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身边三十年未破的悬案

  说一个案件,年代久远,虽然不是悬案,但是颇为感慨。
  楼主有个朋友,她是97年上的小学,这个人体育非常好,教她的体育老师是个快退休的老头,偶然一次和几个同学在一起时候,说了一件学校曾经的往事。
  在1984年的时候,时间记得很清楚,因为那一年中国体育代表团重返奥运会大家庭。
  当时是5月底,一天中午学生放学,那个时候,根本没有家长接送,都是几个顺路的同学排成一队一起回家。
  学生走的差不多了,这时候,忽然开过来一辆小轿车,速度奇快,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一位老师已经躺在远处,而校门口有几个倒在地上的孩子。
  84年,这位体育老师还算年轻,他赶紧扶起倒在地上的学生,发现他们都没事。再一路跑过去,看到躺在地上的那位老师,心里感觉不妙,这个女老师只有呼出去的气,已经没有往里吸气了。
  果不其然,送到医院没多久,那位女教师就去世了。
  肇事车辆跑了,学校一方面通知属地派出所报案,一方面要安抚去世女教师的家属。女教师很年轻,只有24岁,从师范学校毕业后,在低年级教授语文。
  一个年轻生命就这样没了,大家感到很惋惜。同时根据现场这位体育老师和学生的表述,女教师是为了保护学生而牺牲的,这一点太伟大了。
  学校有个老师是报社特聘的通讯员,于是写了一篇通讯稿,亲自送到报社。第二天,报社来了一个记者,说社里领导很重视,特意让他来采访,希望和这位英雄的女教师一起共事的其他人,每个人写一份关于女教师的回忆文章,他汇总后,要给女教师发专稿。这个女教师的形象会让全国人民都知道。
  大家都是老师,自然对写文章不会怵头,再者,事情确实感人。于是乎,转天,老师们就纷纷交出了自己写的稿件。
  学校领导还安排人找到美院的老师,说要为女教师塑像,放在校园里供师生瞻仰。
  过了快三天,肇事车辆找到了,凶手既然已经落网,就等着法律制裁,学校依旧按部就班的筹备女教师的追悼会和后面一系列纪念活动。
  但是,又过了一周左右,忽然一切都停下来了。记者走了,塑像也停了,追悼会也不办了,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只是学校少了一位女教师。
  有些同志不明白,可去问,也得不到什么明确的答复。
  得不到准确答案,谣言就开始泛滥了,有的说,肇事者是个有来头的人,学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说是对方给了女教师家里一大笔钱,家属也就不知声,不再让报纸宣传了。
  过了一阵,学校保卫科的科长说是搬家,请大家去做客,认认门。
  坐在新房里闲聊,自然话题离不开去世的女教师。保卫科的科长说:“我这么一说,大家这么一听,千万不要外传啊!”画外音就是:一定要外传啊!
  凶手抓到以后,一般人交通肇事逃逸,都会给自己找很多理由,什么错把油门当成刹车、精神不好,注意力不集中等等,但是,这个司机抓到以后,上来就告诉民警,她就是要撞死女教师。
  肇事者是个女的,29岁,在一家国企做办公室副主任,会开车。她说,自己以前就是单位小车班的司机,后来认识了一个同事,这位同事比她小5岁,两个人恋爱结婚,有了孩子,看上去很美满,而且,她的丈夫可不是一般人,是国企上面所属局局长的小儿子,不然,她怎么能进办公室做副主任呢!
  但是,结婚没多久,他们夫妻感情就不好,如今孩子都有了,丈夫却要和自己离婚,而究其原因,她终于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就是这个女教师。
  她们两个人私下碰过面,但是女教师丝毫不退让,而且还嘲笑她年纪大、根本配不上男方。这个女的也想着不行就离婚,但是娘家不同意,因为攀上局长的儿子,对于娘家是很光荣的事情,一旦离婚,肯定会被亲戚、街坊邻居瞧不起。
  离婚不行,在一起过也很难,而女教师又步步紧逼。原配实在承受不住,于是开着单位的车,上演了撞人的一幕。
  本来,原配说是自己不小心等等,那就是交通肇事案,可是她上来就说自己要撞死女教师,那就是故意杀人案,性质大大不同。
  当然,说女教师和自己丈夫有婚外情,得有证据,那个年代没有短信、微信,但是有书信,女教师在学校教语文,文笔还是很好的,给男方写的情书很是火辣热烈,而且,从书信内容推测,女教师是有婚前性行为的。这下,为救学生光荣献出自己生命的女教师,实际上是个和别人丈夫乱搞的女人,光环瞬间消失。
  肇事者怎么判一时间没有定论,但是女教师的事迹要缓一缓了。后期,学校还找到这位体育老师,因为事发时候他也在现场,让他回忆,车冲过来的时候,是冲着人群,还是冲着女教师,可是,出事就在一秒钟,谁也讲不清楚,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最后,女教师也没能按照烈士待遇走,肇事者因为开着单位车,所以国企出了钱补偿。原配没有被判处死刑,但是还是和局长儿子离婚了。据说,局长儿子曾经写信,强烈要求判处原配死刑。
  体育老师说,那时候听到这个消息,还想着是不是局长儿子对于女教师有感情,可是在和原配离婚不到半年,局长儿子又结婚了。
  两个女人为了一个男人,一死一坐牢,最后快活的还是那个男人。
  楼主知道一个案件,上过我们这报纸,但是年代久远,记得不是很清楚了,那个案件也很简单。
