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死尸在讲话!《听尸》恐怖的法医案件纪实!

  听尸系列

  超级探案:#超神体#



  前言

  人体藏着许多秘密。

  法医经常跟尸体打交道,免不了遇到怪事,只是有时候跟案情无关,也就没必要往外声张。本系列的案件被我归为“超神体”,因为嫌疑人都是用超乎寻常人的能力来实施犯罪的,有些已经带有神秘的科幻色彩了。

  这些案件超过了人们的认知水平,大部分人是不相信,甚至是拒绝接受的,因此在讲述的过程中,我会尽量用简单易懂的方式来解释。

  当然,我并不赞成用案件去博取关注度,那样对死者很不尊重,但让某些案件被遗忘在历史的进程中,又是对死者的不公平,没人希望死得不明不白,尤其还被当成敏感信息给隐去的。死者都有许多话没能说出来,只能含恨离去,没有谁比法医更能体会这种遗憾了。
  总之,不用计较故事的真假,看过就好。死者能够瞑目,正义得到伸张,那才是最重要的。



  01.白女巫

  我的名字叫朱明川。


  1977年恢复高考后,我考上了原南宁地区卫生学校,毕业后就分配到了马山县贡川卫生院工作。当时,中国刚经历了特殊的历史时期,法医人才出现了断层。从医七年后,我就被调到了县公安局担任法医,结束了该县多年没有专职法医的空白。

  最初那几年,法医工作很不好做,因为法医结论不能让两边都满意,饱受责难。有些法医经常被人找麻烦,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有的人受不了这个压力就走人了。

  2007年我调任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后,也遇到了类似的事情,头疼到不行。那次是一起医疗纠纷,严重到公安机关都介入了,但死者家属的一些违规行为,比如抢尸等,导致尸体保存不当,且留存时间过长,确切死因很难查明了。

  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医尸检相关规定,尸检最好在死亡7日内,因为超过时间,尸体细胞将自溶,会影响尸检结论。尤其是涉及医疗行为的尸体,判断死因的对象主要是显微镜下的细胞形成,如果自溶几乎无法作出判断,这一点与刑事尸检或非正常死亡尸检完全不同。

  总之,死者家属执意不认可我的结论,强烈要求省外专家重新尸检,并多方面对我进行骚扰。正好当时某个医学组织有个例行项目,需要医学工作者支持,法医学属于特种医学,也包含在内,我就报了名,申请加入了研究队伍。上头体谅我的苦衷,给我办了手续,批准我暂时离开岗位。

  这个项目算不上秘密,但鲜有人知,内容大体是研究一些很罕见的案例,找出嫌疑人犯罪时异于常人能力的缘由。

  当时我们去的是中越边境的大新县,大新县曾由南宁地区管辖,与越南背靠背,隔河相望。

  在越战期间,美军用低空慢速飞行的飞行在越南喷洒了一种落叶剂,其含有四氯代苯和二氧芑,它们是化学毒物,进入人体后需要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排净,而中毒后会产生病变,且影响生育和遗传基因。由于那时这种落叶剂被装在桔黄色的桶里,所以也被称之为橙剂。

  橙剂影响了很多人,那些人的后代多是畸形儿,有的缺少四肢,有的没眼睛,有的全身形状怪异,智商也低于正常人。为此,这些年有些医学组织会给他们提供援助,但基本帮不上忙,因为木已成舟了。

  广西大新县邻近越南,近年也有少数畸形儿出现,为调查原因,医学组织就去测量水土等环境,唯恐当年的橙剂影响扩大到了大新县,尽管已经过去四十年了。

  当时大新县的古榕路曾有一起案件,监控已经拍摄到了整个案发经过,一切都清晰明了。本来这样的案子是警方最省心的,有了录像当证据,要断案就容易多了。可这一次怪就怪在有了监控录像,反而让案件变得更扑朔迷离了。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案情大概是这样:一韦姓女子是单亲母亲,女儿患有脑瘫,常受人讥笑。在单位上班时,韦姓女子听到两个同事用粗鄙的言语谈论她及女儿,当下就跟同事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那两个同事一直坚称光明磊落,有话直说,不认为自己讲了谁的坏话,还责怪韦姓女子心胸狭窄,听不得实话。吵到最后,监控录像的画面产生了波动和雪花,两个同事在韦姓女子没有触碰的情况下,竟然自己从5楼的窗户跳了下去。

