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原创大赛]《血镜》

  第十章 黑暗之国吸血盟(一)

  LA派出去六条线追查案件,最重要的两条关于罪案现场的勘查丝毫没有收获,交通记录秦越和贺昕略有所得。剩下三条:1.警察局方面,李晟和汪嘉怡仍在仍在加紧探听,由于案情特殊,警方的口风非常严。初步推断两人都是由于脖子上的大动脉破裂,失血过多而死亡,陶飞霏死前还发生过性行为。

  颈部齿痕的照片警方列入机密,听说正在根据照片做三维立体模型,但都由专人严格保管,上头非常重视,此案又极其不寻常,怕传出去引起恐慌和社会动荡,一切物证和档案即将移交给特殊案件处理科处理,由这个部门直接向国家级安全机关汇报,普通刑警无法再得到更详细的内情报告。

  2.死者社会关系:除查出他们都来自其他城市,都因为念书而第一次来到厦海市,其他方面并未特殊之处。

  3.也是唯一得到较多线索的一条:在学校内部调查。陶飞霏和孙思浩的室友和同学都提到过,他们在死前行踪有些诡秘,陶飞霏的一名室友说有一次陶飞霏不知道网购了什么东西,快递送来时,她正在上铺插着耳机听着音乐。

  室友本来想替她收的,谁知道,她急忙跳下来,一把把东西抢过去签收了 。

  曾子炫:“假如是你们,买什么东西是不想给人看到的?”
  沈无月:“凶器?”
  唐一劫:“摇头丸?”
  李晟:“难道是情趣玩具?”
  贺昕:“想知道她买了什么还不容易?你们忘了,她所有的东西,都在学校档案室的小仓库里收着呢,不过要赶快动手,她家人应该很快就来料理后事了。”

  档案室的齐老师是个老光棍,平时就好杯中之物,而且附庸风雅,自封有学院派书卷之气,绍酒和白酒都是中国文人墨客的爱物,这位老先生却是附的西洋风雅,非红酒和洋酒不喝。

  大家把眼睛齐刷刷地投向曾子炫,LA暂时还没筹集活动经费,学生们大多是月头潇洒吃大餐,月尾潦倒泡泡面的月光公主,月光王子。曾公子立刻回宿舍,片刻便带回两瓶智利产的瓦纳三星,出自世界知名的葡萄产区科查瓜山谷的红酒加一瓶轩尼诗洋酒。同是无酒不欢的贺昕眼睛都红了,他是这群中人最穷的一个,这几天适逢月尾,早就口袋空空,他每天都在宿舍楼里低着头走路,指望捡几个硬币小票换点最便宜的啤酒喝。

  “曾大少爷,这酒还有不?拿点来捐赠给LA作为福利好不好?你看我每天费那么多脑子,头都快炸了,实在需要一些好酒进入我贫瘠的肚肠,治疗我受伤的心灵。”

  “办完事跟我去拿,要多少有多少。”子炫淡淡地说。
  “你倒不拿一瓶勃艮第的罗曼尼.康帝或尚马爹利的至尊来,光拿个VSOP,中档红酒唬什么人呢?”沈无月夹枪带棒地说。
  “你说的那两种酒如果对方懂,那都太显眼,沈大小姐虽然身家不凡,拿那么贵的酒去打水漂谁信?齐老师能不起疑心吗?这两种酒刚刚好,高贵的沈小姐就算拿去洒着玩,也不至于让人太诧异,而对普通人来说,却又是难得喝到的好酒了。如果他不识货,岂不是白费了?说到罗曼尼康帝,我宁可和沈小姐分享。”曾子炫彬彬有礼地说。

  沈无月没想到他会说得如此明目张胆,脸上竟然一红。她天生丽质,虽然生性骄纵,却纯真可爱,这一红,更显得千娇百媚。唐一劫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也怪不得从不好女色的曾子炫会为她动心。

  贺昕拉一把唐一劫,问道:“他们说的那个什么罗曼蒂克的,要多少米?”
  唐一劫两手一摊,也许他什么时候在曾家喝过,但哪会记得?
  “世界上最好的红酒,随便一个年份就要6位数。”方翎上前一步,幽幽地说,声音很低,刚够左右的这两人听到。

  酒色双管齐下,行动进行得很顺利,两杯酒下肚后,沈无月趁对方不备更撒下一包安眠药粉,没多久,齐老师就趴在桌上打起了鼾。

  拿过桌上的钥匙,一行人进入小仓库,把陶飞霏的个人物品翻了个遍。仓库里积满了灰尘,大家捂着脸,一样一样细细翻找。据陶飞霏的室友说,她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但早被警方收了去,其他有文字记录的本子也都不见踪影,只剩一些衣服,玩具,旧了的教科书。杂物堆中,林麒翻出一件黑色的袍子,很大,很长,式样简单,带帽子和束腰。

  这个袍子,可能是化妆舞会穿的吧,乍看也不足为奇,凭着女性的直觉,汪嘉怡和林麒一起拿起袍子,仔仔细细地摸了一遍,发现在内层有一个暗袋,暗袋里有个方方的薄薄的东西。

  掏出来一看,是张精致的卡片,纯黑色,上面印着四个血红色的小字:黑暗之国。卡片的右下角,是一个奇怪的印记,火焰状,中心有三片白色玫瑰花瓣的图案,花瓣中心有红色的点,像是血滴。

  林麒脸色一变:“这个标记在18世纪英国的约克郡曾流行一时,代表着一个古老的团体---吸血盟。”
  第十一章 黑暗之国吸血盟(二)

  被吸干血液而死的陶飞霏,却拥有吸血盟的身份卡片?顺着这条线,LA开始二度追查。

  在校内全面打探后才发现,原来吸血盟----黑暗之国的存在,早就是学生中公开的秘密。他就像一个幽灵,很多人都听过他的姓名,却不知道具体长什么样子,很多人都知道那是个神秘的组织,却没人说得出到底在哪里。

