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818天涯中有炒作嫌疑,至今尚未定论或者已经定论的热帖!!!!!!!!

  
  
  
  
  II.针对大旗网的判决如下:
  
  (1)凌云公司(即大旗网所属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王菲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2)凌云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停止对原告王菲的侵害行为,删除大旗网中《从24楼跳下自杀的MM最后的BLOG日记》专题网页。
  
  (3)凌云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在大旗网首页对原告王菲刊登道歉函,刊登时间不得少于10天,道歉函内容由本院核定;否则,本院将本案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于其他媒体上,费用由被告北京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
  
  (4)被告北京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赔偿原告王菲精神抚慰金3000元和公证费用684元。
  
  
  
  III.针对天涯网站的判决如下:
  
  (1)天涯在王菲起诉前,已经将《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帖及相应回复删除,已经履行了监管义务。鉴于互联网具有的广泛、迅速、即时、随意、互动等传播特点,天涯公司的这种事后删除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构成侵权。因此王菲主张天涯公司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不能成立。
  
  (2)王菲基于天涯公司侵权提出的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工资损失、公证费及精神抚慰金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驳回原告王菲的全部诉讼请求。
  
  (天涯终于因为及时删帖而没有受到什么处罚,难怪天涯现在删帖成疯啊,估计是被王菲吓着了。。。。。。)
  
  。。。。。。
  
  对于王菲获得的9386块钱的赔偿,网友的反应是:拿回家扎花圈吧!!!
  
  在法庭上,王菲对自己在婚后的不忠行为,以及后面发生的不幸事件,向被告方表示诚挚的歉意。。。
  
  ——神奇,不懂,这厮跟被告方表示什么歉意?!被告方:张乐奕、大旗网和天涯谁管你歉意不歉意?!——你真有这心你搁姜岩家门口跪着去!歉意有个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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