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事件处置记录,我是时空的穿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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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极速向前冲,无数野狼被他劈飞或撞飞,可是,他的身体,也被无数野狼的利齿和利爪攻击,衣衫破碎,鲜血淋漓。野狼的力量有限,不能伤及他的生命根本,然而,野狼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攻击密集,每一秒钟,他身体的伤口都在增加,伴随大量鲜血流失。
  蚁多咬死象,登临亦无其他选择,必须速战速决,否则,就算不会受重伤,也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战力大降。
  天天汪汪大叫着在后面追赶登临,和上次冲击匈奴骑阵一样,它的速度比登临慢,只能跟在登临屁股后面。和登临遍体鳞伤相比,它则轻松许多,因为妖气升腾,没有一只野狼敢攻击它,可以无阻力前冲,不至于被登临拉下太远。
  货车之顶,龙思思和卫小丫紧张的注视着,如海潮一般的狼群中,登临就像一艘不起眼的舢板,顽强前行,仿佛随时会被强大的海潮摧毁。
  二女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屏住呼吸,就算狼嚎如潮,她们仍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龙思思的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她可以清晰判断,登临实力很强,完全可以选择另一个方向突围远遁,可他没有这么做,而是向狼王顽强冲击,就这么一会儿,她就看到,登临被无数利爪抓伤。
  狼王就在一千余步外的草丘之顶,登临劈狼斩狼,快速逼近,很快抵达草丘。不同于其它野狼,狼王的眼中表现出非常人性化的凝重,死死盯着登临。
  没什么可犹豫的,登临狠狠将拦路的一只巨狼劈死,双腿发力,化为一道极速残影冲向狼王,同时,将意念沉入与废城鬼物搏斗时的武意之中。
  狼王一声低吼,扑向登临,利爪抓向登临。
  狭路相逢勇者胜,如此肉搏,花哨的搏斗技巧已是多余,双方都想着尽快将对方击杀。
  “嚓!”“嚓!”
  狼王的利爪在登临的胸口上一道抓痕,登临的钢刀也在狼王的背上留下伤痕。狼王如金属盔甲般的毛皮被钢刀划开,黑色的血液自伤口中涌出。
  一只追来的巨狼乘登临立足未稳扑了过来,从后面咬向登临的脖子,登临单腿跃起,一个漂亮的回旋踢,正中巨狼的脖子,将它脖子踢断,尸体如破布袋一般飞了出去。
  狼王的凶性被激发,再次扑向登临,登临持刀迎击,一人一狼缠斗在一起。
  狼王力大,动作敏捷,而登临经过之前的战斗,失血过多,加上许多巨狼尾随追击而来,与狼王围攻他,以至于和狼王斗了个半斤八两。
