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事件处置记录,我是时空的穿梭者

  “砰!”拳与掌相击,形成淡淡的冲击波,横扫周围,清风四溢,拳劲逆流,不少围观的人惊呼着被掀翻。登临和剑服男子都将力量控制着很好,否则,周围的人就不是跌跟头这么简单了。
  登临和剑服男子上身一晃,登临退了半步,而剑服男子则是退了一大步。
  表面上看,登临占优,其实不然。天地五灵之风灵的特点是肆拂自在,重在轻灵自由,正面的刚力对抗并非其特性,而登临近战强悍,具有体修特色,剑服男子以风灵奥义与体修硬碰硬,本来就是以己之短攻彼之长。
  登临目前的肉体阶位是玄阶中段,而剑服男子则是元力玄阶高段,所以,乍一交手,谁也没占到便宜。当然,二人都未尽全力,只是试探,真正交手起来,结局尚未可知。
  登临凝眉,注视着剑服男子,剑服男子亦是一脸凝重,看着登临。
  一般地,体修与元力修者近身肉搏,体修要强于元力修者,因为体修的敏捷、力量与肉体防御力要超过元力修者。但是纵观强者世界,元力修者则是主导,总体实力远超于体修,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体修到地阶之上,进阶很难,另一方面,就是元力可以调动天地五灵,引动自然之力,攻击千变万化,无论是战斗方法还是奥义数量,都远超肉体战斗。
  剑服男子手掌凝聚风灵奥义,迎战登临的直拳,也并非表面显示的那般简单。
  修者的世界弱肉强食,云诡波谲,往往是平静之下暗藏杀机。剑服男子凝聚的风灵掌中蕴含透骨奥义,攻击对手时,风灵之力可以透入肉体,在内摧毁经络骨骼,若是成功,被攻击者表面看毫无损害,其实体内经络和筋肉骨骼俱废。
  剑服男子起先并未看出登临实力,但一交手,凭借拳之力量就判断出,这少年是体修,实力为玄阶中段,于是,他迅速加大透骨之力,以图重创登临。
  他不担心登临身后另有师门,打了小的蹦出个老的吗?如前所言,强者的世界是元力修者的天下,体修就是被元力修者碾压的,一个培养体修的门派有什么好怕的。
  而且,这少年身着仆人之服,估计连体修都算不上,或许只是力量大一些的武者罢了。
  剑服男子没费什么气力,便将蕴含透骨奥义的风灵之力通过登临的拳,打入登临体内,紧接着,剑服男子感应到,风灵之力冲入对方的体内后,就如泥牛入海,无影无踪,屁的反应都没有。
  这是什么情况,怎么会没反应呢?剑服男子心中惊诧,按照常识,针对入侵体内的异种元力,如果被攻击之人是弱者,则风灵之力会起作用,摧毁经络筋骨,如果是强者,则风灵之力会被弹回,或者被击溃。
  可如现在这样,消失的无影无踪实在是出乎意料,难以想象。
  不会是被吃掉了吧?剑服男子心中莫名生出如是推测,随即被他否定,太荒谬了,风灵乃自然之灵,天地奥义之基,怎会被吃掉。
  其实,他还真猜对了,风灵真的被登临身体吃掉了。
  要知道,登临的经脉曾经魔星七燃改造,肉体又容纳过神阶之力,如今元力和星辰之力被封印,就好比原先堆放无数货物的偌大仓库空了,剑服男子玄阶高段的风灵进入,就是一根毛的份量罢了。
  剑服男子身后,黄脸汉子没有料到,小狗的主人居然有如此实力,顿时惊讶的瞪大眼睛。天天瞅准机会,扭头狠狠咬向黄脸汉子的手腕。
  “啊呀!”黄脸汉子惊叫,手腕吃痛,不禁松开手掌,天天顺势落地,一溜烟跑到登临身后,乌溜溜的小眼睛瞪着黄脸汉子,对着他龇牙低吼。
  宗门

  大黄狗阿美站在天天身边,紧挨着它,狠狠盯着黄脸大汉,对他低吼。
  天天的小眼睛叽里咕噜一转,身体摇摇晃晃,软软靠在阿美的后腿上,轻哼道:“美美,本狗受伤了,保护本狗。”
  阿美扭头看了看天天,又用鼻子轻碰了碰天天,以示安慰,然后继续怒视黄脸大汉。
  天天的鼻血差点飙出来,死死压抑住仰天长嚎的冲动,哇哈哈,大突破啊大突破,真是天助本狗,美人原来这么关心本狗啊,嗯嗯,本狗决定,一定为美人儿你精尽狗亡……
  唔,这小东西虽然看着讨厌,但胆量还是有一点的,看在娟娟主人的面子上,这次就罩着它点吧。阿美心道。
  天天如果知道,自己的意中狗是这样想的,不知会是一副怎样的表情。
  剑服男子注视着登临,缓缓道:“看来是一场误会,兄台,咱们就此别过,如何?”
