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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五章 唤魂塔
有人说,有几种人容易被鬼缠住。

例如:左手食指有黑痣的人、凌晨二点四十七分洗脸的人、头发自然枯黄无光的人、无故失眠的人、凌晨一点四十四分出生的人、额头无故发青的人、凌晨从卫生间的镜子里可直接看到窗户的人、在七月十四日打破碗的人……

我属于哪种人呢?不管是哪种人,最近我都有些倒霉。莫名其妙地因为好奇心跑到这里,来查金娃娃的传说以及假活事件,没想到在夜探尸阁的时候,居然遇到了诈尸,唉,头痛,搞得现在大脑都迷迷糊糊的,不知道那场遭遇究竟是不是在做梦。

凌晨,我醒了过来,感觉口干舌燥,拿过水瓶倒了一杯水喝,等到再回到床上时,居然

怎么样都睡不着了。

看了看手机,二点四十一分。住的是双人房,隔壁床位,赵韵含正蜷缩在被子里睡得正香,这家伙,不信纸怎么劝,就是怕得不敢回自己房间。

以前在《痕迹》事件里,她不是一副很臭屁的样子吗?而且,这次调查还是她发起的,

都不知道这副柔软正常的女孩子模样是不是装出来的,如果是的话,她就太可怕了!

我眨巴着眼睛,仔细地观察她,虽然接触了这么长时间,好像只有这次才有机会看清楚她似的。突然发觉,这个美女,还真不是一般的美。

微微卷曲的修长睫毛,粉红色的可爱嘴唇,不时微微抽动的秀挺鼻子,以及如瀑布般浓密,洒在枕头上的黑色长发。

我在嘴角挤出恶作剧的笑容,蹑手蹑脚地下床,走过去,扯下她的一根头发然后用柔滑的发丝回荡在她的嘴鼻间挠痒痒。赵韵含露出一副苦恼的样子,眉头轻轻皱起,右手在空气里挥动,想要将骚扰自己的东西给拨开。

玩了一阵子,自己都感觉自己的行为有够幼稚无聊的。我站起身,向浴室走去。横竖睡不着,还是洗把脸清醒一下,打开笔记弄电脑玩会游戏得了。

打开浴室的灯,我胡乱地将水泼在脸上。水打湿了我的视觉,从闭上的眼帘缝隙望着外边的世界,总觉得窨稍微有些扭曲。

我用袖子将脸擦干,望向镜子。但是只一眼,就惊呆了。

锐中的我居然憔悴得不成人样。凌乱的头发毫无光泽,脸色泛出惨白的血色,额头上甚至白得发青。自己究竟怎么了?就算没有睡好,神态形象也不至于如此糟糕吧?

我愣愣地盯着镜子发呆。突然,镜子映照出的窗户位置,我发现了一个不规则的倒影。

像是,人的脸。

猛地回过头,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缓缓地将视线移回镜子上,那张脸再次出现了。而且,似乎比刚才的更加清晰。

这可是二楼,窗户外怎么可能有人?

我用力的闭上眼睛,揉了揉太阳穴,再次睁开。那个不规则的脸孔不但没有消失,真的再次变清晰了。

我甚至能看到那张脸的细部。那是个男人,大约有三十多岁。他的眼睛圆睁,细小的瞳孔四周布满了鲜红的血丝。

他的脸紧紧地贴在玻璃上,脸皮惨白,那双眼睛死死地蹬着我,就像尸阁中那具尸体瞪着我的神情,一模一样!

呼吸!深呼吸!虽然不怎么相信鬼鬼神神的东西,但是丝毫不影响我现在的恐惧。那是发自骨髓中的寒意,与生俱来,无法以自己的意志控制。

我想转身逃走,但是理智却不允许自己那么做。

我和那双恐怖的眼睛对视,不知过了多久,那张脸如同它的突然到来一般,唐突的不见了。我浑身的力气仿佛被什么东西抽去。身体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早上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十分暇逸的躺在床上。旁边的桌子摆放着还冒着热气的豆浆、油条。四处打量一番,旁边床位的赵韵含已经不见了,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就像从来不曾有人睡过一样。

我伸了个懒腰,用手捧住额头苦苦思索。

清晨的阳光从窗外零落的洒了进来,带着开春特有的凉爽空气。这根本就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一天之初了,难道,昨晚的一切真的不过是场梦?

翻身起床,突然发现盛着油条的碗下边有张纸条。我拿了起来,只见上边用娟秀的字迹

写着:

给某个躺在浴室地板上睡觉的傻瓜:

买了豆浆油条给你,记得吃了才准出门,不好好吃早饭的话,会得胃病的。

PS:你该减肥了||人家好辛苦才把你拉回床上去!

我笑了起来,这个赵韵含,人还是蛮不错的嘛!心底稍微感觉有些温馨。

有多少年了,因为父母实在很忙,在家里都是自己一个人吃饭。往往起床后什么东西都被佣人准备好了,摆到了桌子上,虽然什么都不缺,可是老觉得少了些什么,或许,自己也像常人一般,害怕孤独吧。

现在,虽然自己也是一个人吃早餐,但是却不像往常那般感觉心冷。这种感情色彩很复杂,但是也很熟悉。似乎很久很久以前,也有过相同的感动。

豆浆很新鱼,像是用刚成熟的新黄豆磨成的,能喝到这么正统的豆浆,在春秀真的很难得。我按照纸条的命令,慢条斯理地花了许久才吃好,最后还竟犹未尽的舔着嘴唇。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两样东西,可是却让自己感觉十分满足,浑身充满了少有的活力。

走出门,刚到了旅馆外边就听到了一阵闹哄哄的声音。养马村的人行色匆匆,脚步不停地向东边跑着。偶尔有人看到我,神色间居然流露出不耐烦以及微微的敌意。

我皱眉,隐约猜测到了一些事情。

走回旅馆的大堂,我找到老板,问道:"老板,养马村今天要赶场吗?"

所谓赶场,是农村特有的习俗。场,也就是市场的意思,每隔两天或者三天,农村的人

都会聚集到固定的某个地方,将自己家里产品拿去出卖。

一般拿来卖的东西都很杂,不过价格倒是比城里的市场上便宜得多,以至于许多城里的小败就常常朝场上跑,赚取货物的差价。

老板摇摇头:"明天才是赶场的日子,今天是因为养马村发生了一件事。"

"什么事?"我装出一副好奇心旺盛的小男生样子,眼睛里都充斥满了闪闪发亮的火花。

没办法,我和赵韵含来的时候,登记时用的都是学生证,而且还谎称自己是为了准备毕业旅行,而来先行探路的学生会会员。

不过,这种蹩脚而且完全没有可能性的理由,老板居然毫不怀疑,而且还很照顾我登山,或许中国就是这样的一个民族吧,对于小孩和学生,总是有着一分宽容。

老板的面色露出难言之隐的味道齿紧张地向四周看了看,小声道:'悄悄告诉你,今天一大早就发生了一些事情,村子里下午就要开长老会议,恐怕是要把村子里所有的外人都赶出去。

"对了,提醒你那位女同学一声,最近几天午万不要到外边去到处走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我一听便明白。估计是早晨有人发现尸阁的门被破坏了,而且其中一具尸体不翼而飞。

养马村的人最近十几年间,对外边来的人研究村人尸体的事情,恐怕早有耳闻了,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发生今天的事,让他们长久以来憋在喉咙口的怒气迅速膨胀,就快要到爆发状态。

看来最近一、两天,确实要多多小心。虽然我们披着一层学生的外壳,但是谁又知道在这个略有些封闭,而且风俗习惯独特的地方,会不会拿所有外人开刀呢?

我思索着在脸上堆积起虚假的笑容,"谢谢老板的关心。那个长老会议,老板也要去参加吗?"

"全村所有的男丁都要去,我也不例外,等一下关了门我就要走了。你们今天最好不要出门。"

我乖巧地点头,趁他回身的一霎间,将一个很小的东西塞进了他的衣兜里,然后笑容满面的回到二楼自己的房间,再顺着窗户爬到了院子里,从旅馆的后门走了出去。

搞不清楚赵韵含一大早就跑到了哪里去,我也没在意,只是径直朝养马河的方向走。

金娃娃的传说和养马河一直联系在一起,而假活状态的产生,虽然我并不是太清楚,但是通过最近几天的直接以及间接的调查,也明白了几点。

必须是淹死的人。

年龄不能超过十三岁的幼童。

范围只在养马村附近,出了周围十公里的地方,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怪异状况。

也就是说,一切的一切,原由都应该出在这一段的养马河。难道是最近十三年来,水质或者某些环境产生了变化,导致假活状态的产生?

但是令自己搞不清楚的东西还是有很多。昨晚,那具尸体发出的声音,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名字?应该是幻觉吧!自己离开这个地方已经十多年了,而尸体的主人不过才七岁,我根本就没有结识过他的可能。

带着满脑子的疑惑,我翻过河堤,来到了河床上,由于是早春,养马河的河水并不多,三百多米宽的河道露出了很长的河沿。河沿上放眼望去,全都是鹅卵石,密密麻麻的,什么稀奇古怪的形状都有,一直向视线望不到的尽头延伸。

我顺着河床慢慢走动,希望能有狗屎运,找到些用得上的线索。走了不远,就看到赵韵含蹲在地上,呆呆地打量着眼前的事物。

我童心大起,悄悄地从她身后走过去,想要出其不意的吓她一跳,没想到刚走到离开只有半米的距离,她开口了:阿夜,下次你要吓人的时候,记得找个没有太阳的天气。"

我一看脚下,才发现自己的影子已经拖到了她的脚下。

暗自骂着自己笨蛋,我哼了一声:"没情调。作为女生,就应该在某个帅哥想要和自己开玩笑的时候正确配合,这是做淑女的基本常识!"

"那抱歉了,你退回去重新来一次,这次一定装淑女!"她回过头望向我,嘴角流露出促狭的笑容。

我没精打采地撇撇嘴:"不用了,你是不是淑女又不干我的事。你刚才在看什么?"

"这个东西。阿夜,你知道是什么吗?"赵韵含指着身前的一堆石头考我。

我看了一眼,这是一堆扁平的鹅卵石堆砌成的石堆,用的鹅卵石正面都很圆。底下粗壮上边越来越小,呈现塔状。这堆石头,一共叠了七层高。

"这是唤魂塔。"我也蹲下身,缓缓道:'据说小孩子的灵魂是很脆弱的,特别是淹死的孩子,他们的灵魂很容易被水鬼拉走。

所以养马河一带的原住民,在家里有十三岁以下的幼童被河水淹死后,一般都会到河床边堆砌这种唤魂塔,希望能将孩子的灵魂找回来。"

"不愧是有神棍称号的男人,居然连这么稀少的风俗都知道得一清二楚。"赵韵含造作地露出满脸惊讶,用力拍手。

我瞪了她一眼,"你这句话根本就不含有褒义的成份,算了,懒得和你计较,你看唤魂塔那么出神干嘛?"

"当然是有原因的。"她和我打起了哑谜,"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拿一张百元钞票,

到商店买了二十五元的东西,不过它的成本价只有二十元。

店主由于手头没有零钱,便拿这张百元钞票到隔壁的小摊贩那里换了一百元的零钱,并找回了那人七十五元。那人拿着二十五元的东西和七十五元的零钱走了。

过了一会儿,隔壁小摊贩找到店主,说刚才店主拿换零的百元钞票为假钞,店主仔细一看,果然是假钞,他只好又找了一张直伯百元钞票给小摊贩,那么,在整个过程中,店主一共亏了多少钱财?"

郁闷,这种强迫对方朝自己思路思考的逻辑问话方式。不是自己的专利吗?什么时候被她拷贝过去了?

我皱眉略微思考了一下,"九十五元。怎么?你想藉这个问题告诉我什么?"

"也没什么。"大概是被自己答对了,赵韵含有点失望,"你的逻辑思维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很简单。很多人都以为关键是那一百元的假钞。其实主要问题出在最后还给小贩的一百元真钞上,只是很多人都忽略掉了。"

我一边回答,一边试着湍测她的用意:"老板用一百元假钞换回了一百元的真钞,找给那人的也是真钞中的其中七十五元。不过他自己还剩下二十五元,虽然最后又还了小贩一百元真钞。

不过,最后的一百元,是可以和找回的一百零钱相抵销的。你不是想告诉我,眼前的这个唤魂塔,就是一百元假钞吧?"

"算你猜对了。"赵韵含有些不服气,她望着我说道:"这就是昨晚抓住你的那具尸体的唤魂塔。"

"什么!"我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不知为何,心底冒出了莫名的恐惧。仿佛那只冰冷的小手,还着惊人的力气,还紧紧时吊在自己的手腕上。

不由自主地向左腕摸去,我强作镇定,沉着脸冷声道:"你找这个干嘛?"

"你不觉得奇怪吗?"超韵含颦着眉头,"你和我都很清楚,赵委并不是被水淹死的,他应该是死后被人抛进养马河里。"

"不错,杀死他的嫌疑犯,大概是那个到处向村里人说赵委掉进养马河的人。"我疑惑,

"不过这些关我们什么事?谋杀一类的案件,我们应该报警才对。"

"我才没心思管这种事呢!我的意思是,赵委昨晚为什么会发出和淹死的幼童一模一样的声音?这十三年来,还是头一次发生这种例外。"

我不屑地说:"所谓的例外,不过是没有发现罢了,你敢确定这十三年来,养马村所以幼童死亡三天后,都有人检查是不是会有假活状态?或许这种假活,根本就不只在淹死的幼童身上发生。"

赵韵含用力摇摇头,"我很确定!十三年来,不只是养马村,就连附近三十公里的范围,只要有人死亡,都有专家进行过调查,所以最近几年才归结出假活状态只出现在十三岁以下,在养马河被淹死的幼童身上,这点毋庸置疑。

可是赵委的尸体,真的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你不是会画符什么的吗?你以前还强迫我喝过符水,怎么不画几张出来,看看能不能将赵委的灵魂请出来?"我盅惑道。

虽然对她从前强迫我喝符水的事情耿耿于怀,不过,自己曾经亲眼见过她用符水,将一个小孩卡在喉咙上的鱼骨头化掉,虽然不知道原理,但是真的很神奇。

她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用漂亮的大眼睛望着唤魂塔,很仔细地打量着。

我见一副认真的样子,不禁张大了嘴巴,'你不会真的有办法用鬼画符唤魂吧?"

赵韵含半睁着眼帘,缓缓回头望我,笑容十分灿烂,"怎么可能有唤魂这种事情,那些符只是人家随便画的罢了。人家对民俗学超有兴趣,鬼画符也是民俗的一种,你总不会干涉人家的私人兴趣爱好吧?!"

我看着那张用假的不能再假的笑容掩饰的面容,顿时有些无语,这空伙,不会真的有办法唤魂吧?

虽然我不怎么相信,但是男的第六感总是很强烈地告诉我,她绝对在隐藏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而且那东西,绝对是刚刚才在本人的提醒下想到的。

摇摇头,暗自下定决心从今以后要把她跟紧一点。我突然想到了今天的早餐,犹豫了少许,好不容易才结巴道:'对了,那个,今天早晨,谢谢了。"

赵韵含诧异地望着我:"谢我什么?"

"早餐。"

"什么早餐啊?我都还没吃就出门?你吃了?"她疑惑的眨巴着眼睛。

我的脸色顿时变得十分古怪,"今天早上的豆浆和油条,不是你给我准备的吗?你还留了纸条……"

提到纸条,我猛地想了起来,纸条上的字迹,并不是赵韵含的!那个字迹自己从来就没有看到过。不过由于当时太高兴,也顾不得想那么匈奴。

那,究竟是谁为我准备的早餐?难道这个村子还有人记得我,并将我认了出来?看字迹,那人应该是个女孩子,但是她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地过来和我相认呢?

唉,不知为何,对我而言,这个村子笼罩的怪异气氛以及迷雾,越发的浓重了
8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六章 水鬼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关于水鬼的传说,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就是水鬼升城隍。

相传从前有个叫阿眯的渔人,只因家里有一个双眼失明的老母,才四十多岁还娶无老婆。阿眯对母亲十分孝顺,每天打来的鱼,都要选出一条最好的煮给母亲吃。

在阿眯打鱼的溪港里,有一水鬼,他见阿眯是个孝子,便经常邦阿眯驱鱼入网,使阿眯天天都掳到很多鱼。

后来,阿眯还与这个水鬼结成了朋友,经常请水鬼朋友上船饮酒。谈叙间,方知这水鬼是九年前落水而死的老伯。他是一个好心的水鬼。

本来,从落水而死成了水鬼之后,三年便可"掠代"。

第一个三年,掠到是个孕妇,他不忍心掠她一尸二命,便扶她上河,让她回家。

第二个三年,来跳水的是一母一子,那母亲抱着儿子一并跳一河去。水鬼伯不忍心掠他们母子代他一人,便又扶他们母子上河,而且变成一个老伯送他们母子回家。

如今水鬼伯已在水里浸了九年,他想这次无论如何一定要捉个替身,谁知水鬼伯救了四条生命,感动了观音娘娘。

观音娘娘有意试探水鬼伯岂会真好心,便变作一个双眼失明的老妇,连走连哭边骂儿子,来到了河边便跳下水去。

观音娘娘见水鬼伯果真有一片救人之好心,便奏知玉帝,封他为当地城隍。

水鬼伯作了城隍之后,叫阿眯今后不要再去打鱼了,可在庙前卖香烛,以便天天仍与他作朋友。

不过养马河畔的水鬼传说却没有这么友好,这里的代表水鬼是金娃娃。

至今养马河还流行着一种称为"鱼虾替身葬"的埋葬方法。据说沿河渔民因在养马河里失事,尸体漂没,家人便取渔网到河里捞取一翻,网中所获东西或鱼虾,即被认为是死者的替身,取回收殓而葬。

就是这个风俗,却出现了一点小小的问题。

在养马河上,船驶时,忌遇鱼和蛇。遇上有蛇争道横渡,行船人必须加快船速,赶在蛇未过船头时抢先驶过去,据说船是龙,龙若斗输蛇就要倒霉。

船在行驶时,有鱼跳上船,不能抓而食之,而是把它们放回水里,且要抓两把米撒进水中,据说鱼是龙王的亲戚,跳上船是为了觅食。

还有人说这些鱼是水鬼变成的,跳上船是为了试探人心,若贪图小利,必遭报应。

侪早晨的雾气十分浓重。赵凡早早便将摆渡的船划到河的左岸,等待顾客上门。

由于养马河很宽,能够通行的桥并不多,而这一段刚好是两岸交流密集的地方,如果要过桥的话至少要绕十多公里路程。许多人图方便,所以这里的摆渡生意就红火了起来。

赵凡六年前高中毕业,因为没有考上大学,也懒得再重考,干脆接下了他老爸的生意,当起了船夫。每天一大早,不等到天亮就开始

了自己一天的生意。

开始的时候他老爸死活也不愿意,说天不亮去河上容易招惹水鬼,到时候命都保不了,赵凡好歹也是个高中生,当然对这种事嗤之以鼻。时间久了,老爸见他活得好好的,也就没有再理会。

赵凡看了看手表,才六点一刻。对于早春而言,这个时间天色不过才刚刚亮,由于雾气很浓,就连五米外的地方都看不清楚。

好冷,他缩了缩脖子,跑到船舱里坐下。

似乎雾气更浓了,不断翻滚的白色烟雾带着冰冷的气息,不但麻痹了自己的嗅觉、视觉,就连听觉都受到了影响。

他有些奇怪,今天是赶场的日子,一般这个时候,早就有村人带着自己的货物跑上场上占好位置了,可是直到现在,自己一个人都没有看到。

难道是算错了日子?还是家里的闹钟坏掉了?

不对!他走出般舱朝天上望了望,透过雾气,隐约可以看到默淡的光线,这样的天色,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应该是六点出头。但为什么,自己总觉得有些不太对劲的地方?

看着手表,确定是六点一刻,并没有搞错时间!

他坐到般沿上,看着不断击打着船身的浪花。猛地想起了什么,他全身一震,死死地瞪着手腕上的表。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自己是五点起床的,吃过早饭准备了一下,将船开妈这里已经是六点一刻了,为什么等了那么久,表的指针还是停留在六点一刻的位置?

手腕上的机械表,秒针滴滴答答的走着,没有丝毫停顿过的样子。好不容易他才发现,不论秒针走得多少卖力,可分针和时针却像磐石一样悍然不动。看来是坏掉了!

赵凡叹了口气,又要花钱去修理,以后干脆用电子表得了,又便宜又耐用,比这件据说是祖上传下来的老古董方便多了。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天色,似乎和指针一样,也丝毫没有变亮的迹象,依然如同自己刚来时一般黯淡,虽然自己已经来这里等了至少一个小时了。

突然,从岸边传来了一阵阵唢呐的响声,异常热闹。

他侧耳倾听,很快就听清楚了,居然是有人结婚,而且这么早就开始送新娘了。

对于养马河畔的人而言,早晨八点以前送婚是很不吉利的。赵凡暗自祷告,希望这摊生意不要扔到自己头上。

可惜往往事不如人愿,不想来什么,什么偏偏要找上门。

喧闹的唢呐声越来越近,白色的雾气中,黑色的人影如同从天的尽头冒出来般,一串串地往这边走来。

头痛,尽管千百个不愿意,赵凡也没办法拒绝送上门的生意,倒霉就倒霉吧!

他将木梯子推到岸上,看着越变越大的身影,等看清楚了,却不由得愣住了。

这些人还不是一般的古怪,所有人都是一身黑色,只有腰上系着一条白带,而且,还将脸紧紧地蒙了起来。

只有人群最中央的新娘一袭红衣,薄薄的红色盖头盖住了脸,不过却能隐约看出五官的轮廓。虽然朦胧,但是绝对是个大美女。

他不由得开始羡慕起新郎来。不知道是哪个该死的幸运儿,竟然能娶到如此漂亮的绝色尤物。自己孤家寡人已经六年多了,二十四岁的男人,在乡下地方早就到了结婚的年龄。可惜用膝盖想,也明白自己永远都没有娶到这种美女的机会。

抛开极度不平衡的心理,赵凡看着那行人缓缓地鱼贯着上船。这些人虽然古怪,但是却很懂行规。

在养马河上搭船的乘客也有禁忌。

如果般上载有新娘,新娘就得打伞,伞柄上悬一串猪肉。船靠岸时,如果又有一位新娘要乘船,那么,这两位新娘不能不打招呼就走,应该各自己人自身上取出一块手绢,交给伴娘互相交换。如果没有伴娘,两位新娘就要自己亲手交换,表示互相祝贺。

这位新娘上般后,不慌不忙地撑开红色的竹伞,挂上咸猪肉,静静地站在船头。河风吹拂在她薄薄的红裙上,不断荡着,美得犹如堕入凡尘的仙女。

赵凡不经意地瞥了一眼,不禁看得痴了。

好不容易在这种多雾的天气过了河,其中一个黑色衣服的人随手给了他一个大红包,暗自用手捏捏,很厚,看来不会太少。

送新的队伍下了船,新娘刚要坐上轿子,没想到远处又响起了别一般唢呐的声音。

不会吧,又是队送亲的。今天究竟是什么日子,怎么这么早就有两队人马,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家的女儿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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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友们这里缺了一段,真素8好意思哈,你们将就着看吧,偶也米办法可能素说赵凡在水里看到了金娃娃,以为要发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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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强烈地炽热起来,拿到了!就要拿到了!他欣喜若狂,但就在手将那个物体握在手中的时候,却愣住了。

那种触感,并不太像金属,滑溜溜的,很怪异,似乎,是个女人的手臂!

来不及多想,在大脑发出的强烈警钟下,他下意识地想将手缩回来……可惜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那个金光闪闪的物体一口死死地咬住他的胳膊,用力将他拽到了河水里。

岸上,被色头巾盖住的新娘,她的嘴角,似乎露出了一丝灿烂的微笑……

毫无收获的一天很快过去了,夜晚降临了,他和赵韵含坐在床上对望,默默无语。

"今天你有没有什么收获?"赵韵含明显感觉气氛单调,先开了口。

我摇头,"线索还没有回家。"

"什么意思?"她不解地追问。

我疲倦地笑了笑:"我把一支很小的数位录音笔,塞在了旅馆老板的口袋里,他回来了,我们就知道养马村的长老会议上,究竟会怎么对待外来人了。"

"我想他们十之八九会把外地人起出去。"赵韵含不抱希望地说。

唉,真的很麻烦,早知道就不来这个鬼地方了。

楼下传来一阵咳嗽声,很熟悉,我和赵韵含对视一眼,线索,终于回来了。

施用了许多种花招,好不容易才悄声无息地将数位笔偷回来。我们蹑手蹑脚地回房间,然后有选择的将全过程听了一遍。听完后,又默不作声地坐到床沿,细细将得到的东西各自分类。

不得不承认赵韵含智商极高,她的思维速度完全能跟得上我的节奏,对细节的整理甚至比我更加反应迅速。

将得到的东西消化好后,依然是她先开口:"没想到昨晚消失的尸体,不只是那个被熊咬死的中年傻瓜,还有出现过假活现象的赵委。你看有没有可能,昨晚将尸阁的门弄坏并跑出去的,就是那个中年人的尸体?"

我皱了皱眉头:"你的意思是他并没有死,只是被熊压到窒息罢了?晚上醒过来后发现自己被放在尸阁里,又害怕又恐慌下,发出常人远远不能达到的速度跑掉了?"

"你昨晚不是已经分析过,那种情况不是一个单独的人能够做到的吗?我的意思是,跑出去的只是尸体!"

我有些难以理解,"你的意思我不懂,单一的尸体怎么可能自己跑出去?"

"民间不是有一种形容尸体自主行为的名词吗?"赵韵含压住了声音:"譬如说,尸变!"

"荒谬,不合理,这种说法我实在无法苟同!"我大摇其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赵韵含顿时有些气塞,"夜不语,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了,怪异莫名的事情也遇到过不好,但是怎么就老是一副死脑筋,总是不信这世界上有鬼呢?"

"我承认世界上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和地方,虽然它们不可以用科学解释,但是总会留下一些可以供人逻辑思考的地方,尸变这种东西实在太荒诞了。"我坚持己见。

她气得说不出话来,叹了口气,"有时候我真的想知道,你的脑袋究竟是怎么构造的。好奇心旺盛,一方面对神秘的事情感兴趣,一方面又不断否定它们,就算它们真实的发生在眼前,也能立刻用狗屁不通的所谓科学解释来自我欺骗,你这人实在太矛盾了!"

"我的性格就是这样,你管我。"我哼了一声。

"算了,我才懒得管你。我回房间睡觉,再见。"她咬着嘴唇,用力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苦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方式以及不断变化的观点,自己信不信是自己的事情,她那么生气干嘛?

看看手机,已经十点一刻了。我用力躺倒在床上,突然感觉很累,非常累,也懒得洗漱,就这么闭上眼睛,睡学着。

然后自己又做了那个奇怪的梦,那个梦依然十分朦胧不清晰,很多细节都令人无法记住。只是隐约的觉得,那个梦的场景是个很长很长的河床,四周满满地堆积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有个女孩站在我身前,拼命想要向我传递某种资讯。

可是,我还是看不清那女孩的模样,也听不到她的声音。只见到她的嘴巴不断地开合着。

不过这一次,我似乎能够稍微读她的唇语了。她像是在呼唤我的名字,又像是在求我快点离开。

每当我觉得自己快要明白的时候,梦就会如同被外力突然掐断一般,我也莫名其妙地清醒了过来。

我用力揉着眼睛,想要睁开,但是酸痛的感觉却令自己很不舒服。懒懒地在床上继续回忆那个怪异的梦境,直到丝毫想不起更多的细节,我才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

看看手机,又是二点四十一分,和昨天醒来的时间一模一样,自己是不是生病了?我摸着额头,感觉大脑越来越清醒,这种情况,真的有点病态。

走下床,与昨晚的行为模式一般地进入浴室,在洗脸台用力地将冰冷的水泼到脸上。我下意识地向镜子望去,还好,镜子里什么也没有,更没有出现昨晚的恐怖怪脸。

舒心地转身准备再去睡个好觉,就要走出门,我却猛地停住了步。

不对!镜子里怎么可能什么都没有!浴室的镜子明明正对着窗户,应该能够透过玻璃看到外边的树影。退一万步,就算没有窗户没有树,至少也能准确地映出镜子正对面的景物,怎么可能什么都没有,如同白纸一般空白!

我感觉一股恶寒从脚底如同电流一般窜满了全身,寒毛恐惧得竖了起来。身体的肌肉僵硬,怕得一动也没法动。

幻觉,一定是幻觉!所谓的灵异现象,哪会那么频繁的出现在自己身上!

我吃力的回过身,一步又一步地向洗脸台走去,每一步,似乎都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来到镜子前,我几乎已经脱力的快要瘫倒在了上。

视线接触到镜面,镜子里,依然什么都没有。空白得犹如媾根本就是个没属于我理解范围的存在。

我死死地盯着镜子,用力到眼睛都快瞪出血来。

空白的镜子里似乎开始出现东西了。是一个黑影,它慢慢变大,变成了一个大概的轮廓。清楚了,越来越清楚,是个脑袋,人的脑袋!那副尊容,根本就是昨晚出现的中年男子。

我再也支持不住了,大脑一片空白,"啪"的一声又晕了过去。
虽然这份热闹令人不堪承受,但我们还是玩得很开心。赶场会看到许多早已在城市里绝迹的物品以及风俗,譬如说猴子舞,赶猴子的人会给围观的看官上演一出十分有趣的市剧,非常精采。

还有些地方会卖许多千奇百怪的石头雕像,只有半尺高,形象几乎没有相同的

问老板,才知道这些全都是金娃娃,买回去摆在灶头上可以保平安,听得我赵韵含捧腹大笑。郁闷,敢情金娃娃还是个灶神!

折腾了接近一个上午,孜孜不倦的好奇宝宝赵韵含这才想到休息。然后我们找了一家凉面店坐了下来,我要了一碗冰粉,一口气的将它喝到底朝天,好爽。

见旁边的美女吃相十分淑女,估计一碗凉面还可以对付个十来分钟,我开始用祖母无聊地四处扫荡,最后停留在了一个地摊上。

那是个十分普通的地摊,上边摆着许多石头饰物等等小玩意儿。这些都没什么,吸引到自己注意的是一块扁平的石头。它的形状就像一朵云彩,上边有四个圆孔,每个孔都有一个开口,形成八个凸出的角,整个石头呈灰黑色。

我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将那块石头拿到了手里。冰冷的质感,表面并不算光滑,似乎折断过。它有三十厘米长,十五厘米宽,六厘米厚,给人一种怪异的感觉。

"这是什么?"赵韵含跟了过来。

"八音石。"我头也不回地答道。

"八音石是什么?"

"亏你自称就读民俗系,又不是考古系,干嘛一定要知道某块莫名其妙的石头的名字!"她赌气地在我手臂上拧了一把。

我瞪了她一眼,"相传两千多年前,人们曾经用石头演奏乐曲。当时有一种韶乐,它的乐器就是人家常说的八音石,敲击八音石能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所谓八音石实际上是灵璧石中的一种。

"灵璧石是安徽灵璧县青石山的一种石灰岩,就是烧石灰的石灰岩。这东西是商朝的时候就开始使用了,大概有三千年左右吧。那时候将灵璧石切成一定的形态,来敲打做乐器。八音石,就是这样作出来的。"

赵韵含眼睛一亮,"这东西很值钱吗?"

我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它的具体制造年代,不地应该是后来仿制的。真正的八音石应该至少有三午多年的历史。

但是你想一下,这个石灰岩是什么东西,它很容易风化,不可能到现在还保留的这么完整。就算真的是商朝的,可惜已经被切成了薄片,值不到多少钱了。"

"切,那你看的那么专注干嘛!"她失望地偏过头,开始自顺自地看自己的东西。

我望着手中残缺不全的八音石,这东西应该至少被摔成了三块,眼前的刚好是中央的位置,握在手心里,心底却涌上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觉,仿佛似曾相识。

"老板,这块石头你是从哪里得到的?"我扬起头问。

地摊老板打量了我一番,见是学生模样,这才放心地答道:"是个渔民从养马河里用渔网捞上来的,你看得上眼,给几个钱就拿走。"

我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将它买了下来。八音石碎块估计是因为长年被养马河的水冲击,破裂开的菱角部分已经变得圆滑了。

它的侧面有残缺不全的五行字,就是这些字,我却看得十分入神。

"就,相约定,九十七,何桥,三。这些都是什么啊,乱七八糟的根本看不懂。"赵韵含伸过头来看,然后大惊小怪的叫了起来。

"我猜上边应该写的是一首诗,只是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诗。"我冥思苦想,"但是总觉得自己应该知道才对,而且这块石头,我感觉非常熟悉。在某个时段自己应该接触过!"

"这就是你买下它的原因?"

"大部分是这个原因,虽然自己也不太明白。但是恐怕这块石头和五岁半以前的我,有过某种情况的联系。"

"你说的太玄妙了。"赵韵含撇撇嘴,"某人还说女人是最难以理解的动物,我看某人最近的行为,比女人更难以理解。"

我尴尬地苦笑,"你以为我想啊,最近这几天我自己都不明白,自己的精神状态不算正常,但是不可否认,我来到这个鬼地方后,确实遇到了许多怪异的事情。有的时候我老想,是不是和自己五岁半时失去的那段记性有关。"

赵韵含挽住了我的胳膊,"那好,本姑娘就勉强做一件善事好了。具体说说,你究竟丢失了多久的记忆?"

"可以确定的是半年吧。四岁以前的事情虽然不说都记得,但是记忆深刻的东西,还是能想起很多。譬如说老姐从我手里抢走的那颗苹果,还有她用皮带打我,打得我额头血流不止什么的……"

"停停,打住!怎么听都像你在单方面的抱怨,你能不能讲些别的!"

"哪还有什么别的,所谓记忆深刻,不是大喜就是大悲。小孩子当然不会辨别什么大喜大悲的问题,只会记住被伤害的阴影。"

赵韵含用力捂住了额头,"算了,懒得再听下去。你家用从什么时候搬到养马村的?"

"我四岁多的时候。"

"也就是说,你家在养马村住了大概一年多,直到你五岁半的时候才搬走?"

"理论上来说是这样。我丢失的也正是在养马村最后半年的记忆。其余的由于自己是小孩子,而且记忆又没有什么深刻的地方和阴影,也就随着时间遣忘了。"我回忆道。

"会不会那半年的回忆空缺,根本也是你自己遣忘掉的?"她猜测道。

我立刻大摇其头,"一听就知道,你是从顺境中走出来的幸运儿。从来不有丢失过某段记忆。

"要知道,从当局者而言,遣忘和遣失根本就是两种不同的感受。前者不会引发丝毫的情绪,但是后者就会令人感觉惶恐,甚至想拼命将那段回忆找回来。"

赵韵含默然,将我的手臂挽得更紧了,"那么,这么多年,你痛苦吗?因为记忆遣失的事情。"

"很少,我是个乐天派,而且又很忙。"我笑道:"只是回到养马村的这几天的,突然变得很在乎起来,都不知道为什么!"

"存在就是合理,总有什么因素引起了你的不安,只是我们都不知道罢了。"她向远处望去,声音里隐隐在发抖,像是明白了什么。

"阿夜,通常恐怖片中的剧情里,关于失忆都有特定的几种模式。或许你的失忆就像某些三流电影里的场景,因为亏欠了某个人,或者给了某个人承诺,现在那个人化为厉鬼,来向你讨债了!"

我用力从她的臂弯中将手抽出来,不屑地道:"你都说是三流电影,现实中怎么可能出现那样的事情。对了,数位相机你带来了不有……"

提到相机,我的身体猛地一愣,向赵韵含慌乱地吼道:"我们快回旅馆,快!"

"你又在发什么疯了?"她不解地跟着我向前跑。

我头也不回的地道:"我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赵凡手上的红色印记,该死,我怎么早没有记起来。玉皇大帝,太不可思议了!
10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八章 梦
"你看,就是这张照片,仔细看看雕像的手臂!"

回到旅馆,我拿出数位相机,将在三途川拍下的金娃娃雕像的照片调了出来。

赵韵含虽然疑惑不解,但还是顺从地认真看着,好一会儿才问道:'这个爪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当然没有。"我激动地说:"但问题是,和这爪子一模一样的形状,我倒是看到过。"

她略微有些惊讶:"在哪?"

"在那个船夫赵凡的右手臂上。那具尸体的红色印记,和金娃娃的爪子完全相同!"我兴奋地坐了下来:'你觉得这意味着什么?"

"不知道,"赵韵含回答得相当老实

我搓着手道:"傻瓜,这就代表了金娃娃真的存在!"

她立刻看着我:"你不是不信鬼鬼神神的东西吗?怎么现在变性了!"

"这可不是什么乱力怪神。"我反驳道:'养马河流域大多数的原住民,都认同金娃娃是一种水鬼。既然有这种传说,就一定有相依据的存在证据。或许早在千多年以前,他们的祖先曾经亲眼看到过金娃娃,然后将传说代代流传了下来。

"你的意思是,金娃娃是一种生物?"

"不错,应该是现今世界还没有被发现的物种,或许在冰河时代以前就已经在养马河流域存在了,地质学家曾经考察过,三百公里长的养马河一亿年来,奇迹般地从来没有改过道,如果有上古的特种遗留下来,并不奇怪。

只是由于人类的频繁活动,最近几千年,这个叫做金娃娃的物种开始濒临灭绝,在自我保护的本能下,开始隐藏起来。"

赵韵含不置可否:"阿夜,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

"那你说,赵凡手上的那个印记又怎么解释?"我大声说:"以他的面部表情来看,绝对是猝死。他应该是偶然下受到了金娃娃的攻击,被它拉进了河水中,以玛于来不及感觉到痛苦,就已经毙命了!"

她显然无法认同,摇摇头:"阿夜,那养马村出现的幼童溺死后,产生假活状态又怎么解释呢?"

"或许他们在死亡前或者死亡后,偶然碰到了金娃娃。那种未知的物种身上能够分泌出某种物质,会不断活化人类死亡后的大脑,最后在一定的时间触发假活现象!"我大胆地推测。

"不可能,既然你都说是偶然,会有那么多偶然吗?"赵韵含叹了口气,"阿夜,现在的问题是,每一个在养马河里溺死的幼童,都会出现假活现象,难道他们所有人都碰到了金娃娃?这种偶然也太频繁了吧!"

我顿时哑口无言,也对,哪有那么多偶然。但金娃娃,绝对和假活状态有关!这点自己绝对相信,不过苦于没有证据。

看来真的有必要今晚再去一次尸阁,将赵凡的尸体好好检查一次,最好是把疯子叔叔骗过来,虽然他专攻植物学,但是对分泌物以及激素的研究,在国内也是顶级的。借助他的设备,应该能查出尸体上是否存在有人体以外的,或者未知的分泌物成分!

一想到会发现未知的物种,我就全身兴奋。可以猜测的是,在三途川看到的像是夜叉的古老碑牌,应该就是那个本地人称为金娃娃的生物的基本形象。古人偶然看到后,在恐慌之下,将它当作水鬼或者水神供奉起来。

它应该只生存在养马河流域,几千年来本地人逐渐形成的风俗,几乎都是围绕着它转动。

这样的案例在全世界各地都有,所谓的图腾崇拜,就是以居住地附近最凶猛的野兽作为崇拜对象开始的,或许这时也是如此,那么可不可以认为,金娃娃本身,便是一种凶狠的猎捕型水生生物呢?

见我想得正出神,赵韵含也懒得打扰我,在房间里胡乱地看着,然后她的视线接触到了桌子上的某样东西。

是一个不大的碗,用白色的盖子密实地盖了起来。

今天早晨来这个房间时,并没有发现过这个东西,而我一直都和她在一起行动,也就意味着,这碗东西并不是我俩带回来的,思索了片刻,赵韵含拉了拉我的胳膊。

"阿夜,你那位细心的淑女又给你送饭来了。"她冲桌子上指了指。

我心不焉地向她摆手,"隐隐藏藏,见不得人的家伙,这种人送来的东西我才不要。送你了!"

"你说的哦,那我可要吃了!嘻嘻,先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她走过去将盖子揭开,只往里边看了一眼,顿时,全身都僵硬起来。

她颤抖着,双脚艰难地后退,几乎要瘫倒在了地上。然后,发出了一阵完全不属于人类的高声尖叫!

我猛地抬起头,走过去一把将她扶住,"怎么了!"

"碗里,好……好恐怖!"赵韵含结结巴巴的说着。

我立刻向碗里望去,接着眉头全都拧在了一起。

只见碗里,密密麻麻装着的全都是蜻蜓的眼睛。绿莹莹的,泛出冰冷的光泽,仿佛无数个死者的眼睛,正怨恨的死死盯着我,盯得我冷汗不住地往外冒。

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用袋子将眼睛连碗带盖子装了起来,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里。赵韵含吓得窝在被子里不敢出来,身体还在瑟瑟发抖。

"好可怕,究竟是谁送来的?那人一定很恨你!"她声音干涩,"吓死人家了,现在我的腿都还在不停地哆嗦!"

我没有说话,只是坐在床沿,一直坐着,然后默默地吃完晚饭,发呆到睡觉的时间,回房,仰倒在床上,闭上了眼睛。

那些蜻蜓的眼睛,自己虽然也感觉恐惧,但更多的是有一种熟悉。仿佛,曾经也有谁送过相同的东西,只是遗忘在了记忆的最深处。

不知道前几天给我送豆浆、油条的女孩,和今天送来眼睛的是不是同一个人?

而那段遗失的记忆,究竟还有多少耐人寻味的地方?还有今天买来的八音石,仿佛,我曾经看到过,甚至拥有过。

沉沉迷雾纠缠在过去的记忆里,压得我无法喘息。

隐隐中总是觉得自己有些害怕,难道五岁到五岁半之间的半年时间,真的曾以发生过某些自己不愿意记住的事情?或者由于某种外力因素遗忘掉了?

仔细想一想,似乎从养马村搬出来后,父母就完全没有提到过在这个地方生活时的细节,甚至根本就不愿意提及,甚至不愿意我回到这里。

由于自己从小到大,身旁就常常会遇到怪异莫名的事情,注意力也经常被吸引过去,反而忘记了自己曾以失落过一段记忆,这本来很正常,可是为什么,现在反而迫切地想要回忆起来呢?

究竟那半年时间发生过什么?即使有发生,应该也不是什么记忆深刻的大事吧。

毕竟,自己当时不过才是个五岁大的孩子,再聪明也做不出什么祸国殃民、超人一等的事情来。那,会不会是父母做过什么事情,然后殃及到了我呢?

在胡思乱想中我睡着了。那晚,我做了一个构,很奇怪、跳跃性很大的梦。

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女孩,穿着蓝色裙子的女孩,正在扎着辫子,她坐在河边的石头上,纤细的身体似乎随时会被河风吹走。

她将油亮的秀发梳理到身前,每梳一次就向前边看看。秀气的鼻子衬托着白皙的肤色,粉红色的嘴唇不时微微轻噘,漂亮得让人无法转移视线。

"小夜,这样梳好不好看?"她的声音很细很轻柔,就像春风一样抚入耳道中,五岁的我坐在她对面,心不在焉的点点头。

于是女孩嘟着嘴巴,用手将我的脸扶到视线可以和她对视的位置,然后继续梳着头发。

这一连串行为,小小的我非常难以理解,在河边梳理长发纯粹是没事找事。不管梳多少次,不管梳得有多好,河风都会在不久后将长发吹散。

女孩子果然像老爸说的那么无法理喻,不是说要扎辫子吗?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扎起来?慢就慢吧,为什么还非要我在一旁看着,就连思想稍微神游一下都不行?

女孩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注视着我,五岁的脸上却丝毫看不到些许的幼稚。

她见我等得不耐烦,快速将辫子扎好,然后站起身用梳子慢慢地帮我梳理不长的头发,新的牛角梳,齿是很锋利的,所以她梳得很慢很细心,似乎想要将我每一根头发都数清楚。

"小夜,人家好看吗?"

"马马虎虎。"

"你喜欢和人家玩吗?"

"不讨厌。"

"那,你会一直和人家玩吗?"

"看情况。"

"人家说的一直,意思是永远。"她抬起头望着翻滚的养马河河水,漂亮的大眼睛变得有些空洞,"永远,永远。"

"不知道。"

似乎记忆里,这样的对话每天都在上演,有时候真的有些佩服小时候的自己,那么早就学会了打太极拳,看来俗话说六岁可以看到老,这倒是有科学根据的。

每一次对话进行到了这里,女孩就会不温不火地问:"为什么你老是不正面回答人家的问题?"

"哪有,我回答得很认真啊。"我挠着脑袋,"有人上门要债的时候,老爸就是很酷的这么回答的的。然后当天晚上,我们一家三口就偷偷摸摸地从后门溜走,搬到其他地方住了。"

女孩少有的微笑起来,那种甜美的笑容,虽然清淡,却会令人从心底感到舒服。大概美女的笑,大多都有疗伤作用吧。

她笑着,用红色的绳子将我梳理好的头发拴起来,然后坐到了我身旁。

河风吹过,她两鬓的发丝总会指到我脸上,痒痒的,但那时的自己却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她的身上有一种甜甜的味道,别的人都没有,害得自己常常怀疑,她是不是在衣服里藏着什么很可口的水果。

每当我这样问她,流露出一副嘴馋的样子,她总是笑着不语,张开双手要我搜,等我搜够了,什么收获都没有,满脸沮丧的时候,总是会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变出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来。

五岁的我当然会很高兴,抢过来就大咬了一口。女孩喜欢用手撑住头,睁着眼睛,笑笑地看着我狼吞虎咽的将它吃完,然后掏出手巾细心地将我嘴角擦干净。

吃饱喝足后,我们会躺在河沿上晒太阳。她躺在我的左边,握着我的手,用力的握。然后眯着眼睛仔细看着我,像是要将我的样子印在视网膜上。

"小夜,长大后你想做什么?"

"不知道。"我打了个饱嗝,"首先要吃饱,要有大房子住。然后有条件的话,就彻底地贯彻懒惰的精髓,每天吃了就睡,睡醒了就玩,碌碌无为过一辈子。"

"好高的目标哦!要臬才能达到这样的标准呢?"她天真的问。

"我老爸说,娶个富婆就行了。"

"富婆是什么?"

"大概是有钱的老女人一类的生物吧。"

女孩扑闪着大大的眼睛,"那,小夜,长大后你娶我吧。"

"你是富婆吗?"我坐了起来。

"现在还不是。"她挽住我的胳膊,"但是长大后人家一定努力工作赚钱,然后你就贯彻吃了睡,睡了玩的宗旨。"

"不要。"我偏过头去。

"为什么?"

"因为结婚什么的,老爸说根本就不是五岁的小孩应该谈论的话题。"

"小夜好狡猾,明明是你先提到的。"

"有吗?我记忆不好,不好意思,完全忘了!"

"骗子!"

日落的余晖开始洒在大地上,宽广的养马河如同海一样,被映成血红一片,很美,我们相互依偎着坐着,望着落日,默默地等天空变得黯淡,这才准备回家。

终于记起来了,这个女孩叫李筱幽,是自己来到养马村后的第一个朋友,也是玩得最好的伙伴。我们在一起玩过各种游戏,河滩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我们的脚印。

有人说女孩子比男孩更早熟,但五岁的女孩子也会吗?我不知道,但是对自己而言,筱幽是个很特别的女孩。

她聪明懂事,不论做什么,只要在一起,视线就从来不会离开我。她做事说话会以我为中心,虽然当时的自己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却不讨厌。

她比我小一个月,但是很多时候我都觉得筱幽比实际年龄大了很多。

或许是家庭原因,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可村里的人莫明其妙地对她很好,看到她后都是恭恭敬敬的,把好吃好玩的东西塞给她,然后摇头叹气。

我无法理解村人的行为,不过她有好处,得益的总是我,所以也就懒得想太多。

梦里的时间不知道和现实是几比几,只是感觉太阳不断出来又落了下去,而场景总是只有可怜兮兮的几个。河边,家里,河边,她。

李筱幽在我的梦里越变越美,她的眼神依然只注视我。吃饭后为我擦拭嘴角,热的时候替我扇风,下雨的时候为我撑伞,像妻子对丈夫一般,将我照顾得无微不至。

我也安然地享受着她的照顾和关心,享受得那么理所当然。在那段几乎一个月看不到父母一次的日子里,除了睡觉以外,我每天都和她在一起,直到有一天……

虽然那段记忆遗失了,但是在梦里,那是个晚上,李筱幽约了我到养马河畔,那天的月光特别明亮,是满月,雪白的光芒如同霜一般凝结在大小各异的鹅卵石上。

原本美丽的景色一接触到附近大大小小的唤魂塔时,就变得诡异起来。

她背着我坐在离河岸不远的地方,听到我的脚步声,回头,然后甜甜地笑起来:"小夜,你迟到了。"

"你又没有表,怎么知道我没有准时到?"我不服气的说。

她抬头看着天空:"是月亮告诉我的。"

"骗人,学校里都教过,月亮没有生命,不会说话。"

"人家才没有骗你,月亮是我的宠物,它总会朝着我的影子跟着我走。"筱幽眨巴着大眼睛,眸子里闪烁的清澈中,甚至能倒映出我的样子。

我撇了撇嘴:"说慌话的孩子要吞一千根针哦,由于现在是促销期间,你一共要吞一千五百根!'

她笑笑的没有说话,只是站起来:"小夜,我跳一段舞给你看。"

于是她舞了起来,踩着月光,顺着河流拍打岸边的节奏,缓缓跳动着,蓝色的裙子在月色下泛出柔和的色泽,裙角在风中飘舞,说不出的飘逸。

她的长发散开了,舞动在空中,反射着光芒,很美,但是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黯然。

这支舞是村里的女孩都会的一种游戏,但没有人跳得比她好。她可以跳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别的孩子不要说跳,就连看都没有看过。筱幽似乎从来不在有人的时候跳,除了在我面前。她曾以说过,她的舞,只为我一个人跳,别的人都没有资格看到!

我虽然年龄尚小,但是对美丑的辨别能力还是有的。今天的她跳得特别投入,仿佛将生命都融入了舞蹈中。

不知过了多久的时间,她才停下来,细声细气地对我说:"阿夜,这支舞蹈的名字叫罗阴舞,过两天,我就要去跳给大神看了!"

"大神是谁?"我好奇地支着脑袋问。

"不知道,大神就是大神吧,从小我就是村里人为了伺候大神而养育的,以后我就要去大神住的地方了。"

"那个大神住在什么地方?"

"那个地方我也很陌生,听说很漂亮。"

我挠了挠头:"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不知道。"她明亮的眼睛中划过一丝默淡,"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了,以后我不能照顾小夜了,不能做小夜的妻子了。小夜,你要照顾好自己!"

"不要。"五岁的我,小脑袋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混乱,"我不要你走,你走了谁陪我玩?谁给我带苹果?我会很无聊的"

"人家也舍不得你!"筱幽小声的抽泣起来,她用力将泪水停留在眼眶里,坚强地张大眼睛,坚强到全身都在发抖。

她注视着我,滢滢的泪光闪烁着:"但是许多事情,由不得我们的。"

"但你说过要照顾我一辈子。"我生气地和她对视:'你说话不算话。"

"对不起。'

"可是我已经决定了!"

她避开我的眼睛:"决定了什么?"

"长大后要娶你,监督你努力工作,供我吃喝玩乐。"我理直气壮地说道。

她笑了起来,越笑眼泪流得越多,像是河流一般,映着月光,弯弯曲曲的将整个脸都染花了。

筱幽从裙兜里掏出一块石头,轻声说道:'小夜,知道这个是什么吗?"

那是一块略微呈现椭圆形的石头,整个都是灰黑色,上边有四个圆孔,每个孔都有一个开口,形成了八个凸出的角,很古怪的东西。从来没有见过。于是我摇头。

"这是八音石,是我从来没有见过面的父母留给我唯一的遗物,一直以来我都像生命一样珍惜着。"

她呆呆地看着手中的石头,缓缓读着刻在上边的诗句:"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河桥上,等三年。长老说这是我爸爸向妈妈求婚时的定情信物,是爱情最忠贞、最终极的表现。

两个人相爱,所以能同生共死,我爸爸也的确这么做了,妈妈掉进养马河里时,不会游泳的爸爸毫不犹豫也跳了下去,或许他明知这样都会死掉,但是,他不愿意妈妈在奈何桥上痛苦地等待自己三年吧!"

她擦干眼泪,望着我:'小夜,你真的决定了要娶人家吗?"

我毫不犹豫地点头,

"好,那人家就嫁给你!现在就嫁给你!"

她将手中珍如生命的八音石用力摔在地上,流着汀看着石头破裂成三块,筱幽将它捡了起来,将其中的一块用红绳子串好,温柔地挂在了我的胸口。

"这就是我们的结婚戒指。一块给你,一块给我。剩下的一块送给养马河,让金娃娃大神为我们做见证!"她的声音在颤抖,嘴角却流露出微笑,轻轻地将多余那块八音石碎片扔进河里,筱幽终于大声哭了出来。

她紧紧地抱住我,死也不放手,就像一放手,我就会永远从她的生命中消失似的……

那晚,我们俩相互偎依着,在河边坐了一个晚上。

从梦中清醒过来,已经是早晨了。

窗外鸟叫声不断,我却大脑混乱得一动也不想动。全身都有一种说不出的疲倦。感觉脸上湿湿的,用手一摸,居然是水,泪水。什么时候,我,哭了?
11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九章 怪声
"你听过这么一首诗吗?"

吃早饭时,我唐突地问赵韵含:"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河桥上,等三年。"

赵韵含摇头:"很好听的词,虽然没听过,但应该是在讲述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恩,里边确实有个小故事,这首诗流传得不广,出处也没有人知道,但是民间曾经流传说,它是出自宋朝的官女郭爱之手。"我用勺子轻轻将汤勺起,然后又倒回盘子里:'听过郭爱写的《绝命辞》吗?"

"知道。"她被我的情绪感染,声音也低沉下来:'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者觉也。先吾亲而归兮,惭予之失孝也。心凄凄而不能己兮,是则可悼也。"

"就是这首。"我眼神空洞地说:'明代的官女大都出自京城门庭清白的小户人家,一旦被选入宫,就意味着从此与家人生死永不得见,而且明初的宫廷沿袭了元代惨烈的人殉制度,官女郭爱被勒命为明宣宗殉葬时,入宫仅二十天。

《绝命辞》是临终时所作,字字血泪与父母决别,自此后魂消影绝阴阳两隔。

"历代帝王为一己之私,广蓄美女,幽闭后宫,不见天日的高墙深院,不知白白葬送了多少女子的青春、幸福和生命。

如有来世,她们该期望是嫁在一个平凡的人家,上有父母在堂,下有儿女绕膝,纵有才情,也心甘情愿在妻职母职中渐渐磨来,在一菜一蔬、一昼一夜里待续人间烟火的爱,一天一天、年华老去。但是上穷碧落下黄泉,此生已了。

"据说郭爱在就要去陪葬的前几天,托宫女将一份书送给了她曾以山盟海誓过的未婚夫,信中寥寥几个字,写的就是《连就连》这首词了。而她曾以的未婚夫看了后,不知道感到痛苦还是高兴,总之大哭了一天一夜,然后在郭爱后的第二天,在家里上吊自杀,为她殉了情。"

赵韵含有些担心:'阿夜,你今天是怎么了,无精打采的,比前几天更不对劲!"

我轻轻将她伸过来的手拨开,从兜里掏出昨天买来的八音石碎块,说道:"虽然有点莫明其妙,但是我确实记起来了五岁到五岁半之间的一些事情,这个八音石一共有三个碎片,而我,现在应该已经拥有了两块!"

"两块?"她诧异的问:'还有一块在哪里?"

"应该还在我家。从离开这里后,老爸就把它藏了起来,如果不出所料的话,把三碎片拼凑好,就会看到上边刻首《连就连》这首词。而且,八音石的主人,我似乎也记起来了!"我的声音中流露着说不尽的默然。

"主人?是谁?"

"一个比我小一个月的女孩子,很漂亮的女孩子,是我五岁时山盟海誓,长大后要娶的未婚妻。"

赵韵含想笑又不敢笑:"你究竟有几个未婚妻啊?"

"我也不知道。"我苦笑起来:"但是她不一样。她送给我八音石的时候,或许就已经清楚了自己的命运,所以来向我告别!"

"阿夜,你说什么我怎么不太明白?"她颦着眉头道。

"韵含,你不是学民俗的吗?那你应该知道,人类历史上对神灵的崇拜一直都伴随着祭祀和祭品。当地人称呼养马河中的金娃娃为大神,他们每年都祭祀,祈求风调雨顺,不要出现河流泛滥的灾难。"

我舔了舔嘴唇,"但一旦灾难来临,所有的祭品都没有效果后,人类通常会进行最后一步,这一步,你知道是什么吗?"

赵韵含一眨不眨地看着我:"用活人当祭品。"

"没错,那你知道,养马河最后一次最大的河水泛滥,是在什么时候?"

"十三年前……"她低下头思索着,像是想到了什么,猛地抬起头道:'你的意思是说,十三年前这个村子曾以将活人用来祭祀?不可能!这种陋习在宋朝末年基本上就绝迹了!"

"绝迹!哼,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他们会喜悦,会恐慌,一旦这种生物感到害怕,而且害怕的人占到多数,还有什么疯狂的事情做不出来?这种穷乡僻壤是很封闭的,何况又是十三年前。"

"证据!一切都是你的猜测,证据在哪里?"赵韵含似乎有些激动。

我大声道:"我见过受害者。她是我童年的玩位,也是我山盟海誓的对象,这不算证据吗?"说完后,自己也觉得自己过分,叹了口气,无语地静静坐着。

赵韵含望着我若有所失的表情,伸出手来将我的手紧紧握住,许多才放开:"阿夜,虽然我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但是我永远都站在你这边,永远!"

"这算是一种承诺吗?"我抬起头。

"你觉得是就是吧。"

我勉强地笑着:"那,既然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了,我们双方是不是应该开诚布公,把对方无意故意,或者隐瞒的事情都讲来呢?"

"抱歉,这是两回事!"她笑得非常灿烂,"说起来,养马村就要开始驱逐外来人,你说什么时候会轮到我们?"

"懒得去想,总之车到山前必有路,"我想了想,"现在关键的地方,就是尽量收集资料。

"

赵韵含学着我挠鼻子,"收集哪方面的资料?原本我来是为了调查假活现象的,现在感觉调查方向完全变了。就连现在有什么明确的目的,也差不多忘干净了!"

"管那么多干嘛。什么东西都收集一点,说不定以后会变成关键情报。"我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虽然我一个都没有看到,但你不是常说,这里隐藏着许多情有各种目的而来的科学界英才吗?怎么不去他们那里调查一番,说不定会有什么收获。"

"你这个建议也不错。"赵韵含想了想,"那今天我俩就自由行动。我去他们那里肆虐一番,你就到处逛逛,看能不能发现什么。"

我点点头,确定了下午会合的时间后便分道扬镳,各情目的地游荡起来。

漫无目的地在乡间小路上走着,然后我又来到了养马河畔。沿岸零星的唤魂塔悄悄地立在河沿深处,虽然是白天,但却令人感觉一股寒意。每一个唤魂塔都代表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它比墓碑更直观。

养马村建立在养马河的拐角处,一般庞大的河流拐变时都会留下肥沃的泥土,所以几千年来不论洪水如何泛滥,这里的人都不愿意搬走。

房屋冲毁了再建,人被淹死了再生,就这么一代又一代地生存下来,形成了独具一格的风俗

虽然上游修建了一个极大的水坝,近百年来水患已经很少了,但是十三年前,养马河却突如其来的泛滥。冲塌了沿岸大量的房屋以及庄稼。

对于那次洪水,至今都没有将原因调查出来,科学界众说纷纭,有人提到因为养马河上游的植被大量死亡造成的。

但问题是,如果真的是因为植被缺乏形成的水土流失现象,那么受灾面积会更大,可那一次洪水古怪地只出现在养马河三百公里的流域,而水汇入长江后如同泥牛入海,了无声息。

按道理,那么大的洪水汇入长江,将会给沿岸带来更大的灾难才对,更古怪的是,养马河最上游的水坝,居然完全侦察不出当时水量猛然增大的过的痕迹。

所有的故事,如同最难理解的神秘故事一般,到现在还在引起世界上许多知名科学机构的注意以及研究。

踩在河岸干燥的鹅卵石上,我呼出一口凉气,都二月底,天气还这么冷,感觉都完全不像温带气候了。

我顺着昨晚的梦,希望能找出十三年前李筱幽砸坏八音石的地方,但是由于当时的记忆太淡薄,而那时又泛滥着洪水,我实在没办法回忆起来。

无聊地坐在岸边的一块较大的鹅卵石上,我捡起一块石子扔到了河里,石头掉入平缓流动的水中,激起了高高的水花。

我看得有趣,一边企图将从前的记忆更多的回忆起来,一边无意识地朝河里扔石头,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

偶然抬头望着天空,才发现原本明媚的阳光已经不见了。太阳躲入了厚厚的云层里,天色顿时变得如同傍晚般黯淡起来,四周的气氛很压抑,冷风吹到脸上,让我不禁抖了一下。

好冷!就算裹紧外衣都会觉得冷。这个鬼地方的天气,真的有些莫名其妙。

站起身准备回家,就在我刚要转身时,突然听到了空旷的空间中,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

声音。

是什么人的呼唤声?听声音,那应该是个女孩子,很甜美,甜美到令人无法抗拒。

我回身向四周扫视,方圆一千米,视线可以触及的地方,什么人都没有。

用力揉了揉耳朵,我疑惑地深深吸了口气,但那种声音并没有消失,反而更加清晰了。

"小夜,过来。"

"小夜,快过来……"[奇书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我跟着来源猛地转了几次身,最后才确定,声音居然来自于养马河中。

这实不不算清晰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又像自己最好的朋友溺水后需要救助,更像,是在叫唤我的名字!

我的大脑在声音中恍惚起来,呆呆地,一步步地向着河里走去。

鞋子踩进了河水中,迷茫的眼睛里,似乎能在水底看到一个不大的影子。它一身金光闪闪,炫目得几乎将视网膜都烧穿了。

我傻傻地继续向前走,完全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的事实。河水淹过了大腿,前方河底是个很大、很陡、很深的斜坡,只需要再一步,就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就在这时,有只纤细白皙的小手一把死死将我拽住了。

在那一霎,我立刻清醒了过来,下意识地向前看看,眼前的水底哪里还有什么金色的东西,只有河水,奔流不息的河水。

回头一看,自己的救命思人,竟然是前几天将我拉出人群的那个小巧秀气的女孩子,她满脸紧张地望着我,一直等我完全离开了养马河水,这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惊吓的神色稍微舒展了下来。

我的惊吓并不比她小多少,想到刚才的凶险,至今心脏还在一阵狂跳。

大脑一片混乱,不知道为什么会神经质地朝河中央走,更不确定,刚才自己是不是听到过若有若无的声音,看到过养马河底的金色影子……

或许,一切都是幻听、幻视吧!最近的情绪很有些问题,出现这种情况或许也算正常。

但假如不是自己的问题,那么,养马河中,会不会真的存在着某些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

我用力甩头,想将一团又一团纠缠到一起的疑惑甩开,然后望向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她见我看着自己,恬静地流露出了甜甜的笑容,凌乱的黑色秀发被风吹拂开,要爱得想让人捏上一把。

"那个……"

我刚想道谢,女孩已经拉住了我的手,用力把我拉到离开河岸很远的地方。这才再次专注地望着我,她漂亮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清澈的皮毛子中甚至能倒映出我的影子。

或许是由于她的眼神过于纯净了,从小到大被人这么咄咄逼人地盯着的次数也不算少的我,却第一次感觉有些害羞。

厚脸皮微微发红,我躲开她的视线,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她没有回答,只是呆呆望我,灿烂笑着。

我为难的用力挠挠头:"那,你家住哪里?"

依然不语!郁闷,怎么和上次见面的情况一模一样。我叹口气,在附近捡了一些干材燃起一堆火,将鞋子脱下来烤。

女孩好奇地看着,伸出手指小心地在我的鞋子上戳了戳,然后十分开心地嘻嘻笑起来。

我又叹了口气,看来是没法沟通了,于是没有再问下去,只是出神地望着眼前的火焰。

最近一段时间的遭遇实在有够凄惨的,似乎自从来到这个鬼地方后就没有顺利过一次。冥冥中,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暗中戏弄自己,甚至想要自己的小命。

但是从科学上解释,又或者出于逻辑思考,一切又像是自己独个儿在疑神疑鬼。那段遗失的记忆里,应该还残存着某些关键的地方,只是一时间没有回忆起来。

昨晚的梦,究竟是一个好的开端,还是隐藏很深的悲剧的开始呢?

不由自主地,我又想了梦中那个叫做李筱幽的女孩,在现在看来,她一定很爱当时的自己吧!而自己当时的想法呢?

时过境迁,已经完全无法揣测,但是一想到她,心底依然有着一分深切的伤感。

她说自己从小就是被村里人养来送去伺候大神的。或许养马村几千年的历史中,一直都有着这样的习俗,每一代都会养育一位所谓

圣女,历代的圣女如果直到老死都没有遇到水患的话还好,可以无忧无虑地活一辈子,但倒霉的刚好出现水灾泛滥,就只好被村人扔进养马河里去当作祭品了。

这样的例子,在古时候的中国乃至世界各地都并不少见,只是最近几百年已经渐渐绝迹了,没想到,愚昧的恶俗在十三年前,还曾在自己的眼前发生过。

当时的自己亲眼看到了没有?这件事是不是造成自己选择性失忆的关键呢?但最近遇到的怪异现象又能怎么解释?

似乎一切的事件的起因,都发生在十三年前那场洪水以后,假活现象也是,实在太令人费解了!

身旁的女孩见我想事情想到发神,很懂事的没有打扰。她坐到我身旁,将头倚在我的肩膀上,一脸满足的样子。

河风吹过,她两鬓的发丝拂到我的脸上,痒痒的,那种感觉,自己并不讨厌,甚至有着一丝熟悉,女孩身上有一种特殊的甜甜味道,像是衣服里藏着某种可口的水果。

这种味道触动了我心底的某根弦,我猛地全身一震,突然望着她,大声问:"你,你的名字该不会是叫李筱幽吧?"

女孩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抬头,疑惑地望了自己一眼,然后又舒服地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苦笑,失望地摇头,也对,哪有那么巧的事情,如果李筱幽真的去伺候了金娃娃,那么怎么可能还活着?

而这个女孩,恐怕只是把自己错当成了某个熟悉的人吧。

闭上眼睛胡乱地想着最近的事,等到觉得鞋子差不多烤干的时候,再睁开眼睛时,女孩已经如同突如其来的出现时一样,不见了。

内心微微有些失落,原本还想将她带回去给赵韵含看看,毕竟如此有灵气,漂亮又秀气可爱的女孩,不是哪里都能见识到。何况接触了两次,我至今都猜测不出她的真实年龄。

哎,养马河,就是随便冒出的一个人都可以充满神秘,实在是太令人不爽了!

慢慢地走回旅馆,吃过饭洗了个澡,等我把琐事整理完毕后,赵韵含也优哉游哉的回来了。

她一进门就满脸兴奋地嚷道:"阿夜,人家有大收获!"

我将她让进房间,心平气和地说:'厉害,发现了什么,说出来让我评论一下先。"

"是假活现象的光碟。"她高兴地哼着听不懂的歌,"我将那些家伙好不容易整理出来的,比较典型的几张光碟搜刮了回来,兴奋吧!"

"看了再说。"我淡然道。

赵韵含很用力地盯着我:'阿夜,你心情不好啊?上午发现了什么?"

"什么都没有发现,只是差点把命给丢掉了。"关于这件事我不想多谈,于是迅速转移开话题:'光碟呢?"

"在这里!"她聪明地没有问,只是从手袋里掏出几张光碟递给了我。

将光碟塞入NB,我俩默作不作声一盯住萤幕,将所有的记示翥过速浏览了一遍。

这些光碟里一共记录了二十七个假活的案例,覆盖面遍及整个十三年的时候。其中并没有任何时间断层,看得出制作者非常地有心。

只是所有的假活案例几乎都大同小异,和几天前在尸阁看到的差不多。只是没有赵委的尸体那么激烈罢了,总之一句话,这些东西学术性价值不错,但是对我们而言,参考价值不大。

看完后,赵韵含略微有些失望,"哼,我还以为捡到了宝了,结果还是些老生常谈稀松平常的东西。"

我重重地倒在床上,舒服地躺着,抽空将最近发生的事情整理了一下,问道:'韵含,你说尸阁里的两具尸体,究竟到哪里去了?居然现在还没有找到!"

"以前我们不是计论过吗?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论点!"她睡到我身旁,细声答着。

:你真的认为是尸变?"

"难道不是吗?还是你又有了新的想法?"

我想忖了片刻,"会不会是其他人偷走的?最近老是觉得所有事件的背后隐藏着某些东西,虽然搞不清楚是什么,但是我感觉得到,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清晰,说不定一切都是金娃娃搞的鬼!"

赵韵含偏过头望着我,笑了起来:"你不是猜测所谓的金娃娃大神,是冰河时期以前就遗留下来的古生物吗,动物难道还会搞阴谋诡计?"

"人不也是动物?"

"人有大脑,会思考,会利用复杂的工具。其他动物行吗?"

我注视着她的眼睛,"生物圈中,有些动物早在几千万年前就会用简单的工具了。而非洲有一种蚂蚁,甚至在恐龙时代就学会了种植农作物,会自己培养可以食用的真菌,比人类早了上亿年,历史悠久的生物,譬如说金娃娃,说不定就是智慧生物。"

"太科幻了,我实在接受不了这么前卫的思想。"

赵韵含用力摇头,"但是换种方式思考,其实金娃娃就是水鬼,它是淹死的人类不甘心而渐渐聚集起来的怨恨,这些怨恨累积了几千年,越来越庞大,庞大到了拥有恐怖的力量以及自己的思想。我觉得这种解释更容易理解一些。"

我无语,实在不知道该再说些什么。

气氛稍微尴尬了起来,赵韵含打了个哈哈,识趣地岔开话题:"对了,阿夜,今天我还发现了一张照片,是两个小孩子举行冥婚时照的。很有趣,新郎、新娘都只有五岁多的样子,其中有个小孩很像你哦!"

"冥婚?"我将这两个字细细念了几遍,顿时来了兴趣,"照片呢?"

"我刚好顺手牵羊带回来了,给你"她掏出一张发黄的黑白照片。

我接了过去,饶有兴趣地看着,等自己看清楚上边的景物后,大脑猛地疼痛了起来。

这张照片整个构景十分压抑,两个小孩在举行婚礼,照片遗留下的霎间便是拜祖宗的景象,拜堂的地方很眼熟,居然是尸阁,男孩子面朝一大堆的牌位,有个身穿衣的胖女人用力地压住他的头,想要将他按得跪下去。

虽然照片已经破损得许多地方看不到了,但是我却很清楚那个新郎是谁,是我,是五岁时候的我……

大脑深处的记忆蠢蠢欲动,终于如同决提一般淹没了我,我痛得用力捂住了脑袋,我看到赵韵含在大叫,她拼命地抱住我,嘴里不断地叫嚷什么。

但是我听不到了。我的视线模糊起来,犹如突然断电的电视,失去了所有的信号。

12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十章 冥婚
梦。又是梦。这次的梦实在过于难以形容,难以揣测自己是不是真的在做梦。

视网膜上似乎还凝结着那张照片的影子。那个影子带领我穿越了时空,来到了大脑深处一直隐藏起来的记忆中。

对了,我在五岁时确实结过婚,是冥婚。但我的妻子又是谁呢?我要好好想想,应该,会回忆起来的!

有人说,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

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对我而言,忘记的东西,似乎能够开始慢慢回忆了。

"我确实活得艰难,一要随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就足以使我感奋不已。小夜,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喜欢你,比爱我的生命更爱你。"

女孩坐在雪白的牛车上,她穿着雪白的衣裙,飘逸的长发柔软的垂下,不时被风抚动。

村人形成的祭祀队伍很长,但是这一时刻都停了下来。整个队伍都停住了。因为在队伍必经之路上,有一个小小的身影,伸出双手拦了前方。

那是五岁时的我,我面无表情,牙齿咬得紧紧的,不管眼前的村人怎么劝都不愿挪动一步,如同磐石一般。长老急了起来,想要嘱咐几个壮年男子将我抱走。

于是,女孩默不作声的从车上走了下来。她不管任何惊诧的目光,迳自走到我面前。

"我想和小夜说几句话。"她冷冷地对长老说。

作为祭品的圣女,在献祭时,最后一刻的愿望是很神圣的,于是长老和周围的村人都退了下去,远远地注视着我俩。

"你骗人。"我瞪着她。

李筱幽恬静地笑起来:"人家哪有,我早就说过要去伺候大神了。"

"你没有跟我说是今天。"

"分手的时候见不到面不是更好吗?至少还有丝毫的希望,觉得对方在某一天终究能看到。"筱幽的声音低了下去:"小夜,以前的我不知道自己现在做的哪些是对,哪些是错的。而当我终于明白的时候,才发现,其实对错根本就不重要。我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尽力做好每一件事。然后等死。"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依然瞪着她,"不过我知道你骗了我。你说要嫁给我的,结果居然悄悄地逃婚!"

"人家才没有。你看,我们的结婚戒指,我到现在还戴着。"她从内衣里拉出了一条红线,线的另一头牢牢地栓着一块八音石碎块。

"小夜,你知道吗?八音石因为能发出美妙的声音,所以古人也会把它称为三生石。他们觉得石头中发出的声音,是上一世的恋人遗留下的记忆。

我真的好希望,我和小夜的记忆也能残存在这块石头里,那样,你就不会忘记我了。"筱幽的明眸中流出了晶莹的泪水。

小小的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只是看她。有时候真的觉得,她远远比五岁的孩子成熟太多了。环境让这个从小就遭受不幸的女孩学会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

"我没有恨过任何人,因为村里人对我都很好,我不愿他们再痛苦下去。"

她转过身,望着远处滔滔的洪水,养马河奔流不息的河水淹没了无数的田地和房屋,轰鸣的水中不断有死尸随波逐流,只是不知道那些人是为了抗洪而牺牲,还是因为措手不及而猝死。

"虽然没有父亲的记忆,但是我在他留给我的信中读到过一句话:"后悔是一种耗费精神的情绪。后悔是比损失更大的损失,比错误更大的错误,所以绝对不要后悔。但现在,我觉得自己开始后悔了。"

她拉住我的手,她的手很柔软,却十分冰冷,她全身似乎都在微微颤抖,"自从和小夜相遇后,我就开始后悔了。我听过一句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或许我的命真的很不好吧,刚开始感到自己快要抓住幸福的时候,一切就已经结束了。"

我用力拽住她的手,"你真的要走?我怎么办?我以后到哪里去找你?"

她默然,许久后才用沙哑的声调,缓慢道:"我也不知道大神的宫殿在哪里,但是八音石会告诉你,我在哪,我在做什么,我活得好不好,大神有没有虚待我。"

筱幽露出笑容,很酸楚的笑:"所以不要担心,总有一天,还会再见面的。"

"哪天?"

"等你再次回到养马村的那一天,我发誓,会出现在你面前!如果我因为意外死掉了,小夜,我会留在奈何桥上,等待你九十五年!"

那天的夕阳很黯淡,景色如同从前听过的一首无名诗人的小诗。所有的幸福在悲伤,所有的快乐在痛苦,所有的愉悦被纷扬,那位沉默的舞者,用最缤纷的辞藻在忧郁中涅磐,尘土飞扬,尘埃落定……

女孩重新上了牛车,祭祀的队伍再次移动,但是从那天起,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曾经以为快乐要有悲伤作陪,雨过应该就有天晴。但是我的雨天过后,依然是雨,忧伤之后还是忧伤。没有筱幽作伴的日子,每一天都很难熬。

养马河的水在筱幽去伺候大神后,丝毫没有退却的迹象,反而更加大了。

洪水冲塌的地方越来越多,人类如同杂草一般死去,没有任何人关心谁的生命消逝了,只是担心,下一个会不会轮到自己。

来自各地的抗洪组织络绎不绝,但是在这种庞大的天灾面前,却完全没有任何作用,白白牺牲的人反而更多了。

在那个非常时期的日子里,我常常坐到养马河畔,望着河水,流逝,张牙舞爪地吞噬生命,这些我都不关心,我只是想看看,金娃娃

大神的宫殿究竟在哪个地方,自己,究竟能不能进去?能不能看筱幽一眼?

那样执着的感情,至今想起来,或许,幼小的心灵里,悲伤的不是别的,而是处在萌芽阶段,却已经断裂的初恋。

洪水久久不退,养马村的人又开始准备起什么。直到有一天,老爸将我叫到了家里,让我和村人玩一场游戏,结婚的游戏。

那个游戏,便是凝固在照片中的冥婚。

冥婚是中国民间的一种陋习。

通常是订婚后的男女双亡,或者订婚前就已夭折的儿女,父母处于疼爱和思念的心情,要为他们完婚,这就是冥婚,另外,过去认为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举办冥婚。

这种陋习早在汉朝前就已出现,一直待续至民国初期,甚至现今也时常听说。宋代时冥婚风气最盛,几乎未婚先死者家人都要为其进行冥婚。

冥婚的仪式混杂了红、白两事的礼仪,依当事人的主张不同,形式出入很大。一般来说,冥婚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贴,命关和婚后取得龙凤贴。男方放定也是要进行的,一半是真的绫罗、金银,一半是纸糊的各种衣饰,最后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这是人类与人类之间冥婚的习俗,但娶的如果是神呢?

养马村人费心思为我布置的结婚游戏中,新娘便是金娃娃大神。

梦境中,结婚的那天夜晚下着倾盆大雨,黑色的天幕如同哭泣肮脏的丑脸。

老妈抽泣着为我换好新郎的衣裳,老爸默不作声地抽着烟,用力拍了我的肩膀,"没事的,来看看我家的小夜多帅气!不过是场游戏,又不会少一块肉,很快就结束了!"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选作金娃娃大神的老公,有村人说是神的旨意,但那个神的旨意究竟是以怎么样的方式传达给养马村人的,我至今也搞不明白。

总之,当时只有五岁的自己对结婚也没有明确的认知,虽然说过要娶李筱幽,不过究竟一个人法定可以有几个老婆,这种深层次的概念是完全不清楚的。

搞了半天,原来自己早在十三年前就违反了现行婚姻法,娶了大房二房,一共两个老婆了,更郁闷的是,其中一个老婆,还是不知是鬼是神的怪异东西。

迎亲的队伍早就来了,他们穿着一身黑衣,腰上绑着一条白色布袋,吹着凄历的唢呐,一直在我家门前吵吵闹闹。

老妈把我的小手握得紧紧的,好像一放开我就会永远离开她似的。

老爸又安慰了她一番,这才将我塞了出去。郁闷,就一般而言,婚礼应该是女方坐上花轿抬到男方家的,难道我是入赘?

小小的我穿着黑色的新郎服饰,戴着黑色的帽子,坐上白色的轿子,一路颠簸地任人抬着向打壳场走。

梦里,这台轿子也很奇怪,婚礼用的原画是八抬的红色绸缎大轿,但这一顶确是通体白色,白得令人眼睛都花。初步估计,根本就是祭祀时用来抬圣女的!

虽然已是深夜,但是尸阁周围搭起了很大的棚子,下边燃着熊熊火焰。养马村的大人几乎都来了见到白色的大轿靠近,新娘也迎了出来。

我透过窗户向新娘的位置看了一眼,发现那居然是一个穿着雪白衣裳的五岁女孩。是个很清秀的女孩,只是面无表情,呆滞的被长老牵引着向前走。

她的手中捧着一个不大的牌匾,我好不容易才看清楚。上边赫然写着:新娘金娃娃。

养马河的洪水一直淹到了距离尸阁只有十多米远的地方,也意味首大半个养马村已经沉入了水底。

我缓缓下了轿子,婚礼开始按部就班地进行起来。长老将我拿着新娘牌位的女孩领进尸阁中,那时的自己从来没有进过这个摆放死人的地方,透过五岁小孩的眼睛望着尸阁的里边,我在梦中都不禁感觉心惊胆寒。

原本便已经很阴森的尸阁,每一个床位上都密密麻麻地摆满了祖宗的牌位。而门旁的正对面有几个比较大的牌位,恐怕不知道是几千年前的老祖宗了。

我和那个金娃娃大神,拜天地,拜祖宗,然后夫妻对拜,最后进了洞房。

所谓的洞房,是一个布置粉刷得全白的房间,白得比疯人院更胜一筹。

白衣女孩呆呆地坐到床沿,双手紧紧地抱着我的二房小老婆,金娃娃的牌位。我俩就这样极为白痴的,傻傻地不看对方,坐了一整夜。

第二天,天色刚亮,就听到屋外传来兴奋至极的欢呼声,以及喧闹刺耳的鞭炮声,洪水,终于退却了!

"这么说,你早在十三年前就是有妇之夫了,而且还妈妈了两个老婆?"

将遗失的那段记忆徐徐讲出来时,赵韵含正在喝从,但一听到本人娶了金娃娃大神,立刻将喝进嘴里的液体非常不淑女地统统喷了出来,还好我运动神经不差,躲开了!

"不过,你没事就好,刚才差点没把我给吓死,"她实在算不上雅观地爆笑了很久,好不容易才收敛起来,捂住纤细的腰辛苦地说道。

我狠狠地瞪着她,没好气地说:"继续笑啊,我就知道告诉你会没有好下场!"

"绝对不笑了。对不起嘛,因为这种事谁会想得到!"她可爱地拍手,以为能掩饰令人极为不爽的面部表情,"那后来呢?为什么你会失忆?"

"这个中间的缘由我还没有记起来。"我失落道:"应该是洪水退了之后,发生过什么事情才对。回去后绝对要仔细地拷问老爸一番。那老家伙,居然把我随便地嫁出去!'

"嫁出去?呵呵,这个词用得非常绝妙,没想到金娃娃在原住民的眼里,居然是雌性的。这一点在所有的相关书籍里都没有记载过!"赵韵含掏出笔记本,在上边写写画画了一番,抬头问:"那,你对自己的小老婆有什么看法?"

"看法?见鬼的看法!"我大声道:"我现在倒是很想知道,原住民到底是用什么方法来选择圣女和金娃娃的老公!"

"纵观世界上的许多祭祀,他们要用人类当作祭品的时候,都有一套十分复杂的选择过程,但养马河畔对金娃娃的传说中,却从来没有提及过,甚至很少有人知道,几千年来,这里一直都存在过祭祀用的圣女。"

赵韵含思忖了片刻,"确实很令人费解。但我总觉得,那声小患是因为你嫁了出去,才会结束的。"

"神以病!怎么可能,你有什么证据?"我听得一口气梗在喉咙口,险些挂掉。

"就赁女人的直觉,以及那场洪水的莫明其妙!"她掰着修长的指头,"十三年前,养马河突发洪水,那场惊天的水患只是祸及养马河三百公里流域,动用多方的人力、物力,都无法减轻损失。

那场灾难历经了三十一天,一共死亡五万三千零三十九人,失踪一万六千七百人,受伤残废以及倒塌的房屋和淹没的农田不计其数,损失实在难以估计。

水灾前没有人能预见,而且期间也无法找到水灾原因。就算上游的水坝将所有水源都截断了,可是养马河流域的洪峰依然不见降低。究竟形成灾难的水源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这一怪异现象至今也得不到解释。

而许多专家估计洪峰至少还要肆虐半个月的时候,洪水却突然消失了……这些资料小夜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你认为说明了什么?"

我的脸色惨白,心底有了些猜测,可是由于过于的匪夷所思,实在无法将它具体地聚集起来。

"这说明了洪水的后边,恐怕有着什么人类未知的神秘力量在操控着,养马河几千年来的历史中,像十三年前的情况并不是一次、两次了,说不定,但是原住民口中的金娃娃大神搞的鬼。

你说金娃娃是冰河时代甚至恐龙时代遗留下来的生物,但一个生物真的有这种毁天灭地的能力吗?"赵韵含语气着重的说首。

我依然不置可否,用沉默来反驳她的论点。虽然在这一段时间发生的神秘现象面前,自己也稍微的有些动摇了。

她轻轻叹了口气,"说起来,你的大老婆不是信誓旦旦地说,等你再次回来后就会出现在你眼前吗?你究竟看到过人没有!"

"恐怕还没有。"我想起了李筱幽楚楚可怜的纤弱身影,虽然和她只是在梦里见过,自己也没有恋童癖,但是一回忆起她,心底深处就在隐隐作痛。

"以前我曾经怀疑过一个和我有两面之缘的女孩子,最后推翻了,虽然她俩给我的感觉很像。"

"那你觉得,前几天早晨送豆浆和油条的,会不会就是那个筱幽?

"不知道。"

"什么都不知道?最近一段时间我发现,你越来越不像你了。"赵韵含噘起嘴,用双手撑住头靠在桌子上,"调查了这么久,你至少该产生些想法或者结论了吧!"

我沮丧地摇头,"不要说了,我唯一的收获,就是快要成神经病了!以前总觉得任何事情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解决,可是现在,不但没有头绪,而且还陷了进去。

我实在冷静不下来!你没有发现我每一句话后边都着一个感叹号?这四天时间,我几乎将这辈子的感叹号都用光了!"

赵韵含轻轻笑了起来:"你还能开玩笑,证明离崩溃还有一定的距离,有没有想过下一步我们应该调查什么?假活现象我觉得应该丢到一边,现在着重将十三年前水灾前后的事情通通整理一次,最好能找到你大老婆李筱幽的去向。"

"她还能有什么去向?恐怕已经沉入河底,长年被鱼虾撕咬,现在只剩下一堆白骨了。"

她瞪了我一眼,"你这话怎么听起来像是在诅咒不共戴天的仇人。"

就在这时,外边突然变得喧闹起来。慌乱的声音以及未警用的鞭炮声、铜锣声、唢呐声响成了一片。

旅店老板一脚将房门踢开,冲我们大声吼道:"快逃,洪水来了!"

"什么洪水?"我和赵韵含的脑筋一时拐不了弯道。

店主满脸的焦急,"管他什么洪水,总之快逃命,朝西边跑,冲到山上去就有命了!"

我下意识地转过头望向窗外,远处的地平线,有着白茫茫的一片物体缓缓地向这边靠近,它反射着太阳的光泽,翻滚出白色的浪花,无声的冲击了过来

13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十一章 洪水
洪水来了,如同十三年前的情形一模一样,突然地出现在养马河的其中一段,毫无感情色彩地将房屋冲塌,然后酝酿着威力,冲向下一个受灾地点。

没想到灾难的发源地以及第一个受灾点,居然会在养马村附近,又是没有任何迹象,没有任何人发现,当村人看到时已经来不及了。

洪水迅速淹没了农田、房屋,将小半个养马村纳入河底,冲击的威力直逼打壳场的尸阁。

旅馆就在尸阁附近,这一次的洪峰比十三年前更加猛烈,恐怕尸阁再也不会是灾难的分界岭。

我犹如无头苍蝇一般在旅馆中乱窜。

赵韵含急了:'你在干嘛?要不要命了,还不逃!"

"笨,你没见到我在找东西!"我头也不回地继续找。

"什么东西?"

"救生圈,我这人完全不会游泳!"

见我回答得理直气壮,赵韵含实在无语了,拽住我的胳膊就往外边跑。

屋外的空气中布满了湿润的感觉,略微有些腥臭的河流气息顺着风飘了过来,令人很不舒服。四周混乱得犹如没有规章制度的菜市场,到处都有人乱窜,叫嚷着,哭泣着。有的人在找老公,有的人在找孩子。

更有些人完全疯掉了,神情呆滞的站立在原地,双手紧紧地抱着乱七八糟的东西,傻愣愣地等着洪水将自己淹没。恐怕世界末日也不过如此吧。

我俩根据店主的话,拼命向西边那个高度不足一百米的丘陵跑,河水跟本就是在和我们作对,跑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

渐渐地鞋子湿透了。回头一看才发现,水已经追至不到两米的后方。而不远后,正有一浪骇人听闻的浪头高耸着居高临下,扑了过来。

估计是在大男子主意的影响下,我下意识地将赵韵含用力向前推出去。

洪峰从头顶席卷过来,将我卷入了水中。意识的最后,我拼命地睁大眼睛,想留恋的将这个世界多看一眼。

但是我看到的只有水,还有水中翻滚的杂七杂八的垃圾、树枝、木头,以及人类的尸体,那一刻我的大脑有生以来地清晰,恐怕就算不被溺死,也会被这些杂物挤压致死。死后的样子恐怕都不算好看,算了,也没有选择了!

自嘲地想笑笑,就在这时,视线中猛地出现了一个金灿灿的东西。它似乎在朝自己移动,我想张大眼睛看清楚,却被一根该死的烧炎棍敲中了脑袋。

很久以前就考虑过自己是怎么死亡的,那时的我认为,自己不是流芳百世便是遗臭万年,总之不会平淡,但是从没想过,居然会死得如些默默无名外加丢脸,实在太不甘心了……

我死了吗?活着吗?还是我又开始做梦了?刚刚经历的洪水,以及一连串的事情都只是自己的白日梦,醒过来,一切都好了。

于是我真的清醒了,捂住还在疼痛的头,右手用力地撑住身体,坐了起来。

用力地睁开眼睛,我发现自己坐在一个一望无际的河滩上,身下全是圆滚滚的鹅卵石,雪白,拥挤地静静躺着。

自己被冲到了养马河的哪一段了?洪水呢?我挣扎着站起来,稍微扫视了一下四周,顿时全身都惊讶得僵硬了,只见靠近河水的寺主,满满地耸立着无数的唤魂塔。

唤魂塔有几层,就代表着溺水身亡的孩子有几岁。但是这里的唤魂塔有的倒塌了,有的即将倒塌,没有任何一个是堆砌完整的。

在离开自己的不远处还有一个黑色的物体。像是船的形状,由于距离的原因判断不出有多大,我小心翼翼的向那个物体靠近,好不容易才看清,那果然是一艘船。一艘已经老龄化的柴油动力渡船。

这艘渡般并没有停靠在岸边的水中,而是唐突地阁浅在石滩上,斑驳的船身脏兮兮的,看起来和环境很不协调。

我望向天空。天上没有太阳,也没有蔚蓝色的轮廓,有的只是一层层低矮的乌云。

周围的气氛带着一种惊人的压抑,令人感觉烦躁无力。来到船前,好不容易才爬上去。这艘只有十多米长的小型渡船的内里顿时一览无遗。

船舱里有着好几排乘客的简陋座位,没有驾驶室,柴油发动机置于船后,旁边的一个把手便是掌握方向的舵。

发动机上贴了一张照片,我仔细地看了看后,不禁愣住了。上边的人我居然认识,正是赶场那天在码头上捞起来的尸体。赵凡。

不是说赵凡失踪的船一直没有找到吗,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又为什么在这里?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受伤的头部又开隐隐作痛,我无力地坐在椅子上,透过没有玻璃的窗户向远处望。

十多米外的地方有河水在流动,不论在哪里都看不到树木以及动物,就连河边挥之不去的蚊虫也消失不见了,真是怪异。

更怪异的是河滩,我用手指在空中比划出一条和河流垂直交叉的虚似线,然后朝那个方向望去,没想到看到的依然是河滩,满地雪白的鹅卵石,以及用鹅卵石堆积起来的,残缺不全的唤魂塔。

这样的景色根本就没有理由,记忆里对于养马河的资料上,也完全没有这个地方。

不要说别的,光看如此数目众多的石头,就足够吸引附近所有的沙石场暴发户们疯狂了,但这地方居然没有在任何文献上有过记载,甚至在出发前看过的卫星地图上也没有。

该死,自己究竟到了什么鬼地方?

一定要找到可以向外界求救的联络方法,告诉自己的老爸、老妈,还有一干希望和不太希望自己死翘翘的混蛋们……我还没有挂掉的消息。

大脑顶着疼痛努力地思索着,霎间便否定掉了数个求生、求救的方法。

最后想得大脑空荡荡的,才意识到不论怎么样的方法,对现今的自己而言都完全无效,最好也是唯一的出路,就是从这个一望无际的无数鹅卵石细胞中走出去。或许顺着河流走,一直走,总会走到文明世界里。但那时候自己还有命吗?

不管了,与其在这里坐着等死,还不如自己找死,想着我便开始行动起来,将船上能够食用的东西收集好,装到找来的袋子中,然后

准备下船。

就在我走出船舱,来到船舷时的那一霎,猛地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只见刚才还空无一人的河滩上,密密麻麻的挤满了各个年龄的小孩子,他们穿着完全跨越时代的服饰,聚精会神的蹲在地上,堆着身前的唤魂塔。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的大脑呆滞,完全在这种出人意料、超出现实的状况下丢盔弃甲,无法再进行有效的思考,手上提着的袋子也因为惊吓而掉到地上,食物滚了一地。

许久我才清醒了过来,续而狂喜。

看来自己并不是到了鸟不生蛋的陌生地方,而是处在文明笼罩的乡村里。只是不知道这是养马河附近的哪个乡村,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堆积唤魂塔的怪异风俗!

我迅速跳下渡船,向最近的一个孩子问:'小美女,你能不能带我去你们的村子?"

那七模样的小女孩没有说话,甚至没有回头看我,只是闷不作声的埋头继续堆砌自己眼前的石头,我感觉很不舒服,似乎自己忽略掉了某些重要的东西,又试着对周围的其他孩子说话,终于,我明白了不对劲的地方。

自己再一次惊呆了,全身的骨髓似乎都凝固起来,肌肉收缩,再也无法动弹。

声音,我居然不能听到自己的声音!难怪从刚才开始就觉得四周静到令人发疯,但由于来到陌生地方的焦急无助以及对求生的渴望,反而没有太注意。

难道自己遇到了Mysteriousdisappearances~~~~`神秘失踪~```现象?

一七一一年,四千余名西班牙士兵驻扎在派连民山上过夜,第二天,援军到达那里时,军营中营火依然燃烧着,马匹、火炮原封不动,而数千名官兵却全部失踪了,军方搜寻了好几个月,依然全无踪影。

一九0三年春天的一个晚上,加拿大北部的一个小村庄里,一百余名爱斯基摩人突然失踪,而且连村头的坟墓也被打开,里面的尸骨不翼而飞,只有衣物、食具、饮具等生活用品完好无损。

这些统统都归结为Mysteriousdisappearances现象。没有人知道那些去了哪里,有研究者认为在我们生活的三维空间之外,还存在着人类无法感知的第四度空间。

恐怕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无数个第四度空间中的其中一个。

难怪至今我都感觉不到饿,也丝毫没有想要排泄的欲望。

难道自己真的已经死掉了,现在剩下的,不过是一缕孤魂?这里根本就是三途川,那奈何桥在哪里?孟婆在哪里?

"这里没有孟婆,也没有什么奈何桥。"身后猛地传来银铃般的笑声,很悦耳。

猛地转过头,这才发现身后不知何时走过来了一个小女孩,一个很漂亮的小女孩,大大的眼睛,穿着白色的短裙,脸庞白皙没有血色,长长的黑发在河风中一荡一荡的,却不会被吹的很散乱。

她正笑着,眨巴着长长的睫毛,细声细气地说道:'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

"你是谁?"虽然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但是在四度空间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我带着机警地注视着她,问道。

"我叫穆红思,是你的妻子。"她的脸上带着天真的笑容。

"我有娶过一个姓穆的老婆吗?怎么就连我自己都不记得了!"我纳闷道。

"有,我们有过婚礼,这一次你不会再骗我,抛下我离开了吧?"

"我曾经来过这里?"我更加摸不到头脑了。

"当然,那时的你好小,还骗了我。"女孩嘟着嘴巴,"不过没关系,不管你逃几次,我都会把你抓回来!"

突然间心底冒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想法,我惊讶地喊道:"你就是金娃娃!"

"什么金娃娃?"虽然在疑惑,但她的脸上却依然带着笑,似乎只有这么一种表情。

她的笑容虽然甜美,但是却弄自己不寒而栗。就像再好听的音乐,不断地听,每天都听,总有一天会听到想吐一般。

"不要管那么多了,跟我去玩。"她想要抓住我的手,却被我下意识地躲开了。

穆红思不乐意地再次向我抓来,就在她要碰到我的一瞬间,身后已经有一双手将我紧紧抱住了。

抱住我的手将我用力向后拽,在我耳畔轻声低语道:"不要跟她走,不然就永远回不去了。"

不知为何,她的声音让我有种信任的感觉。我跟着她拼命地跑,不知道跑了多久才停下来。转身一看,又是个女孩子,她穿着白色的衣裳,有一块丝巾将脸孔遮住了,看不到样子,但是,年龄应该也不会超过六岁。

"小夜,你知道正确堆砌唤魂塔的方法吗?"她走到一堆石头前,示意我蹲下问。

我挠着头:'你是谁,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长大了。不过现在不是自我介绍的时候,快点将塔堆起来,不然她就会抓到你的。"女孩的声音中蕴藏着一丝犹豫,"每个人都有一座塔。这就是你的塔,在你五岁的时候已经被堆好过一次。是小夜的话,我相信你可以记起堆塔的方法!"

"我根本就没有堆过,何况堆塔还需要什么方法!"

我看着脚下已经倒掉的五层唤魂塔,又道:"唤魂塔一层代表一岁,难道我要堆十八层?用鹅卵石根本就很难堆积起来!"

女孩抬起头,透过丝巾望我,"你只需要重新把这个五层塔堆好,就能回到你的世界。"

"这里究竟是哪里?"我敏锐地察觉到,她的话中似乎有对这个地方的了解。

"我也不知道,清醒过来后就已经在这里了。"女孩淡然道:"动作快一点,她就要来了。

"

在她的催促下,虽然莫明其妙,但我还是蹲在唤魂塔前冥思苦想,也开始试着将塔堆砌起来,可是一到第四层,整个塔就会倒塌下去,不论用什么办法都堆积不起来。

正要发火,只感觉女孩的双手紧紧地抓住了我,向我的后方死死盯着,身体甚至颤抖了起来,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只见远处居然起雾了。雾中远远传来了一阵阵唢呐声,异常热闹,难道第四度空间也会有人结婚,而且还会送新娘?

在我的疑惑中,喧闹的唢呐声越来越近,白色翻滚的雾气,黑色的人影如同从天的尽头冒出来的一般,一串串地往这边走。

"看来是来不及了,没关系,还有最后一个方法!"身旁的女孩更加焦急了,她用力抱住我,似乎作出了一个决断:'小夜,不管怎么样,只要你得救,我就满足了。"

然后我的头开始变得晕眩起来,视线里,白衣女孩的声音和身影都在剧烈的扭曲变形。眼前猛地一黑,接着散发出刺眼的光芒。

光芒的另一头,老爸和老妈,叔叔和阿姨,大姑、大婶以及七姑、八姨,所以认识和不认识的焦急脸庞,缓缓露了出来
14 第十三部 金娃娃 尾声
养马河的洪水来得快,去得也快,但是带来的灾难却无法衡量。自从冰河时期便以形成的养马河道居然在这一次改了方向,而养马村永远淹没在了河底。

在某种概念中,世界上再也没有了从前的养马河,而新的河道流域的村里,再也没有出现过假活现象。

赵韵含在医院亲眼见到我安然无恙后,抹掉泪水走出了病房,然后悄无声息地再次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

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搞清楚假活的真相,但是却有个大胆的猜测,或许那是金娃娃对我的呼唤,回家后在我的拷问下,老爸总算把从前的事情全盘托出,原来我曾经掉入过养马河中两次,但两次都奇迹地没有死掉。

这老灾伙在十三年前之所以将我扔出去举行冥婚,完全是贪图养马村人送给家里的丰厚随嫁品。洪水退却后,养马村的人反悔,要将我一并献给金娃娃大神,然后老爸、老妈便将我偷回去,像从前无数次躲债的情形,趁着夜晚溜掉了。

但是当时运气实在不好,剧情也像三流导演制作的十三流电影一般,慌乱中我滚下山坡,摔了脑袋,然后失去了为期半年的记忆。

至于养马河流域流传的金娃娃,恐怕随着养马河的变迁,成为了永远解不开的谜题。就算我的好奇心再旺盛,也懒得去调查。

毕竟,短短几天发生的事情,搞得自己一辈子恐怕都留下了阴影,太不值得了,何况,谁知道下次还有没有命逃回来呢?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次我是被下游救援的人用捞网拉上来的,和我在一起的还有个女孩的尸体,她将我抱得紧紧的,仿佛一放开就会失去一切似的。

那个女孩便是我在养马村中,偶然遇到过两次的清秀美女,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至死都死死抱着自己,但是在她的身上,我找到了最后的地块八音石碎片。

写下这个不完整的故事,我也是犹豫了很久,但是生活总是有些不完美,故事,也同样如此。

连就连,你我相约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有个女孩说过,她如果不幸死了,会在奈何桥上等我九十五年。

你呢,有没有某一段记忆丢失了?

或许,在某个地方,也有个等待你的人。她或者他,已经默默地站在奈何桥头等待了你许多年,当你回到那个特定的地方时,她或者他会默默守护你,保护你。

一生一世 第十三部 金娃娃(完)
1 第十四部 宝藏 引子一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

晓雪蜷缩在卧室的一角,全身因恐惧而颤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敖的声音就不断在耳边响起,挥之不去,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出现在梦里,醒来后偶尔回忆刚才的梦,也只是直觉认为自己是因为太爱他,而产生的幻觉。

不久后,那种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亮,就像有人站在自己的身旁,离自己的耳朵只有几厘米的距离,然后撕心裂肺的嚎叫。

那是敖的声音,她听的十分清楚,绝对是敖的声音。但是敖,已经在半个月前就死了,是自杀,原因直到现在警方还没有查到。但是她知道,敖的死,绝对是因为那次旅行。

从那个怪异的村子回来以后,所有的人都开始莫名其妙的死掉,或是自杀,或是莫名其妙的发生意外而死去,到现在,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看来,这一次,该是自己的死期到了!

不甘心!怎么能这么不明不白的死掉,自己什么事情都没有做过,是谁!是谁在冥冥中将所有人杀掉的?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

敖的声音又在耳边想起了,越发的大声。不对,不是耳边,是脑海,声音是从脑海里冒出来的,不然为什么所有人都听不到?

‘你死了!你已经死了!为什么你不放过我!我是爱你,但是你也爱我,为什么不放过我!’晓雪用尖锐的声音吼着,她不住的颤抖着,将用力攥在手心里的药瓶打开,倒了一大把镇定剂一口吞了下去。

不知道是因为镇定剂的原因,还是自己的吼叫,脑海中不断重复的声音慢慢淡了下去,最后终于彻底消失了。

晓雪仿佛全身的力气都消失了似的,一动也不动的瘫倒在地板上,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醒过来,望着窗外,依然黝黑一片,不只是没有月亮,就连一点星光都没有。街上的路灯似乎也全部坏掉了,房间里,什么都看不到,她独自处在黑暗里。

很好,那个该死的声音并没有随着自己的清醒出现。她一边庆幸一边站了起来,喉咙里一片干涩,很渴。

摸索着按下了床头的开关,但是光明并没有随着那清脆的‘啪’声降临。难怪外边那么黑,居然倒霉的遇到了少有的全市大停电。

晓雪将凌乱的头发随意扎起来,凭着记忆翻出了手电筒,就着明显电量不足的光芒向厨房走去。

拉开冰箱的闷,取出牛奶痛快的喝了一口,然后长长的舒了口气。已经有多久没有这么安静了,自从敖那副阴阳怪气的声音,不断回荡在耳边以后,自己就每天吓得心惊胆跳,就差跳楼自杀了。

原来一个人的宁静居然如此令人心旷神怡,难怪许多人都需要独处的空间,一刻不停耳濡目染的鸹嘲,只会让人变得神经质,甚至发疯!

将剩下的牛奶放回冰箱里,刚一转身,她顿时吓得尖叫起来。

身后,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一个男人。

他一动不动的,直愣愣的望着自己。好不容易看清楚那人的样子,晓雪这才喘着气,按住疯狂跳动的心脏,不满地道:‘老爸,你干么站在这里一句话都不说,差些没被你给吓死!’老爸依然什么话都没说,静静的看着她,也没有因为自己的声音有丝毫动作,只是站着,一动也不动,像是蜡像一般。

手电筒昏暗的灯光照射在他的脸上,表情僵硬且凝固,眼睛也许就没有眨动,看在晓雪眼里,真的令人怀疑眼前的物体是不是真的活人一个,还是蜡像。

晓雪皱着眉头,咕哝道:‘你不说话那人家就去睡了,真是的,心情刚好一点就差些被某个有血缘关系的家伙弄得挂掉,倒霉!’微微转身向自己的卧室快步走去,脑海中,似乎有什么念头在不断的提醒自己。猛地,她停住了脚步。老爸不是今天就已经到美国出差去了吗?下午四点半的飞机,现在的他,根本应该是在飞机上才对。

那身后的人,到底又是谁?

心脏,又怦怦地疯狂跳动起来。她努力的做出不动声色地样子,想要装作不在意的回头,可是当真的转过去时,却又愣住了。

身后哪里有人!

只剩下空荡荡的厨房隐藏在黑暗中,手电筒照耀下,小小的十多坪空间一览无遗。晓雪的大脑一片混乱,自己所站的走廊是进入客厅或者卧室唯一的出入口,只有经过这里才有可能出门,不然就只有跳窗户了。

可通向外边的窗户上,安装着牢固的铁栅栏,就算是想跳出去也不可能,何况,自己的家可是在二十一楼。

只是,那,那个长得像自己老爸的人又到哪去了?还是,那个人根本就不存在,从头到尾都是自己大脑中的幻觉,就像敖的声音一样?

晓雪感觉全身一股恶寒,皮肤上不断的冒出鸡皮疙瘩。恐惧感如同实质一般围绕在四周的空气中,自己,几乎要窒息了。她现在只想转身冲回柔软的床上,把头深深埋进被窝里。

深呼吸一口气,她转身,正准备起步跑离这里,可是下一刻却浑身僵硬的再也无法动弹。

身旁,正站着那个男人,他脸上的肌肉在不断的扭曲着,一会儿像是痛苦嚎叫着的父亲,一会儿又像是某个似乎很眼熟的男性。

终于,男人的脸总算平静下来。

敖,是敖。那个男人变成了敖的样子,敖在冲自己微微的笑着,他迷人的富有男人味道÷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自己,很温柔,温柔的像是要将她融化掉,就像是以前他那样望着她。

可是面对着昔日爱的死去活来,甚至认为可以为他付出生命的男人,晓雪却感觉不到丝毫的温馨,只是害怕,怕的要死!

她怕死,比任何人都怕!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敖向她伸出了手。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他的手上拿着一把尖锐锋利的水果刀。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瞳孔中,那把尖锐的水果刀缓缓向自己的心脏移去,抵住了她白皙细嫩的皮肤。冰冷的触感在一霎时将她对生的渴望打的粉碎。

晓雪双眼变得迷茫起来,嘴角也咧开一丝古怪的笑意。

‘对,我爱你,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双手握住了敖的手臂,就着刀准备向心脏的方向用力一挺,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起来……
2 第十四部 宝藏 引子二
‘Boss,有几件Case或许你有兴趣。’加拿大,哥伦比亚湖畔有一栋造型普通的三层楼建筑。这栋建筑虽然貌不惊人,但是世界许多重量级任务都有所耳闻,甚至曾经和建筑的主人有过稍微的业务联系。

这是知名大侦探杨俊飞的所谓总部。不过这位智商极高的大侦探,此时正玩着和智商完全扯不上关系的无聊游戏。这个游戏如果非要冠上一个名词的话,可以称为-视觉自虐。

那家伙无聊的坐在顶楼的办公室,仰望着天花板,将身前一大堆削的十分尖锐的铅笔向上扔去,然后眼看着他们自由落体,再从容的接住。

‘无聊,太空虚了!’杨俊飞用力在办公桌角的一撑,旋转椅迅速向后退去,就要碰到墙壁的时候,他突然一个翻身跳下来,在地上滚了几圈,飞躺到沙发上。

果然是有够无聊的。

就在这时,秘书紫雪轻轻敲了敲门,然后走了进来。

‘什么Case?’杨俊飞郁闷之极的脸上稍微融入了一些表情。

‘是阿拉伯某一位王子,请你……’‘不接!’还没听完他就失望的打断了紫雪的话。

紫雪不动声色,像是早就习惯了。随意将手中怀抱着的资料第一页扯下来扔到地上,又念了下去:‘前几天开启的某个金字塔中,取出的文物有几件在昨晚神秘失踪了,卡佴文博士想请你立刻赶到埃及调查……’‘什么神秘失踪,明说是有内鬼,大家都在互相猜疑罢了。不去。’扯下,扔掉。

‘那这件。比萨斜塔全球保护组织前几天收到一份匿名邮件,声称基地组织下一个目标是摧毁这座举世闻名的钟楼……’‘不去。荒谬,基地组织怎么可能那么快炸到义大利去。用膝盖想想也知道是那个莫名其妙的组织发出来的烟幕,哼,最近几年义大利政府对那个钟楼的保护力度似乎不太够,拨款维护的费用也少很多了,当然会招来某些人的不满!’紫雪有些无语了,眼前这个男人最近实在很反常。明明工作已经堆积了一屋子,可惜就是宁愿赖在办公室里无聊到死,也不愿意离开一步,真是有够离谱的!

微微叹了口气,她向后翻了几页,将今天早晨刚收到的最后一个委托,直接说了出来:‘这个委托来自香港,不过已经超出了我们业务的范畴,Boss想要听吗?’‘哦?说出来听听。’杨俊飞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那位香港的匿名委托人想要您到三星堆博物馆,想方设法将鱼凫王的黄金杖偷出来。’‘鱼凫王的黄金杖?他拿去干么?’杨俊飞大为迷惑不解。

据说黄金杖是历代鱼凫王的通神之物,得到的人便能上天入地,为人神之间的使者,所以对古代蜀人而言,它不仅仅是王杖,还是神杖,能够用来沟通天地人神的法器。

有学者认为,那根黄金杖有多重特权象征意义,标示王权~政治权利~、神权~宗教权利~与财富垄断权~经济权利~。

三种权利同时具备,集于一杖,象征蜀王所居最高权位,现在存于中国的三星堆博物馆,是国家级的文物。只是脱去那些文化外衣,也不过是一根包了层金皮外壳的棍子罢了,没有任何实用价值。

而且由于它的造型以及雕刻形态从殷商时期之后,便是绝无仅有,"奇"书"网-Q'i's'u'u'.'C'o'm"甚至空前绝后,所以就算到手了也没有办法销赃,所以对这一类的文物,很少会有人打主意。

顿了顿,杨俊飞问道在:‘他愿意出多少前?’‘五百万美元。如果Boss嫌价格低的话,对方说还可以商量。’‘给那个家伙打个电话,三千万美金,一分钱都不能少。’杨俊飞略微思索了片刻,大声道。

紫雪有些惊讶:‘这种业务Boss平常绝对不接的,难道您受到了什么天大打击?而且还要加到三千万,不如直接去抢!’‘扯淡,谁有本事可以打击到本人。’他粗鲁的在紫雪弹性惊人的翘臀上,用力拍了一下,看着那位小美人红着脸退了出去。

他的嘴角微微扯出一丝笑意。这个Case虽然表面上很平淡无奇,不过如果对方真的肯出三千万,让自己去偷那根不知所谓的黄金杖的话,整个事件就十分有趣了。

而且三星堆博物馆似乎在四川吧,那个有趣的小朋友好像也是在四川的某个城市里。嘿嘿,越来越觉得,事情的发展,似乎会变得不令自己感觉到太空虚了!
3 第十四部 宝藏 引子三
‘小三,你,你小子还在吗?’‘我,我还在。’‘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好像有!’心脏在疯狂的跳动,屋内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小三浑身都怕的颤抖,他一边答着小四的话,一边向声音的方向摸去。突然,不远处似乎能听到什么东西僵硬跳动的声音,他吓得大脑一片混乱,再也不敢动了。

‘小三,你小子怎么不说话了?’小四加大了嗓门:‘摸到前边去把门打开,义庄的保险丝烧了。’小三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死也不发出丝毫的声音。只听见那僵硬的跳动声缓慢的转了个方向,朝着小四移动过去。猛地,小四的沙哑声音戛然而止,像是母鸡被掐断了脖子,发出咯咯的痛苦低沉呻吟。

他怕的要死,悄悄的蹲下,边抖着边将头深埋进双膝之中。不知道过了多久,那种痛苦才在压抑诡异的气氛中变得无声无息,他赤裸的脚底似乎感觉到了一股粘稠的温热。这是血吗?

就这样静悄悄的小心呼吸着,死死抑制着内心的恐惧以及深入骨髓的颤抖,不知道过了多久,远处,传来了鸡叫声。

天,终于亮了……

有人知道捡骨师这个行业吗?知道的人应该算不少吧,虽然这个行业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但是却很神圣,有哪个人死后不愿意入土为安的?

所谓的‘捡骨’,是因古时汉人去台湾开垦,为了落叶归根所采取的变通方法,在中国汉民族社会里并没有‘捡骨’的习俗,因为大家对于往生者的尊敬,认为入土才会为安,而‘捡骨’属二次葬,算得上是时代背景下所产生的习俗。

但由于时代的推移,数不清的兵荒马乱过后,捡骨师这个行业在汉人中也渐渐兴盛了起来。

解释这一切,并不是闲着没事做凑字数,而是所有的开始,都是从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一个很普通的捡骨师开始的……

黄宪村附近有一条通行很频繁的铁路,说到铁论,就不得不说一下黄宪村的人。

其实人类真的是种很奇怪的生物,明明知道横穿铁路很危险,但是为了图一时的便利,踩着铁轨走过去的人绝对不在少数。所谓夜路走多了总会见到鬼,不守交通规则,被火车活活撞死的村人,在这三十年间,不会少于五百个。

有需要当然会有市场,固定在铁路附近捡骨的行业,自然在黄宪村兴旺起来。赵因何就是村里捡骨师中经验最老到、资历最深刻的一个。

今天似乎不算一个平常的日子,一大早起床,赵因何就眼皮跳个不停。年近六十的他伸了个懒腰,推开寝室的窗户向外望了一眼。东边的朝霞红的像血,绝对不是个好兆头,看来最近要小心点,不要犯忌讳了。

正思量着,就在这时,大门啪啪的响了起来,他不由的心中一阵烦躁,苦笑着向大门走去。恐怕祸事由不得自己去找,已经自己送上门来了.

深深吸了一口气,将大门拉开,还没看清楚眼前的人,就模糊看到一个人影哭哭啼啼的冲自己跪了下来。

‘赵先生,求求你救救我老公!’那个女子大概二十八岁出头,焦躁不安的一边哭一边扯住了他的裤脚。

赵因何定睛一看,居然认识,是同村的人,姓李。说起来她也怪可怜的,是个犯冲的克夫命。三十岁年级不到,共嫁出去了六次,每一次丈夫不到半年就会遭飞来横祸而惨死。

可怜了这个苦命女子,虽然长得漂亮又年轻,可是足足当过六次寡妇,名声在整个村子里都传臭了,根本没有人再有勇气娶她。

对了,她的最后一个丈夫好像和自己同姓,一年前被飞驰的火车撞死,那时候海货四自己替他捡的骨。

赵因何在自己光的发亮的头皮上摸了摸,郁闷道:‘别老是哭啊,小嫂子,你不说清楚,我怎么知道你找我干么!’那个李姓寡妇这才停止了抽泣,断断续续的讲起了事情的大概:‘我昨晚梦见我老公了,他说自己的坟风水不好,感觉老是身体发冷。要我赶快给他换个地方,不然要不了多久会魂飞魄散的。’赵因何眯起眼睛:‘他的风水不是你请大师看过吗?而且我也略微懂一些,下葬的地方肯定没问题,是很少见的“九阳点睛穴”,可保后人多福多寿,你就不用太过担心了。’‘但我老公生前老老实实的一个人,绝对不会说大话托梦无聊的跑来骗我。'李姓寡妇急了起来:一-定是墓穴的风水有问题。’赵因何懒得再和这个精神状况明显不太正常的女人争辩,问道:‘那你到我这边来干么?’‘我想请赵先生把老公的墓穴打开,移到其他的地方去~~’‘不行!绝对不行!’还没听完,赵因何就大摇其头。

李姓寡妇顿时又要哭了出来,她死死的盯着他:‘为什么,一年前我老公的遗骨也是赵先生捡的。难道要先收订金?没问题,虽然我钱不多,但是几千块的白钱还是能给的……’‘不是这么俗气的问题。有工作干我当然想做,但是,这一行规矩太多了。’赵因何苦笑着继续解释清楚:‘七煞八败九捡狗骨。捡骨以第六年开始捡骨,但是七到十年之间不能捡。还有逢四不能捡。

‘今年是我入行的第二十四年,绝对不能动骨的。一动骨轻则运气不畅,重则老命不保。’‘这些封建迷信思想您老还信?’李姓寡妇满脸怨气:‘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什么禁忌不禁忌的,就一句话,先生到底干还是不干?’赵因何心里又是一阵苦笑,这女子真的是精神不太正常,都什么年代了,还相信托梦的事。自己迷信也就算了,干么就不别人稍微也信上一信,轻轻的摇摇头,没有多想便摇头拒绝了。

转过身正要回屋子,那寡妇满脸慌张的又发起了神经,她一把将他的大腿抱住,哭声更大了。赵因何不知究竟该笑还是该气,一大早就和个年轻女子拉拉扯扯的,别村子里的人看到,自己辛苦积累起来的清誉恐怕就不保了。

这一行本来就要保持形象,没了形象,以后谁还敢找你去捡骨?

他慌忙挣扎,可是那疯女人就是不肯放手,力气还出奇的大,他一时挣脱不开,就这样僵持了十多分钟。

赵因何老脸通红,最后一咬牙,大声道:‘够了够了,你不要再吵了,我答应你还不成?’这句话一出口,寡妇立刻放开了他的大腿,又哭又笑的站了起来:‘先生您可别后悔,不然我天天等在您家大门口,逮住您的大腿天天抱着哭。’这,这究竟变什么世道了!赵因何心里发着苦,忍不住捂住了发光的光头,逃回了屋子里。

或许这个世界有些人天生就对即将发生的灾难敏感,又或者,某些禁忌的存在,真的是有它存在的道理。

不久后蔓延了整个黄宪村的罕见恐怖灾难,就因为那天早晨的一件小事,慢慢浮上了水面……
接着来
4 第十四部 宝藏 第一章 DATE:5月27日联谊会
灯光已经被关掉了,八个人周围只燃着七支昏暗的蜡烛。停尸房的门关的紧紧的,但是不知为何,蜡烛依然在没有风的状态中不断摇曳,吓得四个女孩死死的抓住身旁男孩的胳膊,就差没钻进对方的怀里去了。

‘这是个发生在医院里的真实故事,据说,听完这个故事的人,很快就能遇到一模一样的事情。’其中一个男孩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满脸都是诡异的气息,声音低沉的讲道。

‘记得就在一年前,有一位外科医生在做完急诊后,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他换了衣服正准备回家,走进电梯时,见到了一位陌生的女护士急匆匆的向自己的方向走过来。

‘外科医生冲她微微一笑,很绅士的停住了电梯,等她上来后才按了钮,便一同乘电梯下楼,可电梯到了一楼还不停,一直向下。到了B3的时候,门居然猛地被打开了。

‘有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站在门口,怀里抱着一个破旧不堪的洋娃娃。她神色呆滞的向里张望了一番,幼稚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失望:“怎么那么多人,我又要等了!”

‘外科医生吓得全身都在发抖,他用尽所有的力气拼命将电梯门关上。护士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问道:“这里哪还有人,为什么不让那位小妹妹上来?”

‘医生喘着粗气,紧张的道:“B3是我们医院的停尸房,医院给每个尸体的右手都绑了一根红丝带,她的右手,她的右手也有一根……”

‘护士听了,沉默没有再说话。

‘外科医生为了冲淡内心的恐惧,主动开口道:“你是新来的吧?”

‘“我很早就到了。”护士抬起头,表情十分漠然。

‘“但是以前我从没有见过你!”医生疑惑的向她望去。

‘“你当然没有见过。”护士的右手抬了起来,向医生的脖子掐过去,手上赫然绑着一条红丝带:“因为我一直躺在停尸房里!”’‘哇!哇!’故事刚讲完,讲故事的人已经大叫了起来。女孩们神经一紧张,条件反射的扑进了男孩子的怀中。

一旁的我软玉温香饱满怀,不由冲讲故事的男生暗中比了个‘你小子高明’的手势。紧接着停尸房的灯被人打开了,所有的女孩这才反应过来,脸顿时闷的通红,提着粉拳就向讲故事的男生冲了过去。

我是夜不语,一个常常遇到稀奇古怪事件的男孩。这个故事的开端,在很久以后想来,当然不只是这场莫名其妙的联谊活动,但是,却绝对有关联。

最近几个月的生活超平淡的,不知道该干什么,于是只好每天上课时睡觉,夜晚睡觉时玩游戏看漫画,整个作息时间完全颠倒了过来。也正因为感觉无聊,所以才会参加这场令人郁闷的联谊会。

不过说起这个活动,就不得不说说那个讲故事的男孩,那家伙叫钱墉,和我同校同班,但在班上却极不起眼,甚至如果没人提起的话,我绝对不会想到他的存在。

当他有胆量将熟睡的我从课桌上推醒,然后将睡眼迷蒙、大脑迟钝的我拉出教室的时候,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夜不语同学,有没有兴趣参加一场联谊会?’那家伙第一句话就直捣黄龙,想起来,恐怕这也是高中两年多来,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听在耳中,皱眉,摇头,转身就想回去继续做自己的春秋大梦。

钱墉一把拉住了我:‘那个活动很有趣的。’‘不去。’我恶狠狠的说完,挣扎着要回教室,可他就是不放手,我稍微有些恼怒了:‘班上有那么多人,干么一定要叫我?’钱墉不动声色的用下巴向课堂中的一堆堆狗男女示意过去,然后又向我望过来。原来如此,我总算是懂了。

据自己某个混蛋朋友的谣言,大四的时候,是每个单身狗男女最饥渴慌乱的时期。

他们不择手段、弄虚作假、厚颜无耻的向所有不论有没有另一半的异性生物,发起猛烈的攻势,甚至不惜摇尾乞怜,为的就是不令自己四年的大学生活留下阴影,被别人说成没有校园恋爱史的白痴物体。

将心比心,那一套理论放在高三的时候也实用。殊不看周围所有人都自动组成了良萎不齐的两人连体婴,每天都成双成对、出双入对的,似乎,整个班上也就剩下我和钱墉那家伙是单身游民了。

那么,那家伙不会是看到我之后,产生了英雄相惜的情怀,所以才死缠烂打的要我去联谊?我的妈,这个乐子可闹大了!

我满脸的苦笑,低声道:‘这个,我实在不想交女友,多谢你费心了!’钱墉顿时大惊失色,飞快的向后退了几步,脸也变得苍白起来:‘难道,难道你是……’‘放屁,我很正常!’我狠狠瞪了他一眼:‘不过由于诸多原因,特别是和你讲了你也不会明白。总之,我才不会无聊的去参加什么联谊会!’‘理解,我真的能理解!’那家伙的脸色又是一变,用极度诚恳的声音道:‘我以前也是拉不下面子,可是多参加几次也就习惯了。

‘那个,每个人肯定都有一些其他人不太习惯的嗜好。我发誓,联谊会里的人小夜你千万不要当正常人看待。说起来,高中三年都还没有交往到异性的,本身就多多少少有些小毛病……’郁闷,他究竟想到哪里去了?还有,这理论似乎本身便是毛病!

我被他劝慰的一愣一愣的,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只好闷声闷气的说:‘总之,我不去。’‘去嘛,很有趣的。虽然里边的女生都是些超级恐龙,不过运气好会碰到绝世美女也说不定!’钱墉丝毫没有气馁,将一张纸条递给了我:‘联谊会礼拜六下午六点半开始,节目很精彩的。拜托了!’礼拜六不是明天吗?我下意识的向纸条看去,只见上边印刷着一行字:礼拜六下午六点半,青山疗养院门口,供应晚餐。男生每人XX元,女孩免费。

汗!我彻底无语了。

青山疗养院位在我就读的城市的郊区,前身是青山医院,可惜早就已经废弃了。

据说它是三十年前修建完成的,是这个城市第一座,也是规模最大的现代化医院,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那里的病人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院长在焦头烂额下,将整个医院廉价卖了出去。但是每一个买下医院的人,都莫名其妙的接连发生惨死。

最后在七年前改为大型疗养院。按理开办疗养院是最赚钱的行业,可是青山疗养院是个例外。住在疗养院中的老人们也是相继死去,虽然都是自然死亡,但死亡率相较其他地方也实在高得离谱。

慢慢地,青山医院闹鬼的传闻,开始在附近的城市里流传开,或许人老了更害怕死亡吧。渐渐的再也没有人愿意住进去,整个疗养院最后只好宣布倒闭,医院也在五年前被封闭起来。

礼拜六我实在很无聊,从床上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过了,吃了所谓的早饭,然后就出门闲逛。冥冥中,买东西时将钱墉硬塞给我的纸条,从钱包里翻了出来。

微微叹了口气,我苦笑着,望着开始变黯淡的商店街,内心开始动摇了。总之闲着也是闲着,晚上也没有任何节目,只能待在电脑前发霉,还不如看看那个该死的联谊会,说不定,真的会有惊喜。

于是,我带着一身的无聊,搭上计程车,向青山医院方向去了。说起来那所医院的恶名也真不是盖的,刚进入了郊区,还只是到青山脚下,死机就死活也不愿再向上开。

‘小兄弟,你就饶了我吧,我还准备早点回去交班。’那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用粗糙的语气说,声音稍微有点不自在,恐怕绝对不是在意交班的问题。

摇了摇头,我也懒得再和他扯,付了车钱便下去了。那司机飞快的倒车,将头伸出窗外,小心翼翼的向山顶望了望,低声说:‘小兄弟,你准备上去?’我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

‘已经这么晚了,这附近很难搭到车。’我又嗯了一声。

死机叹了口气,犹豫了再三才说道:‘那上面很不干净,你自己小心点。’我冲他笑了笑,便见他一个甩尾,飞也似的绝尘而去。这个人,也太胆小了点吧。

不置可否的望向天空,虽然四周还是很明亮,但是站在路上却丝毫没有明亮的感觉,我看了看手机,下午五点半,还算早,联谊会的人应该还在路上吧。

青山离我就读的城市有六公里,说是山,其实它根本就是个小丘陵。不过才两百多米高而已,而且面积也很小。只是在这个平原地带,有个两百多米的小山丘,已经是很壮观的景色了!

医院建成的时候,也修了一条弯曲的公路,只是这么多年过去,公路四周长满了乱七八糟的杂草灌木,公路的缝隙里也长出了低矮的植物,很是萧索。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奇怪,为什么这所医院一定要建在市郊的青山上?就一般而言,大医院的选址大多考虑在城市里,甚至越繁华的地方越好,那样交通和附属设施都能跟的上,病人也好送过来。

但是青山医院实在太偏远了。如果说城市里太过拥挤,实在容纳不下那所医院,但是用膝盖想想也觉得有问题。毕竟在那个时代,能盖起那么大的一所医院的人,不光是有钱就可以的,还要有繁密如蜘蛛网一般的庞大关系。

试问那样的人,怎么不可能在城市找到一块绝好的地盘?

