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掌柜接着絮絮叨叨,口中一会儿“东家”,一会儿“我”,欲转身下车,不料,袖子却被登临一把拉住,他疑惑地看过去。
登临对吴掌柜微微一笑,显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目露坚定之色,他指了指豪族那边,摆了摆手,又拍了拍胸膛,再指了一下小江南和吴掌柜,最后指了一下坐下的货车。
吴掌柜和小江南秒懂登临要表达的意思,他不去豪族,而是要继续从事商队伙计这份光荣的职业。
帝国初创篇——思量
登临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他不愿意为一年五十金去豪族发展,而是决定留在吴家商队,继续为了一年五石黍米跟吴掌柜混。
登临对钱没概念,他决定留在吴家商队,一方面是因为感念吴掌柜收留之恩,和小江南等人照顾之情,不愿离去,另一方面是因为对那家豪族没好感。自己和那家豪族相识,就是由不愉快开始的,现在想想豪族家人那高高在上的样子,和张口小哑巴闭口小哑巴的称呼自己,心里就更不愉快了。
而且,那家主人的架子也忒大了,自己拼着一身伤,硬战匈奴骑兵,替他挡下灾祸,居然连人都不出现一下。商队伙计们也是出力的,可两位掌柜屁颠颠跑去拜见,连家门都不报一下。
哼,豪族就了不起吗,小爷偏不伺候。
登临的脾气和记忆未被封印时一样执拗,他不愿意做的事,就算是杀了他也别指望他点头。
吴掌柜眨了眨眼,不敢确信地问,“登临啊,你知道五十金是多大一笔钱吗,你收了以后,完全可以再燕京城横的走啦,可以买……”吴掌柜张了张嘴,用五十两黄金能进多少货他立刻就能报出来,可是用五十金在燕京城置业的话,他还真不知道能买多少家产,平日里,他压根就不会想这么奢侈的事。
登临拍了拍小江南的肩膀,指了指吴掌柜,又指了一下豪族的方向,眼中露出坚定之色,接着往身后的货袋上斜斜一靠,合目养起神来。
小江南明白登临的意思,对吴掌柜说:“掌柜的,登临大哥不愿意去豪族,请你帮他回绝吧。”
吴掌柜小眼睛放光,满血复活,啪的一声一拍大腿,“登临考虑的没错,在豪族混,多危险啊,多没尊严啊,他们那帮人刚才在咱们面前就死了好几个,还是在我这里旱涝保收啊,成,我去说。”说罢,挪动肥胖的身体爬下货车,将正忙着的于五拉着,一番分说之后,飞快向豪族那边走去。
登临如果不是看不惯豪族那些人,就亲自去拒绝了。他看似靠在货袋之上,微闭双目休息,其实眼底的余光一直关注吴掌柜和于五,他不清楚豪族知晓自己拒绝他们的邀请后,是否会做出什么过激的反应,所以暗暗留意,如果豪族仗势欺人,他不介意再次出手,给他们一点教训。
吴掌柜和于五走到豪族那边,与龙叔说话,那个刁蛮的小丫头老老实实站在龙叔身后,没有插话。
吴掌柜、于五与龙叔说了几句话后,二人便兴冲冲的返回,登临观吴掌柜的胖脸透着红光,知道豪族没有为难他们,悬起的心才放下,就不再关注。他昨晚就没有休息,还和鬼物战了一场,今天又与匈奴骑兵大战,刚才喝了的汤药也有催眠作用,现在松懈下来,疲倦就如海浪拍岸般一波波袭来,眼皮越来越重,没多久,就靠着货袋睡着了。
龙叔目送吴掌柜和于五的背影返回自家商队,嘴角泛起苦笑,“登临……很有深度的名字呢,唉,这小子,还真是头倔驴啊。”龙叔若知晓,他口中有深度的“登临”之名,是小江南等人脑门一拍的临时创意,不知会是一副什么表情。
站在龙叔身后的卫小丫撇了撇嘴,“不就是打架厉害些么,有什么牛气的,老爷麾下,猛士如云,也不差他一个……”卫小丫的声音越来越小,因为龙叔严厉的目光正注视着她。
龙叔正色道:“如今汉家天下被胡人肆虐,缺少的正是这般热血儿郎,大小姐看重的,也正是这一点,否则,缘何会用重金聘他,更何况,你看他才多大?比你大不了几岁,就拥有如此壮怀,他日再经雕琢,未尝不是一员猛将,”他的语气愈发严厉,“士可杀不可辱,小丫,日后你再口无遮拦,龙叔就要代大人施家法啦。”
卫小丫吓了一跳,俏脸唬得泛白,双手连摇,“不会啦,以后保证不会啦,小丫日后一定管好自己的嘴巴。”
龙叔脸色稍霁,“你呀,心地不坏,就是平日里在府中对那些下人们狐假虎威惯了,以后改正便是,尤其对待登临。”
卫小丫眨了眨眼,“他不是拒绝了吗?”
