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完结】【三岁定八十】本想猥琐乱入,结果却一本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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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做搬运工,排版不好什么的还请大家轻拍~


八岁的时候,先知是一个神一样的存在,能预知明天数学考试的题目。后来我发现,那真是一个八岁孩子的认知,知道答案比知道题目更重要。就像知道明天教室屋顶的风扇会掉下来远没有知道它什么时候掉下来更有意义。

八岁的时候看《回到未来》,哇,要是我能这样就好了。十八岁的时候看《预见未来》,哇,要是我能这样就好了。这就是先知的魅力,是一种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而褪色的梦想。当然,如果想得仔细,会发现,不会褪色往往是那些注定无法实现的。纵使这样,我依然相信爱因斯坦缩减版的《相对论》:如果你跑得够快,你就能时光穿梭。

上完那堂奇妙的自然课,我就开始跑步上学。一个八岁的孩子,对于光速是没有概念的。知道有一天,老爸告诉我说,光速等于300000km/s,所谓对比,他告诉了我飞机的速度。他说,你最少得跑得过飞机啊,飞机多快。我指着天空飞过的飞机说,爸,你看,飞机多慢。

十八岁第一次坐飞机去上大学之后,我认定,小时候我说的多么正确,飞机永远给不了你速度上的感受。它们在天空中缓慢地飞过,在飞机场缓慢地移动。飞机之所以快,那只是时间上的感受。小时候我认为F1的赛车比飞机要快,赛车风驰电掣,唰地一下就过去了。后来我才知道飞机也是唰地一下就过去了,只是它没有停留在视网膜上的时间。所以八岁的时候我想开F1,十八岁的时候,我想开飞机。

只有在看《舒克贝塔》的时候,我才会觉得飞机是最快的,开飞机的舒克永远比开坦克的贝塔要快。不过贝塔的大炮却永远比舒克的子弹厉害。所以我比较喜欢贝塔,小男孩都崇拜力量。十八岁的时候,我还是喜欢贝塔。速度快不一定是好事,特别是有了女朋友之后。

不过舒克有一点,我是比较喜欢的,那就是居高临下。当然八岁的时候,还不知道这么霸气的成语,所以这个词是以高年级的大个子霸占乒乓球的姿态出现在我面前。熬到六年级的时候,我终于感受到了舒克开飞机的感觉,爽死了。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知道了一句俗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原来教导主任才是舒克,那我是什么?上了大学,我才发现,我TM从十二岁就开始思考哲学问题了。

我也开始明白为什么《火影忍者》里每个人在关键时刻都会回忆童年,《宝贝计划》里卖卫生巾的阿姨说三岁定八十。

还记得雄性荷尔蒙第一次规模喷发是什么时候吗?对,夏天女孩穿裙子的时候。我还是记得班上有一个女同学穿了一条纯白的莲蓬裙,她走路都是转着圈走的,我觉得她好看极了。好看得就像《美少女战士》里的水冰月。如果她脱光了高喊“代表月亮消灭你”,我会心甘情愿地说,消灭我吧,消灭我吧。后来我知道有一个英文缩写形容这样的场景,S开头。

总会有一两个捣蛋的男孩喜欢调戏女孩子,捉奇怪的虫子放进女孩的脖领,趁她们回答问题的时候,抽开她们的小板凳。有一天,他们去撩开了女孩的莲蓬裙。我去阻止了他们,因为撩起裙子她就不好看了啊,水冰月变身的时候是看不清的,我一定不要看见。 她擦了擦眼泪,说,你是我的黑马王子。 我说,不能因为我长得黑就是黑马王子啊,应该是白马王子。 她笑,你黑的真可爱。

我为这段对话美了一下午。晚上回家我才发现,我TM是王子啊!原来她不是水冰月,是白雪公主,而我,是那匹马。人善被人骑马善,我为当了一匹马而感到很沮丧。

接着我发现我养的那株兰花变成了黄色的,我的心情稍微好了一点。我可能是第一个种出黄色兰花的人啊!我可没有在课本上见过不是绿色的兰花。
可是老爸告诉我,儿子,你的兰花死了。
我说,你凭什么说它死了,它还好好的。
爸说,它叶子变黄了,就像人变老了,就会死去。
人变老了,就会慢慢死去。
这是我听过最悲伤的故事。
后来我知道兰花不能像仙人掌那么养。不同的花有不同的习性,就像人一样。
亚洲人不用长欧洲人那么高的鼻梁,欧洲人不用长非洲人那么卷曲的头发,非洲人不用长那么长的敏感词,太长了,也用不完。知足常乐,太长了走路也不方便啊。
诺,十八岁想什么都会往人上靠,一沾上人,就往敏感词上靠。
我相信男人对敏感词有基因上定义过的崇拜

上小学,我用水冰月来形容女孩,上高中,我用馒头形容女生。那是一个我心仪的女生,很白,微胖。作为一个理科生能找出馒头来形容她,我认为语文水平已经有了突破。最开始我想用羟基去形容她,直到在食堂看见刚出笼的白馒头,我觉得馒头贴切多了。

我始终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不过每天我都会买一个热腾腾的馒头,放在餐盘上,一边吃饭一遍对着她说话。我想我可能是爱上了一个馒头。
有一天晚上,我看见她和一个男生牵着手在操场散步。我决定买最后一个馒头,放进衣柜里,作为一种仪式,祭奠我和一个馒头的恋情。

可是当我换的每一条内裤都有一股馊味的时候,这个馒头又重新回到了我的脑海里。就像前女友一样,每次你把她忘得一干二净的时候,她的电话就像一条有味儿的内裤让你把她想起,你忍着恶心,却想到的是那些美好的回忆。
我丢掉了那个干瘪的馒头,可总觉得内裤上有一股酸味。
我可能记不得那个馒头最开始是什么摸样,也记不得它最后的摸样,可我会记得那个味道一辈子。
这就是前女友的魔力

通过一个女孩,我明白了我既不是黑马也不是白马,而是骑马的人;通过一个女生,我和一个馒头展开了一段恋情。一个是逻辑学,一个是伦理学。诺,女人是最神奇的物种,她们包罗万象。

怪不得那么多大人物栽在了女人手里。
红颜祸水?那都是宅男发明的词汇。
小时候,我恨死了烽火戏诸侯的褒姒,恨死了一代妖姬妲己,恨死了冲冠一怒去抢的陈圆圆。后来,我恨死了周幽王、商纣和吴三桂。这也是看岛国动作片的心路历程。以前看见好看的艺术家,捶胸顿足,干这个太可惜了;现在看见好看的姑娘,扼腕叹息,不干这个太可惜了。

上六年级的时候,前桌的女生转过头对我说,你去听《十年》这首歌,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已经忘了那个秘密是什么,可《十年》这首歌记了快十年。
她告诉我听《十年》的时候会哭。
我说,陈奕迅唱得真好。
她摇头,说,听这首歌的时候我会想起一个人。
我问,谁?
她说,我爸。
情歌听到了最深处,会哭。
后来才发现,情歌可以不单单是情歌,我前桌的女生十二岁就明白了。

我和她做过一个游戏,我拿来一张记满字的信纸。
我说,你如果在里面找得出班上一个同学的名字,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
她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指着说,我的名字在这。
我推说不能算自己的名字,她说我讨厌赖皮。

这个游戏只持续四天,第五天,她转学了。后来听说她的父母离异,母亲带着她回了老家。我没有告诉她我的秘密,她的秘密我也忘了,我想我不欠她什么。她让我记住了一首歌,快十年之后,我才开始听得懂这首歌,她却在十年前,已经听得出,这可以不是一首情歌。
如果十年之后能遇见她,不用让她找名字我就会告诉她这个秘密:我只是想和你一起做一个游戏。我给这个游戏起了一个名字:花十年你都找不到一个名字。


后来我最好的哥们跟我说,他从小学开始,就喜欢这个姑娘。
我问,她也让你听《十年》了?
他说,没有,她说我长得像她爸。
我说,恩,你是长得挺老的。
他问,什么十年?
我说,没什么。
我不知道她告诉我《十年》的意义是不是在暗示她喜欢我,但是我现在可以肯定,他告诉我哥们他长得像她爸是在暗示她有恋父情结。
幸而我长得不老,如果她也觉得我长得像她爸,我会很崩溃。我是有熟女情节的。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齐刘海是萝莉,斜刘海是御姐,中分是女王。
按照这个分类,我应该是喜欢斜刘海的。不过我却对中分情有独钟。
中分和中出只有一字之差,却都让男人欲罢不能。
每次看见中分的女生,我都想冲上去把她的头发扒开,看看她的脸盘到底有多圆。
初中的时候,上体育课总有一群女生在树底下乘凉。
我问老师,她们为什么不上体育课啊。
老师说,她们身体不舒服。
我说,那我也不舒服啊。
老师,给我跑十圈。
所以当时我很恨那些在树荫底下有说有笑的女同学。后来我知道,她们有的人,可能是在强颜欢笑。

可是总有一个女孩,每一堂体育课她都坐在看台上。
她留着中分的长发。
我没有见过她盘起头发的样子。
我觉得她的眼神很忧郁。那时候郭敬明的小说很火,所以我觉得她眼神里有巨大的空洞在吞噬她。
我想去拯救她。
首先我必须得弄明白女生为什么可以不上体育课。
我找了一个染了一头黄毛的男同学问了这个问题。
他说,我也不知道。
我说,切,我还以为你很懂。亏你染一脑袋黄毛。
他说,我还有纹身呢。屁股上,我给你看。
他接着说,混嘛,有了纹身,砍过人,才有女人。我都还没砍过人,不懂女人的。
后来这个男同学真的提着刺刀上了战场,最后被人打得半死脱光了扔在大街上。
我想他砍过人了,应该是会有女人的。如果他的女人喜欢他屁股上的纹身。

任何事物总是有两个分支,我们往往朝坏死的那一头走去,因为它看起来光鲜亮丽,但是往往黄毛其外败絮其中。
我以为只有黄发少年才能解决的问题被我们班成绩第一名的男生给解决了。他告诉我,那是因为女生身体出现第二性特征,来了月经,下面会流血,很疼的。
我很激动,问他,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说,我从书上看来的。
我第一次觉得看书是有用的。后来我才想起应该问他,你看的是什么书。
为了深入了解,我找了一盘...教学录像带。
看完之后我知道,封面都是骗人的。生理卫生讲解的录像带里,我脑袋里只有这么几句话:哇,原来是长成这样,哇,这样也可以啊。

电视剧里在女主角伤心泪下的时候,男主角都会说,我不会再你哭了。
我决定也来一个这样的句式。
我鼓起勇气坐到她旁边,对她说,我不会再让你来月经了。
她骂了我一句,流氓。
原来变成一个流氓这么简单,一句话就够了。
第二天,我被一群真正的黄毛少年堵在了学校旁边的巷道里。
人群后面,我看见了她。
一个光着膀子露着左青龙右白虎的光头走到我面前,指着我问她,妹妹,是这小子吗。
她说,是。
接着我就被围殴了。

我真心的想去拯救她。
可是好像我差了一个电话亭,一件披风和一条可以穿在外面的内裤。
其实我想解释,如果可以,我还想问问那个光头,你腰间的老牛呢。
不过我被吓尿了。
如果听过郭德纲的段子,那天我应该穿一条黄色的裤子。不过看见最外围的几个提着西瓜刀的时候,我还是觉得穿今天这条红裤子也合适。
让一个人变成坏人的方法就是让他承担一个坏人应该承担的后果。
我肯定是一个流氓,不然,为什么会被人打呢。

后来我知道,如果你真能摁住一个女生的大姨妈不来看她,也只能是十个月。
那个女生还是每次体育课都坐在看台上。我知道,肯定不是因为大姨妈的事儿。
可是我没有问她,为什么不上体育课。我也没再和她说过话。
直到高三的寒假,我遇见了她。她还是中分的长发。
十八岁的我对着十八岁的她,问了那个十四岁的问题。
她撩开了遮在左边脸颊的头发,我看见了一条长长的伤疤。
我对她说,其实你盘起头发也很漂亮。
她对我说,对不起。

和她的相遇也让我想起了那个黄毛的同学。
我上大学的时候,他已经混出了模样。
大三暑假,我和他喝了一顿酒。酒过三巡,他脱了上衣,指着胸口的刀疤说,我砍过人了,但是也被人砍了。
我问,缝了多少针。
他没理会我,接着说,山口组你知道吗,他们里边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是断指。我这就跟他们的断指意思差不多。
我问,有女人了吗。
他指着街对面说,都是我的。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有四个在打麻将的中年妇女。
我说,她们啊。
他吐了我一身。

他说,走,去我的南都,我请,今晚上包你爽。
我扶着他进了街对面的洗浴中心。
他交代了两句,就不省人事了。
大堂经理过来对我说,老板说了,您是贵宾,今晚免单,姑娘随您挑。
我说,你挑几个漂亮的过来。
他带进来七个姑娘,浓妆艳抹。
我说,叫她们把妆卸了。
大堂经理凑过来,您这不是找不自在嘛,卸了妆,还怎么看啊。
我说,没事,叫她们卸,我口味重。
他说,这样啊,那我在给您多拿点道具。
我说,不用了。
之后我挑了留中分的那个姑娘。算不上漂亮,也算不上丑。
卸了妆,她倒显得有些不自在,埋着头。
我说,害羞啊,难不成你脸上有疤。
她说,没有。
我说,那你把头抬起来啊,有点职业素养。
她说,卸了妆不习惯。
我说,没事,我就好不化妆的。还有,今天晚上不干那事,你陪我聊会天就行。
她说,你这客人真奇怪。

我和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到了半夜。
我得知她叫娜娜,她们叫我的同学哈哥。
她说她特别崇拜哈哥,想做她的女人。
我问,你是因为到了这,才想做他的女人吗。
她说,不是,我是因为想做他的女人,才到了这。
我惊讶于娜娜为爱情献身的精神也惊讶于我同学的人格魅力。
她接着说,你是不是会觉得我很傻。
我说,不会。
她说,我知道的,你们都觉得我很傻。
张爱玲说过,不管你的条件有多差,总会有个人在爱你。不管你的条件有多好,也总有个人不爱你。
我想娜娜可能是把自己的条件拉到了和我的同学一样的水平,然后继续爱着他,追求他。但是我没有说出口,我觉得会伤害到娜娜,伤害到她的一片痴爱。

最后她坚持不住,倒在床上睡着了。
我拉开窗帘,望着街边的夜市,正巧看见一群古惑仔提着砍刀追逐两个步履蹒跚的酒客。
两个人逃入街边的小巷。一个古惑仔大手一挥,其他人四散追去。
楼底下打麻将的中年妇女掀了桌子,想是输的多了。
街边的小贩烤着烧烤,送着酒水。
我的同学是不是就在这样的夜晚打下了他的洗浴中心,我不得而知。
躺在床上的娜娜睡得深了,发出轻微的鼾声。我给她盖了一条毛毯。
我给同学发了一条短信,然后离开了。
“你们这有个叫娜娜的女孩很喜欢你。”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会默默地喜欢你,等着你,不管你身处何地,旁有何物。

我和哈哥关系好,是因为我也曾想做一个古惑仔,像陈浩南那样,当街捅了一个大佬,在夜色里玩命地奔跑。再次,当山鸡也可以。
和娜娜聊过之后,我发现自己潜意识里是有些看不上哈哥和娜娜的。
后来我觉得自己没理由看不起他们。
哈哥为了心目中的陈浩南,加入了叫黑社会的社团。就像在大学为了文艺的梦想进文学社一样,填一张个人信息表,你就是文学社的人了。砍了一个人,哈哥就成了黑社会的人。
娜娜为了心目中的哈哥,干了叫小姐的职业。在别人眼里,她打了一套七伤拳;在我眼里,她练了一招黯然销魂掌。
他们谋生、谋爱。比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要纯粹。
我现在不认为洗浴中心的小姐和都市里的女白领有什么贵贱之分。
日本人相信,在视野范围之内可见的万物皆有神灵,甚至连大便小便都有“大便之神”、“小便之神”。
虽然听着恶心了点,不过还是能感受到一种带有人性气息的平等感。
哈哥和娜娜只是简简单单的从事了一份职业,仅此而已。
我为曾觉得娜娜卑贱而自责。

日本男人可以娶妓女为妻,因为爱情;中国男人只愿娶处女为妻,也是因为爱情。一个爱得纯粹,一个做爱纯粹。
刚上大学,一个朋友问我,你在乎女朋友不是处女吗。
我说,不在乎。
他说,我就在乎。我上过好多姑娘,但是结婚那个一定得是处女、得干净。
男人就是这样,向来最强调公平,单方面的公平。固执,固执得可恨。
对着屏幕撸管的时候,说这女优叫得真骚,上完一个姑娘,说这婊子真爽。到头来却说自己对爱情有洁癖。这个时候我就特别想喂他吃大便.

我希望哈哥和娜娜能有一个好结果。
我能想到最好的结局是那条街的人,见了娜娜,都叫她大嫂。

上小学的自由活动课,老师带着我们捉蜗牛。只有我捉的蜗牛不带壳。有个女同学看见了,捏着鼻子喊,啊,鼻涕虫。
原来它有这么一个形象的名字。
我说,它不臭啊。
她说,看着好恶心。
我说,那你应该捂眼睛啊。
接着我被围观了。我们从小就喜欢围观。
真恶心。
恩,我都不想吃饭了。
我快吐了。
我把它往地上一扔,说,真恶心。
三人成虎,大抵是这样。
老师说,这个也是蜗牛,但是它把自己的小房子弄丢了。
后来我知道,活动板房通常是不靠谱的。

大三那阵,喝酒胡侃,一哥们说,哥们我真不贪心,以后,给我三十平就够。
我说,恩,一个人三十平差不多了。
他摇头,我和我老婆。
我说,那客厅三十平也不小了。
他突然很严肃,说,一室一卫三十平,一家三口。
我说,你背着你那六个兄弟带着白雪公主私奔,三十平兴许够。

上高中的时候,有一同学给我说,把脸遮上,谁不是美女,铺上报纸,哪不是床。
所以我觉得他就像是杂草,无论飘到哪都能生根发芽,只要给他一份《参考消息》。
可是后来他在上海奋斗了七年,因为买不起房回了老家。
走的时候,他发来一条短信:我好累,七年,一无所有。如果上海是撒旦,我连当夜
叉的资格都没有。
我回,你说的太文艺了。
他回,我操他妈的上海。
他说一无所有,我感觉很无力。他如果就此改姓崔,我也能理解。
我想劝他说坚持就是胜利,风雨过后就有彩虹,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但他不是教室里眨巴眨巴眼睛一脸渴望、容易忽悠的初中生,我也不善于说瞎话。
我们像是在弱肉强食的非洲草原。
狮子没有逮着你,豺狼也早晚会把你撕了。不是每个人生下来就是大象。再说,大象也会被蚂蚁绊倒。
可是我们中的大多数,依然赤手空拳在草原上穿行,趁着老虎打盹的时候,偷喝一口溪水。还记的《天龙八部》里萧峰喝溪水的姿势吗。大多数人死在了这上面。
狗改不了吃屎,人改不了死磕。
我庆幸他没有为了房子磕死在大上海。


《北京爱情故事》里石小猛说他回老家就是认输了,他不能回去,他要在北京有自己的房子,有了房子就有了根。
最后,他被房子给毁了。也算在北京扎了根,昌平区,高墙电网。
看见他兴奋的给吴狄介绍挂了足足有三米高的施华洛世奇的时候,我想到了沈冰。我在想沈冰和施华洛世奇哪一个漂亮,我觉得他们都漂亮。只是抱着沈冰,她有35.9摄氏度的体温,抱着施华洛世奇,它有220伏特的电压。

我曾经做过关于房子的梦想。
摆上一张床,铺上当年很火的流氓兔的床单被套。
早上起床,阳光透过窗帘射进房间。掀开被子,扑腾起丁达尔的光束。
如果有条件,在墙上装一个有创意的书柜,把原来散落在墙角的书一排排放满,错落有致。

接着我醒了。
穿衣洗漱,蹑手蹑脚的出门。躲过守在大院门口穿凉鞋嗑瓜子的房东大妈。
在街边跟大爷买了一个三块五的煎饼果子。掏给大爷一张皱巴巴的毛主席。大爷愣了,小伙子,我要退得开就不在这起早贪黑摆摊了。
我说,大爷,我就三块零钱,还俩钢镚,留着坐地铁呢。
大爷说,算了,年轻人起那么早去工作也不容易。今天的煎饼我请你。
我说,谢谢大爷。如果今天顺利,明天我还在这买你的煎饼果子,把今天钱补上。
大爷说,怎么,要升职啦。
我说,没有,去找工作。

小时候玩儿办家家,我总是抢着当爸爸。
不仅能占便宜,还能占个房子,有个小妞。
当儿子的小伙伴说,当当当。
我说,谁啊。
他说,爸爸是我,开门啊。
我说,来了来了。
中国人从小就家本位。
不过后来我再也没当过爸爸,因为我打不过原来当儿子的那个小伙伴了。
但是我拒绝当儿子,我觉得那样做太孙子了。
所以我们拉来了最文弱的那个小伙伴当儿子。
我说,我要当伯伯。
当爸爸那个小伙伴举着拳头看了我一眼。
我说,那我当叔叔吧。
现在想来,他太有范儿了。我没有当儿子,却也孙子了一把。
我画过当爸爸的那个小伙伴的纸人,狠狠地扎过他。他抢了我的小妞。
我还从老大变成了老二。这样的落差,我在小时候就受不了了。
后来我知道老二是什么,就更受不了了。
上了初中,读了《水浒传》,我觉得应该这样安排我们的办家家。
小妞说,叔叔,你看奴家给你缝的衣裳还合身么。
我说,嫂嫂,我是粗人,怎劳你如此这般。我那哥哥呢。
小妞说,大郎啊,卖炊饼去了。
后来我觉得,这样,我也没好到哪去,还把小妞给毁了。

小的时候搬过一次家。从破旧的平房搬进破旧的楼房。
我问爸爸问什么要搬家。
爸爸回答我说我们家要被人拆了,必须要搬走。
我表示很着急,找警察叔叔啊。
我不知道爸爸当时出于什么目的,他很直白地告诉我,就是他们来拆。

先拆的是文革时期留下来的房子。有的墙上还留有大大的标语。
有一间房子拆了一半,写有“不是东风压西风”的那边墙被拆了,只剩下“就是西风压东风”的一边。
现在想来,那半句标语就好像一个大大的隐喻。
晚上我去废墟里面冒险探宝的时候,看见身影消瘦的老头靠在断墙上啜泣。
我躲在角落,等他离开之后,进了那间连顶都被掀了的半间屋子。
老头真阔气,什么也没搬走。我刨出一个小木盒,上面的锁已经被碎石砸坏。里面是一堆邮票,邮票上有或大或小的戳儿印。
这是那个老头的房子,房子里边的木盒是那个老头的,木盒里边的邮票也是那个老头的,就连邮票上的戳也属于那个老头。
但是我把木盒拿回了家,我对那些花花绿绿的邮票爱不释手。
我想在这一点上,我和那些来拆房的警察叔叔、那些西装革履大背头的伯伯是一样的。

没过多久,爸爸带着我参加了那个老头的葬礼。
是他儿子操持葬礼。葬礼上没有人哭,他儿子的表情也显得很冷漠。我想是悲痛过度,眼泪哭光了吧。
我总觉得我偷了他的邮票,他的去世跟我是有关系的。
但是爸爸给我说过,人老了,就会慢慢死去。
可我又想,我是不是让他老得更快了。

直到大学毕业,在家收拾书柜的时候,翻出了那个小木盒。里边的邮票比印象中还要卷曲发黄。
我带着小木盒去了老头的坟前。
应该很久没有人来给他扫墓了。杂草丛生,都快隐没了墓碑上的碑文。没有花圈,没有供品,没有烧过香烛纸钱的痕迹。显得比周围其他的坟头儿都要凄凉。
我不知道这样的比喻恰不恰当,可是当时我觉得老头的坟像是情人节走在大街上的单身男人,倒霉到一晚上没有碰见一个单身女人。
我决定补给老头一个情人节,让其他坟头儿知道,不是没有人来看老头,来看他的人还情深意重,在这一坐就是一天。

我连同小木盒和邮票一起,烧还给了老头。
一阵风过,糊了我一脸灰烬。
这算是老头对我的惩罚,就像拿戒尺打手心一样。
我掏出一包烟,放在老头坟前说,中南海,北京带来的,您留着抽。
后来转念一想不对,又把中南海收了回来说,我改天给您卷点儿旱烟过来。

我在老头坟前坐到了傍晚,嘬完了一包中南海,才转身离开。
起初我只是赌气想要陪老头多坐会儿,后来我开始对着老头的坟头儿自言自语。最后老头成了《非诚勿扰》里的神父,我开始忏悔头小半辈子做的坏事。
我希望老头不要托梦给我说,你小子说东西太恶心了。

后来我跟两个同事到老家谈项目。
看见对方的谈判代表,我觉得很眼熟。
在当晚的饭局上,我终于想起来他是谁了。老头的儿子。
我直接就问他,你给你爸上坟了吗。
他皱着眉头看我,没有说话。
我的同事傻了两秒钟,拿筷子捅我,这才什么点儿啊,你就喝醉了啊。
我看另外一个同事,他都快哭了。我给了他一个“出事算我头上”的眼神,之后感觉到了他内心的绝望:孙子,你真要闹事啊。
我说,我们公司向来注重合作伙伴的品德素养,忠孝礼仪,缺一不可。百善孝为先,不孝之人,不合作也罢。
酒桌对面一个女的说,哎哟,不愧首都来的大公司,祝酒词都说得这么中听。
同事忙举杯,给那边道歉说我酒量不好,喝多了,酒话不要介意。连干三杯。再干三杯。
我心想你丫真不亏,眼看搂不住了找理由猛喝茅台。

他始终没说话。最后不欢而散。项目自然也谈崩了。
我带着同事去了哈哥的洗浴中心,对他俩说,今晚上随便玩儿,我请。先甭想着怎么骂我,总之责任我来担。咱们还有两天时间,我带你们到处逛逛,这趟就当是来旅游了。
然后我撂下他们俩,带了瓶米酒、两个塑料杯,去了老头的坟边。
老头的坟和两年前没什么两样,只是月光下,看着更落寞更凄凉。

我倒了两杯米酒,和老头干了。
我觉得还少了点什么,对老头说,等我一会儿。跑回家拿了几卷儿爷爷的旱烟回来。
抽了一口,入口太辣,吸进去太冲,我说,这烟我还真抽不惯,我给你点着,你抽吧

我点了三根旱烟,插在了墓碑前。

我嘚啵嘚啵说到了半夜,就像是《笑傲江湖》里的仪琳小师妹,对着不会说话的哑婆婆,吐露心事。
说到最后,我实在是说累了,酒也快喝没了。我说,别老我一个人说啊,你说两句。
然后就刮起了大风,呼啊呼地响。
酒劲当时就醒了,忙说,你要是嫌烦,给我拖个梦,别整这个,渗得慌。
一想我也没睡觉,老头没法儿托梦啊。
我说,那我回去了,有什么你梦里说。

我回了哈哥的洗浴中心,哈哥正巧回来,脸红到了胸口,不知道是喝了几轮。
哈哥搂着我脖子,什么风把你吹回来啦。
我说,回来办点事。带了俩朋友在这。
哈哥说,咱俩喝一杯去。
我说,别了,我和一老头已经喝得犯迷糊了,我看你这样子也差不多了。咱明天再喝。
哈哥不依不饶,拉着我往外走。这时候楼上下来一女孩,叫住了哈哥。
我扭头一看,娜娜?
女孩说,恩。

娜娜把哈哥安顿好,来了我的房间。
我问她,你和我同学...
她说,我还得谢谢你。那天你走之后,哈哥就来找我了。
我笑笑说,你终于做了他的女人。
她说,没有。哈哥说他现在不能要女人。我问他为什么,他让我去看古惑仔之《只手遮天》。
我心里骂了一句,他简直就是在COSPLAY陈浩南,比陈浩南还TM酷。
我说,那说明他是喜欢你的,不想你成了小结巴。你要理解他。
娜娜说,我知道的。他也常常来找我,我相信有一天他会娶我。他还让我当了桑拿部的经理。
我说,恩,经理比较清闲。

第二天中午,我去柜台结账。
柜台的收银员说,先生您好,您的账免单。想是哈哥打了招呼。
我问,总共是多少钱。
收银员说,先生,总共是一千三百元。不过我们老板交代了,您真不用付账的。
我心想才一千三,那俩战斗力是有多弱啊,脱个裤子的时间也不止八百吧。我说,你把账单拿我看看。突然又想账单名目上也不能写那俩同事点了几个钟啊。我对收银那姑娘说不用拿了,把你们桑拿部的经理叫过来。
我问娜娜,昨天我那俩同事点了几个钟。
娜娜说,你那两个同事,怎么说呢...我说了你别多想啊。
我说,没事,你说。
娜娜说,那两个人一人要了一个姑娘,开在一个房间。不到一个钟的时间,两姑娘一起出来了。说是他们俩自己搞上了。
说完,娜娜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说,其实那天晚上你可以不点我的,我们这,也有鸭。
我忙说,娜娜,你别多想。我是喜欢有胸的,我也不知道他们俩是那个。
娜娜噗嗤笑了出来,说,你是喜欢有胸肌的吧。

这个时候两个同事从楼上下来。从走路的姿势上看,有一种...痔疮犯了的感觉。娜娜说,那我先上去了,有时间就过来,哈哥老吵着要和你喝酒。
我说,好。
两个同事走过来一人坐我一边。我左边看了一眼,右边看了一眼,说,我坐这是不是有点碍事?
左边的同事忙说,你别误会,昨晚什么事都没发生。
右边的同事急了眼,你闭嘴。
我说,你们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还能走道吧,走,我带你们逛逛去。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我觉得这句话能戳破世界上所有的谎言。
潜台词就好像唐三藏对孙悟空说,悟空,你又调皮了。
小时候看《西游记》,我相信孙悟空说的话,因为小屁孩儿喜欢唱反调,长大之后,我相信唐三藏说的话,因为他有紧箍咒。
这个社会,唱反调的总会被念紧箍咒的套个圈圈诅咒。

有个哥们喜欢和我打球,但是无论是篮球,台球还是乒乓球,总是输给我。我对他的评价四个字,百折不挠。
可是碰上女孩,总喜欢指着我说,你看他,大学里是篮球校队的吧,不是我对手。然后抛给我一个“哥们我求你了,点头,点头啊”的眼神。
有几次我实在懒得当他的护航机,就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女孩总是笑着看他,哦?是吗?
他顶着一脑门子白毛汗,那个,我台球打得还不错。女孩看我,我耸了耸肩:你说呢。

我不止一次告诉那个哥们,现在已经不再是写一两首听不懂的诗就能追到女孩儿的时代。
他说,不管什么,我起码得让她觉得我好吧,有长处吧。
我说,你那些长处只会让人家觉得你幼稚。
他说,张志明也幼稚啊,放干冰在马桶里看冒烟,傻不傻啊。还不是照样这么多女的喜欢。
我说,人开路虎,有房子。北京,说去就去。
他说,你太物质。他女朋友不也跟人跑嘛。
我说,是,跟老外。
他对我嗤之以鼻,好好一爱情片,被你说得一股子铜臭味儿和洋骚味儿。

后来我觉得当时应该反驳他。
不管是《志明与春娇》还是《春娇与志明》,不是被我说得有股铜臭味,而是根本就没有一点铜臭味。
左右张志明和于春娇之间爱情的,只有爱情。
所以我们看着喜欢,陶醉于他们两之间的小打小闹、分分合合。男人想当志明,要一个春娇。女人想当春娇,要一个志明。不仅能收获曲曲折折但终成眷属的爱情,还能有看似轻而易得的物质基础。
我向来是相信没有面包就没有爱情的。
不过,高中例外。
高中的时候,抱一把破吉他盘着腿靠在球门柱边上,蓝天白云白衬衣,就算是一个音都不在调上,也有人喜欢。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我喜欢你,只是因为那天阳光很好,你穿了一件我喜欢的白衬衣。
它有一个很希腊的名字,柏拉图式爱情。
我高中的时候就知道这个名字,叫柏拉图式性爱,加书名号,编剧是饭岛爱。饭岛爱她也算得上是文武双全了

