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原创大赛]《血镜》

  
  第五章 狼人召集令
  吸血鬼出动了,宣言并不是某个神经病的杰作或者恶作剧那么简单。

  虽然校方为了避免恐慌,并未公布事实真相,只说一年级女生陶飞霏不慎失足坠落海中溺死,尸体被冲上沙滩,二年级男生孙思浩同样因意外致死,但纸包不住火,采赫有的是神通广大的学生,私下传得沸沸扬扬,一时间人心恐慌。

  采赫四大学生偶像,除一人身在国外无法出席以外,其他三人便在第一时间紧急召集,开秘密会议商议对策。

  方瑭,学生会体育部长,空手道黑带,曾经以一己之力解决六人次的校园斗殴。

  沈无月,校花级的人物,能歌善舞,簇拥者众。

  贺昕,智商超高兼博学多才,又称科学怪人,曾用滑石粉实验课题难倒化学系主任,还是电脑高手网络黑客,还曾亲历采赫降头师杀人案件。

  他们刚刚着手收集和调查陶飞霏案件还未理出头绪,吸血鬼却越来越嚣张,而且把他的杀戮舞台从西郊海边直接搬到了采赫,这是一种莫大的挑衅。

  他们决定要用一些非常手段加快步伐,将查案的范围和涉及的点面全面铺开去,并布置积极对策来阻止吸血鬼可能进行的下一步行动。光靠他们三个绝对不够,于是他们在全校范围内紧急动员,这一切不可能得到校方支持,只能秘密在学生中下达:

  万物相生相克,吸血鬼并非万能,采赫学院,卧虎藏龙,现召集有志之士共同抵御狂魔,凡熟知吸血鬼习性,懂得其行事手段,弱点法门,包括辨识,威吓和铲除的各种方法,以及有其他异能者,如懂道术,星象,奇兵,布阵等等均可加入我们的队伍,其他虽无所长,但志愿者协助者也可报名加入,暮光之中,吸血鬼的天敌是狼人,所以暂称此行动为狼人召集令......

  一月一日元旦,采赫迎来2010年的第一场大雪,狼人召集令也像密集的雪花一样,出现在采赫的每个角落。教学楼前的布告栏,夜习教室的后门,每层宿舍楼的楼道,校方的管理巡查员们一个不注意就被贴上一张。图书馆藏书架的书缝间,食堂储物柜,各班级的信箱,更像雪片一样被塞入,大多是方瑭空手道学兄学弟和沈无月的裙下之臣们干的。

  他们一个个年轻力壮,手脚灵活,这边厢老眼昏花的管理员们架着眼镜到处撕,另一边他们又偷偷给贴上了。贺昕则坐在电脑前,亲自操刀当黑客,用他这把牛刀去宰鸡。要知道,他可是偷偷潜入过美国五角大楼数据库的网络大神级黑客之一,学校后台监管的校内网,那幼儿级别的防火墙哪在话下?

  喝下半瓶青柠味的脉动的功夫,他已经在学生须知处将召集令置顶。主页上,狼人的标记在不停闪动,哪怕文章被删除,只要点击这个标记,就立刻会再次跳出来。猜想此时校方的网络安全人员正在焦头烂额地追踪他的IP,兀自得意不已,他们一定会徒劳而返,追踪去某个根本没有注册过的国外服务器,老鼠抓猫,怎么可能成功呢? 根据他的数据统计,一小时内,此文已经被400多人点击浏览过。

  传说中,月圆之夜,狼人会对着月亮嚎叫,并变身。搞不好我是狼人也说不定,唐一劫百无聊赖地看着手里的狼人召集令,懒洋洋地想着,不然为什么,总在月圆的时候心潮澎湃起伏不定?

