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语诡秘档案】最新更新

第三章重重疑惑

马克。吐温曾意味深长的说了这么一句:“具有新想法的人,在其想法实现之前,都是个怪人。”

他还说:“一种让人不能接受的想法是相对的,当然,这种相对要看是谁将这个想法陈述出来。”

我的那番话不但没人信,反而让人以为我异想天开,但沈科的老祖宗那句比我的猜测更石破天惊的话,却让沈雪、徐露那三个蛇鼠一窝的家伙们,连连点头。

甚至,他们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信服程度,即便是老祖宗说那座铜狮子会跳舞,估计他们也会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

我心理极度不平衡的坐在桌子一侧,听沈科和沈雪在老祖宗面前撒娇、摆家常、乱哈啦。

虽然我很想询问关于那口铜狮子的事,也很好奇沈家最近出了什么事,但又不太好意思打搅他们的闲扯,所以只好心情郁闷的和徐露在一旁,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自己都搞不清楚的话题。

然后,那该死的老祖宗吩咐沈科带我们去房间休息,直到送我们出门后,也没有再提起那口铜狮子,害的我的心就像被什么东西不断挠着似的,痒痒的,就快要发飙了。

我满脸不爽的跟着沈科走出来,刚巧迎面碰上了沈玉峰,他也是黑着脸,一副心情不好的样子。

“沈叔叔,找到什么线索了没有?”我走到他身旁问。

沈玉峰摇摇头,苦恼的说:“那些人根本就不顾念旧情,嘴紧的要死,一点线索都不肯透露出来,什么玩意儿嘛!”

突然他像想到了什么,警戒的望着我,然后又露出了招牌式的笑容:“小夜,你这么关心那些死鱼啊?”

“这个嘛……因为我这个人一向很有爱心,平常就特别关心那些小动物,所以……”

说着说着,我懒得再和他打太极,干脆挑明了说:“沈叔叔是回本家调查那个跳楼自杀男人的事情吧?他和本家有什么关系吗?”

沈玉峰脸色一沉,不动声色的说道:“那件事已经结案了,是自杀,还有什么好调查的!”

“沈叔叔,你信不信我会读心术?”见他一再推脱,我倒是来了兴趣,续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现在满脑子都充满了对那个自杀者的疑惑……为什么地上会有这么大量的血?还有,他到底是不是自杀……”

我含糊不清的将自己整理出来的线索,在他毫无心理防备的时候说了出来,顿时唬的他瞪大了眼睛。

“你怎么知道?”

他的声音高扬起来,但立刻就无奈的发现自己说漏了嘴。

我阴笑着冲他眨眨眼睛道:“我又不是笨蛋,而且像沈叔叔这么单纯的人,疑惑都全部写到了脸上。不信你照照镜子,你的额头上,还有斗大的三个字││直肠子。”

沈玉峰不由得伸出手去擦了擦额头,引得早就在一旁围观的沈雪一行人,哈哈大笑起来。

沈科笑的捂住肚子,痛苦的冲自己的舅舅说:“老舅,你是玩不过那小子的。小夜那家伙一肚子的花花肠子,就算他的表哥夜峰也常常被他耍的团团乱转。”

“你是夜不语!”

沈玉峰突然用怪异的眼神盯着我,就犹如乱飞的苍蝇发现了屎一样,直看得我全身都在打冷颤。

“我是。”我条件反射的答道,内心浮现出不好的预感。

“该死!早就应该想到是你了。”他激动的握住我的手一个劲儿的摇着,完全不在意我愿不愿意,激动地说道:“在警校的时候,你表哥常常向我提到你,还说你这家伙根本就是魔鬼,不知道他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居然会有你这种骑到他头上欺压他的表弟!

“他还叫我遇到你的时候,千万要退避三舍,千万不要和你扯上关系,不然怎么死的都会不知道……

“还有,我早就听闻过许多关于你的谣言了,那些辉煌的事迹,可是在各大警局里广为流传!现在我居然有幸见到活生生的真人!真是闻名不如见面,久仰!久仰!”

沈玉峰每说一句,我的脸色就黑一圈。

徐露那群人早就在旁边笑开了,沈雪更是夸张,丝毫不注重淑女形象的捂住肚子狂笑,就差躺在地上打滚。

哼,这女人果然是和她堂哥一个德行,不可爱!

沈玉峰见我面色不善的瞪着他,不知是不是有意,还非常无辜的说:“我引用的可是你表哥的原话,要算帐找他去。”

“好,有种!这口气我忍下,以后再慢慢和你们算。”我面无表情的看着沈玉峰,回头就踢了沈科一脚。

“哎唷!怎么又踢我,再怎么说我也是东道主啊!”沈科委屈的摸了摸屁股,小声嘀咕着。

我没有理他,沉声道:“我们进房里去聊。沈科,带路。沈叔叔,你可以好好将事情的始末说出来了吧?”

沈玉峰迟疑了一下,接着毅然点头道:“这件事恐怕需要你帮点小忙,我以前得罪过老祖宗,在沈家已经步步难行了。”

跟着沈科走进一所据说是他家从前住过的院落里,分配好房间,我们就围坐到客厅中等晚饭,其间,也顺便听沈玉峰讲述起发生在今早那个自杀者身上的怪事。

“送你们到本家后不久,局里的弟兄就打电话给我,说是有发现。”沈玉峰舔舔嘴唇,续道:“刚刚小夜也提到过,那个男人死后出血量异常的大,就像动脉被割破了一样,我当时就很怀疑,所以要手下立刻送进市里去验尸。

“没想到一查就查出了问题,他的内脏就像被无数把利刃割过一样,早就破坏得一塌糊涂了,但奇怪的是法医找不出任何外伤,甚至不能辨认出,究竟是被什么东西伤害成这个样子,因为很明显,跳楼不可能造成这样的伤害。”

“本家呢?他和本家有什么关系?”我不满的问。

他将前因后果倒置着说,反而弄得我一头雾水。

“别急,我会说的。为了让你搞清楚状况,我还是先介绍一下那个死者好了。”沈玉峰摆弄出一副欠扁的模样,说:“那男人叫许雄风,四十八岁。

“二十七年前,他爱上了沈家的一个叫沈梅的女人,可是沈家死活不同意这门亲事,还在不久后,将沈梅嫁给了本家的另一个男子,沈梅誓死不从,最后在自己的闺房里上吊自杀,而许雄风就在沈梅死掉的同一时间,突然中风,醒来后就疯疯癫癫的。

“二十七年来,他除了会喃喃的叫着沈梅的名字外,就只会傻笑,有时还会突然发疯,还会张嘴咬人,他父母怕他惹事,就买了条铁链,将他锁在了家里,后来他的父母过世了,邻居们看他孤苦无依、很可怜的样子,便代为照顾他。

“但怎么也没想到,五天前许雄风突然清醒过来,说话做事都十分清晰,疯病似乎已经完全好了,于是照顾他的邻居就将他放了出来。

“许雄风告诉周围的人,这二十多年来,自己就像做了一场梦,一场十分甜美的梦。在梦里,他和沈梅非常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他们生了两个儿子,等到大儿子六岁的时候,他的父母也来了,只是美中不足的是,他一直都看不清楚沈梅的脸,随后他不断追问邻居沈梅的下落。”

沈玉峰缓缓地看了我们一眼,又道:“他的邻居听了很奇怪,因为对照时间,许雄风的父母确实是在他疯掉的七年后,因为操劳过度双双死去的,但是好心的邻居们并没有告诉他,沈梅早在二十多年前就死掉了,只是说她跟她的男人去了城里,据说生活的十分幸福。

“许雄风叹了口气,连声说只要她幸福就好,但脸色还是止不住的黯然,似乎更愿意永远沉醉在那个梦里,永远也不要清醒过来。

“接着他的日子就开始正常了,拜祭父母后,许雄风洗衣做饭,还抢着帮邻里之间抬东西。所有的人都说那时的他很乐天,浑身充满了活力,很讨人喜欢,甚至有人合计着,要将镇东边的张寡妇介绍给他做媳妇。

“但没想到他这么想不开,居然跳楼自杀了!”

“有什么好奇怪的,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不透风的墙,应该是许雄风通过某些管道,知道了沈梅的死讯,突然感觉生无可恋,干脆一死百了。”我撇了撇嘴说道。

“他的死亡调查报告上,我会采用你这番话,不过,在他身上还有些怪事。”沈玉峰皱紧了眉头,续道:“据住在许雄风旁边的邻居说,晚上总是会听到一些奇怪的声音,好像是女人沉重的喘息声,又像是几个人在窃窃私语。

“而且他死亡前说的那一番话,也让人摸不着头脑,他冲那些邻居大声叫着:”我终于看到她的样子了!她死了,死了……‘“接着许雄风又说:”她死的好惨!难怪二十多年来,她从来不让我看清楚她的样子,原来她是怕吓着我,她好傻……其实不论她变成什么,我还是爱她……我要陪她,下去陪她……’“然后他用力推开拉着他的邻居,从楼上跳了下去。嘿,小夜,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沈雪和徐露这两个胆小鬼,早被吓得靠在了一起,而我也是听的一阵恶寒,特别是许雄风临死时的那番话。

从那段话的字面上解释,可以判断他一直都和沈梅的鬼魂待在一起,而且生儿育女、男耕女织,但是他看不清自己所爱的人的样子,直到他自杀前那晚。

一想到有人和一个张着嘴、满脸煞白、吊着舌头的女鬼,生活在一起几十年,虽然明知道那很有可能只是许雄风的臆想,我还是止不住得头皮发麻。

不过又是五天前……

刚才沈家的老祖宗也提到,他院子里的铜狮子,是在五天前变得低下头望着地上的,而许雄风是在五天前清醒过来,还有那些满院子的死鱼,虽然没有任何证据,但我还是隐约感到,这三者之间有一些常人看不到的必然联系。

为了找出突破口,我将眼神凝聚在这个房间里,唯一一个可能知道些内情的人身上。

“小雪。”我笑嘻嘻的忍着肉麻,叫道:“刚才那群人为什么骂你老爸?”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和你又不熟。”

沈雪瞪了我一眼。

“我刚刚那句话是替沈科问的。沈科那家伙跟你够熟了吧?”我忍气吞声、低声下气的问。

“我?我根本……哎呀……”

沈科刚要抗议,就被我从桌子下狠狠踢了一脚。

接着我又笑笑的说:“来,快把你知道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你家的沈哥哥。嘿嘿,当然,这句话也是我代表你的沈哥哥说的。”

顿时,大厅里所有人都打了个冷颤。

沈雪用力的摸着满手臂的鸡皮疙瘩,大声道:“拜托不要说了!肉麻死了,我坦白从宽!”

说到正题,她的脸色微微正经起来,说:“是因为喷水池啦!沈科和六伯应该知道,我爸年轻时曾去英国留过学,所以他根本就不信沈家的那一套,说是迷信,而且对老祖宗嘴里一直咕哝着,沈家大宅里的东西绝对不能动一分一毫,诸如此类的说词大为不满,甚至可以算是嗤之以鼻。

“再加上,老爸上个月为沈家房产的事情,和老祖宗吵了一架,老爸之后变得十分恼怒,然后就自作主张的,决定将自己住的那个院子里的水池,修成一个时髦的喷泉。”

“修那个喷泉的时候,没有人阻止过吗?”我有些不太相信。

沈科摇头晃脑的接嘴道:“不可能,虽然我们都是沈家人,但是每个四合院都形成了个小族系,互相之间很少来往,而且六伯住的地方又靠近大门,只要不那么明目张胆的话,一般是不会有人会在乎你那边在干些什么的。”

沈雪点了点头,接着说:“就像他说的那样,五天前那个喷水池就修好了,老爸又感觉正中间的铜狮子很碍眼,便让人用车把它拉到镇上去,当作废铜卖掉了,但就是从五天前起,沈家大宅所有院落里的锦鲤开始不断死掉,找专家来检查水池里的水质后,也找不到任何问题。

“然后,就有人发现我老爸擅自把院子改动了,那些蛮不讲理的亲戚,全都跑来找我爸闹。说他破坏了这里的风水什么的,还有些人更激动,把水池里死的鱼一古脑扔到了我家的院子里,你说气人不气人?”

她委屈的噘着嘴,似乎很不满意自己那些所谓的亲戚不去找鱼死掉的原因,反而将气全都出到了自己家里。

我脑中灵光一闪,感觉四条线似乎可以连接起来了。

努力整理着自己掌握的线索,我在大脑里擅自做了这样的连线。

首先,是沈雪家修了喷水池,又搬开正中央的铜狮子。

然后,整个沈家大宅里的鱼开始大量死亡,老祖宗院子里的铜狮子也在这一天晚上,从向后仰望状态,变成了低头向下的姿势。

同一天,许雄风也从疯癫了二十七年的病态里,清醒了过来。

这一切的一切,发生的源头,会不会是因为那个喷水池呢?

我低着脑袋,不断思忖着。

这时,有个人走了进来,向大家说道:“老祖宗想请各位去吃晚饭。”那人看了沈玉峰一眼,又道:“玉峰也一起来吧。”

我条件反射的和他们一起站起身向外走去,低下的头,不小心撞在了一个柔软的背脊上。

是沈雪,她回过头,冲我莫名其妙的甜甜笑了起来。

第四章麻烦

沈雪停下脚步等我靠近,然后和我并肩向前走。

“夜不语,夜峰是你表哥吧?为什么他跟你一样姓夜呢?”她笑嘻嘻的问,眼睛里不时闪动一种姑且可以称为好奇的小星星。

我不耐烦的答道:“我阿姨嫁给了一个‘夜’姓的男人,我表哥当然也姓夜了。你不觉得这个问题很无聊吗?”

就是这个没有建设性的问题,从小我就被人问过了无数次,有时候我都快要发疯的建议表哥干脆随母姓得了,一了百了,省得我麻烦。

“随便问问也不行吗?”

沈雪委屈的用力在我手臂上掐了一下,痛的我直想哭。有没有搞错啊,这女孩还是少惹为妙。

我机警的和她保持两个手臂的距离,也不再跟她说话,心情烦闷的走进了那灰色的四合院里。

沈家的老祖宗在左厢的大厅里,摆上了一个长长的饭桌,围着桌子,密密麻麻的坐着二十多个人。

那些人面红耳赤的大声冲沈雪的老爸叫骂着,明显她老爸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毕竟出过国、见过世面,和二十多个人吵上也丝毫不落下风,直看得我啧啧称奇。

老祖宗把柺杖重重的磕在地上,发出“啪”的一声响,所有人顿时安静了下来。

他缓缓看了围在饭桌上的人一眼,用沙哑干涩低沉的声音缓缓道:“你们这些人也老大不小了,难得沈家有客人来,看你们一个个都成什么样子!”

顿了顿,老祖宗续道:“来,我们的客人都过来,坐到我旁边。”

老祖宗指了指自己的下首,示意我们过去。

我天生就不是会客气的人,一屁股大剌剌地坐在了左边的位置。

只听见沈科在我耳旁小声咕哝着:“乖乖不得了,大宅的每户人都派了代表来,待会儿吵的不过瘾会不会开打?”

我重重在他脚背上踩了一脚,坐在对面的沈雪,眼看着自己的堂哥痛的咧嘴跺脚,一副狼狈的样子,居然用手捂住嘴,幸灾乐祸的笑起来,看来这小妮子果然有虐待狂倾向。

大多人各怀心事的吃着眼前的东西,等到差不多了,老祖宗才抬起头说道:“老六,这次你擅自改动家里摆设的事情,应该给大家一个交代吧。”

刚说完,就有个人面色激动的叫起来:“他把大宅的风水全败了,老祖宗,您可要重重惩罚啊!”

原本安静的大厅里,顿时喧闹起来,二十多个人嘈杂的开始大声数落沈雪的老爸,突然有个大嗓门压下所有的声音道:“等到池子里的锦鲤全部死光了,会不会就轮到我们了?”

静,刚才还刺耳的吵闹迅速消失不见,大厅里的人全都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应该不会吧,哪有那么邪门!”有个人小声说道。

“怎么不会?”他旁边的一个人哼了一声,说:“你别忘了二十七年前那件事,当时大宅所有水池里的鱼也是死个不停……”

“二十七年前怎么了?”

我竖起了耳朵想听后文,但那人却没有再讲下去。

“都不要吵了!”沈雪的老爸大叫一声,续道:“老七,你们院子的鱼死的最凶是吧!我今天就整晚守在那里,我倒要看看是什么玩意把鱼给弄死的!”

“好,就冲六哥你这句话,我们明天都到老祖宗这里,来等你的交代。”那个老七说道。

其他院子里的人想了想,也纷纷点头,毕竟这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说不准老六真的能找到元凶呢。

一群人纷纷散去。

我等人都走的差不多了,这才满脸带着恭维谦卑的笑,朝沈家老祖宗问道:“那个,老祖宗,究竟您今天说的那个铜狮子……”

那个老狐狸大大打了个哈欠,也不等我把话说完,就自顾自的站起身来,说:“好累,人老了就是爱犯困,那个小朋友,老朽先去睡了,我们明天再慢慢摆家常。”

该死!难得我这么低声下气,他居然连一点面子都不给!

我脸上的笑意顿时凝固起来,虽然很想发飙,但一开口却变成了这句:“您老走好,哈哈,老人家就是应该多多休息。要不要我叫沈科帮你按摩?”

郁闷,毕竟在人家的地盘上,高傲如我还是要识趣的低头。

人去楼空后,大厅显得格外安静。

我带着满脑子的疑惑,最后和沈科等人无奈的离开了。一路上,时时刻刻都十分聒噪的沈雪,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低着头慢慢走在后边。

我向她走过去,柔声问:“你在担心你老爸吗?”

“嗯。”她看了我一眼,轻轻点头。

“那么你有没有想过,那些鱼是怎么死的?”我又问。

沈雪苦恼的皱紧了眉头,说:“就是不知道啊,虽然我和老爸都猜可能是有人在水池里下毒,但是市里来的专家又检查不出问题,而且死鱼身上也没有中毒的迹象。”

“那也就是说,问题不是出在水质上。”我思忖道。

一旁的沈科插上了嘴:“本家许多院子里都养了狗,会不会是某些犯贱的狗把鱼给咬死的?”

沈雪摇了摇头,说:“我爸也怀疑过,所以前天就要求老祖宗让整个本家的人都把狗给锁了起来,可是今天早晨,鱼还是死个不停。”

“那有可能是老鼠搞的鬼。我以前亲眼见过几只老鼠在浅水里,围着几只鱼又撕又咬,最后活生生把鱼给咬死了。”徐露也是突发奇想。

我咳嗽了一声,指出了问题的关键:“虽然你们几个说的情况都很有可能,但现在状况是,那些死鱼身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伤痕,还有其他的什么高见没有?”

沈科和徐露立刻就打死不吭声了。

“管他那么多,最后大不了和老爸一起搬出去!总之,我早就厌倦住在这种阴沉沉的地方了。”

沈雪用力甩着头,像是想要将烦恼统统给甩出去。

我淡淡笑了起来,这小妮子还真是乐观。

抬头看了看天色,这才发现四周已经黑尽了,没有任何污染的天空上繁星点点,微小的星星不断闪烁着,发出淡淡银光。

这原本应该令人心旷神怡的景色,如今却不知为何,竟然变得如此诡异,星光牵动下,就连周围的空气也充满了压抑感。

突然感觉有股寒气猛地冲到背后,然后迅速窜上头顶,我吓的头发都快竖了起来,转身一看,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最近是不是睡眠不足,神经开始过敏了?”我咕哝着轻轻揉了揉肩膀。

大宅的路上早已亮起了路灯,那些挂在院墙上的灯,沉默地散放出摇烁不定的枯黄光芒。

仔细一看,那些所谓的路灯,居然全都是点燃的蜡烛,粗大的蜡烛外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牛皮纸,在凉爽的夜风里,发出一阵阵“吱嘎吱嘎”的单调响声。

我脸色古怪的冲沈科说道:“你们家的路灯还真是别具一格,太有特色了!”

沈科也不是白跟我混了一年多,自然知道我话里的另一层意思。

他哼了一声:“这也是老祖宗的意思。为了保持大宅的风水,他就是不准本家的人用电,害的二十多户人,现在都还生活在刀耕火种的时代!”

“什么刀耕火种,说的有够难听,嘿嘿,其实很多户人都暗地里拉了电线上来,只是老祖宗不知道罢了。”

已经想通了的沈雪,又开始活跃的发泄起自己旺盛的精力。

就这样打打闹闹,我们一路闲逛着,慢慢回到了住的地方。刚走进院子,一个大约十七岁年纪的女孩就迎了过来。

“阿科,你回来了怎么都不告诉我?”那个女孩亲密的冲沈科说道。

沈科顿时像被雷电击中了似的,全身僵硬,脸上甚至出现了石化现象。

“我我……你!这个!”他唯唯诺诺了许久,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一旁的沈雪窃笑着拉了拉我的衣袖,示意我跟她躲到一边去,我呆呆的看着她越笑越灿烂的笑容,问:“怎么了?那女孩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当然有问题,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小问题。嘿嘿,等着看好戏吧!”

她一个劲儿“咯咯”的笑,直笑的我全身都长出了鸡皮疙瘩,那根本就是我在幸灾乐祸时,常常露出的阴险表情嘛!怎么被这小妮子给学了过去?

“你到底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怪?”那个突然出现的女孩,将手轻轻按在沈科的额头上,不解的说:“啊!温度怎么这么高,你感冒了吗?”

她脸色一沉,又说:“这么大的人了,也不懂得好好爱惜身体,赶快回去躺着,我去帮你拿药。”

“不……不用了……我没有感冒。”沈科结结巴巴的说,还不断用眼角的余光,偷瞄着身旁的徐露。

徐露虽然有点害羞,但绝对不是傻瓜。

见到眼前那个温柔娴静的漂亮女孩对沈科关怀备至,自然也略微感觉到,他俩之间的关系似乎不太寻常,脸色也变得不对劲起来。

“嘿嘿,看来真的有好戏可以看了。”我和沈雪两个有着良好嗜好的纯情少男少女,满脸堆积着奸笑,安静地等待好戏上演。

好戏果然不负众望的开始了。

那女孩坚持要去拿药,走出院门时,突然回头冲他笑了笑,用清亮的声音,柔声说道:“阿科,我是你的未婚妻,细心照顾你也是应该的!”说完后,向我们微微欠了欠身,又意味深长的看了徐露一眼,这才缓缓走了出去。

“你有未婚妻了?”徐露面无表情的问。

沈科全身一颤,就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一般,低着头轻轻“嗯”了一声。

“怎么从来都没听你说过,亏我们还是好朋友……居然瞒着我们金屋藏娇。”

徐露笑了起来,大声的笑,笑的十分开心,笑的眼眶里的眼泪都快流了下来。

“不过,有那么一个喜欢你的人那么照顾你,哈哈,真好……”

“小露,我……”

“我累了。”

打断沈科的解释,徐露快步朝自己的房间走去,越走越快,最后几乎逃命似的跑进房里,啪的一声,用力关上了房门。

“快跟上去解释,顺便向她表白!”没想到事情会演变得这么严重,我有些不忍的从身后狠狠推了沈科一把。

那家伙失魂落魄的摇了摇头,“小露不会听的。”

“你怎么知道她不听?你又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我没有好气的说。

“还是等明天吧,现在她正在气头上。”

沈科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退缩了。

我冷笑起来:“这可是你决定的,到最后千万不要后悔!”

“他有什么可以后悔的?”见好戏演完的沈雪,伸过头来问。

眼看沈科这颗木鱼脑袋冥顽不灵,我眼睛一转,决定用比喻法敲醒他。

“小雪,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种说法?是关于女人的。”我冲她眨了眨眼睛,微笑起来。

“说来听听。”沈雪十分配合的答。

我说道:“据说女人是一种比男人更高级的动物,这种动物的存在,使达尔文的进化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还有人说,男人和女人不是从同一个物种进化来的。”

“那她们从哪里来?”她笑嘻嘻的又问。

我向天上指了指:“她们来自水星。”

沈雪这古灵精怪的小妮子完全明白了我的意图,她哦了一声,继续和我一唱一和:“那女人岂不是很善变?”

“那当然了,她们是水做的嘛!”我瞥了沈科一眼,续道:“水你知道吗?如果不把握水的性质,它们可是会很轻易的就从你手里流走的,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

“你们很烦知不知道!不要像麻雀一样唧唧喳喳在我耳边闹个不停,小心我揍你们!”沈科恼怒的大吼了一声,接着也走进自己的房间,啪的一声用力关上了房门。

沈雪冲我吐了吐舌头,说:“那小子说我们是麻雀!”

“没关系,我大人有大量。不过说实话,认识他这么久了,我还是第一次看他发脾气。”我叹了口气,抬头望着天空,淡然说道:“身为朋友,我真的不希望他以后追悔莫及。”

但我们不知道的是,一场阴影正牢牢地笼罩着这个庞大的宅子,里边所有人都无法逃掉。

那个不久前馈醒的暗夜产物,早已伸出了手臂,它一个个的触摸着每个人的身体,然后伺机将它选中的人,连骨头一起,全部,吞噬下去……
第五章守夜

沈上良摆了一把椅子,独自坐在老七的水池旁。

夜渐渐深了,院墙上的牛皮灯笼,孤寂地散播着黯淡的光芒。

他点燃烟深深吸了一口。

天幕上的星光闪烁,在这个安静夜晚中,显得格外刺眼。

已经有多久没有像这样仰望着星空了?

还记得小时候,自己的那个老头子总喜欢带他到院子里,还唬弄他,说是只要数清天空中的星星,那么自己许的愿就一定会实现。

可是每次自己还没数到三百,就会疲倦的扑在老头子的大腿上沉沉睡过去,那时候虽然全镇都在闹饥荒,许多东西有钱也买不到,而且生活也并不富裕,但他还是很开心,可是当长大,有了见识,人生阅历慢慢增加后,自己却再也没有开心的笑过。

这或许就是当时老头子嘴里常常念道着的,成年人的悲哀吧!

转念想想,今年自己已经满四十六岁了。

十九岁时被老头子送到英国留学,二十六岁回家,然后娶了镇上的一个女子当老婆,两年后生下了女儿沈雪。

沈上良将背紧压着椅靠,头部后仰,面无表情的望着天空。

妻子在十八年前就因为难产过世了,他一个人将沈雪拉扯大,一个大男人要做父亲又要当母亲,其中的辛苦根本就是常人无法想像的。

想起自己的女儿,沈上良的脸上少有的露出一丝微笑。沈雪是他的骄傲,她一直都是个乖巧听话的孩子,又聪明又懂事,只是不知道她有没有发现,她的老爸其实是个十分没用的男人。

虽然他在英国的剑桥待过几年,但那几年时间,完全是吃喝玩乐混过去的。大学四年后,自己是怎么去的,也就是怎么灰溜溜的回来,什么也没有学到。

其实,沈上良也知道自己一无是处,但是幸好,他是沈家的直系,他可以从老头子手上继承一大笔地产。

如果将那笔地产卖出去,那么这一辈子自己的女儿也就衣食无忧了,可那个顽固的老祖宗说什么也不卖,不但不卖,还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

沈上良毕竟受过西方教育,从来就不相信所谓的什么风水,也一直对老祖宗口里唠唠叨叨、不准任何人更改本家大宅里一草一木的规矩,嗤之以鼻,所以他一气之下,就故意在自家的院子里修了喷水池,存着心想要气他。

这样做是不是真的错了?

他叹了口气,深邃的夜更加寂静了。

沈上良掏出表看了一眼,十一点半,看来这个夜晚还漫长得很。他从茶壶里倒了一杯茶轻轻品起来,然后又烦躁的浮想篇篇。

相对于茶,他更喜欢喝咖啡,特别是用牛奶蒸出来的那种顶级咖啡,不用加糖,等到凉的温热的时候一口而尽,那种满口香浓纯厚的感觉,在整个嘴里来回飘荡,许久都不会散去。

其实,在开发商提出收购沈家大宅计画的时候,他就暗自决定,领到钱,就和女儿一起移民到加拿大去。

而且据他了解,对开发商的收购价动心的人,恐怕还不在少数,据说那些城里人想要移平这里修建高尔夫球场,不过管他那么多,卖出去后就是他们的问题了,但关键是老祖宗,究竟该怎么样才能说服他?

用力摇摇头,沈上良突然感到四周的气氛变得十分古怪。

他抬起头四处望了望,什么也没有发现,但为什么总觉得有什么和刚才不一样了?

他困扰的挠挠头,全身猛地一颤。

对了!是蝉叫声。

不久前还叫个不停的夏蝉,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噤声了,还有蟋蟀那些同样聒噪的虫子,也都停止了乱发噪音。

整个院子都静悄悄地,寂静的可怕,沈上良感觉自己就像跳入了一汪黏稠的液体里,那些液体疯狂的灌入自己的耳中,不但遮罩了听觉,还影响了他的情绪。

似乎有什么东西无声的在空气里流窜着,他身旁的压抑感越来越大,猛地眼前一亮,墙上的灯笼原本黯淡枯黄的光芒变做了红色,血一般的红色。

沈上良难以置信的用力闭上眼睛,然后又睁开。

血红突地不见了,不远处的灯笼,依旧散发着那种半死不活的淡淡黄光。

一切似乎都回复了原状,他捂住狂跳的心口,长长吐出一口气,就在这时,有股恶寒毫无预兆的爬上了他的脊背。

他满脸恐惧,有生以来第一次嘴里念道着观音菩萨、如来佛主、上帝、耶稣等等诸如此类的名字,巴望噩梦快点过去。

但是,这场噩梦似乎并不因为他的虔诚就消失无踪掉,沈上良缓缓回过头去……

一声尖叫,顿时从这个院子向远处扩散开来。

首先被惊醒的当然是老七一家人,因为我们住的和他家比较靠近,所以听到尖叫声的我,和一直都在担心自己老爸的沈雪,第一时间冲了过去。

一进老七的院子,就看到沈上良跌坐在地上,满脸煞白,全身还止不住的一个劲儿颤抖着。

他的眼睛圆瞪,充满恐惧的指着面前的铜狮子,任凭周围人怎么问,他也只是在喉结处发出一阵阵古怪的“哧哧”声。

“老爸,你怎么了?”

沈雪立刻跑上去抱住沈上良,眼圈一红,险些哭了出来。

我在旁边轻声安慰道:“看样子,你爸爸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吓坏了。”说完,好奇的冲那座铜狮子看了一眼,没什么问题,和白天看到的一模一样啊?

“狮子、狮子……”沈上良终于说话了:“那座狮子刚才低下头冷冷看着我,它的眼珠子红的就像血,满脸狰狞想要把我吞下去!”

所有人都不禁打了个冷颤!

我又向铜狮子看去,但还是看不出任何问题。

“先扶你爸爸回房间休息一下。”

我示意沈雪把这个精神状态明显不好的男人哄去睡觉,她感激的点点头,和她的阿姨一左一右把沈上良搀扶了回去。

这时沈玉峰也走了过来,不过他手上抓了两个人,见我们惊讶的看着他,解释道:“刚才我听到六哥的尖叫声,立刻就冲了出来,但一出门,就发现有两个人鬼鬼祟祟的人伸着头到处张望。一看是生面孔,我就顺手把他们抓了过来。”

被吵醒的人围了上去辨认,其中有人大声叫道:“这两个家伙,不是常常来这里要求收购沈家大宅的人吗?”

立刻人群就激动了起来。

“妈的,我们家水池里的鱼,是不是你们搞鬼弄死的?”有人用力的扯住他俩的领口喝道。

那两个明显已经被打的鼻青脸肿的人,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的辩解道:“我们在古云山上测量地形,因为汽车的轮胎爆了,所以想来这里借住一晚上,鱼什么的,我们根本就不知道!”

“放屁!你以为我们是大老粗不认识字啊,测量地形用的着你们吗?”有人激动的就想一拳头打过去。

沈玉峰立刻将那些手痒的人给挡住,对他俩说道:“不管什么原因,总之,你们明天和我到警局里去一趟,是非黑白,到时候就清楚了。”

这个多事的夜晚,就这样不平静的安然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就听到有人用力的踹着我的房门。

我穿好衣服,一边抱怨,一边揉着惺忪的眼睛打开了门。

沈科万分焦急的脸孔立刻露了出来。

“小夜,小露不见了!我刚刚去她的房间找她,就发现她的房门大开着,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他急得汗水直流,还一个劲儿的踱着脚。

我慢悠悠地说:“她是不是睡醒后出去做晨运?你要知道,女孩子是很麻烦的。”

“不可能,我检查了她的房间,她的被子还是好好的叠着,床上也完全没有睡过的痕迹。”

“什么!”我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你快去找人搜查整个本家,我去调查看看是不是有人见过她。如果再找不到的话,只有请沈玉峰叔叔派搜查队了!”

“没有用!恐怕我们都被困在了山上。”沈玉峰阴沉着脸,拖着那两个昨晚逮到的人走过来。

我大吃一惊,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沈家停放的所有运输工具,都在昨晚被人破坏掉了,我的警车也不知道被谁刺破了轮胎,那家伙还放光了我的汽油。”他心情极为不爽的说:“换言之,直到镇上有人想起我们,然后派人来查看,否则,我们都会被困死在这个该死的古云山上。”

******

祸不单行,说的就是我们的状况,或许不止我们,甚至是整个沈家大宅里,全部的一百多人,都有可能被这个隐晦的词语给光临。

放下交通工具被毁掉的事,沈家所有人都开始搜寻徐露的踪影。而我和沈玉峰也着手调查起那两个贼。

“说,沈家的交通工具,是不是你们弄坏的?”沈玉峰抓着左边那人的领口,大声喝道。

“我要求联系我的律师!”那人偏过头。

沈玉峰吐了一口口水过去,随手就煽了他几耳光。

我慢悠悠地说道:“法律不是严令禁止殴打犯人吗?何况他们在法律意义上,还只是嫌疑犯。”

沈玉峰和我一唱一和,凶巴巴地说:“这里天高皇帝远,就算我把他们打个半死,到时候再死不认帐,我就不信他们能告我!再说,现在我们和外边完全失去了联系,有没有人会来找我们都要打问号。哼,说不定押他们下去时,这些家伙的伤早就好了!”

“有这么好的事?”我装出兴奋的样子,续道:“那让我也试试,我早就听表哥说,局里打人要遵循一点小小的原则。比如用榔头敲的时候,一定要在人的背上垫块木板,据说,这样打,就算验伤时也不容易检验出来,而且被打的人会痛不欲生,想晕都晕不过去。”

沈玉峰讪笑起来。

“看来你表哥还真教了你不少东西,说的我都想试试了。”说着,他就四处张望,似乎想找个榔头和木板来。

左边的那个家伙,吓得全身都发起了抖。

“我说!”他不顾右边那人的阻挠,大声叫道:“老板的确是叫我们弄些什么事情,把这里的住户全都吓跑,但是我们还没来得及干,就被抓了,我……”

“这么说,沈家池子里的鱼不是你们弄死的?”沈玉峰问。

“绝对不是,我们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这里的交通工具和我的警车呢?也不是你们破坏的?”

“不是我们做的!我发誓!”

沈玉峰眼睛一眨不眨地瞪着他看,过了许久,才恶声恶气的说:“我姑且相信你们的话,如果让我知道你这家伙在撒谎,哼,到时候不要怪我弄断你几根骨头!”

将那两个人锁在房间后,我们走出了院子。

“那人的话你信不信?”沈玉峰思忖了一下问。

我毫不犹豫地答道:“不信。”

“哦,为什么?”他略微有些诧异。

“因为那家伙说的太爽快了!我老爸常常教育我说,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一般都有猫腻,就算他的话里有些真实性,分量恐怕也不多,而且,他害怕的样子也太做作了,一看就知道是装出来的。”

“完全和我想的一样,嘿嘿,看来小夜你并不是徒有虚名啊。”沈玉峰老脸一红,接着就嬉皮笑脸的跟我耍起了花腔。

我暗自好笑,也不拆穿,淡然道:“我们去停车的地方看看。”

沈家本家靠近大门的地方有一块空地,有人随意在那里搭起了几个简单的棚子,就当作停车场了。

由于大宅里边是一个一个四合院紧紧相连的格局,每个院子都有四条小路,通向四个方向,走起来十分像迷宫,而且那些院间小路也实在太小了,容不得任何汽车通过,再加上老祖宗很讨厌这些现代化的东西,所以二十多户人家的交通工具,都停放在了这块空地上。

但没想到,客观上造成了现在这种与世隔绝的情况。

我刚走过去,就看到了满地惨不忍睹的景象。

所有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的汽油,都被放的一干二净,轮胎也被割破了,凶手还心狠手辣的连脚踏车也没有放过。

只看了一眼,我就十分清醒的意识到,在没有设备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在这里找出任何线索。

我极度郁闷的问身旁的沈玉峰:“没有车子真的下不了古云山吗?”

他无奈的点点头,说:“附近常常有许多危险的动物出没,人走下去实在太危险了,再加上又没有大路,普通人花一天一夜,都走不到古云镇。”

“只要人多点,至少还是有希望走出去嘛。”我沉声道。

沈玉峰有些不置可否,说:“你去问问沈家的人谁愿意?他们过惯了舒坦的日子,现在要他们突然走那么远的路,还不如直接要了他们的命!总之,这里储存的食物还剩很多,估计大部分人更愿意等下边的人找上来。”

“那你的手机呢?”我心存侥幸的提醒道:“应该可以和外界联络吧?”

沈玉峰苦笑了一声,将手机掏出来递给我:“忘记带充电器,早没电了。”

我微微叹了口气,用手按摩起太阳穴。

该死!早知道会发生这么多事,我压根就不会来。家里待着虽然无聊了一点,但至少不用在这种该死的鬼地方,被弄的头晕脑胀。

“其实你也不用担心太多了,总之,警局里的人都知道我回了本家,如果四天以后他们还没我的消息,那些家伙肯定会过来找的。”

沈玉峰拍了拍我的肩膀,走掉了。

又回到我下榻的院子。

经过徐露的房间时,我迟疑了一下,然后推门走了进去。

这还是徐露失踪后我第一次进她的房间,只见房里的一切,都整洁的摆放在它们该放的地方,我看了一眼床上,如同沈科所说的,床根本就没有睡过的痕迹,被子也叠的整整齐齐。

靠窗户的桌子旁,一张椅子被拉出了少许,看得出小露曾在上边坐过,或许她还是用手撑着脑袋,呆呆的向窗外望。

桌面上还留着几滴蜡烛的残泪。

对了,这个房间的蜡烛呢?

我灵光一动,趴在地上开始四处找起那根倒楣的蜡烛。

皇天不负有心人,花了老大的劲儿,才从床底下把它给掏了出来。

就在我撅着屁股刚从地上爬起时,沈科和沈雪也急匆匆地从外边踢门走了进来。

他俩脸上的焦急,比早晨更加浓烈了。

沈雪见我满身灰尘也不关心一声,只是自顾自的高声道:“夜不语,我们一百多人找了足足一个早晨,几乎翻遍了沈家的每一块草坪,但就是找不到徐露,甚至没有人在今天看到过她。”

沈科低着头,一声不哼。

轻轻叫了他一声,他也只是迟钝的抬起头看着我,满脸呆滞,原本又大又亮的眼睛,此刻变成了死灰色,而且全身都在不停地颤抖着。

“这家伙担心过度了。”我冲沈雪问:“有没有什么让人精神镇定的药物,安眠药也行。再这样下去,恐怕徐露人还没有找到,他已经发疯了。”

“我家里唯一吃了想让人睡觉的药,就只有感冒药。”沈雪无奈的苦笑了一下。

这时沈科突然抬起头,大声叫道:“都是我的错,昨天晚上我就应该把话说清楚的,是我把小露气走了,该死!我怎么这么蠢!”说完,他就歇斯底里的向外冲去。

这时候我怎么敢放他走,万一这喜欢钻牛角尖的木鱼脑袋,一时想不开自杀了,恐怕我一辈子都会良心不安。

我用一百公尺十二秒的速度冲上去,从后边死命的抱住他,将他压倒在地上,又向早就手忙脚乱的沈雪喝道:“快去拿些酒来,快点!酒你家总该有吧。”

沈雪愣了一下,然后飞快的朝外边跑去,不久后就抱来了一堆瓶子。

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抄起一瓶,打开就朝沈科的嘴里灌,直到把一整瓶都灌进了他肚子里,这才松开手。

“啊,这可是酒精浓度五十六的极品茅台,这次我老爸要心痛死了!”沈雪看了看我手里的酒瓶,阴云满布、写满焦急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

“真是便宜这小子了。”

我用力踢了一脚烂醉如泥、瘫躺在地上的沈科。叹口气,忍不住将他扶进房里,像死猪一般扔到床上,不过,那家伙还真不是一般的重。

我喘着粗气,看了一眼在旁边窃笑不止的沈雪,说:“关于徐露的事情,你有什么看法?”

“完全没有头绪。”

她这才严肃起来,灿烂的笑容,缓缓又被懊恼焦急取代掉。

“我倒是有个看法,小露应该是半夜十一点多左右出去的,证据嘛,我也有!”我拿出从床底下找到的蜡烛,说:“一般一整根全新的蜡烛可以用三到四个小时,而你看看小露房里的这一根,才用了一小半。

“我们都很清楚,她是接近十点左右回房间的,根据蜡烛的燃烧时间推测,我判断她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在十一点多左右,用力将蜡烛扔在了地上,蜡烛熄掉了,她也走出了房间。”

我舔了舔嘴唇,续道:“还记得你老爸尖叫的时候是几点吗?我看过表,十一点三十五分,恐怕那个时候徐露已经在院子里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听到尖叫声时,没有走过来。”

沈雪烦躁的问:“就算你推断正确好了,那可不可以告诉我,小露到底去了哪里?”

我苦笑起来:“这么深奥的问题,我怎么可能知道?但是我想她应该不会笨的走出大院,跑进古云山里,你们确定找遍了所有地方吗?”

“我可以发誓!”沈雪举起了双手,说:“我们所有人,就差把本家的地砖给挖起来了。”

“不对,应该还有地方没有找过。”我努力思忖着,随后猛地抬起头来。

沈雪全身一颤,呆呆的望着我道:“你说的不会是那里吧?”

“对。就是那里。”我缓缓地点头:“听沈科说,现在沈家二十多户人住的,只是沈宅的一小部分,还有很大的地方,因为年久失修,干脆封锁了起来。那里,你们肯定还没找过。”

“你疯了!那里早锁住了,根本就没人能进去。”

“我的确是疯了,但那是唯一的线索!徐露是我的朋友,我真的不想自己的朋友出事情!”我的声音不由得高了起来,说道:“不管怎么样,今天下午我也要溜进去找找。”

“不怕死,你就去好了,到时候别指望我给你收尸!”沈雪大吼着,甩门跑了出去。

我心情复杂的望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突然叹了口气。

徐露这小妮子究竟跑到哪里去了?昨天晚上,就在沈上良尖叫的同时,她又遇到了什么?还有,沈家的交通工具被破坏,究竟是不是那两个贼干的?我深深迷惑起来。

唉,看来谜题又越来越多了……
吃饭去咯~
第六章后宅

夜,平淡的夜,房间里蜡烛的光芒微微摇烁着,这是个十分寂静的夜晚,如果硬要说有不平凡的地方,那恐怕要算呆坐在窗下桌子旁的女孩了。

徐露透过窗户,眼神呆滞的望着满天清晰漂亮的银辉。

如果是在以前,恐怕她早就雀跃的欢呼起来,但今夜她却生不出一点兴致。不止没有兴致,还略微有点怨怒。

究竟天空的星星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为什么总是一闪一闪,看得让人心烦!

她的心很乱。

刚刚那女孩的眼睛,就仿佛看透了自己的心灵,就算是脑子深处的一丝一毫秘密,似乎也被她看了出来,但让徐露躁虑不安、心神恍惚的却不是这个,而是一句话,一句应该是那女孩故意冲她说的话。

“我是你的未婚妻……我是阿科的未婚妻……我是……”

那句话,直到现在都依然不断回荡在脑海里,让徐露痛不欲生。

刚才,当这句话猛地灌入耳朵里,再由耳膜共鸣产生的神经波进入脑子,大脑还没有开始分析这句话的意思时,她的心突然像被狠狠撕裂开一般的痛。

痛的她的脸几乎都要扭曲了,她想大叫,将身旁的一切都砸的粉碎,但是她却不能,要笑,必须要笑!她还要在脸上露出毫不在乎的灿烂笑容,还要祝福那个让她心碎的男孩。

然后,她迫不及待的逃走了,因为她怕自己会晕倒、会哭。

一滴温热的液体,没有预兆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它划过徐露秀丽白皙的脸庞,留下一道湿润的水线,徐露缓缓地用手摸了摸,心脏就像被什么用力捏住般,更加疼痛了。

接着,双眼中迸出的泪水越来越多,再也无法止住。

已经有多少年没有哭过了?

她一直以来都是个极为坚强的女孩,就算母亲去世的时候,自己也只是紧紧地握住她渐渐变得冰冷的手,强忍着将泪水留在眼眶里转,不让它流下来,也不能让它流下来……

因为她知道,那一刻自己已经成了父亲的精神支柱,如果自己也哭了,那父亲他恐怕会因为过度操劳和悲伤,而崩溃掉。

现在的自己却为了一个男孩哭了,哭得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

“不要哭!不准哭!”

徐露将脸上的泪水狠狠擦干,转身走到床边的大镜子前。

这扇不知道多古老的镜子,用结实的木头做了镜框,表面还被漆成红褐色,而镜子光滑的镜面一尘不染,看起来常常被人使用的样子。

今天下午打扫这栋久无人居住的房间时,徐露就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房间里所有的家具、摆设都积满了灰尘,唯独这面镜子干干净净的,似乎才被人细心擦过的样子。

但仔细一看,地板上的灰尘恐怕有几厘米厚,但却找不到任何脚印,显然是很多年没人进来过了。

“如果被小夜那好奇心旺盛的家伙知道,恐怕早就大叫有问题了!”徐露轻声咕哝着,注意力一被转移,她顿时好受了许多,心脏也痛的不是那么厉害了。

身后黯淡的烛光静静的散发着枯黄光芒,徐露望着镜中的自己,突然感觉有些迷茫起来。

昏暗的光芒里,自己的样子变得妩媚无比,眼角淡淡的瞳芒,甚至就连天空的星星也要黯然失色。

这真的是自己吗?她有这么美?

徐露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脸,看着镜中的她也缓缓地略带迟疑地抬起手,轻轻在白皙绝丽、似乎不带有一丝烟尘的脸上抚动,于是她又轻轻跳了几下,左右摆动着身体,痴痴的看着镜子,看着镜中那个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美女,跟随着自己的动作而动作。

不知过了多久,她也丝毫感觉不到厌倦。

随后,她发现了镜子的左上角有几块微小的褐色痕迹,不知道是不是从前油漆时不小心留下的,虽然不留意绝对不会发现,但却依然像根刺一般,破坏了这个镜子的完美。

徐露伸出手去想将斑痕抠掉,但就在手指碰到褐色斑纹的那一刹那,有股恶寒突如其来的爬上脊背,徐露浑身一颤,心脏恐惧地快速跳动起来。

整个房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变得一片血红,而且那股血红的光芒,还如同有生命般不断蠕动,将房里的一切都笼罩了起来。

蜡烛依然静静地燃烧着,只是蜡烛在空气里无风自动,每一次摇晃就会分泌出一丝红光。

徐露想要尖叫,却发现自己张开的嘴里,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红光有若实质似的,不断缠绕在她的身上。她就像掉入了阻力极大的液体里,每走一步都要花上极大的力气。

过了不知多久,徐露终于来到桌子前,她伸手用尽力气把蜡烛扫到地上,只见蜡烛飞了出去,火苗也熄灭了,掉在地上弹了几下后滚进了床下,但是血红色的光芒依然没有消失。

她猛地感觉到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狠狠的掐住了自己的脖子,然后将她的头用力向后掰。

在镜子里,她又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她正用力的捂住自己的脖子,身体不协调的扭曲着,徐露瞪大了眼睛,痛苦地挣扎着。

突然,她发现镜中自己的脸竟然不见了!头发下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有,就如同一张白纸。而那张白纸下,就是脖子和疯狂扭动的身体。

“我的脸呢?怎么我看不见?”

她再也顾不上那双掐着自己的脖子、几乎要令她窒息的手,只是一个劲的想要去抚摸自己的脸,但手刚抬起来,镜子里猛地发出一道刺眼的光芒。

徐露双眼里充满了血色的红,大脑一阵混乱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在徐露消失后的那天下午,我在背包里塞进了许多有用以及没用的东西,然后走出了房门,刚进入院子里就愣住了。

只见沈雪背着一个涨鼓鼓的旅行包,等在院门口。

“你怎么来了。”我明知故问。

她扬起头,面无表情地答道:“你到了我们沈家,就是我们沈家的客人,我有义务帮你收尸。”

我顿时笑了起来:“怎么你们沈家的人都那么臭屁?”

“要你管!”

她冲我吐了吐舌头,突然惊讶的看着前方呆住了。

我立刻回头,还没等发现什么,一只手已经牢牢地抓住了我的胳膊。

“小夜你这个死小子,居然敢灌我酒!”沈科大口的喘着气,他满脸通红,还因为酒精的作用,身体时不时地颤抖着,叫道:“你们的话我统统听到了,别想甩开我!我要去找小露,找到她,然后当着她的面把话说清楚。”

“看你这副德行,你能不能走啊?”

我皱紧了眉头。

“当然能!我稍微运动一下,等体内的血液顺畅了就清醒了,这可是我老爹纵横酒场二十多年不败的超级经验。”

那家伙一副要死不死的样子,全身软的就像海绵,偏偏还不服输的说:“况且沈家的后宅根本就是迷宫,如果没有熟悉的人引路的话,绝对寸步难行,你们离不开我的!”

我转念一想,也对!自己在前宅都常常迷路,更不要说从没有去过的沈家后宅了,那个鬼地方可比前宅大上一倍有余。

就在我伸手扶住他正要向外走的时候,一个清亮温柔的声音传了过来。

“阿科。”是沈科的未婚妻。

看来这个女孩绝对不简单,她似乎十分明白,沈科这一走,将会带给自己什么样的打击。

“你真的要去吗?”

她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他。

沈科毫不犹豫地点头:“我没有选择。霜孀,从小我们就一起玩,一直以来我都把你当作可以照顾的妹妹,虽然我们的父母擅自把我们捆在了一起,但是这种感觉从来没有变过,你也应该清楚,我俩根本就不可能!但小露不一样,她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现在是,以后也不会变!”

“说这种话也太狠了点吧!”

我和沈雪对视一眼,不由得苦笑起来。

果然沈霜孀全身一颤,她迅速低下头,什么话也没有再说。

但就在那一刹,我分明看到了她脸上的绝望,那种凄惨哀怨的样子,就算是我也不忍心看到。

“那你小心一点。”她再次抬起头时,脸上已经没有了表情,有的只是冷漠,眼神也变成了死沉沉的灰色,但嘴里却机械化的说着极为温柔的话:“山上的夜晚很冷,多带点衣裳,还有,这是感冒药,每天吃三次,千万不要多吃,你最近身体不好,要多多休息!还有,看到徐露妹妹的时候,告诉她,我祝福你们,我……”

沈霜孀再一次转过头去,这次却没有回头,逃一般的冲出了院门。

“你这个不解风情的王八蛋!”

我气恼的狠狠在沈科头上敲了一下。

沈雪也是大为气愤,狠狠在他身上掐了一把,叫道:“你这种人应该关进监狱里,免得出来祸害人间!居然连那种绝情的话都说的出来,你知不知道有多伤人?”

“你们两个到底在气什么?”沈科疑惑的挠了挠头。

我瞪了他一眼,实在是无语了,虽然知道他对感情很迟钝,但是没想到居然迟钝到了这种程度。

沈雪再次和我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长叹了口气。

“算了,我们立刻出发,说不定还能在晚饭之前赶回来。”我率先向前走去。

沈家后宅,就在老祖宗住的那栋灰色的四合院不远处,顺着大门口那条路,直直的走十多分钟就可以到了。

说实话,根据这两天的了解,我对沈家的构造初步有了了解。

本家是由前宅和后宅两个部分组成,围墙呈圆形,里边还有一道和外墙同样高的内墙,弯曲地将前后两个宅区隔了开来,只在正中间开了一道连接用的小门。

整个本家就像是一个太极图案,但又绝对不是标准的太极图案。

如果将前宅比喻为阳,后宅比喻为阴的话,明显可以看出阴盛阳衰,黑色的面积要比白色大上一倍多。

其实早在一百多年前,本家就将后宅列为了禁区,不准任何人进去,而那道唯一的门,也被青铜大锁死死的锁了起来,为了对付那把锁,我还特意带上了一柄大钳子。

避开所有人,偷偷摸摸的到了小门时,我们才惊讶的发现准备居然是多余的,门虚掩着,上边的锁早已被什么人给剪开了,铁链子淩乱的扔在地上。

我用力推了一把,门咯吱咯吱的向两边退去,顿时,一股刺骨的寒气,迎面扑了上来。

沈雪打了个冷颤,抱怨道:“只不过隔了一道门而已,怎么会变成两种气候?”

我试探着缓缓将手伸进门里,虽然并没有像刚才那么冷,但是温度却明显没有前宅的高。

我奇怪的咕哝着:“是不是因为海拔的原因?虽然理论上,每上升一百米温度就会降低一度,可是应该没有这么突然的。真是见鬼了,我就不信九十九米和一百米之间的温度,会有什么差别。”

虽然有些怀疑,但我还是首先走了进去,既然都已经来了,还不如进去找找线索!

后宅里虽然阳光明媚,但总给人一种阴沉沉的感觉,和前宅一样,虽然也是采用一间间四合院相连的格局,可墙全部粉刷成了黑色,房顶也没有用任何琉璃瓦做装饰,只是铺上了深黑色的瓦。

杂草纵横交错的满园都是,有一些生命顽强的,甚至从地砖之间钻了出来,随意一阵清风拂过,荒芜枯黄的草便会乱糟糟的摆动,说不出的萧索。

“对于最近在本家发生的许多事情,你们有没有什么线索?”眼见大家都不开口,我没话找话的问道。

沈雪毫不犹豫就摇头,而沈科迟疑了一下,偏起脑袋仔细想了想后,也大幅度的摇起了自己的木鱼脑袋。

其实这两天发生的事,我也没有太多的头绪,但总觉得应该是和那个新修好的喷水池有关,碍于沈雪的面子,我自然不会说出来。

“我一直都很好奇。”我用力扒开深及腰部的杂草,吃力的向前走,说:“究竟你们沈家的祖宗,为什么要选古云山半山腰来修房子?这里前不挨村,后不着店,就算是现在上山都要大费周章,更何况是交通工具不太发达的几百年前!

“而且,想要修起像沈家这么大,足足可以住下四千多人的建筑群,动用的劳力、财力、物力,几乎可以算的上天文数字!”

沈科深有同感地点头道:“据说,本家是在清朝康熙年间开修的,历时十三年才建好,至于为什么要修在这里,恐怕原因已经被第一代的祖宗带进了棺材里。”

“说不定我们的第一代老祖宗,根本就是钱多得花不完,纯粹是因为一时兴起,就将本家给建在了古云山上。不信你看看族谱上那些个老祖宗们,他们哪一个没有不良爱好?”沈雪撇了撇嘴,不屑的说。

我立刻感慨万分的点头,心想,你们老祖宗我是不知道,不过光看这小妮子和沈科就足够了,他们沈家人的性格我可是不敢恭维的。

又向前走了几十米,突然脑中灵光一闪,我叫了起来:“糟糕,从刚才起,我就忽略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沈科和沈雪双双望向我。

我尴尬的挠挠头说:“我们找到门的时候,门上的锁已经弄开了,也就是说,有人先我们一步进去了后宅,但问题是弄开锁的究竟是谁?还有,他或者他们现在到底还是不是留在后宅里边,而且,就连他们是敌是友也不知道。”

沈科立刻醒悟过来,他急促的说道:“小露!小露会不会就被这伙人给绑架了?他们会不会对她怎样?”

真是关心则乱,那家伙越想越怕,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我一把抓住了他,叫道:“你给我滚回来!你知道他们在哪吗?不知道就给我好好的找。虽然不清楚他们和徐露的失踪是不是有直接联系,但应该也是一条不容忽视的线索!”

让他们仔细注意四周的异常后,我开始一寸一寸打量起附近的景象。

这里的建筑大多没有什么大的损坏,只是处处都透露着一种萧条以及没落,就像一朵盛开的鲜花,在它最美丽的时候却突然凋零了。

我向最近的一面墙靠过去,用手轻轻抚摩黑色的壁面,质感很好,也没有任何裂缝,显然和老祖宗口里年久失修的说辞大相径庭。

那么一百多年前,沈家为什么又要空放着如此好的房子不住,反而将其封闭起来,让剩下的人全都拥挤的住进本家的前宅呢?难道这里存在着某些不能说出口的问题,或者秘密?

我摇摇头,再次思索起先我们进入后宅的人,很困惑他们为什么要进来,而且进来的方式,居然和自己的方法不谋而合,一样粗鲁直接、不拐弯抹角。

嘿嘿,这样的人我倒是满喜欢的,只是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是那些地产开发商派出来的狗腿子。

还有关键的一点是,他们现在究竟人在哪里?如果还待在后宅的话,就要立刻退出去,我可不希望还没有找到徐露,自己人就先遇到危险了。

我毫无头绪的胡思乱想着。

回头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自己走过来时,在草丛里留下的那一条曲线,突然眼前一亮,我迅速捕捉到了脑中偶然闪过的灵光。

对了!痕迹!可以从痕迹入手!

既然有人进来过,那么他也应该像我们一样留下些什么,虽然草丛的痕迹可以被风吹乱,但是地上的脚印呢?

院子里的路,虽然是用黑褐色的泥砖铺成的,但是那路也不过才一米多宽,其余的地方都是略带湿润的泥土,而且漫漫草海将视线全都遮住了,我就不信那些人可以准确无误的全都走在石道上。

我走回门的地方,从背包里掏出一把砍刀,一路走一路砍,还时不时的趴下身子,仔细打量着地面。

沈科和沈雪都感到莫名其妙,还以为我犯了神经病,我自然懒得去理会他们古怪的眼神,不知找了多久,就在我累死累活的想要罢工、让其他人来接手的时候,一个脚印露了出来。

沈科伸长脖子只看了一眼,全身就如同触电一般跳了起来,脸色顿时也变得煞白。
第七章血花

“这个脚印是小露的!”沈科激动的喊叫着。

我轻轻“哦”了一声,盯着他问:“从哪里看得出来?”

“我确定!”他手舞足蹈的用手比着鞋印,说:“这双鞋是我陪着小露去买的,鞋子的款式和大小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完全和这个脚印一样,而且脚底的花纹,你看,这种款式的鞋底花纹,是品牌公司限量出售的。”

我沉吟了一下,说:“既然你这么肯定,那这个人是小露的可能性就非常的大,不过她一个人跑到后宅来干什么?”

“她是一个人?”沈雪吃惊的抬起头。

“不错。”我将周围的草除了个一干二净,看着黑糊糊的地面说道:“你看看,这个脚印离开砖道有三米多远,而附近却没有任何的脚印。

“如果她是被绑架的话,没理由她的脚印留下来了,而别人的脚印却印不上去,这说明什么?第一,有可能有人和她一起,只不过他们全都准确的步步走在砖道上,没有留下脚印,但这样的话,他们没理由会让小露一个人离他们那么远;第二,就只能解释为,她是独自一个人。”

“那她为什么只留下一个脚印?”沈雪还是很疑惑,问道:“她走到这里的路径在哪里?从砖道到这个地方有三米多,怎么会没有其他脚印的痕迹,难道她是跳过来的?”

“据我所知,她的弹跳力绝对没这么好。”我因为无法解释而苦笑起来,不知为何,在内心深处微微有一丝不安。

沈科烦躁的叫道:“不要管那么多了,既然有线索,我们就快点找下去,说不定小露还被陷在这个迷宫里,哭着等我们去救她呢!”终于有了一丝线索,这家伙就像溺水的人抓到了稻草,精神大为昂奋。

“那你先去除草!”我将手里的砍刀递给他。

沈科愣了愣,傻傻的问:“为什么?”

我用力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这里只有一个脚印,而路又四通八达,你大哥我怎么可能判断的出,你的小露向什么地方走的,给我多找几个脚印出来!”

眼看沈科委屈的摸着自己的头,沈雪捂住嘴笑起来:“夜不语,他本来就已经够笨了,你再敲他的脑袋,这小子会变白痴的。”

我们三个人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总算在最右边的一条隐蔽的十分巧妙的小路上,找到了脚印,顺着路一直朝里走,不久,一栋老旧的四合院出现在眼前。

门前也有徐露的脚印,看这个脚印推想她的姿势,似乎是想要进院子。

我抬头缓缓打量了一下,眼前的两扇院门也是虚掩着,中间的蜘蛛丝全都破了,上边还有蜘蛛在努力的编织着新网。

“看来她应该是进去了。”我用力推开门,只感觉一阵清爽的新鲜空气,迎面扑了过来。

“哇!”身后的沈雪惊讶的叫着,只见眼前院子里的景色,和外边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在这个院子里,花台上的牡丹和芍药开的正旺盛。

各色的鲜花引来了无数的蝴蝶、蜜蜂翩翩飞舞,让人禁不住眼花撩乱,而附近的摆设也井然有序,安静待在它们该待的位置,地上路是路、土是土,泾渭分明,丝毫没有长一丁点杂草。

而院子的正中央,如同前宅一般有座耀武扬威的铜狮子,它趾高气扬的仰头后望着,在它旁边还种着两棵桂花树,此时上边也开出了无数淡白色小花,正散发出浓烈腻人的香气。

我惊讶的全身都呆住了,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快步冲上去,我不断地打量那些怒放盛开的鲜花,抱着头呻吟起来:“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沈雪他俩也走进来,她用手指轻轻戳着我的背,好奇的问:“什么不可能?”

我顿时就用像要和人干架一般的粗鲁语气,大声吼道:“只要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牡丹的花期是四至五月左右,而芍药一般比牡丹晚上一个月,它们两个的花期偶然碰在一起,我还可以理解,但是这两株桂花树……”

我用手从树上扯下一片叶子,叫道:“你看!这是银桂,它的花期可是在九月分,而且出名的只会后延不会提前,这三种东西怎么可能一起开花,实在太怪异了!”

沈科满不在乎的踹了身旁的铜狮子一脚。

“管他那么多,说不定这是以前哪个沈家的怪才,闲着无聊培育出的新品种。现在最重要的是去找小露!”

“你知不知道这个多有价值?好的银桂本来产量就不高,你闻闻这花香,又浓厚又淡雅,而且高贵之中还带着一些黯淡的忧郁,这可是极品!

“还有,我的天,就算在我那个疯子叔叔的实验室里,也没有见过一棵银桂树上,居然能长出这么多花的。”

疯子叔叔是夜家旁系的人,出名的花木狂,现在是某个农业大学的教授,就因为从小受到他的毒害,我现在才会懂得这么多有关花木的知识。

“夜不语,你够了没有!究竟是小露重要,还是你那个该死的银桂重要?!”沈科几乎快要抓狂起来,他恼怒的瞪着我。

而我心脏一颤,顿时从狂热的情绪里彻底清醒过来,对了,自己刚才究竟是怎么回事?居然会失态,而且那种狂热的什么都不顾的样子,也绝对不符合自己一贯冷静的性格。

难道是这个院子有古怪?

我禁不住又向四周望去,原本井然有序的蝴蝶蜜蜂等等飞虫,被我们一闹,全都忙着飞上了天空,整个院子静悄悄的。

静,如死的寂静,虫鸣声在一刹间同时默契的停止了嘶叫,只有盛放的各种鲜花,微微在风中摇晃。

但这种怡人的景致,此时却莫名其妙的带给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花台上那些如芍药红的就像血般,猛然映在视网膜上,顿时让我全身起满了鸡皮疙瘩。

那些红的异常的花瓣被风带起,缓缓飘落在地上,带着一种止不住的诡异气息。

沈雪用手来回摩擦自己裸露在外的双臂,说:“你们有没有发现周围突然冷起来了?而且,你们闻闻!”她用力吸了几口气:“好像有股什么奇怪的味道。”

我点点头淡然道:“好像是什么的血。”

话刚出口,就见沈科浑身一颤,随即低下头若有所思的想着什么。

我没心情理会他,其实就在刚才清醒的瞬间,我就敏锐的感觉到四周的气氛全都变了,空气里也开始不断散发出一种怪味,那种味道自己并不陌生,是血腥味!

血腥味压过了银桂腻雅的香气,变得越来越浓烈,我顺着气味来到花坛前,顺手摘了朵鲜红欲滴的芍药轻轻闻了一下,一股强烈的怪味猛冲入鼻子里,我大吃一惊,立刻惶恐地将它扔到地上,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人也有点站不住了。

“你怎么了?”沈雪立刻上来扶住我。

我强忍着颤抖,用自认为最平静的语调说道:“血腥味是从芍药里散发出来的。”

她难以置信的惊叫一声,随后也像想到了什么,回头望向沈科。他俩不断用眼神交流,最后沈科满脸恐惧的咬住嘴唇,狠狠地点了点头。

“你们到底在打什么哑谜?”我不悦地沉声道。

“小夜,你有没有兴趣听沈家一个百多年前的老故事?”沈科不断瞄着这个院子,眼睛里充斥着强烈的惊骇不安。

“说来听听。”

我不是笨蛋,当然知道那家伙不会在这种情况下讲无聊的东西。

沈科咳嗽了一声:“很久以前……唉,看到这些怪异状况的时候,其实我早就该想到了。”

“快点进正题!”我皱了皱眉头。

沈科立刻尴尬的笑起来,说:“不要那么心急嘛,我又不是不说……好,好,马上讲!”

见我提起了拳头,这个贱骨头顿时认真起来,续道:“一百多年前,沈家出了一个叫沈羽的怪胎。那个怪胎对任何东西都不感兴趣,除了种植花木。他对花木有种疯狂的情结,尤其是牡丹、芍药和桂树……”

沈羽站在自己的新家前,脸上依然带着冷漠,周围的人不断对他指指点点,他却充耳不闻,不是他不在乎,而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在乎。

几天前,老祖宗要他搬到后宅来,说是因为周围没人受得了他的臭脾气,他没有争辩什么,爽快的让出房子,搬进了后宅偏僻的一个角落里。

总的来说,这个地方还是令他很满意的,虽然屋子破了一点,而且卧室里还摆放着一面明显是女人用的大镜子,但外边的院子却比所有人的都大,在里边,足够让自己栽种更多的花。

他在庭院里挖了许多小坑,然后小心翼翼地将种植在从前房子的牡丹、芍药和银桂,移植了下去。

这些花全都是自己的宝贝,特别是那几株铁杆紫,虽然并不算是十分珍贵的芍药,但它们花期极早,往往在三月,别的地方都还在起苞的时候,他的铁杆紫已经开放了。

这是他最骄傲的地方,可惜美中不足的是,花还不够红,再红一点,红的就像鲜血一般,就更完美了。

对了,昨天有人擅自将自己院里的铜狮子移开了,老祖宗大发雷霆,嘿,最好把那些家伙们统统赶出沈家,他们总不用正眼看我,不过,我也瞧不起他们。

总觉得那面镜子有点诡异!

长时间看着镜面,我甚至能从里边看到一丝丝红色的光,或许是自己眼花了吧。

晚上做了个梦,有个看不清楚样子的女人告诉我,她说如果用血灌溉芍药的话,芍药就会变红,像血一般的红……

“沈羽常常用一种奇怪的方法,来种植牡丹和芍药。”沈科舔了舔嘴唇,续道:“或许小夜你已经猜到了,他是用血!”

果然是这样!

听着他的故事,我的脸色也变白了,沈雪更是害怕的紧紧抱住了我的手臂。满园的鲜花不知何时起静止不动了,即使在清风微拂下,也呈现出一种诡异地如死静态,仿佛也在认真地倾听着这个故事。

沈科继续讲道:“他首先用的是鸡血和猪血,最后更是割破了自己的手腕,直接将血滴进碗里,再用来灌溉芍药。”

不够红!还是不够红!

虽然已经用血灌溉了几个月,铁杆紫在开花期开出的花,已经比从前鲜艳了许多,但还是没自己期望的那么好!

究竟该怎么做,才能让它变得像血一样红呢?

几天前,又做了那个奇怪的梦,梦中的女人依然看不清楚样子,但她的声音十分好听,就如同自己那两株银桂一样,又腻又香醇,让人不忍心抗拒她。

那女人说,灌溉芍药必需要用人血,不然就开不出好花,而花期也不会太长。

第二天我就试了,我忍痛割开手腕,接出满满一碗鲜血,倒在种植着芍药的土中。

今天一大早,刚走到院子里,就看到所有的芍药都变成了我梦寐以求的血红色。

铁杆紫原本红的发紫的现象,已经完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妖艳的大红,那种鲜艳的颜色,令我禁不住手舞足蹈,激动地几乎快要死掉了,我突然明白,一定是我的虔诚感动了上天,所以才会派仙女下到凡间来点化我。

“沈羽一直在用自己的鲜血给花灌溉,他的邻居虽然觉得很怪异,但因为老祖宗没有说什么,再加上他是沈家的直系,也就任他自生自灭。”

沈科没有意义地摇了摇脑袋,续道:“说来也怪,自从用血浇灌后,沈羽的芍药就非常的鲜艳,层层的花瓣不但美的毫无瑕疵,而且红,非常红,红的就像血一样。”

院子里的压抑感越来越沉重了,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着。天空中,明媚的阳光也突然黯淡起来,但周围还是非常安静,安静的让人心烦意乱。

沈科就像没有察觉到一般,依然不断地讲着故事,偌大的院子里,他的声音显得格外刺耳。

“虽然那些芍药异常漂亮,但沈羽的邻居们没有任何人想要去欣赏,他们认为那绝对是不祥之物,沈羽也丝毫不在意他们的异样眼光,直到本家有小孩不断失踪为止……”

一直都有个愿望,就是看到牡丹、芍药、银桂这三种最爱的花木,同时开放,只要一想到牡丹优雅的粉红,芍药高贵的血红,以及满树浓香的桂花,交杂在一个院子里,自己就止不住的浑身颤抖。

于是我开始虔诚的向上天祷告,希望那个屡屡给我提示的仙女,能够再次下凡,进入我的梦里,令人兴奋的是上天听到了我的愿望,昨晚我又做梦了。

那位仙女第一次正面对着我,但我依然看不清她的样子,不过我不在乎,我只是想知道那个办法。

她没有让我失望,用腻的让我发冷的声音告诉我,只要将刚死不久的人的尸体,埋在银桂树下,它的花期就会提早四个月,而且开出的花更多更香浓,那时候牡丹、芍药和桂树就能在一个时间盛放了。

人的尸体?醒来后我就犯起了愁,究竟该到哪里去找尸体?挖坟?后宅的墓园里虽然有很多,但都是些死了好几年的,恐怕现在也只剩下骨头了,更不要说是需要刚死亡不久的尸体。

我苦恼的坐在院子门口,有个小孩子刚好经过。

他冲我笑着,满脸的灿烂,甚至不输给盛放的铁杆紫,于是,我也开心地笑了起来……

尸体总算有了。

“沈家一个月里失踪了十三个孩子。那些孩子的家长们找的焦头烂额,也没有一点线索。最后有人说,其中有几个孩子失踪之前,似乎和沈羽在一起,他还给了那些孩子东西吃。”

沈科喘息着,想要停顿下来,却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舌头完全不受控制,一个词接一个词的,将话从嘴里不断迸出来。

“于是那些家长全都赶去了沈羽家里,但他家的大门紧紧闭着,任凭那些人怎么敲打也没人来应门,许多人都认为这是他心里有鬼的表现,立刻就有人撞开门闯了进去。

“但刚一进门,大家都愣住了!在这个初夏时节,沈羽的院子里,芍药、牡丹和桂花居然同时盛开着,本来应该很美的景色,却不知为何透露出丝丝诡异,所有进来的人都同时打了个冷颤。

“一阵阵妖异的感觉充斥在空气里,和桂花的香味纠缠在一起。还有芍药红的像血的花朵,全都令人非常的压抑,这种感觉,甚至让人也变得异常烦躁起来。

“家长们将整个院子都搜索了一遍,最后在两株桂树下,挖出了失踪的那些孩子的尸体……正好是十三个,可是那些尸体早就被肢解成了无数块,只有头部还算完整的保留了下来。

“这件事将整个本家都惊动了,许多人自发的组成搜索队想要将沈羽找出来,但是他就像突然在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踪迹。”

这个KB的故事总算是被讲完了,沈科大口大口地吸着气,一连串说完那么多话,痛苦的几乎要让他窒息了。

直到现在,他也不太清楚刚才的自己究竟是怎么回事,就像整个身体已经不属于自己,他就像行尸走肉似的,按照突然出现在脑中的东西,麻木的将其当作草稿念了一遍,这会不会就是所谓的鬼上身?

想到这里,沈科原本就苍白了的脸,顿时更苍白的不能再白了,他害怕地用力拍打狂跳的心脏。

就在沈科那家伙讲到一半的时候,我基本上已经猜出了整个剧情,所以也不算太震惊。可旁边那个吓的朝我怀里钻的沈雪,就不太一样了,女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明明非常清楚故事情节,但听到后还是怕的要命!

“你的意思是说,这里就是那个沈羽住过的庭院?”我忍不住又向四周打量一眼。

沈科依然是满脸恐惧,说:“我不知道具体位置,但是根据故事和这些开花期异常的桂树来看,应该不会错吧?”

“但这个故事还有个你忘了讲出来的结局吧!”沈雪忍不住从我怀里探出头来,紧张地说:“由于找不到沈羽,那些愤怒的家长们就迁怒在他的花木上,他们将他种的花草全都拔出来,付之一炬,烧得一干二净,而沈羽住过的地方也就彻底被放弃了。”

“你是说,沈羽留下的花木,早在一百年前就被销毁了?”我只感到一阵恶寒,头发几乎也竖了起来。“那我们现在看到的东西又是什么?”我问。

“鬼才知道。”沈科也是摇头,他哆嗦着说:“或许是有人为了某种目的,将种子暗自藏了起来,然后再到这里栽种。”

“那样也不能解释眼前的情况。”

我又在银桂树上扯下一片叶子,只看见整棵树都在摇晃,还发出了一阵像是低沉呻吟的怪音。

我们三人顿时被吓了一大跳。

“这个鬼地方实在太诡异了。我们还是快点离开吧!”沈雪小声建议道。

我和沈科立刻同意,飞一般的从后门窜了出去。

刚一走出院门,刚刚都还阴晦的天空突然变得万里无云,道道刺眼的阳光,从天空射下来,害的我们的眼睛一时无法适应。

我用力眨眨眼,迷惑得抬头望着天空,太阳已经非常偏西了,看了看表,指标居然到了四点半的位置,但自己明明就记得,进那个院子的时候还没有到三点,感觉也没待多久,只不过是听沈科讲了个故事而已,没想到竟然花了一个半小时。

看来,刚刚的院子真的有古怪。

沈科的故事里,还有许多的疑点,既然那个沈羽爱花成痴,甚至到了为弄到养料不惜杀人分尸的地步,那他又怎么会躲起来,眼看着自己心爱的花木被人砍掉,而不稍加阻止呢?

如果他爱自己的性命胜过爱花,他就不是故事里那个花痴了,还是说另有隐情?突然脑中一道灵光闪过,我顿时大叫起来。

“恐怕,刚才我们看到的院子,就是沈羽一直藏身的地方!”
第八章根须

人类有时是极为愚蠢的动物,就像骑驴找驴的人一样,就在他焦头烂额的时候,殊不知他拼命寻找的东西,就安静地躺在他的胯下。

沈科和沈雪全身一颤,大脑努力的消化着我提供给他们的资讯。

过了许久,沈科才问道:“你是从哪里得出这个结论的?”

“很简单。”我向身后指了指,说:“这院子的位置十分隐秘,应该是夹杂在外墙和内墙的夹缝之间,通到这里的路也很难发现,如果不是我们循着小露的脚印一路走来,恐怕聪明如我也会忽略过去。”

我顿了顿,续道:“而且沈羽是花痴又不是白痴,他当然很清楚杀人偿命的道理。那家伙知道,自己偷偷把本家的小孩杀掉用来当肥料的事情,早晚会暴露,所以他把自己最喜欢的花木,移植进了这个自己偶然发现的院子里。

“我敢肯定,在那些愤怒的沈家人冲进他的住处时,那里早就已经成了个空壳子,里边的花木都是些次品,就算全部被烧掉了,也不会让他心痛。”

“那最后沈羽到哪里去了?”沈雪忍不住疑惑问:“他不可能一直都躲在院子里不出来,是人都要吃饭吧?而且那个时代家家户户都养了狗,就算在夜里出去偷食物,也很容易被发现,可是故事里的他,明明就是从此后消失不见了踪迹。”

“我又不是他,怎么可能回答的了你的问题?”我苦笑起来,转身凝望着身后的神秘院子说道:“如果我们能好好搜查一番的话,这个院子里或许就藏着答案。”

沈科默不作声地回身推开门,准备再次走进那个令人心惊胆颤的古怪房子。

我一把抓住了他:“你干什么?”

“我要进去找找。”他沉着脸说。

“你不找徐露了?”我大为惊讶。

认识他很久了,还是第一次见他对某些神秘怪异的事件产生浓厚的兴趣,而且他甚至放下了寻找小露这件他认为比他生命还重要的事情,实在太不寻常了。

沈科轻轻拨开我的手,说:“现在你还能找到小露留下的蛛丝马迹吗?恐怕我们找到的线索,已经完全断掉了。”

见我沉默不语,他的脸上微微露出一丝疑惑,说:“我感觉里边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召唤我,虽然知道那感觉有点莫名其妙,而且非常没有道理,但就是有那种感觉,我甚至可以模糊的确定,不但沈羽还留在这个院子里,小露也在!”

我和沈雪对视了一眼,同时被他怪异的表情吓了一大跳。

“你究竟在说什么?”沈雪用力拎着他的耳朵:“如果沈羽到现在都还活着,那他岂不是快接近两百岁了?人有可能活那么久吗?退一万步,就算他能活两百年,他又是在靠什么生存呢?”

“进去找找就知道了。”

沈科没有回答,迳自跨进门里。

我和沈雪无奈的跟了进去。

再次回到了这个不久前才狼狈的逃出来的地方,牡丹、芍药以及桂树相交错的空间里,依然散发着淡淡的诡异,但明显没有刚刚那么的浓烈了。

银桂树的香味腻的人有点头晕目眩,花了半个小时,将院中所有的屋子都翻了一遍,我们却没有任何值得驻足的发现,应该说是不可能有发现,所有的房屋都空荡荡的,没有任何摆设。

“我们走吧!”我拉了拉沈科。

他丝毫没有理会,只是呆呆的望着正中央那口铜狮子,像在想着什么。

沈雪也在看着,她的脸上慢慢流露出疑惑,轻轻拉了拉我的袖子问道:“夜不语,你有没有觉得这个铜狮子,有些地方和刚刚不太一样了?”

我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身体顿时一颤。

那座狮子不久前还后望着山顶的头,不知何时向右偏移了三十多度,它的眼神现在正冷冷的盯着两株银桂,我心中一动,走过去抱住狮子的头,使劲掰起来。

就像以前我常常说的那样,我并不是个鬼神论者,甚至不太相信它们的存在,虽然遇到过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最后我都找到了理论依据。

当然,有许多依据是自己牵强的用科学去解释后,再强迫自己相信,或许,我真的是个非常自我矛盾的人吧!但就是这样的性格,才造就了我天不怕地不怕的胆子,否则,我也没运气活到现在。

刚刚我突然想到,或许沈家大宅院子中央的铜狮子的脑袋,可能有机关,能被转动,这样倒是顺便能解释,为什么老祖宗院子的那口超大狮子的头,会在五天前的晚上突然望向地上了!

而且这个推理没有错的话,还可以确定一件事,身后一定有人鬼鬼祟祟的因为某种目的跟踪我们,或许,他们更希望将我们吓跑!

可是我的猜测落空了,任凭自己用多大的力气,将狮子的头往八个方向转动,可那玩意儿就是纹丝不动,死死的和脖子连在一起,我又不死心地爬上去,检查会不会有自己不小心遗漏掉的开关,甚至将手指插进了那个该死的铜狮子的屁股眼里。

沈雪指着我大笑起来:“哈哈,夜不语,没想到你居然有这种嗜好,变态!”

我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没看到我在办正经事吗?有闲功夫嘲笑我,还不如帮我检查下边。”

“你!X L,谁要……谁要……”沈雪的脸顿时红了起来,她呸了一声,飞快地转过身去。

我有点莫名其妙的挠挠头,随后也意识到刚才那句话似乎有点语病,不禁讪讪地笑了起来。

站在铜狮子的脑袋上,视线也开阔了许多,整个院子里的东西不分钜细,全都收进眼睛里……

缓缓将四周扫视了一遍,我突然发现,那两株银桂浓密的枝叶后边,似乎藏有什么东西。

跳下来,我立刻走了过去,扒开阻碍视线的枝条,以及后边花坛上的一株株牡丹,一扇黑色的门露了出来。

“没想到连这种地方也有屋子,哼,这院子果然很古怪。”沈雪凑过头撇着嘴说。

“或许那个花痴生活过的证据,就在门后边。”我激动的用干涩的声音道,还没等自己做好心理准备,从后边冒出一只手用力将门推了开来。

是沈科!在门吱呀一声敞开后,他一声不哼地迅速走了进去。

我皱了皱眉头,有问题,绝对有问题,这家伙究竟是怎么了?自从他讲完沈羽那个花痴的故事以后,就变得古怪起来,性格也变得令我陌生了,我甚至不能肯定,就在我身边触手就可以碰到的他,究竟还是不是原来的那个他。

沈雪也隐约感到不妥,问道:“那家伙到底怎么了?”

“别管那么多,先跟着他再说。”我不动声色地拉过她小巧纤细的手,走进了屋里。

进门就是一个不大的房间,摆设很简单,一组桌椅再加上几幅花鸟画,看来应该是客厅。

不过这些摆设上全都铺满了灰尘,有些椅子都开始风化腐烂了,显然已经有百多年的时间没人用过,甚至没人进来过。

屋子里的地板凹凸不平,有些石板翘了起来,用手敲了敲,硬硬的很受力,似乎下边有东西将空隙全部填满了,我取出刀将其中一块石板撬起来,露出了一团树根。

“好有生命力的树!”沈雪一边说,一边全身打了个哆嗦:“不过看起来怎么那么诡异?”

“应该是外边那两株银桂的树根。”我判断道。

“没想到你知识这么渊博,居然能从树根上判断出是什么树!佩服!”她满脸不信。

“我可没那种本事,只是简单地推理罢了,要知道花的根部不可能伸到这么远,所以只可能是树,说到树,附近也就只有那两株银桂。”

我微微动了动被她紧抱在胸前的胳膊,不小心碰到了两团软绵绵的物体。

沈雪的脸顿时红起来,我当然不是柳下惠可以坐怀不乱,而且看到一个十分阳光的女孩,居然也有娇羞的一面,不由得大感有趣,手臂也不安分的趁火打劫乱动起来。

沈雪的脸颊越来越红,甚至她裸露的手臂上也浮现出好看的粉红色。她犹豫着想将我的手臂放开,但又害怕。只好轻轻咬住嘴唇,把头低了下去任我轻薄,只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深沉的问题。

“咦,这也是树根吗?”正在我暗自窃笑的时候,她用力掐着我的手臂,用脚在地上踢了踢。

我仔细一看,再也笑不出来了。

这个泛着白色的植物根部明显不是树根,而且这种根部自己也并不陌生,是草本植物的根,准确的说,是毛茛科或者芍药科的草本植物。

“我收回刚才的话。”我没有心情再调笑,沉声道:“看样子,这是植物球根上分出来的根须,不知道是牡丹还是芍药的,没想到居然能长这么长……难道院子里的养料还不够它们吸收吗?”

植物拼命将根生长伸长的原因,就只有一个,吸取足够的水和养分,但明显院子里的土是非常肥沃的,但为什么它们的根部会长到这里?

还有一点是我不敢说出来的,那就是有球根的毛茛科和芍药科植物,不论怎么长,它们的根须也不可能长过三米,更何况是这个离开花坛有数十米远的客厅了。

在客厅的右边还有一个房间,沈科在我们调查地板的时候,已经打开门走了进去。

我想了半天也无法解释眼前的问题,最后挠挠头走过去。

刚一进里间我就被吓呆了,沈雪只看了一眼,同样也是浑身颤抖,满脸惊骇,最后迅速转过身子狂吐起来。

红色!血红的颜色如同液体一般缠绕着全身,它们的韧性就像绳子,她无法移动,甚至将手指头微微弹动也做不到。

有个女人,隐约可以看到一个身材曼妙的女人,站在红雾外边,可是任凭她怎么眨眼,也无法看清那女人的样子,只是可以感觉到她在说话,冲自己不断说着什么,不过她的话就像她的样子一般,模糊不清。

那女人似乎恼怒起来,她将手深入红雾里,轻轻的抚摸起她的脸。那女人的手冷冰冰的,不带一点温度。

不知为何,她感觉很害怕,心脏也随着那女人手指的游移越跳越快,终于,她的指尖轻轻滑向了自己的脖子,她的手指慢慢在自己的脖子上画着圈,然后她抓住了自己的肩膀。

突然那女人咧开嘴笑起来,虽然依旧看不清她的样子,但却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她在笑,笑的十分得意。那张咧开的血盆大口中满布着尖利的牙齿,那女人把嘴穿进红雾里,向自己的脖子靠近。

越靠越近。

她感到心脏已经无法再承受自己的恐惧,几乎要从胸腔里蹦了出来。

接着,徐露尖叫着从噩梦中清醒了。

她继续疯狂地尖叫着,大脑也一阵混乱,过了许久才彻底清醒过来。

徐露睁开眼睛想要打量四周,却发现周围没有任何光亮,她什么都看不到,只感觉自己是睡在一个又硬又潮湿的地上。

自己究竟是怎么了?这里到底是哪里?

徐露苦苦思索着,虽然她很害怕,甚至怕到希望就此昏过去,可是现实却残忍的告诉她,恐惧对现在的状况没有任何帮助,更何况心底隐约有个模糊的概念,似乎有人在不断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再睡觉,只要再躺下,她就再也起不来了!

徐露深深吸了一口气,挣扎着想站起来时,却发现有什么正纠缠着自己,用手摸了摸,似乎是些树根,她用力将其扯开,刚抬起脚,身旁就发出了当啷一声金属脆响,像是自己踢到了什么东西。

徐露趴在地上摸索过去,最后从地上捡起一把大钳子。

那把钳子的手柄上还有些微的温度,是体温?难道这里还有其他人?

徐露绝望的内心猛地激起一丝希望,她出声大叫道:“有人吗?还有谁在这里?”即使不能逃出去,只要不是自己孤单一个人待在这种鬼地方,她也会安心的多。

可是现实却残酷地让她失望了,任凭徐露叫破嗓子,也没有一丝半毫的声音回应她,只有回音不断回荡在这个不知什么位置的偌大空间里。

徐露几乎要疯掉了,她颓然的坐倒在地上,背靠着墙轻轻哭泣起来。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自己的眼泪差不多流干的时候,突然听到头顶上传来一阵轻微的说话声,中间似乎还夹杂着一阵阵呕吐。

徐露再也不顾什么淑女形象,她强迫自己干涩的嗓子放出高频的呼救声,眼中本已经干涸的眼泪,又不住流了出来,第一次,她感觉自己那么强烈的想生存下去……

沈雪不断地呕吐着,不但将午餐吐的一干二净,甚至连胃液都吐了出来。

我满脸惊骇的直直看着眼前的景物,嘴里喃喃说道:“上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只见不远处的床上躺着一具尸体。不!那玩意儿早已经算不上尸体了,因为它只留下了一堆骨架和些许毛发,上边堆满了灰尘。

不过这绝对不是让我惊讶的地方,尸体、骨架什么的东西,早就看惯了、麻木了,但是现在却足够让我毛骨悚然。

眼前无数的草根和树根从地板下穿出来,那些根部穿梭进了每一根骨头里,它们将尸体紧紧拴住缠住,仿佛那也是它们的一部分。

沈科也从发呆的状态回过神,他使劲的在自己的头上敲了敲。

“好痛!看来不是在做梦!”他抱着脑袋叫着。

见到他一副白痴模样,我顿时安心了许多,看来他的精神状态已经回复了正常。

“你刚才是怎么了?”我试探着问。

“我刚才?我没怎么啊,跟你们走进这个鬼地方,一开门就看到这幅恶心的画面。呕!死小雪,你害的我都想吐了!”沈科似乎完全忘掉了刚才自己古怪的表现,也忘了就是他本人强行要求回院子的。

我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见他双眸清澈,一副欠扁的模样,便点点头说道:“没事就好,我们来好好研究这副骨架,恐怕里边有些惊人的内幕呢!”

我没有笨的再提起刚才的事情,甚至努力将其扔在了脑后,这个透着诡异的院子,原本就古古怪怪的,就算发生任何事情都有可能,何况,现在也不是思考那个问题的时机。

我强压下内心的反感,带着浓厚的兴趣,将眼前的骨架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从背包里掏出一副针织手套戴上,用手将骨架翻动起来。

这玩意儿放这里不知有多长时间了,不知道死因,也不知道有没有毒,还是小心点为妙。

沈雪对我的举动大为好奇:“夜不语,你到哪里都带着一大堆东西吗?我猜你的背包,都可以抵得上小叮当的异次元口袋了!”

“要你管!”我回头狠狠瞪了她一眼,接着用刀割开根须,仔细检查起骨架的头部。

“不要管夜不语那个家伙,他就是这副德行。”沈科拍了拍沈雪的肩膀,用造作的怜惜语气说道:“他根本就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你看,我们哪个人的性格不是要多单纯就有多单纯,又淳朴又老实,哪里像他长一副忠厚可爱、老实巴交的样子,但骨子里狡猾老奸,不知害了多少美女上当受骗。

“还有,最可恶的是,他那个要死不死的好奇心,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那家伙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而且一遇到稍微离奇古怪的东西,他就会像闻到屎的苍蝇一样,自动靠上去。小雪啊,你堂哥我郑重建议你,千万不要和那挨千刀的家伙走太近!”

“你说够了没有?”我恼怒的盯着他看,直看得他浑身都起满了鸡皮疙瘩。

“好冷,冬天快要到了,对吧!”沈科讪讪笑着,吹着口哨躲开了。

我将注意力又放回了这堆骨头上。由于它早已经被某些东西蛀的千穴百孔,我无法判断他的死因,只能判断出他是个四十多岁的男性,他的头盖骨上也有许多的小洞,有些根须甚至都钻了进去。

这个状况实在是太诡异了!死者,会不会就是沈羽?

正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脚下突然传来一阵微弱的呼叫声……

第九章四人游戏(上)

沈科的耳朵微微动了动,突然发疯似的叫起来:“是小露!是她的声音!天哪,她在哪里?快找!”

我内心也是一阵狂喜,强制让自己冷静下来,我侧耳倾听了好一会儿,这才判断道:“应该是从地板下边传出来的,恐怕在房间里有密室!”

“那还不快找出来!”沈科狂躁的动手翻开脚下的地板。

我一把抓住了他:“没用的,除非你能开个挖土机进来,不然就乖乖的跟我去找入口。”我回头看了沈雪一眼,说:“小雪,你的声音最高,你负责在这里大叫,回应小露的呼救,要告诉她继续大声喊,千万不要停!”

见沈雪点了点头,我立刻竖起耳朵在屋子四周慢慢走起来,从里屋到客厅,再由客厅进到里屋,我缓缓走动,一丝一毫的细微差别也不放过。

徐露的声音传入地板上的屋子时,已经变得瓮声瓮气起来,这足以说明,我们之间隔了一层至少三点二八英尺的土层,这样的厚度,是现在的我们绝对无能为力的,根据自己的判断,既然她能下去,就一定有入口。

那个入口应该是隐藏在某个地方,在平时或许我找不到,但现在的情况却不同,只要能发现徐露的喊叫声特别大的地方,入口一定会在那里!

皇天不负有心人,当我再次走回里屋时,终于在那具尸骨身下的床旁,发现了密室入口。

“应该在这里了!”我叫来沈科和沈雪,三人合力将这个笨重的木床移开,顿时,有个黑漆漆的大洞露了出来,即使有光线透下去,也模模糊糊地看不到底。

“小露,是你吗?”沈科急切的喊着,他用手紧紧抓住我的胳膊,手心里满是紧张的汗水。

喊叫声传入洞里,引起了犹如涟漪般层层叠叠的回声,天哪,这到底有多深?而且入口里居然连个下去的楼梯也没有,做密室的家伙也太没职业道德了吧!

“是我!小科、小夜,天哪,是你们吗?”徐露一边喊叫着,一边轻轻抽泣起来。

“当然是我们!你等等,我立刻放绳子下去救你!”

丝毫不在意盯着我的背包发呆的沈雪,我迅速掏出绳子,将一端牢牢系在门上,沈科立刻迫不及待的滑了下去。

臭家伙,他到底下去干嘛?应该先把徐露拉上来才对!我暗自骂着沈科。

沈雪在一旁发话了:“夜不语,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个笑话?”

“说。”看着她带着古怪笑容的脸,就知道她想消遣我。

“有一次考试,考卷上全都是是非题,但偏偏有位仁兄得了零分。他的老师就十分纳闷的说,你小子是不是早就知道答案了,不然怎么可能全都避开正确的答案?呵呵,你说有不有趣?”她不怀好意的笑着。

“你是什么意思?”我冷冷说道。

她伸手用力拉住我的脸皮说:“你小子是不是早就知道徐露在这鬼地方,不然怎么你带的东西刚好都能用上!”

“这可是经验,我出生就会了,你们永远也学不来的!”我也不怀好意的笑起来,眼睛在她的身上游移肆虐:“就像我没想到,你的胸部原来也满大的,嘿嘿,真的看不出来!”

“你!哼,X L!”沈雪似乎想到了刚才的亲密接触,顿时脸一红,羞得转过头去。

我好笑的望着她轻轻颤动的肩膀,说道:“他们这么久了还没上来,不知道会不会有事。我下去看看,你帮忙守着绳子。”

没等她答应,我已经滑了下去。

这个洞并没有想像中那么深邃,大概只有五米多的样子,四周漆黑一片,光线就在头顶,却不知为何显得朦朦胧胧的。

我打开手电筒向四处照去,一层层翻滚的雾气顿时出现在眼前,空气里淡淡的散发着潮湿的泥土气味,还有一点腐臭。

不远处,有两个身影如胶似漆的紧紧拥抱在一起,我走过去轻轻咳嗽了一声,那两个人顿时如同触电了一般,飞快的分开,背靠背僵硬的冲我笑起来。

“小露,你到底是怎么到这个鬼地方来的?”我装作没看到,轻声问。

徐露的脸上划过一丝疑惑:“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一醒来就发现在这里了!”

“你不是一个人走进来的?”我有些惊讶。

“怎么可能,我又没发疯!”她的语气中带着强烈的没自信,或许,连她自己也不能确定吧。

我摇摇头道:“算了,这些事情回去再说,只要人没事就好。我们先上去吧。”

一回身,差点碰在某个人身上,把我吓了一大跳,是沈雪,她正安静的站在我两个鼻尖远的地方。

“你怎么也下来了,我不是叫你在上边守着吗?”我用力拍着心口大声道。

“你叫我守着我就非要守吗?那我多没面子。”沈雪原本十分强硬的语气一转,突然变得温柔起来,她用如蚊子般的声音,委屈的又说:“而且一个人在上边,人家会怕嘛!”

该死,我居然忘了她只是个女孩子!我有点内疚的轻轻拍拍她的肩膀,走到绳子那里道:“我先上去守着,你们都快点上来。”

接着拉了拉绳子,用力向上攀爬,绳子随着我全身重量的左右摇晃,不断发出“吱咯吱咯”的古怪声音,我心里一沉,加快了爬的速度,但那个不祥的声音越响越频繁,就在我爬了一半的时候,只听到“啪”的一声响,我整个人都掉了下去。

我摔在地上时,来不及叫痛,便本能的向右边翻了开来,幸好逃得及时,随后的地上一阵唏哩哗啦,放在洞旁的背包、床上的尸骨,都一古脑的随着绳子掉进了这个地下密室里。

“小夜,发生什么事了?”沈科三个闻声立刻跑了过来,见到我狼狈的坐在地上,不由得都愣了愣。

“看来我们被困在这个该死的地方了!”我苦笑着将手中的绳子给他们看,他们三人顿时倒吸了口冷气,呆住了。

“夜不语。”沈雪首先反应过来,她用力拉起我,伸手拍着我身上的灰尘,笑道:“早就应该建议你减肥了,看看,你重的居然能把这么粗的一根绳子都给拉断掉!”

沈科和徐露也没有太在乎,纷纷说道:“只要你没事就好。”

“喂,你们说的好像绳子断掉完全是我的错!”我没好气的边说,边仔细查看绳子的别一端。

沈科撇撇嘴:“本来就是你的错,谁叫你捆绳子的时候不找个结实的地方。”

来不及反驳他,看绳子断口的我,脸色已经变得难看起来。

“恐怕这条绳子不是因为捆绑不稳,或者自然断掉的!”我沉声道,用手指着断口又说:“你们看看这里,绳子的四周有被硬物磨过的痕迹。”

“你是说有人故意割断了绳子?”沈科大吃一惊。

我迷惑的摇了摇头说:“不知道,如果是用刀割开的话,绳子的断口应该十分整齐才对,可是看这些痕迹,明显是什么东西不断来回磨擦造成的。”

话一出口,我们四个顿时都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

“算了,既然木已成舟,还是先到处找找有没其他出口再说。”我吐出口气,有些疲倦的说。

沈雪眨巴着眼睛望着我,又看了看我的背包,突然笑道:“夜不语,你的百宝箱里,没有可以让我们出去的东西吗?”

我气恼的瞪了她一眼:“你真以为我是小叮当啊!”

“生气了!生气了!小夜真小气!”沈雪吐了吐舌头,不语了。

从背包里拿出蜡烛,一人发了一支,点燃后,整个密室顿时亮了许多,雾气似乎也没先前那么浓密了。

我这才完全看清楚,原来我们身处的地方,是个大概有三百多平方米的正方形空间。地上铺着石板,而墙壁的土有许多地方已经脱落下来,坑坑巴巴的,上边还有无数植物的根部冒了出来,恐怕就是我们在上边发现的银桂和芍药的根。

这些该死的植物,它们的脚也伸的太长了吧!根本就不理会植物学的基本理论,恐怕要让疯子叔叔看到了,不真的疯掉才怪!

不知为何,一见到这些没有攻击力、无法动弹的根部,我就会觉得毛骨悚然,就像它们长满了眼睛,它们在耐心地等待着,等待一有机会就将我们全部吞噬下去。

四个人找了一个多小时,却丝毫没有任何收获,出口似乎只有一个,就是那个我们进来的地方,可惜现在我们也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它,看着射入的阳光越来越黯淡,最后几乎暗的张大眼睛也察觉不到了。

看看手表,已经下午六点半,古云山的长夜再一次来临,但不同以往的是,我们几个没有待在温暖舒适的小窝里,和大家一起吃丰盛的晚餐,而是又冷又饿的背靠背,坐在冰冷的石板上。

“大家都饿了吧?”我疲倦的翻了翻背包,从里边拿出一些巧克力和几瓶矿泉水,递给他们。

“你还说你不是小叮当!”沈雪一边接过我手里的东西,一边耍贫嘴。

“吃吧你,别被噎到了!”我看了徐露和沈科一眼,故意拉着沈雪走开了。

“干嘛?”沈雪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脸微微红了起来。

我将食指竖在嘴上:“嘘!给他们两个一点私人空间,我倒是要看看,那个木鱼脑袋会说些什么东西。嘿嘿,真的满期待的!”

沈雪大受打击,使劲掐着我的手臂:“你这家伙的兴趣真恶劣!”

“大家彼此彼此!”我用力咬了一口巧克力,回敬道。

不远处,那两个感情幼稚园还没毕业的低能儿,相互沉默着,这种沉默不知持续了多久,直让我们这两个耳朵都竖的酸痛起来的不良嗜好者,大为抱怨。

“那个,小露,我……”沈科总算开口了。

和他背靠背坐着的徐露,微微将头侧过去问道:“怎么呢?”

“是关于霜孀的事情……我……”

那家伙嘴角笨拙的想要解释,徐露立刻冷冷地打断了他:“霜孀是你的那个未婚妻吗?她是个好女孩,希望你不要伤她的心。你要知道,你的性格真的不算好,跟着你的女孩是很辛苦的!”

“我和她没什么!真的没什么!”沈科的声音大了起来,他猛地转过身,直直地看着徐露的眼睛:“小露,她只是我青梅竹马的好朋友,虽然双方的父母把我们拴在了一起,可是我一直都当她是妹妹!”

徐露全身一颤,她转过头,拼命地躲开他的视线:“你干嘛告诉我这些?”

“因为我!我!”沈科结巴了起来。

我和沈雪的心脏顿时提到了最高点。

加油啊,朋友,已经到最后一步了!

我在心里暗暗鼓舞他。

可惜他白白浪费了我的鼓励,闷了好一会儿,才好死不死的憋出一句话来:“因为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小露,我们是朋友,对吧!”

只听“扑通”一声,我和沈雪双双倒在地上。我靠!那家伙不但迟钝,而且超级没胆!做他朋友简直是丢死人了!

“朋友……哼,是吗?”徐露淡淡说道:“你放心,就算你打一辈子光棍,我也是你的朋友,我不会感到丢脸的!”

这句话也太毒了点吧!难怪俗话说最毒妇人心,我看被伤害的怨妇,更是毒上加毒呢……

实在不忍心再偷听下去的我,喝了一大口矿泉水,冲沉默不语的沈雪说道:“你困了吗?肩膀免费借你,绝对不会趁机占你便宜的,我可是君子!”

“鬼才信你!如果你都算是君子的话,我就是老子了。”沈雪可爱的耸耸鼻子,还是将头轻轻倚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背靠着墙壁,顺势抱住了她。

沈雪任我将她抱在怀里,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不远处蜡烛不断跳动的火焰,轻声问:“小夜,我们还能不能出去?”

“当然能,沈家人如果发现我们失踪了,一定会派人来找的。”

“如果他们没有发现……如果他们找不到我们,又或者我们已经死掉了,他们才找过来呢?”

“哪有那么多也许。”我笑起来:“也许搜寻队等一下就来了。”

沈雪犹自不信,继续喃喃说道:“我十八岁了,居然连个初吻都没有就死翘翘,实在不甘心!”

“这个遗愿非常容易满足。”我拨动自己的头发,努力做出一副好男人的样子:“看看你眼前的男人,强壮、聪明、博学,是个十分理想的初吻对象,考虑考虑。”

“还是算了,和你接吻,还不如下地狱呢!”她咯咯地笑了起来,心情也好了许多。轻轻闭上双眸,嘴里还喊着:“夜不语,唱首歌来听听,我不听歌睡不着。”

我顿时苦起了脸:“小姐,我可是出名的五音不全。”

“没关系,人家想听你唱嘛。哄我睡着了,姐姐我可是有奖励哦。”

“什么奖励?先说来听听,我不要空头支票的。”

“要我预付吗?”她睁开眼睛,用明亮的眸子望着我。

“当然要。”我立刻点头。

“那好,闭上眼睛。”她的脸突然红了起来。

“要干嘛?”像预感到了什么,我的心“扑通”的跳个不停。

“人家要你先闭上,不然我可要反悔了。”沈雪的脸更红了,烛光中,甚至泛出一种耀眼的粉色,令人不由得心血膨胀。

我依言闭上眼。

只感到有个影子凑过来,将蜡烛的光焰也挡住了,接着一个湿润滑嫩的柔软双唇,轻轻贴在了我的嘴唇上。

这是一个青涩十足的吻,就在甜美的唇想要离开的时候,我咬住了唇瓣,舌头也伸了过去。

唇的主人明显惶恐起来,她吃惊地想要挣开,却被我拦腰抱住,就在这瞬间,舌头又过去了一点,碰到了她紧闭的牙门。

我使坏的捏住她的鼻子,门终于开了,舌头再也没有任何阻拦的长驱直入,在她的口腔里疯狂搅动着,搜索着她的每一个角落。

沈雪似乎心理非常不平衡,任我吸吮着丁香玉舌,然后有样学样的勾过我的舌头,笨拙的用力吸吮起来,最后甚至轻咬着我的舌头不愿放开。

这个吻不知持续了多久。

双唇分开时,我们都大口大口呼吸着空气。

“你坏!坏!坏死了!”沈雪捶着我的胸口,又怕用力打痛了我。

我不怀好意地嘿嘿笑着问:“初吻的感觉怎么样?”

“没感觉。”她好强的答道。

“那要不要再来一次?”我又使坏的笑了起来。

沈雪顿时将头深深埋入了我的怀里,使劲儿的摇头。转头一看,这才发现沈科和徐露不知什么时候依偎在一起睡着了。

我沉声道:“我们也睡吧,明天还有许多事情要忙。”

沈雪嗯了一声,双手八爪鱼一般将我紧紧抱住。四周又安静下来,夜,深了。
第十章四人游戏(下)

睡着后,我做了一个古怪的梦。

那个梦非常的模糊不清,以至于我丝毫想不起剧情,但却有一种强烈的危险感,也是那股危险感,让我从梦里硬生生的惊醒过来。

我喘着粗气,心脏依旧狂跳个不停。

四周,依然十分寂静,静的让人发疯,想要抬起头点燃蜡烛,这才发现自己被什么缠住了,我用力挣脱开,按亮手电筒向附近照去。

没有任何异常的地方,这个偌大的三百平方米空间里,就只有我们四个人,如果说硬要找出异常情况,也只是周围的雾,这些睡觉前早已经散开的雾气,不知从何时起又浓密起来。

“该死的鬼地方!”我小声咒骂着,点亮蜡烛,四周顿时明亮了许多。

转头看了看倚在墙上正睡得香甜的沈雪,我不禁轻轻笑了笑,没想到这小妮子睡觉时那么可爱。

总之也睡不着了,我站起身准备活动一下筋骨,就在这时,大脑再次响起危险的信号,似乎在提醒自己,有某些重要的东西被忽略掉了,猛地回头,仔细打量着沈雪,我不禁呆住了。

只见墙上的根须不知何时变长了,甚至如乱麻般纠缠在她的身上,想到刚才站起来时遇到的阻力,我当然明白,恐怕也是那些银桂树和芍药的根。

从来没有见过植物的根部居然能长这么快的,只是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它们居然可以长的将人缠住……

实在太诡异了!突然有个可怕的想法划过脑海,我立刻向那堆随着绳子断裂后,一同掉下来的尸骨跑去。

这堆骨头已经被摔得散了架,四周淩乱的都是被肢解的骨头,它们静静躺在地上,散发着淡淡的KB气氛,看得我也是心里发寒,再也顾不得戴手套,我随手捡起一根手骨,仔细检查起来。

越检查,我越是心惊,脸色也越发的难看,我浑身在不住的颤抖,大量汗水从全身毛孔里流出来,不是因为热,而是恐惧!强烈的恐惧,因为,我终于能确定这副尸骨的主人究竟是谁了,还有,他是怎么死掉的,致命伤口到底在哪里!

“起来,都给我统统起来。”我没有丝毫迟疑,粗鲁的将沈雪、徐露和沈科一个个都踢醒了。

他们三人懒洋洋地揉着眼睛,沈科抱怨道:“小夜,你究竟在发什么神经?”

“你们先看看自己身上。”我不动声色的说。

那三人低下头,都不由愣了愣。

“这些树根什么时候跑到身上来了?”沈雪大惊失色的用力挣开。

而徐露一边挣扎,一边偏头说道:“奇怪了,今天我在这鬼地方醒来时,也是满身都缠着树枝,真古怪!”

“幸好你醒的及时,不然小命都没有了!”我淡淡说。

“小夜,究竟怎么回事?”徐露脸色一白,显然被吓住了。

我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只是指着那堆淩乱的骨头道:“我确定了,这具死尸就是沈家的花痴沈羽。”

沈科皱紧了眉头:“不要再玩文字游戏。小夜,你究竟发现了什么?”

“我还是先来给你们解释一下他的死因吧!”我一时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说起,只好捡重要的解释起来:“首先,我要你们知道,他不是自杀,但也不能算是他杀。准确说来,他是在睡梦中因为某种原因死掉的。而凶手,就是那些东西!”

我猛地回头,从墙上扯断一枝树根,沈科等人难以置信的叫出了声来。

“小夜,你没什么事情吧?是不是睡糊涂了,现在还没有清醒?”沈雪关心的用手覆盖在我的额头上:“没发烧啊。”

徐露和沈科毕竟也曾和我一同经历过些许怪异事件,接受能力显然比沈雪强的多。

沈科看着我手中的树根,不由得打了个冷颤,但还是对我的话消化不良:“这些只是普通的树根罢了,怎么可能要的了人的命?”

“哈,普通?”我冷哼一声:“普通的树根和毛茛科球根可能长这么长吗?普通的植物根部,有可能几个小时内,长得将我们所有人的身体都绑住吗?”

这三个人顿时说不出话来,在他们狭隘的世界观里,显然无法解释眼前的状况。

我缓缓蹲下身子,捡起沈羽的头盖骨说:“花痴的直接致死原因,恐怕是脑死亡,伤口就是头盖骨上那些小洞。你们比对一下,造成这些小洞的只可能是花木的根须,我猜想,恐怕是沈羽熟睡的时候,银桂的根从地板下冒了出来,缓缓地靠近他,然后将根须从他鼻孔里伸了进去。

“沈羽并不是立刻就死亡了,他可能从梦里惊醒过来,可惜全身都被树根缠住,他动弹不得,只能绝望的看着那些树根不断深入自己的身体里,缠住大脑,再缓缓从头盖骨上伸了出来,最后因为强烈的疼痛,以及脑部大面积损坏,在几个小时后才彻底死掉……”

“好恶心!”沈雪和徐露满脸恐惧,甚至忍不住吐了起来。

沈科浑身在颤抖,他用干涩的语气说道:“那些是植物吧,植物怎么可能……”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过先想想那个故事,沈羽是用什么当作肥料养花木的?”我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那些被人血和尸体养起来的银桂和芍药,或许因为某种原因变了异,它们可能已经无法满足仅仅倚靠泥土里的各种元素以及水生存下去,它们渴血,渴望人类身体内蕴藏的大量养分!这些都是让它们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极品营养。”

我顿了一顿,续道:“知道非洲的食人狮吗?六0年代的时候,有许多工人深入刚果修建铁路轨道,大量的工人因为不适应那种恶劣的环境以及疾病,而猝死掉。

“铁路公司为了省钱,常常默许工头将尸体往丛林里一扔,就算处理掉了,但就是这些尸体引来了饥饿的狮子,那些非洲狮一旦尝试过人肉的滋味,就像吸了毒一样,再也不会碰任何食物。

“于是,后来的食人狮发展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每年都有数以千计的工人,被食人狮悄悄拉进树林里吃掉,而母狮子更会教下一代如何捕猎人类。”

我舔了舔嘴唇续道:“那些该死的变异植物,被沈羽移植到这院落后,恐怕就再也没有被提供过血液和尸体。已经被惯坏的植物们,终于忍不住了,所以它们开始自己想起办法,它们疯狂地生长根部,然后如同蛇的舌头一般灵敏地寻找养料,终于,它们找上了自己的主人!”

“不用再解释了!该死!你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沈科抱住头绝望地吼道:“出不去是死,待在这里也是死,天!干脆在我脖子上划一刀,直接将我结果了。”

“我有个很简单的办法,我们四人坐到一起互相监视,千万不能睡觉!”我缓缓扫射着他们的眼睛:“这些植物似乎能察觉人是否处于清醒状态,只要是清醒的人,它们就不会攻击。”

“那我们还不如让一个人来守夜,其余人先睡。”徐露建议。

我摇了摇头:“行不通,这些植物无孔不入,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就穿进你的身体里了,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晓得!”

弯下身捡起一旁的绳子,我苦笑起来:“现在想想,绳子断口上那些古怪的磨擦痕迹,恐怕也是那些植物搞的鬼,它们铁了心,想要将我们困在这里,储存起来当养料。”

想了想,我转过头冲沈科说:“还有一点,我早就在怀疑,为什么一百多年前,你们沈家的老祖宗要命令后宅的人全部移到前宅去住,恐怕也是因为常常有人猝死,而且找不出任何原因吧,这才将好好的后宅给封闭了起来!”

沈科苦苦回忆着,最后迟疑地点头:“我确实曾听说过类似的事情。一百多年前在后宅,确实有许多人一夜之间死亡,在他们身上总会发现许多小孔,而且身上的血肉全都被吸的干干净净。当时有人猜测是闹鬼,还有人说是瘟疫,总之,弄得每个人都人心惶惶的。”

我声音沙哑地干笑起来:“就是这个了!没想到就连吃了人血人肉的植物,都会变得会思考、会耍诡计,难怪常常有人说,人肉是最好的补品呢。”

看了看表,淩晨二点二十五,离天亮还很早。

四个人依照我的建议,在密室的正中央面对面坐了下来,在手里紧紧地握了一把锋利的美工刀,和他们相互哈拉着某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尽量让自己保持清醒,说到最后,我甚至也忘了自己究竟在说些什么,麻木的嘴巴似乎已经不再属于我。

疲倦不断摧残侵蚀着身心,我的身体摇摇晃晃、东倒西歪,终于眼帘一闭,睡着了……

再次清醒过来时,是因为背上的刺痛,无数植物的根从密室的地板下冒了出来,它将我们牢牢的绑住,有些根须甚至已经刺穿我的皮肤,侵入到肌肉和血管里。

我大呼侥幸,还好及时醒了过来,否则一行四人就这样冤枉的死掉,太不值得了!

用手里的刀割开牢固的根须,我跳起来狠狠一人踹了一脚,这种粗鲁的方法立刻起了效果,沈雪三人晕乎乎地醒了过来。

“该死,居然又睡着了!”沈科等人,低头看到自己的身体,犹如粽子般被植物的根严严实实包裹了起来,顿时吓得脸色煞白。

“还算我运气好,醒的不早不晚。”我将他们放出来,淡淡说道:“而且幸好我为了有备无患,在手里握了一把小刀,不然我们要不了多久,就会变得和那堆骨头一样了!”

徐露打了个冷颤,恐惧地盯着沈羽的骨架,惊惶失措地抱头道:“我才不想变那种样子!”

“那就都给我想办法!”我大声吼起来,显然心情非常不好:“看到这些雾气没有?虽然里边湿气很重,但绝对不是水雾。恐怕是这些该死的植物搞的鬼!”

“这些雾也有古怪?”

沈科在找到徐露后,暴增的乐观态度,已经被一连串不乐观的状况消磨殆尽,现在的他就如同鸵鸟一样,一听到风吹草动,就把自己的头深深埋进了臂弯里。

沈雪猜到了我的意思,轻声说:“我听说,有些植物的花粉能让动物昏迷,然后唤来和它有共生关系的动物,将其吃掉。”

我点了点头:“我猜,这些植物的根也许能分泌出某些催眠气体,要想强迫自己保持在清醒状态,根本就不可能。刚刚我对过表了,现在是三点一刻,虽然并不知道那些该死的植物,究竟要花多少时间才能长到将我们缠住,但我们绝对不能坐以待毙!”

顿了顿,我又高声说:“五十五分钟!我们上次仅仅睡了五十五分钟,就被包成了粽子!不能再重蹈覆辙,一定要想出一个既可以保持清醒,又可以抽空睡觉的办法。只要熬到了天亮,或许救我们的人便会顺着我们留下的痕迹,找来了。”

没有人愿意死,更何况,是死在这个阴森森的地方给花木当养料。

我们四个挖空心思,将自己脑中所有的办法都想了一遍,但还是得不出任何结论。

“对了!可以玩四人游戏啊!”沈雪突然高兴地笑了起来:“我从前在忘了叫什么名字的杂志上,看到过这种游戏,倒是满适合现在的情况。”

“说来听听!”我总觉得这个名字很耳熟,但就是想不出个所以然。

沈雪兴高采烈的道:“游戏方法,就是在一个长方形或者正方形的屋子里,四个人,每个人都站在一个角落上。首先A第一个出发,走到B的地方拍B的肩膀,然后留在B的位置上。而B则走去拍C的肩膀,如同接力赛跑一般,不断回圈下去!”

“好主意!”我顿时激动的站起身:“就玩小雪你说的游戏,不过规则要稍微改一下。这个密室是中规中矩的正方形,面积大概是三百平方米,也就意味着,每一条边长达七十五米左右。

“我们依次按照我、沈雪、沈科、徐露的次序,站在各个角落,然后由我先开始走边,这样每个人至少都能睡上十多分钟!”

其余的人也都对这个主意赞不绝口。

不知为何,我的内心里总有一丝不好的预感,似乎这游戏本身存在什么问题,但不管自己怎么想就是想不起来,最后只好放弃再继续探询。

这游戏是我们生存下去的唯一保障,就算有问题,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等所有人依次站到自己的位置时,游戏正式开始。我紧紧握着手电筒,顺着墙向前走,两分钟后便看到了沈雪,拍了拍她的肩膀,将手电筒递给她。我站在她曾经待着的角落里,靠墙闭上了眼睛。

大脑内似乎有东西在不断翻腾着,或许是受到雾气的影响,思维渐渐变得模糊,越来越模糊……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只感到有人在轻轻推着我。

我慢慢醒了过来,麻木的接过手电筒又向前走去,就这样,游戏在睡着、被叫醒、移动、再睡着、再被叫醒中不断持续。

早就已经忘了自己移动到了哪个角落,也忘了这根手电筒接力棒被传到自己手里有多少次,渐渐脑中麻木的感觉在消退,大脑也缓缓灵敏地运作起来。

突然有些资讯窜入了自己的意识里,我顿时停住脚步,吓得完全清醒过来。

******

四人游戏!

记起来了,终于想起这个游戏究竟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以及内心的那丝不安,因为刚刚才记起,这个所谓的四人游戏,根本就不是四个人能够玩耍的游戏!

我大喊了一声,胆颤心惊的将所有人都叫醒,集合起来。

“又怎么了?”沈科打着哈欠,懒洋洋的问道。

“各位,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十分遗憾的消息,希望你们听了不要害怕。”我面带着苦笑,声音因恐惧而微微颤抖,续道:“是关于那个四人游戏的事情。”

“难道这个游戏有问题吗?”沈雪显然也没睡醒,用力揉着眼睛。

“不但有问题,而且问题很大!”我用尽量平静的语气道:“我刚刚才想起,这个游戏的原名,它叫隅婆样,源于日本的江户时代。”

“那又怎样?难道你对日本的东西有抹杀一切的过激情结?”沈科现在还不忘了苦里作乐,趁机消遣我。

“给你们讲个故事好了,听完后,你就会知道这个游戏有什么不妥。”我懒得理会他,深深吸一口气,脸上苦涩的笑容更加苦涩起来。

该死的二十多小时,早知道走进后宅会遇到那么多匪夷所思、怪异莫名的东西,我就多拉几个替死鬼下来垫背了。

舔舔没有血色的嘴唇,我开始讲起来:“那是发生在日本的真实事件。忘了事情发生的时间,总之,有一支五人的登山队在爬雪山的时候,遇到了山难,其中一个人不幸死掉了,于是剩下的四人继续向山下逃,终于在山腰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小木屋。

“但雪山上非常冷,无法生火避寒的他们为了熬过漫漫长夜,也为了让自己不会一觉不醒,活活被冻死在睡梦里,于是建议玩类似隅婆样的‘史克维尔’游戏。

“他们四人就如同我们一样,在漆黑的小屋里不断移动,最后终于熬过寒夜,第二天顺利下了山。”

“完了?就这样?”徐露有点迟疑的问。

我轻轻摇头:“奇怪的事才开始呢!在山下,记者们询问那四个人究竟是靠什么活下来的。他们便将当时的情况讲述了一遍,有些见识的记者们顿时吓得大惊失色。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眼前的三人同时迷惑的摇头,我想要笑,却只能在嗓子里哼出比哭还难听的哧哧声:“很简单,因为隅婆样的游戏,仅仅靠四个人根本就不可能做的到。”

“你说什么!”沈科等人顿时吓得跳了起来。

沈雪浑身都在颤抖,原本口齿伶俐的嘴甚至结巴起来:“你有什么证据?我们明明就玩的好好的,而且玩了那么久。”

见他们的脑袋还没有开窍,我冷哼了一声:“那很好,我解释到你们懂。”说着,顺手捡起沈羽的一根手指骨,在地上画了个正方形。

“你们给我看清楚,ABCD四点上,分别站着,我、沈雪、沈科和徐露。当我走到B的位置,A就自然空了出来。接着沈雪走到C,沈科走到D,而徐露则来到了根本就没人的A位置,既然没人,她当然也不可能拍到谁的肩膀。顺推过来,也根本不可能再有人去叫醒我。但我们却将这个不可能完成的游戏,完成了……”

一股阴寒,不由得从所有人的脊背上冒了出来。

沈科直吓得头皮发麻,他恐慌地一字一句说道:“那究竟徐露拍到的是谁?又是谁叫醒了你?”

“不知道。”我只感到一阵阵的寒气在身体里乱窜,恐惧第一次那么强烈,强烈到有如实质般,似乎已经开始凝固起来,我甚至快被自己的恐惧给淹没、冻结。

该死的好奇心,不合时宜的又旺盛地炽热起来,我偏头想了想,恨恨地道:“再玩一次那个隅婆样游戏,这次还是我先,我倒要看看,究竟会有谁跑来叫醒自己!”

“我不玩,绝对不玩!”沈雪哆嗦着说。

沈科也浑身打颤,他抬起手看了看表,突然如释重负的说道:“我看我们也不需要玩那个游戏了,小夜,现在是早晨七点一刻,天亮了……”

天果然已经亮了。

黯淡的阳光从入口处懒洋洋的洒了进来,密室里的雾气一接触到光线,立刻如同触电般退缩、消散。

我们四人同时浑身无力,疲倦的坐倒在了地上。

人类就是这样,惧怕黑暗,甚至惧怕黑暗里那些未知的东西,就算他明明白白的清楚,自己身旁根本什么危险也没有,但身处黑暗中还是会怕,怕的疯掉,更何况是被黑暗包围,随时都会死翘翘的我们。

或许阳光对那些植物并不会产生什么作用,可是我们都长长吁了口气,心里顿时安心了许多。

“夜不语,你说的那个什么隅婆样游戏,到底是怎么回事?”沈雪一见天亮,胆子似乎也大了起来,忍了一会儿,终于好奇的问。

“那是一种基于人类对黑暗密室的恐惧产生出来的游戏。许多人都认为,这个游戏里蕴藏着某种力量,可以召唤来已经死去的亡灵,参与进游戏中。

“换句话说,它的本身就是一个召唤阵,再加上四方形的空间,比较容易召来灵体的特性,所以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外行人也能玩的召魔游戏。”解释完,我又加上一句:“不过,这个游戏实在太危险了。”

“你的意思是,我们昨晚多出来的那个人,不是人?”沈雪刚刚才恢复血色的脸,又吓白了。

我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是略有深意的望着手中那根属于花痴沈羽的小指骨,仿佛那是一件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

“那个雪山惊魂的故事最后,有个记者给出了一个大胆的猜测,你想知道吗?”我说。

“想。”沈雪用力吞下一口唾液,用力点头。

我笑着将那根小指骨放到她眼前说:“那个记者认为,是登山队那个死掉的队员,从地狱里爬了上来,就是他的参与,才使得游戏不断继续下去,其余的人也才没有因此被冻死。”

沈科和徐露一听,顿时也被吓得脸色煞白。

“如果没有第五个人来叫醒小夜,让游戏不断继续下去,那我们现在恐怕已经……”沈科自觉得闭嘴,没有再将倒楣话说下去。

“那昨晚究竟是什么东西救了我们?”徐露十分迷惑。

我深吸口气,将手里的小指骨扔出去,打在沈羽的头盖骨上,发出啪地一声响。

“其实这个密室里除了我们之外,应该还有一个不是人的东西。”

“不是人的东西?那是什么?难道是鬼!”徐露恐惧的用力捂住了嘴。

“不知道能不能称呼它为鬼。”我淡淡道:“但我隐约可以感觉到,这个该死的沈家后院里,有某种超出我们认知范围的超自然能力存在。花木的变异,不但是受了人的精血以及尸体的影响,更是受到了它的刺激。在这种我们无法理解的地方,没有身体,只剩下骨架的人活过来,又有什么稀奇呢?”

说完后,不等其余三人做出反应,我已经迳自走到沈羽的骨架前,狠狠踢了一脚,那家伙大腿骨上的好几根骨头,顿时飞了出去。

“你干什么,就算生气也没必要虐待死人吧!”沈雪忍不住叫出声来。

我冷笑一声:“死人?不错,它确实是死人,不过,你有见过普通死人的骨头会自己拼凑回原样的吗?”

“你是说这些骨头……我的天!”沈雪一经我提醒,立刻醒悟了过来。

她突然记起,沈羽的骨头早在昨天掉下来的时候,已经被摔的淩乱地散落到密室的各处去了,但眼前的骨架却整整齐齐的拼在一起,除了小指骨和刚刚被我踢飞的几根腿骨,其余的骨头,一根不少的不知什么时候回复了原样!

沈科和徐露也意识到了这点,不禁惊骇的指着那堆骨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我冷静地坐下,掏出矿泉水猛喝了一口。

我不是圣人,一天多的时间里,经历了那么多诡异的事情,即使是圣人,恐怕也会绝望的抹脖子自杀,但我不能,我要活下去,和朋友们一起安全地离开这个见鬼的地方。

办法!必须要想一个能碰到入口的办法!我抬起头望着五米高处,那个透着光亮的出口,第一次产生了无力感,就算是篮球飞人,恐怕也不能抓到五米高的地板吧!

撑竿跳呢?如果能让自己找到一根四米长的竿子,我倒是可以尝试一下。该死!难道真的什么办法也没有!真的只能待在这个该死的地方发霉、死掉,然后被那些怪异的植物当作营养品,给吸进体内?

沈雪轻轻爬到我身旁,用手擦拭着我满脸的汗水。

“想什么呢?”沈雪问。

“没什么。”我迟钝地笑着,抓住她柔若无骨的滑腻小手。

她没有抽回来,只是任由我握着,又问:“你说,昨晚救我们的,会不会就是沈羽的鬼魂?”

“我从来就不信什么鬼鬼神神的东西,那玩意儿,只是人类自己对自己的恐惧罢了。是不是存在,我无法置评,而且你刚才得出的结论,我早就考虑过了好多次,最后还是没有任何头绪。”

我顿了顿,续道:“如果非要给你个答案的话,我更偏向于是,沈家后院那股超自然的力量,操作沈羽的尸骨干的。”

“哼,你说的比鬼神论还玄乎其玄,按照你的理论,那股所谓的超自然力量,应该是想要我们的命的,为什么昨晚反而会救我们?”沈雪撇着嘴反驳道。

我摇了摇头:“不知道,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或许是那玩意儿感觉玩我们很有趣,又或者突发善心想要放过我们。当然,最有可能是因为我们还有利用价值,它需要经由我们去做某件事情,达到某种目的。”

“等等!”她大声打断了我:“你说的那股力量也太拟人化了吧,居然还会思考,还会用阴谋诡计!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院子里那些银桂和芍药,你又怎么解释?”我望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它们那些原本没有思考能力,甚至不能动的花木不也在算计我们,想要弄死我们做它的肥料吗?既然植物都可以,那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

沈雪一时语塞,愣愣地再也说不出话来。

就在这时,我听到上边隐隐传来一个低哑的喊叫声,用力捶着脑袋,我顿时激动的从地上跳了起来。

“我们在这里!喂,谁在上边,救命啊!”

我们四人一起大叫,疯狂的叫,叫的徐露和沈雪眼泪都流了出来。我的眼眶里也满是湿润,那是劫后余生的狂喜。

上帝、玉皇大帝、耶稣……该死的,不管你们在不在我头顶的天空上,我还是要感谢你们。我靠!终于可以逃出这个快要让人疯掉的鬼地方了……

上边的喊叫声越来越近,最后进了屋子里。我仔细辨认了一下,是沈科的舅舅沈玉峰。他循着我们的呼救声找过来,然后从密室的入口处探出了头。

“老天,你们这些小家伙怎么跑到下边去了?”他恼怒的大声喝斥道。

我用力将绳子扔了上去,高声喊着:“要骂请等一下让你骂个够,先把绳子放下来让我们上去。”

沈玉峰点点头,绑好绳子将我们一个一个拉了上去。

“现在该告诉我了吧!你们这些家伙干嘛跑到后宅来?”他沉着脸刚想开骂,突然见到徐露爬了上来,顿时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天哪!你们在哪里找到这个失踪的小妮子的?”

“老舅!”沈科激动的一把将沈玉峰抱住,还不由分说的狠狠亲了他一下:“居然还能见到你这副可爱的尊容,我真是太高兴了!哈哈哈,老子就是福大命大,总算逃出那个鬼地方了!”

“臭小子,恶心死了!”沈玉峰条件反射的将他推开。

沈科立刻不屈不挠地又贴了上去,兴奋地问:“老舅是怎么找到我们的?这鬼地方可不好找啊。”

沈玉峰没好气地说道:“你们这些小子把整个后宅都翻了个天,跟踪你们留下的痕迹,想找不到都难啊。”

我和沈雪对视一眼,同时苦笑起来。

说实话,我们真的是将后院来了个大扫除,院子里的草几乎都被剃光了,顺着那些光秃秃的痕迹,就算再隐秘的地方也不难找到。

“沈叔叔,我们消失的一天里,沈家有没有发生什么大事情?”我关切的问。

既然自己猜测沈家隐藏着某种人类未知的力量,那么,那种力量不应该局限于仅仅在后宅这块地方上翻云覆雨,前宅,应该也有些变化。

沈玉峰想了想,然后摇头,“所有人都忙着找你们这些兔崽子,哪还顾的上去想什么异常的东西,不过……”他皱起了眉头,续道:“今天早晨从山下上来了一个人。”

“真的!”我顿时高兴起来,说:“我们总算可以和外界联络了!”

沈玉峰的脸上流露出一丝苦笑:“很抱歉,你的愿望落空了。那个人的车只停了十多分钟,等我借了他的车钥匙想要下山时,才发现他的轮胎不知什么时候破了!”

“什么!”我们四人同时惊叫起来。

我冷静地思忖了一会儿,沉声问:“你知不知道上来的那位人士是做什么的,他不可能无缘无故的上古云山吧?”

沈玉峰哼了一声:“他是沈家世代相传的风水师,据说,沈家大宅的格局就是他的祖先设计的。”

第十一章屏风镜

什么是风水?什么又是命运呢?风水与命运,或者家宅的平安之间,究竟有着怎么样的联系?这是人们千百年来不断研究探讨的问题。

通过几千年来不断的积累,风水学俨然已经成为了一种囊括天文学、地理学、环境学、建筑学、规划学、园林学、伦理学、预测学、人体学、美学于一体,呈总汇性极高的一门学问。

而且对“风水”的解释,在古书中也有众多的论述。

例如《葬经》中记载:“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故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又说:“深浅得乘,风水自成。”

《青乌先生葬经》说:“内气萌生,外气成形,内外相乘,风水自成。”

而《风水辨》也云:“所谓风者,取山势之藏纳,土色之坚厚不冲冒四面之风,与无所谓地风者,也所谓水者取其地势之高燥,无使水近夫亲肤而已若水势曲屈而环向之,又其第二义也。”

在《地理人子须知》中也有提到:“地理家以风水二字喝其名者,即郭(璞)氏所谓葬者乘生气也。而生气何以察之?曰,气之来,有水以导之;气之止,有水以界之;气之聚,无风以散之。故曰要得水、要藏风。又曰气乃水之母,有气斯有水……”

似乎许多人都认为,只要将先人葬在一个风水极好的地方,此后的子孙就将飞黄腾达、变龙做凤,而且住宅的风水更是重要,住家里有败风水的东西或者设计,是绝对不可取的,一旦家里有犯忌的东西,轻则鸡犬不宁、六畜不安,重则流离失所,甚至家破人亡。

至于风水师,那是一种专为人卜宅、相宅、图宅、青乌、青囊、形法、地理、阴阳、山水之人,又被称之为阴阳师、地理师、堪舆师、地仙等等,举不胜举。

总之,他们上能骗鬼,下能骗人,有一张非常厉害的嘴,可以说的让你乖乖的将兜里的钱全都掏出来。

不知为什么,我对这些骗鬼的人总是没有任何好感,这些玩意儿就如同星座算命一般,有着千年的文化底蕴,所以才骗得了人,没任何理由,我对它们就是有偏见。

回到前宅,路过老祖宗房门前的时候,我远远的看到了那个所谓的沈家御用风水师,他那副贼眉鼠眼、貌不惊人的样子,也确确实实的能令我产生任何偏见。

一路上,我见沈玉峰将我们几个曾进入过后宅的痕迹掩饰的极好,不禁十分纳闷的问:“难道擅自进入后宅,后果很严重吗?”

“严重,哼。”沈玉峰冷哼了一声:“二十七年前,我就是因为跑进后宅,被老祖宗从此赶出沈家,如果要让那个老顽固知道你们也进去过,你说后果严不严重?”

我暗自吐了下舌头:“有没搞错,那地方,根本就是武侠小说里描述的后山禁地诸如此类的东西!”

“原来舅舅也进去过,我怎么从来都没有听人提起?老舅,当时你进去干嘛?”沈雪好奇的问,因为终于逃出了那鬼地方,她明显是心情大好。

“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年少无知罢了。”

沈玉峰神色一黯,接着又灿烂的笑起来。

我用力拉了拉沈雪,示意她不要再提,虽然和他接触不多,但我还是隐约清楚沈玉峰的为人,能被他称为“大不了”的事情,绝对小不了,恐怕又是一段伤心的痴情往事吧。

回了落住的院子,我痛快的洗了个澡,然后跑去了风水师停车的地方。不知为何,心里总是对交通工具被损坏的事耿耿于怀。

如果是人为的还好,不管是谁、出于哪种目的,我都有信心把他给揪出来,就怕不是人为的……那就麻烦了。

那风水师的车并没有开进本家里,而是停在沈家大宅前的空地上,是一辆三菱越野车,不过现在,它的四个轮子都软趴趴的瘫了下去。

我蹲下身仔细检查着,最后却得不出任何结论。

车轮是被扎破的,但并不是用利器,我甚至判断不出,究竟有什么东西可以造成眼前那种古怪的口子。

破口十分参差不齐,像是被锯子磨过,又像是沾上了浓度极高的腐蚀性液体,外表的胶质物整个都融化了。

总之,这辆车除非换掉四个轮胎,否则是不能开了,烦恼的用力摇摇头,我心情非常不爽的站起来往回走。

穿过笔直的大道,就看见有个身材俏丽的女孩,静静地站在沈家大门前,眼神呆滞,身体也在微微颤抖着,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等到走近以后我才发现,她竟然是被沈科那个木鱼脑袋甩掉的未婚妻沈霜孀。

“小孀,你在想什么?”我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她却吓得如同触电般跳了起来,望向我的眼神里也满是恐惧。

“你到底怎么了?”没想到她的反应会那么大的我,也是吃了一惊。

“你是夜不语吧?”她惊魂未定的拍着胸口,冷冷问道。

“你没记错名字。”我点头。

“我绝对不会放弃阿科的,就算用命来赌,我也要把他重新夺回来!”

“这段话要我转告给他吗?”我突然觉得这个女孩很可悲,该死的沈科,真想狠狠扁他一顿。

沈霜孀略微一想,摇了摇头。

她叹口气说道:“夜不语,你知不知道,沈家为什么几百年来,都很在乎家族的风水?”

“我怎么可能知道!”我笑起来,笑的非常勉强。

她深深看了我一眼,淡然道:“你们去过后宅了吧!放心,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我不想阿科被责罚。只是,你们在那里有没有遇到过什么古怪的事情?”

我愣住了,脸上满是惊讶。

“呵呵,看你的反应就足够了!”沈霜孀突然开心的笑起来,原本深刻在脸颊上的阴霾,顿时一扫而空,她越笑越兴奋,最后笑的捂住肚子弯下了腰。

我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刚才的表情真的有那么好笑吗?

“谢谢你,我心情好多了!”她笑咪咪的向我微微一鞠躬,走了,剩我莫名其妙的一个人的站在原地发呆。

唉,沈家人,果然是没有一个正常的!

不过,那个沈霜孀绝对是看到了什么令她害怕的东西,不然她不会那么惶恐,但究竟她发现了什么?

我来的时候并没有看到她的身影,也只在空地上待了一刻钟的样子,如果有事情在沈家大宅的门前上演,应该也就是在这十五分钟之内。

短短的九百秒,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而且又碰巧让她遇到了呢?

我向四周望去,附近静悄悄的,清风吹过树梢,发出一阵阵单调的沙沙声,除此以外,就没任何值得注意的地方了。

对了,还有一只乌鸦,一动不动的站在不远处的树枝上,它没有叫,只是用黑漆漆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我,直看得我头皮发麻。

我打了个冷颤,随手捡起一块石头向它扔去,那该死的东西居然没有躲,石块准确的击中了它的脑袋,乌鸦顿时一声不哼的从树上摔了下去。就在它僵硬的双翅快要碰到地面的时候,整只乌鸦消失不见了。

绝对是突然的消失,由始至终,那乌鸦也没有动弹过丝毫,就如同根本没有生命一样,我用力的揉着眼睛,直愣愣的望着乌鸦消失的那块土地,甚至走过去,从地上抓起了一把泥巴,但却连鸟毛都没有找出一根。

实在是太古怪了!

我全身都哆嗦起来,用力捶着脑袋,飞快的向本家走去。

该死!最近遇到的怪异事情太多,恐怕大脑也开始秀逗起来。

幻觉!刚才的一切都是幻觉!绝对是因为最近干燥的因素,令光在密度分布上不均匀的空气中传播时,发生了全反射状况,由空气中光线折射率不同的许多水准气层,产生了局部海市蜃楼现象。

我催眠自己去相信那种自欺欺人的想法,再也不去想,那块石头为什么能碰到被自己断定为海市蜃楼的乌鸦,最近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怪异,让人无法解释,甚至能要了人命的东西,早已令我的大脑超负荷运作,再找不出突破口的话,恐怕会如同定时BoB!!!一般,随时都会爆裂开。

微微闭上眼睛,脑中不由自主的,又浮现起沈家后宅那些会搞阴谋的变异植物身上,总认为它们的身后,有一股我无法理解的力量在暗地里控制着。

它放了我们一条生路,究竟是福还是祸呢?还是说,它也在策画着什么,只等待时机一到,便会将沈家里所有人全都吞噬下去?

再次回到沈科的旧宅时,沈科和沈雪已经围着徐露,坐在了大厅里。

我冲他们点点头,问道:“小露,现在你可以将自己怎么跑进那个鬼密室里的详细经过,讲出来听听了吧?”

在花痴沈羽所住的那个宅子里,因为大家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也就没人有心情把这个问题给提出来,其实我心里也满是疑惑,她究竟为什么会去那种地方?

徐露低头沉吟了一会儿,这才微微苦笑着说:“说出来,我怕你们不会相信。”

“说来听听,我们没理由不信你!”我笑着鼓励道。

她看着我,又望着好奇的眼睛里都迸出无数小星星的沈雪,叹了口气,将房间里的事情叙述了一遍,直讲到从密室里醒来……最后无奈的说:“其实,我真的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那里。”

我和沈科对视一眼。

“你说醒来后,你的手碰到了一把大钳子?”我问。

“嗯,有什么问题吗?”徐露迷惑地问。

“没什么,只是单纯的好奇罢了。”沈科立刻大摇脑袋,神色却不由得暗了下来。

其实他和我都十分清楚,通向后宅的小门是被一把钳子夹断的,而进入后宅之后,也只找到过她一个人的足迹,没有人和她在一起,这就意味着一个很大的问题……

根据徐露的描述,她在满屋红光中晕了过去,那么她可不可能在晕过去后开始梦游,从工具房里拿了钳子,夹断链子锁,独自一人跑进那个藏的十分隐秘的院子里,然后推开躺着沈羽尸骨的床,露出密室入口,之后跳了下去?

我顿时大摇其头,这个猜测实在太唬烂了!

先不说她在梦游的时候,怎么可能知道,那个就连沈家历代老祖宗也不知道的秘密庭院,就算是知道,她这一连串清晰的举动,也早已超出了梦游的范畴。

难道……是鬼上身?

我在沈雪和沈科的眼神里看到了相同的猜测,三个人同时打了个冷颤。

“是不是我有什么麻烦?”徐露眼见我们不断在用眼神交流着她看不懂的东西,不禁嗔怒道:“说出来,不要眉来眼去的,你们是不是有东西瞒着我?”

“怎么可能!”我打着哈哈从椅子上站起身,说:“我们去老祖宗那里吧,刚才我打听到,沈家御用的风水师就要勘测整个宅子的风水了。嘿嘿,就当去凑热闹。”

“小夜!刚刚的事情给我说清楚,不要想就这样逃掉!”徐露伸出手来想拉我,被我灵敏地躲开了。

“沈科应该很荣幸为你解释的。”我飞快的闪人,将那颗烂球抛给了顿时变得愁眉苦脸的沈科。

出门躲进洗手间里,从窗户缝看着他们三人打闹着走远,我脸色沉重的推开徐露的房间,略微一迟疑,走了进去。

小露身上的谜团实在太多了,多的我甚至不敢将自己的怀疑讲出来,只是隐约感觉,她的房间里,一定有一个十分关键的东西,那个东西会解开许多迷惑,或许,就是床边的那面镜子!

我迳自走到镜子跟前,仔细观察起来。

这是面做功十分精细的屏风镜,镜面光滑整洁,显然不是用铜打磨而成的,用手敲击,还会发出轻轻的金属脆鸣声,看来也不是玻璃。

所谓的屏风镜,是由普通屏风演变而成,不知道从何时出现的,但却在明初有如雨后春笋般在贵族之间流行起来。

去掉屏风朝外那一面许多华丽考究的装饰物,直接镶嵌上一面镜子,以便突出房间的立体感以及空间感,同时也能掩饰尴尬,毕竟屏风后边的那块地方,并不是什么优雅的场所,而是用来放夜壶的。

这面屏风镜是由高雅昂贵的紫木雕成初胎,表面还刻着许多栩栩如生的鬼神,以及古怪生物。整个屏风共有三叠,正中央那叠,端端正正的镶着一块一点五米高、一米多宽的金属镜子。

我越看越觉得眼花撩乱,甚至脑袋也开始微微涨痛起来,看得出,这绝对是件精品,而且大有可能出于名家之手,但可恶的是,我这个对鉴别还算有研究的天才,却无法分辨,这面屏风镜究竟是属于哪个朝代的产物。

叹口气,不信邪的我,开始一寸一寸的仔细打量起来。

一般名家制造出东西后,都会在明显或者不明显的地方,留下一个用来辨识的特有印记,一来可以向别人证明那是出于自己之手,二来也是为了流芳百世,毕竟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自己做出的东西或许可以历经万朝兴衰,长久地流传下去,只要东西还在,他的名字就可能会被人永远记住。

花了十多分钟,我又失望了,这拿出去卖绝对价值不菲的古物上,不要说名家印记,就连丝毫瑕疵都没有,它整个就如同天然形成一般,和身上古怪的雕刻浑然一体,就连那面镜子也无限融合的镶在里边,反射着一丝丝又冷又黯淡的光芒。

只是左上角有一块红褐色的暗斑,像是喷上去的漆,零星散乱地分布在一块极小的镜面角落里,如果不仔细看,绝对发现不了。

我当然不会笨的以为那就是作者留下的印记,那玩意儿明显是后来不小心被人沾上去的污垢,不过就是这么一块不显眼的污垢,却让一个浑然天成的精品变得不再完美,甚至散发出一种极为怪异的气氛。

不知为何,一看到那块污垢,我就如同喉咙里梗了一块鱼刺似的,浑身都不舒服。毫不犹豫地伸出手想要将污垢擦掉,就在我的手碰到褐色斑迹的一刹间,有股强烈的阴寒,毫无预兆地猛然涌入我的身体。

那股不知名的恐惧在身体里乱窜,涌上后脑勺,顿时,全身所有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我狼狈地退后几步,用手强按住狂跳的心脏,脚还在不断的发抖。

居然有东西可以让我怕成这样,该死的!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怕什么!

就在这时,有个脚步声鬼鬼祟祟的越来越近,顾不上害怕,我条件反射的迅速躲进了屏风后边。

刚一躲进去,我就自嘲的笑了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变成惊弓之鸟了,一有风吹草动就溜,俺一没偷二没抢,堂堂正正、正大光明的在沈家做客,干嘛还要躲?

那人走了进来,迳自来到屏风镜前,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镜面印出的身影。

我从缝隙里往外偷看了一眼,顿时大为惊讶,来人居然是沈科!他不是和沈雪以及徐露去了老祖宗那里吗?怎么现在又溜了回来?

只见他咬牙切齿的狠狠在镜子上踢了一脚,还不解气,用手拉住屏风想要把它给弄倒,摔到地上,眼看这个罕见的绝世珍品就要毁在他手里,我立刻不忍心地走了出来。

“沈科,你在干什么!”我喝道。

沈科那家伙大吃一惊,吓得几乎要瘫了下去。

“原来是小夜你啊!”他捶着心口,恼怒的大吼:“靠!你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吗?”

“心里有鬼的人才会怕,嘿嘿,你究竟在怕什么?全身都在发抖!”我露出微笑,犀利的眼神将他整个笼罩住。臭家伙,别想在我面前玩转移话题这一套!

“我没干什么!只是回来找你罢了。”沈科强做镇定。

“真的?”我干笑起来,眼神越发的淩厉,直看得他头皮发麻。

“好了!我投降!”沈科一屁股坐在地上,恨恨说道:“都是这面镜子,绝对是它让小露消失了,还想杀了她!这面镜子,该死,早知道被人搬到了这里,我绝对不会让小露住进来!天,当时我怎么没有一个个房间的挨着检查。”

我全身一震,也坐到地上,沉声问:“这面镜子,有古怪吗?”

“当然有,而且还不是普通的古怪。”沈科猛地抬头看向我,眼睛里因自责而带着泪花,说道:“就我知道的,在这面镜子前,至少死过两个人!”

“哦,说来听听。”我顿时来了兴趣。

刚刚那股惧怕,已经让自己隐约感觉到,这个屏风镜并不寻常,刚要着手调查,但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线索。

沈科叹口气:“还记得老舅跟你提起过的沈梅吧?”

我点点头道:“就是那个和许雄风相恋,但沈家的父母死活不同意那门婚事,最后上吊自杀身亡的可怜女人?”

“就是她,她是在这面镜子前上吊的,听说沈梅断气时眼睛圆睁,死死的瞪着镜子中自己的身影,两条腿还在空中不停的晃动。”

我皱了皱眉头,这样的死法确实令人奇怪,上吊自杀者通常都会因为窒息而满脸痛苦,最后更会因为脸上的肌肉紧缩,眼睛自动闭了起来,而沈梅为什么会有这种违反常规的举动,难道她在镜子里看到了比死亡更KB的东西?

沈科顿了顿,接着讲道:“沈梅死后,她的屏风被父母送给了邻居。得到它的是个叫做沈兰的女孩子,她十分高兴的将屏风镜安置在书桌旁。

“沈兰对这玩意儿爱不释手,特别是那面镜子,每天都要花大部分时间站在镜子前,痴迷的望着镜中自己姣好的身影,然后再做作业,直到有一天……”
第十二章风水师

又是一个周末,沈兰回到家里,飞也似的回了自己的房间。

已经有整整一个星期没有见到那面镜子了,心里就像少了什么一样,她是个十分内向的女孩子,内向的不要说看男生,就算是和女孩子双目对视,自己也会害羞的脸红。

只有在这面镜子前,她才会找到自信。

镜中的她,美的就仿佛不是凡尘世界的产物,如雪的肌肤,灵动的双眸,还有鲜红湿润略带着一丝清笑的嘴唇,这一切真的都属于平凡的自己吗?随着手腕的抬起,镜中人也会跟着她抚摸自己的脸颊,这时,她的脸上总会浮现出一丝红晕。

就算是看自己,看镜中那个美而陌生的她的面孔,以及曼妙绝伦的身体,她也会害羞,甚至不愿意将视线稍稍移开,班上那个跩的二五八万的同学,如果看到镜中现在的她的话,一定会流口水吧,或者,连鼻血也会和口水一起流出来。

吃过晚饭后,已经七点了。沈兰又将自己关在了房间里,点燃蜡烛,屋子立刻亮了起来。望望窗外,天早已黑尽了,又是个漫长而且没有任何娱乐的夜。

自从读高中住校后,沈兰一直都不太愿意回这个家,总觉得太阴森了,而且落后,老祖宗是个大古板,一点都不知道变通,总是以会搅乱风水的唬烂理由,阻止任何人将电气化的物品带回家,甚至就连电线和自来水管道也不许铺设。

一入夜,原本是普通人家坐在客厅明亮的电灯下,一边嘻笑着,一边看电视,享受天伦之乐的美好时光。然而在沈家却变得死气沉沉,而且用来照明的居然还只有蜡烛!

每当想到这些,沈兰就再也不想回来,直到从亲戚手里得到了那个屏风镜。当她第一眼看见它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起来,那面镜子仿佛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令自己不由自主的想拥有它。

从此后,她越来越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房间,稍微离开镜子一会儿,内心就有种强烈的失落感,但她毕竟还要回镇上去上课,慢慢地,从前一个礼拜两天的假期不是那么难熬了,只要待在镜子前,不要说是两天,就算是一辈子她也不会腻。

沈兰如往常一般站在镜子前,或许镜面上有什么机关吧,屏风镜虽然不高,但是不论自己在什么位置,它总能将自己的整个身体都照出来,从这一点来看,就算是现在的工艺也不太可能做到。

房间里蜡烛的光焰在摇烁着,光线也摇晃起来,不知是不是四周朦胧黯淡的原因,镜面上似乎蒙着一层雾气。

沈兰没有多加理会,只是在镜子前照了个够,才从书包里掏出作业,静静做起来,毕竟已经高三了,再过半年就要考大学,不努力可不行。

指望着以后能离开古云山,去一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工作,然后遇到生命中的他,和他坠入爱河,然后感觉到自己的感情从量变积累为质变,于是结婚,步入那个从小就梦想着的幸福最终式。

对了,那时候一定要拿这个屏风镜当嫁妆!

