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身边三十年未破的悬案

  说一个案子,就是发生在我们街道的,因为楼下住的就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听得比较仔细。
  成为一个案件的凶手,原因有很多,有的是蓄谋已久、有的是一时冲动,有的则是不知道怎么,走着走着就把自己走进了死胡同。
  我们这片街道上,原本有一家人,姓宋,父母有一儿一女。女儿出生以后,因为打针原因,最后成了聋哑人,儿子倒是没事。
  后来,女儿从聋哑学校毕业后,进了一家福利工厂,找的丈夫也是个聋哑人。儿子倒是不错,大学毕业以后进了国企,是个工程师。
  随着儿子年纪增大,婚事也提上日程。不过,遇到了一些困难,首先儿子没有婚房,和父母住在一起,而且家里还有一个聋哑的姐姐,经济上不是很宽裕,不时还要接济一下,小宋也是大学毕业,不可能随便一个人就同意,事情就耽误了下来。
  到了小宋31岁的时候,正好姐姐和姐夫的平房拆迁,看他们是残疾人,还照顾多给了些钱。小宋的父母一看,和姐姐商量,想把现在父母的房子也卖了,一半钱给儿子买房交首付,另一半算是给姐姐,买一个更大的房子,以后他们老两口就和女儿一起过。
  这样,小宋终于是有了自己的房子,虽然不大。在33岁时候,终于结婚。结婚不到半年,有一次,小宋出差,提前回来,到家才发现家里客厅竟然站着一个裸男,卧室媳妇也是裸体,明白媳妇背着他出轨了。
  虽然媳妇是过错方,但是真要打离婚却很麻烦,主要是证据。而且结婚时候,家里的装修和家电时女方出钱,本来说好给女方一点钱就算两清了,可是在法庭上,女方突然提出,这婚房有一半他们的钱,得给她们。小宋的父母都是老实人,一听就急了,这是我们卖房子给孩子交的首付,怎么能有女方一半的钱?母亲本来身体就不好,一打官司,连气带急的突发脑溢血,住进了医院,最后成了植物人了。
  婚总算是离了。但是小宋母亲成了植物人,每天维持就是一大笔费用。小宋的父亲很难过,说你母亲这辈子不容易,没享过福,不能就这么让她走了,得治病。但是治病是需要钱的,最后一商量,把小宋的婚房又给卖了,还了银行贷款,剩下的钱全部给了医院。小宋只好外面租房住了。
  坚持了一年多,最后小宋母亲还是去世了。房子也没了。这时候,小宋的那家国企也倒闭了,一个人分了几万元钱就打发了。
  小宋有本科学历,工作能找到。但是婚姻就更困难了,还是没房。一次偶然机会,小宋遇到了以前大学的同学,这位女同学结婚了,孩子都已经上小学了,但是丈夫在澳大利亚,一去就是五年,很少联络。小宋和女同学最后在一起同居了。
  女方的父母知道,但是不管;女方的公婆在深圳给他们的女儿看孩子,自然也不知道。于是小宋和这位已婚女同学带着孩子出双入对,不知道的真以为他们是一家呢!