  前几天和一个同事聊天,忽然想起这个案件,很多时候,发现从某个角度解读,这个案件其实很不一样。
  现在的人,对于搬家公司已经很是熟悉了。但是,若干年前,是没有搬家公司的。乔迁之喜,都是找单位同事帮忙,然后做顿好的,犒劳大家。
  后来,有了第一家搬家公司,做事专业,收费合理,简单,又不需要欠同事人情,很快受到市场的认可。
  我们这第一家搬家公司,名字叫顺民搬家,老板名字叫张顺民,如果不是为了更新帖子,楼主估计没有谁还记得这个名字了。其实,这位张总很有头脑,在那个不知道何谓营销的年代,我们这报纸经常半版的广告都是这位张总,他的创业史,成长经历等等,其实那不过是通稿和软文,但大众还以为他是啥先进人物,报纸写的报道。
  到了2000年初,这位张总失联了,单位人联系不到他,家里也找不到他。一开始公安局认为是同业竞争,因为之前不久发生过一个同业恶意竞争,继而绑架对方的恶性案件。但是,绑架是要赎金的,这个案件毫无动静,直到在郊外垃圾场发现张总的尸体,才成为了杀人抛尸恶性案件。
  案件侦破经过上了报纸,因为毕竟被害人是我们这的名人,虽说他的公司尽管是第一家,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但是市场发展迅速,顺民搬家已经退出同业排名前十位了。
  公安局的调查最后的疑点到了张总的小舅子身上,这个小舅子曾经和张总同在运输厂工作过,后期在顺民搬家上班,酷爱赌博,这次又欠了赌债,想让姐夫帮忙还钱,但是张总没答应,因为和他姐姐马上就要离婚了,没必要再帮她还债了。
  小舅子觉得很绝望,就和张总争吵,两个人动起手来,最后小舅子把姐夫给杀了,开车抛尸到了垃圾场。
  案件似乎完成了,但是后期的调查中,发现这个案件的主谋其实是张总的老婆,小舅子不过是执行者,张总老婆也被逮捕了。
  在看守所里,张总的老婆说,他们当年是郊区村里的农民,因为运输厂占地,他们变成农转工,进了工厂上班,和张顺民结婚的时候,对方家里非常穷,连手电筒都没有,但是她觉得这个男人有能力,愿意和他在一起,什么都没要,房子、彩礼,婚礼都没有,就这样跟着他,好不容易,有钱了,但是男人不要她了,有了新的情人了。虽然张顺民给了补偿,但是远远不够,而且未来公司的收入她也不能享受了,失去了老总夫人的头衔,就像两个人相扶相伴一路走来,好不容易到了幸福的终点,他感谢您,却不再爱你了。
  以前,楼主一直觉得关于彩礼是封建婚姻观留下的糟粕,要彩礼一直是婚姻中移风易俗摈弃的重点。那些在影视剧中、新闻中要彩礼的女性和他们父母,无一不是贪婪、世俗、庸俗的代表。
  但是,某天和同事聊天,他说他老家舅舅女儿,大学毕业以后在上海工作,找了男友是个凤凰男,两个人家庭都来自农村,但是这个女儿和男的结婚真的是裸婚,什么都没有,一开始男方家里对女的好的没话说,毕竟人家彩礼、房子什么都不要。
  可是,这种情绪也就持续了一段时间,如今两个人孩子都上幼儿园了,原来还说办婚礼,现在女方一提办婚礼,男方家总是含糊其辞。如今和男方打架回娘家,男的连电话都没有,根本就没把你放眼里。
  楼主同事的母亲就说,谁让这女的当年什么都不要就跟人家结婚,现在人家甩你都不会犹豫。
  我们相信,当年说的情话都是真心的,但是人是会随着时间变的,毕竟大部分女的都不是智慧和美貌兼具,不是偶像剧的女主,能逆袭、落难了能有男主站出来拯救。在你年轻的时候,你估值最高的时候,一定要彩礼,虽然这话有些过,但是只有这样,那个男人变心的时候,他会想,我跟她离婚,可是当年结婚时候,我给她的彩礼是我和全家一起艰辛打工挣来的,是我父母恨不得给人家下跪借来的,现在离婚,就都是女方的了,我流血了,我割肉了,我疼啊!如果你什么都不要,那离婚的时候,他自然不心疼,毕竟结婚时候也没付出什么,一纸休书就打发你了。
  婚姻其实也是一个资产的重组,不能什么实际成本都没有,完全付出。
  总觉得自己人过中年,很多事情想明白了,才发现,还是活的年头更多的人,生活经验更丰富。所谓安全感,房子不会变心、真金白银不会变心,但是人是会变心,经历过很多事情,就会发现,安全感不是至爱亲朋带来的,还是能抓在手里的东西,一套房子能遮风避雨、真金白银能让自己衣食无忧,这些才能带给你更多的安全感。
  老人们常说,做人得多留个心眼。这个心眼也是爱别人前提是先学会如何爱自己。如何聪明的爱自己、保护自己。
  年纪大的人,是不喜欢那些偶像剧和言情剧,因为生活经历告诉她们:太假!
  刚刚看新闻,说某位耽美作家小说《攻占》涉嫌淫秽等罪名,被判刑10年半,吓得赶紧把我的小说《同妻十年》重新看了一遍,还好没什么过分描述,这年头,干啥都有风险。
  @liuyuan96zl 2018-12-01 12:57:19
  哪里可以看到你的《同妻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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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book.tianya.cn/book/78149.aspx
  2018年最后一个月。再次感慨,时光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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