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稿,寻出版)《闺密,我的亲我的泪》

  二
  幸福大酒店雪莲花房。
  餐房布置得高雅富丽,墙上的平板电视正在播放怀旧金曲演唱会,一名戴眼镜的男歌手抱把吉它,伤感地唱着罗大佑的《光阴的故事》:
  过去的誓言
  就像那课本里缤纷的书签
  刻划着多少美丽的诗
  可是终究是一阵烟
  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
  改变了两个人
  苏荻和杨晓斌坐在餐桌旁候客,前者在玩手机游戏,后者在看电视。
  徐子嫣挽着周大雄款款进门,平静地打招呼:“让你们久等了,苏姐姐,杨大哥!”
  杨晓斌凝目注视子嫣,她比上次见时消瘦,身着赫本式经典小黑裙,唇上一抹腥红,艳得好似鲜血一般,更衬得面颊苍白,发髻乌黑;她那指甲涂成渐变红的纤纤十指,同这凄艳的红唇呼应,如片片落红,在她身边翩翩飞舞。
  她输了,没关系,姿式这样漂亮,已然战胜一切。
  她这个姿式让杨晓斌触目惊心,心坎里涌上无边的怜爱和自责。
  他都做了些什么?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的?他的心针扎一般痛。
  他想告诉她,他上次说的那些话决非他的本意,他曾花了数个月在周大雄楼上那个“俱乐部”里一夜夜守望她的身影;他狂追每期的《南滨晚报》,为的是仔细阅读她做的版面,从她的每一篇文章中想象她的行踪,她的所思所想;他想告诉她为什么他会跟苏荻走到一起,因为他眼睛睁开闭上都是她,而苏荻那里是感受她声息的唯一途径;他还想告诉她,她使他再也找不到和一个女孩好好谈场恋爱的心境了,可他什么也说不出。
  苏荻的慧眼放射出像是看透当时情形的光芒,边拿起茶壶给客人斟茶,一边热情洋溢地说:
  “亏你还好意思说‘久违’?子嫣,你这条裙子是什么料子的?简洁又高贵!你那次对我讲了一通装修的风格还有企业文化什么的,对我很有启示,我把‘午夜精灵’重新装修了,这阵我真的分不得身,弄好再请你过来指导。你也是,整天写啊写,光顾着当名记,多久没来看我了?”
  又嗔大雄:“几时回南滨的?也不打个招呼!这阵小店在装修,有点乱,等我弄好以后,你一定要带子嫣过来,咱们好好喝一杯。”
  子嫣见她居然是白衬衫、湖蓝色大摆裙、裸妆,这种清纯的学院风跟她的熟女格不配,反不及她昔日的烈焰红唇有味道。
  女为悦已者容,她是为讨他欢心而改变风格罢。
  杨小生是淡蓝的真丝衬衫配深蓝西裤,看得出是精工缝纫的,依旧风度翩翩,温文儒雅,令人心折。
  子嫣有些好笑地瞪视苏荻,歪歪一边嘴角,算是回应老友那一连串眼花缭乱的大动作。
  终是周大雄久经商场,处变不惊,神色自若地打开菜谱,招来女服务员,吩咐:
  “一人先上一罐王老吉,消火降温。”
  “王老吉好,”苏荻赞了一句,笑道:“这家酒店最得意的甜点是榴莲酥,现做的很新鲜,子嫣最喜欢的,来半打。”
  子嫣却对服务员说:
  “不要榴莲酥,甜得发腻,要半打艾角。”
  等上菜时,周经理和苏老板谈起了生意经,从炒股谈到房地产,还相约两对情人哪天一起去看戏。他俩倒是久别重逢,喜气洋洋,颇有共同语言。
  终于杨晓斌抬起眼睛,直视子嫣,说:“好久没见,徐子嫣,你好吗?”
  她淡淡地说:“还行。你呢?”