她不断胡思乱想着,好不容易才进入念书的状态,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轻轻敲击着自己的脖子。

沈兰条件反射的向后抓了一把,什么也没有碰到,微微用笔挠了挠脑袋,她抬起了头,房间里的气氛,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变得压抑起来,桌上的烛光散发出冷冷的橘黄色光芒,光线有如实质一般萦绕在周围,浓的如同冬雾一般化不开。

她用力揉揉太阳穴,再睁开眼睛时,一切都正常下来,似乎有渣子飞进火焰里,烛光轻然摇动,发出啪啪的细微爆裂声,但是,身后还是有东西不断地点着自己的脖子。

“谁?”沈兰以为有人偷偷溜进来开自己的玩笑,猛地回头,身后什么也没有,只有门,朱红的小门紧闭着,还插上了门栓。

再扫了一眼屋里早已看过千百次的摆设,一床一柜,没有任何可以躲人的地方。

刚才究竟是什么碰到了自己?是飞虫?不可能,那种频率十分频繁而且固定,似乎隐藏着某种抛物线规律,应该不是房间里乱飞的虫子。

就在她苦恼猜测的同时,轻微的撞击又来了,这次感觉到的不是脖子或后脑勺,而是额头,沈兰的触觉十分清晰地告诉她,碰到额头的东西是一种布料,而且十分粗糙坚硬。

可是此刻她还是什么都没有看到,只是感觉内心的恐惧有如巨浪一般席卷了自己,心脏在狂跳,全身也开始颤抖了起来。

沈兰拼命的瞪大眼睛望着前边,但是额头上的撞击还是在无形的继续着,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自己应该有被不断轻碰的触感。

原本黯淡的房间更加朦胧了,有股突如其来的恶寒猛地涌上身体,从脚底飞快向上爬,全身的汗毛不由自主,一根根吓得都竖了起来。

沈兰用力咬住嘴唇,向屏风镜的方向缓缓转过头去,顿时,她惊骇的圆瞪起眼睛,头脑恐惧地嗡嗡作响。

只见镜子中,一个全身穿着红色旗袍的女人正吊在房檐上。那女人圆瞪着眼睛狠狠地望着自己,血红的舌头长长的搭在嘴外,而她那双穿着红色绣花鞋的脚,在空中一荡一荡的,不断轻触自己的额头……

“沈兰惨叫一声,晕了过去,而她的父母听到叫声,立刻撞开房门,只见她浑身血淋淋的躺在地上。第二天沈兰醒来时,将自己的经历讲了一遍。

“她的父母也被吓到了,当即将屏风镜送了人。”沈科舔舔嘴唇,苦笑起来:“但这件事不知从谁的嘴里传开了,没人愿意留下那个邪物,于是沈兰的老爸就把屏风扔在了一个空置的房间里。

“哼,可惜的是三天后,沈兰还是死了,她被人发现时是在屏风镜前,是自杀的!手腕被她用利刃割破,血流了一地,就连身上雪白的连衣裙,也被染成了鲜红色!”

我毛骨悚然的望着沈科,身影干涩的道:“那么小露,她会不会也有危险?”

“我不知道!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提出什么回老家看看的鬼话,小露也就没有危险了,我真该死!”沈科狠狠地在脑壳上敲了几下。

我深吸一口气,站起身道:“不管那么多了。我们两个从现在起,要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盯着小露,绝对不能让她在我们的视线里消失!”

“那她睡觉时怎么办?”沈科抬头问。

“那就让沈雪陪她一起睡!还有,我们的猜测千万不能告诉她俩,两个大男人没必要让女孩子担惊受怕吧。”

沈科赞同的点头。

“就这样吧。现在,我们去看看你们家御用的风水师。”我在僵硬的脸上微微挤出了笑容道:“我倒要看看,他这个风水专家,究竟可以在你家找出些什么东西来……”

在赶去老祖宗那里的途中,我顺便问了那个风水师的情况。

沈科想了想说道:“本家这一代的风水师叫做孙路遥,他们孙家世代为沈家勘测风水,据说沈家庞大的宅子就出于孙家祖先之手,如果要动大宅里的一草一木,历代老祖宗几乎都要派人去通知他们,只有孙家的人来看一番,说可以,我们才能在自己的院子里种花养鱼,但是更改院子结构却是大忌,特别是动院子中央的铜狮子。”

他撇了撇嘴:“据说,本家风水的好几口灵脉就在铜狮子下镇着。一动狮子,沈家就会立刻变得鸡犬不宁,甚至一百年前本家后宅的大迁移,也有人说,起因是因为某个院子里的铜狮子被人破坏掉了。”

“灵脉不是应该用来埋葬先人吗?你们家怎么都封了起来?”我略为诧异。

“我又不是孙家的人,怎么可能知道那些风水师在想什么。”沈科摇头,突然笑了起来,“小夜,听语气,你这个家伙似乎对风水什么的有偏见啊。”

我哼了一声:“我的字典里,没有所谓偏见这种低贱的情绪,只是通过我渊博的知识及聪颖的大脑双重判断下,断定风水这玩意儿流传到现在,大多都变得只剩下骗人的东西了。

“真正的风水学,我是不知道是不是会令家里四畜兴旺,不过我敢肯定,现在的风水都是些骗白痴的东西,就连鬼都懒得去信他。”

“这还不是偏见!究竟你为什么看它不顺眼呢?难道小时候你受过风水师的迫害?”

“去!我不害别人,别人就该躲到角落里去偷乐了,哪还有人敢跑来摸我的逆鳞。”

“说的也对,你这家伙可是肉身魔鬼,有好几次我和小露都想脱光你,看你把自己黑色的翅膀和尾巴,都藏到哪里去了!”沈科十分认真的点头,顿时招来我的一顿狠踢。

我咳嗽了几声,慢悠悠说道:“其实我讨厌风水师是有充足的理由的,不如先给你讲个寓言故事。”也不管那家伙愿不愿意听,我扯住他的耳朵迳自讲起来。

“一位广告业大亨车祸丧生后到天堂报到,握有天堂钥匙的圣彼得挡住他说,先别急,参观后你再选择。圣彼得带他到一处大草原,他看到几位天使吹着长笛,另有好多人漫无目的地来回闲荡,百般无聊地打呵欠。圣彼得对他说,这就是天堂,接着我带你去看地狱。

“他们来到一个狂欢热闹的场所,那里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满足与欢笑,男男女女都在尽情地跳舞歌唱。圣彼得于是问他:”这就是地狱。你选哪一个?‘“纵横一世的大亨毫不犹豫地说:”那还用问,当然是地狱。’圣彼得说:“好极了,这是你自己的选择。‘说完,两位青面獠牙的魔鬼,立刻拖着这位新来的大亨,直奔一口滚烫的大油锅。大亨发觉自己上了当,惊慌地惨叫:”我刚刚看到的地狱,不是这样子的呀!’“渐行渐远的圣彼得头也不回地说:”刚才你看到的是广告……‘哈哈,有趣吧?“

“这个故事里,有你讨厌风水师的理由吗?”沈科小心的问。

“当然有。”我阴险的笑着,笑的他寒毛直竖。

“恕小的我才智浅薄、肉眼愚昧,实在听不懂夜大师你故事里博大精深的涵义,可否再讲的浅显易懂一些,或者,干脆把答案告诉卑微的我?”那家伙点头哈腰地赔笑道。

“不行,既然告诉你是寓言故事,就明摆了要你自己去把答案给想出来,否则,哼哼,拳脚伺候!”说完一脚又踢了过去。

沈科大声惨嚎起来:“小夜你个死人!老子我不想知道了还不行吗……”

表面不断在和沈科打闹,我的内心却丝毫高兴不起来。

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二十七年来,每时每刻都和许雄风在梦里相会的,究竟是不是沈梅?而他跳楼后超常的出血量,又在说明什么?花痴沈羽的故事里,隐约也提到过一面镜子,但是那面镜子会不会就是曾经被沈梅以及沈兰拥有过,然后又被放在徐露所住的房间中的那幅屏风镜?

更加令人迷惑的,是沈家的后宅。

那些变异的植物,似乎还在因为养分而蠢蠢欲动着,可是让我十分不解的是,它们的根须为什么没有伸到前宅来?难道是有某种力量在阻止它们?

还有那幅屏风镜,到底它上边有什么古怪?难道是沈梅自杀后阴魂不散,附在了镜子了?不可能,那实在太匪夷所思了!但是,越是深入调查,我就越强烈的感觉到,沈家之中隐藏着一股超出我认知范畴的诡异力量。

或许,那股力量就是一切怪事的根源,只是不知道那玩意儿究竟想干什么,在密室里放了我们一条生路,对整个沈家而言,又到底是福还是祸害呢?

我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

千头万绪如乱麻般不断涌入脑中,我不由得苦笑起来,希望小露不会有事才好,只要过了今天,我立刻约几个人走下古云山去求救。

只要过了今天,离开这个该死的鬼地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抬头向远处望去,有一大群人,已经将整个灰色的院子围了个水泄不通。

被众人围住的风水师犹如众星捧月般,原本不可能感觉的到我与沈科的到来,但是他偏偏全身一颤,猛地用阴冷的令我血液冻结的目光,缓慢地向我看了过来……
第七部 风水(下)
引子

“放弃吧,已经够了。”

“不,她还有救,只要我们能凑够钱,就能给茵茵做手术。”

“但我已经受够了!什么见鬼的手术,你仔细看看这个家,还有值钱的东西吗?”

“我们可以向本家借。”

“没人会借给我们的!”

男人歇斯底里的将女人压在墙上,大声吼道:“本家的人都是些王八蛋。老婆,你清醒一点!地中海贫血症患者平均寿命只有八岁,茵茵现在已经七岁半了,就算这次手术成功,她也只活得了半年……

放弃吧……“

昏暗的橘黄色烛光中,男人和女人就这样对视着,许久也没有言语。

“但她是我的女儿,我的女儿……我不要她死!”

女人捂住脸抽泣起来。

男人点燃一支烟,坐到床头上,冷哼了一声:“那个赔钱货,几年前我就告诉你,早点把她给扔了,你就是不听,看看,那杂种把好好的一个家折腾成什么样子!”

“我管不了那么多了!医生说过,茵茵弟弟的血如果和她血型相同的话,就有很大的可能治愈她的病。”

女人低下头,看了看已经有六个月身孕的高隆腹部:“只要再撑三个月,最多四个月,分娩以后,茵茵就有救了!”

“你疯了!”

男人将烟扔在地上,狠狠的煽了女人一耳光:“你败坏我的家产,我不说什么,没想到你为了那杂种,居然连我的儿子也想杀掉。”

他抓住女人的衣领,怒吼道:“我就知道,这么多年了,你这个臭婊 子还爱那混蛋!”

“我没有!”

女人奋力挣扎着。

“哼,没有?你以为我不知道,茵茵那个赔钱货,就是你和他的种!”男人的脸越来越狰狞。

女人全身一颤:“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我什么时候知道的?你居然问我什么时候知道的!”

男人哈哈大笑起来:“早在她刚出生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每次看到那小杂种痛不欲生的样子,我心里就很痛快。

“她的血每一滴都很珍贵,所以每次帮她放血的时候,我都非常积极,趁她睡着的时候,只需要用小刀在以前的伤口上轻轻划一下,不用太大,神不知鬼不觉,血就不断流了出来……

“那一刻,我被你们伤害的到处都是破洞的心,就会奇迹般的愈合,全身更是说不出的舒畅!”

“你这个混蛋,原来是你把茵茵害的那么痛苦!”女人愤恨的冲上去,却被男人狠狠的推倒在地上。

“臭婊 子,你给我听好!”

男人蹲下身,将她的头用力按在冰冷的地板上,狰狞地说道:“只要有我在的一天,你就休想碰我儿子。那个杂种,让她见鬼去吧!嘿嘿,不过说实话,我还真舍不得让她死的那么痛快!”

男人一边冷笑着,一边朝屋外走去。

躺在地上的女人缓缓站了起来,她的双眸因为愤恨和痛苦变成了红色,血一般的红色。晦暗的屋子里,蜡烛摇烁不定的火焰不知从何时起,也变成了一片血红。

浓烈的诡异气息不断地弥漫在四周,越来越浓,浓到犹如伸手便可触摸到一般,女人轻轻地摸起桌上的剪刀,一步一步,带着沉重的喘息声,向男人走了过去……

第一章 青蛙(上)

人生实在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在无限的偶然、必然以及机缘巧合中,常常会产生出一种名为“缘分”的Baby.两个人从相逢相识到熟悉对方,然后成为朋友、情侣、敌人,或者再次变为陌生人……诸如此类,所有的一切,或许真的是有一双冥冥巨手在暗中掌控着。

就像红颜知己嫁人后,就成为了别人的老婆,你和她再也无法像从前一样开心的谈天乱侃,倾诉伤心事了。你和她的人生会渐渐地成为两条平行线,不论如何无限延长,也永远无法再有接触的可能。

不过,当红颜知己变为自己的老婆后,或许更惨……

理由?没有任何理由,不信你试试。

说以上那段话的时候,是“风水”的事件结束了许久后。

那时,所有人都恢复了百分之八十的悠闲心情,以及百分之七十五的安逸兴致。

我无聊的坐在RedMud里,一边慢悠悠地甩腿,一边啜着卡布基诺,最后望着沈科的眼睛说出了这段话。

其实,我并不是想阐述任何深层次的道理,只是想委婉的说明,在“风水”事件中,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是多么的愚蠢以及没用……

当风水师毫无预兆地向我们望来的时候,我顿时对他的目光产生感应,视线咄咄逼人地瞪了过去。

两个人的注意力就这样在空中交缠撞击,甚至产生了某种无色无象的火花。

不知过了多久,这个家伙才轻轻摇摇头,懒洋洋地微笑着转过身去,再也没有理睬我。我哼了一声,低声道:“你们沈家的专属风水师还真年轻,哼,一副臭屁的样子,都不知道在跩什么!”

沈科摸着自己的下巴,带着古怪的眼神,笑起来:“听说他才十九岁,是孙家历代风水师中少有的天才。”

“十九岁?”

我惊讶过后,顿时又火不打一处来:“不过才大我们半岁而已,居然可以随随便便的开车上路,在家里直到现在,我老爸都还不准我碰车毂辘呢!”

“小夜啊,从刚才起,你的精神状态就有问题,老是一副愤世嫉俗的样子,嘿嘿,难道……”沈科的嘴角又浮起一丝怪异的笑:“难道你在嫉妒我家的风水师吗?”

我也笑了起来,大笑,接着出其不意的狠狠踹了他一脚,抓住他的衣领,尽量用温柔的语气轻声问道:“请问,你从哪里看出我在嫉妒他?而且,凭他也值得我嫉妒?”

沈科委屈地揉着屁股,理直气壮的说:“明眼人都看得出,孙路遥是一个不比你逊色的帅哥。我看他清秀的程度更胜于你,而且一脸正气、仙风道骨、风流倜傥……总之,他那张脸就已经足够你嫉妒了!”

我听着不怒反笑,悠然道:“既然他是那种级别的帅哥,那你还不把你的徐露给看好。小心她看到这家伙后来个一见钟情,你小子不就里外忙活了好几年,最后替他人做了嫁衣。”

“小露才不是那样的人!”沈科撇撇嘴表示不在乎,但脸上明显浮现出一丝阴霾。

“这可说不清楚。”我继续刺激他:“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永远都无法揣测她们的性情,也无法琢磨她们的想法,这些东西不需要我来提醒你吧!况且,你和小露根本就没有确定男女关系,而且也没有那种情侣之间的默契……”

“够了!算我说不过你!”沈科烦恼的挥挥手,低下头不语了。

周围刺耳的喧闹嘈杂声,不知为何渐渐没有了,我向前边望去,只见孙路遥左手摊开一个罗盘,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合拢,不知道在掐算什么。

一见这些行当,我就止不住地想冷笑,哼,十足的江湖骗子架式,我倒要看看他能算出些什么来。

孙路遥脸色越来越凝重,他走走停停,不时还询问沈家的老祖宗一些问题,最后来到了沈雪家门前。

“就这里了。”他用力地晃动手,似乎想要拨开什么东西,“好重的阴气!”说着大步跨进了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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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上良还因为前晚的惊吓躺在床上,而沈雪陪着徐露,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自然没人出来迎接这一大群人。

这是我第二次到沈雪家,地面干干净净的,看来院子外堆积如山的锦鲤尸体,早已经被弄走了,只是空气里依然还飘荡着淡淡的腐臭腥味。

院子里的喷泉被停住了,原本塑在正中央的铜狮子,可怜巴巴的搁在角落里。怎么周围的景象比上次来时更加不协调了?有种无形的怪异气氛,压的心脏也沉重起来。

我十分不舒服地用力吸了口气,接着皱起眉头,问身旁的沈科:“奇怪,哪来这么重的湿气?”

那家伙心不在焉的说:“湿气多哪里又招惹到你了?”

我迷惑地摇摇头:“看喷水池周围的泥土,就知道池子已经停了至少一天以上。现在是夏季,空气本来就很干燥,再加上这个宅子是向风向阳面,空气里的每一丝水气都像随时被烘干机吹、被烤箱烤地不断榨干,根本就不可能留下多少湿气,但你看看现在的状况,好像随便都能从空气里挤出水来,实在太怪异了!”

“小夜。”沈科嚷起来:“还什么向风向阳面,听到你这番话的人,恐怕还真分辨不出你是风水师还是他是。”

他望了孙路遥一眼:“有时候,我还真觉得你比神棍还神棍呢,张口闭口就是这里古怪,那里怪异,你到底还有完没完?”

“你这家伙!好,给我记住。”我气恼地独自向前走去。

真是莫名其妙,不知道那个木鱼脑袋在想些什么,就算是感情运不顺畅,也犯不着找我发泄嘛!

使劲挤进人群里,就看到孙路遥脸色难看,死死盯着那座新修的喷水池,额头上的冷汗不断往外流。

过了许久,他才冷哼一声,扫视着众人,沉声道:“胡闹,简直是胡闹!本家的一草一木,没有经过孙家的勘测,就不能妄自乱动,特别是每个院子里的铜狮子,那是绝对不能移动的,这个规矩早在一百多年前就订好了,究竟是谁这么鲁莽?”

“是老六。唉,他也是老大不小了,留了洋回来,就连老子我的话也不怎么听,更不要说去记家规了。”老祖宗脸色有些黯然:“孙堪舆,你看还有没有什么补救?”

“又是六叔叔。”孙路遥也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狮子移开几天了?”

“算上今天,应该是第七天。”

孙路遥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他本想要说什么,但又忍住,最后道:“算了,先尽尽人事吧。”

漫步走到院子最北方,孙路遥看了一眼罗盘,指着角落的一排假山,吩咐道:“中间最大的那一块,把它砸开。”

沈家立刻有几个人去工具房拿了锤子、铁锹,将假山挖出来,用力砸着。

他一边看一边指挥:“要砸碎,所有的小碎块都要检查一次,任何东西都不要漏掉,发现有奇怪的东西立刻叫我。”

于是所有人都忙活开,用心找着假山碎块里所谓的奇怪东西,花了至少二十多分钟,那群人还是一无所获。

我在一旁袖手旁观,看得不亦乐乎,突然有个拳头大小、呈不规则椭圆形的褐色石块滚到了我的脚边,不知为何,我猛地感觉背脊一凉,条件反射地飞快向后跳了几步。

那是什么玩意儿?

不好意思地对身旁被自己古怪行动吓到的人笑笑,我弯下腰,仔细打量起吓本人几大跳的那块物体来。

还没等我看清楚,那个物体微微地动了,先是缓缓地伸出两只前肢,犹如刚从蛋壳里诞生一般,又懒洋洋地挤出后肢,挣扎着跳了出来。

原来是一只长相奇特的青蛙,它全身呈现褐色斑点,缩做一团的时候,完全拟态成了一块石头。

那青蛙大摇大摆地从目瞪口呆的我的眼皮底下,往东边角落里跳去,立刻有一只脚,飞快地进入我的视线,狠狠踩在青蛙身上。

是孙路遥,靠!他没爱心也做的太明目张胆了吧!

“你在干什么!”我恼怒的狠狠向他望去,但他丝毫不理会我充满敌意的目光,只是脸色铁青,眼神里全是焦虑:“看来,问题越来越大了。”

他走到老祖宗面前说:“事情有点糟糕。现在当务之急有两件事,一是在今天之内砸开本家所有的假山,如果发现有青蛙的话,一定要全杀掉,绝对不能让它们逃了。”

“还有就是狗,到晚上全部都放开,希望能压制些什么才好。”他沉吟了一下,看着我说道:“你是本家新来的客人夜不语吧,我听老祖宗说起过你,他说你是个很有趣的人。”

孙路遥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紧紧锁定住我,嘴角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微笑,用极富有磁性的声音问:

“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跟我去看一场热闹?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

“听起来似乎很有趣的样子。”我强自镇定,也笑了起来:“但还是敬谢不敏了。”

看着他和老祖宗走出院子,我的内心浮起一丝迷惑。

刚才不知道是不是眼睛看错了,在他踩死青蛙的一刹那,周围的空气猛烈地一涨一缩,空间似乎也扭曲起来,那只脚和青蛙的接触面,甚至让人有一种附上了透明薄膜的错觉,鼻子也闻到了一股强烈的血腥味。

而且在这个三伏天里,怎么还可能有冬眠的青蛙,实在是太古怪。
第二章 青蛙(下)

慢悠悠地走回住的地方,还没走进门里,就听见一阵吵闹声传了过来。

“不会又发生什么了吧?”

最近的一连串事件,已经让我患上了神经紧张兼过敏症,我快步跑进院子,却看到沈科、徐露和沈雪三人在拉拉扯扯。

“搞什么?”我皱起眉头问。

沈雪不满地看着沈科嗔道:“小科那家伙非要把小露房间里的屏风镜抬走,又不告诉我们理由,小露当然不愿意了,然后就吵了起来。哼,真是个没绅士风度的混蛋。”

原来如此!我微微笑着,看着院子中央的沈科与徐露,只见这场打骂戏根本就是单方面的行为,小露的嘴飞快翻动,而沈科只是面红耳赤的低着头,话也不说,死死地拽着那面古怪的镜子就想走。

小露见喝斥他没有以前那么有效,干脆也学那家伙耍起了赖,用力拉住镜子的左扇屏风不放手。他们两个欢喜冤家就这样赌气地望着对方,一个抓左一个拽右,也不知道闹了有多久了。

我不耐烦起来,走过去对着镜子就是一脚,只听到“啪”的一声,镜面犹如水波一般,荡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波纹,金属刺耳的响声不断回荡在四周。

顿时我的心脏感觉烦闷不已,就像被一只冥冥之手狠狠握住了一般,甚至有一刹那间的强烈刺痛。

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几步,我的冷汗不住往X L,脸色也变得煞白。

“小夜你怎么了?”眼见不对劲儿,沈雪立刻扶住我关心的问。

沈科和小露也暂时停止争执,向我望过来。

我惊魂未定地摆摆手,捂住心口略带恼怒的问:“没什么。小露,你想要留下这个镜子有什么理由吗?”

徐露一愣,沉下眼帘苦苦思索了许久,这才苦笑着摇头:“没有,只是……”

“那就好。”我打断了她的话,“不要忘了前晚的事情,你自己应该也清楚这镜子有多邪门,还是少碰为妙,沈科搬走它,也是因为关心你。”

“他……他又没有跟我说清楚。”徐露的脸上浮起一层薄薄的红润,她偷偷瞥了沈科一眼,放开手道:“你这个人,早说你……你……就好了嘛!刚刚冲进门一副想吃人的样子,谁知道你想干什么啊!”

“对不起,我,那个……”沈科唯唯诺诺地挠着头,傻笑起来。

唉,这两个果然是感情幼稚园没毕业的低能儿,我没好气地踢了沈科一脚,骂道:“还不把这面该死的屏风镜给扔到什么地方去。”

安顿好徐露,沈雪便去张罗晚饭了,偌大的院子里顿时安静下来,我刚要进卧室,就看到一个人影悠然漫步走进来,是孙路遥。

他冲四周左右张望了一番,温文尔雅地微笑道:“这间房子是在坤位,住这家的人发不了财,也不适合留客,我想你们最好换一个地方住。”

我在脸上挤出僵硬的笑意,淡然道:“风水这种东西就像鬼神一样,信则有,不信则无。我是无神论者,当然不会怕这些,孙堪舆特意来这儿,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些?”

孙路遥哑然失笑:“夜先生似乎对本人怀有些微敌意,在下什么时候招惹到先生了?”

“你怎么可能招惹到我。”我笑起来:“我和你说过的话,掰开指头都数得清。”

“但夜先生似乎很讨厌本人。”孙路遥不屈不挠,死咬着这个问题不放。

我舔了舔嘴唇,模糊说道:“听过一个故事吗?根据研究,拿破仑惨遭滑铁卢失败的最大原因,是因为当时他没有亲自指挥战斗,史学家就拼命的研究为什么?

“最后终于让他们找到了线索,原来拿破仑没能亲自指挥战斗的原因,是他要吸食鸦片,而他吸食鸦片的原因,是因为他痔疮犯了需要止痛,之所以他会得痔疮,是因为他爱穿紧身裤。

“而他之所以成天穿着紧身裤,是因为当时欧洲上流社会流行穿紧身裤,所以这个故事就告诉我们一个十分深奥的道理:千万不要盲目追求时尚!简单点说就是,如果没有一个经久耐用的屁股,你就别穿紧身裤!”

我抬起头,盯着孙路遥的眼睛,只见那家伙老是挂在脸上的笑容,终于有点扭曲了。

“先生的意思是说,讨厌我是有许多层次的原因了?”他好死不死又笑起来。

“你误会了,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我也笑得十分开心,开心得甚至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但嘴里却吐着和表情完全不符合的辛辣词句:“我讨厌风水有许多方面的原因,不过讨厌你嘛,纯粹就是讨厌你,根本就没有任何原因!”

孙路遥的脸,顿时变得十分难看,他干笑几声,说道:“看不出夜先生还这么风趣。不和先生绕舌根了,我过来是为了向您请教一些事情。”

“不用叫我先生,也不要给我加敬称,听起来怪恶心的。”既然那层纸都已经被自己捅破了,我也就懒得再客气。

“也好。”他还是客客气气的点头,“夜兄,我想问最近几天,你有没有遇到过什么古怪的事?”

“没有。”我毫不犹豫的摇头。

该死,明明让他不要强加给我什么奇怪的称谓的,他居然还好意思叫我什么“夜兄”,真是完全败给这家伙了,又不是百多年前的古代,现在人类的飞行器都已经登上火星了,竟然还有人叫的我如此复古,寒心啊!

这种人,我死也不和他分享到手的资料。

“是吗?那以后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请夜兄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我。”孙路遥略微有些失望,他又看了我一眼,准备转身离开。

“那个。”我欲言又止,最后仰制不住好奇心问:“你干嘛要踩死那只青蛙?”

“唉,这里的风水已经全部败了,如果能早来两天的话就好了,不像现在只能被动的尽尽人事,希望还可以补救。”孙路遥只是叹了口气,没做正面的回答就走掉了。

他刚出门,沈科那家伙就探头探脑地跑了回来。

“你刚刚在和他聊什么东西?看起来很投机的样子。”他贼眉鼠眼地笑道,一副奸商的嘴脸。

我没好气的说:“没什么,只是聊了聊关于青蛙的养殖和保育问题,以及从此问题滋长出的一系列新问题。你也有兴趣?”

“鬼才会信你。”沈科撇撇嘴道:“不过说到青蛙,我刚才出门的时候,听到了一个相关的消息,实在是有点诡异呢!”

“说来听听。”我一边不断回味孙路遥临走前的最后一句话,一边漫不经心的说。

“据说刚刚本家的人,照着那个风水师的嘱咐,砸开了所有的假山,居然在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假山里,都挖出了一只黑褐色的青蛙,你说恶心不恶心?我到现在似乎都能闻到那种青蛙死时,发出的浓烈血腥味咧!”

“你刚刚说什么?”我只感到脑中“轰”的一阵巨响,意识因为这段资讯的冲击,而变得模糊不清起来,全身也如同石化了般,僵硬的再也不能动弹丝毫。

“你怎么了?”沈科连忙用力摇着我的肩膀,还趁机踢了我好几脚。

“够了,不要以为我不知道。”我大喝一声,脸色铁青的问:“真的挖出了那么多青蛙?”

“我发誓。”沈科立刻举起手,向他根本就不信仰的圣母玛利亚说起了狠话。

我瞥了他一眼,皱眉头努力思索起来。

“小夜,那些青蛙有什么问题吗,看你很苦恼的样子?”沈科百思不得其解。

我淡淡注视着他的眼睛,许久才答道:“很久以前曾听说过一个故事,起因据说是有家人搬进了一个很大的院子里,但只住了一个礼拜,就发现新房子怪事不断,院子水池里的鱼不断的死掉,而且找不出任何原因,水质也没丝毫问题,接着是他们饲养的鸟,死光后,又轮到了他们的孩子。

“最小的儿子突然昏迷不醒,送去医院后,医生也检查不出问题,只是发现他的大脑一直都保持在深睡眠状态,就如同植物人一样。

“那家人十分害怕,可是他们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买了那栋房子,再搬走是不可能的,于是他们根据亲戚的介绍,找来一位风水师。

“那位风水师勘探了一会儿后,就嘱咐他们砸开假山,结果居然在假山正中央的地方,找到了一只正在冬眠的青蛙,将那只青蛙杀死后,那栋房子就再也没有出过怪事。他们的孩子随即也清醒了过来。”

沈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故事的剧情和沈家的好像啊!”

“故事还没完。”我长吸一口气:“不久后,主人想要铺草坪,等到挖开水池后,才发现底下居然埋着一具腐烂的女性尸体,位置正好在找到青蛙的正下方。那个女人是被房子的前主人——她的老公杀死的。”

“你是说,有尸体的地方,就会引来青蛙?”沈雪不知什么时候也回来了,她被我的故事吓得全身都在发抖。

“别傻了,怎么可能!我只是一时联想到这个事情而已。”我故作轻松地笑起来,内心深处的迷惑却越来越强烈。

那种黑褐色的青蛙,确实是我没见过的品种,我记得很清楚,国中学生物时,因为觉得膝跳反射试验很有趣,自己曾经买了青蛙的图鉴来看。我对自己的记忆力一向都很自豪,也可以确定,亚种的青蛙中,绝对没有刚刚看到的品种。

那究竟是哪类?难道是古云山特有的、从未被发现的新品种?

有可能,大自然中本来就有许多人类还不了解的东西,或许这种未命名青蛙的习性就是夏天休眠,喜欢窝在缝隙很多如同假山的石头里。

想到这,我开始大为兴奋起来。如果抓一只回去当作样本,确定是新品种的话,或许会用自己的名字命名呢!夜不语蛙、夜氏青蛙、古云山夜蛙……等等,哈哈,这些名字一听起来就让人血脉振奋,实在是太舒服了!

沈雪在一旁使劲儿推了推我:“夜不语你干嘛笑得那么奸诈,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我顿时清醒过来,用手使劲抹了抹嘴巴,视线立刻飘到院子里的假山上。

“沈雪帮我拿工具来,响应号召,这里的假山也应该整修整修了,不然会显得我们很不合群的。”

三下五去二地砸开了沈科家的假山,果然在正中央的位置,挖出了一只黑褐色的青蛙,稍微观察了一下,我确定是刚刚见过的品种。

“好恶心的青蛙!”沈雪厌恶地皱起了眉头。

我开心地笑着,笑得如同奸商一样,一边将青蛙放进透明的玻璃盒子里,盖上盖,一边目不转睛地打量着。

“夜不语!风水师不是说要立刻把它给杀掉吗?”沈雪有些惊讶我的行为。

我将盒子向上抛了几下,堂而皇之的正色道:“我才不信风水师那席见鬼的瞎话,何况本人可是有参加生物保育协会,如此暴殄天物的事情实在做不出来。

“说不定这玩意儿还是稀有品种,能救一只就救呐,免得让它在咱们手里绝种,到时候我们不变成世界的罪人才怪。”

“说的好听,鬼才知道你在打什么坏主意。”沈雪没有再阻止我,只是道:“洗手,准备吃饭了。”

突然想到些东西,我叫住她叮嘱道:“这件事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还有……”沉吟一会儿又道:

“还有小露,最近发生了许多古怪的事情,而且我老是觉得应该不会那么简单就结束了。我怕她还会出什么状况,小雪,虽然有点难以启齿,不过我还是希望这几天你能陪她一起睡,多注意她。”

“你的意思是要我监视小露?”沈雪略微有点迟疑。

“你一定要用监视这个词也行,总之她到哪儿你就去哪里,上厕所都不要让她一个人落单,这也是为她好,做为朋友,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我神色黯然地叹了口气。

隐藏在沈家中的那股神秘力量一定有什么目的,而它操纵的工具或许是小露,也有可能是闯进了本家后宅的我们四人,只是不论我怎么猜测也得不到任何结论。

我确定自己并没有问题,而沈科和沈雪也看似正常,那就只剩下徐露了。

从本家后宅回来后,不知为何,我就感觉她有点怪怪的,不是她的行为,而是气质,她的气质似乎有了某种令人说不清、道不明的改变……希望是自己的错觉吧!

不管怎样,明天我一定要想办法离开这个鬼地方,只要离开了,一切都会好起来,再也不用夜夜担惊受怕了。

猛地感觉有一丝阴寒窜上了背脊,我全身颤抖,吃力地低下头,望着手里密封的玻璃盒。

只见那只青蛙已经完全清醒了过来,它伸展开四肢,一动也不动地趴着,只是睁开犹如蠕动内脏般的鼓圆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恐惧不断侵蚀我的意识,我在僵硬的脸上使劲挤出微笑,咬紧牙关抵抗着。

那只怪蛙似乎也在笑,笑的十分诡异,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感觉眼前一亮,全身的压力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再次望向青蛙,只见它又蜷缩成了一团,石头般的靠在角落里,似乎刚刚的一切都只是场白日梦,我用力挠了挠脑袋,深吸一口气。

或许,刚刚真的只是一场梦吧!

世界上有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处在亚健康状态,我也不例外,或许是刚才挖假山时蹲的太久,猛地站起来后,大量血液涌入大脑,造成了短暂的幻视现象。

我自给自说的安慰自己,心里却没来由地生出一股不安,似乎那股未知的力量,已经开始蠢蠢欲动起来了……
第三章 异舍

夕阳再一次染红了西边天际的云彩,红,红的像血一般,鲜艳的血红渐渐淡去,天空慢慢变得黯然,然后呈现灰色,最后完全暗了下去。

又一个漫长的夜晚来临了。

不久前,老祖宗将沈家所有人都请去了大堂,就连我们这些客人也没有落下。

上百人挤在并不宽敞的空间里,但却没有任何人抱怨,甚至连丝毫的嘈杂也没有,只是安静地等待着,安静的十分异常。

老祖宗缓缓地端着一盅好茶,每喝一口就闭上眼睛沉吟半晌,似乎在思考什么深奥的问题。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用沙哑的声音说道:“沈家现在面临一个很大的危机,如果实在无法度过的话,我们只有牵家带口,永远离开这个世世代代居住的地方。”

这句话犹如一颗扔入死水中的石头,顿时引起了一波又一波强烈的涟漪。

老祖宗伸出手,在空中虚按了一下,等本家的人渐渐平静下来后,又道:“事情并没有糟糕到无法挽救的地步。孙堪舆说,只要在这个月二十九日,也就是明天淩晨来临之前,凡把是有人住的宅子里的水池都填掉,就会让现在已经被破坏的风水好起来。

“还有一点,二十九号那天,老六院子里的厨房,绝对不能让女人进出,否则一切都完了!”

老祖宗的声音猛地大了起来:“老二、老四,从今天晚上起,你们俩负责带人将厨房全部围起来守好,千万不要给我捅什么大娄子。至于水池,从现在起,大家回去后就自己动手填掉,明天中午我这个老骨头一家挨一家的检查,话就这么多,大家可以散了。”

他喝了一口茶水,望着沈雪的老爸道:“老六你留下,我有些事情要问你。”

走出沈家老祖宗的宅子,我向众人笑道:“老祖宗还真不是一般的有魄力,说话不但有板有眼、中气十足,还很有领袖气质呢。”

沈科撇撇嘴:“当然了,没有能耐,我们也不会管他叫老祖宗了,你以为这位置光年龄大就能坐啊?”

“我一直都有个疑问,不知道该不该问。”徐露眨巴着大眼睛,脸上满是好奇。

“你问,小生我绝对有问必答。”沈科那家伙见有了表现机会,立刻像哈巴狗一样贴了过去,就差没有流口水吐舌头了。

“问了可不准笑人家!”

“绝对不笑。”那家伙又开始虔诚地向玛利亚赌咒发誓起来。

“其实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徐露可爱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沈玉峰叔叔和你到底是什么关系?我记得你叫他舅舅对吧?但舅舅明明是母亲的兄弟,而你又是沈雪的堂哥,沈雪的爸爸不叫沈玉峰叔叔表弟,却称他为老八……这么乱七八糟的称呼,搞得我完全弄糊涂了!”

沈科和沈雪一听,两个人顿时嘻嘻哈哈地笑做一团,剩下我和徐露站在原地大眼瞪小眼。

“小露有说错什么吗?我也觉得这种亲戚关系很奇怪啊。”我迷惑的问。

“嘻嘻,夜不语就算你再怎么聪明,也不可能明白沈家的亲戚关系的。”沈雪一边咯咯大笑着,一边断断续续解释。

“沈家有个十分古怪的规定,不论是迎娶沈家人,还是嫁入沈家,只要住进本家后,就必须改姓‘沈’,以至于整个家族的亲戚关系,到最后变得十分混乱,有些甚至根本就没有沈家血缘,所以才会有直系和旁系之分。

“记得以前八舅舅曾经提到,只要老祖宗死了,沈科就是家主了,就因为家主的位置只传给直系的长子,旁系是没有继承权的。”

“原来如此。”我使坏地看看徐露,又看看沈科:“如果小露嫁给沈科后,也会改姓沈?哈哈,沈露,名字满好听的。”

沈科那家伙立刻陶醉在幻想中。

徐露狠狠踩了我一脚,哼道:“小夜你娶了小雪的话,还不是会改姓沈,呵呵,沈不语,这名字比你原来的好听多了。小雪,哼哼,你干嘛脸红啊?”徐露笑嘻嘻地向沈雪靠过去。

沈雪把头一偏,嘴硬道:“人家才没有,我看脸红的是你才对。”

“真不知道是谁。”

“是你,当然是你了。”沈雪伸出手去挠徐露的腰,这两个女孩边打边闹,嘻笑着向前边跑去。

我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欣喜地望着这美丽的画面。已经安然渡过一天了,今天并没有发生什么值得惊讶的怪事,原来平淡的感觉居然这么好,虽然追求刺激不会让人无聊,但如果每天都过着担心受怕的日子,恐怕没多久我就会彻底的疯掉吧。

看来,我是不是应该调整自己的生活习性了?至少要多少改掉一点乱好奇的毛病吧!再次抬起头,望向那两位美女的背影,我却突然感觉视线开始模糊起来。

不对,不是视线,而是她俩的身影!原本清晰的犹如在耳边的打闹声,似乎也离我越来越遥远,我顿时打了个激灵,飞快向她俩冲去。

“小夜,你怎么了?”沈雪惊讶的回头看着我。

我没有回答,只是喘着粗气,双手紧紧的抓住她俩的肩膀。她俩的体温透过衣服传入我的手心,柔软的肩膀在微微颤抖着。

是她俩,我的手确确实实碰触到了她俩!小露和小雪并没有消失!

我深吸了一口气,好不容易才理顺混乱的呼吸,尽量平静地说道:“没什么,最近我实在太神经紧张了。”

“需不需要我去拿点安神药给你?”沈雪关心的问。

我摇头:“不用了,睡一觉就会好起来。你和小露今晚也早点休息吧。”

刚刚真的是自己看花眼了吗?说起来,今天看花眼的次数还真不是一般的少。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又看了一眼在跟前安安静静走着的两人的身影,我的心却越发的不安起来。

夜色渐渐浓重起来。

我坐在桌前,望着微微颤抖的烛光,久久无法入睡。门外响起了近乎于粗鲁的敲门声,然后有人走了进来。

我没有回头,只是淡淡说道:“小科,马尔克斯说过一句经典的话。他说,一个男人通常需要两个女人,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钉扣子。”

身后的沈科顿了顿,疑惑道:“这关我鸟事?”

我笑道:“关系大了!你再这样优柔寡断,像个娘门儿似的,不要说两个女人,恐怕到最后就连一个都留不住。”

“小夜,我哪里优柔寡断了?一直我都只喜欢小露一个人!”沈科罕有的红着厚脸,声音越来越小。

我叹口气:“算了,你的事情我管不着。总之小露和沈霜孀,两方面都不要伤害过分就好了。女孩子是很脆弱、很敏感的。”

“我知道。”他正经的点点头说:“最近你似乎特别烦,有什么状况吗?”

“你不也是一样。”我苦笑起来:“最近我常常在思考一些深奥的问题。”

“比如什么?”

“譬如人生究竟是什么玩意儿?人这个东西生存在世界上到底有什么意义?还有最重要的,明天我应该睡到几点才起床?”

“切!”沈科狠狠在我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我还以为你在研究最近发生的怪异事件呢,害我想来探些口风的说。”

“事实上,我真的是有在研究。”我转过头去,苦恼地挠着鼻子:“不过总是有些微妙的地方弄不懂。”

沈科拉过一张凳子坐下:“说来听听,或许我能帮你。”

“说之前,先给你出一道题。”我不怀好意的笑着:“有三个人去买水果,每个人身上只带了二块钱,三个人加起来也就共有六元,而买一个苹果要花二元,但是买三个苹果却只要五块。于是三个人花了五元钱买来三颗水果,这样他们一共还剩下一元。

“这三家伙见还有的剩,又在一个小卖店花了一毛钱买了一支满天星,最后结算,还剩下九毛钱。

于是他们每人分到了三毛,但其中一人略微算帐后,立刻发现了个十分有趣的问题。

“他们这次逛街每人实际上都花了一块七毛,可是算回来又对不上号。每人一点七元,三人就是五块一毛了,再加上每人分到的三毛,就已经六块钱了,可是再加上在小卖店花掉的一毛,居然变成了六点一元之多,但他们三个人一共也只有六块钱,那么多余的一毛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沈科略带不满的看着我,似乎在怪我这种节骨眼还在和他找茬,但嘴里却还是答了:“很简单,那三个家伙基本演算法就错掉了。花出去的五块一毛里,已经包括了在小卖店里花掉的一毛钱,结算的时候,直接加上省回来的九毛就对了,根本就不需要画蛇添足,非要死咬着那多出的一毛不放。”

我立刻拍起手来:“不愧是班上有名的数学高材生,回答完全正确!其实这个问题根本就是个数学陷阱,常常有人愚的会把在小卖店里花掉的一毛,当作花掉的加了一次后,又当作剩下的再加上一次,所以总是会多出那个莫须有的一毛钱来。”

“小夜,你这家伙拐弯抹角的,究竟想说什么?”沈科不耐烦起来。

我托住下巴淡然道:“其实在沈家里,也有这种多出的一毛钱,而且还不止一个!”

“什么!”他猛地抬头,满脸震惊地盯住我的眼睛。

“你想想,虽然那两个开发商的人,打死都不承认破坏沈家的交通工具,但抓到他们时,所有人,甚至连我也毫无怀疑的认为,是那两个家伙干的。

“可是随后孙路遥开车上来,他的车停在本家外边,照样也被割破了轮胎,那又是谁干的呢?”我说出了自己的疑惑:“那两个人明明已经被关了起来,直到现在都还留在里边,是不可能再跑出去割轮胎的,难道那个多出的一毛是他们的同伙,或者,根本就是我们之中的某人?”

我伤脑筋地晃晃脑袋:“还有那面屏风镜,究竟是怎么会突然出现在你家房间里的?我详细问过小露一些细节,她曾说刚住进现在的房间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房间里所有的家俱摆设都积满了灰尘,唯独这面镜子干干净净的,似乎才被人细心擦过的样子。而且地板上的灰尘,整整齐齐的堆了好几厘米厚,但却找不到任何脚印。”

舔了舔嘴唇,我继续道:“也就是说,近期不可能有人进房间擦过镜子。对于这些细节,我很感兴趣。于是在她的房间里到处找,还好小露没有洁癖,我总算在床下找到了完整的灰尘样本。嘿,我稍微判断了一下,最后很惊讶的发现,那个房间,至少有十多年没有人进出过!”

“荒谬!实在太荒谬了!”

沈科惊讶地张大了眼睛,他的声音在颤抖,嗓子干涩的道:“我家搬出去不过才六年,而且我每年夏天都会回来度假。一个屋子空置了十多年,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我甚至还记得十分清楚,从前这是我老爸的书房,他每天晚上都会进来练习几个小时的毛笔字,通常都是老妈不断催促,他才恋恋不舍地回屋里睡觉咧!”

“那你上次回来的时候,小露住的房间里有那扇屏风镜吗?”我咄咄逼人地大声问。

沈科苦恼地思索了一下:“应该没有。”

“那么,既然以前那房间是书房,你有没有想过,这次回来的时候,怎么变成客房了?”我得势不饶人:“是你们搬走之前,就把它改成了客房?还是后来有人将它改成了客房?”

沈科顿时像哑巴一样,他指着我的手停顿在空中,再也无法动弹丝毫,冷汗不住的从额头流了下来,他感觉全身发冷,甚至冷得颤抖起来。

“从来……”他喃喃说道,越说越小声:“从来就没有改做过客房,该死!直到去年我回来住时,小露那间房根本都还是书房。天!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其实很简单,我倒是可以提供一个现成的答案。”我缓缓地向四周打量着,一字一句地说道:“这里,绝对不是你沈科的家!”
第四章 梦游(上)

沈雪和徐露安静地睡在新房间的床上。

夜很宁静,宁静到夏日的夜虫,也没有烦躁不安地发出求偶的刺耳噪音。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房间里传出一阵阵令人十分不舒服的气氛,就如同铅块死死地压在了心口上一般的痛苦沉重。

沈雪迷糊地翻了个身,似乎想将压在身上的东西给摆脱掉,但不论她怎么翻动,那种沉重的感觉依然如影随形,于是她生气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大脑逐渐开始清醒了,耳朵也迅速恢复工作,突然,有种刺耳而且奇怪的声音,通过耳鼓透过神经传入脑中,沈雪不满地嘟起可爱的小嘴。

“谁啊?”她叫道。

可是那股声音依然不屈不挠、平缓有节奏地响起,丝毫不因为自己的询问,而有所停顿。

那声音很枯燥,犹如什么东西在金属上,不断划过一般的尖锐,高频的音调,甚至让自己开始产生一种想要抓狂的感觉。

“小露,你快醒醒。”

沈雪伸出手想去推醒睡在身边的徐露,可是手却推了个空。

她一惊,立刻将眼罩取下来,等到眼睛能看到时,她这才发现自己的右边空荡荡,徐露早已失去了踪影。

声音依旧非常有规律地响着,淡白的月光从窗户外射了进来,那原本如霜般雪白的光芒一进入屋子里,却莫名其妙地变得一片血红。

沈雪紧紧地抓着被子,她的心脏开始猛烈跳动,几乎要从胸膛里跳出来。

恐惧,就像没有尽头似的,掐住她的脖子,让她的嗓子无法发出任何一个音调。

她强睁开大眼睛,眸子在眼眶中缓缓转动,看向噪音发出的那个角落。

一个人影正安安静静地站在屋子窗前的角落里,是徐露!

人类就是这种奇怪的生物,不管在怎样怪异离奇的状况下,只要还有另外一个人在身旁可以壮胆,似乎恐惧感也会变得不再那么强烈,沈雪也是如是,她突然感觉心里一松,整个人都虚脱了下来。

“小露,你在干嘛?”她战战兢兢走下床,想要伸手去拉徐露。

就在她的左手要触碰到徐露肩膀的一刹那间,徐露猛地转过头来望着她,沈雪顿时被吓得退后了两步。

徐露的样子十分KB!

她的眼睛丝毫没有神采,眸子直直的向前盯着,一动也不动。

她的头发淩乱,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月色的原因,徐露的脸色煞白,她咧开嘴冲沈雪怪异而且迟钝地笑着,然后缓缓地回过头,像刚才一样死死地望住窗外,手里拿着窗帘的绳子,一开一合的继续不断拉动。

原来刚刚的噪音就是这个!

沈雪只感到一股寒气从脚底冒了上来,她害怕的缩到床角里,心里一个劲儿地告诫自己:“梦游,只是单纯的梦游罢了!”但内心的恐惧,却丝毫没有减少。

她不敢大声的叫喊,因为她清楚记得,某本杂志上曾经提起,梦游者最忌讳被叫醒了,如果自己大吼大叫,不小心将徐露吵醒,她或许会疯掉,甚至更会因为惊吓突发心肌梗塞。

房间里依然很安静,只有窗帘不断闭合产生的噪音刺激着耳膜。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沈雪才渐渐平静下来,她担心地望着徐露,然后轻轻走下床,打开门,向外走去。

当沈雪来敲我房门将我吵醒时,我看了看表,正好十一点二十分。

那个小妮子还不是一般的火爆,不但用手敲,居然还用脚踢,似乎生怕吓不死我似的。

我睡眼惺忪地打开门,稍微一打量她后,暧昧地问:“干嘛,想要夜袭我啊?”

沈雪这才发现,自己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睡衣。

她身体的青春气息,以及处女的馨香,不断冲击着近在咫尺的我的感觉神经,害得我几乎口干舌燥起来。

一朵红晕浮上了脸颊,她狠狠踩了我一脚,裹紧睡衣嗔道:“你还有心思开玩笑,有大事了!”

“噢?说来听听,如果不值得让我老晚起床,浪费我精力的话,我可是会找你麻烦的!”我舔舔嘴唇,装出色咪咪(其实根本就是色咪咪)的样子,渐渐望向她的脸部以下。那具丰满的侗体,似乎有无限的吸引力,吸引我不由自主地将头越靠越近。

于是我贼贼地先将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见她没抗议,然后顺势一拨,顿时她毫无防备的,整个身躯都贴进了我怀里……

沈雪丝毫没有挣扎,只是望着我的眼睛,呼吸顿时也急促起来。

温热的体息从她身上传递过来,美人在怀,犹如一团软玉,滑不溜手的肌肤,轻轻和我的身体接触着,稍微的动作也会让人回味良久。

就这样抱着她过了似乎一个世纪,就在我犹豫是不是该继续动作时,她轻轻推开了我。

“该死!现在可不是悠闲的时候。”沈雪冲我可爱的耸耸鼻子,眉色间透露出一丝焦急:“我来是想告诉你,小露刚刚有梦游!”

“梦游?!”我一听便愣住了,接着十分不悦道:“需要这么大惊小怪吗?全世界有百分之十八的人都患有梦游症,你就因为这个白痴的理由吵醒我?我的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啊,你知不知道最近这几天我有多累?”

“但她梦游的样子真的很古怪!”沈雪委屈的说:“不信你自己去看看。”

我踌躇了一下,皱眉道:“算了,我们叫上沈科一起去,总之被吵醒后也睡不着了。多拉几个替死鬼垫背,心理还会平衡一点。”说着,进屋拉出一件外套,披在了她身上:“天气冷,别感冒了。”

“嗯,谢……谢。”沈雪抬起头望着我,又看看身上的衣服,甜甜地笑起来。

我粗鲁地将沈科从床上“叫”起来。

那家伙满脸不爽,几乎要冲我发起了飙,但是一听到是因为徐露的事,满腔的火顿时熄灭的一干二净,甚至变得精神奕奕,高喊着:“机会来了,我的爱!”

我和沈雪顿时重心不稳,双双倒在地上。

“靠!真是个重色轻友的家伙。”我骂道。

沈雪笑嘻嘻地看着我,比划着说:“想起来,夜不语你这个家伙啊,似乎和小科那种货色也差不了多少,你还有脸说他!”

“天呐!”我顿时痛苦的捂住了额头:“居然有人将我拿来和他相比,实在是太悲哀了!我怎么可能沦落到和他一样的地步!”

“你还不反省一下,刚刚明明……”

“刚刚?”我饶有兴趣的问:“刚才我怎么了?”

“还说呢……”沈雪的声音越说越低,哪里还有阳光少女的影子,现在的她十足是个害羞的小女人。

不断调笑着,我们三个脚下没有空闲,快步向徐露住的房间走去。

就在今天,在沈科和我的执意要求下,小露心不甘情不愿搬出了从前的客房,转而住进了北边闲置的房间里。

刚走到院子的中央,我们全都呆住了。

徐露站在屋内的窗户边,沐浴在月光里,照射进屋子的月光很红,红的几乎染得她雪白的睡衣也变得鲜艳起来。

她眼睛直直地望着我们,眼神十分的冷,我甚至感觉那道目光如有实质般,几乎冻彻了我的心肺。

夜色里,这一幕景色透露出丝丝冰冷的诡异。

身旁的沈科和沈雪在微微颤抖着,沈雪甚至用力抓住了我的手臂,我强忍着内心的恐惧,走进屋子,轻轻地牵过徐露的手。

她的手十分冰冷,居然令人感觉不到任何活人的气息,(奇.书.网)要不是她还在呼吸着,我绝对会毫不犹豫地认定她已经挂掉了。

我用手指钩住她的手,努力想要将她从窗前牵引回床上,不论面对哪种梦游的患者,这个方法也是最为妥当的。

就在小露随着我的暗示,渐渐走了几步后,异常情况在毫无征兆的时候发生了。

她猛地抬起头,无神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看,双手也突然紧紧地掐住了我的脖子。

徐露怪异的“咯咯”大笑着,双眼圆瞪,笑得咧开嘴,露出了两排洁白的牙齿。

沈科和沈雪被这个变故,吓得惊惶失措起来,他们手忙脚乱的就要动手将小露拉开,却被我拼命挥手挡住了,我痛苦地将她的双手掰开,抓住她继续向床边走。

她依然狂笑不已,不断晃动着自己的脑袋。

眼看就要将她拉到床边,按倒在床上了,这不知道哪根神经出了问题的小妮子,居然狠狠一口咬在我的手臂上。

我一痛,反射性的松开手,按住了伤口,徐露趁机跑了出去。

看那灵敏的身手,以及冲刺的速度,哪里还是那个一千公尺可以拖七分钟、班上有名的运动白痴!

沈科、沈雪那两个脑神经不够用的笨蛋,直到现在还没有从这一系列的变故中清醒过来,竟然就这样呆呆地,眼睁睁看着徐露冲出房门,消失在漫漫夜色里。

“小夜,你没事吧?”沈雪反应过来后,第一时间走上前扶住了我。

我气不打一处来,咬牙切齿地骂道:“你们这两个家伙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脑袋里全装的是米糠吗?眼看那小妮子跑了,也不帮忙拦住她!”

沈科沮丧得几乎要哭了出来:“都是我的错!”他用力的捶着自己的头:“小露千万不要有什么危险才好,不然我,我真的就……”

“算了!”

一看到他那副窝囊样,我什么气都没有了,轻轻叹息一声,向远处望去:“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先出去把小露找回来再说吧。”

浓烈的不安气氛弥漫在我们三人之间,内心非常的不安,老感觉有什么东西藏在阴暗的夜色中,悄悄地窥探着自己。

那玩意儿是不是就是隐藏在沈家中的神秘力量?

徐露的梦游,究竟是不是从前就有的?

不过,那么强烈的意识和力量,真的还能保持梦游的状态吗?

还是,她根本就不是在梦游?

疑问一个接一个窜入脑海,我深感无力地苦笑起来。

“根据统计,梦游症目前的发病率高达百分之十八。有研究指出,这种疾病百分之六十以上是由于遗传引起。除了梦游这一症状之外,梦游病患者还经常在睡梦中遭遇许多KB的事情,甚至会导致患者伤害自己的身体,或是进行暴力活动。”

为了缓解紧张的气氛,我一边寻找徐露留下的蛛丝马迹,一边慢慢向他俩介绍一些关于梦游症的常识。

“沈科,还记得最近电视里有播出一则新闻吗?有名英国男士被控在夜间对一个男性儿童进行性骚扰。”

沈科心不在焉地答道:“当然记得,最后那混蛋被无罪释放。”

我微微一笑:“那是因为,那王八蛋经过专家调查后,得到了确凿证据,证明这个混蛋男人在当时正处于梦游状态,所以他完全可以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其实前些年,也有科学家利用最先进的高科技成像设备,对梦游症患者进行过研究。他们发现,梦游这一症状,可能是由于病人脑部的情绪控制区,产生一系列快速的脑电波所致。

“那次实验中,有一名十六岁左右的男性梦游病患者,他在第二天夜里突然从床上站起,双眼大睁,而且还面带凶相,情形就和刚刚的小露一样,不同的只是他几秒钟后又再次坐下来,并不断地扯动系在身上的各种导线,口中还不停地胡言乱语。”

“那些研究他的科学家还真够好运气,至少那个十六岁的男生没有去咬他们。”沈雪伸出手,轻轻抚摸着我的胳膊,被徐露咬过的地方,还留着两排整齐的牙齿印:“说实话,小露的牙齿看起来满健康的。”

我顿时无语了,狠狠瞪了她一眼,舔舔嘴唇,也不管他们愿不愿意听,继续说道:“听说,包括克劳迪奥。贝塞蒂博士为首的科学家闻讯,对那名青年的脑电波再次做了成像和电流图分析后,居然发现梦游时,他的脑电波从平静的直线波状态,突然转变成快速的峰谷波,这种脑电波只在人们脑部患有疾病,或是熟睡状态时才会出现。

“而且,成像系统还显示,病人的脑皮层活动异常频繁。简言之,就是梦游病人之所以会出现睡梦中走动的现象,是因为他们的情绪受到挫折,并处于混乱状态,结果是他们常常利用行走这种方式来发泄,和缓解自己头脑中的不稳定情绪,进而起到保护大脑的作用。

“这一结论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许多有过梦游经历的病人,在出现这种症状的同时,还受到不良情绪的困扰。”

“简而言之,你的意思是说,小露之所以有过激的梦page~ant为,完全是因为最近心情烦躁引起的了?”

沈科不知在想什么,声音低沉的问。

我不置可否地摇了摇头:“这种解释,只能说是对梦游症的肤浅理解罢了,如果要搞清楚徐露究竟是为什么梦游,而且对外界刺激的反应还表现的那么强烈,表现形式也那么诡异,那么,这问题真的不好解释。”

苦恼的挠挠头,我又道:“也是关于梦游,我还清楚地记得一个案例。在德国有个叫做乌特。海曼的老女人,她最害怕的就是每天晚上上床睡觉的时候,因为她没办法知道夜里到底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有时她可能只是老老实实地在床上睡觉,而有时她可能老远的跑去客厅拍打她的摄像机,又有可能把自己的枕头拿到卫生间去,有一次她甚至去测量厨房里的柜子。

“很多年中,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她做了常人一辈子都无法想像的离奇事情,据说还得了个什么奖来着!

“还有个叫海曼的孩子,不知道是哪国人,只是每隔一段时间,她就会在夜里起床,出现在家中的某个角落。有时候,她也会在梦游的时候自己醒来,每当她发现身处家中的某个地方时,就感到十分恐惧。”

“那小露的梦游到底是因为什么?”沈科不耐烦起来。

我撇撇嘴:“鬼才知道!其实对于梦游这种现象,从科学的角度来看,现在仍然难以解释。总之,有些研究睡眠的科学家研究了好一阵子,最后得出了些十分狗屁的结论。例如梦page~ant为多发生在前半夜。”

“废话,那时候人都在睡觉,不睡觉哪梦游的起来。”沈雪不屑的道。

“听我说嘛,没见我正讲的高兴?”

虽然口里正在不断絮絮叨叨地讲着些有的没有的,但不知为何,我的大脑就是冷静不下来。

“据说在夜晚前段时间里,身体为了充分休息,只会做一些最必要的事情,至于为什么梦游者的身体,偏偏在这个时候不愿留在床上?哈哈,这对科学界来说,还是谜。

“不过,法兰克福大学医院睡眠实验室的心理学家汤玛斯。海顿莱稀,有个相关的理论。他说:”

让我们设想一下,梦游是遗传的,并且与中枢神经系统有关。而且梦游多在孩子身上发生,在他们进入青春期后,大部分人的睡眠也都会变得正常起来。成年人中,只有百分之一患有梦游症状。‘“所以他声称,梦游并不是一种病,它也不像人们普遍认为的那样与圆月有关,梦游者也通常没有心理上的疾病。”

“等等,与圆月有关?那是什么意思?”沈雪下意识的,望向头顶的那一轮金黄色的圆月问道。

我也抬头看了一眼,淡然说:“就像狼人变身一样。有些人认为梦游患者是受到了月亮变化的影响,甚至有人认为,月圆时通常就是一个月阴气最旺盛的时候,那一晚,受到冤屈的阴魂们,就会四处乱窜,寻找适合自己的人,然后附身在他们身上,将死前的遗憾事情统统做个了结,也就是所谓的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而所谓的梦游者,在那些人的观念里,就是被冤魂附体,从地狱深处爬上来的复仇鬼!”

看着沈雪被吓得再次紧挽住了我的胳膊,我笑起来:“当然,那只是些传说罢了,根本没有任何可信度。其实梦游只是一种病态罢了,虽然原因众说纷纭,不过梦游者一般是没有危险的。

“许多梦游者甚至不会离开他的床,他只是睁开眼睛,把被子摩挲平整,或者摇摇自己的枕头,然后重新躺下,闭上眼睛进入梦乡。”

眼见沈科魂不守舍的样子,我顿时想捉弄一下他。

“但有时也有例外。”

我神秘的压低声音说:“曾经有梦游者走到大街上,还有人跌出窗外。更令人吃惊的是,有些家伙梦游时,会做许多人们在清醒时绝对不会做的事情,比如把冰箱里的东西都吃光、打扫房间、放音乐…

…不过,通常,梦游者的眼神是呆滞的,而且动作很笨拙!“

说到这里,我们三人同时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我突然想起刚才徐露的举动,她用眼神狠狠地瞪着我,掐住我的脖子,甚至咬我,但这些都不是重点,最重要的是,她挣脱我后跑出去的那种灵敏与速度,完全颠覆了科学界对梦游患者的定义。

“夜不语,你说有没有可能……”

沈雪欲言又止,她低着头,眉间锁满了担心。

我当然清楚她想问什么,我也知道自己根本无法给她一个正确的答案,于是我只好叹口气,不语了。

四周顿时又宁静下来,剩下三个人淩乱刺耳的脚步声,不断打破夜的寂静。

谁都没有开口说话,只是有个问题在三人的脑子里不断回荡盘旋,而且越想越是让人心惊胆颤。

究竟徐露,是不是被鬼附身了?
第五章 梦游(下)

寂静,四周连一声狗叫也没有,相对的沉默,让这个洒满月色银辉的大地上一片诡异,黯淡的夜色中,我和沈科却是满头大汗,不是因为热,而是因为焦急。

刚才凭着一时的冲动跑出来找人,又纯粹凭着直觉到处乱窜,等冷静下来,仔细思索一会儿后,我才发现,光凭现在这样毫无目标、毫无线索的搜寻,恐怕一辈子都没办法将徐露那小妮子,从庞大的沈家大宅中给挖出来。

于是,我们三人自然而然的停下脚步,围成一圈商量起来。

“小夜,小露究竟会跑去哪里?”沈科烦躁不安的就快要暴走了。

“你问我,我问谁去?”我的心情也明显不好。

沈雪用手轻轻帮我擦拭掉额头的汗水,轻声道:“小露不会有事的,只要她醒了可能自己就会跑回来!”

“如果她没有回来怎么办?如果梦游时出了意外怎么办?”沈科惊惶失措地连声问。

“冷静!给我冷静下来!”我用力按住他,沉声问:“说起来,小雪,徐露那小妮子在开始梦游时做过些什么?”

沈雪捶了捶略微酸痛的腿,不无担心地说:“她在一个劲儿的拉窗帘,不停的开了又关,关了又开,现在想起来,她的动作十分怪异而且生硬,就像左手和右手根本就被不同的两个操控权控制着,左手拼命的将窗帘关上,仿佛想要将某些东西挡在屋外,而右手却完全不听指挥,又将帘子拉开了。”

说到这里,她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身体也因为害怕而微微颤抖,“但最怪异的是,那一连串动作,偏偏流畅的让人看起来十分协调,一点乱的感觉都没有,而且发出的声音也很有节奏。

“那种节奏非常枯燥,越听我就越害怕,似乎有一大团火焰在脑子里燃烧起来,甚至意识也变得模糊,没有办法下,我只好当机立断,跑出来向你求救了!”

说到后边,沈雪嗔怒地瞪了我一眼,似乎在用那双能说话的大眼睛,怪我搞不清楚状况,还趁机轻薄她。

我顿时假咳几声,揉了揉鼻子问沈科:“小科,你认识小露比我久,你有没有听说她以前梦游过?”

沈科大摇其头:“绝对没有。小露国三的时候曾经住过一年的宿舍,从来没有听她室友提过她患有梦游症。”

“唉,头痛。”我苦笑起来,无计可施的望向头顶的那轮月亮。

由于海拔较高,那轮金黄的圆月也出奇的大,我甚至能看到上边晦涩的环形山。突然有个念头冲入脑海,我全身一颤,猛地用发抖的双手抓住了沈科的肩膀。

“你把那面屏风镜扔哪里去了?”

“屏风镜?那和小露有什么关系?”

我急切的叫道:“你这个木头,你忘了曾给我讲过的沈兰的故事?现在小露的情形就和那女孩一模一样。”

我感觉浑身冰冷,一字一句的说:“怕就怕,连结局也一样!”

“不会吧。”沈科一边说,一边害怕的牙关颤抖,他发疯地狂叫一声,向左边一条小路上冲去。

没有多话,我拉过沈雪的小手也迅速跟了上去。一路左拐右拐了不知道多少次,我就快要晕头转向的时候,沈科在一座院子前停住了。

“就在这里边。”他缓缓地转回头望我,神情十分无助,眼睛甚至因为焦急而充血,变得一片猩红。

记得有个伟人说过,“这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同样也是这个伟人,他还说过,“不论是爱还是恨,都要付出刻骨铭心的代价。”

或许这位伟人也是受过打击吧,"奇"书"网-Q'i's'u'u'.'C'o'm"只是不知道那时的他的神情,会不会变得比沈科这家伙更难看。

我一边深有感悟地想些有的没的,一边打量眼前的院子。

很普通的地方,其实说实话,沈家所有房子都是一个造型,丝毫不知道变通,只是前后宅的颜色不同罢了,前宅主要颜色是白色,而那个后宅禁区,是黑色。

如果有幸租上一架直升机从天上鸟瞰的话,不难看出整个沈家大宅形成了一个椭圆形,白多黑少的太极图案。

由于每个房子都一样,为了方便区别,院子前的门上通常都会挂住家主人的名字。

这栋看起来已经许多年无人问津的宅子也没有例外,刻著名字的木牌,已经枯朽的发黑了,而且积满陈灰,月色下,随着吹拂的微风孤零零摇动着,不时撞在木门上,发出单调的“啪啪”声,说不出的萧索。

这样空置的宅子在沈家还不知有多少,特别是南边,十室九空,似在暗夜里哭诉沈家的凋零。

全盛时期,本家的家丁多如天上繁星,原本一有节庆热闹非凡的辉煌日子,已经一去不返,而且再也不可能了……

我并没有急着进去,先走上前,抹去木牌上的灰尘念道:“沈古穆。”

顿时感觉身旁的沈雪微微颤抖了一下,转头一看,居然发现沈科张大著嘴,满脸惊骇,手上的电筒“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这个沈古穆有什么问题吗?”我诧异的问。

“有,而且有很大的问题!”沈雪的声音干涩的缓缓道:“这个男人,就是沈梅的老爸。”

“沈梅?”我只感觉一股恶寒爬上了后脑勺,“就是那个和许雄风相恋,因为家人不同意,就上吊自杀的那个沈梅?”

我吃力的吞下一口唾沫:“换言之,这里……就是她的家?”

上帝!关于那面屏风镜,如果撇开花痴沈羽这个没有确定的因素不算,最早的出处就是沈梅家了…

…没想到花了二十七年,兜了一圈后,被沈科这白痴,鬼使神差地又将那面该死的玩意儿给送了回去!

我用力甩动大脑,将一脑子的疑虑通通给压了下去。

管不了那么多了,飞腿一脚踢在还呈石化状态的沈科屁股上,我示意那白痴带路,悄无声息的推开半掩的宅门,走了进去。

虽然蹑手蹑脚的,依然在地上踩出了“沙沙”的声音,沈科径直穿过院子,朝北边方向走去。

我向四周扫了一眼,才发现这里的假山也被砸掉了。看来沈家人对老祖宗的命令贯彻的十分彻底,缓缓越过铜狮子时,猛地有股恶寒从脚底窜上了后脑勺。

我顿时转过身,眼睛死死盯着狮子,全身都在颤抖。

“你怎么了?”沈雪轻轻拉了我一下。

过了许久,我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月色黯淡的洒在那座狮子上,它一动不动地,头高傲的望着古云山顶的方向,没有任何异常。

但就在刚才转身的一刹那,我分明见到那玩意儿用血红的双眼狠瞪着自己。

“很累吗,你流了好多汗?”沈雪用外套袖子在我的额头上擦着。

我一把抓过她的手,强压住狂跳的心脏,尽量平静地道:“我没事,快跟上去,不要把沈科那家伙给弄丢了!”

穿过院子,就看到了止步不前的沈科。他呆站在一个房间的窗前,不知道在看什么。我快步走过去,推推他,才发现那家伙全身泛冷,满脸煞白,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顿时,我也惊讶地呆住了。

只见屋里,徐露正坐在那面屏风镜前,缓慢地梳理着秀发。

她梳的方式极为怪异,明明是披肩发,但她每次都梳到了大腿,就像自己乌黑的秀发过了肩部后,还在虚空中延长,莫须有的搭在了腿上一样。

沈雪吓得死命掐我的手臂,嘴唇都白了。被她这么一掐,我反而痛得清醒过来。深吸一口气,我走进屋里,慢慢来到徐露的身旁。

她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到来,依旧一个劲儿的梳理着自己有的和没有的头发,一梳子又一梳子,非常地仔细。

有股莫名其妙的恐惧,浮上本来就已十分慌乱的大脑,我本能的向右边的镜子看了一眼。

镜中,我和徐露一动一静、一坐一站的相对沉默着。

或许是因为月亮的缘故吧,镜子在昏暗的夜色里,泛着黯淡的浅银色光茫,猛地,镜中的徐露头部消失了!她的手在一片空白中依然一上一下的梳着,景象异常的诡异。

我立刻吓得拼命擦眼睛,瞬间过后,当眼球再次适应了周围的环境,镜中映射的物件又恢复了人类常识中的正常。

就在这时,徐露全身一软,从椅子上跌落下来,晕倒在地上。

沈霜孀站在通往后宅的小门前,她犹豫了一会儿,随即咬紧嘴唇,推门走了进去。

或许沾有沈家血缘的人,都带有一点乖张的性格,虽然她并不算是本家的人,但性格却丝毫不让。

从小她就努力维持著文静懂事、温文尔雅的样子,不论大人要她做什么,她都尽量做的十分完美,因为她明白,只有这样,才会有人疼她、爱她。

但对沈科却不同,在他面前,自己会很放松,再也不需要伪装。

记得第一次和他见面是在十年以前,那时候妈妈指着一个男孩子说,那就是你未来的相公。

相公是什么?当时还幼小的她根本就不可能知道,只是靦腆自卑的她的生活里,从此就多出了一个人,一个自己被欺负时,就会挺身保护她的人。

沈霜孀永远都忘不了,有一次自己心爱的娃娃被人挂在了树上,她急得哭了起来,就是那个一直有惧高症的男孩爬到树上,将娃娃取了下来,甚至还因此从树上摔了下去。

当时的她,只能害怕地在他身旁哭,男孩痛得躺在地上,却伸出手抹去了女孩的眼泪。

“我说过要永远保护你的。”男孩努力笑着说,但女孩却哭得更厉害了。

如果要说她什么时候开始发现自己爱上了沈科,或许,就是那一刻吧!相对于感情,还是女孩子比较早熟。

从那天起,每次看到他,她的心脏就会不争气地跳个不停,呼吸急促,脸也会红成一片。甚至,她还会故意躲开他,但是一天见不了他,又会变得十分焦急。

那,就是恋爱的感觉。

可是,男孩子不久后便随着父母搬出了本家,甚至慢慢地忘记了曾对她说过的话,甚至爱上了别的女孩……

沈霜孀用手摸了摸脸颊,这才发现自己早已经泪流满面了。

清晨的阳光,懒洋洋地洒在沈家后宅里,照得四周淩乱的枯草一片灿烂,不对,或许说是血红更恰当,东边的天际里,云彩也是血红色的,红的像伤口上结疤凝固住的血块。

她顿时感觉有一股寒意冲入脊髓里,裹紧外衣,又向前走了走,她才发现自己似乎迷失了方向。周围的一切更加红了,她犹如置身在一片燃烧的草原上。

沈霜孀强压下内心的恐惧,从衣兜里掏出一个泛黄的笔记本。

翻开,周围已经被虫咬的千疮百孔的纸张上,画了一个简易的地图,看得出画图的人,手不知因什么而不断颤抖,所有的直线都有起伏不大的波浪。

她仔细辨认着方向,向着古云山顶的位置走去。

自己绝对不会放弃沈科!从小她就比同龄人更加明白一个道理,幸福是需要自己努力争取来的。

世界上没有所谓的缘分,如果不争取的话,到最后还是什么都得不到,母亲曾经对自己讲过一个故事,一个关于财主的故事。

她用瘦的像爪子一般的手,紧紧抓住自己,吃力的讲道:“有个曾经家世很好的财主,他好吃懒做,终于将继承来的祖产挥霍一空,最后只留下了一间很小的房子。

“一天晚上,那财主梦见了土地公,土地公告诉他说,他不久后便会得到一笔横财。于是那财主终日都蜷缩在床上等横财送上门,不久后便活活给饿死了。

“死后,那财主到了地狱。他向阎王哭诉,状告土地公。阎王便命令判官将土地公带来对质。

“那土地公叹了口气道,财主命上确实有一笔横财,只是横财都埋在他屋子的地板下,财主只需要稍微扫一下地,便可以发现了。”

母亲问她明不明白这个故事的道理。她摇头,母亲便狠狠地打她,哭泣着说她的命来得不容易,所以绝对不能让自己遗憾。

人生的一切都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如果懒得去做,到时候什么都会失去。

沈霜孀十分明白自己的内心,她不愿意失去沈科,不论付出任何代价,即使把灵魂交给魔鬼,不!

甚至是让自己变成魔鬼,她也一定要得到他。

其实在沈家中隐藏着一个传说,一个不是很多人知道的传说。

据说在后宅的某个地方有一口井,只要冲井口里大声喊出自己的愿望,那个愿望就一定会实现。

从前原本一直对这个传说半信半疑,但最近的一系列怪事,让自己彻底相信了。

四周的景色随着沈霜孀的脚步不断变化,终于眼前出现了一块空地。

在那块空地的正中央,一口爬满厚厚青苔的古井露了出来。

沈霜孀流满泪水的脸上,缓缓浮现出了一丝微笑,一丝十分怪异的笑……

清晨来的十分突然,为什么要用到“突然”这个词,是因为自己并非出于自愿醒来。原本就劳累了一整夜的我,不情不愿地张开眼睛,这才发现,窗外的阳光已经照到了床头。

十分气恼的望向房门,我默不作声地躺在床上,双眼张得斗大,希望对方会放弃这种制造噪音强迫我起床的愚蠢方法。

但看起来敲门的家伙不但不识趣,而且还很固执,他见用手敲不起效,干脆用上了脚。

“来了!”我恼怒的大叫一声,翻身开门,狠狠往外瞪去,顿时有一物体因为惯性,重重地敲在了我的额头上。

“对不起!”沈雪紧张的声音立刻传入了耳中。

我使劲揉着被打中的地方,用愤怒的可以杀人的视线盯着她看。

“人……人家都向你道歉了嘛!”她低着头害羞的说,也不知道现在的状况哪里需要她害羞了。

我依然死死瞪着她,哼哼唧唧的道:“如果道歉就可以解决问题,就不需要法律了!我要控告你!”

“你!那你要人家怎么样?”

“我要,哼哼……”好死不死的,正在我要好好地教训这小妮子一番,顺便占些便宜的时候,沈科那家伙跑了过来。

“小夜,老祖宗要见我们!”他粗糙、极富有民族特色的声音,老远就灌入了我的耳中,害我差些一脚踢了过去。

洗漱完毕,又被沈雪抓住,强迫我梳理乱糟糟的头发。

眼见她将手高高抬起,一梳子就要下来时,昨晚镜子前的景象又一次冲入脑海,我浑身一冷,猛地躲开了。

“干嘛?”沈雪满脸疑惑的看了看自己的手,我推开她,死命的摇着头道:“今天本帅哥不想梳头,总之也乱不到哪去!”

我照着镜子,用手将头发拨弄几下,丝毫不在乎她的抗议,飞也似的逃掉了。

和沈科一路无语的小跑去老祖宗的院子。那只老狐狸正精神奕奕的坐在客厅里,他对面的桌子上,摆放着一个一米多长的乌紫色塑像。

“来了?哈哈,请坐下再说。”老祖宗笑咪咪的盯着我看,老的已经塌陷的嘴旁边,居然还露出了两个KB的酒窝。我的妈,一看就知道没什么好差事。

“老祖宗叫我们来,有什么事情吗?”我小心翼翼地措着词。

老祖宗依然笑个不停,而且越笑越阴险,看得我心都发起寒来。

“小娃儿。”他慢悠悠地说道:“先不忙,你们来看看,这个东西到底雕的是个啥。”老祖宗指了指桌子上的雕塑。

我俩的视线立刻飘了过去。刚才进屋时因为距离远没看清楚,现在才发现,那玩意儿还不是一般的大。

它直径大概有一点五米的样子,高度将近一米,整体使用木头雕刻成的。由于涂上了颜色,一时分辨不出木质到底是什么。

这木头雕成了一只瑞兽的样子,牛角、狮子头,通体都有鳞片覆盖。

沈科看了几眼,立刻嚷起来:“这不是麒麟吗?老祖宗,你干嘛拿这个两岁小孩都知道的东西考我们?”

我心里一动,不置可否的笑道:“小科,这不是麒麟。”

“不是?”沈科顿时瞪大了牛眼睛:“你居然睁着眼睛说瞎话,这玩意儿不是麒麟是什么?我家以前的门神就贴的是麒麟,每天出门进门都看得见,怎么可能会搞错!”

“那只能证明你实在很白……”我突然发觉在沈家老祖宗面前,还是应该给这个家伙留点面子,咳嗽了几声,淡然道:“这是蛟!绝对不是你说的那个脚踩过的地方,就会带给那个地方好运的瑞兽麒麟,其实很多人都把它们给弄混淆了。”

我伸手指着木塑下方道:“麒麟和蛟的样子确实很接近,唯一的区别只在脚上。麒麟的脚是牛蹄,而妖兽蛟的脚是爪子。”我转头瞪着沈科又说:“如果真有人送蛟给你家做门神,那家伙一定是和你有仇!”

那小子尴尬的望向了天花板,而且还看的津津有味,似乎上边在播放十分吸引眼球的三级片。

我没有理会他,再次仔细打量着蛟雕,甚至用手指甲在底座上划了一下,补充道:“这个木质应该是红酸木,而且看它的做工……嗯,大概是清朝早期。”

“何以见得?”老祖宗摸着下巴的花白胡子,眼神里充满了不知名的神色。

沈科装作不在意,不过却不在意地连耳朵也凑了过来,“我很好奇”这四个斗大的字几乎都写到了脸上。

我指着蛟的眼睛道:“到了清朝中后期,瑞兽和动物的眼睛都用宝石和琉璃去镶嵌,但是这个木雕的眼睛却被刻成一圈一圈的,仅仅用简单的线条来划分层次,明显是清朝早期的作品。”

“好!我果然没有看错夜兄。”孙路遥突然拍着手,从内堂里走出来。

他冲我笑着,也不管我当即便沉下去的脸。这个帅得让我恶心兼且莫名其妙产生敌意的讨厌家伙,自顾自地又说了一句令我立马目瞪口呆的话。

“既然你看出了这个木雕是蛟而不是麒麟,那么你发现没有,其实沈家每个院子里摆放的铜像,或许并不是狮子也不一定……”

我顿时呆住了,然后大叫一声,猛地冲了出去。
终于发到我正在看的地方了~~
第六章 失颅

记得有人说过,放在眼皮底下,每天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能见到的东西,并不一定是你熟悉的。你的大脑会自以为是的,将那些东西自动辨别为某种玩意儿,但事实却往往和你看到的相去甚远。

例如你住的房子,你每天都必定会上楼下楼至少一次,通过自己熟悉的楼梯至少两次,那么一年就要经过七百三十次,而且每四年会多出两次来,这样十年、二十年过后,你已经够了解这座楼梯的一切了吧。

但是又有几个人清楚的记得,自己所了解、所熟悉的楼梯到底共有几阶呢?

摆放在院子中的,确实不是什么铜狮子。

我从上到下仔细打量着,心底越看越冷,甚至忍不住颤抖起来。

沈科毫不客气的猛拍我的肩膀,粗声问道:“小夜,这些雕像真的有问题?”

我沉重的点点头,苦笑着,用干涩的嗓音说:“原来放在院子里的铜像,果然另有其物。这玩意儿,是年兽!”

“年兽?”

他吃惊的大叫起来:“那是什么东西?”

虽然心情十分复杂,但我还是少有的耐心解释道:“年怪兽的由来,最早要从秦代后期算起。据说,它平常都躲在深山里捕食百兽,可是一到了冬天,山中的食物逐渐稀少了,那怪兽便会跑出山,闯进村子里,抢夺食物,伤人伤畜,于是每到冬天,每个村子都会惶恐不安。”

老祖宗和孙路遥也走了出来,侧耳仔细听着。

我舔了舔嘴唇,又道:“年兽虽然KB,但却害怕三种东西:一是鲜红的颜色,二是明亮的火光,三是巨大的声响。

“于是所有的村子都联合了起来,让每家每户都准备这三样东西,希望年兽不敢再进入村里捣乱。

“又到了冬天,村里人的每户人家,无一例外的将门涂抹成红色,门口烧起熊熊燃烧的火堆,晚上大家都没有睡觉,在家里敲敲打打,而且发出巨大的响声。

“夜渐渐深了,年兽在村口出现,见到村子里到处有红色的东西,处处有火光,又听到村子里不断有巨大的声音发出,它顿时惶恐不安起来,掉头就躲进了山里,而且从此后,不敢再出来伤害村民和牲口……”

“停!打住!”沈科喊道:“这不就是‘年’的由来吗?说起来,干嘛把这种不吉利的东西给当作护院宝,堂堂正正的摆放在家里?”

“这就要问你家的老祖宗和风水师了!”

我大有深意地看着装傻的沈家老祖宗,以及站着不动、脸带微笑摆酷的孙路遥,一个字一个字地缓缓说:“年兽是妖兽,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用它来护院,根本不是用来保护什么沈家所的谓风水,而是在压制某种东西!”

老祖宗和孙路遥微微一颤,看来是被我给说中了。

沈科吃惊地张大嘴巴,正要说什么的时候,院子里突然闯进了一个人,是沈雪。

她满脸都是汗水,气喘吁吁地冲我吃力喊着:“小夜,还有小科……小露她,她出事了!”

好疲倦!眼帘重的无法张开,就像被万能胶严严实实的粘了起来。

徐露感觉自己躺的地方很舒服,温暖、有安全感,让人的心莫名其妙地变得十分宁静,就像是在母亲的子宫里。

如果不是老感觉很累的话,一切就都完美了!

有人在身旁推自己,那双手很柔软,也很冷。

它像是在和她开着玩笑,不断挠着她的脖子冰她,终于,她懒洋洋的张开眼睛,心不甘情不愿地向那双手的主人望去。

周围,什么也没有。

她这时才发现,自己置身在一张被红色的蚊帐笼罩起来的床上,很古香古色的床,她轻轻用手抚摸着床头,触手生温,像是木头的地方软绵绵的,而且还非常有规律的一涨一缩蠕动着。

徐露丝毫不会感觉到害怕,只是很好奇的揉了揉眼睛,木头的地方还是木头,只是伸手接触,感觉依然在不断收缩,如同有生命一般韵律感强烈地蠕动着。

徐露不耐烦起来,她拨开蚊帐去找鞋子,这才发现,自己原本的那双白色休闲鞋不见了,只有一双红色的绣花鞋,孤零零的摆放在床边。

她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无奈地穿上,从床上走了下来。

她略微打量着四周,这是个不大的房间,当然,如果要拿自己的卧室做比较,也不能算小了,正方形,大概接近四十个平方呎,而且看得出来是个女人的闺房,屋子里的所有摆设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每一寸地方都恰到好处的放著名贵的古董家俱。

只是整个房间的色调偏暗,所有的东西都是朱红色,会让人产生压抑感。

徐露深深吸了口气,但顿时就捂住了自己的鼻子。

就在刚才空气灌入她的鼻腔中时,有一股恶心的怪味也随之冲了进去,臭的她大脑也有一刹那的停顿。

不远的桌子上燃烧着一根蜡烛,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它的光芒变得缥缈起来,在四周也不断飘绕开一丝一丝的红色烟雾。

这些血红色的烟雾,犹如斩不断的流水般坚韧,不论她用手怎么挥动,也不见它们移动丝毫,甚至还会无耻的缠绕上她的手。

徐露无奈地不再理会它们,继续打量四周,然后,她看到了一面十分眼熟的屏风镜。

她走过去,用手轻轻抚摸着镜面,大脑飞速工作着,但是不论她怎么拼命回忆,还是想不起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因为什么,而接触过这面镜子。

她后退了几步,发觉镜中的自己实在是很苗条,于是她轻快地开始跳动,看着那个飞扬的身影不禁痴迷了,只是在内心深处却丝毫激动不起来,仔细想想,镜中的自己似乎少了些什么。

对了!怎么没有头?

自己的头到哪去了!

还有脖子,脖子也不见了!

她对着镜子,不断抚摸着自己的脸和脖子。

镜中,自己缺少脖子和脸孔的手部活动,显得异常怪异,身后原本已经够诡异的烛光,猛地一亮,变为了一片血红。

血腥味不断灌入鼻子里,大量的血不知从什么地方猛地喷在镜子上,顺着光滑的镜面向X L,如同小溪般,缓缓淌到了地面,如有生命般,寻着自己的脚跟,流了过来……

徐露大喊着从床上坐起,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她困惑地望着已经爬到手臂上的阳光,许久才反应过来,已经是早晨了。

原来只是一场梦!还好只是梦……

她用力按着依然狂跳不止的心脏,翻身下床,走到洗漱台前,用手将水泼到脸上,取了毛巾擦干后,又抬头条件反射似地望向镜子。

顿时,一种无与伦比的恐惧,猛地窜入还犹有余悸的心口。

她脸色煞白,用手强捂住嘴,喉咙中有声音在“咯咯”作响着,终于,她瞪得斗大的眼睛一白,晕了过去。

在意识消失的最后一刻,她依然绝望地见到镜中的自己,在头部和脖子的位置,竟然变成了一片空白……

没有说多余的客气话,沈科显然比我还急,用力拽着我的胳膊,就朝外跑去。

“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抱歉地冲老祖宗笑着,一边走得飞快,一边诧异地问沈雪。

只见她皱着眉头,脸上带着一丝不清不楚的神色道:“我也不太清楚,可是小露清早一起床,就用凳子将镜子给砸的粉碎,就像疯了似的!”

回到落住的地方,还没走进去,就听到“啪嗒”一声响,接着又是一声玻璃摔坏的声音,也不知道那小妮子已经开始砸第几个镜子了。

我们三人加快脚步进了房间,才发觉她疯犯的还不是普通的严重,屋子里所有可以映出她样子的东西全都被扔了出去,房间里已经完全没有了玻璃制品,就连窗户也被砸破了。

整个房间空荡荡的,徐露就蜷缩在床角,身体不停地发抖。

“小露,你怎么了?”

沈科小心翼翼地走过去,伸手想拍拍她。

就在手就要接触到她的身体时,徐露犹如一只受到极大惊吓的小鹿,反应强烈的翻下床,躲在了对面的墙脚。

沈科的手就那样呆呆地悬在空中,许久都没有改变姿势,脸色也变得十分难看起来。

我的视线一直跟着精神状态非常不妙的徐露,只见她嘴里不停地在念着什么。

我犹豫了一下,接着快步走上去,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

小露死命的挣扎着,双手用力抓着我。

“你怎么了?该死的,到底怎么了!”我没办法再顾虑沈科那家伙会有什么感受,用力将她抱住,死死地抱住。

她的嘴巴紧紧贴着我的肩膀,这时才终于听清楚,她一直都在嗓子里转个不停的声音。

“我的头、我的脖子……不见了!都不见了!”

顿时,一股寒意从脚底窜上了头顶,莫名的恐惧,令我全身的毛发几乎都竖了起来。

不过,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由自主地望向她,她的脖子和脑袋依然好好地留在它们该存在的地方。

屋里玻璃的碎片洒了一地,我的视线从她的身上转移到地上,又向周围打量起来。

小露究竟看到了什么,居然会让她怕的发疯?宁愿强迫自己的大脑处于非正常状态,也不愿意清醒过来,面对她眼中的事实?

又是什么东西,会让她变成一个破坏狂,疯子般地将好好的房间弄得一片狼藉?

房中的家俱都被她扔了出去,偌大的房间里,只剩下了一张床,究竟,她在害怕些什么?

好不容易才等到她安静下来,但小露依然什么都没有解释,只是一个劲儿的哭着,满脸的绝望。

沈科静静地坐在床边,用力的握着她的手,死死的握着,就像他一放手,眼前自己最爱的她,便会永远的离开似的……

我轻轻一拉沈雪,走了出去。

大口大口的吸着这个多事早晨的新鲜空气,漫无目的的和沈雪在沈家大宅里散起了步。

“你知道吗?”我苦笑着淡然道:“有人说,智慧的代价是矛盾,这是人生对人生观开得最大的玩笑。

“其实我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现在做的事情哪些是对的,哪些又是错的,或许当我在老死的那一刻才会逐渐了解吧……所以我常常告诫自己,现在能做的,就是尽力做好每一件事,然后躺在椅子上等死!”

“抱歉,我对富有哲理的东西一向不感兴趣。”沈雪用小指轻轻勾着我的手,说道:“你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出来,不要拐弯抹角的。”

“那你告诉我,对于小露的事情,是不是我某些地方处理错了?”

我停住脚步,望着她的眼睛,自责地说:“或许,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一切都是因为我造成的!都怪我太好奇了……该死!如果我什么都不管的话,说不定什么都不会发生!”

“不对!你没有错!”

沈雪抓住我的双手,拼命地摇头,摇得眼泪似乎都快流了出来,她说道:“由始至终,你都没有错!我倒是更相信这一切都是个大圈套,一个不知道目的,也不知道谁是饵的圈套。

“冥冥中,肯定有一只手在操弄这一切,最近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那东西搞出来的。小夜,你也发现了吧,沈家好像有什么变了,只是感觉……但我就是觉得有东西不一样了,就像,就像有什么在遥控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把我们推向它早已经准备好的坑前,就差谁从后边踢上一脚了!”

我略微有些诧异地望着眼前这个女孩,一直以为她很糊涂,神经更是粗的像桌子脚,却不知道她的感觉居然如此敏锐,甚至想到了许多就连自己也没有注意到的地方。

在沈家乱逛了不知多久,我们兜了一个圈子后准备回去。

突然,眼睛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我呆呆地站在一个院子前,死死地盯着门上的牌子看。

“你又怎么了?”沈雪用力摇了摇我。

我丝毫没有移开注意力,只是唐突的问道:“小雪,你在沈家本宅待了多久了?”

“我出生就待这里了。”

沈雪很奇怪我的问题,但还是乖乖的做了回答。

“那你对沈家应该够熟悉了吧?”我的眼神飘向了南边方向,房子的隔邻,就是我们一行人落住的院子。

“当然熟悉啊!”她发现了我问她的语气怪怪的,似乎隐藏着什么内容:“你问这个干嘛?”

“等一下再告诉你原因。”

我神秘的笑道:“先告诉我,如果没有门牌的话,你可以清楚地记得,自己经常串门的人家的确切位置吗?”

“不可能!”沈雪毫不犹豫地摇头道:“没有门牌的话,恐怕我连自己的家也会找不到。这里所有的宅子都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即使熟悉路,从外边看也根本就分辨不出来自己要找的房子。”

我眼中顿时放出了光,继续问:“那也就是说,沈科那并不是常常回家的家伙,根本不可能记得自己家的准确位置,只能全靠门牌来当作路标了?”

“如果是小科那白痴,绝对是有可能!”

“很好,那你说,”我望着沈雪的眼睛,缓缓说道:“如果有人,出于某种目的,偷偷地将沈科的门牌和隔壁偷换,让那小子的家,平白无故的往前移动了一个位置,以他迟钝的性格,应该也是很难发现的?”

“你说什么?”

沈雪震惊地眼睛圆瞪,浑身僵硬,就这样呆愣在了原地。

我大感有趣地一边指着门牌,一边解释道:“我早就发现附近的院子空置很久了,既然没人用,为什么只有这户人家的门牌特别?

“你看,它和门接触到的地方并没有灰尘,也就意味着在近期有人将其移动过。

“还有,空置的房子中的物品,其他沈家人有随意使用的权利,房间的用途被人改变了,或者摆设改动过,这些也都不会让老久才回来一次的粗神经沈科感到奇怪。

“只要门牌是挂着他老爸的名字,他就丝毫不会怀疑,更不会想到其实已经有人对宅子动了手脚。”

我舔了舔嘴唇,继续道:“其实昨晚我就和那家伙谈到,或许现在住的地方并不是他的老窝。现在,证据总算是有了。”

我说完后,一脚踹在了门上。

应该有一年没有开过的门,“吱嘎”一声向左右两边分开了。顿时一条小路露了出来,向庭院里不断延伸。

“你想做什么?”沈雪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

我笑着,往里边望去,“当然是进去看看。那个人的目的就隐藏在里边也说不定。”

突然感觉有股恶寒从敞开的院门里,缓缓散发了出来,那扇大门就如同一只张牙舞爪的大嘴,它咧开狰狞的笑容,静静地等待我们踩上它的舌头,向它的胃自投罗网。

深吸一口气,我强做镇定地抬脚,迈了进去……
第七章 照片

曾经听过一个故事,有个牛奶商对雇员说:“看到我在做什么吗?”

“您在把水倒进牛奶里。”雇员答道。

“不对,我是在把牛奶倒进水里。如果有人问你,我是否把水倒进牛奶里,你要如实回答说没有。”

牛奶商继续说:“作弊已经很糟糕,要是撒谎可就更不好了。”

请相信,这个故事和我现在的心情完全没有任何联系,但不知为何,脑海里偏偏将它浮了出来。

其实仔细想想,同样一个动作一件事情,往往都有两种不同的说法,只是要看你究竟是属于哪种倾向的人了。

早在很早以前,我就给自己定了位置,我清楚自己有很强烈的好奇心,而且好死不死的,那股好奇心根本不受控制。

还有,我的狗屎运气超好,这也是我不断遇到千奇百怪、怪异莫名的事件后,还能活到现在的原因。

另外,我很理智,也很偏执,我对鬼神的东西半信半疑,虽然见过不止一次,但直到现在,还妄图用科学知识去解释一切。

或许在很多事情上,我过度在意对一切不寻常的事情做出合理解释,反而忽略了许多显而易见的本质。

带着胡思乱想,我一步又一步的向宅子里走。

沈雪略微有些迟疑,最后紧咬嘴唇,快步追上了我。

她紧紧地挽住我的胳臂,硕大柔软的胸部就这样隔着几层布,全面的贴在了我的手臂上,害得我大脑顿时淩乱起来。

好不容易才回过神,这才发现我已经如行尸走肉般,来到了院子的正中央。

向四周微微一打量,摆设和其他院子没什么不同,年兽铜雕静静地傲然挺立,死死盯着古云山顶。

地上长满了杂草,一些生命力强的月季、间落从三十多厘米深的草丛里,吃力的挣扎出来,有气无力的开放着花朵,看起来,并没任何值得奇怪的地方。

“我们还是快出去吧,沈家空置的宅子大多都是这个样!”沈雪害怕的催促道。

我慢条斯理地仔细观察着地上,突然发现了些东西,蹲下身子,扒开表面的杂草,我笑了。

“看来最近几天有人进来过,而且还不止一个。”

“哦?从哪里看出来的?”沈雪满脸不信。

我指着眼皮底下的杂草说:“你看,院子到门口的地方,草丛里出现了一条延伸到对面屋子的细微线条,那是人走后留下的。因为这里的风不是很大,所以几天内的痕迹应该能保存下来,嘿,有趣。”

我拉了拉她,又道:“我们进房间里看看,说不定会有什么意外的收获。”

穿过院子,推开对面的房门,我们果然找到了一个意外收获。

一具男性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客厅里,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淡淡的散发着恶心的臭味。

丝毫没有心理准备的我们,顿时呆住了!

沈雪抓住我的手臂,越抓越紧,她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用视线和那具流出水的尸体做全面接触,终于大脑因为负担过度,身体一偏,晕了过去……

接着的事情就相对简单了。

沈科的老舅,也就是古云镇的pol.ice局长沈玉峰,利索地出现在被人围的水泄不通的院子里。

他十分专业地封锁了现场,问了我几个问题后,轻声叹了口气:“最近不知道本家怎么了,到处都是怪事连连,难道真的是因为风水?”

“那具尸体是谁?头破了个大洞,恐怕是他杀吧。”我疑惑的喃喃问道。

沈玉峰拍了拍我的肩膀,瞥了被我无情地扔在院中草丛里、昏迷不醒的沈雪一眼,哑然失笑道:“你就是这样怜香惜玉的吗?也不先找地方把我的侄女给安置好,当心那个把自己女儿当老命的老爸,抓起斧头来砍你!”

我尴尬地挠了挠头,无奈的说:“那你调查的差不多了,记得告诉我一声。我先把那小妮子给抬回去。”

说真的,刚刚事发突然,我根本顾及不了她。

寒!如果沈雪这家伙要知道我把她一个人丢在死过人的地方,她不杀了我才怪!

还好这件事知道的人并不多。我用手抱起她,哇!看起来瘦瘦小小的,没想到居然这么重,只是不知道胸部占了整体重量的百分之几?

一路想些有的没有的分散注意力,一百米不到的距离,直让我的手臂酸痛不止。

几乎过了一个世纪,我才踹开自己的房门,不负责任地将她扔到床上,然后立刻朝徐露的房间走去。

小露依然昏迷不醒,沈科神情颓废的一直拉着她的手,动也不动,深情地望她的脸孔,但是他那副尊容深情起来,几乎让我忍不住想吐。

再次想起徐露早晨喃喃念着的那句话……

“我的头,我的脖子。不见了!都不见了!”

不由自主的,我的视线徘徊在她的头部和颈部上,雪白的脖子很纤细,也很美,她的脸孔在睡觉时,更是纯真的一塌糊涂,就像天使一样,根本看不出眼前这个沉睡的女孩,清醒时性格是个男人婆。

一切都很正常,除了有点白的不健康外,我实在看不出小露有什么值得害怕的。

但是,她干嘛将所有可以照出样子的东西,通通都扔到了院子里?

难道……

我心里一动,随手捡起一块镜子的碎片向她照去,做好了一万个心理准备,也做了最坏的打算,我看向碎块,镜中的她依然体形完整,并没有缺胳臂少腿什么的。

终于放下了心中的石头,我长长吐出一口气,准备离开。

突然,有一道冰冷的视线,紧紧贴在了我的背后。

莫名的寒意似乎无止境地从背上扩散到全身,甚至将我的脑神经也冻结了起来。

我脸色煞白,僵硬地缓缓转过头去,才发现徐露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正用一种陌生的眼神,死死地盯着自己。

那眼神,就是令我KB的根源,仿佛有个无形的巨手死命掐着我的脖子,我想反抗,但却连一根手指也无法动弹。

“小露,你醒了!”她身旁的沈科正好抬起头,用尽量温柔的声音问:“想喝水吗?我去给你倒。”

所有的寒意在那一刹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感觉全身一松,大口喘着气,几乎要瘫倒在了地上。

徐露闭上眼帘,什么话也没说,翻个身,面向墙壁又睡着了。

逃似地连滚带爬,躲进杂物房里,我越想越感觉不对劲儿。

刚才她那是什么眼神?

不!绝对不是徐露,甚至,连人都不能算,世界上没有谁的眼神,能吓得我差些大小便失禁……

那么刚才,究竟是怎么回事?

难道说,小露真的有不妥当的地方,但只有她自己能看到?那种东西不但吓得她神经不正常,还让她产生了双重性格?

大量的疑惑如乱麻般冲入脑中,我大为恼火,郁闷地狠狠一脚踢在了木门上。

只听“咚”的一声响,我抱起脚狂跳,痛得眼泪几乎都要飙了出来。从小到大,我还真没有像最近这么窝囊过。

疑团一个接着一个地不断涌来,多的就像是在下雨,但我却连一个都无法解开,气恼得我几乎要步上徐露的后尘了!

“冷静!先冷静!”

我用手轻轻抚摸胸口,将呼吸理顺后,才想起自己的行李也放在了杂物房里,背包中有个照相机,或许用肉眼无法看到的东西,能在胶片上显现出来。

吃力地将徐露带来的一大堆东西从我的背包上移开,我不经意的抬头,看到了被我抓来的青蛙。

它蜷缩着身体,眼睛偏偏又古怪地睁着,黑黑的眼珠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直看的我冷汗都流了出来。

它的眼神冷漠,我没有研究过青蛙,或许它的眼神从来就如此吧!

只是不知为何,就是感觉那如同寒芒的视线中,有股更深层次的意义,说的更拟人一点,或许是…

…嘲笑。

强迫自己不再去想它的古怪,我拿了相机走出门去。青蛙的命果然很强韧,仅次于蟑螂。把它关在密闭的空间里几十个小时,没换气,也没给它食物,它居然还活得好好的,还有时间悠闲地瞪着我玩。

少有的发了点善心,也可能怕弄死了这个稀少的标本,总之我一反常态,抓了几只活苍蝇扔了进去给它当午餐。

记得课本上有说,青蛙只看得到移动的东西,它会静静地待在某个地方,守株待兔,等到有飞虫飞进自己的地盘,然后飞快地吐出舌头,用极有粘性的舌尖,将虫子捕捉后吞进嘴里……那,简直就是在放屁!

至少我眼前的这只该死的青蛙,完全颠覆了那个常识。

玻璃盒里的怪蛙,任苍蝇在它的身旁乱飞,眼睛也没有跟着它们骨碌碌地转动,依然死死地盯着我看,接着,开始用十分刺耳的声音,沙哑地叫了起来。

这玩意儿还没饿吗?

我仔细地打量起它,突然发现了个奇怪的现象:怪蛙脖子下的绉褶,并没有像其他蛙类那样,一收一缩的将空气压进去。

众所周知,蛙类的粘膜绉褶,是长在嗓门里的一对发音器,也叫声带。蛙类圆鼓鼓的大肚子里边,还有一个气囊能起共鸣作用,当蛙类瞪着眼睛,鼓着腮帮子唱起来时,声音通过气囊的共鸣,会变得格外洪亮。

既然它的气囊没有动,也就意味着它没有发出声音,那么,我耳中听到的叫声又是从哪里传出来的?难道它别有发声器?

我顿时来了兴趣,正想将这只怪蛙拿出来仔细研究一下时,整个人猛地呆住了。

蛙叫的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先是从很遥远的地方,然后越来越近,声音也越来越多。听起来并不止一只。

我浑身发冷,全身的汗毛都被吓得竖了起来!

蛙叫的声音犹如噩梦般不断撞击着我的神智,近了,似乎已经到了脚边。我的牙齿止不住的颤抖着,缓缓向下望去。

数不清的怪蛙黑压压的塞满了整个杂物房。

它们冲我叫着,死死地瞪着自己,接着,无数只怪蛙高高跳起,张开嘴巴向我压了过来。

光线在被怪蛙盖尽时,我看到了它们嘴里的牙齿,白森森的牙齿……

“哇!”

我按住狂跳的胸口,从梦里醒了过来。

好可怕的梦,几乎都快以为自己已经死掉了!汗水还是一个劲儿的往外冒着,我用手抹去额头的冷汗,深深吸了好几口气。

什么时候自己昏倒了?

看看周围,我躺在杂物房的地板上,手里紧拽着相机。脸旁就是装着怪蛙的玻璃盒子。苍蝇硬梆梆的死在玻璃壁上,那只蛙像石头一般又蜷缩了起来,令人讨厌的眼睛也闭着,但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太一样了。

我站起身,细细回想着。

对了!是体型!这玩意儿的身体,明显比昨天见到时大了一圈。

以蛙类缓慢的新陈代谢,就算是在生长速度最快的蝌蚪期,也没有长这么快的,何况还在空气不流通,没有水,也没有食物的环境下。

普通蛙类遇到这样的状况,不冬眠已经算意志力坚强了!

这东西果然很古怪,还是趁早销毁掉吧!

我有些犹豫是否该手起刀落,但又怕绝了这个后患后,真的会在自己手里消失一个物种。两种思想碰撞了许久,终于我叹了口气,将玻璃盒好好地放了回去。

还是再观察一段时间吧。

手里拿着相机走进小露的房间,我谨慎的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然后对着床上的她一阵猛拍。

沈科转过头不解的望着我道:“小夜,你这是在干嘛?”

“找点线索罢了。”

我一边拍,一边示意他将徐露翻个身,好拍她的正面。

那家伙或许最近也累积了一肚子的气,冲我大吼着:“该死!小露已经变成这样了,你到底还想怎样!”

“我想救她!”

我看也没看他一眼,自顾自地趁着小露翻身的机会,又拍了好几张。突然想起了个严重的问题,我挠挠脑袋,问:“这哪有冲胶卷的地方?”

沈科拿我没办法,泄气的说:“小雪家有暗房,也许可以请她老爸把照片冲出来。”

“我去拜托我爸好了,他的技术很棒,一个小时就能拿到照片了!”沈雪从我的房间走出来,她的脸很没血色,估计还没有摆脱见到死尸的KB画面。

我冲她笑着:“还是我和小科去,你留在这里陪小露。不要忘了,今天可是二十九号,根据你们老祖宗的意思,不论是女人还是女孩,只要是母的,就连苍蝇也不准飞进你家里去,可能你老爸正在家里发闷呢!”

沈雪的老爸沈上良果然很闷,她的二叔和四叔带了一大堆人,将她家围了个水泄不通,也顺便把沈上良困在了房间里,不准他出去。美其名曰为巩固第一战线,其实就是变相的软禁。

我和小科费了一游泳池的口水,才大汗淋漓进了门,沈上良一见到我们,顿时喜笑颜开起来。

“你就是夜不语?我女儿常常提起你。哈哈,果然是一表人才!”

他用看女婿一般的挑剔眼神,在我周围转了一圈又一圈,直看得我寒气上冒,这才干笑了几声,说出一句差些让我跌倒的话:“小伙子,有没有意思当我女婿?我女儿可是很多人在追喔,不早点预定小心她飞掉。”

我不住地擦着额头的冷汗,暗中狂踹魂不守舍的沈科,要他帮我解围。但那家伙根本没注意我的暗示,用手揉了揉痛的地方,继续眼神呆滞地望着天花板发神。

“这个,我还小。哈哈……”我辛苦的措着词,结巴道。

“没关系,怎么说我也留过洋,思想不比你们年轻人差多少。”他大度的挥挥手,“先订婚好了,至于什么时间结婚,那就是你们年轻人的事。唉,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我管不上咯。”

我再次确定了,每个沈家人绝对都有些古怪的毛病。

譬如说,眼前的这位偏执狂,真令人头痛,怎么就丝毫不考虑对方的感受,老是固执地认为,自己的想法就一定是对方的意志呢?

“沈叔叔,您说笑了!”

我打着哈哈,将手中的胶卷递过去,岔开话题道:“可以请您帮我们把胶卷洗出来吗?我们急用!”

沈上良又看了我一眼,点头说:“既然是女婿的要求,当然没问题。等我三十分钟就好!”

我的天!这固执的中年老男人怎么老咬着那话题不放?我用大拇指按住太阳穴,用力揉起来,和他说话,实在是太耗费精力了!

毫不客气的为自己冲了一盅上好的浓茶,我舒服的坐在椅子上,静静享受这一少有的安静等待时间,脑子也没有闲着,飞快地整理着最近发生过的一切。

似乎我们一走进沈家大宅后,就一直厄运不断,其中最倒楣的是徐露。

自从她照了那面摆放在房间里的镜子后,怪事不断在身上发生,晚上梦游,不但让她莫名其妙的到了沈家后宅、那个花痴沈羽房间下的密室里,还差些让我们被嗜血的植物当作储备食品给存放起来。

看上去,似乎所有的问题都出在那面镜子上。

虽然给小露换了房间,将屏风镜也扔掉了,但到了晚上她依然在梦游,居然自己找到了镜子的地方,诡异的梳理头发。

如果要追溯怪事发生的原因,老早以前我就注意到,一切或许都是因为沈上良故意移开年兽的铜像、修建喷水池造成的。

我抬起头,视线穿过客厅,移到了院子里。

那里新修的喷水池已经被挖平了,雕像也恢复了原位,只是老感觉这儿的气氛很古怪,心也像被什么东西紧紧地揪住了似的,呼吸很不顺畅。

最近我甚至也开始怀疑起来,说不定这一切,真的是因为沈家的风水被破坏掉了吧!

没等半个小时,沈上良已经拿了照片走出来。

他的脸色很古怪,皱着眉头,低声对我说:“洗了几十年的照片,我还从没有见过这种情况。”

我接过照片仔细看起来,越看脸色越沉,我全身僵硬,用干涩的声音问:“你确定不是冲洗的时候出了问题?”

“不可能。”

沈上良面色凝重地摇头:“如果有问题的话,也只有可能是个别的几张,但这里每张照片上都有那种现象,绝对不是冲洗出错,也不是曝光的原因。”

沈科沉着脸,疑惑的盯着我问道:“你们究竟在说什么?”

我忧虑的看着他的眼睛,叹了口气:“小科,你记得今天小露醒来后,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什么吗?”

他迟疑的摇摇头。

“她不停地说:”我的头,我的脖子……不见了!都不见了!‘“我将手上的一叠照片递给了他:”现在你再来看看照片。“沈科狐疑的接过照片,只看了一眼,顿时条件反射似的站起来。

他浑身颤抖,照片一张张从他无力的手中滑落到地上。

照片里,每张有小露的地方,她的头和脖子都是模糊不清的一片,只剩下其余的部位,孤零零地做着怪异的姿势。

她的头颅和脖子,真的不见了……
第八章 二十九(上)

有人说,能冲刷一切的除了眼泪,就是时间,以时间来推移感情,时间越长,冲突越淡,仿佛不断稀释的茶。

其实这句话说的对,也不对。

感情是随着蜜月期的过去而逐渐淡化的,离开蜜月期越长,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越淡,到那个时候便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你逐渐习惯有他在身旁的日子,似乎有他的陪伴是天经地义的,只是生活趋向于平淡,再也不会激起涟漪。

还有一种是属于感性重于理性的人,他们在乎感觉,在乎刺激,讨厌平淡。

当两人的关系逐渐平稳,一步又一步迈入没有波澜的直线时,双方会很理智的说分手,往往女生还会流下那么一滴眼泪。

然后第二天,他俩又会带着百分之九十良好舒适的感觉,去咖啡厅里相亲,或者在街上闲逛,试图再次寻找一个百分之百完美的爱情。

沈科和徐露的感情是属于前者,两个人在一起实在太久了,从小学三年纪就是同班,一直到高二。

八年的时间,对他们年轻的十八岁生命而言,占用了百分之四十四点四的时间,早已经清楚的了解对方的优缺点,也早已熟悉了对方在自己生命中的存在。

就因为过于的熟悉,反而产生了顾虑,一些原本不容易说出来的话,就更加不容易说出口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能长久地玩这种感情拉锯游戏的原因。

说出以上那段话的时候,我正和沈雪站在窗外,静静地看着屋里的徐露和沈科。

“你分析的还满有根有据的嘛!小女子佩服!”沈雪信服的连连点头。

我知道她在努力的缓解沉重的气氛,也笑道:“当然,我可是爱情专家夜不语,我能够很透彻的将别人的感情分解成原子状态,彻底的分析研究。”

“那你对自己的感情呢,有研究过没有?是依然一筹莫展?还是留个位置在那里,准备将来有合适的人后再填空?”

沈雪不知在想些什么,呆呆的望着我的眼睛,问道。

我苦笑起来:“我的感情很简单,简单到你没有办法想像。”

“你说这句话的根据在哪里,我就已经没办法想像了。”

她丝毫没有淑女形象的拍着我的肩膀,又说:“我们留一点空间给那两个木头人吧,趁天没黑之前,出去走走。”

“早晨出去散步才发现了一具尸体,现在又去,你不怕再遇到什么啊?”我打趣道。

“你要死啊,这么晦气的话也说得出来。呸呸呸!”

她连吐了三口唾沫消灾,然后冲我嗔道:“走不走啊,我觉得浑身不舒服,估计是被屋里的两个大发电机给烧到了!”

我耸了耸肩膀,不置可否地还想说些什么。被沈雪一把挽住了胳臂,拖了出去。

沈科静静地坐在徐露的身旁,他紧握住她的手。那只手纤细柔软,而且温暖,她轻轻的闭着眼帘,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抖,如同一只可爱的小鹿。

沈科又一次确定着,眼前这个最爱的女孩的脖子和脑袋。

她的脖子细长白皙,肤色也很正常,实在看不出哪里有奇怪的地方。但是刚才在照片里,自己明明清楚地看到,她的头和脖子模糊一片,几乎呈现透明的状态。

既然小夜说照片没问题,有问题的就一定是徐露!照片只是真实地将她的一切反映了出来。

对于小夜,虽然他的话往往匪夷所思到自己忍不住惊讶,甚至反驳的地步,但他从来就没有怀疑过。

自己跟着夜不语也经历了许多古怪的事情了,常常以为自己的神经早就能抵抗任何冲击或者震撼。

但是看到小露没有头和脖子的照片的那一刻,自己还是忍不住昏了过去,不是因为被吓到,而是因为恐惧,他害怕自己会永远的失去她。

感情这种东西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他更不能。

自己和徐露的感情长跑已经开始多少年了?早忘记了,或许双方都在等待对方先捅破那层纸,只是他不敢!

他承认自己在许多时候都很懦弱,懦弱到小露遇到事情后,只能发愣发呆,害怕的全身不能动弹丝毫,只好将所有本来该由自己来做的事情,等待夜不语不耐烦的帮自己去做。

自己,真的是个很没用的男人!

沈科自责的狠狠抓着头发,视线随后又驻留在徐露的脸上。

她小巧的淡红嘴唇微噘着,泛着湿润的感觉,他突然想,这个时候吻下去,小露应该不会知道吧。

于是他将头缓缓往下低,就在四片嘴唇要接触在一起的一刹那,徐露猛地张开眼睛,清醒了过来。

“小科……我怎么了?”

她软绵绵地说道,伸手揉着惺忪的双眼,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徐露捂住自己的脖子,惊恐失措的喊道:“我的脖子!对了,我在镜子里看到,我的脖子和头都不见了!好怕!我好怕!”

她怕得像一只受惊的兔子,慌忙躲进沈科怀里,全身都在颤抖。

沈科紧紧搂着她,拼命的搂着,什么安慰的话也没有说。

徐露慢慢地安静下来,她抬起头凝视着他的眼睛,突然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笑了……

这种相对的沉默不知道持续了多久,他享受着少有的温馨,丝毫不愿意动弹。

怀里的女孩越来越沉,呼吸也开始均匀,仔细一看,她居然在这么浪漫的时候,又沉沉地睡了过去……小露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能睡了?

沈科低下头,望着她诱人的嘴唇,终于决定将刚才被打断的举动继续下去,两人的唇越来越近……

就在要碰到的时候,该死!这节骨眼有人敲响了房门。

这个两次偷吻不成的衰神,恼怒的轻轻将徐露放在床上,然后站起身去开门。

一个浑身红色衣裳的女孩,婉约地出现在他眼前,是沈霜孀。

“阿科,我有事想和你谈,能出去走走吗?”她露出甜甜的笑说道。

沈科毫不犹豫地摇头:“对不起,小露病了,我要留在这里陪她。”接着便关门,头也不回地坐回了床边。

沈霜孀走到窗前,淡然道:“徐露真的只是病了吗?”她古怪的笑着:“看她的眉宇间露出一股股黑气,脖子和头都被黑气笼罩着,我倒觉得她更像受了什么诅咒。”

沈科猛地窜到沈霜孀跟前,手透过没有玻璃的窗户,紧紧抓住了她的胳臂,“你知道些什么,快告诉我!”

沈霜孀丝毫不在乎他用力得几乎快要陷入自己皮肤里的爪子,幽幽叹了口气:“阿科,我们的关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生疏,甚至是……被动?”

“我们一直都是这样。”沈科更加用力地抓着她的手臂,瞪着她,几乎是吼叫着说:“小露到底是怎么了?你知道什么?告诉我,快告诉我!”

“那个女人,又是那个女人!为什么你张口闭口就是那个女人!难道在你的心里,就没有哪怕一丁点我吗?”

沈霜孀的面孔在一瞬间变得狰狞起来,但刹那过后,又回复了平静无波的表情。

她微笑着,眸子里却完全呈现出一种灰色,“现在,你可以和我出去走走了吗?”

沈科无奈地和她走了出去,他俩默然无声,一个在前边带路,一个麻木的跟着走。最后来到一个院子前。

沈科抬起头,感觉这个院子很眼熟,似乎什么时候见到过,但又不能确定,毕竟沈家本宅的所有房子都是一个样,有熟悉感并不奇怪。

他没有多想,只是问眼前的女孩:“走了这么远,你该告诉我了吧?”

沈霜孀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喃喃道:“阿科,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沈科耐着性子往门牌看去,顿时他呆住了,门牌上赫然刻着沈古穆的名字!

这里,居然就是那面怪异的屏风镜的出处,也是现在屏风镜摆放的地方——沈梅家。

“你带我到这里来做什么?”

沈科惊骇地问,还没等他转过头,后脑勺已经被硬物重重敲击了一下。视线渐渐开始模糊,然后是意识,接着是听觉……

就在他昏倒在地的刹那,听到了沈霜孀饱含深情和恨意的柔美声音。

“阿科,这就是我和你爱情开始的地方……”

他很清楚在作梦,只是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梦。

在梦里,血红的颜色像涂料一般流入四面八方,很抽象,又很自然,似乎他的世界原本就只存在红色,没有背景,没有空间,只有一副平面的存在。

他就在这个平面上步行,赤裸的脚上染满了红色,鲜红,血红,红的令人就想这样躺下来,舒服的躺着,再也不用去考虑任何烦恼。

鼻子里似乎不断灌入一种腥臭,是血的味道!这个味道自己最近已经不止一次闻到了,但这还是第一次让他感觉莫名的平静,还有一丝快感。

整个身体软软的,鼻子里除了血腥,还有一种怡人的馨香,似乎是女孩甜甜的体味。沈科挣扎着,终于从沉重的脑子里找出一丝空隙,清醒了过来。

朦胧的第一眼,他看到了自己,不对,应该是镜中的自己!

他被紧紧地绑在一个长椅上,身旁还有个穿着红衣的女孩,是沈霜孀。

她正张着深情的大眼睛注视自己,而他的对面,就是那个该死的屏风镜。镜中映着他迷惑的脸孔,以及她甜美幸福的笑。

手腕很痛!沈科吃力的低下头,惊讶的发现自己的右手腕静脉被割破了,和沈霜孀的左手交错死绑在一起,血正顺着手指,沿着绳子缓缓地流到地上,生命力就在这缓缓地流动中逐渐消失。

“霜孀,你这是干什么?”沈科拼命挣扎,却丝毫无法移动。能动的只有颈部和手指。不过无效的动作,反而让血流的更快了!

“阿科,你知道吗?其实我的真名并不叫沈霜孀。”

女孩出神地望着他的眼睛,脸上依然流露着迷人的微笑,“现在的爸妈,也只是养父养母罢了。我真名叫沈茵茵,父母是沈家支系的人,在十年前,他俩都相继去世了,然后我被领养,再然后和你订了婚。”

“快放开我,你的事情我根本就不想知道!”沈科恼怒地大吼道。

沈霜孀没有理会他的吵闹,依然自顾自的讲着:“我从小就患有地中海贫血症,医生说我活不过八岁。母亲很害怕,她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帮我治病,但我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她是个很执着的女人,如果要她眼看着女儿等死,她宁愿先挖掉自己的眼睛。

“终于有一天,她听一个权威说,同胞的血干细胞能够有效治疗地中海贫血症,于是做了一个单方面的决定,她让自己怀孕,希望肚子里的胎儿能够治疗自己女儿的病。”

沈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他感觉周围的气氛似乎不太一样了。有点冷,而且让人感到压力。

“其实这些事情我早就不记得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深埋的回忆渐渐又像电影般,一次又一次的在脑子里重放。”

沈霜孀用手抚摸着自己甜美、而且笑容可掬的麻木脸孔,感情十足地说:“我清楚地记得那一晚的情景。那时自己站在父母的门前,他们在吵架,我很害怕,于是从门缝里偷看,我听到父亲骂母亲是婊 子,骂我是杂种,还狠狠的打着母亲,将她的脸按在地上。

“母亲嘴里都流出血了,红色的血不断淌到地上,吓得我几乎要哭了出来。”

沈霜孀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回忆起来,我才发现父亲骂我杂种的原因,我或许并不是他的亲生女儿。母亲在和他结婚前就已经怀孕了,只是所有人都不知道,我直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母亲直到临死前都没有说。

“我记得那晚,母亲不知为何眼睛里一片血红,她拿起桌上的剪刀,狠狠刺在父亲的背上。父亲满脸的不相信,他瞪大了眼睛,迷惑地望着手上的血,突然指着母亲笑起来,哈哈大笑,笑得血不断从嘴里喷了出来。

“母亲害怕地蜷缩在墙脚里,头埋在膝盖上一个劲儿地哭着。

“那时候的我不知道哪儿来的胆子,我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保护母亲。于是我推开了门……

沈茵茵推开了房间的门,她的妈妈并没有察觉,只是将头藏在胳臂中,怕得全身都在颤抖。她十分冷静,冷静得完全不像个只有七岁半的女孩。

她推了推倒在地上的父亲,他没有动,只是胸脯还在微微起伏着,看来并没有断气。沈茵茵犹豫了一下,突然发现这是保护母亲最好的时候。

从小,母亲就活在父亲的拳头下,他不但稍有不顺,就打她骂她踢她,还把母亲像奴隶一般使唤。

发生了现在的事情,还不知道父亲会对母亲怎样……母亲,会被他打死的!

不能让他醒过来!要保护母亲!绝对不能让这个男人醒过来!

她从父亲的背部用力抽出剪刀,血没有了压力,顿时从伤口里大量流了出来。

她紧张地舔着嘴唇,无意间望向对面的屏风镜。

镜子放射着淡淡的银辉,映着血的鲜红,变得万分夺目,镜中瘦弱的自己脸色苍白,她的手在发抖,突然,她看到父亲猛地张开了眼睛,他的眼神凶狠,死死地瞪着自己看。

沈茵茵吓了一大跳,闭上眼慌忙一剪刀向父亲刺了下去,并没有用很大的力气,只听“噗”的一声,有股碱碱的温热液体,喷在她赤裸的脸部和手上。

父亲的身体强烈抽搐了几下,再也不动了。

“茵茵,你在干什么?”

母亲这才发现屋里的动静,她看见女儿用剪刀刺穿了那男人的眼睛,甚至贯穿了内颅骨,不禁惊恐的叫起来。

茵茵用小手抹开脸上的血迹,回头冲她甜笑:“妈,再也不会有人欺负你了……”

“母亲什么话也没有再说,她找来一把铁锹,将父亲的尸体埋在了假山下边,然后静静地等待弟弟的出世。”

沈霜孀漆黑的眸子里闪过一丝诡异,看得沈科不住发抖。

恐惧犹如固体一般牢牢地笼罩着他,不知是因为流血过多的原因,还是因为害怕,他大口的喘着粗气,突然想到了什么,他声音颤抖地问:“你的亲生母亲,是不是叫沈翠?”

还在他很小的时候,曾听多嘴的母亲讲过一个故事。

她说沈家出了个狠心女人,她杀了自己的丈夫埋在假山下,然后心安理得地过着平常的日子。

所有人都以为她男人去了外边打工,直到一年后,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杀夫的事情就那么败露了,那女人亲手掐死自己亲生女儿和没满一岁的儿子,自己也上吊自杀了。

沈霜孀看了他一眼,神经质地呵呵笑着:“你也知道我母亲?”

沈科只感到脑子里“轰隆”一声响。

故事里,沈翠的女儿沈茵茵,不是和她一起在十年前就死掉了吗?为什么还活着,而且居然还变成了自己的未婚妻?他惊讶的张大嘴巴,一时间连害怕都忘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当然没有死,不信你摸摸。”

沈霜孀见他被自己绑成了一个粽子,咯咯笑着将脸贴在沈科的脸上,又温柔的说:“我被一个年轻的叔叔救了出来。还好从小我就体弱多病,几乎没怎么出过房门,自然也没人见到过我。

“他把我交到现在的父母手里,要他们抚养我长大。直到现在,他每个月都还会付给养父养母生活费。”

“阿科,你知道沈家里有个传说吗?一个只有很少人知道的传说。”沈霜孀顿了顿,望着镜子因为失血、脸色越来越白的自己道:“母亲从我亲生父亲那里知道的,然后她又在临死前告诉了我。据说在后宅的某个地方有一口井,只要冲井口里大声喊出自己的心愿,那个愿望就一定会实现。

“在杀死父亲的一个月后,母亲做了检查,然后绝望的发现肚子里的弟弟的血干细胞并不适合我,于是她想起了这个传说,母亲靠着一张简易的地图找到了那口井,许愿说只要我能好起来,健健康康的活下去,她就算死了也愿意。

“当天晚上她便作了个梦,一个非常真实的梦,梦里有个穿着红衣服的女人,她背着母亲,然后对她说,只要将弟弟的血肉每天割一点煮给我吃,我的病一年就会彻底的好转。

“从那天起,母亲就等待着弟弟出世。三个月后顺利分娩,然后照着梦里的话,每天都把弟弟的血放一点,肉割一点煮在锅里……从那天起,我的病真的渐渐好了,不但脸色变得红润起来,而且也能像普通人一样又蹦又跳。”

沈科的心随着这个故事越来越压抑,身旁的蜡烛微微摇烁着,发出“啪啪”的细微爆裂声,脑子感觉晕沉沉的,身体也逐渐轻起来。

不知是不是幻觉,似乎周围都变成了血红色,鲜艳的红不断萦绕在身旁,就仿佛有生命一般。

沈霜孀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依然语气低迷地讲着自己的故事:“阿科,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你是第一个走入我生活的男生,你说过要永远保护我,我信了,也一直这么痴痴的等着,但是你为什么要违背自己的诺言?为什么要抛弃我?”

她美丽的脸在一刹那变得狰狞,她将柔软湿润的嘴唇覆盖在沈科的嘴上,然后狠狠的咬住他的下嘴唇,咬的血不断往外流。

沈茵茵的唇被血染的鲜红,她瞪大眼睛看着他,气氛异常的古怪。突然,她又甜甜笑了起来,妖媚的舔着嘴唇说:“我也对着井许了个愿望,我要你和我在一起,永远在一起!那天晚上,我真的作了梦。我梦里的景象和母亲描述的一模一样。

“有个穿着红衣的女人背对着我说,只要我和你在这面屏风镜前自杀,我就能永远得到你,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你疯了!”沈科只觉得一股恶寒爬上脊背,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

夜不语那小子常常说自己迟钝,自己果然是迟钝的一塌糊涂,直到现在才明白沈霜孀绑着自己,割了自己的静脉,原来是要他和她搞殉情!

他招谁惹谁了?居然会衰成这模样!

唉,难怪俗话说,女人执着起来,鬼都会害怕。

脑袋更沉重了,嘴唇和手腕的伤口似乎也变得不再那么疼痛,他和沈霜孀的血混在一起,慢慢流到地上,血汇成了一条小河,但并没有朝着低洼的地方移动,反而流向了处在高处的屏风镜。

沈霜孀似乎累了,她软无力气的靠在沈科的肩膀上,但双眼依然努力睁着,痴望着他的脸,嘴角露出一丝甜美的笑意。

鲜红的血犹如被赋予了灵性,它们流到屏风镜脚,然后完全忽视地心引力继续往上爬。就像被一根无形的绳子牵引,血流上镜面,缓缓地向左角那块褐色的斑痕爬去。

“阿科。”沈霜孀声音沙哑,怪异的笑的更甜了:“快了,我们就快永远在一起了……”

二十九号的夜晚来临的很迟,直到时针指向九点一刻的时候,天才完全黑尽。

我眯着眼睛守在徐露的床旁,手里拿了一本小说看的入神。沈雪端着饭菜走了进来。

“小科还没回来吗?”她轻皱着眉头问。

我脸上浮起一丝不快,狠狠道:“那家伙也不知道死哪去了,亏他一天到晚口口声声说自己有多爱小露,关键时刻就是不拿出一点实际行动出来!”

“嘘,小声一点,不要把小露吵醒了。”沈雪将食指放在嘴唇上示意我噤声,拉着我走出门去,“小夜,不知道为什么,我左眼皮直跳。小科会不会出什么事?”

“奇怪,你什么时候和那家伙有心灵感应了?”我感到很好笑:“如果说你和他是同卵双胞胎的话,我可能还稍微觉得有点说服力。”

沈雪狠狠踩在我脚背上,嗔怒道:“你这人,好好和你说,你就是不把人家当回事。”

“那好,我认真听你说!”我强止住笑,做出严肃的表情正想继续唬弄她,突然感觉有一股凉飕飕的风从后脑勺刮了过去,我猛地回头。

身后空荡荡地,什么也没有。

但刚才我分明觉得有东西从我身后飞快走了过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怎么了?”沈雪用力拉了拉我的手臂。

我摇摇头,回过神来想要继续刚才的话题,有股不安的感觉又浮上心头。

不对!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奇怪!徐露的房门在出来时我明明顺手关上了,为什么现在却大开着?我脸色一变,快步走进屋里,只看了一眼,我整人都呆住了。

沈雪狐疑地跟着我走了进来,顿时,也全身僵硬停在了原地。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用发冷的手寻到我的右手握住,紧紧地握住,她的手在不住的颤抖着。

屋里,蜡烛昏暗的光芒依然,只是床上空荡荡的,徐露早已不见了踪迹。
第九章 二十九(下)

沈家老二沈易和老四沈缪,带着十多个旁系的青年男子,将沈上良的宅子围了个水泄不通。

其实根据风水师孙路遥的意思,只需要在二十九号这一整天里,不准女人进沈上良的厨房就好了,但老祖宗为了安全,执意要他俩带人将整个宅子都看住。

对于老祖宗的固执和守旧,他们两个也是万分的无奈。但谁让自己管他叫老子,而且他还是沈家的实际掌权者,他的话不听还得了!

夏夜,对于这种海拔比较高的地方而言还是很冷的。

沈缪哈出一口气,揉了揉手臂道:“这鬼天气还真冷。”

沈易心不在焉得嗯了一声,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说二哥。”

沈缪无聊的没话找话:“沈家究竟为什么这么注重风水,祖宗布下的东西已经够老旧了,现在的社会到处都在发展,就我们成天还缩在自己的一亩二分地里,丝毫不知道变通,我真的想不通!”

“嘘!”

沈易捂住他的嘴,小心的朝四周看着,然后低声说:“不要乱讲话,这要是传进了老头子耳朵里,你小子又要挨他几棍子了!”

“我倒宁愿他把我赶出去,你看看人家玉峰,没几年功夫就混了个局长当。”沈缪哼了一声:“其实这次开发商来买地,给的价钱已经不低了。我算过,那价每个人都分得了一百多万。

“这年头到城里繁华的地方,买上好的房子也花不了十多万,分的钱足够我们花销一辈子的,再加上本家的摆设,随便什么拿出去也可以当古董卖,我看不如我们……”

“老四,你越说越过了!”

沈易狠狠瞪了他一眼。

沈缪语气丝毫不让的回瞪他,“二哥,你敢说你不动心?”

沈易看着他,许久,终于叹了口气:“不是我不动心,只是老头子那关过不了啊!”

沈缪顿时也不语了,他咬着嘴唇,突然抬头说:“如果,我只是说如果,老头子脑溢血暴毙了,不是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混蛋!”

沈易怒骂道:“这么大逆不道的想法你都敢想,再说我打死你。”

“哼,就你是孝子!”沈缪不服气地小声咕哝着:“沈家除了那几个顽固派以外,有谁不希望老头子突然暴毙的!”

突然,从背后刮过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风,冷的人全身的毛都不由得竖了起来。

沈缪裹紧外衣,骂道:“哪里来的怪风。”回头一看,却发现沈易眼睛直呆呆的望着宅门方向。

“你怎么了,二哥?二哥!”他慌忙用手将不知是发神经还是被吓傻的沈易摇醒。

“老四,你刚才有没有见到一个影子?速度很快,一下子就朝门的方向跑过去了?”沈易声音不断抖着,上下牙关都在打结。

“我看你是发梦吧,整个宅子都被我们守成这样了,就算母螳螂都飞不进去。”沈缪瞥了身后一眼,无聊地说:“我倒还希望出些什么事。哼,风水。”

沈易摇摇头,皱眉道:“不行,我要进去看看才安心。水瓶给我,顺便找老六要些开水。”

“二哥,你要我怎么说你才好?你还真信孙路遥那乳臭未干的小子瞎说?”沈缪晃着脑袋,说的口沫横飞:“真想拿到钱到外边的花花世界去逍遥一圈啊。”

沈易没理他,走进了半掩着的宅门,沈上良的寝室还亮着灯,他一敲,门就开了。

“二哥,你有事吗?”沈上良一见是他,略微有些迟疑。

沈易和他寒暄了几句,打好水,装作不经意的问:“老六,你刚刚在院子里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

沈上良迷惑的摇头:“没有,我一直都在看书,如果有动静的话早发现了!”

“你会不会看得太入迷了,没有注意外边的情况?”沈易还是有些担心。

“二哥,我还没老到耳聋眼花的程度。”沈上良不悦起来。

“你知道,老头子他……”沈易讪讪笑着,刚想说几句客气话,把尴尬的气氛给修补一下,突然听到不远处的地方,传来一阵轻微的“嗦嗦”声,他顿时紧张的抓住了沈上良的手道:“老六,你听听,那是什么声音?”

别看他年纪一大把,而且长得五大三粗的,但平生最怕鬼鬼怪怪的东西了。

沈上良看得好笑,淡然道:“可能是有老鼠吧。”

“但那里应该是厨房的位置。”

“当然了,老鼠找吃的不去厨房,难道还会去厕所啊?”

“我觉得不对,老六,我们过去看看!”

沈易惊骇地拉了沈上良一把,沈上良被自己这位同父异母的哥哥弄得实在没办法,只好和他一起向自家厨房走去。

门大开着!他们这两个加起来岁数已经超过一百的人,立刻有些呆了。

奇怪,昨天下午老祖宗亲自封了厨房的门,而且一个小时前自己还检查过,白色的封条明明还完整的贴在门上。

现在又是谁这么大胆,居然把门给打开了?

这两人看着被狠狠地撕下来,扔到一旁的封条,对望一眼,用已经有点发抖的腿,慢慢走了进去,厨房里黑暗一片,沈上良用手摸到电灯开关,一按,灯没有亮。

他这才想起自己偷偷装的发电机怕被老祖宗发现,最近都没有开,对面“嗦嗦”的声音并没有因为他们的打扰而有丝毫中断,间或还伴随着“啪唧”的声响,像是谁在津津有味地吃着什么。

沈上良用颤抖的手掏出打火机,擦燃。

昏暗的火光顿时划破黑暗,照的四周勉强能够看到一些东西了。

火光下,正中央的桌子拖长的影子,显得诡异无比,一直向对面延伸。

就在影子消失的尽头,有一个黑色身影,正蹲在打开的冰箱前,静悄悄地不断往嘴里送东西。

那东西,不!看样子应该是个人,有一头杂乱的头发,爪子一般的手,手里还紧紧拽着一片放了好几天、都已经开始发臭的牛肉。

那神秘的人,冲他们缓缓回过头来,头发遮盖着脸孔,看不清样子,但是丝毫不用怀疑,她是个女人,而且,她还咧开嘴得意的笑着,一边笑,一边将发臭的牛肉凑到嘴边,用力咬了一口。

沈上良和沈易同时愣住了,莫名的恐惧,紧紧揪住了他俩的心脏,那女人笑着,狠盯着他们,他俩想要大声叫,声音到了嗓子眼,却怎么也发不出去。

沈上良突然感到呼吸困难起来,他像溺水的人一般,血液全都涌上了脸,拼命的张开手四处乱抓,徒劳地想要将附近的空气给抓过来放进嘴里。

打火机从无力的手中掉落在地上,火熄灭了。整个厨房又坠进黑暗里,无边的黑暗犹如一只怪兽的巨爪,用力抓住他俩,掐着他俩的脖子。

心脏在猛烈跳动,越跳越快。血液流动速度也变得快起来,不论是静脉还是动脉,几乎要涌出血管,通通从七窍里喷出。

就在他俩以为死定的时候,身上的压力突然一松,沈易和沈上良顿时像被斩断操纵线的木偶,大口喘着粗气,瘫倒在了地上。

二十九号深夜,十一点十一分,沈家所有的狗都像发疯了似的,大声狂啸起来。

带来的高能手电筒因为没电池,完全不能用了,我只好无奈的拿着一个笨重的牛皮灯笼,和沈雪一起去找徐露。

对于她的行踪,我丝毫理不出头绪,或许她又梦游了吧!

对于一个梦游者,更加不能用常理来度量,于是我一边埋头整理线索,希望能从小露今天一整天的活动中,窥视出她梦游时的行动,其实我也很清楚,那无疑是大海里捞针,不知不觉,已经在本家里游荡了两个多小时了。

突然听到有狗在叫,这个刺耳的声音,唐突地打破了夜的寂静,也把我吓了一大跳。刚要和身旁的沈雪调笑几句,狗叫声却像传染病一般,一只接着一只,从本家的东边辐射扩大,最后整个沈家都笼罩在了一阵撕心裂肺的“汪汪”声中。

一家一家的灯被点亮了,每户有狗的人家,都在踢着自家的狗,勒令它们不准出声,但是它们反而冲着主人狂叫,声音慌张、惶恐,似乎就要有什么大事发生似的。

没有狗的人家,终于也忍不住了,起床点灯,对着狗主人大骂,有的还扬言明天一早就把狗宰了打牙祭,总之是要有多乱就有多乱。

我伸着脖子看的起劲,几乎就连要找徐露的正事也给忘个一干二净了。

沈雪突然皱起眉头,问道:“小夜,你有没有闻到一股味道?”

“什么味道?”我漫不经心的问,依然带劲的盯着远处上演的骂戏,以及快要上演的局部打戏。

“香味。”沈雪抬起鼻子,又确定了一下:“好像是桂花。”

“别傻了,我看过前宅的桂花树,那个种类至少要到十月中才会开花。”我看也没看她,笑道。

沈雪狠狠掐了我一下:“别忘了花痴沈羽的花,他的银桂、牡丹还有芍药。”

我顿时打了一个冷颤:“你到底想说什么?”

“你不是一直在奇怪,为什么后宅那些嗜血植物的根部,没有发展到前宅来吗?”沈雪满是担忧地说:“我倒有个猜想,或许是前宅有什么东西压制住了它,说不定那东西现在已经被破坏了,吸食人类血肉的根也……”

“不用说了,我明白你的意思!”我沉默了半晌,斩钉截铁的道:“先回去看看,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们住的地方就有桂花树。”

空气中,似乎真的弥漫着淡淡的桂花香,只是若有若无,不注意的话根本察觉不到,即使是闻到了,我依然不能确定是不是个错觉。

推开门,将灯笼的光芒照在花台上,顿时,我惊讶的下巴都差些掉了下来。

沈雪紧张的挽住我的手臂,为了确定是不是在作梦,甚至还在我手臂上狠掐着,而我却被眼前的景象彻底弄呆了,惊叹号回荡酝酿在喉咙间,就是没办法发泄出来。

只见花台上的桂花满树白花,小朵小朵一撮撮的花儿雪一般白,白的让人越看感觉心越寒。

不!是某种恐惧,桂树下,牡丹和芍药不知从哪里长了出来,不合时宜的绽放着,开出血一般的花朵。

花团锦簇,用来形容这原本美的一塌糊涂、五色缤纷、繁盛艳丽的景象,一点都不过分。

换了另外一个时间,另外一个时空,我甚至会大声赞叹造物主的鬼斧神工,但现在,这份美丽却让我颤抖,沈雪的牙齿也在抖着,发出“咯咯”的声音。

“冷静!我们一定要冷静!”

我用力吸着那诡异的花香,努力平静着混乱的大脑,握着沈雪的手说道:“不用再掐我了,我可以很明白的告诉你,我们没有作梦。对了!先确认一下。就在今天下午,天没有黑之前,你有没有发现花台有什么异常?”

沈雪用力摇头,接着用干涩的声音道:“两个小时前,我们出门去找小露的时候,院子里的桂树都还是一副要死的样子,绝对没有开花,甚至叶子都没有几片!而且花台上也根本就没什么牡丹和芍药。”

我紧张的说:“照你的观察,花是突然自己出现的,而且桂树在我们出去的两个小时内,不但长出了繁盛的叶子,而且开出了花?”

沈雪很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被眼前匪夷所思的事情刺激的我,几乎以为自己已经疯掉了,为了确定看到的是不是幻觉,我伸出手,在桂树上扯下了几片叶子。

整棵树顿时像被狂风吹动似的猛烈摇晃起来,我甚至听到了一阵沙哑的呻吟。

******

一股冰冷的寒意爬上了脊背,我和沈雪吓得向后退了好几步,这才惊魂未定地相互对视着。

迟疑了一会儿,我刚想开口,突然从徐露的房间里,传出了一阵刺耳的尖叫声!

大脑在一刹那间变得空白,在那种诡异的情形下,就算智商高如我,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那声尖叫的意义。

愣了好一会儿,我才呆呆地问:“刚刚那个熟悉的声音,是小露在尖叫?”

沈雪也满脸呆滞:“听起来很像。”

“她不是不在屋里吗?该死!”

我飞快的朝她的房间跑过去:“估计是那小妮子梦游完回来了。上帝,她梦游的时候千万不要有自虐倾向,我可不想看到她缺胳臂少腿的样子!”

还好,我的担心的东西并没有发生。

徐露很健康的坐在床上,双眼直直的看着对面的墙壁,除了身上有点脏,头发有些散乱以外,就没损失什么了。

只是,她的尖叫也实在太大声了一点,震得努力想走近她的我,耳朵里不断“嗡嗡”作响。

“小科!”她似乎还没有睡醒,猛地抓住我的手,惶恐地喊着:“小科有危险!”

我一边努力想要将快被她折断的手臂从她怀里抽出来,一边大打趣的问:“你不会是梦游时见到他了吧?有没有记得帮我向他问好。”

“小科有危险!我看到他了,看得很清楚。”小露的眸子呈现出一种灰白色,依然喃喃地说着。

“你在哪里看到了?”

我大为头痛,唉,梦游者的行为真是无法预测,就像现在,自己根本就无法判断徐露究竟是处于清醒状态、梦游状态,还是半梦半醒状态,只好顺着她的话题说下去,这也算是让梦游患者回到现实的一种牵引。

小露的脸上微微露出一丝疑惑,她像在努力想着什么,语气又惶恐起来:“我隔着一层透明的东西看到了他,他被绑着,和一个眼熟的女孩子坐在一起。

“那女孩穿着红色的衣服,房间里也是红色的,全部都是血红色。小科的手腕在不断流血,他的血冲我缓缓地流过来,然后爬上了那层透明的东西。

“我想伸出手去摸他,但总有什么挡着我,我怕!我好怕,小科就要死了!”

小露配合著自己的话,慢慢地将手向前方伸,不久就像真的碰到了障碍,甚至耳朵里也听见了“啪”的一声。

一丝阴寒从脚底爬上脊背,渗透了骨髓,我和沈雪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你对她的话,有什么看法?”

徐露似乎用光了身上所有的力气,在说完那番话后就倒在床上睡着了。安顿好她,我迟疑地问沈雪。

沈雪满脸迷惑,苦笑着摇了摇头。

我走到窗前,望着天上朦胧的月色,大脑飞速运作起来,想了半晌,也没有抓到什么重点。

“今晚真是个多事之秋啊。”我在嗓子里挤出一声干笑:“徐露梦游,院子里的牡丹芍药桂树乱开花,再加上刚才她的那一席似真似假的梦话,你说,那小子会不会真的出事了?”

“那么我们来分析一下。”沈雪学着我的样子皱眉,说道:“小夜,你应该也清楚小露最近的古怪举动,或许,她说的是真有其事也不一定。”

“不可能!首先的问题是她从哪里知道的?一般而言,梦游者不可能记得自己梦游时的所见所闻,以及自己的所有行为。”我坐到了床沿上,淡然道。

“你也说的是一般而言,但小露的情况不应该归为一般状态,她的梦游很特殊,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总之,我觉得似乎不是人为了。”

沈雪的眉头皱的更紧了,“好像有什么东西趁她睡觉时,篡夺了她的身体,去做一些我们无法预料,而又对那东西极有利益的事情。”

顿了顿,她又道:“小夜,从沈家后宅回来时,你不是提到说,那股隐藏在沈家中的神秘力量,有可能是故意放我们走的吗?

“或许你该把那个‘我们’改一下,换成小露。或许它想利用的就是小露一个人,让她正常的潜伏在我们之中,然后到时机成熟的时候……”

我和她同时打了个冷颤。

望着沈雪自信的目光,我少有的感到叹服。女人果然是无法揣度的生物,不但无法揣测,而且更不能小看,至少她的大脑不靠逻辑,仅仅只用敏感的可怕的直觉,就想到了许多我忽略掉的东西。

或许并不是我忽略掉了,只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快,我的大脑根本就无法跟上接涌而来的疑问,又或者我太过于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总之,我丝毫没有注意就摆在身旁的问题。即使偶然注意到了,又会因为新发生的事件将其扔到脑后。

我被沈雪的一席话惊醒,顿时出了一身的冷汗,仔细想想,我又摇头道:“退一万步,就算小科是有危险,小露是真的亲眼看到了,那么问题又回到了原点,她是怎么看到的?在哪儿看到的?”

沈雪咬着嘴唇,苦苦思索起来。

我很烦躁,内心很少这样烦躁过,沈科那家伙迟迟不回来,也没有说过到哪里去了,走的时候又没有留下纸条,这样不正常的行为,我居然一直都没有注意到。

其实这算是思维的死角吧,本以为这里是他老家,怎样也算是他自己的地盘,我和小露两个外来人有危险出了问题也就不提了,但没想到他在自己的家也会遇到危险,真是个衰神!

我气闷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希望加速血液回圈,让大脑能够更有效的思考。

如果忽略掉徐露那番梦话的真实性,假定是真的,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徐露在哪里见到他的?他身旁的女孩子是谁?而且,谁会去绑住那个白痴,还想杀掉他呢?

女孩子,眼熟的女孩子……也就意味着那个人是徐露见过的。

在沈家,徐露见过的女人不少,但说到女孩子就不太多了,而且那个人还要和沈科有所关系……

“我知道了!”

我猛地抬头,冲沈雪说道:“绑架小科的,是他的未婚妻沈霜孀!”

沈雪满脸惊诧:“怎么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的。”我哼了一声:“虽然没有和她深入接触过,不过那女孩的性格我倒是印象满深刻的。

“她温柔漂亮的外表下,有执着到可怕的固执,你没见我遇到她就想躲吗?我很讨厌和她那样的女生打交道。而且徐露在话里有透露沈科被绑着,旁边坐着一个眼熟的女孩,说到对她而言眼熟的女孩,不是你就是她了!

“再加上小露只说沈科被绑,没提起旁边的女孩一起被绑着,很明显,旁边的女孩就是绑架者。”

“就算你对。”沈雪沉吟道:“那霜孀为什么要绑架小科?”

“以那木头的性格,一定是忘了以前乱许的承诺什么的,沈霜孀可能想杀他泄愤。”我冷笑着:“也可能要找他殉情,总之女人固执起来,什么可怕的事情都做的出来。”

沈雪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上帝,那小科真的是有危险了!怎么办?小夜,我们快去救他!”说着,就撒腿向往外跑。

我一把拽住了她,将她按在椅子上,大声道:“冷静点!你知道他和沈霜孀在哪吗?”

“小科,早说你迟钝了,你偏偏不信!现在可好,大伯一定会被活活气死的。”沈雪黯然的低下眼帘,抓住我的外套轻声哭起来。

唉,女人……虽然说人体内有百分之七十五是水,但也经不住这样折腾吧,动不动就哭,偏偏我一听到哭声就会全身麻木,大脑混乱,该死!究竟沈科那家伙在什么地方?

突然想到了什么,我浑身一颤,心脏无法抑制地强烈跳动起来,思绪因为那个十分骇人的想法开始剧烈波动。

我嗓子干涩,艰难的缓缓问道:“小雪,还记得徐露是什么时候开始梦游的吗?”

“算起来,应该是我们去沈家后宅的前一天。”怀中的泪人儿不解地抬起头望着我,答道。

“不错。”我双眼直视着窗外,努力压抑着内心的恐惧:“这也就意味着徐露梦游和沈家后宅并没有直接关系,她或许是受了从前摆在房里的某种东西的影响。”

“某种东西?”沈雪止住哭泣,好奇的问:“什么东西?”

“镜子,那扇屏风镜!”

“什么!”她瞪大了眼睛:“我知道那东西是有些古怪,但是,怎么可能……”

“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情。”我吃力地吞下一口唾沫,一字一句地说道:“还记得徐露刚刚的描述吗?她说和沈科之间有一层透明的阻隔,或许,那就是镜面。”

“你的意思是,她……她……”沈雪满脸恐惧的望着我,声音不断的颤抖。

“不错!”我冲她缓缓点了点头:“徐露,是从镜子里看到沈科的情况的,他和沈霜孀,就在沈梅的故宅里!”
第十章 质变

有人说,千里外的公路上有百块美元大钞一片,能否捡到它,取决于那边的人是否都是瞎子、呆子、傻子、疯子……

这句话或许对,也或许不对,世界上的事情,许多都没办法说清道明。比如说女人的第六感,又比如说我和沈雪迟去一点点的后果。

把沈玉峰叔叔从被窝里拽起来,跑去放置屏风镜的那个房间时,沈科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昏了过去。

沈霜孀全身白的异常,她在沈玉峰的怀里挣扎着伸出手,吃力地向沈科的方向缓缓抓着,但却有心无力。

她的嗓子眼里发出异样的“咯咯”声,眼睛死命的鼓着,眼珠几乎要凸出了眶外,让人不禁想起那些刚到沈家时,堆在院子里,不明死因的锦鲤。

“为什么要阻止我们?为什么要抢走我的幸福?你们好狠!”沈霜孀微弱地开合著已经龟裂的苍白嘴唇,手依然不死心的想抓住沈科,丝毫不顾从伤口不断流着的血。

这么执着的女孩,究竟是可悲,还是可怜呢?

