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事件处置记录,我是时空的穿梭者

  登临刚才舀的粥,米多水少,前面六个人是倒了大巧,但那些排在后面的人,将会面临米少水多的局面。
  登临是很强,即便不能使用元力和星辰之力,他对肉体力量的控制亦令百里追星叹服,但舀粥这门手艺,需要的是经验和判断,他的确不如刘玉娟。
  登临讪笑着退开,李小狗负责添柴烧火,水子负责添米加水,他插不上手,而这次带来的寒衣又不多,在熬粥的时候就分发完毕,现在的他,垂着手站在一边,反而闲起来。
  总是站着也不是个事儿啊。登临目光逡巡,不远处,大黄狗阿美与天天汪汪叫着,或跑或跳,和衣衫褴褛的孩童们玩得正欢。这些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孩子,给予他们一点点的娱乐就能换来灿烂的笑容。
  登临微微一笑,向孩童们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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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玉娟忽然觉得,周围少了些什么,嗯,是吵闹。
  难民们在领粥时,成人还算安静,但孩童们却是吵的,或嬉笑,或哭闹,或厮打。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周围基本上听不到孩子们的声音了。
  她好奇的四下张望,很快,她就发现了原因。
  孩童们就在五十步外的空地处,乌压压一片,约有百来人,不时还有拿着树叶的孩童从周边跑来。他们围在一起,伸着脑袋注视着什么,时而发出欢笑,或者争着要某物,孩童群中,隐隐看到登临的身影。
  这家伙,在干什么呢。刘玉娟感到好奇,恰好现正在熬最后一锅米粥,李小狗烧水添柴,水子不需要再加水添米,她将手上的活交给水子,又叮嘱了几句,便向孩童们聚集的地方走去。
  “给我给我。”
  “我要这个蝈蝈!”
  “这个小鹤是我的……”
  孩童们的话语变得清晰起来。
  刘玉娟走到近前,终于看清登临正在做什么了。他坐在一块石墩上,身边放了许多树叶、竹片和黄绿相间的芦苇叶,他将这些材料在手中交织,然后编出蝈蝈、小鹤,送给孩童。
  登临的双手很灵巧,速度也很快,刘玉娟看了一会儿,他就编出了四个蝈蝈和两个小鹤,送给孩童。孩童们接到这些别致的礼物后,喜笑颜开,或欢呼,或炫耀,登临笑的也很开心,目光柔柔的,清澈似乎能够照见灵魂。刘玉娟恍然发现,这个大男孩的笑容居然这般好看。
  穷人的孩子没有什么奢望,极易满足,一只树叶和芦苇叶交织而成的小蝈蝈就可让他们幸福很长时间,奉若珍宝,此时此刻,这些小小的玩具是比食物更诱人的存在。
  登临抬头,看到刘玉娟,便对她招了招手。
  孩童们的目光齐刷刷的汇聚向刘玉娟,她身边的孩童见是前来施粥的善人,纷纷让开道路。
  刘玉娟白了登临一眼,想扭头就走,可双脚却不禁走向登临。
  刘玉娟走到登临身边,坐在他身旁的石墩子上,说道:“看不出来,原来你的手这么巧,失敬失敬。”登临的手真的很灵巧,做出来的蝈蝈和小鹤活灵活现,刘玉娟从未见过。
  登临以前在雁荡山时,就喜爱用树叶等简单的材料编织一些小玩意,修为有成后,许多玄术还借助纸鹤等纸制品施展,当他看到这些孩童时,脑中关于编织的记忆碎片就自动拼接。
  这个时代,也有民间的艺人用芦苇叶、竹子做一些小玩意儿,但远没有登临做的好。这是境界的差距,登临的肌体拥有对天地五灵独特的感悟,不是那些普通匠人能比的。
  登临转身,从身边拾起一个小鹤,托在掌心,递给刘玉娟,这只小鹤比孩童们的要大上一倍,由翠绿色的芦苇叶做成,栩栩如生,仿佛随时会从掌心飞出去。
  “啊,这是给我的吗。”刘玉娟愣了一下。
  登临点点头,咧嘴一笑。
