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行来一只狗,见到夜哥咬两口
一口咬在屁股上,吞掉痔疮乐悠悠
众多朋友来慰问,夜哥笑谈最风流
夜哥其实不会吵架,但是既然要吵,就吵好玩一点,大家也有个围观的去处。
接下来,去更新书去了,居心不良者,都来吧。夜哥从不惧打击……
恩,刚才发了一个评论贴:今天你被骂了吗?希望鬼话作者,为那些无端谩骂的人,列一个马甲清单。大家都在看夜哥的书,我相信,大家都和我一样,不希望这个帖子里,出现一些谩骂的东西,影响大家的心情。但是许多喷子都惯于造谣,说是作者又开始骂读者了。为此,夜哥希望大家都站出来,为夜哥讲句公道话。谢谢大家。
这是评论贴的地址:https://tuoshuiba-image.oss-cn-hangzhou.aliyuncs.com/system/tybbs/techforum/content/16/1/709897.shtml
大家一起,把影响朋友们看书的人,“请”出去吧!
其实,我也是想眼不见心不烦的。只是本书需要一些互动,对剧情什么的。大家都在追着我的书看,如果我连大家的回复都不看一眼,我知道是对大家的不尊重。因此,难免会看到那些让自己不舒服的东西。
经过一路狂奔,才把那些红头苍蝇完全甩在了身后。这时闫马克摸着自己脑袋上的几个大闷包,上气不接下气地朝金老几喊:“老几,你被咬了没?狗娘养的,把老子咬惨了!”
金老几也抱着脑袋揉,“克哥,猛的很,躲都躲不住啊。疯狗一样!”
闫马克走到溪边,站在水边照了照,发现自己的脸都肿了一半,全身的衣服,也被灌木划得像拖把一样,一条一条的。“老哥屁股都被咬了,刚才在路上跑的时候,我把头伸进树洞里去,本打算不招惹它,没想到,它妈的还咬。你说,这到底是什么苍蝇呢?天下怎么会有如此贱的苍蝇?”
金老几揉了一阵子,发现舒服些了,才说:“尸体里面爬出来的。”
两人正说着话,只听河滩上有马蹄声传来。两人回头一看,见来的,正是阿龙和五行护卫。这时,闫马克才知道,他们这一路狂奔,已经从森林里跑出,到阿龙他们所在的沟壑里了。见到闫马克和金老几的样子,阿龙忍俊不禁,“二位大哥,你们……你们这是怎么了?出现什么情况了吗?刚才,怎么不发响箭呢?”
闫马克一肚子的火气,“咱们……咱们被苍蝇欺负了。这么大个人,被苍蝇欺负,我们,我们怎么好意思给你发响箭。再说,那东西,本事没有,就是烦得很,屋里哇啦一大片,把你们叫过去,你们,不也得遭殃吗?对了,阿龙,你们部落里,人死了,不都是葬在比拉山洞,和地玄谷吗?怎么,黑森林里面,也会有棺材?而且,那棺材里,还有一具没有完全腐烂掉的尸体。看样子,也就死去几个星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阿龙也觉得奇怪,她紧握着马缰,“咱们过去看看!”
金老几急忙站起来,拦在阿龙面前,“妹子,不可!你看我的脸!”
阿龙看了看,闫马克走过来说:“那边有苍蝇,女孩子家,不要过去,叮成我们这个样子,就不漂亮了。那尸体,我们改日准备一番,再去看个究竟。今天,老哥先到左边的森林中去,找一下谢队长,和欧阳警官他们。”
阿龙觉得奇怪,“护卫队的兄弟们呢?”
闫马克捂着脸,“喔!有两个兄弟掉坑里去了。没什么事,其他兄弟在想办法,把他们弄上来。阿龙,你们先逛一逛,我和老几去找欧阳警官他们去了。”
离开阿龙他们,闫马克带着金老几再次钻进黑森林中。往前走没几分钟,金老几就看到了一口被枯叶覆盖的水井。水井中的水,清澈见底。这下,嘴巴干了大半天的金老几就俯下身子去,准备用双手把水捧起来,往肚子里灌。但他的这一行为,却被闫马克阻止了。
闫马克拦住金老几说:“这水别乱喝。你看到水边的草叶子了吗?那上面有动物的唾沫。这人喝了不干净的水,会得羊癫疯的。咱们先渴着吧!晚上回去到山洞前喝。咱们现在,主要的是,要把欧阳和谢飞等人找到。”
金老几听说喝了那水,会得羊癫疯,便把手里的水洒在地上。“克哥,咱们找他们做啥?”
闫马克把胸前的袖珍望远镜扬了扬,“跟踪他们,看看他们搞什么名堂。”
金老几笑起来,“克哥,你是说,咱们偷窥?”
闫马克把望远镜放好,“老几,别说得那么龌龊!咱们什么时候偷窥过?偷窥,那可都是为了办要紧事。那偷,不是偷,叫窃……窃取机密!懂不?”
两人嘴上虽有说又笑,但不见得心情真的愉悦。
他闫马克做事,表面上和背地下,各是一套。走在着昏暗的森林中,闫马克心里还是有些恐惧的。首先,他害怕这里面再跳出什么怪物来。其次,他担心谢飞他们,在森林里发现了与女尸有关的秘密。这些日子,也不知道为什么,他闫马克好像对那具香艳的女尸,越来越敢兴趣了。冥冥之中,有一种感觉,那就是,那女尸是属于他闫马克的。天生,就是他闫马克的。虽然到现在,都已经卖给银眉老道了,而且钱都入了他的腰包了,可他心里,还是有所不甘。
有时候,他会自己吓自己,一个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念头,会常常从他的心里蹦出来:莫非,自己是对那具女尸,产生感情了?
这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不过,仔细回想沙发中那具穿着红裙的女尸,的确,那姿色,不说是国色天香,倾国倾城,至少在现实生活中,他闫马克还没有碰到过。因此,自然而然的,他闫马克就会去想,若是能让那女尸活过来,做他的老婆,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