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躲藏 是为了更好的绽放』

当我们渐渐学会接受现实,
面对困难,也慢慢学会了如何搞定自己。
搞定自己是一门技巧,有的时候会被附赠一些难过。
但这样的搞定对未来的自己好。
你讨厌的人,往往有你羡慕且做不到的一部分。
这个世界吧,很多事儿跟一百块钱似得,破开了,就没了。
没有人愿意被骗,
但其实你会发现有些理由很容易被辨认真假,
有时你却愿意信,那是你想放过自己,
别人替你编了,省了力气。
些为爱迁徙的,为爱暴怒的,为爱掀桌的,总让我们心生景仰,
是怎样的一种力量,让你为了靠近他改变人生,搬家换地儿重新开始,一点余地都不留,
尔后在陌生的城市吵架,摔车门,站在路上甩开对方的手!
那种炙热的说走就走拎包入住的爱哟,真是让人感慨:你最爱的作家是琼瑶吧。
再大的眼前事儿,都大不过日后的与世长辞。
在爱情里,淡淡的是非常伤人的,
它简直是对一个人不那么明确的否定,
如同一道用心烹制的好菜被就餐者嗤之以鼻,或者被评价一句“还行”。
是那份“淡淡”,把爱情偷走了。
就像金链子男人纹身抽烟,说话用吼,走路大摇大摆,全因心中的恐惧,
因为害怕自己被欺负被无视被看不起。
而我故作神秘,棱角犀利,若即若离,说我才不可能很爱你呢,也因心中的恐惧,
害怕你觉得我不够好,不深爱我,怕我在你心里得不到VIP席。
有时候在广漠天地,我会忽然迷失方向,
但即使不再前进,又有什么所谓,
我相信人活着大部分时候在争一口气,在寻找一个精神或肉体的寄托,
这种思想主宰着我们狭隘的人生,几近崩溃的世界观,
生死短短几十年,即使游荡荒废又如何,不止是你,我也不想麻木的活着。
有一天,我们遍走蓝图,记住许多公里与城市,
发现岁月变迁,人事诸多阻隔,已经忘了当初为何上路,
而故乡在春秋交替间渐行渐远。
我失去求生的意志,只为了心中的可可西里。
我从来就没有变,我只是催生出了一个保护自己的人格。
他潇洒、坚强、无所畏惧、死皮赖脸,对外面的世界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最终却被你嫌弃了。
那时的你多好啊,你说。你觉得我变了,你希望我一如从前。
我无话可说,因为你已经理解不了了。
你待在时间静止的家乡,就永远,永远不了解斗转星移的远方。
你有多可爱?怎么跟你形容呢。
这么说吧。首先我是个悲观的人,你看得出来吧。我觉得人类没救了,世界也快撑不住了,
地球裂开是早晚的事,像掉地上的西瓜一样爆个稀巴烂。这是定数。
但你的可爱,从某种程度上说,你的可爱拯救了全世界。