  好在狼人组里有个高手,打探到陶飞霏的淘宝账户和信箱地址后,贺昕就开始大显身手。首先他黑进陶飞霏的淘宝旺旺,打开她的购物记录,根据室友回忆的大致时间,基本确定,那日她鬼鬼祟祟收下的货物,就是这件黑色的袍子。而此物的卖家只是个普通的卖家,登记地址在沪江市,贩卖的货物种类很杂,袍子是在舞会饰品分类里的一样,光不同款式的黑袍就有七八种之多。

  接着他侵入陶飞霏的邮箱,却发现早被删得干干净净。

  “我没辙了!”他两手一摊,灰溜溜地离开电脑,只追着曾子炫讨酒喝。另一台电脑上,李晟,陆西关,秦越,林麒,汪嘉怡围坐在一起,分别在搜索栏打入黑暗之国,和吸血盟的关键字,果然,出来的结果有一大堆。他们当下决定,分工浏览每一个可能有关的网页,誓要找到线索为止。

  “一场可怕的瘟疫发生,蓝月儿是惟一活下来的人。她孤零零走过一个个荒芜的城镇,遇上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男孩子,名叫燕孤行。他们相依为命,经历许多奇幻故事,却在山洪暴发时失散。
  多年后,蓝月儿成为红歌女,也就在此时,她发现自己原来是吸血鬼,今生只能与暗夜为伴,以血为食。
  一天,她重遇燕孤行。一个是人,一个是吸血鬼,一切已然不同。
  成了吸血鬼之后,只要她愿意,她能召唤暗夜里的一切:星月、夜风、晚雨、蝙蝠、猫头鹰、夜蝴蝶、山猫、野豹,甚至召唤尸妖,也许还有更多是她未知的……”

  “好美啊!”秦越赞叹道。她居然忘记了自己搜索“吸血盟”的初衷,开始读起这本同名小说,很多女生就是这样,他们极富感情,充满了同情心和幻想,随时随地会被情绪左右,为一段虚拟的故事一撒同情之泪,唏嘘嗟叹一番常常被他们本末倒置地搞成正经事,而原先要探明的真相反而轻易被耽误,摆在了可有可无的位置。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只怕猪一样的队友。可是往往很多时候,某些傻乎乎的女生运气特别好,就在网页即将被不耐烦的李晟关掉前的一秒,有人喊了声:“等一等!”

  汪嘉怡视力极佳,看东西相当快,秦越拖动鼠标的时候,她看到了不寻常的东西。把网页开到全屏,在左下角,有一些关于这本小说的评价和回复,其中有一条这样写着:本月活动时间,详见校内网布告栏的失物招领,回复后还有一句很奇怪的诗,“剥一夜,衣无岸”,看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好像有点色情,有似乎有什么暗指,也说不定是随便乱写的打油诗?

  虽然没写是什么活动,但却回复在吸血盟这本小说之下,不免有些诡异,难道是借着小说名暗指?吸血盟的人自然一看就知道了,非吸血盟的人看到了也不会明白。

  首先他们用什么隐秘的方式通知成员们浏览某个公开的网页,然后再用暗语告知去哪里取得和活动有关的情况,设置一层又一层的防线,并运用这种高级的类似暗语的手法来和成员沟通,这个组织果然不容小觑。

  浏览器立刻切换到校内网,这个月的失物招领栏上总共有五个帖子:

  1.在教学楼拣到红色钥匙包一只,内有10几把钥匙,U盘2个,望失主看见后速来认领。
  2.教工食堂管理处:有人拣到一只黑色方便充电器,望失主看见后12日下午至我处认领。
  3.捡到身份证一张,失主:夏伟 海陵区东街路X号X栋305室 望失主看到打电话联系。
  4.本人今天不知倒哪辈子霉,在东院图书馆或者是西校园区域内丢失了诺基亚黑色手机一部,有哪位好心人捡到啊?
  5.近日小弟在听涛楼门口处拾一黑色钱包,内有现金若干,银行卡若干,MM照片一张,其它物品若干…失主请留下联系方式,以确认身份。另求照片上MM的电话号码,求约会,叩拜,叩谢。

  第五条文字引起大家的一阵喧哗,拟写这条消息的男生颇具幽默感,居然把他捡到的钱包里的照片也发了出来,眉眼以下用了卡通图案遮盖。照片是一个女生的侧影,拍摄距离有些遥远,画面不算清晰,但从可辨认的轮廓看,很像沈无月。

  当事人倒一派无所谓,反正她被偷拍惯了,谁也没注意到,在座者有一个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子,某位仁兄不久前刚丢了钱包......

  其他几条招领里,最可疑的是哪条呢?聪明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众人的眼光齐刷刷从搞笑的第五条转到第二条,指定日期请失主认领,品牌,型号皆未说明,在所有的招领启事中看起来有些格格不入。组里的长跑冠军魏若峰即刻迈动他的双腿前去教工食堂管理处求证,果然,这并非管理处工作人员所发,充电器倒是经常捡到,每天都有值班人员,只要是工作时间,随时可以认领,而且类似这种廉价的东西,也无需身份核对,并不存在冒领的嫌疑,丢在大马路上都未必有人肯低头去捡。

  看起来,十二号就是吸血盟发布的活动时间,那么地点又在哪呢?今天是九号,只剩三天。
  第十二章 黑暗之国 吸血盟(三)

  血染紅於世,雪花紛紛落下之時,暗淡的月光微微照亮世界,是多麼的悲傷?不曉得。而當黑色羽翼展現於世之時,那又是如何的恐懼?