我叹了口气,从衣服上又扯下一根布条,用力将她的手臂绑住,阻止血液再流通,但似乎并没有太大的效果,沈科的血不再往外流了,但她的血似乎像是被什么抽出,顺着流淌的血路一直诡异的流向屏风镜,然后又丝毫不理会地球引力的规律,向镜面上那块古怪的斑纹爬去。

当我发现那个异常状况时,她全身的血已经流出了三分之二。

“快把他们俩抬出去!”我焦急的喊道,在这个怪异莫名的地方,还是不要久留的好。

沈玉峰神色黯淡的摇了摇头:“这女孩子已经快不行了,千万不要移动她,现在她完全靠一口气在撑。”

对于一个失去三分之二血液的人类而言,居然还活着,只能算是个奇迹,但沈霜孀确确实实还有生命迹象,她哀求的张着眼,用力蠕动嘴唇想要说什么,手也吃力的向上抬起。

“这么痛苦了,还不愿意晕过去,她究竟是想要什么?”沈雪不忍心地望着我。

“她要的东西我们虽然不能给,”我望着沈霜孀,沉重地说:“但或许可以满足她那么一丁点希望。”

随后,我将沈科的手递到了她的手旁。

她不知道从哪里生出的力气,顿时将他的手握住。紧紧的握住,死灰色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灿烂的微笑。

甜美的笑,犹如春天里绽放的绝丽花朵,在开放到最繁盛的顶点时,猛地开始凋谢。花的双眼中闪烁着两滴明亮的露珠,露珠滑过花的脸庞,混杂在鲜红的血液里。

液体就像被下了咒语般迅速的凝固、消失,只留下一条长长的痕迹。

“她死了。”沈玉峰声音有些哽咽。

我默然,女孩子,真的是一种傻傻的生物,聪明如沈霜孀,一旦遇到名叫“爱”的化合物,一旦产生化学反应,就不再是她自己了,是执着引导她走向自我毁灭,还是爱情本身呢?

我不知道,恐怕,就连沈霜孀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她以后不用再受感情的折磨,永远也不会感觉到痛苦了……

多事的夜晚,就那样不平静地过去。

第二天,原本应该失血过多、躺在床上休养的沈科,活蹦乱跳的一大早就跑来敲我的房门。

这家伙果然是个怪胎,生命力比之蟑螂也不遑多让,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如同往常一般气不打一处来的,狠狠在他丰满的屁股上踢了一脚,他也条件反射的抱着丰臀叫痛,但总觉得哪里不太一样了。

是气氛!我俩都很小心地绕开沈霜孀这个话题。

望着清晨花园里妖艳绽放的芍药和桂花,闻着浓烈的花香,我叹了口气:“你应该感谢小露,如果不是她说的梦话,现在恐怕你也只剩下一具尸体了。”

“我刚刚听小雪说过。”沈科脸色有些黯然,最后一咬牙,猛地望着我道:“小夜,我知道你有许多疑问,你尽管开口好了,不需要顾虑我的感受。”

见我愣愣地没有回应,他干脆自个儿将昨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以及沈霜孀对他说过的所有话一字不漏的说了出来。

“小夜,我想借助你的大脑。”沈科咬着嘴唇,用力到将刚凝结的伤口也撕裂开了,血又流了出来。

他的声音哽咽,沙哑的用哭腔说:“我知道我很迟钝,没有办法像你一样,将得到的线索分析归类,然后找出之间的联系,但是我清楚,霜孀的死并不是出自她的意愿,是那口井控制了她、控制了她的母亲,甚至控制了所有向井里许愿的傻瓜。它将他们的渴求强化,让他们变得疯狂,然后做出许多正常人根本无法想像的事情。”

他抓着我的胳臂,死死地抓着,眼泪终于从做作的嘻皮笑脸上流了下来,我轻轻拍着他的肩膀,什么话也没有再说。

曾经历过许多生离死别的痛苦,就因为经历过,才更清楚这种痛苦的可怕。我清楚如果不能及时发泄的话,它就会隐藏在内心的黑暗里,慢慢吞噬你的记忆以及思维,直到完全将你毁掉为止。

不过,通过沈科所讲的事实,却让我的脑子清晰了起来。

那面屏风镜,沈家后宅嗜血的植物,那口井,看似全部都独立存在着,但事实上,应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或许,它们全部都由那股神秘的力量控制着,只是不知那股力量,究竟想要怎样!

沈雪端着四人份的早餐走了进来,脸色十分难看。

“小夜,我刚刚有去看过。”她眉宇间透露出一丝忧虑:“不光是我们的院子,沈家前宅几乎所有人家的花台上,桂花都一夜间开放了,更诡异的是芍药和牡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只要有土的地方就长的枝繁叶茂,怪吓人的!”

沈科并不知道这件事,乍听之下,吓得顿时打了个冷颤。

“小夜,会不会是后宅的那些古怪植物……”他怕得没有再说下去。

我极不情愿的点头,道:“恐怕是了,虽然这些植物还没有变得和沈家后宅的那些,一样可怕,但是谁知道呢,或许这只是个前兆而已!”

顿了顿,我又道:“其他的事情先放下。小雪,你帮我去查沈霜孀的养父养母,旁敲侧击的问那个将她寄养在他们那里、每个月还给足生活费的人是谁。”

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对这件事很不放心,似乎里边隐藏着某些有关联的变故。

根据沈家的一面之词,说是沈翠亲手掐死了亲生女儿沈茵茵,和未满一岁的儿子。

但为什么沈茵茵没有死?

既然她能被一个年轻的叔叔救出来,那么她自杀的过程就变得不太单纯了。

那个流传在沈家大街小巷、妇孺皆知的关于沈翠的事情,或许也并不像流传的那样,再加上如果她真的为了自己的女儿,连性命都不要,忍受着怀胎十月以及再次分娩之苦,还忍痛将同是自己骨肉的儿子的血肉,一点点地割下来喂给女儿做药,那么她又怎么可能将好不容易才有所好转的女儿,亲手掐死呢?

她只需要说,丈夫是自己一个人杀掉的,相信沈家惩罚的也只会是她一个人,不会波及到她的儿女。

想不通!或许这里边,真的有些什么秘密是沈家没有公开的!

用力摇摇头,将疑惑甩开,我冲沈科说道:“你小子和我去见老祖宗,我们要赶紧将沈家所有的人都撤离出去。”

“真的有这么严重?”沈科大吃一惊。

我哼了一声:“谁知道呢?或许这里的芍药、桂花树和牡丹,只是单纯地开放出来想让人观赏罢了,但只要它有后宅那些KB植物的一半古怪,恐怕我们所有人都会变成那些玩意儿的储备营养品,到时候想走都走不掉了!”

沈科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脸色一变再变,毅然道:“那我绝对不能和你去!我要留下来陪小露,如果没有人在她身旁照顾,以那些植物的特性,一定会先将昏迷不醒的她给分食掉。”

这块木头,看来并不像想的那么朽木不可雕。我点点头,正想要出门,沈雪迟疑地叫住了我。

“小夜,有件事我想应该跟你讲一下。”她下定决心,讲道:“我知道你不太相信风水什么的,但是听我老爸说,昨晚淩晨十一点十一分的时候,有个不知是人还是鬼的东西,闯入了厨房里。

“他信誓旦旦地说是个母的!有个很值得注意的问题,你想想,就是在十一点十一分,整个院子都传出狗叫声,随后我便闻到了桂花的香味,或许……”

“你的意思是说,沈家的风水已经完全被破坏掉了?”我忍了很久才没有把“荒谬”这两个字大声吼出来。

沈雪轻轻摇头:“不只是这个问题,恐怕家里之所以一直都重视风水,就是为了压制后院那股神秘力量以及那些植物,现在风水破坏了,某些好的不好的东西,就侵蚀到了前宅来。”

我哼了一声,正想要反驳她这个毫无理由的谬论,突然脑中一动,思维顿时清晰起来!原本在自己看出沈家院子里摆放的是年兽而不是狮子时,我就猜测沈家大宅之所以修建成那么古怪的样子,根本就是为了压制某些东西。

至于风水什么的,我虽然不相信,但如果是换一种说法呢?

沈家之中原本就潜伏着某种东西,自从清朝康熙年间修好以来,这种力量就一直慢慢腐蚀渗透着沈家,让它由繁盛转向衰败,直到彻底将其构筑牢固的风水阵势摧毁掉。

而它使用的工具,或许就是那个来历不明的屏风镜,以及那口能让人实现愿望的古井。

不论是谁,只要接触到这两样东西,满足了某种条件,不久后那个人就会作梦,梦见的情景大同小异,都是一个穿着红衣的女人,看不清面孔,只知道她用呆板但却很吸引人的声音和你谈心,然后帮你出谋划策,告诉你如何能减轻痛苦,或者如何实现愿望……

但那些人最后无一例外的都死了。

再次回忆昨晚的情景,我亲眼看到沈霜孀全身三分之二的血液,如同被吸引似的大量涌了出去,那种诡异的状态,令我猛地想起了一个人││那个和沈梅相恋、最后因为自己所爱的人嫁给别人,而疯了二十七年的许雄风,他从楼上跳下来后,出血量也十分的异常。

而且,他在死前也描述过自己的梦境,他和沈梅在梦里结婚,然后生下了儿子。

他丝毫不认为自己疯掉了,他的意识和行为,被分为了两个不同的平行世界。

现实世界里,他被自己的父母锁住,吃喝拉撒都在不足十平方米的小房间里。

而在他认为的真实中,过着他从前无法企及的幸福生活。

只是他从来没有看清过沈梅的脸,只是理所当然的认为,她就是自己最爱的女人,甚至到死前,也毫不怀疑的相信,那个沈梅不让他见到她的脸,是因为怕吓到他。

根据种种迹象表明,或许在二十七年前,许雄风也曾经接触过屏风镜,或者古井其中之一。

我从来就不信什么鬼鬼神神,一个人死了就是死了,如果硬要说她会在某个人的梦里继续延续生命,这个调调我根本就不会加以考虑。

许雄风梦里的女人一定不是沈梅,或许是他臆想出来的影子,又或许根本就是那不知道出现在多少人梦里的红衣女子……

孙路遥那个小白脸曾说,二十九号那天绝对不能让女人进沈上良家的厨房,但现在,意外发生了,厨房里出现了一个女人,是不是意味着那股神秘的力量已经解开了枷锁,完全苏醒了过来?

“小夜,你怎么了?”沈雪见我低头发呆了许久,担心地掐了我一下。

“我没事,刚刚想东西想得太入神了!”想通了许多疑惑,我顿时感到精神大振,似乎沈家的真相,又离我近了一步。

沈雪突然“咦”的叫了一声,然后用力向四周闻着。

“怎么有股烧焦的怪味?”

她迷惑地说,然后指着北边方向,大叫起来:“天哪,小夜我们快去看看,那里有户人家着火了!”

我抬头向后望去,果然看到一股浓黑的烟尘,晃荡着向天空飘去,如同一根巨大的烟囱,烟中不时还现出一道浓烈的火焰,在这个干燥的夏季里,越燃越旺。

沈雪拉过我的手,就朝着火的方向跑去,一副唯恐不乱的样子。

如果不知道内情,还以为是她仇家被火烧到了,丝毫没人会怀疑被烧的家庭居然还算是她亲戚……

唉,沈家人的性格,果然是一个比一个奇怪。

沈家人几乎都出动了,自行连成好几条直线,将一桶又一桶的水,泼在了起火的房子上。当初在设计沈家大宅时,就有一套拿到现在来说,都令人叹服的防火系统。

围墙有效的将火势控制在一个宅子里,不让它蔓延出去,再加上无数桶水泼过去,火势渐渐变小了。

厉害!我一边看一边暗自赞叹,只听一旁的沈雪惊叫道:“这不是沈霜孀的家吗?”

还来不及惊讶,沈玉峰从人群里钻了出来,用手抹去一脸的黑灰,露出满口整齐的白牙灿烂的笑道:“不错,这里就是沈霜孀的家,没想到只是几天的功夫,这个一家三口居然全都去了!唉,白云苍狗,世事无常啊!”

“沈霜孀的父母都在里边?”我有些黯然。

根据大家的意思,我们希望她死后依然有她应得的尊严,所以并没有提起,沈霜孀其实并不是这对夫妇的亲生女儿。

沈玉峰出乎意料的摇头道:“屋里只有沈琴一个人在家,估计是活不了了。”

“你不是说她家人都死了吗?那她父亲呢?”我大惑不解。

沈玉峰深深吸了一口气,在我耳畔轻声道:“小夜,沈霜孀的父亲你也见过,就是你发现的那具尸体,他早在五天以前就死了!”

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沈家五天了。这五天时间,我们根本就没有按照预定的计画去游山玩水,到古云山顶去看雪,到山涧去捉鱼。

在没有来之前,沈科给我和徐露承诺了许多美好、具有致命吸引力的事物,总之让我们这些城市里长大的人,完全没办法抗拒。

于是我们来了,然后立即陷入一个又一个无穷的诡异事件中。

丢开老套的宿命论不谈,其实,有时我还是为自己糟糕到要命的运气叹服。

靠!为什么走到哪里,哪儿就会发生怪事?

究竟是本人天生就有招惹怪异事件的能力,还是古怪事件本身用一种奇怪的手法,令我不得不自投罗网,主动将脸凑过去挨打?

这五天时间,在我的感觉里真的很漫长。

每天我都被一堆事情烦的焦头烂额、度日如年,几乎快要抓狂了,虽然直到今天才稍微有柳暗花明的迹象,但谁又能保证那些微的迹象,就是打开沈家那股神秘力量秘密大门的钥匙?

只是没想到沈霜孀的养父沈轩,不但在五天前就死翘翘了,而且尸体还让我在偶然间找到,这是否就是传说中所谓的巧合,又或者是冥冥中那股力量的牵引呢?

唉,最近不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第一时间想到沈家的那股神秘力量上去,几乎都快变成神经质了,头痛!

“我简单检查过沈轩的尸体。”坐在客厅里,沈玉峰冲我和沈雪讲述他的检验过程。

“他的致命伤在后脑位置,死亡原因是被钝器损坏了脑部,导致脑死亡,凶器到现在还没有找到。

死亡时间粗略推断在五天以前,具体时间要由真正的法医才能判断,至于沈轩为什么会死在那个院子,他究竟是被谁所杀,这些通通都是谜。“

“我倒觉得有一点可以肯定。”

我听完后,分析道:“杀死沉轩的人应该是他所熟悉的,甚至和他有利害关系。他对那个人十分放心,所以才会背对着他,以至于毫无防备的被那人杀害,而且,恐怕这起谋杀也不是有预谋的。”

沈玉峰惊讶的问:“从哪里看得出来?”

“很简单。”

我用手指微微敲着桌面,答道:“如果有预谋的话,凶手当然会事先准备好武器,到时候手起刀落不就得了,干嘛要用不称手的钝器?用钝器不能保证会一击致命,如果没能快速杀死他,沈轩大叫怎么办?虽然这里很冷清,没有多少人住,但还是会有被人听到的危险。”

我顿了顿,假设着当时的状况,“五天前,或许是沈轩和凶手起了什么争执,他一定是知道了凶手的一些秘密,然后和凶手谈条件。由于那个条件实在太苛刻,让凶手无法接受,那凶手才会临时起意杀掉他!

“而且,说不定早晨的纵火案,也是同一个人干的。”

我舔了舔嘴唇:“那个凶手不知道沈琴是不是也知道了自己的秘密,为了安心,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或许知道秘密的她也杀了。

“沈叔叔,如果没线索的话,你不妨从这方面来查查看。”

“不愧是pol.ice局里的传说,看起来,你比你表哥夜峰吹嘘的还要聪明。”沈玉峰佩服的五体投地,站起身乐跌跌跑出门,估计是依着我提供的线索调查去了。

他前脚刚一出去,我的脸顿时从得意的表情上跌入了沉思中,过了好一会儿,才苦恼的问:“小雪,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把所有的线索都告诉你伯伯?”

“你不是把自己的猜测都说出来了吗?”沈雪诧异地问,突然感觉她看我的眼神完全变了,以前还有点无所谓,但现在明显写着“崇拜”两个字的小星星,砸的我肉麻的想逃跑。

我迟疑的摇了摇头:“其实,在他将自己所知道的情况告诉我后,我大概已经猜到谁是凶手了!”

“你知道凶手是谁?!”

沈雪顿时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表情几乎和沈科那家伙某个时候一模一样!唉,他们果然有血缘关系。

“凶手就是将沈霜孀救出来的那个年轻叔叔。”

小心的向四周望了望,我低声说道:“就像刚才我讲的情况一样。沈轩偶然知道了沈霜孀的真实身分,他威胁那个年轻叔叔,向他勒索巨额的金钱,或者某个那人无法答应的要求。沈轩扬言不答应的话就将事情说出去,那年轻的叔叔最后不得不气急败坏地错手将他杀掉!”

“你的意思是说,只要查到那个年轻叔叔是谁,凶手就找到了?”沈雪立刻兴奋起来。

我连忙冲她“嘘”了一声:“还有几个关键的地方我还没弄清楚,如果弄清楚了,那个所谓的年轻叔叔的真相恐怕就不远了。在这之前,你千万不要向任何人说,就算提也不准提!”

“为什么?”沈雪极为不满的问。

我用强硬的语气说道:“沈科那家伙的白痴毛病没有传给你吧?要知道,现在我们连谁是那个年轻叔叔都不知道,如果他正好是你倾诉的对象怎么办?我们不是将头送过去找死吗?”

沈雪委屈的嘟着嘴,刚想要申辩什么,他的老爸沈上良大汗淋漓的冲了进来。

“快!你们都快去老祖宗那里!”他气喘吁吁地匆忙吼着,满脸的惊惶。

“又要开集体会议吗?”沈雪心痛的用毛巾擦着他老爸头上的汗,责备道:“跑那么急干嘛?不知道自己有高血压啊!”

沈上良顾不上理会女儿,声音突的哽咽起来:“老头子他……他……刚刚因为脑溢血,去了……”
第十一章 蠢蠢欲动

老祖宗死了,死在客厅里!

他的死相很KB,手如爪子一般的向前伸着,眼睛瞪得斗大,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像是不甘,又像是到死都在怀疑最后一眼看到的东西,剩下的就是痛苦,撕心裂肺的痛苦。

沈玉峰忍着眼泪,满眼通红地将尸体检查了一番,对等候的众人说道:“老祖宗的死因是由于脑血管壁破裂,血液压迫脑组织,最后导致脑死亡,是脑溢血的症状。但具体的尸检,要等到有人从下边上来,我们能和外界联络后才能进行。”

我仔细的打量着尸体,迷惑地摇了摇头。

整个沈家因为老祖宗的死,闹得沸沸扬扬起来,有人暗自高兴,也有人是真的伤心,譬如说我身旁的沈雪和沈科。

沈雪早已经哭得一塌糊涂了,跟我走出门后,依然紧拉着我的外套,用我的衣袖使劲抹眼泪,几乎染湿了我半个袖子。

我皱着眉头,依然在苦苦思索某些疑问。

沈玉峰用红红的眼睛望着我,问道:“小夜,你在想什么?”

“沈叔叔,老实说,我对老祖宗的死有点奇怪,不,应该是他死的太离奇了。”

我沉吟了半晌,不等他们答话,继续道:“首先是老祖宗的身体状态。所谓脑溢血,是由于脑血管壁破裂,血液渗出血管外,压迫脑组织而引起的疾病,这是长期病,不可能毫无预兆的突发,但我从没有见过老祖宗随身带药。

“小雪,你以前有听过你家老祖宗患有这病吗?”

沈雪暂时止住哭,轻轻摇头:“没有,或许是他老人家怕我们担心,故意瞒着吧。”

“那好!”

我声音大了起来:“你从前有没有发现他常常会肢体麻木、无力、头晕、头痛、失语或者意识障碍、昏迷等情况?”

“这倒是没有。”

沈雪看了沈科一眼,两人都是大摇其头。

“这就对了,就连我都看得出,老祖宗身体硬朗,比一般青年人都健康,而且思维敏捷,根本就不像有脑部疾病的人。”

我顿了顿:“还有一点最重要,脑溢血一般都发生在春季和冬季,夏季的非常少,而且,脑溢血患者的指甲上,通常都有红色甚至黑色的斑点出现,那表示体内血行出现了障碍,但老祖宗的指甲却是干干净净的。”

“那老祖宗的死因究竟是什么?”沈雪三人张大了眼睛望着我。

我耸了耸肩膀道:“或许是自然死亡,但最有可能的是他杀!”

“但老头子身上没有任何外伤,身上也没有中毒的迹象!”沈玉峰激动的抓着我的手臂,声音大的就像我便是凶手一般。

“谁知道呢?据说有些药物可以让服用者脑血管爆裂,仿佛脑溢血的样子。”我淡然说:“好好保存老祖宗的尸体,有法医的话,恐怕就能找到真正的死因了。”

“我先去把现场的东西封锁起来。”

沈玉峰拔腿就往回跑。

我一向都不懂得安慰人,只好拍了拍沈雪和沈科的肩膀,要他们节哀顺变。

午时的阳光极为刺眼,刺的人眼睛生痛,我微微的闭上眼,想要享受难得的平静。

最近实在是太烦闷了,发生一大堆离奇古怪的事也就算了,还一直在死人,而且每个人的死因都是人为的,看似和隐藏在沈家里的神秘力量扯不上丝毫的关系。

唉,头痛!突然心脏一紧,我刹间感到一种窒息,呛的我无法将近在咫尺的空气压入肺里,身后似乎有什么紧紧盯着自己,让人毛骨悚然,甚至心惊胆战。

我猛地回过头,除了那片诡异的芍药外,什么也没有发现。

我这才注意到芍药十分的奇怪,路旁开放的一堆花朵中,我分辨出了好几个品种。原本淡粉色的种生粉、白色的白玉盘、淡雅的美人面……

这些根本就不可能在一个时节开放的品种,不但在一起妖艳的怒放着,还通通变成了红色,每一朵都是鲜红,红的像血一样。

我的鼻子似乎也受到了影响,在腻人的桂花香中,闻到了一丝强烈的血腥味。

刚想开口,沈雪已经捏住鼻子大喊起来:“好奇怪的味道,似乎在哪里闻到过。”

难道我闻到的血腥味并不是幻觉?

我大吃一惊,确定似的在空气里嗅着。不错,四周确实是有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那种味道,就和花痴沈羽院子里,芍药所发出的气味一模一样!

我顿时感到一股恶寒爬上了脊背,猛地朝四周望去。

奇怪,如果抛开为什么一夜之间桂树开花、地上长满芍药牡丹这个问题不谈,假设它为正常的话,那么芍药变成鲜红就不是一般的正常,何况是不应该变红的品种也长成了鲜红色。

难道沈家后宅的嗜血植物,它们的根部真的已经伸展到了前宅,甚至长满了所有的角落?我疑惑的望着不远处,对面也长着许多芍药,但颜色并没有变,只有身旁的这个院子透露着古怪的气氛。

“这个院子有谁在住?”我紧张的问。

沈科立刻摇头,表示完全不知道。

沈雪瞥了一眼门牌说:“这家人早就搬出去了,里边应该空置着。对了!”她像是想起了什么:“前几天舅舅抓到的两个开发商的人还锁在里边。”

“糟糕!”

一股无法言喻的不安浮上心头,我一脚踹开门,向关着那两个家伙的房间跑去。

刚打开房门,我整个人就呆住了。

房间里哪里还剩下什么人,只有两具被剔的干干净净的枯骨,无数的草根和树根从地板下穿出来,那些根部穿梭进了每一根骨头里,它们将骨架紧紧拴住缠住,仿佛那也是它们的一部分。

我的手在颤抖,慢慢地,那种颤抖蔓延了全身,甚至牙齿也不住的“咯咯”作响。

跟在我身后进来的沈雪和沈科,也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全身僵硬的停在原地,沈雪吓得用力抱住我,像是躲避现实的鸵鸟一般,深深将头埋入了我的怀里。

“这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沈科喃喃的说着,一直都重复着那句话,似乎是被吓傻了。

我用沙哑干涩的声音,艰难的答道:“你眼前的是什么,也就意味着什么。看来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

沈科“妈呀”的大叫一声急忙向外跑:“小露,那些该死的怪物!小露千万不要有事才好!不然我真的……我就……”

还没有听清楚他后边的话,那重色轻友的家伙就已经丢下我们,自个儿跑的没影子了。

我实在找不到任何语言,可以用来形容现在沈家糟糕的状况,不但有那股神秘的力量在暗中监视着每个人的一切,还有嗜血的植物在窥视着,将某些失去行动能力的人杀死,当作高级营养午餐,吸食掉他所有的血肉。

最烦恼的是,我们中间还隐藏着一个杀人魔。他已经杀死了沈霜孀的养父养母,或许也是他杀掉了老祖宗,那么,下一个又该是谁呢?

如果这三个人都是沈霜孀口中,那所谓的年轻叔叔杀的,那我真的要重新考虑他的杀人动机了!

看来,为了活命,真的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

再次见到孙路遥时,他满脸的失魂落魄,望着沈宅的天空不断叹气。

我走到他身旁,也不由自主的向天空望去,天呈现透明的蔚蓝,干净得一贫如洗,这种原本令人心旷神怡的景致,不知为何却透露出一丝诡异。

“风水全败了!完全败了,整个沈家都会受到诅咒!”他面如死灰,喃喃自语道。

我不屑的大声说:“我从来就不信什么风水,也不相信诅咒,只要我们所有人都从该死的沈家大宅里出去,就不会再受到影响了!”

孙路遥摇了摇头:“你不懂!我们孙家历代都为沈家勘测风水,其实就和你说的一样,风水只是个幌子,最重要的是为了将沈家下边的东西给压制住。

“现在可以镇压它的东西已经被彻底破坏掉了,那家伙已经逐渐清醒过来,你以为它会放过我们吗!”

“沈家下边究竟有什么?”我脸色凝重的问。

“那里有一个大坟墓。”

孙路遥用眼睛死死的望着我,像下定了决心似的,毅然道:“既然我们都要死了,我也不想再隐瞒。

“沈家大宅中的一切,都是为了压制坟墓中的东西而存在,包括人在内。在宅子里的人以为自己很幸福,其实通通只是个假像,他们全都只是些棋子,一些闷在这个小小世界中的可怜虫。

“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被坟墓中的东西侵蚀了,永远也无法离开沈家大宅中,而我们孙家,则是这个大坟墓的守墓人!”

“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被孙路遥话里的意思给弄蒙了,大脑一时反应不过来。

“我说过你不会懂的。你根本就不可能想像,即使是我,从小就被上一代的堪舆师灌输有关沈家的一切,我也到十六岁以后才渐渐明白。”

他长叹了口气:“沈家大宅的人,能够走出古云山,和外界接触的只是少数的异类,大部分人终其一生都无法离开本家周围,不是他们不想走,而是不能。”

我还是不太明白他的话,疑惑的问道:“为什么不能,腿长在他们身上,想到哪去,一定都可以走到哪去!”

“哼,你不会懂。”

孙路遥冷冷笑着,用怜悯的眼神看着我,就如同我是一只井底之蛙,听不懂人话的毛毛虫。

原本我便对他没什么好感,现在更被他左一句你不懂,右一句不明白弄的直想发飙。强压下怒火,我岔开话题,耐着性子,将沈家所有人将要面对的危险状况和局势,略微讲了一下,最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我想让你出面,要所有人从沈家大宅撤离出去。”

“没用的,总之大家到时候都要死!哼,再死几个人就会轮到我了,跑不掉的!”

孙路遥没有再看我一眼,头也不回的走掉了。他的肩膀在颤抖着,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有心无力。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漠不关心沈家人的生死,气得差些把血都给吐出来,这算什么玩意儿?

“小夜,我们真的都会死吗?”一旁的沈雪忧郁地问,她似乎从孙路遥的话里明白了什么。

我还在气头上,也没有多在意她的表情,只是摇头道:“不管那家伙了,总之我们分头去劝说沈家的人离开。”

说到这里,又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至于有多少人相信,多少人愿意和我们走,那就要听天由命了!”

费尽口水,陪尽脸色,一家一家挨着劝说,但最后要和跟我们一起走的人,也不过才十个人左右,而且那十人,几乎全都对我们的解释半信半疑。

上帝,为了救他们的命,我真的是煞费苦心,就差下跪了。

就在我们忙完的时候,已经到了三十日的下午,现在动身的话,一定走不出古云山,只好和他们约定到明天早晨七点,准时出发。

那些家伙一个个像是想去野餐一样,喜气洋洋的,根本就感觉不到有人死掉的悲伤。唉,恐怕有许多人早就希望老祖宗趁早死掉,免得阻止他们发财。

三十日的夜难得的平静,原本怒放的牡丹和芍药,在夕阳最后一丝血红的光芒消失后,也突然的凋谢了。

时光似乎在这些花朵上流逝的特别快,它们用一分钟时间凋零,一分钟垂下花蕾,一分钟掉入土里,然后彻底的没了踪迹。

飘忽在整个沈家中的桂花腻人的香味也闻不到了,只剩下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味,不像血,也不香,只会令人感觉很烦躁。

我确实是非常的烦躁。站在窗前望着远处的夜色,脑子里还不断回味着孙路遥中午说过的那番话,说实话,直到现在也不是很明白。

用力的甩甩脑袋,我苦笑起来。

“沈家大部分人终其一生都无法离开本家周围,不是他们不想走,而是不能。”

这句话里到底蕴藏着什么含义?就因为自己无法揣测,所以才更加的烦。

心里十分的闷,有股淡淡的压抑,和强烈的不安。虽然本家里古怪的东西看似已经消退了,但这种莫名其妙的消退,绝对不是好兆头,或许,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兆也不一定。

有人在敲门,是沈雪。

她从门外边小心的探出一个头,然后冲我勉强地笑道:“小夜,这么晚了,你怎么都还没有睡?”

“你不也是一样吗?沈科那家伙在干嘛?”我不知道该向她说什么,用力挠了挠头问出了这么一句不符合逻辑的话。

“那家伙当然是死赖在小露的床边上不走,我……我又不好意思当电灯泡。”

她满脸羞红,不知道在想什么,突然看到她手里抱着的东西,我笑了。

“你害怕?不敢一个人睡?”

“混蛋!谁说本姑娘害怕的?只是睡不着罢了。”

被揭穿了目的,沈雪不由得嘴硬。

“睡不着还抱着枕头和被子到处跑?”

“你管我,人家就是喜欢,抱着又舒服又暖和,而且不会受凉。”

“还这么铁齿,担心以后嫁不出去。”我哭笑不得的将她拖进房间,按倒在床上,喝令她睡好后,坐到床边低头继续沉思。

沈雪从被子里伸出手来,轻轻握着我的手,她的双眼一眨不眨地看着我。

微微拨动她淩乱的鬓发,我奇怪的问:“怎么,我的脸上在放电影吗?就算我再帅也经不起你这样看啊!”

“臭美。”

她嘟着嘴,偏过头去,假装不看我。

嗅着女儿家特有的温热馨香,我又使坏的笑起来。

“要我唱歌给你听吗?”

“不要,你唱的歌难听死了。”

她想起了什么,脸羞得浮上一朵晕红的云。

“哼哼,不知道是谁说过,她不听歌就睡不着。”

“那好,你唱。”

沈雪鼓起勇气,轻咬嘴唇道:“我要听那天你在地下室唱过的歌。”

望着两片鲜红欲滴、泛着湿润的唇瓣,我眨眨眼,道:“你先闭上眼睛。”

“我才不要,你绝对会干什么坏事。”她耸着小巧秀挺的鼻子,一边说不愿意,一边乖乖的将眼帘合上。

如兰的吐息变得急促起来,我低下头,只听“嗯”的一声娇叫。四片嘴唇紧紧贴了起来。

第二天一大早,一阵疯狂的踹门声又响了起来,一听就知道是沈科的风格,当他看到沈雪打着哈欠

一边向他打招呼,一边走出去时,眼珠差些都迸了出来。

“相信我,我什么都没做!清白的就像白纸一样!”

我看到他的表情,立刻就明白了他在想什么龌龊的想法,立刻申辩道,不过那句解释用词,自己都觉得很心虚。

沈科瞪着我,捏着拳头:“如果从一个小偷身上搜出了赃物,而且还有目击者看到了他犯案的全过程,你认为会有人相信他是清白的如同一张白纸吗?”

“我根本就没有犯案,一整晚都在地上打地铺,怎么可能会有人看到我犯案的全过程?!”

我难得和他在这个问题上绕圈子,问道:“你收拾好了吗?我们准备出发。”

“别提出发了,现在整个沈家已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就是不知道这件事你听了,会不会感到高兴。”沈科苦笑起来。

“又发生什么事了?”看他的脸色,我再次不安起来,难道发生了比嗜血的植物更可怕的东西?

沈科抬头望着我,艰难地说道:“昨晚,孙路遥死了!”
第十二章 真相

孙路遥死的比老祖宗更诡异!

他瞳孔放大,恐惧的向前望着,手里紧紧握着罗盘,他的身上早已经缠满了根须,那些根须刺入他的肉里,不断吸食着血和内脏……不知道这样的状况已经持续了多久,孙路遥的眼珠凸出眼眶,骨头外似乎已经只剩下了一层薄薄的皮。

现场的诡异状况,吓得许多人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强做镇定,用力将根须扒开,当检查到他的胸部时,有个东西从孙路遥的衣服上掉了下来。

我捡起来看了一样,顿时难以置信的呆住了,这个东西我在某个人手里见到过,那么……不对!他为什么要杀孙路遥?没有理由的!难道事情里还有些不为人知的蹊跷?

安静地拖着沈科三人走出门,我谨慎地打量了一下四周,小声问:“十年前,关于沈茵茵的母亲沈翠亲手掐死自己的骨肉,然后自杀的事情,究竟是谁处理的?”

“记不清了,大概经手的是老祖宗还有其他几个人吧,对了,当时上一代的堪舆也在。”沈科挠着头答道。

“那就快去查!”我着急的吼道。

“我记得,其中有二伯和四伯。”沈雪苦苦回忆了一下,好奇的问:“小夜,你问这个干嘛?”

“我当然有自己的理由。”我沉下脸,丝毫没有因为猜到了凶手是谁而兴奋,反倒在心里暗暗责骂自己笨。

上帝!千万不要让那个人手里再添杀孽了!

长长吐出一口气,望向万里无云的碧蓝天空:“恐怕凶手的下一个目标,就是你们的二伯和四伯。”

“什么!”三个人惊讶的叫声,顿时交缠在一起,回荡开去。

一个偏僻的院子里,面对面站着两个人。

先来的那个背对着刚来的那个,沉默不语,刚好是我正找的焦头烂额的沈易和沈缪。

不知就这样相对沉默了多久,沈缪终于忍不住了,先问道:“二哥,你叫我来干嘛?”

沈易转过头来,死死地盯着他的眼睛,说道:“老四,老实说,老头子是不是你杀的?”

“开什么玩笑!”沈缪的脸顿时变成了猪肝色,气愤的吼道:“这么大逆不道的事情我沈缪怎么可能做的出来。”

沈易哼了一声:“三天前,我亲眼看到你从那两个开发商手里接过一小袋东西,你我都很清楚,老头子的身体一向都很硬朗,怎么可能在你前一天晚上刚说想他脑溢血暴毙,第二天他就真的因为脑溢血死了?”

“不是我干的,我从开发商那里拿的只是些感冒药,信不信由你。”沈缪越说越气:“别忘了,那天我可是整晚都和你在一起,怎么可能分身跑去杀老头子。”

“难说。”沈易依然盯着他看,似乎想要从他脸上看出什么端倪:“我曾经进过老六的房子里,说不定你就是趁那段时间跑去的。”

“二哥,如果你硬要诬赖我,我也没话好讲。”沈缪回瞪着他,直着脖子说:“哼,别以为你一直都是那副孝子模样就可以骗过我,我明白得很,其实一直最需要钱,最想老头子死掉的就是你!说起来,你杀人的动机比我更大。”

沈易原本不愠不火的态度似乎也被泼上了油,猛烈燃烧起来:“老四,你说瞎话也不怕咬到舌头,我想老头子死掉,哼,证据呢?”

就在这两位亲兄弟忙着狗咬狗的时候,一个黑影正慢慢地向他们靠近,越靠越近,就在距离五米远的时候,黑影突然全身一颤,猛地停住了。

回过头,我苦涩的笑脸,和沈雪沈科三人惊讶的目光,顿时映入了他的眼睛。

沈易和沈缪发现我们就在不远的地方,两人都是脸色一变,尴尬的不知道是不是该离开。

“果然是你!沈叔叔。”在沈玉峰慌忙的目光里,我黯然问道:“你在这里干什么?”

“闲逛罢了。”他强笑起来。

“闲逛需要带刀吗?”我低头看着他手里的匕首。

“最近实在不安全,老是死人。”

我对他突然变灿烂的笑视而不见,依然半死不活的问:“你就是用这把刀杀死孙路遥的吧?还有老祖宗,沈琴和沈轩,都是死在你的手上!”

沈雪和沈科脸色变得煞白,同时退了一步。

“等等,小夜,你是怀疑老舅杀人?”沈科看着我,又望着沈玉峰,满脸的不信:“别开玩笑了,我的老舅怎么可能杀人!你一定是搞错了!”

“那好。”我冲着沈玉峰摊开手:“沈叔叔,把你的手机借我看一下。”

见他愣愣地没有回应,我从衣兜里掏出了一个东西:“这是我从孙路遥的衣服上发现的。他被夹在褶皱里,然后被树根层层包围了起来,这就意味着,那玩意儿不是后来放上去的东西,应该是凶手留下的。

“这是什么东西,大家应该都清楚吧!”我感觉嗓子在发涩,在变哑,我不想将那番话说出来,不想指控这个平易近人、满脸都开满令人心情舒畅的笑容的叔叔,但世事,往往无法预料,也没有办法摆脱强加在你身上的束缚。

“这个是手机的按键,在沈家,这种型号的手机就只有沈叔叔有。”

沈科还是难以置信的喊着,他用力的摇沈玉峰的手臂,大声道:“老舅,把你的手机给那个多疑的王八蛋看!你没有杀过人对吧,你没有!告诉我,你没有!”

“小科。”沈玉峰仿佛顿时老了几岁似的,满脸疲惫的将他推开:“谢谢你相信我,不过,就像夜不语说的那样,所有人都是我杀的!”

“为什么?舅舅,你为什么要杀了老祖宗?”一直都沉默着的沈雪用力抓住我的手,她的眼泪不争气的又流了出来。

“为什么?哼!”沈玉峰脸色一变,突然歇斯底里的叫道:“他们该死,统统都该死!”

“是因为沈霜孀的亲生父母吧,那个叫沈翠的女人?”我强压住内心的痛苦,淡然道。

“不错,她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沈玉峰从痴癫状态变得深情起来,声音也开始温柔,缓缓回忆道:“有人说,从青梅竹马能一直顺利地走到花前月下,简直就是奇迹。但我和她不同,不但是青梅竹马,还一直深深地爱着对方,一直到十八年前,准备谈及婚嫁的时候。

“那可恶的老头子不同意,他认为本家的人,绝对不能下贱的去娶一个下贱、毫无身分地位的旁系女人,他甚至向阿翠的父母施压,最后阿翠的家人只好草草地把她嫁给了一个粗鲁的男人。

“我万念俱灰下,便和老头子吵了一架,独自离开了沈家。但没想到十年前居然从本家里传出了她的死讯。

“我立刻回到沈宅调查原因,但所有人都众口一词,说她是因为杀了自己的丈夫的事情曝光后,羞愧难当,只好掐死自己的两个亲骨肉,自己也上吊自杀了。

“由于没有任何线索,我也不好滞留。就在要离开的那天晚上,有个八岁的女孩突然出现在我的房门前。虽然从没有见过她,当就在我看到她的那一刻,莫名其妙的知道了她的身分。

“她是沈茵茵,是我最爱的女人留下来的血肉。

“我不能把她带走,因为是本家的人都知道,不是所有的沈家人都能离开沈宅,沈茵茵也不能,我只好无奈的将她换了个名字,寄养在沈轩家里。

“没想到这么多年,还是被那老王八蛋给知道了,哼!他居然敢威胁我,要我把老头子给干掉!没关系,老头子我当然会干掉,不过,在此之前,我要先杀了他,杀了他老婆,烧了他全家!”

沈玉峰的脸又变得狰狞起来,他语气凶狠的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自己行凶的全过程,似乎完全沉浸在那个疯狂的世界里。

“但是你为什么要杀孙路遥?他和你无冤无仇才对?老祖宗逼沈翠结婚的时候,他不过才一岁!”

我打断了他的回忆。

“小夜,你知道阿翠是怎么死的吗?”沈玉峰缓缓地向我望来,他的眼睛阴沉,看得直让人毛骨悚然。

“她不是自杀?”我迟疑的说。

“当然不是,自杀,哼,自杀!真是个好听的借口。”他神经质地用双手狠狠扯着自己的头发:“她是被活活饿死的!”

“什么!”我们四人同时震惊的叫了出来。

“不祥。院子在申位,尸体被埋在假山里,这附近的风水全都受到影响了。”九岁的孙路遥在上一代堪舆的的陪同下,把沈翠的家里里外外看了个遍。

老祖宗小心的陪笑道:“有劳孙堪舆找个福位把尸体葬了,应该不会再有问题吧?”

“不成。”孙路遥小小的脑袋摇的就像个博浪鼓,“满院子都是怨气,不把怨气平息下来,恐怕风水早晚会败掉!”

“那该怎么办?”老祖宗急了起来。

“沈家后宅最中央的地方有口古井。”孙路遥看了看自己的师父,掐指一算:“要把那个杀死男人的女人,还有所有在这个宅子里住的人,全部扔到那口井里。”

“老头子瞒着所有人,让老二和老四把阿翠和她的两个孩子偷偷地扔进了后宅的井里,只是不知道沈茵茵是怎么逃出来的。

“阿翠,那个我最爱的女人,她哭闹,绝望,直到三天后才痛苦的死去,可笑的是,我直到二天前才知道真相。”沈玉峰直直的望着自己的双手,突然笑了,“不过我总算替她报了仇,还有两个人,还要把那两个王八蛋杀掉!”

他从兜里掏出匕首,猛地朝早已被我们之间的对话,吓得全身僵硬的沈易和沈缪冲去!我反应也不慢,在他行动的一刹那,急忙跳过去抱住了他的双腿。

我俩双双摔倒在地上,沈玉峰气急败坏的吼道:“放开我,总之我也杀了不少人了,不会在乎多杀你这一个。”

“沈叔叔,我知道你有多爱沈翠,我清楚你失去她的痛苦。”我大声说道:“她也一样。你知道自己有一个女儿吗?你和她之间的亲生骨肉。难道你希望她在天之灵,看到自己的父亲是被万人唾弃的杀人犯?”

“我!阿翠生了我的骨肉?”沈玉峰顿时呆住了,他坐起身,猛地抓住我的肩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怎么可能有我的骨肉?!”

我喘着粗气:“沈翠在嫁给她的丈夫时,已经有身孕了。”

“是茵茵?”

“对,就是沈茵茵。”我有些黯然,“那个两天前死在你怀里的可怜女孩。”

沈玉峰仰着头大吼了一声,我听不出他想要发泄的所有意思,只是见到他拿着匕首的那只手缓缓地垂落了下来。眼泪,无法仰制的流着,流的让人嗓子痒痒的,也想跟着他大哭一场。

就在我以为一切都结束的时候,沈玉峰用力推开我,飞快的跑出了院子。

“阿夜!”沈雪一边哭,一边紧张的喊出声来:“他跑了,他跑了……”接着喃喃的,再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叹了口气,淡淡地说:“让他走吧!他在杀第一个人的时候,已经没想过要活着离开沈家大宅了。”

“不行,我要去救他!”沈科转身就要追过去,却被我一把抓住了。

“你干什么?”他恼怒地冲我吼着。

我笑,脸上拼命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然后狠狠给了他一拳:“做为男人,难道你还感觉不到你的舅舅想去干什么吗?他是去那口古井,去见他最爱的女人,还有他到死也不知道的女儿最后一面,就算这样,你还想拦着他吗?”

见他一声不哼地坐倒在地上,我沉声道:“再说,现在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沈家大宅的气氛越来越诡异了,我怕今天就会有什么大的异变,现在大家就收拾好行李,我们要趁早走人!”

突然耳中听到一阵又一阵的欢呼声。我迷惑的走出了院子,和沈科三人到了大宅的出口处,刚看了一眼,内心的阴霾顿时一扫而空。

我的上帝!玉皇大帝!管他是谁保佑,没想到在这个关键时刻,该死的警局总算派了车队过来了!
尾声
“你带回来的那只青蛙怎么样了?”

“算了!别提了,实在是丢脸,回家后打开背包一看,那个玻璃盒里只剩下一堆烂泥!哪还有那只怪蛙的影子。”

从沈家回来了半个月后,当所有人都恢复了百分之八十的悠闲心情,以及百分之七十五的安逸兴致。

我又无聊的坐在RedMud里,一边慢悠悠的甩腿,一边啜着卡布基诺。和沈科和徐露两个同样无聊的人有气无力的闲聊。

“沈家大宅呢?最后卖给了谁?”

“你猜。”

沈科冲我眨了眨眼睛,然后黯淡着脸说:“小夜,舅舅的尸体找到了。”

我坐直,叹了口气问:“让我猜猜。是不是在后宅正中央的那口古井里?”

“你怎么知道!”

沈科满脸的不可思议。

我冲他挥了挥手:“这是男人的直觉,说了你也不会明白。”

“切,有什么好跩的!”

他哼了一声,突地低下声音,故作神秘地说:“后边的事情,小夜,任你再怎么聪明也绝对不可能猜到。”

“不会是在沈家大宅底下发现了一个陵墓吧?”

我不动声色的喝了口咖啡。

沈科顿时张口结舌的瞪着我,仿佛是在看怪物一般,嘴里的咖啡也忘了吞下去,就这样任它们顺着嘴角流了下来。

他好半天才回过神,瞥了一眼徐露,立刻又摇头,迟疑地问道:“你怎么可能知道,谁告诉你的?

不要说又是靠什么该死的男人的直觉!“

“宾果。你答对了,我就是靠男人的直觉。”

我在脸上堆砌着笑意,坏坏地说。

“算了,你这种怪物的大脑,我们平凡人是不可能揣测的。”

沈科做作地抹抹嘴,继续道:“在将古井里的尸体吊上来的过程中,有人发现井底有块地方不一样,于是好奇的将它敲开了,没想到居然找到了一条通道。那个只能容下一个人进出的通道一直向下边延伸,不断延伸,最后来到一个十分庞大的地下洞穴里。”

他舔了舔嘴唇,本想吊我们的胃口,见没人理会他,只好讪讪的继续讲起来:“那个偌大的空间里,正中央的地方只有一口贴满符咒的棺材。棺材板盖上用篆体刻着一个大大的‘陈’字……”

还没等他说完,我已经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你说什么?那上边真的刻有一个‘陈’字?用的真的是篆体?”

我凶神恶煞的表情把那小子吓了一大跳,他慌张的连忙道:“我发誓!”

“发你的大头鬼,快说,棺材里到底有什么?”我喝道,声音大的就连附近的人也忍不住回头望过来。

沈科冷汗直流。

“是一只右脚。那么大的棺材里只装了一只右脚,你说奇怪不奇怪?”

陈家墓穴!又是陈家墓穴!

原来一直隐藏在沈家中的秘密,就是这个!

所有的疑惑就在这刹那全部解开了,国中时关于陈家墓穴的事情,全都一点一滴地回忆了起来。(详见《碟仙》)

恐怕整个沈家大宅,就是为了用来镇压陈老爷子的那只右腿……

为什么沈家的祖宗,会斥资在那偏僻的古云山上建造宅子?

为什么一百多年来,沈家那么在乎风水?

那个用来许愿的古井直接通到坟墓里,也就意味着神秘的力量有了宣泄口,它在那个坟墓的作用下,影响许愿人的思维,也就不算古怪了。

那么,那面屏风镜呢?难道它是陈老爷子家的摆设?不过,那些受害者梦里不断出现的红衣女人又是谁?他老婆?

头痛,看来不完全解开陈家墓穴这个谜团,还是没法对沈家遇到的事情,做出完整的解释。

唉,陈老爷子尸体的其他部分,究竟还散落了多少个地方?

是谁会那么恨他,在他死后还要将他分尸?究竟他有什么古怪?

“小夜,你怎么了?”徐露关心的推了推我。

我立刻笑起来:“我没事。对了,小科,沈叔叔不是说本家的所有人都知道,不是所有的沈家人都能离开沈宅,那是什么原因?你知道对吧?”

“我当然知道,不过,嘿嘿。”

沈科笑的就像奸商一般,“我记得你给我讲过一个广告商上天堂的故事,你还说那里边蕴藏着你讨厌风水师的原因,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

“我都说那是个寓言,要你这个白痴开动你的猪脑袋认真想的,你怎么那么浪费我的苦心。”

“告诉我嘛!我们不是一家人吗?”沈科嘻皮笑脸的靠在我的肩膀上:“走的时候沈雪还叫我帮她照顾你呢,嘻嘻,还说你们之间没什么关系。”

我肉麻的一脚踢在了他的脸上。在沈科的叫痛中以及徐露别有深意的笑容下,我忙中偷闲的望向了窗外。

天空行蓝,万里如云,一贫如洗,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记得有个诗人说过,时间是一条河流。

我们就像站在岸上的人,看着那些曾经遇到的人,慢慢地远去,慢慢地,慢慢地消失在眼前。

或许,正如同那个诗人说过的那样,沉淀在心里最深处的一种幸福,就是每一个人都会永远保留着的那些东西吧……
刚起床~~
=。=
哈哈
第七部 茶圣(上)

引子一

诗云:小盏吹醅尝冷酒,深炉敲火炙新茶。诗又云:酒壶早是容情了。容情了。肯来清坐,吃茶须好。裙腰草。年年青翠,几曾枯槁。渔歌一曲随颠倒。

美人、江山、荣华与富贵,这些我统统都不爱。我爱的只有茶!

我曾被皇上请入宫中,与他讲了三日三夜的茶经,也曾为茶放弃了高官厚禄,故此名声大振,所以世人为我取了一个名字叫做“茶圣”。

为茶,我从没有后悔过。

诗僧皎然曾经打趣的问我:“如果有一天,当你过身后走上奈何桥,孟婆问你今生有没有什么遗憾的地方?你会怎么回答?”

我久久不能言语。

或许,那时我也只能用双手撑住身体,望向脚下云烟雾绕的三涂川吧。

但是我又真的可以放下吗?放下她?

我叫陆羽,是个弃儿,自幼当然无父母养育了。于是六岁的我,便习惯了在竟陵郡这个无聊的小地方,过著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直到那日,我照例在街上小偷小摸外加乞讨时,积公大师发现了我。

在我的记忆里,那天的竟陵郡难得的热闹。

我把目标锁定在了一个面相很慈善的老和尚身上。

玄宗皇帝好佛是众所周知的,有哪家庙里的和尚,不是敲了个肥头大耳,佛主不是常说众生皆平等吗?像这么穷的我,捞一些油水,佛主也应该体谅才对吧。

我想当然的一边思忖着,一边快步跟着他,终于找到了个下手的绝好机会。

我不失时机的施展自己的妙手空空,将手伸进了和尚的怀里,但是刹那间,我的脸却变得雪白。

我没有摸到想像中的涨鼓鼓的钱包,却碰到了一只粗壮的大手。

根据我的经验,看来免不了又要受一顿毒打了,于是很老练的说:“要动手就快点,我很忙的。对了,记住不要打脸,等一下还要去跟我的兄弟吃宵夜!”

老和尚愣了一愣,哈哈大笑起来,接着他从怀里掏出了三个馒头递给我:“银子我没有。不过这三个馒头倒是老僧刚化来的。吃吧,别饿着了。”

我接过馒头,却感到嗓子里有些东西堵着,堵得我喉咙痒痒的。于是我委屈的扑入了老和尚的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他便是积公大师了。

第二天,我跟着他去了龙盖寺。以后我才知道积公大师是当代的名僧,唐代宗时曾召他入宫,给予

过特殊的礼遇。

积公是个饱学之士,他深明佛理,但最好的却是茶。

现在想来,或许我便是受了他的薰陶,才会有以后数十载如一日的编写出《茶经》吧……

积公常常对我讲,茶有三德。

一是坐禅通夜不眠;二是满腹时能帮助消化,清神气;三是“不发”,能抑制性欲。

茶叶中的各种丰富的营养成分,有提神生津的药理功能,是僧侣们最理想的平和饮料。所以我才会在《茶经》的上篇写道:“茶味至寒,最宜精行俭德之人。若热渴、凝闷、脑疼、目涩、四肢烦、百节不舒,聊四五啜,与醍醐、甘露抗衡也。”

这些字语为后世人津津而乐道,但又有谁知它大多是出自积公之口?

不过对一个孩子来说,晨钟暮鼓的日子,实在太过于枯燥了。

积公大师虽然常感叹我大有佛性,可以对佛经论集过目不忘,但也看得出我志不在佛,便从小就传授我艺茶之术和孔孟之道,望我在这些方面有所成就。

转眼间,在龙盖寺我不知渡过了几多寒暑。直到又一个人的到来,我的一生彻底改变了。

那日我在龙盖寺门前捉蚱蜢,一个面色红润、身材高大的老僧,走到我面前问道:“阿弥陀佛。积公大师可在?”

“阁下是谁?”我一直都受儒家教育,所以张口就说出了和身上的僧衣很不协调的话。

果然那个老僧皱了皱眉头道:“你不是小僧吗?为什么口吐世言俗语!”

我见他吓走了我的蚱蜢,没有好气的反问道:“难道我告诉过你,我是小僧吗?”

老僧突然全身一震,呆呆的看着我,一动也不动了。

我有些害怕的望着他,心想这个人恐怕是得了失心疯,是不是应该先通知寺里的人把他抬进去?

不料,这老僧却又突然大笑起来,向我鞠礼道:“哈哈,贫僧总算明白了……施主,请告诉积公大师,我从谂输了。”说完,便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去。

以后我才知道,他是那时与我师父同名的唐代高僧从谂禅师。

就在从谂禅师转身准备离去时,突然从我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又严肃又苍老的声音:“问,如何是和尚家风?”

禅师转过身,毫不犹豫的答道:“饭后三碗茶。”

我师父积公点点头,鞠了个礼道:“那就请大师进小寺喝茶。”

从谂禅师愣了一愣,面露喜色道:“那贫僧就叨扰了。”

我不懂龙盖寺的粗茶有什么值得从谂禅师那么高兴的,听我身旁的小沙弥说,禅师曾来龙盖寺五次,而每次都要求积公喝茶,但积公却总是不许。

我觉得那个小沙弥一定是在说谎。

师父是个很大方的人,他可以毫不犹豫的把全身的家当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又怎么会吝惜那一些不值钱的茶叶呢?

师父把从谂禅师请进大厅里,寺院中所有人几乎都到齐呢,连平日总是待在厨房里很难见到的那些小头陀,也毫不例外的匆匆赶了过来。

所有人都静静的坐在大厅外的空地上,屏住呼吸,生怕发出任何响动,而打扰到了什么。

而师父和从谂禅师对坐着,身前只有一张旧桌,两盏冒着热气的绿茶。

“新近曾到此间么?”师父先问道。

“曾到。”从谂禅师答曰。

“好。喝茶。”师父笑了笑。过了一会儿,师父又问:“新近曾到此间么?”

从谂禅师思忖了半晌,摇摇头说:“不曾到。”

“好。喝茶。”师父笑意更浓了。

站在他们之间的我,忍不住好奇,插嘴道:“好奇怪啊,师父!为甚么曾到也说喝茶,不曾到也说喝茶?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喝茶啊?”

此话一出,师父和从谂禅师猛然转头望着我,全身不断的因激动而颤抖。

“对啊,什么是喝茶,为什么要喝茶呢?”从谂禅师喃喃的说道。

而师父那双浑浊的眼睛,少有的精光大盛,他用颤抖的双手,紧紧的握住从谂禅师的手道:“我明白了,哈哈,我明白了!吃茶去!吃茶去!”

“吃茶去。”从谂禅师脸上仅有的一丝疑惑,顿时烟消云散,他大笑道:“对,吃茶去!哈哈,明白了!我也明白了!”

两双颤抖的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积公与从谂,这两个唐朝有名的高僧,就此在彼此的大笑声中得道仙去……

那时我还小,并不理解有道的高僧,往往通过这些平常的语言,就能达到“悟道”的目的,从而飞仙而去,但当时的那一幕,却永永远远铭刻在了我幼小的心灵里,对我的一生都有很大的影响。

而自此以后,“吃茶去”三字,便成了禅林的著名法语。

积公仙去的那一晚,我离开了龙盖寺这个自己生活了多年的地方。

那年,我正好十二岁。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张克惊醒过来。

看来又作古怪的梦了,为什么最近老是这样?

摸了摸发痛的脑袋看向闹钟,不好!已经八点一刻了,天哪,如果今天再迟到,自己一定会被那个老不死给宰掉!

飞快的翻身起床,一边刷牙漱口一边穿上衣裤,然后他以即使是奥林匹克的短跑冠军也难以比拟的速度,窜上了汽车,冲研究所飞驰而去。
引子二

湖州杼山。

一向冷清的陆羽墓、三癸亭、青塘别业等古绩,最近热闹了起来。

一个多月前,来了一队考古团,待在陆羽墓附近扎起帐篷,大肆挖掘。

这个自从唐贞元二十二年以来,就一直是中外茶人中心的圣地,传出的喧闹声,引来了许多附近居民的好奇。

年过五十的夜轩教授,站在越来越深的挖掘坑前,面无表情的向下望着。

已经三十多天了,陆羽的棺木还是没找到,这根本就是没道理的。

自己带来的光谱分析仪等等设备,明明清晰的指出陆羽墓地下十六米处,有一个不大的正方形空间。

而在那个空间的正中央,有个直径二米、长三米的长方形物体,那应该就是那个传奇人物的棺材。

可是挖到仪器标识的地方,却什么也没有找到。

不光如此,他不死心的决定再向下多挖了十米,可是依然什么都没发现。

整个考古团队都因为这样呆滞的状况,变得不稳定起来,许多人都产生了不满的情绪,有人甚至对他有了猜疑。

但是不管怎样,这个行动都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赞助商已经开始不耐烦了,什么都好,至少要让自己尽快找出些可以证明陆羽存在的东西。

就在他考虑是不是需要继续挖深的时候,坑下的队员突然惊呼起来。

由于上边挖掘机的不当操作,土层突然开始塌陷,大块的泥土蜂拥的往下边滚落。

“该死!”夜轩大叫一声,急忙向下跑去,边跑边焦急的吼道:“刘峰,你这家伙到底在搞什么?

把人全都给我带到安全的地方去!“

无线电的另外一头,并没有自己想像中的慌乱惊叫,只有一阵阵粗重的呼吸。

夜轩又大声骂了几句,耳机里才传出了刘峰干涩、激动、颤抖的回答:“教授,你最好下来看看。”

“发生了什么事?”夜轩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飞快的跑上起降机,心脏不停地“怦怦”狂跳。

刘峰似乎所有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住了,耳机里传出的又只是呼吸,沉重急促的呼吸。

夜轩教授缓缓地靠近坑底,夕阳的余晖,黯淡的照亮着这个硕大的地方。

他隐约看到所有的队员都淩乱的呆站在原地,视线无一例外地望着南方。

他顺着他们的眼神望去,只看了一眼,顿时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他紧紧的抓住栏杆的扶手,大脑一阵晕眩。

坑底视线的尽头,一个不大的空间露了出来。仔细看,甚至能看到静静摆放在正中央的黑褐色棺木。

夜轩教授闭上眼睛,强忍着不让眼泪流下来。

陆羽,我终于抓住你了……
引子三

当夕阳的最后一丝惨红,淡淡的染在格陵兰那一望无际的冰原时,杨俊飞正舒适的坐在雪人酒吧宽大温暖的毛毡椅上,打着桥牌。

这个酒吧处在离号称最北极的城市——采金者市,约六十公里的地方,而距加拿大最北方的小镇伐特霍布,也有二百多公里。

虽然说它是丹属地,但是因为这里实在太过贫瘠荒凉了,再加上前一阵子采金者市周边的金矿已经所剩无几,移民也开始大量的流散了。

当然,相对的,这里的人气更加日渐清淡起来。

雪人酒吧是在采金热潮时开业的,平时还兼营食宿业务,而女主人则是个微胖的丹麦人。

杨俊飞三天前来时,就喜欢上了这里安逸恬静的气氛。

自己可以独个儿一边手拿着高脚杯喝着杜松子酒,一边望着厚厚的玻璃窗外晶莹的纯洁大地,没有人再在自己的耳旁指手画脚,要求自己调查这个、监视那个。

嘿,也可以抽空伸个懒腰了!

“达克,你的牌!”他用手磕了磕楠木桌子,提醒身旁那个正用眼睛死死盯着玻璃窗上厚厚冰层的西方人。

“天!”那个叫达克的西方人,夸张的用手捂着头叫道:“零下三十度!今天又回不了家了。”

杨俊飞笑了笑道:“也不错嘛,你就勉为其难的陪我喝个通宵好了。”

达克眼睛一亮,却满脸为难的样子,苦恼的说:“我妻子一向不喜欢我喝酒,而且我还参加了戒酒联谊会……”

“没关系,贵夫人现在应该还留在家里平安的准备晚餐吧。况且大雪都把伐特霍布的街道封住了,相信戒酒联谊会这几天也会放假。

“嘿,放着这么大好的机会,不痛快的喝上几杯的话,太对不起自己了!而且你不说我不说,又会有谁知道呢?”

听着杨俊飞的诡辩,这个达克竟然像拣到宝一般边忠厚的笑,边不住的点头,最后终于忍不住说出了大实话。

“可是……我还患有胃病!”

“嗯、嘿,胃病算什么……”眼看就要找到酒伴了,杨俊飞当然不会让到嘴的肥羊溜掉,“我跟你说啊,胃病这种东西……”

他卖力的替身旁的西方人,做进一步的洗脑工作。他的眼睛依旧犀利有韵,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可恨神情,可是却丝毫没有教唆某位患有胃病的老实人喝酒的惭愧。

酒,是他的最爱,但总是一个人喝时,的确会让人寂寞的。于是碰巧在他感到寂寞的时候,遇到他的倒楣鬼就产生了。

就在他手脚并用、大张旗鼓、口若悬河的从法国大革命,再次讲到酒对胃的好处时,达克明显动摇了。

现在的他,几乎完全相信了酒这种东西——特别是珍藏了一百年以上的烈性科尼藩酒,是治疗胃病的唯一良药。

也就在他正犹豫着是不是先来一杯潘趣鸡尾酒的时候,酒吧的门突然被打开了。

杨俊飞不悦的转过头,看了一眼那个发出很大的噪音、打断自己伟大演讲的人。

没想到的是,那个刚进门的人,也正打量着自己。

来人也是个东方人,是女人。

虽然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显得有些臃肿,不过还是遮盖不住高瘦的身材。

取下帽子,瀑布般的乌黑头发,顿时洒了下来。

由于开门时那声突然的巨响,酒吧里所有人的视线不由都聚集在了她身上,当她拉下头巾露出自己的脸时,整个喧闹的房间顿时安静了下来。

惊艳!这是所有人的第一个感觉。

这个东方女人大约只有二十多岁,却带着让人窒息的美。

也许是看惯了男人们脸上的惊讶,她微微的冲所有人笑了笑,迳自走到杨俊飞对面的椅子上,和他面对面坐了下来,一边用黑白分明的美目注视着他,一边在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

“我认识你吗?美丽的小姐。”

虽然杨俊飞有一丝不好的预感,但还是礼貌的用商业语气问道。

谁知道这句话,竟然惹得这位美女眼圈红起来,她以一种不可思议和悲痛欲绝相糅合的语气叫起来:“天哪!你!你竟然忘记了我!”

“难道……我们在某个地方见过?”杨俊飞很镇定的挠挠脑袋,然后又很有把握的说道:“不可能,像你这样的大美人,我怎么可能见了还会忘掉……”

这个美人用双眼吃惊的盯着他,许久,突然的用手捂着脸哭起来,像是受到了莫大的打击。

她一边抽泣着,一边说:“你忘了吗?我……我是你的未婚妻紫雪啊!”

“什么?”这种戏剧化的发展,让所有人都跌破了眼镜。

杨俊飞愣了愣,喃喃道:“我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未婚妻了!我,我怎么不知道?”

这个自称是他的未婚妻的紫雪,哭的更厉害了,那种楚楚可怜的样子,说有多动人就有多动人,惹得几个喝了些烈酒的克朗代克年轻人热血沸腾、义愤填膺的走过来,想轻微的体罚一下这位糊涂的未婚夫。

本来还想继续装糊涂下去的杨俊飞,自愧不如的看着这位纯演技派的美女,明白再这样下去,自己宝贵的假期又会泡汤掉,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将她拉到了房里。

“杨俊飞。男,三十一岁。二十岁时,开始就读于美国麻萨诸塞州的麻省理工大学物理系,并连续两年得到最高奖学金。

“可是这样优秀的他,却在大三时因为某件事突然申请退学。嘻嘻,这件事至今仍在麻省理工学院里流传甚广,被引以为学院的十大不可思议之一……”

紫雪有趣的看着杨俊飞阴晴不定的脸,一边扳着手指,一边如数家珍的说着某人的历史。

正想盘问她来历的杨俊飞,被她一阵抢白下,不怒反笑的坐到床沿上问:“你还知道什么?”

紫雪用手撑住头,可爱的冲他吐了吐舌头:“二十三岁时,这个男人在纽约开了一家名叫‘念冰’的侦探社。

“虽然这家侦探社的名字有些类似于酒吧,但是它的社长却不是像嬉皮那样含糊的人……他成功的解决了许多都市里的疑难杂症,赢得了‘侦探杀手’的美名,当然也让自己的钱包狠狠的鼓了起来!”

“很好!”杨俊飞拍起手来,他喝了一口这个酒吧里出名的藩趣酒,面带微笑的问:“然后呢?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讲述那个突然出现在这个男人身前、打乱他休假大计的妙龄女郎身上了吧。”

虽然在笑,但是他的眼神中却透着一丝刺骨的寒气。

“嗯,剧本的设定的确是这样!”紫雪认真的点点头,嘴角却挂上了一点点的狡讦。

“这个妙龄少女叫紫雪,是某位有茶道偏好的教授的学生兼助手,几天前,正当这个少女二十二岁生日的那个晚上,教授得到了一个消息。”

她用眼睛注视着对面这个英俊的男人,看到他依旧漠不关心的喝着酒,轻轻的笑了一声,丝毫不气馁的,继续用自己富有诱惑力的甜美声音讲述道:“据说中国湖州有个考古专案。又据说那个考古项目有了些小小的进展。教授很想知道具体的情况。

“然后在偶然中,女孩的好朋友提供了一个有用的资讯,说大名鼎鼎的侦探杨俊飞,正在离这里不远的某个小酒吧里喝闷酒,还无聊的准备怂恿某些患有胃病的加拿大笨蛋,喝通宵的科尼藩酒。

“于是可怜的紫雪,就不辞辛劳和危险,开了两天的雪橇车过来,请求他的援助了!这个无聊的大侦探总之无聊着也是无聊,想来应该会答应这个可怜的女孩的小小请求吧。”

嘿!这哪里像是一个无助可怜的女孩的请求了,明显就是不带脏字的挖苦自己嘛!杨俊飞依旧把微笑保持在脸上,毫不在乎的说道:“真是个好故事。不过碰巧我也听说过有关这位大侦探的某些事情。

“据说,他每年只有少得可怜的七天假期,可也许是他有些小名气吧!就算是只有这七天,也很难安稳放松的渡过。

“每一次休假,都会有些讨厌的人找上门来,冲他指手画脚的要求他做这做那,于是非常需要休假的侦探学聪明了,一开始放假他就到处躲。

“先是到柏林待了一段时间,然后又跑到了北京。最后希望到西雅图去做一趟计画已久的旅游时,竟然在途经某个石油大国的领空时,被两辆歼敌机逼下了飞机。

“而进入宫殿后,那王八蛋酋长,竟然趾高气扬的命令大侦探,帮他找到自己第N个情妇偶然丢失掉的耳环!

“嘿,当时他几乎忍不住想痛骂……哦,不!应该是问候那个可恶的酋长家族中某位女性的冲动!”

看到紫雪痴痴的捂嘴大笑着的样子,杨俊飞晃动了高脚杯,继续讲道:“更有甚者的是两年前的休假!

“当时他坐上东京到名古屋的新干线列车,准备去品尝一下老牌寿司和鱼蛋。可惜这个并不奢侈的旅行,也变成了自己的奢望。

“某个国家的警部很干脆的将一整具尸体,塞进了他所乘坐的商务舱里。

“哼,于是今年的他,只好躲到了这个冰天雪地的格陵兰来。

“本以为应该没有人可以找到自己了,可谁知一个可恨的小妮子还是找到了他!竟然还装成这个大侦探的未婚妻。嘿,这个小妮子的朋友还真神通广大,竟然可以知道他到了这么偏僻的地方!”

面对杨俊飞措辞有些刻薄的话,紫雪呵呵笑着,不动声色的道:“我那个朋友啊,碰巧他是个蹩脚的骇客,而且很不凑巧的是他有一个怪癖,便是爱乱进某些喜欢自称自己是大侦探的家伙的私人电脑。”

杨俊飞略有吃惊的看着她,高智商的脑袋飞快的转动起来。

自己的私人电脑对外来侵略的保护,虽然说不上是国家级的,但是有胆敢闯进去而又不怕自己报复的,恐怕全世界也只有屈指可数的寥寥数人!

微一思索,已经有两个人的名字划过脑海。但是,那家伙应该不会这么无聊吧,那就只剩下……

“哼!原来你认识血舞那个家伙!”

杨俊飞有趣的看着紫雪惊讶的脸,心情舒畅的躺在椅子上,又喝了一口酒。

嘿!自从刚才一遇到那个小妮子,自己就一直在言辞上落下风,现在总算扳回一局了。

趁热打铁,还没有欣赏够她晴转阴的表情的他,接着说道:“下次你再见到他的时候,请顺便帮我告诉那个臭小子,他两年前借着瑞士银行的漏洞,购进了一百瓶二百年酿血腥玛丽的档案,我不打算再帮他保存了。”

紫雪脸上全阴的天气开始雨加雪了。

她猛然站起来道:“杨俊飞,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这个人很尖酸很刻薄很讨厌很小气呢?”

“经常有人这么说,不过我就是这种性格。如果你不喜欢的话请自便。”杨俊飞不紧不慢的说着,眼中带着看戏的神色。

紫雪一脸想将他吞下去的表情,突然抢过他手中的酒,狠狠的朝嘴里灌了一口,咳嗽几声后,声音又异常温柔的道:“翻底牌,人家不演了哪!我的大侦探,你到底接不接这个委托?”

杨俊飞耸了耸肩膀道:“对不起,我不太感兴趣。”

“哼!我才不相信呢。”紫雪摇着头喃喃道:“你以为我花了这么多力气来找你,就丝毫没有准备吗?哼!固执的家伙……幸好我还有最后一招。”

在杨俊飞不解的眼神中,她走到饮水机旁接了杯热水喝下去,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非礼啊……啊……啊……呜!”

十秒钟后,那个尖叫已经被打断,然后只剩下轻轻的呜呜声。

“呼!受不了!”

杨俊飞目瞪口呆的用手捂住紫雪的嘴,为怕她用力挣扎,顺便把她动人柔软的身体搂在了怀里。

唉,这个小妮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家伙。不过,自己似乎在她身上,看到了一丝熟悉的影子呢。

那,是错觉吧!

不觉中一丝笑意已然浮现在了嘴角,但只是一瞬间,随后便被刺骨的冷所代替。
第一章 食物

有人说世界上最难吃的菜肴,不是不会煮菜的人不小心煮出来的,而是会煮菜的人故意煮出来的。

这句话是真的,因为我正坐在一整桌难吃的可以毒死人的饭菜前。

第十三次拿起筷子,我又再次小心的放下,陪笑道:“小露,最近我似乎没有对你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吧?干嘛做出这种菜,想要谋害我的性命?“

徐露冷哼了一声,做出一副你心知肚明神情说道:“某个人的事你应该很清楚吧?”

“你所谓的某个人是谁?”我努力让脸上笼罩起一层迷惑。

她拍了拍桌子,大声说:“就是那个要死不死的沈科。为什么最近他老躲着我?”

“你是他女友吧,你都不知道,我凭什么可能知道?”我见她终于打开天窗说亮话了,顿时理直气壮起来。

徐露又冷哼了一下,用一种女生特有的执着气质望着我,许久,才诡异的笑了一下。

“我们做个试验。”

她一边冷笑,一边抢过我的手机放到桌上,然后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小露?有什么事?”沈科略带慌张的话语,立刻从微型扬声器的另一边传了过来。

徐露平静的和他闲话家常,然后突然问了一句:“你在哪?”

“那你在哪?”沉默了一会儿,沈科反问道。

徐露处变不惊地说:“我?人家当然是乖乖地坐在家里看书咧。”

“哈哈,那就简单了。”沈科的语气顿时轻松起来,“我在小夜那里,那家伙成天到晚要我陪他打斗地主,烦死人了。”

“那好,你慢慢玩,记得不要太晚回家。”徐露笑着挂断电话,然后用阴寒的可以让血液冻结的眼神瞪着我,柔声道:“小夜,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我冷汗直冒,喉咙干哑地说道:“我记起来了,今天确实是有约他打斗地主,只是他还没有到罢了。”

她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小夜,你这么聪明,当然知道垂死挣扎在这样的情况下,只会起反效果。

哼,既然这样,那我们就等等看。“

大约两分钟后,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开始震动,以及发出难听的呜咽声,虽然听过这个铃声千百次早就已经习惯了,但就这次怎么听,怎么感觉刺耳。

在徐露杀死人的视线示意下,我战战兢兢的按下了接听键。

沈科紧张的声音立刻传了过来:“小夜,刚才小露又打电话来查房了。我说了现在就在你那里,记得帮我挡一下,大不了明天我请你喝稀饭。”

靠,那小子惹出一大堆的事情,还害得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居然吝啬的只愿意请我喝稀饭。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没有说什么,我直接挂断了电话,然后一脸尴尬的望着徐露。

奇怪,什么时候这小妮子变得那么厉害了?不是说热恋中的女人都是白痴吗?为什么她这个例外的智商不但没有变低,反而猛地变高了十几倍,弄得我如此聪明绝顶的人都着了她的道。

唉,真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

徐露安静的坐在桌子对面,一边瞪着我,一边帮我夹菜盛汤。

直到我面前特大的碗里,堆满了她精心准备的料理,才慢条斯理地说道:“小科是不是变心了?他是不是有外遇?他是不是爱上了别的女孩子?他是不是已经不爱我了?快说!”

有时候真的很佩服女孩子的逻辑思维能力,平常可能还看不出来,但是一推移到感情上,超强的推理能力,就会层出不穷的想出种种的可能性。

甚至有的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发生,或者一辈子男生都绝对想像不到,也不可能做到。

我苦恼地挠了挠略微有些淩乱的头发,苦笑着摇头。

徐露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她咬住小巧的下嘴唇,强作温柔地说:“那好,你不说也可以。把你面前的东西都吃光光,如果你吃的完,我就什么都不会再问。”

“小露,你知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东西?”

我看着满桌的料理,头皮发麻地试图转移她的注意力,然后好制造一些例如不小心掀翻桌子、或者拉掉桌布,让满桌的饭菜掉到地上的意外。

没想到这么不明显的企图,居然也被那小妮子看穿了,她用全身的重量压在饭桌上,淡然笑道:“把你的爱情理论说来听听,但是千万不要搞小动作。小夜你的那些把戏我可是清楚得很。”

“给你讲一个曾经听过的故事,很凄凉的故事。”我背脊发凉,无奈地讲道。

“有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出身豪门,家产丰厚,而且多才多艺,日子过得很好。当她十六岁那年,媒婆把她家的门槛给踩烂了,但她却一直都不想结婚,因为她觉得自己还没遇到她真正想要嫁的那个男孩。

“直到有一天,女孩去一个庙会散心,在万千拥挤的人群中,她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不用多说什么,从看见他身影的那一瞬间,她的胸口便如同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那女孩终于明白了自己苦苦等待的是谁了。

“可惜,庙会实在太挤,她不论如何努力,也无法走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只好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男人消失在人群中。

“后来的两年里,女孩四处去寻找那个男人,但这人就像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

“女孩每天都向佛祖祈祷,希望能再见到那个男人。

“她的诚心终于打动了佛祖,佛祖出现在她的梦里,说道:”你真的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女孩点头:”是的!我只想再看到他,哪怕只是一眼!’“佛祖问:”假如代价是放弃你现在的一切,包括爱你的人和幸福的生活呢?‘“女孩道:”我能放弃!’“佛祖又问:”而且你还必须修炼五百年,才能见他一面。你真的不会后悔么?‘“女孩毅然的点头:”绝不后悔!’“于是女孩变成了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

“四百多年的风吹日晒,苦不堪言,但女孩都觉得没什么,难受的是这四百多年都没看到一个人,看不见一点点希望。

“这让她都快崩溃了。直到最后一年,有个采石队来了,其中一个人看中了她的巨大,把她凿成一块巨大的条石,运进了城里。他们正在建一座石桥,于是,女孩变成了石桥的护栏。

“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她等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像有什么急事,很快地从石桥的正中央走了过去。

“那男人丝毫没有也绝对不会发觉,身旁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痴痴望着自己。

“很快,那男人又一次消失在了远处。在他离开后,佛祖出现了。

“佛祖用慈祥的眼神,望着女孩问:”你满意了吗?‘“女孩疯狂地摇头,’不!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央,我就能碰到他了,我就能摸到他了!‘”佛祖问:“你想摸他一下?那你还得修炼五百年!’”女孩流着泪点头:“我愿意!‘”佛祖迟疑的问:“你吃了这么多苦,真的不后悔?’”女孩轻轻笑了:“绝不后悔!‘”女孩变成了一棵大树,立在一条人来人往的官道上,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经过,女孩每天都在近处观望,但这更难受,因为无数次满怀希望的看见一个人走来,又让无数次的希望破灭。

“如果不是有前五百年的修炼,女孩恐怕早就崩溃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女孩的心逐渐平静下来。她明白了,不到最后一天,他是不会出现的。

“又是一个五百年!最后一天,女孩知道他会来了,但她的心中竟然不再激动。

“来了!他来了!他还是穿着他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女孩痴痴地望着他。

“这一次,他没有急匆匆的走过,因为,天太热了。他注意到路边有一棵大树,那浓密的树荫很诱人。

“休息一下吧!他这样想。他走到大树脚下,靠着树根,微微的闭上了双眼,他睡着了。女孩摸到他了!他就靠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无法告诉他,自己对他的千年相思之苦。

“她只有尽力把树荫聚集起来,为他挡住毒辣的阳光。

“千年的柔情,等来的只是男人小睡的一刻,或许他还有事要办,便站起身来,拍拍长衫上的灰尘。

“在动身的前一刻,男人抬头看了看这棵大树,又微微地抚摸了一下树干,大概是为了感谢大树为他带来清凉吧。然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就在他消失在她的视线的那一刻,佛祖又出现了。

“佛祖说道:”满足了吗?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如果是那样,你还需要修炼一千年。‘“’不用了。‘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很想,真的很想。但是没必要了。’“佛祖奇怪道:”为什么?‘“女孩的眼中流下了晶莹的泪水,’这样就已经很好了,爱他,并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请告诉我,他现在的妻子也像我这样受过苦吗?‘”佛祖微微地点了点头。

“女孩笑了:”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就在这一刻,女孩发现佛祖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或者是说,佛祖轻轻地松了一口气。女孩有几分诧异,佛祖也有心事么?

“接着,佛祖的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你做出这样的选择很好,因为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一千年了,他为了能够看你一眼,已经修炼了两千年。‘“我舔了舔舌头说道:”生命总是以一种我们了解,或是不了解的方式平衡起来的。问世间情为何物,乃是一物降一物。

“据著名的作家张小娴曾经说,爱情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而已,不是你好吗?就是我爱你,我恨你,然后是对不起,算了吧。

“其实爱情实际上是一种化学反应,它由费洛蒙产生,不过这种物质的寿命最长只有十八至三十六个月。这对于热情而执着的青年人来说,毕竟是一件让人扫兴、甚至是绝望的事。”

“这关我什么事?”徐露眯起了眼睛。

“当然有。”我大义凛然地说:“相对于爱情,友情就诚挚的多了。如果没有什么大的意外的话,友情没有疲倦期,而且可以延续一辈子。”

说完,我认命地拿起筷子,心里不断地诅咒着沈科那王八蛋,然后将头埋向了不知道放了多少瓶芥末油的料理。

会煮菜的人故意煮出来的料理,果然难吃的名不虚传,刚咽下一口,我的鼻涕眼泪就一起涌了出来。

就在我苦闷绝望地哀求上帝解救的时候,救星真的来了。不过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通电话。

接听完,放下手机。我长长地嘘了一口气,冲徐露说道:“不陪你们这两个感情幼稚园没毕业的傻瓜疯子玩了。小露,我马上要出去一趟,你替我把假条交给老师。”

“又要请假?”徐露满脸诧异,也顾不得再强迫我吃友情套餐,连声问:“这次又要旷课去哪里?”

“湖州杼山。”我一脸向往的透过落地窗向外望去,天空一贫如洗,蓝的发亮。

“去那里干嘛?那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当然有!那里是所有茶道爱好者的圣地,也是茶道始祖陆羽长眠的地方。嘿嘿,看来又有什么有趣的东西要发生了……”
第二章 冬眠

像一种预感,你的生命就像一本读的太快的书一样流逝,留下影像和情感的片断,最后只剩下一个名字。

——欲望城市摘录以上这句话,是有原因的。

坐在去湖州的飞机上,我无聊的翻看着顺手塞进背包里的《欲望城市》英文版。

当时虽然满脑子都充斥着二伯父夜轩,那个世故的考古学家,邀请我去他的临时研究院前说的一席话。

“小夜!这次你二伯父我发了。”他兴奋地说:“没想到陆羽的坟墓里,真的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最绝的是他的尸体……

“嘿,话就说到这里,到时候你看了就明白了,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而且我有一些事情还想请你帮忙,对了,我还请了你的疯子叔叔。”

原本我对二伯父的研究完全不感兴趣的,但是一听到他居然请了疯子叔叔去,立刻好奇心大炽起来。

疯子叔叔其人,我曾在《风水》一书里略微提起过。

小时候我常常叫他疯子叔叔,是夜家旁系的人,出名的花木狂,现在是某个著名农业大学的教授,由于自小受到他毒害,我从他身上学会了许多花木的知识。

不过只要是夜家的人都知道,二伯父和疯子叔叔是有名的八字不合,一见面就吵架。

而且二十多年前因为一个女人,两人打的头破血流,最后那女人终于被疯子叔叔拔了头筹、抱得美人归。当然他们两个也因此断交,再也没来往了。

据说,二伯父至今听到疯子叔叔夜郝的名字,都会气得咬牙切齿。

究竟是什么重大的原因使得他俩握手言和,重归于好的呢?

我疑惑的挠了挠脑袋。

或许这次二伯父的发现真的很不得了吧,至少可以重要到两个性格固执的仇人,暂时放下成见,手拉手研究起一个课题来。

嘿嘿,有趣,越来越觉得有趣了。

我伸了个懒腰,突然感觉手中的书,打在了什么东西上。

“哎哟!”

还没等转过头去看,一个清脆悦耳的叫痛声,立刻传了过来。

我抱歉的望向右边,一边道歉,一边朝那个叫痛都可以叫得人如沐春风的女孩望去。

那女孩正低着头揉脑袋。

恐怕我这本厚厚的书,是错砸在了她的头顶上。

乌黑亮丽的长发,轻飘飘的披在她的肩膀,在机内的灯下闪烁着柔和的光泽,看着让人说不出的舒服。

光只是这一眼,我瞬间就给她打了九十分,希望她抬起头来的时候,不至于让我过度的失望才好。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女孩抬起了头,我顿时惊呆了。

上帝!玉皇大帝!老天!没想到世界上,居然还会孕育出如此鬼斧神工的面容。

白皙娇小的巴掌脸上,五官不多一分不少一分的分布在它们该在的位置,让人感觉哪怕偏移一点点也是犯罪,会彻底的打破绝对的完美。

她用那双带着水雾的朦胧大眼睛望着自己,看了一眼我手中的书,柔声道:“请你下次想要砸人家的时候,尽量用村上春树的《挪威森林》。《欲望城市》实在太厚了。痛!

“喂喂,你怎么了?”她见我一动不动的呆着不说话,伸出了小巧纤细的手,在我眼前晃荡起来。

过了好久,我才尴尬的挠着脑袋,喏喏的解释:“刚刚真的实在不好意思,我只是想伸个懒腰。”

“没关系,我可不像某人那么小气。”女孩咯咯的笑了起来,似乎觉得我的样子十分有趣。

我苦着脸,突然觉得自己非常没有面子。想我夜不语什么世面没见过,怎么今天居然就在这小小的飞机上阴沟里翻船了呢?

唉,但是,只要是一个正常的男人,猛然见到眼前的女孩都不会不心动吧。自己的自制能力都算十分不错了。突然,一个疑惑闪入了脑海。

突然见到!对,飞机都快要到目的地了,为什么我才突然注意到这个女孩?

这么出色的美女,任谁见过一面也不可能在短时间里忘掉吧,何况我的记忆力还算不错。那为什么自己一直都没有注意她?

不对,上飞机的时候,我明明清楚的记得,坐在右边的是个秃了顶的五十多岁欧吉桑,当时的自己才会大失所望,翻出书来看的。

究竟在什么时候,丑男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变成美女了?

还有,她刚刚说的话也有问题。

她说她可不像某人那么小气。那个某人是谁?理论上讲,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而且是异性,大多数的人都会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她却用了“某人”这种十分隐晦的词语,而且那个词语,明显指的是我本人。

难道,她认识我?

我疑惑的又望向那个让自己充满疑问的女孩。她依然冲自己文静地笑着,笑得十分开心,就像做了一件什么得意的事情。

“请问,你认识我?”我实在忍不住了,问道。

“当然认识了。”女孩的笑容更加灿烂了,“小时候你还常常欺负我呢,小夜哥哥。”

我瞪大了眼睛直直地望着她。唉,或许,人生就是因为充满了无数的不可测,才会令人感到有趣吧。

其后的介绍,我才知道这个女孩叫夜雨欣,是疯子叔叔的女儿。

没想到,那个小时候常常跟在我身后的鼻涕虫,女大十八变,居然变得那么漂亮了。唉,人生果然是充满了变数。

其后的旅程,因为有身旁这位文静的美女相伴,当然是不会无聊了。

我们相互讲了讲十多年来自己的大概经历。

雨欣似乎对我的事情非常感兴趣,在我淡淡的讲述时,总是睁大了那双极有诱惑力的明亮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我,仔细的听。

转眼,湖州机场就到了。

提了行李,一下飞机,就看到一个大约二十五岁左右的青年帅哥,举着写有我和雨欣两人名字的大牌子,站在拥挤的人群里。

“切,二伯父那个懒虫,居然不亲自来接我们。”我一边抱怨着,一边拉着雨欣向那年轻人走了过去。

“你好。”我冲他笑着:“我们就是你要接的人,夜轩那老不死的还好吗?”

“院长,院长他老人家还健在。”那男人被我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回答道。

夜雨欣顿时笑了起来。

“实在是太不幸了,世界灾难啊。”我装作十分遗憾的样子,向他伸出了手,“我是他的侄子,夜不语。后边的是他的侄女,夜雨欣。”

“幸会,幸会。我叫张克,是临时调派到夜轩院长手下的研究员。”他慌张的紧紧握着我的手,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

他的谨慎态度令我大感有趣,干笑了一声,问道:“你来的时候,那个老不死对你说过什么不太有真实性的话吧?”

张克紧张的点起了头,“院长说接你的时候一定要毕恭毕敬,还说你人小鬼大,心胸狭窄,一不小心得罪了你,恐怕一辈子都会被你打击报复。”

“谣言!纯粹是谣言。”我尴尬的脸都绿了。

旁边的夜雨欣,忍不住“噗哧”一声大笑起来,一边笑,还一边轻轻拉了拉我的衣角,耳语道:“那个叫张克的大哥哥,傻头傻脑的,好有趣。”

当时这个轻松的见面,并没有在我的心中引起任何涟漪。

但是,不久以后发生的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却证明了,眼前这个有趣的笨张克,居然变成了这个故事的一号主角。

人生,果然是充满了变数啊。

将行李扔进后车厢里,我突然想起什么,问道:“雨欣,疯子叔叔怎么没有跟你一起来?”

“老爸前天一早接到二伯父的电话,他本来是一拿起话筒就开骂,骂得正起劲的时候,二伯父不知道说了什么,他立刻一副惊奇的样子。放了电话,便要老妈给他装行李,然后急急忙忙的走了。”

“喔,这么说,你老爸根本就没有带你一起来的意思?”从她的话里,我听出了一些有趣的言下之意:“那么你来干什么?”

“我帮老爸送一些研究用的器材。”夜雨欣回答的十分顺口。

我笑起来,笑得就像个奸商:“我看不是吧!要送也是你老妈送才对,有哪个父母,会让自己刚满十七岁的可爱女儿独自跑那么远的?你不会是离家出走吧?”

雨欣用那如水的双眼望着我,一副挫败的样子:“小夜哥哥,你真的是越来越老奸了。难怪老爸有时候提到你都会用敬语,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哈哈,不用给我戴高帽了。你那点小聪明,我怎么可能猜不出来?”我大有兴趣的和她的双眼对视:“说说吧,为什么跑过来?”

“夜家的血液里,就流淌着好奇。”夜雨欣冲我可爱的眨了眨眼睛。

“这一点,小夜哥哥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吧。我对这次二伯父的发现非常感兴趣。

“你想想,我老爸是草木学家,而二伯父是考古学家,这两个职业根本就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儿去,但是为什么我老爸只听了一句话,就可以把二十多年的成见都放下,而且完全不顾他和老妈的结婚纪念日,迫不及待的过来了呢?”

我被她一提醒,也不由得沉思起来。

对啊,这一点自己真的还没有想过。究竟二伯父在陆羽的坟墓里发现了什么?居然可以引得惟妻命是从的疯子叔叔放下一切?

“根据史料记载,陆羽是在唐贞元二十二年(西元八0四年)冬天终老,并下葬在湖州杼山上的,距今已经有一千两百多年了,而且也罕有的没有被任何盗墓者骚扰过。

“在这一千多年里,就算骨头都应该石化了,而且杼山的温度和湿度也并不适合保藏物件,唉,头痛。坟墓里边除了会有一堆枯骨以外,还会剩下什么呢?”我有些头大的敲了敲脑袋。

“我倒是隐约猜到了一点。”夜雨欣神秘的笑起来,“小夜哥哥,你知道植物的种子和某些动物,在一定的环境下会冬眠吗?”

“也就是俗称的生命化石对吧,当然知道,世界上有许多这样的案例。”我点点头。

“一八八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内华达州靠近红宝石大楼的西部矿山,一个地下六十多英呎深的矿坑里,许多矿工亲眼目睹了一块刚挖出来、大约拳头大小的石头中,躲着一条全身白色的虫子。而且那只虫子还在所有人面前一动一动的。

“一八九二年,亚利桑那州克利夫顿附近的隆克法罗矿山的铁矿石中,也发现了一只甲虫,那只不知道多少世纪以前的甲虫,原本一动也不动,但是一个礼拜后,却自己挣扎着从铁矿石里爬了出来,而且还存活了好几个月之久。”

“还有一个最经典的例子。一八七三年三藩市郊外,迪亚波罗山的矿石坑道中,出现的一件怪事。”夜雨欣接过了我的话。

“矿工们在新挖掘出来的石灰岩中,发现了一具活生生的青蛙。

“由于发现的地点离开地面有非常深的距离,而且该地层在考古学上,属于非常古老的地层,因此研究它的科学家们判断出,它绝对不是一只冬眠中的现代青蛙。

“它至少在岩层中存活了接近一亿年。”

我们相互对视了一眼,不由得同时打了个冷颤。

夜雨欣语气激动地嚷道:“二伯父这次的发现,绝对和这方面有关。他一定在陆羽的坟墓里发现了什么冬眠中的东西,而且绝对是植物,不然我老爸不会有那么大的兴趣!”

我深以为然的点点头:“陆羽被世人称为茶圣,如果他的坟墓里会出现存活着的植物种子,应该也是和茶种有关。”

仔细想了想后,我又摇起头来:“不对,唐朝后期以来,茶就一直走上盛世,并没有多少茶种绝种的,而且这一千多年来,各种茶树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疯子叔叔按理说不应该那么有兴趣才对。”

夜雨欣眨巴着眼睛,顿时变得垂头丧气起来,“也对。那么陆羽墓里究竟发现了什么呢?”

“不要急,我们到了应该就知道了。”我好奇心难以压制的膨胀着,伸手敲了敲坐在驾驶位置的张克,“帅哥,能不能开快一点。”

他居然没有任何反应。

我疑惑的看了身旁的夜雨欣一眼,突然发现她不知道受了什么惊吓,脸都变绿了。

“怎么了?”我轻声问。

她全身颤抖的指着张克,结巴地说:“那个大哥哥的头靠在方向盘上,嘴巴里似乎还在流一些像是口水的液体。他是不是……”

还没等她说完,我的脸也顿时绿了起来。

上帝啊,那家伙在开车的时候,居然给我睡着了……

救命啊!
第三章 旧事

“对不起,实在很对不起,我最近睡眠一直都不好。老是作一些有的没有的怪梦。”下车时,张克的眼睛上一边一个青肿的黑眼圈,加上他憨厚的样子,活像某种濒临绝种的保育动物。

“我管你去死。”我咬牙切齿的瞪着他,“我下次打死都不要再坐你的车了。我又不像猫那样有九条命,再说了,要死也不会用这种白痴的死法吧。”

“抱歉,抱歉。”他不住地给我鞠躬道歉。

刚从驾驶位置走下来的夜雨欣看不过眼了,劝道:“小夜哥哥,他也不是故意的。何况我们也没有出什么大事啊。”

“如果出大事就完蛋了。”我气恼地说:“刚刚右边那一拳也没见你的有多轻,现在才马后放炮装好人。”

想起了什么,我转过身问她:“对了雨欣,你是什么时候考驾驶执照的?技术还不错嘛。”

夜雨欣嘻嘻的笑了起来:“我没有驾驶执照。”

“没有?那你以前学过驾驶?”

“笨蛋,当然没有。老爸从来不让我去,他说淑女是坐车的,不需要开车。”

“那你怎么会开?”

“很简单啊!有时候老爸老妈不在家的时候,我就偷偷的把他们的车弄出去,一来二去的就学会了。嘻嘻,人家是天才吧?”

上帝,我的脸顿时又绿了,夜家的疯子看来真的不少!还好,我除了好奇心旺盛了一点,智商高了一点以外,算是非常正常的人类了。

就这样打打闹闹的走进了二伯父位于湖州市西郊的临时研究院。

这个所谓的研究院,是一栋欧洲式古堡,很大,大到令人咋舌的程度,格局居然还带着罕有的复古派,真不知道是哪个富翁修建的。

二伯父平时虽然为人不怎么样,但没想到人际关系还满不错的,居然可以借到这么豪华的房子,真是令人刮目相看啊。

跟着张克那家伙,穿过重重保安设防的大门和花园走廊,这才真正进了这个色调很不调和的古堡。

就在进入大厅的一刹那,周围的一切突然变得温柔起来。

从大厅里的装饰,就可以看得出古堡的主人很懂生活,虽然四周的摆设简朴,却处处透露出一种温馨的家的感觉。

我又是暗暗吃惊,原本看到古堡奇怪的外表,本以为这家主人应该会是那种粗狂的家伙,但是内部的布局,却大大出乎自己意料的反差极大。

细微处,处处洋溢着摆设者细腻的心思。让我这个可以从细密处与人们不注意的地方,判断一个人性格的高手,第一次揣测不出主人的性格。

“那家伙不会是有双重性格吧?”我越发好奇的想道。

古堡分上中下三层,穿过算得上是生气蓬勃的大厅,就有直上二楼的旋转楼梯。

张克把我和夜雨欣领到一个房间前说:“院长说让你暂时住在这里边。行李放进去后立刻带你到地下室去。门钥匙在这里。”

“那我呢?”雨欣顿时急起来,她红着脸,不好意思的瞄了我一眼,“我的房间在哪里?不可能和小夜哥哥住一起吧?”

我立刻大笑起来:“你要是不介意我也没关系。总之你也算是不速之客吧,有谁未卜先知你这小妮子会偷偷跑来呢?”

夜雨欣哼了一声,用力踩在我的脚背上,痛得我差些没哭出来。

勉强分好了房间,将行李乱糟糟的堆在房间的床上后,我迫不及待的要求张克带我们去见二伯父夜轩。

自从来的时候,就开始猜测那个糟老头子的发现,现在也是时候揭开谜底了吧。

原本等在门前的张克却不见了。

我疑惑的和雨欣对视一眼,问道:“你有没有见过那傻子?”

雨欣摇了摇头。

我迟疑的向四周扫视起来。

突然感觉背后一阵恶寒,有种莫名的刺激,令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我猛地回头,身后,却什么都没有。

“怎么了?”看见我紧张的神色,夜雨欣急忙问。

我苦笑了一声,没有回答她。奇怪了,刚才明明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身旁飞快的窜了过去。

拉着雨欣走过二楼的拐角,就看到张克正和一个威严的老人讲着话。不看还不怎么样,一看,我立刻惊讶的险些叫出声来。

“那老头不是皇甫三星吗!”我轻声道。

“你认识那个满脸傲气的老头?”雨欣好奇的问。

我点了点头解说道:“皇甫三星是中国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裁,浙江省首富。

“他的照片曾经九次刊登在影响力极大的商业杂志《风铃》的封面。不知道有多少报刊杂志吹嘘他在四十多年前白手起家,将中国的茶业和茶道推广向全世界。

“总之,那老家伙是个名人。嘿嘿,也难怪,恐怕也只有他,才修的起这栋古堡吧。真看不出来,原本我还以为喜欢茶的人,怎么说也应该比较古板守旧才对。”

“他的样子确实很古板,特别是那头乌黑亮丽的卷发。小夜哥哥,我打赌一百块,那绝对是假发!”雨欣大有兴致的研究起那位高贵的社会名流的头发。

我不禁大笑起来。

正对着我们的皇甫三星,皱了皱眉头,朝我们看过来。

他的小眼睛在雨欣的脸上转悠了一下,就直愣愣地定格在了我的脸上。

许久,他才对身前毕恭毕敬的张克说了些什么,然后转身走了。

“真是个不懂礼貌的老头。”雨欣不满地撇了撇嘴。

“有钱人大多都是这个样子。”我哼了一声,向张克走过去。

还没等我开口,张克急忙说道:“我立刻带你们去地下室,等下院长恐怕会有些事情要处理,没办法等太久。”说完,就迳自朝楼下走去。

我看了雨欣一眼,满脸疑惑的跟着走了下去。

张克并没有上楼,只是带着我们走进了厨房。他打开火炉,又将它关上,如此有规律的反覆了好几次,身旁的冰箱突然缓慢地移开,露出了一个狭小的秘密房间。

看得出是个升降机。

我大感兴趣的一边默记开关火炉的规律,一边暗自揣测,皇甫三星那个极不可爱的小老头的性格。

居然有人把地下室弄得这么隐秘,而且搞得像是间谍片一样。如果说那家伙不是个好莱坞影迷,恐怕也差的不远了。

我们三人走进去,升降机便自动向下移动。大约过了五分钟的样子,四周轻轻一震,门缓缓向左右打开。

刚一出去,我和夜雨欣就呆在了原地,嘴因为惊讶而大张着,足以塞下一打馒头。

记得曾有个名人说过,有秘密的人通常都有密室,密室的大小和秘密的多少成正比关系。

不过,眼前这个密室也太大了,足足有三个古堡的空间,就算有人告诉我这是地下核武器的秘密发射基地,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相信。

在这个硕大的房间里,展眼望去,房内的东西令人更为吃惊。

升降机的出口,处在密室的最顶层,撑住前边的护栏往下看,可以见到脚下数万平方米的空间里,上千个几十米高的类似科幻电影中,能量增幅器的东西呈螺旋状排开,而螺旋的正中央,俨然有一根中空的水晶针。

针并不高,稳稳的架在一堆闪烁的仪器上,遍体晶莹,看起来应该是控制室一类的房间。

好一会儿我才回过神来,用力的揉着眼睛,直到眼睛感觉到痛了这才停手,睁开一眨不眨的狠狠注视着眼前出乎意料的景象。

没有作梦,那么,这些东西都是真的?那么,皇甫三星究竟弄出这个地下室来干什么?还有这些莫名其妙不知用途的设备,那个小老头,真是越来越让我感觉到神秘了。

张克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惊讶吧,老实说,第一次我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全身麻木的僵在原地十多分钟,口水差些都流到了地板上。你们两位的心理承受能力,都算是我见过的人中,最好的了。至少还能保持不失态!”

“这些是什么东西?”我一把抓住他,脸上流露一种你小子敢不回答,就先杀后奸尸的威胁表情。

那个迟钝的张克,被我的视线灼的背脊发凉,几乎是条件反射的答道:“皇甫三星先生曾经说,这些是萃取茶叶中一些菁华物质的设备。具体情况,就不是我这种小职员能知道的了。”

哼,萃取设备!恐怕是皇甫三星那家伙在睁着眼睛说瞎话,也只有那些精神病院里的居民,以及一些读书读太多、读到头脑都变迂的白痴才会信。

又走进一个升降机到了低层。

我们终于在研究室里见到了二伯父夜轩,那老家伙身体还是像以前那么棒,恐怕三千头大象从他身上踩过,他也可以好好的再活上个六十年的样子。

这时的他正坐在椅子上,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手中的一片翠绿色的、类似于某种叶子碎片的物品。

突然感觉到什么,他抬起头,然后冲我们笑了起来。

“小夜,你来了?哈哈,我就知道,以你那么强烈的好奇心,是绝对不会错过这种有趣的事情的。”

夜轩爽朗的笑着,猛地,他的笑在还没有达到最高点时凝固住了,他的双眼直愣愣地望着我身后的雨欣,全身都止不住的颤抖着。

“雯怡?”二伯父激动的站了起来,刚想走过来,又莫名其妙的大摇其头,自言自语道:“不对,雯怡现在应该也有四十八岁了。唉,二十年啊!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我也老了。”

他喃喃说着,颓然的又坐回椅子上,叹了口气,仿佛在一刹之间老了许多。

“二伯父是不是有什么心理疾病啊?”雨欣害怕的凑到我耳旁轻声问。

我略一思考,已经明白症结的所在,笑道:“可能是你的样子长得太像你老妈了,让二伯父突然回忆起二十多年前,他和你老爸一起追求你老妈的时候。

“对了,你应该也有十多年,没有见过眼前这个神经质的老头了吧。”

雨欣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笑的贼贼的,轻拉了我的衣角道:“没想到以前老妈说的都是真的。不过,嘻嘻,难怪老妈现在都不大愿意出来见人了,原来是怕自己现在的样子,打破了从前追求者对自己的印象。”

我仔细的想了想伯母现在中年发福后的样子,又想了想二伯父的痴情,也不禁哑然失笑起来。

有人说时间是治疗痛苦最好的良药,但是这种良药似乎也对某些人不起作用。

爱上一个没有追求到、而且也永远得不到的人,那种痛苦,并不是短短的二十年就可以痊愈的。

二伯父,虽然现在的他,似乎也算是功成名就,但在感情上,恐怕也是个值得可怜的伤心人吧!

站在研究室里的四个人,就这样各想各的或坐或站的相互沉默着,不知过了多久,二伯父才开口道:“你是夜郝的女儿夜雨欣吧?小姑娘真是越长越标致了。你父亲刚才买东西去了,等他回来后,我叫他来找你。”

迟疑了一下,他又向我望过来:“小夜,我知道你有许多疑惑想要问我。嘿,有没有兴趣去看看一代茶圣,被千万人尊重了一千多年的圣者,陆羽的风采?”

二伯父一提起陆羽,眼睛中顿时闪烁出一种又激动又疯狂的瞳芒,颤声道:“到时候,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要让你来了。”

“这就是你所谓的雪橇车?”杨俊飞有些怀疑的看着不断煽起落雪的直升机。

紫雪尴尬的笑道:“嘿嘿,不要在意这么多嘛!人家有时候偶尔也会把直升机叫做雪橇车的。”

杨俊飞默不做声,打量起这架双螺旋垂落式直升机,虽然它的标志已经被抹掉了,但他还是能很快的判断出它来自科隆多基地——美国驻在加拿大最北边的世界三大军事基地之一。

这让他更加怀疑起这位自称紫雪的女人的身分。

怀疑归怀疑,但是他并没有笨得去嚷嚷。虽然自己素来不喜欢美国军方,不过既然已经答应了,就算是恶魔他都会帮,这就是他的性格。

直升机飞快的向加拿大境内飞去,途中经过了无数白雪皑皑的冰海,最终来到了一个堆满积雪的小镇。

这是个柔美恬静的地方,孩子们欢快的拿着家里的小铲子,一边铲着门前的雪,一边打着雪仗。看到有飞机掠过,都一个劲儿的朝天空挥舞着手臂。

杨俊飞笑了笑,继续向下望着。

直升机减慢速度在低空飞行,几乎都要贴到街道两旁的雪松和苦寒树的顶端了。

“亚尼克镇,嘿,果然是个只有寒冷与冰雪的地方!”他喃喃自语道:“……不过在这里过完剩下的假期,应该也不错吧。”

向西继续飞了大约十公里左右,直升机缓缓的在一个古堡的停机坪上降落了。

“要喝些什么吗?酒库里的酒,都是珍藏了上百年的好酒呢!”走进古堡的客厅,坐在舒服到甚至可以让整个人陷进去的沙发上,紫雪在他身后柔声问。

他挥挥手,随意的说了声“科洛克诺”,便自顾自的闭上了眼睛。

紫雪吐了吐舌头,走到酒橱前倒了杯浅红色的液体端到桌上。

杨俊飞朝嘴里猛灌了一口,突然一切动作都在酒碰触到舌头的那一刻停止了,停的那么唐突。只见他全身僵硬,手用力的握成拳状,用力的几乎要将手心握出血来!

“怎,怎么了?酒不好喝?”紫雪隐隐有丝不好的感觉。

“嘿,嘿,你似乎忘了向我介绍这个古堡的女主人了!”

紫雪“啊”的一声惊叫出声来!

杨俊飞缓缓转过头,依然在笑,但笑容中却带着刺骨的冷。

“嘿,那个女人,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还叫张冰影吧。那个女人……哼!立刻叫她给我滚出来!”

带着笑,但杨俊飞的眼睛却因愤怒而变得血红,“如果三分钟后,我还见不到她的话,我会立刻离开,让她痛苦一辈子!”

当紫雪满脸惶恐的走出客厅后,时间,似乎慢了下来。

杨俊飞一口一口的喝着酒,满嘴的苦涩,却没有让他的这个动作稍稍停止分毫。

他的眼神变得空洞了,嘴角抽搐着,思绪再次滑向九年前,那段他本以为再也不用回忆的日子。

九年前的麻省理工大学校园,傍晚,常常看得见三个人亲密的结伴在校内慢慢散步。

他们的周围散发着自然而又迥然不同的气氛,这让所有从他们身旁走过的人,都会侧颈相望。

杨俊飞的聪明和幽默,张冰影的美和陆平的沉默。这三个好朋友无疑是当时物理系,不!甚至是麻省理工的一大亮点!

杨俊飞喜欢走在最左边,他高谈阔论、手脚并用的,将单调的物理理论用幽默的方式讲述出来。

而张冰影总是带着笑,挽着他的手,痴痴的望着他。

一年前,她已经是他的女友了,冰影感到很幸福,她疯狂的爱着这个冷俊而又几乎完美的男人,几乎是寸步不离。

陆平是半年前闯入他俩生活的。

他寡言少语,只有和杨俊飞争论某个想法的时候,才会略微有些生气。

所以杨俊飞常常讥笑他是个没有太多想像力的人,甚至说他给人一种迟钝的感觉。

陆平总是把生命科学的经典论述引以为金科玉律,就像伊斯兰教徒信奉《可兰经》中的每一句话那样,以至于才转校进入物理系不久,就对杨俊飞那不羁的思路,与不循常规的假设大加驳斥。

就在这互来互往、有兵有礼的互相不客气中,他俩竟然成了好朋友。

陆平常常感叹杨俊飞是个无可置疑的天才,只是太过感情用事。

而杨俊飞会立刻调侃他道:“陆平这家伙,其实既聪明又努力,可惜为人迂腐无聊,理智的过于沉闷了。”

每当这时,张冰影都会捂嘴轻笑,这两个性格极端相反的人,竟然也会走在一起,是不是也应该算是一项金氏世界记录了呢?

生活就这样无聊但又风趣的像一本日历那样,翻过了一页又一页。

三个好友本以为这样和睦的关系会永远持续下去,直到毕业,直到生命的结束。

但是命运这个顽皮的小孩,却总是爱开一些“无害”的小玩笑,将一些倒楣而又正常的东西破坏掉。

那一天,对!就是那天下午,杨俊飞记得很清楚,回忆中,所有的事就像昨天发生的那样。他向冰影求婚了,但是就在举行婚礼的那个下午,冰影却没有出现,一直都没有出现。

从此以后,她以及陆平就突然从自己的生活中彻底的消失,了无踪迹。不论他怎么寻找,也找不出他俩的蛛丝马迹。

然后一个月后,他收到了一封信。

信是冰影写来的,没有寄信人的地址,只有熟悉的笔迹,写下的短短一行字:“飞,我和陆平结婚了……”

第二天,在所有人惊奇的眼神和劝慰中,杨俊飞递上了退学申请书,并说了一句至今还流传在麻省

理工大学中的、意味深长的话:“别相信漂亮的女人!她们都是些王八蛋……”
嘿嘿~~
放心,我不会挖坑的~
第四章 茶圣

客厅的门再次打开了。

走进门的是一个面带凄苦与疲倦的绝丽女郎。

这就是三十岁的张冰影?

她的面容还像九年前那么清丽,只是更加成熟了,而变化最大的是她的双眼,那对默默的望着自己的明亮眸子里的光芒,不再有狂热的爱恋,取而代之的是执着。

那是只有在长久的阅历中,才能锻炼出来的执着。

杨俊飞突然心中一痛,他重重的靠在沙发上,强迫自己浮躁的心绪安静下来。

他沉默,不动声色的打量着眼前这个曾经最爱自己、自己也最爱着的女人。

九年了,自己已变了很多,他绝对不会再让感性操控自己的情绪了,至少在现在,在她的面前不能!

沉默,还是沉默。

不知道过了多久,张冰影深深吸了一口气,倚在门背上,挤出苦涩的笑容轻声问:“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我本以为这个计画已经天衣无缝了呢?”

杨俊飞喝了一口酒道:“其实一到古堡的时候,我就隐隐感到略微的不安了。因为这里的布局每一处都无不是被精心的设计过,而目的,那就是为了引起我的好奇。

“再加上古灵精怪、有着你的影子的紫雪,关于这几点,你的确做的很好。

“我承认你很顺利的,让我对那个所谓的教授产生了莫大的好奇心,甚至十分想见他一面。但是很可惜,有两件事让你功败垂成了。”

“有……两件!”张冰影惊讶的抬起头。

杨俊飞凝视着她,眼中的感情千头万绪。

“第一个是在来的时候,我曾不经意的试探紫雪,这个所谓的教授和美国军方的关系,她不假思索的就承认了。而且还说出这次案件的邀请者是美国军方。

“哼,可是你们都不知道,美国军方早就视我为洪水猛兽,就算发生怎样的情况,都不想我经手和他们有关系的任何事情!”

“但这并不足以让你猜到我就是邀请人吧?”张冰影冷静的问。

“的确。当时我只是认识到,这个案件的邀请人是一个我认识的人,他(她)很熟悉我的一切。但是当我来到书房后不久,另外一个最大的破绽暴露出来了。”

杨俊飞走到酒橱前,将盛装科洛克诺酒的瓶子拿了出来问道:“科洛克诺酒,它的一个俗名叫什么,你应该还记得吧?”

“……是红樱桃酒。”张冰影略感迷惑的答道。

“对,红樱桃酒。樱桃在欧洲的贵族中,是一种只能作为蜜饯上桌的低等水果,所以它酿制的酒,是不能用来招待客人的,这样的风俗在现在的欧洲、美洲都有,特别是在有着这种守旧派古堡的绅士中,他们绝对不会将这种扫兴的酒,放在会用作会客的书房的酒橱里。”

张冰影还是不解:“但这根本就是两回事吧!也许这是古堡主人的嗜好呢?而且你想喝这种酒,紫雪偶然看到了就倒给了你,这并没有什么不对啊?”

杨俊飞冷哼了一声,拔开酒瓶的盖子,给张冰影倒了杯科洛克诺。

她拿起酒杯轻轻的喝了一口,立刻脸色变得煞白,失声叫道:“这不是科洛克诺,是,是巴德尼洛!”

“不错!是巴德尼洛。我想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愚蠢的绅士,会把俄罗斯的苦艾酒装进比利时的甜酒瓶子里的吧。”

杨俊飞凑近她的耳朵,轻轻的说道:“不过有一个王八蛋例外。在我的记忆里,他的名字似乎叫做陆平吧!

“哈哈,巴德尼洛……这种苦涩的红酒喝起来,永远都是那么好味道。

“或许喜欢它正是因为它像我的人生那样,总是被一些无聊的事、讨厌的人搅得乱七八糟……”

杨俊飞大笑起来,就像一辈子也没有这样开心过。

他端起高脚杯,将那种可以让人迷醉的淡红色液体一饮而尽,然后站起身说道:“好哪,话了这么久的家常,我也该向主人告辞了。不然恐怕赶不上最后一班开往采金者市的火车了。”

“不!不要!俊飞……难道你一点也不念旧情吗?我求求你,让我讲讲事情的经过吧。到那时你还认为不值得让你留下的话,那么我绝对不会再拦你!”张冰影绝望的叫道。

她十分了解这个冷峻的男人的性格,没有人能强迫他做任何事情,就算是从前的自己,所以她才费尽心思想引起他的好奇心。

“对不起,不论是什么事情,我都不会感兴趣。”杨俊飞大步向前迈去。

张冰影突然冲了过来,她用自己那纤细柔弱的娇躯,紧紧的贴在门背上,叫道:“不,我不让你走!”她闭上双眼,绝丽的面容抽搐着。

“我不会让你走,就算你打我、骂我。俊飞,我知道你恨我,但是这一切都和平无关啊!移情别恋的只是我而已,可以说是我引诱他,是我勾引他啊!

“俊飞……平是无辜的!请你不要再恨他了!”

“无辜?哈,好一个无辜!”杨俊飞笑起来,笑得全身颤抖,“他真的很无辜啊!无辜到一声不吭,跟自己的好朋友的女人结婚了,跑了。嘿嘿,对!我实在想不出还有没有比他更无辜的人!”

“但是……”张冰影扬起头说:“你是为了一个陌生人而来的吧?既然可以帮助一个和自己根本素不相识的人,那又为何不能救救平呢?他是你昔日的朋友啊!”

“不要再和我谈起他!哼,朋友!就是结交了他这样的朋友,我才会有现在的痛苦!”杨俊飞用力的挥动手臂。

“你……难道你真的要见死不救吗?”

杨俊飞哼了一声:“你应该知道吧。虽然这个土地既古老又疲倦,但还是有一句话我很信奉的,那就是避开夺人之妻者!”

“你好残忍……”张冰影全身哆嗦起来,她轻咬着下唇,像下定了决心似的大声说道:“杨俊飞!

如果你忘掉昔日的旧情和友谊的话,那么我也会忘掉!我会将整件事告诉所有人。

“平的助手如果知道你一点忙也不帮的话,我了解他们的性格,他们一定会杀了你!甚至紫雪也会的!

“要知道,在我们身后有个你无法想像的组织,在暗中操控着一切,他们在这个工程上花了庞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他们也绝对不会放过你!”

杨俊飞哈哈大笑起来,就像听到了这个世纪最有趣的笑话。

他用眼睛逼视着张冰影,一字一句的说:“跟在那个王八蛋身边,看来你的智商也明显降低了。嘿,你放心,你所谓的那个无法想像的组织不会碰我的。

“如果他们敢的话,我会让他们明白哪一种人,他们是绝对得罪不起的。至于你那些可爱的助手…

…我想你还不至于愚蠢的忘记我的空手道段数吧。“

张冰影颤抖着,终于无力的坐到了地上。

她一直都是个坚强的女人!在别人眼中是,而长久以来自己也认为是如此。

但是现在,一边要为丈夫担心,而另一边又要承受着曾经那个最爱的男人的冷嘲热讽。

这一刻,她感到自己的理智、自己的坚强是那么的不堪一击,那么的脆弱,脆弱到几乎就要崩溃了!

“怎么?你的歇斯底里又犯了吗?”杨俊飞冷哼道。

“不,这不是歇斯底里。”张冰影用双手支撑住身体,苦涩的笑道:“我从不发神经,没有感冒,也没有任何种类的综合症。你知道的,我是多么不想生你的气,我也不想失去他……真的不想。

“自从平失踪的那天起,我白天不断策划营救他的计画,还要独立承担那个组织的所有压力。

“晚上,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我才能哭,轻轻的哭,害怕有人会听到,但是到现在已经过了半个月,担心和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已经折磨的我快要疯了。

“俊飞,现在我只能依靠你了。如果你置之不理的话,那么我真的会死在你面前!”

杨俊飞叹了一口气,走到她跟前,蹲下问:“你真的这么爱他吗?”

“是的!”她骄傲的点点头。

“那么你会为他付出多少呢?”杨俊飞恨恨的笑道:“我是说如果我救出他,你能够给予我的有多少呢?”

“全部!包括生命!”张冰影已然黯淡的双眸亮采一闪,扬起头问:“你想要我做什么?我发誓,就算再困难我都会做到!”

“哈哈,那就好,其实我的要求实在很简单。”杨俊飞犀利的双眼中,闪过一丝残忍。

“还记得当初我给你看过的一篇小说吗?作者是杰克?伦敦。

“那篇小说有趣的叙述了一个杰出的医生和他的妻子,以及妻子的情夫之间的故事。嘿,那篇故事真的好像现在的情况。”

张冰影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立刻明白了杨俊飞话中的意思,苍白的脸显得更加苍白了。

许久,她咬了咬嘴唇,坚定的望向杨俊飞的眼睛,平静的说道:“我答应你。如果你将平安然无恙的带回来,我会跟你走,做你的妻子、你的情妇、你的佣人,什么都好。我永远都会待在你的身边,永远都不会再见陆平了!”

“好!那还等什么?”

杨俊飞猛地站起身大声吼道:“马上去给我订一张去中国湖州的机票,我两个小时后就要上飞机!”

我目瞪口呆的呆站在原地,只感到全身僵硬,大脑犹如受到了万吨的冲撞一般,久久呈现一片空白的状态。

身旁的夜雨欣恐怕也不比我好到哪里去,她吃力的找到我的手,紧紧握住。我甚至能感觉得到她的颤抖。

她的手温度很高,恐怕是因为她在极度的惊讶以及振奋。

我遇到过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却没有一次曾感觉如此震惊的。

眼前是一个石头棺材,长三米、宽两米,很普通的棺材。但是里边盛放的东西却绝不普通。

有个男性尸体正安静的躺在棺材里。面容干枯,但肌肤却看起来十分有弹性,像是刚死了不久。

灰白色的长发披散着,散开在头颅下,很顺,里边的水分似乎还没有完全流失。

我只看了一样,就判断出这个男性尸体是个上了年龄的老人。

具体有多老,却因为面部肌肉的微微塌陷而无法分辨,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男人,年轻时一定十分清秀。

他彷如沉睡了一般,周身却没有散发出一丝死亡的味道,只是躺着,优雅而且带着慵懒,他的尸身,甚至带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他是谁?”我用力的吞下一口唾沫,吃力的问。

“你猜。”二伯父少有的童心大起,冲我眨眼道。

“不会是……”虽然答案就在口中呼之欲出,当我还是无法将嘴边的名字喊出来。

毕竟,那个答案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即使遇到过许多怪异事件的我,一时也无法接受。

“你猜对了。”二伯父沉下声来,激动的说:“棺材里的那个老男人,就是茶圣陆羽了,你们想像不到吧!

“还有更可怕的,我曾经给他做过X光扫描,发现他的尸体居然没有做过任何防腐处理,体内的内脏也并没有腐烂,除了早就停止了功能以外,所有的状态都保存在他死亡时的那一瞬间。”

“不可能!”

雨欣捂住嘴也没能掩饰掉自己的震惊,“那个已经死了一千多年的人,他的尸身怎么可能保存的这么完好?而且在没有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就算是用现在的科技,也不可能做到!”

雨欣的话,完全说出了我的疑惑。

我望着夜轩,希望他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我失望了,他完全没有理会我充满求知欲望的眼神,只是专注的轻轻抚摸着棺材的边沿,似乎在抚摸自己的情人。

那种轻柔细心的程度,害得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二伯父才开口道:“当时我发现他时,自己也被吓了一跳。不过陆羽却真真实实的就在我面前,小夜,你仔细看看他尸体的下边。”

我立刻走到棺材边仔细打量起来,刚才由于过于的震惊,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的地方,现在细心一看,居然发现陆羽尸身下,似乎铺满了厚厚一层绿色的东西。

我用手小心翼翼地拈起一根,居然是一片青翠欲滴的叶子。

这片叶子不过才半个指甲盖大小,叶片呈现梭形,凑近鼻子附近,还能闻到一股十分清凉的香味。

“这是什么?”我皱了皱眉头问。

“应该是一种茶叶。”夜雨欣学着我的样子皱着眉头,将茶叶拿到手里仔细的判断着,最后沮丧的摇头道:“奇怪,我居然判断不出它属于哪种茶。”

二伯父将防盗玻璃拉下,爱怜的拍拍雨欣的肩膀,笑着道:“不要说你,就算你老爹到现在,也没有搞明白这种植物究竟属于哪种草木,究竟是什么构造,能令这些叶子经历几千年,都保留着叶片内的水分不会流失。

“还有,究竟是不是因为它,陆羽的尸体才能够保存的如此完美。”

“还需要判断吗?我看八九不离十与这些古怪的玩意儿有关系。”不知为什么,内心中突然感觉到一丝恐惧。我又拿起一片叶子,慢慢打量起来。

不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难道,这些叶子会隐藏着某些令自己害怕的东西吗?

还是……还没等自己继续想下去,一股阴寒突然从背脊窜上了头顶,我猛地转身,向后望去……

还没等我看见任何影像,只感觉眼前一暗,就在要晕过去的一刹那,我听到了玻璃的破裂声……
第五章 诈尸(上)

“江边枫落菊花黄,少长登高一望乡。九日陶家虽载酒,三年楚客已沾裳。哈哈,陆兄,我看你今次是山穷水尽了。”

礼部员外郎崔国辅,坐在炕上冲我呵呵笑着。

每当我紧张时就有口吃的毛病,他很喜欢看到这样的我,用他的话来讲,是因为这样会让他联想到

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

我是在天宝九年认识他的。遇到他时我正在洗澡,当时他冒失的闯进来,吓得我结结巴巴的口吃了很久。也就是在那天,我和大了我二十多岁的他,结为了忘年之交。

“崔兄,恐怕这次又要让你失望了。”我望着远处的峦峦山丘心念一闪,随后看着他微微笑道。

“那我倒更要洗耳恭听了。”崔国辅还是满脸得意的样子,他丝毫不相信这个年轻人有什么词句能妙过自己的灵犀一笔。

我品了一口新茶,提笔写道:“月色寒潮入剡溪,青猿叫断绿林西。昔人已逐东流去,空见年年江草齐。”

此词一出,崔国辅震惊了。

“妙!绝妙!竟然可以用我的诗中最后一个平韵作调,再用仄声作为第一个次韵!”过了许久,他才喃喃说道:“陆兄,你果然是个不世奇才。看来我崔国辅真的老了。”

“崔兄过谦了,何必无故言老呢?”我鞠了个礼说道。

那时的我,丝毫没有注意到屏风的后边,正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痴痴的望着自己。

很多年后每每回忆起此时,我总是不胜唏嘘。

其实认真的想一想,即使我真个注意到了,或许也难以阻止将发生在这个女孩身上的悲剧吧……

“傻女儿,你怎都看的呆了?”崔夫人悄悄的走过去,拉了拉这个躲在屏风后的女子。

崔淼儿脸上一红,低声说:“母亲,他真了不起。年纪并不比我大多少,但却知道那么多!”

崔夫人笑道:“是啊,他人好,诗好。唯一不好的就是不知道人家成婚了没有。”

“母亲啦!”淼儿娇嗔的不由喊出声来,她一跺脚,便飞也似的跑回了自己的闺房。

吃过晚膳,我乘着嫣红的夕阳,独自来到了后花园。崔府的荷花池在这一带的文人墨客中,是很有名气的。

难得来吴郡,我又怎么能错过了这满塘的白藕新花呢?

“呆子。别以为你的诗能赢过那个老顽固,便以为崔府没人能够及你了。”突然一个清亮悦耳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转身一看,竟然是个十七八岁年纪的绝丽女子。

她可爱的嘴唇微微翘起,黑亮的犹如一汪深潭的眸子,正打量着自己。

“姑娘教训的是。”我拱手道。

崔淼儿却不满的将脸凑了过来,直到呼吸可闻的地方,她这才哼了一声说:“看你的脸就知道是个大男子主义者。你现在一定在想这个小妮子真是胡言乱语吧。”

“小生哪敢!”我难堪的笑道:“可否请教姑娘芳名?”

崔淼儿呆呆的没有作声,她看着夕阳下的荷塘突然脸上飞红,轻声念道:“池晚莲芳谢,窗秋竹意寒。何人拟相访,霜洁白莲香。既然可以相逢相遇又何必多此一问呢,就当我是这一塘的荷花精吧。”

“该死!是谁在用那么大的力气捶我的背?”慢慢的,张克睁开了惺忪的眼睛。

一个女子正使劲的摇着他。

“哈哈,我知道了!你是淼儿!我记起你的名字了。”张克突然像个傻瓜一样,指着她笑起来。

“你说什么?”倩儿吃惊的退后一步,她张大了眼睛愤然望着他:“那个淼儿是谁?”

对了,这个是赵倩儿,是自己的女朋友。

天哪!自己竟然当着她的面,叫别的女人的名字,看她脸色不善的样子,看来雌老虎终于又要发威了!

张克立刻紧张的叫道:“倩倩倩倩倩……倩儿,我,我……”话一出口,他惊讶的发现一向伶牙俐齿的自己,竟然变得有口吃了。

“张克!没想到你是这种人。枉费我……枉费我看你这几天精神恍惚,人家还特意给你熬了人参汤!

“好哇,我才出差没几天,你竟然就见异思迁了!”倩儿将手中的保温瓶连汤带水的,向他扔过来,突然她“哇”的一声哭着向门外跑去。

“倩倩倩……儿!听我,我我我,解释!”张克急忙追了上去,但心里却隐隐有丝不安的感觉。

淼儿?她是谁?这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甚至没有听说过的女人,不知为何,每当他在脑海中想到她时,胸口总是有种撕心裂肺的痛苦……

从洗手间出来,刚想不声不响的溜回自己的办公桌前时,那个可恶的公司副总监截住了他。

她用像吃了大便的语气说,公司的总裁皇甫三星先生想单独会见自己。

张克挠了挠头发,心情郁闷的向总裁办公室走去。

最近真是流年不利,记得一个月前,自己还是中国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0七号分公司最不起眼的销售员,然后莫名其妙的因为自己大学时有修过考古,而被调到了总公司,然后又莫名其妙的被派去监督夜轩院长的挖掘工作,不但每天要累死累活的两边跑,最近还变得常常精神恍惚,今天居然还口吃起来。

最可怕的是得罪了自己的那位母老虎,恐怕,晚上又要睡客厅了。

无精打采的他,轻轻的叩响会客室的大门。

“进来。”有个苍老的声音缓缓叫道。

张克紧张的走进门,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先行了个礼,这才敢抬起头打量他。

其实每次见到皇甫三星时,他都会感觉很怪异。

这位老人在年龄上应该已经是超过七十岁了,但他的样子也不过才四十多左右,也不怎么帅,但是额头突出,给人一种精明威严的感觉。

根据最近流行的面相学来说,这种人是会对自己痴狂的事物,付出全部的心血和努力的KB家伙,他们甚至会干出最令人不齿的事情。

“你来了?坐下来,哈哈,不用那么拘束。”皇甫三星慈祥的笑着。

不知为什么,张克总感到他盯自己的眼神里,隐隐有一种激动和紧张,那种眼神不像在看人,倒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

他站起身亲自为我斟了一盏茶,然后突然的问自己:“你知道安徽祁门的红茶,一般的切片是几厘米吗?”

受宠若惊的张克,顿时呆愣当场。

原来他竟然是来调查的!有没有搞错,公司什么时候开始这种抽样的知识考试了?可恶,竟然没有人告诉过自己。

看来这次铁挂了。

他像瞎猫一般,诚惶诚恐的答道:“哈哈,大概是二到三厘米吧。(注一)”

果然让这位总裁失望了,他歇斯底里的冲张克大声吼着:“有没有搞错!祁门红茶又不是绿茶,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切片。该死!这种常识的问题,如果是他的话,怎么会不知道?”

过了好一会儿,他像不甘心的又问道:“那么告诉我,安徽六安和金寨的六安瓜片,要怎么区分真假?(注二)”

天哪!我只是个小小的营业员,又不是公司的鉴定员,怎么可能知道这种事情嘛!

张克一脸苦像的陪笑道:“把真的和假的分别泡一盏,喝过的话,就应该知道哪边是真的了,哈…

…“

真是佩服自己的应变能力,连这样的方法也让自己给想出来了,张克顿时大为得意。

“王,王八蛋!谁叫你泡的?如果是他的话,不!即使是一个最普通的鉴定员,也可以从颜色上分辨真假!”皇甫三星差些没把心脏病给气出来。

张克大是迷惑,总裁已经两次提到“他”了,但那个“他”又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看着总裁气急败坏的样子,张克突然明白还是少说些话为妙。

“最后问你一个问题。西湖龙井狮峰一带的龙井茶炒制,在唐朝早期开始要用哪十种手法?(注三)”皇甫三星用力的握着胸口,他咳嗽着问。

“我,我不知道。”张克面红耳赤的低下头。

这时皇甫三星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冲张克挥挥手道:“算了,这件事看来还是急不得。你回去吧。”

“回去准备辞职信吗?”张克有些沮丧的向门外走去。

皇甫三星突然又叫住了他:“上次我给你的绿茶,你喝了没有?”

张克点头道:“喝了,就算是我这个外行也能感觉出一种清凉的感觉,味道实在不错!”说完,他回味似的闭上了眼睛。

皇甫三星立刻紧张起来,“你喝完以后,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那倒是没有,只是最近自己的睡眠不太好,而且常常作怪梦。”张克认真的想了想。

皇甫三星眼睛一亮,又突然的叹了口气,问:“你一个月的工资有多少?”

“连基本工资加上年底奖金,大概有三千左右。”

“那好,我加你三倍的工钱,夜轩那边你不用去了,从明天起,你就做营业部的总监吧。”

张克难以置信的呆住了。

这是怎么回事?对这么差劲的自己,竟然又涨工资又升职,难怪有传闻说我们的总裁大人是个古怪的家伙,哈哈,没想到所谓的闲言闲语居然是真的?

感激的痛哭流涕的张克,退出会客室后,虽然感到莫名其妙,但还是掩盖不住兴奋的心情。

哼,臭娘们、臭副总监,总算是让我骑到你头上了吧,哈哈,从今往后就看我怎么整你,以报我这么多年来被你欺压的血泪仇吧!

想着想着,张克丝毫不在乎周围那些同事们惊奇的视线,满脸小人得志的表情哈哈大笑起来……

杨俊飞走下飞机的时候,正好是上午。

将行李放进预定的酒店里,他便打开了张冰影临走时塞给他的资料盒。

黑色的资料盒里有厚厚的一叠,随手将最上面的一张拿起来看了几眼,杨俊飞的头顿时大了起来。

那上边用的是中文,满满的蝇头小子,说的全是关于茶圣陆羽的生平。

唐开元二十一年(七三三年),陆羽出生在今天湖北天门的竟陵,但出生后不久就被父母遗弃,成了一个弃婴。

陆羽从一个弃婴成长为“茶神”、“茶圣”,离不开两个和尚对他的照顾和支持,一个是竟陵龙盖寺住持智积,另一个是湖州妙喜寺的诗僧皎然,前者是他的养育恩人,后者是他最知心的朋友。

在佛、道、茶合一的唐代,陆羽不仅与和尚为友,还与道士交好,其中有两位道士很有名:一位是浮家泛宅于苕之上、留下了千古绝唱《渔歌子》的“玄真子”张志和;另一位是才貌俱佳、被誉为“女中诗豪”的女道士李季兰。

除了和尚、道士,陆羽还是为人正直、风流儒雅的湖州刺史颜真卿的座上客,他们在湖州组织诗社,作诗酬唱,留下了许多诸如“水亭咏风”、“溪馆听蝉”、“杼山建三癸亭”和“樽亭联句”等佳话。

陆羽之所以受到时人的尊重和后人的崇拜,主要在于他经过长期的考察和积累,在分析归纳了前人的茶叶知识,总结了当时人们的制茶、饮茶经验后,创造性地“分其源,制其具,教其造,设其器,命其煮”,写成了世界上第一部茶叶专著《茶经》,被人们尊为“茶神”、“茶圣”。

被耿湋誉为“一生为墨客”的陆羽,其学术成就不止一部《茶经》。

客居湖州三十二年,他不仅研究茶学,而且深入研究佛教经籍和湖州地方文史,不仅积极参加了颜真卿主持的《韵海镜源》的编纂工作,而且编撰了《吴兴志》、《吴兴图经》、《吴兴历官记》、《湖州刺史记》等志书和《顾渚山记》、《杼山记》等文章。

《湖州府志》的“凡例”中说:“湖郡有专志,肇始于陆羽。”

陆羽于唐贞元二十二年(八0四年)冬终老于湖州,葬在城西的杼山之上。

近年来,湖州市不仅成立了“陆羽茶文化研究室”,而且修复了陆羽墓,三癸亭、青塘别业等古迹,从而再次成为中外茶人中心的一方圣地。

“一生为墨客,几世作茶仙。”这是唐代“大历十才子”之一的耿湋,对陆羽一生的评价……

*******

杨俊飞揉了揉太阳穴,恼怒的一把将手里的资料扔在了地上。

有没有搞错,从前的任何任务都有明显的主线以及目的,而这次的委托人不但令自己很不爽,就连准备的资料也莫名其妙。

耍人也要耍出一点风度才对嘛,难道,这些资料是暗码文?

所谓的暗码文,是由许多没有关联的文章或者诗词构成的,根据一定的规律跳过位元组将有用的词语挑出来,就能从文中解析出自己需要的东西。

最简单的是摩斯密码,按照点与线的节奏不同,从而表示出不同的字母。

杨俊飞来了精神,又从资料的开头一篇又一篇仔细的看了起来。

陆羽,字鸿渐,一名疾,字季疵。自号桑翁,又号竟陵子。生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复州竟陵郡人(今湖北省天门县)。

陆羽是个弃儿,自幼无父母抚养,被龙盖寺和尚积公大师所收养。

积公为唐代名僧,据《纪异录》载,唐代宗时曾召积公入宫,给予特殊礼遇,可见也是个饱学之士。

陆羽自幼得其教诲,必深明佛理。

积公好茶,所以陆羽很小便得艺茶之术。不过晨钟暮鼓对一个孩子来说毕竟过于枯燥,况且陆羽自幼志不在佛,而有志于儒学研究,故在其十一、二岁时终于逃离寺院。

此后曾在一个戏班子学戏。陆羽口吃,但很有表演才能,经常扮演戏中丑角,正好掩盖了生理上的缺陷。陆羽还会写剧本,曾“作诙谐数千言”。

天宝五载(七四六年),李齐物到竟陵为太守,成为陆羽一生中的重要转捩点。

在一次与会中陆羽随伶人做戏,为李齐物所赏识,遂助其离戏班,到竟陵城外火门山从邹氏夫子读书,研习儒学。

礼部员外郎崔国辅和李齐物一样十分爱惜人才,与陆羽结为忘年之交,并赠以“白的乌”(即白头黑身的大牛)和“文槐书函”。

崔国辅长于五言小诗,并与杜甫相善。陆羽得这位名人指点,学问又大增一步。

西元七七五年(天宝十四年),二十四、五岁的陆羽,随着流亡的难民离开故乡,流落湖州(今浙江湖州市)。

湖州较北方相对安宁。

陆羽自幼随积公大师在寺院采茶、煮茶,对茶学早就发生浓厚兴趣。湖州又是名茶产地,陆羽在这一带搜集了不少有关茶的生产、制作的材料。

这一时期他结识了著名诗僧皎然。

皎然既是诗僧,又是茶僧,对茶有浓厚兴趣。陆羽又与诗人皇甫冉、皇甫曾兄弟过往甚密,皇甫兄弟同样对茶有特殊爱好。

陆羽在茶乡生活,所交又多诗人,艺术的薰陶和江南明丽的山水,使陆羽自然地把茶与艺术结为一体,构成他后来《茶经》中幽深清丽的思想与格调。

自唐初以来,各地饮茶之风渐盛。

但饮茶者并不一定都能体味饮茶的要旨与妙趣。于是,陆羽决心总结自己半生的饮茶实践和茶学知识,写出一部茶学专著。

为潜心研究和写作,陆羽终于结束了多年的流浪生活,于上元初结庐于湖州之苕溪。经过一年多努力,终于写出了我国第一部茶学专著,也是中国第一部茶文化专著——《茶经》的初稿,时年陆羽二十八岁。

西元七六三年,持续八年安史之乱终于平定,陆羽又对《茶经》作了一次修订。

他还亲自设计了煮茶的风炉,把平定安史之乱的事铸在鼎上,标明“圣唐来胡明年造”,以表明茶人以天下之乐为乐的阔大胸怀。

大历九年(七七四年),湖州刺史颜真卿修《韵海镜源》,陆羽参与其事,乘机搜集历代茶事,又补充《七之事》,从而完成《茶经》的全部著作任务,前后历时十几年。

《茶经》问世不仅使“世人益知茶”,陆羽之名亦因而传布。以此为朝廷所知,曾召其任“太子文学”,“徙太常寺太祝”。

但陆羽无心于仕途,竟不就职。陆羽晚年,由浙江经湖南而移居江西上饶。至今上饶有“陆羽井”

,人称陆羽所建故居遗址。

直折腾到半夜,周围铺满烟头的时候,杨俊飞熟看完所有资料,也没有找出丝毫的关联词。难道自己从一开始,寻找的方法和方向就错了?

他沮丧的喝了口咖啡,一丝挫败感油然升起。

没想到自己这个解码专家,也会有遇到难题的时候。唉,人果然不是万能的。

就在这时,床头的电话响了起来。

“大侦探,资料盒里的东西都看完了吗?”听声音,就知道是那个古灵精怪的紫雪。

杨俊飞没有好气的哼了一声:“你们给我的资料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干嘛藏头露尾的?”

紫雪明显愣了一下,迟疑道:“那些东西很显而易见啊,全都是关于茶圣陆羽的资料。也就是大侦探你这次的目标。”

“没有其他的意义了?”杨俊飞狐疑地问。

“当然没有了。”

“哈哈,没想到,真的没想到。”杨俊飞不禁哑然失笑起来。

这些年自己在危险里过习惯了,不论任何事情都会往复杂的地方想,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紫雪被他突如其来的笑弄得莫名其妙,也没有多问,只是道:“绑架陆平博士的组织传了消息来,您的任务就是将陆羽连尸体带棺材一起偷出来,到时候会有人接应您。

“根据那个组织提供的资料,陆羽的尸体现在应该被保存在皇甫三星位于城西的别墅里。详细资料马上就发给您……”

第二天一过中午,杨俊飞准备好必要的物品,跳上车就向夜轩的临时研究所驰去。

风刮在脸上,很干燥,也很舒服。

叹了口气,他苦笑起来,没想到自己这个国际知名的大侦探,真的要去做偷鸡摸狗的事情,如果让自己的那几个朋友知道了,不被笑死才怪。

算了,既然已经决定接下这个Case了,那就做到底,再说自己也没有那些无聊的正义感。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是人生存在世上,必须做出的决定。

否则,只能一辈子陷于平凡的生活里,一辈子为衣食住行奔波忙碌,那样的人生,真的会有快乐吗?

何况,这次的报酬,真的让自己很有动力。哼,不觉间,突然又想起了临走前和冰影说的那番话。

“那个笨蛋究竟是怎么会和那种危险的组织搭上关系的?他虽然很令人作呕,但还不至于笨到不懂得保护自己,不懂得与虎谋皮这个浅显易懂的道理吧?”

张冰影的声音立刻黯淡了下去,“那是七年前的事情了。”

她回忆着:“那时我们漂流到加拿大北面最荒凉的欧拉木镇,因为我喜欢那里的恬静,就定居了下来。

“三个月后的一天,平照例出去钓鱼,他总是喜欢当地爱斯基摩人的垂钓方法,你知道的,就是在冻结的河面的冰层上砸一个大窟窿,再放下钓线和饵的那种。

“那天,他过了下午三点也没有回家,他从来就不会过了正午也没回来的,因为那样太危险了,强烈的太阳会把山上的雪融化掉,很有可能形成雪崩。我担心他会出意外,便驾驶雪橇车出外找他。

“可哪想到他竟然呆呆坐在常去的那条河边,眼睛一动也不动的盯着远处的山看。我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原来真的发生雪崩了,但是很远,不会危及到我们。

“我见他看的那么入神,不忍心打扰他,也就陪着他看起来。只见远处的冰山上,雪因为日照的关系而蜂拥的倾泻下来。

“但是先流到山底的竟然是大块的冰!它们砸到结冰的河面上,很快就将河面敲出了一个很大的洞。

“然后雪流下来了,它霸道的把方圆数千米都覆盖起来,形成夺目的白茫茫的一片。这时奇景出现了!河面那个大洞的地方虽然也覆盖了雪,但是因为水与雪温差的关系,积雪开始不断陷了下去,形成了一个流华般漂亮的纯白沙漏。

“我在心里暗暗赞叹。这时平突然站起来像疯了似的大声叫道:”天!那个假设竟然是对的!可恶,这样的情景为什么要让我现在才看到。嘿哈,我错了,一切都错了!没想到那些理论全都错了,这种东西竟然会让我诚心信仰了那么多年。

“‘它在那两个假设中,不过是一个注入了水的纤薄纸罩罢了!’”平激动的紧紧将我搂入怀里,那张狂喜的脸上哭着、笑着、流着泪……

“对了!也就是从那天起,平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开始和那个组织交涉,最后成立了生命螺旋的实验基地。”

“生命螺旋?哼,没想到那家伙离开了大学以后,居然还在进行那么愚蠢的研究。”杨俊飞对那个抢走自己女人的罪人嗤之以鼻:“既然他们合作了七年,你不可能不知道关于那个组织的事情。说出来听听!”

“我真的不知道,就连名字也不清楚。只是感觉那个组织对生命的再生,以及被动生命精神力很感兴趣。平的生命螺旋研究就属于生命的再生,所以那组织就不遗余力的在金钱以及物质上支持他。”

张冰影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其实我并不怎么在乎,平所谓的那个跨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只想和他继续过从前那种安逸平静的生活罢了。我要是早劝他和那个组织脱离关系就好了,至少他不会被绑架。”

张冰影的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每一次的回忆,都会给她带来巨大而又KB的压力,就像自己又经历了那一场刻骨铭心的痛苦一样。

杨俊飞冷哼了一声,很不服气的说道:“女人真是种奇怪的动物。如果根据你说的,九年前你离开我,是因为我待在实验室里,对你很冷淡的话,那么陆平那个家伙呢?

“我不过只是待了三个月,而他一待就是六年多,然后更奇怪的是,在这六年里你居然没有见异思迁!”

“俊飞,你不懂爱,一直都不懂。”张冰影挺起胸脯,直视着他的眼睛骄傲的说:“曾经有人形容过,二十二岁的女人就像一只氢气球,当你一不小心松开手时,它就会飞起来,离你越来越远,直到你再也触摸不到的高度。

“可当时我已经二十五岁了,不再是那只灌满氢气的气球。三年的时间将我和平的感情磨练到了你难以想像的地步。”

杨俊飞恼怒的挥动手臂,突然又大笑起来:“什么爱爱爱的!你一天到晚只知道这个字!嘿,不过也无所谓,你就要永远的属于我了!

“一想到你永远也不能见陆平那王八蛋,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就会莫名其妙的感到非常愉快。哈哈!”

看着张冰影用力咬着下唇,几乎要哭了的样子,杨俊飞就有一种快感。

男人或许就是这样的动物,自己得不到的女人,也不会让对方好受。刺激她,甚至折磨她,会让他被她伤害的伤痕累累的心,稍微的平衡一点。

但,或许不是平衡,而是伤得更重吧,不过,谁又知道,谁又在意呢,最重要的是,他让那个曾经最爱的女人痛苦,这就足够了。

杨俊飞用力的摇了摇头,努力将弥漫在眼中的悲哀甩掉,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虽然对于陆平被绑架一事自己曾有诸多猜测,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那个组织一定知道他和陆平以及张冰影的三角关系。

绑架陆平,十有八九是为了逼迫自己接受他们的一系列委托。

不过,如果真的如同张冰影所说的,那个组织有自己想像不到的庞大,那么为什么还需要透过自己出手呢?绝对没道理,而且,实在太不符合逻辑了。难道是张冰影在说谎?

不对,他了解那个女人。张冰影是真的很关心陆平的安危,不像是装出来的。

再看紫雪毫不费力的就找到了自己的行踪,他们背后确实是有一个庞大的组织在操控着,奇怪,实在是太奇怪了。

注一:祁门红茶每一片不能高于零点六到零点八厘米。

注二:真的六安瓜片外形平展,每一片不带芽和茎梗,叶呈绿色光润,微向上重迭,形似瓜子,内质香气清高,叶底厚实明亮。假的则色比较黄。

注三:一般会按照阶段分别采取“抖、搭、捺、拓、甩、扣、挺、抓、压、磨”十种。
第六章 诈尸(下)

杨俊飞对皇甫三星的那栋古堡别墅并不陌生,紫雪发给他的资料里,有详细的建筑设计图。

根据图纸,他甚至比修建这栋房子的工人,更加了解这个房子的一切。

别墅用的是电磁锁,每隔五个小时,电磁锁里的密码就会随机更改一次。

也就是说,自己拿到的钥匙还剩下三个小时的有效期。

不过对于自己这种级别的高手而言,偷出一个三百公斤重的尸体以及棺材,那是足够了。

皇甫三星也真是个古怪的家伙,他的别墅下,居然修建了一个三万多平方的地下室,也不知道用来干什么不法的勾当。

杨俊飞依靠敏捷的身手以及多年来出生入死的工具,迅速的躲过守卫的勘查,顺利进入了古堡大厅右边的厨房。

根据那个组织给的方法,他打开火炉,又将它关上,如此有规律的反覆了好几次,身旁的冰箱突然缓慢地移开,露出了一个狭小的秘密房间。是个升降机。

“那老家伙的嗜好满古怪的,尽弄些华而不实的机关。”

杨俊飞颇有些小心翼翼的走了进去。

实在太顺利了,总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他提起十二分的注意力,看着指示灯一格一格的向下闪烁,大约过了十多分钟,电梯停了。

门缓缓向两旁缩回去,露出一个硕大的空间来。

即使在昨天夜里,杨俊飞已经无数次看过设计图对这个地下室的描述,当真的处身其中时,才能发现这个鬼地方的庞大。

他仔细的观察着附近有没有警卫走动的痕迹,许久,这才小心的走出电梯,用手扶住栏杆向下望去。

无数巨大的螺旋状物体从地面上突出来,就像一个个张牙舞爪的巨兽,正准备择人而食。杨俊飞不禁打了个冷颤,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心里毛毛的,似乎有什么危险的东西在下边等着他。

他的第六感曾经救过自己许多次,但没有一次像这样突如其来的。

有股寒意停留在后脑勺,令他全身的鸡皮疙瘩怎样也消不下去。

他用手在眼前挥了挥,地下室有恒温系统,从指尖流动的风来看,温度应该在二十六摄氏度的样子。

这样的温度应该不会让自己有冷的感觉。那么,究竟自己在怕什么?

咽下一口唾液,杨俊飞决定下去看看,毕竟机会只有一次,如果什么都不做就走掉,不但自己面子上过不去,弄不好还会被那群猪朋狗友嘲笑。

走进下到底层的电梯,门一开,就有股莫名的寒气,甚或是阴气迎面扑了上来,杨俊飞冷笑着飞快跑出去,然后用背贴墙,打量起了四周。

周围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看不到。

在这个有几万平方米的空间里,没有任何声音,也似乎没有任何生物,恍如鬼域,只有零星的昏暗灯光刺破黑暗,让人稍微感觉到自己还留在人间。

不远处,螺旋的正中央俨然有一根中空的水晶针。

针并不高,稳稳的架在一堆闪烁的仪器上,遍体晶莹,看起来应该是控制室一类的房间。

杨俊飞深吸了一口气,缓慢的朝那个地方移动过去。

不安的感觉越来越浓烈了,究竟这里有什么?为什么会令自己这个早就已经不把生命当回事情的人害怕,那是一种出于人类最深沉潜意识中的恐惧,就像老鼠在天性上就害怕猫一样,似乎在前边,就在前边,有一个带着阴寒气息的东西在守株待兔,等待着他慢慢掉进陷阱里。

有好几次,杨俊飞几乎都要转身离开,放弃这次行动了。

但是每一次都莫名其妙的在心底燃起一股好奇,那种无法抑制的好奇,迫令他不断的向前走,虽然慢,但确实身不由己的移动着。

就在要走到控制室时,有个没有关门的房间,出现在他眼前。

那是最拐角的房间,很大,似乎是研究室。

房间的正中央摆着一个灰白色的石头棺材。棺材附近横七竖八的倒着三个人,两男一女,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活着。

杨俊飞走进去,用手先试探了一下那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少年的鼻息,还有气,看来只是晕过去而已。

他扬起头望向棺材,奇怪,怎么感觉很眼熟?他猛地掏出那个神秘组织给他的照片,然后,笑了。

简直是得来全不费功夫,没想到自己的目标居然就在眼前。杨俊飞开心的走到棺材前,正想将带来的工具装上去。

突然,他愣住了。

原本应该盛放着陆羽尸骨的棺材里,居然什么也没有,只留下一层翠绿色的叶子。

“该死,看到有人倒在这里,我就早应该想到了!”

他恼怒的几乎要大骂起来。

该死,看来对这个死了有一千多年的茶道老祖宗的尸体,有兴趣的人恐怕还真不止一个,竟然被人给捷足先登了,失算!

牢骚归牢骚,杨俊飞立刻在房间里搜索起来。

不管是谁,他既然能潜进来,而且打昏了三个人,偷走了尸骨,做了如此多复杂的工序,就一定会留下线索。

只要找出线索,顺藤摸瓜,凭借自己的关系网和大脑,即使他藏在北极的冰岩下,自己也能将他给挖出来。

毕竟,能在这种守卫森严的地方自由进出的,除了内贼外,全世界就剩下寥寥可数的些许人了。那些人的底细,他碰巧都十分清楚。

没有脚印,奇怪了,地上怎么有一些碎屑?像是放了不知多久的布料,一碰就碎掉了。还有这些洒落在地上的防盗玻璃碎片,为什么碎的那么奇怪?