  刘玉娟伸出手,轻轻从登临掌心捏起小鹤,一道略带甜意的暖流流过心间,“谢谢。”刘玉娟轻声说。
  登临点点头,继续为孩童制作蝈蝈和小鹤。
  刘玉娟小心翼翼将小鹤塞入怀中,捡起一片树叶和一根芦苇叶,“咱们一起做吧。”
  小半个时辰后,刘玉娟瞅着摆在身前的作品,这些杰作要不就是脑袋其大,要不就是一碰就散架,还有几个模样甚怪,瞧不出是啥东西。孩童们不会隐藏心思,没有一个人向刘玉娟伸手,全部投来鄙视的目光。
  这一次,登临那两只连舀稀粥都舀不好的,刘玉娟曾出言奚落的双手,完败刘玉娟。刘玉娟小小汗颜了一下,果断决定放弃,反正无事,她就安坐在一边瞧着。
  这个家伙,从侧面看,还是蛮俊的呢,尤其是眼睫毛,一眨一眨地,就像刷子一样……刘玉娟暗道。
  时光过得飞快,李小狗和水子将粥全部散完,登临不知做了几百个草蝈蝈和小鹤给孩童们,还有居住在远处的孩童跑来讨要,无奈附近可以制作草蝈蝈和小鹤的材料已被孩童们搜刮一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空手的孩童们只得作罢。
  孩童们纷纷散去,那些得到草蝈蝈和小鹤的孩童兴高采烈,四处炫耀,而没有得到的孩童,则哀叹连连,目光幽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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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家施粥小队收拾完锅碗瓢盆,准备打道回府。
  现在的时间是申时,若换算成现代时间,约莫是下午三四点。
  刘玉娟对李小狗和水子说道:“时候还早,你们驾车先回去吧,我和登临去采买一些东西。”
  采买东西?李小狗和水子对望一眼,姑奶奶向来是不管采买的啊,再说,你让我们把车子驾回,采买的货物往哪放呢。
  刘元娟在吴家商铺的权威甚至超过吴掌柜,两人虽然疑惑,哪敢废话,应了声是,一人驾着一辆货车远去。
  刘玉娟目送两个伙计远去,伸了个懒腰,道:“好几天没有逛街啦,登临小哥,陪姐逛逛吧。”
  强抢民狗

  燕京西市,永定坊。坊,即坊市,就是古时候的商贸交易中心,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古代,坊市的繁华程度侧面映承城市的富裕程度,道理很简单,坊市越繁华,证明商品交易多,商业越发达,城市自然越富裕。
  永定坊是燕京城最大的一处坊市,是一块方方正正的区域,由三条街道和两边的房子组成,中间这条长约三百步的宽大街道这是坊市的主道。
  已经是下午的申时了,永定坊还是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主道上,推着小车或扛着货架的流动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街道两边的商铺摆满了各色货物,人们或进或出。悦耳的驼铃声响起,一队金发碧眼的胡人商队在主道上缓缓而行。
  刘玉娟、登临、大黄狗阿美和天天在主道上闲逛着。
  刘玉娟的心情看上去非常好,娇美的脸蛋挂着淡淡的笑意,羡慕的瞧着主道两边的商铺,说:“咱们老吴家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永定坊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商铺,”她看向登临,紧握拳头,“登临,咱们携手,将老吴家商铺做大做强,好不好。”
  成为一名光荣的、有前途的商铺伙计向来是我的愿望呢。登临微笑,对刘玉娟点头,学着刘元娟的样子举起拳头。
  刘玉娟忽然意识到,自己话语有些问题,娇颜顿时红了,狠狠瞪了登临一眼,“油嘴滑舌,就会哄女孩子开心。”说罢,她又扭头,咯咯笑着向前跑去。
  我?油嘴滑舌?一条黑线自登临脑门穿过,我会说话吗?刚才说了啥?