  席继刚清楚地记得,这曾是“黑暗之国”的卷首语。他更清楚记得,第一次收到来自黑暗之国的来信时,他的兴奋和忐忑。

  “你有无法说出的阴暗念头吗?比如想把一个人从二楼楼梯踹下,看着他一级级台阶滚下去,练习一招周星星电影中的无敌风火轮,或者在某人的衣橱里放一百只癞蛤蟆让她开门就得到意外惊喜?

  你是不是经常有种窒息的感觉,觉得自己活得像一个蝼蚁,当你被踩在脚下,被生活蹂躏时却毫无反抗的能力?你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你的存在价值在哪里,你想要改变,推翻这暗无天日的无力感,让自己变得强大而不凡?

  在世界的隐秘角落,有一种神秘而不灭的种群,他们和凡人不同,他们天生就是贵族。请加入黑暗之国,只要成为我们的信徒,你就可以心想事成。

  黑暗之国是血族的储备力量,血族忠实的仆从和追随者,但即便是仆从,也可获得比蝼蚁般的凡人高出几倍的尊严和能力,我们将在黑暗之国中挑选精英,得到初拥后,正式成为血族的一员,这是你千载难逢的机会,脱胎换骨,涅槃重生。如果你想加入我们,请点击下面的链接。”
  他毫不犹豫地点入。
  页面显示:欢迎来到黑暗之国第一层,通过这一层考验之后,你将成为血族雇佣兵。
  初级测试只有四道题:
  1. 你崇拜吸血鬼吗?
  2. 你恨采赫学院吗?
  3. 你讨厌你自己吗?
  4. 你的梦想是什么?
  以上请回答是或不是,并阐述理由。

  他的答案很简单;

  1.我崇拜一切强大的力量,当然包括吸血鬼。
  2.恨,这里是有钱有势人的天堂,我每天都在受煎熬。
  3.我讨厌我自己,我是女生眼中的穷矮挫,同学老师眼里的废物,从来没有人正眼瞧过我。
  4.我的梦想是成为吸血鬼。

  发出答案后的几天,他在心神不宁的等待中度过,一有时间,他就去学校或附近的网吧收信,只要邮箱提示有新邮件他就激动不已。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给他写信,父母在农村乡下,一辈子都没摸过电脑。上大学之前,他颠沛流离,初中高中辗转换了好几个学校。每日除了吃饱饭,交学费,念书考试,并不想其他的事。他不记得他有关心过谁,或者有谁关心过他。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收到他渴求的回复: 恭喜你,已经成为黑暗之国雇佣兵,如果你想升级成为预备官,请点击以下链接同意接受新任务和新考验。

  席季刚按捺不住心中窃喜,贪婪地读起了任务指令,指令很短很简单,他反复默读背诵,宛如刻入心中。去完成任务的那天,他躲在暗中留意,看到那个白衣贵族王子般的人物出现时,心里说不出地激动。那一定是首领之一,他恨不得冲上前去,跪在地上,大呼,我是你忠实的奴仆,他终究还是忍住了。他知道这样的行为会被毫不留情地打入地狱。

  现在,他是雇佣兵了,不久之后会升做预备官,也许很快,他就会因为出色的表现得到头领的初拥,然后,成为一个真正的,拥有强大力量的吸血一族。

  那天以后他走在校园里,步伐都轻快了许多,当他经过操场和食堂,看到那些奔走的身影,攒动的人头,心中充满了骄傲和不屑。

  我终于和你们不一样了。
  恶魔的祭品(一)

  十一号,大雨滂沱,这种暴雨阴冷的冬天,没课的学生全部窝在宿舍里,懒虫们蒙头大睡,不到中午绝不起床,喜欢热闹的在楼里跑来跑去,呼朋唤友打牌聊天,睡不着又实在无事可做的则玩电脑,看手机,发短信。

  不得不去上课的学生们一边咒骂着老天爷,一边不情愿地穿上雨衣,雨鞋,裹着厚厚的围巾,冒着风雨前去教学楼。惯于拖堂的老师们在这样的天气也格外仁慈,提前十分钟就开始叫大家自习,他们面对窗口,望着雨中水城一般的校园出神,背后学生们趁着这间隙,叮叮当啷翻课桌整理文具和书本的声音震天响,他们也只当没听见。

  当自然环境或外部环境变得恶劣的时候,人和人之间的距离特别容易拉近,也特别容易互相理解。

  下课铃声一响,学生也好,老师也好,都鸟兽状散去。他们在路上经过食堂或者小卖部,用最短的时间买些热饮和食物,抱着匆匆跑回温暖的宿舍,再也不出来。

  这个世界上总有些特别的人,一阵急过一阵的闪电穿过黑得像深夜的乌云,火焰像是要穿透玻璃窗打进房里来,他却在重温高尔基的海燕:
  狂风吼叫……雷声轰响……
  ——暴风雨!暴风雨就要来了!
  这是勇敢的海燕,在怒吼的大海上,在闪电中间,高傲地飞翔;这是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曾子炫合上书本,,教室已空无一人。“好清静啊!”他赞叹道。暴风雨把他的钦慕者们都赶走了,他不用再受那些从前后门,左近的桌椅,隔壁的教室,来自长相性情各异的女性甚至男性的注视的目光的压迫,尽管毫不在意,那些视线多少让他觉得不自在,只是他一贯面无表情,或者一派云淡风轻,除了死党兼兄弟唐一劫外,没人能看出来。