那会,有一同学鬼祟地问我,你知道饭岛爱吗。
我说,知道,日本编剧。
他说,什么啊,演那个的。我有她的碟,你要吗。卖碟的老板说她可带劲儿了。昨天我躲在被窝里听,她声音听着确实爽。
我问,长的呢。
他说,不知道。昨天爸妈在家,我只能听声。
我说,你瘾真大。封面上没有照片啊。
他说,这种东西能上封面啊。封面是李丽珍。
我说,有区别吗。
他说,抵制日货嘛。

后来高中同学聚会去登山,爬了一会儿他就三步一喘五步一停。
我开玩笑说,叫你别打那么多飞机,现在不行了吧。
他说,你知道男人为什么要打飞机吗,因为空虚。《门徒》看过吧,和吴彦祖最后说的一样,吸毒是因为空虚,打飞机和吸毒是一回事儿。
我重新打量了他一眼,真没看出来啊。
他说,我是很有深度的。
我说,你的深度只有你的基友知道。

后面他接着说,其实打飞机也是正常的生理需要嘛。有的人听说打飞机就犯恶心,我又不是在你家浴室里打。
我说,你有了女朋友就不用了。
他说,谁说的,每个月有那么几天还是得打,只是不用自己的手。
我说,快爬吧,不冲在第一个的都得死。
他说,我觉得你现在说话好恶心。
我说,你也不差。

说回到同事这边。
两个同事提议说还是先回北京,向老板负荆请罪。
我说,你们提着我血淋淋的脑袋回去,弄不好还有戏。
他俩说,你别开玩笑。
我说 ,就你们俩回去,我不回了。你们就给老板说,我嫌职位低、工资低,这次是故意撂挑子不干的。现在还在拿着公司的钱在这边鬼混。
一个同事说,那你牺牲是不是太大了。
我说,本来就是我挑的事,连累你们俩不好。再说,只要你们俩能幸福,我多大牺牲都没问题。
两个同事恨了我一眼。
一个同事还是有点担心,这样能行吗?
我说,再不成你就说我喜欢的那小文秘被他包养了,我恨得慌。你们往死里说,说
什么是什么。只要我先不回去,就没问题。
他说,我不是这个意思,这样做我们俩也太不厚道了。就算你想当雷锋,也不能让
我们俩成了小人吧。
我说,胡说,老子是黄继光。
最后他们俩坚持不做小人,玩了一天,三人一起回了北京。
我感叹,现在这么有情有义的人不多了,你们俩该不是想这样堵我的嘴吧。我不会瞎说的,也没什么好说的啊。你们现在这样让我很焦虑。为什么非得做火车呢,还是慢车,该不是在哪个偏僻的车站灭了我然后抛尸吧。我给你们说,这样做是犯法的,我们都是成年人,念过大学。警察也不光都是开开警车溜溜街的,里边也有一两个心怀天下为民除害的实干家,你们这样做是很危险的...
一个同事说,别贫了。预算快花光了,不骑驴不错了。还有,那天晚上我们都喝多了,发生什么事真不记得。这页就揭过去,不提了好吧。
我说,那我还有最后一句。
他俩说,有屁快放。
我说,以后你俩喝酒之前,身上一定得带上凡士林。

回了公司,如我所愿,事情都算在了我一个人头上。
老板怒火中烧,砸坏了烟灰缸。
我说,这是个小项目,您没必要发那么大火,气大伤身,小文秘才二十四,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
老板准备再找什么东西扔我的时候,我递上了辞呈,出了办公室。
两个同事问我,真走啊?
我说,是啊,不然呢。
其中一个问我,那你去哪?
我说,学陶渊明,回家种田。
蒋勋老师,“学陶渊明,回家种田”这句话多对仗,是吧。

高中的时候看《海贼王》,路飞替菱形大叔抢回了金块,被问到他要去哪的时候,路飞指着夜空说,天空。我做了一回路飞,抢了金块,却没有去空岛。
空岛是哪?
我们很多年以前,踏上远行的渡轮,很多年之后,迷失在了大海。
我准备真真正正的返回家乡。对于离家多年的我来说,家乡一直在那,我有一个永久指针,指着梦开始的地方。
如果可以,我想跟石小猛说句话:回去不代表认输。输什么,也别把自己输了。

高中的时候,我同桌的女生喜欢读林徽因读张爱玲读三毛。
我问她,读着有意思吗。
她说,比语文课本强。
我又问,对写作文有帮助吗。
她蔑视地看着我,阅卷那帮中年妇女懂爱情吗。
我说,那你借一本我看看。
她给了我一本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里面写的东西我看过就忘了,只记得非洲妇女洗澡的片段。
还给她的时候,我说,我从写爱情的书里看到了人文的关怀。
她说,这本来就不是写爱情的。
后来我觉得,我们都没读懂那本书。

她说她可能是蔡锷蔡将军的子孙。
我说,可能?
她说,是啊,蔡锷和小凤仙知道的吧。
我说,没人愿意承认自己是妓女的后代吧。而且他们俩有孩子吗,你不能因为崇拜他们的爱情就瞎编故事吧。
她说,妓女就不能有孩子啊。
我说,你逻辑搞错了。

高中毕业,她考去了某市的艺术学校。
大学我还们时常保持联系。有一次通电话,她说,我谈恋爱了。
我说,是吗,男的像哪本书里的男主角啊。
她说,谁都不像。
我问,那你们怎么好上的。
她说,他是学生会的,管学校里的录音棚。各取所需,就在一起咯。
我叹了口气,你这不是在谈恋爱。
她说,爱情是什么,无非是我要你的爱,你要我的爱。我问你,爱怎么给。

我愣了,是啊,爱TM怎么给。
陪你哭,陪你笑,和你因为穿十厘米高的高跟鞋逛街而红肿的双脚说,亲爱的,我给你揉揉?和你接吻,和你滚床单,和你因为大姨妈来了而痛苦难受的小腹说,亲爱的,我给你揉揉?给你买药,给你买包,对着一克拉的小钻戒说,亲爱的,这我真买不起,要不回家我拿狗尾巴花给你编一个?
后来我觉得,那些关于爱情的书,她是白看了。又或许,她把现在这个社会的爱情,看白了。
高二的时候,有一隔壁班的男生让我帮忙递情书给我同桌。
我满口答应说好,忍不住自己先开看了,我觉得那是我见过的...最符合高考作文标准的情书。
典型的总分总三段式,段落清晰,开头结尾相震古烁今、相互呼应,中间内容饱满、用情诚恳。
我如果我是女的,我肯定会答应他说,教我写作文吧。
我把信拿给了同桌,说是隔壁班某某某写给你的。她看都没看,反手扔进了后门边的垃圾桶。
我赞叹,真准。你真不看看?我觉得写得挺好。
她问,你怎么知道写得挺好。
我说,额...那男生长得挺像写得好的。
她瞥了我一眼说,切。

第二天,隔壁班的同学来问我情况怎么样。
我说,那个...她还是比较欣赏你写的东西的,说你写得像郭沫若,让她想起了读《再别康桥》的感觉,什么夕阳里的余晖啊,河里的蓬蒿啊。但是呢,你也知道,她不是那么好追的,一封情书搞不定。你得坚持写,温水煮青蛙。
他说,《再别康桥》是徐志摩写的。
我说,嗨,谁写的不一样啊。
他很正经地说,肯定不一样啊,徐志摩去过英国剑桥留学两年,深受西方文化的熏陶和浪漫主义、唯美派诗人的影响。而郭沫若...
我说,打住,你要是想追到她,要读林徽因、张爱玲和三毛。
后来我才知道,其实读徐志摩也差不多,他感情比女人还细腻。“我想和你一起起床”,说得多体贴。况且林徽因和他还有那么一段,我深深地觉得文人比谁都滥情。no offence。

隔壁班的男生果然每天一封情书。但我没拿给同桌,自己收着,然后每天研习标准的写作手法。
现在想来,我当时的举动,很变态。
第三十一天,我一股脑把三十一封信全撒在同桌桌上。
她说,怎么,你追我啊?
我心想,见了这阵势你不感动?不愧是看过那么多爱情小说,见过大场面的人。
我说,隔壁班那男的写的。诺,全在这。
她沉默了五秒钟,说,哦,是他追你,不是你追我啊。不用给我炫耀。我先吃饭去了,给我收拾干净,我回来还要写作业。

写到四十几天,隔壁班的男生坚持不下去了。
他说,这事虽然没成,但是还是谢谢你,每天帮我递情书,鼓励我、支持我。咱俩算是朋友了吧,走,我请你吃顿饭。
我心想,你肯定没看过《碟中谍》。
我问他,你成绩那么好,不怕谈恋爱耽误学习啊。
他反问我,你看过《心灵捕手》吗。
我说,你该不是要告诉我你和那个男主角一样是天才吧。
他说,我肯定没他那么天才。你记得男主角说的那段话吗,贝多芬看见钢琴就能弹,他看见有机化学就能做。我读过的东西,大部分能记下来;老师说的题目,我大部分能理解。就是这样。所以学习上我没花太大功夫,平时挺闲得慌的。
他说的这段话其实挺欠揍的,但是我真恨不起来,他说得太诚恳了。

我给同桌说,你错过了一个天才。
她说,我错过了一个蠢货。
我说,人家也算个痴情种,就别人身攻击了。
她骂我说,你个蠢货。
我解释说,我也是好心,你成天看那些小说,我不也是想让你来回真的嘛。
她问我,你想来真的吗。
我说,啊?
第二天躲在厕所抽烟的时候,我碰见了隔壁班的男生。
我问他,要来一跟吗。
他摆了摆手,抽烟伤肺。然后进了隔间蹲大号。
我准备走的时候,他说,你还在吗。
我说,在,怎么了。
他说,其实昨天晚上...哦...她来找过...喔...
我说,你能拉完再说吗。
过了会,他说,那个,你有手纸吗,我忘带了。
我掏了掏兜,说,我也没带,我这软烟的包装纸你要吗。

出了厕所,我问,你准备说什么。
他说,昨天她来找过我,把我骂了一顿。
我问,都骂些什么啊。
他说,其实我也听不太明白,但是也把你骂了,所以我觉得还是跟你说一声。
我说,知道了。
回了教室,我问同桌,听说昨天去找隔壁班那男生了?
她看了我一眼,说,恩。
我笑了笑,跟我说说,什么情况。
她又看了我一眼,说,滚。
接着她一个星期没跟我过人话,除了“恩”“哦”“是”,说得最多的就是“滚”。

临近毕业的时候,她拿同学录让我写。
我很不耐烦,这东西有什么好写的啊,以后都有电话,又不是联系不上。
她说,有的话就算以后联系上了,也说不出口了,你现在就写在这上面吧。
我说,有什么以后说不出口的。我现在不知道写什么。
她这次出奇的耐心,没发小脾气,没准备一两个星期不和我说话。
她说,放你这。其他同学都写完了,不着急写。

看见同学录上大家写的有哭有笑,我在想要不要把和她同桌两年发生的糗事写上去
。可是后来想,记得就永远记得,如果记不得,翻开看了也笑不出来。
最后我找了一页空白的地方,写了我家的家庭住址。我想这样,就算丢了号码,她
也能联系到我。
考完高考,大家回学校领通知书的时候,我才把同学录还给她。
走的时候,她追上我,递给了我一张纸条。
我问,什么啊。
她说,如果你联系不上我了,就去这找我。

我打开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地址。
我不知道是不是她家的地址。
我也没有去看看这个地方到底在哪。
但是如果有一天我真联系不上她了。
我一定会去那找她。
上的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刚放暑假,我去了她的城市。
她到车站接我,见我第一句话,她说,你瘦了。
我说,你漂亮了。
她说,我一直都漂亮。
我开玩笑说,原来漂亮的不明显。
她说,怪不得你视而不见。
在火车上的时候我想了很多开场白,我觉得最自然的是“好久不见啊”,再不就是“火车票你报吗”。可是她总是抢先我一步,我永远和她不在一个步调上。
我说,走吧,准备带我到哪玩?
她说,丽江。

她拿出了两张火车票,递给了我一张,说,我睡中铺,你睡下铺。
接着我和她坐上了去丽江的火车。
火车停站的时候,她摇醒我,指着窗外的站牌说,你看。
我揉了揉眼睛,看见了写着曲靖的站牌。
她说,你还记得你偷老师曲靖三十八套答案被抓的事吗。
我说,记得,谁叫你不好好放哨跑去上厕所,不然我能被抓吗?
她说,以前我恨死这个地方了。他们出了这么多变态的试卷让我们遭罪。
我说,就算他们不出,黄冈也会出。

早上火车终于开进了昆明火车站。
我说,我们找个地方吃早饭去,你想吃什么。
她说,来云南当然是要吃过桥米线啊。
我说,火车站旁边哪能有什么正宗的米线。
她直接拽着我往挂着米线招牌的小餐馆走去,回过头来对我说,不吃怎么知道正不正宗。
后来事实证明,那个米线还是很正宗的,对,米线很正宗。

吃完米线,我和她坐上了去丽江的汽车。
一路上,我不止一次地想唱起李琼的《山路十八弯》。
她坐在我旁边,我扭头看了她一眼,脸色惨白惨白的,我问她,你刚才在厕所里是抹了多少粉啊。
她白了我一眼,你给我揉揉肚子。
我说,你晕车揉肚子管什么用啊。我包里有晕车药,找给你吃。
我起身拿包,她把我拽了下来,说,给我揉肚子,我不吃什么晕车药。

她拿着我的手按在她小腹上。我愣了五秒钟。
她有点发火了,冲我吼,你手不会动啊。
我说,你自己...不是能揉嘛。
她说,废话,我要是有力气还叫你啊。
我说,你拽我那下力气就挺大的。
说完我看了她一眼,她眼泪在眼圈里打转,我突然觉得她好看极了。犯贱地想,她梨花带雨的样子,一定是最美的。
我说,那我下手可不知道轻重,痛了你跟我说。
她说,恩,反正都痛。

汽车突然停在了路边,我探出头,看见前面堵着长长的车队。
车里开始有人骂街,司机拉了手刹,下车打探情况。
我对她说,现在车停了,你应该不晕了。我下去看看前面出了什么事。
我挤到堵车的最前面,在路中间看见了一辆撞得面目全非的三菱吉普,透过车窗隐约能看见一男一女,身体已经严重变形,想是当场咽气了。一辆大众侧翻在路边。雨水冲出一条条血水印,一直流到路旁的农田里。

听旁边的人议论,有人说下雨路滑,错车的时候避不开两个车撞上了。有人说这日本车的钣金就是次,大众撞了没事,三菱一撞不说是车还真认不出来。有的人问,那大众里到底死没死人啊。
我还想再听点什么的时候,感觉头顶没有雨滴落下了,抬头一看,头顶遮着一把粉红色的伞。转头看见了她垫着脚尖撑着伞。
我拿过雨伞,说,我来拿吧。

她说,你抱我起来,我也要看看。
我说,别看了,怪血腥的。
她一把抢过雨伞说,快抱。
抱了一会,我问她,看够了吗。
她说,你看见拖出来那个小孩没有,从黑色吉普里面。
我把她放下来,往三菱车那边看去,有人从后座拖出来一个小孩,七八岁的样子,看样子还有气。把小孩救出来的人脱了上衣给给他披上。
她说,那个小孩好可怜,父母看样子都死了。我倒宁愿他也死了。
我一想也是。总不能告诉那个小孩社会主义是个大家庭,别怕,还有党,有政府,你不是一个人。要是小孩哭着喊“我要爸爸,我要妈妈”,任谁,也束手无策。
但是我还是对她说,活着总比死了好。
她看我说,我宁愿死,也不愿孤独。
我说,走吧。回车上,别着凉了。

三个小时之后,道路疏通。
到丽江古城的时候,倾盆大雨。
我们到了她预先在网上订好的客栈,回顾往事,是个姊妹客栈,一处叫回顾,一处叫往事。
老板拿了房间钥匙给她,她说,走吧。我们住回顾那边。
我说,就一把钥匙?
她说,开一个门你要几把。

我问,里边几张床。
她说,废话,两张。你别朝其他地方想,开两个房间太贵了,一个标间就够了。
我面露难色,这个,会不会有点不太方便啊。
她倒显得挺随便,我都没嫌不方便。都是老同学,怎么,怕我非礼你啊。
我心想不能示弱啊,说,你没意见我还怕什么啊。你晚上睡觉不磨牙吧。
她说,不磨。
我说,那就好。
她接着说,但是我梦游。

晚上我坐在床上看杂志,她洗完澡裹着浴巾就钻进我被子里。
我吓了一跳,看着她说,得亏我今晚上我穿着裤子。
她笑得花枝乱颤,你喜欢裸睡啊。
我说,你要是喜欢这张床,那我睡那边去。
她说,哼,就跟你聊会天,不用那么紧张。
我说,是,我是不紧张,但是我的小弟弟很紧张。我又不是柳下惠,你这么玉体横陈的,我是个二十出头的男人,血气方刚的,你现在这样很危险。
她歪着头看我,你夸我啊。
我说,饿久了给根骨头都香。
她踢了我一脚,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就知道你说不出什么好话。

我说,现在我脑袋里道德的小人和欲望的小人在打架,很难受。
她问我,谁会赢。
我说,你要是不走,道德的小人准输。
她笑,就让他输咯。
我一脸严肃的看着她,咽了口唾沫说,你...是认真的吗。
她笑得前仰后合,瞧你那样儿,我开你玩笑呢。我来那个了,你要是敢,我阉了你。
我心想,看来大姨妈不光都是来坏事的。

我和她坐在床上聊了会高中的往事,最后她吃了片止疼药,沉沉地睡去。
我关了灯,走到屋外,点了一根烟。
丽江的天空还是在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我吐了一口烟圈,被雨水冲散。客栈的小院里开着不知名的花,雨水中显得更耐看。
我忽然想去淋这一场雨,奔跑在古镇的街道,直到记不得回来的路。

这个时候客栈老板推开了小院的门,一脸醉相。
他看见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衬衣,对我说,小伙子,大晚上怎么还在外面,哟,是不是跟女朋友吵架了。
我说,不是,出来抽根烟。说着递了根烟过去。
他摆手,来抽我这个。
我见他掏了半天裤兜没找着烟,指着他衬衣的口袋说,在这。
他抽出了一包黄鹤楼,我接过来一看,过滤嘴上什么图案也没有。我看着他笑了笑,把烟点上。
老板挠了挠头,嘿嘿,看出来啦。
我问,新品种?
他说,其实没多少人真抽过这烟,我拿着这盒摆摆阔装装样子。
我说,黄鹤楼也不一定有五块钱一包的中南海好抽,二锅头也不一定比茅台飞天差。
老板说,兄弟,你别怪哥哥我说话直啊,你这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我笑着说,可能是我命贱吧,吃不惯好东西。
老板冲我一努嘴,要不到我房间里喝两杯,我那有正宗的云南土酒。
我说,好啊,正好睡不着觉。
老板的房间其实是一间客栈的客房,没客人的时候他住在这。我看他把大床挪开,揭开一块木板,拿出一个土黄色的酒瓶。
我说,你就不怕我来偷了。
他说,想喝随时来回来拿。不过啊,我来丽江这开客栈快七八年了,别看人多,没多少回头客。原来是两个人来的,过几年回来就剩一个人了,有男有女,说是来找回忆。

我喝了一口酒,辣得不行。我说这酒真辣嗓。
老板说,哪有你那么喝的,就算是土酒也得品啊。一口就喝了快半杯,浪费啊。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猴儿急。
我说,现在生活节奏太快。
他说,所以我跑来丽江开客栈。没事就瞎溜达,拿着相机到处拍,跟各种客人聊天胡侃。
我说,老呆在一个地方,不闷吗?
他说,你知道那谁吗,哎呀,名字我给忘了,美国一个摄影家,呆在美国一个山谷里拍照片,一拍就是一辈子。闷吗,不闷,这人呐,要是迷上什么东西,陷进去就不容易出来,我就是陷在这云南的山山水水里面了。就跟那些一个人回丽江的男男女女一样,陷进去就出不来,硬是要回来找回忆,越陷越深。

我想到了陈升那场演唱会,名字叫“明年你还爱我吗”。一年后专设的情侣座位,空出了好多位子。
我想我是在害怕。如果我和她没有相爱,那么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百分之百能出现在彼此的世界。如果我们相爱了,不能厮守终身,便是形同陌路。
我想如果客栈的老板离开了丽江,他也会去平遥,去凤凰或者是去西塘。
我们会不自觉的寻找旧爱的踪影,渐渐地迷失自己。
就好像走在迷宫里,总是走进相似的入口,最后困死其中。
用一个字来形容我自己,那就是“怂”。

聊着聊着,老板鼾声如雷。我又拿了根老板的黄鹤楼,带上门出来了。
不知道这是老板从哪弄来的烟,还挺好抽。
我抽的第一根烟就是黄鹤楼,同学偷来的。抽下去第一口,呛得不行,从此黄鹤楼没给我留下什么好印象。

我看了看手机,已经是夜里两点。
我突然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她,好在她已经熟睡。
回到房间里,打开台灯,我看见她坐在床边,埋着头,长发垂到膝盖。
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电视机。
我承认我有点被吓坏了,你是在COSPLAY贞子吗,大晚上的,我有心脏病早被你吓死了。
她没说话,突然站了起来,抬平双手。
我说,这次是要COSPLAY僵尸了吗,已经很像了。千万别蹦,影响其他人休息。

我忽然想起来前面她说她会梦游。原来她不是开玩笑的啊。
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认为人梦游的时候是处于熟睡的状态,我要是把她叫醒,她就睡不好了,我要是不把她叫醒,我就睡不好了。
我心想,我还是出去溜达吧。转身往外走,又一想不对,她要是碰着摔着怎么,我还是把她叫醒吧。

我觉得把她叫醒更有难度。摇她?万一跟我搏斗怎么办。
我骂了自己一句,怂个屁啊,跟我搏斗我还镇不住吗?!
我抓住她的肩膀,拍了拍她的脸,说,醒醒,太阳晒屁股了,带你吃云南十八怪去。
她吐了我一脸唾沫。
我心想我说瞎话你梦游都听得出来。
我来了个公主抱,准备把她先摁到床上再说。

这个时候她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环顾了一下四周的情况,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说,你干嘛。
我说,我不干嘛,想睡觉。
她攥紧了拳头,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
我说,你梦游了,抱你回床上,我也好睡了。
她问,你怎么一身怪味。
我说,你吐的。
她说,胡说,明明是一股酒味。
我说,刚才我和客栈老板在喝酒。我现在抱你回床上睡,我也困了。
她说,你抱着我睡。
这个时候她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环顾了一下四周的情况,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说,你干嘛。
我说,我不干嘛,想睡觉。
她攥紧了拳头,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
我说,你梦游了,抱你回床上,我也好睡了。
她问,你怎么一身怪味。
我说,你吐的。
她说,胡说,明明是一股酒味。
我说,刚才我和客栈老板在喝酒。我现在抱你回床上睡,我也困了。
她说,你抱着我睡。
三天之后,我们各自踏上了旅程。
我坐上回家的火车,她登上返校的飞机。
我们还是时常联系,谈论彼此的生活,回顾过去的往事。
她在心里开垦了一块庄园,门牌上写着我的名字,我却从未进去打理,任花草衰败、荒芜。

初中的时候上语文课坐最后一排和一个同学玩扑克牌,闷金花。
我拿了一把三个老K,说,五圈。
他说,跟,加十圈。
我看了他一眼,你确定?
他说,确定,再加明天早上早餐。
我说,开。你先亮牌。
他拍出来JQK顺子。
我亮出三个老K,你输了。
他噌地一下站起来,指着我说,老师,他上课玩扑克牌。

我第一次有了背叛的感觉,很可惜,是一男的背叛了我。
我原来和他一起扯女同学肩带的时候,都是一起挨罚跑的圈儿。我当时觉得他居然为了一碗早餐把我给卖了。
后来我才明白,他从初中就知道了先下手为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我还沉浸在免费早餐的胜利快感中的时候,他就迅雷不及掩耳地收回失地还乐呵地看着我在操场跑圈。

我当时觉得他用了一招指鹿为马,后来才知道他用的是三十六计里的反客为主,外加破釜沉舟的魄力。
第二天他用了一根五毛钱的棒棒糖和一张偷来的滑冰场入场卷让我不计前嫌。
我深深地觉得他是一个买卖人。
后来觉着,他更适合当官。

大学毕业,他考上了公务员。
听他说他的笔试成绩很差,但是面试成绩排第一。
我问他,笔试差你还能得面试啊。
他说,你不懂,这里边猫腻多了。不像高考,操作性比较强。你去查查每年那些能考上公务员的,没几个是没背景的,多多少少都有些关系。要不是我爸,我能拼得过那些一本有的?有的还是学法律学公共管理的。
我说,这事你就别到处往外说了。
他说,我也就跟你们说说。再说,这也是公开的秘密。

后来,他爸被查了。再后来,他被查了。
全国三十四个省市自治区,除开香港澳门台湾,上千个市县,八千多万党员,能查到他头上,也算是我大中华治理有方了。
可是哈哥给我说了一句话,把我的想法推翻了。
他说,他爸的能耐也就只能给他弄一个普通公务员,现在能办了的也就只有他爸这种。

他在这个地方是混不下去了,虎落平阳被犬欺,况且他顶多算个长得像狼的哈士奇。
我和哈哥送他上了开往其他城市的火车。回来的路上哈哥对我说,你知道真正办不了的官是什么样的吗。
我说,不知道。
他说,是那些和你闷金花打出同花豹赢你的人。
我说,同花豹?
他说,三个方块K、三个黑桃A之类的。
我说,那不是作弊吗,谁看不出来是作弊啊。
他说,就是这样。我们在玩同一场游戏,他们有他们的规则,我们有我们的规则,悲哀的是,我们的规则由他们来定。

虽然这只哈士奇并不是我最好的朋友,他还在初中的时候出卖过我一次,但我还是觉得有些难受。
就像药家鑫虽然罪大恶极、死不足惜,可是他真的被判枪决的时候,还是有人不忍动了恻隐之心,毕竟那也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
不管他之前有多么肮脏,在濒临死亡的那一刻,谁都是上帝最纯洁的孩子,如果你相信上帝的话。
我决定和哈哥去游泳。
去找那种一头扎进水里,窒息的感觉。
就像想哭的时候,倒立身子,眼泪就不会流出来。难受的时候,栽进水里,痛苦就会被窒息的恐怖驱散。
所以必须得找一个人陪我,否则一不小心,我可能就被上帝带走了。

在游泳馆更衣室哈哥背对着我把一分裤脱掉换泳裤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为什么被叫做哈哥。
我被震惊了。
我说,你屁股上那个...。
他说,这就是我初中跟你说的那个纹身。
我觉得哈哥是在童心未泯的时候毅然决然地模仿起了陈浩南,但是他又不忍心和自己的童年彻底决裂,所以他纹的第一个纹身...是一只哈喽kitty。
但是这只哈喽kitty纹得就像扛着小型加农炮的大姐大,真是天使与魔鬼的完美合。

我说,纹身师傅技术真好。
他说,这是我最喜欢的纹身。后来我还想找那个师傅的时候,他被人砍死了。
我感慨,纹身这行行业竞争也那么大啊。
他说,他和一个大佬喝酒,两个人喝酒醉了,大佬说让他给纹一个什么酒仙杜甫樽杯提笔。第二天大佬酒醒了,看见纹身,就把他做了。
我说,这大佬还挺附庸风雅的。
他冷笑一声,都是这样。当小弟的时候比谁打得厉害,混好了,比谁文化高。都TM初中没毕业,比个什么鸟劲。

怪不得黑帮片里的老大都有个书房,书房里名字名画还那么多。
其实我觉得现在很多所谓协会的人和这些老大差不多。
收藏的都是些大家大作,研究的也是些大家大作。
倘若有唐伯虎画的春宫图,怕是都藏在牌匾墙后的小暗格里,牌匾上书五个大字:拒绝黄赌毒。

高中的时候,我特别想进作协,成一个研究学者。
那样,我就能读到《金瓶梅》的原文,而不是看鲁迅先生和其他什么当代作家写的评论。
我承认,鲁迅先生写的豪放多了。
不过就算现在能在网上找到,我也没真正看完过《金瓶梅》。
总有人说从书改编来的电影都没有书那么好看,我觉得金瓶梅是个例外。

其实我并没有读完过它,这样说,是很不负责的。
但是王晶拍三级片也算是一绝了,如果要找一个能接近兰陵笑笑生的的导演的话,我觉得只有他,兰陵笑笑生在我心里就长王晶那一脸猥琐样。
最初想看《金瓶梅》是猎奇,为了寻找刺激。后来电影屏幕给了我赤裸裸的刺激,我就没有激情再看书了。
所以我不适合做研究学者,研究这本书的时候身体得多热啊。

站在游泳池边上,我有一种挤进菜市场和一群大妈一起买猪肉的感觉。我问哈哥,你说我们在里面游泳,会不会堵车啊。
哈哥说,你还记得原来我们在河里游泳,你开黄灯的事吗。在这你也开黄灯,通行无阻。实在不行,我来清场。
我说,小时候是膀胱没有发育好,现在在池里尿尿多丢人啊,万一给人当流氓抓了呢。
哈哥说,我本来就是流氓。然后一头扎了进去。
中年大妈看见哈哥满身的纹身,纷纷退散。哈哥才是真正的黄灯。
我跟着也一头扎了进去,潜进水里,睁大双眼。
水冲涨着瞳仁,充斥了鼻腔。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意识渐渐开始模糊。我想人死的瞬间是不是就是这个感觉。我有且只有一次机会去证实,而且还要死法得当,可是却没有机会说与人听。

等我再醒来的时候,看见的是白墙白床单粉护士。
这个时候哈哥和一个E Cup的女医生一起进了病房。哈哥说,你小子终于醒了。以后自杀别选在公共场合,容易被救。
女医生问我,你以前有过气胸病史吗?
我说,有,高三的时候。
女医生接着说,你应该是在水下太久,气胸复发。你现在醒了,马上准备手术吧。

哈哥问医生,气胸是个什么病。
女医生很热情地解释到,气胸呢,就是肺泡破了。这么来说吧,肺里面有很多肺泡,其中一个肺泡她老公有了小三,她非常地怨恨,就想报复老公报复小三报复社会,然后她呢,就把自己戳破,怨气充满了整个胸腔,胸腔里面的气压升高,就不能呼吸啦,她就报复成功了。
我和哈哥都很惊讶地看着她,您不当幼儿老师真是屈才了。
她笑了笑,我原来是儿科的。
我心想她调来内科真是太对了,那么丰满的事业线儿科病人也不懂得欣赏啊。

气胸手术属于小手术,在病床边就能做:对胸口局部麻醉,化开一道口子,插根管子进去导气,导完气拔管缝针。
其实麻醉之后划开胸口还是有感觉的,感觉就像用一把刀口满是口子朽烂了的刀片划拉别人的牛仔裤。
这次可能遭遇小三的肺泡有点多,把管子插进去的时候,喷出来的血溅了主刀医生一脸。

医生很风趣,挺着一脸鲜血跟我说,小伙,你中气还挺足。
我说,您能埋头专心插管吗,我TM晕血。
医生说,对了,这次我们开的口是在你原来那个伤口下面,比第一次插管的时候要靠近心脏,你千万别乱动。
我说,就不能开在原来那个地方啊。
医生说,难度有点大,不利于拔管之后的愈合。伤疤是男人的勋章嘛,多点更MAN。
我说,你原来在德云社干过吗。

等医生把管子固定好,我问,能叫我的主治医生过来吗。
主刀医生说,她现在在查房,估计过会儿会过来,你有什么问题跟我说也是一样的。
我说,你解决不了。
主刀医生说,我在医院也是摸爬滚打十几年了,你说说,我应该能解决。
我说,我想看看她,找点心跳回来。你的胸肌有E Cup吗。
主刀医生哈哈大笑,说,我现在就给你找她过来。血压回升对你的病情是有好处的。
我心想,你肯定也没少盯着看。
哈哥说,有这需求啊,我从我那给你挑一个过来照顾你。
我说,不了,我现在喜欢护士装的。
哈哥说,你的主治医生不穿护士装。
我跟哈哥解释说这是感觉问题,同样是E Cup,安在罗玉凤身上和安在刘亦菲身上,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是非洲公主,一个是杉原杏璃。你选哪个。
他骂了我一句,我那都是好货色。
我说,我就是打一个比方嘛。而且就算是非洲公主,也是有市场的嘛。
他给了我一个看见了十二点以后的酒吧厕所里马桶的眼神。

