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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里生意失败,欠了很多债,我要嫁给一个大我几十岁的有钱的老头。

  3.1


  吴星星抬起头,看到是凌隽,脸上有些惊讶。
  “你……他?”
  他应该是没想到我这么一个小姑娘,竟然会是凌隽的女伴,所以他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了。
  “什么你我他的,咱们接着喝酒。”我完全无视凌隽,看着吴星星说。
  “这……”吴星星有些犹豫。
  这货果然在关键时撑不起,一看到凌隽板着脸,立马怂了。我猜想他爸可能也压不住凌隽,不然他肯定就把他爸的旗号打出来了。
  我鄙视他果然是有道理的,他就是一靠着他爸的光环寄生的废物。

  “秋荻,我们回家。”凌隽说。
  没等我回答,他一把将我拽住就走,我穿了高跟鞋,被他这一拽,差点摔倒。
  “星星……”我装着恋恋不舍地回头看着吴星星,叫了他一声。
  没想到我这一声叫竟然唤起了吴星星这个怂货的血性,他跑了过来,拦住了凌隽的前面。
  “秋荻正在和我喝酒,你凭什么带走她?”吴星星虽然动作看起来异常生猛,但说话明显底气不足,也许是他出身优渥,从来都是美女主动投怀送抱,极少扮演英雄救美的角色,所以业务相当的不熟悉。
  再说了,这样的富二代大多数内心本来就是缺乏自信的,离了父母的他们什么也不是。自然是纸老虎的多数。

  “滚开。”凌隽冷冷地说了两个字。
  “我知道你是凌隽,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昊天集团……”
  “我知道你是吴昊天的独子,自称什么万华市四公子之一对不对?吴昊天在我面前尚且忍让三分,你算老几?给我滚远点。”凌隽冷声道。
  “我……”
  吴星星这个怂货在气势上完全被凌隽这个混蛋给压了下去,我心里一叹:果然是烂泥扶不上墙的主。
  凌隽没理他,继续拽着我离开。
  这事就这样算了我有些不甘心,于是又叫了一声:“星星……”
  吴星星看到我可怜的样子,似乎又激起了他作为雄性本能的保护欲,他再次冲上来拦住了凌隽,“她不愿意跟你走,你放开她。”
  行,这才有点男人的样子,勉强打六十分的及格分,小子,你不用挂科了,我心里暗笑。
  凌隽这一次没有再理会他,只是面向左前方比了一个手势,很快走过来两个穿黑西服的彪形大汉,硬生生地将吴星星给架开了。
  真没劲,我很是失望,这戏一点也不精彩,根本没达到我想要的效果。

  我几乎是被凌隽扔进车里的。
  其实和吴星星那个怂货喝酒,我就只是想看看凌隽这个混蛋是不是会生气,如果会生气,那就说明他其实并不如他外表看起来的那么强大。他一向把我当佣人使唤,如果一个佣人和别的男人喝酒他都要生气,那他就太逊了。
  当然,我最想要的结果还是希望他和吴星星爆发剧烈的冲突,然后我在旁边看大戏,一方面是为了报复他,另一方面也可以调剂一下这无聊的酒会。
  只是没想到吴星星比我想像中还要怂,战斗力实在太差,这还没交锋呢,就完败给了凌隽,富二代真他娘的靠不住,腹诽吴星星的时候,我差点忘了自己也是个富二代。
  回凌家的路上,凌隽一直没有说话,只是铁青着脸看着窗外。
  “下次如果你胆敢再和那小子纠缠,我就杀了你!”他终于发话,声音冷到极点。
  “好,下次我换一个。”我淡淡地说。
  这话一下捅了马蜂窝,他转过身来,一只手狠狠地扼住了我的咽喉,似乎真要杀了我的架势。我呼吸困难,但我并不惊慌,他吓不住我,我知道他不会杀我,如果他真起了杀心要杀我,他就不会说出来。
  他眼看我就要窒息得晕过去,放开了手。
  “那酒会上很多美女主动亲近我,你是不是吃醋了?”他问。
  我大笑起来,然后剧烈地咳嗽,刚才被这混蛋掐得狠了,呼吸至今没通畅,现在又大笑,当然会咳嗽。
  我笑得前仰后合,好像听到天下最好笑的笑话一样,他愕然,呆呆地看着我发笑,然后脸色越来越怒。
  他的话当然没有那么好笑,我只所以夸张地笑,自然也是为了气他。
  “好笑么?”他冷冷地问,看得出来他抑制住了再次想掐死我的冲动。
  “嗯。”我收住笑,认真地点点头。
  他咬牙切齿,然后深呼吸,似在控制自己的情绪,他是聪明的人,应该是猜到了我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激怒他,所以他不想让自己上我的当。
  看着他那极力控制自己情绪的样子,我心里畅快得像酷暑天吃了冰淇淋。