  两名同事的家属先是指韦姓女子有杀人嫌疑,在看过监控录像后,又指韦姓女子是巫婆,懂得用邪术害人。广西民风彪悍,这种仇恨要是爆发,都会引发群体事件。很奇怪,那些家属纠集人员去找韦姓女子的麻烦,他们争吵过后,居然就自行回家了。

  韦姓女子早年因成为单亲母亲,受过刺激,加上身体欠佳,年纪轻轻,头发就几乎全白了。跳楼案发生后,韦姓女子是巫婆的谣传就更厉害了,这种谣言传得久了就造成了影响,韦姓女子受不了了真的疯掉了,被强制送去了精神病院,女儿则交由给外县的亲戚照顾。

  那么,在这起案件当中,跳楼的两名同事是气到自杀的吗?究竟有没有巫婆控制人的精神这种事呢?

  起初,我并没有想太多,只觉得那两名同事是真的自己想要寻死,有些人是很偏激。可后来我反复看了监控录像,还有精神科医生治疗韦姓女子的各种记录后,开始觉得案件是有些悬乎。

  先不论现实中有没有巫婆利用邪术杀人,我们来探讨有没有精神控制的可能性呢?

  在目前大热的漫画改编电影《复仇者联盟》系列中,红女巫旺达就有精神控制的能力。那现实中呢?红女巫的超能力可以实现吗?

  我们先了解一下大脑工作的原理。

  简单地说,人体神经系统约由120亿个神经元构成,神经元借助神经递质传递信号。神经元接受信号时,脑电波产生峰值。大脑每下一个指令,如瞪一个人、拿起一把刀等,神经元需要传递数以百万计的信号,脑电波由此不断活动,产生微弱的磁场。

  如今,神经科学家发明了“经颅磁刺激”的技术,磁信号可以无衰减地透过颅骨而刺激到大脑神经,而一个人的行为是由神经元离子电流所控制,如果使用了“经颅磁刺激”,那么神经元的离子电流就会被外部的磁场打乱。也就是说,用磁刺激的技术去实施精神控制是有可能的,只是现在还没有人公开宣称能办到,但这种技术已经应用于精神疾病的治疗了。

  经过相关检测,韦姓女子的脑电波异于常人,她大脑的离子电流产生了奇怪的磁场,能够像“经颅磁刺激”那样去影响别人,甚至将想法强加给他人,但这种情况并非持续产生,只在韦姓女子情绪波动时才会发生。其两名同事跳楼,极可能是受到了影响,并非主动意识地去自杀。

  实际上,在美国漫画中的超人也有类似的能力,且异常强大。比如大家都开玩笑所有人都看不出超人和克拉克记者就是同一个人,但在漫画第330期中曾解释过,超人下意识地一直用精神控制的力量催眠所有人,让他们相信超人和克拉克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只用一副眼镜就能看不出两者是有关联的。

  可在现实中,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案子,我们就算得出结论,在司法程序上也不知道如何处理。而韦姓女子在送到精神病院后,时而清醒,时而疯癫,我跟她有过交流,记录了她的一些情况。可惜有一天,韦姓女子由于突发癫痫,得不到有效和及时的救助,便离开了人世。项目组的研究也暂时中断。

  问题是,韦姓女子怎么会有这种能力呢?

  我在获经许可的情况下,对韦姓女子的尸体做了解剖,结果发现其脑部有大量的疟原虫和虫卵,还发生了抗原漂变,并导致了急性脑膜炎。根据调查和了解,韦姓女子生前曾去了越南严重受橙剂毒害的地区,当时她被蚊虫叮咬过,有发高烧的症状,脑寄生虫病也许就是在那时染上的。

  至于精神控制的能力跟那些脑疾病有无关联,我还不能完全地肯定,但在韦姓女子发病时,脑电波异常最为明显。当时记录这些脑电波时,她已经陷入精神混乱的状态,医生们受了影响,但没有自杀,也是万幸。