我问哈哥,你还记得上初中的时候蹲坑的事吗。
哈哥很激动,这个肯定记得啊,差点就断子绝孙了。
初二的冬天,我和哈哥一起去上厕所。冬天上厕所,痛苦的莫过于把小弟弟掏出来等待发射的这个过程,因为低气温很容易让枪械哑火。更痛苦莫过蹲大号,我总有一种感觉,要是再冷点那玩意儿刚出来就能被冻上。如果当时我听过郭德纲的相声,那么上厕所的时候,除了厕纸,我还应该带一根打屎棒。

但是后来哈哥想了一招,我觉得他是真正明白了一个成语,叫物尽其用。
他额外带了一盒火柴和一本语文课本。
我蹲在他隔间,先听见“嘶”的一声,然后是“嚓”的一声,最后是“啊”的一声。
哈哥虽然把语文书撕多了烧到了小弟弟,但是用一根火柴点上一两页余秋雨的《信客》或者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扔坑里烤屁屁还是很有意境的。

我始终觉得哈哥是大人物,如果我第一次那么尝试失败之后,宁愿憋着我也不会去上厕所。但是回去之后哈哥就研究起了撕多少页书合适,哪一本教科书的材质燃烧热能更多。
我想告诉他温度高了会加速气味的扩散,但是想想还是算了,在那个时候,屁屁比鼻子重要。
后来我明白了,我和哈哥从初中起就知道了唯物主义里强调的找到事物本质、抓住事物重点。哈哥找到了本质,我抓住了重点。

这也是为什么哈哥总是比我拿得定注意,办事更果断。
就像以前有个同学来找我和哈哥帮忙打架。
我会说,打人不好吧,打伤了怎么办,万一人家回头来报复呢。
但是哈哥只会问,打谁。

我在医院里住了两天,哈哥和娜娜也在守了两天。
期间哈哥接到几个电话,听起来像是有人在他场子里闹事,小弟们搞不定。但是哈哥却一直没有离开医院。
我觉得哈哥像是《枪火》里的阿文,因为要保护江湖大佬,场子被砸了却不能出面平事。区别在于,他是心甘情愿地当我的保镖,而我,却不是什么江湖大佬,我也没有一个阿鬼去帮他解决老鼠。

我不明白为什么。
出院之后,娜娜给我说,哈哥现在呼风唤雨,但是真正的朋友没几个。有几次他喝醉了来找我,老给我说他小时候的事,说到你们几个,说着说着就哭了,跟个小孩似的。
我和哈哥缘起一部叫《古惑仔》之人在江湖的电影,可是我们却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
我曾经一度认为哈哥走上了一条歧途,真正的刀光剑影并非电影里那么轻松,电影毕竟是电影,胸口被砍了一道飙出来的如果不是番茄酱就是鸡血,杀了人被警察抓住,警察不是群众演员就是专业演员。

但我一直没有告诉过哈哥我的想法,因为我在怀疑他的同时,也在怀疑我自己,我是走在一条正确的道路上吗,如果没有,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评判他。
后来真正让我担心的是哈哥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甚至超越了法律的边界。可我还是没有告诉哈哥,因为我怀疑起了法律。
最后我告诉自己,抛开法律,打人是不道德的,逼迫别人做不想做的事,也是不道德的。
等我决定把这些告诉他的时候,为时已晚。有的行业,从来不存在金盆洗手这么一说。

哈哥总是在我最迷茫的时候出现,用他的方式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但是回头想想,我却没有真正地帮助过哈哥什么。
或许哈哥需要一个圈外的朋友,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刀光剑影没有打打杀杀。
像是以前的时光,碰见漂亮的妞儿,猜拳决定谁上去搭讪。乐意的时候晚上在街边的夜摊喝到凌晨,不乐意的时候互相损两句,你TM酒量真差。
最后相互掺扶回家,睡到爹妈把我们叫醒,该吃午饭了。
旧时光太好,好得让人回忆到发笑。
旧时光也太薄,薄到如果你不在了,它也就破了。
出院的时候,主治医生嘱咐我要戒一段时间的烟,最好就不抽了。
上大学的时候我也试图戒过烟,为此我买了十几包口香糖、软糖和巧克力。好时的那种小屎头一样的巧克力效果还是不错的。
室友回宿舍的时候以为他走进了楼下的小卖部。他说,你是打算从现在就开始创业了吗。如果卖套套或者性用品市场还是很大的,起码我会找你买,副食品就算了吧。

我说,我要戒烟。
他说,你要是戒成了,我给你一条芙蓉王,你要是没戒成,给我两条。敢赌吗。
假设我戒烟成功,那我将获得一条芙蓉王,接下来我会面临两个选择:一是芙蓉王成了不能享用的战利品,那是身为胜利者最悲哀的事情,如果我不把它挂在墙上那就得一包一包把它分了。二是我开始享用战利品,那样我还得亏一条芙蓉王。
如果我没有成功,我会亏两条芙蓉王。
我说,你等我想会儿。
我发现怎么我都得输,该TM怎么办啊。
我觉得我被一条芙蓉王冲昏了头脑。不赌不就完了吗!
我是为了戒烟而戒烟,不是为了芙蓉王而戒烟。为了芙蓉王而戒烟,这是一个圈套。

其实戒烟是为了一个女生,但是我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刚上大学的我们对于“一厢情愿”情有独钟。
比如在大一的那个国庆节买了张站票去看望在异地读大学的女朋友。天真的以为在火车站买一根十块钱的折叠凳就能熬过十几个小时的车程挤进了火车才发现除了在厕所连站的地方都没有更别说撑开那根才二十厘米见方的小板凳。
比如见到了女朋友。天真的以为在七天或者如家甚至招待所你也认了的地方你情我浓云雨一番完事她靠在你的胸口说亲爱的我爱你。接着听见床头她的手机简讯铃声,她一把抢过,你就二逼了。
又比如见到了女朋友,女朋友的手机也没有陌生异性的短信。天真的以为小别胜新婚几个月的分别能冲破套套那几毫米的隔膜浮点也好螺纹也好都比不上纯天然充斥着欲火青筋暴露的阿姆斯特朗回旋喷气式阿姆斯特朗回旋喷气式加速器。接着凌晨一点你穿着大裤衩站在如家门口朝街边一眼望去,却找不着一家便利店。

我以为那个女生不喜欢抽烟的男生。
因为有一次我看见她走过一个叼着烟的男生旁边的时候是捂着鼻子皱着眉头的。
后来我发现我错了,因为一个男生观察自己心仪女生的时候,视线完完全全是锁定在女生身上,我没有发现那个抽烟的男生所站的位置顶上挂着大大的“厕所”两个字。

我是在全校的公选课上看见这个女生的。
最后一周要结课的时候,我才跑去上课。
她坐在第一排,我坐在最后一排,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她,因为大学里几乎所有女生的背影都是貂蝉西施级别的,但是大多数转过头来,是如花级别的也在不少。
直到老师布置结课论文的时候,我发现她还是声优级别的,配午夜档电台爱情动作小说的那种。

老师看着快五六十了,头发花白,精神矍铄。他说,论文题目在黑板上,两千字,下周交。
她在第一排,两手托腮,说,啊...
听到那声拖得老长的“啊”,我觉得我都快射了。
老师说,那...是多了是少了。
全班的男生都没说话,我觉得我们都在等待着什么。
她说,当然是...多了啊...
我感觉其他男生也都快射了。
老师说,那刚才我说的是多少啊。
我觉得这回是老师再等待着什么。
她说,一千啊...
老师说,好,那就一千。
我仿佛觉得我们都进入了某个片场,讲台上那个是德田重男。

期中体育课全校肺活量的时候,我看见那个女生排在队伍前面。我问旁边的室友,你知道那女生是谁吗?
室友嘬了一口烟,哪个啊?
我说,别抽了,你还测不测肺活量啊。就是从前面数第八个,长头发那个。
他说,你等着啊。说着叼着根烟,大腹便便跟哥个土地主调戏黄花闺女一样就走了上去。
我在后面直跺脚,你回来啊,别那么直接嘛。

我看见室友和那个女生有说有笑聊了半天。
他回来问我,想知道她名字吗?孝敬我两包芙蓉王。
我说,你TM真像周扒皮。
他说,你还真说对了,杨白劳同志。
我说,杨白劳对黄世仁,不是周扒皮。
他说,无所谓,反正都不吃亏。
我想他是不知道地主老财的下场,没有见识到劳动人民的可怕。后来他用事实告诉我,我没有见识过先发制人的可怕,因为后来那个女生和他好上了。
在此之前,他曾经给我说教过一番。
他说,我已经告诉你那女生的名字、专业,甚至连宿舍在几号楼哪一层我都给你打听好了,你TM就非得等到戒了烟才行动啊。你这个想法的怂逼程度可以和老陶毕业之后想买一二手奥拓媲美。
我说,我是为了提高成功率。
他说,你就是犯轴。谁叫你追了?我从来不相信追个十年八载追来的爱情。你要是天天白天豆浆油条晚上玫瑰巧克力能打动她,那是个人都能打动她。
我说,我不相信她会一见钟情。
他说,我TM也不信,我只信一见钟情的炮友。我是说你要先去接触她,慢慢培养感情,水到渠成。
我问,这和追她有什么区别。
他说,荆轲刺秦王的时候飞鸽传书给嬴政说我要来取你小命了吗。
我说,没有,但他不也失败了吗。
室友显然有些出离了愤怒,再见,你不追我追。

室友先是进了那个女生参加的社团,接着在饭桌上威逼利诱团委的干部让他也进了团委,和她成了同事。就像他说的那样,日久生情,水到渠成。
我看见他们俩手牵手散步的时候,忽然想到了一句话:我爱的姑娘,有这俊朗的模样。
我坐在操场看台上,看见晚霞映得天际绯红,想起了同桌的女生。

我想起自己还欠她一个约定。
她问过我,有一天你会陪我躺在草地上看满天的星星吗。
我说,会的。
在丽江的时候,我本以为有机会,尽管在古镇里找不到一片像样的草地。可是天公不作美,下了整整一个星期的雨。深夜偶见月光,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我不知道她记不记得这个约定,但我想她一定记得。连我都记得的事情,她一定记得。
我拍了一张夜空的照片发给她。
她回了我一个问号。
或许这就是我对她的感情本来的模样,不加解释,永远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
而她对我的感情,是花是草是艳阳,一目了然。

我并没有为了室友抢了我心仪的女生而生气。因为根本不存在“抢”,顶多算是“拱手相让”。
我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生去戒烟,却没有为了同桌女生尝试过什么改变。我觉得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就好像我在微博上声援苍老师却没有支持舒淇一样。舒淇好歹还给了我一个印象深刻的奇女子——笑笑。
我的同桌女生名字就叫做笑笑。她的父母实在是很有先见之明,笑笑真的很爱笑,而且笑靥如花。

我拨通了笑笑的电话。
她那边声音慵懒,你发的是什么啊,黑乎乎的。
我说,你猜。
她说,锅底?
我笑,你真有家庭妇女的范儿。是夜空啦。
她也笑,你什么时候有了文艺青年的范儿了。
我想给她形容现在我看的天空有多美,她却说,你找得到北极星吗?最亮的那一颗。
我说,找到了。
她说,你看着那颗北极星就好,其他星星太多了,你看着那颗北极星就好。
我看着那颗北极星,听见她开始啜泣,最后是止不住的嚎啕大哭。我没有问她为什么哭,我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也留下了眼泪。

我在和主治医生讨论出院后如何康复修养的时候,笑笑打来了电话。
她说,要出院了?
我说,恩。
她说,把烟戒了吧。
我说,好。
她说,我会监督你的。
我想这次我应该能真正地把烟戒了,因为有笑笑会监督我,虽然她远在千里之外。
出院之后我问娜娜,哈哥那边事情严重吗。
娜娜说,好像这次来闹事的人后台挺硬的。不过放心啦,哈哥会搞定的。
我也认为哈哥会搞定的,因为从小到大他最擅长的就是搞定别人,除了初涉江湖被打得七荤八素扔在大街上。
可是我和娜娜都错了。哈哥被自己人出卖,什么都丢了,开始亡命天涯。

我觉得这是哈哥在模仿陈浩南的道路上必经的一个阶段。问题在于山鸡什么时候从台湾带着一票小弟杀回来。
我在想我是不是可以当一回山鸡了。
可是哈哥逃走的前一天,带着娜娜来找我。
他给我了一张银行卡,说,现在除了你,我没有可以相信的人。这是我这几年弄的钱,放一部分在你这,留着你帮我照顾娜娜。我要出去躲一段时间。

事情自然不会朝着我们预想的那样发展,否则就我们过的就不是生活,而是在演一出话剧。
娜娜悄悄地跟上了哈哥亡命天涯的脚步。
我没有劝阻她。我希望她能追上哈哥,他们能在异乡东山再起。但最好还是都能回来。

我把哈哥给的那笔钱分成两份,一份打在娜娜的卡上,另一份全换了黄金,存进了银行的保险柜。
保险柜的密码我记在了一张信纸上,装进信封,寄到了笑笑曾给我的那个地址。
我也算是戒了烟,只是有时候想起笑笑,想起哈哥,想起娜娜,想起此时此刻之前的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我记得的人,偶尔会抽上一两支。
笑笑给我的那个地址,我至今没有去过。

(完)
我会经常去哈哥原来的洗浴中心,海上南都。虽然除了名字,里面的设施、装修甚至人,大都已改头换面。我倒觉得这样也好,至少在我走进去之后,不会触景生情。
我想抢了哈哥地盘的人没有把招牌换掉的原因,大概是想炫耀自己“小弟逆袭”的成功故事,大人物总是需要一些货真价实的用来炫耀的谈资。人们不会去崇拜,更不会去追随一个没有传奇色彩的人,就像陈胜吴广起义揭竿起义之前搞得的套,没有传奇,制造传奇也要上。

哈哥大概就是被这一套东西打垮了。他本来是想让后来出卖自己的这个小弟阿豪另立山头,因为他看出阿豪并非池中之物,如果他不弄死阿豪,阿豪早晚会弄死他。不过出事之前哈哥给我说过,他不想弄死阿豪,也不想让阿豪给弄死。
我不知道哈哥为什么会对阿豪心慈手软。但是阿豪显然不买哈哥的账,因为他不仅想要哈哥的东西,还要哈哥的那份业界传奇。就像打单机游戏,同样是通关,自己打怪升级攒经验过关斩将和用金山游侠瞬间99级是不一样的。
他们所需要的传奇色彩是不是强取豪夺的杀戮快感,我不置可否。

我和哈哥关系好,是整条街都知道的事情。
所以哈哥逃跑之后,阿豪也几次三番来找过我。坐上哈哥的位置之后,阿豪的举手投足越发的像哈哥。哈哥的偶像是陈浩南,我觉得阿豪的偶像是哈哥,我想这算是他们这个行业的传承,也可能是所有行业的传承,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把你带进沟里,然后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银魂》里的夜兔一族有弑父弑母一说,还真是个可怕的传统。
阿豪很像哈哥的一点就是讲原则,对于不是他们一行的人,绝对不用他们那一行的手段。用哈哥的话来说,老子只玩黑吃黑。换个稍微好听点的说法就是盗亦有道。他们虽不是劫富济贫白衣飘飘的侠客,也不至于是打家劫舍强抢民女的恶徒。这样的想法在大多数人眼里看来是在为婊子立牌坊,但我觉得总比为有的人建纪念堂要公正得多。

阿豪对我还是比较客气的,来找我总是一个人,没有前呼后拥带上一帮小弟。因为带小弟也没有什么必要,他二两酒下肚也能把我撂倒。我认为这是绿林好汉与生俱来的天赋,哈哥这样,武松这样,鲁智深也这样。大碗酒、大块肉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肾上腺素。
阿豪对我并没有敌意,我对他也亦然。
虽说哈哥逃亡的下场拜他所赐,但是哈哥早料想到了这样的结局,他没有丝毫的恨阿豪,我也不必杞人忧天。江湖上的爱恨情仇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并非小说里写的非爱即恨。

阿豪来找我,会带上一瓶好酒。
真正的世外高人大多其貌不扬,比如少林寺里的扫地神僧。真正的好酒也如此,比如阿豪提着的500ml大可乐瓶。
阿豪拧开瓶盖,虽然隐约还是能闻到一股可乐味,但是好酒的香气是镇不住的。
闻到酒香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起哈哥。
我问阿豪,哈哥还真是什么都教给你了。
阿豪正倒酒,抬头看我,什么啊?
我问,这酒哪来的?
阿豪说,哈哥办公室有一大土坛子你知道吧,从里面拿的。
我说,他没教你怎么酿这酒?
阿豪摇摇头,我还以为他买的呢。

哈哥会酿酒,有种张飞拿起绣花针的违和感,不过也算是能文能武了。
酿酒的技术是哈哥在乡下的爷爷教的,老一辈的人才是真正的卧虎藏龙。哈哥的爷爷会染布会做酱油还会酿酒,这些还只算是平日的休闲娱乐,哈哥说他爷爷还喜欢捣腾猎枪,小时候山上的野味儿他都吃过。
我问过他什么最好吃,他说是野猪,皮糙肉厚有嚼劲。
野猪我见都没见过,哈哥光屁股满山跑的时候就吃过,不得不让我羡慕。我说你哪次带点回来给我吃,哈哥却说这东西要吃新鲜的,等坐长途汽车带回来,都该馊了。
等到后来我知道有种技术叫风干的时候,哈哥爷爷家后面那片山林已经被砍得只剩下光秃秃的木桩。
被风干的是山林,不是我的野猪肉。
哈哥爷爷走的时候,给了他一张酿酒的配方。
哈哥视如珍宝,用他的话来说,这TM是传家宝,传儿不传女。
有次我们俩喝醉了,他说,让你捡个便宜,配方传给你也行。
如果当时我有阿Q的强大精神力量,我会去捡这个所谓的便宜,因为用这个配方酿出来的米酒真能让人欲仙欲死,感觉自己能上九天揽月,撂倒吴刚,把嫦娥办了,能下五洋捉鳖,撂倒龙王,把他女儿办了。如果有特殊需求,玉兔和虾兵蟹将,也不在话下。

喝道半夜,我开口问阿豪,要是找到哈哥了,你准备怎么办。
阿豪闷头喝了一杯酒,看着我,先找到再说。
我说,你们不是最讲究道义的吗。
阿豪说,就是因为讲道义,我才一定要把哈哥找出来。
我没有说话。我看得出阿豪内心的痛苦,我不会为哈哥或者阿豪杞人忧天,可我也无法理解他们的逻辑。但我相信其中一定有痛楚,有苦衷。
或许只有身处其中才能体会得到,就像我们永远不相信传销组织头头究竟有多能忽悠,李志洪到底有多能煽风点火,我们鄙视、唾骂那些上当受骗的人,却忘了身处其外,我们都没有发言权。

阿豪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来找过我,我去海上南都的时候,也没见碰见过他。
我会经常去那,不是因为那有多好,也不是因为念旧,而是洗浴中心就那么一家。用经济术语来说,这是垄断市场。
既不是独门技术也不是国有企业,一家洗浴中心能垄断整个市场还是很不可思议的。严格来说也不算只此一家,也有很多其他的洗浴中心,不过渐渐都挂起了海上南都的招牌。阿豪把这座小城市里洗浴中心呈完全竞争市场的局面逐渐改造成了垄断市场,他们的经营理念就是,就此一家,不来也得来。这一点倒和哈哥时代没有差别。

上大学的时候,我和同学因为移动公司收费的种种不合理强烈控诉过垄断市场。甚至发起过抵制使用移动电话卡的游行示威活动。
我们选择在运动会这天正义凛然地举着横幅来操场扩充我们的游行队伍。
我和同学认为血气方刚且深受移动公司迫害的大学生同胞会积极响应,我们能顺利组成一支声势浩大的示威队伍。学校广播台、新闻社的记者会来争相报道,我们的游行示威会被传到网上,进而引起更大的轰动。

可是没有料想到的是我们在操场上转了一圈也没人理我们,我当时在想,难道这就是奥林匹克精神的魅力?
接着我们俩被保安摁倒,带到了校长办公室。在大学能受到校长的亲自接见,一般都是在颁奖晚会上。
起初我还认为我们至少搏得了校长的关注。但是我们甚至连校长办公室柔软的真皮沙发都没坐热乎就被辅导员领走了。
辅导员见我们俩第一句话就是,校长临时有事派我来处理你们,算你俩兔崽子走运。

同学一听见这话就怂了,忙问辅导员,不会被退学吧。
辅导员说,我来处理倒不至于,但是记过是免不了的。
我说,我们也没干什么啊,就算说我们聚众闹事,不也才两个人嘛。
辅导员瞟了我一眼,哟,意思是等你们闹大了才该管是吧。你们知不知道今天有多少外面的记者在,报出去了学校面子往哪搁?就算你们要游行,那也得申报批准才行。
我问,往哪报?
辅导员说,中南海。

我心想唬我们俩至于用中南海吗,你TM光说记过就怂了一个。
我掏出根中南海递给辅导员说,张老师,我给您点上。我们也就是想发泄一下对移动公司的不满,不也没折腾起来嘛,我们下次不敢了。
辅导员皱着眉头,满脸疑惑,移动公司?你们不是抵制学校运动会吗。
我说,哪啊,运动会我们肯定支持啊,我还报了项目呢。
辅导员当时就爆了粗口,我操,你们俩也是大学生了,会不会写标语啊!
同学忙说,远离移动,珍爱生命,这标语没...他话没说完,我指着他对辅导员说,张老师,标语是他写的。
这招我是跟初中同学哈士奇学的,用这招并不是这件事情有多严重,而是写出这样的标语跑去运动会上摇旗呐喊招揽义士也太丢人了。
后我们两个人被警告处分,外加辅导员给我们俩额外上三次思想教育指导课程。
同学对此愤愤不平,我告诉他,别得了便宜还不卖乖,没叫咱俩再上一遍马哲、毛概算从轻发落了。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反对移动到底,毕业后他去了联通工作,如果我能进电信工作,那么这件事也算是有了个完美的结局。
联通3G网这两年发展得很快,水涨船高,同学也混得不错。
有次通电话的时候他还问我要不要弄部iphone 4S,他可以弄内部价给我,还能按揭。
我是个嫌麻烦的人,电量不持久的iphone并不能引起我的兴趣。
我问他,你能在我家厕所旁边弄一信号塔吗,我上厕所的时候联通这卡根本没信号。
他很无奈,你还是办张移动的卡吧。

我们的无奈成就了移动、联通和电线三足鼎立的格局。不过他们谁也不可能吞掉谁,试想如果我们只剩下了三者中任一的一种选择,那和阿豪现在经营的洗浴中心又有什么分别呢?
移动公司和洗浴中心除了业务上的差别,另外一点差别就是罩它们的老大本事有高低,一个做得体面,一个做得具体。
就像看《动物世界》播的狮子和豺狼捕食的片段。狮子总是那么优雅,看它极速奔袭猎杀羚羊,你会觉得那是理所当然,它可是万兽之王,何况它还有那么萌的幼狮宝宝嗷嗷待哺;豺狼却显得那么猥琐邋遢,看它捕食麋鹿,你会觉得像是路边的乞丐强吻了美丽的公主,恨得咬牙切齿。

我对阿豪如此迅速的势力扩张感到过担忧,我总觉得他是哈哥的延续,好在我们这样的小地方招不来义薄云天的打黑领导,阿豪只要不主动上门找不自在,倒也相安无事。
我也曾想弄清哈哥与阿豪之间的是非纠葛动过去找哈哥的念头,不过最终还是放弃了。且不说在偌大的中国不好找,或者哈哥偷渡去了越南缅甸老挝或者泰国;就算是找到了,我也只是徒增哈哥的烦恼。
我解决不了他们的问题,更蹚不起这趟浑水。
有时候突然想起,只是觉得可怜了娜娜。

我还记得在哈哥最辉煌的那段时间,有一次娜娜来找我,说想找个人陪她喝酒。
在此之前,我没见过娜娜喝酒,哈哥也从来不让她喝。
那天晚上娜娜算是让我大开了眼界,当时让我觉得,她要是有一脸浓密的络腮胡就更应景了。
说实话,我见过平时看着挺文静,喝起酒来就特奔放的女生,但是像娜娜这么奔放的,我还是头一次见。如果不是硬拉住她,她非要光着膀子和我接着喝。这么香艳的镜头,我可受不了。

女生的酒量一般都不差,娜娜算挺能喝的。我都有点犯迷糊的时候,娜娜才一拍桌子说她喝不了了。
我扶她准备送她回去,她却说让我带她到河边吹吹风。
我告诉她晚上河风大,你又喝了酒,容易感冒,我还是送你回哈哥那儿。娜娜突然就站在路中间,怎么拉也不动。
我只好把外套脱了给娜娜披上,带她到了河边。

不知道是不是河风迷了眼睛,娜娜留下了眼泪。
借着淡淡的月光,我看见娜娜哭花了眼妆。
我摸了摸口袋,没找到纸巾,就一把把短袖脱了递给娜娜,呐,拿去擦擦吧。
我不知道是不是衣服的汗味儿把娜娜熏醒了,她擦完眼泪之后,看起来要清醒得多。
我问她,哈哥欺负你了?
她说,没有。
我说,那是什么事儿,说来听听。
娜娜欲言又止,踌躇了很久。
我准备说点什么打破僵局的时候,娜娜开口了,她说,我怀了哈哥的孩子。
我第一反应就是没心没肺地说了一句,那我得当干爹。
娜娜又开始哭了起来,要是哈哥像你那么想就好了。
我没有再说什么。娜娜这样玩命地喝酒,必然是哈哥不同意她把孩子生下来。
哈哥不是不想要孩子,也不是不想要娜娜的孩子,况且他还有个传家宝等着传给儿子。他一定有他的理由,现在想来,或许他当时就料想到了如今的变故。
但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硬生生地夺走她的孩子,有着我们想象不到的残忍。

第二天下午娜娜酒醒了,打电话来让我陪她去打胎,听声音娜娜还是很不情愿的。
当然我也不是很情愿,毕竟孩子也不是我的。
我问娜娜,哈哥呢。
娜娜说,哈哥他忙。
我说,那等他不忙的时候带你去吧,也不急着今天就打掉。
娜娜声音有些哽咽,孩子多留一天,我就越舍不得。我本来是想一个人去的,但是哈哥不放心,让我来找你。
我一想也是,哈哥肯定是不能带娜娜去医院的,不然就是明摆着告诉别人娜娜是哈哥的小结巴。

对于医院的妇科,我还是比较了解的。不过讽刺的是,在娜娜之前,我从来没有带过一个女孩来打过胎。
肾功能不济也好,运气好到买的每一个套套都没有被别有用心的人用小针头戳破也罢,我对此还是比较欣慰的。
我一向认为男人最没本事的表现之一就是该拔出来的时候,你丫的还玩命地往里插。

我有个高中同学在医院里工作,所谓有熟人好办事,得以不用排开始长长的挂号队伍和最后长长的交费队伍。
我安慰了娜娜两句,目送她被推进了产房。
我问同学,是进产房?
同学看我,不然呢。
我说,不是应该进手术室吗?
同学说,有时候外科手术台不够用了还来借产房用呢。
我说,你们真能凑合。

同学一脸坏笑看我,女朋友啊?
我说,好朋友。
他说,哟,这才刚推进去你就把人踹了。
我恨了他一眼,我说像你这样游手好闲乱打听患者私密的你们领导不管啊,请你赶紧回到你的工作岗位去。
他说,我奉劝你,我还没帮你把手续办完,你别忙把我踹了。

过程比我想象得要快,不到半个小时,娜娜从产房里走了出来。
脸色惨白,我忙上去扶她。看见她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是肉疼还是心疼,我想都有。
我给同学打了个招呼,送娜娜回家,把娜娜送到哈哥身边,哈哥准备招呼我吃饭。
我说,这几天好好照顾娜娜,我有事先走了。
哈哥准备说什么的时候,我说,你别说话,你一说话我特想揍你。
我打了个电话给医院的那个同学,约他出来吃个饭,算是犒劳。单身的他自然是欣然答应。
夜间的大排档是两个单身男人的好去处。我从旁边的商店提了两厢啤酒,跟大排档的老板娘点了一盘拍黄光一碟花生米。
同学晚到了一会儿,刚做下就问我,菜什么时候上齐。
我说,齐了,就这俩菜。
说完我看见他的表情和刚才老板娘看我的表情一模一样

他说,你就算不替我肚子着想,也得替人老板着想啊,俩大男人在人这儿坐一宿,就一黄瓜一花生米,你缺德不缺德。
我说,甭废话,开喝。一盘还不一定够,用不着你操心。
他摆摆手,晚上我还得回去值班儿,不敢喝。
我说,操,那我喝,你看着。
他挣扎了半天,最后冲老板说,来份蛋炒饭。

他说,你这行为让我想起高中那会儿咱俩晚上旷课去打台球,五毛钱一局,咱俩愣打了一个多小时,老板娘脸都气绿了。
我说,谁让他们不按小时收费。
他吧唧吧唧嘴,你一进去就牛逼哄哄的,还腆着脸问人老板娘你们这儿一杆清台记录是多少,还一杆清台了给不给送一局两局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丁俊晖微服私访来了,人还不是以为按局收钱划算嘛。
我说,就许她有小九九,不许我装模作样啊。
同学可能看出我心情不好,没有接话,闷头吃饭,刚吃完饭,医院那边就打电话过来催他过去。我提着剩下的几瓶啤酒,去了老头坟边。

意外的是老头的坟看样子是被人打理过,墓碑前还摆着一瓶茅台酒,没开封。
我对老头说,看来你儿子是良心发现了,不过吧,放瓶茅台在这算个什么事?让你自己出来喝?太不厚道了,我给你倒上。
我把茅台打开撒在老头墓碑前,酒香扑鼻,顺便倒了些在旁边的坟前面,算是给老头串串邻居。

我刚坐下准备和老头聊天的时候,看见远处的杂草堆里不时地闪着淡绿的火光,我问老头,来串门的邻居?
我准备喝口酒来壮壮胆的时候,听见了一声清脆的枪响,接着是窸窸窣窣的声音。
我极力地让自己淡定,心想老头邻居还串门还TM带保镖?
我在《保持通话》里看过,不管那边在干什么,要是我被发现,多半是就地正法的命。

所以我肯定不能逃跑,这太开阔,就算是晚上,拿手电一照,多半也是当活靶子的命。
我靠在老头墓碑前,心理默念,看在我今晚来看你的份上,你可得保佑我。他们上面是杀人也好,交易谈崩了起内讧也好,清理完现场干净走人回家睡觉,我只是来探亲的嘛。
我呆了将近一个小时,那边的声音一直没有停下来。我保持一个姿势也将近一个小时了,全身僵硬。心里暗骂,你们TM也流行电视剧里面路边死路边埋吗?!