  “很多女人追我的,或者说,是倒贴,而且她们全都是美女,比如说露妮,她是名模,在时尚界也是知名人士,她追我一年多了,我都没答应她。”他接着说。
  他这话说的很奇怪,听起来好像是在炫耀自己有多招花一样,可是这有什么好炫耀的?如果一个男人认为自己有很多女人就算是本事,那就太可笑了,只有没有出息的烂人才会炫自己的女人多,因为烂人大多没出息,其他方面没什么成就拿得出手,只有拿自己的女人多来炫了。
  “佩服。”我鄙夷地说了两个字,用嘲讽的语气。

  “你不吃醋?”他再次问。
  “别闹了,就你?值得我吃醋?你是我老板,我是你仆人,但抛开老板这个身份,你在我心眼什么也不是。”我淡淡地说。
  他狠狠地盯着我,目光像一头狼,我知道我的这话对他很有杀伤力,他是骄傲的不可一世的男人,他这样的男人,更需要别人的认可,尤其是女人的认可。所以他才会问我是不是喜欢他,才会问我是不是会吃醋,在他的逻辑中,他这么优秀的男人和我朝夕相处,我当然要对他动情。
  如果我给了他肯定的答复,他未必会有多欣喜,因为追他的女人太多,多一个女子喜欢他对他来说是不值一提,但若我给了否定的答复,则会刺伤他,这是什么样的心理我也解释不清楚,但从他目前的表现来看,事实就是这样。
  自从爸爸去世,齐家衰败以来,我确实学会了细心去观察这个世界,看到了以前从没有看到的东西,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无处不在的博弈,大到争权夺利,小到感情纠纷,博弈不处不在。
  要想在这无处不在的博弈中胜出,就得戒除掉人自身的弱点,人本身的弱点很多,比如说贪婪、恐惧、急躁、虚荣等等,人之所以会犯很多低级的错误,就是因为受自己的弱点所影响,才让自身的智商变低,如果能控制自己的弱点,那就能窥探出对方的弱点,然后找到致胜之道。
  有一句话说的好,如果一个人一个月内不犯错,那他就能拥有全世界。当然,人非圣贤,又怎么可能不犯错,所以只能尽量地少犯错,尤其是像我这样寄人篱下的人,更要少犯错,我可以为了齐氏向凌隽下跪,但我不能将自己一直地放在卑微的角度让他欺负,如果自己把自己当垃圾,那这世上所有的人都会把你当垃圾,我需要适当的反击来确保我存在的意义,证明我是一个活人,而不是一堆可以随时扔掉的垃圾。

  凌隽再没有和我说话,司机很快将车开回了凌家。
  平时我极少穿高跟鞋,所以非常不习惯,回到凌家,我迫不及待地回房准备换掉高跟鞋和家居服,在我准备关房门时,凌隽闯了进来。
  没等我有任何反应,他就将我抵在了墙上,用力地亲我,我始终紧闭双唇,有意抵触他的吻,他怒极,将我扔在了床上,剥掉我所有的衣物。
  我木然地接受他狂风暴雨般的亲吻,然后照例接受他的一次又一次冲击。
  “你不是说我不值得你吃醋吗?你这个残花凭什么那么骄傲?你不过是我的玩物,我随时都可以要你,你牛什么?”
  办完事的他还不解恨,恨恨地盯着我说。
  我又笑了起来,“是啊,你随时可以要我,这屋子里你是主人,不仅是我,如果你想要阿芳阿进,你也都能要,你那么强大,连香草你都可以要。”
  香草是凌家养的一条哈士奇,是条母狗。

  他再不说话,穿衣离开,我冷笑着目送他离开。
  第二天凌隽再没有和我说一句话,我也懒得理他,我们相互视对方为空气。

  两天以后,我正在琴房里弹琴,阿芳走了进来,神情有些紧张。
  “怎么了?要我帮着干活吗?”我问。
  “太太,你多弹一会,暂时不要出去了。”阿芳说。
  我心里奇怪,阿芳这是怎么了,怎么还让我多弹一会?为什么不让我出去?
  “到底怎么了?你犯什么错了吗?你放心吧,凌隽那个混蛋没在,我不会告诉他的。”我轻声安慰。
  “不是,凌先生回来了。”阿芳神情怪异地说。
  “回来了?那就回来了呗,这是他家,他随时都可以回来,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淡淡地说。
  “他……总之你暂时不要出去了。”阿芳说。
  我心里越发的奇怪了,阿芳今天到底是怎么了?怎么感觉她说话怪怪的?为什么一直叮嘱我暂时不要出去?她越是这样说,我心里越发的好奇,于是起身走出了琴房,来到一楼客厅。
  凌隽坐在沙发上,怀里躺着一个女子,两人正在调笑,极为亲热。
  原来如此,阿芳是担心我看到凌隽和别的女子公开调情我会生气,虽然凌隽当我是仆人,但在阿芳她们心中,我依然还是凌家的女主人。

