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
上楼沿着走廊走,走到最里面一个办公室,从办公室的位置就可推断这个人的地位,因为这套都是沿袭着封建传统的体制。来到办公室,在他办公桌的对面坐了下来,仰靠在椅子上,从进门到坐下,我表现的很自然,很多人对于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都会本能的四周张望打量下,换作平时,我也会这样,但这次我并没有这样做,我要给自己造势,尤其是在这个陌生的环境,在中国特色的官场的氛围下造就了官员一项特殊的功能:察言观色,他们会根据你一个微不足道的行为细节来推断你的身份与地位,然后随之见什么佛烧什么香,如果你一见面对他哈腰低气的,那么接下来的节奏就是你跟他走了,有时即使是他职责份内的事情,他也会故意刁难你。他上下打量我一下,说“你有什么事?”我转过头,对他说“你把你的事向郑主任叙述清楚点,尽量简洁点。”
7月22日
他叙说完后,那个主任沉静了一会说“这个事情我大致也清楚了,昨天下面的人也向我反映了这个事情,现在这个事情我只能帮你们与电力局协调下,因为工资都是电力公司先把钱转到我们帐户上,然后再由我们代发,如果电力公司不同意继续发工资,那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不可能自己掏钱帮为代发。”我看了看他,然后用坚定的语气说“郑主任,我要的不是协调,而是一个很明确的答复,你没有推诿的权利,因为这件事的主体是你们劳动局所下属劳务派遣中心,合同是以它的名义与当事人签定的,社保与工资都是由它支付的,电力公司是最终用人单位,它脱不了干系,它负有连带责任,我现在对电力公司保留追索权,你是劳务中心负责人,相关的法律法规你比我清楚,在合同期内,员工患有重大疾病,企业、单位在医疗期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并代缴社保与支付工资.....如果你这个都不知道,那说明你工作能力欠缺,如果不作为,那说明你失职,你们这样对一个已患绝症的病人,与情与理与法都说不过去,你已经严重失职了,在法律与道德上。”他表现的很愤怒,说“这事由不得你教训我。”我看了看他,微微一笑,说“你做为一个人民公仆,理应受到人民的监督,在中国说官好做也好做,说难做也难做,这取决一个人的审势,不要为因这种小事而在阴沟翻船,太不值得了,今天我给你一次机会,你考虑清楚了。”说完,我转过头,对他说,我们走。
7月22日
走出劳动局,他问我接下来该怎么办,我伸手一边拉开车门一边说“等电话,就行了。”他疑惑的看了看我,想说什么,但什么又没有说,然后发动汽车。过了一会,他说“今晚你就留在这里吧,晚上我请你吃饭。”我看着窗外,淡淡的说“不用了,送我去汽车站,我要回去。”就在这时,他手机响了,他说“好像是劳动局的号码,怎么办?”我说“这个不要接,等他们打来第二个再接。”车子大约快到汽车站了,他手机又响了,他按了接听键,对方的声音很清晰,说“我是劳动局劳务中心,我姓陈,我们领导说你的情况特别,所以给予一定的照顾,后面的保险与工资都如数的支付给你,还有你老婆今后不能工作了,我们会补偿你八个月的工资,还有丧葬费......。”挂完电话,他看上去很开心,他说“这次真的谢谢你,你等我下,我下去买点东西。”当我听到丧葬费这三个字时,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那是对她以用生命的同情,同时也夹杂着一许无奈,我喃喃的摇摇头说“不用了,我帮你只是为了道德与正义。”
7月22日