  这张贴在自习室后门上的召集令是曾子炫撕下来的,无所谓先生怎么可能有这闲情逸致,唐一劫除了吃饭就喜欢睡觉,最多再打打游戏,泡泡浴缸什么的。

  “我知道你为什么要去凑这个热闹,是为了她吧!”唐一劫打开电脑,进入采赫主页,点开校区BBS自由讨论板块之校园美女,这一开,满目都是沈无月小姐的玉照,有些是参加校庆等活动的宣传照和表演照,还有一些来源不明的偷拍照,虽然定期会被网管删除,仍有好色者不懈地努力更新。

  这位校花很特别,她应该曾经听说有这样的一个论坛,十有八九也潜过水,但她从来没有用自己的名字发过什么。哪怕是“偷拍者无道德,不经本人允许,不可侵犯肖像权”诸如此类很正常的说辞,她更没有去回复任何照片或关于她的帖子,要知道,偶尔的现身和互动,能赚更多的人气,博眼球,收粉丝,并使粉丝有所期待而更加疯狂和忠实。

  但是沈大小姐的性格,却是出名地大胆泼辣,敢作敢为。偏偏这点上却置身之外,就好比身体里能分裂出另一个沈无月来,冷冷地看着自己。也许正因为这样,更加让人为之痴迷吧,就好像天后王菲个性鲜明,行事特立独行,没事也发微博,但却连个V字都不加,酷到骨子里了。

  至于子炫,这孩子从来不知道美色为何物,从未见过他多看女生一眼,而且冷漠到,连情信都不肯收。比如下午,七星湖畔的情人小道上,一劫又充当了一次传话筒,那些女生听闻前辈们直攻不入,也失了胆色,只好曲线救国找到他身边人头上。他已经忘记了这是第几次,但他绝没想到,这会是他毕生难忘的一次。

  这条隐藏在凤凰林深处的采赫情人小道,是约会的极佳地点。本来并没有这条路,当今社会变态的人越来越多,采赫的凤凰树被毫无道德的小贼偷偷砍伐了一些,也不知道拿去卖钱还是存心损毁公物以发泄,总之砍完之后,一条细长幽静的小道有了个雏形,再经过不断踩踏,硬生生就造出那么条路来了。

  唐一劫和曾子炫住在单独的一栋叫“锦楼”的宿舍楼里,小道是他们回宿舍的必经之路,也是捷径。

  正是黄昏时分,夕阳正渐渐落下,冬日带着雾霭的迷蒙夜幕也悄悄张开大网,这是一天最迷乱的时分,很多人都有过特别的经历,比如明星刘若英,在这个时分,她会莫名地想落泪,医学称之为黄昏忧郁症。

  “同学,请问可不可以帮我......”清幽的声音,淡淡的,带着天生的忧郁的语气。她的皮肤很苍白,像是没有休息好,白到泛青色的薄薄的眼皮旁边,挂着两个黑眼圈,不仔细看,如同画着浅浅的烟熏妆。她说话的时候低着头,手里握着一封信...

  唐一劫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也没有说话。这是第几个了?

  她只能抬起头,祈求地望着他,她的眼睛很大,眼珠,头发和眉毛都是浅褐色的。

  我见过你,我一定见过你,这句话突然莫名从唐一劫的心里跳出来,并在反复无声呐喊着。但他的身体却像木桩一样继续呆立着,自有记忆开始,他还从未曾有过这样奇怪的感觉,一时之间,他竟不知该如何自处。

  “请帮我把这封信转交给曾...他...好吗?”

  唐一劫茫然接过信,动作幅度太大,以致于触到她,那冰冷的,泛着青色的,玉一般的芊芊细指,他慌乱地倒退三步。

  眼看她瘦削的身影消失在黄昏的暮色里,薄薄的信封下,厚厚的信纸,一劫仿佛看到那一行行丝线似的精致小字,每个字都跳动着,一颗少女的心,想到这封信的下场,他竟一阵心痛。

