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实战经历,又很好的总结了经验教训,对于拿下于求仙,景荣耀做足了功课,可以说具备了成功的所有条件。所以肉搏战发生过后一个星期的中午,景荣耀就真的把于求仙拿下了,还是在那块玉米地里——只不过场地里的玉米棒子早被景荣耀给扔到了一边。
关于景荣耀拿下于求仙的具体过程,前面已经说了一大半——很相似,就差临门一脚了。关于这一脚景荣耀是如何踢进去的,就不说那么详细了,反正也容易——景荣耀那玩意儿那么小,把它放进女人身上能生出孩子的地方,能不容易。
别看景荣耀的那玩意儿小,把于求仙拿下几次后,他竟然成功地让于求仙怀了孕,这可是件大事。景荣耀要是知道了——可惜他不知道,可以在他的英雄父亲面前抬起头了。你再厉害,毕竟是在家里火热的炕上,我妈还心甘情愿;我这可是在玉米地里,而且还是在于求仙不愿意的情况下,那条件可差老远了。
于求仙年纪这么大,又怀上了景荣耀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她要是仍旧坚持不嫁景荣耀,非要等着嫁张爱麦,不把她的父母气死,她自己也会被村里人的唾沫给淹死。更重要的是,她于求仙是个姑娘的时候,张爱麦都不要她,现在她大了个肚子,张爱麦能要她?
也就是说,这事只要让人知道,于求仙就非嫁景荣耀不可。在那个年代的农村,在这么一种状况下,几乎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不过任何事情都有例外。
于求仙怀上孩子这事,按说第一个知道的人应该是她的父母,再不过是这事的始作俑者景荣耀同志,可是都不是,第一个知道于求仙怀孕的人竟然是刘老大。
为什么是刘老大?因为刘老大那里有吃的东西。
物质不仅决定意识,而且决定其它一切东西,所以说,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是真理!女人傍大款,愿意委屈自己当二奶、三奶、五六七八奶,根源全在这里。当然我们不提倡女人全这样,特别是没钱的男人就更不能提倡,不然以现在我们国家的贫富悬殊程度,我们国家起码99.999%的男人全得打光棍。那样我们这个国家应该被称为光棍大国,五千年文明啊,想来真是呜呼哀哉!!!
不扯了,我们还是说说刘老大是怎么知道这事的吧!说来,也在情理之中。
怀了孕的女人往往喜欢吃些酸东西。在孤山村能找到的酸东西有两种:一是杏;二是醋。这两样东西,于求仙家里都没有。
“叔,”站在铁锅内的于求仙用她那迷糊朦胧的眼神瞅刘老大,“你有酸杏没有?”
“有。”刘老大从衣服袋里掏出五个黄杏,给了于求仙。
于求仙吃完五个黄杏,又找到了刘老大:“叔,我要的是酸杏,不是甜杏,你怎么给了我五个甜杏呢?”
“酸杏哪有甜杏好吃?再说了,这个时候哪里有什么酸杏?”刘老大心说,这还是我的不是了。
没有酸杏,五个甜杏也满足了,不过于求仙只满足了一天。隔了一天,于求仙又缠上了刘老大,“叔,你这里有醋没有?”
“没有,你要这东西做啥?”
“我想喝几口。”
“喝醋?那东西酸不啦叽有啥好喝的?”
“我也不知道怎么啦?这几天就想吃酸东西。”于求仙肚里的那个家伙还没成人形,就露出了极其贪婪不要脸的本性,一个劲地催促逼迫于求仙,让于求仙继续不要脸,“叔,你这里有酸杏没有?”
“没有,我昨天不是说过了吗?”
“没有酸杏,也没有醋,哪里有醋啊——”于求仙把最后的那个啊字拖的特别长,像是京剧里青衣抛出去的甩袖。
“找你爱麦哥要去,他哪里有。”刘老大这个烦呀!
“他不理我。”
“他们家里有醋卖。”
“我没钱。”于求仙把自己的衣服口袋翻了个底朝天。于求仙虽然是个女人,但是隔一个星期才洗一次脸,所以她的口袋比她的脸干净多了。把口袋翻出来后,于求仙又双手一摊,那意思是你让我买醋,不给钱怎么买。
刘老大从裤兜里摸出皱巴巴一角钱来,给了于求仙,在于求仙拿了钱转身要走的时候,刘老大终于起了疑心,这胖家伙喜欢吃肉,喜欢和糖水,可从来没说喜欢吃酸东西,“唉,你这几天是怎么啦?”