  登临内心焦急,打斗的时候不时向商队那边张望,自己冲出来到现在,半盏茶时间快到了,守护战魂即将消失,而商队那边,巨狼和野狼已开始涌上几辆货车之顶,那边的情势万分危急。
  帝国初创篇——新狼王

  现在,与登临缠斗的不只是狼王,还有周围的巨狼和野狼,狼王拥有极高的智商,猜测到了登临的牵挂,便不再一味正面蛮斗,而是让巨狼和野狼充当肉搏炮灰,它则在一侧游斗。
  狼王是被天启之冥的残魂寄生,它原本的灵魂已于天启之冥的残魂融合,成为全新的灵魂。冥界神级强者的灵魂寄生技能非常恐怖,即便残魂被抹去记忆,还能凭借强大的寄生本能, 选择宿主。
  这只狼王未被灵魂寄生时,不是无尽狼潮的共主,只是其中一支较大狼群的首领,天启之冥的残魂通过灵魂寄生与其融合后,结合当时的一些机缘,狼王诞生全新灵智,令天启之冥残魂的进化本能苏醒。
  天启之冥残余的魂力将百余只野狼变异成巨狼,狼王产生统领群狼的强大异能,与巨狼之间形成强大的统帅之力,狼王凭借自己和巨狼的统帅异能才可以操纵如此多的野狼。
  随着巨狼不断被击杀,统帅异能减弱,狼群的秩序开始出现一些混乱。
  然而,狼王并不在乎,冥界邪灵从生灵的恐惧与绝望中汲取能量,以纯净的灵魂为食,从而开启进化之路。狼王知道,这些人恐惧与绝望的时间越长,自己就会越强大,给脆弱的人类以希望再无情的绞杀,可以收获更多的恐惧和绝望。
  最主要的是,眼前这个强大的人不但是冥冥注定的宿敌,如果能吸食他的恐惧和绝望,必然能提供足够能量,令自己进化出二级生命体。
  时间的流逝令登临焦急万分,然而狼王狡猾,硬是把他拖在此处,狼王已经隐约嗅到眼前这个宿敌的绝望。
  狼王打着如意算盘,沾沾自喜,如果它能有一丝天启之冥的记忆,明白面前这个少年的恐怖,就不会如此得意了。
  末日之城一战,天启之冥以初神实力依然被打得粉身碎骨,就是低估了这个少年的爆发之力。
  登临心中焦急,却不是无脑战斗,他一直在寻找引导那神秘黑色火焰的方法,在废城时,他就是凭借黑色火焰,将鬼物烧为虚无。
  那是神奇的触感,他强令自己沉下心,去感触,去探寻。
  必须成功,也只能成功,否则……没有否则,只有必须!
  焦急与冷静两种矛盾的情绪,奇妙地在他意识中共存。忽然,仿佛是扣动了某个无形的机关,登临掌心的纪元剑印被激活,亚神巅峰的星辰之力涌入他手中的钢刀,刀身顿时腾起黑色火焰。
  这时,一只巨狼正向他扑来,登临挥刀,刀刃连同黑色火焰扫中巨狼前肢,黑色火焰瞬间将巨狼包裹,巨狼仅仅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尖利的惨嚎,便被焚灭为虚无。
  狼王的瞳孔极速收缩,这黑色火焰散发出令它心悸的力量,使它的灵魂烙印散发出极端的恐惧,它清晰嗅到了死亡的味道。
  狼王不再恋战,转身就跑,它的体型巨大,蛮横撞飞挡在前面的巨狼和普通野狼。它前方的巨狼和野狼一阵纷乱,惊叫着向两边躲闪。
  哪里跑!登临拔腿欲追,不料,握在右手的钢刀发出令人牙酸的吱呀声,他侧目看去,心坎短时一凉,只见钢刀仿佛被沸水浇灌的冰刀一般,正融化崩解。原来,这柄钢刀是汉廷大将军的佩刀,但用料并没无出奇之物,仅在凡刀之中算是上品,登临的亚神巅峰星辰之力何等强悍,钢刀虽然只是承载,亦是勉强,如今再承载一次,便超越极限,开始崩溃。
  片刻之间,狼王越跑越远,登临心中大急。