  这个女同学觉得自己丈夫那边肯定有人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该和她谈离婚了。所以跟小宋同居,也是给自己留个后手。一直和小宋说,必须让丈夫先提出离婚,这样可以多拿些钱。
  小宋当然也没天真到那种地步,背着女同学也不间断地相亲,但是总不成功。因为没有房子,所以相亲的女的要么是离婚带孩子的,要么就是大龄剩女。离婚带孩子的小宋没怎么看上,大龄剩女条件高的,瞧不上小宋;条件差的,小宋还瞧不上人家;总算是能碰到一个条件还算相当的,时间不长也会被同居的女同学给弄黄了,最后,小宋也心灰意懒了,就等着女同学离婚,然后他们两个结婚了。
  可是,过了几年,女的丈夫从澳大利亚来信了,他拿到了永久居住权,让老婆孩子一起过来,同时还表示,这些年了,过去的事情希望双方都不要再过问,大家以后还是夫妻,还要在澳大利亚好好过日子。
  女的知道事情以后,居然没有告诉小宋,一直瞒着他办理各种出国事宜。但是,孩子不会保密,最后小宋还是知道了,一天夜里,小宋带着已经睡熟的同学孩子,送到了姐姐家里,说是同学病了,在医院,他没时间照顾孩子,所以送过来,帮忙照看两天。
  其实,那天夜里,小宋把他那个同居的女同学杀了。然后送完孩子,自己去公安局自首了。
  小宋后来说,他一直以为女同学会离婚的,这些年两个人感情还是不错的。但是,他没想到亲密无间的人,竟然会背着他偷偷办理出国手续。然后,把他一个人扔在这。这些年,他又算是什么呢?而且,如果再让他回到以前一个人生活的日子,想着就会感到无比的恐慌,仿佛世界上就剩下他一个人了,最后,他觉得把女的杀了是个很好的结局,女的不用走了,他余生也有地方住了。
  2000年初,我们这出了一桩案子,嫌疑人最后当场毙命,由于案发现场只有被害人和嫌疑人两个,所以事后也是依据被害人和勘察现场给案件定性,报纸上曾经报道过,不过,大家还是很好奇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被害人住在一栋企业自建的住宅楼里。当时已经怀孕快9个月了,因为身体原因,在家休息。丈夫不太放心她一个人在家,不过,好在楼里面大部分是一个单位的职工,都认识,就委托楼下的一对退休夫妻帮忙照应一下。
  孕妇自己在家休息,大约上午快10点半左右,突然有人敲门。他们家是在顶层六楼,孕妇就起身出来,问是谁?门外回答是检查煤气管道的,透过门镜,看到来人确实穿着一身工装,背着一个工具袋,也没多想,就开门了。
  来人个子不高,发型是那种小平头,很普通。进来以后就到了厨房,打开煤气灶的开关,看了看火苗之后说:“没什么毛病,都正常。”孕妇也没在意,这时,大门是关上的,来人转身要走,孕妇就准备打开门送他,这时,那个人突然一把拽住女的,然后猛地一推,俩个人就都倒在地上了。
  本来孕妇身体就不舒服,猛地倒地一惊一吓,人瞬间就昏过去了。不过,这个楼房由于是自建房,隔音不好,巨大的声响让楼下那对老夫妻也一惊,他们倒是没想过有坏人,只是想着会不会孕妇身体出了什么状况,于是俩个人就一起上楼开始敲门,因为一直没人开门,担心出事,老夫妻又找别的邻居帮忙,五六个人在门口商量,最后有个人就说:“我把门踹开吧,”门是过去那种老式的碰锁,一使劲就能踹开。
  把门踹开以后,大家看见孕妇躺在地上,一致认为是出事了,就赶紧打急救电话。正忙着,忽然听见楼下有人喊:“有人跳楼了!”又是一惊,有人走到窗户前一看,楼下躺着一个男的,身下开始流出血。
  孕妇被送到医院以后,经过抢救清醒了,好在大人孩子都没事。听了孕妇的陈述,才知道原来那个跳楼的人不是自杀,而是逃跑途中出了意外。
  公安局开始调查那个跳楼身亡的男子,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个男子的作案动机成迷。首先,男的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是个工人,二十来岁,没有结婚,和父母一起住。单位同事的反应是这个人平时工作很一般,同大家关系也很一般,总之,是个没有什么特别地方的人,此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算得上一个守法公民。案发当天本来他是休息的,但是对父母说要去单位加班走了。
