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4160495 时间:2014-05-23 23:25:00
刚刚把这看完,最近有点忙,这个结尾很好啊,用金刚经的一句话就涵盖了整个故事。相由心生,谁知道周教授就一定不是主角自己的心相呢?心生种种相,外生种种障。周教授的天幕让我想到时间空泡理论,很有意思。让我想起来一句话,造物者为心,宇宙为其心相。
谢谢朋友点评。其实这个结尾有戛然而止的节奏,所以也不能完全算败笔。如果表达充分,也只不过是在发挥一些意淫的快感,从故事性上说可能是完美的,但对全文的内涵其实没什么帮助甚至是有害的。不知道我的这个想法读者能认同否。
一部真正好的小说,其内涵和外延其实应该超出其原作者本身的智慧,它能在读者那里生发出更多的面貌,好的小说需要好的读者,好的小说在好的读者那里会得到再创作。
再次感谢你。朋友。
@朱小猪亮 时间:2014-06-15 20:27:00
好看
谢谢
本文完结停更后不知不觉见增加了2万多点击,就是回复的人很少,难道后面来看的读者都是没ID的?
谢谢,没找到资源,是不是又叫《致命ID>?
最近没新作呵呵,可能要等很久了,打算写个百万字的网文,现在只有个初步的想法。
很多人觉得这部小说里的个人情感段落太多,影响了可读性。
也许最初会有这样的感受,我也犹豫过,会不会因此失去读者。
但现在看来,从长久来说,如果没有这些感情段落,这部小说就会流于一般的悬疑,小说的价值,分量,和寿命都会失去。
希望越来越多的读者能看到这部小说,喜欢这部小说。
谢谢。
@星空下飞行
谢谢朋友喜欢。结尾的话,可能要很久以后有动力再改了。
@lqsyf2014
谢谢朋友喜欢。没有感情戏,这部小说就流俗缺乏意义了。
本文电击量一直在默默稳步上升,看来是读者们口口相传起到的效应,期待那个能起到决定作用的读者来到^_^
我在七号桥,十八间有很多中学同学住在那里,沪东中学
你不是在沪东中学念书的吗?还以为是校友呢呵呵。我现在的小区在民生路,小时候在七号桥,你不会也在民生路吧
《闹鬼小区》后续文准备开播,将延续和伸展前文的故事脉络,请大家多多支持!
《闹鬼小区》后续文准备开播,将延续和伸展前文的故事脉络,请大家多多支持!
《闹鬼小区》后续文准备开播,将延续和伸展前文的故事脉络,请大家多多支持!
开播前的话:
闹鬼小区第二季说的是主人公杜凡少年时和第一季里的被害女子赵嘉怡的事情,是在架构整个文章的框架,属于倒叙吧,第一季里有很多线索都有待发展,很多悬疑都没有解开,很多心结都还在。这个小说的特点就是,写了十几万字,还没有把故事写死,到底怎么回事还不知道,悬疑制造的无限可能还在里面,就像一个蒙面女子,还未揭开神秘面纱,其实,我自己现在也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模样,希望不至于让读者失望,有人喜欢看就好。
沪风中学的教学大楼是暖红色砖墙的,屋顶是青灰,一共有三层,里面长长的走廊和无数的门,是我想象中的迷宫。下课铃响,整幢大楼里的声音汇合成一片蜂类的嗡鸣,在我耳边飞旋。课堂内同学们在四处欢笑和吵闹着。我们的物理老师王文伟,一位胖胖慈祥的老太太,透过老花眼镜的上方瞪圆了眼珠看着眼前的这一片混乱,像个生气的孩子一样无可奈何。
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这间记忆中的教室里依依浮现。
周青,说话和走路都喜欢模仿港台明星的女生(听说后来她真的嫁了个台商,到祖国宝岛定居去了),她正在眉飞色舞地和几个女生讨论着流行歌曲的歌词。
羊妈,是个男的,力气班里最大,单杠上做引体向上能做六十个。但他性格却温顺像绵羊,别人再怎么闹他也总是静静坐在座位上看书。
在羊妈旁边是那个有着轻微口吃的羞涩女生月月,她到食堂买包子时总买三个,但却只吃得下两个,剩下的就送给别的同学,或者干脆偷偷扔掉。这是因为她买包子时说“两个”会口吃,说“三个”就不会。
猴子,一边叫着刘军的外号“刘鼻涕”一边在教室里四处逃窜。刘军追上他之后把他的手臂反扭,猴子开始叫大爷大爷饶命,但一放开他,他又边跑边大声叫起了“刘鼻涕”。 还有许多面孔是记不起名字的,岁月的河流只带来他们的面貌,在我眼前不断晃过。?
那时班上的男女同学之间也会谣传谁喜欢谁啦,谁和谁放学后走在一起啦,谁和谁是青梅竹马啦,还常常逐个配对组合。
进中学后我和三个死党严玉明、王军和丁峰民在一起也议论过班上的女生,这个怎样那个怎样。
当时我并没有具体喜欢过哪一个异性。班上有一个女生,我知道她很喜欢我。她常常向我投来倾慕的眼光,利用各种机会接近我,甚至还模仿我的一些言行举止。不过我并不喜欢她,觉得她长得太粗俗,像个妇人。
还有一个女生,叫林虹,我们的接触来源于一句玩笑。
好像是因为有什么事情我远远呼喊她:“哎——林虹,哎——林虹。”
然后就有两个女生大声打趣道:“爱林虹!爱林虹!”
我和她一起参加了学校的绘画兴趣小组,平时也在一起讨论一些流行的电影电视和歌曲,比如张明敏、上海滩,程琳,张行,姿三四郎,迈克哈里斯,追捕。
后来有一次,她说有事要对我说。在画室里无人的时候,她告诉我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然后是如何如何地想念。我以为她是要向我表白,没料到,她最后说出了另一个男生的名字。而那个男生,是个很普通甚至我都有点瞧不起的人。我觉得心里有点被刺到,很尴尬。
后来林虹因为父母的缘故转学去了外地,她给我写了一封信,说想像好朋友一样一直和我交往下去。但我没有回信。
异常的事情是从初三那年夏天开始的。
那天,我坐的公交车刚到学校门口,一场暴雨就突然而至,我下车后只好躲在车站的亭子里暂时避雨。
这是九月初,开学的第一天。在我身边还有些也在避雨的男女学生。虽然在这样的季节雷阵雨是常有的事情,但这场雨来得还是太突然太猛烈了。整个天空一下子就从艳阳高照变成黑压压犹如黑夜,雨水像带着一股无比剧烈的仇恨似的狠狠地砸向地面上的一切,那股声势我以前从未见过,就像想要弄死谁一样凶狠。
车站亭子的马路对面就是学校的围墙和大门,地势比马路有点低,很快就有了一片积水,雨打在积水上面,又激起阵阵水花飞溅,形成一股雾气。大门此刻是敞开的,一条贯通校园南北的大道依稀可见,但校内的绿化和建筑物在黑暗的雨雾中就很模糊了。
半个小时过去了,雨势依旧没有丝毫减弱的趋势,似乎永无天日了的感觉。车站的亭子并不大,还好没有风,直射的雨殃及不到亭内,只是亭子四边哗哗流下的雨柱溅到地面上把站在外围的几个男生腿都弄湿了,他们只好再往里面挤。候车亭总共才一个电梯间大小的长方形空间,站在中间的几个穿着清凉装的女生被挤得面露不悦。
我不屑和他们一样,挪动步子刻意往外面站了站,心想这样也能多少给大家腾出点空间来。雨柱几乎贴着我的面门在往下落。透过几道雨柱的空隙,我望向外面,街道的路面上也开始积水了,和学校门口的积水连成了一片,许多垃圾、落叶在水面上漂浮打转,时起时伏,四周更加黑暗了,几米之外就什么也看不清,就是一团黑雾。车站的亭子此刻仿佛汪洋中的一个孤岛。
一道闪电在头顶刺亮,紧接着一声彻耳的霹雳。我浑身一震,在闪电照亮的一瞬间,我似乎看到一个人正从积水的校园中游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积水虽然多,但至多也就半米,而那个人就像在汹涌的波涛中一样只露出头和手臂奋力划动着。
又一道闪电,让我证实了自己没有看错,那个人已经游出了校园,游过马路,在向车站的亭子靠近。片刻,他就游到了亭子边我的脚下。他从积水中抬起满是污垢的脸,对我伸出一条手臂大声叫道:“快拉我上去!”
虽然看不清他的样貌,但那个声音我似乎很熟悉,我不由自主地向前迈了一步伸出手臂想拉他,但身后忽然有一只手拉住了我的胳膊,一个清亮的女声响起:“同学,不要着急,雨马上要停了,等雨停了再走。”
我回头,看到一个长发披肩的女生脸上带着关切的神情看着我。她的容貌叫我怎么形容呢,就是那种你觉得她就是公主的感觉。她刚才也在亭子里避雨吗?这么惊艳的形象我不可能没发现啊?
我神情有些恍惚的发着楞问:“你是?”