  事后,这些资料就被送去做研究了,尸体也经过冷冻,运往相关的研究地点。我只记录了当时在精神病院留下的资料,而对于死者和受害人之间的孰是孰非,不敢妄加评断。

  我只希望,世界上能少一些戾气,对他人的话语能婉转一些,有时候一个微笑就可以防止悲剧发生。仔细想想,语出伤人,却指责别人小气,那样的心直口快还能算心直口快吗?心善嘴不善,善行折一半。不懂得体恤别人,怎么能叫善良?而且这些人常常对别人心直口快行,别人转过说他们,他们马上翻脸。真正善良的人不会轻易让别人难堪。

  在我经手过的案件中,很多都是言语上的不和而导致的。语言是一把刀,用得不对,它就会成为可怕凶器,会害了别人,更会杀死你自己。


  (超神体 第001案 白女巫 完)

  涉案人部分笔录:我女儿从小就患有脑瘫,我们走在街上,那些大人们总会跟小孩子说:看,那个傻子来了。我女儿得的是痉挛性脑瘫,只是表现为肢体运动障碍,因此她智力是正常的,她知道那些人在嘲笑她。每次女儿被那些人嘲笑,她回家就会闷闷不乐地坐在角落,有时还会生气地丢玩具。我知道女儿在难过,可我帮不了她,又不敢在她面前哭,因为我是她唯一的支柱,我要是崩溃了,那她就没有指望了。
  ……
  可惜我没有办法陪女儿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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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探案:#超神体#




  02.人鱼宝宝

  最近各地普降暴雨,让我想起了“超神体”的一个案子。

  北宋的水利学家刘彝曾在今江西赣州任职,当时此地饱受水患,他就规划和修建了两条排水干道系统,由于它们形似篆体“福”“寿”二字,因此又名福寿沟。

  如今,部分福寿沟的排水管道仍留存于赣州老城区地下,在洪涝来临之时,发挥排水泄洪的作用,在春夏洪涝频发的时候,赣州老城区也罕见涝灾袭城,不亚于由德国人修建的青岛下水道。

  有一年,“超神体”的项目组报告了一起案件,说是福寿沟的排水管道有怪物出现。我们都是科学工作者,对于怪力乱神的故事,总是抱持眼见为实的态度。

  那排水管道里有什么怪物呢?我先想到的是不是娃娃鱼从哪家违法经营的餐馆逃进了排水管道,或者谁养的爬行类宠物钻了进来,但我看到资料后就改变了想法。

  那年,江西涝灾严重,赣州老城区的福寿沟少见地出现了堵塞,市政人员在疏通时,居然发现了一具尚有体温的男尸。

  刑侦人员经过调查得知,死者姓陈,生前是负责电路维修,有酗酒的毛病,且有过醉后跌入下水道的前例。当地的法医做完尸检后,判定陈某的死因是摄入过量酒精,可陈某的家人拒绝相信这个结论,他们声称有怪物杀死了陈某,怪物就躲在福寿沟的某条排水管道中。

  案子进展到这里,本来也就算了,怪就怪在市政人员在捞出男尸时,竟然说看到了一条美人鱼,并坚称男尸颈部上的抓痕就是美人鱼留下的。通常,这类说辞是不会被采信的,但刑侦人员在做现场勘查时,也见到了神秘的人影。一刹那,人影就潜入了污水中,有人去追赶时,左腿被不明生物抓伤了。相关人员描述,那与2013年6月在以色列拍到的疑似美人鱼的视频画面极为相似。
  刑侦人员是相对严谨的,倒不是我们不相信其他人,而是从事这个行业的人通常不会为了博人眼球而故意夸大事实。得到了这个信息以后,我就跟随项目组的人,来到了赣州的古城区,想探寻北宋建造的下水道是不是藏有美人鱼之类的杀人怪物。

  我是一名法医,不可能像悬疑小说那样,一去到案发地点就到下水道探险,抓怪物,而是要先做尸检。经过走访调查,我们得知陈某一家之前就有两名亲属因摄入过量酒精而死亡,法医的报告看似没有问题,而且那两名亲属的尸体早就被火化了。幸好,陈某的尸体仍冷藏着,我还有机会再去“听尸”。

  法医都以死者为大,我相信赣江的那名法医也一样,都做好了本职工作。可是,世界上确实有可以瞒天过海的杀人方法,能够骗过法医的眼睛。为此,我只好专注陈某的尸体,想办法从中找出端倪来。