  与此同时,天天对阿美咧嘴一笑,狗脸上展现极富人性化的讨好之色,用狗语对大黄狗阿美道:“汪那个汪,美美啊,咱们共同努力,为老吴家在这里挣一间大大的商铺,好不好。”
  大黄狗白了天天一眼,“花言巧语,贱男人都是一个样。”说罢,它汪汪叫着追刘玉娟而去。
  天天无语,抬首看向登临,恰巧,登临也垂首看向它,一人一狗均从对方的眼神中读出了惺惺相惜,女人(母狗)的心思可真难猜啊。
  “卖糖葫芦喽,又大又甜的糖葫芦……”一个小贩扛着插满红彤彤糖葫芦的架子,边叫卖边走过来。
  刘玉娟在不远处停下脚步,指着小贩喜道:“登临,我要吃糖葫芦。”
  大老板有命,怎敢不从,登临兴冲冲向小贩跑了几步,忽然停下来,买东西是要钱的,自己囊中可是空空如也的。
  他窘笑着向刘玉娟伸出手。
  刘玉娟咯咯大笑,“我还以为你无所不能呢,原来,也有你办不到的事情啊。”她从随身荷包中掏出一枚铜钱,递给身边的阿美,“美美,送过去。”
  阿美用嘴巴含着铜钱,跑到登临身前,登临接过铜钱,轻摸了摸阿美的脑袋,便向卖糖葫芦的小贩走去。
  “美美,你想吃糖葫芦不,想吃的话,狗哥哥我也给你弄一根来。”天天凑过去,讨好的问。
  阿美斜瞄了天天一眼,给了它一个后脑勺,转身向刘玉娟跑去。
  天天幽怨的瞅着已跑到小贩前,用铜钱换来一根糖葫芦的登临,轻轻一叹,人和狗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登临老大木讷无声,就把人家大姑娘逗得喜笑颜开,本狗英明神武,口吐莲花,却处处碰壁。
  嗯,看来是方法有误啊,得思考,得转变。
  另一边,登临将糖葫芦递给刘元娟,刘玉娟吃了一颗,娇颜笑出了一朵花,瞅得天天愈加眼热。
  登临老大的泡妞神技已到出神入化的地步了,真是无招胜有招,得学,得认真学。天天痛定思痛,认真反省自己的泡妞方略,冷不防,被一只大手抓住脖颈后面的软肉,提了起来,紧接着,一张黄巴巴的面孔出现在天天眼前。
  “咦,好有趣的异种小狗,双目有神,短尾毛长,老子居然从未见过,带回去献给少爷,少爷肯定会高兴。”黄脸汉子喜道。
  当着意中狗的面被人如提小狗崽一般提起来,令天天怒火中烧,“汪汪汪——”天天对着黄脸汉大叫,若非行动受制,它绝对会扑上去狠狠咬几口。
  “哈哈,小狗还挺凶的嘛。”黄脸汉用手指轻弹了弹天天的脑门。
  登临听到天天的叫声,扭头一看,见天天被人提在手中,脸顿时拉了下来,急忙跑过去。刘玉娟看清楚黄脸汉的装束后,暗呼不妙,紧跟着登临向黄脸汉子跑去。
  “登临,不要急,可能是误会,他是乌孙家的人。”刘玉娟低声说。
  登临仔细一看,黄脸汉子身着蓝色武士服,武士服看似简单,其实面料考究,裁剪精细,在腰带上,悬挂着一块银牌,银牌的图样是一只下山猛虎。
  登临曾听小江南介绍过,强大的豪族都有自家的徽记,虎踞城乌孙家的徽记就是一只下山猛虎。
  登临曾听小江南介绍过,强大的豪族都有自家的徽记,虎踞城乌孙家的徽记就是一只下山猛虎。
  希望是误会。登临跑到黄脸汉子身前,指了指天天,又指了指自己,意思很明显,我是这只狗的主人。突然,他心神一动,视线越过黄脸汉子,看向他的身后。
  黄脸汉子身后站着两个男子,一人和黄脸汉子一样,身着蓝色武士服,另外一人则身着灰麻色的服装,不是武士服,而是和百里追星相似的剑服。
  登临的瞳孔微微一缩,心底自然生出判断,——玄阶高段。
  天天见登临老大过来了,立马不叫了,小眼睛中闪烁着人性化的得意之光,小短尾甚至自得的摇了起来,小样儿,敢得罪本狗,我老大来了,你们有难啦。
