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这次出门真他妈衰,胡人碰到了,现在又被狼群围上……”龙叔吐了口吐沫,驾马向于五跑去。
“登临大哥,在白天野狼是不会攻击人的,可是到了晚上就难说啦,照这样下去,今天晚上,大家伙都不用睡觉,需要全员警戒了。”小江南说。
恐怕等不到晚上了。登临眯起眼,眺望商队的侧方,就是那个方向,他隐隐感受到某种邪恶,和废城鬼物散发的气息非常相似,令他心中生起深深的厌恶。
商队继续行进,龙叔指挥的武士们也不再殿后,而是行进到商队中间靠后的位置,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马车就紧挨在登临货车之后。
狼群数量仍然在持续增加,狼嚎之声此起彼伏,就连蒙着眼睛,耳朵又被塞上棉花的马匹,也感受到了危险,变现出烦躁,不时人立长嘶。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围在商队三面的野狼越聚越多,甚至草原的风吹过来时,都会裹挟野狼身上特有的腥膻气味,那些幽幽的狼眼,冷漠的注视着商队。
就算是再粗线条的商队伙计,也察觉出不对头了。所有人均绷着脸,紧咬着嘴唇,面色难看。前路漫漫,不知还会有多少只野狼再冒出来,这种在死亡线上行走的感觉最煎熬人心,昨日和匈奴骑兵照面的压力与现在相较,都差了一些。
午时。
商队进入一片地势较平坦的荒原,众人看清旷野的景像时,不禁头皮一阵阵发麻。这片荒原生长着接近成人膝盖高的野草,此刻刮着风,野草随风起伏,可见无数野狼站在草丛中,望着商队,不知几千几万。没有一只狼叫,也没有一只狼动,无数幽幽狼目就这么看过来。
@地耕牛2013 2019-01-19 20:56:36
第一害好像是匈奴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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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江南竖起第一根手指头,“第一怕狼,咱北疆的狼最是凶狠,而且狡诈,一出来就是一大群,这些畜生嗜血残忍,如果被它们盯上了,那就如跗骨之蛆般,不死不休,极难甩拖。不过,狼群一般只有在饿昏了头时才袭击人,而且,它们不会动大的商队,只会袭击落单的人或小型商队,掌柜返程搭伴的于家商队,有四十余伙计,加上咱们就五十几啦,这时节的狼群,是不可能袭击咱们的。”
小江南竖起第二根手指头,“第二怕盗匪,北疆之地,民风彪悍,一些亡命之徒聚集,专门劫掠过往商队,是为盗匪,如今之际兵荒马乱,盗匪就更多了。”他指向暗箱中的武器,“如果咱们运气差,碰上盗匪,那么就得靠这些家伙了。不过不用怕,我跟吴掌柜这几年,也碰到过几次盗匪,都是有惊无险的。”他边说边弯腰将暗箱的木板盖上,“如果这次遇到盗匪,咱们只管抄家伙,听于家的领队吩咐即可,于家伙计中有好几个身手了得,特别是于五叔,除了北疆有数的那几个大匪,其余的小匪,那是不惧的。”他抬起头,对登临咧嘴一笑,“对了,登临大哥身手也是了得,如果真遇到厉害的盗匪,小弟就有劳大哥保护啦。”
肯定没问题。登临对小江南拍了拍胸膛。
此时,商队已来到城门之前,车马的速度变缓,他们和欲出城的其他商队排成队伍,接受值守的士兵对货物的检查。小江南张望了一下,“我看到于家商队的大赖子了,他们刚过关,呵呵,他们比咱们早来一天,挨到现在才出城,于家掌柜昨个晚上肯定又去城里的醉香楼找粉头了。”
登临才不管什么掌柜找粉头之类的八卦,他的好奇心被小江南钓起来了,——出行的商队不是有三怕吗,第一是狼群,第二是盗匪,那么,第三又是什么呢?