  狼王若不除,后患无穷,就算这次狼潮退去,但狼王若指挥这无尽狼潮一路围追堵截,商队和豪族迟早会尽丧于狼吻。
  啊,还有唯君!登临丢掉被黑炎焚烧掉钢刀刀身的刀柄,从腰带上拔出龙思思相赠的唯君匕首。他心念一动,黑炎瞬息将唯君匕首包裹,唯君原本精亮的匕身顿时涌现无数细密繁复的纹路。
  这一会儿功夫,狼王迈开长腿,已经跑出五十步之外。
  跑,我看你往哪儿跑。登临轻吸一口气,双目死死盯着狼王快速移动的身体,抬起胳膊,凝聚全力,将唯君掷向狼王。
  唯君破空,燃烧着黑炎,化为一道黑色残影,飞向狼王,嗤的一声插在狼王壮硕的肩背之上,黑炎蔓延,瞬间将狼王包裹。
  “嗷呜——”狼王惨嚎,在地上翻滚,黑炎蕴含时光之力,就连拥有接近初神实力的卜师降临体都不能抗衡,狼王如何能抗,须臾被焚杀为虚无。
  狼王被击杀,狼群的攻击停止了,那些巨狼无声的趴在地上,肌肉和长毛化去,转眼变成枯骨。寄生在狼王身体内的是残魂的主魂,而巨狼身体中的则是副魂,主魂被灭,副魂自然不能独存,跟随主魂湮灭。其实,这些巨狼自被灵魂寄生那一刻起,便算是死去,如今归入尘土,对它们来说是解脱。
  狼群从商队撤离,缓缓后退,它们并未离去,而是向登临聚拢。
  恰在此时,守护战魂的魂力亦耗尽,于风中消散。
  “啊,大小姐,登临成功了,我们得救啦!”卫小丫抱住大小姐,又哭又笑,娇俏的脸蛋之上全是泪珠。
  “是的,他成功了。”大小姐轻拭去脸上的泪水,望向草丘。
  商队那边,商队伙计和武士们相拥欢呼,庆幸劫后余生,龙叔则领着一队遍体鳞伤的武士向大小姐跑来。
  登临皱眉望向聚拢在自己周围的狼群,这些野狼不攻击,也不离开,只是注视着他,他不知道这是何故。
  “汪汪——”野狼惊惶的分开,天天大人终于杀到了,一千余步的距离对于登临来说,并不算什么,可对于身小腿短,战斗力为渣的天天来说,着实不近,尤其是在全速冲刺的情况下。
  天天吐着舌头气喘吁吁从狼群中跑出来,却没有停在登临身边,而是擦着登临的小腿肚子,狗不停脚,向狼王死亡的地方跑去。
  这是何故?小弟开始无视老大了?又或者,天天大人累得看不见老大了?
  NO,NO,千万别怀疑天天大人的节操,哦,在某些肉香四溢的时刻除外。
  时光回溯两秒钟,登临挥舞手臂,唯君匕首飞向逃跑的狼王,而天天的小眼,瞬时锁定划空而过的唯君匕首。别忘了,天天大人是地地道道的城市狗狗,话说,城市狗狗的血管中,大都流淌着追赶飞碟或飞镖的狂热血液。
  天天的小宇宙被划空之物激发,迈开小短腿狂奔,一溜烟跑到已经变成一堆黑灰的狼王遗体边,一口叼起插在地上的匕首,扭头便摇着尾巴跑向登临。
  在天天的嘴巴触及匕首的那一刻,所有的野狼同时转首,注视天天,在登临看来,天天不过叼着匕首,可在群狼看来,那是金灿灿的王冠加身。
  所有野狼,全部向天天低垂头颅,这是北疆狼群在向新王致意。
  天天大王

  冥界邪灵附生狼王,凭借精神枷锁,耗费九牛二虎之力才控制北疆狼群,令这无数野狼拱其驱策,攻击人类。登临击杀狼王,准确的说是登临以唯君匕首击杀狼王,令狼王的精神枷锁解除。然而,该精神枷锁并没有消失,因为唯君匕首的特殊属性,被其吸收。可以说,唯君匕首击杀狼王后,它便被赋予了狼王之冠的属性。
  就算登临是击杀狼王的人也没用,关键不在于谁杀死了狼王,而是谁继承了可以号令群狼的精神威能,唯君匕首才是关键!
