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座城市2000年前后出过一桩案子,普通的盗窃案最后演变成凶杀案。
当时,我们这有个高科技技术产业园区。我一个同学还曾经去那的单位面试过。人家录用他了,不过他没去。说太荒凉了。
那个地方全是写字楼或者厂房,没有住家。别说晚上,大白天街上也没人,是挺慎得慌的。
某一天,有个写字楼发生了盗窃案。案发时间应该是夜里。那座写字楼主要是做IT的单位,丢了不少笔记本电脑,案值比较高,公安局也很重视。
案件告破没用多长时间,一共三个人。两个主犯抓到了,就差那个负责望风和开车的从犯。同伙说跟那个人也是临时搭伙,不是很熟悉。但是知道那个人吸毒,而且是有案底的人。
没费什么劲就查到那个人,也是本市人。属于以贩养吸的那种,因为贩毒做过牢。这个人身材瘦小,所以当时去抓他的人去了6个人。
这个人是和母亲住在一起,警察是以收水费的名义把门骗开的,然后就几个人冲进去找这小子,当时人在小屋,冲在最前头的人一进屋,这小子手里拿着一把枪,想都没想,抬手就是两枪,前面那两个人立刻爆头,开第三枪的时候,卡壳了。第三个警察算是捡了一条命。
审讯才知道,这小子早年去过云南,在那学会打枪。回来以后,有一次卖毒品给别人,那个人钱不够了,结果从包里掏出一把手枪,这个人吓坏了,以为对方要抢毒品。可那个人说,就拿这把枪抵了毒品的钱吧。说完,枪扔那,毒品拿走了。后来那个人又找他买毒品,依旧没给钱,给了他一盒子弹。
这个人本来不想要这把枪,但是毕竟他是玩过枪的。就没事带着枪做郊区线路车,自己走很远找个荒郊野岭的地方,拿枪打易拉罐,想着哪天把子弹打光了,枪一扔,就算完了。
警察来的时候,他正在屋里擦枪呢。纯属本能反应开了枪。结果打死两个警察。
案子破了,嫌疑人也都抓到了。可牺牲了两个警察。当时好像抚恤金一个人是20几万。高新区的管委会的就找到园区的厂家,说大家看看要不要捐点钱,人家也是帮咱们破案牺牲的。
后来,大部分企业都捐了款。我记得一共是70几万吧。
南大碎尸案当年发生时,在全国造成的轰动,我敢说二十年来没有一起案件能出其右。
所以,那时都在等着看警察把凶手找出来,这个人到底长什么样。结果二十年也没等到。不能说警察都是废物,更何况这样的大案如果告破,很容易立功受奖。我们这九几年出过一个绑架案,案子告破以后,主要办案民警不仅记功,还一人分了一套房子呢。
可南大这个案子就这样慢慢随着时间流逝,希望越发渺茫了。
我只是很好奇那个凶手为什么会选中受害人。人们总说漂亮女孩容易遇到危险,古话也说“自古红颜多薄命”。但其实对于那些,大多数不漂亮的女孩,危险是同样存在的。
受害人两次高考落榜,最后在南大成教院读书。说明这个女孩子也是不甘心随破逐流,还是希望接受高等教育,有颗积极上进的心;入校之初,有个与她相识的老乡,她还提醒人家刚入校,对陌生人要有几分警惕,这说明她也是有很强戒备心理的。而且她也不是那种开朗活泼,一进校园就结交一帮朋友的那种。为什么会是她呢?
案子没有破获,就会有无数的猜测出现。
从她进校报到,到出事不过一个多月。这样的时间实在不足以和任何人建立信任的关系,而且是完全的陌生人。所以,这个犯罪分子不一定是盯上她很久,也许有过几面之缘,但是这个人肯定不是受害人讨厌的类型,虽然被害人不太爱和别人说话,但如果对方是个她比较欣赏类型的人就不一样了。有些人在人际交往方面比较被动,必须要对方主动才能熟络起来。而且,对方的身份也是她能接受的,比如也是某个大学的学生、或者研究生、或者是个老师,总之,是容易让人放弃戒备心理的。这样,在案发当天她因为和同寝室闹别扭出来,或许偶然碰到了这个人,也许跟他说了自己的烦恼,这个人或许劝了她几句。然后邀请她到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应该不是家里,而是一个看起来是个公共场所。就说大学吧,不要觉得大学人来人往很热闹,有的大学僻静的地方是很渗人的。
我一直觉得那个凶手会不会是个医学院的人,因为某种原因被同学或者同事背地里嘲笑。那天也是心情不好,正巧遇到被害人,这个女孩子对他又不是那么有戒心,然后把她诱骗到学院的某个地方,痛下杀手呢。后面的尸体处理方法,或许是希望引起别人的主意,或许是内心的一种炫耀。
女孩子,总的说来,不管熟悉不熟悉的男性还是女性,不了解这个人最好不要单独赴约,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朱令姐妹的遭遇的确让人唏嘘不已。和南大碎尸案一样,真相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所有人也只是根据现在知道的情况给出自己的判断。
很多人都羡慕“学霸”。但是人的优点在某种情况下会转化成缺点。比如学习好的人,因为总是正确的,容易自负,别人的意见听不进去。
