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连环》:还原真实案件,揭密环环相扣罪恶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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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秦向阳从谢坤那离开后的第三天,谢坤打电话找到秦向阳说他承认自己杀了孙晓玉,凶器不是刀,而是一把斧子,上面除了指纹应该还留有干涸的血迹,就埋在别墅的花园里。但他请求秦向阳答应他一件事,不要把他和孙晓玉的父子关系告诉谢正伦,不然他只能自杀,他们谢家也全完了。
  秦向阳告诉谢坤,他从没打算告诉谢正伦那件事,前几天之所以对谢坤那么说,纯属无奈之举。同时他告诉谢坤,先别急着自首,别问为什么,一切等他通知。
  现在我们还是让时间回到秦向阳离开谢坤办公室那一天。
  从谢坤办公室出来,他觉得浑身无比轻松,谢坤听到他那几句话后的反应,的确有些凄惨。他不想怜悯谢坤,又觉得谢坤很可怜。
  没办法。万事皆有因果。
  现在秦向阳终于可以处理最后一件案子了,1123男童挖眼案。
  被挖眼的男孩叫浩浩,七岁,是清河市下面一个镇上普通人家的孩子,父亲叫王受成。

  不要把他和孙晓玉的父子关系告诉谢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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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是父女关系。

  这个案子听起来非常简单,浩浩家所在的镇子叫大王镇,是煤矿区,他家后面有个荒芜的小山丘,附近的孩子没事都爱去那玩。2002年11月23日下午黄昏,浩浩独自一人在小山丘附近玩,被人活生生挖去双眼,然后被丢进一个枯井里。案发现场没有目击者,没有留下作案工具,脚印在警察赶到之前被统统破坏。
  案子被报道之后,群情激奋,尤其是为人父母的网友,更是尤其关注案子的进程。民众情绪经过酝酿发酵,从而引起公安部的高度关注,命令专案组进驻,郑毅带头,限期破案。
  郑毅等人的专案组进驻后的第十五天,锁定王受成的邻居陈秀兰为重大嫌疑人,并从陈秀兰家的地窖里发现了沾有浩浩血迹的衣服,衣服是陈秀兰的,案子宣告侦破。
  这个案子的奇怪之处有两点。

  一、陈秀兰被捕后主动承认自己确实杀过人,这一点对警方来说是意外收获。但陈秀兰说,她在七年前杀过一个孩子,孩子叫王芳菲,是王受成的大女儿,也就是1123受害人浩浩的姐姐,当年才五岁。陈秀兰杀人的动机很简单,她家平时就和王受成家颇有矛盾,自己家有三个孩子,却都是女孩,六年前王受成家添了二胎,却是个大胖小子。陈秀兰越想越气,有天趁着天黑,用零食哄骗王芳菲到了野外,用石头砸死了孩子,把尸体扔到一个废弃的小煤矿坑道里。当年王芳菲被杀的案子一直就没破,警方和孩子父亲王受成都没想到,那个案子最后着落到这个陈秀兰身上。但陈秀兰拒绝承认挖了浩浩的眼睛,可是专案组有血衣铁证,陈秀兰最终无奈认罪伏法。

  二、浩浩被挖去双眼,这事本身就很怪。专案组最初怀疑这事跟人贩子有关,但没挖到什么线索。如果真是人贩子干的,为什么不直接带走孩子,而是只挖掉双眼呢?当陈秀兰落网后,专案组认为这一点就显得比较好解释了,陈秀兰挖掉孩子双眼,是出于嫉妒引起的报复。陈秀兰最初拒绝承认这一点,她说以前确实嫉妒王受成家,因此才杀了王受成的大女儿,从那以后天天担惊受怕,心里很不是滋味,中间还想过自首,最终因为害怕,又放弃了自首的想法,但早就不想再害人了。
  令秦向阳颇为疑惑的,也是这一点,陈秀兰既然是王受成的邻居,那么不管怎么说,浩浩一个七岁大的孩子,都应该认识陈秀兰。如果凶手是陈秀兰,那她挖掉孩子的眼睛又有什么用呢?孩子只要活着,就能说出凶手身份。

  关于浩浩的笔录,卷宗里说的很简单,因为孩子受伤要手术,没法第一时间做笔录,当手术完成,又休息了几天后,警方才询问孩子案发当时的情况。孩子精神上受了巨大打击,基本不怎么说话,只是提到两个模糊的字眼,黄头发,带着戒指。根据孩子的描述,专案组最后一致认为陈秀兰行凶时化了妆,带了假发套。
  秦向阳前前后后,把相关笔录看了很多遍,整个案子的确有蹊跷之处。他前面已经调查完了三个案子,都被证明的确是冤假错案,那么这个一定也是。
  最蹊跷的,就是孩子被挖掉双眼。
  秦向阳认为孩子的笔录没问题,可是那两个关键词是什么意思呢?黄头发,带着戒指。
  郑毅的专案组抓了个杀人凶手这点没错,但陈秀兰根本不是1123案的凶手。
  一定不是。
  她既然主动承认杀王受成的大女儿,如果挖眼案也是她做的,她又何必隐瞒呢?杀人是死罪,挖眼是活罪,哪有主动认领死罪,否认活罪的道理?
  陈秀兰作为王受成的邻居,就算给孩子挖了眼睛,也藏不住自己的身份,除非再给孩子割了喉咙,不让孩子说话。

