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守墓二十年,差点疯了……

  随后警方在一公里外一处小河沟里,发现漂浮在水里女孩的头颅。
  刑警大都见多识广,捞那颗人头的时候按理说早有心理准备,没什么害怕的,可真捞起的时候,还是把当时出警的兄弟吓得手抖。
  因为这颗头不仅是从脖子处被人生生割断,还没了眼睛。
  我去哈哈哈哈原来是翻页了,还以为被屏蔽了,重发了好多条!
  可以想象,当时女孩的头面朝下浮在小河沟里,刑警兄弟戴了手套捞起人头,翻转过来,看到人眼睛的位置上,竟然是两个大血窟窿,还汩汩冒血……
  这情景搁谁都害怕吧!
  伤情鉴定出来,死者属于被利器瞬间割喉,颈部动脉破裂,失血过多而死。头颅上的两个血窟窿,是受害者死后一个小时内被挖掉眼睛留下的,眼窝内伤口杂乱,凶手似乎有泄愤的目的。除此之外,女孩遗体上没有其他伤痕,也没有被性侵的迹象。
  一不为财,二不为色,作案手段还如此凶狠残忍,如果不是有天大的仇怨,恐怕没人能做得出来。那么凶手的动机,很可能是仇杀。
  案发地是在郊区某湿地公园里,从地上受害者的血迹来看,湿地公园就是第一现场,并不存在受害者死后被抛尸的可能。公园人来人往,作案难度本身就大,凶手为什么要在公园里下手呢?
  要么随机作案,要么熟人诱骗女孩到公园作案。奇怪的是警方勘察现场,几乎没有发现关于凶手的任何信息,指纹、凶器、血迹、脚印统统都没有,这很不寻常。
  当年,那个公园里监控还不多,警方只能寻找当天去过公园的目击者。有人说好像当时确实听到一两声奇怪的声音,但是在树林深处,随后声音消失了,也就没人在意。
  有人说当天好像确实见过照片上的女孩,是跟一个男人在一起,但实在想不起那个男人的模样,就是普普通通的样子。
  警方想画出凶手的模样,但那位“目击者”是一位老阿姨,记忆很是恍惚,根本想不起来。于是除了凶手大概是个男人,其他线索一无所获。
  但凡作案必定会留下蛛丝马迹,难道是警员疏忽了吗?警方再次勘察现场,并检验从现场带回的疑似物证,但仍旧一无所获。从受害者死亡时间来看,还不到两天,通常来说物证不至于被破坏得这么干净,那么有一个很大的可能是,凶手很聪明,有意地做了反侦察的准备。
  很快,核实了被害人信息,女孩姓名(略去),23岁,未婚,本市人,家住城郊。进一步调查发现,女孩大学毕业后在市中心一家家居公司做设计师,每天上班在市里各个楼盘跑,因为早出晚归,离家又远,便租住在一个等待拆迁的老旧小区里。
  从女孩生前照片来看,她身材匀称,长相漂亮,绝对算是一个美女。这是一个重要信息,警方初步认为,这符合“仇杀”的推断。因为通常来说,长相漂亮就是一种资源,一种资本,人人都想要,这就会引发矛盾和争夺,所以老话会说:自古红颜多薄命。那到底会不会是情感纠纷引起的仇杀呢?
  女孩家人反映女孩一直单身,她租屋里也确实没有男人用过的东西。不过据女孩同事透露,家居公司的经理,也就是女孩的男上司跟她关系暧昧,好像在追她,因为情人节那天送了她一大束玫瑰,这事当时还被好些女同事调侃。
  警方约谈了家居公司经理,这是一个白净微胖的青年男人,看上去面容和善,说话条理清晰,从他身上感受不到一点戾气。但这不代表他就没有一点嫌疑,既然能把案发现场处理的那么干净,那么凶手平时的伪装也一定不会不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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