  曾子炫是采赫最得意的男生,不知迷倒了多少女生,而这些人,甚至还并未曾见识过他真正的魅力,他宝剑从未曾出鞘。

  曾子炫也是采赫最狠心的男生,礼物和信件的命运是:1.直接进碎纸机或垃圾筒,2.从12楼窗口丢下去,3.送给打扫大妈。

  什么都无所谓的唐一劫从未曾觉得他的行为有何不妥,直至收到这封信,他替它争取了一个最好的命运:曾少爷没有丢掉,派发给了他把玩,随他处置。

  这也是为什么,一劫认为子炫揭下狼人召集令另有目的,从来不看女生一眼的他,居然用某个女生的照片做了电脑桌面,没错,沈无月。
  第六章·初会

  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狼人召集令的学生们,像潮水一样涌入临时办公室,其实是学生会旗下一间很少使用,常年关闭的杂物房。没有料到会有那么多人都对当吸血鬼猎人有兴趣,原本坐在办公桌前的方瑭只好站起身来,令前来的学生们排成一队,禁止互相推搡,禁止大声喧哗,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沈无月和贺昕则负责简单的面试和对话,借此来选择他们觉得合适的对象,一轮筛选过后,啼笑皆非,有些纯粹来看热闹的,有些则是来砸场子的。
  化学系女生龚佩佩,沈大美女刚摆出一个温柔的笑脸想问她有什么特长,她竟然哇地一下哭出来了,然后带着愤怒的神情大喊:“我不准你们抓吸血鬼,他是我们的偶像,是我们的主人,我反对你们这么做。”她就像个五四青年,对着队伍里的其他学生宣传号召着,看到众人的麻木,她像鲁迅先生一样咬牙切齿,哀你们不幸,怒你们不争。直到被方瑭连拖带拽地拉出去也不忘喊几句口号,众人笑称她实在是生错了时代。
  计算机系的男生戴启亮,进来后二话不说就向贺昕下跪磕头,求对方收他为徒,还说如果不答应,就要像虔诚的烧香信徒那样三跪九拜绝不放弃。此人力大无穷,方贺二人合力都架不出去,方瑭无奈,只能用手刀在他脖子上来一下,把他打倒打软了才成功丢出去。
  曾子炫穿一身米色斜条纹卡其布学生装,戴着同色学生帽,微微斜倚在门框边,白皙修长的手指弯曲着,轻轻在敞开的门板上叩了几下。屋里屋外包括过路的,所有人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有羡慕有嫉妒更有爱慕吧...又不理女生,又随时要装酷耍帅卖萌,曾家少爷,你这不是故意虐人吗?紧随其后的唐一劫无奈地摇了摇头。
  唐一劫从不做正经事,曾子炫从不做无聊事,可他两却一起做了同一件事。唐一劫是被曾子炫拉来的,若不是唐一劫心中也另有所图,怎么肯牺牲睡觉的时间,来这个破屋子做这件既算不上正经又谈不上无聊的事找累呢?
  大有赶超采赫四大偶像之势的曾家少爷,以他精明的头脑,冷静的性格,渊博的学识,无所不能的家族势力,无论哪一方面都是他们急需的人才,连带着并无所长的唐一劫,像伴读书生一样,靠着裙带关系也选了进去。
  他两之后,甄选开始变得顺畅,靠谱的成员多了起来,这一天结束的时候,围猎组初具规模。