本来我是想背着原子弹提前毁灭地球的。
等到跟日子妥了协,看到假笑也觉得甜。
我们都变得越来越怪了,怪得只有我们自己肯喜欢自己了。
每天都吵嚷着要生活,要生活,
好像老天欠了你一个特大人情,好像人生尽头一定是山幽海景。
也许有天你会明白,也许你至死都不会明白,
如果没有日常繁杂,你那点干瘪的灵魂是无法催生出多么丰富有趣的生活的。
所以要感谢工作、烦恼和一切喧嚣,这是你能得到的最好生活了。
比起人我更喜欢冷冰冰的机器,好比手机,
起码手机还会提醒你电量不足,可人总是会一声不吭的离开你。
你要,象少年一样热烈地爱,象老人一样平静地痛。
最好的人生是这样的:
既有敏感的灵魂又有粗糙的神经,既有滚烫的血液又有沉静的眼神,
既有深沉的想法又有世俗的趣味,既有仰望星空的诗意又有脚踏实地的坚定,
经历了长夜,守到了黎明,穿行过黑暗,还相信阳光,
带着强大的内心上路,脸上有卑微的笑容,一路看山看水,走走停停。
年轻时觉得与世界和解是一种美德,什么事情都可以轻易原谅和接受。
但是在心智越来越成熟以后,却慢慢确立了边界和底线,
越来越不能容忍妥协,逐渐开始过滤和剔除。
这是一个对生活进行自我净化的过程,过滤掉那些不重要的事,只留下真正重要的事,
只有内心真正强大的人,才有能力回归这样的纯粹和简单。
活着就没有“成熟”这件事存在。
你只有觉察到肌体劳顿,熬夜不支,酒量下降,提笔忘字,
张口失忆,晨勃久违,爱恨模糊,勇气消隐。
不昧因果并不容易,你只好专注于心脑的衰老,直面父母的尾奏,
学会和死亡恐惧和平相处,重读尼采的强力意志。
五十步笑完百步后蹲下喘气,扳着脚趾细数一生中后悔的事。
异国他乡是一个又一个落日和一首又一首不知道名字的歌。
四十岁男人是种令我心有余悸的生物。
无论是看似自由民主的文艺大叔,常年游历异国的商务精英,还是混不吝的京城世家子,
他们的固执与暧昧都如出一辙——
这种藏在懒洋洋笑意和溜光水滑的人生后头的,混沌一片难以命名的灰。
灰的雾,灰的铁。跟他们对话,你的声音不是被雾所吞噬,就是被铁反弹回来。
到今天我才明白过来,为什么有的人注定成为痛苦集合体,也是破窗效应。
当你看起来越是脆弱,敏感,饿,渴求……总而言之你看起来越像个该死的文艺女青年,
你灵魂洞开你伤痕累累,你就越容易招致一切魑魅魍魉,你越容易受伤害。
什么是地狱,不能施爱便是地狱。
就算牺牲起来像个傻瓜,情痴起来像个变态,暴躁起来像个坏人,
情种们依然施爱,才使动物性需求升级为人。
为了“情”这个人类独有的东西,他们总是更容易迎向备好的刀俎,
这看来不理性,却是一种高于理性的激情。

