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爱》——那一段有毒的秘恋

  鉴赏完毕,她伸出手:“余晓云,电子商务系2班。”
  “凌雨,工商管理系1班。”
  她看着我,眉角微微向上挑着,似是挑出了一抹剑锋:“凌雨,我是来找你的。”
  “嗯,我知道。”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她说:“初中时,我是全校的校花;高中时,我还是全校的校花;读大学了,我想,至少本校区的‘校花’会是我。可没想到,最后却是花落你家。”
  我,无语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砸场子”?
  我笑着说:“好啊!我刚好觉得这什么什么花的好烦人,你想要的话我就让给你了。”
  余晓云“切”了一声,不屑地说道:“我才不会那么没品。就算是要当这个‘校花’,我也只会证明给所有的人看,我余晓云就是要比你漂亮,比你有魅力,我从来就不需要别人让。今天过来,我也不是想跟你抢什么。我只是不服气,凭什么那些臭男人会选你?”
  “哦,那现在,你服气了吗?”我淡淡地问道。
  她笑了,笑着说:“不服气,可也不觉得委屈。比性感,你肯定是比不过我的。但你很清纯,清纯到连我看到你,心里都会觉得很舒服、很安心。校花给了你,总比给那些只会整天化浓妆、装可怜的女人要强。”
  这个女人,很有意思啊!我顿时对她好感大生:“那我就承蒙你谦让了。”
  “谁谦让了。这样吧,”她想了想,向我伸出了手:“我们来做朋友吧!多和你呆在一起,这样有了个比较,别人才能知道,谁才是真正的‘校花’!”
  “好!”我握住了她伸过来的手。
  我预感到,我和她将会是一对很要好的朋友。
  今天除了见到余晓云这么一个有意思的女人外,我还听到了另一个据说很有魅力的男生的名字:唐子明!
  公开课上,刘玲娜在我耳边灌了一整节课的八卦。刘玲娜说,我休假后,有好些男生不知道,还跑来送情书、送玫瑰花。直到半个月后,才没有男生过来。但有个人是个例外,他的名字叫唐子明。
  唐子明长得高高的、帅帅的,更重要的,是超级超级有钱的。因为他第一次来时带的玫瑰花是九十九朵。九十九朵哦,那么的大,当时整个教室都哄动了,所有的女生眼里都冒光了。还有就是,唐子明见我不在,没有把花带走,而是分给了全班的女生。这个举动让他瞬间人气飙升。
  后面每隔几天,唐子明就会过来一次,并且每次来,他都会带些零食。这样的结果是,两个月下来,这位唐大帅哥,凭着他的长相、他的谈吐、他的气质和他的大方,已经成功地捕获了我们班上,最少十位以上女生的芳心。
  汗,有这么夸张吗?
  只是,被她那么一说,莫名的,我对这个叫唐子明的男生,有了很大的期待。
  【那本日记,那四年】