他拍了拍小江南的肩膀,伸出手掌做出“三”的手势,在小江南的眼前晃了晃。
“哦,大哥是问第三怕……”小江南像是想到恐怖的事,脸色变得有些难看,“盗匪绝大多数是汉人,除了少数凶残的亡命,其他人也是无法过活才沦为盗匪,一般情况下,商队和他们相斗,各有死伤在所难免,商队胜了则罢,如果商队败了,财物会被抢走,可盗匪看在同为汉人的面上,不会行赶尽杀绝之事。商队如果遇到北疆真正的恶兽——匈奴人,那么……
——————节选自“帝国初创篇——北疆三害”
这一次,前路被狼群占据,不再是坦途。坠在商队之后和两侧的狼群也停止奔跑,将商队的三面封死。
登临的瞳孔猛地一缩,他看到,在约五百米之外一块岩石之上立着三头身体壮硕的恐怖巨狼,它们的体型是普通狼的三倍,眼睛是火红色的,四肢和四肩长出尖利的骨刺,浑身的长毛又粗又黑,仿佛金属所制。
三只巨狼散发浓郁的邪恶气息,登临远远望着三只巨狼,内心就生出浓浓的憎恶,和废城之中鬼物给他的感觉一模一样。
“所有人,结阵。”于五和龙叔大吼。商队伙计和武士立刻忙碌起来,在于五的指挥下,如防御匈奴骑兵一般,将货车组成圆形防御阵,将马匹赶入防御圈内,大小姐坐乘的马车也被拉入防御圈。
登临、于五和龙叔则站在一座最高的货车之顶,警惕的注视着狼群,狼群并没有攻击,仍然静静注视着商队,可是,即便狼群未攻击,商队伙计和一些武士亦表现的越来越恐惧。
对于北疆之人,如果还有什么能比死在匈奴人弯刀之下更凄惨的,那么,就是葬身狼腹了。被刀剑杀死,尸首尚可寻,可被野狼吞噬,那么就只剩下渣了。
“畜生就是畜生,不知道乘敌立足未稳之时攻击,当事半功倍。”龙叔说。
“不然,狼是最有耐心的动物,也是最具组织纪律的动物,它们在等待首领,亦在消磨我们的意志。”大小姐的声音自身后响起,登临扭头一看,不禁眼睛一亮,大小姐和卫小丫不知何时从马车中走出来了,大小姐依然是黑纱遮面,一头银发用帕巾包起,她和卫小丫的罗衫之外均套了件束身皮甲,显得英姿飒爽。
帝国初创篇——狼王
大小姐和卫小丫登上车顶,大小姐蔚蓝的双眸注视着登临:“昨日虎翼战魂现身,今日狼群围攻,登临,你知道其中原因吗?”
登临未作任何表示,也看着大小姐,如果说,两件异事只出现一件,虽然蹊跷,还可定义为偶然事件,可是两件异事接连出现,目标指向又如此明确,还把它们定性为偶然事件,就有些说不过去了。以大小姐之智,再结合其他细节,稍一推敲,就发觉了端倪。
登临隐隐觉得,这一切应该和自己有关,可是为何如此呢?他不敢深究记忆,如此要命的时刻,绝对不能够头痛啊。
大小姐继续说道:“思思不才,还不至于自大到认为,凭自己可以引动沉睡百年的虎翼战魂现身,而且,昨夜虎翼战魂消失前,很明显要与你争斗,然后不知何故终止,今日狼群便发起围攻,北疆之狼如此大规模聚集,却又如此有组织,简直闻所未闻,就连家中的古籍都未记载过,可见在北疆历史亦是罕见,而这件异事紧接着战魂之事,若说与你无关,思思是不信的。”她的眸子闪过光华,“登临,你究竟是谁,又来自何方?”
登临苦笑着耸耸肩膀,这个问题困扰他很久了,他还想知道呢。
大小姐与登临对视,登临的双眸是如此清澈,她从未见过这么清澈自然的眼睛,可以清晰看见自己的倒影。她感到莫名的慌张,忙将视线移开。此时,登临胸口的衣襟因为被包扎伤口的缘故,是敞开的,包裹伤口的伤布不能遮盖全部,可以看见坚实的肌肉和那些狰狞的伤痕。
大小姐的目光划过这些伤口。
听龙叔说,他身上的伤痕非常吓人,就算是军中最勇猛的战士,身上受这么多伤,早就死了,就算命大不死,也是癫狂,——他究竟经历过什么?