“拒绝?”龙叔的眼中闪过光华,笑道,“大小姐看中的猎物,就没有逃脱的。走吧,随我向大小姐禀报一下吧。”
龙叔领着卫小丫,走到马车前,龙叔将登临拒绝的事情简单的说了一遍。
马车内的丽人沉吟一会儿,说:“刚才你们说,两家商队也是去燕京的,对吗?”
龙叔恭敬回答:“是的,他们是从雁门而来,运货返回燕京。”
“嗯,咱们暂且随他们一路走。”
龙叔皱了皱眉头,“大小姐,属下认为,咱们的行踪已泄露,应该兼程返回燕京,在荒野中待久了,恐会再遇不测。”
“无妨。”大小姐说,“据我所知,燕京城中那些行商,每家都有往来城池的安全路线,风险极低。咱们随他们走,反而安全些。”
“大小姐,胡人再来怎么办,咱们的人手可是折损了一小半呢?”卫小丫急道,他们进雁门时尚有五十余骑,与匈奴骑兵遭遇后,拼死护卫大小姐逃到这里,如今只剩三十余骑。
“严冬将至,胡人主力与王帐均在东边乌孙家那里,今日,其王帐猛将蒙巴鲁亲自率领人马,千里奔袭而来,倒真出乎我的意料,不过,蒙巴鲁被登临一箭射杀,胡人锐气遭受重挫,铩羽而归,断不会再来。”大小姐语气淡然,仿佛自己被匈奴骑兵追杀就和早上没吃早饭一样稀松平常,“咱们担心的,不应是胡人,而是……”
大小姐的话未说完,卫小丫一脸懵逼,唯龙叔明白其未尽之意,此次与大小姐出行,乃是绝密,没想到竟然被千里之外的胡人知晓,派兵追杀,消息是何时泄露的,如何泄露的?
唉,为天下的汉人做些实事,真是太难了,大汉的江山,真是多磨难啊。龙叔叹了口气,视线不禁投向商队,那里的闹哄哄已经平息,商队从防御阵型又排成了适宜行进的长蛇形,很多伙计已坐在马车上,开始驾驭马匹。他们即将启程。
“马老三,你带几个人,把胡人的战马收拢,能走的就带走,不能走的就给它们一个了断,早死早投胎。林辣子,你们几个速速整理队伍,再装些清水;皮十三,你带三个人,沿路将弟兄们的尸首掩埋,可不能让他们喂了野狼,再取些信物回来,然后不必寻来,直接回燕京。半柱香后,咱们出发。”龙叔飞速下达命令。
帝国初创篇——诱狗之策
商队很快就整顿完毕,货车排成长长的队伍,宛若长蛇,继续前行。离开小池塘,商队又返回到独家私密路线,安全系数开始大幅回升。
“登临大哥,那些豪族还跟着咱们呢。”小江南转过身,对登临说。
豪族的骑士和马车跟在商队后约五十余步的地方,和商队保持同速,这样子已经有近一个时辰了。
登临淡淡向后瞄了眼,继续休息。跟着就跟着吧,一个愿意花五十金聘请护卫的豪族,应该不会做打劫之事的,如果,他们真的这么贪婪……
登临的眸子闪过冷光,握了一下摆在身旁的钢刀。
于五骑着马儿过来,伸着脖子问:“登临兄弟,伤好些了吗?”