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掏出手机,拨通了哈哥的电话。
你们要是真那么不专业,我请哈哥来帮你们解决一下技术问题不过分吧。
还好我的手机是NOKIA最原始的机型,黑白屏的那种,光亮不是很好。
不得不说的是联通的电话卡在关键时刻还是很靠得住的,电话顺利拨通,我攥着手机,心想哈哥倒是快接啊。
几秒钟过后,我听见那边响起了电话铃声。
我赶紧掐了电话,我听得出那是哈哥的手机铃声,因为那个铃声识别度实在是太高。
贝多芬第九交响曲能迅速地把你从满大街的月亮之上中区分开来。
我反而有些惊慌失措,这TM是哈哥在杀人还是哈哥被人杀了啊。
虽然两者中的哪一个我都不愿意它发生,不过现在显然只能是二选一,A或B,我宁愿选A。

不过至少我还没有暴露自己的位置。我极力保持住自己的情绪,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显然那边的那群人中,有哈哥在,至于哈哥是站起来的还是躺下去的,我无从知晓。
当时我精神高度紧张,没顾忌到很多,一心断定是哈哥遇险了,决定冒险拨一个最不靠谱的电话。
希望电话那头没有嫌电话吵他们斗地主或者是打麻将把听筒放在一边。
我摁了三个数字,其实有那么一个瞬间我想摁911,我觉得他们那边的出警速度应该要比我们这边的110快很多。
我正准备按下拨通键的时候,电话突然响起。

在空旷的低洼墓地,我的铃声就像雷达的测位报警器,响得刺耳。
我一时慌乱,手机掉在了地上,没有来得及第一时间挂掉电话。
这个时候我听见那边的人正在朝我这边走过来,听声音判断,人还不少。
我也不顾上电话,起身撒腿就跑。刚迈步就感觉身后有光束扫过,接着锁定在我的后背上。
我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上。并不是我想躲过光线的追踪,匍匐前进,我TM抽筋了。
刚才蜷着腿背贴在墓碑上好几十分钟,肌肉僵硬,突然这么一动,不仅小腿抽了,就连后背也跟着抽筋。
这个时候,那群人已经逼近,听见有人喊,老大,人在那。

我已经惊恐的说不出话,只是一个劲儿地往远处挣扎挪动。
我曾设想过如果遭遇意外或是身患顽疾,非死不可的时候,能死得痛快一点。
但是这个时候我发现,人既不能和死亡做斗争,也不可能和求生的本能做斗争。
我准备做最后的困兽之斗的时候,听见一个女声说,老大还没开口,就轮到你说话了?放下!先把他拉过来。
接着我被两个人架起,虽然被抓已成定局,我还是极力在挣脱。
最后被人迎头一拳,脑袋一沉,昏了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见了娜娜,心想难道娜娜也暴露了?他们这是要赶尽杀绝啊。
我揉了揉眼睛,发现娜娜旁边还有一个人,再认真一看,哈哥?!
我心里一阵悲凉,得,我还是起来找找奈何桥在哪,给咱们一人要一碗孟婆汤暖暖身子。
我没发现手上插着针管,打着点滴,起身这么一走,把药水瓶给拽了下来,惊醒了旁边的娜娜和哈哥。
这个时候我还没从混沌的意识中清醒过来,看见娜娜慌张的表情,我说,不要愁眉苦脸的,来,换个心情,咱们上路。
哈哥冲我吼,上什么路!给我躺回去。
娜娜拿过床头边的纱布朝我走过来,说,血管都破了,拿手过来我给你止血。

我抬手一看,刚才插针管的地方还在往外冒血,眼前一黑,差点又晕了过去。
等我意识稍微清醒了,我问哈哥,这TM到底是怎么回事?!
哈哥反问我,我TM还想问你是怎么回事!大晚上没事你跑那干什么?约会啊?人鬼情未了?!
我说,跟你解释不清楚,你们又在干什么?
他说,道上的事,跟你也解释不清楚。
我觉得哈哥的逃亡和这次事件有关,因为通过娜娜我知道,那天晚上送我回来的人当中,有阿豪。
哈哥和娜娜离开几个月后,我收到了一条署名娜娜的短信:我找到哈哥了,我们一切都好,哈哥叫你不要担心。娜娜。
我立刻回拨了这个号码,接电话的不是娜娜也不是哈哥,而是一个说话带着口音的人。
在西部,同一个省里相邻的两个县互相听不懂对方说话,是很普遍的情况,我也只能判断接电话的是个湖南人。
虽然我没去过湖南,但是湖南口音的地域色彩还是很浓厚的。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我们最熟悉的应该是湖南的湘潭口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毛氏湘潭味儿。

对方普通话说得不是很好,而且可能觉得这是一个外省来电,迫切地想迅结束通话,所以对话进行得很困难。
我连蒙带猜推断情况应该是在长沙火车站,有一个女孩借了他的手机,然后一个人上了火车。
虽然对于这样的情况,我还是有一些担忧的,不过既然娜娜主动发来短信抱平安,那应该就是一个好的信号,因为娜娜是一个体贴的女孩,不会轻易让别人替她担忧。

我之前说过,生活不是一出话剧,有着写好的台本。
某年9月11号早晨8点45分的时候,你可能还端着咖啡背靠世贸大楼的巨大落地玻璃窗,轻松地一笑,对面前告诉你“what the fuck!run!!!”的一脸惊恐的同事说,are you kidding me?
下一秒你就会看见上帝说,oh my god!
潜意识里我是一个消极主义者,我从来不会答应朋友约我赏花的邀请,看见一簇簇盛开的鲜花,它们残花败叶的样子就会在我脑海里绽放。
我极力让自己不要把这种情绪带到周遭的亲人当中,不过这一次,却实难如愿。

不过墨菲定律告诉我们,有些事情你越想它发生的时候,它就越不会发生。
但是就像看恐怖片一样,鬼怪一定会出现,不过不会是在你紧张得用手蒙住眼睛,只透过指缝偷瞄的时候。
我还记得在大学听《视听语言》这门课的时候,老师列举了13种电影里常用的制造惊悚点的手法。我有点后悔没有翘掉那堂课,因为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在看恐怖片的时候我都觉得索然无味。

也因此和室友之间诞生了一种新的赌博方法:赌镜头。
简单来说就是一起看一部恐怖片,打赌鬼怪在下一个镜头里会不会出现,一次五块钱起,上不封顶。
但是因为都比较了解电影里的套路,看两个小时下来,不仅感觉无聊,而且往往连一顿饭钱都赢不来。
最后一致认为用这两个小时的时间来斗地主创造的GDP会高一些。

那阵放国庆的时候,我和两个室友决定去参加广州的一个漫画节。
准备出发的时候我有些后悔,看着他们俩拖家带口的阵势,我觉得自己可以点亮埃菲尔铁塔足足一个星期。
他俩一脸坏笑,事先又没说不能带家属,你也可以带的嘛。
我说,别哪壶不开提哪壶。

后面的事情可想而知,他们只是换了个新鲜的地方来谈情说爱,换了个价位不一样的酒店来摩擦生热。
至于所谓的中国国际漫画节,只是为他们这样的对话做服务。
总不能老是呆在床上吧。
那你说去哪。
不是有个漫画节吗。
哦,对,那我们去逛会儿就回来吧。
我对漫画节也骤然没了兴趣。
都说广东是男人的天堂,特别是东莞,但是摸了摸钱包,东莞一夜的美妙想法也被打消。
晚上一个人站在珠江边,华光初上,游轮驶过,恍惚之间让我想起了曾经看到的上海的夜滩。
两个人的夜滩。

来广州之前,我刚和女朋友分手,有一次放假我曾和她一起来过上海。
本来她提议去丽江,我否决了。
她问我,那你说去哪。
我说,除了丽江,都行。
她置气说那就去上海,正好回家。

如果不是怀着一份打拼的心情来到上海,我真看不出这个地方到底有什么吸引人的。
逛街、购物、外滩、东方明珠、旅馆。
如果一对情侣不是去的上海而是其他地方,把外滩和东方明珠拿掉,换上当地的特色景点,就够成了全部。

从人民广场开始,逛完整条南京路,然后直奔外滩,这是我们当晚的计划。
在我眼里南京路无非就是挂着各式旧上海招牌的复古商业街道而已,可偏偏它复古得又不是很彻底,摩登上海和旧上海的混搭,我真的欣赏不来。
意外的是作为上海人,我的女朋友也欣赏不来,但她却陶醉其中。
店面的造型不过是吸引游客走进去的手段,但是对于有的人来说,带着南京路标签的商店,她们都会走进去,用一个专业术语来说,这叫做品牌忠诚度。
我的女朋友就是这样的人。虽然她已经逛过南京路不下百次,可还是不厌其烦地把我拉进去。

更多的时候我愿意找一张店里的椅子坐下,看她试衣服,不等她开口,我就说好看。
她说,你连看都没看。
我说,你穿什么都好看。
她转身进去换回自己的衣服,出来一把把换下的衣服拽在我身上,说,你就知道敷衍我。
然后径直冲出了商店。
我把衣服叠好拿给店员,说了声抱歉,追了出去。
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我很希望这个时候能像电视剧里一样,突然我一个转身,她也一个转身,四目相视,疯了一样扒开人群冲向彼此。
因为这样能省很多事。

我打了她的电话,不出所料,没接。
这个我明知道打不通的电话作用仅仅只是事后不会因为“我走了你连个电话都不打”而再一次争吵。
当然,如果她掏出手机看见未接来电只有一个,效果和不打电话基本是一样的。

我突然觉得很累。
找了个台阶坐下,脚底板生疼。
望着满大街穿着五到十五厘米不等高跟鞋行走如风的女人,我觉得总有一天奥特曼会来消灭她们。
我努力在穿插过往的人群里,找出哪怕一个穿平底鞋的女人。看见比较惊艳的高跟鞋我还是不经意会往上多瞟两寸。
这个时候,女朋友发来短信:你到底还爱不爱我。
我曾经告诉她,只说喜欢,千万别说爱,可她总是不乐意。
我回,喜欢。
我没有骗她,我是喜欢她,只是没有那么喜欢。
她打来电话,你为什么从来不说爱我。
我说,我说了喜欢啊。

她挂掉了电话,十几分钟之后,发来短信,今晚我回家住。
对此我已经习以为常,谢天谢地今晚她好歹还给了一条她去向的短信。
我也无心去欣赏大上海的华美夜景,准备打车回住的地方。
这个时候,笑笑发来短信。
一条彩信,笑笑标志性的微笑和身后璀璨的东方明珠塔。

虽然苹果手机的功能足够强悍,但是摄像头的夜间曝光实在不敢恭维。
如果不是笑笑加了一句她在东方明珠塔的注释,我完全可能认为她跑到了北京的三里屯。
上一秒我被女朋友打断了七经八脉,精力憔悴,这一秒笑笑送来了一支黑玉断续膏。
我拨通了笑笑的电话,还没等我开口,电话那头笑笑抢着说,收到我的彩信了?
我说,恩,去上海了?
她说,恩,在外滩看夜景,好漂亮,就是人太多了。

我说,把包看好,别被偷了。
她说,你就知道说这些,都不问我和谁来的。
我说,还用问啊,男朋友呗。
她说,分手了。
我说,那介不介意我来陪你看夜景?
她说,今天怎么那么好心,飞过来啊。
我说,你等我两个小时,我去买机票。
她笑,好啊。

我一路狂奔跑到外滩。
人不是一般的多,要是我们干正事都能那么积极就好了。
我本想给笑笑一个惊喜,我以前总以为自己能在灯火阑珊处于千万人之中一眼就认出她。
现在她就在千万人之中,可惜的是,没有所谓的灯火阑珊,全是黑压压的人脑袋。
这个时候我非常希望笑笑染了一头金黄的头发。

我再一次拨了笑笑的电话,又是没等我开口,笑笑抢着说,是不是飞机票卖光啦?
我说,这你都能算出来?
她说,还指望骗到我?那么拙劣。你如果不打这个电话我本来就是当你在开玩笑,但是你非要打个电话来多事,一个谎言要用一千个谎言来圆是吗。
我说,那条游轮好看吗,紫色的彩灯,金黄的玻璃。
她惊叫,你也在上海?
我说,我本来是打电话告诉你我已经飞到了上海,你却数落我一通。
她说,你又瞎说,你肯定早就在上海了。
我站在人群里一动不动,我相信笑笑也一定在人群里一动不动。
周围全是无关紧要的事物,攒动的人群也好,缤纷的夜景也好,静谧的黄浦江也好,只要留一抹路灯,让我能看见她就好。

我问,你在哪,我过来找你。
她说,就在外滩上啊,具体位置我也说不清楚。
我正想着让笑笑找个标志性的东西来做参照,笑笑突然说,我知道怎么让你找到我。
接着我听见笑笑扯着嗓子叫我的名字,还加了一些少儿不宜的定语。
我说,别叫了,你就不怕人把你当神经病抓了。
笑笑却越喊越兴奋,要你管,担心我啊,那就快来找我。
我放下电话,努力集中注意寻找笑笑的声音,无奈周围声音太过嘈杂。
找寻无果,准备再打电话的时候,突然听见旁边的人喊,快看,那边有人要跳江啦。

我朝人潮涌动的地方望去,一个身影站在护栏上,摇摇晃晃,朝着人群里左顾右盼。
我心里骂了一句,这又是哪一出,旁边来个人把她抱下来啊,这你们也怕碰瓷啊。
扒开人群一路冲过去,旁边还有一个阿姨在苦口婆心地给笑笑做思想工作,笑笑只是一个劲儿地喊。
如果我跑过去再晚点,只有两个结果,要么笑笑掉进黄浦江洗个泥沙浴,要么我的糗事全被笑笑说一遍。

我一把把笑笑抱下来,但是笑笑显然已经到了兴头上,咧着嘴笑,我还怕你找不到呢。
我悻悻地说,能不干这么危险的事吗,你要是掉下去怎么办。
笑笑搂着我的脖子,问我,我要是掉下去了你会跳下来救我吗。
我说,不是救不救的事儿,是你就不该站到上边,就不会找个路灯的水泥墩子啊。
她不依不饶,还是问,你会跳下来救我吗。
我说,我一旱鸭子也救不了你,周围不是有警察吗,我找他们救你。
笑笑放开了手,转过身,看着对岸,说,你总是那么理智。
声音微小,可是我听得真切。

我一时哑然。
笑笑就这样背对着我,长卷发,碎花裙。
我记得这条碎花裙是我和她在丽江的时候买的。那天走进店铺的时候,刚巧下起了过云雨,空气温润。
她选了三条裙子问我哪条好看,我选了这条她后来告诉我其实是她觉得最不适合的一条。
她说,我试给你看。
换上裙子,她转了一个圈,裙摆轻扬,问我,好看吗?
我说,好看是好看,但是有点怪怪的。
她马上脱掉了鞋袜,光着脚丫站在我面前,又问,这样呢?
我微笑点头。

老板看准时机跑上来搭腔说,哎呀,姑娘你穿上这条裙子真是好看,漂亮又显气质,你男朋友又那么喜欢。
笑笑说,有气质是骂人的话,他也不是我男朋友。
老板瞬间傻愣在了原地。
我问老板裙子多少钱,老板伸了五根手指。
笑笑二话没说拉着我就往外走,老板忙说,你们说多少。
笑笑给我做了个鬼脸,转过去板着个脸给老板比了个V字。
我估计老板是给笑笑吓蒙了,因为笑笑拉着我往外走的时候,鞋袜都没穿上,裙子也没换下来,我们要真走出去了就算是光天化日里入室抢劫且畏罪潜逃且留下了足够的犯罪证据。
付钱的时候,我问笑笑,你有学心理学?
笑笑得意地说,跟我妈咪学的。
我深刻的理解到言传身教果然胜过寒窗十年,练兵还得上战场,光看教科书管个屁用。
老板问是不是就直接穿上不换下来了,笑笑点头,说把她原来的裙子打包。
我提过鞋袜让笑笑穿上,笑笑说,你给我穿。
老板也帮腔,是啊,就给姑娘穿上嘛,大丈夫能屈能伸,姑娘脚又不臭。
笑笑恨了老板一眼,我心想你这嘴皮子真不适合卖东西,哪天非得给人砸了。
笑笑坐在板凳上,来回晃着双脚,看我没反应,踢了我一脚。
我蹲下捏着笑笑的右脚准备给她穿袜子的时候,她突然把脚收了回去。
我吓了一跳,抬头看她,怎么了,我手上有刺啊。
笑笑脸颊绯红,说,不准盯着我的脚趾头看。
我说,我都还没看呢,再说不看我怎么给你穿啊。
她有点生气,又不是什么精细的活儿,不看就不能做啊。
我看着她一脸坏笑,她问我笑什么。
我说,难不成,你有灰指甲啊。
她一脚踢在了我脑门上,后脚掌正中眉心。

笑笑起身就往外走,我提着鞋子追上去。
我拉住笑笑说,把鞋穿上,地上都是湿的。
她说,光脚踩着凉快。不穿鞋才好看,不然怪怪的,这可是你说的,我决定不穿了。
我说,那回去把原来的裙子换上,穿鞋,不然指不定什么东西割到脚了。
她想了两秒钟,两脚踩到我的脚面上,这样不就行了?

夜晚的江边,冷风吹过,笑笑环抱双肩,有些瑟瑟发抖。
我脱下外套,给她披上。
我问笑笑,还在生气吗。
她说,你的气是生不完的。

笑笑抬头看着天空,说,还记得你发给我夜空的照片吗?
我说,记得。
她说,那时候你真找着北极星了?
我说,恩。
她说,怕是你又在骗我,现在找给我看。
夜空通透,布满繁星。
北极星不难找,笑笑说过最大最亮的那一颗就是。
北极星也不好找,它不会大声地喊着我的名字让我发现。

找到正北方就能找到北极星。
我想确定一下方位,可是在上海不同于北京,到处都是纵贯东西和南北的街道,能立刻分清东南西北。
找到正北方就能找到北极星?自己不禁哑然失笑,北极星本就是为迷失的人指明方向,我却本末倒置了。
我突然想起一句话: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有人说这句话出自《挪威的森林》,我却没有在书里找到它,或许是我读得不够认真。
我仰头望着天空,脑袋里不停地回响着一句话:相逢的人会再相逢,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笑笑忽然推了我一把,找不到就别装了。
我回过神来,笑笑已经往楼梯那边走去。
我指北极星,朝笑笑大喊,在那!北极星在那!
笑笑停下了脚步,转过身对我说,为什么我宁愿你骗我的时候你总是说实话,我不想你骗我的时候你却撒谎。

我问,我哪骗你了?
笑笑说,你没戴眼镜,就敢随便那么一指么?
我走过去拉起笑笑的手,指着最大最亮的那一颗星星,问她,是那颗吗?
笑笑点头,恩。
我在她脸畔耳语,忘了告诉你,我最近换了contact。

这可能是我对笑笑撒的最大的慌,我并没有换隐形眼镜。
可是我就是正确地找到了北极星的位置。
听起来似乎有些玄妙,甚至有些扯淡。
不过我曾经在笑笑的指引下找到过北极星,从此以后,我都会找得到北极星。
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快夜里十二点,观景的人潮渐渐散去。
我问笑笑,你住哪,我送你回去。
笑笑反问我,你住哪,我送你回去。
我说,你就不怕我把你怎么样了?
笑笑很不屑,你?有贼心没贼胆,何况你连贼心都没有。
我说,对自己要有自信嘛。
她说,我是对你没信心。

我暗自无奈。
每当我和笑笑的对话以这样含糊、暧昧不清的的方式结束,我总是觉得自己在扮演一个混蛋的角色。笑笑或许不那么想,我在她心中可能早已经是个混蛋了。
我也不准备告诉笑笑我是和女朋友一起住,反正今晚上女朋友回家了。
我对笑笑说,走吧。
她挽过我的手臂,走就走。

我们随着人潮一同走去,周围有很多的情侣,他们像我和笑笑一样,肩并着肩,不同的是,他们是手牵着手。
相比之下我觉得我和笑笑更像是吃完晚饭出来散步的老头老太太。
我想到了小时候和爷爷奶奶一起散步的情景,爷爷总是爱抱怨奶奶做的饭菜不是咸了就是辣了。
我看着笑笑,突然脱口而出,你今晚上做的西红柿炒鸡蛋咸死了。
然后哈哈大笑。
笑笑骂了我一句,神经病。
就算是全上海滩的的哥都集中到了外滩,我觉得我和笑笑打到车的概率也微乎其微。
我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拒绝坐地铁,因为实在拉不下脸皮像塞香肠一样把自己塞进北京的地铁里。
北京的地铁就好像天然的贴面舞会,但悲哀的是,如果面前是个妩媚养眼的美女,她会把连侧过去,如果面前是个猥琐的中年大叔,我会把脸侧过去。
所以我觉得北京的地铁里应该加上那么一段广播,全体都有,向右,转!
大家都看后脑勺是最不伤自尊心的做法。

我对笑笑说,我们往前面走一段再打车吧。
笑笑点点头。
我们就这样静静地走着,与身边逃难一样的人群格格不入
路过一家便利店的时候,笑笑说,我有点渴了,进去买水吧。
笑笑拿了一瓶纯净水,我准备拿可乐的时候,笑笑把手里那瓶纯净水塞给我,说,喝这个。
我说,我想喝可乐。
笑笑说,不准,喝可乐对身体不好。
看着那瓶可乐被笑笑放回原处,我咽了几口唾沫,盯着货架一动不动。当时我很想弄死那帮说可乐杀精的人。
笑笑叫我,走啊。
我说,你再等我看会儿,望梅止渴你知道吗。
笑笑说,别贫了,快走。

笑笑准备付钱的时候,我指着收银员背后的货架,说,给我拿盒那个。
他从后面抽出了一盒杜蕾斯。
笑笑有点惊讶地看我,我很惊讶地看收银员,收银员一脸期待地看笑笑。
他一手拿着那盒杜蕾斯,一手举着扫描器,问笑笑,刷吗?
笑笑没说话,看我,我说,不刷,我说的是那盒烟,红双喜。
收银员脸瞬间通红,忙说,先生,不好意思,这两个颜色挺像的。这个您确定不要了?
我随口说,不要,我有。
出了便利店,笑笑盯着我看了半天,说,哟,还随身备着,等女流氓啊。
我说,这年头哪有那么多流氓啊,我就是随口那么一说。
笑笑说,我也是随便那么一说,你带那东西跟我有什么关系,那么紧张干嘛。
我说,我还不是怕你以为我对你图谋不轨。
笑笑说了一声切,走到路边打车。
出租车司机很热情,我和笑笑刚上车,他就调低了收音机的音量,一副要和我们畅谈夜上海的驾驶。
我一直以来认为出租车四级是最缄默的职业,每天穿梭在城市中的大街小巷,起初对于自己能熟记每一条街道甚为满足,渐渐地对周而复始的工作日感乏味。如果没有收音机里的广播聊以为乐,不知道是何等的寂寞。
其实任何事情都是如此,爱情也一样,所谓七年之痒,意在说明男女之间已经不再是爱情,就像开出租一样,从满足到了乏味。同样的事情,只是其中逐渐少了激情,何况爱情本就脆弱的。
司机师傅侃侃而谈,笑笑不怎么感兴趣,托着下巴望着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我有一搭没一搭地接着司机师傅的话茬儿。
凌晨的广播如果不是性病咨询,大多就是悲伤的爱情歌曲。我总觉得这样很讽刺,可是两者之间却联系得如此紧密。
司机师傅换了一个频率,收音机里响起了莫文蔚的《爱情》,笑笑让司机调高了音量,司机师傅也识趣地关住了话匣。
我看着笑笑,看不见她的表情。
“若不是因为爱着你,怎么会不经意就叹息”,莫文蔚的声音略带沙哑,她把爱情唱得太过沧桑。也或许爱情本就是沧桑,只是我们不断地打磨,好让它变成想象中的光鲜,最终,消磨殆尽。
空气里泛起了淡淡的白雾,窗外的夜色渐渐模糊。快到我住的宾馆的时候,我听见了笑笑轻微的鼾声,示意司机把广播关掉。
笑笑同我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嗜睡。她说是对我很安心才会睡那么多,睡那么踏实。
我不想吵醒笑笑,蹑手蹑脚地把她抱下了车。

凌晨的晚风拂过,带着雾气吹乱了笑笑的头发,遮住了笑笑温润的脸颊。
我吹开散在笑笑眼睑上凌乱的卷发,惊讶自己未曾发现笑笑长长的睫毛,没有刻意的修剪,却恰如其分的看着舒畅。
月色朦胧,正如此时笑笑的眼眸,看不见却相信是一如既往的清澈明亮。
我想就这样抱着笑笑,坐在夏夜里小山坡上,听着笑笑梦中的呓语合着虫鸣的清唱。远处的丛林里窜出一头小鹿,戛然止步,扭头望向我们,一声轻吟,奔向另一边的树丛。
想得出神的时候,电话响起。我快步进了宾馆的大厅,把笑笑放在沙发上。
掏出手机,是女朋友的来电,你回住的地方了吗?
我说,还没。
她说,早点回去,都这么晚了。
我说,好。然后挂掉了电话。
这个时候也陆陆续续回来了许多旅客,我没有去同他们挤狭小的电梯,找到了楼梯入口,抱起笑笑走了上去。
宾馆三层穿过最长的走廊拐角第一间就是我的房间。
我正边走边想着怎么解决抱着笑笑掏门卡这个技术难题的时候,刚过拐角,就看见女朋友坐在房门边上,抱着双脚,头贴着膝盖。听见我的脚步声,她猛地抬起头来。

我承认我被那个幽怨中带着狰狞的眼神吓到了,一时说不出话。心里只想着,你不是回家了吗,你平时不是挺诚实的吗,怎么说话不算话啊。
我觉得这个时候必须说点什么来打破僵局,不然这样下去,我的手会抽筋的。
我决定说一点轻松的话来缓和一下气氛,但是说出来的却是,能帮我把屁兜里的门卡掏出来吗。
我一张口觉得要完蛋了,下一秒她就会从包里掏出一把AK47把我干掉,据说女人的包里真的什么都有。
但是女朋友的反是出乎我的意料。
她走到我背后,从裤兜里掏门卡,结果掏出了一个杜蕾斯,我说,是左边的兜儿。
开门进去,我把笑笑放在床上,盖好被子。
整个过程女朋友没说一句话,就站在一旁看着。
我说,咱俩出去说吧。
在门外,我点了一支烟。光线昏暗。
我看见她狠狠地咬着下嘴唇。我说,可能我现在怎么说什么你都不会相信,就这样了,我挺累的,不解释了。
她狠狠地给了我一嘴巴,混蛋。
我觉得在所有的女孩眼里,我脑袋顶上都有一个大大的混蛋的标签,或早或晚,总会有那么一个标签。

我在靠在墙上自顾自地抽着烟,深深地吸进胸腔,缓缓地吐出。女朋友在一旁,我能听见她沉重的呼吸,听见她把怒气狠狠地压下去,最后不可遏止地再呼出来。
我知道她刚才反常举动的缘由,她做好了准备,让我给她一个解释,并且无论这个解释如何荒诞夸张,她都选择相信。
她做了她认为最大的让步,我却得寸进尺。
一边是冰,一边是火,我浇不灭她,她融不化我。
这个时候隔壁的房间里传来了夜莺的歌唱,撩动着我们这边不可调和的气氛。
我最终开口,说,我送你回家吧。
她依旧怒不可遏,大口地喘着粗气,我也不再说话,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着烟。隔壁的声音也渐入佳境。

这个时候房门打开,笑笑走了出来,睡眼惺忪。
看着我和女朋友站在门边,笑笑看着我,显然在等我一个解释。
我觉得有必要给笑笑说明,不然她可能再认为我在进行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
我对笑笑说,这是我女朋友。
笑笑没有惊讶,用手整理了一下睡得有些凌乱的头发,微笑说,你好。
女朋友仍旧没有说话,死死地盯着笑笑。
气氛尴尬,此时隔壁的声音戛然而止,房门也突然打开,随着一声“快去买!”,一个赤裸上身,只穿着一条大裤衩的男生飞了出来,接着房门被重重地关上。

我觉得此时周围有许多的气场在环绕。
那个男生看到我们这边,忙用手遮在胸前,一个劲儿地敲门。我从屁兜里掏出了那个杜蕾斯扔过去,说,哥们,将就用吧。
他忙说谢谢,敲门说买到了。
门里边声音洪亮,骗谁呢。
他说,真的,你先开门,外面有人。
笑笑噗嗤一笑,问我,你说里面会不会也是一个男的。
我说,里面是一男的还用得着那玩意儿?
女朋友终于开口,男的和男的就不用讲究卫生啊。

女朋友从刚才到现在身体一直处于紧绷的状态,突然这么一说话,瘫坐在地上。
我忙把她扶进房间,房间里这张床,倒头来还是她来睡。
笑笑一直在门外,等我把女朋友安顿好,笑笑说,我先回去了。
我说,我送你。这时候女朋友一把拉住我,我挣脱了两下,她却越捏越紧,掐住我的手腕,指甲陷进肉里。
我说,今晚上剁了这只手我也要出去。
这可能是我对女朋友说的最重的一句话。
伤害一个爱你的人比伤害一个恨你的人要简单得多,你很容易能在爱你的人心上划上一刀深深的伤口,因为他们总是傻乎乎地捧着一颗真心在你面前,而你在他们面前,总是锋芒毕露。
女朋友松开了我的手,向一片羽毛,飘零下落。她的脸埋进被子里,我听见她极力控制自己的啜泣声。
有本事的男人从不会让自己爱的人哭泣?
有本事的男人从不会让爱自己的人哭泣。
这时候我听见笑笑离开的脚步声,渐行渐远。
我还是出了房间,但是没有去追笑笑。

我一个人走在凌晨的上海,与宾馆背向而驰,漫无目的。
如果向后转身一百八十度,六点钟方向,是女朋友的方位;剩下的359度,是笑笑的方位。
我抬头看这夜空,还是两个小时以前我和笑笑一同看见的夜空。
来自好几万年前的夜空。