  【八】【那一个俊朗的男人】

  2005年11月28日 星期一 晴

  今天我见到唐子明了。
  不得不说,唐子明出场的方式,非常的、非常的震撼!
  上午刚进学校,我就觉得不对,这四周对我指指点点、议议纷纷的人也太多了些,这一路尾随着我的同学,脸上那副看好戏的表情,也太明显了些。
  等上了三楼,我更注意到了一位女生,那位女生手里捧了好大的一束玫瑰花。当我准备从她身边经过时,那位女生很有礼貌地问:“请问,是凌雨小姐吗?”
  “你好,我是。”我停下脚步。
  “有人托我送你一束花。”她笑着说:“嗯,你真的很漂亮,怪不得能让他这么费心。”
  说完,把花塞到我手里,她点头微笑后就离开了。
  好吧,我知道了。这出戏,是一个男生导演的追女生的狗血戏。只是,戏里的女主角是我。
  正苦笑着,我却发现在教室走廊里,几乎每隔几米,就站着一位手捧着鲜花的男生或女生。天!该不会是……
  我不敢置信!
  可事实上,还真的是。
  每走几米,就有一位男生或女生,塞给我一束鲜花,再附上一句话:
  男生甲:“太漂亮了,怪不得能迷倒我们老大!”嗯,这是一位很忠心的。
  男生乙:“美女,万一,我是说万一啊,你跟我们老大分了,能不能考虑下我?”嗯,这是一个背后挖人墙角的。
  女生甲:“好好珍惜哦!他真的真的好优秀好优秀哦。”嗯,这是当面表祝福的。
  女生乙:“我很羡慕你,可是,他只喜欢你。“嗯,这是当面表嫉妒的。
  ……
  送花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很快地,鲜花把我的脸给挡住了。幸好刘铃娜和谢巧巧跑了过来,接过了我手中的花。不过没多久,我的怀里又抱满了。好在这“长长”的“浪漫之旅”终于要结束了,我前面只剩下了最后一位女生了。
  我迎了上去,却没成想听到了一阵压抑不住的哭声。我诧异地看过去,晕,这位美女早就哭得梨花带雨了。她看着我,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终于没说什么。她“哇”地一声大哭,把手里的鲜花塞给我,捂着脸跑了。
  好吧,不用多想,这位美女一定是那位什么“老大”的痴心暗恋者了!
  终于进了教室,我长舒了一口气。在那么多人的尾随下,接过接连不断送上来的鲜花,这对一向不喜欢高调的我来说,实在是件很挑战心理承受能力的事!
  可随后,我的头又疼了。
  在教室中间的前几排,除了最中央的一个座位外,竟然到处都堆满了鲜花。
  我正发着呆,刘铃娜大笑着,推着我在那个座位上坐下。于是刹那间,我仿佛化身成了一位花中仙子,坐在了花的海洋之中。
  周围的鲜花是那么的多,都几乎遮盖住了我。空气中弥漫的花香是那么的浓,熏得我竟似要醉了!
  我醉醺醺地看着我的同学。
  所有的男同学,都在看着那大堆大堆的鲜花,眼里赤果果地放射着强烈的仇恨。那样子,恨不得立刻把这些东西全部粉身碎骨,然后再毁尸灭迹。
  所有的女同学,都在看着我,眼里赤果果地充满了羡慕和嫉妒。那样子,恨不得一脚把我从座位上踢开,然后自己再一屁股坐上去。
  哎!我知道,再不想办法的话,从此刻开始,我在班上就要被孤立了。
  我烦恼着,同时更好奇着。究竟是谁?能有如此浪漫的思维,有如此宏大的手法,再加上还有如此强烈的影响力?
  莫名地,我想到了那个人:唐子明。 然后,我终于想起了,两个月前的那个午后,那片小树林里的那个男人。
  记忆中,唐子明的容貌已经模糊,但我记得他大声喊出的那句话:“凌雨,记住了,我叫唐子明!我一定要让你做我的女朋友!”
  是他吗?想必是他吧!
  很快地,我不需要再猜测了。听着教室外面忽然响起的嘈杂声,甚至尖叫声,我知道:男主角,正式登场!
  不得不说,唐子明的登场,极其的风骚!
  他身着很笔挺、极贴身的米色西服,手里捧着一篷鲜花。那篷鲜花是如此的大,竟似遮盖住了他的全身,只露出了他的脸。
  那张脸,非常的俊朗。
  这个俊朗的男人,脸上挂着极自然、极自信、极得体的微笑,在欢呼声中,向我走来。
  那架式,就像一个大明星,行走在红地毯上。
  走的近了,我真切地感觉到了他的魅力。只是站在那,他身上便隐约萦绕着一种很独特的、很吸引女人的味道。我毫不怀疑,再经过十几年岁月的沉淀后,他必然会成长为,一个像陈道明那样的男神!
  不用再介绍了,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唐子明。
  唐子明温柔地看着我,微笑着说:“凌雨,二个多月了,我终于找到你了。” 然后,他的下一句话便是:“凌雨,我可以请你做我的女朋友吗?”
  这个请求,他说的极其的自然,好像对他来说,邀请一个才见了两次面的美女做他的女朋友,是一件很是轻而易举、非常理所当然的事情!
  整个教室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在等待着我的回答。
  我微微一笑:“可以出去走走吗?”
  唐子明愣了一下,马上很淡然地说:“好啊!请。”
  和他并肩来到教室外,在走廊上站定,组织了下语言后,我说:“唐子明是吧!你今天搞出的场面,太大了。”
  这话让唐子明脸上原本淡定的笑容一僵:“对不起,没有策划好,有点失去控制。”
  “哦!”拉长了声音“哦”了一下后,我再淡淡地补上了一刀:“你送我玫瑰花,我收下了;你送我康乃馨,我也表示理解;但你送我菊花,这个是什么意思?”
  我这温柔的一刀,刺得唐子明更是心虚:“那个啊,凌雨,我本来只打算请几个朋友送你玫瑰花,结果这消息不知道怎么的被传了出去,结果我好些朋友自己跑过来了。这个,还真没别的不好的意思,请你原谅一下!”
  “你不需要请求我的原谅。”我嫣然一笑:“说句心里话,被男孩子这样地追,我心里还是蛮爽的!”
  说这句话时,我心里更爽。哼!让你搞出那么大的场面,害得我的小心肝蹦蹦乱跳;让你那么潇洒地出场,真把自己当成周润发了。小样的,还真当我治不了你!
  被我峰回路转、突如其来的这么一说,唐子明愣了下后,苦笑着说:“你呀你,才见两次面,就两次被你调戏了。”
  那是,我刚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就只见唐子明很深情地看着我,很温柔地说了句:“凌雨,你还真是我,命中注定的克星啊!”
  我的笑僵住了,这是什么意思?是表白吗?这个也太突然了,完全是被打的措手不及啊!
  “知道吗?凌雨,那天第一次见到你,我就被你迷晕了。我晕的都忘了问你所在的班级,就像傻子一样地看着你离开。在那几天,我拼了命地到处问、到处找,才找到你们班,可你已经休假了。我就等你,一等等了两个月。在今天,凌雨,我等到你了。”
  “正式介绍一下。我叫唐子明。唐朝的唐,孔子的子,明天的明。”
  “你好,我叫凌雨。唐子明,很高兴认识你。”
  看到唐子明的眼里又流露出了那种温柔,我大感头疼,连忙叫道:“等等!你先别说,先听我说,好吗?”
  “唐子明,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这么说吧,至少大一这一年,我不准备谈恋爱。所以,对不起了!”
  看着唐子明明显错愕的表情,我不由地解释道:“这跟你没任何关系。唐子明,你很优秀,今天我很感动。但是,”犹豫了一下后,我还是说道:“你也知道,我休了两个月学。两个月前,我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我最重要的两个亲人都出事了,所以我现在真的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去谈恋爱。”
  我看着他,很清晰、很坚定地说:“在我的心情真正恢复平静之前,我不打算接受任何人的追求,任何人。”说完我接过他手中的鲜花:“这花我收下了,下次还请你不要再送了,谢谢。”
  唐子明沉默了下后,笑着说:“我明白你的意思。凌雨,我理解你。没有在你需要的时候帮到你,我很抱歉。凌雨,我想和你交个朋友,很普通的那种朋友。这个总该没问题吧?”
  “这当然没问题。那,下次再见哦!”向他挥了挥手,我转身回到了教室。
  唐子明,今天我深刻地记住了这个男人。虽然现在的我是无法开始一场恋爱,但不可否认,这个男人的风度和气度,以及他浪漫而大胆的示爱,都深深地吸引住了我。我的心也第一次因为一个异性,而荡起了一些涟漪。
  唐子明,这个男人会是我命中注定的白马王子吗?
  【谈笑书说】