登临对于五微笑点头,又抬起胳膊伸出大拇指,他受的伤并不重,加上肉体强大,生机旺盛,伤口已经全部结疤,再养上两三天,就会恢复如初。
“嗯,这我就放心了。”于五看向小江南,“再过半个时辰,又要换药了,仔细些。”登临为了商队受伤,此一路自然是不用再工作了,将养身体就是他唯一的工作,而小江南的工作,则是吴掌柜亲自指定,——专门贴身看护登临,尤其在于掌柜晃荡过来时。
“嗯,五叔放心,不会忘记的。”小江南回答,又说道,“五叔,豪族一路跟着我们,他们是要干嘛?”
于五的脸泛出古怪之色,“刚才,他们派了个人,给掌柜送了些钱,说是要随咱们走一程,钱是买路钱,掌柜当然答应了。”豪族在北疆拥有特殊的地位和极高的权势,只要提的要求不过分,商队是不会拒绝的。况且,商人立足世间,交好权贵是必修功课,向吴掌柜这样,为了一个出众的伙计而驳了商队面子的商人并不多见。
其实,吴掌柜也不是蠢笨之人,他是燕京城的商人。燕京是龙节度使驻守的要津,龙家开明睿智,提倡法度,权贵犯法与庶民同罪,所以,吴掌柜才敢壮起胆子和豪强争夺人才。
于五骑马检视商队一圈后,便返回首部接着引路,这一次,又多了一个引路对象,即跟在商队后面的豪强马队。他能看出来,护卫马车的骑士杀气凛冽,显然都是经历过沙场征战的战士,由此可见,他们主人的地外必然十分尊贵。他可没有登临的霸气,身为这个时代的平民,对权贵阶级还是有发自骨子里的畏服,所以,他在前面认真引路,生怕带错了路。
登临坐在货车上,在晃荡中前行,他喜欢这种微微颠簸的感觉,带来的闲逸舒适似乎久违,如今获得,令他贪恋。
“格的格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传来,登临听得清楚,这是一匹马在奔跑,声音是从商队后方传来的,矫健有力,只有豪族的战马才会跑得这么有力。
小江南听到声音,将脑袋伸出货车,看清来人后,对登临说:“登临大哥,武士首领过来了。”小江南口中的武士首领,就是龙叔。
登临皱了皱眉,他对那帮子人没啥好感,不知道他过来干什么。
龙叔策马跑到登临所在的货车一侧,身体一纵,手臂再一搭,便灵巧的翻跃到货车上,他所骑的战马非常聪颖,主人离座后,并不离开,而是跟在货车后。
“呵呵,登临小兄弟,长路漫漫,甚是无聊,老哥过来和你唠唠嗑。”龙叔笑道,一屁股坐在登临对面。
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一点涵养登临还是具备的。他睁开眼,对龙叔点点头,抬了一下胳膊指了指坐下的木板,示意他自便。
登临不介意,可有人介意,哦,是有妖介意。天天对龙叔龇牙,发出敌意的低吼声,天天大人是非常记仇的,对豪族抢夺自己、鄙视自己的事念念不忘。
龙叔从皮袍中摸掏出一个事物,是一块用荷叶包裹的神秘物体,两个成人拳头那么大,荷叶油腻腻的,一股浓浓的肉香随风飘散。
天天立马不吼了,小眼睛放光,鼻子对着空气使劲的嗅,这香味实在是太诱人了,令它肚子里的馋虫大动,口水哗哗的流。
他妈的,什么东西,居然敢诱惑本狗,快点打开让本狗鄙视一下。天天对龙叔汪汪叫。