想到了什么,杨俊飞猛地站了起来向石棺材里望去。

突然,一个拉长的影子,从他的背后映到他身前的地板上。

杨俊飞突然感觉自己全身上下所有的肌肉以及关节都无法动弹了,甚至发出“咯咯”的响动。

那是在发抖!自己居然在发抖!他强忍着内心的恐惧,努力让自己早已僵硬的脖子向后转,希望能看到那个令自己害怕的人或者物体,究竟是什么。

还没等他看清,一股疼痛的感觉从脖子上传递到了全身,冲入了脑中。

大脑一麻,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杨俊飞突然的坐在一个既肮脏又喧闹的破酒馆内,他的手里还端着一杯十分劣质的啤酒。

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冷静的思考着。

刚才自己似乎由于某种原因晕了过去,究竟是什么原因?为什么自己完全想不起来了?

这里,是一个墙壁上贴满法文彩报的酒吧。

窗外,已经是夜晚了。

外边的世界灯红柳绿,看得出是一个称得上繁华的小都市。

这里的建筑物并不是十分高大,但是线条浪漫,显示着浓厚的欧洲中世纪,那种已然登峰造极的建筑风格。

酒馆的斜对面还有一个不算大的展览馆,墙上乱七八糟的贴着手绘的海报,也不知道在宣传着什么。

杨俊飞判断不出这里是什么地方,但是有一点很显然,这里绝对不可能是中国!

中国?自己什么时候又去过中国?

突然,对面的展览馆里传来了很大的喧闹声。

有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抱着头慌张的从展览馆里逃出来,然后躲进了这个酒吧里。

“酒!快一点,给我最烈的那种!”那个绅士一屁股坐到柜台前大声吼道。

“又来了!”调酒师耸耸肩,将一杯暗褐色的鸡尾酒递给他。

这位绅士抓着酒杯一饮而尽后,用力捶打着桌子喃喃嚷着:“他们不喜欢我的画!没有人喜欢……

为什么?究竟为什么!“他的嘴角颤抖着,满脸紧张绝望的样子。

杨俊飞盯着他,突然觉得他很眼熟,像是在哪里见到过!

“到底是在哪里?哪里?”他用手指点着桌角,在脑海里飞快的搜索着关于这个人的资讯。不久,他激动的站起身来!他想起来了!这个人不就是,不就是……

杨俊飞强压住内心的震惊,端着酒坐到那位绅士左边,用法语问道:“请问,您是文森?梵谷先生吗?”

那位绅士明显还没有从打击中清醒过来,紧张的问:“您……您也是来辱骂我、打我、砸我的画吗?”

“什么,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杨俊飞一愣,突然明白过来!天哪!现在自己竟然处身在一八八九年的法国南部城市阿尔。

根据他看过的《梵谷小传》,文森?梵谷曾经数次展览自己的作品,但最糟糕的一次是在一八八九年三月的阿尔。

不习惯印象画派的文明人,愤怒的将他画展中所有的画都砸的粉碎,许多人更不解气的扬言要将他变为残疾人士。

记忆里那件事,应该发生在梵谷被美术学院退学,辗转到巴黎,住在弟弟西奥的公寓,并结识罗特列克、贝纳、毕沙罗、高更等画家以后吧。

那这么说,杨俊飞突然一惊!对了,如果真的是这个时段,那么再过十六个月,梵谷就会用手枪自杀了!

但是,自己刚刚不是在中国的湖州吗?难道这是在梦里?他用力捏了自己一把,好痛。不是说在梦里,人是不会感觉到疼痛的吗?那到底自己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中?

杨俊飞叹了一口气。看着梵谷那可怜萎缩的样子,自己或许可以帮他一些什么小忙吧。即使那只是在梦里。

“我一直都很喜欢你的画,可以卖给我一幅吗?”不假思索的,杨俊飞说出了一句可以让全世界的史学家跌掉眼镜的话。

“什?什么!您喜欢我的画,还要买它们?”梵谷因惊讶而张大了眼睛,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对!我想买您的画。可是您知道,我的钱并不多……所有就买那幅‘鸢尾花’好了!”杨俊飞装出很可惜的样子。

他满脑子的坏水,刚才也暗自搜了全身,很明白自己身上可以在这个时代流通的货币,根本是一个子儿也没有,而且他也完全没有想过付款的问题。

只是希望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挖空心思、想方设法让梵谷把画送给自己。

不过他故意忽略了一个事实,“鸢尾花”的确是梵谷著名的代表作之一,它被认为是梵谷在黄色小屋里画的最后一幅充满律动及和谐感的画,而在一九八一年被日本人以大约一百二十七亿日圆的天价买走。

现在它的价值更高达了四亿美元,是历史上价格最高的一幅画。

可惜这幅画是在一八八九年五月完成的,即使是梵谷,也没有可能知道自己会在两个月后画出这幅画吧!

杨俊飞无法判断出自己究竟是不是在作梦,如果真的是梦的话,梦里的梵谷应该不会有那么清晰的辨别能力才对。

但是,梵谷居然愣愣的问道:“‘鸢尾花’?那是什么?我从来没有画过!”

“那您身边有什么画?像‘向日葵’或者‘迦赛医生像’?”杨俊飞不甘心的问。

“这些画我都放在黄色小屋里,离这儿太远了!所以……请您跟我来。”梵谷离开柜台,带着杨俊飞走进展览馆。

这个不大而且简朴的地方,现在就像打了一场大仗般,到处都是满地狼藉。

梵谷从门后的地毯下,拉出一幅画说道:“现在就只剩下这一幅了。是我看到情形不太好时偷偷藏起来的。我叫它‘红色葡萄园’。”

杨俊飞饶有兴趣的审视着,这幅用蓝布碎花布包起来的画。

手法看来是梵谷惯用的深远空间感,而且用红色来描绘葡萄树,很具表现性。

突然,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问道:“为什么你要把阿尔农妇,画成布列塔尼亚地方的装扮呢?”

梵谷赞赏的哈哈笑道:“你不觉得这样更能衬托出这些妇女的勤劳吗?”转过头,他惊奇的发现那个一直和自己说话的年轻人,和自己的画竟然都不见了。

“我的画被偷了!”梵谷快速冲出门,搜索着杨俊飞的身影。

可是他看到的只有万籁俱寂的夜,和繁华的街道上来去匆匆的人影。

文森?梵谷沮丧的向回家的路走去,这一天实在发生太多事情了,真有种累的感觉!不过他一向都是个乐观而又热情如火的人。不久后他就笑起来,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哈,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偷我的画。看来我渐渐已经有一些出名了吧。我的画应该也有些价值了……至少有被偷的价值!”

他喃喃自语道:“努力!这幅画……嗯!就当是被卖出去的第一幅吧!”

唉……史学家和那些文森?梵谷狂热的画迷们,恐怕永远也不可能知道的是,那幅极有纪念意义的画——“红色葡萄园”的买方,并没有花四百法郎……

有个家伙在梦里,将他们认为是梵谷生前唯一卖出的作品,没有花一个子儿的拿走了。

不过更不会有人想到的是,“红色葡萄园”的买方并没有发大财,因为他此刻正漂浮在黑暗的、有些粘稠的虚空中。

杨俊飞努力的令自己保持在冷静状态,虽然他很惊讶,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到了这种地方。

四周没有任何光线,同时也听不到任何声音,就算是在极静状态下,必然能听到的心跳似乎也停止了!

但自己还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它的跳动……但是却听不见!

为什么?是因为没有传播空气的介质吗?那么现在自己正呼吸着的又是什么?抑或是自己已没有呼吸了,而一切都只是自己的错觉而已……

疑问一个接着一个窜入脑子里,杨俊飞几乎要疯掉了。

突然一阵惊天彻地的巨响卷席过来,他向极后方望去,顿时全身像有电流通过似的呆在当场。

极远处,印入眼帘的是一幕令他这辈子也难以忘记的景象。

只见这个看似无限大的空间,在远处被猛地一分为二。

裂缝在不断的增大著,像一张巨大的、KB的令人撕心裂肺的大口,它将身旁的空间、身旁的黑暗无情的碾碎,它轰鸣着向自己鲸吞而来,但杨俊飞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逼近,丝毫想不出任何逃脱的办法。

这种讨厌的感觉是那么的令人绝望……

杨俊飞大声吼叫着抒发着自己的恐惧,他甚至闭上了眼睛!但是这个庞然巨兽似乎并没有对他造成任何危害。无尽的黑暗闪过,奇景又出现了。

他依然飘浮在空中。

不过这却是实实在在的天空!阵阵风吹拂过脸颊,他不禁往下望去。

黄沙正满天飞刮着,一碧如洗但又略显凄凉的天空里,炎热的可以将鲜肉烤熟的烈日,疯狂的升起在偏东方的远处。

沙云密布,令视野也模糊不清起来。

杨俊飞隐隐的可以看到,沙漠里散乱的傲立着一些浅黄色的耸起物。仔细的打量后,他惊奇的发现,那些竟然是只有撒哈拉才有的胡夫金字塔……这里,是埃及?

他突然不明白自己作的这个莫名其妙的梦,到底有什么意义了……

努力想了一会儿,杨俊飞哑然失笑,自己居然想去了解自己无聊时作的梦,这样的举动本身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梦如果真的存在意义的话,那就不是梦了。

既然明知道是梦,那就尽情欣赏好了,虽然这个梦实在是清晰的有些过头了。

处在这个第二梦中的他,只能在空中默默的看着,什么也接触不到,很是没有趣味!

杨俊飞有些恼怒的向上方望去,顿时,一副令他目瞪口呆的景象展现在眼前。

自己的上方并没有天空的延续!没有平流层,没有臭氧层,没有热层,当然也没有星空。他看到的赫然是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

杨俊飞感觉自己像是头朝下在空中悬吊着。

自己能俯瞰到的是一座巨大的城池。

这个城池被规划的四四方方,一层接着一层有着十分紧凑的结构。

是夜晚了。

一轮斜月懒散的将冰冷的银色光芒普洒在大街小巷,他注意到,有许多人家的大门都敞开着,显然是对当时的治安很有信心。

然而最显眼的,却是耸立在市中心与南郊区的两座高塔。

一座是楼阁式样的青砖塔,造型庄严古朴。

而另一座塔身,显然是采用密檐式样方形砖瓦结构,样子看起来非常秀丽玲珑。

这两种特殊的构造,当然难不倒对古代建筑颇有研究的杨俊飞。

他立刻判断出了现在处身的位址与年代!

“这是长安!是唐朝开元盛世时的长安!”一向处变不惊的他,也开始大捂其头了。

史书上大量记载着唐朝唐玄宗前期,人们的生活水准和城市治安,达到了空前的水准,人民安居乐业、夜不闭户。

但是这个可以让史学家疯狂的时代,在现在的他看来,却又显得那么的诡异!

他似乎就像汉堡一般,被夹在两个时空中央。

身体曝晒在撒哈拉大沙漠,而头部却属于中国的盛唐!

嘿,说出去绝对不会有人相信,恐怕还会被送到精神病院吧!幸好这只是个梦而已,醒来就好了。

头脑变得更加淩乱起来,越是说不想,越有千头万绪挤压的杨俊飞,气也喘不过来。就在他苦苦挣扎的同时,整个空间又开始变幻起来。

黑暗……这次依然是黑暗。

没有光,但远处却有细微的声音。

杨俊飞突然发现自己其实是可以移动的。

手脚的整齐挥舞,可以让自己稍稍前行。

阻力非常大!有些像在粘稠的石油中游泳一般,使行动变得异常困难,但是这样也让杨俊飞好受多了。毕竟一动也不能动的感觉实在不怎么舒服!

有光点在前方亮起来。

细微的声音开始变大了……越来越大,最后形成了震动耳膜的巨大洪流。

光点变化着,在接近自己时,变成了无数个细小的存在。

突然,杨俊飞的眼前豁然开朗。

眼前是一个宽敞明亮的教堂,教堂里空荡荡的,只有讲义桌前站着三个人。一男一女穿着雪白的礼服和婚纱。

“陆平先生,你愿意娶张冰影小姐为妻子,并且不论贫困,疾病,痛苦,都会永生永世的爱着她吗?”

在这个高大的教堂里,似乎正在进行一场没有任何人参加的婚礼。

陆平和张冰影静静的站立着,他俩对视一眼,脸上浮现着刚毅的微笑。

“我愿意。”陆平肃然的点头。

“那么张冰影小姐,你又愿意嫁给陆平先生吗?并且不论贫困,疾病,痛苦,都会永生永世的爱着他?”牧师问道。

站在他俩身后的杨俊飞,再也无法保持大脑的平静,他无法再去理会现在的自己是不是只是在一个梦中,七年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如果自己在陆平和张冰影的婚礼上,自己究竟会怎样?

就算只是在梦中也好,他会打掉自己那个最好的朋友的下巴。

杨俊飞不断叫着,挥动着手,甚至想把牧师那张可恨的嘴捂起来。

但这一切都只是徒劳而已,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了他的存在。

“我愿意。”张冰影轻轻的说。

顿时,杨俊飞感到头脑爆开了,就在这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再一次的失去了这个他最爱的女人,失去的那么刻骨铭心。

该死!这种可恨的时空,这种该死的状态。

他竟然什么都做不了,什么也不能挽回,只能眼睁睁的注视着从前的历史,以另一种方式将似真似幻的真相展现到自己眼前,看着张冰影再一次离他而去,那种无力的心痛感,刺激的杨俊飞几乎要发疯了。

他狠狠的敲了敲脑袋,突然间,整个时空又变幻开来。

眼前一黑,接着一亮。

他彻底清醒了过来……
第七章 失窃

我第一个清醒过来,摸了摸到现在还隐隐作痛的后脑勺,大脑逐渐摆脱了模糊不清的混乱状态,变得比较有逻辑起来。

自己似乎被什么打晕过去了,晕过去之前呢?我似乎正在惊讶,但是,我究竟在为什么而惊讶?唉,头痛,我还要好好想想。

就在我趴在地上冥思苦想顺带发呆的时候,倒在一旁的二伯父和雨欣也慢慢醒了。

二伯父那人精一起身,就疯狂的向不远处的石棺材跑去。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听见他一阵大叫,然后捂住胸口呻吟起来。

我急忙过去一把扶住他,连声问:“怎么了?”

“不见了,陆羽不见了。”

只见他面如死灰,全身都在颤抖。

我定了定神,朝石棺材望去。

果然,里边只剩下一层翠绿色的叶子。陆羽的尸骨,居然不见了。

夜雨欣也凑了过来,她似乎并不在意那位茶圣的尸体,只是望着那些不知名的茶叶发呆。

我向四周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视线又再次聚焦在棺材上。

地上,到处都洒落着防盗玻璃的碎片。

我随手捡起一片,突然浑身一颤,急忙朝石棺材里望去。

奇怪!实在太奇怪了。

我一边看一边紧皱眉头,有个匪夷所思的想法,不禁从大脑中冒了出来。

身旁的夜雨欣,使劲拉了拉我,低声道:“小夜哥哥,棺材里边的叶子似乎有点不一样了。”

我诧异的看了她一眼:“哪里不一样?”

“你自己看看,这些茶叶的颜色似乎变了。”雨欣疑惑不解的说。

我仔细一看,确实发现那些不知名的茶叶色泽变得黯淡起来,再也没有刚看到时那种青翠欲滴的模样。

“不算奇怪,或许是因为接触到了空气,产生了某种我们不知道的化学反应。”我不太在意的答道,满脑子依然充斥着刚刚产生的那个想法。

如果那想法是真的,就意味着……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实在是太诡异了。

“小夜哥哥!”

雨欣见我心不在焉,大喊了一声,然后将双手平摊开,放到我眼睛底下,“你再看看我手里的叶子,左边的是我晕过去前抓在手心里的,而右边则是我刚刚从棺材中拿出来的。如果真的是遇到空气产生了化学反应的话,那你怎么解释现在的状况?”

只见夜雨欣左手掌上的茶叶依旧翠绿,丝毫没有黯淡枯黄的迹象。

我大脑一震,顿时什么话也说不出了。

究竟刚才是什么令我们三人晕了过去?而在我们晕倒的那期间,究竟又发生了什么?是有人潜入了,偷走了陆羽的尸体?

不对,从现场情况看来,实在是有太多的疑点了!

我绕着石棺材走了几步,突然踩到了个软绵绵的物体,险些摔倒在地上。

低头看了一眼,先是大吃一惊,然后邪邪的笑了起来。恐怕,线索被我找到了!

“这样对待一个人类,特别是很帅气的中年男人,似乎不太人道吧。”雨欣有些犹豫。

我顿时嗤之以鼻:“用眼睛看就知道他是小偷,对小偷还管什么人道不人道。你看人家二伯父干得多好,光在他腿上就缠了十八圈钢丝。

“你也别闲着,把手给他绑紧,不要因为这个中年老男人长得帅了一点,就故意创造让他逃走的机会。”

听着我们调侃,二伯父夜轩黑着脸,继续拿钢丝在那昏倒的男人身上捆了一圈又一圈,似乎对待的是一个杀他全家的仇人。

“但是,我们首先应该找员警才对。”雨欣还是有点困扰。

我笑了起来:“别犯傻了。如果真的交给员警,以他们立案侦察的速度,刚开始调查现场的期间,陆羽的尸骨都不知道被转移到哪里了。只要落入那些销赃网路宽的黑市里,立刻就能转手,到时候还找得到个屁。”

雨欣撇了撇嘴:“我才不相信有人会出钱买那种鬼东西。”

“小夜说的没错。”夜轩抬起头沉声道:“日本人会买。当我挖出陆羽的尸骨时,第二天就有个匿名的日本人在黑市出价七千万美元。

“他声称,不论卖的人用何种手段取得陆羽的尸体,只要摆在他面前,他就立刻付钱。这件事绝对不能让警方介入,不然一切都完了。”

“谁不爱七千万美元呢!”我用手轻轻拍了拍那个还在昏迷中的中年老男人的脸,“我们先让他清醒过来,再舒服的听他讲讲自己的故事。我对他的故事,突然很感兴趣了。”

雨欣迟疑的问:“怎么才能让他醒过来?”

“很简单。”我在饮水机上接了一大盆水,然后猛地泼到他的头上。

这个粗鲁的方法很有效,只听那家伙呻吟一声,缓缓睁开了眼睛。

杨俊飞醒了,他迷惑的看着眼前的三个人,大脑依然不太适应现在的环境。

他用力动了动,却发现自己丝毫都动弹不了,才明白自己被紧紧地绑住了。

一清楚现在的形势,杨俊飞敏锐的眼睛,立刻不经意的从三个人身上扫了过去。

眼前那个十七八岁的男孩,正带着一种古怪的笑意看着自己,那种笑很熟悉,他自己也常常会这样笑,每次这样一笑,就绝对有人会倒楣。

看来,这家伙绝对不是什么简单的货色。危险!非常的危险。

男孩旁边有个女孩,很漂亮,她望着自己的眼神里有三分紧张,七分好奇。恐怕是个单纯未经世事的大小姐。

最右边的那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他的样貌自己很熟悉,是夜轩教授。这次目标物的名义主人。

看他咬牙切齿望着自己的样子,估计是把自己当作偷窃陆羽尸体的盗贼了。

杨俊飞苦笑了一下,虽然自己确实算是,但并没有得手,顶多当个未遂犯罢了。

奇怪,他们似乎并没有报警,难道他们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警方插手?

微一思索,杨俊飞喧宾夺主,首先开口道:“不用对我行刑,也不要对我用什么下三滥的手段。我先申明,陆羽的尸体在我到的时候已经不见了。”

“空口无凭,谁会相信你?你当我们是三岁小孩啊。”我嘲讽道。这家伙,看来不笨。

“哼,为什么类似审问的时候,差不多都是翻来覆去的那么几句,有点创意行不行,小伙子,你看太多连续剧了。”杨俊飞第二句就出言试探对方的底线情绪。

没有任何反应,我只是淡然笑了笑,望着他道:“你是个聪明人,那么就不用多说太多废话了。

“用激将法捣乱我的情绪这么老套的方式,任何三流的连续剧里都有,难道你从来不看连续剧吗?”

有趣的家伙!杨俊飞突然很想笑,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在这种情况下,遇到一个可以和自己针锋相对的人。实在不应该啊,那小子聪明归聪明,不过还是嫩了点。

杨俊飞在自己的脸上,挤出一丝神秘的笑容,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说道:“我是不是说谎你应该很清楚。你也发现了对吧,你一定也和我有同一个疑惑,棺材附近的玻璃,实在破碎的太不寻常了。”

我望着他,哼了一声,不语了。

被引起好奇心的雨欣,立刻抓住我的胳膊问道:“小夜哥哥,你们究竟在说什么?”

二伯父夜轩也略带兴趣的望向我。

我苦笑一声,指着地上的防盗玻璃碎片说:“其实,从刚才我就发现了一个不太正常的情况。这些破碎的玻璃,确实很有问题。”

“哪里有问题了?我怎么什么都看不出来。”雨欣仔细的看着地上,然后疑惑的摇头。

“关键是在石棺材里边。”我解释道:“我来的时候就发现,整个棺材都被七厘米厚的防盗玻璃柜罩了起来,在玻璃柜里边,甚至渗透不了空气。

“先把我们怎么晕倒的事情摆在一边不说,如果真的是有人潜进来了,打破玻璃偷走陆羽的尸骨的话,那么玻璃的碎片就不可能只是落在地上。

“在外力的影响下,棺材里不论如何,也应该会落一些进去,可是你们自己看……”

我用力的拍了拍石棺材的边缘,雨欣和二伯父凑过头去往里看了一眼,不禁惊讶的叫出了声。

“发现了吧!棺材里完全没有玻璃碎块。那就意味着……”我用力吞了口唾沫,用干涩的嗓音说道:“就意味着,玻璃是从里边被打破的!”

所有人,包括被绑成粽子的杨俊飞,全都禁不住打了个冷颤,只感觉有股寒气从脚底冒了上来。

“不可能,荒谬,太荒谬了。”二伯父夜轩摇着头,脸色发白的说:“好歹我也当了二十多年的考古学教授了,什么尸体古坟没有见过!

“如果按照你的说法,一个已经死去一千两百多年的古人,居然活了过来,而且赤手空拳的将七厘米的防盗玻璃打破,这事情即使是正常人都做不到……我不信,绝对不信!”

“死去一千两百多年的人,当然是活不过来了。”我望着他的眼睛,淡然道:“但如果活过来的不是人呢?”

“不是人,那么究竟是什么?”雨欣的眼睛里流露出恐惧。

在这种诡异的情况下,即使是我都有种莫名的惊骇感,更何况是像她一般没有经过什么大风大浪的女孩子。

我努力的平复情绪,沉声道:“二伯父,你不觉得奇怪吗?从陆羽的尸身经历一千多年没有腐烂,还有那些垫在他尸体下一千多年的茶叶,那些不知名的茶叶不但古怪,而且还没有流失任何水分,即使到了现在,依然像是刚刚才摘下来一样。

“它的存在本身已经是一种不自然了。其实仔细想想,陆羽尸体上的一切,几乎都超出了常规,就算他突然活了过来,恐怕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确实没有什么奇怪的。有意思,听了你的分析,我对这个Case越来越感兴趣了。”有个声音从我们身后传了过来。

我猛地一回头,居然看到那个一分钟前、还被绑的像个粽子似的中年老男人,正拔葵啖枣的站在研究室的门外。而研究室的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关了起来。

那家伙冲我眨了眨眼睛,得意的道:“臭小子,想困住我,你还太嫩了。再见。”说完,就飞快的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

我看了一眼地上的钢丝,叹了口气。

聪明的家伙,居然故意让我讲出玻璃的事情,引开所有人的注意力,然后用特制的锉刀,不动声色的将细钢丝弄断了。

哼,刚才自己明明搜遍了他的全身,真不知道他的锉刀到底藏在了哪里。

二伯父见打不开门,顺手抄起一把椅子用力的砸了过去。我急忙阻止了他。

“陆羽的尸骨确实不是那男人偷走的。”我轻松地说:“他也被打昏了,没有作案的时间。”

“但不可能就这样放他走掉,说不定他知道些什么重要的东西。”二伯父急道。

“以那个男人的能力,我们不可能抓住他的。放心,他绝对会回来找我。”我奸笑起来,从兜里掏出一枚戒指,轻轻的上下抛着:“前提是,如果这个东西对他很重要的话。”

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最重要的东西往往都是放在身上的。特别是在偷东西的时候,在只要失手就会遇到危险的情况下,那男人的无名指上,依然戴着这枚会碍手碍脚的戒指,那这东西,一定很重要。

哼,不过那个中年老男人,倒是让我产生了兴趣。

疑点又多了,没想到一下飞机就会遇到这么多事情,临行前二伯父说我会不虚此行,敢情带着这种类型的涵义啊。唉。头痛。

究竟那具尸体到哪里去了?

就算它是诈了尸,也应该有迹可寻吧。难道,除了那个男人外,还有一批盗贼?

视线突然扫到了什么,我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在那个中年老男人倒过的地方,留着一个又扁又方的用蓝色碎花布包着的东西。我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幅画。

“这幅画看起来怎么那么眼熟?”雨欣凑过头来看。

我淡淡道:“这是梵谷的经典油画,‘红色葡萄园’。哼,那个中年老男人真的有够奇怪的,居然背了一幅画出来偷东西。难道他今天不止偷了一家?”

“嗯,那个,请问一下。”雨欣红着脸,突然道:“那个你口中的梵谷是谁啊?”

我顿时瞪大了眼睛,就像看到了外星人一般的愣愣望着她,吃惊的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注意到我的视线,雨欣的脸更红了,她一脚跺在我的脚背上,气恼的说:“难道不知道他很丢脸吗?人家从小就被老爸灌输草木知识,有些东西不知道完全是正常的。”

这!这也叫正常?在现代这个文化速食时代,有谁不知道梵谷的画。唉,疯子叔叔不愧是疯子叔叔,小时候不但折磨我,还把他的女儿当作延续,折磨到了现在。

我和二伯父对视了一眼,有些无奈的咳嗽一声,解释道:“梵谷全名叫做文森?梵谷。一八五三年生于荷兰的一个新教徒之家。少年时,他在伦敦、巴黎和海牙为画商工作,后来还在比利时的矿工中当过传教士。

“一八八一年左右,他开始绘画。一八八六年去巴黎投奔其弟,初次接触了印象派的作品,对他产生影响的还有著名画家鲁本斯、日本版画和著名画家高更。

“一八八八年,梵谷开始以色彩为基础表达强烈的感情。他曾短暂与高更交往,后来神经失常,被送进精神病院。

“在经历多次感情上的崩溃之后,梵谷于一八九0年在奥维尔自杀。他对野兽派及德国的表现主义有巨大影响。

“总之,梵谷一生为人敏感而易怒,聪敏过人,在生前他在许多事情上很少成功。

“其人生活不幸而且艰辛,可他却随时都有献身给别人的爱、友谊和对艺术的热情。

“在比利时作传教士期间,他目睹穷人的艰难生活,决定以最大的热情,帮助那些煤矿工人,他义务收容那些受重伤而垂死的矿工,希望以抚慰之词和自我牺牲精神帮助弱者搏斗,不过,他只干了六个月就被解雇,原因是他对工作过分热情。

“在短短的三十七年人生中,梵谷把生命的最重要时期贡献给了艺术。

“他早期画作爱用荷兰传画的褐色调,但他天性中火一般的热情,使他抛弃荷兰画派的黯淡和沉寂,并迅速远离印象派,印象派对外部世界瞬间真实性的追求,和他充满主体意识的精神状态相去甚远。

“他不是以线条而是以环境来抓住对象;他重新改变现实,以达到实实在在的真实,促成了表现主义的诞生。也就是说,一句话,他对于艺术界而言是个十分伟大的人,而且,他的画也是所有画家中,卖的最高的。”

“那他当时岂不是很有钱,那么有钱居然会选择自杀,真是个怪人!”雨欣不屑的说。

“很抱歉,梵谷一生都贫困潦倒。”我舔了舔嘴唇,“他在世的时候,唯一卖出去的一幅画就在你手里。据说买画的人花了四百法郎。”

“那这幅应该是赝品了?”雨欣看着手中的画。

我立刻点头,“绝对是。如果是真品的话,那你现在手里至少捧着两亿美元以上。”

“不对。”

二伯父夜轩仔细看了看画,突然惊讶的眼睛都泛出了白光,他使劲的将嘴里分泌出的口水咽下去,用颤抖的声音道:“虽然我对画的研究并不是专业级,不过,这幅画似乎是真的!”

“不可能!”我全身一震,不由得喊出了声音,“这幅画的真品,现在应该保存在莫斯科普希金博物馆里。”

“谁知道哪?或许那个男人刚在普希金博物馆里偷了这幅画,然后又跑到这里来偷我的陆羽的尸骨。”二伯父苦恼的思索着。

“你认为这种可能性有多大?”我苦笑,“如果是你,你会背着一幅价值两亿美元的画去偷东西?

这样既不科学,又妨碍运动,而且非常不符合像他那种聪明人的逻辑。“

“总之,我把这幅画拿去朋友那里检查一番,到时候就清楚了。”夜轩叹了口气道。

也只有如此了,我望着这个偌大的实验室,今天实在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多得我根本就找不到头绪。

许多事情似乎都没有联系,而且也更不符合逻辑。

比如说那个古怪的中年老男人,我似乎对他越来越感兴趣了。
第八章 混淆的记忆

“医生,最近我常常作一些古怪的梦,而且更奇怪的是每次醒来的时候,我竟然都不敢判断那是不是真的只是梦!”

张克大大咧咧的坐在白色的医疗椅上,向自己的心理医生询问。

医生认真的做了记录,判断道:“你的身体状况并没有任何问题,我看你是太累了,建议你先停止工作,到一些风景优美的地方散散心。

“还有,尽量要想一些让自己轻松的事情,过一段时间自然会好起来的。”

“但最近我还发现自己竟然开始有口吃的毛病了。你知道我从小都是口齿伶俐的,可是现在只要我一紧张,就会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苦恼的挠着头。

“还是太累的缘故,你的精神太压抑了。”医生皱了皱眉头,“等一下我给你开些安神药,你每天吃一片。如果下星期还有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最好到医院进行脑部扫描。”

回到家,望着空荡荡的家和如战乱后的房间,张克大为懊恼。

看来倩儿还是没有回来,难道那件事真的让她很生气吗?哎,女人,真是越来越搞不懂这种生物了。

他稍微想了一下,坐到电脑前开始写信。

倩儿:

你好。

在你挂断电话后,全身都很冷。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两点四十九分,我在小草屋附近的网吧里。

我没有喝酒,六年来第一次有抽烟的冲动。我买了一包烟,打开,拿起一根含在嘴里。但是抓着打火机的右手,却在不停地颤抖。

我害怕,害怕抽烟以后会更烦躁。

所以我走出去,买了一杯咖啡,喝了一口,然后决定给你写这封信。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高兴。咬了咬烟的过滤嘴,我变得不太灵光的脑袋归结出了四点。

第一,是因为那天我无意识的喊出了淼儿这个莫须有的名字。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大,我还是要澄清一点,那一看就是我没有睡醒时的胡言乱语!

我以为你也清楚,所以这几天就没有多加解释,以为你只是开我玩笑几小时、几天罢了。

但是,我不希望你猜疑我对你的爱,这种玩笑,我玩不起。

第二,是这几天住在你的手帕交的家里,那个麻雀对你说了些什么?

抱歉我这样说,我终于把打火机打燃了,网咖老板在盯着我看,似乎觉得我有纵火的可能性,恐怕是我现在的脸色实在不好看吧。

虽然我现在的心情真的坏到想把这个网吧给烧掉发泄一下。

嗯,怎么说呢,请你更相信自己,更相信我一点好不好?

我是个男人,也爱面子,但为了你,我可以连面子都不要的,去搞一些自己都鄙视的小动作。

爱上一个人,就是有许多的害怕和猜疑,我会怕你回家不安全,会怕你走在路上有危险,害怕你工作时谁谁会欺负你,总想去分担你的不快、烦恼和痛苦。

因为我觉得这是我的义务,所以只要不是我送你回家的话,我就会很心虚,会打电话一次又一次的确定你是不是安全。

你或许不知道,最近几天你挂我电话的时候,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差点没去报警。

我知道你是一个很容易受到别人影响的人。但是别人的意见和话不重要,真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自己的看法,对我的看法。

第三,或许是你的月事来了吧,如果真是这样,告诉我,我会给你熬四物汤,这可是我最拿手的。

朋友说“爱情”这个词的前身是“乞讨”,我深以为然,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实践过。

现在我总算尝到了个中的滋味,很多时候,都是我在祈求着你来爱我。

我知道我们之间的感情并没有相信中的坚固,但是我很清楚,你就像我爱你一般的爱我,一直都知道。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三点二十九分。

我终于点燃了六年来的第一支烟。我把它含在嘴里,又放到了烟灰缸上,我还是没勇气抽。

我对你发过誓以后不再抽烟了,对你的誓言,对我来说是绝对的,我有时真的是太钻牛角尖,太可笑了,对吧?

呼,心里好沉重,就像万斤重的石头压在了心脏的位置,重得我就连手指都没有力气抬起来。

还是感觉香烟的臭气很刺鼻,看着烟袅袅升起,莫名其妙的会产生一种落寞感。

你知道吗?刚刚你又挂断我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咖啡厅里。

我把电话凑在耳边,一动不动的坐了半个多小时。

我摔坏了手机,折断了银行卡,然后用左手撑住头,突然很想哭。

求求你,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请如实的对我说。

我是你的男朋友,你有什么不能对我说的?对我有什么不满,说出来,我改。

不要什么都不说,躲着我,不接我的电话,那样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只能让我难受过后,还是难受。

还记得你哥生日那天吗?当我向你哥敬酒的时候,我本来想说,谢谢你这么久以来对倩儿的关心,以后她就交给我了,我会让她幸福!

我知道她身体不好,我知道她有许多不好的习惯,但是我会包容她,我会一直都在她身边,陪她。

抱歉,可能是烟熏的吧,也可能是网吧的风沙太大,我哭了。

抱歉,有时候流一点眼泪也满不错的,对眼睛有好处,我真的希望我们之间更了解一点,你能更了解我一点。

不要对我沉默,我怕那种感觉,因为什么都无法知道,也没办法猜测到。在那模糊不清的一片黑暗里,我根本就无法动弹。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三点五十五分。

我的手也开始僵硬起来,网咖的空调似乎没有给我带来丝毫的温度。我只是感觉很冷,冷得在发抖。

五年前,我没有目标,懒惰,无止境地颓废。我以为自己永远都会在这个充斥着六十亿人口的拥挤星球上,孤独地一个人生存下去。

然后你出现了。或许正是你的出现,才让我的思想完全改变了。

然后我毫无理由,莫名其妙地爱上了你,而且非常非常爱你,远远超出你想像地那么爱你。我希望你待在我身旁的每一天,都会开开心心的生活。

所以当我看到你工作后,那副憔悴的样子,我真的很心痛。

我决定不再让自己有后路,爱你,分担你的一切,让你快乐。

我再次找到了生活的目标,我把你当作自己心灵的支柱,让自己产生一种向上努力的欲望,想让你过得好,开心,永远。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上星期你去出差时,晚上给你电话,曾经在最后说,我爱你。

请不要怀疑,我确实爱你。我忍不住想把心里的想法向你宣泄出来。

虽然我好想,好想听到你也有一天,突然地对我说,你爱我。或者在我再次的求婚时,突然的对我说,我愿意。

但是我不会奢望那么多,只要有你在身边陪着我,有你鼓励我,有你关心我,能够常常看到你开心的笑容,一切都已经足够了。

所以,求求你,更爱我一点,好吗?

我好想能够拥有自己的事业,赚钱,让你痛痛快快的想怎样就怎样。我会给你翅膀,让你飞翔。

两个人之间,只需要我努力就好了,我实在不想再看到你憔悴的样子。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二十五分。

第一支烟早就已经燃烧殆尽了,我点燃了第二支,凑到嘴前,抽了一口。

好辛辣的感觉,我真的怀疑自己从前为什么会喜欢抽这种玩意儿?如果感情就像抽烟那样简单明了的话,你我都会快乐许多吧。

你厌倦我了吗?这是我能想到的第四点。[奇书网 Www.Qisuu.Com]

如果厌倦了,就坦白的说出来,给我一个痛快!不要把我吊在那里,每天每日每夜都煎熬在痛苦里,那种感觉,我讨厌,也害怕。

你说你讨厌脚踏两条船的人,其实真正讨厌脚踏两条船的人是我,也是我永远都不会做到的事情。

对我而言,所有的精力加起来,也只能够爱上一个人。

所以,在我求婚的时候,不要再对我说改天吧,这种不确定的词语让我痛苦,让我想哭,感觉自己越来越不坚强了。

看到你哥对你那么好,我真的很羡慕,也很不爽。我尝试着比他对你更好,更细心。我尝试着一切,只要是为了你。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三十六分。

该说的都说了,等着被审判吧!不论你是不是在考虑和我分手,我只希望一点,请你确定我对你的感情。

我说照顾你、爱你,所说的甜言蜜语,统统都是真的,虽然有些文学上的夸大,但是,确实是出于肺腑的。

如果还觉得我哪里有做的不够的地方,告诉我。

天气冷了,小心感冒。我知道你有花粉过敏症,小心一点,不要吃太辛辣的东西。

还有,你太瘦了,多吃一点,我准备把烟扔进网吧附近的河里。

或许你会觉得我啰嗦,但是,我真的好害怕会失去你。

当你爱过,失去过以后,心绝对不会变得更坚强,而是会更脆弱,我不知道,再失去一次自己最爱的人,究竟会怎样……

IchliebeDich!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四十分。

恐怕,这是最后一次对你说,我爱你。

Your克(Maybe)(西元2005/04/10)

写完信,把这份Eamil发了出去,张克揉了揉太阳穴,脑子不知为何,最近总是变得模糊不清。

赵倩儿和崔淼儿这两个名字,总是会被自己混淆在一起。

究竟,那个崔淼儿是谁呢?唉,倩儿自从在那天听到自己叫淼儿这个名字后,就再也没回家过,打她的手机也不通,头痛。

张克确定似的翻开相簿,看着自己和最爱的人交往以来留下的回忆,时时痴笑,时时苦恼,似乎只有在这一刻,崔淼儿的名字才会暂时从自己的脑子里抹去。

赵倩儿是自己五年前认识的,那时候自己还在荷兰读大学。说起来,他俩的相遇以及相恋,充斥着大量的浪漫、震撼性、戏剧性、以及偶然性。

五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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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forsomeone?

Someonetofallinlove?

ThereisnoCHOICEbutstepintotheLoveEscalator!

歌回荡在耳朵里,张克的心情却并不好。老实说,他,失恋了。

就在他失恋的第二天,他在图书馆偶然遇到了一个女孩子。看背影,就像班上的某个人。于是便走上去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喂,怎么你又不去上课?”

那女孩转过头来,惊诧的望着张克,那一瞬间,他呆住了。

她或许不是一等一的美女,但却让他确确切切的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那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心跳,或许对于他而言,她就是个百分之百的女孩。

从看见她身姿的那一瞬间,张克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

“AreyouChinese?”张克强忍着内心的激动问道。

“嗯。”女孩点点头,表情还是一样的惊诧。

他笑起来,回望着女孩的双眸,脑中亦同时没有缘由的冒出了一个故事。

一个是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悲剧吗”结束的故事。

“喂,可以给你讲一个故事吗?”张克完全不理会她的诧异,一个劲的讲起来……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十六,少女十六。

少男英俊,少女漂亮,他们的内心像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却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

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从头到脚跟我想像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作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道:“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一天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

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恰恰那一段记忆丧失殆尽。

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甚至愉快地去了国外。

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二十,少女二十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二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买一罐可乐而沿着学校的走廊向东走,少女为去上网而沿同一条走廊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图书馆门前失之交臂,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

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四年前那般清晰。

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悲剧吗?”

女孩笑了,超出张克想像的说了一句:“这是村上春树的小说《遇见百分之百女孩》吧,不错,亏你在一刹间改的这么精采。”

“你也很聪明。”张克也笑了。

“这没什么,我甚至还知道你下一句话会说什么。你一定想说让我俩更改这个结局吧,呵呵,对吗?”

“非常聪明。”张克欣喜若狂,但如果知道她再下一句会说什么,他绝不会这么开心。

“那么,我们就按照这个剧本所写的那样擦肩而过吧,当下一次我们再偶然相遇时,我们就交往吧。”她的眼中闪着狡黠的光芒。

哈哈,就这样,张克再次失恋了。

他的第二次恋情,前后还不到五分钟。

之后,他疯狂的去寻找那个女孩。

最后张克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她并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

又是一阵辗转仿佛,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赵倩儿。

可是人海茫茫,错过一次偶然后,就很难再有第二次偶然。

那真是个古怪而且异常厉害的女孩,那句拒绝的话也说的够彻底。

还记得第二次失恋的晚上,张克作了一个可笑的梦。

他梦见自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又奇迹般的遇到了那个女孩。他的手里拿着一束由玫瑰和绿叶组成的花束。

他笑着对那女孩说:“如果我们再次相遇,你是否会选择我?还是将再次选择与我擦肩而过?”

或许真是因为那个梦鼓励了张克,就这样,生活平淡无奇的在不断寻找和失望中过了半年,张克都没有找到她,也没有任何时刻期待的偶然发生。

他俩之间的故事,似乎就这样结束了。

又过了半年,那年年末,他实在不甘心一个人过元旦,准备到德国去找几个朋友。但没想到却鬼使神差的心血来潮下,坐船到了比利时最繁华的城市布卢克。

怎么说呢?布卢克的感觉很奇异,它不像大多数欧洲城市那样充斥着一种忧郁,而更像水城威尼斯和十六世纪的伦敦的结合。

它的街道下有不断穿梭的旅船,而宽阔的街道上川流不息的是一辆辆高大的马车,很有Romantic的味道。

他在那个城市游逛了好几天,这才慢吞吞的坐上了回荷兰的火车。

再次鬼使神差的,当他走出火车时却感到了一丝不对劲,因为对面的看板上分明写着WelcometoLuxembourg!

咦?呵呵,就那样他因为坐错了火车,在新年即将到来的几个小时前来到了卢森堡。

张克原本就不是一个喜欢动用大脑的人,随遇而安的心态让他漫不经心,从从容容,冷冷漠漠,丝毫没有搭错的遗憾,又在这个第一次来的陌生城市里闲逛。

“切,还差三十秒就十二点。没想到一年居然过的这么快!”

不知过了多久,夜晚来临,月亮升到了天幕,他随意地看看表,淡然的走到附近的一个广场上。

就在那时,四处都响起了鞭炮的声音,四周亦充斥了烟花的颜色。

“Happynewyear!”街上的人纷纷对离自己最近的人说出这句话,他们对亲人说,对朋友说,亦对恋人说。

“Happynewyear!”一群拿着烟花的孩子冲张克说着,围着他乱转。

“Happynewyear!”他答道,表情依然冷漠,但却分明感觉到嗓子眼里,有种不知名的热热的感觉冒了上来。

找了家酒吧,张克却意外的只要了杯巧克力冰淇淋。

是新年了吧,有烟花,有鞭炮,但他还是觉得少了些什么。

对了,是自己感觉孤独了吧!新年了,自己居然还是独自一个人,看着纪元的四位元数字的最后一位元,十分科幻的又增加了一个数字。

虽然感觉很郁闷,但他却少有的不想喝酒,他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不想醉。

这个时刻,不管卢森堡的啤酒有多浓多醇,也不会让他有干一杯的感觉。

或许,第六感不完全是女人的专利,男人偶尔也是会有的。

望出窗外,脑中萦绕的,却依然是那个百分之百的女孩的事,那个叫赵倩儿的女孩,或许自己永远也见不到了吧。

张克突然感觉很伤感,他苦笑着,再次告诉自己应该死心了。等他再次向窗外望去的时候,就在那一刻,从来不信缘分,不信世界上有神的他,从此变成了虔诚的信徒。

窗外,在那个烟花弥漫的夜色里,赫然有个穿着单薄的纤影,安静的站在生满绿色铜锈的雕像下。

她在默默的看着那群嘻笑的少年点燃烟火……

若有所觉,女孩清澈的视线缓缓向张克移动,最后两人的视线终于短兵相接!

女孩望着满脸傻气的张克,也呆住了。

那一刹间,时间仿佛停顿了,没有了距离,没有了喧闹,剩下的只有他与她……

不知过了多久?百分之百的赵倩儿轻轻的笑了笑,百分之百美丽的微笑。

于是,张克,也笑了,傻笑。

那一刻,他的脑子中一片空白,只剩脑中不断回荡着的一首歌。

Lookforsomeone?

Someonetofallinlove?

ThereisnoCHOICEbutstepintotheLoveEscalator!

还有两个月,便又到纺樱花盛开的时候了。

张克突然明白,米德布克的纺樱花节到来时,他将不再孤独了吧!

在记忆里,也就是他俩第二次相遇的那天,赵倩儿做了他的女友,没想到时光如梭,一眨眼间,他们大学毕业了,回国工作了。

交往,也快有四年了。

赵倩儿是自己此生最爱的女人,那么,崔淼儿又是谁?

为什么她的名字越来越频繁的掺杂入自己的记忆里,但是自己对她的生平却没有任何印象?她根本就不是一个自己生活中的人,甚或者,她根本就是个莫须有的人物。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自己总是忘不了这个名字,为什么自己觉得似乎和她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张克苦恼的捂住头,他感觉大脑很痛,痛得几乎要晕了过去。

他发狂似的将桌上的所有东西都扫到了地上,最后实在承受不住那种钻心的疼痛,终于眼前一黑,向后仰倒了下去。

“你知道什么是BrainDeath吗?”看着张克的大脑扫描图,医生沉默半晌才问道。

张克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摸了摸鼻子,迟疑的摇头。

“就是脑死亡。”这位中年医生神色有些沉重。

“脑死亡是一个已经被严格定义,也因此具有明确所指的概念,它是指包括脑干功能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永久的丧失。

“这一理论的科学依据在于,以脑为中心的中枢神经系统,是整个生命赖以维系的根本,由于神经细胞在生理条件下,一旦死亡就无法再生。

“因此,当作为生命系统控制中心的全脑功能,因为神经细胞的死亡而陷入无法逆转的瘫痪时,全部机体功能的丧失,也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换句话说,脑死亡开启了死亡之门,生命从这一刻起已是穷途末路了。”

“你的意思是,我会死?”张克虽然有些神经粗大,但并不笨,他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噩耗,打击得浑身都颤抖起来。

医生摇了摇头,有些无法解释的说:“你的情况有些奇怪,很奇怪。就一般而言,无论从生理上还是技术上,全脑功能丧失的患者,已经不再是有生命的活人,虽然这时有机体的一些细胞还活着,然作为整体的人已经成为过去时,随后将要发生的,就是通常所说的‘生物学死亡’,也即心跳停止和各部位细胞的逐渐死亡。

“可是,你的脑细胞死亡速度比脑死亡缓慢,但是又比正常的死亡速度快很多。

“知道什么是脑的正常死亡吗?”那位安慰人的经验显然并不丰富的医生,望着张克阴晴不定、面如死灰的脸,似乎想转移到一个他自认为比较轻松的话题上。

“常人约有脑细胞一百四十亿个。人到三十岁以后,脑细胞开始死亡,每天约死亡十万个。

“其实中老年人的脑细胞虽然每天死亡,但在活动的情况下,每天都有新细胞产生。适宜的脑运动与脑营养,则新生的细胞会超过死亡的细胞……”

“医生,我是得了脑癌了吗?”张克用颤抖干涩的声音,很不礼貌的打断了他的话。

那位医生迷惑的摇摇头,“这倒不是。你的情况更类似于阿兹海默症,但却有明显的区别。阿兹海默症所伴随发生的神经细胞螺纹蛋白质,AD7cNtp可能会堆积在脑部,并且导致脑细胞死亡。

“但你的大脑里的脑细胞,却被一种不知原因的因素干扰,造成不断的死亡。也是这种不知名的原因,让你不断的头痛,而且产生嗜睡和作莫名其妙的梦。”

“究竟那个不知名的原因是什么?”张克实在受不了这位白痴医生的详细解释,对于一个事不关己的人长篇大论分析自己将来的死法,任谁也会变得神经质。

不过那位医生显然有很好的耐心,他缓缓道:“既然是不知名的原因,我当然不知道。”

张克突然感觉自己全身的力气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他无力的瘫坐在椅子上,问:“我还能活多久?”

“你死不了,不过,恐怕有极大的可能会变成植物人。”

“那我的意识还能保留多久?”

“七天,如果按照现在的脑细胞死亡速度。七天后,你就会陷入长久的梦境里。”

“七天?只有七天!”张克失魂落魄的喃喃重复道,像是想到了什么,他突然神情一振,“七天!

我想,或许足够了!“
第九章 婚礼

从医院走出来,张克愤慨的狠狠的踢了身旁的招牌,还不解恨的在门前吐了一口浓浓的唾液。

那个该死的医生,当自己向他提出要进行脑皮层的局部割除时,他竟然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盯着他,然后毫不客气的把张克赶了出去。

突然感到有一个熟悉的视线正在注视他。

张克抬起头,竟然看见了倩儿!

她穿着蓝色的百褶裙,纤细的腰肢靠在对面的墙上。

这个慵懒的美女,看起来今天倒是少有的精神奕奕。

“帅哥,有时间吗?我们去约会怎样?”她走过来笑吟吟的挽住他的手。

“你不生我的气了吗?”张克小心翼翼的问道。

赵倩儿哼了一声:“对不起。我已经完全不记得有谁在西元二00五年四月五日的中午十二点十三分零五秒的时候,在我面前叫过淼儿这两个毫无意义的字了。”看着目瞪口呆的张克,她“噗哧”的笑出声来,低下头骂了一声傻瓜。

“那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确很像傻瓜的他,挠着头问。

赵倩儿没有回答,只是问:“听说你生病了?是什么病?”

“没什么大不了的。”张克迟疑的回答道。

如果告诉她自己的脑子正在不断死亡,而且有可能变成一辈子都会在梦中渡过的植物人,她会不会一脚踹开自己,转身走掉呢?

不知为什么,自从知道自己的意识,就在几天后会彻底消失后,张克变得敏感、胆小而且多疑起来。甚至以前大多自然而然就可以做到的事情,现在也变得相当困难了。

只听倩儿缓缓的说道:“你不想说,那我就不问好了。”她拉过张克的手,突然脸上一红,“我们结婚吧。”

张克震惊的差些掉了下巴。

从前自己也曾无数次厚着脸皮向她求婚,但她不是红着脸轻轻摇头,说时机不到,就是板着脸说改天吧,今天又为什么会突然提出,而且还是她主动?

虽然头脑混乱,但张克还是立刻想起了自己的状况,他不想拖累自己这辈子最爱的女人。用力甩开她的手,张克别过身去对她说:“抱歉!我做不到。”

“我配不上你吗?”赵倩儿神情沮丧的问。

他立刻摇头:“不!是我配不上你。你不会明白的,像我这样的人,根本就没有结婚的权利。”

“我知道。”赵倩儿抓住他的手,努力要将一枚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上,柔声说:“你的主治医生已经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我了。

“我知道你是脑子在死亡,也知道你的记忆在不断的消失,甚至会变成植物人。”

“那你为什么还要和我结婚?可怜我?”

张克再次用力的甩开她的手,歇斯底里的吼叫起来,一种被欺骗的愤怒油然而生。

“笨蛋!你还不明白吗?我从前不接受你,是因为你太不成熟了,丝毫没有上进心,只知道说一些什么好听的话来哄我,你的情书就是最好的证明,风花雪月的,浪漫色彩太重,一点沉稳的气质都没有。

“但是现在我不在乎了,我只知道爱你!我不要失去你!”

倩儿突然哭了,她流着泪,终于又抓住了张克的手,把那枚戒指紧紧的套在了他的手指上。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娇躯颤抖的面对远处的教堂说道:“我,赵倩儿,今年二十六岁。从今天起,我就是张克的妻子了。”

接着,她深情的望向他,眼中充满了晶莹的泪水。

张克呆立着,感动着,许久才略带苦涩的微微一笑。

不管了,以后的烦恼,都让它见鬼去吧!

他用低沉的声音念道:“我,张克。虽然这二十七年来,一直都是个一无是处的蠢家伙,但是当第一次见到倩儿时,我就有了两个愿望。一是要娶赵倩儿作为妻子,二是要做赵倩儿唯一的男人、最后一个丈夫!”

“婚礼结束!”倩儿抬起头,强做欢笑道:“还有七天对吧!够了。七天我们已经可以做很多事情了!”

不由分说的,张克紧紧的将她拥入怀里,吻上了她激动的颤抖着的淡红嘴唇。

“仁慈的上帝啊。”他虔诚祷告着。“虽然我不是您的子民,但我至少是您创造出来的生命。

“请求您倾听我这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祈祷吧。就算哪一天我真的失去了一切,也求求您不要让我忘记倩儿,因为我决定了,我要永生永世的爱着她……”

果然是无处不飞花的季节。湖州七月,苕溪的秋天终于来临了。

“哈哈,夜夜忆故人,长教山月待。今日见故人,山月知何在?”

陆羽修剪着满园的桂花,突然一阵熟悉的念诗声,从身后传来。

诗僧皎然兴致勃勃的提着一袋茶种,正冲自己笑着。

“皎然兄,现在还是晌午,你的那个山月又怎敢出来露脸呢?”陆羽笑吟吟的停下手中的活计,迎了过去。

皎然大摇其头道:“非也。竟陵子你思想太死板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说不定这圆月还在天空的某处,只是我们看不见罢了。”

“皎然兄教训的是!”陆羽肃然道。

“唉,你果然很死板!”皎然大是无趣的说:“我说什么你就信什么。拜托你偶尔也要有自己的想法吧。”

陆羽眼角含笑的说:“但是去年皎然兄和我辩日的时候,不是才说过我太有主见了不好吗?”

皎然顿时语塞,他嘿嘿的笑着,转移开话题:“听说你终究还是不愿去当‘太子文学’吗?自古那个位置就是朝廷里很多人大是眼馋的肥差呢。”

“麻烦你看看那边。”陆羽向屋门指去。

只见那里有个大牌子赫然写道:“不羡黄金罍,不羡白玉杯。不羡朝入省,不羡暮入台。惟羡西江水,曾向金陵城下来。”

“好!好一个不羡黄金罍!我皎然佩服万分。”诗僧皎然拊掌喝采道:“不过为什么你要想到立这个牌子?”

陆羽淡然说:“最近崔子元那队人几乎都来问过我这个问题。我懒得一个个解释,干脆就写下这首词了。”

“崔子元吗?”皎然眼睛一亮:“那个小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记恨你的?”

“我忘了。”陆羽苦笑着摇摇头。

皎然用力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其实这也怪不得他。那时他总认为是你害死他妹妹的,但是你真的没有察觉到崔淼儿对你的情意吗?”

“情意?”陆羽不由的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淼儿时,她所念的那首诗。

“池晚莲芳谢,窗秋竹意寒。何人拟相访,霜洁白莲香。”

诗的后一段引自白居易的《池上清晨候皇甫郎中》,原本“何人拟相访”的后边,是该接“嬴女从萧郎”的,但是这害羞的女孩终究不敢说出来。

“你和她之间,真的是一塌糊涂。”皎然不胜唏嘘的感叹道:“如果你们的感情再明确一点,如果不是崔国辅那老头,太急于想把女儿嫁出去了……

“如果当时能有一方可以清楚的说出来,或许崔淼儿也就不会自杀了,那么常伴在你身边的,也不会是我这个永远孤家寡人一个的丑和尚了。”

陆羽又是一阵苦笑:“天哪!我陆羽何德何能,居然有荣幸被一个和尚指点感情!”

诗僧皎然嘿嘿笑着,出奇的并没有反驳。

一阵桂花幽香迎面扑来,陆羽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原来又快要七月十二了,是时候去扫淼儿的坟了吧。”

不知为何,突然有一种心酸的感觉。

他隐隐感到似乎内心深处还有一个女孩的名字,一个令人既怀念又甜蜜的名字。

她,是叫做倩儿吗?

四天后,西元二00五年的四月二十二日。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张克,惊醒了过来……
篇外篇——金娃娃

记忆里第一次遇到不干净的东西,是在五岁的时候。

那时家里很穷,父母为了躲债,便带着我跑到了四川某县的一个小乡村,住了下来。

那儿有一条大河,叫做养马河来着。

河有十多米宽,水流湍急,再加上河水里含有极多的褐色沙土,让人乍一看有种诡异的感觉。

听人说,这河里不明不白淹死过不少人。

村里的老人们也常叹道,养马河呀养马河,你究竟要吞下多少条性命,才会平静?

大人们虽说不怕,但暗地里都叮嘱孩子们少去河边玩,一到晚上,也会刻意的绕河岸而行,但小孩的心性,又有几个是乖乖听话的?

我的家里人很忙,也没太多时间管我,于是我常和几个不安分的朋友们去玩。

但夏末的一天,终于出事了。

那时正值农忙,伙伴们都提着小兜,跟在割稻穗的父母后边捡麦粒。

我找不到人陪自己玩,便独个儿去了河边。

那儿一个人也没有。

清风不断的拂过河岸的青草,一片安详的景色。

我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并瞅着脸旁的一大群蚂蚁,吃力的将几只苍蝇搬到洞里去。

这时,一个轻柔的声音开始唤起我的名字,我立刻被它吸引住了,站起身来并四处找这个声音的来源。

小夜,过来。

小夜,快过来……

这若有若无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但它却来自河里。

可能是新生牛犊不怕虎吧,我非但不感到害怕,还大有兴趣的一步一步向河里走去。

突然,一双手拍在了我的肩上。

“喂,鼻涕虫,今天你竟敢一个人来!”回头一看,竟是小航。

小航是我邻居家的孩子,比我大两岁,是个很霸道的家伙。

昨天我们才因为争夺河岸使用权,而打了一架。

我承认我是使用了一种不太公平的多数教训少数的战术。不过参与者都是平时被他欺负的很惨的弱小孩子——偶尔也该让他们发泄发泄吧。(笑)

那场战役的结果,是小航在一群愤怒的孩子的轻微体罚下哭起来。

他一边往家跑,一边喊着要报复。

刚才,可能是他看我一个人去了河边,就不怀好意的跟来了。

我被他一拍之下,顿时清醒了很多,但下意识的首先想到,哎呀,裤子全都湿了,这次要被老妈打屁股了,因为我家里人也是不允许我到河边玩的,一时竟也没想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了河水里。

“昨天有胆打我,今天倒栽到我手里了!看我怎么收拾你这个小娃子。”

他见我不睬他,便瞪了我一眼,恐吓道:“把你推到河里去游游泳倒也挺有趣的,喂,你愿不愿意呀?”

“这哪个愿意的!”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心想这次惨了,但依然不动声色,满是鬼点子的小脑袋,在一瞬间不知转了多少转。

我突然心生一计,说:“别烦我,我正在找东西。你看到在那儿有个金色的亮点没有?可能是宝藏哟!”

呵呵,这种移花接木的小把戏,也只能用来对付孩子。

大凡男孩子,不管品性如何,都有种英雄情结,他们总爱幻想自己如何如何历险,但大多都是为了寻找宝藏。

果然他上钩了,凑过头来好奇的问我:“在哪!”

我指着不远处说:“就在那儿,你看不见?”

“啊!看到了!是个金娃娃,还是活的,天!它在向我招手!”他大叫起来。

我一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什么也没有嘛,不禁暗笑起他说是风就是雨,想像力太过丰富了。

但他却又并不像在说假话,就像他真个看到了一样。

小航顺手抄起身旁的一根树枝,伸到水里,嘴里兀自说道:“我要把它捞上来。”

真是个疯子!我一边想,一边准备趁他不注意时溜掉,只听他又叫道:“哈,它咬住了!好家伙,力气还真大!”

这时怪事儿出现了,树枝不断的晃动着,似乎在另一端真的有什么在挣扎,带的小航也摇起来。

我揉揉眼睛,但插入水里的那一段树枝上,还是什么也没有。

“我快要拉不住它了,鼻涕虫快来帮帮我!”他被一步步往河里拉,有只脚已经踏入了水里。

我微一迟疑,便抱住他的身体向后用力。好家伙,尽管我使足全身的力气,也不能将他拉回分毫。

一分钟过去了,情况依然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渐渐被拉入河里的人中,多了一个我。

眼看快干的裤脚又被打湿了,我急道:“快!快把棍子扔掉!”

“我……我放不了手!”他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

“这怎么可能,你再不丢掉,我可要放开你了!”我盘算着,这是不是他用来整我的又一新方法。

他却恐惧的叫起来:“不!不要!”

这时树枝的另一端用大力猛地向下一插,我俩大叫一声,双双落到了河里。

我昏了过去,感觉中似乎自己在不断的往下沉。

突然身子一轻,在无穷的黑暗中出现了一道亮光,我挣扎着向那道光芒游去。

然后……我醒了。

眼前有一张张关切的脸,老爸不断的在房里踏着步子,而老妈正暗自流着泪。

众人看我醒了过来,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二狗子呢?我家的二狗子没和你在一起?”还没等谁人开口,一个中年妇女急切的问道。这是小航的妈。

“他说有金娃娃,就拿树枝去捞。我拉不上他来,就和他一起掉到了河里……”

我怯生生的说得不知所云,但也大体上描述出了一个事实。

小航的老妈尖叫一声,晕倒在地上。

第三天下午,在养马河的下游,找到了小航的尸体……

同时我也知道了自己是在中游,被一个网鱼的村人,用渔网偶然网起来的。

在当天晚上,父母开了一个只有他们两人的会议,最后决定为了我搬回城里去。

这一走,我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也许是内心深藏的恐惧,阻止着自己吧!我常常在想,那天为什么死的是他,而不是我。

他口里所说的金娃娃叫的是我的名字,可能那天死的原本应该是我才对,而他却做了我的替死鬼……
第九部 茶圣(下)

引子一

“我来数一二三,然后一起跳下去。一,二,三……”

午夜过了,早已是淩晨时分。

楼顶上风很大,大的人跳起来,都会有落地轨迹偏离的可能。有两个人影站在楼顶的边缘,不知道已经站了多久。

左边的男人喋喋不休地说了许久的话,喝了口酒,然后继续喋喋不休。

右边的人始终没有说过一句,只是默默地站着。

他直立的身体在强风中一动不动,姿势也显得很怪异,看起来非常僵直,就像整个脊椎被笔直的铁板紧紧地捆住了似的,直得不像话。

左边的男人又喝了口啤酒,再次打量起旁边的哑巴。

今天他原本因为失恋,才到楼顶来吹吹风,到的时候,偌大的楼顶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但是这个男人,就像凭空出现一般,在自己喝到第三瓶啤酒的时候,突然就站在了自己身边。

真的很佩服他,两个多小时了,在自己唠叨的语言攻势下,居然还丝毫没有不耐烦的表情。

而且,这么长的时间,他……他的姿势似乎丝毫都没有变过,甚至可以说,这男人,根本就没有动过。

这一切都令自己很好奇,这家伙,是军人吗?到这里执行任务还是保护政要?但没听说过,这个城市会有什么大人物要过来,而且,如果是要保护政要,执行任务,或者杀人放火什么的,第一个应该排除的就是自己才对。

还有,最奇怪的,是他的打扮。

他身上的衣服样式很奇怪,就像电视剧里的古装,实在是太怪异了,难道,今年又流行复古了吗?

那男人用力地摇摇头,将脑中的疑惑全都甩掉,有时候猜测太多,并不是件好事。

他用手扶着边缘的栏杆往楼下望去,二十三层,大概五十八米的高度,让街道上昏暗的街灯,变得模糊一片。

似乎起雾了,而且还很浓。橘红的光芒,令人烦躁地刺进雾气里,远处霓虹灯五彩缤纷的颜色,也搀杂了进去,看得人大脑都感觉晕眩起来。

莫名其妙地,他突然感觉生无可恋,心里生出了一种想要跳下去的冲动。

只要一步,很小很小的一步,这个世界所有的烦恼,都会离自己而去,还有那个和别人跑掉的蠢女人。自己真的很傻,什么都给她了,最后换来的却只有“分手”两个字。

跳下去,只需要一小步,什么都不用去在乎了。

“我靠!”他用力地将手中的啤酒罐扔了出去,然后冲动地对右边那个男人大声喊道:“我来数一二三,然后一起跳下去。一……二……三……”

声音刚落下,一个身影立刻从楼顶掉落下去,跌进二十三层弥漫的雾气里。

似乎过了一个世纪,下边才传来了一声闷闷的响声。

左边的男人瞪大了眼睛,满脸惊骇地望着楼下,然后惶恐地大叫一声,一边掏出手机拨打急救电话,一边飞快地往楼下跑。

楼外街道上,那男人姿势怪异的躺在地上。估计全身的骨头,都因为自由落体所造成的伤害,而粉碎了。

左边的男人脸部肌肉不断地抽搐,他全身都在颤抖,呆站了许久,才用干涩沙哑的声音喃喃道:“不是吧,你真的跳了?我只是开个玩笑,我,我还想要继续悲哀地活下去。

“抱歉,我没想到你真的会跳下去。我,我会为你祷告的!”

男人望了望四周,还好,周围没有一个人,没有人看到自己的样子。

虽然那家伙是自杀,但是进了警局,还是会有很多麻烦。他不是个喜欢麻烦的人,何况对于现在的他而言,原本就是个多事之秋,能够少一事,就尽量少一事。

突然有点后悔,自己刚刚为什么要打急救电话,唉,估计自己要换一张电话卡了。不过也好,顺便也让自己的人生重新开始。

想着想着,他的视线又停留在了那个死掉的男人身上。

总之他已经死翘翘了,身上的东西这辈子也用不了了,还不如让活着的人活得更好些。

男人嘴角咧出一丝诡笑,伸出手,在那男人的身上摸索起来。

不一会儿,他的笑容更浓烈了,手上掏出了几锭黄澄澄的东西,大概有几斤重。他用牙齿咬了一下,是金子,这下子发财了!

站起身又小心地往四周看了看,还好这本来就是偏僻的地方,又是淩晨,没人很正常。看来,老天也看自己最近太倒楣了,想要帮自己一把。他飞快地将那几锭金子放进裤兜里,然后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准备离开。

就在他迈开脚步的一刹那,突然有个想法冲入了大脑。自己,好像把什么东西忽略了。

好像那个人身上,有个十分不正常的地方……

他全身僵硬的呆站在原地。是血!那男人从二十三层高的地方摔下来,尸体上居然没有流一丝一毫的血!这,怎么可能!

身后,似乎有“嗦嗦”的声音,很细微,但是传入他耳朵时,却被无限放大。

恐惧犹如洪水一般地淹没了他的意识,身体再也没有办法动弹。

只觉得有一双手僵直、生硬地抓住了自己,然后脖子上微微地一痛,一丝冰冷的感觉,顿时传遍了全身。

那丝冰冷,成了他最后的意识……
引子二

“你爱我吗?”

公园里,一对恋人坐在长椅上。女孩将头倚在男孩的胸膛上,突然问。

男孩低下头,凝视着女孩的眼睛,她的眼睛犹如雨后屋檐下反射着太阳光芒的露珠,在夜色里散发出幽幽的颜色。

“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男孩问。

“假话。”

“我爱你。”

两人再次对视,不约而同地开心大笑起来。过了一会儿,男孩忍不住了,也问道:“那你爱不爱我?”

女孩狡猾地笑着:“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假话。”

“我爱你。”

又是一阵开心的大笑。

女孩用力地吻上男孩的嘴唇,两条滑腻的舌头,交缠在了一起。

不知过了多久,男孩突然痛苦地呻吟起来。女孩雪白的贝齿,狠狠地咬在了男孩的下嘴唇上,鲜血顺着牙齿流进了她的口腔。

她松开嘴,用舌头满足地舔着嘴唇上的血迹。

原本就很亮色的嘴唇,显得更加艳丽了。女孩望着正捂着嘴巴嚎叫诅咒的男孩,游移的眼神,缓缓地停留在了他的脖子上。

似乎很美味的样子,好想咬下去!

女孩的眼神开始变得迷茫,瞳孔放大,整个身体都弥漫出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气氛。她的嘴唇,缓慢地向男孩的脖子靠过去,越来越近……

夜,带着浓烈的血腥味道,散入了城市的每个角落。有些事情,似乎已经悄然地改变了。
引子二

“你爱我吗?”

公园里,一对恋人坐在长椅上。女孩将头倚在男孩的胸膛上,突然问。

男孩低下头,凝视着女孩的眼睛,她的眼睛犹如雨后屋檐下反射着太阳光芒的露珠,在夜色里散发出幽幽的颜色。

“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男孩问。

“假话。”

“我爱你。”

两人再次对视,不约而同地开心大笑起来。过了一会儿,男孩忍不住了,也问道:“那你爱不爱我?”

女孩狡猾地笑着:“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假话。”

“我爱你。”

又是一阵开心的大笑。

女孩用力地吻上男孩的嘴唇,两条滑腻的舌头,交缠在了一起。

不知过了多久,男孩突然痛苦地呻吟起来。女孩雪白的贝齿,狠狠地咬在了男孩的下嘴唇上,鲜血顺着牙齿流进了她的口腔。

她松开嘴,用舌头满足地舔着嘴唇上的血迹。

原本就很亮色的嘴唇,显得更加艳丽了。女孩望着正捂着嘴巴嚎叫诅咒的男孩,游移的眼神,缓缓地停留在了他的脖子上。

似乎很美味的样子,好想咬下去!

女孩的眼神开始变得迷茫,瞳孔放大,整个身体都弥漫出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气氛。她的嘴唇,缓慢地向男孩的脖子靠过去,越来越近……

夜,带着浓烈的血腥味道,散入了城市的每个角落。有些事情,似乎已经悄然地改变了。
第一章 鉴定

有时候真的感觉很郁闷,很多事情,都没有办法像预料中的那样去把握住。

所以有人说,计画永远都比不上变化,这倒是真的。

就像照相一样,其实,照相只需要一秒时间。

但是,女生化妆至少要二个小时,男生梳头需要一小时,然后摄影师在那大叫,靠拢,再靠拢,微笑,又花了一小时。

无聊,实在是很无聊。

记得曾经看过这么一个故事:某人的老同学富得流油。他开创了一个软体公司,开发了一系列软体,生意越做越大。

他的朋友有一天请他吃饭,那人来到朋友下榻的宾馆,看见一个大学生模样的人,站在朋友面前接受面试。

“这样吧!”他的朋友说:“我这里有个魔术方块,你能不能把它弄成六面六种颜色呢?你看清楚,我给你做个示范。”

说着,朋友就扳起了魔术方块。不一会儿,那个魔术方块就扳好了。

“看到了吗?”朋友对那大学生说:“你也来做一遍吧。”

那个大学生拿着魔术方块,面有难色。

他的老同学看到了自己,便对大学生说:“如果你没考虑好,可以把魔术方块拿回去考虑,我直到星期五才走。”

等那个大学生走了后,那人问自己的朋友,“怎么,这就是你独创的考题?”

“当然不是!这个人有后台,我不好意思不要他,所以出个题考考他,以便到时候给他安排合适的职务。”朋友有些无奈。

“要是我,”那人说:“我可没有你那么聪明,我会把魔术方块拆开,然后一个个安上去。”

“如果他这样做就好了。这就说明他敢做敢为,可以从事开拓市场方面的工作。”

“那其他的做法呢?”那人问。

朋友幽默地答道:“现在的孩子都不玩魔术方块了,所以,我不相信他能马上扳好。

“如果他拿漆把六面刷出来,就说明他很有创意,可以从事软体发展部的工作。如果他今天下午,就把魔术方块拿回来,就说明他非常聪明,领悟能力强,做我的助理最合适了。

“如果他星期三之前,把魔术方块拿回来,说明他请教了人,也就是说他很有人缘,可以让他去客户服务部工作。如果他在我走之前拿回来,说明他勤劳肯干,从事低级程式师的工作没问题。

“如果他最终拿回来,说他还是不会,那说明他人很老实,可以从事保管和财务的工作。可是如果他不拿回来,那我就爱莫能助了。”

原来如此!那人佩服得大点其头。

第二天晚上,朋友又请他吃饭。在饭桌上,那人问起了魔术方块的事。

这一回,朋友有些得意洋洋。

“那个大学生,我要定了。他今天早上,把魔术方块还给了我。

“你猜怎么的?他新买了一个魔术方块给我!还笑嘻嘻地对我说:”你的魔术方块,我扳来扳去都无法还原。所以我新买了一个,它比你以前的那个更大,更灵活!‘“”这说明什么?“那人问。

他的朋友压低了声音,悄然答道:“他绝对是做盗版的好材料!”

人生也真的就像这样,不论你有多么没用,但总有一点,会有你放光、发热、擅长的地方。

那么,现在躺在病床上的张克,这个糊里糊涂又没有什么优点的家伙,究竟是因为哪一点发了光、发了热,才会让皇甫三星那个老狐狸,提拔他坐上营业部的总监这个位置的?

恐怕,谜底也非要问皇甫三星,才会知道了。

张克的女友赵倩儿,正坐在病床前,双手紧紧地握着张克的左手,结婚戒指牢牢地戴在无名指上。

她看着自己的男友紧闭的眼睛,看着输液管无声地将活下去所必需的养料,流入男友的身体,然后,视线再次停在了自己纤细雪白的手指上。

她的眼神里,流露着说不尽的落寞悲凉,有人说,通向心脏的血脉是在无名指上的。但是,这个紧紧地用戒指拴住了她的无名指的男人,现在却像个植物人一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醒来。

她好怕,好怕他会永远都沉睡下去,更怕自己有一天会变心,会等不到他醒来……

夜雨欣抱着我的手臂,突然感觉湿湿的,我才发现,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开始流起泪来。

唉,女人果然是一种容易感染悲伤情绪的动物。

我递给她一张纸巾,叹口气,然后望着赵倩儿的背影。

总的来说,她是个十分坚强的女性,有主见,和张克那家伙完全是天壤之别。唯一的缺点是,居然会喜欢像张克那样的人,人生果然充满了不可测啊!

张克那个糊涂的家伙,虽然和他相处的时间并不多,而且还在开车的时候睡觉,险些害得我们一车三命,不过他的性格,我还是满喜欢的。

他确实很脱线,不过为人很真诚,和他在一起,不需要猜测什么,也不需要勾心斗角。而且,他实在很有趣。

唉,老天真的很不公平,不是说,傻子不会得什么大病吗?他居然会因为脑死亡,而变成植物人,丢下那么爱他的女友……

我实在想不下去了,用力地甩甩头,轻轻地拉着夜雨欣,走出了病房。

雨欣长长睫毛上的泪迹还没有干,红润的嘴唇微微地颤抖着。

她冲着我哽咽地轻声道:“刚刚倩儿姐姐,跟我讲了许多张克大哥哥的事情,她说他虽然是很没神经,粗枝大叶的一个人,但她就是很爱他,不知道为什么……

“小夜哥哥,人的生命真的那么脆弱吗?前几天那个大哥哥,还领着我们到处跑呢!”

我叹了口气,不置可否地摇摇头,什么都没有说。

最近的事情真的是一团糟,如同乱麻一般地没有任何头绪。我很烦,也有些不知所措。

突然手机响了起来,是二伯父。我刚听完他的话,就匆匆地拉着雨欣向医院外跑。

雨欣大惑不解地问:“出什么事情了?”

我头也不回地答道:“我们赶快去市里的美术研究院,我们捡到的那幅‘红色葡萄园’,已经鉴定得差不多了。”

等我们到了美术研究院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的事了。

一见到二伯父,我就喘着气,紧张地问:“结果怎么样?”

二伯父的笑容非常僵硬,怎么看怎么觉得怪异。

他看了身旁的一个六十多岁的男子一眼,介绍道:“这位是研究院的院长王昆教授。”

我立刻礼貌地伸出手去:“王教授好,那幅画的结果怎么样?”

这位样貌严肃的教授,看起来也很心急的样子。

他用力地和我握了握手,声音略微有些激动地问我:“夜教授告诉我,是你发现这幅画的,具体情况也不肯告诉我。

“能不能让我知道,你是在哪里找到了这幅画?”

我不动声色地望了二伯父一眼,冷静了下来:“具体情况以后我再慢慢告诉您,先告诉我结果!”

王昆教授有些无奈地点点头,带我们走进了他的研究室,“这幅画自从拿进来以后,我就开始了鉴定,但结果真的让人有点匪夷所思。”

看了我们一眼,他解释道:“先来说说,一般我们怎么辨别一幅名画的真伪好了。具体来说,一共有四个步骤,比如这幅‘红色的葡萄园’。”

他指了指对面我捡来的那幅画,“众所周知,这幅画是梵谷在一八八八年十一月画出的。要鉴定它的真伪,第一步,我们会先对作者在那个时间段的风格,做出对比。

“再来,我们才会找出一八八八年欧洲普遍使用的颜料,用显微镜进行比照,看是否相同。第三步,是签名。”

王昆教授指了指“红色葡萄园”的签名,道:“每个人的笔迹都不同,所以作者的签名,往往是判断一幅画真伪的最重要因素。最后一步,才会用放射Ray检测画布的年代。”

说到这里,王昆教授的脸上出现了深深的迷惑:“这幅画,我花了好几天去仔细地鉴定,第一、二、三个步骤,都说明了它是真迹。

“但用放射线照射后,却出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结果!”

他深深地看了我们三人一眼,声音清晰,但是语气却有一丝颤抖:“画布,画布太新了!

“虽然和一八八八年法国制造的画布,不论样式还是制造原料,都是一样的,但是放射线却指出,画布的出厂时间,应该没有超过四年。”

“什么意思?”雨欣和二伯父的脑子,一时拐不过弯来。

我整理了一下头绪,尽量用平静的语气问道:“您是说,这幅画是假的?是最近几年才假造出来的赝品?”

“不对。”王昆教授又迷惑地摇头,“这么真的画作,没有任何人可以造假出来。只是画布的问题,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不论怎么看,这幅画都应该是真的。”

“到底是真是假,请您说清楚一点。”我有些不耐烦起来。

王教授苦恼地紧抱着头,大声地说:“我也不知道,以我四十多年的鉴定经验来看,它是真的。可是画布……画布!”

“还是不用猜测了,我这里有个最简单的方法。”

我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梵谷的这幅‘红色葡萄园’,现在应该保存在莫斯科普希金博物馆里,您给他们打个电话,去问问情况不就得了。”

王教授抬起头,用力地摇了摇,然后继续用双手抱住,困难地说:“没用,如果这幅画是真的,普希金博物馆里保存的就是假货。

“如果他们真的买了假货,又怎么可能把丑事外扬出去呢!”

我实在是无语了,和雨欣对视一眼,无奈地道:“这幅画既然有疑点,而且还是那么明显的疑点,现在判断它是真的,也太早了点吧。”

就在这时,有个研究员拿着一份报纸,匆匆忙忙地撞了进来。

他喘着粗气,声音十分地紧张:“王院长,今天的报纸上有条新闻,是关于‘红色葡萄园’的,它被偷走了!”

这番话顿时在这个小小的研究室里,掀起了轩然大波,所有人都震惊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全身僵硬,惊讶得几乎连喘气都忘了。

王昆教授迫不及待地抢过报纸,我们三个也将头凑了过去。

只见早报的头版头条,用二号大字清晰地写着标题:普希金博物馆遭盗窃,梵谷“红色葡萄园”不明失踪。

大意说的是一个礼拜前,普希金博物馆放在保险箱里的“红色葡萄园”不翼而飞,但怪异的是,现场没有任何遭到偷窃的痕迹。

员警的涉入以及暗中调查,初步排除了有内贼的可能性。

普希金博物馆原本想将事实隐瞒住,最后,因为某职员忍不住告诉了自己的妻子,而将秘密泄漏了出去。

这个案件的疑点很多,俄罗斯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我们将报纸中相关的报导,认真仔细地看了一遍,默不作声地坐回了椅子上,许久都没有谁愿意开口打破沉默。

我苦笑了一声,轻声道:“一个礼拜前,还真巧,我们就是在七天前发现这幅画的。”

雨欣有些迷惑地问:“小夜哥哥,奇怪了,为什么报纸上说,那幅画是在保险箱里消失的?以前你们不是告诉我,它挂在博物馆里,供人展览观看吗?”

“傻瓜。”我望着王昆教授,又看了看二伯父,道:“一般而言,艺术品都是很脆弱的。特别是画,不论画作用的是什么材料,一百多年的时间以及外部因素,也足够将它们撕扯得支离破碎。

“所以,博物馆里拿出来展览的艺术品,几乎都是复制品,真正的画作,都会被保存在低温的保险箱里,以免受到伤害。”

雨欣了然地点头,撇了撇嘴,道:“切,以后我再也不去博物馆了,既然都不是真东西,还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出钱买本画册。”

听了她有些刻薄的话,王昆教授和二伯父的脸色,都不太挂得住了。我暗笑着,视线再一次凝固在了那份报纸上。

撰写这份头条新闻的记者十分有水准,该说的话都一览无遗,而文章中更是隐含了许多没有说出的意思。

既然警方没有发现遭到盗窃的痕迹,也排除了有内鬼的可能,那么那幅“红色的葡萄园”,到底是怎么消失的呢?

还有,如果真的是被盗窃的话,为什么窃贼只是偷走了一幅画,而对保险柜里众多的收藏视而不见?

既然能够不被发现地潜入普希金博物馆戒备森严的保险柜里,那么,那个窃贼应该是做了万全的准备。

他或者他们,绝对有极为高明的手段,而且设备的花费以及资料、资讯的收集,也会花费一笔巨额的费用。

用了那么多心血,干嘛他们只拿走一幅画?

不觉间,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一个礼拜前,那个在陆羽棺材旁边昏倒的男人。

那个男人绝顶聪明,如果是他的身手,应该有潜入普希金博物馆,偷走画的可能。

而且,现在这幅令人疑惑的画,也正是在发现他的那个位置旁边找到的。

将手伸入裤兜里,我摸到了从那个男人无名指上取下来的戒指,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这个看起来对他很重要的戒指,会不会将他带到我的面前呢?

嘿嘿,突然有些期待了…………
嘿嘿~~原来还是有人看的~
多谢大家捧场啊~~
第二章 线索

很晚了,我依然翻看着下午从图书馆找来的资料。

书桌上,满满地摆了一桌书,全都是关于陆羽生平的记载。

不过,所有的记载都千篇一律,说的都是他怎么怎么怎么被抛弃,怎么从一个结巴变成去唱戏,怎么写出《茶经》等等事情。

对于他的死因,和下葬时的描述,几乎都是寥寥数语,没有什么详细的说法。

陆羽真的是因为衰老,而自然死亡的?我看过他死去后一千多年的躯体,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不过尸体上,却依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活力。

还有他神态的安详,令人不会觉得他已经没有了生命,就像只是睡着了一般,随时都会醒过来……

我叹口气,重重地靠在椅背上,食指用力地按着太阳穴。

门外响起了几下敲门声,然后传来雨欣甜甜的声音:“小夜哥哥,睡了没有?要不要吃夜宵?”

没等我回答,她已经端着托盘走了进来。扔掉几本挡在自己面前的书,将东西放在已经没有多少空间的桌子上,她才咋舌道:“小夜哥哥,你也太用功了吧。”

雨欣用视线扫视着房间,在沙发上坐下,拿起电视遥控器,自顾自地又道:“看过‘午夜哲理’这个节目吗?满有趣的,小夜哥哥,我陪你一起看,就当是休息大脑!”

我懒得去搭理这番没有营养的话,又拿起一本书埋头苦看。雨欣叹了口气,在咖啡里加好牛奶和糖,搅了搅,放到了我面前。

电视打开了,那个所谓的“午夜哲理”节目,似乎才刚开始的样子,一男一女两个主持人的声音,不时地传入我的耳中。

所谓的“午夜哲理”,这个节目真的有些莫名其妙。

它类似于某些魔鬼词典,用的都是一些空泛没有任何意义,而且又似是而非的词语,堆积成某种乍看起来似乎很有意义的所谓第二层次哲理,不过,收视率听说还不错。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究竟谁有理?你有理,我没理,你离我不理。”一个听起来令人讨厌的男低音,说起了开场白,声音低沉得就像是在念咒语。

我皱了皱眉头,抬起头,看到雨欣抱着枕头,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地看着,一副天真烂漫的可爱样子,顿时把刚想叫出来的话,压在了嗓子眼里。

唉,对这个妹妹,我真的没什么办法。

电视的声音不时坚韧地灌入耳中,我叹口气,无奈地扔下书,也看了起来。今晚似乎讨论的是男人与女人的话题,采取女问男答制,回答得颇为精采。

问:女朋友和老婆有何差别?

答:差十五公斤。

问:男朋友和老公有何差别?

答:差四十五分钟。

问:男人对女人讲话不正经,叫做什么?

答:叫做性骚扰。

问:女人对男人说话不正经,叫什么?

答:叫做每分钟二十元付费热线。

问:怎样知道你老婆已去世?

答:性生活没改变,但碗盘很久没人洗了。

问:怎样知道你老公已去世?

答:性生活没改变,但遥控器终于落到你手上了。

问:女人腰部以下瘫痪,叫做什么?

答:已婚妇女。

问:换个电灯泡,需要多少男人?

答:一个也不需要,他们只会坐在黑暗里抱怨。

问:直达男人心里最快的方式为何?

答:利刃穿心。

问:男人和停车位,有何相似之处?

答:所有好位子都被占了,剩下的都是残障专用。

问:男人和公共厕所,有何相似之处?

答:所有好位子都被占了,剩下的都是一堆堆的屎。

问:男人和地砖,有何相似之处?

答:如果第一次铺的时候,铺得很好的话,可以在上面踩一辈子没问题。

问:男人和老鼠鱼(清道夫鱼)有何异同?

答:同样是吃垃圾的,只是其中之一是鱼。

听到这里,雨欣转过头来看我,问道:“有意思吧。虽然有些东西我听不懂,不过似乎说得都很有哲理的样子。”

我顿时被她逗得哈哈大笑起来,这一笑,满脑子的烦恼,也都扔到了九霄云外。

我看着她漆黑发亮的眸子,神秘地说道:“小意思,我也给你讲一个很有哲理的故事好了。据说听懂的人,能过佛教专业八级考试!”

“真的?”雨欣立刻来了劲,用力地挽住我的手臂连声道:“我要听,快告诉人家!”

柔软饱满的胸部,挤压在我的胳膊上,我顿时心不在焉地望向天花板,挠挠鼻子,讲了起来:“据说,有一个叫俱胝禅师的和尚,我国禅宗‘一指禅’的故事,就是由他而来的。你知不知道,禅宗其实是不限于借用言语文字来传道的。

“六祖以后的这位大禅师,有人问他什么是‘道’?他回答得很简单,每次都是举起一根食指示人,说道:”就是这个!‘但这个是什么?谁也不知道,可是问他的人却都懂了,悟了道。

“有一天老和尚出了门,不在家,一个跟了他很多年的小沙弥在守庙。这天有个人来找老和尚问道,小沙弥说:”师父不在,你要问道,就问我好了。‘“问道的人便请小沙弥告诉他,什么是道,小沙弥学师父的样子,举起一根食指,向那问道的人说:”这个!’“那个问道的人很高兴,跪了下来,因为问道的人真的懂了,悟了道。这个小沙弥,却是真的不懂。

“等师父回来了,小沙弥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师父。师父听了报告,一声不响地走进了柴房里,过了一会儿背着手出来,要小沙弥再说,他是怎样向人传道的。

“小沙弥又比划着伸出一根食指说:”这个!‘师父将放在背后的手一挥,用手上的柴刀,把小沙弥的那根食指砍断了。

“小沙弥手指被砍,痛得大叫一声:”唉哟!‘据说从此后,小沙弥也悟了道。“雨欣丝毫没有听懂的样子,眼神依然呆呆地看着我,过了好久才小心地问:”完了?“

“完了。”我点头,笑咪咪地说:“小雨欣,你听懂了吗,是不是觉得这个故事很有哲理?”

“我看听得懂这个故事的人,完全可以去精神病院应聘被研究的工作!”雨欣气呼呼地嘟着小巧的嘴:“小夜哥哥骗人,我才不信有人会懂,而且里边根本就没什么哲理嘛!”

“哲理肯定是有的。不过……”我越发感到好笑,像个奸商似地眯着眼睛道:“不过,我们都是凡夫俗子,不懂也是应该的。现在不懂,说不定以后就弄明白了!”

夜雨欣“哼”了一声,转头又看起电视。

“午夜哲理”还没有结束,似乎还在讨论男人和女人。

问:为何男人喜欢娶处女?

答:因为男人受不了批评。

问:为何女人很难找到敏感、体贴、又好看的男人?

答:因为那样的男人,都有女友或老婆了。

问:对男人来说,“安全的性”是什么?

答:床头板有软垫。

问:男人整理衣物时,如何分类?

答:“肮脏”和“肮脏但还可以穿”!

问:为何男人的脑比狗脑大?

答:这样男人就不会在大庭广众下,见女人就上。

问:女人为何要假装高潮?

答:因为男人总是假装“前戏”。

问:新婚丈夫和新养的狗,有何差别?

答:一年之后狗看到你,还是一样地兴奋。

问:是什么让男人去追求自己并不想娶回家的女人?

答:是什么让狗去追自己不想开的汽车,同样的道理。

问:无神论者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答:性高潮时,无人可呼喊。

问:为何新娘穿白色的婚纱?

答:容易和洗碗机炉子和冰箱的颜色相称。

问:女人和电池有何不同?

答:电池一定有正面(正电)的一边。

问:男人为何喜欢冲澡,胜过泡澡?

答:因为泡澡时尿尿太恶心。

问:KB分子和女人有何不同?

答:KB分子可以谈条件,女人不行。

节目似乎到这里,就结束了第一个部分,接着是第二部分“哲理人生”。大意说的是在一个庙子里,有一次,有个主持问一位新来的和尚说:“你曾经到过这里吗?”

和尚答:“来过。”

于是主持说:“好,喝茶。”

然后,主持又问那个来访的和尚相同的问题,该和尚想了想后,却答道:“没来过。”

主持笑了笑说:“很好,请喝茶。”

当时就有个人,迷惑不解地问住持道:“大师,怎么不管他回答什么,你都叫他喝茶?究竟为什么他要喝茶?”

这位主持微笑着,没有回答,只是叫了那个来访的和尚一声。

那个和尚猛地眼睛一亮,神色肃然地和主持对视,大喊:“喝茶去!”然后双双仙逝。

我愣了一下,冲着又是迷惑不解的夜雨欣解释道:“这个故事说的是唐朝的积公大师和从谂禅师之间,临死前的一个故事。”想了想又道:“你知道积公大师是谁吗?”

雨欣摇头。

我笑着说:“他就是茶圣陆羽的师父,唐朝有名的僧人。说不定这个节目现在讲这个故事,为的就是绕一个圈,把陆羽给带出来。

“毕竟,现在陆羽的尸体才被挖出来,报章杂志上天天都在报导他的事,电视台不在这上边做一点文章,就太对不起观众了。”

果然,男主持人开始介绍起陆羽的生平,说的都是被书籍和报纸上讨论、刊登到烂掉的东西,看得我非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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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持人依然做出一副白痴的样子,装出津津有味的表情,看得让人恶心。

男主持人讲到最后,顿了顿,然后神秘地笑起来,他望了一眼身旁的女主持人,故作迟疑地词锋一转道:“很少有人知道,其实陆羽这位圣人,还有过一段惊天动地的感情。”

我猛地抬起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电视。陆羽曾经有过恋人?为什么所有的书上边,都没有丝毫的记载?顿时,好奇心被这个节目成功地挑了起来。

“根据我看过的一本书记载,那是一个叫做崔淼儿的女孩子,最后她为陆羽自杀了!”

“崔淼儿”?!这三个字,有如雷电一般地刺穿了我的身体。

我全身猛烈地一震,然后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雨欣满脸惊诧地望着我,呆呆地问:“小夜哥哥,你怎么了?”

“崔淼儿,这个名字好熟悉,我似乎在哪里看到过。”我捂住脑子拼命地回想着,对了,在那里!

我记得就在那里,我隐约瞥到过这三个字,只是当时没太注意。

我猛地拉过雨欣的手,飞快地向外跑。

“我们去哪?”雨欣边跟我跑边问。我头也不回地匆忙答道:“去地下室!我记得那口棺材上刻着‘崔淼儿’这三个字。该死!”

不知为何,心底总有一丝隐隐的不安感觉。

崔淼儿,这个女人到底和陆羽有什么关系?难道,真的是他的情人吗?

为什么我看遍了所有关于陆羽的记载,都没有任何的只字片语,描述过她的存在?

还有,心好烦闷,总感觉似乎有什么,在慢慢地改变了……

好不容易地,才跑到地下室盛放棺材的那个研究室。

棺材依然静静地摆放在房间的正中央,四周的玻璃碎片也没人打扫过,呈现出一个礼拜前陆羽的尸体消失后的原样。

枯黄的叶子,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萧条落寞感觉,铺在棺材的底层,黑褐色的石棺,在橘红色的灯光照耀下,还是要死不活地反射着冷光。

这种不属于活人的生活用具,不管曾经盛放的是谁,都会带给人一种寒意,那种寒意直接深入到心脏深处,即使是骨髓都能冻结的样子。

这个房间,怎么突然变得诡异起来了?我深吸一口气,走到了棺材旁。

雨欣用手死命地挽住我,就像一放开,她就会没命了似的。

我拨开那层不知名的茶叶,让隐约刻在棺材右侧的字露了出来,仔细地一看,字一共有六行,用的是篆体,字体清秀,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虽然经过数千年的岁月摧残,有点脱色,不过还是能看得很清晰,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茶圣陆羽亲手写的。

字拼凑起来,是诗一首,标题是:《送崔淼儿哀归湖州》,再下边是诗的主体:

“竟陵西塔寺,踪迹尚空虚。

动树蝉争噪,苎翁满离忧。

喜是攀阑者,惭非负鼎贤。

莫问凭栏意,归老共白年。“”唐贞元二十二年于湖州“,我轻轻地抚摸着最后几个字,思绪有些混乱。

雨欣呆呆地望着那首诗,许久才说:“那个崔淼儿,就是刚刚那男主持提到的茶圣陆羽的爱人?这首诗好有意境!”

我摇头:“陆羽一辈子都没有婚娶,这个崔淼儿,恐怕是爱他而且他也爱的女人吧。”毕竟,陆羽在要进棺材的时候,还记得她。唐贞元二十二年?也就是西元八0四年的样子,陆羽就是在那一年老死的。不过,真的很奇怪!“皱了皱眉头,我喃喃道:”既然陆羽爱她爱得那么深,为什么不娶她?而且关于他的著作里,也丝毫没有任何有关崔淼儿这个人物的记载。

“我刚刚才看过陆羽在世时写过的所有诗词集汇,也没有这首词的印象。也就是说,这首词是崔淼儿这个人物,曾经存在过的唯一证据?”

“小夜哥哥,你在自言自语什么?”雨欣用力地拉了拉我的衣角。

我顿时回过神来,解释道:“我总感觉这首诗里边,隐隐约约想要透露出什么东西,不过,我文言文的基础太差了,实在是搞不懂。”

雨欣立刻高兴起来,声音高频率地嚷道:“我告诉你大概的意思好了。嘻嘻,太好了,人家总算找到小夜哥哥你不懂的东西了。”

郁闷,值得这么兴奋吗?看来,这个小妮子果然是想见我出糗。

她咳嗽了几声,又细细地将诗看了一遍,像是在吊我胃口,见我许久都没有反应,这才失望地说道:“这首诗的意思是,回到竟陵的西塔寺,才发现和尚都走光了,偌大的寺庙显得空空的。室外树被风吹动,引得蝉响成一片。

“苎翁,也就是陆羽自己,因为某个人的离开而充满忧愁。他用手扶住栏杆想笑,却感觉悲伤的情绪,随着岁月的堆积而越来越浓重。不要问我是不是爱你,等我死去以后,我会和你永远在一起。

“完毕。真的好感人啊,没想到,陆羽还是个这么痴情的人!比某人好太多了。”

说完后,她小心地瞥了我一眼。我没理会她,大脑一个劲儿地飞速运转起来。

看来,这个崔淼儿和陆羽的关系,确实不简单。

这位茶圣,甚至想把她带进棺材里,但问题是,既然说他俩要永远在一起,可为什么出土后的棺材里,只有陆羽一个人的尸体?看来,他们并没有合葬。

突然想起了“午夜哲理”那位男主持的话,他曾说过,崔淼儿最后为陆羽殉情自杀了。

那么,究竟又是谁先死呢?是崔淼儿死后,陆羽带着悲哀的心绪衰老而死?还是陆羽死后,崔淼儿生无可恋,结束了生命?

唉,这位茶圣的生平,倒是越来越让人搞不清楚了。我头大得苦笑了起来,笑容里充满了无奈。

雨欣学着我皱眉头,道:“你又怎么了?小夜哥哥,怎么每次一遇到什么古怪的事情,你就变得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还命都不要地调查。

“就好像全世界,就只有你一个人能解开一样,真是受不了!”

我瞪了她一眼,道:“你这小妮子也是不遑多让。不知道是谁,一听到自己的老爸和互相仇视了几十年的某人,因为一口棺材而冰释前嫌,就像苍蝇闻到了大便一般,屁颠颠地瞒着自己的老妈,乘着飞机跑过来了。”

“小夜哥哥,你说的话太难听了!”雨欣气得在我胳膊上狠狠地揪了一把,痛得我眼泪都差点飙了出来。

女人啊,不管性格看起来有多温柔,只要稍微得罪了她们,就会立刻变成母老虎。

特别是姓“夜”的女性,没有一个毛病不是怪怪的。这小妮子,我惹不起又躲不掉,还是少招惹她为妙,不然某天我的手臂,真的会被她给废掉。

说起来,我们到了湖州一个礼拜了,都一直没有见到雨欣的老爸。

二伯父说他出去买东西了,究竟是去买什么?居然花了七天多,都还没有回来!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兜里的手机急促地响了起来,是张克的女友赵倩儿。

看了看时间,淩晨二点多了,我和她也不过才在医院见过一次而已,这么晚了,她找我干嘛?

带着疑惑接通了电话,扬声器里顿时传来一阵紧张的女高音,没想到,那么文静的一个女人,也会发出这种高频率的声音。

“夜不语,我刚刚在打扫阿克的房间时,发现了一个笔记本。”她带着哭声神经质地大声嚷道:“那个本子上,满满地写了一个女人的名字!

“张克那混蛋,他!他一定是有别的女人了!呜,我没什么朋友,真的不知道该向谁说才好。”

“你冷静!冷静一点。”我的声音也高了起来,“你说张克那家伙会外遇,怎么可能?

“虽然我和他接触不多,但是就凭他的长相和粗神经的性格,你没有甩掉他,已经是他祖上积了八辈子的福气了。我可不信除了你会喜欢那傻瓜外,还有谁会欣赏他!”

电话那边的声音,慢慢地平静下了来,赵倩儿迟疑地说道:“可是,我以前也在他睡觉的时候,听到他叫过这个女人的名字。”

“你会不会是听错了?”

“绝对不会,‘崔淼儿’这三个字,绝对是个女人的名字,张克那王八蛋,居然还把她的名字写了满满的一本。等他醒过来,我,我……”

电话的这一边,我完全惊呆了。

“崔淼儿”,又是这三个字。今天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这个十分冷僻的名字,在三个小时内,在我的生命中重复了几十次?

“你说她叫崔淼儿?是不是三个水的那个淼?”我尽量让声音显得十分镇定,不动声色地问。

“对,你怎么知道?”赵倩儿明显地有些惊讶。

我的心脏狂跳,感觉自己似乎抓到了一条十分大的线索,顿了顿才问道:“你在什么地方?我和雨欣马上过来!”

陆羽,崔淼儿,再加上张克,他们之间,会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我确实不信张克会外遇,但是,他写了满满一本子崔淼儿的名字,是巧合?还是里边有什么未知的原因?好奇心像是毒瘾发作了一般,炽热得仿佛我的全身都燃烧了起来。

心痒痒地,看来,事情是越变越复杂了。
第三章 羁绊(上)

倩儿:

亲爱的。不知为什么,今天老是睡不着,就好像有什么东西似乎放不下一样,老是堵在心口的位置。

我闷闷的,喉咙发哑,但是却抓不住它。唉,看来我是失眠了。

其实睡着了,也是作些莫名其妙的梦,睡不着也好吧。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六日,淩晨四点四十五分。

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在五天前,夜教授挖出了陆羽的木乃伊。两天前,我被老板皇甫三星调到了他的研究所,做所谓的协助工作。

已经八个小时了,我不想看下载的电影,也不想看漫画、小说,什么都不想做。只是一个劲儿地躺在电脑前发闲。

仔细地想想,闲着也是闲着,干脆给你写一封信。希望写完后,可以得到数一千只羊的同等效果。

但是,该写些什么呢?手放在键盘上,第一次有些不知所措。

脑袋里像是流动着一团一团的浆糊,实在无法言明。不知道你是不是感觉到,又或者你感觉到了,但是却不在乎。我们之间,似乎越来越僵硬了。

可能这仅仅是我的感觉吧。虽然我一直都把这一切,归纳为你因为工作的事情,而产生的焦躁以及情绪的不稳定。

人在走下坡的时候,常常都会有这些负面的情绪。不管是作为你的男友,还是一个半吊子的心理学爱好者,我都要提醒你,有这些负面情绪,会让你更加地烦躁不安。

如果你实在感觉心烦意乱的话,打电话给我,或者站到窗台边,打开窗户,深呼吸三次。那样应该会好一点。毕竟听你发牢骚,也是我的一种义务。

肚子好饿,刚刚找遍了这个家,都没有找出一丝半点可以立刻吃的东西,很郁闷。

算了,饿就饿吧,最好饿得晕过去,不然再失眠的话,我就真的考虑拿根棍子,把自个儿敲昏了。

最近我都在想,我在努力地想,我在拚命地想,我们之间现在的状态,算是稳定期,还是危险期?

最后,也放弃了再想下去,我怕答案。

有时候,觉得自己很搞笑,因为不管对谁,我都能很平静自若地对待,但是所有事情,如果发生在了你身上,就怎么都无法保持心如止水了……不但容易生气,还变得很幼稚。

正如你所知道的,我真的很爱你,但不论怎么向你求婚,你总是不答应。

而我又能做到什么呢?或许,什么都做不到。

毕竟,我承认,一直以来我都很孩子气,也有些粗神经。一直都是你在照顾我。虽然我在努力,但似乎仍然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突然感觉,有点累了。

趁着肚子饿,头脑不清醒的时候,顺便把交往几年来的事情,统统回忆了一次。我有些迷惑,或者说,猜不透。眼前全都是层层浓厚的雾气,我看不到未来。

我们以后,仍然会像现在这么相爱吗?对于几乎没什么优点的我,你会继续爱我吗?我们之间,真的永远都能稳定吗?

其实,我是个十分容易满足的人。很难生气,而往往生气,开始好像很厉害,但是在构成台风之前,常常都是吹到海上去了,构不成威胁。其实,让我开心也很简单,只要看到你笑就好了。再不然,突然对我说一声爱我,我什么气都会烟消云散。

嗯——有点扯远了。

算了,不写了,真的快要饿死了,以上就当我是饿昏头时候的胡言乱语吧。

(Ps:关于你的工作,我实在帮不上什么忙,但我相信,我们一起努力,总会好起来的。或许我真的帮不了忙,但至少也不会扯后腿。)

Your:胡言乱语的张克赵倩儿坐在房间的沙发上,慢慢地翻看着张克这么多年来写给自己的信,内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信里有她和自己最爱的人的点点滴滴,这每天的一点一滴,才堆积成了现在的他俩。

现在,她已经是张克的妻子了。虽然婚礼还没有举行,不过她可以等,等他醒过来,她有的是耐心。

可是那个混蛋,他是不是真的对不起自己了?居然满满地写了一本子某个女人的名字。

一想到这里,她就想砸东西。视线在自己老公的小公寓里,缓缓地扫视了一遍,最后却叹了口气。

这里边的每一件东西,都储存着两人的回忆,她舍不得摔坏任何一件小物品。

女人,尤其是像自己这样的女人,真的是太过于感性了!

赵倩儿忍住哭,努力地在脸上形成一圈类似于笑容的表情,继续翻看手里的信件。

下边有一封是去年的,一年而已,怎么感觉似乎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

倩儿:

亲爱的,当这封信寄到你的手里时,你的生日应该已经过了好几天了。

我就不再祝你生日快乐了,我相信,在你的生日的前一天,已经看到了我送你的那份突击性的神秘礼物,如果你没有放我鸽子的话。(笑)

嘿,正经不起来,还是闲聊好了。说起来,我被副总监那个混帐王八蛋老处女,派到荷兰最西边这个叫米德布克的小城市,已经好几个礼拜了。

真的很想你。

米德布克三面临海,满街的建筑都很有法国情调。在这儿居住,其实都挺方便的。附带的,也有许多女孩口中常咬着不放的所谓的浪漫,这的确是个美丽的小镇。

只是天气总是变幻无常,就像穿着裙子,戴着耳环的男人们的口音一样,你别指望会从他们的嘴里,吐出些许像样的词儿来。

不知道还要在这里待多久,所以我租了一间房子。我的房东是个很有趣的小老头。他是个典型的瘦男人,哈,这种人在荷兰,少得就像他的头发一样。

“米德布克是个恬静的地方,我喜欢这里。”房东第一次来时,我这么对他说着。他幸福地点点头,比划着用烂得一塌糊涂的英语说:“Ya,HereissoGood,Ineverwanthadanyprobleminhere!”(对!这里很好,我永远也不希望有任何事打破它的宁静。)

对,我也不希望在这儿发生任何不好的事,毕竟如此恬静的地方,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很少了。你呢?现在过得是否还好?

每天傍晚工作完毕,忙中偷闲的我,都会到海边去看夕阳。我总爱坐在海滩上,望着落日的海平线不断地升起来。那时我便吹响笛子,自我陶醉在潮汐中。

笛声,浪潮与黯淡的夕阳……

我的耳畔仿佛会听到那首词:“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垂杨紫陌洛阳城,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聚散若匆匆,此恨无穷。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不知为何,这首欧阳修的“浪淘沙”都会伴随着你一起,常常在我的梦里出现。

每当念罢这首词,你总是会冲着我轻轻地一笑,加上句:“今年花胜去年红,别过今年,君与谁同?

没有你的时间,真的很难熬过去,一天又一天,我就这么艰难地继续活下去,像是行尸走肉一般。

海滩上散步的路人,悠闲地不断在我身前走过。他们向我微笑,也有的为我凄寂的笛声而鼓掌。

我就这么过着。生活,学习,一切看起来都那么完美,但心里却总是少了些什么……

直到那一天,我才明白自己少了什么……

那天,也是傍晚,依然在海边。我吹着笛子,几曲毕后,才发现身旁不知何时多了个身影。那是个近三十岁的女性,挺漂亮的,只是已经哭得泪流满面了。

“很动听的曲子!”她对我说:“你是中国人吗?”

我点点头。

“我是美国人。”她顿了顿,又道:“到这儿多久了?”

“快一个月了。你呢?”

“四年多了。唉,你在这儿工作吗?”

“对。”

“什么工作?”

“茶生意。”

她笑了笑道:“欧洲的茶生意不好做。”

“对。”我擦了擦笛子问:“你呢,为什么来荷兰?”

“我有两个孩子。”她掏出一张照片递给我看,并指着上边一个大约十二、三岁的男孩道:“你看,很像你吧!”

“比我可爱!他们在哪儿?荷兰?”有没搞错,我都二十好几了,怎么可能像我!

她突然又哭了起来,神经质地抽泣着说:“他们都待在美国。我离婚了,法院把他们都判给了他们的父亲。***!那些家伙,竟然说我没有抚养他们的能力。

“去他妈的,一气之下,我便跑到欧洲来旅行,最后留在了这儿。没想到一住就是四年。我想他们,真的,我想他们!”

“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她才好。

“我没关系!哭一下就好了。”她摇摇头,小心地将照片放回钱包。然后掏出本很旧的美国护照,用力地甩出去,大叫道:“去他妈的!”

海风大起来了,每晚必下的滂沱大雨又要来临。

她突然伸出手,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掌说:“你要相信自己。你是最好的!你将会让世界感到你的存在!”

“谢谢。”我站起身微笑道:“我要走了,再见。”

“不!请不要和我说再见!”她神经质地紧张起来,续而又哀求道:“请不要说再见。如果一定要说,就说回头见好吗?!”

“好吧,那,回头见。”我搞不清楚状况地依然微笑着,心里却像是翻江倒海般地掀起了层层巨浪。

我不知道这个美国女人有没有说谎,但真假与否,对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只是我一直都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对我说那么多,是因为身在异国的寂寞吗?

从那天起我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有若有所失的感觉。或许,那就是因为远离了故乡而寂寞,没有了你的寂寞。哈,没有了我,不知道你是否也会寂寞?

米德布克的天空很蓝,夜里的星星,在没经污染的天幕中闪闪烁烁。孤独之心——北落师门总是发亮在遥远的北方。倩儿,它美得就像美人眸子中的瞳芒。

还记得吧,我曾经给你发过这样的资讯:

曾经有人说过:

鱼没有眼泪吗?

不,它有。

那我为什么从来没有看见它哭呢?

因为它一直待在水中。

其实,真的不要因为无意的隐藏,而忽略了它的存在,伤心的人到处都有,难道悲哀一定要让你看见,才叫悲哀?而伤痛一定要被验明,才可以开始伤痛吗?

哈哈,其实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有时间去让人看见伤痛,那迷惑的人,也有足够的时间清醒了。

世上有一些东西,是可以遮住双眼的,让人们没有办法思考,只有盲目地遵从。

这时可贵的思念,便开始蒸发在空气中,有人能看见它消失时的无奈和留恋,有人却不知深浅地拼命想挽救,煎熬到连心都疲倦了。

很多的人都说过,得到了就珍惜,不要苛求太多,因为人们之间的感情方式,有自愿给予的,也有相互索取的。

很久了是不是?我们相爱已经很久了。和你在一起真的很快乐,时间似乎也慢慢地沉淀出了回忆,而那边的你,却总是浅尝即止,怕习惯了这样的日子。

或者,爱情真的是可以让人迷恋于其中的吧。

因为有距离,所以我们可以爱对方,可以很爱对方。

但我也知道,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公平的,给你一些就要收回一些。于是我常常对自己说,失去什么都无所谓,我只要你就好了。哈哈,我或许还是有一点贪心吧。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也没有什么中心思想,只是随意地在键盘上乱打,想到哪,写到哪。如果你看得一头雾水的话,可要多多包涵了,我是无辜的!

还有,亲爱的,我真的,好爱你!

Your:张克眼泪又忍不住了,不经大脑的允许,私自流了出来。赵倩儿轻轻地抚摸着脸颊上的泪痕,有一种想放声大哭的冲动。

自己的老公虽然很没神经,而且做事大大咧咧地,不过对于自己,却常常显得很细心。去年他因为被调派到荷兰工作,没有办法参加自己的生日而苦恼了很久。

然后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神神秘秘地在她的生日前夕打电话给自己,要她第二天晚上八点半,去两人常去的那家西餐厅。

她很迷惑,但还是去了。

一进门,就发现整个餐厅空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服务生。那个服务生把她领到正中央一处摆满了玫瑰的位置坐下,然后默不作声地,端来了她平时最喜欢吃的黑胡椒牛排。

悦耳的小提琴声,在身旁响了起来,那个拉小提琴的老男人望着自己,露出了一丝古怪的笑容。

当时的她有些气闷,感觉自己像是被耍了,正准备打电话臭骂那个家伙一顿的时候,扬声器里,突然传出了张克有些沙哑的声音。

“生日快乐!倩儿,我们交往有多久了?很久了,对吧?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你,从交往开始,我就很喜欢你。渐渐地,这种喜欢变成了一种莫名的情绪,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没有心跳,很平淡,却令我十分向往,或许,那就是爱吧。

“然后,你突然离开了我,然后,我们又再次地相遇。其实,我可以很坦白地告诉你,我爱你,我很爱你,我非常非常爱你,比爱我自己,更加地爱你。等待了两年,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吧!你,爱我吗?算了,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回答我。

“我很傻吧,明知道你是那种绝对不会坦白的人,你太过于保护自己了,你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密封在自己的躯壳里,我闯不进去,只能在外边不断地敲门,希望总有一天,你能够听到。

“两年了,这两年来,我俩都并不算好受,所以,我想结束这种生活。我想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地对你说,我爱你,我愿意爱你、守护你、保护你、照顾你、一生一世,倩儿,你愿意嫁给我吗?”

就在那一刻,赵倩儿有生以来第一次哭了。她一直都是个很坚强的女人,美丽、聪明、自信,即使和张克在一起后,身边也不乏追求者。

说实话,那时候自己对他的感情,实在不算深。但就是因为这件事,才将自己牢牢地拴在了这个很多时候都是懒洋洋笨笨的,没有丝毫上进心的男人身边,照顾他,爱他。

还记得,那是他第一次向她求婚。虽然自己没有答应,不过从此以后,张克那个家伙就死皮赖脸地,每个月都想尽花招向自己求婚,有时候那些方法,真的弄得自己哭笑不得……

想到这里,赵倩儿突然傻傻地笑了起来,脸上的泪珠也被她笑得滑了下来。

看来,自己真的很爱很爱那个男人。

唉,真正傻的,应该是自己才对,为了一个男人变成这样,实在是太像个傻瓜了。

赵倩儿吃力地将淩乱的信件整理好,突然用力地抱住,大声哭起来,越哭越伤心。

背后就是窗户,一个黑影从浓浓的夜色里挣脱出来,出现在十八楼的窗外。

那黑影似乎只有一个人的形体,朦朦胧胧的,即使屋内泄漏出的灯光,也丝毫刺不穿那层模糊,犹如仅仅只是一团烟雾。

黑影伸出两团浓如墨色的手,用力地按在玻璃上,似乎想进入屋里。

这时,门铃响了起来,黑影一颤,迟疑了稍许,最后才不甘心地再次隐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丝毫也没有察觉异状的赵倩儿,连忙抹掉脸上残余的泪痕,向门走去。
第四章 羁绊(下)

缘是什么东西?

杨俊飞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因为他根本就不信。只因为他作了一个古怪的梦,才突然记起了这个字。

阳光很柔和,带给他一丝温意,恰好与清晨冷冷的空气成为对比。

对了,现在是清晨,刚满十六岁的自己,来到美国,已经一个多礼拜了。杨俊飞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向床边望,不知何时,Jan站在了自己面前。

Jan是房东的大儿子,十七岁。

杨俊飞用牛奶冲了麦片吃起来。房东Bancy也起得很早,为他准备午餐带到学校去。

在校门口,他遇到了自己的老朋友钟剑,他老远就冲着杨俊飞叫道:“我那一家子真是那个,连吃饭也要自己出钱!”

杨俊飞只是“嗯”了几声,像没见到他似的。“喂,怎么了?!”他又再次地大叫。

“呀,是你!什么时候……”杨俊飞被吓了一大跳。

“怎么了,一脸凄苦的样子。失恋了吗?”钟剑打着哈哈,边走边“关心备注”地问。

“去你的,我只是在想一些人生哲理而已。”

“哼哼,人生哲理?怎么会想得连身上的自信都掉了!”

今天是校外课,老师有两个,一男一女。他俩站在一起,简明地表达出了“鲜明对比”这个艰深成语的意义。

男老师肥胖得几乎呈现臃肿的形态,身体几乎是女老师的两倍。

相对而言,他对女老师较有好感,总觉得男老师太傲了。

女老师叫Linda,她常常自称,自己的名字在世界最常见名中,排行第一位。而男老师的名字,杨俊飞到现在也没弄清楚,不过不得不承认,那肥男的课,讲得的确不错,甚至还能不时地引用老子的“无为论”。

平淡无奇的时间是最漫长的,记得上星期二到波特兰的Nick城时,心不在焉,害得他把背包都弄丢了,也害得一车人陪他到处找,最后倒也让他找了回来。

钟剑对他的这种失魂落魄的状态,很是无可奈何。

今天的校外活动,是组织到一所高中参观。休息时,杨俊飞无聊地走到远离人群的草地上,顺手折了一段草杆含在嘴里,躺在地上。

缘分就这样没有预兆地来了,就是那几十分钟的遇见,让他痛苦到现在。

“嗯,这么不卫生,小心生病!”忽然,他感到有谁坐到了自己身旁,还带来了一阵清新的风。

这是一个他永远都忘不掉的声音,而它的主人,是个极为清秀的华裔女孩,在自己的记忆里,那个女孩一直都美得一塌糊涂。

他向身旁望去,淡然道:“我认识你?”

“我叫张冰影。”女孩微笑着,冲着他做了个鬼脸,“我们现在不是认识了吗?”

杨俊飞吐出草杆,打量着她。

她穿着一身素色的连衣裙,双手抱膝,坐在自己身旁。

她只是静静地望着自己,嘴角含笑,大大方方的,丝毫没有刻意躲避自己的视线。看来,是个极有自信的女孩。

“你都不爱和大家玩吗?”张冰影指着远处的人群问。

他不耐烦地摇了摇头:“和他们玩?没有这必要。”

“那我和你玩好了。”她冲着他眨了眨漂亮的眼睛,“你叫什么名字?”

“没必要告诉你吧。”

“干嘛这么酷,小气鬼。”

杨俊飞没有再理她,只是把视线移向了学校的那群人。

钟剑正远远地冲着他奸笑,不断地划着乱七八糟的手语。

望向天空,依然是一如以往的碧蓝,蓝得透明。偶尔也会有小块的云飘过来,但还不等到离开自己的视线,便已散开了。

那儿的风一定很大!他那样地断定。突然,眼前暗了下来,不,应该说是什么挡住了光线。

杨俊飞极不情愿地将眼神移过去,他看到了几个穿着柔道服的高大男孩。

“中国猪,听你朋友说,你的中国功夫很棒,敢跟我们比比吗?”带头的那个,用嘲笑的口气大声地问道。

“不要理他们,我们到那边去!”张冰影急忙拉起他的手,想要离开。

“哈,他怕了,懦夫。”那群人纷纷地讥笑起来。

“那家伙根本就没种,还学人家泡马子。上去把他揍一顿!”

杨俊飞不愿闹事,冷笑一声,默默地跟着女孩走了。

但没走多远,一颗石头从身后丢过来,打在他背上,随后,有个阴恻恻的声音道:“要滚就滚远点,妈的,东亚病夫!”

“他妈的,是谁!”他猛地转过身,视线如电般地射向说话的那人。

那是个黄种人,似乎也是华裔,这个得意的美利坚公民,应该早已忘了自己还流着中国人的血,忘了自己也有着黄色的肤色。

他恶狠狠地盯着自己,眼中流露出讥笑的瞳芒。

“他叫Peter……”张冰影凑近他的耳边轻声说。

杨俊飞第一感觉到自己愤怒了,他大叫道:“哼,我爱打的,就是这种卖国贼!”

“可他是柔道四段……”

不知是什么力量,支撑他站在这个赛台上。

周围坐了很多人,他抬头看到了张冰影担忧的目光,他微笑,让她安心,随后看向自己的对手。

Peter很高大,肌肉也够多,不过,这只能说明他蛮力不小而已。

虽然对外说是一场友谊赛,不过杨俊飞很清楚,那仅是名义上的,就像M Y,也需要打着援助交际,或者是促进种族大融合的旗号。

台子上,一定要有一个人倒下去。

现在的Peter,活像一只受创的野兽,圆睁着血红的大眼睛,恨不得一口将自己给吞下去,称他为“它”,或许更合适一点。

杨俊飞活动了下筋骨,暗想道:“已经几年没有真刀真枪地和别人干过架了,怎么办才好呢?用什么拳术?跆拳?空手道?还是合气道?

“对了,还是用中国正宗的拳法,这样可以弥补身高上的差距。”

他自小就跟着父亲学武术,父亲懂的东西很多,他学的便很杂。

十六年了,他几乎什么拳术都会一点,虽然是贪多而有点不精,但各种拳术的基础运用上,还是不错了。

父亲常常说,自己是天才。

跆拳适合近身战术,适用于两个力量相等的人。空手道主要靠以巧劲克刚劲,以小劲化大劲。

而中国的拳法却很杂,但大多的要旨,是在不让对方太过接近自己,两者间至少要保持一腿远的距离,虽然在进攻上,有可能处于被动,但至少在力量差距过大时,可求自保。

杨俊飞的身形很灵活,基本上可以避开那些笨拙的攻击。

也难怪,柔道也是一种近身战术,靠不近身的敌人,就算力量再大,也便毫无发挥的余地。

已经过了十分多钟了,Peter依然难以靠近他。

台下传来了阵阵“嘘”声,再看看张冰影,她似乎已经不太担心了,至少,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杨俊飞不知为何宽了心,就在这时,他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他轻敌地进行了第一次进攻。

Peter闪开了,左脚顺势向下一绊,双手伸过来,右手狠狠地打在他的左肩,左手把他紧紧锁住后,又用力地将他压到了地上。

杨俊飞的心口被右手肘顶住,心想要输了,却听见Peter嘿嘿地阴笑了两声,跳开来。他迷惑地翻身站起,有些不明白那家伙为什么要放过自己。

“酷哥,你有没有怎么样?”张冰影脸都吓白了,几乎要跑到了台上。

杨俊飞抬起右手,示意自己没事,幸好,刚才他在一霎间侧身,让左臂受了那一击。看看对手,他正嘲弄地望着自己,脸上露出一种恶心的恶诈,似乎像在欣赏一件永远也逃不出自己手心的艺术品。

杨俊飞顿时明白了,原来他放开自己,并不是好心,只是为了继续折磨他罢了。

这个混蛋!虽然不知道也不想知道,Peter对自己这个第一次见面的人,为什么有那么大的恨意,但他此时只清楚一件事,自己生气了!

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二次感到,自己的拳头紧紧地握了起来,愤怒的情绪,在自己的身体里狂乱地躁动着。

记得第一次把自己惹火的人,那家伙至今都还住在医院里,据说是脊椎断了,有可能会在床上躺一辈子。

这也是为什么自己背井离乡,来到美国的原因。

杨俊飞怒而不乱,不断地引诱Peter打出右直拳。

终于他上当了,杨俊飞抓住时机,右拳捏紧,身体直直地向Peter的身体冲了过去。

“超重拳!”台下有人惊叫道。

不错,这正是空手道中最巧、最霸道的一招,超重拳!它是利用身体的力量和冲力,给对手造成极有威力的一击。

但美中不足的是,打出这招的机会只有一次,失误了,也就意味著有可能被打倒。

而且,它的攻击范围太小,手只能在十厘米左右的范围内伸缩,太短或是太长,都会使威力相应地减小。

拳正中下巴,Peter那家伙因杠杆原理,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场下一阵躁动,纷纷为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目瞪口呆,只有张冰影还算清醒,她不顾一切地跑上台,一把将他抱住。

“哎!”杨俊飞轻轻地叫唤了一声,按住了左臂。

“怎么了,让我看看。呀!都肿了!去医疗室,我帮你包扎一下。”她关心地道。

杨俊飞指着Peter说:“先帮他吧,那家伙比我惨得多。”

“嗯!嗯!”台下又是一阵嘘声四起,其中钟剑冲着他嘻嘻哈哈地叫得最响,弄得自己这个总自称脸皮厚度天下第一、遇到事情处变不惊的家伙,也难堪了起来。

杨俊飞狠狠地瞪了钟剑一眼,最后自己也笑了起来,傻傻地笑。

当时他十六岁,张冰影十五岁。

记忆里,这就是自己和张冰影这个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最后那个女人背叛了自己,和他最好的朋友走了,结婚了。

还记得那天下午,自己没有坐校车回去,而是去了张冰影的家里。

“我不会让你白来,今天让你尝尝我的中国料理!”她用彩绳把自己的头发扎成马尾,走进了厨房。

不一会儿,又传出了一句话:“冰箱里有可乐,自己拿好吗?”

杨俊飞自嘲地笑笑,依然拘束地坐着。直到厨房里传来一股饭香,才想到要进去看看。

“要帮忙吗?”他看到她正忙得不亦乐乎,忍不住问了一句。

张冰影转过身笑着:“你到客厅去,乖乖地等着我把菜端上来,这就帮了我大忙了!”

“可是……”他欲言又止。

“可是什么?”她依然在笑。

“你的饭都快糊了。”

“OH,MyGod!”张冰影急忙关上了火。

花了好长时间,饭终于做好了,桌上摆了三菜一汤,还有两碗可爱却带着焦味的大米饭。

“饭前要祷告吗?”杨俊飞逗趣地问。

“除非你是天主教徒。”

“哈哈,我倒是属于自由教!”

“自由教?祖国的吗?”张冰影顿时好奇地问。

“我自创的。”

“哈,你骗我!”她伸出手假意要打他,可是手不够长。

直到现在,杨俊飞才从她身上,瞄到了一丝东方女孩的影子,他愣了愣,埋头吃起来。

“好吃吗?这可是我第一次为男孩子做饭!”张冰影小心地问。

他毫不犹豫地点头:“嗯,很好,只是这红烧肉里,应该少加些糖。对了,你的祖籍是在福建吗?”

“你怎么知道?”张冰影惊讶地道。

“不告诉你。”他高兴地哼起了歌。

突然,有一种淡淡的悲伤感觉,从周围散发出来,那种压抑的情绪,几乎将光线都扭曲了。

抬起头,却看到张冰影原本灿烂的笑容,被一脸的哀默取代。

她闭上眼睛,似乎是在哭,一丝丝的泪水,顺着光滑的脸颊滑了下来。

“怎么哭了?”杨俊飞感觉自己的心也痛了起来,他用力地帮她擦拭掉她的泪水。

“不知道。”张冰影摇摇头道:“或许,是因为你刚刚哼的那首歌!”

“歌?可这是一首欢快的歌呀,为什么……”女人,唉,直到现在,自己还是不懂这种生物。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她张开眼睛,突然又笑了,长长的眼睫上还留着残泪。许久,她才又道:“也许,这便是爸妈说的离乡游子的感觉吧……对了!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小草。”

“真美。歌好听,名字也很美。”张冰影笑得非常灿烂,她望着他,耸了耸可爱的小鼻子,道:“我决定了,我要给你一份礼物!”

“什么礼物?”杨俊飞对她这句唐突的话,感觉莫名其妙。

“不告诉你,你先闭上眼睛!”

“好,我闭上了。”像是预感到了什么,他听话地将眼睛合上。

“不准偷看喔。”

“好……”

还没等自己说完,两片冰冷中带着柔软的嘴唇,已经吻在了自己的唇上。湿润嫩滑的感觉顿时向大脑冲去,只感觉那一刻脑中一片空白,甚至连骨头都酥软了。

不知过了多久,唇瓣离开了自己的嘴,滑腻的舌头,在脸上一路留下了潮湿的痕迹,慢慢地向脖子移动。

就在他沉醉在这份温柔的时候,突然脖子一凉。两根尖利的异物刺穿了肌肉,血液不受控制,疯了似地向外涌去。

杨俊飞难以置信的猛地睁开眼睛,望着几乎和自己脸贴着脸的张冰影。她的脸上依然带着笑容,眼中透露出无辜的瞳芒。

鲜红的嘴唇,似乎吸饱了鲜红的血液,变得更加地鲜红了……

她知足地舔了舔嘴唇,而自己的视线却越来越模糊,最后,视网膜只留下她的倩影。

笑容,她的笑容阴恻恻地,诡异地笑得更加开心了。

杨俊飞惊惶失措地大叫着,从床上坐了起来。是梦!原来是梦!他用力地抚摸着自己的胸口,大脑一片混乱。

已经很久没有作过噩梦了,不,自己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一直都会适当地调节注意力,让大脑可以最快速地恢复疲劳,这是他在长久的武术以及气功锻炼中,摸索出来的方法。

在这种方法下,自己能很快地进入深睡眠状态,不要说噩梦,就算是一般状态下的梦,也不会出现。

可是最近,自从在那个棺材旁边,被莫名其妙的东西打晕后,一个礼拜了,噩梦总是没有预兆地,一次又一次地侵袭自己的大脑。

他的内心深处,总有一种十分不安的感觉。像是,像是有什么KB的事情会发生似的。

他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因为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能力,让他逃过了许多危险。只是这次,那种不安感特别地强烈,在这个城市,究竟会发生什么事?

杨俊飞习惯性地摸了摸左手的无名指,原本戴在手上那个熟悉的金属触感,却没有碰到。

顿时他的脸色变得煞白,整个人都呆住了。

没有了!那个几乎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戒指,居然没有了!什么时候弄丢的?他疯了似地跳下床到处找,将整个房间都搜了一遍,还是什么都没有找到。

戒指,一点踪影都没有。该死!究竟是什么时候被自己弄丢的?冷静,一定要冷静!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从桌子上拿起一根烟,点燃,思索起来。

这一个礼拜来,他被噩梦折磨得精神恍惚,一直都没有出过房间门,就算是一日三餐,也要服务生送进来。也就是说,戒指是在一个礼拜前弄丢的。

突然灵光一闪,一个男孩的样貌浮现在脑中。

对了,就是那小子,他是叫夜不语吧。

自己前天才调查过他,他是目标的主人夜轩教授的侄子,据说IQ极高,好奇心很强,孤傲,独行独断,而且行事专断,很少考虑别人的意见和死活。

总之,他找人调查出来的结果,也就那么多,看来这家伙的性格,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也不怎么讨人喜欢,只是能力强,报复心又重,没人敢惹他罢了。

杨俊飞苦笑了一下,这小家伙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对付的角色,和自己有得一拼。估计自己的戒指,是落到了他手里。

不知为什么,一想起那家伙的微笑,就有点不爽。

难怪,那天自己逃掉的时候,他根本就没有想要追上来的意思,只是冲着自己古怪地笑,颇有一种胜券在握的样子。

杨俊飞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将手里的烟猛地扔到地上,用力踩灭。

臭小子,你想玩,我就陪你玩个够!
第五章 发现

“谁?是小夜吗?”赵倩儿的声音,从房间里传来。

“嗯,是我们。”我喘着气,脸色发绿,一副心惊肉跳的样子。

实在是没办法,晚上那个偏远的地方,叫不到计程车,只好让雨欣这个小妮子当司机。

这妮子一听到可以正大光明地无照驾驶,高兴得用力亲了我一下,然后一路狂飙,早就忘了上车前,我千叮咛万嘱咐过的事情。

那个惨字啊,实在是什么都不想再提。

总之,吓得我脸色一路攀绿,几乎和绿化带上的草地同一个颜色了,下车后都觉得头晕目眩,脚也在发软。

这个狂放女飙车族,下辈子,我也不敢再坐她的车。我暗自咒骂着,和自己身旁咒骂的物件,一起走进了张克的房间。

“你怎么了?”赵倩儿看到我的脸色不好,有些担心地问。

雨欣干笑了两声,急忙掩饰道:“小夜哥哥晚上吃坏了肚子,现在肠胃有点不舒服。没什么大不了的问题。”说完,又狠狠地拧了我一把。

我用愤恨的眼神瞪着她,如果眼神真能杀死人的话,这小妮子估计已经死掉无数次了。她又是一阵干笑,热情地挽住我的胳膊,手在我背后一阵乱掐,痛得我立刻丢盔弃甲。妈呀,还让不让人活了,真想看看这小妮子未来的老公长什么样子,居然有那么大的勇气为民除害,娶了这么个女暴龙!

为了少受皮肉之苦,我识趣地转移开话题,“那几本本子呢?”

赵倩儿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她不再说话,只是将桌上的一本速写本递过来。

我翻开看了一眼,顿时愣住了。

这个速写本很平常,不厚,只有一百二十页的样子,A4大小。不过这个本子,现在已经写满了字,每排三十个,写得密密麻麻地,全都是一个人的名字,“崔淼儿”!

写字的人开始写第一个“崔淼儿”的时候,似乎非常迷惑,而且不确定,字迹有大量的犹豫痕迹。

可是后边越写越顺,似乎想要证明某些东西。

究竟要有多大的羁绊,才会让一个人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满满地写完一本本子?

如果非要猜测的话,也只能牵强而且虚涩无力地形容,那个人对拥有这个名字的人,不管爱恨,都已经到了极致的程度。

我摇了摇头。自己所知道的那个崔淼儿,至少也是一千两百多年以前的人物,她绝对不可能和生存在现代的张克,有任何程度的交集。

那么,难道这真的只是个巧合?张克真的有了新欢,准备移情别恋了?不过看那个家伙,实在搞不懂,他到底有什么理由或者条件,能甩掉赵倩儿那么优秀的女友!

我继续往下翻看,刚翻了几页,我浑身一颤,什么也不顾地快速翻下去。脸色也变得惊疑不定,一副匪夷所思的样子。

雨欣见我神色怪异,立刻紧张地走过来,挽住我的胳膊小心地问:“你发现了什么?”

我强压下内心的震惊,看了雨欣一眼,又望向赵倩儿,沉声道:“我不知道你家的张克是不是出轨了,不过这本子,绝对不是他出轨的证据。”

赵倩儿有些意外,“这番话是什么意思?”

“你仔细地看。”我指着速写本第一页第一个名字,问:“这个是张克的字吗?”

“绝对是,虽然笔迹有点奇怪。不过他那种弯曲得像蚯蚓爬的字迹很特别,而且实在很丑,很容易分辨。”赵倩儿轻皱起眉头,似乎很不愿意看见这个名字。

我点点头,整理了一下思路,才说道:“张克在写第一个‘崔淼儿’的时候,笔迹上有许多明显的犹豫征兆,像是不确定自己的脑海中,是不是有过这个人的名字。”

“小夜哥哥,什么是犹豫征兆?”夜雨欣毫不客气地打断了我,兴致高昂地问。

我瞪了她一眼,还是解释了:“这是笔迹心理学的观点,每个人写出的字,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像指纹一样。而通过分析写字人的笔迹,能够看出这个人写这些字时的人际关系、心理状态、以及性格特征等。

“特别是笔压,也就是所谓的用笔力度方面,往往最能反映出书写者当时的状态。”

我笑了笑:“如果写字人笔压重,表述心理能量高,从书写者身上体现出来,便是思维敏捷,自信和果断。但是如果特别用力,也就是说心理能量很高,却缺乏畅通的疏通渠道,心理能量得不到正常的宣泄,则会形成负面的特征,如攻击性,脾气暴躁。

“你们只需要知道,如果人的内心能量,能得到正常的宣泄,那么表现出来的,多是正面的特征,如果得不到正常的宣泄,负面特征的表达,多半有笔迹线条中的颤抖。”

我指了指张克写的第一个“崔淼儿”,说道:“你们看看,张克这家伙写得十分没力气、线条有多处颤抖,而且拖拖拉拉的,证明他在写的时候,很犹豫不决、畏缩、害怕,似乎觉得,不能确定自己大脑中的某些东西。”

赵倩儿浑身一颤,疑惑地问:“你是说,阿克根本就不认识那个叫崔淼儿的女人?

“不可能!不认识的人,怎么可能发神经写满一个本子,就算他再白痴,也不会干这种白痴过头的事。而且前段时间,我明明有听到他醒过来后,大声地叫那个女人的名字!”

“究竟是为什么,我也感到很迷惑。不过,后边还有更惊人的东西。”望着手中这个速写本,我苦涩地笑了起来:“先不要去管张克那家伙写字时,是什么心态,最重要的是,他写的字在以后变了很多。”

我轻轻地将速写本向后翻去,没过多久,只听雨欣惊讶得叫出了声音。

她用力地捂住自己的嘴,满脸惊骇,眼神不自然地向我望过来。赵倩儿似乎也发现了问题所在,吃惊地退了一步,跌坐到沙发上。

只见速写本上的“崔淼儿”三个字,被张克越写越草,从简体慢慢地演变,最后变成了繁体篆体,难看得就像蚯蚓爬过的字,也渐渐变得清秀,带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赵倩儿死死地盯着速写本最后一页,过了许久,才浑身颤抖地问:“这绝对不是阿克的笔迹,究竟是谁的!”

雨欣一直用一种不确定的眼神看着我,全身都在打颤,似乎十分惶恐。我用力地搂住她纤细柔软的腰肢,冲着她点点头。她顿时像是触电了一般,怕得将头也埋进了我怀里。

我脸上苦涩的表情更浓重了:“张克最后的笔迹,和一个人的非常相似,我和雨欣不久前才见过。”说完,掏出了一张纸递给她。

赵倩儿只感觉,自己的手在莫名其妙地发抖,她看了一眼纸上的字,似乎是在什么画上临摹下来的,是一首诗。

标题“崔淼儿”那三个字,和张克写的最后一个“崔淼儿”,一模一样。

“这应该是出自一个人的手才对。”赵倩儿抬头一眨不眨地望着我:“虽然我不懂什么笔迹学,不过还是能分辨得出来。写这首诗的人,现在在哪?他和阿克有什么关系?”

我挠了挠鼻子,强自镇定地说出了一个令人十分震惊的答案:“他和张克有什么关系,我实在也很想知道,写这手字的人,已经死了一千两百多年了!”

“你说什么!”赵倩儿完全没有了一丝淑女形象,她猛地站起来,一个劲儿地摇头,“不可能!怎么可能!我不信!”

夜雨欣将头从我的怀里探了出来,脸上的笑容比黄连还苦:“倩儿姐姐,其实这个事实,就连我也不敢相信,但是我又不得不信。你刚刚看过的那张纸上的字,全是我从茶圣陆羽的棺材里临摹下来的,那些字,恐怕就是死了一千多年的陆羽写的。”

赵倩儿浑身又是一颤,依然满脸的难以置信,喃喃道:“我的阿克,他和那个陆羽,那个死了几千年的僵尸,有什么关系?”

“我也很想知道。”我见她精神恍惚,不忍心再刺激她。只是给雨欣打了个眼色,示意她在房间里到处找找,看看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根据现在掌握的线索初步估计,张克口中以及手上写的那个“崔淼儿”,和陆羽那个临死都念念不忘的“崔淼儿”,恐怕是同一个人。

只是,两个相隔了一千两百多年时间的人,究竟有什么可能联系到一起呢?

他们俩,除了都提到了“崔淼儿”这个人物外,到底还有什么相同的地方?

我在房间里到处溜达,视线不断扫向任何有可能是疑点的地方,不过许久都没有收获。

突然视线飘移过对面的窗户时,一股莫名其妙的恶寒,从心底爬了上来。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视线牢牢地凝固在了窗户上。

只见窗玻璃的下方,有两块黑色的斑痕,像是手掌。在黑夜里,它似乎在融化,像是凝固的冰块遇到很强的热度,分解出一滴又一滴的水,向X L去。

将头凑近窗户,即使在屋内,似乎也能闻到一股恶臭,像是尸体腐烂的味道。

我皱着眉头,正准备把窗户打开仔细地看一下,就听见雨欣在背后紧张地叫我的名字。

“发现什么了?”我急忙走过去,却看到她指着桌子上的一个杯子,浑身颤抖,像是看到了什么十分KB的东西。

我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只见那只是个非常普通的陶瓷茶杯,里边似乎还是一杯新茶。

茶水呈现翠绿色,被人喝过几口。水质很清朗,似乎才泡好的样子。

我看不出有什么值得雨欣大惊小怪的地方,便转头问赵倩儿:“你刚刚喝过茶吗?”

“什么茶?”赵倩儿还在发愣,她疑惑地抬头看我,道:“自从阿克变成那样后,我还是第一次来他房间,水都没有喝过一口。”

我这才感觉有点奇怪,“怪了,怎么这茶,像是才泡了一会儿的样子?”

雨欣好不容易才回过神,吃力地寻到我的手,死死地抓住,才像安心了不少的样子,说道:“小夜哥哥,你仔细地看里边的茶叶!”

我又望了她一眼,看她紧张的样子,只好将手伸到茶杯里,掏了几片茶叶出来,打量着。只见手中的茶叶,虽然因为泡水而涨大了不少,有点臃肿的感觉,不过,还是一副青翠欲滴的样子。

隐约看得出叶片呈现梭形,我凑近鼻子附近,还能闻到一股十分清凉的香味,令人心旷神怡,总觉得,这个茶叶有些似曾相识。

突然我浑身一震,想起了这茶叶的来历。不由自主地望着雨欣,这次换她确定地向我点头。上帝,这些茶叶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而且还被某个白痴,当普通的茶泡来喝了!

赵倩儿见我俩神情古怪的样子,问道:“又发现什么了?”

“我们恐怕找到了张克和陆羽两人之间的联系了。”我的笑,实在有点疲倦不堪。

“什么联系?”

“是这个茶叶。”我将手中的茶叶,凑到了赵倩儿的眼皮底下,她看了看,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名堂,便迷惑地望着我。

我解释道:“这个茶叶,只有在一个地方能找到。”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就是在陆羽的棺材里。”

赵倩儿顿时惶恐地瞪大了眼睛,一个小时内,听到了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正常人早就大脑混乱地晕过去了,可是她还是坚强地站着,只是望着我。

果然这个世界上,还是女性比较容易接受新鲜或者怪异的事物,令人佩服。

“倩儿姐姐,你怎么了?”雨欣大叫了一声,只见在我感叹她的神经强韧的时候,她已经完全呈现石化状态,无力地向后倒去,雨欣手忙脚乱地扶住了她。

我稍微整理了一下混乱的头脑,望着赵倩儿说道:“虽然不知道这个茶叶,为什么会跑到这里来,被张克糊涂地当成普通的茶泡来喝掉。但是我猜测,或许张克那家伙现在会变成植物人,很多迹象都表明,有可能是喝了这个茶水的缘故。”

赵倩儿也不傻,她眼睛一亮,用力地抓住我的手,就像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一般,紧张地问:“你的意思是说,只要找出这个茶叶里边有什么古怪,就能治好他的病?”

自顾自地说完,她激动得眼泪流了下来。抢过那个茶杯,像宝贝般地抱在怀里,喃喃道:“我,我明天就拿茶叶去化验,总会有办法的。阿克,你等等,我马上就来救你了。”

见她满脸的希冀,我也忍住没有去泼冷水,毕竟这几天的折磨,已经让她憔悴得不成人样,哪里还有一点成熟女人自信美丽的样子。有希望,哪怕是只有那么一点点,也好吧!

只是内心的疑团更多了。

是谁将茶叶给了张克?应该不是他自己拿走的,就算再笨再没神经的人,也不敢将棺材里的东西随便拿去泡茶喝。

更何况,他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些茶叶的存在。存放陆羽的那个房间,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去的。

不安的感觉在慢慢地扩大,似乎有什么一直在蠢蠢欲动的东西,开始要破茧而出了……
第六章 预兆

记得有人说过,身体如同情人,本不应该对其太好的,太好了就容易出问题。其实不同的死法,尸体都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今天一大早就很倒楣,出门便看到了尸体。因为赶不回去,我和雨欣就在张克的房间里凑合了一晚上,出门去吃早餐的时候,却发现附近的公园前,围满了一堆堆的人。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有个男人死在了公园里,死相很怪异。

我立刻好奇起来,望了雨欣一眼,拉着她就向里边挤。气喘吁吁地,好不容易才挤到最前边,却失望地发现,警方已经拉起了警戒线,将周围都封锁了起来。

不甘心地向里边看了一眼,我正准备走开,就听到雨欣惊讶地叫着:“那不是老爸吗?他怎么在里边?”

我定睛一看,只见一个穿着黑色衬衣的中年人,正在几个法医的周围指指点点,像在交流什么。

发福的身体,稀疏的头发,不是来了好几天也没见到的疯子叔叔,是谁!

顿时,我天真无邪地开心笑了起来,直笑得身旁的雨欣打了个冷颤。

“疯子叔叔。”完全不管身旁的她紧张的神情,我大声地喊道。

夜郝浑身一颤,缓缓地转过头来,脸上的笑容十分僵硬,“原来是小夜啊,什么时候来的?”

“来好几天了。”我用手指了指前边的警戒线,暗示道:“在这里说话实在不方便,你能不能过来一点。”

夜家哪有笨蛋,更何况是夜郝这个老精怪,他思忖了一下,便明白了我的意思,和身旁几个人咕哝了一阵子,然后,让人放我们进到了里边。

见雨欣可怜兮兮地躲在我身后,夜郝气得哼了一声,“你这个不肖女,是不是想吓死你妈才好?一声不响地从家里跑出来,急得我们差点报警。”

“我也是好奇嘛,谁叫我也姓夜。你看小夜哥哥,随便跑哪里都没人管,他也没比我大多少啊!”

雨欣不服气地从我背后探出头,冲着自己的老爸做了个鬼脸。

“那家伙是怪胎。”夜郝气恼地大喊一声,突然发觉我的视线隐隐有些炽热,顿时声音低了下来,讨好地说道:“人家小夜是你能比的吗?他的智商高,阅历广,随机应变能力强,能照顾好自己。你呢?要死不死的,什么都想尝试一下,到时候被别人卖了,可能都还傻乎乎地替人数钱!”

“我哪有那么笨!”雨欣不服气地反驳道。

就在他俩斗嘴的时候,我的视线开始凝固在不远处的那具尸体上。

这是个很年轻的男性,大约有二十岁的样子,原本充满了活力的躯体上,早已了无生机,仔细地看了看,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说他死得怪异。

一般来说,死后尸体会因为死亡的原因,而造成肌肉呈现或松弛,或僵硬,甚至痉挛,或者彻底松弛的现象。而其他的因素,还会造成皮肤皮革样化、角膜混浊、死亡初期处于底下的部位,会出现尸斑、尸冷,自我消化等等现象。

而这具尸体的状态,是最糟糕的。他的唾液、鼻涕、眼泪、大小便、精液都外溢了,肮脏的排泄物,渗透了全身的衣物,混合起来的臭味,实在很难闻。

不过最怪异的,还要数尸体临死前的表情,满脸兴奋幸福的样子,闭着眼睛,像是在享受着世间最美好的东西。

我捂住鼻子,皱眉道:“果然死得有够怪异的。而且这种死法,除非是全身所有的括约肌完全松弛了,才有可能。他有吸食大量的viper吗?”

旁边的法医惊疑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在奇怪我怎么可能知道这么专业的医学知识。

夜郝教授顿时得意起来,也忘了和雨欣的吵闹,“我的侄子可是很厉害的,说不定他能帮你什么忙。”

法医不置可否地又看了我一眼,开始忙着将四周的东西收集起来。

我依然打量着周围,雨欣轻轻地拉了我一下,问道:“你觉得他是怎么死的?”

“不知道。”我摇了摇头:“有可能是吸食了大量viper或者迷幻药,导致心脏没办法负荷,或者全身括约肌松弛而猝死,也可能是因为外力,猛地瘫痪了大脑。”

说话间,我指着不远处的长椅,又道:“那张椅子上还留有些许排泄物,看来这人应该是坐着死掉的。不过还真的很少听闻,有谁死掉的时候,全身括约肌出现松弛的状况,实在太奇怪了。”

“还有更奇怪的。”疯子叔叔走过来,在我耳边神秘地说:“根据初步鉴定,那个男子体内,没有任何viper或者迷幻剂的成分,只是体内严重出血,新近的外伤,也只有一处。”说完,他指了指自己的脖子。

我顿时又将视线凝固在了尸体上,果然,那男子裸露的脖子上,似乎被什么坚硬的东西,刺出了两个血洞,直径大概有四厘米多的样子。

看这个情况,似乎令人想起了一个十分熟悉,但却绝对只会出现在人类的幻想,或者小说中的生物。

“吸血鬼!”雨欣首先叫出声来,她害怕得紧紧挽住我的胳膊,浑身都在发抖。

我就奇怪了,为什么女孩子总是这样,还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明有危险存在时,她们已经自己把自己吓得半死了。

我看了夜郝一眼问道:“疯子叔叔,你怎么会和这些法医在一起?你不是草木学教授吗?”

夜郝毫不隐瞒地说:“我和这里的警界有点交情。他们最近遇到了一件无法解释的事情,恰好跟某种花木有关,我刚好又在这里,就联络上我了。”

“这些尸体,和花木有什么关系?”我疑惑地问。

夜郝小心地看了看四周,这才轻声道:“我下边说的都是机密,你不要传出去。

“最近一个礼拜,像眼前这个男人的尸体,警方一共找到了五具。而且每一具,都发生了非常怪异的现象。”

他的话引起了我很大的兴趣,“什么现象?”

“这些尸体隔了一天后,纷纷从体内,长出了一种不知名的植物。

“就算现在,我也没有在相关文献里,查到这种植物的名字。所以,今天一听说有相同的尸体,我就立刻赶来了,希望在解剖的时候有什么发现。”

我顿时惊骇地道:“难道这些尸体,都没有存放在冰柜里?”

“当然是存了。”

“那怎么可能还长得出植物?冰柜里的温度,可是在零下二十摄氏左右,什么植物可以在那么寒冷的环境里生长?”

夜郝苦笑了一声,“在零下二十度能存活和生长的植物,还是有的,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有植物可以在那种温度下,一夜之间开枝散叶,长得那么茂密的。”

我微微思忖了一下,又问:“你是说这些尸体,都是一个礼拜前发现的?”

“不错。”夜郝点头。

奇怪,自从陆羽的尸体莫名其妙地消失后,这一个礼拜来,古怪的事就一直发生。

究竟到最后还会发生什么?突然想起了“崔淼儿”这个名字,对了,自己还没有查出她和陆羽之间的关系。为什么没有任何记载,有过她的存在?她很没有名气吗?

不可能,如果她真的和陆羽有过一段情,那么不论怎样,都会有人为她在历史上记下一笔。还有,“午夜哲理”的那个主持人,到底是怎么知道崔淼儿这个人物的?

看来问题的关键,应该在那个男主持人身上。

赵倩儿起了床,看看钟,才九点一刻,市鉴定所九点半开门。

她飞快地洗漱完毕,早饭也顾不得吃,化了淡妆,心急如焚地驱车赶往市中心。

将化验手续办完,她长长地吁了口气。

结果要三天后才拿得到,阿克能不能醒来,或许就全看三天以后了。

视线再次凝固在车里的那个陶瓷茶杯上,她突然感觉自己很害怕,如果什么都查不出来的话,那么阿克……阿克他会不会永远躺在床上,永远都不会醒来?

稍微有点放下的心脏,又被紧紧地提了起来。还是去上班好了,毕竟自己要生活下去,还有阿克的住院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刚来到公司的大门口,她又犹豫了,叹口气,驱车回到张克的公寓。不知为何,心里总是有种悬吊吊的感觉,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会发生的样子。

不安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浪费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最后她才安静下来,坐下,喝杯水,打开了电脑。已经有十多天没检查过邮箱了,看看有什么电邮。

突然她发现了一封新邮件,是张克在五天以前写给自己的。

五天前,也就是阿克陷入昏迷的前一天,究竟他为什么要躲开自己写这封信呢?赵倩儿迟疑地把信点开,刚看了一眼,就皱起了眉头。

倩儿:亲爱的,还记得我写过的一篇短文吗?写的是我的初恋。我给你看过,你忘了,对吧?没想到我们已经结婚了,想起来,都不知道是什么感觉。

如果没有意外,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变成了一个长不出植物的植物人了(笑)。我还是想要给你分享一下今天才找出来的短文,是初中时写的,真的感觉自己文笔超好。

你看过后,记得给夜不语那家伙也看看,虽然才见过他几面,但我也想给他分享一下。

摘录如下:一日看到朋友写的杂记,上边开篇就提到了白莲,我的心不禁一颤。

是的,十年前,正当第一次来那所我就读了六年的校园时,看到的正是这种平躺在水中的白莲,随波起伏的白莲……

他漫无目的地在这个据说是一流中学的地方走着,不时冷冷地对认识的人点点头。以前的同学一群群地走过,看着追骂打笑的他们,他不屑地将眼神射向两旁。

路旁是两行梧桐树,也许是听到了夏的召唤,繁茂的枝叶,将路上的天空盖尽,形成了一道绿色的长廊。

他依然压低着头,慢慢地向前走着。也许是因为内心的冷傲,才造就了一个少有朋友的他吧……

他不明白,如果说互相地打闹,就是朋友的联系的话,那么这个词就离他太远了。

长廊还没到尽头,他竟已看到了一个池塘。由于阳光的照射,里边泛出点点红光。他知道那是睡莲,便轻轻地走了过去……灿烂的阳光蕴含着夏日的酷热,直射到他身上,他全然不知,只是用目光扫视着一簇簇富含温意的红莲。

猛然间,他看到了一点白色,视觉告诉他,那是白莲。

是了!洁白无瑕的躯体,躺在碧波荡漾的池水里,与身旁拥着的红莲,产生了一种浑然一体的感觉。他呆呆地站着,思维却慢慢地飘向了远方……

他并不喜欢这个地方,特别是要住校。为此他与父母吵了一架,但最终还是来报名了。说真的,当时他真的很想逃,走得远远的,再也不会来。

但他知道这只是赌气,也不可能做到,其实盼了很久,总算盼到毕业了,但当面对一个新的环境时,他却表现出了犹豫与恐惧,他不知道新环境所带来的结果……

有几个人走了过去,并向他投来了鄙夷的眼神。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表情不符大雅,便又走了几步,但眼神却始终没有离开过那朵白莲。

恍惚间,他想起了同桌的女孩,不知她分到了哪里?不知她是否还安好。不觉又想起了每天和她打闹的情形。

他笑了笑,被她抓伤的手,似乎还隐隐有些痛感……是心理作用吧!

