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进城落户,农村宅子要收回?3类已确定,有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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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15个省份全面放开落户政策,人才落户、租房落户、随迁落户等等各地抢人大战不断上演,主题只有一个,谁占据了人口的优势谁就更有发展。
2021年1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在介绍新型城镇化主要进展和成效时表示,我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
在最新数据统计中,目前我国农村常住人口50979万,比2010年减少了16436万人,相信下个十年,是乡村人口要素不断流失的情况下,目前的五亿人还得减少一半。人口不断流失就会造成一个大问题,农村的房子怎么办?
农村不像城市,许多打工人都是租住的房屋,几个人或者几个家庭挤在狭小的空间中,农村是每家每户都有宅子的,小的一两百平米,多的好几处宅子。在人口流失之下势必会造成大量的闲置房屋,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
那么这些进城落户的宅基地是否应该收回集体所有?让剩下的老百姓享受其权利?比如种树?栽花、建广场或者是复垦种地?
根据《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为村集体所有,但是其上建筑物则是村民所有,因而只要上面有房子,村集体就没有办法收回。
并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强调,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那么闲置的宅基地就浪费了?当然不是,其中三类情况可以收回。
㈠鼓励宅基地转让、有偿退出
鼓励村集体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在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鼓励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宅基地。
对于进城落户的原农村居民,村集体要以资金补偿的方式,鼓励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让闲置资源收回村集体,统一开发利用。
㈡一户多宅
农村这样的一户多宅有不少,有些合法有些不合法,根据一户一宅原则,一个家庭只能有用一处宅基地,其余不论是以什么方式得来的,合法的仅有房屋占有权,只能进行修缮,而不能翻建,不合法的则需要被收回。
农民进城以后,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将要被无偿收回,这些是不许补助其资金的。另外,如果是合法一户多宅,其中有因继承、获赠、流转得来的,在成为危房后,村集体也会进行收回。
㈢子女进城继承的房屋
子女有权继承其父母在乡下的房屋所有权,但也仅限于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因不是本村村民,对于本村宅基地没有使用权,在其房屋因自然灾害、房屋老旧等原因倒塌后,宅基地将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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