  家庭略微有些特殊,嫌疑人的父母是各自离婚以后,重新组织的家庭,所以,尽管是独生子,但是还是有同母异父和同父异母的兄弟。家庭条件说不上多好,但也没多差。经济上没有欠债或者赌博的恶习。
  其次,这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没有任何交集的。此前两个人彼此不认识。如果说是入室盗窃,一般犯罪分子遇到家里有人的,为了控制风险,都会借口敲错门或者找错人避开。如果说是入室抢劫,这家人并没有什么钱,因为都在一家工厂,而且工厂效益并不好,这一点谁都知道,这里的居民还曾经戏言,贼是不会来这的,都知道这一片是工厂宿舍,效益不好的工厂宿舍,住的都是穷人。
  因为被害人住在六楼,警方的调查,嫌疑人是直接上楼敲的被害人的门,其他家没有遇到过。那他想干什么呢?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穿着准备好的工装和工具袋,然后坐车来到这里,直接上六楼,进门就把女主人推倒在地,然后听到了楼下邻居上来敲门声音,初次作案开始慌神,于是选择从窗户出去,想攀爬着到一搂逃跑,最后不小心坠楼身亡。
  最后,警方的定性是入室强奸未遂结案。
  楼主有个同学,说过他们邻居的一桩悬案。
  这个邻居没有正式工作,就是那种算是流氓混混加无赖。怎么养活自己呢?那时候,电影院如果有好电影,有些人买不到票,就会高价买黄牛手里的票,这个邻居就和黄牛做配合,如果看对方是单身女性、或者是老人孩子,反正是那种弱势群体吧,黄牛先卖给你票,然后他就找个机会把票抢走,然后再把票还给黄牛,黄牛就分他一些钱。也有人报过警,但是没什么用。
  后来,他们城市商业中心搞了个卖彩票的活动,每个星期天都有。是政府举办的,所以每次都是一堆人挤在一起买彩票,开奖。
  除了一堆什么锅碗瓢盆之类的,还有个一等奖,是现金,不过,这个现金奖项不能当场兑现。必须获奖人拿着彩票去指定地方领奖。
  楼主同学的这个邻居,就每到星期天,和几个混混在那混着。如果听到或者看到有人刮到一等奖了,他们就想办法,把彩票从那个人手里偷过来,偷不过来就动手抢过来。当然,抢的时候也是跟着中奖人到了比较偏僻的地方。一等奖大概是现金几百元吧,在那个年代还是不少的。也报过警,但是这种彩票不记名、不挂失,所以破案也很困难。虽然政府后来整顿了几次,但是这些人还是野火吹不尽、过两天又开始了。
  楼主同学住的那时候还是平房,天天听这个邻居回来吹自己今天又偷了几回,抢了几回,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当时心里还想,怎么和这样的人做邻居!
  到了冬天的时候,开奖依旧在进行。这次,又有个人中了一等奖,那个邻居就想着偷过来,一般他们的法子就是几个人挤到那个人身边,找了理由和你攀谈聊天,分散你的注意力,同伙伺机偷彩票,或者表面上装好人,提醒你要收好彩票,其实是看你把彩票放在哪里,然后就有同伙跟着中奖人,找个偏僻地方抢了。当然,也不是次次都能成功。
  这次,那个中奖人警惕性很高,偷是没成功。于是这个邻居和另外一个同伙就跟着他,不过那个人走的很快,两个人在后面几乎要小跑才能跟上。那个中奖人似乎知道后面有人跟着,也是慌不择路,跑进了一片毗邻商业区的平房,那里正在拆迁,都是些空屋子。后面跟着的两个人心里高兴了,这么偏僻的地方,下手更容易。
  可是,那个人就那么走着走着就不见了,两个人也是想抢彩票的心切,干脆就分开找那个人,其中另一个人,一直没找到,转了好几圈,当时也没有手机联系,最后就回去了,可是楼主同学那个邻居是一直没回家。
  到了第二天中午,还是去拆迁的工人,发现了那个邻居的尸体,报了警,大家才知道他死了。被人用刀捅死的,留在身体外面的刀柄上,并没有发现任何指纹。警方就找来当天一同去的同伴问话,那个人就把当时情况说了一遍。
  案子就这么搁着,一直没有进展。当时,都说要么就是跟踪的那个人也是个狠主,知道这两个人想抢彩票,所以自己主动进了那片拆迁区域,等着你上门动手,但是也有人不同意,彩票一等奖虽然不少钱,但毕竟杀人是要偿命的,为了几百元钱就杀人,有些不划算。所以,还有人认为,凶手就是那个一同去的同伴,说不定他们之间有什么矛盾,趁此机会动手,然后把这个凶手的罪名按到那个被跟踪的人身上,毕竟这些混混平时看上去都是称兄道弟的,其实大家心里都有自己的小九九,一言不合开打的事情稀松平常。那个同伴可能也听到了这样的传闻,见人就给自己辩白,同时还把警察抬出来,说如果我有罪,警察早把我抓起来了,还能让我这么自由吗?不过,这个被杀的邻居老婆也不是个省油的灯,经常带着孩子去那个被怀疑的同伴家里又哭又闹的,其他邻居知道这两个人都不是什么好鸟,所以,也不劝架,乐得看他们恶人互相打架。