一边想着从前的疑惑,一边向山上走,走了许久也没有碰到一个人。四周寂静异常,风吹过草的缝隙,发出一阵阵难听的声音,如同几十个女人一起尖着嗓子恐惧的大叫。天色并没有黑暗多少,但是我却没来由的感觉一股压抑。

风吹到皮肤上,出奇的冷。已经是五月底了,最近持续高温到摄氏三十一度左右,路面都被晒的快冒出了白烟,可是这里居然还可以用冷这个字来形容周围的空气,就凭这一点,我也能够想像,当时有个笨蛋为什么会不顾所有人的劝阻,将医院买下来当疗养院。

青山公路的长度,根据山下的路牌给的资料来考量的话,大概只有两公里,但是这两公里我却走的非常不轻松。很多时候,有个朋友在身旁说说话,分散一下注意力,两公里的距离很快就过去了。

但是当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就算胡思乱想,等回头向后看去的时候,竟发现自己也没有超前走多元,特别是走在这种荒凉的地方。

自从青山疗养院倒闭以后,这附近的居民也出于种种原因陆续搬走,而且也因为它的恶名,令所有地产开发商望而止步,所以造就了这一处灵异爱好者常常聚会的圣地。

废弃的五年来,虽然大人们常常警告自己的孩子不要靠近医院,可是人类的好奇心绝对是无法小觑的。

国中生、高中生、大学生,甚至还有小学生,邻近城市的许多学校,许多空虚无聊、极度郁闷的年轻人,纷纷建立起诸如惊世骇俗、莫名其妙的神秘事件调查社团,只要一放假,就到这个地方转来转去。

只是我,虽然好奇心严重的可以吓死一堆牛,但是却一次也没有来过。

好不容易爬到半山腰,我终于遇到了此行的第一个人,是个女孩,在我前面五十米的地方,身材很修长,乌黑的秀发披散在肩膀上。恐怕她也遭到了和我一样的际遇,半路计程车扔了下来,此刻正独自一人郁闷的向上走着。

内心稍微平衡了一点,我快步向前追过去。那女孩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肩膀微微一抽动,头也不回,脚步却明显加快了。

为了跟上她,我自然快步小跑起来。这一跑可不得了,前面的女孩浑身一颤,没命似的拔腿就跑,我实在摸不着头脑,也下意识的跟着她跑。

那女生恐怕运动远远不是她的强项,没花多长时间,我就已经追到了她身后,离她的肩膀只有半个手臂的距离。

那位有些秀逗的女生,猛地停下脚步,一动不动的呆滞在原地,我完全没有注意到她变幻莫测的行为,顿时和她撞成了一团,在地上连续翻滚了好几圈。

当稳稳的停住后,意识恢复,突然感觉到脖子上有一股轻柔的吐息。女孩子幽幽的体香涌入鼻中,我才发现自己身下软软的。将脑袋稍微向上提了提,视线开朗了一些,然后我看到了一张惶恐的脸庞。

女孩子不断喘着气,诱人的胸口剧烈起伏着。她的脸和我的脸只有不到零点一六四英尺,我俩的视线开始缓缓接触,然后彼此望着对方,呆住,然后石化。

一连串的意外后,我总算看清了对方的脸。

她是个十分清秀的女孩,大概和我同龄,浏海将清淡的眉毛半遮半掩住,唇红齿白,稍微偏粉色的嘴唇咬的紧紧的,如同小鹿般的长长睫毛微微抖动,大眼睛正一眨也不眨的望着我。

过了不知多久,我才猛地察觉自己将她整个人压在了身下,而且姿势还有那么一点点遭人误会。似乎,左手上更有一种说不出的软绵绵触感,令手部皮肤一阵阵规律性的酥麻,大脑又开始有些混乱了,那种触感,不用想也知道是什么。

怎么会有这种事!一般十三流电影的剧情都能被自己给撞上,看来今晚完全可以去买张彩券,绝对中!

脑中胡乱的想着没有营养的东西,左手不自觉试探性的用力捏了捏,身下女孩的脸色顿时一片绯红。她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依然一眨不眨的看着我。

又过了许久,等两人都开始清醒过来的时候,女孩突然大叫一声,用紧紧拽住的手提包向我狠狠砸了过来,我眼前一黑,整个世界都被那只越来越大的MICKEYMOUSE占据,然后右脸一痛,还被她用力推开,头撞到了地上,差些痛得晕过去。

‘救命啊,有色狼-杀人了啊!’女孩尖叫着跑远,留下我一个人捂住脑袋不知所措,现在的自己想哭的心情都有了,虽然确实占到了一些小便宜,只是变得伤痕累累也太不值得了吧!况且,我的初衷不过是想和她结伴而行罢了,唉,老天,这究竟是什么世道!

两公里的上山路实在有够远的,特别是心情完全糟糕的情况下。终于来到了那个败落的建筑群前,远远就看到钱墉露出满脸的笑意,向我走了过来。

‘夜不语同学。’他叫着我的名字:‘我就知道你会来的!’我‘哦’了一声,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将话搭回去。

‘对了,我可以叫你小夜吗?口口声声夜不语同学的叫来叫去,总让人感觉很生疏。’他毫无特色的脸上堆积起来的笑容,也够壮观的,让我实在无从拒绝。虽然是很想大吼一声,破口大骂,老子我本来就和你不熟,而且,活见鬼了,自己干么要来参加这个莫名其妙的联谊会,还被人狠狠K了一下,几乎要破相了!

见我没有反对,钱墉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好奇的望着我,从天文到地理,支吾哈拉了好一阵之后,这才两眼放光的偏头,装作不在意的问:‘对了,小夜,从刚才我就注意到了,你额头上的那块有点青红的伤口,是怎么弄的?’‘没什么,上山的时候,不小心被树上掉下来的某种东西砸了一下。’‘喔,原来如此,原来树上掉下的东西,都可以砸出如此完美的伤口,实在是叹为观止。'我俩对视了一眼,同时大声干笑起来。

笑到再也没有办法掩饰尴尬的时候,钱墉收敛住表情,小声的说:‘刚才听联谊会的人说,有个女孩上山的时候遇到了色魔,不知道小夜你看到了那个可疑人物没有?’两人的视线再次接触,然后再次大声干笑。

干笑途中,我猛地沉下脸,冰冷的问:‘你是在怀疑我?’‘当然不是!’钱墉面不改色的矢口否认,‘我怎么可能怀疑我最最最要好的朋友。我理解的,今天的机会多的是,请耐心期待!’他用力拍着我的肩膀,笑的有些奸商的味道。我真是郁闷啊,怪哉,自己什么时候又变成他最最最要好的朋友了?如果自己的记忆没有出问题的话,我俩两年多来所说过的话,十个指头都数的完吧!

转头向青山疗养院大门口望去,那边停了三辆机车,机车周围松散的站着两男两女四个人,再加上我和钱的话,一共有六个。只是说实话,虽然有心理准备来联谊的都不会出现什么好货色,但是这些男男女女也实在太极品了,极品到我几乎要被吓的晕倒的程度。

‘人都来齐了吗?’我苦笑着问。

钱墉点头:‘这次活动一共有八个人,你是最后一个到的。感想怎么样?’‘整个就是诛罗纪两栖动物主题公园。’我叹为观止。

钱墉又用力拍着我的肩膀,害的我差些认为他是不是早就对我产生了某种仇恨,藉机抒发怨气:‘别担心,这次还真来了两个极品,小夜是所有男生中最帅的,绝对有机会。’‘被你这么说,似乎也高兴不起来吧。’我瞥向拼命和女孩子搭汕、推销自己的那两个大眼睛水生两栖生物,笑容中都能挤出黄连水了。

钱墉看了看手表,然后用力拍手,大声喊道:‘好,所有人都到齐了,我们的联谊会正式开始。不过首先呢,嘿嘿……’他卖了个关子,从机车上拿出一个不大的饼干盒,神秘的笑起来:‘大家都清楚,小墉我组织的联谊会是最讲究公平的,咱不求人多,但是贵在精良。

‘这次刚好有四男四女,我们会分为四组人马开始活动。为了公平,现在进行第一轮游戏,也就是传说中的,抽签。谁有运气能最后脱离单身贵族的悲哀生活,就要虏诚的企求老天了!’说完,他还故意用力朝我的方向眨了眨眼睛。

敢情这家伙还不是第一次举办联谊会来着?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自己似乎掉进了某个莫名其妙的陷阱里,唉,头痛了!

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排在兴奋的青蛙大哥们之间,我将手伸入饼干盒,掏出了一张纸片。四号?靠,不是个吉利数字。

抽签完毕,钱墉洋溢着满脸的肉麻笑容,站到地势比较高的位置大声道:‘好了,现在请看看手里的号码,然后找到相同的数字配对。绝对不可以私自交换哦,企求老天不要让自己愩龟,碰到同性/ 不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我拿着号码喊了一声,立刻有个女孩向我走了过来。

‘你也是四号?’声音很娴静好听,只是为什么有点耳熟?

‘对啊,真巧。’我俩同时抬头,视线接触在一起,然后带着微笑的表情猛地呆滞,然后石化。

‘死色狼!’好死不死,和我配对的居然就是上山时,被自己压在身下的女生。该死的十三流剧情,居然在不到半个小时内被自己连续遇到了两次,如果不去买彩券,就太对不起天上某位神灵的眷顾了!

‘误会!’眼看着面前的美女,条件反射的做出第八套女子防身术的起手势,我慌忙大叫着向后溃退。

‘都做过那种事了,那,那种事,你还敢狡辩自己不是色狼!’她越说越小声,显然是想起了刚才的状况,白皙的脸上升起了一片绯红。

‘冤枉,我只是想和你一起上山罢了,谁知道你拔腿就跑,在那种情况下我当然是要追了。可是你跑就跑吧,又突然停下来,我不撞上你还能撞到自己啊!说我是色狼,也不看清楚,世界上哪有我这么帅的色狼!’我不无哀怨的解释道。

那位秀气的美女恨恨的盯着我,语气极为不善:‘你的意思是占了我的便宜,我还要向你说对不起?’‘道歉就不必了,不过你看看我的额头,你的MICKEY包包打的我差点破相,是不是应该……’眼看着她的脸色越来越不对劲,身体似乎又要摆出第八套女子防身术的招式,我慌忙摆手:‘不要了,赔偿费什么的我统统不要了。倒是惊吓到了美女大人,我的内心实在过意不去。

‘上山的时间里,我的良心更是遭受了非人的自我折磨,就怕刚刚看到的那位惊为天人的美女大人,出了什么意外!’我的汗啊,像长江一样流个不停,嘴里也没有闲着直到眼前的女孩面色缓和下来,嘴角甚至露出了微微的笑意:‘哼,油嘴滑舌的,一看就不像是好人。’我苦笑,这辈子虽然被无数人骂过不是好人,但是没有一次这么冤枉的。微微伸出右手,我撑开肌肉堆积起类似笑容的表情道:‘既然误会已经解开了,而且我们又是搭档,所以,一起努力吧。我叫夜不语,你好!’女孩看着我伸过去的手,不置可否:‘哼,谁知道是不是误会。说不定你刚才根本就想要非礼人家。我老妈常常教育我,这个世界的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虽然你长得还算看的过去,但是谁知道你本质上是不是个猥亵的人!’这,这句话说的似乎也有点道理,只是听起来为什么那么刺耳?女孩子,果然喜欢把事情想的复杂化。我尴尬想把手缩回去,可是眼前的女孩已经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掌,用力甩了几下。

‘算了,暂且相信你。不过不准对人家做什么奇怪的事情,不然,哼!'原本想要做出个凶巴巴的表情,可是皱眉歪嘴的反而更可爱了,看的我忍俊不禁,'我叫谢雨滢。记得叫我的时候一定要用全名,我可不想别人误会。’什,什么态度嘛,我夜不语是招谁惹谁了我,就算今天是本人的大凶日,老天也惩罚的太过了吧。

抽签游戏奇迹般的将四个小组都分成了男女配对的组合,虽然八个号码组成的机率不算多,但是就百分之百的成功配对而言,还是令我忍不住怀疑,钱墉那小子是不是用了什么作弊手段。

不然为什么四个女生中,最漂亮的那一个偏偏和他成了搭档?那家伙笑的脸都快烂掉了,趾高气扬的仰头喷着粗气。

谢雨滢指着他身旁的女孩子小声对我说:‘看到那个女生没有,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很漂亮吧?‘‘你也不差啊,说实话,我觉得你更好看。’我笑着道。

说实话,那个女孩很有青春活力,令人很容易被她吸引住,但谢雨滢长得更甜,乌黑的长发配着清纯的面容,文静秀气的让人忍不住会去怜惜。

就吸引力而言,我很庆幸可以和她一组。当然,虽然接触不多,但是可以看出她是个很容易被漂亮话打动,以至于上当受骗的单纯女生。这也是我庆幸的原因,不然自己青山一匹狼的花名,要不了多久就会响遍全城的学校圈了。

谢雨滢脸上微微一红,着嘴偏过脸去:‘哼,果然油嘴滑舌的。讨厌!’话音落下,钱墉的声音便响了起来。他俨然一副暴发户的嘴脸,扫视着四周,大声道:‘大家都和自己的搭档交流好感情了,对吧。那么,我们准备吃晚餐。

‘不过这次的餐桌早在一个小时前,就隐藏在了青山疗养院的四个地方,其中某个地方的提示,在刚才摸到的纸片上就有。

‘如果找到的话,完全可以免费享用这次的大餐。但是找不到,那就请乖乖的饿肚子,或者出三倍的价钱向本人购买。不过,各位绅士们,你忍心眼看着自己的女伴饿肚子吗?’对不起,我说错话了,那家伙哪里像是奸商,他根本就是奸商来着,不但泡了马子,还顺便赚了钱,实在是一箭双雕,佩服。

谢雨滢急忙将纸片翻过来,果然看到了一行字:打断念头,手无寸铁。

‘这是什么东西啊?’她看的摸不着头脑,可爱的皱着眉头。

我瞥了那行字一眼,顿时开心的笑了起来,不就是心控室吗,钱墉啊钱墉,看来这顿饭我是白吃定了。

‘这是字谜,应该是猜两个字。’虽然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为了不减少气氛和趣味,我保留尺度的稍微提醒了眼前的美女一句。

‘原来是字谜。’谢雨滢惊呼,紧接着抬头小心翼翼的望了我一眼,像是怕被人笑没内涵,硬是鼓着底气道:‘当,当然是字谜,谁一眼都能看出来。关键是里面的内容。’‘应该是只有两个关键字,可以指出医院里特有的某个房间。而那个房间里,就放着我们今晚的大餐。’我忍住笑再次提醒。

谢雨滢不服气的哼了一声:‘人家当然知道,站在外边乱哈拉怎么可能把晚餐挖出来,我们进去游荡看看,一定会触发灵感。’我晕,这么简单的字谜还需要触发灵感?这位美女也把灵感看的太浅薄了吧。只是有她这种单纯想法的人似乎不在少数,有一对已经推开青山疗养院虚掩的大门,准备朝里走了。钱墉那一对也没有例外。

郁闷,那家伙身为组织者,东西也是他自己放的,居然还要装出一副无辜不知情的样子,明显是想藉着医院中独特的恐怖环境吓小女生。

也懒得拆穿他,正犹豫着自己需不需要那么早进去,身旁的谢雨滢已经用力拉了我一把。‘想什么呢,快点走,小心我们的晚餐被别人抢了!’我实在是无语了,每一对搭档的字谜应该都不一样,而且在那么大的建筑群里,想要碰巧找到四个特定的东西,无疑是大海捞针的另一种形式,哪有那么侥幸的?

跟着这位没大脑的女孩向前走,我无意识的望向眼前洞开的医院大门一眼。不知是不是错觉,就在那一瞬间,身体猛地颤抖了一下,身上甚至冒起了鸡皮疙瘩。

不是出于寒意,而是有种刺骨的冰冷,猛地灌入了大脑中。我像溺水的人似的,不但窒息,还承受着巨大的水压,只是这种突如其来的感觉,却在跨入大门后唐突的消失的无影无踪,就仿佛根本不曾存在过。

谢雨滢疑惑的望着我:‘怎么了?’‘刚刚你没有感觉到什么吗?’我指了指门外。

‘没有。’她打量着我:‘你有什么感觉吗?’‘那没有了,应该是错觉吧。’我摇头,快步向前走去。

谢雨滢追了上来,用手指抵住下巴,说道:‘你很奇怪耶,干么把话只说一半,太不礼貌了!’‘真的没什么。’我打着哈哈,眉头却皱了起来。只是刚才真的是自己的错觉吗?还是,又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即将发生?
5 第十四部 宝藏 第二章 DATE:4月24日阳尸
捡骨这个行业很辛苦,而且规矩非常多,甚至许多捡骨师都不得善终。这是师父从前讲的,不过人活了一辈子哪里没有什么意外,见多了,也就看开了。

凡是葬在‘九阳点睛穴’的尸骨,尸身都带着强烈的阳气,开棺时需要等到极阴之刻,也就是午夜十二点新旧交换、昼夜更替的时间。

现在已经快接近午夜了,赵因何抬头望向悬挂在天幕中央的明月,很好。月光越是明亮,阴气也就会越重,到时候就算自己犯了逢四不开棺的忌讳,应该也出不了什么太大问题。

‘小三小四,点蜡烛,焚香,烧纸钱给墓地周围的好兄弟开路。’赵因何大叫了一声,自己拿起锄头开始在坟头上挖起来。

虽然汉人讲究入土为安,但是客死异乡的人地位却很尴尬。稍微有点钱的还好些,雇上一个道士,千里迢迢的将尸体送回老家,可无亲无故的可怜人大多会裹上一层烂布席子,就这样扔到荒野上,被野狗吃的只剩下骨头,甚至尸骨无存。

风干的骨头放的久了,怨气也重了,常会引来灾祸。捡骨师可以说是防患于未然的行业,将带着怨气的骨头入土,让他们能够早日轮回,也算功德一件吧,只不过这些年政府对尸体的管理力度越来越大,捡骨师这个行业也变得难做了。

看看表,刚好到午夜十二点。赵因何用力一挖,将最后的土层挖开,露出了一个酱黑色的陶瓮。他微微皱了下眉头,记得一年前自己确实用的是金斗瓮,为什么挖出来后陶瓷的颜色居然变了?

‘小三小四,把瓮抬起来,小心一点。’他直起腰用力捶了捶,大声吩咐道。

两个十八岁左右的小伙子应声走了过来,在金斗瓮的瓶口挂上绳索,中间穿过扁担,吃力的抬起。

装满人骨的陶瓷瓮在土中摇晃着,终于缓缓升上来,从土中剥离。就在那一瞬间,一阵冷风猛地吹拂过来,小三小四浑身一颤,脚下没有稳住,整个瓮顿时向地面摔去。

还好赵因何身手敏捷,用力扶住扁担的中央,这才止住摔势,硬生生将瓮稳在了中央。

‘两个死娃子,都叫你们小心一点了。’他恼怒的喝道。

小三吓得连忙解释:‘师父,我觉得这个瓮有点邪门,刚才我和小四感到一股阴风从胯间吹了过去,全身的骨头都发麻了!’‘邪个鬼,我怎么没有感觉到!’赵因何眼皮跳个不停,犹自嘴硬:‘把新的金斗瓮抬过来,我们开始换骨。’不知什么时候起,风开始刮个不停,吹到身上如同粘进了骨头里似的,骨髓似乎也要冻结。十多分钟前还在头顶的明月,此刻消失的无影无踪,只剩下满山的黑暗,十分诡异。

似乎能将灵魂也吞噬掉的黑暗中,蜡烛的光芒晕乎乎的艰难照亮着四周,说来也奇怪,不论风再大,蜡烛也只是不断的摇晃,并没有熄灭掉。

赵因何的眉头皱的更紧了。总觉得四周的气氛怪怪的,难道真因为自己犯了忌讳,天上的某个神灵发怒了?应该没那么怪异吧,就算是现世报也会直接报应到自己身上,哪里会出现这么多奇怪的现象。

还是,尸骨出了问题?

他将视线凝固在酱黑色的瓮,以财子寿、龙凤、双龙凤、双鹤、双龙双凤及莲花为主的图案上。

这个陶瓷瓮正是一年前自己买的那一批,只是为什么颜色会变掉?陶瓷一般而言是很稳定的,就算在地底埋上万年,也会保持自己本来的状态,现在的状况,自己从来没有听说。

赵因何把瓮上的盖子揭开,顿时一股恶臭传了出来。他摆摆头,朝里看了一眼后顿时大惊失色。原本好好的摆在瓮中的骨头已经完全散开,七零八落的乱分布在小小的空间里,骨头的颜色居然带着新鲜的红润,像是刚从身体里肢解出来似的。

他呆呆的看着尸骨,一动也不能动,大脑中思绪万千,就是无法找出答案。

一般出现阴尸的现象,骨头都会呈现深黑色,但是眼前的状况完全反了过来。记得一年前他为这个人捡骨的时候,早已经是那人丧命的一个月后了,尸体早已经糜烂。

飞驰的火车将他的尸体碾的支离破碎,他花了三天时间沿着轨道走了几百米,才将所有的骨头全都捡了回来。

那是尸骨的成色已经变得很黯淡了,现在的状况绝不正常。虽然明显不是阴尸,但应该也不会是好兆头。还是早点烧掉稳当。

思忖再三,赵因何站了起来,吩咐道:‘不用换骨了,我们先将金斗瓮抬回去。’小三小四抱怨了几句,但又不敢违抗师命,只得磨磨蹭蹭的抬着那一瓮诡异的骨头向回走。

希望不会出什么大事才好。赵因何向天空望去,黝黑的夜幕,完全没有了星光和月亮,仿佛能将人整个吞噬进去。眼皮,又开始剧烈的跳起来,再次看向埋葬那具尸骨的‘九阳点睛穴’,猛地,他似乎看到了什么泛出微弱光芒的东西。

使劲揉了揉眼睛,确实没有看错,黑洞洞的挖掘口,底部的最深处真的有不知名的物体,正在反射比黑暗稍稍明亮一点的颜色,他好奇的跳下去,将那些东西拿了出来……

DATE:4月25日下午三点二十六分‘喂,还要走多久才到啊?’一行六个年轻男女背着松垮垮的登山包,在山路上走着,其中有个女孩用力捶着身前男孩的肩膀,抱怨道。

‘要不了多久了。’男孩翻出地图看了看:‘黄宪村就在前边两公里的地方。’‘还有两公里?不行了,我要死了!’女孩子将背包扔在地上,干脆一屁股坐了下去。

男孩无奈的望着同伴一眼,吩咐道:‘那我们就地休息一下,赵宇,把矿泉水分给大家。’走在最后的男生点点头,打开包,一人递过去一瓶水。

‘没想到公车只在山下停,剩下的七公里山路完全没有交通工具能上去,都不知道那个村子里的人怎么生活的。’赵宇也坐了下来,拧开瓶盖把水喝了个痛快。

‘我就奇怪了,为什么大学社团活动,一定要到那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小山村里去?’这个三男三女搭配的队伍,应该是某大学的某社团成员,中间那个长相文静、短发的女孩翻出地图,咕哝道。

‘小伊,那个村子并没有很封闭,只是交通不发达罢了。而且中间有一条铁路干线通过,每隔一个礼拜就有火车带着村子必须的物品过来,然后把村子中的特产带出去。我们可是民俗学社团,这么有趣的典型生活模式怎么能放过。’说话的是一身庞克造型的男生,金黄的头发尖尖竖起,右边耳朵上密密麻麻的戴着一排耳环,看样子实在很难将他和民俗学三个字联系起来。

‘那我们怎么不直接坐火车进去?张诃,你们这些臭男生不是故意想看我们出糗吧?’小伊一副面色不善的样子,张诃吓得完全没有了庞克酷酷的气势,闪电般的躲到不远处一个男生的背后。

‘队长,小伊又欺负人家!’队长孙敖听得汗毛都竖了起来,干涩的笑道:‘张诃,你确定你不是GAY?’‘人家不是!’张诃男人味强烈的脸孔上浮起一层红晕:‘人家只是比较女性化罢了。’‘算了,管你那么多,总之离我远点。’孙敖在他屁股上狠狠踢了一脚,用手扶住金丝眼镜冲小伊笑着解释:‘黄宪村通行的火车都是货运车,不能载人,所以我们只能靠双腿爬上去。怎么,我们的小伊闹情绪了?要不要我背你?’‘算了吧。’小伊撇了撇嘴:‘就算我愿意,某人也不肯吧。’说完朝身旁小心翼翼的瞥了一眼。

一直坐着没有说话的女生终于开口了,她轻轻的理了理被风吹乱的柔顺长发,淡然道:‘只要某人愿意,我是没意见的。’‘晓雪姐,那我可要不客气了哦。’小伊眼睛一亮,嘻嘻笑着站了起来:‘队长,背背!’就在这时,最早发脾气抱怨的女生突然从地上弹起来,恐惧的大声尖叫。

‘小芸,你怎么了?’顿时所有人都紧张的起身向她跑来。王芸只是一个劲儿的尖叫,不断原地跳着,指着不远处的草丛。

赵宇一把按住了她的肩膀:‘冷静一点,到底怎么了?’女孩大叫着扑进他的怀里,将头藏在他的胸口,全身都在颤抖:‘蛇,有蛇。’所有人都舒了一口气,只是众美女感同身受,一个接一个变色。

来的时候就做过了调查,附近有害的生物并不多,至于能够危害到人类生命的,更是几乎没有。蛇类也只是些小蟒,没有毒,也不会对人这种大型生物造成威胁,不过女孩子总会怕些蛇虫鼠蚁之类的,情有可原。

孙敖长长吐出一口气,这次是自己领队,如果期间出了任何问题,家长们不把自己给生吞了才怪,真他妈的压力沉重!

而且带来的女生虽然脸孔身材上的素质不错,不过所谓美女,就是积累了各方面坏习惯的人种,平时被周围娇生惯养、阿谀奉承惯了,一路上带来的麻烦,令自己实在不足以用焦头烂额来形容。

‘好了,我们也该继续赶路了。天都快黑了,再不进村子,恐怕住的地方都找不到。’他伸了个懒腰。

经过那个小插曲,众美女也无心逗留,将身上的背包残忍的扔给男生,一副受伤小女生的可怜模样,催促男生当敢死队,快步向山上走去。

两公里山路没有多长时间就到了,穿出竹林,视线豁然开朗,一片生机盎然的田园风光,依据山的层次,错落的分布在高低不等的斜坡上,美的令人惊叹。乡间偶尔有几栋青瓦房坐落,更是增添了一种说不出的恬静。

‘好漂亮!’晓雪惊讶的捂着嘴,看惯了大城市的喧嚣,再来感受这份安宁祥和,任谁也会在这种落差中失神。没有人再说话,只是一眨不眨的望着黄宪村幽幽的风景。

一条银链将山谷分成了两半,银链中的河水奔腾着,从东边日出的高山中流泻而来,穿过谷地,最后优雅的一弯曲,消失在南边的群山中。

这应该就是黄宪村的母亲河,著名的《神州江河志》上也有过记载,它起始于东面最高大的那座山,是顶峰万年积累下的冰雪融化成的河流,流水不断汇集,流动百里,最后汇入长江中。

将行李放入村子唯一的一家小旅馆,女孩们便兴奋的跑了出去。三个男孩神秘兮兮的相互打了个眼色,进了孙敖的房间。小心关上门,赵宇拿出一张古旧的地图,三个人便趴在床上,低声交流起沿路的景象和地图上对比起来。

‘你说宝藏会藏在哪里?’张诃满脸严肃,完全没有了女性化庞克的姿态。
孙敖皱了皱眉头:‘这张地图和黄宪村现在的模样实在出入很大。赵宇,图是你找到的,你先说说看法。’‘说实话,我在大学民俗学社团的资料室中,一本很冷门的书的封面夹层里找到这张地图的时候,很怀疑是不知哪代的学长给学弟开的玩笑,但又耐不住好奇,于是在地图边角扯下了一点点,拿到市鉴定所做鉴定。

‘当我看到报告的时候,整个人都呆住了。这张地图,竟然真的是西元二二三年绘制的,所用的质料是绢。

‘虽然当时纸张还没普及,但是绢过于昂贵,也不是最好的文字图画载体,所以我得出了结论,这张图或许是匆忙中画的,也或许画图人出自贵族家庭。顺便说一句,这张绢的材质我也调查过,正是一千七百多年前四川产的。’赵宇思忖着:‘我们三个是死党,接下来的东西大家都有各自的调查吧!不妨说出来,或许能给其他人一些启发。’‘我的想法在出发前就已经说了。’张诃看了孙敖一眼:‘但是我就很郁闷,明明是出来寻宝,当然是人越少越好,干么带一群娘们出来?怕我们还不够显眼啊。’孙敖神秘的笑了笑:'当然是怕不够显眼。我说小诃,你想的太不周到了,你想一想,突然有一群人跑进了相对封闭的山村,电影和连续剧里通常是怎么演的?’‘当然是对那群人抱着警戒或者敌意啊,怎么了?’‘笨蛋!既然你都知道,干么还想不出我的用意?’孙敖取出一支烟抽了起来:‘美女是这个世界上共同的语言,虽然有的时候看起来很累赘,但是对我们的目的而言却有许多好处。

‘你看我选的那些女孩子,一个二个骄横到天上去了,又青春又有活力,最重要的是,对村子里的人而言,她们穿的够暴露。

‘这样一来,所有人的注意力或者言论都会集中到她们身上,到时候我们行动的阻力也会小很多,很有可能根本就没有人会注意到我们奇怪的举动。

‘最后一点,这三位美女似乎都没有深入思考的习惯,包括我女友,这也是我选择她们的关键。’三个男孩相互望了对方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靠,你小子果然奸诈,就连自己的女友也要算计。’张诃笑的忍不住用力拍床。

孙敖淡然道:‘这谈不上算计,等找到了宝藏,她们的那一份是少不了的。只是之前,当然要让她们站对自己的位置,演好那场戏。’还想说些什么,门外猛地响起了不耐烦的敲门声,看来是那三位姑奶奶回来了。

迅速将地图收藏好,赵宇面不改色的起身开门,何伊首先冲了进来,她满脸的兴奋,麻雀一般急促的说道:'队长,队长,听说今晚有一户人家会在义庄洗骨守灵,我们偷偷的跑去看看吧!人家从来没有看过什么洗骨呢!'孙敖轻轻皱着眉头,显然不想在新来乍到的时候,给村人留下不好的印象,正要拒绝,女友晓雪看了他一眼,开口道:'我也想去看看。'刚要说出的话语,硬生生的被自己堵塞在喉咙口,自己的女友究竟是怎么了,她很少对某件事情产生兴趣,难道这次的事件并不单纯?

孙敖想了想,苦着脸装出妥协的样子道:‘要看可以,不过,先仔细计画一下。大家都是学民俗的,应该知道,洗骨守灵的时候最忌讳被生人看到,如果真的被人发现了,我们只好准备逃亡吧。’何伊兴奋的小脸通红,压低声音道:‘队长,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一向很文静的晓雪姐姐,这次为什么很坚持吧?这里边的原因可大了,刚刚我们一出门,就听到一个六十多岁的男人站在一户大门前,咒天骂地的,听了半天才知道他应该是个捡骨师。

‘那老头说昨晚捡来的尸骨有问题,应该趁早烧掉。但是那户人死活也不出来。真的很搞笑。’张诃撇了撇嘴:‘老手段了,如果不装出有问题的样子,那些欺神骗鬼的人哪里还有饭碗可以混。’晓雪微微摇头:‘他的表情不像作假,我看那副尸骨真的有问题。有点好奇。’‘据说只有阴尸才需要烧掉,而且一般会在中午十二点阳气正盛的时候。哪会有人给阴尸洗骨,而且还是晚上?’孙敖托着下巴思仟了半晌:‘你们确定没有听错?’‘当然没有,我也听到了,阿宇可以作证!’王芸插嘴道。

赵宇苦笑:‘但是我好像人留在旅馆和队长乱哈拉吧。’‘管那么多干么,谁叫你是人家的男友,总之叫你作证,你就做嘛!’王芸挽住他的胳膊用起撒娇必杀技。

他立刻头大的丢盔弃甲投降了:‘好,我证明,小芸确实听得很清楚。’孙敖皱起眉头:‘那你们有没有听到村人说是几点洗骨?’‘好像是午夜十二点左右。’‘十二点?太奇怪了!难道那具尸骨并不是阴尸?’这位民俗系高才生苦思后,依然不解。突然感到一双柔滑的小手抚在脸庞上,他抬起头,看到了一对水汪汪的明亮大眼睛。

‘不准乱皱眉头,小心长了皱纹,我可会把你甩掉。’晓雪轻轻的摸着他的额头,他微笑的回应,顿时周围响起了一阵酸酸的搞笑叫声。

‘笑什么笑,你们也有这一天的。’晓雪满脸通红,装出不在意的神色望向窗外。

孙敖尴尬的咳嗽了一声:‘好了,我们来计画一下,究竟该怎么神不知鬼不觉的偷看。一般而言,洗骨会在村子的义庄前进行,为了表示对死者的尊敬,还会设灵堂。听你们刚刚的说辞,我也有点心痒痒的了,有趣,真的没有听过需要在午夜清洗的尸骨。’转头,他吩咐道:‘那众位美女帅哥们,大家尽量出门打探消息,还有义庄周围的环境。我们晚饭前半个小时集合,大家好好商量一下。’众人兴冲冲的向门外冲去,晓雪刚起身,就被孙敖抓住了。

小心的看了看四周,见人都散光后他笑着问:‘现在你可以说了吧,我的大美女,你为什么会对今晚的洗骨感兴趣?相处了这么多年,我不会不了解你的喜好。’晓雪静静的看着他,许久,才缓缓道:‘那么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们三个男生跑到这里来的真实目的是什么?不要告诉我是来考察生态,我不笨。’孙敖一时语塞,她轻轻笑着,在他脸颊上吻了一下:‘亲爱的,如果你哪一天突然想说出来的话,我很高兴当听众。我出门了。’说完后便下了楼,消失在拐角处。孙敖呆呆的站在原地,大脑稍微有些混乱。从大二到大四,他俩一共交往了三年,但是此刻他突然发现,这位同居了许久的女友,自己似乎并不是真的很了解。

或许,他俩根本就没有真正了解过对方吧……

实在麻烦,恐怕有些事情已经开始复杂化了!

DATE:4月25日凌晨赵因何很不爽,不爽到想发飙,可是找不到可以用来发飙的目标。自己的两个徒弟躲得远远的,于是他用力的撕扯纸钱泄愤。

今天任凭自己好说歹说,李寡妇就是不同意把自己老公的尸骨烧掉。她好不容易打开门后,抱着自己的大腿就哭天喊地,说自己的老公死的时候就已经被碎尸万段了,如果剩下的骨头还被烧掉,死了也不会安宁。

焦头烂额的怎么说也说不通,他只好要求帮她老公洗骨入瓮,再重新找个地方好好安葬。暗地里其实在盘算怎么找个机会将尸体偷出来。

说起来这个李寡妇也不简单,自己的小心机似乎完全被这女人给看穿了。她无论如何也要赖着看洗骨的过程,说是要送老公最后一程。

真是荒谬,洗骨入瓮最忌讳的就是有女性在一旁,祖宗要知道了,非从棺材里跳出来掐死自己不可。

可当时自己怎么就糊里糊涂的给答应了呢?自己究竟在想什么!

他自责的拍拍脑袋,小三畏缩的走过来,小心翼翼的道:‘师父,时辰到了。’抬头向外望去,月已经升到了天空中,淡的光芒洒在地上,不远处的杨柳拖出长长的影子。风不大,但却吹的柳枝不断摇晃,影子也在晃动。就像有千万个阴魂躲在那片影子中,缓缓的蠕动,等待着将闯入的人生吞下去。

赵因何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不知为何,不但眼皮直跳,心里更有种不祥的预感。夜色越浓,那种预感越重。

他承认,自己在莫名的害怕,入捡骨行业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害怕自己的饭碗一堆怪异的骨。

狠狠咬下嘴唇,他看到远处李寡妇慢慢走了过来。鼓起力气,将稍微有些发抖的手放在金斗瓮上一撑,好不容易才站起身子。

算了,还是别想那么多,工作吧。

洗骨入瓮根据这么多年的风俗,是不能进入义庄的,只能在门口进行。原因是义庄中长期摆放着大量尸体,阴气非常重,不适宜将原本便带着怨气的人骨入瓮。但是今天要洗的尸骨非常特别,特别到万年难见。

自从昨晚回家后,赵因何就不眠不休的翻着历代流传下来的捡骨师典籍,终于在一本很古老的书中,发现了差不多的例子。记载下那个事件的捡骨师也并不是当事者,只是耳闻了些许片段,他称呼那种尸体为‘阳尸’。

出现‘阴尸’的原因,是死者临死前带着过多的怨气,而后又被误埋入阴穴里。往往这样的尸体久了之后便会尸变,危害一方,所以吃死人饭的行业对这些尸体多有敬畏,一旦发现都会毫不犹豫的烧掉。

可‘阳尸’究竟是怎么出现的,根本无法考证,或许有记载的,也不过是八百多年前的那一场悲剧。

据说四川西方的某个小乡村子,在南宋末期曾经出现过一次‘阳尸’,不久后整个村子三百多人凭空消失,只留下死气沉沉的间间空屋,即使直到现在,也没有人敢在那里过久的居住。那个时期的捡骨师在记载了这件事后,便去了村子调查,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洗骨入瓮是很耗费时间的,那个李寡妇身体并不好,就算撑到了守灵,也会困的打瞌睡,那就是机会,到时候偷偷将‘阳尸’换掉,弄得神不知鬼不觉,再找个地方把假骨给埋了。自己就不信,她一个妇道人家真的能把骨头给认出来。

见人到齐了,他嘱咐道:‘小三小四,把家伙全都搬进去。’小三小四同时愣了一下,不解的小声问:‘师父,您不是说洗骨不能……’‘这个你们别管,我自由我的安排。难道你们比师父还懂吗?’赵因何不耐烦的打断了他俩,率先走进了义庄的后堂。

所谓后堂,便是停放尸体的地方。这些年来各地都陆续实行火化,只有骨头因为占地方不大而且腐烂不严重,可以被政府批准入土为安,想起来都觉得有些讽刺。

现在的义庄早已经空无一物,只剩下几口没有上盖的空棺材,还孤零零的放在地上,也不知道放了多少个年月。

所谓义庄,即使在这个稍微封闭的小村子,也早已成了个形式。

典籍上有历代捡骨师的点评以及分析,虽然对‘阳尸’的说法各执一词,也没有真正看到过,但是有个观点还是很统一,便是对待‘阳尸’,要和‘阴尸’反着来做。即便这个方法没有考证过,可赵因何也根据长年的经验判断出方法的可行性。

或许,这也是唯一的办法了。

小三小四吃力的将盛著“阳尸‘的罐子抬了进来。赵因何装作不经意的瞥了李寡妇一眼,利索的打开早已变得漆黑的金斗瓮,将一年前亲手放进去的骨头,小心翼翼的捡了出来。

究竟这具尸体上到底发生过什么?为什么里边的骨头会排列的乱七八糟?捡骨师将骨入瓮永远都是一种排列模式,便是采用‘观音迭坐’的姿势,就一般而言,这样的姿势会永远保持下去,除非受到外力破坏。

可这一年多来村子并没有出现过地震,而且自己在挖坟的时候,也没有发现又盗墓情况。那么骨头,是因为什么而混乱的?还有李寡妇所说的托梦,会是真的吗?

看着师父将尸骨拿出,小三小四吃惊的瞪大了眼睛,全身僵硬的呆住了。一年前,这个人的骨头是他俩晒干的,但是现在拿出的骨居然骨层红润,甚至能看到里边流动的骨髓,完全是一副新骨的模样,不由得感觉背后一阵恶寒。

赵因何没有再理会任何人,完全融入了工作中。

首先是洗骨,因为这些骨头曾经晒干过,虽然现在似乎变质了,他也没有准备再晒一次。时间每往后拖一秒,变数都会增加许多,他赌不起。

所谓洗骨,便是将风干的骨头边的杂质残肉用刷子清除掉,但这道程序从前也做过了,现在只需要清理灰尘和泥土。他右手拿起细毛刷子,首先从腿骨清理起来。

这个看似简单的工作,足足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接着便是入瓮了。

他来到新拿出的金斗瓮前,用尺子比划着。盛放骨头的瓮正面,通常是以图案的中央为准,然后以铅垂的线及传统方式将瓮的中央线划出来。

因为人的骨骼结构是对称的,所以这条线对于后面骨骸的排放有很重要的影响,所以历代的捡骨师都会很慎重的将基准线测量出来,再以这条线为基准,考量骨骼的排放。

很快,中央线便在他熟练的操作下初次测量出来。赵因何从身上拿出一双筷子,检测是否均等对半。这种方式在各种测量工具还不发达的时代里,已经算是很精确的复算方法,

即使到了现代,捡骨师们出于对祖宗智慧的尊敬,也还沿用着。

然后才是真正的入骨。就一般尸骸而言,进入瓮中的骨头,全都用'观音迭坐'的姿势,首先放入的是腿骨。而'阴尸'是不需要摆放的,横竖都会烧掉,几乎都是胡乱将其倒进瓮里便算了事。

但是对于‘阳尸’,自己没有任何前人留下来的资料,只好靠多年积累下的经验判断,思仟了半晌,最后,才决定临时创新出一种一秒前才刚刚命名完毕的‘罗汉倒迭’,也就是将从前的排列方法完全颠倒过来。

底部先用木炭填实,他取出黑狗血,掺入朱砂,合成深红的几乎呈现黑色的颜料。用毛笔沾了一点,沿着头骨眼窝周围画了两道圈,再将整个圈填满。头颅向下的放进了瓮里。

接着是脊椎,有的往生者因为年代救援,骨骸腐化不全,这时便将脊椎环节直接放入瓮内,如果是完整的骨骸,便用柳条及红丝线将其串接起来,犹如一条完整的脊柱。

可是这次的尸骨实在很棘手,脊椎骨链自从拿出来后,接触到空气便如同鞭子一般直直的延伸,如同人挺直胸口似的,不管怎么样也没有办法软化,只好暗中将骨链打碎,这才放了进去。

再铺上一层木炭,将洗骨时便已分左右两边捡放的肋骨,各用一条红线绑起来,赵因何凭着多年的经验,轻易的辨识出位置,丝毫没有弄错。

然后是坐骨,取出对称的坐骨,将位置核对之后便放在大腿骨下,即完成颠倒坐姿。因为身体结构的不同,男生和女生的坐骨分辨处在中间圆洞,一般而言男生的坐骨较小且洞口小。

就这样尸骸的上半身便已经完成了。继续塞入木炭,金斗瓮里的木炭不但可以用来保持干燥,也能让摆放好的骨头不至于移位,乱了身形。

之后的排列便简单了起来,坐骨之后是脚趾、脚掌及小腿骨,然后是大腿骨。开始时还因为不太适应这种方式的赵因何越做越快,大约半个小时后便全部弄好了。

封上盖子,用力捶着脊背,他长长吸了口气。

‘小三小四,剩下的你们应该知道怎么做,我要出去准备一些东西。’他嘱咐道,向义庄的大门走去。

和自己的徒弟交错的时候,藉着死角的机会,赵因何迅速低声道:‘给我注意李寡妇的一举一动,如果她守灵堂的时候睡着了,就到外面的林子里找我。小心一点,如果这件事搞砸了,全村人都会没命。’见师父说的怪可怕的,小三吓得全身都在发抖,唯唯诺诺了好一会儿,才张罗起灵堂的事情。

灵堂上不过就是点着几支白蜡烛,摆上供品,烧几堆纸钱。李寡妇哭哭啼啼的跪在地上,抱着盛了骨骸的金斗瓮喊天叫地,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才站起来,将准备的汽车洋房一古脑的烧掉。不得不说,就某些方面而言,女人确实比男人更有耐力。

小三小四这两个壮年男孩也几乎腰受不了了,快被折磨的疯掉时,李寡妇终于累了,靠在墙角小睡起来。

四周顿时变得如死般的寂静,义庄的灯昏暗的照亮着四周,蜡烛在空气里燃烧,渲染着令人头皮发麻的气氛。

小三小四紧紧靠在一起,低声咕哝着最近的八卦,最后视线停留在金斗瓮上。

‘小四,你说那具尸骸究竟有什么问题?该不会是“阴尸”吧,但为什么师父刚刚洗骨入瓮的时候,要把骨骸倒着放?’小四原本便不是想的很深入的人,随意摇摇头,模糊的道:‘师父肯定有他的道理。’‘你说那具骸骨会不会尸变?’小三不无担忧。

‘笨蛋,既然你也知道说是尸变,但哪里来的尸体?那人已经只剩下一堆骨头了,还能变出个什么来?’‘但师父那副紧张的样子我从来没有看过。’小三皱起眉头:‘绝对有什么,只是师父没有对我们讲……’话音还没有落下,有个东西突然跳了出来。小三小四吓得几乎瘫倒在地上。是猫,一直老猫慵懒的用亮的发绿的眼珠子,一眨不眨的盯着他俩,许久,才打了个哈欠,从门口跑了出去。

‘原来是猫,差点没把我给吓死!’小四用力捶着胸口。

小三依然直愣愣的望着猫小时的地方,全身都在颤抖:‘小四,你有没有注意那只猫的颜色?’‘是黑色,怎么了……啊!’小四回忆着,话从嘴里吐出来,自己也觉得不太对劲。黑色的老猫,实在太不吉利了!

‘我记得村子里根本没有人养黑猫才对,你说,那只猫是从哪里窜出来的?’小三的声音也开始发抖,他艰难的说着。

‘我……我怎么可能知道!’小四也害怕起来:‘对了,师父说李寡妇睡着了就去叫他,我们赶快过去。’小三点点头,起身正要出门,但不知几乎处于密封状态的后堂那里刮起了一阵风,将挂在屋檐上的吊灯吹得大幅度摇晃,蜡烛顿时全部熄掉了,然后便是灯,只见它扑闪了几下,接着开始变得黯淡,最后什么光亮也不再涌出来。

黑暗,彻底得黑暗,就算伸出手斗看不到五指。

小三小四被突如其来得状况吓得一动也不能动,肌肉僵硬,许久过后才试探性的小声叫起对方的名字。

‘小三,你,你小子还在吗?’‘我,我还在。’‘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好像有!’心脏在疯狂的跳动,屋内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小三浑身都怕的颤抖,他一边答着小四的话,一边向声音的方向摸去。突然,不远处似乎能听到什么东西僵硬跳动的声响。他吓得大脑一片混乱,再也不敢动了。

‘小三,你小子怎么不说话了?’小四加大了嗓门:‘快摸到前边去把门打开,义庄的保险丝烧了。’尸变,绝对是尸变。小三的脑海中只有这么一个恐怖的辞汇。随后,他条件反射的回忆起了师父说过的话,遇到尸变的时候,千万不要呼吸,不要发出声音,也不要动。

于是他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死也不发出丝毫的声响。只听见那僵硬的跳动声缓慢的转了个方向,朝着小四移动过去。猛地,小四的沙哑声音戛然而止,像是母鸡被掐断了脖子,发出咯咯的痛苦低沉呻吟。

他怕的要死,悄悄的蹲下,将头深埋进双膝中。不知过了多久,那种痛苦才在压抑诡异的气氛中变得无声无息,他赤裸的脚底似乎感觉到了一股粘稠的温热。是血?

就这样静悄悄的小心呼吸着,死死抑制着内心的恐惧以及深入骨髓的颤抖,不知道过了多久,远处,传来了鸡叫声。

天,终于亮了?

DATE:4月25日夜十一点零七分孙敖一行人早在夜晚十一点的时候,便静悄悄的埋伏在离义庄只有五十多米的树林里。这个位置的视线很开阔,用高倍望远镜不但可以清楚的看到义庄的大门,还不用担心有人发现。

只是情况并没有像他们预料中的那样进行。眼看着两个年轻的学徒,将骨骸和工具抬进义庄去的时候,孙敖的脸色便沉了下来。

‘我说,那些叔叔阿姨不会发现咱们了吧?’何伊用手指抵住下巴小声道。

‘不可能,真的发现了,他们早就过来赶人了!’赵宇思忖片刻道:‘各地捡骨的风俗习惯都惊人的一致,死人的尸骸是不能进入义庄的。难道那个捡骨师真的只是个单纯的神棍,根本就不懂任何惯例?’孙敖皱着眉摇头,轻轻扶了扶眼镜:‘看起来应该不是。他准备的东西很全,难道是尸骸真的有某些问题?’‘算了,总之也看不到,我们回去吧。’王芸打了个哈欠,一个劲儿往身上抹驱虫水。

晓雪大有深意的瞥了他一眼,接着脸上流露出疲倦的神色:‘小伊,小芸,我们三个先回旅馆好了。他们男人想事情老是喜欢复杂化,我们不陪他们疯了!’两个女孩子大感赞同的起身便向林外走。晓雪俯下身子,轻轻在孙敖耳边问道:‘现在,有没有想要对我说些什么?’‘暂时还没有。’他转过头冲她灿烂的笑着,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

晓雪微微有些失望,跟着前边两个同伴的身影走掉了。

林子里只剩下三个男生,虽然依旧保持着刚来时的沉默,但不觉间感觉冷清了许多。

张诃忍不住望向孙敖,不解的问:‘东西都抬进去了了,我们应该看不到什么稀奇才对,干么还留下?’赵宇笑着解释:‘我想敖老头应该是发现了什么。’敖老头时孙敖的绰号,因为他在三人中考虑问题最全面,奸猾老到的像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头子。

顺带一提,张诃的绰号是母兮兮,原因是他总做出一副小女人的模样,十分恶心。而赵宇的绰号是寿司,原因不明,只有死党聚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才会互相吐槽对方。

‘也不是发现了什么。’孙敖淡然道:‘只是觉得那个捡骨师的行为实在太反常了。就算是老一辈的人都知道,尸骸不能进入义庄,阴尸更加不能拿进去,我想他应该不可能不清楚。那么那具尸骸绝对不普通,也不可能是阴尸。

‘或许,骨骸上出现了从前几乎没有记载过的现象。你们,不觉得很有趣吗?’‘你的意思是,会跟埋在村子中的宝藏有关?’赵宇眼睛一亮。

‘不错,为什么他要打破传统,将尸骸连着挖出来的金斗瓮一起抬进去,恐怕就是不希望有人看到瓮内的情况。’孙敖点头道。

‘试想一下,既然我们都清楚附近有一处很庞大的墓葬,墓葬中埋藏着大量的财宝,但村子里的人肯定不知道,毕竟,这附近从来没有流传过类似的故事。但有没有可能那个捡师昨晚挖骨的时候,偶然发现了什么,他怕身旁的人知道,偷偷的藏在了瓮里?’‘绝对有可能!’张诃也是眼睛一亮:‘这样也刚好可以解释,为什么捡骨师会那么反常。哼,就算他没有挖到宝藏,也可能找到了某些和宝藏相关的东西。敖老头,果然有你的。我就知道这里边最聪明的就是你!嘻嘻!’说着不由得尖着嗓子笑起来,那不阴不阳的声音,直听得其余两人鸡皮疙瘩掉了一堆。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做?’赵宇还算冷静。

‘当然是留在这里等可以溜进去的机会,然后明天再到那个捡骨师挖掘过的墓穴调查看看。’孙敖想了想。

于是三人决定继续等待下去。过了一个多小时,赵因何急匆匆的走出义庄,钻进不远处的树林里躲起来。孙敖等人对视一眼,不由得加深了对自己那个结论的信心。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突然义庄里的灯光全部暗了下去。不知为何,从里边传出了一阵鸡叫。怪了,不过才凌晨两点过,鸡哪里会叫,何况是从义庄里?

捡骨师首先忍不住了,起身向义庄跑去,眼见他推开门,然后周围又恢复了寂静,什么声音也没有传出来。过了良久,也没有见人走出。

孙敖也不耐烦起来:‘就趁现在,反正里边也看不见,说不定能偷听到某些重要的线索!’伙伴们点点头,敏捷的冲了过去。进入敞开的大门,里边果然黑漆漆的,伸手不贝五指。更诡异的是,居然听不到任何声响。

按理说,人处在黑暗中不可能不慌张的找出口,难道这也是仪式的一部分?还是,他们根本就是知道有人在偷看,故意将自己给引出来?

内心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越是往前走,孙敖越是紧张,身体甚至也莫名的发抖起来。虽然是四月天,最近的天气也反常的热,可义庄里的温度却异常寒冷。不知道自己呼出的气息,是不是在空气里形成了白雾。

虽然什么都看不到,但他依然神经紧张的睁大眼睛,摸索着向前走,突然,脚下绊倒什么东西,他几乎摔倒在地上。

手摸过去,是人的身体,不知道是男是女,横躺在地上,还有体温,向右边继续摸下去,手很快碰到了一种粘稠的液体,脑海中,顿时有几个词语冒了出来。

他用力的捂住自己的嘴,用颤抖的右手将手电筒拧开,一束光亮立刻将四周的黑暗排开。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三具尸体,还有一个年轻男子用力的将拳头塞在嘴巴里,缩在后堂的角落。

三个人完全被眼前恐怖的一幕惊呆了,僵硬的愣在原地,无法动弹。

‘报警,我们快报警!’张诃声音都变了,掏出手机就是无法正常的拨号。

‘住手,这里根本没有信号。’孙敖很快冷静了下来,缓缓望向四周,‘再说凶手在哪里?我们完全都没有看到有人出来过。你想想,就算报了警,警方首先会怀疑谁?’‘那我们该怎么办!’张诃紧张的快要哭了出来。

赵宇很平静;‘我们一直都待在旅馆里,根本就没有出来过。这里的事情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明天一早再静观其变。’‘这怎么可以,明明已经在我们眼皮底下死了三个人!’张诃想叫,被孙敖一把捂住了嘴。

‘给我仔细听着,就按寿司说的办。’他的视线不经意的扫过供桌,突然被上边的几样东西吸引住了。

‘那是什么?’他走过去,将那些玩意儿拿在手中。剩下的两人也探过头来,仔细打量了一番,也没有做出任何杰伦。

赵宇迟疑道:‘这会不会就是我们想找的东西?’‘很有可能。’孙敖将东西塞进背包里:‘不能再待在这里,我们快点回去。’说完三人便迅速离开了。

即使是有人死亡,夜晚终究是夜晚,不久后,又恢复了它的平静。
6 第十四部 宝藏 第三章 DATE:5月30日黄金杖
再次看到钱墉来上学,己经是联谊会结束后的第三夭了。他满脸幸福的样子,哼着歌,特意在教室里绕了一大圈后,才过来用力拍我的肩膀。

‘那个美女你泡到了?’我试探的猜测道。

‘宾果,完全正确。’用舌尖饶出一个洋文,钱墉得意洋洋的笑着点头。

我大为惊奇,不由得多看了他那副实在没有特色的胖脸几眼。那副尊容居然真能把那位娇滴滴的大美女弄到手,恐泊班上几个自称清圣大帅哥的家伙知道后,还不脸绿的哭死。

‘小夜夜你也很有一套嘛:据我女友透露,那个叫雨滢的女孩对你大有好感。听说你们己经交换了手机号码?’

‘那,那个,别误会,那是有原因的。’小夜夜?我靠,这家伙绝对和自己有仇。

我苦笑,突然想起联谊会结束后,谢雨滢近乎强迫的让自己交出了电话号码,还嘟着嘴巴威胁道:‘臭大色狼,不要以为摸了人家的那里随便解释几句,就可以脱身了事了。人

家一直都冰清玉洁的,除了老爸,从来设有被男性碰过。

‘哼,不准反驳,总之你要负责任,至少,也要请我吃顿饭……’

搞了半天,她的冰清玉洁就是一顿饭?嗯,似乎这个想法稍微有点带着颜色!

想着想着,突然听到钱墉凉讶的声音:‘小夜夜,你小子口水都流出来了,在想什么淫秽的东西?’

他凑到我耳旁,奸笑着:‘说出来听听,咱们可是好兄弟。’

晕,谁跟你是兄弟?我尴尬的咳嗽几声,正色道:‘最近睡眠不好,老毛病了。就你最色情,什么都可以朝那方面联想,当心我向你那位新上任的女友大人告状。’

钱墉顿时再也笑不出来,如同霜打的茄子一般的脸色,(奇.书.网)卑躬屈膝的向我摇尾巴:‘千万不要,我们可是好兄弟,超级哥们,一流麻吉,你可不要害我!’

我不由笑了起来,越笑看的钱墉越心虚,再也不敢说什么,丢盔弃甲的溜了。郁闷,我的笑容真有那么可怕吗?

下午我所在的城市有举办不知名的大型活动,全市放假。趴在桌上无聊的思忖着究竟该怎么混时间,电话便响了起来。

‘大色狼,是我。’一听那个清亮脱耳中带着一丝迷糊的声音,就知道是谢雨滢那个克星小妮子打来的。

‘是你啊?’我无精打采的敷衍。

‘干么你一点都不凉讶,居然还用那么敷衍的语气!’听她的声音,便可以想像电话的那端,谢雨滢气呼呼嘟嘴巴的样子。

‘为什么我一定要凉讶?’

‘因为你绝对想不到我会打给你啊。’她说的理所当然。

我大笑着:‘喂喂,你把“绝对”这个词看的太不值钱了吧,你既然有我的电话号码,我干么还一定要认为你“绝对”不会打给我?’

‘我不管,人家,人家,呜,你欺负我!’谢雨滢实在找不到话反驳,干脆用忍道第三十六式一哭遁来掩饰。

‘好了好了,算我惹不起你这位姑奶奶大人还不行吗?’我有气无力的想将她打发掉:‘对了,你找我干么?’

‘对喔,都怪你,害的我差点都忘了。’她抱怨着,然后电话里一阵沉默。

我等了一会儿,就是不见她说话,忍不住问道:‘你该不是特意打电话来跟我玩木头人游戏吧?姑奶奶,电话费也是要钱的!’

‘付钱的是我,大色狼你心痛什么。’她哼了一声,终于开口了:‘那个,下午你有设有事清?’

‘有。’我的回答斩钉截铁,语气不容置疑。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听到了某美女咬牙切齿的声音:‘那我不管,总之下午一点半我在RedMud门口等你,大色狼敢不来的话,我,我就……’

‘就怎样?’我忍不住好奇的问了一句。

‘我就到处宣传某个夜姓的高三生,让某女大学生怀孕了,然后始乱终弃,最后要所有人联合起来对那个家伙进行声讨,很有意思吧。’

‘我,我天涯海角都跟您去,

汗!果然是最毒妇人心,哪怕那位妇人只不过是个十八岁有些犯迷糊的女孩。虽然至今都觉得,她还设有发育成熟但是绝对有料的胸部手感很好,但还是稍稍有些后晦,看来就算是无意,有些人的便宜还是不能占的。

说起来,最近怎么自己老感觉被人压了一个头,实在太不爽了!

尽管有千百个不愿意,但时间还是很快的到下午。我磨蹭了老半天,终于才到了RedMud门口,然后看到了背靠在墙上等待的女孩。

看得出这家伙为了好好报复我,还精心打扮了一下下。

谢雨滢并不高,一百六十公分的身材很均匀,是俗称的九头身美女。上身是一件紫色的吊带小背心,下身穿着一条短裤,露出了修长细白的美腿,看的人不由眼睛一亮。身上依然拎着那个可爱的MICKEY包包,清纯的模样,半闭着眼睛,似乎稍微有些担心什么。

然后她看到了我。她慵懒的转过头来,脸上保持着微笑,手部动作却怎么也和脸部表情扯不上关系。

‘你来晚了,居然让美女等,你这人还有设有绅士风度!’她用力拧着我的胳膊。

我痛得赶紧后退几步。要命,设想到她表面文文静静的,骨子里却一股野蛮女友的味道,哪个男生要和她在一起,不知需要几条命才够用!

‘你都知道我是色狼,又设说过自己是绅士的哈。’

‘哼,哼,狡辩。’

她拧的更用力了:‘不准顶嘴,跟我走就是了。’

‘为什么啊,就算要我请你吃饭赔罪,也要先打个商量。’我苦着脸小心翼翼的询问。

‘这是约会,你不懂什么叫约会吗?哼,难得人家花了一个多小时化妆。’

‘吓,我什么时候答应要和你约会了?’我头大,来的时候,自己真的以为只是和她随便吃点什么就可以走人。

谢雨滢瞪了我一眼,努力做出凶神恶煞的模样:‘你都对我做了那样的事清,还想赖帐吗?’

‘我,我又做了哪样事了?这句话里边的误会也太可泊了吧。’我的头越来越大了。

‘不管,人家的第一次全部是留给未来老公的。既然你都那样了,哼,便宜你,从今以后就是人家的男友。’她低下头手忙脚乱的,从包包里掏出一张折的十分整齐的粉红色信笺纸,‘给你,仔细给人家背熟,人家可是会不定时抽查的。’

‘我冤枉啊,姑奶奶!’我觉得天塌下来都不会像现在这么惊讶。

‘怎么,当人家的男友很丢脸吗?’她睁着黑白分明的秀气双眼,手又要向我掐过来。

‘不敢!不敢!’我顿时丢盔弃甲,投降了。

郁闷,从小到大虽然遇见的女孩不少,但是还设有碰到过这种强迫人当男友的,这什么世道,难道真要到末日了?

‘这还差不多!嘻嘻。’她兴奋的挽住了我的胳膊,用力到我并不算很粗壮的手臂,几乎快陷入了两团柔软的物体中央。那种软绵绵的带着酥麻的温热感觉,透过薄薄的一层衣物传递过来,令自己厚颜无耻的脸皮都有点挂不住了。

‘我们先去吃冰淇淋,然后看电影,逛书店,最后去公园的河边看夕阳。

‘拉着我向前走,谢雨滢不知从什么地方又掏出一张纸条,顺着上边的行程兴高采烈的念道。

搞了半天,居然是早有预谋,难怪我觉得她最近几夭有点反常。记得联谊会的那晚,她还是一副满脸害羞清纯表情的小女生,根本看不出来会这么蛮不讲理,难道她身后有个怂恿她、不断出馊主意的参谋?

想通了这一点我顿时失笑起来。搞不好,那个参谋就是钱墉的新任女友。

哼,他们两口子我早就有怨恨了,很好,这次新帐旧帐一起算。

用力将谢雨滢紧紧挽住的手甩开,她疑惑的回头看着我,一副又要蛮横起来的样子。

我立刻打断了她,说道:‘雨滢,你有个好朋友对吧,她现在似乎当了我朋友的女友。’

‘啊,你是说欣欣?对啊,怎么了?’一提到朋友,她立刻忘了装样子。

我偷笑,果然如此,真的是被自己给猜中了。

我向前走了几步,也懒得管周围人的注日,释释捧住了她的脸庞,雨洼的脸卜命刻升起一朵红晕,虽然害羞的快要闭上了眼睛,但并设有躲开。

‘阿夜,嗯,不,死大色狼,有人在看……’

‘管他那么多。雨滢,你知道吗?男生很讨厌别人强迫自己,特别是我!’

‘但是欣欣说,啊!

不,我是说,人家,人家就喜欢!’似乎察觉到自己说漏了嘴,她急忙提高音调,用强硬的语气掩饰。

‘又是欣欣,你们真的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对吧!所有的事清,肯定都是她乱教你的,对不对?’我的声音也大了起来。

‘当然不是,人家我,我……’她急了,语无伦次的不知道说什么。

我微微笑着:‘以后别再听她乱给你出主意,居然会和钱墉那种人走在一起,本身绝对有一些怪癖。说不定她对感情的观点根本和常人不太一样,你最近做的事,只会让我产生反感罢了!’

她低下头,手用力的扯着包包的带子,晶莹的眼泪从大眼睛中一滴一滴,顺着柔和的脸孔轮廓滑了下来,落在地上,映出一朵朵的湿痕。

突然觉得有些后悔,自己知道就行了,干么还毫不留清的拆穿?这样太伤她的自尊了!正想用纸巾替她把泪水擦掉,雨滢的嘴里口喃喃的说了几个模糊的辞汇。

‘对不起,我,我不知道会这样。’声音慢慢大了起来,依然模糊不清晰,但是己经能听到了:‘但是我从来没有跟男生交往过,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所以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会反感,我’

她用手抹掉眼泪,从我身前挣扎的转身,在我还设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己经拦了一辆计程车走掉了。

我苦笑着,将手中那张信笺纸展开,那上边写着秀丽的几行字:

男友守则:

一、作为我的男友,不许有轻视本大美女的任何言行。

二、作为我的男友,不许你再跟以前的那些女性朋友眉来眼去,做出有伤风化的事清。

三、作为我的男友,不许把那些什么也不穿的陌生恶心的女孩图片挂在卧室里更不许腻淫秽小图片在枕头底下。

四、作为我的男友,不许让一些不三不四所谓的兄弟来家里喝酒。

五、作为我的男友,不许跟我顶嘴,我说一就是一,你不能说二即使你是对的。

六、作为我的男友,你一定要勤快,衣服你洗,饭你做,地板你擦,总之所有的家务你都包了。

注意看仔细了哦,我的这些规定都是一时想起来的,难免有不足之处,可能还有许多不周全的地方,比方说,零花钱一定要上交这么最重要的一条我差点忘了,在这里特别注明。

还有,还有好多呢……等我想起来了再补写。你的大美女我本人是个民主的人,有事好商量,比方说今天的地你要是不想擦,明天擦也行,我会同意的,但是有一点,早上的饭不能等到晚上再做,这点我绝对不会同意的。

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一条,既然跟我在一起了,一辈子也不许和我分手哦,你要是敢跟我提分手,我,我就掐死你!

晕,一定是许宛欣这女人不知道从网上哪个地方抄袭来的,有这种朋友,雨滢交的到男友才怪。世上不怕死的人少的要死,特别是男人,恐泊装野蛮的雨滢还设有开始交往,就己经把人给吓跑了。

掏出手机看了看,才两点十五。算了,等她冷静一下,晚上再打个电话去安慰她吧。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起来。

看了看来电显示,居然是家里打的。我大为狐疑,自己还真的从来设有接到过家里的电话。老爸常年不回家,佣人应该不可能找自己,难道有人到家里来找我?不对啊,他们不会直接给我打手机啊?

接通后,立刻传出了佣人的声音。

‘少爷,有个客人找您,说是您的莫逆之交!’

什么?莫逆之交?那人会不会用成语,所谓莫逆之交,是指,没有抵触,没有利益冲突,感清融洽的超级好朋友!纵观十八年来人生中这样的人物,似乎自己根本就设有过。

刚一回家,就看到客厅里摆满了食物,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趾高气扬的指挥着我家的佣人做这做那,然后舒舒服服的朝嘴里塞美味。

仔细一打量,这男人我还真认识!看到他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大吼道:‘靠,你个该死的老男人!还有脸跑到我家里来。’

杨俊飞撇了撇嘴,满不在乎的打了个哈欠:‘不要说的这么难听嘛,我可是不久前才帮过某人一个大忙,这么陕就忘记自己的恩人了?健忘可不是一个好男人应该做的哦。’

他所谓的那个大忙,不过是在《味道》事件中发了封信,让他帮自己调查了一串项炼的资料而己。《茶圣》事件里,我和他初次相遇,那家伙可设有少给我罪受!

一脚踹过去,原本舒服躺着的杨俊飞敏捷的一躲,我踢了个空,将身前为数不少的碟碟碗碗全都撞到地上,顿时满地响起了刺耳的交响曲,支离破碎的瓷片四处纷飞。

我冷哼了一声,在他的对面坐下:‘说吧,这次来准备干什么勾当?’‘说什么勾当啊,那么难听。’他坐直身体,满脸兴奋的问:‘你知不知道鱼凫王的黄金杖?’

我皱了下眉头:‘你是说那根历代蜀王三权融为一身的黄金权杖?现在应该存放在三星堆傅物馆里吧。’

‘不错,这次来的日的,就是为了那根黄金杖。’杨俊飞大笑:‘有人雇佣我将它偷出来。’

‘胆子不小,你知道那个傅物馆防盗措施有多精密,广汉附近驻扎有多少军队?

‘那些军队都接过命令,只要三星堆一遭盗窃,方圆三十公里内所有的外出路口,全都会在半个小时内被封死……完全逃不出去。’我讽刺道。

‘看来你知道的还不少。不过你也对傅物馆的防盗措施评价上只用了精密这个词,精密可远远比不上严密。那就足够我有机可乘了。’

我哼了一声:‘废话,我知道你厉害。可是偷出黄金杖的确不难,怎么逃掉才是重点。只有在半个小时内离开周围三十公里范围,而且用任何交通工具都会被军队搜查到,你怎么离开?用腿?’

‘那不用你管。’他轻松的说,仿佛一切都只是小Case.

‘对啊,我在郁闷什么,根本就不干我的事嘛。你这家伙也是越来越堕落了,第一次遇到你的时候,你来偷陆羽的尸体。第二次遇到你,结果你还是来干偷鸡摸狗的勾当,累不累啊?

‘还是说,你根本就是个用世界知名大侦探的名声来掩饰的江洋大盗,不但劫财,还视心清好坏和目标容貌程度,顺便劫色!’

‘切,我可是个有原则的人。第一次偷东西是因为人情,第二次因为兴趣。’

‘偷鱼凫王的黄金权杖会让你感兴趣?你当我是白痴啊!’

‘不是对物,是对人。’杨俊飞顿了顿:‘那个雇主开价三千万美元。’

‘不过才三千万……’我不屑的重复着,突然呆了,在脑子里不断咀嚼这个价钱:‘三千万,还是美无,哼,有趣。’

确实很有趣,虽然黄金杖价值连城,但也只是对考古而言,而且因为它的造型绝无仅有,赃物即使放到黑市上也几乎不会有人买,何况是高达三千万美无。他那个雇主,不是有钱多到用不完,喜欢乱铺张浪费随地洒钱,便是别有目的。

但是大凡有钱人,都不会太笨,他们虽然会大把大把的花钱,但是都会花在刀口上,那么,那人究竟有什么目的呢?

杨俊飞看我陷入了沉思,不禁微微点头,笑着拿起我老爸珍腻的红酒满满倒了一杯,然后眯住眼目青享受的摇头晃脑。

我抬起头瞪了他一眼:‘你的看法?’

‘我现在能想到的,你差不多都应该想到了吧。’他伸了个懒腰:‘我俩可都是聪明人。’

‘你的意思是,黄金杖或许远远不是三权一身的权杖,上边隐腻着某个惊天大秘密,那个秘密,甚至还设有被人发现过,但是你的雇主却十分清楚。’

‘全中!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杨俊飞吹响口哨:‘怎么样,开始感觉有趣了吧,有没有兴趣跟我干一票?’

我扬起头望向客厅的吊灯:‘你的主顾资料?’

‘你太看不起我了,俗话说盗亦有道,我可不会去调查自己的主顾,这可是行规!’他猛地盯住我,满脸不高兴。

我又哼了一声:‘你以为我会相信你这句屁话?’

杨俊飞一愣,最后有些受打击的叹了口气:‘我设有查到,只知道是个香港人。委托是用Email交流的,IP地址根本跟踪不到,至今为止也设见过面,不知道那家伙是男是女。

‘前天我收到了百分之十的委托金,是从欧洲某个小银行转过来的,这条线我也设有任何收获。’

我望向他:‘恐泊,你亲爱的的委托人己经知道你在查他了。’

杨俊飞用力摇头:‘不可能,你太小看我这人了。对付反追踪可是我的老本行。如果我自认第二,绝对没有人站第一。’

‘虽然不知道你的自信是从哪里来的。’我微微一笑:‘但是你有设有想过,那家伙为什么不用瑞士银行转帐?要说安全性和隐密性,瑞士银行都是首选,别告诉我他穷的没钱在瑞士银行开户。

‘一个随随便便就付给你三百万美元保证金的人肯定不会穷。那么你说,他干么还要用欧洲的小银行?看来,那人知道你好奇心旺盛,知道你或许会查他。

‘至于你为什么会打惯例和长久的信誉查他,哼,当然是有所发现了。

看来你的主人加对手非常聪明!’

杨俊飞目瞪口呆的望着我,就像看到了怪物一般,许久才口喃喃道:‘你这小子,真想知道脑子是什么构造,居然一听就想清楚了。我都是调查后才明白上当的!’

‘那你动手可要快点了,既然互相都不信任对方,估计他还会雇佣其他人去偷。’我倒了杯咖啡漫漫喝着。

‘你不准备跟我干吗?’

‘我可没那么笨,虽然确实对这件事稍微有点兴趣,不过让我偷东西,敬谢不敏了!’站起身,做了个请离开的手势:‘不送。’

‘看来我太高估你的好奇心了。’杨俊飞脸色实在不算好看,愤愤地走了出去。

看他确实走远后,我一把将手中的咖啡杯扔到地上,窜入二楼的书房里。

在里面翻查了许久,再次对三星堆以及鱼凫王国作了一次详细的了解。

一九八六年,三星堆发现了两座祭祀坑,出土了上千件珍贵的青铜器、玉石器、金器、海贝、象牙,据C14测定,时间远在三千年前,这个发现如石破天惊,震惊全国,轰动了世界。

三星堆比‘世界第八大奇迹’秦始皇兵马俑早一千年,在中国、东方、乃至世界都非同凡响,一个雄浑苍古、博大精深、迷蒙悠远的古蜀文明缓缓揭开面纱,光彩夺日地展示在世人面前。

两座祭祀坑坑底平整,填黄褐色玉花土层层夯实。

一号坑内,是将玉石器首先堆放在坑西南,往东依次堆放铜人头、铜面像、铜尊、金杖……然后用大量烧骨清覆盖,夯土填实。

二号坑的器物,分层平放于坑底,厚约七十厘米,下层为小件青铜器、玉器、海贝等,中层为大件的人像、头像、树座、尊罍,上层铺盖象牙六十余枚,出土时己全部炭化。

两坑内器物均经火烧、砸打,入坑前大多己分作数块,显然为有意焚烧和破损,这批神器和礼器价值连城,在当时就异常珍贵,那么是谁,因何缘故会瘗埋了这批珍宝?

根据史籍记载:‘鱼凫王田于湔山,忽得仙道,其民亦颇随王化去。’也就是暗示,鱼亮王是从渝山消失了,其族民亦较多跟随一起去了。倒数第二代鱼亮王死后,就此后掀开沉沉的历史大幕。

在沱江之战大败鱼亮军队后,杜宇乘势挺进瞿上,生俘了正在祭祀的鱼亮女王,缴获了他们所有的神器和礼器。看到黄金杖,杜宇高兴得眼睛都瞪圆了,爱不释手的日夜把玩,

但设两夭,他就病了,而且病得很诡异,发高烧说着胡话,最后被确认为中了邪

他的巫师又念咒又占卜算卦,才得到结论:‘神不欲非类,民不祀非族,是鱼亮族的神器在作祟。’

十分相信鬼教也迷得专心专意的杜宇,害泊这些东西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灾祸,强大的心理压力迫使他决定毁弃这批珍宝。

高烧还未退,杜宇就亲临了毁物现场,他神清比惚地坐在城墙上,城墙下是一片乒乒乓乓的砸打声,鱼亮族的社树‘建木,轰然倒下了,在锤声中断成三截。

戴着方冠的青铜人头从鸟身上敲下来,骨碌碌滚去老远。鸟翅鸟脚被打折了,颊然散落在泥土地上。

杜宇疲病的内心生出一份破坏的陕意,同时也夹杂着深深的碗惜。

他在计画用这批砸碎的青铜重铸自己的神器,他的目光随意地滑动着,突然那尊二尺多高、四尺多宽的青铜纵目人面像,以它的巨大抓住了他的目光,那极力向两边张开的招风

大耳仿佛正在煽动,圆柱状向外突出的炯炯巨晴,似有森森冷光射出,他听见了神像向两腮拉开的大嘴中有齿牙的磨动声。

最后,他的视线留在了黄金杖上,顿时,一股超凡神奇的力量击中了他。

杜宇被这根极度夸张、穷尽威严的神杖震撼住了,他不禁一颤,背心顿时阵阵发凉,忍不住心凉肉跳地大喝一声:‘停下,全停下:’就软瘫在了椅子上。

胆战心凉的杜宇和他的群臣,经过了认真地商量,最终选择了用厌胜法将这批神器速埋掉。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他们打着火把俏俏来到城外,先架起柴火对这批神器进行烤燎,再杀牲进行了简短的祭祀,然后将其逐个摆入坑中,狠嚎和鬼冬哥的叫声阵阵传来,掩埋场

弥漫着神秘和恐陆。

遵照杜宇的要求,他们在纵日人像的棒孔中和青铜人头的倒三角颈内,还特意插上锻烧过的象牙,神器摆完后,就在上面铺一层象牙和骨渣,最后填土夯实,再杀鸡浇上鲜血。

黎明前,他们俏然遁去,挖坑和埋物的人集中到一个隐密的地方,全用药酒毒死。

从此,一个王国被俏俏埋葬了,数千年寂寂地下,受不尽的凄风苦雨,给史册上留下一个千古之谜。<参考部分市选自《日落三星堆》。

我捧著书,心里思绪万千。这个杜宇也病的实在太稀奇古隆了,难道鱼亮王的黄金杖里,真的腻着什么秘密不成?想了想,我用手机拨通了二伯父的电话。

这个国内权威的考古学家正好在上大号,接到电话时语气十分不偷脱,似乎本人打断了他唯一幸福时光似的。

‘喂,快放屁。’他吼道。

我被吓了一跳,也吼道:‘是我,夜不语。’‘原来是小夜啊,怎么舍得想起你伯父了?’二伯父的语气立刻就软了下来,陪笑道。

‘设什么,当然是想您老人家了。’

‘呸呸,我才五十多岁,正直壮年,说什么老:’二伯父顿了顿,开门见山的问:‘好了,明说吧,要我做什么?’

‘伯父就是伯父,我太喜欢您了:您怎么知道我有事相求?’

‘废话,你小子一向长幼不分,今夭居然反常的用敬语称呼我,不是有事求我才怪了:’他哼了一声。

我也懒得再绕圈子,直说道:‘我要进三星堆傅物馆调查一些东西,麻烦你给我开个证明:’

‘这个,二伯父稍微有些为难了:‘那里边都是国家级的文物,放你进去实在太危险了:’

郁闷,我的信誉就那么低吗?

带着不容否定的笑,我软拖硬磨,又是发誓,又是威胁,好不容易才让他答应下来。

刚呼出一口气,手机又响了,是谢雨莹。

‘小夜,出事了。天哪,我究竟该怎么办:’她用近乎哭泣的语调慌张的说道。

‘出了什么事?不要急,慢慢说:’我不由得也急了起来。

‘是欣欣,欣欣她,她…….呜呜。’这女孩,居然干脆给我哭了出来,边哭还边模糊的道:‘我没什么朋友,一紧张就想到了你。呜,我该怎么办才好。

叹了口气,我冲电话大吼了一声:‘妈的别给我哭了,你们在哪?我马上过去:’

从青山医院回来后便消失掉的不祥预感,在关上电话后,不知为何,突然间又冒了出来。
7 第十四部 宝藏 第四章 DATH:5月30日夜濒临
有人说,悲剧好比是我不小心切掉了自己的小手指,喜剧好比是你不小心掉进了下水道。总之不管如何,都有人会哭。许宛欣出事,我是不是应该幸灾乐祸的当作一场喜剧呢?

那个莫名其妙的女孩因为减肥过度,饿晕在了宿舍里,害所有人白吓了一场。我叫来救护车将她送进市医院打葡萄糖,安慰着依然哭哭啼啼的谢雨莹。而许宛欣自从醒过来后,就一直呆呆的望着天花板,不管钱墉怎么叫,都设有发出过一丝声音。许久,她才稍微偏过头,视线留在了我的脸上。

‘阿墉,雨莹,你们俩出去一下,我有事想和夜不语聊聊。’

‘宛欣,钱墉想说些什么,却被女友打断了。

‘出去:’虽然设看他一眼,但是语气却不容置疑。

谢雨莹和钱墉看着我,极不情愿的向外走。

许宛欣冲我微微笑了笑:‘夜不语,嗯,我可以叫你小夜呜吗?这样关系好像还不错的感觉:’

‘随便。’我模糊的答,都不知道这女人想说些什么。

‘小夜,你知不知道其实做女人挺难挺辛苦的。漂亮点吧,太惹眼,不漂亮吧,拿不出手。学问高了,没人敢娶,学问低了,没人想要。活泼点吧,说你招蜂引蝶,矜持点吧,

说你装腔作势。

‘会打扮,说你是妖精,不会打扮,说你没女人味。钱自己挣吧,男人望而却步,让男人养吧,又说你当人家情妇。

‘生孩子的时候,怕被老板炒鱿鱼,不生孩子,怕被老公炒鱿鱼。唉,这年月做女人真难,所以要对男人下手狠点对自己宽大处理为上策,这就是我对感情的观点:’

晕,难怪谢雨莹会被你调教成那样:不过就年龄而言,她才不过十八岁多一点哪来那么多感叹?

我干笑了一声,不知道怎么回答她。

‘小夜,你怎么看雨莹?’她见我沉默,脸也没有丝毫不快的表清,缓缓道:‘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这辈子唯一的朋友。虽然害怕失去她,甚至有点嫉妒你,但,我还

是希望她得到幸福:

‘我听钱墉常常谈起你,听说你常常会碰到灵异事件。是真的吗?’许宛欣吃力的从床上坐起来:‘对了,我从网上看过一个测试,作者说喜欢灵异或者经历过灵异事件的人,

基本上可以分为七种性格。

‘一,有神论者:他们确信有天堂和地狱,相信轮回,相信鬼神。

‘二,受挫折者:在现实中屡屡遭受挫折,无处相诉,转而喜欢虚无缥缈的灵异故事,从虚拟的人物和情节中得到满足。

‘三,善发明者:发明创造似乎与灵异故事关系不大,但是善于发明创造的人往往思维极其活跃,善于幻想,而优美灵异故事的大力想像内容十分符合他们的胃口。

‘四,没长大者:这里设有贬低你的意思。人生苦短,不论是否己为人父母,但是心里对童年往事历历在木,灵异故事成为童年幻想的延续。

‘五,喜猎奇者:这些人往往人缘极好,又是喜高谈阔论者,思维开阔,谈吐诙谐,灵异内容是他们不惜的谈资。

‘六,逃避现实者:对现实失望,转而喜欢不现实的东西。

‘七,生活苦闷者:生活苦闷,对报纸和电视又没兴趣,也不喜欢扑克麻将,可能家庭也不美满,因此只好投入灵异门下。

‘你认为你自己属于哪种?’

‘哪一种都不是,我是个随波逐流者,并不是喜欢,只是许多事情会自己送上门罢了。’我坐在椅子上头向后仰,看着雪白的天花板:‘那你呢?你认为自己是哪种人?’

她笑了:‘虽然我不是很喜欢灵异事件,甚至多时候都会害泊,但,光就个人经历和性格而言,我恐怕属于逃避现实者吧。’

‘逃避现实者?哼,是吗?’我一眨不眨的盯住她的眼睛:‘那么说实话,你真的喜欢钱墉呜?’

‘当然谈不上喜欢。

奇隆,你居然不凉讶,难道早就知道了?‘她的脸色略微有些泛红。

我点点头:‘从雨莹开始野蛮古怪起来后,我就稍微察觉到了一些细节。

恐怕,你是藉他来了解我。

‘算是吧,钱墉说的不惜,你真的是个绝顶聪明的人,很难骗。’她苦笑着:‘我当然要把你调查清楚,毕竟,我不能把雨莹交给一个会伤害她的人。她很早纯的:’

‘他知道你在利用他吗?’

‘他也不笨,恐怕知道了。不过那人超有毅力的,脸皮又厚。’许宛欣叹气,轻轻拨开遮住眼睛的一丝浏海:‘虽然不喜欢,也设有好感,人也普通,但是,他还是有可以吸引

女孩子的优点。你说女生是不是都很傻:’

‘这我就不清楚了。’

内心中总是有一股阴霏,虽然和她接触的并不多,但是从她教给谢雨莹的行为作风而言,许宛欣本身肯定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而现在的她居然在和自己大谈人生哲理那些深奥

的东西,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老实告诉我,今天在你身边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我皱着眉头问道:‘你似乎有点反常。’

她嘻嘻冲我笑着:‘我们根本就只是见过两次面而己,不要说的一副十分了解我的样子。我可不是那种容易上当受骗的小女生喔:’猛地一阵咳嗽,用力捂住嘴,许宛欣辛苦的拍着胸口,然后又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医生怎么说?’

‘他说你营养不均,导致贫血性休克。’我回忆。

‘跟本就不是,我的身材天生就魔鬼,是属于吃不胖的体型,只有吃不够的,哪里会去减肥。’她的神色间略微闪过一丝恐惧:‘我看见了,一种难以解释的东西l’

‘什么东西?’见她一副神秘的样子,我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

‘想知道吧?嘻嘻,除非你和雨莹接吻,人家才会考虑告诉你l’她笑的很奸诈,深深的酒窝可爱的浮出来,确实很美。

我哼了一声,转身走了出去。虽然心里不知为何会介意她的那番话,但是却再也没有机会问出口了。

因为就在当夜,十二点左右,许宛欣自杀在了医院中

雨莹一直坐在她的尸体旁,不吃也不喝,只是看着那层薄薄的白色尸布发呆。员警见她满脸精神涣散的样子,也难得的设有打搅她,只是提醒我在她清醒一点后,去警局做一下笔录。

现场十分明显,病房虽然是三人房,但只有许宛欣一个人住。根据现场留下的痕迹,当夜在我们离开后,她便下床焦急的走来走去,然后来到窗户前,想将它打开。

由于医院的窗户只能半开,打开的空隙甚至伸不出一个头,于是她努力了一会儿后放弃了。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捂住被子,用力割开动脉,又怕喷出的血迹让人看到产生怀疑,便用塑胶袋将整个受伤的手腕装了起来。

然后静静的躺下睡觉。

医院的人员来回查房数次都设有发现异状,只是以为那女孩睡得很熟。直到早晨谢雨莹来探房时,开玩笑的推了她一下,才发现许宛欣手无力的垂落下来,早己经断了气。

DATH5月17日夜

从黄宪村回来己经快有一个月了,这半个多月中,孙敖和赵宇一直都在查相关的书籍,希望找出义庄中带出来的那些东西的资料。

那是六个很小的青铜人头像,圆头顶,头上仿佛戴有头盔。脑后用补铸法铸着发饰,像是蝴蝶形花弃,中间用宽频扎束。人像造型优美,神完气足,大的出奇的双眼刻薄的闭着,鼻子很尖,整个勾勒中,透出一阵神秘和诡异。

孙敖这位民俗学高才生立刻判断,那应该是几千年前西蜀一代的祭祀用品,非常有研究价值,所以毫不犹豫的藏了起来。

第二天村人们发现了捡骨师一行三人的尸体,以及一个早己经疯掉的青年。

将他从义庄抬出来的时候,那人只是用力的咬着拳头,一听到风吹草动便屏住呼吸,惊恐的紧闭双眼。

村人们出奇的镇定,派了几个人将他们六个人小心翼翼的看住,似乎害怕尸体被外人看到,然后在当晚便将所有尸体都火化了。孙敖见自己一行虽然没有被怀疑,但是想要继续留下来寻宝的可能性也不大了,毕竟他们一旦外出,就会有人自认为隐密的跟踪。所以经过讨论,决定回大学分头调查。

找到的东西也在回家后,被三个男生分成了三份。

躺在家里的大床上,张诃翻来覆去老是睡不着,又将那个铜人拿出来仔细看着。

不知为何,只要一将它拿在手上,心里就会十分舒服,比吸大麻还爽:这近一个月来,自己并设有想着去搜寻这玩意儿的资料,毕竟有两位高才生在努力,自己这个一向从善如

流的懒汉,懂得给自己放些假

他不笨,享受还是会的。

看看房间的钟,才十一点半而己,夜生活刚开始,拿起手机拨了一组号码,不久后便有人接通了。

‘喂,他妈的张诃,你小子还知道联络我:’手机对面很吵,像是在酒吧里,一个男人粗糙的声音传了过来,教养实在不算好。

‘刘哥,我最近得到了个好东西,不知道你想不想试试:’张诃的声音立刻媚了起来,拈起兰花指在空气里舞动。

‘哦,你娘的,敢骗我的话,当心我找几个凯子来做了你。’那刘哥顿了顿:‘我在明月,你马上带东西给我过来。’

张诃嘻嘻的笑着,那声音可以把死人都给吓的活过来。随便哈拉几句,他小心的拉开卧室的门,倾听了一番。见父母设有动静,好机会,飞陕窜出去,开大门,然后坐上了计程车,走人。

明月是市里很有名的一家地下酒吧,内行的人都知道它专做鸭子生意。那里坐台的男陛不会超过二十五岁,而且都很帅。出台费虽然比召妓贵了几倍,但是服务不一样,许多人还是肯花这个钱的。

毕竟同性恋本身就是一种悲哀,他们将自己带入错误的角色里,以至于两个同性恋很难相恋,毕竟,大部分的同性恋,会爱上的都是异性恋者。

在现实的生活里,他们有自己的生活,家庭,以及儿女,只有当内心的畸形情绪积累到必需要发泄时,才会来到明月,花钱找一位异性恋帅哥,共渡美好的一个夜晚。

张诃并不是这里的常客,但是对明月,他绝对不陌生。身旁设有人知道,大二的时候他曾经在这里坐过台,和形形色色的男人上过床,就这样混了一年后,他也变成了同性恋。

熟练的来到第十三号位置,刘哥正跷着腿,左右各饱着一个帅哥。张诃脸上闪过一丝不脱,但立刻便抹去了,涌上媚媚的恶心笑容。

眼前的这个男人,便是将自己变成同性恋的可恶家伙,从两年前的那天起,自己便彻底的,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

即使是现在,他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你说的东西呢?’刘哥冲他一摊手。张诃小心的向四周看了看:‘这里人太多了,不方便。’

刘哥瞪了他一眼:‘你不会是想和我单独在一起,故意说谎吧:’

‘人家不会。’张诃笑的更媚了,低下头凑到他的耳旁轻声道:‘我保证,比吸毒还爽:’

‘真有这种东西?!’刘哥眼睛一亮,对右边的帅哥打了个响指:‘叫你们老板给我准备个包厢。’

一分钟后,他俩便坐在了包厢里。隔音良好的墙壁将外边所有的喧嚣全都阻拦了,张诃坐在沙发上,喝了一口啤酒。

‘东西?’刘哥又摊开手。

‘在这里,看了可不要凉讶。’张诃将那座青铜人头像拿了出来。

刘哥接过去看了几眼,然后随手扔在地上,狠狠一耳光煽了过去:‘你耍我,臭小子,这东西会比毒品好。’

张诃被煽的倒在地上,嘴角甚至流出一丝鲜红的血,但他的脸上依然流露着笑容:‘刘哥,你想想,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这东西是需要一定的方法才能享受到的。’

‘哦,要用什么方法?

‘刘哥的脸上依然保留着疑惑。

‘你先把青铜像双手握在手里,然后闭上眼目青,随便想什么都可以,试试。

‘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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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哥狠狠盯了他一眼:‘再警告你,千万不要耍我,不然明天直接让你屋里人替你小子收尸:’

学着张诃刚才教过的方法,刘哥将青铜像静静握在了双手之间,闭上眼睛。

张诃满眼放光,心脏激动的剧烈跳动起来。对,就这样,只要你尝试过一次那个玩意儿带来的快乐,你就永远都离不开我了,你会永远属于我:

刘哥的表清开始迷离起来,仿佛遇到了绝美的清景,用力躺在沙发上,全身都在抽搐,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盛,过了许久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清醒过来。

‘妈的,这玩意儿,不要说吸毒,就是做爱都设它爽:’刘哥兴奋的看着手中的青铜像,‘有了它我还来什么明月,老子什么都可以不要了:’

张诃有种不祥的预感,他用力拉住刘哥,近乎大吼大叫的喊道:‘这可是我的东西,快还给我:’‘还给你?嘿嘿,为什么?’刘哥伸出手掐住了他的喉咙,‘这么好的东西给你也是浪费,还不如卖给我。说吧,你要多少:’

‘我什么都不要,你陕把东西还给我:’突然感觉很恐惧,经过一个多月的接触后,自己己经完全无法离开这个青铜像了,设有它,他实在无法再活下去。

‘哼,管你那么多:’刘哥狠狠将他推开,然后从身卜掏由了一张金卡:‘老子这辈子所有的积蓄都在上边,大概有六百多万,拿起来快给我滚。’‘我不要:’张诃大叫,眼睛变得血红:‘我只要我的东西。’

‘靠,不要不识抬举。东西老子要定了:’刘哥冷笑了一声,转身就向外走去。

张诃看着他的背影,一边愤怒的笑着,一边不断流着泪,就在那人准备拉开包厢的门时,他从桌上抄起一个酒瓶,朝刘哥的脑袋狠狠砸了下去

DATH5月1日日中午

‘你说张诃杀了人,而且全市都在通缉他?’晓雪用力抓住了孙敖的手臂:‘怎么可能,那个张诃出名的胆小怕事,虽然一副男人模样,可是完全设有男人的胆子:’

‘我也很凉讶,但是员警己经找上门来了。’孙敖烦恼的挥挥手,向赵宇问:‘你怎么看?’

曾经去过黄宪村的六人,除了被通缉的张诃外,都集中在了孙敖的出租屋里。

赵宇皱了下眉头:‘他杀了谁?’

‘赶据警方的说辞,昨晚他去明月,在包厢里杀了一个刘姓男子,那男人是市里很有名的地产中盘商。’

‘明月?那是什么地方?’何伊好奇的问。

‘听说大概是GayNight酒吧一类的。’孙敖苦笑:‘没想到那家伙真的是同性恋。’

赵宇也是苦笑:‘我和他从国中起便是朋友,上大学的时候他的性向都还很正常。算了,谈这些也设用了。我们究竟该怎么做?’

‘我也不知道。’孙敖神色有些恍惚:‘对了,就在员警走后,张诃给我打了个电话。他要我把黄宪村找到的东西给送过去,他躲在青山医院里。’

‘你的意思是,报警?’赵宇看了他一眼。

‘当然不能报警,说不定他发现了什么,不然为什么要提到那些东西?’孙敖的脸上划过一丝坚决。

何伊和王芸不解的对视,同时叫了起来:‘你们究竟在说什么,我们怎么都听不懂?那些东西是在指什么?’

晓雪设有任何表清,但是语气里却略带着嘲讽:‘小伊,小芸,你们当然听不懂了。他们恐怕就是为了那些东西才去黄宪村的吧。我们一直都在受那三个自认聪明的混蛋利用。’何伊依然是满脸糊涂,而王芸虽然也是不懂,但是她的优势是有个男友,而且近在咫尺,出于女性的本能,毫不犹豫的掐住了赵宇的手臂,话语咬牙切齿:‘亲爱的,你们究竟

有什么事清瞒着我们?嗯?’

‘没,哈哈,绝对设有。’赵宇痛得汗都快流了出来。

‘还是我来解释吧。’孙敖的眼神从每一个人脸上缓缓滑了过去:‘事清要从一个多月前说起。那时,赵宇偶然在学校民俗系社团,找到了一本很旧、放的很冷门的古书。

‘他在书封面的夹层中发现了一幅地图,很古老的地图。通过CH测定,那份地图是西分二二三年左右,也就是一千七百八十年前绘制的。

‘地图指出,黄宪村的某个位置埋藏着惊天的宝藏,掩埋着许多伟大的人物。那里的金器玉器不计其数,价值连城,一旦发掘出来,必然会震惊整个世界。

‘赵宇出于保密,只将这件事告诉了我和张诃。然后我们三人决定去黄宪村探宝,其他的事清你们也应该知道。毕竟当时大家都在一起。’

‘宝藏?

哇,好神秘,好棒!‘何伊来不及气恼自己被利用,刚听完便兴奋的大吼大叫起来,果然有够单纯。

晓雪舒服的坐到床前,躺下,望着孙敖:‘那你们找到了设有?’

‘当然设有。不然亲爱的,现在的你己经是富婆了!’孙敖微微笑起来,停顿了一下。

‘不过我们发现了一些东西,很奇妙的东西。还记得那晚你们执意要去偷看洗骨入瓮的过程呜?你们不耐烦的离开后,又发生了许多事。那些东西便是从义庄里找到的,赵宇和

张诃一人一个,其余的我都收腻了起来。’孙敖续道

说着便从一个偏瓣的抽屉里,将四个青铜人头像拿了出来。

三个女生人手一个拿在掌中轻轻打量,许久,何伊首先放弃了:‘这什么玩意儿啊,搞不懂。不过,似乎有点眼熟,特别是那双夸张的大眼目青。’

‘当然会感到眼熟了,小伊,这恐泊是两千多年前,鱼亮王国一带,或者受到鱼亮王国信仰影响的图腾,应该是祭祀用的物品。’把玩着小铜像,晓雪用手撑住头:‘亲爱的,你怎么看?’

‘和你一样。根据我最近的调查,以及和三星堆一带发掘出的物品做了比对,可以判断是西蜀鱼亮王国的信仰传统。

当时的人有着强烈的眼目青崇拜,认为眼角尖利,眼部轮廓越大,越有男人味,越接近神。

孙敖思索道:‘但有个疑问,鱼亮国的所有贵重物品、神器和礼器,都在沱江之战杜宇大败鱼亮军队后,挺进瞿上,灭了鱼亮国,随后用火烧、掩埋的方法毁掉了。

‘首到一十多年前,才在三星堆一代挖掘了出来。而那个宝腻,居然会有鱼亮国的东西,究竟会是谁的墓穴呢?’‘听你这么一说,我也稍微感兴趣了。’晓雪淡然笑着:‘既然明白了前因后果,那么张诃的事清,你究竟准备怎么办?’

‘当然是去找他,看他是不是发现了些什么。’

‘不报警?,

‘到时候看清况。’孙敖想了想:‘我们都是好朋友,就算他杀了人,一样是好朋友,何况现在警方只是怀疑而己。’

‘算了,这都是你们男人的事清。我们女生,就做好自己的本分,默默的待在你们背后支持好了。

‘晓雪看了何伊和王芸一眼:’小伊小芸,我们各拿一个小铜像留做纪念,就当是给这些臭男人利用我们的惩罚:

三个女生嘻嘻笑着,在孙敖来不及阻拦的清况下,每人抢过一个青铜像,飞也似的走了。孙敖和赵宇相视苦笑,过了好一会儿才轻轻摇头,郁闷的想哭。

‘你那个女友还真不是盖的,够狠:’赵宇声音都恼的变哑了。

孙敖拉长着脸:‘你的女友也不退多让,抢起来比谁都疯,逃起来比谁都快’

‘那你约了张诃几点钟去?’

‘晚上九点半。青山医院地下一楼停尸房里。’孙敖想着想着,眉头不由得又皱了起来:‘说实话,张诃打电话来的时候,他的语气有些奇怪。’

‘哦?多奇怪?’赵宇抬起头。

‘非常奇怪。唉,总之要小心点虽然他是好朋友,但毕竟也是杀人犯,这是什么世道,前几天大家还在一起吃宵夜。’孙敖叹口气:‘记得我说的,特别是你要注意,毕竟那

么多年的朋友不是假的,你自己多注意他一点。’‘了解。’赵宇脸上划过一丝苦涩。两人就这么喝着即溶咖啡,相互沉默想着各自的心事。

不久后房间的电话响了起来。是晓雪打来的,孙敖微微的愣了愣,向外走去。

晓雪就靠在门外的墙上,冲他淡然笑着:‘帅哥,有空吗,跟我到公园去走走。’[奇书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缓缓散步到不远处的公园,在池塘边找了个凳子坐下,孙敖这才打破沉默:‘你在担心我?’

‘有一点。’晓雪仰望向天空:‘你不觉得事情很古怪吗?’

‘你指张诃?,

‘不只是他,所有人都有一些古怪,包括你:只是你自己没有发觉罢了。’孙敖了愣了愣:‘我还是我啊,根本就设有变什么。’

‘但是你不抽烟了,也不喝酒了。’

‘这不是很好吗?你以前老是要我戒烟,现在我真的戒了,你反倒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孙敖笑着,但内心却有一种怪异的感觉。对,自己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将烟酒这

两个习惯的存在抹灭的?女友不提起来,自己甚至完全忘了这两样东西。

‘这还不奇怪吗?’晓雪的声音中少有的带着焦躁:‘究竟那晚你们看到了什么?为什么义庄里的人都死掉了?他们到底是怎么死的?’

孙敖的声音顿时冷了下来:‘你在怀疑是我们做的?’

‘傻瓜,怎么可能。’她望着他的双眼,‘我相信自己未来的老公杀人后,不会着无其事的跑回来面对自己。’

‘谢谢。’他心底浮上一丝感动,眼角向下飘移,突然看到了一朵普通的白色花朵。

‘亲爱的,你看,是幸运草:’他轻轻的将花摘了下来,放到她的手心里:‘对了,你知道幸运草的英文名是什么吗?’

晓雪可爱的偏过头想了想,是Clover’

‘完全正确,是C代表着她,Lover代表爱人。

‘孙敖站起身来,仿佛要用尽全身力量似的指向了她:’她就是爱人。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一个唯一想娶、想要给她幸福的女人。晓雪,那个女人就是她:

晓雪被这突如其来的告白惊的呆了,她用力捂住嘴,在这一刻,心都激动地要停止了跳动,听不到身体的脉动,甚至呼吸,脑海中只是不断的盘旋回荡那句话。

她就是爱人。

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

一个唯一想娶、想要给她幸福的女人。

泪眼脸胧中,她看到近在咫尺的孙敖,轻轻的用幸运草编织着一个环,一个女人可以为之等待一生的环。他将幸运草做出的戒指放在自己眼前晃了晃,轻轻道:‘我们会幸福的,对吧?’

‘嗯:’她点头。

‘你爱我的,对吧?’‘嗯。’继续点头。

‘你会水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

‘嗯。’一个劲儿的点头。

‘那,亲爱的。’孙敖脸上露出了招牌似的灿烂笑容:‘你愿意,嫁给我呜?’

那一霎时,头脑再也受不了任何的冲击,彻底变得空白了,理智的意识被情感疯狂的冲刷,顿时支离破碎。她的耳朵只捕捉到了自己最后一个微着蚊蛇的声音。

‘我愿意,

DATH6月3日青铜人头像

‘有些事清你越想忘记,就会记得越牢。当有些事清你无法得到时,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她跟我开了一个醉生梦死的玩笑,现在,恐怕我己经醒不了。’

这是钱墉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说完后,他便辍了学。距离高考,不过才一个半月而己。他借用《东牙西毒》中的那句话,来证明自己究竟有多绝望。

许宛欣的死亡,不仅伤害了她的父母,还有爱她但是她不爱的男友,以及最好的朋友。

虽然她死的时候,表情无比的安详,安详到至今见到她尸体的人,依然有一种她只是睡着的错觉。

谢雨莹一直都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哭,没有去上学。我并没有蠢的去安慰她,毕竟有一些伤痛,需要的只是自己个人的冷静,时间过了,伤口也慢慢好了。

但是伤口真的会好吗?或许是我想的太天真,如果那种伤痛中掺杂了某种外力,如果那种外力完全无法受到人类的控制,又会怎样呢?

在许宛欣自杀后的第三夭,一大早就接到了谢雨莹的电话。

还没等我开口,她便急急忙忙的用惶恐语气道:‘阿夜,我知道了。宛欣不是自杀,她是被人逼死的:’

‘什么?你怎么知道?’我吓了一跳。

‘总之你到我这边来一趟,我有东西给你看。’

没有多想,我拿上外套,就让司机开车向市内谢雨莹的家驶去。她的家我曾在许宛欣死后送她回去过一次,在一栋公窝的十三楼。

刚按下门铃,雨莹就打开了大门。

‘阿夜:’她扑入了我的怀中,痛哭起来。原本漂亮的大眼目青早己红肿了起来,不知道这几天哭了多少次。我将她楼的紧紧的,许久,她才脸上一红,睁大眼睛嗔怪的看了我一眼。

‘你,那个好坏:’她将红的发烫的脸贴在我的胸膛上,并没有移开。

汗,我哪里又坏了?本想问问,突然惊觉就某种意义而言,自己确实可以被称为好坏:雨莹大概几天都设有出过门,只穿着一件薄薄的Snoopy.里面完全真空,而我大热天

的自然也不会自虐性的穿太多,两个人贴在一起,当然什么都感觉到了。

特别是她有料的极有弹陛的胸部压在胸口,只要是男人,都会不由意志决定的出现某种生理反应。

我干笑了几下,既然某美女没有意思移开,自己也没有笨的不解风情,顺便还可以享受少有的艳福。

‘喂,那个,男生都会这样吗?’她羞得不敢抬起头,但是抱的我更紧了,根本就是在赤裸裸的诱惑嘛。

‘嗯,大概吧。’我模糊的回答。

‘好可怕:’雨洼从耳根一直红到了脖子,全身惊人的发烫:‘听宛欣说,结婚以后,男生会和女生那个。还会把那个放进那个里,然后小Baby就会从那个里边跑出来。是真的吗?’

什么那个那个的:我狂汗,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也实在太单纯了吧。

‘那个和那个,以及小Baby的事清,似乎不需要等到结婚才可以做的吧。

‘我犹豫是不是该重新给她上生理课。

雨莹将我抱的更用力了,似乎想要将整个人都融入我的身体里:‘真的?

好可怕!

郁闷,既然觉得可怕干么还那么好奇,真不知道女生都在想些什么。不过再这样被她骚扰下去,恐怕自己真的会犯惜误。

深深吸了口气,轻轻地将她推开,岔开了话题:‘对了,电话里你不是有事清要告诉我呜?’

她‘啊,了一声,害羞的捂住脸庞将我让进了屋里。

‘这是宛欣死的时候留在身上的东西。她的父母全送给了我。’雨莹从房间里拿出了一个大袋子。

我稍微看了一眼,里边有一个可爱的粉红色小钱包,一只耳环,还有一张揉成团状的纸条。展开一看,上面写着三个小字:时间盒。

‘时间盒是什么?’我疑惑的抬头问。

谢雨莹脸上浮现一丝落寞:‘是我和宛欣两个人之间的秘密。我们从国中开始就是最要好的好朋友,无话不谈,甚至上洗手间都会一起去。我一直都没有男友,于是相貌和成绩

出众、身旁追求者众多的她坚持不交男友。我们曾经说过要永远在一起。

‘那个时间盒是我俩在国中毕业后埋下去的,大家约定要在两人都结婚后再打开。当时的我们很早纯,总是认为整个世界都很美,但幻想终究是幻想。

‘我俩曾经还有一个要好的朋友,也是个很棒的女生。高一的时候她被一个有妇之夫骗上床,怀孕后被人看了出来。那个混帐男人扔了钱让她去堕胎,后来便再也设有出现过。

‘而那个女生在几天后,自杀了。她活生生的将自己的肚子用美工刀刨开,将只有四个多月的胎儿挖了出来。当时第一个发现的人就是宛欣

‘那女生的肠子、血液、羊水流满了一地,让宛欣整夭精神恍惚,甚至不敢一个人睡觉。所以宛欣不可能自杀,就算自杀,也不会用割腕的方式,因为她从那一天起就怕血、怕锋利的东西。’

我微微皱眉:‘就算这样,也无法说明一定是他杀啊。’

‘当然,虽然我一直都不明白她自杀的理由,但是看到她的遗物里那张纸条上的字时,一切顿时都豁然开朗。她一定不是自杀而死的。背后肯定有谁在操纵:’

雨莹红肿的大眼睛用力睁开,表情愤怒,双手用力的捏着怀中的布娃娃:‘因为自从那女生死后,她就常常告诉我,她一定要是自然死,要活很久很久,目送注定会受自己欺压一辈子的老公进入坟墓,看着成群的儿女长大成人。

‘那时我曾天真的问,如果她活不到自然死会怎么办?宛欣就说,如果是意外或者不可测因素也就算了,没办法,那不是人力能够对抗的。

‘但是如果她不是死于意外或者自杀,那自己会想方设法将遇到的困境放入时间盒里,然后在临死的时候留下“时间盒”这三个字当遗言,让我这个最好的朋友去替她申冤:’

雨莹满脸痛苦,一边哭泣,一边断断续续的将前尘往事讲清楚,我叹口气,又将她楼入了怀里。感觉她浑身都在颤抖,整个人脆弱的像容易破碎的玻璃。

看来事情确实不单纯,有必要再调查一次。

脑海中,猛地想起了许宛欣临死前对我说过的话。她说自己的身材天生就魔鬼,是属于吃不胖的体型,只会吃不够,哪里会去减肥。她还说自己看见了一种难以解释的东西:

当时自己认为她是开玩笑,借故耍自己。或许,她根本就是在向自己传递一个讯息,在向自己求救,该死,自己为什么就设有察觉到,如果发现了,或许她就不会死了。

思绪万千,我低下头,冲怀中的雨莹轻轻道:‘我们去打开那个时间盒,说不定真的能找到什么证据:’

到了埋藏时间盒的地方,己经快下午三点了。说起来她俩国中时居然住在邻镇,坐车都花了半个多小时。时间盒埋在当时学校后边的树林里,糊里糊涂的谢雨莹,又浪费一个多小时努力回忆,这才指着一棵树道:‘就是这下边。’

‘你确定?’拿着铲子的手稍微有些犹豫不定,毕竟自己己经冤枉挖了十多个坑了。

‘当然确定,你烦不烦,一定是这里哪:’她气呼呼的嘟着小嘴。

‘你说是就是吧。’我苦笑,又卖力挖起来。

据说她们埋盒子的时候埋的并不深,只是挖了个近一米的小洞罢了。郁闷,什么玩意儿,又不是埋金子,干么挖的那么认真,这还叫不深的话,我就真不知道什么才算深坑了:

向下挖了一米多,铲子终于碰到了一块硬物,小心敲了敲,发出了空洞洞金属回音。看来就是这里了:

吃力的把盒子取出来,谢雨莹迫不及待的抢过去,抱在怀里,又哭了出来。

难隆说女人是水做的,现在的自己稍微有些体会到这句话的精髓了。

她一边哭着,一边扯下封条,将那个不大的时间盒打开。由于只过去了三年,盒子里的东西还算干净,并设有沾上太多泄漏入的尘土。

‘这个是我最喜欢的东西,原本以为会喜欢一辈子的,可是将它埋了以后,自己便很快忘记了。人类,真的是种喜新厌旧的动物。’雨莹抽泣着,用颤抖的纤纤细手拿出一个嵌着许多亮片的蝴蝶结。

我黯然。相信许多人都和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埋下过时间宝盒,然后相约在某个特定时间再一起打开,我也埋过。

然而当宝盒再次打开时,却发现那个一起埋下的人己经不在了,那种痛苦,就像心脏被剥了一层似的,感觉痛,而且空空的,仿佛少了许多东西。

‘还有这个。’她拿出一张老旧的成绩早:‘这是我第一次考试考的那么糟糕,本来成绩一向中上的,英语竟然考了三十六分,根本就不敢拿回家给父母看。

‘为了逃避,就埋了进来,当时的自己,真的好傻:最后父母知道了,还被狠狠揍了一顿。’

她一样一样的将盒子里的东西小心翼翼的拿出来,眼睛温柔的注视着,早己经忘掉了来的目的,甚至忘记了我的存在。

‘天哪,这是我送给宛欣的生日礼物,没想到她那么珍惜:’她望着一只耳环惊讶道。突然想起了许宛欣遗物中的另外一只耳环,看样子应该是一对的。

我突然有点羡慕雨莹,她有一个真正的好友,一个真的很重视她和雨莹之间的友情,重视到不惜牺牲自己甚至利用别人的感情,来了解夺走好友感情的那个混蛋男生,究竟是不是一个可以托付的人。

那样的朋友,一辈子能够遇到一个己经是奢望了。

回忆总是会带来沉重的气氛,我在这种气氛里总是难以习惯,看着面前不断哭泣的雨莹,看着满地的回忆,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双手双脚应该放在哪里。许久,我才一把抓住了她,又一次的紧紧抱住。

我不是个善于安慰别人的家伙,偏偏在我面前哭泣的女孩实在不曾少过。

见多了,也明白了一件事,有的时候,哭泣的女孩并不需要你的语言,只是希望着一个可以依靠的宽阔肩膀,我的肩膀很宽阔,而且,突然想让她依靠。

雨莹身体微微一僵硬,然后用力的楼住了我。她抬起头,呱起的小嘴倔强的半开半合,像在说些什么。她漂亮的大眼睛流着泪水,勇敢的,一眨不眨的望着我。

于是,我吻了她。

她的唇很柔软,很烫,略带着清淡的甜味。我用舌头撬开她洁白的牙齿,她有些害泊,稍微小心的挣扎着,又怕咬到我,只好一动不动的任我的舌头四处肆虐,寻找着甘甜的源头深处。

那个甜蜜的吻不知持续了多久,直到感觉再也无法呼吸了,双唇才依依不舍的分开。谢雨莹将红的发烫的脸颊腻进我的胸口,用力吸着气。

我抬起她的头,让她依旧迷离的双眼望向我,说道:‘以后不准再哭了,不然看我怎么收抬你:’

‘我偏要哭,就哭给你看。’她耍赖似的拉着我的手。

我笑起来:‘那以后我不吻你了。’

‘你。’她的脸更红了:‘你欺负人家:’

‘我哪里欺负你了,我的姑奶奶,我可是什么都没有做过。’

‘明明都对人家那样了,还说什么都设有做。哼,总之你要负责任:’我大笑:‘我做哪样了?人证?物证?事情发生时间?原因?拿出来给我看看啊:’

‘哼,耍赖,赖皮:人家不理你了:’她哼了一声,本来想用力的将我的手甩开,又泊太用力,只好赔气的转过身去。

‘那现在,你心清好一点了吧?’走过去,从身后抱住了她不盈一握的纤细腰肢,我凑在她耳边轻声问。

她的身体一颤,握住了我的手掌。‘谢谢,我好多了。’

‘那还等什么,继续工作:’我大声吼着:‘你在时间盒里找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是从前设有的,或者最可疑的东西:说不定真的能找出许宛欣不是自杀的证据。’

谢雨莹终于精神了起来,她冲我甜甜的笑着,趁我设注意,掂起脚,飞快在我嘴唇上吻了一下,这才羞的蹲下身,仔细筛选起盒子里的东西来。

我捂住嘴唇,脑子稍微有些空白。那种蜻蜓点水的柔软触感,即使在多年后想起,都会产生一种淡淡的温馨。不久后,她拿着一个青铜人头像,奇怪的叫出来:‘这是什么?好像很眼熟的样子?’

我瞥了一眼:‘当然会眼熟了,那不是我们在青山疗养院联谊的时候找到的吗?一共有三个,钱墉、许宛欣还有另一个男孩,他们霸道的一人一个给瓜分掉了:’

‘难怪哦,但为什么宛欣会把它放在盒子里?’

‘你不是说她留下什么死亡留言吗?或许这个就是了。’我将铜人像拿在手心里仔细打量。

这明显是两千多年前西蜀鱼亮王国的神像,夸张的大眼睛即使没有张开,似乎也能看透人心似的,光是望着它,都会令自己感觉一股寒意。

钱墉刚将这些东西找出来的时候,自己也看过,那时候判断应该是地摊货色,但此刻真真实实的拿在手里,感受着青铜的触感,看着精致的细部轮廓,却开始有点怀疑了。

两千多年来,这个世界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工业也在每时每刻的疯狂增长着,尺度甚至精细到了以奈米计算。

但是有一点人类退步了,而且退步的越来越快,那便是手工艺术。摸着青铜人面像,我犹豫着,它的精致早就超出了现代的手工水准,绝对不是粗糙的地摊货色可以比拟的。

难道,这玩意儿是真的?是三星堆还没有发掘前,被某些盗墓者从堆里偷出来的流落品?可为什么这些东西会藏在青山疗养院中?

见我陷入了沉思,雨莹小心翼翼的拉了拉我的衣角:‘阿夜,人家都看过了。就只有你手里的那个东西不是原来埋进去的。’

我点点头:‘应该就是这些了。那,你的时间盒准备怎么办?’

‘我想埋回去,毕竟,这是我和宛欣共同的回忆。既然她己经永远不在了,那么就让时间盒永远的埋在地底,陪着她吧。’她的眼圈略红,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

我微微一笑:‘那我们现在就动手。’

手再次碰到了铲子,就在我准备将第一铲土倒进坑里的时候,整个身体突然僵硬了。脑子里猛地想到了什么,缓缓转过头,我望着雨莹,全身都在发冷:‘雨莹,有一件奇怪的

事不知道你发现了设有?’

‘什么事?’她疑惑的问。

‘我也是刚才发现的,这个坑在很长时间都没有挖开过的痕迹,而你的时间宝盒也设有打开过,甚至封条都没有破坏,那么许宛欣究竟是怎么把青铜人头像放进去的呢?’

雨莹听懂了,吓得脸色发白:‘太,太不可思议了,难道是宛欣去世后才……

‘傻瓜,这世界上根本就设有鬼。一定是有某些东西被我们忽略了。’我打了个冷颤,强自镇定。

就在这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我接起来刚听了几句,顿时原本就己经不好看的脸色变得更加苍白了。‘谁的电话?’雨莹害怕的靠着我,将我的手臂紧紧抱住。

‘是我当员警的表哥。’我语气喃喃的道:‘他问我是不是认识一个叫钱墉的男生。’

‘阿墉?他怎么了?’

‘死了,是自杀:据说自杀的清况很诡异。’

DATE:5月18日下午六时

六点正,孙敖和赵宇准时来到了青山疗养院,看着眼前荒废己久的庞大建筑物,脑袋都有些发麻。这医院如同一只张牙舞爪的史前巨兽,紧闭着眼睛,但是却带着浓烈的危险感。

这地方虽然并不是第一次来,但是没有一次如此不安过。赵宇裹紧外衣,声音稍微有些哆嗦:‘奇怪,这医院怎么突然变陌生的感觉?’

‘同感。

‘孙敖苦笑:’或许是很久设有人来过的关系吧。

‘也不对,记得这里常常被各大社团当作试胆大会的场地,即使到现在人气也应该还很旺。’

‘算了,别想那么多,总之先找到张诃再说。’孙敖摸着兜里的两个青铜像,不觉的摇摇头。

如此有研究价值的东西,居然被那三个女生当作可爱的玩物,据说何伊甚至还用眉笔给这东西改变造型,实在太荒谬了:不管怎么说,这也相当于国家的一级文物。

‘张诃居然约我们在停尸房里见面?平时看他胆小的样子,还真想不到:

‘赵宇打量着医院的大门:’奇怪了,这里最近应该设有被打开过,都生了一大堆蜘蛛网了。

‘他可是杀人犯,怎么可能从大门进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里边藏着人了。’孙敖打量着四周:‘我们也别走大门,免得被人跟踪。

我知道附近有个秘道,跟我来。

他朝左手边走去,拐了好几次弯,这才来到一个死角前。轻轻拨开墙角的杂草,顿时露出一个不大的洞口。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狗洞?’赵宇大笑。

孙敖也笑了:‘狗洞又怎么了,就算是猫洞咱们也只能爬进去。快跟上来。医院早就断水断电了,密封的建筑内伸手不见五指。他俩打开早己经准备好的手电筒,将光圈调到最大,周围总算稍微有些能见度了。

这里是医院的大堂右侧,曾经是儿童病房部。即使是改成疗养院后,也是专门供给那些身体不健康,但是又在当时无法根治的孩子居住。

这里一共有十个房间,每个房间里床、枕头、被褥等物件都还十分齐全,甚至疗养院在倒闭的最后一天,员工还自发的将所有的被子叠的整整齐齐的。

用手电筒照去,可以看到可爱的天蓝色被套上映着朵朵白云,很有童真。

赵宇看着病房中的物件,轻声道:‘小时候我常常奇怪,中国人是一种喜欢哄抢的民族,只要是没有人居住的地方,就算房檐、屋顶的瓦片都会被人偷走。可是这么大个医院,

里边的东西居然完全没有丢失过,实在太怪异了:’

‘似乎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吧。’孙敖笑着:‘你想想,中国人虽然喜欢哄抢,但是他们更迷信。既然医院里闹鬼的传闻沸沸扬扬的,又有哪个不怕死的敢把闹鬼的东西搬回

家呢?真的会死于非命也说不定:’

‘嗯,有道理:’赵宇点点头:‘看来你对这里很熟悉,从前常来吗?’‘每年都会和社员来上几次。我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在这附近就读,而且参加的社团都和这里沾了一点关系。小学时候是灵异社,国中怪谈社,高中鬼怪文学社,大学民俗系,有

意思吧?’

赵宇不由得狂笑:‘太有意思了,虽然名字不太一样,但本质上根本就是同一类型的社团嘛。’

‘因为我从小就对这些乱力怪神的东西感兴趣。之所以会选择民俗系,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孙敖望着眼前的路面,淡然道:‘说起来,我们几个己经很久没有这么轻松的聊过天了?’赵宇呆了呆:‘是有些日子了,自从有了各自的女友和生活后,所有的一切都变了。你小子忙着准备和女友考研究生,我忙着跑社团,然后准备之后工作的事,张诃

每天都去酒吧,根本就什么都不想,只知道混时间。’

‘对啊,不知为什么,突然有些感谢这次探宝活动。如果不是你找到了那幅地图,我们几个恐怕一直到毕业都完全没办法再聚拢,然后就各分东西,逐渐将对方遗忘掉,老死不相往来了:’孙敖叹了口气。

‘说不定,真的很有可能:’赵宇苦笑:‘但谁也没想到张诃居然会杀人:’

‘或许他有自己的苦衷吧。’

‘那你觉得他联络我们,什么都不要求,只是要我们将剩下的青铜人面给他带去,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真的发现了什么线索?’

‘我也搞不明白。’孙敖用食指将眼镜向上推了推:‘如果他是清白的,一定不会逃跑,更不会躲进这个地方。’‘那他真的杀了人?’

‘我想是。’

‘那你觉得警方会不会知道他躲在这里?

‘现在恐怕己经知道了。’

赵宇大吃一凉:‘你怎么知道的?你报的警?’

‘当然不是,我不会那么没义气。’孙敖脸上没有表情:‘但是你想想看,我们是他最好,也是唯一的朋友,警方没有对我们过多的询问,就任我们随便行动,这不奇怪吗?’

‘你的意思是,你早就知道了警方在跟踪我们?’

‘也没多早,只是来这里之前吧。’

赵宇皱起眉头:‘你这样做和报警有什么区别?’

‘寿司,别傻了。’孙敖用力拍着他的肩膀,‘他是杀人犯,这一点尽管我们不想承认,但是己经是既成事实了。作为朋友,现在能作的只有一点就是劝他自首。难道你要让

他在这里躲一辈子吗?’‘可是,赵宇张了张嘴,后边的话还设说出口就被孙敖打断了:‘没什么可是的,就算想包庇他也己经来不及了。我们还是尽人事,听天命吧。’

终于,停尸房到了。

医院的停尸房在地下一楼,此时两扇铁门正紧紧的闭着。明知道这里早就没有了冷气,但是总觉得从脚底窜上一股寒意,很冷,冷的可以将骨髓冻结。

孙敖犹豫了一下,用力敲响了门。

拍了许久,并没有人来应门。他试探性的喊了几声:‘张诃,你在吗?

‘谁和你在一起?’终于,张诃的声音传了出来。

‘是寿司。’

‘人像带来了吗?’

‘带来了,张诃,你要这东西干么?’‘我发现了一些好事。’张诃嘿嘿笑着,打开门,露出了他灿烂的笑脸。不娘,很男人味,而且看神情还十分满足,根本不像逃难的杀人犯。

孙敖和赵宇对视一眼,这才走了进去。刚一进门,张诃己经把手摊开,用亢奋的音调道:‘拿来。’

孙敖略微皱起眉头,从兜里掏出剩下的两个青铜人面像递给他。

‘怎么只有两个?’张诃猛地抬起头,满脸的期望顿时变得非常阴狠:‘你那里不是有五个吗?’

‘剩下的三个被你嫂子她们拿去了。’赵宇被他的突然变脸吓了一跳,急忙解释。

‘哦,我就说兄弟一定不会骗我的。’他的脸部肌肉缓缓松弛下来,随意的坐在地上,冲他俩道:‘坐。’

两人不经意的互相换了个眼色,紧靠在一起坐了下来。冰冷略带潮湿的地面,寒意几乎贴着皮肤涌进身体里,很不舒服。

‘你说张诃是不是吸过毒?精神状态怎么看都不像正常人:’孙敖小声说。

赵宇摇头:‘大二之前他的清况我还稍微知道一点之后就疏远了。虽然还是好朋友,但他是不是吸毒,不知道。可是现在看起来,很像:’

‘唉,看来要头痛了。’孙敖叹口气,用手电筒的光指向张诃:‘母兮兮,说老实话,你是不是杀了人?’‘好像是吧,管他的,我才不在乎。’他忙着将拥有的三个人像握在手心里,整个人突然舒服的长长呻吟了一声,全身无力的向地上躺去。

‘张诃,你究竟在干么?’孙敖不解的问。

‘这就是我发现的秘密。神像的秘密:真的很爽。’张诃醉眼迷蒙,半死不活的喘着气,整个人都在抽搐:‘它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快乐,不要说吸毒,做爱,就算将全世界

给我,都不会让我感觉那么快乐。真他妈的好东西:

‘你居然会讲脏话:’赵宇沉下脸,这家伙以前虽然女性化的令人恶心,但就因为女性化所以才常常一副淑女的样子,说话用词精挑细选,想都不会去想这些肮脏的辞汇。

现在的他,实在太反常了,反常到陌生:

‘老子说了又怎样?’张诃挣扎着站起来:‘老子还要说,他妈的,他妈的,就他妈的:’

孙敖哭笑不得的望着他,这种赖皮的模样,活像个要糖果不遂的小孩子。

张诃摇摇晃晃的走向赵宇,直到只剩半个手臂的距离。用力伸出手将其中一个铜人递到他身前说道:‘这东西真的很爽,不信你试试:’‘我试?

要我怎么试?‘赵宇苦笑。

‘你把神像握在手心里,然后闭上眼睛,随便想什么,很快你就会尝试到有生以来最大的快乐!’

‘还是算了吧。’

‘给我拿着:’张诃歇斯底里的大吼了一声。

赵宇吓得下意识接住,犹豫了一下,只好坐在地上根据他的说明尝试起来。

开始的时候,脸上还带着无奈和些许的不耐烦,没过多久的时间,孙敖惊讶的发现,赵宇的表情居然变了,变得痛苦和快乐夹杂的奇怪色彩。

之后快乐渐渐占据了主要位置,他的表情越来越夸张,张狂的大笑着,好不容易才停止,然后便是一阵又一阵的全身抽搐。

过了许久才依依不舍的张开眼睛,原本黑亮的瞳孔中依然蒙着一层灰色:‘好爽:’

赵宇低下头呆呆的望着手中的雕像:‘没到它居然还有这种功能,妈的,有了这个,我还要什么工作,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了:’

张诃顿时紧张了起来:‘靠,这是我的东西。’

赵宇抬起头,死死的望向他手中的青铜像:‘你不是还有两个吗?再给我一个:’

‘这是我的,快还给我:’张诃大吼大叫,扑上去就抢。

‘我们不是朋友吗?你的还不是我的。’赵宇笑的很怪异,他温柔的说着话,手上动作却完全没有和表情符合一致,一拳头就将张诃打翻在了地上,然后用力扳开他的指头想将

东西抢过来。

孙敖看的莫名其妙,虽然无法解释他俩的行为,但也知道不能再放任不管下去,便大叫了一声:‘你们在干么,都给我住手:’

在那大音量的冲击下,赵宇突然呆住了,张诃想都没想,藉机冲过去将青铜像抢过来便夺路而逃,很快就消失在了黑暗中。

赵宇仍然呆呆的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孙敖小心翼翼的观察他,判断出没有危险性后,这才抓住他的肩膀用力摇动。

好不容易他才清醒过来,迷惑的望着四周,喃喃道:‘我刚才是怎么了?‘不知道,有点像是中邪:’孙敖苦笑:‘剩下的事以后再讨论,先把张诃追回来再说。’

赵宇点点头,摸着脑袋向停尸房外走去。

漫无日的在青山疗养院里搜查了好几个小时,几乎将所有地方都找了个遍,依然看不到张诃的身影。

孙敖满脸恼怒,仿佛要爆发似的每向前走一步,都将眉头皱紧一次,终于,他们来到了大门口。再也不需要隐瞒什么,他用力将门拉开,两个人就在那一瞬间呆住了。

在眼前不远处,有个黑乎乎的东西猛地落了下来

第五章DATE6月3日下午五点十一分序幕

有人说死亡是纯粹的永恒,我们深爱的人死了,便在那一刻永生了,就像电影一样。死亡的人是一部电影,没有比这更电影的电影。

我们不知道流失的是生命,还是血液,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东西。我们在为我们自己累着痛苦的同时,死者也残留下了他生存过的痕迹,以及死亡时那一刻的状态。

钱墉死时的状态并不算好看,甚至,有点恐怖。

当我和雨滢来到他家楼下的时候,警方己经拉起了警戒线,并将他的父母都客气的请了出来,这两位可怜的中年男女哭哭啼啼的,瘫坐在地上,身旁正有个漂亮的女士辛苦的劝慰着。‘嫂子:’我走上去甜甜的叫道。

‘小夜,你怎么来了。’她略微有些吃惊,迅速扫了一眼身旁的雨滢,笑道:‘死小子,你又换女友了?够行的,比你那个笨蛋表哥有本事多了:’我讪笑:‘嫂子真的希

望表哥桃花运满天吗’

‘他敢:’漂亮的大眼睛一瞪我:‘对了,你究竟是来干么的?’

‘来看一个朋友。’我神色有些黯然。

‘朋友?他住这里?’

真是有够迟钝的女人,我算是服了。叹口气,设有再理会这个未来的笨蛋亲戚,几步走到钱墉的家人前:‘伯父伯母,我是小墉的好朋友,我叫夜不语。’

‘你好。’伯父紧紧的抱着伯母,也没抬头看我,只是呆板的打了个招呼。见无法正常沟通,我拉起警戒线走了进去。

‘小夜,你在干么:’嫂子拦住了我:‘虽然你是熟人,但这里己经被警方封锁了。等调查完毕你才能去见你的朋友,而且,你朋友的尸体实在有点……不用说,我也知道他的尸体不会好看到哪里去,不然表哥不会在电话里提到‘诡异,这个词。用力拍着嫂子的肩膀,要她不用担心,然后又劝雨滢留下来,我这才不顾阻拦的向

楼上走去。

嫂子明显不了解情况,我只好拨通了表哥的电话,在那家伙的好说歹说下,终于狐疑的看了我一眼,不再坚持拦住我了。

钱墉住在这栋公寓的二楼,一推开门,就看到刑事组的几个老熟人脸色有些难看,像是吐过好几次。

真的有那么难看吗?