  首先,要确认陈某的死因,是否为摄入了过量的酒精。经过检验,死者的血酒精浓度为456mg/dL,比赣州法医得出的数据稍低一些,但这个数据已经达到致死浓度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会因急性酒精中毒而死,因为酒精抑制了延髓呼吸中枢和血管运动中枢,导致了急性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

  复检中,我一开始没有发现问题,可一家人连续三个因醉酒而死,实在太蹊跷了,我也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劲。有人可能会问,有没有可能是死者被人强行灌酒,从而导致了酒精中毒呢?实际上,这个可能性很低,死者生前如果被强行灌酒,那一定会反抗,就算失去了意识,他摄入的那些酒精也不会进入到血液里,就跟人死后被抛入水中,硅藻不会大量地进入尸体内的器官一样(还没腐烂的情况下)。

  那尸检到底哪里有问题呢?

  我当时没有头绪,只好对“美人鱼”在尸体颈部留下的抓痕做检验,想要看看这童话里的生物有什么特别之处。可惜,尸体在流动的水中待过,而在打捞过程中,尸表证物也被破坏了,等我去做检验时,等于是扑了个空。不过,我还是对抓痕做了全面的检验,本来各种数据看似没问题,但反复地研究之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异常的地方。
  早年,我还在马山县当法医时,曾经手过一起案子:一名女性经常遭受家暴,她后来在丈夫醉酒后,给其注射了三花酒,导致其酒精中毒死亡。这种案子如果法医不是很仔细,没有找寻针眼,那么就会被蒙骗过去。再加上死者生前都有酗酒的毛病,所以也不会引起重视。

  在赣州的案子中,陈某的尸表被破坏了,有针眼的话,可能也找不到了,但我在抓痕中发现肌肉的酒精含量居然大于血液的。要知道,人死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一定是大于肌肉的,虽然人死后,体内的酒精含量会有变化,并且肌肉的酒精含量变化低,但最后也不可能高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之后,我对陈某的其他部位做了检验,只有颈部抓痕处的酒精含量很高,这说明死者可能是被人注射了酒精之类的液体,而死者生前曾大量饮酒,凶手只需要注射小量含有酒精的液体就能致其死亡。

  当时,我得出结果后,竟然庆幸美人鱼抓伤了死者,否则不会注意到肌肉和血液酒精浓度不正常。

  刑侦人员根据这个结论,认真调查,最后查到陈某家中一名亲属有重大嫌疑,并在其电脑中搜到了有关酒精谋杀的浏览记录。有时候,人们都痴迷于缜密的犯罪手段,可在信息化的时代,犯罪嫌疑人却疏忽了留在网络上的痕迹,而且大部分人都承受不了刑侦人员的讯问一关。

  在讯问过后,那名亲属交代了犯罪事实,犯罪动机是因债台高筑,想要卖掉祖屋,可亲戚们不同意,他就起了杀心。杀人时,他找静脉时慌张了,用针筒刺了好几下,因此陈某的颈部才会含有大量的酒精。

  那福寿沟的美人鱼到底存不存在呢?
  犯罪嫌疑人在交代的过程中,透露了一个秘密,那就是陈家多年前曾有过一名婴儿,其患有“人体鱼序列综合症”,这个病的特征就是下肢完全融合,跟童话中的美人鱼相似,但通常脏器官不全,先天性无肛,性别不定等等。人鱼宝宝的病例很罕见,在国内外都有过报道,但存活率极低,也不易治疗。

  难以置信的是,陈家的婴儿活了下来,因为相貌特殊,怕遭人嘲笑,他们一直将婴儿隔绝养育,只是在陈家老太去世后,六岁大的人鱼宝宝就被丢到了排水管道中。过了那么多年,陈家人不管不问,以为人鱼宝宝已经死了。在陈家人陆续过世后,凶手为了转移注意力,便传播谣言,说是人鱼宝宝长大后回来报仇了。

  人鱼宝宝能长大成人的实例为零,而在下水道中生存下来,更是从没报道过。为此,我们组织过搜寻,可没有任何结果,或许人鱼宝宝早就死了,或许他躲到了谁也找不到的地方。

  这个案子是我的一个心结,不知道人鱼宝宝的身体状况,是不是性别不定,脏器官不全,以及如何在排水管道中生存那么多年。当然,我并不是希望找到人鱼宝宝,以此让世人瞩目,而是想帮助那名人鱼宝宝,毕竟每个孩子都应该有健康快乐的人生。