——《情种起源》
正月百卉發萌萬花時育。
二月花明麗日鳥弄芳園。
三月燕蹴鶯翻三春香國。
四月綠暗紅稀群芳斂艷。
五月榴火烘天葵心傾日。
六月螢飛腐草蟬噪涼柯。
七月大火西流風警花暮。
八月槐黃榮,桂香飄。
九月霜抱樹,風拂林。
十月寒雲拂岫花藏不見。
十一霽雪開瑞,鶴臨橋而送語。
十二月歲終花始,春逐百花。

- 群芳曆
轉眼已是夏杪,一年過半。
早園的泥土還是燙的,扶桑葉耷拉如凡高翠柏。
芭蕉綠暈染窗紗,聒噪蟬鳴催入眠。
晚間小楫輕舟,誤入芙蓉浦,渡鳥沙沙,靜夜澄明流螢細語。
倏忽急雨打船篷,池荷亂跳雨,如琴瑟白雪之音,
這殷勤的雨夾帶著款款清風,不覺漸入夢境,
這時節沒有比臥席聽雨更愜意的了。
轉眼已是夏杪,一年過半。
早園的泥土還是燙的,扶桑葉耷拉如凡高翠柏。
芭蕉綠暈染窗紗,聒噪蟬鳴催入眠。
晚間小楫輕舟,誤入芙蓉浦,渡鳥沙沙,靜夜澄明流螢細語。
倏忽急雨打船篷,池荷亂跳雨,如琴瑟白雪之音,
這殷勤的雨夾帶著款款清風,不覺漸入夢境,
這時節沒有比臥席聽雨更愜意的了。 (綿綿)
夏日炎炎,正是讀書天。讀史宜夏,其時久也。
試想,漫長夏日里,綠樹濃陰,花盛蟬鳴,曉月清風,對此良辰,何其快哉?
此時,一杯冰啤,一盒納豆,羅扇揮舞,芭蕉撫窗,擁書而讀,何其快哉?
縱然汗流浹背,史書中的殘陽古道,秦風漢月、高山流水之古意铺面而來,何其快哉?
大暑炎熱之極,扶桑高熾,九日重光。
古人如何度暑?晏殊輕噥“玉碗冰寒消暑氣。碧簟紗廚,向午朦朧睡。”
楊萬里韻唱“午夢扁舟花底,香滿西湖煙水。”
晏殊輕湊“小雨忺晴,坐來池上荷珠碎。殷勤昨夜三更雨,又得浮生一日涼。”
而我向往宋人“蓬頭臥永晝,起冠汗沾纓”的夏日。
我希望有這麼一個復古的小瓶子:
它代言古希臘城邦恒久的藝術和古羅馬帝國的奢華 ;
它一定透著英倫的俊逸法蘭西的情調;
它只為恣肆於美麗與尊貴的女人而生,但也不摒棄可可西里性感的狂野;
它遊走於復古與奢華,它是眾香之巢,一部香水的歷史。
ZAN並不存在,只存在於我的感官。

- 这文案,啧啧
閃動在枝頭的陽光已與春日的陽光不同。
天空是那麽明亮,恍若在庭院的對面便是一片湛藍的大海。
不知不覺之間,登門造訪的已經是夏天了,那種“似乎會捎來幸福的夏天”。
行走在他鄉,沒有比獨自徜徉在一檐老屋,一缽植物,一語鄉音來的更讓人安寧和幸福了。
夏日消暑有三重境界:
其一搖風納涼,扇子空調最有用;
其二以西瓜、荷葉、綠豆湯、新蓮,以夏日時令瓜果羹湯以求消去身體上的煩熱;
其三清心靜氣。焚香品茗、弈棋靜坐也好,賞雲安睡、抄錄心經也好,
藉以養陽清心,心靜自然涼。
卷珠的美人,焚香的青娥,琴床棋影,柳燕晚鐘,
以及這四時藍染的山水,都刻畫在了景德鎮的杯盞碗瓶上,
我依稀能看見那個天地人、真善美、詩禮樂的遙遠中國,仿佛搖曳在秦淮河對岸十八裏的燈火,
隱藏在終南山月色如水的夜幕,淺畫低吟,如聲在耳,便再也忘不了了。
銀字笙調,心字香燒。流光容易把人拋,紅了櫻桃,綠了芭蕉。
古時文人行思坐臥無不是香,擔水擦拭,灑掃庭院,不經意間會聞香。
誦經、瀹茗必是芳香環繞,風夾帶著天地間的香。
起爐煎茶、爇香一爐,去除濕氣、祛其汙穢。
真正品的一爐香,那一定不是來自於香,而是來自於深修的內心,時間積煉真如本性。
銀字笙調,心字香燒。流光容易把人拋,紅了櫻桃,綠了芭蕉。
古時文人行思坐臥無不是香,擔水擦拭,灑掃庭院,不經意間會聞香。
誦經、瀹茗必是芳香環繞,風夾帶著天地間的香。
起爐煎茶、爇香一爐,去除濕氣、祛其汙穢。
真正品的一爐香,那一定不是來自於香,而是來自於深修的內心,時間積煉真如本性。 (綿綿)
香是有生命的,
他在燃燒的過程中不停地與你對話,你用心與他溝通,他就會報答你。
你一定會小心翼翼地鋪平香末,仔細地填滿每一個隙孔,輕柔地提起篆模。
你所做的一切都像是在對待一個嬰兒,生怕碰壞了什麽。
這時候,香的生命便與你聯系在了一起。
憶在蘇州日,常諳夏至筵。粽香筒竹嫩,炙脆子鵝鮮。
水國多臺榭,吳風尚管弦。每家皆有酒,無處不過船。
交印君相次,褰帷我在前。此鄉俱老矣,東望共依然。
洛下麥秋月,江南梅雨天。齊雲樓上事,已上十三年。

