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事件处置记录,我是时空的穿梭者

  书友们新年快乐,心想事成
  明日恢复更新哈
  吴晶晶脆生生的问,“小姨,你也想让登临做夫君吗?”
  屋子里诡异的安静,所有人——包括狗的呼吸停顿,大家古怪的目光向刘玉娟汇集。
  刘玉娟身子僵住了,宛若石化,身体微微颤抖,一张俏脸红的发紫,“啪”,她另一只手本扶着桌沿,被她一时用力又抓下桌子一角。
  登临隐约感觉到,刘玉娟的战斗在直线上升,目标貌似是自己。他暗暗叫屈,自己是招谁惹谁了,到吴家屁股都还没坐热呢,就拉了如此之高的仇恨。
  “登临兄弟在吗,马某求见……”屋子外忽然响起熟悉的声音,打破了屋子里的尴尬。
  “登临大哥在呢,在呢——”小江南大叫,丢下扫帚,和天天冲出房门,登临则紧跟而去,有猛虎在房,不宜久留啊。
  帝国初创篇——又见马老三
  这个新收的伙计才来不到一个时辰,就有人找,真是奇了。刘玉娟对外望了望,好奇心顿起,拉起吴晶晶的手,跟在登临和小江南人身后,向大门走去。
  “登临兄弟,登临兄弟,快出来啊……”熟悉的声音再次从外响起。
  登临转出宅门,看清来人后,顿时笑了,果然是他。
  马老三身着蹙新常服,和两名同样身着常服的武士站在宅门外的青石路上,三人身后,是一辆用驽马拉的小货车,货车不知装着什么东西,用粗布盖着,鼓鼓囊囊的。
  登临和马老三可以说是不打不相识。登临的记忆被封印后,第一个让他印象深刻的人,就是马老三。
  当时,登临从外表看,就似一个流浪的乞丐,抱着一条瘦巴巴的小狗,漫无目的地走向雁门城。龙思思的马队经过时,龙思思看中了登临怀中的小狗,想要购买,马老三自告奋勇,与登临“谈论”小狗的价格,两句话没说,就动起手来。
  世事奇妙,所有人都未想到,他们因为小狗而产生的交集后,没过几天,命运将他们扭在了一起。与匈奴骑兵一战,共同抗击北疆狼群,以及在北疆荒原中共同度过的那几天,令登临和这些战士建立了浓浓的战斗友谊。
  男人之间的友谊,经历过血与火考验的,才是最坚固的。
  马老三出生军伍,是个莽汉,崇尚勇武,他这辈子除了服龙一,就服登临了,不止是他,所有经历过荒原之战的武士同样如此。
  不知道,她可在城中,还是继续在外奔波。登临的意识中掠过龙思思的身影。
  马老三看到登临,哈哈大笑,快步走来,轻捶登临的胸膛,“兄弟,这几天不见,你还是这般神采飞扬,真是羡煞老哥哥啦。”
  登临咧嘴一笑,也抬起胳膊轻捶马老三的胸膛。马老三的身体哪能和登临相比,先与胡骑交战后与狼群厮杀,弄了一身的伤,现在还未好利索,顿时一番龇牙咧嘴,“痛啊,兄弟轻些,老哥哥我的身体可不能和你比啊。”
  二人相视,又是一阵大笑。
  小江南、刘玉娟和吴晶晶站在宅门前,瞅着这一幕。
  “玉娟姐,这人叫马老三,就是那家豪族的武士,登临大哥和他们并肩战斗过,交情非浅呢。”小江南低声说。
  刘玉娟是习武之人,一眼就看出马老三孔武有力,眼中蕴含煞气,其身后的两名武士也是身子挺拔,眼神锋锐,只有久经战阵的精锐战士才会拥有如此气势,再观他们身穿的常服,虽然颜色较素,但面料考究,裁剪精细,显然价值不菲。燕京城中,能为护院武士提供如此衣衫的豪族,一个巴掌都能数过来。
  最主要的,刘玉娟从这些武士看登临的目光中,读出了深深的敬服。
  这个家伙,难道真的有几分本事?刘玉娟微蹙眉头,注视着登临的背影。
  马老三指着身后的马车道:“登临兄弟,当日,我家大小姐许诺补偿两位商家,今日听闻你们回城,就立刻命我们送来啦,总共二十万纹钱,约合两百两银子,你安派人点点吧。”
  站在货车旁的武士掀开遮盖的粗布,显露出车上用十几个粗麻袋盛装的铜钱。
  按照华夏汉廷末期铜钱与银两的折算比例,一千纹铜钱相当于一两银子,二十万铜钱折合成银两就是二百两,弥补吴家商队的损失和抚恤阵亡的伙计绰绰有余。
  龙思思考虑的很周到,全部用铜钱予以补偿。因为在民间,铜钱是主流通的货币,白银和黄金则多归富人、豪族使用。吴家杂货是面向平民百姓的杂货铺,给铜钱远比给白银实惠,如果给他家两百两白银,吴掌柜光把白银换成铜钱就要费很多事。毕竟,那时的民间,因为战乱的缘故商贸脆弱,就算是钱庄,也不会没事的时候在自家存放几十万铜钱供人兑换。