白色!他默默地念着,似乎与谁有过联系。对了,是他!王雪!她最爱穿一身白色,那与她那张清秀的脸倒也相配。想起昔日的朋友,他又笑了。

“她是我的朋友,她真是我的朋友!”他默默地念着,不觉又低下了头。

她已经离开了这里,她妈妈说,她们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再也不愿回来。

他又回想起王雪离开时,那张含泪的脸……

她用那对漂亮的大眼睛望着他,任凭泪水滴下,直到走进了机场的入口……

他这才发现,自己又愣住了,便轻轻地摇摇头,想将烦恼丢掉。

以后的生活将会怎么样呢?!他不知道,也不太想知道。

顺手摸出一个硬币,将它弹入水中,它立时引起了一圈圈的波纹。

白莲立在水波之上,就似随波荡漾着一般,更显出它的秀美。“出淤泥而不染,折羞兰而不妖……”他半懂不懂,错处百出地念了一句,随即笑了。

不管以后的生活如何,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不是吗?!

转眼三年过去了。他又毕了业,再一次面对这个问题时,顺步来到了池塘边。

依然幽静的白莲,却早已不是从前的那一朵了。

而他,也成熟了很多。至少对待面前这些问题时,再也不会有疑惑与恐惧了。

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这是真理!他变了,变了很多,不再像从前那样地脆弱。

小学的同学,他已经淡忘了,但对儿时的朋友依然思念着。不知她过得怎样?生活还好吗?其实,他早已知道她去了美国,也许早已忘了他……

他的朋友很多,但真正的又有几个呢?

随着朋友们的远去,他想念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最后他却放弃了,把思念丢入了盖满尘灰的日记本里。既然已经远离,又何必苦苦地回忆,何必……

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的,为了更好的生活,就应该更加地努力!

完了。倩儿,记住这句话,“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的,为了更好的生活,就应该更加地努力!”不要忘了。

不论以后的人生里,是不是还有我的存在,我都要你好好地活下去,快乐地活下去,我不重要,你才是最重要的。

记得要把这个短文给夜不语看看,虽然和他相识不久,也才见过几面而已,但是我相信,他能帮助你。

倩儿,亲爱的。抱歉我不能再陪你了,我真的像个傻瓜。真的……

Your:张克赵倩儿呆呆地望着这封信,看了几遍,也不明白里边的意思。

阿克什么时候,给自己提起过这个短文了?还有,那家伙不是常常说,自己就是他的初恋吗?还标榜他是纯情男生。哼,难道都是骗人的?

她气鼓鼓地想着,内心还是感觉很奇怪,为什么这封信里提到了夜不语,而且还多次要让自己,拿这篇短文给小夜看?难道,里边有些什么自己看不懂的隐情?

有可能,阿克虽然为人粗神经,而且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但不代表他真的笨。

如果他是白痴的话,自己也不会死心塌地的爱他,为他痛苦了。

想到这里,赵倩儿急忙将整封信都列印了下来,正想打个电话给夜不语。

她突然听到,门外有一阵粗鲁的碰撞声。透过猫眼看出去,居然发现有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正在撞门。

她十分镇定地关了电脑,拉开窗户,一咬牙,深吸一口气,顺着防护栏的边缘,向着邻居家的阳台攀爬过去。

不知道为什么,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自己绝对不能让那两个男人抓住。

风很大,十八层的高度,足以将一个普通人吓得半死。

赵倩儿双手死死地抓住护栏,心紧张得快要蹦出了胸口。真不知道电视、电影里描述的那些飞檐走壁的男女侠客们,在第一次赤手空拳爬上四十多公尺的高度时,是什么感觉?

她自嘲地笑了笑,幸好这里不是闹市区,来往的人很少,否则看到她这个样子,不知道会有多少心脏病患者,会被吓得死翘翘。

左手离邻居的防护栏越来越近了,很好,快抓住了!

就在赵倩儿翻上邻居阳台的那一霎,两个壮汉也撞开房门,走进了房间里。
第七章 古书

有人常常抱怨说:“人应该有更好的方式开始新的一天,而不是千篇一律地在每个上午都醒来。”

也有某些赖床的人,也常常神情严肃地道:“现在的梦想,决定着你的将来,还是再睡一会吧!”

杨俊飞觉得,现在的自己很不爽,就像一颗BoB!!!,随时都会爆炸。

他今天不但千篇一律地起了个大早,而且还很没梦想地盯着夜不语那小子,尾随着他从闹市区一直走,来到了这个杂乱不堪、肮脏、混乱的街道上。

更倒楣的是,现在他居然将人跟丢了,这种事在他出道当侦探后,还从来没有发生过。

杨俊飞恼怒地将手里的汉堡扔到地上,狠狠地踩了几脚。靠!那小子到底是什么角色,居然能从自己的手心里,不动声色地跑掉。

他皱着眉头,突然眼前一亮。

一个年轻女人,出现在自己的视线里,很美的东方女性,神色带着一丝焦躁,徘徊在一家店的门口,不知道在等谁。

杨俊飞乍然发现她,脑袋一时没有办法转过弯。

这不是那个冒充自己未婚妻,跑到格陵兰的冰原上把他拉回来,而且自称是那个王八蛋陆平的助手紫雪吗?一直以来,她的鬼话,自己压根一句也没相信过。

只是,昨天这女人还在加拿大问进度,今天怎么就到了这里?

从商店里走出了一个男人,也很年轻,大约只有二十六、七岁,面貌清秀,只是眼睛里,透露着一种让人说不出的沧桑感。

他和紫雪说了几句话,然后两个人就一起走了。

有古怪!杨俊飞直觉地认为,那个男人肯定和陆平被绑架,有间接甚至直接的关系,还有,张冰影每次提到紫雪,语气都支支吾吾地,像是在害怕什么。

恐怕这两个人,都和那个绑架陆平的势力有关系。

怎么办才好呢?是继续找夜不语那家伙,拿回戒指,顺便给他一点教训?还是跟着这两人,看看有什么线索?

抽出一只烟,最后又无奈地放下,只是含到嘴里,没点燃。

杨俊飞左右看了看,顺着那两个人消失的地方,不露痕迹地跟了上去。

我在一家小店里,看跟踪的那家伙走掉了,这才吁出一口气。

旁边的雨欣不解地问:“你不是早就希望那位中年帅哥来找你了吗?怎么现在反而要拼命地甩掉他?”

我瞪了她一眼:“你不明白,跟踪和交易是两回事,我更愿意他站在交易的立场,出现在我面前。”

雨欣更不解了,噘着可爱的小嘴说:“你那么凶干嘛?我真的搞不懂什么跟踪什么交易的,到底有什么区别?”

“区别大了。”我哼了一声:“如果他跟踪我,也就意味着他是为了某种目的,不愿意正大光明地和我接触。只是潜伏在我身边,在最有利的时候,像野兽一样地扑出来,那时候,我们就只有任他宰割了。

“但交易就不同了,那是两个对等交换方式,各取所需,只有这样,我才能得到最大的好处。”

“小夜哥哥果然老奸。”雨欣偏着脑袋,用力地捏我的鼻子,“就算这点小事上,都要算计过来算计过去,斤斤计较。

“真是搞不懂你们男生!小夜哥哥难道就不能把你的好头脑,用在对世界有益的地方吗?这样思前顾后,会长白头发的。”

我用力地甩掉她的手,没再说话。

今天一大早就去见了二伯父夜轩,将昨晚的发现,大概地告诉了他。

二伯父很激动,对于他现在处于呆滞状态的研究,这些发现,无疑是给整个考古队,注入了一剂兴奋剂。

同时我也要求,他帮我找出“午夜哲理”那个男主持人的联络方式,他动用自己的关系网,很快地就查到了。

和那男人通了电话,他听了我的请求,很爽快地说,自己是在古董街的第二十三号店铺,看到过一本关于陆羽的记载,很旧,也没有书名。

本来他很想买下来的,但是老板把它当宝贝一样,死也不肯转让。

说完后,他很有兴趣地打听了考古队的一些近况,我当然是非常不耿直地敷衍过去。

一边敷衍,一边心里少有地泛起一种负罪感。毕竟人家可是知无不答,敷衍到后边,雨欣也听不下去了,直骂我小气。

所谓古董街,几乎每个比较有点历史的城市都有,无非是卖一点看起来古董味比较重的小饰品、书、陶瓷、古代兵器什么的,大多有那个城市的地方特点。

只是,通常这些街道上卖的古董,没有多少真货。

我拉着雨欣,很快地到了二十三号店铺前。

这是一家很小的铺子,里边大概只有二十多平方。房子并没有装修,看起来已经有不短的历史了,屋檐低得几乎碰到了我的头顶。

走进去却没有看到一个人,店里六个书架,密密麻麻地摆满了书籍。书籍都很老旧的样子,也没有明显的分类。

“有人在吗?”我大喊了一声。

“我不是人吗?”一个苍老阴沉的声音,突然从我身后冒了出来,吓得身旁的雨欣脚一软,险些出糗坐到地上。

我也被吓了个心惊肉跳,转过头,我努力地在脸上挤出和善的笑容,道:“老人家,我想买一本书。”

老头哼了一声,“到这里来的人都是买书的,难道,还有人爱看我这老头子吗?”

这老家伙的性格还真古怪,看来是一个人独居惯了,性格也变得孤僻了。

我还是笑着,“老人家,这本书比较特别一点,它上边有记载陆羽的事情。”

“那边那柜子上,全都是有关陆羽的书。随便挑一本,钱想给多少,就放在架子上成了。”老头病恹恹地头也不抬,准备走进里间。

我急忙又道:“我要买的,是记载了陆羽和一个叫崔淼儿的女孩的古书,不知道那个架子上有没有。”

老头的脚步唐突地停住了,他猛地转过头,浑浊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我,像是想用自己有气无力的视线,将我刺穿一样。

我心平气和地和他对视,虽然有点莫名其妙,不过是买一本书罢了,用得着这么大惊小怪吗?

慢慢地,我的身体在那老头的视线里僵硬起来,全身上下,哪怕一根手指,都再也无法动弹。

老头的眸子像是太阳一般,一道道看不见的光线,透过污浊不堪的双眼,顿时变得犀利,就像无数把刀剑从我的身体上洞穿,然后逝去。

我的心被疯狂地震撼着,好可怕的眼神,他还是人吗?

过了许久,那老头才收回视线,慢悠悠地道:“这里没有那种书。”

“我不信。”我似乎在生死边缘游荡了一回,冷汗流了一身。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却发现自己腿脚肌肉软软的,用不上力气。身体也在微微地发抖着。自己,居然在害怕!

老头长长叹了口气:“你为什么要买那本书?”

“有原因。”我将这三个字拖得很长,像在孩子气地报复。

那老头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仿佛遇到了很有趣的事情。他再次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只是,这次少了刚才那种压迫感:“你要书也行,不过,回答我一个问题。”

“行。”我自信地答应了。想我夜不语聪明绝顶,怎么可能有答不出来的。

“听过一首诗没有。”老头干笑了几声,“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我点头,这首著名的诗,是人都知道。老头问:“那你知不知道,这首诗没有改过前,是怎样的?”

虽然有点难度,但也难不倒我。我张口便答道:“身为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常勤拂拭,勿使惹尘埃。老头,是不是这样?”

我的脸上颇有些得意,心里暗恨他刚才吓得我要死,连老人家这个尊称也免了。

身旁的雨欣,好死不死地用力拉我袖子,“你们在打什么哑谜?我怎么都听不懂。”

看着那老头露出不爽的神色,心里顿时高兴,也不在乎雨欣的打扰,我解释道:“这是个有关道和诗的故事,六祖慧能你知道吧?不知道?没关系,我告诉你。

“他是中国历史上了不起的高僧,有名的文盲,虽然不识字,但是诗却写得非常好。他自幼出身贫寒,以打柴为生。后来听人诵《金刚经》有所体悟,便从广州步行到湖北,投到黄梅五祖弘忍门下学佛。

“他的师父五祖年纪大了,要把他的衣钵传给接班人,但是究竟应该传给谁呢?黄梅五祖让所有的弟子都写一首偈,看谁对道的感悟最高。大弟子神秀很有心得,就写了我刚才念过的偈:身为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常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菩提树是释迦牟尼悟道的地方,‘身为菩提树’,意思是我们的身体,就像菩提树一样地坚定强壮。‘心如明镜台’,就是说我们的心,要像明镜一般地反映万物。为此时常勤拂拭,不要让我们的心灵有所污垢,勿使其惹上了世间的灰尘。

“但六祖慧能认为他的师兄,并没有真正悟道,所以他为了表明自己的见地,将师兄神秀的偈稍改动成: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五祖一听慧能的这首偈,便知道六祖对道的体悟要高于神秀,所以将自己的衣钵传给了他,但是又怕别人害六祖,就让慧能赶快南行。

“六祖走了好几天,五祖才向弟子宣布慧能为自己的传人。神秀没出声,但其他的弟子不干,将军出身的慧明,提着刀就去追杀慧能。慧明追上慧能后,并没有杀慧能,当然也杀不了慧能,慧能传了些道给慧明,慧明有所感悟,就返回修道去了。

“慧能飘荡在猎人堆里隐居修道,十五年后,他才出山,到广州法性寺,正好印宗法师在讲课。这时风吹旗动,一位僧人说是旗动,另一位说是风动,六祖慧能过去跟这两位僧人说,既不是风动,也不是旗动,是仁者心动……”

讲到这里,我猛地浑身一颤,满脸惊骇地望向那个老头:“那本书里是不是有,会让得到它的人丧命的东西?”

老头满意地点点头,道:“小伙子,悟性不错。那本书不是你能承受得了的。就算会没命,你也想要吗?”

我沉吟了一会儿,才毅然道:“相对于命,我更好奇真相。如果什么都怕东怕西的,我就不是我了。何况,我又不是那种短命的角色,有算命的说我能活到一百六十岁呢。”

见我那么固执,老头也不再说什么,他默默地走进里屋,拿了一个用油布包裹得方方正正的东西,递给了我。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就在那一霎,我仿佛觉得,他像是用光了这辈子所有的精力,额头上像沙皮狗一般的抬头纹,密密麻麻地堆积着,显得更加地苍老了。

“小心一点。”临走时,老头小声地在我耳旁说了这句话,但没想到,这居然是这个只见了一面的神秘老人的最后一句话。

那天晚上,老头的这家古董书店,突然燃起了古怪的大火,将房子和里边的家俱以及人等等,全都烧了个精光,尸骨无存……

回到二伯父的研究所,一进那个放着陆羽棺材的地下研究室,就看到二伯父和疯子叔叔,在面红耳赤地争论著什么。

两人见到我,立刻停住吵嚷,异口同声地问道:“那本书找到了没有?”

“当然。”我做了个OK的手势,得意道:“你们侄子我出马,还有什么搞不定的。”

旁边的雨欣立刻捂住肚子,做出一副“受不了你”的表情。

夜轩迫不及待地冲着我扑来,将那本书深情地抚摸了好几次,这才解开油布。

这本书不厚,纸片泛黄,但上边的字迹,却一点都没有模糊的状况出现,看得出保养得非常好。

第一页并没有字,翻到第二页的时候,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我们四人震惊地对视,而二伯父拿书的手,更是微微地发着抖。

第二页的正中心,只有两个字——茶经。

“不可能,这本《茶经》不可能是真的。陆羽亲笔所写的茶经,早就被毁掉了,现在民间收藏的,大多是一五四二年吴旦刻的《茶经》,明代嘉靖壬寅竟陵本。”二伯父首先叫出声来。

我微一沉吟,喊道:“雨欣,你昨天临摹的那张纸呢?”

原本还在呆滞状态的雨欣闻言,条件反射地将那张纸递给了我。

我一言不发地从夜轩的手里拿过古书,将两者上边的字体,小心翼翼地对照起来。

过了许久,我才扬起头,喘气道:“上边的字和在棺材里临摹的字,是出自一个人的手,恐怕,这本书是真的!”

二伯父还是一脸难以置信的样子,他抢过书,细心地翻查起来。我很不爽地正想讽刺他几句,突然,兜里的手机响了。

是赵倩儿,她的语气非常急迫,一定要马上见到我,说是想要我看什么东西。我皱了皱眉头,便和她约好在研究所大门见面。

和明显地有点心不在焉,眼睛死死地盯着二伯父手里那本书的疯子叔叔,聊了几句,我暗自笑道,也难怪,有史料记载,原本的《茶经》里边,陆羽不但收录了茶经的完整版本,还详细地记载了各种茶的种类和分布情况。

虽然说,现代茶种更加地繁多,但几乎都是人工培育出来的,失去了自然性质,味道也不见得好。

如果比照原本茶经里的记载,应该能找出几种现在已经绝种的茶树才对。

光是这些,就足以让草木狂的疯子叔叔更加地疯狂了,现在资料就在某人的手里,怎么让他不急着想抢来研究一下?

看看表,和赵倩儿约好的时间差不多到了,我这才起身,往研究所的大门口走去。

一出门,就看到她心急如焚地走来走去,样子十分地慌张惶恐。

“张克又出了什么事?”能让这位坚强的女性变得这么焦急的,应该只有一个人,但是,张克已经变成了植物人,还有什么事情能比这个更糟糕呢?我疑惑道。

“算是他的事情。”赵倩儿小心地打量着四周,“他留了一封信给我,要我务必也让你看看。屋子里边有相对安全的地方吗?我害怕有人跟踪我。”

“去我房间好了。”我迟疑了一下,她到底碰到了什么事,怎么一副疑神疑鬼的表情?

赵倩儿的神经绷得紧紧的,她快步地跟着我,在我打开房门后,一闪身,就快速地跑了进去,还真有点女侦探的味道。

和她面对面地坐在沙发上,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她。这个女人,究竟在搞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就在我不耐烦得想要打破沉默的时候,她掏出几张纸,递给了我。

“这不是张克那小子写给你的情书吗?给我看干嘛?”我看了一眼,便十分不解地问。

“我也不知道。”赵倩儿有些沮丧,“但他的信里,几次提到要我给你看,而且许多地方写得很矛盾潦草,很不像他的作风。

“还有,今天一早就有两个壮汉,撞开门闯进他的公寓里,我总觉得,他变成植物人这件事情,不太单纯。”

我不作声了。也对,那个张克干嘛一定要我看这封信,还说要和我分享什么,我和他又不熟,绝对有古怪!

仔细地将这封信从头到尾看了几遍,我的脸色越看越凝重,最后翻出几张白纸来做记号。大概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我猛地抬起头,脸因为激动而略微有点扭曲。

没想到,这短短的一篇短文里,居然隐藏了两个十分重大的资讯,也真亏他想得出来。

我苦笑地冲着赵倩儿说:“看来你们家张克,并不像表面上那么粗线条,他的大脑神经虽然不发达,不过的确有点小聪明。只是,他怎么会知道我一定看得懂?”

“你真的明白里边的意思了?”赵倩儿惊讶地问。

“你不信啊?”我依然笑着,自顾自地在带来的行李中,翻找出一个手掌大、像是无线电的东西,说道:“恐怕这里也不安全了,我带你去见几个人,再告诉你信里隐藏的内容。”

我带着赵倩儿,乘电梯进入了地下室。

看到那些巨大的螺旋状不明物体,她也惊讶连连、叹为观止。我再次看着这些不知道用途的东西,内心泛起一种不知名的怪异感觉。

这玩意儿,绝对不可能是用来萃取茶叶精华的,具体的使用方法,也没有人知道。

皇甫三星那老头是个典型的商人,商人绝对不会花钱造出没用的东西当摆设。况且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玩意儿每一个都价值不菲,真是越来越搞不懂那神秘的老人家了。

走进研究室,二伯父和疯子叔叔一看到赵倩儿,就迷惑地望向了我。

“等一下我再解释。”我拿出刚刚找到的仪器,到处探测起来。看到我奇怪的行动,几个人更加地不解了。

雨欣忍不住问道:“小夜哥哥,你在干嘛?”

“找窃听器。”我头也不抬地答。

“这里怎么可能会有窃听器这种东西?”她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我手里的仪器,已经发出了“嘟嘟”的急促响声。

我把窃听器从一台投影仪下边挖出来,用脚踩烂,才说道:“不要小看了这个东西,这可是警方专用的反窃听装置,距离十米内的特殊波动,都逃不掉。

“我可是好不容易,才从表哥那里搞来的。”

没看到夜郝和夜轩两人,那已经惊讶得开始石化的脸,也没有认真地想,为什么这里会有窃听器,雨欣很没神经地奇道:“你怎么会随身带那种东西?”

“你哥我常常干一些偷鸡摸狗,见不得人的事情,也常常会乱说一些不能让人听到的话,当然是要防患于未然了,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我用理所当然的口气答道。

赵倩儿听了我的回答,几乎晕了过去,这小子到底是什么人物啊!

将这个研究室仔细找了一遍,就连陆羽的棺材也没有拉下,一共找出了五个窃听器,我一个接着一个地毁尸灭迹,这才舒服地坐到了椅子上。

总算让说话有了一定的保障了。

夜轩皱了皱眉头,“小夜,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些窃听器究竟是谁装的?”

“还记得陆羽的尸体失踪的事吗?”我问道。

他点头:“我怎么可能忘得了,都过了那么久了,居然一点线索也没有。为了把失窃的消息压下去,我可是没少受罪。”

“我觉得尸体的失踪,至少牵涉到两个势力。”我解释道:“第一个势力,我们都没有见过,但是却不知用什么方法,把我们迷晕了。而第二个势力的代表,是我们的老朋友,那个被绑起来的中年老男人。

“但是我居然发现,他今天早晨在跟踪我,他为什么能那么清楚地掌握我的一举一动?我怀疑,他一定在我出入过的地方装了窃听器,以便掌握更多的资讯。”

我一边说,一边不动声色地提笔写了四个字“皇甫三星”。其实毁掉窃听器,只是做个样子罢了,我才不信那个老家伙布置了这么久,才留下这么一点窃听方式。

夜郝和夜轩浑身一震,掩饰不住的惊讶,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我确定地点点头,继续偷工减料地说出一些需要被偷听到的东西,“不说这个了,我身旁的这位女士,带给我们一个非常令人震撼的资讯。”

“什么资讯?”雨欣顿时来了兴趣,赵倩儿也竖起了耳朵仔细听。

我微笑着将那张Copy纸递给了他们。

雨欣看了看,就像我刚才一样,失望地大叫起来,“这不是张克大哥哥写给倩儿姐姐的情书吗?小夜哥哥你真坏,连这样的东西都不放过。”

二伯父和疯子叔叔没有说话,他们知道我并不会无的放矢,只是静静地等待下文。

我吊足了众人胃口,这才解释道:“其实这里边的短文,隐藏着一段密码,要用非常特殊的方式才能解读出来。还好我恰好知道那种方法,不过也花了很多精力,才理解张克那家伙最后想表达什么东西。”

沉默了一下,我大声地道:“其实陆羽的墓下边,还有一个坟墓,埋葬着这位茶圣最爱的人。”

“什么?”身旁的四人,明显地没有反应过来。

过了许久,夜轩才大声地道:“张克怎么可能会知道,历史上根本就没有任何史料记载过!”看来,他对张克这种大大咧咧的年轻人,也没有抱什么好感。

“崔淼儿这个人物,不是也没有任何史料记载过吗?但是并不能抹杀,她曾经存在过,她和陆羽相恋过,而陆羽就算死前的那一刻,也不能忘掉她的事实。

“但是,张克为什么会知道?而且我为什么会信?当然是有我自己的根据。”我将张克现在的状态,和在他公寓找到陆羽棺材里留下的茶叶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讲了一遍,再稍微地加上了一点自己的推测。

“或许,喝下那些古怪茶叶泡的水后,张克也和陆羽,有了某些思维上的联系。”

我一边说,一边又在纸上写了几个字“茶叶是皇甫三星给张克的”,确定他们都看到了,这才从容地将纸烧掉,把灰捏得粉碎,扔进了垃圾桶里。

所有人的大脑,再一次地遭到震撼,夜轩腿一软,激动地跌坐在椅子上。

夜郝全身僵硬,嘴里不停地在念着什么东西。而赵倩儿早已经泪流满面,她哭着,肯定是又在为自己的阿克担心了。

不知过了多久,二伯父猛地跳了起来,向电话扑去。

他大声地喊道:“刘峰,叫上所有人,今晚马上开工,我要向陆羽墓地下更深的地方挖。

“什么?资金设备不足?滚他妈的,打电话给皇甫三星,那老家伙一定会赞助。我今晚就要看到你们全部到场!”

他刚放下电话,我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接通,居然是那个被我绑过的中年老男人。

他的声音很有磁性,不得不说,非常有男人味。

只说了几句,我脸上胜利的笑容顿时凝固,消融,最后崩塌了,只剩下匪夷所思的表情。

“怎么了?”

身旁的四人见我脸色不好,同时开口问。

我苦笑着,语气里依然带有一种怀疑的味道,“那个老男人,想和我做一场交易。交易的物件,是我从他身上搜出来的戒指,而代价,就是带我去参加今晚的黑市拍卖会。

“今晚,茶圣陆羽失踪的尸身,会在那里,被卖掉……”
第八章 拍卖会

所谓的黑市,就是非法的,地下的市场。

平时见不得光的东西,都能在那里公开卖掉,比如各种管道得来的赃物,水货,ammo,黄金,viper,核武器等等。

只要有人居住的地方,只要有贪小便宜的人,或者有需求,但没有正当货源的货物,就会让黑市出现。

黑市,每个地方都有,只是规模有大有小,这个城市也不例外。

“夜不语,我们应该算第三次见面,对吧。”

“如果加上今天早晨,你跟踪我的这一次。”

“哈哈,你果然察觉到了,我是在什么地方露出了马脚?”

“你没有露出破绽,只是运气有点不好罢了!我也是偶然才发现你的。对了,帅哥贵姓?”

“杨俊飞。”

来到约定的地方,我和这个中年老男人一见面,就开始了一番唇枪舌剑。见谁也占不到便宜,只好作罢。

“戒指带来了吗?”杨俊飞用犀利的眼神盯着我。

我满不在乎地反问:“我像傻瓜吗?”

“不像。”

“那你还问我这么蠢的问题。我老妈常常教育我,要养成好习惯,贵重物品绝对不能放在身上,免得被一些有心人,用不太雅观的手段强取豪夺。”

杨俊飞有点哭笑不得,那枚戒指原本就是自己的东西,怎么变成这小子的贵重物品了!

“你怎么知道,今晚在黑市会拍卖陆羽的尸体?”我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这次轮到杨俊飞反问了:“我像笨蛋吗?”

“不像。”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他露出令人讨厌的笑容,“既然我们都是聪明人,那么说话就简单一点。不该你知道的事情,我是不会说的。”

我哼了一声,“我看是你不想说罢了,无非是一些见不得人的关系网。”

杨俊飞不置可否,带着我走进了一条肮脏的巷子里。

黑市通常都在非常隐秘的地方,如果不靠关系网,根本就没办法找到,即使找到了,而且顺利地偷溜进去,最后有没有命再偷跑出来,也是问题。

毕竟黑市的经营者,都和当地的B社会有所挂钩。

推开一家四合院腐朽的大门,便看到几个黑衣大汉走了过来,那几人腰间涨鼓鼓的,明显地放着“家伙”。

杨俊飞也没多说话,只是从兜里抽出一张杂志一般的东西晃了晃,那几个人便立刻恭谨地站到两旁,将我们让了进去。

“有点意思。”我暗道,看来今天这场黑市拍卖会,排场还不小。

仿佛是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穿过那个四合院的大堂,就到了一个十分大的院子前,里边密密麻麻地摆满了几十辆豪华轿车,左右打量了一下,我硬是看不出车是从哪里开进来的。

“今天连带陆羽的尸体,总共会拍卖五件十分珍贵的文物,每一件都价值连城。

“为了这场拍卖会,有许多日本和韩国的富商,以及东南亚美洲的文物商人,都跑来了。”杨俊飞在我耳旁小声地解释道。

什么“文物商人”,说难听点,就是各国的文物contraband犯。我问:“什么时候开始?”

“大概还有二十分钟。”

拍卖场不知道离入口那个四合院有多远,和外边颓废萧条的景色也有天壤之别,简直是豪华得不成样子。

拍卖的大房间有三层,大概有七十多个像是音乐厅贵宾包间的小间,正对着拍卖台呈放射状排列,估计是为了保密,让客人看不见互相竞价的双方。

我们走进了标有“十三”这个号码的房间。

杨俊飞和我同时皱了皱眉头,十三号,不是什么吉利的数字。

舒服地靠坐在沙发上,听到整个大厅都闹哄哄的,我索性要过拍卖目录看起来。

这一看,顿时大惊失色。只见第一个拍卖品的名字,便是“中国纯金王冠”。彩图下边有一排解释:宋或元代制造,使用者不详。

我抬起头,冲着杨俊飞道:“这个纯金王冠,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以前应该是收藏在大英博物馆里,直到二00四年十一月,才跟随其余十四件文物一起被盗走。

“当时就有人推测说,大部分的文物应该流入了亚洲,没想到我居然能在这里看到。”

杨俊飞淡然地说:“所以这才叫黑市。”

四周突然一静,有个男人走上了中央的高台,拍卖会正式开始了。

我又低下头,丝毫没兴趣地翻看目录,随即惊讶道:“陆羽的尸体,起始价居然高达三百万美金,实在是高得KB。

“想当年,欧洲大量进口木乃伊,每英镑大概能买几百公斤,有的火车,甚至拿那些木乃伊当作燃料。”

“不奇怪,茶圣可不是一般的木乃伊。”

杨俊飞大有兴致地望着四周此起彼伏的竞价,道:“还有一个因素,有个日本富商,曾在黑市出价七千万美金,他还声称,不论卖的人用何种手段取得陆羽的尸体,只要摆在他面前,他就立刻付钱。”

“所以我才奇怪。”我迟疑了一下,“为什么陆羽的尸体,还会委托这里拍卖?如果是为了钱的话,还不如直接卖给那个日本人。这里应该没人会出到七千万才对!”

杨俊飞用力地点点头,“你和我想的一样,总觉得这场拍卖有些什么内幕。有古怪!”

“明知道有问题,你还好意思拿来当作和我交易的筹码,当心我把那枚戒指扔进海里。”我没好气地骂道。

杨俊飞嘿嘿地奸笑起来,道:“交易是一回事,交易过后能不能拿到交易物,又是另外一回事。你是聪明人,应该不会不懂吧!”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家伙恐怕比我还要阴险。姜果然还是老的辣!

“那我们准备怎么办?真的要把尸体买下来?”

“要买你买,我可没那么多本钱。”他舒服地在沙发上伸了个懒腰,“我的钱都是存起来娶老婆的。”

这个要死不死的家伙,真的很想扁他一顿。

前边的四个拍卖品,陆续被人拍了下来,压轴好戏总算要开始了。

拍卖师的神色有点紧张,毕竟,他是第一次接手底价高达三百万美金的拍卖品。

大房间的灯光被有意地转暗了下来,五、六个穿着暴露的窈窕美女,推着一个棺材缓缓地入场,强烈的投射灯光照射在棺材上,泛出有些幽绿的光芒,让人不寒而栗。

拍卖师咳嗽了一声,见注意力都集中到了自己身上,这才用低沉富有弹性的语音,缓缓地道:“这是最后一件拍卖品,前不久刚出土的茶圣陆羽的尸体。至于他老人家为什么会安静地躺在这里,其中的缘由,在座的各位,当然都知道一些端倪。

“陆羽的所有资料,都附录在拍卖目录上,我也不多说了,免得各位想睡觉。底价三百万美金,第五号拍卖品,现在开始竞价!”

“四百万。”他的声音刚落,就有人喊道。

“七百万。”我们右边包厢有个人不甘落后。

“一千万。”

“三千万……”

竞价一直高昂地继续着,我和杨俊飞都没有行动。

突然,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喊出了一个价格,大厅所有人都惊讶地呆住了。

“一亿美金。”

拍卖师全身都在颤抖,他的手也因为激动而微微地抖动着。

“还有没有比一亿美金更高的价格,一亿第一次,一亿第二次,一亿第三次。成交!恭喜四十三号房间的先生。”

我和杨俊飞对视了一眼,谁也没有先开口。不知为何,自己总觉得,刚才那个声音有点耳熟,像是在哪里听过。

曲终人散,拍卖结束,怀着各种目的来到这里的富商以及contraband犯,也纷纷离开了。

我原本想乘机看看四十三号房间里,究竟坐的是谁,可是这个拍卖场,对客户的保护以及保密工作,都明显地做得很好,居然没让我逮到任何机会。

“你猜会花一亿美金,买走一具没任何价值的尸体的傻瓜,究竟是谁?”我忍不住道。

“我怎么可能知道。”杨俊飞顿了顿,大有深意地看我一眼,悠然道:“而且这具木乃伊,恐怕也不像你所说的,完全没有价值才对。”

我心脏猛地一跳,不动声色地反问:“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只是想告诉你,在明白人面前装傻,这一套早就过时了。”他犯贱地笑着,“我们来稍微分析一下,首先,人工制造的木乃伊,保存完好的并不少,环境因素造成的天然木乃伊也有很多。

“但是在没有任何防腐措施以及环境条件下,陆羽的尸体,居然能保存得那么好,甚至内脏都没有腐烂迹象,身体水分也少有流失的状态,倒是有史以来发现的第一例,学术上的研究价值绝对很高。”

“但是,也高不到一亿美金。”我反驳道。

“我承认。”没想到,杨俊飞痛快地同意了这个反驳。

他又道:“至于其他原因,恐怕你知道得比我更清楚。这段时间,你应该找到了许多线索才对。”

我不置可否,望着满天的夜色,想到了什么,突然全身一震,脸上也流露出惊讶的神色。

杨俊飞当然注意到了我的异常,奇道:“怎么了?”

“我记起花一亿元买走陆羽尸体的傻瓜,是谁了!”我皱着眉头说。

他顿时好奇起来,急忙问:“是谁?”

“皇甫三星,二伯父夜轩的老板,陆羽坟墓挖掘计画的发起人,以及主要赞助商!”我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如果买家真的是他的话,自己的某个猜测,就会自相矛盾。

杨俊飞仔细地看了我一眼,明白过来,“你以前是不是怀疑皇甫三星监守自盗?”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我点点头,挠着鼻子说:“陆羽被盗的时候我就怀疑,尸体丢失,至少牵涉到两个势力。

“第一个是你,第二个我们都没有亲眼见过,但是在他或者他们的手里,我们和你都栽了大跟头。

我在没有察觉到任何异常的时候,就已经被迷晕了,而后到的你,也没什么好下场。“

见他尴尬地笑了一下,我又道:“要顺利地躲开研究所的层层警卫系统,以及地下监视系统,不但需要非常了解里边的情况和警力部署,人数要少,还需要非常好的身手,这也是你为什么能闯进来,而不被发现的原因。

“但是,要悄无声息地将陆羽那么大的一个尸体运出去,本身就不可能是一个人能做到的。我稍微模拟了一下,用微型气垫车运输尸体需要一个人,入侵监视器网路需要一个人,引开警力需要一个人。

还有一个是头目,他的存在是必须的,做统筹以及应变的工作。

“所以,第二个势力,那天至少动用了四人,他们每一个的身手,当然不可能都像你那么好。问题来了,究竟这个势力来自哪里?他的消息为什么会那么灵通?他们不择手段地偷那具尸体干嘛?他们人那么多,是用什么方法做得悄无声息、了无痕迹?除非,研究所里有内鬼!”

杨俊飞苦笑了一下,“你对我说这么多,无非是想我这个第一势力告诉你,我为什么会去偷那具尸体?”

“聪明。”我点头。

他又苦笑了起来,“我的本质工作是侦探,得人钱财,与人消灾。

“当然,如果委托人能满足我特殊的条件,或者报酬足够让我动心的话,我偶尔也不排斥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譬如说,你那天遗失在研究所的那幅油画?”我嘲笑道。

“什么油画?”他愣了一下,一副不明白的神情。

我盯着他,最后摇摇头,没有再在这件事上继续讨论。

看他的样子,似乎是真的不明白,不过,也有可能是伪装出来的。哎,头痛。

杨俊飞也没有在油画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我有点不明白,皇甫三星既然是夜轩的老板加主要赞助商,发掘出来的东西,几乎都是算他的,干嘛还要偷?”

“东西是国家的,如果他想要,只能偷走了。常常听二伯父说,他对茶圣陆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疯狂崇拜,所以我才会怀疑他。”

我沉思起来,喃喃道:“但如果真是他偷走的,干嘛又要委托黑市拍卖,自己又花一亿美金把它买回来呢?实在想不通!”

“那我们把这件事反着想一下,如果他确实监守自盗了呢?既然东西是在黑市买的,他可以不露声色地藏起来,就算被抓住了,也不会有太大的麻烦。”杨俊飞笑起来。

我眼睛一亮:“就像是洗黑钱?”

“不错。”

“我靠。”我也笑了:“为了洗干净一具尸体,居然白白丢给黑市交易所一亿美金。那个臭老头果然很有钱。”

看着天际泛起一层层鱼肚白,不觉间都快混了一夜。

我伸了个懒腰,疲倦地说:“天要亮了,我回去补觉。喂,中年老男人,其实和你还满谈得来的。

如果我们两个不在敌对立场,就更好了!“

“我倒是没有把你当作对手看过。”杨俊飞脸上又露出了那种欠扁的古怪微笑,老实说,那种桀骜不驯又带点刚毅的样子,确实有点帅,难怪雨欣那小妮子会念念不忘。

太阳渐渐地刺穿云层,斜着极限矮的角度,照射到大地上,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今天会出现新的疑团,还是所有事件的结束?唉,烦恼事情实在很多,大脑实在处理不过来,或许真的需要放松一下了……
第九章 清心

《茶经》是什么?

一直以来,历史学家以及茶道爱好者,都尊称它为茶界的第一部圣典,有如犹太商人的挚爱《塔木德》。

它是中国第一部总结唐代及唐代以前有关茶事的来历、技术、工具、品啜之大成的茶业著作,也是世界上的第一部茶书,它使中国的茶业,从此有了比较完整的科学根据,对茶业生产与发展,产生了极大的作用,堪称一部茶道的百科全书。

茶经总共分为上、中、下三卷十节,约有七千余字。

卷上:一之源,谈茶的起源、名称、品质,介绍茶树的型态特征。二之具,论采制茶叶的器具。三之造,说明茶叶种类和采制程序。

卷中:四之器,述说烹茶饮茶的器皿。

卷下:五之煮,讲茶的烹煮技巧和各地水质的优劣。六之饮,谈饮茶风尚的起源、传播与饮茶习俗,并提出饮茶方法。七之事,描写历代有关茶的故事、产地和药效。八之出,叙述各地所产的茶的优劣,并将唐代全国茶叶生产区域划分为八大茶区。九之略,说明可省略的茶具。十之图,则论及将茶事以素绢书之事。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茶经》最详细的原本,早就已经在战争中毁掉了,现在流传下来的并不全,许多内容,也是后人补上去的。

但没想到,被我误打误撞地发现了陆羽亲笔所写的原本,如果拿出去,不知道会引起怎样的轰动!

本来想给自己放一天的假,但是中午一起床,拿起报纸,就看到两则令人头痛的消息。

第一则说的,是城里古董市场昨晚突然发生火灾,但奇怪的是,那场灾难只烧掉了一栋房子,而紧

紧地和这栋房子联在一起的店铺,却是丝毫无损。

据附近邻居说,这个房子原本住着一位年过七十的孤寡老人,为人很孤僻,性格也怪异,平时从来不和附近的人交往,只是靠着卖一些古董书籍,艰苦度日。

而火灾的引起原因还未查明,有关方面正在四处搜索这位房子的业主。

我看着报纸的照片,不禁愣住了。

这不是给我《茶经》那本书的老人家的房子吗?他告诉我,拿到这本书会有危险,但是他才失去这本书,就连命都没了,这也实在太怪异了一点!

第二则新闻只有很小一块,寥寥数字。说的是市鉴定所昨晚遭到不明人物闯入,那个人并没有偷走

任何重要的物件,只是将全部有待鉴定的东西毁损一空。

有消息指称,此人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现已经被警方拘留,做进一步的调查。

我的脸色越看越沉重,走到研究室劈头便问:“今天的报纸,大家都看过了没有?”

“当然看过了,不然我故意摆在饭桌上干嘛!”雨欣撇了撇小嘴,“您这位大少爷,可是从来不看报纸的。”

我懒得理她,望着赵倩儿说道:“鉴定所那则新闻,你怎么看?”

仿佛明白了我的暗示,她顿时脸色一白,惊讶道:“你的意思是,那个人破坏鉴定物,主要是为了偷走我拿去鉴定的那些茶叶?”

我点点头,道:“很有可能。想要不动声色地将一片树叶藏起来,最好的方法,就是藏在森林里,这个道理反着也成立。”

“小夜哥哥,我看,是你想太多了。”雨欣不同意,“是谁会干这么蠢的事情?他们干嘛这么做!”

“不要忘了,现在在我们身边窥视陆羽的,至少有两个势力。他们一直都在寻找机会,把这次的挖掘成果都偷走!”

我走到空空的棺材旁,用手轻轻地抚摸着,“你们也看到了,这位茶圣的身上,实在有许多神奇、古怪的地方,虽然我们不了解,但是不代表对方也不了解。

“一定有什么东西,是我们不知道的。而那两个势力,想要的就是这种东西。”

叹了口气,我望向雨欣问道:“二伯父到哪去了?”

“他一大早就去了挖掘工地,据说是有什么发现的样子。”雨欣也学着我叹气,“老爸现在疯了似的,把自己一直关在房间里看那本《茶经》,真不知道老妈怎么会爱上他!”

她刚说完,疯子叔叔便冲了进来。他衣冠不整,虽然谈不上蓬头垢面,但是也够不雅观。

他向整个研究室扫视了一眼,看到我顿时高兴地叫道:“小夜你果然在这里,天哪!你知不知道,我在这本书里发现了什么?”

“什么东西让你这么激动?”

“是神农茶和清心茶的原配方和采摘方法!”

我顿时失望了,原来就这些玩意儿?在现代,这两种东西,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见赵倩儿一脸不解,我解释道:“汉代《神农本草经》记载:”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茶而解之。‘历经千百年’茶马古道‘的世代相传,’神农茶‘原本专为古代宫廷皇室御品,现在变成许多人的健康保健饮品。

“其实,神农茶并不是神农氏发明的,而清心茶则是陆羽的研究,喝在口里异常清香,韵味十足,而且有提神的效果。只是这些配方,许多人都知道。”

“不错。”雨欣点头补充,“说实话,所谓神龙茶就是一种中药,原料为忍冬藤、金沙藤、布渣叶、狗肝菜、桑枝等十多种中药。可以清暑消热、生津止渴,主治伤风感冒。总之用处很多,但绝对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

听了我们的话,疯子叔叔没有一丝意外的样子,神秘地笑着,“你们说的我都知道。”但是,我说的神农茶,是真正神农氏制作的茶。而清心茶,主要的成分,就是陆羽棺材里的那些茶叶!“”什么!“我猛地转过头望着他,只感觉自己的语气也颤抖了起来。

棺材里那些茶叶的神秘之处有很多,疯子叔叔通过各种方式,也没办法弄明白,只是发现每一片叶子里,都蕴含着很强的能量,各分子结构,也构造得异常紧密。

就我所知,只有一个人喝过那种茶泡出的水,就是张克。他现在已经变成了植物人,失去记忆,恐怕要永远躺在医院里了。

很满意我们瞠目结舌的表情,疯子叔叔又道:“不但有配方,这本书里,也记载了主要成分,也就是这种茶叶的采集地点。但是我在地图上查,就是查不到!”

“等一下!”我用力地挥着手臂叫停,“听你的意思,神农茶和清心茶的主要成分是一样的,都是陆羽棺材里的那种茶叶。

“但是这种茶叶,人真的能喝吗?你看看张克现在那样子!”

赵倩儿全身一颤,神色黯然起来。

“既然茶圣都写了能喝,害怕什么。”疯子叔叔瞪了我一眼,“何况,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有保质期,说不定那些茶叶放了一千两百年,已经变质了,才会有副作用也不一定。”

“把人变成植物人,也叫副作用?根本就是有毒植物!”我气恼地喊道。

疯子叔叔不置可否,哼了一声,“孤陋寡闻。人类现在使用的许多东西,就是从有毒的植物上提炼的。鸦片可以做成麻醉药品,致命的氯化钾,可以治疗许多心脏疾病。

“就算它有毒,陆羽也一定找到了综合这种茶叶毒性的方法!”

我一时语塞,声音低了下来,缓缓地问:“那,配方上有没有提到茶的功效?”

一提到这个,疯子叔叔立刻容光焕发,仿佛又年轻了几岁,“当然稍微提了一下,陆羽记载清心茶可以治疗百病,让人容颜不老,身体永远保持在精力最旺盛的年龄。

“而神农茶,更是能使人起死回生……”

“不可能!”我和雨欣、赵倩儿三人,同时惊讶地叫出了声来。

我丝毫不信地打断了他,“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么这么伟大的发现,历史上为什么没有过丝毫的记载?而且,这茶真的存在世上,人还会死吗?

“身体永远保持在精力最旺盛的年龄,也就意味着新陈代谢,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而改变,这样的话,人至少能活上一千多年,直到大脑萎缩为止!这绝对不可能!”

疯子叔叔望着我们,只说了一句:“那你怎么解释陆羽的尸体经历千年,而没有丝毫腐败的迹象?

这根本就是现代的医学和科学解释不了的!“

我愣住了,没有再说话,内心深处,似乎开始有一点相信,这个匪夷所思的可能性。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那两个势力,为什么会拼命地想得到陆羽的尸体。

难道他的身体里,也有什么我们所不知道的秘密?而且和这种茶叶有关系?

思忖了半晌,我才从纷乱的思绪里回过神,问道:“那种茶树,在哪里可以找得到?”

“在乌墩。”疯子叔叔的神情有点沮丧,“但是我找了一夜,都没有找出这个地名的出处。这本书上记载,茶树名为‘清心’,神农氏就是吃了它的叶子,才得救的。”

我迟疑地说:“据古文献记载,炎帝神农氏起源于陕西渭水一带。然后在神农架的山林中,架木为梯助攀援,架木为屋避风寒,踏遍青山,遍尝百草,采集草药为民治病。

“范围再扩大一点,既然陆羽的书里提到,神农中毒后吃的茶就是清心茶叶,那么乌墩这个地方,应该在湖北西部鄂、陕、重庆交界一带才对。”

疯子叔叔一听,立刻叹气,“范围太大了!”

我也叹了口气,“是啊,范围实在太大了。”

雨欣眨巴着眼睛,突然非常没有淑女风范地骂了起来:“你们两个笨蛋,平时不是很聪明的嘛,怎么忘了?陆羽是一千两百多年以前的人物,记载的也是一千多年的地名。

“这一千多年来,沧海桑田,多少地方的名字被改得面目全非了?”

她转过头面向自己的老爸,狠狠地在他脸上刮了一下,道:“老爸你也是,生为草木学教授,就连最基本的物种变迁理论,都忘掉了!”

疯子叔叔一愣,顿时明白过来,他欣喜若狂地抱住自己的女儿,狂叫一声,“我知道了!该死!小夜,我们两个聪明人,完全钻进了牛角尖里边!这本《茶经》里根本就没有提到过,乌墩和神农氏尝百草,是在同一个地方。”

他想了想,又道:“史料记载,有神农氏的传说,是在六千年到五千五百年以前,这接近六千年的沧海变化,足够让许多物种遭到灭顶之灾,譬如熊猫,就龟缩到了四川一带。”而那种名为清心的茶树,或许由于某种原因大量死亡,到了一千两百多年前,只剩下乌墩那个地方,才剩下些许了。“我眼前一亮,”也就是说,我们的查找方式,应该不要只是局限在西部鄂、陕、重庆这三个省区。

重点找的是唐代时,地名还是乌墩的地方!“

一被点醒,我的心里便已经有了答案。为了能够更加确定,我们几人立刻用研究室的电脑搜索起来。

“果然是乌镇!”我抬头冲着所有人露出灿烂的笑容,“没想到,清心茶树唯一存活的地方,居然还很有名!”

乌镇是个有着一千多年历史的古镇,原先就叫乌墩,直到南宋的宋光宗登基后。

宋光宗的名字是个冷僻字,竖心旁加个“享”,念“敦”,于是天下念“敦”的字,全不能用,结果乌墩就这样改名,成为了乌镇。

雨欣也笑了,“这地方,我和老爸也去过,春秋时期位置在吴、越两国的分界线上,现在是在苏、浙两省的分界线上。据说他们那里的人修房子,如果修偏了一点,就会变成正房在浙江,厨房却伸进了江苏地域。三餐也会搞得跨越省界才能解决。很搞笑的!”

“我立刻去订机票!”疯子叔叔激动起来,刚拿起电话,突然又颓然放下,“哎,差点忘了,我还要研究那些死掉的尸体上长出来的植物,根本抽不开身。”

“我去好了!”雨欣立刻举手,一脸兴奋的神情。

我和夜郝不约而同地吼道:“不准!”

“算了,还是我去一趟。我也很好奇,那种清心茶树究竟是长什么样子。”看到雨欣漂亮的大眼睛中,猛地闪烁出炽热的光芒,我忍不住泼她冷水,“我一个人去。这次旅游非常危险,不要忘了,至少有两个势力会打那种茶树的主意,到时候我根本照顾不了你!”

雨欣失望地坐到沙发上,鼓起小嘴,赌气地将头偏向一边,眼睛里瞳芒一闪一闪地,像在打什么坏主意。至于是什么坏主意,我当然是再了解不过了。

从警卫那里要来一个手铐,我不顾她拼命地反抗,将她铐住,然后对失魂落魄的赵倩儿说道:“倩儿姐姐,交给你一个任务。你帮我二十四小时看住这个小妮子,不要让她跑掉了,直到我回来为止。

“小心,千万不要被她文静、乖巧、可爱的样子给骗了,她的小手段多得吓死人!”

赵倩儿麻木地点点头,任我用手铐的另一头将她铐住。身旁的雨欣愤恨地瞪着我,最后一口咬住了我的胳膊。

“小夜哥哥,人家恨死你了!”她凄惨地大叫。

上帝啊,受伤的应该是我才对,瞧瞧手臂上那排好看的牙齿印,现在还深深地烙印着,好痛!

又看了赵倩儿一眼,叹了口气,我拍拍她的肩膀安慰着,“不要再担心张克那家伙了。找到了清心茶树,他的病恐怕就能治好了。”

她的眼神里稍微出现了一点神采,轻声问:“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在脸上挤出了非常自信的笑容。

这时,二伯父夜轩一脸气愤地走了进来。疯子叔叔笑嘻嘻地,想要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他,却被他瞪了一眼,吓得赶快走开。

“气死我了!”二伯父大声地吼着,“陆羽的挖掘和整理工作,一向都是由我在做的,没想到皇甫三星那臭老头子,居然把马约那混蛋给请了过来。

“现在,要我将收集到的文物资料都给他一份,大有一种想把我换下去的意思!他妈的,我活了五十多年,还真没受过这种气!”

听到这位高学历的伯父居然骂脏话,就连还在赌气的雨欣,也不禁哑然失笑。

疯子叔叔皱了皱眉头,道:“是美国宾尼亚大学教授派特里。马约?”

“就是那家伙!”二伯父没好气地答。

忍不住好奇,雨欣问道:“他怎么了?为什么一提到他,你们都一副很不爽的表情?”

“那家伙在考古业界可是臭名昭彰。”我笑着解释道:“他有数不尽将考古发现的知识盗卖的前科。最有名的两次是十几年前,他在土耳其的一座皇家古墓进行考古调查时,发现了类似酒类残留物的物质,便不作声地回国,与美国特拉华州一家酿酒厂合作,酿出了一种新型啤酒,结果大卖。

“第二次这位仁兄更不简单,而且更大胆。几年前,他与中国方面主持贾湖遗址发掘的考古专家合作,由中国的专家,提供遗址上出土的陶器残片,让他进行成分分析。

“最后,分析确定了这些陶器残片上的残留物中,含有酒类挥发后的酒石酸,其化学成分与现代稻米、米酒、葡萄酒、蜂蜡、葡萄丹宁酸,以及一些古代和现代草药所含的某些化学成分相同,残留物还包含有山楂、蜂蜜等化学成分,最终认定了这是一种酒类饮料的残留物。

“这个发现,当时在世界上引起了非常大的轰动,从而将人类的酿酒史,提前到了距今九千年前,也使得贾湖城,成为了目前世界上发现最早酿造酒类的古人类遗址。

“一年后,他又到了一趟贾湖村,只在那里停留了一天,在有关的中国考古专家陪同下,取走了一些陶片样本,借口是残留物成分的鉴定工作,必须在美国进行。没想到他一回国,即刻与从前的那家酒商进行合作,将成分鉴定结果提供给了酿酒厂,后者依据其成分,配制出了一种酒类饮品,还为这种古酒注册了商标,现在这种酒,全世界都有卖。”

“坏蛋!”雨欣气得咬牙切齿,道:“这种人怎么没人管?”

“不是不想管,是根本管不了。这位仁兄,可是非常有把握逍遥法外的。”我带着笑,语气却阴阴地道:“参与过贾湖遗址发掘的考古专家听到消息,立刻和他联络,曾有负责人责问道:”这个项目是我们合作进行的,标本也是我们提供的,你怎么能随便就把成果提供给酒商,用于商业目的?最起码要跟我打一声招呼呀!‘“你们猜这位仁兄是怎么回答的,哈哈,他的用词非常精采,虽然中文说的不流利,但几句话就把所有人的责问给塞住了。

“他说:”我与那家啤酒厂合作,致力于复原古代中国新石器时代饮料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制造一种商业性的饮料,而是为了试验及发现可能会出现的情况,从而使古代饮料制造的技术,清楚明白地显示出来。

“‘那家啤酒厂,是尝试这项工作的合理的地方,他们已经通过特殊的配方和工艺,完成过类似的项目,他们也愿意投资这个项目。另一方面,本着对于科学和考古学知识的兴趣,我鼓励他们去做。因为我们的文章,已经面对大众发表,他们有权利做这个,世界上其他地方的酒业制造者,也是这样。化学分析只是研究贾湖饮料如何制造的第一步。

“‘根据成分和工艺的现代试验,能帮助排除某些可能性而复原古代技术。因为我们的成果已经对公众发表,我,或者说我们,便没有办法去阻止其他的酒业制造者,利用这一资讯,来复原的古代饮料且将其用作商业用途。

“‘换句话说,关于如何将研究成果发展成一种基于古代成分的现代产物,我们没有专利权或是版权,我与那家酒厂的联系,是一个明智的做法,通过直接建议他们和提供我的专家意见,则更有可能制造出这一新石器时代的古饮料。媒体的宣传,也能够更直接地快速进行。’”他还津津有味地列举了自己在七百年前的土耳其墓中,找到残余物的化学分析,并成功酿造出啤酒的例子。当时考古学者,气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只好穷大方地感叹着:“祖先的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财富,美国人此举,也是对我们祖先的遗产和我们的研究成果的一种宣传。‘但是贾湖的许多村民,气得差些吐血。”

说完,我向天花板上望去,一副狠毒的表情,“如果有空的话,我真想亲眼看看这位阴险狡诈、脸皮厚又寡廉鲜耻的朋友,长得是什么尊容,可惜我今晚就要去乌镇了。”

望了二伯父一眼,我又道:“您老也别闲着,虽然那位仁兄来了,会让事情变得很复杂,但是,未免陆羽老人家的东西被他顺手牵羊,在美国再弄出个什么茶的东西来,还是先忍辱负重的好。

“现在明摆着皇甫三星想要把你赶走,可是,你为什么要笨得去和他赌气?整个考古队都是你的,也只会听你的指挥,那位马克先生,根本叫不动他们。”

夜轩犹如醍醐灌顶,顿时明白了过来,差点吓出一身冷汗,喃喃道:“对啊,我跟他们那群人渣王八蛋斗什么气?差点就着了皇甫三星那老头子的当了。”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跑出研究室,向他的挖掘工地赶去。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最近事态越来越紧张了,城市的空气里,似乎都弥漫着一种不知名的古怪气氛。

据说,脖子上留着两个血洞的谋杀事件,依然在继续着,而窥视着陆羽的两个势力,一直隐埋在深处。

杨俊飞可以先不考虑,但问题是,第二个势力,我根本就不能确定,它们是不是来自皇甫三星。如果不是,令人迷惑的地方就更多了。

总觉得这两个势力都在蠢蠢欲动,他们像毒蛇一样,死死地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准备在某个必要的时候,飞快地从阴暗的角落里窜出来,狠狠地咬断我们的脖子……
第十章 生命螺旋

我喜欢两只手纠缠的感觉,像肢体的相互缠绕,就那样彼此感动着,颤抖着。

我能忘乎所以地想你,而不去理睬你离去的轨迹。

也许,我被伤痛迷惑了方向,分辨不出东、南、西、北。也许,你让所有的情节变得省事而简单,我没了扮演的角色,在这样的剧本里,我不知所措。也许,你就再也不愿让往事打扰,但我始终如一地想念你,想念从前!

我不知有谁像我那样忧伤地想你,我不知有谁像我如此忘情地牵挂你,我不知有谁像我如此痴痴地等待你。地老天荒,永不言悔!也许爱,根本就没有对错!

有个不知名的诗人曾如是说道。

其实也对,感情并不是心脏不好的人可以轻易涉入的,特别是这段感情里充满了曲折、阻挠以及不解。甚至两个人站在一起,站在一个池塘前,望着同一株睡莲,但却根本猜测不到,对方是不是也喜欢自己。

有猜疑,就会变得胆小。一胆小,便会令自己害怕。一害怕,就更加地说不出口了。

茶圣陆羽以及崔淼儿之间的感情,正是如此。

《茶经》的最后几页,原原本本地将这段故事记载了下来,看字迹,并非陆羽亲手所写。或许是他死后,他的朋友有感而发吧。

这两个人明明爱对方爱得要死,但是偏偏不敢正面说出来。似乎一说出口,就会打破某种默契似的。

故事的结果是个悲剧。

崔淼儿的父亲,要求她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她答应了,但是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希望婚前见陆羽最后一面。

但是陆羽却没有去,他胆小、害怕、懦弱地,和诗僧皎然谈了整整几天的茶道。

于是崔淼儿出嫁了,她将红色的被单系在洞房的屋梁上,把自己吊死在了那里……

飞机上,我翻看着这本《茶经》。虽然文言文基础不太好,但是也明白了个大概。

我心里不禁黯然。古往今来,悲惨的爱情故事一直都在发生,任你主角是天子还是圣人,都无力回天。恐怕,这就是作为人的最大悲哀吧。

“臭小子!”耳边有个异常熟悉的声音,从身体的右侧传过来,那是一个用牛仔帽将自己的脸严严实实遮住的男人。

我顿时笑了起来:“靠!干嘛装神弄鬼?我旁边原先那个胖子,被你弄哪去了?”

“他现在正高兴地坐在头等舱里,流着口水看空姐呢。”

杨俊飞将脸上的帽子揭下来,做出一副造作的惊喜表情,“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又见面了。实在是太巧了!你也准备去乌镇散心?”

我恶心得恨不得一脚给他踹过去,“你还好意思装巧遇,明明是在跟踪我!”

杨俊飞嘿嘿笑着,冲着我眨眼道:“我只是好奇你去那儿干嘛罢了!”

“你是在明知故问。”我也笑了,眼神却变得冰冷,“我知道的事情,你通过调查、窃听……你和你的那个势力,究竟知道了多少?”

“我怎么知道,你究竟知道了多少。”他依然在笑,还笑得很灿烂。

我哼了一声:“不如我们来摊牌好了。虽然不知道你有什么目的,不过,你人我还算看得比较顺眼。”

“你的意思是,合作?”杨俊飞显然有点摸不清我想干嘛。

“不错,合作。”我盯着他的眼睛,悠然道:“虽然和你真正的接触也不过两次,但是看得出,你并不是个不识大体的人。而且,你似乎对自己的雇主也没什么好感。”

他也一眨不眨地盯着我,许久才叹了一口气:“你比我想的更聪明。”

“那我这个聪明人,是不是应该先做出一点比较有诚意的表示?”

我从兜里掏出那枚戒指,扔还给了他,“下次记住,重要的东西,千万不要在偷鸡摸狗的时候戴在身上。这个世界,不是谁都像我一样地拾金不昧!”

杨俊飞出奇地没有反驳,他接住戒指,眼神呆滞地望着,脸上百味交杂,看不出到底是欣喜还是痛苦。过了许久,他才紧紧地将戒指捏在手心,捂住胸口的位置。

“夜不语,你知道自己爱了许多年的女人,在你刚要向她求婚的时候,她却消失了。和你最好的朋友结了婚。你能怎样?你知道有多痛苦吗?”他的声音哽噎着。

“你是那位男主角?”

“不错,我就是那个傻瓜。”此时的杨俊飞显得异常脆弱,他似乎放下了所有的心防,再也没有勾心斗角,再也没有阴谋和诡计。有的只是一个普通的、被感情伤害的男人,对一个只见过几次面的男人,娓娓倾倒着自己的痛苦。

他用凄凉沙哑的声音,缓缓地讲述着自己与张冰影的感情,他怎么遇到了自己这辈子最好的朋友陆平,他的爱人怎么背叛了他,他最爱的人和最好的朋友怎么躲着他,最后走上教堂的红地毯。

我只是默不作声地倾听着,在他发泄完毕后,递给了他一张纸巾。

“舒服了吧?”我少有的柔声问。

杨俊飞点点头,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感激,“谢谢。”

我见他的精神状态恢复了,这才皱眉,提了个要求:“你口中所说的陆平,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能给我详细讲一讲吗?”

杨俊飞奇怪地看了我一眼,“你对他很好奇?为什么?”

“因为,我刚好也认识一个叫做陆平的人,不过那个人有点麻烦。”

我不动声色地说着,自己怎么在一栋死了数百人的房子里,找到了一个蕴藏着怪异力量的黑匣子,而一切古怪事情的背后,都直指向一个叫做陆平的归国华侨身上。

而我又是怎么追踪着他的踪迹以及黑匣子的线索,去了日本,发现他居然已经超过了百岁,但样子却永远都保持在二十多的岁数上。

更KB的是,他被黑匣子改造了身体,拥有不死的生命。为了让自己最爱的人复活,他不惜做出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用他永恒的生命,拼命地寻找著令人复活的方法。

杨俊飞被我所讲的故事惊呆了,过了好久,才从震撼中回过神来,抬起僵硬的手臂,按住了自己的太阳穴。

“你说的事情,真的很让人难以置信。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信你!”

他转过头望向我,“不过很可惜,你说的那个陆平和我认识的,应该是两个人。从你的描述里,这两个陆平在时间上,都对不上号。”

我仔细地想了想,也觉得不太可能,或许真的只是同名同姓罢了。右手胡乱地翻动报纸,突然想到了什么,我问:“你嘴里提到的‘生命螺旋’究竟是什么?”

“生命螺旋研究,就属于生命的再生范围。其实在理论上,它能在一具已经没有生命的尸体里注入精神力量,使其复活。

“那是我大学时和陆平研究的课题,但我最先提出这个理论时,其实是想进行时空穿越,也就是世人所谓的时空隧道。”杨俊飞回忆着,思绪再一次地回到了大学时代。

那一天!对!就是那天下午。杨俊飞记得很清楚,回忆中,所有的事就像昨天发生的那样。

他一如往常地走在三人的左边,冰影挽着他的手,陆平依然沉默。而自己,也因为一些突如其来的想法,而不像以往那样多话,显得特别地沉默。

“你们应该听过这个理论吧?当将物质分解为分子、原子或者更小的基子时,就有可能用很少的能量让它们加速,一直加速到可以足够突破物质临界值的速度和能量,进而穿越或者融合物质!”他将一枚银币抛入湖里,突然转身问道。

冰影和陆平同时一愣。

陆平知道,这是杨俊飞抒发自己新奇理论的前兆,立刻兴趣大起,回答道:“这不就是卢克。L。

米杰尔的物质穿越理论吗?都是陈年老调了。

“他无视经典物理论的公式,大胆地提出两个物质之间,是可以融合甚至穿越的。而之所以没有发生融合和穿越的现象,是因为物质与物质之间,大多存在着临界值。

“为了加大自己理论的可信度,他甚至给世界上百分之六十的已知物质,制定了临界值度表。在表里,米杰尔规定了六十是最大的度数。固体的度数,大于三十而小于六十。

“液体大于十而小于三十,然后气体是小于十而大于0。他的理论的最后总结是:当物质的临界值度小于三十时,同种类的物质,是可以互相融合的。

“当物质的临界值度小于十时,同种类的物质,是可以融合并互相穿越的。而当两种异类物质的其中一方的能量,达到或者超过临界值的话,就会出现两物质融合或者穿越的现象。”

“完全正确!”杨俊飞点点头,道:“我们先来假设这个理论是正确的。这样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结论,一个关于生命空间的结论。”

“生命空间?”陆平疑惑地重复道,他本以为已经抓住了杨俊飞为什么现在提出物质穿越论,以及以后他要提出什么论证。可是现在,他有些不明白了。

“对……是生命空间!”杨俊飞沉吟了半晌问:“在经典物理论中,空白空间的定义是什么?”

陆平答道:“当然是没有任何物质的地方,可以让固体任意移动。”

“但是我认为,并不是没有任何物质,而可以充斥着临界值度小于十的空间,也是空白空间。因为临界值度小于十,可以让所有的物质都能随意穿越,并没有违反空白空间的定理。但这样的话,有趣的疑问立刻又来了。

“经典物理论里也提出:”空间没有绝对的空间,更没有无限大的空间。‘既然这样,那么就一定有物质阻止空间的无限大。假设这种物质的临界值大于三十,属于人类无法穿越的物质的话,那么将空间格开的物质,也就确确实实地存在于空间里。而空间空白论和空间大小论,也就显得自相矛盾起来了!“陆平的大脑开始混乱了。他实在不明白杨俊飞讲了那么一大堆,到底想要阐述什么。突然一道灵光闪入脑海,他”啊“的一声,”你……你这家伙是在挖空心思,贬低经典物理论和经典生命学,在我心里的可信度?!“

杨俊飞大笑起来,“嘿,不错嘛!你这家伙的死脑筋,终于开窍一点了。”

“但是……你到底想要干什么?”陆平很不解,虽然他和杨俊飞常常观点不同,但这个家伙,还是

第一次在自己面前,和经典物理论短兵相接。

不知道为何,他内心稍稍有种不安的感觉。

冰影看着眼前这个自己最爱的男人,心里一动,嘻嘻笑着说:“我知道了。一定是俊飞快要说出来的想法,是某个奉经典物理论和经典生命学为金科玉律的人,所绝对无法接受的!”

“可是,世界上有那么多人相信经典物理论,为什么矛头总指向我?”陆平大喊冤枉。

“哦!你是承认了?”冰影像个小孩子一般地欢呼起来,“我可没有点到某个人的高名伟姓哦!某个人这么爽快地承认,哈哈,真让小女子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陆平一脸无奈,像吞下了一盆苦果那样,有口难辩。

杨俊飞微笑着看了看冰影,继续说道:“其实费了那么多口水,我无非只是想提出一个问题。让我们先假设隔阂在两个空间之间的物质,就是空间的临界值的话,那么当我们穿越了这个临界值,从这一个空间到达另一个空间的话,这一系列的动作又算是什么呢?”

“当然算是空间的穿越……了。”陆平不加思索地答道,但话一出口,立刻明白自己又上当了。

果然,杨俊飞嘴角带笑地说道:“上世纪末,美国的华裔物理学家马克。M。李博士,曾经提出过时间空间一体论。认为时间与空间存在的实质虽然不同,但本质却是相同的。

“他的结论很有建设性,阐述了许多观点,并提出时间是另一种存在的空间。而我近期想到的第一个设想,就是建立在这种理论的基础之上!”

“那么,你的意思是……”陆平艰难地吞下了一口唾沫。

他已经隐隐地触摸到了杨俊飞的理论。

但是越想,他就越感到自己像是跌入了一口绝对零度的井里,连背脊都冒出了寒意。如果那个理论真是现在自己所想到的话,那么就太有违常理了!不!甚至可说是大逆不道!

“不错!就像你想像的那样。”杨俊飞得意地笑着,看得出他眼神中的激动。

“如果空间和时间真是一体的话,既然将物质分解为分子、原子或者更小的基子时,有可能用很少的能量让它们加速,一直加速到可以足够突破物质临界值的速度和能量,进而穿越物质的话。那么,把分子、原子或者更小的基子,加速到可以足够突破时间临界值的光速,甚至超过光速的话,那么,时间也就同样可以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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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果然来了!陆平有些绝望地想。

如果这个理论是正确的话,那么经典物理论,岂不就像牛顿定律来到了太空中,那么毫无是处了吗?但是……自己那么多年的信仰,到底是什么?不对,不应该是这样!

陆平用力地揉了揉太阳穴,垂死挣扎道:“但你似乎忽略了一点!在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中曾指出,世界上没有任何物质可以接近、达到或者超过光速。

“物体质量是随着速率增加的,当物体的速度趋进于光速时,质量会趋向于无限大。所以,等于或者大于光速的物体,是不存在的!”

“那么光是什么?它不是物质吗?”杨俊飞问。

“当然不是了!”陆平毫不犹豫地答道:“光是一组电磁波,它由不断向外扩散的光子组成。它只是能量束!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

“那么光子又是什么?它由什么组成?”杨俊飞毫不客气地打断了陆平正准备滔滔大论的语调问道。

陆平皱了皱眉头道:“光子是一种量子,是一切带电粒子间电磁相互作用的媒介子。”

“那么组成原子的粒子,为什么在向另一能级跳跃时,会发射或者吸收光子呢?”

“那……那只是单纯的能量传递而已!”

陆平开始底气不足了,因为杨俊飞所提到的电子,早已不是经典意义上的粒子了,所遵从的规则,也不同于经典物理论的规则,这也是让所有研究它的人一头雾水的原因。

“真的只是这样吗?”杨俊飞死盯着陆平的眼睛,看得他不安起来。

他小心翼翼地答道:“而且法国的物理学家德不罗意,曾经提出,一切微观粒子都具有波粒二象性,我想,这应该足够解释了吧!”

杨俊飞像是在等待这句话似的,只见他微微地一笑,道:“那么,你也承认所有的微观粒子都是能量了?”

“是……那又怎么样?”心里又有上当的感觉了。

杨俊飞笑吟吟地道:“既然光子是一种能量,而组成原子的微观粒子,也是一种能量的话,那么根据等量代换,组成世界万物的分子,不也是一种能量吗?

“那么,光子乃至于电磁波,不也就是物质了吗?”

陆平总算明白过来了,那家伙竟然绕着圈子,让自己推翻自己构架的堡垒,然后直截了当地向他的假设投降。

虽然在有些地方像是使了些巧,但是他的推论,没有一处不严谨,而理论的连接处,也相当紧凑,实在是精采绝伦,让听的人忍不住有种想鼓掌的冲动。

但是,这种闻所未闻的理论,实在太缥缈了……对了!缥缈!总算想到一个可以打破这个建筑在空中楼阁之上的推论了!而且这个方法实在太简单了,刚才怎么都没有想到?!陆平一想到,这次可以驳倒这个从来都赢不了的家伙,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措了措词,扬起头问道:“这些在我看来,都只是诡辩而已!哈哈,除非你能给我一个可以令我心服口服的理论!怎么样?你能吗?”

“哦?你这家伙,果然在我的调教下变得聪明点了!那种东西嘛,嘿,我当然有了!”杨俊飞眼角带笑地看着他,这一举动,立刻将陆平少得可怜的自信和笑意,打得灰飞烟灭,“这就要涉及到我的第二个设想了。我把它称作振荡论。”

“振荡论?”陆平哼了一声,“嘿,我还以为你会提出什么惊世大理论,原来,又是这种缥缈、不着边际的老生常谈。”

“振荡论的中心点,就是振荡所引起的波动!我相信,宇宙中的一切物质和能量,都是由一些频率不同的振荡波组成的,因为假设这个理论正确的话,那么所有物理上的死角,和大自然中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都可以有合理的解释了。”

杨俊飞笑着解释道:“当然,单纯的振荡论,的的确确像某些老论调,但是请以我的视角看,一种以线段来做振荡单位的视角。我们来假设,所有组成物质或者能量的振荡,都有长度,而将分子的振荡长度设为1,那么原子便是远远小于1的数字,而组成原子的电子、质子等等,当然又是小于原子的长度。

“于是夸克、轻子这些基本粒子,就组成了振荡的最短衡量单位,当然,只是现今科学意义上的最短。用这个长度来解释和衡量的话,当电子加上或者减去相同光子的长度的时候,那么原子以及分子,都会在原来的基础上作出改变了。而这种改变,可以解释一切能级的跃升!”

陆平不屑地冷笑道:“这不是和经典物理论一样吗?只是换了一种说法罢了!”

“不。不一样!”在他俩的辩论中,一向保持沉默的冰影开口了,她首先明白了杨俊飞所有假设的含意,不禁激动地颤抖起来。

她用稍稍发颤而又干涩的声音说道:“并不是一样的!经典物理论中否定了物质与能量的同等性。

但这在俊飞的理论中,得到了合理的统一。

“如果真和他假设的一样,那么,那么也就是直接地证明了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能量不等的能级构成的。当将物质的固有能量增大时,速度也会相应地增加,直到它的速度达到一定的超越值,物质就极有可能等于,甚至于超过光速!”

“那就是说,那就是说……”陆平也明白过来了,他感到自己就像被电击中一般,头脑一片空白,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不错!”杨俊飞傲然笑道:“如果这两个假设成立的话,经典物理论就会全部改写,而人类也会踏入一个可以随意敲开过去与未来,这些无数个时间大门的新时代!”

陆平皱了皱眉,好不容易才从那两个独特而又大胆,令人心惊胆颤的假设中清醒过来。他依然不愿意放弃自己已经追求了很久的经典物理论,就像个手里紧紧地抓着糖果的小孩那样,死也不想放弃看似唾手可得的东西,而对眼前那个更有吸引力的大西瓜,假装视而不见。

他低着头,内心挣扎着,慢慢地说道:“你的依据呢?还有可以支持你的假设的有力科学理论和公式呢?如果这些仅仅只是你的假设的话,那么说得再动听,也不会让所有苛刻的物理学家承认吧!”

“的确只有假设,只有推论,不过,至少只是现在是?”杨俊飞向远处望去,他的眼神里丝毫没有颓丧,有的只是一种奇怪的空洞。

这种空洞,在人的感觉中,可以称作什么呢?是热情还是期待?

不知为何,冰影突然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她感到杨俊飞离自己越来越远,远到自己再也触摸不到的高度。

杨俊飞,那个自己十多年来第一个最深爱的男人,那个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的男人……

难道,自己再也把握不到他。他,就要离自己而去了吗?

爱情之火,它就像繁荣的街道上,路人匆匆的脚步那样。没有人知道它何时燃起,何时熄灭。

半年后,杨俊飞满面春风地走出实验室。花了这么长的时间,他总算准确地得到了突破空间临界值的基本资料。虽然自己构想的时空隧道理论,并没有被证实,但是借由这个理论所衍生出来的资料,却意外地验证了从前提出的“生命螺旋”理论的可行性。

这点成就已经足够了。只要资料理论能够变成现实,人类的寿命将大大地延长,甚至能令刚死亡不久的人复活。

当时,他想到的第一个人,便是张冰影,他想将自己的喜悦,和自己最爱的女人分享。于是他买好戒指,向冰影求婚了,但是就在举行婚礼的那个下午,冰影却没有出现,一直都没有出现。

从此以后,自己这辈子最爱的女人,以及自己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就这样突然从自己的生活中彻底地消失,了无踪迹。不论他怎么寻找,也找不出他俩的蛛丝马迹。

然后一个月后,他收到了一封信。信是张冰影写来的,没有寄信人的地址,只有熟悉的笔迹写下的短短一行字:飞,我和陆平结婚了……

杨俊飞再也讲不下去了,他哽咽着,神色痛苦。过了许久,才再次地平静下来。

突然他全身一震,猛地抬头道:“夜不语,你知道你们研究所地下室那些巨大的设备,是用来干什么的吗?”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老实地摇头道:“不知道。但有个傻瓜告诉我,那是用来萃取茶叶精华的东西。”

“他在放屁!”他激动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丝毫不顾周围异样的眼神,像是在和谁吵架一般,大声吼道:“我才想起来。妈的,难怪自己上次偷偷溜进去的时候,看那些仪器很眼熟,那些玩意儿,根本就是‘生命螺旋’的成品。

“虽然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但是,绝对是依照‘生命螺旋’理论制造出来的东西!”

“什么?你确定!”我顿时浑身僵硬,惊讶得嘴巴也不能合拢了。

杨俊飞认真地点点头,思忖了一会儿,像是下了什么决定似的,将自己的目的,从一个名为紫雪的女孩,怎么突然出现在格陵兰的冰原上找到自己,陆平怎么被某个神秘势力绑架,张冰影怎么苦苦地哀求自己接受委托……

最后自己来到了湖州,希望偷走茶圣陆羽的尸体以及棺材,好将陆平给换回来。

侦探的职业操守就是保密,而他现在却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我,连同他的雇主也说了出来。

我很感动,毕竟现在我俩还处于敌对立场,如果我将事情说出去,他的事业就完蛋了。

我下意识地随意翻动手里的杂志,大脑却飞速地思考着。过了许久,也毅然将自己所知道的东西都告诉了他。

虽然这家伙看起来很讨厌,不过不知道为何,我就是信任他。或许,冥冥中真的有某些东西在主宰着吧。

人一生下来,就注定了谁是你天生的朋友,谁是你天生的爱人,而谁又是你天生的敌人。这样想来,人际关系似乎也没有原本的那么复杂了!

将该讲的话讲完,我们之间有了一段很长的沉默。两人都在拼命地消化着从对方身上得到的资讯。

好不容易我才抬起头,迟疑地道:“从种种情况分析来看,我原本认为窥视陆羽尸体的两个势力,其实,应该是一个势力才对。”

杨俊飞苦恼地说:“应该是这样,否则完全不能解释,为什么生命螺旋的仪器,会出现在皇甫三星的私人地下室里。毕竟,知道这个理论的只有我、陆平以及张冰影三个人。据说陆平在那个神秘势力的资助下,已经研究成功,但这样一来,疑点就更多了!”

“不错。”我点点头,皱眉道:“如果皇甫三星和你背后的势力是一个整体,就完全说不通,为什么他们还会胁迫你去偷陆羽的尸体。根本就是自相矛盾!”

说到这里,我们对视一眼,同时眼前一亮,同声道:“除非皇甫三星出于某种理由,不再受那个势力的控制!”

杨俊飞立刻从身上抽出一张copy纸来,我凑过去一看,居然是皇甫三星私人地下室的地图。他用笔将最中心的地方,画了一个圈,说:“你看,圈里是什么地方?”

我惊讶得差些叫出了声,“这不是二伯父研究陆羽尸体的研究室吗?”

我顿时明白了什么。

显而易见,研究室是生命螺旋最中心的地方,而陆羽的棺材所放的地方,又是研究室的最中心。也就意味着,那地方有可能就是生命螺旋的输出点。

果然,杨俊飞又道:“陆羽的尸体摆放的位置,就是生命螺旋的中心,就在尸体失踪的那天,恐怕生命螺旋被启动过。

“你们就是因为仪器产生的能量干扰,而晕了过去,大量的精神力注入陆羽的尸体里,有可能让他复活了过来。这也能解释,为什么防盗玻璃会从里边被打碎!”

“不可能!一个死掉一千两百多年的人,怎么可能还活得过来!”我大摇其头,虽然这番话,也曾变相地对二伯父等人说过,但是,自己其实也不怎么相信。

杨俊飞望着我,只是淡然地道:“你要清楚,陆羽的尸体保存得非常完好,状态也保持在刚死亡的那一刻。千年的时间,并没有在他的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再加上那些神秘的茶叶,以及生命螺旋所输入的能量,这么多的不可测因素凑到一起,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我默然,突然想到了什么,浑身打了个激灵,急忙问道:“你刚刚说,生命螺旋计画原本的目的,是为了穿越时空?而刺激人体只是副作用?”

“不错,但是想要穿越时空,需要的能量实在大得难以想像。

“而且,这也不过是个理想化的理论罢了。这世界上的人,怎么可能真的能够回到过去。你问这个干嘛?”杨俊飞有些诧异。

我沉吟了很久,才道:“或许你的理论是对的,否则有一件事情,根本解释不了!”

“你说我的理论是对的?什么,究竟是什么事情!”他顿时浑身一震,激动地抓住了我的胳膊,眼神也变得炽热起来。

“其实生命螺旋仪器,在那天应该一共启动了两次。”我慢悠悠地答着,非常满意地看着他脸上激动、焦急,以及不解这三种情绪混杂变幻的样子。

“第一次启动的时候,我们晕了过去,估计那时候,茶圣陆羽就已经打破防盗玻璃,从棺材里走了出来。然后不知过了多久,你这个偷鸡摸狗的家伙,好死不死地跑了进来。”我大胆地猜测道。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紧接着,生命螺旋又启动了第二次,而且这次输出的能量,更大更猛烈,并且引起了还留在棺材里的那些古怪茶叶的共鸣。

“你那个时候,正将头伸进棺材里查看,顿时被两股强大的能量夹在中央,而且意外地进行了时空旅行。”

杨俊飞皱了皱眉头,道:“我这个当事人,怎么不知道?”

“不奇怪,只是你很少遇到匪夷所思的事情罢了。我早就习惯了,才会养成很好的联想能力。”

我笑了笑,“最近看过报纸没有,你对几天前,普希金博物馆遭盗窃,梵谷那幅‘红色葡萄园’不明失踪的案子,有什么看法?”

“不过是一件有许多疑点的普通盗窃案罢了,恐怕博物馆里有案犯的内应。”杨俊飞不假思索地答道。

我的笑意更浓,“但有一件事情很古怪,在你逃掉后,我在你曾经躺过的地方,找到了一幅画,刚好就是‘红色葡萄园’。

“而且,画上边有许多让鉴定专家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杨俊飞顿时全身僵硬,完全明白了我的意思。

他脸色苍白,身体因为激动而微微地颤抖着。

他迅速地将那次昏迷时的所有事情,都回忆了一遍。记得那时,自己作了一个梦,非常真实的梦,而且,自己确实梦到了梵谷以及“红色葡萄园”这幅画,难道……

他用力地摇摇头,深深呼吸了几口气,这才冷静下来,冲着我苦笑着说:“或许那时候,我真的穿越了时空吧。唉,可惜了……”

我看着他脸上追悔莫及的表情,不知道他在可惜什么。

短航小飞机开始盘旋,向下降去。机体在对流层中一直稳稳的落地。我突然发现自己的心脏,在猛烈地跳动不止,大脑中盘绕着强烈的兴奋。
第十一章 乌镇

乌镇是个有着一千多年历史的古镇,大凡这种城镇,往往都积累了许多的故事。

这些故事绵远而悠长,镇里镇外,口耳相传。也正是这些故事,让我和杨俊飞十分地头痛。原本以为到了地方,会很顺利地找到一些关于清心茶树的故事。

但是打听了整整一天,居然什么线索也没弄到,实在是让人郁闷。

乌镇的中心贯穿了一条车溪河,河两边,一边是遮日挡雨的廊棚,一边是家家户户临水而建的水阁。

水阁就像是伸出水面的阳台,只是下面多了几根支撑在河底的石柱,有的歪歪斜斜的,让人担心会倒在河里,却总也不会真的倒。

我见身旁的杨俊飞脸色不好,便笑着指向那些水阁,说道:“老男人,关于这里的水阁,据说还有一个很有趣的故事。”

他“喔”了一声,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

我也没理他,自顾自地道:“听说古时候,有个豆腐作坊,因为店面太小,老板便在店后河面上盖起水阁,但这些明显地是‘违章建筑’,便受到镇上官员惩处。豆腐店有一个老主顾张秀才挺身而出,打起了一回抱不平。

“张秀才气愤地指出,这位官员为便于自家船只停靠,加宽了码头,造成河道不畅,违章在前。而豆腐坊的水阁,却建在河道最宽处,并不妨碍行船,根本就没资格来评判。

“最后那官员,因自己这个上梁不正,此案也只好不了了之。自此后,车溪河上水阁越建越多,当年连片的‘违章建筑’,居然形成今天乌镇特有的一道美丽风景。”

杨俊飞又是“喔”了一声,抬起头欣赏着河岸秀丽的风景,突然指着前边最大的一家茶馆问:“那是什么地方?”

我望了一眼,笑道:“那是访卢阁,车溪河畔最大的茶馆。很多游人走累了,都会在这里坐一坐,泡一杯熏豆茶或是杭白菊,味道都不错。

“据说这个茶馆,已经有千多年的历史了,卢阁的创始人卢同,曾在太湖茶山上救过茶圣陆羽,后来陆羽为谢卢同,带了亲手采制的清心茶来拜访,于是得名‘访卢阁’。

“至于陆羽遇到了什么天大的风险,卢同是如何救他,现在人都讲不清了,隔了一千多年了,谁还知道……”

讲着讲着,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和他对视一眼,喜道:“线索恐怕就在那里!”

杨俊飞也点点头:“清心茶、陆羽、还有危险……这三个关键词,足够指出那个卢同的后人,应该知道些什么。

“如果猜测得不错,陆羽就是因为发现清心茶树才遇到危险,而碰巧被那人救了。”

我也是这么想,三步并两步地和他走进了茶馆里。

访卢阁前临常丰街,背依车溪河,开门见桥,推窗见水,是个看风景的绝佳地方。

我和杨俊飞要了个靠窗的雅座,随手点了两碗特色茶,一些五香牛肉、兔肉、卤味凤爪、酱羊肉以及乌镇的特产姑嫂饼,仔细地打量着四周。

姑嫂饼像一枚枚象棋,香而软,甜中带碱,放进嘴里就会化掉似的,让人异常舒服。

我漫不经心地拿起一块姑嫂饼,冲着杨俊飞讲道:“老男人,你知不知道,这个玩意儿,千年前并不叫姑嫂饼,而是一家糕饼店做的小甜酥饼,很受顾客欢迎。为了保证独家经营,其配料和制法,只传儿孙不传媳妇、女儿。

“有一天女儿心生不满,恶作剧似地偷偷往料中撒了一大把盐,谁料这炉饼风味独特,更加地受到欢迎。店主知道其中原委后,一改初衷,决定让女儿和媳妇共同参与生产,最后才改名为姑嫂饼。这个乌镇,故事真的很多。”

杨俊飞心不在焉地哼道:“故事确实很多,但是我兴趣不大,还不如仔细地想想,怎么才能见这家店的主人。”

“我早就想过了,方法其实很简单。”我弹了个手指,叫来服务生问道:“你们的老板,是不是卢同的后人?”

这服务生大概二十岁出头,很水灵的女生,看到我们,脸上微微一红道:“老板确实常常说,自己是卢同的第不知多少代孙子,而且很得意。”

“那能不能请你们老板过来一下?”我客气地请求道。

女服务生点点头,不久后,一个大约五十多岁,大腹便便,一看便觉得很有福相的男子走了过来。

他穿着红色的唐装,但是整个人显得非常不协调。

“两位客人叫辟下来,但有何事?”半生半熟的文言文普通话,让人听起来很不舒服,总觉得像个暴发户在装文雅。

我忍住想笑的冲动,恭维道:“常常听说卢先生是卢同的后人,学识丰富,而且对乌镇的历史极为熟悉,所以,特别请先生来请教一些问题。”

“不敢不敢!”这个卢同后人,舒服得眼睛都眯了起来,顿时又是倒茶又是送水,将附近的奇闻逸事,统统讲了一遍。

只不过,和乌镇县go-vern-ment发的宣传手册上,没有什么大的分别,也没有详细多少,一看就知道是个草包。又向他询问了一千两百多年前,他的祖先卢同是怎么救了茶圣陆羽的,他虽然添油加醋地说得口沫四溅,精采纷呈,但是,却根本没有重点。

我和杨俊飞对望一眼,失望地摇摇头,三言两语地将他打发走了。

我默然不语地喝着茶,许久杨俊飞才道:“那个死胖子不是真的胸无点墨、典型的白痴暴发户,就是在和我们装傻。”

我叹了口气,“就算他装傻又能怎么样?我看,我们是不可能从他嘴里知道什么的。”

望着窗外宽五十米,河水汹涌流淌,将苏、浙两省硬生生分开的车溪河,又道:“看来,今天我们还要劳累一番,在入夜前赶去太湖茶山。

“既然卢同是在那里救了茶圣陆羽,那么,那儿应该有留下什么线索才对。”

杨俊飞思忖一下,突然笑了,道:“看来这位茶圣,果然不希望后人太容易找到那种茶树,恐怕是对这种珍贵植物的一种保护吧。但是,又怕有缘人在需要的时候得不到,只好在书里,将其位置描述得含含糊糊的。

“说是在乌镇,其实是想影射卢同救他的故事,含沙射影地指出茶树的地点是在太湖,这招实在是高。”

我阴郁的心情,不禁也一扫而空,不错,以那些文人墨客以及有才之人,喜欢故弄玄虚的情况来看,这个猜测倒是非常有可能。

窗外,刚才还清朗的天空,不知什么时候变得阴沉起来,暴雨,就要来临了。

无锡太湖是个很美的地方,而茶山更是中国茶叶自古以来的基地。

其实,从那位卢同后人的身上,我们还是得到了一点线索。

至少知道了,卢同救陆羽的地方,是茶山半腰远离旅游区的一个小村子里,这倒让我们免了像无头苍蝇一般到处乱找的痛苦。

到了那个名叫白鹤的村子时,已经天黑了。这个地方明显地不是与世隔绝,(奇.书.网)但是,村民却给人很不友善的感觉,似乎并不欢迎游客的到来。

好不容易才装可怜,在一家旅馆里找到了住的地方,却被旅店的经理再三叮嘱,让我们今晚千万不要出门,说什么现在夜里的治安非常不安全,前晚才有人在街上被枪杀。

见他唠叨地走远,我关上门,问道:“老男人,你信他的话吗?”

“绝对不信。”杨俊飞毫不犹豫地说:“不知道刚才你注意到没有,那些村民看到我们这两个外来人,反应很大,而且,脸上也隐隐透露出一种不安感。”

我点点头:“当然注意到了,而且,那个经理的话里边也有漏洞。

“他叫我们今晚不能出门,如果是治安混乱,为什么是今晚?难道,今晚会发生什么特别的事?”

我和他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笑了。

夜色随着时间的消逝,越发地浓烈起来。微弱的哀乐声,从村子最大的那栋像是庙一般的房子里,穿了出来,然后,便是一阵阵难听的哭声。

哭声越来越凄凉,像是在述说着什么。然后,陡然地停止了,如同一个哀嚎的人,被猛地割断了脖子。

我和杨俊飞穿着一身黑大衣,隐藏在阴暗的角落里。

只见村人随着哀乐的响起,都不约而同地从自己的房子里走出来,聚集到了那栋庙宇前。庙宇里隐约有人说着什么,由于距离太过遥远,实在是听不清楚。过了大概有十多分钟的样子,突然,所有人都跪倒在了地上。

“他们似乎在进行什么仪式?”杨俊飞压低声音说。

我点头,小声道:“历史悠久的地方,都会因为所处的地方不同,而有不同的信仰物件,宗教仪式繁衍了千年,不是那么容易就会被时间,或者执政go-vern-ment强制消除掉的。

“难怪这些村人,今天不想我们来,还有些人怀着敌意。宗教仪式一般都不能让外人参与,甚至看到的!”

看看表,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了。

就在这时,庙宇大门从里边被打开来,十二个穿着红色衣服的男人,抬着一个棺材走了出来。

那棺材并没有盖上盖子,用望远镜看,只模糊地看到一个穿着纯白色衣衫的瘦小身影。

那些男人神态庄严地跟在一个苍老的老头后边,缓缓地抬着棺材,穿过不断跪拜的村人,然后迳自朝村子右方走去。

我全身一颤,惊讶道:“难道,他们准备祭祀阴使?”

“祭祀阴使?什么意思?”杨俊飞不解地望向我。

我冷哼了一声,脸上露出一丝寒意,“这是附近的旧俗,据说人死后都有‘五七’,那时候阴间使者,便会押其灵魂回阳间。亡者家中如果不大摆酒宴的话,亡者在阴间就难保平安。

“有些地方,甚至会每隔十年,将一个貌美纯洁的处女献祭给阴使,据说可以免祸消灾,能保村子平安。没想到在这里,居然也能看到。”

“居然有这种事!”杨俊飞诧异地说。

我没有再说话,只是悄悄地跟在那些人后边。看到他们走到一口古井前,将棺材里的那具尸体扔了下去。

当头的那个老人默默地念着什么,过了许久,才缓缓地走了。四周顿时又恢复了宁静,只有一些不知名的虫子,聒噪地乱叫着。

我们又等了很久,确定不会再有人来后,这才从黑暗的藏身处走出来。

我望着这口古井,用手刮下井边的一处苔藓,道:“估计这口井,至少有好几千年的历史,你怎么看?”

杨俊飞没有多话,随手将系着绳子的水桶扔了下去,用手拉了拉,道:“总感觉答案就在下边。这根绳子,足够撑住两个人的重量。”说完望向我。

我立刻做了个可怜兮兮的表情,“难道你忍心看到一个智商没你高,应变能力没你强,身手也没你好的可怜未成年少年,去冒险吗?还是您老先请,没危险了,再叫我下去。”

杨俊飞顿时苦笑起来,道:“你小子还叫可怜的未成年少男,去他妈的,你也算的话,这个世界的人就没法活了!”

“你到底下不下去,当心我一脚给你踹过去。记得,安全就学猫叫,不安全学狗叫。”我恼羞成怒,低声骂道。

他一笑,顺着绳子矫健地向下滑,过了不久,便听到地下传来一阵唯妙唯肖的猫叫声,音波在井壁上回荡,引起了一连串的重叠音符。我差点笑出声来,也顺着绳子爬了下去。

井很深,大概有二十多米,摸到水桶的时候,我也踩到了井底。

井水很浅,只及到我的膝盖,透过腿部,我居然清晰地发现,井水竟然在向左边流动。奇怪了,难道这里有一条地河?左边,一团光圈由远向近移动过来。我暗自戒备,却听到一丝熟悉的声音,是杨俊飞。他低沉的声音,在这个地底世界听起来非常怪异。

“小夜,我发现了一条隧道,快过来。”

推开手电筒,我这才发现,刚刚那些村人丢进井里的尸体没了踪迹,估计是随着流动的水漂走了,当下也缓缓地向杨俊飞的声音方向走过去。

透过井壁狭窄的隧道,走了大概十多分钟的样子,突然眼前豁然开朗,一个空旷的洞穴出现在眼前,右边方向,被砂子堆出了一个天然的平台。

只见杨俊飞正站在平台的正中央,拿着手电筒,瞠目结舌地望着眼前一株反射着微微荧绿光芒的植物发呆。

我顿时也呆住了,过了许久,才叹口气道:“直到刚才我才想起,这个叫白鹤的村子,可是国内知名的长寿村。

“村里有许多人,不论是不是酗酒,抽烟,暴饮暴食,大多都能活到一百多岁以上,难怪了……”

杨俊飞略微动了动僵硬的全身,艰难地说道:“估计这棵植物,在水里融入了某种物质,能够促进人类的新陈代谢,减缓衰老,而村民把这当成了神迹,每隔几年,都会将一个死掉的人当作祭品,扔进井里,以求能够令自己更长寿。

“而这植物,也顺便将人的尸体当作了养料。上帝,它为什么可以长在见不到阳光的地方?明明也是叶绿植物,难道,它不需要阳光进行光合作用?”

他转过头看了我一眼,“小夜,这就是你提到的清心茶树?”

我仔细地打量着这株植物的叶子,点头道:“不错。没想到,它居然生长在这种地方,真不知道那位茶圣,是怎么发现的!”

“我们不也发现了?”杨俊飞得意地冲着我眨眨眼睛,“不多说了。赶快去采茶叶,看叶子就觉得青翠欲滴,清新脱俗的感觉,味道一定很好。”

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你真敢喝下去,我绝对不会拦你,张克那个植物人的榜样,我还是记的很清楚的。”

突然感觉四周,猛地充满了压抑感,全身像是被天敌盯着一般,僵硬得再也不能动弹半分。对面的杨俊飞,似乎也不比我好多少,他满脸的惊恐,冷汗不住地从苍白的脸上流下来。

一个黑色的身影,负着双手,走到清心茶树前,仔细地打量着,悠闲得就像走在自家的后花园里。

“你是谁?”我大声地喊道,但声音穿过喉咙,却莫名其妙地变得温柔起来。那黑影仿佛完全没有听到,依然一动不动地站着,背对着我们。

“陆平!你是陆平!”心里没来由地冒出一种预感,我脱口而出。

终于,那黑影的肩膀微微地颤动了一下,一个悦耳年轻、但是却充满了沧桑的男子声音,响了起来,“夜不语,没想到你比我想像得更聪明,不错,有资格和我作对!”

“你是上次那个在古董市场,和紫雪在一起的男人!”杨俊飞想起了什么,大声地问道:“是你绑架的陆平?他现在怎么样了?”

那个陆平奇怪地“咦”了一声,冷淡地说:“他不是夺你妻子的仇人吗?你关心他干嘛?”

杨俊飞脸上闪过一丝古怪,怒道:“不用你管,我答应过要把他带回去,这是交易!到时候,我好心安理得地领我的报酬!”

陆平又发出了悦耳的笑声,只是那种笑声听在耳里,非常地讽刺,“别担心,我只是把他请过去做研究罢了。那样的人才,我可舍不得杀掉,毕竟,我还要靠他完善生命螺旋装置。”

我狠狠地瞪着陆平的背影,咬牙切齿地问:“其实,皇甫三星也是你手中的势力之一?”周转了那么大的圈子,甚至绑架陆平、逼迫杨俊飞到湖州偷陆羽的尸体,甚至那本《茶经》原本,应该也是你故意留下线索,让它落到我手里,最终的目标,你就是为了得到这些茶叶。“”你很聪明,全被你猜到了。“陆平的声音如古井不波,似乎没有一丝涟漪,”世界上顶尖的侦探,加上聪明绝顶的你,我相信应该能找到,我找了几十年也没有找到的东西。你们没有让我失望。“

“那你为什么让皇甫三星赞助二伯父,挖掘陆羽的坟墓?难道也是为了引出我?还是为了棺材里的那些清心茶叶?”我不服气地说。

陆平摇了摇头,道:“我确实很想得到陆羽的尸体,因为他体内有清心茶树的种子。

“至于棺材里的茶叶,它们早就被陆羽的记忆污染,虽然蕴藏了很大的能量,但是有害无益,对我没有丝毫的用处。”

我猛地想起了湖州市区里,那一连串的古怪凶杀案件,心里一寒,“死去的那些人,是你派人杀的?”

“不错,为了播种。”清淡的话语,就像在说什么微不足道的东西。

我直听得愤然大笑了几声,差点气得吐血,“播种,说的真贴切。那可是人命!”

“别人的命,关我什么事!”话语十分地理所当然。

“理由呢?你为什么这么做?”我大叫着。

“理由你不是十分清楚吗?”

“真的是为了长尾郁子?”

偌大的空间里一阵沉默,许久,陆平才叹了口气,道:“时间差不多了,为了奖励你。我顺便告诉你,怎么去救张克。

“我留下了一片清心茶叶,你给他吃了,他就会清醒过来。不过他的大脑,已经受到了陆羽记忆的污染,恐怕醒来后,什么都记不得了……”

这句话过后,四周又是一阵沉默。突然我浑身颤抖了一下,使不上一丝力气,似乎全身上下所有的肌肉都麻木了一般,无力的跪倒在地上。

手中,只有一片翠绿色的叶子,在手电筒的照耀中,反射着如梦似幻的光芒,提醒着我,这,并不是一场噩梦……
尾声

崔淼儿的坟墓,没多久便被挖了出来。

不知为何,皇甫三星莫名其妙地非常激动。

他透过各种渠道,总算让国家答应将他们俩的尸体合葬在一起,深深地再次埋回了地底深处。

这一对生前不能结为连理的爱人,终于在一千两百多年后,永远地厮守在了一起。

而杨俊飞在回到湖州的第二天,便不辞而别,离开了。

加拿大,那栋造型别致的古堡里。

“他睡了?”杨俊飞问。

张冰影点点头,“对,睡得很熟。这几年来,他实在太累了。”

她看着这个从前最爱的男人,轻声说道:“我们现在就走,好吗?”

“怎么?你害怕跟他挑明?”

“对!我害怕,怕得要死。我实在没有勇气对他说,我要永远离开他!”张冰影神色黯然地承认道。

“那好吧。”杨俊飞出奇地没有反对,和她向古堡大门走去。突然他停住脚步,回头问道:“那个故事的结局,你还记得吗?”

“当然。最后,医生治好了他的前妻的丈夫的病,并……”

张冰影紧张起来,她难以置信地望着他,激动着,颤抖着喃喃道:“难道你,你要……”

杨俊飞淡淡地笑了,“诚如你想的那样,我可不要一个永远都不会忠于自己的女人,像个累赘似地待在身边。你,还是滚回陆平那王八蛋的身边吧!”

他跨出了古堡的门,心里苦涩的感觉却久久不散。看来,自己又做了件多余的傻事了!杨俊飞无奈地想。

“喂。对不起!”张冰影突然大声喊道:“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你。

“其实,其实是我故意把巴德尼洛错倒给你的!因为我知道,就算这件事掩盖得再天衣无缝,你终究还是会知道要救的人是平的!”

“王……王八蛋!”杨俊飞抱着头,暴怒地大吼起来,“女人!让所有聪明的女人,都见鬼去吧!”

他的嘴角,却露出了一丝少有的爽朗笑意。

那么多年的心结,总算解开了。

吃了清心茶叶的张克,在四天后醒了过来,只是,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记忆。

出院后,这傻瓜提着行李走出大楼,却呆呆地一步也不愿走了。

眼前,有一个很美的女人,没见过,但不知为何,却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觉。

“我们,从前见过吗?”他迟疑地问道。

“见过,还很熟。”那女人突然哭了,泪水不断地从美丽的双眼中涌出,晶莹剔透,滑过那绝美的脸颊。

张克觉得自己的心脏,猛地刺痛了起来,他的双手不由自主地捧着她的脸庞,温柔地为她拭去泪水。

“虽然不知道你是谁。”张克喃喃道:“但是,我就是莫名其妙地想赞美上帝,他恐怕听到了我的声音。”

女人依然哭着,靠在他肩膀上,像是在发泄某种情绪。

张克又愣住了:“以前,我们真的认识?而且真的很熟?”

“傻瓜!”

阳光刺穿了厚厚的云层,连绵的雨季,终于过去了……
1 夜不语诡秘档案 第十部 痕迹


古怪

最近,身边发生了一件不知道算不算古怪的事。

事件的起因是因为一通电话,是一位女性朋友打来的。她在电话的另一边,哭着用沙哑的声音告诉我,自己才搬进去的房子里闹鬼了。

说实话,我是个比主角夜不语更铁齿的人,当然不会相信什么鬼鬼神神的东西,但是她说得言之凿凿,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

在我再三询问下,才搞清楚,原来最近她老是在客厅窗户下,看到两个像是人影的东西。开始时并没有太注意,但是最近那些影子越来越清晰,甚至能看出是一男一女两个人。

那两个人影抬着头想望向窗外,可惜由于是蹲在地上,视线怎样也构不到,所以脖子拼命地向上伸着,伸得特别长。

“会不会是窗帘之间的光线形成的?不是说都在白天出现吗?”我第一时间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电话那头的她拼命摇头,“不可能,我租的房子挂的是百叶窗,光线透下来都是一格一格的,不可能形成一片的影子。”

“不一定,事出必然有因。如果不是你看错了的话,那房子里就应该有形成影子的答案。不过,我倒不认为会是所谓的鬼。”我稍微感觉好奇了,“不过,你确定自己最近一段时间精神没有压抑,或者工作太忙,操劳过度?”

“绝对不可能看错!如果是幻觉的话,一次、两次还有可能,但是我老看到!而且,前几天才做过身体检查,我很健康,精神上也没问题。”

她回答得很肯定,迟疑了一下,又犹豫地道:“夜不语啊,说起来,我早就觉得有点奇怪了。”

“嗯?房子奇怪?”

“对,这里的房租特别便宜。你看看,三室一厅,又是在市中心的位置,可是,房租还不到行情的四分之三,实在太便宜了,你说奇不奇怪!

“还有,这个房子里家俱全都齐的,什么都不少,装修得也不错,应该很好租出去,但我搬进去的时候,才发现房子有很多灰尘,似乎很久没人住过了!”

我不以为然,开玩笑道:“你是不是偷看过我写的《痕迹》?”

“什么痕迹?”她愣了。

我大笑,“是我这个月才写的小说,里边就有一段和你的房子剧情差不多的地方。例如说房租便宜,房子死人等等等等等。哈哈,我说你啊,是不是太疑神疑鬼了!

“人家房租要少一点,你就觉得有鬼,恐怕你说看到的影子,也是自己一天到晚瞎想、乱想出来的。”

“我才没有!”她有些生气了,“我跟你说,最近我还查到,这个房子的主人,他自己也在外边租房子住。你说,他明明有房子,自己不住还租出去,而自己偏偏又租房子住下,这房子不是有问题才怪呢!”

“我看不像。”我继续分析,“现在有些人,自己奋斗了大半辈子,终于买了一套房子。最后才发现钱不够了,只好把房子租出去,自己再租一套更便宜的住下。靠这样养活自己的大有人在。你以为全世界遍地都是有钱人啊!”

“哼,不跟你说了。”她气得“啪”的一声,挂掉了电话。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告了一个段落,可没想到,一个礼拜后,她又给我打了个电话。我接起来,就被她那句话给弄傻了。

“夜不语,过来帮我抓鬼!”她的声音明显地在颤抖。

我傻呆呆地说:“小姐,我写恐怖小说,并不代表我就可以干神棍的勾当。”

“我不管,总之要写出来,你应该对这些事情很了解才对。你不是说你写的东西,很多都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吗?”她开始无理取闹地蛮横命令。

我实在无语,但在她的淫威下,还是去了。

可是很郁闷,去了以后,居然什么都没有看到。

这位野蛮的女性朋友满脸尴尬,咳嗽了一声,小声道:“昨天明明还看到的,奇怪了。难道,夜不语你这个大活人,真的有驱鬼功效。我不过是死马当活马医罢了!”

“什么叫死马当活马医!太难听了!”我从鼻子里喷出了大量称之为“不满”的白色气体。

可是,那个影子是不是真的存在,我到现在还没有任何头绪。

究竟她是不是真的看到了?是幻觉?是阳光造成了错影?早已不得而知,毕竟,那些她提到的所谓古怪影子,再也没有出现过。

但不管怎样,应该不是因为我去的关系才对吧。我只是个普通善良的平凡市民罢了,虽然这个市民的好奇心,旺盛了那么一丁点!
2 引子一
虽然这个监狱是在地底下,但是通风良好,

冬季也不会低于二十摄氏度,

可是,自己居然在夏季,

在一个初出茅庐的菜鸟的视线下,

冷得全身都在颤抖。

“你犯了什么罪?”

“强……强奸。”

“几个?”

“三……三个。”

昏暗的房间,带着一种监狱里特有的霉臭味道。

一个年轻的狱警,正站在一间牢房前,他的手牢牢地握着身前的铁栏杆,嘴角带着一种怪异的微笑。

牢房里边坐着一个神情猥琐的中年男人,他的身体微微颤抖着,不知道原因,他就是莫名其妙地感到害怕。

眼前这个年轻的狱警,自己见过无数次,但今晚他的突然出现,却让自己感觉十分地压抑。

就像是有千斤的铅块,压在了自己的身上,全身骨头都被压得塌下去,无法动弹,只能喘着粗气,可怜巴巴的躺在地上。

他妈的,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狱警依然微笑着,就像在欣赏一件艺术品。他的手指轻轻磕着栏杆,发出一阵阵单调的金属敲击声。

“那三个被你强奸的女人,现在怎么样了?”他问道。

“我怎么可能知道。”中年男人努力地想要抬起头,可是一种见不到的压力,又猛地压了过来,他的头立刻撞在地板上,大脑痛得一阵晕眩。

怎么回事,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个狱警在几个小时前,都还像往常一样畏畏缩缩地,一副才出社会的怕事菜鸟模样,根本就连视线都不敢和自己这群人接触。

现在的他,哪来那么大的气势和勇气?

那种无形的气势,就像浑浊的液体一般,流淌在附近的空间中,压得人无法喘气。

周围的温度似乎更冷了,冷得有些违反季节。

虽然这个监狱是在地底下,但是通风良好,冬季也不会低于二十摄氏度,可是,自己居然在夏季,在一个初出茅庐的菜鸟的视线下,冷得全身都在颤抖。

眉毛上似乎已经凝结出了一层薄薄的白色物体,中年男人吃力地用手摸过去。是霜!怎么可能有霜?!

“你强奸她们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她们会有多痛苦?她们今后的一生,会有多悲惨?”

年轻狱警脸上的诡异神情,更加地浓重了,他的声音空洞,微笑也十分空洞,四周不断回荡着他难听粗糙的声音。

“她们有的人,会一辈子把自己锁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再相信任何人。有的人会一辈子心惊胆战,不能幸福地走完人生。而有的人,会,死。”

说完最后一个字,狱警的眼神猛地变得犀利,带着一种愤恨的神色,一眨不眨地盯着趴在地上的中年男人。

“被你强奸的三个女人,死了几个?”

中年男人许久才胆怯地答道:“都死了……自杀。”

“那你怎么还不死?”狱警瞪大著眼睛,表情狰狞,但偏偏嘴角还是带着一抹微笑。

“我怕……痛。”

“怕痛,没关系,我帮你好了。只需要半秒钟,你就什么痛苦都没有了。”狱警从嗓子里挤出一句愉悦轻松的话,随后从身侧掏出手枪。

中年男子的瞳孔猛地放大,惊恐地大喊:“你要干什么?来人啊,快来人。有个疯子,疯了,疯了,杀人……”

声音戛然而止,随着巨大的枪声,慢慢地消失在四周。

牢房中的男人难以置信地想要伸手捂住脑袋,但却有心无力,“啪”的一声,重重倒向地上。

远处传来一阵淩乱的脚步声。

狱警满意地看了一眼手里的枪,突然全身一颤,瘫倒在地上。他张大著眼睛,眼神从迷茫变得不解,最后麻木地盯着拿枪的手……

自己,怎么了?

脚步声靠近了,有许多声音嘈杂地响起来。

“张宇,你这边出了什么事……”

来的几个人倒吸了一口冷气,望着中枪死掉的囚犯,和瘫坐在地上的张宇,大脑一时还无法将眼前的事情,连贯地连接到一起。

诡异的笑容,又一次浮现在张宇的脸上。

他站起身,轻松地拍拍裤子上的灰尘,然后转过头,轻声细语地向身旁那些震惊得呆住的人问道:“你们,犯了什么罪?”
3 引子二
张小乔麻木地从他的身体里抽出美工刀,抱着头尖叫着,嘴角却带着一丝诡异的笑意。

那道视线还在,在哪里?

那个窥视自己的人,究竟在哪里?

最近,有一种十分怪异的感觉。

就像有某个人,无时无刻都在某个自己察觉不到的地方,窥视着自己。

虽然这种感觉很唐突,可是,那道视线确实犹如黏性极强的口香糖,紧紧地黏在了自己的背上,明明知道它的存在,却偏偏无迹可寻。

那,究竟是谁的目光?仿佛,里边带着莫大的仇恨。

那人似乎也丝毫没有掩饰他对自己的恨意,那样执着的恨意,已经实质化了,赤裸裸、火辣辣、炽热地灼烧着自己的背脊……

张小乔再次从半夜的噩梦里惊醒过来,走进洗手间,胡乱地将冰凉的水泼到脸上。狂跳的心脏,这才微微平缓了下来。

那道目光,再次随着自己意识的清醒,清晰地在自己的神经感觉中,附骨随行地适时出现。

她猛地回过头,只看到身后贴墙的穿衣镜中,自己头发潮湿、满脸惊恐的身影。

昏黄的灯光下,自己的影子显得那么怪异,就像有无数道虚影,存在于身体的四周。张小乔猛地打了个冷颤。

自己搬到这个城市,也不过半个月的样子。

为了让自己从前一团糟的生活重新来过,她毅然抛弃了优厚的工作待遇,甚至熟识的朋友,只带着一些简单的行李离家远游。

最后,流浪到了这个小城镇。

这里确实很小,漫步半个小时,就会不小心走出有人居住的地方。但不知为何,她留了下来,租了一套廉价的房子,找了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

原本以为,一切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悄悄隐藏在记忆的长河里时,因为半个月的平凡生活而稳定下来的心,却在最近,因为那道找不出来源的目光,而泛起了一层又一层的涟漪。

半个月而已,就算自己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这么快,就为自己树立这么一个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窥视自己,恨意强烈到想要将自己连骨头都一起吞噬掉的敌人吧。

张小乔望着镜中的自己发呆。

她用手轻轻抚摸着自己秀丽端庄的面容,最后,叹了口气。既然睡不着,还是看看杂志好了。

好不容易才熬到早晨,她胡乱弄了一些早餐,顶着两个不论用什么方法都掩盖不下去的黑眼圈,上班去了。

那道窥视的仇恨目光,依然紧贴在自己背后,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她特别敏感。

她的神经如同敲钟一般,隐约回荡着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耳朵里一阵阵地轰鸣,四周来往人群的嘈杂声,似乎根本无法传入耳郭。

感觉得到,那道目光的主人就在自己身后,他居然拍上了她的肩膀。

张小乔猛地转过声,歇斯底里地尖叫着:“就是你,就是你一直在盯着我看!为什么,你那么恨我吗?”

她身后,一个穿着工作制服的年轻男子,愕然地呆住了。

他向前伸的手,僵硬地顿在半空中,过了好一阵才尴尬地说道:“小乔,我是松明,你的同事,你难道不认识我了?你到底是怎么了?你……”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腹部一凉,然后一阵痛意传入了大脑。

鲜红的血顺着插入的美工刀,流了下来,越流越多。

美工刀的另一端,是一只白皙修长的手,那只手在颤抖,就像一只受伤后感觉恐惧的野兽。

松明难以置信地望着张小乔恐惧得不断抽搐的脸,只感觉视线渐渐变得模糊,四周的光线开始黯淡起来……

越来越暗,最后,彻底地遁入了黑暗中。

张小乔麻木地从他的身体里抽出美工刀,抱着头尖叫着,嘴角却带着一丝诡异的笑意。

那道视线还在,在哪里?那个窥视自己的人,究竟在哪里?

她挥舞着带血的刀,向最近的一个人刺了过去……
4 引子三
又一只冰冷的手,从镜子里穿了出来,它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脖子,然后猛地一把掐住,狠狠地掐,掐得他再也无法喘气。

周垒最近老是感觉很郁闷。因为自从搬了新家以后,就一天到晚做噩梦。

从前的老房区拆迁,他不得已离开从小就住习惯了的祖屋,搬到了这个小镇边缘的房子里。

这是栋很小的三层高楼房,稀稀疏疏地只住了五、六户人。

搬到这里,也纯粹是巧合。

虽然,这个小镇人不算多,但房子也很有限。

他在朋友家里,厚着脸皮住了好几天,这才在一根电线杆上,看到了一张又脏又旧,不知贴出了多久的广告,说是镇西有房子出租。

正走投无路的周垒,当然是如获至宝,也顾不得什么了,立刻联系了屋主。

楼房虽然有些破旧,但是,房间里还算整洁,似乎最近才粉刷过,最重要的是——便宜!

单细胞的周垒见三室一厅的房子,屋主居然只收市价一半的房租,顿时兴奋地交满了一年的房钱,第二天,就乐颠颠地搬了进来。

当时他的死党,见他乐得像是捡到了宝似的傻样子,忍不住泼了他一盆冷水,说:“小垒,俗话说便宜没好货,天上绝对是不可能掉馅饼的。

“你租的房子,左右邻居有没有说过什么闲话流言什么的?”

“怎么,你以为那会是鬼屋啊?放心,世界上哪会有什么鬼!”周垒撇了撇嘴,一脸的满不在乎。

现在,他这个无鬼怪论者坚定的意志,开始略微有点动摇了。

虽然搬进来后,风平浪静地过了一段时间,但是,最近噩梦越来越多。

他不过是一个小学的语文教师罢了,何况还是教一年级,工作根本就谈不上什么压力。但是晚上的噩梦,为什么总是一个接一个的,没完没了?

特别是前天,自己的精神,似乎也受到噩梦的影响。

他耳中老是听到一些若有似无的怪异声音。像是无数不知名的未知生物,在痛苦凄厉地嚎叫。

那种情况,实在是太怪异了!

又是个无眠的夜晚。

周垒瞪大著眼睛坐在床沿,一边努力地朝胃里灌咖啡,一边无精打采地呆呆望着对面的镜子。

这面镜子,是前一位房客没有带走的家俱,看起来满新的,而且似乎还有点高档,他就贪便宜留了下来。

每次看到,他都莫名其妙地觉得,这面镜子的形状,十分古怪。

但究竟古怪在哪?要具体地让他说出来,就完全没办法了。

那纯粹是一种感觉,就像许多动物不靠五官,只靠直觉,就能清晰地嗅到逐渐靠近的危险一样。

周垒揉了揉鼻子,用力地将杯子放在床头柜上,然后,伸了个非常不雅观的懒腰。

突然,他发现自己在镜子里的脸,微微有些变形,似乎下颚顺着水平线,变宽大了。

“怪了,刚才都还好好的。是灯光的原因吗?”他好奇地朝镜子走去。

自己的身影随着距离的缩小越变越大,大得有些臃肿。

站到镜子前,他突然惊讶地发现,镜中的自己,已经臃肿到挤满了镜子里的每一寸空隙。

周垒啧啧称奇。

难道,是因为某些特定原因让镜子变形,或者屋里的光线产生扭曲,造成了哈哈镜的效果?

周垒向四周打量了一番,试图找出造成这种现象的蛛丝马迹。突然,他就像被肉食动物紧紧盯住了的猎物一般,全身僵硬得再也无法动弹。

肌肉被身后一种刺骨的凉意冻结了,他的瞳孔猛地放大,心脏快速地震动,几乎就要蹦出了胸腔。

又一只冰冷的手,从镜子里穿了出来,它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脖子,然后猛地一把掐住,狠狠地掐,掐得他再也无法喘气。

恐惧以及痛苦,犹如尖利的手术刀,深深地刺穿了他的身体。

周垒尖叫一声,喘着粗气,从床上坐了起来。

“是梦,居然是梦。太好了!得救了!”

他急促地呼吸着,顺手按开房间的灯。

卧室顿时亮了,他努力安抚着跳动得快到不正常的心脏,视线有意无意地扫过对面的镜子。

身体就在那一刻,凝固了。

镜子里的他满脸的惶恐,眼睛睁得大大的,似乎看到了什么恐怖到自己的神经无法忍受的东西……
5 第一章 转校生
“为了保证安全,离他越远越好。

他们还说,那个叫夜不语的小子很容易记仇,又小气。

和他交往过密切的话,会变得非常倒楣!“

美国有一位著名的气象专家曾经解释,为什么许多台风都用“云娜”、“艾利”这样的女性名字来命名时,他说:“愤怒的女人像台风,在气压下降的时候,她就向四面八方发挥威力,但在男人身上,就不太可能发生同样的风暴效果。

“一个男人愤怒时,开始好像很厉害,但是在构成台风之前,常常是吹到海上去了。”

现在的徐露就像愤怒的台风,和沈科莫名其妙地闹了一个多月的冷战后,她终于忍不住了。

她趁着下课时间,走到那小子的课桌前,沈科一时来不及逃掉,连忙用求助的目光望向我。

本人自然没有忘掉,招惹愤怒的女人,将会引来什么样的腥臭,哈欠连连地转过身,没话找话地逮住一个人就劈头问:“你知道世界十大灵异事件,有哪些吗?”

“你搭讪的方式,嗯,真奇怪!”

一个好听的、柔柔的声音传入了耳中,很陌生。

我急忙抬起头,只见一个长得十分清秀的美女,似笑非笑地用一双黑白分明、清澈明亮得有如星星的眼睛望着自己。

脸皮厚如我,也不禁在她的目光下微微一红。

这个女孩自己从来没见过,应该不是本班的人,但是,我也不敢绝对地确定。

没办法,毕竟,自己常常因为许多人力不可能抵抗的原因而旷课,前不久,还因为《茶圣》事件,请了一个月的假,去湖州调查。

今天好不容易整理好心绪,这才匆匆来上学,挣一点表现,免得请假太多,学校单方面把我给蛮横地当掉!

眼前的这个女孩,不会正好是我请假期间来的转校生吧?

顾不了那么多了,听到背后沈科传来的一阵阵惨叫,为了免殃及池鱼,我拉着那位美女的手不放,也难得去管对方愿不愿意,只是自顾自地继续说:“听过耶路撒冷,哭墙‘流泪’的事件吗?据说这个现象,是揭开末世的先兆!

“事情大概发生在二00二年七月的早晨,以色列圣城耶路撒冷,出现了极不寻常的异象,著名哭墙的一块石块,竟流出泪水般的水渍。

“犹太教士声称,一些朝圣者发现哭墙的石块流出水滴。哭墙流出的水滴,至今已浸湿了十厘米乘四十厘米面积的城墙。

“那些水滴,是由哭墙男士朝圣区右边中间的一块石块流出,其位置接近女士朝圣区的分界线。哭墙流出水滴一直持续着,圣殿山的管理官员已知此事。那些水滴,可能是由管理官员装设的一条喉管流出。

“但有专家指出,若是正常滴水,不会不被蒸发,而且亦不扩散,实在是谜!而一些犹太教的神秘教派更指出,在他们的典籍中有预言,若哭墙流泪的话,便是世界末日的先兆。

“此后,便有一个考古专家小组,对此进行了调查研究,最后指‘这不像是水迹,看来是植物的分泌物’。但当中没有解释,为何其他一样有植物的石墙没有水迹,也不知道水迹不蒸发,保持长方形之原因等等,专家都无答案!

“嘿嘿,是不是感觉很有趣?”

我一边大声讲述着自己都觉得有些受不了的故事,一边用眼角小心地瞥着沈科那边。

唉,俗话说,相爱并非最难,相处才是最大的挑战。

两个人之间的感情问题,最好还是自己内部解决,沈科啊沈科,不是兄弟我不帮你,实在是我没这个能耐。

我自己的感情问题,都还没有理顺畅,所以,嘿嘿,抱歉了。你一个人下地狱去吧!

“你,不会刚好就是那个夜不语吧?”

眼前女孩清亮温柔的声音,打断了我的罪恶祷告。

我一愣,这才想起刚刚自己似乎胡乱拉了一个人,强迫她听我讲一些完全没有营养的话题。

略微有些尴尬地挠挠头,我这才发现,自己还紧紧地拉着她的手,急忙放开,掩饰地咳嗽了几声,干笑道:“我有那么出名吗?”

眼前的女孩眼睛一亮,捂住嘴笑起来,“我刚转学过来这个班的时候,就有一些好心的学姐、学弟告诉我,这个班里,有个叫夜不语的智商超高的神棍,是绝对不能得罪的,非但不能得罪,最好连招惹都不要。

“为了保证安全,离他越远越好,他们还说,那个叫夜不语的小子很容易记仇,又小气。和他交往太密切的话,会变得非常倒楣!”

“我小气?记仇?神棍?”我的脑袋一片空白,紧接着,一丝怒气从脚底冒到了头顶,头发几乎都要愤怒得立了起来,“是哪个王八蛋,告诉你这些谣言的!”

我呼呼地从鼻子里喷出白色的气体,狠狠地高声吼道:“我一定要把那些散播谣言,毁坏我良好名誉的家伙毁尸灭迹,最好通通赶进学校后边的焚化炉里边。

“说!快把那些王八蛋的名字、籍贯、家庭成员住址告诉我,我绝对会让那些蠢货明白‘诛连九族’这个成语的真正含意!”

眼前的女孩面不改色地扬起眉毛,依旧甜甜地笑着,“看来,学姐、学弟说的话,果然不太属实!”

“知音!”我立刻高兴起来,握紧她的手用力摇了摇,“看来,还是有人明白我夜不语,知道我是个心灵纯洁纤细的好人!”

“我看,你的传闻都太美化你了。夜不语这个人,实际上,要比传闻更恐怖一百倍才对!”女孩笑得更加灿烂了。

她笑得弯下了腰肢,轻轻捂住嘴的手,也放到了桌子上,撑住身体。

没想到,这么秀气温柔的一个美女,嘴巴居然这么毒辣,世事果然是充满了不可测!

我赌气地哼了一声,偏过头,用很重的发音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应该是某人先拉住我的才对。”女孩用纤细白皙的手指,轻轻点着桌面。

也对,刚刚确实是我没经她同意,擅自拉过一个人挡灾。没想到,自己拉住的挡箭牌,也不是什么简单角色,一时间被她给气忘了,倒楣!

女孩没管我气得有些发黑的脸色,可爱地用小舌头舔了舔嘴唇,说道:“关于世界十大灵异事件,我曾经也略有耳闻。据说,第九个是‘成吉思汗墓陵诅咒显现’。

“相传那是近八百年来,一直保护成吉思汗墓陵不被人发现的一个诅咒,二00二年八月,一个声称已找到成吉思汗墓地的美国考古队,突然放弃挖掘行动,并撤出外蒙古。

“那个考古队,是由一个美国的历史学家与地理学家组成的,于二00二年六月,获得外蒙古政府的许可,在蒙古首都乌兰巴托以北二百英哩的地方,挖掘他们认为可能是成吉思汗的墓陵地点。

“然而,这个由芝加哥大学历史学者伍兹,以及黄金交易商克拉维兹共同组成的考古队,在遭遇一连串不幸事件后,突然决定放弃挖掘行动。

“考古探险队发现,墓陵的地点,由一条二英哩长的墙壁保护着,墙壁中忽然涌出许多毒蛇,一些考古队的工作人员被蛇咬伤。另外,他们停放在山边的车辆,无缘无故地从山坡上滑落。

“之后,一位前外蒙古总理指责考古队的挖掘行动,惊扰了蒙古人的祖先,亵渎了他们圣洁的安息地点。考古队遭到这一连串的打击后,决定立即停止挖掘行动。据说,成吉思汗在一二二七年去世之前,曾下令不许任何人知道,他的墓陵在何处。

“有一传说认为,有上千名士兵,在墓陵完工后遭到灭口,以防止他们将墓陵地点泄露;另有八百名士兵,在返回蒙古时被屠杀,随后数千匹马被驱赶,将墓地的痕迹完全踏平。”

我略有些吃惊地看着眼前这个突然变得神秘起来的女孩,盯着她,最后从嘴角挤出一丝笑意,接过她的话桩讲道:“第六个,是天主教枢机主教胡振中,准确地预言自己死亡日子。

“天主教枢机主教胡振中,于二00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六时,在玛丽医院病逝,享年七十七岁。胡振中患有骨髓癌。

“已退休的陈子殷神父,主持弥撒时,透露了胡枢机生前一件事。他指胡枢机曾向同僚说,指香港过往两位华籍主教徐诚斌以及李宏基,先后于五月二十三号及七月二十三号病逝;按次序排列,自己或许会在九月二十三号死。

“结果,胡枢机最终真的在自己预言日子逝世,巧合得令人难以置信。而且,本港过去五位教区主教,同样均在‘三’字尾的日子逝世;最奇妙的是,连同刚离世的胡振中在内,历任三位华籍主教,均在‘二十三日’魂归天国。”

我舔了舔嘴唇,盯着满脸好奇的她说:“很奇怪吧,本港过去五位主教,逝世日尾数均是‘三’字。

“第一任的恩理觉主教,殁于九月三日;第二任白英奇主教,则于二月十三日逝世;第三任兼本港教区首位华人主教徐诚斌,殁于二十三日;第四任的华籍主教李宏基,殁于二十三日;以及最后的胡振中枢机主教,则亦殁于二十三日。

“就连刚接任主教一职的陈日君的生辰,也是在十三号。一直都有人想要寻找到之间的联系,可惜,全部都失败了!”说到这里,我故意停住了。

眼前的女孩,不知不觉已经坐到了我身旁的位置,她用手撑住头,面带温柔的笑容,然后,顺着我停住的地方讲了下去。

“第五个,是澳洲圣母像显神迹流泪事件。

“据说,那是一尊在泰国购买的圣母像,在某一天居然流眼泪了,此后,数以百计的信众涌往拜圣像。虔诚天主教徒帕蒂鲍威尔八年前,以一百五十澳元,在曼谷一家宗教商店购买了这尊圣母玛利亚像,最近她发现神像的眼睛,流出了散发玫瑰香味的油类物质。

“鲍威尔说,第一次发现圣像哭泣,是二00二年三月十九日,但当时她不肯定,这是否是一个只有她本人才能见到的神迹,直至神像在复活节再次流泪,而且是在连当地教区神父在内的无数目击者面前。

“复活节以来,数以百计的人已经到过鲍威尔的家朝圣。鲍威尔在家里设置了一个圣坛,供奉这尊圣母像。后来,更作出了科学检查,发现不是骗局,而流出的哭水不断,更有重病人士摸过圣母像,而离奇痊愈。”

在我们周围的人多了起来,似乎都是被我们较量似的话题吸引过来的。

我微微扬了扬下巴,继续道:“第二个是美国‘大脚八’之谜,最后被指为是骗局。但是真相到现在,还是很难判断。

“一九五八年,媒体报导了美国著名的‘大脚八’,曾在美国掀起了一阵‘大脚八’热。但是,这个历时四十四年的谜团,终于在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一名八十四岁的老人家过世后,才真相大白。

“这名老人的家人,在加州的洪堡县揭了谜底,‘大脚八’原来是由他一手制造的一个‘玩笑’。

“去世老人名为雷韦莱士,他的家族一直经营着建筑业生意。一九五八年八月,一名该家族公司的职员、推土机操作员在洪堡县的工地,发现了若干神秘的‘巨大脚印’。当地的《洪堡时报》,在头版头条位置刊登了这条消息,‘大脚八’一词不胫而走。

“据韦莱士的家人说,当时韦莱士请一个朋友,刻制了大木脚的模型,并与他的兄弟威尔伯穿上了‘大脚’制造那些脚印,从而为那些对‘喜马拉雅雪人’着迷的美国人,创造了本土版的‘可怕的怪物’。

“而之后那段‘大脚八’走入森林的片段,更说是他太太穿上猩猩皮衣假扮的,但却没有拿出猩猩衣出来作证,之后更指在他之前,已有许多人发现‘大脚八’,事件引起各方争论。”

“厉害!厉害!果然不辱神棍的称号!”这个不知名的转校生用力拍起了手,认真地用称赞的表情,说着贬低的话。

我恨恨地耸着鼻子,恶声恶气地说:“都给你说了,我绝对不是什么神棍!何况,我知道这些非常正常,可是,为什么你也会知道?”

“因为,我和你一样,都对神秘怪异的东西感兴趣。”女孩伸出手指,在我的右边脸颊上轻轻点了点。

“不过,所谓的世界十大灵异事件,实在是太过于虚无缥缈了,没有真实感。呵呵,小夜,你想不想知道一些就发生在我们四周的,真实的灵异故事?”

我瞪了她一眼,“不准叫我小夜,我跟你又不熟!”

“不要那么小气嘛,人家可是很想和你交个朋友的!”她冲我可爱地吐了吐小舌头,轻声说:“有兴趣的话,我讲一个故事给你听,绝对有趣。”

上课铃声适时地响了起来,那女孩停止了话题,向我微微一点头后,向自己的位置走去。

突然,一只手臂从身后绕过来,狠狠地缠住了我的脖子,随后,沈科充满怨恨的声音,便回荡在了耳边。

“臭小夜,还说是兄弟呢,居然在关键时刻甩下我!”

“小科啊,这你就不懂了,爱情就像照片,需要大量的暗房时间来培养。我那不是在努力给你制造机会吗?”我讪笑着,厚颜无耻地为自己找理由。

看着那个带着神秘的女孩走远的背影,我的眉头又沉了下来。

“小科,那个女孩是谁?”

沈科向我指去的方向看了一眼,缓缓说道:“她叫赵韵含,三天前转到这个班的。

“她似乎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带着让人暖洋洋的笑容,为人也很温柔谦虚,所以人缘很好。怎么,你对人家有兴趣?”

“确实是有点兴趣。”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向她的位置。

赵韵含似乎注意到了我的视线,眯起明亮漂亮的大眼睛,冲我笑了起来。

笑容犹如春风一般拂过我的心海,但不知为何,我却丝毫轻松不起来。

这个美女,绝对不简单!
6 第二章 原因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这个女人的种种行为,似乎都是为了挑起我的好奇心。

那么,究竟她接近我有什么目的?

奇怪,实在太奇怪了!

“小露,你要知道,男朋友这种生物的缺点,是要一分为二来看待的。天下没有绝对的缺点与优点。

“如果他懒惰,那么,他就会有更多的休息时间。如果他没钱,那么,他会少些出轨的机会。如果他长得难看,就会少些第三者的可能。如果他没有上进心,他会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你的身上。”

咖啡厅里,一时没来得及逃掉的我,在下课时被徐露抓了个正着。

见她满脸凄苦的郁闷样子,我只好叹了口气,陪她到附近的咖啡厅里散心。可是,她从坐下到现在,一直都低着脑袋,什么话也没有说一句。

最后,我实在忍不住了,开导道:“千万别以为,真的能有那种如同永不磨损型的雷达表一样的男人,不是遇不到,而是真的没有。

“我并不是在全盘否定‘新好男人’的存在,我是男人,所以更了解男人一点。所谓男人,这种生物多多少少,总有那么一点点的残缺。

“不过,有一些缺点也比较可爱,如果能找到一个敢于把自己的缺点全盘托出,展现在你面前的人,那个人,就是你最佳的选择了!”

“但你说的东西,和现在小科那王八蛋的状态,根本就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儿的两回事!”徐露总算说话了,她抬起头,眼神有点呆滞。

“现在的小科,每天都像隐瞒着什么天大的秘密,一见我就开始躲。而且,还常常不敢正视我的眼睛,一副做了亏心事的样子,实在是太奇怪了!

“这种情况,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你上次请假以前,我就发现了他的行动有些古怪,足足过了一个多月,他还是这个样子。小科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我苦笑了一声,沈科的不对劲,我也早就发现了,问他,那家伙也是支支吾吾的,就是不告诉我。

不论我用什么花招威胁利诱,甚至扬言要和他绝交,他都始终把上颚和下颚闭得紧紧的,不管怎样硬是不说,确实太奇怪了!

“小夜,你说,小科是不是真的有了别的喜欢的女孩?”徐露沉吟了一阵子,突然问。

我的手一时撑不住头,下颚狠狠地撞在了桌子上。

“小露,我看,是你太过于胡思乱想了!”

我痛得用力捂住下巴,眼泪几乎要掉了下来,好不容易才用有点变质的声音道:“以沈科那种单细胞的笨蛋,如果真是变了心,我们早就能看出蛛丝马迹了。

“何况,他一向都对你很死忠。虽然他现在的行为举止,确实有点怪异,不过,我想,他一定有自己的理由。”

徐露满脸的黯淡颜色,这才稍微好起来一点。

她抬头用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似乎想用视线,硬生生地穿透进我的大脑里,半晌才问:“小夜,关于他的事情,你真的一点都不知道?”

“我发誓!”我急忙举起了右手。

“这样啊……”她又若有所思起来,过了好一会儿,徐露突然笑了,那种笑容非常古怪,笑得我背后猛然感觉一阵恶寒。

“小夜。”她在脸上保持着笑容,缓慢地说道:“你对小科最近的行为,真的就一点兴趣都没有吗?

“这可不像平时的你,难道,你也有什么难言之隐?还是你早就和小科串通好了?”

“我发誓……”我立刻又举起了右手。

但这一次,徐露毫不客气地打断了我,“小夜,我可不是什么低智商的傻瓜,你又没有任何信仰,那样的誓言,根本就不会产生任何的约束作用。

“而且,只要你想做的事情,就算发誓过一千遍,还是照样会毫不犹豫地做的,不是吗?”

倒楣!完全被看透了。看来我这种人类,果然不适合长久地待在同一个交际群里。

“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直说好了。”我现在的心情,实在是超级郁闷。

没想到,自己常用的手段居然被人学会,而且,一丝不少地用到了自己身上,那种感觉,确实不怎么好受。

“很简单。”对面的徐露突然来了精神,眼睛发亮道:“我想请小夜帮我调查,小科最近究竟在干什么,他故意疏远我,到底有什么原因!”
“抱歉,我做不到。”我用力地摇了摇头,“每个人都有隐私,我不想去挖掘自己好朋友的隐私,那样太不道德了!”

“虽然这句话很大义凛然,不过,从小夜嘴里说出来,真的会让人感觉没有说服力。”徐露撇了撇嘴巴,“小夜长久以来,为了自己的好奇心做的事情,似乎没有立场说这句话才对。”

“盗亦有道,总之,我是绝对不会答应的。”我毫不犹豫地再次申明自己的立场。

徐露似乎并没有气馁,用自信的语气小声说:“那如果我用某个人的资料来换呢?”

“我最近似乎没有什么特别感兴趣的人。”我站起身就想走掉,再这样纠缠下去,说不定,她还会想出什么花招来。

“那如果是赵韵含呢?那个新来的转校生,你最近有注意吧?

“虽然她人缘很好,而且常常带着一种温和的笑容,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不过,我发现她有一个十分古怪的秘密哦,你应该会很感兴趣的。怎么样?要不要考虑看看。”徐露冲我的背影喊叫着。

我的脚步明显地一顿,内心稍微挣扎起来。

确实,今天早晨出现的那个叫做赵韵含的女生,的确有点吸引我的注意,她的行为举止以及谈吐,似乎没有她常常表现出来的那种无害的感觉。

她对我而言,确实是一个谜,有足以引起我好奇心的资本,不过,我还犯不着为了她,去出卖自己的好朋友。

我默不作声地走出了咖啡厅。

看来,自己的人生果然不会寂寞,才没有平静地过几天舒服安逸的日子,又有有趣的事情发生了。

嘿嘿,沈科的古怪举动,我是一定会调查的,那个叫做赵韵含的谜一般的转校生,我也会好好地调查一番。

校园生活,还是要充实一点才好。不然,就太对不起自己的高智商了!

“兄台贵姓?”

对方沉默。

“好,不说算了,你叫我上来干什么?”

对方不语。

“你是这个学校的?我似乎没怎么见过你。”

依然沉默。

“好,我抽屉里的纸条,是你写的?”

对方没说话。

“得了。难道,不是你约我上来的,你只是碰巧来吹吹风而已?”

依旧不语。

“嘿嘿,这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你戴墨镜看得清吗?”

“……”

“好好,你别盯着我,我不过是随便问问,其实,天气这么热,你就把这大口罩除了呗!”

“……”

“别指我哎,我不说行了吧,最后问你一句。你头上戴的这摩托车头盔哪买的?怪密实的。”

“……”

“唉,既然你不说话,那我可要走了!”

什么玩意儿嘛!今天果然是倒楣透顶了,早晨遇到一个讨厌的转校生;下午放学,又被徐露抓了个正着。

晚上一来学校晚自习,就看到抽屉里放了一张纸条,上边用生硬的字体写着一行字:第一节下课后,请到屋顶来一趟,有要事相求。

看字体,我就没有再奢望,会是暗恋我多年的某个美女,要来一场令人感动的美丽告白。

可是再怎么想,也猜不到等我的,居然是一个戴着墨镜,嘴上挂着口罩,头上还戴着类似饭店外卖用的摩托车头盔的古怪家伙。

这个世道究竟是怎么了?头痛啊!

我刚准备离开,那个怪人总算开口了:“夜不语,我有一件事想请教你,是很怪异的事情。

“我知道,你曾经遇到过许多匪夷所思的事件,可是我遇到的这件,真的很难解释。”

“哦,说来听听。”虽然我在原则上,不愿意和一个藏头露尾的人打交道,不过他的话,倒是有些吸引我的好奇心。

还有,他这身古怪的打扮,确实太搞笑了。

那男子又一声不哼了,只是取下头盔,摘下墨镜和口罩,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呼,好热!”

既然知道热,还打扮成这样,有病!我在心里暗自骂着,定睛看向那家伙的真实面貌。这个家伙,居然,我认识。

他叫周超凡,我的同班同学,是个异常沉默的男生。

由于他不善于交际,一和人说话就结巴紧张,而且做任何事情,都是不上不下的水准,没有任何长项和突出的地方,所以,根本无法引起别人的注意,算是个常常被人遗忘在某个冷僻角落里的可怜角色。
至少同班了快三年,我居然丝毫没有注意到,他就坐在我后边。

“那个……夜不语,其实这件事,也不算我亲身的经历。”周超凡结结巴巴地,似乎很紧张,又像是有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说起的样子。

“那,是谁遇到的?”见他那副浪费时间的样子,我就头痛,急忙引导他进入话题。

“是我堂哥,哦,对了,他叫周垒。记得以前大伯父为了取他的名字,可是把四书五经全都翻了一遍,而且……”

“我对你表哥的姓名由来,完全一点兴趣都没有!”我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还是说他遇到的怪事好了。”

“哦,对喔!”周超凡紧张地掏出手帕,抹掉头上的汗水,“我的堂哥,在附近的柳条镇上,当小学语文教师。

“半个多月前,因为从前的房子要拆掉,所以搬进了那个镇边缘的一个出租房里。自从搬进去的那天起,堂哥就不断地做噩梦,而且一回到那个家,脑袋也变得昏昏沉沉起来,十分渴睡。

“梦里,有许多人用力地掐着他的脖子,似乎想要将他撕咬开。现在他的精神状态很差,但是,因为已经交了一年的房租,别人怎么劝,他就是不愿意搬。”

说到这里,周超凡唐突地停住了。

我等了许久,也没有发现他有再讲下去的打算,实在忍不住,这才试探地问:“完了?”

“嗯。”他点了点头。

“这就是你所谓怪异的事情?”我大失所望地转身就走。

周超凡连忙慌乱地拉住了我,“确实很怪异啊,你不觉得吗?堂哥租的房子,一定有问题。

“还有,他们那栋楼房出去,就有个乱葬岗,一到晚上阴风阵阵,怪吓人的。”

我冷哼了一声,甩开他道:“许多人搬了家后,由于心理状态和健康的原因,会睡觉睡得不踏实。

“有的人如果不用自己习惯的枕头,也会变得噩梦连连。还有的人由于水土不服,肚子痛等原因,睡觉后,潜意识会就身体的状况,对大脑发出警告,造成做噩梦的因素。我看你的堂哥,恐怕也是其中之一,没什么好奇怪的。”

“可是,可是……”周超凡额头上的汗水更多了,他紧张得全身都在颤抖,嘴却结结巴巴的,再也形成不了一个完整的句子。

我没有再理会他,转身下楼了。

拐角处,赵韵含穿着一袭白色的连衣裙,正背靠在墙壁上,像是在等谁。

她长长的秀发被扎成了马尾,在昏暗的走廊灯光下,静静地散发着迷幻的色彩,整个情景,美得就像一幅看了便会让人心灵舒展的画卷。

“在等我吗?美女。”我暗自一踌躇,然后笑着走了过去。

“明知故问。”她绝丽的脸上,依旧带着温柔的笑意。

“找我有什么事?”我故意对她的微笑视而不见,靠在她左边的墙上,眼神望向窗外无边的浓浓夜色。

“和超凡谈得还好吧?”她问。

“要怎么样,才算你口中的‘还好’?”我反问。

她笑,用手指轻轻按住小巧的嘴唇,“意思就是,你对他的故事,有什么看法?”

“完全没有任何看法。”我耸了耸肩膀,“他的那一身古怪打扮,是你唆使的吧?”

“什么叫唆使,这个词太不文雅了。人家本来以为那身打扮,可以充分地引起你的好奇心的。”

赵韵含的眼中,闪过一丝看戏的笑意,“早晨我就说过,要告诉你一件就发生在身边的灵异事件。我说的,就是发生在超凡周围的事情。”

“所谓灵异事件,似乎要由许多无法解释的因素组成才对吧。”我哼了一声,“但是,周超凡所讲的事情,根本就不值得大惊小怪。”

“是不是值得大惊小怪,要看情况而定。不过,超凡的口才实在不好,明明很灵异的事件,可惜在他口里说出来,就变得很平淡没有味道了。”

赵韵含递给我几张资料纸,轻声道:“看看,如果看完以后,你还觉得不灵异的话,我就随便你怎样。”

疑惑地接了过来,还没等我开口询问,她已经带着一丝风走掉了。空气里,似乎依然弥漫着她身上幽幽的香味。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这个女人的种种行为,似乎都是为了挑起我的好奇心。那么,究竟她接近我有什么目的?奇怪,实在太奇怪了!

趁着上晚自习的时候,我将资料翻开看起来。

上边有两份剪报,第一份说的是十一号的时候,柳条镇附近的监狱里,有个狱警开枪杀死了一个囚犯,以及两个前来观察情况的狱警。

当刑警队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在自己租的房子里自杀了。据说那个案子,到现在还有许多疑点。

这个叫张宇的狱警,才从警校毕业,今年二十四岁,半个月前,才正式来柳条镇监狱上班。

从前的同事声称,这个青年平时做事很谨慎小心,有上进心,不大可能会干出这种事情。

刑警队调查后,并没有发现被杀的三人和张宇有任何过节,至今他杀人的动机,也没有找到。

随着他的自杀,恐怕这个案件,会变成永远的悬案。

第二份剪报的内容,也是杀人案。说的是柳条镇一名叫做张小乔的二十六岁女性,在早晨的南街天桥上突然发疯,用美工刀杀死了三个人,并导致五人受伤。

而死者中有一名男子,是她的同事。

刑警队称,这名女子是半个月前,来到柳条镇定居的。

行凶后被抓获时,该女子已经神智不清,现已送往市疯人院治疗,据她的主治医生说,她至今都具有极强的攻击性。

看完剪报,我暗自思索起来。

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和事件,赵韵含干嘛要把它们合拢到一起给我看?

不对,也并不是没有联系,事件都发生在柳条镇里,而且,两人同样是在半个月前搬去的,但这样的联系,能说明什么呢?

周超凡那小子不是说,他堂哥也是在柳条镇出现所谓的怪异事件吗?难道,赵韵含是在暗示我,这三个人,三件事,有着某种必然的联系?

我用力甩了甩头,朝后向周超凡瞥了一眼,见他心不在焉的,不知道在想什么,便轻轻敲他的桌子,喊道:“喂。”

他被吓得立刻站了起来,大声朝老师喊着:“我有在认真听讲。”

“听什么!小声点,你看,都把旁边睡觉的同学吵醒了!”讲台上的物理老师也被吓了一跳,皱起眉头道。

沈科无辜地抬起头,用力擦了擦嘴角的憨口水,气恼道:“就是,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你还有理,哼哼。”物理老师干笑了几声,用书轻轻敲了下他的脑袋,“上课时间居然给我睡觉,把物理书拿回去抄十遍,明天交不上来,就别进教室了。”

顿时,整个学校都响起了某人的凄惨叫声。

我装作完全不知情的模样,趁乱用力将身后的周超凡拉坐下,轻声道:“这个礼拜天,你带我去拜访你家的堂哥。”

虽然不清楚整个事件的问题所在,甚至不知道,这三人究竟有什么相同的地方,不过,我还是准备好好调查一番。

既然是那位美丽的转校生为我准备的礼物,如果我不怀着虔诚的感恩心笑纳的话,就太对不起赵韵含了。

何况,这些事件,确实有点意思!
7 第三章 符水化骨
看着这一幕,我浑身猛地一颤,眉头也紧紧皱了起来,“符水化骨!她居然会符水化骨!”

“符水化骨?那是什么?”沈科疑惑地望着我。

“你们知不知道,其实巧克力里,含有一种称为苯基的化学物质,那种物质,跟你在和某人谈恋爱时,大脑里可以制造出来的东西一样。

“还有,你们绝对不知道吧,每个人的坐姿都不一样。就算是双胞胎,接受的教育也完全相同,但是,坐姿都会有微妙的差别。”

又是新的一天,离周末还有两天时间,总觉得时间越来越漫长了。

我今天也是在往常的时刻起床、吃饭、上学。然后趁着下课时间,给一群同样无聊的色男色女传授知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话题转到了坐姿上。

我悠然地说:“其实,从一个人的坐姿如何,完全能看出他的性格。特别是女孩子,比如说你。”

我指着左边一个双腿交叉,坐得很舒服的女孩,“双腿交叉,即使穿裙装也不易走光,经常持这种坐姿的女性,一般都以自我为中心,不会太受男友的摆布,有‘大女人’之称。

“不过,她们待人真诚,同她们交朋友不是很难。当然,如果要真正地拥有她,那又是一件难事了。不过,她们在很多事情上都放得开,会活得很潇洒轻松。”

“好准喔。”她旁边的一个女孩立刻惊讶地说道:“我呢?我是怎样的人啊?”

“你嘛。”我笑着看着这个小腿叉开呈倒V型的女孩,“坐姿呈倒V型的女人,是天真而又可爱的一类,不过,她们最受同性的欢迎,而不是异性。

“异性虽然对她们的可爱和天真,有莫大的倾心,但却常常被她们的被动性所吓阻。而且,一旦与她们确定了关系后,就休想有轻易脱身的机会,不过,如果想讨个这样的老婆,这样说不定就正合某些人的意啦!”