珠江的夜景和黄浦江的夜景有何不同,我至今说不明白。
不过李清照说的好,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在有限的生命中,有的景色亘古不变,变的只是身边的人。
同爱的人在一起,她若问我,泰山高么。我答,是我见过最高的山。
同不爱的人在一起,她若问我,泰山高么。我问,在哪。她指,在那。我答,好高。
不要你多懂我,我连自己都没弄明白的问题,不会苛求你。
你说跑吧,我拉着你奔跑,你说累了,我背你在肩上。
我能做到所有的一切,除了告诉你,我做你的恋人。
反而我宁愿自己成为一个王小贱或者是李大仁,爱着你,不负责任。
我猜想这大概是所有男人的劣根性,因为只有这样想,我才会稍微减轻自己的罪恶感。
我的自我宽恕对于笑笑来说有多操蛋,估计笑笑把我分尸了都不足以解恨。
站在珠江边上,我觉得自己一头栽进江里,做了鱼饵,也算是能造福一方百姓。
一条雌鱼发现了我的尸体,可劲儿地摆着尾巴游去找到老公,说,老公,有宵夜吃了。
雄鱼说,老婆你真贤惠,在哪。
雌鱼说,我带你去。
两条鱼游到我的尸体旁边,雄鱼说,老婆,好样的。我开吃啦。
雌鱼说,好,咱俩一起吃。
雄鱼说,你吃了会长胖的,你看着我吃就行了。
雌鱼眼巴巴地看着,雄鱼吃饱了,对老婆说,老婆,走,回家,我今晚上好好犒劳犒劳你。
游到半路,雄鱼吐了。雌鱼杀回来对着我的尸体一顿痛骂,叫你害我老公,你死几回都不怨。还好老公不准我吃你。
我的思维正朝着格林童话发展的时候,室友打来电话,你现在在哪呢?
我说,珠江边上,怎么了?
他说,我们在唱歌,快过来!
我本以为叫我过去不过是他们两对儿的恩爱表演需要有个裁判来评判哪一对儿更腻味儿,没想到到了之后发现,其实是四对儿。
也可能是我的个人偏见,因为在我眼前的三女五男从传统观念的上来说,是分不出四对儿的。
两个室友给我一一介绍,另外三男一女是他们俩各自的高中同学,现在在广州上大学。其中的一男一女是室友的同学,从小青梅竹马,男的穿开裆裤露着小鸡鸡满世界撒尿的时候两个人就认识,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都在一个班。
室友介绍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禁暗自膜拜,你们俩高考作弊的吧。
剩下两个男生是另外一个室友的同学,室友介绍的时候特意强调了他们两个都是单身,现在包房里的女生都名花有主,室友这么一强调,我感觉压力很大。
我找了最边上的座位坐下,抱上靠枕准备装死。因为经室友这么一介绍,我觉得那两个单身的男生对我虎视眈眈。不过显然是我想多了,他们见我不太热情,也没有主动找我聊天喝酒。
室友见我这边气氛不温不火,冲我嚷,你来得最晚,罚一圈。
接着倒了十个小口杯的啤酒,冲我努嘴。
看着室友一副贱兮兮的模样,我就知道他今天存心是想把我撂倒。我抬手就干了三杯,抹嘴看他。
他嘿嘿一笑,别唬我,这三杯是润嗓子,一圈还是得罚。
他把三个酒杯重新倒满,冲大伙吼,我同学今天来晚了,罚一圈,来,大家一人拿一杯。
罚酒是大家都喜闻乐见的事情,当然除了被罚的那个人。好在我们不像古时候的文人,喝酒还要作诗唱和,现在人性多了,喝酒月抛,降低门槛,大众消费。
我坐在最左边,依次数过去是那对青梅竹马的情侣,两个单身的男身,我的两个室友和他们的女朋友。
我端起一杯酒,转朝右边,女孩笑吟吟地看着我,我准备碰杯干了的时候,室友一把抢过我的酒杯,说,你和人一女孩儿罚酒就拿这么小一杯子?
我说,让人家女孩喝大杯子不好。
他说,别贫,你喝英雄杯。说着换给我一个大酒杯。
我心想认栽的时候,他拿过酒瓶又往我杯里加酒,说,嘿嘿,泡沫不算,得给你倒满了。
我笑,得,我还准备唱两首歌再死,你一上来就给我来德军闪电战。
他很得意,荷兰的同胞,倒在我日耳曼的装甲车下吧。
这时候那个女孩说,错啦,是波兰。你们不要拿二战开玩笑,不好。这样吧,我也拿大杯子喝。
我忙说,我和他说着玩儿呢,你还是拿小杯子,我干了,你随意。
她笑,别瞧不起女生。说着拿起桌上一个英雄杯,往里边倒酒。
室友叫女孩的男朋友,你女朋友还没喝上就发酒疯了,你管不管啊。
那个男生转过头看看我们这边,笑了笑,继续听着其他人唱歌。
她倒了小半杯,我忙说,够了够了。
她没理我,继续倒酒。不过看样子她平常不怎么喝酒,至少不怎么倒酒,酒倒得太急,泡沫满了出来。我接过杯子说,我帮你倒吧。
我先把泡沫喝完,倒满了酒,递给她。突然一想不对,这杯我喝过了。换了另外一杯给她。
她刚接过酒杯仰头就喝,喝了快一半,我看样子她可能够呛了,准备叫她别喝了的时候,见她缓了口气,喝完了剩下的半杯。
我和室友都看得目瞪口呆。室友拍手叫好,真像个爷们儿。
我问她,怎么喝那么急啊,都没碰杯呢。
她脸泛潮红,说,我怕你说什么我干了,你随意。
接着我顺着一个一个地敬酒,室友的女朋友是最后一个。
室友说,我看你喝的这么诚恳,最后一个就算了。
我心想能便宜了你?忙对他说,那多瞧不起人啊,人那女孩儿还和我喝英雄杯呢。
说着倒满两大杯酒,对室友女朋友说,不能折了你男朋友面子,咱俩也喝英雄杯,你说是吧。
室友女朋友的脸拧成了抹布,迟迟不端酒杯。室友让喝也不是,不让喝也不是,在旁边干着急。我的肚子已经是翻江倒海,再多撑两分钟我就能现场直播给吐了。
这个时候那个女孩正准备出去上厕所,看见我们这边气氛尴尬,说,我帮她喝吧。
抢过我手里的酒杯,室友如释重负,又怕我继续为难她女朋友,就拉着他女朋友走到另外一边点歌。
我说,别喝了。
她摆摆手,硬是又喝完了整整一杯,刚放下酒杯,最后一口酒还在嘴里没吞下去就拉开门冲了出去。
我准备叫她男朋友出去看看,但是看见他正和另外一个女生唱得火热。
一首《火》唱得包房里燥热难耐。
我拉开门出去,准备去厕所吐一次。以前和哈哥喝酒,我们把这叫做开启无敌状态,哈哥和我的最高纪录都是一晚上吐了六次。吐完之后一次比一次能喝。我是打定主意吐完之后杀一个回马枪,把包房里面那群乖乖仔全部撂倒。
在厕所门口我看见那个女孩扶着女厕所门在干呕,我上去轻拍她的后背,她哇地一口就吐了出来。洗手间里充斥着一股酸味,KTV里特有的酸味。
我瞥了一眼她呕吐物里的see you tomorrow,我准备说一句吃得还挺营养,说到一半,情不自禁地也吐了起来。
她反过来拍我的后背,我没吃晚饭,吐出来的全是酒。
期间有几个人来上厕所,看见我们俩,捏着鼻子转身逃开。我和她对视了一眼,笑了起来。
她问我,这该怎么办啊。
我说,你还想废物利用吗。
她说,好恶心。
我说,出去喝杯酸梅汤吧。
我和她出来坐下,点了两杯酸梅汤。她看我,你脸好红啊。
我说,喝酒上脸,从小就这样。
她笑,说的像生下来就开始喝酒一样。
我说,在老妈肚子里的时候就开始喝了。
她一本正经地说,那你妈妈可不太负责任,怀了你还喝酒。
我笑,是啊,要不然我就去哈佛念大学了。
她笑,说大话也不怕脸红。
我说,我这不红着呢嘛。
我和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会儿。一杯酸梅汤下肚,我也舒服多了。我说,我要回去把他们撂倒了,一起进去吧。
她点头,随即又说,我男朋友喝不了太多酒,你别为难他。
我说,不分男女,全部撂倒。
她说,那我也逃不了咯?
我笑,你还是在这喝酸梅汤吧。
她做了个鬼脸,还怕了你不成?说着抢先我一步进了包房。
不过回去之后,事情显得并不是很复杂。
在夏夜的凉风里,时间总是过得比我们想象的要慢。
我在外面喝了一杯酸梅汤,他们已经在里面喝光了两箱啤酒。我低估了他们的狂野,他们高估了自己的酒量。
包房里只剩下两个女生醉醺醺地哀嚎着艾薇儿的朋克风,其他人东倒西歪睡了一地。
那个女孩扶着自己的男朋友去了厕所,我抢过两个女生的话筒,自己点了一首陈医生的《浮夸》,用阿杜的嗓子全情演绎。
唱到最后,我认为如果有一个破音次数的记录,那么这个吉尼斯世界纪录不仅由我保持,而且还在不断地被我刷新。
直到后半夜,躺在地上的人才渐渐醒过来。不知道是我的歌声太有杀伤力还是厕所太有吸引力,他们醒来都是一脸鄙夷地看着我,接着头也不回地飞奔去厕所。
厕所总是很有吸引力,在里面可以直面人生,至少我是这样认为。
相较于高中的厕所只能用来给我们抽烟做一个掩护,酒吧或者KTV的厕所显得功能齐全,如果不是按下马桶上的冲水按钮真的会有水出来,我甚至觉得那个马桶简简单单的是一个摆设,不过是为了一些特殊的体位提供技术上的可能性。
每个人都去了一次厕所并且已经回来的时候,我点的最后的一首歌副歌响起,我们一起唱完,然后结伴离开。
准确地说,是两两结伴,先后离开。他们都出去之后,我点了一首纵贯线的《亡命之徒》,打开伴唱,音量调至最大。
接着室友发来短信:跑!
我夺门而出,一路狂奔。

奔向什么地方我已经记不清,只是发了狂地奔跑,发了狂地大笑。
我想打一个电话,可是却找不到我的手机。我脱掉了上衣,不在我的衣服口袋里,我脱掉了裤子,不在我的裤子口袋里。
它一定是遗失在了某个地方,我尽力地回想,脑袋生疼。
找到一个硬币投进路边的公用电话。
喂。
在干嘛呢。
吃了吗。
吃的什么。
是吗。
你肯定又长胖了。
我不信。
没什么事啊。
没喝。
没骗你,真的没喝。
好吧,喝了一点。
肯定一个人啊。
没有其他女生。
真的没事。
就是有点想你。
瘫坐在地,听筒里重复着同样的声音:请拨号。
我记不得自己当时按下的是谁的号码,但是我想我应该知道我会按下谁的号码。
电话没有拨通的事实告诉我,只投一个硬币,电话亭是不买你的帐的。
有时候亢奋过度,大脑会突然缺氧,那种感觉就好像刚洗完澡深深地吸了一口烟,意识和身体突然游离。
我不确定我是不是这样游离了一晚上,因为等第二天早上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好好地躺在宾馆里。头疼欲裂,让我怀疑昨天晚上发生的是不是一场梦。
等我发现昨天晚上穿的衣服和裤子都不见的时候,我确定这不是一场梦,除非我会梦游。不过我倒希望是一场梦,因为昨天晚上我穿的那条裤子,还是挺贵的。

拉开窗帘,华灯初上,看样子已经是第二天的晚上。我去敲第一个室友的房门,没人回应,准备敲第二个室友的房门,听见一声高亢的“用力”,也不敢打扰。
回到房间烧了一壶开水,泡了杯茶。
茶叶包上写的是福建铁观音,我在想广州有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名茶,想来想去,也只想出个广东早茶,而且它还不是一种茶。

小的时候我背过十大名茶,现在也记不起几个,背过唐宋八大家,现在也只记得那八个人不是唐朝的就是宋朝的,还背过十大元帅十大将,不过因为毛主席耀眼的光环而被遗忘,除了林彪。
高三的时候我特意带茶叶到学校里,晚上自习的时候泡一杯来喝,从此自习课有一半的时间我都在捣腾那杯茶。想学着电视里演的茶道自己附庸风雅一回,结果也只是把茶杯倒立过来倒立过去,看茶叶一次一次忽忽沉底。等茶水凉了,一口喝尽,换上新茶叶,再泡一遍。
坐我后面的那个同学总是认为我在看茶叶一片片沉入杯底的时候在思考人生,有一天他忍不住问我,你盯着茶杯看的时候都在思考什么啊,说给我听听,我看看咱们俩想的一不一样,我昨天想到了人性的堕落,其实我每天想的都是这个,你呢。
我说,昨天那杯茶有108片茶叶。
从那以后那个同学再也没和我一起晚自习的时候盯着茶叶思考人生。
他这个人就是喜欢思考人生,不过也不能怪他,高中的时候每个人总得找那么一个不显山不露水的方式自我娱乐,比如有的男生看完A片就冲到厕所里洗一个时间长得可疑的澡,有的女生躲在被子里看爱情小说,在篮球架后面偷看校草打篮球。有的人迷上了打篮球,想拯救男篮,有的人迷上了踢足球,想拯救国足。可惜的是后来他们都变了。
我觉得他这么思考下去,可能会成为亚里士多德或者弗洛伊德,而我,应该能成为一名统计学家。
但是我们都变了,正如上小学瞪大了眼睛告诉老师我要当科学家一样,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成为了一个科学家。
我们在高中喜欢的那些事情,大喊出的那些梦想,很可能只是因为除了学习之外,你只拥有那些东西,然后我们将之提高到“穷极一生为之奋斗”的高度。
有一天你像《桃花源记》里的武陵人一样,缘溪行,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
便舍弃了原来高喊的理想,投身到另外的事物中去。
很多时候我们像极了《东成西就》里的黄药师,从小与小师妹青梅竹马,只是因为没有见过风姿绰约的三公主。
所以这件事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轻易许诺,否则就要坚持到底,不然会让自己变成一个笑话,像张将军那样。

宾馆的自来水有一股浓烈的氯气味道,我对这个味道深恶痛绝,高中做化学实验,收集氯气,本应该是用手扇集气管口闻氯气的味道,和我搭档的同学把氯气收集好,二话没说把试管口对准我的鼻孔,你闻闻。
我立马就成了半昏迷状态,感觉呼吸困难。接着被同学送去医务室,老师也提前结束了化学实验,疏散同学。
其实我还是想夸赞一下我的搭档,你制的氯气纯度真TM高。

用这样的水是泡不出好茶的,不过闻那包铁观音也不算什么上品,其实我也只是象征性地闻了一下,好坏是分不出来的。
一个普通宾馆房间里配的茶叶包,又能有多好呢?
值得一提的是房间里只有一只咖啡杯,旁边还有一把小勺,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咖啡。
这样也好,我向来不品茶,也品不出茶的好坏,用咖啡杯泡茶,一口一杯,倒也符合我的心意。
我一手拿着开水壶,一手拈着咖啡杯,倒满一杯喝一杯,我觉得我还差了二斤酱牛肉。

这个时候刚才不在房间里的那个同学来敲门。
他手里拿着包方便面和几根火腿肠,说,我给你带吃的了。
我说,你给我带方便面我忍了,但是你就不能带一盒装的啊。
他说,当干脆面吃也是一样的。
我问他,昨晚是我自己回来的?
他说,昨晚的事我还正想问问你,我们找到你的时候你躺在路边,全身上下就剩一条内裤,你都干了些什么啊。
我说,我遇见女流氓了,可以吧。我钱包呢?
他说,你也可能是遇见男流氓了。钱包给你找着了,在我房里。
我说,你快给我。
他说,钱和卡都没丢,别急。
我关心钱包倒不是因为怕钱和卡丢了,而是因为钱包里面有一张笑笑的照片,高考时候的一寸免冠照,仅此一张,我怕这张照片丢了。
我拿过钱包,在放身份证的夹层的背面摸到了照片,这才安心。
笑笑那时候是短发,头发还不到肩膀长,有时候她实在没时间洗头了,就胡乱扎上头发,露出大脑门。
我那时候给笑笑取了一个绰号,叫瓷娃娃。我本是夸她那副没有刘海的脸蛋,她却认为我是在故意取笑她的头发。
拍照片的那天,笑笑刚洗过头,头发乌黑柔顺,但意外的是她却扎上了头发。

女生拍完之后,纷纷过来驱散在电脑面前围观的男生,生怕自己的照片被看见。
我们班照完,接着是另外一个班,间歇的时候照相的师傅去上厕所,我拿了U盘把我们班的照片全拷了过来,顺带把桌面上一个扩展名是.avi的文件也拷了过来,我本来想找这个文件所在的文件夹,把那个文件夹也拷过来,无奈时间不够。
周末出学校的时候,我把笑笑的照片洗出来,夹在了日记本里,后来买了钱包,藏在了钱包里。
U盘后来被同学借走深夜前往网吧,中了病毒,所以照片我也没了备份。
我有两张笑笑的照片,一张就是这个一寸照,另外一张则毕业时照的集体照。毕业照下半部分是龇牙咧嘴傻乎乎的我们,上半部分是身后的背景,待了三年的红砖白顶的教学楼。有人豪放,嘴咧得都快占了大半张脸,比如我那个后来在医院工作的同学。有人含蓄,一副语文课本里胡适先生那般书生气质,比如我那个喜欢思考人生的同学。
有人颔首低眉,一笑倾城,比如笑笑。有人面无表情,呆若木鸡,比如我。

喝醉酒的时候我会摸出笑笑的照片看上很久,直到看着觉得照片里的这个人不像笑笑为止。
这张照片在醉酒的时候丢过一次,被宵夜摊的老板娘捡到后来还给了我,还对我说“女朋友?高中生吧”。
还是成年已久的女性眼光独到,虽然这句话有那么点意味是在说我长得显老。
笑笑从来不知道我有她的照片,我不知道她如果知道了的话会不会觉得恶心。换做是我,我不会觉得恶心,但是前提是那张照片得帅。按照我的逻辑,我认为笑笑不会觉得恶心,因为至少我觉得那张照片好看。
但是男人和女人本来就拥有两套截然不同的逻辑,男人用自己的逻辑去思考女人,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就好像用《斗牛》里黄渤的逻辑去揣度《银魂》里神月的思维,注定是失败的,因为两者根本就不处在同样的次元。

还我钱包的这个室友曾经对我藏照片有一个更为复杂独具内涵的解释,他说我把照片和身份证叠放在一起,并且是有头像的一面贴在一起,真是猥琐至极。
我的原意本来只是能够随身携带笑笑的照片,想看的时候拿出来看一眼,并没有想到这个层面,但是经室友这么一解读,连我自己都觉得有些恶心了。
不过照片我也还是一直这么藏着,藏着她那副素颜朝天,眼神里无所畏惧的样子。
我只见过笑笑化过一次妆,在他们演话剧《雷雨》的视频里。
笑笑演的是四凤,化了淡妆,描了眉毛,梳上了羊角辫。我觉得笑笑演的比高中舞台剧比赛的时候还要惹人怜惹人爱。
此外我见到笑笑的时候,她永远是素颜。
我问她,你们学校的不是都爱化妆吗。
她说,你这是偏见。
我说,你这是才是偏见。
话说回来,我也很难想象笑笑戴上美瞳,浓妆艳抹的样子。笑笑的大眼珠子,得买一个加大号的美瞳。
笑笑对我说,化妆是给人看的。
我说,我不是人啊。
她说,我是说表演的时候,这是对观众起码的尊重。
我问,那其他那些化妆的女生是什么心态?
她说,爱漂亮,给你们这些臭男人看咯。
我说,那你就不爱漂亮?
她说,我天生丽质,就你看不出来。

这样让我哑口无言的对话发生过很多次,起初我挖空心思想要找出一种幽默的回答化解这种尴尬,到后来我也只是释然一笑,不接话假装不在意。
而后我嘴巴上好像有了一条拉链,拉上它的方法就是笑笑说出“就你看不出来”。打开它的方法很简单,也只是一句话,不过要我自己说出来。
这显然是一个悖论,我的嘴已经被拉上,又怎么说得出话。

《大话西游》的结尾至尊宝在城门下看见了紫霞,紫霞在追问一个答案,至尊宝很想告诉紫霞这个答案,无奈他已经戴上了金箍。
他吹了一口气,狂风大作,沙石迷眼。至尊宝灵魂出窍,进入了另外一个人的身躯,给了紫霞最销魂的一吻。
至尊宝说出了口,紫霞得到了答案。
于是至尊宝踏上了西行的道路,紫霞在城门楼上久久的与爱人相拥。
我至今不明白“他好像一条狗”这句台词到底是什么意思,不过既然紫霞已经得到了该有的幸福,像人像狗对于至尊宝来说,也已经无所谓了。
爱情的结局无非两种,一种是《大话西游》里这样的,一种是《情癫大圣》那样的。
《情癫大圣》的最后唐僧牵着白龙马,在沙漠里撒娇打诨,而后又一起踏上旅程。
一种叫做只要你幸福,怎么样我都可以;另一种叫做只要能在一起,怎么样我都可以。
笑笑有一次去非洲当志愿者,在北京上飞机,我到机场去送她。
那天北京阴着天,却闷热难耐。
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在扎起长发,像高中那样。
我问她,你说一会儿换登机牌会不会因为本人与护照相片不符不给你换啊?
她恨了我一眼,别乌鸦嘴。

有一种无奈是说什么不来什么,而有一种怨恨是说什么来什么。
我觉得我是《车在囧途》里的牛耿,对着李成功说,咱要是碰到大雾天就好了。
机场工作人员说笑笑的护照出了点问题,不能办理登记手续。
笑笑站在窗边,一直等到凌晨夜里,看着飞机起飞,抱着我默默流泪。

飞机渐渐消失在迷离的夜空里,只能依稀看到闪烁的信号灯。
笑笑抬头看我,这下你高兴了。
我说,我在这腿都站麻了,有什么高兴的。
笑笑说,那你去旁边坐会儿。
我说,你意思是你还要这样站着啊,先走吧,明天去问问给你办护照的中介人,看看出了什么问题,飞机还是可以改签的。
笑笑不答话,过了会儿对我说,我饿了。

我给笑笑买了个汉堡,笑笑吃了一半说饱了,枕在我肩头睡着了。
我不敢动身,生怕吵醒笑笑。
抬头看向前面巨大的落地窗户,支架错落,混着窗外的夜色和窗内的灯光,昏黄迷乱。
窗上印出了我和笑笑的剪影,笑笑蜷曲双腿,靠在我身上,我闻着笑笑的发香,不时挑弄她散在鬓旁的长发。
笑笑发出了轻微的鼾声,在梦中含糊呓语,我猜她肯定在骂我。
周围都是守候班机的旅人,有人睡眼惺忪,摆弄着手机,有人披上外衣侧身睡去,有人拉上行李匆匆走过。
偶尔有两声电话铃响,刺破疲倦的空气。

最后困倦来袭,我忍不住也睡了过去。
我做了一个梦。
梦见自己在城门楼下吹动仙气,而后,吻了一个姑娘。
第二天早上睁开眼的时候,笑笑已经醒来,座位旁边放着一碗热粥。
笑笑说,醒啦,睡得挺香嘛你。
我抻了个懒腰,觉得脖子有些酸疼,对笑笑说,我好像落枕了。
笑笑说,你昨晚都睡得都流口水了,还要意思说。
我说,我睡觉从来不流口水,又不是三岁小孩。
笑笑伸过手来给我按摩肩头,嗔道,三岁小孩睡觉都不会弄得我满脸湿乎乎的。

我觉得这个时候还是闭嘴比较好,免得笑笑都能说出我有几颗虫牙。
笑笑给我按摩了两下,叫我把粥喝了,早晨喝一碗皮蛋粥还是非常让人肠胃舒畅的。
笑笑问我,饱么?
我说,够了。
笑笑说,中饭才喝一碗粥怎么够,我再去给你买点吃的。
我很诧异,中饭?
笑笑说,是啊,现在都一点过了。

我不禁暗自佩服自己,在椅子上都能睡到日上三竿。
这个时候给笑笑办理护照的中介人打来电话,说可以去南非航空的办事处问一下关于护照的事,因为他们那边办理的护照绝对没有问题,很可能是机场方面的失误。
我和笑笑去了三楼的办事处,我们去的那会儿正好是下班时间,里面只有一个人,是个黑人哥们儿,正塞着耳机听音乐,摇头晃脑的。
询问之下,这黑人哥们儿是南非航空驻北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初来北京工作,不会说中文,中方的工作人员暂时不在,由于我的英语太过蹩脚,只好笑笑单独和他沟通。
这哥们儿打电话的时候,我往他电脑上凑过去,看了一眼他的播放器,之后我脑袋里就响起了“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这样极具节奏感的旋律。心想这哥们儿真是入乡随俗。
一番查问后,确定是机场方面的失误,笑笑可以坐今晚的飞机去往非洲。
笑笑给我说了一遍情况,我说得追究机场的责任,起码要有赔偿吧。
笑笑说,能去就好,不想追究了。
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我给那个黑人哥们儿写了两个字,说,listen this。
笑笑噗嗤一下了出来,你干嘛让他听这个。
我说,总比他听最炫民族风要好。
笑笑说,没准人家是听歌学中文呢?《忐忑》都是啊咿呀的。
我说,啊咿呀就不是中文啦?让他从象声词开始学起。
离起飞时间还有好几个小时,我带笑笑去了前门大街逛了会儿。
之后去看了场电影,电影的名字我忘了,是一场悲喜的反转剧。
笑笑看得又哭又笑,我坐在旁边吃了将近两个小时的爆米花,期间上了无数次厕所。
看完之后笑笑想和讨论讨论剧情,而我想和她讨论讨论爆米花的保质期。

凌晨零点,笑笑准备过安检的时候,我从书包里拿出了《挪威的森林》给她。
我对她说,坐飞机那么长时间,无聊了就看会儿,在那边睡不着了也可以看会儿。
那本《挪威的森林》是电影纪念版,封面是陈英雄导的那一版电影的男女主角,笑笑把外壳揭下递给我,说,这个你留着。
我从来没有揭开过外壳,等笑笑取下来的时候,我才发现那本书本来是殷红的封面。
笑笑问我,带笔了吗。
我说,没有,怎么了?
她说,没事。

我看着笑笑抱着那本书,走进长长的通道,然后消失在拐角。
我掏出一根烟,刚点上,就被旁边的工作人员制止。
周围准备进通道的外国人都转过头来看着我,换做平时我会大吼两句常用的日语,而现在我只是掐掉了烟头,转身离开。
十二点半的时候笑笑给我发来短信,我上飞机了。
我回她,到那边注意安全。

北京夜里的风,冲散了整日的闷热。
我走到出租车停靠点打车准备回学校,上了一辆车说了学校的名字,司机让我去坐排在第一的那一辆。
我以为是机场的规定,便下了车,旁边负责调度的工作人员走过来问我怎么下了车,我说司机让我去坐前面那辆车。
那个工作人员让我坐回原来的车,跟司机说了两句,司机显得很不乐意,我才知道因为我的学校太远我被拒载了,心里一肚子火,点了支烟,准备和司机理论。
司机听见我点烟的声音,扭头过来,没好气地说,你别烧着我的坐垫。
我心想你也别做生意了,我也不想回学校了,咱俩今晚不住公安局就住八宝山。
我说,你先别开车。
司机自然不乐意,开口骂了起来,我把烟嘬了一半,扔出窗外,二话没说就冲司机脸上抡了一拳,把他的头摁在方向盘上,隔着我的书包一阵猛捶。
旁边的工作人员发现这边不对劲,走了过来冲车里喊,我拉开车门,准备补给司机一脚然后冲出车外,不料左脚被他抓住,这时候旁边的人也冲了过来,把我摁在座位上,我挣扎了两下,动弹不了。
之后我被带到了机场保安室,司机一直破口狂骂,不依不饶。但他拒载在先,虽然挨了打,也不愿真去公安局里耽误了生意,一口一个叫我赔钱。
我说,别跟我在这骂,有种就去公安局,看老子耗不死你。
机场方面只好通知了我的辅导员,辅导员连夜赶了过来,生怕这事影响到学校名誉,见我又不肯私了,就自己掏了腰包赔了司机医药费,把我带回了学校。

辅导员这么一来算是将了我一军,我只得把钱补给他。
因为上次在运动会上游行的事,辅导员对我印象就不好,这次没有上报学校记我的过算是手下留情。
准备请他吃顿饭算作答谢,辅导员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好好在学校学习,别给我惹事就好”。
当一个人对你彻底失望的时候,他会对你像一个路人,以礼相待,毫无瓜葛。
你倒宁愿他痛骂你一顿,可是他连一句多余的话都不会对你说,这个时候你会突然觉得自己毫无存在感。
像是走在熟悉的街道上,一个又一个的行人向你询问方向,等你回过头去寻找,却想不起联系,记不得模样。

我想我是因为笑笑的离开而情绪有些低落,但笑笑离我的距离只是课桌间的二十厘米变成了北京到杭州的一千二百公里,再从北京到杭州的一千二百公里变成了北京到南非的一万八千公里。
我希望有人可以确切地告诉我男人是有大姨夫的,不然我很难理解自己现在低落和悲伤。

“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绪化,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头看。去过自己另外的生活。你要听话,不是所有的鱼都会生活在同一片海里。”
这是村上春树的一段话,我以为或早或晚,我会对笑笑说出这段话,告诉她要向前看。
而等到现在我无法解释自己的悲伤的时候,我觉得这段话是应该对我自己说的。
《那些年》里说,女孩永远比同龄的男孩成熟,女孩的成熟,没有一个男孩招架得住。
我一直以为我比笑笑要成熟,可直到笑笑离开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孩子气的一直是自己。
我喜欢惯着笑笑,任由她疯任由她闹,未曾发现,自己却已经被笑笑惯坏了。
我想是我自己离不开那片海,而不是笑笑。

“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其实不是,人是一瞬间变老的。”
我是这样理解村上春树这句话的:人会在一段很长的时间里感受某些事物,然后在某一个时间节点顿悟,而从这个时间节点以后,你不会再被这些事物所困扰,与此同时,你也就老了。
紫霞在至尊宝心里留下一滴泪的那一刻,她就老了,而至尊宝在戴上金箍的那一刻,他也老了。
或许只有在平行时空里,至尊宝和紫霞,才能一起变老。
而在当下的时空,他们也许只能告诉自己:“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绪化,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头看。去过自己另外的生活。你要听话,不是所有的鱼都会生活在同一片海里。”
电影里至尊宝做到了,而紫霞却没有。
现实中笑笑做到了,而我却没有。
我决定在笑笑回来的时候给她一个答案,一个我原以为只会在另一个平行时空里才会发生的结局。
话说回到广州这边。
头天晚上的酒劲儿还没过去,加上抽了太多烟,虽然喝了老半天的茶,还是全身的不舒服。
室友带的那袋方便面我是看着就又好气又好笑,只好建议要不大家出去再吃点,顺道吹吹风。
室友点头说好,冲在浴室的女朋友喊说洗完了快出来,但是喊了半天没反应。
室友看了我一眼,我一想肯定是我待在房间里人家尴尬,就准备出去。
房间进门往右就是浴室,落地窗,中间贴着磨砂玻璃纸。
我出去的时候往浴室里瞟了一眼,热天洗澡玻璃上的水雾不是很大,我看见室友女朋友倒在地板上,身旁一道道血水流向排水口。

我也来不及考虑,撞开门冲进浴室。
室友听见声音跑过来,正看见我抱着他女朋友,我觉得他眼睛里都快喷出火来了,我心想你急个什么劲儿,有见过这么调戏良家妇女的吗,冲他喊,去拿毛巾。
我把室友女朋友放在床上,转念一想我虽然是救人,但是毕竟是别人女朋友,而且人家还是赤身裸体。
室友拿了毛巾过来,我说我出去打120,到门外一掏兜儿,才想起来昨晚把手机给丢了。

我只好又折回室友房间去要他的电话,进去却看见室友瘫倒在床边,手里抓着满是鲜血的毛巾,我心里骂了一句,你TM该不是在这个时候晕血吧。
事态紧急我也管不了这么多,先从室友兜儿里拿出电话打了120,然后去掐室友人中,见半天没反应,暗骂自己昏了头,晕血这个能有床上那个严重?就爬上床去掐室友女朋友的人中,掐了会儿,室友女朋友有了些意识,手脚动了两下,我看见她下体还在流血,就拿过毛巾去擦血,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了什么叫血流如注,心想女生来大姨妈都跟CSI犯罪现场一样?