龙叔笑眯眯的一层一层拨开包在外面的荷叶,显露出一大块烤肉来,顿时肉香四溢。他撕下一大块,递到天天嘴前,“小狗狗,莫要生气啦,送你一块烤鹿肉,咱们的恩怨一笔揭过,如何。”
天天大人脾气大,妖术神奇,但美食当前,什么狗之节操、狗之傲娇之类的东东全部丢到爪哇国去了,他偷偷瞄了登临一眼,见它没有显露出反对的意思,就脖子一伸,嘴一张,一口将烤鹿肉咬到嘴中。
烤肉入嘴,天天又差点流眼泪了,这肉——真他妈太好吃了!他原认为,昨晚吃得卤牛肉就是无上美味了,可和这烤鹿肉相比,就是渣啊。就连在梦中出现的牛奶泡狗粮,也比不上这块烤肉。
天天大嚼烤肉,尾巴欢快地摇着,喉管中发出幸福的呜呜声。
“怎么样,美味吧,”龙叔伸手,轻抚天天毛茸茸的小脑袋,“你真有口福呢,这块烤肉,是我家主人亲自配料卤制,并亲自烧烤的,就算在燕京城,能吃到我家主人手艺的,一个巴掌都能数过来。”
他妈的,暂且原谅你啦,看在无上美味的面子上,就暂且原谅你,嗯嗯,就原谅你一个人。天天边美美的吃烤肉,心中边如是说。
烤肉?登临眸子现出思索之色,一些模糊的记忆在脑子翻滚,似乎,自己以前对烤肉很熟悉呢,而且有所偏爱,难道,我以前是个厨子?
龙叔抬眼看向登临,见这少年注视自己的目光柔和了许多,不禁暗暗佩服大小姐的判断。烤肉诱狗一策出自大小姐,她看出来,登临对这只异种小狗极为看中,而自家与登临矛盾的起源,就源于对异种小狗的争夺,所以,如化解矛盾,也要从这只异种小狗开始。
计划很顺利,小狗被搞定了。龙叔能清晰感受,登临对自己的排斥和防范降低了许多。
龙叔笑道:“小兄弟少年豪杰,应该是爱酒的吧,正好,我这里有燕京城带来的美酒,咱们就着烤肉喝酒,岂不美哉。”他将烤肉摆在铺在货车顶的木板上,解下腰间鼓鼓的皮囊,又从怀中掏出三个小小的青铜酒盏,摆在烤肉旁边。
登临饶有兴趣的打量龙叔上身的皮袍,这袍子仿佛是百宝箱一样,藏着一大块烤肉也就罢了,居然连精美的青铜酒盏都能掏出。
龙叔拔开塞在皮囊口的木塞,浓郁的酒香从皮囊口涌出。他手执酒囊,小心翼翼为青铜酒盏斟酒,“我这酒是燕京王家老字号的头槽酒,烈得很,普通人喝一盏就醉了,哈哈,不知小兄弟能喝多少。”
帝国初创篇——相泯
龙叔将酒盏端起,举向登临和小江南,“相逢即是有缘,干。”说罢,他将酒盏送到嘴边,一仰脖,把酒喝尽。
小江南眨了眨眼,先闻了闻酒,然后喝了一大口,随即吐着舌头哇哇大叫:“啊啊,好辣好辣,这酒好辣,喝到肚中,就似吞了火一般,受不了,啊啊,受不了。”
龙叔哈了一口酒气,哈哈大笑,“小友悠着点,这酒劲可大呢,喝多了到时可别哭。”
帝国初创篇——相泯
龙叔将酒盏端起,举向登临和小江南,“相逢即是有缘,干。”说罢,他将酒盏送到嘴边,一仰脖,把酒喝尽。
小江南眨了眨眼,先闻了闻酒,然后喝了一大口,随即吐着舌头哇哇大叫:“啊啊,好辣好辣,这酒好辣,喝到肚中,就似吞了火一般,受不了,啊啊,受不了。”
龙叔哈了一口酒气,哈哈大笑,“小友悠着点,这酒劲可大呢,喝多了到时可别哭。”