  直到楼主同学家里平房拆迁,这个案子也一直没破案,后来,那个现场卖彩票的活动也取消了。
  @吃素神教圣骑士 2016-11-14 04:50:31
  2000年左右亲属回东北,当年的同学已经是市里某医院的院长,两人叙旧时院长讲了这么一个朝鲜医生的故事。
  中朝有官方指定的交流,朝方派了一个男医生过来实习,据院长说此人医术很高,同事们都很喜欢他,另外觉得他可怜,因为这人无论吃什么都狼吞虎咽说朝鲜吃不到,都是挨饿人吃人什么的,这些事我想大家都听说过。
  此人有个嗜好就是吸烟,只是他国吸不到在东北很享受这种谁都请他吸的生活,于是等他要回国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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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gyc123 2016-11-14 09:26:20
  好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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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纯看到层主这个关于朝鲜的事情,想到以前楼主母亲单位有个人,曾经在朝鲜留学,是公派过去的,留学的时间大概是90年代末,2000年初的时候。毕业以后,在驻朝鲜大使馆工作了两年,后来回国了。
  他说,在朝鲜留学的时候,他们留学生的饭菜都是不错的。有一次,快要放假了,但是他有一门功课不及格,因为学习起来有困难,所以一直发愁如果补考还不及格怎么办?这时候,有个在国内的人去朝鲜公干,两个人是一个系统内的,就一起吃饭。那个人也曾经在朝鲜留学,算是他的师哥。
  觥筹交错间,说起自己补考的事情很是发愁,师哥微微一笑:“我告诉你法子,保证你补考一定过。”于是附耳悄悄说了几句,那人一听,立刻喜笑颜开。
  快到补考时间,这个人就趁着没人注意,从留学生食堂拿了两个鸡腿包裹好,然后找到教授,若无其事第说:“老师,这是我准备的报告,您看一下。”那个教授面无表情接过东西走了。
  最后,补考结果出来,他及格了。
  没几年,这个人就回国了。后来,偶然遇到了当初教他这个法子的师哥,两个人又一起吃饭喝酒,席间,那个师哥就说最近有事情,又去了朝鲜,本来想看看老师,但是,学校却告诉他,那个老师已经调走了,具体去哪也不知道。总之,人是没有见到。
  师哥后来说,别是咱们的鸡腿给老师惹祸了吧。
  在朝鲜,如果外国人想见到本国公民,必须要提交申请,批准以后,两个人见面,都要有组织上的人全程证明,要不然,会给这个人带来很大的麻烦。
  后来,这个人说起那个教授的时候,一脸的遗憾,其实,如果他考试不及格或者补考不及格,也无所谓,影响不了什么。
  但是,如果真的被查出教授收了他的鸡腿,麻烦就大了。希望他真的只是调走了。
  说一个悬案,与其说是案件,不如说是个黑色幽默。
  北京在很久以前,有四个很出名的菜市场:东单菜市场、西单菜市场、崇文菜市场和朝内菜市场。现在当然都没了,已经物是人非了。
  楼主家离朝内菜市场很近,小时候记得那个菜市场超级大,东西也很丰富。后来听说了一件小小的、但在当时又有些严重的悬案。
  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这个访华代表团里包括了很多美国记者。随着尼克松的访问,也要看一看当时的中国的方方面面,也向美国和世界人民报道那个时候的中国。其中,朝内菜市场就是负责接待美国记者团的一个单位。
  尼克松访华是冬天,早在这之前,街道居委会就挨家挨户地说明,当然没说美国总统要来。只是说,在什么时间朝内菜市场有接待任务,那一天可以去买菜,而且那一天买菜什么都不要,什么粮票啊、油票啊、副食本啊、肉票啊,统统不要了,随便买,但是!有一样,你可以买,售货员也会卖,只是你买完了,最后还得还回去,不还?那个时代,如果胆敢不还,后果,哼哼!你懂的!