传说大姨妈这事不都是一阵一阵分期付款的嘛,难道还可以一次付清?
我也没精力去思考这个问题,准备下床去拿新毛巾,这个时候听见两声敲门声,刚才我进来的时候门没关,这会儿另外一个室友和他女朋友推门进来。
正看见我手里拿着鲜红的毛巾,侧身在床上,床上躺着头发湿乱,满身是血的室友女朋友,床边倒着满手是血的室友。
我不知道这个场景有没有颠覆他们的世界观,总之我的世界观已经被大姨妈给颠覆了。

如果《知音》的记者来现场,只拍床上,写的故事就是花季少女惨遭变态杀人狂毒手;只拍室友,就是大学生无故命丧宾馆究竟是谁的过错,如果把我们全拍了,那就是苦命鸳鸯终难逃第三者之手。
我不知道站在门边的那个室友和他女朋友的心里是哪个版本,反正一定不会是真实版本,因为真实版本要比上面的三个版本想象起来抽象得多。
我看室友那意思准备拉着他女朋友就往外跑,忙喊,他们俩晕倒了,过来帮帮忙。

最后救护车赶到,把他俩拉去了医院。
救护人员来的时候,我从那个小护士惊恐的眼睛里感觉到她有一种想报警的冲动。
有个医生看我满手鲜血,想把我也弄担架上送走,我忙说我没事,你先救他们。
送去的医院是中山大学附属医院,我想起那个后来在家乡医院工作的高中同学就在中山大学念书,准备联系联系他,可是事又坏在了手机丢了。
我原以为中山大学离他们的附属医院是挺近的,打听之下才知道不光不近,中山大学还有四个校区。
我一直认为一个大学分好多个校区是很不人道的一种行为,特别是把偏艺术类的专业划分到一个校区,把理工类专业划分到另一个校区,这和女子高中、男子高中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
很多大学生的性取向就是这么无奈地被改变的,特别对于某些十分饥渴的男生来说,有的师弟长得还是比较妖娆的。对于这类男生来说,他们可能并不是真正爱上了男人,而是爱上了散发着女性气息的男人。
而有的男人则是真正爱上了男人。

我的这个念中山大学的同学刘畅在高中的时候就被一个男生爱过,据说是深深地爱过,无法自拔那种。
虽说是无法自拔,但就像据说的那样,深深地爱过,也就是爱了,也过了。
这段感情困扰了刘畅很久,因为他总是想迂回地告诉那个男生,我不喜欢男人,也没可能喜欢上男人,但是那个男生很敏锐,总是不给他机会。
好几次他来找我倒苦水,我总是开玩笑说,要不你就从了他吧,人对你这么好,早上面包加热牛奶,晚上夜宵加补脑液,你说现在有几个女生能这样?
他说,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说,你可以跟他说你有女朋友了。
他说,那也得要我有啊。
我指了一下自己,说,我就勉为其难配合配合你。
他一脸鄙夷地看着我,你?
我说,这叫以毒攻毒,真是一女的估计对他不管用。
他摇头叹息,男的只会坚定他的信心。
无奈刘畅只好躲着那个男生,但是这样的行为无疑增加了那个男生的狂热,因为有种很适合调情的策略叫做欲擒故纵。

我觉得那个男生很热衷于这样的猫鼠游戏,而刘畅则显得有些疲于奔命。
任何双向关系中,哪一方显出软弱的的态度,这一方就只能被这段关系摆布。
刘畅平时有说有笑,是一个拉不下脸皮说狠话的人。想到他的状况我就急得牙痒痒,想帮他来个一刀两断,虽然有可能喷发出的雄性荷尔蒙会让自己引火烧身。
但是刘畅希望以一种平和的方式去妥善处理这段关系,我认为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因为他所说的妥善处理不光是摆脱那个男生,而且还要让那个男生重新喜欢上女生,也或许是让他开始喜欢上女生。
所以刘畅同意了那个男生的请求,陪着他去逛公园,看电影,甚至在同一张床上把酒夜谈。至于把酒的同时有没有把持住,我不得而知。不过有没有把持住倒不是很重要,反正青春不就是不断地颠覆自己。

因为这个我和刘畅吵过一架,我认为他们该一刀两断,而且坚决不能藕断丝连,他却说打骨连着筋。
我觉得我们的说法都不太对,藕断丝连,打骨连着筋,怎么听怎么像强拆了一对甜蜜小夫妇。
这么到后来,我觉得不光我,连刘畅自己都开始怀疑他自己了。
有一天下体育课,我坐在操场看台上,大汗淋漓,刘畅朝我走过来,我扭头看了他一眼,他呢?
刘畅在我旁边坐下,说,买水去了。
我说,真贤惠。
他苦笑,今晚上咱逃出去搓一顿吧。
我问,他呢?
他抱着头,我求你别提他了。
我觉得我应该说点什么,但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个时候那个男生抱着两瓶水跑了过来。
刘畅叹了口气,起身过去,和他并肩往外走。
我朝他们俩的背影看去,阳光刺眼,但我能感觉他们一个喜笑颜开,一个强颜欢笑,突然替他们俩感到难过。
我冲着操场大吼,老规矩。
吼完之后听见笑笑在我身后说,你在喊什么呀。
我也没回头,说,我在骂体育老师。
笑笑说,肯定是你跑步又偷懒了,挨罚了吧。说着从后面递过一瓶水给我。
我说,老师就是看我不顺眼,就算我认真跑了他肯定也以为我偷懒了,我还不如直接偷懒呢。
笑笑对我的理论嗤之以鼻,没有接话。她蹲在我后面,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今天晚上你陪我看星星吧,天这么蓝,晚上肯定满天都是星星。
我说,星星有什么好看的。
笑笑说,我可以教你认北极星啊,又大又亮。
我说,今晚不行,明天吧。
笑笑嘟着小嘴,明天可能就没这么好的天了。
我说,哪天天好就哪天陪你看,但是今天不行。
笑笑没有说话,只是点头。

所谓的老规矩,也就是在九点钟下了第一个自习课之后从学校的后门翻墙逃出去,因为第一节自习课还有老师再上课,高中的课堂少一两个学生都是非常扎眼的,不像大学只剩一两个学生才扎眼。
还有一点原因是看后门的大爷九点会去锁老师办公区的大门,大爷虽然眼睛不好使,但是耳朵特灵,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他就能提着打手电在后门来回晃悠,当然我们更怕的是他养的那条狗,急了它真咬人。
由于有一段时间没逃过了,我和刘畅准备翻的时候才发现围墙上新敷了一层水泥,水泥里扎满了碎玻璃渣儿。

我和刘畅面面相觑,他问我,怎么办?
我说,小心点也还是能过去的,保护好裤裆。
他还在思考要不要冒这个险的时候,我跑回了教室抱了一打卷子过来,叫他抱起我,盖在玻璃渣上,压实了。我觉得光我一个人的卷子都能把整个围墙的玻璃渣盖完,而且盖得很严实。
就这样我和刘畅顺利地逃出了学校,一路小跑奔向常去的那家大排档。
整个出逃过程接近完美,不仅处变不惊而且还能随机应变,除了半夜回来的时候忘了把写有我名字的卷子收回来。
在去大排档的路上看见了一家新开的台球室,刘畅技痒想去打两局,我看见门口站的小妹裙子穿的够短,决定去捧捧场。
进去之后才发觉虽然是小巷里的台球室,但是同样是营销有道,不仅开桌附送酒水,而且码球的小妹裙子比外面的还要短。
我拿球杆戳刘畅,冲他挤眉毛,说,不错哦。
刘畅没理我,自顾自地擦球杆。我怀疑他对女的真不感兴趣,不然就是他要求太高。

现在我们俩早已不是原来一局球能打一个多小时的水平,但是对于打哪种球,却每次都有分歧。
我喜欢打九球,输赢很大程度上不由自己掌握,深究原因,可能是这样比较容易把输球的责任推卸在运气上,而刘畅喜欢打八球或者斯诺克,输赢全靠自己,凭实力说话。
原来我们决定打哪种球的方式是剪刀石头布,后来觉得两个大男生抱着球杆杵在球台边上猜拳过于丢脸,于是改为开点球,黑八和母球摆在点位上,谁先进听谁的。
这是打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台球之后才改的,除了丢脸,主要原因其实是最开始开个点球我们都能开上一个多小时。

那天开球是我赢,所以打了九球。
我在电脑桌球上研究过怎么第一杆就把九球打进,但是真正拿起球杆打的时候,这样的事情永远都没有发生过。
刘畅总是说,得一板一眼地打,不然输的一定是你。他还说打八球就像闯关游戏一样,扫清了前面七颗球才有机会赢,九球那样天上掉馅饼的事,想都不要想。
后来想来,他的这句话未必就正确,哈哥说过这个世界本就不公平,因为人和人有着不一样的游戏规则。
有的人的游戏规则像九球,而有的人的游戏规则更像八球。

和刘畅打台球,我总是输多赢少,赢了多半也是靠的运气,我喜欢耍酷打高难度的球,摆自由球我都会挑一个刁钻的角度,但也往往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他总是说我,你这种打球方式太冒险了。
我总是回他,又不输钱嬴地,图个乐嘛。
在游戏里我扮演着哈哥,回到现实生活里我变回了自己,而刘畅却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是刘畅。
这或许是他无法摆脱那个男生的原因,所有事情他都想要尽善尽美,他把世界想得太美。
那天晚上谁赢谁输,我已经忘了,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已。
但我想刘畅肯定记得,其实他对输赢看得很淡,但是他一定会记得谁赢谁输。

天上没有掉馅儿饼的事,至少对于走进挂着开业大酬宾招牌的台球室的我和刘畅来说,是这样的。
附送的酒水自然不要钱,但是让穿着火辣的小妹码球是要单加钱的,收费标准参照裙子长度。而且在门口的招牌上就已经写明码球要收费,字小得像活动主办方的解释权声明。
我和刘畅虽然不愤愤不平,但也只好认栽。
老板还指着斯诺克厅说,里面有没裙子的。
这家台球室早晚有一天是要被砸的,这纯属不正当竞争。后来我发现我的逻辑是错的,这家台球室不但不会被砸,还会催生出不穿衣服的小妹,收费标准参照胸部大小。
打了两个多小时,夜里十二点的时候,我和刘畅去吃大排档。
我们和大排档的老板老板娘很熟识,老板娘见我们来了,热情地招呼我们坐下,问我们,老样子?
我点头,刘畅摆手说,今晚我不要辣椒,最近上火。
老板娘笑说,找女朋友了吧。我在旁边搭腔,可不是嘛,不然能上火?
刘畅拐了我一肘,您别听他胡说,最近熬夜熬多了。
老板娘嘿嘿一笑,我待会给你弄碗银耳汤拜拜火。说着走到摊位旁边张罗我们的饭菜。
正在烤串儿的老板回过头来看了我们一眼,冲我们一笑,我俩就知道今晚上的鸡腿肯定是新鲜的。
夜里吹着凉风,拂过脸庞,我抬头一看,漫天的星星。
或许我应该带着笑笑一起逃出来,刘畅也应该带着那个男生一起逃出来,来个扭曲畸形的double date。
但是我们俩需要的只是在这样的晚上,赤裸上身,一边喝酒一边哭笑,不让其他人知道。

最骚动也最空虚的是夜店,最热闹也最寂寞的是夜市。这么说或许不太负责任,因为长这么大我还从来没去过夜店,至于偌大的夜市,我也仅仅流连于其中的大排档。
这里流行一种游戏,叫做真心话大冒险,十二点到两点,被迫地大冒险,两点以后,忘情地真心话。用两点这个时间点来区分二者仅针对我和刘畅,在夜市里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时间点,时间点也很好确定,看什么时候喝醉。
喝醉之前我们手舞足蹈,像个天使一样,喝醉之后,就突然卸下了翅膀,像个孩子一样。
我只见过笑笑天使的模样,见过娜娜孩子的模样,见过哈哥孩子的模样,不过哈哥天使的模样手里还拽着根黑色的小钢叉,还见过刘畅孩子般一个劲儿想要嘬奶的模样。

刘畅要喝醉之前,我必须要确保他方圆十米范围之内没有局部特征比较突出的女性,甚至男性。
这种行为有一个很希腊的名字:伊底庇斯情结,俗称恋母情结。
从以往零星的忘情真心话里推断,刘畅的母亲应该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但他对自己的母亲有很深的印象,脑海里时不时地会闪现同样一个片段,就像《1Q84》里天吾想起母亲的画面那样。至于他想起的是什么画面,应该不难想象。
对此我自己的理解为,他断奶断得挺晚的。

那天晚上很不幸,被他逮着一个女孩。
夏天里女孩穿得热辣很正常,但是那天晚上那个妙龄女孩,穿得过于少了,而且发育得也过于好了。
你见过比贝爷看见高脂肪含量的嘎嘣脆就恨不得一口咬上去还要兴奋的状态吗?我见过。
我还没来得急摁住刘畅,他就扑了上去。但刘畅这人就是讲原则,即使喝醉了也这样,只扒衣服上嘴,多余动作没有。
大排档的老板知道刘畅有这毛病,听见女孩尖叫,一个箭步窜了过去,架起刘畅的胳膊往回拽。
能在夜里穿那么单独出门的女孩要不是脑残那就非等闲之辈,我敢肯定她属于后者,看着那只十厘米高的高跟鞋踹上刘畅裤裆的时候,我都替他疼得慌。
踢完那一脚,那个女生整理好上衣,确切的说,是把那块二十厘米见方的布料挪到了它该在的位置,看架势准备再来一脚,我忙冲上去给她道歉解释,那个女生甩了我一巴掌,叫道,没酒量就别装逼在这喝酒,操。
我一股火气窜上来,抬手准备回一巴掌,那个女孩扬着脸说,打啊,有本事你打啊。
但是火爆的镜头发生之前总是要带有一段长长的回想,比如《火影忍者》里鸣人搓螺旋丸之前要出现黑白的画面。
我脑海里也出现了黑白画面,我在努力地搜索记忆,陈浩南打过女人吗?山鸡打过女人吗?
于是我放下了手,女孩骂了一句“窝囊废”,大步走开。

这一晚和我们预期的不大一样,但也恰到好处,就算是刘畅也需要一点刺激来分散注意,刺激有很多种,抽烟、喝酒、打架、毒品、女人。
但是对于我们这样的人来说,今晚这样也就够了。
夜市不是灯塔,指不了我们方向,但是起码它能让问题消失一段时间,哪怕是一小会儿。
要我和刘畅面对面坐着一本正经地给他说该怎么怎么办,我说不出口,他听不入耳,还不如像今晚这样,肆意地小闹一通,虽化不开淤血,但止得了疼痛。

老板娘给我们一人盛了一碗银耳汤,喝完之后,刘畅清醒了很多。
可能是刚才挨了一巴掌的缘故,我的脸颊火辣辣地疼,找老板要了块冰敷在脸上。估计女孩那一脚这会儿才起作用,刘畅一个劲儿地捂着裤裆,我拿着冰块问他,要吗。
刘畅摇头,不方便。
我说,放进去还有内裤给你兜着,有什么不方便。
他还是摇头,放进去就化了。
我过去掺着他,跟老板娘和老板打过招呼,回了学校。

回去的时候的大概是三点过,正是夜市最热闹的时候。
对于这个时候的夜市,哈哥有一句特别文艺的感慨:多少寂寞的灵魂在燃烧。
在我看来灵魂不是升华就是堕落,至于燃烧,只可能是坟场鬼火。
我和刘畅走了一路吐了一路,吐到学校的时候,肚子饿了。
我问他要不咱再折回去买点吃的?
他头摇得像波浪鼓一样,说,挨到六点去食堂吃吧。
早上做完广播体操,我就听见自己的名字回响在偌大的操场上空,我们班的同学全都齐刷刷地转头过来看我。我虽然算不上好学生,但是被广播通知去校长办公室,也是头一次。
班主任走过来拍我的肩膀,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你小子最好是去拿奖状的。
校长把我的卷子拍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才发现昨晚的事情暴露了。那是我第一次觉得有强迫症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就算是不用交的作业卷我也会写上名字,所以今天我出现在了校长办公室。
但后来我发现自己的逻辑是错误的,不是因为强迫症所以我被发现,也不是因为忘了收卷子所以被发现,而是因为做过这件事情所以才被发现。

这种时候,低头认错不丢人,谁叫我忘了收卷子呢?
鉴于我之前没有什么不良记录,而且认错态度良好,不会被记过处分,但是会全校通告批评,要大家引以为戒。
下午五点开始校园广播,我听见自己的班级和名字足足被念了一遍,我不知道弄校园广播的那群人是干什么吃的,因为念的这十遍,每一遍都不一样。
笑笑跑过来问我,真的?
我说,恩。
笑笑说,怪不得你不陪我,大晚上跑出去干什么?
我说,有点事儿。
笑笑问,会陪我看星星的,对吧?
我说,恩。

刘畅也走过来,我看他一脸愧疚,准备说点什么安慰他的时候,他就被那个男生拖走了。
笑笑问我,你说他拉刘畅去哪。
我说,跟上去看不就知道了。
笑笑说,不,万一是去上厕所呢?
我拉起笑笑说,走啦。
自己所在的高中能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地下停车场对于重重重压下的情侣来来说,无疑是莫大的安慰。
我们学校就有一个地下停车场,规模还不小,老师们停车停得也很通情达理,总是隔一个车位停一辆车。
虽然停车场本就黑暗,两个人鼻子贴鼻子也未必能看见对方,但是有车做天然的格挡,还是能让偷偷亲热的情侣安全感倍增。

我和笑笑尾随他们俩一路跟到了停车场门口,看见刘畅被生拉硬拽地拖了进去。
笑笑瞪大了眼睛看我,好像在说不会吧,难道刘畅今天要肉身不保?
我回她一脸坏笑,好像在说你猜的没错哦。
笑笑小声问我,怎么办?
我说,送两杯红酒和蜡烛进去?
笑笑踢了我一脚,别贫,我说真的。
我说,人家是你情我愿,把梁山伯和祝英台拆散这种事,我们不能做。
笑笑抬脚准备再踢我一脚,我说,你在这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回来。
我跑回宿舍拿了手电过来,站在车库门口,先用手电往里面闪了两下,然后学着教导处主任的声音大喊,都给我出来!

里面窸窸窣窣的声音瞬间停止,这种情况我相信他们是遇见过的,里面的人心里唯一的问题就是教导处主任今天怎么TMD这么晚还没走。
所谓枪打出头鸟,没人愿意先出来,他们宁愿等着教导处主任进去,我也无意破坏其余人的美好夜晚,叫到那个男生的名字,呵斥道,我给你十分钟时间,十分钟之后出现在我办公室里。
然后我拉着笑笑躲在了一边,笑笑憋着想笑又不敢笑出声,一个劲儿地掐我。
过了两分钟就看见那个男生和刘畅走了出来,那个男生对刘畅说,我一个人去就好。
我生怕刘畅犯轴要跟着去,就拉着笑笑假装刚从车库里出来。
我冲他们俩喊,你们也在啊,刚才吓死人了。
那个男生看见我们也没什么反应,转身就走了。
刘畅一脸诧异,你们怎么也在这?
我说,咱们操场说去。
到了操场,我把手电打开,喊道,都给我出来!
笑笑终于忍不住噗地一声笑了出来。
刘畅白了我一眼,是你啊!
我说,怎么样,把你初吻保住了吧,不用谢我了。
刘畅说,我得去把他叫回来。
我突然就有点火了,你什么意思啊,你别告诉我你真喜欢他。
刘畅说,这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
我一把把手电甩在地上,爱去去你的,老子不管了。

刘畅说,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是我有我的方法,相信我。
我没搭理他,往操场另外一头走去,笑笑追了上来,问我,干嘛发这么大火。
我说,大姨夫来了。
笑笑朝我屁股踢了一脚,说,叫你别贫嘴。
我抬头看了一眼天,头顶乌云密布,天际却亮得刺眼,我对笑笑说,要下雨了,回教室吧。
笑笑说,我还以为你要耍酷淋雨呢。
我说,大姨夫来了,受不得冷。
没等笑笑踢来,我一溜烟跑回了教室。

刘畅和那个男生的关系就这样暧昧不清地一直持续到了高考结束。
我们班毕业聚餐的时候,他跟着刘畅一起来了,我们班的人都认识他,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而且如果没看见刘畅屁股后边儿有他跟着还会觉得不习惯。
席间那个男生被一群女生拉过去聊刘畅的八卦,我端酒过去坐到刘畅旁边,问他,都毕业了,还准备一直这么耗着?
刘畅酒杯里的就一饮而尽,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笑,难不成你还舍不得?
刘畅苦笑,或许吧

夜里唱完KTV,我送笑笑回家,在路口等出租的时候,她问我,吃饭的时候你和刘畅说了什么啊,我看你和他说完话脸色就一直不好。
我扯起自己脸颊上的肉说,苦瓜脸,脸色就没好过。
笑笑说,还为刘畅和那个男生的事?
我没答话,探头出去看远处有没有出租车。
笑笑扯我的肩膀,我跟你说,其实那个男生和刘畅挺像的,吃饭的时候听他说,他也是从小就没了爸爸。
我说,刘畅是没了妈。
笑笑望着我说,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他们俩才成了现在这样。
我看了一眼笑笑,说,这是什么强盗逻辑,你意思是刘畅把他当妈,他把刘畅当爸?

笑笑不置可否,我也不认同这种乱伦的理论。
我其实很想去找刘畅问个明白,这个事情堵在我心里实在难受,就跟半夜断烟一样,看见铅笔头都想拿来嘬。
但是笑笑问我问明白了又能怎么样?
我一时答不上来,后来发觉,笑笑这句话可能也是对她自己说的。
把笑笑送到她家楼下,临走的时候她问我,我的同学录你什么时候给我?
我说,等我想好写什么,写好了就给你。
她说,你会写的,对吧?
我说,恩,会写的。
之后大家各自上了大学,刘畅和那个男生虽然分数接近,但是也没能被同一所大学录取,一个在广州一个在上海,相隔千里。
大一下的时候刘畅打电话给我,告诉我他交了女朋友。
我问他,是女朋友吗?
他呵呵一笑,对,女朋友。
他总算是摆脱了那个男生的纠缠,至少我是这么认为。我也不想再问刘畅对那个男生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因为笑笑说了明白了又能怎么样呢?每个人身边总是人来人往,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和我们有所瓜葛,无论这些瓜葛是好是坏,总是幸运的。
有时候我们处心积虑,却往往被时间一笔带过。

我这次来广州本来没有打算联系刘畅,先不说寒假我们俩就厮混了一个假期,我认为真正的朋友往往没有那么迫切地想要见面,而且放假他一般都会一口气找好几份兼职,我不想打乱他的生活节奏。
生活节奏这种东西很微妙,一旦被打乱,就很难恢复。就像上小学的时候从六月到就九月捉了足足三个月的蛐蛐儿,再回到教室满脑袋都是蛐蛐儿的叫声,没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完全没办法弄清老师头顶到底有没有触角。
刘畅白天会在书店里打零工,女朋友会等他下班和他一起去吃饭,晚上到肯德基戳薯条儿,夜里回学校旁边的合租房,肚子饿的时候女朋友会给他下一碗面。
好吧,关于他女朋友的桥段是我的意淫,因为我觉得刘畅的女朋友需要有举案齐眉的贤妻范儿,不然配不上他那颗悬壶济世的心。

我是和刘畅一起在学校机房填高考志愿的时候才知道他原来想当医生,为了保险起见,他甚至填了一个护校。
我从不知道他对医疗事业如此热诚,我问他,你怎么没告诉过我你想当医生?
他笑,你不也没告诉过我你喜欢建筑?
他这一问我才发现我和刘畅呆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谈论过理想,讨论过未来,我想这才是我和他成为朋友的原因。
就像汗流浃背地走在街上,面前走过的都是同你一样叫嚷着天热的人,只有一个人悠闲地走到你面前,对你说,唉哟,你看起来很热哦。对于我和刘畅,对方都是那个优哉游哉的人。

我小的时候热播过一部电视剧叫做《神医喜来乐》,我每天晚上七点半就会抬根小板凳坐在电视机前面守着,倒不是剧情有多么吸引我,虽然现在回头看李保田老先生的演技确实精湛,不过那时候我最喜欢的桥段是喜来乐偷跑去对面的饭馆,因为这样我就能看见赛西施了。
我那时候也想当一个医生,开两服药,刚才还死去活来的人就好了,不过后来我被《古惑仔》给蛊惑得想当一个大佬,说两句话,刚才还活蹦乱跳的人就挂了。但是这两样我都没沾上边,救人和杀人,都没有那么容易。
我问刘畅,你也看过《神医喜来乐》?
他说,没有。
我问,那你怎么想着当医生的?
他说,如果当年不是因为县医院的医生误诊,我妈也不会死。
我想说就算你学了医,做了医生,也不能让庸医变成神医,你不应该背负这些东西,不是你的错,应该去追求你真正喜欢的。但是话到嘴边,又被咽了回去。
我说,一定要做一个好医生。
他说,你也一定要当上一个好建筑师。
这是我和刘畅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谈论梦想谈论未来。

我和刘畅还在研究哪个学校放在第几个志愿录取希望大的时候,正巧看见考全校第一的同学刚在我们对面坐下。
他还在开机的时候,旁边的同学问他,嘿,哥们儿,准备怎么填?
他淡淡地说了一句,第一清华,北大保底。
等他填完志愿关机走人,问他那同学嘴巴都还没合上,我和刘畅笑得也合不上嘴。
我对刘畅说,我要是能有这么高分,现在也不至于焦头烂额了。
他说,那也得你受的了人家之前受的苦。
我说,也是,而且就算受得了苦我也不一定能像他那样,这玩意儿还得说天赋。
刘畅说,能吃苦也是天赋。
最后刘畅得到是中山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学临床医学,毕业之后在外科工作,我觉得他喝醉之后,更喜欢到妇科溜达。

虽说不打算联系刘畅,但是毕竟到了和中山大学沾边的地方,还是想打个电话给他,无奈手机丢了,我也只好当做是天意如此。
先前室友和他女朋友被送去了急诊室,我进去的时候室友已经转醒,但是他女朋友还不是很清醒。
室友虽然口头上向我表示了谢意,但是从他的语气和眼神可以看出来他心里还是颇为不爽,我也不以为意,去询问医生具体的情况。
医生一说,情况和我想的差不多,室友是很单纯的因为晕血昏倒,她女朋友昏迷则是因为生理周期身体不适加上没开浴室换气扇氧气不足加上减肥吃得少了低血的糖综合作用。但总归来说可以总结为一句让人很放心的话,没有大碍。
室友的女朋友需要输几瓶葡萄糖,被安排到了医院走廊上的临时病床,室友找医生抱怨为什么不安排进病房里,医生解释说病房都满了,如果有空床会安排转入。室友不依不饶,我上去劝说要不就凑合凑合,反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室友一把甩开我,喊道,操,抱人那会你不是挺积极的嘛。

室友可能觉得他女朋友的安危没有自己的脸面重要,我当时很想揍他,反正是在医院,打伤了就地包扎,
但是事情总是要分轻重缓急,打架是小,救人是大。
我压了压火气,对他说,现在是在医院,咱别吵,你先去照顾你女朋友,我去交钱,有什么不爽咱回去说。
室友一脸的怒气,牙都快呲出来了,站在原地一个劲儿地喘粗气,估计再过一会就该赛亚人变身了,冲我来一个龟派气功。
我说,要不你去交钱,我去守着?
他猛地一抬头,怕我不还钱啊?
我走过去拍了拍他肩膀,说,快去守着吧,钱我去交,三分利。
其实这钱也是可以不交的,室友已经醒了,他女朋友也挂上了点滴,等情况好了,就可以大摇大摆的走出医院。
但医院不是KTV,虽然KTV还有会员卡,逃医院的钱我的心里是过意不去的,毕竟是胜造七级浮屠的事情,但是转念想来都已经胜造了七级浮屠,再收费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其实医改应该改成凭良心交钱,医生凭善心治好了我的病,我凭良心送一点钱给医生作为感谢,不过这样一来,不是病人病死就是医生饿死。
人性本自私,这是一个明码标价的世界。

排队交费的人可能比真正看上病的人还要多,按我的德性一般是要插队的,不过情况不紧急,而且要是插队耽误了别人的时间,很可能就是一条人命,不像大学食堂,被插队了顶多多饿两分钟。
我正排着,百无聊赖地一遍一遍数着前面还有多少人的时候,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扭头过去,看见刘畅穿着白大褂人模狗样的站在我旁边。
我拍了拍他的白大褂,你该不是退学了吧?
他拍了拍我的胸口,你该不是得了什么疑难杂症了吧?
我摆出一脸难色说,听说你们这治性病挺厉害的。
他哈哈一笑,你算找对地方了。
我说,真的什么都能治好?
他说,治不好就给你换个新的

我下意识地夹起大腿,说,还是原装的好。
他说,哟,对你那挺自信的嘛。
我说,不然那么多韭菜不就白吃了。
我和他都是哈哈一笑,完全没有注意到旁边几个阿姨看我们俩的眼神,那种从小伙子你真不检点到小伙子你太不检点了的复杂眼神。
刘畅问我,说真的,你不是真得什么病了吧?
我说,说来话长,总之我没事。
我扯了扯他的白大褂,说,这大褂紧身了点吧,你又是怎么回事?
他说,美其名曰实习。

我很诧异,放个国庆节你们都要实习?
他说,前段时间就开始了,放假我也是打工,不如多在医院干会儿。
我问,有加班费吗?
他说,我现在属于义工。
我和刘畅这样胡侃着,不知不觉我已经排到了交费的窗口,我让刘畅先去忙,一会打电话给他,等我交完钱才想起自己没电话,回过头去找他,穿白大褂的倒是挺多,就是没有不带护士帽的,我都怀疑刘畅在医院是不是做的男护士。

我想着室友那边现在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就准备去到处找找刘畅,刚才来交费的时候没顾得上看看周围,现在一路溜达,发现来看病的大多都是农民模样的人,脸上写满了质朴和沧桑。
有的人看样子像是找不到方向,焦虑地东张西望,手里紧紧地拽着单据;有的人拉着护士的手一个劲儿地问大夫真能治好吗能治好吗;有的人买来一份盒饭,剖成两份,递给旁边的家人。
他们从全国各地慕名而来,用蛇皮口袋装着这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挣下来的钱,很不得一股脑全塞给医生,只求能治好他们的病。
我不懂什么医疗政策,只希望医生开药的时候下手轻一点,能一个疗程治好,就不必开两个疗程的药了。
小时候看偶像剧,第一次看见女主因为车祸被送进了医院,我的心一直揪着直到女主的手指动弹了两下随后心电图噼里啪啦的乱跳,我和男主一起喜极而泣。
之后看这样的桥段我唯一的乐趣就是看看是不是每一部电视剧里昏迷在床上的主角都是中指先动一下然后食指再动一下。
总之最后他们都会醒来,让我觉得只要是对我们重要的人,最后一定会醒来。
可是路过病房的时候看见有的人哭得这么地撕心裂肺,我知道,对他们重要的人永远都醒不来了。
我明白,重要的人不一定都能醒来。
电视剧还是不能多看,因为它再怎么美好,也终究不是现实,它再怎么残酷,也终究没有现实残酷

走着走着听见婴儿的苦恼声,抬头一看,发现走到了妇科的门口,墙上写着“男士止步”。
这趟溜达让我心情很沮丧,医院本来就不是一个适合溜达的地方,这里没有欢笑,只有哭泣或者焦虑,让人想要逃离。
我想出去透透气,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面前的门被推开,一个女孩走出来,双手捂着肚子,低着头,长发遮住了脸。

我看她走路摇摇欲坠,走上去想问问她需不需要帮助,她一头栽在我的怀里。
我扶她到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对她说,我去帮你叫医生。
她抬头说,不用了,谢谢你。
她这一抬头我很惊讶,是你啊?
她勉强点了点头,感觉随时会昏过去,我说,我还是进去给你叫医生。
她猛地抓住我的衣角,说,我休息一会就行了。说的最后两个字我几乎挺听不见。

这个时候妇产科的门又被推开,出来一个护士,大喊,刚才引产那个,你的包忘拿了。
我看了她一眼,她点点头,我帮她把包接过来,对护士说,她好像有点不舒服,麻烦你们看一看。
护士还没开口,她又是猛地一下抓着我的手准备拖我往外走。
我只好对护士说,谢谢你,没什么事了。
护士狠狠瞪了我一眼,好像在说你们小两口闹矛盾别拉上我,又好像再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我对她说,我送你回学校吧。
她抱着自己的包,蜷缩在椅子上,一个劲儿的摇头。
我心想既然背了黑锅,那就背到底。刚在她旁边坐下,可是妇产科的门就像潘多拉的魔盒,开了就关不上,我看见刘畅走了出来。
刘畅看着我,一脸的问号,好像在说,不至于吧,这事也不用从北京跑到广州吧?