  登临点点头,扭头对小江南招了招手,小江南欢天喜地的跑进商铺,召唤商铺里的伙计上前搬运铜钱。
  一时间,稍见冷清的商铺门前又变得热闹起来。
  天天小跑到马老三身边,摇着尾巴围着马老三团团转,它鼻子灵敏,嗅到了美食的气味儿。
  “小馋狗,大小姐当然不会忘记你啦。”马老三转身,从怀中掏出一个用荷叶包裹的小包,小包飘散出桂花糕的香味,他将荷叶包递给天天,“喏,这是大小姐带你的点心。”
  天天欢呼一声,跳起来一口咬住荷叶包,扭头颠颠跑向内宅。天天大人一直在琢磨泡妞大计呢,真是瞌睡了天上就掉枕头啊,如此美食,当然是和美女狗一起分享啦。
  今天就到这里了,祝健康
  不一会儿,吴掌柜气喘吁吁从宅内跑出,对马老三千恩万谢,为感念豪族恩情,急欲登门道谢,马老三不愿透露本家,笑着回绝了。
  不久,一车铜钱全被搬运进了商铺,马老三和众人抱拳告别,和两名武士驾着空车离去。
  “登临啊,日后若见到他家的贵人,一定要替东家好好谢谢人家啊。”吴掌柜轻拍着登临的肩膀说,钱是人的胆儿,吴掌柜的腰板比归来时硬了N倍,“今天好好歇息,明天正好轮到咱家去施粥,你和东家同去南边看看,顺便瞧瞧可能招些新人吧。”
  施粥?招人?登临点头,身为优秀伙计的第一要务,就是要严格遵循东家的命令。这时,他的视线越过吴掌柜胖乎乎的肩膀,正撞上吴晶晶充满新奇和问号的眼神,与刘玉娟防狼似的目光,立马打了个机灵。
  当务之急,是摆脱这一大一小两个要命的妞儿啊。他假模假样伸了个懒腰,又大了个哈欠,指了指自己厢房的方向。
  “嗯,累了是吧,这一路辛苦你了,早点歇息吧。”吴掌柜笑眯眯的说,现在有了钱,他的脑子又活络起来,就算看登临,也觉得比往日又俊俏了一倍。
  登临点头,大步向宅内走去,仿佛被狗撵似的返回自己的房间,将木门插上,透过门缝向外瞅,见吴晶晶和刘玉娟没跟过来,方轻轻吁了口气。
  他走到床前,一屁股坐下,看向被刘玉娟摧残过两次的方木桌,桌子的断面白花花的,仿佛两张大笑的嘴。
  登临的嘴角泛起苦笑,以后在吴家的日子,还是要低调再低调啊。
  他平躺于床上,瞪着天花板出神,回想着自己有记忆以来的一幕幕,这短短十来天,结识了许多人,也经历了几次险,现在想来,一些情节依然历历在目,宛若昨天。
  登临眼皮开始发沉,不知不觉间 便睡了过去。
  夫君别走

  登临随商队在荒原行商时,即便休息睡觉也保持警醒,尤其是在遭遇过狼群袭击后,更是很少睡眠,以守护商队。因为那时候,商队格外脆弱,仿佛一艘随时会散架的小货船,经不起再一次的风浪冲击。
  所以,在这间属于他自己的宁静小屋中,躺在温暖的床上,他睡得格外香甜,就连梦都很少做,睡前还是午时,睁开眼时,已近黄昏,若换算成现代时间,约是四点多的样子。
  他起床打开房门,由于房门朝西,深秋初冬时节的阳光从天边照射而来,温暖舒适,他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浑身筋骨如炒豆子般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登临看向右侧,那条守卫内宅门的大黄狗不在,想来是跟刘玉娟出去了,这令他的心情又放松了一分。当然,天天亦当神勇追美狗,也是跟着出去了。
  六个伙计从他眼前走过,正往另一边的仓库搬运承重的货箱,两个人搬一个货箱,六个人排成一排喊着号子搬运三个货箱,六个人表情吃力,满头大汗,显然,货箱非常沉重。
  登临快步走上前去,欲帮忙。
  “登临大哥,使不得,掌柜的叫你好好休息,你还是别劳累啦。”一名年长的伙计慌忙说,其余五人连忙附和。
  这六个人的年龄约莫二十上下,有四人随登临经历了荒原之行,六人都比登临大,但登临的行为和实力已获得大家的认可,大家按照商队伙计的规矩,称呼他为“大哥”,以示尊敬。大家称呼的很自然,登临也未觉得别扭。
  登临和他们相处的熟,知晓他们淳朴,如若自己硬要插手,反而会惹得他们不喜,只得止步,站在一边。
  他看六个人非常吃力的将三个货箱搬进仓库,暗暗纳闷,似乎,搬运这些沉重的东西可以借用一些工具的吧。他环顾四周,身后的晒场摆了些商队用的工具,有绳子、箩筐、以及装货的马车,就是没有应景的工具。