她可能已经见惯了男生被她美貌震惊时的表情,似乎略微不满地皱了皱眉头,目光闪烁地浮现一丝无奈中带着些许骄傲的笑意。她说:“我叫赵嘉怡。”然后她松开了手,退回亭子中间去了。
我茫然地再转头看向亭子外面,那个游在积水里的人已经不见了。就在这一瞬间,雨几乎像听到了命令一样刷的一下就戛然而止,天空也瞬间放晴,空气里充满了雨后清新愉悦的氛围。
我试着把脚伸出亭外踏进积水里,一下子就到底了,积水才到脚脖子。这样的水深怎么可能游泳呢?而那个人又怎么一下子就消失了呢?他是谁?那个声音我似乎很熟悉,但却怎么也想不出到底是谁的声音。
这是一件离奇的事情,在少年时,其实我们都希望遇到一些离奇的事情,那个时候我对这个世界还充满好奇,总是以为这个世界必定有着未知的魅力。污水里的人头,奇怪的呼救,陌生的异性,这一切像编出来的故事一样虚幻,可是,我内心却期待这样一个故事的发生。
我跟着众人一起进了学校,第一天只是报道,并没有课,混了一天之后,晚上我在寝室里和室友们一起聊天吹牛。
我把从家里带来的两包烟拿出来和大家分享,我们一起聊着暑期里的生活,不知不觉一包烟就抽完了,我又拆了另一包,丁峰民劝说别抽了,马上熄灯了,明天还有早操,早点睡吧。我随手就把烟扔在了桌子上。
寝室里已经烟雾腾腾,严玉明去打开了窗。扫了扫地,把地上烟的头和充当烟缸的易拉罐扫进一个马夹袋里扔到外面垃圾桶里去。
熄灯后,大家都上床睡觉,我掀开蚊帐上了床,不一会就迷糊了,但脑子里还在琢磨中午校园门口那场雨中的事情,想着那个叫刘佳的女孩,想着那个在积水里游泳呼救的人,就睡得很不踏实,估摸着到半夜了都还在翻来覆去。
当我又一个翻身的时候面朝床外的时候,忽然感觉有点异样,我迷糊地睁开眼,看到蚊帐外有个红点在一明一暗,我吓了一跳,但随即明白那是有人在抽烟。我再仔细看,看到了一个人的轮廓,坐在我床前寝室中间的椅子上,低着头,一口一口地猛力抽着烟。这谁啊?大半夜起来抽烟?我有些纳闷,又感觉被烟味呛到了,咳嗽了两下掀开了蚊帐,可那个黑影好像瞬间就不见了,只有空空的椅子。
我一下有些毛骨悚然,迟疑地下了床,拿出床下的手电往椅子处照去,什么人也没有,只看到地上满是烟头,我再往室友们的床上照去,都静悄悄的,看不出什么动静。我想起临睡前把第二包烟扔在桌上忘记收起来了,就拿着手电往桌上照,果然看到了烟壳,我过去拿起一看,就剩两根了。
今天怎么老是遇到怪事!我有些郁闷,拿了烟回到床上躺下。
第二天上课,第一节课是我们语文老师马力的课,上课前,班主任带进来一个转校生,叫魏延,黑手矮小的一个人,显得有些木讷。他被安排在了我身后的空座。同学们在教室里闹着,马力老师是一个慈眉善目胖胖的中年妇女,无可奈何地看着大家摇摇头。
我没有和同学们一起闹,因为我看到了赵嘉怡,她就坐在教室里和几个班上的女生在说话。我拉住身边的一个同学指指赵嘉怡问:“那个女的是哪个班的?”
他用一种似乎觉得我不可理喻的口气说:“老杜你没事吧?过了一个暑假你就失忆了?那是赵嘉怡啊,和我们同学都一年了,你才发现啊?”
什么?怎么回事?我怀疑胖子捉弄我,又去偷偷问了另外一个女生,得到了相同的确认和嘲讽。
我的脑袋嗡的一下子就炸开了。但忽然之间,一些记忆像是从脑海深处突然涌现出来一样。
那些不经意间的眼前忽然一亮,在一片喧哗声中突然跳入耳中的一个动人的声音,某种特别的姿态,某种表情,这些瞬间的心动使赵嘉怡的形象一点点汇聚起来,不知觉地在我心中波涛汹涌。
美术课上帮她画作业,郊游时一起做游戏,自修课时写一些无聊笑话在小纸条上扔给她。有时,她正在和一些同学兴奋地交谈着什么,我被她目光中的神采所吸引,不禁看得有些痴了。她马上觉察了,微笑着转过头去。
有段时间她忽然变得特别沉静,像有什么心事,总是独自站在靠窗的地方向外漫无目的地看着,神情中有一股与年龄不相称的忧郁。
我曾经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这样一幅照片:背景是国外某所大学的校园,一个双眼明媚长发披肩的白皙少女,修长的手指夹着一支香烟。在她身后一群面貌粗俗的男女同学在相互嬉闹,而她却显得格外高傲、冷漠,仿佛沉浸在另一个世界之中。
照片的题名是:颓废的美
在很长一个时期内,我以为这就是赵嘉怡在我心中的形象。
我的死党王军和我谈起赵嘉怡,说她常和外
我的死党王军和我谈起赵嘉怡,说她常和外校一些在外面混的学生一起玩,经常在溜冰场、游戏厅里见到她,其中一个还是很有名的流氓。
王军说,这种女人,别看平时一本正经挺傲的,骚起来还不知道什么样呢。
我既为王军的粗鲁同时也为赵嘉怡的堕落伤心气愤,这件事使我难过了好多天。
我的大脑一片混乱。我搞不清这些记忆的真实性,如果是真的,难道我之前是失忆了?如果她一直在我们班上,为什么昨天她要对我自报名字?如果是假的,又怎么会有这么细致真切的记忆?
我感到有点崩溃。
上课了,马力老师正在黑板上写课题,班主任老董带着一个瘦弱的少年敲门进来,向大家介绍他是转校来我们班的新同学魏延。当时我身后正好有个空座,他就被安排在了我后面坐下。
班主任走后,马老师继续在黑板上写起来。这时,安静的教室里突然起了一片骚动,开始好像是前排一个同学发现了什么怪事,然后他讲给周围的几个人听,他们看了之后又传向周围,片刻,整个教室就充满了低低的惊呼声。
马老师生气地转身用黑板擦敲着讲台大声道:“安静!安静!你们怎么啦?”
猴子高举起手指着天花板叫道:“老师,你看上面。”
马老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疑惑地仰头看,一下子他也被惊住了。只见教室原本白色的天花板上,布满了一双双黑色的足迹,这些足迹有大有小,有平底鞋的,有球鞋的,有皮鞋的;足迹的方向是混乱无规则的,有的散开些,有的交错重叠在一起。这一片黑压压的足迹仿佛使明亮的教室瞬间阴暗了很多。
马老师惊讶片刻之后低下头来冲着我们大叫道:“这是谁干的?你们!你们也太不像话了!”
他转身离开讲台,气呼呼地走出了教室。
同学们开始纷纷议论起来,议论的内容主要有三点:这些足迹是什么时候有的?这些足迹是谁的?这些足迹是怎么上去的?
第一个发现足迹的是刘军,他说是自己刚才仰头擦鼻子时偶然发现的,然后告诉了周围人。我们再互相问,结果在这之前没有一个人注意到天花板有异状。教室里有40个学生,空间很大,天花板离开地面大约2人高,即使不抬头,只要坐下,视角里应该也能看到天花板。而那片足迹是那样赫然显眼,如果之前就有,是不可能不被发现的。这个结论是不可思议的,难道这些足迹就是在刚才一瞬间突然出现的?
第二个问题,这些足迹好像就是我们自己的。好多同学翻起自己的鞋底开始和头顶的足迹比较起来,严玉明甚至把椅子搬上课桌,然后爬上去把脱下的鞋子和天花板上的足迹比对,结果是完全吻合。严玉明摸着头喃喃自语道:“奇怪了奇怪了,真是见鬼了。”
至于这些足迹是怎么上去的,谁也想不出来。难不成有人脱下了所有人的鞋子,然后像严玉明那样爬上课桌把脚印盖上天花板?
请大家保持看帖不回帖的美德,让我一个人写得寂寞到死。^_^
在一片喧闹声中,马力老师带着班主任王文伟老师进来了。同学们叽叽喳喳地把刚才讨论的结果讲给他们听,他们听了之后也一脸困惑。
最后班主任叫大家安静,他说:“同学们,我想这可能就是个恶作剧,大家不要胡乱猜测,还是正常上课。我会向校方汇报,大家要相信学校一定会好好处理和解决的。”
班主任走后马老师继续开始讲课,但我们哪还有心思好好听课啊。下课后,这件怪事就在学校传开了,别班的学生纷纷来我们班参观,甚至连高年级的也来了好几拨。
到了下午的时候,班主任带着训导主任和其它几个老师来到教室里,他们询问一番后,拿出了事先准备的纸板,对班里每个同学的鞋子都取了鞋样,然后又找几个平时比较调皮或是总闯祸的同学到办公室分别问话。班主任通知我们下午的课可以不用上了,早放学。我想他们是准备在教室里架起课桌到天花板上比对鞋印。但这有什么用呢,虽然鞋印可能是我们的,但并不代表就是我们印上天花板。有时候老师们的智商真是不敢恭维。
我们乱哄哄一起出了校门,有人提议去学校后面的郊区玩玩,就当是来一次小春游。有十几个同学表示赞同,丁峰民和严玉明不想去,王军是被老师留下问话了,我看赵嘉怡也要去,就抛开丁峰民和严玉明跟着他们一起去了。
说是郊区,其实也就是城郊结合部。有一些棚户区和农房,还有几片农田。同学们边走边聊,乡间泥路旁电线杆上的大喇叭里播放着王洁石谢丽斯的二重唱。
我故意靠近赵嘉怡身边,她在和周青说着话,前面有人叫周青,周青上前去回话,留下刘佳一个人,我趁机上前走在了她身边。
一靠近她,我忽然觉得身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像是一股微电流击过。怎么回事?我不会这么没用吧。
赵嘉怡的个子几乎和我一样高,我一米七,她估计得有一米六九,加上那股冰清玉洁不可侵犯的气质,在她身边我立即感到有些自卑。
她转头朝我微微一笑,这给了我搭话的勇气。
我说:“你还记得我们什么时候认识的吗?”
我这句问话是个圈套,要是她说我们早就认识了,那我就可以质问她昨天早上在车站为什么要对我自报名字?要是她说是昨天早上和我认识的,我就可以质问她高一的一年在我记忆里发生的那些和她有关的事情是怎么来的?
我的心瞬间被她的这句话击中停止跳动了3秒。
她又笑笑说:“这里没什么好玩的,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
那个下午的天空在我微微发热的头脑中是紫罗兰色的,路边的楼群如雨水浇灌过一般显出深一道浅一道的条纹,像儿童随意的涂乌。马路上有红白相间的公告汽车呜鸣着驶过,几个骑着自行车的中年人用奇怪的眼神看我们几眼。然而这一切都已经无关紧要,我的心里只有她。
脑海中忽然浮现一朵六月盛开的鲜花的形象,它在几公里之外的地方散发出奇特迷人的香气,这股花香犹如一缕缕青烟远远飘来,沁入我的心肺。
刘佳把我带到了“殷墟 ”。
“殷墟”,这个名字是她取得。
我问为什么?
她说,不为什么,就是叫起来好听。其实这就是个废弃的小泳池,在城郊结合部一片棚户和农田的间隔处,我不知道赵嘉怡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此刻,我和刘佳走在这个废弃的泳池里,走在池底的中央,阳光照着一个个方格,散射出白晃晃的光。有几片有积水的地方,倒映出头顶的蓝天,我们的脚步变得虚浮起来。如果从天上看下来,会看到一大团绿色中间包裹着一个小白方块,两个蚂蚁一样的小人在里面缓缓移动着。
我们在泳池边坐下,晃荡着腿感受着四周的景色。我给她讲了一个笑话,她咯咯笑了,银铃般的声音在泳池上空回荡。
她问我经常一个人来这里玩会不会觉得寂寞?