  明天,就是吸血盟的活动日期,可LA狼人组却一筹莫展,早晨他们紧急碰头,决定用最笨的办法尽力一战,祈求幸运之神的光顾。

  发动起他的BMW,雨刮器疯狂地摇摆着,天雨路滑,能见度只得几米,校园又常有从花坛,护栏,或者各种意向不到的小路里窜出来的学生,他开得很慢,这样的天气开车是件十分不愉快的事,作为唯一一辆的狼人巡逻车,比起狼人组其他的成员来,他觉得他算最轻松的,至少躲在车里,不经风雨。而他的队友们正三三两两在校园各个角落里迎着狂风在泥泞中步行巡逻,行动从十一日下午四点开始,到十二日晚十二点结束。根据判断,活动相当大的可能性是在学院的某个地方,山雨欲来风满楼,活动之前,很可能会有些可疑的人或事件出现,既然来不及通过追查获得吸血盟活动的地址,那么只有全面撒网,守株待兔了。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最笨的办法也许也是最有效的,不然还能怎样呢?几个小时过去了,雨势未见小,几圈兜下来,他发现有个人很可疑。这人身穿黑色雨衣,帽子里另戴着一个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一个大口罩遮住了大半张脸,他不紧不慢地走着,好几次出现在他的前玻璃窗和后视镜里。

  有人喜欢在暴雨中散步?他悄悄跟上他,对方似乎也发现了他,故意和他比谁慢,车怎么可能比得过人?他突然意识到,一辆在雨中兜风的车同样惹人注目,绝对不能打草惊蛇。

  他踩下油门,从他跟前呼啸而过,溅起一阵水花。他拨通贺昕的手机,告知可疑者的位置和特征,让他们尽快安排人手跟踪。

  戴鸭舌帽的人趁车子从他面前呼啸而过的时刻,立马背转身体,跳入最近的一个花坛之中,猫着身体穿过光秃秃的花丛枝干,跳进最近的一栋建筑物后便消失不见。
  恶魔的祭品(二)

  十二日,如电台预报那般,天气格外晴朗。整个一天都相当平静,没有任何事发生。时针指向十一点三刻,驻守本部的贺昕无奈地发了四个字给狼人们:“各自解散。”殊不知,好戏刚刚开演。

  十二点,通宵教室里,用功的学生们还在苦读。一个男生揉着太阳穴,打着哈欠,从座位上站起来,一走出教室,他就像换了个人,步伐矫健,眼神炯炯,哪里还有半点疲倦的样子?四顾无人之下,他钻进洗手间的隔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绒线帽往头上一套,只露出眼睛,低头疾走。前后过程不用几秒,简直像川剧:变脸。

  凤凰密林的深处,校园最隐秘的禁地里,有一个人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的人也在趁夜潜行。拐过小路,翻过篱笆墙,悄悄来到一栋废弃的房屋前,屋门上的大铁锁不知何时已经被打开,他轻轻推开门,又关上。临进门前,他把什么东西放在了篱笆墙的一角。 屋子里一片黑暗,只有靠墙的一角点着一根蜡烛,发出微弱的光芒,蜡烛旁有一排成团的黑色物件,他拿起其中一团,迅速地套在身上,黑袍帽子上连着一块黑布,上有搭扣,扣上搭扣,整个脸被严严实实地捂住。这时他听到悉悉索索的响声,有人进来了,对方和他一样戴着口罩和帽子,还架了一副深色眼镜,微弱的灯光下根本看不清穿着和相貌。

  尽管如此,他还是警觉地低着头,避开他的眼光,用最快的速度穿戴好。楼梯口还站着第三个人,他伸手向他们示意,让他们举起双手,他用戴着手套的双手在他们身上摸索了一遍,确定他们没有带命令禁止的东西才指引前去的方向,除了高度以外,这三个人从外表上看已经一模一样,无从分辨。

  年久失修的木楼梯,他们走得很小心,第三个人并未跟上来,看来是这里的领路人和守卫者。走上一层楼梯,他们碰到了第二个守卫者,对方发给他们每人一颗药丸,看着他们吞下才放行。

  一间十平米大小的屋子,已经站了好几排同样装束的人。透过昏暗的烛光,依稀可辨,屋子的最前方,高出下方两个台阶的台上,单独站着一个人,面对着众人。

  “祷告吧,乞求吸血的真神,我们的主人。”这人用梦呓一般的语调,沙哑低沉的声音念着祷词。

  排在队伍里的人们都像着了魔一般,每个人都低着头,默默祈祷,没有人交头接耳。戴鸭舌帽进来的那位朋友悄悄把手伸到嘴边,吐出之前藏在舌头底下的药丸,一双不安分的眼睛偷偷四处打量。借着人群的掩护,他在队伍里慢慢移动,正在念祷告词的首领脚边,有个长方形的矮桌,桌上横着一个长长的东西,上面盖着黑布,他弯下腰,小心地移到队伍的最前方,偷偷掀开黑布的一角,竟然看见一双人的脚,穿着白色的运动鞋。

  不好,他一边往后退回去,一边头脑在高速运转,台上那位首领有种说不出的邪恶和疯狂,手里明晃晃的匕首不知道要干出什么事情来,无论黑布下是个死尸或者活人,接下来的事态发展很可能会超过他的预期,假如是严重的暴行,凭他一己之力,根本不可能阻止。他环顾四周,除他之外,很难看到清醒一些的人可以求助,一定要想办法离开这里,或者通知人来才行。

  他尝试着走到楼梯口,守卫者高大的身躯靠过来,以泰山压顶之势拦住他的去路:
  “首领的命令,仪式结束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说话的语调平缓到奇怪,完全没有起伏也不带感情色彩,如同机器自带的声音,机械而生硬。
  “我,尿急!就去楼下,马上回来。”
  “憋着,回队伍里去。”对方毫不放松。

  如果我不理他,冲过去,一定会惊动楼下的守卫员,即使冲过这道防线,跑到楼下,几人合力还是能抓住我。鸭舌帽不停地盘算着,敌强我弱,硬来没胜算,该怎么办呢?