登临感受到龙叔的善意,对他的感观大大改变。人家是豪族护卫首领,身份超然,现在跑到自己跟前,先是给小狗赔罪,接着奉上美酒,姿态放得如此之低,自己再计较,就显得小肚鸡肠了。
他将酒盏端到嘴边,一仰脖,酒液便全部流入喉中。这酒的确比于五的酒要烈,酒精度更高,在他喉中流动,仿佛一道炽热的火流向胃中。可仅此而已,登临酒量如海,只能感受到酒液带来的热,其他再无感觉。
他脸色淡然的将酒盏放在龙叔面前。
这小子,酒量倒不错。龙叔的眸子闪过诧异,继续为登临的酒盏斟满酒,再为自己的酒盏斟酒,“呵呵,再喝,今天咱们不醉不归。”
“啊,护卫大叔,登临大哥,小的酒量不行,现在就感到头晕了,不喝了,你们喝哈。”小江南将剩了一半的酒的酒盏摆回去,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他已感觉到酒气上涌,脑袋发晕。
他抓起一块烤鹿肉塞进嘴中,咀嚼两口,大赞,“啊,真好吃,我这辈子从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小娃娃,你今天是有福了,燕京城中,不知多少权贵想吃我家主人亲手做的菜而不得。”龙叔笑道,端起酒盏,对登临说道:“小兄弟,我就倚老卖老,自称一声大哥啦,前两次,老哥门下出言不逊,行事孟浪,得罪了你,老哥我代他们赔罪,先干为敬。”说罢,他又是一仰脖,将酒盏中的酒喝干。
登临是吃软不吃硬的主,如果豪族与他死扛,他绝对不会假以颜色,可对方放低姿态,又当面代其他人致歉,态度很是诚恳,他对豪族的怨气,亦开始消散。他与豪族之间本没有多深的仇怨,不过是由于天天引起,然后被他家人一口一个小乞丐小哑巴惹得恼火,现在,这两件事的心结均已解开,也就没必要再生人家的气了。
登临微微一笑,抓起酒盏一口喝干。
“哈哈,痛快。”龙叔大笑,手指向摆在木板上的烤鹿肉,“来来来,尝尝我家主人的手艺,保证你恨不得将舌头吞下去。”
这时,天天已把龙叔递来的烤鹿肉吃完,吐着舌头摇着尾巴,乞求的瞧着登临。登临先抓起一块烤肉,递给天天,再抓起另一块烤肉,塞进嘴里。
登临咀嚼了几口,烤肉的确很美味。忽然,记忆中似乎有什么东西要显现,他下意识的去追寻,那东西却一闪而逝,只能依稀捕捉到,——他品尝过更美味的烤肉,在某时某地,那里有跳动的火焰,成群的人和嬉笑声。
不能再追寻答案了,因为头又隐隐作痛了。登临不得不放弃思考。
龙叔见登临呆呆出神,以为他沉醉与美食中,龙叔嘴角泛起淡淡笑意,大小姐说的没错,美酒与美食的确可以降低心防,拉近距离。
“来,小兄弟,咱们再喝。”龙叔端起酒盏,登临回过神,跟着端起酒盏,两人再次一口饮完盏中酒。
“小兄弟,你是哪里人?”龙叔边斟酒边问。
登临神色一黯,轻轻叹了口气。
“登临大哥遭遇过变故,记不起家在哪里了。”小江南说,短短的时间内,他腹中的烈酒开始涌现酒劲,令他脸红如朱砂,不得不靠在一边打酒嗝。
“哦,原来如此,”龙叔把玩着酒盏,“好男儿志在四方,没了家就没了罢。不瞒小兄弟,老哥我二十岁时,家乡被胡人劫掠,也是没了,老哥我漂泊四方,最后投军,在军中一呆就又是二十年,每每与胡人交战,必冲锋在前,手刃胡人,也算是家中父老报了仇,”他看向登临,眼眸中闪着光华,“嘿嘿,就给你说一些老哥参与的几场与胡人的战斗,权当下酒菜啦。”