我说我喜欢这样,一个人乱走乱看毫无拘束,自由自在。
她忽然沉默起来,神情又变得很忧郁,头发垂下来遮住了消瘦的肩膀。
她说,有时候晚上关了灯,房间里漆黑一片,就会觉得自己无依无靠,没有一个人可以去亲近。那个家,并不是自己的家,它不属于她,不包括她。并不是受到了什么虐待,只是总觉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而又失去了不能失去的。有时,真想做一个患失忆症的人,撞一下或摔一跤,然后醒来就忘记了一切,忘记过去,没有过去。
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安慰她,我只有陪着她一起陷入沉默。
她指着泳池中间说,我想到那里躺下。
我说地上很脏啊?
她说,拔些草打扫一下就可以了。
我们在泳池中间躺下。
她说,我们正躺在一个白色的棺材里,棺顶是透明的,我们可以看到天空的一切变化,看到云,看到月亮,看到星辰。但是我们不能动,也不能开口说话,几千年几万年就这样慢慢过去了。
当她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头顶的天空正有大朵大朵的彩云匆匆飘过,它们矜持着自己的美丽,对下面的尘世不屑一顾。在离视野更近一点的地方,是那些高高荒乱的野草,从四面向我们倾斜过来,散发出绿色的清新味道。
直到太阳落山天黑了之后,我们才回了学校。
等我回到宿舍,吃过丁峰民从食堂给我打的晚饭后,就已经熄灯了,大家都钻进蚊帐上床躺下。我又翻来覆去睡不着了,我起身从枕头底下摸出昨晚抽剩下的那包烟,一下我有愣住了,昨晚我记得这包烟不知被谁抽的只剩两根了啊,可现在却是满满的未开封的整包。
怪事接连来,这已经是小事了,我都没空想了。
我钻出蚊帐,坐在宿舍中间桌子前的椅子上一边抽烟一边想着这两天遇到的怪事。
先是昨天突然遇到暴雨,看到积水里有个人头向我飘来,还叫我拉他,又被美女赵嘉怡阻止。这个人头到底是人是怪物,赵嘉怡阻止我拉它是出于好意还是另有目的?我当时向外探身只是一种姿势,是想去拉人头,并不是想出去,那么大的雨我不可能跑出去,而她却以此为借口阻止我,是不是有点牵强?
然后就是赵嘉怡这个人我到底认不认识?她为什么要对我自报姓名?一般情况下,女孩是不会主动对陌生人主动报自己名字的。她在候车亭对我报名字,说明我们之前不认识,可到了学校我问过胖子后却一下子想起了很多有关她的回忆,这些回忆是真的假的?是这个世界出问题了还是我的头脑出问题了?
想到和赵嘉怡在殷墟的时候,我的心里涌起一股柔情,那种骄傲中带点颓废柔弱的气质,那些浪漫的话,让我第一次有了真正恋爱的感觉。
教室天花板上的脚印,真有些让人费解,这不像是个单纯的恶作剧,我总觉得这件事有点诡异,是个符号?是某种事件即将发生的预兆?是某种势力即将出现的象征?别的都好解释,也许真有人恶作剧爬在课桌上把足迹印上天花板,关键那些脚印都不一样,各式各样,大小形状还和我们很多同学的鞋子一样。难道是同学们集体搞的一次恶作剧?但我怎么会一点不知情呢?如果真有这样的事,不可能做的人不知鬼不觉啊?还有就是足迹出现的时间,我也肯定它们是瞬间突然出现的,天花板很高,一走进教室不用抬头也能看见,那种黑压压一片的情景不可能之前不被发现。但这又怎么可能呢,突然出现?
这个时候宿舍里已经被我抽烟抽得雾腾腾的了,地上满是烟头,我一看,整包的香烟就只剩下两根了,我随手把烟往桌子上一扔。宿舍里是黑的,但窗户里还是透进来写夜光,我在黑暗里呆久了,眼睛也适应了。宿舍里其它室友都睡得挺死,我坐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忽然发现我的床上,蚊帐里好像有人。我惊了一下,睁大眼睛仔细看,真有一个身影在我床上,他悉悉索索地起身,好像从枕头下拿出了什么东西,然后蚊帐一下被打开了,我看到一道手电筒的光束照向了我的面门。瞬间,我忽然失去意识了,就像忽然被拔掉了电源一样。等我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我发现自己睡在自己的床上,同学们正在早起洗漱。
这又是件怪事,昨晚从我蚊帐里打着手电出来的是谁?第一晚我在蚊帐里看到床外有人吸烟,第二晚我在外面吸烟看到有人在我床上蚊帐里。难道吸烟的和打手电的都是同一个人?都是我自己?
过了几天,天花板上的足迹依然还在。老师们的调查并没有什么结果,那些脚印确实是我们的,不是全部,大概是其中二十几个人的足迹。但是这些足迹是怎么上去的,他们也找不出答案。教导主任的处理意见是等这周末多放我们班一天假,叫工人重新粉刷天花板。
这件怪事使一些同学很兴奋好奇,又使另一些同学担忧恐惧。好奇的同学开始把这件事当做非自然现象研究探讨,并想找出原因和意义。担忧的同学开始谣传一些恐怖的话题,认为这是将要闹鬼的征兆。
我和赵嘉怡也相处的很愉快,像一对恋人一样经常在一起,这是我有生以来心情最好,感到最幸福的几天。
一天自习课时,我正有点昏昏欲睡,后背被猛然拍了一下,我回头看到那个新来的魏延瞪大眼睛看着我说:“同学,你有手纸吗?借我点,我要上厕所。”
我从课桌里拿出手纸给他,他起身接过匆匆走出教室。我重新趴回课桌上打盹。突然,后背又被拍了一下。我回头,看到魏延脸对脸冲着我说:“同学,你有手纸吗?借我点,我要上厕所。”
我一下汗毛竖起来了,怎么回事?幻觉,时光倒流,见鬼?
我拿出手纸给他,看着他从我身边走出教室,然后对着他离开的空座位凝视半晌,才慢慢转回身子。
直到快放学的时候发生了另一件事,才让我从不安中回过神来。
那是一节数学课,数学老师是刚从师范毕业来我们学校的一个女老师,她体型瘦小,戴着副眼镜,很斯文的样子,上课说话也轻声轻气的。她的个头几乎要比我们大多数男生都要矮。当时下课后,有几个同学还在问她一些问题,她就留在了讲桌前。教室后门口来了几个别班的男生,应该也是来看天花板的,他们在后门口议论了一会,看到了我们这位数学老师后开始指指点点地猥琐地笑。这些人有的我也认识,是一班的几个混混,有“黑皮”、杨国杰、王志和另外两个人。过了一会,他们像是商量好了,突然一起大声叫道:“平胸——”然后哄然大笑。
我看到那位女老师顿时脸变得刷白,可是却没有发作,也许在这些比她高大的男生面前,她从气势上自感处于了弱势,而被叫出身体缺陷的羞愧使她更加不知所措。
“平胸——”那帮家伙又哄笑着大叫了一声。
我一下怒火中烧,也许也是想在刘佳面前表现自己,我冲到后门口对着他们骂道:“滚你们的,别在我们班门口狗叫。”
那几个家伙立即黑了脸,恶狠狠地看着我,黑皮不阴不阳地说:“你他妈是谁啊,跳出来找死啊。”
这个时候我的死党丁峰民、严玉明和王军也连忙冲了过来,冲着他们叫道:“怎么样,你们想干嘛?”
班上的其它男生也跟了出来。黑皮冷笑了一声道:“好,你们放学后给我在校门后等着。”
甩下这句话后他们姗姗离开。
这时有个同学小声对我说:“这几个家伙是十八间出来的,你们要小心。”
丁峰民搂着我说:“怕什么,我们还是北洋泾出来的呢。”
十八间是个地名,以出流氓闻名,是和北洋泾、三井连在一起的一片棚户区,民风凶悍,打架斗殴的事情常有发生,名气不属于上海有名的流氓老区虹镇老街。
我和丁峰民、严玉明、王军都是北洋泾的,从小学就一直在一起。丁峰民不但个子比我们同龄的孩子高,而且性格也显得比我们成熟很多,可能是因为他早年丧父独自和母亲生活的缘故。在我们一起玩的几个人里,他亦然成为了一个小老大。
严玉明和我住在一个弄堂里。严玉明是最具有反叛精神的人。我还记得小学里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去离家七八站路的一家造船厂附近玩。那是一家造军舰的大厂,门口有配枪的解放军,他们配的不是长枪,是那种小手枪,一条皮带系在腰间,上面一个手枪套。严玉明就在门口纠缠那个解放军,说他枪套里根本不是真手枪,是假的,叫他拿出来给我们看看。我也在一边跟着起哄。那个解放军被我们弄得哭笑不得,他作势要抓我们,我们就逃开几步,他退回去我们就再上去纠缠。老实说,要不是严玉明带着,我可不敢这么玩。
王军的特点是胆子大。我们几个一起去集市玩,王军在水果摊前乘老板不注意伸手就能偷两个梨。小时候一起去居家桥的垃圾场捡香烟牌子,半路上他看到小拖拉机开过,后面拖车如果空着没人,他几步一跑就扒上去了。还有一个夏天晚上,我在家门口乘凉时捡到大人拉下的一包烟,就拾起来藏在口袋里去找王军。当时我们还太小,不会抽烟,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王军想了想,就带我来到另外一条弄堂里的一户人家,这家里有两个比我们大的男孩,长得很凶悍的样子,都是短发,豹子头,身上肌肉健硕。后来我知道他们叫谢风雷、谢风彪,也算那个年龄段里本地的一霸了。王军叫我把烟给了他们,算是拜个码头了。我当时还根本没这个意识,王军却已经在我们几个之外结识大人物了。
@douzhuqishi
谢谢朋友的建议。第一个故事这样解释佛法确实不合理也牵强,也许后文我可以把这个解释为伪装佛道的魔道的渡人方法好一点。你的设想也比较复杂,从催眠心理学的角度去构建整个故事也是一个方向,不过就是太现实了一些,我的本意这个故事要更加魔幻和荒诞,不是都用现实的逻辑去解释,有些解释不清的东西在里面,这是我的想法,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做到。再次感谢你的建议,这个故事就是这样,可以给高智商的读者无限的想象,参与构思,真希望大家帮着一起写,呵呵,一个人的脑袋想出来的东西毕竟有限。如果你有空能把你的构思再想的细致明确一些,我很愿意接受帮助。再次谢谢您!
这天是周末,我们可以不用住学校,各自回家。放学后,我也加了点小心,和丁峰民他们一起出了校门,却没有看到黑皮他们。我们心想这帮家伙也许只是嘴硬骨头酥,叫嚣几声挽回面子,不敢动真的。这使我们几个不禁有些得意。在一起走回家的路上,我们看到沿途的街边墙上贴了很多告示,就围着看。原来是抓“二王”的。
二王事件在沈阳市爆发。先后经历了210多天,两名案犯共流窜7个省,他们在一路逃窜的过程中共打死打伤公安人员和群众十几人。
那时悬赏通缉令贴满街头,关于“二王”的各种大道小道消息成为人们聊天的主要话题。
丁峰民看了说这两个家伙太凶残了,严玉明却说他们够狠够厉害,王军垂涎起赏金来。
王军问我们:“你们说二王会不会逃到我们这里了呢?”