我疑惑的走进卧室,表哥正忙东忙西的收集证据,见我来了随意的挥挥手,向尸体的方向指了指。这个时候法医刚好将尸检做完,正小声向副队长汇报。

用力的深呼吸,我蹲下身子,将白布单拉了起来,顿时倒抽一口冷气,虽然己经做了最坏的心理准备,但还是被吓了一大跳。

钱墉左手死死的拽着一把美工刀,整个肚子己经被完全剖开了,内脏有被搅动过的痕迹,血液、体液和肠子流了一地,但是他的表情偏偏又是一副十分安宁的样子,嘴角甚至还

带着微笑。

他的眼睛睁开,安静的平视前方,仿佛在望着我,仿佛才刚刚睡醒,准备要起床吃饭。恐怕死亡时间不长,尸体上还没有明显的尸斑出现。

我盯着他的尸体看了足足有一分钟,然后感觉胃中一阵翻滚,差些吐了出来。

‘怎么样,够有视觉冲击吧?’表哥在一旁露出看好戏的嘴脸,讥笑道:‘还是第一次看到我们家的小夜呈现恶心的生理现象,有趣:’

‘我可不觉得有趣。’我冷冷的问:‘法医的鉴定?’

‘你的朋友是在五个小时前彻底死亡的,死亡原因是流血以及损伤面积过大引起心脏停止,最后导致脑部死亡。

‘根据初步判定,死者是自杀。他用美工刀从上而下在肚子上划开了一道八点六六英寸的伤口,因为比较用力的关系,不但剖开了脂肪层,还损伤了一部分的肠道。然后他用右

手在内脏中搅动,仿佛在寻找什么的样子。’

表哥的脸部肌肉不由得抽动了一下:‘死者从来没有精神不正常的记录,而且他的家族也没有过精神异常史。’

我的神色黯然:‘从受伤到死亡,他一共经历了多久?’

‘我判断,至少半个小时以上。’

‘半个小时?是吗?‘我叹了口气,再次望向尸体的脸孔,那副安详的表情越看越觉得诡异刺眼:’表哥,你说一个将肚子剖开,然后又在里边不断搅动,那种痛苦会是怎样?

‘在没有打麻药和镇定剂的情况下,那种痛苦足以令人死上一百次。’

‘但那人经历了这种痛苦至少半个小时,而且,他的脸部表情丝毫看不出痛苦过的神态。你说,这有可能吗?’

表哥摇头:‘不可能,除非他有服用毒品。’

‘那他死前吸过毒?’我皱眉。

‘没有。我们从他身体里找不到残留过毒品的成分。’

‘那,该死的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气恼的吼了一声。

‘我也不知道。’表哥有些沮丧:‘对了,我总觉得他是为了寻找某些东西才将肚子剖开的。临死的时候,右手上还紧紧的拽着一个奇怪的人像。’他将一个证物袋递给了

我。袋子里装的东西我很熟悉,那夸张但又闭着的冰冷大眼睛,那副讨厌的脸孔,正好是我们在联谊会时,从青山疗养院里找到的青铜人面像。

我看着这个东西,许久,才僵硬的转过头望向表哥:‘他死的时候,真的是左手拿着刀,右手拿着人像?’

表哥不知道我想说什么,微微一愣,点头。

‘那他一定不是自杀。至少,他不是根据自己的意志自杀:’我望向钱墉早己冰冷的尸体:‘一定是有某种无法解释的原因,让他那么做的。’

‘原因?’表哥早己习惯了我常常出人意料的判断,只是淡淡的吐出两个字。

‘很简早,他根本就不是个左撇子。试问,你可以用不熟悉的那只手将肚子划开吗?而且,美工刀的刀口还是向外而不是反方向握着。人家日本武士剖腹都知道刀口要向内才方便。’

‘但是有没有可能他其实是左撇子,一直出于某种目的装出正常人的习惯呢?’

‘你开什么玩笑。’我拉着表哥的手,在尸体的手掌上摸了一圈:‘感觉到没有,钱墉右手的茧明显比左手多的多,足够证明他是人类中百分之七十三里头,惯用右手的人之一,

表哥沉默起来,我也沉默。两人十分有默契的同时叹口气,走到客厅里坐下。

‘这个事件你怎么看?’过了许久,他才抬头望向我。‘恐怕不是个普通事件。虽然知道这点你也只能按照惯例处理吧?’我揉了揉鼻子。

他点头:‘不管怎样,这是一场自杀案件,向上面也只能这么报。毕竟可以证明他自杀的线索太多了,女友前不久死掉,自己也稍后殉情。

‘在辍学后的某一天,趁着父母去上班的时候割开自己的肚子,寻找依然深爱着那个女人的心脏,表示自己的忠贞不渝,真是个非常凄美的都市悲剧。

‘媒体就像狗一样,早就眼巴巴的盯住这件案子了,只要警方一宣布为自杀,恐怕明早的头条头版立刻会将这个事件,编成催人泪下的即时小说赚取销量。这种情况下,就算知道他不是自杀,背后就算有隐情,也不能报出去:我根本就什么都做不到。’

‘我了解。’站起身来,辛苦的在脸上挤出笑容,淡淡道:‘那剩下的就交给我好了。总之,我己经开始感觉有意思了。哼,一定要将这个事件查个水落石出才行,不然,怎么对得起朋友。’

表哥有些愕然,但出奇的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率先走了出去。我死死的看着手中的证物袋,小心的向左右扫视了一番,然后偷偷揣进了兜里。

总觉得整个事件都和这个青铜人面像有绝大的关系,恐怕,应该好好的查找一番它们的来历了:

DATE5月20日下午一点

城市最中央的希望之塔敲响了一下钟声,将呆呆坐着的孙敖和赵宇同时惊醒过来。孙敖望着手中的可乐和汉堡苦笑,一时间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抬头望着高高耸立的钟塔,看着眼前来来往往、嘻笑怒骂的人群。头顶虽然暴晒在高达三十度的阳光中,但不知为何,他的身体只感到丝丝寒意。

张诃就那样死了,死在他俩的眼前,脑袋塌陷了下去一大块,白花花的脑髓掺着鲜红的血液流了一地。

他的表情安详,带着无比满足的愉悦心清,嘴角甚至流露着微微的笑意。

那种笑意搭配着扭曲变形的四肢,以及几根刺穿他身体的钢纤,显得极为诡异。

他是坠楼而亡的。就在两人愣住的同时,埋伏在四周的员警己经冲了过来,此后的事情便变得不堪回首起来,员警对他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反覆询问,直到鉴定科证明他们没有杀人时间后,这才悻悻的将他俩放掉。

到今天为止,这件事己经过去两天了。只是这两天实在太漫长,漫长到即使回忆,也会像八十多岁记忆力衰退兼患有老年痴呆的次时代老人一般,模模糊糊的。

晓雪一直安慰着他,硬是榨干了他所有的精力,疲倦到就连抬起手臂的力气都没有了。好不容易,他才勉强振作起来,然后打电话约了赵宇。

‘敖老头,张诃真的死了吗?’赵宇直到现在都还怀着一丝侥幸心理,希望一切都只是场噩梦。

‘嗯。’孙敖轻轻的将手中的食物放下,用身上的汉堡屑喂蚂蚁:‘好像一场噩梦。’‘你说,明明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为什么就突然死了?’‘谁知道?警方说他是因为走投无路下,爬上青山医院顶楼跳楼自杀。’孙敖顿了顿:‘但是以他当时的精神状态,怎么可能自杀?’

赵宇诧异的抬起头:‘为什么?张诃不是很歇斯底里吗?那种情况下,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做。’

‘不对。’孙敖摇头:‘当时他紧张的抢了青铜像就跑出去,明显青铜像对他而言,比生命还珍贵。试问带着那么珍贵的东西,为什么他会想着自杀?’

‘但是警方并没有从他身上找出青铜像,他一定是在自杀前先藏了起来。’

‘就算如此,我还是不相信他是自杀。或许当中有一些
第十五部 宝藏(中) 引子
我有一个梦想,但具体是什麼,很早以前便已经忘记了。或许,自己曾在梦中不经意地重温过无数次吧。

可,谁又知道呢?

梦想毕竟只是梦想,虽然比妄想稍微好上那麼一丁点,但如此平凡的我,恐怕依然无法实现。

说不定,忘记,对自己的人生而言,会好上更多。

今天是我第三百次走过同一条小径,这条小径是上班必经的路线。

稍微回忆一下,自己的生活似乎从小就是那麼无聊以及平淡。小学、国中、高中时代是对家、学校的摺叠线。大学时代是教室、食堂、宿舍的三点一线。而工作後就更无聊了,完全是公司以及出租屋的轮回线。

这样的生活,已经平平淡淡的结束了自己三分之一的人生。

今年的我二十六岁,但却从来没有交往过女友,不要说女友,即使连要好的朋友也没有一个。每一次生日,都只是自己买好蜡烛和蛋糕,然後将代表年龄的火焰轻轻吹灭。

不过,习惯了,也就无所谓了。

今天的天空似乎有点与众不同,空气裏,似乎在酝酿著某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未知气氛。刚走出小径的路口,一个女孩突然撞到了我身上。

是个长相很平凡的女孩,个子不高,穿著粉红色的长裙。

她满脸紧张,结结巴巴地说道:「您好,这个,我,人家送给您。」

慌张地在我手心裏塞进什麼东西,她便如同风一般跑掉了。

我张开手臂看了看,是一袋包装得很精美的高级卫生纸。疑惑地拆开,居然看到雪白的卫生纸上写著一行秀婷的字:

「送给有缘人。希望您看到後能和我联系,作我的朋友。我的联络方法是……」

不知为什麼,我笑了,有生以来第一次笑得那麼开心。

九十七天後,我和那个女孩结了婚。

婚礼的那天,亲戚朋友来了很多。只不过没有一个属於我,因为自己早就忘掉了亲戚甚至父母的联络方式,而朋友,我的人生中,根本不存在这种生物。

未婚妻的朋友们祝福著我俩,说我跟她是天生缘分,前三世就注定了会走到一起。我笑了,笑的很灿烂。

酒过三巡,将客人全部送走後,刚变成我妻子的雌性生物并没有像三流电视裏的演员一样,害羞地坐在床头上,而是将收到的礼物和红包迫不及待地拆开,笑呵呵地数著。

「亲爱的,我们这次的婚礼完全赚翻了!光是红包就收了好几万块。」她眉开眼笑地转头冲我笑著。

我意兴阑珊,只是将目光一个一个的扫过礼物堆,心里泛起一种莫名的空虚。猛地,视线停顿了,我的视网膜上映出了一个奇怪的头像。

那是个青铜人头像,圆头顶,头上彷佛戴有头盔,脑後用补铸法铸著发饰,像是蝴蝶花卉,中间用宽带扎束。

人像造型优美,神完气足,大得出奇的双眼刻薄地闭著,鼻子很尖,整个勾勒中透出一阵神秘和诡异。

看到它的一刹那,我的整个神经都凝固住了,身体彷佛被电击中似地不由得抽搐了一下。

我睁大双眼,一眨不眨的盯著它,然後缓慢,但是十分用力的伸出手,将它死死握在了手心裏。

「这是什麼东西?」妻子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又迷惑地望著我手中的人头像,「奇形怪状的,满可怕。不知道哪个家伙给我们开的玩笑?」

「不是玩笑!」我的话冲口而出,声音大得像是吵架。

妻子被吓了一跳,惊魂不定地看了我好一会儿,这才小心地装出疲倦的样子,打了个哈欠说:「人家困了,准备睡觉觉。老公你也快点把那个奇怪的东西扔了,早点上床。」

我的耳朵丝毫没有接收到她的声音,全身心都投入到那个古怪的青铜人头像上。不知过了多久,才稍微动了动僵硬的身体。

突然,觉得自己的一生极度的无聊,无聊到没有再生存下去的意思。

我走到窗户前,望著二十一楼下的夜色,悠闲且大脑清晰地思考著,跳下去会不会再没有痛苦的情况下便能结束生命。

用手用力地将头颅左右掰动,我转身靠在刚装修好的雪白墙壁上。视线正对著结婚照,照片上妻子的笑容十分灿烂甜蜜,可爱的如同天使
第十五部 宝藏(中) 引子二
三年零一个月外十七天以前,我曾经为自己无聊的人生定下过一个高贵的目标。

当时我撕扯著白玫瑰的花瓣,一片一片的散落在地上,然後轻轻的扬起头,望著蓝得令人发狂的天空,静静地说:「当我喝完第三百壶薰衣草的时候,就遗忘从前的一切。扔掉回忆,把自己的世界通通删除掉。到那个时候,再认真的找个女友。」

三年多过去了,突然很迷惑。

因为薰衣草已经被我喝掉了两百九十四壶,还有六壶,就会到自己约定的时刻。

到时候,我究竟会找到一个什麼样的女友?

在四年以前的岁月裏,曾经一度以为自己身边有女友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诗诗留在我身旁无微不至的照顾我的时候,丝毫不会感觉唐突,也不会内疚,只是一厢情愿地认为那样的付出,是作为女友的某种责任。

但是唯独男女朋友之间,并不存在著责任,照顾与被照顾只是两种感情而已,爱以及被爱的感情。

早就忘了自己是从什麼时候开始学会照顾人的。

曾经有个把我伤害得伤痕累累的人,至今都还说我是个很好的男人,好到令人舍弃不下。於是,她反反覆覆地在和男朋友分手又找到男朋友後打电话给我,直到如今都在用电话骚扰我。

我是个好男人吗?或许是吧。虽然自己称呼自己为好男人有些脸红。

突然想起了那个连续六年在生日邮寄给自己闹钟的人。那个奇怪的不知道性别以及年龄的人,是不是也认为我是个令她割舍不下的好男人呢?

哈哈,其实是不是早就已经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薰衣草即将喝完,而我却开始犹豫不决起来。

未来那个素不相识,素未谋面的亲爱的,你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不知为何,最近老是想太多。

或许,真的是因为三百壶薰衣草的约定将要结束吧。

算了,不想再胡乱地猜测,要不了多久一切就会浮向水面的。

只是今天,信箱裏不知道被谁塞进了一件十分有趣的东西,是一个青铜人头像,很丑陋,但是我将它握在手心裏的那瞬间,突然感觉,自己眼中的整个世界都猛地变了。

眼前的人群、楼房、甚至自己的双脚,一切都在扭曲变形。

我用力地抓住身旁的电线杆,深深的喘气,心脏剧烈地跳动著,这辈子的影像不断在脑中浮动。

抬起头,我见到了一个男孩,一个嘴角带著古怪微笑的男孩。他什麼话都没有说,只是向我伸出了右手。

我感觉,自己居然明白了他的邀请,明白了自己命中注定的归宿。
第十五集 宝藏(中) 第一章
DATE:5月21日晚上七点十九分散步

德国剧作家KlugVeikko曾经说:「Maybegodwantsustomeetafewwrongpeoplebeforemeetingtherightone,sothatwhenwefinallymeettheperson,wewillknowhowtograteful。」

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在遇到梦中人之前,上天也许会安排我们先遇到别人;在我们终於遇见心仪的人时,便应当心存感激。」

最近,越来越喜欢独自散步的感觉了,可以想到很多事情。

不知是不是因为最近发生的一连串另自己焦头烂额的事情的关系,这几天心情都很不好。

好吧,其他的都通通放到一边,还是先来说说散步的问题。

知道什?是贝勃定律吗?据说这是一个叫做贝勃的人做的一个有趣的实验。

如果一个人右手举著三百克重的砝码,这时在其左手上放三百零五克的砝码,他并不会觉得有多少差别,直到左手砝码的重量加至三百零六克才会察觉到。

而如果右手举著六百克,这时左手上的重量至少要达到六百一十二克才能感觉到变重了,而越到後来就必须加更大的量才能感觉到差别,这种现象就是「贝勃定律」。

「贝勃定律」在生活中到处可见。比如五毛一份的晚报突然涨了一元,那?你会觉得不可思议,无法接受。但是,如果原本五百元的MP3也涨了一元,甚至十元,你也不会太介意。

就如有些人总抱怨朋友对自己不如刚认识时那?好了,其实也是「贝勃定律」在作怪。你的亲人怎?宠你爱你,你都可能视而不见,或者觉得平淡如水。

人类的感觉很敏感,但也有惰性,它会蒙骗我们的眼睛看不到事情的变化,也会加重我们的感受而迷失理性。

所以,不能太自以为是,我们应带著谦卑的心对待万物众生,才可能少犯错误,积累智慧。心海航程,危险之处,就在於容易失。

散步,也同样如此。

譬如现在,我就遇到了个有趣的小事情。

对了,照例自我介绍一番,本人名为夜不语,常常会莫名其妙的遇到古怪事件的普通高三生,良好善良的市民。

似乎我这?普通良好的市民也会稍微有些烦恼。例如,最近一出门就有人跟踪我,而且跟踪的方式实在有点不堪入目,根本就是迫不及待地想让我早点发现。

按照跟踪者那家伙的性格,似乎在暗中计画著什?诡异的勾当。

今天我终於忍受不了了,拐进某个偏僻的巷子,背对著被堵死的出口,淡淡地道:「无聊的大侦探,你究竟想跟踪我到什?时候?」

有一个装腔作势的尴尬声音,立刻从某阴暗角落?传了出来。

某人假装咳嗽,不紧不慢地走了出来:「小夜,你真是太伤我的自尊了。本人听说最近你身旁出现一连串的死亡案件,作为好朋友,当然会担心。一担心,就不由自主地暗中保护你了。我可是很有佛心的!」

我冷笑,「佛心?我可没你那?大龄的好朋友。而且,什?时候保护和跟踪变成同义词了?」

杨俊飞脸上带著完全没有褪色的笑容,满不在乎地走过来拍著我的肩膀:「孤陋寡闻,保护和跟踪从甲骨文开始就是同义词了,难道你不知道?」

我哼了一声,「完全不知道。您老先生跟踪也跟踪了,发现也被发现了,一般情况而言,也该像普通的跟踪者一样,放几句狠话,然後灰溜溜地走人了吧!」

「我可不是普通大众。」

那家伙恬不知耻的骄傲地扬起头道:「作为好朋友,我绝对会把自己好朋友生命的安全放在首位,我的鼻子在你周围嗅到了危险,非常大的危险。那个莫名其妙出神入化的大危险一天不远离你,我就每天都会赖在你身边不走,除非……」

「除非我带你混进三星堆博物馆?对吧?」我瞪了他一眼,「你放心,我死都不会带你进去。」

杨俊飞丝毫没有恼怒的迹象,只是无所谓的摆摆手,「没关系,我这个人最出名的就是有耐心。嘿嘿,看来你暂时也不会把我撇开,独自溜进博物馆?偷那根黄金仗吧?」

「我才不会去偷那根不知所谓的黄金仗。」

「对!是!你不会偷,只是稍微借出去看一看有什?奇怪的地方对吧。」他奸笑起来。

靠!这家伙完全把我的性格给摸清楚了。果然是个狠角色!

我迅速地撇开了话题:「老男人,你跟踪我,显然不止想跟著我混进博物馆那?简单吧,究竟还有什?目的?大家开诚布公地摊牌,或许还有双方都需要的线索呢。」

杨俊飞大为赞赏地点头,随意地盘腿坐在肮脏的垃圾堆上,慢慢地说起来:「你周围发生的一连串死亡事件,我很感兴趣。工作之馀也稍微调查了一下,没想到居然发现了一些十分有趣的线索。」

我猛地抬起头,眼睛一眨不眨地望向他,「什?线索?」

「别著急,我一点一点的告诉你。不过,作为交换,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条件?」

「很简单。这个事件,我也要参与进来,这?有趣的事情,我怎?能错过!哈哈,说实话,你这个小家伙真不错,不过才活了短短十八年,遇到的怪异事情比我这个国际知名侦探都还多,实在不可思议!」

「我答应。」我坐到了他身旁,「闲话少说,你究竟发现了什??」

「等下再和你解释。现在,先陪著我去一个地方。」

「哪??」

「去了就知道了,哈哈,绝对不会让你後悔就是了!」

DATE:5月25日晚上十一点三十五分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

晓雪蜷缩在卧室的一角,全身都因为恐惧而颤抖。

不知从什?时候起,敖的声音就不断在耳边响起。开始的时候只是梦中,醒来後偶尔回忆,也只是以为自己太爱他,而产生的幻觉。

不久後,那种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亮,就像有人站在自己身旁,离自己的耳朵只有几厘米的距离,然後撕心裂肺地嚎叫。

那是敖的声音,她听得很清楚,绝对是敖的声音,但是敖,已经在半个月前就死了,是自杀,原因直到现在警方都还没有查到。

但是她知道,敖的死,绝对是因为那次旅行。

从那个怪异的村子回来以後,所有人都开始诡异地死掉,或是自杀,或是莫名其妙地发生意外。现在,只剩下了自己。看来,这一次,是轮到自己死了!

不甘心!自己怎?能这样不明不白的死掉,自己什?事情都没有做过,是谁!是谁在冥冥中将所有人杀掉的?!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

敖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了,越发的大声。不对,不是耳边,是脑海,声音是脑海?冒出来的。不然为什?所有人都听不到?

「你死了!你已经死了!为什?你不放过我!我是爱你,但是你也爱我,为什?不放过我!」晓雪用尖锐的声音吼著,她不住地颤抖著,将用力握在手心的药瓶打开,倒了一大把镇定片一口吞了下去。

不知道是因为镇定剂的原因,还是自己的吼叫,脑海中不断重复的声音慢慢淡了下去,最後终於彻底消失了。

晓雪彷佛全身地力气都消失了似的,一动也不动地摊倒在地板上,睡著了。

不知过了多久她才醒过来,窗外依然黝黑一片,不只是月亮,就连星光都没有。街上的路灯似乎也全部坏掉了,房间里什?都看不到。

很好,那个该死的声音并没有随著自己的清醒出现。

她一边庆幸一边站了起来,喉咙?一片乾涩,很渴。摸索著按下了床头灯的开关,但是光明并没有随著那清脆的「啪」声降临。

难怪外边那?黑,居然倒楣地遇到了少有的全市大停电。

晓雪将凌乱的头发随意扎起来,凭著记忆翻出了手电筒,就著明显电量不足的光芒向厨房走去。

拉开冰箱的门,取出牛奶痛快地喝了一口,然後长长地舒了口气。已经有多久没有这?安静了,自从敖那副阴阳怪气的声音不断回荡在耳边以後,自己就每天吓得心惊胆跳,就差跳楼自杀了。

原来一个人的宁静居然如此令人心矿神怡,难怪许多人都需要独处的空间,一刻不停耳濡目染的鸹嘲,只会让人变得神经质,甚至发疯!

将剩下的牛奶放回冰箱?,刚一转身,她顿时吓得尖叫起来。

身後,不知什?时候站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他一动不动的,直愣愣地望著晓雪。

好不容易看清楚那人的样子,晓雪这才喘著气,按住疯狂跳动的心脏,不满地道:「老爸,你干麻站在这里一句话都不说,差点没被你给吓死!」

老爸依然什?话都没说,也没有因为自己的声音有丝毫动作,只是站著,一动也不动,像是蜡像一般。手电筒昏暗的灯光射在他的脸上,表情僵硬凝固,眼睛也许久没有眨动。看在眼?,真的令人怀疑眼前的物体是不是活人一个。

晓雪皱著眉头,咕哝道:「你不说话那人家就去睡了,真是的,心情刚好一点,就差些被某个有血缘关系的家伙弄得挂掉,倒楣!」

微微转身向自己的卧室快步走去,脑海中似乎有什?念头在不断地提醒自己。猛地,她停住了脚步。

老爸不是今天就已经到美国出差去了吗?下午四点半的飞机,现在的他,根本应该是在飞机上才对。

那身後的人,到底又是谁?

心脏,又怦怦地疯狂跳动起来。她努力地作出不动声色的样子,想要装做不在意的回头,可是当真的转过去时,却又愣住了。

身後哪?有人?!

只剩下空荡荡的厨房隐藏在黑暗中,手电筒照耀下,小小的十多坪空间一览无遗。

晓雪的大脑一片混乱,自己所站的走廊是进入客厅或者卧室唯一的出入口,只有经过这里才有可能出门,不然就只有跳窗户了。

可通向外边的窗户安装著牢固的铁栅栏,就算是想跳出去也不可能,何况,自己的家可是在二十一楼。

只是那……那个长得像自己老爸的人又是到哪去了?

还是,那个人根本就不存在,从头到尾都是自己大脑中的幻觉,就像敖的声音一样?

晓雪感觉全身一股恶寒,皮肤上不断的冒出鸡皮疙瘩。恐惧感如同实质一般围绕在四周的空气中,自己,几乎要窒息了。

深呼吸一口气,她转身,正准备起步跑,可是下一刻却浑身僵硬得再也无法动弹。

身旁正站著那男人,他脸上的肌肉在不断地扭曲著,一会儿像是痛苦的嚎叫著的父亲,一会儿又像是某个似乎很眼熟的男性。

终於,男人的脸孔总算平静了下来。

敖,是敖。那个男人变成了敖的样子,敖在冲自己微微地笑著,他迷人的富有男人味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著自己,很温柔,温柔得像是要将她融化掉。

可是面对著昔日爱得死去活来,甚至认为可以为他付出生命的男人,晓雪却感觉不到丝毫的温馨,只是害怕,怕得要死!

她怕死,比任何人都怕!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

敖向她伸出了手。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

他的手上拿著一把尖锐锋利的水果刀。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

瞳孔中,那把尖锐的水果刀缓缓向自己的心脏移动过去,抵住了她白皙细嫩的皮肤,冰冷的触感在一刹那间将她对生的渴望打得粉碎。晓雪双眼变得迷茫起来,嘴角也咧开一丝古怪的笑意。

「对,我爱你,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

双手握住了敖的手臂,就著刀准备向心脏的方向用力,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起来……

DATE:5月25日晚上十一点四十七分

「这是哪?」

「电梯公寓。」

「废话,我当然知道这?是电梯公寓。不过,你带我来这里干嘛?」

「你是聪明人,自己分析。」

杨俊飞犯贱地点燃一根菸,深吸了一口,然後浪费的扔在地上,用鞋底踩灭。

我偏过头去,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沉声问:「你究竟知道了什??」

「青铜人头像。」他随意地吐出几个字。

我顿时全身一颤,脸部肌肉不由得抽搐了几下。

「你从哪里知道的?」

「这个你别管。总之,我透过某种管道查过青山疗养院最近的一切资料,发现就在今年的五月十八日,曾经死过一个叫做张诃的大学生。

他死亡的方式颇有许多争议的地方。我稍微有点在意,就随便查了他的生活圈子。没想到他的交际圈中居然也是有人不断的死去,而且死法千奇百怪,十分诡异。」

他抬头向上望了一眼,「估计,这上边住著的女孩,会是将要死掉的一个!」

「靠,那你屁话还那?多!都有人快要死了!」我猛地向公寓的电梯跑去。

「奇怪,今天你怎?那?积极?」杨俊飞怪笑了两声,「据我了解,你小子不像是会怕死的人,而且对毫无关系的人似乎也漠不关心吧,楼上那个女大学生的死活又关你什?鸟事了?难道,嘿嘿,你在担心谢雨滢?」

「谢雨滢的事情你也知道?」我恼怒地瞪了他一眼。

杨俊飞悠然地摇头晃脑,「我刚才就说过了,在你没带我混进博物馆之前,我对你周遭的事物都会很感兴趣。小小的调查一番满足自己不太强烈的好奇心,也是理所当然的。」

「你果然是个令人讨厌、遭人痛恨的浑蛋!难怪到现在还孤家寡人一个,恐怕某人要当一辈子老处男了!」我怨毒地诅咒。

杨俊飞无所谓地笑著,嘴角稍微有些抽搐,「臭小子,你似乎还不知道那位漂亮的女大学生住几楼几室吧?」

靠!混蛋老男人,果然是个狠角色!我忍。

好不容易插科打诨才来到了目的地,我深吸一口气,用力按下了门铃。希望这一次不要让自己失望,长久以来困扰我的死亡之谜,至少让我稍微抓住一条随便的线索吧……

DATE:5月25日晚上十一点五十三分

「谁在敲门?」

晓雪猛地清醒了过来,她呆在原地,眼前居然什?都没有。孙敖呢?那个自己从前最爱的男人到哪里去了?

她的脸不停地抽搐,突然,她发现自己手中似乎紧紧地握住某样东西。

是刀!原本孙敖的鬼魂拿在手里的尖刀。

为什??什?时候跑到了自己手里?

她吓得急忙将刀扔在地上,金属碰击地面的声音孤寂地经久不绝。

外边的门铃响了,接著敲门声不断响起,似乎敲门的人非常有耐心。自己,应该去开门吗?会不会,又是个可怕的幻觉……

晓雪颤抖著站起身,扶著墙,小心翼翼地向厨房外走。每走一步就犹豫一下,大脑开始渐渐冷静下来。

不管怎样,是那突如其来的敲门声救了自己,或许去开门,还会有微小的一线生机。

她不敢打开电灯,摸著墙慢慢向外走,好不容易才出了厨房。

客厅?依然那?昏暗,暗得令人莫名恐惧。原本鲜亮的绿色沙发在黑暗中散发著幽幽的黯淡颜色,如同黑洞一般,似乎要将人整个地吞噬下去。

突然,她猛地发现沙发上似乎坐著一个人。背对著自己,正对著关闭的电视,就那?静静坐著,一动也不动。

「谁?」晓雪小声的喊了一声。

那人依旧一声不哼,就那?死死地坐著。

那人是谁?为什?背影很熟悉,熟悉到唐突地看到时,居然无法辨别出来!一定是熟人,很熟很熟的亲人!虽然只是露出了肩膀和後脑勺,但是,真的很熟悉。

大脑像是记起了什?,她用力的捂住嘴巴,感觉整个人都虚脱的坐倒在地上。

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放松,濒临崩溃的精神全部放松下来,这时她才感觉自己的心脏几乎快要蹦出了胸膛。

是老爸!居然是老爸!他回来了!

但是为什?他不说话?想和自己开玩笑?是睡著了?不像!都不像!难道自己又进入了刚才的恶梦中?不是去出差吗?怎?真的回来了?是真的回来了吗?

好不容易放松的精神再次紧绷起来,心脏又开始狂跳。她感觉头晕目眩,忍住快要发疯的痛苦,缓缓的向父亲走过去。

一步,两步,近了,很近了。终於,她的手碰到了父亲的肩膀。只是父亲,却随著她手上轻微的力量,向右侧倒了下去。

她大脑一阵混乱,收回手,用不可思议的眼神失神地看向手心。手中,似乎沾染著滑腻的液体,很浓,有股奇怪的味道。

是血腥味!

「老爸!你怎?了?你怎?了?你究竟怎?了?」她猛地跑过去,扶起了父亲的身体。但是触感只有一股冰冷,死亡一般的冰冷。

她用力地抱住父亲,撕心裂肺地尖叫著。如同满弦一般紧绷的精神,终於崩溃了。

DATE:5月2日晚上十一点五十九分

按门铃按到手抽筋,然後又足足敲了将近十分钟的门,居然完全没人理会。虽然是深夜,就算房子?的人警觉性再强,也不会默不作声吧?

难道是睡著了?不对,就凭自己这种豪迈的敲门法,就算死人都会给吓活过来。

根据杨俊飞的情报,那位名叫孙晓雪的大学生确实回家了,而且就待在家?一直没出过门。

正在迷惑的时候,突然屋内传出一阵阵刺耳的女性尖叫声。我和杨俊飞对视一眼,老男人当即一脚踹在门上,将房门整个踹开,蛮力果然有够大的。

飞快地窜入房间,一走入客厅,就著从走廊透入的灯光,便看到一个女孩抱著一个男性坐在地上,一边尖叫,一边哭得泪眼模糊。

这样的情况明显出乎了我俩的想像。

稍微迟疑了几秒,我不声不响地轻轻将大门死死关上。

杨俊飞地手段也非常乾脆,一个手刀劈在孙晓雪的脖子上,顿时难听的叫声终於嘎然而止。她静静地向地上倒去。

杨俊飞细心地将她抱到沙发上,开了大灯,向那个男人望去。

「不用怀疑,他已经死了。」我早就蹲在了?体旁,略微检查了一番。

「一刀致命。」我指著心脏部位说道:「这样也好,至少不会感觉痛苦。老男人,你有什?看法?」

杨俊飞低头打量了一番:「这个男人大概有五十出头,穿著整齐的西装,打著领带,一副普通上班族的样子,看来是刚回家。」

我嗯了一声,「而且刚进门的时候我有看到旅行箱,估计是才出差回来。你看,这人会不会就是孙晓雪的老爸?」

「很有可能。这个男人死的时候毫无防备,脸上居然还带著微笑,像是看到了自己的亲人。」

「果然,很有可能是孙晓雪出於某种原因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只是,?边恐怕还有些诡异的内情才对。」我抬起头向他望去,「我有个想法,就是不知道你和我想的会不会一样。」

杨俊飞看了一眼仍继续躺在沙发上昏迷过去的孙晓雪,微微笑起来,「像你这?犯贱的臭小子,怎?可能不用那种犯贱的方法!嘿,在你关大门的时候我就猜到了,大家分工合作,我来处理现场,你把这小妮子带到安全的地方。」

「和聪明人说话果然不累。」我的视线扫过整个客厅,「干得乾净俐落一点,不要给我的表哥留下线索,不要看他平时很木讷,但是办起案子可是丝丝入扣的。」

「你不说我也知道。哼,和你这臭小子居然那?有默契。怎?样,高中毕业後乾脆不要读书了,要不要考虑到我这来和我一起工作?又有趣,又有钱途。」

「没兴趣。」我扶起孙晓雪,匆匆结束了这一段完全没营养的对话。

事情果然在恶性循环。所有谜题的钥匙就在这个女大学生身上,不管怎样,都要骗她吐出真相,否则,不光是我,恐怕雨滢也没办法逃掉!

我是贴给那些没有看过的人看的
第十五集 宝藏(中) 第二章
DATE:5月26日凌晨四点二十五分巴纳姆效应

有人说,男人的法定结婚年龄是二十二岁,法定当兵年龄是十七岁,这说明女人比敌人还难对付。

我不知道孙晓雪会不会是这样的一个女性,毕竟,她现在还静静地躺在我家郊外的一栋别墅的沙发上。

我坐在她的对面,翘著二郎腿,百无聊赖地等著杨俊飞回来。

那家伙足足用了快四个小时,才慢悠悠地按响别墅的门铃。

我将门打开,见他一脸轻松的样子,不禁皱了皱眉头,「搞定了?」

「非常完美!」他在冰柜?拿出一罐啤酒,打开,大大咧咧地坐到沙发上舒服的喝起来。

我瞪了他一眼,「不要大意,虽然没有搞清楚昨天究竟发生了什?事情,但是毕竟真的有人死了。

她老爸没去上班,不久後被会被人察觉,然後打电话到家?去询问。恐怕,到时候会有有心人发现那家人的女儿也失踪了,肯定会报警的。

我想,要不了多久就会查到我们头上来,毕竟电梯公寓?完全不缺乏的就是监控系统。」

「这种小问题你都想得到,我怎?可能会遗漏掉!嘿,放心,我已经完全处理好了。」杨俊飞嘿嘿一笑,一口将手中的啤酒喝个乾净,「对了,你知道我在这位女大学生的房间里找到了什?吗?」

「有意思,可以让你提起的,一定是很有意思的东西。究竟是什??」我向他摊开手。

那家伙从兜?掏出一样不大的东西,向我扔了过来。我接住,仔细一看,不由得惊讶地差点叫出声音。

「青铜人头像!」我死死地打量著这个人头像,果然,和前段时间在青山疗养院中偶然发现的一模一样,应该是同一类东西。

「有什?想法?」杨俊飞望向我。

「不清楚,但我一直都有个疑虑。我怀疑许宛欣和钱墉的死,和他们带回去的这种人头像有关,只是完全没有证据。」

我将人头像慢慢抛起来,又接住,「但是孙晓雪周围的人也是不断死去,死去的状态也很诡异,而且她手中也有同样的青铜人头像。你说,这真的是巧合吗?」

「谁知道?不过,感觉越来越有趣了。」杨俊飞点燃一支菸。

「靠,老男人,你这浑蛋果然没人性,现在我可是在谈许多条人命。」我愤慨地骂道。

「得了吧,你也不是什?好货色。」他认真地看了我一眼,「说老实话,你真的又在乎过那些人的死活吗?」

我默然,岔开了话题:「既然你感兴趣,还大言不惭地申明稍微调查过,那?说说你的看法!」

「我能有什?看法?钥匙就躺在那里熟睡著,弄醒她问清楚状况就好了。」他笑得很犯贱,走过去粗鲁地冲孙晓雪躺著的沙发狠狠踢了几脚。

沙发剧烈震动了起来,将那个女大学生摇醒了。

她迷惑地睁开眼睛,不解地望著坐在对面的我和杨俊飞。原本混沌的大脑清醒得很快,眼中飞速地闪过一丝警觉。

这个女生绝对不简单,从惊慌失措到平静地检查自己的身体状况,看有没有被困绑住,自己的衣物是不是完好,有没有被侵犯过等等行动,居然只花了二十五秒钟。

「请问,我是不是被你们绑架了?」她平静地坐起身体,漆黑的眸子一眨不眨地望著我俩。

顿时,我和杨俊飞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该尴尬还是该大笑。

「难道你什?都不记得了?」杨俊飞撇了撇嘴,用低沉的声音问。

「当然记得,我刚刚还在家?做著什?事情,然後脖子一痛就晕了过去!」孙晓雪揉著自己的脖子右侧。

「既然会莫名其妙地来到陌生的地方,当然是有人打晕我後带来的。其中的原因虽然我不太清楚,不过法律上的定义,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似乎这样的行为确实称呼为绑架吧。」她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又向我俩望来。

「那你还记不记得,被人打昏以前你在干嘛?」

我和杨俊飞对视一眼,稍微有些惊讶。

这女孩,究竟是因为大脑打击太大,选择性失忆了,还是在装傻?如果真的在装傻,

那就麻烦了。

「刚刚都说过了,我本来在家?做著什?事,然後脖子一痛就晕了过去!」孙晓雪用手指抵住下巴做出努力思考的模样,「说起来,那时候我究竟在干嘛?奇怪,怎?老是想不起来。」

说完这番话,她似乎也放弃了回忆,又向我俩望过来,「对喔,不知道两位绑匪先生究竟要小女子干嘛?先声明,本人可是单亲家庭,老妈很早以前就死翘翘了。老爸是个单纯的小职员,根本没多少钱的。」

她打量了下四周,「至少这栋别墅的主人,都要比我家有钱至少一百倍!」

女人这种生物,果然是比敌人更难对付。我不动声色地笑著,瞬间为自己和杨俊飞的立场定了位置。

「晓雪姐姐,对了,我能叫您晓雪姐姐吗?其实什?称呼都无所谓。把姐姐请到这里来,纯粹是因为一些无伤大雅的麻烦问题。」

「感觉似乎挺复杂的。」她撇了撇嘴,从表情上完全看不出内心的想法。

这?麻烦的女人以前虽然不是没见过,但是,却实在没遇到过这?难以琢磨的。

「一点都不复杂。」我暗中示意杨俊飞不要出声,决定将事情都摊开,「先来自我介绍一下吧,我是第二中学的普通高三生,平凡的小市民,只是最近遇到了一些十分诡异的事情。

「自从不久前和朋友一起跑到附近的青山疗养院玩过後,周围的人开始古怪的死亡,不知道姐姐会不会有什?线索!

「对了。」我指了指身旁的老男人,「这位是杨俊飞,国际知名的大侦探。我雇佣了他调查最近发生的事情。而他也真的不负众望,找到了这件事情的一些微妙共同点。」

「你的意思是,那个共同点在我的身上?」孙晓雪的脸上略为浮现出些许惊讶。

「不错,你想一想。姐姐周围似乎也不断发生著难以理解的死亡事件吧?你的好朋友、你的恋人。

「而且还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你的男友和其馀的两个朋友,曾经几个月前出现在青山疗养院中,而且三人中有位叫做张诃的男孩更是自杀了,死亡的状态十分难以理解。」

「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

这位女大学生不置可否,神色有点呆滞,不知道是不是想到了死去的男友,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冲我微微一笑,「不过有一点我不敢?同。你恐怕并不是什?普通的高三生,更不是平凡的市民。而且事情似乎也没你提到的那?轻松简单。」

「纯粹是您的错觉,我本来就是个普通人而已。」

「呵呵,小弟弟,有时候女人的第六感可是很准的!」她重重地躺回沙发上,叹了口气:「我有一个朋友,有一次他问我世界上什?事最难?我说挣钱最难,他摇头。我又说是哥德巴赫猜想,他又摇头,最後我放弃了。

「他这才神秘兮兮地说是认识你自己。然後我仔细想了想,也对,那些富於思想的哲学家们不是也都这?说过!」

杨俊飞皱了皱眉头,「你想说什??」

她古怪地笑起来:「你有没有想过,自己是谁?自己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这些问题从古希腊开始,人们就开始问自己,然而都没有得出令人满意的结果。然而即便如此,人从来没有停止过对自我的追寻。」

「正因为如此,人常常迷失在自我当中,很容易受到周围资讯的暗示,并把他人的言行作为自己行动的参照,从众心理便是典型的证明。

「其实,人在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受到他人的影响和暗示。比如,在公共汽车上,你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一个人张大嘴打了个哈欠,他周围会有几个人也忍不住打起了哈欠。有些人不打哈欠是因为他们受暗示性不强,而哪些人受暗示性强呢?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测试检查出来。

「让一个人水平伸出双手,掌心朝上,闭上双眼。告诉他现在他的左手上系了一个氢气球,并且不断向上飘;他的右手上绑了一块大石头,向下坠。三分钟以後,看他的双手之间的差距,距离越大,则暗示性越强。

「认识自己,心理上叫自我知觉,是个人了解自己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更容易受到来自外界资讯的暗示,从而出现自我知觉的偏差。

「在日常生活中,人既不可能每时每刻去反省自己,也不可能总把自己放在局外人的地位来观察自己。正因为如此,个人便借助外界资讯来认识自己。

「个人在认识自我时,很容易受到外界资讯的暗示,从而常常不能正确地知觉自己。」

我望向她:「巴纳姆效应?」

孙晓雪看了我一眼,点点头,笑容中略微有点苦涩,「人其实很奇怪。心理学的研究揭示,人很容易相信一个笼统的、一般性的人格描述特别适合的解释,即使这种描述十分空洞,他仍然认为反映了自己的人格面貌。

「曾经有心理学家用一段笼统的、几乎适用於任何人的话,让大学生判断是否适合自己,结果绝大多数的大学生认为这段话将自己刻画得细致入微、准确至极。下面一段话是心理学家使用的材料,你觉得是否也适合你呢?

「你很需要别人喜欢并尊重你,你有自我批判的倾向。你有许多可以成为你优势的能力没有发挥出来,同时你也有一些缺点,不过你一般可以克服它们。

「你与异性交往有些困难,尽管外表上显得很从容,其实你内心焦急不安。你有时怀疑自己所做的决定或所做的事是否正确。

「你喜欢生活有些变化,厌恶被人限制。你以自己能独立思考而自豪,别人的建议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你不会接受。

「你认为在别人面前过于坦率地表露自己是不明智的。你有时外向、亲切、好交际,而有时则内向、谨慎、沈默。你的有些抱负往往很不现实。

「这其实是一顶套在谁头上都合适的帽子。

「一位名叫肖曼·巴纳姆的著名杂技师在评价自己的表演时说,他之所以很受欢迎是因为节目中包含了每个人都喜欢的成分,所以他使得『每一分钟都有人上当受骗』。人们常常认为一种笼统的、一般性的人格描述,十分准确地揭示了自己的特点。

「有位心理学家给一群人做完明尼苏打多相人格检查表(MMPI)後,拿出两份结果让参加者判断哪一份是自己的结果。事实上,一份是参加者自己的结果,另一份是多数人的回答平均起来的结果。参加者竟然认为後者更准确地表达了自己的人格特徵。

「巴纳姆效应在生活中十分普遍。拿算命来说,很多人请教过算命先生後,都认为算命先生说的『很准』。其实,那些求助算命的人本身就有易受暗示的特点。

「当人的情绪处于低落、失意的时候,对生活失去控制感,於是安全感也受到影响。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心理的依赖性也大大增强,受暗示性就比平时更强了。

「加上算命先生善于揣摩人的内心感受,稍微能够理解求助者的感受,求助者立刻会感到一种精神安慰。算命先生接下来再说一段一般的、无关痛痒的话,便会使求助者深信不疑。

「说实在,最近真的发生了很多事情,我的头脑很乱,也找不到任何头绪。

「从前自己本来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但是现在我常常在想,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鬼。一个人带著怨恨死去的话,是不是真的会不得安息,然後化为厉鬼回到这个尘世来讨债。

「哈,我很傻吧。我的男友是个很优秀的人,真的很优秀。人聪明,长得又帅,而且他还向我求婚了。他说他去救一个朋友,要不了半个小时就会回来,他说谎。我再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全身冰冷地躺在停?房?。

「我摸著他的脸,他的脸上有惊讶难以置信的表情,彷佛正在解某个很难以理解的方程式。真的,我觉得他只是睡著了而已。只是体温有些低,低得我整个心脏都变得冰冷起来……

「最後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在何伊的房间?自杀的。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他为什?会自杀。根本就不可能!他一直都是个信守诺言的男人,他说过娶我的!他居然……骗了我……」

孙晓雪的语气很平缓,好听的声音如同流水一般流淌在四面八方的黑暗中,没有开灯的别墅?到处都充斥著她的悲伤。有时候,平静的悲伤比撕心裂肺的尖叫更加痛苦,我和杨俊飞默默听著,没有打断她。

这个坚强聪明难以琢磨的女孩,讲著讲著,眼泪开始流了下来。

许久的压抑以及痛苦都一个人承担了下来,还有每晚都必会经历的怪异到真实的噩梦,就算心智再坚韧的人,恐怕难以忍受吧。发?的堤坝一但打开了一个缺口,发疯的洪水立刻找到了疏导的方向。

她一直这样讲述著,流著泪,却始终没有哭出一声。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自个儿将泪水擦乾,揉了揉红种的眼睛,缓慢地道:「谢谢你们听我这个无聊人的无聊唠叨。总之,你们也算颇有良心的绑匪吧。那,究竟我有什?能帮上忙的地方?」

老天,解释了半天,这家伙对我们的定义居然还是滞留在绑匪上。可恶,刚才的口水算是白流了!

见对方已经要合作了,我没有再罗唆什?,将兜?的青铜人头像向她扔了过去。

孙晓雪接住,看了一眼,迷惑地望著我,「这是我的东西吧,有什?问题?」

「问题,恐怕是有一些。」

我注视著她的双眼,「我和几个朋友在青山疗养院中找到过几个一模一样的青铜像。如果说你的朋友和我们都曾在青山疗养院出现过,身旁也有著怪异死亡的现象,是我们两个完全不同圈子的唯一交集的话,恐怕这些人头像就是交集中的唯一线索了。」

「请务必告诉我它们的来历!」

孙晓雪低下头许久,又抬了起来,脸上划过一丝毅然,「好,我把一切都告诉你们。」

DATE:5月23日午夜十二点十二分

午夜的收音机?,歌声在渐渐凋零,陆均伸了个懒腰,用低哑的声音对著正聚精会神看著他的朋友们,缓缓讲著鬼故事。

「这个故事是一个关於僵?的真实事情,据说清朝野史,东轩主人的《述异记》中也有过详细的记载。

「清朝初年,湘南西边,有一个靠山的小村落,整个村子两百多户人家,七百多人都是僵?。这些僵?喜吃活人血肉,其身湿润腐烂,全身皆发出霉味般的恶臭。

「本来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村子,大部分人以打猎为生,一部份人种点野菜、地瓜之类生活。村中有个叫成三的年轻人,平日游手好闲不事生产,又喜欢调戏别人老婆,常被村人追打羞辱,因此就躲在山中苟活,利用晚上回村偷些东西过活,全村人都对他恨之入骨。

「有一天,成三在山上肚子饿了,想挖一些野笋,地瓜之类来果腹,就到处挖啊挖啊,竟挖到一具?体,样子极为恐怖,似乎死了几百年,脸和身子都烂得不成人形,他虽然肚子空空的,也不禁呕了几口酸水出来。

「成三本想拔腿就跑,但是仔细一想,或许?体上有一些值钱之物,就蹲了下来仔细检查。虽然整具?体都已烂成糊状,但似乎头上有一张黄纸,上面的字已看不清楚了。

「成三找了半天,结果什?也没有,死?身上所发出的怪异腐味,更加闻之全身不对劲,於是赶紧把死?埋了,到别处找食物。

「自从成三看过那具死?後,整个人就觉得难受,一天天消瘦,牙齿也渐渐变黑,全身无力,昏昏沉沉,好像中了?毒。

「过了一个月,大家发现成三好久没上村来偷东西,心想可能死在山上,正高兴的时候,却看见成三踉踉跄跄地走来,要求村人到城?帮他找医生。这些村人哪一个没吃过他的亏?哪?会帮他?

「『啊!算了,过去的事就不要提了,再怎?说成三也是一个人,我们也不能就这样看他死啊!』一位老者这样说著。又带他回去洗澡,又煮一些东西给他吃,想不到成三稍微好些了,又想调戏老者的女儿,被村人发现後,大家将他打个半死,丢在後山草丛中让他自生自灭。

「过了几天,又见成三一身病地求人救他,这次,村人不但没给他东西吃反而狠狠打他一顿,然後将他绑在树上。

「村中有人看不过去,说这样太过缺德,会受报应,但几个壮丁一个字也听不进去,硬是将他绑在树上。

「成三在树上没几天就断气了,?体发黑带青,眼睛也变为灰泥状,发出的?臭非常难闻,村中许多妇人和小孩闻了就不舒服。村中几个壮丁看到这个情况,就商量把成三?体放下来,好好埋了,才不会让大家感染?毒。大伙都同意了,不过白天大家都有活要干,就决定晚上去埋成三的?体。

「到了晚上,大伙吃过晚饭,拿著火把要找成三的?体时,想不到竟然不翼而飞。根据树上被撕裂的绳子来看,好像是成三自己挣脱的。成三是?变了!

「大伙一提到?变就吓的到处大叫,全村顿时吵翻了天,家家户户钉紧门窗,妇人小孩都躲入房子中,壮丁们拿著刀,锄头,个个神态紧张……

「根据老一辈的人说,八十年前,这个村子也发生过?变。那时,一个恶霸被人杀死,邪气未除,成为僵?到处害人,後来被一个跛脚道士所伤,就逃走了。成三应该是受到这个?体感染,才会变成僵?的。

「说到这里,大家都後悔没救成三一命,不然就把他烧了,以防?变。当天晚上,大伙找到三更天,都没发现成三影子。

「『或许不是?变,我们太紧张了吧。』」有人怀疑的说道。

「大家一时也想不出主意,就同意停止搜寻。当大家正想回家休息时,突然听见张老头家有惨叫声,急忙跑去看个究竟。

「一进门口,就看见张老头的?体被吊在梁中央,地上的鲜血像几十朵梅花般散著。张老头的媳妇儿也被咬了几口,满身是血的躺在床上,身旁的三岁小孩被咬的骨头都露了出来。

「大伙一见到这个惨状,都吓的浑身发抖,手脚发软的怔在原地。只听得门外一家接一家地传出惊悚的哀嚎声,大伙只得又朝著惨叫声方向跑去,最後,壮丁们终於正面遇上成三,还未交手就被其相貌震摄。

「它的眼睛像沾满血浆的玻璃球,黑暗中发出红光,牙齿又尖又利,连著少许血肉及毛发。几个壮丁见到这个形象,早丢下武器落荒而逃,而其他有家有室的不得不鼓起勇气跟它一拼。

「岂知成三力气大的异乎寻常,身上也不知被砍了几刀,不但没事,一个转身又一个壮丁被插中倒下。这样一来,大伙已失战意,躲的躲,逃的逃,全村死了一大半,而一些躲了起来的生还者闻到其他遇害村人的?臭,也渐渐不对劲了,一个个昏死过去。这时,可说全村都是死人了。

「几天之後,村中?体忽地一个个爬了起来,样子就像成三差不多,全村就这样成了僵?。几位逃出的村人,利用白天回来看自己亲人的,皆尽死在他们的嘴里,或中?毒而亡……

「邻近村人也都心惊胆颤,纷纷迁出,深怕僵?饿久了会出来害人,於是?鬼村之名就这样传出来。」

男宿舍中的所有人都围拢在陆均周围。凡是有集体住宿经验的人都知道,小男生是很好奇的生物,特别是十八、九岁年龄,正是好奇心旺盛、对什?都感觉新鲜的年龄,而高三生的宿舍?,最不缺的除了A书、A图外,就是鬼故事了。

早就过了熄灯的时间,陆均这个宿舍中的六个人,就如同其馀学校千千万万宿舍中的有趣情况一样,无聊地偷偷点起蜡烛,讲起了鬼故事。

「真的有那?诡异的事情?」男孩中有个胆子小的缩了缩脖子,小声问。

陆均确定地点头,「真人真事。据说这个村子到现在还存在,叫黄宪村什?的来著。



「有点可怕。」其馀人对这个顶著真实光环的故事,做出了中肯的评价。

陆均满意地嘿嘿一笑,翻下床准备摸黑去洗个热水澡。他翻开橱柜找换洗的衣服,不经意间右手却摸到了一个冰冷的金属物体,掏出来一看,是个造型怪异的青铜人头像。

哪来的怪东西?他刚想扔到垃圾桶?,突然想起了,这玩意儿不是前段时间玩联谊会时无意间找到的吗?

说起那场联谊会,就想到了青山疗养院,那?给人的感觉实在算不上舒服。

和自己一组的那个丑八怪小娘们,居然还?了自己一个耳光。靠,自己就算好色,也不会白痴地去占那种行走性食肉恐龙的便宜,实在太冤枉了!

越想越气,他拿著衣服以及那个造型莫名其妙到一塌糊涂的人头像走进了浴室?。随意地将蜡烛插在洗漱台的镜子前,迅速脱光自己,淋浴喷头的水均匀地洒在了身上,温温的,很舒服。

烛光摇烁了一下,放在蜡烛前挡住光线的青铜人像投影在他的身上,泛出一种冰冷的妖异感觉。陆均在头发上胡乱地抹著洗发水,为了节省时间,懒得冲掉就闭上眼睛摸到香皂,向背上擦去。

突然一阵刺骨的疼痛从背上传来,彷佛背後的皮肉被什?坚硬的物体撕裂开。他痛得慌忙睁开眼睛,居然发现自己拿在手上的根本不是香皂,而是那个古怪的头像。

陆均的大脑开始迷糊起来,恍惚间,他突然冒出了个奇怪的想法。这个人头像菱角虽然分明,但是却很光滑,哪里有可能割破自己的皮肤和肌肉。

然後眼前一黑,倒了下去……
第十五部 宝藏(中) 第三章
DATE:5月26日凌晨六点四十三分事态发展

听孙晓雪将整个事情讲完,已经是两个多小时以後了。

我和杨俊飞走出别墅的客厅,望著已经渐渐发白的东方天际,相顾无语了许久。

「那个黄宪村,你以前有听说过吗?」半响,杨俊飞才打破沉默。

我摇头,「与其讨论那个村子,还不如想想那位冷静得出奇的女大学生的故事?,有多少虚假的成分。」

「小夥子,我发现你对人性极度的不信任。你小时候是不是受过什?刺激?」杨俊飞用特意的挖苦语气道:「就我看来,她没有必要说谎!」

我哼了一声,不置可否地道:「你活了这?多年,不会一直凭直觉办事吧?真不知道你怎?活到现在的!」

「嘿嘿,这就不劳你操心了,很多时候我的直觉比女人还准。」杨俊飞乾笑了两声,「不过她的男友孙敖死的很蹊跷,虽然警方对外宣称是自杀,但是疑点实在太多了。碰巧,这件事我也稍微调查了一下。」

我皱眉,「说来听听。」

「首先,在找到他的?体前,据说警方接到过同一个地方的报案,然後派出了两个员警去处理。

「但没想到那两个人一去不返,当晚警局才发现,负责人紧张起来,组织一大队人马找过去,居然发现了三具?体。

「何伊的?体在客厅,额头上中了一枪,调查後发现,是派来的两名员警中的其中一人的配枪子弹。」

他点燃一支烟,「孙敖的?体在何伊的卧室?,背部中了一刀,切口很整齐,似乎凶手完全没有丝毫的犹豫。刀直接刺入心脏位置,下手很毒辣也很准确,准确到虽然是破坏了心脏,但是人却不会立刻死亡,还会感觉到难以忍受的痛苦。真不知道凶手究竟和他有什?深仇大恨!

「还有一个人的?体,已经被炖烂煮成了油水很多的汤,看得法医都差点吐出来。」

「就表面现象来看,应该是何伊杀了孙敖吧。奇怪,那为什?警方会向外宣称他是自杀?」

「那就要问你的混蛋表哥了,那件案子是他在著手调查。据说,直到现在那两个外派的警员都还没找到。生不见人,死不见?的。」

「是我表哥的案子?哼,有意思。」我托起下巴思忖起来,「就连傻瓜都不会把刻意的谋杀当作自杀处理。既然他对外宣称自杀,就一定有他的深意。嗯,会不会当时在屋?的,不止何伊和孙敖两个人?」

「不错,我也这?想。据警方的记载,报案的人正是孙敖。如果他和那两个警员一起走进何伊的房间,根本就不可能有被害的时间和机会。」杨俊飞赞赏地点点头。

「然後当时,就遇到了某种让员警不得不开抢打死何伊的状况。警方将事情处理完毕後,一定会向当局反应情况,那?就会出现一段时间的空白期,可以让孙敖和那个人单独相处。」

我缓缓地推论:「那个人应该是值得孙敖非常信任的好朋友,非常要好的朋友,所以才会毫无防备的背对著他,然後被杀害。」

「恐怕表哥也正是想到了这一点,才会故作迷雾,让凶手放松警惕吧。老男人,那群一起到过黄宪村的大学生中,还有谁没有死掉?」我将事情的大概在脑中成形,抬头问道。

「只有一个叫赵宇的男孩,不过,他失踪了!」

「失踪?估计就是他了。」我大有深意地笑起来,突然想到了什?,盯著老男人的眼睛问:「喂,你的直觉不是很敏锐吗?你说,孙晓雪是个什?样子的人?」

杨俊飞想了想,「冷静,聪明,在我的概念中,是个非常有挑战性的女人……」

刚说到这?,他的脸皮猛地跳动了几下,大叫一声该死,急忙把菸扔到地上,身体像子弹一般射了出去。我的双脚也没有闲著,飞快地冲最有可能逃走,而且不会引起人注意的位置跑。

刚跑到别墅右侧的窗户下,就听见玻璃传来「咯吱咯吱」的声音,某人正想打开窗户溜走。

我哭笑不得地向上望去,她也见到了我,顿时保持右腿踩在窗沿上,两只手用力抓住窗侧的姿势,神色呆滞地和我对视。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不知晓雪姑娘这麼早想到哪去?」我厚颜无耻嘻皮笑脸地问。

「刚才坐在客厅裏无聊,突然想起自己忘了把洗漱用品带来,想顺便回去一趟。」孙晓雪灿烂地笑著,满嘴瞎话。

「不用那麼麻烦,这裏有许多备用的,随便用好了,不要跟我客气。」

「哪里能让小弟弟你这麼破费,姐姐我会非常过意不去的。而且用自己的比较习惯,你不知道,我这个人其实很恋旧。」

我们俩的视线在空中廝杀,就差没有迸出火花了。

好一会儿,我才叹口气,「既然姐姐那麼不给本人面子,那就请便好了。」

孙晓雪的脸上划过一丝诧异,似乎不相信我真的会那麼便宜就放了她。

「既然你都开口了,那我真走了!」她跳出窗户,试探地向外走了几步。

杨俊飞也走了过来,我给他打了个眼色,示意不要阻拦。

她走出了十几米,正想开跑,我大声喊道:「晓雪姐姐,突然想起一件事,你见到孙敖哥哥的屍体时,有没有发现过什麼异常的地方?」

顿时,她全身的肌肉彷佛僵硬住了,缓缓转过头来,语气有些颤抖,「他是自杀,警方也调查过了。我只是个平凡的女生,当然不可能看出什麼。」

「那麼赵宇呢?你这个好朋友真的只是失踪而已吗?姐姐那麼冰雪聪明,当然一定已经意识到某些东西了吧?」我带著人畜无害的笑容道。

「姐姐,要知道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说到底,我和我的朋友圈都是你们那次寻宝的受害者,你就这样狠心把无辜的我们抛弃掉吗?

「还是你想凭藉著自己的手报仇?老实说,这个世界实在很大,想要找到一个人的可能性很难,不如大家合作,将各自的资源全都摊牌出来,然後各取利益。」

孙晓雪思忖著什麼,脸上流露出复杂的表情,她缓缓地举步维艰的走到我面前,大脑正不断地挣扎,「我能相信你吗?」

「当然,我只是个普通的平凡小市民罢了,当然直得信任。」我保持著微笑。

「但是,你给我一种非常琢磨不透的危险感觉。我要你保证。」

「要怎麼保证?」我愣了愣,这个女人在搞什麼,她可不像个会相信保证一类的誓言的人。

「拉勾!」她原本情绪滴落的面部表情嘻嘻一笑,伸出了右手小指和我的右手小指纠缠在一起,「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赖。」然後她转身走回了别墅。

我被这一胡搅蛮缠的奇招弄得大脑混乱,许久才反应过来。然後看到杨俊飞这家伙在不断地打量著我的头顶和身後。

「混蛋!看什麼看,没见过帅哥啊?」我骂道。

杨俊飞嘿然一笑,「我在看你的角和尾巴藏在哪裏了。」

「滚!老子我不是恶魔,是天使,懂不懂?真是不上道!」本想踢他一脚,没想到那浑蛋身手灵敏,身体一动就躲过去了。

「下一步准备怎麼办?」他望著已经清晰明亮起来的天空问。

「总体来说,还是从青铜人头像入手吧。这东西一共有六个,但是在青山疗养院裏分成了两组。

「其中三个被我们在两个多月後找到了。」我想了想,「刚才稍微计算了一下,现在的六个头像,有两个在我们手裏,两个在警方手裏,还有一个姑且认为在赵宇的手中。

「最後一个,应该在上次去玩联谊的某个男生手裏,那个人究竟是谁呢?倒楣,都怪他长得其貌不扬,我完全都没有印象!」

杨俊飞伸了个懒腰,「我帮你回答好了。他叫陆均,第一中学的学生,三天前就已经死翘翘了。说实话,他的死法更诡异,手中握著那个人头像,背部被整个的划开了,内脏全部从後边流了出来。当同宿舍的朋友在浴室发现他的时候,吓得差点精神失常!」

「顺便说一句。」像是想到了什麼,他又道:「在何伊的房间裏,警方并没有发现什麼异常的东西,包括这种人头像。」

「那就要重新计算了。」我冷静地思索,「现在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凡是接触过青铜人头像的人都死了,那麼雨滢恐怕也会有危险。不过人头像却被分成了三组,我手裏两个,警方那边两个,赵宇手中两个。哼,有点麻烦。」

杨俊飞显然明白了我没有说出的言下之意,脸上带著一丝苦笑,「我和你都接触过那个危险的东西,孙晓雪也是。看来,我们都要有心理准备,免得被那种古怪力量侵蚀的时候会措手不及。只是,搞不清楚那种诡异的力量会以什麼方式出现!」

「根据那麼多人的死法,估计会是一种心理上的影响吧,以後还是尽量少接触它们。我想个办法,用比较有效的东西将它们给装起来。」

我心底稍微有了点打算,「你说赵宇为什麼会把人头像拿走?你说,他的目的会不会也是这些人头像?」

杨俊飞点燃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可能性很大,臭小子,看来以後我们有的忙了。」

我摇头,无奈地笑著,估计,事情真的越来越复杂了!

阳光刺穿了云层,火红的光芒将朝霞映得如同燃烧了一般。新的一天开始了……

DATE:5月26日晚上十点十七分

最近我的心情很好,因为遇到了一个命中注定应该遇到的人。原本是什麼都不想做的,但是,躺在沙发上又无聊得不知道该干嘛,横竖无聊会令人不知所措,还不如随便走出来发发牢骚。

我是个怎麼样的人?

从前许多朋友和同事都在问我。如今,我却用这个问题来不停地问自己。

事业!对於事业,我有怎样的态度呢?

或许是一种无所谓吧。不知为何,不管做什麼,自己都有一种盲目的信心。不管做什麼,都能达到良性回圈的高度。事实上,发展也正如我的信心一样,盲目地向上窜。

所以对事业,我无所谓,也无法有所谓,可能我不会暴富,但是绝对不会缺钱。正如这世上比我有钱的人多得像田裏的杂草,但是那些杂草做人绝对不会比我更潇洒。

而对於感情,有时候觉得自己似乎在等待什麼,所以三年多来,不管人生中有多少女孩慢慢走过,都无法去爱,不是不能爱,而是害怕。

我是一个爱上了就丢不下的人。对於爱情,我输不起。我在怕,怕自己遇到了可以爱的人,却不能一生一世。

很多时候,我都喜欢和自己最爱的人双手纠缠的感觉,像心灵的相互缠绕,就那样彼此感觉著对方的温度和存在,恋著,爱著,悠然地度过一辈子!

一想到这裏就好怕,怕自己没有办法找到。怕自己承受不了再次的爱,再次被孤独地遗弃在这个疲倦的世界……

所以,亲爱的,如果你真的在未来的某个转角出现了,请永远都不要扔下我。我会很爱很爱你,赌上自己的人生爱你,为你买下整个世界。只是乞求你,哪怕只有一秒,也要比我晚死。

我知道这很难,很自私,甚至是种一厢情愿,但是我真的不愿意再承受失去的苦痛。

我的心脏实在负担不起那种沉重了。

读大学的时候,每个黄昏都会迎著海风在沙滩上散步,而每天都能看到古稀的夫妻推著自己这辈子最爱的那一半的轮椅。我常常羡慕,然後幻想自己老去後,也能过这样的日子。

所以素未谋面的亲爱的,如果有一天你真的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会告诉你,我将爱你到你不再爱我为止。爱你到白头偕老为止,爱你到生命的尽头为止。

我已经做好了爱上你的准备,做好了一切。於是开始躺在沙发上,每天走到同一个咖啡厅,坐在同一个位置,喝同样的咖啡,默默等待你的出现。

有一种感觉,当我第三百次喝完薰衣草时,你就会出现。

那麼再过一个月,或许不需要一个月,你就真的,会出现吧?

我等你!

夜还不算很深,但是整条路上却没有几个人影。高跟鞋孤寂的单调声音毫无节奏地回汤在四周,感觉特别的刺耳。

高霞穿著职业装,脚步急促地向家赶。

这是一条不太宽敞的马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要节约能源,路灯隔了好几个才勉强亮一盏,搞得人心悸悸的,稍微有点害怕。

女孩子的胆子大多都很小,特别是一个人走在没有人影的地方。这种时刻,除了自己的脚步声,就连自己的心跳和脉动似乎都会听得异常清晰。

回家之前,还要经过一条五分钟路程的小巷。那里更加阴森,据说,曾经有好几个单身的女性夜归时被人拦路抢劫、强暴,甚至有个女生因为死死拽住手提包不放,歹徒烦了,一刀刺了过去,於是那女孩在花季的年龄凋零,听到的人都非常惋惜。

从那後,很多人都传言夜晚的巷子裏会闹鬼,那个死去的女孩不甘心就那麼坠入黄泉,常常在死亡的时候哭泣。

那条巷子近了。她停住脚步,小心翼翼地侧头向裏边望了一眼,黑漆漆的,什麼也看不到。

高霞轻轻摇摇头,用力地深呼吸几次,这才缓缓地,试探性的将右脚伸了进去。

不管怎样,公寓的大路在整修,这条巷子就变成了回家的必经之路。该死的市政府,不知道究竟在规划些什麼,乱修路不说,路灯也不稍微多弄几个。把老娘惹急了,乾脆写几封匿名信去投诉,搞翻几个算几个!

踏出了第一步,後边的步履就容易多了,高跟鞋践踏石板的声音清脆得令人反感,四周果然很黑,比想像中的更黑暗。她无奈地掏出手机,按亮,当作照明的唯一光源,心裏不禁又开始乱搜寻洩愤目标。

该死的科长,上班族的生活应该铁定是朝九晚五的,他居然心血来潮,自己把上周的统计计画全部检查一次。那个计画虽然是自己接受的,但根本就不属於老娘的工作范围。

那浑蛋根本就是在公报私仇,上次想占老娘我便宜的时候,被自己拼命抵抗拒绝了,还狠狠地搧了他一耳光,没想到这段时间就开始找些乱七八糟、鸡蛋裏挑骨头的烂理由为难自己。

结果今天一加班就搞到了现在,呜,自己本来就很胆小,自从不能走大路後,就一直都是早早就回家的。

倒楣,这条该死的巷子怎麼还没走完?

四周如死的寂静彷佛将时间都停滞了,空气裏流动著腐臭以及恶心的尿骚味。绝对是那些恶心的酒鬼回家是憋不住了,跑进来乱撒尿。果然是个该死的鬼地方。

胡思乱想下,她的脚步稍微有些凌乱,用右手捂住鼻子,高霞脚步不由得更快了,突然,她的身体晃了晃,猛地停了下来。

刚才自己似乎听到了脚步声,很轻微,但绝对不是自己的。因为那种脚步声明显是踩著自己脚步的节拍,而且很小,像是平底鞋的感觉。

难道这条巷子裏并不止自己一个人?还有谁?是不是歹徒?该死,早知道就睡办公室了!

高霞的身体僵硬的一动不动,头缓缓地向後望。身後只有一片黑暗,什麼都没有。

错觉吧?恐怕是自己太紧张了!她拍了拍紧绷到快要麻痹的心脏,加快脚步向前走。

「啪搭啪搭」没过几秒,异样的脚步声又响了起来。

还是在身後,还是那麼微弱,但是却很执著,彷佛自己是它的猎物,已经被死死地盯上了。

她死死地拽住自己的手提包,也顾不上穿著高跟鞋很不方便,不要命地跑了起来。那脚步却没有跑,依然是那麼的不紧不慢,但是却能跟上自己的步履,似乎始终保持著一模一样的距离。

该死!真该死!高霞害怕到有种想哭的冲动。

不知跑了多久,右边脚跟一偏,整个五厘米高的鞋跟就断掉了,她一个身体不平衡,狠狠地摔倒在了地上。

乾燥的地面带著秋天特有的寒意,地上不知道堆积了多少垃圾,她顾不得那麼多,用力揉著摔伤的右腿。

不知道有没有骨折,但是那种剧痛确是实实在在的,也是那股剧痛,提醒著自己的大脑这不是做梦,恐怕身後还有个变态杀人魔或者该死的抢劫犯,在兴奋地靠近她。

她的包包还拽在手裏,但是手机却甩在了十多米远的地方。

怎麼办?自己根本就无法移动……

望著在远处散发著光亮的手机,听著身後越来越近的脚步声,高霞咬了咬牙,用手拖著身体缓缓地向手机爬去。

不管怎样,只要先那个鬼东西一步拿到手机,然後报警,自己就赢了!

脚步声依旧按照著那个似乎完全不变的韵律响起,她拼命爬著,但是却始终没有那个脚步快。

不过,近了,已经很接近了,只需要一个手臂的距离就能将手机抓住,这场噩梦,一定能结束。

她用力地向前一撑,将手机牢牢的抓在了手心中。正焦急地准备拨打报警电话时,突然发现,那个脚步声,居然完全消失了!

迷惑地侧耳听了听,真的不见了!那人究竟去了哪裏?小心翼翼地向四周张望了老半天,还是没有看到半个人影。

怪了,难道一切只是自己的错觉?

她用力地呼出一口气,坐起身体轻轻按摩著自己受伤的腿部。

突然,一个富有磁性的男性声音在她身前响了起来:「小姐,你怎麼了?」

高霞吓了一大跳,好不容易放松下来的神经又紧绷了起来,下意识地举起手机就要砸过去。

「不要慌张,小姐,我没有恶意!」那个男人将她的手抓住,然後将手机的光芒转向了自己,露出了一个善意的笑容。

通过不强烈的光芒,高霞总算看清了那男人的脸,他很年轻,大概只有二十六、七岁。长相很平凡,但是脸部线条看起来很柔和,让人不由得生出一丝亲切感,而且他的笑容很好看。

「我就住在前边,刚才路过的时候看到你坐在地上。小姐,你受伤了?」那个笑容很好看的男人,磁性的声音也非常好听,容易令人心灵安定下来。

高霞深呼吸了几次,小声地说:「我没事。」

「还说没事,你看,小腿都肿起来了。」他不由分说地将她抱了起来,「你住哪裏,我送你回去。」

她满脸通红,有些害羞地轻微挣扎了几下,见对方铁了心的要送自己,就告诉了他自己的住址。心底却甜甜地想著,难道老娘走狗屎运,一不小心撞到了个绝世好男人,嘻嘻,发了!

惭愧~~~
最近几天都在忙着论文的事~晕头转向的~明天后天又是两整天的课
现在赶紧补上来~
第十五集 宝藏(中) 第四章 DATE:5月26日清晨十点四十三分 丢失的人头像
树林间,我埋头将土中的东西挖了出来,打开,却不由得愣住了。

「你在找什麼?」杨俊飞好奇地蹲在我身旁,看著我脸上复杂的表情。

「是时间盒,雨滢和许宛欣在几年前曾经将一个时间盒埋在了这裏,许宛欣死的时候曾经提示过这个东西,而我们居然在盒子裏找到了一个青铜人头像。

「有趣吧,这个地方压根就没有近期被挖开过的痕迹,时间盒也是紧紧密封著的,完全搞不懂那个人头像怎麼跑得进去。」

我皱了皱眉头,「当时直觉的感到离奇,有一种很危险的感觉。虽然我这个人不太相信直觉这些神乎其技的东西,但未知的东西毕竟有许多不可测的因素,特别是我实在弄不清的玩意儿,於是就将那个人头像放了回去。」

「你是说,六个中的一个头像就在裏边?」杨俊飞饶有兴趣的翻了翻,「哪裏?我怎麼没看到?」

我搔了搔鼻子,「其实,我也没看到。」

他瞪了我一眼,「被偷了?不会那麼逊吧,掉进你小子嘴裏的东西怎麼可能吐的出去?」

我哼了一声,脸色阴沉地掏出手机拨了号码。

「你在干嘛?」

「没见到啊,打电话!」

「你觉得是谢雨滢拿走的?」

我皱眉,「一定是她,虽然不明白为什麼,希望不要发生什麼危险才好!」

这个呆头呆脑的小妮子,早就已经叮咛过她不要再动裏边的东西了,特别是那个人头像。没想到她倒好,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拿走。

怪了,虽然她平常是很没神经,但自己的话还是会听的,究竟在她身上发生了什麼事?

连续拨了好几次号码,我脸色阴晴不定地将手机扔在地上。

「打不通?」杨俊飞抬起头问。

「她关机了。这个死女孩,究竟在搞什麼鬼,打家裏的电话也没人接!」我暴怒的语气裏透著担心。

「那我们还待在这裏干嘛!兵分两路,你去请你的表哥搜查,我发动我的关系网路,尽快在最快的时间把她找出来。」他脱下外套,一把将地上时间盒裏散落的东西全都装了进去。

我最後向自己挖开的坑洞望了一眼,黑漆漆地,虽然是阳光明媚的清晨,依旧令人感觉一种寒意。不知为何,心底渐渐有一种不详的预兆汤漾开来……

DATE:5月26日晚上十点三十五分

高霞的家住在公寓的十三楼。这栋公寓实在没有什麼值得夸耀的地方,可圈可点的缺点倒是有一大堆。三十多年的老楼了,电梯常常出现「咯吱咯吱」的可怕噪音,让人不由得会产生一种会不会掉下去的错觉。

不过,身旁这个萍水相逢的男人却让她十分安心。

自从和男友三年前分手後,她就再也没和任何男子交往过。不是交不到,凭她中等偏上的姿色,就算是公司裏也有一大堆如狼似虎的追求者。只是,她的内心充满了对男人的不信任,上一次的恋情实在伤得她太重了。

生命中有不可承受之轻,也有不可承受之重,那样的感情伤害,她不想再尝试第二次。但是身旁这位在她危险的时候伸出援手的男人,就算站在他身旁,似乎也觉得很舒服,虽然他并不帅。

「小姐,到了。这裏就是你住的地方?」男子抱著她走出电梯,在一道门前停了下来。

「啊,谢谢。真的很不好意思,麻烦了您那麼久的时间,手臂不会痛吧?」她心底那个郁闷,怎麼平时都没感觉这条路那麼短呢?

那个男子低下头,冲她微笑著:「别看我这样,其实我很强壮的。好了。安全送到,我也该走了。」话是这麼说,却丝毫没有准备放她下来的意思。

嘿,看来有门!高霞暗喜,顺势赖在他的怀抱中不下来,掏出钥匙将门打开,「既然都到家门口了,请进来喝一杯咖啡吧,就当谢礼。其实别看我这样,咖啡也冲得满好的。」

男子似乎犹豫了一下,最後点点头,推开门将她抱了进去。

高霞的家很小,只有一室一厅,但是装修得很温馨。

笑容很好看的男人将她放在沙发上,细心地脱去她的高跟鞋,问清了药酒的位置,拿出来轻轻地帮她上药,按摩了好一会儿。

「好了,你下来走走。」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伤口居然不疼了!高霞诧异地走下沙发,试探性的小跳了几次,果然没有什麼异常,甚至就像从来没有扭伤过。

难道是爱情能治百病?她甜甜地想,眼角小心翼翼地瞄了他一眼,然後像个小女生般羞涩地飞快收回了目光。

「我,我去帮你倒咖啡。」她面红耳赤地逃进了厨房。

那男人微笑著,走到窗户前,默不作声地望著窗外黑暗的夜空。好一会儿後,高霞才端著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走到他身後:「给你。」

他点点头,客气地双手接了过来,但是却没有喝,只是看著她的脸。她顿时不好意思起来,心脏不争气地跳个不停,思绪也开始乱了。

该死,一般三流的连续剧裏,像这种萍水相逢的场面,发展到最後都会有床戏。难道老娘这次真的给撞到了?可恶,自己真是个没有羞耻心的女人,居然会有一丁点的期待感!

两人各想心事,沉默不语,四周的空气变得越来越暧昧。

「那个,真的很抱歉,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先生的名字。」她脸红呼呼的,声音稍微有些紧张。

男人笑了,爽朗地笑,「我也不知道小姐的名字吧。」

「我叫高霞。」她立刻报上了名号,恐怕这种状况,就算对方问她银行卡密码,她都会不假思索地说出来。

男人又沉默了,背靠在窗户上,轻轻的闻了闻热腾腾的咖啡,然後一饮而尽。

「小心,烫!」高霞吓得条件反射地去拉杯子,那男人已经把杯子放在了窗沿上,咂巴了下嘴唇,呼出口热气,彷佛不过喝了一杯完全没热度的凉水而已。

见他若无其事的样子,她都开始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糊涂地用冷水冲了咖啡,疑虑地用手背碰了碰杯子,不对,根本就是滚烫的。难道眼前的这男人,没有热觉?

那男人又背过身子望向窗外,深邃的视线彷佛穿透了夜的黑暗。

「小姐,听过一首诗吗?用来悼念亡者的诗。」

「对不起,我的国文一直都不好。」高霞有点不明白他这段唐突的问句代表著什麼意思。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後,归于其居。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後,归于其室。

「你不觉得,这首诗很绝妙吗?人死了,就真的死了。对王者的不绝哀思,确切思念,睹物使人伤感,悼亡更让人悲痛欲绝。

「谁都明白死人不可复生,正如谁都明白死人不可复生,正如死亡本身是人生无法超越的大限一样。然而,死者生前留下的一切,在心灵之中是那麼清晰,那麼深刻,那麼刻骨铭心,以至让人无论如何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

那个男人的脸上,充斥著一种令人无法表达的复杂表情,高霞皱了皱眉头,这个男人的神智是不是有什麼问题?

「小姐,你不觉得吗?最无情、最冷酷的恰恰在於:铁一般无可更改和挽回的事实就在眼前,迫使你必须违背自己的意愿它面这冷酷的事实,没有任何商量的馀地。」那男人越说越激动,双手用力握住了她的肩膀。

高霞吓了一跳,向後退了一大步,警觉地道:「先生,现在已经很晚了,明天一早我还要去上班,您看是不是……」

那男人似乎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搔了搔头,有点抱歉的说:「对不起,刚才想到了一些往事,稍微激动了一点,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

还算是个知道进退的人,虽然有点神经质。高霞装出笑脸将他送出门,关上,用力地背靠在门上深深呼了一口气。

可惜了,那麼好的一个男人,如果不那麼神经质的话,说不定能交往试试。

她疲惫地脱掉衣服走进浴室,将浴盆的水装满,舒服地泡在水中。今天一整天受到的气,似乎在这一刻都烟消云散,微不足道了。她感觉眼皮很沉重,慢慢地睡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迷迷糊糊地听到一阵嘈杂的声音。似乎浴室的门被打开,然後又被关上了,不知道是不是在作梦。

总之,她逐渐清醒了过来。睁开迷蒙的双眼,模模糊糊地看到有个黑色的影子滞留在浴缸旁。

一定是在作梦,记得门确实关好了的。高霞又闭上眼睛准备再舒服地睡一下。猛地,头皮上传来一阵剧痛,似乎有谁在用力地拉扯自己的头发。

她立刻醒了,睁开大眼睛,居然看到刚才送自己回家的那个男人,正带著好看的慈善微笑,一眨不眨地盯著自己。

「你!你!你是怎麼进来的!」她惊恐地将自己缩到浴缸的一个角落。

那男人依然人畜无害地笑著,右手抬起,她看到了一缕乌黑的长发,是自己的头发。难怪头皮会那麼痛。

她很怕,怕得不敢尖叫,害怕刺激到眼前的男子。这个家伙肯定神经不正常,不知道刺激他後,会做出什麼可怕的事情。

「小姐,你太不小心了。报章杂志上不是常常告诫单身的女性,不要随便开门请陌生人进门的吗?你为什麼就不好好听?」那男人将手上的头发踩在脚下,笑著问:「是不是很奇怪我刚才是怎麼进来的?」

见高霞只是害怕得在眼前发抖,根本不敢发出声音,他无趣地从兜裏掏出了一串钥匙。

「谜底是我趁你去倒咖啡的空档,在包裏偷走了你的钥匙。有趣吧?是不是很有趣?嗯!」

高霞吓得哭了起来,但只是流泪,始终不敢哭出声音。

男人一把抓住了她的头发,狠狠地将她的头压进了水裏:「说话!我叫你说话!你怎麼老是不肯说话!我对你那麼好,你说啊!你说!给我说!」

硬生生地又将一把头发扯了下来,头皮不堪重负,流出的血渐渐扩散开,染红了整盆浴缸的水。

她痛得几乎要昏迷了。男人再次抓住了她的头发,将她赤裸的身体从水中活生生地拉了出来,如烂鱼般扔在地上,然後走出门去。

高霞吓得几乎麻痹的大脑稍微清醒了一点。不行,一定要求救!

她挣扎著站上浴缸,朝卫生间的透风窗向外望。这裏是十三楼,就算自己想不要命地跳下去也办不到,窗户实在太小了,怎麼办?怎麼办?

她向四周望了望,然後抓起一切比较小的东西向窗外扔去。香皂、洗面乳、香精、沐浴乳。老天,可怜可怜自己吧,就算希望很渺茫,也请随便砸到谁头上!

那男人走了进来,面带微笑的见她向下扔东西,不动声色地表现得极有绅士风度。

「请问,需要我帮忙吗?」他富有磁性的声音,此刻却吓得高霞从浴缸上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头部摔出了血,眼泪和黏稠的血混合在一起,顺著水将地板抹了个稀裏糊涂。

「真是不乖的女孩子,我要惩罚你!」

他舔了舔舌头,左手亮出刚从厨房裏取出的菜刀:「先切哪裏好呢?嘿,小姐,你不是不喜欢说话吗?我们要不要来玩一个游戏?如果你先发出声音了,就让我切一刀,如果我先出声,就让你切我一刀。嘿,公平吧!」

还没等她答应,那个男子已经猛地一刀割在了她的大腿上,将一片鲜红的冒著热气的肉片割了下来。令人疯狂的痛苦立刻席卷了她的所有神经,她不由得呻吟起来。

男人激动得如同小孩子一般,一边拍手一边怪异地大笑,「你输了!你输了!哪裏,我这次要割哪裏?」

就在高霞绝望地想自尽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起来。

她不知哪裏冒出来的勇气,疯狂地大声叫喊。男人皱了皱眉头,一拳将她打晕,然後冷静的将手洗乾净,整理了下衣服,慢悠悠地走到门前,用猫眼向外望。愣了愣後,才将门打开。

门外站了个其貌不扬的男子,手裏抱著一件大衣,大衣裏裹的全是高霞扔出窗外的东西。他嘴角带著大感有趣的微笑,慢吞吞地道:「这个女人的运气真的很背,东西全都砸到我头上了。」

笑容很好看的男子冷漠地看了他一眼,「你来干嘛?」

「没什麼,只是通知你一声,有几个青铜人头像的下落找到了。」

男子的脸上猛地划过一丝疯狂,阴沉沉地看了手中的刀一眼,又向浴室望去,「等我三十秒,很快就好。」

漆黑的天幕上,有一颗流星划过天际。

有人说,每一颗星星的坠落,都代表著一个受尽冤屈以及凌辱而死亡的灵魂。或许是吧,至少今夜,变成了事实……

DATE:5月25日凌晨五点十三分

谢雨滢一个人走在黑漆漆的隧道裏。她究竟是从什麼时候走进这裏的?早就忘了,或许自己一直就在这裏,一值都不曾出去过吧。

隐约她的心裏似乎装著一个人,一个令自己感情很复杂的一个人。不知为何,自己似乎在担心他。

虽然记不起他的名字,甚至性别,但是当自己独自走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隧道时,就会想起他,就会产生一种,他如果能在自己身边陪著多好,或许遇到再恐怖的事情,都会变得无所谓的感觉。

四周实在很黑暗,她只能凭著直觉向前走。

怪了,既然自己根本就看不见周围的景象,那麼自己又是怎麼清晰地知道,这裏是一条很长很长的隧道呢?实在是有够怪异的想法。

她穿著高跟鞋,虽然见不到,但是她很清楚脚上的那双鞋子是红色。红色的五厘米高跟鞋在这个幽深的隧道裏,每踏出一步都会响起空洞的回声。孤寂的声音向四面八方汤漾开,产生涟漪,然後逐渐散去。

彷佛这个世界唯一的生物,就剩下自己这个弱女子了。

弱女子?女子又是什麼东西?自己为什麼记不起来了?

好奇怪。

高跟鞋随著她的步履不断地发出有节奏的声音,突然,有一阵异响从身後传来,飞快地向自己靠近,越来越近了……

那股声音十分的刺耳,如同尖细的指甲在不断刮著墙壁一般的尖锐。谢雨滢痛苦地捂住了耳朵,但丝毫没有用处,那种声音似乎无孔不入,透过指缝甚至头皮直接略过耳膜,像一根锋利的刺,狠狠地刺进了大脑中。

她摊倒在地上,就这麼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耳朵又传来声音的讯息,是哭声,十分哀怨的哭声。

那穿透性极强的哭声中,带著一丝令她熟悉的称谓,似乎哭泣的人自己认识。

「宛欣?是不是宛欣?你不是死了吗?」自己急促地喊叫脱口而出。

奇怪,宛欣是谁?自己不是什麼都不记得吗!还有死了,究竟是什麼状态?

一团柔软得如同棉花糖似的光芒,隐约浮现在谢雨滢不远处,那白色的光点是视线所能触及的唯一一点可视光源,但那种光源十分怪异,不会像其他光线一般扩散,只是如同水滴一样坠落,堕在地上,然後融入混泥土中。

光芒包裹著一个身影熟悉的女孩,她全身赤裸,蜷缩著身体低头啜泣。

「喂,是宛欣吗?是你吗?」她走了过去,伸出手想要碰触那团光亮,但是一接触入手却是空汤汤的感觉,什麼也没有抓住。然後,喉咙又不听使唤地说出了一段问句。

「青铜人头像。雨滢,不要碰青铜人头像。」那团光芒裏幽幽地飘荡出这团声音,回汤在耳道中,经久不绝,如同带著莫大的哀怨。

「什麼人头像啊?」雨滢迷惑地问。

「就是这个!」光芒中的女孩猛地抬起头,一张菱角分明,斑驳中生著绿铜銹的脸露了出来。

谢雨滢从床上坐起,心脏还因为那个噩梦而狂跳,几乎要崩裂了。

好真实的梦,自从几天前和夜不语一起挖出时间盒,找到那个青铜人头像後,这个梦就突如其来地侵入了自己的睡眠世界,每天晚上都会做,而且剧情居然还完全一样,就像电影似的。

回忆起有许宛欣声音的那具青铜人头,她就感觉不寒而栗,实在有够可怕的。刚刚床头的闹钟,不过才凌晨五点十三分,似乎这个梦一直都精确的在五点十三分结束,精确得令人害怕。

难道,这真的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显灵,在梦中暗示自己什麼?有可能!她一向迷迷糊糊的头脑,没有任何时候像这一刻那麼清晰。

最近发生的很多事情,如同闪电一般从脑海中划过。青铜人头像……对,就是青铜人头像!自从那次联谊会发现了青铜人头像後,分到头像的人先後死去,宛欣,钱墉……

还有,那个人头像究竟是怎麼神不知鬼不觉地跑进时间盒裏去的?难道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个造型古怪的人头像在搞鬼?难道这世界真的有神秘的事物,例如诅咒?

谢雨滢突然全身一震。

不行,阿夜会有危险,以他那麼好奇的性格,一定会拼了命去调查这件事!宛欣不是在梦中不断叮嘱自己,不要接触青铜人头像吗!

难道只要接触那个头像就会被诅咒?

不行,绝对不能让阿夜被诅咒,还不如把它挖出来,找个地方扔掉。

她暗自打定主意,事不宜迟,最好现在就动手,免得让阿夜接触到。

穿好衣服,谢雨滢向窗外望了一眼,还只是凌晨五点过,窗外一片黑暗,就像一只可以吞噬一切的怪兽。

不怎麼胆大的她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咬了咬牙,从杂物房找出摺叠铲,推出自行车,向埋时间盒的方向骑去。

黑暗的夜空渐渐将她的身影隐入,谢雨滢又打了个寒颤,一丝不好的感觉缓缓浮了上来。
第五章 DATE:5月26日下午一点二十九分  彼岸花

  两个多小时後,我和杨俊飞在别墅裏碰了面。

  「情况怎麼样?」我见他慢悠悠地倒了一杯红酒舒服的躺在沙发上,气不打一处来的问道。

  「该联络的人我都连络过了,最近一天多只要见过你家谢雨滢的人,都在我打探的范围之内。不过,这些都需要一点小时间。」他晃了晃杯子。

  「究竟需要多久?」我眉头大皱。

  「这就不清楚了,至少也需要半天。」杨俊飞抬头望了我一眼,「你这麼焦急干嘛?难道警局那边不顺利?」

  「当然不顺利了。哼!夜峰那个混蛋表哥根本不睬我,居然还说像这样暧昧不明的失踪情况,至少也要到七十二个小时才受理!」

  其实我也是急昏了头脑,居然连这点常识都给忘到了九霄云外,现在死不认帐,乾脆迁怒在可怜的表哥头上。

  杨俊飞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怪异的微笑,彷佛早就知道情况会变成这样。我狠狠瞪了他一眼,坐在对面的沙发上大脑乱转。

  「臭小子,你平时不是很聪明吗?怎麼,直到现在你还没发现我们最应该做的一件事情?」他将酒杯放到了桌子上,慢吞吞地说。

  「什麼事?」我没好气地问。

  「谢雨滢的家,似乎我们还没去调查过。」

  顿时,一道闪光照亮了脑际,果然是关心则乱,居然有那麼大的一条线索都给忘记了。

  一直以来,因为青铜人头像带给自己的谜团以及种种的死亡迹象,都让我先入为主地产生了一种接触的人都会有危险的想法。就是这种想法,令自己在打不通谢雨滢的手机,家裏的电话也没人接的时候,焦急地认为她陷入了某种危机中。

  或许,她不过只是贪睡而已,那小妮子本来就不算勤快人,还喜欢赖床,越想越有可能。这世间哪有那麼巧,真的就会有那麼多怪异的事情发生!

  虽然是这麼想著,但内心深处依然有种强烈的不安感。我猛地站起身来,大叫了一声,「老男人,我们走!」

  谢雨滢的家在市中心的一栋公寓裏,在十三楼十三号,对西方国家而言,不是个什麼吉利的数字,以前帮她装电脑时曾经来过一次。

  进门时警卫在打瞌睡,我们基本上没有阻拦地就乘著电梯到了她家门前。按响门铃,许久都没人出来应门。

  「怪了,就算雨滢不在家,她父母也应该有一个人在吧。她老妈可是典型的家庭主妇,一般家庭主妇在这种不上不下的时间,不是看三流的扯皮连续剧,就是在午觉。实在太奇怪了!」

  「直接进去看看。」杨俊飞的行动十分乾脆,他不动声色地向四周张望,然後将身体挡住摄像机的视线,掏出了一把偷鸡摸狗专用的万能钥匙。

  我心神领会,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将摄像机的监察范围完全堵死。这个阴险的老男人,不到十秒就将门打开了。

  「有人吗?」走进去,关上门,我喊了一声。心裏暗想,如果真有人的话,就算现在碰到,那就乾脆推说成门没锁好的这种烂理由得了,反正大家都见过,至少不会落个入室抢劫的尴尬景象。

  等了下,又试探性地叫了几声,完全都没人应,果然家裏是完全没人。

  我和杨俊飞对视一眼,他迅速来到客厅,仔细地左右扫视起来。

  我也没有闲著,打量起了地面以及四周。

  客厅很整洁,应该是谢雨滢的老妈,那位可敬的家庭主妇尽职尽劳地在履行自己的义务。怪了,怎麼木地板上有鞋印?

  我蹲下身子,用手指比划了下脚印的大小。不大,只有三十四码,旅游鞋,应该是属於女孩子的。

  难道是谢雨滢?但为什麼她回家後没有脱鞋,用满是泥巴的鞋子往裏边走?

  走?不对,脚步很凌乱,应该是遇到了什麼焦急的事情在拼命地跑才对,究竟她遇到了什麼,会令她如此慌张?!

  微微皱了皱眉头,我的视线顺著鞋印走向延伸开去。果然,那两行仓卒的鞋印在谢雨滢房间前消失了。

  杨俊飞显然早就注意到了这些脚印,问道:「那裏是她的房间?」

  我微微点了点头。

  「你怎麼看?」他没有进门,只是抽了一根菸,也没点燃,就那麼含在嘴裏。

  「这些鞋印透露出了很多资讯。」我也没急著进去,只是用手摸著门旁的墙壁,眉头紧皱。

  「其他的你应该都清楚,我就不多说了。最重要的一点,这个脚印是只有进,没有出的。那会不会她就在房间裏?但如果她在家,为什麼敲门、打电话她却没有反应?还是她换了鞋子才出去,所以看不到出门的鞋印?」

  杨俊飞用力咬了咬香菸,「不错,还有一点,看整个家的打理情况,看得出你家谢雨滢的老妈稍微有些洁癖,有这些小洁癖的人,应该不能容忍家裏乱糟糟的。

  「可根据地上已经乾掉的泥巴,这些鞋印至少留著有一天多了,你说奇不奇怪,她老妈为什麼没有打扫乾净?我前些日子顺便调查过谢雨滢的家庭,根本就没有迹象表明他们有要出去旅游的可能。」

  他从沙发上拿起一个公事包,「应该在家的居然不在家,应该上班的公事包都没有拿。实在太有问题了!」

  「你是怀疑,其实他们一家三口所有人都在家裏。」我用力看了他一眼,「但是由於某种原因,他们无法对外界的情况作出反应?」

  「很有可能!」杨俊飞瞥了一眼主寝室,「要不要先进父母的房间看看?」

  我毫不犹豫地点点头。现在的状况说老实话,确实令我大感好奇,而且十分的担心,如果不彻底搞清楚的话,恐怕心裏会更加焦躁不安。


谢雨滢家的主卧室在客厅的东角,连著书房,门紧闭著,但是并没有锁。杨俊飞蹑手蹑脚地转开门把手,推开,只看了一眼,全身都僵硬了。
  我在他身後推了他一下,但他依然呆滞的愣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於是我用力将他推开,走进门去,顿时,也呆住了。

  只见伯父伯母穿著睡衣,背靠著床头柜半坐在床上。他们睁大著双眼,一眨不眨地死死看著我俩,脸色阴暗,彷佛想要发怒。

「啊,伯父伯母,好久不见了,我是夜不语,上次和谢雨滢一起来过的那个夜不语!」我手忙脚乱地大声解释:「对不起,很冒昧的闯了进来。但是您二位也太不小心了,大门居然都没关严……」

鬼故事,恐怖小说,科幻小说  说著说著,我也感觉不对劲起来。怎麼死死盯著我俩的那两位居然没有丝毫的反应,就只是那麼看著我们,眼神里带著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色彩,也没有想要开口说话的迹象,就那麼一动不动地坐著。

  主卧室的气氛顿时变得十分怪异。

  我们四个人互相对视,过了许久,杨俊飞才回过神来,「好可怕的眼神,刚才我的神经都绷紧了,差点就以为会被挂掉!」

  「他们还活著吗?」我心里有些担心,快步走过去,迅速检查起来。

  还好,有微弱的心跳,体温只是比正常人冷了一些,除此之外就看不出任何的外伤以及其他症状,不过,至少还健在。

  究竟这里发生了什麼事情,看他们的表情,也不像是被惊吓过度变痴呆了,况且就算是痴呆了,身体也不会呆滞成如同整个人的时间都凝固在了某一刻似的。

不好!雨滢会不会也变成了这样!

  我慌张地出门,跌跌撞撞的向谢雨滢的房间跑。

  她卧室的门也没有关,但是里边空空荡荡的,并没有人。

  带著泥巴的鞋印确实延伸进了卧室的地上,然後在床前消失了。床上的被褥很凌乱,拉开後,床单上还有乾掉的泥土块。

  想像的出来,她一定是看到了什麼令自己恐惧的东西,一路跑了回来,然後鞋也不脱的跳上床,慌乱地拉过被子将全身都包裹了起来。

  但是最後她人呢?究竟到哪里去了?

  我四处扫视,趴在地上仔细地搜索著哪怕只有一点一滴的线索。显然杨俊飞也理不出任何头绪,他的行为模式和我差不了多少。我俩就那样不声不响地趴在地上,闷声在这块不到二十坪米的地方,十釐米、十釐米地搜查。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杨俊飞「咦」了一声,站起身来。

  「这个东西,似乎有点印象!」他的右手大拇指和食指中间夹著一朵绽放出妖异浓豔得近於红黑色的花朵,似乎将手都染成了触目惊心的如火、如血,如荼的赤红。

  我豪不客气地抢过来,打量了几眼说道:「这是彼岸花。」

「彼岸花,听起来十分熟悉的名字。」杨俊飞愣了愣,搔起头思忖著。

「白痴!西方叫做曼珠沙华,又称为Red Spider Lily。它生长的地方大多在田间小道、河边步道和墓地,所以别名也叫做死人花。

「一到秋天,就绽放出妖异浓豔得近於红黑色的花朵,整片的彼岸花看上去便是触目惊心的赤红色。」我注视著指间的花朵。

「你说的彼岸花属於石蒜科,是希腊神话中女海神的名字。因为石蒜类的特性是先抽出花葶开花,花末期或花谢後出叶。还有另一些种类是先抽叶,在叶枯以後抽葶开花,所以才有『彼岸花,开彼岸,只见花,不见叶』的说法。

「东方有传说它们是生长在三途河边的接引之花,花香有魔力,能唤起死者生前的记忆。但是为什麼会出现在你家谢雨滢的房间里?」

  杨俊飞再次打量著房间,「难道谢雨滢最後去的地方,就是这个城市某个有彼岸花的地方?很有可能,如果是花卉园等等诸如此类的地方,也可以解释为什麼她回来的时候脚上全是泥巴!」

我不置可否,眼睛一直默默注视著这朵花。

彼岸花,一般认为是生长在三途河边的接引之花。春分前後三天叫春彼岸,秋分前後三天叫秋彼岸。那是东方大中国文化圈上坟的日子。

彼岸花开在秋彼岸期间,非常准时。但是现在,根本不到开花的季节,而且也没有听说这个城市有栽培彼岸花的基地。

  「喂,臭小子,你究竟在想什麼!」杨俊飞用力地摇了摇我的肩膀。

 「我们现在继续分头行动。你去打电话叫救护车将房间里的两个人弄进医院治疗,我利用我的关系网查找一下这个城市所有可能有彼岸花的地方,找到了,说不定会弄清楚谢雨滢消失到哪里去了!」

虽然他确实安排得很有道理,而且现在的情况下也只能这样做。但是,心底不安的感觉却更浓密了。真的会有他说的那麼简单吗?

谢雨滢应该是在一天前消失的,但是整个房间里都没有她离开的痕迹。房间里也没有她换下的鞋子,大门也没有强行侵入的迹象,整个情况就只能用诡异来形容。还有她的双亲,除了知道活著以外,身体的状况就什麼都没有办法了解了。

  恐怕这件事,还是和那个被雨滢拿走的青铜人头像有著莫大的关系。不行!应该换一种行动的方式!

「老男人!」我大叫了一声,正准备出门的杨俊飞吓了一跳,转过身郁闷地望向我。

「干嘛!」他没好气地问。

「或许我们只有三个小时来处理谢雨滢的问题。」我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下午五点,你必须要到别墅来和我会合。」

「有什麼事情那麼重要?」他的脸上稍微正经了一点。

「我们买些东西,然後潜入证物处,将里边的青铜人头像全部偷出来。我打探过了,证物处今晚只有一个人值班,是警备最空虚的时候。」

「那你的谢雨滢怎麼办?」杨俊飞问道。

  「她的事情如果在三个小时里还没有头绪的话,就全部放下,先将人头像偷出来再说。」我的脸上流露出毅然的表情,拳头紧握得手都快流出血来。

  杨俊飞愣了愣,嘻然一笑,「你果然是个够冷血的人,妈的,够令人讨厌!」

我皮笑肉不笑地扯出一点笑意,低头再次望向手中的彼岸花,红黑色的花朵散发著令人厌恶的怪异气息,彷佛真的能将人接应至三途川上。

这一切的一切,真的和那些人头像有关吗?如果有,那事情就真的更麻烦了!

或许谢雨滢现在的境地十分地微妙,甚至到了一个完全无法了解的地方。不管怎样,多拿到几个人头像,就更多一分救出她的把握!
DATE:5月26日凌晨十一点四十二分


  「我查到了,以前被我的同伴藏在青山疗养院中的人头像,被一群中学生找了出来。

然後那群中学生中有三个死於非命,现在的人头像应该有三个留在警局的证物处。最後一

个应该在孙晓雪手裏。」


  一个黑暗的仓库中,赵宇对著面前的两个男子缓缓地说著话,「孙晓雪手中的那个暂

时不用去管,反正那女人迟早都会死。我还查到,今晚守证物处的两个警员其中一个会请

假,这就是机会。我们可以趁机把人头像给偷出来。」


  他身前的两个人不声不响,只是默默听著。赵宇嘴角露出一丝怪异的笑容,「李睿,

还有你,彦彪。怎样,现在的生活还会觉得无聊吗?」


  李睿?彦彪?这两人居然是不久前出现在高霞房中的男子,更是前几天报纸上的风云

人物。


  一个趁著妻子熟睡时,用菜刀将妻子身上所有的肉一刀一刀割下来,剃得乾乾净净只

剩下一副泛著红色骨头的疯子,一个是手持黑市高价买来的枪枝,将所住楼层的所有在住

居民全部杀光的杀人魔。


  李睿微微笑起来,「当然不会无聊,真是很有趣,越来越有趣了!」  


  彦彪也笑著,用右手如同情人般缓缓的抚摸著放在左手掌心中的人头像,「你说过找

到那个宝藏,会有更多比这些青铜人头像有趣的东西。既然这样,就算杀光全世界所有的

人类,我都会将那个宝藏找出来!」


  「那麼,我们再来讨论一些更现实的问题吧。」


  赵宇抽出一些资料分给了两人,「前几天我杀过三个人。一个是我最好的朋友,还有

两个是员警。没想到,第二天的报纸裏居然会刊登孙敖是自杀的消息,估计是警方故意洒

出的烟雾,以为我会变得放松警惕。哼,果然都是些白痴。


  「但不管怎样,警方肯定已经把我列为重点通缉对象。只要我一不小心出现在某个地

方,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会被逮捕,所以这次行动,你们两个人的事情会比较多一点。」


  他将一张资料翻出来,用手指弹了弹,「证物处再东门杨柳大道警局的二楼,左数第

四间房间。那栋楼以前是国土局,所以很容易在市图书馆裏找到平面图。你们手中就有我

搞来的图纸,先看看。仔细想想,该怎麼不被发现的潜入进去。」


  李睿看了几眼,慢吞吞地道:「那个警局以前我去过,一共有前後两栋楼。看平面图

,证物处是在第二栋裏。警局一般都是通宵开著大门,大门的灯很黑,只要我们穿了老大

你弄来的那两套制服,应该很容易混进去。」


  「但关键是,我们要怎麼样才能悄无声息的穿过前楼,到後楼去?」


  彦彪不假思索,断然道:「穿了警服从正门走进去。如果遇到阻拦,就用最快的速度

解决他们。」


  「白痴!」赵宇撇了撇嘴,「你知道平时有几个人在警局裏值班吗?特别是一个城市

的员警总局,怎麼想也不会低於二十个带枪杆子的浑蛋吧?像我们这麼普通的良好市民,

怎麼可能和那些带枪的混蛋斗!」


  「我们似乎并不是什麼普通的人。」彦彪无意义的抛著手中的青铜人头像。


  赵宇的话嘎然而止。


  对啊,他们并不算什麼普通人,更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平凡市民。嘿嘿,看来今晚会

变得很热闹了。


  「凌晨一点整,我们准时出发。」







DATE:5月26日夜晚九点三十三分


  「绳子?」


  「买了。」


  「IC卡?」


  「有了。」


  「雨衣?」


  「买了,」


  「……」


  夜晚的别墅裏,我打开了客厅的大灯,正仔细地清理著今晚行动需要的物件。


  杨俊飞百无聊赖地坐在沙发上喝红酒,许久才忍不住问道:「我说臭小子,请问你买

这些东西拿来干嘛用?郊游?」


  「当然是去偷东西!」我头也不抬地继续整理。



杨俊飞立刻来劲了,「偷东西?就用你手裏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便宜货色?」


  「废话,不懂小兵立大功这句话的意思吗!我们今晚可是准备去警局偷东西,那不是

儿戏!」我将桌上整理好的东西通通塞进一个大旅行箱裏。


  杨俊飞愣了愣,用手指一直指著自己的脸,「为什麼不问问我的意见?不是我自豪,

偷东西我至少比你有经验!」


  我所有动作顿时完全呆滞了,许久才敲了敲脑袋,「也对啊,说起偷鸡摸狗的勾当,

我确实没你擅长。靠,又犯傻了!」


  杨俊飞恼怒地瞪了我一眼,「懒得和你扯。给我警局的平面图,我会平安地把你带进

去。」


我不爽地从资料袋裏掏出几张纸递给他,趁著他看得聚精会神的时候解释道:「我们

要去的是这个城市的总警局,今晚值班的人估计有三十六个。不过很幸运,警局裏不会有

人巡逻。至於我们的目的地,当然是证物室。」


  我用手指点在平面图的一角上,「这个警局分为前楼和後楼,占地大约一共有三千六

百多平米。证物室在後楼的第二层左数的第四个房间。这个鬼地方在改成警局以前,曾经

是国土局的地盘。


  「你知道,国土局一向都很有钱,肥得很,居然还厚颜无耻,为了体现自己体制的透

明化,用塑钢玻璃将所有楼层都罩了个严严实实,除了大门和几个安全出口,根本就没办

法进入。」


  「窗户呢?」杨俊飞盯著图问。


  「当然已经考虑过了。很不幸,当时采用的是医院一样的设计,打开的面积就算六岁

的小孩都无法进入。」


  「靠,现在的事业单位,果然油水很多。」他用手指顺著路线一路滑过去,在後楼的

大门口停住了,「有没有下水道的分布图?」


  「聪明!」我翻出一张图递给他。


「我也想到了走下水道的方法。毕竟从上边走太危险了,虽然没人巡逻,但是有完备

的监视系统,最重要的是我根本不可以曝光。没办法,本人实在有点点出名,估计所有人

都认识我,就算将自己遮住,身形也有可能被表哥看出来。


  「顺便说一句,今晚他也有值班,一定要小心再小心!那家伙可是只狐狸,被逮到就

全完了!」


  杨俊飞研究了许久才抬起头,翻了翻我准备带的东西,「我看你才是只狐狸,所有的

可能性居然都考虑到了。哼,什麼时候出发?」


  「证物室守夜的人大概会在十二点左右走一个,剩下的一个就容易解决的多了。」


  我缓缓道:「凌晨一点行动最好,那个时间正是人最疲惫,最容易放松警惕的时候!

而且最近警局在试验干扰器,今晚的那个区域手机是没办法用的,到时候剪了电话线,就

更有把握了!」


  微微叹了口气,我用力躺倒在软软的沙发上。为什麼还是那麼心神不宁的感觉,难道

今晚会很不顺利?


  「对了,刚才就有注意到。」杨俊飞突然问:「你什麼时候开始穿高领的衣服了?早

上都还是薄衬衫。」


  「我冷,不行啊!」我皱了皱眉头。


  手摸著脖子的地方。唉,这个青铜人头像,果然是越来越麻烦了!
DATE: 5月27日凌晨一点整 暗夜杀机

「有趣,真的有趣。」彦彪擦著手枪,不知道因为什麼而暗爽。
赵宇和李睿抬头看了他一眼。

「不想知道我为什麼那麼开心吗?」他忍不住望著准备妥当的两人。

夜色很低沉,也很压抑,对面的警察局灯火通明,但几乎没有人出入。更加想像不到将有一个可怕的灾难即将降临。「那,你干麻那麼开心?」李睿把玩著手里的人头像。

「因为,嘿,我突然想起了昨天早晨杀过的一个男人。」彦彪像个做了好事的小孩子似的,神色激昂,「你们要不要听?想不想知道?恩,想不想知道?」

赵宇有些无奈,「说来听听。」

「黑嘿,昨天,就是那个天气并不算太好的礼拜天,甚至可以说有点冷,是个不太适合散步的日子。好哪,我承认我是个古怪的人,不过在那种日子逛街的古怪人也有不少。街上熙熙攘攘的,意外的很有人气。」彦彪得意的满脸通红。

「所以说,也算是散心的不错日子吧。於是我一个人跑出去溜达。其间的事情懒的描述,全部打省略号带过(不是我懒阿,是作者这样写的)。总之出了超市,没有走多远,我看到了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大概三十左右,穿著黑色的夹克,衣冠端正,黑色的皮鞋擦的很亮。他蹲在地上,用粉笔艰难的写了一行字,很潦草的一行字:「『请各位好心人施舍一点买饭、给家里打电话的钱。』

「字写的并不好,甚至有点扭曲。他只是蹲在地上,头埋著,眼睛一眨不眨地望著自己写的那行字。他的身旁有著许多来来往往的路人,那些人笑著,打闹著,热闹拥挤。

「他只是蹲在那哩,在那条繁华的街道中央。人群同流水一般流到他身前,便像撞击到了礁石,纷纷分开,在汇拢,依旧笑著,打闹著,以他们自己刚才的步履,不紧不慢地离开。

「我像千百个从他身旁经过的路人那样,好奇的看了他一眼。就那一眼,心灵却稍微有些触动。

「他衣著整洁,不像是那些假要饭的一般,将自己装扮成残及分子或拖儿带女的可怜人等等诸如此类的骗子。他身前写字的那块地已经很花了,似乎那行字被他写好又擦,擦了又写。

[/size][/font][size=3][size=15px][font=Verdana]「他的内心里是在挣扎些甚麼吗?或许有吧。

「兄弟们,你说现代的人是不是都很奇怪,乞讨的人如果不打扮的足够触动他们心底的那根称之为同情的弦,估计怎样都不愿意伸出援手的吧。何况是那种穿著打扮比许多人都好的多的那个蹲在地上,一直不敢抬头看的男人。

「所以不论他将身前的字擦掉几次,再写上几次,身前依然空荡荡的。没人会伸出援手,最多像我一般,好奇地看上一眼,然后决然走开,下一秒就将他的身影在心底彻底遗忘了。

「他遇到了怎样的困难了?看样子像是在外地出差的人,难道他被骗了?还是他身上所有的东西都丢了?没有剩下一分钱?

「於是我又折了回去,在他的身前轻轻放下了一块钱。那个男人依然低著头,没有像其他乞讨者一般说『谢谢』,没有任何表示,只是那麼蹲著,默默地蹲著。

「我冲他笑了笑,转身准备离开,突然有人惊讶地大叫起来:『他哭了,你看,那个人居然哭了!』

「那个男人真的哭了。他蹲著,一声不哼,眼泪就那麼留了下来。

「我很黯然,一个男人的哭泣,就算到山穷水尽时也不会无故地流泪的。或许那个男人已经走投无路了,但是是男人都有尊严。於是我掏出枪,在拐角的地方,瞄准他的脑袋勾动了版机。

「当时你们都没看到,血红的脑浆全都喷了出来,新鲜的血,把那些假惺惺地突然良心发现向他围拢给钱的人,洒满了一身。好爽,想起来就爽的浑身发抖!」

彦彪用力地抱住自己的身体,脸上洋溢著幸福的笑。
赵宇耐心地听著,看了看表,然后冲两人示意:「按计画,准备开始行动!」



DATE: 5月27日 凌晨一点十一分

「臭小子,不过就失个小恋而已,干麻一副要死要活赶著奔丧的表情!」夜峰翘著二郎腿坐在警局里加班,估计是被手下那个抱著前女友照片猛哭的浑蛋给吵烦了,乾脆站起身到了杯咖啡给他。

「但是她居然会向我提出分手!我......呜呜,我对他那麼好,每个月的薪水都一分不剩的交给她了。逢年过节还给他父母送哩,靠!我对自己的爹娘都没那麼好过。」那家伙哭的更委屈了。

「靠,宋飞你小子还是不是个男人!」夜峰用力地拍在他肩膀上,「女人又不是单纯对她好,他就会死心塌地跟著你的!像你嫂子,我也没对他怎麼好过,他还不是眼巴巴的跟著我转悠。」

「呜......嫂子那种奇女子,在整个地球范围都是少有的狠脚色,我们只是普通人类而已。」宋飞可怜兮兮地哭的更大声了。

「虽然这句话像是在恭维,但是听起来怎麼越想越不爽?算了,横竖你在伤心,本绝世帅哥不怪你。」夜峰一脸的不爽,用他的熊掌又狠狠地拍了几下某人的背部,一副有仇报仇没事打便宜的德性,「来,喝杯咖啡,开心一点。」

宋飞抽泣著,用双手端过热腾腾的咖啡杯,「我都这样了,怎麼还高兴的起来......」

「黑嘿,你嫂子有一句经典名言。我不开心的时候他经常说,一个人的快乐,不是因为他拥有的多,而是因为他计较的少。

「女人嘛,这个世界上多的是,走了一个,还会遇到其他更好的女人嘛。要知道,一个不爱你的人离开了,根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夜峰靠在桌子上,挖空心思开导自己的属下。

宋飞愕然地抬起头,像在看怪物一样地盯著他看,几乎都忘了自己在哭了。

夜峰摸了摸自己的脸,「干麻?有眼屎?」

「不是!」他像是浑身长了鸡皮疙瘩一般,恶心地打了个哆嗦,「队长,你的神经不是一向都跟桌子角没甚麼区别吗,什麼时候便那麼纤细了?难怪有人说,爱情能够改变一个脾气比冥王星的寒冷度更糟糕的人,果然是真理!」

「靠你个老子!帅哥我难得为别人著想,今天发了些善心就敢拿我开刷了,小心我罚你扫一个礼拜的厕所!」她狠狠踢了宋飞一脚,嘴角露出些微的笑意,这家伙总算是有点精神了.

后记—最近

最近,心情似乎都不会太好,所以稿子停了,书也没有写了,只是就这么拖下去,一直拖下去,于是有半年时间,我无所事事,开始躺在沙发上发呆,每天走到同一个咖啡厅,坐在同一个位置。喝同样的咖啡,然后,晚上去同一个酒吧,坐在吧台的同一个位置,喝着千篇一律的鸡尾酒。默默地,什么都没有干。

其间,偶尔会出门那稍微到各地旅游几天半个月,回家后,又继续郁闷.

不过今天,特别是今大,很郁闷。

不知为何,最近老是想很多,从前的往往也从脑海中不断划过,如同流星一般。有努力逝去后就再也不愿.意回忆的。也有努力遗忘后,又莫名其妙地冒出来的。

记得在三年零一个月外十七天以前,.我曾经为自己无聊的人生订下过一个貌似高贵的目标.

当时我撕扯着白玫瑰的花瓣,一片一片的散落在地上,然后轻轻扬起头,望着

蓝得令人发狂的天空,静静地说:「当我喝完第三百壶熏衣草的时候,就遗忘从前

的一切。扔掉回忆,把自己的世界统统删除掉。到那个时候,再认真的找个女友.」

于是,我很不爽。

带着这种不爽的心情,居然真的到了喝最一杯熏衣草的时刻……

那一晚,我的睡眠很不好。不断在做梦。

我梦见了把我锤炼成好男人后,又完全将我抛弃在这个疲倦的世界上的她。

我梦见了无怨无悔照顾我两年,至今都在默默地祝福我,但是一次又一次被我伤害得伤痕累累的她。

我还梦见了,终于结束了对我长达接近两年的等待,准备在十月结婚,穿上白色的婚纱,毅然走上红地毯的她。

半夜里,有生以来第一次从梦中惊醒过来,我大汗淋漓,猛地坐直身体,却怎么样也无法再躺回柔软的枕头上。

俗话说不是高枕无忧吗?但是那一夜,我完全失眠了.

看了看手机,五点一刻,才睡了半个多小时,居然完全没有了睡意。

走进浴室冲了个冷水澡,,走到阳台上,望着阴沉沉的黑暗天空,我深呼吸了无数次。最后一壶熏衣草,究竟该怎么去喝呢?

突然感觉很迷茫,于是走进房间,从柜子的底层翻出日记,想打发无聊的时间。就在翻开的霎间,我翻出了一本很久以前的存折。

多少年了。有六年多了吧!我的视线死死地凝视在存折上,手在不停地颤抖。

本以为早就扔掉的记忆又地了跑了回来。

这本存折是和初恋女友交往的第二个月时,她用我的身份证开的。

「笨笨,你看,我们的手都很漏财哦。」当年她抓着我的手,指着我好几个漏光的指缝,思忖了好久,才嘟着嘴这么说。


「对哦,真的很漏财,难怪我怎么样都存不起钱。」当时的我十足的小男生,说话也俊傻的。

「有了。」她想了想,兴高采烈地冲我道:「从今天开始,我们一起存钱。每个人从零花钱里挤出一百块存在固定的账户里。」

就因为她的心血来潮,这本存折产生了,产生的莫名其妙。但是,却陪着她,陪着我,一起走过了五年多的岁月。

她在和我来往的第五个月时离开了,二零零三年她死后,我得到了她留给我的遗物。她一大堆衣裤,她的日记本,还有,我们的存折……

存折上有六千两百零十块。突然有种很他妈想哭的感觉,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她真的爱我,即使离开我后,依然将钱继续存下去,为我存一百,为自己存一百。

这样的习惯,我也延续了下去。

从西藏自虐旅行回来后,不论自己的生活有多艰难,经济有多危机,就算身上没有一分钱,我每月也要挤出两百块存进存折里。那样的生活方式,一直进行到去年的六月分。

去年六月,雪妈说要将雪的坟从成都移回哈尔滨,说钱不够,于是我将存折里的全部一万三千两百块以及自己所有的钱,还向出版社借了半年的签约费,全部汇给了她,艰难地度过到下一次的截稿期。

以至于知道内情的某李骂我傻瓜,而我家人更误会我是不是被某个坏女人骗光了所有的钱,哈哈,搞笑。

或许我是这样,爱情就是这样,这样的不顾一切.纵使所爱的人已经死了,自己也已经刻意将她遗忘掉了。但是事实始终是曾经存在过,即使再怎么逃避,再怎么选择遗忘,事实终究是事实,无法抹灭。。。。。。
但是从那以后,我就再没有在那个存折中存入过一分钱。毕竟,那时候起就开始稍微醒悟了。

自己的生活,不论怎样都要继续下去的,爱一个人没有错,但是将自己对从前爱人的爱,加到现在的人上,会是一种可怕的折磨和摧残,是一种最恐怖的不道德!

所以,我突然想将一切回归原点。至少最后一壶熏衣草,应该到开始第一壶的地方去结束。

于是二零零六年九二十五日,中午十二点半,我准时坐上了开往成都的Bus。搭出租车去了三年前,记忆中的那家咖啡店,没想到去了以后,早已物是人非。

那家店名为「惜缘」的所在,已经变成了一家内衣店。

或许在很多事精上,我不是一个坚持的人。但是那天,我却是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渴望的结束一件事情,于是自己从一点半到处打听,终于在四点左右,在玉林西路找到了它的踪影。

坐了进去,感觉布局似乎也没有改变来多少,坐在记忆中的位置,记忆中的秋千上,叫了一壶熏衣草。慢吞吞的为自己倒了一杯,却久久没有勇气喝下去。

熏衣草的热气挥发出大量的幽幽白雾,萦绕在玻璃茶壶四周,散发着独特的味道。

我拨弄着眼前的杯子,又开始乱笔八糟的回忆起来。

记得那年圣诞节前夕,乘至法航的昂贵飞机直接飞到北京,在医院里照顾了她十二天,那十二天里,我一共因为贫血昏倒过三次,最后她真的很生气,让她妈买了从北京到成都的机票,让我回老家散散心。

「你不回去?真的!信不信我现在就从楼上跳下去?」她这么对我说,没有血

色的脸看得我很心痛。

虽然明知道,医院的窗户是不可能开启到让人挤出去的程度。但是,我却妥协了。

不知为何,在熏衣草的紫色香味里,我居然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当时的一幕。

那时我接过机票,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看着她。

她也在看我,叹了口气,拉着我的手淡淡地说了一句:「亲爱的,如果我不在了,你立刻回德国,娶你的诗,虽然没见过她,但是能够那么为你付出的,一定是个好女孩。至少,比我好。。。。。」

那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其实当时的我,绝对已经意识到了某些东西。当时我依然决定了离开,生命中,毕竟有一些令自己无法承受的东西。

就如同我害怕她死去的霎那,就如同她的灵枢被送入焚化炉中的那一刻我转过身去,望着远处的风景一般。无法承受那种重量,无法承受自己爱的人永远的离开自己的人生执迹。。。

佛常说会有来生,但是有来生又怎样 呢?来生的我,来生的她,纵使突破千万次盘涅的折磨,终于走到一起,结为夫妇了,又能怎样呢?轮回后的我和她,早就不是前世的她和我了!

终于,我端起了杯子。闭上眼睛,用尽全身的力气将已经逐渐冷掉的熏衣草全部倒入了喉咙里,就在那一刻,仿佛全身的力气都消失了似的,整个人虚脱在了秋千上。

最后一壶熏衣草的味道,本来以为会很苦,但当我真的喝下去的时候,突然觉得好甜,原来,这才是熏衣草真正的味道。

突然觉得,似乎自己还是可以将熏衣草喝下去,一直喝下去,一辈子。

事情隔了三年半以后,生活终于开始回到了原点.不过,终于放下了!

熏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我花了三年半时间来等待的爱情,或许,是时候重新来过了……


ls的去百度一下就ok了
第十六部 宝藏(下)
引子一

  知道什么是「命命鸟」吗?

  嘿,是一种很有趣的生物。

  据说这是在雪山上,有只两头身的共命鸟,它们一方清醒时,另一方就会陷入沉睡。

  但其中一个头常常觅到甜美的果实作为食物,而另一个头却不曾觅得美果,终于心生妒意,故意取毒果来吃,想毒死另一头鸟,结果因为它们本来就是同身共命的怪鸟,因此双双俱亡。

  佛经上常常用这只一身两头的共命鸟,象征善与恶、梦与醒、迷与悟的两面。

  这两面的抗争与顺受的命运休戚相关。若善的悟性抬头,就可以使恶念迷愚销匿,让生命回归净土,但若是相反,则会万劫不复。

  我是赵宇,原本是一个十分平凡的大学生,过着十分平凡的大学生活,也有几个很屌很不错的朋友。原本我对这种生活十分满足的,但直到有一天,平衡被打破了。

  打破这种微妙平衡的是孙敖,我曾经最好的朋友。

  不,不能说是曾经,直到现在我也理所当然的认为,以后的人生中再也找不到比他更棒的朋友了。虽然,我亲手杀了他。

  那一天,我记得很清楚,是两年前的七月十一号,孙敖带了一个女生到我们的老地方。

  「她叫孙晓雪,从今天开始,就是我的女友了。」他这样对我们说,戴着金丝边眼镜,秀气的脸上少有的微微泛红。

  那是个很秀气的女孩,大家闺秀,很恬静的站在他身后。就在视线接触到孙晓雪的那一刹,我的心脏不争气的拼命跳动起来。

  没想到,我也有暗恋某个人的一天,而且那人,还是我最好朋友的女友。

  没想到,暗恋一个人的感觉,居然有那么苦,苦涩的想要自杀。我不是没有想去争取,但是,我做不到。

  因为我和孙敖,没有可比性。他,在任何方面都比我强太多了!

  暗恋的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下去,没有人看出来,也没有人知道每次和他们出去时,我有多痛苦。

  甚至,每一次站在较高的位置,都会稍微衡量一下跳下去的话,会不会毫无痛苦的死掉。

  那些日子,原本应该平凡的我开始变得只有颓废,无尽的颓废充斥了一切。没有任何上进心,只知道混时间,总觉得自己的人生可能就这样了。

  一个人生活失去了弹性,而且还心灰意懒,根本就不愿意改变的时候,是很可怕的。可怕到,心里会不时的暗暗计算本国高达十万分之二十三的自杀率中,会不会哪一天留下自己的名字,变成每年二十五万自杀者的其中一员。

  终于有一天,我决定了自杀,跳河。

  那一天是二月十一日,是我二十二岁的生日。

  我真的记的很清楚,那天我买了蛋糕,一些肉食还有大堆的啤酒,深夜骑着自行车跑到了金河的河堤上。

  点燃蜡烛,许了愿望,吹灭,然后喝了个烂醉。

  那时金河的水流很急,我就那样直愣愣的望着河水,心里思忖着自己不会游泳,四周漆黑的不成样子,也不会有人来救,而且这里刚巧水很深,足够淹死一个人了。

  跳不跳下去呢?

  有些犹豫。

  于是我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先投石问路,向河里扔了块石头。听声音,石块立刻就被激流带走了。很好,跳下去,肯定会没命。

  正在自己和生无聊赖的落寞感觉挣扎徘徊的时候,猛然间,一个人的声音在身后响了起来。

  「你想自杀?」

  他悄无声息的就站在我身后五米的位置,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来的。

  「不用你管。」没有想太多,我赌气的吼道,然后向他瞟了一眼。是个男人,很年轻,大约只比我大几岁。

  「那你有没有想过,自杀稍微有点不值得。毕竟人的一生本来就已经短暂的可怜了。」他笑了笑,丝毫不在意的坐到我身旁,「说不定,事情糟糕到尽头就会有转机。」

  「不可能的!」我满脸沮丧的将头瘫缩在双膝间,脑中不由浮现出孙敖和孙晓雪亲密无间的样子,「我没有机会。」

  那男人哈哈大笑起来,秀气的脸孔上透露出丝丝令人想亲近的感觉,「机会这种东西,别人说了不算,要自己来判断。听过命命鸟的故事吗?」

  随后,他慢吞吞的将命命鸟的故事告诉了我,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张老旧的纸,「既然你都不想要命了,那么要不要和我打一个赌?」

  「什么赌?」我抬起了头,不知为何,我突然对他的赌有点感兴趣了。

  「很简单,这里有一张藏宝图。送给你。」他依然笑嘻嘻的,却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样子。他的笑容,很认真。

  我接过那张所谓的藏宝图,没有看,只是盯着他,「然后呢?下文是什么?我可不信世界上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没有下文了,就这么多。」他站起身拍了拍屁股,「我刚才不是说过嘛,事情糟糕到尽头的时候就会有转机。这或许对你而言,就是个转机。而且,这张图对我没用,还不如送给有缘的人。」

  说完后,他便走了,融入不远处的夜色中。

  我愣了好久,这才就着手机的光芒,打量起这张所谓的藏宝图来。

  毕竟也是混民俗系,辨别常识也稍微有点,没想到,图居然是真的。

  图的另一面有一些奇怪的文字,我留了个心,记录了下来。

  没想到,这张图真的改变了一切。

  果然如那个男人所说的,事情糟糕到尽头的时候就会有转机。我平凡人生的转机真的到了。

  嘿,命命鸟,有趣。

  或许,我也能变成它。

  不过首先,到了增加伙伴的时候了!
引子二

  知道什么是生命树、宇宙树和天梯吗?

