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回来接着说。
上回说到家乡旱灾,公婆让女的自寻出路,不要管他们。但女的不肯。可是一个女的能力有限,养活公婆确实很困难。这天,女的突然跪在公婆和那个所谓的丈夫牌位面前请求他们原谅,为了养活公婆,她只能把自己的身体卖出去了。于是,这个女的每天浓妆艳抹站在门前,虽然她年纪也不小了,靠做妓女来供奉二老。
这天,他们这里来了一个皮货商人,住在附近一家很小的旅馆。商人孤身一人,就把这个女的叫来旅馆陪她,第一次还送了一支簪子给她。而后几天,女的每天都带着那支簪子来伺候商人,一共三、四天吧。最后一天晚上,这商人说自己明天就走了,给了这女的一些银两,女的还把和商人吃剩下的酒肉打包带走回去给公婆吃,结果出门天黑不小心还摔了一跤,酒肉都撒了一地,女的就慌乱收拾了一些回家了,到家才发现头上的簪子没了,心里懊恼不已,毕竟那簪子虽不好,但也能换几个钱。
第二天中午,县衙来人把女的抓走了,原来早上那商人被人发现死在客栈了,送那女的那支簪子就插在他的喉咙上。所带皮货也悉数不见。这女的是最大嫌疑人。县官认为就是这女的见财起意,趁着商人熟睡之际用簪子刺死他,但是抄了女的家,什么也没有。于是对女子严刑逼供,但是这女的就是不认罪,她说自己没有杀人,不能承认这种莫须有的罪名,而且要求县官尽快释放她,因为公婆在家不能没人照顾,乡里的人也给这女子求情,说她一直很本分,非常孝顺,即使做了妓女,街坊也知道她的难处,从未因此低看她。但是,女的还是被关着,公婆只能靠乞讨度日。
这时,换了一任县官。新来的父母官还是比较负责任的,他也觉得不是这个女的做得。而且商人所带的皮货不见了,于是他就使了个计策,故意发布公告说这个女的已经认罪,秋后待绞。同时安排眼线盯着收购皮货的商贩。没几天,有个收皮货的人就来禀告说有人来出手一批货,那个被杀的商人皮货上有自己的商号印记,所以他很清楚这货来路不对,捕快迅速将交货之人拿下,审讯才知道这个人是客栈老板的亲戚,
原来,那个客栈老板娘原本是瞧上了商人送那女的簪子,趁着天黑故意使绊子让女的摔倒,趁乱把簪子拔走了。老板看见妻子偷来的簪子突然心生一计,这夫妻二人深夜摸进商人的房间,用簪子将商人刺死,而后偷走皮货再嫁祸给这女的。看到女的已经认罪的布告,这两个人让亲戚代替他们将皮货出手。女的终于被放出来了。赶紧找到在街上乞讨的公婆,三个人抱头痛哭。
那个县官也很感动这个女的孝心,就给了她点钱,让她做点小生意养活公婆。这样过了几年,公婆先后去世女子便一人独居。县官有个做道士的朋友,就是那种“能以精诚致魂魄”的那种,也感动于女子的孝心,某天月圆之夜找到女子,带她到去世丈夫的坟前,让她与丈夫的魂魄相见。那女的跪在丈夫面前请求丈夫原谅她为了养活公婆做了妓女,丈夫还是16、7岁的模样,并没有怪她,相反还感谢她这些年来对父母的照顾,并且说以后每个月的月圆之夜他都会以魂魄的形式和女子见面,不至她一人如此孤单。但是女子坚决不同意,自己已经残花败柳之身,不敢再与丈夫面对。回家后第二天清晨梳洗干净便投河自尽了。
道士只能在月圆之夜见到死去丈夫的魂魄,于是到了下个月月圆之夜告诉丈夫赶紧去投胎,因为那个女子投河自尽以后因其孝心感天动地,已经投胎去了一个极好的人家,男的也赶紧投胎或可赶上两个人来世之约。
后来,这个县官将女子的事迹上报朝廷,申请为她建一座贞节牌坊。朝廷也批准,于是,一座贞节牌坊建成,上面记述了这个女子的事迹以供后人学习。
过去古代女子受教育机会很少,越是没有文化的人越容易受到精神控制。特别是这种披着所谓故事的外衣。故事里的女的符合封建思想所有的美德:从一而终、忍辱负重、吃苦耐劳、贞洁烈女等等。然后,在故事的结尾,告诉读者这个女的不修今世修来世,这不就投胎到一个极好的人家,而且即使做过妓女,还可以让朝廷给建了一座贞节牌坊,供后世瞻仰。
我之所以讨厌央视的那个广告,就是觉得那个母亲和这个女的很相像,一个是公婆;一个是儿子。都是从一而终、吃苦耐劳、忍辱负重,可是人家古代还知道说说下辈子投胎到了好人家,这广告可好,让孙女说:“奶奶,等我长大了,就让你享福了。”这空头支票开的,等孙女长大了,接着给孙女看孩子。这辈子这是俯首甘为孺子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连个下辈子都不给了。
好像女人就应该这样,这才是女子的行为楷模。记得王菲离婚不久,爆出她和谢霆锋的绯闻,就有人说:王菲也不管孩子,光知道自己谈恋爱。离了婚的女人就不能谈恋爱了,别说人家王菲本身就已经财务自由了。能做一个优秀的歌手,一个教育好孩子的母亲,能找人个彼此喜欢的爱人,享受生活有什么不好吗?一个女人如果自己都不会对自己好,也别指望别人能对你好。