  当谁第一个碰触唯君匕首,王冠属性便会传导给谁。而接触唯君匕首的第一个生灵就是天天,那么,天天在这一刻,就是新鲜出路的北疆狼王,只要它在北疆的一天,狗威一出,群狼莫敢不从。
  天天的嘴巴接触匕首那一刻,小小的身体一抖,打了个非常舒服的冷战,脑子里面瞬息之间就多了些莫名的东西。
  不管他,把匕首还给老大是正事。天天没在意群狼的变化,因为它在发怒的时候会散发妖气,在它的感官中,被群狼畏惧是很正常的事情。
  天天摇着尾巴叼着匕首,颠颠跑向登临。
  它跑过之处,群狼让开道路,低垂下头,半伏身体,这是狼群在向它们的新王致敬。
  登临面色古怪地瞧着这一切,他可以清晰感受到群狼对天天的慑服,而群狼对自己,依然隐含敌意。这很正常,人类和野狼从来就不是伙伴。
  很快,登临就大概猜出状况,天天应该是在机缘巧合之下,获得了号令群狼的能力。
  他妈的,这匕首好沉啊,本狗的下巴都累酸了。天天跑到登临身边,摇着尾巴人立而起,将嘴中的匕首递给登临。
  登临接过匕首,仔细看了一下,匕首之身光洁如初,那些神秘的纹路消失了,他又看看自己的掌心,剑印依旧,他隐隐猜测到,黑色火焰应该与这枚剑印有关。
  “汪汪汪!”天天对着围着自己的群狼龇牙,它还不知道自己成为群狼的王,看到这些狼还围着自己和登临老大,它表示很生气。
  天子一怒,流血漂杵,那么,狼王一怒又该如何?
  这片天地,数万只野狼,全部恭顺地趴在地上,喉管中发出低沉的呜呜声,向它们的王表示臣服。
  天天呆住了,张大着嘴巴,瞅着群狼,就算用它那根短尾巴去想,也该明白目前的状况有些不对头了。狗和狼具有物种上的亲缘关系,很多习性是相近的,狗狗们对犬王表示敬意的方式和狼对狼王表示臣服的方式就差不多。
  @ty_闲云669 2019-01-27 11:25:31
  多谢!文章好看,还有红包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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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友们点了很多赞,所以要表示一下感谢哈。
  登临将匕首归入鞘中,对天天微微一笑,指了一下狼群,对天天竖起大拇指。
  天天眨了眨眼,旋即弄明白了登临的意思,——汪那个汪,这么说,这些蛮子都成了老子的小弟啦?
  说明一下,在城市狗狗的眼中,野狼野狗之类都是蛮子,城市狗狗大都具有地理优越感,就像在某个过去的时代城里人对乡下人具有优越感一样。
  天天并没有迸发多少为王的惊喜和激情,话说,人家可是金陵众狗狗第二扛把子,威风凛凛的半妖,是见过大场面的,荒野之狼的王位还不能撼动它的粗大神经。
  天天歪着脑袋想了想,有些不缺信,又对着狼群叫了一声,并运用脑子里刚才多出来的东西去想,大概意思是:老子肚子有些饿了,给老子弄些好吃的美食来,记住,要弄新鲜的美食,别拿隔夜货糊弄老子。
  群狼一阵骚动,很快,几只强壮的野狼跑了过来,从它们嘴中吐出几块红不拉几的东西,天天定睛一看,差点将隔夜肉吐出来,这几块东西,赫然是血淋淋的人骨,其实有一块最清晰,是一张人的手掌。
  汪汪汪,你们这些莽货,把这些玩意儿弄走!天天跳着脚大吠,以后都给老子记住喽,只要老子在一天,就不准吃人!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准吃人,不准吃人,不准吃人!