我说:“当然有可能,不然干嘛把通缉令贴到我们这。”
王军说:“要是被我们逮到了那可发大财了,赏金都上万了。”
丁峰民说:“人家手里可有枪,看到逃还来不及呢,你还敢去逮?”
严玉明说:“有枪怕什么,我先一弹弓打掉他的枪,再给他鸟蛋来一下,保管叫他们趴下。”
严玉明拍拍我的肩膀说:“不是我吹牛,你们是见识过我打弹弓的准头的。”
丁峰民说:“其实也不用逮住,只要发现他们的藏身处,汇报给警察,就有赏金。你们说,他们要是真来我们这了,能躲到哪里?”
我们三人一对眼,异口同声说:“苗圃。”
苗圃是我们这西南面的一块绿地,有两三个足球场大小的一片树林。那是孩子们常去玩的地方,春天钓青蛙,夏天捉知了,秋天捉蟋蟀。我们还在那里练摔跤,小混混们会在树林里吸烟,那也是个约斗打架的地方。
丁峰民说:“怎么样,我们几个晚上去哪里埋伏下来找找看?”
听他这么一说,我们都兴奋起来,纷纷表示赞同,约好晚上到丁峰民家门口会和后一起去。
当然,我们不会幼稚到真以为自己能抓住什么通缉犯,就是找个理由玩呗。
这天晚上我早早就上阁楼睡下,阁楼只有我一个人睡,奶奶和小姑妈谁楼下。等到八九点时,我看楼下灯熄了,估计她们都睡着了,就偷偷起来穿好衣服。我打开阁楼的天窗,拿个凳子垫在脚下,爬上窗台翻到了屋顶上。这条路线我平时白天常走,但晚上溜出去还是第一次,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外面月光如注,洒在整齐排列的黑色瓦片上,发出蓝盈盈的光。从屋顶看这整片棚户区高低起伏的样貌和平时在地面上看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受,就像到了外星球一样。我经常幻想有一条巨龙在暗夜里盘旋在这片屋顶上空。
我从自家屋顶爬到隔壁家棚户砖房屋顶上,再顺着紧靠房子边的一堆杂物依次一节节往下翻,很快就到了地面。那时电视还不普及,晚上打麻将的人也很少,各家各户基本都早早关灯睡觉了,四周很安静。
我开始迈开步子往丁峰民家赶。弄堂小道上除了不断凸出的堆积杂物的黑影外,一个人也看不到,我心里有点犯毛。走过弄堂拐角一处矮房子时我加快了脚步,这里住着一个独居的老太婆,身材高大,衣着邋遢,驼背,凌乱的白发,阴霾的眼神,那形象完全不用化妆就是个十足的老巫婆,白天看到她我都会不由自主地躲开。
一路上我边走边想起了不久前一次走夜路的恐怖经历。那次是去一个有电视的同学家看电视,就在弄堂口,我一个人晚上去的。没想到电视里放的是《画皮》,看到一半就把我吓得不敢看了,独自在黑暗里往家的路上我心里的恐怖到了极点,仿佛那个白衣服女鬼一直围绕在我身边。
这样想着我就更害怕了,疾跑起来,还好丁峰民家离得不远,我很快就看到他们三个站在屋檐下朝我招手,心里顿时一轻松。
丁峰民带着把大手电,三节电池的,严玉明把弹弓握在手里来回甩着,王军不知从哪里搞来一顶像电视里特务的帽子戴在头上,帽檐压得低低的。丁峰民挥手一招压低喉咙用有力地语气说了句:“人到齐了,走,开拔。”我们就都不由自主兴奋地笑着跟着他开始往苗圃赶去。
这时是六月份,初夏季节。苗圃四面并没有墙,只是围着道小河,小河里传来一阵阵蛙鸣,响彻夜空。苗圃里有两条十字交叉的泥路,把整片树林分成四块,道路交叉的中心处比较开阔,有一个大大的化粪池。这里除了中心处有两棵高大的榆树外,其它都是一人半高、碗口粗细的小树。
我们跳过小河进入苗圃,沿着河边小路开始巡视。
丁峰民拿着大手电朝树林里不断晃来晃去地瞎照,严玉明时不时地对着树丛就是一弹弓,有时还射两下水里的青蛙,我和王军兴致勃勃地跟在他们后面。走了一会,丁峰民突然停下脚步一扬手示意我们停下,我们有些紧张地看着他。他嘘了一声对我们说:“里面好像有动静。”我们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黑乎乎的树林里好像真有一团东西在动。
丁峰民低声叫了句:“跟着我,冲——”晃着手电就往里钻。我们几个一下感到热血沸腾,谁也不甘落后,弓着身子跌跌撞撞地在树林里摸索着往那团黑影跑去。跑到离黑影大概五米左右时,我们都停下了,丁峰民大手电一下照过去,我们看到了两个白晃晃的大屁股。
原来是两个在搞野合的狗男女。他们狼狈地提起裤子,丁峰民手电光在他们身上上下乱晃,我们都哈哈地大声笑起来。那个男的搞明白我们是几个孩子之后,骂骂咧咧地搂着那个女的走出树林去了。
我们捂着肚子笑了半天,走出树林又四处绕了绕,除了惊起几只野鸟,窜过一只夜猫,再没有发现什么新鲜事情。我们到苗圃中心处休息一会,刚才那个大白屁股的画面还刺激着我的脑袋,我感到小腹有点涨涨的,就在路边撒了泡尿,他们几个也都撒了尿。
严玉明说:“刚才那个女的我看有点像黄勇他妈。”
王军说:“黄勇他妈长得可丑多了,而且她最喜欢造谣,要不是看在都是同学的面子上,我都想去派出所揭发她。我看她肯定是台湾派来的特务。”
我们都很好奇,问他怎么回事?
王军说:“小学时她造谣说解放军要给我们小孩子打针,拿我们做实验。害的我晚上做梦解放军来学校抓我们打针了,我就连忙想翻围墙逃走,没想到一个跟头摔下来差点没摔死。”
严玉明说:“是啊,她是爱乱说。上次弄堂里高老头的儿子在外地出车祸死了,她说晚上听到小高趴在她家窗台上哭,你们说,人家要哭也趴自己家窗台哭啊,趴她家窗台干嘛?”
大家正聊着,我一转头看到苗圃入口处远远走来两个人影,忙叫他们看。丁峰民说:“快躲起来。”
我们躲进一边树林里,都蹲着,丁峰民关了手电。
来的两个人个头挺高,走路摇摇摆摆的,一副流氓样,一看就不是好人。一个身上背着个麻袋,一个手里提着根棍子。他们来到中心处的榆树下,把麻袋挂在树上,慢悠悠地点了烟抽着。这时我们听到麻袋里发出呜呜的叫声,还没等我们明白怎么回事,一个男的拎起棍子对着麻袋就是狠狠的一下,一声惨叫从麻袋里发出。那个男的继续挥舞着棍子,一下下击打着麻袋。我们几个都吓坏了,大气也不敢出。我心想,难道真的遇到“二王”了?
过了一阵,麻袋里没动静了,他们把麻袋从树上解了下来,拎着一倒,一具血肉模糊的东西落到地上。我睁大眼睛一看,好像是条狗。
这时那两个男人交谈了几句,然后其中一个人拿出一把刀剖开了狗的肚子,挖出内脏扔在一边,又把狗的尸体装回麻袋拎在手里,两人摇摇晃晃走出了苗圃。
等他们走远之后,我们才从树林里钻出来,望着一地的血污,都恶心的想吐,再也没心思抓什么“二王”了,低着头往北洋泾家的方向回去。
走到半路的时候,天上的月亮被黑云遮住了,道路变得十分黑暗,一阵阴风刮过,让人心里寒丝丝的。王军不停地回头看,走几步就回头看一下,我纳闷地问:“你看什么啊?”
王军说:“我觉得后面有东西跟着我们。”
他的话把大家吓了一跳,都不约而同地回头看。
想看的朋友们要回帖哦,不回帖我可不发了,像一个在自言自语一样,太没意思了。我现在决定,每次发完贴后看不到3个回帖就断更,一直看不到就彻底停更。我生气了,后果很严重。^_^
这篇小说完结之后,一直每天都有几百几十的点击在增加,我想把自己的一些书评附录在后面,如果有想看的读者,送给你们看~~~~~~~~~~~
作为一份礼物,给这个世界的。
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
一
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男子们是出于敬慕之情,因为一个纪念碑倒下了:妇女们呢,则大多数出于好奇心,想看看她屋子的内部。除了一个花匠兼厨师的老仆人之外,至少已有十年光景谁也没进去看看这幢房子了。
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味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得一干二净。只有爱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执拗不驯,装模作样,真是丑中之丑。现在爱米丽小姐已经加入了那些名字庄严的代表人物的行列,他们沉睡在雪松环绕的墓园之中,那里尽是一排排在南北战争时期杰斐逊战役中阵亡的南方和北方的无名军人墓。
爱米丽小姐在世时,始终是一个传统的化身,是义务的象征,也是人们关注的对象。打一八九四年某日镇长沙多里斯上校——也就是他下了一道黑人妇女不系围裙不得上街的命令——豁免了她一切应纳的税款起,期限从她父亲去世之日开始,一直到她去世为止,这是全镇沿袭下来对她的一种义务。这也并非说爱米丽甘愿接受施舍,原来是沙多里斯上校编造了一大套无中生有的话,说是爱米丽的父亲曾经贷款给镇政府,因此,镇政府作为一种交易,宁愿以这种方式偿还。这一套话,只有沙多里斯一代的人以及像沙多里斯一样头脑的人才能编得出来,也只有妇道人家才会相信。
等到思想更为开明的第二代人当了镇长和参议员时,这项安排引起了一些小小的不满。那年元旦,他们便给她寄去了一张纳税通知单。二月份到了,还是杳无音信。他们发去一封公函,要她便中到司法长官办公处去一趟。一周之后,镇长亲自写信给爱米丽,表示愿意登门访问,或派车迎接她,而所得回信却是一张便条,写在古色古香的信笺上,书法流利,字迹细小,但墨水已不鲜艳,信的大意是说她已根本不外出。纳税通知附还,没有表示意见。
参议员们开了个特别会议,派出一个代表团对她进行了访问。他们敲敲门,自从八年或者十年前她停止开授瓷器彩绘课以来,谁也没有从这大门出入过。那个上了年纪的黑人男仆把他们接待进阴暗的门厅,从那里再由楼梯上去,光线就更暗了。一股尘封的气味扑鼻而来,空气阴湿而又不透气,这屋子长久没有人住了。黑人领他们到客厅里,里面摆设的笨重家具全都包着皮套子。黑人打开了一扇百叶窗,这时,便更可看出皮套子已经坼裂;等他们坐了下来,大腿两边就有一阵灰尘冉冉上升,尘粒在那一缕阳光中缓缓旋转。壁炉前已经失去金色光泽的画架上面放着爱米丽父亲的炭笔画像。
她一进屋,他们全都站了起来。一个小模小样,腰圆体胖的女人,穿了一身黑服,一条细细的金表链拖到腰部,落到腰带里去了,一根乌木拐杖支撑着她的身体,拐杖头的镶金已经失去光泽。她的身架矮小,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在别的女人身上显得不过是丰满,而她却给人以肥大的感觉。她看上去像长久泡在死水中的一具死尸,肿胀发白。当客人说明来意时,她那双凹陷在一脸隆起的肥肉之中,活像揉在一团生面中的两个小煤球似的眼睛不住地移动着,时而瞧瞧这张面孔,时而打量那张面孔。
她没有请他们坐下来。她只是站在门口,静静地听着,直到发言的代表结结巴巴地说完,他们这时才听到那块隐在金链子那一端的挂表嘀嗒作响。
她的声调冷酷无情。“我在杰斐逊无税可纳。沙多里斯上校早就向我交代过了。或许你们有谁可以去查一查镇政府档案,就可以把事情弄清楚。”
“我们已经查过档案,爱米丽小姐,我们就是政府当局。难道你没有收到过司法长官亲手签署的通知吗?”