  台上,首领高举起匕首:月圆之夜,生命之巅,鲜血喷洒,活祭我神,末世的真神即将降临,你们虔诚吗?他一把拉开台上的黑布,一具男人的身体赫然出现在人们眼前。

  他的外衣被剥除,只穿着短衣短裤和球鞋,身上并无绳索,却双眼紧闭毫不动弹,只有微微起伏的胸膛,证明他是个活生生的人而非尸体。

  人群发出一阵惊呼。
  “你们虔诚吗?”他又问一遍。
  “虔诚!”众人众口一词,有些胆小的已经跪在地上。首领一把扯开男子的短衣,露出赤裸的胸膛。

  情势越来越危急,鸭舌帽此时已经移动到窗边,瞧这样子,今天的仪式必会见血,鬼知道这个首领打算什么时候动手,他抬起手腕,时间指向一点一刻,继续等下去只怕会延误时机,看来只能奋力一搏了。进门前,他放了一部手机和一个信号弹在篱笆墙边上,从这里跳下去刚好能拿到,但是将近三层楼的高度,对一个恐高症患者来说,跳下去实在需要勇气。

  他趁人不备轻轻推开窗,身体紧贴在墙边,双手一撑,正准备跃上窗台......
  第十章 秘密(一)

  狼人组赶到时揪住了几个信徒,都只是迷恋吸血鬼的小女生,慌不择路,跑得又慢才被逮个正着,进了保卫处后都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三魂去了二魂半。他们的泪水和忏悔倒也并非虚假,确实被吓到不轻,略加盘问,记个大过处分就统统放了。

  死者席继刚,采赫化学系三年级学生。警方宣布他的血型和留在陶飞霏体内的精液血型一致,吸血狂魔案就此告破,校方大松一口气贴出安民告示:其他参与吸血盟活动的学生一律不予追究,此后要老实做人,好好读书,如再犯戒,严惩不贷。

  由于校方明令狼人组解散,大家齐聚学校附近的烧烤餐厅,吃一顿散伙饭。餐厅除了卖粥以外,只做三种搭配的烧烤海鲜:生蚝,扇贝和带子。

  这是家聪明的餐馆,只做自己擅长的东西,并不追求盲目多元化,时间久了,做出了一些门道,烤制的海鲜食材新鲜不说,味道也相当鲜美。

  个头很大的扇贝在壳里被切成小块,放在烤炉的锡纸上,嘟嘟地冒着热气,密制酱料散发出诱人的香味,有大蒜,豆豉,洋葱,挑动着食客们的味蕾。
  狼人组有不少一年级生,在唐家别院第一次见到庄柯,早已久闻大名。俗话说,闻名不如见面,她的行事方式虽然出人意表,众人也并不以为奇。

  那日她从梦中醒来,打开邮箱,接到金双城等三人几乎每天一封的求助邮件,信中详尽描述了采赫发生的吸血鬼事件和狼人组获得的线索和侦破进展。于是她暗中潜回厦海市,没有通知任何人,开始独自调查。在令她名声大噪的校园降头师案件中,凶手设置的谜题歌谣比吸血盟的暗号通知难上百倍,狼人组在最后一刻才破解的吸血盟活动地址,在经验丰富的猎手看来就像1+1=2的算术题那么简单。

  这是最初级的密码:二翻音,用的是拼音谐音。剥一夜衣无岸,剥一夜——BIE别,衣无岸——YUAN院,众所周知,采赫只有一所别院,唐家别院。

  “居然这么的简单,狼人组真是阴沟里翻船,还好没翻,被捞起来了。”金双城叫道,“亏我还衣带渐宽终不悔....杨柳岸晓风残月...有衣有岸的一句句找,最烦的是有“夜”的,十首起码有八首都有这个夜字,害我都快把整本宋词都翻了个烂。”

  沈无月:“我更傻,我去查牛郎趁织女洗澡去偷衣服的事.... 衣无岸,岸无衣....”。

  “吸血盟大多是一群迷途学生,用现在的话来说还是学生中特别2的,这么二的一帮人,不可能个个都是密码高手吧,明明该走最简单的直道,我们复杂化,我们比他们更二。”魏若峰一边喝酒一边自嘲。

  “NONONO,你们是受了之前降头师歌谣的影响,以为是个文字谜题的游戏,早知道这么简单,就算破译了也一定没有成就感。”庄柯笑道,“而且你们一个个都太过雅致,只是在纸上谈兵,假如一早念出来....”

  “是啊,子炫说明白的时候,我也很不好意思地明白了。”林麒眨眨眼。
  “据被警察盘问过的学生交代,吸血盟之前的网页上有公告,提示了两种联系方法,都是最初级的密码,有范例,所以他们一看就能知道,但这个神秘的名叫黑暗之国的网站就像昙花一现,它不用固定的网络地址,而是时常变化,通知成员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EMAIL,QQ,手机,飞信,神出鬼没,盟里肯定有一些知晓内情的学生,但是出于各种原因他们都不肯出来提供线索,但我相信,只要我们追查下去,一定能把他们挖出来。”曾子炫严肃地说。
  “我们被勒令解散了,还要查下去?”
  “他肯定是气不过,要为他兄弟报仇,席继刚死了他还不满意,非灭三族诛九族斩草除根不可。”金双城几杯啤酒下肚就开始开玩笑。

  他又指着唐一劫说:“一劫,你交的兄弟很好,你名字取得更好,注定应此一劫...”话说一半他突然停住,大家正想着是不是要多拿几个生蚝来堵他嘴,他又接了下去:“这一劫过去之后,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被问起那天是如何成为吸血盟的祭品,唐一劫只说了五个字:“我不记得了。”在他记忆正常的这三个多月里,12日成为唯一的空白,莫名地缺失了,那一天在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成了一个谜。