@地耕牛2013 2019-01-08 23:01:32
南宫炎何时能解除封印呢?封印解除之时应该就是重返金陵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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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封印全部解除时,距离回归也不远了。但不是现在,帝国少帅还没有发威呢。
龙叔是百战老兵,从他军旅生涯中挑出几件惊险的战斗易如反掌,边就着烈酒边娓娓道来,令登临和小江南听得津津有味。
一个时辰后,太阳已接近西方的地平线,天色开始昏暗。
龙叔晃了晃酒囊,又将酒囊口朝下,却是一滴酒也倒不出来。不知不觉间,他和登临将一皮囊的烈酒喝下了肚。这些酒都是高度烈酒,普通人喝上一盏,就会醉倒,饶他酒量过人,亦感觉腹中火烧,脸红如烙铁,脑壳发胀,反观登临,除了那双清澈的眸子更亮外,和没喝酒时没啥区别。
小江南晕晕乎乎歪靠着货袋,不时打着酒嗝。最大的赢家还是天天大人,龙叔和登临只顾着喝酒,小江南不胜酒力,刚开始就被撂倒了。这样,没人跟天天抢烤肉吃,那一大包烤肉,几乎全进了天天的肚皮。天天眯着眼,幸福的趴在一边,边回味嘴中的余香,边打着美滋滋的嗝。
天天大人表示,虽然没吃饱,可吃得很过瘾啊。
龙叔打了大大的酒嗝,浓郁的酒气从喉咙中喷出,他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对登临抱拳,大着舌头道:“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小兄弟海量,龙某,老哥……嗝……佩服,龙某回去啦,不送……嗝……不送。”
龙叔的确是喝多了,那样子,仿佛下一刻就要栽倒似的,登临连忙站起身,扶着他走到货车边缘。龙叔吹了一声口哨,他的战马跑了过来。
“登临兄弟……后会有期……”龙叔推开登临的胳膊,抬腿一跃,一屁股坐在战马的背上,由于用力过猛,差点掉下马背,幸亏战马和他配合熟稔,身子歪了歪,才将主人的身体稳住。
“告……告辞……”龙叔驾驭战马,向本家马队跑去。
登临注视着龙叔骑马跑回,龙叔爽朗的笑声伴随蹄声远离。那辆马车依旧被骑士团团护卫,车帘微微掀开,刹那间,他的目光与一双蓝如春水的美眸交错,他凝神再看时,车帘已经被放下。
“登临大哥,到换药的时间了,我帮你换药。”小江南睁开眼睛,双臂支撑着身体欲爬起来。
登临走过去,按下他的肩膀,指了一下他的脑袋,又指了指自己的胸膛。你还是接着醒酒吧,些许小伤,我自己可以搞定。
帝国初创篇——心计
龙叔骑着马,径直奔到大小姐所在的马车外,喷着酒气,恭敬说道:“大小姐,龙某回来了。”
大小姐的声音从马车中响起,“龙叔辛苦了,与登临相交如何?”