  我转身要走,凌隽叫住了我。
  “站住,过来给我们削苹果。”
  我停住脚步,走过去从桌上拿起一个苹果,若无其事地削了起来。
  “秋荻?”凌隽怀里的女子看到我,竟然叫出了我的名字。
  我一愣,只好看她,那是一张非常漂亮的圆脸,眼睛很大,鼻子上有一颗极小的痣,像某影星,这人我认识,她叫叶晴,是我高中时的同学,上高二时她辍学,后来再也没有见过,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见到了,这世界真他妈的小。
  她穿着勉强能包住臀部的超短裙,修长的玉*腿很是显眼,上高二时我们还在是青涩少女,她就已经出落得非常漂亮了,转眼两年多过去,她更显成熟和妩媚。

  “是你啊,真巧。你们继续,我给你们削水果。”我淡淡地说。
  叶晴从凌隽的怀里爬出来,理了理头发,“你怎么会在这里呢?你们是亲戚吗?”
  她说的‘你们’,当然指的是我和凌隽,我和凌隽相差了近十岁,而且我以前是富二代,她自然做梦也想不到我会嫁给凌隽,外界只知道我爸半年前去世,但齐氏企业的巨大财务危机,却极少有人知情。
  在叶晴的眼里,我现在还是那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齐家大小姐,她当然不会知道我现在已经变身女仆。她认为我和凌隽是亲戚,是过来做客的呢。
  “我是凌先生家的仆人。”我坦然承认,并不觉得尴尬。
  叶晴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相信:“怎么可能??”
  也是,别说她不相信了,如果我不是亲身经历,我也不相信自己一个堂堂的大小姐会沦为女仆。
  “她说的都是实情,她就是我们家的女佣,你不用理她,和下人说太多话,会失了身份。”凌隽一把揽过叶睛的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叶晴想再说什么,凌隽没让她说,忽然抱起了她,向卧室走去。我将削好的苹果放在桌上,回琴房弹琴去了。
  到了晚饭时间,阿芳在外面叫我吃饭。
  来到饭厅,只有凌隽一个人在喝汤,叶晴已经走了。我猜想凌隽应该是对她说了什么,所以她才连招呼都没和我打就走了。
  其实我和叶晴以前关系非常的好,叶晴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父亲不务正业,经常喝醉,然后就打骂她,青春叛逆的她就和社会上各类混混结交,最后发现自己怀孕了,结果谁也不愿负责,她哭着求我帮她,我花钱陪她去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其实那点钱对当时身为富家千金的我来说不算什么,但对她来说却是大恩情了,所以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做过人流手术后她又回到学校上了一段时间的课,然后就忽然消失了,甚至都没有和我这个好朋友道别,我当时猜想的是道别只会徒增伤感,所以她索性决绝离开,这样对大家都好。
  世事真是无常,没想到今天竟然在凌家碰上她了,从名份上来说,我在凌家虽然不受待见,但也算是正房,她现在扮演的角色,自然就是小三了,我们以这样的一种方式重逢,上天真是要有多残忍就有多残忍。