  身着灰麻剑服的男子敏锐地捕捉到了天天颇具灵智的眼神,他皱了皱眉,眸子闪过一抹异色。
  登临一眼瞧出他的修为,而他却没有发现登临的实力,因为登临的元力被封印,肉身强大,未爆发时,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一眼看过去,就是一个商铺伙计,——哦,他本来就是商铺伙计。
  “这是我家养的小狗,不是野狗,请还给我们。”刘玉娟说,“如果它刚才惊扰了几位,我家愿意付汤药费。”
  街道上的行人注意到了这边的纷争,有见识的人瞧清黄脸汉子的衣着,立刻远远绕开,而有那胆大的人,则好奇的在不远处围观。
  “你说它是你家的小狗,有本事,让它叫你一声主人听听。”黄脸汉子戏谑的笑道,这是最普通的狗血桥段了,强抢民狗的人一般都会如此说,因为仗着狗不会说话欺负人嘛。
  然而,天天大人岂是凡狗,它立马响应,对着登临汪汪叫起来,叫声颇有节奏,好像是在叫“主人,主人……”
  “小子,报个价出来,老子掏钱买你的小狗。”黄脸汉子注视着登临,眼中威胁的意思非常明显。
  天天幽怨的瞥向大黄狗阿美,本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龙家的人喜欢,乌孙家的人也喜欢,唯独你不识货。
  “小哥,把小狗给他吧,这位大人是乌孙家的人,你惹不起的。”登临身后,一名老者好言相劝道。
  “是啊,他们是节度使大人的贵客,小哥你惹不起的。”有人跟着附和。
  刘玉娟死死咬着嘴唇,双拳紧握,怒火在燃烧,可乌孙这两个字就如大山一般,令她呼吸困难,北疆的无冕之王绝非虚名,在经久的岁月中,已经形成强大的势,深深植根于汉人百姓的心头。
  数千来,王权至上的思想,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理论,形成一道道无形的枷锁,禁锢这华夏百姓的思维和灵魂,成为渊源流长的封建统治秩序。刘玉娟是女中豪杰,敢暴打衙役,敢脚踢武馆,如果与匈奴骑兵直面,甚至不畏惧与之战斗,可她毕竟是这个时代的人,生长在这个时代秩序造就的环境中,她的灵魂也是被束缚的,让她去反抗北疆之王,挑动统治这片土地数千年的秩序与规则,就有些强人所难了。
  然而,对于登临来说,“乌孙”这两个字,和“石头”这两个字给他的感觉差不多,威慑力为零。因为刘玉娟的提醒,登临为了防止误会,已经很耐心的等待了,而且天天也做了回应,只要不是呆子,都会对这只充满灵性的小狗属于谁作出判断。
  登临一直努力压制怒火,——天天是他的伙伴,自他有意识以后就陪伴在他身边,是他在这个世界最亲的亲人,看到天天被黄脸汉子掐狗仔一般提在手中,他的怒火就蹭蹭的往上蹿,杀意和隐藏的魔性随之升腾。
  既然,谈判破裂,那么,就不谈了。
  登临的眸子闪过厉色,抬起拳头,击向黄脸汉子的脑袋。登临的拳头化为极速残影,裹挟着怪风袭向目标。他是含怒出手,动了杀意,这一拳要是击实了,黄脸汉子的脑袋肯定会被打爆。
  “住手!”一道极速残影闪过,挡在黄脸汉子身前,是那名身着灰麻剑服的人!他抬起左掌,挡在登临的右拳之前,他的手掌被清风缭绕,手掌发出隐隐的青色之光。
  青色,是天地五灵中风灵的代表色,此人是将风灵凝聚于掌心,化为奥义,抵御登临的拳。
  登临才不管什么风灵奥义,谁挡在他面前就揍谁,他瞬间增加一成拳劲,令此拳凝聚他的六成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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