  “还活着。”
  说完两句话又无对白。从相识至今,已经一年多了,现在春天已逝,照说应该淡忘了吧。
  时光的万能魔水,可以冲淡多少瞬间的狂烈,洗去多少刻骨的想念啊。
  一年多了。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一年多是个挺长的时间。一年多前一些人正雄心勃勃投入冒险,一年多后这些人已不知所终。一年多可以使新城市中心忽喇喇地冒出一栋高楼,也能让旧城区的大片旧民居夷为平地;有人发达了,有人破产了,街头的思潮、时尚、热点话题已变了几轮,某些道路、河涌也改变了方向。而对于三五成群、目光闪亮地来到珠三角淘金的年青人,一年多所学到的所经受的,没准相当于内地的十年。
  一年多,子嫣已经学会采访时不对嘉宾投入太多感情,已经明白人生太庸常,许多人都喜欢自己去扮惊心动魄爱情故事的主角,他们的叙述未免真假掺杂,而她已有足够的鉴别技巧,有足够的理解与宽容。
  一年多,子嫣凭着出色的工作赢得了报社上下的喜欢,报社为她配了相机、录音笔,开有个人专栏,最让她扬眉吐气的是,当初她从学校出来时对方不知将她的档案弄到哪了,报社还替她重建了档案,给了她一个极宝贵的编制,——她这朵飘萍终于在这城市扎下了根。
  在这一年多时间里,除了那唯一的一个夜晚外,她和杨晓斌再也没有单独相处过。现在,两人身边都有了各自的伴侣,按说是最好的互相摆脱的方式了。
  然而,男人和女人,这是世间最复杂最诡桀的关系,虽说面上冷淡客气了许多,然而穿越某种神秘的时空隧道,他的心灵电波仍在不时和她的心声隔空交集。
  她的心神与他的又一次汇到了一处。汇到初识那一夜。那时他坐在“红月亮”的茶座上,看着她翩跹起舞。后来他要她教他,她便让他将右手放在她的纤腰上,左手搭住她的肩,教他如何走花步,——这是他们仅有的亲密接触。
  他和她又一起神游到那个春天的早晨。她身着白蓝斑马纹毛衣,紧身牛仔裤,抱着一个粉色的文件夹,迈着弹簧般的步子,走向报社大楼。——而他欣赏地目光透过车窗玻璃,紧紧追踪着她的身影,醐醍灌顶般地感悟着那迟来的古老的爱情。
  最后一次是他们在欧阳家里邂逅,他试图解释赔罪,她却存心报复,两人话赶话地斗口,他实在忍不住她的讥嘲,终于说出“不认识”的绝情话,她扔下筷子离席痛哭,他听着她一声比一声高的“杨晓斌,你混蛋!”,觉得每个字都是一把尖刀,把他的心脏刺出道道血痕。他只恨自己不是女人,不能也大哭一场,还得坐在那儿将那个饭局撑下去……
  他俩将那么长的一段青春和绮梦消耗在对方那里,他们被那杯爱情的毒酒诱惑着,将一段情缘演绎得如此曲折,如此爱恨交织,如此若即若离,以致一寸想思一寸灰……通过彼此,他和她重温了诗,触摸到冰与火,体味了梦想的浪漫和现实的残酷。
  这种抽刀断水水更流的感受,没共同经历过的人如何体味?如何替代?