  黄脸汉子以为剑服男子会强行出手,为自己找回面子,没料到剑服男子说出这句话,他不禁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吐出半个字,就被剑服男子冰冷的眼神一瞪,顿时如坠冰窖,猛然省起剑服男子的身份,后面准备说的狠话,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了。
  “登临,咱们走。”刘玉娟轻轻拉了下登临的衣袖。
  登临环视四周,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不远处,几个路人拦住巡街的衙役,正向这边指指点点。的确,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天天也没有受伤,相反,黄脸汉子的手腕倒是被天天咬伤了,再纠缠下去,事情只会越来越麻烦。
  登临对剑服男子点点头,转身和刘玉娟挤出围观人群,快步离开。剑服男子也和黄脸汉子及乌孙家的另外一名武士,自反方向走出人群。
  围观的人群渐渐散去,商坊大街很快就恢复了原先的热闹与秩序。
  剑服男子走了一程,在一处较僻静的地方停下,回身看向黄脸汉子,淡淡说道:“你是否在怨我,方才为何没有继续出手,而是放那少年离开?”
  黄脸汉子的额头立马就见汗了,忙弯下腰低身下气道:“宗师,是小的鲁莽了,宗师是神仙般的人物,怎会介入市井小儿的争斗。”
  “唔,知道就好。”剑服男子背着手,衣摆轻擦过弯着腰的黄脸汉子,缓缓向前走,“我辈追求天道,不喜世事,你等纷争,草芥尔,本宗受乌孙节度使相邀,才入世一观,不代表归入你家,成为鹰犬。”
  这位爷总算没发飙,幸甚幸甚。黄脸汉子轻轻咽了口涂抹,直起身,用衣袖连忙擦拭满脑门的汗珠子,一阵风吹过,他不禁打了个哆嗦——屁大点功夫,他的后背全是汗,浸透重衣。
  他听懂剑服男子话中透露的深意,草芥尔,——在这些陆地神仙的眼中,俗世纷争是草芥,凡人性命也是草芥,捏碎自己,也就是捏碎一颗草芥罢了。
  另一名武士走过来,轻拍了拍同伴的肩膀,给他递了个小心伺候这位爷的眼神。
  剑服男子走了几步后又停下,“不过,那个少年的确有些古怪,吾今天忽有所悟,突破不远,所以,不愿节外生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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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临和刘玉娟离开商坊,向吴家大宅行去,刘玉娟回头看了眼渐行渐远的商坊大门,轻轻吐了口气,边走边对登临说道:“登临,那个身穿剑服的人来历不凡,以后若是碰面,还是不要招惹的好。”
  为何?登临疑惑的看向刘玉娟。
  跟在二人身后的天天哗啦啦抖了下皮毛,翻了个狗狗式白眼,真是不懂事的娘们,在登临老大面前,啥来历不凡的东东,都是渣渣。
  大黄狗阿美斜眼瞄着天天,“刚才不是受伤很重吗,怎么,伤全好了?”
  天天愣了一下,立刻回复成虚弱的样子,四只小短腿打着颤,可怜巴巴的靠向阿美,“啊呀,刚才太紧张,都忘了伤痛啦,还是浑身无力呢,美美,抱抱……”
  天天长相可爱,现在又显露出萌萌的表情,如果是人类女孩见了,肯定会忍不住抱它,可对同是狗狗的阿美,则是表错了情。
  这贱狗的皮不知道是怎么长的,也太厚了。阿美低吼了一声,唇角撩起,显露森白的利齿,“姑娘我昨日怎么警告来着,你若敢靠近三尺之内,就咬断你的腿。”阿美的目光在天天四只小短腿间逡巡,最后定格于天天腹部那根独特的存在,“是不是不想要这只腿啦。”
  天天差点吓尿了,“啊呜”一声尖叫,如中箭的兔子般弹起来,跳出阿美三尺之外,连连叫道,“要腿,要腿,每只腿都要!”