到车站下车,我在关车门时,回过头对他说“你大约能拿到二万元左右的补贴,好好把这笔钱利用起来,你还有三个孩子,两个月的时间不是很长,如果条件允许就不要开车了,好好陪你老婆了,帮她实现些此时在你能力范围所及的愿望。”他说“我知道,谢谢你,不过好像没有那么多钱吧?”我皱了皱眉头说“你老婆月工资不是1200元吗?” 他说“哪里有这么多,她每个月打到银行的工资只有350元。”当我听到这个数字,我愣了许久,我又坐上车,说“走,到劳动局去,安徽最低工资不可能只有350元,他们克扣你工资了。”车子开出一段,我打电话至12333,电话一直都在占线中,最后才打通了,接线的是客服告诉我,“7月1日之前最低工资是500,从7月1日之后就提至620元。”挂完电话,我在想,劳动局不可能这么明目张胆的做这种违法的事,需个人承担的劳保是不是已经从工资中扣除了,于是我又打了12333这个电话,电话又在占线中,车子快到劳动局了,于是我想,劳动法应该全国都一样的,我拔打了上海的12333,客服很明确的告诉我,说“所谓的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误餐费、各种补贴,还有个人承担的劳保。”这时车子已经到了劳动局的楼下,走出车门,为了谨慎起见,我跑到四楼的劳保咨询中心,又问了最低工资的解释,他的回答与上海的一样,当时我所有的过虑彻底打消了,我转过头对他说“差额工资他们也会补给你的。”
7月22日
对于我走而复返的到来,他显得很不快,说“你还有什么事情?事情不是都给你解决了吗?”我笑着说“无事不登三宝殿,2010年7月1日之前最低工资是500,你发给她只有350元,所以这五年的差额你需要补给她。”他突然哈哈大笑,他这一笑,笑的让我很吃惊,也很意外,同时也让我心有点虚,他的笑声大约持续了十五秒,他停下来说“我真不知道如何说你,钻牛角尖也要钻的有水平点,那差额已经扣除了个人承担的劳保。”听他这一说,我悬吊的心放了下来,说“我很明确的告诉你,你说的不对,我打了12333问过了,而且还上你们四楼劳保咨询中心问过,都说个人需承担劳保不含在最低工资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部劳动法。” 他又笑了,一个很诡异的笑容,说“如果最低工资不含个人所承担的劳保,那么我的位子就让给你做。”我的心此时又悬了起来,直觉告诉我,我可能错了,上海的客服说的不会有错的,四楼咨询员可能误解我的意思了,这里面的差异可能是区域的原因。我说“我不想与你再浪费口舌之争了,等下我去拿劳动法条例给你看。”当然这只是给自己一个台阶下,他点了一支烟,站在门口说“我随时奉陪。”大厅里的所有的人目光刷的下都停在我的脸上,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我慢慢的走出大厅
7月22日
走出劳动局,我立即拔打了省内的12333,客服给我的答案与他一样,最低工资含个人需承担的劳保,虽然对客服的回答我不是很满意,但我渐渐的觉察到,他是没有说错的,为了进一步印证,我要客户把电话转到劳务仲裁,仲裁中心的一个主任很明确的告诉我说“在安徽最低工资是含个人所承担的劳保。”挂完电话,我转过头对他说“很抱歉,这个差额我不能帮你讨回来。”
7月22日
晚上回到家后,我上网查了下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法中没有明确最低工资中是否包括个人所需承担的劳保,也许我没有查全面,我只查到上海与河南这两个区域最低工资不含个人所需承担的劳保,其他省份的地方劳动局都是含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想无需知道也没有必要知道。这件事让我再一次知道,中国法律的完善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也许当局者无形之中默许这种不完善,那样为自己的所做所为留一条后路。劳动局为什么要设置劳务派遣,原因无非以下三个:(1)截留外派劳务者实得工资与最低工资的差额,电力局付给劳务中心的工资肯定大于最低工资,(2)做了婊子再立一个牌坊,美其名日,解决城镇失业人口,为人民服务,狠狠捞一笔政治资本,(3)充盈了当地的财政收入,因为劳务派遣的员工,用人单位必须都要为其缴纳劳保,企业所缴纳的劳保其中一部分流入了当地的财政,所以当局者都会全力支持的,那么这些劳动局就有恃无恐了。合法合理的搜刮,没有任何风险,不但充盈了自己的私囊,还充实了国家的国库,一举两得。
这次事件的处理,有点狼狈,同时也警示了自己,个人的推测与事实是有距离的,有时不要太迷信自己的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