“没怎么呀!”于求仙要急着买醋去。
“没怎么!没怎么怎么喜欢吃酸东西?”
“我也不知道,”于求仙捂了嘴好像要吐的样子,“就是喜欢吃酸东西。”
即使对方是个傻姑娘,刘老大也不能问得太直白,想了半天,他终于想出了一句打擦边球的话:“这几天——你——有没跟人摔过跤?我说的是跟男人。”
“摔过,你怎么知道?”于求仙对刘老大的崇拜又加深了一层。
“这你别管,你和谁摔过?”
“景荣耀。”
话说到这个份上,于求仙这才想到了景荣耀在玉米地里对她做的那些个事情。那些动作啊——画面啊,还有她当时燥热的反应终于让于求仙好几天不洗的脸泛出了红色。
因为于求仙脸上这难得一见的红色,刘老大彻底明白了,这胖家伙之所以爱吃酸东西,原来是被景荣耀那个王八蛋下了种,哦,疏忽啊大意啊,真他妈的疏忽大意!
@陈沫2014 2015-09-07 14:32:59
当然,即使于求仙真的需要一个男人,那也不是景荣耀,所以景荣耀要想拿下于求仙,就得好好总结经验教训。景荣耀不笨,为他的失败总结出了以下经验教训:
选择把于求仙骗出了,进行肉搏战,这在大方向上没错,下一次行动还要这样做。这次自己之所以失败,主要原因是因为自己太自负,所以在下次行动之前,要做好准备工作,首先应该吃饱饭,要有打持久战的心里准备,其次应该找个打肉搏战的好地方,最好是没有玉米棒子,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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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原 2015-09-08 08:27:12
屡败屡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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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人物,当然的屡败屡战。谢谢施老关注。
@刘绪国 2015-09-07 22:25:55
看景荣耀下次能成功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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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了,但是大侠别失望。
@陈沫2014 2015-09-08 11:29:11
“找你爱麦哥要去,他哪里有。”刘老大这个烦呀!
“他不理我。”
“他们家里有醋卖。”
“我没钱。”于求仙把自己的衣服口袋翻了个底朝天。于求仙虽然是个女人,但是隔一个星期才洗一次脸,所以她的口袋比她的脸干净多了。把口袋翻出来后,于求仙又双手一摊,那意思是你让我买醋,不给钱怎么买。
刘老大从裤兜里摸出皱巴巴一角钱来,给了于求仙,在于求仙拿了钱转身要走的时候,刘老大终于起了疑心,这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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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野鹤 2015-09-08 13:47:46
感觉最后成功的太轻松了,有点虎头蛇尾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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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细写不成黄色小说了。
@陈沫2014 2015-03-06 16:02:16
叶辉从公安局出来的当天晚上就和父亲叶子军说了自己因为上街游行而被警察抓了的事,当时叶子军没说什么。叶辉从中看出了父亲是支持他上街游行、悼念周总理的,要不然依着父亲低调、事事算计成果得失的性格一定会教训他几句——即使他只是被警察关了半天。
被警察关了半天,没什么,这次要下乡,可就不是小事了。
叶子军听叶辉说了因为上次上街游行而要不安排下乡的话后,依然没有责备叶辉,而是点燃了一支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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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坡樵子 4159楼 2015-09-09 00:45
那时根本没有私企,都是国企。既然没私企,又哪来国企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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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天涯,才知错误那么多。呵呵,这半年可受教了。谢谢朋友们。
孤山村虽然小,但圈起来也是一片天。张爱麦出生在孤山村一个当大官的家庭里,本人条件还非常优秀,所以他也可以被称为天子骄子——当然是在孤山村这片天空之下的天之骄子。
外面的世界好大,比张爱麦家庭好、自身条件好的孩子多的数不清,可孤山村封闭,不用关门就是一座世外桃源,所以那些孩子和张爱麦没多大关系。
人之初生,多数的幸福是在和别人的比较过程中得到的——可怜可悲的是多数人的一生都纠缠在和别人的比较之中。在孤山村这封闭田地里顺风顺水长大的张爱麦什么都比别人强,所以他很满足,也很幸福。
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当然有好处,但是也有坏处——就像一个硬币必有两面一样——坏处就是,这样的人一旦遇到比较大的挫折,可能会一蹶不振。倒霉的是,张爱麦偏偏就遇到了这样的挫折,在他将要成为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之前,他摔断了腿。
当不成光荣的解放军战士,摆在张爱麦面前的唯一道路,只能是娶妻生子、安分守己的当个农民。这是命运对他的安排,已经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实,可张爱麦就是接受不了。
做父亲的张发财当然得管,天天在家里唠叨、责骂,要张爱麦赶紧结婚生儿子,可是张爱麦死犟,甚至于以死明志,横下一条心要在悔恨中度过自己的余生。
张发财管不了张爱麦,只能放手。不过谁都知道,张爱麦终身大事不解决,没个儿子给他送终,那将是他父亲张发财永远的一块心病。
刘老大因为和张发财交情深——和秦奎斗争的那几年里,他们可以说是同一阵线的战友,所以就主动接手了让张爱麦愿意娶媳妇这事。
自然,刘老大也曾为了这事多次劝说过张爱麦,没有任何效果,张发财一家人都劝不响,刘老大自然也劝不响。不过,刘老大是个一根筋,做事情轻易不认输,人劝说没用,他就把这个重任交给了时间,他相信时间能把死倔的张爱麦推进一个女人的被窝。问题是有女人愿意等张爱麦吗?