  登临恍然想起,在雁门货栈之时,大家也是用人力搬货的,并没有什么可借助的工具。他皱了皱眉头,脑海中自然浮现出一个工具的模样来。
  嗯,先找到小江南,看看能不能把这个工具做出来。登临暗道,扭头向商铺走去,小江南既然不在这里,应该在商铺干活吧。
  吴家商铺是两个大开间,外面摆放着油米柴盐布等各色杂货,两名商队伙计在招呼客人,一名年约四旬的账房趴在柜台上,负责算账。虽然是傍晚,仍然有一些城中的百姓在其中挑选杂货。古时候的商人将信誉放在第一位,吴家杂货所卖的货物物廉价美,远近闻名,所以,生意也是极好的。
  伙计们热情的向登临打招呼,登临微笑着点头致意,穷人间的关系相处极为简单,吃亏倒巧什么的大家都不怎么计较的,——能在乱世之中存活已属不易,谁有那心思勾心斗角。登临是一名优秀的伙计,武力值爆表,为人谦和,又深得掌柜的信任,行商在外,难道还有人不愿意和这样的金牌伙计搭伴?是嫌自己命长么。
  吴家的商铺不止这里一处,城里还有两家,都需要人手照应,今天吴掌柜回来后,又立刻安排人将残货分配到另外两个商铺,所以,登临一路行来,并没有看到多少伙计。
  登临跨过门廊,走进内间。
  内间分为三个房间,最外边的是一个小型茶水室,被用来商谈金额较大的生意,中间和最靠内的房间则摆着四张床,供伙计晚间在此睡觉,床的对面摆着一座木架子,上面插着几杆长矛。现在可不是太平时节,有点家业的富户都会成立或大或小的私人武装,以应对万一。
  今晚——大年初三就到这里了,再过几十分钟就初四了,晚安。
  今晚楼主有事,暂停一天哈
  商铺的三面是厚实的墙,靠内的墙面上开了一道小门,直通内宅,外面的门是数寸后的门板,一旦封起来,商铺和内宅连在一起,就会变成一处小型的要塞。
  当然,如此简单的防御措施只能防备些流民、盗匪作乱,碰到正规的战事,肯定是扛不住的。
  登临走进内间,就在茶水室看到一个熟人。她约莫十来岁,模样可爱,身着大红袄,乌黑的头发被扎成两个小辫。不错,她就是吴掌柜的女儿吴晶晶。
  吴晶晶趴在桌子上,双手托着腮,愁眉苦脸的瞅着面前的一张纸,纸的旁边是一个笔架和一端墨,笔架上摆着一支毛笔。此刻,毛笔笔尖沾染的墨水滴落到桌子上,她却浑然未觉。
  登临看到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一副吃瘪像,顿时来了兴趣,便轻轻坐在她对面。
  吴晶晶抬起头,见是登临,大眼睛一亮,“夫君,你会作诗吗?”
  登临差点咬了舌头,佯怒的瞪了吴晶晶一眼,站起身从旁端过来一碗清水,又坐下来,用手指头沾了点清水,在桌子上写道:“我不是你夫君,平日里请喊我的名字,否则……”写完,他握着拳头在吴晶晶眼前凶狠的挥了挥。
  吴晶晶眨了眨乌溜溜的大眼,嘻嘻一笑,“你喜欢打架啊,娟姨也喜欢,要不,今晚你们就比一场,我做个见证。”
  靠,此地不宜久留,快闪。登临脸一黑,拔腿就走,不料衣摆被什么拽住了,扭头一看,原来是吴晶晶拉住了自己的衣角。
  吴晶晶鼓着腮帮子,楚楚可怜道:“夫君……”她见登临神色不善,立马改口,“哦哦,登临哥哥,你会作诗吗?”
  你喊我哥哥,喊刘玉娟小姨,这辈分真是乱了套了。登临不知道吴晶晶为何总问自己是否会作诗,又见她可怜巴巴的样子,便不忍离去,返身坐回桌子边,用手指沾清水写道,“为何有此一问?”
  “登临哥哥,你的字真秀气,”吴晶晶赞道,随即哀声一叹,“大先生今天给我们布置了作业,叫我们作诗一首,明日带给他评判,做不好的都要手心挨板子,唉,人家虽然聪明伶俐又漂亮,可毕竟是这么点大的娃娃,怎么会作诗啊,愁死人啦。”
  登临听吴晶晶自吹自擂,不禁噗嗤一笑。
  吴晶晶见登临笑自己,立马怒了,瞪眼道:“好啊,连你也笑我!”她扯着嗓子叫起来,“夫君,夫君,夫君——”
  小祖宗,别叫啦,怕了你了。登临忙捂住吴晶晶的嘴巴,连连点头。
  吴晶晶见登临服软,顿时喜笑颜开,不再叫嚷,登临悻悻然放下手掌,今天真是鬼催的,好死不死怎么就撞到这位小祖宗的地盘来了。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