  每个作者心中,都有一个出版和影视的梦想。
  我也如是!
  《偷爱》是本人呕心沥血之作,原稿已完本,现正修改、再修改中。
  因题材关系,本文在国内出版,已不太可能。故,渴求国际出版的机会。
  《偷爱》这文,讲得只是一个故事,一个凄艳而又绝美的爱情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有一场爱情与伦理的巅峰对决!
  这个故事和这场对决,感动了我整整一年。我想,它必能感动每个人。
  先国际出版,再翻译,再改编影视,这是我的梦想!
  是梦吧,人总得有梦。因为或许有一天,梦会成真!
  【那本日记,那四年】

  【九】【图书馆里的那场相遇】

  2005年12月6日 星期二 晴

  慢慢地,我融入到了大学生活之中。
  大学的课程很是轻松。没课的时候,我有时会呆在女生宿舍里,有时会呆在图书馆里,有时就只是随便走走。
  只是,我不觉得自己傲娇,也自认很好相处,可在班上的女生中间,我的人缘并不好。相反,哪怕我一直保持淡然,在班上的男生中间,我的人缘却好的过分。对此,在无语之余,我表示已经习惯了。
  当然,走的近的女同学还是有的,八封女刘玲娜就是其中之一。我所有的关于唐子明的情报,都是从她那得来的。
  唐子明,大二学生,国际经济贸易系的,是经贸系的明星人物,校园里的绝对风云人物。他的组织能力、活动能力是全校公认的强,入学才短短一年,就已是校学生会组织部的副部长,并且,还是下届学生会主席最热门的候选人。
  最牛的是,开学还不到三天,这个家伙就拿下了他们班的班花。只是据信他俩已经正式分手。分手原因未知。
  还有就是,唐子明的家世极好,他的穿着用品都有点奢侈,出手更是大方,身上也有股特别的贵族范儿。
  综上所述,唐子明在我们校区的女生中间极受欢迎。说到这,刘玲娜很是幸灾乐祸地说:“凌雨,你知道不?你已经是我们学校很多女生心中的头号情敌。要是哪天晚上走在路上,你被哪个女生给泼了硫酸,你可不要太惊讶哦!”
  这个,汗,还真是无妄之灾啊!
  
