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了解,不过是默默为你做了“无声辩护”~
多年前,在自己管理的贴吧和论坛,遇到了批皮黑。
管理们都很恼火,但大家集体选择了“冷处理”。
默默搜集证据,没去正面对敌。
对方急了,为了引发骚乱,对本不熟的我下手。
让TA的信徒给我本人捏造了一段“花边”新闻。
TA引发的所有骚动里,唯独这一件,我很乐见。
本来我只是一名有一点女粉丝的小管理,突然“花名”在外,
喜提“渣男”头衔,给我乏味的人生增加了不少乐趣。
我的女粉丝们因此更紧张我的感情生活,深怕我行差踏错。
(这里,想叹口气,为什么这些年就没有男粉呢,
我不配有男粉吗?)
这波黑,并没给我造成什么影响。
因为该喜欢我的,依然喜欢我。
于是TA又想了一招,内涵我是“菩萨表相,霹雳手段”。
哦呜,我也想成为TA口中的这类人,但我的双商都不允许。
后来,管理组搜集的证据,已足以揪出披皮黑。
但我们依然没有把证据公诸于众。
做出这个集体沉默的决定,对我而言,很难。
意味着TA为我制造的所有“黑料”,我将自行放弃澄清。
而目的仅仅是,为了让其他人一如既往的愉快的蹦跶。
但只要TA出来捣乱制造舆论,引起纷争。
我们就开始搬楼,删掉原帖,重发TA的主贴,并注明作者。
让那些掐架跟风的评论一删没,
也让TA所有重拳都打在棉花上。
因为公约里写得很清楚:禁止“掐架”,否则管理有权“搬楼”。
这样持续了半个月,TA败兴而归。
TA在其他论坛成功制造的骚乱,在我这,没能得逞。
因为我们以柔克刚,选择了隐忍。
后来那份证据,我保留了三年。
三年后才删除了。
忍一时,真的可以风平浪静。
由此,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
大一时,有个高中同学向我表白。
到了大二,我接受了对方。
但我嘱咐她,保密我们的关系,不要告诉高中同学。
大二暑假时,无意中和高中班长聊天。
班长说,你是不是暗恋那谁?
我当时就石化了,不是她暗恋我吗?
气氛一时尴尬,
我要回一句,”是她暗恋我,不是我暗恋她”,
显得很没风度。
我只好说,没有暗恋过,我有喜欢的人。
因为接受她之前,我确实喜欢的是别人,
接受她之后,我也明白无误的告诉她,我没放下。
如果她能接受这个前提,就试着在一起。
中间提了几次分手,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因为觉得心有他想,对她不公平,但她说她不在意。
后来高中同学聚会,
我发现那个谣言已经大范围扩张,
全班的同学仿佛都知道了,很尴尬。
但我没有解释,
何必让一个爱我的人难堪。
大四时,我提出了分手。
因为用了两年时间,也没能把她从朋友变成爱人。
她提出能不能给她一个拥抱,我也拒绝了。
是的,两年间我们没有任何肢体接触。
我觉得,既然我没把她当爱人,既然我们都努力过了。
我至少应该让她留住自己的所有珍贵,给真正懂她的人。
不必给我,哪怕是一个拥抱,一次牵手,都不必。
这是我所能给的最后的温柔!
这两件事,说明了一个道理。
谣言都是以讹传讹,而且以风一样的速度,言之凿凿。
不信的人,不必太费力解释。
因为TA给你做的是“有罪认定”,
今天解释了这个,明天又跑出那个来。
永远解释不完。
但了解你的人,甚至不会来询问你。
因为所谓了解,不过是,你哪怕从不解释,
爱你的人也在心里为你做了“无声辩护”。
我很感谢,这些年为我做过“无声辩护”的人。
也希望我的小可爱们,余生都能遇见温柔的法官,
不用外界的流言来“裁决”你,而是用自己的感知。
人就站在你面前,你看我,几分似流言,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