“汪汪汪……”天天在大小姐身边急得团团转,大美女啊大美女,问本狗啊,本狗知道登临老大的来历,包你满意,只要你用一块美食交换就行,本狗早就闻清楚啦,你们的车里有酥饼,有桂花糕,汪那个汪,本狗馋死了,只要给本狗一块,咱们的恩怨也就一笔勾销啦。
可惜,狗嘴吐不出人言,没人知道天天要表达什么。卫小丫俯身点了点天天的鼻子:“嘻嘻,小馋狗,又想贪嘴了吧,来,给姐姐表演个杂耍,姐姐一会儿就给你好吃的。”
靠,本狗可是金陵狗狗界第二扛把子,风云英狗,你丫的居然让本狗表演杂耍,是可忍孰不可忍……不过,这个动作应该不算是杂耍吧,这些古代人都是这么相互问候的。天天眨了眨眼,人立而起,前双肢呈拜年状,对卫小丫连拜。
“咯咯咯,可爱,太可爱啦,就这样,再给大小姐拜拜。”卫小丫指着大小姐笑道。
天天把节操果断的抛到爪哇国,转身对着大小姐连拜,逗得大小姐莞尔一笑,这人神秘古怪,就连养得狗也是如此古怪。
天天的搞怪,令紧张的气氛稍微缓解。
“看,狼群首领。”于五指着一处方向叫道。
众人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一千余步的草丘之顶,一只异常壮硕的巨狼站在那里,它的身边,是一群身长骨刺的黑毛巨狼,它比黑毛巨狼的身形要大上两倍,和成年野牛差不多大,它硕大的头颅之上生有六只血红的眼睛,身上繁茂的黑毛凝结在一起,形成类似于铠甲的保护,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金属光泽。
巨狼遥望过来。登临的双眸中闪过凌厉之光,他知道,巨狼是在看自己,登临的心中涌起浓浓的厌恶,和废城中所见的鬼物同源,他知道,巨狼对他的感觉应该是一样的。
时空规则将登临与巨狼联系,就像磁铁的两极,二者之间,就是宿命中的敌人,如若相逢,必有一个倒下。
天天是记得末日之城一战的,它远远看清巨狼的模样,立马炸毛,对着巨狼狂吠,他妈的,又是冥怪,真是阴魂不散啊。
登临看向龙叔,手指向被龙叔握在手里的雕花长弓,这柄弓明显比商队配备的长弓要高出好几个档次,也更大,弓弦用数条牛筋揉制,看上去就显示十足的张力。
“呵呵,英雄当射雕,给你。”龙叔将长弓递给登临,又将插满雕羽箭的箭壶递过去,“此弓乃是龙某当年从一落魄武士那里购得,弓弦很硬,龙某从未拉满过,兄弟须仔细些。”
登临点点头,接过箭壶,斜背在背后,然后从箭壶中抽出一支羽箭,搭在弓弦之上,瞄准巨狼首领。
“不错,射贼应射首,只是距离过远,恐怕羽箭不能及……”大小姐话未说完,吃惊的瞧着登临。
登临抬起胳膊,手臂一拉,顿时将雕花硬弓拉成满月之圆,弓弦和弓身因承受巨大张力,发出令人牙酸的吱吱声。龙叔在旁瞅的美眼狂跳,如此硬弓,若要拉弦,一般需要酝酿一番再使力,拉起弓弦,由于要使出大力气,更不会显得轻松。而登临拉弓,就仿佛拉孩童玩耍的玩具弓一般,丝毫不显示吃力。
登临松开手指,“崩!”羽箭脱弦,化为一道极速残影,射向远处的狼王。
狼王也没有想到隔着这么远,对手居然可以将箭射来,顿时吓了一跳,然而,它的实力亦是不俗,身体猛地向左侧一跃,恰躲过射向脖颈的羽箭。
羽箭射在它身体之上,激起火星,断成数截被弹飞。羽箭的箭头毕竟只是凡铁,弓弦也仅是凡弓中的上品,不能突破狼王坚硬皮毛的防御。
狼王怒了,仰天长啸,“嗷……”
狼王的长啸即是狼群进攻的号角,围困商队的群狼目露凶光,纷纷行动,如潮水一般向商队发起攻击。
“娘的,畜生们来了,失陪!”于五对龙叔和登临抱拳,跳下货车,协助商队伙计们防御去了。
“小狗狗,你也要保护好本姑娘哟。”卫小丫将天天抱起,喃喃道。危险临近,小姑娘抱着一个温暖的生命,心中方觉得安全些。
看在美食的份上,本狗勉为其难就保护你一次吧。天天用脑袋蹭了蹭卫小丫的脸颊。
