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里生意失败,欠了很多债,我要嫁给一个大我几十岁的有钱的老头。

  2.28


  自从上次我在琴房弹琴他没有反对,我便经常进入琴房去弹,一方面是因为闲得太过无聊,一方面借弹琴来缓解内心的忧伤,我还是时常会想起周宣,那个干净文静的学长,虽然我已为人妻,但我还是忘不了他,他算是我的初恋,虽然我和他从未正式交往。
  除了想周宣,更多的就是想起爸爸,以前太过任性,没有好好地听爸爸的教诲,觉得爸爸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富足的生活,奢侈地浪费着时光和亲情,如果我早些知道爸爸会那么早就离我而去,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好好练琴让他开心,只可惜,一切都已晚了,现在无论我如何努力去做,爸爸都已经看不到。
  也或许,在另一个世界他能看到,但却无法和沟通交流,每当弹起爸爸最喜欢的《梁祝》,我总是抑制不住地泪流满面,我很想他。
  凌隽依然还是会要求我为他弹琴,但我从未答应,不管我弹得有多来劲,只要他一出现,我马上就停止,他可以在我身体上施暴,那是我决定不了的,但我不为他弹奏,这是我能决定的,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我还要再后面加一句:琴为知音者弹。他是只会欺负我的恶魔,不是我的知音,我凭什么为他弹奏?我他妈又不是艺伎!
  这样的态度当然换来的是他的恼羞成怒。但他也没有办法,有关身体的男女之事,他身强力壮,可以作主,但对于弹琴的事,他却没办法逼我,任他再狠再能,他也不能把我双手砍下来放到钢琴上去弹奏。
  这一天我又在弹奏,他再次闯了进来,我又马上停止。

  “如果我一出现你就停止,那你以后也别再在这里弹了!”他大吼。
  “好。”我只回答了一个字。
  这样的威胁,对我来说根本没什么用,别说是不允许我弹奏,就算是他威胁要杀了我,我也根本无惧,除非他说你如果不弹琴给我听,我就不再帮齐家,这或许对我来说还有些杀伤力。
  还好他没有用齐家的利益来要胁我,不然我就真没辙了。
  在这一点上,他倒是做得不错,自从上次说好之后,他再没用齐家的事来威胁我,不知道他是没想到,还是认为总是用那样的招来对付一个女子实在太不体面,他是骄傲的人,他认为就算是他不用齐家的事来要胁我,他也一样可以将我收拾得服服贴帖。
  但收拾我的路远比他想像的要坎坷,我哭不闹不喜不辈的漠视战略,让他的王者劳霸气在我面前大打折扣。以前爸爸的办公室挂着一副字画,上面写着四个字:上善若水。我不解其意,爸爸给我解释说,那是老子的话,原话是上善若水,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那是一种做人的境界,但爸爸认为是一种战术,以柔克刚的战术,我当时不甚明白,但今天我对凌隽的态度,貌似恰好符合了这种战术。
  “为我弹奏一曲,我就放你出去逛街。”他见威逼不成,改为利诱。
  这句话恐怕是自我认识这混蛋以来他对我说得最柔软的一句话了,我心里窃喜,但还是不动声色:“我不去。”
  不去,就意味着我拒绝了他开出的条件,我不去,我他妈也不弹,气死你个混蛋!
  他又盯着我看了一会,像看一个怪物。我并不看他,而是将眼光转身窗外。
  “齐秋荻,你喜欢我吗?”他忽然问道。
  这话让我非常吃惊,上面那一句放我去逛街的话就已经很不像他的风格,这一句问我是否喜欢他,在我听来更是荒谬之极,不过他这样说也有他的道理,像他这样事业有成、成熟帅气而又多金的男子,绝对是标准的少女杀手,在他印象中,应该所有人女孩都会喜欢他才对,所以我应该也是喜欢他的。
  我看了看了他,用他看我的那种看怪物一样的眼神看他,然后嘴角浮起冷笑。我的冷笑不是装出来的,是发自内心的,我要让他看到我的鄙夷,这是他给我的最好的嘲讽他的机会,是丫自找的!
  “喜欢。”我冷笑着说。
  “真的?”他问。
  我笑了起来,像是听了一个极为荒谬的笑话一样,而且是非常好笑的笑话,我的笑让他明白了我其实是在嘲讽他,虽然我没有说更多的话,但他已经能感觉到我浓重的嘲讽意味。
  “有什么好笑的?难道我很差劲吗?”他大怒。
  Ok, 这就是我要的结果,我心里乐了。
  这一次我完全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然后走开。我要将对他的漠视发挥到极致。
  他当然不会轻易就让我走开,他一把拽住我,“今天晚上我有个应酬,你陪我去。”
  这个混蛋今天是疯了么?先是要放我出去逛街,已经很不寻常,现在接着又问我是不是喜欢他,这就更离谱,好了,现在他竟然还要求我陪他去应酬?我一女仆,陪他去应酬?
  他这是要耍我?我看着他,心里在猜测他的用意。
  “晚上打扮得漂亮一些,是一个较为盛大的酒会。”他应该认为我的沉默就说明我欣喜若狂了吧?
  “我不去。”我说。
  “为什么?”他问。
  “我就一女仆,没资格去参加什么酒会。”我淡淡地说。
  他冷笑:“你现在不是了,你现在恢复凌太太的身份,陪我去一起去应酬。”
  我也冷笑:“凭什么?我就不去!”
  “你不去我就绑了你去,把你绑得像一个粽子一样地带到酒会现场,如果你是凌太太,陪夫君应酬是天经地义的,如果你是女仆,这是给你安排的工作,你也不能拒绝。”他冷冷地说。
  这他妈什么歪理?我气得说不出话来,但我知道这个混蛋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我今天已经惹得他很恼火了,如果我再坚持不去,我真的会担心他会将我捆成粽子模样带出去。
  “好,我去。”我说。
  他嘴角泛起冷笑,充满舍我其谁的倨傲,他赢了。