  这些人之中,有家族中亲人以卜卦看风水在厦海市闻名,作为子侄也略懂其道的陆西关。他指出,建筑物或者一座城镇的外部环境,应当前低后高,前有溪谷、大海或低地,后有丘陵、大山或高地,才能有所凭托,并获得良好之气,采赫的地理位置和布局从风水上来说刚好恰恰相反,所以导致不寻常的事件多有发生。这在沪江市有过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两个同等价位的高级住宅区,和一座香火旺盛的庙宇距离相等,只因所临方位的不同,一个兴旺发达,一个日况愈下。
  有对茅山术及道士捉鬼降僵尸的故事十分有兴趣和研究的李晟,他来自湘城。西洋所谓吸血鬼在东方多被称为僵尸,做为渊源流长的东方神秘学生物,他第一次知道僵尸这个词,并不是像其他人从某些电影或者电视剧中知道的,而是听说了老家长辈们的一个故事,他们口中的僵尸被称为行尸,就是可以自由行走的尸体,驱赶尸体在他的出生地-----湘城西部那一带并不希奇。
  行政系二年级的林麒,整个中学时代在英国著名的吸血鬼小镇,约克郡东北部的惠特比念书,那里的人们普遍认为15世纪欧洲教会承认过,世上有吸血鬼,既不是神,也不是魔鬼,更不是人,300年后人们口耳相传。在那里充斥着各种吸血鬼的传说,海岸边更有历史悠久的古堡。
  一年级新生方翎,对吸血鬼的习性可谓相当熟悉,基本每个人都认同吸血鬼通常都在夜间行动,因为白天的日光和高温都会严重的影响他们的思维和能力。但还有一些对于吸血鬼传统了解是陷入了误区,她用自己了解的资料做了收集和分析,把这些错误的信息纠正如下:吸血鬼完全不怕大蒜和圣水,十字架也并非他们的克星。如果有人拥有极端强烈的宗教信仰,有可能用十字架暂时抑制吸血鬼,但是想用十字架轻易杀死吸血鬼是妄想。同样的,木桩对吸血鬼也毫无作用,但如果能用木桩钉住吸血鬼的心脏,可以令其暂时麻痹直到拔除为止。
  胖乎乎的心理系女生秦越,对吸血电影了如指掌,吸血帅哥们如数家珍,她还知道这世上有很多的Vampyre Connexion(吸血鬼联盟),当然这些并不是她入选的理由,和贺昕一样,她曾亲历采赫降头师杀人事件,并为破案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这些经验才是狼人组看重的。
  其他组员汪嘉怡,魏若峰或有一技之长,或是真诚的参与者,最终名单确立共计十二人。
  希腊神话中的狼人被称为“Lycanthrope”,组织定名为,Lycanthrope Alliance,简称LA。
  根据手中有限的资料,通过讨论,大家得出的初步结论:
  吸血鬼为一男子,长相气质应该较为出众,两名死者都在快乐中死去,他一定相当懂得迷惑人心。
  案发的两个地点:第一个线索比较多,厦海市的海滨度假村就那么几个,从陶飞霏叙述的路线来看,方向是往北去。
  厦海市三面环海,尤以北面的望海度假海滩最大最为出名。第二起案发地根据死者留下的记录,应该就在本校或附近的区域,重点勘查平时比较少人去的仓库,旧实验室,附近几个山崖的山洞或者废弃房屋。
  @nnn蝎子 ,你个胆小鬼,哈哈,这也算恐怖?
  @南沙云南
  放心吧,绝对不会成烂尾楼或者万年坑
  @尸妹,,,不是僵尸妹吧
  @红叶居士
  我看到了CLL的JQ
  @小溪流雪 聪明
  @小敷衍_捣碎回忆
  图不错
  第七章 真假难辨