好姑娘不愿意等张爱麦,纷纷嫁了人,生儿子去了,就剩下了一个傻姑娘于求仙,这可是张爱麦能成为人夫、人父的唯一希望。
为了这个希望不花落水流红,刘老大就把这朵并不鲜艳的花养了起来。隔三差五刘老大会给于求仙一口好吃的,在于求仙狼吞虎咽吃东西的时候,刘老大在旁边说鼓励的话,让于求仙等着张爱麦,等着就有希望。就这样,时间如流水一晃竟然是好几年。
可是刘老大万没想到,他花费多年时间养的一朵花,最后竟然让景荣耀这小子给偷了。刘老大真是不甘心。
在心里把景荣耀诅咒了一顿后,刘老大问:“这事有谁知道?”刘老大当然知道,这事要是传出去了,他养的这朵花就真没了。
“没有其他人知道了。”于求仙回答。
“你父母都没告诉?”
“告诉他们做啥?怎么啦?”从刘老大语气中,于求仙终于意识到了她和景荣耀摔跤这事可能有严重后果。
“没啥,这事你谁都别告诉,你这个爱吃酸的毛病我给你治。”看于求仙认真了,刘老大马上装出了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你先把钱还我。”刘老大怕于求仙去买醋。于求仙去张发财家买醋,有人一问,那可全露馅了。
“怎么治?”于求仙攥紧了一角钱不舍得还回去。
“你先把钱给我,等治好了我给你炖一只鸡吃。”即使于求仙身体再好,这病治好了也得要补补。
“真的?!”想到香喷喷的一锅鸡肉摆在面前,于求仙哈喇子流了一胸脯,把爱吃酸的毛病丢到了爪哇国。
“我说话什么时候不算数了?”
想到刘老大真没骗过自己,于求仙就把一角钱还给了刘老大。不担心于求仙去张爱麦家买醋的刘老大这才教了于求仙治爱吃酸东西的毛病,“你往那个锅里不停地跳,跳上两天,你这吃酸的毛病保住就好了。”这方法不仅能治得了病,还彻底除根。
于是乎,于求仙就把景荣耀千辛万苦搞出来的孩子给跳没了。
在一锅香喷喷的鸡肉面前,刘老大说:“你可别把这事告诉了别人,不告诉别人,年底我再给你熬只鸡吃,要是你告诉了别人,我就不给你熬鸡吃了。”
于求仙嘴里含着块鸡屁股,头点的像是鸡啄米,“不告诉、不告诉,我——谁……谁都不告诉。”
因为刘老大第一个知道,就使得景荣耀娶老婆的梦想成了泡影,景荣耀成了一个死后没人埋的人,张爱麦成了死后有人埋的人。
让刘老大没想的是,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他竟然给他未出生的孙子埋下了一个祸根,或者说让他孙子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转了个身,踏上了另一条不同的人生之路,那可是他的亲孙子。
评:因为估计不到,我们都曾做过好多扯蛋的事。
32、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六)
把景荣耀吓跑后,刘顶峰回了家,他把刚看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父亲刘老大。刘老大听了,眼睛睁了老大,粗黑的眉毛瞬间立了起来,他是既想不到又有些生气。
去年,成功治好于求仙爱吃酸的毛病后,刘老大告诫于求仙说:“你以后不要和景荣耀出去了,一个大姑娘家的,没事和男人跑到玉米地里摔得个什么跤,让别人看见了多不好。”
“这又不怪我,每次他都说是爱麦哥找我。”于求仙撇着厚厚的嘴唇,完全是一副受害者的表情。
“你爱麦哥没腿?要用他来传话?”
“他的腿不是瘸了么?”
