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提醒:农村有房的迎来好消息!宅基地一律“叫停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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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推进,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的人越来越多,大城市或是某个城市圈的中心城市的面积越来越大,周边的村镇大多并入其中成为一个区。
与此同时,农村地区的面积在逐渐减小,人口也在流失状态。很多人虽然是农村户口,但仍然会到城市里打工而不是留在乡下。
在城市房价越炒越高之际,很多农村也犯了难,虽然他们在老家有自己的房子,但是出于改善生活环境,或者为子女提供更好教育的需求,往往也有着在城里买房子的愿望。但是农村宅基地的价格这些年却没有成为热点。实际上,在国家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农村宅基地的价值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农村宅基地越来越值钱
无论是“三农”政策,还是“乡村振兴”战略,都体现了国家对于农村发展的重视。
随着越来越多的青壮年转为城市户口,或者到城市打工,农村“空村”、人口老龄化等问题也是日趋严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让农村人口回流,或者吸引城镇人来到农村发展。

之前的政策中,只有农村户口的人才能够拥有自己的宅基地,有了宅基地才能够在农村建房。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农村的房子也是越盖越漂亮,很多地方都有着二三层的小洋楼,比起城市里的别墅也不遑多让,空气还要更好一些,所以宅基地的价值也是非常高的。
2021年宅基地将不再确权
2017年我国开始对宅基地进行新一轮的确权工作,经历了这几年的辛苦之后,全国宅基地的新一轮确权已经基本完成。这也就意味着2021年开始,只有经过确权的宅基地才能合法地居住和使用。还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自己家房子的面积超过了所在村镇规定的人均宅基地面积,那要付一部分的超占费用的。
在确权工作中,不能够精准确定的宅基地和土地全部收回到了村集体中,其中包括一些违规搭建的建筑,私自占用耕地的违章房屋等等,也包括一些已经没有人居住的“危房”所在的宅基地等,这些都属于不能确权之列。此外还有房屋和宅基地归属存在争议的,也会根据不同的政策,视情况决定是否要收归村集体所有。
地随房走
《民法典》中正式规定地随房走,顾名思义,就是修建有房子的宅基地,可以随着房子一起被人继承,哪怕继承者并不属于农村户口。对于一些子女在城市,父母在农村的家庭来说,这条法规可以说让他们的心里落下了一块大石头,父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房子不能留给自己的子女了。

当然,这条法令的前提是遵循我国土地归国有和村集体所有的基本原则,无论是农民还是继承了之后的城镇户口所有人,都是对房子拥有所有权,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这种继承也不是说一定成立的,有四种情况下宅基地是不能由子女继承的。
不能够被继承的四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父母不只有一个孩子,且在孩子中有人将户口迁到了城市,有人仍旧是农村户口的话,那么房子和宅基地只能由户口在农村的子女继承,已经成为城镇户口的子女无权继承。
第二种,荒废超过两年以上的宅基地,这包括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子,或者是年久失修已经成为危房的房子,这些都是不能够继承的。有些子女将父母接到了城市居住,忽略了在农村老家的房子,就很容易受到这条的限制,最终宅基地收归集体。
第三种,违规搭建的宅基地房。农村建房一般情况下是要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的,但是在没有明确的政策和法规之前,有很多人随意占地建房,这种违规搭建的房子,未来肯定是不能被继承的。
第四种,自己已经是有宅基地的。宅基地有着一房一户的原则。所以如果子女已经分户出去,并且在所在村集体获得了宅基地,那么也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了,因为这样就违背了最根本的一户一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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