“龙叔,你也去协助他们防御,现在大家是一体的。”大小姐扭头对龙叔说。
大小姐的决定是正确的,龙叔具有战阵指挥经验,可以更好的将众武士融入防御圈,令防御圈发挥最大威力。
“可是,大小姐,你的安危……”龙叔急道,守护大小姐的安危,是所有护卫的责任。
“覆巢之下无完卵,”大小姐看向登临,“更何况,我相信,登临君会保护好我的。”
龙叔目露挣扎之色,还想再说些什么。此时,冲在前面的狼已经扑了过来,伙计们和众武士杀声四起。
商队伙计事先已有防备,将货车堆得很高,狼无法跃上,只能货车之间的缝隙或从货车之底钻入,每辆货车之顶上站着一到两名伙计或者武士,自上而下击杀野狼,其余之人则躲在货车后截杀钻进来的野狼,虽偶有惊险,但并不慌乱。
“龙一,此是军令。”大小姐斩钉截铁道,接着伸出手,“把刀给我。”
“遵令。”龙叔立刻抱拳施军礼,然后将手中的长刀递给大小姐,随即,又对登临抱拳深深一礼,“登临,我家大小姐之安危,就拜托你了。”
我叫龙思思
登临微蹙眉头,对龙叔抱拳,以示允诺。其实,他并没有英雄护美的喜悦,反而心中有些不悦。他喜爱无拘无束的随性战斗,与匈奴骑兵一战就充分说明这一点。有大小姐和卫小丫在侧,他还需要分心保护,很是麻烦。
最主要的是,登临讨厌自己的命运由别人掌控,大小姐自说自话,就给他定下了任务,这一点让他不喜。
登临不擅长掩饰内心,心中所想通过表情显现。大小姐何等聪颖,一眼就看出登临心中所想,心底不禁生出怨气,自己在燕京是何等身份,想巴结的人可以绕城池一圈,偏你嫌弃,你很厉害吗,本小姐偏不稀罕。
大小姐手持钢刀,向前走出两步,与登临擦肩,站在登临的侧前方。清风拂过,将她的银丝吹起,随风送来淡淡的清香。她的前方,如海潮一般的狼群汹涌而来,与她身着皮甲的玲珑身躯相互辉映,形成一副别样的画卷。
“不必登临君费心保护,我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龙叔留在这里,只能展现一人勇武,作用有限,可与他们在一起,却能统筹调度,指挥全局。”大小姐冷冷说,“相识至今,登临君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龙思思,是龙玉涛长女,自幼随父亲南征北战,自保手段还是有的。”
卫小丫瞪了登临一眼,挺着胸膛跨前一步,挥舞了一下手中的长矛,“我们也是上过战场的女战士呢,自己会保护自己的。”
狼群凶猛攻来,周围早已杀声四起,狼嚎沸腾。商队伙计和众武士协同,用手中的武器击杀从货车间隙往里钻的野狼,登临所在的货车由五名强壮的武士守卫在一侧,长矛钢刀伺候钻进来的野狼。
然而,登临所在的货车也是狼群重点照顾的,无数野狼扑向这里,有数只强壮的野狼用力跃起,四肢扒住货车,发出撕啦啦木板撕裂的声音,再用力一跃,又扒住货车,令龙思思和卫小丫所落脚的货物摇晃,一只野狼的前爪险险触及站在边缘的龙思思。
龙思思和卫小丫没料到自己这边的野狼居然如此生猛,齐齐吓了一跳,发出惊呼。龙思思甚至脚下不稳,摇摇晃晃,眼看着就要摔下去。二女的确上过战场,不过,都是随将帅出征,坐镇军中,就算亲至前沿,也是被重重保护,何曾如此接近过危险,更何况,被无数野狼围攻和人类军阵对战,是完全不一样的体验,更显原始和残酷。
“啊,大小姐——”卫小丫急忙去拉,可她不过是普通少女,速度慢力量弱,距离龙思思还有一步余,怎么来得及。
龙思思的身体前倾,眼睛直视车下的野狼,野狼凶残的望过来,纷纷张开布满利齿的嘴,喉管中喷出的腥臭气味令人作呕。
龙思思从未与死亡如此之近,矜持瞬间被求生本能粉碎,脑海中只闪过一个人影,她不禁惊呼,“啊,登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