  北方少数民族萨满教宇宙观认为:在天地间生长着高大的宇宙神树,也称萨满树,它直插天宇,支撑着九天,其枝桠连接着天上众神之居所,根须接通地界。萨满神魂通天是经由这棵高大的神树,人的灵魂升天也是扶摇神树而上进入穹宇。

  记得《西伯利亚各民族的鹫崇拜》一文记载:原始时期的锡伯族萨满举行升天仪式中,就有刻记九天的高大神树。

  后来,在北方各民族的宇宙树观念中又衍生了高山、神杆、天梯,并认为耸入云天的高山、神杆与天梯均可撑天或通天。

  只有登上通天的刀梯,去拜谒萨满教女祖「伊散珠嬷嬷」及众神灵之后,才能具有通天的本领,并成为「伊勒吐萨满」。

  至今锡伯族民间仍然有祭拜高大古树的信仰习俗。满族也有设「索拉」祭天和祭祖先在天之灵的风俗。

  锡伯族民间剪纸、刺绣等艺术作品中出现的天梯、神树,就是锡伯族原始萨满教「宇宙树」信仰观念的遗存与体现。

  在现代锡伯族民俗中,神树的图案多用于民间的婚庆礼仪,被称为繁衍树和生命树,或单独出现或配合着花鸟、草虫、果实、人物,成为婚礼庆典中的喜花。

  寓意生殖与生命的繁衍及生命永存的美好愿望,而「天梯」等形象则多用于民间的丧葬活动中,刺绣在死者的寿鞋鞋底上,成为引导死者灵魂升天的符号。

  谢雨滢的身前不远处就有一座刀梯,很长很长的刀梯。

  不知道这是哪里,也早就忘了自己怎么来到这里的。

  她只记得自己骑着自行车在浓雾里疾驰,身后有东西一跳一跳的追赶着。于是她便拼命逃,而身后的东西依然不紧不慢的跟着,一直到自己逃回家,开了门,鞋也来不及脱就拼了命的钻进被窝里,将头藏住,身体怕的瑟瑟的发着抖。

  可那该死的声音丝毫没有消失。

  它居然跟着她回到了家,也不知道怎么进来的,只是一跳一跳的将整个屋子都跳了一遍,然后便向自己的房间跳来。

  紧闭的房门完全没有阻碍到那东西的进入,谢雨滢死死的拽着被子,心里默念所有知道的神灵的名字。可是没用,那玩意儿在她的床前略微暂停了片刻,猛地跳到了她的身上。

  接着,她因为过度的恐惧而晕了过去。

  醒来后便来到了这个鬼地方。

  四周很昏暗,视线所及的地方全是暗红色的背景,黯淡的红触目惊心,令人心情十分压抑。

  那种似乎没有尽头的刀梯下边,开满了成片成片,绽放出妖异浓艳的近于红黑色的花朵,那是能将一切都染成了触目惊心的如火、如血、如荼的赤红。

  这花她认得,居然是彼岸花!

  难道,自己已经翘辫子了?不可能,明明还有知觉的,鬼哪有可能还知道痛?她用力捏了捏自己的大腿,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

  什么鬼地方,难道自己被鬼抓了,就快变鬼了?

  她苦笑,再次打量起四周来。

  刀梯上似乎有东西。

  谢雨滢用手在眼睛上搭了个桥远眺,好不容易才看清楚。在刀梯上不知道多远的地方,真的有东西。

  那是一棵树,一棵泛着青铜光泽的树。

  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居然能看的那么清楚,就连细部特征都一清二楚。

  树干大约高三十多米,枝盛叶茂。树干略呈圆锥状,最下边呈圆环形,树顶有浓烈的雾气环绕,主干上边貌似还有三座怪异的山,山上也是云烟雾绕,根本就看不出个所以然。

  树干在山顶正中,干很直,有大量的树根露在外边。树干上有三层树枝,每层分出了三个枝桠。枝桠端部似乎长着火红的果实。

  走上刀梯,看来是唯一一条可以选择的路了吧。仔细打量了许久,谢雨滢作出了这个结论。

  她思忖片刻,决定赌一赌,身体依然害怕的颤抖着,咬牙,提起脚,好不容易才踏了上去。

  心脏因恐惧而狂乱的跳动着,但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在鼓励自己,支持着已经怕的快要崩溃的神智。

  不管怎样,就算要死,至少,最后也要见他一面……

  死在他怀里!
第一章 DATE:5月27日 凌晨一点三十分 谜点

  有人说,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公平的,给你一些,就必然会失去一些。

  于是有趣的事情就出现了,非常的有趣。

  例如,站在我跟前的这位嘴角带笑的帅哥。

  照例自我介绍,我是夜不语,一个好奇心严重,但是最近不怎么走运的人。

  不然按照从前自己的性格,这个笑的十分灿烂,一直冲我和杨俊飞摊开手的家伙早就完蛋了。

  很好,因为他马上就会完蛋。杨俊飞和我对视一眼后,暗中悄然无声的行动起来。

  我悠闲的向那位帅哥堆起虚假的友善笑容,虚假到自己都觉得自己笑的非常开心,「有趣,没想到还能遇到同行。」

  那个男人不言不语,只是笑着,丝毫没有将摊开的手缩回去的意思。

  我继续笑,瞥了证物室一眼,「里边东西还多,我们没拿完,请自便。」

  那人笑笑的摇头,终于出声了:「我只要人头像。」

  果然是冲这东西来的,越来越有趣了。

  「人头像?什么东西?压根就没见过。」傻瓜都看的出来我毫不掩饰自己在撒谎。

  「是吗?哦。」男子的笑容在脸上凝固了,迅速的将手收回,视线固定在杨俊飞身上。

  我皱了皱眉头,行动被发现了?不至于吧,虽然对老男人有诸多抱怨,但是他的实力我还是十分信任的。

  那男子也没有什么行动,就是看着杨俊飞。

  「他身上。」那人指了指老男人。

  杨俊飞立刻笑起来,「到嘴的鸭子,你以为我们会吐出来吗?」

  那男人阴狠的瞥了我俩一眼,「由不得你们。」

  就在他说出那番话的时候,那一刹,不知是不是错觉,我突然觉得他的双眼猛地一亮,脑袋一阵阵的晕眩。

  就只是一瞬间,原本变得黯淡无光的四周景象,扭曲着再次恢复了正常。

  只见身旁的老男人身体也稍微摇晃了几下,猛地扶着墙壁,摇晃了好一阵脑袋。

  那男子似乎觉得很惊讶,咦了一声,开始大皱眉头。

  我不太清楚他究竟对我们搞了什么鬼,但是内心总有一种怪异的危险感觉。

  「老男人!」我大吼一声。

  「我知道。」

  他敏捷的冲了过去,那个刚才很跩的家伙反应也非常敏捷,毫不犹豫的撒腿就向楼梯跑。

  老男人冷哼了一声,飞快的闪到他身后,一个手刀劈过去,那个反应很灵敏的人顿时很灵敏的晕倒了过去。

  老男人用手倒提住那人瘫软的身体,然后和我很有默契的搜刮起他身上的物品。

  皮夹里居然有身分证和银行卡。

  「老天,这家伙跑到警察局来偷东西,居然还敢带身分证!」我啧啧的撇嘴一边评价,一边就着昏暗的电筒光打量起身分证,「李睿?怪了,这个名字总觉得我应该熟悉。」

  「先别管,他身上不止身分证有趣,还有个更有趣的东西。」老男人嘿嘿笑着,手中捏着一个青铜人头像。

  我拿了过来仔细打量了一番,「真货。老男人,把他提回去好好咨询咨询。」

  「恐怕不止是需要咨询那么简单吧。嘿嘿。」老男人笑的十分奸诈,听的我全身直起鸡皮疙瘩。

  「李睿!李睿!奇怪,这名字我肯定在哪里见过。」事情基本上搞定了,东西也到手了,我俩开始顺着原路潜逃。

  一路上顺风顺水,居然至今都没有任何人到配电室来检修,实在有些古怪。

  被老男人抓住的男子,一直瘫软的昏迷着,偶而打量着他的样子,猛然间终于想起了他的身分。

  「老男人!」我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一把抓住了走在前边的杨俊飞肩膀,「我记得在什么地方见过那个狗杂种的资料了!」

  杨俊飞有些不明所以,闷闷的问:「他的身分很重要吗?」

  「听我说完!」我语气急促道,「还记得前段时间发生的杀人案吗?

  其中有一个叫李睿的人,趁着妻子熟睡时,用菜刀将妻子身上所有的肉一刀一刀割下来,剃的干干净净,只剩下一副泛着红色的骨头后畏罪潜逃,全国的报纸杂志,还有各大机关单位的门口都贴满了他的通缉令。你看看,根本就是这家伙!」

  我朝他头上踢了一脚,好让那家伙的脸孔翻上来正对我俩。

  杨俊飞的脸色顿时变得凝重起来。

  「臭小子,恐怕这次我们是逮住大鱼了。」他干笑了几声,「不过有许多想不通的地方。而且最重要的,为什么他身上会有青铜人头像?」

  「不知道,现在也不需要想太多,把他弄回去好好请教一番不就明白了,我相信你的语言技巧。」

  我皱了皱眉头,「不过既然他们知道青铜人头像放在这里,就一定是知道人头像的来源以及大致的分配,还很有可能知道那群死掉的大学生的事情。恐怕,整件事情,都和赵宇有必然的联系。」

  杨俊飞思忖了片刻,道:「说起来,刚才在抓住这个混蛋前,你有没有过什么异常的感觉?」

  「似乎有点头晕。」我想了想,「不,不能说有点,几乎差点就要晕倒了。」

  「嗯,我也有这种感觉,本来以为是错觉。哼,有古怪!」他看了依然昏迷不醒的李睿一眼,「你说,有没有可能是他搞的鬼?」

  「你的意思是——特异功能?」我顿了顿。

  「我不知道,不过你不觉得奇怪吗?」杨俊飞的语气沉重起来,「作为一个被通缉的人,他居然敢大摇大摆的走进警察局偷东西,大摇大摆的砸掉玻璃门,根本就不怕惊动警局里的人,比我们嚣张不说,还在遇到我们时丝毫没有惊惶的神色,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但是我打晕他时,他完全没有抵抗的能力,力气小的就像个没有拿过重物的书生一样,太不符合逻辑了。请问,他凭什么这么自信?」

  我有些呆住了,说起来,这个叫做李睿的杀人犯,果然是有些与众不同,「这个家伙接触过青铜人头像,估计已经被感染的有些呆头呆脑了吧。」我有些无力的自圆其说。

  「一个呆头呆脑的人,真的能穿过有几十个带枪警卫巡逻的警局一号楼,大摇大摆的来到二号楼的证物室?嘿,这种傻子我都想当。」他唏嘘道。

  「但问题是,如果他真的有什么特殊的能力,我们怎么可能完好的站在这里?」我揉了揉鼻子,「恐怕现在被抓在手上的就不是他,而是我俩了。」

  「不管了,弄回去和他好好交流一番。」杨俊飞也大惑不解,用手在那混蛋的脸上使劲抓了一把。

  「混蛋,不把你小子肚子里的东西统统掏出来,我就不姓杨。哼,果然越来越有趣了。回国果然是没有回来错。」

  「变态。」我嗤之以鼻,「当心有趣到连命都没有了。」

  「放心,我想死阎王都不敢收,他怕我抢他的位置坐着玩。」走到下水道的尽头,老男人狠狠的在李睿的太阳穴位置敲了一下,「有备无患,让他睡的熟一点我比较安心。臭小子,准备回家。」

  「嗯,嘿,今天晚上八成又要忙通宵了。」我用手理了理脖子上的围巾,脖子上那些怪异的痕迹让我心烦,但是更令自己心情烦躁的,却是谢雨滢的下落。

  她究竟到哪里去了?究竟遇到了什么事情?一切的一切,都要透过这些古怪的人头像来解开谜底。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害怕,怕自己万一解不开,她,究竟会变得怎样……
DATE:5月27日 凌晨二点二十分

  孙晓雪捂着脑袋,痛苦的从地上撑起沉重的身体。四周很黑暗,很臭,腐烂的臭,她挣扎着张开双眼,只看到漆黑的四周。

  好不容易等到眼睛适应了黑暗,这才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潮湿的小巷子里,周围有许多倾倒的垃圾桶,桶里的垃圾大部分盖在了自己的身上,恶心的要命。

  孙晓雪用力的摇了摇头想要令自己清醒一点,脑袋里十分混乱,似乎有些什么令人焦急的事情需要自己确认。

  是什么呢?

  过了许久,她才彻底明白了自己的状况。呆了几秒钟,便从垃圾堆里跳起来,没来得及嫌弃身上和四周的肮脏,疯了的在衣服里摸索着。

  许久,她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还好,在自己男友寝室里找到的线索,都还完好的藏在自己的身上。

  怪了,赵宇为什么没有杀了自己,甚至没有将自己身上的东西掏走?

  他不就是为了这些资料,才埋伏在出租屋的四周等待自己出现的吗?

  孙晓雪现在的样子活像一只刚从粪坑里爬出来的落水狗,原本乌黑秀气的长发被垃圾中分解出来、散发着恶臭的黄色液体染的湿漉漉的,一络一络的贴在头皮上,身上雪白的衣裳也变得肮脏不堪。

  她没有在乎太多,甚至来不及在乎,只是一个劲的打量着四周。

  这个巷子实在太乱了,大部分垃圾桶无规则的翻在地上,看样子似乎发生过争斗。难道是某种自己不太清楚的原因,迫使赵宇弄丢了自己?

  不明白,实在不明白,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附近恐怕依然很危险。

  不论怎样,至少要活着,把男友辛苦留下来的资料送到夜不语那小子的手上。

  只有那样,才有机会报仇!

  孙晓雪深深吸了一口气,顿时被周围浑浊的恶臭呛的咳嗽起来。

  当孙晓雪好不容易回到郊外的别墅时,我正和老男人坐在沙发上开心的喝着红酒,那个叫做李睿的男子牢牢地被捆在椅子上,依然昏迷着,我俩并不着急,悠然的耐心等待着。

  孙晓雪闷不作声的用我给的备用钥匙开了大门,顿时一股恶臭洋溢在大厅里,伴着那瓶91年的CHATEAUVALANDRAUD红酒散发出的芬芳气息,猛地闻入肺中,害得我和老男人差些窒息。

  我咳嗽着一把将高脚杯扔掉,跑到洗手间里深呼吸了好几次,这才惊讶的望着眼前这位肮脏的不成人样的美女。

  「请问,您这是怎么了?」我强忍着呕吐的欲望,谦卑谨慎的再次先后退了几步。

  「说来话长。」孙晓雪从衣服里掏出了一叠资料,轻声道:「孙敖留了一些线索给我,似乎很重要。」

  还是老男人有修养,他面不改色的从她手中接过资料,还在那股恶臭中面不改色的闻着手中高脚杯里红酒的味道,然后似乎正想要轻轻喝上一口。

  可惜世间上的事情往往有些不尽人意的遗憾,就在他接过资料的下一秒,惊吓过度又在恶臭的薰陶下徒步走了两个多小时,全靠一口气撑着的孙晓雪终于忍不住,身体一轻,向他倒了过去。

  这个变数不但毁了他差些到嘴的红酒,还毁了他声称高达一万多美元的高级西服。

  杨俊飞这家伙极为恶劣,非常粗鲁的在浴池里放了一缸子水,然后将看得到的所有沐浴露、沐浴香精等等东西统统倒在水中,然后将她连人带衣服一起扔了进去。

  他脱掉外衣,顺便扔进浴池里,这才回到了大厅。

  而我,当然已经开始研究起了孙晓雪带回来的资料。

  这些东西基本上是孙敖整理出来的琐细资料、剪报,甚至还有一张藏宝图的影本。

  老男人默不作声的走到我身旁,分出一部分资料,仔细的看起来。

  资料都是关于鱼凫王朝的,例如历代王朝的兴灭等等,以及鱼凫王朝灭亡后,宝藏的走向问题。

  再来就是他们去寻宝的黄宪村周围的琐碎报导,特别是对一个叫做石娅口村的小村落,孙敖似乎很感兴趣,甚至做了一些注释和对那件事的看法。

  「石娅口村,看地理位置不就和黄宪村仅仅一山之隔吗?两者的直线距离基本上不超过五公里,会不会那里的怪病也和黄宪村出土的青铜人头像有些联系?」我随手在电脑里搜索出了它的地形资料。

  「不明白,真的搞不明白。」杨俊飞按摩着自己的太阳穴,「又是藏宝图,又是青铜人头像,而且那些人头像似乎还有着莫名其妙的神秘力量。

  「臭小子,你说在黄宪村里,有没有可能埋藏着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宝藏,一个跟鱼凫王朝有关的宝藏?」

  「很有可能。」我思忖片刻后点头道,「据美国的一家杂志不完全统计,至少还有三万多个价值超过一亿美元的稀世珍品,被掩埋在某个角落里。只要运气好,不论是谁,都有可能在偶然间发现。

  「我们这么聪明的人,猛然发现一个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而且,我最近再次对鱼凫王的宝藏做了一次调查。你看看。」我示意杨俊飞坐下,在电脑里将图例和资料调了出来。

  「首先,假定黄宪村里确实有宝藏,而且是鱼凫王朝的宝藏,但是鱼凫王朝至少延续了大约八百年左右,那黄宪村的东西,究竟是从鱼凫王的哪一代埋下的?

  「我想,最有可能是在最后一代的鱼凫王嗝屁后,后裔拖儿带女,带着族里最神圣的东西沿着岷江向下走,最后颠沛流离到黄宪村的位置,实在没有办法了。将东西一埋了之,一了百了。」

  「有什么证据?」杨俊飞皱眉问。

  「这个就值得稍微探讨一下了。」我在电脑上调出了以前调查的资料,「看看这段,关于鱼凫王朝的破灭,一直有三种说法。

  「第一说是,鱼凫王是被杜宇所灭的。据说来自蜀国以南朱提的年轻的杜宇王,趁鱼凫王朝倾精锐北上参与伐商之际挥师入蜀,一路势如破竹,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打到了三星堆蜀都城下。

  「鱼凫城内,鱼凫族将士在三个巨大的黄土圆丘上,点燃了祭天地祖先的燔燎,从西南商道入贡国都的数十头珍贵大象,被全部宰杀,慰劳与社稷共存亡的将士们。

  「象牙链及国之重器青铜纵日大面具、青铜神树以及巨大的玉石璧璋与贝货珍宝,被依次投入几座火坑。终于,鱼凫王和他的将士们淹没在翌日的血泊中。那三个巨大的黄土圆丘,就是现在的世界文化遗产三星堆了。

  「还有一说在西元前一0二六年冬,即周文王十二年,太公姜尚,派使节入蜀。联络蜀王鱼凫氏,会同西南巴濮各部,相约次年春天,会师孟津,进军朝歌,共建新的王朝。

  「蜀与周人本是姻族,加之长期受到殷人的镇压和残害,早对『瘟商』恨之入骨。所以欣然加盟,倾其精锐北上伐纣。

  「而蜀中彝濮等小国,对蜀人来到川西平原屡屡吞食他们的领土十分不满。但蜀人武器精良,又抵抗不过,然而,驱蜀之心,早已有之。因此,趁蜀军挥师北伐,国内空虚之际,一举摧毁了鱼凫王朝。于是,蜀人又一次亡国。

  「注意了,最有一说最有意思。」

  我点了点萤幕,「《蜀王本纪》里曾经记载,『鱼凫田于湔山,得仙,今庙祀之于湔。』而《华阳国志》里也记载,『鱼凫王田于湔山,忽得仙道,蜀人思之,为立祠。』还有一个版本的《蜀王本纪》则说,『(鱼凫)王猎至湔山,便仙去,今庙祀之于湔。』」

  「仙去?」老男人注意到了我每次念到「仙去」这个词时都着重了语调,不由的跟着念了出来,「仙去的意思不就是嗝屁了吗?」

  「那是后世的意思,那个时候最好注意它的表层意义。」我把「仙去」这个词用力指了指,「所谓仙去,最好理解的就是成仙而去,有意思吧。」

  「不明白有什么意思。」杨俊飞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那我们就先来稍微分析一下吧。」我整理了一下词语,把近段时间的调查组织了一下,「说到鱼凫遗子和人头像等等东西,首先要提到三星堆。

  「书上有提到,『鱼凫王猎于湔山,忽得仙道』。湔山在哪里?据考证,应该在灌县境内沿白沙河一带。而且基本上所有的史书都根本没有提到过三星堆。

  「那么,发生在三星堆的决死一战,就子虚乌有了。当然也不可能有杜宇和鱼凫王朝的这么一场战争。但说到鱼凫王是因为『倾精锐北上伐商』,而被杜宇乘虚而入,最后使得王国破灭的吗?也有疑问。

  「《尚书.牧誓》是提到蜀的。整段话是这样说的:『嗟,我友邦家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民、百夫长,及庸、蜀、羌、髹、微、卢、彭、濮人:称尔戈,比尔千,立尔矛,予其誓。』

  「翻译成现代的话,应该是:『啊,我敬爱的友邦君王和各级军事官员,以及参与伐商的庸、蜀等族的朋友们:请举起戈,列好队,竖起矛,听我宣誓。』从以上可以看出,参加伐纣的国名都没有被具体提及,提及『蜀』的,是在『蜀人』的范围内。

  「所以,『蜀』、『羌』参加伐纣,很明显不是以国家的名义出现的,又怎么能叫『倾精锐』呢?当然,现在的历史学界也有引用《四川通史》

  中说『周师伐鱼凫氏之国,克蜀』的。与前者不同,三星堆一战的主角当然不是鱼凫王与杜宇。

  「《逸周书》有新荒命伐蜀的记载,说五天之内,伐蜀的将帅就班师凯旋。不说西周镐京,东周洛阳,就是从周朝的边境出发,五天也走不到蜀国的三星堆或今彭县的湔山,更不说还要打仗,还要班师了。这显然不是成都平原的『蜀』。

  「问题是,杜宇能不到一个月,就来到『三星堆』城下吗?杜宇从朱提渡长江,沿岷江而上,一路要遇各濮族小国的狙击,在江原还有『完婚』的大事。

  「征服了这些濮族小国,还要教他们务农,取得信任才能联军伐鱼凫。一个月不行,五个月也不成,即使是『艺术虚构』,也还有不少漏洞。」

  杨俊飞听的皱了皱眉头,稍微摇头道:「关于这些我也调查过。你的意思是,鱼凫氏的『仙去』,与杜宇无关,应该是被土着人赶走的?这点我赞成,最近稍微看了看《蜀王本纪》和《华阳国志》,上边就有一些线索。

  「从岷山而下的蜀族,为了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与当地的土着,主要是濮人,是会不断地发生战争的。其情况就与十六七世纪欧洲人征服美洲差不多。

  「他们来了又被赶走,赶走后又来。所以,从蚕丛国破开始以至柏灌、鱼凫。史书上说『此三代,皆神化不死,其民亦颇随王化去』。

  「鱼凫氏在湔江立住脚,一定会侵略周围的土着,也必然遇到土着人的坚决反抗。他们虽然比土着人先进,但是正如《蜀王本纪》所指出的『时蜀民稀少』,他们人数不多,在成都平原上,多数是土着人,于是,他们又一次被赶走

  「但是,这次被赶走,不是躲回彭州北端的深山再伺机复出,而是被彻底破国。让其子民顺着岷江河谷往南流浪,必定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我觉得,所谓的『仙去』,不过是『赶走』这个词语比较书面好听的说法罢了。」

  「不对不对,你还没了解我话里的精髓!」我摆了摆手,不屑的接过话桩。

  「西元前一0二六年冬,即周文王十二年,太公姜尚,派使节入蜀。

  联络蜀王鱼凫氏,会同西南巴濮各部伐纣。国内空虚的时候,居然被彝濮等小国灭掉了。

  「亡了国的蜀人,沿着岷江南下。温江、犍为、泸州以至川东等地,都有他们的足迹。也有北上想回茂汶故地的。所以古灌县也有蜀人的身影。

  「按说,蜀国既加盟伐纣,《牧誓》中,蜀就应该在『我友邦家君、御事』以内,但誓词中讲的都是『蜀人』。那么,鱼凫王朝的覆灭,当在牧野誓师之前。

  「鱼凫王朝在蜀中失国了,参战的武士,继续参加伐商的战斗,他们在战争中立了功,其首领封为伯,因为他们都是战士。所以,在鱼凫氏的鱼字旁,特别加了一个『弓』字。并在渭水之南,清姜河西岸的地方,为他们建立了一个国家——渔国。」

  「那和我们现在想要解决的宝藏问题有什么关系?」杨俊飞有点不耐烦起来。

  「别急,听我说下去。」我喝了一口红酒,「我以前曾经跟着二伯父在宝鸡参观青铜器博物馆。那个馆中有大量文物出土于茹家庄、竹园沟、蒙峪沟口和纸坊头等处。

  「其中鼎器的制作和格式,已完全是殷商的中原特色,但其武器如戈、剑、矛等却明显地与古蜀文化如彭县、新繁和广汉出土的器物相似。

  「二伯父认为这是渔国的主要部分,是留在中原的原蜀国人身上。他们没有从龙门山南下回到川西平原,正说明蜀中的鱼凫王朝,已暂时不存在了。

  「而在其他的一些青铜器物中,如鸟、象、鱼、龙、貘、猪等,可以看到三星堆青铜器的因素。特别是三只足的青鸟,与三星堆的一些神禽神兽,异曲同工。

  「但多数已有实用价值。周人用车已经很普遍,车上有各种青铜饰物,其中人的手形,与三星堆青铜大立人的『手印』十分相似,说明两者之间有某种渊源关系。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渔伯的正妻叫井姬,可以看出,周武王为了留下这批蜀中将士,特别把自己族中的女子嫁给他,以表彰他的功绩,巩固他和西周王朝的关系。

  「据说,渔国最强盛时,南界曾越过秦岭,达到嘉陵江上游。但他们始终未能进入四川盆地,恢复鱼凫王朝。于是历史的重任,落在了杜宇部落的身上。

  「由上边的资料可以见得,在鱼凫王朝灭亡后,渔国建立时,鱼凫氏已经不在了。鱼凫王的『仙去』消失,实在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我调出了一张现代的地形图,又和孙敖复制下来的藏宝图对照了一番,语气略微得意的说:「自从听了孙晓雪说起黄宪村的事情时,我就暗自注意起来,还特意找了当地的地形地貌的分析资料。

  「本来还想找个办法把藏宝图给弄过来,嘿,现在省事了。你来看看,我之前特意在美国买的这款软体,能够根据地形的演变情况,来推断出这张藏宝图的年代,时间甚至能精准到月分上。」说着我用扫描器将藏宝图扫进了电脑里。

  杨俊飞迟疑道:「这张图一看就是手工画的东西,而且至少也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了。手画的就会出现很大的误差,请问,这样也能行?」

  「就算不相信我,也要稍微相信一点美国佬的技术嘛。软体可是很专业的,据说判断力超强悍。」我撇了撇嘴。

  等了好一会儿,软体的进度分析器这才缓缓的爬行到终点,一大堆分析资料以表格的形式列了出来。

  我俩着重的看了看时间,藏宝图的绘制期范围在西元前一0二七年——一0二九年之间,和我推断的时间大体相同,也就意味着,这玩意儿,是真货!

  我和杨俊飞对视一眼,双方眼中都有掩盖不住的惊讶。

  我干咳了好几声才强忍住激动,喘着粗气说道:「好家伙,我们真的撞到宝了。老男人,你看黄宪村的位置,刚好处在鱼凫王朝和渔国之间的路线上,这很有可能是鱼凫王朝的撤退路线。

  「我看那个狗屁史料记载的什么『王猎至湔山,便仙去』的瞎话纯粹是狗屁。说不定鱼凫王是在撤退的时候嗝屁的,黄宪村的那个宝藏是个巨大的墓穴,是埋葬着鱼凫王的尸体,以及历代鱼凫王朝最神秘最核心的礼器的地方。

  「相比之下,现在举世闻名的三星堆中埋藏的东西,根本就是上不得台面的垃圾货色!」

  杨俊飞深深吸了几口气,仰头躺在宽大的沙发上,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的止都止不住。

  许久,他才舒了一口气,「真是太有趣了。我就没猜错,跟着你这臭小子绝对不会遇不到好玩的事情。老子操,这个宝藏我不把它给找出来挖个空,我就不姓杨!」

  正在我们激动的策画着怎么进行下一步的时候,突然一声惊叫从洗手间里传了出来!

  第二章 DATE? 陷阱

  身体在黏稠的液体中沉溺,四周像是有无数的手在拉扯着自己,让自己永远都浮不起来。夜峰觉得没有办法感觉到自己身体的状况,他用力的想要张开眼睛。

  张开了,终于张开了。

  又是一个阳光很茂盛的早晨,满满的都是白晃晃的光芒,很刺眼。

  我摇了摇昏沉沉的头,伸了个懒腰,洗了个澡。看了看时间,才九点。

  奇怪,难道自己做了个怪异的噩梦?

  猛地,电话铃响了。居然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兼老婆大人打来的Morning

  Call。她娇嗔的说想吃火锅粉,要自己去排队。

  火锅粉,这么令人厌恶的东西,光是听到这三个字让自己的胃都有点抽筋。当然,我会有些抵触吧,其实不光是我,就连小夜都是一听这三个字就颤抖。怪了,她明明知道我不想吃的,以前也不会勉强我,今天究竟是发什么神经了?

  「我能不能不去?」于是我很小心翼翼的试探道。

  于是她很不爽的甩给我了一句话:「你不想去就算了,大不了我在公司吃午饭。」

  我愣了愣,苦笑。

  到银行去把事情处理好,顺便提钱交了网路费。我早饭也没来得及吃,急匆匆的向外北街跑,因为那里的火锅粉要排很久。

  嘿嘿,我去了,不知道她会不会感觉惊喜呢?

  我这么想着,看看手机,十点三十五。

  到了地方,进去一看,哇!我滴天,里边密密麻麻的都是人,女人,一群一群的女人。估计男性除了那位正在烫火锅粉烫得满脸喜庆的老板以外,就只有我了。

  总觉得,里边的女人见孤家寡人的我走进去,很多人都愣了一下。

  难道,我就这么和火锅粉格格不入吗?

  不过也对,原本就很格格不入。几乎是强忍着那种刺鼻的味道,我要了两碗。然后望着里边的人群发愁,还这么早就要排队了。

  做人还是聪明点,先占位置。

  我大马金刀的一屁股抢了两个位置,然后耐心的等起来。

  等啊等,等啊等,等了小半个小时,居然,什么都没等到。

  「怎么火锅粉还没给我端过来……」我小声咕哝着。

  只见坐我对面的两个女孩怪异的望了我一眼,噗嗤的差点笑出来。

  「那个,我说,这位帅哥。」正对面右边的女孩用筷子指了指我,「这里的火锅粉是要自己去端的。」

  汗!我就说那些密密麻麻的人站在锅前边干嘛,还以为她们挤着舒服呢,搞了半天原来是要自己去抢!

  好不容易又花了半个小时抢了两个中碗回来,我抹了抹汗,又抢了两个位置。呼,呼,居然比跑去抓银行抢匪还累,天,差点丢了我的老命。

  不过心里还是喜孜孜的,毕竟买到了。掏出电话,居然已经十一点三十五了,就为了买两碗火锅粉,竟然要浪费一个小时,这,这究竟是什么世道!

  她一定会觉得惊喜吧。

  一定会很惊喜!很惊喜!

  我甜滋滋的想着,一边拨通了她的电话。

  那通电话不过三十秒,但是却让我觉得经过了整整一个世纪……

  不愠不火的声音,冰冷的语气。

  让我还算不错的心情降到了冰点,仿佛,堕入了地狱深处。

  我随手关了电话,嘴角咧出笑容,苦笑。

  然后呆呆的望着眼前的两碗火锅粉出神。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

  很久吧。

  很久很久吧……

  有人从我身旁走过,熙熙攘攘的。有人在问我,旁边有没有人,我抬起头,瞪了对方一眼。

  然后又过了很久。

  许久。

  一个人走到了我的身边,敲了敲我的桌子。

  「夜峰!」她的声音有点激动。

  熟人?我又抬头,只见一个娇小的女孩笑笑的看着我,短发,圆圆的脸,不认识。于是我低下头,继续对着火锅粉发呆。

  「好久不见了,你还记不记得我?」她坐到我身边唠唠叨叨。

  这人怎么这么没自觉啊,没见到我正心情不好吗?

  皱了皱眉头,我问:「火锅粉买了吗?」

  「还在等。」她一脸微笑。

  「那吃火锅粉吗?」我把两碗都推了过去,「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她明显愣了愣,还是接受了,「那好,就不客气了。对了,你还记不记得我是谁?」

  「好吃吧,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我没听她在说什么,自顾自的继续发呆。

  「这家最好吃了。你也喜欢吃?」

  「不喜欢,不过,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那你来干嘛。」

  「吃火锅粉啊,好吃吧,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喂,你究竟还记不记得我?」

  「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我是……」

  「我很少请人吃火锅粉的。」

  「算了……」

  「……」

  等我发愣的差不多以后,那个女孩已经不在了,桌子上两个中碗也被吃光了。

  丢脸,估计今天一定会被人当成神经病的。我摇摇头,深呼吸了几下,拔掉了手机电池,然后站起身就走人。

  不过,自己到现在也没能想起那个女孩是谁。

  慢悠悠的走到家,已经接近十二点半了。

  突然我又笑了起来。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小孩子气,还学会一生气就关电话的?

  将电话打开,嘴角依然带着苦笑,但不管怎样,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

  于是我再次掏出电话,将联络簿翻了一下,想要找个人出来喝点小酒,发泄发泄。

  翻了好久,突然发觉,自己的朋友虽然多,却居然没有能够约出来的。

  手下?别傻了,向那些大老粗诉苦,绝对会被嘲笑死。

  我的苦笑越发的浓烈,侧头想了想,最后拨了表弟夜不语的号码。

  虽然那个表弟尖酸刻薄、又小气又爱占便宜,还非常的臭屁,但,至少嘲笑归嘲笑,嘴巴很严实,不会乱说话。

  「表哥,怎么了?」小夜很快就赶了过来,顺便提了一打啤酒。

  「你嫂子,你嫂子,她……」我突然不知道该怎么诉苦比较适当。

  「不会吧,难道嫂子有红杏出墙的打算?」夜不语那死小子满脸造作的惊讶。

  「不是,不是!」我连忙摇头。

  他眯着眼睛,使劲打量我的脸,「那,难道嫂子终于决定抛弃你这个完全不懂风情的榆木疙瘩了?」

  「怎么可能。」我支支吾吾的小声说道,「就是,今天莫名其妙的跟我闹脾气。」再次挠了挠头,「说实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上班的心情都没了。」

  「嘿,你说嫂子她是莫名其妙生气的,这『莫名其妙』的成语用的十分贴切,也很有意思。表哥,恐怕,这就是问题了。很大很大的问题。」

  那死小子眼睛眯的更小了,一副非常感兴趣的嘴脸。

  「表哥,你要知道,原本,爱的感觉,总是在一开始的时候觉得很甜蜜。总觉得多一个人陪、多一个人帮你分担,终于可以不再孤单了。至少有一个人想着自己、恋着自己,不论做什么事情,只要能在一起,就是最好的。

  「但是慢慢的,随着彼此的认识愈深,两个人开始发现了对方的缺点,于是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发生,有的人开始烦、累,甚至想要逃避。」

  他很不正经的表情说着非常正经的话,令我十分的不适应。但又觉得这死小子的话确实经典的不像人话。

  表弟咳嗽了一声,「作为你的表弟,有时候真的自己都觉得丢人,居然能有到这种极品无趣又无聊,而且非常不解风情的表哥,实在太极品了。不过,谁让我是你表弟呢,这次就给你上一堂感情课,大家都是亲戚,不客气,不收你钱。」

  他开心的将我按在沙发上,用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的教鞭抽了抽桌子,「听清楚了,有人说爱情就像在捡石头,总想捡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但是谁又如何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捡到呢?

  「她适合你,那你又适合她吗?就我伟大的夜不语看来。其实,爱情更像磨石子一样。

  「或许刚捡到的时候,自己对对方都不是那么的满意,但人是有弹性的,很多事情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有心,有毅力,与其到处去捡未知的石头,还不如好好的将自己已经拥有的石头磨亮,不是吗?」

  「但你嫂子,你觉不觉得她对我的感情最近变淡了?最近她越来越懒,就连我的袜子都不洗了。」我害羞的不耻下问。

  夜不语那死小子又用鞭子抽了抽桌面,「屁话,很多人以为是因为感情淡了,所以人才会变得懒惰。其实是人先被惰性征服,所以感情才会变淡的。爱不仅要懂得宽容,更要及时,很多事可能只是在于自己心境的转变罢了!

  「如果不及时,就算有个人爱上你,而你也觉得她不错,那也并不代表你会选择她,也不代表她会选择你。你不觉得吗?我们总说:『我要找一个自己很爱很爱的人,才会谈恋爱。』

  「但是当对方问你,怎样才算是很爱很爱的时候,你该如何回答?恐怕你是无法回答吧!因为你自己也不知道。没错,我们总是以为,我们会找到一个自己很爱很爱的人。可是后来,当我们猛然回首,我们才会发觉自己曾经多么天真。

  「假如从来没有开始,你怎么知道自己会不会很爱很爱那个人呢?其实,很爱很爱的感觉,是要在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才会发现的。我的表哥,你把嫂子稍微放开一点,或许会更好吧!」

  放开一点?需要放开一点吗?我迟疑了一下,又苦笑了起来。

  「小夜,要吃什么?」我站起身活动了下筋骨。

  「随便。」那死小子说的痛快淋漓,而且还明显意犹未尽。

  我偏过头去想了想,眉头稍微有些皱起,然后走进了厨房,从冰箱后边拿出放在暗格中的警枪,我右手拿出一罐柳橙汁走了出去。

  「请你的,就当是谢礼。」我将柳橙汁递给他,他很顺手的打开,喝了一大口,估计是嘴很渴了。

  我冷笑了一声,缓缓的举起枪,对准了他,「请问,你是谁?」

  长得和夜不语一模一样的男子脸上浮现出一丝恼怒,「表哥,你究竟在干什么!我是你表弟,有拿枪指着表弟脑袋的混蛋吗?」

  「混蛋是吗?嘿,你是谁我不知道,但绝对不是我的混蛋表弟。那家伙基本上不会叫我表哥叫得那么顺口,也从来不喝橙汁,而且,他根本就不可能说出那么感性的话。」

  我皱着眉头,「给我仔细说说,你把我表弟怎样了?不,不对,我不久前明明还在警局里。那里的人全都是你杀的吧?」

  我的语气不由得愤怒了起来,「虽然不知道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也不知道你怎么让我看到一个又一个的幻觉,甚至还能操控我的情绪。不过,现在我已经逮住你了!」

  长得像夜不语的人诧异了几秒,脸上浮现出一种吊儿郎当的笑容,「逮住我了?你确定?哈哈,我看真正没有看清楚形势的是你才对。不过,你这家伙的脑袋倒是很木头,不管怎么都没方法把我要的东西敲出来。哼,本来还想慢慢来的,哎呀,露馅了,露馅了。」

  他整个人都像水纹一般波动起来,猛地在视网膜上消失的无影无踪。

  不久后,我大脑一阵晕眩,只感觉脑袋越来越沉重。

  然后,倒霉的再次晕了过去……
DATE:5月27日 凌晨五点半

  孙晓雪在楼上刚一尖叫,我和杨俊飞就反射性的从沙发上弹起来,飞快的向二楼冲去。刚冲了一半,我猛地拦住了杨俊飞,镇定的道:「老男人,你到下边去把东西守着,我一个人上楼看看。」

  杨俊飞看着我,最后点点头,「小心点。」

  我笑了笑,掏出晚上他硬塞给我的手枪,「放心,有这个。」说着就朝上蹑手蹑脚小心翼翼的走去。

  来到浴室门前,我悄悄的贴着门听了一下。没什么动静,孙晓雪叫了几声后就没声响了,难道真的出了什么事?

  我皱着眉头,用力一脚向门踢去。门居然没关,只听「啪」的一声,踹开的门像是撞到了什么东西,然后就听到不远处传来清晰的女性呻吟。

  这声音像是孙晓雪在「哎哟哎哟」的叫痛。难道,她受伤了?果然有问题。

  我用右手缓缓将门推开,神经高度紧张的注意着里边的响动。只见孙晓雪穿着浴袍躺在地上,手捂着头一直在呻吟,对面的窗户被打出了一个洞,玻璃渣散落在浴池和地上。明显是有人从外边扔了什么东西进来。

  恐怕她尖叫的原因也不过是这件小事情吧。

  我吁了一口气,说不紧张是骗人的,毕竟手上虽然拿着枪,但是要我真的开枪杀人,还真的需要一些心理准备。

  不过,平安没事就好。

  我蹲下身子打量了孙晓雪一下,虽然看得出她是个大美人,但没想到身材居然会这么好。她一直用手捂着额头,应该是被刚才从外边扔进来的东西打到的。

  「痛吗?要不要我弄点冰块给你敷上?对了,有没有见到是谁扔的?

  被砸的重不重?」我好心好意的向她伸出手。

  孙晓雪非常不识趣的狠狠朝我手上打过来,痛得我差些跳脚。

  「扔你个头,那个东西扔过来不过是吓了我一大跳。你个臭小子,一进来就给我踹门。你踹就踹吧,干嘛偏偏要等到我准备开门出来的时候再踹?痛死我了。臭小子!臭小子!」她一边说一边又抓住我的手,看姿势是准备狠狠咬上一口。

  我连忙一个劲儿的抽手,开玩笑,这样被她咬下去,我的手也差不多废掉了。

  「当心浴袍,要掉了!要掉了!」我大喊着撒腿就躲开。

  说实话,躲一个全身就剩下半掩半盖浴袍的香艳大美女还真不是滋味。

  绕着整个浴室躲了好一阵子,满以为她的气焰也差不多散下去了,没想到一不小心,右脚用力踩在了某个圆圆的物体上。一个踉跄就那么硬生生的摔倒在地上。

  真是有够倒霉,差些没把我给痛死,还好那位置没有玻璃渣,不然真的会去掉半条命。

  孙晓雪愣了愣,然后指着我狼狈尴尬的样子,毫无淑女形象的大笑起来。

  我恼怒的挣扎着爬起身,向罪魁祸首摸去,居然是一个标准的绿色撞球,球上包着一层纸,看来这个东西就是刚刚有人从外边扔进来的。怪了,难道是谁想要传递什么资讯给我?

  皱了皱眉头,我将纸张开,上边只有一行用电脑打出来的文字——今天凌晨六点开电视,地方二台。

  我的脸顿时沉了下来。默不作声的走下楼,将那张纸递给了杨俊飞。

  他看了一眼,也皱紧了眉头。

  孙晓雪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穿好衣服后默默的坐在沙发上。

  现在时刻是凌晨五点三十五分,还有二十五分钟。

  四周的气氛因为没人愿意说话而变得十分压抑,我们三个人六只眼睛毫无意义的对视,安静的等待着时间的流逝。

  过了许久,我才打破了沉默,「地方二台是二十四小时新闻台。一般城市里发生的肇事、车祸、民事等等新闻都会第一时间播出,重大事件甚至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你们认为,那个扔东西的人究竟想向我们传递什么资讯?」

  「这个就很多了,非常值得探讨。」杨俊飞黑着脸道,「不过,应该会和今晚的事情有关。」

  「你是说,警局?」我稍微有点诧异,「不太可能。就算现在警局发现证物室有东西失窃了,也会在内部开始进行调查和处理,绝对不会让媒体知道。被人偷进老窝里,你以为是一件值得光宗耀祖的事啊?」

  「你们俩不会真的跑进警察局里偷东西去了吧!」孙晓雪听出了端倪,满脸的惊讶,「老天,真够胆大包天的。东西有没有到手?」

  我俩来不及理她,两台大脑基本上以光速思忖着。

  「老男人,警局里的监视系统你确定已经废掉了?我记得它们的电源和警局内使用的电源是不同的系统,我们千万不能留下什么把柄!」我用手指不断敲着大腿。

  杨俊飞看了我一眼,「你自己也看到了,配电室里的线路被搅得一团糟,就算有多少个配电系统都早就完蛋了。而且我随身带的反窥视监视器也没有反应,这一点上绝对不会出纰漏。」

  他略微想了想,「不过那个警局的状况实在有点不太正常,你觉得会不会是那批人干的好事?」

  「你是说我们碰到的那几个同行?」我眼睛一亮,「很有可能。不过我有些怀疑,赵宇的资料我们调查了很多,也听孙晓雪大略讲过,老感觉他应该算是个安分守己的老实人,这样的人就是坏起来都有限。而且,他真的有能力策画这起抢劫案吗?伤脑筋。」

  「老实人干大事,你不觉得吗?」杨俊飞看着我,又看了看一听到赵宇的名字就恨得咬牙切齿的孙晓雪。

  「自己想想,发生了杀人案的时候,邻居是怎么评价那些凶手的?他们不是说:那个人平常老老实实的,看不出会去杀人。就是说:哇,不会吧,他都有胆子杀人,他连鸡都不敢宰。还有的说:他对所有人都和和气气的,老好人一个,在附近的人缘很好。

  「你认为那些杀人犯的邻居会相信他们将要杀人吗?不会吧!但是他们又确确实实杀了人,而且杀的还不止一个。」

  杨俊飞喝了一口红酒,「这些东西我在这么多年中早就看腻了,不要相信一个人外表上带来的资讯,就算狗被逼急了也会咬人的。」

  他大有深意的又看向孙晓雪,「喂,你不是一直都不明白,赵宇为什么要杀自己最好的朋友吗?世上的事情只要发生了,就一定会有原因。说不定原因你自己也有些猜到了。」

  孙晓雪满脸憎恨的脸顿时变得惨白。

  见她始终没有吭声,杨俊飞摇了摇手中的高脚杯,淡淡的道:「万事万物,归结起来,也不过开始于一个点而已。如果你不愿想清楚的话,我就帮你理一理头绪。

  「你不觉得很奇怪吗?为什么所有人里,最后只剩你还活的好好的?

  为什么赵宇抓到你之后,你还侥幸活着,而且还顺利的跑了回来?」

  孙晓雪终于说话了:「我刚才想了想,才想出了理由。」

  她拿起那张纸看了看,沉着脸道:「他留我一条命,肯定是察觉了有别的人在查青铜人头像的事情。他想顺藤摸瓜,跟着我找到我们的老窝,很遗憾,他得逞了。」

  「不光是这样吧。」杨俊飞的语气淡的令人想要抓狂,「这只是他的目的之一,或许他根本就是牵引着你往这个方向想,然后掩盖他真正的目的。」

  「他根本就只有这个目的。」孙晓雪的语气强硬起来,像是在拼命挣脱开其他的想法。

  「其实,他想掩盖的东西,非常的简单。」他的声音也大了起来,「他想掩饰他不想杀你,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故意给了一个不杀你的理由。你能够活到现在,全都是因为他对你网开一面,你难道还想拼命否认这一点吗?」

  我默默的看着这场对答,心中也有了自己的猜测。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原来还有那一层目的在,这不就意味着,赵宇杀掉孙敖完全是因为孙晓雪,也就意味着,是孙晓雪间接害死了自己最爱的男人!恐怕这一点,就算孙晓雪自己也稍微感觉到了,可她至今也无法接受。

  也是,这种事放到任何人身上,恐怕也只会逃避吧,不过老男人究竟想要怎样?他不断的逼着孙晓雪面对这个事实,究竟有什么目的?他不是个闲着没事干的人,肯定,他已经猜测到了一些我还没有想到的东西。

  就在这种各自怀有心事的状态下,五月二十七日凌晨六点,终于来临了。
第三章 DATE:5月27日 凌晨六点 谈判

  「这里是二十四小时新闻播报,您好,我是晓彤。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是本市东门杨柳大道的总警局。

  「大家可以看到,这里不知什么原因断了电。现在警务人员已经在总警局周围拉起了警戒线,而且不断有赶来的军队把四周全面严密的包围了起来,应急灯已经大规模的运来而且点亮了。

  「或许大家会奇怪,总警局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行动?据记者刚才的了解,这要从三个半小时以前说起。

  「今晚凌晨二点半左右,有一位先生因为一些他不愿意透露的原因去总警局办事,没想到居然看到警局停了电。这是以前从来没遇到的事情。

  「警局门前的警卫室里也没有人留守,他说感觉有点不踏实,也不怕黑灯瞎火,磕磕碰碰的走进了事务大厅,没想到大厅里也黑漆漆了,不但没有任何声响,就连停电时的紧急照明灯也没有开。

  「他向前又走了几步,脚底下猛地碰到了一个软绵绵的物体。他小心翼翼的蹲下身体摸了摸,居然是一具女尸。那位先生吓得慌忙跑了出来,然后就拨打了本台和报警电话。等我们赶来的时候,就已经是现在的情况了。

  「大家请看,总警局现在的情况十分古怪,人员调动也越来越快,而且不断还有军队和医院的车开过来。刚才晓彤也采访过几个省警局以及军队的人,但他们表示对此事暂时不予回答。

  「大家看到没有,刚才已经有医护人员将几具尸体抬上了救护车,由此可见,警局里是否有人死亡的疑问已经得到了确定。不过究竟死了多少人,死掉的人是谁,由于没有办法进入采访,我们也无法得知。只有等进一步的消息出来。

  「这个事件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疑惑。究竟是谁,是什么组织,是什么势力,居然敢在警局杀人?这个案件我们二十四小时新闻台将继续为您报导。」

  我面色铁青的坐在沙发上,耐着性子好不容易才将新闻看完,指甲捏的差点没陷进肉里去。

  杨俊飞好一会儿才缓缓道:「难怪我们会觉得那个警局很古怪,没想到他们不但正大光明的进去偷了东西,而且还有胆子杀人。就是不知道杀了多少。」

  「应该不会太少,否则我们进去就没那么轻松了。」我哼了一声。

  「也对,要让一个地方那么安静,再怎么少也有限。而且报警的还是外人,被发现后就连军队都被惊动了,难道……」

  杨俊飞和我对视一眼,饶是他这个看惯了死亡和杀戮,心智无比坚强的人也惊讶的吞了一口唾沫,艰难的道:「难道,他们将警局里所有的人都杀光了?」

  「不好!」我猛地跳了起来,「我表哥夜峰还在警局里,难道他,他,不可能,那家伙命应该很大,每次算命的时候,算命师父都说他命比蟑螂的……」

  我慌乱的掏出手机,一边自我安慰,一边拨打他的号码。

  电话无法接通。

  那一刹,我差些瘫倒在地上。原本失去了谢雨滢的踪迹,我的心态已经很脆弱很不平静了,再加上脖子上古怪的痕迹,对表哥的担心,一古脑的窜入心里,再好的心理承受能力都没办法再坚持下去。

  毫无理智的,我冷静的掏出手枪,拆出子弹数了数,又一颗一颗的塞进去。然后起身,脸上毫无表情的就朝关着李睿的房间走去。

  「臭小子,你想干嘛!你疯了!」杨俊飞瞬间明白了我的打算,伸出手拦在我身前。

  「老男人,滚开。」我语气淡的没有一丝感情。

  「臭小子,你给我冷静点。那个王八蛋死人渣虽然死了也没什么坏处,但你杀了他也没用,而且还把我们和那伙人的唯一联系掐断了。」

  他顿了顿,「况且,也没有任何线索表明你表哥已经遇害了。不然,那些人为什么会特意要我们看这个新闻?恐怕,他们是想拿什么东西当作筹码和我们谈条件。」

  「滚开,我不要想那么多,我只想找个人发泄,我要杀了那王八蛋!」

  我的心里其实很清楚杨俊飞的猜测,自己也猜测到了,但是理智一旦崩溃,就很难捡起来。心底老是有一个声音在蛊惑着自己,似乎只有杀人才能发泄自己烦躁不安的情绪。

  孙晓雪看了看我俩,什么话也不说,只是走上前来,闷不作声的狠狠扇了我一耳光。

  那一声脆响回荡在四周,三个人都短时间的呆住了。

  我发了一阵呆,感觉脸很痛,突然清醒了过来,傻傻的望着手上的枪,苦笑。

  刚才,自己似乎真的被什么东西蛊惑住,引导了心绪,难道,是因为接触过青铜人头像的原因?还是脖子上的那些怪异痕迹?

  就在这个大家都各自发愣的时候,我放在桌上的手机猛地响了起来。

  「果然来了。」我们三人对视了一眼,我走过去,拿起了手机,号码是表哥的,接起来,并没有先开口说话。

  「喂,我是夜不语。」

  见对方并没有说话的打算,我缓缓的试探起来:「现在拿着那支手机的人,应该不是我的表哥夜峰吧。你究竟是谁?」

  对方依然没有开口。

  我冷冷的笑了起来,「好吧,我们大家都不要打哑谜了。你是谁其实我很清楚,就像你清楚我一样,对吧,赵宇先生!」

  「很好。大家都是聪明人,我就省事多了。」

  电话那头终于响起了一个沙哑的声音,由于一接起电话,我就把手机的扩音功能打开了,周围的人都能听到他的话语。

  我下意识的向孙晓雪望了望,只见她脸色阴沉,心底立刻确定了对方就是赵宇无疑。

  「刚才我还在考虑该怎么向你解释自己的身分。嘿,有趣。」赵宇缓缓的说道,「不过既然你这么聪明,当然应该明白我的目的了吧?」

  「你想交易?那么,夜峰应该在你手上才对?」我试探道。

  「不错,他很有骨气,从他嘴里什么都探不到。」

  我一阵狂喜,果然那家伙命硬朗得比蟑螂还强悍。

  「我的手里有李睿,而你手里有夜峰。那我谨慎一点,加重筹码,我用李睿和手里所有的人头像和你交换夜峰。」

  那头的赵宇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笑了好久才慢吞吞的说:「夜不语小老弟,恐怕你误解了我的意思,我根本就不在乎李睿的小命,恐怕李睿自己也不太在乎。

  「嘿,要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是没有什么绝对的。就如同世上的发明家和发现者是不少生意失败的罪魁祸首一样。假若我的行当只是有一点点瑕疵而已,那相对来说可能算不了什么,只是需要把损坏的那部分换掉就行了。

  「但是,当我把一切准备就绪,一切都计划的好好的时候,却有人发明了一道新的程式或者发现了一种新的廉价原料,这些新事物无疑成了威胁我产品的恶魔。

  「什么糟糕的事都可能发生,因此有时候必须得阻止这种新事物的出现,甚至可以诉诸法律的手段。不过如果连法律都不能帮自己,甚至根本就不能运用法律的时候,我能怎样?那就只有另想办法了!」

  我的脸色阴晴不定,开始明白他那么长的隐喻代表什么意思了。

  赵宇继续说道:「你我都十分清楚,如果出现了一个比自己更接近目的的人或物体,并非只是两者竞争这么简单,其造成的影响远远不止于此。它造成的后果甚至有可能对我造成致命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你一定会觉得我的条件似乎也十分合理。」

  世界上居然会有这种人,还没开始谈条件,已经开始为自己的合理性做出了铺垫。不过自己有痛脚在他手上,想反驳都不行。

  「要知道,我不但是学民俗的,还在大学时选修过经济,你那么聪明,现在应该知道我想表达的意思了吧。

  「对付这么一个棘手的问题通常只有两个方法,一是防患于未然,或者让这种麻烦事尽可能迟一点出现,直到在目前设备上所投入的资金已全部收回,当然喽,这种方法是最稳妥的,但很可惜,我一向都是个急功近利的笨蛋。」

  他笑了笑,没有再说下去。

  我已经彻底明白了他的意思,和杨俊飞对视一眼,显然,那家伙也懂了,微微向我点点头。

  我哼了一声,「不错,这种途径这次根本行不通,因为我显然不是个容易玩弄的对象。那就只有第二个方法了。」

  我也顿了顿,一字一句,缓缓的道:「那就是赶在这些麻烦还没出现之前就先行活动。或者,将麻烦的东西兼并甚至采取合作形式,我说的对吗?赵宇先生。」

  赵宇显然笑的更灿烂了,「不错,果然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不知三位意下如何?」

  「这个建议很好,我同意。」完全不理会愤怒的快要疯掉的孙晓雪,我断然答应了。

  「非常好,夜不语先生非常的豪爽,我非常开心,希望我们合作愉快。」赵宇的语气十分平淡,显然没有那种十分高兴的字面情绪,「为了表达我的诚意,我会在三个小时后放了夜峰先生。不过您的诚意我也希望能够看到。」

  「哦,你还有什么要求?」我皱了皱眉头。

  「鱼凫王的黄金杖不知道您清不清楚?」

  「那根鱼凫王将三权齐具于一身的黄金杖?现保存在三星堆博物馆里的那一根?」我问道,虽然语气极为平静,但心里已经闹翻了天。

  没想到居然又和黄金杖扯上了关系,怎么感觉事情在回归原点!杨俊飞也陷入了沉思中,显然心里也不平静。

  「不错,就是那根,希望你们能将它偷出来。我们三天后在黄宪村会合,一同去寻找宝藏。」

  我的语气稍微有了点起伏,「为什么你们不自己偷出来?虽然不知道你们有什么特殊的手段,但是你们亲自来比较保险才对。」

  「保险不是绝对的,虽然我们确实因为某些原因获得了一些人类不应该有的能力,不过现在实在不好出面。

  「警局的报导你也看了,相信上边的人已经产生了怀疑,我们很难再有机会下手。况且,你们不用妄自菲薄,两位实在太谦虚了,警局的事情我在暗处看的很清楚,这些偷鸡摸狗的高雅事情,你们恐怕比我们处理的更好。」

  靠!本以为做的天衣无缝,没想到居然在暗处有双眼睛把我俩看的一清二楚,希望他的兴趣不会那么恶劣,看高兴了顺便还拿东西拍下来留做纪念,否则逮在他手里的把柄就又多了一个。

  但仔细想想也不太可能,如果真的有摄影机或照相机跟着我俩,不管他藏的有多好,恐怕我和杨俊飞早就将待在暗地里的人抓出来了。

  毕竟杨俊飞那么多年的反跟踪经验以及设备摆在那里,这一点上还是很有保障的。

  「我答应。」我略一思忖后同意了。

  「好,交易成功,我也差不多该功成身退了。」赵宇的声音稍微轻快了一点。

  「等等!」我想了想,问出了一个在别人看来又傻又多此一举的问题,「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决定相信我们?」

  那边的赵宇沉默了一下,缓缓道:「当然不是因为你值得相信。夜不语先生,我稍微调查过你的事迹。说起来,你也算名人了,经常遇到常人一辈子都没有机会遇到的怪异事情,为人聪明,反应力和逻辑思维强,只是性格稍微有点惨不忍睹。

  「这样的你,基本上对不相干的人许下的承诺,那种承诺或者誓言对你而言,不过只是放了个不太臭的屁而已。

  「但是,你足够好奇!只要有这一点就够了,相信黄宪村宝藏的秘密,不光是我一个人迫切的想知道。只需要这一点,我就足够相信,我们能够合作的非常愉快!」说完后他便挂断了电话。

  听过言下之意,他恐怕还有一点保留了,刻意没有说出来,那就是我们都受到了青铜人头像的诅咒,或许也没几天的命了。

  我哑口无言,许久才对孙晓雪和杨俊飞说道:「这家伙以前真的只是个普通的死大学生吗?」

  「这点我不知道,不过他倒是费了好一阵工夫来调查你,而且完全摸透了你的性格。」杨俊飞耸了耸肩膀,「臭小子,你认为他们想要黄金杖拿来干嘛?」

  「只有一个可能!」我为自己倒了一杯红酒,重重的坐在沙发上,「钥匙!既然我们已经判断出黄宪村的宝藏有可能是末代鱼凫王的坟墓,那三权一体的黄金杖就肯定会有一个很重要的身分。现在我能想像出来的,就只有钥匙功能了。」

  杨俊飞皱起眉头,「我赞成。但不知为什么老是有种不太爽的感觉。

  对了,还记得我为什么回国吗?」

  「当然。」我喝了一大口酒缓缓道,「你受了一个神秘人的委托,到三星堆博物馆去偷鱼凫王的黄金杖。没想到结果正事没干一天,就基本上心甘情愿的被扯进我的事情里来了。」

  「不对,或许这根本就是一件事,我有个猜测。」杨俊飞整理着脑中刚分析出来的东西。

  「那个神秘人为什么要黄金杖,而且还肯出三千万美元的高价?那根黄金杖在一般人看来,根本就是毫无价值,就算拿到了也没有办法脱手的东西,毕竟那玩意儿实在太出名了。要卖也只能融化成金子,但是那一丁点金子值三千万美元吗?」

  「但现在,那根黄金杖却有可能是一把能够打开一个庞大宝藏的钥匙。这虽然还只是猜测,但估计也和事实差不了太多了。不过显然,全世界也只有寥寥几人清楚。」我明白了他话里想表达的意思。

  「不错,全世界只有寥寥几人知道。但说不定,那寥寥几人中就包括了他!」杨俊飞冷笑了一声,「他一定早就知道宝藏的秘密了,说不定赵宇手上的藏宝图,就是那位神秘人给的。」

  我内心其实也有这个疑惑,「这个推论我赞成。毕竟赵宇这个人我们俩都调查过,大四之前的二十二年完全是个没有问题的平凡人,平淡无奇,没有丝毫特点。他的一切都是围绕着藏宝图开始变的。

  「藏宝图出现后,他蛊惑自己的朋友去寻宝,然后又利用青铜人头像上神秘的力量,将和自己一起寻宝的朋友统统害死。

  「那张藏宝图绝对不可能凭空出现,至于那种在什么旧书里发现的鬼话,也只有骗骗小孩子而已。说不定死去的孙敖都没有信过,否则不会暗中留下那么多线索。但如果真是那个委托你的人给他的,又有什么目的呢?」

  杨俊飞点头,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猛地抬头望着我。顿时,我也想到了那种可能,浑身一颤,咬牙切齿的冷笑了起来。

  那个人,如果所有猜测都成立的话,也只有那个人会干这种无聊的事情了。哼,那个家伙利用了我们一次还嫌不够,看来,这次要好好送他个教训,让他终身难忘!

  我和杨俊飞沉默了一会儿,两人都聪明的没有再涉及到这个话题。

  「那根黄金杖,偷一定是要偷的。臭小子,明天我们去踩地盘!」许久,杨俊飞才打破屋里的寂静。

  我点点头,看了一眼坐在角落里的孙晓雪。

  她一声不哼,不知道是在恼怒我毫不顾虑她的感受,就武断的答应和赵宇合作的行为,还是在筹画怎么在合作时从赵宇后边捅上一刀。

  不过,似乎我们越来越接近真相了……

  而雨滢,到底又失踪到哪里去了呢?
第四章 DATE:5月27日 早晨十点正 惊变

  记得在不久前,看了一本杂志,内容是关于西方某名报做了一个调查,向社会征集「谁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的答案」。

  最后,按照投票者的多寡和权威们的表决,报社发表了「谁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的最终答案,顺序是这样的:

  一、给孩子刚刚洗完澡,怀抱婴儿面带微笑的母亲。

  二、给病人做完一例成功手术,目送病人出院的医生。

  三、在沙滩上筑起了一座沙堡的顽童,望着自己的成果。

  备选的答案是:写完了小说最后一个字的作家。

  消息入眼,一个读者,也是一个医生,第一个反应就像在喉咙倒进了辣椒油,呛而痛。梳理思绪,才明白自己是一个幸福盲!

  为什么呢?她说:答案中的四种情况,在某种意义上,她都拥有了。

  她是一个母亲,给婴儿洗澡是每日的必修,然后怀抱婴儿在微笑。

  她是一位专业医师,刀起刀落,挽救了许多病人,也目送许多病人出院。

  儿时,她虽然没有在海滩上筑过沙堡,但在附近建筑工地的沙堆上,堆过几座儿时的梦幻皇宫。

  至于写小说,虽未曾尝试,但在学术界的权威上,发表不少的长篇成功而轰动的论文。因此,「作家完成最后一字」之瞬间,她也勉强体验过。

  四幸集一身,她是何等的惬意,何等的光荣!可惜,她一直未曾感到幸福,还觉得自己的生活十分黯淡无然。后来,她真的困惑了,见到一个名作家时,她谈到了「关于幸福的定义是什么」?这个困惑。

  名作家说:哲人说过,生活中缺少的不是幸福,而是发现幸福的眼光。

  幸福盲如同色盲,把绚丽的世界还原成了模糊的黑白照片。

  从我们自己的亲身经历,我们更加有理由相信,幸福感不是某种外在的标签,或是技术手段可以达到的状态,而是一种内在的把握和永恒的感知。

  夜峰劫后余生后究竟是不是幸福,那就很耐人寻味了。

  毕竟他来到别墅的时候差不多早晨十点,那个时间我们一伙人正在补充睡眠,偷鸡摸狗说起来也需要充沛的精力,何况昨晚已经光顾过一家政府产业,下午要养足精力去踩地盘。今晚或者明晚就要准备光顾另外一家政府产业了。

  孙晓雪在一个小时前就出了门,据说要做半年一次例行的身体检查。

  女生果然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生物,现在的形势已经够复杂了,她的男友死了、老爸不见了、自己也不知道是否有被诅咒,命还剩多久?这样满负血海深仇的状况下,居然还有心情去搞什么身体检查?

  夜峰似乎没有耐心按门铃,粗鲁的一脚将别墅门踢开,吓得我和杨俊飞差些从各自房间的床上滚下来。

  还好是和衣而睡,我和他同时跳起床,抄起凶器就朝楼下跑,还以为有什么不长眼的强盗、流氓等一介鼠辈上门找茬了。

  然后就看到我亲爱的表哥衣衫褴褛,无精打采的重重坐在客厅舒适整洁的沙发上。他右手提着一瓶我老爸他大伯父辛苦珍藏的极品白酒,仰着脖子就像不要钱的白开水一般喝的那个痛快。

  他见我们衣衫不整的跑出来,脸上却丝毫没有笑意,目光只是在杨俊飞的脸上绕了绕,然后冷冷地说道:「小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应该非常清楚吧。能不能也顺便帮我扫扫盲?」

  「您太客气了。」我谦卑地坐在对面的沙发上。

  这家伙明显心情不好,我又不笨,犯不着没事招惹他,何况有些事情,如果能打哈哈就过去的,最好还是哈过去为好。

  夜峰根本就不吃我这套,他又喝了一大口酒,突然大笑了起来,笑的我的牙都酸了。

  「靠!我知道所有事情的始末你都清楚,不要给我耍花枪,全告诉我。哼,他们居然把所有人都杀掉了,如果不是发现我和你有关系,稍微有点利用价值,恐怕我现在也变成了一具尸体。老子不把他们全部抓住,我就不姓夜!」

  叹了口气,虽然一直以来这件事都不希望有太多的人牵连上,但表哥已经知道了,也身不由己的参与进来。或许,真的应该稍微开诚布公一点。暗中看了看杨俊飞,只见他微微点头,估计心里的想法也和我差不多。

  「好吧,我把一切都告诉你。这要从不久前说起……」

  我缓缓的将最近所发生的事情都讲了一遍,就连谢雨滢的失踪,还有青铜人头像的秘密,甚至连怎么发现孙晓雪老爸的尸体,然后怎么处理的,统统都告诉了他。

  听完后,他久久都没有言语,只是瞪大双眼难以置信的望着我和杨俊飞,许久,才一巴掌想扇过来,但是手刚伸了一半就软软的瘫了下去。

  「盗窃,隐藏尸体,你们两个胆大妄为的家伙。」他只是冷笑,「你们好像丝毫都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都不怕坐牢吗?你,特别是你!」

  表哥指着我骂道:「那个姓杨的是加拿大的国籍,就算做了什么杀人放火偷鸡摸狗的天大事情,政府也只能将他引渡回加拿大审判,他的关系网好,和高层都有接触,最后肯定不会有什么事,但你呢!你在这里算个屁,就有点小聪明,你找死啊!」

  他越说越气,深呼吸了好几次,这才缓下来,不忍心的放低了声音,「小夜,要知道,权力、能力和过度的自信都是很可怕的东西。驾驭的好,一切似乎都能成功,都能水到渠成,仿佛很多东西都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习惯了就糟糕了,因为那些玩意儿一旦驾驭不好,就容易重重的摔倒,摔的自己一辈子都没有办法站起来。」

  我有些不以为然的坐在沙发上出神。

  「这些道理吃过一次亏你就明白了。希望那个亏不要大的你毁掉自己的一辈子。」夜峰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总之,这次的事情就当我什么都没有听到。刚才我也根本就没有来过!」

  毕竟是自己的表弟,夜峰虽然一生都很正直,但正直并不代表不懂变通。两相对比下,他最后选择了亲情。

  「我就只帮你这一次。下次再让我知道,我直接送你进警局!」夜峰有些无力的又道,「总之,你绝对不能再犯错。居然还想去偷窃三星堆博物馆,你要知道,偷窃国家一级文物,根据《刑法》,会判处最少十年徒刑到死刑。」

  「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不在乎的道,「那根鱼凫王的黄金杖是一定要弄到手的。如果不去偷的话,那怎么办?二伯父给的身分证明,也只能让我隔着玻璃看看那根烂拐杖,我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走。」

  「不行!」夜峰断然道,「我绝对不允许你再错下去!」

  我丝毫不让的盯着他的眼睛,「你也想报仇吧!赵宇那伙人以及他身后的主使者只能通过宝藏引出来,没有黄金杖,你这辈子一个人都别想逮到!」

  「别傻了。」夜峰唏嘘道,「你们不是已经抓到一个了吗!」

  「傻的是你。那家伙应该早就自己跑掉了。」我哼了一声笑起来,「以那伙人的能力,你认为我们真的有可能看好他吗?就算看的住,为了保障你的老命,我也得故意给他机会溜走。」

  夜峰狠狠的看着我,摇头道:「恐怕你不光只是为了我才放走他的吧,你八成早就猜到了我的打算,让我没办法阻拦你!」

  「不愧是我的亲戚,还算了解我。」我和他之间的对话越来越充满火药味,「既然都这样了,我不去偷,就没有任何合适的人选了。」

  「我不会让你去,绝对不会。」表哥毫不犹豫的打断了我。

  「我不去,谁还能把黄金杖偷出来?」我怒道。

  「我去。」夜峰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什,什么!」我和在一旁看戏的杨俊飞都呆住了,脑袋一时间转不过弯来。

  我半晌才傻傻的道:「你,你不是说偷窃国家一级文物,根据《刑法》,会判处最少十年徒刑乃至死刑吗?难道你想以身试法!」

  「你别管,我当然有自己的打算。」他说着便向门外走去,「我们手机联络,三天后在黄宪村集合,到时候我一定把那根拐杖带来!」

  我和杨俊飞面面相觑,许久都猜不到那家伙的用心。虽然明白他在这件事里插一脚的用心,绝对是为了逮住赵宇那些人,但是也没有必要去偷一级文物吧!

  我偷没什么,毕竟自己不怎么在乎,也没太多的是非观,但是表哥不一样,他从小就接受爱国主义教育,这次为了亲情袒护我已经非常难得了,难道他真的有什么后着,能有惊无险的把东西搞到手?

  不过,既然他已经决定要蹚这浑水了,那黄金杖的事情我就不需要再担心。

  放下了这个累赘事件,杨俊飞和我就轻松起来。他慢吞吞的一边喝咖啡,一边列着去黄宪村需要的设备,而我在一旁补充。

  过了大约一个半小时,孙晓雪回来了。

  她慢吞吞的推开门,脸色明显不太正常,似乎遇到了极为可怕的事情。我俩百忙中抬起头望了她一眼。

  「怎么了?」我皱眉,难道她一出门就遇到灾难性问题了?

  「我怀孕了,已经有了四个多月!」她艰难的吐出了这几个字。

  「恭喜。」杨俊飞笑道,「孙敖虽然死了,但他至少留下了自己的子女陪你。够幸福了!」

  「你们根本就不明白!」孙晓雪突然大喊大叫起来,歇斯底里的像个疯子,「我怎么可能怀孕!我怎么可能怀孕!根本就不可能!」

  「怎么回事?」我和杨俊飞对视一眼,突然感觉事情似乎不怎么对劲。

  她看着我俩,一字一句,咬牙切齿的道:「在我的记忆里,我应该还是个处女。孙敖也从来没有碰过我。我也不记得自己三个多月前有被人迷奸或强奸过,我根本就没有怀孕的条件。请问,我究竟是怎么怀孕的!」

  「是不是医院搞错了!」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我暗示杨俊飞转移话题。

  「不可能!我尿检了好几遍。而且回来的途中还买了验孕纸检查,都是阳性。我真的怀孕了。」她又歇斯底里起来,骂了一句脏话,「靠,最近都是些什么玩意儿!怎么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痛苦的要死,比死了还痛苦!」

  果然,事情就像当初猜测的那样,孙晓雪毋庸置疑,真的已经被诅咒了。她根本就忘了自己的老爸是死在她自己刀下的,也忘了自己早已经不是处女了,或许还有很多记忆都已经被青铜人头像上的神秘力量所篡改,只是至今还没发现而已。

  当初我和杨俊飞虽然有所怀疑,但却无法证实,只好将她老爸的尸体处理掉,至今都骗她说,当初找到她时,就没有见到过她老爸的身影,怕的就是她一时受不了刺激,精神崩溃掉,现在看来是绝对正确的。

  这个事,我打算瞒她一辈子。

  嘿,一辈子!如果我们真的能破除诅咒,活下来的话。

  孙晓雪原本坚强无比的性格现在变得十分的敏感脆弱。

  我俩没有打搅她,任她哭,任她闹,她歇斯底里够了后,自个儿躲在沙发的一角小声的抽泣,似乎害怕我们听到。

  我和老男人离开客厅,来到二楼关押李睿的房间。

  果然那里早就已经空荡荡的了,窗户开着,用来绑他的绳子整整齐齐的折叠着,放在用来固定他的凳子上,哼,还真有礼貌。

  不过这也是我俩故意放水,李睿是一定要还回去的,否则不好表现我们的诚意,所以他逃跑时弄出那么大的响动,我都假装没有听到。

  而杨俊飞也深得我的真髓,老神在在的坐着喝酒,还在一边啧啧评论,「这家伙跑驴的技术实在有够糟糕的,动作大的主人家不想发现都难!」

  其后事情逐渐开始走上了正轨。

  我和杨俊飞分头准备寻宝盗墓的物资和装备,他甚至从美国进口了一批仪器过来。

  孙晓雪在哭过后,咬牙切齿的也忙碌了起来。

  总警局的事情原本军方想要隐瞒起来的,但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事情最后还是被爆了出来。

  新闻上提及,那晚一共死了十二人,都是歹徒使用某种不能判断的先进武器,从身后袭击了受害者,一刀致命。以至于受害者无法预警。十二人全部都是一模一样的情景。

  电视镜头里,停尸房中的景象触目惊心。

  虽然尸体全都用厚厚的白布盖了一层,但是好几排的尸体依然令人觉得惨不忍睹。再加上来领尸体的亲戚悲天哀地的痛哭声,痛彻心扉。

  几天前,那曾经都是活生生的人,就这样全都死绝了。里边有许多我熟悉的面孔,有几个甚至还常常互相扯淡过,令人颇为唏嘘,不过也只是唏嘘而已。唏嘘过后,要做的事情依然没有停下。

  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确实越来越冷血了,难道是经历过太多生离死别的原因,抑或是真的长大了?

  其实除了我们以及少数的政府人员外,又有谁知道那晚死亡人数的确切数字呢。

  五十七个!

  那晚的五十八个人中,除了表哥夜峰侥幸逃过一劫外,全都莫名其妙的牺牲了,牺牲的毫无价值。

  新闻的最后提到,由于凶犯极为残忍狡猾,作案后根本没有遗留下任何证物,所以政府悬赏一百万送给能够提供一切线索的良好市民,诸如此类。

  我看着看着便笑了起来,哈哈大笑,笑的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恐怕这件事最后也只有无疾而终,丢进历史悬疑里去。

  终于,所有物品、设备和突发情况的预测都基本上算无遗漏的确实准备好了,我们这才不急不忙的踏上开往黄宪村的货运火车。

  这一去,等待自己的究竟会是什么呢?我相信绝对不单纯,但直到去了那里后,才发现我们预料的实在太天真过头了。

  一场恐怖的大灾难正在前方默默潜伏着,像一只张开狰狞大口的恶兽,耐心的等待着……
第五章 DATE:5月30日 早晨九点十一分 神秘失踪

  货运火车最近不再在黄宪村停留,我们只好在附近的一个小镇上下了车,但没想到居然找不到公车到黄宪村,没办法下,杨俊飞只得花钱买了一辆破旧的就快散架的面包车,这才大包小包的扔上去,一颠一簸的朝村子的方向开。

  来的时候早就买好了地图,我们在火车上也研究了许久。

  根据孙晓雪的回忆,那里只有一条崎岖的山路通向黄宪村,根本就没办法开车上去。但我们在买的那幅十分精准的地图上,还是找出了一条勉强能开进去的山路,很隐秘,如果不是杨俊飞眼尖根本就发现不了。

  那条路该是村子里的人为了经济发展,自己出资金修建的,但后边一段还是没有来得及修好就夭折了。开车的话,大概只能开到离黄宪村两公里处的地方,以后的路就要靠步行了。

  将车开到山路的尽头,居然发现不远处还有两辆车停放着,一辆越野,一辆小型客车。

  三人对视一眼,我笑了。没想到另外两拨人来的比我们还急,就是不知道夜峰那家伙带了几个人来。

  将暂时用不到的东西丢车上,我们每人都背了一个大大的行囊,就连孙晓雪也没有幸免——等下找个旅店放房间里就行了。

  一路无语,每个人都各自想着自己的事情。

  两公里山路没有多长时间就到了,穿出竹林,视线豁然开朗,一片生机盎然的田园风光,依据山的层次错落的分布在高低不等的斜坡上,美的令人惊叹。乡间偶有几栋青瓦房座落,更是增添了一种说不出的恬静。

  黄宪村是个盆地,风光秀美的令人目眩神迷,我们站在高处眺望,不由的陷入脚下的绮丽景色给人勾画出的浓烈乡土气息中,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杨俊飞打量着村子,许久,才啧啧道:「够漂亮。如果开放成旅游村,一定会大赚特赚。」

  「什么玩意儿,一脑子腐败世俗的思想。」我反驳道。

  望着这一幕如画的风景,视线久久都舍不得收回来,整个村子都如同画一样,除了微风抚过,吹动树梢的动作外,就是静,寂静,看不到任何动的东西。

  不对!为什么村子里一个人都看不到!我皱起了眉头,压低声音向身旁的两人问:「你们有没有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

  「没!除了漂亮的不像话以外,没其他的了。」杨俊飞有点迷惑。

  「你滚一边去,从小溜国外长大的,当然不知道农村的风土人情了。」

  我望向孙晓雪,「你来过这里,说说看,有没有什么变化或者异常的地方?」

  她的神色有些复杂,「确实很不对劲,怎么都已经九点过了,村子里居然还一个人都没走动的?而且房子里也没有炊烟冒出,你看那几栋房子。」

  她抬手指了指村子中央的地方,「那是饭馆,就算这里人比较懒,但总要吃饭吧,就算不在家里煮,也总要有个地方吃去。我记得那几个小饭馆早晨六点多就开店生火忙活起来,基本上不会熄火的,但那里今天也没有动静,真的有些古怪!」

  杨俊飞的脸色也凝重起来,「难道那伙人心血来潮,屠警局之后,顺便来了个屠村?」

  「不可能,对他们没有好处。想要找到宝藏不是只要藏宝图就好的,还需要向当地的人询问一些风俗习惯等等的东西。赵宇也是学民俗的,他当然很清楚。」我立刻否定了那个白痴猜测。

  「也对。」杨俊飞挠挠头,「当了这么多年侦探,还是第一次亲自来寻宝。以前委托人顶多就是让我找到某些宝藏的地图或大体位置,就不愿我再插手了。不过,管他那么多,下去看看就清楚了。」

  我无可奈何的点点头。就现在的情况下,也只剩下这唯一的办法了。

  盆地里的黄宪村果然是一片死寂。思索间,已经到了村口处,不远处立着一个巨大的石碑,石碑上用朱红的字体雕着「黄宪村」三个大字,笔画刚健有力,不知道是哪位名家的墨宝。

  但就是那三个透着诗情画意的字,在这清晨的阳光里红的像血,在这清澈明亮朝阳似火的光线中,带着阴沉沉的气息,整个村子犹如一张狰狞的大口,静静地等待着被诅咒的人,带着罪恶的楣运走进它的五脏庙里。

  有股恶寒袭来,三人禁不住打了个冷颤,孙晓雪不由自主的紧紧的抓住旅行包的肩带。我用力咬下嘴唇,率先进了这个气氛诡异的地方。

  刚一进去,孙晓雪就动也不动了,死也不愿意再往前走一步。

  杨俊飞缓缓将四周扫视了一遍,空无一人的街道,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响的民居,一切都很平常,也不像有埋伏的样子,只是总觉得这里有点问题。

  他看了我俩一眼,点点头,毅然往前走了几步,在附近的一家人户前停步,犹豫了下,然后敲门。

  并没有用太大的力气,但门却「吱嘎」一声,打开了。

  杨俊飞有点愕然,居然没有关门,这里的民风难道已经淳朴到夜不闭户的程度?但听孙晓雪的描述,又不太像啊!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他从怀里掏出手电筒,就着刺眼的白色光芒走进了房子里。进了大门便是桃屋,屋子中间的桌子上,还整整齐齐的摆放着早已没有热气的饭菜。有三副碗筷,看来是个三口之家了,可是怎么看起来桌上的东西还没动过?

  碗里盛着冒尖的白饭,就像在向我们传递着某种讯息。

  飞快的将整个房子搜索了一遍,却并没有找到任何人,心里不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

  他从身上掏出手枪,又来到一家人户前,用力踢开门闯进去搜查了一遍,依然找不到半个人影。他不死心,继续找,接连找了十多户人,果不其然,这个偌大的村子里居然一个人也没有。

  见鬼!究竟出了什么事!为什么没人,村里的人都跑到哪里去了?我们三个在可以相互照应的范围内搜索着周围的民居,依然没有任何收获。我感觉自己快要疯了,蹲下身用力抱住头,想要将杂乱的思绪理清楚。

  难道遇到大群的强盗打劫?不可能,先不说这个年代哪有什么大群到可以打劫整个村子的强盗,就算是有,但房子里没有任何翻动的情况,而且里边的人似乎都在悠然自得的干着自己手边的事,屋子里遗留下的东西也正说明了这一点。

  但是,人呢?他们就好像在一瞬间全部消失了,整个镇的人都消失了,而所有的一切,都保留在人消失时的一刹那……

  难道,这里发生了什么难以解释的事情!

  我们三人站在大路的中央,背对着背,警戒的向四周张望。四周除了静,就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异常,没有人,没有任何生物,恐怕,这已经算是最大化的不正常了!

  「老男人,听说过CMD吗?」我许久也没有看出个所以然,只好沉声问。

  「CollectiveMysteriousDisappearance?」杨俊飞反问,「你以为是这个?」

  「不清楚,所以才想问问你的看法。但眼前的情况,只能这么解释了吧。」我苦笑。

  「集体神秘失踪现象!难道这世上真的有?」孙晓雪不断左右的打量,试图找出一点活的东西,可这个适合蚊虫滋生的季节里,居然连苍蝇都没有一只。人们都说生物有预知灾难的能力,难道这里将要发生什么大事?

  或者,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

  我和杨俊飞同时点头。

  我解释道:「历史上确实有许多神秘失踪的案例。最令人称奇的军队集体大失踪一案,当属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英国军队。此案发生在一九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当时英军和纽西兰部队部署在土耳其的嘉里玻里地区。

  「白天一队八百多人马的英军向一个高地机动,当时天气晴朗,少有云彩,有近似面包状云片在英军阵地上空飘浮,而英军所要机动的山头有一片浓浓的灰色雾气,山巅却隐约可见,山下晴朗一片。

  「随着大队人马的不断攀升,队伍逐渐地遁入迷雾之中,等到最后一名士兵消失在迷雾中后,一会儿,惊人的奇迹发生了,整个大队人马无声无息地失踪了,再也看不到。

  「一个士兵从灰色雾团中走出来了。几十分钟后,山头弥漫的灰色雾团一部分四处消散,大部分慢慢浓缩成一个硕大无比的雾团缓慢上升,最后和英军阵地上空的几朵浮云融到一起后,就静静飘离而去。

  「山头雾气消失后,整个高地寂静无声,山上植被清晰可见,然而整整八百多人杳无踪影,八百多条人命像那一团神秘莫测的灰色雾团一样,静静地雾消云散!

  「当年和八百多英军同在一阵地的二十二名纽西兰士兵,就亲眼目击过这一事件,当时他们就驻守在离英军六十米左右的小高地上,英军八百多人从机动地攀登对面高地,直到最后一名士兵消失在山头的迷雾中,其全过程这二十二名士兵都尽收眼底。

  「最后当发觉英军大队人员全部失踪后,这二十二名士兵向上级作了报告,英军接到报告后,曾制定了周密的搜寻计划,进行大规模的搜寻,然而毫无结果。当时英军一直认为最大的可能是全队人马均为土耳其军所生俘。

  「等到战争结束,英国向土耳其提出要交回那失踪的八百多名英军,要求遣返生存的俘虏,然而土耳其一直坚持说从没有看过这支部队。那八百多人马犹如遁入了一个神秘王国,成为英国军事历史上一大悬案。

  「无独有偶,也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法军也同样鬼使神差地遭此厄运。布置在马尔登高地上整整两个营数百名的士兵,也同英军一样悄无声息地神秘失踪了,法军也曾派出大部队进行全面搜寻,后来同样空手而返。」

  杨俊飞说的则比较具体可信一点,「说起来,我记得以前有调查过一个案子,四川西南边陲一个小镇上,贡川中心小学四年级学生陈冉和刘丹放学回来去草坡割草,明明看见有三只牛,忽然一个不见了。

  「陈冉向牛吃草的地方跑去,谁知跑着跑着在刘丹的视线里消失了,至今下落不明,所有的解释都不能说明这一现象的原因。说起来,贡川也就在这附近不远的地方。你们觉不觉得稍微有些联系?」

  我不禁有些意外,「你居然也调查这些古怪的东西,看不出来。那最后结果怎么样?」

  「没结果,什么蛛丝马迹都没找到。」他有些黯然,「不过这附近几百公里的地方确实出了许多怪异的事情,当时没有接触过神秘事件,自己也不太会去信。心里就当是谣言略过去了,现在想起来,说不定和那个宝藏的神秘力量有关。」

  「有可能!」我点头道,「这个墓穴,真的是让人越来越觉得有趣了!」

  孙晓雪眼巴巴的听着两个雄性动物的无聊对话,用手指戳了戳我,「管他什么神秘现象,既然这里什么生物都没了,那就证明短期内是非常安全的。先找到旅馆把东西放下来,吃了饭再讨论,村子我熟,我来带路。」

  说完就拉了拉背包带,径直向前走去。

  这个女人真是难以理解,明明刚才还怕的要命,可瞬间就变了心态,虽然说女孩变脸比变天还快,但态度也不是这么个转变法吧。

  果然,现在的人除了憨子傻子,就是再平凡的也没有简单的,何况孙晓雪这个原本就不怎么简单的人。

  她熟练的在田间小路上走着,青天白云,日朗天馨,秀色可餐,再加上穿着白色衣裙的美人优雅的在前边走动,如果换一种情况下,确实令人觉得很有眼福。但现在,所有人都丧失了审美感和鉴赏能力,只是觉得,这田间小路透着一种诡异。

  和大晴天完全的格格不入。

  好不容易才来到村里唯一的旅馆前。门大开着,里边果然鸦雀无声。

  「有人吗?」孙晓雪礼貌客气的喊了一声。

  依然是鸦雀无声。看来整个村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就压根儿统统因为某种原因迁移或者消失了。迁移不可能,那么大的动静,放在现在通讯发达的时代,怎么可能没有任何报导?

  虽然村里没人,但是水电系统还是在照常运作着。我们三人随便找了三个邻近可以相互照应的房间住下,然后集中在了我的房间里。

  「有没有发现什么?」我问两人。

  杨俊飞开口道:「我刚才检查过整个旅馆,房间还算干净,生活必需的设施都还好好的,灰尘也没有积太多,估计村里的人也就是最近几天不见的。

  「我也看了厨房,顺便把冰箱冷藏室里的东西都检查过一遍,但有些迷惑不解的地方。」孙晓雪皱着眉头。

  「要知道,冷藏室里的东西都有存放期。一般牛肉是一到二天,熟蛋六到七天,而鱼类和鸡肉都能冷藏个二到三天。但冰箱里的蛋和肉类都严重变质了,只有大量的牛肉还非常新鲜,难道是昨天有人才塞进去的?」

  果然很古怪,难道这里并不是没人,而是由于某些原因,所有人都躲了起来?我站起身道:「一起去看看。」

  来到厨房,才发现这个村也不算太穷,或者说,这个旅馆不穷。厨房弄得十分宽大明朗,卫生条件也不错,两个冰箱,应该是菜、肉分开在冷藏。

  打开其中一个冰箱,就看到里边满满的塞着一种色泽鲜红,透着鲜嫩的肉,多到就快要满溢了出来。打开另外一个冰箱,情况也基本上差不多。每个冰箱都有一种变质的恶臭,夹杂着新鲜肉的味道,气味非常的怪异。

  我的表情很复杂,伸出手指按了按那些肥瘦均匀的肉,突然心里一凛。这东西真的是牛肉?通常牛的肋骨比较宽,皮比较厚,而且没有肥肉,但是在这种肉上分明有少量脂肪连着,而且,实在太红了。

  拉过杨俊飞,我小声说道:「你觉得,那真的是牛肉?我看佣人弄过牛排,一般牛肉上瘦肉较多,肉纹是一根根紧密并列在一起,就像很密的梳子齿。切配时需要顶刀,也就是肉纹是横的,刀就要竖着,刀和肉纹呈现十字形!

  「但这里的牛肉明显不一样,颜色太鲜艳了,而且不像是用刀切割下来的,就像……」

  我有点说不下去了。

  「就像是用手,活生生的从还没有死掉的生物上撕扯下来的对吧?」

  杨俊飞神色严峻的接过话桩,「你的猜测没错,那的确不是牛肉。」

  我打了个冷颤,有一个念头猛地窜入脑中。

  他脸色阴晴不定的证实了我的想法,「这是人肉,全部都是。只是不知道是谁,从什么人身上那么残忍的,活生生的将皮肉撕开,扯下来,又放进冰箱里的。」

  在不远处偷听我们讲话的孙晓雪顿时脸色煞白,双脚不断的颤抖着,怕的差些倒在地上。

  「看来,我们要小心一点了。」丝毫没有绅士风度的我脸色也不怎么好看,顾不上照料她,只是一个劲儿的拿水冲着手指,说道:「不论干什么事都千万不要一个人,尽量大家一起行动。

  「实在搞不清楚这个村里的状况,但用下半身想都知道绝对不会太单纯。这些把人肉塞冰箱里的家伙,恐怕比赵宇那队人更不正常。」

  杨俊飞点点头,找出个手套,戴上,然后将冰箱里的人肉统统拉了出来,打量许久,才道:「看这些肉的变质情况,越里边的肉就越不新鲜。估计有人每天都不断的在朝里边塞。我等下在这里装个监视器,我们晚上通宵监视,看看究竟会发生什么!」

  第六章 DATE:5月30日 夜晚十点二十三分 僵尸

  所谓僵尸,古代经典怪异典籍《子不语》中有写到:「人死后,尸不腐。吸收阴气,灵气可随意活动,但初期没有思想,只对血肉感兴趣。长成后,可于天神对抗。」

  僵尸本是古时人们传说中的一种神秘生物,它可能是人类神话故事中最可怕最厉害的一种怪物。就本人夜不语大帅哥的理解,或许算是人类的一种变异,甚至说是进化;当然,如果它们还剩下神智的话。

  僵尸是一口气积聚而成的,人在生前的生气、憋气、闷气,在死之后会在喉咙那留下一口,但这样也不能说就会百分之百的变僵尸,毕竟据说要成为僵尸还需要诸如天时、地利、人和等等诸多莫名其妙的原因。

  根据《神州怪异志》,符合了这三大要素的尸体,还是有百分之九十九成不了僵尸的。

  据说现在之所以很少能看到僵尸,完全是因为到处都实行了尸体火化制度。

  很久后我才在某本民俗学的书上看到,在黄宪村的附近就有个广为流传的僵尸传说。

  不知道是哪个年代,总之一个穷书生准备进京赶考,来到离黄宪村十多里地方的不知道哪个小镇上,由于没钱住店,便在镇外找了一个破败的小庙住下。

  和他同行的还有一个木匠。

  殊不知这里是镇上非常有名的地方,没有人敢去,就算真的要路过也会绕老远走。因为这座破庙里闹僵尸。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古代的传说中,破庙总是会有些怪异恐怖的东西,但,那个僵尸的来历,传说中也描述的清清楚楚。

  据说那只僵尸是冤死之人未投胎化成的厉鬼,至于那个冤死的人是谁,是哪个年代的人,早就无法考究了。但它被某个路过的,道行高深的道士烧死后,居然附在死尸上成为半人半鬼的形状。

  书生和木匠两人睡到半夜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外一阵响动。似乎有东西一跳一跳的,以着极为精准的步履,向他们睡觉的地方跳过来。

  还是木匠比较有经验,他大喊了一句,「僵尸!」然后起身便从后门逃跑了。

  书生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直到僵尸狠狠的一把将门掀开,这才惊慌失措的撒腿开溜。但是已经晚了,那僵尸似乎闻到了他的气味,死活追赶着他不放。

  书生好不容易才跑出破庙的大门,情急之下发挥出在生几十年都没来得及发挥的潜力,飞快的爬到了门前的一株大树上。

  那木匠还算有良心,拿着墨斗偷偷溜了回来,在棺材上横竖弹了几下,然后将棺材给封了起来。僵尸追不上树,回庙中去,发现棺木被封,回头找书生,但因僵尸只能跳又没办法爬树,一直在树下抓都抓不到。

  终于它气极的伸手用力往树干一插,长指甲深入树干,不管怎么用力都没办法拔出来。书生在树上提心吊胆的待着,吓得脚直哆嗦,好不容易才等到鸡叫天明了。

  僵尸在白天没办法动作,村人听到消息纷纷来围观,最后有几个胆子大的抓了它烧掉,才算彻底完了。

  据说僵尸最早出现在五代的南唐,不过那时候只有说到尸变,还没有僵尸这名词,僵尸是从清朝才开始大量出现,但是僵尸最多的年代,应该是清末民初的时候。

  清末民初,中国正值烽火乱世,尸横乡野,大家只顾着逃难,也没有人会去帮别人收尸。

  而且当时的环境卫生及医药普遍不发达,而且,家破人亡的事十有八九,死人活人共处一室的现象更是非常的普遍。

  听说,直到民国三、四十年间僵尸才慢慢变少,原因很多,难以一一描述。但现在能够存活下来的僵尸都是千年僵尸,很难被人发现。

  其实清朝最先兴起僵尸一词。僵尸等于赶尸的尸,当时可以付得起钱赶尸的家族,大都是些品行不怎么好的贪官,那些贪官和有钱人如果客死异乡的话,根据风俗遗体都要送返家乡埋葬,为了展现出自己的地位,都会套上一件官服。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最最出名的湘西赶尸了。湘西赶尸,又称移灵,属茅山术祝由科,发源于湘西沅陵、滤溪、辰溪、叙浦四县。具体操作流程是在尸体未腐化时,由术士赶回乡安葬。

  赶尸的术士大约三五同行,有的用绳系着尸体,每隔几尺一个,然后额上贴黄纸符,另外的便打锣响铃开路,画伏夜行,天光前投栈,揭起符纸,尸靠墙而立,到夜间继续上路。

  也有人指赶尸者其实是背起尸体而行,但由于身穿黑衣夜行,路人便自然看不见赶尸者,以为有行尸。

  说了这么多,为的就是想合理解释眼前的状况。因为从监视器传来的影像上,我们在二楼看到了难以置信,超出想像,完全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现象。

  这件事要从我们分派监视时间表后说起。

  感觉到有古怪,杨俊飞很快就在厨房装下了监视器,我们三个为了怕在村子里到处跑,引起太多不可测的因素,天一黑就回到了旅馆中。

  楼下的厨房里,原本一直都没有任何的动静,但是到了夜晚十点过的样子,有个黑影缓缓的走了进来。当时是孙晓雪在监视器前值班,她看到有状况,立刻将正在一旁研究地图的我们叫了过来。

  萤幕上,那个黑影一顿一顿的走的极为艰涩迟钝,仿佛身上有千万斤的重量。而且每走几步全身都会微微颤抖一下。走近了,越来越近,在精密的夜视镜头前,一张女人的脸孔露了出来。

  只见她脸色惨白,没有流露出丝毫的表情,唯一的神色就是死板,仿佛一张诡异的照片贴在了脸上,也不知道她晚饭吃的是什么,嘴里不断分泌出大量的唾液,顺着嘴角不断的往外流,一看就让人觉得神经绝对有问题。

  孙晓雪大惊小怪的叫了起来,「老板娘!她就是这家旅馆的老板娘。

  怎么可能,她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上次看到她都还慈眉善目的样子,是很有亲和力的成熟女性,我对她超有好感的。」

  那个老板娘流着口水,口腔内部似乎什么地方破了,将流出的口水染的暗红。整个气氛顿时变得沉重诡异起来,看的人心里发麻。

  「伊波拉病毒系现象。」杨俊飞沉默不语的观察了许久,才评价道。

  「那是什么东西?」孙晓雪目不转睛的望着监视器萤幕问。

  这女人果然不简单,如果是其他女性遇到这种情况,早就吓的双脚发抖,钻进被窝里自个儿害怕去了。

  我也没有移开视线,随口解释道:「据说是上个世纪初期,英国专家解释的出现『活死人』现象的部分原因。这些专家在研究伊波拉病毒热这种自然疾病时,发现了活死人现象同样有差不多的症状。

  「随后他们称,活死人现象就是一种由这一病毒引起的疾病,在连续高烧数个小时后,一个感染伊波拉病毒的病人,将会陷入昏迷或者昏厥状态,而这一征兆与临床死亡极为相似,所以经常被认为这个病人已经死亡。

  「但是,几个小时或者几天后,这个病人忽然苏醒,并且进入一种极具攻击性的状态。这个意识模糊的病人将撕咬所有运动的物体,包括人类和动物。同时,这种疾病将使得病人分泌大量的唾液,并且引发内出血现象。

  「但是,在外人看来,这个忽然复活的死人嘴角流下了鲜血、眼神变得呆滞,已经变成了一个标准的丧尸。」

  「你们的意思,这个老板娘已经变成了丧尸?」孙晓雪打了个哆嗦,「怎么可能,哪有这种可笑的事情。」

  「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的。」我干笑着,指着萤幕上的那个姑且已经不能算人的生物,「你看,它眼神呆滞,明显已经没有思考能力了。剩下的只是本能和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行为循环。或许对这个老板娘而言,她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冰箱装满吧。」

  「但也不能就这么判断她死了!」孙晓雪固执的说。

  我懒得理她,直接冲杨俊飞道:「老男人,你怎么看?」

  「丧尸,绝对是丧尸。」他毫不犹豫的断言,「据说丧尸是一种不断散播的传染现象,通常是藉由抓或咬伤来传染,受害者通常会濒死,并会在死后迅速转化成丧尸。不管如何转化,这些现象都是死后才出现。

  「既然这个丧尸还能活的好好的,恐怕,整个黄宪村都已经被感染了。哼,难怪整个村子里一个人都没有剩下,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不对,我倒是有自己的看法。但,这肯定不是你口中的丧尸。」我摇头,虽然自己是个死硬派的无神论者,但是并非不懂变通的笨蛋。既然亲眼看到了,就只有接受它的存在性质,「我觉得是僵尸!」

  「僵尸,就是传说中老是一跳一跳,力大无穷到莫名其妙的那种?」

  杨俊飞嘲讽道,「拜托,世界上哪有那种东西。」

  「孤陋寡闻,僵尸可是分了好几个阶段。」我瞪了他一眼。

  「《子不语》中把僵尸分成八个品种:紫僵、白僵、绿僵、毛僵、飞僵、游尸、伏尸、不化骨。《阅微草堂笔记》曾对僵尸的形貌作出描述:

  『白毛遍体,目赤如丹砂,指如曲勾,齿露唇外如利刃,接吻吁气,血腥贯鼻……』

  「你仔细看看那个老板娘,它确实有所有丧尸的症状,但是它裸露出来的皮肤上,已经长出了白森森的一层白色细毛,恐怕它已经快要变成白僵了!」

  杨俊飞皱眉,「我们谁都没有真正见到过,说不定丧尸身上也会长白毛。」

  「你们这两个混蛋,居然还在赌气较劲。」孙晓雪听的气不打一处来,「那只不管是僵尸还是丧尸的东西就在楼下,而且说不定整个村子的人都变成那副德行了,你们还不想想办法怎么脱困。」

  我无所谓的道:「那些家伙腿是僵硬的,又不能上楼,我们慢慢等。

  到天亮就好了。据说僵尸都见不得阳光。」

  「据说,又是据说。」孙晓雪又上了火,「你能不能拿出点真凭实据来,这可关系到大家的命,如果它们不怕怎么办?」

  「怎么会不怕。」我强笑道,「如果它们不怕的话,白天早就看到这些玩意儿到处游荡的身影了。既然今天一整天都没有碰到一个,就证明它们其实还是很害怕的。不过白毛僵尸,还真的是第一次见到,太有趣了!」

  「还有趣!有趣你个大头鬼。」孙晓雪气的险些给我打过来。

  杨俊飞似乎也不怎么害怕,津津有味的看着老板娘,将扛在肩膀上的那几块人肉塞进冰箱里。怪了,这些人肉究竟是从哪里弄来的,看色泽居然还很新鲜。

  我托着下巴,自言自语道:「僵尸,没想到这世上居然真的有僵尸。」

  「有又怎么样?」孙晓雪扯过一床被子抱在怀里瑟瑟发抖。

  「要知道,所谓僵尸,比较科学的解释,就是一种死后经过很长时间,却仍然没有腐烂的尸体、变成类似木乃伊。没有腐烂的原因可能是气候或土质的关系,但是至今还没有实物报告,以前我也只能猜测臆想,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碰到一具。」

  「恐怕不只一具吧,很可能,整个村子里的人真的都被感染了!」杨俊飞冷冷的说道,只见他小心的拉开窗户一角,示意我们向外看。

  出于安全,房间里没有开光源,反而外边比里边更明亮。

  洁白的月光将整个视线范围照的纤毫毕露,只见不远处有许多个和老板娘一模一样的身影,在月光下迈着一顿一顿的呆滞步履,穿梭在村子的各条路上。

  我掏出夜视望远镜观察了许久后,全身瘫软的靠在墙上发呆,许久,才颤抖的道:「有没搞错,居然全都是白毛。怎么可能,要知道,僵尸的形成条件是很苛刻的,就算全都被感染了,也不可能在几个月内迅速变白僵的。

  「紫僵到白僵,通过史料记载,自然演变下至少需要几十甚至三百年的时间。究竟哪里出了问题?喂,大姐,你确定上次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是正常的?」

  孙晓雪连生气的力气都没了,只是无力的瞥了我一眼。

  「《阅微草堂笔记》把尸体成为僵尸的原因分成两项,新尸突变以及葬久不腐。」我也没期望谁在那种情况下还能和自己搭话,只是自顾自的整理着思路,「如果要让新尸突变的话,也就只有一种可能,这附近绝对有一处养尸地!」

  「养尸地?」两人终于有了反应。

  「嗯,比较科学的说法,就是土壤土质中酸碱度极不平衡,不适合有机物生长,因此不会滋生蚁虫细菌。尸体埋入即使过百年,肌肉毛发也不会腐坏,有些资料显示尸体的毛发,指甲会继续生长,风水学中亦有此一说。

  「这些东西既然突变得这么快,唯一的可能就是白天藏在养尸地里滋养保健身体,到了夜晚的时候才出来放风,顺便吸收点日月精华!」我解释道。

  杨俊飞眼睛一亮,显然明白了我这番话的精髓,「你的意思是,白天那些东西应该都聚集在养尸地里。只要我们趁着白天找到那块所谓的极品地方,然后洒上汽油付之一炬,之后就完全没有后顾之忧的可以继续寻宝了?」

  「理论上来说,应该是。」我瞥了窗外一眼,那些白毛僵尸丝毫没有疲倦的四处游荡着,有条不紊,慢悠悠的重复做着自己生前最刻骨铭心的事情。甚至有些还在地里忙碌,嘿,月光下看僵尸种田,也算是个颇为有趣的消遣了。

  「那事情就简单了。」杨俊飞为了保险,将通向这个楼层的所有关键地点都装上了监视器。

  他将所有监视器的画面都调出来,打了个哈欠道:「保险起见,我们轮流监视萤幕。虽然理论上那些东西上不来,但住在这种群魔乱舞的地方,危险系数实在太高了,我不习惯。只要能撑到明天早晨,哼,我就第一时间去烧了那些玩意儿。」

  说起来轻松,但是不知为何,老是有种心神不灵的感觉。

  我们按照时间表轮流睡觉。不知道过了多久,孙晓雪将我推醒,然后迫不及待的钻进被子里舒服的睡起来。

  我揉了揉明显睡眠不足的红肿眼睛,注意力开始集中在萤幕上。

  大脑也没有闲着,翻肠搅肚的搜刮着关于僵尸的一切资料,然后和眼前的状况对比。

  据说僵尸能变妖,变魃,或旱魃。《神异经》里有记载说:「南方有人,长二三尺,袒身,两目顶上,走行如风,名曰魃,所见之国大旱,赤地千里。」变魃僵尸能飞,杀龙吞云,造成旱灾。所以人们每逢旱灾出现,便会四出搜索僵尸,把它们烧成灰烬。

  但眼前即将变异的白僵明显有一些区别。它们没有一跳一跳的,而且还保留着最原始的本能,只是不知道智力还剩下多少。但说它们是感染了伊波拉病毒热系的丧尸,又更不可能。

  不过,自己也没什么判断的本钱,毕竟没接触过这类貌似生物的东西。

  但说到僵尸,书上记载的东西就多了,貌似可以令它们害怕的东西更多,诸如扫帚、铃铛、墨斗线、石工锥、糯米、桃枝、枣核等等,但碰巧,我们带来的一大堆东西里,包罗万象,什么都有,可惜就是没有那些普通到可以降服僵尸的玩意儿。

  这个房间里,就连扫帚都没有一把。

  似乎说完全没有也不太对。记得《本草纲目》有提过:「镜乃金水之精,内明外暗」。金水也能克僵尸,那就是说,僵尸应该也会害怕镜子照才对。

  我一想到这里,钻研的劲头就再也忍不住了。记得旅行包里就有孙晓雪带来的化妆镜,姑且拿来试试,也好让自己判断一下这东西是些什么品种!

  偷偷摸摸的将那个小巧的化妆镜掏了出来。这个旅馆很古色古香,窗户用的不是玻璃,而是竹子编织成的窗盖,上部分跟墙沿连结在一起,想要打开,只需要在下边一顶,用旁边长短不一的木头固定住就行了,非常方便。

  就现在的状况而言,确实是非常人性化的设计。

  我将萤幕的光芒调到不会引起外界注意的亮度,然后才小心翼翼的将窗户挑开一个小口。窗外月色皎洁,看看时间,不过才凌晨四点过而已。

  看了看手中,在月色下变得晶莹,泛出银色光泽的镜子,我的好奇心再次的得到了升华。

  打量着窗外那些游散的僵尸,我挑选着受害者。好不容易才发现了一个位置不远不近,看起来傻傻的,应该相对比较安全的小僵尸,然后迫不及待的尝试起来。

  将镜子缓缓的伸出窗户,对准那只小僵尸,然后静观其变。

  似乎镜子真的起了作用。光洁的镜面捞起一道银亮的月光,照射在了它身上,镜中,映照出它步履蹒跚的身影,那只小僵尸迷惑的停下了脚步,勾着爪子,呆呆的站着。

  不知为何,突然脑中想起了从最早的一本鬼怪古籍《神州怪异志》

  中,对僵尸的最早画分,上边提到,僵尸大致分为三等,一种是行尸,是无意识的躯体,最低等的僵尸,依靠自己的本能去行动,俗话说的行尸走肉就是指这个意思。

  还有一种是具有意识的僵尸,它们有着和人一样的智慧,能够判断自己的行为,据说这种僵尸往往都有千年以上的年龄,很难对付。

  最后一种是荫尸,这东西是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僵尸。

  意思是一个尸体放在暗处的某个充满精力或接近生命的地方,这尸体就会吸收精力或者生命力,然后导致尸变。这种东西具有活动能力和最基本的思维能力,或许算是人类的另一种生命形式,虽然它在传统意义上其实已经算死了。
书上还警告道,如果发现这类荫尸,一定要尽早处理,还有,千万不要用对付行尸的方法对付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刚想到这里,就见到那具被我用镜子照到的小僵尸猛地回过身来,直勾勾地向我的位置望,我甚至能看到它翻白的眼珠以及丝毫没有生气,已经稍微开始腐烂的脸孔。

  我的心脏被这一个变化吓得差些瘫痪掉,刚想偷偷的将手缩回来,没料到,那只僵尸居然「呀呀」的叫了起来,尖锐的声音唐突的划破了夜的宁静。

  附近所有的僵尸仿佛都像活过来了一般,顿时放下手里的东西,流着一沓一沓的口水,向这边望过来。然后,慢慢地,缓缓的,拖挪着艰涩的步伐以旅馆为中心靠近。

  糟糕,恐怕这次真的要完蛋了!

  一直都保持着警觉的杨俊飞和孙晓雪,被那声尖叫惊醒过来。他俩看了看窗外的状况,许久,才声音发颤的问道:「究竟发生什么事了?怎么它们都在朝这边聚拢?」

  「我也不太清楚。」厚比长城的脸皮这个时候也稍微有些发红,不过也顾不上牵扯责任了,我用手指了指萤幕,「你们看。」

  只见一直都还安安静静的在旅馆厨房里游荡的老板娘,老远的听到了那声尖叫,突然精神振奋起来,就像吸了毒似的。它摇摇晃晃走起来像喝醉酒的人,步子虽然一样的艰难,但是明显已经有了目标。

  不但是它,所有的僵尸都找到了当前的目标,纷纷从远处和不远处窜了出来,恐怕整个村子的脏东西,都被那声尖叫勾引来了。

  只是老板娘比较近水楼台一点。她目标明确的走到楼梯口,却怎么样也上不了楼。只能一跌一碰的不断尝试着碰撞。

  「虽然搞不清楚它们干嘛骚动,但这骚动明显是针对我们的。这里恐怕不安全了,我们要试着尽快逃出去。」杨俊飞说着,便打量起房间四周的环境。

  孙晓雪虽然怕的要命,但是并不算没脑子,她有自己的想法,「问题是外边更危险,总之它们也上不了楼,还有一个多小时天就要亮了。我们尽量撑一撑就……」

  「我们撑不住的。」杨俊飞压低声音打断了她的话,「别看现在它们上不来,但是当所有僵尸都钻进这栋房子里的时候,凭着这种不太高的楼梯,就算挤都能挤一堆上来。」

  「不错,我们必须要逃出去!这栋房子不可靠。」我厚颜无耻的完全将根本就是自己把僵尸引来的事实,丢在了脑后,估计以后也会来个死不认帐,毕竟这种事,说出来实在太白痴太丢脸了,「但怎么逃出去,逃出去后怎么办就有些考究了。」

  「你有办法?」杨俊飞没好气的瞪了我一眼,估计早就猜测到是我干的好事。不过他聪明的没有在这种千钧一发的时间和我扯嘴皮。

  「不能算是办法,但恐怕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我指了指屋顶,「我住进来的时候顺便检查过这里,这栋房子是全木结构搭建起来的,相信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虽然这段时间里装修过许多次,但主体的结构都还在。最重要的,它不像水泥建筑那么结实。」

  我顿了顿,继续道:「你们也看到了,估计全村的僵尸都在朝这里涌。

  我的计划就是,放开大门随便它们进来,免得它们围在周围闹事。为了防患于未然,我们白天的时候已经将一楼和二楼的所有出入口,都全部封了起来,这就省了许多事。

  「现在只需要在这个房间的天花板上开个洞,然后藏进房檐里,并在房檐边用带来的工具撬开房顶。这些东西都没有跳跃能力,等到所有的僵尸都进了旅馆的时候,我们就从那个窟窿吊一根绳子下去,然后迅速将大门关好。

  「放心,那道大门是用铁皮包过的,很厚很结实,足够支撑到太阳上山了!」

  「那谁去开大门?」杨俊飞觉得这个办法确实可行后,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孙晓雪顿时变了脸,「你们不会让一个纤瘦的弱流女子,去干这种粗鲁不文雅的事吧?先申明,我百分之百会弄砸!」

  我也不落人后的示之以弱,「你们也看到了,我根本就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而且还未成年。你们也不忍心让一个未成年人干这种高危险的作业吧!」

  杨俊飞气急反笑,「你个臭小子,都十九岁了还冒充未成年。还有你,你也算弱质女流?你哪弱质了!算了,不都指望着我吗?总之我偷鸡摸狗的事情干多了,我做!」

  我俩毫不犹豫,理所当然的冲他比出了大拇指。

  时间非常的紧迫,虽然那些僵尸走的实在不快,但是仍然不断的在朝这个方向聚集。光是看到楼下那一层黑压压的,丝毫没有理智,可以致人死命的生物,就觉得头皮发麻,恐惧到骨髓里。

  杨俊飞小心的打开门窜了出去,紧接着孙晓雪立刻将门紧闭上。我拿出偷鸡摸狗必备的切割设备,很快就将天花板划出了一个刚好够一人挤进挤出的小洞。总之已经暴露了,也不怕声响大再令我们多暴露一点。

  先将孙晓雪推了进去,再环顾四周。想了想,我将切割锯对准了房间里的家俱,将一切有可能形成搭梯子效果的物品,全都切割成了完全不能重叠起来增加高度的小块,然后统统扔到了走廊上。

  这才顺着绳梯爬了上去。

  打洞的时候自己也留了个心眼,将通往屋檐的洞口打在可以看到监视器的位置。只见杨俊飞身手敏捷的躲过老板娘迟钝的动作,飞快的将大门推开。顿时,早就围拢在四周的僵尸,全都如同流水一般涌了进来。

  他不愧是世界顶级侦探,身手确实不错。灵巧的绕开那些迟缓的生物,一步不停的向二楼跑,很快就回到了房间里,三下五除二的爬上绳梯,然后将其收了上来。

  接下来,只需要耐心的等待了。
第七章 DATE:5月31日 凌晨四点三十七分 养尸地

  有人说「焦急」或者「急杵捣心」这种心情,通常都是发生在惊异不安的情况下。不错,这种现象确实发生在了我们三人的身上。

  据说,坊间曾经流传道家有太阴炼形之法,意思就是把新鲜的尸体埋葬个数百年,期满后便会复生,如果不想等那么久的,道士会用邪物或邪气附身在新死的尸体上,再让尸体吸收阳气,借人生气而成尸气。

  人死之际,尸体的魂一散而魄便会滞留下来,造出的僵尸就会非常的凶猛,而变异起来也异常的快。

  我用镜子试探了那些僵尸后,居然产生了反效果,也顺便客观的证明了,这些玩意儿不是僵尸,而是成长发育得有些怪异的荫尸。

  据说荫尸会嗅出人的生气,也就是呼吸的味道。我们三人都戴上了专为偷鸡摸狗寻宝盗墓用的防毒面具,心惊胆跳的等着那些鬼东西全部涌进旅馆里。

  大约等了有半个多小时,荫尸才陆续集中,缓慢的移动进来。果然如同猜测的那样,它们拥挤的如同沙丁鱼罐头,没过多久就不断的将先到的荫尸挤上了并不算高的楼梯。

  二楼上也渐渐的出现了它们的声音。那些东西游荡着,目标明确的朝这个房间涌来,将房门挤开后,却发现里边空无一人,甚至连躲藏的家俱都没有。

  不知道它们柔弱的大脑能不能处理掉这些资讯,恐怕不能吧。那些涌入的荫尸迷惑的绕着房间转圈,然后又慢慢的向别的房间走去。

  渐渐的,外边的视野里能看见的荫尸越来越少了,终于,视线范围内一只都没有剩下。我不动声色的示意杨俊飞行动。他点点头,先是伸头朝大门口望了望,看有没有漏网之鱼聚集。

  大门口干干净净的,很空旷,一目了然。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再次检查起牢牢系在腰上的电动缩卷绳,用力扯了扯,看另一端固定的是否稳当,这才有条不紊的跳了下去。

  绳子放的很慢,他的精力和注意力高度集中,只要一有不对的地方,就准备按动上卷的按钮。四周的风不断的撕扯着他的衣服,还好换上了贴身的全皮夜行服,不然在这种阴冷的山风中,在这种诡异的气氛里,意志稍微有点薄弱的人都很有可能立刻疯掉。

  还好事情进展的非常顺利,他的双脚接触到地面,警觉的左右看了看,没太大的动静。于是蹑手蹑脚的靠近门边,一把将门推的关住,并迅速的在两边的门把手上,插入了一根早就准备好的金属棍子。

  我和孙晓雪在二楼提心吊胆的为他把风,见他顺利完成了任务,反倒不急着下去了。

  双手不停的比着手势,和他无声的交流了数回合,大体意思就是死缠烂打、死赖活赖的让他顺便把附近也检查一下,上边的两人都颇为娇贵,一个是弱质女流,一个是未成年少男,都是高级人种,很容易就会出人命的那种。

  杨俊飞气的冲我俩比国际性的脏话,中指。但又浪费不起时间,最后只有妥协的迈着小心翼翼到见不得人的步伐,绕着旅馆走了一圈。

  等不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居然变成了两个人。

  我俩吓了一跳,差些以为那个家伙被某些漏网的荫尸咬了,没几分钟工夫就变了异类,还很二五仔的引了他的老板过来抓我们。

  当看到另一个人的脸孔时,我顿时兴高采烈,迫不及待的顺着绳子滑了下去。

  「夜峰!我就知道你没事!」我实在太高兴了,没大没小的对表哥直呼其名,以表示我内心激动雀跃的心情。

  来不及看他满脸感动的真情流露,就跑到他跟前摊开了右手,「黄金杖弄出来没有?快点给我。」

  夜峰原本很开心的脸孔顿时凝固住了,仿佛整个人都石化了一般,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个臭小子,也不知道先关心一下我的安危。哼,白费我担心了你好一阵子。」

  「你不是还活的好好的嘛,又没伤没残的,关心你干嘛!正经事要紧。」我的手丝毫没有缩回去的架式,「黄金杖!」

  「没有。」他偏过头去赌气。

  我的笑脸顿时沉了下去,「没弄到手你都好意思过来,当心我抽你。

  哼,白费我信任你一场。」

  「谁说我没弄到手。你这小子,我还以为今天你转性了,果然还跟以前一样死不悔改,冷血,跟个女人似的,变脸比变天还快,黄金杖那么重要的东西,我怎么可能随身带?」

  表哥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就想顺着我的头打下去。

  「嘿嘿,弄到了手就好。」我的脸又灿烂起来,马后放炮的善良了一回,「表哥,你没事就好,别为了黄金杖这种区区小事就连命都不要了,还是小命要紧哈,有命在,十根黄金杖都能弄回来。对了,你怎么遇到老男人的?」

  「哼,狗改不了吃屎。」夜峰越听越不爽,不过都十几年亲戚了,完全对我的性格没有办法,只得叹了口气道:「我今天一早就到了,发现整个黄宪村里居然一个人都没有,就随便找了个地理位置比较安全的民居住下。

  「谁知道到了晚上就发现许多活死人在村子里游荡。当时大气都不敢出一个,就眼巴巴的等着天亮,没想到刚才不知为何,所有的活死人都向某个位置聚集过去。我一好奇,再加上担心你们,就偷偷的跟了过来,然后就碰到了他。」

  他用手指了指杨俊飞。

  完全被忽略的孙晓雪在一旁小声的咳嗽了一下,「很抱歉,非常遗憾打扰了你们的亲族聚会,但是,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我们三人侧耳倾听了半天,只是觉得四周十分的寂静,除了山风声外,就只剩下旅馆内沙丁鱼罐头挤出的拥挤但是却安静到诡异的孤寂。

  「哪有什么声音?」我反问道。

  「但你们不觉得实在太安静了?刚才旅馆里还叽叽喳喳的,虽然那些东西不会吵闹,但是那么拥挤,相互磨擦的声音总是会有吧,为什么现在什么都没了?」

  我,杨俊飞,夜峰三人对视一眼,猛地有种不祥的预感窜上心头。

  「老男人,我们白天的时候,应该是把旅馆所有的门窗和出入口都封锁了吧?」我紧锁眉头,沉声问。

  杨俊飞显然也想到了些什么,但依然肯定的点了头。

  「但那个老板娘为什么出现在旅馆的厨房里?它肩膀上扛着新鲜的人肉,就说明并不是一直待在里边的。那,它究竟是怎么进来的?」我的声音颤抖了起来。

  或许颤抖和打哈欠有着同样的传染效果,杨俊飞的声音也开始发抖,「靠!不好,这旅馆一定还有别的出口,只是藏得非常隐秘,我们都没有发现。糟糕,快逃!」

  「快逃」两个字一说出口,我们四人就什么都顾不上拿,如同没头的苍蝇,急忙向远离旅馆的地方跑去。

  说时迟那时快,还好我们的反应不慢,已经有荫尸从不远处的一块草地下涌了出来。

  它们的行动缓慢,但是人多势众,虽然不知道力气大不大,但是数量以及没有理智这两个优势下,就足够让人胆寒了。

  毕竟人对未知和难以掌控的事物,都存在着先天性的恐惧,就连我们这四个不算平凡的人都不能例外。

  「究竟向哪里跑才有活路?」杨俊飞也是怕的大脑短路了,一个劲儿的不停问我。

  我一边跑,一边不停的思忖着,缓缓说道:「根据文献,荫尸的形成,对地理位置的要求非常的苛刻。这里一定有一处养尸地,只要破坏了那些形成条件,这些到处游荡的东西也应该会彻底完蛋。」

  从身上掏出黄宪村的地图边跑边看,许久又道:「根据孙晓雪的说法,几个月前他们那群人来的时候,村子并没有异常。只是说有个叫做赵因何的捡骨师,意外的在一个已经变质的坟墓里捡出了一具阳尸,以及那些青铜人头像。

  「头像被这些死大学生在义庄里偷走了,而赵因何和他的两个徒弟,不知道什么原因死在了义庄里。」

  偏过头,我望向孙晓雪,「你还记得那个坟墓的大致位置吗?现在实在没办法了,只有赌一赌,说不定能在那个坟里找出些有用的线索。」

  孙晓雪跑的满头大汗,一声不哼的点点头,吃力的转了个方向,带着我们朝村子最高的那座山的方位逃去。

  月色很明亮,这片皎洁的月光几乎成了我们唯一的照明。

  孙晓雪明显对那处所在深入的调查过,地图也不用看,很熟练的在田间小路上快跑。身后的远处,朦胧可以看到影影绰绰的大量身影,正在向我们迟缓的追过来。

  靠,那群荫尸还真客气,看样子是下了死决心,非要把我们送上西天报到。

  那座坟墓位于盆地正北面,那座最高的山峰底端,从这边过去足足要跑半个多村子的距离,不论体质再好的人,也在这种高强度的运动里变得气喘吁吁起来,更不要说孙晓雪这个头脑发达四肢无力的弱女子,很快她就捂着纤细的腰肢停了下来。

  「我不行了!」她说道,「你们先跑吧,我留下来引开它们。如果见了赵宇那群王八蛋,记得帮我和孙敖报仇!」

  「白痴!」杨俊飞瞪了她一眼,不动声色的将她扛在肩膀上就跑,像是抢了个押寨夫人。

  花了足足二十分钟,我们才到了那地方,只见不远处果然有些坑,不,不应该说有些,而是许多,非常多,多的数不清。到底哪一个坑曾经出土过那具阳尸,恐怕就算赵因何亲自来也分辨不清楚了!

  「这怎么回事?」孙晓雪的声音颤抖了起来。眼前的一幕确实非常惊人,无数的坑道纵横交错,每个坑都不大,但是足够将一个人埋进去。那些坑透着诡异,将周围的气氛渲染的阴森无比。

  「果然是有些怪异的养尸地!」我从地上抓起一把土仔细看了看,然后观察起地貌特征来。

  「养尸地?你是说附近的活死人一到了白天,就爬到这里将自己埋起来,直到晚上才破土而出到处活动?」夜峰稍微有些惊讶,「够壮观的,不知道什么原因,居然能让一整个村子的人都变成僵尸!」

  「原因,恐怕就出在这块地上。」

  我的神色越看越凝重,指着山和附近的地脉解释着,「所谓的养尸地,就是指埋葬在该地的尸体不会自然腐坏,天长日久后即变成僵尸的那种地方。想要用一个养尸地养出僵尸,就需要选择阴宅风水讲求的龙脉穴气,简而言之就是葬穴的地气。

  「诸如『死牛肚穴』、『狗脑壳穴』、『木硬枪头』、『破面文曲』、『土不成土』等山形脉相,均是形成主养尸的凶恶之地。但是这里的地脉非常一般,土质不见得含有特殊的物质。」

  「不太懂。」杨俊飞挠挠头,「说清楚一点。」

  「白痴。」我不屑的道,「要知道古人乃至现今许多落后地区的人,都还认为人之血肉属于人间,必须待其腐朽之后再作正式埋葬,死者灵魂才能脱离尸身,进入阴间后投胎转世。

  「在一般情况下,人的尸体埋葬在泥土里很快就会腐烂掉。毕竟人体是由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磷、钾、钙等组成的。尸体在土中经腐败细菌破坏后,很快就会成为一种气体挥发掉,剩余物质也因各种化合物的脱离而腐烂,最后只剩下一堆白骨。

  「而养尸地,它的土质相当阴寒,土色呈黑。如果是炙阳干地,则只会让尸体变为干尸。因此懂得风水之人一般用地灵测其方位,或者简单地以手指的触觉,甚至干脆用舌尖尝试泥土来判断。

  「尸体只要埋入『养尸地』,由于土地胶质黏性和酸碱度极不平衡,闭气性良好,极不适应有机物的生长,因此,棺木不会滋生蚁虫、细菌等,

  尸体埋入后即使百年甚至上千年,尸身肌肉毛发等也不会腐坏。这样的尸体,民间认为很快就会变成僵尸了。」

  我舔了舔嘴唇又道:「但这里的地不同,看的出赵因何也稍微懂一点风水学。这里的地脉地势不属于任何一种养尸地的范畴,正常的要命。但就偏偏是这种正常到根本不可能出僵尸的地方,竟然变成了养尸地,你们不觉得稍微有点古怪吗?」

  「这些东西我们都不懂,就你古灵精怪知道的最多,别吊胃口了,直接说你的想法。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状况。」夜峰皱着眉头就想抽我,完全是对我善良高尚的性格充满了怀疑。

  我哼了一声,继续按照自己的思路讲述,丝毫懒得在乎他们的想法,虽然那群荫尸在不断逼近,但以那种慢吞吞的移动速度,要走过来还是需要一点时间的。现在是关键时期,自己隐隐约约已经猜到了某个点,某个打破现在僵局的,极度重要的点。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记得在二十多年前,永安的罗坊镇上,也曾发掘出过一个古怪的养尸地,那里还冒出了一具僵尸。

  「在做本地民间葬俗社会田野调查时,当时的一个干部向政府报告说,这个镇的后山有一处古墓,周边农民经常前来烧香祭拜,被乡干部斥之乱搞封建迷信,影响了村镇发展。

  「于是政府让人挥锄头舞棍棒,干劲冲天的将坟墓捣毁,并把棺木掘出强行撬开。只见棺内一具女尸两颊温润擦着鲜红的胭脂,白森森的青面獠牙暴突在外,衣冠等饰物完好如新,从绣花罩被下露出修长的双腿,脚上尖细的趾甲长短不齐地穿透三寸金莲。

  「大家惊呼,吓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后来,还是一个农民将尸体捡回家准备回葬,结果第二天被人发现死在了家里,那具僵尸也不翼而飞了!