  遗憾的是,谁都不能确定,人鱼宝宝还在不在世上了。为了弥补这个遗憾,也为了做好“超神体”的记录,我对“人体鱼序列综合征”做了研究。虽然现在各界对发病机制还没明确,但根据前人的研究,从一个具体的病例上来看,该病症与血管盗血现象有关:即一条由卵黄动脉衍化而来的粗大血管(起自高位腹主动脉),把大量的血输至胎盘,因腹主动脉以下严重的供血不足,引起脊柱、下肢、肾脏、消化道、泌尿生殖系统等严重畸形。
  目前,对人体鱼序列综合征的遗传分子学还没完全研究透彻,近年来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 RA( 维生素A的活性代谢产物) 代谢和骨形成蛋白-7信号通路的异常。

  为了防患于未然,最好的办法就是做好产前检查。愿天下的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超神体 第002案 人鱼宝宝)

  涉案人部分笔录:我赌钱赌输了,欠了好多债,我要卖掉老房子,但其他人不同意。我有天看到大哥喝醉了,忽然就想到注射酒精能不能杀人,所以就上网去找资料,然后买了一瓶二锅头回来。
  ……
  我知道错了,我真的不该去赌钱,把一家人都赌没了,他们也不愿意来看我了,我比死还难受。
  @王道是睡觉 2016-06-13 03:58:00
  教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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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探案:超神体




  003.美杜莎的囚徒们

  世界上有许多离奇的失踪案,比如整支军队于野外失踪,一列地铁在隧道中不见了,殖民地无端地消失无影等等,每一个故事都让人好奇,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实际上,最离奇的失踪案就在我们身边。

  我必须说,失踪案一般不会牵涉到法医行业,要么是一直找不到人,要么是找到了被送回到家人身边去了,就像我在《谛听神兽》一案所讲述的那样,辛苦的都是其他刑侦人员。因此,用得上法医的失踪案,往往都有骇人的案情,就像2012年云南晋城镇曝出的17名男性青年失踪案,警方在凶手住宅附近挖出了许多受害人的尸骸,但在那之前,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

  我要说的案件就发生在同一时期的湖南永州。提起永州,很多人的第一印象来自于柳宗元的《捕蛇者说》:永州之野产异蛇。这个案件就跟蛇有关,还牵涉到一种罕见的人体怪象。

  2012年春天,我一位朋友的母亲透过关系找到我,说自己的儿子失踪两年了,虽然警方也在找人,但毫无进展,她也跑了很多地方,可仍一无所获。我是朋友唯一认识的在公安系统里工作过的人,他们想让我利用内部资源,再查一查人的去向。

  其实,警方已经查到那位母亲的儿子乘坐了K182列车去了永州,之后入住了一家经济快捷连锁酒店,后来就失去了音讯。警方动用了各种资源,还是查不到人的下落,我也爱莫能助,毕竟我只擅长跟尸体打交道。

  可惜,在我想要婉拒朋友的请求时,永州那边传来了一个消息,有人发现了一具尸体,跟那位母亲的儿子长得很相像。从概率上来看,我一听到消息就觉得不妙,死者很可能就是那位母亲的儿子。果然,消息很快得到确认,可那位母亲坚持让我去帮她儿子做尸检,因为她不相信当地法医的结论。在那位母亲的坚持下,当地同意了她的要求,请我去再做一次尸检。

  在拿到相关资料后,我就觉得此案不一般,从最初发现尸体的现场来看就十分的诡异。
  那天,有人在永州市郊某个地方的长椅上发现有个穿西装的人坐在那里,但颈部有很深的切口,血液浸红了白衬衫。从现场看,并没有血液喷溅的痕迹,而死者颈动脉被割开了,这说明死者是遇害后一段时间才被人割喉的。这种简单的法医鉴定知识已经被各种犯罪片普及了,对大家来说并不奇怪,但怪就怪在死者一直维持着正襟危坐的姿态。

  要摆弄一具尸体,让其坐在长椅上,不歪不倒,且不靠任何外界工具,真的不容易办到,除非死者遇害时没有反抗,且一直保持那样的姿态,一动不动的。然而,世界上不可能有这种事情发生,所以我对死者为什么能维持那种姿态也感到很奇怪。