“嘻嘻,我呢,我怎么样?”一个双腿叉开,坐得很豪爽的女生叫嚷起来。

我看了她一眼,“双腿叉开的女性,在性格上较豪爽,在思想上,更是主动而不拖沓。

“刚开始,她的男友会觉得同她交朋友很简单,甚至感觉她有点男孩子气,可是,以后就会被她的魅力所深深吸引,而且不能自拔。

“她并不会单因为谁的金钱实力,而和谁在一起,更多的时候,她看中的是男人的个人魅力。”

“好准!”那个豪迈的女孩,惊喜地拍着旁边人的肩膀。

我暗自笑着,这些笼统的东西,说白了就和算命一样,把许多模糊而且似是而非的词语堆积起来,让听的人自己去找焦点和相似处,不过,也只能欺骗一下小女生罢了。

“呵呵,小夜,在玩什么有趣的东西?"奇"书"网-Q'i's'u'u'.'C'o'm"怎么都不叫上我。”一个清亮温柔的声音响了起来,听的人顿时凉爽了不少。

赵韵含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我们这个圈子里,带着招牌似的微笑问道。

“小夜在看我们测性格哦,很准的。”看来,她的人缘真的很好,旁边立刻有人热情地招呼了她。

“那也帮我看看,好不好?”赵韵含双手合十,做出一副企求的样子,不过,语气里却没有半点企求的意思。

“好啊,那你坐下。”

赵韵含乖乖地双腿并拢,坐得端端正正的,“我的性格还好吧?”

“还算不错。”我似笑非笑地说:“双腿并拢,其实是最斯文的一种坐姿,喜欢这种坐姿的女人,一般也都比较斯文大方,她们都比较注重形象,认为漂亮是非常重要的。

“她们喜欢唯美,追求的男性如果不是有点耐心,或者比较优秀的话,那说不定就会碰壁而归。”

“哇,我是这样的人吗?”她夸张地用手捂住嘴,“原来,我居然是个唯美主义者,唉,看来,这辈子恐怕是嫁不出去了。”

“我看倒是不一定。”虽然不知道她想干嘛,不过,我还是毫不犹豫地就接招,“这个世界那么大,如果你慢慢找下去的话,运气好,或许可以在第二次更年期的时候,找到一个符合你唯美标准的人。”

“不过,我倒是觉得小夜你满唯美的。以后我真的嫁不出去,你愿意娶我吗?”她冲我可爱地眨了眨眼睛,周围顿时响起一阵阵嘘声。

中招了!没想到,居然被她摆了一道。如果这番话,被周围这些高音喇叭给传出去,不知道在第二天,会流传成哪种版本。
不管了,总之,以不吃眼前亏为原则。我脸不红心不跳地回敬:“你愿意嫁,我当然愿意娶。

“不过,既然我是个符合某个唯美的人唯美标准的好男人,自然标准很严格,也没什么吧。就怕你嫁给我以后受不了,一天到晚想逃跑。”

赵韵含笑得更甜了,两边的小酒窝美得让人颤抖。

“人家不怕。人家可是有着优良传统的女性,还是知道什么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个道理的,就怕你不敢娶。”

“可惜,我不是鸡,也不是狗。”我干笑两声,心里大肆埋怨,今天的下课时间怎么那么长,居然到现在还不拉上课铃。

太郁闷了,我夜不语居然也会有口舌之争落下风的一天,难道最近我时运低,走楣运?

好不容易熬到下午放学了,在大门口,难得的碰上了沈科那家伙。

更难得的是,他一把抓住了我,和我悠闲地回家。

“今天怎么有空想起我这个老朋友。”我讪笑着调侃他。

估计这小子和我在一起太久了,脸皮也变得和某个世界奇迹的墙壁一般厚,脸不红心不跳地说:“我今天也不算有空。”

“哦,那你最近在忙什么?”我死死地盯着他,想从他的厚脸皮上看出点端倪。

没想到,他却给我打起了太极,指着前方,凑到我耳边轻声道:“你看那里,好像是你老婆!”

“我什么时候冒出个老婆来了?”我一脚踢在了他的丰屁上。

“还不承认,你早晨不是到处宣扬,你以后要娶赵韵含吗?”沈科委屈地揉着自己的屁股,“整个学校都知道了,你赖不掉的。”

“我有那么出名吗?一个谣言才半天多时间,就传得全校皆知?”我摸了摸自己的脸。

沈科重重地哼了一声,“不是你出名,而是这件事本身很有震撼力,传播速度当然非同一般。”

果然,我就知道身旁那群八卦三八的高音喇叭会到处传,但没想到,居然会那么快。

完了,还是转校吧!正在我摸着下巴考虑该何去何从的时候,那家伙不客气地打断了我。

“你老婆快要走的没影了,究竟跟不跟上去?”

“去你的,我干嘛要跟上去?!还有,再敢乱说她是我老婆,小心我踢死你。”我又一脚踢到了他的屁股上。

沈科咕噜咕噜地在嗓子眼里咕哝着什么,自认倒楣地道:“算了,算我多事。我本来想好心告诉你,她走的方向,根本就不是她家的位置。”

“她要去干嘛,关我什么事情,你也太操心了。”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眯起眼睛干笑,“不对啊,怎么你居然会知道她家的位置?难道你移情别恋,抛弃了徐露,爱上她了?

“哼哼,难怪最近你一副忙得很的样子,而且对小露不冷不淡的,还到处躲着她,原来是忙着去跟踪了!”

“我!我对小露一直都是一条心,绝对不会变的。哪会像小夜你这个花心鬼,变心变得比翻脸还快!”沈科涨红着脸,气愤地说:“我是偶然间,发现你老婆的家的。

“小夜,你不觉得她现在去的位置,有点熟悉吗?”

我仔细地看了一眼,突然全身僵硬得在原地石化了。那里,不正好是我家吗?

“嘿嘿,小夜,你完蛋了。看来,她准备以儿媳妇的身分,先去拜访你的双亲,然后名正言顺地搬进去,和你同居!”沈科嘲笑地指着我,满脸的灿烂,别提有多开心了。

我瞪了他一眼,紧闭着嘴,说不出话来。

那女孩,究竟想干嘛?我承认,她给我一种神秘的感觉。

我几乎无法揣测,这个思维胡乱跳跃的女子在想什么,想做什么?她下一步到底会要怎样?她的行为,究竟有什么目的?唉,头痛。

没想多久,我一把拉着沈科,紧紧地跟在了她身后。既然想不通,还是静观其变好了!

沈科又咕哝起来:“怎么把我也给算上了,我还有事情,恕不奉陪。”

“你敢溜掉试试,小心我从明天起,慢慢地告诉你,什么叫生不如死。”我头也不回地威胁道,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赵韵含的背影。

只见她非常悠闲地走在大街上,暇逸地左看看,右看看,不时进入商店里,看看衣服和一些精致漂亮的小饰品,完全感觉不到后边两个跟踪者的焦急情绪。
那绝丽的面孔,招牌的温和微笑,人畜无害的柔和眼神和超强的亲和力,让一路上的色男们频频回头。

这女人真的是天生的明星!我在心里暗自嘀咕着,脚下也没闲着,充分利用任何可以装成路人甲的要素,隐密地,慢慢地,不远不近地跟踪着。

就快到我家的时候,她像看到了什么,停下脚步,朝着一家水果店门口走去。

沈科立刻点头,“嗯,真是个好女人,还知道拜访对方父母,不能空手去。”

“去你个头!”我好不容易才强忍住一脚踢过去的冲动。

赵韵含走到一个哭泣着的男孩面前,蹲下身子,用柔和温腻得可以让人化掉的声音问道:“小弟弟,你怎么了?”

面前的男孩不断在鼻腔里酝酿着哭声,可怜巴巴地看了自己手里的碗一眼,然后哭得更凄惨了,就像受了莫大的委屈一般。

赵韵含爱怜地用卫生纸,轻轻将男孩脸上哭出来的有色痕迹擦掉,“原来被鱼刺卡住喉咙了?爸爸和妈妈呢,都不在吗?没关系,姐姐有很厉害的办法哦。”

她走到不远处的超市那里,买了一瓶矿泉水,又回到小男孩面前,在卫生杯里倒了小半杯,站在原地不动,把食指放在碗边,闭着眼,嘴里叽叽咕咕地念了几句咒语,一分钟不到,就把碗递给了小男孩。

“喝了就不痛了。”

男孩子依然在大哭,死活不肯喝水。

赵韵含轻轻捏着他的小脸蛋微笑着,耐心地说:“不怕,喝了姐姐买糖果给你吃喔。”

看着这一幕,我浑身猛地一颤,眉头紧紧皱了起来,“符水化骨!她居然会符水化骨!”

“符水化骨?那是什么?”沈科疑惑地望着我。

我依然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赵韵含的一举一动,解释道:“符水化骨,据说是从前一种民间很流行的实用道术,我自己倒是从来没有见过。

“只是曾经听二伯父讲,他的外婆会用念咒的方法,化掉别人卡在喉咙的鱼刺,具体的方法,是用小碗装一碗水,嘴里念着咒语,同时把右手的食指伸进水里划圈,然后让人喝下水,鱼刺就会莫名其妙地变不见了。

“还有,做这个法术的时候,一定要躲在门背后,不能让人看见。但随着时代的变化,这个小法术也和许多神秘的东西,一起渐渐湮灭在了历史的夹缝里,再也没有了。没想到,现在我居然还能亲眼看到!”

“太神奇了!说得我都想亲自实践一下!”沈科感动得双手紧握,一副白痴样。

我重重哼了一声,“那你先去被鱼刺卡,卡到没有办法解决再说。”

那家伙完全没有在意我的讥讽,像是想起了什么,问道:“为什么刚刚赵韵含没有躲着?而且她的手指,也没有伸进水里边吧?”

“可能是能力的深浅问题。”我回想了一下,“从前二伯父跟我讲的时候,还提到他外婆的法力,只是属于入门级别。这个符水化骨,有功力深浅之分。

“功力最浅的人,作法会有许多限制的地方。功力深的人,不用化符水,说说话就行了,更深一点的,打个电话也可以。

“据说功力最深的人,只要告诉他哪个方向、哪个人,被骨头卡住了喉咙,他朝那个方向说几句话,事情就搞定了!不但是鱼刺,就算很大块的骨头也化得掉!

“不过,我一直都觉得这是在神吹。根本就没有任何人,有能力做得到这种玄乎其玄的事情。法术这种东西,绝对不可能存在,我一直都觉得,这个所谓的符水化骨,应该有可能是一种心理暗示的手段!”

说话间,赵韵含用匙子舀了几滴水,准备往小男孩嘴里灌,男孩在糖果的诱惑下,不情不愿地张开小嘴。

她小心地灌了一滴水进去,等到把第二滴水再灌进嘴里时,小男孩突然不哭了,也不再露出痛苦的样子,只是奇怪地捂住喉咙,然后试着开始发音。

“姐姐。”他用秀气的声音轻声喊着。

“好乖,已经没问题了,我们去买糖果吧。”赵韵含温柔地笑着,牵着他的手朝超市走去。

“好像是变魔术啊。”沈科看得两眼发直,置疑道:“这个方法,似乎与心理暗示无关才对。

“你看,那小子才四岁多的样子,什么东西都不懂,应该没法接受得了任何暗示。何况,如果真是心理暗示,就能化掉实实在在的物质,那不是更神奇了吗?”

我没有说话,自己也被刚才看到的一幕震撼了。

刚刚会不会是赵韵含偷偷把水换掉?不可能,假如换掉,又能换成什么东西?如果真有什么液体能够把鱼刺化掉,而不损伤咽喉和口腔,这种药水,足够申请专利大赚一笔了!

难道是巧合?大多数人都有被鱼刺卡过的经历,一般谁也不会傻得去医院,通常七捣八弄刺也能弄得掉。

可是,符水化骨的方法流传了上千年,既然能流传那么久远,也就说明成功率很高,绝非什么绝无仅有的巧合。

难道这个世界,真的有法术的存在?赵韵含又是从哪里学到这一手的?

这个女孩,真的是越来越让我感兴趣了!
8 第四章 雎鸠
浓烈的夜色覆盖着整个大地。

似乎虫子也厌倦了千篇一律的吼叫,今夜显得特别安静。

就在这时,门口,一阵若有若无的空荡敲门声,不断响了起来……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关关’就是鸟叫的声音,叫得非常和谐动听。‘雎鸠’是一种鸟,诗人他听到这个鸟‘关关’的叫声,很和谐很动听的样子,便顺着声音往下一看,原来是雎鸠。它正呆呆地和自己的妻子散步在河之洲上。这首诗,写得很美,不是吗?”

前天,赵韵含并没有到我家去,她只是悠闲地在那附近绕了一圈,然后回家去了。

我悬着的心,好不容易才放了下来,然后,将昨天平静地度过去。

徐露和沈科,这两个感情幼稚园没有毕业的家伙,依然在冷战,沈科在有意无意地躲,徐露假装丝毫不在意,看得我大感无趣。

周末放两天。

我将所有的东西胡乱塞进课桌抽屉里,然后背着空荡荡的书包,舒服地往外走。

没想到一出门,就看到赵韵含阴魂不散地背靠在校门口,冲我甜甜地笑着,还莫名其妙地说了以上的话。

我哼了一声:“这首诗的确很美,不过请注意,即使是诗人也很明白,如果说雎鸠关关,就没有了诗的意境了。

“先闻其声,后见其鸟,更会让人产生神秘感。”

赵韵含没有理会我话语里的讽刺,只是仰起头,望着万里无云的碧蓝晴空,说道:“洲,水中可居人者,才能叫做洲,也就是水中突出来的土堆,或者在岸边的大地,都可以称之为洲。

“据说这种雎鸠,很喜欢在河洲上行走,真的好想知道,雎鸠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鸟!”

我猜测不透她究竟想向我表达什么,只好顺着她的思路回答:“《毛传》里边曾经提到过,雎鸠,王雎也,鸟挚而有别。古代《笺云》里说,挚之言至也。谓王雎之鸟,雌雄情意至然而有别。

“朱熹的《集传》记载的雎鸠,是水鸟。形状类似凫,主要生活在江淮一带。生有定偶而不相乱,偶常并游而不相狎。所以,《毛传》里说它一身挚而有别,到死亡也只有一个伴侣。”

我吸了口气,“我看过一些研究,总结起来,雎鸠应该是一种水鸟,后人称之为鱼鹰。这种鸟有一个特点,即生有定偶而不相乱,而且,这种鸟挚而有别。

“一般的动物发情的时候,是乱来的,当着人的面,就可以开始做爱——做的事情了。所以古时候,常常骂狗什么的叫做畜生。雎鸠这种鸟就不一样,它发情的时候通常躲起来,人看不到它,一般的动物也看不到它。

“哼哼,现在的世道,许多人可能连雎鸠都不如了,发情的时候,不但不会躲,还想让人观赏,多多益善,互相切磋。”

赵韵含“噗哧”一声笑出声音来,她捂住嘴,柔柔地说:“和你聊天果然很有趣。不过,雎鸠的定偶不相乱,好像指的是雄雎鸠才对吧。

“雄雎鸠只要找到自己理想的伴侣结婚了,就再也不会跟其他雌雎鸠相互卿卿我我,甚至断绝往来的可能性。”

“不光是雄的,雌的也是一样。”我可不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掌,补充道:“雌雎鸠找到自己的白马王子以后,也不会再跟其他雄雎鸠保持暧昧的关系。”

“我总觉得雎鸠,是比鸳鸯还厉害的存在。”赵韵含满脸的向往,叹了口气,“决定了,下辈子我就做一世的雎鸠,终其一生守候在自己最爱的人身旁,照顾他,呵护他,嘘寒问暖。让他感觉到,能娶到我这个妻子,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幸福。”

“怎么女孩子都喜欢这么肉麻,而且完全不实际的空想。”我撇了撇嘴。

“是你不解风情,而且心硬如铁,没心没肝,从来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绝对不会考虑别人的想法罢了。”

她的脸上微微有一丝怒气,不过一闪而过,让人觉得看到的,似乎只是错觉。

“没想到居然有人,可以平静温柔地把这么一番毒辣的话,说得那么流畅,而且,还丝毫不会让对方有生气的冲动。你果然不寻常!”

我苦笑起来,皱眉道:“我们两人,还是敞开天窗说亮话好了,你在这里等我,到底有什么事?不会真的只是想让我解释一下雎鸠这种生物吧。”

猜对了,我根本就只有这个目的,是你想多了。好,目的达到,再见!”

赵韵含的笑容越发甜美,但是,我却丝毫没有欣赏的心情。

她用满灌的笑容砸到我的头上,然后优雅地转身,身下的白色衣裙流畅地微微扬起,带着一丝馨香的风,扑进了鼻子里。

唉,越来越搞不懂,这个女人究竟想干什么了!

不过,《关雎》这首《诗经》里的诗词,一共分了三个部分,第一章是起兴,第二章是求淑女之方,第三章是求到以后如何过夫妻生活,提倡夫妻要闲邪存诚。

难道,这个赵韵含患有多种青春期并发症,开始思春了?恶寒……

小怡:

还记得吗?过去,闹钟响的时候,你常常有把它拍了再继续睡的毛病,但是自从我在闹钟旁边,放了三个老鼠夹之后,你的毛病就彻底根除了。

刚刚看了你的信,没办法形容,自己的心里是什么感受。

确实,你没有提过要分手,不过,你的话里,处处都透露出对我的厌倦。

每次和你在一起,你不是不耐烦地对我说“你完全可以不用这样”,就是说“你其实可以选择放弃”。

男人,不管脸皮有多厚,也还是有自尊的。你说那些话的意思,就像一直都是我死活要赖在你身旁一样。

你的信里,不也是在要求我放弃吗?

感情,也是需要活路的。你对我的态度,给我的感觉,居然让我找不到一线生机。

对,我承认我很胆小,我不敢再轻易地付出大量感情,我再也没有多几个两年半可以痛苦了。

我常常说自己是好男人,不过是和你开玩笑,缓和气氛。

我的好,只不过是对特定的几个人罢了。

不过对于这份感情,我确实在努力地经营,但不论我怎么努力,你都是那样,抱怨、沉默、责备,还有不信任。

我累了,其实,只需要你对这份感情努力一点,不需要太多,只需要向前微微走我可以察觉的一小步,我都不会放弃。

但是,你却一步都懒得走,让我只能感觉到烦。

你说,我不带你去见我朋友,那你是不是应该换一个角度想想?说不定那些朋友,我自己也不相见,说不定,我只是想有多一些和你单独在一起的时间。

虽然,和你在一起并不快乐,但我始终没有放弃,去寻找可以让两人愉快相处的模式。不过,现在说这一切都晚了。

不错,我也很自私,我对你的付出也需要回报。我希望你终有一天,可以认同我这个男友,可以挽着我的手,笑着对我说,你很幸福。

最后才发现,我们的性格注定了,你不能给我我想要的,而我,也不能达到你所想的。既然这样,那就短痛好了。

虽然我很清楚,撑到你工作稳定的时候,我们的生活也会逐渐回复,我有许多办法可以让它好起来。

可是我对感情,毕竟可以算是六十岁的老头一样,要的是平淡和充实,而你,需要的是新鲜感和刺激。终有一天,我们会在这个问题上碰撞,结果一样会分手。

没有悬念的感情,会让人更累。

或许我需要的,是个更踏实的女人吧。你不用谢我什么,我为你做的一切,都是男友的义务,是心甘情愿地付出。

看了你的信,似乎感觉你的字里行间,透露出一丝轻松,也让我确定了,分手似乎确实做对了。虽然和你分手,算是一次冲动。

最后叫你一次亲爱的,最后给你充一次话费,我以后都不会在你身边了,照顾好自己。

最后,劝你一句,性格真的要改。希望你的下次恋情,会遇到一个你真的能爱上的人。

再见,祝你幸福。

徐舜鸿将分手信写完,在邮箱前徘徊了很久,终于将信投了进去。那一秒钟的动作,似乎用尽了自己最后的一丝力气。

他缓缓地爬上二楼,打开门,走进自己的房间里。

半个多月前,他和即将结婚的未婚妻吵架了,吵得很凶,凶到两个人都需要时间静静地考虑,他们是不是还适合在一起生活。

于是,徐舜鸿搬了出来,在柳条镇边缘的偏僻地方租了一套房子。

虽然这个楼很旧,没有什么人气。不过,对于心情低沉的自己,这样的环境,反而是最适合的。

不知不觉,已经在这里住了将近半个月,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思考,他终于决定了分手。

重重地躺到床上,徐舜鸿深深地吸了口气,眼神呆滞地望着天花板。

明明是自己深思熟虑后的决定,为什么,自己的心还是很痛?

自己,真的割舍不下她吗?但是为什么,理智却偏偏告诉自己,分手才是最好的结局呢?

他烦躁地坐起身来,呆呆地望向窗外。

已经是晚上十点过了,还没有吃晚饭,肚子却出奇地感觉不到一丝饥饿。随手打开电视,却找不到任何有兴趣的节目。

突然,他脑中灵光一闪,对了,书上说,失恋心情不好的时候,最好不要一个人待着。如果找不到猪朋狗友,最好玩一些刺激性的游戏。

徐舜鸿用手撑住头,苦苦地思索起来,什么东西比较刺激?召灵游戏?好像很不错的样子,可是有什么游戏,一个人能玩呢?

猛地,一个游戏唐突地跳入了脑海。

自己的故乡,似乎有一种很特别的召唤游戏,据说很有效!徐舜鸿缓缓走下床,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自己乱糟糟的头发。

那个游戏很简单,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工具,只需要挑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最好那天晚上的月色是黑色的。

他又往窗外望了望。

浑圆的月亮被云层盖住了,厚厚累积的云周围,只有微微的一丝光芒,但奇怪的是,月晕却不是往常的昏黄色,而是黑色,如墨一般的黑色。

那云层上,像是被吞噬了一块的颜色,微微散发着诡异的气氛,显得极为刺眼。

徐舜鸿丝毫没有感觉奇怪,甚至觉得理所当然。他拿起表姐送给他的一个造型怪异的人偶,缓缓走到了卧室的阳台上。

他在阳台上走了三圈,速度很慢,步子也不大。很快,三圈就走完了。

他飞快地跑到自己的床前跳了三下,接着,他又对着自己的人偶打了三下,然后,抱着人偶睡在了床上。

徐舜鸿做完了这一连串可笑到令人感觉荒唐的事情,自己都忍不住笑起来。真是服了,今天的自己,真的有够没理智的。

突然想到了什么,他皱起了眉头。

对了,虽然自己是听过这个请仙召灵的方法,可是却完全不知道,这个方法最后的目的和作用是什么,更不知道,用这个方法请来的东西,究竟用什么方法才能送回去。

“我真是傻呆了,有人说,恋爱中的情侣,智商是零。我看失恋的人,智商甚至会降到负数!”他苦笑地摇着头,自言自语道:“这个世界怎么会有仙鬼什么的,不过是个无聊的整人游戏……”

自语声还没有落下,突然他感觉整个身体都僵硬起来,有一股恶寒从脚底爬上了背脊。冰冷的凉意,即使在秋夜盖着羽绒被的他,也丝毫没办法阻挡,只觉得冷,刺骨的冷。

窗外,万物寂寥,浓烈的夜色覆盖着整个大地,似乎虫子也厌倦了千篇一律的吼叫,今夜显得特别安静。

就在这时,门口,一阵若有若无的空荡敲门声,不断响了起来……

有人说,睡觉睡到自然醒,是人生最快乐的事情,那今天的我,明显地应该快乐。

礼拜六的早晨来得特别快,我醒来时,周超凡已经在客厅里等着了。

他拘束地坐在沙发上,坐得端端正正的,身前的咖啡似乎动也没动过,也没有冒着热腾腾的蒸气,恐怕已经泡了不短的一段时间。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吃着佣人端来的三明治,喝着咖啡,含糊不清地问。

“七……七点半。”他小心翼翼地回答,真不知道在害怕什么。

我看了一眼对面的大钟,十一点四十,也就是说,这家伙居然规规矩矩地等了我四个多小时。这世界上,竟然有低神经到这么恐怖的人,看来,他也不是个普通的怪胎。

丝毫没有同情他的意思,我轻皱眉头,望向佣人,“怎么不叫我一声?”

佣人立刻低下头,避开了我的视线。

突然,我干笑起来。对了,我这个人在假期一向都很赖床,如果有人胆敢打扰我舒服的睡觉,不管是谁,都不会给面子。

家里的人,早就因为我这个小小的优良习惯,而吃够了苦头,最后养成了一种默契:谁想死得快的话,谁就去敲我的门,叫我起床……

看着我在若有所思着某些东西,周超凡犹豫了许久,这才战战兢兢地说:“夜不语,我们再不去柳条镇的话,似乎,那个,晚上恐怕就来不及回来了。”

“没关系,我叫人开车送好了。总之是邻镇,二十多分钟就到了。”我满不在乎地慢悠悠喝着咖啡,好不容易才吞下最后一口,这才站起身,准备出门。

到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半了。

走下车,习惯性地向周围望了望。

眼前果然是一栋破旧的老楼房,只有三层高,估计有三十多年历史了。不过,楼房的主人似乎很爱惜它,卫生做得还不错。

楼下停着几辆警车,以及几个稀稀疏疏,跑来看热闹的市民。我像是闻到了美味的苍蝇,立刻向那边跑去。

周超凡的脸立刻弥漫上一层担心,“这栋楼没住几个人,不会是堂哥出什么事了吧?”

我没理会他,挤进人群,向周围的人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有个好事的人,立刻热情地回答了我,兴高采烈的样子,就像很兴奋能够有什么东西,可以拿出来炫耀。

“是这栋阴楼的一个二楼住户,昨晚跳楼自杀了。今天早晨,才有人偶然发现他的尸体。不过,他死得很诡异。”

我一边向前望,一边继续问:“怎么叫这里阴楼?”

“这里本来就是阴楼,搬进来的住户,不是倒楣地摔断了腿,就是变得疯疯癫癫的。有人自杀,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自杀者的尸体正好被员警检查完毕,放到担架上,准备抬进车里。走过我身前时,一阵风吹过,将死者的上半身露了出来。

那人是男性,不过,已经被摔得面目全非了,周身血淋淋的,头顶像是烂掉的柿子一般,平整地凹进去了一大半。

奇怪了,我定定地望着尸体发呆。

虽然说只要姿势正确,就是从二楼跳下来也会死。但是,眼前这具尸体的状态,明显地只会出现在从很高、极高的地方摔下来的情形下。

一般而言,跳楼致死的原因,分别为强烈的冲撞、撕裂、挤压、摩擦和震荡作用,而导致骨骼及重要器官的破坏。

通常先着地的部位,损伤最严重,就是说,如果手脚或者屁股或者头先着地,那么手脚或身体,都会变成多截棍似的,或是脑袋变成烂柿子。

而胸背着地,因为内出血而致死的,就会因为肺及消化器官等等溢血,而呈现七孔流血的样子。特别是胸口先着地的,通常伴随着口脸,牙齿会碎得满地都是。

恶心的是,因为人的骨骼及肌肉等保护机制的关系,除头颅先着地外,一般跳楼的人,都不会马上丧失知觉,有时需要一个及其痛苦缓慢的过程,才能完成死亡的条件,实在不算一个好的自杀方法。

可是,眼前的这具尸体,却完全颠覆了常识。

不是说,他只是从二楼跳下来吗?但是,他的身体比例矮了一截,似乎是因为腿骨被挤进了肚子里,但头部也有明显冲撞的痕迹,根本就无法判断,先接触地面的,究竟是哪个部位。

尸体就像是球体一样,从四面八方被大力地挤压,又从非常的高度摔下来,这样才说得通现在的状况。

但是,有可能吗?

先不管实际操作的问题,我移开视线,向死者掉落的地方望去。

位于楼后方,第三列客房的正下方位置,有一个类似人形的坑洞,大概有二十厘米深。究竟要多大的冲撞,多高的高度,才能造成这么深的坑呢?

只有一个可能,死者绝对不是从二楼摔下来的。这种现象,至少要从三十层以上往下跳,才有可能。

我向四周打量了一番,然后失望地摇头。

这附近空荡荡的,偌大的地方,只有这么一栋孤零零的三层楼房耸立着。更何况,即使找遍这个柳条镇,也不可能找出相当于三十层楼那种高度的建筑物。

这里,真的是死者的第一现场吗?看来,周超凡说得没有错,这栋楼或者附近某些地方,可能真的有问题。

眼前的自杀案,实在太不寻常了!
9 第五章 降头
“去他妈的!我能有什么阴影,有什么阴影能弄出这种东西吗?”

他猛地一把将高领衬衫的领口扯开,一个暗红色像是臃肿的手掌状的痕迹,赫然露了出来。

周超凡的表哥周垒,住在三楼右边最后一个客房里,敲着房门,过了许久,才有一个男人打开了门。

乍一看他的样子,我也被吓了一跳。眼前的男人骨瘦如柴,脸的两腮深深陷了下去,胡子像是几天没有剃过,头发也乱糟糟的,在并不是很冷的秋天,居然穿着厚厚的防寒服。

他用呆滞的眼神望着我们,眼珠子顺着一定的频率四处转动,像是在搜寻着什么。

“哥,你没怎么样吧?”周超凡着急地上前扶住他,“大家早就劝你搬走了,你怎么就是那么一股牛性子,死都不搬。你看看,现在变成什么样了?”

觉得似乎冷落了我,他又慌忙地介绍道:“啊,这位是我的同学。是灵异鬼怪方面的专家,他一定可以帮上什么忙的!”

我什么时候变成灵异鬼怪方面的专家了?郁闷!流言果然可畏啊!

走进房间,稍微打量了一下四周。

这是一个布局很公式化的三室一厅,估计修建时,是考虑作为某个公司宿舍用的。跟着周超凡兄弟俩走进主卧室,我的视线,立刻被门旁边的一面镜子吸引了。

这是个呈正方形的镜子,一人多高,安放的位置,刚好可以清晰地让坐在床上的人看到卧室里的任何角落。

但是不知为何,我就是觉得它有些怪异,像是哪里有问题,可是,又偏偏说不出来。

身旁的周超凡开口道:“据说,这是上一个住户留下来的东西,堂哥贪小便宜,就把它留了下来。但是,我总觉得这面镜子似乎有古怪,看起来让人很不舒服!”

我死死地盯着镜子看了很久,也没有弄出个所以然来,便用手轻轻摸着镜面,冲身后的周超凡说:“你知不知道,许多人都认为,镜子是通向另一个世界的窗户。

“最近还有人提出,女人之所以长寿,是因为经常照镜子的缘故。”

“真的可以长寿吗?不是胡扯?”周超凡少有地露出紧张害怕以外的情绪。

我得意地解释道:“在最近一期的《俄罗斯科学院报告》中,据说,俄罗斯圣彼德堡医学进修学院,通过实验,证实了这一点。

“原因是,任何物质和活的有机体,都能产生辐射,也就是电磁场。或发出光,或发出热,或发出声音,任何机体,都永远处在外来辐射场的作用下。那么,人在照镜子的时候,通过镜子反射而来的辐射,对人的细胞、器官和机体,就会产生某种影响呢。

“关于这个问题,俄国科研人员做了几个实验。首先在三个试管中,分别加入等量的血液,用成直角的镜子盖住第一个试管,将第二个试管,放置在两个上下相对的镜子中间,第三个试管,只用一面镜子从上面盖住。

“然后将三个试管,置于黑暗的房间里,一小时后,从三个试管中,各提取少量的血液,在紫外线和可见光区,测量这些血液的光学密度,最后,将获得的资料与实验前的测量资料,进行比较。

“实验发现,通过镜子反射而来的辐射,对血液的光学密度有影响,这种影响,与血液本身、镜子涂层的金属成分、镜子的形状以及镜子与血液之间的空气成分有关。

“在本身辐射的作用下,机体内的水分子发生了共振,导致血液的防氧化性以及血液中@的活性提高,从整体上提高了机体的生物功能活性。

“利用该科研成果,俄国科研人员研制出了多种治疗与保健的方法,比如,将患者置于放有镜子的特殊暗室,使自身机体形成‘辐射封闭’。

“科研人员希望对这种现象进行深入研究,为人们提供更科学的照镜子方法。同时,这也可以进一步解释,女性在梳妆台前久坐不起的原因。”手指接触镜子的地方,清晰地感觉到了冰冷的触感。有个清凉温柔的熟悉声音,从门的地方传了过来。

“原来如此,以后人家可以更加心安理得地照镜子了。呵呵,亲爱的,你真是学问渊博。好崇拜你!”

转头一看,我差点吃惊的坐到地上。赵韵含穿着一袭白衣,舒服地靠在卧室门口,冲着我甜蜜地微笑着。清澈的眼睛,带着不造作的和煦目光,美得足以让大部份男人晕眩。

可惜,我是属于少部分抵抗力超强的人,快速地整理好脸上的震惊表情,说道:“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大门没有关,我看里边满热闹的,就进来了。”她答非所问。

我哼了一声:“你知不知道,擅自进入民宅是犯法的?”

“人家可不是擅自进入。”她把“擅自进入”这四个字的发音咬得很重,少有的流露出一丝小女孩的娇嗔,“我是被超凡请来的。”

我望了周超凡一眼,他紧张得大汗淋漓,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只是僵硬地点点头,似乎有什么莫大的隐情。

懒得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我瞪了她一眼,“对了,刚才你怎么称呼我的?”

“亲爱的。”

“不准这么叫,现在学校里对我的误会,已经够深了,你还在给我引火。开玩笑也应该有个限度嘛!”我恨恨地说。

“人家可是认真的。”赵韵含走过来,非常自然地挽住了我的胳膊,柔声道:“你答应以后要娶我,大家都听到了,赖不掉的喔。

“嘻嘻,我什么时候应该去拜访伯父伯母呢?亲爱的!”

“不准!”虽然和她柔软的身体没有太大的接触面,可是透过薄薄的外衣,传来的温暖以及滑腻感觉,以及胸前的某种柔软感,也足以让人销魂了。

好不容易才摆脱强烈的诱惑,我吼道:“你究竟想干什么!”

赵韵含什么也没说,只是招牌式地笑了笑,将我挽得更紧了。

唉,女人,如果说女人是水,变幻莫测的话,眼前的这个女人又是什么呢?恐怕是海,不但囊括了所有水的特质,还隐藏着水没有的特性。突然觉得有些沮丧,恐怕,如果她不自愿说出来,身为男人的我,或许永远也弄不清楚她想干嘛。谁叫我是男人呢……

赵韵含打量了一下四周,将视线停留在周垒身上。这位语文教师正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她微微皱了下眉头,叫周超凡倒了一碗水,站在原地,闭上眼睛咕哝了一阵子,然后捏住周垒的鼻子,使劲地往他嘴里灌。

还没等碗里的水灌完,他猛地一张眼,坐了起来。

我看着这一幕,凑到她耳旁轻声说:“符水化骨的方法,还能让人清醒?厉害!”

赵韵含的娇躯微微一震,立刻又像没听到一般,冲周垒问道:“这位大哥哥,现在舒服一点了吧?”

周垒深深地吸着气,沙哑地说:“活着真好,我差点以为自己会挂掉!”

他向周围看了看,像是才发现我们的存在,疑惑地问:“超凡,你什么时候来的?他们是你的同学?”

“不是他自己给开的门吗?这家伙不会是有老年痴呆症吧?还这么年轻,可惜了。”我暗自嘀咕。

周超凡假装没听到,只是结巴地解释着:“他们都是我的同学,而且是灵异鬼怪方面的专家,哥的事情我都说了,夜不语和赵韵含,应该能帮到哥的。”

“不可能!没有人能帮我,我死定了!”前一刻还精神良好的周垒,猛地用双手捂住头,略带着哭腔大喊:“你们走,快点都走。在这个楼里待久了,说不定你们也有危险。”

“哥,你怎么老是这样!亏你还是个老师,做人做的肠子直就不说了,哥你一遇到什么挫折就放弃,算什么?究竟算什么?”

一向紧张兮兮的周超凡爆发了,他用力抓住周垒的胳膊,“你小时候不是常教我,要像逆流而上的鱼一样,就算站在困难的头上也不能气馁,因为一气馁,就什么希望都没了。

“可是你呢,光是要求别人,轮到自己遇到问题就一昧放弃,根本不在乎别人的感受。你死了,伯父会怎么想?姨妈会怎么想?你还要不要他们活了!”

周垒低下头,不知在想什么,只是用双手紧紧地捏着被子的一角,全身都在颤抖。过了不知多久,他才抬起头,语气平静地问道:“好吧,你们想知道什么?”

我咳嗽了一声,“前几天虽然听周超凡讲过你的事情,但是,有许多不明不白的地方,还是请你将看到的怪异事件,讲来听听吧。”

“事情,要从我搬进这个鬼地方讲起。”周垒吃力地回忆着,“搬进来的一周后,我开始做噩梦,非常真实的噩梦。梦里,像是有许多影子一样的东西尖叫着,伸出模糊透明的触手抓住我的脖子,用力地掐,想要掐死我。

“然后慢慢地,我的精神似乎也开始受到噩梦的影响,耳中老是听到一些若有似无的怪异声音。像是有无数不知名的未知生物,在痛苦凄厉地嚎叫。最近,我的精神状态变得很差,一回到房子里就渴睡。”

“为什么不搬走?”我问。

“很多人都劝我搬走,可是没办法。”周垒苦笑,“我也尝试过去朋友家住。可是离开了这里,不管我有多困,我都睡不着。

“明明已经哈欠连天了,可是大脑里,却偏偏产生不了一丝睡意,只是感到意识模糊,神情呆滞,大脑里常常响起许多没有任何意义的噪音。我差点被折磨得疯掉了,最后,只好回来。

“回来后,不但精神状况,就连身体状态也开始变差了。我常常走神,不论是走在路上,还是课堂上,坐着,或者吃饭,一走神,身体就会长时间失去感觉。

“我的意识明明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在做着什么事情,可是,具体想了解的时候,却什么都模模糊糊的,就像眼前的世界被蒙上了一层浓浓的,不可能穿透的雾。那时候的身体,根本就不受任何控制。”

“那,你搬进来的时候,身体有任何不适应的地方吗?比如头痛,或者拉肚子,水土不服什么的?”我思忖了一下,又问。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看过许多医生,中医、西医、内科、外科、脑神经科。什么问题都查不出来,还有些王八蛋心理学医师,问我小时候是不是有什么阴影。

“去他妈的!我能有什么阴影,有什么阴影能弄出这种东西吗?”他猛地一把将高领衬衫的领口扯开,一个暗红色像是臃肿的手掌状的痕迹,赫然露了出来。

顿时,床边的三个人都惊呆了。赵韵含用纤细的手捂住嘴巴,眼神一闪一闪地,像是吃惊不小。周超凡全身僵硬地怔怔看着那个痕迹发呆,满头的冷汗。

而我,此时却感觉如同被雷电击中了一般,大脑一片空白。

这个痕迹,一模一样的痕迹,我曾经见过!

“知道什么是降头术,或者蛊吗?”

从周垒家出来,赵韵含一直都皱紧了眉头,只是行尸走肉般地跟在我身后走着。过了许久,才这么没头没尾地问了这么一句。

“当然知道。”虽然不明白她想说什么,但是直觉却感觉到,必然有某些深意。或者,她是想将知道的一切,坦白说出来了吧。

我随口回答道:“所谓降头术,从步骤上看,就在于‘降’与‘头’。‘降’是指施法的所用法术或药蛊手段。而‘头’则指被施法的个体,并包含了对被施法个体的‘个体联系把握’。例如被施法者的生辰八字,五行命理,姓名,所在地点,常用物品,身体部分关联物如毛发、指甲等。

“降头术的本质,是运用特制的蠹虫或蛊药做引子,使人在无意间服下,对人体产生特殊药性或毒性,从而达到害人或者控制一人的目的。

“或者,运用灵界的力量如鬼魂,通过对个体被施法者的八字、姓名及相关物品而构建资讯,进而‘类比个体’,最后达到制服或者杀害被施法者的目的。”

“不错。”赵韵含点点头,微微压下长长的睫毛,轻声道:“降头术按照施法手段,主要分成灵性相关或者非灵性相关两种,就是以药或者虫施法。

“非灵性相关蛊降,又分为虫降和药降。

“虫降是运用特殊的或者特制的蠹虫施降,而药降则如其名,是用特制药物。非灵性相关施降,必是对个体的直接物理接触性攻击,如个体误吃下了毒药或者毒虫。

“灵性相关又可分为若干种,比如咒降,运用咒语或者符咒,利用五行及八卦原理……对个体施降。

“与其他降头术不同的是,咒降是把两刃剑,可好可坏,可为人驱邪也可使人中邪。不过这种降术,必然要通过掌握人的八字,姓名和所在地点,才能实施。

“而飞降与虫降类似处,就是都用蠹虫或者尸毒;不同的是,虫降、药降,必须对受害人进行直接物理接触性的‘种降’,也就是说,受害人必须误吃毒蛊,而飞降可以在远距离对受害人进行直接攻击,这点和咒降一样。

“但是,飞降同样依靠被实降个体的所在位置定位,而且运用飞降的人,必然是精神力量修位很高的巫师。

“在飞降法术仪式间,焚烧尸油和万千蠹虫时,黑烟飞升期间,巫师在了解被降者当时的地点后,通过意念冥想和符咒的控制,使黑烟飞袭被降者。不过距离有一定限制,且不能在阳光普照时进行,通常在黄昏和夜间。

“飞降派邪教正是运用‘邪极’的原理,就是说集合万千毒物和尸油,来聚合一种邪气和死气,这种邪气,即是世界上最可怕、最恶意的‘诅咒’。

“至于灵降,是最可怕的降头术!最黑暗的灵降,相当于对受害人下了‘通缉令’。

“举个例子,西方黑魔法中最著名的希伯来招魂术,使中招者无论在哪里,都会受到恶魔的影响。

“灵降运用符咒,但是与咒降不同的是,灵降专门运用灵界的精神意识体,如鬼魂等。灵降之所以为最可怕的降头术,是因灵降者的灵学修为,驾驭野鬼的能力要比较高。

“东南亚国家中,以泰国和马来西亚为主,降头术最为猖獗。泰国有名的巫师精通养鬼术,养鬼就是泰国巫师进行灵降的基本特征之一。”

我嗯了一声,“其实,降头术源于中国。蛊降和药降,源于中国云贵高原一带。云贵,少数民族所在地多潮湿,山区中亚热带气候,蜈蚣等较多,怪药生长。比如,毒品就适合在云南及再往南一点的泰国等地生长。

“事实上,毒品使人崩溃,它本身就是一种可怕的药降引子。符降与灵降等,也源于中国,并与道家有关。所谓妖道妖道,正是道家古代‘今生成仙’,这一错误修炼思想的误导所致。

“道家中也有心术不正者,认为法术越高,就越能成仙,于是大量的江湖道士,运用了道家博大精深的道术原理,而去炮制大量与道家思想相悖的‘实验’,养鬼、降头等术始生,逐渐误入邪门。”

我看了看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的周超凡,笑道:“其实,只要稍对周易或者对道家世界观有点研究的人,就很容易理解降头术的施法原理。

“降头术的原理主要在于三点:药理的运用,精神的运用,和宏观联系的运用。其中,宏观联系就是降头术的核心。

“无形的‘联系’,太微妙,太不可把握,而又丝丝相扣,将这个世界的人与万事万物相连。也许,最能体现‘联系’存在的就只有动物,尤其是狗。

“警犬,能够通过嗅了嫌疑犯的味道后,不远千百里地找出罪犯,难道,狗真是通过味道找出人的?绝不可能!气味由于风,以及大气的运动,早就被卷得无影无踪,何况是千百里?气味根本不可能成固态凝固不动!那么,狗究竟是通过什么,找到人的‘联系’?

“还有,狗类,不过,当然不包括那些已经失去了大部分本能的观赏狗,被主人遗弃到千里之外,越山隔水,可是,狗能够重新找到路回家,它是依据什么找到家的联系?

“联系,无论多远,其实都很近。联系,宏观的联系,可以穿越距离,将事物定位。狗在嗅了人的气味后,就已经将某人‘定位’,至于狗是如何运用这种奇妙的联系找到人的,这不是我们的研究范围。

“联系其实无处不在,当一个远方的游子,埋骨他乡的一瞬间,万里之外的母亲,心里会有强烈而又难以名状的不安。所谓的‘第六感’,感觉,直觉,很多人都有,而且这个世上有不少人,这一感觉很强烈,也很准确。但是为什么?事实上,无形的‘联系’,是超越距离的。

“据说,最高境界的降头术,即是对个体联系影响的精确把握。如何将联系定位于个体的人?八字,姓名,所在地点,就勾画出个体定位轮廓,加上与个体身体有关的,哪怕是细小的部分,毛发、指甲,以及有其强烈精神心理因素的常用物品,就直接建立了无形的联系桥梁!通过定位和联系,就能对个体产生可怕的影响。

“唉,说起来,恐怕万事万物,都处于宏观的联系之中。影响最突出的就是‘趋势’。所谓趋势,就是一个物品的象征意义、符号、伸展趋势,比如如棱角趋势等。比如在床前放一个尖锐棱角物品直对人身,长此以往,被棱角伸展趋势所指的人体部位,必生病变。

“在有形的世界,尖锐物并没有直接物理接触人体,而为什么就对人体有强烈的影响?秘密就在于,趋势。

“这种趋势不光是方向性的,更在于象征意义性!比如,古代邪教诅咒中最常见的,就是依照一个人做出相应的‘木偶’,来象征和代替那人,从而诅咒。”

“亲爱的,果然什么都难不倒你。”一问一答之间,赵韵含已经恢复了正常。她冲我露出招牌式的甜美温和笑容,迷人的酒窝浅而精致,美得让人一时移不开眼睛。

我用力吞了口唾沫,语气干燥地问:“说了这么多,你不是以为周垒中了降头吧?”

“这个我倒是不清楚。”她摇了摇头,依然笑着,“不过那个痕迹,倒是让我想起了很久以前遇到过的一件事情。”

“很久以前?什么事?”怎么这句话说得那么沧桑,她也不过是个十八岁左右的小妮子罢了。我愣了愣,追问道。

“以后再告诉你。”赵韵含靠过来,温柔地挽住了我的手,“不过,你知道一种很邪恶的法术吗?这种法术,一般会去受罚人附近的坟头,捡来别人上坟用过的黄表纸,剪成人形,上面用血,其实什么血都行,最好的是壁虎血,写上要诅咒人的生辰八字、名字。

“然后取尸液,活蛆虫若干,将蛆虫放到尸液里面喂养三日,然后取出与蜘蛛、蜈蚣、蝎子共同捣烂,重新放回尸液中。将人形放入混合的尸液中浸泡,然后晾干,另外将蜈蚣晒干磨粉,灌入八根空心蜡烛。

“行法时,一般选择午后三到四点的时间,穿上黑色衣服,到一个离开受罚者不远的坟地,把蜡烛按照八个方位摆放好,然后坐在蜡烛中间,按照所诅咒之人当时所在的方位,把人形点燃,然后集中全力,冥想人形燃烧的烟在空中飞行,向对方飞去,口中可以不停地念道:”飞!飞!‘“等烟尘飞到对方的时候,一定要大喝一声:”中!’把毒烟打入对方丹田。随后一直把毒烟定在对方体内,直到所有的蜡烛燃烧完。“

我微微一皱眉,“这个方法,好像是东南亚一带,尤其是泰国人惯用的法术。据说一旦被下降,不出三日,就腹胀如鼓,全身溃烂,七日七窍流脓,十日内必亡。

“以前我去泰国旅游的时候,就曾经发现下午三到四点的时候,喜欢穿白色衣服的泰国人,大多会换上黑色或者其他颜色的衣服。

“有人解释说,这个时段,常常会有众多法师、巫师在下各种降头,而这些降头特别容易降到穿白色衣服的人身上。不过,这个法术很危险,一旦那个家伙法术不高,出个偏差,误中他人,那人不是倒楣?”

“老天,以后我死也不去泰国,免得被空中乱飞的降头和咒语打中,死得不明不白的。”周超凡听得毛骨悚然,打了无数个冷颤。

我好笑地解释道:“可是,这个法术有个坏处,就是一旦对方懂得点法术,或者自己掌握得不好,降头很有可能回来中了自己。

“所以说,害人的时候,当心别害了自己!”

不知何时,赵韵含的脸上蒙上了一层阴影,虽然她依然在笑,可是,却笑得带点微妙的不自然。不知她是故意说给我听,还是真的在自言自语,只见她的目光,有意无意地望向这栋楼后边三百米处,乱葬岗的位置,喃喃道:“那里,恐怕真的有问题。”
10 第六章 痕迹
如果真的是病毒的话,就麻烦了!

它的传播途径是什么?

进去过那栋楼的人,会不会都变成了病毒携带者?

我进去过,我会不会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染上了那种病毒?

就像有很多时候,我想像,也许生活会像花朵在空中灿然开放。在我低着头走路,除了白色无骨的阳光,这时节,是再也没有任何色彩的秋天。

有一位不知名的诗人如是说过,据说,他的秋天是异常灰暗的。可是今年的秋天,我的生活,也不见得鲜艳多少。

赵韵含在我还来不及提出自己的疑惑时,借故匆匆离开了。我带着周超凡,来到离那栋楼直线三百多米处的乱葬岗上,心里异常地烦躁。

这个乱葬岗大概有六百多平方米,里边无数的坟堆和墓碑,淩乱地排列在这个偌大的空间里。

虽然还是白天,四周却没有任何人气,到处都充斥着压抑的感觉。

不远处,有几只乌鸦“呱呱”叫着,沙哑粗糙的声音,刺得耳膜“沙沙”作响。随意打量了一番,却惊奇地发现,这里的墓碑上,居然是一片空白,什么字都没有刻。

周超凡看出了我的疑惑,解释道:“听我奶奶讲,从前整个柳条镇都是个大坟场。由于附近城市的扩展,居住环境拥挤不堪,所以有条件的人,纷纷将住家定在了郊区。

“有些建筑商看到商机,于是集资将这个地方包下来,大肆开发。过了许多年,这里也渐渐形成了一个小镇。

“据说,当时开发的时候,挖地基挖出了许多死人骨头。开发商就图便宜省事,在镇外统一挖坑埋葬,变成了眼前的乱葬岗,可是老一辈的人常常说,那么做会有报应。

“而刚巧提出这个建议的人,和许多挖坑的民工,也在几天后纷纷暴毙,死得不明不白。当地人便再也不敢到附近,就算是一定要路过,也会刻意绕道走。或许,这个乱葬岗里,真的是有诅咒吧!”

“你倒是很清楚。”我干笑了几声。

周超凡立刻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紧张得跟什么似的,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全部是听奶奶讲的。我……”

郁闷,我真的有那么可怕吗?怎么照镜子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又帅又和蔼可亲!

这个家伙在我跟前,一天到晚都满脸紧张兮兮的样子,要让别人看到了,还不认为我在欺负他才怪呢!

轻轻摇了摇头,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思绪甩开,我问道:“关于你堂哥脖子上的痕迹,你怎么看?”

“我从来都没见过那样子的东西。”周超凡担心地说:“不像伤痕,也不像血液不正常回圈时留下的痕迹,也不像故意染上去的,真的让人搞不清楚状况,还有……”

他顿了顿,似乎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辞汇。

“你想到了什么吗?”我急忙追问。

他结结巴巴地形容道:“那个痕迹,完全是一只很清晰的手掌。我的视线一接触到,就莫名其妙地会感觉到一阵恶寒,我觉得自己在害怕。”

我微微有些惊讶,再一次仔细地盯着他,就像一秒钟前,才刚认识这个人一般。

眼前的这家伙,似乎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紧张。或许,他一贯畏畏缩缩的性格,正是掩盖他真正人格的保护伞。

他的言吐和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知识,在刚刚的不经意中,暴露了一部分。

周超凡,这个人也不简单,他恐怕比大多数的人,都更有头脑!

内心挣扎了一番,我决定将发现的事情说出来:“那个痕迹,其实,我见过。”

周超凡惊讶得长大了嘴,就连结巴都忘了,着急地问:“在哪里?”

“还记得今天我们来的时候,看到的那具跳楼死掉的住户尸体吧?”我皱眉回忆道:“就在那个人的脖子上,也有个一模一样的痕迹。当时,我看得很清楚。”

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我没有理会他,脑子一刻不停地整理着今天发生的事情。

那个跳楼的人和周垒的脖子上,都有一样的痕迹,也就意味着他们俩,有某种还不清楚的联系。

虽然不知道,那个男人是不是因为痕迹才自杀的,但是那痕迹,本身就有许多解不开的谜。

而且那跳楼的男子,也有许多让我疑惑的地方。

是什么方法,才能够令二楼的高度,变成从三十层坠落的效果?为什么他的尸体,会被捏得像球体一般,似乎周身的每个菱角,都均匀地受到了巨大的力量挤压。

还有,剪报上的张宇和张小乔两个人,他们到底又和周垒有什么联系?

一个是狱警,一个是普通的上班族,一个是语文教师。彼此的生活,也根本没有任何交集,为什么赵韵含却故意将剪报给我看?

这其中,肯定还有许多自己不知道,也不明白的东西。

深深吸了口气,我伸了个懒腰,冲周超凡问:“喂,喜欢玩刺激的游戏吗?譬如说召灵什么的!”

“召灵?”他明显地追赶不上我的思维速度,喃喃重复道。

我本来就没打算考虑他的意见,不负责任地吩咐:“干脆今晚,我们就来一场召灵会好了。地点就在这个乱葬岗,时间就订在晚上九点半左右,人数不能低于六个。

“我,你还有你堂哥都要参加,至于其余三个人,你随便请好了。”

见他不知所措,一副点头不是,摇头也不是的样子,我暗自好笑。

不知为何,心里还是很在意赵韵含走时说的那句话,她说,这个乱葬岗肯定有问题,那么可不可以理解为,这个鬼地方,就是所有事情发生的根源呢?

虽然,还需要去了解一些事情,可是,召灵会也是必须的。既然可以猜测根源的所在地,那就想些办法,让根源主动现身好了……

离晚上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抽空回家,打了个电话。

“喂,我是夜峰。”表哥疲倦的声音,从听筒的另一边传了过来。

“我是你表弟。”我嘿嘿笑着。

电话里一阵沉默,然后,某人坚决地挂断了电话。

靠!什么玩意儿!我恼怒得一直按重拨键,过了好一会儿,表哥才接了起来。

“小夜,你饶了我吧,我可是什么都不知道!”那家伙的声音里带着哀求。

我奇道:“我可是还什么都没有说吧!”

“可是你的声音里,已经明显地写着意思了。”表哥苦笑,“你绝对是为了柳条镇里发生的几件怪异事情,才找我的。”

“你很清楚嘛。果然还是表哥最了解我,感动!”我造作地做出崇拜的语调。

看来,那些事情还真的有联系,不然夜峰这家伙,不会这么为难。最令自己奇怪的是,从他嘴里,居然会说出“怪异”这种模糊的辞汇,看来,事情真的很匪夷所思了!

毫不犹豫地,我翻出了底牌,“表哥,我要看看张宇,还有今天早晨在柳条镇跳楼死掉的那个人的尸体。还有你们员警调查出的,关于那三个事件的资料。”

“不可能。”表哥回绝得也很干脆。

“不要说得那么绝对,好不好。”我笑得很灿烂,“表哥,据说,你最近给我找到了个嫂子?”

“是……是又怎么样?”夜峰有一种十分不好的预感。

“据说,那个嫂子很文静,很传统,而且,传统到有一些偏激的程度?”

“小夜,你可不要害我啊。”夜峰的背脊上冒起了一股寒意,“我找个愿意嫁给我的女人,可不容易。

“毕竟,员警常常都是提着脑袋过日子,虽然待遇不错,但很不好找老婆的!”

“表哥,我怎么可能害你呢?”我笑得更阴险了,“为了提高你们婚后美满的生活质量,让嫂子更了解你,更爱你,我想给她看几张照片!”

夜峰打了个冷颤,“不会是那几张吧?”

“刚巧是那几张。”

“王八蛋,她那么传统的女人,看了一定会把我给甩了!”表哥紧张地吼了起来。

“所以,那就要看我的心情了。”我慢悠悠地说:“心情好的话,说不定,我就会把那些照片当做废纸给烧掉。如果心情不好,嘿嘿,你该知道了吧。”

“哼,算你厉害。你心情要怎么样才算好?”

“很简单,让我看到他们的尸体和资料。”

紧紧咬了下牙,夜峰恨然道:“魔鬼!行,你现在马上到柳条镇的警局来一趟。你要看,我就让你看个够!”

说实话,我看过很多次尸体,甚至亲手解剖过,不过,这次的两具尸体,实在很特别。

一般来说,死后尸体的肌肉,会呈现松弛到僵硬,甚至痉挛到彻底松弛的现象。

而其他的,还有皮肤皮革样化,角膜混浊,死亡初期处于底下的部位,会出现尸斑,尸冷,和自我消化等等。

至于肌肉松弛,值得一提的是,当括约肌松弛时,唾液、鼻涕、眼泪、大小便、精液等,都可能会外溢,也就是说,死得很脏。

而若你死前是处于神经兴奋状态,死后便会出现局部甚至全身的肌肉痉挛,也就是说,你会眼不能合,面部肌肉收缩而表情恐怖,四肢呈紧张姿势,同样死得很难看。

至于尸斑,则更损害死后的样子。一般来说,如果你仰卧着脸来死,尸斑还不过在你背部,但如果你死前因为痛苦而乱动到趴着死了,那么后果就可想而知了,更难看!

而如果你偷偷藏起来死,那么,尸体就会因为体内的消化@,及肠道细菌腐败的原因,而发胀,发臭。

尸体会膨胀、腐化、变色,而肠道因为腐烂而形成的气体,更会把消化道里的内容物推出体外,又脏又臭又难看,恶心得吓人!

“张宇是自己开枪自杀的,左边太阳穴的位置,有个很深的血洞,你可以看到周围有烧焦的痕迹。”法医站在我身旁,翻动着尸体解释道。

而表哥夜峰则面色阴沈,像是还在生气。

“至于今天送来的这位徐舜鸿先生的尸体,他的死亡时间,是昨晚十点左右。”法医继续说着:“真正的死因,并不是跳楼脑部受到撞击,而是颈部大动脉遭到切割,失血过多死亡。”

“颈部大动脉?”我微微皱了下眉头。

“颈动脉在深层组织中,想要这样自杀的人,必须有丰富的解剖知识,和很好的忍痛功夫。毕竟,人在失去三分之一的血液时,仍能保持清醒。所以这样的自杀方法,是个很痛苦、麻烦、脏乱的漫长过程。

“而且四肢的主动脉,能在十分钟内迅速地收缩止血,也就是说,一般人就是被砍了一只手脚,也能活下来,所以,更增加了死亡的难度。失血过多的人在死前,会产生肌肉缺血性痉挛,强制进行收缩到松弛再到收缩的过程,更增加了死亡的痛苦。

“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选择切割自己的颈动脉,让自己死亡得快一点,不过,这么一来就更奇怪了!”

法医惊讶地看了我一眼。

表哥干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刘,你又不是第一次看到他。我这个小表弟可鬼得很,智商高,学问渊博,就是性格太恶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你可以把这番话,当作是夸奖吗?”我苦笑。

“随便你!”夜峰哼了一声,果然还是在气我威胁他。

我没有理会,只是看着徐舜鸿的尸体说:“刘哥,你认为一个人自己割了劲动脉后,还有力气从楼上跳下去吗?还有,他真的是想自杀?”

“他有自杀的动机。”表哥撇了撇嘴,“我们在他附近的公用邮箱里,找到了他写给自己未婚妻的分手信。

“换句话说,就意味着他失恋了。一个失恋的男人,什么事情都可能做得出来。”[奇书网 Www.Qisuu.Com]

我哼了一声,反驳道:“你也说,那封信是他本人写的分手信,也就意味着,分手是他深思熟虑后的结果。既然可以提出要和就快走进婚礼殿堂的未婚妻分手,就说明他感到对方不适合自己的生活。

“这也可以证明,他就算不是个乐观清醒的人,也算是个想要努力追求生活质量的人。这样的人,是很难想到自杀的,何况,是采取那么偏激的自杀方法。”

表哥一时语塞,若有所思地想了一阵子,这才迟疑地问:“你的意思是,徐舜鸿的自杀案有疑点,有可能是他杀?”

“不是有疑点,而是有很多疑点。”我舔着干燥的嘴唇,“刘哥,你应该也觉得很奇怪吧,徐舜鸿的尸体,绝对不像是从二楼摔下来的。”

“不错。”法医露出疑惑的表情,点头道:“尸体内有许多骨头被挤入了腹腔里,头骨甚至粉碎了一半。

“而且,尸体的整个菱角部分,都有挤压过的痕迹,很难判断出最先发生碰撞的部位。况且,即使单边能够造成这样的情况,至少也在三十层楼以上的高度。”

“那有没有可能,尸体被移动过?”我问。

法医摇了摇头,“我和好几个法医都去看过现场,那里绝对是第一现场,这点肯定没错。”

事情果然很奇怪,至少眼前的情形,早已经超越了常识的范畴。

“对了。”法医像是想起了什么,将张宇和徐舜鸿两具尸体身上的白色布单揭开,“这两具尸体身上,都有些很奇怪的痕迹,不像是尸斑。而且,最近长得更多了。”

我定睛看了一眼,猛地呆立在原地。

只见张宇和徐舜鸿的尸体上,满满地浮现出一个个暗红色的痕迹,犹如一只形状清晰的手掌,顺着脖子的部位掐过去。

那些不知名的痕迹,像是蠕虫一般恶心,看得人只感觉寒毛冷竖,莫名其妙的恐惧油然而生……

这些玩意儿,究竟是什么?!

隐隐中自己的心脏,正在激动得快速地跳动着,我似乎已经找到了他们三个人之间的联系。

这些痕迹,是不是代表着某种意思?是诅咒,还是搀杂着某些我还不清楚的因素?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而且,赵韵含难道早就知道这个联系了,所以,才将张小乔和张宇的剪报拿给我看,还故意让周超凡引起我的好奇,去见他的堂哥周垒?

在这件事上,那个神秘的女孩,究竟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

“表哥?”我神色严肃地喊了一声。

在一旁仔细地打量着那两具古怪尸体的夜峰,吓得双脚一并,举手就行了个军礼。

“礼毕,辛苦了!”我开着没人笑的玩笑,压低声音说道:“有没有办法让我到市精神病院去参观采访一下,我想看看张小乔。”

“看她干嘛?她不是疯掉了吗?据医生说,她现在攻击性很强,小心她抓花你可爱的小脸蛋。这几天,已经有好几个照顾她的护士被毁容了。”夜峰皱了下眉头。

我的双眼一眨不眨地望着眼前尸体上满爬的怪异痕迹,缓缓道:“如果不出所料,下一个自杀的,估计就是她了……”

张宇,男,二十四岁。原籍雪泉镇,今年四月从警校毕业,二十七天前才正式分配到柳条镇监狱,并在万福路六之十三号租住。

他家庭成员正常,无犯罪史,无精神病史,为人谨慎小心,对工作兢兢业业,能够尽忠职守。周围人评价他并不胆大,巡逻时,常常不敢正眼看犯人。

十三号的夜晚,他开枪杀死了一个囚犯,以及两个前来观察情况的狱警。

囚犯名叫高谋求,四十七岁,柳条镇人。入狱三年,犯有三例强奸罪和一例非礼罪。根据调查,两人并不认识,也没任何仇怨,杀人动机至今仍无法查明。

两名狱警分别是肖杜〈男,三十四岁〉和白向东〈男,三十七岁〉,杀人动机有可能是因为被发现后,而导致慌乱误杀或者故意灭口。

三个死者,都是头部额头正中央遭到枪击,立刻毙命。由此可以推测,故意灭口的倾向更大。

二十四号中午,刑警队找到他家,张宇已经躺在床上,开枪自杀了。

张小乔,女,二十六岁……曾在某大公司就职,家庭成员正常,无犯罪史,无精神病史。两个月前,因为感情原因离职……二十三天前,来到柳条镇定居,在万福路六之二十一号租住,并在南街某公司找到了一份文员工作。

十五号早晨在南街天桥上,她突然精神失常,利用美工刀杀死了三个人,并导致五人受伤。死者齐温农〈二十九岁〉,是她的同事。其余两人分别为李辉〈男,四十九岁〉,鹏眉丽〈女,五十一岁〉。这两人均为路过,初步排除了蓄意谋杀的可能。

徐舜鸿,男,二十七岁。原籍柳条镇,著名富商的儿子。家庭成员正常,无犯罪史,无精神病史。女友黄思怡,二十四岁。两人原定于下月三十日举行婚礼,但因为房子的原因而吵架。

徐舜鸿于二十四天前离家,当天,住入了万福路六之二十五号,二十号被人发现死于万福路六号楼底,死因判定为颈部大动脉遭到切割,失血过多后跳楼。房间里无任何异常状况,初步判定为自杀。

坐在车上,低下头沉默地看完三个人的报告,我揉了揉发痛的眼睛,吸了口气,“三个人都住在同一个地方,表哥,你不觉得奇怪吗?”

万福路六号,也就是周超凡的表哥周垒住的那栋楼,也是当地人称为阴楼,并十分畏惧的地方。

没想到,那四个人都住在同一栋楼里,光是这个发现,就足够让我激动了!

“你不会也相信当地人说的,那栋阴楼,有什么乱七八糟的诅咒什么的迷信思想吧?”夜峰嗤之以鼻,“那栋楼我也查过,不过,什么疑点都查不到。

“我只知道,它修建于十一年前,由于当时经济不景气,开发商的资金不能到位,工程断断续续的,最后花了两年多的时间才修好。其实,撇开当地人的传言,那栋楼八年多来,一共住过一百多户人,都没有出过什么大问题。”

我皱了皱眉头,“但现在发生的事情,根本就不能单纯的用巧合来解释。住在同一栋楼里的几户人,两个莫名其妙地杀人,一个毫无理由地自杀。而且死掉的人,尸体上都无一例外地出现了怪异的痕迹,这要多大的机率,才能出现这样的巧合?”

低头又想了想,我补充道:“还有周垒,也是那栋楼的住户,他每天都在做噩梦。而且脖子上,也出现了那种手掌状的痕迹,这也算是巧合吗?”

表哥瞪了我一眼,像在努力地整理思路。不久,他猛地一拍膝盖,大声道:“糟糕!会不会是传染病。看来,应该立刻通知卫生局,将整栋楼全部封锁起来。”

我灵光一闪。对!也有可能是某种未知的传染病毒。

那种病毒如果能侵袭入脑部,让人产生幻觉,倒是可以解释那栋楼里的住户,为什么会毫无预兆地杀人、自杀或者做噩梦。也能解释为什么他们身上,都会有一些怪异莫名的痕迹。

如果真的是病毒的话,就麻烦了!

它的传播途径是什么?进去过那栋楼的人,会不会都变成了病毒携带者?我进去过,我会不会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染上了那种病毒?

突然觉得一阵恶寒,大脑也开始胡思乱想起来。不能否认,我确实在害怕了。

表哥夜峰的手机响了起来,他刚一接听,顿时惊讶得冷汗都流了下来。

“小张,停车,我们立刻回柳条镇。”他无力地伸出手拍了拍驾驶座。

“怎么了?”我抬头问。

表哥沮丧地苦笑,“张小乔刚刚被发现,死在了精神病院里!”

“你说什么!”我震惊得几乎坐了起来,“报纸里不是说,她有暴力倾向吗?

“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一般会被关在墙壁四周都贴着软泡棉的房间里,四肢也会用特殊的衣服限制行动。她不可能有自杀的能力,究竟那个女人,是怎么死的?”

“是窒息。”表哥的笑容更苦涩了。

窒息?怎么窒息?难道,她自己憋气把自己给憋死?

就算她愿意,生理上也不可能允许。

如果肺部缺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强制自己呼吸,这属于非条件反射。那这个疯掉的张小乔,究竟是怎么窒息而导致死亡的?

突然觉得,一切都在往极坏的方向发展。事情,真的是越来越古怪了!
11 第七章 召灵游戏(上)
好不容易说完,我咽下了一口唾液,沉声道:“迷信和传说,都是人类文化遗留下来的产物,所谓存在就有它一定的合理性。

不过,这些迷信你们都信吗?“

夜晚来得很突然。

会用到“突然”这个词,是因为真的很突然。太阳突然地落下,夜幕突然地降临,然后,九点到了。

我的大脑依然晕乎乎的,今天看到和知道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思维混乱成了一团,无法有效地将头尾衔接起来。

再次回到阴楼的时候,我看到了楼下正焦急等待着的周超凡。

“夜不语,你总算来了。”他紧张兮兮地从衣兜里掏出一条手巾,擦着额头的汗水。

我轻轻“嗯”了一声,依然低着头,算是打了招呼。

他见我不愿说话,也闷不哼声地走到我身旁。

“人都找齐了吗?”我还是没办法理出头绪,于是干脆放弃了。线索,还是太少!

“齐了。”

“那他们都到了吗?”

“到了。”似乎觉得回答得太简单,周超凡补充道:“他们都去了乱葬岗里等着了。”

“都是些什么人?”

“除了你,我和堂哥外,其余的三个,都是我国中同学。”迟疑了好一会儿,他突然犹豫地问:“夜不语,上次你和韵含提起过降头术和蛊什么的。降头术你解释得很清楚了,那么,蛊究竟是什么东西?”

“看不出来,你对这些满好奇的。”我看了他一眼。

周超凡立刻惶恐地笑起来,笑容怎么看怎么觉得尴尬。

我又看了他一眼,这才解释道:“蛊,相传是一种人工培养而成的毒虫。放蛊是中国古代遗传下来的神秘巫术。

“过去,在中国的南方乡村中,曾经闹得非常厉害,谈蛊色变,谁也不敢当它是假的。文人学士交相传述,笔之翰籍,也俨然以为煞有其事。一部分的医药家,也信以为真,于是,就想出许多蛊的名堂。

“据说,蛊一共有十一种个种类。分别是蛇蛊、金蚕蛊、蔑片蛊、石头蛊、泥鳅蛊、中害神、疳蛊、肿蛊、癫蛊、阴蛇蛊、生蛇蛊。过去,有些人专以制蛊来谋财害命……”

周超凡专心地听着,过了许久,才佩服得五体投地,说道:“早就听说小夜你学问渊博了,没想到,你就连这么冷僻的东西都知道。

“我在图书馆里查了好久,都查不出你这么详细的解释。那,降头术呢?应该也有解法吧!”

郁闷,怎么和我相处过的人,慢慢地老是会叫我小夜?难道,我真的很小吗?还是我的样子看起来很小?

我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脸,不爽地解说起来:“当然有。降头术在南洋闹得很厉害,有很多人害怕,就常常请教降头师的破除和防御的方法,慢慢地这些方法,成为了家传口授最普遍的常识,流传了下来。

“普通降头术的解法一共有二十招。这些方法我也不怎么清楚,不过,据说每个人各时期,都有不同的运势,明显的表现,是体质上的生理周期。

“当然,我们在低潮的时候,比较容易受到降头术的迫害,另外,在遇到有研究的施法者,或者天生体质比较特殊的对手时,相应地你自己的知识和体质,就变得很重要……”

解说完时,乱葬岗也到了。

夜晚的风很大,就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使劲地拉扯着我的衣服。突然觉得很冷,猛地打了个抖,用力裹紧外衣,却没有丝毫效果。

这地方果然有些名堂,怪不得当地人会害怕了。随意向四周看了看,只见乱葬岗里黑压压的,幽绿色的磷火在夜色里,淡淡地发散着寒冷的颜色。

不远处,隐约还可以看得到一丝橘色的手电筒光芒,似乎周围有几个人影。

想到了什么,我突然问:“你和赵韵含是什么关系?”

“我和嫂子没有任何关系!”周超凡明显地误会了,急忙摆手。

“不会吧,你们叫得那么亲密,会没有任何关系?我又不是傻子!”我又气又笑,懒得再解释。恐怕这个误会,已经全校都传遍了,唉,某些事情真的会越解释越麻烦,还是保持沉默聪明一点。

“真的没任何关系。”周超凡急得差点哭了出来,就像我对他做了什么恐怖的事情一般,“是她强迫我那么叫的,而且……而且也是她主动找上我,强迫我告诉她堂哥身上发生的事情,就只是这样而已!”

“不应该这么简单吧。”我叉着手停住了脚步,“怎么没见她逼过我?”

“老天,你夜不语是什么人,谁敢强迫你啊!”周超凡大叫冤枉,“赵韵含曾经告诉我,如果有人能帮助表哥的话,就一定是小夜你。

“她还告诉我,必须想办法引起你的好奇心,不然的话,表哥绝对活不过下个礼拜。”

我皱起了眉头。那个赵韵含究竟想要干什么?她一连串古怪的举动,到底有什么目的?头痛。

一直以来,遇到过许许多多诡异离奇的事情,也遇到过许多怪异莫名的人,但唯有这个女人我无法猜测,甚至没办法揣测她下一步会做什么。

说实话,自己对她的好奇,甚至超过了这个事件的本身。

“小夜,九点半了。”见我发呆,周超凡小声地提醒道。

我点了点头,“我们过去吧。”

有手电筒光亮的地方,站着四个人。除了我认识的周垒以外,其他的二女一男都和我同龄。男的桀骜不驯,一副不怎么把人看在眼里的感觉。

女孩则一个温柔地垂手站着,面目清纯,好奇地打量着我。另一个长发将两颊遮住了,看不清真实的样子,不过从身材上判断,应该是个美女。

那女孩看起来,似乎有什么心事,不断用鞋子踩着身前的土块。

“这位叫徐汇,国中时我们学校里有名的公子帅哥。”周超凡指着男孩介绍后,转向了温柔的女孩,“这个是许睫,大美女,对什么都好奇。

“她一听到我说,有好玩的东西,就死活拉着我要加入。”

许睫温柔秀丽的脸微微抽搐了一下,然后露出开心的笑容。

这一串复杂的表情落进我的眼里,脑中立刻像搅动着的五味瓶,什么感觉都涌了上来。奇怪,事情似乎并不像周超凡说的那么简单!

他最后指着长发美女道:“这位是张颖雪,我国中时的校花。”

我不等他介绍自己,抢先开口道:“我叫夜不语,是周超凡现在的同班同学。各位帅哥美女,大家到这里来的目的,应该都知道了吧?”

徐汇哼了一声,“不就是玩一个游戏吗?”

“不错,确实只是一个游戏,不过,这个游戏不太一般。”我神秘地压低声音。

不管了,虽然看起来,这三个人来得并不是心甘情愿,不过,倒也不是我能担心的,只要人数够就好。周超凡,这个家伙看来真的不简单。

“管他什么游戏,快点开始,完了我还要回家做功课。”张颖雪抬起头不耐烦地说,长长的头发顺着滑向两旁,总算让我看清了她的脸。那张脸很美,但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没有理会他们各异的心态,慢悠悠地长长吸了口气,我才缓缓道:“在玩这个游戏之前,我先要问一个问题。大家是不是都多多少少知道一些迷信故事?”

这个问题一说出口,旁边的五个人表情更复杂了。

徐汇十分不友善地瞪了我一眼,欲言又止,好久才说道:“我只听说,如果注视着裂开的镜子,就会被吸到镜子里去。如果在合并的镜子里,看到的第十三张脸的眼睛是闭着的话,那这个人,不久就会魂归西天。”

有人先开口,后边的人就自然多了。

许睫也开口道:“据说,要是在房间的四面墙壁,都贴满海报的话,就比较容易被鬼压床,因为幽灵无法从房间出去的缘故。

“还有,睡前看着房间的四个角落之后再睡,就会被鬼压床,无法动弹。”

周垒挠了挠头,“我听说,看到灵车或丧礼,要把自己的大姆指藏起来,否则父母会死得很悲惨,也有人说,如果不暂时停止呼吸也不好。

“以前小时候,我倒是曾经在骑脚踏车的时候看到灵车,结果为了把姆指藏起来,而把双手放开,最后连人带车都摔倒了!丢脸的要死!”

周超凡想了想,“我听姥姥说过,如果在九点时一直盯着天花板看,窗户会传来‘咚!咚!’的声音,这时,如果不问‘请问是哪位?’的话,过几天就会死得很惨。”

轮到张颖雪了,她犹豫了一下,才讲道:“如果看到短尾的猫就会失恋;星期六下午如果看见黑色的猫,就会有不好的事发生;看到黑色的猫,如果不倒退三步的话,就会发生不幸的事。不过,都是胡扯。”

我点了点头,满意地继续话题,“其实,这些类似的迷信传说还有很多。例如:星期五晚上修剪指甲,就会失恋。半夜两点不可以照镜子,否则,会看到自己以外的人。如果准考证的号码可以被七或三整除,那就一定可以考上!

“据说,要是一对情侣分别站在树的左右两边,探出脸来照相的话,将来一定会分手;即使结了婚也会离婚!浴室天花板的四个角落有很多幽灵,它们会趁人在洗头的时候杀人。

“如果耳朵深处觉得搔痒,隔天就有好事。早上要是左边耳朵痒,当天就有好事。这个迷信倒是满好的,毕竟不管怎样,都是好事嘛。”

顿了顿,我继续道:“还有一些,例如,在很多人在说话却忽然静下来的时候,听说是天上有天使经过,可是,也有人说是恶魔经过。

“据说,长头发的人比较容易看到幽灵。晚上背靠着墙壁念书的话,会有一个老婆婆从墙壁中跑出来,拍念书的人背膀二次。这次绝不能回头,不然头会被她砍掉。

“如果二十岁之前都没看到幽灵,那就一辈子都不会看到。同样的,如果二十岁之前都没有被鬼压过,就一辈子不会有了。如果指甲上出现白色斑点,就会有人赠送你想要的礼物。”

好不容易说完,我咽下了一口唾液,沉声道:“迷信和传说,都是人类文化遗留下来的产物,所谓存在就有它一定的合理性。不过,这些迷信你们都信吗?”

这个问题,又引起五个人之间的一阵沉默。

看着他们脸色不爽的样子,我倒是完全确定了,这些家伙,每个人都有自己来的原因,绝对不是单纯地觉得好玩。

恐怕有些人,甚至不愿意来,只是出于某种理由或原因,他们没办法拒绝。

“不信,哪会有人信那种蠢事。”又是徐汇首先打破这片如死的沉默。

“我也不信。”张颖雪这次倒是回答得很干脆。

许睫略微想了想,“我倒是有点相信,就像星座算命一样,恐怕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许多人铁齿的结果,还是弄到自己吃亏。”

周垒同感地点点头,“这些怪力乱神的事情,以前我不信,但现在倒是不得不信了!”

“那你呢?”望着低下头沉默的周超凡,我问。

“我信。”他回答得简洁明了,语气里少有地没有带任何的紧张。

“很好。”我再次满意地点头,“那么,我最后问一个问题。有一家五口人,分别是小明、弟弟、爸爸、妈妈、爷爷,总之,我们暂且称为小明一家。

“他们出门去旅游,可是路途上,却有一条必须过的河,河上有一座独木桥。而且天公不作美,来到河边时,已经到了晚上,过桥的时候黑漆漆的很危险,所以必须有灯才行。”现在我们知道,小明过桥要一秒,小明的弟弟要三秒,小明的爸爸要六秒,小明的妈妈要八秒,小明的爷爷要十二秒。每次此桥最多可过两人,而过桥的速度,依过桥最慢者而定,可是灯在点燃后,三十秒就会熄灭,到那个时候,谁也没办法过去,伟大的旅游计画,也没办法进行下去。那么,请问小明一家,如何在三十秒内过桥?“

顿时,所有人都被我这个问题问得呆住了。

没人明白我想干嘛,只是眼神呆滞地望着我发神,明显地还没有从灵异问题上,跳跃到数学运算里
12 第八章 召灵游戏(中)
“这东西是用来现影的。”我解释道:“毕竟我们召唤的那东西,没人能够看到,拿一块磁铁放在黑暗的地方,如果发现磁铁周围会有微光发出,就证明那东西来了。”

据说,在十八世纪的东加王国,当地所有处女的初夜,只能由国王来享受。

一七七七年时,已经八十岁的老国王,平均每天要与八到十位处女发生性关系。据统计,这位国王一生中,共与三点七万个处女发生了性行为。

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感觉很佩服。毕竟,要和三点七万处女发生关系,不但要至高无上的权利,还需要莫大的毅力和耐心。

只是,这个世界上有耐心的人,越来越少了,譬如说,现在我眼前的那几个。

“你小子到底想干什么?”徐汇实在忍不住了,黑着脸大声吼道:“要玩我们,也要有个程度,老子不玩了!”说着一甩手,就往出口走。

周超凡在他身后喊了一声:“小汇。”

只见徐汇全身猛地一抖,突然垂头丧气地转过身,用恼怒的眼神从我的身上滑过,然后死死地盯住了周超凡。

“小夜,忘了告诉你一件事。小汇不但是我的国中同学,还是某个人的弟弟。”周超凡望向我,用紧张兮兮的语气,说着并不应该紧张的话。

“哦,那个人我认识?”我漫不经心地问。

“应该算认识吧。”他想了想,“今天我们一起见过。”

我的脸色微微闪过一丝惊讶,试探着问:“徐舜鸿?”

“就是他。”他点头,“关于他哥哥的死因,小汇很紧张,他根本不相信警方说的自杀这个理由。

“对吧,小汇。这不是你来的原因吗?”

徐汇哼了一声,看着我,“不错。听周超凡说,你知道这件事的许多内幕?”

“内幕我倒确实知道一些,不过,要知道的话,就依照我的游戏规则玩下去。”我微笑着,语气里丝毫不带有一丝威胁,不过听的人会怎么想,就不是我需要考虑的了。

“你要怎么玩?”徐汇使劲地咽下一口怒气,咬牙切齿地问。

“很简单,先回答我的问题。小明一家究竟该怎么做,才能在三十秒内过桥?”

他瞪着我,许久,最后才失魂落魄般地低下头,心里开始默算起来。

所有人一时间都陷入了沉默。

好几分钟过去,许睫才首先说道:“我答不出来,不管怎么算,我都要花三十五秒。”

接着,张颖雪也放弃了,“我算来算去,老是不能少于三十三秒。”

“你们比我好,我要过的话,至少要用三十八秒。”周垒脸红着摇头。

“哥,你是语文老师,数学不好,也没什么了不起,用不着在意。”周超凡连忙安慰道。

“你算得出来吗?”周垒也觉得颇有道理,立刻神气了起来。果然是个单细胞。

这次,轮到周超凡脸红了,“我比你更不如,我要四十多秒。”

“哼,一群笨蛋。”徐汇抬起头,直视我的眼睛,“我算出来了。”

“哦,有趣。说来听听。”我不动声色地说。

“这个傻瓜问题,实在很简单。”他不屑地冲我摇晃自己的食指,用像在向低能儿施舍解释的姿态道:“第一步,小明与弟弟过桥,小明回来,耗时四秒;第二步,小明与爸爸过河,弟弟回来,耗时九秒;第三步,妈妈与爷爷过河,小明回来,耗时十三秒;最后,小明与弟弟过河,耗时四秒,总共耗时三十秒,哼,很简单吧!”

“小汇,你好厉害!”许睫夸张地拍着手欢呼道。

“很不错!”我也赞赏地点了点头,“这类智力题目,其实,是考察一个人在限制条件下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体以这道题目来说,很多人往往认为,应该由小明持灯来来去去,这样最节省时间,但最后却怎么也凑不出解决方案。但是,换个思路,我们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谁持灯来去,只要稍稍做些变动就行了。知道我为什么要问你们这个问题吗?”

众人相互看了一眼,都疑惑地摇头。

“这是为了对你们的思维方式,和思维方式的转变能力,做一个判断和评估。”

怕他们还不能理解,我继续解释道:“根据一些研究显示,思维方式和思维方式转变的能力,往往也与一个人在各种事情中的应变与创新状态,息息相关。

“所以回答这个题目时,必须冲破思维定式,试着从不同的角度考虑问题,不断进行逆向思维,换位思考,并且把题目与自己熟悉的场景联系起来,这也是我们接下来玩的游戏中必须的。

“还有最重要的一个目的,游戏者的先后顺序,我已经从你们的答案里排出来了!”

身旁的五个人,又是一阵吃惊。

“那我的能力怎么样?”许睫靠近我悄悄问。

“秘密。”我微笑着。

“小气,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我们之中谁最笨?”她还是没有死心,嘟着嘴又问。

“秘密。”我依然在脸上挂着笑容。看不出来这位看起来文静温柔的女孩子,居然这么好奇,果然是人不可貌相啊!

没有理会她幽怨得可以杀人的表情,我咳嗽了一声,“现在,游戏开始。不过,首先呢……”

还没等我展开长篇大论,就有人不耐烦地打断了我,“怎么还来啊,你究竟要啰嗦到什么时候?”是张颖雪,她冷冰冰的脸上涌起了强烈的怒意。

我也懒得再装出一副人畜无害的好好先生模样,回瞪着她,一字一句地将词咬得很清楚,“我接着要说的话,才是重点。我也讨厌啰嗦的人,不过,我宁愿啰嗦一点,也不希望出现危险。”

“危险?”张颖雪气得颤抖起来,“大不了就是个死,有什么了不起的。何况,只是个游戏,能有什么大危险。”

“不要当所有人都和你一样,命不值钱。”

我最看不惯仗着自己是女生就卖乖的所谓美女,讽刺道:“知道什么叫风险投资吗?在经济学上来讲,这个专有名词的意义,是风险最少的投资。

“我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也是如此。冒最小的风险,尽量将所有事情考虑周全,把危险最大化地扼杀在摇篮里!”

她一时语塞,身体气得就像秋天的落叶一般,抖得更剧烈了。

我转向了其余的人,视线微微从每个人身上滑过,这才说:“玩过这个游戏后,我希望你们记住,未来的一个礼拜内,有六样事情是不能做的,或者需要尽量避免的。”

“有那么严重吗?究竟是什么样的游戏?”周垒不放心地问。看来,他对灵异的事情,已经开始心有余悸了。

“只是个普通的游戏罢了,非常普通。”我淡然说着:“只要过了一个星期,就没问题了。不过信不信,当然要看个人的信仰了。

“譬如说我自己,直到现在,还是有点半信半疑的。”

“那究竟是哪六个需要注意的事项?”周超凡明显地也被我吊起了好奇心。

“你们听仔细一点,我不会说第二遍。”我回答道:“一,不能在床头挂风铃,风铃容易招来那东西,而睡觉的时候,是最容易被入侵的。二,不能夜游,晚上出门游荡玩耍,不能超过十点半。

“三,不能在夜游时喊名字,要喊,尽量都以代号相称,以免被那东西记住你的名字。四,不要轻易回头。晚上走在荒郊野外,或人烟稀少的地方时,觉得‘好像’有人叫你,千万不要轻易回头,因为有可能是那东西。

“五,不要将拖鞋放在头朝床的方向。那东西会看鞋头的方向,来判断生人在哪里,如果鞋头朝床头摆,那么,那东西就会上床和你一起睡。六,不要过了晚上十一点拍照,这样容易将那东西一起拍进来,然后带回家。”

听完,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老天,我们到底要玩的是什么游戏?!”许睫语气颤抖地问。

“真的只是个非常普通的游戏罢了。”我笑着,轻松地伸了个懒腰,“真的……”

“放屁,你的注意事项里,常常提到一个称为‘那东西’的名词,‘那东西’究竟是什么?”徐汇瞪着我大声问。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无奈地摊开手。

“我知道,是鬼,对吧!”张颖雪冷哼着:“我们要玩的,是不是召灵游戏?”

“你说是就是吧,你们到底还要不要玩?”我的声音也冷了下来,“现在想退出,还来得及。”

五个人互相看着,没点头也没摇头。

许睫迟疑地问:“有没有危险?”

“我不知道。”我简洁地答。

“要我们玩这个游戏,你究竟想干嘛?”徐汇冷静了下来。

“无可奉告。”我耸耸肩膀,“我不会强迫你们。现在我再问一遍,是不是都要玩?”

张颖雪的视线移动到了周超凡身上,“那你问问那小子,我有选择的权利吗?”

“没有。”周超凡低下头,看不到他的表情,不过,语气却十分地斩钉截铁,“为了我哥,真的很对不起,麻烦你们了。”

“哼,麻烦,确实很麻烦。”张颖雪冷笑连连,摇着头不再说话。

“既然没人要退出,那我们就开始了。”我走到一座坟堆前,看着没有任何字迹的墓碑,轻声说:“请碟仙的方法,大家都知道吧?”

“我们要玩碟仙?”周超凡疑惑地问:“碟仙我知道,可是,并不需要你刚刚提到的注意事项啊。”

“虽然一样是请碟仙,不过,我们马上要开始的方法,并不一样。”我一边说着,一边忙碌地将带来的东西,从背包里掏出来。

“指南针、红绳子、矿泉水、香烟、四根木头……奇怪,这是什么?”从我手里接过东西的周垒,看了一眼密封的皮袋,好奇地闻了一下,立刻恶心得捂住鼻子,“好臭!”

“牛屎当然臭了。”我大笑起来。

“牛屎!你带这些玩意儿干嘛?”许睫好奇地用手戳了戳,问道。

“据说那东西怕水,这瓶矿泉水,等下要洒在四周。还有,香烟是用来引那东西的。点燃一根香烟放在入口的位置,会让那东西被吸引过来。

“至于牛屎,据说那东西怕秽物,这是最重要的防身手段,如果有危险的时候,记得立刻抓一把扔在那东西身上,它就会逃掉。至于红绳子……”我神秘地将绳子接过来,“这东西,是最重要的。

“把红绳系在四根柳木上,里边就可以形成一个那东西无法进入的结界。”

“你懂的东西真多!”许睫莫名其妙地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真的会有用吗?”

“不知道。”我不负责任地摇头,“我也是从书上看来的。”

“那这个东西,有什么用处?”周垒拿起指南针问。

“这东西是用来现影的。”我解释道:“毕竟我们召唤的那东西,没人能够看到。

“拿一块磁铁放在黑暗的地方,如果磁铁周围会有微光发出,就证明那东西来了。”

“无稽之谈。”徐汇昂起头,哼了一声,“一个无聊的游戏,也弄得神神秘秘,世界上哪可能会有鬼!”

“我可没说过要召鬼。”我回敬。

“那究竟是要召什么?”他瞪着我。

“无可奉告。”我没再理他,任他脸色阴沉的在原地气得发抖。

我将柳木钉进土里,用红绳子在四根柳木上,绕出一块七平方米左右的梯形空间,四周点上九根蜡烛,将指南针放在唯一的出口处。

我这才深深地吸了口气。“要开始了。”

众人紧张地围坐到中央位置,呆呆地看着倒置在平铺的报纸上的那个标明箭头的小盘子,许睫甚至连嘴唇都颤抖起来。

“开始前,大家还有什么要问的?毕竟游戏进行时,不管发生了什么,都绝对不能说话。”我的视线从周围五个人的身上逐一滑过。

“我有。”周超凡举起手问:“既然你说这个碟仙的请法不一般,那究竟有什么步骤?还有,进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机警地看了他一眼,这个家伙的思维判断以及观察能力,也太不寻常了吧!

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紧张得丧失正常的判断能力,但是,他居然还能考虑到细节。

我不动声色地解释道:“其实,方法也和一般的没什么两样,只是步骤烦杂了一点,而且,需要准备的东西多了些……”我开始解释:“最后,碟子上的箭头,必须用童女的血来画,而且要在玩前不久画好。

“这上边的血,就是我在几小时前,从某个人手指上骗来的。”

想起徐露痛得龇牙咧嘴的样子,我不禁笑了起来,那小妮子,勉强应该算是童女吧。

“最重要的是,所有玩者必须起誓,不将所知的答案透露,否则会受诅咒。请仙时,将碟子倒放在报纸上,各人放一手指于碟背,然后自报姓名,并恭请碟仙驾临。

“如果碟子自动动起来时,就可开始提问了,但请注意,千万不要问关于碟仙身世的问题。

“如果碟子会动,停下来时,所指中的字便是答案,等问完问题后,将碟仙送走,才可以收回手指。”

“最后—”我将声音拉长,引起他们的注意,“我要把放手指的顺序说一下。”

“放手指还需要顺序?”许睫奇怪地问。

“不错,这就是我的碟仙游戏和其他不同的地方。”我点头,“最先是周超凡和周垒,请你们两个将手指放在碟子上。

“每过三分半钟,就多一个人加入,顺序依次是许睫,张颖雪,徐汇,最后是我。”

“怪了,你这个莫名其妙,毫无根据的排列方法,是从哪里来的?”徐汇又开始吐嘈了。

我微微一笑,“刚才我就提到过了,我是根据你们对小明一家过桥时间的计算,来排列顺序的。”

“我还是不明白。”他哼了一声,“究竟你的这个根据,是从哪来的?”

“很简单。思维方式和思维方式的转变能力,有很大一部分能够代表意志力。而一个人意志力的坚强与否,是影响召唤那东西成功率的关键。

“也就是说,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正确回答出来的人,不但最聪明,而且意志力也最坚强。”

“哦,那你的意思是,你比我更聪明了!”徐汇不服气地撇着嘴。

“我以为,你早就明白这一点了。”我笑着,“没想到,你比我想像的更笨。”

“王八蛋!我有哪一点比你笨了!”他提起拳头想揍人。

我直视着他的眼睛,悠然道:“你想玩这个游戏吗?”

“废话,当然不想!”

“那你为什么还要玩?”

徐汇一时语塞,似乎明白了什么,头颅像蔫掉的茄子一般,低了下去。

“都没问题了吧?”我扫视了下四周,“那好,准备开始!”

周超凡和周垒没有多话,将手指按在了碟子上……
13 第九章 召灵游戏(下)
“我是夜不语,碟仙,哼哈,你就出来让我们看看吧!”

风猛然间刮得更剧烈,有一种刺骨的寒意,没有预兆地从心底冒了起来……

鬼是什么?请碟仙请来的,究竟是仙还是鬼呢?恐怕这些问题,永远都不会有答案。

记得曾听过一个老人讲,鬼都是人死后,还没有来得及被阎王审判的灵魂。

大多的鬼并不害人,只有前世受冤作屈得多了,忍无可忍,才会寻机报仇,但事后也要受到阎王的惩罚,再也无法投人胎。

据说,上天有好生之德,敢于冒阎王责罚的鬼,是不多的。

老人还告诉我,如果一个人在野地里独行,一旦遇见鬼,千万不必害怕,毕竟由于是异类,而略带防“鬼”之心,也在情理之间。

这个不寻常的碟仙游戏,也是那个老人教我的,他说用这个方法,成功率几乎达到了百分之九十,而且请来的,百分之百是我希望请到的东西。

那个老人就是我的爷爷,夜云勋,他常常带我离开城市的喧哗,到郊外去看星星。

他还告诉我,如果将天上的星星都数清楚了,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有烦恼。等我长大后,才发现他在骗自己,天上的星星,是不可能数得清楚的。

那是不是意味着,人生在世,就不可能摆脱烦恼呢?现代的人总是认为,会认真去数星星的,不是天文学者就是傻子,恐怕,也只有傻子,才不会被尘世给束缚住吧……

扯远了。

记得爷爷将这个方法告诉我后,突然问我:“小夜,知不知道什么是《地狱辞典》?”

六岁的我摇着小脑袋。

爷爷大笑起来,“乖孙子,我教你的这个碟仙方法,就是从《地狱辞典》里繁衍出来的。小夜,千万记住,如果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千万不要玩这个游戏!”

现在,是万不得已的时候吗?阴冷的乱葬岗里,蜡烛散发着微弱的光芒,四周有风,火苗微微颤抖着,气氛越发地诡异起来。而在红绳子绕成的结界中,我却在苦笑。

究竟玩这个游戏,到底会有什么后果?爷爷的话穿过了十三年的岁月,浮现在脑海里。他是我最崇拜的人,学问渊博,似乎什么都难不倒他。但是,最后他却失踪了,失踪了十二年,至今生死未卜。

我用力摇了摇头,想将头脑中的混乱思绪甩开。

奇怪,自己到底怎么了,游戏还没正式开始,却已经胡思乱想起来,实在太不像我了!

努力让自己不再犹豫,我心不在焉地望着出口处闪烁不定的烛火,示意他们可以继续。

周垒和周超凡点点头。或许是光线的原因,他们放在碟子上的手指,在微微颤抖着。

“我是周垒。”

“我是周超凡。”

“碟仙,碟仙,请出来。碟仙碟仙,快出来!”

他俩认真地请了大约三分半钟,碟子丝毫都没有动的迹象。我冲许睫点了点头,这个温柔好奇的女孩稍许犹豫了一下,还是将手指放到了碟子上。

“我是许睫,碟仙,请出来。碟仙,快出来!”

游戏继续着,但是,碟子依然没有丝毫移动。

“不如一边玩,一边讲鬼故事吧。”我说道。

我虽然是提议,但却建议得斩钉截铁,没有给他们回绝的余地,“就从我先开始。这个故事的名字叫《手机》,偶然从互联网上看来的。作者的名字,早就不可考证了。

故事发生在三年前的某个城市,主角是个叫小雪的二十二岁女孩……

小雪买了个新的手机,所以最近心情超好。她常常炫耀似地把手机放在写字间窗户的桌子上,阳光下,金属外表闪闪发亮,煞是惹人喜爱。

今天是七月鬼门开的时候,中午她收到了许多祝福的简讯。

小雪将手机偷偷地放在办公桌下,抬头发现经理不在,便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时不时回覆一条。好不容易折腾完后,这才依依不舍地如平常般,将手机搁在了视窗的桌子上,开始整理客户资料。

突然,手机的铃声再次响了起来,声音却有点异常,似乎喇叭被一只无形的手给按住了似的,阴沉沉地,听得人十分压抑。

小雪无奈地摇摇头,拿起手机察看。是一封简讯,上边只有聊聊数字:“后天晚上十点”。

“什么乱七八糟的啊!”身后有个同事凑过来,然后夸张地捂头叫道:“这句话似乎并不算什么祝福吧,难道是我老了,跟不上时代了?”

“哪有?您可是时代前沿的表率,怎么可能落后呢!可能是无聊的人在开我玩笑吧。何况这个号码,我根本不认识。”小雪笑了笑,不在意地将简讯删掉,继续整理她的资料。

第二天还是中午的时候,她又收到一条资讯,内容与上次的居然有些关联。

“明天晚上十点”。

小雪开始有些不耐烦了,她按照那个号码拨了回去,想看看连续两天骚扰自己的无聊人是谁。但对方的号码,居然是空号!

奇怪了!那简讯究竟是怎么发到自己手机上的呢?难道是窜线?不知为何,她的内心不安起来,总觉得会有什么事情会发生。

第三天,在同样的时间,手机再次响起沙哑低沉的声音,那封简讯来了。小雪烦躁地拿起来看了一眼,顿时一股恶寒窜上了背脊。

简讯上只有四个字:“今晚十点”。

她打了个冷颤,不死心地照那个号拨过去,依旧是空号。那个熟悉的机械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却透着让人发冷的诡异。

究竟是谁在玩弄自己?这个,真的只是个恶作剧吗?希望如此吧!

小雪望着简讯发呆,最后决定今天下班后早点回家,绝对不在外边闲逛。这时,部门的经理却将一大叠档案,摆在了她的桌子上。

“小雪,客户来电话通知,谈判时间改为明天早上,所以你所负责的文案,必须要在今晚弄好,可怜,看来你只好加班了。”经理的声音里略带嘲笑。

小雪急了起来,“可是今晚十点前,我一定要回家!”

“怎么?你真的信那个乱七八糟的简讯上的东西?”经理哼了一声,“现在都是什么时代了,你居然还迷信。

“不管了,这次的项目,老总非常看重,如果你这个企划部得力弄得不好,给搞砸了,就自己把辞职信交上去。最后问一句,要做?还是要回家发你的简讯?”

“我做!”小雪沮丧地低下头,没办法,现在的世道,工作实在太不好找了。

简讯上不是说,今晚十点吗?那之前就拼命把工作结束,应该还来得及吧!

时间飞快地流逝着,七点过后,办公楼里面的公司员工,都陆陆续续地下班了,大厦里异常安静。小雪要了份便当,匆匆吃了几口,便继续全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到了八点半,所有人都走了,只剩下她一个人,还忘我地在电脑前拼杀。

不知又过了多久,突然,手机响了起来。正是那个阴沉沉的压抑声音,是简讯!

她被吓得寒毛都竖了起来,缓缓地回过头,望向身后的钟。还好,不是十点,才九点。

不怕!不怕!她松了一口气,用手抚摸着狂跳的心脏,然后拿起手机。

“还有一个小时”。

居然又是那个奇怪的号码,还有那个莫名其妙的简讯内容!老天!究竟自己得罪了谁,要弄得自己整天担惊受怕,寝食难安。

小雪不禁开始回忆起身边的每一个人,但还是没有任何线索。对于人畜无害的自己而言,应该没什么敌人才对吧。

算了,饭碗重要,但命更重要,赚再多的钱,也要有命来花。还是早早离开为妙!

小雪扫视着空荡荡的办公室,打了个冷颤。没想到,夜晚的这里,居然恐怖到有点让人无法接受。

她关掉手机,然后将文案塞进皮包里,匆匆离开。

走出了那间地狱般的大厦,心情才稍微好了些,她随手点燃一支烟,深呼吸了一口凉气,然后悠然地穿过回家必经的一条马路。

就在这时,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原本好听的铃声,变得像是无数的厉鬼在哀怨嚎叫。

老天!自己不是已经关机了吗?这声音,到底是从哪里发出来的?小雪愣了一下,停下了脚步,翻动手提包,准备将那个该死的手机掏出来……

夜空划过一个尖锐刹车声,金属外表的手机,在空中划了一个圆,落在一片血泊中。

飞驰的货车撞碎了小雪的颅骨,当场死亡。

她的时间,永远停留在了晚上十点正。

讲完这个故事,刚好过了三分半钟。

我示意张颖雪加入游戏。这个颇有心机的长发女孩皱了下眉头,不情不愿地将食指按在了碟子上。

“我叫张颖雪。碟仙,碟仙,请出来!碟仙,碟仙,快出来!”

旧报纸上的旧碟子,依然如磐石一般,动也不动。

“你也讲个恐怖故事来听听吧。”我望向徐汇。

那家伙狠狠地瞪着我,见我毫不在意,许久才妥协地哼了一声,“我以前听过一个叫做《厕所》的故事,很老,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流传下来的。”

张琴上班的大厦那层,除了她的公司以外,还有其他几个公司的办事处,都是些很小的部门。就像许多办公大楼一样,一层只有一个厕所,而且在走廊的尽头,很不方便。

去厕所的路,只有两条。

厕所布置得很中规中矩,门旁边是洗手台,门口有一面镜子,在镜子里,几乎可以看到整个厕所的格局。

公司平常的工作很繁忙,张琴上厕所的时候,几乎都是用跑的去。今天也和往常一样,她匆匆冲进厕所,洗手的时候,却在镜子里发现,有一道门是虚掩着的。

张琴好奇地往那个方向瞥了一眼,似乎里面已经有一个穿着黑色棉衣的人了。

那个女人很苍老,自己并不认识,恐怕是别的楼层的,或者新来的员工吧。她没有太在意,选了旁边的位置走进去,解决人生的三急之一。

等到出来的时候,洗手台前已经站着一个长发的女孩,她的动作很缓慢,慢慢地倒着洗手液,慢慢地搓着手,慢得让人心里发痒。

这个女孩的样子,张琴还是熟悉的。似乎是隔壁公司的员工,她在走廊附近遇到过很多次,虽然从没有打过招呼,但也算是半个熟人了。

那女孩洗好手,怪异地向后退,一直退到那扇半掩着的门前,猛地一转身,拉开那格的门,就要往里边走。

她不禁好心地提醒道:“那格有人了……”

话语戛然而止。只见里边空荡荡的,哪里还有什么人。

奇怪了,刚才明明看到有个人蹲在里面的,难道,是自己眼花了?。

由于工作量实在很大,张琴没有多想,快步走了出去。

过了一段时间,这件事,也渐渐淡忘了。

然后,又是个忙碌的一天,她像往常一般飞快地跑入厕所。

张琴看到了那天蹲在厕所里的那个女人,她大概有五十岁左右,一身黑色的棉衣,脸色蜡黄,整个脸都是浮肿的,像是被狠狠地殴打过。

张琴在镜子里看到,她依然蹲在靠窗户的那个格子里,姿势一模一样,似乎一直都没有动过。看见自己在偷看,居然露出诡异的表情,咧开嘴笑了。

张琴尖叫一声,吓得手也没洗就冲了出去。在门口,正好撞到隔壁的那个女孩子。

“你怎么了?脸色好苍白,发生什么事了?”她关心地拉住张琴问道。

“里边有、有……有鬼!”张琴喘着粗气,语气结巴地指着厕所的方向。

“真的假的?会不会是你看错了!”那女孩也吓得抖了一下,漂亮的眼睛眨巴眨巴地,露出好奇的神色。

“千万别去靠窗户的那一个格。”张琴紧张地说:“已经连续看到两次了,好恐怖!”

接下来的几天,她不厌其烦地向每一个人唠叨,也不敢再去这层楼的洗手间。每次急的时候,都是绕了一大圈往楼下冲。但是,就算这样预防,她还是第三次看到了那女人!

这次不是在厕所,而是倒楣地在走廊上狭路相逢。

她在人堆中跌跌撞撞地走着,却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她。顿时,一股恶寒爬上背脊,再也顾不上淑女形象,张琴大叫着,冲进了经理的办公室。

“怎么回事?”经理看了她一眼。

“有鬼!在,在走廊上!”她结结巴巴地指着外边。

“这世界上哪有鬼?”经理皱了下眉头,“走,我们到外边去看看。”

“我不敢!”她可怜兮兮地缩在沙发上。

“不去看,我怎么知道你看到的,是不是真的鬼?”经理用力拉住她的手,强迫她走到外边。

张琴捂住了眼睛,战战兢兢地透过指缝,望向走廊。

熙熙攘攘的忙碌员工中,那女人居然还站在原地。如此的明目张胆?难道,是知道只有自己才能看见她?那女人看到张琴,咧开嘴又笑了,露出漆黑的牙齿,煞是吓人。

“经理,就是她……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看见,但是她在对我笑。好恐怖!”张琴指着那个穿黑色棉衣的老女人说道。

本来就被她恐怖绝望样子感染的经理,也紧张起来,但是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他却笑了,大笑,笑得腰都弯了下去。

“你说的鬼,就是她?”经理说。

“对,就是她!难道,您看得见?”张琴高兴得几乎要哭了出来,还好,并不是倒楣到只有自己能看见,至少还有一个人能同病相怜,可喜可贺,可口可乐!

“我当然看得见!”经理又好气又好笑地在她头上轻轻敲了一下,“这是我们这层上个月才请来的清洁工!最近大厦要求不止晚上清洁,早上也要清扫过道,所以你以前没见过她。

“我就说嘛,世界上哪来的鬼。我看你是发神经!以后不要再以貌取人,太庸俗了!”

老天!原来是虚惊一场。

张琴气死了,害得自己每天要多跑几层楼!不过还好,终于可以放心地上厕所了。

为了解恨,张琴立刻往洗手间跑。刚进去,又遇到了隔壁的那个女孩,她冲她笑了笑,依然用极为缓慢的速度洗完手,然后准备走出去。

厕所的门口正对着那面镜子,出来的时候整了一下衣服,忽然想起那个好笑的误会。张琴觉得,自己应该向她解释一下,免得那女孩也像自己一般担心受怕,上厕所也不踏实,便转身去叫她。

声音酝酿在嗓子里,她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身体僵硬的愣在原地,刺入骨髓的寒冷冻结了全身。

只见硕大的镜子里,只有她一个人的身影。而转过头来看着张琴的她,虽然近在咫尺,伸手便可以触摸到,但镜子里却什么也没有。

原来这女孩,她,她才是真正的鬼……

“我讲完了。”徐汇吸了一口气,又是正好三分半钟。他不等我示意,主动将手指按在了碟子上。

“我是徐汇。碟仙,请出来。碟仙,快出来。”他的声音很宏亮,似乎在和谁较劲。

风更大了,蜡烛本来就已经很灰暗的光芒,摇摆得似乎很快就会灭掉。

不过才过了十四分钟而已,崭新的蜡烛,居然已经燃烧了一半,这样的现象,倒是我从没看过的,恐怕是风加速了蜡烛的消耗速度吧。

我向出口的指南针望去,指针一动不动,就像旧报纸上的碟子一般。看来,恐怕真的和传说一样,要到最后一个人加入进去,要请的东西,才有可能被请来。

不过,请不请得来,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对这个方法,一直都持有怀疑态度,纵然是自己最崇拜的爷爷告诉我的。

何况,我的目的,原本就不是召灵本身。

“最后一个故事,还是我来讲吧。”我抬头望着阴沉沉,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的天空,说道:“这个故事的名字叫《我回来了》。是个真实的故事,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的。他,就是那个故事的主角,杨康。”

“有人说,人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还没来得及爱上一个人时,已经习惯了那个人的存在,似乎那个人待在自己身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突然有一天,那个被自己习惯而又不爱的人消失了,又会怎样呢?

“她会迷茫、失落,然后才会莫名其妙地感觉到,自己的生命中,已经没有办法容忍失去他的存在。自己已经在习惯中,深深地爱上了他。

“女人就是这种奇怪的生物。她们更像从水星来到地球的物体,水是什么你知道吗?女人如同水一般地捉摸不定,千万不要试图去弄清楚她们的性质,因为毫无意义。

“女人,原本就应该是待在男人的怀里,被深深地保护着,爱护着的。”

朋友的婚礼上,杨康多喝了几杯酒,站在大厅中央的讲台上,语无伦次地吐露着自己的深沉感言。

“其实,男人也是很奇怪的生物,这种生物在结婚前,觉得适合自己的女人很少,结婚后才发现,适合自己的女人,居然还有那么多!

“但是,我很了解我最好的朋友,那家伙绝对是世间少有的一等良民,我相信,他会做一个非常称职的老公、丈夫、孩子他爹,等等诸如此类的职位。

“欧阳律,还有这位美丽的张怡茹小姐,祝你们永远幸福!”

杨康将手中拿了很久的酒杯高高举起,然后一饮而尽,从容地走下台去。

大厅中一片寂静,过了许久后,人们才像清醒过来一般,四周顿时响起巨大的鼓掌声。

“没想到,你的口才居然这么好。”女友倩雪抹着泪,冲他可爱地吐了吐小巧的舌头,杨康笑起来,在她头顶爱怜地拍了一下。

满带着幸福微笑的那对新人,端着酒杯走了过来,欧阳律没有多说话,只是和他碰了碰杯子,然后仰头将酒喝个精光。

这两个十多年交情的好友,看着对方,突然大笑起来。

“你这家伙,没想到穿起西装来,还真是人模狗样的。”杨康一边笑一边嘲讽。

欧阳律也不甘示弱,回敬道:“你也不见得好多少,哪有人参加婚礼居然穿燕尾服?”

“我这不是为了表示,自己尊重你这个朋友吗?”杨康满脸无辜,在他胸口上打了一拳,“你小子这下可脱离单身了,看看你,竟然笑得那么贱,绝对应该再罚喝一杯!”

“好,这杯罚酒,我喝得心甘情愿。”欧阳律止住笑,冲他暧昧地眨了眨眼睛,“倒是你,准备什么时候步我的后尘?

“倩雪可是已经死心塌地的跟着你好多年了,你究竟什么时候给她幸福?”

“幸福……吗?”杨康撇嘴一笑,望着坐在身旁正偷偷瞥着自己的女友倩雪,突然问道:“倩儿,你想不想知道,什么是幸福?”

“只要是女人,恐怕都想知道吧。”她红着脸小声答道。

“你也想知道?”

“嗯。”

“你确定你真的很想知道?”

“嗯。”

“好吧。”杨康从衣兜里掏出一个精美的红色小盒子,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她,淡然道:“打开它,你就会得到幸福。”

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倩雪双手颤抖着接过盒子。

她轻轻打开,里边静静地躺着一枚精美小巧的钻石戒指。晶莹剔透的光芒,有如实质般映入眼帘,刺得人眼睛酸酸的,酸得情不自禁流下了眼泪。

“我很没用,花光了积蓄,也只能为你买零点五克拉的钻戒。

“但是我希望,你就如同这零点五克拉一样,永远永远都是我生命中的一半。至死不渝!”杨康拉过王倩雪的双手,紧紧握在手心里,柔声问:“倩儿,你愿意嫁给我吗?”

“嗯。”倩雪抹着流个不停的泪水,使劲地点头。她的嗓子哽咽,心脏不争气地“怦怦”狂跳,只觉得幸福得飞上了云端。

“你真的愿意?以后也绝对不会后悔?”

“嗯。”

“绝对绝对不后悔?”

“嗯。我愿意,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绝对不后悔!”倩雪终于吃力地说出了一句话,眼泪更加卖力地涌了出去。

杨康又笑了,有生以来第一次笑得那么灿烂。

原来所谓的“幸福”,并不是一种遥不可及的东西。至少在现在、在此刻,他就真真实实地感觉到,“幸福”那玩意儿就在身旁,就在自己伸手便可触及的地方。

他声音颤抖,不发达的泪腺,似乎也蠢蠢欲动起来,想哭,兴奋得想叫。

哽咽着,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高声宣布道:“王倩雪小姐,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杨康的妻子了!”

妻子死了!没想到才嫁给自己,她就死了!

打开煤气,吞下一大把安眠药,再狠狠地将左手腕的动脉割开,任鲜红的血液沁湿床单。杨康强迫自己用嘴角挤出一个苦涩的笑容,然后以一种十分舒适的方式,躺到了床上。

一个多月前,妻子死了……自己一生最爱的女人,竟然就那样死了。丢下了他孤独地留在这个世界上。不甘心!为什么她不带自己一起去?

杨康在妻子下葬的那天,将她生前使用的手机扔在了坟墓里,然后呆呆地把自己反锁在家中。

他蜷缩在床上什么也不做,只是一个劲儿地发愣,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妻子的一切。

终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忍受没有倩儿的日子。他害怕阳光,害怕夜晚的来临,害怕失去恋人后无尽的痛苦和寂寞。

所以,他宁愿选择死亡。

一切都准备好了,只需要闭上眼睛,就可以完全结束了吧!从此以后,就再也不需要忍受生不如死的煎熬,再也不必恐惧夜幕降临后,会回忆起和她的点点滴滴了。

手机响了起来,是谁这么没有情调?算了,再接最后一个电话吧。

杨康吃力地用右手将手机拿了起来。听声音,应该是欧阳律。

“阿康,你没什么吧?”他的声音还是那么粗糙生硬,十分富有民族特色。

杨康疲倦地笑了笑,淡然道:“我没什么。”

“那晚上有空吗?到我家来喝酒,怡茹今天买了很多菜,就我们两个根本吃不完。”

“不了,晚上我要去一个地方。”

“去哪儿?”欧阳律突然感觉到了什么,不安地问。

“很远的地方,那个地方,我也十分陌生。”

“阿康,你,你小子不会正在做什么傻事吧?”不安感更加浓烈了,欧阳律慌忙嚷嚷道:“嫂子的事情,大家都很遗憾,但是,她毕竟已经去了,不在了。她不可能再陪你度过以后的人生,阿康,醒醒吧。

“过去的事情,就将它早点忘掉,人,还是要活下去的。不管活得有多辛苦,也要活下去,代替所爱的人,将所爱的人的那一份,一起活下去。”

“对不起,我做不到,也忘不掉。”杨康声音在颤抖,他抽泣着用一种近乎神经质的音调说道:“小律,你们知不知道,其实人死了,也一样可以在一起。

“只要在那个你喜欢的人的七七之日,在同样的地方,用同一种方法死掉,那么,两个人就可以生生世世都在一起,永远也不用分离了。”

“你这只猪,你到底在干什么?”欧阳律焦急地在电话的另一边吼叫着。

杨康没有管他,用力按下了关机键。

世界突然变得模糊起来,头晕沉沉的,或许死亡,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可怕吧。

他吃力地望向客厅,视线中还隐约可以看见一张淡绿色的沙发。在那张沙发上,曾经有多少美好的回忆啊。

每天晚上,自己都会抱着倩儿,裹着一张薄薄的毯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只是她喜欢看的,自己都不太有兴趣。

女人,真的是水做的,不然,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眼泪?每次她被三流的连续剧里三流的煽情剧情,感动得热泪四溢时,自己的肩膀都会遭殃。

她不但会用自己的衣服乱抹眼泪,抹完了,还会责怪自己是冷血动物,丝毫没有同情心。

唉,也不想想,男人的泪腺原本就不太发达,更何况,哪个男人不都是一见到三流的连续剧,就会变得神经呆滞,大脑自动转换为睡眠模式。

要男人莫名其妙地陪着她流眼泪?恐怕,没有几个能做到吧。

可是,从今以后,再也没有人唠叨自己了。

她真的走了,不在了,再也没有人会乱想一些莫名其妙的鬼点子,来骗自己了。再也不会有人挖空心思,占了他一年的小便宜,然后才在耶诞节时,送给他一份意外的惊喜了。

同样,再也不会有人贪图那些附赠的小礼品,而常常送他一些贵又不实用的东西了……

倩儿,已经死了,不能再陪自己了。不过没关系,真的没关系。杨康努力地张大眼睛,视线越来越模糊,大脑像灌入了浆糊一般,变得十分沉重。

他抬起头,深吸了口气,喃喃道:“倩儿,等等我,我就快来了。”

突然,手机又响了起来,声音是那么地急促。杨康下意识地将它握到了手中,正要按下接听键的一刹那,已经不灵光的大脑,猛然传递出了一个讯息。

刚才,自己不是已经将手机电源关掉了吗?怎么可能还有电话能打进来?

他迷惑地看了一眼手机萤幕,突然歇斯底里地笑起来。那个号码,是自己扔在倩儿坟墓里的手机。是她回来了,是她来接自己了。

杨健翔只感到自己激动的大脑,也几乎停止了思考。他的嗓子开始干涩,不由自主地叫道:“老婆?”

“我回来了……”妻子的声音,寒冷得就如严冬的寒冰。

“老婆,你回来了?”

“嗯,老公,我回来了……”

沉默,我没有再讲下去。

“后边呢?”许睫忍不住问道。

“没有后边了。以后的事情,我也不太清楚。”我笑着,那个事件,确实有个很长的后续,而且引出了许多更加怪异莫名的事情,不过,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看看表,刚好三分半钟。我深呼吸一口气,伸出手指,按在了老旧的碟子上。

“我是夜不语,碟仙,哼哈,你就出来让我们看看吧!”

风猛然间刮得更剧烈,有一种刺骨的寒意,没有预兆地从心底冒了起来……
14 第十章 混乱
张颖雪古怪地笑着,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巧合会让一个人临死时,产生那种表情?

你看徐汇最后的表情,就好像是看到了什么让他的大脑恐惧到无法负荷的东西……“

我这最后一个人加入了游戏,碟子依然没有动。

乱葬岗上静悄悄的,六人之间像是突然间产生了一种默契。大家相互没有说话,只是望着碟子,许久。

“切。”徐汇首先缩回了手,“什么都没发生,喂,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我猛地望着他,脸色瞬间变得煞白,“谁叫你收回手的,碟仙还没送回去!”

“不是根本就没有请来吗?”他嘲笑地望着我。

我眼睛一眨不眨地回看他,嘴角带着一丝苦涩,“有没有请来我不知道,但是,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哪里奇怪了。”他冷哼了一声。

“你们都不觉得奇怪吗?”我的视线从所有人身上逐一滑过。

“好像,确实有不对的地方。”许睫像是想起了什么,脸色也变得苍白起来,她的嘴唇在发抖,“碟子完全都没有动!”

“小睫,碟子没动,就证明没请来,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张颖雪看了她一眼。

“不对,我以前也玩过碟仙。”许睫用力地摇头,肯定地说:“但是这次的情况,特别奇怪。碟子纹丝不动,应该是不可能的!”

“不错,确实很不寻常。”我思忖了一下,解释道:“其实请碟仙,撇开心理因素外,之所以它会动,有极大的可能性,是出于杠杆原理。

“当某一点受力面积不均匀的时候,碟子就会朝着受力较小的地方移动。”

“那就说明了,我们用的力气刚刚好。”徐汇看着碟子,说得漫不经心。

“但现在我们坐的位置,不可能达到刚刚好的效果。三分半钟的肌肉疲倦时间,也可以说明,碟子原本应该动的。”我示意他望向对面。

徐汇抬起头,脸色霎时也白了。只见我们四个男性呈弧线坐在一起,而剩下的两个女生,坐在正对出口的方向。

“你也明白了吧。”我用力吞下口唾沫,声音紧张得沙哑起来,“女孩子天生力气就比男生小。我们男生都坐在了一起,就算一开始的时候,大家用的力气是一样的,可是三分半钟以后,肌肉开始麻木疲倦,使用的力气,会断断续续地呈现不稳定状态。

“你以为,碟子还能保持一动不动的情况吗?照我的判断,它应该会朝着出口方向移动才对。”

“哼,原来你一开始,就想要骗人了。”张颖雪瞪着我,挖苦道。

“不过是场游戏罢了,大家开心就好,这种游戏,本来就需要一个人来扮黑脸啊。不然还怎么玩?”我的语气略微有些尴尬,“现在最重要的是,恐怕游戏,成真了!”

“你的意思是,我们把那东西请来了?”一直沉默的周超凡猛然抬起头。

“恐怕是。”许睫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上次我玩碟仙的时候,花了三十分钟才觉得手指一动,好像有人在推,然后感觉越来越强,最后碟子就动起来了。

“可是我们问什么,它都有答啊,根本就不像现在的情况。”

“我也有听说过。”周垒这位小学语文教师也开口了:“碟仙请来后,会在每个人面前稍稍停一会,然后,便在所有的文字上走一遍,最后转圈圈时,便可以问问题了。

“据说,只有二千二百岁以上的才是碟仙,而且碟仙喜欢人家称赞,它绝对不会说自己像谁!”

“对,这我知道。”许睫轻咬嘴唇,“不是碟仙的东西,不会看字,会呆呆地停在某人身前。据说,因为是被他吸引来的。也不会动,只是让碟子死死地待在原来的位置。”

“老天!那我们现在请来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周超凡紧张兮兮地喘着粗气。

所有人都打了个冷颤。

“靠!老子不玩了!”徐汇猛地站起来,狠狠地一脚踢在碟子上,将它踢得远远的,“老子要回家。”

“可是,还没有把碟仙送回去。”许睫吃惊地喊道。

“没用了。”我将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已经送不回去了。”

“那我们怎么办,会死的!”她急得差些哭了出来。

“哪有那么倒楣。”我沉声说:“碟子不动,应该只是巧合而已。不要想太多了,请碟仙不过是个游戏。”

“但是……”

“没有但是了。”我打断了她,“我们都回家。只要大家小心我提到过的注意事项,就应该不会有问题。”

乱葬岗的风依然很大,蜡烛滴下了最后的烛泪,火苗挣扎了一下,最后才不甘心地熄灭了。

心里没来由地一阵烦躁,自己发起这场碟仙游戏,究竟是不是做错了?会不会还有什么东西,是自己没有考虑到的?

但是目的,似乎已经达到了……

游戏结束后,又平静地过了三天。

这三天发生了许多事情。我去看了张小乔的尸体,上边果然有着熟悉的痕迹。

表哥怀疑是未知的病毒感染,通报卫生局,将所有近期去过那栋阴楼的人,都隔离检查了一番,最后,却什么都没有查出来。

然后,赵韵含找到了我家来。

“听超凡讲,你们在那个坟场,玩过召灵游戏?”她眼神涣散地盯着身前的咖啡杯。

“对,你那么在意干嘛?”我漫不经心地答。

“你还要不要命了!”她脸上少有地划过一丝怒气,“你知不知道,这样会害死多少人?”

“不会有人死,那不过是一场游戏罢了。”我摇头,“游戏本身有杀死人的能力吗?”

“你还是没有明白!”赵韵含深深地叹了口气,“算了,就算和你解释,你这么固执的人,也不会相信的。”

她用双手捧起前边的杯子,闭上眼睛默念了一阵,然后将杯子递给了我,嘱咐道:“喝下去!”

“又是符水化骨的手段?”我好奇地看着她,“这个手法被你用起来,好像有一种包治百病的感觉,不但能化骨、驱邪,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用处吗?”

“你不用管,快喝,如果你不想英年早逝的话。”她嗔怒道。

“切,开个玩笑也不行,小气。我喝了……嗯,奇怪,怎么味道怪怪的?”我一饮而尽,然后古怪地看了一眼手中的杯子。

这是我亲手煮的咖啡,味道自己当然非常清楚,但是没见她加什么进去,味道却变得五味杂陈,说不出来的复杂感觉。

难道,她刚刚随便念了几句话,就可以改变物质?或者纯粹是我的错觉?

“活该。”见我喝下去,她的脸上才再次露出招牌式的温柔笑容,看得人从心底感觉到愉悦,“就是因为你不信,才会有复杂的味道。

“符水化骨这个名字,虽然不知道是你从哪里听来的,不过我用的手法,倒是和它有点类似。”

“那你的意思是,你有超能力?”我瞪大了眼睛惊讶地问。

“哪有可能!”她笑得更灿烂了,“小女子不过是一个单纯可爱的普通小市民罢了。”

“还小市民呢,怎么我看不出来。”我小声咕哝道。

“你说什么?”赵韵含瞪着我,突然叹了口气,“其实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究竟你为什么要去玩那种碟仙游戏,你知不知道有多危险?”

“奇怪,你的语气怎么像认识了我几十年一般?我们很熟吗?”我回望她。

“亲爱的,你是我未来的老公,有这层关系,你说我们应不应该熟?我关心你,可是单纯地在当作对未来的风险投资哦。”她甜甜地说着,脸上没有一丝普通小女生的尴尬害羞,就像在说一件十分理所当然的东西,我顿时什么话也找不到了。

“知道什么是《地狱辞典》吗?”整理了一下思路,我才沉声问道。

“很耳熟,好像听过。”她明显地跟不上我的节奏,愣了下,苦恼地想着。

我笑了笑,解释道:“《地狱辞典》是一八一八年,法国记者西蒙。科兰以科兰。戴。布兰西的笔名撰写的一本书。这在很大程度上,勾起了当时人们对恶魔迷信的兴趣。

“科兰并不是恶魔学家,而且他在该领域,也并没有很深的造诣,但这个人相当博学,并且受到中世纪恶魔学家约翰。威尔的影响,所以,也不能说他完全是个门外汉。

“科兰以半吊子的知识所书写的《地狱辞典》,继承了威尔的理论,为地狱描述出和人间相似的行政结构,恶魔们各司其职,甚至还有搞笑般的驻各国恶魔大使。很多学者指责《地狱辞典》低级庸俗、胡编乱造、是扰乱恶魔学的糟糕作品。

“但是,仔细地想想,那些所谓正统的魔法书,哪个不是胡编乱造的产物呢?也正因为作者发挥了自己的想像力,贯注文中,所以该书虽然没有什么文献性、但是读来相当有趣,简直可以称为西方的山海经。

“这本书中,也穿插了一些作者对当时社会的看法,比如地狱帝国派驻到英国的大使,竟然是代表‘贪婪’的大恶魔莫蒙——这无疑是对英国商业主义的讽刺。

“《地狱辞典》关于恶魔的解说,基本上是按照威尔的理论进行。而到了一八六三年发行第六版时,加入了五百五十幅彩色木版插画,插画是由画家M。L。布林顿创作——此公对恶魔学和术士的那套理论一窍不通,这些恶魔的形象,完全按照一些传说的描述或他自己的想像,来进行创作。

“这些表现力和视觉效果极强的插画,对近现代的恶魔传说文化,起到了深远的影响,甚至很多神魔影片的恶魔造型,都是来自《地狱辞典》的这些插图。

“其实,这场碟仙游戏,我将一切都考虑进去了,每个人的位置,有可能参加的人,所有的道具,和期间会发生的偶然或者必然的事项。事实上,现实也的确跟着我的计画走了。”

“你的意思是,这一切,全都是你一个人自编、自导、自演的戏而已?”赵韵含似乎明白了什么,她望着我的眼睛充满了迷惑,“你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么做,当然有我的理由。毕竟那栋楼里发生的事情,太匪夷所思了。”我站起来,俯视她,“但我坚信,存在就有它的合理性。

“既然事情会发生在那栋楼的住户身上,那么就一定应该有起因,恐怕,这场精心策划的游戏,就快要发挥它的作用了!”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起来。

来的是周超凡。

一进门,他就结结巴巴地紧张道:“小夜,出事了。我联络不到小汇。”

“不要慌,慢慢来。先坐下把气理顺畅,谁是小汇?”我按着他的肩膀,强迫他坐下。

“徐汇啊,徐舜鸿的弟弟。三天前和我们玩碟仙的那一个。”

“是他?他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昨天他还打电话给我,说他好怕,总觉得背上有什么东西压着,沉沉地,就连移动都有困难,然后,突然电话就断掉了。”

“那你为什么不当时就去找他?”我皱了下眉头。

“我,我怕。”他低下了头。

“所以,你一大早就来找我?”

“对啊,小夜你的办法多,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做。”

“那许睫和张颖雪,能联系上吗?”

“我打过电话了,都没问题。”

我和赵韵含对望一眼,沉声道:“再给她们打个电话,就说两个小时后,在徐汇家大门口集合。”

“那我们呢?现在该怎么做!”

“我们现在立刻赶去柳条镇!”

心里依然有一种不安感,自己几乎考虑到了一切,但是,有没有什么东西,被不小心漏掉了呢?

两个小时候后,我、赵韵含、许睫、周垒、张颖雪和周超凡,准时地集合在了一起。

“有谁知道徐汇最后去过的地方?”我首先问道。

“他应该待在家里。”许睫回忆,“小汇从那次玩了碟仙后,就一直请假,现在都还没去上课。

“昨天和我通电话的时候,还说他父母都去出差了,现在留下他自己一个人,待在家里无聊地看DVD。”

“也就是说,不出意外,他应该还在家里?”我再次确认。

“但是,他家的电话没人接。”张颖雪皱眉,她的脸色也不算好。

“不管了,先敲门看有没有人再说。”我烦恼得用力挥动手臂,向徐汇家的大门走去。

许睫眼睛尖,突然指着门的方向,惊讶地喊着:“他家的门好像没关严!”

我们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果然看到大门被虚掩着,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进去。”我走上去,就要推开门。

周垒连忙阻止我:“这算不算私闯民宅,根本是犯罪吧!”

“管不了那么多了,万一他有事怎么办?”张颖雪这女孩一把推开他,顺势将门踢开。

顿时,所有人都呆住了。

视线能够触及的地方是个走廊,不长,但是很杂乱,鞋柜横在中央,像是有人故意推倒的,里边的各种鞋子,散乱地扔在四处,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

鞋柜下边,似乎还压着什么东西。不对,是个人!一个年轻的男人。

他大张着眼睛,眼神中透露着一种莫名的恐惧和绝望。他的手用力向门的地方伸着,可是他的时间,却永远停留在了离开门只有不到半米的距离上。

是徐汇!

我第一个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蹲下身,检查尸体。按住手腕的脉搏,察看瞳孔,然后,将所有人都赶出了房间。

“他死了!”我语气沮丧地说:“具体的死因不明,但是,鞋柜绝对不是凶器。那种重量,还不能让人致死。”

众人互相对望,沉默了好一会儿,许睫才声音颤抖地说:“会不会是因为那个游戏?”她不但声音,甚至身体也在抖个不停,这位看起来温柔阳光的短发女孩,眼神里却写满了恐惧。

“不错,下一个死的,会不会是我?”张颖雪连嘴唇都在哆嗦。

“不可能,他的死,应该是偶然才对。”我不置可否,拿起手机一边拨打一边说:“现在最重要的是报警,所有的事情,都交给警方处理。

“这些东西,不是我们胡乱猜测,就会有结果的!”

“管他什么结果。我们会不会死?会不会?”张颖雪歇斯底里地大吼,用一种仇视的眼神盯住我,“都怪你,是你让我们玩这个游戏的。如果我死了,作鬼都不会放过你!”

“都说了,这只是巧合。”原本就很烦躁的心,更加地烦躁了,我也吼道。

“什么巧合?!你们看到吗?”张颖雪古怪地笑着,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巧合会让一个人临死时,产生那种表情?

“你看徐汇最后的表情,就好像是看到了什么让他的大脑恐惧到无法负荷的东西……”

“不要再说了!”我不客气地打断了她,“你们现在各自回家。我留下来,等警方到了后做笔录。”

看了一眼在身旁发呆,神情木然不知在想什么的周超凡,我道:“你跟着你堂哥回去,多陪陪他。”

他抬头望了我一眼,身体哆嗦着,语气更加结巴了,“小汇怎么可能死?他怎么就这样死掉了!”

“谁知道呢?”我叹了口气,心情十分沉重,“或许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些我们所不知道的东西吧。

抬头望天,蔚蓝色的碧空一望无际,没有任何白云,只有和煦的阳光和舒服的颜色。

可惜,这美丽的一切,都已经被人类玷污了……
15 第十一章 揭密
周超凡浑身一颤,紧张地将袖子拉起来。

只见一个个暗红色像是臃肿的手掌状的痕迹,挤满了皮肤,它们像是蠕虫一般地蠕动着,恶心至极!

夜,又是一个没有星星、月亮,暗无天日的沉重黑夜。

乱葬岗。

风依然很大,虽然并不清楚这里的风,究竟是从哪里吹来的。

一个单瘦矮小的身影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后,这才悄无声息地搬动身前的一个墓碑。等他将其移开,居然露出了个可容一个人勉强出入的洞口。

那个人再次确认没人看到后,这才钻了进去。

通过狭窄弯曲的洞穴走廊,过了大概一分多钟,才来到个大约有二十多平方米的隐密石室里。他开始在石室中央点起蜡烛。

烛光幽幽的,不亮,却闪烁着青绿色的诡异光芒。那人站到正中央的石台前,然后摆弄着身前的东西。

过了许久,他才满意地笑了。那笑容异常地残忍和开心,就像即将要做什么赏心悦目的事情一般。

就在这时,好几束手电筒的光芒,射在了他的脸上。猛地接触到强光,瞳孔收缩,他立刻用手遮住了眼睛,身体也因为震惊而微微抖了一下。

“哼,果然是你。”一个声音从出口的位置响了起来。

“你们想要干嘛?”那人的声音结巴着,他抬头,从来人的身上,一个一个地流览过去,猛地浑身又是一阵,惊讶地叫出声来,“你怎么没有死?”

“看到我没有死,怎么你一副很惊讶的样子!”徐汇得意地冲那人说道:“我的演技很好吧。”

“什么啊,我演得也不错。当然,颖雪也是可圈可点的!”许睫不分场合地兴奋抢功。

“屁,那时候,你们谁都不知道我在演戏!不然又怎么会骗得了他呢!”徐汇嘿嘿笑着,眼神却冰冷地望向那个人,“我们几个究竟哪里得罪你了,为什么你想要我们死?”

“小汇,你在说什么?我怎么会想你们死呢。你们是我最好的朋友!”那人结巴得更严重了。

“朋友?你真的当我们是朋友吗?”我向他走了过去,“那栋楼的事情,全是你搞出来的吧?虽然不太清楚你用的是什么方法,不过,应该和这个石室有关系。”

随意打量着这个石室。这个不大的空间,似乎已经有十多年岁月了,应该和这个乱葬岗是同一个时间段。

石室正中央,有个半人高的石台子,上边摆了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古怪东西。虽然不认识,不过却让我的背脊,感到了阵阵的寒意。

“这些都是什么东西?”我上前,想拿起一件仔细地观察,却被那人猛地推开了。

“不要碰,它们都是我的,统统全是我的宝贝!”他紧张地将那些东西拥在怀里,眼神狠狠地盯着我,那种恶毒的视线,让自己全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周垒木然地瘫倒下去,他无力的坐在地上,喃喃问道:“为什么?为什么你就连我都想要杀掉?”

我满是同情地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对那人道:“怎么,我们都追到这里了,你还不想承认吗?周超凡!”

周超凡望着我,声音也不再紧张兮兮地犯结巴了,只是冷冷地说:“动机呢?我没有任何动机!”

“你有。”我在他的视线中感觉非常不舒服,又不愿意示弱地回瞪他,“知道什么是人格障碍吗?”

见所有人都迷惑不解,不明白我提到这个专有名词,到底有什么目的,我这才解释道:“所谓的人格障碍,意思就是有些人的人格特征,有显著偏离正常的问题,这是种心理病态,患有这种病的人,他的人格特征的偏离,使得他形成了特有的行为模式,并且会对环境适应不良。

“人格障碍可分为偏执型、分裂型、反社会型、冲动型、表演型、强迫型等。他们会因为许多不经意的小事而记仇,这些小事,会在脑海里无限地扩大,到达他再也无法忍受的程度。

“那时候,他的大脑会做出错误的判断,认为不毁灭对方,自己就会被对方杀掉。最后害人害己,这样的病例造成的社会悲剧,数不胜数。”

微微顿了一下,我又道:“周超凡,你就患有这种病!”

周超凡冷静地反驳道:“你有什么证据?”

“现在没有。”我冷笑,“不过如果需要,我倒是可以找你的心理医生,要你的病历卡。当然,和你关系最好的堂哥,似乎也可以证明吧。”

我指了指周垒。周超凡望着那个眼神涣散的堂哥,突然笑了起来,笑声中充满了怨毒。

“不错,那栋楼里的事情,都是我搞的鬼。”他哈哈大笑着,毒辣地看向我,“你知不知道,从小,我就是个很不起眼的人,受人欺负,被人排挤。

“我尽量地伪装自己,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包在蜗牛壳中,不论怎样都不把头伸出来,和这个世界接触。我以为这样,自己就不会再受到伤害。没想到,我被伤得更深了!”

“你!还有你!”周超凡指着徐汇和张颖雪,吼着:“国中的时候,你们是怎么欺负我的?我就连回忆也不敢,说!你们该不该死?该不该!”

两人在他的眼神逼视下,同时低下了头,不知道是因为羞愧,还是因为害怕。

“那我呢?我从来就没有欺负过你,为什么你还想害我?”许睫气得脸发青。

“你更该死!”他瞪着她,“你明明知道我喜欢你,还主动和我说话聊天,还闯进我的世界里。我给你写了情书,你居然把它贴在了校园的布告栏上。

“我被所有人嘲笑,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痛苦地走到楼顶,想跳下去死了算了,可是我还是没胆子。我要报仇!”

“哥……嘿嘿,你知道,我为什么恨你吗?”周超凡嘴角咧开一丝诡异的笑,“我真的好恨你。你又笨又蠢,为什么还有人要和你玩?为什么你居然会有那么多朋友?

“我恨你,一定是你在我身旁,把我所有的朋友都抢走,我恨你,恨不得你死掉!”

他怨毒地大笑着,周垒却丝毫没有反应,似乎已经痛苦得晕了过去。

周超凡再次望向我,“老天总算有眼,让我偶然间发现了这个地方。当一个默默无名的人,突然发现自己可以主宰人的生死的时候,一切都变得有趣起来。

“真的很有意思,只要我想谁死,谁就一定会死,我的人生也变得有价值起来。讨厌的人,我要他们统统都消失!”

他的笑容扭曲起来,“夜不语,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

“我怀疑你,也是很偶然的。”我沉声道:“先从一开始讲起吧。赵韵含不知从哪里听到了那栋阴楼里发生的种种事情,然后跑来问你。你害怕事情败露,就假意寻求我的帮助,事实上,你根本就不信我有解开谜团的能力,而我确实不可能解开。

“但是,在调查你堂哥的时候,由于资料够详细,我偶然发现,你居然患有人格障碍。原本这场召灵游戏,是用来打赵韵含主意的,她常常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我觉得,或许她和这些事件,应该有什么联系,最少,也应该知道些我不清楚的内幕。

“但是,我知道你有人格障碍后,再想起你对自己的堂哥无微不至的关心,就临时改变了主意。我直觉地认为,你应该和那栋楼里的事情有关联,于是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游戏。然后和徐汇串通好,要他装死。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先去检查他的尸体,然后把你们都赶出去的原因。只要不细看,你应该发现不了这是骗局。”

“原来你把我们都给骗了。”赵韵含轻柔地问:“但是费尽心机,你到底想做什么?”

“目的很简单,而且也成功了!”我笑,“一般人格障碍其中有个特征是,越是痛恨的人,越是关心。从许多案例证明这些患者杀人,都是按照自己痛恨的顺序谋杀的。先是最恨的人,然后是比较恨的。恨意在他们的大脑里滋长,然后毁灭他人,或者自我毁灭。

“我相信,如果这些事件和周超凡有关,那么在他的心中,应该有个顺序。不管怎么看,徐汇都不应该是下一个。

“玩那个同龄游戏,只不过是为了看看,你还有谁想害死罢了。如果突然有个不应该现在死的人死了,凶手自然会心急,以为自己的方法出了什么问题!”

我望向周超凡,“记得你还要我详细地给你解释,关于降头术及蛊的种类,方法以及注意事项吧?当时我就有些奇怪,为什么你会对这些产生那么浓厚的兴趣,于是下意识地在话里设下了陷阱。

“就是这个让你产生了压力,你从我这里了解到,这些法术的东西是不能乱来的,一不小心就会反噬。你怕死!就一定会回来看看出了什么问题,结果真的被我给猜中了!”

“夜不语,你真的很聪明。我的计画里,每个人都站对了位置,只有你!

“为什么你就不能好好地当你的悲剧角色,等待死亡呢?”周超凡的声音依旧冷冰冰的,但表情却显得十分恼怒,似乎恨不得一口吞掉我。

“这些东西,应该是蛊或者降头术的其中一种吧。”我淡然道:“有个问题。为什么要害张宇、徐舜鸿和张小乔?

“他们根本就不认识你,更谈不上得罪过你了,他们都是无辜的!”

“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无辜的人。他们只不过运气不好,变成了我的实验品罢了。夜不语,你以为,你就很干净了吗?”他恨恨地说:“你这家伙,根本就不顾别人的感受和死活,不论什么事情,都是固执任性地想做就做。

“你说我人格有障碍,难道,你就没有吗?恐怕你的心理,比我更畸形。”

他的视线让我头皮发麻,心里没来由地一阵阵恐惧。

“不过,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周超凡又笑了起来,越笑越阴森,“你们都受到了我的诅咒,你们知不知道,你们就快死了!”

“超凡!停手吧,快要死的是你。”一直沉默着的赵韵含,语气中带着一种悲哀的音调,“不信,你把外衣脱下来,看看自己身上,你已经被反噬了。

“这种邪门的东西,不是外行人能够操控的!”

周超凡浑身一颤,紧张地将袖子拉起来。只见一个个暗红色像是臃肿的手掌状的痕迹,挤满了皮肤,它们像是蠕虫一般地蠕动着,恶心至极!

“怎么会这样!这些是什么?怎么了!我怎么了!”他恐惧地将外套撕扯下来。

不光是他的手臂,只要是皮肤上,都有那种恶心的痕迹,那一道道似乎是催命符的东西,如同刺青似的,还在不断地繁衍、增加。

“快把你手里的东西砸掉,不然你会死的!”赵韵含急忙大喊。

“我不要!除了这些,我就什么都没了。”他吼着,将手里的东西死死地抱住。突然,周超凡的呼吸急促起来,他瞪大了眼睛,死死地望着我们身后,神情里流露着莫名的恐惧。

呼吸越来越急促,他的喘息声,大到整个石室都在刺耳地回荡。

猛地,他的手一松,栽倒在了地上。眼睛,依然没有闭上,只是恐惧而无助地伸手,想要将散乱掉落的那些古怪东西捡起来。

他拼命地伸出手,可是怎么也构不到,嗓子里只会发出“咯咯”的痛苦求助声。

我不忍心地将东西捡起来,塞进了他怀里。

这一刹那,他笑了,有生以来笑得最开心的一次。带着这份甜美的微笑,他的时间,永远停止了……

“他死了。”赵韵含怜悯地叹了口气。

“那我们怎么办?他倒是死了,可是我们身上,不是有诅咒吗?我们真的会死。”徐汇依然脸色煞白,急道。

赵韵含鄙夷地看了他一眼,淡然道:“放心,他死了,下的咒也就自然解除了。你们都不会有事的。”

“这个世界,谁又是干净的呢?”我望着石台苦笑,“周超凡的人生确实是个悲剧。”没有人天生就会有人格障碍,只是周围对他的影响,以及他的自闭,让他没有办法和其他人相处。他真的太傻了。“

这个傻瓜有一句话,却是对的。

这个世界,真的没有干净的人,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患有人格障碍。只要在适当的情况刺激下,就会显露出来。这样的人,恐怕比他更加地恐怖吧……
16 尾声

“小夜,你认识徐汇、张颖雪和许睫这三个人吗?

我在他们的联络薄里,都发现了你的电话号码。“

“我认识,怎么了?”

心里,微微荡漾开一丝不安的感觉。

赵韵含没有给任何人打招呼,就转学走掉了。

她的秘密,对我而言,成了一个永远的谜。

为什么她会知道那么多东西?为什么她会出现?那个乱葬岗的石室,是不是也和她有某种联系?

还有,那个神秘的符水化骨方法。

这些,我统统都没有来得及去问,这个吵着要当我老婆的人。

接下来的时间,一切慢慢地平静了,没有颠簸起伏的事件,徐露和沈科也重归于好。问他们,他俩却怎么样也不肯告诉我。

每当看到徐露常常一副小女人般的幸福模样,我就心里痒痒的,想要去调查个一清二楚。

阴楼在那个事件后,就再也没办法租出去了,屋主只好拆掉它,准备在原地盖一座大型购物中心。

据说,乱葬岗也要有计画地迁移走。只是这一迁移,世间又不知道会多了多少孤魂。

平静地过了一段时间的安稳日子,某一天,表哥夜峰突然打来电话。

“小夜,你认识徐汇、张颖雪和许睫这三个人吗?我在他们的联络薄里,都发现了你的电话号码。”

“我认识,怎么了?”心里,微微荡漾开一丝不安的感觉。

“他们三个在昨天夜里十点左右,死在了家里……”

第十部 痕迹完
1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序
所谓“永远”

这本书,又是自己独自写序,想一想,似乎已经有两本的样子,没有找到替死鬼了。不过,再仔细想一想,就算找到替死鬼,似乎序自己还是逃不掉。

最近翻相册,又看到了那张照片。那是七年前的老照片了,没有人,只是慌乱地远远照着夕阳下,朦胧的海面。背后被自己写满了丑陋的文字─西雅图的海港,是一个伤心的地方。

曾经有一个女孩在大海前说爱我,也是那个女孩,她流着泪,哀求我不要离开。

我不置可否地一笑,默然望着她那张哭泣着的脸。那张绝丽的脸,带著令人心碎的泪痕,却阻挡不住我那自认伟大的脚步。

文字描述的是我的初恋,那时正是离开美国的时候。那个女孩从波特兰开车追我追到西雅图,我终究还是没有留下来。

那年我十七岁,随着风中飘逝的,不但有自己的初吻,还有初恋……

想起来,二十四岁的自己,似乎早就不存在那种就连手牵手都会脸红的青涩情感,脸皮也厚到就连长城拐弯处的城墙也不遑多让。

有一年我爬长城,居然惊喜地发现自己脸皮还算是挺薄的,至少挂着那么厚的脸皮,还是能轻松地挤过去。笑

说到长城,掐指算一算,前前女友已经不在很久了。

诸位看到这本书的时间,再往后推一个月,就又到了她的忌日。这本书,就权当是纪念她的存在,或者纪念她的曾经存在吧。

快有三年了吧?时间真的过得好快。记得那年的耶诞节,北京下着鹅毛大雪,她做完化疗,强迫我推着她去爬长城。

那天居庸关的城墙特别巍峨,但是却很冷,冷得就像我心里的温度。她坐在轮椅上,静静地,用手抚摸着刻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那块石头,催促我向上爬。

我就真的向上爬了。每爬一段,就回过头,看她冲我挥手,露出甜甜的笑。这样缓缓爬着,越来越高,直到她慢慢地模糊在了自己飘雪的视线里……

我买了两个同心锁,牢牢地锁在一起,又牢牢地锁在了长城的中段。

本以为能牢牢地锁出一个永远,没想到“永远”没有捞到,就连“短暂”这个小小的奢望,也消逝在了手心中。

哈哈,怎么写来写去,像是在写散文。不应该,不应该!

还是照例说说这本《妖魔道》好了。

总体上,这是一本很轻松,很速食的《夜不语》特别篇,如果要看作是前传也行。我前边写得很轻松,到后边写得差点飙泪,希望大家看得轻松些吧。虽然后边的剧情实在有点悲,算不得轻松两个字。

不论学习还是工作,每一样都很累。能够放松的话,也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休息。天气,又要冷下来了。

下一个故事《宝藏》,我策划了很久。说的是一个特别的发现,让夜不语等人偶然知道了一个宝藏的存在,在寻宝的期间,发生了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由于架构很庞大,为了避免出现《茶圣》那种潦草结束的情况,所以,暂定会连载三本的样子。

肩膀好累,困了,洗澡睡觉。看看手机,居然发现一不小心就混到了早晨七点多,太阳都出来了。

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开始羡慕笔下的夜不语那家伙了。他够有个性,也有条件施展他的个性。但现实中的人,又有几个能做到的?

今年二月底,我去了一趟上海。原本以为十分坚强的自己,第一次感到了寂寞。

虽然我喜欢旅游,喜欢背着背包到处走的感觉,但是,在那个拥有两千多万人的拥挤城市里,我却找不出一个想要见面,想要说话的人。

那时我才发现,自己的皮肤、指甲、脚尖、甚至头发的末梢都充斥着寂寞的痛楚。只要是寂寞的,不论身旁有多拥挤,也不过是留在一个人的城市里。从前随意写下的这句话,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2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梭子一
沉重的夜,滴滴答答的水声幽幽地回荡在这个小镇里,显得那么孤寂,也那么刺耳。

在这个如死的黑暗笼罩的地方,低矮的房屋里没有一丝光亮,也没有任何声音。就连熟悉的打更人也不见踪影,整个小镇,犹如一片死域。

狂风刮得很烈,夜空上没有飘浮云彩,但依然看不到星星或者月亮,四周游荡著令人压抑的诡异气氛,就像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或者,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

死寂继续着。

远处,终于隐隐传来些微可以打破沉默的声响。

是人。

一群人。

一群携带着刀剑,全副武装的护卫。

坐在中央马车里的主人,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淡淡的灯光,从六匹马拉着的大轿子里透出来,隐约勾画出这个主人的身影。

窈窕的线条,长发,慵懒舒服地倚靠在椅子上。应该是个女人,而且,不会太丑。

主人没有说话,护卫自然不会不识趣地打破这份略微沉重的沉默。几十人的队伍里,只有马蹄哒哒的声音,以及车轮转动时的闷响。

离小镇越来越近了,马车开始慢下来。

最前边的一个护卫猛地一拉马头,靠到轿子左侧的窗户旁轻声道:“小姐,已经到芙蓉镇了。现在人倦马疲,我们是不是应该先找个客栈稍微休息一晚,明天一早再上路?”

那位小姐缓缓地用纤纤玉手抵住下巴,像是在思考这个问题,又像是什么都没有想,最后微微点了下头,算是应允了。

那护卫在心里长长地松了口气。这队人马,已经马不停蹄地接连走了两天路,虽然是精锐,可是连番劳碌,就算是铁打的筋骨,也有点受不了了。

他纵马上前,想早一步进到小镇里将客房订下来,随便把自家小姐住的地方打理一下。

这位小姐毕竟出生在大富大贵、位高权重的家庭,什么贵族习惯都沾染了一点,但是最让人郁闷的,就是那种莫名其妙的洁癖了,如果不睡习惯的床、被褥、枕头的话,就会失眠。

唉,出老大的远门,居然还在行李里带着闺房里的大床,这究竟是什么世道!一路上,可苦了自己这群护卫了。

从长安城出发赶往益州,不算太远的距离,走了接近一个月,但却只走了不到一半距离。如果不是时间也消磨得差不多了,这位大小姐,恐怕也不会急急忙忙地要疯狂赶路。

这么长时间,他没少惶恐不安过,如果那大小姐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自己这群大老爷们儿掉脑袋倒是没什么,可就苦了家里的婆娘。

眼看益州还有三天就要到了,虽然一直也没遇到过什么危险,但最好还是更小心翼翼才好。不是常有人说,暴风雨前的风平浪静,最是可怕吗?