  美国记者来的时候,当然会在现场找几个人访问一下,那些人也是安排好的。当时有个老大妈,手里拿着一条鱼,跟美国记者说:“现在我们生活好了,这条鱼我准备回家怎么怎么做,”等等吧,回头采访完毕,自己偷偷溜到后门,把鱼再还回去。那个时代就是这样,也不奇怪。
  所以,楼主外公那天去了,看看热闹,什么都不买,因为你买完了还得给送回去,何必那么麻烦呢!
  尼克松走了以后,没几天,街道居委会开大会,通报说,那天有人买了东西,但是没有还回去,这是很严重的问题,要求在什么规定时间,必须交代自己的问题,为什么买了东西不还?
  那时候,大家的觉悟还是很高的,有什么怀疑的人或者事情都会举报。70年代,还轮不到朝阳群众呢!住的都是大杂院,谁家吃什么都瞒不过别人,所以大家回去想想,也没觉得邻居有谁不对劲,家里是肉多了?还是油多了?或者是鸡蛋多了?
  过了几天,看来是没有人主动交代问题,街道又开大会,组织大家学 之类的,要求触及灵魂深处,一定要挖出那个买了东西不上交的人。
  楼主外公很好奇,到底那个人买什么东西没上交?就找个时间去问居委会的大妈。大妈很无奈,说:“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反正菜市场说东西对不上,就让我们查,怎么办?我们又不是警察,只能靠自觉和大家检举。”
  到了79年,中美建交了,72年那天谁买了东西没送回去还是不知道。
  说一个吹牛引发的案件。
  这样的案件不在少数,以前曾经报道过,一个孩子,父母是收废品的,在网吧里和网友聊天,这个孩子就说自己父母是富豪,一通猛吹,最后网友约他见面,把他给绑架,索要赎金。
  吹牛这件事情,吹好了,让人肃然起敬、凭添几分神秘;吹不好,轻者让人笑话;严重就是有性命之虞了。
  以前,我们这出过一个案子,在郊区一个偏僻的地方发现一具男尸,警方通过本市失踪人口和其他信息,确定死者身份。
  这个人二十出头,在本市口腔医院工作,本市人。警察到单位、家里、街道走访一圈,这个人技校毕业以后就分配在口腔医院,主要是做假牙。工作很稳定,人也还可以,跟同事相处没什么结仇结怨的地方。只是,在走访最后,这个死者在医院的一个同事说,这个人人品都还行,唯一一点就是有点爱吹牛。不过这也不能算是什么很大的缺点。
  在死者街道走访的时候,有的人就跟警察反应,这家人母亲和儿子都挺爱吹牛的,明明是在口腔医院里做假牙的工人,每次跟别人一说,就是口腔医院的大夫,也不想想,有二十就当大夫的吗?不过街里街坊的,听听就算了,现在话讲“人艰不拆”嘛。
  这时候,另一路警察注意到,死者的工资卡金额有变动了,调查发现是有人从自动柜员机取钱了。后来找到取钱人,这个人说是朋友委托她去的,而委托的朋友,就是这个死者的前女友。
  之前,找到这个前女友调查过,她说两个人已经分手了,而且分手时间不短了。那为什么死者的工资卡会在她这?一开始,前女友说是死者送给她的,这当然是胡说了。最后,前女友承认是自己找人想教训死者,没想到最后失手把人打死了。
  教训死者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死者骗了她。当初两个人交往是家里长辈介绍的,说男的是口腔医院的大夫,收入很高等等,女的在一家服装专卖店做销售,当然很乐意。虽然见面觉得男的长相很一般,但是毕竟是医院的大夫,每次出去都是女的花钱,交往一段时间,女的有个朋友去口腔医院看牙,就和医生提起闺蜜的男朋友也在这当大夫,不过,口腔医院规模不小,不可能所有人都认识,可是后来这个闺蜜还是知道了,那个男的根本不是什么大夫,而只是一个工人。
  这个前女友听了勃然大怒,这段时间花了不少钱了,可最后男的只是一个工人,根本不是大夫,于是找个时间,叫了几个帮手,把男的约出来让他还钱,可是男的不给,说自己没钱,于是一通拳打脚踢,最后也不知道谁出手重了,把人给打死了。
  前女友拿走了他的工资卡,让朋友帮忙取钱,算是弥补自己的损失,结果让警察发现了。
  当时这个案子看完,心里就觉得纳闷,这个前女友难道刚交往的时候不想想吗?有二十就在口腔医院做大夫的吗?基本那个时候,没有研究生学历都进不了医院工作,二十岁还是在读大学的年纪,而且,她身边就每一个人提出过这种质疑吗?