“不错,我收到过一份通知,”爱米丽小姐说道,“也许他自封为司法长官……可是我在杰斐逊无税可交。”
“可是纳税册上并没有如此说明,你明白吧。我们应根据……”
“你们去找沙多里斯上校。我在杰斐逊无税可交。”
“可是,爱米丽小姐——”
“你们去找沙多里斯上校,(沙多里斯上校死了将近十年了)我在杰斐逊无税可纳。托比!”黑人应声而来。“把这些先生们请出去。”
重新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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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读书的人读过的几本书
最好的阅读体验是需要机缘的。时间,心情,心态,好的文字和一个好的读者。
我真正成熟的阅读是从杜拉斯的『情人』开始的(这要感谢王小波的推荐)。在我的小说『关于玉女道士小和尚的爱情』结尾,我不自觉地模仿了一段杜拉斯的叙述语气。
最初看(情人)时,进入很困难,看一点就看不下去,看一点就扔在一边了。作为一个男人,很难对一个女人那么细致地反复描述自己的衣着打扮有耐心。而如果用大多数人的阅读方式——跳着看,或只看一下开头和结尾,更是完全不知所云。(还有一种读者,对一本书的前言和简介或推荐评论的文章,比对书本身更有兴趣阅读。)
不过我这人个性中对那些好的东西有一股偏执的狂热,既然王小波把它说得那么好,我就忍不住一定要看进去。
终于,在一个通宵工作之后身心疲惫的黎明,我又拿起了(情人)。
头脑中一片空白,文字只是像河一样静静地流过眼睛和心,忽然一下,我进入了杜拉斯的世界。
这种感受,是我以前从未有过甚至从未能想像到的,美的有如幻觉。
要评论和介绍这本书,需要很长篇幅。在这里,我只想说明一点——真正好的文章,是需要放弃我们自己的头脑去阅读的。或者说是一种强迫式的阅读,它需要我们放弃以往的阅读经验,放弃概念化的联想思维,需要我们完全彻底地对它认同。只有在这样之后,你才能看到作者所看到的那个世界,那是一个比我们自己所能看到的更深远更丰富更美的世界。
还有一次奇特的阅读体验来自(伊豆的舞女),这是川端康成19岁时写的小说。
一个秋天宁静的夜晚,我独坐在书房的窗前,一万多字的小说在均衡的阅读速度中安安静静地一气看完,阅读的过程中好像没有任何情感的起伏,心静如一泓清澈的池水。但是当我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站起身来打开窗户,一阵凉风拂面,忽然之间,完全没有任何预兆的,一股悲凉的情绪从胸底涌起,一下冲到头部,眼泪夺眶而出。
过后我想了一下,这种感觉完全是因为这篇小说的写法引起的。它那种细密如织的结构,每一点点的感伤,在你还未察觉之时就已经被带向下一个细节。但是这许许多多的一点点感伤,累积在了心底,当看完全文放下书之后,一个空隙出现,它们就合聚在一起冲了上来。
我想,19岁的川端康成完全是以一种自然的写作方式完成这篇小说的,根本没有刻意的构思和雕琢。那种从他性格本身流露出来的善和柔弱的美感,是自然本能的流露。
相反,(洛丽塔)的写作,许多带动情绪情感的地方都是纳博科夫特意精心安排的。我觉得他更应该被称为诗人而不是小说家。我这样说丝毫没有贬低他的意思,他是我非常崇拜的作家之一。在阅读洛丽塔的过程中,我经常要被迫停下来做几次深呼吸,来缓解它在我胸中所造成的强烈冲击。
纳博科夫对我们的情绪变化有着非凡的了解,在亨伯特第一次看见洛丽塔之前,有一大段平乏沉闷的叙述,这都是作者刻意安排的,只有紧跟着看下去,才能和亨伯特一样感觉到初见洛丽塔震撼。如果跳过前面这一大段,单看后面对洛丽塔的描述,感觉就完全不能和前者相比。
我喜欢的还有脂批的红楼,看过它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红颜知己。两个人的声音完美地结合在一本书里,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唱。
还有西厢记——一座精美绝伦的苏州园林,灵秀之气从一行行文字中浮出,宛如天成。
还有博尔赫斯的短篇(南方)和(乌里尔卡),那是可以象唐诗一样背诵的精品;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写出了我们头脑所能到达的最美的过去时光。
还有福楼拜,还有乔伊斯,还有许许多多我还未能朝拜的大师。
我的阅读经历其实是非常大众化的,没有丝毫可以向人夸耀之处。也许只是比一些和我一样的文学爱好者更敏感更狂热一点而已。
这个世上还有许多美到极致的东西,是我们这些天资愚笨精力有限的俗人所不能享受的。
想起林徽因在观摩中国古建筑时的感慨——美到令人心痛。
这样的审美体验,又是多少人能够拥有的呢。
我把卡夫卡留到最后。他是世上最伟大的作家,独一无二的伟大,没有人可以和他相比。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其它优秀的作家只是在某一方面某一个点上进入我们的头脑,那么卡夫卡进入的则是我们头脑的全部,是我们头脑潜意识的最深处,是自我和外部世界之间根本永恒的问题所在。
他对写作的探索之路,是这世上后来的每一个想要拿起笔来认真写小说的人都必须要走上的路。
而作为一个读者,读他的小说你根本不需要去了解什么年代历史文化背景,甚至不需要有什么丰富的学识和文学素养,只要你是生活在我们这个现代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可以仅凭个人的生活经验就能够与它沟通。
米兰?昆德拉曾经评价过卡夫卡,但是我觉得他还是低估了他,和卡夫卡相比,米兰?昆德拉写的小说都不能被称之为小说。
卡夫卡在中国也有个“徒弟”,就是残雪。她的文字在制造梦境的感觉上确实有了卡夫卡的影子,但在整体上她却连一个好的卡夫卡的读者都算不上——看过她写的那本关于卡夫卡评论的书就知道了,
卡夫卡的深涩荒诞完全是出于写作本身的需要,是在寻找一种逻辑和意象都非常精确清晰非常完美的表达方式;而残雪则是一个真正的疯子在癔语。她更像一个偷学了一招半式就被师父赶出门的假徒弟。不过她能学到这一招半式也已经很厉害了,是要有天赋的,是许多卡夫卡的崇拜者都望尘莫及的(当然也包括我)。而且她也靠这手立足于江湖,还骗了许多外国人。从这一点你就可以知道卡夫卡多厉害了。
单从阅读的角度来说,卡夫卡小说的美学也是独特和无与伦比的。在这世上被广泛宣扬到烂熟和恶心的所谓的“美”,在他的小说里毫无踪影。(在被他自己删除的一些短篇里,可以看到他也曾经尝试过具有古典美学气息的文笔。)他的美学观念是绝对现代的,存在于每一个现代人的个人生活之中,是我们潜意识里感觉到的美。
妆台——废名的一首殉情诗
一首诗,需要读过以后放在心里慢慢发酵,而且不是有意识的去放,而且不是所有存放的最后都会发酵成一壶美酒,只有真正的好诗,才会因时间的摩挲而褪去生涩稚嫩的外壳,在你的心房绽放出美的花朵。昨夜临睡前读的废名的《妆台》,经过一夜里不知觉的存放,今天早晨醒来时,这朵花在心里开了。
妆台
因为梦里梦见我是个镜子
沉到海里他将也是个镜子
一位女郎拾去
她将放上她的妆台
因为此地是妆台
不可有悲哀
这首诗最初读的时候完全没有什么感觉,很难懂,也很容易被忽视。先来看看废名自己的讲解:
这首诗,首先是林庚替我选的。那时是民国二十年,我忽然写了许多诗,送给朋友们看。有一天有一人提议,把大家的诗,一人选一首,拿来出一本集子,问我选哪一首。我不能作答,我不能说哪一首最好。换一句话说,最好的总不止一首,不能割爱了。林庚从旁说,他替我选了一首《妆台》。他的话大出乎我的意外,我心里认为我的最好的诗里并没有《妆台》。然而我连忙承认他的话。这首诗我写得非常之快,只有一两分钟便写好了。当时我忽然有一个感觉,我确实是一个镜子,而且不惜于投海,那么投了海镜子是不会淹死的,正好给一个女郎拾去。往下便自然吟成了。两个“因为”,非常之不能做作,来得甚有势力。“因为此地是妆台,不可有悲哀”,本是我写《桥》时的哲学,女子是不可以哭的,哭便不好看,只有小孩子哭才很有趣。所以本意在妆台上只注重在一个“美”字,林庚或未注意及此,他大约觉得这首诗很悲哀。我自己如今读之,仿佛也只是感得“此地是妆台,不可有悲哀”之悲哀了。其所以悲哀之故,仿佛这女郎不认得这镜子是谁似的。
看完这段话,知道废名作学问很诚实可爱,不像某些“艺术家”们,当别人夸赞他的作品里蕴藏着怎样怎样的很高很有深度的艺术价值时,连忙大点其头作欣慰状,表示自己确实是带着这样高而深的创作理念来完成的这件作品的。
艺术创作是一种模糊创作,特别是在音乐、诗歌这些领域,作者即时的冲动和长期生活、艺术的累积结合,在一片模糊混乱中大脑飞速的运转,所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还有一句话说,一本真正的小说比它的作者更有智慧,我也想说,一首好诗比它的作者更有诗情。《妆台》的情绪是悲哀,是一种美的悲哀,但废名在创作时却并没有感到这种悲哀,被人读出了“悲哀”后,他自己才感到了“悲哀”,才开始回头仔细看这首诗,它形成的面貌已经和作者最初写它时的面貌完全不同了。
因为梦里梦见我是个镜子
沉到海里他将也是个镜子
一位女郎拾去
她将放上她的妆台
因为此地是妆台
不可有悲哀
