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女刑警手记——我经历的离奇案件》

  (6)
  案情分析会后,根据肖天明和司马局长确定的侦查方向,我们分兵两路,同时开展调查。我、陆敏和几名同志负责对星光电影院进行实地查看;其他人则分成若干组,分别前往我市医疗卫生系统进行大规模的疑似凶手的排查工作。
  最近一段日子里,因为艾滋针事件的频繁发生,星光电影院门庭冷落,基本处于停业状态。在电影院经理和几名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我们根据三名受害女子提供的当时观影所坐位置,对附近的环境进行了细致查看。
  我们发现,影院后面5排座位都属于双人沙发式样,并且在两侧座位扶手上面安装有隔断,呈半封闭状态。据工作人员介绍,这些位置是情侣包间,对比普通座位要贵上10元钱。其中最后一排座位大部分破损严重,地面上丢弃了各种杂物,甚至还看到一个用过了的避孕套。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因为经常有陪影小姐出没,一些单身男性会选择带着陪影小姐坐在最后一排。影院为此也伤透脑筋,但却没有比较可行的办法去管理,所以一般很久才会清理一次,希望这些人看到环境脏乱能够自我收敛一些。
  根据两名听到歌声的受害人叙述,她们都是坐在倒数第二排位置,如果歌声确是传自其身后的,而且听歌的人就是凶手,那么凶手是不是专门选择潜伏在最后一排躲藏。他一边听着歌曲,一边等待着电影结束,然后在趁散场人多混乱时进行针刺行为呢
  回到队里后,我们将实地查看情况向专案组作了汇报。肖天明想了想,说:影院最后的一排的情侣包间,位置靠后,脏污严重,所以人员不多,假设是凶手潜伏在这里,倒是符合其隐蔽自身的心理需求。不过如果是这样,他选择的下手对象想当然的就是坐在他前排的女性了,毕竟位置接近便于贴近实施犯罪。如此一来,所谓的七分裤之说就完全可以排除了,总不会巧合到所有符合凶手下手对象的人,都会老老实实地坐在凶手前方,等着电影散场之后被针刺吧。
  司马局长摇摇头,说:桑佳慧关于白色七分裤的推测暂时还不能就此推翻,这个疑点暂且保留吧。下步的侦查重点就是在我市登记在案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中寻找疑似凶手,根据其专门针对女性下手的这一特点,基本可以确定为男性,不排除曾有过感情受挫经历,具有仇视女性的扭曲心理,在调查中可以通过这个进行深入调查,从而梳理排队。
  然而经过连日排查,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上头催得紧,侦查员们每天忙紧忙出,也是累得够呛。眼看此时已是夏末,必须抓紧时间破案。
  时间对于我们来说是压力,但对于群众来说则是淡忘谣言的最好药房。一段时日后,星光电影院人流又开始增多。曾经的艾滋针事件已渐渐被人淡忘。
  不久,专案组再次接到指挥中心移交的星光电影院报警,又一名年轻女性在电影散场时被人用针状物刺中臀部,目前已送至我市第九人民医院接受观察治疗。
  司马局长立即带队前往医院,并指示肖天明率员赶赴星光电影院,对当时在场群众进行询问。
  在医院里。被害人称:当日下午独自去电影院看电影,而且就是坐在倒数第二排。散场时走到门口被人用针刺中臀部,因为受怕吃痛,没有留意身后人的长相。当问及观影时是否看到或听到身边有人听歌时,被害人表示似乎有听到,而且好像就是在身后的位置上,但说不出名字,只觉得挺幽怨,而且还不是中文歌曲。
  这时,肖天明打来电话,说根据当时案发现场离被害人较近的一对情侣称,似乎看到案发时有一个年轻女子挤在被害人身后,然后趁乱走掉。但这对情侣未看清该人长相,只记得染着一头黄发,身材不高,岁数也不大。同时这对情侣也表示,没有留意该黄发女子手中是否携带有针头等物。
  
  (谢谢各位好意,小说而已,完全虚构杜撰,博人博己一乐,如果真按照此文行事,估计立刻被抓,呵呵。)
  