  紧接着,天天发出第二条王命,汪啊,有没有美女狗,啊对,没有狗,美女狼也行,让老子瞧瞧。城市狗狗中,小泰迪犬属于精力最旺盛的种类,天天自从随登临离开人界,奔波千里,却连一只母狗都未见过,一颗狗心早淡出鸟来了,所以,它的第二条王命就是叫狼群献上美女狼。
  哦,不用怀疑天天大人纯洁的心灵,人家就只是看看罢了。
  狼群又是一阵骚动,然后近百只美女——狼从狼群中脱颖而出,汇聚在天天身前,母狼们直视着天天,吐着舌头,流着口涎,锋利的牙齿闪着寒光。
  登临站在天天之后围观,当看到这一幕时顿时乐了,他和天天朝夕相处,基本能够心意相通,天天狗嘴一张,就能猜出大概。此刻,他稍稍一琢磨,再仔细看这些野狼,就知道天天这是要干嘛了。
  不过,狼王大人的体型和这些母狼的差距实在太大,大人您刚上台就召唤这么多猛妃,小身板能吃得消吗。
  天天喜欢大块头狗狗,所以,母獒犬阿力就很对它的味儿,这可不代表天天拥有博爱趣味,能欣然将此审美观跨跃种族,狼和狗虽然具有相近的血脉,但毕竟不是一个物种,在许多方面都有区别,例如体味,狗狗的体味和狼的体味是绝不相同的。
  狗狗闻狼的体味,尤其是发情母狼的体味,就像嗅觉敏锐的人闻到重度咸鱼一般。一阵风吹过,母狼的体味如海潮一般席卷天天。天天狂翻白眼,差点晕倒,它对狼王权势的期待宣告耗尽。
  汪汪汪,快走快走,都离老子远远的,没事别来烦老子。天天大叫,兼用意念传达命令。
  王命如山。众野狼不敢怠慢,立马做鸟兽散。荒野之中,数万野狼各自跑路,就如蚁群溃散,非常壮观。
  很快,偌大荒野中,除了狼尸,再见不到一只野狼,跑得干干净净。
  登临和天天则向商队走去。
  龙思思被龙叔护卫着,看见登临囫囵的返回,提起的心方咽回肚中,见登临衣衫褴褛,遍体鳞伤,如血人一般,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龙叔快步上前,对登临抱拳,深鞠一躬,被登临一把扶住,龙叔张了张口,还未说话,却听身后的龙思思说:“你这人,与这些畜生相斗,为何如此搏命……龙叔,快取金疮药来。”
  我不如此搏命,你就死了。登临看向龙思思,心中刚生起的一丝不快烟消云散。
  龙思思正在流泪,若非亲眼所见,登临很难想象,如此智慧超群的女子,流泪时也是这般楚楚可怜。
  有一点可以确定,此时此刻,她是真的关心自己。
  帝国初创篇——什么都可以

  登临强势出击,拯救了商队和豪族,然而,人们并未怎么表现出对登临实力的震撼和劫后余生的庆幸,因为,这一劫,死的人非常多。
  商队原本五十余人,现在只剩下三十人,近二十人被狼群吞噬。豪族的护卫武士从雁门出发的时候,尚有五十余骑,经历与匈奴骑兵一战,剩下三十余骑,再与狼群一战,只剩二十人,十余人葬身狼吻。
  人人带伤,悲痛不已,这些朝夕相处的伙伴,就这么被残酷的剥夺了生命。
  既然生在乱世,每个人都有所觉悟,知晓生命脆弱,随时会被捋夺。如果这些逝去的伙伴是丧生于战乱或者饥荒、疾病,大家可能会好受一些,毕竟,这就是乱世的特色,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不容逃避。可丧生与狼吻,大家就难以接受。
  狼患属于北疆三害中危害最轻的一害,因为狼对人类有天生的畏惧,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进攻人类,更不会攻击一群人,对于大型商队来说,只要防范措施得当,根本就不用担心野狼的攻击。
  非常不幸,这一次,狼群就攻击了商队和豪族。与野狼战斗,所有人毫无荣誉可言,完全是为了生存而战。那些被野狼拖入狼群的人,会发出绝望的惨叫,然后被群狼嘶咬、分食,从一个活生生的人,最后变成地上的一摊血和骨头沫。目睹朝夕相处的伙伴被如此残忍的杀害,冲击所有人的心灵,是恐怖的梦魇。
  野狼被杀死了近千只,尸体被堆在防御圈周围,高低起伏,血腥味扑鼻,形成狰狞恐怖的另类之圆,荒原不会浪费任何资源,尤其是在深秋初冬食物开始短缺的时节,当商队离开后,这些尸体自然会被荒原中其它生命吞噬,成为抵御寒冬和饥饿的养料。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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