  方小姐:

  见信好。蒙你垂青,实感三生有幸,奈何我生在一个不那么普通的家庭,并不拥有普通人的自由。首先家规规定,在毕业前必须以学业为重,不准谈及恋爱情事,不遵守者,会被提请惩罚,严重的会导致剥夺家族继承权。其次我个人求知欲强,现阶段并不想分心,如果我是轻浮浪荡的花花公子,想来你也不会倾心。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的清雅脱俗确已深深打动我,即使我不想承认这个事实,即使我那么痛恨,这些天来的纠结矛盾,辗转难眠。假如见到你的时候,我装作冷漠,请一定要原谅我,天知道我要用多大的勇气和努力才能克制住自己快要跳出胸膛的心,天知道我要有多强的意志才能移开我的眼睛故意不看你。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你写给我的信,字里行间都是冰雪般的聪颖,我想,你一定能懂得我的心情。
  如果哪天你觉得累,那么请及时告别我没有所谓,你的幸福比我的重要。而如果你正在或即将承受酷暑严寒交替般非人的折磨和没有爱人陪伴的痛苦煎熬,别忘记,有我陪你一起。

  子炫

  他真是我从未见过的奇男子,那么英俊,正派,好学,深情,还有强大的意志力和自制力,今生今世,能被他所眷恋,哪怕只是一天,也是前世修来的幸福。
  方翎深吸了一口气,把回信贴在胸口。她穿一件黑色毛领大衣,里面是墨绿色加厚连帽衫,帽子紧紧包裹着脖子和整个头部,一副巨型的苍蝇墨镜架在苍白泛青的脸庞,愈衬得下巴像刀裁过般瘦削和尖细。正是午后时分,强烈的阳光透过树缝照射到她的身体,她皱了皱眉头,觉得很不舒服,为数不多的暴露在空气中的脸上起了几颗红点,她急走几步,躲进树荫里,消失在密林深处。
  她并不知道,在不远处,正有个人,和她一样在深呼吸,之后,是长长地叹息。我不知道我这样做,是对还是错,我只知道,假如她失望流泪,我的心会碎。根据LA出于安全考虑,男女搭伴一起破案的分配,唐一劫今天要和方翎一起去海边度假村调查,他早早就在约定地点等待,恰好目睹了方翎看信的神态。
  假子炫之名,写下这封信,只求给她一个缓冲的时间,之后该怎样?或许走一步看一步了。自从见到方翎,无所谓先生变了,变得不再像他自己,她的一个笑容或者随便的低首,都能轻易地让他快乐或者忧伤。
  他喜欢这种变化,这让他觉得,他是一个正常人,而且,不再孤单。他朝她的方向,走快几步,追上去。
  校园另一处,沈无月和曾子炫,肩并着肩,正走过七星湖边的石桥。这一对太过耀眼,走过的地方,回头率接近百分百。他们却并未驻足,手下的活儿丝毫没有懈怠。根据赌鬼孙思浩留下的笔记,那个秘密地点应该离水不远,而采赫有水源的地方,只有七星湖。从七星湖到魂坠崖的范畴之内,他们沿湖仔仔细细走了个遍。笔记并未提到上山,所以只须检查临地面的山岩有没特别的入口,那些荒草丛生的地方并未半点新泥或者被踩踏过的痕迹,显然不可能是吸血鬼的巢穴。
  他们也曾想到,孙思浩听到的水声可能是老旧的自来水龙头出了故障,以致于无法关紧产生滴滴答答的声响,具备这些条件的可疑教室和偏僻的实验室仔仔细细摸查一遍,与描述中那样的场所实在相差甚远。
  方翎和唐一劫调查的望海度假村,更是一无所获,圣诞夜因为天气寒冷,在海滩上游玩的人并不多,不到11点都已散去,情侣们都在温暖的房间内边欣赏海景边软语温存。度假村酒店当晚值班的工作人员,肯定说并未曾见过那样的一对男女前来投宿。
  “也许我们的调查方向全都错了,不该相信那所谓的梦境笔记。那可能根本都只是幻想。”
  陆西关愤愤地说,“夜色中的大海,怎么可能平白无故地消失?”
  林麒的脸色变了,喃喃自语道:“普通吸血鬼,确实没有这么大的能力,除非,这次来到采赫的,是吸血鬼皇帝?”
  在英国的传说中,按血统,吸血鬼分为纯血和非纯血。按地位,可分为平民,贵族,和皇室。比如公爵(Duke),侯爵(Marquess),伯爵(Comte),子爵(Vicomte),男爵(Baron)。
  又比如领主Suzerain和亲王Infante,这些不同的血族成员,能力本领当然天差地别。
  “哈哈哈哈哈!”一阵大笑打破了僵局,是沈无月。“吸血鬼还有皇帝?本事是不是和仙界的玉皇大帝一样?呼风唤雨,无所不能?那我们还查什么,直接投降算了,根本不是对手。”
  “事实未明之前,欢迎推测和设想,无论如何奇怪,夸张和离谱,都可以探讨,一切皆有可能,这才是科学的态度。”子炫解围说。
  秦越:“我和贺昕查过交通队的记录,去海边那条路上有设置24小时开启的摄像头,往西去的线路中,案发当日夜晚,确实有拍到过一台银色的保时捷,可惜是套牌的,找不到车主,至于车内的情况,由于那个路段的光线问题,完全看不清楚。”
  “但这从侧面又证明了陶飞霏笔记的真实性。”贺昕也发表了意见。
  方瑭:“但那也可能只是巧合,厦海市银色的保时捷数量并不算少,而陶飞霏可能又喜欢这种车,把自己的假想写了进去。这个摄像记录只是提高了她的笔记真实性的可能,但并不能证明她的笔记是真实案件的经过。”
  他们对案发实地的勘查,都取决于梦境笔记真实的基础上,假如笔记是假的,那就得推倒重来。
  第八章 圣爱丁堡的侦探(一)