  下午闲来无事,我在图书馆里看书,看得是一本纯英文版的《呼啸山庄》。我正连猜带看地看着,忽然有所感应似的,我抬头一看,唐子明正温和地笑着,向我走来。他说:“HI,凌雨,你好!”
  对唐子明的出现,我并不觉得意外。只是,呵,为了防止被那些男生打扰到,我特地选了个四周都坐着女生的位置。这样的话,哼,我看你还怎么靠近我。
  可我高兴的太早了,我忘了,在有的时候,男色也是能诱惑人的。
  唐子明对坐在我身边的那个女生,先是给出了一个很爽朗的、很有魅力的微笑,再是很温柔地说了句“同学,你的位置可以让给我吗?谢谢了哦”。于是,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女生微红着一张小脸,乖乖地站了起来。在临走前,还投过来一汪很是不舍的目光。
  我傻眼了!好吧,算你狠,你赢了。
  坐下来后,唐子明看了看我手中的大块头,惊讶地说道:“《呼啸山庄》,还是英文版的。凌雨,这你都能看懂?”
  “哦,我只能看懂一半吧。你嘞?你是香港人,英语应该是小意思吧。”
  唐子明很自信地一笑,从我的手里接过《呼啸山庄》,随手翻开,朗诵了起来。
  我被震住了。
  
  他的英语口语非常的、非常的纯正,口音里甚至还带着种我未知的,很典雅、很高贵的味道;他的声音也很是好听,清晰,低沉,而又富有磁性!
  图书馆里很是安静,于是,他的朗诵便优美的如一首正缓缓播放的轻音乐。
  一段终了,掌声一片。不是我一个人在鼓掌,是所有的人都在鼓掌。
  “真棒!”我由衷地赞美道。
  “谢谢!从小到大,我没少拿朗诵比赛的冠军。”
  “我的口语跟你比起来,相差的太远了。不知道我有没这个荣幸,请我们唐大公子指点下?”
  “非常乐意,这是我的荣幸!”这么说着,唐子明还拿起我的手,放在他的唇边,轻轻地一吻。
  他的吻,酥酥的,麻麻的,让我的身子不由地轻抖了下。于是,唐子明唇边的笑容,变得更深了。
  这个坏家伙啊,还真是会见缝插针!
  接下来,我和唐子明相谈甚欢。
  唐子明的谈吐很是优雅,知识也的确渊博。而且他看问题的角度,尤其是思考问题的高度,让我很是自愧不如。当然,唐子明对我也大是赞赏,他说现在的社会是如此的浮躁,像我这样的美女,还能静下心来看书,还能“看得懂”书,实在是一个奇迹。
  
  中午去食堂吃饭的路上,我还遇到了余晓云,那个性感的、极是妖娆的女人。余晓云一看到我,就很是夸张地大叫一声,然后小跑了过来,一把抱住我,顺便还在我的脸上“扑”地亲了一下。那股亲热劲儿,引得周围的同学无不恻目。
  汗,真是被她给打败了。拜托,我明明跟她没那么熟,算上今天,才是第二次见面。不过出奇的,对此我心里并没多少反感。也许,女人和女人的相处,只要感觉对了,就行了。
  和余晓云手挽着手一起去食堂,一路上的我和她自然是吸引了无数的目光。余晓云显然很享受这些或爱慕或惊艳或嫉妒的眼神,她高昂着头,左顾右盼着,碰到看得上眼的帅哥,甚至还会主动地抛过去一个媚眼,然后在周围同学的起哄声中,走得更加的性感妖娆。
  这个女人,还真是率性啊!说实话,真是挺羡慕她啊!我太过于在意别人的眼光了,自然做不到像她那样,活的如此地轻松、如此的自由写意。
  在一连拒绝了好几波要求拼桌的男生后,余晓云拉着我的手大谈特谈学校各种“花”的评选情况,并对此充分地发表了个人的意见和评价。我静静地听着,时不时地附和上几句,恰到好处地让余晓云的谈性越说越浓。说到性起,要上课了这个女人还拉着我的手不肯放人,汗。
  
  回到家,妈妈和弟弟正等我吃晚饭。时间总是会冲淡一切,现在看到妈妈旁边那张空着的椅子,我不会再觉得特别地刺眼。毕竟生活还是要继续的,何况在忙碌中,我一直在刻意地淡忘掉一些人、一些事。
  是淡忘而不是遗忘。遗忘就是彻底地忘记,淡忘是要放在记忆的深处,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再拿出来,细细地品味。
  晚饭后妈妈告诉我,再过几天她就要上班了。对此我并不意外。妈是市三医院儿科的主治医生,儿科的医生明显不够,在以前,妈休息的时间从没超过三天。
  只是这样一来,就有一个很大的问题需要我去面对。妈上班是要值夜班的,一周平均有两到三个夜班。如果妈晚上不在,弟弟就只能由我来带了。
  哎,真的不想那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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