死在战场上,却败在爱情里。
原来他也可以那样笑,连眼底都是愉悦的样子;
也可以那么用心,仿佛天下的诸多大事,只有她是最大的那件事。
他一定觉得我很可怜,那种悲悯一只被顽皮孩童射中翅膀的黄雀的感情,多么希望会是爱。
就在那时,鞋子倾轧过落叶枯枝的微响由远及近,停在我的身边,
一双手臂将我凌空抱起,鼻尖传来清冷梅香,
可想象星光璀璨,静夜无声,
满山盈谷的,那是二月岭上梅花开。
我把她放在你手心里,你为什么把她捏碎了。
有时候坚定不移地想要去做一件事,最后却常常失败,
不是因为心灵不够强大,只是太容易被突发之事左右,变得迷失掉初衷所愿的方向。

- 以上摘自《华胥引》。
我们大抵会爱上两种人,
一种治好了我们的病,一种让我们病入膏肓。
杨花黄金陌,茫茫十里春云白。
春云白,迷离满眼,江南江北。

来时无奈珠帘隔,去时着尽东风力。
东风力。留他如梦,送他如客。

——宋徵舆《忆秦娥》
你把你的一切都给了我,帮助我成为现在的我。
你把你给了我,你把我给了我。
用两个人的世界来遮蔽令人倍感不适的社会,这是很多人相爱的理由。
我的胸口又有了这恼人的空茫,只有你灼热的身体依偎在我怀里时,它才能被填满。
少男少女的爱,如晨光初醒,泛着琥珀色晶莹的光,
爱,才刚刚开始。
即使最后所有的灯盏都黯淡下去,心也不会太凄凉。
空气里永远飘散着它曾经路过的气息。
爱我,如黄鸟度青枝,
让飞翔的仍去飞翔,扎根的仍去扎根,
让两者在一刹的相逢中自成千古。
你们知道企鹅是终身配偶吗?
虽然企鹅丈夫和企鹅妻子会因为他们的头痛模式而迁徙,
它们有时一分开就是好几年,但永远都找得到对方。
我想娶你,
因为你是我一早起来第一眼就想见到的人,并是我每晚睡前唯一想吻的人,
因为当我第一次看到那双手时,我就无法想象不能牵着它们的日子。
但最主要的,当你爱一个人,像我爱你一样,唯一剩下的就是——结婚,
所以,你愿意嫁给我吗?
也许是因为煲汤所用的的最昂贵的材料,并不是任何一种食物,而是时间。——殳俏
食物的最可贵品质莫过于坚持原味,但原味,有时候太容易输给背叛。
在这一点上,人和食物倒也是颇为相似的呢。
绿茶荞麦冷面和梅子冷面则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自己作为季节情人的命运,
饕餮是暂时的,它们不可能要求某个人对它们天长地久地流口水。
爱情也是一样,要做就做最朴实的紫灰色荞麦面,可以炒,可以煮,也可以炸。
当你厌倦的时候,可以给自己加点绿茶,或者加点梅子粉,
把自己变成青绿色,或者粉红色,
可如果你想要永远做一碗冷面,那你就得担着另外三个季节不食人间烟火的寂寞。
喜欢吃果仁夹心巧克力的人是会在游戏人生够了之后才走入婚姻殿堂的人。
其实这就跟交朋友一样,真正的吃饭是种非常朴实自然的交流方式,
小餐馆犹如现实存在的友人,它有个性,有坚持,有吸引你的优点,也有不足之处,
它是你的友人,就不能满足你的一切需求,可是好在它有血有肉。
由于热情而不顾美食恐怕还是情欲的至低境界,
因为热情而共享美食也还只到情欲的中间层次,
以热情制造美食,再用美食打造两人的人情,才是人生享受的天堂。
年轻便是菠萝包里的那块牛油,自信满满,且易于膨化。
所谓真正的好味道和调情,本来就是想象加幻觉。

阿言德第一道准备的不是菜而是酱汁,恰似灵活多姿的前戏,
用银色汤勺与碗壁在颜色深深浅浅的半凝固状液体中发出阵阵细微的碰撞。
淡淡的幽香,缓缓的动作,一起准备就绪又迟迟不开始,
那是女人发出轻轻的笑声,让男人欲罢不能的等待阶段。
所谓真正的好味道和调情,本来就是想象加幻觉。 