  在尸检报告上,永州法医得出的结论时胸部压迫致死:死者背部尸斑重,压之不褪色,面部青紫,角膜浑浊,口鼻腔外溢出浓白色覃形泡沫,胸部大面积挫压伤,左低右高,轻重不一。解剖后可见颈部前正中有皮下淤血和软组织损伤,胸骨两面充血、出血,心包膜充血、点状出血,两肺水肿,肺浆膜面多处点状出血, 气管及细支气管内有多量泡沫等等。由此可见,死者死因是窒息导致呼吸功能障碍,并非现场所见的割喉致死。

  压迫胸部致死的案例也不少见,可死者通常都会激烈地反抗,而本案死者并没有摄入药物,精神状态是正常的,但却看不见尸体上有反抗的迹象。

  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真的会有人乖乖听话,任人杀害?
  永州法医的报告是没有多大问题的,法医也只负责死因这一块,要查案都得靠其他刑侦人员。不过,对于死者为何会维持端坐的姿态,也法医需要查明,但当地法医毫无头绪。

  起初,我也是一头雾水,直到做了进一步检查才找到原因。世界上有一种病俗名叫“石人综合症”,学名为“进行性骨化性纤维异常增殖症”,其特征就是肌肉会骨化,人会变成石雕一样几乎不能动弹,是一种罕见的灾难性疾病。

  “石人综合症”的诊断主要依靠临床表现与影像学检查,早期病理改变并无特征性,主要为肌内结缔组织炎性或者瘤样增生,随着病情的发展,肌肉逐渐变性萎缩,从而创造了骨化的条件。本病之所以好发于骨骼肌,主要是由于骨骼肌中含有丰富的结缔组织,结缔组织的病变引起肌肉改变,进而形成异位骨化,异位骨化是继发于结缔组织病变的,所以“石人综合症”又被命名为“进行性骨化性纤维异常增殖症”。

  以上所述对大家来说,或许有些难以理解,但可以想象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美杜莎,她拥有石化之眼,谁看了她眼睛的男人都会变成石像。本案中的死者生前体态仍基本如常人一般,但已经跟石头人一样了,所以无法动弹,也就无法反抗了。

  美杜莎是神话中的女妖,并不存在于真实世界中,可神话往往有历史的影子。那世界上是不是有类似的人能导致他人患上这种奇怪的“石人综合症”呢?还是死者自己莫名其妙就患上了这种怪病呢?

  迄今,科学家们并没有发现石人病的诱因,不过得了这种病的人不只是不能动,有时还会丧失听觉,主要为类似耳硬化的传导性耳聋,长期下去还会发生呼吸衰竭和感染而死。这种病患若被人囚禁,将是完美的囚徒,即使不被拴住,他们也跑不掉,想要对他们怎样就怎样。

  因此,本案中的死者应该跟云南晋城镇的案件不同,那些遇害和失踪的男青年有些是被抓到黑砖厂去做苦力活,而本案中的死者根本没有行为能力了,他们有什么利用价值呢?卖器官吗?但是经过尸检的确认,死者身上的器官没有缺失。那死者生前到底遭遇了什么可怕的事呢?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很能体会死者母亲的痛苦,也想让她儿子能够瞑目,所以很认真地做完了尸检。

  从尸体上分析,死者是胸部遭压迫致死,割喉是为了隐藏这个死因。为什么呢?这两种死因都不算稀奇,没有证物的话,很难从此锁定犯罪嫌疑人。我看死者穿的西装很正式,整整齐齐的,忽然就想到有些女性遭强暴并杀害后,家属怕面上无光,会在警察来之前给她穿上裤子……

  接下来的内容,我考虑了很久,总觉得不太好写出来,但有些案件值得被关注和重视。

  在尸检中,我还发现,死者肛门松弛,肛门壁破裂,且粘膜下出血。从组织学观点看,肛门、直肠粘膜为单层柱状上皮,基底血管丰富,遇暴力时极易损伤。于是,我谨慎地提取了死者直肠涂擦物做物证检验,发现其含有完整人精子,并为B型分泌型血型,而死者血型为O型分泌型。这意味着什么,不用我写明,大家也知道了,死者生前遭遇了同性性侵犯,即鸡奸。