“腿瘸了也能找得到你呀!你怎么这么傻,他说啥你就信啥,还被人家用一个谎言骗了好几次?”刘老大显然没意识到于求仙已经有了愿意被骗的意愿。
用一个谎言骗了好几次,这句说到了于求仙不愿意示人的心病上,所以她没了话说。
看于求仙低了头,扣自己长长的指甲里的泥土,刘老大以为于求仙知错了,又叮嘱:“以后,无论他再说啥你都不要和他出去了。”
“哦,知道了。”于求仙拖长了声调。
“知道了不行,还得把这话记在心里?”
“哦,记住了。”
“真不和景荣耀出去了?”看于求仙答应的不情不愿,刘老大又问。
“不了。再出去,天打五雷轰顶。”
因为孤山村位于北方的一个小盆地之内,所以每年冬天到来都是以突然的一场大雪开头的。刘老大和于求仙这次谈话过后不久,孤山村就来这样的一场大雪。
大雪像是仙女们揉碎的白色花瓣,纷纷扬扬从孤山村的上空飘落而下,大雪遮盖了四周的山峰树木、窑洞院落,让村前潺潺的流水上冻,也遮盖了景荣耀抱着于求仙能打滚的所有田地。
因为没了场地,于求仙又发了那么重的誓言,所以刘老大就不担心这事了,后来他把这事给忘了,过了年,冰雪融化,大地重回绿色,刘老大也没想起。
刘老大万没想到过了一个冬天,于求仙不仅忘了对他说过的誓言,还和景荣耀有所发展——去年她和景荣耀在白天出来,今年竟然发展到夜里出来,真是一朵狗尾巴花彻底凋谢了。
从于求仙黑天半夜和景荣耀出来这事上,刘老大终于意识到,于求仙已经爱上这一口,就像是抽鸦片烟上了瘾。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这种地步,刘老大也就没什么好办法了,让一只尝过肉是什么滋味的猫不吃到了嘴边的死老鼠,那是妄想。
治不了于求仙,刘老大只能再去试着劝说张爱麦。
李老大都记不清劝过张爱麦多少次了,但是次次都以失败告终,可是这次没劝说几句,张爱麦竟然同意了。原因无它,一是因为时间拖的太长,张爱麦确实认命了;二是七个知青的到来给了张爱麦莫大的触动。
七名知青可是城里长大的,他们在城里怎么生活的,张爱麦没见过,不过他可以想象得到,不用和黄土打交道,穿了干净的衣服背了书包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不管这样吧,反正比在农村过得好。
可是现在呢,不管他们之前在城里多舒服,出生有多高贵,来到孤山村后还不是什么苦都要受,特别是那两个女知青,来的时候清清爽爽一朵花,现在却每天披头散发要去地里劳动。
两个城市里的女娃,都能接受命运的安排,我张爱麦一个堂堂大老爷们就不能了!
张爱麦同意了娶于求仙,但是提出一个条件,不举行婚礼,刘老大说:“这简单,我让于求仙自己去你们家,爬到你的被窝里去。”估计于求仙现在饥渴得能扒你的衣服,这话刘老大没好意思说出口。
几年的心愿终于有了了结,刘老大非常高兴,比当年他入洞房都高兴。
送别人家的孩子入洞房,比自己入洞房还高兴,这是真的么?当然是真的,因为当年他娶张金凤没费这么大的劲。
有付出的收获才是能给自己带来幸福的生活。所以同志们,好好劳动付出吧!收获因自己辛辛苦苦付出得来的劳动果实,那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我这样说,肯定会那有人问了,“那我要是辛辛苦苦付出了,最后没有收获劳动果实,或者劳动果实不是被人骗了就是被人抢了,怎么办?不是白付出了吗?”
没办法,我只能这样回答你,这世界就这样,真没办法。不过坐着没事干的我们得考虑这样一个问题:现在空气污染这么严重,没事的你呼吸口空气,都有可能中毒身亡,难道我们就干脆别呼吸了?
长征开始,毛主席写下了这样一句词:“雄关漫道真如铁 而今迈步从头越”。翻开历史书看看,之后共产党走过的路,真真是如铁的雄关漫道,一直到现在都是。
当我们老了,回忆自己的一生经历,也是雄关漫道——不管我们出生如何,而我们又是从什么时间迈步从头越的?
从头越最可能的结果是啥?毛主席在那首词里做了回答:苍山如海,残阳如血。这是真正的人生之路。
即使我们能活一百年,相对于浩瀚之宇宙,也是弹指一挥间,难道我们都不愿弹下手指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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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朋友们对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