这首诗歌,文字形成意象的丰富多变,使它在不同的读者那里会有不同的再创作。在我这里,它写的是一个非常伤感的殉情故事。一个男子因为不能和他爱着的女子结合,投海殉情,死后他的身躯变成一面镜子,被大海冲到沙滩上,那位他爱着的女子,在海边忧伤地散步,看到这面镜子,把它拾去放在她的妆台。因为此地是妆台,女子爱惜自己的娇容不能哭泣,只好把悲伤隐藏压抑在心里。而那个男子,因为“这女子不认得这镜子是谁”,而更加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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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艾米丽的一朵玫瑰
在我儿时——大约三或四岁,自我意识初醒,某一日我忽然知道了时间这个概念,明白了自己会长大——十三四岁,二十五六岁,三四十岁,六七八十岁,最后是死亡、消失、结束。明白了这个之后我先是十分震惊和困惑,因为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生命是无限的,我一直活在无限之中,没办法去理解“有限”这个概念,(相反的是当我长大以后某日开始思考“无限”这个概念时同样遇到了困惑,因为我觉得自己所认知的一切都是有限的,而无限到底是什么样子已经超出了我的认知。)接着是十分的沮丧,好像生命因为将有这样必定的一个结束而变得毫无意义毫无希望。为此我当时难过了好几天,我记得可能有整整一个星期。当然从那以后我就彻底放弃了再去思索这个问题,或者说忘记了,和所有过着平常生活的人们一样,仅仅只是在理论上知道自己的生命终将结束,却以有限的生命活在无限的时间之中自欺欺人地去忘记了。
时间,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文学创作中都是一个有趣的迷题。在马尔克斯那里是: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在博尔赫斯那里是:生活总是喜欢重复,只是有些轻微的时间错移;在李商隐那里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而在福克纳这里是:过去的岁月不是一条越来越窄的路,而是一片广袤的连冬天也对它无所影响的大草地。
现实中的时间是一条永不回头的单调的直线,而在人们的回忆里和作家们的笔下却是曲径交叉的迷宫。《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中,时间因“我们”的叙述而成为一种回旋状的看似散漫无序的波纹。关于“我们”的叙述,是指含有部分事实和大部分街坊邻里间道听途说的流言所组成的一个叙述,所以看似散漫无序的叙述方式正符合了“我们”叙述的特征。更重要的是,正是这种看似散漫的甚至让人感到迷惑的叙述时间加强了事件本身的扑朔迷离和诡异的色彩。
全文有四个倒叙,第一个是整个结构的大旋,是由全文的的第一句,<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与最后一节(第五节)的第一句<黑人在前门口迎接第一批妇女>构成。
第二个从“房屋”到“传统”引出,由<打一八九四年某日镇长沙多里斯上校——也就是他下了一道黑人妇女不系围裙不得上街的命令——豁免了她一切应纳的税款>,与<“你们去找沙多里斯上校,(沙多里斯上校死了将近十年了)我在杰斐逊无税可纳。托比!”黑人应声而来。“把这些先生们请出去。”>构成。
第三个以<她就这样把他们“连人带马”地打败了,正如三十年前为了那股气味的事战胜了他们的父辈一样。>连接,由<那是她父亲死后两年,也就是在她的心上人——我们都相信一定会和她结婚的那个人——抛弃她不久的时候。>到<当时我们还没有说她发疯。我们相信她这样做是控制不了自己。我们还记得她父亲赶走了所有的青年男子,我们也知道她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只好象人们常常所做的一样,死死拖住抢走了她一切的那个人。>?
第四个从< 她病了好长一个时期。再见到她时,她的头发已经剪短,看上去像个姑娘,和教堂里彩色玻璃窗上的天使像不无相似之处——有几分悲怆肃穆。 >到<她父亲的性格三番五次地使她那作为女性的一生平添波折,而这种性格仿佛大恶毒,太狂暴,还不肯消失似的。>?
这四个倒叙,第一个是涵盖全篇的,第二个到第四个在时间的跨度上是一个包含一个的,就是说第三个发生的时间在第二个内,第四个发生的时间在第三个内。同时在第三个倒叙中,对“气味”事件的叙述在爱米丽父亲之死前面,这是一个倒叙中的倒叙。整篇小说就这样以不断的倒叙时间层层深入内旋至事件的发生中心,慢慢积聚起了叙述的力量。而后,从中心开始向外扩散,在第四个倒叙后面先是以爱米丽的头发颜色变化作一小节的顺序推进,然后再回到第四个倒叙时间,开始向前作一大段顺序时间的推进,从< 打那时起,她的前门就一直关闭着>到<她死在楼下一间屋里...>,然后连接回第一个大倒叙<黑人在前门口迎接第一批妇女>,再以现在进行时的时序一泻至结尾整篇小说的高潮。
在倒叙的时间与顺叙的时间中有一个相呼应的记号,就是爱米丽开授瓷器彩绘课的时间,它在第二个倒叙中先被提到一句<参议员们开了个特别会议,派出一个代表团对她进行了访问。他们敲敲门,自从八年或者十年前她停止开授瓷器彩绘课以来,谁也没有从这大门出入过>,然后在第四节结尾的顺叙中细说<打那时起,她的前门就一直关闭着,除了她四十左右的那段约有六七年的时间之外。在那段时期,她开授瓷器彩绘......>。
倒叙与顺叙中的呼应不仅是在时间上,还包括配角人物的呼应——爱米丽的黑人男仆、爱米丽的两位堂姐妹,景物的呼应——爱米丽的房屋,事件的呼应——爱米丽的税务问题,细节的呼应——爱米丽的头发。而最大的呼应是悬念的呼应——爱米丽买砒霜、情人消失后爱米丽房屋散发出的难闻的气味与结尾高潮处人们打开房门看到爱米丽情人的尸体。
福克纳带领我们在时间的迷宫中穿梭,这样极其复杂却极其精致的叙事让人不禁产生这样的感慨:真正杰出的文学家的大脑完全可以和那些有着伟大创造的科学家的大脑一较高低。
阅读这篇小说所得到的审美快感的,不过这个美感是在多年以前的第一次阅读时体会到的,这次复读却并没有再现。也许最初阅读的感受最新鲜最强烈,一下子读完整篇之后,理性的思维还来不及处理刚得到的大量信息,只好由感性思维来紧急提取、凸显一个朦胧的形象来印证。当我最初几乎是糊里糊涂地看完这篇小说的最后一个字,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去补充完成作者为我们特地留下的悬疑思索时,一个画面已经来到我的脑海里。这个画面像是来自久远的童年记忆,或者是久远的童年时的想象:一个盛夏的午后,我独自进入闹市中心一座花园洋房幽静的庭院里,那里有绚烂的夹竹桃和高大的梧桐,杂草丛生的小径。我屏着呼吸走到房屋后墙的一扇闭着的窗户前,趴在被太阳晒得有些发烫的水泥窗台上,漆色的木头窗框已经斑驳陈旧,透过玻璃里微微卷起的白色印花窗帘的一角,我看到一个有着三面镜子的古色古香的梳妆台,镜框周边都雕嵌着螺旋的纹花,两面的镜子下面各有一个小木盒,精致的铜拉手似乎在安静地等待着一双纤手的触碰。镜面在透进屋内的几束纤细阳光笼罩下像是蒙了一层薄灰,里面映出的屋内陈设深远而模糊。整间房屋像是久未有人居住,但是在梳妆台宽大的桌面中间,立着一个圆形的小花瓶,里面插着一朵深红色的充满生机地绽放着的鲜花。我知道,这就是纪念爱米丽的那朵玫瑰花。
那些在我们身体里沸腾的热血——读卡夫卡的《司炉》
一篇好的小说就像一个好女人一样常常让人想念。昨夜重读了卡夫卡的《司炉》,也是他未完的长篇《美国》的第一章。《城堡》里的k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闯入了“城乡结合部”的城堡,《司炉》里的卡尔则是一个乡下孩子从偏远之地闯入世界中心大城市纽约。从这点比较也许可以探究一下卡夫卡创作的思路。我很喜欢这篇《司炉》,甚至超过那篇《在流放地》。这篇小说可以说用的是完全传统的叙述方法,没有半点让人有阅读障碍的地方。卡夫卡叙述的特色之一是精密细致,这篇《司炉》可以称之为这种特色的典范。无论是主要的叙述脉络还是那些迂回链接呼应的短线;主要场景、人物,还是那些微细的心理、情绪,那些群众角色;每一个元素都巨细无遗恰如其分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这种景观犹如打开了一块瑞士手工表的后盖。
十六岁的少年卡尔被家里的女仆引诱并且生了一个孩子,贫穷的父母为了避免由此而产生的麻烦,就打发他去美国。船到纽约,下船时卡尔由于兴奋冒失地丢失了他的伞,然后为了回去找伞又把他唯一的皮箱交给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看管,返回船舱寻找的途中他迷路走进了司炉的房间,交谈中得知司炉正与顶头上司闹矛盾。随后卡尔开始帮司炉出主意,认为他该把自己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向船长去申诉。司炉埋怨了他一顿后听从了他的意见,拉着他一起去了船长室。在全力帮助司炉申辩的过程中,卡尔被船长室里的一位贵客(参议员先生)认出他就是自己来寻找的亲外甥。在这样一个激动人心的场面里,司炉的事情毫不重要了,他被抛在了一边。最后参议员领着卡尔离去,坐小艇驶向新世界,而卡尔仍然沉浸在对司炉依依不舍之中。
我一向讨厌看关于小说的简介,因为简介常常把一个美女变成一具骷髅。而好的小说所要做的正是把一具骷髅变成血肉丰满的美女。卡夫卡小说的真实感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背景的真实,他对场景的细致描绘就像在为一幕舞台剧做布景,而且每一个道具都要亲手摆弄妥当。二是人物的真实,小说中的每个人物无论主次都表演的恰如其份。三是叙事和细节的真实,这是对现实生活规律性的高度模拟提纯。而最主要的是思想上的洞察力。他的小说比我们自己感觉到的生活更真实,因为我们只看到生活的假象,而他却看到了本质。