  「重要的是,其后有几个当时风水学上的名家,偷偷的去看了那块地,居然发现那里根本没有成为养尸地的条件,就像现在的这块地一样,不但没有形成条件,而且还根本就不可能形成。

  「那块地有『双龙聚水』的格局,尸体一埋进去,要不了几天就会被水给化了。」我向四周望了望,「这里的格局在风水学上也有『双龙聚水』的上好地理环境,不可能养出僵尸。」

  「你的意思是,这里根本不是什么养尸地?但这些洞穴怎么解释?」

  杨俊飞疑惑道。

  「不,这里确实变成了养尸地,只不过不是自然形成的。」我又在地上抓起了一把土,「你看,土里酸碱度适中,水分很足,证明地下水非常丰富,但是却没有任何虫子蚂蚁存在,就连蚯蚓都找不到一条。

  「恐怕这里的地一直都没有办法种植,所以才把这块看似肥沃的地方隔离出来,用到墓葬上。哼,既然不是天然形成的,就一定是人为的用某种手法,将周围的地势地脉全改变了,让生物和细菌无法生存,活生生的弄出了一块养尸地出来!」

  「你们知道那些风水名家,最后在那个闹僵尸的墓地下方发现了什么吗?」我顿了顿,稍微观察了下他们的神色,「是尸体,数十具陪葬者的尸体,那些尸体都十分怪异。用的是『黄金瓮陪葬法』,那种陪葬法由于太残忍,早就在唐朝时被禁止了。

  「具体操作是选取五对年龄不超过七岁的双胞胎,然后将他们统统养肥后,再活生生从他们身上将肉一片一片的割下来,直到只剩下骨头,将尸骨全部放进阴湿的土里埋着。

  「三七二十一天后,这才挖出,用口将烈酒喷洒周边以驱除恶臭,然后在油纸阳伞下用成卷粗纸,将分解尸体时手脚黏附的腐肉一块一块擦去。

  「最后将基本弄干净的骨骸,先放髋骨、尾椎骨,接着把骶骨、腰椎、胸椎依次竖着往上排列,再接着用几根带竹芯的线,把所有的脊椎骨串起来,以免散乱。

  「然后,再把脚趾骨、胫骨、腿骨和手指骨、桡骨、尺骨等依次放入,再把头颅放在最上面。如此,整副骨架就清清楚楚地分段垒放,装入了五个小小的『黄金瓮』里。

  「然后再将那些『黄金瓮』放在棺材下五米处的土层里,而尸体内脏部分,则劈碎三百年老旧的棺木,生火将内脏、衣帽、秽纸等物一并在坟墓上焚烧。

  「当浓浓的黑烟像巨大的柱子一样高高升起来,油脂扑鼻的恶臭连鸟兽都避之犹恐不及!透过这五对童男童女的怨气,足以改变一小块地方的地脉,也能保证棺材内的尸骨千年不腐败,而且也极大的减少了尸体变成僵尸的可能性。

  「我觉得,这块地里可能也埋藏着某个和『黄金瓮陪葬法』有相同妙用的东西!

  「注意,我只是说那东西和黄金瓮陪葬法有相同的妙用,并不是说就是用的那种方法。」我望了望四周:「究竟是怎么回事,要看到后才稍微清楚。」

  周围的三人正在努力的消化着我所传递的资讯,还好,大家都是聪明人,就算不太懂,也大体清楚了现在应该做的事。

  杨俊飞首先道:「你认为,那个东西是什么?」

  「不知道,但应该不是平常的东西,说不定一眼就能看出来。不过就是不知道是埋在地下,还是耸在地上,大体方位我倒是猜得出来一点半点。」

  我向那座高耸的山峰望去,「这座山坐北向南,如果要改变地脉的话,在风水学上,东西应该摆在西边方位,范围也不会太大。总之就在那群荫尸挖出的坑洞边缘附近。」

  「分头找,找到了就联络。手机不通,用对讲机。」

  夜峰言简意赅,一人发了一个对讲机,然后就拔腿向西边跑。我们三人对视一眼,点点头,也找了过去。

  荫尸,虽然步伐缓慢,却越来越接近了过来……
第八章 DATE:5月31日 凌晨五点一十七分 镇墓兽

  据说后悔是一种耗费精神的情绪,是比损失更大的损失,比错误更大的错误,所以千万不要后悔。

  也有人说,世界上绝对没有绝对的事情,其实这句话就是一种绝对。

  突然想起了一个哲学故事,说的是一只小鸟飞到南方去过冬,天很冷,小鸟几乎冻僵了。于是它飞到一大块空地上。

  一头牛经过那儿,拉了一堆牛粪在小鸟的身上,冻僵的小鸟躺在粪堆里,觉得很温暖,渐渐苏醒过来。它温暖而舒服的躺着,不久干脆唱起了歌。

  一只路过的野猫听到声音,走过去看个究竟,循着声音,野猫很快发现了躺在粪堆里的小鸟,把它拽出来吃掉了。

  这个故事明确的告诉了我们一个非常精辟的生存之道:不是每个往你身上拉大粪的都是你的敌人,也不是每个把你从粪堆里拉出来的人都是你的朋友。还有,当你躺在粪堆里时,最好把你的嘴闭上。

  很好,我就在不远处的粪坑里发现了某些东西,某个非常怪异,应该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它不知为何静悄悄的被人扔在已经废弃的粪坑里,虽然坑里早就没有了粪,那东西就孤单的耸立着,身上透出无穷的诡异。不过,也确实合衬了闭嘴的哲学思想。

  或许,捡到宝了!

  我犹豫着是不是应该跳下去稍微清楚的观察一下,但心理作用很强烈,就是觉得臭。于是我打开对讲机,将所有人叫了过来。

  不久后四个人全都聚拢在了粪坑前。

  「我有发现。」我指着粪坑里的东西大声道。

  「那什么玩意儿?」其余三人集中精力望了过去。

  那是一尊高达二米半的青铜像,长期渗泡在粪水中,早就生出了一层颜色恶心的锈。杨俊飞显然不知道粪坑是什么玩意儿,纵身跳下去,用衣服将那东西勉强擦了个干净。

  只见那铜像面孔狰狞凶恶,头顶上张着一颗凸出的独目,面似马头,粗颈,双翼欲张,长尾上扬,肢体长得如同人的手脚,前肢伏地,后肢弯曲,像是准备跃状,显得强悍凶猛。

  但是看起来,却没有鱼凫时代的太多特点。深眼窝,大鼻,嘴微张,裸体,看不出来究竟在描绘什么生物。

  「怪了,鱼凫时代宗教中对太阳神的信仰观念强烈,他们相信人类的眼睛就是人身上的日月,因此许多眼形的器物都体现了对太阳的崇拜,人体前额有直立独具支眼的天目和慧眼,就连铜面具额上空格也是留来嵌天目的。

  「但这上边就没有,铜像上透出的信仰模糊不清,说不定年代比鱼凫王朝更久远。」我奇怪道。

  「但应该算是一个系统的文明。」杨俊飞打量了许久后,也做出了自己的评价。

  「你看,青铜器兽上特别强化了对这些人类手脚的夸大和神化,一双超过比例一倍以上的手,和手上两个小指翘起,像是在作手势的形态,这些都是古蜀国对手的崇拜的一项独特信仰习俗。可能它制造于伯灌甚至蚕丛时期吧。」

  「有可能。」我点点头,正准备继续评头论足下去,一旁的孙晓雪实在忍不住了,狠狠在我背上拧了一把,「各位大人,那些僵尸已经快要靠近到抬着我们回老窝生火加菜了,你们能不能把这玩意儿搬回家以后分析!」

  我抬头一看,果然,那些活死人已经老远的围了过来。麻烦!不管了。

  跳到坑里去,用力踢了那尊雕像一脚,「说不定罪魁祸首就是这玩意儿。」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居然有那么大能耐,竟然能把地脉磁场都给改变了!」夜峰疑惑的问道。

  「这在一般意义上,叫做镇墓兽。」我沉声答道。

  「镇墓兽?」三人不约而同的惊叫,然后摇头表示不懂。

  就知道这些人没文化,我稍微有些得意,善良的在这种危急时刻替他们扫盲,「镇墓兽是古代人们想像中的驱邪镇恶之神,人们将它塑造成狰狞凶恶的形象,存放在墓葬中,起着保护死者灵魂和守护随葬明器的作用。

  「从历代丧葬礼仪和随葬习俗看,死者的亡灵在地下追求的标准是很高的。他们希望升天成仙,更希望能够继续享受在人世间的荣华富贵,还希望死后能够有东西保护亡灵的安宁,所以古人深信死后,地下亡魂确实会受到鬼魂等怪物的侵害、滋扰。

  「早在原始社会,『图腾』是当时人们心目中最高的崇拜者,作为不可战胜的神物,死后殉葬墓中,期盼着保佑。像秦始皇的兵马俑,也是一种变相的镇墓兽!」

  我戴上手套,敲了敲镇墓兽的外壳,「不过说起来,这玩意儿应该不算真正的镇墓兽,顶多算是它的前身。不过它以前应该不是在现在的位置,可能有人在几年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前将它挖出来,最后不知什么原因扔在了粪坑里。」

  「真的是这东西改变了附近的地脉?」杨俊飞狐疑道。

  「我也不清楚,不过,附近只有这个古怪的东西,也只能试试看了!」

  瞥了瞥已经近在咫尺的荫尸,我苦笑道:「就赌一把吧。」

  那些荫尸缓缓的将整个养尸地都围了起来,密密麻麻的,根本就数不清究竟有多少。它们面孔狰狞,浑身透着阴森的气息,在夜色里忽隐忽现,令人不寒而骇,逼的还站在上边的孙晓雪和夜峰两人朝粪坑里跳了下来。

  没过多久,那些荫尸已经要到了粪坑的边缘处。

  「赌赢的话那些东西都会完蛋,如果不幸输掉了,嘿,还是各听天命的好。」我的苦笑更浓烈了,从旅行包里人手发了一把枪。

  「如果毁了这个还没效果,我建议大家开枪自杀,总比被那些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活生生的将肉从身上撕扯下来,凌迟到死好受的多。」

  所有人都面色凝重的接过枪,没有一丝犹豫的感觉,估计也是下了狠决心,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杨俊飞自称是爆破能手,他稍微一计算,就将高价弄来的塑胶炸弹,贴在了青铜镇墓兽的几个点上。

  计算了一下时间,等他大喊一声「跑」的时候,我们奋不顾身的飞快爬上粪坑,逃命似的冲进了荫尸堆里。

  打活人不行,杀个把死人我还是没什么心理负担的,抬起冲锋枪就朝前扫了一梭子子弹,然后迅速的爬倒在地上,只听见一声巨响,整个地面似乎都晃动了起来,强大的气流将附近的荫尸狠狠抛了出去,形成了一个不太大的椭圆形空白地带。

  等了好几秒钟,我才稍微的抬起头将脸上的土抹开。只见不远处的荫尸一个个的从地上挣扎着站了起来。

  「靠,倒霉,看来赌错了。」我有点不甘心的操起冲锋枪,狠狠的朝那些活死人开火。

  不知道是子弹打痛了它们,还是某些天时地利人和综合起来的诸多原因,所有的荫尸都凄惨的叫起来,仰天嚎叫,如同在承受某种撕心裂肺的疼痛。

  就在这时,突变猛地发生了。

  那些吼叫着的荫尸一个个的站起来又滚倒在地上,肉体迅速的崩溃,一片一片黯淡的血肉仿佛被无形的力量撕扯开,纷纷掉落在地上。那种上千个未知生物同时惨叫,捂着脑袋翻滚的景象,确实雄伟壮观,但更多的是令人极度恶心。

  肮脏的黄水带着冲天的腐臭,渲染在四周的空气里,黄水流干净以后,荫尸开始变得干扁,套在身上凌乱破损的衣物也塌陷了下去,最后所有的骨头都化成了沙子,被恶心恶臭的黄水染湿的黄沙。

  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惊人的一幕,我们几人许久都没有回过神来。许久,猛地听见一阵呕吐的声音,这才麻木的转动僵硬的头,条件反射似的望了过去。

  孙晓雪蹲在地上,捂住自己的细腰正努力的吐着,估计昨天的晚饭连带几天分泌的胃酸,都贡献进了土里。

  「好恶心。」她擦着嘴评价道。

  杨俊飞呆呆的用手捞起一把黄沙,凑到眼睛底下仔细观察着,依然一副难以置信的神色。我打开手电筒向粪坑的位置照去。这一看,却惊讶的整个人都傻了。

  粪坑里以及周围五米的范围内,竟然被染成了一片墨绿色。那层墨绿散发着惊人的不知名恶臭,甚至将黑土都腐蚀的冒出了细白的青烟。

  「这又是怎么回事?」夜峰觉得自己几乎要麻木了,今晚发生的怪事层出不穷,比自己活一辈子听到的怪异事件都多。

  「或许是鱼凫时期的一种巫术。」我戴上防毒面具,蹲下身研究了一阵,「恐怕那个青铜镇墓兽根本就是个容器,为的就是用来盛放这些墨绿的液体,就是不知道成分是什么组成的。」

  我掏出玻璃瓶准备拿一点回去让二伯父研究研究,没想到瓶子一碰到那些液体,就如同遇到高温似的,纷纷融化成了透明的流质物。

  「去!居然腐蚀性那么强,就连玻璃这种中性物质都能融化,真不知道古代人是怎么造出来的。」我叹息,古代人的智慧果然令现代汗颜。

  不得不说,从前的技术确实有许多比现今好上数十倍,甚至有些失传的东西,根本就是现代的科学也不能制造甚至解释的。

  忙活了好一阵子,太阳,终于缓缓的出来了……
 DATE:5月31日 早晨十点二十二分

  黄金杖,用纯金皮捶打而成,长一四二厘米,重四百多克,一九八六年于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一号祭祀坑出土。

  通体用纯金皮包卷而成,其上端有四十六厘米长的平雕纹饰图案,内容有人物、鱼鸟和箭等。

  图案分三组:最下一组为前后对称的人头,人头上戴冠,耳饰有三角形耳坠。

  前后人头上下各有两周线纹,人头间用双勾形纹饰相隔。

  上端的两组图案相同,下方为两背相对的鸟,上方为两背相对的鱼,在鱼的头部和鸟的颈部上压有一支箭,似表现鸟驮负着被箭射中的鱼飞翔而来。

  我站在旅馆里,手中正拿着这根黄金杖一边欣赏,一边向那群文盲解释,「这些用双勾手法雕刻出的鱼、鸟、神人头像和箭等图案,大概的意义是,在神人的护佑下,箭将鱼射中,鸟又将箭杆带鱼驮负着归来。

  「这是一柄权杖,同时又可看作是具有巫术能力的魔杖。传说蜀的国王鱼凫是以渔猎着称,因而后世尊奉为神,这柄金杖就是他施展巫术,集中权力的东西。

  「最重要的,这是国家一级文物,如果盗卖出境的话,钱可能卖不到几个,不过小命倒肯定是会没有的。」

  「这就是鱼凫王的黄金杖?怎么和我在三星堆博物馆里看到的不太一样?」杨俊飞抢过去仔细打量了一番,发表了自己的疑惑。

  「孤陋寡闻,博物馆里展出的都是些仿制品,真品都放在了保险箱里。你这家伙偷鸡摸狗那么多年了,案子也做了不少,怎么就连这些浅显易懂的道理都不明白!」我讽刺道。

  「确定这是真货?」他似乎对夜峰不怎么放心。

  也对,就连我自己都对这个表哥不放心。毕竟让他偷国宝,还不如干脆要了他的小命。

  但这件一级国宝,却真真实实的躺在了我们的眼皮底下,而且我刚才还细心的检验过,绝对是真货。怪了,难道他转了性?不对,一定是那家伙别有门道,能兵不血刃的将东西拿到手。

  有趣,就是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办法。虚心求教是可以免了的,想像的出来,以他那种尖酸刻薄又小气的怪脾气,绝对是不肯透露的。

  「对啊,我就是尖酸刻薄又小气,脾气又怪。放心,你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夜峰显然从我的神色上看出了我的想法,哼了一声,「赵宇那群人在哪里?」

  「不知道,明明说是昨天集合的。结果人影都没有看到一个,说不定被那些荫尸给生吞了吧!」我尴尬的叹道。

  杨俊飞笑了起来,「恐怕没那么简单。那群人显然都有一些人类没有的能力,说不定都是手上的青铜人头像引发的。要死没那么简单。」

  「你是说青铜人头像可以引出人类的潜能?」我皱眉,「但为什么到了我们头上就变诅咒了?」

  「答案你不是早就有猜测了吗?还装傻。」杨俊飞瞪了我一眼。

  我干笑了几声,「重在交流嘛,毕竟这个想法太惊世骇俗了,平时想都不太敢想。」顿了顿又道,「我个人觉得,恐怕赵宇在得到藏宝图的时候,就发现了一套引出某些祭祀用的礼器上神秘力量的方法。

  「然后他随机找到了两个伙伴帮他,一个是李睿,另一个是彦彪,都是穷凶恶极的变态杀人犯。他顺利透过青铜人头像引出了那两个人的某些潜力。

  「根据表哥夜峰的遭遇,李睿可以让人精神放松,达到催眠甚至无条件信任他的效果。而彦彪拥有可以将意识潜入人的大脑皮层,操控别人做他可以掌控的梦。至于赵宇,他隐藏的太深,能力不得而知。」

  杨俊飞点头表示赞同,补充道:「那天晚上我们之所以没有中李睿的道,或许是因为身上有人头像,也或者中了诅咒的原因。总之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能力对我们三人无效。但夜峰就稍微有点危险了。」

  「没关系。」夜峰显然丝毫不在意,「如果我被蛊惑的话,不是还有三个清醒的人吗?赵宇那群人和我死表弟一副德行,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无聊人士,到时候杨俊飞这个蛮横的练家子扑上去,几秒钟将他们搞定就行了。」

  看不出来,表哥还有点幽默感。

  「好办法,再来就是深入的探讨一下宝藏的位置问题。」我敷衍的点头,正准备将孙敖偷偷复印的藏宝图拿出来,突然看到远处窜起了一丝火光。

  是烟花,非常廉价的烟花,烟花在青天白日的天空上爆开,散发出火红的颜色,老实说,很不好看。

  我们四人对视一眼,心里非常明白,赵宇那伙人推迟了一天,终于和我们联络了。

  DATE:5月31日 早晨十点五十一分

  赵宇三人背了几个轻便的小包,正坐在田坎上放焰火放的开心,我们很快就顺着那方向赶了过去。

  孙晓雪愤恨的站在离他们不远的位置,仿佛在考虑怎么将那混蛋置于死地。

  而夜峰就干脆的多,他掏出枪指着他们,咬牙切齿的道:「赵宇,彦彪,李睿,你们被捕了。乖乖的和我回去。」

  赵宇等人丝毫没有慌张,像是这种状况早就预料到了,只是看了我一眼。我慢悠悠的席地而坐,冷眼看着这两伙人的安静对峙。

  许久,杨俊飞才打破了沉默,「黄金杖偷出来了,我们也来了。我们来谈谈具体的合作项目吧。」

  赵宇仍然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我,缓缓道:「有人拿着枪逼别人诚信合作的吗?」

  「恐怕你们也不在乎吧。」我淡淡的笑着,「我看过了那张复印的藏宝图,不过按照上边标明的宝藏位置,恐怕一辈子都找不到。估计,那张原版上有一套特殊的辨识方法,能不能把原版借我看看?」

  「没问题。」他好爽的从背包里掏出了藏宝图,扔了过来,「不过,相信聪明人都不会干过河拆桥这种蠢事吧。不是我吹牛,地图上确实有一种特殊的辨识手段,不过,至今只有我一个人看的懂。撇开我,你们永远都找不到宝藏的大门。」

  「哼,什么鬼宝藏,不过是比较大的坟墓罢了。」孙晓雪冷哼了一声,「为了这些,你居然能杀死自己最好的朋友,你这混蛋根本不是人!」

  「嘿,我早就不把自己当人看了。」

  赵宇丝毫没有生气的迹象,不紧不慢的说道:「那地方虽然真的是一处墓葬,不过,随便出土的几样东西都带着神秘的能力,你们不会感觉非常好奇吗?究竟那个大墓里还有些什么未知的东西,一想到就觉得心里痒痒的,实在太让我期待了!」

  「这算是你们杀人的理由吗?」夜峰冷冷的道,「疯子!」

  「我可没杀过人,自始至终都没有。」赵宇笑着指了指身后的两人,「所有人都是他们杀的,我可是善良的普通市民,就算有错,也不过是知情不报这种无关紧要无伤大雅的小错吧!」

  「孙敖就是你亲手杀的吧!接到报警电话赶过来的两个员警也是你杀的吧?」夜峰的表情越来越冷。

  赵宇依然脸上带笑,「你有什么证据?」

  夜峰猛地哽住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确实,至今为止,警方都没有找到一丝有关他犯罪的证据,就算抓到了,也不过关押四十八小时而已。靠,果然是个狡猾的混蛋。

  我安静的看着,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懂了,我终于明白你在青铜人头像上得到了什么能力——绝对的冷静和高智商,以及自信。嘿,这玩意儿真是些好东西,居然能把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死大学生变得无比的成熟老练。」

  赵宇的笑戛然而止,眼中有一丝惊诧飞快的闪过,许久才叹息道:「你才是真本事,就算我得到再高的能力,毕竟也比不过先天的能力。嘿,佩服,有你加盟,这个游戏就更有趣了!」

  「不好意思,我还没有答应要跳进你的游戏里。」我淡然道,「你还不够资格。游戏虽然是游戏,不过规则,一向都掌握在我的手心里。」

  赵宇嘴角划过一丝嘲笑,「哦,不知道你准备在我的游戏里订什么规则?」

  「不多,也不太繁琐,不过足够有趣。」我的视线从地图上抬了起来,

  然后死死的望着他,「如果我告诉你,你这张宝贝地图的秘密已经被我搞清楚了。你觉得有趣吗?」

  「当然有趣,不过要是真的才有趣。」赵宇的脸稍微抽搐了一下,接着大笑起来。

  「那本帅哥就抛砖引玉,稍微探讨一下自己浅薄的见解。」我微微一笑,「知道绍兴柯岩街道一个叫做项里村的地方吗?那里一直流传着一个关于项羽宝藏的传说,而找到宝藏的关键就是破译项羽于江东起兵前夜,在项里村村东草湾山上所刻神秘字元的涵义。

  「据说,那些字元就是一张藏宝图,谁能破译这个字元,谁就能找到当年项羽埋下的藏有十二面金锣的宝藏。可惜一直以来没有人能破译神秘字元,关于宝藏和字元的传说,成了绍兴当地一大谜团,无人能解。

  「如果是其他人的话,或许永远也不清楚里边的门道。可惜我有一个考古学的伯父。他很出众,也对那些字体有自己的研究。很遗憾,那些字我也看过,都刻在一块青石上。

  「那块青石长约三米,宽约一米,四周围长着杂草,表面较粗糙,虽经过风吹雨打,但字元却依然清晰。字刻入深度六到七厘米,笔划横直,形状方正,显然是人工雕琢。字元样式古朴,不似篆文,也不似金文,确实像是一幅地图的指引。」

  「嘿,这个典故和现在的鱼凫宝藏有什么必然联系吗?」赵宇见我没有边际的大谈项羽宝藏,有点摸不到头脑。其实非但是他,所有人都竖起耳朵好奇的想听出个所以然来。

  我诡秘的笑起来,「慢慢听,当然有联系,而且联系的地方很有趣。

  其实我也对那个宝藏展开过研究,非常不幸的是,我确实研究出了点东西。」

  「根据《史记.项羽本纪》上记载,项羽因叔父项梁犯命案,两人一同避难吴中,并曾有一段时间生活在会稽一带。在绍兴当地的传说中,有许多的版本都对项羽和项羽宝藏的事情,做了详细的记录。

  「其中最可信的一个中说道:『项羽为避难,在项里村一带隐居,得当地村民庇护。此后项羽募集八千江东子弟在附近练兵,铸十二面金锣日夜操练,金锣质地百分之八十为金,百分之二十为铜,价值不菲。起兵前夜,项羽为报答村人,命士兵在附近连夜埋下十二金锣,并在草湾山上刻下指引找到那十二金锣的字元。』

  「但是两千余年来,时时有人在山上发现该字元,但至今没有人能解开字元的涵义。还有传说,明末清初的绍兴著名学者张岱曾在草湾山一待数月,意图解开字元之谜,但终究未能如愿。乾隆游会稽时听闻该传说,曾特意到项里村附近查访,但最后却是失望而归。

  「这就奇怪了,如果项羽真要报答村人,何必这样故弄玄虚呢?当时我跷课在绍兴那一带调查研究了接近一个月,最后终于有了发现。

  「具体情况稍微有点不好意思说出口,总之你们要知道,现在那十二面金锣已经放在我家的保险柜里了。而在发现那些无聊的金锣的同时,我还顺便发现了一些小玩意儿。」

  舔舔嘴唇,满意的看着那群惊讶到满脸白痴的人,顿了顿,让他们稍微消化一下。

  「但,这还是和鱼凫的宝藏扯不上关系。」杨俊飞显然已经陷入了我的故事里,脑子明显变笨了。

  「不要急,等下就有了。」我缓缓的道,「要知道,在古代文字一直都是掌握在官方的手上,民间的记录文字和官方的在很多时候,其实用的是两种字体,可以解释为,官方文字其实就是加了一层密码,没有特定的解密文对照,根本就没办法读懂。

  「嘿,我发现项羽的宝藏时,顺便也发现了项羽当时用的密码文和解密本。不过,他用的文字实在太特殊了,就连我看到的时候,基本上大脑都停顿了零点零一秒!」

  「他用的该不是鱼凫文字吧?」夜峰眼皮一跳,难得的神色间浮现一丝激动。

  「或许是吧,总之秘密就在这里。」我吐了一点唾液在手掌上,然后猛地抹在了整个地图上,被水湿润的古旧地图缓缓的变得透明,浮现出了一根根红色的脉络,以及一些形象怪异的符号文字,顿时,赵宇的脸色变得惨白。

  我暗自松了口气,居然赌对了,表情依然没有丝毫变化的说道:「嘿,以前的考古学家在三星堆遗址没有发现可以辨识的文字,只发现了一些类似文字的神秘符号,这些符号同四川、重庆等地发现的符号一样,最后被并称为『巴蜀图语』。」

  「在晚期巴蜀文化的图形符号中,面具纹、神树纹、眼形器纹、手形纹、心形纹、璋形纹、戈形纹等,基本上都带有『萨满教』的原始巫术色彩。

  「根据研究,这些符字不能一个符号、一个图形地宣读,只有当这些图形符号构成一组特定的『巴蜀图语』时,它们才具有意义,并且这种意义只有当事人才能解释。

  「其实,这些都是些屁话。其实古巴蜀早就有了成系统的语言,只是他们搞不懂罢了。」我撇了撇嘴。

  「不知为什么,远在绍兴起家的项羽,居然能得到那份古巴蜀图语的语系字典,而且还全都有正确的解释。那家伙估计为了图方便,干脆拿来当了官方语言。」

  我看着地图上浮现出来的字,念道:「哼,这些图语的意思,大约是讲,墓葬处在环绕盆地的最高主峰之巅,而红线就是进入墓葬的路径和提示。」

  赵宇呆呆的坐在地上,整个人都瘫软了下去,许久,才有气无力的道:

  「你赢了,抓我回去吧。」说着将双手向上抬了抬。

  早就忍耐不住的表哥以及已经憋了老久的孙晓雪见状,似乎觉得逮到了机会,一个想去抓人,一个想去杀人,很快的朝那家伙靠过去。

  我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顿时大喊了一声,「不要过去,趴倒。」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一道强如十枚强烈闪光弹爆破的白色刺眼光芒猛地亮起,紧接着又一阵轰隆隆的连环爆炸声,似乎有大量的烟雾冉冉上升,瞬间充斥在方圆二十米的范围内。

  烟雾带着强烈的催泪效果,我急忙屏住呼吸,从包里将防毒面具掏出来,飞快的套了上去。

  折腾了好一会儿,烟雾才消,眼睛也渐渐摆脱了强光的影响,隐约能看清周围的形势。

  只见杨俊飞扑倒在我身旁,而夜峰非常绅士的将孙晓雪压在自己的身下,灰头垢面,满脸的狼狈。还好他俩虽然卤莽,但是警觉性还有,听到我的大叫就立刻朝地上趴,没有任何人受伤。

  只是,赵宇三人早就不知了去向,而刚才还紧紧拽在我手中的藏宝图也不知所踪。估计是早有准备,趁着我慌乱的去掏防毒面具时偷回去的。不过幸好,黄金杖还好好的放在我压在身下的包里。

  「靠,居然被摆了一道。实在是太疏忽,小看他们了。」我脸面无光,稍微有点尴尬的道。

  「我也没想到他们会用这种阴损的招数,估计早就算好了逃跑的办法,如果一见不对就开溜。」杨俊飞大是不爽,阴沟里翻船的滋味让他恨的咬牙切齿。

  孙晓雪面无神色的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没有说话,只是望着最高的那座山峰。

  夜峰也从地上坐起来,呆呆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咳嗽了一声,「还会碰到他们的。那些家伙虽然偷了藏宝图,但是那张图上所有的细节都完整的被我记在了脑子里。」

  我用手指了指头,「至于能不能捉住他们,就要看各位的本事了。大家都是聪明人,当然很清楚对方的打算。」

  「不错。」杨俊飞恼怒的用力将一匣子弹上进冲锋枪里,似乎在发泄郁闷。

  「他们明显没有打开墓葬的能力,显然是想躲在暗处,在我们身后找机会捡便宜。哼,我们的便宜是好捡的吗,那些龟儿子,给我都小心点。只要一大意,不要怪爷爷我枪毙了那些孙子!」

  哈,这位都开始冒充爷爷了,果然火气不小。

  「不过他们利用人也利用的太粗糙了,居然这么明显。」我从地上捡起赵宇那堆人逃跑时「不小心」遗留下的背包,里边赫然放着两个青铜人头像。

  「你看,开门用的东西都全部帮我们送到了手上,真是些细心的好人。说起来,真没想到,根据地图上的标识,开门的钥匙居然不是黄金杖,而是那六个人头像。果然是造物弄人,我们全都猜错了!」

  孙晓雪不置可否,只是从我的旅行包里捡了一把适合女士用的手枪,然后细心的检查起里边的子弹,然后抬头突然问:「夜不语,你说一个人要挨上几枪,才能达到就算非常痛苦,都一时间死不了的境界?」

  「我不清楚,你问我旁边的哪位行家。」她话语里那种若有似无的寒意,让我打了个冷颤,急忙打起了太极。

  她的眼神立刻转移到了杨俊飞身上,这位天不怕地不怕的爷忍不住也打了个抖。

  夜峰皱紧眉头,一把将枪从她手上抢了过来,「女孩子家用什么枪,打打杀杀的有我们三个就足够了。还有,那三个人一个都不准杀掉,他们都是我的,他们的罪自然有法律来惩罚!」

  「法律。」孙晓雪惨澹的笑了笑,摇头不语了。

  谜底终于到了要准备去揭晓的一刻,我们再次整理了准备带去的装备,依靠我的记忆,向地图红线所标明的位置走去……

  只是等待我们的,又将会是什么恐怖神秘的东西呢?
第九章 DATE:5月31日 中午十二五零三分

  一路上阳光明媚,应该是游玩踏青的好日子,再加上沿路的风光确实很好。可惜一行人却没有任何欣赏的心情。没人说话,周围的气氛实在很压抑。

  红线的开端是在山腰的中段,用随身所带的卫星地图稍微对比了一下,才发现直线距离虽然短,但没有路可以通过。真的要走上去至少也需要三天。

  不过藏宝图上分明有一条隐藏很深的路。不过也对,如果真没有路的话,那座墓穴又是怎么修建起来的呢?

  那条古旧的路很顺利的就被找了出来,是条有着非常古老感觉的地方,凹凸不平的石子和黄黄的泥土,甚至还有许多废弃的石料。那些石料上有着明显粗糙的硬物雕磨过的痕迹,一块大概有半吨重,也不知道怎么向山顶运上去的。

  那段路很宽,大概有十多米,向远处的密林里蜿蜒扭曲,蛇一般的向外延伸。几千年的岁月过去了,雨水的折腾早就将路面风化的七七八八,但怪异的是整条路上却始终看不到一根杂草,光秃秃的,仿佛昨天才除过草似的。

  我们几人啧啧称奇,杨俊飞甚至弯下身抓了一把黄土,在手里仔细观察着。

  「怪了,这方圆百里地方土质都很好,全是肥沃的黑土地,哪里来的那么多黄土?」我诧异的也抓了一把土把玩,凑到鼻子下边闻了闻,有些腥臭,似乎泥土里混杂着某些东西,像是砸碎的贝壳。这种情况倒是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略微想了想,我的脸色顿时一变,疯了似的开始在大路中央挖掘起来。

  「发生怎么了?」其余三人大惑不解,奇怪的问道。

  「都给我挖。」我言简意赅,嫌手挖不容易,干脆从背包里,掏出偷鸡摸狗盗墓挖掘必备的折叠形洛阳铲,大幅度的开挖。

  虽然他们并不太明白我的举动背后的意思,不过都学着我行动起来。

  当不算太松软的黄土被挖开到一米深浅的时候,孙晓雪突然吓得往后一跌,重重的坐倒在地上。虽然痛,但是她根本没有顾及臀部,竟然条件反射的紧紧捂住了双眼。

  呆呆望着坑中事物的我们一声不响,只是视线死死的望着,震惊的脑子一时间没有了控制。

  只见坑的底部,密密麻麻、横七竖八的任意扔着大量的人类头颅,并不像秦始皇陵墓里的那些万人坑中的陪葬品,这里有的只是头骨。白森森的,经过了几千年的岁月依然保持着鲜泽的状态,仿佛才下葬一般,看的人通体透出一股令人震慑的寒意。

  杨俊飞想了想,跳下坑仔细观察后,才说道:「这些头骨明显是趁着人类还有命在的时候,活生生的砍下来的。而且你们看,就算是自然腐败以后,肉也不会分解的那么干净,明显这些头颅还进行过再加工处理,使用某种方法将骨肉彻底分离后才埋到地下的。」

  他又望了望我,问道:「你怎么看?」

  我思忖了半晌,缓缓道:「记得在河北省易县燕下都遗址城南二点五公里处,有十四个高约十米、直径达几十米的圆形夯土墩台。

  「前些年通过对部分墩台的发掘,考古专家发现其中均埋葬着大量人头骨,而且已经距今约有两千多年了。专家鉴定,这些人头骨属于二十至三十岁的男性青壮年,应该是当时战败者的首级。

  「据说这十四个土墩是西元前二八四年,乐毅伐齐大胜的时候,从战场带回的齐军首级。也有专家说这是西元前三一四年燕国『子之之乱』受害者的首级,当时的内乱使燕国死伤几万人,后来有人将被砍杀者的头颅埋在一起,形成了今天发现的『人头墩』。

  「但当地有另外一种说法,那个故事里说,乐毅为了获得胜利,采取了国师的建议,冒险使用了一种巫术。

  「那种巫术的效果如何传说里没有,只是流传乐毅命人将俘虏的所有齐国人,全都趁着还有命的时候杀了个干净,然后造了十四个土墩行法,结果齐军中突然产生了极大的混乱,令其有机可乘,大胜而归。」

  我的视线再次飘向了那些头骨,「古蜀国也有相类似的武术,根据文献记载,伯灌时期曾有一种水,能够腐化一切。但那种水必须要用活人的头部肌肉做药引。

  「作为药引的死人称为『人虫』,由于因为死得非常凄惨,死后怨气太重,他们的身体必须被火化,头骨必须埋在夹杂了贝壳的黄土中。」

  顿了顿我又道:「或许那尊青铜镇墓兽里盛放的墨绿液体,就是那种能够腐化一切的水吧!不过,这也能顺便解释为什么这条路寸草不生了。说不定这条路上真的有古怪,人走久了或许有危险,我们尽量在有草的地方走。」

  说完绕开大路,踩在了左边茂密的草丛上。

  就这样走了几乎一个下午,那条仿佛没有尽头的道路才渐渐的窄,最后在一道笔直的石壁前唐突的消失不见。

  我们一行四人稍微有一刹那的不知所措,孙晓雪非常直接,用手摸着那道高度直达百米的的山壁,许久都看不出个所以然,干脆一脚踢了过去。

  我和杨俊飞,夜峰等人微微摇了摇头,开始打量起这看似天然,事实上也根本就是天然的石壁周围环境。

  这里的地面稍微呈辐射状向下凹,活像个不大的陨石坑。只是附近都没有别的路,四周都被原始状的植被覆盖的严严实实,根本就找不出墓葬的入口。

  猛地想起了宝藏上的标识,我连忙道:「找找这个坑附近,有没有人工雕琢的石墩石座什么的,应该有六个。」

  果然不出所料,那六个关键的地点确实存在,而且很快就被找了出来。居然全都围绕在这个圆形坑洞的周围,形成了一个标准的椭圆状。那都是些石墩,每个石墩上都有一个向下凹进去的圆形孔。

  看过原版的藏宝图后果然很省时省力,我胸有成竹的根据石墩上雕刻的底座花纹,将六个造成了许多人死亡的青铜人头像,小心翼翼的放了上去。

  所有人都死死的望着石壁,但没想到那座坚硬的天然屏障居然许久都纹丝不动,没有任何作为墓葬壁垒的自觉。

  怎么回事?难道这机关年久失修早就失去了功能,还是说,我们自始至终都被赵宇那行人给耍了,他们其实别有其他目的,某些我们根本就没有猜测到的目的?百思不得其解的我用手撑住脑袋冥思苦想。

  孙晓雪突然的拉了拉我的衣服,「小夜,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什么声音?」我抬起头心不在焉的反问。

  「总之有些奇怪的声音,好像是从我们脚下冒出来的!」她小声说道。我侧耳仔细一听,果然稍微能分辨出下方确实有点声响,而且由远至近,越来越清晰。

  「不好,快……」「跑」字还没有叫出口,整个直径达五米多的圆形凹地,全部猛地崩溃了,地面在飞快的往下陷落。

  所有人都没有幸免,身体一歪,毫无平衡可言的直直向下摔落。不知道就这样自由落体了多久,总之我的身体亲密的和地面接触后,老老实实的晕了过去。

  在我醒来后,已经不知道过了多久。抬头看了看,那个塌陷的地方足足有三层楼高,如果不是身下的土质松软的不成样子,估计早就没命了。透过那块洞口,可以看到天幕上点缀的点点繁星,原来已经晚上了!

  我掏出手电筒四处打量了一番,这个地方非常的空旷,仿佛是在山腹中。

  空洞呈现不规则的圆心,最长的直径打到了二百米,虽然墙壁上有人工刻凿过的痕迹,不过显然不是透过人力硬生生在山腹内挖掘出的。

  这种规模的挖掘,就连现在都存在非常大的技术问题,更何况是三千多年前的古代人类。不过这鬼地方显然通风良好,不然被几千年封闭的空气薰陶一番,就算没有被摔死,都足够被毒死几百遍了!

  杨俊飞和夜峰、孙晓雪三人正舒服的昏迷在不远处,我将枪紧紧握在手中,确定没有危险后,这才步步为营的一个接着一个将他们打醒。

  杨俊飞那混蛋醒来后,口无遮拦的先是问候了一番坟墓主人的父母,其后又表示出对其家族女性强烈的敬爱之意,直骂的孙晓雪亘古不变的冰脸也稍微泛红,狠狠地瞪了过去。

  「好壮观的地方。」夜峰一边打量四周一边赞叹。

  或许是同事的死亡,让他的性格压抑了很多。最近他似乎也越来越难得笑一笑了,不过眼前的状况,也确实没有发笑的格调和环境。

  我随手指了指东边方向,「根据地图的标识,这里应该是墓葬的第一层,那个位置有个向下的楼梯。」

  「这个墓到底有几层?」杨俊飞用手电筒乱照。

  「大概两层,或许三层,地图上没有写清楚。不过就我个人的判断,绝对不会超过三层。三层已经是古蜀人建筑结构的极限了,这个推论还是构架在有现在这种良好的自然环境下。」我稍微思忖了一下道。

  「老娘不要管那么多了,我只想快点报仇,然后将自己和敖的孩子生下来,让他平平安安的活下去,一辈子!」孙晓雪的歇斯底里又开始犯了,她转身就朝楼梯的方向走。

  但刚走了不远,大概只到离下去的通道一米多的距离时,脚步猛地停住了,她不知道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整个人甚至瑟瑟发抖起来,然后是毫无预兆的尖叫,就差跳脚了。

  我们三人迅速窜过去,只看了一眼,视线刚接触到通道,就全部呆住,全身呈现石化状态。我在颤抖,我能清楚的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强烈反应,不是因为害怕,也不是因为震惊,而是强烈的高兴,甚至可以说,是欣喜。

  因为我们看到对面的通道走过来一个人影,而且那个人影在场的每个人都颇为熟悉。

  在我不相信的用力望着她,用力的用手擦眼睛看是不是幻觉的时候,她也在做着同样的动作。但明显女生比较感性,她们宁愿相信自己的直觉,也不远在难以置信的情况下,多思考那种状况的可能性。

  那个人影居然是失踪了好几天的谢雨滢,她哭着,抽泣着,喊着,用力的扑进了我怀里。我傻呆呆的抱着她,只感觉温温的,软玉在怀的触觉非常真实,却一时间因为大脑的当机而无法反应过来。

  拥抱了许久,我才轻轻推开她,抚摸着她凌乱的长发,轻声问:「你是怎么跑这里来的?」

  「我也不清楚。」她依然那副笨笨的迷糊样子,「那天晚上一个人去小学挖时间盒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追我,我跑回家钻进被子里想躲,结果不知为何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待在了一个广垠无边的河岸前,那个岸边长的满满的全是彼岸花,吓得人家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河上立着一个很长很长的刀梯,我爬上去就看到了一株青铜树,很漂亮。冥冥中似乎有人提示我,说可以实现我所有的愿望。」

  讲到这里她红着脸偷偷望了我一眼,「我就稀里糊涂的说自己想来找你,然后睁开眼睛,稀里糊涂的又来到一个长长的楼梯前,走上去就看到了那位姐姐。」她指了指孙晓雪,又道:「还有你……」

  虽然一团话乱七八糟的,但是我也稍微听出了个大概。突然间大脑变得清晰起来,果然这是个大阴谋,在这个阴谋里,所有人都是那个人的棋子,随时都能舍弃。或许他费了那么大的周折,为的就是埋葬在鱼凫王坟墓里的那个东西!

  现在一切都很危险,实在不是叙旧的时候。我嘱咐所有人抓好手里的枪械,背对背的相互警戒好四周,然后缓缓的向墓穴的第二层移动过去。

  阶梯每个间隔都很短,也并非是直上直下的类型,很有可能呈圆柱状。走了约莫二十分钟的样子,眼前霍然开朗,一个更大更高更空旷的洞穴露了出来。

  只见这个洞穴高达百米,呈标准的圆形,直径超过了二百五十米。正中央耸立着一座巨大的青铜树。那颗树,树干高三十七米,通高三十九米。

  下面一条盘龙,尾部一直延伸到顶端。

  树分为三层,每层三枝,共九枝。每一层的三枝是靠后一枝,左右两枝,呈对称布局。左右树枝上分别有二果枝,一果枝朝上,一果枝下垂。向上的果枝上各有一鸟,共九鸟。

  「那是什么东西,似乎很眼熟!」杨俊飞惊叫道。

  「那是宇宙树。」我瞪了他一眼,「应该说是古蜀人幻想成仙的一种上天的天梯,这种天梯是同太阳所在的地方相连接的,在东方叫扶桑,在西方叫若木,因此又叫通天神树。」

  「通天神树?」杨俊飞顿时眼睛一亮,小心的望向我,仿佛也推测到了那个可能。

  我不动声色的微微点头,然后向神树走去。而其余的人开始搜索起整个洞穴来。

  这个地方一目了然,没有过多久,所有人都再次聚拢。

  「奇怪,不是说这里是墓穴吗?为什么没有看到棺材。而且也没有向下的通道了!」夜峰小声道。

  「当然不会有。几千年前的民风还很淳朴,基本上少有盗墓的败类。

  古时候的帝王就一门心思寻思怎么在墓穴里添加设备,好让自己能够在时候成仙得道。防盗的设施反而少的多。基本上只要进了墓穴就安全了!」

  我缓缓的抚摸着近在咫尺的宇宙树,轻声道:「至于墓室,其实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老男人,你知道该怎么办了?」

  杨俊飞脸色凝重的点点头,开始精神高度集中,警戒起了四周。我则稍微打量四周后,将黄金杖掏出来,整根塞入了宇宙树右下侧的一个非常不显眼的孔里。

  只听微微的一阵响动,宇宙树底下镂空的树根开始翻动,有个巨大的石棺从地底下缓缓的升了上来。

  留下杨俊飞戒备,我们余下的四人同时伸出脑袋向里边望去。只见鱼凫王早已化为了一具白骨。

  它戴着金面具,浑身昂贵的珠宝,手上还死死的握着一株只有十多厘米高的青铜树。

  我将其拿在手中分辨了一下,这才道:「相传蚕丛时期倾尽国力建造了两株青铜树。一株是庞大的宇宙树,相传踏上它,在死后就能升天。而另一棵是很小的生命树,只要死后握住它,就能得到永恒的生命。看来传说也不尽然,至少现在躺着的这位先生就没能够活过来。」

  「这就说不准了。」突然有一阵大笑从通道的方向传了过来。

  除了我和杨俊飞,所有人都诧异的望了过去。

  那个大笑的人慢慢地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身后跟着赵宇、李睿和彦彪,嘴角带笑的望着我们。那人看起来大概只有二十出头的年纪,稍微有些帅气的脸上,却写满和年龄不符合的沧桑感和人畜无害的微笑。

  「夜不语小兄弟,看来对于我的出现,你似乎一点都不惊讶的样子。」

  他淡淡的语气里也带着笑意。

  「哼,被耍过一次猪都会产生防备心理,何况这次的巧合太多了,你让我怎么不怀疑到你头上去?对不对,陆平先生。」我冷哼了一声,语气里满是嘲讽。眼角飞快的扫过杨俊飞,示意他快点按计划行动。

  「别动。」陆平淡然道,仿佛他的话语里带着无穷的魔力,正准备动作的杨俊飞顿时停滞住,所有的行为举止都猛地停止,就如同时间也暂停了一般。

  不,不能动的不光是他,我们四人也再也无法动弹。

  靠!实在太大意了。虽然早就猜测到了所有事情都是他在搞鬼,也和杨俊飞暗中商量过应对的方式,这次准备抓住他宰掉以报前耻的,没想到还是低估了这混蛋的能力。

  难道,他除了不死外,真的还有别的特异功能?

  陆平悠闲的走到我身前,从我手中拿过生命树,用看情人的眼光打量了好一会儿,才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脸。

  「小伙子,你还太嫩了。嘿,别担心,我不会要你们的命的,连续帮了我两次大忙,怎么样我也要好好报答一下。嗯,就帮你们解除人头像的诅咒好了!」

  他拿着生命树朝每个人的头顶画了一圈,然后招呼了赵宇等人准备开溜。

  我大喊一声,叫住了他,「陆平,最后回答我一个问题。你这么挖空心思寻找和复活和永生有关的东西,究竟有什么目的?」

  「你很感兴趣吗?」他转过身盯着我的双眼,悠然问。

  「非常感兴趣,如果有趣,我也想插上一脚。」我的视线丝毫没有躲闪,一眨不眨的死死回盯着他。

  突然他笑了起来,大笑,「很可惜,我可以让全世界所有人入伙,但唯独你不可能。」

  「为什么?」我神色一顿。

  「人啊,如果活太久,就会觉得无聊。」他仰起头望向顶端,仿佛眼神已经穿透了厚达数百米的土层以及山壁,投射到了星星密布的繁空中。

  「你是个聪明人,当然知道另一个聪明人无聊的时候会怎么打发时间。所以,我们永远都没有可能站在一起。」

  说完后,他缓缓的向外走,消失在了漆黑的通道中。

  一切都结束了,这场游戏,是我们败了,惨败……
尾声

  回家后,时间如同流水一般的开始流逝,但所有人的生活都变得乱糟糟起来。

  表哥夜峰终日喝酒不停,终于被恨铁不成钢的嫂子第十七次赶出家门后消失了,我知道他想干什么,有百分之百的可能,他开始满世界的追寻陆平的踪影。

  孙晓雪也收好了行囊,挺着开始大起来的肚子,彻底的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

  她也开始搜寻其陆平的踪迹,因为找到陆平,就能找到赵宇,就能为她最爱的人报仇。女人的逻辑能力,永远都是这么简单明了,不管那个女人有多聪明。

  而谢雨滢终究没能和我在一起,她坚强的接受了父母已经变成植物人的事实,天天守候在双亲身旁,似乎打算就那样陪伴一辈子。

  杨俊飞在回到文明社会的第二天就离开了。走的时候依然什么都没说,只是递给了我一张他在加拿大的名片,叫我考虑后去找他。

  于是我就真的开始考虑了,考虑的废寝忘食,甚至「不小心」忘掉了高考的时间。

  终于,在错过高考后的那个月,在七月的月底,我拿起电话,拨通了名片上的电话号码。

  「喂,这里是俊飞国际侦探社,请问您有什么委托?」

  「你好,我就是夜不语……」

  那天的天空很蓝,蓝得像我的心情。有人说蓝色代表忧郁,但是在那一天,我却将内心中所有的忧郁和犹豫一扫而光。

  是啊,人生,应该重新来过了!

  ——《宝藏》全文完——
第十七部【番外篇】 尘世道

文案:

  著名的妖怪专家(自称)——夜不语,为了世界的和平与人类的和谐以及安定,带着自己的仆人青峰、雪萦,持续的在这个唐末乱世中与妖魔鬼怪战斗!

  这次,他接了个委托,要取回一副黄金棺。即使被一群妖魔追杀,他仍轻松完成任务,不过,这一切只是个开始……

  委托他的,是太平公主!而她与唐玄宗之间的矛盾,让夜不语卷入宫廷争斗的风暴之中……

  主要人物

  青峰主角仆人,雌雄同体的神秘妖怪。因为是雌雄同体,所以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此为第二人格,性情和平稳定,不过美中不足的就是稍微软弱了一点,好欺负。

  雪萦主角仆人的第一人格,出于某种原因,她的性格就连主角也害怕。

  化身成人的样子是个超级美女,只是常常面无表情。极度依恋主角,很麻烦,所以常常被主角封印住。

  夜不语本书主角,本身没有任何法力,但是智商极高,而且有个实力强横的妖怪仆人。表面上是妖怪专家(自称),其实是排名No.1的猎捕者。

  性格耐人寻味。
引子一

  令月公主抬起头望着无星的夜空轻轻说道:

  「好希望那天快一点到来。

  那样我就是你一个人的小妻子了……」

  夜很深了。月光淅淅沥沥的洒在精致的花园里,却是说不尽的甜蜜。

  银光下,一对情侣互相依偎着坐在喷泉旁。

  「慕白,我爱你。」女孩深情的望着身边的男子,她绝丽的脸庞带着一丝苦恼。

  高慕白微微的笑了,他低下头轻吻着这女子的嘴唇,闻着她身上芳热扑鼻的幽兰体香说道:「我也爱你。」

  「但是你知道。母后就要把我许配给薛绍了,可是我只想嫁给你,做你的小女人、小妻子。」

  「你是说那个风评很好的大唐之虎薛绍?全国每个人都认为他是个君子呢。」

  「慕白!到底你明不明白我在和你讨论什么?我就要被送人了,你能不能表现得紧张一点!哼,竟然还在赞扬你的情敌!」令月噘起小嘴狠狠的掐了他一下

  「哇,痛痛!是!是!我的公主。」高慕白那张天塌不惊的脸立刻变成丢盔弃甲的样子,忍着笑说道:「那您想我怎么样呢?我相信冰雪聪明的公主,一定已经用你那条柔韧的舌头说服了皇帝陛下答应你某些条件了吧!」

  「嘻嘻,人家就知道骗不了你。」令月公主甜甜的笑道:「我告诉母后人家不想嫁给一个弱者,如果薛绍想要娶我的话,就要堂堂正正的将我指定的勇士打败。

  「嘿,当然那个勇士就是你了。慕白,你把薛绍那个王八蛋踩在脚下后,我再请求母后让我嫁给你,那时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你认为我一定会赢吗?」高慕白轻轻的用手指梳理着她的柔顺长发。

  「你认为自己会输吗?」令月转过头望着他。

  高慕白深深的看着这位绝丽的女子,突然哈哈大笑道:「我,高慕白,今年二十二岁,未婚。我这一生只有两个愿望,一是要娶李令月公主为妻子;二是要做令月公主唯一的男人、最后一个丈夫!」

  「慕白!」令月热泪盈眶,她紧紧的抱住这个有生以来最爱的男人,久久也不能言语。

  「慕白!」突然她笑了起来,笑得不盈一握的腰都弯了下去,「五天后当你出现在皇宫,然后再把大唐第一勇士兼首席剑手薛绍几剑打发掉时,那个自认为很爱才的老顽固,一定会震惊得跌掉鼻子的。

  「呵呵,自己的帝国里竟然出现了一位这么厉害的英雄人物,而他居然一点也不知道。你说是不是很可笑呢,慕白?」

  令月公主抬起头望着无星的夜空轻轻说道:「好希望那天快一点到来。那样我就是你一个人的小妻子了……」

  武周十四年四月十三日,历史上并没有任何记载,指出默默无名的剑士高慕白和大唐帝国第一公主太平公主李令月在皇都洛阳私订了终生。而且任何人也绝对想像不到,就是因为那晚的约定引起了许多年后一连串撕心裂肺的悲剧、一连串轰轰烈烈的阴谋与政治战争。

  那场悲剧的残酷影响之大,即使是在千年之后依然被人惋惜着……
引子二

  如果有一个人可以长久保持良好的声誉的话,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是真正的君子,要么就是个真正的小人。

  嘿,你认为我是哪种人呢?

  还是那一抹银月,不过已经偏西了。

  高慕白跳出皇宫的城墙,突然感到有一种奇怪的气氛。剑气!他在空中奋力一点,用内力借空跃升,险险的避过了这一道无声无形的剑光。

  「是谁?」他横剑在前小心的护住身体,朝剑气的方向望去。

  万籁俱寂,并没有任何人影。

  奇怪了!他思忖着,自己一向没有仇家,为什么有人会用如此毒辣的剑法对付自己?如果不是他躲的快,恐怕早就被一剑两段了。

  剑光一闪,一种刺骨的寒气从背后逼来。

  高慕白猛地用剑一扫,只听「铛」的一声,自己的剑竟然在空中发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但四周还是没有任何人影!不容他丝毫犹豫,身旁的剑风越来越快,刺出的角度也越来越阴险。

  几乎全靠感觉,高慕白条件反射般的挥剑抵挡这一连串看不见的攻击。

  突然他停了下来,一招「金光突现」抡动剑光朝四面八方刺去。

  隐形人没料到有此一招,被剑光打了个措手不及,狼狈的向后退去。

  只见高慕白人影闪动,一瞬间就飞出数十米,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好厉害的家伙!」隐形人缓缓的显出形体来,只见这个人大约二十四岁上下,皮肤细白,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肩上,脸庞更是英俊的令人讨厌。

  但也是这张帅脸正死死的盯着高慕白消失的方向,一只手按住了被剑气划伤的胸口。如果现在偶然有人见到他的话,一定会惊讶的叫出声来,这个人竟然就是京城男女老少都十分敬仰、熟悉的第一高手兼明星帅哥——薛绍!

  「没想到世界上真有这么厉害的人。」一个黑衣人从黑暗的、有些粘稠的夜色里走了出来。

  「幸亏我穿了金镂衣,不然那一剑肯定会让自己不死也要躺上几个月了。」薛绍摸了摸自己的胸口,「不过这件价值连城的金镂衣,竟然被那把平平无奇的青铜剑给划破,真是强悍到惊人的剑气!而且,哼,刚才你为什么不出手帮我?」

  黑衣人淡淡的说:「以那样的实力,就算你的剑术再加上我的术法恐怕也不能留下他,更何况是想要他的命了。」

  薛绍哈哈笑道:「真是担心五天后的比武。如果没有意外,我最多能在他的剑底下走五招。」

  「那你要放弃公主?」

  「公主?嘿,那女人我可是势在必得。」

  薛绍嘿嘿笑道:「你知道吗,墨斗,如果有一个人可以长久保持良好的声誉的话,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是真正的君子,要么就是个真正的小人。嘿,你认为我是哪种人呢?」

  「你说呢?」黑衣人的声音还是那么冷,不过却明显有了笑意。

  两人各怀鬼胎的对望一眼,一种刺耳的笑声立刻在空气中传开,划破了夜的恬静。

  武周十四年四月十三日,距京都洛阳七十公里外的万家村遭到了一群奇怪匪徒的攻击。这群匪徒真的很古怪,他们并没有忙着抢劫,只是在村子所有可以隐匿的地方藏起来,就像伏击猎物的猎人一样,静静的等待着某个人的出现。

  当血一般的朝霞隐隐出现在东方天际时,某个人真的出现了。

  高慕白提着一大包东西走进村子,他大声喊道:「宝儿,你猜我给你带什么回来了?」

  但那个每次总会第一个从屋里活蹦乱跳的跑出来迎接自己的小男孩,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出现,他甚至听不到任何人发出的声音。

  偌大的村子仿佛已经变成了一座鬼城。

  高慕白不死心的又叫道:「宝儿,是酥糕哦,你再不出来我可要把它吃光了!」

  依然还是万籁俱寂,只有他的回音在四处荡着。一丝不祥的感觉划过脑海,他丢下手里的东西飞快朝村里冲去。

  突然,一道如同毒蛇的剑光扭曲着从路旁的木桶里飞出。

  高慕白抽剑一点,将剑荡了开去,转身如风般刺向木桶。还不等剑靠近,身后无数根炫热的火矢已然向自己炸过来。

  「至少有四十个神箭手。」他思忖着,一招「万籁俱瓦」将剑光分散为千万道,只见每一道剑光都正好击破一个火球,左手也丝毫没有怠慢,在地上抓起几颗石头就朝那个木桶掷去。

  那个看起来根本就藏不了人的木桶,顿时被打得粉碎,有个人影狼狈的滚了出来。

  「好小子。」那个人大吼一声,飞快的抡开剑,从一个十分刁钻的角度向高慕白砍来。

  高慕白顾虑神箭手的袭击,往后稍稍跳开,右手一挥剑,猛地无数道金色剑气向四面八方射出。

  刚才在那些神箭手射出火矢的一刹那,他已经清楚的发现了那些家伙藏匿的地点。顿时只听一阵阵惨叫声不绝于耳。

  四十多个黑衣人就像火烧了屁股一般,迫不及待的窜了出来。

  「金光乍现?看来这次要做亏本买卖了!」那个人暗暗吃惊,突然停下了攻击大声道:「高慕白,你想不想要那些村民的命?」他故意压低了嗓子,似乎在害怕被认出原本的声音。

  「你们把那些人怎么了?」高慕白厉声问。

  「别担心。他们还活得好好的。」那个人嘿嘿笑道:「不过只是现在而已,他们的命就全看你的表现怎么样了。」

  「哼,你们想要我做什么?」高慕白皱着眉头。

  自从两年前来到这里后,他一直都隐藏着自己的实力,也从来没有惹过任何麻烦。但为什么这几天竟有那么多人冲着自己来。真是让他头都大了。

  「其实只是想和你谈一笔买卖罢了。」那个人毒辣的望着他,「只要你挑断右手的筋脉,再立刻离开大唐,三年内不准踏入大唐境内一步。我保证会放掉所有的村民。」

  高慕白大吃一惊,脸上却没有丝毫表情的说道:「为什么我要答应这个条件?」

  「嘿嘿,因为你是君子。」那人说道。

  高慕白仰天大笑:「你太看得起我了。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君子可能只是我伪装出来的样子,说不定我会丝毫不受你们的威胁,等看出端倪后,再一个一个把你们全部杀掉?」

  说话间,他已经像风一般的动了起来。

  他的剑划着弧形,准确而有力的向那个蒙着面的黑衣人头领的脖子刺去,但剑却在就要碰到皮肤时堪堪的停住了。

  那个人丝毫没有动,就像算准了他不会下手一样。

  「看来他们果然在你手里。」高慕白有些颓然。

  这些人似乎用了相当长的时间研究过自己的性格。他们之所以这么有恃无恐,恐怕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那风驰电掣的一招只是用来判断真假而已。如果那家伙有丝毫慌张的话,自己的剑早就划开他的血管了。

  但也间接证明了他们并不是恐吓,事情更让高慕白头大。难道自己真的只有照那个条件做吗?

  武周十四年四月十八日,太平公主比武招亲,如同所有人预料的那样,大唐第一剑手,城阳公主的儿子薛绍拔得头筹,顺利迎娶了太平公主李令月。

  圣神皇帝武则天为了显示对自己女儿的无比宠爱,召集长安城几乎所有的轿夫抬着她送给女儿的嫁妆,并下令全城所有人停业一天聚集在大街两旁观看,红包、糖果之类的自然是少不了的。

  据说当时单是被从天而降的密密麻麻的铜钱和苹果什么的击中,并立即给埋进去活活憋死的市民都不计其数,场面壮观程度可想而知。

  后来因为那些东西量实在太大,难以及时清理干净,日子一久,都在街头烂掉了。所以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整个长安城上空,就笼罩在那种果肉发酵散发出的醉人果酒气味当中,三年之后都还有人能用手从地上一堆大便样子的东西里抠出铜钱来。

  不过,这又是后话了。
第一章 画皮

  不知从何时起,四周的气氛变得怪异起来,虽然有光亮,还听得到周围人的轻微呼吸,但是他总觉得像是孤身一人,所有人都死绝了。

  有人说,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公平的。但是真的又能公平吗?

  从前看《坛经》,记下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天,一群和尚闲来无事,在庙门前散步。有一个叫印宗的和尚指着庙前飘动的幡问众人,是风在动,还是幡动。

  众和尚听后议论纷纷,有的说是风吹幡动,有的说是幡动风吹,莫衷一是。此时,一个叫惠能的和尚答道:「不是风动,不是幡动,是仁者心动。」这一回答使众僧大为吃惊,认为道出了禅宗的真谛。

  但如果要我来回答,我的答案一定很绝对,也很肤浅。

  那,一定是幡在动,因为我看见了幡在动。

  就如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公平一样。

  时值景云四年,六月初八,大利向西,避灾祸,善入土。

  这里是边陲之地奉荒山,大唐最贫瘠荒凉的地方。突然,一阵烟尘在远处出现,只见数十匹马飞快的向这里狂奔过来。

  但马上的汉子似乎还是嫌它跑得太慢,一个劲的在它屁股上抽打着。

  马长嘶一声,终于口吐白沫的倒在了地上。

  「就在这里。」一个像是领头的人跳下马扫视了一下四周。

  奉荒山虽然大,但大多是黄土地,没有什么高大的植物,有的只是些稀稀拉拉的灌木和要死不活的棺材草。他来到山崖下,拨开一丛并没有什么异常的棺材草,顿时一个洞口展露出来。

  「抬进去。」那个头领挥动手臂,剩下的十余个人立刻将一口沉重的大箱子扛在肩膀上,和他一起走了进去。

  穿过那个不大的洞口,所有的人眼前一闪,视线顿时豁然开朗起来。

  洞里边赫然是个很大的空间,透气和光线都很充足,靠墙还放着许多口大箱子,那是历年来斧头帮抢夺到的东西。

  不过由于现在的年头实在不景气,里边那些值钱的物品大多都被拿走了,而几十年前叱吒风云的斧头帮在风头正盛的时候,却突然的不知了踪影。

  只是不知为何,这群人会来到如此偏僻的地方,也不知那口箱子里究竟放着什么东西。但是很显然,他们将那口箱子里的东西看得珍如生命。

  「王老四,你敢用命保证这里的安全吗?」头领仔细的打量着四周。

  那个叫王老四的干瘦汉子,用力的拍着自己没几片肌肉的胸口。

  「老大,以本人阅洞无数的经验来看,这地方用来藏东西刚刚好。没几个人会到这种偏僻的地方来。」

  这句话刚说完,突然感觉一阵天崩地裂的剧烈震动,整个洞穴都在那种震动中摇晃不定。所有人全部抱头倒在了地上,任震动将自己的身体向四周乱抛。

  这种地狱般的折磨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天地间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

  又过了许久,那群人的头领小心翼翼的从臂弯里探出头,胡乱用手将头上的血迹擦掉。

  「起来,都给我滚起来。妈的,全都是些吃闲饭的鬼样!」

  他将手下一个接一个的踢起来,又气恼的狠狠在王老四屁股上补了一脚,「老子的!你娃子还说这里安全。靠!安全的就差把命给耍掉了。」

  「老大,那是天灾,是地震。」王老四委屈的摸着屁股。

  「天灾你个头,我们偷草帮从来就不干伤天害理的事情,怎么会引来天灾!」那头领气不打一处来的说着又踹了他一脚,「给我滚那边跪着去,见你就心情不好。」

  王老四可怜巴巴的真跑角落里对着墙壁开跪,一边向下跪一边小声咕哝道:「这个死老鬼,明明就是自己心虚。偷草帮,嘿,要偷草帮真能干得了伤天害理的事情,也不会沦落到现在这种下场。」

  就在他跪下的一刹那,面壁的那堵山壁猛然间发出一阵阵奇怪的响动,然后硬生生的倒塌下来。一时间尘土飞扬,迷花了所有人的眼睛。

  偷草帮的头领咳嗽着用手在鼻子前挥舞,等到灰尘散尽,正要骂人,突然整个人都呆住了。王老四正在震惊于自己的一跪之威居然能强悍到如此地步,刚要得意的冒上几句客套话以表现自己绝世的跪功,抬头见,也是全身都僵硬起来。

  只见那堵倒塌下来的地方,居然露出了一个山洞。这还不是令人惊讶的地方,毕竟别有洞天这种小事情在普通人的常识里,早就不算什么新鲜玩意儿,但是如果那个洞稍微有些特别之处呢?

  有趣的是,这个山洞中的山洞就有点特别。

  洞口蜿蜒曲折,不知道有多深。由于外边的山洞并不密封,洞壁上会有大量的缝隙透入光线,所以在山洞里采光极好。

  但是那个新洞却十分的怪异,光线投射进去,就如同被吞入了肚子里一般,不多远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以至于令人看不清楚里边的景象。而且洞里还不断的在向外冒刺骨的寒意,令人浑身发冷,诡异莫名。

  王老四离洞口最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清醒了过来,「老大,这个洞怎么回事?」

  众人也从发呆状态中回了神,头领稍微打量着那个山洞,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许久才道:「我们进去看看。」

  「老大,这个洞恐怕有些古怪!」王老四皱起眉头,「我阅洞无数,还从没有见过这种透着邪气的地方。」

  「那伙人一定要我们将东西存放在这里,拿人钱财予人消灾。我们这种小帮小派,要存活下去就只有靠信誉!」头领微微叹了口气。

  其实他也千万个不愿意进去,一见那地方就知道是凶煞的阴处,说不定就藏着些不干净的东西。

  但委托他的那群人更不好惹,他这个帮派虽然小,但是源远流长,自己见过的人更是形形色色,但是没有一个人能让他打心底里冒出寒意,然而那伙人,每一个都能。

  他们的主子穿着黑色的中性衣服,用帽子盖着头,由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自己也看不出是男是女。

  但是有一点却能肯定,能够让那么多的高手为自己卖力,绝对是有大权势的人,自己的帮派惹不起。他要灭了自己,不比捏死一只蚂蚁累多少。

  所以这个委托不能出差错,否则,帮派的所有人绝对都会死,而且死得很惨。

  他转过头喊了一声:「老三,去外边弄几根火把进来。」

  将外边捡来的树枝做成火把,人手一根点燃,头领一挥手,带着手下十几个人小心翼翼的朝洞里走去。

  刚一进洞口,就感觉浑身发冷。

  洞里又阴寒又潮湿,那股怪异的寒气迎面吹来,就像不用碰到肉一样,直接就冲入了骨髓里,冻得人在三伏天里不由自主的猛拉短薄的外衣。

  头领咬紧牙关,命令所有人都悄悄的潜行,不准发出任何声音。他当头一个在前边走,手中的火把在寒风中摇烁不定,仿佛随时都会熄灭似的。

  洞很幽深,很窄,只能容一个人勉强通过,而且突如其来的拐弯也比较多,但还好的是来来去去也就只有一条通道,不容易迷路。

  越往里边走空气越是寒冷。不知从何时起,四周的气氛变得怪异起来,虽然有光亮,还听得到周围人的轻微呼吸,但是他总觉得像是孤身一人,所有人都死绝了。不但如此,还有一种沉重的压抑死死的压在心脏上,似乎再向前走一步,就是万劫不复的绝路。

  但脑袋里更清楚,如果不把四周的环境探察好,货物出了问题,后果恐怕比死还惨。没有退路了,只有向前走,不断的向前走。

  不知过了多久,一行人冷得实在受不了,王老四小声提议道:「老大,这么冷的鬼地方,哪有什么人会藏在里边。你看,这一路上都是往下在走,恐怕这个通道直接通到地府里去了。」

  后边的人一听,再也忍不住了,纷纷恐惧的停下了脚步。

  「放屁!」头领低喝了一声:「地府哪里是平常人能到得了的!」

  「但这处阴风阵阵,和地府的光景也就差不了多少了。」王老四道。

  头领转过身给了他一巴掌:「说的个活灵活现,你去过地府?」

  「幸好还没那个荣幸。」王老四摸了摸脸,委屈道:「但是老大,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你看手下人,功夫差点的都有好几个冻伤了。」

  头领思忖了片刻,内心稍微动摇起来:「确实,也不是个办法。好,我们再向前走一刻钟,如果还是走不通,就回去。」

  众人大喜,这才勉为其难的继续向前走。

  这一次没走多久,眼前一空,居然有个空旷的山洞露了出来。这个洞不知道有多大,只是十多根火把的光亮也没能把大概照出来。

  众人走进去,只感觉身体一暖和,通道里刺骨的寒冷居然在这地方消失得无影无踪。头领高举着火把向四周望去,只见四周空荡荡的,洞壁光滑,似乎有人工打磨过的痕迹。

  「难道这里真的有人住?」

  他皱起眉头,吩咐众手下将整个地方统统搜索一遍。但是王老四却留在原地没有散开。

  「你留在这里干嘛?」头领疑惑的问。

  「老大,总感觉这里透着邪气,不是一般的古怪。」王老四打量着四周。

  「你看,洞壁上到处都有抛光的痕迹,而且最奇怪的是,这里的温度也和外边差不多暖和。按理说这鬼地方幽深,终年见不到阳光,会阴冷无比才对,何况通道那处也出奇的冷。说不定,有不对劲的地方。」

  「废话,老子我当然知道,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头领叹了口气:「你也清楚,那伙人我们惹不起。当初就不该接那起买卖,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也怪我当时贪财。」

  「那不如……」王老四正要说话,突然远处传来一阵尖锐的惊叫。

  头领猛地拔出刀,腿一点,飞快的朝那个方向跑去。

  「老久,怎么了?」他紧张的警戒着四周。

  只见老久面相痴呆,不知道看到了什么震惊的东西,正一动不动的呆在原地,手直愣愣的指向不远处。

  他顺着老久手指的地方望去,顿时也呆了。就在离自己几丈远的地方,密密麻麻的扔着许多骨架——人的骨架。虽然自己手上沾的血也不少,但是眼前惊人的数量也足够自己恐惧了。

  一堆一堆的人类骨架就那样摆着千奇百怪的姿势倒在地上,在火把黯淡的光芒里,泛出白森森的幽幽颜色,触目惊心。

  头领打了个寒颤,沉着脸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蹲下身体查看了几具就近的人骨。

  这些骨头还算保存良好,估计死了也不过几十年的样子,手上还拿着兵刃,身上还穿着衣物,没有明显的伤痕。又看了几具,也是差不多的状态,估计这里死掉的上千人都是一个样。

  没有明显的伤痕,但那些人临死前却紧紧的握着自己的兵器,似乎如临大敌的样子,但是他们却没有受伤。奇怪,这里的上千人究竟是怎么死掉的?

  不知何时,王老四也蹲在了他身旁,他用手挑起一件衣服,仔细的打量了一番,满脸止不住的惊讶,结结巴巴的道:「老大,这些人有、有、有问题!」

  「死掉的人,有个屁问题!」头领冲他头上就是一掌。

  「真的有问题,这些人都是几十年前黑白两道通吃的斧头帮众。」王老四喊了一声。

  头领的心又是一沉,抓住王老四的脖子喝道:「你确定?」

  「确定。」王老四肯定的点头,将手里的衣服递了过去:「你看衣服上缝的记号。」

  就着火把昏暗的光芒,他看到那衣服上果然模糊的缝着两把交叉的斧头,确实是五十年前辉煌无比的斧头帮的标志。难怪号称有一千多高手的斧头帮,会在最高峰时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原来是全都死在了这里。

  有古怪!非常古怪!究竟是谁,什么势力杀掉了他们?不但杀了一千多人,还没有在他们身上留下任何痕迹。看尸骨的姿势,明显呈现紧张状态,不像是饿死的。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被人封在洞穴里。

  难道,古怪的根本就是这个洞穴?

  就在这时,又有一声尖叫传了过来。

  头领又是身体一窜,飞快的跑过去。只见手下一人呆立着,身前不远处有一个古旧的船形砖石墓群,大约有二十多个左右。所有墓葬都是青石砖头雕刻成的,和地下的岩石融为了一体。

  仔细看了看,应该是工匠将整个青石墓葬全都埋进了岩石里,不知道镶入有多深。

  这个形制酷似小船的墓葬呈南北方向有序排列,头领仔细打量了一番,发现这些多数为单人单室,也有一些是双人合葬,规格也几乎都一样。全都长二到三丈、高一丈、南端宽五尺、北端宽九尺、腰部也有七尺开外。

  王老四惊讶的走过去检查了半晌,好半天才缓缓道:「老大,这些墓葬的砌筑形式基本相似,但在微妙处分成了三种。

  「第一种南端窄小,腰部向外鼓出,北端稍微宽些,墓口封砖砌出三角形船头的形状。

  「第二种南北两端宽窄差不多,腰部两侧略微向外弧,墓口封砖砌出三角形。

  「第三种是第一种的放大,只不过在北端的东边一侧砌有短墓道,墓道口的封砖也是砌作三角形。我看应该是汉朝中期所建的。」

  头领点点头。这个王老四虽然为人龌龊,但是从前干过盗墓的勾当,对这些玩意儿非常熟悉。但是汉朝的墓穴群里,为什么五十年前斧头帮的人众会猝死在这里?

  他再次仔细的观察起来。

  这些墓葬砌筑形式确实基本相似,墓底至二到三层砖高时便开始向内收,上收至两侧墓壁相距约一尺快要合拢时,在宽缝中用半截砖头斜插其间镶实,加上墓口三角形的封砖,使这类墓葬犹如一只倒扣在地的小船。

  他用力掀开就近的几个墓室,只见里边随葬品除了墓主人随身所系腰带上的铜扣件外,一座墓中仅有一、两件随葬器物,如细颈陶瓶、铜镜、三彩钵和一些铜钱等。

  但怪异的是,每个墓里都单单看不到墓主人的尸骨。

  头领皱了皱眉头。怪了,怎么墓里边最重要的东西偏偏找不到?难道这里早就有盗墓者光临过?不可能,真有盗墓的,断然不会放下值钱的陪葬品不拿,冒着忌讳只是将完全没用的尸骨拿走。

  他又弄开了几个墓穴,依然也是一模一样的情况。

  王老四慢吞吞的围着这个墓葬群走了一圈,似乎看出了点端倪。

  他的脸色阴晴不定,呼吸急促的说道:「老大,这处地方,让我想起了年轻时听到过的一件事情,不知道该不该说。」

  头领瞪了他一眼:「说。」

  王老四这才惶恐的望向那个墓葬群,「那时候我才十三岁,当时跟了一个师父做勾子的生意。所谓勾子,老大很清楚,就是盗墓。师父带着我到了大理的一个地方,说是要去干大买卖,到了地方,将我留在客栈,就独自走了。

  「回来后他给我讲了那个事情。当时是一个夏季的傍晚,山里的雷声一阵紧似一阵地响起,一场暴风骤雨即将来临。

  「为了找前朝大理王的墓穴,独自进山的师父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山里的雨来得快去得更快,当时淋湿了就容易染病,他要赶紧找个地方暂避风雨。

  「大山里通常会有很多的洞穴,师父在草丛中寻找着,不久果然发现了一个小小的洞口,急忙走了进去。洞中漆黑一片,地面上也坑坑洼洼,但洞里仿佛有种神奇的东西吸引着师父向前走去。

  「就在火光照亮前方的时候,师父惊呆了,山洞深处显现出一些黑漆漆的船状东西。再定睛细看,师父辨认出这些都是砖头堆砌起来的墓穴群。

  「就在师父大喜的时候,突然心里很不好受,好像受到了更大的惊吓,他莫名其妙全然不顾外面的狂风暴雨,跌跌撞撞跑出了山洞。就像山洞中的墓葬群似乎并没有什么金银财宝,而是些更加诡异的物品,竟使得他这般惊恐万状。

  「那座墓的地点就在大理州东南的巍山县附近,具体地方师父并没有告诉我。

  「也许是因为受了惊吓和淋了雨水,师父他老人家回家后便一病不起,不久就去世了。在他弥留之际告诉了我那个墓穴群的事情,还嘱咐我如果遇到了那种墓葬,千万不要打开,有多远逃多远。但究竟是什么原因,他老人家临死也没有说出口。

  「我一直都有个猜测,或许是这种墓穴并不是用来埋葬死人的。而师父更是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

  王老四指了指不远处的墓葬群。

  「您看,这个墓葬和我师父描述的一模一样。

  「我仔细查看过了,前后一共二十八个墓葬,呈一圈一圈错落的圆形拱卫着最中央最中间的第二十九个墓穴。周围的墓穴里没有尸骨,只有陪葬品,像是守护,更像是一个阵法,将最中央的墓室困住。恐怕,那里边真的有些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头领心里不由得一寒。

  墓葬这种东西本来就是死人用的房子,沾染上就已经很倒运了,更别说这种规模的墓葬,非富即贵,主人家葬掉以后,通常会派人将尸骨放进早就修好的墓室里面,这个秘密只有继承下来的人才知道。

  而那个秘洞,那个墓室所在地,为了不让盗墓的人发现自己埋骨的所在,而打搅自己的安宁,会首先派第一批人把尸骨储存收藏好,埋好以后,后面就派第二批人,把知道这个洞穴所在地的人杀掉,之后,这些都会变成永远的谜。

  甚至有的富贵人家还会在墓穴里故意留下镇墓的妖物,杀掉闯入墓室里的一切生物。

  恐怕斧头帮的人就是死在这种妖物手上。只是,可以杀尽一千多位高手,而且还不在尸骨上留下伤痕的怪物,究竟会有多可怕,光是用脑子想像,就足够令人心惊胆寒了!

  这地方,果然不是个能够久待的场所。

  头领当机立断,大喝了一声:「听令,所有人,都给我撤!」

  一众手下早就受够了洞里诡异的氛围,一听到撤字就一窝蜂的向出口处拥。但没走几步,就听到通道里有惊呼声传来。

  头领分开众人走到了前边,常年镇定的脸顿时变了色。只见不远处的通道,居然全都塌了下来,将整个出口堵得严严实实,就连缝隙都没有留下。

  「全都给我退开!」头领猛地拔刀,运气,一招「拨云见日」沉厚的劈向大块的岩石。

  一阵灰尘飞扬,乌天黑地的老半天才落下去,视线所接触的地方,被堵的通道依然被堵着,虽然那块大岩石已经被宰得粉碎,但剩下的开洞工程,也远远不是这里的十几个人能应付的。

  而且,既然已经有过坍方,恐怕还有继续坍方的危险。这里,非常不安全!

  头领微微叹了口气,苦笑,反手提着刀退了回去:「向回走,大伙在洞里先找找看有没其他出口。」

  恐怕,这已经是最没办法的办法了!

  十多个人分为了五组,为了节约火把,三人一组,轮流点着一支火把,然后散开向洞里的各个位置,探查有没有别的出口。

  头领带着王老四在墓葬群附近徘徊了多半个时辰,也没看到有手下带着好消息来找他的,估计想要出去,还要另想办法。

  「王老四,你勾子的行当干得多,说说看有没有想法?」头领靠在一间墓室上问道。

  「我不清楚。」王老四看了看四周,「一般修墓的都会防着主人家起灭口的心思,多半会给自己留下一条保命的通道。但这个墓葬群修建在山洞里,而这个山洞又深埋在山腹中的地底下不知道有多深。人力没有可能修一条通道通出去。」

  头领叹了口气,「你的意思是,这只剩下一条死路了?」

  「也没个准。」王老四又道:「老大,看这里温度和外边的差不了多少,恐怕暗处有些通风口。既然能打通风口,就很有可能打出条通道。」

  头领眼睛一亮:「这么说,我们活命的机会在五五之数?」

  「应该更高些。」王老四小声说:「一般通道都在墓室的下边,这样监工也没办法发现。我们一座一座的找,总会找出些端倪。」

  「不错。」有了活命的概率,头领顿时兴奋起来:「你去东边,我朝西边,将所有墓室都打个转。找到了,副帮主的位置就你的了!」

  王老四大喜,乐滋滋的朝东边走去。

  头领转到西边,缓缓的打量着附近一座又一座的墓室。这些玩意儿冰冰冷冷的矗立在周围,散发着诡异的气氛,令人不寒而骇。虽然明知道里边没有任何尸骨,但总觉得一不小心就会有什么东西从墓里猛地冒出来。

  越往墓群里边走,墓越显得高大,而且更加的诡异。

  墓里依然没有人骨,但陪葬品却越来越珍贵,而墓壁上也不再是空空荡荡的。上边用朱砂画着许多看不懂的鬼画符,看起来玄之又玄。不知过了多长的岁月,鲜红的朱砂已经开始部分脱落了,颜色也变得苍白起来。

  心沉甸甸的,像是有什么不好的预感。不是好现象!

  不久后,他走到了最中央的主墓室前。只见有个人呆呆的站在不远处,一动也不动,像是老久的身形。

  「老久,你不去给我找出口,站这里干嘛?找死?」他喝了一声。但老久根本没有回答,只是呆愣的站着,死死的望着墓穴的一角。

  「臭小子,你究竟在干嘛,给我滚远点!」头领一脚踹了过去,没用多大力气,只见老久哼都没哼一声,就那么直愣愣的倒了下去。

  「靠,你还跟我装死!」头领皱眉蹲下去想将老久扶起来,居然发现他的脸色苍白,早就已经断了气。迅速检查了一番,没有什么外伤,但一个刚才活生生的人,竟就这么死了,死因和不远处的斧头帮众一模一样。

  头领的心猛烈的跳个不停,飞快抽出刀向四周打量。这才发现,主墓室的门已经被人打开了。该死,早知道就约束好自己的手下,这群见钱眼开没教养的混蛋白痴,这次真的被他们给害死了。

  他紧紧的握着刀,一步一步缓缓的朝墓室里走去。

  这间墓比所有墓室都大了不止一倍,黄金、玉器、珍稀珠宝放了一地,而正中央摆放着一具黄金棺材。

  这口黄金棺材长一丈,宽六尺,硕大无比,而棺材旁还躺了自己的一个手下,倒在地上一脸惊骇的样子,但却又像只是睡着了,用手探了探,果然早就没了气息。

  棺材盖也已经被人打开了,里边不住的向外冒着一阵又一阵的阴寒气息,定睛看了一眼,却什么都没看到,棺材里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头领的神经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紧张,他对地上的珍宝视而不见,只是高度警觉周围的一切响动,但越在意,反而越是什么都听不到。

  这个洞穴虽然大,但是却空旷,回音同样大的惊人,刚才还能听到自己手下走路时发出「沙沙」的脚步声,现在已经完全停止了。四周一片死寂,仿佛整个世界,剩下的活人就只有自己一个了。

  他缓缓的向墓群外移动,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在不远处看到了一个身影,是王老四,他背对着自己站着,没有任何动作,就那么站着。

  「王老四,你还活着吗?」他试探性的低声喊了一句,没抱多大希望。

  「活着,没死。」王老四回过头来冲他笑了笑,声音又尖又细,像是被什么掐住了喉咙。

  「没死就好,总算有个能说话的活人了。」头领没在意那么多,深深的松了口气,「就不知道其他人都怎么样了!」

  「我知道。」王老四的脸孔一阵抽搐,似乎想要尝试着做出痛哭的表情,「他们都死了!」

  「那我们先找路出去再做打算,这里不是久留的地方。」头领叹了口气。突然感觉背后一阵恶寒,顿时手上刀一回,拨开了一把像是兵器一样正向自己背后刺来的物体!

  只听见「铛」的一声响,头领飞快的在地上一点,空中迅速回身,望着身后的王老四喝道:「王老四,你小子疯了!」

  「嘿嘿,他们都死光了,就剩你最后一个。嘿嘿嘿,看起来,味道还不错。」王老四阴恻恻的拉长声音笑着,寒风阵阵。

  「靠!你不是王老四,你究竟是什么妖孽?」头领曲刀护住身体,大喝。

  妖怪懒得再回答,弯着爪子就抓了过去。头领挽了刀,一招「雾里看日」,将爪子防得滴水不漏。他原本就是力气见长的刀法,在爪子的碰撞下居然虎口隐隐作痛,那妖怪的力气大的惊人。

  打到厉害处,又用了一招「拨云见日」,刀风顿时如同实质一般,将周围的空气全都搅动起来,乱成一团,带着强烈的气压向妖怪砍去。

  刀风所过之处,那披着王老四皮的妖怪,表层一层一层的剥落下来,皮肤悬吊吊的被一些粘稠肮脏的液体一丝一丝的连在身体上,恶心得令人反胃。

  里层才是妖怪的真容,由于剩余皮肤的遮盖,还看不出个所以然,但是说青面獠牙、面目可憎绝对是恭维了。

  那妖怪见自己的衣服被弄破,显然动了真怒,左爪一抓,四周的阴气又寒了几分。爪子上渐渐凝结出一股圆形的雾气,它尖叫几声,用力朝他扔了过去。

  头领抽刀拼死抵住,一股巨力将他掀出了三丈开外。

  好不容易站稳,却发现自己手里空空荡荡的,跟随了自己多年的金刚刀,居然被那股雾气腐蚀得只剩下一小点刀柄。

  还没等反应过来,就看到一张血盆大口飞快的冲自己飞过来,带着惊人的气势越来越近。

  罢了,看来死定了,真的不该贪心接下那笔买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脑子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透澈,嘲讽的笑着,认命的闭上了眼睛……
嘿嘿~~慢慢看好了~~不过每一部还不算长~
第二章 魔窟

  而最中央的墓穴里封印的那个妖怪,通常是最厉害的,更糟糕的是,恐怕,封印已经被人破了。

  鹰!世界上寿命最长的鸟类,它一生的生命可达七十岁,但要活那么长的寿命,它在四十岁时必须做出一个困难却重要的选择。

  那时候,它的喙会变得又长又弯,几乎碰到胸脯。它的爪子会开始老化,无法有效的捕捉猎物。它的羽毛会长的又浓又厚,翅膀变得十分沉重,使得飞翔十分吃力。

  此时的鹰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等死,要么经过一个十分痛苦的更新过程,就是一百五十天漫长的蜕变期。

  它必须很努力地飞到山顶,在悬崖上筑巢,并停留在那里,不得飞翔。

  鹰首先用它的喙击打岩石,直到其完全脱落,然后静静地等待新的喙长出来。鹰会用新长出的喙把爪子上老化的趾甲一根一根拔掉,鲜血一滴一滴洒落。当新的趾甲长出来后,鹰便用新的趾甲把身上的羽毛一根一根拔掉。

  五个月以后,新的羽毛长出来了,鹰重新开始飞翔,重新再度过三十年的岁月!

  而风兽,就是鹰妖化后的产物。

  极少数的鹰因为某些至今还无法弄清楚的因素,慢慢成长,突破七十岁寿命极限的限制。在五百岁时将自己埋入峭壁的某个山洞里,再沉睡五百年,到时候还没有死亡的话,就能脱胎换骨,进化到鹰类的终极形态——

  风兽。

  我面前,恰好有一只风兽,而风兽的内胆,恰好很值钱。所以,它倒霉了。

  「青峰,破刃箭,给本少爷上!」

  我大喝一声,青峰满头飘逸柔顺的悠长青发顿时无风自动,无奈的用力朝地上一点,身体凭空扶摇直上,如出弦的利箭,飞快的朝头顶那只不长眼睛的风兽窜去。

  风兽一见不好,双翅急扇,附近的气压如有实质一般压了下去,那股风压极大,普通人要正面迎上,恐怕至少也要落到个骨肉分离的下场。

  青峰毫无顾虑,在空中用左手放脸前一挡,右手快速画了个圈,便有一层幽幽的青白光芒将整个手刀笼罩住。

  「破刃箭!」他大喝一声,右手上那圈青光形态徒然一变,变成利刃的形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了出去,瞬间就将风兽的右翅砍断。风兽惨叫一声,就那么掉了下去。

  青峰等风兽掉落到自己附近时,在它身上踹了一脚,借力的瞬间也将风兽的下落之势缓和了片刻。

  他先一步落下来,然后又是往空中一跃,硬生生的用左手接住风兽庞大的身躯。长达十丈的风兽即便是缓冲得当,掉下来依然掀起了阵阵强大的风尘,四周沙尘乌天黑地的被巨大的气流扬起,老半天才沉淀干净。

  「靠!死青峰,你小子不会找个好点的地方摆酷,是不是安心想压死我!」本帅哥挣扎着好半天,才从一堆羽毛中直愣愣的伸出手来,不断咳嗽。

  该死不死的,看这东西在高空处就那么小一个点,没想到真掉下来足足有十多头牛的大小,差点没被自己的仆人给害死。

  咳,咳咳,照例先做个自我介绍。

  本公子就是夜不语,著名的妖怪专家(自称)。为了世界的和平与人类的和谐以及安定,带着自己的仆人青峰、雪萦,持续的在这个唐末乱世中与妖魔鬼怪战斗。当然,解决问题之后,也会略微的向热情的委托人收取微不足道的报酬。

  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心软,而且又善良,所以常常不忍心收取太多,所以至今还挣扎在贫困线上,为温饱问题四处奔波劳累。唉,想在乱世中聚财也不容易啊!

  (青峰:以上纯属瞎掰。)

  这里是边陲之地奉荒山,大唐最贫瘠荒凉的地方。至于我来的目的,很简单,当然是为了聚财……咳咳,不对,当然是受了委托,来处理一些拿人钱财予人消灾的勾当。

  不过首先,面前的风兽至少也值个千儿八百两的,苍蝇再小也是块肉,收了先。

  我从怀里掏出一张符纸,胡乱在空中比画了几下,大喝一声:「天上诸仙,听我号令,化乾坤为绣锦,封!」

  符纸顿时泛出一圈又一圈的透明波纹,不断朝风兽涌去,那只风兽只是受到了不足以致命的小伤,正惊恐的看着我俩,见那圈波纹袭来,拼命的扇动左边完好的翅膀做无用功。

  透明波纹冲入它的身体,不久后它便以肉眼能见的速度缩小,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一块只有拳头大小,唯妙唯肖的风兽石雕。

  青峰在一旁撇了撇嘴巴,「主人,明明您用的就是妖力,还好意思向天上诸神借法,当心那些老东西一时心里不爽,降个天罚下来打您头上。」

  「切,没见识。」我不屑的冲他摇了摇食指,「诸天神佛只要用心请,在内心深处信仰祂,祂就会借法给你。那些老家伙才不管你用什么东西来跟祂们沟通呢。」

  「哇!」青峰惊讶的瞪大眼睛,「这还是第一次听老大您提起自己的信仰。原来像您这种遗臭万年祸害乡邻到处调戏良家妇女的有痔青年,还是个虔诚分子!」

  我眉毛一挑,一脚踢了过去,「如果我都有信仰了,这世界就真的干净了。屁话少给我放,快赶路。」

  说完就跳了他背上,顺手地上捡起一根枯树枝,一摇一晃的像是在用马鞭鞭策不乖的小马。

  「又要我背您?」青峰苦大仇深的忧郁着脸,极度不满意,「这一路上我都背了您走四百多里地了,就算我是妖怪,也禁不起老大您这么折腾的。」

  「反了你,翅膀长硬朗了你,还敢给我嘴硬了!」我坐他背上悠闲的喝了口水,「这戈壁沙漠的,草都没长几根,带来的马匹早就死光了。你就忍心让我这个柔弱的美少男用这副孱弱的身子,走在这种荒凉到惨无人道的地方?」

  「您放心,我绝对忍心。」

  「狠心肠。」我幽怨的捏了个手印,「我这个记性,哎,老了,都忘了契约法术里『尘埃落定』是怎么个用法。要不我一边走一边试试?」

  青峰顿时打了个寒颤,侧过头来陪笑道:「老大,主人,您悠着点。

  能背了您到处旅游是青峰我上辈子修来的福气,谁跟我抢我跟他急!」

  「哟,看你说的,小嘴是越来越甜了。」我眉开眼笑的又喝了口水,「你们大妖魔哪有什么前世今生,从天地初开就随着地气产生的。这不,肚子里寡寡的,找个地方帮我弄点干柴小动物什么的,烤来凑合着吃了,填填胃口。」

  青峰:「……」(遮罩不雅的词语无数句。)

  戈壁,在古语里又称「瀚海沙漠」。戈壁或戈壁沙漠在古文中有若干含意。

  虽然戈壁在附近的吐蕃语中就是沙漠的意思,但在古语里有时戈壁单指地表遍布石块的荒漠地区,同以沙丘为特征的沙漠相区别,但是也有人把戈壁或戈壁沙漠用在任何沙漠上。

  奉荒山就是在唐朝和吐蕃边境处的沙漠戈壁中。

  自从秦朝起,「大漠」一词就经常在史书中出现。汉朝时汉武帝派大将军卫青将匈奴赶到「漠北」,后来霍去病深入漠北至狼居胥山,北魏又把柔然驱出「漠南」。

  这里一直都战乱不断,民不聊生,以致有能力的人都逃难走光了,剩下的只有尸骨,以及横行的妖物。

  这里的沙漠戈壁很有个性。

  沙漠的地表覆盖着一层很厚的细沙状沙子,有人说这是因为风的长期作用。而沙漠的地表是会自己变化和移动的,当然也是在风的作用下,因为沙会随着风跑,沙丘就会向前层层推移,变化成不同的形态。

  而这里的戈壁就更有特色了。

  或许是因为戈壁的地表是黄土,还有稍微大一点的砂石混合组成的。

  还好,这里的戈壁滩上还分布或多或少的植被。在起风的时候吹起的大多是尘土,风力大时也会出现风沙走石的景观,但是戈壁的地貌是不会改变的。

  奉荒山就是在沙漠中众多戈壁的其中一个里面。地点很隐密,委托我的人也很神秘,给的委托费也很有说服力,令我颇感兴趣。

  从兜里掏出地图看了看,目的地已然不远了。

  这里处在一处曾经被当地人称为「八百里戈壁」的戈壁滩。放眼望去,一望无际的砾石滩在阳光照射下闪闪发光。每当大风掠过,黄沙滚滚,

  遮天蔽日,整个地区人迹罕至,一派荒凉景象。

  据说这里完全是因为混杂着碎屑的物质从奉荒山上崩解下来,开始在山脚下堆积起来。在远古洪水的作用下,被冲到较远的山麓地带,形成大面积的冲积平原。

  而每当干燥季节,在大风的作用下,附近奉荒山里的碎屑物质中的细砂和尘土被吹到天空中,其中尘土被吹到千里外的地区,形成了现今的黄土高原。

  而那些细砂则被风携带到附近,形成沙漠,粒径比较大的砾石则被留在原地,就形成如今的八百里戈壁滩地貌,以及远处广阔的沙漠。

  由此可以推及,奉荒山肯定大的惊人。但是真的走到了山脚下时,却一度令人有些失神。远看这座山也就一百里大小,高不过三百丈,在名山大川汇集的唐朝,只能算是座小丘陵。

  身旁的青峰「啧啧」的发出了几声怪响:「这鬼地方也变样子了,记得一万年前奉荒山可是大的吓人,方圆三千里,高达千丈。果然是沧海桑田,人世间的变化全都由时间推移。恐怕,永生不灭的大妖魔才是世上最大的悲哀。」

  「你还得意了,长这副尊容,还好意思在我面前感叹!」我狠狠在他脑袋上弹了一指头,「都不习惯看你忧郁的样子了,装腔作势。」

  「老大,虽然人家是妖怪,但偶尔还是会抒发下情绪嘛。妖怪也是生物……」青峰委屈的捂住额头。

  「再给我扯些有的没的,耽误本帅哥赚钱,当心我揍你。」我痞子样的打量着四周,「快给我找洞口,这么大地方,想累死我!」

  「恶魔!」青峰缩了缩脖子,帅气的脸稍微有点气的想抽搐:「这么大地方,恐怕只有姐姐的『万雪飘零』才有这本事能把洞口找出来。」

  「去死,要雪萦出来,还不如让我先自裁来的痛快。哼,那个鬼委托人,就给了本人一张简易地图,这么大座山,要我到哪里去找那个入口?」

  我气不打一处来,看着背了我正走的异常清爽的青峰,突然邪邪的笑了起来。

  青峰只感觉背后一股恶寒,条件反射的将我扔在地上就想逃。

  「晚了。」我哈哈大笑着低喝一声:「契约封印,石化!

  「契约封印,借魂!」

  契约封印,是在与青峰和雪萦订下生死契约后,能够而且只作用在主仆之间的有限法术。石化术能将仆人瞬间石化,而借魂则能在不远的距离范围内,借用自己仆人大约两成的法力。

  当然,如果手法得当,两成的限制也是可有可无的,只是会对仆人的身体稍微有些小小的负担。

  只见青峰刹那间就变成了一个石雕,顺着他脚部接触地面的位置,石化的术法飞快延展开,不过几息的时间,他方圆三丈内的所有东西都变成了完全的石头。

  只不过,石化得很不彻底,至少他的眼珠子还在咕噜咕噜的瞎动,我很不满意。掏出一张符纸比画了几下,吹口气化开,顿时有一层光将他整个笼罩住。

  「奇门遁甲,万物归源,吸心大法,疾!」用手结了几个手印,那团光缓缓的变成了乳白色,青峰的眼睛胡乱动个不停,明显是害怕的终极表现形式。

  吸心大法这个法术的来源早就难以考究了,更在几百年前隐没在历史的长河里。作为博学的人,我也是几经周折博览群书才将其找了出来。

  其实这个法术的效果,就只有一个,就是将无法反抗的妖魔身上的妖力排出体外,散落到大自然中。原本是无法利用的,但由于有生死契约的联系,本人自然可以全部借来用用。

  那团乳白色的光华越来越大,逐渐比头顶的太阳还刺眼。我伸出左手,缓缓对那团光张开手掌,光亮滑腻无比的一丝一缕飘入了我的体内。

  「天上诸神,诸天佛主,天龙八部,听我号令,万里寻踪,疾!」右手指尖逼出一点光华在那张简易的地图上一指,然后扬手甩掉。

  只见无数的光华立刻朝四面八方飞散而去,随着光芒散尽,青峰头顶的乳白光团飞也似的急速减少。几个眨眼的工夫,就只剩下了五分之一大小。

  我闭上眼睛默默的呆立在原地,身上红光缠绕,好一会儿猛地睁开眼睛,笑了起来:「总算让我给找到了。契约封印,解!」

  石化范围瞬间向回收缩,青峰应声倒在地上,面部抽搐,用手吃力的撑住身体,不停地喘息。

  「怎么,这点小把戏就受不了了!」我嘻笑着掏出手巾帮他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乖,恢复快一点。我还指望你背我过去。」

  青峰扬起头,似乎想要指着我骂一句,突然眼睛一翻,也不知是累还是缺氧,干脆的晕倒了过去。

  那个山洞在奉荒山中一个非常隐密的地方,没有详细的指示,又没有「万里寻踪」这种可以将大妖魔的妖力都抽干的大范围法术,根本就不可能找到。

  「停!」刚走到山洞门口,我就从青峰背上跳了下来。

  怪了,虽然自己本身没有灵力,但身体的反应还是清楚的。普通人一旦遇到脏东西,就会不由自主的发冷,现在我的身体就很冷,虽然沙漠戈壁的日照毒辣,也丝毫不能减弱那种莫名其妙的寒意。

  这个山洞,绝对不简单。

  和青峰对视一眼。那家伙冲我点点头,率先走了进去。不一会儿就出来,疑惑的说道:「奇怪了,老大,里边居然什么都没有,我完全找不出那股妖气的来源。」

  我愣了愣,迈步走了进去。

  果然,山洞虽然不小,但是采光良好,没有任何遮盖的地方,可以说是一目了然。很普通的山洞,除了地上零落的扔着一些破旧无法使用的木箱以外,就根本没任何值得注意的地方。

  但那股惊人的妖气又是怎么回事?而且,里边也完全没有委托人要求我们带回去的东西。

  「青峰,那个委托人究竟是怎么说的?」我沉声问。

  青峰不假思索的答道:「那个委托人很神秘,用帽子遮住了脸孔,身旁站着九个人类高手。他的帽子可能有法术依附,我用魂眼也没有看穿,不知道男女。

  「他给了我一张地图,要求我们到奉荒山那个地图里打叉的地方,将墓群里的那口金棺材抬回去。委托费二万两,预付了一万两做订金。」

  「你认为那个来头不小的不男不女的委托人,有没有可能在跟我们开玩笑?」我靠在岩壁上不断打量四周。

  「不清楚。我是妖魔,当然不太懂人类。不过人类不是最看重钱吗?

  有谁会拿一万两和人开玩笑?」他小心的瞥了我一眼,「一万两,只要不赌,足够老大用力挥霍十多年了。」

  「嗯,有进步,分析得非常不错!你越来越人性化了。」我干咳几声,赞赏的用力拍了拍青峰的肩膀,「这么说,耍我们的可能性很小。那,也就意味着这鬼地方真的在某处藏了个墓群了?」

  我掏出一张符纸,在空中画了一道圆,喝道:「真灵之魄,还我本相,天眼开目,疾!」

  幽绿的黯淡光芒顿时顺着符纸化开的地方散发出去,沿着整个洞壁爬行了一圈又一圈,终于在洞壁的右侧停了下来。有道泛青的光芒在天目的攻击下显现出来,青峰一掌打了过去,青光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居然露出了一个弯曲狭窄的通道。

  我站在通道口,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好强烈的妖气,不知道里边究竟有什么东西。嘿,有趣。」

  让青峰撑起结界,我跟在他后边悠闲的燃出一颗照明用的炽热法术,把整个通道照耀得纤毫毕露。刚走了不久就觉得不太对劲,这个通道怎么走怎么泛着诡异,像是被人施过迷踪法术。

  「青峰,每隔一丈用化魔刃打出一道手印。」我嘱咐道。

  青峰一丝不苟的在右手上逼出半尺长的紫色光芒,一个手印一个手印的朝石壁打去。就这样打了三七二十一个手印,眼前猛地豁然开朗,这才发现自己已然走进了别一个山洞中。

  这个山洞极为庞大空旷,炽热法术的照明光焰也不能照射到四周的尽头。更怪异的是,刚才通道里还能察觉到的恐怖妖气,却在这里徒然消失的无影无踪,让人一时间空荡荡的,心里很不充实。

  恐怕,就是这里了。

  我眯着眼睛四处张望了片刻,视线尽头,隐约能看到一大堆反光的物体。走过去一看,才发现是人骨,一堆又一堆的骨架,这些人大概有一千多个,死的姿态千奇百怪,但唯独没有任何内伤。恐怕,也只有强大的妖怪才能做的出来。

  我心里一凛,顿时小心翼翼起来。

  骨架后边就是一堆墓穴群。一个有着二十八座小坟墓,一个极大坟墓,并呈螺旋状排列的墓群。用手在附近墓室的砖上刮了一层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年代很久远,至少也有一千多年历史了。

  再看了看布局,我的脸不由得抽搐了一下,失声叫了出来:「这个排列方式,貌似是『千魔罗天冢』!」

  「千魔罗天冢?」青峰一脸诧异:「什么玩意儿?很厉害?」

  「一般般厉害。」我从怀里掏出珍藏的酒大大喝了一口,「比封印你们的那个『诸神罗网万佛绝灭大阵』差远了。可是这罗天冢的阵稍微有一点麻烦。」

  「哪里麻烦?」

  「很麻烦。这玩意儿一般都不会只封印一个妖怪。通常都是逢九数封印。这个墓群排列了二十九座,恐怕就封印二十九个妖怪。而最中央的墓穴里封印的那个妖怪,通常是最厉害的,更糟糕的是,恐怕,封印已经被人破了。」

  青峰瞪了瞪眼睛:「也就是说,那些妖怪统统都跑了出来,正在这个洞里乱窜?」

  我严肃的点点头:「恐怕是。」

  话音刚落,突然一道惨惨的阴风猛地就朝我飞射了过来……

  第三章 黄金棺

  是头,人头,足足十二对童男童女的头颅。

  那二十四个童男童女面呈极度痛苦的表情,整个脸孔都已经变成了恶心的酱色,张大嘴巴,眼睛狠狠的望着前方,死不瞑目。

  青峰如同条件反射一般,长发无风自动,那一丝一缕的青色头发散开,纠结起来,在我的身前结成了一道屏障。

  只听到「砰」一声闷响,那偷袭我的东西被反弹开来。青峰飞快的扬起手,一道鲜红的手刀飞射出去,正好打在了那玩意儿身上。

  那玩意儿在地上挣扎了几下,这才爬起身子。仔细一看,模样就像个两人大小的蟾蜍,正张着恶心的血红眼睛,死死的盯着我。

  「千年蟾蜍怪!嘿,有趣,难怪它会一个劲儿的盯着我不放,估计是闻到了人肉的味道,兴奋了。」我开心的扇着扇子。

  千年蟾蜍怪嗜吃人肉,据说是因为人心中的某些物质能够增加它的毒性。或许真如几百年前一位高人说的那样,人心,是这个世界上最肮脏、最毒的东西。

  「青峰,回来,用纳木结界。」我喝了一声。

  青峰立刻跳到我身旁,双手一张,一幕厚厚的白色光晕立刻呈圆形状态笼罩了我俩。

  这妖怪的苦胆可是好东西,据说能防御一切毒物,万金难求。

  何况,就因为它的苦胆,这妖怪貌似早在几百年前就已经因猎捕者的疯狂捕杀搞得绝迹了。搞不好这是世上的最后一只,嘿,属于珍稀物种,一定要活捉了回去,说不定一不小心就能赚点大钱花花。

  千年蟾蜍怪低声呜呜叫着,以肉眼难见的速度低头冲撞在屏障上。纳木结界泛出一波又一波透明的波纹,稍微摇晃了几下就平静了下来。

  那怪物不断撞击,许久也不见有丝毫效果。终于停了下来,小眼睛凶狠的望着我们,似乎正在用不大的大脑思考。

  不久,它又叫唤开了,全身皱巴巴的皮肤恶心的舒展开,露出了隐藏在下边的毒腺,上百条粘稠的毒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带着高压喷了出来,一滴不漏的准确打在屏障上,虎虎生威。

  结界立刻不稳定了,仿佛能量也被那些墨绿色的毒液腐蚀了一般,摇晃不定,光晕也越见的黯淡。

  「不好,原来它的毒液真的能腐蚀结界!太让人惊喜了。」我惊讶后狂笑,「青峰,拿个瓶子给我去接点毒液,越多越好。这可是好东西,值钱!」

  青峰苦苦的支撑着纳木结界,郁闷道:「主人,我出去了还不被化掉?

  你看脚下的岩石,全都软了。」

  我低头看了看,果然,毒液顺着结界流到了地上,脚下的地面不断冒着黑乎乎的泡沫,渐渐的向下陷。

  「雕虫小技,青峰,给我撑住。」

  我掏出符纸,在空中比画出几个字,喝了一声:「上天入地,唯吾独尊,万物朝服,尽皆尘土!五气降伏咒,破!」

  手上的符纸化为红、黄、蓝、绿、紫五种颜色,飞出结界,死死的将千年蟾蜍怪缠住。我和青峰乘机逃出了毒水的腐蚀范围。

  那妖怪拼死挣扎,但五气降伏咒哪有那么简单,这个绝世霸道的咒语能够令妖怪没有任何斗志,安心化为世间的尘芥。所有的行动、思考能力都会被咒语夺去,最后只能变成有生命的石头。

  五种光芒不断变幻,化成世间各种颜色交替的笼罩着它,它的挣扎越来越呆滞,眼看就要一动不动的时候,远处一道紫光射来,打在五气降伏咒上,将五种光芒打得支离破碎。

  我顿时吃了一惊,抬头望去。只见远处陆续拥出了一大堆的妖怪,全是珍稀物种,很多本人也都只是在文献上见到过。

  稍微数了数,至少也不下二十只。那些怪物带着强悍惊人的怪叫,用各自的方式向我们冲来。

  即使是青峰这种大妖魔都给吓得脸色苍白。

  这么多的怪物,而且全是单打独斗都需要花上一番力气才能搞定的。

  二十多只,足够可以消灭一个两万人的唐朝精英军队了。

  「老大,这该怎么办?」青峰的语气稍微有点颤抖。

  我镇定的,毫不慌张的用力朝他头上打了一下,「还怎么办你个头!

  想死啊,还不给我——快逃!」

  说完,飞快的朝腿上贴了两张神行符,一溜脚就朝出口处跑去。

  青峰傻呆呆的站在原地,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凄惨的拉长声音追着我跑过来:「老大,不要扔下我,呜!」

  祸不单行,出口居然被不知道什么时候塌陷的岩石遮盖住了。

  虽然明知道是妖法作祟,但是后边有一群杀手在疯狂追赶,耳畔还不时有那群杀手射来的各种妖术,逃命都来不及,哪有时间破迷魂术。

  就这样,在庞大的洞穴里牵着一大堆妖怪绕圈子,不知道逃了多少圈,虽然有法术支持,但是体力也消耗殆尽,我实在跑不动了,停下脚步,气喘吁吁的捂住小腹喘气。

  「搞笑,要死就死,我完全动弹不了了。」我急促的喘息着说道。

  青峰也被累得个半死不活,一屁股坐在地上,认命的道:「我也实在走不动了,谁拉我走,我跟谁急!」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看来我们真的要死在这个暗无天日的鬼地方了。」

  「不可能。」青峰很不屑的抽了抽鼻子,「老大,你们人类不是有一句俗话说,罪恶深重的人一般情况下都能遗臭万年吗?恐怕,老大的寿命会比我还长!」

  「滚你个鬼。」我一脚踹了过去。

  猛地,脚底下的岩石突然变软,有个怪异的妖物飞快的从地底钻出,一只爪子如电般向我抓了过来。

  「靠,大意了!」

  来不及抽出符纸,我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只听到「啪」的一声巨响,身旁有个声音由近到远,似乎还狠狠的撞向了远处的石壁上。

  有一丝幽幽的冰冷清香流入鼻中。睁开眼睛,只见一袭白衣,柔带飘飞,雪萦一脸寒霜的护在我的身前,白皙绝丽的脸上稍微有一丝愤怒。

  「谁敢伤我的主人!」

  妖怪被这绝世的强悍气息所震撼,刹那间停顿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没多久,像是下了决心般纷纷向后逃窜而去。

  「哼,想跑。想伤害主人的东西,统统都给我死。」冰冰冷冷,不染一丝波动的语气,雪萦的脸色再也没任何表情,水袖轻轻一扬,然后抚过身前的空气,空气顿时被她的手抽空了一般,万千水珠就那样凭空凝结起来。

  「冰雪炼狱。」

  万千的水珠飞散开来,水珠所过之处,一切都瞬间冻结,不管是空气,岩石,尘土,还是妖怪。

  这个世界立刻安静了下来。洞穴空洞洞的在法术的照耀下泛着冰雪的颜色,一切都是晶莹剔透的,就连变成冰雕的妖怪也是。

  我苦笑着,数了一数,总共二十七个妖怪,全是好品种,如果拿出去卖钱,足够自己无所事事吃喝玩乐大肆挥霍一辈子了,可惜。

  雪萦见我在瞪她,不好意思的躲在我背后,抱着我,丰满硕大的胸部紧紧的压在我的手臂内侧,弄得人心痒痒的。

  看样子,她是打算死活赖在我身边不回去了。

  算了,随她,至少现在没有什么大危险,更没有美女,自己也不用怕她吃醋施法时误伤到自己,等出去的时候再把她哄睡着得了。

  再次打量四周,这次看得更清楚些。「千魔罗天冢」的封印果然已经被破坏了,墓群周围还分布着十几具尸体,应该是刚死不久。

  那些尸体非常新鲜,大部分没有明显的伤痕,不知道是怎么死的,但估计是中了某种妖术。

  墓群的中段还有一只画皮鬼死在那里,死的很蹊跷,仿佛全身的妖气都被吸走了一般。

  我心里一凛,怪了,总觉得有什么遗漏的东西。这个墓群一共有二十八小一大,二十九座坟墓,按理说应该有二十九只妖怪才对。自己刚才算了一下,雪萦冰封了二十七只,这里死掉了一只,按理说应该还有一只才对。

  奇怪,剩下的最后一只究竟在哪?

  带着雪萦,一路小心翼翼的走到最大的墓室前。那个墓门早就已经被打开了,里边堆积的珍稀珠宝几乎能晃花我的眼睛。我大喜,根本没客气,施了个虚纳芥子的法术就牢牢的揣入了自己的怀中。

  那口委托人嘱咐带回去的黄金棺材,正安静的躺在这个巨大墓室的正中央,墓壁上密密麻麻的画满符咒,看来是镇压了某种了不得的妖怪,但问题是,我压根儿就没看到。刚才的那些妖物虽然珍稀恐怖,但是远远谈不上真正的厉害。难道,那东西跑了出去?

  不对,如果真跑了出去,为什么其他的妖怪还留在洞里?

  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挠挠头,决定将问题略过。

  那妖怪就算再厉害,但奉荒山这么偏僻的地方,就算跑出去了,也危害不了世人,无所谓,还是眼前的事情要紧。

  低下头,我的注意力集中在这口委托人不惜万金想要得到的棺材上。

  这口巨大的黄金棺材长一丈,宽六尺,硕大无比。

  上边绘刻着许多怪异的图案。中间画有七座大型土丘,排列位置与北斗七星惊人相似。

  而棺材底下靠右的地方还画着大量红陶器和青铜器。棺材盖上的车马、斧头等画像保存完好,还在隐密的地方刻着一个纪年「居庇元年三月三日封印于此」字样,字体清晰可见,就是没有提及究竟封印了什么东西。

  居庇?我疑惑的摸着那串纪年。

  《竹书纪年》中曾经记载过,商代曾五次迁都。《竹书纪年》记载,商王仲丁「自亳迁于嚣」、河甲「自嚣迁于相」、祖乙「居庇」、南庚「自庇迁于奄」、盘庚「自奄迁于北蒙,曰殷」。

  也就是说,这个「千魔罗天冢」是在商朝第三个王,祖乙即位后,迁徙到居庇的第一年建造的,也就是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难怪里边封印了现今世上再难以见到的妖怪。

  只是,那个委托人究竟是从什么地方知道这个「千魔罗天冢」的存在,以及详细方位的?还有,破解「千魔罗天冢」需要许多特殊的条件,不然也不会被称为当世第三的封魔阵法了,它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坏掉。除非,是人为的!

  我用虚纳芥子之法将黄金棺材收入囊中,缓缓的走出了大墓穴。

  一个墓穴一个墓穴的搜寻着线索,终于在墓穴周边一个不起眼的地方,看到了一个五尺长、三尺多宽的木箱。

  木箱密封得很紧,应该是那群新死的人带进来的。

  看的出来那群人对这木箱很看重,那么远的距离,那么险恶的路途,也没有在木箱上留下任何痕迹。

  虽然只是个很普通的木箱,但是身旁的雪萦却厌恶的皱了皱眉,拉着我离得远远的。

  「主人,那个木箱有问题。很臭,很恶心。」她天塌不惊的脸庞稍微有些困扰。

  我立刻来了兴趣,用力在箱子周围闻了闻:「哪里臭了?」

  「就是很臭。很骚扰人,烦躁。」说着又想将我拉开。

  我掏出符纸,比画了一番喝道:「世间万物,入我眼帘。天目,开!」

  一道光芒打入了额头里,视线只觉得顿时通明起来,看的距离远了,看的越发清晰了,而从前很难注意到的东西也映入了眼帘。

  只见那口箱子不断的向外散发着人眼难以看到的黑色雾气,那股黑漆漆的颜色翻滚着,如同千万冤魂的怨念,不断的侵蚀着四周的空气。

  邪恶的气息扑面而来,令人胆寒。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我用符纸化出一把冰刃,想要将木箱破出一个口子,只听冰刃砍在箱子上,却如同砍中了金属一般,发出了「叮」的一声巨响,还迸出了火花。

  没想到箱子上居然施加了金属性的防护法术,看来这玩意儿真的不简单!

  我满头大汗的掏出一大叠符纸,一样一样的试着用法术将木箱攻破,没想到接连用了几十种能想到的破除之法,居然一点用处都没有,真不知道这法术施加了究竟有多少层……

  里边究竟装了什么玩意儿,值得这样保护吗?光是现在看到的加持术法,至少都值十万两了。

  这箱子的主人,一定钱多得没地方花销,为什么不送点给本帅哥用用?

  见我忙得满头大汗,雪萦心痛的捞起水袖在我额头上轻轻擦拭起来,眼睛盯住木箱,发出了「哼」的一声。

  顿时,箱子上仿佛连锁反应一般,不断的爆开各种色彩的光芒,爆炸声不绝于耳。过了小半刻才平静下来,而箱子上加持的法术居然消失的一干二净。

  我郁闷的差些掉了下巴,果然,不管再巧的封印加持法术,也抵抗不住绝对的蛮力啊!

  再用冰刃的时候,木箱丝毫没有阻碍的被我切下了一角。

  从里边露出了一个很大的牛皮包裹,去除了封印,牛皮口袋里那股怨气浓烈的几乎肉眼都能看到。

  翻滚的黑色烟雾在空中不断幻化出扭曲凶恶的厉鬼,哀嚎着向我咬了过来。

  雪萦水袖轻抚,黑雾立刻被抚开,支离破碎,再也难以聚拢。

  「怨气居然强到了这种程度。可怕。」

  我这个普通人类在这种压力下,即使有雪萦张开的结界保护,也不禁打了个冷颤。将牛皮口袋划开,猛地,一对对酱色的圆形物体滚了出来。

  是头,人头,足足十二对童男童女的头颅。

  那二十四个童男童女面呈极度痛苦的表情,整个脸孔都已经变成了恶心的酱色,张大嘴巴,眼睛狠狠的望着前方,死不瞑目。一缕一缕的黑色气息就是从那些孩子的嘴里吐出来的。

  「二十四凶煞!」我惊叫了一声。

  太残忍了,就算是见过再多尸体,再多死亡,再多残忍恐怖事件的我,也隐隐觉得心里发悚。

  二十四凶煞据说是上古时流传下来的巫术,很残忍,是世界上最邪恶肮脏的东西。

  据说要做出二十四凶煞,必须要找到十二对同年同月同日生的龙凤双胞胎,然后将其泡在女人的月经血里,泡足一年,让那二十四个孩子从身体到头发都染上肮脏,染进骨髓,令皮肤、指甲,甚至骨肉都变为酱色。

  那一年中,每天都喂他们吃属性相克的毒虫毒液,令他们半死不活,

  但却不能死。

  直到在他们本命年的生日那天,这才砍下手脚,一同凌迟处死。然后将他们的头颅用巫术封存起来,让他们的灵魂受尽折磨,永世无法超生。

  这种方法虽然听说过,但却是第一次见到,恐怕,也是这辈子的最后一次。

  我愤怒的掏出符纸,用三昧真火将那些头颅连牛皮口袋带着木箱一起烧个干净,许久心情才稍微平静了一点。

  难怪「千魔罗天冢」会被破掉,封印妖魔的法术原本就害怕污秽的东西。

  「二十四凶煞」号称能破坏一切封印,就是因为它足够污秽。

  只是这群人带着这东西来破坏封印,究竟有什么目的呢?

  带着疑惑,我离开了那个洞穴。看着蓝天白云长长舒了一口气,那个魔窟实在是太压抑了,虽然只是待了不久的一段时间,感觉却彷如隔世。

  将入洞前封印的风兽放了出来,那只千年老鹰庞大的身躯在雪萦面前瑟瑟发抖。

  我潇洒的跳上它宽敞的背脊,指着东方,意气风发小人得志的搂着雪萦纤细的腰肢,大声喝道:「洛阳,白花花的银子啊,本帅哥来了!」
第四章 陷阱

  「大胆,你胆敢行刺公主,是死罪,居然还敢反抗。」

  有个侍卫大喝道。

  我鄙视他,「白痴。都已经把我冤枉到这种地步了,反抗是死,不反抗还是死。还不如杀一个算一个。」

  东都洛阳,繁华程度不下于长安。

  武则天被逼退位之后,唐王朝进入了一个短暂的混乱期。先是武三思与韦后、安乐公主勾结,害死于中宗复位有功的「五王」;而后太子李重俊率御林军杀死武三思、武崇讯,但其也被韦后部下所杀。

  再而后,韦后与安乐公主合谋毒死中宗李显,立傀儡重茂为少帝,自己总揽大权,垂帘听政。韦后肆无忌惮,安乐公主公开卖官,朝政异常腐化。

  此时二十六岁的李隆基登台了。

  景龙四年(西元七一0年)六月庚子日。

  相王李旦第三子和其姑母太平公主共同精心谋划,发动政变闯入宫中杀死韦后、安乐公主、武延秀,铲除了韦武集团,并迎相王李旦入辅少帝。后来又拥其为帝。

  景云三年(西元七一二年),睿宗李旦让位于李隆基,是为玄宗。国号开元。

  直到今日的景云四年。

  今天的洛阳特别的热闹,据说是有某个公主移驾到了凤鸾殿。

  凤鸾殿曾经是武则天最早住过的地方,这位圣神皇帝一生荣辱都与这个九朝古都洛阳以及凤鸾殿息息相关,可以说洛阳成就了武则天的帝业,而武则天创造了洛阳近半个世纪的辉煌。

  只可惜现在早已世事人非,凤鸾殿也因为武则天的死去而日渐凋零。

  这个地方甚至可以说的上是当今皇上的禁忌之地,居然真的有人敢触碰逆鳞。

  早在城外,我就趁着雪萦疲倦的时候将她封印住扔了回去。

  青峰用手擦着迷蒙的眼睛,睡眼惺忪的问我:「老大,这是哪里?啊呵,好困。」

  「已经到洛阳了,给我醒醒。」我气恼的狠狠踢了他一脚,「委托人约了我们在哪里交货?」

  「好像是朱雀门那里。有个很显眼的建筑,据说一眼就能看到。」他指了指前方。

  「朱雀门?那里哪有什么显眼的建筑。那里根本就没建筑,只有一座……」我说到这里,不由得打了个寒颤,结结巴巴的道:「只有一座……凤、凤鸾殿!

  「有没有搞错,委托人居然是个公主,难怪出手那么阔绰!」我捂住有些发晕的脑袋,呻吟着。

  本帅哥生平最怕的就是和官家扯上关系,更何况是皇家。皇家这种东西,一不小心就会要了你的脑袋,喜怒哀乐这些人类情绪在他们眼里都可以挑出罪状,牵扯上就是个麻烦。

  不过既然已经接受了委托,只有走一趟了。

  带着青峰小心翼翼的来到凤鸾殿前,掏出接委托后委托人与银票、地图一起交给我的信物,便有人进去通报。

  没过多久,一个四十多岁的管家便恭谨的将我们迎了进去。

  刚一跨进大门,心底深处就突然毫无理由的跳了一跳。仿佛四面八方都有人在暗中窥视我俩的一举一动,皇家的人,排场果然不一样。大气!

  居然能汇集到如此多的高手。

  走了老长的距离,才被带入会客的暖阁中。

  这会客间长达五丈,有一个用面纱遮盖住脸孔的女人,穿了件水绿色的衣衫,安静的坐在主席的位置,和我隔了老远,就连眉目都看不太清楚。

  大白天的,屋里大灯居然还点得晃人眼睛,朱红色的地毯把庞大的会客厅里渲染得压抑,看过去就是个高高在上的影子,感觉自己忽然变得渺小起来,只有桌上点心那么大。

  果然是皇家气派,原来这就是会晤公主的样子,不管什么身分的人来到这凤鸾殿上恐怕都得这么坐着,战战骇骇的低着头,对了远处主台上那个似曾相识或者根本不认识的影子仰望,然后用了底气将话传过去,那边再用同样端正的语调居高临下地回过来。

  厉害!不过这一套对我不管用。

  「草民夜不语,携仆人青峰,参见太平公主!」我没有行跪礼,只是拱手安然道。

  「大胆刁民,见到镇国太平公主居然还不下跪。」老套路了,一旁的侍卫果然纷纷怒吼起来。

  「无妨。」太平公主的语气里似乎带着浓厚的调侃:「有趣的人,宫里的公主那么多,你是怎么猜到哀家就是太平公主的?」

  「很简单。」我悠闲的张开扇子扇了几下:「看排场,看各位侍卫的脾气,看衣着,就知道定是当今最受我皇宠爱的今世第一镇国太平公主无疑。」

  这个公主,论权势,恐怕也差不多和当今圣上有的比了。哪个公主敢有她那么大的排场?不过这番话自然是不敢说出口了,就连表情都不能露出来,不然止不住不小心就被人给宰了。

  「大胆!」侍卫又大吼了起来。

  听起来果然很烦,真不知道那些皇亲国戚的耳膜是怎么长的。

  「够了,无妨。身为当世第一的猎捕者,当然会有他的尊严。」太平公主丝毫没有发怒,只是冲我点点头:「委托的东西带来了没有?」

  「当然拿到了。」我掏出符纸,比画几下,将纳入芥子中的黄金棺材取出来,只见那口棺材凭空摆放在大厅的正中央。

  在灯光的照耀下,历经两千多年的岁月,依然金黄流转,夺人眼目。

  太平公主顿时激动起来,她顾不上皇家的举止礼仪,莲步轻移,走到了棺材前。她的身体在颤抖,手也在颤抖。她用纤细白皙的手抚过棺材盖子,好半晌,才在旁人的搀扶下,再次坐回了主席位。

  「不错,这正是哀家需要的东西。」太平公主轻轻的喘息着,尽量让心情平静下来。不知道这口棺材究竟有多重要,居然能让权势天下第一的公主激动成这样。

  「很好,张管事,把剩下的委托金给他。」公主一动不动的坐着,仰头望着天花板,似乎准备就这么不再说话了。

  右方的管事挪着太监特有的步伐,慢吞吞的走到我跟前,缓缓的从怀里掏出一张万两面值的银票,递到了我眼皮底下。

  「收下吧,这是你应得的。」他的喉咙像被捏住了一般,又尖又细,很难听。果然是名不虚传的太监,说话的方式都那么与众不同,厉害。

  我笑得像个典型的见钱眼开的小人,开心的伸手正准备将银票接过来。猛地异变突生,张太监左手一翻,一把泛着绿光的短匕首飞快的向我刺来。

  说时迟那时快,和我有心灵感应的仆人青峰一个霎步,用以身带形之法硬生生的挡在了我的身前。

  那把匕首绝对不是凡物,居然如同切豆腐一般,划开了青峰坚硬如钢铁的皮肤、骨肉,竟然轻易的将他的整个左手臂砍飞出去。

  「世间万物,听我号令,空决烈焰,破!」我心下大怒,掏出符咒喝道,顿时一道道火红颜色的龙从我手指间飞出,张牙舞爪的低吼着向那个太监咬去。

  张太监阴恻恻的笑了几声,飞快的后退,手上匕首风也似的飞舞,将火龙砍得支离破碎,再也难以聚拢。

  「公主殿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本来就不是为了伤敌,我争取到时间,拉了受伤的青峰后退到会客厅的门口,做出一副随时要逃的样子,语气却出奇镇定的问道。

  太平公主丝毫没有理会我,只是那么慵懒的倚靠在主席位上,就那么躺着,仿佛什么都听不到。

  张太监脸上的皱纹笑得都舒展开来,极端阴险,嘴里丝毫没有停顿的用和自己身体比例完全对不上号的大嗓门吼道:「大胆刁民,居然敢行刺公主,还不快快束手就擒。」

  话音刚落,四周居然密密麻麻的不知从哪里跑出了一大堆全副武装的武士和术士。看来是早就埋伏好的,就做了个圈子等我自个儿跳进来了。

  靠!本帅哥我是招谁惹谁了,就算今年流年不利,也不该什么倒霉运气都落到了本人头上。

  「你们的意思是,想栽赃陷害?」我平静的站在原地,细心打量着青峰的伤口。

  郁闷,那匕首上附有诅咒,就算青峰这种级别的妖魔也受到了诅咒的影响,恢复能力大打折扣,恐怕伤口会痛很久。心里莫名的恼怒,自己实在太不小心了,落入圈套还在帮别人数钱,这帮人,真想统统杀了算了,留在世间也是白白浪费大米。

  「老大,要不要冲出去?」青峰小声道,似乎在拼命忍住疼痛,不想让我担心。

  「不用,你暂时先睡一觉,我自己会搞定。」捏了个手印,我用契约法术将他缩小,放入了怀里。

  这家伙,诅咒已经让他失去了战斗力,就算雪萦出来,也会受到诅咒的影响。不过至少还能借用他的妖气,不然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自己长年累月靠他们姐弟俩来保护,今天也该靠自己保护他们了!