  秦向阳越看越火,心中升起深深地无奈。
  他深吸一口气,赶走负面情绪。
  他觉得这个案子逻辑不难。
  问题就在孩子的眼睛上。
  逻辑上,对孩子来说,凶手一定是陌生人。
  只有满足陌生人这个条件,才能保证挖了孩子双眼后凶手身份的安全性。
  孩子一定是看到了什么,促使对方挖了他的眼睛。
  那么,孩子到底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事呢?
  孩子的笔录一定是凶手的特征:黄头发,带着戒指。凶手是男是女,笔录上没有记录。
  一个七岁的孩子,看到什么也不至于被挖掉双眼啊。
  秦向阳想着这个问题,不由得笑了,他不是笑别人,而是笑自己,这些案子,怎么看怎么像猜谜,根本没法走刑事侦查的套路。
  这他妈又是个谜。
  猜谜很难。
  不是有会心理画像的吗?来试试。
  不是有痕迹专家、心理专家吗?来试试。
  其它诸如动机学分析,还是犯罪心理学分析,那都得有足够的线索,放到这,鸟用没有。
  想是想不出来,他决定到现场看看。
  这事,开着警车去很不方便,何况孙俊也有自己的活干。秦向阳让孙俊把他送到了西关化工厂后边。还好,那辆摩托车还好好地放在变压器间里。
  他从孙俊车里拿出外卖套装和头盔,穿戴整齐,开着摩托往当年的案发现场驶去。


  卷宗上有信息,地方不难找,但跟当年比起来,肯定面目全非了。
  秦向阳比对着信息,没费尽就找到了大概的位置。现在那里是一片待开发区域,当年孩子身处的枯井早就没了,周边有个很大的蔬菜批发市场。蔬菜市场外面有好几个地基,不知道要盖厂房还是民房,地基外面停着一辆挖土机。
  秦向阳皱着眉头四处看了看,知道自己白来了。当年案发现场的准确位置已经无法定位,他只能不停地走来走去。
  郁闷。
  压抑。
  他有种有力无处使的感觉。
  他长长地呼出口气,闭上眼,把自己想象成那个孩子,同时想,我到底会看到什么不该看的呢?
  他叹了口气,抬起头看见了一个小山丘,这个小山丘卷宗也有提到,离案发现场不远,也就二百来米,说是山丘,不如说是个连绵成片的土坡,不高,什么树也没有,初春的时节,土坡上晃动着一些杂草。
  从秦向阳所占的位置看过去,土坡一个正面,一个侧斜面,就剩下一个背面是看不到的。
  秦向阳盯着大土坡想了想,朝土坡的背面走了过去。


  以侦察兵的视角看,这附近就这么大范围,视野开阔,如果说有什么地方是那个孩子看不到的,也只能是土坡背面了。
  难道当时有什么人,在土坡背后做什么勾当,完事出来后发现土坡正面有个孩子,于是担心孩子发现了什么,从而挖去了孩子双眼呢?
  他越想走的越快,觉得就目前一无所获的情形下,这好歹算个靠点谱的逻辑。
  其实,土坡背面和正面差不多,坡面上是光溜溜的黄土层,夹着些不大不小的石头块。坡下面到处是杂草,土块有些发黑,可能是覆盖过煤渣。他用脚踢了踢土块,很硬,春冻还没化。
  这地方能有什么背人的勾当?
  毒品交易?有可能。但那点事犯不上跑到这里,再说就算有人来这交易,那么小的粉包踹兜里,一手钱一手货就完事了,怎么到土坡背后就怎么出来,根本没必要担心孩子能看出什么猫腻。
  色情交易?扯淡。11月23日,天寒地冻的,谁跑来这享受?
  来这杀人?有可能,十几年前这个小山丘的位置也算荒僻。杀了人怎么处理?埋起来。要埋就得带工具来。然后呢?挖完坑把人埋了。埋完拎着工具出了背坡往回走。那么,这时凶手突然看见个孩子会怎么样呢?
  操!还能怎么着,挖开看看再说。
  秦向阳想到这,赶紧蹲下去用手挖了挖,地太硬了,根本挖不动。他站起来一拍脑袋,想起来蔬菜市场外面停着辆挖土机。


  秦向阳很快来到那辆挖土机跟前。车里没人,他在四周找了一圈也不见人影。这可怎么办?
  他索性爬上车,试着拉了下车门,没想到车门没锁,一把就拉开了。秦向阳喜上眉梢,见钥匙插在车上,就爬上去发动了推土机。谁知那玩意他根本不会开,折腾了一会弄得满身是汗。
  干啥,操!谁叫你动我的车!这时,推土机下面传来叫骂声。
  秦向阳扭头一看,知道司机回来了,赶紧跳下车给人赔不是:哈哈,大哥,不好意思,见你没在,想玩玩。
  玩个鸟!这是你玩的?司机见秦向阳是个送外卖的,没好气地骂了两句。
  秦向阳笑着递给司机一根烟,又给人点上火,才说:其实我这有点活,来找辆车。
  什么活?我这今天没空。司机说。
  就一小活。秦向阳转身指着土坡说,瞧见没,那边土坡的背面有片平地。
  挖土?司机疑惑地问。
  对,地方不大,你帮我挖一遍,也就十分钟的事。说着,秦向阳掏出钱来一看,只有五百,这才想起把赵楚的钱包忘在孙俊宿舍了,这五百还是前些天李文璧随手给他的。
  司机琢磨了一会,说,走,先过去看看。
  两人过去看了看地形,司机说:行!不过得现钱,一千五。
  秦向阳笑着说:你这太狠了!
  司机也笑着说:挖土机不比别的,就这个价,不行你找别人。
  秦向阳想了想,点头道:行!不过我出来的急了点,就带了五百,你先拿着,打个条,回头我再给你一千。
  司机笑了笑说:不认不识的,谁和你打条?要么现钱,要么散伙,我这还忙着呢。
  (明天继续吧朋友们,剩下的基本全高潮了。还是翻页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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