不知为何,今晚的他十分烦躁,那份烦躁的心情,甚至影响了胯下的马。自己的马名叫黑风,随着自己出生入死已经五年多了,真正的生死与共。他用手抚摸着马头,用力地皱着眉头,不知何时起,右眼皮就跳个不停。

俗话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恐怕,今晚绝对不会平静。

思索间,已经到了镇口的木陇下,木陇顶上用红色的字体雕着“芙蓉镇”三个大字。那三个字在夜色里红得像血,带着阴沉沉的气息,整个小镇犹如一张狰狞的大口,静静地等待着倒楣的人,走进它的五脏庙里。

有股恶寒袭来,他禁不住打了个冷颤,手紧紧地握着剑柄,用力咬下嘴唇,打马走进了这个气氛诡异的地方。刚一进去,黑风便人立而起,死也不愿意再往前走一步。

都说畜生的直觉最是灵敏,难道,马儿也预感到了危险?

护卫缓缓地将四周扫视了一遍,空无一人的街道,静悄悄的,没有一丝灯光透出的民居,一切都很平常。也不像有埋伏的样子。只是,总觉得这里有点问题……

他毅然下马,往前走,在附近的一家人户前停步,犹豫了一下,然后敲门。

并没有用太大的力气,但门却“吱嘎”一声,打开了。

护卫有点愕然,现在早已不是盛唐时期,最近四处都兵荒马乱,盗贼遍地都有,如果谁还敢像从前那样夜不闭户,不是自己找死吗?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他从怀里掏出火折子,摇亮,就着黯淡摇曳的光芒,走进了房子里。进了大门便是桃屋,屋子中间的桌子上,还整整齐齐地摆放着早已没有热气的饭菜。有三副碗筷,看来是个三口之家了,可是怎么看起来,桌上的东西还没怎么动过?

碗里盛着冒尖的白饭,就像在向自己传递着某种讯息。

飞快地将整个房子搜索了一遍,却并没有找到任何人,心里不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

他从鞘里抽出宝剑,又来到一家人户前,用力地踢开门,闯进去搜查了一遍,依然找不到半个人影。

他不死心,继续找,接连找了十多户人,果不其然,这个偌大的镇子里没有一个人。

见鬼!究竟出了什么事!为什么没人,镇里的人都跑到哪里去了?护卫感觉自己快要疯了,他拼命抱住头,想要将杂乱的思绪理清楚。

难道,遇到大群的强盗打劫?不可能,房子里没有任何翻动的情况,而且里边的人,似乎都在悠然自得地干着自己手边的事,屋子里遗留下的东西,也正说明了这一点。

但是,人呢?他们就好像在一刹间全部消失了,整个镇的人都消失了。而所有的一切,都保留在人消失时的一刹那……

眼前的诡异状况,早已经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这名护卫也当真了得,他转身就往镇口的方向拼命跑。

不管这里出了什么事,总之,不能让大小姐进来。

他飞快地在寂静的街道上跑出S型路线,眼睛隐约看到,大队伍拥着那辆华丽的马车穿过了木陇。

情况危急,就在他要放声大喊的时候,一双僵直有力的手,狠狠地掐住了他的喉咙。

护卫右手用力一挥,手里的宝剑微微一顿,便锋利无比地将那对手臂割了下来。飞快地回身又是一剑,这一剑,狠狠地刺进了身后那家伙的胸口里。

果然是有埋伏,要尽快通知他们不要进来才对!

他想要将剑抽出来,但却意外地遇到了阻碍,似乎被对方的骨头给卡住了。护卫抬起头,却看到了对方僵硬没有任何表情的脸。

这是一个女人,应该还算得上年轻漂亮的女人。可是,就在这个女人身上,自己却找不到一丝人类应该有的气息。

这东西,绝对不是人!或者说,现在的她,已经不能算是人了!

那东西冰冷的眼神犹如狩猎者一般,护卫只感到一阵阵的恶寒,恐惧犹如潮水似地覆盖了大脑的每个角落,身体僵硬得再也没有办法动弹丝毫。

对面的那东西张开嘴,露出了长长的獠牙,缺少了胳膊的手臂胡乱扭动着,这个在平时应该算十分滑稽的动作,现在却变得异常恐怖。

是行尸……

这是护卫最后想到的东西。下一秒,行尸的獠牙,已经深深刺入了他的脖子。

那个已经变成行尸的女人僵硬地抬起头,接着,一群又一群,似乎有无数的行尸,连续不断地从阴暗的角落里,拖着蹒跚的步履,缓慢地走了出来……
3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梭子二
“小姐,到了。”丫鬟青儿轻轻说道。

赵舒雅走下轿子,望着眼前高大的镇国府深深吸了一口气。这里即将是自己要生活一辈子的地方。

虽然明知道一入豪门深似海,更需要在自己将来丈夫的众多妻妾之间周旋,会失去自由,会令自己痛苦。纵使明明清楚一千个、一万个不能嫁的理由,就算再让自己多选择一百万次,自己还是会嫁过来。

因为,镇国府里,有一个自己必须要见的人。

多少年了?她看着秋日街道上飘扬的梧桐树叶,忘了,早就忘了自己等待了多少年。不过,总算等到了这一天,终于又可以和他见面了。

“小姐,老爷出来了。”青儿小心地打断了她的回忆。

赵舒雅微微一笑,摸着自己扎得整整齐齐的头发道:“青儿,我的样子会不会很丑?”

“当然不会,小姐永远都那么年轻漂亮。”

“真的?”明明知道那张口里会说出的答案,她还是不由得安心了许多。现在的自己很漂亮,他一定会喜欢的。

缓缓地抬起头,如繁星般闪亮的眸子里,已经映照出对面的人影。最前一个,便是当今的镇国大将军,也是自己将来的丈夫。

幸福?自己会幸福吧!不管怎样,总算是能再见到他,总算是能永远待在他身旁了。

笑容,如同春天盛开的花朵,慢慢地洋溢在脸上。她带着倾国倾城的绝丽风姿,迎了上去。可是又有谁知道,自己的笑容,仅仅只是为了他而绽放的呢……
4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第一章 妖魔道史
妖魔道,什么是妖魔道?人与妖与魔,当然是妖魔道的基本组成部分,但是,这就是妖魔道吗?

不!当然不是。

造就妖魔道的不是人,不是妖魔,而是时代!每个时代都有妖魔横行的年代,不同的妖魔,不断地游荡在这个世界上,造就着不同人的不同人生。

人类平静安定的时候,妖魔潜伏在黑暗中,静静地等待着机会,等到动荡不安的年代再次来临。

于是,时代造就了英雄。不管是正是邪,有四个传奇人物,一代一代地降临在了这个古老疲倦的大地上!

第一个英雄是个斩妖武士。

背着跨月魔刀的武士,静静地站在山岗上,山岗早已被几百个掠夺者围得水泄不通。

寒风呼啸着,不断掠过武士已经破旧不堪了的衣甲。

武士依旧不语,漠视着周围的一切,似乎咆哮的十月寒风吹在脸上的感觉,远远超过了身旁高声叫嚣的人群。

没有人走上去,因为每个人都知道,想要杀掉他,并不是几个人的力量便能做到的。

生活在这个乱世,需要的是实力,掠夺者都很聪明,当然也足够的狡猾。没人愿意在得到跨月魔刀前,就先丢掉性命,于是有人充分地运用了人类的天性,隔着老远不断地辱骂着,甚至吐出了浓浓的口水,颇有气势。

武士依旧默然。

对峙就这样进行着,无止境地进行着。直到掠夺者中的一个武士忍不住了,他大声叫道:“放下魔刀,我王三一定会放你走!”

其余的聪明人不禁在心里暗骂起来。大家心知肚明跨月魔刀的价值,更明白它的每一代主人一旦握住它后,就再也不愿从身上将它取下,即使是付出自己的生命。

但是,出乎众人预料的是,武士却缓缓地从背后抽出了跨月魔刀,随手丢在了附近的地上。锋利的刀锋寒光一闪,触地便隐没在了黝黑的土中。

那个王三嘿嘿笑着,几步冲上去,便一把抓住了刀柄。

哈哈!发财了!这是我的了!他欣喜若狂地想着,随着风的冰冷,沉浸在得来如此轻易的遐想中。

“妈的!原来,那家伙只是虚有其表!”有的人后悔不已地大骂起来。

但更多的掠夺者,却依然按兵不动,他们暗自盘算着,怎么先杀掉武士,再夺取跨月魔刀,巴不得有人做诱饵先厮杀起来。

不耐烦的掠夺者开始蠢蠢欲动,但又同时唐突地停止了一切动作,原因是一道弧型白光,那道弧光随意地从武士挥动的左手中发出,瞬间将那个武士劈成了两半。

白色的弧光并不奇怪,那是刚入门不久的武士也会用的青刃,奇怪的是它的出场方式和威力,那个不凭借任何武器挥出的青刃,竟然可以在一瞬间,将一个高级的掠夺者一分两段,它的主人会是怎样可怕的一个人?!

掠夺者在惊讶与恐惧中,不约而同地想起了一个流传在这个传奇大陆上的名字。但这也是他们最后一次思考了……

武士的嘴角划过了一丝残酷的笑意,杀戮的时间到了……

三天后,猎捕者中流传开一个画师画出的图画。

上边栩栩如生地记载了一场大战后血腥到令人呕吐的画面。图画下方,还有人用笔简洁地写道:数天前,在屠风岗上,一百八十四个冒险者组成的掠夺者,成群截堵一名手持跨月魔刀的武士,掠夺者无一生还!

据可靠人士证明,跨月魔刀的主人是个来历不明的武士,他的名字叫,风雷月!

风雷月,从这天起人们给了他第一个绰号─死神!于是,他当之无愧地成为了时代流传下的第一个传奇!

时值西元前二十二世纪,汤伐夏桀,两国交战于鸣条。风雷月手持跨月魔剑,将大妖魔桀斩于剑下,将夏朝灭亡。就此,他得到了第二个绰号─斩妖武士。

时代造就的第二个传奇,是个来历神秘的术士。

无人知晓的蚩尤魔殿中,硝烟味依旧浓重。在这个寂静无声地最深沉的迷宫回廊中,响起了许久没有出现过的孤独的脚步声。

烟雾随着那个人的缓慢移动,而极不情愿地飘散向两旁。这是个年轻的男子,大约二十三岁左右,但是俊朗的脸上,却写满这个年龄段绝不该有的沧桑。

回廊似乎对这个不速之客,作出了强烈的回应,两旁的雕像,纷纷放射出强烈的白色光芒。数十个手握巨大锤子的蚩尤卫士,在光芒中走了出来。

男子淡淡地笑了笑,两道白色疾光从手中肆虐而出,顿时,卫士的身上响起“嗤嗤”的难听透电声。卫士们因为这强大的攻击,而麻痹的站在原地,再也难以移动一步。

他依旧缓慢地走着,用着他那种独特的脚步声,扰乱着迷宫的寂静。

当他缓缓地消失在远处的黑暗烟雾中时,卫士们才失去知觉的倒在了地上。

蚩尤魔殿最深层迷宫的最深处,有一个极大的广场。那个亘古不变的神像,依旧屹立在广场的正中央。就是这个雕像,将大魔神蚩尤困住了几千年。

黑影缓缓地走进了广场,漫步到这个神像前时停住了,他用那比迷宫里更寒冷千百倍的眼神,默默地注视着这个神像。

神像在他的注视下颤动起来,就像在恼怒又有不知死活的家伙,闯进来打扰自己的生活。颤动越来越大,最后甚至整个广场,整个迷宫,都在一股神秘的强大力量下颤动起来。

颤动继续着,蚩尤魔殿里所有魔物,都在为神像的蠢蠢欲动而恐惧与兴奋。

是神!它们伟大的神,即将结束三千年的沉睡,神,就要复活了!

但是就在这时,神像却唐突地停止了。就像它从没有动过一样!可是,强大的魔力却没有消散,反而越渐浓重起来!

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吗?苍老的土地上,有灵觉的动物纷纷不安地仰起头,望着万里晴空。

“你是谁?”一个苍老的声音突然从神像中传出,“你不是黄帝那混蛋的子孙,为什么可以解开封印!”

“蚩尤,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主人。”年轻人没有理会它,淡淡地说道。他的声音平缓而富有磁性,但却比他的眼神更加寒冷!

蚩尤愣了一愣,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就如它三千多年来从没有笑过,想要一次笑个够本!

它不断哈哈地笑着,一边用嘲笑的口气说道:“年轻人,解开我的封印是你最大的错误。人类可以打败我,但却永远不要奢望可以控制我和毁灭我。即使是三千年前所谓最强的黄帝也不行,所以,他才会把我封印起来。而你!我会让你付出你鲁莽的代价!”

年轻人依旧漫不经心地看着它,就像在看一个自己已经到手的猎物。

在他的注视下,蚩尤不知为何突然变得非常烦躁,它冷哼了一声,强大的力量在手中不断凝聚,最后,一个巨大的火球出现在了身前。

同时,年轻人也出手了。一道白色的急疾电光笼罩在了蚩尤的头顶,竟然是生死契约之光!

蚩尤内心一阵狂笑。竟然有人用这种低下的召唤诱惑术来攻击自己,他到底在想什么?!

生死契约之光,对有智慧的生物以及死灵,是毫无效果的。蚩尤这个大魔神,不但有远远超过人类的智慧,还有不死的生命!这是菜鸟冒险者都知道的基本常识。但现在,竟然有一个闯入魔殿的年轻术士,无视于这种常识。

他,疯了吗?

答案当然是─不!蚩尤的狂笑凝固在了脸上。它感到有一股强大无匹的精神力量,强行闯入了自己的思维,它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了恐惧……

有如此强大的精神力量的人,他……到底有多么可怕?

蚩尤不断用自己的精神力,抗拒着那个神秘术士的力量,但是,它明白自己终究会因为抵抗不住,而失败在这种巨大无匹的力量中!

回雕像!蚩尤用最后的意志,控制自己的身体,艰难地向神像移动,但是,在快要接触到神像时,停止了一切的动作。

“有什么吩咐?我的主人。”蚩尤缓缓地转过身,跪倒在年轻术士身前,用苍老的声音说道。

神秘的术士微微一笑,冰冷的眼神中划过了一丝残忍的光芒……

十天后,燕国的首都蓟。

就在那一天,这个常常被砂风光临的城市,遭受了有史以来最惨烈的战争。

据活下来的少数人回忆道,那一天早晨的雾气,特别的浓重。数以万计的妖魔,不断地从浓雾中冲出来,向蓟城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进攻。守卫们被这些绝不可能出现的怪物们,打得措手不及。

这场人类与魔怪之间的攻城战,进行了整整十天十夜,蓟城以及从各处赶来的猎捕者、冒险者以及武士,在这场战役里死伤无数,元气就算一百年后也难以恢复。而蓟城巨大的城墙,被毁灭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燕王更在自己的行宫中自杀。

活下来的一些行宫守卫发誓说,自己见到了一个人类术士闯入了皇宫的主寝室,他在燕王的耳边淡淡地说了几句话,燕王便一边高声大笑,一边抽出随身短刃,刺入了自己的脖子……

那个术士很年轻,但眼神却很冷,冷得让人全身会在他的注视下冻结。但更可怕的是,他身后的那个巨大魔物,那……那竟然是一直都只是在传说中才有提到的蚩尤!

而在燕国的历史书上,却这么写道:燕王政二十三年,一个抛弃了灵魂的术士,与蚩尤签下了邪恶的约定,并在当日对燕国首都进行了猛烈的进攻。我王为了保护城市的人民,在皇宫中与这个邪恶的术士进行了惨烈的生死战,最后,壮烈地牺牲在寝室内。

但人类最终击败了这个邪恶的术士以及妖魔,再一次保卫了自己的家园。这又一次证明了,人类才是这个世界真正的主人……

但遗憾的是,邪恶的术士并没有在这场战役中死去,他从此后消失无踪,或许,还在世界上的某个地方,默默地扩展着自己的邪恶势力。

据一些知情人士证明,这个术士来历不明,只是在二年前,突然出现在秦国的边境上。当那里的守卫查问他的名字时,他只说了两个字─无痕。

不管说法怎么样,无痕,这个神秘的年轻术士,就在那一刻,成为了时代造就的第二个传奇。而无可置疑的,炎黄子孙的后代们在恐吓小孩的话语中,从此多了一个叫邪神的人……

而第三个传奇,就如同大家所知道的,他,是个道士。根据他本人描述的,他是个严肃认真的人……但是,为免他的报复,我们还是就这么姑且认为吧……

“姐姐,和我约会怎么样?”一个干瘦的老头坐在某个山洞的角落里,正起劲地向身旁的年轻女术士搭讪。

女术士皱着眉头,瞪了他一眼:“对不起,我对老伯没有兴趣。”

“什么老伯!现在的年轻人真不懂礼貌。我今年才刚满九十三岁而已。年轻力壮、老成有为,和我约会的话,你绝对不会失望的!”老头不满地说道。

“这个色鬼!”女术士狠狠地用杖敲掉一尾石蛇,大声说:“不要烦我了,总之我不喜欢欧吉桑,而且你泡MM也应该看地方。这可是群妖洞,稍一不注意就会惹上一堆怪物。”

“在这里约会也很有情调,就和我交往试试嘛。唉,我这个可怜的孤寡老人,从来就没有年轻的女孩喜欢我。天哪,现在的社会真是黑暗!”这老头还是不死心,抱着女术士的纤细美腿呼天喊地。

“放手死老头,恶心死了!”女术士拼命地踹腿,可惜她很快就惊讶地发现,自己一向自豪的飞腿,竟然甩不开这个干瘦的小老头。

就在这时,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喧闹的声音。

“雷妖叛变了,大家快逃!”有人大声喊道。

不久后,一大堆人便慌张失措地向群妖洞的出口跑去。

女术士抓住一个人问道:“怎么回事?”

那人惊惶地答道:“是一队术士召唤的雷妖全部叛变了,它们杀掉了自己的主人,正朝这个方向移动!”

“有几只?”女术士冷静地问。

“大概有五十多只。”

“如果在狭窄的地方召唤火龙的话,我想,我大概可以慢慢地将它们绞杀掉!”女术士思忖着,刻不容缓地掏出火符,在前方的巷子里布下火龙结界。

那个人一边跑一边回头,像想起了什么,大声喊道:“还有,那些雷妖全都有半王级以上!”

“王……王八蛋!”女术士差些哭出来,“这些话,应该在刚才就对我讲清楚!”

所谓半王级别的妖怪,指的是已经修炼了五百年以上的半精怪。实力根本就不是普通妖怪所能够比拟的。

拼命想要收回火龙,已经来不及了。一群黑压压的影子缓缓地走过来,走进火龙结界,它们在烈火中痛苦地嘶叫着。

不知为什么,妖物总是对术士有种天生的仇恨,它们可以在一堆冒险者中,很快地找出用术法伤害自己的混蛋,然后集体群扁他们。

这群雷妖也不例外,它们怒吼着冲过熊熊火墙,向女术士跑过来,行动出人意料地快。

人类的行动,永远也没有愤怒的雷妖快,很快地,后退的路也被截断了。女术士尖叫了一声,丝毫没有淑女风范地躲到小老头的身后。

“快想想办法,不然我们死定了!”她一边颤抖着,一边冲小老头说道。

小老头不慌不忙地摆出一副无可奈何的神态,“我只是个可怜的孤寡老人罢了,能有什么办法。还是认命地死在这里算了,至少有个漂亮的姐姐做伴,黄泉路上就不孤独了,嘿嘿。”

“有没有搞错!人家才十九岁,才不要和一个又脏又丑的老头死在这里!”她绝望了。

小老头嘿嘿笑道:“其实,办法也是有的。如果你答应和我交往,我就救你。”

“就你?”年轻的女术士止住哭,望了老头一眼,然后很坚定地摇头,“还是让我死在这里算了。”

“喂!你这个没有礼貌的小妮子,至少也要装作考虑一下的样子嘛。真是太打击我了!”小老头沮丧地抬起手召唤道:“以吾之灵魂换来汝之生命,小杰杰,出来吧!”

“汪!”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吼,从召唤阵里传了出来,全身金色的巨大神犬怒吼着,向雷妖扑去,血红的火焰不断从它的嘴里喷出,魔火所到之处,只听见一阵阵嗤嗤的烤焦的声音。

这些凶猛的雷妖在这只妖兽面前,就像砧板上待宰的小鸡一般,它们恐慌地四处逃窜,可惜,这只妖兽的速度实在快得惊人,不管它们逃向哪里都被魔火紧紧地跟着,焚烧着。

几息时间,仅仅几息的时间,五十三个百年道行的雷妖,都倒在这只巨大的妖狗脚下。

“原来你是这么厉害的道士!”女术士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个干瘦到丝毫没有特色的老头。

这时神犬又是一声大吼,它夸张地撕裂开巨大的嘴,朝老头撞过来,居然开口就骂:“死老头子,不要每次都召唤我出来,有时候,也叫叫你那只该死的懒猫。我很累的!像我这么老的狗,本来就已经到退休年龄,该安享晚年了。”

“你!你的妖兽居然会说话!”女术士惊讶地张大了嘴。

“这有什么稀奇的,如果你答应和我交往的话,我就把它送给你。”老头得意的说。

“我才不要呢!”女术士毫不犹豫地摇头,“这个怪物又老又丑,而且还会说话,好恶心!”

“真是没有礼貌的小娃儿。”神犬气愤的用肥屁股坐到地上,唠叨着:“想当年我可是神兽之王,世界上所有没有主人的神兽,都唯我的命令是从。那种威风气势,像你这种小女娃儿又怎么知道!”

“但你还是被抓到了,还是被……哈。”女术士用眼睛瞄了一眼小老头。

神兽像受到了莫大的打击,它一声不哼的,居然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了一支旱烟管,“吧唧吧唧”地抽起来。

女术士的头开始大了,她明白不快点离开这个怪老头,说不定还会发生一些更莫名其妙的事情,那自己不疯掉才怪。

“不管怎么样,还是谢谢您的救命之恩。我可以知道您的名字吗?”女术士例行公事般地感谢道。

“我啊,嘿嘿,就叫我亲爱的小天天就好了,未婚的单身男人,是美女婚嫁的最佳选择!”

“天哪!我早就该想到,是那个老不死的家伙了!”女术士感觉自己已经疯掉了……

杰啸天,时代造就的第三个传奇。这个好色而又糊涂的小老头,是西汉冒险者中道术最高的人。

但是,西汉的年轻女孩们都知道,如果有一天,有一个不起眼的干瘦老头色迷迷地看着你,要求要和你结婚的话,你大可毫不客气地一脚踹在他脸上。因为,那一定就是我们骨头非常硬朗的啸天贤哲了……

至于第四个历史造就的传奇,也是最广为人知的传奇故事,在西元七四一年,缓缓地冒出了历史的舞台。

时值唐末开元盛世以后,安史之乱之间,一个爱穿白衣的年轻男子,带着他的妖怪仆人,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这个自称为“夜不语”的猎捕者,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称他为─乱世枭雄。

很遗憾的是,这四个字,完全不包含任何褒义的成分。有的只是对这个本身没有任何特异能力的主角那种油滑市侩,以及顽强如同蟑螂的生命力,以及好运气的一种嫉妒罢了……
不知道这篇怎么与前面不一样了
也许这就是特别篇的不同处吧
嘿嘿(其实我也才刚刚看到这里)
看下去应该就会越来越明白了~
继续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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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第二章 百足上蔼
白衣如雪。

一个长发女子静静地坐在草地上,乌黑的长发瀑布般散落在雪白的皮裘间,绝丽的脸孔像是泛着幽幽的惆怅,如鹿般微卷的睫毛轻轻地抖了一下,然后,她再次低下了明亮的眸子。

这是某座山的山顶,四周景象异常怪异。山峰重叠,状如屏风,狰狞得像在攀比似地疯狂向天空延伸着。

这座山,一共有大大小小二十七座山峰,每一个山峰上,都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

没植被,也没动物,甚至就连无处不在的虫子,似乎也全都死绝了。

这是一片死地,但偏偏在山最中央的位置,却有个一百步大小的平台。

平台上长满了生机勃勃的绿草,显得和周围的气氛十分格格不入。如果有堪舆师看到,一定会惊讶得合不拢下巴。在风水上,那块草地不但是死地,而且还是凶地,靠近那里,无疑是自寻死路!

但那位绝丽的白衣女子,就平静地坐在那里,坐得那么心安理得,似乎自己在这里,原本便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远处的山涧传来了一阵轰隆隆的响声,女子长长的睫毛又微微抖了几下,她的神色没有任何变化,只是将头埋得更低了。

巨响声越来越近,整座山似乎都在响声中颤抖起来。震动回荡在四面八方,猛地一阵腥风拂过,草地下边的土,像是被某种不知名的力量向上推开,有个泛着红光的庞然大物从地底爬了起来。

来了!

女子刹那间往后跳开,刚好避过了怪物嘴里吐出的黏稠液体。

那些液体一碰到绿草,就发出一阵阵刺耳的“哧哧”声,翠绿的草的所有生机,似乎也都随着白色的烟雾蒸发掉了。

“好毒的孽妖,附近的村民就是你杀的?”女子娇喝一声,从背后抽出宝剑,飞快地向那东西刺了过去。

那妖怪貌似蜈蚣,足有四、五十丈长,浑身有青红道道发亮,爪子也赤红如血,尖端有钩,泛出金色。像是知道女子手中宝剑的厉害,它或是在山壁上翻转,或是在草地上乱跳,并不时卷起,然后弹开身体拍打地面,并时不时地吐出毒液。

就这样纠缠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眼见自己老是碰不到那孽障的身体,白衣女子开始恼怒起来。

她用剑挽出几道剑花,左手捏了个剑诀,然后用力一弹,顿时,有道若隐若现的光芒白链般射了出去,狠狠地打在那头大到有点不像话的巨型蜈蚣额头上。

蜈蚣仰天惨吼一声,尾巴一弯,鞭子似地抽打过去。女子又是向后几个轻跳,险险地将这一击避过。

一人一怪,头对头地狠狠望着对方,似乎很有默契似地没有再出手。

巨型蜈蚣喷出湿气,扬起阵阵沙尘,它的眼睛冒着通红的光芒,愤怒得想将眼前的白衣女子一口吞掉。

那白衣女子虽然面色镇定,但也并不算好受。心里暗自叫苦道,这次可算亏大了,原本接受委托的时候,还以为是什么小角色,虽然被告知过,它前前后后吃了村子里好几十人,却也没太过注意,还以为可以像以前那样玩玩轻松的杀妖,收钱,走人的过场。

没想到一下子,就给自己冒出个百足上蔼,而且,看样子恐怕有千年的道行,就快化成人形成精了。唉,倒楣,如果不小心的话,说不定小命都得扔在这里!

亏大了!不对,应该算赚了!哼,这东西自己找了它快半个月,现在被自己碰到也好。

想着想着,还是越想越不爽,女子干脆吼出了声音来,原本那副冰清玉洁、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顿时被破坏得一塌糊涂。她左手轻弹宝剑,挽动剑华冲了过去。

宝剑不断和千年百足上蔼硬碰,在黑暗的夜里,迸发出一串又一串的火花。

也不知道它的壳是什么材料做成的,不论她怎么砍,都硬是不能留下哪怕一点痕迹。时间长了,反倒是手腕禁不住一连串的力道反馈,虎口发麻起来。

“妈的,什么玩意儿,人家是妖怪,你也是妖怪,怎么就不学学那些十分有前途的妖怪,看到老娘就开跑,省得老娘累死累活地跑任务,你以为这年头赚钱容易啊!”美女已经被气得完全没有了淑女形象,用剑指着那妖怪,破口大骂起来。

不远处山壁上的一堆石头微微抖了起来,石堆后正躲着两个青年男子。左边的男子非常辛苦地捂住嘴巴,努力不让自己笑出声音来。

“老大,很痛!”右边那个男子,长着一张帅到可以让小女生尖叫的脸孔,几撮泛着青黑的头发垂在眼前,脸上却有一种哭笑不得的神情。他的视线,正凝固在右手臂那只将自己往死拧的手上。

“吵死了,难得有好戏可以看,你给我安静点。”手上拧得更用力了,我远望着那个白衣美女,不禁又有一阵想狂笑的冲动。

“老大,真的很痛。虽然我是妖怪,但我还是有神经,会感觉……”

帅气的男子再次诉苦,话刚说了一半,就被我用几乎可以杀掉人的眼神给堵塞住了。

冷汗在额头上冒出来,男子识趣地转移话题,“老大,我们真的不去帮忙?”

“青峰,你有病啊!”我又瞪着他,像是在看一头白痴,“难道,还没看出来那玩意儿是百足上蔼!是百足上蔼,而且有上千年的道行。

“我才不会像那边的那个疯女人一样出去送死呢!还不如坐在这里守株待兔。等它们这两个不同种类、不同理念的生物交流完感情以后,咱们再优雅地去做亲善大使的工作,又轻松又不费力气,嘿嘿,简直就是我个人原则的典范!”

好恶劣的性格!青峰感觉一阵恶寒,不禁打了个冷颤。

自己以后千万不能得罪眼前的这家伙,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就去见阎王了。

虽然阎王和自己也算蛮熟的,不过,被自己的主人给害死,恐怕会被那个死东西活活笑上好几千年吧。

“你在想什么?”我狠狠地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认真给我看着,我去小睡一下。等到他们都打累了,再叫醒我。”

青峰脸上一副吞了好几把黄莲的苦闷样子,忍不住在心里破口大骂了几句。

不过,唉,谁叫自己摊上了这么个主人。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杀孽做得太多了,上天才派了这么个煞星来整自己。

呜呜,主仆契约一生都有效,据阎王那小混蛋说,自己的主人这大混蛋寿命很短,只有一百三十多年罢了。

一想到这里他就想哭,还要受一百一十年的苦,究竟自己还能不能熬到那个时候噢。

以后自己要多多行善积德,吃斋念佛,看能不能让那家伙的阳寿减一点,好早点从苦海里逃脱出去。

心里虽然这么想着,但青峰却一丝不苟地按照命令,将视线牢牢地锁定到了那一人一妖上。

咳咳,先做个自我介绍。

本人是夜不语,著名的妖怪专家〈自称〉,为了世界的和平以及人类的和谐与安定,带着自己的仆人青峰,持续地在这个唐末乱世中,与妖魔鬼怪战斗。

当然,解决问题之后,也会略微地向热情的委托人,收取微不足道的报酬。

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心软,而且又善良,所以常常不忍心收取太多,所以至今还挣扎在贫困线上,为温饱问题四处奔波劳累。唉,想在乱世中聚财,也不容易啊!

〈青峰:以上纯属瞎掰。〉千年百足上蔼的吼叫声更大了,它一弓身体,将自己弹到了空中。白衣女子不敢大意,紧握着剑向上望着。只见它在空中微微地调整位置,似乎想要把自己给压扁。

“找死。”她冷哼了一声,手中剑飞快舞动,一阵又一阵的剑气,带着刺耳的破空声划出,不断打在了百足上蔼的腹部。

那妖怪也是当真了得,惨叫着硬受了这一连串的攻击,身体丝毫不停顿地向下压过来。

女子想要跳开,只听耳边“噗”的声音响起,慌忙闪躲。

有道腥臭的液体从她身旁射了过去,身侧雪白的衣裙上像是被火烧过一般,卷曲地破开,燃起一波恶心难闻的黑烟。呼,还好躲得快,不然小命就不保了。

回身看了一眼,居然发现自己还在原地,恐怕那道毒液,那畜生根本就没有期望会打中自己,只是想将她逼回来罢了,好聪明的妖孽,不愧是要成精的东西!

白衣女子搅动剑气,一边疯狂地向百足上蔼的腹部乱砍,一边拼命突围。

可是,那妖怪似乎早就明白了她的想法,只要她一离开原地五步远的地方,就有一道毒液准确无比地电射而至,将她给逼回去。

眼看头顶那个硕大无朋的坚硬躯体越来越近,如果砸到身上,绝对会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女子似乎绝望地放弃了,甚至闭上了眼睛。

躲在石堆后的青峰实在忍不住了,拼命地开始推还在熟睡中的我,“老大,晓月姑娘要完蛋了。”

“什么要完蛋了?”我揉着惺忪的睡眼坐起身子,没好气地问。

“晓月姑娘!她就要快被那头蜈蚣给压死了!”青峰急道。

“什么蜈蚣!是百足上蔼。亏你还是妖怪,连这种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

“蜈蚣就是蜈蚣,不管它怎么修炼还是蜈蚣,可百足上蔼就不一样,它虽然长得像蜈蚣,可是品种不一样,运气好可以修炼千年以上的话,就可以脱开那层厚壳,变成人类的模样,也就是所谓的成精了。”我悠闲地解释道。

“这些我都知道,可是晓月姑娘……”青峰被我急得脸都绿了。

我暧昧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又更为暧昧地笑起来,“为什么你这么在乎那个又凶又没有道德观念的臭婆娘。难道你对她有意思?青峰,嘿嘿,不行喔,人和妖怪的恋爱,是不会有结果的。”

“谁说我对她有意思了!”青峰气得险些喊出声来。

我毫不在意他那副想吞掉自己的脸色,优雅地用手抵住下巴,慢吞吞地说:“难道我误会了?切,本来还以为有一场轰轰烈烈的人妖之恋可以看看稀奇,失望。”

青峰顿时捂住头,呻吟起来。

见鬼了!为什么老天偏偏让这个性格恶劣的男人,和自己订立了主仆契约。如果妖怪也有自杀这种行为的话,恐怕自己会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因为自杀而下地狱的妖怪。

好不容易才整理好情绪,青峰依然气鼓鼓地盯着自己的主人,“老大,真的不去救她?”

“不去,那个臭婆娘居然敢和我抢任务,让她吃吃苦头也好。”我说得斩钉截铁。

“可是,那个苦头的代价也太大了,搞不好她会把小命给丢掉。”青峰帅气得脸上蒙着一层犹豫。

虽然他是很想出手,但是没有主人的命令,契约会让自己在瞬间失去所有的能力。说不定冲上去,就连自己也会没命。

我舒服地靠在山壁上,漫不经心地望着不远处的战场,一人一怪,一静一动,显得分外地怪异。

风晓月的白色水袖,随着风的方向微微摆动着,这女人,如果不说话的时候,倒确实是个少有的美女。

“真的不救?”又是青峰的声音,他咬着下巴,用好听得不像男人的声音,说出了这四个字。

我皱眉瞪着他,就这样一直瞪得他将头低了下去,这才哑然失笑,“看不出你对那臭婆娘真有那么关心,说对她没意思,任谁都不会相信才对吧。”

“我说了不是!”青峰气得鼻子里都快喷出白气来,帅气的脸孔微微有点抽搐,“不是你在契约里要求我,不能对人类见死不救吗?”

“喔?有吗?”我挠了挠脑袋,“我会那么笨!”

“主人!”看他的神色,如果可以的话,他恐怕已经把我吞下肚子一百次了,而且,绝对不会吐骨头。

“哈哈,青峰,你对人类了解的太少了。”看玩笑开得差不多了,我才指着战场,慢悠悠地说:“你看风晓月,虽然她似乎闭着眼睛做出放弃的样子,可是,脸上丝毫没有绝望慌张的神色。

“虽然那臭娘们的表情一向如此,不过,我相信她一定还留了一个足以自保的绝招。那个绝招的威力一定很大,不但可以让她反败为胜,甚至能令她将百足上蔼杀掉。我们就在这里等着看好戏,就够了!”

“你确定?”青峰呆了一下,明显大脑无法完全处理这个资讯。

“绝对肯定。”我点点头,伸了个懒腰。

风晓月的头顶似乎压下了一整座泰山,闭上眼睛张开结界,虽然能有效地缓解那头巨大的百足上蔼落下的速度,但那东西还是在缓缓地压下来。

就算剑气结界再强,就算可以抵抗那种巨大的冲击力和重量,可是,只要自己的气一顿无法提起来,还是免不了死翘翘的命运。

自己这次实在是太大意了,居然会阴沟里翻船!

还好,还有一张救命的王牌,虽然她非常不想用,会让自己非常没面子,不过,没办法了,总比小命不保要好得多。

就算被那个混蛋、人渣、败类嘲笑……呜,只好用了。

风晓月皓齿轻咬嘴唇,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大喝了一声,“夜不语,你这个宵小混蛋,有空在一边看热闹,也不出来帮下忙,再不出来,老娘就快要没命了,快给老娘滚出来!”

石堆后边的我俩,明显被她这一声河东狮吼给吓了一大跳,嘴巴一时间都惊得难以合拢。
昏!!!不知道哪里有问题,特别篇的后面几章竟然发不了,说什么是发的内容不符合社区指导原则………………
无语ing……


那只好直接发下一章了
sorry
不过这篇是特别篇,应该与后文的关系联系少~跳过应该对后文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吧~
2 第十二部 味道 引子一
亲爱的:

说话不算话。说好给我电话的,结果你还是没打,让我来猜猜你回家后干了什么吧!

首先是看电视,看完电视以后洗了个澡,然后突然感觉很睏,就睡觉了。结果,你还是没有准备考试,也没有拿出日记本写日记。

哈哈,等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估计已经是四月二十一日晚上了吧。如果你打开电脑看信的话,记得把你一天想要做的事情都顺便做了。比如找个题目写申论……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如果你懒得找的话,明晚我会帮你找。

说真的,今晚月光很柔和,但是却不够冷。如果你有望远镜,而且又碰巧睡不着的话,估计可以看到月亮旁边有两颗明亮的星星,那是猎户座的参宿四和大犬座的天狼星。对了,西边天际还有我的幸运星北落师门。

现在已经是四月二十日了,对了。今天的生日花是PaperwhiteNarcissus.花语意味着Inflexible.不要问我为什么会记得今天,理由?以后我再慢慢告诉你。

好了,我再赶一下功课,也要乖乖去睡觉了。

你也要乖乖的准备考试喔,如果挂掉的话,暑假我们都会不好过的。

爱你的唯

“我也爱你,亲爱的。”邓涵依带着幸福的微笑将电脑关上,蹦蹦跳跳的走到窗边,拉上窗帘的同时还不忘往外望了一眼。

寂寥的夜色,二十四层的电梯公寓上空看不到一丝月光,当然也更看不到什么参宿四和天狼星了。她不由的噘起嘴,小声道:“哪里有星星月亮,猴子都看不到一只。哼,唯唯,看明天我怎么收拾你。”

嘴里是这么说,但脸上洋溢的幸福色彩依然没有黯淡丝毫,喝了杯牛奶,重重的躺在软绵绵的床上,邓涵依轻轻拍了三下手,声控灯立刻熄灭了。

四周顿时陷入了一种微妙的黑色之中。

对面的机械钟有规律的发出“咯哒咯哒”的噪音,对于早已经习惯这种声音的自己而言,倒是起到了一种强有力的有效催眠作用。

咯哒。

咯哒咯哒。

午夜十二点多了。

咯哒。

还是没有丝毫的睡意。

邓涵依突然瞪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她耸了耸小巧可爱的鼻子四处闻着。接着,像是在判断什么似的,拍亮了卧室的灯。

似乎有一种什么味道,一股让自己很讨厌很烦躁的味道。

她下了床,在卧室里到处走动,希望能把那股味道的来源找清楚。但是这个徒劳的工作,在持续进行了十分钟又五十秒后便宣告放弃。她犹豫了三十秒,然后出了房间,轻轻敲响父母的房门。

“干嘛?”过了许久,里边才传出疲倦沙哑的女人声音。

“老妈,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邓涵依小心的问。

“怎么?难道着火了!”女人明显紧张起来。

“不是,没有烧焦的气味,是一种很奇怪的味道,就像,就像……”她努力想要找出一个或者多个物体来形容,可是想了半天也没找到。

“好了好了,既然不是着火,管他天大的事情都和我们家没关。”房内的女人不耐烦起来:“小依,你也给我早点去睡觉。明天不是还有月考吗?如果你再不给我过,当心老娘我扣你的零用钱。”

“烦死人了,这种事情人家自己知道!”邓涵依从鼻子里闷出一种类似撒娇的声音,急忙溜掉了。

结果那种古怪气味的位置还是没找到,算了,管他那么多,还是睡觉吧!明天的考试如果真要挂了,今年恐怕都不会好过。

她无奈的用被子将脸藏起来,试图把味道给遮罩掉。

可是那该死的味道却越来越浓,萦绕盘旋在鼻腔里,像是怪异的液体一般,通过嗅觉神经刺激着大脑的位置,恶心的让自己想吐。

不知就这样过了多久,她猛地又坐了起来。全身发冷,身体甚至因为恐惧而微微颤抖着。

那种无法形容的恶心味道,似乎,是从自己的身体中散发出来的。

为什么,为什么自己会有这种味道?好恶心,恶心到想将自己全身的皮肤都抓下来。

邓涵依冲进了洗澡间,放好水,将所有的香熏、温泉精一古脑的倒进浴盆里。

味道,依然没有消散的迹象……

“不够,还不够。”

她疯了似的,用香皂、沐浴乳洗了一次又一次的澡,到最后,只要是带有香味的东西,她便毫不考虑的涂抹在身上。

“没用,怎么一点作用都没有!那么臭,我怎么可能那么臭!”她瘫倒在地板上,双手用力的抓扯长发。

“那种味道,果然是从皮肤里散发出来的。”她呆呆的望着自己白皙的细嫩手臂,许久后,居然傻笑起来:“好脏,好恶心,我要洗干净!”

她到洗衣间拿出一把洗鞋用的硬塑刷子,将母亲的香水整瓶倒了上去,拼命的在身上刷着。纤细柔嫩的皮肤从细白变得血红,皮肤被刷子一片一片的刮破,鲜红的血流了下来,流了一地,就着未干的水缓缓流入下水道中。

她像是不知道疼痛似的,依然不停的刷着,不断刷着。皮肤终于经受不住这种非人的折磨,整片的被刷子拉了下来。

她的头脑因为失血过多,开始晕眩,甚至无力的坐到了地上。可就算如此,她的手却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继续用刷子刷着身体,清洁着那不断散发的恶心气味。

那种气味,似乎自己也曾闻到过。多久以前?多少年以前?似乎刚被埋入棺材里二十多天的姥姥,因为某些原因需要移棺时,打开棺材后散发出的,正是现在充斥在自己鼻中的味道。

尸臭……
3 第十二部 味道 引子二
不论什么故事,应该都有一个开始,也就是所谓的端倪。不过这个故事的开始,倒是颇有些值得商榷的地方。因为,引起我注意的是一条项炼,一条五克拉左右的蓝色钻石项炼。

张可唯这个富家公子是一班的,而我在五班,之所以会注意到他,其实原因很简单,毕竟最近一段时间,老是有人一下课就围在一班的窗台上,将这个班的窗外围得水泄不通,造成了我上洗手间的诸多不便!

这种障碍久而久之后,就算再麻木的人也会一探究竟,何况是我夜不语呢!

再加上那天也实在很无聊,连续打了几个哈欠后,我便将头挤进了那圈俗气的男生女生群里。

好不容易才硬生生的挤到窗户边,居然发现前边的人,已经被后边的人肉长城压得整张脸都贴到了玻璃上。

有趣的是,一班中的人似乎已经对这种情况免疫了,他们见怪不怪的眼神似乎也不时瞟着班内的某个位置。我立刻纳闷起来。

所有人的视线,都是指向一个人,一个长得普通,但是把校服改得像花花绿绿的鹦鹉的雄性生物,一个略有些令人讨厌、为人张扬、不含蓄,但是在校内很出名,经常制造话题的富家公子张可唯。

说到他的传言,似乎真的有许多个版本。

有人说他的老爸是石油大亨,他每天都要换一双全新的不同款式的New&Lingwood皮鞋。这一点虽然有争议的地方,不过我倒是在偶然间,见到他穿过一双同品牌的RussianCalfShoes.英国名牌New&Lingwood创立于一八六五年,专为当地名校伊顿公学的学生制造皮鞋。

据说这款皮鞋由俄罗斯驯鹿皮制作,皮革经人手处理:先将其放入黑麦、燕麦粉和发酵粉中混合,然后再加入酒浸泡,之后趁还没干时,用手加咖喱粉揉搓,最后再放入海豹油和桦树油中浸泡。而我老爸正好也给我买过一双,当时售价一千五百五十美元。

恐怕这次的话题,也在这个奢侈小丑的某个穿戴或者饰品上。不过看人群里雌性生物偏多的趋势,以及就连雌性老师都忍不住朝他脖子位置看的状况来说,是饰品的可能性要大上许多。

就在我下了这个判断的同时,我见到了他脖子上那条蓝色的五克拉钻石项炼,略微愣了一愣,然后我笑了起来。

那条钻石项炼老实说,做工并不算很好,镂金的链子明显属于机器化的量产品。特别之处在于那颗五克拉的蓝色钻石,很美的钻石,周身似乎都有流光缠绕,确实足够吸引爱美的雌性生物的视线。不过这种钻石,是人工的,而品牌,我也恰好认识。

总之最近的人生也实在够无聊的,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也让不太习惯平淡的自己产生了些许受不了的负面情绪。

无聊是很让人烦恼的,还不如临时找些事情来做,比如,给那位暴发户的儿子上一堂珠宝鉴赏课。

我这么盘算着,带着微笑离开。一回到教室,就开始考虑,该怎么将这堂鉴赏课上得他记忆深刻、没齿难忘。唉,现在想起来,所有的一切,似乎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因为还没有等我为他上那堂课,张可唯,在第二天便死掉了。

死在自己的卧室里!据说死掉的样子十分可怖,不过具体是怎么个可怖法,谁又知道呢?

但是那条蓝色的钻石项炼却没有作为陪葬品。张可唯的老爸将这条项炼送给了一班的班花,据说是他儿子临死前的遗言。

那班花在半推半就下,也就接受了,毕竟那么大颗的钻石,只要是女人,似乎都没有办法拒绝吧。虽然明知道接受死人的东西有点会让人毛骨悚然,不过,钻石……

真的好美!

然后只过了一个礼拜,班花也死了。

一时间那条项炼被传为死亡诅咒的源头,本以为没有人敢再接受,不过似乎所有人都妄自强化了女人对钻石的抵抗力,不管那女人的年龄有多大,是老师还是学生,她们的年龄是十六岁,十八岁,还是三十六岁。

只要是女人,当那条带着五克拉钻石的项炼,透过死者的遗言送到自己手中的时候,犹豫再三,最后却依然将它死死的攥进了手心里。

直到死亡。

那条项炼,依然牢固的挂在脖子上,唯一留下的,只是惨不忍睹的尸体,以及最后的遗言─将钻石送给下一位受害者的遗言。

一个多月内,学校的老师和学生死掉了八个。终于,那条项炼没有了踪迹,消失的无影无踪。在以后那段不短的时光里,甚至就连我也渐渐将这件往事给忘却掉了。

只是该来的,依然躲不掉。事情,并不会就此划上句号。
4 第十二部 味道 第一章 古怪班花
“喂,你知道吗?每一次你舔一张邮票的背胶,你就吸收了十分之一的卡路里。”

“喂喂,你知不知道,右撇子平均比左撇子多活九年?”

“喂喂喂,你清楚吗?巧克力含有一种称为苯基的化学物质,跟你谈恋爱时大脑里头可以制造出来的东西一样。”

如果全世界所有的历史老师都和眼前的秃顶老头一样,那么恐怕全世界所有的历史课,都会充斥着无聊和沉默。当然,这句话专指某一类型的人而言,很不巧,我刚好就是其中的一个,而我身后的女孩碰巧也是其中的另一个。

无聊的时候究竟可以做些什么呢?就一般人而言,或许会将课本叠得很高,然后躲在后面瞒着老师看漫画和小说。而有的人会呆呆的发神,有的人流着口水梦周公,诸如此类很俗气的行为。

但是可惜,我不凑巧的不算一般人,而我身后的那个女孩更不算!所以她先选择了比较与众不同的方式消遣无聊,例如用铅笔戳我的背,等我转过头去的时候,立刻装白痴,摊开嘴巴,将非常有韧性的口水从嘴里吊出来,一直吊到三十多厘米居然都还能保持不断。

然后她保持这样的姿势,说出了以上那三段我至今都认为堪称经典的话。

当时的我顿时看傻了,不由自主为这一奇景拍手。

然后我被那秃顶小老头赶出了教室,双手提着水桶站在门边郁闷。

我气恼的往窗内望,那女孩甜甜的冲我笑起来,吐着小巧的粉红舌头。我顿时更为恼怒了,恨不得冲进去,拉住那家伙的舌头狠狠往外扯。

照例做个自我介绍。本人是夜不语,一个好奇心旺盛的男孩,十八岁,未婚,今年刚好高三。而那个好死不死,又开始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向我表演吐面条口水的女孩,叫做曾雅茹,高二分班后就一直霸占班花位置的十八岁少女,同样未婚。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怪怪美少女似乎有一些不为别人所知的嗜好,就是喜欢用她可以离开口腔,吊到足足长达三十厘米的面条唾液吓我。

如果这个嗜好保有男女平等、老少皆宜、童叟无欺的公平态度的话,我也就认了,可惜事实并不如人意,似乎,她只是单纯的喜欢吓我,以此作为打发无聊的游戏。

至少她这一绝技根本就只有本人一个人看到过。在其他人面前,这古怪的美少女永远都是一副大小姐的高贵样子,美丽,有气质,成绩好,又会钢琴、长笛等等数种乐器,好像所有的优点都完美无缺的集中在一个人身上。

所有人都被她漂亮的臭皮囊给迷惑、欺骗了,甚至学校里还有一群为数不少的臭雄性生物,自发的组建了她的数个私人亲卫队和后援会。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她邪恶的本质,这个可恶的口水妖!

虽然说老实话,那种别人做起来会令人觉得恶心的古怪搞笑动作,在她身上虽然也不优雅,但是至少也是一道少有的风景线,不过,我还是有点看不过去。

仔细想想,她对我的这种消遣行为,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高二时候大家都并不熟悉。虽然同在一个班,而位置也没有离多远,但不管她有多灿烂耀眼,自己对她的印象,都仅仅只停留在记得名字的危险遗忘边缘。

高三的时候,直到两个礼拜前,偶然看到她无聊的在课堂上吐口水玩耍,被她发觉后,她就时断时续的在我的视线飘到她的位置时,用口水吹泡泡给我看。

然后到了这个礼拜,这古怪的班花意犹未尽,干脆将位置换到我身后,只要一无聊,就用铅笔戳我的背部。

如果我不回头,她就一直戳,还用手在我的背上到处按,就像在菜市场选猪肉一般。最近,她更发展出了吊口水的绝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想通,她的口水究竟含有哪些与众不同的成分,居然能吊到三十多厘米长,都可以拿去申报金氏世界纪录了!

唉,头痛。

强悍的我好不容易忍耐到下课,那秃顶小老头走了出来,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突然笑了:“夜不语,舒服吧!上我的历史课真的有那么无聊吗?”

“哪会!”我的反应堪称一绝,卑微的道:“张老师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古今中外,文笔极佳,才思敏捷,过目不忘,十年寒窗,博学多才,见多识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文武双全,雄韬伟略,谈吐不凡,谈笑风声,高谈阔论,眉飞色舞,运筹帷幄,言简意赅,完美无缺,一针见血,远见卓识,义正词严,一气呵成,大显神通,出口成章,出类拔萃,出神入化,万古流芳,一本正经,一箭双雕,长篇大论,功德无量,力排众议,力挽狂澜,气贯长虹,气势磅@,气吞山河,坚韧不拔,身体力行,空前绝后,视死如归,英姿焕发,奉公守法,艰苦奋斗,忠贞不渝,舍己为人,大公无私,一尘不染,一鸣惊人,叱吒风云,排山倒海,惊涛骇浪,雷霆万钧,惊心动魄,横扫千军,惊天动地,见缝插针,无孔不入,千篇一律,口诛笔伐,文从字顺,十全十美,无懈可击,无与伦比,励精图治,壮志凌云,高瞻远瞩,忍辱负重,盖世无双,龙飞凤舞,一丝不苟,身兼数职,日理万机,明察秋毫,英明果断,分身有术,孜孜不倦,吾等楷模。

“学生对你的景仰之情有如滔滔长江之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嘿嘿惊天地!泣鬼神!感人肺腑!感人落泪……”〈嘴巴麻木了,后面省略一万字。〉

那秃顶小老头居然不动声色的受用了,满脸人畜无害的微笑:“你当我弱智啊,不要把网上那些回白痴斑竹的白痴回帖拿来应付我。”

敢情这食古不化的老古董居然还会上网,老天啊!这是什么世道!

笑了一阵,那老头才道:“对了,刚才忘了说,下节课我和你们班主任调过课了,依然是历史课,你就好好给我在这里站着!”

我倒!上帝,我夜不语哪里招惹到大慈大悲的您老人家了,您要这么折腾我!无奈的看着双手上那两个渐渐重逾万斤的空水桶,我忍不住就着窗户玻璃顾影自怜。

不看还好,一看差点吓得坐倒。罪魁祸首曾雅茹正隔着玻璃看我,她暇逸的用手撑住头靠在窗台上,嘴角露出美少女特有的微笑。

我气不打一处来,哼道:“不要做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出来,全都是你害的,你怎么赔我!”

她眨巴着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几乎都要贴到玻璃上,犹自道:“喂喂,听说外北门附近新开了一家火锅粉店,人家想去。”〈编按:火锅粉,四川的特产〉

“关我屁事。”我恨恨道。

“你请客!”

“你神经啊,凭什么我要请你!”我声音大了起来,“最近的事情,我都还没和你算总帐呢!”

曾雅茹顿时笑的更甜美了,她一蹦一跳的走出教室,手里还提着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水桶和水瓢。

她无辜的舀了一大瓢的水,倒进我苦苦提着的水桶里,然后皱了皱眉头,似乎不满意的直接将水桶抱起来,打算将满满一桶水全部倒进去。

顿时豆大的汗珠从我的额头上冒了出来,全身发冷的大声喊道:“遵命,大小姐,天涯海角我都跟着您去!”

仔细想想,她的这一连串行为都构得上勒索罪了吧。

“这才差不多!”曾雅茹点点头,掏出手帕温柔的将我脸上的汗水擦拭掉,嘴里却说着不太温柔的话:“下午放学的时候记得在校门口等人家哦,如果你敢放人家鸽子的话,人家就撕破自己的裙子,明天到教务处告你非礼我。”

我汗!看她安然的神色、恬闲的笑容以及平缓的语调,怎么看都不是说得出这种话的人物,不过,我却十分清楚,她绝对不是在开玩笑。

突然觉得,自己和她根本就是同一类人,认定或者想要做一件事情,通常都不会去顾虑别人的感受,如果对方不答应的话,就干脆用些小手段。

唉,以前的十八年这套我都用得顺风顺水,没想到现在居然遇到了克星,人生果然充斥着无数的不可思议啊!

上课铃声响起,克星慢悠悠的用手拍了拍我,走进了教室。

然后那该死的秃顶老头也慢悠悠的走了过来,他来到我跟前的时候特意停了一会儿,发现我的右边刚巧有水、水桶和水瓢等等道具。迟疑了一下,这位博学多才、见多识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文武双全、雄韬伟略的历史老师笑的极为灿烂。

他一边不符年龄的露出灿烂的笑,一边摇头晃脑的抓起水瓢,朝我的水桶里加水……

混蛋!我夜不语今天究竟是招谁惹谁了?!好想哭……

“对不起,人家迟到了!”

悲惨的一天,在无奈的等待中,终于放学了。生平第一次怀念上课的时光,如果那一刻能永远停留住,如果下午永远不会到,或者今天的时空猛然发生了错乱,从中午的时间被突然截断,就变成第二天早晨该会有多好啊。

不过妄想终究是妄想,时间依然不会听从人愿有些许呆滞。我在校门口等待那个古怪美女曾雅茹半个小时候后,她才从容的姗姗来迟,毫无愧疚冲我微笑,说了以上的话。

我沉默不语,搭配着她的步调往前走。

她轻轻拉了拉我的衣袖,温柔的道:“你怎么不问人家为什么会迟到?”

“没兴趣。”我低声答得简洁明了。

“好无趣哦,你问问嘛。问问,求求你了!”她笑容可掬。

我被她烦得受不了,终于勉强的问:“那你为什么会迟到?”

她立刻捂住脸,害羞的回答:“好讨厌哦,这可是女孩家的秘─密!”

顿时,我有股想要打人的冲动。

不过这有着恶劣嗜好的美少女根本来不及注意我的脸色,只是一眨眼间,就拉着我冲进了附近的饰品店。

“阿语,你看这对耳环适不适合人家?”她挑了一对心形的银色耳环,兴高采烈的比在自己的耳朵旁说道,在不知情的人看来,像极了热恋中的小女生。

“不要叫的那么亲热,恶心死了。”我在她的撒娇声中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要管那么多哪,我们不是关系良好的同班同学吗?”

“究竟是谁,哪个和你关系良好了!”鸡皮疙瘩过后便是背脊发凉,能把我搞成这样,这女孩也足够含笑九泉,转世投胎后拿去给子孙后辈炫耀了!

“你的意思是,我们的关系只是人家单方面的维持良好吗?”恶劣女孩的笑容依旧,可是声音却有点变形,双手挽住了我的手臂道:“那么,明天我撕破裙子去教务处……”

我立刻“哇”的一声叫了出来,把周围的人给吓了一大跳。

毫不顾虑四周怪异的视线,我继续旁若无人的夸张道:“好美的耳环,好美的女孩,两个美丽的事物混合在一起,根本就是老天爷鬼斧神工的旷世杰作,亲爱的,这对耳环实在太配你了!”

丢脸丢到姥姥家了,本以为脸皮再厚的人也会忍不住逃掉,何况只是个十八岁大的女孩子,可自己明显估计错误了,这个世界上果然有许多例外,而眼前的这位曾雅茹同学就是个很好的例外典型。

她脸不红心不跳,面不改色的点点头,一副十分受用的样子,对着镜子照了许久。

最后她才对店里的小工道:“请帮我包起来。”

然后她的视线再次凝固在我身上。

“干嘛?”我被她看得有点不自在了,迟疑的问。

“这位先生。”她又挽住了我的手臂:“似乎你忘了掏钱了。”

“为什么我要掏钱?”我狐疑。

“因为人家买了耳环啊!”她说的理所当然。

我更纳闷了:“为什么你买了耳环我就要掏钱?”

“道理很微妙。”她用手指在我的手臂上画圆圈,“你刚刚不是叫人家亲爱的吗?你的亲爱的买了一对漂亮而且被你大力赞赏过的耳环,难道你不应该为你的亲爱的付款吗?”

“这个道理,真的有点微妙了。”我哭笑不得起来。

“那,我明天撕破裙子去教务处……”

“店长,能刷卡吗?”郁闷,我为什么要受她这种无聊而且单纯的威胁?

占了我小便宜的班花一路上不顾别人眼光,兴高采烈的不知道在高兴些什么,带着一脸的满足用力挽住我的手,闲逛到了外北门。好不容易才走进店里要了两碗火锅粉。

然后,我愁眉不展的望着眼前碗中的事物,有点大汗长流的窘迫味道。

一直以来,我都不怎么能吃辣的东西,而火锅粉这种东西又特别辣,再加上一般女孩子都很能吃辣,何况是曾雅茹这种怪胎型美少女,她就连吃辣椒都特别强悍,要了两碗超辣的。

看着碗里不断漂着的红通通辣椒,我承认,我怕了!

“阿夜干嘛不吃?”她用优雅的淑女姿势飞快扫荡着自己的那碗火锅粉,好不容易才抽空抬头看了我一眼。

“我不饿。”我的语气里有一种委屈的成分。

“不可以挑食哦!”她一边说,一边不客气的将我的那碗也拉了过去,“挑食的孩子长大了会变坏!”

我撇了撇嘴,暗自嘀咕着:“放心吧,被你这样骚扰,在我没变坏之前,恐怕就已经受不了自杀了!”

“你在说什么?”她又抬起头望我。

我背上寒气直冒,条件反射的道:“没什么,只是在回忆你那条超长唾液面条的成分和构造!”

她“噗嗤”一声笑了起来,脸不知道是不是辣的原因,变得很红,“阿夜,你真的超有趣的。一般人看到我这个样子,恐怕早就说出去了,你不但没大嘴巴,还心甘情愿陪我这个可怜的小女生,跑这么远来吃粉。”

我哪有什么心甘情愿?根本就是你在逼良为娼,不过这番话,当然是不能说出口的。

“阿夜,你知道吗?据说女孩子的唾液是甜的。”她的声音突然小了起来,害羞的低低说道:“你……想不想尝一尝?”说完就轻轻闭上了眼睛,樱桃色的小嘴微微张开,露出粉红小巧的可爱舌头。

我一愣,然后斩钉截铁的摇头:“不要。”

“切。”曾雅茹明显有点失望,哼了一声咕哝着:“这招居然没用。”

这个女孩到底想要干嘛?

我有点摸不到头脑,用力甩了甩头。算了,不想了,总之女孩子这种生物原本就不是我能够理解的。

正郁闷着,似乎觉得两个人相对沉默非常无聊的曾雅茹又开口了:“阿夜,听说你遇到过许多灵异事件,那是真的吗?”

“谁说的?”

“沈科,还有徐露。据说他们跟着你,也遇到过一两件非常不可思议的怪异事情。”

哼,果然是那两个不可靠的大嘴巴。︿沈科和徐露的事,参见《苹果》、《风水上、下》。﹀“别傻了,我只是个普通的高中生,善良的一般市民罢了。”我笑的有些勉强。

“那你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吗?”她将头枕在手臂上,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

我摇头:“当然没有了,鬼鬼神神的东西都是骗人的。所谓的怪异事件或者灵异事件,不过都是现今的科学暂时无法解释罢了,不代表不能解释。或许在不久的以后,这些我们现在为止都无法置信的东西,会变成一种普遍现象也说不定。”

曾雅茹迷惑的用手指按住嘴唇,“阿夜,你的话好官方哦。”

“你管我,总之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我不耐烦的道。

“嗯,没有鬼。那你的意思是,也就不会有什么芭蕉精咯?”

我顿时大笑起来:“你是三岁的小孩子吗?居然还相信芭蕉精什么的。”

“人家是女孩子,当然会对神秘的东西感兴趣了。阿夜你要知道,现代人大多数都不会管科学什么的,只有提到科学无法解释,才能稍微引起人的注意,这是一样的道理嘛!”

汗,哪里一样了?我懒得再和她争执,摆手道:“算了,就当你对。”

“你在敷衍人家!”曾雅茹气鼓鼓的嘟着嘴巴,可爱的模样根本令人想像不到,她会和早晨那个将非常有韧性的唾液吊了三十多厘米长给我看的女孩,是同一个人。

“那我怎么样才算不是敷衍你?”我的语气实在很无奈。毕竟通过一个多礼拜的亲密接触,自己算是稍微了解这个可爱美女的本性了。

“这个其实很简单。”她偏着头眨巴着大眼睛,“例如明晚陪人家一起去做一个试验。”

“试验?什么试验?”我直觉感到有点不妙。

“是个很单纯的试验。”曾雅茹无辜的用卫生筷在桌子上写字,“那个,三班有个叫做杨心欣的女孩子你认识吧?”

“听说过,三班的班花。”

“那个女孩子很铁齿,非说世界上根本就不会有芭蕉精什么的。”

“那和你有什么关系?”

“这件事说起来就有点复杂了。”她脸色开始泛红。

我看着她,“没关系,寡人有的是时间。”

她急了,“这个关系说起来很微妙的!”

“洗耳恭听!”

“嗯,那个,事情就是我和她打了个赌。约了明晚去试验看看,会不会勾出个芭蕉精什么的出来。”她不好意思的露出了甜甜的笑。

顿时,我的头又大了。

老天爷,这件事情实在不算微妙,更不复杂,根本就是两个漂亮的女人看对方不顺眼很久之后,早晚会一触即发的战争嘛……

5 第十二部 味道 第二章 芭蕉精(上)
什么是芭蕉精?相传,芭蕉树受日月精华后,便能成精,幻化人形。另有说法是芭蕉树身沾到了人类的血液,就算只是一滴血,也能使芭蕉树成精。

夜阑人静,明月当空,往往就是芭蕉精出没的时候,它们专找单身男女为目标,若对方已有心上人,芭蕉精便幻化成他们的心上人;若对方没有意中人,它们便幻化成俊男美女。

传说,如果芭蕉精是幻化成美女,它们多是身穿飘逸透明的衣纱,或是白衣裙;若是幻化为俊男,则衣着整齐。它们的目的,当然是要跟单身男女上床,而被它们缠上的人,不但会变得面色苍白,而且食欲不振,人也会渐渐消瘦,慢慢步向死亡。

我所在的小城市位于西南部,芭蕉树原本就很少,但很不凑巧的是,学校老校舍后边竟然还保留着面积大概有五十多平方米的芭蕉林。

据说那里曾有芭蕉精出没,再加上好死不死的,几年前有几个升学未成的学长学姐一时想不开,爽快的吊死在那里边,于是那片芭蕉林的怪异谣传就更多了。

学生时代,似乎每个人都会对这些神妙诡异的事情感兴趣,多多少少玩过一些召鬼的游戏。

而我,几乎什么游戏都玩过,就某一方面而言,恐怕算是个资深的神棍了,只是经历了那么多怪异的事情,心底总会对这些东西有些抵触,虽然同样是不相信,不过那种所谓的不相信已经不再是以前那种绝对。

所谓敬神鬼而远之,古人的这句话还是有它的道理的。可惜天不从人愿,原本死都不愿去的我,最后还是受不了曾雅茹的折磨,在第二天夜里来到了旧校舍。

说起旧校舍,据说还有一段相当精彩的历史。

这所重点高中已经有七十多年的历史了,从小私塾开始办起,经历了风风雨雨后,终于在五十多年前变成小学。经历了漫长的演化,最后才顺利转型为高中、国中、小学三位一体的大学校。

而旧校舍刚好是这段历史的见证,它修建于一九五九年,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雨摧残,早已算得上危险建筑的校舍,也不过才退休十三年而已。

而导致它顺利报废的直接原因,说来还真有点恐怖,据说是十三年前,有个高三的学长因为迫于升学的压力,夜晚跑去教室夜读,然后从此再也没有人见到过他。

此后常常有人在深沉的夜晚,看到有个穿着老旧高中校服的男生在爬楼梯,从一楼爬到三楼,然后突然消失掉。

那段时间学校的招生率疯狂下降,下降的比前一段时间的那斯达克指数还厉害,校长逼于无奈,一声令下,修建了现在的新校舍。不过对现今的我们而言,那个所谓的新校舍,也是差不多有十多年老龄化的建筑了,属于半淘汰危房。

就在这样的大历史背景下,可想而知夜晚的旧校舍有多可怕。可惜这个世界上不怕死的人一向都比较多,特别是那些看到十米远处爬过的蟑螂,都会叫得比世界第一女高音不遑多让的漂亮女生。

就此,我曾经还有种冲动想要写出一条公式,用以证明,看到蟑螂叫声越大越尖锐的女生,她们在同类的刺激挑拨下,不服输的心态唆使她们越能发挥出强大的勇气,和不怕死的精神。〈PS:所谓同类,指的是和她一样漂亮而且同样受欢迎的女孩,以及和她同样漂亮,但是不怎么受欢迎的女孩。〉

今夜的星光实在不算璀璨,月光也不算明亮。暗淡昏黄的颜色洒在地上,有些说不出的清冷。晚自习过后已经快要十点了。我在曾雅茹的压迫下,从没有关严的后门再次进入学校,躲开警卫,悄悄溜到旧校舍附近。

由于学校为了防止学生乱走入无人地带遇到危险,位处于操场北边的旧校舍早已被一道比较高的墙隔开了,只有一道小门可以进去。不过那道门估计也至少有十多年没有开过,门上的锁早就锈死,恐怕就算有钥匙也没办法打开。

黑沉沉的夜色里,远远的就能看到门前站了四个人,看身影,应该是三男一女。不用猜都想得到是三班的班花杨心欣,以及她的众跟班。

美女身旁果然不乏追求者,只是聪明的女人通常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据说越聪明越漂亮的女人手段越多越毒辣,通常都若即若离在自己众多的追求者之间,从来不会和某一个人靠得太近,也不会和某一个人太疏远。

总之保持最微妙最暧昧的距离,将最大化的资源紧紧拽在手心里。

而杨心欣给我的感觉正是这样的一种人,禁不住又看了自己身旁的曾雅茹一眼,只有她我到现在也猜不清楚是属于哪种性格。

这女孩一直以来都是一副好学生的样子,不会和追求自己的男生走得太近,更不会对讨厌的人假以颜色,怎么看都不像个标准的聪明人。不过以她这段时间把我搞到晕头转向的情况来看,估计她才是真正聪明的女人,甚至聪明到我想像不到的地步。

“你知道吗?下午摘下的玫瑰比清晨摘下的玫瑰更能持久不枯萎。一只被摘掉头的蟑螂可以存活九天,九天后死亡的原因则是过度饥饿,所以还是当场立刻打死好,阿弥陀佛。”曾雅茹一边望向杨心欣,嘴里一边对我说莫名其妙的话。

我挠了挠头,“你以上那番话,和杨心欣小姐有任何关联吗?”

“她像玫瑰还是像蟑螂?”

“都不像。”我摇头。

曾雅茹突然笑了,一副开心一百的样子:“那就完全没有关系。人家只是单纯的,想试试这么说是不是会感觉很酷罢了!”

真是败给她了!我郁闷的和她走过去,杨心欣那伙人也看到了我们,迎上来。那位三班的班花惊讶的望着我,脸上飞快闪过一丝莫名的情绪波动,我看在眼里,却有些莫名其妙。像我这种平凡的高中生,班花级别的女孩应该不会注意才对。

“夜不语同学。”她的声音不同于曾雅茹的稳定和含蓄,而是带着一种活力昂然的勃勃生机,让人一听就会产生好感,果然不愧是班花级的人物,“真的是夜不语同学!太好了,居然可以看到活生生的夜不语同学本人!”

她的高兴让我摸不到头脑,正想习惯性的摸摸鼻头,手已经被她热情的抓住了。

只听她热情的语调不断在耳边响起,“夜不语同学,没想到雅茹真的能请动你!”

“雅茹”?这么亲昵的称呼,她俩的关系应该坏不到哪去才对吧!我皱眉,干笑了两声:“没想到杨心欣同学,居然会认识像我这么平凡不起眼的小男生。”
“怎么会!夜不语同学可是我们女生中口耳相传,声名远播,声势浩大,有如明星级别的人物。人又帅,又去过那么多地方。”开头的那番话听得我飘飘然起来,可是立刻,话的味道就不太对了。

杨心欣兴奋的捂住自己发红的双颊,继续道:“据说你遇到过许多怪异的事情,而且每一次都坚强的活下来了。

“还有人说你是神棍二世的现代版,能够召鬼,可以寓言未来,还有最最厉害的是,听说每个爱上你的女孩都会死于非命,实在是太太太厉害了!好崇拜你!”

这!这根本就是在明赞扬暗嘲讽,听得我忍不住想跌倒。而我身旁的另外一个女生早就不顾淑女形象,笑的差不多倒了下去,曾雅茹那家伙吃力的攀住我的肩膀,笑到完全没力气了。

过了好久,她才直起身来,挽住我的胳膊说道:“心欣,你的嘴还是那么厉害。当心把我好不容易才请来的人吓跑了喔!”

杨心欣一脸无辜:“人家是真的很崇拜夜不语同学嘛,真的!”

“好了好了。”曾雅茹忍不住又笑了一阵,“我们约好的游戏也该开始了吧。”

杨心欣这才收敛起笑容,认真的说:“嗯,差不多是时候了。我这组的游戏者是我杨心欣、周凡、吴广宇和欧阳剑华。”

被介绍到的男生都下意识的挺直身体,冲我们高傲的点点头。

“我这边的人只有我曾雅茹和夜不语同学。”曾雅茹笑的十分恬静。

我望了这群莫名其妙的人一眼,然后向前指了指,“这个,打扰一下。虽然我到现在都还不太清楚你们要玩哪种游戏,不过,恐怕这扇门如果打不开就白搭了吧?”

“没关系,我有钥匙,好不容易才骗来的。”杨心欣冲我甜甜的笑着,然后从裙兜里掏出一把老旧的青铜钥匙。

“剑华,麻烦你把门打开一下好吗?”她将钥匙递给最右边的那个男生,附带的赠送他一个可爱的微笑。

那男生顿时笑的傻呆呆的,接过钥匙就精力无限的屁颠颠朝门跑去。

我四处打量了一番,从附近找来一根钢管。那两位大美女不解的望着我的一连串行动,迷惑的同声道:“请问你在干嘛?”

“等一下会有用。”我头也没抬的答。算了,既然已经答应要玩这场游戏,就稍微认真一点吧。总之,最近也无聊很久了。

等了一会儿,还是没见欧阳剑华从门边挪开。其余的人开始不太耐烦了。

杨心欣眉头微皱,问道:“还没有好吗?”

“快了。”欧阳剑华回答的极度没有自信。

我摇头,笑着说:“没用的,有钥匙也打不开门。刚才我就已经检查过了,钥匙孔里早就被锈坏掉,你这样永远都弄不开门的。”

“那该怎么办?”曾雅茹看了我一眼,“这位先生,看您自信满满的样子,该不是早就成竹在胸了吧?”

“废话,也不看看我是谁。”我冲欧阳剑华摆摆手:“你走开。”说着就用钢管抵在锁链的位置,随便敲了几下,本来就已经锈腐得差不多的锁就“啪嗒”一声掉了下来。

“居然有这种方法!那我花了那么久时间骗钥匙,不是自己找罪受。”杨心欣惊讶的捂住嘴,眼神里异光闪动,“夜不语同学,人家真的是越来越崇拜你了!”

我笑的非常勉强:“恭维的话就不用多说了。现在是十点半,早点玩完,我回去还要吃夜宵呢。”

曾雅茹冲我点点头,首先拉开门,走了进去。

更阑人静,指的是没有人的吵杂声,一片寂静,夜已很深,没有人声,一片寂静。所谓“更”的意思,就是旧时的夜间计时单位,一夜分五更,每更约两小时。

以上,是我最后一个跨过门时,第一时间映入脑海的东西。

被围墙一起拦住的不光是旧校舍和芭蕉林,还有拦腰截断的一小部分操场,走过围墙的门就是剩余的那部分操场。这是常识,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东西。

但不知为何,先我一步进入的人却一动不动的呆愣在原地,像被石化了一般。我不解的顺着他们的视线看过去,顿时,也愣住了。

眼前哪里还有什么操场,只有芭蕉林。密密麻麻的芭蕉树犹如原始森林一般,长在每一块有限的角落上。而不远处的旧校舍,便如同北美洲某个热带雨林高大脱颖而出的破旧遗迹。迎着暗淡的月色,拖出长长的,令人感觉毛骨悚然的影子,一直拉长到我们脚下。

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不知道为何,一进入这里,就有一种不太自在的感觉。

那种感觉十分微妙,仿佛旧校舍、芭蕉林成为了不可或缺的整体。一个阴暗潮湿,生长着臃肿身体的怪物,它静悄悄地看着我们走进来,走进了它的身体。它张开大口,准备将毫无防备的我们全部吞噬下去……

相同的感觉,似乎不只我一个人有。离我最近的那个叫做吴广宇的男生艰难的咽下一口唾液,声音颤抖的小声说:“心欣,我看我们还是别玩了,回去吧。”

“胆小鬼,要回去你自己回去!”杨心欣不服输的噘起嘴,虽然她的膝盖也在不住的颤抖。

“我要回去了。”我毫不犹豫的转身,正准备离开,却被曾雅茹一把拉住。

“你要扔下一个小女生自己走掉吗?”她用可怜兮兮的语调说。

我看了所有人一眼,缓缓道:“总觉得这里有些古怪,我们最好快点离开。”

“哪有!我怎么不觉得?”曾雅茹迷惑的看着我,然后又问其他人:“你们有感觉到吗?”

“刚进门的一霎间,我倒是有些轻微的觉得不太舒服。”欧阳剑华摸了摸自己的心口。

周凡举手道:“我也是有种压抑的感觉,不过现在好了。”

吴广宇满脸的疑惑:“刚才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怕得要命,但是现在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杨心欣的脸色稍微有些难看,她嘴硬的说:“人家从头到尾什么都没感觉到。夜不语同学,你会不会太疑心生暗鬼了?”

奇怪,刚才明明还存在的那种强烈到让我感觉窒息的恐惧,到现在却完全没有了,难道真的是因为自己遇到的怪异事情太多,一有些风吹草动就以为有问题?还是因为这里围墙两端的景象差异所产生出的幻觉?

我再次仔细的打量四周,突然发现,这里的环境确实有点脏乱,透露着萧条和轻微的诡异,但是绝对不会强烈到会令自己觉得危险的地步。看来,刚才果然只是错觉吧!

迟疑了一会儿,我抬起头,望着曾雅茹明亮淡雅的大眼睛,“现在该告诉我了吧,你们想要召唤哪种芭蕉精?”

“芭蕉精也会分很多种吗?”欧阳剑华好奇的问。

“当然了。”我解释道:“一般而言,芭蕉精和召唤者的性别是相对的。也就是说女人召唤出来的会是雄性芭蕉精,而男人召唤则相反。而且它们的样貌也是不一定的,通常会和当时召唤者,脑子里想着的那个人的样子有相似之处。”

我稍微想了想:“据说,只是据说,如果芭蕉精和某个人长得完全一样的话,那个某人就会在当夜死掉,全身的血肉都会被芭蕉精吸光,然后那妖怪就能以那个某人的身分长久的活下去。”

“你知道的真多!”曾雅茹笑的很灿烂:“不过这次的召唤游戏不一样。是心欣提出来的,据说是她老家流行的游戏。”

杨心欣也冲我灿烂的笑:“嗯,那我就来解释一下好了。这个游戏其实很有趣,危险性也不大。

“和一般的芭蕉精游戏一样,也是要找到一株已经结了蕉蕾的芭蕉树,然后游戏的每个人都要用红色的绳子,一头拴住蕉蕾,一头系在左腿的大拇指上,大家围在一起玩一种抽牌游戏。据说只要抽到鬼牌,就可以随意的问一个问题。”

“好乱七八糟的游戏!”我听得头都混乱了,“问了问题以后呢?”

“据说那个问题芭蕉精会立刻给你答案喔!”杨心欣兴奋的说。

“很特别的游戏吧!”曾雅茹笑着问。

三班的那几个男生因为是自己的女神提出的议案,当然是大幅度点头。我却不置可否,皱着眉头想了想,才惊觉这个游戏果然是混乱得可以。

“这个游戏,真的能顺利玩吗?”我迟疑的问:“就一般的召灵游戏而言,都有一定的规律和心里暗示的因素。就因为有这些含糊的不确定因素,才可以让游戏长久的玩下去。但是你们的这个游戏存在许多先天的缺陷。

“扑克牌一共有五十四张,其中鬼牌两张。一个人抽一张要抽掉五十二张,这样的游戏性太繁琐,太不人性化了。

“况且抽到鬼牌后,问的问题也没有任何限制,范围变成了无限大,而且可以拿来暗示的道具却一个都没有。如果第一个抽到鬼牌的人问的问题,没有任何明显或者带有暗示性的答案出现,那么谁都知道这个游戏是假的了。”

“阿夜,你想太多了。”曾雅茹抱住我的胳膊,“本来就是游戏而已嘛。你以为有多少人认为碟仙什么的会真的把鬼请来?根本就没有几个,大家都是为了好玩罢了。

“而且换一种方法说,如果问的问题真的有答案的话,不就刚好证明了真的有芭蕉精吗?这不是更有趣了吗?”

我一时语塞,仔细想想。这个喜欢吊口水的古怪班花的话倒也颇有道理。只是这个游戏应该在今晚不会太长命才对。不过,至少能早点回家吃夜宵了。

想是这么想,可内心那股莫名其妙的不安感依然没有减弱多少。我苦笑着摇头,其余的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还是不要扫他们的兴为好。因为某些自己都说不出来的理由就要叫停有趣的事情,这不是我夜不语的行为准则。

“你们确定真的要玩吗?”我仔细想了想,下了个决定。

“嗯。”众人毫不犹豫的点头。

我笑起来:“那要玩我们就玩大一点,疯狂一点,那样才比较开心。”

“阿夜想到了什么吗?”曾雅茹看了我一眼。

我点头,慢悠悠地说道:“从前在一般的人家户里,每棵芭蕉树的蕉叶,需要每三年砍伐一次,据说这样它们便难以成精。那时候除非是沾了人类的鲜血。”

“你的意思是?”杨心欣脸色有点发白。

“很简单,芭蕉精的游戏最忌讳的就是用一根长长的红线,一端牵住树身,一端牵住自己的脚的小趾尾。”我不怀好意的大笑,“我们赌注放大一点,就不知道你们敢不敢?”

“有什么好不敢的?”还是男生的胆子比较大,特别是有喜欢的雌性生物在场的时候,雄性生物大多都会毫无大脑的,迎面扑向任何轻微以及不太轻微的挑拨。三班的几个男生果然立刻就冲我挺直胸口大放厥词。

我笑的更灿烂了:“那好。我们找一株年龄最大的芭蕉树,蕉蕾也找快要盛开的。每根红色绳子上都要滴上一滴自己的血,还有,红绳也要绑在最忌讳的小趾尾。够刺激吧!敢不敢?”

“太……是不是太过极端了?”杨心欣的声音都开始颤抖起来。

“心欣,不是你说生活太无趣了,都没有刺激感,要玩召鬼游戏的吗?”曾雅茹眉开眼笑的用手指在空气里画圈圈,“该不会,你怕了吧?”

“人家、人家当然不会怕!”杨心欣哼了一声,语气急促的高声说:“反正这个游戏也没什么危险性,而且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芭蕉精的?人家又不是三岁的小孩子!”

“那好,我们开始吧,道具呢?”我挠着脖子慵懒的问。

欧阳剑华举手道:“都在我这里。”

“很好。那么开始选芭蕉树。”我用视线缓缓扫过周围。这里的芭蕉树长得十分杂乱无章,恐怕是长期没有人打理,自由生长的缘故,“大家到处找一找,看有没有树干粗壮,不会太高,但是生机勃勃而且芭蕉蕾也特别大的芭蕉树。找到了互相通知一下。”

其余的人依照我的话都四处看了起来,曾雅茹乘机蹭到我身边,小声道:“阿夜,你还真出乎我的意料,居然提出这么有胆的方法。还说自己不信鬼鬼神神的东西,如果真的不信的话,哪会这么了解?”

我淡淡的道:“行不行是一回事,了不了解又是另外一回事,两者是不能混为一谈的。毕竟像你说的,我确实遇到过几件古怪的事情,虽然到现在还有点对自己的经历半信半疑,不过,多知道多了解一些东西,毕竟不是一件坏事。”

曾雅茹撇了撇嘴:“无趣。你就不能对我笑笑吗?”

我皮笑肉不笑的用力支起两颊的肌肉,无力地道:“你以为我嬉皮笑脸的说以上那段严肃的话,会有任何说服力吗?”

“似乎,好像,真的没有!”曾雅茹恍然大悟,开心的拍着手。顿时,我再次被她搞得无语了。

其实自己之所以会提出那么骇人听闻的游戏方法,也是有考量的。总觉得这里有一些令自己焦躁不安的因素存在,虽然说不出来,又不忍心打断这场游戏,还不如横生枝节,用另一种方法,让这个游戏无法进行或者改变成其他的形式。

物极必反这个成语在任何事物上都说得通,召鬼的游戏也不例外,就一般而言,当召鬼游戏所有的活路和死路都走上极端的时候,游戏本身反而不再存在任何形式的危险性。何况是这种乱七八糟,感觉上根本就是胡乱拼凑起来的游戏。

“这棵树好古怪!”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周凡突然大叫了一声。

我下意识的回头,当眼神接触到他附近的那棵芭蕉树的一霎,整个身体都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不安感觉,更加浓烈了……
6 第十二部 味道 第三章 芭蕉精(下)
就传统而言,整治芭蕉精的方法往往分为四个部分。首先要查出是哪一棵芭蕉树成精。

然后让已被芭蕉精缠上的人,先在自己的大脚趾上牵上长长的红线,线的另一端掉出窗外,静待晚上芭蕉精来。第二天早晨等芭蕉精走后,查看窗外的红线,掉落在那一棵芭蕉树下,那棵树便是芭蕉精的真身。

那个时候,就要等到中午,日头最猛烈的情况下,先砍下已成精的芭蕉树。传说砍下时,树身上会流出血水来,之后,挖出树根,并把树根砍烂。

最后把砍下来的芭蕉树及树根,掉在火埋里烧掉,而且一定要确保完全烧掉后,才可以离去。传说烧树时,树会发出女子的哭泣声。

每棵芭蕉树的蕉叶,需要每三年砍伐一次,这样它们便难以成精,除非是沾了人的鲜血。此外,切勿用一根长长的红线,一端牵住树身,一端牵住自己的脚趾尾。

以上整治的是还算不上厉害的芭蕉精。最厉害的芭蕉精,据说是生长在一种十分特别的芭蕉树上,而眼前的这株芭蕉树就足够特别,其实往深入一点说,根本就称得上怪异!

芭蕉树只有两米多高,但是却很臃肿,树干上长满了因为枝叶掉落而形成的疤痕,一串一串的,看起来让人十分不舒服。

粗略估计了一下,它至少有上百岁的年龄,原本应该翠绿的枝干病恹恹的呈现黄褐色,在月光的映照下,越发的狰狞。而两米处的地方,刚好有个硕大而且长得非常恶心蕉蕾。

“什么东西哦,长得真有够难看的!”

杨心欣等人也走了过来,她捂住嘴厌恶的说。

我皱了下眉头。一般三年不修剪枝叶的芭蕉树就已经很危险了,但是这片明显没人理会的蛮荒之地,十多年都不曾有人进出过,里边大部分的树都没有人打理。

如果传说稍微有点真实性质的话,危险的强度就会加大,但是这棵树,虽然丑是丑了一点,可看起来应该每年都有自动掉叶子。

“就用这棵树好了。”我的视线一直凝结在树身上,许久才淡然道。

“不要。”杨心欣首先反对,“太恶心了。你看看那个蕉蕾,根本就畸形得像个刚死掉的婴儿。一想到要和这种玩意儿有联系,人家就忍不住想吐。”

曾雅茹依然笑嘻嘻的,轻声说:“心欣果然是在害怕,没关系的,不过是个游戏罢了。你不是说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鬼吗?”

“人家才没有怕。”杨心欣忍不住一边偷看那棵长相怪异的树,一边脸色发白:“总之那个游戏根本就没有危险性,怎么玩都无所谓。”

“心欣,真的没问题吗?”周凡抬头咽下一口唾沫,他的声音明显在发抖。

人类果然是一种以貌取人的生物啊!我不动声色的再次打量着那棵树,虽然看样子它确实很奇怪很丑,但是就危险度而言,应该是最低的。毕竟芭蕉精,就传说而言,并不是越老的树上越容易请到,如果限定条件的话,请不到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虽然不过是一场游戏,但还是小心为好。毕竟遇到过那么多事情的我,也不是光吃白饭才长大的。只是,那个芭蕉蕾确实越看越像一个刚死掉的人类婴儿。让人毛骨悚然!

看看手上的表,指针已经到十一点了。虽然并不是请芭蕉精的最佳时刻,不过,安全第一!我缓缓看了所有人一眼,再次确定:“如果要玩的话,就马上开始吧。回家前还可以顺便去便利店买蛋糕吃。”

杨心欣没有再反对,她的众跟班们当然也就没有反对的理由。我和曾雅茹对视一眼,将欧阳剑华背着的袋子拿过来,把道具一样接着一样的往外掏。仔细数了一遍,居然发现东西很丰富,而且还有一把多功能瑞士小刀。

我头大的举着瑞士小刀问:“怎么会有这种玩意儿?”

欧阳剑华干笑了几声:“不是说冒险吗?男人是为了保护女人而存在的,如果女人有危险,当然应该手持刀剑,横刀立马,那个男士优先,迎着危险扑上去!所以本人就冒着天大的危险,把老爸的刀给偷了出来。”

我捧场的鼓掌:“有必要吗?你当这里真的是原始森林啊?”

他摸着后脑勺傻乎乎的笑,对我的话满脸不在乎。算了,我将红绳子分成六根,每一根都分别系在那个畸形的蕉蕾上,然后分给其余的人。并在树的周围将六根白色的蜡烛点燃。

脱掉鞋子,将红绳的别一端拴在左脚的小尾趾,最后用火将瑞士小刀开罐器的尖锐处烧了一会儿去毒,再将右手的中指刺破,将血涂在了绳子上。众人被我那一连串流畅的动作唬得一愣一愣,在我的再三催促下,这才依次把形式上的规矩做完。

接着便是正式的游戏了!

大家围拢在一起坐成一个圆圈,就着昏暗的蜡烛光芒,缓缓将崭新的扑克牌洗到非常零碎后,这才放到中央位置,由逆时针方向一个一个的按照顺序抽下去。

已经是十一点过十分了,刚才还似有若无的月光消失的无影无踪,只剩下烛光随着秋日的微风轻轻晃动。不时爆开轻微的烛焰响声,也被这片寂寥的黑暗地带无限的放大,刺激着每个人的耳膜。

晃动的芭蕉树叶,犹如无数无名生物的触手,在夜色里显得特别狰狞。

我对面的杨心欣似乎非常紧张,稍微有些风吹草动都会让她的身体一阵颤抖。我有些莫名其妙,如果真的害怕的话,干嘛还硬是要玩这种刺激性强烈的游戏?唉,女人这种生物,看来用尽我的一辈子,恐怕都依然无法真正了解的。

如果真有来世的话,而且碰巧我的来世变成了一个女人,那么那时候的自己,会不会居然也不了解自己呢?

我一边无聊的抽牌,一边胡思乱想。不久后,只听杨心欣“呀”的发出一声尖叫,然后猛地将手中的牌扔了出去,那副惊惶失措的样子就像刚才拿到的不是牌,而是某种恶心恐怖的危险生物。

“怎么了?”我第一时间发问,并将她扔出去的牌捡了起来。

“是鬼牌!”她惊魂未定,捂住胸口喘息道。

我迅速看了一眼,果然是鬼牌,然后大笑起来:“根据你的游戏规则,抽到鬼牌就可以发问,又不是遇见鬼了,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她想了想,也哑然失色的笑起来,长长的睫毛上还留着吓出来的泪珠。

“对不起,人家一时紧张,下意识就丢出去了。”她不好意思的红着脸,咳嗽了几声,试图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从刚才的糗事上转移开,“那么,人家开始发问了─”

她将最后一个音调拖得很长,苦苦的抚着额头想了好一会儿,这才道:“那么,芭蕉精啊芭蕉精,请问,这次的期末考我会不会PASS?会的话请动左边的叶子,不会的话请动右边的叶子。”

这时,恰好有一阵凉凉的风吹过,吹得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而那株又矮又臃肿的丑陋芭蕉树,整个左边的叶子都被吹动了,像是穿着灰色衣服的胖子在跳着怪异的舞蹈。

不知是不是幻觉,就在刚才的一刹那,我仿佛看到蕉蕾犹如活了一般的微微抽动一下,婴儿的模样也逐渐臃肿了起来。我死死盯着那个芭蕉蕾看,许久,也没有再发现什么异常状况。真的只是自己的错觉吗?

曾雅茹轻轻握住我的右手,关切的问:“阿夜,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眼花了。”我摇摇头,冲众人道:“继续。”

从理论上而言,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没有任何问题,只是为何那股不安却越发浓烈,浓到如湿度高达百分之九十的雾气,根本看不到前路。再来一次,如果那时候还发现有异常情况,不管怎样都要立刻把这游戏结束掉!

抽牌开始继续,不一会儿,鬼牌再次出现了。这次抽到的是吴广宇,只见他默默的将牌放在地上,就是不说话。

“广宇,问一问后天的彩票头奖号码是多少?”周凡兴高采烈的哄叫着。

我被逗得“噗哧”一声笑起来。

“你干嘛笑?”周凡不解。

“这种游戏没有那么复杂的玩法。”我一边笑一边说:“不信你问问你们的杨心欣女神。”

女神点头:“就像夜不语同学说的,这个游戏只能提到答案是肯定或者否定的问题,不然会不灵的。”

“嗯。那么,芭蕉精啊芭蕉精,请问……”又迟疑了一会儿,吴广宇这才道:“我的女神最喜欢的是不是我?是的话请动左边的叶子,不是的话请动右边的叶子。”

“讨厌,广宇你真是的,居然问这种问题。”杨心欣害羞的捂住了脸,把我看得直吐舌头,好造作的表情!

有一股风吹来,树右边的叶子开始跳舞了。

我立刻集中所有的注意力,死死望着蕉蕾,但是却丝毫没有发现任何古怪的地方,那个如同死胎的蕾包一动不动,依然那么难看。悬着的心稍微放下去了一点点,刚才果然是自己神经过敏吧!

“呜呜,我就知道。”吴广宇在鼻腔里发出类似小猪想喝奶的时候,才会发出的声音,“一定是我还不够努力,加油啊,广宇!十八岁的青春在向你挥手!”

我倒!居然还会有这种人。牌被重新洗了一次,游戏重新开始。经过二分钟飞快而且无聊的抽牌运动,最后曾雅茹突然笑了起来。

“鬼牌在我这里!”她迷人的露出灿烂的笑容,将牌放在地上,然后将头倚在我的肩膀上喃喃说:“该问个什么问题呢?好头痛哦,似乎没什么可以问的。”

“随便问什么就好,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我抖了抖肩膀,试图把她给抖下来。

可惜她贴得非常紧,就差把头埋进我的胳膊弯里了。这种状况,一点都不像表面上那么甜蜜!

“有了!”她开心的拍着手:“大家还记得一年多以前学校里发生的‘五克拉蓝色项炼连续死亡事件’吧?”

众人迷惑不解的微微点头。

“就问这个。”她声音大了起来:“芭蕉精啊芭蕉精,请问那串蓝色项炼现在在哪里?”

杨心欣脸色苍白,略带着不满的语气道:“雅茹,刚刚人家就说过了,范围这么广的问题是不可能会有回答的!”

“那我就问简单点好了。”曾雅茹依然笑着,但是表情却丝毫没有笑时该有的感觉,那一霎,她的语气变得非常严肃而且正式,“芭蕉精啊芭蕉精,请问那串蓝色项炼还在这个学校里吗?是的话请动左边的叶子,不是的话请动右边的叶子。”

我直觉的感到不对,这个女人,她究竟想干嘛?不知道是不是有风,但芭蕉树左边的叶子却开始动了。

曾雅茹立刻变得非常激动,她的神色紧张,语气也紧张的略微干涩起来,“那么在哪里?告诉我在哪里?”她激动的站起身,向芭蕉树走了几步,似乎想急切的知道答案。所有人都被她的行动吓住了,大脑一时间空白一片,什么行动也没有采取。

就在这时异变突然发生,系在蕉蕾上的六根红绳同时断掉了,我只感觉小脚趾上一轻,似乎心脏被外界什么东西吸引,差点被吸了出去。

心猛烈的跳个不停,无数的汗珠从周身的毛孔流了出来。是冷汗!

“刚刚……究竟是怎么了?”杨心欣心惊胆跳的捂住胸口,语气结巴。看情况,她身旁的几个男子汉也不比她好多少,几乎都快瘫倒在地上。

“游戏结束了,我们快走。”我当机立断,将断掉的红绳子用火烧掉,吹灭蜡烛,然后催促众人出去。

曾雅茹依然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我一把抓住她的肩膀,却被她推开了。这家伙,力气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大?

“我还有一个问题,最后一个问题!求求你让我问完!”她疯了似的,虽然脸色煞白,但是嘴里却没有闲着。

我皱眉,毫不客气的扇了她一耳光,趁她又愣住的时候,抱住她的腰,将她整个人扛在肩膀上大步往前走。

好不容易才走到围墙的那头,我喘着气,清点人数后,这才道:“都没有问题吧?”

“我有。”肩膀下边传出了一个稍微害羞的声音。我这才发现刚刚只顾着跑,完全忘了把曾雅茹放下来了。

“哈哈,抱歉抱歉。”我笑着,突然记起不久前打过那个女煞星一个耳光,如果被她想起来,这个记仇的古怪美女还不知道要怎么报复自己。

刚抱着这种想法,古怪美女的眼神就对上自己。

她的眼神里充斥着些许奇怪的情绪,脸也红红的,看来一时间应该还记不起来才对,但是,今晚有一件事是一定要善后的!

从吴广宇那里借了瑞士小刀,我提着胆子再次进了芭蕉林一趟,将那棵古怪的芭蕉树砍倒,再将蕉蕾摘了下来。

毕竟那场游戏不管怎么说都算是失败了。

绳子断了,就如同请碟仙无法把碟仙送回去一样的状况,根据以往芭蕉精游戏的准则,最好是能立刻砍了芭蕉树,把用来请仙的蕉蕾埋掉。

月亮不知何时又出来了,现在是夜晚十一点半,月光很明亮。我低下头,不由自主的看了一眼手中的蕉蕾,这个刚才还像死胎的东西,现在却圆滚滚的,根本就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芭蕉蕾了。

奇怪!我没再胡思乱想,很快在松软的地上挖了个坑,将蕉蕾埋了,然后飞也似的跑了出去。这种诡异的地方,一个人真的不怎么敢待太久。

围墙的那侧,余下的人只剩曾雅茹和吴广宇在等我。

“夜不语,刚刚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吴广宇接过我递回去的刀,迟疑了半晌才艰难的问。

“没有。”我摇头。

“奇怪了,难道只有我一个人闻得到吗?”他迷惑的摇摇头,也走掉了。

曾雅茹嘴角流露出笑容,只是那种笑却带着令我毛骨悚然的感觉。

“怎么了?我就是再帅也禁不住你这么看的!”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阿夜,刚才你是不是打了我一巴掌?”她的笑容似乎人畜无害。

“怎么可能!我从来不打女人的。”我矢口否认。

“是吗,我明明觉得有人打过我,还很重。”

“一定是有人嫉妒你的美丽,趁你病要你命。仔细想一想,有这种犯罪动机的嫌疑人在我们六个中究竟会是谁呢?”我试图将她的思维引向另一个方位,可是明显失败了。

“哼!明明就是你欺负人家,明天我要撕破裙子到教务处去!”

我立刻举手投降:“那根本就是意外,难道要我五体投地的向你赔罪吗?”

“这倒不用了,只要下个礼拜天你答应和人家约会,人家就原谅你。还有……”她猛地抱住了我,湿润的嘴唇带着一丝芬芳的青春气息飞快的印在我的唇上,雪白的皓齿轻轻咬着我的下嘴唇,许久才不舍的分开。

“这是刚刚你救人家的谢礼。”她的脸略微有些发红,转过身躲开我的视线,甜美的声音依然在无人的操场上回荡着。

“你觉得呢?感觉怎么样?”她突然又转过身问。

“嗯?什么?”还沉吟在那个突然的吻中的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曾雅茹眼睛里带着笑,羞羞的低声道:“女孩子的唾液,果然是甜的吧……”

一阵秋风抚过,多事的一天就这样在那一吻中结束了。

另一个多事的一天,在不安的预感中,像是河底游荡的鳄鱼,睁开斗大的眼睛,无声无息的窥视着河面划着独木舟的我们。
7 第十二部 味道 第四章 约会(上)
游戏结束后的日子,又很快恢复到从前的状态。每个人都像不再认识那晚的对方,就算偶然遇到,视线即使有所接触,也会很快的转开,擦肩而过。

有人说学校就是另外一种社会,或许是真的吧!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周围竖起一道高高的围墙,那么高的围墙,不是一两次的接触就能崩溃掉的。

不知道别人怎样,至少我是这么认为,也是这么忠实的行动着。没过多久,便到了十一天后约定的周末,那一天凌晨六点半,我就被曾雅茹的夺命连环Call吵醒了,无奈的洗了个晨澡,随意的换了件衣服便出门了。

来到约定的地铁门口,也不过才早晨八点左右。笼罩着浓雾的清早,四周连个鬼影都没有,更不要说早在一个半小时前就打电话来提醒我,说是自己已经到的某个古怪美女了。

无聊的坐在长椅上,我有些稀奇的看着秋天的雾气。说实话,这个城市就连冬天的雾都不算浓,可是今天居然会强烈到十米远的能见度都达不到。

雾气犹如蒸腾的云雾,不断在视线里搅动翻滚着。突然,感觉到有谁在拍自己的肩膀,我猛地回头,却谁也没有看到。方圆十米的范围,一目了然的地方,谁也没有!那么刚才,究竟是谁拍了我的肩膀?

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我站起身缓缓打量四周,猛地,身后又有什么东西用力推了我一把,我顺势倒下,在地上一滚,飞快的往后望。

还是什么都没有。

风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吹了过来,是暖风。仿佛有谁往我的衣脖子里温柔的吹气,我的身体顿时僵硬起来,一股恶寒从脚底直冒上了后脑勺。

视线能够触及的地方,三百六十五度没有死角的四周,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可以藏的哪怕是一个小孩身体的地方。虽然雾气很浓,可是至少十米内我还能看得清楚。以我的速度,没有谁能够捉弄自己,然后快到能够逃过我眼睛的。

奇怪!真的很奇怪,难道自己居然有可能遇到鬼了?

我的心脏快速的跳个不停,大脑出奇的冷静。不管那么多了,首先应该判断的是自己会不会有危险。身体后退,飞快的退回椅子上,我整个人躺倒下去。

现在自己的双眼只需要注意眼前四十五度的范围,就算真的有人捉弄自己,就算真的有人的速度可以快过自己眼睛追捕的速度,那么现在他也只能从正面来了。到时候自己如果还是看不到,那么我,我立马就会去庙子里求一大堆护身符拿来防身。

可是等了十多分钟,居然什么都没有等到。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一个不太高大的身影,从远处带着空旷的脚步缓缓走了过来。

心脏又开始剧烈跳动,我急促的呼吸着,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前方。突然,我愣住了。那个身影,似乎有点熟悉!

“阿夜,你这是在干嘛?”曾雅茹惊讶的看着我,用手抵在红红的嘴唇上,“噗哧”一声笑起来:“难道阿夜你为了和人家的初次约会不迟到,昨晚根本就在这里打了地铺?人家实在太感动了!”

“我又不是神经病!”糗态被看到,我开始自暴自弃,干脆用双脚盘坐在椅子上,声音止不住的颤抖,“刚才,或许我撞到鬼了!”

曾雅茹张大眼睛,见我一副认真的表情,好不容易才收敛起笑脸,用柔软的小手贴在我的额头上:“不烫啊,不像是发烧的样子。”

“我没有发烧。”我抗议的将她的手甩开。

“提问,唯一能够分辨蓝色的鸟类是什么鸟?”

“猫头鹰。”

“达文西画蒙娜丽莎的嘴唇一共花了多少年?”

“十二年。”

曾雅茹感动的拍手:“哇,好厉害,居然都答对了。看来你果然是清清楚楚的见了鬼!”

“你这家伙,一般的正常人就算身体状况是有生以来最好的,这两个问题也不见得答得上来吧。”我有些哭笑不得。

“不管了。”她笑的十分开心,“几天前阿夜你还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什么事情居然让你转性了?”

“那你尝试一下莫名其妙被什么东西拍肩膀,然后又被推倒,但是眼睛却什么都发现不了的滋味。那时候就算诺贝尔物理奖的历代得主,都会毫不犹豫的相信,其实佛主以及玉皇大帝每个月都会和上帝耶和华聚餐的。”

“喔喔,虽然人家还是不怎么明白,但是,相信你啦!”曾雅茹挽住我的胳膊,偏过头认真想了想,问:“阿夜,鬼是什么样子?”

“这个问题就值得探讨了。我问你,真爱该是什么样子呢?”

“这个啊,嗯,我不知道。”她苦恼的用手指在我的胳膊上划圈圈。

我笑起来:“那就对了,鬼和真爱都是一模一样的货色,从古到今众说纷纭,也被无数的文人墨客描述得天上地下的,可是谁都没有真正看到过。或许,它们根本就不存在吧。”

“你这个人为什么老是那么矛盾?”曾雅茹嗔道:“刚刚你还说遇到鬼的。”

“刚才是刚才,我现在想了想,说不定自己不过是疑心生暗鬼罢了。”

我挠了挠鼻头,仔细想起来,似乎几分钟前的事情真的是偶然加上巧合,制造出某种暂时不能用科学来证明的事件。就像许多地方明明是平坦的直路,明眼看去根本就不可能发生会车祸,偏偏会竖着一块“事故多发区,请谨慎驾驶”的标志。

“哎,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好了。”曾雅茹无语的叹了口气,突然伸出纤纤玉手,“干脆,我们来拉勾。”

“干嘛?”

“就立下一个约定啊!如果我们俩谁先死翘翘了,如果人死掉后真的会变成鬼的话,那就在那个人死亡的第七天,在午夜十二点,拍一拍他的肩膀,再在他的屁股上踢一脚。”

我将手背了过去,“不干,太不吉利了。”

“不要那么迷信嘛,人家都不怕,你还是不是男人?”她一边笑着,一边抢过我的右手用力的和我拉勾,这才喜笑颜开的依偎在我身旁。那副可爱的模样,在不了解真相的人看来,根本就是个已经陷入爱河很深的小女生。

但,谁又知道这个美丽女孩的古怪呢?

星期日的早晨,九点,乘着拥挤的早班地铁在游乐园下车。我和曾雅茹痛痛快快的玩了两次过山车,到鬼屋里闲逛了一下,然后登上了摩天轮。

风很大,在几十米高的摩天轮上俯望,似乎整个城市的风景都收在了眼底。不远处的锦江如同玉带一般,平静无波。江面偶尔飞快滑过几艘快艇,掀起一层又一层的波澜。

好平静的时光。我看着轮外,深深吸了一口高处的空气。虽然这个城市的污染最近几年已经好了许多,但是天空依然不算清爽,就算有这么明媚的阳光,天幕也如同海洋一般蓝的透明,心底却不见得有多舒畅。

“阿夜,你看下边,好美哦!”曾雅茹坐在我对面,痴痴望着锦江的碧波。

“嗯。”我心不在焉的发出一声闷响。

“你好冷淡哦。”她嘟着嘴巴,突然坐了过来,摩天轮立刻失去平衡,重心开始向右边转移。我被吓得差些跳了起来。

“你干嘛?”我惊魂未定的瞪了她一眼。

曾雅茹满脸幸福的微笑,挽住我的胳膊,小声说:“人家只是想这么坐着而已,一直都这么坐着。阿夜,好像在你身边,人家什么烦恼都不会有了似的。”

我居然还有这种功能?

“阿夜,你知道吗?从小我就很孤独。”她的脸上依然带着笑,但表情却不知为何黯淡了下来。

“虽然国中以后,追我的人越来越多,可是那种孤独,却依然没有减少过多少。有时候我真的好怕,怕直到最后,直到我老了,不漂亮了,到时候就没有人再愿意给我依靠了。”

我有点尴尬的摸了摸鼻头,这女人,到底想干嘛?

“阿夜,听别人说,这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一直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唯一的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

奇怪了,这台词怎么那么熟悉?我抬头,问:“《阿飞正传》?”

还在酝酿感情的曾雅茹嗔怒的看了我一眼,“哼,你知道吗?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

“我觉得生命是最重要的,所以在我心里,没有事情是解决不了的。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幸运的过自己理想中的生活,有楼有车当然好了,没有难道要哭吗?所以呢,我们一定要享受我们所过的生活。”

“……这是,《新不了情》?”

“阿夜,你果然很没有情调!”曾雅茹用力在我手臂上掐了一下。

我苦笑起来:“明明就是你在那里乱念电影剧本,我又不是专业演员,怎么可能配合得了?”

“你根本就没有试过,怎么知道自己做不到?”她的手抬起来想挠我的胳膊弯,被我一把抓住了。纤细雪白的玉手,皮肤细腻的如同光滑的绸缎,入手温润,很有弹性,令自己几乎不愿意放开。
8 第十二部 味道 第五章 约会(下)
曾雅茹也有刹那的失神,一抹嫣红爬满了脸。她急忙转过头,稍微慌乱的说道:“阿夜,女孩子的手是不能乱抓的。”

话是那么说,但她丝毫没有将手抽回的意思。

“据说,”她转回头,开始凝视我的眼睛:“一个男孩如果抓住女孩子的手三分钟,就要负责任,要娶那个女孩,要一辈子爱那个女孩,不离不弃,永远爱她哦!”

说时迟,那时快,我立刻下意识的放手,将双手举得老高。我俩对望,许久,突然同时哈哈笑了起来,捧腹大笑。

“雅茹,你家里有哪些成员?”我好不容易才收敛起笑容,认真问。

她右手指抵住嘴唇,甜甜的回答:“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有一个姐姐,总之是最平凡不过的家庭了。怎么,阿夜这么快就想去拜见人家的父母大人了吗?”

我没有因为她的玩笑而笑起来,只是继续问:“我是说现在。”

曾雅茹的表情在刹那间冷淡了下来,她的声音也不再修饰,如同寒冰一般的冷淡,“你调查过我?”

“不错。”我缓慢的点头,“开头是因为玩芭蕉精最后,你那一连串古怪的举动引起了我的注意。然后就拜托我当员警的表哥查了你的过去。只是没有想到……”

“只是没想到我的人生那么悲惨对吧?”

曾雅茹冷哼了一声:“不错,我九岁的时候,父母,爷爷和奶奶就因为车祸过世了,我和姐姐靠着巨额的赔偿金相依为命。但是我并没有觉得自己命苦,也从来不去恨谁,只想平平淡淡在自己小小的世界里,过普通的人生。”

我的神色有些黯然,因为自己的好奇,或许真的伤害了她吧!

“夜不语,今天的约会算什么?算可怜我吗?”她的声音颤抖了起来,却带着强烈的愤恨。

“不错,我确实很害怕孤独,我希望像个普通人一样,可以随意的喜欢一个人,可以被那个人所喜欢。想哭的时候我可以对着他哭,想笑的时候我能开心的笑,但我根本就不需要任何人来可怜!”

摩天轮转到了出口,曾雅茹狠狠的拉开门,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我飞快的追向她,握住了她的手。她将我用力推开,回头的一刹那,我见到了泪水,满面的泪水。弯曲的泪痕爬满她美丽的脸庞,她的脸上呈现着痛苦。那种痛苦,不知为何,映入视网膜后,却让我很心痛,心脏的位置甚至像要爆炸了似的。

我没有同情她,绝对不会同情她,像她那么高傲的女孩是不需要同情的。我很清楚,所以一开始就将问题问得很直白。或许,我真的太高估了她的坚强,以及自己对于她的地位了吧!

毫无犹豫,在她第五次推开我的时候,我紧紧将她抱住。用力抱住,不论她怎么挣扎也没有放手。渐渐,抵抗力越来越小,终于她瘫倒在我怀里,长期压抑的痛苦毫无保留的宣泄了出来。

她哭了,哭的很伤心,抽泣声如同决堤一般回荡在喧哗的四周。我无法顾虑别人异样的眼神,只是轻轻拍着她的背,温柔的在她耳边轻轻说着话。

哭起来的女人根本就是无法沟通的小孩子,既然无法用语言沟通,那就用语言告诉她,至少还有人站在她那边。

或许女人就是这样的生物吧!悲伤的女人犹如含水量百分之九十的水母,当她们通过眼泪将水分含量降低到百分之六十六时,再深重如渊的痛苦也会慢慢流逝。

许久,曾雅茹才止住哭,头却紧紧埋在我怀里不肯抬起来。

“丢脸死了。”她的声音恢复了往常的状态,但是语调却稍微有些沙哑急促。

我望了一眼周围早就围了一圈的人墙,也头痛了起来。果然,最近似乎一和她在一起,就几乎要丢脸丢到姥姥家去!

“我数一二三,我们就一起用力跑!”我凑到她耳旁轻声说,她在我怀里点点头,乌黑顺滑的发丝被风吹起,扫过脸颊,痒痒的。

“那么,一,二,三,快溜!”我大喊一声,趁着周围人被吓了一跳的黄金机会,拉着她的手一阵急跑。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个僻静的去处。

抽空一看,才发现居然到了情人们幽会的好去处,紫竹林。

曾雅茹喘息着,紧紧握着我的手,像是怕我不见似的。咳嗽了一会儿,她才望着我,脸色再次严肃起来,“不要以为这样你就没事了。哼,我才不会那么容易原谅一个人。”

“知道!知道!”我敷衍的点头。

她赌气的一脚踩在我的脚背上,“从实招来,你还知道我哪些事情?”

“真的可以说吗?你发誓不会像刚才那样发飙。”我有些迟疑,对付女人自己本来就不拿手,如果刚刚的状况再出现一次,恐怕我会完全没辙的。

“我哪有那么小气?不要婆婆妈妈的,快说!”她拉我坐在附近的石椅上,拈起一片竹叶心不在焉的玩弄着。

“你的姐姐,她叫曾雅韵吧,当年出名的校花,追求者多到几个加强排。但就在一年半以前,高三的她突然消失了,至今也没有找到。

“对于她的失踪,整个学校里流传着许多个版本。有人说她和某个中年男人私奔了,也有人说她怀了孕,被孩子的父亲丢弃,她害怕被人知道觉得实在太丢脸,就干脆自杀了。”

曾雅茹没说话,许久才抬起头,望着我的眼睛问:“流言,你认为哪个更有真实性?”

“都没有。”我毫不犹豫的说:“所谓流言,不过是嫉妒她的人,利用有心或者无心者传播出去的,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八卦而已。

“以你们家庭的大环境而言,在家里她是最大的,就算要交往,谁也不应该有阻拦才对。如果说要私奔,那就更是无稽之谈了!

“我想就算再没有人性的姐姐,也不会扔下小自己两岁多的妹妹,然后没有任何征兆的跑掉吧!何况,她走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带一分钱。”

“一直以来,我也是这么想。”曾雅茹眼睛一红,像是又要哭了。

“你姐姐失踪三个月以后,原本在另外一所高中就读的你,转到了现在的高中,根据以上的种种,我猜测你姐姐的失踪应该有很大的隐情。

“至少你认为,她或许是被诱拐,或者被害了,而害她的那个人很有可能还在这个学校里。就算那个人和你姐姐是同期生,至少也会在这个学校留下一些蛛丝马迹。

“你之所以转学过来,就是为了找到你姐姐,或者是她本人,或者……是她的尸体!然后把害她的人绳之以法。”

“全对!”她惊讶的看了我一眼,“那天早晨,姐姐像是往常那样替我做好早餐,温柔的叫我起床,看着我吃完后,才收拾完毕和我一起上学。在分开的时候,一切都很正常,就如同从前的每一天那样,可是,可是……”

她的声音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可是从那一天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我发誓,如果真有人在背后搞鬼,我一定要亲手杀了那个混蛋!”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温柔的把她拥入怀里,她没有抵抗,不断颤抖的身体似乎找到依靠似的,渐渐平静了下来。

“那一晚,你问芭蕉精‘五克拉蓝色项炼连续死亡事件’的事情。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你的姐姐,应该是最后一个得到那串项炼的人。”想了想,我突然问。

曾雅茹抬起头,咬紧牙齿,从声带里发出一声模糊的肯定音符。

“那事情至少有了一个突破口。如果找到了那串项炼,说不定就能找到你姐姐了,你也是这样想的吧?”

“不错。”她点头:“可是我调查了一年多,什么都没有发现。那串项炼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般。学校虽然大,人虽然也很多,可是像五克拉蓝色钻石那么显眼的东西,不应该找不到任何线索才对。”

我嘲讽的笑起来:“那串项炼或许真的带着诅咒也说不定,只要拥有它的主人都会死于非命。真是满奇怪的,当时看那个别扭富家公子戴着的时候,就有一件事情想警告他的说。”

“夜不语,你会帮我吧?”曾雅茹低下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好久,才艰难的从嘴里吐出这几个字。

“我为什么要帮你?”

“也对,我根本就不算什么。老是强迫你,对你而言,我应该很讨厌吧!何况,这件事本来就很危险。”她苦笑着,满脸的颓丧失望,仿佛生存的气息都在一刹那消失了。

我忍不住大笑起来:“开个玩笑罢了。这么有趣的事情,我夜不语怎么会不插上一脚?”

“真的!”曾雅茹原本煞白的脸色立刻爬满了激动的红晕,甚至语无伦次起来:“我,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真的,我……”

“那就什么都不要说。”我挠了挠脑袋,女孩子发自内心的微笑,果然很美!

就在这时,曾雅茹手提袋里的电话响了起来。她用依然颤抖的手拿出电话,刚听了一会儿,笑容没有了,取而代之是全身的僵硬。

“怎么?”我皱了下眉头,不知为何,居然会有一种不妙的预感。

“刚才打来电话的是杨心欣,她告诉我一个消息。”曾雅茹的表情十分复杂,“欧阳剑华死了,死在家里。是自杀!”
9 第十二部 味道 第六章 尸体
头晕,很晕,非常晕。

那股该死的气味,自从那晚以后就开始越来越浓,那么浓烈到令人厌恶的气味,为什么居然没有任何人能够闻到?仿佛,那怪异的味道只有自己能够闻到!

午夜,欧阳剑华从床上翻滚起来,恼怒的把枕头扔了出去。

快三天了,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气味骚扰自己足足三天了!

开始的时候还以为是鼻子产生的错觉,但现在,他可以清清楚楚的判断,那股怪异的味道绝对是实质性的存在,只是没有任何人能够闻到罢了。

可怕的味道,只要自己一呼吸,那古怪的气息就会顺着气管流入肺里,那一霎,仿佛整个肺部都爆炸了。明知道是错觉,但是他却不得不忍受每分钟至少二十下的痛楚,于是他开始试着用嘴巴吸气。

刚开始的时候还有点用处,但是半个小时后,似乎就连嘴巴也产生了嗅觉。不对,是那股味道,那讨厌的气息甚至传染了自己的味觉,自己满嘴都是怪异的滋味。

恶心的味道,无法形容,如果硬要说相似的话,或许更像一个二十六岁以上新陈代谢旺盛,但是从来就没漱过口的男子一早起来呼出的第一口气,外加混合最最难闻的狐臭气息。

那味道,光是想想都要吐,真不知道自己这三天是怎么熬过来的。

那味道根本就是无孔不入,今天一大早,他去买了个防毒面具,戴上后,异味还是没有消失。他被折磨的几乎要疯掉了!

不过很可惜的是,欧阳剑华只是快要疯掉,还没有疯掉,围绕的异味也毫无消失的征兆。欧阳剑华赤着脚走下床,决定再去洗一次澡。

刚走入浴室,拉开浴室的门,突然,他的一切动作都唐突的停止了。那股味道,在顷刻间变得更加浓重。

他的全身都在颤抖,是恐惧。就在一霎间,他仿佛想到了什么。对了,一般而言,口臭与狐臭的患者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发出臭味,因为他们根本就闻不到。

而那股味道,强烈到就算稀释一万倍,自己猛然闻到时都会恶心的吐出来。可是为什么,那股气味围绕了自己那么久,自己却没有任何生理上的反应呢?只是感觉讨厌,大脑单纯发出感觉到这股气息的指令,可是周围的人都没有发觉过。

难道它根本就不存在?

不对!自己没有精神上的疾病。那就意味着,这种味道和狐臭是同一性质,只是感受到的途径反过来了而已,变成是自己才能闻到的气味。

如果真的是这样,是不是也就说明,那股气味,根本就是从自己的身体上散发出来的?

欧阳剑华死死瞪着自己手上的皮肤。

他缓缓走到洗手间的梳妆枱前,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刀片。锋利的刀刃在昏暗的节能灯惨白的照射下,泛出寒冷的光芒。

他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自己究竟在想什么?想要划开自己的皮肤做个试验吗?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抬起头,看到镜中的那个自己居然在笑,僵硬的嘴角咧开诡异的笑容。右手上的刀片被牢牢握着,缓缓的向左手腕割了过去……

“表哥!”隔着警戒线,我老远就向表哥夜峰打招呼,那家伙冷淡的看了我和曾雅茹一眼,没好气的走过来,说道:“你这小子,怎么哪里死人你就朝哪里跑?”

“死掉的那个人是我同学,还是关系很好的那种!关心同学难道也有错吗?”我委屈的扯过曾雅茹的衣袖,擦拭刚刚抹在眼脸下的口水。

曾雅茹礼貌的向夜峰鞠了一躬。

那位品性恶劣的表哥立刻“啧啧”的感叹起来,“这位又漂亮又有礼貌的美女,你该不会是小夜的新女友吧?劝你不要和那小子走得太近,和他扯上关系的女性,特别是美女都没什么好下场的。”

开场白还算正常,可是没几句话就变味了,“还是首先考虑一下本人。我夜峰,二十六岁的有为青年,要不了几年就可以爬上局长的位置。现在未婚,也没女友,最近正诚挚的期待着与高中女生,演绎出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

“还是那么白痴。”我暗骂了一句,将已经石化的曾雅茹拉到身后,“这句话我记住了,回去告诉嫂子!”

“哈哈哈,开个玩笑而已嘛。小夜居然那么见外!”表哥立刻尴尬的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像哈巴狗般,殷勤的抽出两张电影票,“这是下礼拜最新上映的,据说是今年度的恐怖大片,请表弟笑纳,还请以后在你嫂子那里多多美言几句。”

我晕!为什么人才辈出的夜家,居然会出现这么没有大脑的怪胎?

虽然这家伙比我大八岁,但是常常被我玩弄在股掌之间也就算他笨了,没想到他居然会蠢得在一个知道自己底细的人面前,公然调戏自己表弟的同学,真是有够白痴!活该都到了二十六岁才找到女朋友,还被那只母老虎吃得死死的。

“听说欧阳剑华自杀了?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不客气的将电影票拿过来,往警戒线里边望了一眼。欧阳剑华家住的是一栋十七层高的电梯公寓,据说是在六楼。

表哥的脸色也严肃起来,他看了我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然后将我拉到一旁去,小声问:“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又遇到什么怪异的事情了?”

“没有。”我摇头。这倒是天大的老实话,如果撇开今早发生的那个怪事。可那件事我至今都还不能判断是不是错觉,当然不会傻傻的说出口。

“那就奇怪了。”表哥挠了挠梳理得油光整齐的头发,看来有女友后,整个人就是不一样了!至少不再像从前那么邋遢,“你的那个叫做欧阳剑华的同学,死相实在不算好看。”

我皱了皱眉头,“所谓不算好看,这种词语太过广义了,有没有详细一点的描述?”

“你要进去看看吗?”表哥大度的拉开警戒线。这家伙满脸老奸的样子,该不会认定事情和我扯得上关系吧?

我没有迟疑,和警局里认识的几个人随意打了招呼后,就拉了曾雅茹往里边走。

“这样好像不太符合规矩吧。”曾雅茹有些害怕的紧紧抓住我的手,紧张的说:“电影里都有演过,一般犯罪现场要警方确定采证完毕后,才准不相关的人员随意出入。现在进去会不会被抓起来?”

我大笑:“你三流连续剧看多了。就一般情况而言,可能会像你说的那样。可这里是哪里?雅茹啊,你要知道这个世界最讲关系的就是中国人,只要有关系,别说犯罪现场,就算是太空船都能进去。”

曾雅茹可爱的嘟着嘴巴,哼了一声:“得意啊你!语气说的就像我死去的那个臭老爸。”

“喔喔,原来如此,难道你有恋父情节,所以才会老是盯着像你父亲大人的我?”我恍然大悟。

“死哪!人家才没有什么恋父癖。”她满脸通红的掐了我一下:“更何况,人家才没有老是盯着你!”

好死不死的,表哥夜峰嘻嘻哈哈的转过头,凑热闹:“你们两个的关系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如果不是男女朋友关系,本人就把名字倒着写!”

“那你准备永远倒着写好了。”我一脚踢在他的屁股上。

在打打闹闹下,电梯很快来到了六楼。在B号房前停下,表哥敲了敲门,里边的人便将门打开了。

“欧阳剑华死在自家卧室的澡盆里。死亡的那一刻,居然还在笑。”表哥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我是第五个进入现场的人,第一眼看到你们那位同学的时候,实在吓了一跳。那种笑容非常诡异,根本就不是正常的人类可以做到的。

“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是死者的母亲,她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做饭,洗漱的时候发现浴室的门没有完全关上,就在她去关门时,看到了自己儿子的尸体整个漂在浴缸里,双眼死死仰望着天花板,手在水里一荡一荡的。那个五十多岁的女人立刻就晕了过去。”

我若有所思:“他老妈五十多岁?算算应该是三十五岁的时候才生了他,应该是生的很辛苦,毕竟是高龄产妇。看平时的样子,家里人应该很宠爱他才对。”

“不错。”表哥点了点头:“忙了一整天,我们根本就找不到任何可以导致他自杀的原因。他家里的人都顺着他的脾气,从小就像宝贝一样就算含在嘴里都怕化掉。他的个性据说也很乐观。”

“嗯,我也这么觉得。”我看了身旁的曾雅茹一眼,“我们都和欧阳剑华接触过,我并不觉得他是个特别聪明的人,更不像那种聪明到有自毁倾向的白痴,我找不出他自杀的理由。你呢?”

曾雅茹想了想,最后也摇头道:“他就算在追求杨心欣失败后,也是屡败屡战,性格很豁达,而且不容易钻牛角尖。相比而言,如果是吴广宇同学自杀了,我还能够理解,但结果是他,抱歉,我想不通!”

“看来我们的意见少有的一致。”我望向表哥,“尸体呢?房子的其他地方有没有挣扎或打斗过的痕迹?”

“完全没有。”

表哥斩钉截铁的答道:“所有的房间都很整齐,根据现场遗留下的证据,完全可以推断出欧阳剑华是在午夜左右,因为失眠而走下床,很急躁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然后站在窗台前向外边望了一阵子,最后径直走进了浴室里,站在梳妆枱前照镜子,然后就自杀了。”

来到了浴室前,表哥看了曾雅茹一眼。我立刻明白他的意思:“雅茹,你去客厅里等一下。”

“我也要看,怎么说以前也是同学!”曾雅茹脸上有些苍白,但依然固执的说。

“这位美女,死尸可不是那么好看的。”表哥说话了,“你要知道,有些尸体会因为体内消化$及肠道细菌腐败的原因而发胀、发臭,尸体会膨胀、腐化、变色,而肠道因为腐烂而形成的气体,更会把消化道里的内容物推出体外,又脏又臭又难看!恶心死了!”

曾雅茹被吓得全身都在发抖,脸色更加惨白了,但还是咬紧牙关,瑟瑟的道:“我,我要看。”

“那你可不要后悔。”表哥也没有再说什么,拉开了浴室的门。

曾雅茹立刻“呀”的一声,整个头都埋进了我的怀里。老天,根本就还什么都来不及看到嘛,都不知道她在怕什么!

浴室的地板上躺着一具赤身裸体的尸体。说是赤身裸体似乎也不怎么合适,毕竟他还穿着内裤。只是早就看不出那条内裤曾经的颜色了,或许是红色,那条内裤,连同整个尸体本身都被染成了红色。

鲜血做成的染料被水稀释后,变得没有那么浓了,但是依然很红,暗淡的红,看来应该是不久前才从浴缸里捞出来的。

刚才在门外还不觉得,可一开门后,猛然有一股熏人的恶臭传了出来。我下意识的捂住鼻子,可就是那一霎的时间,也足够我恶心到想吐了。

身旁的曾雅茹更是不堪,她干呕了几声,飞快朝外边跑去,恐怕会把胆汁都给吐出来吧!

那股臭到可以稀释一万倍后拿去当香水的气味流窜在空气里,只见表哥老神在在的,从容拿出一个便携防毒面具戴上。

我愤怒了!这家伙,居然没有提醒过我那么重要的事情,难怪刚才他的眼睛里,老是闪烁着一种看好戏的恶毒神色。

哼,英雄不吃眼前亏,当我发现就算捂住鼻子也无法阻挡臭味的传导时,很明智的立刻退了出去。在留守的员警那里强行抢来一个防毒面具后,这才再次进入那臭气熏天的魔域。

“小夜,那种味道像什么?”表哥不怀好意的哈哈笑着。

我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那味道并不算陌生,“是尸臭。”

“确实是尸臭。没想到吧,那么臭的味道,居然是从一具死亡时间没有超过十四个小时的尸体上散发出来的。”表哥看了尸体一眼,“这具尸体明明没有腐烂的痕迹,却可以发出那么强烈的味道。够古怪吧?”

“这已经不只是古怪了。就算再臭的尸臭,也不可能臭到这种程度!”我恶心的回忆着那种味道。

一般而言,所谓的尸臭,首先是体内消化$及肠道细菌腐败的原因而发胀、发臭,最后尸体被外界细菌分解,再次形成臭气。随着身体上的肉汁越来越少,那种气味就会越来越淡。但眼前这具尸体上的味道,已经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尸臭了。

我低头打量起那具尸体。欧阳剑华的尸体上已经逐渐形成了尸斑,但是最引人奇怪的,是他的死法,他是用刀片将自己身体的皮肤一块一块剃下来的。

那些被剃下的皮肤还漂浮在浴缸里,在水中一荡一荡的,令人不寒而栗。尸体上,双手能够构到的地方,已经见不到完整的皮肤,但是切掉的肉却很少,只是薄薄的一层皮。

我皱起了眉头,“他临死前打过吗啡,或者其他镇定剂什么的东西吗?”

“在这个屋子里没有找到类似的东西,整个家就算安眠药都没有一片。”表哥疑惑的问:“为什么这么问?”

我死死的望着尸体发呆,“就一般人而言,有谁能够在削苹果皮的时候,只削一层薄薄的皮,而尽量少将肉削下来的?”

“只要小心,应该很多人都能做到吧。”

“那如果换成削自己的皮肤呢?”我问。

表哥顿时愣住了,“哪会有人那样做?”

“你眼前不就有一个。”我蹲下身体,用戴着手套的手摸着尸体的手腕,“正常人的手会自然的有轻微抖动,特别是在剧痛难忍的时候,这并不关乎精神忍耐力的问题。

“只要痛,双手就会拿不稳东西,可是欧阳剑华自杀的时候,明明是一刀一刀将自己的皮肤割下来,而且只是割皮肤,就算皮层下的脂肪都很少触及到,这需要多大的忍耐程度?不对,那种刀法已经不属于一个普通的高中生了,根本就是专业的外科医生!”

表哥夜峰的大脑一阵轰鸣,他全身僵硬,好久才缓缓的道:“你的意思是,这是一起谋杀?”

“我不知道。”我苦恼的摇头,“他的尸斑很凌乱,恐怕是做过激烈的运动。但至于是死前还是死后,要等尸斑更清楚以后才能明白。

“还有他的笑容!”我按着尸体的脸颊,像是想起了什么,猛地抬起头道:“表哥,尽快做尸体解剖!”

“他妈的,你究竟还发现了什么?一起给我说出来。”表哥似乎也被我的发现弄得急躁起来。

“他临死前露出的根本就不是笑容。”我的身体也开始僵硬了,身体因为大脑中偶然冒出的某个想法而微微颤抖,“或许,他在拼命的将某个东西吞下去,由于太痛苦太紧张也太急迫了,所有的表情交错在一起,产生了像是笑容的假象……”
9 第十二部 味道 第六章 尸体
头晕,很晕,非常晕。

那股该死的气味,自从那晚以后就开始越来越浓,那么浓烈到令人厌恶的气味,为什么居然没有任何人能够闻到?仿佛,那怪异的味道只有自己能够闻到!

午夜,欧阳剑华从床上翻滚起来,恼怒的把枕头扔了出去。

快三天了,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气味骚扰自己足足三天了!

开始的时候还以为是鼻子产生的错觉,但现在,他可以清清楚楚的判断,那股怪异的味道绝对是实质性的存在,只是没有任何人能够闻到罢了。

可怕的味道,只要自己一呼吸,那古怪的气息就会顺着气管流入肺里,那一霎,仿佛整个肺部都爆炸了。明知道是错觉,但是他却不得不忍受每分钟至少二十下的痛楚,于是他开始试着用嘴巴吸气。

刚开始的时候还有点用处,但是半个小时后,似乎就连嘴巴也产生了嗅觉。不对,是那股味道,那讨厌的气息甚至传染了自己的味觉,自己满嘴都是怪异的滋味。

恶心的味道,无法形容,如果硬要说相似的话,或许更像一个二十六岁以上新陈代谢旺盛,但是从来就没漱过口的男子一早起来呼出的第一口气,外加混合最最难闻的狐臭气息。

那味道,光是想想都要吐,真不知道自己这三天是怎么熬过来的。

那味道根本就是无孔不入,今天一大早,他去买了个防毒面具,戴上后,异味还是没有消失。他被折磨的几乎要疯掉了!

不过很可惜的是,欧阳剑华只是快要疯掉,还没有疯掉,围绕的异味也毫无消失的征兆。欧阳剑华赤着脚走下床,决定再去洗一次澡。

刚走入浴室,拉开浴室的门,突然,他的一切动作都唐突的停止了。那股味道,在顷刻间变得更加浓重。

他的全身都在颤抖,是恐惧。就在一霎间,他仿佛想到了什么。对了,一般而言,口臭与狐臭的患者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发出臭味,因为他们根本就闻不到。

而那股味道,强烈到就算稀释一万倍,自己猛然闻到时都会恶心的吐出来。可是为什么,那股气味围绕了自己那么久,自己却没有任何生理上的反应呢?只是感觉讨厌,大脑单纯发出感觉到这股气息的指令,可是周围的人都没有发觉过。

难道它根本就不存在?

不对!自己没有精神上的疾病。那就意味着,这种味道和狐臭是同一性质,只是感受到的途径反过来了而已,变成是自己才能闻到的气味。

如果真的是这样,是不是也就说明,那股气味,根本就是从自己的身体上散发出来的?

欧阳剑华死死瞪着自己手上的皮肤。

他缓缓走到洗手间的梳妆枱前,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刀片。锋利的刀刃在昏暗的节能灯惨白的照射下,泛出寒冷的光芒。

他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自己究竟在想什么?想要划开自己的皮肤做个试验吗?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抬起头,看到镜中的那个自己居然在笑,僵硬的嘴角咧开诡异的笑容。右手上的刀片被牢牢握着,缓缓的向左手腕割了过去……

“表哥!”隔着警戒线,我老远就向表哥夜峰打招呼,那家伙冷淡的看了我和曾雅茹一眼,没好气的走过来,说道:“你这小子,怎么哪里死人你就朝哪里跑?”

“死掉的那个人是我同学,还是关系很好的那种!关心同学难道也有错吗?”我委屈的扯过曾雅茹的衣袖,擦拭刚刚抹在眼脸下的口水。

曾雅茹礼貌的向夜峰鞠了一躬。

那位品性恶劣的表哥立刻“啧啧”的感叹起来,“这位又漂亮又有礼貌的美女,你该不会是小夜的新女友吧?劝你不要和那小子走得太近,和他扯上关系的女性,特别是美女都没什么好下场的。”

开场白还算正常,可是没几句话就变味了,“还是首先考虑一下本人。我夜峰,二十六岁的有为青年,要不了几年就可以爬上局长的位置。现在未婚,也没女友,最近正诚挚的期待着与高中女生,演绎出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

“还是那么白痴。”我暗骂了一句,将已经石化的曾雅茹拉到身后,“这句话我记住了,回去告诉嫂子!”

“哈哈哈,开个玩笑而已嘛。小夜居然那么见外!”表哥立刻尴尬的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像哈巴狗般,殷勤的抽出两张电影票,“这是下礼拜最新上映的,据说是今年度的恐怖大片,请表弟笑纳,还请以后在你嫂子那里多多美言几句。”

我晕!为什么人才辈出的夜家,居然会出现这么没有大脑的怪胎?

虽然这家伙比我大八岁,但是常常被我玩弄在股掌之间也就算他笨了,没想到他居然会蠢得在一个知道自己底细的人面前,公然调戏自己表弟的同学,真是有够白痴!活该都到了二十六岁才找到女朋友,还被那只母老虎吃得死死的。

“听说欧阳剑华自杀了?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不客气的将电影票拿过来,往警戒线里边望了一眼。欧阳剑华家住的是一栋十七层高的电梯公寓,据说是在六楼。

表哥的脸色也严肃起来,他看了我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然后将我拉到一旁去,小声问:“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又遇到什么怪异的事情了?”

“没有。”我摇头。这倒是天大的老实话,如果撇开今早发生的那个怪事。可那件事我至今都还不能判断是不是错觉,当然不会傻傻的说出口。

“那就奇怪了。”表哥挠了挠梳理得油光整齐的头发,看来有女友后,整个人就是不一样了!至少不再像从前那么邋遢,“你的那个叫做欧阳剑华的同学,死相实在不算好看。”

我皱了皱眉头,“所谓不算好看,这种词语太过广义了,有没有详细一点的描述?”

“你要进去看看吗?”表哥大度的拉开警戒线。这家伙满脸老奸的样子,该不会认定事情和我扯得上关系吧?

我没有迟疑,和警局里认识的几个人随意打了招呼后,就拉了曾雅茹往里边走。

“这样好像不太符合规矩吧。”曾雅茹有些害怕的紧紧抓住我的手,紧张的说:“电影里都有演过,一般犯罪现场要警方确定采证完毕后,才准不相关的人员随意出入。现在进去会不会被抓起来?”

我大笑:“你三流连续剧看多了。就一般情况而言,可能会像你说的那样。可这里是哪里?雅茹啊,你要知道这个世界最讲关系的就是中国人,只要有关系,别说犯罪现场,就算是太空船都能进去。”

曾雅茹可爱的嘟着嘴巴,哼了一声:“得意啊你!语气说的就像我死去的那个臭老爸。”

“喔喔,原来如此,难道你有恋父情节,所以才会老是盯着像你父亲大人的我?”我恍然大悟。

“死哪!人家才没有什么恋父癖。”她满脸通红的掐了我一下:“更何况,人家才没有老是盯着你!”

好死不死的,表哥夜峰嘻嘻哈哈的转过头,凑热闹:“你们两个的关系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如果不是男女朋友关系,本人就把名字倒着写!”

“那你准备永远倒着写好了。”我一脚踢在他的屁股上。

在打打闹闹下,电梯很快来到了六楼。在B号房前停下,表哥敲了敲门,里边的人便将门打开了。

“欧阳剑华死在自家卧室的澡盆里。死亡的那一刻,居然还在笑。”表哥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我是第五个进入现场的人,第一眼看到你们那位同学的时候,实在吓了一跳。那种笑容非常诡异,根本就不是正常的人类可以做到的。

“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是死者的母亲,她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做饭,洗漱的时候发现浴室的门没有完全关上,就在她去关门时,看到了自己儿子的尸体整个漂在浴缸里,双眼死死仰望着天花板,手在水里一荡一荡的。那个五十多岁的女人立刻就晕了过去。”

我若有所思:“他老妈五十多岁?算算应该是三十五岁的时候才生了他,应该是生的很辛苦,毕竟是高龄产妇。看平时的样子,家里人应该很宠爱他才对。”

“不错。”表哥点了点头:“忙了一整天,我们根本就找不到任何可以导致他自杀的原因。他家里的人都顺着他的脾气,从小就像宝贝一样就算含在嘴里都怕化掉。他的个性据说也很乐观。”

“嗯,我也这么觉得。”我看了身旁的曾雅茹一眼,“我们都和欧阳剑华接触过,我并不觉得他是个特别聪明的人,更不像那种聪明到有自毁倾向的白痴,我找不出他自杀的理由。你呢?”

曾雅茹想了想,最后也摇头道:“他就算在追求杨心欣失败后,也是屡败屡战,性格很豁达,而且不容易钻牛角尖。相比而言,如果是吴广宇同学自杀了,我还能够理解,但结果是他,抱歉,我想不通!”

“看来我们的意见少有的一致。”我望向表哥,“尸体呢?房子的其他地方有没有挣扎或打斗过的痕迹?”

“完全没有。”

表哥斩钉截铁的答道:“所有的房间都很整齐,根据现场遗留下的证据,完全可以推断出欧阳剑华是在午夜左右,因为失眠而走下床,很急躁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然后站在窗台前向外边望了一阵子,最后径直走进了浴室里,站在梳妆枱前照镜子,然后就自杀了。”

来到了浴室前,表哥看了曾雅茹一眼。我立刻明白他的意思:“雅茹,你去客厅里等一下。”

“我也要看,怎么说以前也是同学!”曾雅茹脸上有些苍白,但依然固执的说。

“这位美女,死尸可不是那么好看的。”表哥说话了,“你要知道,有些尸体会因为体内消化$及肠道细菌腐败的原因而发胀、发臭,尸体会膨胀、腐化、变色,而肠道因为腐烂而形成的气体,更会把消化道里的内容物推出体外,又脏又臭又难看!恶心死了!”

曾雅茹被吓得全身都在发抖,脸色更加惨白了,但还是咬紧牙关,瑟瑟的道:“我,我要看。”

“那你可不要后悔。”表哥也没有再说什么,拉开了浴室的门。

曾雅茹立刻“呀”的一声,整个头都埋进了我的怀里。老天,根本就还什么都来不及看到嘛,都不知道她在怕什么!

浴室的地板上躺着一具赤身裸体的尸体。说是赤身裸体似乎也不怎么合适,毕竟他还穿着内裤。只是早就看不出那条内裤曾经的颜色了,或许是红色,那条内裤,连同整个尸体本身都被染成了红色。

鲜血做成的染料被水稀释后,变得没有那么浓了,但是依然很红,暗淡的红,看来应该是不久前才从浴缸里捞出来的。

刚才在门外还不觉得,可一开门后,猛然有一股熏人的恶臭传了出来。我下意识的捂住鼻子,可就是那一霎的时间,也足够我恶心到想吐了。

身旁的曾雅茹更是不堪,她干呕了几声,飞快朝外边跑去,恐怕会把胆汁都给吐出来吧!

那股臭到可以稀释一万倍后拿去当香水的气味流窜在空气里,只见表哥老神在在的,从容拿出一个便携防毒面具戴上。

我愤怒了!这家伙,居然没有提醒过我那么重要的事情,难怪刚才他的眼睛里,老是闪烁着一种看好戏的恶毒神色。

哼,英雄不吃眼前亏,当我发现就算捂住鼻子也无法阻挡臭味的传导时,很明智的立刻退了出去。在留守的员警那里强行抢来一个防毒面具后,这才再次进入那臭气熏天的魔域。

“小夜,那种味道像什么?”表哥不怀好意的哈哈笑着。

我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那味道并不算陌生,“是尸臭。”

“确实是尸臭。没想到吧,那么臭的味道,居然是从一具死亡时间没有超过十四个小时的尸体上散发出来的。”表哥看了尸体一眼,“这具尸体明明没有腐烂的痕迹,却可以发出那么强烈的味道。够古怪吧?”

“这已经不只是古怪了。就算再臭的尸臭,也不可能臭到这种程度!”我恶心的回忆着那种味道。

一般而言,所谓的尸臭,首先是体内消化$及肠道细菌腐败的原因而发胀、发臭,最后尸体被外界细菌分解,再次形成臭气。随着身体上的肉汁越来越少,那种气味就会越来越淡。但眼前这具尸体上的味道,已经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尸臭了。

我低头打量起那具尸体。欧阳剑华的尸体上已经逐渐形成了尸斑,但是最引人奇怪的,是他的死法,他是用刀片将自己身体的皮肤一块一块剃下来的。

那些被剃下的皮肤还漂浮在浴缸里,在水中一荡一荡的,令人不寒而栗。尸体上,双手能够构到的地方,已经见不到完整的皮肤,但是切掉的肉却很少,只是薄薄的一层皮。

我皱起了眉头,“他临死前打过吗啡,或者其他镇定剂什么的东西吗?”

“在这个屋子里没有找到类似的东西,整个家就算安眠药都没有一片。”表哥疑惑的问:“为什么这么问?”

我死死的望着尸体发呆,“就一般人而言,有谁能够在削苹果皮的时候,只削一层薄薄的皮,而尽量少将肉削下来的?”

“只要小心,应该很多人都能做到吧。”

“那如果换成削自己的皮肤呢?”我问。

表哥顿时愣住了,“哪会有人那样做?”

“你眼前不就有一个。”我蹲下身体,用戴着手套的手摸着尸体的手腕,“正常人的手会自然的有轻微抖动,特别是在剧痛难忍的时候,这并不关乎精神忍耐力的问题。

“只要痛,双手就会拿不稳东西,可是欧阳剑华自杀的时候,明明是一刀一刀将自己的皮肤割下来,而且只是割皮肤,就算皮层下的脂肪都很少触及到,这需要多大的忍耐程度?不对,那种刀法已经不属于一个普通的高中生了,根本就是专业的外科医生!”

表哥夜峰的大脑一阵轰鸣,他全身僵硬,好久才缓缓的道:“你的意思是,这是一起谋杀?”

“我不知道。”我苦恼的摇头,“他的尸斑很凌乱,恐怕是做过激烈的运动。但至于是死前还是死后,要等尸斑更清楚以后才能明白。

“还有他的笑容!”我按着尸体的脸颊,像是想起了什么,猛地抬起头道:“表哥,尽快做尸体解剖!”

“他妈的,你究竟还发现了什么?一起给我说出来。”表哥似乎也被我的发现弄得急躁起来。

“他临死前露出的根本就不是笑容。”我的身体也开始僵硬了,身体因为大脑中偶然冒出的某个想法而微微颤抖,“或许,他在拼命的将某个东西吞下去,由于太痛苦太紧张也太急迫了,所有的表情交错在一起,产生了像是笑容的假象……”
10 第十二部 味道 第七章 旧校舍(上)
“阿夜,我问你,一只七十磅的章鱼,为什么可以穿过一个仅一枚银币大小的洞?”

第二天一大早,曾雅茹就蹦蹦跳跳的跑到我身旁,大声问。

我头也没抬的答道:“因为它们都没有脊椎。”

“好厉害!”曾雅茹拍着手,用心不在焉的语气欢呼。

我瞪了她一眼:“你想问什么,就直接问出来好了。”

她尴尬的笑着,嘟着嘴巴撒娇:“阿夜,你好没有情调!”

“快问,不然我就要视心情看要不要回答了。”

“哼,真没良心!先申明,是你要人家问的喔,等下可不许笑人家!”她眨巴着大眼睛,迟疑了一下,这才道:“你说,那天晚上我们是不是真的把芭蕉精给请来了,所以欧阳剑华同学才会死得那么诡异?”

“白痴,怎么可能会有那种事?”

我大笑:“先不说有没有芭蕉精这回事,就算有,凭那种乱七八糟的方法也不可能请得来。

“退一万步,就算请来了,我当时也做好了善后工作。况且欧阳剑华的死因很奇特,是自杀还是他杀都有可能。你少在那里给我胡思乱想!”

“但如果不是因为芭蕉精,那他为什么会死得那么蹊跷?”曾雅茹急了起来。

我满不在乎的在她脑袋上轻轻敲了一下,“我有事实证明他的死和芭蕉精无关,而且那个事实,你听了应该会稍微高兴一点才对。”

“都已经死人了,我就算再狠毒,也高兴不起来吧!”她疑惑的问。

我笑了笑:“欧阳剑华的死亡,应该和一年多以前的‘五克拉蓝色项炼连续死亡事件’有关。高兴吗?”

“不可能!”曾雅茹惊讶的站起来,居高临下的死死盯着我的双眼,“昨天我根本没有听过你的表哥,提起有发现那条钻石项炼啊?”

“项炼当然没有找到。”我伸了个懒腰:“但是一年多以前因为项炼死亡的人,都和欧阳剑华有些共同点。”

“哪些共同点?”

“是味道。每个因为项炼而死亡的人,尸体在远远还没有达到腐烂程度的时候,已经散发出不正常的强烈尸臭,而且那股味道几乎都是一模一样。还有一点,他们所有人都是自杀,虽然自杀的方法不尽相同,但皮肤全部都有自我损伤的痕迹。”

曾雅茹精神猛地一振,“你的意思是说,犯人又开始作案了?”

“当然,如果有犯人的话。”我皱起了眉头,“虽然没有在欧阳剑华的家里找到那条五克拉的钻石项炼,但是我们可以假定,或许他是因为曾经接触过那条项炼,所以才会被凶手看中,杀掉了他!”

“我懂了。只要找出前一段时间,欧阳剑华时间表上奇怪的地方,或者他的某些古怪行为,顺着那条线索,就可以找到项炼,甚至是凶手?”曾雅茹说着说着,眼神猛地变得冰冷。

“而那凶手,应该就是造成姐姐失踪的罪魁祸首。哼,那种人渣,我绝对会让他血债血偿!”

我苦笑着摇头,这女人,看来怨恨已经压抑在心里,快到火山爆发的状态了。只是,真的会有凶手吗?唉,头痛。

一年半以前,那八个因为项炼而死亡的自杀案,曾经引起过媒体的高度注意,警方和许多专业人士都一度相信,那根本就是一起连续谋杀案,可惜一直都找不出凶手的作案手法。

毕竟现场实在太完美了!所有人都是死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门窗没有强行出入过的痕迹,也找不到任何他杀的线索,一切的一切,都说明那些原本并没有太多自杀可能的人,是自杀的。

欧阳剑华的死亡也是如此,排除他父母的嫌疑后,唯一的嫌疑人就只剩下他自己。就算我在现场来来回回看了许久,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现。

如果这件事上真的有凶手,那么,凶手一定是个高智慧型变态,甚至,他根本就不是人!这个想法猛然间窜入了脑海,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不是人?那会是什么?我苦笑着挠了挠鼻子。不知道欧阳剑华的尸检结果怎么样了?

正想着,表哥夜峰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我和他哈拉了几句,立刻转入正题。刚听了不久,我就感觉一股寒意从脚底爬上了头顶,恐惧的感觉硬生生的将头发末梢都竖了起来。

放下电话,许久,我才回过身。

“出什么事了?怎么满头大汗?”曾雅茹趴在桌子上,担心的望着我。她用柔软温暖的小手轻轻擦拭掉我额头上的冷汗。

“欧阳剑华的尸检结果出来了。”我紧张的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全身都在颤抖,“法医在他的食道里发现了一张纸条,是笔记本的一角,应该是在匆忙中撕下来的。上边的字迹虽然很慌乱,但是经过鉴定后,判定是他的笔迹。”

顿了顿,我一字一句的缓缓说道:“上边只有五个字。项炼,旧校舍!”

顿时,曾雅茹的身体也僵硬了起来,她的声音干涩,艰难说道:“难道那条项炼就藏在旧校舍里?”

“有可能!”我激动的点头,“说不定那条项炼他不但找到了,而且将它藏了起来。凶手在杀他的时候,欧阳剑华机警的留下了这条线索。”

“我们立刻去找!”曾雅茹完全不管周围的诧异视线,拉住我的手就朝门外跑。

我拼命的制止了她:“你疯了!现在可是白天,我们怎么可能明目张胆进去?”

“但是如果警方……”她焦急嚷道。

我立刻打断她,悄声道:“警方最早也要明天才会去搜查旧校舍,我们有的是时间。今天白天准备一些必要的东西,过了晚自习再去好好找一下。”

“好吧!”曾雅茹稍微冷静了一点,但精神状态依然有些歇斯底里。

她将头紧紧靠在我怀里,身体微微颤抖,不知道是不是在哭。

唉!明早的校刊不知道会把这一幕写成什么惨不忍睹的样子,恐怕我会被她的一大群后援队给杀掉吧!