  稍微思忖了一下周围的形势,我抬起头,哼了一声:「你们以为就凭这么点人便能抓住我?我可不害怕杀人。何况,论逃命,本帅哥可是天下第一。」

  「大胆!你胆敢行刺公主,是死罪,居然还敢反抗!」有个侍卫大喝道。

  我鄙视他,「白痴。都已经把我冤枉到这种地步了,反抗是死,不反抗还是死,还不如杀一个算一个。」

  管事笑得像花儿一样,眯着眼睛说:「天下第一猎捕者的名号当然不是吃素的,老奴当然知道这点人手困不住你。不过,嘿嘿,你看看脚底下。」

  我低头,猛然间看到一袭又一袭金色的光芒,承载着飘浮在空中的经文如流金般流过地面,在鲜红的地毯上画出一个又一个的纹路。这纹路貌似很熟悉,似乎在哪本书上看到过。

  「我靠!居然是金刚不灭困魔大阵!」我大惊,大手笔啊,居然连这玩意儿都拿出手了。

  金刚不灭困魔大阵,本身没有攻击力,但却是借用五行之力,只要还身在五行中的人、魔、妖或者物,都会被困在阵里,除非布阵的人请你出来,否则你就是挣扎到头发都白了,还是出不了阵。

  这个阵据说早就已经失传了,就算没失传,也需要九九八十一位得道高僧连续不断的用无上法力主持阵法。光是这一点,就很难做到了。太平公主这臭婆娘,不会是为了对付我,将少林寺的那群老妖怪全都请了出来吧?

  「不错,很不错,我还真值钱。」我仰天大笑着,语气一转,冰冷的道:「你以为这个破烂金刚不灭困魔大阵真的就能关住我?」

  「嘿,关不关的住,试试又何妨。」张管事笑嘻嘻的,一副仿佛事不关己的样子。

  我也笑起来:「不错,试一试就知道了。」

  掏出符纸,我比画着喝道:「满天神佛,二十四天枢,天地元气,入我怀中。五气兆源,疾!」

  赤、橙、黄、绿、紫五种颜色从手中猛地激射而出,打在困魔阵上,打出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果然不愧为偷鸡摸狗欺世灭族必备的大阵,居然在五气的攻击下丝毫没有会崩溃的样子。

  「引天地之朱气,息万物之源灭,破引狂雷,破!」我丝毫不气馁,又一个破引狂雷轰了过去。

  粗壮如儿臂的雷电夹着万钧的气势轰击在大阵上,滚滚雷声不绝于耳,绵绵不断。大阵内部风云刹变,只是那股雷电紫光就是难以突破那层薄薄的透明薄膜。

  就在这时,张太监又动了。所有站在大阵里的人,都动了。

  足足二十六个中级武士,七个高级武士,以及十三个术士以自己的方式向我流窜过来。我符纸一晃,用纳木结界护住全身,术士的法术攻击如同雨点一般纷纷打在结界上,还好青峰这个大妖魔够强悍,结界只是不停的晃动,还没有破掉。

  那太监扬起短匕首,飞身一刺,居然将纳木结界打得风雨飘摇,好厉害的匕首,好强悍的功力。我不是个战斗型人才,一近身战估计就会瞬间死翘翘,还是保险点,想办法把困魔阵弄开才好。

  用法术将所有能够想得到的护身术和结界,全都加持到了自己身上。

  我又晃动符纸,比画了几下喝道:「宇宙洪荒,听我号令,洪水猛兽,现身!」

  数百头凶恶的上古魔兽呼啸着从我的指尖幻化出来,被风一吹,徒然变大,张牙舞爪的嘶吼着,扑向所有正在攻击我的人。

  只见那魔兽皮坚肉厚,丝毫不惧怕武士的刀剑,就算被剑气割成了两断,依然死死的咬住武士的身体或者刀剑不放,一时间武士的死伤大增。而术士则占了老大的便宜,魔兽惧怕法术,但是却抵不住数量多,死伤也是难免的。

  有个像是领队的人大喝一声:「所有人听令,五个一组,结朱雀防御阵形。」

  剩下的人顿时气势一变,五个五个的聚拢,有效的抵抗起魔兽的冲击。

  我冷哼一声,将符纸放在手掌间,迅速结了几个手印,「天源开泰,万物复苏,原始菁华,入我法眼。天崩地裂咒,破!」

  天地间似乎所有的光线都在那一刻向我涌过来,我静静地站在光线的中央,如同佛陀。

  天地在刹那间开始崩溃,地面破开,电闪雷鸣,不断有人丧命在这仿如天灾的炼狱中,即使是上古魔兽也不能幸免,伴随着人死前的哀嚎,不甘的回到了地狱深处。

  不知过了多久,一切都才平静了下来。所有人惊骇的发现,身旁的同伴只剩寥寥几个还活着,四十六个高手居然在那个法术之下几乎死伤殆尽。望向大阵中央那个身上不染一尘、白衣翩翩的男子时,也带着了一丝恐惧。

  只有那个太监依然镇定,依然脸上带笑。突然,他又动了!淬毒的匕首飞快的在空中划出古怪的轨迹,将他瘦小的身子整个笼罩住。慢慢的,轨迹泛出了光芒,带着巨大的压力向我袭来。

  「这什么玩意儿?」纵是博览群书知识渊博的我,一时间也看不出个所以然,不过,明显不是在耍猴戏,还是谨慎一点好。掏出符纸,又加上了几层结界。

  张太监将匕首对着我,身形一闪,瞬间不知去向。那巨大的轨迹猛地发出刺眼的白色光芒,将整个会客厅照射得白茫茫的一片,强烈的反差下,我一时间条件反射的闭上了眼睛。

  心里暗叫不好,我正要有所行动的时候,只听见身后一阵阵闷响,似乎层层结界都被蛮力劈开,有个尖细阴寒的金属物体正以惊人的速度向我刺来。

  就在这时,怀中兜里一阵乱晃,有个细小的白色物体猛地从我的怀中飞了出去,硬生生的将那把几乎要了我的命的匕首挡住。

  是雪萦!她破开了我的嗜睡术,从昏睡中清醒过来,却破不开契约法术,以拳头大小的身躯拼死抵住了那霸道的一刺。

  「冰雪侵蚀!」雪萦水袖轻抚,挣扎着吐出一口寒气。

  顿时和她接触到的匕首迅速凝结出冰霜,冰霜飞快的蔓延开,劈啪作响,很快爬上了那太监的手臂。张太监大惊失色,果断的抽出左手,并掌成刀,狠狠将自己整个拿刀的右手全部砍了下来,然后惊惶失措的向后跳去。

  这家伙隐忍不发,恐怕也是个少有的狠角色。

  雪萦在我身旁绕了一圈,纤细白皙的手掌接连挥动,将剩下的正苟延残喘的武士和术士全都冻成了冰棍,这才飞到我的肩膀上。黑白分明的秀丽眸子一眨不眨的带着恼怒,狠狠的盯着张太监看。

  我心知肚明,她细小的身体为了破开我施加的法术,再加上契约封印和诅咒术的影响,又接了那惊世的一刀,恐怕已经是油尽灯枯了。或许,还带了不小的伤。

  「没关系,我能够解决。」我用手指轻轻抚摸她乌黑如瀑布的长发,她像小猫一般,雪白的小脸在我手指上摩擦,舒服的闭上了眼睛。

  但她立刻又睁开眼,倔强的说道:「雪萦要保护主人。」

  「好,这一次我俩就共进退!雪萦,把妖力全部借给我!」不知为何,我心里一暖,甜甜的,豪气的大叫了一声,掏出符纸喝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吾为之苍穹,吾与天地共生灭……」

  真没想到,居然会有用到这一招的一天。

  刍狗,用草扎成的狗,古代专用于祭祀之中,祭祀完毕,就把它扔掉或烧掉,比喻轻贱无用的东西。而这个咒语脱胎于老子的《道德经》中,直待天地对万物,圣人对百姓都因不经意、不留心而任其自长自消,自生自灭。

  法术的效果,确实也正是如此,天地是自然的存在,没有理性和感情,它的存在对自然界万事万物不会产生任何作用,因为万物在天地之间依照自身的自然规律变化发展,不受天、神、人的左右。

  在法术的笼罩范围,一切都会回归自然,五行法术自然也会不攻自破。此招一出,恐怕整个凤鸾殿都会被夷为平地。

  张太监仿佛知道我想干什么,脸色惊诧,胡乱的在残缺流血不止的右臂上点了几下穴道,然后横着匕首就飞身冲过来。

  雪萦从我肩膀上飞出,虽然原本就没多少的妖力在我疯狂的抽调下所剩无几,但是强悍的体魄也足够傲视群雄。

  她水袖晃动,细小的身体如闪电般从四面八方攻击着张太监。那太监张开匕首防御的滴水不漏,但脸上明显带着焦急,大声喊道:「公主殿下,请移驾回长安。这里不太安全!」

  太平公主充耳不闻,只是愣愣的晃神,慵懒的朝我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又继续晃神。

  那就不要怪我了!我继续念着:「吾为天地,吾为刍狗。引天地之祥和之气,引洪荒之混乱之流。自然而然,归一切为原始。五行寂灭,急急如律令!」

  五颜六色的光芒在符纸化开后,开始在我的手指间凝结,光芒柔和,美丽,纯洁,混杂着平缓的气息,丝毫让人感觉不出那种毁天灭地的气势。

  光焰照射在人身上,暖洋洋的,令人想睡觉,四周的物体在这片光焰中渐渐融化,像是遇到了高温的冰雪,即使人的衣物也被分解掉,变得粘稠起来。

  一袭一袭的波纹在金刚不灭困魔大阵的内部波动,困魔阵顿时剧烈的摇晃颤抖起来。张太监急了,拼死逼开雪萦的骚扰,想要逃出阵外救自己的主子,但是雪萦早就恨他伤到了我,死死的缠住他不放。

  「死妖孽,还不给我滚开!」张太监大怒,衣衫早就被五行寂灭的光焰融掉,只剩下了最后的一层盖羞布,而大阵里所有的物质都已经融化成了液态,形成了一个椭圆的空白空间。

  只是不知道他手中的那把匕首是什么金属锻造的,居然依旧发出绿惨惨的颜色,保持着原本的形状。

  我冷哼一声,手上的那光芒立刻分出一丝刺到了他的脸上,他撕心裂肺的惨叫一声,猛地跌倒在地上,再也无法动弹了。

  困魔阵在五行寂灭法术的攻击下摇摇欲坠,如同随时会崩塌的危房。

  各色光芒在这透明的椭圆形空间里不断搅动,压力越来越大。

  终于,一声「砰」的巨响,金刚不灭困魔大阵终于被破开。五行寂灭的光焰立刻受到解放,朝四面八方飞射而去,所过之处,所有物体灰飞烟灭,纷纷化为液体流入了大地中。

  眼看光芒就要接触到太平公主的时候,突然一个整齐的「咧」叫声从四面八方喝了出来。

  从殿外飞身进入八十一个敏捷的身影,团团将公主围住。我定睛一看,居然是八十一个金黄袈裟披挂、白眉白须的老和尚。

  传说武则天在位时,由于喜好佛教,大肆修建庙宇,还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将少林寺的一群老妖怪请了出来做护法。那婆娘死后,那群和尚再接再厉的保护起了她的女儿太平公主,没想到传闻居然是真的。

  估计就是这八十一个老和尚在主持金刚不灭困魔大阵,将我折磨了老半天。

  正要气恼的跟他们计较一番的时候,突然远处有一阵响动,貌似凤鸾殿的大门大开,有个尖锐的喝令一层接着一层传了进来,充满了庄严的威势。

  「陛下驾到,文武百官殿前跪迎!」

  「陛下驾到,芳泽天下,天下大赦,罪民等速速垂手跪迎!」

  第五章 皇家谜案(上)

  果然,那张太监满身都缠绕着一股肉眼看不到的赤红色,阴郁恐怖,像是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魔。

  他张着血红色的大眼睛,呼吸着血红色的雾气,每一根血管都青筋暴露,仿佛随时会炸开似的。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唐玄宗又称唐明皇,唐睿宗李旦的第三个儿子。去年刚刚继位。

  民间流传,李隆基出生时正是武则天主政要做女皇的时候,所以他小时候就经历了错综复杂的宫廷变故,这也许促使他形成了意志坚定的性格。

  他小时候就很有大志,在宫里自诩为「阿瞒」,虽然不被掌权的武氏族人看重,但他一言一行依然很有主见。

  在他七岁那年,一次在朝堂举行祭祀仪式,当时的金吾将军(掌管京城守卫的将军)武懿宗大声训斥侍从护卫,李隆基马上怒目而视,喝道:

  「这里是我李家的朝堂,干你何事?!竟敢如此训斥我家骑士护卫!」

  弄得武懿宗看着这个小孩儿目瞪口呆。

  武则天得知后,不但没有责怪李隆基,反而对这个年小志高的小孙子备加喜欢。到了第二年,李隆基就被封为临淄郡王。

  在奶奶武则天死后,中宗懦弱无能,结果朝政大权落到了韦皇后和安乐公主之手,原来发动政变恢复唐朝的功臣、宰相张柬之也被他们贬官驱逐,太子李崇俊被杀。

  韦皇后效仿原来武则天的做法,让自己的兄长韦温掌握大权,对于女儿安乐公主的违法卖官鬻爵也不加制止,大加纵容。在西元七一0年,中宗终于死于韦皇后和安乐公主之手,被她们合谋毒杀。然后,韦皇后便想学习婆婆武则天,做第二个女皇。

  没有等韦皇后动手,一直静观时变的李隆基和姑姑太平公主便抢先发动了兵变,率领御林军万余人攻占了皇宫,把韦皇后一派全部消灭。然后,由睿宗李旦重新即位,李隆基也因功被立为太子。

  但父亲李旦也和中宗一样是个软弱的皇帝,不愿和太平公主发生正面冲突,总是忍让。而太平公主则认为是自己给了他做皇帝的机会,功劳巨大,所以她掌握了朝政大权。随着自己势力的强大,太平公主的野心也膨胀起来,想像母亲那样也做做女皇。

  太平公主的主要对手便是太子李隆基,当初她没把他放在眼里,觉得他还年轻,但后来了解了李隆基的英勇果断之后,就开始防范他。

  她制造舆论说,李隆基不是长子,没资格做太子,更不能继承皇位。

  坊间一直有人说,太平公主的目的是要废除李隆基的太子身分,为自己以后做女皇帝开路。

  直到去年,睿宗厌烦了做皇帝的生活,把帝位让给了儿子李隆基,但是太平公主仍然掌握了朝政大权、朝廷三品以上官员的任免权和军政大事的决定权。睿宗的让位加剧了李隆基和太平公主的矛盾,貌似双方都在积蓄力量,准备除掉对方。

  有趣,这个天下第一公主和这位天下第一权势者,都聚集在了这个小小的凤鸾殿中,不会都是为了本帅哥我而来的吧?

  不过就我看来,太平公主李令月确实是当今赫赫有名的人物,她不仅仅因为是历史上唯一一个女皇武则天的女儿,而且看现在的形势,还真的几乎有可能成为「武则天第二」。

  这位公主小时候据说还纯洁乖巧,但自从嫁给了大唐第一剑手,城阳公主的儿子薛绍后,一生都变得不太平起来,就仿佛她的血管里流动着的全是她那极不安分的母亲的血液,自己也变得不太安分。

  当然,也有人说她从小便骄横放纵,长大嫁人后更是变得凶狠毒辣,野心勃勃地觊觎着那高高在上的皇位,梦想像她母亲那样登上御座,君临天下。

  不过,谁又知道呢?

  就如一位哲人所言,历史往往会发生惊人的重复,但如果第一次是以喜剧面目出现,第二次则以悲剧结局告终。

  太平公主虽不乏心机和才干,而现在,她的权势也确实可以让她纵横捭阖得意于大唐,至少是货真价实的九五至尊。

  而她的首任丈夫薛绍,和这位太平公主的婚姻只持续了七年,后来他便不知为何被诬告与唐宗室琅玡王李冲通谋反对武则天,被判极刑处死。

  太平公主回到皇宫数月后又匆匆忙忙地嫁给了武攸暨。武则天在太平公主第二次结婚的两个月后正式登基,太平公主因为成为了武家的儿媳而避免了危险。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确实聪明,有心机到令人害怕的程度。

  所有人都跪了下去,除了太平公主。她依然慵懒的坐在主席位置上,摆摆手,一群护卫抬着黄金棺材隐入旁厅里。

  唐玄宗李隆基在一层又一层的喧号声中,在大量护卫的拥簇下走进了会客的暖厅。左右两个侍卫穿着一黑一白的衣衫,看不出功力深浅。他俩站在皇帝身后一尺远的两侧,警戒的张望着。

  他打量了下四周,炯炯有神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太平公主,声音沉稳的道:「朕因事路过凤鸾殿,听到里边异常吵闹。害怕姑姑有什么危险,所以进来看看,看来,真的是发生了些事情。」

  公主站起来微微欠了欠身:「陛下来的正巧。」

  她指了指我:「那个人,排行当世第一的猎捕者。他行刺哀家,哀家稍微处理下家事,不算什么大响动吧?」

  唐玄宗笑了起来:「当然,如果是姑姑自家的事情,朕自然不会管。

  但是杀人行刺此等大事,不管杀的是谁,只要是大唐子民,都应该即刻送往大理寺受理。如果真的查如属实,行刺皇亲国戚可是大罪,足够诛连九族,本人也应当凌迟处死!」

  说罢挥动手臂招呼左右侍卫:「来呀,将那草民捉起来,投入天牢。

  过几日送往大理寺受审!」

  「慢!」太平公主喝道:「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草民行刺哀家,证据确凿,就应该哀家自行处理,不劳烦陛下费心了。」

  「不费心,姑姑的事情,再累朕也不费心。」李隆基笑得像朵花,字正腔圆的道:「没有国,哪还有家?所谓法不通行不成国体,姑姑身为大唐第一公主,当然应该以身效法,给万民作为榜样。」

  「是吗,压了哀家这么大个高帽。那好,皇上就将那罪民带走好了。」

  太平公主转过身去,但就在转身的那一刻,我分明看到她嘴角带着的那一抹诡异的笑。

  猛地,异变突生,一直躺在地上没有动弹,也没有呼吸心跳,早就以为他已经死硬的张太监敏捷的跳了起来。他抬起匕首,身体笔直的如同一条直线,飞也似的朝我刺来。

  「大胆!吾皇面前竟敢如此撒野!」唐玄宗身旁的两位高手身体一闪,移步插入我和张太监之间,举掌向他的头颅劈去!

  没想到这一掌居然劈了个空。

  是幻术?不像!恐怕是速度太快造成的残影。

  那把淬着绿惨惨光芒的匕首,突地从黑衣衫侍卫的右边刺了出来,也不见有什么动作,手臂便以一种十分怪异的姿势滑过,刺穿了侍卫的身躯。

  那黑衣侍卫的身体被一分为二,却没有任何血肉飞溅的场面,身影渐渐消失在了空气里。居然也是个残影。这时白衣侍卫的手掌已经劈到了张太监的身后,雄厚的掌力如有实质一般,夹着风雷的声响,狠狠的印了上去。

  张太监硬生生的受了这一掌,整个人被猛地抛出五丈开外,撞在墙上发出一声「啪」的闷响,没有再动弹。

  「姑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唐玄宗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手下,正要等太平公主的解释。

  异变又生,张太监弓起背脊,速度更加的迅猛,如同崩雷一般飞快的再次冲过来,而这一次,目标明显不是我,而是当今圣上,李隆基!

  黑白侍卫大喝一声,运掌迎上,一个防御,一个攻击,将张太监死死的压制在了四丈开外的距离。

  虽然那两人占了上风,但是不知为何,我老是觉得太平公主实在太安详了,恐怕有什么阴谋。心里也有种说不出的不安感觉,像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即将发生。

  雪萦坐在我的肩膀上,拉着我的头发看得起劲,突然凑到我耳畔说道:「主人,那东西有点不对劲。很危险。不像人的气息!」

  「天地明目,入我法眼,天眼,疾!」我不由的一凛,立刻运起天眼望去。

  果然,那张太监满身都缠绕着一股肉眼看不到的赤红色,阴郁恐怖,像是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魔。他张着血红色的大眼睛,呼吸着血红色的雾气,每一根血管都青筋暴露,仿佛随时会炸开似的。

  「不好,那太监用诅咒,把自己当作祭祀品,想要召唤蚩尤的分身!」

  蚩尤见之正史,最早载于《史记.五帝本纪》黄帝纪,因其有与黄帝征战失败的经历而闻名。

  上古洪荒时,首先有神族、魔族,然后女娲神造出了人族。最后,神族和魔族都放弃了对人族的干预,任由华夏让人族统一。

  当然,有不听话的神、魔下凡到人间,于是就出现了妖怪啊、神啊之类的传说。有人说,蚩尤就是妖魔的始祖。虽然青峰和雪萦对此嗤之以鼻,说自己被封印时,蚩尤这位小弟弟还没有来得及出生。

  「蚩」释为「虫也」,意思就是小爬虫之类的生物,据说巫术就是得之于他。

  古书上提到,蚩尤人身牛头,力大无穷,长生不死。

  洪荒时代,黄帝、炎帝两族联合同蚩尤九黎族进行的一次大规模战争。两大部落联盟为争夺适于牧猎和浅耕的地带,在涿鹿之野展开长期争战。

  蚩尤带领的妖魔勇猛凶悍,联合巨人夸父部族与三苗部族,先驱逐炎帝,后又乘势北进涿鹿,攻击黄帝族。传说蚩尤率领所属七十二氏族,利用浓雾天气围困黄帝族。

  黄帝族率领以熊、罴、狼、豹、等为图腾的氏族,数战不胜。后得到玄女族帮助,吹号角,击夔鼓,乘蚩尤族迷惑震慑之际,冲破迷雾重围,击败蚩尤,终在中冀之野将其擒杀。

  此战以后,蚩尤被砍为七段,分别封印在华夏大地的七个隐蔽的地方。但通过某些早已失传的巫术,据说依然能借用到他的力量!

  张太监越战越勇,丝毫不畏惧呼啸着的掌风,手中的匕首将身体四周防御得滴水不漏,惨绿的匕首划出一个又一个的曲线,然后引出一道翠绿的光焰狠狠的向白衣侍卫刺了过去。

  白衣侍卫双掌一变,使出一招八卦游龙,贴着匕首一掌印在了他的胸上。同时黑衣侍卫的掌力也打中了他的后背。

  两面夹击下,张太监口吐血沫,筋骨在巨大的压力下寸寸尽断,胸口甚至被打出了一个大洞。他仰天惨叫一声,声音如同野兽的嘶吼。

  「危险,两位快退!」我大喝一声,手上掏出一把符纸,口中念道:

  「天龙八部,诸天神佛,引明日入苍穹,化厣气为祥和。清心除魔咒,疾!」

  一道道白光猛地从我的手指间流转着冲向张太监,纷纷隐入他的体内。可是已经晚了,估计那个诅咒早就种入了他的体内,只要激发开,一定的时间后便能生效。

  这家伙,居然练就了这么阴毒的蛊巫毒咒,不知道残害了多少无辜者的性命。要练蛊巫毒咒,就需要蛊虫吸食上千人的血肉。而且用的时候,自身也会被毒咒侵蚀,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说时迟那时快,张太监细瘦的身材猛地拔高,足有二丈有余,全身皮肉都被撑得爆开,露出了肌肉纠结的壮实身体。头颅也飞了出去,长出一个硕大的牛头。

  虽然本人没有见过蚩尤这洪荒魔神,但听古代典籍的描述,估计除了大小以外,形象上已经差不多了。

  「保护皇上!」黑白侍卫毫不畏惧的举掌迎上,嘴里大声喊道。

  所有侍卫立刻将唐玄宗围了起来,想要保护他移驾出宫。

  别一边,八十一个高僧紧紧的将太平公主围在中央,结起法阵护住。

  蚩尤狂啸着,带着慑人心魄的气势,凶残暴烈的从嘴里吐出一口地狱火焰,黑白侍卫使出浑身解数,游走在这庞大的妖怪旁。皮坚肉厚的蚩尤化身丝毫不害怕那雄厚的掌力,如同挠痒痒般,嘲笑的盯着身边的两只苍蝇。

  地狱火熊熊燃烧着,卷袭向会客殿的大门,李隆基后退的路顿时被封死。火焰所过之处,不管是金属还是木头,全都如同浇上火油一般,猛烈燃烧起来。

  那种火,人类如果沾染到,必然会被焚烧成尘土。

  「上接天地,云雨囹圄,引东海之精华,灭三昧真灵。灵水游龙!」

  我见势不妙,忙掏出符纸,化为一道水龙。那条水龙通体碧蓝,晶莹剔透,呼啸着在我身旁绕了一圈,然后一头猛扑入熊熊烈火中。

  灵水游龙咒可以灭掉三昧真火,是水系术法中最有效的攻击咒法。果然,水龙所过之处,地狱火虽然没有灭掉,但是摇烁不定,没有再继续蔓延的倾向。

  「不用管朕,先去消灭那个妖怪。」唐玄宗帝王胆气尽显,扬扬手示意侍卫去屠魔,「朕能够自保。」

  侍卫都没有动,只是强自镇定的一圈一圈将他保护起来,精锐的气质尽显。

  「长沙漫漫!」黑衣侍卫见自己始终无法撼动眼前的妖怪,大喝一声,双掌白光大作,居然是外放的内力,看来那家伙也准备要拼命了。

  白衣侍卫护在他身前掩护,黑衣侍卫双掌一扬,身法飞快的变化,快到肉眼只能隐约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终于,在掌外凝结的如有实质的内力,狠狠的撼在蚩尤硕大无朋的牛脑袋上,将它半根牛角硬生生的打断,头皮墨绿色的血液直流。

  蚩尤吃痛,愤怒的吼叫着,粗壮的手臂连续不断交错着去抓身旁一黑一白两个身影。可惜那两人的身法实在过余的敏捷。

  它烦躁起来,又是一声大吼,那声吼叫没有想像中那么大的阵势,只是见到一圈圈透明的波纹沿着它的嘴衍生出去,缓慢的散开,无声无息,但所过之处却带来了惊人的破坏力。

  黑白两侍卫刚一接触,就被声纹掀开,在空中一翻身,他们死命的用双臂护住身体,运起千斤坠,双脚用力踩在地上。饶是如此,依然在地上拖出了四道深深的痕迹,长达一丈。

  就在这时,那八十一个老和尚动了!

  那些老和尚站在大殿的八十一个方位上,手中结出佛印,不断的有金光从手指间泻出,柔和,却夺人眼眸。

  金光上满载梵文,在地上爬行着,扭曲前进,然后如蛇般死死咬住了蚩尤的身体。蚩尤分身痛苦的大叫,哀嚎声恸彻天地。但不论它怎么挣扎,

  也终究逃不出那些金色梵龙的撕咬。

  这个庞大的法术似曾相识,我冷眼看着,内心深处却大惑不解。

  太平公主这女人究竟想干什么?既然她想杀了当今圣上李隆基,现在正是最好的时机,但为什么又要差遣手下将另一个手下化身的蚩尤困住?

  似乎同样不解的还有唐玄宗,他微微迟疑了一下,招手叫回所有侍卫护在身旁,然后冲我勾了勾指头:「你叫夜不语是吧?当今天下第一的猎捕者?」

  我走过去,对现在的形势充耳不闻,只是嬉皮笑脸的拱拱手,「皇上好,今天天气不错。本帅哥正是夜不语。」

  唐玄宗不以为忤,乐呵呵的道:「我也曾在坊间听过你的流言。据说,只要价钱公道,你会帮人做任何事情。」

  「当然,只要是价格公道童叟无欺的话。」我一扬扇子也笑呵呵的答着。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那些老和尚在干什么?」唐玄宗指了指那八十一个老和尚满头大汗结出的阵势。

  「随皇上的心意。这个就当我免费大放送好了。」我眯着眼睛解释了起来,「不知皇上是不是听过黄帝与蚩尤的故事?」

  「当然听过,还很清楚。」李隆基稍微有些迷惑。

  「那就简单了,我先从洪荒时那个有名的故事讲起吧。」我咳嗽了几声,做出一副说书人的架式。

  「话说黄帝打败炎帝之后,许多诸侯都想拥戴他当天子。可是炎帝的子孙不甘心向黄帝臣服,几次三番挑起战争,尤以蚩尤为甚。

  「蚩尤是炎帝的孙子。据说,蚩尤生性残暴好战,他有八十一个兄弟,都是能说人话的野兽,一个个铜头铁额,用石头铁块当饭吃。

  「蚩尤原来臣属于黄帝,可是炎帝战败后,蚩尤在庐山脚下发现了铜矿,他们把这些铜制成了剑、矛、戟、盾等兵器,军威大振,便起野心要为炎帝报仇了。蚩尤联合了风伯、雨师和夸父部族的人,气势汹汹地来向黄帝挑战。

  「黄帝生性爱民,不想战伐,一直想劝蚩尤休战。可是蚩尤不听劝告,屡犯边界。黄帝不得已,叹息道:『我若失去了天下,蚩尤掌管了天下,我的臣民就要受苦了。我若姑息蚩尤,那就是养虎为患了。现在他不行仁义,一昧侵犯,我只有惩罚不义!』于是黄帝亲自带兵出征,与蚩尤对阵。

  「黄帝先派大将应龙出战。应龙能飞,能从口中喷水,它一上阵,就飞上天空,居高临下地向蚩尤阵中喷水。刹那间,大水汹涌,波涛直向蚩尤冲去。

  「蚩尤忙命风伯雨师上阵。风伯和雨师,一个刮起满天狂风,一个把应龙喷的水收集起来,反过来两人又施出神威,刮风下雨,把狂风暴雨向黄帝阵中打去。应龙只会喷水,不会收水,结果,黄帝大败而归。

  「不久,黄帝重整军队,重振军威,再次与蚩尤对阵。黄帝一马当先,领兵冲入蚩尤阵中。蚩尤这次施展法术,喷烟吐雾,把黄帝和他的军队团团罩住。

  「黄帝的军队辨不清方向,看不清敌人,被围困在烟雾中,杀不出重围。就在这危急关头,黄帝灵机一动,猛然抬头看到了天上的北斗星,斗柄转动而斗头始终不动,他便根据这个原理发明了指南车,认定了一个方向,黄帝这才带领军队冲出了重围。

  「这样,黄帝和蚩尤一来二去打了七十一仗,结果是黄帝胜少败多,黄帝心中非常焦虑不安。

  「这一天,黄帝苦苦思索打败蚩尤的方法,不知不觉昏然睡去,梦见九天玄女交给他一部兵书,说:『带回去把兵符熟记在心,战必克敌!』

  说罢,飘然而去。

  「黄帝醒后,发现手中果真有一本《阳符经》。打开一看,只见上面画着几个象形文字『天一在前,太乙在后。』黄帝顿然悟解,于是按照玄女兵法设九阵,置八门,阵内布置三奇六仪,制阴阳二遁,演习变化,成为一千八百阵,名叫『天一遁甲』阵。黄帝演练熟悉,重新率兵与蚩尤决战。

  「为了振奋军威,黄帝决定用军鼓来鼓舞士气。他打听到东海中有一座流波山,山上住着一头怪兽,叫『夔』,它吼叫的声音就像打雷一样。

  「黄帝派人把夔捉来,把它的皮剥下来做鼓面,声音震天响。黄帝又派人将雷泽中的雷兽捉来,从它身上抽出一根最大的骨头当鼓槌。传说这夔牛鼓一敲,能震响五百里,连敲几下,能连震三千八百里。黄帝又用牛皮做了八十面鼓,使得军威大振。

  「为了彻底打败蚩尤,黄帝特意召来女儿女魃助战。女魃是个旱神,专会收云息雨。平时住在遥远的昆仑山上。

  「黄帝布好阵容,再次跟蚩尤决战。两军对阵,黄帝下令擂起战鼓,那八十面牛皮鼓和夔牛皮鼓一响,声音震天动地。

  「黄帝的兵听到鼓声勇气倍增;蚩尤的兵听见鼓声丧魂失魄。蚩尤看见自己要败,便和他的八十一个兄弟施起神威,凶悍勇猛地杀上前来。两军杀在一起,直杀得山摇地动,日抖星坠,难解难分。

  「黄帝见蚩尤确实不好对付,就令应龙喷水。应龙张开巨口,江河般的水流从上至下喷射而出,蚩尤没有防备,被冲了个人仰马翻。他也急令风伯、雨师掀起狂风暴雨向黄帝阵中打去,只见地面上洪水暴涨,波浪滔天,情况很紧急。

  「这时,女魃上阵了,她施起神术,刹那间从她身上放射出滚滚的热浪,她走到哪里,哪里就风停雨消,烈日当头。风伯和雨师无计可施,慌忙败走了。黄帝率军追上前去,大杀一阵,蚩尤大败而逃。

  「蚩尤的头跟铜铸的一样硬,以铁石为饭,还能在空中飞行,在悬崖峭壁上如走平地,黄帝怎么也捉不住他。

  「追到冀州中部时,黄帝灵感突现,命人把夔牛皮鼓使劲连擂九下,这一下,蚩尤顿时魂丧魄散,不能行走,被黄帝捉住了。

  「黄帝命人给蚩尤戴上枷栲,把他杀了。害怕他死后还作怪,便把他的身和首埋在了两个地方。蚩尤死之后,他身上的枷栲才被取下来抛掷在荒山上,变成了一片枫树林,那每一片枫叶,都是蚩尤枷栲上的斑斑血迹。

  「黄帝打败蚩尤后,诸侯都尊奉他为天子,这就是轩辕黄帝。轩辕黄帝带领百姓,开垦农田,定居中原,奠定了华夏民族的根基。」

  「这跟现在的形势有什么关系?」圣上见我罗唆了这么久,又迷惑起来。

  「当然有关系,那八十一个老秃驴摆出的正是天下第一的『天一遁甲神阵』,那个大阵只是用来对付蚩尤的一个分身,八十一个功力深厚的老和尚就已经足够了。」

  「哦,原来这就是天一遁甲神阵?奇怪了……」唐玄宗低语着,像是在想什么重大问题。再次抬起头时,蚩尤分身已经被大阵困住,在风雨雷电中消失殆尽,再也找不到痕迹了。

  那些老和尚一个个累倒在地上,满头大汗,不断的喘着粗气。看来法力也消耗的七七八八了。

  李隆基和依旧慵懒的躺在主席座上的太平公主对视一眼,太平公主浅笑道:「好吓人,我的管事怎么会变成那副模样?罪过,皇上受惊了!哀家一定会彻查张管事的过往,将幕后主使人统统掀出来,诛了他们的九族!」

  但她脸上却丝毫没有受到惊吓的表情。

  「这件事,确实要请姑姑给个解释。」唐玄宗不温不火的说,看不出表情。他抬起手喝道:「来呀,将罪民夜不语打入天牢,发派大理寺伺候。」

  我靠,皇家的人果然是说翻脸就翻脸,各种表情变化莫测,变得比天气还快。这个混蛋皇帝,刚才还嘻笑的和我哈拉闲话家常,现在翻脸不认帐,一说话就把我打进了暗无天日的天牢。

  老子,玉皇大帝,本帅哥冤枉啊!

  就在这时,一队人马不顾凤鸾殿前侍卫的阻拦,拼死拍马进入正门。

  当头那个慌张的下马,翻身,膝盖狠狠跪地,跪在了唐玄宗身前,声音急促带着哭腔的喊道:「禀报皇上,梅妃娘娘自缢在疏影阁,死了!」
第六章 皇家谜案(中)

  为了孩子,母亲可以举起比自己的身体重几倍的车。

  为了自己的孩子,一切都可以放弃。

  如果梅妃的流产是人为的话,不但能打击她的地位,还能将她逼疯!

  梅花,以其清雅脱俗、孤傲高洁,曾受到无数文人雅士的钟爱和赞赏。

  吟梅颂梅的诗词也无以数计,但要说到真正的知梅嗜梅,并将梅品溶入自己灵魂的,莫过于唐玄宗宠爱一时的梅妃江采苹了。

  江采苹是福建莆田珍珠村人,出生于唐玄宗先天元年,父亲江仲逊是一位饱读诗书又极赋情趣的秀才,且精通医道,悬壶济世,是当地一位颇有名望的儒医。

  江家家境富足,只生有江采苹一人,却并不因为她是个女孩、断了江家香火而不悦,反而倍加珍爱,视为掌上明珠。早在江采苹初解人事时,不知是什么契机而爱梅如狂,深解女儿性情的江仲逊不惜重金,追寻各种梅树种满了自家的房前屋后。

  深冬临春的时节,满院的梅花竞相开放,玉蕊琼花缀满枝桠,暗香浮动,冷艳袭人,仿佛一个冰清玉洁、超脱凡尘的神仙世界。

  幼小的江采苹倘佯在梅花丛中,时而出神凝视,时而闻目闻香,日日夜夜陶醉在梅花的天地中,不知寒冷,不知疲倦。

  在梅花的薰染下渐渐长大的江采苹,品性中深深烙下了梅的气节,气度高雅娴静,性格坚贞不屈,刚中有柔,美中有善;配上她渐渐出落得秀丽雅致的容貌、苗条颀长的身段,仿佛就是一株亭亭玉立的梅树。

  生长在书香门第,她父亲又极赏识她的颖慧,自小就教她读书识字、吟诵诗文,江仲逊曾向友人夸口道:「吾虽女子,当以此为志。」

  唐人思想较为开放,加之江仲逊是一位开明秀才,因此,对女儿寄予如此重望是不足为怪的。

  江采苹确实不负父望,九岁就能背诵大本的诗文。及笄之年,已能写一手清丽俊逸的好文章,曾有《萧兰》、《梨园》、《梅亭》、《丛桂》、《凤笛》、《破杯》、《剪刀》、《绮窗》等八篇赋文,在当地广为人们传诵和称道。

  除诗文外,江采苹对棋、琴、书、画无所不通,尤其擅吹奏极为清越动人的白玉笛、表演轻盈灵捷的惊鸿舞,是一位才貌双全的绝世女子。因此,远近的年轻人都感叹道:「不知谁家儿郎有此福气,能够娶得江采苹为妻,真是三生有幸啊!」

  就是这样的女子,最后进入了皇家。

  当时的唐玄宗还只是身为临淄郡王,有一次因公务到了闽地,在茶楼品茶时,突然听到一群儒雅的年轻茶客提到江采苹,众口一致地称赞她才貌无双、知书达礼、性情温婉、清秀脱俗,诸如此类的赞美语句,便生出了偷偷去见一见的情绪。

  见到她时,是在梅林深处,李隆基徒步进入梅林,远远临视江采苹。

  当时凉风微拂,清香袭面,玉凿冰雕般的梅花映入眼帘。因为皇家的勾心斗角困郁已久的他,感觉到一丝怡人的清新。

  待见到江采苹,只见她淡妆素裹,含羞低眉,亭亭立在一株盛开的白梅下,人花相映,美人如梅,梅如美人,煞是清雅宜人,李隆基顿时心喜,积郁为之烟消云散。

  美人身前有酒席。唐玄宗走过去介绍了自己,然后开怀畅饮。江采苹言语文雅,性情温柔,使唐玄宗感到一种温馨的抚慰,对她产生了深切的爱怜之意。

  待问到江采苹擅长何艺时,采苹回禀能吹笛。于是命人取来白玉笛,朱唇轻启,吹出一段《梅花落》,笛声清越婉转,吹笛人仪态万方,四周的梅树随着笛音不时撒落几许花瓣,唐玄宗仿佛置身于琼楼玉宇,不知是天上、还是人间。

  随后,江采苹又奉旨表演了一段惊鸿舞,身影轻如飘雪,衣带舞如白云,使得唐玄宗不知不觉地又进入了另一个幽雅灵逸的世界。

  从此,唐玄宗对江采苹爱如至宝,大加宠幸。在登基继位后,便封其为梅妃,命人给她所住宫中种满各式梅树,并亲笔题写院中楼台为「梅阁」、花间小亭为「梅亭」。后宫佳丽虽多,唐玄宗却不复他顾。

  但就是这位梅妃却死了,自杀身亡,吊死在了疏影阁中。

  我被打入天牢还不足一夜一天,就被人送入了皇上的御书房内。

  那是个晚上,御书房里很昏暗,唐玄宗坐在桌前仔细的批文,许久后,才抬起头指了指他对面的椅子示意我坐下。又过了许久,终于合上了公文,深深吸了口气。

  仔细看他的样子,似乎比昨天苍老了不少。原本庄严的皇家气概也消失无踪,仿佛变成了个普通的中年男人。

  「夜不语,只要价格公道的话,你确实什么委托都能接?」唐玄宗望着我,脸上有一丝苦笑。

  「不错。」我点头。皇帝都找到我头上了,这件事恐怕就算不想做,也没得商量了。

  「放心,虽然我是皇帝,但绝对不会勉强你。毕竟这件事,不是普通人能够办得了的。」李隆基昂起头,呆呆的望着屋顶的方向出神,缓慢的说道。

  靠!话说的也不怕咬住了舌头,如果本人没随了你的意,你要发飙翻脸不认人了咋办?

  我干笑着说:「圣上尽管吩咐,只要是我夜不语能做的,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只不过,价格稍微会贵……」

  「黄金一百万两!」唐玄宗打断了我,「我要你彻查梅妃的事情,我想要知道,她究竟是怎么死的!」

  「娘娘不是自缢死亡的吗?」我的脸抽搐了一下,虽然早就猜到李隆基召我来的目的必然是这位清雅高洁的梅妃,但没想到,他会这么彻底不掩盖的说出来。只有装傻了!

  「不错,大理寺派来的仵作确实证明她是自杀无疑,但当时,她怎么可能平白无故就自杀了?这里边肯定有阴谋。」唐玄宗面孔冰冷起来,「如果要让我查了出来,不论是谁,我都要诛了他的九族!」

  「但是圣上为什么自己不派人查探?」我疑惑道。

  「这件事的根源,应该出在后宫里。我的人不好出面。」他顿了顿,「你是外人,而且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我信的过。」

  不好,皇帝在套近乎。历史上明文规定,凡是被皇帝信任的人基本上死得都很惨。赶快撇清关系,「能得到圣上抬爱,夜不语实在受宠若惊。但草民乃山野粗人,还是男性,出入后宫实在不方便。这个委托……」

  「这个我自有安排!」皇上一抬手,喊道:「李公公。」

  顿时,一个黑影神出鬼没的跪在了皇上的身前。

  「这是李公公,我的亲信。有他陪着你,皇宫中可以任由你翻几遍。

  记住,一定要替朕将残害梅妃的元凶找出来。李公公,将他安排在弄影阁中居住,方便收集证据。你们都走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说完他摆摆手,示意我们出去。

  跟着李公公出门,在皇宫弯曲如迷宫的路上走着,我一时间思绪万千。

  梅妃的死肯定有文章,虽然我不太清楚,但是唐玄宗一定清楚的很。

  恐怕有很多东西他知道,但就是没告诉我。恐怕,里边甚至有一些皇家特有的八卦秘闻吧。

  倒霉,居然卷入后宫争斗中去了……

  算了,反正已经被套入这个圈子中,横竖还是敬业一点,先从基本的线索查起吧。

  我跟在李公公身后,压低声音小声问道:「公公,您在宫中多长时间了?」

  李公公尖细着嗓子道:「老奴伺候皇上已经有二十八年了。」

  这老家伙,看不出来居然从唐玄宗出生开始就马前鞍下的伺候着,难怪是心腹。我向左右看了看,又道:「那公公知不知道,梅妃在后宫有没有什么仇家?」

  「哪会有!梅妃贤淑达理品格高尚,在后宫的关系好得很。」那老太监有些气愤。

  「您再仔细想想。」我不死心,「例如有人冲撞或者冒犯过她什么的?」

  「这么说来,似乎有一件事,不知道当说不当说。」老太监像是想起了什么,稍微有些犹豫。

  「说,圣上让我全权管理这件事,我有资格听。」我顿时来了劲。皇家的八卦,听起来可是很爽的,至于后果,管它那么多。

  「这事大概发生在一年多前。」老太监觉得有理,于是讲了起来:「要知道,当今圣上是个重感情的人,对兄弟十分友爱。宋王成器,申王成义,是圣上之兄。歧王范、薛王丛是圣上之弟。

  「圣上即位之初,时常长枕大被与兄弟同寝,不时设宴与兄弟同乐,

  还曾在殿中设五帏,与各王分处其中,谈诗论赋,弹奏丝竹,议谋国事,相处得十分融恰。

  「圣上封了梅妃后,迫不及待地想介绍给他的诸位兄弟,于是特设一宴招待诸王,席间他得意地向兄弟们称道:『这是梅妃,朕常称其为梅精,能吹白玉笛、作惊鸿舞,今宴诸王,妃子可试舞一曲。』

  「梅妃先是吹奏白玉笛一曲,笛音曲折婉转,引人神驰。宋王成器也善吹笛,歧王范善弹琵琶,圣上更是妙解音律,五位兄弟都十分领会梅妃笛声的神韵。笛声刚落,梅妃又翩翩起舞,漫舞轻回,如惊鸿般轻盈,如落梅般飘逸,五人又看得如痴如醉。

  「舞罢,圣上命人取出珍藏的美酒『瑞露珍』,让梅妃用金盏遍斟诸王,当时薛王已醉,恍惚中被梅妃的仪态迷住,一时神魂颠倒,竟然伸出脚来,在桌下勾住梅妃的纤足纠缠不放。梅妃竭力保持镇静,不动声色使力争脱,转身躲入梅阁不肯再出来。

  「圣上发觉后问道:『梅妃为何不辞而去?』

  「左右答称:『娘娘珠鞋脱缀,缀好就来!』

  「等了一会,不见出来,圣上再次宣召,梅妃派人出来答覆说:『娘娘突然胸腹作痛,不能起身应召。』没有梅妃助兴,这一夜的兄弟宴乐也就到此结束了。

  「娴淑识体的梅妃并没有把薛王调戏她的事张扬出来。但是薛王第二日早晨酒醒,想起昨夜宴席上的荒唐行为,不禁大为惊惧,于是袒肉跪行来到宫中请罪,羞愧地说:『蒙皇上赐宴,不胜酒力,误触皇嫂珠履,臣本无心,罪该万死!』

  「圣上宽容道:『汝既无心,朕也就不予追究。』

  「事后,圣上回后宫问起梅妃,梅妃情知薛王是酒后失态,所以不愿意让玄宗知道,担心影响兄弟之情,圣上问她时,她还竭力否认。

  「见她如此顾虑皇家骨肉之情,大度地息事宁人,唐玄宗对她不由得又产生了一种既爱且敬的心意。但薛王因为羞愧,再也不敢见梅妃。不知道这件事会不会有问题?」

  这么说来,薛王居然调戏过梅妃?有趣,我看李隆基也并不是什么大度的人,估计因为要拉拢势力和太平公主对抗,所以才隐忍不发。说不定,那个梅妃和薛王还有什么可以挖掘的后续故事呢!

  走了许久,李公公停住脚步,靠向一边道:「疏影阁到了,请公子自行进去查看。老奴就不作陪了。」

  疏影阁是皇宫的四大阁之一,说是阁楼,不如说是一座大院子。梅妃便是自缢在正寝室中。只见寝室里干干净净,恐怕是有宫女进来打扫过,硕大的房间里,只有着黯淡的香味。

  我稍微检查了一番,并没有看出特别的地方,干脆坐到了大床上微微叹了口气。这梅妃,在民间的口碑一向都很好,据说足够有母仪天下的气势,比现今的皇后王氏好上许多。

  梅妃受玄宗专宠已久,这期间,她以自己的品性和贤德影响着唐玄宗,使玄宗以德治国,使得整个国力继续保持强盛的增长。

  就这么一个好女人,居然会无缘无故的自杀!

  「青峰,出来。」我轻轻喊了一声。青峰立刻从我的衣兜里飞出,落到地上猛地变大,只一霎便化成了原本的样子。

  「老大,好困。」看样子他刚刚才将诅咒解除,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

  「你有没有感觉到什么不良的气息?」我没理他,指了指整间屋子问。

  「老大,你想要我感觉什么?」他疑惑的四处张望了一下。

  「简单,例如妖气,或者杀气什么的。」妖魔的感觉非常灵敏,如同狗的鼻子一般,妖气和杀气一向都是难以消除的东西,如果滞留在房子里,虽然人类本身毫无感觉,但是青峰却能明显察觉到。

  「没有异常的地方。老大,这是哪里?」青峰抽了抽鼻子,四处嗅了嗅。

  我指了指身旁:「坐。这是皇帝老儿的后宫,我们乘机好好休息一下。

  以后可就没什么机会进来了。」

  青峰坐下,眼尖的看到桌上摆放着一张裱好的锦书。他毛手毛脚的拿了过来,问道:「这是什么?」

  我看了一眼,只见锦书上用秀婷幽雅的字迹写着两行诗:

  一枝疏影素,独抗严霜冷。

  早晚散幽香,香飘十里长。

  「这是梅妃写的。据说这里边还有个故事。」

  我笑起来,「这个故事在民间流传得很广。据说,在一个雪霁初晴霜冷梅开的日子,玄宗与梅妃在梅阁临窗赏梅奕棋。梅妃自小精于棋道,两人对奕,玄宗屡屡败北,因而颇有些不悦。

  「善解人意的梅妃起身笑道:『此为雕虫小技,误胜陛下,请不要放在心上;陛下心系四海,力在治国,贱妾哪里能与陛下争胜负呢!』一番话说得入情入理,玄宗也就为之心中释然了,暗暗为梅妃的贤淑达理而欣慰。

  「既然在一同踏雪赏梅,唐玄宗没话找话的对梅妃说:『久闻爱妃才高,入宫前所作八赋,翰林诸臣无不赞叹称绝,卿既然酷爱梅花,何不即景作一梅花诗?』

  「梅妃谦和地答道:『贱妾乡野陋质,怎能有大雅之作,谨以咏梅花小诗一首,聊为陛下佐酒。』随即信口吟出了那首诗。

  「吟完,玄宗正要夸赞,忽然内臣报岭南刺史韦应物、苏州刺史刘禹锡求见,这两位都是当时著名的诗人、儒官,因听说梅妃爱梅,又能吟诗作赋,心生敬慕,特挑选了当地的奇梅百品,星夜兼程,送到长安进献。

  「梅妃和玄宗都十分高兴,命人植在梅妃院中,重赏了韦应物和刘禹锡,并把梅妃所写咏梅诗赐与二人品赏,两位大家读后赞道:『果然诗如其人,是仙中女子!』

  「由于李隆基十分喜爱这首诗,梅妃便写了下来。唐玄宗当即命人将其裱好,连夜送入了梅妃的梅阁中。至此梅妃便和这首诗寸步不离身,走到哪里都会带上。

  「嘿,有趣,一个想要自杀的人,居然还记得将自己最珍爱的东西从梅阁带到疏影阁中。恐怕,这桩皇家自杀案,真的有些猫腻!」

  「虽然不太明白你们人类,但,奇怪。」青峰用手摸了摸那幅锦书,缓缓道:「这幅东西上,带着很强烈的怨气。」

  「怨气?」我吃了一惊。

  「不错,就是怨气,我分辨的出来。这股怨气来自于生灵。」

  「生灵?」我皱了皱眉头:「你的意思是说,这股怨气的主人,并没有死?」

  「嗯,如果那人死了,怨气自然会变成死气,恐怕,还会变为厉鬼。

  但这上边的怨气,明显还没有那种状况。那人肯定还活着。」

  「意思就是,这个怨气的主人,并不是死掉的梅妃?」我把头靠在右手掌上:「那是谁?奇怪了,难道梅妃真的有仇家,或者,有人对她极度的不满?」

  我走出门,对李公公旁敲侧击起来。

  许久后,李公公才为难的透露一点非常有用的资讯。

  「梅妃曾经在年前怀了龙子,确实是龙子,但不久前却不知什么原因流产了。从此以后梅妃抑郁寡欢,经常一个人对着门廊发神,还会一个人自说自话。恐怕是因为丧子之痛,生不如死下,才会寻短见的吧。」

  这老太监说的隐晦,果然是老油条一根,要他提供点线索都支支吾吾的,就连判断都有误导人的倾向。

  梅妃居然流产过,还是最近。这可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八卦秘闻,完全是拿出去就能卖钱的玩意儿,很危险,不过,我喜欢!看来,案件的突破口恐怕就在这点上。
第七章 皇家谜案(下)

  「好可怕的人!」青峰的额头微微凝出一滴冷汗,转头问我:「还用追吗?」

  「不用,没必要。」我摇头,摊开右手掌,露出了一团颜色黯淡的东西。

  汉代有长门宫,今日有上阳东宫。而梅妃自从流产后,就如同弃妇一般住在上阳东宫里。

  皇帝后宫,每天太阳还在不断地升起落下,每天都有白头宫女细话她们曾经的容颜。

  但是梅阁的主人,却永远回不来了。

  吴宫南苑皆青草,落叶满阶红不扫。天长日久后,每当梅花开遍的日子,还有谁曾记得有位梅妃跳着惊鸿舞婉转悠长的身影呢?

  站在梅阁前,我微微叹了一口气。

  告罪一声,轻轻地推开了这栋举世闻名的阁楼。在上阳东宫中,梅阁的占地颇大,是个几进几出的大院落。自从它的主人搬入疏影阁后,院子依然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不染一丝灰尘。

  即使,现在它的主人,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我走入院中,只见满园的梅树在夏夜的月光里泛着青绿,生机勃勃。

  一路欣赏着繁茂的绿色植物,一边向里边走。没多久,就到了梅妃的寝室。这里,也是她经年伺候皇上的地方。

  只见满窗户都贴着梅花的剪纸,有红有黄也有白,虽然多,但是却不显俗气,反而给人一种清新淡雅的感觉,恐怕是梅妃自己无聊的时候剪来哄当今圣上开心的。不过,从剪纸上依然能看出她的人格,如菊花一样,淡入心扉。

  推开卧室的门,一股和疏影阁中一模一样的香味便扑面迎来。很香,很淡,但是有些油腻,不像梅花,而且比疏影阁中的味道重了许多倍。

  我抽了抽鼻子,心中暗自发爽。皇帝老儿经常来的地方,老子也站在了里边。太爽了!

  仔细打量了四周,还是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都是些零碎的小东西。

  我一屁股坐在软榻上,又将青峰叫了出来。

  「继续,看看房间里有没有妖气和杀气。」我指了指周围。

  青峰绕着房子转了一圈,回来摇头道:「老大,什么感觉也没有,平常的地方。就是香气太浓,让我想打喷嚏。」

  「奇怪了。难道梅妃真的是自杀?」我托着下巴慢慢思忖起来,「她的尸体我没有看过,但是案子由皇上插手,尸体的检查肯定是全国最好的仵作经手,有用的线索估计不会遗漏什么。

  「既然专家都说是自杀,那么,恐怕梅妃真的就是自杀了。但,自杀也分很多种,有的是因为生活没有期盼的东西,不愿意活了。但她正受圣上宠爱,地位和皇后也有得比,绝对不是因为这个自杀,可能,重点还是在那个流产的孩子上!」

  「孩子?」青峰难以理解:「为了孩子人类就会自杀?」

  「青峰,你还太嫩了。」我笑了笑,「人类,其实不光是人类,所有的生物都有维护下一代的本能。为了孩子,母亲可以举起比自己的身体重几倍的车。为了自己的孩子,一切都可以放弃。如果梅妃的流产是人为的话,不但能打击她的地位,还能将她逼疯!」

  「奇怪的感情。」他还是难以理解。

  「这些东西,如果你有可能当父亲的话,就会明白了。」我嘿嘿笑了几声,「如果梅妃的流产是有预谋的,这件事就关联很大的。或许,最大的嫌疑人,就是当今的皇后,王氏。」

  「又关皇后什么事情?」

  「当然关,非常有关系。要知道,人类是种很会勾心斗角的生物,特别是皇权和后宫的争斗。

  「前者惨烈,一不小心就会死数以千计万计的人;而后者阴险毒辣,不但出卖身体,也出卖灵魂,用所有能够想到的方法拼命地向后宫权力的巅峰爬,而皇子,就是其中最大的筹码。

  「现在李隆基还没有孩子,第一个生出孩子的女人,特别是生出皇子的女人,肯定会受最大程度的宠爱,最后母仪天下。但这个机会,竟然落在了本来就很受宠爱的梅妃身上,恐怕,后宫所有有心机有心思想要向上爬的妃子,都是怀疑的对象。但当今的皇后,特别值得怀疑!」

  我顿了顿又道:「王氏是当今圣上的结发妻子,出身士族。据说这位王氏是甘泉府果毅都尉王仁皎的女儿,早在李隆基十几岁的时候就嫁给了他。王氏的家庭并不高贵,与梅妃差不多,当皇帝却把最多的宠爱都给予了梅妃,恐怕这是她最嫉恨对方的地方。

  「据说,之所以立她为皇后,完全是因为她在李隆基与韦皇后和安乐公主生死博弈之时起了相当作用,她的孪生兄弟王守一,就直接参与了杀韦皇后和安乐公主势力的事变。

  「不过,王氏在如愿以偿地当上皇后以后,她却面临着后宫众多美女的挑战。梅妃当然是最突出的一个。除此之外,王氏虽然收养了一个武氏家族的儿子,她自己却始终没有生育儿女。

  「就因为生育问题,王皇后深忧得寝食难安。特别是如果有人先她一步怀孕,她的地位就会受到挑战。恐怕,她不仅是希望挽留丈夫,更希望长保自己和家族的富贵荣华。」

  青峰翻白眼看我:「老大,说起来,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你和皇帝老儿还有皇后都很熟?」

  「当然不是,皇宫这地方,本帅哥也是第一次来。不过,嘿嘿,这个世界可是有一种法术,叫做『读心』。就算是高手,只要不精通术法,我就有办法在『控制术』的辅助下,以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机率读到周围十五米内所有人的思想。

  「就算有厉害的术士在也不怕,我还用了偷鸡摸狗隐藏形迹必备的『掩饰术』,这可是好东西,可以百分之百隐藏『读心术』的痕迹。」

  我笑得很犯贱,指尖扬起,扔出一堆已经化为尘埃的符纸灰,「我可是一路上读心读过来的,宫女以及那个死老太监的心思我全听到了。虽然冒着『读心术』反噬的可能,危险是危险了一点,不过很值,全是有用的资讯!」

  我扫了一眼四周,又道:「刚才路过某个阁楼时,听到有宫女说,随着地位越来越高,梅妃也渐渐不把王皇后放在眼里,后宫中势利眼儿的宫人宦官们,也常常表现出藐视王皇后的态度。王皇后气愤不已,难免向玄宗皇帝发牢骚,指责梅妃和她身边的下人。

  「然而这时的玄宗已经不是当年的临淄郡王了,王氏的失落不但没有得到丈夫的同情,反而惹得玄宗越来越厌倦她,甚至动起了『废后』的念头。

  「王氏也猜到了丈夫的心思,她十分害怕,想生儿子的愿望也就越发迫切。她一厢情愿地认为,丈夫先后对赵丽妃、武惠妃偏心,而现在又独爱梅妃,原因完全就是因为她们都有可能生出聪明俊俏的子嗣。她希望自己也能生个讨丈夫喜欢的儿子,以巩固皇后之位。」

  我舔了舔嘴唇,嘲讽的道:「女人总是这样,想的东西简单明了,但就是点不到正题。可怜的王氏,她根本就不知道,男人如果连活生生的女人都不爱了,怎么会去爱她腹中的那块肉呢!

  「据说在她变得喜欢啰啰嗦嗦的经常抱怨后,李隆基就不愿意来了。

  而且,不论王皇后怎样想方设法地将李隆基留在自己的寝宫,她都始终没法怀上身孕,眼看着梅妃怀上了孩子,就要生了,梅阁里的丫鬟也一个二个变得趾高气扬,似乎皇帝就要废除她这个皇后,将梅妃立后了,她实在是又急又怒。

  「渐渐地她不但恨透了梅妃,连李隆基也成了她痛恨的对象。说不定,她的怨恨从量变演化成了质变,真的有所行动了!」

  说着说着,我的鼻子稍微抽动了几下,疑惑道:「青峰,你觉不觉得梅阁里的这股香味实在是有点奇怪?」

  青峰也闻了闻:「就是香味,有点油腻,但是没妖气,平常的很。只不过好像在哪里闻到过。」

  「不错,这种味道我也闻到过。奇怪,梅阁里的幽香,应该用梅花香味才对,这绝对不是梅香。究竟是什么玩意儿?」我说着在四周找了起来,到处查着香气的来源。

  不久后,一个素三彩鸭薰映入我的眼帘。只见这个鸭薰高两尺,长三尺,底座边长一尺,座高半尺。底座呈方形,四面镂空。

  这种素三彩鸭薰我以前也看过,只是没有这么精美,是用来焚香用的。

  一般分上下两部分组成,由腹部分开,内空。鸭子嘴、颈、腹相通。

  鸭身通体施黄、黑、紫三色釉。座底四周施罕见的绿釉,座面施紫釉,底面白釉,书青花「大唐武周三年制」六字楷体双圈方形款。釉水肥厚温润,有玉质感,侧视可见蛤蜊光。

  就是这个素三彩鸭薰,里边散发着浓郁的香味。就在我刚要拆开鸭薰看看里边究竟在焚什么香的时候,一道劲风猛地朝我狠刺了过来……

  青峰身体一横,手上一道绿爪如风般抓了过去,那道劲风唐突的绕了一个方向,依然朝着我刺来。

  我趁着空隙,掏出符纸迎风一摇,幻化出十二个身影,分十二个方向逃窜而去。自己的真身则隐藏在黑暗中,用结界严严实实的包了个紧。

  那个看不到的敌人在幽暗的油灯下,快得如同一个难以察觉的影子,只见青峰独自在空气中舞动,如同在玩猴戏。但周围不断有物品被扫飞,在墙上砸出一道又一道的凹痕。

  非常凶险的死斗,对方没有形迹,难以捉摸,只能靠感觉和敌人出招时的动静来判断大体的方位。

  我静静的看着,突然感觉手心一阵响动。代表分身的符纸居然相继破碎,那十二个分身,竟然挣扎都没有挣扎一下,就那样完蛋了。外边守着的人,好高的身手!

  我暗自思忖,这两个敌人究竟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是不是同一伙人?

  那个隐身者竟然可以靠近到随便偷袭我的范围,依然不被青峰发现,这份潜藏的能力就很值得商榷了。

  相传,只有修炼过「影」的人类,才能完全隐藏自己的身体、气息以及形迹。

  但影族的人世世代代全都掌握在皇帝手里。李隆基要杀我?不可能,他没那个必要,特别是我现在对他而言,还有某种利用价值,他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动我。

  那究竟是什么人能够在后宫撒野,而且闹出这么大的响动都让人不会怀疑呢?守在门外的李公公干什么去了?还是说,后宫的人都死绝了?

  我思绪万千,依然难以理出个头绪。抬眼望去,那个隐形人依旧和青峰斗了个旗鼓相当,看来一时间也分不出个胜负。

  果然,青峰虽然好骗好愚弄,但是功力实在和雪萦差远了。外边还有一个人,不管他们是不是一伙,还是速战速决的好。

  我隐住身形,恶毒的一笑,掏出一张符纸喝道:「野有蔓草,零露漙兮。瀼瀼与物,纠缠与身。零露咒,疾!」

  这个咒语脱胎于《诗经》中的《野有蔓草》一文,是术法中少有的非常恶毒的辅助攻击系统咒语,创造者绝对是个天才。

  《诗经》中的这一首诗,是描画一男一女两个人在一个美丽的季节,偶然相遇并相爱的故事。在一个夕阳西下的日子,走在弯弯的小径,径旁,蔓蔓的小草上面,挂着晶莹剔透的露珠。

  这时,对面走来一女子,她的眼神清丽,她的声音悠扬,她的容貌婉约,在落日的余辉中,她是如此的美丽,心中多年的寻觅,在这一刻就这样出现在面前,就在这蜿蜒的小径,就在这结满露水的青青芳草路边,上演着最倾心的相遇。

  在最美丽的时刻,遇见了你最想遇到的那个人,但是然后呢?是与子偕臧?还是,枯萎而死?

  咒语可以影响受术者的一切,令他放弃一切抵抗,拼命的爱上眼前的人。不管他是男是女、是美是丑、有多大年龄,都会让他彻底堕入爱情中无法自拔。

  就某种程度而言,这个咒语比当今世上最可怕的诅咒更恶劣。只是,应用的范围有很大的限制,成功率也只有可怜的百分之一。

  不过,谁叫我也是个大天才呢。

  本帅哥早就发明出了一种方法,在「零露咒」从指尖飞出后,又迅速的扔出了几个自创的提高机率的咒语,一时间整个卧室五颜六色的光芒乱颤,一古脑的汇集成一道粗壮的光芒,沿着我早就计算好的轨迹,投入了那道无踪无迹的身影里。

  那身影明显一顿,出招顿时乱了起来,越来越僵硬,劲风也缓了许多,像是怕伤到对方。青峰十分纳闷,乘势一招风刃,那身影挡开,突然像是放弃了一般,再次隐入了空气中。

  我暗自偷笑,那不知道什么玩意儿的偷袭者,不会真的爱上青峰了吧?嘿嘿,有趣,实在太有趣了。

  就在这时,突然感觉一股危险的气息从右手边传了过来。我毫不犹豫的向右边一跳,层层结界居然就那么毫无征兆的被某种东西破开,如果不是躲得及时,自己早就身首异处了。

  那偷袭者得理不饶人,回刀又砍向我。虽然看不到,但却感觉那道风压猛烈到老远都能觉得痛,被砍中,一定会没命。

  下意识的闭上眼睛,只听耳边「铛」的一声金属碰击,劲风被青峰用右手硬生生的挡住了。

  看不到的刀砍入了他的手臂半尺多,鲜血直流,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那透明的身影发出了一声惊讶的叫,然后一把长匕首唐突的出现在青峰的手臂上。

  没想到偷袭者居然是个有着好听声音的年轻女孩。估计是她害怕大动脉的血溅出来会害死青峰,不敢抽出来,下意识的将手中的刀放开了。

  嘿,「零露咒」果然起作用了,我实在是个天才!我躺在地上笑得极为恶劣。那偷袭者明显在不知所措。她隐在空气中,突地抓住我不小心掉在地上的素三彩鸭薰,飞也般的向外逃窜。

  我立刻急了起来,爬起身,抓住青峰的身体,跳到他的背上,大声喊道:「给我追,别让她给跑了!」

  青峰在右手臂上用左手一抹,一道白光闪过,鲜血淋淋的骨肉立刻合拢起来,恢复了七七八八。他运起妖力,脚尖在地上一点,也飞快的窜出了门。

  那透明的身影由于速度极快,在青峰大妖魔的超级六识中,自然有迹可寻。一路上狂追,但那偷袭者身法极佳,短时间内很难追上。

  眼看她就要逃出梅阁了,突然,一袭血雾猛地爆开,喷洒在夜色中,将皎洁的月色染得通红。

  一道白色的光芒闪过,只是一剑,让我和青峰倍感头痛的偷袭者居然就此受了重伤。素三彩鸭薰掉落在了草丛里。

  那偷袭者眼看事不可为,果断的放弃了鸭薰,从右边逃走了。

  我在青峰的背上向前方望去,有一个穿着老旧素衣的蒙面人,正悠闲的站在梅阁的外墙上,右手潇洒的拿剑。他的眸子清明,看了我一眼,似乎在笑。

  他右手剑一挥,一股阴柔的剑风立刻将素三彩鸭薰卷起,稳稳的落入了他的手中。然后,他也消失在了墙的另一面。

  「好可怕的人!」青峰的额头微微凝出一滴冷汗,转头问我:「还用追吗?」

  「不用,没必要。」我摇头,摊开右手掌,露出了一团颜色黯淡的东西。
昏!!最后结尾豆瓣竟然又不准我发!!!!!!

那我就总结一下这部的结尾吧~~对不住~~


结尾:其实太平公主找黄金棺是为了黄金棺里的妖怪,这个大妖怪有万里追踪的能力~她要利用这个能力去找到高慕白,也就是她这一生最爱的那个男人~~ 可是李隆基一直认为她想跟他争皇位,一直在找机会杀掉太平公主~~~梅妃的流产和自尽,太平公主在街上捡到的影族弃女,王皇后的事都是他暗自安排在一起~然后再利用夜不语把这些巧合串在一起,全部都嫁祸给太平公主~~~当李隆基下令杀掉太平公主时,高慕白出现了,救下公主~原来夜不语他们在后宫在皇墓碰见的那个超级厉害的中年人就是高慕白!高慕白拿皇墓里的玉玺跟李隆基做交易,李隆基答应放了他们~~~对外宣布太平公主被诛杀~~~从此太平公主李令月跟高慕白隐居起来,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几十年后,他们同时闭上了双眼~~享年七十一岁~~~~

第十七部完~
突然~~觉得自己好啰嗦啊~嘿嘿
第八章 皇墓

  用力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我又指了指地面,吩咐道:「青峰,继续。现在应该不会再有人打扰我们劳动了。

  给我用力挖!」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平身,赐座。」御书房里,李隆基从满桌子的文件中抬起头,似笑非笑的看着我,「夜不语,你好大的胆子。见到朕,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叫得比任何人声音都大,就是连膝盖都不愿意弯曲一下。」

  「草民知道皇上公事繁忙,对此类繁文缛节不太在乎。何况,陛下更希望知道我的调查结果。」我脸上带着笑容回道。

  李隆基果然没有生气,站起身走了几步,缓缓道:「说吧,你调查到了什么?」

  「不太多。但至少关于梅妃的死,我有了个明确的答案。」我走到他身后。

  「哦,说。」

  「梅妃,确实是自杀!」

  「什么!」

  李隆基猛地转过身,用力抓住我的领口失态的大喝道:「她说过要和我白头偕老的,她怎么可能会自杀。难道她一切都是在骗我,就连感情都在骗我!」

  「陛下,请冷静。梅妃当然没有骗你,不过有人却骗了你。」我安静的等他发完飙,缓缓道:「梅妃虽然确实是自杀,但是,她的自杀却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甚至可以说,是有人蓄意造成的。」

  「是谁!」李隆基感觉到自己粗鲁的失常行为,放开我,但声音又高了几个分贝。

  「不知道。只是,我找到了一样东西。」

  我从兜里掏出一块呈不规则的柿子形,直径半尺,开口面略扁平,呈旋涡状排列,有点显棕褐色的物体。

  李隆基拿了过去,放在手心里捏了捏。

  这东西虽然凝结得很坚固,但富有弹性,手捏微软,放手仍复原。里边半透明没有异物。他用食指摩擦,不脱色,搓即成团,揉捏即散,不粘手,即使放开,手中仍然沾着浓烈的香气。

  「这是,麝香?」李隆基抬头看了我一眼。

  「不错,确实是麝香。」我点头,露出了笑容。

  「这能说明什么?」他疑惑道。

  「所谓麝香,是我大唐特产的一种名贵药材。主产于西藏的喜马拉雅山、大雪山脉、沙鲁里山脉、宁静山脉、雀儿山脉等地。

  「此物是麝的雄性香腺囊中的分泌物干燥而成,是一种高级香料,如果在室内放一丁点,使会满屋清香,气味回异。麝香不仅芳香宜人,而且香味持久。」

  我解释:「麝香的药用价值很广,用于闭证神昏。麝香辛温,气极香,走窜之性甚烈,有极强的开窍通闭醒神作用,为醒神回苏之要药,最宜闭证神昏,无论寒闭、热闭,用之皆效。治疗温病热陷心包,痰热蒙蔽心窍,小儿惊风及中风痰厥等热闭神昏。

  「还能用于疮疡肿毒,咽喉肿痛,有良好的活血散结、消肿止痛作用。

  和几种常见药物搭配,更有其他的药效。不过,它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作用!」

  「最重要的?」

  「不错。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麝香能够催产!」我缓缓的说道。

  「什么!」

  李隆基全身一呆,许久才语气僵硬的问:「你真能确定?」

  「非常确定。」

  我笑咪咪的道:「这块麝香是在梅阁的主寝室中的一个素三彩鸭薰中发现的。从麝香融化的大小来看,这一块足足用了小半个月。

  「而且这东西,并不是单纯的麝香。如果麝香经蒸气蒸馏,最后让其凝结成暗棕色的挥发油,再经精制成粘性油液,凝固后,就是麝香酮了。这玩意儿比麝香更具有特异强烈的香气,孕妇长期闻到,就容易流产!」

  唐玄宗脸色凝重起来,他将手中的麝香酮凑到鼻子前仔细闻了闻,许久,才抬起头,缓慢的说:「不错,这种味道在梅妃怀孕时,朕确实常常在梅阁中闻到。可恨,当时自己竟然并不在意!是朕害死了梅妃!」

  一刹那,这不到三十的皇帝仿佛又老了许多。

  他慢慢的走到御书房的窗台前,将窗架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不知道在回忆着什么:「夜不语,朕有时候真的很羡慕你们这种闲云野鹤的生活。唉,一将功成万骨枯,当了皇帝又能怎么样。哼!到最后还不是连自己最爱的女人也保护不了。

  「有时候真的想放下一切,就这么悠悠闲闲的过下去,似乎也不错。

  别看朕这样,其实朕酷爱音乐。六岁便能歌舞,少年时在府中自蓄散乐一部以自娱。朕精于多种乐器演奏,琵琶、横笛等,羯鼓的演奏技艺尤为高超。

  「然后,朕在梅花零落的时候,遇到了朕的梅妃。为了她,朕调整了原九部乐、十部乐为座、还立了部伎。

  「但是她始终并没有笑得很开心过,她能歌善舞,她常常脸上带着微笑,但是,她其实并不开心,这些,朕始终都知道,但是朕没有办法改变,谁叫我是当今皇上呢?

  「梅妃极善解人意,从来就不会向我提出任何过分的要求,总是要我以国家大事为重。」李隆基用手扶在窗台上,回忆着。

  许久。

  我在他身后默默听着,随手在桌上拿了几个糕点塞嘴里。

  果然是皇家的东西,好吃!

  这皇帝,又是个猛地转身,脸上忧郁的神色稍微消减了点。

  他从身上掏出一样东西向我扔了过来,又道:「夜不语,帮我去个地方,拿出一样东西。哼,既然梅妃的死是有人蓄谋,就不要再怪朕无情无义。不论是谁,我都会让他生死不能!」

  皇墓,皇帝死后的世界。

  每一代的皇帝都认为人死后,会去到另一个世界,于是他们总是挖空心思想要将身前的荣华富贵带过去。

  唐代帝王陵寝制度是丧葬礼仪的一部分,它是一套复杂、详细、具体、严格的实用制度。和所有的王朝一样,大唐帝国在建国之初,百废待兴,许多制度、规定都在不断确定和完善中。

  经过几代帝王的实施后,武则天时期,帝王陵寝制度已经确立,它包括了陵园的规模、园中宫殿群的分布、神道两侧石刻像的种类及尺寸、地宫的大小、随葬物品的标准及尺寸,甚至墓室内的壁画内容等等,都有具体规定。

  皇上所拥有的,当然是最好的、最高大华美的,常人是绝对不可以有丝毫的越轨行为,否则将招来杀身之祸。

  武则天和丈夫唐高宗李治的合葬墓乾陵,就是这个制度最完备的体现。除乾陵以外,制度完备的唐陵就数唐睿宗桥陵了。

  而我的眼前,就是睿宗李旦的陵墓。

  桥陵面南而居,有一条长长的神道,从山口延伸向南,一直伸向滚滚的渭水河畔。这是一条供后人祭祀、拜谒的大道,神道两旁自北向南相对排列着石狮、石人、石马、石獬豸、石鸵鸟和石华表。内陵园的范围包括了整座桥山。

  如果说内陵园代表了皇帝生前居住的皇城,外陵园就应该是外廓城的象征,是朝臣、权贵、平民、商贩的居住地。

  外陵园内主要安置陪葬墓群。

  顾名思义,能够陪葬在帝王身边的人,除了血缘宗亲,就是那些功勋卓着、颇受重视的朝臣大员。死后能够在帝陵周围被赐赏一方土地、成为天子陪葬墓,是做人臣的极大殊荣。

  唐初,陪葬之风很兴盛,唐高祖李渊的献陵、唐太宗李世民昭陵,都拥有数百座大型陪葬墓,气势很是壮观。

  从乾陵开始,陪葬制度悄然发生了一些变化,能够陪葬皇帝的,主要是那些有着直系血缘关系的儿孙们,朝臣陪葬越来越成为个别。睿宗桥陵陪葬墓中除宗室子弟云麾将军李思训墓外,余者皆是其亲生子女。

  我带着青峰一起缓步走入了李思训的墓地范围内,望着眼前那恢宏的墓穴,稍微有些感叹。

  云麾将军以一介武士能够陪葬睿宗,和睿宗李旦喜好书法绘画有直接关系。

  李思训是唐代杰出画家,又是战功卓着的大将军,可谓文武双全。其画风精丽严整,以金碧青绿的浓重颜色作山水,细如毫发,独树一帜。

  在用笔方面,能曲折多变地勾画出丘壑的变化,法度谨严、意境高超、笔力刚劲、色彩繁复,显现出从小青绿到大青绿的山水画发展与成熟的过程,是我国山水画派的奠基人之一。

  只可惜其作品皆已散失,竟无一例存世。

  睿宗点名要他陪葬桥陵,可见对李思训人品、才华、书画非常喜爱,愿与其永为君臣,常相厮守。

  「老大,我们来这里究竟是想要干嘛?」青峰左右打量了一番:「周围紫气浩荡,让人实在很不舒服。」

  「我要进墓里拿一些东西。」我淡淡道。

  「什么东西?」

  「不太清楚,皇帝老儿要我进了他老爸李旦的棺材前,再打开他给我的锦囊,说里边有提示。」我从怀里掏出锦囊,在手里抛了一抛。

  刚往前边再走了一步,突然听到几声震耳欲聋的尖锐吼叫,十几道劲风猛地迎面扑了过来。

  那几个声音快如闪电,交错的划破了空气,发出阵阵雷霆般的声响。

  青峰手掌一翻,用视线锁定了一个影子,右脚一点一滑,飞快的闪到它身旁,重重的用化魔掌打了过去。

  那个虚影惨叫一声,狠狠的撞在云麾将军的墓壁上,尘土飞扬。

  我定睛一看,居然看到了一个石头雕刻的双头怪物。

  这怪物背上的双头曲颈相连,两只兽头雕成变形龙面,巨眼圆睁,长舌至颈部。两头各插一对巨型鹿角,四只鹿角权桠横生,意象极为奇异生动。通体髹黑漆后,又用红、黄、金色绘兽面纹、勾连云纹。

  方座则浮雕出一些几何形方块并饰菱形纹、云纹、兽面纹,虬曲盘错的巨大鹿角。最奇怪的是,对称兽体和稳重的方形底座构成了一个神秘的氛围。

  「倒霉,居然是镇墓兽。而且少说也有十二只,亏本了!」

  我郁闷的大喝一声:「青峰,给我退开。青莲出鞘,口绽莲花,生于厮而长于厮,尘归于尘,土归于土。驱邪万魔封印。疾!」

  手中的符纸化为一滩火光,猛地飞散成十二道橘红色的光焰,呈辐射状窜出,直直的打在了那十二头镇墓兽身上。

  石头雕刻的怪物在火中痛苦的挣扎,驱邪万魔封印可以除去非生物上附着的妖物和灵力,对这类附着术法有极好的破坏作用。

  但是这一次,万试不厌的方法却没有太大的效果。

  那十二只镇墓兽又是一阵低吼,狂啸着从火中跳出,好死不死的全都向我冲了过来。我急忙在腿上贴了两张神行符,一溜烟的就往外边逃。那些石头怪物居然得理不饶人,死命的紧咬着我身后追着不放。

  「青峰,给老子顶住!」我大喊。

  青峰应了一声,撑开纳木结界,将我笼罩在了里边。

  十二只镇墓兽四只眼睛变得通红,拼命的撞击着结界,原本结实的结界立刻变得摇摇欲坠起来。

  我喘着气,立马拿出符纸加了几层。

  终于安全一点了!

  「老大,这些镇墓兽究竟是怎么回事?妖气大的吓人,您的符咒都没用处!」青峰害怕的看着外边的石头妖物。

  我叹了口气,「你以为这些镇墓兽是那些墓葬中常见的一种怪兽?这里可是皇墓!这里的镇墓兽可都是些为镇慑鬼怪、保护死者灵魂不受侵扰,甚至阻挠盗墓者而设置的一种冥器,是成千上万的术士花了很大工夫才造成的。

  「靠!那个李隆基,居然没把这些东西说清楚,难怪要我来,如果是普通人,早就嗝屁不知道多少次了!

  「不过说起来,这些怪物倒是雕刻得怪模怪样的,有些我都不太认识。」我在结界里用手撑住下巴,仔细的看着外边的镇墓怪。

  据《周礼》记载,有一种怪物叫魍象,好吃死人肝脑;又有一种神兽叫方相氏,有驱逐魍象的本领,所以皇家常将方相氏立于墓侧,以防怪物的侵扰。

  还有一说,这种方相氏有黄金色的四只眼睛,蒙着熊皮,穿红衣黑裤,乘马扬戈,到墓圹内以戈击四角,驱方良、魍象。而方良亦为危害死者的恶魔,人们就借助方相氏的力量来驱赶它们。

  不过根据镇墓兽头上的双角推测,这些镇墓兽应与「辟邪」或「灵神」、「士伯」这些怪异有一定的关系。

  头痛。这些怪物高达二丈,比四个我还高,而且似乎还有躲避术法攻击的能力,实在麻烦的很。不管长相怎样,但肯定不是方相氏。

  那这些玩意儿究竟又是些什么?

  我大脑飞速的回忆着从前的一切典故。记得自己曾经在某个傩仪上,看到过这十二个怪异的形象。

  所谓傩仪,是四季驱邪逐疫的仪式。

  在周朝时,就有人认为自然的运转与人事的吉凶息息相通。四季转换,寒暑变异,瘟疫流行,鬼魂乘势作祟,所以必须适时行傩以逐邪恶。

  傩仪中的主神是方相氏。

  两汉,傩仪中出现了与方相氏相配的十二兽。魏晋南北朝隋唐沿袭汉制,傩仪中加入了娱乐成分,方相氏和十二神兽角色,由乐人扮演。

  这么说,仪式中的十二神兽,应该就是眼前的十二个镇墓兽。如此一来,貌似有个办法能够顺利的驱除它们!不管了,冒险试试!

  我先在自己周身遍布好几个坚固的结界,这才掏出几张符纸,喊了一声:「青峰,站住不要动!」

  青峰一听,纳木结界顿时崩溃了。他下意识的浑身打了个冷颤,也不顾那些怪兽的攻击,飞起身就想逃,边溜还边大喊:「废话,不动才怪!

  老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打什么算盘。死都不要!」

  「别说得那么绝情嘛,又死不了。再这样主人我可是会伤心的!」我早料到了他的行动,双手一翻,手上的第一张符纸顿时化为一道惊雷,硬生生将他从空中砸到地上,砸出了个半人多高的深坑。

  四周的镇墓兽被巨大的风压震得散开,被抛出老远,却立刻又像没事一般摆摆脑袋站起身,又嘶吼着跑来。

  「宇宙万千微尘,化入无我之境。变万物为我,化我为万物。诸神虽有灵犀,但求心结千千,皆有你我。心有灵犀者可变我。化我为身咒,疾!」

  指尖缝隙的符咒一阵轻声颤抖,从我的手上飘浮到空中,散发出柔和的黄色光芒。在那些光芒中,我闭上眼睛冥思苦想,最后张开眼,用手一指青峰的方向,只见那道黄光微微闪烁,就这么冲入了他的体内。

  于是,青峰便剧烈的颤抖起来。衣服猛地被膨胀的肌肉撑破,他的周身全部血管都鼓胀暴出,只见他英俊得不成人样的脸因为剧痛而变得扭曲,身材也越来越丰满。直到催长到二丈高度。这才好不容易停了下来。

  这时的青峰,已经成长成身披熊皮,头套面具,上有黄金铸成的四目,上衣玄色,下裳朱色,执戈举盾,率领众隶,驱逐疫鬼精怪的方相氏。

  这就是「化我为身咒」的用处。能够将心里所想的形象实质的加在自己或者他人的身上,效果很明显,用处也很广泛,可以说是最顶级的变身术法。

  之所以不能在民间很好的得到应用,甚至最后湮灭在了历史中,完全是因为这个术法中存在的一点小小的缺陷。

  在使用的时候,由于术法会大量改变受术者的体型相貌,而随之更会伴有剧烈到足以令人神经失常、甚至疯掉死掉的疼痛,所以,就连发明这个术法的人也没有使用过。

  这东西也是很早以前在书里看了一遍,胡乱记下来的,这次一用,居然效果很好。只不过看青峰的样子,恐怕也痛到了崩溃的边缘。

  果然会很疼,幸好没有因为好奇用在自己身上,不然那才叫惨。

  那十二只石头镇墓兽见到方相氏猛地出现在眼前,惊叫一声,挣扎也没有挣扎,怕得躲到角落里颤颤发抖,我拉着已经痛得基本上晕眩,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的青峰,趁机走了过去。

  在云麾将军李思训墓外,桥陵东南方约三公里处,有一座边长二十丈、高五丈的覆斗形土冢,冢上长满松柏灌木,冢南耸立一通高大的青石碑,碑上錾刻五个虬劲有力的大字:「唐睿宗李旦陵」。

  这虬劲的大字,似乎出自李旦他本人的手笔。自己给自己的墓穴取名字,果然不愧为有名于世的让皇帝,为人懒散,得过且过,没有大志,但为人却很有趣。

  大唐对历朝历代的祖宗陵墓都有很好的保护措施,并定期维修。在帝陵保护区内不许百姓居住,就算附近的耕种者,也一律承担保护陵区内所有石刻像和林木的责任;作为回报,政府不征收农业税。

  一般而言,在陵墓附近县城的县志上,都有对本地陵墓的详细记载。

  我来的时候也稍微调查了一下,这位让皇帝的惠陵陵前,石刻数量和种类有四十多种,值得小心注意的也有六种。据说登高的时候,还可以清楚看到这座陵园南门的双阙台及石狮、石马、华表等物。

  我让青峰跳得老高,借用他的眼睛把周围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好不容易才发现了陵墓的真正位置。

  「青峰,挖。」我用脚到处测量了一番,然后指了一个地方冲青峰嘱咐道。

  青峰为难的看着脚下的青石路面,挠了挠脑袋:「主人,这似乎不太好挖。最重要的,似乎太明目张胆了一点。您不是老教育我,为人要低调吗?现在这可是随时都会有人来人往的主干道。」

  「屁话,皇家墓园,哪有那么多吃饱了没事干,不怕掉脑袋的人会偷跑进来?」我不屑的从鼻孔里喷出一口气,刚说完,不远处就传来一阵微微响动。

  不是吧,哪有那么巧的?那人不会是存心想来拆我的台看我笑话的吧?顾不上教训在一边狂自偷笑的青峰,我掏出一张符纸,念了几句咒语,我们两人的身影顿时越来越淡,最后彻底消失在了空气中。

  就在我们刚隐起身形的后一瞬,一个穿着黑色夜行衣的人已经冲了进来。

  什么玩意儿,实在是没有点常识,居然在大白天穿夜行服,就说他心里没鬼,绝对不是存心想干偷鸡摸狗事业的人,也不会有人相信。实在太过分,太明目张胆了。比我还有胆识,够笨,我喜欢!

  那黑衣人用力捂着左手,明显是受了伤,紧身衣严严实实的笼在他身上,曲线尽显,该凹的地方凹,该凸的地方凸,竟然还是个身材姣好的女子。

  「青峰,这女子貌似有点似曾相识的样子。」我指着那女子悄声说。

  「难道是老大的老情人?」青峰疑惑的随即摇头,「不可能,如果您真有机会交往老情人,那姐姐早就发飙到把整个长安都毁掉了!」

  「你就不能想得正常点!」我气不打一处来的狠狠敲了他的脑袋一下。

  「都怪主人,原本我还算聪聪明明一个妖魔,被您又折磨又打头,敲都敲笨了。」他委屈的捂住头呻吟起来。

  靠!净学些人类的坏毛病,都不好意思承认那白痴就是我仆人了。

  我瞪了他一眼,转入了正题,「这女人,就是昨晚在梅阁里偷袭我的隐形人。很有可能,是影族在外遗留的某个不知道自己身世的孤儿。」

  「老大,这您都知道?」青峰大为佩服。

  我得意的嘿嘿笑道:「废话,作为你足智多谋的主人,我早就乘机在她身上种下了引蝶香。那种东西无色无味,很不容易被发现,但是用相应的法术,就能感应到。刚才一看她就觉得眼熟,法术一试,果然就是那人。」

  手中幽幽绿色火苗在燃烧,在无风的空气里,依然摇晃向那女人所在的位置。

  「说起来,她还中过我的零露咒,对你产生了莫名其妙的感情。要不要稍微牺牲点色相,勾引她过来,好好问问这女人的底细?」

  看了一眼又准备溜掉的青峰,我恶毒的一笑,拉住他的衣领又道:「放心,爱情这种东西又死不了你。何况人家还只是单恋。多有趣,这女人猛然一见你,说不定一兴奋,就什么东西都毫无保留的说出来了。」

  说着便一把将他扔了出去。

  青峰的身影在空气里迅速显现出形迹,划过一道弧线,准确的向那黑衣女子飞去。那女子大惊失色,身形如同惊弓小鸟般往后一退,整个身体便变得淡起来,似乎有随时都会隐入空气里的可能。

  「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黄昏独愁,更着风雨,寂寞开无主。」

  我大喝一声,手中符纸翻飞:「孑然一身、梅花何堪凄凉。不如盛开,现我踪迹。孑然凝身咒,固!」

  符纸化为一道火光,从身后击中了因为突变而变得稍微惊惶失措的女子,猛地隐入了她的背后。而她的身影也从半透明状态变得实质起来,短时间再也没有办法行化实为虚的术法了。

  「你们是谁?」她看到青峰的样子,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反应,只是慌乱的捂住了本来就遮盖得严严实实的脸,不知是不是在发红。再看到我时,终于惊讶的叫出了声音。

  果然是个年轻女孩,声音十分悦耳。到艺馆卖唱的话,一定会勾引到一大堆无聊的白痴去听的。

  我微微笑着:「我们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现在正在为当今圣上办事。」

  话音刚落,那女子猛地右手一挥,向后急退。一道银光飞快的向我射来。青峰的动作更快,他轻轻一移位,抬手就将那道银光抓住。

  居然是一把小刀,锋利到可耻程度的小刀,刀身上还淬了剧毒以及诅咒,迫不及防下被刺中,普通人肯定会在几息的工夫里迅速萎缩而死。

  果然是个厉害的杀手,天时地利人和都没了,还会挣扎到底。

  只是她遇错了人,居然遇到了我俩。

  「青峰,断魂刃,用刹步冲到前方三丈五尺的地方。」我喝了一声,掏出一张符纸随风一晃:「天地玄黄,万物之源。结善恶之网,罗罪恶之人。天罗地网,疾!」

  少女前进的方向顿时唐突的幻化出一张巨大的蜘蛛网,前进无路的情况下,青峰的断魂刃已经砍到了。散发着幽绿光芒的三寸光焰迅速的划破空气,发出尖锐的刺耳声音,带着强烈的压力,狠狠的向她的背后砍去。

  少女飞快的抽刀转身,虽然将断魂刃成功抵挡住,但身体也被震得向后猛飞,然后一头栽进了网里,被粘得严严实实。

  我乐呵呵的走过去,使出掌心万物的法术,将她连人带网全都缩小到可以放入囊中的大小,然后塞入了衣兜里。

  用力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我又指了指地面,吩咐道:「青峰,继续。

  现在应该不会再有人打扰我们劳动了。给我用力挖!」

  话音刚落,远处又传来了脚步声……

  第九章 善恶

  计划?什么计划?

  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突然变成了民族英雄,而事情也在向我完全想不到的形势发展开来。

  李旦是唐高宗李治和女皇武则天的第四个儿子,有人说,他其实是一个聪明睿智,兴趣广泛、多才多艺之人。

  他擅长书法,喜好文学,却对本应对他来说最为重要的政治和皇权太不热衷。

  李旦第一次做皇帝,是在高宗故后、武后专权时期,他接替了只当了两个月皇帝的哥哥唐中宗李显的位置。但他这次做皇帝也同他哥哥一样,就像在玩过家家,仅在很短的时间内,因为女皇的政治需求而迅速登基,又因大周王朝的创立而被武则天瞬间推下帝位,真可谓是来去匆匆。

  李旦第二次即皇帝位,也是一次宫廷政变的结果。武则天死后那年,太子李显再次登基,大唐的政权迅速被皇后韦氏所掌控。

  五年后,唐中宗李显吃了韦皇后的点心师做的甜饼而突然暴毙,韦皇后秘不发丧,把中宗唯一的儿子李重茂推上皇位,史称唐殇帝。

  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联络李旦的第三子临淄王李隆基发动兵变,彻底粉碎了韦皇后欲当女皇的梦想,从而再次把相王李旦拥上皇权的顶峰。

  这李旦本是一个性格软弱的人,在太平公主和李隆基的明争暗斗中,在位不到二年,便将这令千古英雄尽折腰的九五之尊让给儿子李隆基,自己悠哉乐哉做太上皇去了。

  去年夏天,太上皇李旦崩于百福殿,时年五十五岁。群臣商议后,定其庙号为睿宗。冬十月,葬于北山山脉东部的桥山,名为桥陵。

  桥山外观并不很陡峭,但山峰挺拔,气势雄伟,主峰南坡呈六十度角倾斜,表面裸露着大片灰白色石灰岩,只有少量低矮灌木从岩石缝中伸展出来,为这座坚硬的石山点缀些许绿色。

  主峰两侧各有较低而绵长的小山一座,与主峰相连,浑然若一把高背太师椅和两个扶手,又似一只双翘左右展开的凤鸟,将睿宗的陵宫环拥在自己的胸膛上。这样神话般奇特的山峰走势,正是桥山被选定为帝王陵寝的主要原因。

  在这位太上皇的陵墓前,原本是不允许任何皇家以外的人到来的。可是现在,却接二连三的有人进入,几乎快要成了菜市场。

  这次除我们以外进来的第二波人,依然只有一个,依然是个熟人。正是那在梅阁外墙,一剑伤退影族女子的白衣人。他还是蒙着面纱,看不清样子,脚步仍旧悠闲,在这皇家坟墓中缓步前进,像是走在自家的后院里一样。

  我和青峰隐住身形,对视一眼。

  这男子靠近后,突然停住,嘴角的面纱微微一动,似乎在笑,然后突地脚步一闪,右脚地上飞快一点,只见一个人影猛地以极快的速度快速向远处窜去,追都追不及。

  明显,那家伙肯定发现了我们。恐怕也是想入陵墓中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不愿意和我们多做纠缠。

  「好厉害的家伙,他的身法不比姐姐差。」青峰冷汗直流,深深吐出口气评价道。

  我皱紧了眉头,居然有人能够让身为大妖魔的青峰有如此谨慎的表情,这人,绝对应该注意!而且,为什么昨晚出现的两波人,全都不约而同的来到了太上皇李旦的陵墓前?难道,他们的目标和我们一样?那个混蛋皇帝,究竟想要我进去拿什么东西?

  看来,再不能悠悠闲闲慢吞吞的混时间了,早点进去,先一步将东西拿到再说。

  我看了青峰一眼:「青峰,解开百分之三十的封印,将左手臂化为原始形态。」

  说完便捏了几个手印,用契约法术把加在他身上的封印稍微打开了一道口子。青峰顿时兴奋起来,满头的青色发丝在空气中无风自动,一波又一波如有实质的能量波动在他的周围不断凝固,带着强烈的气息冲天而去。

  没多久,青峰的右手臂逐渐变成一种怪异的兽爪形象,五彩斑斓,一看就知道极为危险的光芒萦绕在手臂四周,弥漫的周围石像都纷纷破碎。

  「好久没这种感受过了,我的力量!」青峰满脸冷酷,性格似乎也在力量的极度膨胀中变得扭曲,变回了封印他以前的状态。

  我脸部肌肉一抽,狠狠一拳头捶在了他的头顶:「跩什么跩,还不给我挖!」

  青峰满脸嚣张的正要变脸发怒,抬头猛然间看到我阴笑的神色,顿时气焰尽灭,郁闷了半天才道:「主人,这么大阵仗,我还以为您要我把整个坟墓都掀个底朝天,弄了半天,还是要我挖啊!」

  「废话。我不是老告诉你,做事要低调吗!」我在他额头上又来了个暴粟,理所当然的说道:「你主人我天性善良,一向为自己人着想。」指了指他的爪子又道:「你看,都给你工具了,还不给我挖快点。」

  青峰完全无语,一副随时要倒的样子,埋头发泄似的苦挖起来。

  一路无话,他挖了多少,我就走进去多少。有了工具,力量膨胀的青峰果然进度很快,没多久就将洞打到了陵墓里。

  随着不远处阻隔开胚土的石板在青峰的利爪下轰然向里边倒塌下去的时候,一个黑暗、空荡荡的地方立刻露了出来。

  我伸头进去四处打量了一番,接着又皱起了眉头:「奇怪,为什么没有术法的波动?一般皇家陵墓里,机关、诅咒、攻击和防御术法多不胜数,这里居然一个都没有。」

  心里,顿时升起不太妙的预感。

  青峰在掌心化出一颗临时充当照明用的光球,将四周照亮。视线所及的范围,众多召唤石像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而地上,机关似乎有完全被触动的痕迹。果然,已经有人先我们一步闯了进去。

  弯腰在地上捡了一根弓弩的箭头,只见它已经被一剑砍成了两段。断口处很新,看来应该是刚断不久。恐怕掉在地上的所有机关都是如此。

  来人,好高的身手。不但凭着高超无比的剑技蛮横的破除了所有的术法,而且根本就没有停顿的向里走。

  只是想到那分功力,都会令人不寒而颤。

  「不好!」我大叫一声,一边带着青峰朝摆放灵柩的墓室跑,一边掏出李隆基给的锦囊打开。里边龙飞凤舞的只写有两个大字:玉玺。

  太上皇李旦的灵柩里,棺材盖大开。那玉玺,早已不知踪影……

  「请皇上恕罪,草民没能顺利拿到玉玺。辜负了皇上的信任。请皇上治罪。」我在御书房里大声请罪,但双膝依然硬挺挺的支撑着身体,没有丝毫可能跪下去的行动。

  出乎意料,李隆基并没有动怒,只是走到窗前,望着窗外随风摇动的怒放花朵,许久才叹了一口气,说道:「夜不语,你知道那是什么玉玺吗?」

  「草民不知。」虽然自己内心倒是有些猜测,不过现在还是装笨点好。

  「玉玺分很多种,有批准公文用的公章,也有命令内府用的私章。但有一个玉玺却很特殊,掌握着皇家的一个秘密,手里拿着那块玉玺,就能调动历代积累的隐藏力量。如果那个玉玺,真的已经落入了那个女人的手里,事情就麻烦了!」李隆基苦笑。

  所谓的那个女人,恐怕只有一个,就是太平公主。不过如果那玉玺真的有调动皇室隐藏力量的作用,对眼前的这位而言,事情确实会很糟糕。

  这个李旦果然是个聪明人,他害怕自己的儿子万一斗不过太平公主这婆娘,恐怕在任何人都不知情的状况下,特意将玉玺带入了自己的坟墓。也给自己的儿子留下了一条后手,让他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但不知为何,李隆基和太平公主同时知道了这个秘密,都派出了高手去太上皇的灵柩里偷玉玺。

  说不定,原本这高明的一招,现在反而有可能替自己的儿子掘了坟墓。

  只是不知道那位功力高深到莫名其妙的白衣男子,是不是太平公主的手下。

  「看来,事情真的不能再拖了。」

  李隆基坐回了龙座,烦躁的将一张纸撕碎,望着我,一个字一个字的缓缓道:「看来,计划要提前了。」

  计划?什么计划?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突然变成了民族英雄,而事情也在向我完全想不到的形势发展开来。

  有人说女人心海底针,但是就算那根海底的针,也有被人刻意抹去的时候。

  就在李隆基说要提前进行计划的三天后,一件举国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由于王皇后一直都没有身孕,在后宫的处境极为尴尬。他的哥哥王守一这时已是玄宗的妹夫、薛国公主的驸马了,他当然也对妹妹的处境十分担忧。

  常言道「病急乱投医」,王守一四处打听之后,找到了一个叫明悟的左道僧人,这个明悟在一通作法之后,鼓捣出了一块「霹雳木」,上面刻着天地字样以及李隆基的名字,交给王守一说:「佩此有子,当与则天皇后为比。」

  王皇后听了这话,万分高兴,她当初能够直接参与丈夫杀韦后的密谋,不用说也是个对权力有欲望的女人。如今变心的丈夫对自己已经无复往昔恩爱,她当然更渴望权力、希望将丈夫控制在自己手心里。

  然而,事情并不像王皇后所想的那么完美。这个消息居然很快就走漏了风声。

  大吃一惊的李隆基立即亲自过问此事,事情很快真相大白。

  面对人证物证,李隆基怒不可遏,于两天后颁布诏书,昭告天下:「皇后王氏,天命不佑,华而不实。造起狱讼,朋扇朝廷,见无将之心,有可讳之恶。焉得敬承宗庙,母仪天下?可废为庶人,别院安置。刑于家室,有愧昔王,为国大计,盖非获已。」

  王皇后立刻被废为庶人,太子少保王守一先是被贬为泽州别驾,随后又被赐死。三个月后,王庶人死在冷宫之中,死因成谜。不过那又是后话了。

  而这件事的牵连极大,就连太平公主也被牵扯了进去。有一大堆证据在早朝的时候,被摆在了皇帝以及众位大臣的面前。

  证据罗列出太平公主李令月挑拨离间,差人装成那个叫明悟的左道僧人蛊惑王皇后造反,并多次游说王皇后,误导王皇后,让其对梅妃的恨意日渐深沉,最后还唆使王皇后在梅妃的卧室里偷偷换了焚香,买通宫女在素三彩鸭薰中放入麝香,令梅妃流产,最后致使梅妃郁郁寡欢下自缢在疏影阁中。

  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太平公主这一连串的阴谋,用意旨在破坏朝纲,扰乱后宫秩序,迫使圣上无法顾及她的小动作,令她可以后顾无忧的准备造反的逆天之事,做第二个武则天。

  更有证据指出,太平公主欲以七月四日作乱。唐玄宗以及众臣大怒,立刻宰杀了太平公主的党羽常元楷、李慈、萧至忠、岑羲等人。窦怀贞听到消息后,当天便自缢在家中。

  第二天,唐玄宗下令,将太平公主李令月毒酒赐死。太平公主冷笑了一声,将太监递过去的毒酒一掌打翻在地,然后举旗真的造反起来。

  唐玄宗龙颜大怒,亲自率兵将十万将凤鸾殿层层围住,一场惨烈的政治内战就此展开。

  开元元年七月十三日,天气晴,无雨。东都洛阳,却在上演着一场腥风血雨。

  李隆基挥兵十万,在凤鸾殿周边的朱雀门和太平公主的六万精兵狠狠撞击在了一起,一时间血肉横飞,残肢断腿四处都是。

  我和青峰站在远处的了望车上,身旁便是当今圣上李隆基。他微笑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似乎非常满意,看了许久,才从目不转睛的状态中解除,看了我一眼:「要不要做笔大买卖?」

  「什么买卖?」我诧异道。

  「很划算的买卖。」这皇帝大笑了几声:「跟我进去活捉太平公主,她伏罪后,凤鸾殿中的财物你可以随意拿走。」

  「很有趣的买卖。我当然没有反对的必要。」

  不是没必要,而是根本没可能,虽然接触的不多,但是对这位脸上总是带笑的皇帝,我倒是有了深刻的理解。

  对他而言,所有人都是蝼蚁,其他的他都可以不管,但唯独蝼蚁不听话的时候,不论是谁,都会毫不犹豫的抹去。我还没有傻到会去摸皇帝屁股上的逆鳞的程度,所以,还是稍微听话点、傻一点好。

  「那好,我们这就进去!李公公!」他大喊了一声。

  顿时,在他身旁唐突的冒出了一百一十一个身穿黑衣的蒙面人。是影族,这才是皇家真正的影族,光看气势,都和那天偷袭我的影族小姑娘完全不一样。

  这些人是真正的高手,不知道杀过多少人,一旦现出形迹,那种肃杀的感觉就会直冲云霄,使得周围充斥起一种血腥味。令人不舒服。

  最令人意外的是,李公公居然也是影族,而且身手高超到夸张的地步。看来,皇帝有恃无恐,果然是有自己的道理和本钱。

  「陛下,请勿以身犯险。请让老奴进去将公主擒下。」李公公尖着嗓子跪下道,一副心腹忠臣的模样,看得让人讨厌。

  「不用,毕竟里边的人是朕的姑姑,朕有责任看她走完最后的路。」

  李隆基向凤鸾殿深处眺望,「我心已决,李公公,快送我们进去。」

  看不出来,他还具有强烈的冒险精神。

  李公公不再说话,一挥手,影族的一百多人顿时人影闪烁,围着我们摆出了一个怪异的阵势。他们的移动速度越来越快,猛地眼前一黑,再有光线亮起时,我们一行人已经来到了一个宽敞的所在。

  我揉了揉眼睛,这里,居然是凤鸾殿的正客厅。

  太平公主正高高的坐在主人的位置,她的身前摆放着那口黄金棺材,一群人正围着那口棺材不断的施着某种法术。

  她看到我们唐突的出现在不远处,神色并没有慌张,只是看着李隆基,一眨不眨的看着,最后叹了口气:「陛下,你终于来了。」

  「姑姑,你不该拒绝那杯毒酒的。」李隆基拉过一把椅子,大马金刀的坐在客厅的正中央:「败局已定,姑姑,放手吧。」

  「放手?你叫我怎么放手?我根本就没有选择。」太平公主苦笑了一声:「我就知道皇上你一定不会放过我。但是,为什么不多给我一天?就一天。我只想要再多一天时间。」

  「一天?难道要我真的等你准备好了,抢了我的位置?」李隆基冷笑。

  太平公主微微摇了摇头:「你根本就不知道哀家在找什么,哀家究竟想要什么。如果哀家真的想要你的皇位,这么多年,这么多的机会,哀家早就坐上了当年母后坐过的位置。」

  「你还想要什么?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姑姑,你想狡辩也没用了。」

  李隆基哼了一声,「不错,以前你确实有很多除掉我的机会。但是,那时候你的时机并不成熟,就算朕驾崩了,你也永远没有机会坐上去。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第一任丈夫,城阳公主的二儿子薛绍,就是你阴谋害死的。你同父王一起作为李家的代表参与了武李盟誓,看起来是为大唐的基业做贡献,实际上,你暗中做了许多的手脚,同时也掌握住了更多的权力。你,恐怕比朕更爱权力。」

  「我不是!」太平公主又摇了摇头:「你不会明白的,我这么爱权力,并不是因为真的爱,而是,我需要权力来为我做一件事情。」

  「什么事?」李隆基有些惊讶。

  「我要找一个人!」李令月的眸子猛地闪了闪。

  「找一个人?就为了找一个人?」李隆基愣住了,然后大笑,狂笑,笑得咳嗽连连,「你为了找一个人,不惜诬陷自己的丈夫,不惜踩住一堆又一堆的尸骨往权力的巅峰上爬?别当我还是三岁的孩子。」

  「丈夫,哼!那是他罪有应得。如果他不死,不要说你是不是还坐在皇位上,恐怕大唐的整个江山都要改姓了。」

  太平公主冷笑了一声,她看着在术法中闪烁出五彩光芒的黄金棺材,眼神顿时又柔和了起来,「我这么多年来,确实在找一个人。一个我这辈子最爱的人。

  「爱情,这种东西真的很神奇而又平凡。但就是这种平凡人家的感受,皇家人却永远也得不到。陛下,就像你的梅妃,你扪心自问,你是真的爱她吗?还是最爱你自己?

  「但是他不一样,我爱他,胜过于爱我自己!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才十七岁。那天我记得很清楚,自己一时贪玩,有一种想要出宫的冲动。于是我就真的出宫了,在一个湖边遇到了他。

  「那时候他默默无名,却有高深的剑法。他在湖边练剑,湖中的水、林中的叶子全都围绕着他飞翔。他似乎发觉到了我的偷窥,转头冲我笑了一下。

  「就那一下,我的身躯僵硬了,满脸呆滞,脑中全是他干净的眸子,和那道淡淡的笑容。就在那一刻,我的心跳立刻便告诉了我一个事实。

  「就是他了。他就是我的丈夫,一辈子的丈夫,一个将要陪我走一生的人。而我,从此以后,只会有他一个。

  「我要嫁给他!」

  太平公主的眼眸流出了一丝泪水,神情恍惚的望着窗外。

  「但是我却没有嫁给他。比武招亲的时候,他毁约了,没有来,更从此消失在了我的世界里。于是,我嫁给了薛绍。这个男人需要的只是个长公主丈夫的名号,他是个极有野心的人,他想当皇帝。

  「说我诬陷他,不过是他罪有应得罢了。这么多年来,我只有一个目标,就是将我深深爱着的那个负心男人挖出来,不论用什么手段,不管因为这件事会死多少人,我都不管,我只想看到他,哪怕只有最后一眼,我也想见他!」

  凤鸾殿的正客厅里陷入了一片死寂中,许久也没有人出声。只有那群术士,以及发光的黄金棺材还在微微散放动态气息,让人不会产生时光停顿的错觉。

  又过许久,李隆基才深深吸了口气,喝道:「撒谎,差点被你骗过去了。那口黄金棺材是你花万两黄金,委托人从一个商代的『千魔罗天冢』

  里偷出来的。别以为我不知道,那口棺材里封印着一只大妖怪,哼!你在那里煽情拖延时间,其实是想将里边的妖怪唤醒,趁机将我们全部杀掉。

  「来人啊,给我将那口棺材毁掉!」

  李公公应了一声,带着一百一十一个影族飞也似的朝着黄金棺材的所在冲去。

  「不要!」太平公主惨叫一声,一直天塌不惊的神情变得惊惶失措起来。她跑下台阶,似乎想用柔弱的身躯挡住影族的攻击。

  「不要管她,死活不论,将这里所有的人都杀掉!」李隆基声音阴沉的下令。

  影族闷不做声,整齐的抽出匕首,向正客厅里所有的术士冲去。正聚精会神面向黄金棺材施法的术士们来不及防御,一个个惨死在了刀下。

  就在李公公的刀快要碰到太平公主的喉咙时,一道剑气凌空飞出,将李公公的匕首硬生生的划断,匕首尖飞出几丈开外,深深的刺入了对面的墙壁里。

  有一个穿着老旧白衣的中年人缓步走了进来。

  他轻轻的将李令月几近昏厥的柔软身躯抱在怀里,他看着她近在咫尺的脸庞,痴痴的,最后叹了口气,「令月。我来了。」

  他怀中的太平公主娇躯猛地一震,拼命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的男人:

  「真的是你?」

  「不错,是我。高慕白。对不起,令月。我来了,没有人能够再伤到你。」高慕白抚摸着她的发丝,轻声道。

  「你老了。」李令月缓缓的伸出双手,捧住了他的脸颊:「我也老了。」

  「你没有老,还是那么漂亮。」高慕白笑了笑:「对不起,我没有实现自己的承诺,没能娶你。」

  「不用说对不起。我知道,我早就明白一切了,全都是薛绍搞的鬼。

  我从来就没有恨过你。只是,一直都很想你。慕白,这么多年来,你都到哪去了?」

  「我?」高慕白笑了起来,虽然沧桑,但却很迷人,「我一直都在你的身旁。你嫁人的时候,我在远处。你休息的时候,我在远处。

  「你的丈夫死了,一直独居,我也在你附近。我一直都在,一直都默默的注视你,看着你。只是不敢走过来,哪怕一步都不敢靠近,我没有勇气面对你。」

  「傻瓜。算了,我们都老了。慕白,你不会再离开我了吧?」

  「不会了,永远都不会!」高慕白猛地抬起头,一眨不眨的望向李隆基,然后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捏在手心中:「皇上,要不要和我做一笔买卖?」

  「哦,什么买卖?」李隆基微微笑着。

  「非常划算的买卖。」高慕白淡然道:「只要你放过我和令月,我就将这个还给你。我们俩会彻底消失在你的视线中,过平凡人的生活。」

  说着,他手心一翻,露出了一个玉玺。看样子,或许正是那个太上皇李旦带入棺材中,可以调动皇家秘密势力的玉玺。

  李隆基的眼睛一亮,却没有说话,盘算了好一会儿才道:「你是在威胁朕?」

  「不敢。只是有这个玉玺在手,似乎能调动一些莫名其妙的隐藏势力。如果用它来打击报复,不知道会有什么效果?如果是我的话,恐怕会终年寝食难安吧。」

  「哼,我从来不接受任何人的威胁!」李隆基哼了一声:「何况,太平公主必须死,否则会给朝堂埋下阴影,她的势力也无法消除。」

  「既然谈不拢,那只有最后一招了!」

  高慕白摇头笑着,挥手抽出一把长剑。随手舞动几下,几道剑风立刻将对面的墙壁划出了几个深深的痕迹。

  好恐怖的气势,好高的功力。

  李隆基也微微色变,他手指一划,影族全都动了起来。

  「天雷勾动地火,万山之巅,万峰之顶,接万物以封四空。万物凝固咒,封!」一阵咒语声响起,上百道白色的光芒猛地窜出,将整个会客厅的空气都凝固住,四周的一切动作都缓慢了起来。

  我脸上带笑,微微的站在了高慕白和李令月的身旁。

  李隆基怒道:「夜不语,你敢背叛我?」

  「抱歉,皇上,似乎你误会了什么。」

  我微笑着,耐心的解释:「我和您只是雇用者和被雇用的关系,现在约定已经解除了,我可以随着心意自由行动。」

  「你,好,很好。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李隆基气急败坏的喝道。

  「管他的,我妈妈说,一定不要看悲剧。」我转头冲青峰喊道:「青峰,准备解除百分之七十的封印,看来今天要大开杀戒了!圣上,您就凭这点人马,想要阻止我们,还剩多少胜算呢?」

  李隆基阴狠的看着我们几人,许久,这才摆摆手,颓然的道:「很好,不错。从今天起,太平公主已经被朕赐死在了凤鸾殿中。收兵,回宫!」

  太平公主造反失败,所有亲兵都举刀投降,唐玄宗志得意满的回到了长安。

  玄宗皇帝粉碎太平公主集团后,立即「讲武于骊山之下,征兵二十万,旌旗连亘五十余里」,并流放郭元振,斩杀唐绍扬威皇权,并逐步将功臣,诸王调离出京,到外地任刺史。

  皇权稳固之后,玄宗开始整顿朝纲,任用贤能。并在当年改国号为开元,从此开元盛世来临。

  而这个世间,确实再也没有了权倾朝野的太平公主。那位中国历史上最接近皇位的公主,已经死了,从此后,世上多了一个叫做李令月的平凡女人。

  那个李令月和自己最爱的人过着平淡而充实的日子,二十年后,李令月和高慕白在同一天同时永远的闭上了双眼,幸福地埋在了一起。

  享年七十一岁。
昏~怎么又发上来了~~~
无语~~~
接着发
文案:

  这具尸体是女性,还穿着本校的校服,正蜷曲着身体,双手抱着膝盖,安安静静的坐在地上。她抬着头,眼皮已经腐烂的如同破布一般,悬吊在眼睛上。混浊的眼球直愣愣的望着前方,像是在恨恨的看着所有人,仇视的死死的盯着。

  引子 一

  亲爱的,对不起,我什么都帮不了你。

  我知道,我全都知道,你干什么都是为了我,为了这个家,我好想你,我不能没有你。

  我一个人睡不着。害怕一个人待着,害怕一个人胡思乱想,越想越怕,亲爱的,你为什么要离开我!

  我不要你离开我!

  我宁愿拿自己的命去换回你的。不要离开我,我不想一个人在晚上孤零零的,一个人的黑夜,好冷,好冰冷,冷得我瑟瑟发抖。

  我想抱你。

  我受不了自己,我会胡思乱想,黑夜会把我吞噬掉的。求求你,亲爱的,求你回来,晚上陪着我就好。我的心理状态承受不了这么多,我会死的,别丢下我一个人。

  一个人走的时间已经太长了,没有你,我怎么办?我究竟能怎么办?

  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家人,真的,我不可以再失去你。

  我快呼吸不了了!亲爱的,你现在在哪?那些人为什么要杀了你?好想你快点回来,哪怕我们过再苦的日子,我什么都愿意做,只要你回来,什么都可以。

  我只不过想好好有个家,安稳地过下半辈子,没有奢求什么。我不要做什么女强人,我当不了,做不了。

  我只想乖乖地待在你身边当你的女人,可以唱歌给你听,可以和你闹。但是现在,现在只剩我一个人了,你告诉我,我怎么办?

  有哪个女人可以受得了像我这样,竟然毫无预兆的失去了最深爱的人,我会崩溃的。

  我会想念那瓶没有将我毒死的安眠药,我会想念我和你分开的那个晚上,那个差点死去的感觉,只有那样才是最好的,只有那样我才不难过。

  我不断的在自杀,但是每一次,我都死不了。

  一直都记得,都记得那天我穿着白裙子,看着最爱的你冰冷的躺在停尸房中,看着最爱的人的影子慢慢从脑子飘出去,我什么都不记得,什么都不知道,那晚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睡得那么安稳,甜美的一觉,连梦也不做。

  亲爱的,你知道吗?那天晚上是我睡得最好的一个晚上。

  我梦见了你抱着我,我就躺在你的臂弯里,我们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默默的注视着对方。

  你在看我,你黝黑的眸子像在骂我,骂我是傻瓜,我还不应该死掉。

  我知道,确实不可以死。我必须要撑住,我要照顾父母,照顾你的父母……可是我好难受,你不在身边,叫我怎么呼吸?我不想呼吸了。亲爱的,你什么时候可以回来?

  我不会让任何人再伤害你。

  如果真的有神,求求你们,什么都冲着我来,不要伤害我最爱的人。

  我的一切都可以不要的,我只要我的他。

  老天,你们这么玩我,不如干脆让我死,至少没那么难受!

  亲爱的,你走了以后,我脑中一直浮现你死的那一刹那的样子,你不在了,没有了,离开我了,我什么都没有剩下了。

  连你都不在了,以后的人生,谁帮我撑下去?!

  亲爱的,我想见你,见见你就好,知道你在阴间还快乐就好。我不会让你有事,不管用什么办法,我一定不会让你有事,你是我的,没有人有资格伤害你,害你的人都会付出代价!

  只要你能安息,我会乖乖的,我什么都不要了,谁害你的,我会让他们试试什么是生不如死。凭什么只有我难过?!我要让他们陪着我一起难过。

  无所谓了,什么都不重要。如果我撑不下去,死也会拖几十几百几千个人陪葬,为你陪葬。你知道,我做得到,一定做得到。

  今天我帮你烧过香了,对不起,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做出什么事都不想管了。

  我是一个祸害。

  就让我这个祸害变得更丑陋吧。

  对不起,亲爱的,等等我。

  我就来了!
引子 二

  「死吧,人生有太多无奈了。你还想活下去吗?对你而言,生还有任何意义吗?」

  「其实,死人的世界并没有那么恐怖。」

  「其实,只需要闭上眼睛,往前轻轻一跳。」

  「死,其实根本没什么。」

  「往前边跳一下,就会解脱了。」

  「跳吧……」

  镜子里的脸在扭曲,越来越扭曲。

  女孩惊恐的睁大眼睛,她的视线无法从镜子中移开。

  终于,视线开始模糊了,模糊的视线里,她甚至产生了错觉。

  她居然看到了一张脸,一张完全不认识的,极为恐怖的脸。

  那张脸抬起头,鱼肚白般的瞳孔没有眸子,正死死的盯着她看。

  然后,那张脸,笑了!

  有人说郊游是件很有意义的活动,特别对平时都很忙碌的死高中生而言。

  但是死高中生毕竟是死高中生,他们大多生活在蜜罐里,过着和社会脱节以及半脱节的幸福生活,可以说,他们是一种特殊人类,是人生初期的演化形态。

  当然,他们的唯一工作就是念书,然后再念书。

  考上了大学后,继续念书,然后奔入社会的大浪潮中,开始从蛹化为蝴蝶,虽然那些蝴蝶有美有丑,甚至有些一变成蝴蝶就没飞起来,不太适应环境而跌倒在地上摔死掉。

  但是大多数蝴蝶还是飞上了不太湛蓝的天空,成为建筑起社会的一分子。

  所以,为了不让蛹没羽化前夭折掉,学校这种产业工具便会以放松的名义顺便聚财,将蛹拉出去一年晒一次太阳,补充钙质。

  而如同监狱里放风一般的郊游活动,往往是春天,所以又称春游。

  春天太阳不大,懒洋洋的,风和日丽,催人睡觉,绝对是能够补充钙质,又晒不死人的恶毒季节。

  在这个季节,学校居然大发慈悲的批准,甚至为高三正要大学冲刺的那批基本上快要死掉的学生,准备了一项郊游活动——阴阳岭一日游。

  说到阴阳岭,就一定要说说它的特殊地理位置。因为这个故事的开端,便是从这里开始。

  阴阳岭是烟霞山白沙岗上一个大垭口,在海拔三千余米的日月坪和红石尖之间。白沙岗呈南北走向,横卧在西岭雪山大雪塘东侧。

  晴天,站在阴阳岭上,往西可望见纯白的冰雪世界,令你觉得大雪塘是金玉铸成的偌大宝鼎,抑或是鸿蒙仙界的宫殿,金碧辉煌,举世无双。

  往东,由远及近,有个平原尽收眼底,近可饱览向你涌来的峰波嶂浪。

  特别是春天,通上阴阳岭的唯一一条道路——阴阳路,就会成为一道破开阴阳的线。

  两边都是千尺悬崖,但却是两种风景。左手边是一派春天的色泽,整个平原花团锦簇,彩蝶飞舞。但是右边却凉幽幽的,视线所及的范围,尽是冰雪覆盖的世界,绵延数十里。

  据说是因为特殊的环境差才造成了这种季节景象差异,不过,当地人更相信一个传说——

  他们说,阴阳岭原本便是幽冥地府,左边是阳,右边代表阴,每到春天就会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将地府的门打开。

  那时候冤魂会从阴气足的冰雪世界里窜出来,附在人类的身上,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而这个事件的一切,确实都要从这个阴阳岭,一个叫做尹晓彤的貌似极为普通的高三女生说起。

  一行人从阴阳路上走到阴阳岭中,很是赞叹了一番附近的美景。

  其实这种旅游胜地平时也多多少少和父母来过,但这次的意义比较特殊,毕竟是学校组织,而且能甩开繁忙的功课出来蹓跶,光这点就足够让人兴奋了。

  时间很快就到了中午。

  高三生成群结伙的和自己的好朋友凑成一堆,组成了大大小小的集团,开始在地上的野餐巾摆上带来的午餐。

  就在这时,一声惊讶的尖叫突然响彻了山谷。

  「老师,山岭上似乎有个人。」

  惊声尖叫的女生惊恐的指着不远处的山崖,用力的扯着旁边带队老师的衣袖。

  「那个人,好像是晓彤!」

  带队老师抬起头一看,脸色霎时变得惨白。

  只见有个女生翻出了护栏,双手张得直直的,仿佛随时都会迎风从山崖上跳下去似的。

  而那女孩,确实就是三班的尹晓彤。

  「该死!怎么会碰到这种事!」带队老师骂了一声,急忙谨慎的一边向山崖靠近,一边示意附近的老师报警。

  「尹晓彤,你快给我回来!」

  他缓缓靠近,近了,很近了,就快要拉到了她的手。

  山风不断的呼啸着,吹得那女孩的长发在空中乱舞。

  女孩一动不动的站在栏杆外,望着近在咫尺的悬崖,突然猛地转过头,望着自己的老师,漆黑的眸子扫过身后的同学,缓缓的一笑。

  那张清秀的脸配上甜甜的笑容,在这一刻却显得那么诡异。

  尹晓彤越笑越灿烂,闭上眼睛,像是在感受风的阻力一般,身体就那么直直的向前一倾斜,整个人都掉了下去……
昏~~又要通过审查才能发!搞什么啊豆瓣!
  第一章 尸臭

  曾经听过一个故事,说是有个小国的人到中国来,进贡了三个一模一样的金人,把皇帝高兴坏了。可是这小国的人不厚道,同时出一道题目:这三个金人哪个最有价值?

  皇帝想了许多办法,请来珠宝匠检查,秤重量,看做工,都是一模一样的。

  怎么判断呢?使者还等着回去汇报呢。泱泱大国,不会连这个小事都不懂吧?太丢脸了。

  最后,有一位退位的老大臣说他有办法。

  皇帝将使者请到大殿,老臣胸有成竹地拿着三根稻草,插入第一个金人的耳朵里,这稻草从另一边耳朵出来了;第二个金人的稻草从嘴巴里直接掉出来;而第三个金人,稻草进去后掉进了肚子,什么响动也没有。

  老臣说:第三个金人最有价值!