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事会让我们情感澎湃、热血沸腾,卡夫卡在《司炉》里设置了这样的两种“激动”:
一 卡尔为司炉的冤屈而激动。
二 参议院舅舅为以“在美国经常发生的奇迹”的方式找到了卡尔而激动。
卡夫卡是最冷血的,他对这些让人激动的事情总是充满怀疑,总要在别人热血沸腾的情感里找出些不像表面上那么单纯真挚的东西。
司炉是否真的受到了不公平待遇,除了他自己的诉说,再没有任何旁证。卡尔为何会如此激动,极力为他鸣不平呢?这种激动甚至使他完全忘记了自己的事情。这真的仅仅只是出于路见不平式的义愤?出于对底层人物命运的同情吗?让我们先看看卡尔自己的处境。他是因为“犯了错”而被父母送往美国的,他自己并不情愿,这从他与司炉的谈话中可以看出——“如果我不是非来美国不可的话,我日后肯定会当上工程师的。”在父母眼里他是个只会给家里带来麻烦的无能的孩子,他们不得不抛弃他。对此卡尔有着很强的屈辱感,他为司炉鸣不平的激动里有很大的因素是在为自己的遭遇鸣不平,对司炉的同情也是出于很强的自怜。孤身一人面对陌生的环境和叵测的前途,卡尔的内心孤独、惶恐、软弱,他要寻找突然丧失的“安全感”。这时他遇到了司炉这样一个“弱者”——地位地下,智力愚钝,脾气耿直,而且和他自己一样受尽了冤屈。卡尔在司炉这里可以倾注自己的同情,可以表现自己的聪明才干,在为司炉申辩的过程中他爆发出了那些被压抑的情感,找回了失落的“自我”。他甚至把亲情上的失落感也移情到了司炉身上。
如果说卡尔为司炉的“激动”虽然荒诞却还显得真挚的话,那么参议院舅舅为找到卡尔而异常激动的表现,就显得更加空洞浮夸了。他的“激动”里属于亲情的成分很少,这点从卡尔对他的冷漠里就可以看出。他的激动是来自对卡尔所受的家庭方面不平遭遇的认同感,以及所谓的“在美国经常发生的奇迹”。
请看他下面这段话:“自从我居住在美国这么多年以来——居住这个词用到美国公民身上,显得很不妥切,而我则是个地地道道的美国公民——,自从这么多年以来,我同欧洲的亲戚完全断了来往,原因呢,第一,同眼前的事情无关,第二,讲起来确实很费神。我甚至害怕这样的时刻,我或许不得不把这些原因讲给我亲爱的外甥听,而与此同时,遗憾的很,我还将不可避免地会坦率地谈到他的父母和他们的家属。”
再看卡尔的回应:“我碰上了你,真是非常高兴,但是,如果你以为我父母只讲你的坏话的话,那你就错了。”
这些对话暗示着舅舅与卡尔家庭的矛盾,而且很可能舅舅当初也是因为和卡尔类似的事情被赶出家庭来到美国的。所以他才会对卡尔父母对待卡尔的不公大加指责。对卡尔遭遇的认同,正是他“激动”的来源。另外,参议员舅舅对卡尔和厨娘之间的感情也凭着自己的意愿夸大渲染,从他接到厨娘的信那一刹那开始,他就被所谓的“在美国经常发生的奇迹”感染了,这种“奇迹”对说话喜欢像演讲一样的参议员先生来说,正是一个值得夸耀的荣光。而他自己则可以在这个“奇迹”里扮演起救世主的角色。当大家纷纷前来祝贺他时——“参议员兴致勃勃地尽情享受这份快乐,又想起了一些次要的事情告诉大家,自然罗,大家不仅耐心地,而且饶有趣味地耐心听取了。他讲给大家听,他把在厨娘信中提到的卡尔的体貌特征记在了他的笔记本上,以备急需。在司炉唠唠叨叨个没完的时候,他逃出笔记本来,把厨娘的观察结果(当然不像侦探那样准确无误)同卡尔的外貌对照起来。他本来只是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并且为了闹着玩,可是,‘外甥就这样找到了!’他结束这番话时的语调,仿佛他还要再受一次祝贺。”
参议员舅舅对卡尔激动的热情中有很强的自我表现、表演的成分,当最后他和卡尔单独面对时,却“避开了他的目光”这一笔显示了他们之间真实的冷漠。
全文最后几句是点题的文眼——“卡尔仔细地瞧着他的舅舅,舅舅的膝盖差点儿就碰上他的膝盖,他产生了怀疑:这个男人究竟能不能代替司炉呢?舅舅也避开他的目光,去瞧那摇晃着小船的波浪。”
在《司炉》里卡夫卡以极其细致冷静的叙述为我们展现了两种“热血沸腾”的情感,当我们自己在生活中被这样的情感抓住之时,是否也该冷静地想想这种情感的背后到底有什么呢?我们的“激动”是否也只是卡尔或参议员舅舅式的?
完
情人情人
一 自我形象
之前回过一个关于《情人》的帖子,那个帖子问情人表达了什么,我回想了一下以前的阅读,回道:
情人表达了一个人内心最深处的最美的自怜。
这就是我读情人的感觉。这个感觉也许不是当时的,不是阅读完后立即就有的,是在多年以后,听到有人谈起它,有人这么问,一下子跳出来的。
书只是为自己读的,所以不会去管别人怎么说,怎么非议,我看到了什么,那它就是什么,就是我所看到的样子。
上面的这些话几乎完全就是情人的句式,这种句式很有侵略性,会让人不由自主地去模仿。它具有一种极其自我的表达方式,正如情人里一切,不是情人,不是母亲,不是两个哥哥,不是海伦拉格奈尔,不是疯女人,不是所有的人,一切外在的形象最终都指向自己,回到自己身上。
在文体上,如果不把它当小说看,只当散文,一个女人的飘忽散乱的倾诉,就可以了。然而技巧还是存在的,只是更高,更迷人。
第一个点是渡船上的那个白人少女的形象,一切叙述议论感慨描绘都始于它,偏离它,又回到它。
“这个形象,我是时常想到的,这个形象,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这个形象,我却从来不曾说起。它就在那里,在无声无息之中,永远使人为之惊叹。在所有的形象之中,只有它让我感到自悦自喜,只有在它那里,我才认识自己,感到心醉神迷。”
在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自己的形象,这个形象有时可用阶段性的时间划分——童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有时可以用情感情绪、身体状态划分——兴奋愉悦、悲感消沉、健康、活力、清爽的、虚弱、病态、肮脏的。有时是自己做白日梦设计勾画的,有时是从别人眼里,从恋人、父母、朋友、孩子眼里回射回来的。在这些形象之中,每个人都希望有或者有过一个最完美的自我的形象,即使只是片刻。对完美形象的追求不仅只出于自己的形象,还外化到整个世界和整个人生,比如在黛玉心里,这个世界和自己的整个人生,从丧母的那一刻起,就已经不再可能完美了。
围绕这个点,这个完美的形象,在它前面,是:
“我已经老了”
在它后面,是:
“太晚了,太晚了,在我一生之中,这未免来得太早,也过于匆匆。才十八岁,就已经是太迟了。”
青春的容颜是生命的娇花,时间的摩挲使它凋零又使它永恒。
“对你说什么好呢,我那时才十五岁半。
那是在湄公河的渡轮上。
在整个渡河过程中,那形象一直持续着。
我才十五岁半,在那个国土上,没有四季之分,我们就生活在唯一一个季节之中,同样的炎热,同样的单调,我们生活在世界上一个狭长的炎热地带,既没有春天,也没有季节的更替嬗变。”
多美的一个转承段落。下面三段,写了家人和童年的一些情况,而后,“我的生命的历史并不存在。”是荡开去,打破单一叙述的经线,再后一段“现在,我看我很年轻的时候”又把家庭和容颜联系在了一起。
再下面三个部分是三种写法的连接,先回到渡船,一段叙述性的交代“我才十五岁半。就是那一次渡河。”随后一段是对那个形象的议论,再接上三小段对渡河景象的描绘。
接着,转到了对那天的衣物、打扮的描述,是具体的自我形象的第二个组成部分,第一个是容貌。
衣服打扮对形象的意义,也许女性读者更有体会,对衣物的喜爱是自爱的外化。帽子、鞋子、头发辫子,香粉口红,怎么能那么细致地对待自己。同样,每一件东西也和母亲家庭联系到了一起,又延伸出了母亲的形象、儿子的形象。
再回到渡船,“在渡船上,那部大汽车旁边,还有一辆黑色的利穆新轿车”,一段对车子的描述,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在看她。从自己的那个形象在男人眼中的样子,自己作为女人在男人们眼里的样子,又联系到自己和那些成熟的女人们的比较。“我知道,女人美不美,不在衣服服饰,不在美容修饰......问题不在这里。”
“只有海伦拉格奈尔在这个法则上没有犯过错误。她还滞留在童年时期。”——轻轻一点的伏笔,像肌肤上一颗小小的痣。
接下来, 外貌、衣着打扮、自己的形象、渡河的景象、写作、母亲、哥哥、家庭、童年,被连接在一起混合在一起,其间的轻重、穿插,完全依靠对节奏微妙的感觉,没有明确清晰线索可依。在这一片混乱之后,又回到渡船上的那个时刻,回到唯一正在进行的叙事时间上:“那个风度翩翩的男人从小汽车上走下来,”——“她上了黑色的小汽车。车门关上。恍惚间,一种悲戚之感,一种倦怠无力突然出现,河面上光色也暗了下来,光线稍稍有点发暗。还略略有一种听不到声音的感觉,还有一片雾气弥漫开来。”
在这之后是一个延续的小缓冲,“从此以后,”——“现在,这个孩子,只好和这个男人相处了,第一个遇到的男人,在渡船上出现的这个男人。”
至此,第一个点结束。一个个人生命过程中被放大了的点,一个最美的自我形象站立在那儿的点,我们自己是否也曾有过这样的一个光芒四射的点呢?我们的传统文化是抑制个人的,我们的个人形象不值一提,我们自己也刻意去暗淡它,不注意它,把它混在人群里,混在自己灰暗的生命里。同样,对家庭的关系,对父母亲、兄弟姐妹,我们也总是隐恶扬善,不会去进行那些复杂的爱恨,我们把这些情感隐藏起来,而不是去面对它。
《情人》这样的写作,正是在挖掘这些我们平时刻意去掩盖的东西,它们的本质,它们的外化、延伸,它们在外在的时间和内在生命里的含义。这一切最终都指向个人自己。正是这样,也只能是这样,在内心深处,除了自己,我们还有什么可以依靠呢?