  1. 大英博物馆是和法国卢浮宫,美国大都会齐名的世界三大博物馆,来自全世界的游客络绎不绝,而这个周期,盛况尤为空前:博物馆正在展出阿富汗国家博物馆流失的文物——1990年至1993年间,这批文物在喀布尔流失,随后便不知去向,直到2010年才被人发现。
  庄柯站在宽敞的展馆里,不同肤色的人从她身边擦肩而过,她下意识地数了一下,五分钟内,黄皮肤,黑皮肤,白皮肤各是三个,人数均等,以致于产生一种错觉,分不出这是在哪个洲,哪个国家。数数并不影响她正在欣赏的文物,一个黄金打造的头冠,据说是世界上最美丽,最珍贵的文物之一,这个可折叠的黄金头冠是1975年由前苏联考古学家在游牧部落的墓地发现的,此前从未在英国展出。头冠由几部分构成,在设计上可以折叠,便于运输,来历不明,有一说是游牧民族的头领的象征,也有说是属于吸血鬼皇帝。
  吸血鬼是西方民间传说中的不死之人,他们以吸食人类的血液为生,同时把受害者变成自己的族类。其实,当西方最初的神话诞生之际,吸血鬼传说就已经蔓延开来,而发端于希伯来神话的基督教,作为西方文明的源头之一,也正是诞生传说的母体。此后,随着基督教在世界范围的扩张,无数人在信奉了基督教的同时,也相信了这一传说,并在暗夜里为之不寒而栗。
  据《圣经?旧约》记载,因为在给上帝献祭时,该隐奉献的谷物未能取悦上帝,而其弟亚伯奉献的羔羊却得到了上帝的赞许,出于嫉妒,该隐杀死了亚伯。翌日,上帝向该隐追问亚伯的去向,并说亚伯的血已向自己哭诉了其罪行。于是该隐受到上帝的惩罚,被标上了特殊的记号......
  相传在阿富汗有一种吸血树,树高约2 m,树干粗10 cm,满缠着向上生长的颗粒,长得十分古怪。更为奇怪的是,谁如果不慎碰到它的树叶,即被牢牢缠住,血液也被吸光。有两种说法,一种传说是因为吸血鬼的一支,出于被吸血鬼猎人围捕,迁徙到阿富汗的丛林中,而其中的一个首领,其实是血族的皇帝,也是该隐的子嗣,最后他们在丛林中被杀死,头领被封进树里,变成了吸血树。
  另一说法,认为阿富汗的某个神秘丛林是吸血鬼天生的乐园和最原始的发源地之一,故此生长着和他们匹配的吸血树,吸血花等,有吸血鬼一族因此深入腹地,希望建起他们的世外桃源。
  “吸血一族的传说真是无处不在啊......”庄柯眯着眼睛,慨叹道。作为采赫学院第一期交换生,数月前,她来到伦敦的圣爱丁堡学院学习,闲暇之余,便泡在博物馆和图书馆里,研究各种各样在很多人看来稀奇古怪的课题。
  几乎和她并肩站立的一位气宇轩昂的中年男子,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微笑不语。在休息室的沙发上喝英式红茶的当口,他们又遇见彼此,男子用标准的普通话向她问好,谈的却是英国人攀谈时最爱聊的天气。