“甚好,”龙叔苦笑,“只是没想到,这小子的酒量忒大,龙某的酒量在军中也是罕逢敌手的,居然不敌他……”龙叔把与登临把酒言欢的经过简要叙述了一遍。
“嗯,有劳龙叔了,好好歇息去吧,王家的酒我是知道的,十分醉人。”大小姐说。
“龙某告退。”龙叔对马车施礼毕,驾马离开。所谓的休息,不过是用清水洗面,再在马上打一个盹罢了。对于精锐骑兵,在马上吃喝拉撒是家常便饭。
马车内,幽香扑鼻,温暖舒适。大小姐慵懒的斜靠着身后的软塌,怀中抱着暖炉,纤细如玉的手中拿着一本书,卫小丫则坐于她对面,正在一副锦帕上刺绣。在二人中间摆放着一张矮案,桌案上摆着一个小巧的铜制香炉,沁人心脾的檀香自香炉寥寥升空。
大小姐沉吟了一会儿,将手中的书轻放在矮案之上:“小丫,你和登临打过几次交道,依你看,他来自何方?”
卫小丫停下手中的女工,歪着脑袋想了想,“他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身板不如马老三他们高大强壮,不像是北方的人,更不像庄稼汉,倒像是败落的世家子弟,看他举止步履,很像来自江南,人家也就和他说过几句话而已,其他的就猜不出来啦。”
“唔,江南注重文教,如他这般修武的世家,真是不多。”大小姐低语。
卫小丫眨了眨眼,“大小姐,小丫心中一直有个疑问,不知该不该问。”
“你这丫头的心思我还不清楚,就是个藏不住事的人,”大小姐看向她,“你是想问我,为何对登临青睐有加是吧。”
卫小丫嘻嘻一笑道:“大小姐的心高气傲在燕京可是出了名的,就没见过你对哪家公子加以颜色过,唯独对这小……哦,对登临上心,甚至将亲手制的烤肉奉上,”卫小丫皱了皱挺翘的鼻子,“结果,人家没怎么吃,却全喂了他养的狗儿。”卫小丫眼睛一亮,“嘻嘻,大小姐,你该不会是看上人家了吧。”
一朵红云瞬间爬上大小姐的娇颜,她狠狠瞪了卫小丫一眼,“静瞎说,撕了你的嘴。”她顿了顿,美眸之中闪过忧虑,“如今,汉家天下被胡人肆虐,咱们北疆全凭精锐边军据城固守,才可安于一隅。不是胡人打不过我们,而是因为胡人主力被中原京军吸引,顾不得我们罢了。覆巢之下无完卵,一旦汉家被五胡覆灭,我们北疆又能安全到几时。现下,必须广聚人才,联合诸侯,才可从容应对未来之危局,我看他出手,颇具谋略,当是可造之才。”
大小姐指的谋略,就是登临一箭射杀匈奴骑兵的首领,令敌人方寸自乱,再通过血腥杀伐,彻底震碎敌胆之事。大小姐看来,登临若非射杀敌酋,就算他武力超群,匈奴骑兵战力和人数占优的前提下,即便己方最终能取胜,极可能亦是惨胜。
卫小丫狂翻白眼,“什么家国天下啊,听得我头晕,我只知道,伺候好大小姐才是正经……”
忽然间,一首美妙的乐曲传来,打断了卫小丫接下来的话,主仆二人生在豪门,见多识广,竟然没有听出来,曲子是用何乐曲演奏,更未听出,这曲子出自何处。二人只觉得,曲子无比新颖悦耳,又包含深意,不禁凝神静听。
过了一会儿,卫小丫钻出马车,看看是何人吹奏,回来的时候,一脸古怪之色,对大小姐说:“大小姐,你猜是何人吹奏此曲。”
大小姐没有看书,一只胳膊拖着腮,美眸凝注虚空,喃喃道:“此曲颇有南曲之韵味,燕京城中的商队偏爱雇佣南人,这曲子,应该是某位来自江南的商队伙计吹奏,曲调温柔,百转千回,吹奏之人能吹得如此之好,想来已和曲子合一,曲由心生,此人当是为文弱之人,唉,乱世之中,文人轻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