  使者默默无语,答案正确。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最有价值的人,不一定是最能说的人。老天给我们两只耳朵一个嘴巴,本来就是让我们多听少说的。善于倾听,才是成熟的人最基本的素质。

  人生甚或是我的人生,也正是如此。

  所谓的不可思议现象,其实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不可思议,只是出现的机率稀少到科学暂时无法解释而已。

  人类是一种习惯性的生物,当习惯了一种经常性的自然状况时,就会下意识的将大脑中没有形成惯性经验的现象称为不可思议、难以置信、灵异。

  又或是,鬼……

  你好,我是夜不语,一个不太走运,经常会遇到那种不是经常性发生的自然现象的男子。或许,你曾经听说过关于我的故事,又或者,你看过我所写的书,但,我要告诉你,我记载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不论你是不是相信。

  我是个无神论者,不论遇到多么诡异的事件,都会坚定的去找科学依据。虽然许多时候都难以将自己的经历和现今的科学理论对应,但确确实实,许多现象都能解释,需要的只是大量的时间而已。

  高中毕业后,我去了加拿大,在老男人杨俊飞的侦探社里打工,并在老爸的压迫下,考取了德国基尔大学就读自然科学,期间发生了许多更加怪异的事情,那些事件我会在今后一一的记载,不过那也算是后话了。

  而现在,不久以前,侦探社接到一桩特殊的委托。我的无良老板杨俊飞毫不犹豫的就将我派遣回国。

  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他那张趾高气扬的丑恶嘴脸。

  「这是你们的校服和名牌,书籍等下会有人送过去。你们的课室在高三三班,高老师会带你们过去。要到考前冲刺了,希望你俩快点适应这个学校。」教导主任站在我俩跟前,心不在焉,敷衍的又勉励了几句,然后摆摆手示意我俩出去。

  一出门就看到将会成为我们班导的,姓高的老师站在办公室门外,是个和蔼的小老头,不高,头顶有点秃,看起来貌似很好相处的感觉。

  「怎么,以后你俩就是我的学生了,有什么要求可以尽量对我提出来。」高老头笑呵呵的道。

  我郁闷的笑着,瞪了正站在我身旁,旁若无人的到处打量着四周的女孩一眼。

  女孩假装没看见,依旧扯着脑袋乱看,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你俩从小就在国外,现在恐怕不太习惯国内的生活了吧?」高老头客气的问。

  我客气的回答:「不会,我们的父母都是热爱故土的人,从小就教育过我们故乡的习惯、文化和语言。相信我俩很快就会适应这里的生活的。」
昏!!下面一节还是发不了~~
该死的豆瓣!
拆开来发~不能发的时候我就来概括一下

「加拿大的教育体系和国内很不一样,不知道你们能不能赶上其他同学的进度。」小老头似乎在为我们忧虑。

  「我想应该可以赶上。我们来之前看过高三的教材,并不会有太大问题。」我滴水不漏的回答,总之,还是装得普通一点好。

  至于我为什么会在这里,究竟在干什么?很郁闷,说来话长了。总而言之,我这个好不容易才高中毕业,读了大学的倒霉有为青年,社会的前途公民,又回到了高中,和我一起来的女生,也是侦探社的同仁,名叫林芷颜,据说很有来历。

  不过关于她的来历,她从来没说,我也从来没问。只是知道她虽然长着一副天使般美丽清纯的脸孔,但是性格却烂得和她的老板有得比较。

  每个转学生的转学程序都一样,枯燥的要命。班导上台啰嗦一堆,然后转学生上台继续啰嗦。然后见缝插针的被扔到空闲的座位上。结束,上课。

  我和林芷颜被分配到后边的两个位置,刚好坐在一起。她依旧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打量四周,丝毫没有发现四周男生如狼似虎的目光。

  高三男生情窦已开,审美能力是十分强悍的。而美女这种东西,刚好又是老少咸宜,只要是雄性生物都会欣赏的新奇玩意儿。

  所以,那群死高三雄性的目光,渐渐从绝美少女身上移到了我的脸上,那种敌视目光强烈到似乎足以用空气来承载传播的酸味,也确实足够我喝上一壶了。

  我的嘴角微微泛出笑容,手上装作认真的做笔记,脑子里却恶毒的想起了某个恶毒的人,用恶毒的语气对我说过的一番话。他说,某个恶毒女性的年龄绝对是个秘密,不要单看外表,据说,年轮上的数字,足以和她媲美了。

  也就是说,这位叫做林芷颜的清纯派美少女,足足应该有三十以上的年纪。不知道这些臭雄性知道后,会是什么表情。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知道的人一定会被某恶毒女子毫不犹豫的灭口吧。

  春末的气候很适宜,不冷不热,是适合睡觉的最好季节。
化学课刚好又非常枯燥,讲课的小老头的声音正好也极度的具有催眠效果,班上的同仁大多开始靠在桌子上睡起来。

  我的视线若有若无的缓缓在课室中扫视,将这个教室中的所有人做了个归纳总结,顺便和记忆中的名字一一对照。

  高三三班,理科班级,一共有学生六十三名,其中女生二十九名,男生三十四名,很正常的比例。

  其实原本这个班级上,在几个礼拜前,还有六十五位学生的,其中自杀了一个,失踪了一个。而失踪的那名女生情形颇为蹊跷,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虽然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了,但是找了快一个礼拜,还是连个人影都没找到。

  我用原子笔轻轻的敲击着手背,大脑还是回忆起一个礼拜前,杨俊飞那混蛋分派出的委托。

  那时候我正跟着导师做超自然现象的研究,原本就要抬着仪器去德国某个最出名、最凶恶的古堡测试电波字数时,那混蛋突然来了电话。因为合约的原因,我没办法拒绝,只好乘坐当晚的飞机去了加拿大。

  刚一到,杨俊飞就一脸兴奋的拿了一张委托报告递给我。

  「小夜,我们新开业务的第一份委托。嘿嘿,总算是开张了!」他笑得满脸灿烂。

  我皱着眉头一看,不禁苦笑。
说起来,半年前这位顽皮无聊的中年男人,便在他自己的侦探社里开了一个特殊的部门「哇——不可思议现象Kill部」,部员只有我一个人。

  很郁闷的是,这项新业务半年了都一直无人问津,于是这家伙干脆把业务深化到网路上,专门弄了个网页,让人通过一连串繁琐的步骤进行跨区间委托。

  那家伙还得意洋洋的说这样委托步骤就简单明了很多了,也能很简单的了解到世界各地怪异事件的动向,一边揪出陆平这只大魔王出来。(关于陆平的事迹,请参看夜不语第一部。)我是不怎么看好的,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没想到才过没几天,就真有委托上门了。

  瞥了一眼手中的那叠资料,委托人竟然是个女孩子,高三生,中国籍,用了匿名。

  她的简介描述里提到,自己的学校最近发生了一系列古怪的事情,不断有人相继死去。所有人死得都莫名其妙,而且那些人之间,丝毫没有任何的关联。她害怕,下一个会轮到她。

  「恶作剧。」我只看了一眼就下了定义,然后将资料扔到一旁,抄起手机准备订回德国的机票。教授的试验比较令自己感兴趣一点,何况,还能加学分。

  杨俊飞皮笑肉不笑的看着我:「从哪里看得出来是恶作剧?」

  「太简单了。先撇开她暧昧不清的描述,既然所有死者之间都没有肯定的关联,那她凭什么认为下一个就会是她自己?」我不屑的道。

  「或许她心里有个判断,就因为这个判断,令她有了个导致那些人相继死亡的标准。但这个标准她说不出来,更有可能,是完全不能说吧。在彷徨的时候,她发现了我的侦探社,然后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希望有谁能够去救她。」杨俊飞慢悠悠的说。

  「这些东西,无法苟同,要查你自己去查。」我坚定的摇头。

  「你看看后边的资料,全都是最近那所高中发生的怪异事件。」他毫不气馁的蛊惑我,「这些事每一个都很有趣,如果不是我手上还有个case一定要尽快完成的话,早自己去了,轮都轮不到你。」

  「请便,我可没那么多的兴趣。」

  说着,我条件反射的翻了翻资料,确实,那间学校这一段时间发生了许多难以想像的怪事。有人突然的精神失常,趴在地上舔地面上的沙子;

  有些人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猛地掐住了前边同学的脖子,死都不放手,导致那女生至今都躺在医院里。

  那学校今年的自杀率以及学生失踪率也高得令人惊讶,因为意外死亡的有四人,自杀的五人,失踪的一人。一时间弄得那个城市人心惶惶,家长们纷纷在考虑自己孩子转学的事宜。

  不过,这些干我屁事。

  突然,有个人的名字映入了眼帘,我猛地一呆,然后眉头沉了下去。

  这女人,居然也在那所学校。究竟那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猛地抬头,我顿了顿道:「这个案子我接手了,今晚就帮我订机票。」

  杨俊飞那混蛋明显对我这么轻易就妥协的行为十分诧异,愣了半晌才傻呆呆的道:「还有一件事。」

  「说。」

  「从今天开始,你就有搭档了。是个美女哦。据说她有点仰慕你……」

  至于林芷颜是不是仰慕我,又或者完全只是杨俊飞那混蛋在瞎扯,至今还难以考证。

  至少就我的观察而言,这实际年龄和模样完全不符合的老女人,总是深深的隐藏着一副臭屁的恶毒性格,恐怕要她仰慕一个人,不比直接从地球将老男人一脚踢到月球上难多少。
偷瞅了一眼旁边座位的老女人,只见她认真的看着老师上课,认真的用笔在纸上乱画,认真的将一个又一个的猪头画在化学老师的肖像上。

  仿佛发现了我的视线,她更起劲了,在纸上乱写一番,扯下来,揉成小团,然后砸到了我的脑门上。

  我捡起来展开一看,上书一行小字:有没有什么发现?

  不可能有。我写,然后报复的扔她脸上。

  她有点恼怒,写字,撕扯,揉团,扔。

  我展开:白痴,不知道就摇头。你以为纸团砸我柔嫩的小脸上就不痛了?你送我化妆品?

  这家伙,究竟是个什么烂性格的女性!真不知道杨俊飞那家伙配了这种搭档给我,是不是出于报复的居心。

  白痴,我故意的。我再扔。

  林芷颜明显愤怒了,一整本化学书全向我丢了过来。还好我防着,闪得快,那本书直直的向后飞去,狠狠的砸在了斜后方储物柜的门上,薄皮铁门被打得凹进去,发出令人侧耳的巨大响动。

  这只女怪物,看她手纤细的像谁都可以折断似的,没想到力气那么大。那书要真的把我砸实了,下一分钟不被抬进保健室才怪。

  看着大惊小怪望过来的老师,以及正畅游在睡梦中被巨响惊醒的众人,还有被声音吓到的,原本清醒现在开始犯糊涂的同学,林芷颜不慌不忙轻轻地揉了揉手腕,脸上一红,温柔的朝四周扫了一眼,低下头,羞愧的轻声说道:「对不起,人家手滑了一下。」

  靠!究竟是怎样手滑才能滑到那种程度?而且这女人,作戏的水准还不是一般的高超,足够拿下一届的奥斯卡最佳装模作样奖了!

  教化学课的小老头一头冷汗,咳嗽了几声,用教鞭用力敲了敲黑板:「各位同学,看这里,看这里。林芷颜同学刚从加拿大转回来,各方面都不适应,把书拿滑是很正常的,不要大惊小怪。

  「过几天就要学测了,努力一点,将来要考不上好大学,就找不到好工作。没有好工作,肯定就不会有好家庭。家庭一不好,麻烦事就会接踵而来。你看我家老伴……」

  恐怕讲台上的那位仁兄就是从小没有好好读书,没有弄到个好大学混好文凭,所以老婆没娶好,家庭不和睦……都是肺腑之言啊。

  见四周同学都开始安静下来,继续自己的事情,林芷颜恨恨的瞪了我一眼,一副下课后跟我去顶楼单挑的样子。
化学课继续,春蝉在窗外的树上叫嚷个不停。果然是快要到夏天了,课室里都有一种高温将要来临的怪异臭味。

  那种臭味实在很令人恶心,估计是打扫的值日生最近偷闲躲懒,很多地方没有清理干净,垃圾都开始发酵了。特别是坐在课室的后边,味道非常浓烈,令人恶心。

  有没有闻到一股奇怪的臭气?林芷颜又一个纸团毫无预兆的砸了过来。

  有,很臭。像是什么发霉了。算是个正经八百的问题,可以回。

  觉不觉得这股味道有些奇怪,像是肉类发霉的臭。

  肉类发霉?我小心翼翼的透了一股气进鼻子里,然后皱起了眉头。果然,这股臭味十分异常,不像是普通垃圾发霉造成的。

  这股恶臭,意味深长。

  正想着,有个同学已经举手站了起来,「老师,好像有股很臭的味道。」

  化学小老头被人打断了飞散口沫的有前途工作,愤愤的道:「年轻人,就连这点苦都吃不了。臭,哪里臭!想当年我在乡下的时候,粪坑都挖过。那臭味要闻了,你们这些温室里的花朵才知道什么叫做臭……」

  顿了顿,他抬起头使劲嗅了嗅鼻子,立刻一副想要吐出来的模样,猛地跑下讲台,拉开窗户深深吸了几口气:「呼,不要说,还真臭。是哪个王八蛋把没有吃完的东西塞在教室里,都发霉了?」

  讲台下的同仁们一脸坦然,很有默契的同时摇头。

  「老师,臭味是从那里传来的。」我指了指身后的储物柜,刚才林芷颜的那记「化学书爆裂大飞劈」恐怕将门打出了一道小缝隙,让里边的味道有了发泄的突破口,散发了出来。
「打开看看。」小老头发号施令。

  我点点头,走了过去。

  这个储物柜原本是用来装拖把、扫帚等清洁用品的,但自从学校将用品位置统一在每层的最后一个空柜后,基本上就没有使用过了。门和柜子的关联部分稍微有些生锈,用力不大还不太容易打开。

  我用领口捂住鼻子遮挡臭气,用力将门向外一掀开。猛地,一股更强烈的臭味迎面袭来,里边的事物也随着这股恶臭露了出来。

  只听整个课室霎时安静的如同所有人都死掉了,就连呼吸声都遮罩了一般。我侧头向里一看,整个人都惊讶的呆了过去!
储物柜里边,居然有一具尸体,一具早已经腐烂,甚至渗出黄水的尸体。
这具尸体是女性,还穿着本校的校服,正蜷曲着身体,双手抱着膝盖,安安静静的坐在地上。她抬着头,眼皮已经腐烂得如同破布一般,悬吊在眼睛上。混浊的眼球直愣愣的望着前方,像是在恨恨的看着所有人,仇视的死死的盯着。
OH YEAH!
这样发就可以发上来了!
第二章 香尸(上)

  化学老师显然没有心理准备,也来不及研究生物体上的腐化反应,只是呆呆的张大嘴巴,手拿着教鞭,和所有人一起石化在教室里。

  熏天的臭气弥漫在整个教室,没有人感觉到,只是麻木的盯着那具尸体,许久才有些女生回过神来,撕心裂肺的开始尖叫。

  「芷颜同学,把所有人都赶出去。」我大喝一声,叫着身旁丝毫不觉得恶心,反而看得津津有味的林芷颜。

  她回头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干脆的拍了拍附近人的肩膀,柔柔的轻声细语道:「这位同学,把所有人带去走廊,顺便报警。快一点!」

  那位被她拍醒的人,条件反射的开始将所有人当鸭子赶,乱糟糟的,伴随着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好不容易才走了个干净。

  「你怎么看?」我瞥了她一眼。

  林芷颜淡淡道:「不像是他杀。」

  「但有人傻到在班上的储物柜里自杀吗?」我皱眉,仔细的打量起那具尸体。

  这是个女尸,这个学校每年都在更换校服的样式,所以造就了每个年级校服都不同的壮丽景观。托有恋衣癖校长的洪福,由校服判断,应该是本校的高三生。

  腐化程度已经很明显了,体液渗出的黄水积在密封的柜子底部,大约有几厘米。由于最近都异常的持续高温,足可见在现今季节的温度下,尸体应该已经放了大概一个礼拜左右。尸斑出现的很均匀,并没有死后被人移动过的迹象。

  这女孩临死的时候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孔,只留下一双眼睛,但就是那双眼睛,令人感觉异常的恐怖,眼珠子死死的盯着前方的某个位置,临死的时候都全神贯注的样子。

  到底是什么东西值得她这样看?

  我捂住鼻子,用手上的笔将尸体的手掌拨开。

  顿时,我惊呆了。

  死者的脸部腐坏得特别严重。脸上有一道又一道的伤痕,看裂开的程度,应该是临死前用某种锐器刮出来的。

  林芷颜看得很仔细,看着她脸上无法言喻的痕迹,又抬起自己的手,聚精会神的看起来。许久才说道:「这些伤痕是她自己弄出来的。」

  「应该是。所以才让人更难以理解。」我点了点头。

  这些痕迹,与其说是利器造成的,还不如说是指甲。不知为何,这女孩临死的时候在想什么,又或者遇到了什么难以描述和想像的事情,令她做出如此疯狂的自残行为。

  用肉眼都能判断出伤痕的深度,即使腐化了一层,依然能想像到当时那种非人的痛楚。

  「搞不懂。」我苦笑一声,突然看到她的右手掌中有个晶亮的东西在反光。

  林芷颜显然也发现了,和我对视一眼,她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保险套,用力套在手中,硬生生的将死者的手掰开。

  郁闷,再一次彻底的确定了她非一般的年龄。否则,有哪个正常普通的一般女性会随身带着保险套的?

  那反光的物体被女尸抓得很紧,由于腐化后肉质变得松散,那东西根本就已经陷入了手掌中。好不容易才从肉里将它挖出来。

  居然是一面小巧玲珑的化妆镜。

  我打量着她手中这面普通的镜子,许久也没有看出异常。但为什么,那女生就算死了都要紧紧的握着它?她死得那么蹊跷,这会不会是她留下的死亡遗言?难道她想透过这面镜子,向看到的人透漏某种讯息?

  「她死前,应该一直都在看着这面镜子。」林芷颜的语气很淡,但明显也百思不得其解,「但,她看镜子干什么?那扇门关了以后,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当然也看不到镜子里映出的东西。难道,她在看镜子的时候,并没有关储藏柜的门?」

  我连忙检查起柜子,不一会儿便脸色铁青,语气也开始微微颤抖起来:「不对,那时候储藏柜肯定是关起来的。」

  「你真那么肯定?」她有些诧异。

  我将她拖过去,指着门与柜子的接缝处,气息急促的道:「你自己看看。门和柜子接触面都锈蚀了,而且连接它们的转轴也完全被锈死。看看地上脱落的锈斑,全都是刚才你打开柜子时弄下来的。」

  只见地上有一堆被氧化后的铁锈,黄黄的,似乎已经结了很久。

  顿了顿,我又说道:「注意看这些锈迹,应该是凝结很久了。恐怕这扇储物柜的门,至少有一、两年没有人开过。」

  「不可能!」林芷颜微微色变,吃惊道:「如果这门真的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开过,那这个女孩究竟又是怎么进去的?看尸体的腐化成色,肯定不超过九天。」

  「这就是我最迷惑的地方……」用力拉了拉她的衣袖,示意她停止讨论。

  一向慢悠悠的员警,终于来了。

  和林芷颜在警局里录完口供,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了。当天下午学校放了假,我和她便一起回到了出租屋中。

  名义上,和这老女人是一同因为父母的工作问题,从加拿大转学到这个小镇的高三学生。而且在设定里,我们装扮成从小就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邻居,因为父母实在很忙,长年累月不会回家,所以两家的父母让我俩住在一个屋檐下,由她照顾我的起居。

  当然,设定,完全只是设定而已……

  一进房门,林芷颜就在脚后跟上蹬了两下,将运动鞋踢到某个显眼的角落里,然后舒服的躺在了沙发上:「累死老娘了,装小女生果然不是一般的痛苦。」

  这个死老女性,明明一把年纪了,干嘛还偏偏长一副娃娃脸,恶心。

  「夜不语,煮饭。」她将沙发上的报纸抽出娱乐版,整个身体用力的舒展开。

  煮饭?这个陌生的名词显然让我有点发愣,我呆在门后,脱下的鞋子还傻呆呆的提在手里,然后就被这个名词给打击的直接石化了。

  见我完全没有反应,她才懒懒的抬头瞥了我一眼:「堂堂男子汉,你不会想要告诉我,你不会吧?」

  我老实巴交的摇头,「煮饭这种技能,在我生长的二十年至今,都以为是只有佣人才具备的技能。」

  她满脸的无法置信,「现在的年轻人,能力实在太差了,啧啧。」嘴巴尖酸刻薄的撇了撇,令人有种想要一拳捶过去的冲动。

  想到以后还是长期合作关系,我强忍住气,笑笑的道:「要不,我去煮也可以。不过,请随时做好食物中毒的心理准备。」

  「切,算了。老娘自己来。」她从沙发上坐起,挽起袖子。

  正当我满心欢喜的看她准备走进厨房的时候,这女人却拿起了旁边的电话拨了几个号码:「肯德基吗?给我送两份三号套餐。对了,你们隔壁的披萨店外卖号码是多少?什么,你居然不知道!不知道过去问啊,怎么对待客户的?顾客就是上帝懂不懂!」

  完全无语,这女人实在无敌了。搞了半天,她估计也是个根本不会作饭的人才。

  草草的吃了点速食,我便将临走前杨俊飞塞给我的调查资料拿出来,虽然这份资料在飞机上已经看过了好几次,但每一次看都觉得惊诧。

  这个学校在最近的两个月之间,确实发生过许多无法解释的事情。

  有人上体育课的时候会发疯似的学着青蛙跳,一跳一跳的到跳远的地方,抓起那里的沙子一把一把的吃进嘴里,等体育老师来制止的时候,那学生却已经恢复了正常,惊诧的看着自己的双手,然后呕吐,沙子混杂着胃里还没有消化完的食物,吐了一地。

  而有人甚至在课堂上试图自杀,用美工刀在左手腕的脉搏上用力的划下去,刀口很深,血立刻流了出来。上课的老师吓得脸都发绿了,急忙送到医院抢救,还好送得及时,命是保住了,但严重贫血。

  这些事情数不胜数,弄得整个学校的师生人心惶惶的。要不是这附近好点的高中只有这一所,大部分家长都让自己的儿女转学了。但就算这样,有能力的人还是将儿子女儿转到了邻镇的学校去住校。

  所有发生事情的人涵盖很广,有交集的、没有交集的混杂在一起,但具体的必然联系一个都没有。

  不过,有一个现象却是唯一相同的,便是所有人事发后都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做,他们说自己根本没有那么做的理由。

  确实,有些人品学兼优,家庭和睦,也没有受到过同学的欺负,可以说生活过得十分暇逸,完全没有自杀的理由。

  「关于月龄镇高中的怪异现象,你有没有什么看法?」林芷颜恋恋不舍的将最后一口披萨咽下去,这才舔舔指尖,敷衍的问了一句。

  这老女人,每次饭量都惊人,真不知道她怎么保持现在的魔鬼身材。

  「完全没有头绪。按理说,一切问题的发生都应该有引子才对,但这个学校似乎毫无征兆的就有怪异的事情冒出来,根本无法理喻。」我托着脑袋冥思苦想。

  「无法理喻也好,无法解释也罢,总之先把整个学校调查一番再说。」

  她毫不在意的又舒服的躺回了沙发上。

  「我说芷颜,你以前接触过难以用科学解释的事情吗?」我抬头问。

  这女人,用拳头威胁我称呼她匿称。叫林芷颜不行,叫芷颜姐姐会有拳头突然飞向我的脑袋;叫阿姨,想都不要想,绝对会被毫不犹豫的凌迟处死。

  不过每次这匿称都让我叫得怪怪的,自己都觉得够恶心。

  「完全没有,不过据老板说很有趣。我对有趣的东西一向都颇感兴趣。老板说跟着你什么都不用做,就看你做事就好了。绝对不虚此行。」

  她无所谓的摆摆手。

  搞了半天,老男人派了她来是准备让她休假的。等回去我非宰了他不可!

  「不过,这个事件倒是真的有些勾起我的兴趣了。」林芷颜猛地坐起身来,用手抬起我的下巴:「听说,你从小就能吸引一些奇怪的东西。」

  我汗,这个听说究竟是听谁说?说得我像个另类磁铁似的。

  我当然斩钉截铁的摇头:「根本没有,我的人生正常得很。」下意识的,脑中的安全警钟在疯狂的敲出巨响。

  千万不要让这女人对自己感兴趣,否则不知道会有什么下场。说不定哪天晚上,这疯子会拿了手术刀,趁我睡觉时把我给解剖了,看我的构造和一般人是不是有什么不同。

  「嘻嘻,怕什么,老娘又不会把你给吃了。」她笑得花枝乱颤,放开我的下巴:「不要狡辩,我可是看过你的所有资料。你的人生非常有趣喔!」

  该死的杨俊飞,这家伙好死不死的一个人折磨我还不够,还找个长着娃娃脸的疯女人一起来拿我娱乐。

  我干笑了两声,申明道:「不是我吸引奇怪的东西,而是总会恰逢期会的遇到一些怪异莫名的事件。或许,是老天给我的锻炼吧。恐怕,以后我会是个大人物!」

  「有可能,前提条件是,如果你能活到那天的话。」这娃娃脸的老女人呵呵的嘲笑着,真是恶俗的个性。

  「算了,不提这个了。既然大家都没有头绪,不如陪我去找一个人。」

  我摆摆手说道。

  「哦,去找谁?」

  「一个比我们老板还老、还有个性的老男人!」

  以前听过一个故事,说的是某人在屋檐下躲雨,看见观音正撑伞走过。

  这人说:「观音菩萨,普度一下众生吧,带我一段如何?」

  观音说:「我在雨里,你在檐下,而檐下无雨,你不需要我度。」

  这人立刻跳出檐下,站在雨中:「现在我也在雨中了,该度我了吧?」

  观音说:「你在雨中,我也在雨中,我不被淋,因为有伞;你被雨淋,因为无伞。所以不是我度自己,而是伞度我。你要想度,不必找我,请自找伞去!」说完便走了。

  第二天,这人遇到了难事,便去寺庙里求观音。走进庙里,才发现观音像前也有一个人在拜,那个人长得和观音一模一样,丝毫不差。

  这人问:「你是观音吗?」

  那人答道:「我正是观音。」

  这人又问:「那你为何还拜自己?」

  观音笑道:「我也遇到了难事,但我知道,求人不如求己。」

  我搞不清楚那位经常将「成功者自救」这句话叼在嘴边的那家伙,究竟在学校干嘛,但当我们找到他时,这个比杨俊飞还老、还有个性的老男人,正在学校的操场里拿着某种东西偷偷摸摸的比比画画。

  我带着林芷颜蹑手蹑脚的跟在他身后,谁知道这个老男人完全沉醉在自己的行动里,目不转睛的绕着操场转。实在有点不耐烦了,我这才几步上去,拍了拍前边那位仁兄的肩膀。

  他吓了一大跳,反射性的将手里的仪器塞进兜里,这才带着笑脸转头,解释道:「这个操场很有点意思,最近伤了几个学生,我来看看是不是坡度有问题……」

  视线刚一接触到我的脸孔,明显,他的大脑完全反应不过来,指着我好半天,这才结结巴巴的道:「小夜?你,你这浑小子怎么在这里?」

  「二伯父,你都能在这里,我为什么不能?」我冲他眨了眨眼睛。

  二伯父是个国际知名的考古学家,一向都很忙,而且生性古怪,从来都只对考古方面的东西有兴趣,这次居然会甩开自己手上的研究跑来这里冒充历史老师,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二伯父干咳几声:「我在这里很正常,有个朋友在这里当历史老师,刚好他病了,就让我来帮他代几天课。你知道,我一向都是个热心人。」

  热心人?这个词语用在他身上怎么听都让人别扭,这老年人一直都是个只顾自己的主,这辈子也没见他热心过,任性给人添麻烦的事情倒是时有发生就是了。

  说起来,这恐怕是夜家人的特有风格。

  我嘿嘿的笑着:「热心人,听说你最近在陕西。政府有意将合葬着武则天和李治的乾陵挖掘开发出来,不是派你这个热心人去勘探吗?不要说最近你突然变了个性,突然觉得朋友比考古重要了。」

  「还别说,我最近就真的觉得朋友重要了。」他挠了挠自己古稀的头发,一副欠扁的样子,「唉,人老了,没什么搞头了,还是下放给年轻人,让他们多锻炼锻炼。」

  二伯父又瞥了我身旁的林芷颜一眼:「怎么,你的新女朋友?最近喜欢上成熟女性了?」

  靠,果然姜还是老的辣,二伯父一眼就能看出这老女人的真实年龄。

  不愧是考了一辈子古的人,眼睛毒,能够去伪存真。

  「我搭档。不要给我转移话题。」我趁他不注意,一把将这位老年人藏在衣服里的仪器抢了过来。

  这一看就让自己啧啧称奇,居然是个高档货色,微型地层扫描器。这东西据说前段时间才开发出来,国际上能流通的绝对不超过十台,没想到这老家伙竟然弄了一台回来。好东西,毫不犹豫的没收!

  「微型地层扫描器,嘿嘿,还说你在帮人代课。代课需要用到这种昂贵的仪器?二伯父,咱们都是聪明人,聪明人跟前不说瞎话,这东西是用来扫描地底下的物体用的,别以为我不知道。」

  我丝毫不理会他的苦脸,将仪器揣进怀里慢悠悠的说道:「这东西据说可以呈辐射射出一道人类肉眼无法看到的,能够穿透地层的光束。最深能够达到一百米,遇到障碍便返回,机器接收到反弹回来的光谱,会还原成地底物体的原本样子,很实用的东西。这么实用的东西,如果真的只是拿来代课,太暴殄天物了,还不如送给我。」

  「魔鬼!」二伯父恨恨的看了我一眼:「行,我告诉你,不过这件事你不准插手。」

  搞定。我满足的急忙点头。

  二伯父叹了口气:「这件事,要从许多年前说起。大概是六年前的三月二十三日,这个小镇的某个建设工地,在挖掘地基到三、四米深的时候,工人们忽然发现,土里开始出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还没等人们看个究竟,挖掘机的铁臂就被挡住了!

  「工人们扒开浮土,一块红漆木板隐约呈现在人们眼前,难道,挡住挖掘机铁臂的东西就是它?什么样的木板能够具有如此硬度?有人猜测,这很可能不是一块普通的木板,而是一口棺材!

  「猜测很快得到证实,一个多小时后,一口厚重的棺材终于完全暴露在人们的视线中!急不可待的人们想立即打开棺材看个究竟,然而,这口棺材无论从坚固程度到密封程度都让他们始料未及,可这,也更加激起了人们的好奇!棺材里究竟埋葬着何等人物?重重保护之中,又裹藏着怎样的秘密呢?

  「几个胆子大的工人想尽办法想撬开棺盖,但只是徒劳,最后他们不得不再次借助挖掘机的铁臂,才最终将棺盖打开!

  「一股奇异的香气扑面而来!在场的人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棺材里躺着的,居然是一个身着清代服装的美貌女尸!这具女尸第一眼给人的感觉,便是她漂亮得就像睡着了一样,脸色比较鲜亮,和真人的皮肤颜色特别相同。

  「如果这真是一具清代的女尸,那么她至少已在地下埋葬了上百年,而一具百年的尸体,不但没有腐烂,反而有着活人一般鲜亮的容颜,这难道是真的吗?

  「不久,当地的文物保护部门也得知了这个消息,然而,当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时,眼前已是一片狼藉。

  「因为,当工人们打开棺椁,墓主人的美丽容颜着实让他们吃惊不小,然而更让他们吃惊的是棺木中的大量随葬品!

  「这个女尸身上戴了很多的金银首饰,有个人反应过来,伸手就拿了,于是所有人都开始哄抢,女尸的衣服、帽子、头发也被拽散掉了!文物部门到的时候,只看到她的服装还是半穿半扬的,其余的都撕得七零八落了。

  「女尸出土的地方原本是一片建筑拆迁后的工地,根本没有墓碑可寻,此时,随葬品又被哄抢一空,只能透过尸体所穿的服装判断,这是一具清代的女尸。

  「可是,从一六四四年清王朝建立到一九一一年灭亡,前后跨越二百六十八年时间,女尸又是什么时间被埋葬的呢?人们只能大致判定,这具女尸在地下的埋藏时间最长不会超过三百六十年,最短也要在近百年的时间。

  「要让一具埋在地下的尸体历经百年而不腐,即便是在今天也非易事,何况科技并不发达的清朝?而她的尸体之所以能被煞费苦心地保存下来,说明这个女子绝非等闲之辈!

  「然而,当六年后,我得到消息终于得见了女尸的庐山真面目时,却无论如何难以相信,那就是传说中的美貌女尸。」

  「那具女尸怎么了?难道因为接触了空气……」我听得兴趣也开始茂盛了。

  「不错。女尸挖出来的时候,这个学校的一个历史老师也在场。这件事也是因为他的一封信我才知道的。

  「可惜那封信迟了六年。那位历史老师对女尸的描述,与现场目击者的描述基本一致。这个躺在棺木中的女子身高在一百六十五公分左右,身材修长、匀称,四肢的关节均能活动。

  「女尸的皮肤细腻而有弹性,没有一点腐烂或脱水的迹象,虽然失去血色,却白皙得如同刚刚入葬一般。最让人惊诧的是,她唇上的胭脂和精心晕染的红指甲,居然也都保持着完好的色泽!」

  二伯父惋惜的道:「这个女子由于长时间毫无保护地暴露在空气中,尸体的状态迅速发生着变化,原本脸色比较鲜亮,但挖出来大概等了有二十多分钟,半个小时以后,脸色就开始慢慢变暗,皮肤的弹性也逐渐不如以前,好像在萎缩,颜色也差了许多。等我六年后看到时,尸体已经发霉,变成了一具普通的干尸。」

  「肌肤有弹性、关节能活动,显然,这明显是一具湿尸。」我托着下巴道。

  「湿尸?那是什么东西?」林芷颜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不耻下问。

  我不耐烦的解释道:「所谓的湿尸,是指在埋葬相当长一段时间后,依然能够保有一定水分而不腐烂的尸体,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我国的马王堆女尸。」

  「凶巴巴的。」林芷颜委屈的嘟着嘴偏过头,又开始装嫩了。

  二伯父和我完全将她忽略掉。他显然对这具湿尸有过研究,而且大感兴趣才决定了放弃乾陵的开发工作。只是,究竟这具尸体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居然能让这个老疯子孤身一人来到这里冒充历史教师,暗中查探呢?

  「二伯父,这具女尸的来历,你有考证过吗?」我决定打擦边球。

  「这几年陆续追回了一些陪葬品。不过,只能大概的判断出一点。」

  二伯父的神色有些黯然:「女子所穿的服装,首先就让我对她的身分产生了巨大的疑问,因为这些衣服不仅做工精美、用料考究,更重要的是它们有的织有封建社会只有皇家才可使用的龙凤纹样,而有的则缝有只有一品武官才可佩戴的麒麟补子。」

  我愣了愣。

  清朝,在一个女人不许做官的封建社会,这具女尸居然能穿着带有麒麟补子的服装下葬,并且服装织物的纹样中还带有大量的龙、凤这些象征着皇权的图案,况且死后尸体能被保存得如此完好,显然必非寻常百姓。

  这种种迹象足以说明,女子生前地位显赫,身分非同一般!

  「奇怪了,就是这样一个女子,当地的史料却对她毫无记载,这实在让人难以理解!」我有些疑惑。

  「不错,最头痛的就是这点。被追回的随葬品是几件纯金首饰,其中包括两根金簪、一个帽花、一只耳环。」二伯父说得起劲,从兜里掏出了那几件东西递给我。

  我透过真空袋,仔细的查看了一番。它们的做工比较讲究,特别是帽花跟耳坠,它是连子,细金子网成的,一般情况下,只有这个宫廷上的娘娘才能有这样的做工,一般民间的娘娘做不上来。而有个饰品上居然还有撵丝的工艺。

  「撵丝这种工艺,我记得应该几乎在民间没发现过。」我沉声道。

  「确实。这几件金饰不仅做工精致,而且光亮如新,应该不是死者生前使用过的,而是专门为陪葬而打造的。恐怕这具女尸不仅生前身分显赫,死后被埋葬得也很隆重,并且从死亡到下葬,时间比较从容。」

  二伯父点头,顿了顿又道:「这个女子,可以判断,应该是皇家的人。

  你再仔细看看饰物的后边。「

  我将饰品翻转,定睛看了看。果然在金簪和帽花的背后,发现了一个相同的印记「元吉」,并且在两根金簪上,元吉两字的下面还分别刻有不同的卦爻。

  「怪了,『元吉』二字和这两个不同的卦爻,究竟代表什么意思?」

  我目不转睛的看着。

  二伯父害怕我把他的宝贝一起给征收了,急忙抢回来,解释道:「无论是元吉二字,还是离卦、坎卦,代表的都是对死者未来的祝福,可见埋葬者对这个女子的一片深情、满怀挚爱啊!

  「那么,这也就不难理解女尸为什么能保存得这么好了,因为埋葬她的人希望她能长生不腐,永保美丽!

  「但如果真的是这样,女尸身上发生的另一件事情就更加蹊跷了。」

  「喔,这女尸上还有更离奇的东西?」我大感兴趣。

  「不错,女尸上有伤口,一个硕大的T字型伤口!」

  「伤口!」在一边丝毫没有在意我们的冷落,听得津津有味的林芷颜,捂住嘴做出小女生惊恐的样子叫了起来。郁闷,恶心。

  「很大的伤口。一个边缘整齐,横向切断颈动脉、纵向切开甲状软骨、深达气管的T字形伤口,显然是利刃所为。」

  二伯父拿出几张照片递给我,缓缓讲道:「如果埋葬她的人真的爱她的话,那么这个足以致命的伤口究竟又是从哪里来的?是女子生前所致还是人们在她死后所为?究竟是出土时就有,还是出土后保护不当造成的?

  至今没有人知道,只能猜测了!「

  「不错,女尸颈部的伤口确实有点蹊跷。如果这个伤口真的是生前所致,这显然是女子致死的原因,而从伤口的形状上来看,应该可以肯定是他杀而非自刎。如果真要自刎,只要横着的一刀就足以致命了。」

  照片上的就是那具女尸,果然惨不忍睹,干巴巴的,丝毫看不出曾经美丽过。难怪美人都害怕老去时候容颜不在,有些美女,宁愿死都不愿看着镜中的自己逐渐变丑,头发脱落。

  「可是,如果是他杀,是谁如此残忍的杀害了一个弱女子?况且即便是要杀她也不需要这样下刀。这个T型的刀口,就仿佛是像某个江湖高手刻意留下的记号!」

  「这个想法有新意!」二伯父掏出小本子连忙记上,这才又道:「古怪的还不是这一点半点。虽然一切都仅仅只是我们的猜测,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不能妄下断语。尽管她死因不明、身分不清,不过,接触过这具女尸的人还是有自己的一点猜测。」

  「喔,说来听听。」

  「这一具尸体跟皇室有明显的关系,从葬式葬具、从她的腐蚀各方面都可以看出来。许多人认为,她很可能就是传说中的香妃。」

  「什么?香妃!」

  我和林芷颜顿时呆住了。
第三章 香尸(下)

  香妃,是现代人让人耳熟能详的人物。

  传说她是清朝乾隆皇帝的一位维吾尔族妃子,因为自幼体有奇香,故被称为香妃。可是,香妃的故事一直只是流传于民间,并无确切的史料记载,甚至历史上有没有这个人都是疑问。

  「那些人凭什么怀疑女尸就是香妃?」我好奇的牙痒痒的,恨不得立刻就跑去千里之外的博物馆看看那具干尸。

  「既然是香妃,身上当然会有比较浓的自然体香,据说当时挖出来的时候,那棺木刚打开时,那种香味扑鼻,几米远都能闻到。有知情人说那香味是扑鼻的香味,而且这种香不是用其他香味就可以形容出来的。好闻,但是难以形容。」

  二伯父一脸遗憾,恐怕在郁闷自己当时为什么没有在场。不过,一具在地下埋藏了至少上百年的清代女尸,不但尸身不腐还能散发出扑鼻香味,这确实令人惊异!越来越想亲自看上一眼了。

  林芷颜显然也很感兴趣,「传说,香妃,原本是新疆回部酋长霍集占的王妃,回部叛乱,霍集占被清廷诛杀,香妃被清军生擒送予乾隆。但香妃心怀国破家亡,情愿一死的决心,始终不从乾隆,最后被太后赐死。

  「香妃死后,乾隆皇帝悲伤不已,最后以妃礼将其棺椁送往故乡安葬了的。她应该是埋葬在新疆才对。」

  我撇了撇嘴:「孤陋寡闻。谁都知道新疆喀什的香妃墓只是一座空墓,里边并没有香妃的尸骨。」

  又看了看照片,我指着女尸的背后道:「你们看,尸体后面尾部那个地方,长了一个短小的尾部,正常人都是没有的,但是她却有。古时候的传说里,凡是身具异香的人,都有这么一个香囊,正好在这种尾部。说不定棺材里萦绕了百多年的香气,真的是从这个部位散发出来的。」

  林芷颜抢过照片去,啧啧称奇的惊叹了好一会儿,然后毫不犹豫的提出异议:「这一段尾部,从解剖和医学角度来看的话,就是一小节脱出的直肠黏膜,只是跟皮肤黏连到了一起。从目前的医学发现里也没有前例提到,直肠黏膜脱出来就能发出香味的。」

  我干咳几声:「所以才说是传说。」

  二伯父神情有点激动,依然在想香妃的事情:「香妃这个名字最初来自于一九一四年,故宫浴德堂展出一幅以《香妃戎装像》为题的清代女子戎装油画像,如今关于这幅画像流传着若干个版本,究竟哪幅是真哪幅是假,都很难考证了!而除此之外,就再也找不到任何关于香妃其人的历史记载。」

  「确实。据《清史稿。后妃传》记载,乾隆皇帝确实曾有过一位维吾尔族妃子,但是她的名字不是香妃而是容妃,她也是乾隆四十一位后妃中,唯一一位维吾尔族女子。如今许多人认为,所谓的香妃其实就是容妃。」

  我点了点头,「如果真的找到了香妃的尸骨,证明她俩不是同一个人,确实是个大发现。至少许多电影爱好者会感谢您老人家。」

  二伯父摇了摇头,「虚名什么的我不在乎。不过这具尸骨是香妃的可能性实在不大。别说香妃并不存在,就算确有其人,这具女尸也不会是她。」

  我嗯了一声:「我赞成。女尸的脚是一对三寸金莲,而传说中香妃是个维吾尔族女子,维吾尔族女子怎么可能裹小脚呢?不仅如此,女尸就连满人都不是!

  「裹小脚只是汉族的习惯,清军入关后明确规定,八旗妇女不许跟汉族女子穿一样的服饰,穿同款式衣服都不行,裹小脚就更是禁止了。因此可以断定这是个汉族女子。但女尸尾椎上的东西,真的是直肠黏膜的脱出物吗?」

  「是不是不重要,我来这里,就是为了找到她的身分。」二伯父孩子气的握紧拳头。看来是真的想动真格的了。

  「有趣,实在很有趣。」我看着他,「但你也不用偷偷摸摸的来啊。」

  「没办法,因为挖掘乾陵的事和几个老朋友闹翻了,他们死活都不放我走,但我又想调查这具女尸,于是干脆一个人偷溜了出来。不好打以前的名号,干脆让写信给我的那个历史老师想办法,他就装病,推荐我来这所学校帮他代课了。

  「说起来,现在的中学生课程真的是活受罪,我都有点吃不消了。」

  二伯父挠了挠头,苦笑。

  「喔,难道,那具女尸的挖掘地点,就是在这里?」我环顾了一下四周。

  「不错,就是在这个操场。」二伯父盯向我的衣兜,似乎在盘算怎么把自己的微型地层扫描器给抢回来。

  我嘿嘿一笑,大方的掏出来在空中扬了扬,「这东西借我用几天。我的手机号码记一下,有发现就给我电话。」

  说着便准备开溜,叫上林芷颜刚走没几步,二伯父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问道:「对了,你这浑小子到这里来干嘛?」

  我转头笑了笑,答非所问的说:「二伯父,这地方不安全,恐怕,你也要小心点了!」

  确实,总是觉得这个学校里透着古怪,恐怕,真的有点问题。

  在街上胡乱吃点东西,回到租屋的时候已经晚上七点过,林芷颜和老板通完电话,就毫不淑女的大咧咧倒在沙发上看电视。

  我打开电脑查了些资料,然后坐到了她对面。

  「今天教室里的那具尸体,你有什么看法?」我问。

  林芷颜懒洋洋的盯着电视:「自杀。」

  「当时柜子门轴都生锈了,一年多内应该没有开过。难道那个柜子别有入口?」我疑惑道。

  「也不能排除强氧化反应。尸体的体液都化成水流了出来,而且最近天气闷热,尸体腐烂的速度快,有可能会在密闭的空间里形成强烈的氧化反应,让铁快速生锈,变成几年没有动过的假象。」她撇了撇嘴。

  我摇头:「这一点我也想过,陈年的铁锈和强氧化形成的锈迹并不一样,这个本人还是勉强能分辨出来。」

  「那你觉得该怎么做?」她抬头看了我一眼,「事情丢给你调查就好,我想安安静静的看电视!」

  靠,这个老女人,完全没有作为本人搭档的自觉。都不知道杨俊飞那混蛋把她扔到我身旁来干嘛。哼,说不定那家伙都不太受得了她的烂个性,丢给我,自己好眼不见为净。他是净了,我估计会被气死。

  强忍住郁闷,我弹了手上的资料道:「刚才上网看了看最近这个小镇的新闻,居然发现这所学校两个多月前死过一个叫尹晓彤的高三女生。

  「当时学校让整个高三去附近的阴阳岭解压旅游,这个女孩趁着领队老师不注意的时候,安静的走到悬崖前,自己跳了下去。」

  我看着资料,「不过有一点很奇怪。这女孩虽然相貌一般,但平时和同学朋友之间的关系很好,性格也很开朗。家庭也没什么大问题,父母没有离异,对她很溺爱,但也没有溺爱到完全不给她自由。

  「总之,她根本就没有任何导致自杀的先决条件。不过就是这样的女生,居然毫无征兆,说自杀就自杀了。

  「值得注意的是,对她的死,目击的同学众说纷纭。有人说她是被阴阳岭里的冤魂拖走的,有人说她被脏东西迷住了心魄。

  「根据看着她掉下去的一个女孩说,她展开双手,似乎想要飞起来的样子。但是当她掉下去后,脸上曾经一度变得迷茫,然后惊恐起来。之所以没有尖叫,完全是因为来不及尖叫的时候,已经跌下去,死了。」

  林芷颜敷衍的「嗯」了一声,似乎根本没有注意我在说什么。

  气死了,这老女人,真想一脚给她踹过去,实在太欠扁了!

  懒得再和她说什么,提了笔记型电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开了罐啤酒猛地喝了几口,立刻舒服的喘了一口气。

  这个出租屋离学校只有几百米的距离,是单栋的别墅,视野开阔,位置非常好。

  想了想,我从书包里掏出一个小袋子来,说是袋子,不如说是保险套,里边装着那个女尸紧紧拽住的化妆镜。当时员警来的急,我只好随便从林芷颜那里拿了个保险套,将镜子套进去,丢到了书包里。

  我舒服的躺在床上,将那东西放在与眼睛垂直的地方,透过套子仔细的观察这个化妆镜。很普通的东西,就是小女生经常用的,任何一家饰品店估计都有卖。

  镜子呈现半个巴掌大的圆形,全金属外壳,外壳光可鉴人,足够照出人影了。而打开外壳就有上下两面镜子,方便用来照眉毛等,满足女生各种古怪的自恋需求。

  只是不知道,这面镜子的主人,那具女尸究竟是谁。估计,明天对学校进行调查后,才会有个结果吧。

  就在这时,一股恶寒猛地从脚底窜了上来……

  那个化妆镜的金属外壳上,似乎映出一道黑影飞快划过。我立刻坐起身左右看去,房间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错觉?

  当视线再次接触到金属镜面时,我却整个人都惊呆了。镜子中,有个黑影不断的在房间里乱窜着。它越窜越慢,最后在床边停住不动了。

  是个人,恐怕还是个女人。长长的头发,遮住了脸孔,我看不清楚样子,她正在向我慢慢走过来,越来越近,终于,她的头凑到了我的头上,镜子里,她的长发几乎垂到了我的鼻尖,我甚至能感觉到鼻尖痒痒的。

  身体一动都不能动,呈现僵硬的现象,心脏疯狂的跳动着,似乎一不小心就会跳出心窝。我急促的呼吸着,冷汗不停的冒,十根手指完全不能动弹。

  我就那么拿着化妆镜,眼睛在眼眶里胡乱转动着。

  似乎那个身影只是在镜子里出现,我的视线转移在现实的房间里,却依然什么都看不到。但鼻尖的搔痒感觉却是实实在在的,确实有东西正在我的上方,确实有头发轻抚在鼻尖上。

  错觉!一定是错觉!

  镜子里,那女人低垂下身子,一动不动的凝望着我。没有眼球的眼睛一片惨白,令人恶心的想吐。

  不行,不能这样下去。或许,会死掉!

  我的脑子混乱,却始终保持着最后一点清明。身体的警钟在胡乱敲响,我拼足所有的力气,大叫一声,从床上坐了起来。

  一声惨叫顿时划破了夜的宁静,我从床上坐了起来,心脏依然狂跳不停。我的眼神呆滞,死死的望着房间的角落,仿佛那个地方有着令自己十分恐惧的东西。

  房间里的日光灯将四周照得很明亮。

  全身还在不停的发抖。

  梦?刚才难道是在做梦?看看右手上的化妆镜,果然,我拿着它,不知什么时候稀里糊涂的就睡着了。

  门被敲了一声,然后就「啪」的一声巨响,硬生生的被某个野蛮老女人踢开了。

  我反射性的一个翻身,跳到了床下。

  林芷颜嘴里叼着一根牙刷,伸头进来向里边左看右看,突然嘲讽的哈哈大笑起来:「小伙子,难道做恶梦了?可怜的人,居然能吓成这样。要不要在妈妈的怀里使劲哭一下?」说着双臂就朝我揽了过来。

  我气不打一处来的躲过去,脸色发青。这个死老女人,自己的丑样偏偏被她看到了,不知道会被她流传出去嘲笑多久。

  不过,自己刚才看到的一切,真的是在做梦吗?太真实了,真实的可怕。

  那晚并没有再发生奇怪的事情,也没有做噩梦,很正常的睡到了早晨。随意的泡了点麦片粥,我才将林芷颜敲起床。

  这位恶劣的女人满脸不爽的样子,咕哝着刷牙洗脸,然后擦了一大堆护肤品。

  「小夜,睡眠不足是女人的天敌,会变丑的。到时候就没人要了!该死,为什么我非要起这么早?」

  「敬业一点吧,大姐。现在我们可是在装普通的高三生,尽量普通一点。我说,知道什么叫普通吗,你居然……」我本来靠在门边等她,见到她居然拿了口红和睫毛膏准备涂上去,立刻一把抓了过来,「有高中生上课的时候会涂这些吗?」

  「古板,现在的高中生不知道多可怕,我们不敢做的,他们大概都敢。

  至于涂点口红和睫毛膏,简直就是小case。「她撇了撇嘴,准备抢回去。

  我将手背到了身后:「例如?」

  「没有例如,总之就是很厉害。」

  「切,如果不想训导处找你麻烦,最好乖乖的安分一点,不要引人注意。」我将手里的东西扔进垃圾桶。

  她满脸哀怨的看着我,直看得我浑身鸡皮都冒了出来。

  「很贵的。」

  学校离住的地方实在很近,没走几步就到了。

  一过去就看到有一群一群的学生围在学校的大门前,闹哄哄的,似乎在看什么稀奇。我和林芷颜对视一眼,巧妙的在人群里挪动,好不容易才挤到了第一排。

  只见人群的中央有个五米大的空间,里边有几个校方的警卫在隔离学生,禁止他们走过去。而最中央的位置,竖立着一座真人大小的雕像。

  这个雕像不但是真人大小,还和真人一模一样。甚至手上的血管都清晰可见。雕刻的是个女学生,本校高三生的服饰,只是表情十分奇怪,秀丽的脸孔透露着一丝恐惧,手似乎凝固在胡乱摆动的最后一个动作上,彷佛想要拼命将什么东西扔出去。

  这个雕刻家还真是怪异,究竟想要表达什么思想?而且还摆放在学校的大门前,实在于情于理都不合。

  怪了,昨天这里都还什么都没有的,难道是今早刚搬过来?

  「小夜,你觉不觉得,这个雕像似乎太真实了?」林芷颜凑到我耳边轻声问。

  我小幅度的点了点头,「不错。就像真人一样。」

  「说不定,这根本就是真人。」她的声音大了一点。

  「什么!」我惊讶道。

  视线再一次移向雕塑,果然,越看越像是真人,脸部吹弹可破的皮肤,白皙柔嫩,散发出青春期少女水嫩有活力的气息。仔细看,居然还能看到柔细的体毛。我浑身一颤,果然,这是具活生生的人。

  但究竟是什么力量,是什么事情,让她猛然间停止了一切活动,甚至感觉不到呼吸,看不到肺部的起伏,让她的所有行动都凝固在了现在的这一刻,让她乍看起来根本就像一尊雕像的呢?

  这些疑惑还没有得到答案,呼啸的尖锐警笛声已经由远而近过来了。

  员警下车,将四周的人群驱散,然后叫人将活体雕像抬上了救护车,再例行公事的找了几个最早发现的人做笔录。

  虽然整个学校还是如往常一般在上课,但全校的师生仿佛都心不在焉的样子,每个人都不在状态中。

  讲台上讲课的无精打采,台下听课的也毫无集中力,只要有闲暇的时间,所有人都在讨论着那座人体雕像,以及昨天在我们班教室的储物柜里发现的那具女尸。

  脑子乱成一团乱麻,好不容易挨到第三堂课,老师没有来,只在黑板上留了大大的两个字——自习,教室顿时热闹的像一锅沸腾的粥,正当我想着是不是应该到校园里找点线索的时候,突然,一个小纸团打在了头上。
第四章 活人雕像

  是林芷颜,展开纸团一看,上边只有三个字:坐过来。

  我毫不犹豫的摇头,这女流氓最近有成为新校花的可能,还是离她远一点好,免得被那些腺上激素茂盛的死高中男生昨天才成立的、莫名其妙的芷颜亲卫队给误伤。

  她瞪了我一眼,毫无自觉的将椅子挪到了我的桌子旁。

  「看法。」她从嘴里吐出了两个字。

  「那女孩,应该已经死了。」我言简意赅的道。

  「其他呢?」她不满意。

  「不太想得到,线索实在太少了!」我摇头。

  「活体雕像,不知是哪个变态弄的。啧啧,这个世界的治安越来越难以理解了。」林芷颜啧啧的弹着舌头。

  「别傻了,我不信有人能够做到那种程度。」我不屑的哼了一声,「那个女孩的时间,明显是凝固在了死前的那一刻。不论动作,还是脸上的表情,完全是自然而然的。恐怕,她是遭遇到了某种难以解释的事情,但绝对不是人为的。」

  「什么难以理解的事?」

  「不清楚。但说起活体雕像,我倒是想起了一件事情。」

  我向窗外望去,脑子里回忆着,慢慢讲道:「墨西哥去过没有?在那个国家的北部有一个叫奇瓦瓦的小镇,小镇上有一家十分普通,又十分不普通的婚纱店。

  「说它普通,是因为这种婚纱店在那个小镇上有许多家。不普通的地方,是有一尊栩栩如生的人体模特儿站立在橱窗前,模特儿是个年轻的女子,那人体模特儿的一切都很真切,手上的血管清晰可见,闪闪发光的眼睛中闪现着奇异古怪的笑容。甚至可以说是,在嘲讽这个世界。

  「橱窗里的那尊新娘模特儿,身材高#、亭亭玉立,手里捧着大团玫瑰花,看起来完全就像是真的人。外来人也许会觉得她是富有的店主的模特儿招牌,但是奇瓦瓦镇的当地人却流传着一种传说,称这个模特儿其实是前店主女儿的干尸!

  「奇瓦瓦镇人说,这个模特儿被称为帕斯卡拉小姐,是个传奇人物。

  她集神秘与奇迹于一身,她七十五年前便开始竖立在这个橱窗里,当地电台还专门编制了一曲手风琴民歌,主角就是她。我听到这件事情后,还特意到了那个小镇上调查。「

  林芷颜用手掌托住头,听得津津有味。

  「据现在的店主介绍,因为有了这种恐怖而离奇的传说,这家婚纱店吸引了很多人前来。在过去八十年里,数不清的好奇游客不远万里穿过奇瓦瓦沙漠,专门来这里一睹『鬼娃新娘』帕斯卡拉的风采。有些游客甚至专程从南美、美国和欧洲赶来,只为满足好奇。

  「婚纱店前的大街因此车水马龙。游客们大都是冲着『鬼娃新娘』背后的故事而来的,他们一下车就蜂拥着往前挤,前面的人鼻子都贴在玻璃上,后面的人则使劲踮着脚瞧,就是想看看这模特儿到底是不是一具尸体。

  「据说,那尊新娘模特儿这么多年了,看上去一直没有变,还是那么栩栩如生,甚至连很多细节,如她的头发、她的手指甲、她的皮肤,看起来都像真的一样。

  「有趣的是,那么多年过去了,帕斯卡拉的故事越传越神,就像一部演绎了七十多年的传奇,最后充满了神奇、梦幻和恐怖。

  「我在那个小镇上走访了许多人,这才稍微知道了事情的一点大概。

  故事,应该要从七十五年前说起。

  「一九三0年三月二十五日,婚纱模特儿『帕斯卡拉』第一次出现在婚纱店的橱窗里。这个穿着春天新娘装的婚纱模特儿,马上成了全城人关注的焦点。婚纱模特儿有一双湛蓝深沉的大眼睛,乌黑的头发,白里透红的皮肤,身上的每一个小细节都和真人相似,让人分不出她是一个婚纱模特儿还是真人。

  「这个疑惑很快被当地人揭开了。很多人观察了婚纱模特儿多日后,忽然发现一个惊人的秘密,这个模特儿和婚纱店的女店主长得非常相似,就像母女,人们不禁想起婚纱店店主的女儿。

  「据传言,店主的女儿在婚礼上被一只黑蜘蛛咬死。于是新版婚纱模特儿的故事诞生了,镇上传闻,婚纱店女主人把女儿的尸体制成干尸,然后摆在橱窗里。

  「人们对这个新版故事里的『干尸新娘』深信不疑,很多人打电话指责女店主惨无人道,怎么可以把女儿制成干尸。最后女店主不得已,请奇瓦瓦镇的公证员为自己公证,公开否认谣言。

  「但为时已晚,没有人相信她,女店主的名字帕斯卡拉反而成了婚纱模特儿的永久名字。没有人知道女店主是否真的有个女儿,或者叫什么名字,但帕斯卡拉却永久的留在奇瓦瓦的传说里。

  「岁月流逝,『干尸新娘』帕斯卡拉的故事不但没有褪色,反而演变出更多神秘戏剧性的情节。其中最浪漫最神奇的是借尸还魂。

  「传说一个来自法国的魔术师对『帕斯卡拉』一见钟情,用魔术把帕斯卡拉还魂。有人曾看见,帕斯卡拉在夜里和魔术师一起出游。

  「晚上经过婚纱店的路人也有毛骨悚然的经历。据说婚纱店关门后,帕斯卡拉会在夜幕中变换姿势,令经过的路人魂飞魄散。

  「不知是不是疑心生暗鬼,婚纱店的顾客说,只要一走进去,帕斯卡拉的眼睛就盯着他们看。他们走到哪儿,帕斯卡拉就看到哪儿。

  「这些故事让整日在婚纱店与帕斯卡拉朝夕相处的店员提心吊胆。店员们尽量避免晚上一个人留在店里,拒绝为『帕斯卡拉』换婚纱,不过总有不信邪的人,『帕斯卡拉』两个星期换一次婚纱,每次换婚纱的时候,店主会拉上橱窗的帘子,给帕斯卡拉一个私密的空间。(注一)」曾给『帕斯卡拉』换过衣服的店员说,只要一走近『帕斯卡拉』,她手心就冒汗。店员说:「她的手和人的手一模一样,我甚至在她的腿上看见静脉血管。我相信她是真人。『」

  我顿了一顿,然后摇头笑道:「『帕斯卡拉』带给人们的也不全是恐惧,也有奇迹。

  「据说,一个女孩和男朋友在橱窗外吵架,她气愤地跑开时,男朋友却向她开枪了。女孩倒下,在血泊中望着『帕斯卡拉』,嘴里喊着『帕斯卡拉,救救我,救救我。』那个女孩最后活下来了。

  「从此,『帕斯卡拉』显神迹的故事就在城中传开,人们开始把她当神一样供起来。每年十一月二日是墨西哥的『亡灵节』,奇瓦瓦镇的小学生在『帕斯卡拉』的橱窗前点起蜡烛,很多人献上鲜花和用糖果做的头盖骨。

  「这东西在墨西哥非常有名,每年都能吸引无数好奇的游客。婚纱店现在的主人说,他准备制作一个『访客录』,让游客们留言。同时在婚纱店旁边为『帕斯卡拉』开一个小纪念馆。

  「婚纱店主人可能是唯一能解开『帕斯卡拉』之谜的人,但他对人们的问题一律笑而不答。店主人说,有人说『帕斯卡拉』是干尸,有人说她是婚纱模特儿,真的吗?很多人都这么说,但我不能说出真相。」

  我舔了舔嘴唇:「其实说实话,真相很简单。经过调查,我甚至在夜晚偷偷的潜入了那家婚纱店中。晚上,那尊新娘模特儿更加恐怖。

  「我摸了一把,里边确实有骨骼,皮肤也是动物皮肤,光滑细腻,甚至还有充足的水分。于是我在她的脚板底下扯了一点皮肤下来,拿到外边化验,证实了,那确确实实是人的皮肤。

  「那具模特儿,曾经是个活生生的人。至于她怎么会变成干尸模特儿,怎么不腐坏,而且保持那么完好,她的事迹究竟是不是和传说中的一样?却随着第一代店主的死去后早已无法考证,不得而知了。」

  「你的意思是,今早那个女学生如果有万分之一是人为造成的话,说不定手法和那具八十年前制成的干尸新娘一样?」林芷颜听懂了。

  果然,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

  「不错。她们两个都有相似的地方。」

  我点头:「那具干尸新娘,如果注意看的话,八十多年来,姿势从来就没有变动过。而且,她的姿势未免太自然了,自然的就像是时间凝固在她身上,仿佛她去世的时候,就是摆出那种姿势,就连表情也很自然。

  「表情这种东西或许能雕塑出来,但在一个有肉有皮肤的干尸上怎么雕塑?只能保持最后的样子。而那具干尸新娘,临死时候,流露出的就是那么一副奇异古怪的笑容,仿佛是在嘲讽对方。

  「你不觉得,这种笑容用在模特儿身上,很古怪,很没有亲和力吗?

  而今天早晨的女生,也和干尸一样,仿佛时间凝固住了,表情惊恐,做出想要丢出什么东西的姿势……「

  说着说着,我的眉头一皱,猛地站起身就朝外边跑。

  对了,既然她做出扔出的姿势,而手里边又没有东西,那么就意味着,手里的东西已经被扔了出去。趁着员警还没有注意到,应该能在周围找到才对!

  看着我跑出去,林芷颜莫名其妙,但脚步也不慢,立刻跟着跑了出来。

  来到校门口,我站在早晨那活体雕塑站立的位置,左右观察着。

  林芷颜来到我身后,低声问:「你跑这里来想干嘛?」

  「找东西。」我答,然后顺着站立的位置缓缓向后退。

  「你想模拟发生在那女生身上的事?」她又问。

  我点头,一边退一边说道:「这个女孩,面朝着大门,应该是从学校不慌不忙的向外走。但如果放学的时候她就僵硬在那里,早就被人发现了,但她一直到今天早晨才被来的早的几个人看到,这就意味着,女孩是晚上基于某种原因,留在了学校里,然后直到很晚的时候才想要出去。

  「至于有多晚,我稍微问过。夜里警卫在一点钟的时候会巡视整个学校,那时候没有看到过她。也就是说,女孩是在午夜一点以后才从藏着的地方走出来的。」

  「她为什么要在学校里藏那么晚?」林芷颜疑惑道。

  「这一点我也想知道。不过,很可惜,知道答案的本人已经死了。」

  我郁闷的说。

  「但是,她应该无意间留下了一点线索。据发现的学生说,他们来到学校时,就隔着铁栅门看到了那个女孩站在那里,还以为是雕像,警卫起来开门时也说学校什么时候莫名其妙的立了个栩栩如生的怪异雕像在那里,也没有事前通知过。

  「开了大门,有个好奇的学生在雕像上摸了一把,冰冷的触感,但却很软,像是摸在了肉上。她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那或许是真人,只是条件反射的有摸了一把,满手都沾满了一种黏稠的液体,不像露水。但她意识到,自己的身前,那个雕像有可能是个真人的时候,便直接吓晕了过去。」

  我又向后退了几步,林芷颜调查了下现场道:「看起来,她应该是从教学楼里走出来的。但有一点很奇怪。」

  「说。」我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既然她故意躲在教学楼里,明显就是不想让人发现。既然要出去,应该也不会朝大门的方向走,毕竟那里有警卫在值班,很容易被人发现。

  一般想不被人发现的溜出去,学生们大多都会找个地方翻墙。

  「操场后边就有个缺口,女生的话花点力气也能出去,犯不着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就走大门。何况,就算侥幸没有人发现她,走大门的话也根本出不去,晚上门早就关了吧。」她分析道。

  「除非……」我一愣,和她对视了一眼:「她是处于某种原因,想要引起别人的注意。」

  「又或者,她想呼救!」林芷颜沉声道。

  「很有可能!」我兴奋起来,「这样就能解释她为什么脚步匆忙,而且满脸惊恐的样子。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后边不停的追着。再来就是,找找看她扔出去的究竟是什么玩意儿了。」

  「也对,她确实做出了将东西丢出去的姿势,既然不在手上,应该就在附近。女孩子的力气一向都不大,不难找才对。」林芷颜向雕像扔出东西的方向走了几步。

  我在记忆里标刻出一个范围,也缓缓的往那个方向走。

  「不知道她扔掉的东西的轻重。昨天晚上的风不太大,风向有点偏北,如果是纸片等轻量的东西,应该在不远的十一点钟方向。如果是重物就难说了,不过基本上应该在一条直线上。

  「芷颜,你顺着十一点钟方向辐射出的方位找过去,我顺着这条线向操场那个位置看看。」我吩咐道。

  林芷颜或许也觉得现在不是吐槽的时候,没有反驳,点点头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我目不转睛的盯着地面,任何一样东西都不放过,就算学生乱吐在地上的口香糖,也捡起来看看有没有特别的地方,就这么一直找下去。

  女孩扔东西的直线位置在东北边,正对着学校的操场。走了二十多米,突然,有个东西在阳光下反射着金属的光泽。

  是操场的沙坑,沙坑的边缘有一团圆形的反光物体。我几步走过去,拿在了手上,居然是一面化妆镜,和昨天我们在柜子中的女尸手上找到的一模一样。全金属外壳,一手就能握住的大小,轻轻打开外壳,里边是上下两面镜子,上边的镜子已经被摔破了。背后似乎有一张方块纸。

  我将它抽了出来。是张大头贴,里边女孩的面容正是早晨的活体雕像。看来,女孩想要扔出去的就是这面镜子。

  但为什么她要扔?这不过是一面十分普通的化妆镜。怪了,昨天的女尸也是紧紧的把镜子拽在手里,就算临死前,眼睛也一眨不眨的盯着镜子的方向看。

  怪异的行动上,这两个女孩的关键物都是镜子。

  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有什么发现?」林芷颜见我站着发呆,便走了过来。

  我将那面化妆镜递给了她。她仔细的看了一遍,然后将那张大头贴拿在手里,「不错,确实是那个女孩,但她丢镜子干嘛?」

  「这个问题,不巧,我也想知道。」我苦笑起来,「这个学校的事情,让我越来越一头雾水了。搞不懂。」

  「弄不懂就慢慢调查,总会知道的。」

  林芷颜看了看四周,「要下课了,我们赶快回去。你不是说不要引人注意吗?自己的行为就已经够让人不注意都不行了。」

  我抬头看了看,恐怕所有老师都在开会,所有班级都是上自习。但只有我和她明目张胆的敢在操场上瞎转悠,还蹲在深坑里猛挖,引得一堆同样闲散的无聊人士贴着窗户看得津津有味,恐怕正在天马行空的乱编造我和身边这个貌似美少女的老女人的无聊八卦新闻。

  低调,要低调!

  我抬头冲那堆无聊的就差把脸孔都贴进玻璃里的八卦人士微微一笑,然后慢条斯理的走进了教学楼里。

  更无心上课了,不过自己本来就不是高中生,管他那么多。任课老师也完全无心上课,找了一堆习题胡乱的丢给全班做,然后就低着头在讲桌上写写画画,一副「别理我,我很忙」的气势。

  班上的同学鸦鹊无声的干着自己的事情。还别说,这个学校的管理很成功,至少学生都很自觉,就算无聊也不会影响别人。

  我掏出那面刚捡来的镜子仔细的看着,想要看出一些有别于其他化妆镜的地方。但我失败了,不管怎么看,它都不过是一个极为普通,任何一家饰品店都能买到的货色。

  看着看着,我突然用力的揉了揉眼睛。似乎,刚才看到有一个黑影飞快的划了过去。但自己要仔细看的时候,却什么都看不到了。

  怪了,难道是受昨天那个噩梦的影响,自己有点神经紧张?

  放松,再放松。

  我眯着眼睛,可是这一眯之下,那个黑影又出现了。黑影在镜子的映照范围内乱窜着,我看不清那东西是不是昨天我梦里出现的那女人。

  我吓了一跳,抬起头反射性的向四周看了看。果然,教室里什么都没有。

  可是镜中,那个黑影依然在窜着,沿着四面的墙壁到处跳,像是一道漆黑的光线。猛地,那道身影顿了顿,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全部冲入了我斜后方一个女孩的身体里。然后,镜子里再也没有出现任何异常的东西。

  我惊诧的全身颤抖,脖子僵硬的回头看向那个女孩。那女孩左手用一面化妆镜照着自己,右手正拿着眉夹。仿佛察觉到了我的视线,她抬起头冲我开心的笑了笑,然后又低头继续夹眉毛。

  行为很正常的女孩,难道是我最近被这所学校里的怪事搅乱得稀里糊涂的,开始产生幻觉了?

  我自嘲的笑笑,回过头将镜子塞进了书包里。

  就在这时,异变冒了出来。

  那个拿着化妆镜的女孩开始不断的颤抖,她的眼神呆滞,死死的盯着身前女孩的后背。接着,她呆呆的看着手中的眉夹,笑得十分诡异,咧开嘴巴,然后用力的将眉夹插进了自己的眼睛里。

  血喷了出来,喷得她身前的女孩满头满身都是。

  她身前的女孩疑惑的摸了摸身上的液体,手上一片红色,等反应过来究竟是什么的时候,就撕心裂肺的尖叫了起来。

  血流个不停。那女孩死死的拽着手里的镜子,眼睛里插着眉夹,仿佛完全感觉不到疼痛。只是开心的哈哈大笑,然后伸出右手,死死的掐住了尖叫的女孩的脖子。

  全班都被这一幕震撼的呆住了,完全没有人能反应过来。就连最胆小的女孩都呆呆的,根本没有想起应该尖叫。

  被掐住脖子的女孩痛苦的挣扎着,脸色变得如血一般红,喉咙里发出「咯咯」的低哑响声。我清醒过来,几步走上去想要将那只手扯开。好大的力气,不论我怎么扯,那双手依然纹丝不动的掐着那女孩的脖子。

  靠,拼了!

  来不及怜香惜玉,我正准备将那只手打折。突然,一个手刀砍在了那个握着镜子的女孩脖子上,女孩身体摇晃了一下,然后软软的倒了下去。

  林芷颜轻轻的转了转自己的右手,得意的冲我笑着。

  这个老女人,看了现在的状况都还有心思笑出来,真不知道她的心是什么做的,比我还狠毒。

  顾不上理会她,我大喊了一声:「谁有手机,快打急救电话!」

  注一:关于墨西哥僵尸新娘的故事来源于网路,据说是真实的。大家有兴趣可以调查看看。

  第五章 镜仙员警

  又来了,看得出来,他们来的时候很无奈,无精打采的,似乎对这个学校已经完全没办法了。他们将握着镜子的女孩带去医院治疗,而被掐住脖子的女孩因为没有大碍,课任老师让我把她送去学校的医疗室。

  至于为什么一定要我送,有点郁闷。那个女孩由于过度惊吓,晕倒在我怀里后,还好死不死的狠狠拽住了我的手,死都不放开。

  于是我用这古怪的姿势,极为吃力的将她抬了过去。更郁闷的是,医疗室的老师胡乱给她检查了一番,上了点药,然后就将她丢给我,毫无责任感的走掉了。

  这世道,难道我就真的长了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就不怕孤男寡女的,我起了龌龊的心肠,乘机非礼她?横竖她还在昏迷状态。

  又将她抱到床上去,盖好被子。然后伸手在旁边拿了一条毛巾,看了看她被血污秽得看不清容貌的脸,我在毛巾上倒了点矿泉水,然后轻轻的擦拭起来。

  她的面孔慢慢露了出来,居然是个大美女。脸的幅度很滑润,瓜子脸,睫毛又黑又长,像两把刷子一样。五官搭配的刚刚好,视线一接触,就感觉一股秀气扑面而来,看得人很舒服。

  班上有这种大美女,我居然都没发现。唉,自己果然已经过了到处看美女的年龄。

  我摇头苦笑,想要掰开她的手溜掉,可是她依然死死的拽着,不管怎么用力,就是不放手。看来我成了她昏迷前的救命稻草了。

  说起来,自己一遇到美女就没有什么好事发生,还是离她远一点好!

  我又开始使劲掰开她的手指。就在这时,她的睫毛动了动,张开了大眼睛。女孩迷茫的环顾了下四周,然后漆黑的眸子凝固在了我身上,一眨不眨的看着我,仿佛大脑在努力处理现在的情况。

  但明显,美女的大脑容量都不太够,情景还没在脑子里处理完,她已经开始尖叫起来。一边叫一边用右手抓住一切可以抓的东西扔向我,但拽住我的右手依然用力拽着,还是没放手。

  这个古怪的场景如果被人看到,不知道会笑死还是会郁闷死。

  「停!停下!你给我看清楚情况。」我一边在小范围里闪躲一边喊着。

  哎哟喂呀,被人看到我这一辈子的清誉就完全毁了。特别是被林芷颜那老女人看到,估计会编造出九百九十九个版本,传得全世界都知道。

  那女孩丝毫没有因为我的声音停下来,反而更变本加厉起来。扔完了可以扔的东西,开始用手捶打我,一副受侮辱的小女生形象。这什么玩意儿,我究竟犯哪门子错误了。

  实在忍不住了,我的火气也冒了上来。一把用力抓住她的右手,狠狠的将她压倒在床上:「我叫你停下,你听不懂啊!」然后把手抬起来,扬了扬自己的左手,「你自己看清楚,是你一直都抓着我不放好不好!」

  女孩迷茫的看着自己那只一直无意识抓着我不放的手,像是想起了什么,脸上先是划过一丝惊恐,然后脸庞一红,终于放开了我。不知道是害羞还是害怕的捂住了自己的脸。

  「既然误会解开了,那我走了。还要上课。」说完就准备开溜。搞不懂女孩子的心理活动,对这种生物,还是离远一点好。

  刚走了还没有一步,就感觉迈出的步子有阻力,衣服似乎被什么挂住了。回头一看,原本躺在床上的女孩坐了起来,右手依然捂住脸,左手却坚定的拉住了我的衣角。

  「你这是干嘛?」我皱了皱眉头,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去调查,实在没有空陪这个不知所谓的小女生。

  「我怕。」她的声音小到一不小心就会忽略掉。

  很好,就当我一不小心忽略掉了吧!没听到,没听到。我装出很急的样子,就想走,「急事,我要赶回教室去。」

  「我怕。」她的声音稍微大了一点。

  「但,回了教室我还要去医院。」

  「我怕。」

  「我最好的朋友病了。要去探望他。」

  「我怕。」

  「好啦,我承认了。其实病了的是我,很恶毒的传染病,当心我把病传染给你。」

  「我怕。」

  倒霉,这究竟是怎么一种古怪的对话。自己都有点搞不清楚状况了。

  我狠狠的道:「你究竟想怎么样!我真的有急事要处理,不要浪费我的时间了!」

  女孩愣了愣,突然抽泣了起来,「但是人家……人家真的好怕。陪陪我好不好?就一会儿。」

  看她那副脆弱得随时要崩溃的模样,我无语了。微微叹了口气,坐到了椅子上。

  「谢谢,你是个好男生,温柔……」女孩边抽泣边断断续续的说着。

  我苦笑,活了二十年,说我什么的都有,还真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我是好男生。听起来满别扭的。

  医疗室安静了下来,我俩一个坐着一个躺着,没有再说话。

  「舒晓若。」不知过了多久,她才打破了平静。依然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声音道:「我的名字叫舒晓若。」

  见我正要开口,她抢先道:「你是夜不语同学吧,昨天才来的转校生。

  冷冷的大帅哥,还以为和你说话就会冻结成冰呢,不过,很温柔。「

  像是想到了什么,她看着一直都拽着我不放的左手发呆了一阵,脸上一红,又用很轻的声音说:「还,很温暖。」

  「你说什么?」声音小得我确实没听清楚。

  「没什么。」她微笑着,双手紧紧的抓住被子,脸上又流露出害怕的表情。

  「萧萧怎么会变成那样?课间的时候都还好好的,没想到转眼就变成了那副样子。根本就没有隔多久,她怎么就变那样了,明明还和我约好了放学后一起玩游戏的。」

  「那个女生叫萧萧?」我「哦」了一声。

  「夏萧萧。」舒晓若黯然道:「她是我唯一的朋友。平时对我很好,有人欺负我立刻就会站出来阻拦,像我的大姐姐。」

  「你就只有她一个朋友?」我稍微有些诧异。这么漂亮的女生,应该有许多人追求才对。

  「嗯,只有她一个。」她抬头看我,大大的眼睛里包着眼泪,「我人很内向,怕生,所以很少和班上的同学交往,也很少说话。」

  奇怪,那和我说这么多干嘛!我恐怕是个更陌生的人,看她滔滔不绝的样子,哪里内向了。

  「夜不语同学是不是也有这种困扰?不知道该怎么和朋友、同学之间顺利的交流?」她眨巴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我不知道,所以常常做出一副冰冷冷的样子,别人说什么做什么,我都不理会。不是不想理会,而是不知道该怎么做,夜不语同学也是一脸冰冷的样子,或许和我一样,我们都一样,都不知道怎么处理交际的问题吧。」

  搞了半天,我被她臆想成同一类人了。难怪她对我的话就多,搞了半天,是在交流交际障碍的心得体会。

  我干咳了几声,不知道该不该解释一下。算了,这种事情她怎么认为就怎么认为吧,越解释越乱,何况,让她觉得有同类,心理上会好得多。

  唉,年龄大了,心肠也就软了,偶尔做点好事也不错。

  这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我接起来一听,是林芷颜打来的,听她说完,我挂断电话,闷闷的坐在一旁半晌不出声。良久,才抬起头,冲面前这内向的女孩微微笑了笑:「要不要我给你讲个故事?」

  她有点疑惑,但还是乖巧的点了点头。

  「《我的野蛮女友》应该看过吧?电影的最后,全智贤弹的那首钢琴曲,你有没有一种耳熟能详的感觉?」

  「好像隐约记得,很好听。」她更疑惑了。

  我缓缓道:「那首曲子叫《D大调卡农》,在它的低音部分只有八个音符组成同一组旋律,在短短的五分钟里居然重复了二十八次,可谓顽固至极,但你觉得听得腻味了吗?

  「它简直就是我们小人生的缩影,短短几十年里重复着喜怒哀乐,想得开的人们越活越有劲,因为很清楚世事循环,欢乐和悲苦总是交相辉映。

  「想不开的人觉得实在腻歪,索性胡搅蛮缠一通,到最后往往只落得一声叹息。祸在旦夕,要不要活下去只是一念之差。人生啊,就像那首曲子一样,不过只是在不断的重复又重复而已。」

  「你想要说什么就说吧,我只是内向,还有点心理承受能力。」舒晓若仿佛察觉到了什么。

  我一眨不眨的看着她,许久才叹了口气,「刚才朋友打电话告诉我,你唯一的朋友,就在十分钟前,已经死了。还好,是昏迷后死亡的,不会感觉到痛苦……」

  舒晓若整个人猛地呆住了,她双眼呆滞的望着前方,没有哭,也没有任何行动,仿佛呼吸都要停止了一般。

  不知过了多久,无声的,眼泪像自来水一般流泻下来,终于她哭了。

  哭得伤心欲绝,用力趴在我的肩膀上,浑身都在抽动。

  没想到夏萧萧居然会死掉,将眉夹戳进眼睛里虽然会导致流血过多而亡,但急救车来的及时,应该还不至于,林芷颜说她是在昏迷状态死去的,这点就值得商榷了。恐怕,自己要去亲眼看一看才放心。

  而学校里的课,今天是上不了了,毕竟一天内连续死了两个女生。不知学校的领导阶层会怎么处理,但学校的臭名恐怕是已经传了出去,下学期的招生率会大大降低,而且明天可能就有家长把孩子接走。

  毕竟有没有条件是一回事,但涉及到了孩子的生命问题,再没有条件,也要创造个条件,砸锅卖铁的都要供孩子去邻镇上学。

  如果要根据电视里神探的套路,邻镇的高中肯定是第一嫌疑对象。因为他们得到的好处最大,而且,那所学校和这个学校竞争一向都很激烈,有作案的可能性。

  不过真有人做到这种程度,干嘛还去开学校,直接抢银行得了,这样的能力,抢了银行一定不会被逮住。

  胡思乱想的将舒晓若送回家,临走前她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塞给我,然后红着脸一声不哼的就跑掉了。

  回到家,累得个半死不活的懒懒躺在沙发上,没多久,林芷颜就走了进来。她手上拿着一大叠资料,然后得意的冲我挥了挥。

  我接过来一看,居然全是关于这两天发现死亡的三个女孩的资料。这还差不多,这老女人,总算发挥出一点作为助手的自觉了。

  我一篇一篇仔细翻看过去。

  调查的第一个人,是昨天在储物柜里发现的女尸,正是我转来的这个班级,一个礼拜前失踪的女孩,名叫钱晴,今年十七岁,高三三班学生,出身在很普通的家庭,父母离异了,她被法院判给了父亲;有个后母,但据说后母对她很好,把她当作亲生女儿。家庭算的上是和睦。

  就在一个礼拜前的星期三,她和往常一样回家,高高兴兴的,看不出任何异常。同行的还有几个好的朋友,她们买了几个小饰品,然后在十字路口分开了。

  但那居然是所有人最后一次看到她。她没有回家,从那时候起,她就失踪了。两天后心急如焚的父母报了案,警方也展开过调查,到处找过,但始终没有找到,直到昨天上午,在她自己的教室废弃储物柜里发现了尸体。

  后边居然附着一份法医的鉴定书,真不知道她从哪里搞来的。说起来杨俊飞这老男人的侦探社,关系网络四通八达,庞大的确实有够吓人。

  法医鉴定,由于最近温度偏高,给尸体死亡时间的认证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只能初步判断,死亡时间应该在七到五天之前,如果大胆一点判断,可以认为,钱晴是在和朋友分手后不久就死亡了。

  她的身上没有任何粗暴伤痕,也就意味着,是自然死亡,并没有任何其他人为因素掺杂在里边。身体由于在高温下腐烂得严重,许多东西已经无法判断。但有一点可以认定,死者系死于急性心肌梗塞。

  最让人感到离奇的一点是,她的整个心脏仿佛被人捏爆了一般。确实是捏爆,看着鉴定书上的那幅彩图,即使是我也觉得有点惨不忍睹。

  钱晴的心脏受到很大的作用力,从内向外爆炸掉,肉块炸得满胸腔都是,但从外边却一点都看不出来。直到法医剖开尸体后才发现。

  而今天早晨发现的活体雕像女,她叫左婷,今年十六岁,高三一班学生。她昨晚也像钱晴一样,很正常的和朋友走出学校的大门,然后就分道扬镳的各自回家了,但根据父母讲,她晚上却没有按时回家。

  当时他们以为这孩子又去朋友家玩,因为太晚就睡在了朋友家,以前也时有这种情况发生。所以就算她晚上没有打电话回来,也不是很担心。

  没想到再见到时,已经是天人两隔。

  法医鉴定上说,左婷在解剖时,全身血液已经凝固了。血液中含有大量的铁质,这也是她看起来像座雕像的原因。

  令人最难以理解的是,究竟要通过什么方法,才能使她在从事发当时到被发现的十二个小时中,令全身的血小板全部启动,无差别的对血液攻击,造成现在的状况。

  资料上附了一份血液的图样。果然,左婷的血液统统凝固成了一团如同红色果冻一般的东西,光看就觉得恶心。

  不过血液的凝固并不是她的具体死因。她的死因也和钱晴一样,心脏受到大力挤压,从内向外爆炸开,导致她瞬间猝死,甚至感觉不到痛苦。

  这种情况下,才让她保持了像雕像一样站立,一动不动,仿佛时间也停滞了的现象。

  最后是今天看到的,貌似鬼附身一般的夏萧萧,所有情况都看在眼里,就不再阐述。她自残后,因为抢救及时,命是保住了,但有一边眼睛会失明。

  正当抢救的医生正准备松一口气的时候,心脏测绘仪却猛地一跳,突破了最高显示值,然后彻底的呈一条直线。

  很有意思的是,她的死因也和钱晴以及左婷一样,心脏爆炸而亡。

  看完资料,我闭着眼睛将所有东西消化了一番,这才向林芷颜望去。

  「既然她们的死因一样,那么就有共同点了。如果这件事真的有实际意义上的犯人,那肯定是同一个犯人所为。死因一样,也就意味着,导致她们心脏爆炸死亡的因素,恐怕也是一样。」

  「我也是这么想,所以才感觉有趣。嘻,越来越有趣了。跟着你来一趟真的没错。」林芷颜嘻嘻笑着,仿佛死掉的那三个女孩离她很遥远,遥远到银河系以外。

  这个没心没肺的死女人,果然不正常。如果是一般良家妇女,不要说发生在眼前,就算听到也会惋惜一番。虽然那些良家妇女同样不把这些当成一回事。

  「对了,有一件事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她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道。

  「说。」我瞪了她一眼。

  「那么凶!」林芷颜委屈的嘟着嘴:「人家今天在学校里调查了一番,凭借自己惊人的美貌和无敌的亲和力,男生们知无不答。」

  屁的亲和力,我看根本就是在滥用色相。

  「据说,学校里最近几个月很流行一种游戏。」她顿了顿:「一种召唤镜仙的游戏。」

  「镜仙?」我呆了一呆,毫无理由的想起了钱晴和左婷死亡后,从她们那里找到的两面化妆镜。

  「不错,说起来,镜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游戏?」林芷颜托着下巴问。

  我疑惑道:「你会不知道?」

  「当然。别看我国语说得很流利,但从小就在外国长大,对东方文化的了解仅仅限于很正常的知识范畴,灵异文化是一点都不懂。」她理所当然的解释。

  「那我简单的说一点。」

  我皱眉,既然这老女人帮我调查了那么多,等量代换,我确实也该付点小费,「镜仙在东方文化里,分离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游戏。不过最出名的有两个。

  「第一个是削苹果问感情,据说能看到未来爱人的样子。具体方法是在满月之夜,或者干脆看不到月亮的夜晚,准备一支没有点过的红色或白色蜡烛……还要准备一个红色的苹果。

  「等到午夜十二点整的时候,关掉所有的灯,点燃蜡烛并把它立在镜子面前,用刀削手中的苹果。成圆圈状的果皮要削得尽量细,削得越细,你在镜子里看到的人会越清晰。

  「一旦开始削苹果就不能够停止,但是千万注意别削断果皮,如果你不小心,果皮被削断,那么你和你在镜子里看到的,你未来的爱人会有一个遭遇灾难甚至死亡。而且周围一定不能够有任何声音,要绝对安静。

  「当你削完苹果皮的最后一刻,自己将来老公或老婆的样子,就会完全的浮现在镜子里。

  「而第二种是日本传过来的方法。用两块一样大的可以照出全身的镜子,将它们面对面的放置,就会形成一种无限镜像的状况。在午夜零点时,召唤者站在两块镜子的中间,用左手触摸面前的镜子,开始呼唤镜仙。

  「召唤的房间要安静,且只可有召唤者一人……传言在凌晨四点四十四分的时候用这种方法,镜仙就会被你请出来,实现你的愿望。」

  「无聊幼稚的游戏。」林芷颜嗤之以鼻。

  我苦笑:「不错,确实是无聊幼稚,但却偏偏有许多人相信了,还因为这些游戏丢掉了性命。」

  又想起了高中时代一次玩削苹果游戏的事情,那时候确实有许多人受害。而有一个对我而言很重要的朋友,永远的消失在这个世界,再也不能看到……(请参看夜不语第一部《苹果》)
第六章 古镜

  第二天,果然有许多学生没有来学校上课。老师倒是来得很准时,不过教书教得无精打采的,没有上多久,便在黑板上写了大大的「自习」两个字,然后不见踪影了。恐怕又是被校长召唤去开会。

  舒晓若一直在偷偷瞧我,等我望过去,又满脸通红的立刻躲开。

  林芷颜偷偷扔了个纸团过来。上书:那个小妞似乎对你有意思,机会难得,趁机找她问问情况。

  什么叫机会难得,我就那么没有吸引力吗?摸了摸自己的脸,我大方的移动板凳坐了过去。她立刻不知所措起来,似乎想要说什么,但一察觉到周围人诧异的目光,立刻就害羞的低下了头。

  「想听个故事吗?」我微笑着问,这女孩也未免太内向过头了吧。

  许久她才小声吐出一个字:「听。」

  「不会让你后悔的,是个很有趣的故事。」我笑得越发友善起来。

  「据说在美国,曾有人做过实验。将一只最凶猛的鲨鱼和一群热带鱼放在同一个池子,然后用强化玻璃隔开,最初,鲨鱼每天不断冲撞那块看不到的玻璃,奈何这只是徒劳,它始终不能过到对面去。

  「而实验人员每天都有放一些鲫鱼在池子里,所以鲨鱼也没缺少猎物,只是它仍想到对面去,想尝试那美丽的滋味,于是每天仍是不断的冲撞那块玻璃。

  「它试了每个角落,每次都是用尽全力,但每次也总是弄得伤痕累累,有好几次都浑身破裂出血。持续了好一些日子,每当玻璃一出现裂痕,实验人员马上加上一块更厚的玻璃。

  「后来,鲨鱼不再冲撞那块玻璃了,对那些斑斓的热带鱼也不再在意,好像它们只是墙上会动的壁画,它开始等着每天固定会出现的鲫鱼,然后用它敏捷的本能进行狩猎,好像回到海中不可一世的凶狠霸气。

  「但这一切只不过是假象罢了,实验到了最后的阶段,实验人员将玻璃取走,但鲨鱼却没有反应,每天仍是在固定的区域游着,它不但对那些热带鱼视若无睹,甚至当那些鲫鱼逃到那边去,它就立刻放弃追逐,说什么也不愿再过去。

  「实验结束了,实验人员讥笑它是海里最懦弱的鱼。可是,失恋过的人都知道为什么,它怕痛。」

  舒晓若明显不清楚我讲这个故事的意义,有点傻呆呆的看我。很好,至少她敢和我眼睛对视了,有进步。

  我笑道:「其实人的经历也一样。内向并不是懦弱,而是对外界感觉害怕。那种感觉就像失恋过的人一样,变得对任何事物都疑神疑鬼,到最后自己也搞不清楚究竟在怀疑害怕什么,渐渐的就对社会和人际关系变得越来越无法适从,难以和人交流了。」

  「你是在开导我?」她小心翼翼的问。

  「不算。只是交流下内向的心得体会。」我正要继续说下去,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掏出来一看,居然是二伯父,他要我立刻去办公室找他。

  「下次继续交流。」我无头无尾的打了个结束语,用眼神暗中示意林芷颜开溜,然后装出尿急的样子急忙离开了。

  隔着玻璃,就看到二伯父一个人留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他鬼鬼祟祟的将我俩拉到操场偏僻的地方,神秘的道:「我解开那具香尸为什么没有腐烂的谜了。」

  「哦,说来听听。」我立刻来了兴趣。

  「你看这里。」他指着照片上干尸尾部那一段多出来的地方。「按照医学临床来推导的话,首先判断,她生前恐怕患有肛区的慢性疾病,也就是肛区的慢性脱垂。

  「至于是什么原因病死的,现在无从知晓,也就是说恐怕到死的时候因为很严重,所以一下子能够脱下来这么大一块,而且这具女尸整个肛门的范围都比正常的要大。」

  「难道这个女子的死因会与肛肠疾病有关?如果这样,她颈部的伤口似乎就更加难以解释。」林芷颜分析道。

  我摇了摇头:「直肠从肛门里脱出来的,应该走不出两个原因。一是人活着的时候不脱出来,因为肛门有一个肛门括约肌,什么都出不来。她死了以后这个肛门括约肌松弛,肌肉逐渐被破坏,就等于变成了一个窟窿。

  「另外一方面,她死后腹腔的压力会增高,因为尸体的腐败是从腹腔开始的,腹腔里通常有许多细菌,人死后细菌会继续繁殖,一繁殖就会产生很多气体,会把腹腔里面的东西逐渐消化掉。

  「然后气体就会使肠管就像灌香肠一般,让肚子像气球似的鼓起来,那个时候压力最大,有可能把肠子从肛门中推出。」

  二伯父见我们都没有猜对,顿时兴奋的像个小孩:「嘿嘿,不知道了吧。昨天我有看了一遍当年马王堆女尸的解剖录影,居然发现,她也有直肠脱垂!问题是,难道她们不仅尸体保存状况相同,但就连生前所患的疾病也一样吗?这太说不过去了。或许,只是或许,这种疾病对尸体保存会起到某种促进作用!

  「于是我打电话问了几位专家,专家说直肠脱出肛门,确实是由尸体腹腔内的细菌繁殖后产生的腐败气体造成的,这也是尸体埋葬后短时间内出现的一种普遍现象。

  「但问题是,既然她们的尸体内部已经开始腐败,为什么没有波及全身,却最终使尸体得以保存呢?」

  「那就意味着她的尸体有严密的防腐措施。」我耸了耸肩膀。

  「不错。我觉得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她尸身里面的细菌繁殖需要氧气,还有其他一些必要的气体。毕竟细菌繁殖也需要一些各种各样的条件,如果这些条件被耗尽,就算是细菌也活不下去。

  「这个尸体在找到的时候,是密封的,就像真空一样,真空食物可以储存很长的时间不变质,应该是一个道理。」

  二伯父得意的说:「人死亡之后,体内的细胞会很快开始自溶。细胞中的溶解酶释放出各种蛋白水解酶,使生物大分子逐步降解为小分子。除了这一自溶过程外,尸体还会受到各种细菌的侵蚀,使肌体组织腐败、分解。

  「那么,砀山女尸和马王堆女尸,为何都能够打破这种自然规律,让身体湿而不腐呢?」

  我眼前一亮:「防腐剂?」

  当初马王堆女尸出土时,就有人发现,她的棺材里注满了一种红色的液体,辛追夫人的尸体就浸泡其中。经过分析,这种棺液中不仅含有多种可以防腐杀菌的中药成分,还含有汞和砷的成分,科研人员认为,这种神奇的防腐液,正是让马王堆女尸得以千年不腐的主要原因。

  「聪明。不过很遗憾,尽管从埋藏的时间长度上,这具香尸无法与马王堆女尸相比,但是她出土时,棺材里并没发现有什么防腐液体的存在。」

  二伯父说得摇头晃脑,满脸开心,「我昨天又到镇上走访了一下,问了问知情人士。据说当年发掘现场,棺材埋在大概有三、四米深的地方。

  「女尸用的椁是柏木的,而棺是楠木的,这种木头都是很坚硬、很耐腐,也很名贵,一般人家用不起。耐腐蚀,会让保存的时间变长,而女尸下葬时甚至用了一棺两椁,棺与椁之间、椁与土壤之间都有一种白膏泥充填,形成了六层完整的封闭。」

  「白膏泥充填物?」我直觉的感到这东西有问题。

  「这些填充物就是关键。」二伯父沉声道:「她的尸体之所以保持水嫩不腐败,全靠了这层物质。」

  「成分呢?」我忙问。

  「不清楚,花了六年时间,至今也没有个结论。」他的神色有点不自然起来。

  「那香尸的身分弄清楚了没。」我又问。

  「还没。」二伯父有点黯然的摇头,「这些还有待调查。不说郁闷的了,给你看样东西。」

  说着他从兜里掏出一个手掌大小的,用黄色绸缎包起来的物品递给我,「这是昨天我在古玩市场淘来的,应该是当时随着香尸一起出土,然后流落民间的陪葬品。」

  我接过来,掀开绸缎一看,顿时整个人都呆住了。

  这居然是一面镜子,铜镜。

  这面铜镜直径为二十七点三厘米,素边,圆钮。

  内区装饰有五只相互追逐的瑞兽,外区装饰有四只凤鸟穿梭于牡丹花间。铜镜的外缘为十四瓣菱花纹,外饰十四朵云气纹。四只鸾凤造型各异,尾部的羽毛采用高浮雕的手法。八朵牡丹花造型各异,妩媚妖娆。

  「看做工,并不像是清朝的。」我用手轻轻的抚在镜子上,迟疑的问。

  「不错。这面镜子在学术上称为凤凰牡丹镜。」二伯父点头。

  「要知道铜镜以战国、两汉和唐代最为著名。古铜镜背面的花纹非常丰富多彩。战国、两汉为鼎盛时期,唐代更加繁荣。

  「诸如战国的山字纹镜、汉代的神兽镜,以及唐代的海兽葡萄镜,都是富有时代感的典型代表作。它铸造精致,形态多姿多彩,纹饰华丽,铭文丰富。

  「到了元代,多采用六菱花形或者是六葵花形式,但是纹饰已经渐渐粗略简陋。元镜纹饰有浅浮雕和浮雕两种,那时的铜镜有缠枝牡丹纹镜、神仙镜、人物故事镜、双龙镜、『寿山福海』铭文镜、素镜,至元四年龙纹镜等等。」

  我又仔细看了看,「我觉得,这面镜子应该出产在元代。」

  二伯父竖起了大拇指,「好眼力,你小子不学考古简直就是浪费人才了。这面正是元代的凤凰牡丹纹镜,镜内区有五只瑞兽,这五只瑞兽是从隋唐以后就开始形成的纹饰。而凤凰纹也是从隋唐便有的,但牡丹纹直到元代才开始逐渐形成。

  「这镜子上的纹饰非常好,有一种创新的精神,包括它这个高浮雕、牡丹的写实性都是非常的珍贵。要知道在整个铜镜的历史上,元代的铜镜存世量非常少,而大且精的更少,可以说这东西非常的珍贵。要拿到收藏界,至少也值一百万美金。」

  我皱了皱眉头:「你确定是和那具香尸一起出土的?」

  「那个卖镜子的老大爷提起过。而且,我在镜子上还找到了一些白膏泥充填物残留,和香尸棺材里的一模一样,确实没争议。」他凿定的道。

  「那就奇怪了,清朝的尸体中为什么会放元代的镜子?」我困扰的挠了挠鼻子。

  林芷颜奇怪的看了我一眼,「不是很简单的事吗?既然她生前是个美女,那她就一定爱照镜子。既然爱照镜子,那这面凤凰牡丹镜就有可能是她最爱的东西。

  「和自己最爱的东西一起下葬,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显而易见的事情,关陪葬品的年代什么事!」

  也对,最近冒出了一大堆怪异的事件,所有东西都纠缠起来,脑子明显不太够用,开始钻牛角尖了。

  不过,镜子,又是镜子,似乎所有死者身上都能牵扯到镜子这个物品。

  女尸最爱的元代古镜,钱晴临死拼命拽住的镜子,左婷生命的最后一刻疯了般想要扔出去的镜子。

  对,还有夏萧萧,猛然想起,她变得歇斯底里,自残后伤人前正在开心的照着镜子。而自己偏偏又在左婷的化妆镜里,看到了一个黑影窜入了她的身体里。

  难道镜子,就是这一切事件背后的联系?那镜子里的黑影又是怎么回事?如果确实不是我眼花的话,那这黑影的问题就变得很棘手起来。

  至少要搞清楚,究竟镜子是不是关键才行。

  我托着下巴出神,不由得突然想到舒晓若在医疗室里对我说的话。

  她说夏萧萧和自己约好放学后一起玩游戏,什么游戏要放学后玩?而且要两个人?至少就我所知,镜仙游戏里并没有需要两人的。

  有问题,看来应该好好问问她了!

  就在我思忖得正起劲的时候,林芷颜用力的拉了拉我的衣服,指着不远处的沙坑道:「小夜,你看那个人,貌似有点奇怪。」

  我抬头望去,果然看到有个女生正蹲在沙坑里,背对着我们。她的肩膀在有节奏的耸动,像是在哭,又像是在不断挖什么东西。

  「是个怪人,我们慢慢走过去看看。」我拉了拉二伯父缓缓向前走。

  近了,这才看清楚那女生的状况。她穿着高二的校服,正在一把一把的挖着沙子。

  「你去问问情况。」我推了二伯父一把。既然这老家伙冒充了学校的老师,干脆顺便尽一点义务。

  「这位同学,你……」

  他走过去拍了拍女生的肩膀,话还没有说完,就像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惊骇的猛然向后退了几步,一屁股跌倒在地上。他吓得不轻,身体都在打颤,老脸抽搐,还一个劲儿的指着她,震惊的合不拢嘴。

  我也感觉不对劲了,几步走上前,一时间也吓得全身僵硬。

  只见那个高二女生面容早已模糊一片,血从鼻子、眼睛、耳朵中不断流出,将地上的沙子染成了一股说不出的颜色。

  更可怕的是,受了这么严重的伤害,她居然仿佛根本感觉不到一样,她似乎还在笑,笑得非常灿烂,双手不停的动着,在沙坑里挖出沙子,不断的朝嘴里塞,仿佛在吃什么极为美味的东西,塞进去的沙子,细细在她嘴里咀嚼品味后,才恋恋不舍的咽了下去。

  「究竟怎么回事?这个女孩子怎么了!」二伯父吓得语气结结巴巴的,好不容易才缓过气来。

  「我早就说过,这个学校不太安全。」我也镇定了下来,用眼神示意林芷颜阻止她。

  这老女人看到女孩的惨状和诡异行为,居然丝毫没有害怕的神色,彷佛还觉得很有趣。她慢吞吞的走上去,然后用力的搂住女孩,将她硬生生从沙堆里抱起来。

  女孩受到外力影响,不断拼命的挣扎着。

  「这女孩好大的力气!」林芷颜略微有点惊讶,她低喝一声,将女孩的手扭到身后,再将她死死的压在了地上。

  看她将女孩牢牢制住后,我才长舒了一口气。无意识的望了手中的古镜一眼,顿时有股寒意从脚底猛地冒上了头顶,只感觉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古镜,镜面刚好斜斜的对着地上的女孩,从镜子里我居然看到那女孩的身上萦绕着一圈漆黑的影子,黑的如墨一般,就快要将她的身影全部掩盖住了。

  「二伯父,你快看镜子!」我清醒过来,立刻将镜子凑到二伯父的眼皮底下。

  这位老人家刚惊魂未定,正在压惊,听到我叫得慌忙,小心的朝镜子里看去。看了好一会儿,才愣愣的问:「请问,你想叫我看什么?」

  「影子,那女孩身上有一圈黑色的影子,像是黑洞一样正在疯狂的侵蚀她!」我气恼的大喊着:「你没看到?」

  二伯父又看了几眼,然后摇头:「看不到。那女孩好好的在地上,身上什么都没有,干干净净的。」

  怎么会这样?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我大惑不解。最近自己并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情,没理由啊!

  不死心,我又将镜子凑到了林芷颜的眼睛下,她看了看也摇头。

  我疑惑的看向镜子,确确实实的,女孩身上的黑影还在,而且侵入的地方越来越多。她的整个身体就如同海绵吸水一般,将黑影缓缓的全部吸了进去。

  终于,黑色的影子消失在了她的身体上。

  就在这时,林芷颜惊讶的说道:「有点不对劲,这个女孩在发抖!」

  「发抖?」我有种不祥的预感,立刻掏出了电话,「你稳住她,我马上叫员警和救护车来!」

  当电话还没打完,林芷颜已经从地上站了起来,她的脸色有点苍白,摇了摇头淡淡道:「已经晚了,她没气了。」
第六章 古镜

  第二天,果然有许多学生没有来学校上课。老师倒是来得很准时,不过教书教得无精打采的,没有上多久,便在黑板上写了大大的「自习」两个字,然后不见踪影了。恐怕又是被校长召唤去开会。

  舒晓若一直在偷偷瞧我,等我望过去,又满脸通红的立刻躲开。

  林芷颜偷偷扔了个纸团过来。上书:那个小妞似乎对你有意思,机会难得,趁机找她问问情况。

  什么叫机会难得,我就那么没有吸引力吗?摸了摸自己的脸,我大方的移动板凳坐了过去。她立刻不知所措起来,似乎想要说什么,但一察觉到周围人诧异的目光,立刻就害羞的低下了头。

  「想听个故事吗?」我微笑着问,这女孩也未免太内向过头了吧。

  许久她才小声吐出一个字:「听。」

  「不会让你后悔的,是个很有趣的故事。」我笑得越发友善起来。

  「据说在美国,曾有人做过实验。将一只最凶猛的鲨鱼和一群热带鱼放在同一个池子,然后用强化玻璃隔开,最初,鲨鱼每天不断冲撞那块看不到的玻璃,奈何这只是徒劳,它始终不能过到对面去。

  「而实验人员每天都有放一些鲫鱼在池子里,所以鲨鱼也没缺少猎物,只是它仍想到对面去,想尝试那美丽的滋味,于是每天仍是不断的冲撞那块玻璃。

  「它试了每个角落,每次都是用尽全力,但每次也总是弄得伤痕累累,有好几次都浑身破裂出血。持续了好一些日子,每当玻璃一出现裂痕,实验人员马上加上一块更厚的玻璃。

  「后来,鲨鱼不再冲撞那块玻璃了,对那些斑斓的热带鱼也不再在意,好像它们只是墙上会动的壁画,它开始等着每天固定会出现的鲫鱼,然后用它敏捷的本能进行狩猎,好像回到海中不可一世的凶狠霸气。

  「但这一切只不过是假象罢了,实验到了最后的阶段,实验人员将玻璃取走,但鲨鱼却没有反应,每天仍是在固定的区域游着,它不但对那些热带鱼视若无睹,甚至当那些鲫鱼逃到那边去,它就立刻放弃追逐,说什么也不愿再过去。

  「实验结束了,实验人员讥笑它是海里最懦弱的鱼。可是,失恋过的人都知道为什么,它怕痛。」

  舒晓若明显不清楚我讲这个故事的意义,有点傻呆呆的看我。很好,至少她敢和我眼睛对视了,有进步。

  我笑道:「其实人的经历也一样。内向并不是懦弱,而是对外界感觉害怕。那种感觉就像失恋过的人一样,变得对任何事物都疑神疑鬼,到最后自己也搞不清楚究竟在怀疑害怕什么,渐渐的就对社会和人际关系变得越来越无法适从,难以和人交流了。」

  「你是在开导我?」她小心翼翼的问。

  「不算。只是交流下内向的心得体会。」我正要继续说下去,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掏出来一看,居然是二伯父,他要我立刻去办公室找他。

  「下次继续交流。」我无头无尾的打了个结束语,用眼神暗中示意林芷颜开溜,然后装出尿急的样子急忙离开了。

  隔着玻璃,就看到二伯父一个人留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他鬼鬼祟祟的将我俩拉到操场偏僻的地方,神秘的道:「我解开那具香尸为什么没有腐烂的谜了。」

  「哦,说来听听。」我立刻来了兴趣。

  「你看这里。」他指着照片上干尸尾部那一段多出来的地方。「按照医学临床来推导的话,首先判断,她生前恐怕患有肛区的慢性疾病,也就是肛区的慢性脱垂。

  「至于是什么原因病死的,现在无从知晓,也就是说恐怕到死的时候因为很严重,所以一下子能够脱下来这么大一块,而且这具女尸整个肛门的范围都比正常的要大。」

  「难道这个女子的死因会与肛肠疾病有关?如果这样,她颈部的伤口似乎就更加难以解释。」林芷颜分析道。

  我摇了摇头:「直肠从肛门里脱出来的,应该走不出两个原因。一是人活着的时候不脱出来,因为肛门有一个肛门括约肌,什么都出不来。她死了以后这个肛门括约肌松弛,肌肉逐渐被破坏,就等于变成了一个窟窿。

  「另外一方面,她死后腹腔的压力会增高,因为尸体的腐败是从腹腔开始的,腹腔里通常有许多细菌,人死后细菌会继续繁殖,一繁殖就会产生很多气体,会把腹腔里面的东西逐渐消化掉。

  「然后气体就会使肠管就像灌香肠一般,让肚子像气球似的鼓起来,那个时候压力最大,有可能把肠子从肛门中推出。」

  二伯父见我们都没有猜对,顿时兴奋的像个小孩:「嘿嘿,不知道了吧。昨天我有看了一遍当年马王堆女尸的解剖录影,居然发现,她也有直肠脱垂!问题是,难道她们不仅尸体保存状况相同,但就连生前所患的疾病也一样吗?这太说不过去了。或许,只是或许,这种疾病对尸体保存会起到某种促进作用!

  「于是我打电话问了几位专家,专家说直肠脱出肛门,确实是由尸体腹腔内的细菌繁殖后产生的腐败气体造成的,这也是尸体埋葬后短时间内出现的一种普遍现象。

  「但问题是,既然她们的尸体内部已经开始腐败,为什么没有波及全身,却最终使尸体得以保存呢?」

  「那就意味着她的尸体有严密的防腐措施。」我耸了耸肩膀。

  「不错。我觉得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她尸身里面的细菌繁殖需要氧气,还有其他一些必要的气体。毕竟细菌繁殖也需要一些各种各样的条件,如果这些条件被耗尽,就算是细菌也活不下去。

  「这个尸体在找到的时候,是密封的,就像真空一样,真空食物可以储存很长的时间不变质,应该是一个道理。」

  二伯父得意的说:「人死亡之后,体内的细胞会很快开始自溶。细胞中的溶解酶释放出各种蛋白水解酶,使生物大分子逐步降解为小分子。除了这一自溶过程外,尸体还会受到各种细菌的侵蚀,使肌体组织腐败、分解。

  「那么,砀山女尸和马王堆女尸,为何都能够打破这种自然规律,让身体湿而不腐呢?」

  我眼前一亮:「防腐剂?」

  当初马王堆女尸出土时,就有人发现,她的棺材里注满了一种红色的液体,辛追夫人的尸体就浸泡其中。经过分析,这种棺液中不仅含有多种可以防腐杀菌的中药成分,还含有汞和砷的成分,科研人员认为,这种神奇的防腐液,正是让马王堆女尸得以千年不腐的主要原因。

  「聪明。不过很遗憾,尽管从埋藏的时间长度上,这具香尸无法与马王堆女尸相比,但是她出土时,棺材里并没发现有什么防腐液体的存在。」

  二伯父说得摇头晃脑,满脸开心,「我昨天又到镇上走访了一下,问了问知情人士。据说当年发掘现场,棺材埋在大概有三、四米深的地方。

  「女尸用的椁是柏木的,而棺是楠木的,这种木头都是很坚硬、很耐腐,也很名贵,一般人家用不起。耐腐蚀,会让保存的时间变长,而女尸下葬时甚至用了一棺两椁,棺与椁之间、椁与土壤之间都有一种白膏泥充填,形成了六层完整的封闭。」

  「白膏泥充填物?」我直觉的感到这东西有问题。

  「这些填充物就是关键。」二伯父沉声道:「她的尸体之所以保持水嫩不腐败,全靠了这层物质。」

  「成分呢?」我忙问。

  「不清楚,花了六年时间,至今也没有个结论。」他的神色有点不自然起来。

  「那香尸的身分弄清楚了没。」我又问。

  「还没。」二伯父有点黯然的摇头,「这些还有待调查。不说郁闷的了,给你看样东西。」

  说着他从兜里掏出一个手掌大小的,用黄色绸缎包起来的物品递给我,「这是昨天我在古玩市场淘来的,应该是当时随着香尸一起出土,然后流落民间的陪葬品。」

  我接过来,掀开绸缎一看,顿时整个人都呆住了。

  这居然是一面镜子,铜镜。

  这面铜镜直径为二十七点三厘米,素边,圆钮。

  内区装饰有五只相互追逐的瑞兽,外区装饰有四只凤鸟穿梭于牡丹花间。铜镜的外缘为十四瓣菱花纹,外饰十四朵云气纹。四只鸾凤造型各异,尾部的羽毛采用高浮雕的手法。八朵牡丹花造型各异,妩媚妖娆。

  「看做工,并不像是清朝的。」我用手轻轻的抚在镜子上,迟疑的问。

  「不错。这面镜子在学术上称为凤凰牡丹镜。」二伯父点头。

  「要知道铜镜以战国、两汉和唐代最为著名。古铜镜背面的花纹非常丰富多彩。战国、两汉为鼎盛时期,唐代更加繁荣。

  「诸如战国的山字纹镜、汉代的神兽镜,以及唐代的海兽葡萄镜,都是富有时代感的典型代表作。它铸造精致,形态多姿多彩,纹饰华丽,铭文丰富。

  「到了元代,多采用六菱花形或者是六葵花形式,但是纹饰已经渐渐粗略简陋。元镜纹饰有浅浮雕和浮雕两种,那时的铜镜有缠枝牡丹纹镜、神仙镜、人物故事镜、双龙镜、『寿山福海』铭文镜、素镜,至元四年龙纹镜等等。」

  我又仔细看了看,「我觉得,这面镜子应该出产在元代。」

  二伯父竖起了大拇指,「好眼力,你小子不学考古简直就是浪费人才了。这面正是元代的凤凰牡丹纹镜,镜内区有五只瑞兽,这五只瑞兽是从隋唐以后就开始形成的纹饰。而凤凰纹也是从隋唐便有的,但牡丹纹直到元代才开始逐渐形成。

  「这镜子上的纹饰非常好,有一种创新的精神,包括它这个高浮雕、牡丹的写实性都是非常的珍贵。要知道在整个铜镜的历史上,元代的铜镜存世量非常少,而大且精的更少,可以说这东西非常的珍贵。要拿到收藏界,至少也值一百万美金。」

  我皱了皱眉头:「你确定是和那具香尸一起出土的?」

  「那个卖镜子的老大爷提起过。而且,我在镜子上还找到了一些白膏泥充填物残留,和香尸棺材里的一模一样,确实没争议。」他凿定的道。

  「那就奇怪了,清朝的尸体中为什么会放元代的镜子?」我困扰的挠了挠鼻子。

  林芷颜奇怪的看了我一眼,「不是很简单的事吗?既然她生前是个美女,那她就一定爱照镜子。既然爱照镜子,那这面凤凰牡丹镜就有可能是她最爱的东西。

  「和自己最爱的东西一起下葬,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显而易见的事情,关陪葬品的年代什么事!」

  也对,最近冒出了一大堆怪异的事件,所有东西都纠缠起来,脑子明显不太够用,开始钻牛角尖了。

  不过,镜子,又是镜子,似乎所有死者身上都能牵扯到镜子这个物品。

  女尸最爱的元代古镜,钱晴临死拼命拽住的镜子,左婷生命的最后一刻疯了般想要扔出去的镜子。

  对,还有夏萧萧,猛然想起,她变得歇斯底里,自残后伤人前正在开心的照着镜子。而自己偏偏又在左婷的化妆镜里,看到了一个黑影窜入了她的身体里。

  难道镜子,就是这一切事件背后的联系?那镜子里的黑影又是怎么回事?如果确实不是我眼花的话,那这黑影的问题就变得很棘手起来。

  至少要搞清楚,究竟镜子是不是关键才行。

  我托着下巴出神,不由得突然想到舒晓若在医疗室里对我说的话。

  她说夏萧萧和自己约好放学后一起玩游戏,什么游戏要放学后玩?而且要两个人?至少就我所知,镜仙游戏里并没有需要两人的。

  有问题,看来应该好好问问她了!

  就在我思忖得正起劲的时候,林芷颜用力的拉了拉我的衣服,指着不远处的沙坑道:「小夜,你看那个人,貌似有点奇怪。」

  我抬头望去,果然看到有个女生正蹲在沙坑里,背对着我们。她的肩膀在有节奏的耸动,像是在哭,又像是在不断挖什么东西。

  「是个怪人,我们慢慢走过去看看。」我拉了拉二伯父缓缓向前走。

  近了,这才看清楚那女生的状况。她穿着高二的校服,正在一把一把的挖着沙子。

  「你去问问情况。」我推了二伯父一把。既然这老家伙冒充了学校的老师,干脆顺便尽一点义务。

  「这位同学,你……」

  他走过去拍了拍女生的肩膀,话还没有说完,就像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惊骇的猛然向后退了几步,一屁股跌倒在地上。他吓得不轻,身体都在打颤,老脸抽搐,还一个劲儿的指着她,震惊的合不拢嘴。

  我也感觉不对劲了,几步走上前,一时间也吓得全身僵硬。

  只见那个高二女生面容早已模糊一片,血从鼻子、眼睛、耳朵中不断流出,将地上的沙子染成了一股说不出的颜色。

  更可怕的是,受了这么严重的伤害,她居然仿佛根本感觉不到一样,她似乎还在笑,笑得非常灿烂,双手不停的动着,在沙坑里挖出沙子,不断的朝嘴里塞,仿佛在吃什么极为美味的东西,塞进去的沙子,细细在她嘴里咀嚼品味后,才恋恋不舍的咽了下去。

  「究竟怎么回事?这个女孩子怎么了!」二伯父吓得语气结结巴巴的,好不容易才缓过气来。

  「我早就说过,这个学校不太安全。」我也镇定了下来,用眼神示意林芷颜阻止她。

  这老女人看到女孩的惨状和诡异行为,居然丝毫没有害怕的神色,彷佛还觉得很有趣。她慢吞吞的走上去,然后用力的搂住女孩,将她硬生生从沙堆里抱起来。

  女孩受到外力影响,不断拼命的挣扎着。

  「这女孩好大的力气!」林芷颜略微有点惊讶,她低喝一声,将女孩的手扭到身后,再将她死死的压在了地上。

  看她将女孩牢牢制住后,我才长舒了一口气。无意识的望了手中的古镜一眼,顿时有股寒意从脚底猛地冒上了头顶,只感觉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古镜,镜面刚好斜斜的对着地上的女孩,从镜子里我居然看到那女孩的身上萦绕着一圈漆黑的影子,黑的如墨一般,就快要将她的身影全部掩盖住了。

  「二伯父,你快看镜子!」我清醒过来,立刻将镜子凑到二伯父的眼皮底下。

  这位老人家刚惊魂未定,正在压惊,听到我叫得慌忙,小心的朝镜子里看去。看了好一会儿,才愣愣的问:「请问,你想叫我看什么?」

  「影子,那女孩身上有一圈黑色的影子,像是黑洞一样正在疯狂的侵蚀她!」我气恼的大喊着:「你没看到?」

  二伯父又看了几眼,然后摇头:「看不到。那女孩好好的在地上,身上什么都没有,干干净净的。」

  怎么会这样?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我大惑不解。最近自己并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情,没理由啊!

  不死心,我又将镜子凑到了林芷颜的眼睛下,她看了看也摇头。

  我疑惑的看向镜子,确确实实的,女孩身上的黑影还在,而且侵入的地方越来越多。她的整个身体就如同海绵吸水一般,将黑影缓缓的全部吸了进去。

  终于,黑色的影子消失在了她的身体上。

  就在这时,林芷颜惊讶的说道:「有点不对劲,这个女孩在发抖!」

  「发抖?」我有种不祥的预感,立刻掏出了电话,「你稳住她,我马上叫员警和救护车来!」

  当电话还没打完,林芷颜已经从地上站了起来,她的脸色有点苍白,摇了摇头淡淡道:「已经晚了,她没气了。」
第六章 古镜

  第二天,果然有许多学生没有来学校上课。老师倒是来得很准时,不过教书教得无精打采的,没有上多久,便在黑板上写了大大的「自习」两个字,然后不见踪影了。恐怕又是被校长召唤去开会。

  舒晓若一直在偷偷瞧我,等我望过去,又满脸通红的立刻躲开。

  林芷颜偷偷扔了个纸团过来。上书:那个小妞似乎对你有意思,机会难得,趁机找她问问情况。

  什么叫机会难得,我就那么没有吸引力吗?摸了摸自己的脸,我大方的移动板凳坐了过去。她立刻不知所措起来,似乎想要说什么,但一察觉到周围人诧异的目光,立刻就害羞的低下了头。

  「想听个故事吗?」我微笑着问,这女孩也未免太内向过头了吧。

  许久她才小声吐出一个字:「听。」

  「不会让你后悔的,是个很有趣的故事。」我笑得越发友善起来。

  「据说在美国,曾有人做过实验。将一只最凶猛的鲨鱼和一群热带鱼放在同一个池子,然后用强化玻璃隔开,最初,鲨鱼每天不断冲撞那块看不到的玻璃,奈何这只是徒劳,它始终不能过到对面去。

  「而实验人员每天都有放一些鲫鱼在池子里,所以鲨鱼也没缺少猎物,只是它仍想到对面去,想尝试那美丽的滋味,于是每天仍是不断的冲撞那块玻璃。

  「它试了每个角落,每次都是用尽全力,但每次也总是弄得伤痕累累,有好几次都浑身破裂出血。持续了好一些日子,每当玻璃一出现裂痕,实验人员马上加上一块更厚的玻璃。

  「后来,鲨鱼不再冲撞那块玻璃了,对那些斑斓的热带鱼也不再在意,好像它们只是墙上会动的壁画,它开始等着每天固定会出现的鲫鱼,然后用它敏捷的本能进行狩猎,好像回到海中不可一世的凶狠霸气。

  「但这一切只不过是假象罢了,实验到了最后的阶段,实验人员将玻璃取走,但鲨鱼却没有反应,每天仍是在固定的区域游着,它不但对那些热带鱼视若无睹,甚至当那些鲫鱼逃到那边去,它就立刻放弃追逐,说什么也不愿再过去。

  「实验结束了,实验人员讥笑它是海里最懦弱的鱼。可是,失恋过的人都知道为什么,它怕痛。」

  舒晓若明显不清楚我讲这个故事的意义,有点傻呆呆的看我。很好,至少她敢和我眼睛对视了,有进步。

  我笑道:「其实人的经历也一样。内向并不是懦弱,而是对外界感觉害怕。那种感觉就像失恋过的人一样,变得对任何事物都疑神疑鬼,到最后自己也搞不清楚究竟在怀疑害怕什么,渐渐的就对社会和人际关系变得越来越无法适从,难以和人交流了。」

  「你是在开导我?」她小心翼翼的问。

  「不算。只是交流下内向的心得体会。」我正要继续说下去,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掏出来一看,居然是二伯父,他要我立刻去办公室找他。

  「下次继续交流。」我无头无尾的打了个结束语,用眼神暗中示意林芷颜开溜,然后装出尿急的样子急忙离开了。

  隔着玻璃,就看到二伯父一个人留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他鬼鬼祟祟的将我俩拉到操场偏僻的地方,神秘的道:「我解开那具香尸为什么没有腐烂的谜了。」

  「哦,说来听听。」我立刻来了兴趣。

  「你看这里。」他指着照片上干尸尾部那一段多出来的地方。「按照医学临床来推导的话,首先判断,她生前恐怕患有肛区的慢性疾病,也就是肛区的慢性脱垂。

  「至于是什么原因病死的,现在无从知晓,也就是说恐怕到死的时候因为很严重,所以一下子能够脱下来这么大一块,而且这具女尸整个肛门的范围都比正常的要大。」

  「难道这个女子的死因会与肛肠疾病有关?如果这样,她颈部的伤口似乎就更加难以解释。」林芷颜分析道。

  我摇了摇头:「直肠从肛门里脱出来的,应该走不出两个原因。一是人活着的时候不脱出来,因为肛门有一个肛门括约肌,什么都出不来。她死了以后这个肛门括约肌松弛,肌肉逐渐被破坏,就等于变成了一个窟窿。

  「另外一方面,她死后腹腔的压力会增高,因为尸体的腐败是从腹腔开始的,腹腔里通常有许多细菌,人死后细菌会继续繁殖,一繁殖就会产生很多气体,会把腹腔里面的东西逐渐消化掉。

  「然后气体就会使肠管就像灌香肠一般,让肚子像气球似的鼓起来,那个时候压力最大,有可能把肠子从肛门中推出。」

  二伯父见我们都没有猜对,顿时兴奋的像个小孩:「嘿嘿,不知道了吧。昨天我有看了一遍当年马王堆女尸的解剖录影,居然发现,她也有直肠脱垂!问题是,难道她们不仅尸体保存状况相同,但就连生前所患的疾病也一样吗?这太说不过去了。或许,只是或许,这种疾病对尸体保存会起到某种促进作用!

  「于是我打电话问了几位专家,专家说直肠脱出肛门,确实是由尸体腹腔内的细菌繁殖后产生的腐败气体造成的,这也是尸体埋葬后短时间内出现的一种普遍现象。

  「但问题是,既然她们的尸体内部已经开始腐败,为什么没有波及全身,却最终使尸体得以保存呢?」

  「那就意味着她的尸体有严密的防腐措施。」我耸了耸肩膀。

  「不错。我觉得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她尸身里面的细菌繁殖需要氧气,还有其他一些必要的气体。毕竟细菌繁殖也需要一些各种各样的条件,如果这些条件被耗尽,就算是细菌也活不下去。

  「这个尸体在找到的时候,是密封的,就像真空一样,真空食物可以储存很长的时间不变质,应该是一个道理。」

  二伯父得意的说:「人死亡之后,体内的细胞会很快开始自溶。细胞中的溶解酶释放出各种蛋白水解酶,使生物大分子逐步降解为小分子。除了这一自溶过程外,尸体还会受到各种细菌的侵蚀,使肌体组织腐败、分解。

  「那么,砀山女尸和马王堆女尸,为何都能够打破这种自然规律,让身体湿而不腐呢?」

  我眼前一亮:「防腐剂?」

  当初马王堆女尸出土时,就有人发现,她的棺材里注满了一种红色的液体,辛追夫人的尸体就浸泡其中。经过分析,这种棺液中不仅含有多种可以防腐杀菌的中药成分,还含有汞和砷的成分,科研人员认为,这种神奇的防腐液,正是让马王堆女尸得以千年不腐的主要原因。

  「聪明。不过很遗憾,尽管从埋藏的时间长度上,这具香尸无法与马王堆女尸相比,但是她出土时,棺材里并没发现有什么防腐液体的存在。」

  二伯父说得摇头晃脑,满脸开心,「我昨天又到镇上走访了一下,问了问知情人士。据说当年发掘现场,棺材埋在大概有三、四米深的地方。

  「女尸用的椁是柏木的,而棺是楠木的,这种木头都是很坚硬、很耐腐,也很名贵,一般人家用不起。耐腐蚀,会让保存的时间变长,而女尸下葬时甚至用了一棺两椁,棺与椁之间、椁与土壤之间都有一种白膏泥充填,形成了六层完整的封闭。」

  「白膏泥充填物?」我直觉的感到这东西有问题。

  「这些填充物就是关键。」二伯父沉声道:「她的尸体之所以保持水嫩不腐败,全靠了这层物质。」

  「成分呢?」我忙问。

  「不清楚,花了六年时间,至今也没有个结论。」他的神色有点不自然起来。

  「那香尸的身分弄清楚了没。」我又问。

  「还没。」二伯父有点黯然的摇头,「这些还有待调查。不说郁闷的了,给你看样东西。」

  说着他从兜里掏出一个手掌大小的,用黄色绸缎包起来的物品递给我,「这是昨天我在古玩市场淘来的,应该是当时随着香尸一起出土,然后流落民间的陪葬品。」

  我接过来,掀开绸缎一看,顿时整个人都呆住了。

  这居然是一面镜子,铜镜。

  这面铜镜直径为二十七点三厘米,素边,圆钮。

  内区装饰有五只相互追逐的瑞兽,外区装饰有四只凤鸟穿梭于牡丹花间。铜镜的外缘为十四瓣菱花纹,外饰十四朵云气纹。四只鸾凤造型各异,尾部的羽毛采用高浮雕的手法。八朵牡丹花造型各异,妩媚妖娆。

  「看做工,并不像是清朝的。」我用手轻轻的抚在镜子上,迟疑的问。

  「不错。这面镜子在学术上称为凤凰牡丹镜。」二伯父点头。

  「要知道铜镜以战国、两汉和唐代最为著名。古铜镜背面的花纹非常丰富多彩。战国、两汉为鼎盛时期,唐代更加繁荣。

  「诸如战国的山字纹镜、汉代的神兽镜,以及唐代的海兽葡萄镜,都是富有时代感的典型代表作。它铸造精致,形态多姿多彩,纹饰华丽,铭文丰富。

  「到了元代,多采用六菱花形或者是六葵花形式,但是纹饰已经渐渐粗略简陋。元镜纹饰有浅浮雕和浮雕两种,那时的铜镜有缠枝牡丹纹镜、神仙镜、人物故事镜、双龙镜、『寿山福海』铭文镜、素镜,至元四年龙纹镜等等。」

  我又仔细看了看,「我觉得,这面镜子应该出产在元代。」

  二伯父竖起了大拇指,「好眼力,你小子不学考古简直就是浪费人才了。这面正是元代的凤凰牡丹纹镜,镜内区有五只瑞兽,这五只瑞兽是从隋唐以后就开始形成的纹饰。而凤凰纹也是从隋唐便有的,但牡丹纹直到元代才开始逐渐形成。

  「这镜子上的纹饰非常好,有一种创新的精神,包括它这个高浮雕、牡丹的写实性都是非常的珍贵。要知道在整个铜镜的历史上,元代的铜镜存世量非常少,而大且精的更少,可以说这东西非常的珍贵。要拿到收藏界,至少也值一百万美金。」

  我皱了皱眉头:「你确定是和那具香尸一起出土的?」

  「那个卖镜子的老大爷提起过。而且,我在镜子上还找到了一些白膏泥充填物残留,和香尸棺材里的一模一样,确实没争议。」他凿定的道。

  「那就奇怪了,清朝的尸体中为什么会放元代的镜子?」我困扰的挠了挠鼻子。

  林芷颜奇怪的看了我一眼,「不是很简单的事吗?既然她生前是个美女,那她就一定爱照镜子。既然爱照镜子,那这面凤凰牡丹镜就有可能是她最爱的东西。

  「和自己最爱的东西一起下葬,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显而易见的事情,关陪葬品的年代什么事!」

  也对,最近冒出了一大堆怪异的事件,所有东西都纠缠起来,脑子明显不太够用,开始钻牛角尖了。

  不过,镜子,又是镜子,似乎所有死者身上都能牵扯到镜子这个物品。

  女尸最爱的元代古镜,钱晴临死拼命拽住的镜子,左婷生命的最后一刻疯了般想要扔出去的镜子。

  对,还有夏萧萧,猛然想起,她变得歇斯底里,自残后伤人前正在开心的照着镜子。而自己偏偏又在左婷的化妆镜里,看到了一个黑影窜入了她的身体里。

  难道镜子,就是这一切事件背后的联系?那镜子里的黑影又是怎么回事?如果确实不是我眼花的话,那这黑影的问题就变得很棘手起来。

  至少要搞清楚,究竟镜子是不是关键才行。

  我托着下巴出神,不由得突然想到舒晓若在医疗室里对我说的话。

  她说夏萧萧和自己约好放学后一起玩游戏,什么游戏要放学后玩?而且要两个人?至少就我所知,镜仙游戏里并没有需要两人的。

  有问题,看来应该好好问问她了!