  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英国人性格有点内向,不喜欢表露自己的感情,不爱讲个人私事,于是只好谈论天气;二是英国天气变化无常,气候之恶劣全球闻名。
  苏格兰东北部晴日只占全年的1/5,雾雨冰雪天气经常可见。在英格兰连续三星期不下雨的情况极为少见,伦敦甚至在一天中就会有“春、夏、秋、冬”四季的变化,所以在谈天气时人们一般总是抱怨。伦敦是有名的“雾都”,每年秋冬季节大雾弥漫,伸手不见五指,白昼犹如黑夜。最近20年来,由于重视环境保护,冬季出现浓雾的现象已经大大减少。但在夏季晴和好天气也时有薄薄的雾霭,而这主要是由岛国的潮气所致。
  “这里的天气实在和国内的相去甚远,怪不得英国战前首相阿瑟·内伟尔·张伯伦一年四季雨伞不离手,在国内外都传为趣闻了。”男子谈吐温文而高雅,坐姿微微靠前,博物馆招待过来添水的时候,他颇有风度地伸出左手示意,尽管庄柯看起来并不是很典型的LADY,也受到了FIRST的待遇。
  不过她可完全没有因为这样而受宠若惊,更不管是不是故知,异国遇上个老乡,先抓来抱怨一通:“何止天气,还有食物,和友邦法国如此邻近,一国拥有世界上最好的美食,一国差不多是最差劲的,New potato,拿一个小个头的比较嫩的马铃薯(也有人叫它BB马铃薯),用水煮熟了,配上牛油,撒上盐来吃也能算一个菜,还有potato chips,每顿必吃,鳕鱼蘸上面粉浆扔进油锅中一炸,做成Fish & chips炸鱼薯条,就算经典国家美食了,真快把我吃疯了。”庄同学是位美食家,也是个大馋猫。
  “英国的植物非常丰富,但是他们的饭桌上却十分单调。英国人在吃的方面十分克制。例如,在一个小渔村里,有一个巨大的灯箱广告,上面书写的竟是这样一条标语:“救救我们的鱼类”!虽然可能是环保主义者所为,但也可以看出在吃的问题上,英国人是比较严肃的,不像国内某些地方,天上飞的,地上走的,只要叫得出名字的,没有不吃的。”男子解释道。他虽然是中国人,明显受英国文化影响很深。
  临走时,男子留了姓名和伦敦的住址,原来他叫戴励,是一名教授,也是一名博士,近日即将回国。他很绅士地表明若需要帮助,可去地址上找他朋友,必会被友好对待,庄柯边点头,边顺手将对方递过来的纸条团了一团丢进书包,便分头走进伦敦的浓雾里。
  来英国的第一个周末,庄柯便拜访了贝克街221B,传说中福尔摩斯的住址,虽然她早就知道,这个地址是虚拟的。19世纪末时的贝克街只是一条400来米的短街,而现在的贝克街伦敦西部南北走势的一条长路,南端与波曼广场相连、北面从约克宫殿通向上贝克街到达瑞景公园。
  站在已经是金融公司的221B门前,闭上眼睛,依旧能感受到那个时代的辉煌,文字给人的力量是无穷大的,并赋予想象的翅膀。所以很多人因为“欲望都市”来到纽约的曼哈顿,很多人因为“西雅图夜未眠”爬上帝国大厦顶楼,而群山之中,雨雾笼罩的偏僻小镇福克斯,因为“暮光之城”,一夜成名。
  第九章 圣爱丁堡的侦探(二)