阿言德第一道准备的不是菜而是酱汁,恰似灵活多姿的前戏, 
用银色汤勺与碗壁在颜色深深浅浅的半凝固状液体中发出阵阵细微的碰撞。 
淡淡的幽香,缓缓的动作,一起准备就绪又迟迟不开始, 
那是女人发出轻轻的笑声,让男人欲罢不能的等待阶段。  (綿綿)
第二道是开胃菜,轻轻爬梳抚摸,细细咬舐。
这时候要一些奇异味道的香草刺激脾胃,好把食欲和爱欲都挑到最高。
花椒和胡椒是最熟悉亲切的了,有点麻,有点辣,却又是憨憨实实的模样,让人忍俊不禁;
百里香,鼠尾草,则是优雅中带一点矜贵,但又躲不过那天生的温柔;
肉桂算是俗香了,有时候却也大雅,
因为它是所有香料中最带有肉欲的,但却同时含着药味,色色空空,
肉桂的疯狂和婉约尽在其中。
第二道是开胃菜,轻轻爬梳抚摸,细细咬舐。
这时候要一些奇异味道的香草刺激脾胃,好把食欲和爱欲都挑到最高。
花椒和胡椒是最熟悉亲切的了,有点麻,有点辣,却又是憨憨实实的模样,让人忍俊不禁;
百里香,鼠尾草,则是优雅中带一点矜贵,但又躲不过那天生的温柔;
肉桂算是俗香了,有时候却也大雅,
因为它是所有香料中最带有肉欲的,但却同时含着药味,色色空空,
肉桂的疯狂和婉约尽在其中。 (綿綿)
第三道是汤。
到了加强和暖身的阶段,一锅好汤,可以让你忘记一切凡尘的烦恼和绝望,
如同村上龙说的,那是多么可怕,我喝着汤,忘记了一切。
汤是一种温暖的液体,亦是一种温暖的混合,
奇怪的是,当一件食材在自然状态时,它的肉体和灵魂总是分离的,飘忽的,
而一旦被煮成了汤,一切却会沉淀下来,随着上升的热气渐渐旋转着,身心都混为一谈了。
所以,喝一口鲜美的好汤,总会让人有负罪感。
因为你会责备自己为何就为了那舌尖的一点陶醉,就忘记了那么多世间的苦,
并且你还犯有偷窃罪,因为从那一锅汤里,你不费吹灰之力就掳走了那最珍贵的。
第三道是汤。
到了加强和暖身的阶段,一锅好汤,可以让你忘记一切凡尘的烦恼和绝望,
如同村上龙说的,那是多么可怕,我喝着汤,忘记了一切。
汤是一种温暖的液体,亦是一种温暖的混合,
奇怪的是,当一件食材在自然状态时,它的肉体和灵魂总是分离的,飘忽的,
而一旦被煮成了汤,一切却会沉淀下来,随着上升的热气渐渐旋转着,身心都混为一谈了。
所以,喝一口鲜美的好汤,总会让人有负罪感。
因为你会责备自己为何就为了那舌尖的一点陶醉,就忘记了那么多世间的苦,
并且你还犯有偷窃罪,因为从那一锅汤里,你不费吹灰之力就掳走了那最珍贵的。 (綿綿)
大菜是进入欲念顶端的至高境界,要如同膜拜神灵,才会身至天堂,福至心灵。
那一定是巨大而优雅的肉食吧。
周身散发海洋芳香的鱼,或者热气腾腾柔软如云的驼峰,
没错,我们都是些粗鄙的食肉者,贪恋胃袋充实的感觉,
但与其欺骗自己的身体,倒不如虔诚地感谢自然造物赐给我们欲念。
我很喜欢有大落地窗的用餐地点,
无论是路边的早餐厅,茶餐厅,还是写字楼,星级酒店的高级餐厅,
临床而坐,白天享受着阳光带来的温暖,夜晚遥望着外面璀璨的灯光,
一切的食物在这里另添加了一份调味,来自自己的味道。
我们对食物非常任性的态度,以及喜欢不时地吃些垃圾食品的冲动,均来自父亲的遗传。
从父亲那里,我们继承了更多的喜欢刺激和直接的味蕾。
当我们端坐在高高的餐桌上品味着红酒以及生海鲜的时候,
应用的是来自母亲的敏感而高贵的母系味蕾,
而当我们在工作了一天之后,案子想着要吃一大份炸鸡和一大杯冰可乐的时候,
恐怕就是父系味蕾在作祟了。