  纵然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啊,好鲜的老鸡响螺汤,快喝。”苏荻将一只鸡翅夹到杨晓斌碗里,用她那双内陷而尖利的眼睛睃了情人一眼。
  晓斌一惊,立即感到狼狈不堪,忙说:“喝汤,大家喝汤。”
  子嫣认认真真地喝着汤。她的沉默,她那黑寡妇般的冷艳姿态,让杨晓斌和苏荻感到特别不自在,有许多事情,他俩都是问心有愧的。
  冷场一个接着一个,人人都觉得呼吸沉重,气氛压抑。
  大雄边跟苏荻谈着市面上一些流行话题,边不时瞟瞟子嫣和晓斌。他知道这两人是有过特别感情的,心里不免有些芥蒂。
  苏荻边跟大雄热烈交谈,边不时在晓斌耳畔轻言细语,给他倒酒布菜,有意无意地显示她与他已成定局,——免得她再起绮念,更免得他分心。
  饭菜很丰盛,加上人人都有些紧张,貌合神离,结果大家都吃了很多。
  以一个职业记者的敏锐,徐子嫣有点明白的杨晓斌的毛病出在什么地方:太有教养太含蓄太理想主义,表面上看仿佛处处称心如意很完美,其实他也不知道他到底要什么。
  他有什么有趣的消谴呢?这城市虽然纸醉金迷夜夜笙歌,可他不屑去欣赏“花国选妃”,降低身份去为脱衣舞喝采,跟夜总会小姐混,跟那些纨裤子弟一个档次;子嫣合乎他的格,所以他愿意跟她来一场爱情游戏;而她呢?她遇到他,正是她对现实极度失望的时候,她把他视作救星,恨不能从此飞离清贫、庸常、委琐的生活,进入一个新天地。
  然而这年头,男人最怕女人会缠住他,嫁给他。
  至于苏荻,她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呢?当初贪玩把名声弄坏了,青春空耗,父母不待见,而杨晓斌不知她的历史,她于他是一张新且美的白纸,他于她却是条件最佳的归宿,除了此人,她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呢?
  她突然觉得一切都是烟云,一切都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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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大雄这两年混得不错,他那套一百多平米的新房装修得时尚而优雅,客厅是米色德国进口瓷砖,皮沙发,卧室和书房一色桃花木铺地。墙上挂着油画,衣柜里挂着防潮香囊,乳白色的长纱窗帘徐徐飘动,啊,这个家俨然就是一个家。
  尽管大雄一直说这是“我们的新房”,可子嫣懒懒的,一直没对装修提出过任何建议,大雄干脆把装修全交给专业设计师。
  跟晓斌他们的饭局结束之后,两人回到新房那边,大雄意犹未尽:“子嫣,我们结婚吧。”
  她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由侧转头:“你说什么?”
  “我们结婚。”
  这不是他第一次提这个话题。
  可是,她茫然地看着露台,新栽的一排茉莉含露乍开,那盆石榴花枝上已缀上了一个个指头大小的果子,一股熟悉的花香扑鼻而来,此情此景,似曾相识。
  如此良辰非昨夜。
  她迟疑了一下,说:“我现在还不想结婚。”
  他再也无法抑制他的挫败感,郁积已久的话一倾而出:
  “为什么不直接说你不爱我?真情和假意是不同的,何必勉强自己?何况你是这么感性这么聪敏的人!你一直拿我跟杨晓斌比,对不对?”
  泪水从子嫣眼角簌簌地涌了出来,她抽泣着呆坐在沙发上。不是悲痛难耐,也非受了委曲,这串串泪珠儿,未经同意,毫无情由,奇怪地兀自滚落。
  喝这么一点酒本来是不会醉的,可能是因为刚才的希望落了空,又见她那委曲隐忍的模样,他突然觉着身上腾起一股邪火,酒劲冲上了脑门。他突然也想大哭一场,可他是男人,只能强忍,心烦意乱地说:
  “别哭了好不好?我这两年来处处迁就你,搞得完全没有了自我,几乎成了你的影子。子嫣,难道你一直没发觉,这段关系一直是我一个人在努力维持。”
  现在他看清现实,半酣中反而清醒了。
  他沉重地说:“徐子嫣,拿出勇气来!如果你没有跟我结婚的打算,我们就此分手,你永远不要再来找我,我们各找各的意中人,我不想被当成某个人的替身!”
  啊,这世上哪里有完全无私的爱?他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分手的话终于由他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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