  “我老同学叶睛呢?怎么不留下她吃晚饭?我还想和她叙旧呢。”我故作轻松地问。
  虽然没有指名问谁,但白痴也听得出来是在问凌隽。书名-若初婚意绵绵
  凌隽阴沉着脸,一言不发地继续喝汤。
  凌隽不说话,阿芳她们当然就更不敢发话了,饭桌上陷入死水一样的沉默,只听到大家嚼食物的声音,气氛沉闷得让人想要逃离。
  “她是你同学?”凌隽终于还是忍不住说话了。
  “高中同学。”我说。
  人性是复杂的,有时心里的反应自己也搞不清楚,更无法把握。凌隽在酒会上和露妮一干美女亲热,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但他和我以前的好朋友在家里公然苟且,我虽然表面上装得若无其事,但心里其实很上火。
  那种情绪应该不算是吃醋,因为吃醋的条件是对当事人有爱意才会吃醋,但我对凌隽这个恶魔显然没什么爱意,如果她这么凌辱我我都还会爱上他,那我真是贱得不可救药了。
  但我内心上火是真实的,我表面上可以装得云淡风轻,但其实内心真是不舒服。我知道我必须要强忍住自己的火,凌隽要找女人,随时可以找一大把,然后在外面的酒店开个房办事就行了,根本就没有必要这样张扬地带回家来,这完全不像是他一惯低调神秘的作风,所以我猜想他这是故意做给我看的。
  我甚至怀疑他虽然抱着叶晴走进了卧室,但其实他对叶晴什么也没有做。这个恶魔并不是那种见了女人就迈不动腿的贱男人,叶晴虽然漂亮,但和混血美女露妮相比,不管是身材还是风情都差了一大截,凌隽面对露妮尚能稳住,更何况叶晴这样充满风尘味的女子?
  这或许是我自我安慰,人在面对自己不愿面对的事实时,总能找到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来自欺欺人。我也是凡人,自然也不例外。
  “她在床上的表现真好,痛快。”凌隽得意地说。
  “是么?那你以后经常带她来啊,我也正好有个老朋友叙旧。”我喝了一口汤,面无表情地说。
  凌隽的脸色又变得难看起来,我猜想我但凡流露出一丁点的醋意,他都会很有成就感,但我却偏不!这让他很是沮丧,他精心安排的这出戏,对我一点杀伤都没有,他当然不甘心。

  “你是我妻子,我带其他女人回家,你竟然一点也不动怒?”他果然不甘心地问。
  “是女仆。”我用三字经纠正他的说法。
  “可你明明就是我妻子!”他把碗筷重重地放在桌上,碗里的汤洒了出来。
  阿芳她们低头吃饭,一句话也不敢说,谁也不敢相劝。
  “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我无所谓。”我冷冷地说。
  他站起身来,“阿进,备车,我要去朝会。”

  朝会是万华市最大的娱乐基地,是男人的天堂,那里有男人想要的一切,美酒美女美食,据说那里有岛国过来的女优,也有欧洲来的金发碧眼,还有全国各地筛选出的嫩模,据说持那里会员卡的男人都是成功人士,普通土豪根本没资格进那销金窟,如果一些小的私企业主非要打肿脸充胖子进去逍遥一下,最后都会脱层皮,不是被那里的赌场榨干,就是被美女们榨干,消费实在太高。
  这些都是以前二叔他们喝酒时聊天我偷听来的,连二叔那样见过世面的人说起都亢奋的地方,自然是酒池肉林奢糜到极致,所以那地方叫朝会,暗喻只要有能力进去的男人,都能享受帝王般的待遇。
  华夏男人骨子里或多或少都有帝王情结,都有高高在上让人三呼万岁的憧憬,那些宫廷剧不但女人爱看,男人也看得口水直流,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们也意淫着哪天自己也能像古代的皇帝般三宫六院的伺候个爽,而朝会就满足了男人们这样的需求,所以全国各地都有慕名而来消费的客人。
  当然,都是有钱的客人,没钱,就只能远远地站着看的份,大门都进不去。

  凌隽当然是能进得去的主,以他的财力,就算是天天泡在朝会里也没问题,现在我没有按他的要求表现出醋意,他又不爽了,所以他要去朝会消费。
  按常规的情况来说,老公要去那样灯红酒绿的地方鬼混,做妻子的当然要阻止,就算是敢怒不敢言,至少也要生气,但我不会,我依然津津有味地喝汤吃饭,完全没事一样。
  凌隽回头看我还是毫无反应,气愤地砸门而去。
  人性果然很复杂,我越是漠视他,越是鄙视他,越是无所谓,他就越希望我表现得很在乎的样子,这算不算是犯贱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很有趣,对付这种自以为是的混蛋,就是要加倍地漠视他,让他觉得他的存在对我来说根本就无所谓。

  第二天我起来的时候,凌隽已经坐在客厅里看早间新闻。
  他脸色正常,并没有宿醉后的颓废。也许他昨晚压根就没去朝会,不管他怎样混帐,但我直觉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很自律的人,因为他每天都会早起晨练,然后规律地看新闻,读财经杂志,然后通过电话往他的公司发出各种指令。
  他从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参加的酒会也是极少人参加的那种,认得他的人都是这个城市的上流社会中最精英的那一部份,所以外界才会流传他是一个老头的说法,而且报纸上也经常会有拍到凌隽在某处钓鱼这样的报道,报道上的照片就是一个老头,我有时会想,那些报道说不准就是凌隽本人花钱登的,为的就是误导大众,至于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不得而知。
  3.1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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