《和夢得夏至憶蘇州呈盧賓客》白居易。

蓋將自其變者而觀之,則天地曾不能以一瞬,珍惜當下。
每春逝夏至,山居雨落無聲,鳥鳴啾啾;蒼蘚盈階,門無剝啄。
待午睡至未正三刻,便至山中拾松枝汲山泉,焚妙香煮苦茗。
至酉時攜子步山徑撫松竹,
弄泉玩石,漱齒濯足,與麝犢共臥於松柏豐草間,與鶴雛共舞於百花深處。
出走農田,邂逅田翁農友,問桑麻說粳稻,家長裏短。
此時夕陽脈脈,玄月掛梢頭。
南方夏日长空,一如童年光景。
我好羡慕此刻自己:
童年结束以来加诸自己的重担都卸下来了,如今健康地疲倦着,史无前例地轻松着,
没有任何幻想、希冀和思念,躺在一生之中的盛年里,
一年之中最炎热的季节夜晚的长满风的楼顶上,猜测明早是被阳光叫醒,
被山上的鸟儿或吊嗓子的吵醒,还是被猫咪亲吻着醒来。
默默看了你的摘抄好久了。。。。。总觉得你摘抄的时候和说话的时候不是一个人。。。。摘录的时候好有深度,说话的时候好傻。。。。。。 (允许我尘埃落定)
阅读、写字和说话本来就是两件事呀,
说话要都跟看书写字似的也太累了,而且也会矫情了吧- -~

我这里摘抄的也各种风格都有,小清新重口味微博段子古诗词,
喜欢的就都扔进来。不挑啊不挑^ ^
哈哈哈哈哈哈笑了 (LimNim)
看热闹不厚道啊喂~
真爱不是非要轰轰烈烈。
找个在乎你的人每天和你一起吃饭,他做的再难吃也满足;
会在下班时在门口等你,自然的牵你的手回家;
当你烦躁,他会像个木偶一样任你摆布,脸上却挂着憨笑;
两个人再生气互骂傻X,却不会把情绪带到明天。
能做到这些的爱情,比什么你侬我侬山盟海誓更传奇。

——马丁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遥远的人,
他从来都不让你绝望,是你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
他永远是年轻的,美好的,光芒万丈的,
他永远在那里,好像信仰一样。

- 每次看到这段话,都觉得温暖又美好。勇气倍增,满血满蓝。
失恋不可怕,有眼无珠不可怕,看不清人不可怕。
可怕的是你拿着一堆垃圾非要当成潜力股,还捧在手心里使个劲地惋惜。
这就跟你得了流行感冒一样,难过之后需要增强的是免疫力;
而不是一边痛苦,一边非要作践你自己。
观年轻姑娘眼中的花花世界,如读三流小说,琳琳琅琅铺开的都是名词:
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
工体阔少对落魄千金,爱马仕对法拉利。
还是得再老一点,再宽广一下,才能走得到下一步,
才能从名词攀升到形容词,这才方算真正在用感官与这世界发生联系,
从眼耳鼻舌身意,至色声香味触法。
观年轻姑娘眼中的花花世界,如读三流小说,琳琳琅琅铺开的都是名词:
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
工体阔少对落魄千金,爱马仕对法拉利。
还是得再老一点,再宽广一下,才能走得到下一步,
才能从名词攀升到形容词,这才方算真正在用感官与这世界发生联系,
从眼耳鼻舌身意,至色声香味触法。 (綿綿)
那么真正的妖精们在如何观照世界呢:动词。
须得待到连形容词之感官意象都如潮水般退下后,以一已肉身,无挂无碍,无遮无拦,
与天地万物发生最直接的联系。是谓道成肉身。