这也是我的experiment
纯粹个人阅读——关于博尔赫斯的《南方》
《南方》
1871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登岸的那个人名叫约翰尼斯.达尔曼,是个福音会牧师;1939年,他的一个孙子,胡安.达尔曼,是科尔多瓦大街上一家市立图书馆的职员,他已经认为自己是个根深蒂固的阿根廷人了。他的外祖父弗朗西斯.弗洛雷斯就是那个作战步兵二团的,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边境战斗时,被卡特里尔的印地安人用长矛刺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家世之间,胡安.达尔曼(或许是由于日尔曼血统的原因)选择了浪漫主义的先辈传统,或者说,浪漫主义死亡的那个传统。一幅毫无表情、满脸胡子的人的镶边旧相片,一把古老的剑,某些音乐引起的欢乐和激动,《马丁.菲耶罗》中一些熟悉的章节,逝去的岁月,忧郁和孤寂,这一切都促成了他心甘情愿、但从不外露的‘克里奥约’(1)心理。达尔曼省吃俭用,勉强保住了南方的一所庄园,它原本是属于外祖父弗洛雷斯家的,那里有芬芳的桉树,玫瑰色(曾经一度是鲜红色)的宽敞住宅。琐碎的事务和容或有的淡漠把他一直羁留在城市,年复一年,他满足于拥有这注产业的抽象概念,确信他的那所庄园一直在平原上的一个明确地点等待着他。1939年2月的最后几天,他出了一件事。
盲目的命运之神有时却会对一些小小的疏忽也毫不留情。那天傍晚,达尔曼买到了一卷魏尔版的《一千零一夜》残本。他急于想看看这个新发现,没等电梯下来,就匆匆走楼梯上去。黑暗中,有个什么东西在他额头一擦而过。一只蝙蝠?一只小鸟?给他开门的女人脸上一副惊骇的神情,他摸摸额头,全是鲜红的血。那是一扇刚油漆过的窗户,有人忘记关了,害他划破了额头。达尔曼那晚上床睡觉,第二天凌晨就醒了;从那时起,一切东西在他看来都变得凶恶异常。寒热折磨着他,《一千零一夜》里面的插图成了他恶梦的装饰。亲友们来探望他,面带不自然的微笑,反复说他气色很好。达尔曼以一种虚弱的痴呆态度听着他们的话,奇怪他们竟然不知道他已经进了地狱。八天过去了,长得像八个世纪。一个下午,一直来给他看病的医生带来一位陌生的医生,他们要把他送到厄瓜多尔街的一家医院去,因为必须给他进行X光透视。达尔曼在途中的马车内心想,他终于可以在一个不是自己的房间里睡个好觉了,他感到幸福,话也多起来。到了医院,他们替他脱掉衣服,剃光头发,用金属带把他固定在床上,耀眼的灯光使他头晕目眩。他们又用听诊器为他听诊;一个带口罩的人朝他胳膊上扎了一针。他苏醒过来时感到恶心,头上扎着绑带,躺在井底似的小房间里。在手术后的日日夜夜里,他体会到以前的难受其实连地狱的边缘都没有到。他嘴里含着的冰块也没有一丝清凉的感觉。在那些日子里,达尔曼一点一点地恨起自己来,恨自己这个人,恨自己有大小便的需要,恨自己任人摆布的屈辱,恨脸上长出的胡子茬。他坚强地忍受了那些极其痛苦的治疗,但是当医生告诉他,他先前几乎因为得了败血症而差点死掉时,达尔曼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悲哀,失声哭了。肉体的痛苦以及不是失眠就是恶梦缠身的黑夜,不容许他去想像死亡这样抽象的事。过了不久,医生对他说,他开始好转了,很快就可以去他的庄园修养了。难以置信的是,这一天竟然来到了。
现实生活喜欢以轻微的时间错移来形成对称,达尔曼是坐出租马车到医院来的,现在也是坐着出租马车到西昂广场车站去。闷热的夏季过后,初秋的清新空气仿佛是他从死亡和热病中解脱出来的自然界的象征。清晨七点钟的城市还没有失去黑夜使它产生的老宅的气氛,街道就像长长的走廊,广场像安静的院子。达尔曼看着这熟悉的一切,快活得几乎要晕过去。在它们进入他视线之前几秒,他就想起了这些街角,这些广告牌子,想起了布宜诺斯艾利斯这个朴质的城市里形形色色的东西。在新的一天黄澄澄的天光之中,一切又都回到了他的身边。
谁都知道,里瓦达维亚的那一侧就是“南方’的开始。达尔曼常说这并非仅仅出于约定俗成,你只要穿过那条街道,就会进入一个更加古老真实的世界。他在马车上从一幢幢新建的大楼中间寻找那些带栏杆的窗户、门上的门锤、大门的拱顶、门厅和亲切的院落。
到了火车站大厅,他发现还有三十分钟火车才开。他想起巴西街的一家咖啡馆(离开伊里戈延(2)的住宅不过几米),里面有一只很大的猫,任凭人们抚摸,冷漠的神情有如一尊神。他走进了咖啡馆。猫还在,不过睡着了。他要了一杯咖啡,缓慢地往里面加糖,尝了一尝(医院里禁止他喝咖啡),一边抚摸着猫的黑色毛发,一边在心里想,这种接触简直像幻觉一样,仿佛他和猫之间隔着一块玻璃,因为人是生活在不停延续的时间里,而这种神奇的动物却活在当前,活在瞬间的永恒之中。
列车停在倒数第二个月台旁边。达尔曼穿过几节车厢,有一个几乎是空的。他把箱子放上行李架;列车开动时,他打开箱子,犹豫片刻之后,取出了《一千零一夜》的第一册。这部书与他遭遇的不幸关系如此密切,他带着这部书出门就是要表明不幸已经过去,是对被挫败了的邪恶力量暗自得意的一种挑衅。
城市在列车两边破裂成房屋稀疏的郊区;这种景象以及随后出现的菜园和田庄使他迟迟没有开始看书。事实上,达尔曼很少看书。没有人能够否认,磁石山和发誓要杀死恩人的妖精固然奇妙,但明媚的清晨和生活的乐趣却更为奇妙。这种幸福之感,使他无心去关注莎赫拉萨德极其虚假的奇迹。达尔曼合上书,让自己充分享受这愉悦的时刻。
午餐(汤是盛在发亮的金属钵子里端来的,就跟孩提时代遥远的暑假旅行那样),又是宁静愉悦的享受。
明天早晨我就可以在庄园里醒来了,他想道。仿佛顷刻之间,他成为了两个人:一个是在秋日祖国的大地上行进,另一个被禁闭在医院里,忍受着奴役般的治疗。他看见没有粉刷的砖房,长长的,四四方方的,在铁路边时刻不停地注视着来往的列车。他看见泥路上骑马的人;看见沟渠、水塘和牧场;看见大理石般明亮的云层。这一切都只是偶遇,仿佛一个关于平原的梦境。他还觉得那些树木和庄稼似曾相识,只是叫不出名字,因为他对田野的直接知识比他对它的想念和从书本上得来的知识浅薄得多。
有时他睡着了一会;梦里只有隆隆向前的列车。中午十二点时难以忍受的耀眼的太阳已成了傍晚时的黄色,不久又变成了红色。车厢也不一样了,它不再是西昂广场车站上出发时的模样:平原和时间已经穿透了它,使它改变了形状。外面,车厢移动的影子逐渐地向着地平线延伸开去。广漠的大地上没有村落或人的迹象。一切都茫无垠际,但同时又有种亲切的神秘感。无边的原野上,有时除了一头牛什么都没有。这种孤寂的强烈程度甚至让人感到含有敌意;达尔曼几乎怀疑自己不仅仅是在向南方行进,而是在向过去的年代行进。列车检票员打断了他这种虚幻的暇想,看过他的车票后告诉他:列车并不在惯常的那个车站停靠,而是在达尔曼几乎并不认识的前方另一个车站。(那人还作了些解释,达尔曼不想弄明白,甚至不愿听,因为他对事情的过程不感兴趣。)
列车吃力地停住了,周围几乎是一片荒野。车站在铁轨的另一边,不过是站台上的一个棚子而已。什么车都没有。站长建议说,在商店那儿也许能找到一辆;还给他指了指,那是大约在十个或十二个夸德拉(3)之外。
达尔曼决定步行前去,把它当作一次小小的历险。太阳已经西沉,但它的余辉在被黑夜抹去之前,把深沉寂静的平原映照得更加辉煌。达尔曼缓缓前行,一面以沉重的幸福感呼吸着三叶草的气息,他走得很慢,并不是怕累,而是想尽量延长这一刻的时光。
商店的房屋本来是鲜红色的,但是岁月为了显示自己,消褪了这种强烈的色彩。这幢简陋建筑的某些地方,使他想起了一副钢板画,也许是旧版《保尔和维基尼》里面的插图。门外的栏杆上拴着几匹马。达尔曼进门后觉得店主很面熟;后来才想起医院里有个职员长得很像他。店主听了他的情况后答应去给他找辆马车。达尔曼为了消磨等待的这段时间,也为了在这一天里多做一件事情,就决定在这家店里吃晚饭。
旁边的一张桌子上有几个年轻人在吵吵嚷嚷地吃喝。起先,达尔曼对他们并没有在意。一个年纪非常老的老头背靠柜台蹲在地上,像件摆设似的一动不动。悠长的岁月使他抽缩,磨光了棱角,就如被流水磨光了的石头或是经过几代人锤炼过的一句谚语。他黝黑、瘦小、干瘪,仿佛超越时间之外,处于永恒。达尔曼兴致勃勃地打量着他的头巾,粗呢斗蓬,长长的围腰布和小马皮制的靴子,想起自己同北部地区或者恩特雷里奥斯人无益的争论,心想像这样的加乌乔人,除了南方之外,别的地方很难见到了。
达尔曼在靠窗的一张桌子旁坐下。黑暗虽然把整个田野都笼罩住了,但是田野里的声音和气息还是透过窗户的铁栏杆飘进屋来。店主给他端来沙丁鱼,然后是烤肉。达尔曼喝了几杯红酒,吃完了饭。他懒洋洋地回味着嘴里的酒味,目光在屋内随意流转。房梁下吊着一盏煤油灯。另一张桌子上的三个顾客,两个像是田庄的雇工,第三个一副粗俗的样子,帽子也没脱在喝酒。达尔曼突然觉得脸上有什么东西擦过,在一只粗玻璃杯旁边,桌布的横条纹上,有一个用面包心搓成的小球。就是这么回事,不过是有人故意朝他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