  (7)
  两组人回到队里后,将各自调查到的情况进行了印证归拢。然后,由司马局长组织召开了新一轮的案情分析会,针对第四起星光电影院针刺案件进行了全盘梳理。此时,关于电影院中那对情侣提供的嫌疑人为黄发女子这一说法,众人产生了极大的争议。
  肖天明认为,由于前三起针刺案缺少最直接的目击证人,所以只是从嫌疑人专挑女性下手这一特点,并结合受害人臀部受刺这一特殊性,便主观的认定作案者为男性,现在看来,应该是错误的。鉴于这次两名目击证人提供的证词,嫌疑人极有可能应该是女性。因此,有必要重新调整侦查思路和排查范围。这种看法当时在专案组占绝大多数。
  陆敏则认为,同样是鉴于本起案件的两名目击证人的证词,那对情侣只是恰好与被害人离得很近,因此不会刻意去观察其周边人员情况,也并未实质性地看到黄发女子手持针头等物,所以,据此做出调正侦查思路和排查范围的决定是仓促武断的,不应该排除黄发女子也只是偶尔走在被害人身后的可能性,而真正的嫌疑人没有被那对情侣看到。要知道,黄发这一特征非常显眼,两名目击者或许是出于主管认同性,而做出了一种错误性的常识判断。同时,根据性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角度来说,也只有男性才会对女性的臀部感兴趣,并采取相应的施虐蹂躏性行为。本系列案件中,那名嫌疑人采取针刺这一手段,带有典型的施虐行为特征,足以说明他思想扭曲,存在强烈的报复女性心理。因此,原来的侦查思路和排查对象没有错误,应该继续坚持下去。这种看法也有不少人认同。
  听过肖天明和陆敏的分析,我说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8)
  我说:关于对黄发女子的身份定性,目前还无法做出准确判断,两名目击者的证言只能供我们做一些参考,眼下还是应该从犯罪分子本身的心理进行描摹画像,从而掌握其犯罪行动轨迹。
  根据犯罪心理学来分析,如果凶手有意采取连环作案形式,说明其思想深处已经产生一种炫罪心理,藉此连环罪行达到内心某种极端癖好趋向性的满足。同时,当这个凶手屡次作案得逞后,其犯罪行为会在社会市面上广为流传,从而带来一定群体恐慌,凶手一定也有所耳闻,并能预料到公安机关会加大侦查力度。因此,他在最近一段日子没有选择再次作案。既然今天又再次作案,说明他已经受到犯罪连贯性和依赖性的驱使,正如很久没有吸毒的人,断吸之后必然会一次性吸食更大剂量的毒品一样。所以,我估计凶手一定还会在短期内再度作案,那么,不管他是男性还是女性,下步工作的重点应该是加大防控力度,必要时候可以找女民警化妆引诱其上钩。说到这里,我向司马局长说:我原意以我为诱饵,化妆进入星光电影院。我的这种看法也得到了一部分人的认同。
  大家众说纷纭,分析会开了一个晚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这时,司马局长说话了。 
  
  (9)
  司马局长说:一般来说,如果凶手有意制造连环案件,其犯罪行为的确具有连贯性和依赖性,但是如果说本案的凶手会在短期内再度作案,我却认为这种可能性不会太大。要知道,头三起案件的发生曾给市民带来极大恐慌,直到半个月后星光电影院才逐渐恢复上座率。现在,第四起案件的发生一定会再度掀起轩然大波,而且持续的时间一定会更长。就好比第一个伤口才刚愈合,又遭受到了第二次打击,想长好就需要更久的时间了。所以,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内,星光电影院肯定不会再有多少看电影的,这必然给嫌疑人的作案造成困难。
  有人提出不同看法:如果星光电影院不具备作案条件,那凶手是否会选择其他人员稠密处继续作案呢,比如车站,广场?
  副局长说:这个可能性存在,但我觉得可能性也不会很大。正如从犯罪心理学角度来分析嫌疑人的心理,凶手之所以选择电影院这个场所来作案,也有他心理上的考虑或情感上的认同。可能这个场所曾在他内心深处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记,比如说带给他痛苦的回忆。所以,再度作案地选择在其他场所,是不太可能的。
  陆敏问道:您认为他选择在星光电影院作案的动机是什么呢,那个深刻的印记和痛苦的回忆,难道与星光电影院有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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