面对这样的场面,最好的应对策略就是率先发难,转移注意。
我问刘畅,你怎么会在这?
刘畅一愣,我在这工作啊。
我呵斥道,那你还不快进去工作!说着冲刘畅努嘴,刘畅虽然一头雾水也只好拉开门进去,末了给我一个眼神:你真是个有故事的男人。
虽然把刘畅赶走了,但是接下来我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不过经验告诉我现在最好闭嘴。
但我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你男朋友呢?
问完之后我发现自己确实应该依照经验行事,因为她开始哭了,哭声比里面的婴儿还要扎耳。
问一个独自引产的女孩她男朋友在哪,等同于告诉她,我知道了,你被男朋友甩了。
这种时候经验又告诉我,应该坐在她旁边,看着她说,呐,做人呢,最重要就是开心啦,饿不饿,给你下碗面。

不过这些经验只属于TVB的那些宅男编剧,我现在只想找到她男朋友,然后揍他一顿。
虽然我和她前天晚上才认识,喝过两杯酒,一杯酸梅汤,但是男人对于哭得梨花带雨的女人有一种天生的正义感。我很不得现在自己穿着蓝秋衣和蓝秋裤,找个电话亭就能起飞。
等她情绪稍微平静了些,我对她说,你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回来。
我跑回去找室友,毕竟他们才是熟识的朋友。
室友的女朋友也已经清醒,看着精神了许多,示意我们快去,可等我和室友回去的时候,却不见了她的踪影。

室友打了她的电话,关机,接着打了她男朋友的电话,关机。
我建议让室友去她学校找找,室友一脸不乐意,倒不是不乐意去找她,只是不放心把他女朋友交给我照顾。
这时候有必要提一下我另外一个室友和他女朋友,他们俩是天生的乐天派,刚到医院一听事情不严重,两人就大手拉小手,出去逛街了。
我看室友一脸的为难,就拿了他的手机,奔去了女孩的学校。
女孩的大学我也是第一次去,校门口的保安正在换岗,我问了一下女生宿舍在哪,保安不耐烦地随手指了一个方向。
南方的大学从地图上看,布局很随意,倒不如说是凌乱,我想大概是缘于风水。
虽然看了地图记下了方位,可是这么七拐八绕地,还是迷了路。
在我迷路的地方呆了半天,才碰见两个男生,上去问他们女生宿舍在哪,摇头,过了会儿有两个路过的阿姨,上前询问,摇头。
虽说是放假期间校区人少可以理解,阿姨是饭后来散步的,不知道也可以理解,但是男生居然不知道女生宿舍在哪,这事我很不好理解。
女生宿舍在哪,一屋几个人,哪个最漂亮,这些难道不是大学的必修课吗?
我只好认定刚才问的那两个男生是基佬。
我又拨了一次女孩的电话,还是关机,拨了她男朋友的电话,总算是通了。
我简单地给他说明了情况,他只是哦了一声,然后挂掉了电话。
我心想你是末梢神经坏死了反应慢呢,还是神经太脆弱给吓傻了?
我回拨了电话,表示自己愿意和她分头去找,让他告诉我女孩经常去的地方,他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主教学楼背后有片湖,她可能在那。
说完又是迅速挂掉了电话。
是从初为人父的喜悦到失去孩子的痛苦这个落差让他难以承受还是由另外一个男人告知自己的女朋友堕胎了让他接受不了,我无从知晓,虽然现在我更想揍他,但是还是先去了他说的湖边。
一直以来我认为大学里能有一片湖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
上高中的时候很多同学憧憬北大的未名湖,在湖边吟诗颂咏,仿佛自己是一个自由的诗人。
不过高中时候的我们毕竟太年轻,在湖边能干的事情还有很多,而且可以不光一个人干,就像一张单人床不光可以用来睡觉,而且可以不光是一个人睡。
大学的湖是为谈恋爱准备的,就算它像未名湖一样只是一方死气沉沉水塘,但是有水就够了。
热恋的时候可以映着月光亲吻,吵架的时候可以一脚把对方踹进湖里。
我想那个女孩现在的的心情属于后者,因为我确实在湖边看见了她,我觉得她在调整呼吸,随时准备跳下去。
我大喊,别想不开啊!说着冲了过去,女孩听我一喊被吓了一跳,脚上一滑,险些摔进湖里。
她看见是我,索性就坐在地上,死死地盯着湖面。
我只好也坐到她旁边,绞尽脑汁想要说些什么安慰她。
虽是夏夜,已近傍晚,月光很亮,照得这片湖面有些阴森,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耳边响起了天狗的嚎叫。
这显然不是一个好兆头。

她一声不吭,我也半天憋不出一句话。我倒希望她说点什么,至少哭两声也好,不然这么寂静的环境配上这么惨淡的月光,旁边坐着一位幽怨曼妙的长发女子,我会以为自己置身于画皮之中。抬头看月亮,还好不是一个月圆之夜。
过了许久,她慢慢转过头来看着我,看得我后背发凉。
小时候我看过很多香港恶俗的恐怖片,那些失去孩子的母亲往往是最厉害的人物,他们有很多奇怪却合乎情理的想法,比如把看得顺眼的男人认作自己的孩子或者疯狂地与陌生男子做爱。如果非要选,我选择后者。
我只是身处于与电影有些相似的环境中,不免有些幻想。

我问她,还难受吗?
她点点头,看着我说,如果你刚才没有叫住我,我可能就真跳下去了。
我长舒一口气,还好我叫住了,你要是就这么跳下去了,值得吗?
她狠狠地咬着嘴唇,没有回答,本就惨白的嘴唇越发地没有血色。
我对她说,有什么事你可以对我说,说出来就好受了,就当我是一个树洞。
她说,谢谢你。但是又是过了很久没有说话,我也就坐在一边,耐心地等着。
我并不是非常想知道在她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坎坷痛苦的故事,只是淤积在心里的事情,就算是对着空谷大喊十遍,也是无法排遣的,需要告诉一个陌生人,然后让他带着你的故事离开,消失在你的世界里,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知道,但是无关紧要。我想这样才能真正化解掉心里的那块淤血。
但这样做的前提是,这个陌生人得靠谱。
还没等到她吐露心事,一声呵斥划破了“知心大姐等待你的故事”的气氛。
女孩的男朋友最后还是来找了她,虽然他一脸怒相,但是我一直坚信女孩楚楚可怜的样子能搞定一切。
我自然退到一边,退到听不见他们说话的地方,远远看着,等待一个浪漫的月光拥吻,然后转身离开。
我心里在为他们的和好算着时间,为自己能做一次月老沾沾自喜,我想这就是当神仙的优越感,不曾想几十分钟之前我就安了一颗定时炸弹,现在只是傻乎乎地数着倒计时。
我看见女孩的男朋友扇了她一耳光,在我看来无法理解,更无法原谅。
我冲上去准备理论一番,结果他们两个人都是对我怒目而视,这多少让我有些无法理解,满口的义正言辞也被生生地压了回去。
女孩的男朋友扔下一句“贱人”,然后扬长而去,女孩狠狠地盯着我,那个眼神至今我都无法忘记,像是国仇家恨都算在了我一个人头上。
我被那个眼神死死地钉在了原地,那种感觉像是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罪犯,心惊胆战地等待着最后的宣判。
女孩最后扔给我一句“混蛋”,眼里噙着泪,没落地离开。
直到她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也还是没能说出一句话,我甚至都没有弄清楚事情的原委就又当了一回混蛋。
我觉得我应该有一种狗咬吕洞宾不知好人心的正义感,可是从那个女孩的眼神里,我分明只感到了让自己后背发凉的负罪感,不由分说地负罪感。我想我是好心办了坏事,虽说问心无愧就好,但是女孩的眼神告诉我,如果你的好心不能百分之一百地做成一件好事,那还不如冷眼相待。
问心无愧有很多时候只是一种自我安慰,就像追求女孩一样,鲜花玫瑰,浪漫约会,宿舍楼下的吉他弹唱,如果得来的只是一句“你是一个好人”,再问心无愧也无法抱得美人归。

很长时间以后我和室友谈到这件事情,我才弄明白为什么我又成了混蛋。
我的错在于告诉了女孩的男朋友她去了医院,女孩男朋友那一巴掌是因为女孩怀的孩子并不是他的,女孩的痛苦则源于她也不知道孩子是谁的。
一场疯狂的single night,一次术后发炎的包皮手术,一次医院的误打误撞。
我当时只是担心女孩的安全,却无意中拆散了好了十几年青梅竹马的一对。我曾打过电话向女孩道歉,她说,其实不怪你。
我在想如果当时她没有在医院碰上我,时间自然会把这件事情冲散,无人知晓。
有时候我甚至卑劣地想象,即使没有我,他们之间也会因为其他原因而分开。
因为害怕,选择隐瞒,却不能因为爱,选择坦诚。
我也在想,爱情是否太过脆弱。

女孩走之后很久,我才回过神来。
不得不承认女孩在刚才爆发的气场确实过于强大,女人真是一种可怕的生物。如果外星人入侵地球,我相信女人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存活的物种,她们甚至还会去占领外星人的星球开辟一个新的母系社会。
我没有打算再自讨没趣地追上去,但是云山雾罩不明就里的感觉让我很难受。
心里堵得慌的时候,我总是会想要去游泳,正好旁边就是湖,看样子还算干净,我脱了衣服裤子一头栽了进去。
刚栽进去我就骂了,操,有TM湖水这么浅的吗!
下个小雨街上的积水都能比这的湖水深。
还好跳进去的地方没有石头,但是还是呛了一嘴的泥,一股泥腥味冲入鼻腔,我差点没臭晕过去。
爬上岸边之后,对着湖光月影,照了照自己,头发湿得很凌乱,此情此景让我突然有一种诗人的豪放感,想起了诗仙太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他对影成三人那是醉的,我对影成三人,那是给臭的。
我像是打通了奇经八脉,高中死活也背不下的诗歌,现在在脑袋里不断地滚动播放。
我想起了闻一多先生的《死水》,前面是这么写的: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仍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高中的语文老师给我们解析的时候说,这首诗用了象征和反讽的艺术手法,乍一看他说的是死水,可是再乍一看,他说的又确实不是死水。
反正他说的到底是什么我不知道,总之我觉得他写得还挺写实的。特别是呛了一嘴泥上来,我就想立个警示牌在湖边,上面写“严谨乱扔虾壳”。
这片湖真是“表面波澜不惊,内里藏污纳垢”,这句话我小时候经常在宫廷戏里面听见。

小时候热播过一部叫《康熙大帝》的电视剧,除了类似于“表面波澜不惊,内里藏污纳垢”这样的话,关于这部电视剧我只记得这么几件事,一是陈道明霸气的演出,二是黄磊霸气的向天再借五百年,三是宝日龙梅霸气的强暴了康熙,对了,还有大阿哥那个幽怨的眼神。
有比自己心上人被抢走还痛苦的事情吗,有,那就是抢你心上人的是你爹。
大阿哥算是好的,被他爹抢走只是心上人,寿王李瑁就惨得多,被他爹抢走的是自己的老婆。
一直都说唐朝是我国有史以来最开放的朝代,直到知道杨贵妃是有前夫的,而且前夫是她儿子,我才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

想到这里,我又想到了一首诗,杜牧的《过华清宫》:
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高中学这首诗的时候正值炎夏,老师让我们讨论读完这首诗的感想,本意是想让我们批判统治阶级的穷奢极欲,但是有的女生在下面窃窃私语,说我也想做杨贵妃,有的男生交头接耳,说我想做唐玄宗。
只有我无动于衷,这样的行为无异于老师端了一把狙击枪在山顶,你傻了吧唧在山下的空地里撒了欢地奔跑,老师把我点了起来。
窗外骄阳似火,我脑门上的汗顺着太阳穴哗哗地往下流,我说,我想吃荔枝。
坐在我旁边的笑笑第一个笑了出来,接着全班哄堂大笑,老师可能以为我热昏了头,无奈地摇头。
笑笑捂着嘴抬头看我,眼睛眯成了两道弯月。
我低头问她,好笑吗?
笑笑伸出捂嘴的那只手来掐我,皓齿弯眉。

笑笑很喜欢柳永的词,学过一首《雨霖铃》,她就把柳永的词全都翻了出来,那时候她读诗词的热情远远大过了读小说。
我一直认为诗词是精简版的小说,可以没有开头,可以没有结尾,但是一定有高潮。
柳永的词我永远读不来,我觉得太矫情,但是柳永这个人我还是比较欣赏的,“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就好像潇洒地一甩手,说,考个屁,老子要去泡妞。
学到《雨霖铃》的时候,老师的讲解是草草了事,至于作者生平,更是一笔带过,只说了四个字:柳永,进士。
后面的同学问我,老师怎么知道?
我说,知道什么?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说,柳永是近视。
我说,因为他就是进士。
接着就有同学在下面拿手机百度柳永,全班传看,所有人都是意味深长的点点头,一副“我懂了”的样子。
“天性风流,才性高妙,由于父亲柳宜身为降臣,所以科场上得意失意,众红裙争相亲近;他不屑与达官贵人相往来,只嗜好出入市井,看遍青楼,寄情风月,醉卧花丛,怜香惜玉,直把群妓当倩娘”,这是百度里对柳永的一段描述,我不知道是谁写的,但是写的真叫人向往。

我当时在想宋朝的社会福利好的真是没话说,一个穷酸进士也能成天出入风月场所,后来不知道听谁说,其实是有妓女在养着柳永,我才发觉我的想法太幼稚了。
有一段时间柳永是我们男生中的偶像,当然也仅仅一度是我们的偶像。
虽然那时候我们都是情窦初开的纯情少男,但是也知道男人光有女人,是不够的。
所以陶渊明向来不被我们推崇,因为他甚至连女人都没有。但是他在我们作文里出现的频率却远远高于柳永,陶渊明永远都是那个励志的形象,无论是什么作文题目,我们总能见缝插针的把他那点破事写进去,但是如果在你的作文里出现了柳永的个人崇拜思想,不仅作文得低分,而且还会被邀请同语文老师进行一次深入友好的谈话。
其实陶渊明和柳永对于达官显贵的态度是差不多的,他们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回家务农一个夜夜笙歌。
“两种生活态度而已,何必那么认真呢”,这是我当时和语文老师说的一句话。
语文老师反问我,高考作文你想拿10分还是50分?
我问,写陶渊明就一定50吗?
语文老师说,写陶渊明不一定50分,但是写柳永就一定10分。

我很喜欢在作文里引经据典,但是却抵触用课本上的诗词典故,我认为那样会让作文看起来很不上档次,就像你穿了一件阿玛尼,别人一看就问你,动物园买的?
但是我忽略了一个问题,所有的阅卷老师只知道动物园有衣服卖,坐四号线就能到,所以穿动物园卖的衣服就好。
我的作文一向写的很烂,反正老师是这么说的。作文烂到一定程度也能享受到优秀作文的待遇,那就是高声朗读,全班传看。
笑笑总是说我,每次都被点上去,都不知道脸红。
我说,你还好意思说我?
笑笑很得意,至少不是每次都有我。
我说,那也不少了。
坐我后面的那个同学是为数不多的会看完我作文的人,他总是会对我说,我觉得你写很不错啊。
我总是会回他两个字,呵呵。
他说,你知道你的作文好在哪吗?
我说,我的字写得挺漂亮的。
他说,恩,你的字写的确实好,你肯定有练过字。
我说,没有,我爸写字好看,遗传的。
他说,我可不记得生物上说过写字好也能遗传的,哎呀,你怎么把我绕进去了,我是说你的作文,不是字,你的作文让人看不懂。
我说,那还叫好?
他说,朦朦胧胧的很有意境嘛,又不是写说明文。
我觉得他是同道中人,真是高山流水知音难寻,直到有一次他的说明文终于入了老师的法眼,我当时那种抓住钟子期的手热泪盈眶的感觉瞬间幻灭。
但是他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夸奖我的作文,坚持不懈地写说明文,就好像是钟子期对俞伯牙说,伯牙君,懂归懂,我还是要去砍柴的。

讽刺的是我得过作文比赛的二等奖,当年参赛寄的都是手写稿,语文老师对此的评价是:可能是看在你字写得不错的份上。
她甚至都不愿意看一眼我的作文,即使贴着二等奖的标签。
“也不知道是哪里组织的来骗钱的”,这是语文老师的原话,当时她的那副嘴脸让我想起了一位传奇的宫廷女子,容嬷嬷。可惜的是我没等到她变成好人的时候。

我写的作文笑笑是不屑看的,她说,写得之乎者也,看着累。
我说,我看完你的了,你好歹也看看我的。
她冲我吐舌头,我又没叫你看我的,是你抢着要看。
我说,那我求你。
她说,好啊,求啊。
我一摊手,求过了啊。
笑笑踩了我一脚,切,耍赖。

被拖去喝酒了...不知道哪个孙子想出来的普京+牛二+冰红茶这种灭绝人性的喝法...如果有人想尝试,冰红茶的比例一定要高一点!
但是那一次笑笑很认真地看完了我的作文,即使她对我的作文没有任何评价甚至没有任何正面评价,我也很满足了。
事实证明,笑笑确实没有什么评价,只是说,我总算看懂了一次。
我写的是一个赚人眼泪的亲子故事,坐我后面那个同学看完之后感动到说话都带着颤音。
他眼含热泪,握着我的双手,你写的是你自己吗?
我腾出一只手抽了张纸巾给他,擦擦吧,鼻涕都要流进嘴里了。

故事没有什么原创性,因为基本上是以刘畅为原型改编的。
写之前我征求过他的意见,他只是说,别把我写得太懦弱了。
写成之后,他唯一觉得不满意的地方就是我把他爸写得太坏了。
他说,我爸只有喝醉了才打我,你写得是不是有点夸张了,还有,我爸不抽烟,怎么会拿烟头烫我?
我说,编故事嘛,又不是给你写自传。

故事大致可以归结为五个字:刘畅找妈妈。故事的结局是刘畅他爸告诉刘畅,其实你妈早死了。
我第一次听刘畅说起这个故事的时候,总觉得是哪个地方台的寻亲节目,所以很无脑的问了一句,你找过电视台帮忙吗?
刘畅一脸困惑看着我,可是我妈死了啊。
我也一脸困惑看着他,但是当时你不知道啊。
他说,我不想让那么多人知道我妈死了,我倒宁愿她真是像我爸说的那样,跟别人跑了。
我说,那你妈名声就不好了。
他摇头,好死不如赖活,活着就好,那是我妈啊。
我倒宁愿刘畅他爸永远保守这个秘密,就算这会让刘畅花上一辈子的时间去找也好,至少在刘畅心里,他妈妈还活着。
我想刘畅他爸骗他的初衷,也是这样,至于最后为什么还是将真相告诉了刘畅,我不得而知。
我为把刘畅他爸写得太坏了感到过内疚,但是想到刘畅身上的淤青,我还是后悔没把他爸写得更坏。

我就坐在湖边,想起了这些高中时候发生的乱七八糟的事情。
直到室友的电话响起,我才回过神来。
来电显示是一串号码,我没接,之后这个号码接二连三地打来,我才认真一看,竟然是我爸。
我才想起手机丢了之后一直没有给家里说,赶紧接了电话。
没等说明我的身份,我就飞奔去机场,买了最近一班回家的机票。
飞机准时准点到达,坐上开往乡下的大巴车也超载超速,我还是没能赶上看外婆最后一眼。
外婆房外的小巷里架起了灵堂,挽联还未挂上,香烛已烧了许多。
摆放香烛的那张八仙桌蒙上了香灰,我还是依稀能看见小时候在桌角刻下的涂鸦。
泥地低洼不平,一只桌角下垫上了砖块。
八仙桌后面停放着外婆的棺椁,棺木早早就已经合上,我知老家的习俗,合上棺木,便再也不会打开。

法师念着超度的经文,木鱼叮当作响,唢呐师傅在一旁放下唢呐,喝下一口热茶,点上了一根旱烟。
亲戚们终于翻出了外婆十年前照的遗照,挂在了八仙桌之上。
香烛燃尽,我续上了三根。
父亲从背后拍我肩膀,刚到?
我点头。
沉默了许久,香烛再次燃尽,父亲拍拍我肩膀说,我来。

外婆在照片里很安详,我希望在棺椁之中的外婆,面容也是如此的安详。
我问父亲,外婆走的时候安详吗?
说到最后几个字,却有些哽咽。
父亲摇摇头,我们也没赶上,听你姨说受了点罪,时间不长。
父亲的背影有些佝偻,我问父亲,这两天你都没休息?
父亲说,总得有人盯着。
我说,你休息吧,我来盯着。
父亲笑了笑,你先去看看你妈吧。
我推门进房间,刚准备叫妈的时候,表姐做了个噤声的动嘴,赶紧把我推了出来。
我问,怎么了?
表姐忙低声说,你妈又哭晕过去了,别吵她

我在灵堂旁找了个角落坐下,周围都是嘈杂的声音,人声,木鱼,唢呐,蝉鸣。
我愿另一个世界是安静的,我叫一声外婆,外婆问我饿了吧,久久回荡。
2012-07-15 22:07:30 家庭装 (揣屁兜里的杜蕾斯要买大号的。)
对不住了各位,要坐火车回老家了,停更两天
第二年的清明节我想回老家给外婆扫墓,父亲说,大老远的就不用回来了。
我执意不肯,父亲说,想回来不拦你,但是记住,活人永远比死人重要。
这句话当时我听起来很那接受,我甚至觉得父亲有些冷血无情,但是很久之后,我理解了句话。

小时候我很喜欢过清明节,不仅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呆在家里踢热血足球,踢旋风脚,踢香蕉球,还可以嘲笑别的小朋友吃顿中午饭都要爬到半山腰去。
那时候他们总是很羡慕我,现在想来,他们那时候确实该羡慕我。

最后我听了父亲的话没有回去。
没有赶上见外婆最后一眼是我一生中的遗憾,但是清明节回去也无法弥补这个遗憾,我只好请父亲帮我上一炷香。
老家的习俗,下葬三年之后才能立碑,我唯一能来得及做的是争取在立碑的时候能把外孙媳妇儿的名字刻上去,动作再快一点,还可以把重孙的名字课上。
可是这些也都还是没能来得及。

我小时候的囧事都是外婆告诉我的,例如我让我爹吃扔在煤球堆里的馒头,我爹把我装进蛇皮口袋放在家门口差点被收废品的捡走。
我问过父亲这两件事有因果关系吗,父亲说了一句我很难理解的话,他说,我只是你爹,你说呢。
外婆会不会怪我没能给她送终,或许外婆会对我说,我只是你外婆,你说呢?
我至今也没能理解这句话,长大了些我问过父亲这句话到底有何深意,父亲说,我有说过吗?我怎么不记得。


有的人走了,那就是走了。
和阎王唠唠工作的烦恼,和黑白无常胡侃阴阳五行八卦神通,然后喝一口孟婆的汤,就到了下一辈子。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会有所谓的天堂和地狱,天堂和地狱不是安放逝者的灵魂,而是安放生者的思念。
因为各种原因,要停更一段比较长的时间了。
不会弃楼,一定会写完。
谢谢各位~
人世无常,大抵如此。
我以为外婆至少会等上抱重孙,但是突然间就她撒手人寰。
我也没预料到,当年任由娜娜去追随哈哥的脚步,再见她却是在小小的盒子里。

哈哥和娜娜离开两年之后,一天我接到了哈哥的电话。
哈哥的声音听上去苍老、悲伤,我不知道是因为苍老而显得悲伤,还是悲伤而显得苍老。
电话那一头的哈哥泣不成声,这是我第一次听见哈哥哭,哭得像一个小孩。
我听着电话,哈哥只是哭,没有说一个字。
我等着哈哥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等着等着,我也开始哭了,我感到害怕。

我一直认为就算是末日来临,哈哥也不会哭,因为他能搞到船票,就算搞不到船票,哈哥也只是会在废墟的角落找个地方坐下,点上一支烟,随着吐出的烟雾,同这世界一起闭眼。
哈哥全身都是坚硬的,但直到哈哥哽咽含糊地说出娜娜死了的时候,我才明白哈哥柔软的是心,而心,最害怕的是死。
我听着哈哥毫无逻辑,甚至有些精神错乱地说着关于娜娜的事,没来得急开口询问他现在身在何处,电话那头嘈杂作响,哈哥匆匆挂掉了电话。

不久之后,阿豪来找我,照例是提着可乐瓶装上的米酒,不同的是腰间夹着一个不大不小的木盒。
阿豪把木盒放在我面前,取了三个塑料杯,倒满两杯,第三杯只倒了一半。
我拿过可乐瓶,把半杯加满,洒在了木盒前。
阿豪端起杯子一饮而尽,转身离开,我问他,就这样?
阿豪说,你知道的,问了也没答案。


我说,哈哥有笔钱在我这,他现在应该正是用钱的时候,你要知道他在哪,帮我把钱给他。
阿豪说,哈哥你不用操心。
我听着心里一股火窜上来,拍桌子跳起来,你TM什么都不知道,你凭什么叫我不操心!
阿豪自从坐上哈哥的位置,渐渐地收敛了小弟的戾气,变得如哈哥一般沉着冷静,眼神里总是有一种果决和不经意,他看着我说,你的心情我理解不了,你要有火气想撒出来,我就站在这。

我一拳冲阿豪打过去,阿豪往左稍微一侧身,左右手抓住我的右手臂反背在我背上,脚下一招绊马索,我就扑倒在地,阿豪一屁股就坐了上来。
我挣扎了两下,双手双脚在地上不停地划拉,但是躯干纹丝不动。
阿豪笑着说,在演乌龟啊。
我侧过脸冲他喊,你TM到底有多重!
阿豪故作沉思想了会儿,突然郑重其事的点点头,对我说,一百八准有。
我脸都快憋红了,说,你快起来,我弟弟受不了了。
阿豪说,我坐你背上,关你老二什么事。
我说,我尿急!憋硬了!
阿豪站起身来对我说,你这理由太TM蹩脚了。
我的右手被扭得不轻,撑不起身,干脆就躺在了地上,对阿豪说,你们这行是不是都这么无赖,说好不还手的嘛。
阿豪一脸的不可思议,我好歹还带着一帮人,被打不还手传出去我还怎么混。
我啐了一口,但是实在无力,口水都挂在了脸上。
阿豪扶我起来,说,去我那,叫人给你按会儿。
我说,不用了,你知道娜娜在乡下有个外婆吗?
阿豪点头,听说过。
我问,能弄到她外婆地址吗?
阿豪说,明天告诉你。

第二天我开了四个小时的车才到娜娜外婆在的村里,黑色的车活活被染成了卡其色。
我看着阿豪给我发的那条地址的短信,我就不乐意了,我TM上哪找这些房子的门牌号啊!
只好见人就问,但是无一例外,没有人听说过娜娜外婆的名字。
有困难找政府,我想村级政府里的官员应该是有时间接见我的。
可是问了老半天,也没人知道村政府在哪,我想是不是村政府有什么别名,就像给人取外号一样,外号叫多了,就容易把真名给忘了。

在路边我看见一个老头,满头银发,梳着背头,穿着中山装,腰背笔挺。
我心想这不会是下基层的领导吧,但见他转进了旁边药铺里,我才意识到,领导哪有这么坦坦的小腹。
我决定进药铺里去问问这个老头。
这是一家纯正的中药铺,牌匾上写着三个繁体字,我只认得最后一个字“堂”,牌匾最外一圈已腐朽发黑,字与字之间隐约能看见暗绿的青苔,门外遮着深蓝的帘布,从门顶挂下,离地不过三寸。

我从右掀开帘布,光线射进屋内,正照在青石板上,中间的青石板已被磨得光华圆润,右侧药柜之下的青石板凹凸不平,坑洼中像是还有浅浅的积水。
老头坐在药铺正后方,正提毛笔想是在写药方,见我掀帘,反手将毛笔搁在砚台上,招手示意我放下帘布,快些进来。
药铺里的空气潮润粘人,药草的味道不甚浓烈,有的药柜已经被拉开,里面只剩零星的药末儿。
屋里只有一盏不足三十瓦的挂丝灯泡,时不时地一闪。
我坐到老头面前,老头微微低着头,昏暗的光线下,老头的脸更加阴沉,我有些渗得慌,不禁咽了口唾沫。

我有一种碰见了世外高人的紧张感,心想这老头会不会见我是块好料送我一本五毒秘籍?
谁知这老头开口第一句却是问我,年轻人,算前程还是姻缘。

我认真一看,老头已经换上了深色长衫,领口系得严实。
桌上放着一本蓝皮的线装版《易经》,书皮满是缺口,一张宣纸上写着许多生辰八字。
老头身后的药柜上挂着一张五行八卦图,白底有些泛黄发黑。
我问老头,郎中也能算卦?
老头叹了一口气,旁边开了家西药铺,我只好捡起老本行,勉强维生。 .
既然命中已有定数,灾病又何苦寻医,信命必不信医,老头居然本行算命,后改行医,两行兼通。
我觉得既然来了,那就算上一卦。
取过纸笔,抬手便写,老头忙拉住我,先说前程还是姻缘。
我问,能算别人的前程吗?
他说,能是能,不过不免不准,你取名字中一字,再写下所想一字。
我写了一个笑字,一个名字。
老头看了会儿,在房里踱步,然后走进了里面的隔间,过了会儿才出来,对我说,这实在难解。笑也,竹得风,其体夭屈如人之笑;名也,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
我听得一头雾水,问他,到底什么意思?
老头说,虽云山雾里,但必有拨开云雾见月明之时。
我说,那就是好咯?
老头点点头。

我说,那你再给我算一个人。
老头摆摆手,一人一天只算一卦。
我心想电视剧里的云游方士也是这么个规矩,哈哥是个不信天命的人,我帮他算这一个卦,结果好自然是好,不好的话也是徒增自己的烦恼。
想着自己进来的本来目的,就问老头,村干部都在哪办公?
他吧嗒吧嗒嘴,摇头说,不好说。
我说,这又不是算命,有什么不好说的。

老头说,村长家有台麻将机,但是如果村长老婆在打呢,村长就可能在村支书家里打牌,所以不好说。
我不得不感叹中国人脱贫致富好手段,麻将机都普及到了大西部的贫困乡村,心想找村干部是不靠谱的,就问算命这老头知不知道娜娜的外婆,老头说你还真问对人了,这老太婆住得偏,平常又不怎么和村里人来往,一般人还真不知道她。
我叫老头带我去找,老头说挺远的,你要心理准备。

老头虽然看着年近古稀,但是步履轻盈,大气都不带喘的,走到后来我都有点上气不接下气,老头脸上才微微泛红。
后来实在坚持不下去,我一屁股坐在地上不停地喘粗气,我问老头,这山都快爬了一半了,她该不会住山顶吧?
老头说,她的坟在山顶。

虽然这个情况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是真正听到娜娜的外婆也已经过世,还是替娜娜感到伤心,一想到现在自己还背着娜娜的骨灰,这样的感情更加复杂。
我不知道娜娜的外婆是如何死去的,更不知道娜娜是如何死去的,只希望她们在看这世界最后一眼的时候,眼神安详,内心平静。
我突然觉得自己有一种使命感,像是自己要再背着奄奄一息的娜娜奔去见她外婆最后一眼。
找到娜娜外婆坟墓的时候,太阳西下,像喝醉了一样,映得漫山殷红。
娜娜的外婆是在娜娜离开之后去世的,距现在最多两年,自然没有立碑。我把娜娜的木盒放在坟包的顶上,就当娜娜的外婆在抱着娜娜。
来的时候并没有带香烛纸钱,我想点三支烟插上,但总觉得不妥,就在周围采了些野花,放在了坟边。

我对算命的老头说,天色暗了,你先回去没问题吧,我想在这多坐一会儿。
但见他不知哪掏出来的佛珠,拈在手上,微闭双目,口中念念有词。
等他念完,我问他,你还会做法事?
他说,略懂略懂,我刚才在念经超度。
我说,都死那么久了,该投胎也都投了。
他说,那我又何必多此一举?
我说,你别吓我啊。

老头正经道,你是好人,不必害怕。外婆在这等着外孙女,你带着外孙女千里迢迢赶来相见,大善事一桩啊。
我问,两个人都送走了?
老头郑重地点点头。
我心想你这老头八成是在忽悠人,你顶多能仗着老太太见到外孙女心情好把老太太哄走,娜娜肯定是要留在这等哈哥的。
但是这么一想来,虽说娜娜是朋友,自己心里不免还是也有些渗得慌,况且娜娜一个人在这也怪可怜的。

我在娜娜外婆的坟包边挖了一个坑,把娜娜的木盒埋了进去,用土堆出一个小坟包。
我心想回去一定得找个高明的法师来做做法事,劝娜娜早点喝下孟婆汤,运气好一点,没准还能碰上哈哥。
既然这辈子没时间爱了,那就下辈子继续爱。
既然这辈子不能一起死了,那就下辈子试试。


娜娜是个好女孩,这个道理她肯定懂,我突然觉得再请个法师来有些多余。
准备再和娜娜多说两句的时候,算命的老头拽我,说,走吧,擦黑了。
我说,你先回去吧。
老头说,我人老了,缺维生素A,有夜盲症。
我给老头抱拳行礼,你真是个世外高人,什么你都懂。

和老头一起下山的时候,我问老头这的地皮贵不贵,他说不要钱。
我想要是以后这座山头还没有被开山采石给挖空了,我们都埋在这。
回去之后我找阿豪让他转告哈哥,娜娜的后事我已经办妥,他死也得回来死,比我先死,我好把他和娜娜埋在一起。
阿豪说如果有机会他会把话带到,但不知会是在猴年马月。

对于人的生死,我看淡了很多,我常安慰自己,人死了,不过是踏上了另一段旅程,虽然活着的人未曾知晓,但是要相信,有这么一段旅程。
精神力量往往是强大的,自我安慰就像给大脑皮层喂下了几十片安眠药,甚至像在太阳穴涂上了消除记忆的药水。
但是没有强如阿Q的精神力量,人难免有精神奔溃的时候。
人的弊端在于有一个无限脆弱的泪腺和一个有限容量的膀胱。
精神力量这玩意儿既不能完全控制泪腺,也不能完全控制膀胱,我们总要顺从身体的本能反应,憋不住泪就哭,憋不住尿了就撒,不能倒行逆施。
所以回到家躺在床上,我还是留下了眼泪,那晚还尿了床。

那晚我梦见娜娜中午的时候从山顶下来,走到山脚左顾右盼,像在等着谁,快傍晚的时候雷鸣大作,一道闪电下来,刺得天际明晃晃的,然后哈哥仿佛神兵天将一般,出现在了娜娜面前。
娜娜依旧二十几岁的模样,而哈哥却已经满头华发,脊背佝偻。
娜娜挽着哈哥的手向山上走去,走到半山腰,天空下起了瓢泼大雨,娜娜撑起了一把油纸扇。

接着我就醒了,腰部以下,一阵温润。
我极力揣摩娜娜是不是要传达给我什么信息,想回忆起更多细节的时候,脑袋一阵眩晕。
我对娜娜的故去故作镇定,却在一场梦里被撕破了面具。
我想我是对亲人、朋友必定有一天会一一离我而去感到了害怕,但是比起这个,我屁股下面那张微醺湿润的床单更加让我恐惧。
我才二十好几,雄姿勃发正当年,前列腺就出问题了这不科学!
从小弟弟里面出来的东西只有两种,我翻来覆去检查了好几遍,颜色不是白的,质感不是粘稠的,味道不是腥臭的。
我不知道对于这个结局我是应该高兴还是不高兴,因为我不知道对着一把血红的油纸扇梦遗和二十好几了还在尿床这两者哪一个情况更严重。