——以上,文艺理论可适用。
在这无辜便是罪过的时代,她怀着厌恶的心情观看她最终成为的样子。
鸟担当了天空 谁担当我们
雨击碎了时光 谁击碎我们
永远记得拇指姑娘的胡桃床,
紫罗兰花瓣的被子,郁金香花瓣的船,浆是两根白马尾,可以在盘子里划来划去。
每个女孩都曾是这样的拇指姑娘,
而成长却要求她们成为无趣的大人,阴险的巫婆,铜头铁骨的女金刚,
也许这世间真有跟曾经的她一样可爱的拇指王国,王子一直在等她,
但已物是人非,再也融不进去。
他看见她,一个人,一杯咖啡,安静地坐在阅读区的沙发里看着一本书。
是他喜欢的类型。他在想着要怎么搭讪。
“小姐,你一个人吗?”太逊了。
“姑娘,这本小说好,我也看过。”太假了。
“同学,你常来这里吗?”太笨了。
他已经走到她面前,坐下了,还没想好要说什么。

——如果你不相信一见钟情,我可以再走一遍。
以前觉得钱钟书大人那句“千方百计也要嫁给我”特别狠毒,
现在又觉得他说两个诗人结婚,至少彼此的作品都有了读者这话更狠些。
聪明人的刻薄,就把那点世情摊薄了戳破了汩汩流出血,
是谁的血他可不管,因为在他心中理应如此本来就这样么,我又没有说错,
错的都是别人么,谁叫你们错了,还不许我说?
无知或有知都会引起焦虑,
无知会担忧此事到底会如何,不可预测让人提心吊胆。
知道够多则会专注于风险几率,万一最坏的情况发生,我该怎么办?
不是所有人都有承担最坏打算的勇气,生活中有些最坏的事情,没有人承担得起。
但焦虑会无限放大糟糕一面,
没发生我们觉得太可怕,真的发生,也一样要撑过去。
梁实秋老师七十多岁写给韩菁清的信,火辣滚烫,肉麻程度大于等于徐志摩。
梁徐,还有沈从文大师,都是摩羯座。
羯羯一向以闷骚闻名星座届,但这几位明晃晃地示爱,并且统统把目标追到手并正式结婚,
可见摩羯的闷不但是把自己的心关在门里,连同对方的心也活活关了进去。

- 咳咳,摩羯啊摩羯。
梁实秋老师七十多岁写给韩菁清的信,火辣滚烫,肉麻程度大于等于徐志摩。
梁徐,还有沈从文大师,都是摩羯座。
羯羯一向以闷骚闻名星座届,但这几位明晃晃地示爱,并且统统把目标追到手并正式结婚,
可见摩羯的闷不但是把自己的心关在门里,连同对方的心也活活关了进去。

- 咳咳,摩羯啊摩羯。 (綿綿)
望到北平高空明蓝的天,使人只想下跪,
你给我的影响恰如这天空,距离得那么远,我日里望着,晚上做梦,总梦到生着翅膀,向上飞举。
向上飞去,便看到许多星子,都成为你的眼睛了。