  回到位于苏格兰和英格兰交界的圣爱丁堡城时夜色已深,除了与伦敦一样阴冷,多雨,这个城市独特的地形和建筑风格也加剧了某种抑郁色彩。城市建在8座山丘之上,地势起伏错落,被诸多惊险故事拿来作背景不是没有道理的。哥特风格的圣爱丁堡学院,拥有大批乔治时代的建筑,熏黑的外墙,学院中心竟然有十几米的深沟,宛若吸血鬼的城堡。

  庄柯一头钻进学院图书馆,继续研究起她的苏格兰民谣。
  /请告诉我,森林里有狼人吗?请告诉我,大海里有人鱼吗?那到底是人还是狼,到底是鱼还是人?/
  早在盎格鲁·萨克逊时期,狼人们就已经被驱逐出了英格兰,人们也不再公开讨论关于狼人的事情,没想到在一些民谣中还是能时不时发现狼人的踪影。

  她津津有味地研读起来。读书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通宵阅览室里只有几个夜猫子还在埋头苦干,庄柯伸了伸懒腰,在圣爱丁堡,她不用手机,不戴手表,如果不是墙上的大钟提醒,完全不知已经是半夜时分。

  她轻轻走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圣爱丁堡建于16世纪中,哥特式的古堡建筑,深褐色的古旧砖墙,穿过穹顶下的拱门,沿着几百年的长廊,缺损的,长着苔藓砖地台阶走出去,冷月如钩,空气中充满了浓重的雾霭,夜色下的校园有种非人间的诡异和清冷之气。也许也正因为如此,这个学校培养了很多世界著名的人物,比如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也是这所学院的毕业生,也许在很多这样的不眠之夜,她思绪万千,在暗夜中,心里暗暗勾勒出笔下魔法学院的雏形。

  忽然她看见不远处,那极似雅典帕尔特农庙和塞西斯庙的建筑的墙根下,有人影在走动。她走上前去,原来是一个戴着礼帽的男子,夹着一个白色的,拖地的不明物朝树林快速行走。跟上前,只见那个男子俯下身去,而那个白色的物件,竟是一个长发的女子。饶是胆大包天的她,也有些惊诧,退后一步时踩断了身边被修剪下的树枝。“嘎吱”一声,惊动了那男子,他站起身,转过头来。

  那是一张俊美无比的脸庞,手里拿着一支白色玫瑰,花瓣上,和男子的嘴角边,都有鲜红的血迹。他微笑着逼近她,玫瑰散发出奇异的香味,她晕了过去。

  等她醒来的时候,四周竟然通亮又热闹,像是在开PARTY,她仔细辨认,原来是学院里的WHITE ROSE咖啡馆。离她最近的是一个高大的男人,比旁边的人高出一截,起码在2米以上,穿着黑色兜帽斗篷,脖子上挂着奇怪的类似自行车链条的金属饰品,旁边是另一个男子,脸涂的惨白,褐色的卷发往后梳,身上一件黑色披风,和他们调笑着的是一个艳妆女子,她的耳朵——用朋友的话来说,如同一只活页笔记本,从上到下密密麻麻一排耳钉。

  她挣扎着想爬起来,却使不出一丝力气,就好像被无形的绳索紧紧捆绑着。音乐很响,放着莫扎特的安魂曲,她大声叫喊:“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却被淹没在“主啊,请赐予他们永恒的安息”的歌声中。

  有一个人向她走来,正是那个戴礼帽的男子,丝缎的燕尾服,持着缀有银质骷髅头的手杖。他优雅地俯下身,拿起她的一只手,轻轻一吻。如此优雅的动作却更让她毛骨悚然。

  “欢迎你来到VC,吸血鬼联盟的聚会。”其他几个人也跟过来,围成一圈,所有的人都看着她,齐声说道。
  “你是我们今晚的祭品,我们会轮流咬你,一起把你的血吸干,怎么样,你感觉很荣幸吧?”耳钉女子笑着说道。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我该怎么办?她用尽全力仍是抬不起手,只能拼命地摇头,大叫着说:“今天我还没澡,你们咬我会拉肚子的!”这样的生死关头,居然还有这样的念头,真不知道该哭还是笑。

  显然这些冷血的异族并没有欣赏她的幽默感,他们把她抬起来,放到咖啡桌上,露出他们白色的獠牙,狠狠地,咬下来......

  居然没有疼痛的感觉,血就要被吸干了吗?不要,不要,她大喊着,突然她睁开眼睛,她正躺在宿舍的大床上,壁炉里的火还未曾全部熄灭,被子被她抓得皱巴巴的,原来是在做梦。

  她再也睡不着了,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在她心头升起,似乎有什么在召唤着她。在圣爱丁堡,她几乎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打开电脑,点开许久没开的邮箱,提示信箱已经被挤爆。无数封标着SOS的急件,都来自熟悉的邮箱:厦海市采赫学院。
  @隐棠
  :)
  @尼古大王m

  你要一下更多少呢?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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