我有个朋友是医院的医生,她说他们医院有个儿科大夫,很优秀。找他看病的人很多。大概在60年代,有个农村人带着孩子看病,那个孩子腿有问题,具体医学上的事情我不太明白,最后,这个大夫认为这个孩子要截肢,但当时其他医生提出不需要截肢,但是这个人很坚持,加上他也算是权威吧,最后孩子截肢了。可后来,病情依然在发展,最后请了北京的专家,人家给治好了,其实不需要截肢。算是误诊了。也就是那会,没有医闹这个说法。可是文革越演越烈,这个医生成分不好,家里是地主,就有人说他残害贫下中农,结果扫厕所去了。
所谓智商高、情商低的人说话本无心,但别人听了却有意。觉得你瞧不起人,也就是,得罪人也不知道怎么得罪的。有些人也就罢了,可有些人不行。倒不至于要你性命,可不知什么时候给你使个绊子。
朱令姐妹,没接触过,当然也不知道脾气秉性如何。也可能姐姐比较爱冒险,到了野外想多看看,结果出了意外;妹妹那么优秀,在清华也算是风云人物了。那地方,是人精扎堆的地方,都是原来学校数一数二的人物,都是做主角的。突然变成配角, 也可能某些人心态失衡吧。
做人其实挺不容易的。老实吧,受别人欺负;厉害吧,容易树敌;随和吧,说你圆滑;都照顾到了吧,为难自己;有的放矢,说你势利眼。总之,想要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所以说,人其实一直都在长大,不是你到了18岁成年就算长大了,长大的只是你的身体。你的心理其实一直在成长。以前有句话“活到老,学到老”,当初也就是听听而已,现在看来,真是至理名言。
女人如果经历了恋爱、结婚、生子这人生的三关,算是到了第二青春期。只不过,有很多人在闯关的时候倒下了。
我们这有个案子,不复杂,但手段极其恶劣。
有个女孩交了个男朋友,后来也是交往一段觉得彼此不太合适,就提出分手,但是男孩不同意,一直试图挽回。
最后,男孩约女孩出来,算是最后一次谈话吧。女的去了,看到女孩心意已决,男的也是恼羞成怒了,结果用带的工具把女孩两只眼睛挖出来了。女孩昏死过去了。男的本来已经走了,可一会又回来了,他在路上看见一堆沙子,结果拿了些沙子居然撒到女的眼眶里。
后来女孩被救活了。男孩被抓住了,检察院起诉他的时候,要求判处死刑,而且连说了三个“该杀、该杀、该杀”。
这样的人,不仅是该杀,就适合古代的剐刑。
我记得看过一本书,说中国最后一个接受剐刑的人就是奸杀了自己的亲妹妹。
看了上面层主那个身首异处自杀案,也想起一件案子。
有个村里的老者,一人独居。某一天,别人发现他死在家里的床上,头被砸烂了。最后结论是自杀。大家都觉得不可信,怀疑警察偷懒不想破案。
后来,有个专家解释,说是这个老者是要自杀,就用钝器砸自己的脑袋,虽然脑袋砸破了,但大脑控制运动神经的地方还在继续工作,所以就是人已经没知觉了,但砸脑袋的胳膊还在继续工作。最后,是自杀。
这是我听过的最奇葩的解释,也不知道这种解释是真是假。挺匪夷所思的。
这个世界上永远有匪夷所思的人和事情。
前几年,德国出了件案子。
德国这个国家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建在森林里的城市。经常看德甲的人会印象颇深。体育场周边全是郁郁葱葱的树木。我们这边中超体育场周边全是高楼。
这样一个社会保障机制很完善的国家,人的犯罪也大多数是心理变态那种。因为温饱解决了,所谓饱暖思淫欲。
有个德国人,一个人住在小镇上。还住在一桩不错的房子里。在我们看来,生活已经很好了。结果,这个人在网上发帖子,帖子的内容是他想吃人,问有谁自愿被他吃了。不过人家也不是强迫,据说有人来应征,两个人先是交流,确定那个人是自愿的,最后这个人打了退堂鼓,他也让他走了。
最后。来了一个人。男的,在西门子做工程师。自愿被他吃掉,还很详细的问了,先吃自己的那个部分,后吃那个部分,剩下的怎么处理。准备吃人的这主儿,就让这个人录像,表示自己是自愿的,对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之类的话吧。然后,这个人在浴缸里割腕放血,看见他确实死了,这个人就用家里伐木的电锯把他切了,一部分一部分的分装好,放在冷冻室里。内脏埋在家里后院。
后来怎么东窗事发的忘记了,好像是那个工程师的家人找不到他,报了警。警方根据他网上聊天记录找到这个人的。结果,在他家里发现人体的残肢。
这个人住的房子比较偏僻,所以邻居 对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不过,一想到这里曾经发生人吃人的案件,也是莫名的赶到恐惧。
我比较好奇,这个人怎么吃人,怎么做饭呢?蒸着吃、吵着吃、煎着吃还是油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