  “吸血鬼死了,谜团却越来越多,解散狼人组,我不甘心。”酒已过三巡,沈无月用略带幽怨的语气说出这句话,直戳狼人组众人的心事,大家看着桌上的菜,突然都失去了胃口。

  “越是难的谜团,就越让我兴奋!”喝了点酒,庄柯的脸色绯红,作为一个天然的“解谜”控,只要一听到这个字,不分场合地点,就像羊癫疯患者一样,花痴病说发就发,她才不管合不合时宜,更粗心到完全无视旁边人的脸色。

  “越是难的谜团,就越让我兴奋,”这句话说明,她的长篇大论即将开始,每每这种时候,身边熟悉她的人就会陷入习惯性的动漫幻想,在那幅画面里,她一个人滔滔不绝,其他人或满面黑线,或一头一脸挂满冷汗。

  “虽然我和你是好朋友,我还是要说你,那天要不是一劫突然醒过来反咬吸血鬼一口,你是不是真要跳楼?要是你没有回来,我们又猜不到唐家别院的地址,一切又会怎样?想想我都觉得后怕,你就是个人英雄主义到了极点是吧,还是觉得我们都是白痴不屑和我们商量?”她毫不客气地打断她,这是阻止她的最好方法。

  方瑭和金双城悄悄竖起大拇指,其他人还有些不明就里。
  “这些美味的带子,生蚝,扇贝们,你们知道他们的家乡吧,是的,美丽广袤的大海,厦海就是这么一个海滨城市,假如这些为美味而生的生物们赖以生存的大海消失,我们从此吃不到海鲜,那该有多么痛苦和遗憾....无月,你阻止不了我!”庄柯眯着眼睛微笑着,沈无月这次显然低估了她的道行,去了英国修炼,功力大概又升级了,“其实阻止我很容易,抢在我之前把谜团解开,用事实说服我,打败我...好啦...我悄悄回来绝对有我的道理,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暂时不能透露...现在我在给你们机会...关于大海消失,有人要发言吗?”

  她抬起手腕,金色的多功能运动表上有一个秒表表盘,她开始倒数读秒......有了几分醉意的人总比平时更大胆率性,也往往失去平素的耐性,数到三十的时候,这一票平时多斯文优雅的男女们纷纷站起身表示抗议,关子卖不下去了,她悻悻地向老板招手:“算钱,买单。”

  第十一章 秘密(二)

  三辆出租者装了满满当当十三个人,飞驰在沿海公路上,因为多出一个人,第三辆车分外拥挤,后排座上勉强坐了四个人,分别是沈无月,曾子炫,方翎和唐一劫。按照身材,三个女生和一个男生坐一起会稍微舒服一点,但是可恶的侦探一下就拉开车门占据了副驾驶的位置,看到四个略显尴尬不知如何是好的男女,她转过来顽皮地眨眨眼:“我觉得你们四个坐一起很好看,才知趣地坐到最危险的位置,当然,不用你们感激我哦。”

  唐一劫第一个钻进后排,方翎和沈无月却在车门外迟疑着,曾子炫排在最后一个,他摇摇头,往前紧走几步,想坐到唐一劫身边,两个女生猛然意识到她们当下的行为有些不妥,心念一转,方翎先一步坐了进去,还顺势拉了一把子炫的衣袖,本来想坐最外面方便关车门的他结果很无奈地坐在了两个女生中间。

  除了庄柯没有人知道去哪里,车子一发动,她突然变得严肃起来,清楚准确地告诉司机路线,副驾驶的位置确实方便她给司机指路,也方便她看路,并给后面两辆跟随的汽车领路,很快车子进入了西城海滩望海度假村的区域内,车却没有停,而是拐过一条又一条偏僻又弯曲的小道,最后停在一片无名的海滩旁。

  除了几栋比较完整的度假木屋,看起来还像一个小度假村的样子,一旦多走几步,就会发现,后面还有相当大的空地,搭着好几栋特殊板材的简易房,还有高高的仓库和围墙。

  “这里是还在开发中的中南湾度假村,离正式营业尚有一段时间。”庄柯一边说,一边把众人领进一间度假屋。

  房子直接造在沙滩上,地板和墙壁用的都是轻便的板材,房顶尖尖的,看上去相当时尚。小屋只有一扇窗,就在床的旁边,正对着朝南的大海,夜色中,海水静静流淌,屋子里散发着一种神奇的香气,大家的醉意更浓了。

  床太小,庄柯示意大家坐在地上,她不知从哪里找出来一箱啤酒,分发给大家饮用。“不行了不能喝了,我觉得头好晕。”林麒放下啤酒,想要靠到床上去靠一靠,突然她大声惊叫:“大海,大海不见了!”

  众人涌到床边,从窗口看出去,哪里还有什么大海,只有高高的黑黑的围墙。庄柯走到门口,推开大门说:“都出来看吧,出来你们就明白了。”

  大门外,赫然多了一样东西,一辆巨型的起重机,大海么,自然还是在老地方。
  “原先它还在仓库里,是我麻烦师傅陪我演了一场戏,今晚的戏码你们觉得如何?”
  “很精彩,可我还是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大海明明还在,为什么我会看不到?”汪嘉怡还是一头雾水。
  “难道你真的是瞎子吗?”庄柯抓一抓头发,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
  “我想起来了,我们来的时候,门和窗是在一个方向,同是对着大海,现在门和窗都对着围墙,并不是大海消失了,而是我们的房子转向了,转了整整90度,只有一个窗子,改变了方向,自然看不见大海了。”李晟呆呆地说,犹似在做梦,尽管得出了答案,还是难以置信的样子。