“夜不语,我好怕。”半晌,她才用虚弱的声音说。她的语调在发抖,带着哽咽的声音断断续续,一副楚楚可怜的正常女孩会有的孱弱样子。

“如果真的找到姐姐的尸体,我该怎么办?世界上,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唯一企盼的希望都没有,到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勇气活下去……”

“傻瓜。”我叹了口气,将她紧紧抱住,“孤独不过是暂时的而已。只要活下去,就一定会遇到一个你喜欢,而且也喜欢你的人。那时候你会有一个新的家庭,有新的亲人,而且那个家会越来越大。那时候,你就不会再孤单了!”

“真的?”曾雅茹长长的睫毛上残留着泪水,她抬头悄悄看着我,“真的会有人爱我,娶我,给我一个幸福的家吗?”

“绝对会有的!”

“你发誓!”

“我发誓!”

秋风不知何时大了起来,似乎这个喧哗的世界上,只留下两个紧紧拥抱着的人。心里,却没来由的依然存在一丝不安的感觉。

其实还有一个可能我没有说出口。

如果真有犯人的话,以他的犯罪手法,应该不会留下这么大的破绽。说不定,一切都只是一场骗局而已……

夜,摇摇晃晃的来临了。当然,夜色是不可能摇晃的,但在忐忑不安的心情下,似乎世界上的一切都在晃动。

这又是个无星无月的暗淡秋夜。下了晚自习后,学校的灯开始逐渐关闭,只有微暗的路灯散发着幽幽地光芒。

我看看手表,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作贼似的小心翼翼,好不容易才避开灯光穿过操场,只见围墙的门前,有个纤细娇柔的美丽身影正焦急的徘徊。我笑着摇头,这才靠了过去。

“干嘛这么晚才来?人家都等你半个多小时了!”曾雅茹不耐烦的瞪着我。

唉,女人这种生物,特别是漂亮女人,总是认为雄性生物等待自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立场稍微换了一下,不过是短短的半个小时,也变成可以拿来抱怨的条件,也不稍微想想那个人为什么会迟到。

“准备东西花了一点时间。”我解释。算了,谁叫我是全世界三十多亿雄性生物中的一个呢,只有认了。

她一把拉过我的手,“快进去找!学校的早操时间是凌晨六点半,我们只有八个小时的时间。”

我皱着眉头看了她一眼,“你,不会是想找一整个通宵吧?”

“不错,一直等找到为止,不然我不会甘休的!”她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坚毅,看来是已经下定决心了。

我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向进入旧校舍的小门望去。门上的锁还像前几天那样被扔在地上,似乎还没被人发现。没有过多的迟疑,我推开了门。

就在那一霎,一股冰冷彻骨的阴寒气息从门的另一侧吹了过来。

我和曾雅茹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好不容易定下心,将头缓缓伸入门中,往里边望去,只见树影婆娑,整片芭蕉林都在风中摇晃。

乍一看,似乎和那夜看到的景色没什么太大分别,但大脑中却不断在敲响某种不明信号,总觉得这片芭蕉林,有什么地方不太一样了!

“怎么会这样?”曾雅茹吸了一口冷气,浑身颤抖的紧紧靠向我。

“发现了什么?”我不解的问,女孩子天生比较细心,或许发现某些我不能确定的不安因素。

她伸出手向前指了指,“阿夜,你看那些芭蕉树。”

我顺着她的指向看去:“没什么……啊!”在昏暗的光线中,隐约觉得芭蕉树的颜色似乎不太对劲。按开手电筒,一道强烈的光圈立刻照亮了附近的环境,周围顿时清晰起来。

这一下我才明白,刚才自己为什么会下意识的觉得有问题。

果然是芭蕉树的颜色变了,前几天原本还充满了勃勃生机的翠绿色叶子和枝干,现在全部松垮垮的耷拉着,如同老人脸上的皱纹,颜色也变成死气沉沉的灰褐色,甚至干枯起来。

如果这样的情况出现在少数的几株身上,绝对不会令人吃惊,只是眼下,目光所及的范围中,所有的芭蕉树都是那种病恹恹的样子,仿佛所有的生命力都被某种东西给吸去了。

“怎么会这样?”我满脸掩饰不住的惊诧,“前几天来还是好好的。”

“是不是生病了?”曾雅茹的双手冰冷,恐惧的看了我一眼。

我不置可否,快步走到最近的一株芭蕉树前,从背包里掏出为以防万一而带来的刀子,用力在树干上割了一条很深的口子,树的枝液流了出来,是透明的颜色。

我用手指沾了一点凑到鼻子前闻了闻,也并没有嗅到任何奇怪的味道,再认真的检查了树叶的状态,虽然大多都枯黄了,可是却没有染上虫害的征兆。

奇怪了。

我皱起了眉头,用力摇头,“太奇怪了!芭蕉树本身并没有遭虫,没有生病,状态很正常。而且也不像是被人下了毒,怎么会突然就变得要死不活的呢?”

曾雅茹也是大为不解,可她似乎不太愿意在这个问题上浪费时间:“阿夜,我们快点去旧校舍,再耽搁就要到十一点了!”

不知为何,视线接触着这些干枯的芭蕉树,内心总是隐隐感觉不安。似乎这一切和某些东西有着某种联系,可大脑里偏偏一片混乱,就是无法将纷杂的东西凑到一起。

我叹了口气,也只好放弃了,毕竟今晚的目的是要找到那条钻石项炼,或者曾雅茹姐姐失踪的线索。

以前曾经提到过,旧校舍在芭蕉林的前边,而更前一点则是小半个操场。由于被围墙围起来的缘故,在这个特定的环境里,反而变成最中间的位置。

芭蕉树并不高,所以三层接近六米多的旧校舍看起来像是密林中的怪兽,在阴暗的夜色里,拖拉着一动不动的诡异影子,静静待在它该在的地方。

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芭蕉树开始飞快的繁殖,最后将旧校舍整个包围起来。

走在这个毫无生机的密林里,气氛是说不出的恐怖。四周由于都是树,光线也只能靠着手电筒,能见度并不高。枯丫丫的叶子垂在地上,越是朝着旧校舍的方向,死亡气息越是浓烈。

那股死气甚至成为了液态,搅动在原本就很阴冷的空气中。令我每走一步都会胆颤心惊。总觉得,四周的树丛里会突然冒出一个什么来。

曾雅茹把我的手抓得紧紧地,她身体从进入这个恐怖的地方,就再也没有停止过颤抖。我有些不忍心,一把将她拉过来,将她的整个头都埋在自己怀里。眼不见为净,只要看不到,恐惧感应该会降低不少吧。

小半个操场的直径,应该不会超过五十米距离,一般快跑最多七秒多,就算女人最慢也只需要十多秒,可我俩足足走了有二十分钟,有些地方密到走不过去,还好我有带刀,也还好芭蕉树很脆弱,砍就倒了。

就这样遇路开路,好不容易才走到旧校舍前。

一来到这里,我又是一阵惊叹。繁殖能力那么强烈的芭蕉树,居然在距离那个古旧的建筑周围五米的距离就唐突消失了,就连根部都没有一根延伸过去。

“到了。”我拍了拍还赖在自己怀里的曾雅茹。

过了几十秒,她才小心翼翼伸出头向前望了一眼,然后她“咦”的一声,说道:“这些芭蕉树还真奇怪,宁愿拼死拼活的挤在一起,把所有的空间都占领光光,可是偏偏留下这么大块地方!”

我低下身体,摸了一把土凑到眼前看了看,才道:“看清楚,那块地方不但没有芭蕉树,就连生命力顽固的杂草都没有一根。有够奇怪的,土质明明还算好嘛!”

“搞不懂植物这种没有语言和行动的生物。”曾雅茹偏过头,可爱的耸了耸自己的鼻子,像是想到了什么。

“对了,阿夜,据说这个旧校舍是七十多年前的老古董,二战的时候,听说日本人占领许多医院和学校,秘密的进行惨绝人寰的生化试验。会不会就是因为试验残存下的遗留物质,所以害得这块地方寸草不生?”

“你啊,怎么想像力老是能那么丰富!”我忍不住笑起来,在她额头上轻轻点了一下,“先不要说这个城镇根本就没有被日本人打进来过。就算有,这里还能当教学楼吗?

“你想想,如果真有残留物可以让草都生长不起来,脆弱的人类早就受到影响了,那时候应该一片一片的生病或者死亡才对,但这么多年来,有没有听说旧校舍出现过那种情况?”

“也是哈。”她不好意思的学着我挠鼻子:“不管了,进去再说。”

她做出前进的姿势,却窜到我身后,用力推着我向前,最后整个身体都快趴到我背上。我无奈的当她的挡箭牌,很快跨过五米了无生机的地带,来到木制的楼檐下。

这栋全木制造的三层建筑,经历了七十多年的风风雨雨,至今都一副很坚固的样子。我这才稍微有些放心,望向大门的位置。

两扇开的楼门用链子锁紧紧锁着,这也早在我的考虑之中了。慢吞吞的从背包里掏出一把钳子,刚稍微用力,就听见“哢哒”一声,看起来还算结实的铁链就这样断成了两段。十多年的时间摧残,果然是检验品质好坏的最佳标准啊。

“准备进去了。”我回头说。

曾雅茹紧贴着我的背点头:“早就准备好了!”

“那好。”我用力吞下一口唾液,解开铁链,粗鲁的向前踢了一脚。

“嘎哒”一阵刺耳沉闷的闷响久久回荡在空气里,旧校舍的门缓缓开启了。随着左右两边的扩展越来越大,一个黑洞洞的地方呈现在眼前。

感觉一股凉风扑面吹过来,带着浓重的灰尘和某种怪异的气息游荡在四周。我的双眼死死盯着前方,眼前那个阴暗无比的洞口怎么看都像是个不明生物的食道,周围窜动的压抑感觉令人全身都很不舒服。

但不管怎么恐怖,该进去找的东西还是要去找,既然来了,就已经没有退路了。我用手电筒向里边胡乱照了照,深深吸了最后一口还算新鲜的空气,缓缓的,一脚向前踏了出去……
11 第十二部 味道 第八章 旧校舍(下)
黑暗的四周,古旧的木地板踩踏上去,发出了“吱嘎”的刺耳声音。

我瞪大眼睛望向附近的景物。

这栋旧校舍在外观上还看不出来,但一进来视线就变得开朗了。里边的格局略微搀杂着欧洲建筑的整体风格,看来当时的设计师并不是泛泛之辈。

大门正对着向上的楼梯,处于最中间的位置。左右是分割成两段的一排教室。十多年前这里就作为高中部的教学楼,直到淘汰为止。所以楼层的分配上和现在的制度差不多,都是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高三处在最顶楼。

中国人一向都很多,适龄儿童当然不少。

在十多年前那个时段的高中,虽然学生源并不是很广,但是也足够可观了,光是看教室就能明白,那时候每个年级至少有六个班级,每个班级有四十多人。

相对现在高中部仅仅一个学校,就多到一个年级十几个班,每个班六十到八十人不等的状态,人数是少了太多。

但撇开人数问题,光是算算旧校舍的课室,我就觉得头痛。

三个年级一共十八个教室,再加上各活动室,大大小小差不多超过了二十五间,而我们要找的线索,或许就在这二十五个的其中一个或者多个里。

二十五间,乍一看之下数目似乎不太多,可仔细想想就会明白,毕竟要找的可不是什么大活人这种东西。

线索这类玩意儿并不会一目了然的摆在那里,更不会大叫着引起你注意,而是需要用心调查。

一调查就会花费时间,特别是在这个没有明亮光线的地方,许多细节都可能被隐藏在黑暗里,这样就更花时间了,必须要每个教室都认真查找,就算顺利,到天亮似乎也弄不完吧!

为什么从前自己偏偏把这么重要的问题给忽略掉了呢?

我站在楼梯口,左右注视着,举步不前。

曾雅茹奇怪的问:“阿夜,你怎么老是待在这个地方?”

“想用一个晚上来找那么缥缈的线索,我们是不是太天真了!”我皱眉。

曾雅茹用手捂住我的额头,笑道:“阿夜,常常皱眉头,用不了多久会变小老头的哦!”

“看来你心情不坏嘛,刚才的害怕哪去了?”我哼了一声。

“要你管,本姑娘义胆雄心,怎么可能有害怕这种低俗的情绪。”她嘟着嘴,也开始打量四周,“阿夜,那张纸条,真的是从欧阳剑华同学的食道里取出来的吗?”

“不错!表哥没理由会骗我。”我转过头问:“那条项炼,你见过没有?”

“当然看到过。”曾雅茹回忆道:“五克拉的钻石,镂金的链子,真的好美。最奇特的是那块钻石,整个身体都泛出淡淡的蓝色光芒,仿佛里边有个崭新的世界似的,只要看过一眼,它的影子就会永远映在脑海里,想忘都忘不了。

“记得那条项炼是通过快递送到姐姐手上的,姐姐听过它的传说,但她也不过是个普通爱美的女孩子罢了,心里挣扎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还是将它戴在脖子上。”

“看来女人对于钻石果然没有一丝抵抗力,那么危险的东西,只需要挣扎一个晚上就不怕死的戴上。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才好。”我叹气。

“阿夜,你不是女孩子,当然不会知道女孩子的心理。那么美的东西,只要是雌性生物,恐怕就没办法抵御吧!

“何况这世界上危险的珠宝本来就不少,但是它们照样不会缺少主人啊。”曾雅茹不屑的偏过头,“譬如称为‘创世者之眼’的那颗黑钻石,据说每个拥有它的人都跳楼自杀了,但为了拥有它而宁愿倾家荡产,不要命的人还是大有人在。你当他们都是疯子吗?”

TheEyeofBrahma,所谓“创世者之眼”的黑钻,这名号我还是有所耳闻的。

相传原来是印度朋迪榭里的印度教神像“梵天”Brahma,创造之神的眼睛,被一名僧侣摘除后流落在外,据说从此之后,持有这颗黑钻的人便被下了诅咒,无独有偶,三名前任何持有人最后都跳楼自杀。

可追溯的这三人分别是:十八世纪俄国公主纳迪亚和李奥妮拉,据传两人在一九四七年自杀;而将这颗钻石进口到美国的纽约珠宝商帕里斯,也在黑钻卖出后不久跳楼自杀。

“创世者之眼”又称为“黑色奥洛夫”,传闻虽然不可考,但是已经因为这样的传奇性,让它成为珠宝界中一颗名钻。

“创世者之眼”从神像上摘除时原重一百九十五克拉,为了破除传说中的诅咒力量,被分割成三块,辗转被民间收藏家收藏,直到一九九0年才在纽约的拍卖会重现。

据称黑钻分成三块之后的拥有者都躲过了诅咒。

目前的拥有者佩帝梅萨山斯说:“二十世纪中期,媒体称它是‘邪恶死亡宝石’,但是我从不觉得拥有‘黑色奥洛夫’有什么好紧张的。”他还说,过去一年他尽力找出有关这颗宝石的历史和传说,“我很有信心,诅咒已经被破除了。”

但诅咒是不是真的破除了,谁又知道呢?

去年在伦敦展示了这颗钻石的其中一部分,重量为六十七点五克拉。

展览主办者说,“黑色奥洛夫”带来的传说,突显了千年来钻石吸引人们想像力的力量,这颗宝石的美丽和邪恶都增添这场展览的可看性。

当时确实有许多有钱的富婆,为了这颗举世闻名的钻石,通过明里或者暗里的手段要求购买,甚至不惜倾家荡产。

那时候我就曾经惊叹女人的购买欲望,以及对钻石的执着。

想一想,就算那些富婆清清楚楚,知道那颗钻石会令自己死于非命,恐怕她们也会从容的将它戴在脖子上,美美的叫来摄影师拍个够,然后等死。

而那条五克拉的蓝色钻石项炼对女人的吸引力,不也正是“创世者之眼”的翻版吗?

我依然有种无法理解的感觉,无趣的摇摇头,想了半晌,才问:“你知道那颗蓝色钻石是用什么做成的吗?”

“当然知道,这些都有在化学课上学到过,碰巧我是好学生,还稍微记得一些。”曾雅茹咳嗽了一声,学着用教化学那个小老头到处喷口水的声音说道:“所谓钻石,是世界上最硬、成分最简单的宝石,它是由碳元素组成的,具立方体结构的天然晶体。

“碳元素在高温、极高压及还原环境,通俗来说,就是一种缺氧的环境中则结晶成珍贵的钻石。

“虽然理论上,钻石可形成于地球历史的各个时期和阶段,而目前所开采的矿山中,大部分钻石主要形成于三亿年前,以及十二到十七亿年这两个时期。

“钻石的形成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喜欢钻石的女士们,你们疯狂钟爱上的东西不过是身体里呼吸出来的肮脏垃圾罢了!”

说完她自己像是找到了笑点,哈哈笑了起来。不知为何,自从她进来这个旧校舍后,精神状态就一直没有稳定过,大喜大悲的,实在有些令我摸不到头脑。虽然她平常也看不出哪里正常了,但是现在,绝对不算正常。

我盯着她,缓慢地说:“那你知不知道美国一家叫做LifeGem的公司?”

她疑惑的摇了摇头,不知道我究竟想告诉她什么。

“这是一家还不算很出名的公司。几年前,他们开发出一种人工合成钻石的技术。该技术能从骨灰中提取碳,合成蓝色或者黄色的钻石,希望能用这样的方式来缅怀逝者,用炯灿钻石的永恒来代替灰暗冰冷的骨灰盒。”

曾雅茹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全身都吓得发抖,许久才用干涩的语气道:“你不会是想说,那颗钻石就是从某个人的骨灰里提取出来的吧?”

“很不幸,你猜对了!”我点头:“从看到那颗钻石的第一眼我就认出来了,只是一直都来不及告诉任何人罢了。”

“那,究竟是谁的骨灰?”她惊讶的捂住嘴。

“我怎么可能知道。”我苦笑起来,“按照那个公司的价格,越是大块的骨灰钻石就越是昂贵。

“五克拉的蓝色钻石,每克拉至少价值一万一千二百九十九美元,加上其余的费用,一共需要接近八万美元的样子,这远远不是一个普通人家能够负担得起的,更何况是普通的高中生?但假如是张可唯那个富家公子就不同了,只有他的零用钱能够买得起。”

“你的意思是,那条项炼上的钻石,是出自张可唯的某个亲人身上?”曾雅茹迟疑的问。

我摇头:“注意了,我刚刚就有说过是零用钱。一年多以前发生一系列死亡案件的时候,我就调查过张可唯的整个家庭了。他家的成员非常单纯,除了爷爷、奶奶以外,就只剩下父母,而他又是个独生子,那段时间他周围根本就没有亲人死亡过。”

“那骨灰是从哪里来的?”曾雅茹大为不解。

“这就是问题的所在了。”我思忖了一下,“当时我也不太明白。但可以判断一点,既然他就算那人死亡了,也要把那人的骨灰戴在脖子上,那么至少他和那人的关系应该很亲密才对。”

曾雅茹眼前一亮:“情人关系?”

“有可能。”我有些感叹,为什么女人对于这些八卦问题,总是可以有非常灵敏的反应?无奈的想想,我又道:“可问题又来了,他的情人会是谁?那个时候,并没有听到过他在和谁交往。”

曾雅茹叹了口气:“恐怕以后我们也不可能知道了,毕竟他人都已经进了棺材。”

不置可否的笑着,我暗自决定了某些事情,开始向旧校舍第一层的左边走去。时间已经快要十一点半了,也应该开始工作了。就算再难找的线索,只要认真,应该也是不难发现才对。

如果真的是有线索的话……

旧校舍的底层一共有六个课室,一个洗手间,一个器材室和一个员工办公室。教室如果将正中的楼梯当作分界的参照物的话,刚好是一边三间。

左边第一间挂着1│3的牌子。

我推开老旧的木门走进去,手电筒略带橙色的光芒照射在地上,似乎在微微颤抖。

课室里整齐的摆放着桌椅,一如十三年前还在使用时那样,只是地上和桌上都盖满了灰尘。

像是想到些什么,我向后退了几步,回到了走廊上,然后仔细看着地面,越看眉头皱的越紧。

“你不会是发现什么了吧?”曾雅茹对我流露出的表情有些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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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真的点头,“确实发现了一点不寻常的地方。”

“真的!”她立刻雀跃起来:“快告诉人家。”

“其实也没什么。”我挠了挠后脑勺,“刚才进旧校舍的时候,你有没有注意过地上?”

“当然有,人家可不会那么没用。”她老实的回答。

“那有没有发现地上的脚印?”我问。

“怎么可能!我看得清清楚楚的,地上哪有脚印,就连灰尘都不多……”说着,她全身一震,缓慢的看了我一眼,“奇怪了,如果真的十多年没人进来过,怎么可能没灰尘?”

“聪明。”我夸奖了一声,用手在走廊的地面刮了一下,然后仔细的看灰尘,“这些都是新灰,恐怕有人最近才打扫过。只是他打扫得不太彻底。”

再次走进课室,我笑着指向室内的地面道:“至少这个不负责任的家伙,根本只打扫了走廊,里边的房间几乎没碰过。”

“但是旧校舍的大门,明明就是一副很多年没有打开过的样子。”曾雅茹略微有些苦恼。

我微微一笑:“何止旧校舍的大门,就连围墙那道链子锁的状态,也是十多年没有人碰过了,不过,这并不矛盾。恐怕围墙和校舍,都有另外的出入口吧。仔细想一想,我们倒是省掉了许多麻烦。”

“也对。”曾雅茹也笑了起来,“顺着你的发现,只要我们去找灰尘干净的房间,或许就能有些收获了吧。”

“不光是打扫干净的房间,进去的时候也要多注意地面。如果有脚印或者人为移动的痕迹,灰尘上都应该会留下什么线索才对。”

我扫视了这间教室片刻,没有发现可疑的地方便退了出来,说道:“直接到下一间去。这样一来,我们的搜索速度可以加快许多了!”

曾雅茹紧紧拉着我的衣角走在后边,手里的手电筒因为手的颤抖而晃动的十分厉害。我一间一间的将底层的房间打开,不厌其烦的扫视着地面有没有留下过特殊的痕迹。

有了适当的方法,速度确实快了不少。但是将底层搜索完毕,也花了接近半个小时,就快要午夜十二点了。

用力揉了揉有些酸痛的眼睛,我们登上楼梯准备到二楼。

苍老的木质阶梯在踩踏下发出很沉闷的声响,听得我的心都悬了起来。虽然自己并不会经常看三流的恐怖电影,但毕竟还是看过,耳闻目染下,心底稍微有些毛毛的,总觉得全身的寒毛都半竖着。

我恐惧的绝对不是非人的某些东西,而是怕这个该死的已经使用了七十多年的楼梯,会在这个不适当的时段里,因为禁受不起两个人的重量而垮塌掉。

走了一小半,我实在忍不住了,向身后问道:“听说最近女中生流行减肥,真有其事吧?”

“问这个干嘛?”曾雅茹不解。

“当然是有原因!”我干笑了几声:“不知道一般身高一米六左右的美女,平均重量是多少?你知道吗?”

“大概有四十公斤的样子。”虽然不解,她还是心不在焉的答了。

“那如果是像你这样的大美女呢?”我问出了最终目的。

她有些警觉:“你问这个干嘛?”

“当然绝对是有原因了……”我斩钉截铁的话语还没有落下,就听到楼梯下边传来一阵“哢哒”的断裂声,顿时寒毛全都吓得落了回去,全身的肌肉紧张起来,有生以来第一次马力全开,拉着曾雅茹的手就朝上边一阵猛跑。

似乎过了一个世纪,当我俩气喘吁吁的站在二楼上喘息时,她才气恼的断续道:“你,干嘛,要跑?!”

“你没听到楼梯都断了吗?不跑难道等死!”我也气不打一处来,用手指着楼梯道。

“哪有!我怎么什么都没有听到?”曾雅茹好不容易站直身体,向楼梯望去:“哼,你耍我,根本就没事嘛!阿夜你是不是害怕得都开始神经衰弱了?”

见她用古怪的眼神盯着我,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观点,我恼怒的也望向楼梯,但立刻就愣住了。

确实,楼梯完整的就像感情深厚的大学同学,阶梯一层一层,紧密坚固,完全没有折断过的迹象。

“刚才明明就有断裂的声音。你真的没有听到?”我呆立在原地许久,迟疑的问。

“绝对没有,我发誓!”她说得很肯定,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样子。

奇怪,刚才真的是我的幻觉?不可能,自己明明听到一股断裂声,非常的大,而且听起来不像仅仅断裂几根木头那么简单,就似乎整个阶梯都垮掉了。

木头崩落地面的声音十分立体逼真,那种强烈的压迫感也冲击着自己的身体,逼迫自己的大脑不得不接受有巨大危险的这个虚假资讯。

但,那个资讯真的是虚假的吗?还是其实楼梯真的垮掉了,眼前完整无缺的景象才是真正的虚假状态?

为了确定,我小心翼翼的用手拉住附近的扶手,将脚伸出一只,缓缓的接触最远处的阶梯。触碰到了,触感很真实。

难道那声音真的只是自己因为紧张产生的幻觉?

“阿夜,你不会有事吧?”曾雅茹默默的看着我那一串古怪的动作,好半天才关心的问。

“没什么。”我用力摇了摇头,决定将这件事暂时放到一边,“开始搜索二楼吧!”

二楼的格局基本上和底楼差不多。同样是六个教室,一间办公室,一个洗手间,只是道具室换成了音乐室。

依照和底楼一模一样的顺序,我们很快就将教室查看了一遍。来到了洗手间前。

“照旧。”我和曾雅茹同时深深吸了一口气,分别走入了左右两边。

左边是男厕所,是我要搜索的地盘。

说来也气愤,本来这个已经停用许多年的洗手间,早就没有什么值得避嫌的地方,何况两个人在一起,绝对比一个人独自行动安全好几倍,可是曾雅茹那家伙就是不肯妥协,她老是咬着这句话─男生进女厕所很不吉利,何况里边有许多东西都不方便被男生看到。

真不知道她所谓不方便的东西是什么?说的我这个老实巴交的十八岁男子汉,好像完全没有进过女厕所一样,哼哼,实在是太小看我了!

这个地方没有厕所原本应该有的臭味,毕竟已经空置了那么多年,就算有也差不多分解掉了。我向四周看了一下,稍微觉得有些奇怪,对了,从进来到现在,自己就完全没有看到过有蜘蛛网。

开始的时候还以为是被那个神秘的清洁工给打扫掉了,但是每到一个地方,就算是完全不可能有人迹光临的角落,那些属于蜘蛛们的天堂,也没有看到任何网状丝络。

何况上一次这里被打扫至少也是一个多月以前了,地上的灰尘又开始留了不少,而生命顽强、性格固执的蜘蛛却依然连个影子都没有。

非但是蜘蛛,就连秋天的两大特色,蚊子和苍蝇,在进入这个旧校舍后也完全绝迹了。这一点,究竟和校舍外片草不生的特点有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难道,这个旧校舍真的有某些自己还没有查到的特异地方?

手电筒的光芒略微有些暗淡了,毕竟进入这里已经足足超过一个小时。还好为了以防万一,我带了足够的电池。

厕所里,七十多年前的洗手台是用水泥直接修筑起来的,呈现一条直线状的水沟,水槽以上三十厘米是一排水龙头。

我随手拧了拧,水喉发出一阵阵刺耳的声音,但是没有一滴水流出来。如果真要流出来我倒是觉得奇怪了,毕竟废弃了那么久,断水断电才是正常的。

洗手台正上方的墙壁上贴着一面大镜子,早就变得十分肮脏。我用手将上边一小块地方的灰尘抹去,镜中的景物依然看的不太清楚。

昏暗颤抖的光亮下,镜中的自己仿佛在露出怪异的微笑。我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脸,突然,镜中自己的脸上似乎有什么掉了下来。

我下意识的低头看向地上,什么都没有!耳中也完全没听到东西碰撞地面的声音。我猛地打了个冷颤,摇摇头,准备向外走。

就在这时,一股尖锐的声响唐突的传了过来,是钢琴的声音。那声音,就如同人类最痛苦的时候发出的撕心裂肺嚎吼,听得我耳膜都快要破掉了。

毫不犹豫,我立刻冲出洗手间,向音乐室的位置跑去。整个旧校舍就只有我和曾雅茹两个人,但我相信,她应该不会那么无聊的去弹钢琴,何况弹出的声音还那么恐怖。

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有另外一个人出现了!
12 第十二部 味道 第九章 阶梯
钢琴的声音,在自己的心目中一直都代表着沉稳,但是那种尖锐的弹奏,真的完全打破了我一直以来内心中的好印象。毕竟自己也算是稍微会弹钢琴的人,虽然弹奏的水准不算太高,但是也勉强能够入耳吧!

但那种声音,我完全不知道是用高音的哪个调子混合出来的,就像谁用拳头在琴键上猛力敲击,震耳欲聋。

没有跑多久就来到了音乐室门口,大门是紧闭的,我用力一脚踢开,巨大响声中,门“哢哒”一声撞到墙上。里面,一个人也没有。

我皱眉,往前踏出几步,将整个音乐室的状况收入眼底。

这是个大约有五十多坪的房间,像教室一般摆放着大约六十个椅子,讲台位置摆放着一台老旧到极点的大钢琴。

钢琴的盖子翻开着,但是却积满了灰尘。我几步走过去,仔细盯着琴键看。恐怕是十多年前封校舍时,钢琴就是呈现这种状态吧,看上边的灰尘,应该是许多年没有人碰过了。

那刚才自己听到的声音,又是从哪里发出来的?那确确实实是钢琴声,毋庸置疑,但是整个二楼,有钢琴的就只有这个地方!

略微思忖了一下,我从背包里掏出钳子,将钢琴的后盖硬生生的掀开。只看了一眼,整个人都愣住了。

琴弦上累积的灰尘已经被弹开,应该是最近有震动过的迹象。不对,甚至不用考虑最近,根本就是在刚才。

我伸出手去摸琴弦,自己居然能够感觉微微的颤抖。很明显,刚才的声音绝对不是幻听,的确是有人通过某种手法在不接触琴键,不用掀开后盖的情况下,准确的演奏了那一尖锐刺耳的曲目。

只是,究竟他用的是什么手法?而他又是怎么进来,又怎么在引起自己注意后逃走的呢?完全没有丝毫的头绪,我检查了音乐室的前后两道门,除了前门被我撞开的痕迹,通通都已经十多年没有敞开过了。

各扇窗户也没有出入过的迹象。室内的灰尘很厚,除了我的脚印外,并没有其他人走过的印记,也不像是有暗道的样子。

实在太古怪了!突然想起不久前只有自己能听到的楼梯倒塌声,我不禁打了个冷颤。难道这个老旧的地方,真的有某种未知的神秘力量?

突然想到自己似乎遗忘了某些东西,细细回忆了一下,才猛地发现,自己居然将曾雅茹一个人丢了下来。只是那么巨大的声音,只要是人,就算智商再低,听到了都会下意识的朝这个方向跑过来才对。

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见到她?

我疑惑的急忙跑回洗手间门前,试探性的叫了几声,没人回答,把心一横,咬牙走进了女生厕所里。

里边所有的隔间都被人打开过,应该就是曾雅茹的手笔,但是现在却空无一人。她究竟去了哪?以她的胆量,应该不可能独自跑去调查什么线索。那么,也就意味着她是因为某种特殊的因素,在来不及叫我的情况下离开的。

这个女人究竟要干嘛!我恼怒的一拳打在对面的镜子上,微弱的光线下,镜中的自己居然如同水中倒影一般,泛起一层又一层的涟漪。

不管怎么样,总之要尽快将她找出来。这个鬼地方,恐怕并不像想像中那么人畜无害。于是我用手电筒照着地上,想要找出些微的蛛丝马迹。顺着淡薄的脚印,开始爬上楼梯,向三楼走去……

曾雅茹走进了女生厕所,由于没有外来光线,这里非常黑暗。她将手电筒的光圈扩大了一点,以便能看到更大的范围。这个地方比一楼的卫生间稍微干净一点,没有什么异味,毕竟怎么说也是废弃十多年了。

独自一人老是感觉害怕,虽然明知道有个人就在离自己直线距离不到一公尺的隔壁,她深吸一口气,按照从右到左的顺序,缓缓将所有隔间打开。

七十多年前设计的校舍,当时卫生间都没有用马桶,而是适应中国人的习惯,用的是蹲式便器。便器上原本雪白的瓷砖已经变成灰褐色,有的槽里甚至积满了灰尘,看起来满恶心的。

虽然明知道不会有异味,但她还是下意识捏住了鼻子,强压下心里反胃的感觉。好不容易才检查完毕,依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痕迹。

曾雅茹准备离开,转身的时候顺便向正面的大镜子看了一眼。突然,她发现镜子上居然有一个手掌印。

血红色的手掌印,甚至就连指纹都清晰可见。她提起胆子,好奇的走上前去准备看个清楚。那掌印很老旧,主人应该是个女孩子,毕竟手掌的大小和自己的差不多。

曾雅茹看了看右手,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将手掌贴到那个掌印上。居然,一模一样!

她只感到心脏猛地剧烈跳动,几乎要蹦出了胸腔,呼吸也急促起来。她紧张的收回手,将手电筒的光芒直直射在镜子上。

许久,她才缓慢的摇头,似在进行自我否定。“不可能,一定是巧合。女孩子手掌大小一样的人多到天上去了!”

曾雅茹再次深呼吸,确定似的在掌印的右边小心地印下自己的手掌。

手缓缓的离开镜面,掌印清晰的临摹在灰尘上。她猛地发现,不论指纹还是掌上的纹路,居然和那个暗淡的血手印一模一样。

这怎么可能!

曾雅茹吓得几乎无法呼吸了,她逃跑似的夺门而出,恐惧地大叫夜不语的名字,可是对面的男洗手间并没有传来任何人的回答。

四周一片死寂,就连蚊虫的嗡嗡声也听不到。静,非常静,安静的甚至可以听到自己的耳鸣。她快要在这种静悄悄中崩溃了!

“臭夜不语!死夜不语!居然敢把人家甩掉,一个人不知跑去哪里了。等找到你,看我怎么报仇!”她喃喃自语,希望能稍微减轻自己哪怕些许的恐惧感,但是似乎没有任何效果。

然后,她听到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听起来像是谁在攀爬楼梯。期间,还夹杂着某种混乱的男性语音。

“夜不语,该死的,是你吗?”她害怕到几乎要哭出来了。紧紧握着手中的手电筒,曾雅茹一咬牙,向那个声音走了过去。

近了,越来越近了,那个声音也越来越清晰。

“九,十,十一,十二……”确实是年轻男子的声音,毋庸置疑,但是却很陌生。而且他似乎在数着什么。

曾雅茹小心翼翼地靠近,然后看到一个刚刚走上二楼的男生。

那男生穿着蓝色的校服,虽然崭新,但是他的表情却相当怪异。他带着似笑非笑的脸,嘴里数到“十二”的时候用力跳了一下,然后流露出满脸的失望。

见到有人,曾雅茹心里稍微平静了一点。虽然不知道这个平常都不可能出现人的地方,为何会突然冒出个男性,不过,总要比自己独自待着强多了。

“那位同学,你一个人吗?”她思忖了一下,这才决定搭讪。

那男生仿佛压根就没有见到自己这个大美女,抬脚开始向三楼走去。嘴里不紧不慢的认真数着数。

敢情他是在数楼梯?真是个超级古怪的人!

曾雅茹忍不住了,稍微大声了一点:“这位同学,能请你送我出去吗?这里好可怕!”

那男生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只见他每登上一个台阶,就皱着眉头,嘴里吐出一个数字。像是有着什么解不开的谜题。

曾雅茹有些生气了,那个家伙无视自己这个大美女也就算了,居然大美女请他援手的时候还能忍心当对方透明,根本就是狼心狗肺的家伙,不是个男人!

“四,五,六。”听着那狼心狗肺的男生数数,空气中不知何时开始弥漫起一种压抑的冰冷感觉。她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喂,你究竟听没听到我在说话?”她恼怒的准备去扯那男生的衣角,但就在手指刚要碰到他的时候,所有的行动都在一刹那唐突的停止了。

对了,刚刚自己就有一种怪异的不协调感,原来那种感觉是出在男生的衣服上。曾雅茹只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恐惧地冻结起来。

他的衣服确实很崭新没错,但是那款校服的样式却非常老旧,似乎是十多年前的款式,古老的灰褐色中山装,在这个学校老早就淘汰了。

猛地记忆深处开始回忆这个旧校舍的故事。十三年前就是因为某个高三的男生,因为在晚上的校舍失踪了,所以才将这个地方淘汰掉的。据说,那个男生有一个十分奇怪的习惯,他很爱数楼梯……

曾雅茹呆呆站在原地一步都不能动,眼神麻木的追捕着那个男生的声音,耳朵听着他空洞的声音。她全身僵硬,身体因为害怕而剧烈颤抖着,几乎随时都可能瘫倒下去。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那怪异的男生好不容易登上了三楼,回过头,咧嘴笑了一下。

他的视线没有直接透过她的身体,而是落在她的脸上。

他注意到了自己?

为什么,他要冲自己笑?

曾雅茹终于忍不住了,在痛彻心肺的恐惧中大叫了一声,晕了过去。

曾雅茹的脚印在靠近三楼的中段突然消失了,我疑惑的站在阶梯上四处望。那家伙,该不会会飞吧?犹豫了少许,举步开始走上三楼,顺便将整个三楼的房间都搜查了一遍,却根本找不到她,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线索。

然后我听到了一声带着恐惧的尖叫。

那熟悉的声音让我止不住心惊,飞快的朝声源方向跑。不过三十秒时间,就到了楼梯处,只见曾雅茹瘫倒在阶梯上,那地方,刚好就是脚印消失的位置。

我担心的扶起她的头,用手指试了试鼻息,有气,看来还活着,狠狠地在她人中的穴道上掐了一下,她缓缓张开了大眼睛。

她视线迷离的朝我的方向死死看着,然后第一时间又发出了恐惧的尖叫。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大声喊道:“是我,我是夜不语,你给我清醒一点!”

好一会儿曾雅茹才稍微平静,整个人拼命蜷缩在我怀里。

“夜不语,好可怕,我看到鬼了!”她吓得嘴唇都在颤抖,声音心悸的哆嗦着。

“没事了,世界上哪会有什么鬼?”我轻轻拍着她的背,像在哄骗小孩子。

“我真的看到了!”曾雅茹长长的睫毛上残留着泪水,许久,才抬起头望着我的脸,然后用拳头在我头顶用力敲,语气猛地强烈了起来,“你这家伙,说,刚才死哪去了?居然敢丢下我一个人?”

这女人,恢复能力还真强!我略带着委屈说:“根本就是你一个人走掉了,我还进去找过你。”

“你进过女厕所?”她有些吃惊,脸上又流露出害怕的神色,“那有没有看过那面镜子?”

“当然有,和男厕所一样脏。”我不知道她在怕些什么。

“我不是说这个。你看到镜子上那个血手印没有?”她身体再次颤抖起来。

我疑惑的摇头:“上边除了灰尘就什么都没有了。”

“不可能。”曾雅茹惶恐的尖叫,“我刚才明明有看到。”

“那再去看一次好了。”我难得和她争辩,下到了二楼的女生厕所。镜面虽然肮脏模糊,但是确实并没有她所提到的血手印踪迹。

曾雅茹全身都仿佛石化了,软软地靠着我的肩膀。

“不管你信不信,我真的有看到。”许久,她才无力的说道。

我苦笑了一声:“我知道,这件事你没有开玩笑的必要。总之,这个地方我也觉得怪怪的,还是早点离开为好。”

“但是项炼和姐姐的线索都没有找到……”

“整个旧校舍我都搜索了一遍,什么可疑的东西都没有。”我打断了她。

突然发现她的眼神中带着绝望,不禁心软起来,转移开话题:“对了,刚才你失踪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

“我看到鬼了,恐怕还是十多年前的老鬼。”曾雅茹将自己的所见所闻讲述了一次。

猛地,大脑中似乎抓到了一点什么。我看着镜子,焦躁不安的扯着她的头发。

“你干嘛!”她用力推开我的手。

“别动,我有线索了!”我说着大步向门外走去。

“你究竟想到了什么?”她牢牢拉住我的衣角。

我得意的笑着:“如果项炼真的放在这里,恐怕我知道位置了。”

“真的!”曾雅茹顿时激动了起来。

“你知不知道,整个旧校舍,或许还有一个地方我们没有搜索过?”我悠然道。

曾雅茹苦恼的回忆:“好像没有吧。一二楼是我们一起找的,三楼你自己找了一遍,而这个校舍的楼顶又上不去。”

“不对,还有最后一个被我们忽略掉的房间。刚才你在说那个喜欢数楼梯的失踪高三生时,我突然想到了。”

“不要给我打哑谜,快说。”她不客气的用力挽住我的手臂。

“你仔细想想,这个校舍确实有人近期出入过,但为什么他只打扫了走廊和楼梯?”

“不知道。”她老实的摇头。

“很简单,或许是为了消除自己的行动痕迹。一般七十多年前设计的木质楼梯,它们楼底的空隙是要封住的,而那里,就成了思维的死角。

“刚才我们搜索的时候,都下意识的将这里当成了现代建筑。而现代的钢筋水泥房屋,楼底的阶梯都会空出来,一目了然,所以被我们忽略掉了。”

来到一楼,将阶梯空隙处一堆老旧的清洁用具,和已经开始腐烂的破旧桌椅扔出去,果然有一道十分不显眼的小门露了出来。

顿时,我的脸上洋溢出胜利的笑容。用工具将不太牢固的门撬开,一阵腐臭的霉味迎面抚过,恶心的令人想吐。

当两支手电筒的光芒照射进去,一个不大的空间立刻呈现在明亮里。

突然,空气如同凝固了似的,我们的身体也随之凝固了,视线死死的望着里边,曾雅茹终于忍不住了,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又晕了过去……
13 第十二部 味道 第十章 钻石项炼
那个隐秘的空间里存放着三具尸体。

具体说清楚,是两具尸体和一具白骨。那两个尸体还看得清楚样子,是前段时间在一起玩过芭蕉精游戏的吴广宇和周凡。

第二天一大早,好几辆警车就开进了学校,将整个旧校舍都封锁了起来。我、曾雅茹和杨心欣等人都被请进局里做笔录。折腾了好几天,被这件事震惊的校园才稍微安静了下来。

然后警方公布了调查结果,他们称自己通过抽丝剥茧的考证,发现了这一系列事件的相似处,最后发现,这是一起精密策划的谋杀案。

动机是情敌之间的互相仇视,导致的蓄意杀人。

凶手是欧阳剑华。

他因为追求杨心欣屡屡失败,而他的两个情敌却在最近有形势大好的局面,于是他为了免除后患,通过玩芭蕉精游戏,成功的引起两情敌的不安,然后将他们引诱到旧校舍,逐个杀掉。

周凡处在单亲家庭,母亲平时工作很忙,而吴广宇的父母当时在闹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再加上失踪的时间比较短,平时他们也会偶尔住在同学家,所以他俩失踪后都没有引起家人的注意。

而欧阳剑华杀掉两人后,良心发现,也在三天后自杀了。因为这件事羞于写遗书,所以他用了一种另类的赎罪方法。他将自己身上的皮肤一块一块忍痛割了下来,然后再将尸体的线索写在纸上,吞进了肚子里……

看着当天的报纸,我冷笑连连,拨通了表哥的电话。

“骗子,世界的罪人,你的想像能力真的很丰富!”我讽刺道。

表哥夜峰叹了口气:“小夜,我的压力很大。”

“压力大就能乱找人顶罪吗?”我冷哼了一声。

“那你又有证据,证明警方公布的一切都是假的吗?周凡和吴广宇的父母可以证明,他们失踪前欧阳剑华来过,像在商量晚上去哪里的事情。

“而死者的指甲缝隙里,确实有欧阳剑华的皮肤残留物,这说明他们有过激烈的抓扯,他是凶手的可能性很大。警方只是将不明因素稍微隐瞒了一点,让事情更加合情合理罢了。”

“好一个合情合理,我算是明白你的为人了。”我懒得再说下去,用力挂了电话。

抬头看着趴在我桌上的曾雅茹一眼,我淡淡问:“你相信他是犯人吗?”

“幸福家庭的小男生是很容易钻牛角尖的。”她没有正面回答。

我不置可否的摇头:“记得我们那晚走出旧校舍后发生的事情吗?”

“就算死了都忘不了!”曾雅茹的脸色发白,似乎还心有余悸:“整个芭蕉林都弥漫着臭味,和欧阳剑华死后散发出的味道一模一样,枝干也全都变成了黑褐色,完全没有了生机。真的好诡异!”

“那种臭味不光是欧阳剑华和芭蕉树有,周凡和吴广宇的尸体被带到警局做鉴定的时候,刚剥开他们的衣服,那股强烈的臭味就猛地散发出来,就连几个老经验的法医也忍不住跑出去呕吐,实在是太难闻了!”

我回忆着:“而且,那两个人的尸体上,除了脸部,皮肤都有被割掉的痕迹,惨不忍睹。”

“欧阳剑华应该不会那么残忍吧!”曾雅茹迟疑了一下。

我点头:“或许吧。如果仅仅是情杀的话,确实不用那么残忍,何况杀掉他们后,还耐心的为死者穿上衣服,怎么看都觉得奇怪。”

越想越搞不清楚,趁着第三堂课后二十分钟的休息时间,我索性拉着她向教室外走:“我们去找杨心欣问些东西。”

三班。杨心欣正郁闷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周围的男男女女像是闻到了瘟疫的气味,隔着老远就从她那里绕行。

以往如同苍蝇一般挥之不去的追求者,也如同看到电蚊拍一般躲之不及。

也对,如果一个人背负着某种不太优雅的名声,例如三条直接或者间接因她而死的人命,恐怕有百分之八十的机会都会面对这一现象吧。

我在窗外给她打了个招呼,她便一副臭脸的和我们走上了顶楼。

“干嘛,也想来嘲笑我?”她脸臭,声音更臭。

我顿时有点接不下话了。

女人的语言,实在没有任何逻辑,还是同样身为女性的曾雅茹先开口,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声音也没有任何表情。

“你认为欧阳剑华是凶手吗?”

杨心欣略微迟疑,声音泛起了些微的涟漪:“谁知道呢?幸福人家的小男生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像我这种单亲家庭是没有办法想像的。”

“你在说谎。”我淡淡的道。

她的喉咙堵塞,突然哭了出来:“对,我就是在撒谎!那又怎样?!人都死光了,所有人都把矛头指向我,好像根本就是我亲手把他们掐死的!”

“其实前段时间,你已经表示准备接受欧阳剑华的追求了,对吧?”看着她的歇斯底里,我心里一动,猜测道。

“你怎么知道?”杨心欣狐疑地张开带着泪水的眼睛,望着我:“不错,我确实准备和他交往了。他家那么有钱,人虽然不算很聪明,但懂得讨我开心,我为什么不和他在一起?”

我和曾雅茹对视了一眼,半晌,我才问道:“那个芭蕉精的游戏,究竟是谁先提出来的?”

“是欧阳剑华。那段时间我有点无聊,他就建议玩一点刺激性强的游戏,不过那个游戏的方法是我临时想出来的。”

难怪当时自己觉得乱七八糟,原来果然是胡乱拼凑出来的产物。

杨心欣不知为何猛地打了个冷颤,声音也抖了起来,“夜不语,你说,这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芭蕉精?”

“怎么可能!”我毫不犹豫的否定。

“那他们三个人为什么会死?我根本就不相信警方的调查,说不定我们真的召唤出芭蕉精了,它就躲在我们周围暗暗观察着,只要一不注意,就会将我们杀掉。”

她恐惧的哆嗦着:“他们都死掉了,下一个会是谁?说不定是我!怎么办,好怕!我好怕!”

“白痴,世界上根本没有鬼!”我大吼一声,将她从神经质的状态唤醒,“不要胡思乱想了。就算有,那个芭蕉精为什么一定要杀我们?它杀我们的动机是什么?我们把它放出来,它说感谢都还来不及才对!”

好不容易才将杨心欣稳定下来,看着她步履蹒跚的下楼,我止不住的苦笑。

“喂,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芭蕉精什么的,对吧?”我的意志似乎也有点不太坚定了。

曾雅茹露出了疗伤系的微笑:“阿夜,你的语气里带着强烈的不自信哦!”

“唉,这件事情实在太诡异了。”我依然苦笑,满脑子的疑惑,“根据杨心欣的说词,欧阳剑华从根本上排除了杀人动机,但整件事情就更加扑朔迷离起来。”

“芭蕉精、钻石项炼、臭味,这三者之间会不会有什么未知的联系呢?”曾雅茹帮我分析着,但是不一会儿就头痛的放弃了。

“对了,给你看些好东西。”我想到了什么,从衣兜里掏出一个小包裹。

“是什么?”她好奇的问。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我故作神秘。

曾雅茹造作的捂住脸颊,害羞道:“讨厌,里边不会是订婚戒指吧!阿夜真是的,人家都才十八岁,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不过,嘻嘻,只是当阿夜的未婚妻,人家还是可以稍微考虑的!”

“美啊你,我可没那么廉价!”我在她头上敲了一下。

“哼,人家现在可是千年少有的跳楼大促销哦,不把握机会,我随时都会被别的帅哥抢走。”她一边笑一边将包裹打开,猛地,笑容凝固了,身体也僵硬的保持着最后一个姿势,一动也不再动。

阳光下,包裹里的东西闪烁着刺眼的光芒。

光芒通过折射映在她的脸庞上,泛出微微的淡蓝颜色,很美。

她清澈的瞳孔中倒影着两条项炼。蓝色的钻石,镂金的链子,一模一样的款式,美妙绝伦。

“你什么时候找到的?”曾雅茹的声音都在颤抖,她伸出无力的手,拼命靠向项炼。就在手指感受一股冰冷触感的时候,仿佛所有的力气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在那晚你晕过去以后。”我略微有些担心的观察她的反应,“当时我将整个隔间都搜查了一遍,发现下边的木地板有轻微撬开的痕迹,一打开暗隔就发现了那两条项炼和一张非常旧的学生证。我下意识的觉得就算交给警方也只是浪费资源而已,干脆藏了起来。”

“你那个行为,应该算是犯罪了吧?”曾雅茹笑的十分勉强。

“别在意那些小细节了。”我说着将包袱里的那张学生证拿了起来,“知道和吴广宇两人的尸体待在一起的那具白骨的主人是谁吗?就是他!”

将那张老旧的学生证凑到她眼前:“这个学生证上叫张哲的男生,我前几天特意去查过。他就是十三年前在旧校舍失踪,喜欢夜里爬楼梯数数的学长。”

曾雅茹惊讶地完全发不出声音了。许久,她才缓缓道:“好复杂,恐怕我是无法理解了。可是,项炼为什么会有两条?”

“你问我,我也不可能有答案。”我苦恼的挠着鼻头,“不过这两条都是同一类人工钻石。”

“意思就是我手里拿着两个人的骨灰?”她害怕的想把手里的东西仍出去,可是出于女生爱美的天性,终究还是不忍心。

“应该是两个人的。但究竟是哪两个人,就是我们今后查找的主要目标。”我顿了顿,深吸了口气,“等找到了答案,恐怕你姐姐失踪的线索,也应该会稍微明朗了……”

又过了两天,调查依然陷入呆滞状态。这两天里除了杨心欣的焦躁不安外,并没有发生任何奇怪的事情,似乎一切都真的平静了下来。

至于自己为什么会知道杨心欣焦躁不安的情绪,是因为她在期间找过我几次,每次都一副胆颤心惊的神情,根本不知道她在怕什么。

“夜不语,你有没有闻到过什么古怪的味道?”她将我叫出去,颤抖的问。

我疑惑的摇头:“你是指什么味道?”

“周围的味道,老是有一股我实在无法形容的气味萦绕在身旁,我好害怕!我问过了许多人,他们都说没有闻到。”她像是在抓救命的稻草,一把抓住了我的手。

老实说,她那一番话说的莫名其妙,怎么也听不懂。我只有苦笑:“你是不是最近的压力太大,产生了幻觉?”

“不可能,我闻得十分清晰,明明周围就有一种恶心的怪异气味!”她的精神状态开始歇斯底里,似乎真的有什么东西在附近,只是只有她一个人能感觉到。

我皱了皱眉头,用力按住她的肩膀,“放松!放松一点。你去照照镜子,你看自己现在是什么模样!不修边幅的,从前的你根本就不是这个落魄相。就算没病,自己都把自己吓出病来了,或许欧阳剑华三人的死,真的给你带来太大压力了!”

杨心欣稍微清醒了一点,就着窗户的玻璃映照出的面容,猛地捂住了自己的脸。

确实,她似乎几天没有洗过脸了,一副疲倦的惨白,颧骨都瘦得突了出来。那副尊容哪里还有从前的自信美丽,十足的皮包骨,看起来都觉得恶心。

呆呆的望着自己,突然,她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恐惧尖叫,飞快的跑掉了。

我莫名其妙地呆愣在原地,许久,才回过神来。看着周围不断浓烈的略带着好奇和探求色彩的眼神,无奈的挠挠头,也跑掉了。

不过提起味道,似乎,顺便让自己找到一条还不错的线索。

时间再次开始慢慢流逝,很快就到了周末。我威胁表哥调查的事情,也开始稍微有了些进展。

早晨十点和曾雅茹约了见面。

大家将所有烦恼都抛开,走在喧哗的大都市里。我们看了一场很无聊的三流浪漫电影,吃了HaggenDaze,然后跑到西餐馆要了一份牛扒套餐。

例行的约会行程结束后,我和她坐在公园的水池边,感叹着人生。

“好饱。”这是她对人生的第一声感叹。

“我再也吃不下去了。”我也感叹,整个人都躺到了椅子上。

曾雅茹用纤细的白玉手指卷着我的头发,“阿夜,事情最近有进展吗?”

“应该算有吧。”我沉吟了一下:“就像你说过的,芭蕉树、项炼和尸体那股怪味道,或许在本质上有某种我们都还不知道的联系。

“撇开现在所有的已知线索,我让表哥调查了那股尸臭最开始的来源,居然有所发现。臭味最早的一个记录是一年半多以前,出现在一个叫做邓涵依的女孩身上。”

“邓涵依?是谁?”她问。

“和我们是一个学校的,同届,她是一班的学生。档案上说她死于自杀,而且自杀的动机不明,但是手法却有点惨不忍睹。那个女孩用洗靴子的硬塑胶刷,把自己身上的皮肤全都刮了下来,整个浴室里全都是血。”

“好像欧阳剑华的死法!”曾雅茹惊讶的捂住嘴。

“不错,看到后我也很吃惊。虽然她自杀的事情那时候我也有所耳闻,但是却没想到那么恐怖。看了当时的照片后,差点就吐了出来!”我思忖着,“总之,她的自杀是在张可唯戴着项炼出现以前,而且死后的第十一个小时开始弥漫出惊人的腐臭味。”

“她会不会和张可唯有什么联系?譬如说是暗地里的情侣?”曾雅茹判断道。

我点头:“开始我也觉得有可能。所以昨天去了一趟邓涵依家里,她的房间至今都还保留的很完整。当时采用某些藉口搜索了她的房间,最后在她电脑中的MailBox里发现了大量通信记录,都是写给一个叫做唯的男生,初步估计他们是在交往。”

“我倒比较感兴趣你是用什么方法进人家房间的。”曾雅茹露出促狭的笑容,“不会谎称自己是少年FBI吧?”

“当然不可能,这世界哪有人那么白痴?”我瞪了她一眼,“我是用很正规的方法进去的。”

“例如?”

“例如说是她国中时期最好的朋友,但是毕业后就出国了。没想到一回来想看望老朋友,居然听闻到这种人间悲剧。我很沉痛,希望在她的房间静静缅怀从前浓厚的友情等等。”

她立刻做出一副要晕倒的样子,“这也叫做正规的方式?你根本就在利用邓涵依双亲的善良和对女儿的依恋罢了。你这人还有没有良心,绝世大恶魔!”

“要你管。”我哼了一声。

“不过,她还那么年轻,为什么要自杀呢?”曾雅茹叹了口气,“阿夜,张可唯最后的一个字也是唯,他会不会就是邓涵依的交往对象?”

“我看不可能,来往信件里,那个男生文笔超好的,绝对不是张可唯那种纨绔子弟可以写出来的东西。”我毫不犹豫的否决。

“合情合理的原因,我倒是认为张可唯应该是暗恋邓涵依的其中一个人,而且爱她爱的就快疯掉了,于是在她死后,将邓涵依的骨灰偷了出来,送到美国的LifeGem公司订制了那条造成以后连续死亡案件的五克拉蓝色钻石项炼。”

曾雅茹仔细想了想,也大点其头,“说的好像很有道理。那意思就是,邓涵依交往的对象,那个叫做唯的男子,很有可能是这一系列案件的主谋?”

“绝对很有可能!”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我有一种预感,所有事情都要开始渐渐明朗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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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十二部 味道 第十一章 联系
夜深了。

杨心欣从便利商店买了一大堆带着香味的生活用品,慢慢往家里走。四周很黑暗,本来便暗淡的路灯“滋滋”的闪烁着,将夜色显得更加神秘。

她不由得打了个冷颤。今晚,似乎有点不太寻常,只是究竟哪里不对劲,偏偏又无法形容,用力裹紧外衣,转入回家必经的巷子里。

空荡荡的巷子,行人一个都没有,似乎所有的路灯都坏掉了,路上黑漆漆的,可见度不会超过三米,总感觉四周有一股莫名的寒意。

杨心欣有些害怕了,她掏出手机当手电筒,微弱的光芒并没有将能见度提高多少,可是内心稍微安定了起来。

“哒哒”巷子里回荡着自己空荡荡的脚步声,寂静得可以令人发疯。

“啪嗒”“啪嗒”猛然间,自己的脚步声传入耳中,变得复杂起来,似乎,有两个人的声音。

她猛地回头,就着手机的光芒,但是什么都没有看到。不远处,除了黑暗,依然是黑暗,随着自己的呆滞,声音也全都消失了。

静!如同死亡者的静。那种令血液凝固的安静带着强烈的诡异气息,让人不寒而栗。

错觉吧!她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向前走。

不久后,那种跟随自己脚步节拍的声响再次出现了。而且节奏越来越快,像是背后有个人跑了起来,拼命地追赶自己。

近了,更接近了,已经到了不超过一米的距离。

再次用力回头,依然什么也看不到。

杨心欣的心脏因为恐惧而超负荷的跳动着,她喘不过气来,甚至整个身体都因害怕而颤抖,她能听到自己脉搏的跳动、心跳和鼻息,以及耳畔抚过的冰冷微风。

只是,那个鼻息为什么会在脖子后边?那急促的频率,根本就不是自己的!

她紧紧抓住手中的袋子,却实在没有回头的勇气。自己可以感觉到,身后分明有一个人在离自己不到一寸的距离,他的鼻息甚至碰到了自己的脖子上。

但回头后,自己恐怕依然会什么都看不到吧。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正常的女生会干什么?杨心欣还算很正常,她尖叫了一声,用怀里的袋子向后打去,但击中的却只是空气。

没有丝毫迟疑,她转身就跑,向着家的方向一阵狂奔。

大约过了三分钟,当电梯公寓的灯光出现在视线里时,她才喘着气,慢了下来。好不容易才进入大门,一抬头就发现电梯居然坏掉了。

今天真的有够倒楣的,不但遇到怪异的事情,还要爬楼梯,杨心欣的家住在十一楼,幸好不算高,但也足够一个心力交瘁,体力透支的女孩爬很久了。

长叹短吁下,无奈的走进安全门,说实话,她的心情真的很糟糕,也对,不论是谁遇到这么连串的打击,都会开始自暴自弃的。

怪味的骚扰,偶尔出现的莫名其妙灵异现象,周围人对自己的漠视,在这种生活下存在了一个礼拜,老实说她已经快要崩溃了。

楼梯,慢慢在自己脚下闪过,说是闪,恐怕也只是大脑开始有点模糊罢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萦绕身旁的那股恶臭更加浓烈了。她立刻从购物袋里掏出香水,整瓶全都倒在了身上。

但那种味道却依然没有被压制的痕迹,反而透过香水的浓郁,混合成更加强烈的异味。好恶心!但是自己却丝毫没有恶心应该要有的呕吐冲动。

杨心欣突然感觉自己全身瘫软无力,她靠着墙,滑坐在阶梯上,然后用手机拨通了电话。

“喂?心欣吗?”曾雅茹的声音传了出来。

“雅茹,听我说,或许真的有芭蕉精!”杨心欣的声音变得苍白无力,“我临时想出的那个乱七八糟的方法,或许真的把芭蕉精引出来了。

“雅茹,我有预感,或许我马上就要死了。

“雅茹,你不要高兴,下一个,就会轮到你……”

杨心欣真的死了,第二天她的尸体被发现在电梯公寓的天台,散发着惊人的恶臭。

知道杨心欣死亡消息的时候,正是礼拜一的早晨。当时我正和曾雅茹利用课余休息时间,讨论最近收集到的线索。

“根据资料,我发现所有死亡的人都有几个相同的地方。”我指着一份最近两年因为“五克拉钻石项炼”而死亡的遇害者名单,道:“第一,他们接触过钻石,然后自杀。第二,他们的皮肤都有严重破坏的痕迹,而且都是自己用刀子或者刷子等等硬物自虐造成的。

“第三,据说他们自杀前,都声称自己闻到过一股怪异的味道,可是周围人什么感觉也没有。第四,都是闻到异味的九天内死亡的。”

顿了顿我又道:“而最近死亡的三个人,欧阳剑华、周凡和吴广宇,除了欧阳剑华间接性的提到过项炼以外,其余两人找不到任何和项炼的联系点。但是他们的死,和一年半以前的连续死亡事件绝对是同一类事情。如果真的有凶手,恐怕也是同一个人!”

“不对,没有接触过项炼的还有一个人。”曾雅茹指着死亡名单的最顶层,“就是邓涵依。钻石是用她的骨灰做成的,不是吗?”

“不错!”我点头:“邓涵依是关键人物,或许就是这一连串事件的根源。我调查过她死亡后警方对她父母做的笔录。

“据说凌晨的时候,邓涵依起床问自己的母亲有没有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然后第二天一早就发现她自杀在浴室里,鲜血淋淋的,一打开门就能闻到强烈的恶臭。

“根据这条线索,我们可以大胆的判断,她是因为某种原因闻到了别人都嗅不到的怪味,然后这种如同病菌的要素隐藏在尸体里,即使变成了骨灰,即使被做成了钻石,那种要素依然没有改变。

“它影响戴着它的主人,让那个人产生闻到怪味的错觉,然后迫使对方自杀。”

“等一等。”曾雅茹有些头晕:“你上次不是说,和邓涵依有书信来往,可能是她男友,一个叫做‘唯’的男生很可能是凶手吗?”

“我只是在陈述一种可能性罢了。这件事情实在过于匪夷所思,恐怕不是人力可以做到的!”我略微苦笑。

“你的意思是,真的有鬼!”曾雅茹打了个冷颤。

“别傻了,世界上哪会有鬼!”我哼了一声:“我只是说人力不能做到,现今的科学无法解释罢了。”

“阿夜,你的话满矛盾的。”

“要你管,总之我不信世界上有鬼。”我偏过头去,“邓涵依作为源头的可能,是现今为止最有力的一条线索,只要我们找到为什么她会闻到那个不存在气味的错觉,恐怕就能清楚这一连串死亡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许也能调查到你姐姐失踪的线索了!”

“我姐姐,会不会真的已经不存在了?”曾雅茹的声音又低沉了下来,她在害怕。

自己一个人之所以能够坚持活下来,是因为还没有见到姐姐的尸体,如果真的找到了,恐怕她的神经会在一刹那崩溃掉。

“别担心!”我握住她的手,那柔弱无骨的细腻感觉让人很舒服,“接触过项炼的受害者还有一个相同点,就是都是在家里自杀的。而你姐姐只是失踪罢了,恐怕她应该还活在世界的某处,只是被禁锢了自由。她正等着我们去将她找出来,救出来!”

“真的?”顿时,曾雅茹的眼中泛出了希望。

我无声的点头。那个乱七八糟的推理也只能暂时哄哄她罢了,其实,对于她姐姐生存的可能性,我实在不抱太大希望。

但是那番话依然让她精神了许多,整个人又燃起了活力。

“姐姐,我和我的未婚夫马上就来救你了!”她用力反握我的手,不顾周围人的关注,完全没有淑女风度的大喊了一声。

喂喂,是谁,哪位,怎么又变成你的未婚夫了?我冤枉啊!

带着满脸的振奋,曾雅茹像是才想到什么,问:“阿夜,你有没有发觉心欣最近的行为有点古怪?”

“当然有,她前段时间还对我说,她闻到了什么怪异的味道……”话说到这里,我猛地停住了!古怪的气味?按照分析,闻到的人不久后都会死掉,难道她并不是神经衰弱,这根本就是要遇害的前兆?

曾雅茹明显也发现了这一点,她和我对视一眼,整个人都颤抖起来,声音干涩的说道:“昨晚十一点过的样子,心欣还给我打过电话。”

我皱眉:“她说了什么?”

“她说这个世界上恐怕真的有芭蕉精,她有预感自己快要死了。”曾雅茹顿了顿,终究害怕某人担心,没有将后边那句话说出来。

话音还没落下,我兜里的电话便急促的响了起来。我俩同时被吓了一跳。

我咒骂着接起手机,只听了一句,脸色顿时变得惨白没有血色。

许久,无力的将手机握在手心里,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谁打来的电话?”她担心的问。

“是我表哥,看来杨心欣的预感真的惊人的准确。”我笑的很勉强,“她确实死了。死在所住电梯公寓的天台,应该是自杀!”

再也没有上课的兴致,又混了一堂课之后,我和曾雅茹想了两个十分无聊的藉口,请假溜掉了。

出了学校就叫上一辆计程车,向杨心欣家的方向疾驰。

她的家在电梯公寓的十一楼,和欧阳剑华所在的高尚住宅区很近,但是却差了不止一个层次。这是一栋十分老旧的建筑,大概也修建起十多年了,电梯很不安全,上升时经常性的发出“咯嗒咯嗒”的危险声音。

整个楼顶已经拉起了警戒线,表哥正在里边挥来喝去的忙碌着。

“小夜,你来干什么?不上课了!”他责备的看了我一眼。

我促狭的笑起来,“我只是想看看,你会把这件事编成什么Romance故事公布给大众。会不会说杨心欣这位纯情的美女,她最爱的人就在不久前死掉的三个男生中间,碰巧就是周凡或者吴广宇。他死掉以后,杨心欣觉得生无可恋,忍无可忍之下,决定殉情?”

“哈哈哈,我怎么可能会想出这种像是三流连续剧的故事?”表哥干笑着掩饰,满脸心机被看穿的尴尬。

“说不定哦,这一类无聊的剧情,普通的善良市民最能接受了。”我漫不经心的指了指警戒线,“不邀请我们进去参观吗?”

“谢绝进入。”表哥用双手打叉。

我将头偏到一旁,“其实人民大众以及普通的善良市民不但喜欢三流剧情,更喜欢挖掘别人的隐私和某些波澜起伏的神秘故事。如果我把这件事情的某些疑点,提供给一些好奇心重的记者叔叔的话,你觉得会不会很有趣呢?”

“你敢!”表哥夜峰声音顿时大了起来,他狠狠瞪着我,许久才拉起警戒线,“好了,魔鬼,给我滚进来!”

我冲曾雅茹比了个胜利的手势,走进了现场。

杨心欣的尸体还在原地,用一张白布盖着。距离天台边缘只有不到一米。我示意曾雅茹后退,然后轻轻揭起了白色布单。

猛地一股熏人的臭味迎面扑来,即使我做了万全准备,戴了便携防毒面具,也稍微能闻到那股臭味,似乎它根本就可以通过视觉传播。

好恶心的味道,光是想想都觉得恶心!生前那么爱美的杨心欣,如果知道自己死后会这么令人厌恶,恐怕会选择立刻跳进火里,来个尸骨无存吧!

我打起精神看尸体。她死前似乎就已经赤身裸体了,全身的肌肤都有严重烧伤的痕迹,而且呈现轻微的金属化,她的胸部肌肉有大面积的破裂,四肢和身体局部出现了水肿。手臂上还有电流斑,应该是触高压电而死的。

表哥也看着尸体:“你的这位同学是摸整栋楼的变压器触电而亡的。根据分析,她的本意是想跳楼,但是最后由于某种未知的原因放弃了。”

“什么未知的原因,根本就是没胆子跳下去罢了。”我哼了一声,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自己和她的交往并不是很深,但生活中还是有些交集,并不会如同见到陌生人死后那般轻松。

再加上生前的大美女变成眼前这么一副恶心的恐怖样子,一时间脑子里无法反应过来。

“还有其他线索吗?例如遗书什么的?”我转头问。

表哥摇头:“什么都没有。专家勘查了整个天台,推断这女孩已经下决心寻死了。她走上来,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动手脱掉自己全身的衣物,再走到天台边缘,静静站了若干时间,最后自杀。

“天台上一向很少有人来,最新的脚印都是她一个人的,所以排除了他杀可能。”

我阴沉着脸,拉着曾雅茹离开了。

内心沉甸甸的,就像压了厚厚的铅块。如果说欧阳剑华的死和钻石项炼还有间接的联系,那么周凡和吴广宇呢?杨心欣呢?这三个人根本就没有接触到钻石的条件,可他们为什么都死掉了?

而且死因都是一样!就相似性而言,应该是因为同一个要素才遇害的,但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如果硬要重合在一起的话,只有一件事─就是我们六个人一起玩了召唤芭蕉精的游戏。

但根据那个游戏的方法,根本就不可能有危险,何况我事后也做了万全的善后处理。难道这个游戏之中,还有一些我没有办法察觉到的特殊因素,或者在特殊地域下,让整个游戏都变了质?

会有那种可能性吗?

我暗自摇头,实在想不通,所有的线索都交错在一起,在自己似乎就要把握到真相的时候,偏偏会节外生枝,认定的真相也变得模糊不确定起来。

这一连串事情绝对有所联系,而且那种联系,恐怕就在我们玩芭蕉精游戏的地方。

味道指的是味觉,气味指的是嗅觉,看到指的是视觉,感到指的是感觉,这些都是人类感知世界的必要手段,缺一不可。

一道美味的菜,你先是看到,闻到,然后觉得好吃,而后吃进嘴里刺激味觉,最后大脑发出真的好吃的指令,将这种印象当作记忆储存下来。

但是欧阳剑华三人死后散发的气味呢?原本它只能靠嗅觉途径传播的,但是我偏偏觉得,闻到的同时,味觉和视觉都受到了影响,仿佛根本就收到了和嗅觉一模一样的资讯。

令人恶心到想吐的资讯。

真的是一种怪异到极点的气味。

那晚我和曾雅茹为了解开谜题,以及找到她姐姐失踪的线索,再一次来到了旧校舍。

围墙的小门已经换了新的,锁也弄了一把稍微坚固点的。不过倒也难不倒我,取出以前从表哥那里敲诈来的开锁套装,用一根订制的散花针将锁打开,然后推开了门。

“你确定要跟我进去?”我转头问。

曾雅茹坚定的点点头,但紧扯着我衣角的左手却在不住的发抖。

“这次可不要随便晕倒,也不想想自己有多沉,我背着很辛苦的。”

她满脸通红,“不要婆婆妈妈的,快给我进去!”

第三次进这个鬼地方,感觉依然是有种诡异。四周的警戒线已经被拉掉了,芭蕉树依然像是营养不良一般,病恹恹的瘫着满树的叶子,像是一只只张牙舞爪的怪兽,微风抚过,树影晃动,却看不出丝毫生机。

如果要告诉其他人,这些芭蕉树在半个月前还生机勃勃,恐怕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都难以置信,至少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是说什么都不会相信的。

习惯性的从最近的树上扯下一块叶子,放在手电筒下看,那种干枯的触觉拿在手里十分不舒服。但是至少已经不再散发几天前的恶心气味了。

叶子在风里沙沙作响,曾雅茹也打量着四周,但内心中总有一丝莫名的恐惧。

她用力拉了拉我的胳膊:“阿夜,你觉不觉得这里有些地方不一样了?”

我笑道:“每次来,这里都是一次一个样子,说实话我都快麻木了。”

曾雅茹摇头:“这一次不太一样,我老是感到心里不踏实,好像要发生什么事情的预感。”

“那你出去等我好了,我调查一会儿,很快就出来。”我头也不抬,手敲着树身。里边传出空洞的闷响,似乎汁液已经被抽空了。

“不要,一个人我会怕。”她拼命摇头。

“那就乖乖跟在我身后。”

我从包里拿出刀子,然后将最近的那株芭蕉树砍倒,一看之下顿时呆住了。里边居然是空的,不要说汁液,就是角质层也没有了,整棵树只剩下一层空壳。惊奇之下又砍了几棵,也是一模一样。

究竟是什么力量,或者说是虫害或疾病,居然能将一棵树变成这个样子?

“你还记得,我们上次玩游戏的那棵树在哪里吗?”我迟疑了一下,问道。

曾雅茹指着不远的位置:“应该是那个方向。”

我抬起头向那里看去,周围都是大片的死气沉沉,渲染的气氛都沉重起来。我就几乎要喘不过气了。只是看不到那棵奇形怪状的芭蕉树。

“说起来,骨灰钻石的事情你调查的怎么样了?”曾雅茹似乎想稍微减轻一点恐惧,开口问道。

我边用视线搜索边回答:“每个商品都有一定的商品号码。那种贵重的特殊物品当然不会少,我在项炼上找到了一串辨识条,然后委托我的一个老朋友向LifeGem公司查询。”

“你什么朋友那么神通广大?一般那种特殊公司,就算我这样的小市民也知道他们会对客户保密,特别是美国的公司。像这样的产品,不保密得像国防总部才怪。”她好奇道。

“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罢了,碰巧他还算是国际小有名气的侦探,这点小事难不倒他的。而且以我们的交情,他也没办法拒绝。”我淡然的说,想起从前和他经历的那起古怪事件,嘴角不禁浮现一丝笑意。〈主角和杨俊飞的事情,请参见《茶圣上、下》。〉“那结果什么时候拿得到?”

“最迟三天,他会电邮给我。”

我的视线飘移,总算将那棵树给找了出来。移步走过去,我下意识抬头望着树顶,顿时,全身如同被雷电击中一般,再也无法动弹了。

“阿夜,你怎么了?”

曾雅茹焦急的摇着我的身体,我却发不出丝毫完整的语音,只能用嗓子干涩的造出不成意思的“咯咯”声。一股恶寒从脚底直爬上了后脑勺。

“你究竟怎么了?”她的声音也开始不完整,慌乱的几乎要哭了。

我用手缓缓指向视线死死注视的地方,她望了过去,却是满脸疑惑。

许久,我才声音颤抖的说:“那里曾经长有一个像是婴儿的怪异芭蕉蕾,也是我们玩芭蕉精游戏的媒介。那晚游戏结束后我就将它砍了下来,但是你看……”

原本应该空荡荡的地方,那个状如婴儿的芭蕉蕾原封不动的,长在本来已经被砍掉的地方。那张婴儿的脸,第一次看到时,眼睛原本是紧闭住的,但是现在却睁开了,睁得大大的,仿佛带着莫大的怨恨,狰狞的盯着我们。

只是望着那对像是眼睛的形状,血液似乎都要被凝固住了。只有冷,彻骨的冰冷。冷得我和曾雅茹不住的哆嗦。

“好可怕的形状。”曾雅茹深深吸了口气,用力按住心脏的部位,“一眼看过去,差点把胆都吓破了!这玩意儿真邪门!”

我喘着粗气,脸色铁青:“不管怎样,虽然没有证据,但是至少了解了一件事情。杨心欣他们四个人的死亡,肯定和这棵奇形怪状的芭蕉树有关。”

“看到这棵树,我也有点赞同你的观点了。”她缓缓点头,挽住我的手更用力了,“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我稍微想了一下,“既然那个蕉蕾会长上去,我们就把它再砍下来一次,然后烧掉。我就不信它还能长!”

“不会有什么危险吧?”她稍有些迟疑。

“都死那么多人了,如果还找不到连续死亡的关键原因,恐怕还有更多的人会死掉。”我沉吟道:“别忘了,我们也玩过那个游戏,说不定下一个死的,就是我或者你。”

曾雅茹低下了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然后她向我伸出手:“刀拿来。”

“干嘛?”我疑惑的看着她。

“我来砍。”

“女孩子不适合干这种事情。”我皱眉。

“我要砍,我已经决定了。”她坚决的从我手里抢过刀子。

唉,越来越搞不懂女人在想些什么东西了,苦笑着摇头,我弓下身体,冲她道:“站上来。”

“你干嘛?”换她疑惑了。

“那个蕉蕾接近两公尺高,你以为你一百六十多公分的长度能够摸得到吗?快上来。”我气恼的喊道。

曾雅茹可爱的吐出丁香小舌,站到我背上,仔细观察芭蕉蕾。

近距离看,那婴儿的尊容变得模糊起来,看来果然是偶然吧,毕竟人类本身就对人形的物体很敏感,只要有眼睛、鼻子、耳朵和脸部轮廓,就会下意识的将其看作人体形状。

树枝连接芭蕉蕾的地方没有丝毫的接面,绝对是自然生长上去的,排除了人为的因素。但为什么砍下来的东西会重新长上去呢?实在太过怪异了!

曾雅茹没有再想下去,右手提起刀子,向芭蕉蕾的根部用力砍,就在那一霎,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有种铺天盖地的恐惧顿时席卷了自己,身体犹如狂风中的小草,随时都会消失生命的印记。

自从第一眼见到这个芭蕉蕾的时候,女性的本能就响起了强烈的警钟。她直觉感到异常危险,碰到这个东西的人,很有可能会没命。

但是这东西一定是要砍下来的,毋庸置疑。自己不砍,夜不语那固执的家伙一定会做。如果真有危险,还是自己承担好了。

心里不禁又记起杨心欣临时前说的最后一句话─“雅茹,你不要高兴,下一个,就会轮到你……”

她预感到了自己会死掉,也说对了人生中的最后一句话,下一个,恐怕真的会是自己!

曾雅茹感觉脑袋一阵眩晕,鼻子里突然冲入了一股异味,很强烈很恶心的异味,就如同欧阳剑华他们四人死掉后,身体散发出来的味道。不对,比这个要强烈上一百倍,但是自己却丝毫没有想吐的感觉。

只是头很晕,很想睡一觉,接着,她从我的背上跌落,摔倒在地上。芭蕉蕾也在同一时间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有一颗白森森的头颅从芭蕉蕾里滚了出来……
15 第十二部 味道 尾声
接下来的时间又再次过得飞快。

经警方查证,邓涵依的骨灰确实失踪了一部分,而偷窃人就是富家公子张可唯,和我的猜测完全相同。而藏在芭蕉蕾中的人头,被确认为是本地第一重点高中,高一2班的一个叫做钱舒唯的学生。

他在一年半前失踪了,时间刚好是邓涵依死亡后的第二天。

他的尸体在那棵怪异的芭蕉树下被找到,是他杀,凶手是张可唯。

于是整个事件开始陷入无法破解的谜题里。我根本查不出邓涵依这个幻觉臭味发现者的源头,究竟是因为什么事情,才触发自己能够闻到怪味的。

但至少搞清楚了两点。第一,一年半以前死亡的八个人,确实是因为戴着骨灰钻石而死亡的。

第二,我们是因为在埋有钱舒唯尸体的地方,玩了召唤芭蕉精的游戏,可能借由某种因素,打开了一道不能解释的门,所以杨心欣等人才会相继死亡。

可是不能解释的东西依然很多。

至少我不明白为什么欧阳剑华的食道里,会有那张写着“项炼,旧校舍”的纸条,更不清楚周凡和吴广宇的尸体,为什么会被藏在旧校舍里?这里边,是不是还有什么没有浮上枱面的力量,在暗地里悄无声息的操控着?

这一切,恐怕永远都不能解释了。

几天后还有一件事。杨俊飞那个老男人将骨灰钻石的调查电邮给了我。第一条钻石项炼是张可唯订做的,用的果然是邓涵依的骨灰;而第二条没有订做者的名字,但是骨灰的名字我却异常熟悉。

它叫曾雅韵,正是曾雅茹的姐姐。

可惜这一线索我永远都无法告诉她了,因为她在砍下芭蕉蕾的第三天,我收到电邮的前一天去世了。

也是自杀。

在她自杀的前几分钟,我接到过一个电话。

“阿夜,是你吗?”

“我是。雅茹,你还不睡觉,都已经快十二点了。明天还要考试吧?”

“我不用在乎了。”她的声音有点呆滞。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肯定不信。”

“但是我信。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很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只是一直都没有接近你的空间和时机。直到有一天发现你在注意我,当时我真的好高兴!”

“雅茹,你今天究竟是怎么了?”电话这头的我有种强烈的不安预感。

“不要说话,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阿夜,你知道爱情是什么吗?爱情就是失去理智。陷入爱情的人,眼睛会看不到,耳朵会听不到,变成只会傻傻看着那个人的傻瓜。

“阿夜,我现在什么都看不到了,也什么都听不到了。

“我真的好不甘心,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和你说话,和你约会,好不容易才看到一丝生存下去的希望,但是生命却在这种情况走到了尽头。真的,我好不甘心!”电话那头,她在抽泣。

“阿夜,永别了……”

你有闻到过别人感觉不到的怪异气味吗?你有收到过一条五克拉的蓝色钻石项炼吗?你是喜爱钻石的女生吗?

故事到了最后,依然只有我一个人活了下来,或许那是曾雅茹她用生命为我换来的生机。

我至今还记得和她第一次约会时的约定。她说,如果我们俩谁先死翘翘了,如果人死掉后真的会变成鬼的话,那就在那个人死亡的第七天,在午夜十二点,拍一拍他的肩膀,再在他的屁股上踢一脚。

她死后的第七天,我关掉房间里所有的灯,静静抱着膝盖坐在床上。

指标到了十二点,然后飞快的滑了过去。直到凌晨一点,但是我的肩膀没有被拍,屁股也没有被踢。

曾雅茹真的死了,永远都不在了,那一晚,我哭了出来。

原本这个故事我不打算写的,但最后还是决定用文字将它详细的记载,希望能将它流传下去。

因为在曾雅茹死后第十一天,原本放在我家保险柜里的两条骨灰钻石项炼突然不翼而飞。

这件事情远远没有结束。

或许,那两个致命的五克拉蓝色钻石就在你身旁。

如果有一天你收到类似的钻石项炼,或者突然闻到别人闻不到的气味。不要慌张,首先,你务必要做以下两件事。

把项炼找条河扔掉。

开始习惯那种怪异的味道。

否则,你也有可能在九天之内死掉……第十二部 味道(完)
1 第十三部 金娃娃 引子一
石头,一层层的被堆积了起来.一条宽敞的大河旁坐满了无数的小孩子,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不知道为什么,我坐在河边.不断地将身前的石头一层又一层的叠起来,可是每次一堆到第五层,石堆就会莫名其妙地垮掉。

身旁的孩子也在堆着石头,椭圆形的鹅卵石被他们整整齐齐地排列着,有的人堆到了十三层,而有的人只堆了两层就垮掉了。

我用迷惑的大眼睛打量着四周,那些孩子我一个也不认识。为什么自己会和他们在一起?,为什么自己一定要在这里堆石头?

我用力地甩着小脑袋,虽然自己才五岁,但是大人们都说我机灵,想这么简单的问题,

应该是难不倒我这个天才才对吧!可是自己却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奇"书"网-Q'i's'u'u'.'C'o'm"就开始在这里堆砌石头了?究竟堆了多少次了?究竟成功过没有?似乎已经过了很久了,爸爸和妈妈,为什么还为来接自己?

为什么别的小朋友穿着打扮那么奇怪?有些人似乎穿得破破烂烂的,还有一些人的衣服,只有在电视的古装片里才见识过。

这一切的一切,完全都理不出任何的答案。

不堆了!我气鼓鼓地嘟着嘴巴,决定自己给自己下班放个长假,但是双手,却丝毫没有因为大脑下达的命令而停止下来。左手将顺手抓起的石头递给右手,右手又一层一层地将石头叠起来,如同不知疲倦的机器手臂。不但如此,自己居然不会饿,甚至没有手接触到石头的感觉。

五感中,似乎只剩下了视觉。身旁的大河,奔腾地快速流过,自己听不到。河边特有的淡淡腐臭以及泥土的气味,自己也无法嗅出来。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石头再次叠了上去,叠到第五层。果不其然,当最后一颗石头叠起来的时候,整个石堆

在刹那间崩塌了。

"嘻嘻。"
1 第十三部 金娃娃 引子一
石头,一层层的被堆积了起来.一条宽敞的大河旁坐满了无数的小孩子,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不知道为什么,我坐在河边.不断地将身前的石头一层又一层的叠起来,可是每次一堆到第五层,石堆就会莫名其妙地垮掉。

身旁的孩子也在堆着石头,椭圆形的鹅卵石被他们整整齐齐地排列着,有的人堆到了十三层,而有的人只堆了两层就垮掉了。

我用迷惑的大眼睛打量着四周,那些孩子我一个也不认识。为什么自己会和他们在一起?,为什么自己一定要在这里堆石头?

我用力地甩着小脑袋,虽然自己才五岁,但是大人们都说我机灵,想这么简单的问题,

应该是难不倒我这个天才才对吧!可是自己却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奇"书"网-Q'i's'u'u'.'C'o'm"就开始在这里堆砌石头了?究竟堆了多少次了?究竟成功过没有?似乎已经过了很久了,爸爸和妈妈,为什么还为来接自己?

为什么别的小朋友穿着打扮那么奇怪?有些人似乎穿得破破烂烂的,还有一些人的衣服,只有在电视的古装片里才见识过。

这一切的一切,完全都理不出任何的答案。

不堆了!我气鼓鼓地嘟着嘴巴,决定自己给自己下班放个长假,但是双手,却丝毫没有因为大脑下达的命令而停止下来。左手将顺手抓起的石头递给右手,右手又一层一层地将石头叠起来,如同不知疲倦的机器手臂。不但如此,自己居然不会饿,甚至没有手接触到石头的感觉。

五感中,似乎只剩下了视觉。身旁的大河,奔腾地快速流过,自己听不到。河边特有的淡淡腐臭以及泥土的气味,自己也无法嗅出来。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石头再次叠了上去,叠到第五层。果不其然,当最后一颗石头叠起来的时候,整个石堆

在刹那间崩塌了。

"嘻嘻。"
2 第十三部 金娃娃 引子二
在记忆的长河里,曾经隐藏过一些事情。只是由于记性实在过于深刻,反而不自主地遗忘掉了。金娃娃的事情也是如此。

那时候我只有五岁,家里很穷,父母为了躲债,便带着我跑到了蜀地某个小乡村住了下来。

记得家附近有一个条大河,叫做养马河来着。河有十多米宽,水流湍急,再加上河水里含有极多的褐色沙土,让人乍一看有种诡异的感觉。

听人说,这河里不明不白淹死过不少人。

于是常常听村里的老人们唱道":养马河呀养马河,你究竟要吞下多少条性命才会平静?"

大人们虽说不怕,但是暗地里都叮嘱孩子们少去河边玩。而一到晚上,也会刻意地绕河岸而行。但小孩的心性,又有几个是乖乖听话的?

我家里的人很忙,也没太多时间管我,于是我常和几个不安分的朋友们去玩。

但夏天的一天,终于出事了。

那时正值农忙,伙伴们都提着小兜跟在割稻穗的父母后边捡麦粒,我找不到人陪自己玩,便独个儿去了河边。

清风不断地抚过河岸的青草,一片安详的景色。我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并瞅着脸旁的一大群蚂蚁,吃力地将几只苍蝇搬到洞里去。

这时,一个轻柔的声音开始唤起我的名字。我立刻被它吸引住了,站起身来并四处找这个声音的来源。

"小夜,过来,小夜,快过来……"

这若有若无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但它却来自河里。

可能是新生牛犊不怕虎吧,我非但不感到害怕,还大有兴趣地一步一步身河里走去。突然,一双手拍在了我的肩上。

"喂,鼻涕虫,今天你竟敢一个人来!"回头一看,竟是小航。

小航是我邻居家的孩子,比我大两岁,是个很霸道的家伙,昨天我们才因为争夺河岸使用权而打了一架。

我承认,我是使用了一种不太公平的多数教训少数的战术,不过参与者都是平时被他欺负得很惨的弱小孩子||偶尔也该让他们发泄发泄吧!

那场战役的结果,是小航在一群愤怒的孩子的轻微体罚下哭起来。他一边往家跑,一边喊着要报复。

刚才,可能是他看我一个人去了河边,就不怀好意地跟来了。

我被他一拍之下,顿时清醒了很多。但下意识地首先想到,哎呀,裤子全都湿了,这次要被老妈打屁股了,因为我家里人也是不允许我到河边玩的,一时竟也没想到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了河水里。

"昨天有胆打我,今天倒栽到我手里了,看我怎么收拾你这个小娃子!"他见我不睬他,便蹬了我一眼,恐吓道:"把你推到河里去游游泳倒也挺有趣的,喂,你愿不愿意啊?"

"这哪个愿意的!"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心想这次惨了。但依然不动声色,满是鬼点子的小脑袋在一瞬间不知转了多少转,突然心生一计,说:"别烦我,我正在找东西,你看到在那儿有个金色的亮点没有?可能是宝藏哟!"

呵呵,这种移花接木的小把戏,也只能用来对付孩子。

大凡男孩子,不管品性如何,都有种英雄情结,他们总爱幻想着自己如何如何历险,但大多都是为了寻找宝藏。

果然他上钩了,凑过头来好奇地问我:"在哪!"

我指着不远处说:"就在那儿,你看不见?"

"啊!看到了!是个金娃娃,还是活的。天!它在向我抬手!"他大叫起来。

我一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什么也没有嘛,不禁暗笑起他说是风就是雨,想像力太过丰富了。

但他却又并不像在说假话,就像他真的看到了一样。

小航顺手抄起身旁的一根树枝伸到水里,嘴里犹自说道:"我要把它捞上来。"

真是个疯子!我一边想,一边准备趁他不注意时溜掉。

只听他又叫道:"哈,它咬住了!好家伙,力气还真大!"

这时怪事出现了,树枝为断地晃动着,似乎在另一端直伯有什么在挣扎,带着小航也摇起来。

我揉揉眼睛,但插入水里的那一段树枝上还是什么也没有。

"我快要拉不住它了,鼻涕虫快来帮帮我!"他被一步步往河里拉,有只脚已经踏入水里。

我微一迟疑,但抱住他的身体向后用力。好家伙,尽管我使足全身的力气,也不能将他拉回分毫。

一分钟过去了,情况依然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渐渐被拉入河里的人中多了一个我,眼着快干的裤脚又被打湿,我急道:"快!快把棍子扔掉!"

"我……我放不了手!"他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

"这怎么可能,你再不扔掉我可要放开你了!"我盘算着这是不是他用整我的又一新方法。

他却恐惧得叫起来:"不!不要!"

这时树枝的另一端用大力猛地向下一插,我俩大叫一声,双双落到了河里。

我昏了过去,感觉中似乎自己在不断地往下沉。

突然身子一轻,在无穷的黑暗中出现了一道亮光,我挣扎着向那道光芒游去。然后……我醒了。

眼前有一张张关切的脸,老爸不断地在房里踏着步子,而老妈正暗自啜着泪。众人看我醒了过来,都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二狗子呢?我家二狗子没和你在一起?"还没等谁人开口,一个中年妇女急切地问道,

这是小航的妈。

"他说有金娃娃,就拿树枝去捞,我拉不上他来,就和他一起掉到河里……"我怯生生地说得不知所云,但也大体上描述出了一个事实。小航的老妈尖叫一声,晕倒在地上。

第三天下午,在养马河的下游找到了小航的尸体。

同时我也知道了,自己是在中游被一个网鱼的村人,用渔网偶然网起来的,在当天晚上,父母开了一个只有他们两人的会议,最后决定为了我搬回城里去。

这一走,我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也许是内心深藏的恐惧阻止着自己吧!我常常在想,那天为什么死的是他而不是我?

他口里所说的金娃娃叫的是我的名字,可能那天死的原本应该是我才对,而他却做了我的替死鬼

突然听到背后有个银铃般的笑声,很悦耳。猛地转过头,这才发现身后不知何时走过来一个小女孩,一个很漂亮的小女孩。大概和我一般的大小,大大的眼睛,穿着白色的短裙,脸庞白皙没有血色,长长的黑发在河风中一荡一荡的,却不会被风吹得很散乱。

她正笑着,眨巴着长长的睫毛,细声细气地说道:"你这样堆,是永远都堆不好的!"

"难道你就知道该怎么堆?"我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丝毫没有因为她是美女就特殊待遇,毕竟那时候的我才五岁,还没搞清楚什么叫做长远投资。

"人家当然知道。"女孩子狡猾地说:"如果你陪人家玩,人家就教你。"

"不要。"我嘟着嘴巴,毫不犹豫地拒绝。

"为什么?"女孩急了起来。

"爸爸不准我和陌生人一起玩。"我指了指周围。"附近有那么多人,你随便挑一个当我的替死鬼好了。"

"我已经试过很久了,但他们好像都听不到我的声音。"女孩沮丧地摇着头,"很久了,也只有你能和我说话。"

我挠着小脑袋,"你在这里有多久了?"

"不知道,有很多年了……吧。"女孩的脸上划过一丝迷惑,仿佛时间长得就连自己也忘掉了的样子。

"你爸爸妈妈呢?"

"不知道。"

"那这里是哪里?你为什么会到这里来?"我问出了一直以为最关心的话。

女孩这次却回答得很流畅:"我不清楚。不过,你又为什么到了这里呢?"

我苦笑起来:"不知道。"

说完,我俩望着对方,开心地大笑了起来。

"我叫穆红思,以后叫我红思就好了。"好不容易笑完,女孩大方地伸出手来。

我迟疑了一下,将右手递了过去,"我叫夜不语,以后叫我夜哥哥就好了。"

"不害臊,明明你比人家小。"红思圆圆的脸上再次绽放开笑容,"以后我就叫你小夜得了。"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哼了一声,算是默许了。

女孩偏过头去做出可爱的沉思状,然后猛地一拍手道:"对了,小夜,我们现在已

经知道对方的名字了,对吧?"

"对啊。"我点点头。

"那我们现在应该不算是陌生人了哈?"

"理论上,应该是吧!"我为难地摸着鼻子。

"那我们就可以一起玩了。"她一把又拉住我的右手,完全忽略了我的个人意愿,用惊人的蛮力将我拉走了。

就这样我开始和她一起玩耍。不管我要什么,似乎她都有办法给我变出来。

有一次我在河边看到蜻蜓,绿色的,无声地从附近飞过。我好不容易抓到一只,呆

呆地看着它在自己的指缝间挣扎。那绿莹莹的眼睛如同宝石一般发亮,很美。

"喜欢吗?"红思坐在我身帝,微笑着问。

"嗯。"我点头。

第二天,她递给了我一个小小的布袋子,"送给你。"

我疑惑地打开一看,顿时吓得将整个袋子都扔了出去。里边满满地,装得全是蜻蜓的眼珠子。绿莹莹的,带着愤恨的怨气,直愣愣地从布袋望向自己。

我从来就没有感觉过饥饿,也不会想上厕所。期间,自己也试图和别的小朋友说话,可是除了红思,真的没人理会自己,就算将他们摇倒,他们也会像个不倒翁一般,爬起来继续堆石头。

我也常常问红思,将石头堆起来不会倒下去的方法。

红思总是微笑地将话题岔开,有时候实在岔不开,就开始大哭,用感染力十分惊人的伤心语气抽泣道:"小夜知道了一定会离开人家,到时候人家又要孤孤单单的一个人了!"

这时候,我就一定要学着大人的语气诅咒发誓,说就算知道了,自己也一辈子都不会去用,绝对不会离开她。

她立刻摇头表示不信,然后我就伸出右手小指要和她拉勾。

就这样折腾了好几次,最后,她终于在和我拉了十次勾后,忍不住将那个方法说了出来。

我暗暗地记在了心底,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那么在意,但是,五岁的自己确定对一个同龄的可爱女孩,动用了五岁孩子本不该有的心机。

河床延伸在视线里,似乎没有尽头,而对岸也是朦胧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

而这里,似乎也完全没有白天与黑夜的区别,只是每到一个特定的时间,红思就会慵懒地伸个懒腰,说已经到晚上了,她要回去睡觉了,然后便跑得不见了踪影。我也就干脆将那个时段定为了晚上。

当晚,我按照她教我的方法将石头堆砌了起来。

叠到第五层,将最顶上的那块石头小心翼翼地放了上去,虽然听不到也感觉不到心脏的跳动,但是,应该是很紧张吧!我死命地闭上眼睛,过了许久才缓慢地睁开。

石头,果然没有像从闪那样垮掉。

猛然,一道刺耳尖叫传入了耳膜里,红思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跟前,她绝丽的脸上带着愤怒,也带着一丝丝的惊恐、惆怅和痛苦。

"小夜,你说过不会用那个方法叠好石头的。"

我脸色发红,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骗人,骗子。"晶莹的泪水从她明亮的大眼睛里流了出来。

不知是不是错觉,我感觉她的声音在变谈,越来越谈……

"小夜,为什么你一心想要离开我?我不会放你走的,总有一天你还会回来。"

红思的身影也开始朦胧了起来。

"小夜,你这个骗子!你是我的,我对你那么好,为什么你还要走?为什么你要丢下我?那么多年的孤独好不容易才有了一丝希望,为什么你要走!"

她试图抓住我的手臂,但是什么都抓不到。我的视线里,她的声音和身影都在剧烈的变形。眼前猛的一黑,接着散发出刺眼的光芒。

光芒的另一头,爸爸和妈妈焦急的脸庞缓缓露了出来
3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一章假活
有人说时间就是一条河流,在那条河流里,记忆如同沙砾一般被流水冲击、磨损,最后消逝得只剩那么一点影踪。

恐怕正是如此吧,至少我就不敢非常理直气壮地大声说,从小大到,我所有的事情都记得一清二楚,甚至远房老姐在三岁的时候抢走的那个苹果。

毕竟五岁半以前的事情,我真的不记得了。而且一开始回忆就头脑发痛,似乎,大脑是有意地在隐藏这段落记忆。

但是,该来的终究挡不住。或许命中注定我一定会再次回到那个地方,将五岁半以前的疑惑探个结果吧。

记得这个故事的开始,正好是二月十四号,也就是所谓的情人节。

那天我起的不算早,洗漱完毕后,已经是下午两点了。让佣人煮了一杯咖啡,随便吃了几口土司,然后就无聊地出了门。

大街上完全没有情人节的气氛,满街游荡的都是些影只形单的单身游魂,我承认自己也算一个,毕竟情人节,根本就不会属于我。

至少我不是那种有心情以为有情调,乖乖地等着女友送巧克力的雄性生物,何况,十八岁半的我,根本还没有交女友的打算。

林子那么大,何必要一棵树上吊死呢?

这番话,引自于我一个单身友人的自我安慰。

和寒假的每一天一样,我很郁闷地度过了。晚上不太想回颇为冷清的家里,便找了家西餐厅,随便点了几份菜,心不在焉地吃了起来。

突然觉得身后老有一个视线,在若有若无地打量自己,这种得到科学验证的第六感,我还是极为信任的,于是我若无其事的回头打量一番。

这个西餐厅的人很少,灯光也不是很明亮,可以隐约看到隔着两个桌位的地方,坐着一位年轻的女性。

虽然看不太清楚,但是根据脸部的线条,应该不可能丑到哪里去。

感觉得到她的视线很有穿透力,在我回过头的一瞬间,不但穿透了我,而且穿透了和我直线距离足足有二十米的墙壁,不知道垂直投射到了宇宙的哪个位置去了。

我笑了笑,摇摇头继续吃着面前的食物。

不久后,身后的那个美女终于忍不住走了过来。让我惊讶的是,她的手里居然拿着盘子、叉子和刀子。

面对一脸诧异的我,她坐了下来,脸上绽放出笑容,冲我问道:"帅哥,你的饭菜看起来很好吃,我可不可以吃一点?"

我抬头向她看去,视线刚一接触到她的脸庞,就愣住了足足零点九六秒。

这个美女我居然认识,是前段时间突如其来的转校生,叫做赵韵含,似乎是个对古怪灵异事件很感兴趣的美女。而她本身,也缠绕着一层又一层的神秘,让我猜测不透,和我经历了一件十分古怪的事情后,又突然地转学走人了。

我不置可否,而这美女也不客气,丝毫没有淑女形象地坐下,拉过我的盘子将大块的牛排切下,分到了自己的盘子里。

她闷着脑袋吃得很欢快,其间还模糊不清的介绍自己,最后递过来一张名片,上边写着:展京大学大三民俗系赵韵含。

这家伙,前段时间还是我的同班同学,什么时候又变成大学生了,还就读什么民俗系,俗话说女人善变,但也没见过这么善变的女人,没多久就连身分都变了。

她狂风般地将盘子里的东西卷入肚子里,顿时又淑女起来,很优雅地用纸巾将粉红色的、稍微有些噘起的可爱嘴唇擦拭干净,又冲我问道:"帅哥,可以借你的手机用一下吗?"

我瞪了她一眼,默不作声的将手机递给她。赵韵含拨了一个号码,不久后从她的身上传出一阵悠扬的音乐。

她嘻嘻笑着,知得很狡猾,将手机还给我,然后从自己的初兜里掏出一个电话在我眼前晃动。

"人家现在已经有你的电话号码了,帅哥介不介意以后和人家多交流试试?说不定以后情人节,就不用形单影只的一个人蜷缩在某个黑暗的西餐枯里,眼睛发出野兽般噬人的血红目光,盯着四周成对的狗男女了!"

赵韵含的这番话声音虽然不大,但是也绝对不小,在安静的餐厅里,似乎附近有不少的狗男女听到了,以某种奇异的眼神向我望过来,脸皮厚如我,也稍稍地有一点点的变色。

我深呼吸,强忍着想要将桌子掀翻的冲动。

玉皇大帝,本来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已经够可怜了,为什么还要让我遇到这种讨人生气的生物!

"韵含,你究竟在搞什么鬼?"我的嗓音虽然很低沉,但是却发音清晰。

"没什么,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我当然和世界上千千万万的单身游魂一样无聊,所以起床后就喝了杯咖啡,吃了几口土司,跑到大街上游逛。"

"然后呢?"

"然后,我一个人跑到这个西餐厅来吃晚饭。"

"再然后呢?"

"再然后,我猛然发觉自己出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带钱包。"

"所以呢?"

"所以我就谎称自己的男友还没有来,让服务生倒了一杯免费的柠檬水,然后一边喝一边想着解围的方法。毕竟那么走掉的话,实在太有损作为淑女的我的面子了,而且碰巧,我可怜的肚子也开始饿了!"

我冷哼了一声:"我看不是在想解围的方法,而是在找替死鬼吧。"

"换个说法也可以,总之我立刻就看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出现了。"

赵韵含的脸上丝毫没有尴尬的神色,这个女人,就某种意义来说,恐怕比我想像的更不简单。

"我可不是白马王子,我是黄种人,白不起来。"我的声音像是掺了水还没开始煮的米,又硬又冷。

赵韵含噘着嘴巴,将尾音拖的长长的:"没风度,你以前不是说要娶人家吗?

我听得差点晕倒,这件久远到发臭的玩笑她居然还记得,我大摇其头,"那是以前。当时你是我的同学,我还以为你和我差不多大,谁知道你居然用险恶的手段,隐藏了自己的真实年龄。"

"哼哼,大三的姐姐是吧,应该有二十岁以上了吧,我夜不语死也不会娶比我大的老女人!"

"什么老女人,说得太难听了!"她的脸上终于蒙上了一层薄霜,"孤陋寡闻,难道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称为'跳级'的途径吗"你也跳得太远了,我又不是傻子,当然不信。"我故意偏过头去。

她恨得用力盯着我,突然,又笑了,问道:"小夜,你听过'金娃娃'的传说吗?"

"金娃娃?"我皱了皱眉头,"你是指养马河畔那地地域的传说?"

"不错,你果然知道。"赵韵含高兴起来,"我是民俗系的,最近正准备写一篇半球'金娃娃'这个迷信传说的论文,所以想顺便走一趟养马河,看能不能收集到什么有用的资料。

阿夜,难道你一点都不好奇吗?"

"完全不!"我虽然说回答得很决断,但是行动上依然透露出些微的迟疑。

赵韵含像是很有把握,递给了我一份资料,然后上了起来,走了几步又回过身,轻声道

"这些资料仔细看看,如果真的有兴趣的话,就打电话给我。"

我麻木的用手握着资料,心潮不断地起伏,不知为何一时间竟然头脑空白,呆愣住了。

所谓"金娃娃",是养马河流域的古老传说,具体流传的时间已经长远到不可考证了,而版本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

但最具代表性的,归纳出来,也不过三种而已,因为自己所住的城市离养马河的下游不过一百多公里,所以我也有所耳闻。

第一种流传是,"金娃娃"是定期的暗号。唐朝的时候,曾经有个富可敌国的商人因为财大势大,最终被朝廷陷害。

那个商人也不是个简单角色,他敏锐地嗅到了家破人亡的味道,毅然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暗中拨调到养马河畔的某个地方,在那里修建了一座庞大的地窖,自己也紧跟着携妻带子逃往那里。可惜在半途上被官府抓到,死在天牢中。

据说临死的时候,他在一个颇为照顾自己的小狱卒手上写了六个字:养马河金娃娃。并告诉他,如果能解开这个谜,自己一生的财产就归他了。

根据这个流言,一千多年来,无数的寻宝者将养马河一百公里的流域都搜索了无数次,可是却什么都没有找到。据说,那笔宝藏至今都还静悄悄地躺在养马河的某个位置,等待有缘的人去将那扇腐旧的大门敝开。

但就我的判断而言,这个传说,恐怕是最没有根据的一个。毕竟,传说里没有提到具体朝代,人物的具体名字,也不知道究竟是不是真有其事,作曲那六个模糊的关键字,根本就是空口说瞎话。

第二种流言说,"金娃娃"是一种水鬼。

养马河畔有一种特有的风俗,叫做"射将军箭",是小儿拜干爹的一种形式,又称"找保保"。

当时因为缺医少药,小孩不易带大,而且因为就住在河边,常常有孩子在河畔被水淹死,父母认为小孩犯"关煞",须要寻求保人.

射将军箭"是在路旁桥头或者说庙前,设香案摆酒菜,以柳枝为弓,红绳为弦,遇上第一个过路人,不论富贵贫*,即请饮酒,说明用意,然后射箭,认作小孩子的干爹,还要求干爹为孩子取一个含吉祥长命寓意的名字。

最后,赠送腰带给干爹,含意是拜托把孩子带好,干爹也有赠送钱物给孩子的。不过,此种干爹多是过后不认,老死不相往来。

第三种传说,"金娃娃"是养马河畔的水神。

从千多年前直到民国时期,养马河畔都有打醮的习俗。所谓的打醮,就是指从前遇到水灾、旱灾、火灾时,都要请僧道作洁,求水神"金娃娃"赐福禳灾。

据说打醮的内容分为清醮、火醮、九皇醮等。打醮求雨一般在龙王庙举行,所做法事除一般程序外,还要耍水龙,捉旱魃。

民国时擦耳岩打醮求雨,曾将狗打扮成人形,用人抬着游街,我小时候曾经看到过,被那些人滑稽的模样逗得捧腹大笑。

当时我坐在爷爷的肩膀上,兴致昂然地听爷爷说,这是为了讨口风,所谓"笑狗天下睛"的吉利,以祈求达到求雨目的。当时自己还不太懂,只是看到最后游街过来的"金娃娃"雕像时,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那雕像是个穿着红色肚兜的孩子,看不出男女,也看不清楚样子。

应该算很可爱吧,但当时我却直觉的感到一般寒意,三伏的天气里,又冷又怕地差些将爷爷不多的头发也扯了下来。

大致来说,这三种传说都和养马河有关,里边的许多特殊方法,也只在养马河流域流传。应该在曾经的某个时段,发生过什么现在已经无法考证的真实事件所以才造就了现在别具一格的风俗习性。

我从回忆中醒过来,心里不知为何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微微迟疑了少许,这才打开文件袋,将里边的资料抽了出来。

没过多久,我便将上边的东西看完了,皱了皱眉头,我苦笑了下。

这份资料不长,只有寥寥三页,上边提到的事情大概都一样,说的是养马河畔最近十三年来,有许多在河里淹死的孩子,在确定死亡后的第三天突然活了过来。

当然,也不算是完全活了,医学界秘密地对他们进行了观测,那种"假活"状态很短,只有十秒钟的样子,并且完全不带有心路和脉动,脑电波也没有任何反应,根本就是死人的样子,但是那状况,也不能算是单纯的肌肉收缩造成的条件反射。

因为那些死后几天,又活过来的十多秒的孩子,猛地睁眼睛,嘴里不知道在咕哝着什么话,然后便彻底的死掉了。

有人将那些尸体说的话录了下来,居然惊奇地发现,每个尸体的发音、声线都完全一样。也就是说,他们根本就在说同一句话!

但究竟是什么话,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定论。

这是巧合吗?不可能,古埃及曾有一句谚语说,第一次的相同叫做幸运,第二次的相同叫做巧合,而第三次的相同就是必然,不会有任何东西相同了三次后,仍然是巧合。

资料上记载,自从引起了医学界以及其他各种生命和神秘研究机构的注意后,这种对死亡录间的记录就没有停止过,现在至少已经有了接近六十多个案例。

这么多的案例都呈现了相似的结果,那么究竟预示着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我苦笑的更大声了,这个赵韵含,每次出场都别出心裁.

不过,她还真的非常清楚我的底细和爱好,送这种礼物给我,难道我还能拒绝得了吗?不可否认,我是真的感觉好奇了起来
4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二章 三途川
带着百分之四十九的不安,第三天一早,我还是和赵韵含去了养马河。

此前,我通过二伯父夜轩联络到展京大学,也确定民俗系大三确实有个叫做赵韵含的女学生。在学校给我传真过来的照片里,我却到了另外一个人。

照片里的赵韵含是短发,带着一副金丝眼镜,右脸颊上还有一颗硕大的、偏离位置零点零零一毫米的美人痣。

说实话,虽然她长得不是惨绝人寰,但是也够惨不忍睹了。再傻的人也判断得出,出现在我眼前的赵韵含,和民俗系大三的赵韵含,根本就是两个人!

车上,我将那张照片递给正在开车的某位美女看,她只是瞥了一眼,毫不在意地笑道:小夜,这就是你不对了,居然会跑去调查人家。"

"解释。"我嘴里淡淡地吐出两个字。

她嘟了嘟嘴巴:"最近我去了韩国一趟,跑回来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晕倒!她以为自己在骗鬼啊!如果现代的整容术可以把人从天可怜见的恐龙,彻底变成绝世大美女,恐怕韩国早就人满为患了。

我也懒得再揭穿她,既然这家伙不愿说真话,也不介意她满身神秘的阴影再多描黑一点,只要和她在一起时间多了,哼,总有一天我会搞清楚。

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车窗外的景色不断模糊地划过,不久后出现一条宽十多米的白色河流。激流不断地冲击在河床上,发出"啪啪"的刺耳响声。

"小夜,你看那块碑。"赵韵含突然停下车,指着不远处的石碑道。

我抬起头,视线里立刻充满了碑牌古老的身影。

这个石碑立在这里已经不知道有几百年了,爬满了黯绿色的苔藓,不过上边的字还算清晰。整个碑面上刻着硕大的三个字:"三途川"。

有趣!我带着好奇的心态走下车,来到石碑前。

几百上千年的风吹雨淋,似乎没有将碑上的刻痕完全剥掉,整个碑是用附近养马山上出产的一种大青石雕刻而成的。看得出雕工非常精细,应该是出自当时的名家之手,只是找遍了整个石碑都找不到作者的名字。

碑整个高度约有两米,石碑下压着一头古怪的生物。

我蹲下身子,这才看清楚,那怪物长着长长的鱼身,上半身是人的形状,它撇开尖利的牙齿,强壮的身躯上披附着青色的鳞甲,左手拿着一把奇形怪状的矛,右手举着一把人面的盾牌,看起来十分铮狞恐怖。

看情况,这东西应该是一种水中妖怪。难道是夜叉?

我皱着眉头用手摸了摸妖怪的脑袋,然后摇了摇头。

不对,虽然确实很像夜叉,但绝对不是夜叉。这种妖怪,自己从来就没有在任何书籍文献上见到过。

一旁的赵韵含见我满脸疑惑,轻声解释道:"这就是金娃娃。"

"金娃娃?"我诧异地回头盯着她,"这么说,这个三途川,也是养马河的一条支流?

有文献记载,养马河流域一共一百公里,然后在养马村附近分为了四条支流,最后流入长江。

赵韵含赞赏地点点头,问道:"阿夜,你知不知道什么是三途川?""当然知道。"

我的视线又回到了那个古怪的金娃娃像上。"所谓的三途川,(奇.书.网)最早最清楚的流传是在汉代。据说是奈河桥下的那条河,每一个死掉的人,如果要进入枉死厅,就一定要渡过三途川。

据说在汉代之前,三途川上还没有奈何桥。人死后,鬼魂进入枉死城的途径只有一个,就是乘上一个穿着黑色蓑衣,披着黑色斗篷的小鬼的船,然后接受三途川的审判。

如果你生前罪大恶极,就会舟毁人亡,眼巴巴地看着脚步下的般缓缓沉入河里,将自己拉入十八层地狱。汉代以后才有了奈何桥-说的……"

我的话在这里猛地停住,急忙再次打量着石碑。这条支干流为什么会取名为三途川?为什么金娃娃的雕像会被三途川压住?这究竟代表着什么寓意?

不知过了多久,赵韵含用力拉着我的手臂,示意回到车里去。我恋恋不舍的这才离开,临走的时候,还不会忘用数们相机将那个古马石碑的四面八方都照了下来。

车继续向前行驶,一种上再也没有发生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情,几个小时后顺利的到了目的地,养马河。

说到养马河,这个地方我也有所耳闻,据说这里许多地方,还保留着清末的建筑风格,以及许多莫名其妙的风俗习惯。

例如养马村的人早晨最忌鸡飞上房,认为鸡上房招火灾。而且遇到火灾的居民三天内忌烧锅,也就是不能在家里做饭,免得再次遭灾。

他们中午忌讳在院内动土,免得冲动坛神。死在外面的人忌抬进家门,免得沾了邪气。

还有忌孕妇摘果,据说摘后第二年会遭到难产。产妇未满四十天不能进别人家的门,不能看死了,免得污秽人家和尸体腐烂。

正月初一忌往地上倒水、扫地,以避蚀财。抱起婴儿忌在房檐下坐,避免被抓阴抓走。婴儿的衣服忌夜露,免沾邪气。建房时挑方向忌对准别人的中堂,免煞住人家风水。母猪产仔以后忌外人来看,以免带走奶水。

最郁闷的是,吃饭六人同桌时,忌讳单双对坐成乌龟席。据说会冒犯金娃娃,会让自己的儿女被水鬼拉去当替死鬼。

虽然记忆有些模糊,而且五岁半以前的事情也不太记得清了,不过我还知道一些东西,例如,我老爸当年逃避债主时,躲到穷乡僻野,应该就是这里。

将行李放进村中唯一的一家破败不堪的旅馆里,我便和赵韵含走到村里瞎溜达。

"关于最近十三年来不断有淹死的小孩假活的事情,你有什么看法?"赵韵含明显逛得无聊,开口问道。

你摇头,"你连基本的资料都没有给我提供多少,我怎么可能有看法。"

赵韵含苦笑:"我知道的也不过才那么一丁点罢了。全都告诉了你。不过,既然事情是从十三年前开始的,应该在十三年前发生过某些事情,或者说,那时候养马河畔产生了某种因素的变化才对。"

我哼了一声:"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不过有那么多人调查了那么多年,最后什么结果都没有调查出来,我就奇怪了,你赵韵含大美女为什么会这么感兴趣?难道里边会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赵韵含用力挽住了我的手臂,"我确定有目的。因为人家好奇嘛!难道你跑到这里来,也是因为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吗?"

我一时语塞。说实话,到现在我都搞不清楚究竟自己为什么会跑来,内心里虽然有股强烈的不安感,但是更强烈的是大脑中的一股翕动。

那股令自己非来不可的感觉,虽然包藏着好奇,可是,感情色彩中远远不只好奇那么简单。

唉,俗话说女人心海底针,说回来,恐怕我比女人心更加复杂,复杂到自己都越来越无法了解自己的想法了。

"阿夜。"赵韵含想了想又道:"十三年前,你们一家不是正好在养马村吗?你还记不记得,那时候究竟发生过什么事?"

我瞪了她一眼,然后大笑了起来,"原来如此,难怪你会那么大费周折地把我勾引到这个鬼地方来,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不过很抱歉,五岁半以前的事情,本人完全记不得了!赵韵含的神色丝毫没有变化,"你的家人就没有提到过?"

"从来没有。"我皱了皱眉,"我也懒得问。有些事情,说不定知道了反而不好。"

其实说实话,以自己那么炽烈的好奇心,居然会容忍人生的其中一段留下空白的记忆而不闻不问,实在算得上是一种神绩,不过,我

确实没有问过,也莫名其妙地不太想问。

或许是自己下意识的认为,那个时段,发生的应该不是什么好事吧/

虽然我很胆大,但是我还没有胆大到犯*。既然大脑已经采取了自我保护措施,干嘛还去刨根掘底,那不是自讨苦吃吗?有时候息欺欺人何尝不是一种轻松!

赵韵含也聪明地没有再在这件事上做文章,只是弯月般的眉头微微压低了一点,做出沉思状。

"这个小村子有许多奇怪的地方。还有些房子是砖木结构的小青瓦平房,和竹木结构的草房,楼房居然一间都没有,这种情况在整个中国都很难找到。那些再空困的地方,至少政府建筑也会修个两、三层。太奇怪了!难道修楼房会犯某种忌讳?"

"你不是学民俗吗?对这里的风俗习惯应该很清楚才对。"我满不在乎地看着周围的景色,这种田园风光,生在城市中的人是很难看到的。

不远处,有一如意小孩正在玩着游戏。

我不经意地望过去,原本还不怎么在意,可是不久后便越看越心惊,用力拉了拉身旁的赵韵含,向那群孩子指了指。

她疑惑地看着,好一会儿都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忍不住问道:"那里有什么问题吗?""当然有问题!"我的声音略微有些激动,眼睛丝毫没有从那群孩子身上移开。

那个游戏由六个人组成,每个人的身旁都摆放着许多河边随处可见的鹅卵石。那些孩子围成了一个圈,将石头一层一层地堆砌起来,最先倒塌下去的就进入圈子里,跳着一阵姿势奇怪的舞蹈。"

这个游戏确实有些新颖,但是我实在看不出什么东西。"赵韵含大为不解。"看仔细了,看正在跳舞的那个孩子的姿势。"我小声说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应该是'跳端公的一个简单的变种。"

"跳端公/"赵韵含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惊讶,"怎么可能!他们只不过是些孩子。而且正规的跳端公,早在百余年前就在各地绝迹!"

所谓跳端公,民国以前还曾经在境内乡间流行。据说是遇天灾人祸或家人久病不癔,便认为有鬼作崇,往往要请端公驱鬼禳灾。

跳端公又称跳神、跳郎君、庆坛、传老爷等诸如些类的名称。

事前主家先与端公说明跳神缘由,将生辰八字告知端公,再由端公掐算跳算日期。到期主家备办香烛、纸针,雄鸡"刀头",请端公来跳神收鬼。

所收之鬼"也就是烧化的纸钱灰或符灰",用土陶罐盛着,红纸封口,交由主人按指定地点埋藏或扔掉,也有用稻草扎制"毛人"贴上咒符,所比法事后用火焚化,表示鬼已被收。

跳端公也常穿插爬刀梯、扑火坑、铧头贯胸等活动,表示端公身上附有神灵。端公还兼作"打保符"、"过关煞"、"庆坛"等多种法事。

不过正规的跳端公并没有太多的噱头,只是讲究姿势的重要性。

当时正规的端公舞者多为年轻漂亮的处女,她们从小就被严格训练各种用途不一的舞蹈姿势。而且据说,每个姿势都有不同的用处,绝对不能混淆,否则会适得其反。

我曾经在二伯父夜轩收集的一本很古老的文献里,看到过前人素描下的端公舞者各个舞蹈的姿势,因为觉得上边的姐姐很漂亮,所以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眼前那些孩子玩游戏跳的舞,就是其中一种叫做"罗阴魂"的舞蹈,而且来源非常的正宗。

稍微回忆了少许,我又开口道:"这个舞蹈叫作"罗阴魂",是驱邪主人魔的一种,具体的用处是赶水鬼。"赵韵含想了想,这才点头:"不奇怪,有大河的村落,历史悠久的话,大多都会因为常常有人淹死而惧怕水鬼,小孩子的游戏里会有这种舞蹈也很平常,恐怕是从前大人教的吧,然后一代一代的流传了下来。"

"应该是这样。"我也有同感。

不远处,玩游戏的孩子们在中间的孩子跳舞跳错的时候,拍手大声唱起来:"金娃娃,金娃娃,金精水鬼欺不得。幽人不洁凡草生,水鬼水鬼跑上门。"

我一听,顿时笑了起来,看来养马河流域金娃娃的传说举不胜举,甚至融入了儿歌里,只是不知道,那个所谓的金娃娃,究竟是不是水鬼,如果不是,到底又是呢?

短短的一百多公里距离,同样是金娃娃,例题是所表现出来的形象却完全不同。

最上游的金娃娃造型是个看不出男女的小孩子,穿着红色的肚兜。

中游直到养马村这一带,金娃娃的像只是一堆塔一般的石头,并不像个人,甚至不是妖怪或者生物。而下游到养马河的四个支流位置,金娃娃成了一种夜叉样子的怪物,真的很令人费解。

用力摇了摇头,眼见太阳已经爬过头顶很远了,这才发现自己居然一直忘了吃午饭。看看手机,都下午三点了,便拉了赵韵含跑到村里唯一的一家小饭馆吃饭。

说实话,那些饭菜的味道实在不怎么样,而且东西也不太干净,吃得对面的美女眉头都皱到了一起。我倒是吃得不动声色,边吃边想着心事。

如果说自己曾经在这里住过,十三年的时间虽然很长,但是也不足以让人改朝换代。当时认识的人应该还活着吧!

而那些一起玩耍过的小孩子,长大后,不知道是不是还记得自己这个曾以在他们生命里匆匆闯进来,一年多后,又匆匆离去的过客?

至少,自己是完全遗忘掉了,甚至将那时候的经历忘了个一干二净。

说不在意,那绝对是自欺欺人。心里有些踌躇,或许有机会的自豪感,自己是不是应该拜访一下这里本该认识的人,将记忆里的那段空白填补掉呢?

内心又开始烦躁起来,感觉很不舒服,我抬头,冲赵韵含问道:"你不是在学民俗学吗?上一扁论文写的是什么?"

赵韵含顿时来了精神,是"民间文化研究以及反思。"

我暗笑,果然和我调查的一样,这个赵韵含还真是有心,就算是随便捏造个假身分引起我的注意,都准备得那么认真。

"阿夜,你知道吗?所谓民俗学,研究的就是民间的生活文化。作为生活文化的民间文化,联结着当地人的过去、现在乃至未来。

"每一个地域,人都是生活在一个既定的文化环境中,实践着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活方式,接受祖先恪守的价值观念,并且在具体的生存条件下,对传统的生存方式加以再创造,对传统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念,进行现时代的阐发。"

她说得很认真,"而我,就是对各地的世界观以及价值观念,所繁衍出来的神神怪怪传说很感兴趣。"

这一点我倒是很赞同,毕竟,自己何尝不是很好奇?随即道:"不错,人总是生活在由历史一直待续至今的民俗文化之中。

你们民俗学者普遍认为,民俗学是历史学和现代学的杂交品。现实生活中与人类生活有关的方方面面,都是从事民间文化研究所关注的物件,它们都构成了民俗学者对当地人传承的民俗之合理解释的基础。

而且,民间文化具有深厚的传统渊源,如果要研究,要从民众的生活文化中发现其中的再创造因素,也要剔除其表层的民众再创造因素,寻找民间文化之所以待续至今的历史发展脉络及其动因。"

说着说着,我又想起金娃娃的传说,"只是这附近的金娃娃,在短短一百公里的流域,居然流传着那么多不可思议,而且许多都是毫无逻辑性的传说,这倒是很少见的。"

"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关联。"赵韵含轻轻咬住筷子,说道。

我想了想,点头,"不错,联系确实有,所有传说都离不开养马河,而且当地人对它的信仰不论是惧怕还是崇拜,都会在每年的农历六月十二号拜祭它。想想,真是觉得有趣。"

话间刚落下,突然听到外边传来一阵吵闹声。我伸出头去一看,顿时愣住了。
5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三章 神秘女孩
据说,历史上春秋时,晋国的国君晋景公姬死得异常离奇。

这老哥是真正掌握生杀大权的一代国君,上了年纪,多少有点老年病。晋国的一位算命先生,大概是活腻了,跟国君说:"你老咧,活不过今年吃新麦子的时候了。"

姬老先生一听当然十分不痛快了,到了当年新麦子下来的时候,把算命的招来,捧着饭碗说:"你看,你说朕活不到吃新麦子,朕这就吃给你看!不过你得先给朕死,谁叫你算得不准!"说罢,叫人把算命的推出去砍了。

姬老头子端起饭碗,刚要吃,突然觉得肚子不舒服,便跟左右说:"不成,朕得先去上趟茅房。"说着,放下碗出去了。

左右侍从左等右等,饭都凉了,还不见国君回来,到底咋回事呢?私下分头去找,宫里哪儿都找不到,最后,在茅房发现了姬老先生,原来掉进粪坑里,已经毙得硬邦邦了。

后来有人赞扬说,姬老先生是第一个殉难于厕所的帝王。

而一向以文笔简洁有力著称的《左转》,仅用了一句话描写这一事件:"将食,涨,入厕,陷而卒。"

应用以上这个典故,当然是有原因的,而且大有原因。

话说我和赵韵含跑出去看热闹,没想到一出饭馆的门就被人潮给冲散了,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吵闹的、看热闹的闲人实在不少,而且密密麻麻地围着中央不远处的位置。

我在好奇心使然下,问了附近的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死人了!不过那位仁兄死得有够白痴,和晋景公绝对有异曲同工之妙。

听旁边的闲人娓娓道来,听得我想笑。

据说死掉的那人姓刘,和父亲开了一家颇大的养熊场,最近几年成了养马河的首富。不过这个刘小子不爱金银、美女,就喜欢跟狗熊打架。

据说他在自己的养熊场里修了一个很大的搏斗场,常常将里面豢养的棕熊、灰熊、黑熊、马来熊、白熊等等,接连地拉出来羞辱。

总而言之,刘老兄成天啥也不干,就琢磨着怎么跟熊打架,还为此请了老师。隔三差五的,进搏斗场里去揪出一只熊来一顿捧,英雄啊!

不过呢,英雄也有失手的时候,终于在今天,刘兄弟遇到一只刚进货到养熊场的历害熊,打着打着,就被狗熊给挠死了……

我哭笑不得,这家伙根本就是自打,完全不需要同情。

只是,现代人就真的这么无聊吗?虽然很少有机会看到尸体,而且还是被熊给咬死的,可是,需要围那么多人?还是说,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想着想着就拼命往里边挤,好不容易接近了圈子的周边,从缝隙里辛苦地瞅着。

只见中央的地上摆着两具用麻布遮盖住的尸体,左边的那具体形很大,是个成年人。而右边那具小的多,应该只是个约五到六岁的孩子,虽然用布盖住了,但是周围的土湿淋淋的,而且尸体还透过布的缝隙往外流水。

我皱了皱眉,这个小孩,难道是被淹死的?

以前曾经提到过,养马村有个风俗规定,死在外面的人不能抬进家门,免得沾了邪气。

所以倒不难解释。为什么尸体会露天放在打壳场上,只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来看稀奇?

突然感觉有人在拉我的袖子,我转头一看,却因为人潮实在太过拥挤了,看不清楚那人。只是隐约发觉,那应该是个身材娇小的女孩。

那只拉在我袖子上的纤纤细手很小,而且白得刺眼。手不断地在用力,似乎想我跟她增。于是我就顺着那手主人的意思,跟着她牵引的方向离开了闹区。

随着人群的稀少,我终于看清了她。

那是个只有一百五十多公分的女孩子,穿着白色的连衣裙,长长的黑色秀发很细很柔顺,在风里不断飘荡着,让人不禁产生一种想要抓住的冲动。

她回过头,冲我甜甜地笑着,五官十分精致,但是却看不出年龄。似乎只有十四、五岁,但是硬要说她超过了二十岁,也很合理。

总之,是个会让人怜惜的绝色,最难能可贵的是满脸的清纯,令看惯城市美女那种市侩

现实嘴脸的自己,不由得感觉温馨起来。

女孩的肢步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她的小手拼命抓住我的袖子,仿佛放手就会永远失去

我似的,不知道跟她走了多久,终于在一个毫无人迹的树林里,她停住了。

轻轻的转过身,女孩清泉一般纯净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用力注视着我,从我的脚尖一直打量到头发的末梢,最后将视线凝固在了我的脸上,然后,再次笑了,十分清纯的笑脸,微微张开的小嘴,若隐若现的皓齿,秀挺的鼻子,白暂到弱不禁风的皮肤。

一切的一切,都美得令我目瞪口呆,止不住地想发抖。

不知又过了多久,我才逐渐镇定下来,轻声问道:"这位,嗯,小妹妹,你叫我来有什么事吗?"

女孩没有说话,只是笑,望着我开心的笑。

"那,你叫什么名字?"我又问。

依然没有回答,依然只有笑。

这次轮到我笑了,苦笑:"小妹妹,你的家人在哪里?你住在这个村子里吗?"

这次她似乎听懂了,微笑着摇晃着脑袋,顿时视线里似乎漫天都充满了那丝丝柔细的青丝。女孩闭上眼睛,以手合十,然后十分开心地拍了拍手,冲我轻轻发出了一个清晰的语调:"连就连。"

声音清脆,如同悦耳的音乐。这三个音节结束后,又望着我,似乎在等我回应。我在她满脸期待中不解地挠了挠头。

女孩没有死心,又拍了拍手,依旧万分期待地说:"连就连。"然后再次等待着我的回应

我苦恼疑惑地摸着鼻子,满脸尴尬。女孩眼中燃起的炽热希望在一霎间崩塌了,明眸中升腾起一阵阵痛苦的雾气,眼眶开始湿润,像是受到了莫大的委屈般哭了起来。

不知为何,我羞愧得想要找个地洞钻进去。就像自己本来应该知道怎么回应她似的,只是,自己确实不知道。

女孩拉过我的视子擦拭眼泪,抽泣声不大,但却十分伤心。

唉,头痛,刚到了这个本应该熟悉的村庄,结果什么事情都还没展开调查,就碰到了一堆麻烦。难道,我夜不语命中注定了这辈子就是有一大堆的女难?

怀着郁闷的心情,我开始动用万般耐心哄着哭泣的女孩,可是不论怎么说话、作鬼脸逗她,她就是不为所动,只是默默哭着,终于有点受不了,决定先带她回住的地方再说。

于是我去拉女孩擦拭着眼泪的手,她的手很小,软绵绵的,柔嫩的皮肤很有弹性。握在

手里,感觉很舒服,只是就初春而言,触感略微冰冷了一些。

女孩微微嘟着可爱的小嘴,终于止住哭,抬头望着我,不知为何又开心地笑起来,甜美的笑容上,长长的睫毛间还挂着晶莹的泪珠。

哎,真是个有够古怪的小妮子,不过那副梨花带雨的样子,也确实很美。

就这样拉着她迳自往旅馆走,一边走我一边盘算着她的来历。

她的穿着打扮很普通,白色的连衣裙,最近几十年虽然一直没流行过,但是也从没有缺乏过,总之适合所有的年龄层。而她留着不长不短的披肩发,虽然很漂亮,可是明显缺少修剪。现代的年轻人,发型大多以碎发为主,这在养马村也是一样。

至少根据我的观察,三十岁以下的年轻女孩子,不论长短几乎都清一色的具备成了碎发,当是和城市文化最明显的接轨处。可这女孩,发型相当孩子气,最近几年已经相当少见了

而且,看她的神情,似乎认识我的样子,至少感觉得到,握在我手掌中的那个纤弱小手,在激动地微微颤抖着,只要我的手稍微松一松,她就会下意识地用力抓住我的食指死都不放,就像怕我会突然消失掉。

不解地摆着头,我又向她望去。这种气质独特的美女,以我的记性,只要见过一次就不可能忘记,但是记忆里却丝毫没有过她的身影,难道是五岁半以前一起玩过的同伴?

不可能!十三年了,自己长大了,变得和从前根本就是两个人,她又凭什么认出自己的?还是说,她根本是认错了人?

而且这美女虽然长相里透出一股灵气,让人乍一看觉得很聪明的样子,可是从她不作声的行为中,不难看出,她的智力应该由于某种原因停留在了童年的时候,也就是患有俗称的脑功能发育障碍,智力无法随着身体增长。

看来,自己的麻烦是越来越大了。

在感叹中,我回到了住的地方。赵韵含远远地看见了我,冲我微笑着挥手。

"有什么大的发现吗?"迎上来的第一句话,就暴露了她此刻的急躁心情。

我苦笑着摇头:"哪会有什么发现,倒是捡回来一个迷路的大美女。"

赵韵含饶有兴趣地盯了我一眼,四处望了望:"喔,哼哼,为什么我就那么苦命,从来没那么好运可以捡到个帅哥什么的。美女呢?你把她藏哪去了?"

我见她明知故问,没好气地指了指右边,"那么大个人,你眼睛瞎了?"

她撇了撇嘴:"你自己看看,哪有人了?"

"这不是人吗……"我的头向右转,原本理直气壮的语气顿时荡然无存。身侧,

右手掌中滑腻充实的触感还依然残留在皮肤上,可是伊人却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

见鬼了!我用力拍了拍额头,满脸呆滞,好一会儿才确认说:"那个,刚才你远远地冲我挥手的时候,有没有见过我右手边的那个女孩?"

"从头到尾我就只看到你这活宝一个,你是一个人回来的,根本就没有其他人。"赵韵含的脸上突然划过一丝惊讶,"等等,你这番话,难道是认真的?"

"废话,你以为我那么无聊,会乱耍人啊!"我有点不知所措,胡乱挥动手臂跑回自己的房间里。用力躺在床上,呆呆望着肮脏简陋的天花板发愣,莫不是自己真的遇到鬼了?

有个问题,就算自己遇见了鬼,可那鬼为什么会认识我?还一副十分信任的样子?何况,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鬼,谁又说得清楚呢。

想着想着,大脑开始模糊起来,有些犯困,于是我闭上眼睛,似乎就在那段时间,自己做了一个古怪的梦。

那个梦十分朦胧不清晰,以至于醒来时,很多细节都不太记得了,只是隐约的觉得,那个梦的场景是个很长很长的河床,四周满满地堆积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

有个女孩站在我的身前,拼命想要向我传递某种资讯,可是我看不清那女孩的模样,也听不到她的声音,只见到她的嘴巴不断地开合着。

我一直不为所动,她着急起来,伸出雪白纤细的小手抓住了我的肩膀,有一股窒息的感觉顿时充斥了我的一切感官,我用力挣扎,慌乱中向户上瞥了一眼,顿时一股恶寒冒了上来,那里哪有什么女孩子的手掌,分明是一截白森森的骷髅胳膊,正掐住我的肩膀。

那干枯的骷髅肢干阴森森的,几乎陷入了我的肉里。

就在这时,我好不容易才醒了过来,猛地从床上坐起,用力踹着粗气,感觉自己像是已经死过了一次似的,身体很沉重,又累,头也剧烈地疼痛着,像是大脑里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

"阿夜,你在里边吗?"门外,赵韵含焦急的声音以及剧烈的敲门声传了进来。

我晃动脑袋,有气无力的地回应了一声,摇摇晃晃的将门打开。

她一见到我,惊讶得差些说不出话。"才几分钟没见到你,你怎么变成这副尊容了?"她微微皱眉,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难道你被鬼压床了?"

"没什么,只是做了个恶梦。"我深吸了一口气,冲她挥了挥手,刚才的事情自己都没有想明白。难道是因为新来乍到,有些水土不服,才引起了身体这么大的反应?

"什么恶梦这么严重?"赵韵含稍微有些担心,见我一副不愿再提起的神色,聪明地没有再追问,只是道:"对了,今天村子里有个小孩在养马河里游水时被淹死了,你知道吗?"

"刚才看到了,尸体就在打壳场上,和一个被熊咬死的中年傻瓜摆在一起。"我的精神善好不容易恢复了一点。

"那个傻瓜姑且不用提。我调查了那个被淹死的小孩的一些情况。"赵韵含掏出一个小本子递给了我。

我认真看了起来,那个男孩叫做赵委,上个月才满七岁,是在三前失踪的。尸体在今天早晨八点十五分,被同村一个渔户无意间打捞了起来。警员在判断为意外身亡后,遂将尸体发回了他的父母处。

"调查这个干嘛?"我疑惑地问。

赵韵含立刻满脸诧异地望着我,"阿夜,你的脑袋还清醒吧?我的用意你居然不知道!"

我一愣,突然掏出前几天她塞给我的资料回顾了一番。

养马河畔最近十三年来有许多在河里淹死的孩子,确定死亡后的第三天突然活了过来。

而这个孩子是在三天前失踪的,假定他早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死亡了,那么,今晚刚好就是他死去的头三。

"你想埋伏在打壳场,亲眼看看赵委身上会不会出现假活情况?"我低声问。

"不错,这是民俗学家的执着!"赵韵含一副兴奋满满的样子。

我苦笑:"这个村子最忌讳的就是夜晚的尸体被人盯住,他们觉得这样会影响死去的人游过三途川投胎转世,所以尸体只会放在打壳场,就连守夜的人也不安排,一直到清末民初时期,夜间跑去放有尸体的打壳场,打搅死者安宁的外人,都会被村里人抓起来烧死。

"恐怕在这个村子里游荡的学者,大多都是通过某些不太光明正大的手法,才将尸体搞到手记录下那些假活状态的吧!养马村的人可能至今都不知道,他们幼小的儿子、女儿到死都被人偷去研究。"

"全中!不过,你就不想去看看吗?"她的声音里充满了盅惑。

我声音压得更低了:"被发现的话,事情就大条了。虽然不至于被烧死,但是一定会被赶出去。"

"干嘛那么婆婆妈妈的,这可不像你.你小子到底去不去?"

"去,那么有趣的勾当,怎么可能少了我!"我哈哈大笑起来,满脸的笑容里,却隐约透露着一丝不安.

不知为何,总觉得,今晚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不过,倒是让本人越发的好奇了!
6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四章 夜探
夜,黑夜。在这个天空还没有被文明腐蚀的乡村,夜色并不是太黑暗。星空很清晰,映照在地上,银白一片,如同四周都洒上了一层盐。

我和赵韵含一早就将今晚的行程准备好了。到了九点半,眼见旅店里的人都一个、二个回了房间,这才用手机通知对方,从一楼的窗户爬了出去。

小心翼翼地穿过院子,隐身进了不远处的玉米地里。赵韵含穿着一套黑色的衣裤,满面作贼的兴奋,看得我直想笑,虽然我的样子也不比她好多少。

养马村的打壳场不大,只有两百平方多一点。秋季的时候用来轮流晒壳物和玉米,不过因为最近几年机器的流行,这个地方已经很少用了,而现在的用途,更多的是拿来作为文艺表演或者放映电影的场地。

打壳场的右侧有一间很小的砖瓦房,那叫作尸阁,是用来摆放尸体的地方。

养马村人有一则风俗便是不能让死人进门,所以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这里修建了一间小房子。那房子里千百年来,早就不清楚已经放过多少尸体了。

岁月并没有在那栋房子上刻下多少痕迹,看得出来,村里人常常对它进行翻修。既然那么重视这个地方,不知为何偏偏要把它修得一副寒酸的样子。

从玉米地里对穿出来,打壳场就到了。星光下,整个打壳场都泛出惨白的光芒,令人不寒而栗,稍微打量了一番四周,我和赵韵含对视,露出古怪的笑容。

尸阁的门轻轻闭合着,虽然不明显,但还是能看出并没有上锁。也可以认为,原本上了的锁被谁给弄掉了。看来,盯着尸体的人并不只我们两个,至少,已经有人先我们一步进去了。

我俩蹑手蹑脚向前走,缓缓地在玉米地里绕了打壳场大半圈,移动到尸阁的后侧,通过透气孔向里边张望,可令人意外的是,里边什么动静都没有,没有人,也没有架设过观测设备的痕迹,只有尸体静静地躺在那里。

但不知为何,这种如死的平静中,我却隐约有种不协调的感觉,像是有某个小对劲的地方。赵韵含显然没有看出个所以然,她对我比划了几个手势,让我按照计划进行。我侧着脑袋想了想,点点头,踏上打壳场,来到了尸阁的门前。

这里果然没有上锁,但是锁床有点扭曲,像是被什么工具用力给拉坏了。

我冲警戒着四周的赵韵含指了指门,她打量了片刻,立刻明白我在怀疑什么,低声说:

"应该不是研究所的那些人。他们都有开锁的工具,不会那么野蛮。而且,锁坏了也就留下闯入过的痕迹。第一个被怀疑的,肯定是我们这些外来人。"

和我想的一样,既然不是各情目的的研究尸体的那伙人,那破坏了锁闯进去的又会是谁呢?这会不会根本就是有所察觉的本地人,设下的一个圈套?

不对!这个设想很快被自己推翻了。如果真是个圈套,本地人完全可以埋伏在四周,等那些对尸体有兴趣的人自投罗网。

那个破坏锁的人应该也是怀着某种目的,而且他根本就不怕打草惊蛇,因为他清楚,就算被人发现了,也只会怀疑到外地人身上去。难道,这个人是本地人?

如果真的是本地人,那他冒着打破千百年传统风俗的压力,跑到停放尸体的地方干嘛呢?

赵韵含用力拉开门,那扇看起来很轻巧的门发出一阵笨重的声响,沉重的在泥土上划出一道很深痕迹,她轻轻拉了正在发呆的我一把。我只好将满脑子的疑惑甩开,走了进去。

这个尸阁大约只有四十平米大小,呈长方形,门是从最右边开口的。从右到左,并排放着两排木板钉成的板子床,总共有十六个。

我用手摸了摸半人高的床板,木质很坚硬,应该不是廉价的木料,恐怕这些床板也和这个尸阁一样历史悠久了吧。

最后一个位置上摆放着一具小孩的尸体。应该是死去的赵委。感觉赵韵含用力咽下一口嘴里的分泌物,紧张地向尸体走去。

"你在害怕?怎么,以前从来没见过尸体?"我小声笑着。

"见过又有什么好得意的。人家可是神经纤细的淑女,害怕尸体是人类的自然反应。"在这种气氛诡异的地方,她的声音都在颤抖。

我笑得更开心了:"那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本人一见尸体,就会本能地触发一种古怪的嗜好。"

"嗜好?什么嗜好?"她有所警觉。

没等她进一点的反应过来,我已经将盖在尸体上的麻布猛地揭开。

赵韵含顿时瞳孔放大,想要下意识地尖叫,可是理智立刻阻止了这一不智慧的行为。她死命地钻进我的怀里,像一只受到莫大惊吓的梅花鹿。

"死人,差点把我给吓死。"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惊魂未定的发出声音。可是眼睛始终不好睁开,在我情里将头埋得更深了。

我满脸恶作剧得逞的灿烂笑容,视线一刻不停地缓缓在尸体上扫描起来。

这是个很健康的男孩子,略显棕色的皮肤,面目还算清秀。原本充满活力的身体上,此刻早已经没有了生机,如同深夜如死的寂静一般,死得非常彻底。

戴上手套,用右手习惯性地在尸体上敲敲打打了一番,我皱起了眉头:"韵含,这具尸体有点古怪。"

"哪里古怪了?"她好不容易才提起勇气往尸体的方向看了一眼,但没等到视线完全接触,已经怕得又将头埋回我怀里。

我略微有些无奈,用手加大力气在已经的腹部位置挤压,"你看看。"

赵韵含小心翼翼地瞥了一眼,"没什么啊。"

"你仔细看看尸体的耳朵、鼻子和嘴巴。"我提醒道。

她终于认真起来,打量了一番,面色古怪地望向我,"确实有点奇怪。"

"不错,"我点头,"一般溺水身亡的人,除非能死后四小时内被捞起,否则尸体都会因为浸泡的关系而肿胀发臭。

因肿胀而导致了头发及表皮的脱落,眼、舌的凸出甚至脱落,在养马河的活水中,尸体更有可能被水中生物咬食而残缺。

而且溺死者多有七孔流血的情况发生。口鼻都会形成浓稠的泡沫,不晚破来,可是这具尸体,实在完整得太过于正常了。"

"嗯,我也听说过。"赵韵含似乎忘记了害怕,盯着尸体道:"如果是因为溺水身亡,肺部会有积水,刚才你挤压它胸口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这一点吧?"

"完全正确。"我将尸体的嘴撑开,"它的嘴巴和鼻子、耳朵里虽然有泥沙,但是嗓子的深处就没有了。肺部也没有积水的象,恐怕

怕是死后才被什么人扔进河里的。"

"你的意思是谋杀?但为什么警察没有查出来?赵韵含有些诧异。

我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嘲讽:"这个小地方的警察也是些可怜角色,大多是得罪了上边,最后被调过来,等着老死也得不到升迁机会的家伙,这些人混一天算一天,有干劲就怪了。

"而且,养马河畔常常有小孩子淹死,恐怕警察过来随便看了尸体几眼,就连法医都懒得派出来就结案,把尸体发放回去了。"

赵韵含无语,向左右张望着:"对了,怎么这个地方只有一具尸体?今天那个被熊咬死的中年男子呢?"

顿时,正在看尸体的我如同被雷电劈中了一般,全身剧烈地抖动了一下。

对了,终于明白刚才从透气孔中向里边张望的时候,为什么自己会产生一种协调的感觉。原来那不对劲的地方,是来自尸体的数量。

下午的时候,自己明明听到旅馆的老板说,两具尸体都放进了打壳场的尸阁里。赵韵含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可是现在,为什么只剩下一具尸体?还有一具哪里去了?

大脑飞快地思索着,我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刻跑到尸阁的门前,仔细打量着门栓,看着看着,越看越心惊,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

"阿夜,你怎么脸色都变白了?"赵韵含对我无法预测的行动十分不解。

我没有回符号,只是用眼睛搜索着房内的地面。

不久后,意料之中的东西出现在了视线里,我将它捡起来,脸上的神色不知道变成了什么古怪的模样。总之,恐怕是再也笑不出来了。

"你发现了什么?"她好奇地往我手里看。

我望向她,问道:"你刚才开门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倒是没什么,只是觉得门很重。"她回忆道。

"我看门不是重,而是被什么弄坏了。"我指着门栓,"你看,这里有剧烈拉扯留下的痕迹。应该是什么东西对门施加了极大的作用力。在得将门锁的栓都拉得断裂了。"

"谁有那么大的力气?"赵韵含吃惊道。

"还不仅如此。"

我将手心摊开,掌上露出了刚才捡来的东西,是一把已经坏掉的铜锁,"这是尸阁的门锁,它的锁颈部分已经烂掉了,不过锁却飞到了屋子里边,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她似乎丝毫没有紧张感,偏过头想了想,"恐怕是有人在外边用力地踢门,想要闯进去。"

"这是一种可能。但是你想过没有,这扇门是向里边开的,如果是外边的人想闯进去,门锁虽然会坏掉,但是门没有理由也坏了。"

我顿了顿,一字一句地缓缓道:"这种情况,更有个可能……是里边的什么东西,用难以想像的力气将门撞开,以至于门栓坏了,门

的轴轮也坏了。"

"不可能!"赵韵含略微有些变色,"那样门锁没有理由会留在尸阁里","理论上是如此。"我哼了一声:"门栓坏掉的状态也说明了,是被里边传来的力量破坏掉的。这个铜锁恐怕是后边出现的某人,出于某种目的扔进去的。"

赵韵含无法辩驳,她向四周扫视了一眼,黑漆漆的夜色,寂静的黑夜,不远处萦溢着死气的尸体,还有那个从尸阁里跑出去的东西……

这一切,都足以让人产生恐惧。她的脸色自然起来,身体也向**得更紧了。

"喂,你说,如果门真的是从里边打开的,那逃出去的是什么东西?会是人吗?"

我摇头,"不太清楚。这道的木质很坚硬,而且看门栓的破坏程度,应该是瞬间坏掉的。

恐怕,那东西只用了一下就把门弄开了。"

"那会是什么?"赵韵含打了个寒颤,"尸阁里本来应该有两具尸体的,可是有一具现在不见了,难道是……尸变?"

"神经,怎么可能!"我没好气地道:"虽然现在因为线索太少,我暂时无法解释眼前的善,但是尸变这种无稽之淡,绝对是不可能的。"

正要走出门,突然感觉身旁的赵韵含剧烈地颤抖了起来。她寻找着我的手,用力握住。原本纤细温暖的手早已变得冰冷一片,甚至不住地打摆。

"怎么了?"我疑惑地转过头问。

只见她满脸惨白,眼睛死死地盯着摆放着尸体的方向。

我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尸体,已然在它该躺的地方,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动静。

"声音。"赵韵含紧张得嗓子都在发抖,发出的语音有些残缺不全。

我侧耳倾听,不禁浑身一颤。寂寥的午夜,有一种毫无意义的单薄声音,轻轻地回荡在尸阁内,如果不注意听,根本就发现不了。声音的来源,正是那具叫赵委的尸体。

赵韵含死命地挽住我的胳膊,我用力甩开她,飞快地向尸体走去,一把将它身上的麻步扯掉。顿时,我被惊呆了。

只见赵委原本紧紧闭着眼睛此刻瞪得斗大,恶狠狠地盯着天花板,尸体的嘴缓缓张合着,发出一阵又一阵听不出任何意义的音节。那个音节以两个音段为一点,不断的重复着。它放大的瞳孔开始左右移动,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猛地,血红的眸子盯住了我,布满血丝的眼睛立刻瞪得更在了,尸体唐突地不再发出声音,只是恐怖地盯着我,一直盯着我,突然,左手猛地抬起,紧紧地将我抓住。

我的上身动弹不得,惊慌地一脚向尸体踢了过去。赵委小小的身体飞了起来,刺耳地尖叫着,爪子一般的手终于放开了,整个尸体都跌落到墙角。

惊魂未定的两人逃也似的跑出尸阁,偷偷地回到了旅馆里。赵韵含怕得一个人不敢睡觉,非要赖在我房间里。最后,我也由得她了。

脑子十分混乱,就算躺在床上,也没有办法砍刚才亲眼见到的一幕,总觉得一来到这个村子后,萦绕在内心深处的不安感越演越烈,总觉得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那具会动的尸体,还有那诡异的声音……虽然那声音似乎毫无意义,但是却有一定的节奏感,它应该在不断重复着某个字元。而且这个字元,我已经隐约猜测到了。

因为,在我将尸体踢飞的那一霎,尸体在半空中,分明从嗓子里发出了两个我能够听明白的音节。

那,居然是在叫一个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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