  “这两个家伙,这几天倒是混得熟,你养的这只小狗真有趣,胆子忒大,城中的狗都怕阿美,就它不怕。”刘玉娟说,心中莫名生出对两只小狗彼此相近的羡慕。
  登临咧嘴一笑,它何止是胆子大,简直是包天的,你若是看到它冲击匈奴骑阵和北疆狼群时的威武模样,就明白了。
  刘玉娟咬下一颗红彤彤的糖葫芦,美美的吃着,又用手取下一颗,递给登临,“奖励你今天英雄救狗。”
  登临毫不客气,接过糖葫芦,塞入口中,磕巴磕巴嚼起来。
  “唔,接着刚才的话。”刘玉娟四下望了望,确定没有人可以听见,便轻声说,“穿着剑服的强者,一般就是宗门的人。”
  宗门?登临想起了百里追星,那个家伙口中的琼华,应该就是某一宗门吧。
  刘玉娟又摘下一颗糖葫芦,递给登临,“老人们说,世间存在陆地神仙,隐居在洞天福地中,他们不问红尘,只求长生不老,小的时候,我一直以为老人们说的,不过是虚无缥缈的传说罢了,当遇到师父后,才知晓,这世间真的存在所谓的陆地神仙。”
  晚安
  刘玉娟的美眸闪动着光芒,“其实,他们称自己为修者,他们来的地方就是宗门,不问红尘,追求的并非长生不老,而是天道,和强大的力量。”她看向登临,“这些修者,不是咱们老百姓惹得起的,所以,你以后见着他们,还是尽量不要起纠纷为好。”
  登临无所畏惧,但也知道刘玉娟是真正的担心自己,便对她点了点头,以示宽心。
  刘玉娟抬头看了看天色,对登临笑道,“天色还早,咱们不用急着回去,你还没有好好转过咱们住的西区吧,姐带你好好转转,”她张望了一下,咕哝道,“我记得这条街的附近有一家馄饨摊,煮的馄饨非常可口,许久未来,记不清在哪啦。”
  有美食!天天的小眼睛亮了,抬起头使劲地嗅,啊,这香味——错不了!
  天天欢快地叫着,迈开小短腿,颠颠跑进旁边的一条小路。阿美也汪汪叫着,跟在天天后面跑着。
  “哈,它们的鼻子倒是挺尖的,登临,跟我来。”刘玉娟咯咯笑着紧跟阿美,跑进小路。
  天下无双

  夜,燕京北城,节度使府。
  暖阁之中,燃烧着数杆儿臂粗的蜡烛,烛火投射出暖暖的光,将暖阁中两位丽人的容颜,涂抹上一层如胭脂般的粉色。
  龙思思坐在桌边,在她的面前,摆着两张纸,纸上或写有字,或画着画儿,此刻,她的目光正凝聚在第一张图纸上。
  洁白的纸上写着四行字,字体娟秀且有力,显示出字的主人虽然是女子,却拥有不输于男子的气概。
  这四行字,正是她亲笔书写。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雕锦丧胡尘,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龙思思轻声吟诵着,她的美眸闪着光,心灵则被诗词深深打动,她仿佛看到,当年汉廷大军北疆大败,五十万汉军精锐命丧胡骑,大军战败的噩耗还没有传回中原时,无数深情的女儿夜夜期盼,希望出征的郎君早日回返。
  卫小丫坐在桌子的另一侧,一边嗑着瓜子一边说:“虽然,吴晶晶口口声声说是她所作,但我就是不信,据我了解,这丫头平日里学业一塌糊涂,常常垫底,怎么可能一夜之间就能做出如此惊世之作。于是,我花了点小钱,买了些美味零食,托人送给她学堂里的一个玩伴,终于套出了作者,嘻嘻,有一次,吴晶晶说漏了嘴,告诉她的玩伴,是她的夫君所做,既然是一家人,所以就等同于她自己所做。”
  前天,龙思思就知道吴晶晶的夫君是谁了。她轻轻一叹,“战斗时勇武过人,诗情才华不亚当今大儒,而且,”她烟波流转,看向诗词旁边的那张纸,“格物之术又当世无双,登临君,你究竟来自何方,曾经经历过什么。”
  这是一张粗糙的纸,上面用黑黑的线条勾勒出人力手扶车的轮廓,线条是碳墨画出的,简洁明了,和今人用毛笔书写迥异。
  这张纸,就是登临手书人力铲车的原稿。
  卫小丫将脑袋伸过来,睁大眼睛瞅着,“大小姐,这不就是一个小车子嘛,虽然画法很新奇,也不至于达到你说的高度吧,格物之术当世无双,乖乖,当今天下,又几个人能当大小姐如此评价。”
  龙思思伸出雪白纤细的手掌,轻抚画纸,“小丫,你切莫小看这辆小车子,此车有大用啊。”
  “大用,什么大用?”卫小丫抓了抓脑袋,“据那吴胖子说,这辆车子拥有借力奇效,仅此而已啊,也就是搬货物时省力些罢了。”
  “大军开拔,粮草先行,这粮草,可不止是人吃马嚼的粮食,还有一应辎重物资,粮草押运,这些苦活累活,绝大多数由征召随军的民夫完成,”龙思思喝了口香茗,接着说:“就以咱们龙家大军出征为例,十万大军远击匈奴,路途近且易于行走的,民夫须配十万人,
  若是路远或路难走,民夫就要成倍增加,千里馈粮,靡费居多,民夫如此多的原因,就是因为粮草辎重量大且沉重,需要多配人力,而今后,有这个可以借力的小车子随军出征,许多废人废力的活都可以由这个小车子完成,这样,就会大大降低随军民夫的数量,民夫不用出征,就可以在家务农生产,而民夫少了,远征大军的靡费就可进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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