  “怪不得我觉得头晕,原来是起重机把屋子吊起来,换方向时的失衡感,我的平衡能力一向很差,体质又比较敏感,所以感觉强烈。”林麒恍然大悟。
  “所以你不停灌我们酒,就是因为喝酒的人感觉比较迟钝,就算头晕也会告诉自己可能是酒精所致,而坐在地上的晕眩感又比站着要少很多。”曾子炫说完低下头,若有所思。

  方瑭:“可我还是有一个疑问,陶飞霏的笔记里,大海消失后,她看到的是一条小路,远处有树林和房子,我刚仔细看了,大海在南面,西面是围墙,东面是其他几栋度假小屋,而北面,应该看到的是仓库和其他的度假村,哪一面都没有她看到的景色。”

  “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本来我以为陶飞霏的记录出了差错,只有一部分的真实,当我经过更细致的调查,发现在她被害的时候,那堵围墙,还并没有造起来。就因为这一点,让我明白,她留下的记录恰恰是极度真实的,当我意识到这一点后,我觉得又兴奋又恐惧。”庄柯留下这句话,转身独自一人走向大海,她静静地坐在沙滩上,像一尊雕塑。

  夜里的风很冷,吹淡了众人的酒意,但真正让人彻底清醒的,是侦探的深意,他们也明白,在大部分的罪案里,真实记录会被希望掩盖罪行的凶手毁坏,凶手会留下的,只可能是伪造的,或有利于他的记录。回去的时候,庄柯特地带大家兜去围墙后看了记录中所描述的风景,在破案上,她向来一丝不苟,数天之内,轻而易举解开了困住所有人的谜团,这样的侦探竟在众人面前流露了她的忧虑,一种说不出的诧异和不安萦绕在他们心头,噩梦结束了吗?不,较量也许才刚刚开始。
  第十二章 疯子老王(一)

  郭沫若的《女神·湘累》中有一句话,“我并不曾疯,他们偏要说我是疯子。”校工老王从1968秋天开始到2010年,40多年间几乎每天都要说这句话,从这个冬天开始,他却并不再说。

  自从三个月前的冬夜,他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被选为“吸血鬼宣言的载体”,在全校师生前赤身裸体之后,他见人就躲,白天根本不出门,太阳下山后,他去食堂买些剩菜剩饭果腹,偶有熟人叫住他,便低下头,像个犯了错的小孩似的扭着衣角,趁你一个不注意偷偷溜走,等你走远几步,他又神秘兮兮地跟上你,拍你的肩膀,吓你一跳。

  他还会在四处张望一番后,凑到你跟前,压低声音说:“吸血鬼,吸血鬼真的回来了,别说我没告诉你。”他的眼神又认真又严肃,语气中充满了确信和惊恐的意味,像是在说,因为和你熟,是好朋友,我才把这个秘密告诉你。也是自那天以后,他的头发再没整齐过,像乱蓬蓬的,随处生长的野草,但不是青黄色,而是花白,和越长越长的胡渣遥相呼应。那些在他皮肤上刻下的刀伤并不太深,去医院消毒上药之后很快痊愈,但从破旧的大衣里领口里和胸口里露出来的疤痕实在太多,密密麻麻,纵横交错,像爬满了奇形怪状的虫子,看了让人心里发麻,身上起鸡皮疙瘩,而他这副尊容,配上说话的神气和奇怪的内容,又是恐怖,又是滑稽,又让人莫名想笑,却笑不出来。

  他一直被称作:“文疯子”。和“武疯子”或者“野疯子”不同,前者因为神经不正常做出一些有悖常人的行为,但从不用暴力攻击别人,不说污言秽语,不发病的时候,衣服干干净净,头发一丝不乱,从外表看,与正常人无异,而在四十多年前,他更是艺术系最年轻英俊的副教授,春风得意,前途无量,那时所有人都叫他的大名:王奇玉,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一张大字报把他从受人尊敬的副教授打成牛鬼蛇神,他头顶高帽,被反剪双手押着游街示众。1968年,采赫出了一个大事件,极度诡异血腥,那个事件在建校历史上曾轰动一时,牵连众多,但因为极度不寻常不光彩,这些年来早被封存入档,无人提及。而他疯癫的年份正是在1968年期间,那年他28岁,十年后文革结束,幸存下来的教师们一律平反,官复原职,他的病却再没医好,开始时校方还安排一些课让他在同事没空时顶上,幻想他能恢复正常,哪知消息传了出去,学生们闹事,抵制疯子讲师,校方只得安排闲职,先是后勤,慢慢变成了管理员,最后名义上是个看门人,事实上不需做任何事,学校出于人道主义给他一口饭吃,只希望他老实呆着,别给生事添乱就谢天谢地了。
  第十三章 疯子老王(二)

  命运何曾公平过?曾经的翩翩少年,已成耄耋老翁,疯癫,孤寡,仿佛这世上一切的霉运都被他占尽。凄寒的冬夜,他独自蜷缩在硬板床上,只一条破旧的薄被御寒,他睡得很不安稳,老朽的床板吱吱嘎嘎地叫着,更添了几分清冷。

  这是校园里最破旧的一间屋子,门锁早已多年失修,屋子里除了一床一席一桌,一台只有几个频道常冒出雪花的旧电视,一些简单的炊具之外什么都没有,贼都不会光顾,修不修门锁又有什么差别呢?