  肛门拭子常规提取及检验,这一点在基层办案中常被忽视,而且同性性侵犯在我国由于传统观念的原因,也很避讳。我确定了这一性侵犯行为后,也是五味杂陈,不知如何跟死者母亲交代,更不敢想象死者最后的恐惧感。

  显然,死者胸部遭压迫,是犯罪嫌疑人在实行暴力行为时留下的损伤,而死者颈部前正中部有较大面积且不规则的皮下淤血和皮下软组织严重损伤,这说明死者还遭到了“掐脖子”。有少部分性窒息致死的案例中,都有过这些损伤的现象出现。犯罪嫌疑人是害怕其性侵犯男青年的行为被人知道,所以用割喉这种恐怖的行为来掩饰罪行。

  尸检得出了许多惊人的线索后,刑侦人员当即顺藤摸瓜,比如西装和皮鞋哪里买的(死者母亲确认儿子从没买过西装),尸体上的生物证据等等,终于在永州祁阳县的一个非法养蛇场(没有获得林业厅备案批准)抓到了犯罪嫌疑人。

  令人惊讶的是,养蛇场有个地窖,下面还囚禁了五位男青年,那些男青年都穿着西装,且都得了“石人综合症”,无法动弹。由于无法主动进食,只能喂食,有一位男青年已经营养不良,并引发了呼吸衰竭。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代,那些男青年都是他利诱过来的,第一次见面后,他在饮料中下了药,致人昏迷后,他就吻了那些受害人,而那些受害人很快就出现了“石人综合症”,但他一直以为是那些药物药效太强而导致的后遗症。在讯问中,犯罪嫌疑人还说,他迷恋穿西装的男人,所以铤而走险,在误杀了一名男青年后,他想要碎尸,但没有那个胆量,只好将尸体丢弃在离养蛇场十几公里远的地方,并想办法误导警方的侦查方向。

  后来,我检查过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药物,那种药物最多能使人昏迷,不可能让人快速患上“石人综合症”,所以我在征得批准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做了一些研究。
  目前,所有“石人综合症”患者只发现在ACVR1的甘氯酸一丝氨酸活性碱上存在单一的突变(c617G>A,R206H),对死者测序结果为ACVR1基因c617G>A,R206H突变,而其父母基因组中没有检测到基因突变,这说明是一种新生突变。而该基因突变会导致细胞跨膜受体的异常活跃,从而刺激下游的配体,传递信号给细胞,促进骨骼生长。

  在我提取了犯罪嫌疑人的唾液后,对唾液进行了分析和对鼠体做实验,分析该犯罪嫌疑人的唾液会诱发ACVR1基因c617G>A,R206H突变。至于为什么会诱发突变,我并不能确定,只知道唾液中含有大量的激活素A(Activin A)。而研究表明,当“石人综合症”患者受伤时,骨骼会异常生长,因为受伤时免疫细胞会大量分泌激活素A(Activin A)。

  犯罪嫌疑人为何有此异常,那就是一个未知的谜了,这几十年来,科学家们发现了上千种罕见病有关的基因突变,“超神体”中的案件也不算稀奇了。也许美杜莎真的存在,碰巧他养了许多蛇,可能真的是一种暗示。

  案情明朗后,我跟死者母亲做了简单的解释,她含泪感谢了我,我却没有办法感到欣慰,因为我知道再美丽的语言也不能让那位母亲好过一些,她后来跟我说,她当时找儿子曾顺着线索去了养蛇场,并在外面大喊过儿子的名字,但她被犯罪嫌疑人糊弄过去了,她说这一生都会带着悔恨活着,因为她有过机会救儿子,但却错过了。过了一个月后,那位母亲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一个家庭就那样毁掉了。

  人生大悲,莫过于此。

  每每经手一个案件,面对一具尸体,我都知道又有一个甚至多个家庭要经历永久的悲痛了,我们无法用语言去减轻死者家属们的痛苦,只能用认真工作的态度去给他们一个交代,即使只是杯水车薪。

  (超神体 第003案 美杜莎的囚徒们)

  涉案人部分笔录:我一开始只喜欢偷偷看着那些男人,后来发展到灌醉他们,趁着醉酒时偷偷触摸他们。没想到,我后来脑子乱掉了,有了那么肮脏的念头,我害苦了那六个家庭,我对不起他们。

  ……

  有些想法就不该有。可惜亡羊补牢,也有太晚的时候。

  我真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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