  晚上六时,他一身黑色西服立在车旁,准备要出门了。
  他似乎永远只有一身衣服,就是那身黑色的西服,不知道是他偏爱黑色呢,还是心里阴暗,所以接受不了其他的颜色,虽然我恨他入骨,但我也不得不承认,他那副身架子穿着那身西服,的确很好看,表情冷酷,眼神犀利,举手投足间确有一种霸气。
  当我一身女仆装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眼里快要冒出火来了。
  “你要和我去的地方,不是菜市场,也不是便利店,是一个高端的名流聚集的酒会!你穿这一身狗皮算什么?”他吼道。
  看到他气得咬牙切齿,我心里又一阵畅快。
  “我是以女仆的身份伺候你去参加酒会,当然得穿我的工作服,这样才能显示我的身份。”我淡淡地说。
  他恨得嘴角微微发抖,“我给你十分钟,现在我就开始计时,我限你两分钟之内把衣服换了,将头发盘起,化淡妆,穿高眼鞋,不然我就把你扒光,带到酒会现场去展览!”
  我一愣,赶紧掉头回房间换衣服去了,我承认我是被他吓着了,鬼才知道他会不会那样做?我还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一次,他又赢了一局。
  我当然还是知道酒会应该穿什么样的服饰的,好歹我也是曾经做过一段时间富二代的人,那样的高端酒会爸爸以前也会经常组织,有时我会缠着妈妈将我带去见世面,所以那样的场合我一点也不陌生,我知道如何在面部保持得体的微笑,如何虚伪地夸赞别人漂亮。
  当我穿着一身黑色裙子出现在凌隽面前时,我分明从他眼神里看到了赞许。我不是那种特别漂亮的女孩,但肯定也不是糙到拿不出手的那一类,我穿黑色,一方面是为了搭配他衣服的颜色,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年纪太小,我希望能让自己看起来成熟一些,最好还能透出些高贵那就更好,酒会需要成熟高贵的气质,毕竟我要去的地方是名流聚集的高端派对,不是我在学校参加的迎新晚会。