  一个男子趁夜靠近小屋,推门而入,是哪个不长眼的小贼,跑到这里来?他穿着黑色的连帽长风衣,身形矫健,迈着猫一般轻灵而无声的步子,走到老人睡的床前。

  “啊,是你,肉包子。”老人一见他,脸像笑开了花。他认得这个人,最近经常遇到的好心人,他常在太阳落山之后,夜幕深沉的时候来到老人身边和他讲话谈天,每次都带厦海最出名的大肉包子给他吃。

  这是厦海的传统美食小吃之一,只在城中老字号的“太子楼”有售,随着城市的变迁,许许多多的传统美食在渐渐降低水准,或是逐渐消亡,作为少数保质保量保留下来的的美味,备受中老年食客的推崇。要吃这包子可不容易,每天慕名而来的人都排起长长的队,包子还限量供应,很可能快排到时,恰好碰到带着白高帽子的厨师把蒸笼一盖,对着人群喊一声:“卖完了,明天请早。”

  男子手上托着一个纸包,两个包子已经冷了,他用手一推:“拿去。”老王毫不在乎,只是欢天喜地地接过来,往嘴里送。
  “你吃的包子是哪里的?”男子问。
  “太子楼,老字号,我从小吃到大。”
  “太子楼的包子有什么特别?”男子又问。
  “面粉和别家不一样,特别软,馅大肉香,用的最好的夹心肉,夹心肉。”老王边吃边答,毫不含糊。
  “王奇玉,你哪里疯了?我看你是装疯!”
  “我疯了吗?没疯,我告诉你,吸血鬼回来了!!”老王认真地说。
  “不要再考验我的耐性了,告诉我 ,铜镜到底在哪里?”男子突然把老王揪起来,狠狠地问。
  “吸血鬼回来了,吸血鬼拿走了。”老王嬉笑着说。
  “睁大你的眼睛,看看我到底是谁?”男子再度把他揪起来,一把扯下风衣的帽子,逼近老王,接着突然把他松开,丢回床上。他过于急躁了,一个疯子怎么能看得出他是谁?老王的头撞在了床的铁架子上,孱弱的老人已然昏厥,年代太久,床架子的漆掉得差不多了,铁皮翻卷在外,鲜血直流。

  男子像被雷击中似的,呆住了,他舔着嘴唇,像在压抑内心的渴望,紧接着他扑上去,拼命吸血,伤口太小,血流不多。他意犹未尽,又朝老王的脖子狠狠咬去......

  除了凌冽的夜风和高挂在天上的满月,没有人看到这悲惨的一幕,破旧的小屋里很快就无声无息。
  纠正一个错误:金双城---这个名字是错的,应为贺昕
  修改稿没更过来
  第十四章 旧案迷踪之吸血鬼1968(一)

  福尔摩斯曾经说过,一个没有亲人的单身女性是很危险的,她们通常会成为罪犯的最佳目标,因为就算突然消失在茫茫人海也不会有任何人想到去报警,而一个没有亲人的疯癫老头,自然更没有人会去关心,如果不是有朋自远方来,真说不准老王还会陈尸多久。

  张悟棋,60年代采赫的老员工之一,王奇玉的同事兼好友,八十年代出国潮时东渡日本,之后一直侨居在国外。近年觉得身体衰弱,怕不久于人世,抱着落叶归根的念头回到故土厦海市,稍作安顿之后第一件事就去采赫拜访老友。

  校领导热情地接待了他,并派工作人员带他去王奇玉居住的小屋,张悟棋本来听说老朋友还健在,心下甚喜,却不料连他最后一面也未曾见到,一个着急,心脏病发进了医院。警察尸检后发现,王奇玉死亡时间已经超过三天,席继刚于两天前坠楼身亡,警方从时间上推测,他很可能死于吸血盟之手。

  采赫的学生会办公室里,门紧闭着,从关闭严实的大门里,依旧能听到里面有人在高声咒骂,如同被激怒的公牛。

  确实有人在发怒,但是性别“非公”,庄柯正拿手指戳着贺昕的额头,兀自咒骂不止:“你个白痴笨蛋低能儿,我跟你说过,复述案情给我的时候不可以有一丁点的遗漏,包括七大姑八大姨鸡毛蒜皮任何杂七杂八的人或事都得记在里面,你居然把这么重要的线索给搞错了。”

  胖胖的秦越手里拿杯水,几次要凑过去,都被庄柯推开。

  “吸血鬼宣言这一段,疯子老王口中喊的明明是:吸血鬼,吸血鬼回来了,而不是吸血鬼来了,你怎么给我的EMAIL写的是吸血鬼来了?而且我回来这么些天,也从来没人提起?

  你知道什么叫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吗?你个白痴笨蛋低能儿木鱼脑袋哈密瓜。”
  秦越扑哧一声笑出来。
  “笑,笑你个头,你们不是喜欢漏一字吗?我给你们加一字,你个秦胖越,你个贺蠢昕!”

  “哎,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说我白痴笨蛋低能儿哈密瓜什么的都行,就是别说我胖。”

  “对不起,我真没想到会漏打了一个字。”贺昕抓抓脑袋不好意思地说。
  “可我还是不明白,差一个字值得那么大惊小怪吗?”秦越还是不明就里。
  “吸血鬼来了,就是吸血鬼来了,吸血鬼回来了,意味着曾经出现过,疯子有一个特征就是胡言乱语,但是疯子还有一个特征...”

  “什么?”
  “疯子不说谎,疯子只说真话,正常人却喜欢撒谎,真是个绝大的讽刺。”
  “你的意思是说?”
  “你个白痴笨...哎...意思就是,在这之前,老王就见过吸血鬼。”
  “什么时候,在哪里?”
  “你...你怎么不去问他?我要知道我还骂你们干嘛?”
  “怎么问,难道你会通灵?老王已经被咔嚓掉了。”
  “我把你也咔嚓掉,让你去地下找他问个清楚。”

  本来就因为疏忽了王奇玉这条线索无比懊恼,现在还被秦越莫名其妙地问倒,庄柯只觉得无名火在胸口熊熊燃烧,她两只手在秦越胖胖的脸上拼命揉啊揉,恨不得揉成发面做成包子拿去祭奠王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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