- 沈从文写给张兆和
成长就是一场安全感与勇气此消彼长的拉锯战。
人因为想要证明自己而开始变得强大,又因为变得足够强大而不屑再跟别人证明自己。
我已经原谅了从前的自己,
就像谅解了一个野心勃勃的傻逼,体恤了一个笨手笨脚的勇士,释怀了一个难以启齿的秘密。
在一起半年以上还能在他面前娇羞得像个少女,那就是她对爱情做出的最大努力。
人在得不到的时候,什么都说不介意。得到之后,什么都开始会有点介意。
你不在乎对方,这就是占有欲。你在乎对方,这就是心里有你。
之间唯一的区别就是,你是为了满足自己而限制对方,还是为了满足对方而改变自己。
如果路上有一起赴死的战友,就不怕目标实现不了,
即使目标实现不了,结果也显得不那么可怕。
说「爱情最不能勉强和凑合」,大体是指:
若那人极合适你但出现的时机不对,比如已经有另一半,那非在一起只能通过勉强;
若时机对了但那个人对你来说太过普通和其他人没什么区别,那在一起了也只算凑合。
所以我觉得爱情,一是对方一定要出现在正确的时刻,
二是那个人对你来说一定是非常难得, 缺一不可。
没有什么比现在更好。
以后有钱也没有东西想买,以后有时间也不知去哪,
以后没有人能轻易伤害你,以后你很难轻易爱上谁,以后和人迅速打成一片的机会几乎为零,
以后领到工资不会雀跃,对世事也见怪不怪。
放心吧,我们以后都会越来越无敌,无敌到连自己都感觉不到体温。
没有什么比现在更好。

- 一大早的好治愈。恩,没有什么比现在更好。
我做了很多事,一开始以为是为了你,后来才明白其实是为了自己。
只不过,如果没有你,我也根本不会做这些事。
即使你再起疑心,也不要去翻对方的钱包,不要去看对方的手机。
在两个人的感情里,当一个人开始起疑心,证明这段感情已经衰败,与是否有证据无关,
证据只会让你更伤心。
同学关系是照妖镜的关系。
多年后,若再相见,每个人都会诚惶诚恐,尽力让自己回到以前的样子。
不是说现在的样子自己不喜欢,而是担心老同学会忘记自己。
大学同学见证了自己最青涩最懵懂的青春,
那些趁年轻犯下的错误,你忘记了他们却记得一清二楚。
老同学,恐怕是世界上叫得最生疏却最知根知底的人。
上司都会挑错。好上司和坏上司的区别就在于:
好上司告诉你哪里不好之后,会告诉你怎么才会变得更好。
而坏上司只会说:给我拿回去改。
有的人做领导,一辈子只会签自己的名字,只会说这一句话。

- 啧啧。
爱情里,不知道该选谁,其实就是谁都不爱。
购物时,不知道该买哪一个,其实就是不够有钱。
求职时,不知道该找什么工作,其实就是不想工作。
我们比谁都清楚自己的处境,只是习惯了把借口当成最好的理由。
越多的选择显得越有希望,
其实我们早已有了答案,不过是坚定自己,迷茫给别人看。
工作,感情,都与旅行一样,就是要选择与自己步伐一致的人;
如果没有,宁愿一个人。
人生不是坐着等待,好运就会从天而降。就算命中注定,也要自己去把它找出来。
努力与否,结果会很不一样的。只要越努力,找到的东西就越好。
当我得到时,会感觉一切好似注定。
可是若不努力争取,你拿到的可能就是另一样东西,那个结果也似注定。

——李安
一个人,可以看两页书便听歌,听三四句便看碟,看一会就瞌睡,
可以毫无目的,任由恣意。
一个人可以忤逆,放下伞在雨里走,大声喊叫跑过寂寥,不必担心有人指责自己。
一个人独处的时光要珍惜。
没有自由的独行,狂欢不自在亦无生趣。
最难回答的问题莫过于自己问自己:然后呢。
最后的结果是,我只能趴在回忆的缝隙中望你,不敢惊扰。
新情旧恨,日暖朝夕,人来人往,已成滂沱。
只记得你的样子,像雕塑,尘封记忆的相片中。
人生长恨水长东。
因为我曾在此与你见面,我就以此命名这条街道。
同理,也命名过一种与你瞳仁类似的颜色,一种你肩颈处的气味。
而在我们初会的日子,一个纪元就此开始,
在它的背后,以耶稣诞生为起点的公元纪年就此结束。
因为我曾在此与你见面,我就以此命名这条街道。
同理,也命名过一种与你瞳仁类似的颜色,一种你肩颈处的气味。
而在我们初会的日子,一个纪元就此开始,
在它的背后,以耶稣诞生为起点的公元纪年就此结束。 (綿綿)
于是这个纪元里,你是湖面满把的星光,是皓月当空,
是你指向那北方,我就策马扬鞭。
淡掉一些干扰,自我凝结变浓,找回做人的主场乐趣,和自己相处的越来越好。
人们必须随时准备好说再见,孤独是最不会背叛人的朋友。
不管如何被爱,也不能相信幸福。
不管如何爱人,绝不能爱得过头。
爱就像四季,只是让人生染上色彩而不至厌烦的东西。
把爱说出口的瞬间,就会像碎冰一样消失不见。
人死前,有人会想起曾经被爱,有人则会想起曾经爱过。
总有一天我们都要说再见,再见。