母亲在食物上对我们的影响在于,她亲手做了那么多可口而健康的美食给我们吃,
我们很习惯于把长大后遇到的各种亲切的好味道都叫做“妈妈的味道”。
而父亲给我们的启示则是,
有些时候,吃得优雅,吃得健康,倒不如吃得随便来得令人痛快。
- 以上,摘自《元气糖》。
是在外地么。     那可得一个人好好照顾自己    
这种病就得经常吃药    (缄默、)
今年回家了,所以好多了。
去年一个人在外地的时候发烧都是半夜去医院自己输液的,好苦逼。
喜欢。 (Ettay)
谢谢喜欢:)
擅忘不过是欺瞒自己来求得安乐日子。知足却能令人真正放宽心。
真正放宽心了,这安乐便是长久的安乐了。
你只知道我放手放得潇洒,却不知这潇洒背后多少辛酸苦楚。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将疼痛堂而皇之挂在脸上,即便没挂在脸上,那痛却是一分也不少的。
你永远不能明白我鼓了多大的勇气,也不能明白那日你让我多么失望。
这世间再没俊疾山的素素了。
那不过是青丘之国白止帝的么女白浅上神做的一场梦。
带着无尽苦楚和微微桃花色。
梦醒之后,梦中如何,便忘干净。
多年以后,我常常想,
那时候,那时候哪怕我就同他说上一句好话呢,哪怕就一句呢。
可我只是冷冷瞟了他一眼。我一句话都没有说。
好久不见。圣诞节快乐~ (暖言。)
圣诞快乐。今天好冷啊好冷~
梦里一番沧海桑田,恍惚睁眼一看,日影西斜,却不过三四个时辰。   
这一场梦下来,仿佛多捡了七八万年的活头,平白令人又苍老些。
砰然心动这个段子固然是个好段子,可那也需得唱女角儿的这个有一颗敏感且纤细的心。
纵然你是我的亲妹妹,我也得说一句公道话,
你天生是个少根筋的,做神仙做得不错,于风月却实打实是个外行。
砰然心动一型的,于你而言太过热情活泼了些。
似你这种少根筋的,只适合细水长流的。
她冲他吼:
你若敢死,我就去找折颜讨药水把你忘得干干净净,一点也不剩。

他的身子一颤,半晌,扯出一个笑来,
他说:‘那样也好。’

他在这世上,留给她的最后一句话是,那样也好。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
如果你有,你定是会明白的。
离镜纵然负了我,左右不过一趟儿女私情,
千千万万年过后,自当有释然的一天,相逢一盏淡酒,同饮一杯也是不难。

- 摘自《三生三世 十里桃花》
有些刺扎在心里一辈子无法拔出,
你以为已经不疼了,其实是因为深深长在了肉里,等闲的刺激根本刺激不到,
但一旦被刺激,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
每个人的人生都得靠自己来活,寄望他人本身就是不健康的心态。
要想不哭出来其实挺简单的。
第一步,抬头。第二步,闭眼。这样,眼泪就都流进心里了。
别人都看不到你的软弱,他们会以为你只是只傲慢的孔雀。
房子不过是个躯壳,
混得好的人虽然可以同时拥有几个躯壳,
但长期在好几个躯壳之间辗转,多少令他们的人生显得漂泊。
当全世界都反对你时,有一个人意外地很赞同你,
这确实比全世界都赞同你而某一个人恰好也很赞同你更能打动人心。
这也是为什么在大部分文学作品中总是青楼女子担任遭人背叛的角色的原因,
诱使一个风尘女子和你私奔总是比诱使一个大家闺秀更加容易,
倒不是因为风尘女子更风尘,而是因为他们总想脱离风尘。
人家的棱角是被社会磨圆的,是正品,
我的则完全是被自己用刀片一点一点削圆的,是个山寨产品,保质期有限,副作用明显。
相见不相识,相遇两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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