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哆啦丶Kitty 2017-01-03 00:00:47
准备弃了,楼主真心恶心,我只是一个看客,只因发表了个人意见被楼主拉黑了,心眼如针尖,还带讽刺人,我就申请小号来说清楚了,“发表个人意见也不可吗?我仅表达个人观点而已,楼主这样也要喷回来”呵呵了,不管是非与否,就这种气量与度量,真心不配获得别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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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月野喵M 时间:2017-01-01 23:50:21
@双月玲珑 2016-11-04 14:00:27
最近收到很多留言反感我提某件事情,说掉价什么的。
我想说的是。
一个国家,国泰民安需要有国防。
一个人在社会上,想要过的好,也需要一定的手段保护自己。
吃瓜群众可以看热闹不嫌事大,甚至可以两边看热闹,或是只要有好内容看就可以。
但是对于作者来说,保护自己所写的内容,是天性,是本能。
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般。
你不能让一个母亲在心爱的孩子受到无端攻击的时候不反击,不激动,这违反人性。
你也不能让楼主完全按照你的价值观来行事,人与人是不一样的。
我早说过,我是一个主观意识很强的人,做事做人,我都有自己的章法,自己的判断。
你爱看我的内容,我很欢迎,你看就是。
但是你也不能要求楼主的发言,所有人的发言都合你的心意。
你也不能要求这个帖子的走向风格要一定符合你的价值观。
而且,我申明一下,这个楼我是楼主。
我有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权利。
谁也不能规定我在我自己的楼里这个能说,这个不能说。
有这样的意见也不用一定要@我吧,我也只想看读者对《甄嬛传》内容的看法呀。
对于撕逼的事情,你什么价值观,你什么态度,我也不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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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反感,清者自清,大家都看在眼里,一直说好招人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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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月玲珑: 2017-01-02 07:48:47 评论
你的话也让我很反感。我维护我的正当权益也招你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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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上面的话是你说的吗?
我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招你招你反感,招你烦?
你的话才让我非常反感。
拉黑你就是我的表态。
不尊重的人不配得到我的尊重。
你当然需要弃文喽,否则我拉黑你干嘛?
我辛辛苦苦写的文,不是给你这种只顾自己看了高兴。
却连作者收到无端的诬陷和攻击,作者只是为自己表白几句,你就反感,你就烦的人。
怎么了,只许你恶心别人,往别人家里扔垃圾,不许别人关门谢客吗?
我也不需要你的尊重,你何曾懂得尊重别人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