  以前楼主说过一个关于公司老总招聘司机,结果来了个小偷。现在人员流动很频繁,很难把一个人的背景调查仔细。
  楼主有个同学,在一家做快消品的企业工作,大概是有十年前吧,公司一年的流水就已经接近亿元了。所以公司员工不少,而且每年都要招聘大量的业务员。
  有一次,公司商超部门招聘进来几个业务员,其中一个女的是个外地人,也是这次招聘进来的。当时简历写的她是个吉林人,和丈夫都在本市打工,孩子在老家。以前也是干业务出身的。
  楼主的同学和她接触过几次,公司里大部分都是本市人,外地人很少,东北那边的就她一个。但是,觉得这个女的口音很怪,因为总是看小品里的那些东北话,所以觉得这个女的东北话不是那么地“东北”,不过,东北幅员辽阔,不同地方的口音差别也很大,所以也没在意。
  转眼试工期满了,人事部门对于新晋职工要进行考评,谈到这个东北的女业务员,总体感觉还可以,工作上也没出什么大错,就是商超和公司里有些人对于她的年纪表述不太一样。这个女的看简历是34岁,可是她跟好几个人聊天时候,说的自己年纪都不一样,有时候30岁,有时候32岁,还有一次说自己37岁。不过,业务人员本身嘴里就经常跑火车,没什么实话,所以也就没在意,算是考核过关,正式转正了。
  这家公司,有个行政总监,男的,将近40出头吧,平时单位的什么后勤、前台、物流都是归他负责,早上很忙,但是到了下午就没什么事情了。
  这个行政总监有个高中同学,以前在公安局市局重案组工作,后来,由于在单位站错队伍、跟错人,走了背字,被下放到派出所做了一个闲职,所里的人也知道他是流放来的。也没什么人理他,处境比较尴尬,好在派出所离他们单位距离不远,于是下午就经常过来找他聊天,时间长了,跟这些做管理岗的人混个脸熟。
  有一次,这个警察又过来了,正好他的同学外出办事还没回来。就和前台闲聊。正好楼主的那个同学也在,几个人说话功夫,那个吉林的女业务员回来开发票,临走的时候在门口也和他们说了几句话,然后就走了。
  楼主的同学就和那个警察说:“我一直觉得这个女的东北口音很怪,您也是见多识广的人,知道她是吉林哪块的吗?”
  那个警察也是四十出头,头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情原因,几乎都白了,个子很高,戴着眼镜,看上去不像是个刑警,倒像是个知识分子。这个警察几乎眼皮都没抬说:“这个女的不是吉林人,她应该是内蒙人,东北口音其实是为了掩饰她的内蒙口音。”这下大家就都有些好奇了,为什么要掩饰呢?那个警察后来就说:“虽然如今我也没什么权了,不过查个身份证的事情还是能办的。”人事部门就把她的资料调出来,过了一天,那个警察就告诉他的同学,这个女的身份证是假的。
  这下,人事部门有些紧张了,不清楚这个持有假身份证的女的有什么意图。好在商超部门的业务人员不经手货物、也不经手钱,只不过是个终端的维护,但是,老总还是不放心,让行政总监找个理由辞了她。
  那个警察后来还说,其实公司应该聘用他做人事经理,虽然对于人事管理一窍不通,但是他看人还是很准的。过了有三年吧,那个警察看自己在公安局这么待下去也没什么前途,最后辞职去了一家上市公司,做了个副总。
  而那个女业务员,虽然把她辞了,但是大家还是很好奇,为什么用假身份证,是自己没有身份证?还是有什么其他原因,导致必须用假身份证?
  最烦的就是无孔不入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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