- 电影《再见总有一天》。
嗯嗯,我好喜欢它们啊,也好喜欢你哦! (允许我尘埃落定)
来不及了!!我记住你说我傻了!!!
没错儿,爱情中的救命稻草不是什么人后来爱上了你或者是谁和谁以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而是什么人在你对爱情就要绝望的时候大义凛然地娶了你。

- 我的救命稻草在哪。
半窗千里月,一枕五更風。
一个人的时候有孤独感。
两个人的时候有劣等感。
三个人的时候有疏离感。
四个人或更多人的时候,跟一个人没区别。
刻骨的不是浪漫瞬间,而是流年平淡;
贴心的不是山盟海誓,而是知冷知暖。
理想的恋爱应是这样:监禁你的恋人,像养狗一样驯服他,
不与他交谈,只重复“早上好”、“晚安”这两句话,施暴时反复问他“吃好没?”“冷不冷?”……
就算他重获自由,以后每次听到这些话,他也只会想起你,想回到你身边。
你想过再去找他,把在心里憋了无数个日夜的话通通都告诉他。
脆弱、病痛、低落,觉得人生真他妈没意思的时候,怀念的都是他。
你想要是这个世界上真的还有一个人能给你希望和力量,能让你觉得为了这个人活着真好,
那这个人只可能是他。
无数次你拿起手机,但最终又放下,你告诉自己,这一次,我又忍住了。
所谓的“突然不爱了”,在我看来,是你终于与早已放下的内心达成了和解。
一个有事时能等待前来的爱人,一个无助时可放心投靠的朋友。
在这么大的城市里,多么难得。
假如我来世上一遭,只为与你相聚一次,
只为了亿万光年里的那一刹那,一刹那里所有的甜蜜和悲凄,
那么就让一切该发生的,都在瞬间出现,
让我俯首感谢所有星球的相助,让我与你相遇与你别离,
完成了上帝所作的一首诗,然后再缓缓地老去。

——席慕容《抉择》
蝉声,落雨声,雷声,车溅起水花的响声,隔壁的鸟鸣,
窗吹进来的微风,潮湿扑面,
夜搁置碗中的水蜜桃,指尖留有的残香,
发间惺忪的空茫,熹微的夏晨。
昨夜你同我说“并肩”二字,心中仍然震动。
这一路上一直在走,许多人出现,又消失,唯独那个一直并肩同行的人,任何都不及他矜贵。
很多年之后,回头看看来时路,你会发现,
时间已过滤掉所有的争吵,只有一颗坚定爱你的心还在跳动。
即使看惯了人间悲欢离合,我还是狭隘的认为,无法和你在一起,是我一生中最悲惨的事情。
我记得他眼神的光芒,记得他贴近的鼻息,
记得他T恤的颜色, 记得他伤心流泪,记得他笑容爽朗,记得他脊背宽阔……
尽管我什么都没有忘记,但依然什么都没有留下。
最珍贵的东西,往往也最易破碎,例如爱。
世界上无数个事实都证明过,建立在利益,物质,或者其他目的之上的关系,
较之仅仅不掺杂质的情感,反而更为稳固和持久。
所以那些相信爱是生命中唯一之救赎的人,活该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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