上回说到家乡旱灾,公婆让女的自寻出路,不要管他们。但女的不肯。可是一个女的能力有限,养活公婆确实很困难。这天,女的突然跪在公婆和那个所谓的丈夫牌位面前请求他们原谅,为了养活公婆,她只能把自己的身体卖出去了。于是,这个女的每天浓妆艳抹站在门前,虽然她年纪也不小了,靠做妓女来供奉二老。
这天,他们这里来了一个皮货商人,住在附近一家很小的旅馆。商人孤身一人,就把这个女的叫来旅馆陪她,第一次还送了一支簪子给她。而后几天,女的每天都带着那支簪子来伺候商人,一共三、四天吧。最后一天晚上,这商人说自己明天就走了,给了这女的一些银两,女的还把和商人吃剩下的酒肉打包带走回去给公婆吃,结果出门天黑不小心还摔了一跤,酒肉都撒了一地,女的就慌乱收拾了一些回家了,到家才发现头上的簪子没了,心里懊恼不已,毕竟那簪子虽不好,但也能换几个钱。
第二天中午,县衙来人把女的抓走了,原来早上那商人被人发现死在客栈了,送那女的那支簪子就插在他的喉咙上。所带皮货也悉数不见。这女的是最大嫌疑人。县官认为就是这女的见财起意,趁着商人熟睡之际用簪子刺死他,但是抄了女的家,什么也没有。于是对女子严刑逼供,但是这女的就是不认罪,她说自己没有杀人,不能承认这种莫须有的罪名,而且要求县官尽快释放她,因为公婆在家不能没人照顾,乡里的人也给这女子求情,说她一直很本分,非常孝顺,即使做了妓女,街坊也知道她的难处,从未因此低看她。但是,女的还是被关着,公婆只能靠乞讨度日。
这时,换了一任县官。新来的父母官还是比较负责任的,他也觉得不是这个女的做得。而且商人所带的皮货不见了,于是他就使了个计策,故意发布公告说这个女的已经认罪,秋后待绞。同时安排眼线盯着收购皮货的商贩。没几天,有个收皮货的人就来禀告说有人来出手一批货,那个被杀的商人皮货上有自己的商号印记,所以他很清楚这货来路不对,捕快迅速将交货之人拿下,审讯才知道这个人是客栈老板的亲戚,
原来,那个客栈老板娘原本是瞧上了商人送那女的簪子,趁着天黑故意使绊子让女的摔倒,趁乱把簪子拔走了。老板看见妻子偷来的簪子突然心生一计,这夫妻二人深夜摸进商人的房间,用簪子将商人刺死,而后偷走皮货再嫁祸给这女的。看到女的已经认罪的布告,这两个人让亲戚代替他们将皮货出手。女的终于被放出来了。赶紧找到在街上乞讨的公婆,三个人抱头痛哭。
那个县官也很感动这个女的孝心,就给了她点钱,让她做点小生意养活公婆。这样过了几年,公婆先后去世女子便一人独居。县官有个做道士的朋友,就是那种“能以精诚致魂魄”的那种,也感动于女子的孝心,某天月圆之夜找到女子,带她到去世丈夫的坟前,让她与丈夫的魂魄相见。那女的跪在丈夫面前请求丈夫原谅她为了养活公婆做了妓女,丈夫还是16、7岁的模样,并没有怪她,相反还感谢她这些年来对父母的照顾,并且说以后每个月的月圆之夜他都会以魂魄的形式和女子见面,不至她一人如此孤单。但是女子坚决不同意,自己已经残花败柳之身,不敢再与丈夫面对。回家后第二天清晨梳洗干净便投河自尽了。
道士只能在月圆之夜见到死去丈夫的魂魄,于是到了下个月月圆之夜告诉丈夫赶紧去投胎,因为那个女子投河自尽以后因其孝心感天动地,已经投胎去了一个极好的人家,男的也赶紧投胎或可赶上两个人来世之约。
后来,这个县官将女子的事迹上报朝廷,申请为她建一座贞节牌坊。朝廷也批准,于是,一座贞节牌坊建成,上面记述了这个女子的事迹以供后人学习。
过去古代女子受教育机会很少,越是没有文化的人越容易受到精神控制。特别是这种披着所谓故事的外衣。故事里的女的符合封建思想所有的美德:从一而终、忍辱负重、吃苦耐劳、贞洁烈女等等。然后,在故事的结尾,告诉读者这个女的不修今世修来世,这不就投胎到一个极好的人家,而且即使做过妓女,还可以让朝廷给建了一座贞节牌坊,供后世瞻仰。
我之所以讨厌央视的那个广告,就是觉得那个母亲和这个女的很相像,一个是公婆;一个是儿子。都是从一而终、吃苦耐劳、忍辱负重,可是人家古代还知道说说下辈子投胎到了好人家,这广告可好,让孙女说:“奶奶,等我长大了,就让你享福了。”这空头支票开的,等孙女长大了,接着给孙女看孩子。这辈子这是俯首甘为孺子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连个下辈子都不给了。
好像女人就应该这样,这才是女子的行为楷模。记得王菲离婚不久,爆出她和谢霆锋的绯闻,就有人说:王菲也不管孩子,光知道自己谈恋爱。离了婚的女人就不能谈恋爱了,别说人家王菲本身就已经财务自由了。能做一个优秀的歌手,一个教育好孩子的母亲,能找人个彼此喜欢的爱人,享受生活有什么不好吗?一个女人如果自己都不会对自己好,也别指望别人能对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