  就在我思忖得正起劲的时候,林芷颜用力的拉了拉我的衣服,指着不远处的沙坑道:「小夜,你看那个人,貌似有点奇怪。」

  我抬头望去,果然看到有个女生正蹲在沙坑里,背对着我们。她的肩膀在有节奏的耸动,像是在哭,又像是在不断挖什么东西。

  「是个怪人,我们慢慢走过去看看。」我拉了拉二伯父缓缓向前走。

  近了,这才看清楚那女生的状况。她穿着高二的校服,正在一把一把的挖着沙子。

  「你去问问情况。」我推了二伯父一把。既然这老家伙冒充了学校的老师,干脆顺便尽一点义务。

  「这位同学,你……」

  他走过去拍了拍女生的肩膀,话还没有说完,就像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惊骇的猛然向后退了几步,一屁股跌倒在地上。他吓得不轻,身体都在打颤,老脸抽搐,还一个劲儿的指着她,震惊的合不拢嘴。

  我也感觉不对劲了,几步走上前,一时间也吓得全身僵硬。

  只见那个高二女生面容早已模糊一片,血从鼻子、眼睛、耳朵中不断流出,将地上的沙子染成了一股说不出的颜色。

  更可怕的是,受了这么严重的伤害,她居然仿佛根本感觉不到一样,她似乎还在笑,笑得非常灿烂,双手不停的动着,在沙坑里挖出沙子,不断的朝嘴里塞,仿佛在吃什么极为美味的东西,塞进去的沙子,细细在她嘴里咀嚼品味后,才恋恋不舍的咽了下去。

  「究竟怎么回事?这个女孩子怎么了!」二伯父吓得语气结结巴巴的,好不容易才缓过气来。

  「我早就说过,这个学校不太安全。」我也镇定了下来,用眼神示意林芷颜阻止她。

  这老女人看到女孩的惨状和诡异行为,居然丝毫没有害怕的神色,彷佛还觉得很有趣。她慢吞吞的走上去,然后用力的搂住女孩,将她硬生生从沙堆里抱起来。

  女孩受到外力影响,不断拼命的挣扎着。

  「这女孩好大的力气!」林芷颜略微有点惊讶,她低喝一声,将女孩的手扭到身后,再将她死死的压在了地上。

  看她将女孩牢牢制住后,我才长舒了一口气。无意识的望了手中的古镜一眼,顿时有股寒意从脚底猛地冒上了头顶,只感觉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古镜,镜面刚好斜斜的对着地上的女孩,从镜子里我居然看到那女孩的身上萦绕着一圈漆黑的影子,黑的如墨一般,就快要将她的身影全部掩盖住了。

  「二伯父,你快看镜子!」我清醒过来,立刻将镜子凑到二伯父的眼皮底下。

  这位老人家刚惊魂未定,正在压惊,听到我叫得慌忙,小心的朝镜子里看去。看了好一会儿,才愣愣的问:「请问,你想叫我看什么?」

  「影子,那女孩身上有一圈黑色的影子,像是黑洞一样正在疯狂的侵蚀她!」我气恼的大喊着:「你没看到?」

  二伯父又看了几眼,然后摇头:「看不到。那女孩好好的在地上,身上什么都没有,干干净净的。」

  怎么会这样?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我大惑不解。最近自己并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情,没理由啊!

  不死心,我又将镜子凑到了林芷颜的眼睛下,她看了看也摇头。

  我疑惑的看向镜子,确确实实的,女孩身上的黑影还在,而且侵入的地方越来越多。她的整个身体就如同海绵吸水一般,将黑影缓缓的全部吸了进去。

  终于,黑色的影子消失在了她的身体上。

  就在这时,林芷颜惊讶的说道:「有点不对劲,这个女孩在发抖!」

  「发抖?」我有种不祥的预感,立刻掏出了电话,「你稳住她,我马上叫员警和救护车来!」

  当电话还没打完,林芷颜已经从地上站了起来,她的脸色有点苍白,摇了摇头淡淡道:「已经晚了,她没气了。」
ls头像真可爱~哈哈哈
边吃外卖边更新~
第七章 约会

  最近看来和警局很有缘分,里边的几个人几乎都要认识我俩了。

  又一次录完口供从警局出来,虽然洗脱了嫌疑,但负责这起案子的员警还是屁颠屁颠的指着我们的鼻子,善意提醒我们最近要配合调查,不要随意离开这个鬼地方。

  二伯父跟着我们回到出租屋,开了一瓶酒仰头就喝了一大口。深呼吸几口气,这才窝火的道:「究竟是什么玩意儿,怎么好好一个人,完全没征兆的就死掉了?」

  「我也不明白。」我苦笑着,和林芷颜交换了一个眼色。

  她跟着我走进卧室,我关上门,低声问:「那个女孩的死因你查到没有?」

  她掏出手机看了看:「还在等消息。」

  「你觉得,她的猝死会不会和之前几个女孩一样?」

  「很有可能。我压在她身上,所以感觉特别明显。她的死法虽然很古怪,但和两方面脱不了关系,一就是大脑,二就是心脏。」林芷颜说完,简讯就来了。

  「警方确认了,那女孩确实死于心脏破裂,和夏萧萧等人完全一样。」

  她看完简讯后,脸色激动起来,「这实在是太有趣了。」

  我瞪了她一眼,这女人,果然有够不正常。

  不过,她们的死亡方式都一模一样,或许可以大胆的判断,她们生前必然有所联系,又或者,干过相同的事情。

  而且,虽然不知道钱晴以及左婷怎样,但在夏萧萧和那女孩死亡之前,我都在镜子里看到了一种黑色影子,既然连续看到了两次,而且每一次都确确实实发生了事情,那就意味着,自己看到的并不全是幻影。

  我相信自己没有特异功能,但为什么偏偏只有自己看到,而二伯父和林芷颜都看不见呢?难道我真的在无意识中,比他们多做了某些事情,以致触发了看见黑影的能力?

  用力摆了摆头,对这件事,自己始终没有头绪,干脆不想了。

  走出房间,二伯父依然在喝酒。他看了我和林芷颜一眼,然后指着对面的沙发道:「请坐。」

  「干嘛那么客气?」我愣了愣,然后听话的坐下。

  这位长辈,一旦对你客气起来就要当心了,说明他心情非常不好,会乱迁怒人。

  「给你们讲个故事。」没等我俩同意,他已经开口了,「从前有个老人在河边钓鱼,一个小孩走过去看他钓鱼,老人技巧纯熟,所以没多久就钓上了满篓的鱼。

  「老人见小孩很可爱,要把整篓的鱼送给他,小孩却摇摇头,老人惊异的问道:」你为何不要?『小孩回答:「我想要你手中的钓竿。』老人问:」你要钓竿做什么?『小孩说:「这篓鱼没多久就吃完了,要是我有钓竿,我就可以自己钓,一辈子也吃不完。』」

  「好聪明的小孩。」林芷颜的眼神里划过一丝狡猾的笑,然后造作的惊叹道。

  「不错,一般人都会像你那样,觉得那小孩聪明,其实不然。」二伯父用力摇了摇头。

  「他如果只要钓竿,那他一条鱼也吃不到,因为,他不懂钓鱼的技巧,光有钓竿是没用的,因为钓鱼重要的不在钓竿,而在钓技。

  「有太多人认为自己拥有了人生道上的钓竿,再也无惧于路上的风雨,如此,难免会跌倒于泥泞地上。

  「就如小孩看老人,以为只要有钓竿就有吃不完的鱼,也像职员看老板,以为只要坐在办公室,就有滚进的财源。其实都错了,大错特错,这个世界每一件事,都是需要专业人士来处理的。」

  我眯着眼睛「哦」了一声:「您老的意思,是觉得我把什么事情搞砸了?」

  「还不至于。不过人与人之间,还是坦诚一点好。」二伯父眼神丝毫不退让的瞪着我看。

  「你觉得我有事情瞒着你?」我反问。

  「相信你自己很清楚。」

  我哼了一声:「彼此彼此,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也有事情瞒着我。」

  二伯父呆住了,脸部抽搐,许久才慌慌张张的道:「怎、怎么可能!」

  这位老人家,研究考古脑袋都变秀逗,谎话都说不圆润,一紧张什么都暴露了出来。

  「别以为我不知道,如果你真是偷偷跑出来的,进警察局时,掏证件的时候怎会都一副毫不犹豫的样子,完全不在乎别人知道你的身分?恐怕,您老人家的调查并不算完全的个人行为吧。」我敲着桌子大声道:「给我说清楚,究竟有什么瞒着我们?」

  「真、真的没有!」他冷汗都冒了出来,打着哈哈岔开话题:「不早了,我回去了。免得房东担心!」说完就迫不及待的两腿一蹬,开溜了。

  等他走得完全看不到身影,我和林芷颜对视,捧着肚子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你的伯父好有趣。」她笑得肩膀都在抽搐,「俊飞以前老是告诉我,说你有魔鬼本质,我还不信。臭小子,你的三角尾巴和翅膀藏在哪里,露出来给姐姐看看。」

  居然说我是魔鬼,在我看来,眼前的老女人比我更像魔鬼才对。

  「你伯父似乎对那所学校里发生的事情开始有所察觉了。」林芷颜又说:「看样子,他确实也是有事情隐瞒我们。你不会已经猜出来了吧?」

  我瞥了她一眼,慢吞吞的道:「我也给你讲个故事吧。」

  「哦,你也想给我打哑谜?」她笑。

  「听了就知道了。」我也淡淡的笑起来,「从前有一只小猪、一只绵羊和一头乳牛被关在同一个畜栏里。

  「有一次,牧人捉住小猪,于是它大声嚎叫,猛烈地抗拒。绵羊和乳牛讨厌它的嚎叫声,便大大咧咧的说:」他也常常捉我们,但我们并不会大呼小叫,都不知道你在嚎叫什么。『「小猪听了回答道:」捉你们和捉我完全是两回事,他捉你们,只是要你们的毛和乳汁,但是捉住我,却会要我的命!』「

  我从桌上拿起二伯父喝剩的酒一饮而尽。

  「立场不同、所处环境不同的人,很难了解对方的感受。因此对别人的失意、挫折、伤痛,不宜幸灾乐祸,而应要有关怀、了解的心情。

  「别人刻意隐瞒的事情,有时候并不是想害你,往往他们瞒住你反而是为了保护你。所以,最好不要深究。他到了应该说的时候,自然会告诉我,而我,等事情到了一个段落,也会原原本本的告诉他。」

  「真是个体贴的好侄子,我以前怎么就没有看出来?」林芷颜笑得很讽刺,「不想告诉我就算了,干嘛拐弯抹角的,没关系,我也猜出来了一点半点。」

  「知道归知道,心里自己明白就好了。」我无所谓的道:「总之学校也基本上瘫痪了,去不去都没有人管,我下午去调查一点事情。你呢?」

  「你管我,我没理由给你汇报行踪吧。」她哼了一声便打开门走了出去。

  我微微一笑,掏出手机拨通了舒晓若的电话。

  「舒晓若同学吗?我,夜不语……有没有兴趣陪我跷课?下午两点半,我们在ITANT咖啡厅见面好吗……

  「没关系,其实偶尔逃一下课,说起来也很有趣的。要知道,当你大学毕业走入社会后,偶然开同学会,所有人都在大谈自己从前跷课的趣事,你居然连这种经历都没有,不觉得浪费了大好的青春吗?相信我,绝对没错的……」

  放下电话,突然发现,自己确实有点像魔鬼了。

  所谓的镜子,要从中国奴隶制社会初期的青铜器时代说起,那时候的人们在长期的青铜冶铸制作中,认识了合金成分、性能和用途之间的关系,并能人工的控制铜、锡、铅配比。

  古书《考工记》中记载:「金有六齐」,即合金的六种配比。其中最后一齐是:「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这就是制作铜镜用的配比。

  「鉴」即是镜,含锡较高,是因为铜镜磨出光亮的表面和银白色泽,还需要有铸造性能以保证花纹细致。中国的祖先早在二千多年以前就制出了精美的「透光镜」,它能反射出铜镜背后的美丽图案。

  而「透光镜」的制作过程一直都是个谜,国内外学者花了几百年时间进行研究探索,直到近代才发现,这是由于镜面在制造加工以后,有相对于背面图案的轻微不等的曲率,通过反射映出背面的图案。

  但在中国传统里却有说,镜是不祥之物,游魂野鬼都会藏在镜里面,据说打破镜会衰三年!所以旧式发型屋在收铺时,都会用毛巾将所有镜子盖住,以免游魂野鬼潜入镜中。

  学校里死掉的女生都和镜子有关系,会不会意味着,确实是镜子本身出了问题?

  女生一向都是属于慢一拍的生物,不论是在行动上,还是行为上,甚至不管多内向的女生,仿佛都天生就懂迟到的观念,实在不把准时这个词语看在眼睛里。

  和舒晓若约了两点半在ITANT见,但她居然直到三点才姗姗来迟,然后满脸通红,一个劲儿的说对不起。

  我抬头看了她一眼,便释然了。难怪会这么晚,这女孩居然精心打扮过,害我差点就没认出来。

  她穿着素白的吊带连衣短裙,腰上搭配着一条黄色系带,头发清爽的扎了起来,原本便秀气的让人受不了的脸孔更加秀气了,坐在她对面都觉得一股强烈的婉约温柔之气袭来。原本就漂亮的女生稍微一打扮,果然杀伤力惊人。

  「我……我妈妈非要我穿成这样。迟到了,真的很对不起。」她抱羞的说。

  「啊,你妈知道你要跷课,还为你精心打扮了一番?」我诧异。

  「夜不语同学打电话来的时候,妈妈正好在我身边。」她的脸羞红的几乎要滴出水来。

  「于是?」我更诧异。这究竟是什么母亲,知道女儿要跷课,居然一副兴奋的过节感觉帮她打扮。

  「这、这是人家第一次有人约……」她抬起头小心翼翼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又飞快的低了下去。

  无语,完全被误会了,原本只是想问她一点情况的。现在扣上了约会的名目,反而不知道该怎么直接开口。一不小心恐怕就会伤害到这个内向的女孩子。

  「真的很高兴你能约我。从来就没有人约我,除了萧萧。」她的神色有点黯然,「夜不语同学,你说她怎么会变成那样?突然就疯了一般,也不认识我了,仿佛恨不得杀了我!」

  「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恐怕她的家族有精神病历史吧。」

  我继续胡编乱造的安慰她,「一般有精神病历史的家族,儿女都会有潜在的精神病,一经触发便爆发出来。

  「夏萧萧应该是个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这样的患者就像一颗不定时炸弹,不知何时、不知何地会突然在你身边爆发,带给人们恐慌和痛苦。有无数家庭因此处在绝望的破碎状态中。」

  「但萧萧的父母都很正常。」她偏过头想了想。

  我郁闷:「所以说是潜在的,平常状态很难看出来。」

  舒晓若不自然的埋头猛喝着杯子里的饮料。「谢谢。嘻,夜不语同学一点都看不出内向的样子,不像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和人交流。」

  上帝,怎么她还是一副觉得我是同类的表情,我就真长了一副内向的脸孔嘛?

  我笑了笑,「晓若同学不是和我交流得很顺畅吗?」

  她呆了,低头想了想,许久才睁大漂亮的眼睛道:「真的吗?我有吗?」

  「当然有。其实你不是内向,而是缺乏自信罢了。」我笑笑的说:「你看,你真的很美,大美女。」

  说着我伸出手将她扎好的头发扯开,漆黑如瀑布般的长发立刻倾泄下来,秀气的令人窒息,然后用手托着下巴一眨不眨的欣赏,嘴角带笑的赞叹,「确实很美。」

  舒晓若紧张的全身僵硬,手脚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好。她的肩膀有点颤抖,声音也在哆嗦,「但从来就没有人理过我。」

  「废话,你一脸冰美人的表情,万年不化的,想走过来的人还没靠近就已经被冻结成冰了,谁还敢来?」我摆摆手,「要不,横竖跷课约会,我来好好锻炼锻炼你。」

  越来越没有办法回到主题了,算了,只要在一起混时间,总会问到的。

  我将钱放在桌子上,一把拉住她的手腕就朝外边跑。

  「要、要干嘛?」她同手同脚的被我拉着跑,结结巴巴的问。

  「既然是约会,当然要有约会的样子。第一站,看电影!」我大笑。

  一男一女,孤男寡女的搭配,当然看恐怖片才是王道。

  刚好电影院在上映一部叫《镜仙》的悬疑恐怖大片,看了出来,舒晓若手脚都吓软了。

  「继续,下一站,游乐园。」

  鬼屋,游乐园孤男寡女的搭配,当然鬼屋才是王道。一出来,她的手脚又软了一次。不知道她的表情,总之我的兴致是玩了上来。

  果然,翻滚列车和激流勇进也是约会的王道。

  整个下午就是我拉扯着她,玩一些自以为可以治疗内向的刺激性游戏。女孩一言不发,没有赞成也没有反对,不管有多怕,只要我叫玩,就一边脸色恐惧,一边跟着我坐了上去。

  晚餐来了点丰盛的,丁骨牛排,配上奶油浓汤和土豆泥,筋疲力尽的时候吃下去,实在是美味啊。

  舒晓若闷不作声,吃得差不多了,才犹豫的抬起头:「请、请问,夜不语同学和林芷颜同学是什么关系?」

  我埋头猛吃,头也没抬的回答了一个转入这学校前就设定好的台词,「邻居,从小就是邻居。」

  「传闻你们同居了。」

  奶油浓汤全部被喷了出来,我郁闷的问:「听哪些混蛋说的?」

  「班上。」她被我看得脸又红了起来。

  「胡扯。我们的父母一起回国,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图个方便,所以房子也一起租。我和那不良女青年根本就没任何关系!」我义正词严道。

  舒晓若轻轻拍了拍胸口,像是长长舒了口气,然后脸红红的递了一张卫生纸给我,「嘴巴。」她羞红着脸,可爱的在自己的嘴边比画了几下。

  「说起来,据说学校里流传一种古怪的游戏。你知道吗?」是时候了,气氛刚刚好,我不动声色的搅着土豆泥问。

  「啊,那个游戏,萧萧有跟我提到过,我们还约好昨晚一起玩的。」

  她确实知道,又想起自己的好朋友,神色萧索。

  「是个怎样的游戏?」我盯着她。

  「就是一般的召唤镜仙的游戏。」

  「喔,说来听听。我刚从国外回来,对这些东方灵异的东西很感兴趣。」我笑咪咪的道。

  「就是很普通的游戏。」她见我很有兴趣便结结巴巴的解释起来,「就是要一或两个人,在深夜一点一十一分的时候,到学校新宿舍的一零一室。

  「要带着自己常常用的脸盆,然后打满一盆子的水,将水端在两个镜子的中央位置,嘴里要叼着一把刀片,眼睛用力的看水面,然后心里想着愿望。据说如果水面开始泛起波纹的时候,愿望就会实现。」

  晕,这究竟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游戏!

  道具太多,操作复杂,而且明显对以前流传下来的几个召鬼游戏进行了篡改。用盆子、在嘴里叼刀片来源于日本,两面镜子的魔鬼召唤也来自于日本,两个虽然都属于镜仙游戏,但却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来,是谁那么无聊编造出来的?

  更无聊的是,这学校居然有人还真的会去相信。杂交出来的游戏会有效果才怪,看来这游戏完全能够排除掉!

  舒晓若做出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怎么?有什么就说出来,不要憋闷在心里面。」我看了她一眼。

  「不知道该不该说。」她微微颦了下眉头,「学校里有传闻说,最近死亡的女孩子,都是因为玩过那个游戏。她们的愿望实现了,命也被镜仙抢去了。」

  「还有这种说法?」我有些诧异。

  「别的女孩我不知道。」舒晓若回忆着,「但萧萧,萧萧也玩过那个游戏。」

  「那她许了什么愿?」

  「中头彩。」

  「这个愿望也实在太有霸气了。」我摇头笑着,这种愿望也能实现的话,这招鬼游戏的能力也太强了吧,「那她的愿望实现了没有?」

  舒晓若的脸色微微一变,沉重的点了点头,「实现了。」

  「什么!」我惊讶的差点从位置上坐起来,「真的实现了?」

  「嗯。」她确定的点头:「她满脸惊喜,拉着我一起去对号码。我们远远的在投注站门口一个一个号码的对照,她真的中了头奖,所以她才约我一起再玩一次。她说要镜仙实现我的愿望,让我胆大一点。」

  我好不容易才冷静下来,「什么时候的事?」

  「大概四天前。」舒晓若疑惑的问:「夜不语同学好像对这件事很关心?」

  「当然,居然连彩票都能让人中的游戏,有些让人手痒,想玩一玩了!」我打着哈哈。

  舒晓若顿时脸色吓得苍白,「不要!」

  她的声音很大,引得所有人都望了过来。女孩害羞的低着头,圆圆的大眼睛睫毛扑闪扑闪的,好半天才憋出一句话,「不要。我不想你和萧萧一样。」

  「傻女孩。」我伸出手在她头顶上摸了摸,发质柔软,手感不是一般的好,真是个会让人不由自主关心的好女孩,这样的女孩子在社会上已经不多了。

  「这个世界上原本就有许多危险,走在路上,坐车,搭乘飞机,都有可能发生意外丧命,所以夏萧萧的生命并不是什么镜仙夺去的。世上哪有什么神神鬼鬼的东西,都是人编造出来的。她的死或许是意外,也或许是精神病发,总之,不是鬼神造成的。」

  「那学校里发生的事情,还有其他死去的女孩也是意外吗?」她小声问。

  「肯定是意外。」我望向窗外:「不早了,我送你回家。晚了父母会担心你。」

  「嗯。」她点点头,小心的瞥了我一眼:「谢谢。」

  「不用谢。」我在她肩膀上抓住一缕被风吹散的光滑长发,轻轻的帮她理回去:「其实,该说谢的应该是我。好几年了,真的,已经好几年没玩得这么开心过。谢了……」

  夜风很凉,完全不像初夏的感觉。突然发现,自己像是又回到了高中时代,那个无忧无虑的日子真的很幸福。

  人长大了,肩膀上的压力也就大了。现在的自己,已经不会笑了。
第八章 集体自杀

  据说法国一个偏僻的小镇上,有一座特别灵验的水泉,常会出现神迹,可以医治各种疾病。

  有一天,一个拄着拐杖,少了一条腿的退伍军人,一跛一跛的走过镇上的马路,旁边的镇民带着同情的口吻道:「可怜的家伙,难道他想要向上帝祈求再有一条腿吗?」

  这一句话被退伍的军人听到了,他转过身对他们说:「我不是要向上帝祈求有一条新的腿,而是要祈求祂帮助我,叫我没有一条腿后,也知道如何过日子。」

  人生其实也正是如此,学习为所失去的感恩,也接纳失去的事实,不管人生的得与失,总是要让自已的生命充满了亮丽与光彩,不再为过去掉泪,努力的活出自己的生命。

  但人类总是忘记这一点,或许是因为惯性懒惰的原因,人类总是喜欢寻找捷径。

  于是刚出社会无法适应的年轻人开始一次一次的碰壁,碰得头破血流,甚至为了找个捷径,丝毫不管自己和家里的经济状况,疯狂的自我投资、整容、买高档的衣物去参加面试,然后一次又一次的上当受骗。

  世上召唤神灵的游戏,不光是新奇刺激,最吸引人的,还是游戏附带规则里的捷径。

  游戏的传播者会给你描述这个游戏会带给你的便捷。考试满分、资优生,财富、名气,似乎可以让你拥有一切,但捷径这种东西,通常布满荆棘,并不会一帆风顺的,毕竟捷径的代名词,就是危险。

  世上没有平白无故就能得到的东西,一切都是公平的,得到一些就一定会失去一些。老天很公平,要得到,就要付出代价。

  回到出租屋时,已经晚上九点了。林芷颜正躺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电视,似乎刚洗过澡,穿着一身薄薄的粉红睡衣,姿势十分暧昧。

  「哟,今天的约会怎么样?」她头也不抬的问。

  「你跟踪我?」我瞪了她一眼。

  「你这个小毛头还需要跟踪?」她不屑的道:「说话声音那么大,我又还没出门,听得一清二楚的。嘻,眼光不错,舒晓若这个女生纯洁的很,估计从小和男生连手都没牵过,便宜你小子了!」

  「不要把世上的男人都想得一样龌龊。」我哼了一声,「我只是去问她点东西。」

  「男人本来就一样龌龊,全是些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林芷颜讽刺道:「真以为我会相信你们这些男人?有什么东西需要问一下午的,还看了电影,去了游乐场,吃了大餐?」

  「还说你没有跟踪我!」我恼怒的道,顿时觉得浑身不舒服。仔细想一想,不管干什么都有一双拥有恶俗性格的某人的眼睛盯着,光想都受不了。

  「去,你以为我很闲啊。我也在调查,只不过碰巧调查的地方在电影院,游乐场还有西餐厅,碰巧看到了你。我可是个大忙人。」她满不在乎的悠然道。

  居然有人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实在有点无敌了!我无奈的摇摇头,「算了,就当是巧遇好了。」

  既然都已经被跟踪了,和这恶俗老女人发脾气也只会自讨苦吃,还是忍住好。我指着她又道:「请注意一下形象,暂且不论性格,怎么说你最近扮演的也是普通高中女生形象,请淑女一点!」

  「我还不够淑女吗?」她白皙的修长双腿故意撩动几下。

  「再怎么说,这个房间里还有位绅士住着。你穿成这样,发生了什么事情可不要怪我。」我恐吓。

  林芷颜缓缓的抬起头,一眨不眨的盯着我,许久,才将身旁的包包扔了过来,「里边有保险套,如果真要发生什么不能怪你的事情的话,千万别忘了戴上。」

  我失败了,彻底被打败了。

  再一次确定,这女人的实际年龄果然在三十岁以上,只有那种年龄的女人,才会满不在乎的对害羞的小男生说出这种毫无羞耻心的话。

  用力摆摆头将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从脑袋里摔出去,我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沉声道:「帮我调查些事情。」

  「说来听听,看林姐姐我感不感兴趣。」她慵懒的说。

  「最近学校里有传闻说,钱晴、左婷以及夏萧萧,是因为玩了某种镜仙游戏才猝死的。帮我调查一下这种说法的真实性。」

  「你干嘛对那种莫名其妙的灵异游戏感兴趣?」她稍微抬头。

  「当然有我自己的理由。你调查过夏萧萧没有?」

  「当然有。」林芷颜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很自信。

  「那你知不知道她最近中了彩票特等奖?」我问。

  林芷颜回忆了一下:「不错,她确实给了自己的老爸一张中了头奖的彩券。她老爸怕别人知道,偷偷摸摸的去兑了奖。这件事就连他们所有亲戚都瞒着,你怎么会知道?」

  我眉头紧皱,果然有中。那舒晓若说的话便是真的。

  难道一切真的和那种莫名其妙的镜仙游戏有关?

  用力倒在沙发上,我慢吞吞地道:「我还听到一种说法。据说那种镜仙游戏可以实现你的愿望,任何愿望都能实现,而夏萧萧的愿望就是,彩券头奖。」

  「什么!」林芷颜神色诧异,从沙发上弹了起来:「你确定?」

  我总算看到这女人吃惊的样子了,「夏萧萧是舒晓若唯一的好朋友,而夏萧萧恐怕觉得自己这位内向的朋友一定不会透露自己的秘密,所以拉了她一起去对号码。很不巧,当事人又告诉了我。」

  她眼睛闪烁,似乎很有兴趣:「我明天就去调查。你呢?」

  「我没有理由告诉你我的行踪吧,又和你没关系。」原原本本的将今天早晨她讽刺我的话回敬过去,我转身就上了楼。

  林芷颜气得咬牙切齿,恨恨道:「混蛋,小气的烂人。魔鬼!」

  郁闷,被魔鬼说成同类,实在太有面子了!

  「死吧,人生有太多无奈了。你还想活下去吗?对你而言,生还有任何意义吗?」

  「其实,死人的世界并没有那么恐怖。」

  「其实,只需要闭上眼睛。看到了吧,那里有一条河,一个人死很无聊吧。旁边的人其实都是狠心人。他们很坏,坏到骨子里去了。杀了他们,黄泉路上,就有人陪着了。」

  「死,其实根本没什么。」

  昨晚又翻来覆去地将找到的两面镜子反覆的看,但这一次什么也没看到。没有出现黑影,也没有出现其他任何怪异现象,完全就是两面十分普通的化妆镜而已。

  第二天一早起床,林芷颜就递给我一份报纸,「看,第一版。」

  我拿过来一看,顿时愣住了。

  本地早报头版头条用黑色的大字体,刊登着一个很大篇幅的报导。

  月龄镇高中四名高三女生手拉手集体投水自杀 二人死亡本报讯 昨天月龄镇高中五名十七岁女学生,相约走向一条三米多深的水沟。除一人中途退却回镇上喊人外,其他四人手拉手集体跳水自杀,经抢救后,二人死亡。

  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在月龄镇,一向勤快的李月在帮妈妈做完家务后,很平静地对妈妈及家人说,她上学去了。而李月妈妈绝没想到,女儿这一去就再也没能回来。

  昨天,记者来到李月的家,看到其母亲和奶奶正坐在地上,眼睛都哭肿了。李月的父亲李发告诉记者,出事当天他正在外面,听说女儿跳水自杀了,他根本不敢相信。

  李发说,当天他听到消息后,一口气跑到离镇上一里多路的西沟,看到岸上两个小女孩王雪、王冰浑身是水。

  两女孩告诉他,她们和李月、杨丽等五个女孩一起从学校出来集体跳水的,除杨丽中途回去喊人,李月和另一个女孩都沉在这个水沟里了。李发遂潜到水底救人,但一直没有找到女儿和另一个女孩。

  跳水前,其中一女孩因害怕而中途退出。

  「快到西沟了,我突然感到害怕。」昨天,中途放弃自杀的杨丽告诉记者,她当时也劝其他四人不要去死,可是她们不听,仍然向西沟走去。

  这个沟离她们所在的镇上有一里多,她们也知道这里水很深。眼看劝不了她们,杨丽就跑回镇上喊人。谁知,后来她们四人还是跳了下去。

  杨丽说,她们五人是说好一起去死的。当天下午上课前,她们五人喝了半斤白酒和两瓶啤酒,由于她们都没喝过酒,当上第一节课时,就有人晕了,还在教室内呕吐,当时老师也没有说什么。放学后,她们五人就一起向西沟走,说要一起去死。杨丽说,可能她喝得少些,酒醒了一点,后悔了,于是中途退了出来,回镇上喊人。

  事发后,两女孩侥幸上岸。

  「我们跑到沟边后,看到水这么深,我也不想死了。」跳水后,又被同伴救上岸的王雪昨天告诉记者。

  杨丽走了以后,她们四人很快就来到沟边,这时她也不想死了,就劝她们三人,但她们根本不听,依然坚持要一起跳水自杀。

  最后,她就跪在地上求她们三人,还是不行。后来,她也迷迷糊糊愿意跳了,于是,她们四人手拉手一起跳了下去。

  「可能是喝饱了水,加上我穿的是泡沫鞋,很快就浮了起来。」王雪说。这时,她好像听到有人喊她,让她攥住一根麦草。后来,麦草断了,有人伸手将她拉了上来。上岸后,她才知道救她的是王冰。

  王冰对记者说,她们跳下去以后,她也感到害怕,就拼命地扒水,后来终于扒到岸边,并看到王雪也浮了起来,就伸过一根麦草给王雪,将她向岸边拉,最终将她拉上了岸。

  事发后,三十多个镇民下水救人。

  「当时听到有人喊镇上里有几个小孩跳水了,我就立即向沟边跑过去。」昨天,参与救人的镇民王世礼告诉记者,这沟很深,至少有三米。

  昨天,记者来到事发现场看到,这是一个宽十多米、长几十米的水坑,就在月龄高速公路旁边,由于这个水坑在镇子的西边,当地人就叫它西沟。

  西沟看上去很深,四周沟岸都很陡,几乎成九十度。记者在现场还看到小女孩跳水后丢在岸上的笔和本子。

  王世礼说,他来到现场后,不一会儿,镇上又来了上百人,他们三十多个男子都下去打捞。下午六时左右,他们捞上来一个女孩。十分钟后,又捞上来一个女孩。他们对两个女孩做人工呼吸,但没有效果,后来医生来到现场,检查后说不行了。

  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昨天,记者来到月龄镇高中看到,学校外面站满了围观群众。记者试图采访该校老师和校长,但一直没有找到他们。

  在月龄镇警局,员警告诉记者,五月三十一日他们接到报警,有四个女孩跳河,两个没救上来,后来死了。

  接到报案后,镇政府领导及派出所负责人等都到了现场,并立即进行调查。目前,小女孩跳水自杀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

  昨天,月龄镇宣传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政府高度重视,并立即召开有教育、员警等部门参加的会议,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同时,要求各学校全面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注二)昨天居然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事情我都不知道!看来跷课果然是一种弊端。

  抬起头,我问道:「你怎么看?」

  「总之那个高中已经发生了够多怪异的事情了,再添一个集体自杀也不算什么。」林芷颜懒洋洋的倚靠在沙发上。

  「下午你把你的关系网拉出来,给我腾出几分钟时间探望杨丽。我想问她点东西。」

  我想了想又道:「杨丽在集体自杀的最后关头退缩了,还算好,没有受伤,估计按照东方家庭习性,会被关在家里闭门思过几天。」

  「没问题,我们一起去。如果真的和镜仙游戏有关,这件事就更有趣了。」林芷颜笑嘻嘻的掏出电话拨打起来。

  没良心的老女人,心也实在太狠毒了吧。

  按时去了学校,居然发现教室里空荡荡的,没有几个人来。看来这个学校也即将被最近的一连串事情折腾到快崩溃的边缘了。估计校长正在焦头烂额的为下一届的学生源发愁。不过,不干我屁事。

  舒晓若也是仅有的来学校的其中一人,她偷偷在望我,见我的视线移动过去,立刻便侧过头,做出一副认真看书的表情。果然是个可爱单纯到世间少有的女孩子。

  我又将椅子抬了过去,「昨天回去的有些晚,家里人在担心吧?有没有挨骂?」

  「没,没。妈妈很高兴。」她慌忙摇头。

  这究竟是什么母亲!女儿跷课高兴,女儿回家晚也高兴,究竟是怎样的父母啊?

  「你爸呢?」

  「我爸爸在很早以前就去了,车祸。」她的神色有点黯然。

  「对不起。」难怪她从来没有提到过自己的父亲。

  「没关系。」她笑着摇头:「都习惯了。其实没有爸爸也没什么,妈妈很好的。」

  「是吗,看来你有一个好妈妈。」我也笑,「那个镜仙游戏,你玩过吗?」

  「还没有。本来和萧萧约好的,可是……」又黯然。

  说起来这女孩也真够不幸,没了父亲,现在又没了唯一的朋友,本人又内向。但她害羞脸孔下却有一个坚强的性格,至少,她没有被这些事情打趴下。

  我微微的用手指点了点桌面,「那,如果镜仙游戏真的能实现你的愿望,你想要许什么愿?」

  「萧萧本来是想让我变得大胆一点,但我更希望妈妈幸福。其实早就有想过。」

  舒晓若缓缓道:「我希望妈妈能够再婚,找到一个很不错的男人。她守寡十六年了,虽然谁都看不出来,但我知道她很寂寞,每天一个人上班下班,看到别人有老公接送,别人的孩子都有父亲,眼神里就会闪过一丝很难察觉的羡慕,只要妈妈能幸福就好了。」

  好伟大的想法,我有点惊讶。看不出来眼前的女孩这么体贴。

  「不过现在……」她偷偷瞥了我一眼,突然莫名其妙的脸上流露出坚定:「我又多了一个愿望。」

  「什么愿望?」我好奇的问。

  「嘻,不告诉你。秘密。」她笑着,仿佛春天的花在一瞬间全都绽放开,美得令人窒息。

  第二堂课刚一下课,就接到林芷颜的电话,说是一切都搞定了,要我去逢息路二十八号去一趟。那里就是杨丽的家。

  等我赶去时,她家只有她一个人在,林芷颜一副自己家的表情,熟门熟路的将我迎进门里。

  「我们是学生会的,记住。」

  她小声在我耳边道:「她的父母正在公司忙,下午六点之前是回不来的。我借口自己是学生会的,特意来慰问她,现在刚和她攀上关系。估计现在问她什么,她都会回答,但一开始千万不要太深入,虽然她最后没有参与自杀,但打击很大,怕会受刺激。」

  「我清楚。」我点点头,和她一起走进了杨丽的卧室。只见这女孩正穿着睡衣躺在床上,脸上还有一丝不深的劫后余生的害怕表情。

  「杨丽同学是吧,你好,我叫夜不语,学生会的。」我原本想伸出手和她握手以表示亲切,突然想起学校里不兴这一套,立刻不动声色的将伸出一半的手又缩了回来。

  「对那件事,我们都觉得很遗憾。我看了报纸,还好其他两位同学也有获救……」

  「报纸?上边是不是写我们神经质一般的喝了酒后集体自杀?」杨丽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

  「嗯。」我点头。

  她却笑了起来,大笑:「我就知道,媒体是这样,员警也是这样,总是不愿意相信我们的话,都认为我们疯了!」

  「我信!」和林芷颜对视一眼,我大声道。

  「你真的信?」她脸上滑过一丝诧异,然后又不屑的道:「就算我告诉你,我们是被镜仙追杀,是镜仙逼我们跳下去的,你也信?」

  这件事果然和学校里的镜仙有关。

  我不动声色的看着她,许久,才沉声问:「你们许了什么愿?」

  杨丽难以置信的看着我,仿佛我的信任让她都难以接受,好不容易才结结巴巴的问:「你真的相信我?」

  「当然。你又没说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东西,我为什么不相信你?」

  我笑道:「你、李月、王雪、王冰还有张燕,究竟许了什么愿望?」

  「除了李月外,我们都没有许愿。」杨丽摇头,「不过镜仙的游戏,是我们五人一起玩的。」

  「那李月许了什么愿望?」

  我迟疑了一下,既然许愿的只是李月,那为什么会搞集体自杀?依照先前我对镜仙的判断,受害的应该只是许了愿望,并实现了的当事人。

  杨丽闭上眼睛,躺倒在床上,深吸一口气才道:「她说,我们五个人要永远在一起,永远。」

  「什么!」

  我和林芷颜同时叫了出来。

  事情,麻烦了!

  李月的这个愿望将五个人都联系在了一起。在一起的意义有很多种,但永远在一起的意思就很单纯了。

  既然是永远,那么这五个人就成了被捆绑住的整体,没有个体的存在,只要有一个人变成了另外的一种状态,其余的人就会相继改变。如果,其中的一个人或者几个人死了呢?

  我的呼吸有点急促,调整了几秒钟才问:「当时,你们为什么想到要跳河?」

  「没什么,是李月提出来的。」

  杨丽回忆了一下:「当她提到时,我的脑袋就开始有点模糊起来,不清醒,其他人大概也是。总之突然就觉得生无可恋,活着很受气,受罪,不如死了的好,所以大家都同意了。

  「但临到要跳的时候,我突然清醒了过来,然后拉着其余的四人,希望她们回心转意。但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个恐怖的东西……」

  杨丽突然打了个冷颤,脸上流露出深深的恐惧,怕得浑身都在发抖,「我在水面的倒影中,看到了一个黑影,一个漆黑的仿佛黑洞的黑影。」

  「你看到了黑影!」我大吃一惊,不由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是黑影。」

  杨丽回忆着,怕得声音都在颤抖,「那个黑影紧紧贴在李月的身上,像是想要拼命的朝里边挤,它的身上探出四只手一样的东西,正死死的抓住另外三个女孩。最后一只就在离我的头皮不远的地方,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什么都顾不上了,怕得跑回了镇上。」

  一直到从杨丽的家里出来,我都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默默的发呆。

  林芷颜用手戳了戳我:「在想什么?你觉得她说的故事有没有真实性?」

  「有可能是真的。」我这才被惊醒,从自己的思维里走出来。

  「还记得嘛,前几天我有说从镜子里看到一个黑影窜进了夏萧萧的身体里,还有那个蹲在沙坑吃沙的女孩也是有黑影附身。当时,自己都觉得自己有问题,恐怕是神经紧张产生的错觉。但现在……」

  「现在有人和你看到了一样的东西,也就意味着那东西真的确实存在。」林芷颜看了我一眼。

  「不错。我是从镜子里看到,杨丽是从水里看到,这里边有个共同点,就是光的折射。或许那东西一定要经由倒影才能看到。」我道。

  她摇了摇头,「但上次在学校操场里,我和你的二伯父都没有从那个镜子里看到过什么黑影。」

  「嗯,这就是最让我迷惑的地方。或许,还需要通过某种必然的条件,而且那个条件,是我无意识下比你们多做了的。」我想了想说。

  「或许吧,你比我们多做的事,除了和班上的小女生约会外,其余的我实在记不起来了。」林芷颜嘲笑,然后又顿时正经八百的问:「你觉得,集体跳水后还活着的三个女生,会不会有危险?」

  「有可能。既然李月许下的愿望是『大家永远在一起』,如果那个镜仙游戏真的有那么神奇的话,这个愿望就一定会实现,只是不知道,会是用哪种方式!」

  「事情果然是越来越有趣了,不虚此行,跟着过来果然值得。」林芷颜毫不淑女的大笑着,果然性格恶劣。

  「我还是对那个游戏很介意,下午我就去调查一下。你帮我留意活下来的三个女生,看她们有没有异常。顺便帮我查查看钱晴以及左婷有没有玩过那个游戏,还有,她们究竟许过什么愿望。」我挠了挠头说。

  「你想怎么调查?」她又开始好奇了。

  「很简单,先去那个召唤镜仙的宿舍看看。」我道:「说实话,这个镜仙召唤的游戏过程实在很复杂,使用到的道具也很多,特别是那两块必需要用到的等人高镜子,这玩意儿根本就不可能随身带到学校里。

  「而且,据说那个游戏一定要在新宿舍的一零一室玩,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确实的意义。先从这一点上调查看看。」

  「聪明,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林芷颜冲我比画着大指姆,屁颠屁颠貌似非常兴奋的样子走掉了。

  古怪的老女人,真可惜那副漂亮的皮囊了。

  只是,那黑影究竟是什么东西?

  难道,真的是女孩们从游戏里请出的镜仙?

  古埃及语说,好奇会害死猫,更会害死女人,看来是对的。女孩子天生就比男孩好奇,从这件事上就能看出来。至少学校里死掉的,都是女生。

  搭了一辆计程车回学校,刚一进大门,突然浑身打了个冷颤,有股恶寒莫名其妙的袭击了过来。

  注二:关于四名女生手拉手集体投水自杀的事情,是由真实事件改编的,于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发生在安徽太原。当然,事情本身并不灵异。书中基本引用并改动了报社的报导,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延伸阅读。
第九章 一零一室

  记得,那个钓竿的故事,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据说,从前,有两个饥饿的人得到了一位长者的恩赐:一根钓竿和一篓鲜活硕大的鱼。其中,一个人要了一篓鱼,另一个人要了一根钓竿,于是他们分道扬镳了。

  得到鱼的人原地就用干柴搭起篝火煮起了鱼,他狼吞虎咽,还没有品味出鲜鱼的肉香,转瞬间,连鱼带汤就被他吃了个精光。不久,他便饿死在空空的鱼篓旁。

  另一个人则提着钓竿继续忍饥挨饿,一步步艰难地向海边走去,可当他已经看到不远处那片蔚蓝色的海洋时,他浑身的最后一点力气也使完了,他只能眼巴巴地带着无尽的遗憾撒手人间。

  很久后,又有两个饥饿的人,他们同样得到了长者恩赐的一根钓竿和一篓鱼。只是他们并没有各奔东西,而是商定共同去找寻大海,他俩每次只煮一条鱼,经过遥远的跋涉,来到了海边。

  从此,两人开始了捕鱼为生的日子,几年后,他们盖起了房子,有了各自的家庭、子女,有了自己建造的渔船,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

  所以说,一个人只顾眼前的利益,得到的终将是短暂的欢愉,一个人目标高远,但也要面对现实的生活。只有把理想和现实结合起来,才有可能成为一个成功之人。

  有时候,一个简单的道理,却足以给人意味深长的生命启示。

  就个人而言,我赞成,毕竟人原本就是群居的动物,只有合作才能生存下去。只是安逸的生活,会让人类的一部分变质。

  人的神经其实很敏感,也很脆弱,更怕孤独。物质生活好了,人也就越来越感觉无聊,所以需要刺激。

  又或者,生活并没有那么好,想要更进一步,但是又嫌麻烦,所以有人开始寻找捷径。能够实现愿望的许多游戏之所以能够广为流传,就因为它们给一些人带来了希望。他们觉得自己找到了捷径,所以,他们在捷径上死去了。

  因为他们忘了,走捷径,就会附送危险。

  一走进学校大门,就发现整个偌大的学校都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保安室门口贴了一张公告:由于学校进行整顿,暂时停课一周,请各位同学待在家里自习,认真复习功课。课任老师会随时上家里抽查。

  有意思,学校果然支撑不下去了,恐怕动了真格的想要将最近的事情调查一次。所有的教学楼都用锁紧紧的锁住了,没办法进去。

  不过我的重点并不在这里,而是在操场另一端的新宿舍。说是新宿舍,那栋六层楼高的建筑也不过是比较新一点而已。宿舍修建于六年多前,一直都没有任何怪异的事情发生,所以一直沿用到现在。

  中间有一道厚厚的墙壁将整栋楼分开,左边是男生宿舍,右边是女生宿舍,井水不犯河水。

  楼底的第一层一直都空着,常年累月只有守楼的两个管理员住,据说那两人是对夫妻,五十多岁的样子,丈夫管理男生宿舍,妻子管理女生宿舍。

  不过就在一个多月前,这对夫妻突然猝死在房间里。新的管理员一直都没有请到,宿舍的第一层就完全空了出来。

  据二楼的一些学生说,一楼常常传出些古怪的声响。有些胆子大的同学下去看了看,最后才发现声音正是从一零一室传出来的,但是打开门,却什么都没有找到。

  而镜仙的游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学校兴起的,我没有调查到。但至于为什么一定要在那个鼎鼎有名的一零一室玩,心里倒是有些猜测。

  每个学校,几乎都有各自的灵异传说,越是闹鬼的地方,学生越是好奇。那种好奇心越泛滥,对那里的流言就越多。而灵异的游戏,大多都是找一个容易召集鬼魂的阴湿之地玩,一来神秘,二来刺激,很吸引人。

  自然而然,一零一室就成了最好的召唤镜仙的地方。

  不过,这也仅仅只是我个人的猜测。

  宿舍里的学生也全部回家了,整个学校一片死寂,空荡荡的让人觉得闷热的天气里总有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寒意。

  越是走进这个新宿舍,异样的感觉越浓烈。整栋楼明明暴露在采光良好的地方,太阳也很炽热,但一走进它的阴影里,就泛着冰冷。

  我不由得将衣服紧了紧。

  好家伙,估计这栋楼里的学生,夏天都不需要风扇和空调了。搞不懂这种地方的构造,既然建筑在空旷的地方,无遮无盖的,大树都没有几棵围绕在周围,应该比不远处的教学楼更热才对,但,这鬼地方居然就是如此阴冷!

  很诡异!我隔着栅栏朝宿舍楼里望了望,第一层大概有六个房间。

  说起来这里的校长也是个性格古怪的家伙,宿舍楼的号码牌居然一定要从右数到左。弄得女生区最右侧的房间是一号房,搅得脑袋都晕了。

  找个矮点的地方从栅栏上翻过去,就看到一把大锁将一零一号房紧紧的锁着。铁链很粗,锁很新,估计是昨天才弄上去的。

  不过这难不倒我,掏出随身的工具几下便将那把大锁撬开,解下锁链的那一刻,门「咯吱」一声,自己开了。

  一股阴冷潮湿的风从室内猛地扑了出来,我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好冰冷,冷的几乎能让人冻结。如果被稍微有点迷信的人遇到,估计就会被说成鬼怪作祟,阴气逼人,就连不太信鬼鬼神神的我,心里都暗暗的有点害怕。

  长吸一口气,我缓缓的走进了这个房间。

  按开左边的开关,灯没有亮。什么鬼地方,怎么一副年久失修的感觉。

  我从兜里掏出准备好的电筒,扫了下四周。

  这个一零一室大概有三十多个平方,作为寝室已经算很大了。里边摆放着四架两层的铁床,床上摆满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杂物。

  房间中央的位置已经被人清理了出来,整理好的空间中干干净净的,摆了两座一米八高的大镜子。镜子相对排列着,我走到中间,就看到镜中一层一层的映照出无数的我,仿佛身在一个无穷无尽深度的迷宫里。

  镜子的中央还放着一个脸盆,盆中盛了满满的一盆水。我蹲下身体,将手探入水中。水冰冷的刺骨,不知道上一个在这里许愿的是谁、是什么时候,不过,估计在这个房间里,就连水都很不容易挥发。

  两座镜子的周围还绕着一圈白色的蜡烛,每支蜡烛都燃烧了一大半,看来这个仪式需要的时间还不太短。

  我又查了查那两面镜子,是学校游泳部的。或许是很久没有用到,干脆抬到这个杂物室里来了,最后沦为游戏的道具。

  而这个房间,除了有点阴冷以外,实在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

  游戏的道具我也看不出个所以然。道具很混杂,又是镜子,又是盆子,又是蜡烛的,整个就是杂交出来的产物,如果就凭这种仪式便能将鬼鬼神神的召唤出来,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无神论者了。

  摇摇头,毫无所获的我正准备走出去,就在手刚要碰到门把的一刹那,所有行动突然停住了,我浑身一颤,快步走到那一圈蜡烛前,拿起一根握在手里仔细看。

  奇怪,这些蜡烛很古怪。燃烧的蜡口并不是水平的,而是向着镜子的那层内圈有向下倾斜的痕迹,烛泪也流到了内侧,凝固了很大的一块。

  我皱着眉头,又用手电筒仔细的看了看四周。一零一室只有一扇很小的窗户,刚好和门正对着。因为一直空置,为了防盗,窗户已经被锁了起来。

  我走上前摇了摇窗户玻璃,很结实,没有破碎,也没有裂痕。窗沿上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窗锁也早就锈迹斑驳,显然有些年头没有打开过。

  那这些蜡烛究竟又是怎么回事?

  看蜡烛口,应该是有风才会造成烛火摇烁的现象。而那种风还要持续不断的吹,向着镜子的方向,就一般而言,很难理解。毕竟蜡烛被摆成了圆形,究竟要怎样才能让风将每个蜡烛的火焰都吹向圈中镜子的方位?

  而且,每个蜡烛的燃烧度几乎都是一样的,就连烛口的倾斜度都是一样。这也就意味着,四面八方的风的强度也要一样,才会造成这种状况,也就是说,风不知从什么地方冒进来,以同样的速度绕着房间一圈一圈的吹动。

  不对,即使那样,蜡烛的倾斜方向、角度和强度也不会一样。

  只有一种情况才行,就如同蜡烛的一圈形成了像是气球一般的性质,风就是空气,蜡烛每一寸都受到空气相同的气压,所以造成所有蜡烛的燃烧度和方向相似。

  但这个房间基本上处于密封状态,风究竟是从哪里出来的?难道玩这个游戏的学生没有关门?不对,她们没有那么大的胆子会冒着被校方发现,记大过的危险。

  何况,就算没有关门,从门外窜进来的风也不会造成那种状况。毕竟一零一室的房间是长方形,风形不成圆形状漩涡。

  这就让人更加难以理解了!

  我再次仔细的检查了一下四周,房间里实在没有任何可疑的东西。但是蜡烛的状态究竟能说明什么呢?

  风从四面八方以相同的时速强度吹向蜡烛,仿佛蜡烛形成了一层阻隔,将风力阻挡在外边,于是烛焰便被吹得指向镜子的方向。就似有东西强硬凶猛的想要进入被蜡烛隔开的空间里,最后那东西恐怕进去了。

  因为蜡烛的状态说明,它们应该是在同一时间熄灭的。

  难道这是镜仙游戏造成的效果?

  通常召唤类的灵异游戏在成功的时候,都伴随着怪异的现象。就像碟仙请来后,碟子会自己移动,而笔仙会黏在两个持笔人的八根指头中央。

  难道这个莫名其妙的杂交游戏,请来的所谓镜仙,就会造成蜡烛现在的状况?

  实在搞不清楚!恐怕要试验一次才知道。

  我一咬牙,走到门前将房间门紧紧关上,然后来到两面镜子的中央,掏出打火机,一根接着一根的将所有的蜡烛都点燃。接着,便关掉了手电筒。

  那一圈蜡烛一共有二十四支,每一支都在橘红的黯淡火焰中泛出苍白的颜色。我的脸孔在火光中也变得惨白起来,两面镜子中,无数个我的虚像在做着和我一模一样的动作,在阴暗中微弱的光芒下,变得特别诡异。

  我坐在镜子中央,一动也不动,自己也不知道在等待什么。

  突然,在完全没有风的密室里,正对着门左数的第四根蜡烛动了动。

  接着,从那根蜡烛为起点,蜡烛火焰都一根接着一根的依次持续发出「劈啪」的轻微声响,就像烧到了某种东西。

  我的心脏一跳,紧张的冷汗都冒了出来。难道,这里真的有问题?不对,自己什么都还没有做,怎么可能会出现灵异事件!

  拼命从地上站起来,火焰顿时停止了摇晃。只有一点火星坠落在地上,一跳一跳的,像是什么在挣扎,定睛一看,居然是一只粉蝶。吓死哥哥我了,自己居然会被一只粉蝶吓成这样,说出来还不被其他人给笑死。

  我用脚将粉蝶翅膀上的火焰踩灭,又坐了下来。也对,就算世界上真的有鬼,应该也是在晚上才会出现,现在可是正午,所谓阳气最盛的时候,哪有妖魔鬼怪会在白天出来,还不怕被烧死?

  看了看处身的房间,那股自信顿时便没有了。如果不是还有蜡烛的光焰,房间里早就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了,而且还很冷,冷的不像初夏,特别是关上房门后,总有一种诡异的气氛萦绕在四周,就像,房间里并不止我一个人。

  对啊,不知从何时起,这种不止一人的感觉就在心里慢慢清晰起来。

  我左看右顾,然后摇了摇头自嘲的笑起来。房间里怎么可能还有其他人,这么小的地方,就算有人也都一目了然的就能看到,根本就躲藏不了。

  放下心底深处的不好感觉,我又在圆圈中央坐了下来。不知为何,突然又想起了钱晴那蜷缩在储物柜里的尸体。

  她明显在柜子里待到尸体都开始自溶了。

  可奇怪的是,所谓自溶,是指死后的组织、器官受自身细胞所释放的酶的作用而溶解、变软和液化;一般用肉眼观察,脏器变混浊,切开组织模糊不清。早自溶期细胞会肿胀,胞浆嗜酸性增强,但组织结构仍较完整,充分发展后细胞核溶解、消失,组织结构的轮廓也难分辨。

  在自溶的时候,味道很浓烈。但为什么直到林芷颜偶然将储物柜的门打破的时候,我们才闻到呢?虽然那个柜子确实能阻挡一些气味,但自溶都到了那种程度,臭味也应该浓的惊人,早几天就应该有人注意到才对。

  毕竟自溶与环境温度有关,温度越高,自溶发生越快,反之则慢,冷藏尸体自溶更慢。而且,自溶与死亡原因有关,急速死亡如猝死、窒息、电击死等自溶较快,而慢性消耗性疾病自溶较慢。

  另外,自溶与各脏器组织有关,一般情况下,胃肠黏膜和胰腺自溶最早,然后是脑、脾、肺、肝、肾、心等,皮肤与结缔组织自溶较慢。在同一器官内,各种组织和细胞的自溶速度且不一致,一般实质细胞较间质自溶早。

  从这里一想便有问题了。

  钱晴的尸体,虽然自溶严重,但回忆起来,只有正面脸部和腹部比较严重,再仔细大胆的推测一下,如果在柜子门没有被破坏的时候,尸体还很新鲜呢?柜门一破,和外界的空气或者某种因素有了接触,尸体便开始快速腐烂自溶?

  柜子里并不是完全密封的状态,气味肯定能传出来,而空气也一定会透进去。能被柜子隔绝的因素又会有哪些呢?

  猛地身体一颤。阳光!记得那天的天气还不错,早晨的光线刚好照射在柜子上。但林芷颜将柜子的门碰开一角的时候,阳光便顺着缝隙透了进去。尸体接触到阳光开始迅速腐烂,然后猛烈的臭气便传了出来。

  但这样一来,又是什么因素令尸体躲开空气和细菌的腐蚀,让她无法腐败呢?

  脑子像是绕进了一个迷宫里,越想越糊涂,快要走不出来了!我用力的咬了咬嘴唇,咬得嘴皮都破了一点,有一滴血顺着嘴边流下,落入了盆子里。

  突然,我的身体一寒。似乎周围有什么东西变了!我站起身,跟着自己的感觉将附近看了一遍,什么也没有发现。

  低头,猛然间看到镜子中央盆子里的水面正在荡漾,仿佛有什么东西落进了水中。

  我急忙掏出手电筒,打开,照进水里,盆子里的水清澈如旧,什么也没有。只是水面在不断的搅动,开始还只是有些涟漪,后来搅动得越来越厉害,就像有什么在挣扎,想要迸出来。

  有股恶寒从脚底冒起,我全身的汗毛都吓得几乎竖起来。小心翼翼的向后退几步,离开脸盆远些。

  就在这时,手电筒的光芒刚好照在对面的镜子上。

  我看了一眼,整个人都呆住了。只见镜子里什么东西都没有照出来,只有一团漆黑的颜色,手电筒的光射到镜面上,就像直接穿透了镜子,又像被镜面吸收,没有剩下任何一点光焰。

  围成圆形的二十四根蜡烛无风自动,火焰整齐的向着我的方向倾斜,就如同受到整齐的压力一般。不知过了多久,又整齐的一起熄灭掉。

  我一动不动的呆在原地,冷汗不停的流下,滑过脸庞,一直流入衣领里。汗水贴在身上,触感冰冷,仿佛已经冻成了冰块。

  好诡异的气氛,寒意越来越浓烈。房间里一片寂静,我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和脉搏的流动,唯一的光源只剩下手中的电筒,但是那个光源形同虚设,对面的镜子不停的吸收着光芒。

  不知是不是错觉,那团漆黑似乎离我近了一些,似乎那就是一只怪异的爪子,正从光芒里得到能量,硬生生的在两面镜子形成的无数折叠空间里挣扎,想要托扼着自己的身体,从地狱的深处爬出来……

  我浑身都无法动弹,就连拿着手电筒的手也一样,手在发抖,但却不知是不是紧张的缘故,完全没力气将手电筒的光芒移开。

  大脑的警钟猛烈的敲着,第六感告诉我,现在自己非常的危险。恐怕,会被那团漆黑的影子拖入镜子里,而自己,也会像钱晴一模一样,尸体在几天后才在学校的某个角落里被发现,腐败得就连最亲的人都认不出来。

  不能这样,自己还有许多事情要做,还有许多美食要吃,还没有结婚,就算死了,也要从地狱的最深处爬回人间,把害死自己的东西拽出来。

  大脑开始晕眩起来。我用尽身上的所有力气,好不容易提起右脚,正对着不远处的脸盆一脚踹了过去。盆子飞了出去,水泼了一地。

  就在那一刹那,整个世界都清静了。耳朵里有一种轰铃声逃跑似的飞速远去,眼中能捕捉到,手电筒的光芒慢慢的盛开,黑影逐渐潜入镜中,一层接着一层的在镜子的无数虚影里向深处逃窜。

  而镜中,一层又一层的虚影露了出来,一个又一个的我,傻呆呆的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冷汗将全身都打湿了。

  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我长长吸了一口气,用力压着自己的心口。第一次感觉和死亡那么接近,几乎就像死了一次般。看来濒死感觉也并不是那么好受!

  不知为何,总觉得镜中的无数个自己笑起来有点诡异。不管了,还是早点离开这个诡异的是非之地为好。

  我慢吞吞的积攒起力量,一步一步的迈着步子,好不容易才打开门挪了出去。
第十章 肿瘤

  听过一个故事,据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多愁善感的小女孩,在家里西窗前看见一行送葬的队伍,不禁神情黯淡,泪流满面,蜷缩在窗前发呆。

  爷爷看见了,把小女孩叫到东窗前,推开窗户让她看,只见一户人家正在举行婚礼,喜庆幸福的气氛顿时感染了小女孩的心情,她破涕而笑了。

  从此,在她幼小的心灵中,永远铭刻下了爷爷颇有哲理的教诲:人生有悲剧也有喜剧,有失败也有成功,有痛苦也有欢乐,你不能只推开一扇窗,只看一面的风景!

  另一个活泼好动的小女孩,在滑雪中不幸摔折了腿,住进了医院。她躺在病床上不能动弹,苦不堪言,度日如年,整日以泪洗面。

  与她同病房、靠近窗口的是位慈祥的老太太,她的伤已快痊愈了,每天能坐起来,痴迷地观赏窗外的景色。

  小女孩多想看看窗外的世界呀!可她腿上有夹板做着牵引,不能坐起来,病床又不靠窗,自然无法观赏窗外的景色。每当老太太推窗观景时,小女孩羡慕极了,情不自禁地问:您看见什么了?能不能说给我听听?

  老太太爽快答应:行,行!于是,老太太每天给她细细描述窗外的景色和发生的事。小女孩边听,边想像着这幅雪中美景,不由得心旷神怡,心中那份郁闷寂寞顷刻化为乌有。

  一个月后,老太太出院了。小女孩迫不及待地恳求医生把她调到靠窗的病床。她挣扎着欠起身,伸长脖子,朝窗外一望,惊呆了。

  窗外竟是一堵黑墙!

  但小女孩豁然开朗,是老太太给她推开了一扇心窗!每当她遇到挫折悲伤时,就会想起这位可敬的老太太,想起老太太给她描述窗外的美景……

  人濒临心灵窒息和精神危机时,最需要一双上帝般的手帮他推开一扇心窗,当然,那应是一扇充满欢乐与希望的心窗。

  其实,这只是举手之劳,人人都不难做到,但往往漠视了,遗忘了,甚至不屑为之了……

  舒晓若的内向,就是没人注意到她的心窗其实是紧闭着的,于是我随手想帮她推开。至少现在,已经推出了一道缝隙。

  那位害羞的女孩在我还在学校操场上游荡的时候,打了个电话来,结结巴巴的约我下午见面,我笑咪咪的爽快答应了。这女生很可爱,很纯洁,如果不是那么内向的话,估计追她的人会从学校大门一直排到她家附近。

  放下电话,就看到操场的另一端也有个人在游荡,而且背影偏偏还有点熟悉。我偷偷摸摸的走过去,只见他用手在空中比画着,像在测量什么东西。

  「二伯父,你在干嘛?」我把嘴凑到他耳边大声喊了一句。

  他吓得几乎要从地上跳起来,捂住耳朵愤恨的道:「小夜,你个死小子,存心想吓死我!」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我毫无忏悔的意思,又问:「你在干什么?」

  「看地形。」

  「那具六年前出土的香尸的方位?」我诧异道。

  「当然不是。」二伯父摇头:「我在查附近的温度和湿度。」

  「搞不懂。」我说:「那具香尸的身分有没有调查到?」

  「嘿嘿,差不远了。」他神秘的笑了笑。

  「哦,说说看。」我大感兴趣。

  「我找人对香尸进行肖像复原。她生前的真实模样,确实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位美女。但在清朝,一个女人身穿一品官服下葬,当地史料却没有记载。

  「三套棺椁密封保存尸体,现场却没有墓碑可寻。身带致命伤口却得到最美好的祝福,围绕着她如此多的矛盾之处,如此多的难解之谜,却与当地一个流传甚广的说法几乎不谋而合!而且她的腹部就算腐烂后,依然没有塌陷,似乎怀了身孕一般。」二伯父眯着眼睛道。

  我精神一振:「乾隆皇帝下江南?」

  「不错。当年乾隆皇帝六下江南,在道上的盘龙集有一个行宫,当时县令为了讨好皇帝,给他找了非常漂亮的女子来陪他,就小住了几天。过了一段时间呢,发现那女子怀孕了。」

  「有疑问。」我举手:「月龄镇,当时只不过是省下属的一个小县,它怎么又和乾隆皇帝扯上关系了呢?」

  「不懂了吧!从前的月龄镇在清朝时并不属于现在的省管辖,而是属于江苏。因为它距离徐州仅有几十公里。据史料记载,乾隆皇帝在位期间,曾经于一七五一到一七八四这三十三年时间里六次南巡,目的主要为了视察河工,而徐州附近黄河大堤也是乾隆要巡察的重点之一。

  「乾隆多次来到这里,根据他的命令,这里先后修筑的防洪石堤大坝全长七十多华里。民间传说乾隆喜欢江南美女,每次南巡时少不了寻花问柳。所以皇后天天和他吵闹,乾隆一气之下,将皇后遣送回京。

  「乾隆第四次南巡时,将皇后遣送回京确有其事,这在乾隆三十年《春季档》中就有记载。那么,既然乾隆的确曾不止一次到过徐州,而月龄镇又归徐州管辖,会不会真的有地方官员为取悦龙心,而将一个美貌的砀山女子献给了皇上呢?」

  我阴阳怪气的「喔」了几声:「确实。在月龄镇,关于乾隆路经此地,并有地方官员进献过美女的传说已经流传了很久,并不是女尸出土后才有,只是传说中的女子都不知所终。

  「而这一次,这具身着一品官服、被厚葬于此的美貌女尸的出土,似乎成为了这个传说最有力的证据和最动人的结局。」

  顿了顿我又道:「但,如果她真的是一个曾经被皇帝宠幸过的女子,并身怀龙子,为何没有被接进宫中享受荣华富贵,反而腹揣胎儿神秘死去,并且颈部还带着一个足以致命的伤口呢?」

  「或许是怀孕这个消息不知怎地传到宫廷里面去了,当皇后知道了就是她怀上龙种,岂不是危及到她的地位?这个皇后奶奶就派人秘密的把她杀害了。皇帝知道她被人杀害了,就非常地痛惜,下令厚葬她。」二伯父非常没有诚意的答道。

  我嗤之以鼻:「屁话。这种事情虽然对于皇帝来说,属于私事,当地不可能有记载,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件事情本身就不太可能。

  「清朝的皇帝,顺治就不算了,他这个人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谁都不听。但是从康熙起,康熙、雍正、乾隆都是非常强调自我修养的,非常注意自己的形象,做出这种事有可能,但绝对不会大张旗鼓的留下证据。我看这具香尸和乾隆没关系。」

  「算你小子聪明。」二伯父笑起来,「女尸头戴黑色葬帽,外套一件长衫,长衫上缝着清代只有一品武官才能佩戴的麒麟补子,内罩一件锦缎短袄,短袄正中织着一个巨大的龙纹图案,而且似乎怀了身孕!

  「民间美女无名无分、怀上龙子招来杀身之祸、皇上得知下令厚葬,并允许她穿着带有皇权标志的服装下葬,在这个传说中,女尸身上的疑点似乎全部有了合理的解释。

  「然而,传说毕竟是传说,它是否属实我们无从考证,但我一直都对女尸腹中是否藏有胎儿很介意,不过要考证这件事,并非完全没有办法。」

  「你不会……」我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猜对了。」二伯父脸上露出复杂的表情:「我打电话给自己的一个很好的朋友,他是法医。我要他进博物馆去帮我解剖香尸的腹部。」

  「你以前不是绝对不赞成这么做吗?文物需要的保护,而不是破坏。

  解剖尸体,虽然能让沉寂了百年的女尸自己来证明一切,可是这样做,势必要对女尸的外观造成一定破坏,仅仅是为了证实你的一个猜测,值得吗?「我有些诧异。

  「值得,肯定值得。」二伯父坚定的说:「总之最后证实了一件事,香尸腹部中并没有胎儿,就连子宫都没有。里边只有腐化变质,已经像塑胶袋一般的肠子,肠子里层层包围着一个奇怪的东西。」

  「有多奇怪?」

  「非常奇怪。是个骨头,似乎是人的下颚骨。」二伯父也迷茫了起来,「那个下颚骨不属于香尸本身,应该是其他人的。而且,看骨头判断,还是个男人。」

  我也呆住了,「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懂。」二伯父继续道:「还有更奇怪的。那个下颚骨从香尸的身体里取出后,原本六年来一直泡在福马林中已经停止腐化的尸身,突然开始迅速腐败,在短短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里,自溶得就连骨头都没剩下,全变成了一滩黄水,顺着解剖台流到了地上。我那朋友和几个辅助解剖的助手,吓得几乎直接晕倒。」

  「骨头,她的尸体里居然藏着别人的骨头。完全不明白!」我实在理不出头绪,顿了顿,才问:「那,你知道那具香尸出土的具体位置吗?」

  「当然知道,我早就考证过了。」二伯父向那个方向指去。

  我抬头顺着他指的方向一看,顿时惊讶的身体晃了晃,险些没有站稳。

  世上的事不会真的那么巧吧,那个出土的地点,居然就是新宿舍的一零一室的位置……

  这么看来,似乎有些东西能够被联系起来了。

  我拉着二伯父正准备回那个鬼房间再探察一次,突然口袋里的电话响了起来。

  是林芷颜,她语气稍微有些急促,「小夜,有点突发情况。」

  「什么情况?」我微微有点诧异,什么事居然可以令她变得惊慌?

  「很糟糕的突发情况。」她在电话那边说:「在那天集体自杀活下来的三个女孩身上,发生了一些怪异的现象……」

  「她们现在究竟在哪里?」我打断了她。

  「月龄镇中心医院。重病六室。」

  「你等等,我马上就过来。」我慌忙朝学校外跑。

  「我也去!」二伯父跟了上来。

  坐了计程车赶到中心医院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十二点。林芷颜就站在医院门口。

  「情况怎么样?」我急促的问。

  「不太理想。总之她们现在已经被转入了隔离病房。」

  「隔离病房?」我呆了呆,「怎么会被转进那里去?难道是传染病?」

  「不清楚,总之那三个女孩的症状一模一样,很恐怖。用嘴说不清楚,等下去亲眼看看就知道了。」林芷颜淡淡道。

  不知道这女人用了什么手段,隔离病房前的医生看了她一眼,就将三件隔离服递给我们。等我们三人穿戴好,这才让我们进去。

  杨丽、王雪、王冰三人住在重传染病第一隔离室。推开门,就见她们三人躺在雪白的病床上打点滴。她们的头上都盖着一块白布,白布被呼吸微微的吹动,看来都还活者。只是,在脸上盖那块白布干嘛?而且,那块白布下不止有脸孔,似乎还有其他的东西。

  看出了我的疑惑,林芷颜走上前去,将三人脸上的白布扯开。顿时,我和二伯父的呼吸几乎都快停止了。

  「惊讶」这个词语完全无法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

  只见那三个女生的左脸颊上,都长着一个极大的,一模一样的肿瘤。

  红褐色的肿瘤像拳头一般大小,顶端的皮肤已经被撑破了,正不断流着不知是血还是黄水的液体,而整个肿瘤也像有生命一般,随着呼吸一起一伏的轻微收缩着。

  即使隔着隔离服,我似乎也能闻到从肿瘤散发出的腐烂的味道。那股恶臭,恐怕比钱晴自溶的尸体更加恶心。

  由于肿瘤的挤压,她们的左眼被扯得很长,眼皮也被扯破了,只剩下眼球呆滞的望着天花板。有一部分的眼白甚至已经长到了肿瘤上。很可怕。至少,完全让人看不出她们从前清秀的容貌。

  嘴巴也被扯开了,恐怕再也没有合拢的功能。唾液顺着肿瘤的边缘,混杂着黄水和血水一起往下流,看来就算想说话也很困难。

  杨丽似乎看到了我,她的眼珠转了转,然后又翻白如同死去了一般,呆滞的继续望着上边。

  「才一个小时没看见,那个肿瘤居然又变大了!」林芷颜用手在李冰的肿瘤上摸了摸,很轻,但女孩的脸上立刻流露出惨不忍睹的痛苦神情。

  「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看着那三个女孩,然后苦笑,「看来听她们亲口说是不太可能的了。」

  「大体上,我知道一些情况。」林芷颜缓缓道:「这些女孩才进医院的时候,肿瘤只有葡萄大小。她们描述过一点状况。」

  「说清楚。」

  「不知道她们是不是劫后余生的恐惧症产生的错觉,总之警方是不信她们的口供。小夜,你说女生一般起床后的第一件事是干嘛?」

  「穿衣服。」我答。

  「笨,这个世界的女性百分之八十都不习惯赤身裸体睡觉,都有穿睡衣的习惯。一般都是穿着随意跑去刷牙洗脸,然后才会换衣服。不过女人嘛,起床的第一件事,绝对是照镜子。不管多大年龄,性格怎样的女孩,基本上都是。」她理所当然的说。

  「镜子?又是镜子?」我浑身一颤。

  「恐怕是。据那三个女生说,她们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个漩涡,漩涡里似乎有一个漆黑的影子拼命的在向外爬,那东西挣扎着,将手从镜面中伸出来,并在自己的脸颊上抚摸了一下,冰冷的触感,和极度的恐惧让她们立刻晕了过去。

  「醒过来后就觉得脸上痒痒的不舒服,于是用力挠,越挠越痒,直到血都挠了出来了,她们也没办法止住那种发自皮肤内的无比奇痒。不久后,便有个肿瘤从左边脸颊上长了出来,而且越来越大。」

  林芷颜续道:「其后她们各自的父母发现了,便陆续将三个女生送入了中心医院。」

  「医院认为这是传染病?」我一边消化这些讯息一边问。

  「因为前天的集体自杀事件闹得实在很大,她们几个在这个小镇上也算名人了。既然三个相互有接触的人全都患上了一模一样的病症,就有很大的机率是传染病。至少这里的医生是那么认为的。」

  「很保守的判断,看来这里的医生既不是唯心论者,也不是白痴。」

  我点点头,「你觉得这些肿瘤,有没有可能是镜仙游戏造成的?毕竟李月对那个所谓的镜仙许下的愿望是要五个人永远在一起,可已经有两个人溺水死亡了,既然要永远在一起,就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李月和张燕死后复活,二便是令还活着的王冰、王雪、杨丽三人死掉。

  「第一种可能很不现实,毕竟人死了就死了,我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够令她们活过来。但是让一个人死掉,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我低下头望着痛苦的躺在病床上的三个女孩,沉声道:「如果我们不能做点什么,恐怕这三个女孩,就会在最近死掉。」

  林芷颜沉默了一下,「发生在月龄镇中学的连续死亡事件,可以肯定和那个召唤镜仙的游戏有很大的关系。钱晴尸体上紧紧握在手中的化妆镜、左婷临死前丢出去的化妆镜、夏萧萧疯掉自残时也在照镜子,而眼前这三个女孩脸上的肿瘤也和镜子有关。

  「还有那个吃沙的女孩,忘了告诉你,昨天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她的胃里不但有大量的沙子,还有一些镜子碎块,统统的一切,几乎都和镜子有关联。呼,现在,我也开始弄不懂状况了!难道世界上真的有镜仙?」

  「鬼的镜仙,即使有,那个乱七八糟的仪式也不可能召唤出来。」我不屑道:「关键是镜子里的那个黑影。许多受害者都有提到,我也确确实实的看到过几次。

  「但既然我看到过,却一直都没有受害,恐怕,黑影和受害者的关系,完全建立在召唤和许愿的环节上。一比一的供求关系,实现愿望后就索要性命,这个黑影算是很守诚信的玩意儿了!」

  「对不起,稍微打断一下,你们究竟在讨论什么,我怎么听不懂?似乎,你们也该开诚布公的告诉我点东西了吧?」二伯父忍不住了,用很大的音量插话。

  林芷颜瞟了我一眼,我想了想,这才暗暗点头,说道:「伯父,并不是我不想告诉你,而是有些东西,我自己也搞不清楚。况且,说出来你也不会相信。」

  接着,原原本本的将事件从头到尾、包括我俩的猜测都讲了一遍。

  二伯父呆在原地,许久才道:「这种事,身为一个从业三十多年、资深的考古学者,完全不可能相信。什么镜仙,这种骗小孩子的游戏怎么可能会把人害死!」

  「我就知道你不会信,不只是你,其实我到现在都还有种难以置信的感觉。」

  我苦笑,「但事实就摆在眼前,你让我能怎么办?受害者所有的联系都在镜子、镜仙这个召灵游戏,还有莫名其妙的怪异黑影上,事实证明,凶手也不可能是普通人。这些事情,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到的!」

  林芷颜思忖了片刻,打岔道:「你们说,这所有的一切会不会和那具六年前出土的香尸有关?她出土的地方不是刚好在召唤镜仙的房间的正下方吗?」

  「这一点我也有所怀疑。」我点头。

  「那具香尸的状态实在太奇怪了。召灵游戏,请仙游戏,哪有可能会真的把神仙请来!先不说世界上有没有神,退一万步讲,就算真的有,祂们那么忙碌,要全世界各地到处去吃供奉,又哪有时间来光顾你的孩子气游戏。召灵游戏,不过是在召鬼而已。」

  二伯父嗤之以鼻的道:「至于有没有鬼,我们先不去讨论。有没有可能香尸的制造过程上有些小问题?

  「她之所以历经百多年,在没有任何防腐剂的情况下,都能保持死亡那一刹那的状态不变,或许那时候埋葬她的人用了特殊的手法,这种手法令棺木下葬的那块地方都受到了污染,也让所有玩游戏的人产生了幻觉?」

  「不可能。首先很多事情就说不通。」我摇头,「不管怎样,受害者许的愿基本上都实现了,一个产生幻觉的人就能中彩票特等奖?」

  我顿了顿,「不过这种事,或许真的要从香尸的身上找找。说不定召灵游戏,召唤出的就是那具香尸的冤魂,当然,前提是世上真的有鬼的话。」

  「我看是白费力气。不要以为我不懂这些歪门邪道的东西。」二伯父哼了一声,「考古上总有人会信鬼鬼神神的,防治的办法我也接触了不少,如果真是香尸的怨气,但她早在六年前尸体就被搬运到了千里之外的博物馆,现在就连尸体也化为一滩黄水流到了地上。就算有怨气,尸体没了,也没凭依的东西了。」

  看不出来这老家伙还对鬼鬼神神的玩意儿有所研究。但他那番话确实有道理,只是不从香尸身上找答案,又能从哪里找去?难道,真的有什么东西被我们遗漏了?

  不忍心看那三个女孩奄奄一息的样子。我们几人从隔离室出来,在外边深深吸了几口新鲜空气。

  说不出来心里是什么感受,就觉得有点窝火,使不上力气,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力量和能力实在很弱小,弱小到就连眼前的问题都理不出头绪,更帮不上任何忙。

  我不是个天性善良的人,很多时候,我甚至很自私,我为达目的不惜用任何手段,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也会毫无愧疚的牺牲很多人,但这一次心里却有些难受。

  或许,年龄大了,经历多了,人也会变得越来越有良心了吧。

  虽然今年的我,不过才二十岁。
第十一章 死亡游戏

  在世界上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确实隐伏着不少令人谈虎色变,不寒而栗的死亡地方。

  中国云南腾冲县的迪石乡,有一个「扯萑泉」,此泉是个土塘子,面积不大,泉水充盈,表面看来一切正常,但它有股毒性,不但能扯下天上飞禽,还能扯死两、三千克重的大鸭子。

  鸟儿一旦飞临泉塘上空,就会掉地死亡,走兽误饮泉水,便一命呜呼。

  有人前去观奇猎奇,好久不见鸟儿飞过,便向农家买来鸭子作实验,只见鸭子哀叫几声,挣扎着漂浮两、三分钟,就不再动弹了。

  而印尼爪哇岛上有个死亡之洞,位于一个山谷中,共有六个庞大的山洞组成,据说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只要站在距洞口六至七米远的范围内,就会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吸进去,一旦被吸住,就是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法脱身,洞口附近已堆满了动物和人的尸骨残骸。

  死亡洞为何有生擒人兽的绝招?被它吸住的人和动物是慢慢饿死,还是中毒而死?至今无人能回答的出来。

  还有,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北部库克敦以南数公里的公路旁,有一座神秘的山,山峰呈黑色,几乎没有土壤,很少有植物生存,因此被人称为黑山。

  这座山不仅因其颜色而有不祥之兆,而且传说山上地道、洞穴比比皆是。经常有大批的蝙蝠出没活动,还有长达五米多,如人的大腿粗的巨蛇大蟒。

  当地土着居民都对这座山怀有无比的恐惧,无人敢轻易的涉足攀登。

  一九七七年,曾有一名叫格雷诺的男子骑马寻找迷路的牛来到山下,他不听人们的劝告,强行闯入山中,结果一去不返。后来又有一个员警追赶逃犯,双双进入山中,也都失去踪迹。

  不错,这个世界天然形成的危险区域实在很多,只是不知道出土香尸的那块土地会不会属于其中之一?

  毕竟最近发生的事情,实在不能用常理来形容。

  我们离开中心医院不久,林芷颜便接到医院内线打来的电话,说那三个女孩死去了。据说死亡的时候,情况很恐怖,左边脸颊的肉瘤不断抽动,黄水夹杂着血液喷泉似的涌出。仿佛全身的血液都找到了宣泄的出口,不断的流向那个肿瘤。

  三个女孩在短时间内,像是被吸干的尸体,原本光滑的皮肤以极快的速度塌陷下去,最后只剩下脂肪和皮肉紧贴着骨架,所有的体液、血液都顺着肿瘤流出去。

  然后毫无征兆的,肿瘤似乎受不了体内的压力,终于爆开了。恶心的恶臭和难以言喻的怪异体液颜色充斥了整个重隔离室。

  光是听林芷颜的转述,便已经很令人毛骨悚然了。

  「去一零一室看看。」我思忖许久后做了个决定,「大家一起去,或许能有新的发现。」

  二伯父和林芷颜同时点头答应,虽然两人嘴上都很臭屁,但好奇的心思早就透露在脸面上。

  再次回到那个诡异的房间,推开门,里边的摆设完全没有任何变化,和我离开时基本上一样。

  「呼,好冷!」林芷颜摸着肩膀,用手电筒四处照了照,「奇怪,没有空调啊。」

  我哭笑不得:「我说,就算有空调,你认为一个空置很久的房间,会长年累月开着吗?电费不要钱啊!」

  「也对!」她认真的点点头。

  二伯父就比较实干一点,他没有看镜子,只是迳自走到对面的铁床前,嘴里发出「咦」的一声,手就开始胡乱翻起来,将杂物全都丢到了地上。

  「这位先生,你又在干嘛?」我冷汗都流了出来,总感觉不是来调查的,我整个就是一导游,带团来这里参观旅行。

  「我似乎看到了一些很有趣的东西,翻翻看。」他头也不抬的回答。

  「有趣的东西?」这个解释还算马马虎虎听得过去,我埋头也帮他乱翻起来。

  将床上的杂物翻出了一大堆,二伯父突然眼前一亮,抓起一样布料般的东西,神情激动道:「我的天,东西居然在这里!」

  「这是什么?」我定睛一看,居然是一件锦缎短袄,短袄正中织着一个巨大的龙纹图案。

  「很重要的东西。那具香尸出土的时候,随葬品被哄抢一空,因为她的墓葬是在拆迁的房屋下面,所以也找不到墓碑,而当地的明清县志中也找不到关于她的任何记载,她的身分就成了一个谜。

  「一直以来,我只是从她三重棺椁的隆重葬法、楠木做成的名贵葬具以及她随身穿的葬服上看出,这个女人身分的高贵!」二伯父强自镇定自己的情绪,深吸一口气才道:「但有了这个锦缎短袄,我就基本上能判断她的身分了。」

  「你确定?」我仔细的看着他手里的短袄,无奈功力还不够,看不出个所以然。

  「当然确定。」二伯父神色傲然的用鼻孔喷气,很是得意,「你看织物的纹样、工艺特色以及装饰方法,明显带有前清时期的特点。

  「你看这上边的龙,顺治或者是康熙前期不是这样的,位置还要偏后,从纹样上来看,龙的装饰方法很有意思。

  「龙发直立,另外海水的云头,和海水短短的如意头,这都是雍正时期典型的装饰方法。可以判断,香尸埋葬的年代应该是雍正时期。」

  我稍微有些惊叹,「这么说,从一七二二年雍正继承皇位到一七三五年驾崩,不过十三年的时间,女尸显然是在此期间死亡、埋葬的。照此计算,她已经在地下埋葬了二百七十年左右的时间,却依然能保存得如此完好,这实在不容易!」

  「还有更不容易的地方,先前我们的判断都错了,大错特错。」二伯父又激动了起来,「恐怕,这具女尸和皇室完全没有关系。」

  「什么!」我吃了一惊:「但她的下葬方法和衣服上的龙,不正代表皇家吗?」

  「这上边的不是龙。」二伯父指着短袄上龙的爪子部位,「在清代服饰制度中,只有五爪龙才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皇家身分,因此凡是织绣有五爪龙的服饰,无论是官民均不得使用,即便是得到特别的赏赐,也应该挑去一爪后再使用。

  「而即便是龙形,如果只有四只爪,则一概称为蟒,蟒是清代官员朝服上的规定图案,只是用装饰的数量区分官员的等级,你看女尸身上所穿的这件有五条蟒的短袄,只要具有七至九品的官职,就可以穿用!何况,短袄上还有一品武官的标志!」

  在清朝,一个女人是不可能当官的,更何况是武官。我眼前猛地一亮:「一品诰命夫人?」

  「不错,这个香尸,恐怕是某个位高权重的清朝武官的妻子。」二伯父舒服的伸了伸懒腰,「好了,我的疑惑已经全部解决了,我决定今天连夜就回去工作组,继续挖掘乾陵。」

  「这个学校发生的事情你就不感兴趣了?」我瞪大眼睛。

  「当然有兴趣,不过你伯父我又不是个闲人,还有你在这里调查嘛。

  有结果了记得告诉我。「说完毫不理会我的呆滞,屁颠屁颠的就朝外边跑去,边跑边打电话,估计是在订机票。

  「你的伯父果然是个有趣的人。」林芷颜嘻笑着道:「小夜,这个房间完全没有特别的地方,我看也不用浪费时间了,我们走人!」

  或许吧,中午的时候,该调查的也调查得差不多了,基本上应该没有遗漏的地方。就算有,我们也发现不了,毕竟,我们都不是玩过镜仙游戏的局内人。

  和她说说笑笑的朝外边走去,翻过栅栏,突然觉得自己像是遗忘了什么事情。

  「奇怪,那里有个人影,貌似很熟悉的样子。」林芷颜亲密的搂住我的肩膀,嘴角露出邪邪的笑容:「你说,我们现在的样子像不像一对情侣?」

  「除非那个人眼睛瞎了,不然疯子才会认为这么不登对的两个人会是情侣。」我轻轻的把她的手从肩膀上拍下来。

  「我看不一定,至少有个人就会误会。」她笑得越发灿烂,笑得我极为不安,像是有什么阴谋得逞了的样子,「你看那边的人影,像不像班上的舒晓若同学?」

  我猛地抬头一看,果然看到晓若的人影跌跌撞撞的从大门口慌忙失措的跑了出去。

  「糟糕,我就觉得自己忘了什么,原来是和她的约会!该死!」

  我急忙追赶过去,但出了校门,偌大的大街上哪里还有她的人影。

  这个内向单纯的女孩,恐怕已经被我伤害到了吧。

  「死吧,人生有太多无奈了。你还想活下去吗?对你而言,生还有任何意义吗?」

  「其实,死人的世界并没有那么恐怖。」

  「其实,只需要闭上眼睛,一切就会解脱。」

  「跟我来吧。」

  「到我的世界……」

  我真没用,又胆小,又懦弱,又内向,如果有人会喜欢我才奇怪了。

  傻瓜,我是大傻瓜。但那种心情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自己的心跳这么剧烈,自从看到他和她亲密的在一起的时候,心脏就「怦怦」的跳个不停,就快要蹦出了自己的胸腔。

  不想放弃,真的不想放弃,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不甘心。

  舒晓若蜷缩在卧室的床上,将头用力的埋在双膝间,如瀑布般的长发纷纷垂落。她留着泪。

  自己怎么哭了?她迷茫的用手抚摸着自己的脸颊。怎么,泪水为什么总是擦不干净?自己在难过吗?心脏的位置,沉甸甸的,好难受。这种喘不过气的感觉,压抑得人都快要疯掉了。

  他不喜欢自己吗?他喜欢她吗?那为什么又要约我?为什么又要答应我的邀约?我的心情,我现在是怎么了?难道自己喜欢他吗?第一次有男生约自己,和自己开心的玩。

  不是朋友的感觉。虽然不明白,但自己没有把他当朋友。或许是喜欢吧。很喜欢,喜欢到可以不要命。

  但是他,恐怕并不是喜欢自己吧。

  那,我该怎么办?

  我能怎么办?

  对了,有办法,有一个办法。

  舒晓若猛地抬起头。

  召唤镜仙!

  镜仙一定能实现我的愿望,镜仙一定能!

  她从床上走下来,换好衣服,偷偷摸摸的开门,骑着自行车朝学校的方向去了。

  看看表,凌晨十二点整。

  夜晚的月龄镇中学十分安静,安静的令人害怕。学校里一个人也没有,原本雇用的两个警卫也因为学校的连串古怪死亡给吓跑了。偌大的地方死气沉沉的,被校方紧紧的用大锁给完全锁住。

  恐怕这个学校,也基本上到了行将崩塌的时候了吧。

  舒晓若深深吸了一口气,走到大门看了看。大锁很严实,估计自己是没办法弄开的。于是她绕着学校的围墙走了一圈。

  这女孩平时在学校乖到可怕的境界,跷课如果没有某人的蛊惑的话,是根本不可能的。要她找出平时只限于听闻的,传说中可以翻出去的那段矮围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走了好几圈,她放弃了。又回到学校大门口,紧紧看着大门的栅栏,然后做了个决定。她把自行车牢牢的停在栅栏边,然后小心翼翼的踩在后椅上,用手攀住栅栏的上端,吃力的向上爬。

  这个细皮嫩肉,从来没有干过重活的女孩爬得气喘吁吁。平时这种不可能完成的体力劳动,竟然在坚定的意念和决心下,缓缓翻了过去。

  她轻轻揉了揉被栅栏擦得又红又肿的手,哈了几口气,顾不上疼痛,便朝学校里走。这个空旷的地方,只有一片漆黑。微风抚过伸手不见五指的操场,有点冷。

  舒晓若害怕的停住了脚步。她的双脚刚好站在光明与黑暗的分界线上,从附近路灯射来的光芒照射到她的脚边便失去了踪影。而再往前一步的距离,就是黑暗,如浓墨一般的黑暗。寒冷的风不断从黑暗中吹袭过来,冷的不像是初夏的天气。

  她很胆小,胆小到不久前还不敢一个人睡觉。听了鬼故事,一个人更不敢上厕所。在往常,如果遇到这种阴森的环境,早就吓晕了过去。

  但这一次不一样,有些事情,非得要做。自己已经没主见、胆小内向许多年了,这一次,一定要有所改变!

  她用力的咬咬牙,闭上眼睛,狠狠的将腿迈了出去。

  黑暗,顿时吞噬了她的身体。

  舒晓若一步一步缓缓的向前走着。她不敢开手电筒,害怕被人发现。

  好不容易走过操场,来到了新宿舍前。

  越来越冷了,这种气温,实在冰冷的诡异。她用手掌摩擦着自己的双臂,转身向大门口望去。很远了,学校里一个人都没有,就算有点亮光,应该也不会有人注意到吧。女孩从包里掏出手电筒,拧开。

  一束光线立刻划破了夜色。

  不远处有一道绿色的栅栏,将她和宿舍楼隔开。那栋楼在夜色里显得格外狰狞,就如同张牙舞爪的怪物,正张开大嘴悄悄的等待她走进去。

  她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从来没想过,夜晚的学校居然如此可怕。但有些事情,却是一定要做的。舒晓若强自镇定,她将包包扔进栅栏里,在手上吐了点唾沫,找个低矮的地方又开始攀爬起来。

  还好这道栅栏不高,没用多少时间便翻了进去。

  看看手腕上的表,快凌晨十二点五十了。记得召唤镜仙的地方,应该是在女宿舍的一楼一零一室吧。

  舒晓若瞪大眼睛,用手电筒照在门上,缓缓的找了过去。

  一零一室,有了!她站在宿舍右数第一个房间前,下意识的敲了敲门,然后自己都觉得可笑。里边怎么可能有人,自己的行为太习惯化了。

  房间的门意外的没有锁住,她轻轻推开门,一零一室的大门「咯吱」

  一声开启了。猛地,一股强烈的寒意迎面扑了出来,她几乎全身都要冻结了!

  没关系,没关系,自己可以的,自己不能再内向下去了,一定要让镜仙实现自己的愿望!舒晓若再次深吸一口气,咬牙,用力的跨入门内。

  不知何时,风猛烈了起来,刮得附近的树拼命摇晃,发出怪异的「哗哗」声响。门也被风吹得突然关上,吓了这个胆小的女孩一大跳。

  房内的摆设和自己最好的朋友萧萧的描述一样,有两面对称的镜子,镜子中央有盆水,镜子周围竖立着二十四支蜡烛。她再一次下了决心,走向前去,一根一根将那些蜡烛点燃,然后站在了两面镜子的中央。

  昏暗的烛光下,两面镜子中映现出无限层自己的虚影,每个虚影都在做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动作。

  在这种恐怖的气氛下,显得格外阴森。仿佛镜中的每个虚影都有生命一样,随时会从镜子里窜出来,伸出手将自己扯进去。

  舒晓若害怕的不敢动弹,心底突然想起自己的目的,胆小的性格又一次的坚定起来。能行的!

  自己从来没有努力过什么,这次,真的要试一试了!

  她坚定的掏出刀片含在口中,蹲在装满水的脸盆前,眼睛死死的盯着水面,然后心里默念着夏萧萧教她的召唤咒语。

  「镜仙镜仙快出来,镜仙镜仙快出来。我有个愿望,希望您能实现。」

  在心里默念了不知道多少次,紧咬着刀片的嘴巴都发麻了,但却什么都没有发生。

  她疑惑的朝四周望了望,然后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笨蛋,这个召唤仪式一定要在凌晨一点零一分才有用。离现在,还有两分钟。

  舒晓若从包包里掏出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口,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手表。

  快了,时间就快到了!

  就在还差十多秒的时候,她慌忙咬住刀片,再一次紧紧的望着眼前的那盆水。

  指针,死死的指在了一点零一分上。向前走了一秒,但似乎时间也被这种怪异的气氛恐吓住了,悄然退了回去。

  她的手表,居然在一点零一分的时针、分针和秒针上,牢固的凝固了。

  她完全没有察觉,只是在心底默念着咒语。

  「镜仙镜仙快出来,镜仙镜仙快出来。我有个愿望,希望您能实现。

  「镜仙镜仙快出来,镜仙镜仙快出来。我有个愿望,希望您能实现。」

  许久,依然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她抬起头,略微失望自嘲的笑了笑。看来果然不行,自己真没用,没用到就连镜仙都不愿意搭理。他不喜欢自己才算正常,自己,还不如死了的好。

  她一笑,牵扯到嘴角,锋利的刀片立刻在鲜红柔嫩的小巧嘴唇上割出了一道薄薄的口子。一滴红的如火的血液渗出,滴入了身下的水盆里。

  满盆的水受到了刺激,围绕着那滴血液,泛出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她颓丧的想要回家,突然,一股风不知道从这个密闭空间的哪一个位置冒了出来,镜子周围的蜡烛纷纷摇晃。

  她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故吓了一跳。风很均匀的从四面八方扑向蜡烛,烛火仿佛随时都会熄灭掉一般,但站在咫尺之处的她却感觉不到一丝风的影子。

  然后,她猛然发现,脸盆中的水变得混浊起来,水面像是有一双无形的手在疯狂搅动着,水荡起深深的漩涡,甚至水壁都离开盆子,旋转在空中,但却没有一滴水贸然的被甩开,仿佛水已经成为了一种固体,一种不断旋转着,中间深深塌陷下去的固体。

  她惊恐的向后退了几步,抬头,居然看到对面的镜子中,所有自己的虚影都向自己这边望了过来。无数个自己露出诡异的笑容,嘴角高高翘起,眼神鲜红,就像充满了血丝。她们正死死的望着自己,她们伸出手,不断的向镜子外的自己抓过来。

  舒晓若的心脏疯狂跳动着,几乎就快要爆开了。她浑身都在颤抖,一股股的寒意不断乱窜,恐惧的头发几乎都要竖了起来。

  盆中的水越来越混浊了,搅动得也是越来越厉害。在烛光中,仿佛变得如同黑洞一般,吞噬着周围的一切光亮。那块旋转进去的地方,就像幽冥地狱的深处,似乎随时都有东西会从底下爬上来。

  确实有东西爬了上来,但却不是从脸盆里。

  镜子虚影的最里层,有个漆黑的影子一层一层的向外爬。那似乎是个人影,一个身材不错的女人,但是却看不清楚她的样貌,不,不要说样貌,一切都模模糊糊的看不到,只知道,她,是个女人,年轻的女人。

  舒晓若惊恐的紧紧靠着身后的镜子,她几乎要瘫倒下去。黑影爬得越来越快了,她来到镜子的里边,挣扎着,似乎想要从虚影中爬出来。

  「哇!」

  她尖叫一声就想提起麻软的双腿逃掉,就在这时,所有蜡烛在同一时间熄灭了,四周陷入了绝对的黑暗中。

  舒晓若瞪大双眼,惊惶失措的向四周望着,但她却什么也看不到。慌忙从兜里掏出手电,拧开,依然没有一丝光芒射出。

  突然,有一双冰冷的手从身后抚摸到了她柔嫩的脸颊上,那双手冰冷刺骨,但却很柔软,柔软的不像有骨头,还黏黏的,很恶心。

  她拼命挣扎,但那双手就像绳子一般,将她紧紧的拴住。耳朵里不断有怪异的声音灌入,像是某种撕心裂肺的呼喊,又像是怨恨的哀号,她感觉自己的力气越来越小,就在快要崩溃晕倒的边缘,突然有个尖锐的女声窜入了脑中。

  「你想要什么?」

  她猛地清醒了片刻,突地想起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不能半途而废,就算死,也要实现自己的愿望,就算死……

  她的语气急促,但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坚定的道:「我要和夜不语,永远在一起。」

  接着眼前一黑,沉沉的昏了过去
 第十二章 逼近

  说起来,我们常常安慰别人说:「人生是没有圆满的。」

  你不可能得到一切。你永远不会是最幸福的人。然而,谁说人生是没有圆满的呢?我们所拥有的,就是另一种圆满。

  我们从遗憾中领略圆满。没有分离的思念,怎能领略相聚的幸福?没有经历过被出卖的痛苦,怎会领略忠诚的可贵?没有尝过苦恋的滋味,又怎会体会长相厮守的深情?

  在纷纷扰扰的人世间,能够相聚,彼此忠诚,长相厮守,不正是一种圆满吗?

  圆满的人生,不是拥有一切,而是学会了珍惜和付出。

  在一个小宇宙里,你是圆满的。

  当你不再贪婪,你是圆满的,当你了解了爱情,那是自身的圆满。

  月圆月缺,但是,你不会说月亮是不圆满的。

  你爱的那个人,也许是不完美的,也许是有许多缺点的。你自己又何尝不是?然而,你们的关系是可以圆满的。

  所谓圆满,超脱了现实,是一种领略和追求,也是一种对自己和别人的宽容。

  但现在我调查的这件事,却怎么样都谈不上「圆满」两个字!

  二伯父走得倒是很潇洒,但我和林芷颜却坐在出租屋的沙发上各自发呆。

  「喂,你说我们的调查方向是不是全都错了?」许久我才道。

  林芷颜摇头:「不清楚,虽然本女子聪明绝顶,冰清玉洁,不过对这些怪异事件完全没有经验。你不是专家吗?」

  「哪个王八蛋告诉你我是专家的?」

  「我们的老板。」

  「杨俊飞那混蛋白痴!」我不屑道:「算了,提到那家伙就有气。我们先来把一切事件都整理一次。」

  在脑子里整理好思绪,我缓缓说:「首先,月龄镇死掉的第一个女孩子,是一个叫做尹晓彤的高三女生。她在一个多月前,在阴阳谷跳下悬崖自杀而亡。

  「接着是一个多礼拜前失踪的钱晴,她最后被我们发现尸体藏在教室的旧储物柜里,她的手里紧紧拽着一面化妆镜。

  「第二天一早,我们发现变成雕像一般早已气绝的左婷,她临死的时候正想要扔出手里的化妆镜;而再一个下午,夏萧萧在照镜子的时候疯了,自残后伤害他人,后经治疗无效死亡。」

  我顿了顿又道:「钱晴、左婷和夏萧萧的死因是一样的,都是死于心脏爆裂。接着,又是一个下午,我们在操场上发现了一个女孩在吃沙子,阻止后,她也因心脏原因死亡。隔天,五个高三女生集体跳河自杀,两个淹死,剩下的三个在之后也因为莫名其妙的怪病惨死在医院里。

  「说起来,我们似乎都忽略掉了一件事情。」我突然道:「我们都忽略了,镜仙的游戏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在学校里开始流传的。

  「月龄镇中学一直以来都没有任何问题,出现怪异现象也只是在最近的一个多月,便是尹晓彤在阴阳谷跳崖自杀后。

  「如果说镜仙游戏和那具六年多前出土的香尸有关联,但一来香尸的骨骇已经全部化成了黄水,二来,时间经历了六年之久,学校的宿舍楼也住了六年的人,从没有听说过那么长时间发生过奇怪的事情。

  「就算传言一零一室闹鬼,也是最近两个月才传出的,和尹晓彤跳崖的时间基本上吻合。你觉得,镜仙、一零一室的闹鬼传闻、和尹晓彤的自杀,三者之间会不会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说起来,似乎有道理。」林芷颜翻了翻最近调查的资料,「那个镜仙的游戏根据我在学校里的调查,是在两个月前兴起的。

  「由于地点在女孩宿舍楼那边,男生不敢进去,所以玩的基本上都是女孩子。据说许多女孩都有玩过这种游戏,但死掉的就那十个人。」

  「恐怕是因为,那个镜仙的游戏还需要某种特殊的介质或者条件吧。

  那十个人满足了条件,将貌似镜仙的东西召唤了出来,实现了愿望,然后毁掉了自己的生命。「我轻轻的敲着桌子,缓缓道:」尹晓彤这个女生调查过没有?「

  「当然。」她翻了一页:「很普通的女生,她恐怕也只是单纯的受害者。镜仙游戏的第一个受害者。」

  我点头:「那个游戏的散播者究竟是谁?」

  「这个就不清楚了。」林芷颜的脸色稍微有些凝重:「那个游戏就彷佛在两个月前的某一天,突然出现在学生面前的。

  「开始有些人还不以为然,但逐渐传出游戏能够实现任何的愿望,于是有些人抱着刺激好玩的心态开始尝试。有些小打小闹的愿望真的实现了,玩的人也多了起来。

  「不过,由于游戏的条件实在很苛刻,不好操作,可以玩到的人的比例不算太高,而且游戏也时灵时不灵的,所以也没人把它当回事情,总之就觉得是普通游戏,不在意。

  「直到越来越多难以解释的事情发生,然后是玩过游戏的女孩不断死亡。现在学校人心惶惶的,恐怕以后也没人敢玩了!」

  我思索了半晌,这才郁郁道:「看来这个事件陷入了死胡同,没有调查下去的价值了。」

  「恐怕是。毕竟一个多月内死了那么多人,这所学校也差不多要破产了,明年的学生源肯定有问题,没有家长会愿意送自己的孩子到这所学校就读的。」

  「那我们就没有可以做的事情了吗?」我问。

  「没有,死了那么多人,警方已经准备介入调查了。不论这里的政府是要彻底严查还是封锁消息,都对我们的身分没有好处,我们还是早点离开。老板刚刚打电话来的时候,也这么提醒过。」林芷颜瘫倒在沙发上,语气有点遗憾。

  我也很遗憾,突然觉得头脑有点发涨,肩膀沉沉的,像是有东西压在上边,不舒服。

  「臭小子,你怎么了?脸色有点涨红,身体出问题了吗?」她看了我一眼。

  「可能是累了,最近忙得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我艰难的站起身,准备上楼,「我回房间去休息,好好睡一觉就恢复了。究竟是调查下去还是离开,你和杨俊飞那混蛋讨论清楚再告诉我。」

  说完我便上了楼。

  腿在发软,身体实在太沉重了,沉重的像是背了个很大很沉的东西。

  好不容易开门走入自己的房间,我迫不及待的倒在了柔软的床上。

  床的弹簧被我压得发出「咯吱」的呻吟,异常响亮。

  我的头很昏沉,但却没有一丝睡意。想了想,我将钱晴和左婷的那两面化妆镜拿了出来,在手里一边把玩一边思考。无意识的打开镜盖,朝那个方向望了一眼,突然我惊呆了。一股恶寒猛地窜上了头顶,只感觉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是一个黑影,一个漆黑的黑影,影子像是个身材还不错的女人。她,正骑在我的肩膀上,双爪用力的拽住了我的头发。

  我惊惶失措的将手里的镜子扔在了地上,身体条件反射的从床上翻下来,躲到另一侧去。肩膀上沉重的感觉依然存在,一想到身上坐着一个不知什么东西,冷汗就冒了出来。

  林芷颜听到声响,飞快的将门一脚踹开。她见我躲在床后,有点无语的叹了口气,「你个臭小子又怎么了,都躲那里两次了!」

  「你以为我想。」我的脸色惨白,声音都在颤抖:「快看我肩膀上!」

  她看了看:「什么也没有,大惊小怪的。」

  「用地上的镜子看!」

  林芷颜将镜子拿起来对着我照,看了半晌:「还是什么都没有!」

  「有没有搞错,怎么我能看见!」我气恼的吃力站起身体。

  「你究竟怎么了?」她对我怪异的行为大惑不解。

  「我的肩膀上似乎有个东西坐着,很沉。」我强作镇定。

  她仔细打量:「完全看不出来,正常的很。是不是太累,肩膀肌肉酸痛?」

  「不可能,那种重量,明明是有个人坐在上边。」我摇头:「而且,我从镜子里看到了那个黑影,杀死所有人的漆黑影子。不信你跟我来!」

  我一步一个脚印,异常缓慢的挪动到客厅,那里有个林芷颜买来减肥的电子秤。我毫不犹豫的站了上去。

  林芷颜看了一眼,吃惊的捂住了嘴巴,她的脸部有些抽搐,语气难以置信:「怎么可能,你居然有一百公斤!」

  「不错,我记得三天前自己还只是五十五公斤左右,不可能三天内就涨了四十五公斤。何况,我的体型根本就没有变!这就说明……」我用视线的余角撇了撇肩膀,「我的身上趴了一个东西!一个四十五公斤左右的东西。」

  「镜仙的诅咒?」她立刻反应过来。

  「很有可能。」我点头,「只是我从来没有召唤过镜仙,怎么样诅咒也传不到我头上。」

  「你不是昨天去一零一室调查过吗?是不是那时候满足了召唤出镜仙的条件?由于你自己不知道,所以也没有许下愿望,但镜仙不会管这么多,它要的只是你的命。」她分析道。

  「不清楚,但事情肯定有了什么变故。」我看了看手表,凌晨一点二十分,「你马上开车载我去学校,我要再调查一次一零一室。恐怕会有点其他的发现。」

  车开得飞快,由于出租屋就在月龄镇中学前方几十米的地方,几十秒就到了。

  背着一个等同两个普通人身体的重量,攀爬接近高达两米的大门栅栏,实在是一项「很充实」的举动。好几次险些摔下来,花了十多分钟,才总算有惊无险的过去了。

  林芷颜一路扶着我走过对我而言显得极为宽敞的操场,又帮我攀过新宿舍的栅栏,居然还一脸轻松的样子,身体素质果然不是一般的好。

  一零一室的门并没有被锁住,轻轻一推,门就开了。又是一股冷风袭来,我俩同时打了个冷颤,用手电筒无目的的朝里边乱照,居然看到有个人影躺在两面镜子的中央。

  我和林芷颜对视一眼,她立刻走过去将女孩的脸扶正,然后冲我道:「你的舒晓若同学。」

  「她怎么会在这里?」我吃了一惊。

  「恐怕,是为了你吧。」林芷颜看着我,嘴角又流露出邪邪的笑容:「一个胆小内向的女孩,突然发现自己喜欢的男孩和另一个美貌如花,完全不可能比得上的女孩勾肩搭背很亲密的走在一起,任谁都会误会吧。

  「一误会就会有点小麻烦,她对某大美女自愧不如,就干脆乱抓最近的稻草,最后,想到了这个镜仙游戏。」

  「这还不都是因为你!」我狠狠的瞪了她一眼。

  「现在牵扯这些完全都没用了,你还是想点办法吧。恐怕,她的愿望,和你有关系。」林芷颜毫不淑女的呵呵大笑,仿佛事情很有趣一般,「用膝盖想都知道,这个纯洁内向的女孩,不是要你喜欢她,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愿望实现后,你们都会死掉。」

  我沉默,站在两面镜子中央发呆,半晌才道:「先不要叫醒她,让我再仔细想想。」

  「你慢慢想。」林芷颜将舒晓若轻松的抱了起来,「我先送这个女孩子去医院。」

  望着她走出门,我一屁股坐在了镜子旁。肩膀上依然沉甸甸的,那种重量,仿佛又增加了一点。我回忆着,突然想起了一个细节。

  香尸腹部中的那块不属于她的下颚骨,以及棺材周围那层白膏泥充填,似乎都在自己的记忆里有所相似的地方。特别是二伯父提到的那层白膏泥充填,好像,在别的地方隐约见到过。

  是哪里呢?究竟是在什么地方?

  想起来了!

  我猛地从地上站起,一根一根的将周围那二十四根没剩下多少的蜡烛点燃。将腰身挺直,我呆呆的望着脚边的水盆发呆。

  召灵游戏都需要某种介质,当然,时间因素也很重要。但上一次自己是在中午点燃蜡烛的,并没有遵守镜仙所谓凌晨一点一分的规则,但依然有怪异的事件发生,或许,时间对这个游戏而言,并没有任何意义,有意义的,是真正的介质。

  某种很多人忽略掉,极少数人才偶然满足了的介质!

  那一天,自己究竟多做了什么呢?

  对了,血!是血。那天嘴皮被自己咬破,有一滴血流入了盆子里。

  我舔了舔嘴唇,用力的将右手的食指咬破,将一滴血滴入了水盆中。

  那一刹那,我仿佛看到所有蜡烛同时颤动了一下。我的肩膀顿时一轻,似乎一直坐在上边的东西离开了。

  完全没有风的密室里,正对着门左数的第四根蜡烛动了动。接着,从那根蜡烛为起点,蜡烛火焰都一根接着一根的依次持续发出「劈啪」的轻微声响,就像烧到了某种东西。

  猛然间,盆子里的水面开始荡漾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落进了水中。

  水面在不断的搅动,开始还只是有些涟漪,后来搅动的越来越厉害,就像有什么在挣扎,想要蹦出来。

  我望向对面的镜子,手电筒的光芒在镜面上什么都没有照出来,果然只剩下一团漆黑的颜色。手电筒的光射到镜面上,就像直接穿透了镜子,又像被镜面吸收,没有剩下任何一点光焰。

  围成圆形的二十四根蜡烛无风自动,火焰整齐的向着我的方向倾斜,就如同受到整齐的压力一般,不知过了多久,又整齐的一起熄灭掉。

  诡异的气氛,越来越浓烈的寒意,情况和那天中午一模一样,有一个黑影,正硬生生的在两面镜子形成的无数折叠空间里挣扎,想要托扼着自己的身体,从地狱的深处爬出来……

  我条件反射的后退着,身体抵在了背后的镜子上。突然,有双冰冷至极的手抚摸上了我的脸颊,冷得我皮肉都要冻结了。

  那双手仿佛没有任何骨头,只是像鞭子一般不断环绕着我。那脸朦胧一片,我看不清楚样貌,但是我很清楚,她正用脸上那双看不到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死死盯着我。

  不知为何,我居然读懂了她的意思。她,想要我说出愿望。

  很好,愿望。

  我紧了紧手中的手电筒,猛地大吼了一声:「去死!」然后用力将手电筒向对面的镜子扔去,紧接着后脚使劲向后一踢。

  接连两个尖锐的声音划破了夜的寂静,那是镜子破裂的声响。

  黑影似乎惊惶失措起来,她无声的嘶吼着,拼命的向水盆窜去。我冷笑一声,又是一脚将水盆远远的踢了出去,然后掏出打火机点燃。

  黑影在光明里拼命的逃窜,我将她避开,扯过一块盖灰尘的白帆布,将地上的所有镜子碎块和水渍遮盖住。

  果然不出我所料,这东西没有能映照出虚影的介质作为贯通她与这个世界的通道,是没有办法长久生存的。她在空中四处窜动,不多久,便渐渐淡去,彻底消失在了空气中。

  我身体一软,筋疲力尽的也晕倒在了地上……

  尾声

  在新宿舍的一零一室楼下,挖出了一具女尸。

  那个女孩名叫周铃雨,十七岁,本校的高三生,品学兼优。她的尸体透过法医鉴定,确定死亡时间在两个月前,是自杀。

  恐怕,召唤来的镜仙就是她的鬼魂吧。

  经过调查,我和林芷颜发现,她曾经有一个男朋友,街头的小混混。

  有一次来学校看她的时候,顺手牵羊在学校里偷了一部手机,不巧被保安抓到了。

  年轻人总是喜欢热闹,更喜欢一窝蜂的做一件事情,特别是压力很大的高三生。

  那个学校,几乎所有人都窜出了教室,对那个小混混进行殴打,场面混乱的完全无法制止。周铃雨哭着,跪在所有同学、同校朋友面前,恳求不要再伤害她的男友,虽然那人只是个小混混,但,却是她深爱的人。

  但没有人理会,所有人都陷入了疯狂,陷入了将压力透过暴力发泄的行为。最后员警赶来时,那个小混混已经被全校学生活活打死了。

  周铃雨哭得血从眼睛里流了出来,她嘶吼着要向所有人报复。接着不久后,镜仙的游戏便开始在学校里广为流传开来。

  从她的腹部里,发现了一块不属于她的上颚骨。根据鉴定,和香尸腹部中的下颚骨属于同一个人,那个人,便是陈老爷子。(有关陈老爷子的故事,请参看第一部之《碟仙》、《风水》)香尸的一切谜题全都解开了。

  她贵为一品诰命夫人,却以极为罕见的怪异方式下葬,恐怕最大的原因,便是将身体作为一个容器,封印住陈老爷子肢解后的上下颚骨。

  下颚骨封印在香尸肚子里。而她喉咙直至肩膀上那道骇人的巨大T字形伤口,正是放置下颚骨的地方。

  由于出土时周围群众进行过疯抢,陈老爷子的上颚骨从喉咙里掉了出来,然后又被施工队打入地基深处。

  直到颚骨的顶端有人自杀。

  至于那东西究竟又是怎么跑入周铃雨尸体腹部里去的,恐怕没有人能知道了。

  舒晓若醒来后,竟然失了忆,她忘记了最近一个月的一切,包括我的一切。看着去探望我的她,她笑得十分的灿烂:「你,是谁?」

  「算是朋友吧。」我淡淡答道。

  「很好的朋友吗?」

  「嗯。」

  她灿烂的笑容如同绝美的花朵,「难怪,我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事件总算是结束了。

  写出这本书,其实并不是为了记载自己的离奇经历,而是想对所有的在校生给个警告——不要毫不在意的玩稀奇古怪的灵异游戏。

  特别是镜仙的游戏。

  更不要在游戏结束后胡乱照镜子。

  因为谁知道,陈老爷子的下一块骨头,又或者比他的骨头更加可怕的东西,会不会就在你玩游戏的地方,正静悄悄的,安静的等待着你们的到来呢?

  世界上没有捷径可走,得到一些,就一定会付出一些。

  当你们在玩能够实现愿望的游戏时,或许,只是图了一时的高兴。但,付出的,或许就是——

  你的命……

  ——《镜仙》全文完——

  作者注:贯穿本书全文的「香尸」事件是真实的,参考于《走近科学 香尸谜案 清代女尸散奇异香味》,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过调查,文中基本上对调查文献进行了引用,并将其延展开来融入了剧情中。前半段真实,后半段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夜不语诡秘档案二零二 沉溺池
文案

  一旦守不住承诺,等待你的结果恐怕只剩一个——死!

  还没展开工作,夜不语就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小孩给砸到……他失忆了!

  但这不代表,他的人生就不再碰上匪夷所思的事情,

  喂食人体内脏、「梳洗」的酷刑、锯齿状的伤痕……

  三个月以来,多桩残忍命案,再再发他强烈的好奇心,

  而「沉溺池」,这个神秘费解的所在,正在向「忘了我是谁」的夜不语招手,

  他的未来,是福?还是祸?

  序:

  「沉溺」,在这个地方的方言里读作「承诺」。

  「沉溺池」,便是「承诺池」。

  据说,如果在这个子母井前,男方站在子井处,女方站在母井处,同时喊出同样的承诺,两个人就一定会幸福。

  但是,谁又知道呢?

  或许在这个子母井前许下承诺的两个人,守住了承诺,不一定会得到好结果。

  但一旦守不住承诺,就一定不会有好结果。

  因为等待你的结果恐怕只剩一个,便是—死!

  引子 一

  礼堂的红地毯很红,她和自己的未婚夫,手挽着手走了上去。她清楚的知道,红地毯的对面有许多含义,幸福,责任,还有厨房。

  据说,每个结婚的女人在结婚当天都是瞎子,否则,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离婚!

  何鹭就是瞎子,典型的瞎子。她假装闻不到准新郎奔入婚礼礼堂时,身上还带着的香味,一种淡淡的,犹如熏衣草的味道;那种香水她知道,Anna Sui,一个崇尚简约自然主义的时尚品牌。

  因为她也有一瓶。

  Anna Sui品牌洋溢着浓浓的复古气息和绚丽奢华的独特气质,身为设计师的Anna Sui是华裔移民,她的设计大胆而略带叛逆。一切华丽的装饰主义都集于她的设计之中。

  所以她去香港出差时,第一眼看到Anna Sui,闻到那种淡淡的简单香味,就被那近乎抢眼、近乎妖艳的色彩震撼,更深深沉醉于那独特的、巫女般迷幻魔力的风格之中。

  只不过那瓶自己视为珍宝的香水,早在三个月前便不见了,当时她的未婚夫,现在的准新郎只是淡淡的说,她的宠物猫咪不小心将香水瓶打翻,他便打扫了一下,将碎掉的玻璃全都扔到外边。

  那时候她没有闻到卧室里有打倒的香水的独特浓香,虽然这款香水很淡雅,但还没有淡雅到撒在地板上,一点香味也不会残留。

  不过她什么也没有说,她相信自己的未婚夫,甚至比相信自己更甚。她要和他结婚了,就在三个月后,胜利者是她,她什么都可以不在乎。

  没想到居然在结婚的三个小时前,自己又闻到了久违的味道。何鹭穿着洁白的婚纱,有人说结婚那一天的女人是最美的,没错,她美的不似凡人,甚至不食人间烟火。

  她带着完美的微笑迎上去,接过了未婚夫的外套,鼻子里闻着Anna Sui淡雅的柔软香味,看着外套上几根漆黑的长发,眉头也没有皱一下,声音里依然萦绕着即将开始的,人生最大的一件事的喜悦,「亲爱的,昨晚的应酬很累吧?」

  未婚夫无奈的叹了口气:「别说了,部门经理实在很讨厌,那个客户也三八的要命,我真的有点怀疑他不是个男人。KTV唱了,酒也喝了,三温暖也洗了,最后居然就是不签约,根本就绕着我们在玩。」

  何鹭温柔抚摸他的额头,眼睛再也没有瞟过外套上的未知长发,虽然那些断发,已经在未婚夫的外套上出现过许多次,「我一直都叫你少喝一点,你的胃本来就不好。」

  「没关系的老婆,喝再多也绝对不会耽误我们今晚的大事!」未婚夫一把抱住何鹭纤细的腰肢,狠狠的在她嘴上亲了一口。

  她微笑,微笑的十分迷人,也彷佛绝对的幸福。

  礼堂的红地毯很红,她和自己的未婚夫,手挽着手走了上去。她清楚的知道,红地毯的对面有许多含义,幸福,责任,还有厨房。

  千百次了吧,自从在那对子母井前,相互许下诺言以后,就在梦里重复了千百次自己和他结婚的场景。三年多了,终于要实现了!

  亲友们的祝福在他们走过那段不长的红地毯时,一直喧闹的围绕着,不绝于耳。她的脸上有不多一分、不少一分的完美微笑,似乎在向所有人诠释着,这就叫幸福。

  请来的司仪恰到好处的取笑恶搞他们,然后到了交拜的时候。

  她和他相对站着,交拜的一刹那,她故意用头碰到了他的头。母亲说,这样不只代表着白头偕老,更代表了,这个丈夫在以后的一辈子,都只能属于自己了。

  在朋友们的耍闹间,时间过的飞快,很快便到了洞房的时候。

  洞房如同他们同居几年来的每一天一样,最多不同的只是,何鹭起身倒了两杯红酒,端着来到了床边上。

  「喝口红酒润润胃,你今天酒又喝了不少。」她关心的说。

  丈夫笑着,脸上还带着恶闹过后的兴奋,「没关系,男人嘛,喝酒是醉不倒的。」

  「你呀,就会逞能。看我不管你了。」

  「你才不会。」丈夫笑着。

  「要死,快给我喝了。」她娇嗔道。

  「好,喝就喝。」丈夫一口干了红酒,仰倒在床上,看着身旁的妻子。

  「怎么了,用那种眼神看着我?」何鹭摸了摸自己的脸孔,「我的脸上有东西?」

  「没,只是头有点晕,看来我真的喝多了。」丈夫摇头。

  「那就睡吧。」妻子说。

  「嗯,困了。」他的声音低沉,只觉得妻子的声音,也渐渐低沉了下去,尾音拖的很长很朦胧,眼睛一黑就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醒来后,只感到全身都很痛。张开眼睛,却发现自己坐在餐桌的椅子上,身体被人用绳子密密麻麻结实的捆了起来。

  有强盗?入室抢劫?他惊惶的刚要大叫,却突然看到自己的妻子,安然坐在桌子对面,脸上依然带着漂亮温柔的微笑,正默默的注视着他,就像从前千百次那么深情的看他一样。

  「亲爱的,你在开什么玩笑?」心里稍微安稳了一点,丈夫在脸上浮起一种称为不快的表情,虽然隐隐感觉有些不太对劲,但依然说道:「快把绳子给我解开。」

  何鹭像是没有听到他的话,只是开心的道:「老公,还记得在沉溺池前,我们许过什么愿望吗?」

  她的老公愣了愣。

  「怎么?你忘了?要不要我帮你回忆一下下?」她笑笑的,脸上浮现两个可爱的酒窝,「你说,会娶我,一辈子爱我,只爱我,绝对不会三心二意,招蜂引蝶。你还说,如果违背诺言的话,就和那个淫妇,吃活生生的内脏吃到撑死。

  「老公,你知道吗?就是因为那个誓言,我才死心塌地的跟你在一起,那晚,我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你。

  「甚至,我不顾父母的反对,还差点和他们断绝血缘关系。那时候的你什么都没有,只是个小清洁工,靠着我父母的关系,才进了现在的公司,爬到现在的位置。一切的一切,你都忘了吗?」

  「没有,我根本就没有三心二意过,更没有对不起你过。」丈夫的脸上浮起一丝不安,但嘴里依然诚恳的说。

  「对,你确实没有三心二意过,你只不过五心四意罢了。」何鹭淡淡微笑。

  「我发誓!」丈夫吼了起来。

  「是吗?呵呵,那我的那瓶Anna Sui哪里去了?」

  「早就说过,被猫咪撞倒摔碎了!」丈夫的声音依然很大,理直气壮。

  「哦,那这些又是什么东西?你说你不喜欢长发,所以我的头发就从来没有那么长过!」她拿出一个盒子,里边有几十根长发,和今天早晨丈夫外套上,一模一样的长发。

  「你知道,公司应酬很多,洗三温暖什么的,总会在衣服上沾些头发什么的。」

  何鹭笑得似乎十分开心,「居然能全都沾上一模一样的头发,这个机率也实在太微妙了,恐怕,买彩券都用不到这么大的机率。」

  「公司……」

  「不要再跟我说什么公司!」何鹭发出了一种尖锐的叫声,虽然脸上的笑容依然温柔,但眼神里却有一丝不像人类的冰冷。

  在那种目光中,丈夫不禁打了个冷颤,心脏猛地狂跳。

  「对不起,我失态了,还是让我来替你解释吧。」

  妻子优雅的冲他笑着,「嗯,应该说,在这里我向你隆重介绍一位朋友,很好的朋友。这个朋友不管从内在还是外在,你都十分清楚。」

  说完,她走到厨房里,从没有完全关严的冰箱中,拉出一个绑着的女子来。那个女子大约二十五岁年纪,漆黑的长发,全身都冷的发抖,身上还散发着淡淡的Anna Sui馨香。

  「丽!」丈夫惊叫起来:「你疯了,这是你最好的朋友!」

  「不错,这个我最好的朋友,居然还是个勾引我丈夫的好朋友!」妻子拉着丽的长发,狠狠的将她拖到餐桌旁,架上了凳子。这一刻丈夫才发现,妻子纤瘦的身躯里,居然还隐藏着那么大的力气。

  「不要伤害她,我和她根本就没什么!」丈夫大叫。

  「是,没什么,你们根本就没什么;除了一个背叛了妻子,一个背叛了好友外,真的就没什么了。」妻子笑得很开心,眼神却冰冷的让人冻结。

  他对面的丽在冰箱里冷的嘴唇发紫,眼睛恐慌的望着他看。

  「她把什么都告诉我了,一切。」

  房间的气氛在妻子的笑容里,越来越诡异。

  「其实你根本就不爱我,从来都没有爱过。你和我在一起,不过是为了我父母的关系网和权力。亲爱的,你违背自己的诺言了,所以,我为你精心准备了一桌大餐,你看!」

  餐桌上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妻子的手只是向前指着,手指的延长线外,是一个人,丽。

  「你要我吃什么?你要我吃什么!」丈夫彷佛预感到什么,恐慌的大声喊着。

  「没用的,装修的时候,我特意叫工人加了一层隔音材料。你叫破喉咙都不会有人听到。亲爱的,开饭了!」

  妻子笑得很温暖,她从桌子上拿起一把尖锐的菜刀,用力刺入惊惶失措的丽的腹部。丽痛苦的挣扎着,血喷了一地,也喷在了何鹭的身上,一身的红色,如同婚礼地毯的颜色。

  「你疯了!你疯了!你这个疯女人!」丈夫撕心裂肺的吼叫,他怕,怕的几乎大小便失禁。

  妻子将她最好的朋友的内脏掏了出来,新鲜的内脏上还残留着适宜的温度。

  她将内脏凑到了他的嘴边,轻声的,柔柔的说道:「亲爱的,吃吧……这是你不守承诺的处罚……」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星期三,当天的报纸上,刊登了一则不太引人注目的新闻。

  塞纳-马恩省-马恩省河小区发现了三具怪异的尸体,两女一男。那三具尸体死的极为怪异,两具女尸的内脏皆被凶手用菜刀一块一块割下,喂入了男尸的胃中。

  男性致死原因,为胃部破裂,内脏遭受大量压迫而死。

  三名死者关系暧昧,疑为三角恋。只是不知凶手为何用此种残忍的手法,将三名受害人杀害,三名受害人和凶手又是怎样的关系?

  本报将对此案继续予以关注。

  实习记者:怡江

  那个新闻并没有被讨论多久,便消逝在了时间里,而报纸也并没有再追溯下去。人世间每天都有无数的生生死死在发生,如果总是关注的话,恐怕,关注的人也会累到活不太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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