  司机为我打开车门,我提着裙摆弯身钻进了加长型的凯迪拉克,真搞不懂这个混蛋怎么会选择这样的车作为座驾,这样的车分明是年纪五十岁以上的土豪才喜欢的车,青年人当然应该开端跑车,真没品位,我坐在后排位置上,暗自腹诽。
  派对在万华市最高的建筑星纪塔的楼顶花园举行,主题好像是一个什么显贵的女朋友生日,这样的派对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借口,大家也不介意到底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借口来举行派对,来这里的人,无非就是想扩大或巩固自己的圈子,然后利用圈子的人脉资源为自己谋利。
  在凌隽的示意下,我不情愿地挽住了他的胳膊,小鸟依人般地跟随他走入酒会现场,我们挨得很近,但我却能清楚地感觉我们之间的疏离感,我们之间仿佛隔着一座山,而且是一座冰山,很难逾越。
  也或许,我们压根就没准备要逾越。
  “隽哥,幸会。”一个微胖的男子举着酒杯走了过来。
  “范总,幸会。”凌隽微微点头致意。
  我的个去,这个微胖男子少说也有四十五了,竟然也叫他隽哥?他在万华市到底有怎样的江湖地位?
  “最近该买什么股票?隽哥透露点消息呗。”微胖男子谄媚地笑。
  “最近南海争端不断,火药味浓,可关注军工股版块,低价买进。”凌隽说。
  “是吗,谢谢隽哥提醒。”微胖男子说。
  凌隽没有说话,牵着我继续往前走。
  “这不凌总嘛?好久不见了,最近在忙什么?”一个娇艳的少*妇走了过来,迅速地贴近了凌隽,我都能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了,香水味道虽然和法国某品牌的香水味道相近,但明显太过浓烈,我一闻就知道是国产的山寨货,要么她上当了,要么就是她是打肿脸充胖子,压根用不起原装货,只好选择山寨。
  “幸会。”凌隽微微点头,他虽然礼貌得体,但我从他的表情来看,他显然不认识这个少妇。
  少*妇可不管他认不认识,依然很热情地贴着。
  “听说凌总是万华市金融界第一奇才,不知道能不能约时间聊一聊,教给妹妹我一些选股绝招?”少妇说。
  我一听心里暗笑,这女的真有趣,人家都不认识你,第一次见面就要约人家见面,以凌隽这恶魔的脾气,她这是要自讨没趣了。
  果然如我所料,凌隽面无表情:“以后再说吧,我最近比较忙。”
  说完不等少*妇发话,牵着我离开。
  我瞄了一眼那少*妇,发现她竟然不介意,笑咪咪地又和其他土豪搭讪去了。
  “隽?你还是那么帅。”
  这酒会上果然是各类人都有,这一句竟然是流利的英语。
  虽然我学习成绩不怎么样,但从小爸爸就给我专门找了英语老师辅导,所以英语一直是我的强项,当这一句英语传到我耳朵里的时候,我根本不用思索就听得出是什么意思。
  这样的场合,说话偶尔带一两个英语单词是很正常的,因为确实很多海归在国外生活得太久,会习惯性地带出一些英语单词,但是一整句都说英语,显然有卖弄的嫌疑。
  眼光触及说英语的人,我也不仅暗喝了一声彩。
  她应该是个混血儿,头发微黄,眼睛是棕色,身材很高,应该在一米七二的样子,加上极高的高跟鞋,比现场一些男士还要高出许多,五官秀美,身材丰腴,这样的混血美女,我以前也只在好莱坞大片中看到过。
  凌隽对她笑了笑,伸出了手臂,他们两人拥抱在一起。
  他们俩是什么关系?竟然当着这么多人拥抱?我心里暗想,不过转念一想,他们什么关系关我什么事?他们爱抱就抱呗。

  “不介绍一下你身边的小孩吗?”混血美女改用中文说。
  女人都喜欢别人夸自己年轻,但我本来就很年轻,所以不用别人夸我年轻,更不需要别人夸我年轻得像小孩,更何况她说我是小孩的本意并不是为了夸我年轻,而在贬我幼稚。
  “我是他家女佣。”我没等凌隽说话,就自己先说了。
  凌隽并不解释,只是简单介绍:“这是露妮,这是齐秋荻。”
  他只是说了我和那个混血美女的名字,并不说明我们的身份,他显然是故意的。
  “带着女佣来参加派对?隽你这是怎么了?”她继续用英语说。
  凌隽还是没有解释,只是笑了笑。
  “小妹妹,家里很穷吗?这么小不念书就出来当女佣了?”露妮用英语问。
  我摇摇头,装出一副茫然的样子,“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她得意地笑起来,她笑的样子风情万种,别说男人了,连我看了都不得不赞她的确漂亮。
  “你们聊,我去那边坐一会,我有些累。”我说完走开,向放甜点的地方走去。


  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虽然对这样的场合我并不陌生,但我真心不喜欢这样的场合,每个人都装得彬彬有礼,脸上都挂着微笑,但其实内心各有各的煎熬,就如我一样,那么多的不幸让我的心千疮百孔,但我还得亲热地挽着那个混蛋的手,面带微笑地陪他应酬,我绝对有理由相信,这派对上面带微笑的人中,肯定不止我一个人其实心中悲苦。
  不断地有土豪和美女走过去和凌隽打招呼,露妮一直跟着他,他走到哪跟到哪,看他们的样子应该很熟悉,到底是什么关系,我也无法猜测,也不想去猜。
  坊间一直传凌隽低调神秘,以前没嫁给他之前还以为他是个老头,今天看来,其实还是有很多人认识他的,对于传他是老头的人,那肯定是没能融入他的圈子,所以从没见过他本人。因为他在投资方面作风老练,所以理所当然地被很多没有见过他的人判断为一个老头,真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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