我只好硬着头皮去找医院找刘畅,刘畅听说我尿床了笑得前仰后合,他撞了撞我肩膀,说,你老实给我说,你是不是还没割包皮呢?
我恨了他一眼,一边儿呆着去!
刘畅说,人在梦里处于激动或者完全放松状态的话,出现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别紧张。
我说,你又不是泌尿科大夫,别糊弄我,给我找一靠谱的大夫。
刘畅说,我这是一行精百行通,医生每一科都还是要懂一点的。
我说,那是你们医院就你一个人一天闲着没事儿干。
刘畅说,你还真说对了,我最近在研究古汉语。

说着刘畅递给我一本小册子,说,这是我在旧货市场淘旧书的时候淘到的,《说文解字》普通常用字的摘录,我觉着还挺有意思的。
我突然想起村里那个算命老头给我算的一堆叽里咕噜的古文,就叫刘畅给我查一下笑和名两个字。
刘畅翻了会儿说,这上面只有笑字,是这么说的:笑也,竹得风,其体夭屈如人之笑。
我一听就骂了,TMD照书念给我听还收我五十!
刘畅抬头看我,什么收你五十?
我就把送娜娜去见外婆一路上的事情给他说了,刘畅觉得这是一件悲伤的事情,但是对我被骗了又想狠狠地嘲讽一顿,脸上的表情扭捏难看。
我说,你想笑就笑吧。
刘畅说,这个你都信,都什么年代了。
我反问他,那你还不是在看《说文解字》?
刘畅说,我只是研究文字而已,我是个医生,怎么会信算命这种事。
刘畅问我,给笑笑算的?我点头,他接着问,你们有多久没见面了?
我忽然有些怅然若失,我和笑笑有多久没见面了?她是什么时候走的?昨天?前一个月?还是两年前?
我对刘畅说,不记得了,应该很久了吧。
刘畅苦笑,你就准备一直这么耗着?
我说,有句话叫多少步笑多少步来着?
刘畅说,五十步笑百步。
我说,你懂就好。

后面连续三四天,我都会梦见娜娜,情节和第一天晚上梦见的一模一样,不同的是娜娜的装束每天都不一样,而且每次没等娜娜撑开那把血红的油纸扇我就醒了,自然也没再尿床,我想我可能是被那把油纸扇吓尿的。
娜娜每天晚上在我梦里搞一场变装话剧,我觉得娜娜肯定有话要对我说。
我常常去那个老头的坟边喝酒说话,我都感觉自己有些通灵了,去找娜娜聊聊应该会有所发现。
我挑了一个晚上,去找了娜娜。

月色很亮,照进旁边的树林,树影婆娑,偶尔有夜风穿行,沙沙作响。
我坐在地上,开始对着娜娜滔滔不绝地说话,说到后半夜,我也没感觉娜娜有什么回应,就准备下山。
打开手电,脑袋里突然一闪,阿豪给我木盒的时候,也没说是娜娜的骨灰啊。
我想打电话给向阿豪求证,但是无奈信号不好,在周围找了一圈,连个紧急通话都拨不出去。
我只好先下山,到了村里才有了微弱的信号,拨给阿豪,他醉得一塌糊涂。
这个时候天也快破晓,我寻思着等阿豪酒醒起码也得到中午,要再不找个地方休息休息,恐怕我就熬不到中午了。我去敲了算命老头的门,最外层卷帘门上的泥块儿被我敲得簌簌地下掉。
老头撑开卷帘门,我看他不像刚起床的样子,问他,我这是赶巧了碰上你要出门?
老头端起旁边的热汤,说,人老了,就不怎么睡了,我和鸡是一个作息,鸡打鸣了,我也就起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太邪恶了,老头说他和鸡一个作息的时候,我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敬之情,不禁感叹生活的不易。

老头也没问我为什么这么一大早就到村里来,只是叫我坐下,给我盛了一碗热汤。
我一闻,是碗鸡肉汤,汤面铺着一层澄黄的油花,零星地飘着鸡皮和红枣,鸡汤看着不甚清透,一口下去,全是剁碎的鸡肉,口感绝佳。
我冲老头竖大拇指,好喝。
老头从锅里夹了一根鸡腿给我,炖得很烂,肉险些掉在了地上。
刚咬上一口,鸡腿肉就滑进了嘴里,我仿佛看到了这只腿部肌肉异常发达的土鸡在栅栏里愉悦奔跑追逐小母鸡,老头在篱笆外霍霍磨刀的画面。

这只鸡腿吃到最后,我有一种丝丝入扣的感觉,因为塞了一嘴的肉丝。
我问老头有没有牙签,老头说,我平时都是用手抠。
我说,我就是抠不出来才要牙签啊。
老头说,哪有用手抠不出来的,先用指甲伸进靠近牙龈的部分,空隙比较大。
说着就取下假牙给我示范。
我说,我要是有你那一副牙,我连抠都不抠。

老头找了根银针给我,我看着那根发黑的银针,问老头,你确定这不是烧柴火剩下的碳棒?
老头忙说,我的可真是银针,你拿布擦擦。
这么一擦,是锃亮了许多,只是钝的一头有个黑点老是擦不去,最后我一吹,针上露出一个扁圆的小孔。
我说,这不就是根绣花针嘛!
老头说,一物多用,电视上提倡,相应国家号召。
我一想也是,过了会儿才发现不对劲,老头这里哪TM有电视啊,而且银针哪有一头尖一头钝的啊,就算是绣花针当银针使也不卫生啊。
正想问老头他的电视机藏在什么隐蔽位置,灯泡忽忽地闪了两下,恍惚间一阵迷乱,昏了过去。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脑袋前所未有的清醒,就像在黄浦江里游泳,游着游着就到了九寨沟。
床头亮着一盏淡黄色的台灯,借着灯光,我看见了正对床脚的墙壁上挂着一个超大寸的挂壁液晶电视机。
心想我自觉很清醒啊,莫非感觉清醒也TM能是幻觉?
这时候老头进来了,幸好老头不是一副毛长嘴尖要吸人血的样子,我指着电视问他,这是怎么回事?
老头很自豪地说,索尼的

我说,我知道,但是怎么会。
老头抢着说,人老了眼睛不好,所以这么大。
我说,我知道,我是说。
老头拿过床头的遥控板,说,在这。
我说,我知道,我的意思是。
老头又抢着说,我给你开电视。
我忽地一下坐了起来,说,你能让我把话说完吗?!

老头嘿嘿一笑,年轻人不要急嘛,这彩电是中奖中的。
我问,村里也有体彩卖?
老头说,一块钱一张的刮刮彩,一等奖还是部小汽车呢。
老头看我张大了嘴巴,接着说,当然肯定没有人刮中小汽车,中的最多的就是床单被套。
我说,你不会是算出来哪张是电视机的吧?
老头摆摆手,刮刮彩是有托儿的,我瞧准了谁是托儿,跟他们一块买。
我说,那你才中个电视机。
老头摇摇头,根本就没有小汽车的彩票,就算全村人的钱都买光了,也没人能中的。看我一个糟老头中了彩电,只怕让村里人更穷了。

老头正自责,我忽然想起自己昏过去的事情,就问老头,你这不会是常年不通风吧,我刚才怎么昏了。
老头正道,这里原来是药铺,怎么可能不通风,是我在汤里加了安神的药,对你们年轻人劲儿大了点。
我说,我要买药方,这玩意儿比安眠药好用多了。
老头去开药方,我起床跟了出去,老头在写的时候,我突然想起,问老头,大清早的你也安神?
老头没有抬头,提笔疾书,说,安神补脑,延年益寿。
写完老头把药方递给我,我接过来一看,不经赞叹老头这行书写得真是行云流水,特别是收笔这一撇轻盈利落,滑到纸边收尾,不偏不倚。

我说,这字怕是书法家协会里都没几个有你写得漂亮。
老头会心微笑,见笑了。
我说,你要是临摹张旭的狂草准能以假乱真,你该不是照他的字帖练的吧。
老头微微一笑,我本想自成一家,但有古人在前,没有刻意模仿,相像罢了。
我觉得老头说的在理,但是还是说了句煞风景的话,我说,你能再写份楷书的吗,这份我看不懂啊,我看不懂不要紧,抓药的肯定也看不懂啊。
老头摇头自嘲,以前写药方都是给我自己看,难免写得草了点,现在没人找我看病了,还是改不了这毛病。
老头重新写药方的时候,我看了一眼手机,已经是下午两点过,就打了阿豪的电话。
听声音阿豪那边又开始喝了起来,他们对此有这样一种说法,说这是漱口水,我担心他们这样下去,会漱出一口的啤酒黄。
我问阿豪娜娜的木盒他有没有打开过,阿豪他没有,但是摇过两下,听上去像是骨灰。
阿豪这么一说,我下决心要去打开娜娜的木盒看看究竟里面还有什么。
便问老头,挖坟什么日子吉利?

老头表情错愕,什么时候都不吉利。
我说,我看盗墓小说里面挖坟掘墓都会看个日子的,你给看一个。
老头说,我是兼职算命的,不是风水师,你想干什么。
我没理老头,心想择日不如撞日,反正娜娜的木盒也是我埋的,木盒里要是有什么贵重的东西,我算是给哈哥收回了损失,要真是娜娜的骨灰,那我也得亲眼看着她问问为什么老是来我梦里演变装话剧。

我拿上老头重新开的药方就准备出去,老头叫住我,递给我一张毛巾,说天热,拿去擦汗。
我心想老头够仗义,就算不愿意帮我做掩护也要多送我两排弹药,但是TMD弹药是管够了,没机枪有个鸟用。
我说,你还是给我把铁锹比较实在。
我头裹围巾肩扛铁锹就奔山头去了,我觉得我像是去挖地道的。

由于当时埋的时候工具水平有限,没有埋太深,用铁锹刨了两下,就挖出了娜娜的木盒。
木盒我倒是原来就仔细看过,我虽不懂木材,但也看得出做这木盒的树并非凡品,木盒四四方方,打磨得光滑锃亮,周身没有图案雕纹,只是合盖的边缘有极细的缝隙。
我心里对娜娜说了句多有得罪,便伸手去揭,却纹丝不动。
我心想盒盖一般都会有一部分嵌盒体,可能是用力方向不对,垂直往上一提,力道大了些,盖是揭开了,但是里面的东西全洒了出来。
如果我没有猜错,洒出来的,应该是骨灰。
恰巧一阵风过,洋洋洒洒地飘扬,我尽力抓了一把,最后摊开手心,让她飞去。
我想我是又一次放开娜娜,让她去追寻哈哥。
零星的粉末黏在了花瓣上,我用力把她吹散,把木盒重新埋好,我望着娜娜飘去的方向。

我还是有些惶恐,没有替哈哥照顾好娜娜,不管是在娜娜生前还是生后。
任性或许是女人的天性,我想如果这次我没有这样意外地放走娜娜,她最后可能会化妆成贞子来找我。
我一直觉得娜娜是个好姑娘,只是对于哈哥,她太过执着。
不过我梦见娜娜也可能是自己的偏见,娜娜这一次是否真的想在这静静地撑着油纸伞等哈哥呢?
我不想娜娜望穿秋水变作了望夫石,而愿她做一只自由的鸟儿。
所以我擅自替娜娜做了主,因为等待总是是磨人的。

人往往就是这样,看别人的问题清楚明了,说得头头是道,到自己却是雾里看花。
正像意外地放走娜娜是如此地如释重负,却不知道自己为何等了笑笑这么多年。

送笑笑去非洲的时候,我曾想等她回来给她一个答案,
我不知道这个答案笑笑等了有多久,对此的热情是否还在,正如前面所说,等待总是磨人的。
或许笑笑在长久的等待中,早已经游到了另外的海域,适应了那片海域里盐分的溶解度,或许那片海域会降低多巴胺的分泌。
也或许是我游到了另外的海域,那片海域死气沉沉,压得我喘不过气,我需要游回原来的海域,虽说不是所有的鱼都会生活在同一片海里,但至少我要去看看笑笑还在不在那里。

笑笑在非洲的行程大约是一个月的时间,我想要不动声色的等她回来。
我原以为非洲的交通是靠走,通讯是靠吼,如果不是非洲人民的铁哥们儿,中国,又修公路又建信号塔,非洲人民可能还生活在石器时代,处在同狮子猎豹豺狼毒蝎巨蟒争地盘抢水源的一片水生火热之中。
但是笑笑买了当地电话卡和我联系,给我说非洲其实挺好,就是看上去旧了一点,像七八十年代的中国,我说你该不是做错飞机去了朝鲜吧。
我才发觉我们看非洲就像美国看我们一样,新闻联播果然还是不能多看。
笑笑具体去的那个地方地名我已经忘了,或者说我从来就没记得过,音译成中文太过拗口,就算是英文发音也很别扭,何况还带着浓郁的非洲口音。
笑笑学了两句给我听,如果不是笑笑学得不到位的话,我觉得只有苏格兰的口音比非洲难听。
我对笑笑说,你别学着学着改不了口了。
笑笑说,切,我的可是正宗伦敦腔。
我说,只要不是苏格兰腔就好。
笑笑说,这么优雅的口音,不懂得欣赏。
我对苏格兰口音深恶痛绝,是因为看了《猜火车》这部电影,里面浓郁的苏格兰口音听着像是吐了口痰没吐干净黏在鼻腔里还含着一根长到抵住了咽喉的香肠说话一样。

高中的时候听力还都是念两遍,一遍美音,一遍英音。
笑笑和我讨论过哪一个好听。
受美国电影的影响,我喜欢马龙白兰度或者尼古拉斯凯奇那种含混不清略带嘶哑的美音,虽然考试听力在我听来也是含混不清,但感觉却是像放鞭炮一样,噼里啪啦的。
后来我发现,我不是喜欢美音,而是喜欢音色,喜欢美音只是因为恰巧喜欢的那个音色发出了美音,总的来说就是爱屋及乌。
以前的我弄不清,到底哪个是屋哪个是乌,总是后知后觉。

笑笑说她喜欢英音,我问为什么,她说就是喜欢。
我说,英音连印度口音都不如。
笑笑踢我,你是什么欣赏水平,印度人说话都是biubiubiu的。
我说,是duiduidui的。
后来听《生活大爆炸》里Raj说话,发现其实我们俩说的都不对,印度口音其实是dododo的。
也是后来我才发现,英音和苏格兰口音唯一的区别只是英国人含的那个香肠稍微短那么一点。
我把笑笑待的地方叫做“哈虎文钵英”,因为当时正好在读《射雕英雄传》,就拿这个熟悉的叽里咕噜的名字代替另一个叽里咕噜的名字。
笑笑去哈虎文钵英的路上,给我打了个电话,我看了眼时间,已经夜里十点。
笑笑告诉我说大巴车上都是不认识的黑人,她有点害怕。
我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就问她,那边热吗?
问完我觉得自己没水平了,非洲自然是热的。
笑笑说,昨天下过雨还好,现在太阳正大呢。
听完我觉得自己更没水平了,无怪乎非洲人这么黑,都夜里十点了还TM有太阳。

我问笑笑,那月亮什么时候出来?
笑笑说,晚上啊。
我说,现在就是晚上啊。
笑笑噗嗤笑了出来,笨啊,我们俩有时差

我说那我在电脑上设一个非洲的时钟,笑笑说不用那么麻烦,往前推八个小时就好。
两个人之间有时差,会让人想起一首歌,名字叫做《白天不懂夜的黑》。
有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被按在电动椅上,却死活找不到开关,醒来发现室友在我旁边推我,在地上做跪拜状,我求你,快接电话吧。
我拿起手机一看,有八通未接,全是笑笑打来的。

正准备回拨,电话又响起。
一接起就听见笑笑扯着嗓门说,给我唱首歌。听声音像是喝了酒,有些微醺。
我问笑笑旁边有其他人吗,叫别人听电话。
笑笑却说,你听。听筒像是转向了其他地方,只听见一阵嗡嗡的响声。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笑笑突然又说,听见了吧,嘿嘿,知道你没见过海,让你听听海浪的声音。笑笑这句话说得有三分醉意,七分得意。

我说听见了,让笑笑赶快回去。
笑笑说,我们在开篝火晚会,我要你唱歌给我听。
我说,我唱歌很难听啊。
笑笑说,我知道。
我说,你要我唱什么。
笑笑说,月亮代表我的心。
不好意思,第N次停更了。
最近写着有些力不从心。
虽说是写小说,但是里面很多人物的原型都是身边的人,发生的,也大多是身边的事。
特别是笑笑,笑笑的原型,是我喜欢的女孩。
但现在我很难继续写笑笑的部分,本想赶在某个日期之前把小说写完,当做送给她的礼物,但是抱歉了。
额,我也不知道今天又开始写了,后面能不能每天都写,不能的话还请见谅。
月亮代表我的心,这首歌我能唱出滚滚长江东逝水的味道,我实在不想如此雄浑地唱这首深情款款的歌,再者,我是一个烟熏桑,不是Adele那种,是真是烟熏出来的那种,唱《坚持到底》没准儿行。
我不愿意唱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我真的很困,眼皮在接受地心引力的召唤,再这么撑着,我就得长抬头纹了。
笑笑听我支支吾吾半天不唱,自己就唱了起来: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月亮代表我的心”,
我不得不承认,笑笑唱得很动听,像坐在夜里的小舟上,远处传来婉转的清唱,你就进了梦乡。


我还得承认的是,我睡着了,如果不是笑笑唱完之后接着的两声哈哈大笑,我还可能会落枕。
曹格说他在KTV唱完歌之后会马上叫“干杯”,化解唱完之后没有人鼓掌的尴尬。
笑笑的两声大笑可能也是因为这样,不然她可能听见我呼呼地鼾声。
之后我睡意朦胧地说了些什么,已经忘了,笑笑说了些什么,我甚至都没有听进去,只记得最后她说,好吧,你睡吧,我挂了。

两个人,无论是情侣还是朋友,情绪不在同一个level,几乎不可能有一次愉快的对话,更别谈深情。
就像你跟猪八戒谈吃,心想保准聊得来,岂不知你碰见猪八戒那会,他刚从高老庄出来,满脑子的翠兰;你碰一鼻子灰,心想过段时间再找猪八戒谈吃,不料这会儿他刚得之翠兰已嫁做人妻。
等猪八戒想着吃了,你却带了一美女过来,和他谈三围。
好吧,这个例子不合适。

醒来已是早上十点,笑笑发有一条短信:我在海边看星星。
我本想打电话给笑笑,但她那边却已是凌晨两点。
想起还有两节课,便匆匆起床赶去上课,忘了带手机。
一点回来发现又有一条笑笑的短信:什么时候才能和你看星星?
我回电话,无人接听,再看那条短信,发来的时间,是十点十分。
我一直对没有和笑笑一起躺在草地上看过星星耿耿于怀,以前我以为是因为自己的中华美德在作怪,说过的话一定要做到,可现在我发现,我其实是在贪恋同笑笑一起做一件彼此都觉得浪漫的事的时光。
看过一次,就想看第二次,然后是第三次,或许是躺在草地上,同天空的星星一起化作永恒。
我和笑笑都不相信永恒,世上也没有永恒的事情,所谓永恒,只是时间足够长,长到人们忘记了从哪一刻开始,忽略了到某一刻会结束。
我觉得六十年足够长了,那时候我和笑笑八十多岁,笑笑一头银丝,我成了秃瓢;膝下若有儿女,我希望他们有我和笑笑各自一半的DNA。

之后的时间里我和笑笑就在八小时的时差中来回折腾,其间我砸坏了一个手机,NOKIA黑白屏的那种,寝室墙上被砸得满是坑。
我很希望笑笑去的地方和我的时差是24个小时,这样就只会因为提早一天或者迟了一天送出节日祝福而误会。
当然,提早一天还好,迟了一天,就惨了。

笑笑回国的时候,我已经放假回家闲了很久。
每天睡醒吃午饭,玩一下午电脑,晚上和朋友出去溜达。
掐算着笑笑回国的日子,从开始要用上双手双脚,到最后只剩下一根指头。
有时候晚上在河边的冷饮摊和朋友喝啤酒,抬头看见硕大明亮的北极星,自己会抱着空酒瓶傻笑。
朋友问我笑什么,我说等媳妇儿。

起哄的朋友大声吆喝,是昨晚在这看上的哪个姑娘啊?
明眼的朋友小声问我,笑笑?
我都没有理会,自顾自的傻笑。
朋友也不自讨没趣,骂我一句,瞧你那贱兮兮的猥琐样;然后各自聊开。
有一天晚上喝得有些迷糊,抬头看见流星,忙做祈祷状:笑笑回家的时候一路平平安安。
朋友问我干什么呢,我说有流星许个愿。
朋友忙问哪呢,我往天上一指,这不还在那呢。
朋友冲我脑门就是一巴掌,你家流星跑这么慢,还TM带一闪一闪的啊,那玩意叫波音七四七,你对着它许愿,它拉你一脸大便。

朋友一巴掌让我有些清醒,再看那颗流星,闪着红蓝相间的光,我不禁哑然失笑。
想来再过两天就是笑笑回国的日子,便打了个电话给笑笑。
还未张口,笑笑便说,有事快说,我正收拾东西赶车呢。
我说,我有个惊喜给你。
笑笑叫了一声,你会不跑来非洲了吧!
我说,这个倒没有,等你回来,有个惊喜给你。
笑笑有些失望,那你现在给我说干嘛!都没惊喜了!
我一想也是,忙扇自己大耳瓜子,想做个补救,说的却是,你现在以为有惊喜,到时候要真没惊喜,不就又是个惊喜了嘛。

刚说完我就意识到自己是在火上浇油,想再做补救,却怕再说错话,一时无语。
沉默了几秒钟,笑笑开口,你是不是又喝醉了,早点回家睡觉。
我像抓到根救命稻草,忙说,好,我马上回家。
笑笑说,回答这么快,肯定又在敷衍我。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笑笑又说,下次再找你算账。便匆匆挂掉了电话
后面两天我试图再联系笑笑,但是电话已拨打不通。
虽然笑笑之前给我说过她的行程,并叫我放心,说她不符合非洲人的审美标准,劫色只能她劫别人,别人不会劫她,遇到劫财的无财可劫,她身上就俩钢镚,还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可是我心里老是想着塔利班武装分子端着AK47满大街晃悠寻找目标的模样。
据说杀戮是有快感的,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辛德勒的名单》里那位面容英俊却略带邪气的纳粹军官,从为了民主和自由而杀人,到为了不被杀而杀人,再到最后仅仅为了杀人而杀人。
我非常担心笑笑在独自回国的途中遭遇什么不测,因为上了膛的枪就像快要高潮的阴茎,一定要射出去,憋着容易走火。

在绵绵恶梦中熬过了两个惊魂未甫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夜晚,第三天早上六点终于接到了笑笑的电话。
我问笑笑,你看见端着枪蹲在犄角旮旯带着围巾围得跟过冬似的塔利班恐怖分子了吗?
笑笑说,我在的是埃及。
我说,对啊,所以才问你啊。
笑笑说,你说的那是阿富汗。

得知笑笑一路未遇惊险,我擦拭额头的冷汗,听着笑笑述说着埃及的风土人情,金字塔的扬沙浮尘。
笑笑说她拍了一张亲吻胡夫金字塔的照片,我小心翼翼地问她,那得多脏啊,亲得一嘴尼罗河的沙。
笑笑笑我傻,她说,哪会真的亲,你没见过那张骑着埃菲尔铁塔的照片吗?
我问笑笑,那你有没有亲狮身人面像?
笑笑语气懊恼,嗔怪我道,哎呀,我忘了,你怎么不早点提醒我。
我说,我也得知道狮身人面像旁边的公共电话号码是多少啊,再回去照呗。
笑笑哼了一声,我都要登机了,下次你陪我来照。
我说你等我算算,笑笑问算什么。
我说,算算从我家门口那条河划多久能到尼罗河。
笑笑说,别贫,我登机了,下飞机再打给你。
我说,好。

我在心里对着几日来的恶梦竖起中指,然后轰然睡去。
但我还是做了梦,梦见自己真的弄了条小木筏,和笑笑勇敢地划向了尼罗河。
唱着一首加油打气的歌,我本以为最次也得是“让我们荡起双桨”,谁知开口却是“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
我打开地图,标头硕大的黑体正楷写着“中华人名共和国地图(2013年修正版)”。
我对笑笑说,咱拿错地图了,可能去不了埃及了,要不咱去钓鱼岛玩玩儿?
笑笑说,那好吧,怎么走?
我说,你等我找找。
我研究了会儿地图,很无奈地对笑笑说,钓鱼岛咱可能也去不了了,地图上没有。

在木筏里摇摇荡荡一夜,我们漂流到了海南岛上,换上花短裙和花短裤,在海里一通畅游。
游着游着,海里突现鲨鱼鱼鳍,没来得及转身逃走,鲨鱼张开血盆大口向我们袭来。
我拉起笑笑的手,分明看见鲨鱼参差的利齿,一口咬来。
接着我从梦中惊醒。
一面庆幸这只是一场梦,一面对梦里鲨鱼口腔那股便秘了十几天终于一泻千里的味道如此逼真而啧啧称奇。
或许是这个梦太过真实,以至于延伸到了梦外,醒来我还是闻到一股臭味。
嗅着鼻子发现老爸养的那条小黑在我床边拉了稀,还腆着脸蹲在我床边叼着飞盘一脸得瑟等着我带它出去玩。
父亲喜欢晨练,又觉途中乏味,便在小黑三个月大的时候从亲戚家把它抱了回来。
小黑本来不叫小黑,而且它也不黑,一水儿的白毛,刚抱回来那会儿图省事,叫它白狗,它也爱答不理。
所谓人比人气死人,狗比狗气死主人。
有次父亲带着它遛弯的时候碰见邻居家的小萨摩妞妞,相比之下,小黑相形见绌,饱和度瞬间下降,父亲也就干脆改叫它小黑,小黑听到新名字反倒摇头摆尾,异常兴奋,父亲以为小黑喜欢自己的新名字,就这么一直叫了下去。
却不知那天小黑摇头晃脑那股贱兮兮的模样完全只因为那只小萨摩是条母狗。

小黑在我房间里蹲了有一会儿了,哈喇子流了一地。
我坐起来摸摸它的头,对它说,别划拉尾巴了,都扫到你的大便了。
傍晚我带它出去溜达,在河边休息的时候对它说,明天和我去接笑笑,好不好?
见它毫无反应,就一个劲地搓它的脸,却还是一副给个窝就能死半天的模样。
我对它说,大哥,垃圾桶在那,那边还有根树,你到底是有多挑剔啊!

小黑突然抖了个激灵,在河岸边蹦跶。
我朝河对对岸望过去,正看见邻居家带着妞妞散步。
妞妞扭过头含情脉脉地看着小黑,前爪扣在河岸边,一副“好哥哥,我过不来,怎么办?”的忧虑神色。
我冲邻居打了个招呼,一脚把小黑踢下了河。
妞妞见小黑下河游了过来,姿态优雅地趴在岸边,笑盈盈地好像说“好哥哥我就知道你是舍不得让妹妹我跳的”。
小黑游上对岸,甩掉一身湿漉,妞妞在一旁也不闪不避。
邻居揭开妞妞的项圈,任它俩撒欢玩闹。

落日余晖,余波掠影,映出一朵橙色莲花。
耳畔想起微弱的引擎轰鸣,天际飞机划过,喷气拖出长长的尾翼,混着霞云缓慢漂移。
我点了支烟,像猥琐大叔一般垂涎这日系言情动漫的必用空境。
幻想着前面走来一位身材曼妙的女子,纤腰细臀,肤似脂玉,侧身而坐,芊指撩发,吐气如兰:大哥,要服务吗?
一声“扑通”落水之声,打断了那种气氛微醺,晨雾缭绕的聊斋幻想,我有些恼怒,我觉得下一秒那位女子黑色紧身连衣裙下面就能“噔”地弹一条尾巴出来,尾巴弹出来势必裙子就会被撩上去。
这种幻想和做梦一样,一旦断掉,很难续上,我也只好往河面看去。
只见小黑又掉进了河里,妞妞靠在邻居脚边,汪汪直叫。
邻居摊摊手,示意我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小黑试图再上岸,妞妞叫得更甚,无奈只好游了回来。
我叹了口气,又恼怒又好笑,只骂了小黑一句,和我一样没出息,回家!

小黑到家郁郁寡欢,不吃不喝不动不睁眼,父亲问小黑怎么了,我说失恋了。
父亲说他就知道跨品种谈恋爱不靠谱,妞妞那么一丁点儿,咱家小黑这么大。说着摊出两只手掌,一只手比划妞妞的大小,一只手比划小黑的体格。
之后父亲接着说,他们交...
父亲说完“交”字闭口要说下一个爆破音,却突然停顿。
我说,我也二十几了,懂,尺寸不对。

我趴在小黑身边,扒拉它耳朵给它说了诸如“初恋的根本不懂爱情”“初恋都是拿来失败的”“好狗不泡窝边妞”之类的话,向它保证,明天我会去把附近漂亮妞儿的照片找来,咱挨个选。
也不知小黑听没听懂,扭过头发出细微的鼻息不再理我。

大暑之夜,最是难眠。
索性坐在窗台上数星星,父亲手植之树今已亭亭如盖,四下是蛙叫蝉鸣,不禁轻声吟唱起了辛弃疾所写《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中的词句: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
吟诵佳句心情大悦,准备再接着往下念,脱口而出的却是:七月份的尾巴,你是狮子座。
虽自认为曲调和谐,若配以琴瑟和鸣,想必是助兴之雅句。
但我着实被自己恶心到了。
更为无奈的是,数完了九十九颗星星,我都还是没能摆脱这个的旋律,余音绕梁,大抵如此。
我不甘心美妙的一夜就这样被毁掉,就走到小黑窝边,提起小黑耳朵,对它说,小黑,我唱首歌给你听,七月份的尾巴,你是狮子座。
小黑轻扫尾尖,一声轻哼,抬头看我,我分明看见它的眼角,留下了眼泪。
原来失恋了,听什么都能哭。

我开始明白小学那个女生为什么听《十年》会想起她的父亲,其实听什么歌不重要,有歌听,才重要。
但是下一秒我就把自己的想法否定了,当我唱到下一句“八月份的前奏,你是狮子座”的时候,小黑再次一声轻哼,腾地站起,露出獠牙,一副“你有多远给我死多远再让我听见你在这瞎BB老子立马把你撕了”的表情。
原来失恋了,话说一句也是多。

夜已至深,却还是毫无睡意,只好打开播放器,音乐播放器,调至随机播放,塞上耳机,选择了一个自认为很有范儿的姿势坐在床边,十指交叉,自然垂放,挺直腰板,微微低头。
听完了两首歌,我才觉得范儿,都是装的,因为我的腰已经酸到不行。
心想大半夜在家里一个人装逼给谁看?索性一头倒在床上,扭成了一朵人肉麻花。
几首快歌慢歌交替过后,困意袭来,脑袋渐渐变沉,意识开始模糊,耳机里想起了《等你爱我》。
“等你爱我,哪怕只有一次也就足够”,
眼前浮现出自己坠入深海的画面,没有慌张,没有挣扎,只是伸出手,向海面仰望。
没有浮游,没有下沉,只是来自海面的阳光,越来越暗。
最后光线全无,把我关进了梦里。

第二天起床洗漱,一照镜子,眼仁充斥着血丝,引以骄傲的两条卧蚕发了福。
脸颊上一道道睡凉席睡出的红印,想是小黑起早把我的枕头叼了去。
坐下点了支烟,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百无聊赖的翻看着电视节目,从新闻到购物到电视剧到广告再到新闻。
播卖狗粮的电视导购的时候,小黑出来陪我看了会儿,看到一半,就跑到门边去挠门。
我说别挠了,接笑笑是晚上。
小黑不理,接着挠,全身都快贴在了门上,恨不得能拿后脚挠。
我只好去给小黑开门,发现妞妞早已在门外。
我对小黑说,看吧,昨晚想多了吧,早点回家啊。

下午吃过晚饭,我便去了机场。
坐在出租车上,我才开始感到有些紧张。
说是要给笑笑一个惊喜,也无非是抛给笑笑那个问题,等待她点头答应。
没有九十九朵玫瑰,也没有事先设计好的机场广播。
我素来崇尚简单平淡,原也深觉笑笑是同道中人,可临近之时,心里还是七上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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