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的这一推论,肖天明认为似乎不能太过武断,或许罗钧是凶手之托,没事就前来查看尸体状况,有学雷锋做好事的良好美德呢。
我说肖哥你别逗了,杀人都亲历亲为,怎么这事还麻烦别人。
肖天明说,或许凶手是外地人,杀人之后只能委托本地的雷锋查看。另外,王雪在本市社会关系简单,既然凶手主要是针对她,那就只能说明是外市熟人亲自操刀,本市雷锋协同验尸。
我说,这年头儿老太太犯病摔在马路上都没雷锋敢管呢,何况……
看我和肖天明争辩起来没完,司马局长说都给我闭嘴,关于雷锋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你俩要呛呛回家呛呛去,我想说刚才提到的第二个问题。关于罗钧为何只掀开后备箱,我突然又想到其他的疑点,凶手为什么不将两具尸体同时放进车内,或者后备箱呢?
有民警立刻指出,后备箱空间狭窄,无法装下两个成年人。荀秋丽身高1米62,王雪身高1米65,两人体型都较瘦,后车厢空间倒是宽敞,但是同时装入两具尸体,难免目标过大,容易引起别人注意。
这一推测随即遭到了其他人的反对,前后车窗均贴有深咖啡色车膜,比起未上锁的后备箱,保险系数应该高出许多。当时的情况应该是,凶手出于谨慎,分别两具尸体装进两个部位。至于后备箱为何没有上锁,可能是里面装有凶手或者死者的物品。当汽车停在车场后,凶手打开将其取走,而后又忘记了锁闭。
听大家讨论到这里,司马局长突然挥手示意我们都别出声,两眼不错神地看着手里的那些现场照片,过了半天,才说:“都跟我下楼,进行犯罪现场重建。”
(16)
我们糊里糊涂地下了楼,司马局长叫肖天明将一辆警车开过来停在院子中间。然后,让我坐在司机的位置,肖天明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老刘则坐在我身后。
司马局长说:“这次现场重建的条件是,假设凶手为两人,而且是在车内实施的掐扼行为。由天明和老刘模拟凶手,佳慧模拟受害人荀秋丽。你们三个人尽量将自己带入当时的情景,演示从杀人到转移的全过程。注意,一定要非常自然,要出于各自的习惯行为,完全脱离出案件已经呈现的信息,务必不能被其所影响和误导。”
大家谁也不明白司马局长如此安排的意图是什么,这么个杀人转移的简单行为有必要去模拟吗?但毕竟他是领导,我们是当兵的,也只能乖乖地按照他的吩咐去做。
肖天明瞅我嘿嘿直乐,说:“桑丫头,这好像是你第二次扮演车中女尸了吧。不过上回有个男欢女爱的段落咱没演,要不今天给补上?”回头又看看老刘,“爷们也在,咱三口人可就有点意思了。”
听他拿我逗乐,围观的民警也跟着起哄。我羞得满脸通红,说肖哥你别扯了。老刘也笑着说:“实质性工作还是天明来吧,我上岁数了,有些事情早就不想了。”
司马局长一脸严肃,说:“别墨迹,现在开始模拟。”
我、肖天明和老刘分别坐在了各自的位置。肖天明在我脖子上比划了一下,代表已经将我掐死。然后推开车门,从车前绕过来,把将我从车内拉出抱起,在老刘的协助下,塞进后车厢放在地板上。
这时,司马局长喊了声停,叫我们都下来,吩咐另两名男民警和我重复刚才的试验。
一连试验了5组,司马局长总算说完事了。我就觉得腰酸背疼,心里暗骂这帮小子手重,也太不知道怜香惜玉了。
刚想从车里爬出来,却被司马局长制止了,他指着我跟其他人说:“如果凶手是在车内将坐在驾驶座上的荀秋丽掐死,然后又放进后车厢,无论是出于搬运时的舒适性,还是装入时的方便性,他们一定会选择打开驾驶位同侧的后车门,并先将死者头部和上半身放进去,刚才你们五组人也全都是采取了这一方式。根据行为学角度分析,这是一种择近择便的必然动作趋势。”
我们想了想,确实如此,这种行为符合日常的行为习惯。
说到这里,司马局长又将案发现场的照片给我们看,“但是照片中,荀秋丽的尸位则是完全相反,头部在驾驶座后面,只能说明是从另一侧后车门被送进去的。可凶手为什么要抱着尸体在车前绕了一个大圈,这点非常值得怀疑。”
之前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这个细节,现在听司马局长提出,都觉得十分有意思,也引起了新一轮的分析。有民警猜测,凶手应该是在车外掐死荀秋丽,然后再放入车内的。因为路途较远,三人都需要上厕所,最佳的地点则是在野外。或许他们是趁荀秋丽下车后将其杀害的,由于杀人现场正好面对另一侧车门,所以才造成了荀秋丽不同的尸体摆放位置。
司马局长认为这一推测从情理上很难说通,既然凶手有意制造荀秋丽与王雪同死一车的假象,要杀死荀秋丽,荀秋丽停车的瞬间,就是凶手最佳的作案时机。即便是在野外,四处无人,在车内行凶也是最为方便的。而且出于心理角度考虑,相对封闭的空间比开放的环境更能带给凶手在行凶时的安全感,也更符合正常人的思维模式。
司马局长对犯罪心理和人类行为的研究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对此推论我们深以为然,但是凶手偏偏采取车外杀人的举动,究竟有着什么样的用意呢?
司马局长认为:目前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无论荀秋丽被掐扼的行为在车内还是在车外发生,凶手原本并没有想将其放进后座,他们应该已经将尸体搬到了另外一个地方,但由于种种原因,又再次放回车里,又恰好打开了副驾驶后面的车门。第二,凶手在中途曾经有意调整了荀秋丽的尸体位置。
肖天明说:这第二种可能实在让人无法理解,难道凶手还怕死人觉得不舒服?
我们仔细分析了一下,第二种假设确实有些不太现实,那就只能说明,凶手出于一些未知原因,将荀秋丽搬出后,又再度放回车中。可是,这个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我说肖哥你别逗了,杀人都亲历亲为,怎么这事还麻烦别人。
肖天明说,或许凶手是外地人,杀人之后只能委托本地的雷锋查看。另外,王雪在本市社会关系简单,既然凶手主要是针对她,那就只能说明是外市熟人亲自操刀,本市雷锋协同验尸。
我说,这年头儿老太太犯病摔在马路上都没雷锋敢管呢,何况……
看我和肖天明争辩起来没完,司马局长说都给我闭嘴,关于雷锋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你俩要呛呛回家呛呛去,我想说刚才提到的第二个问题。关于罗钧为何只掀开后备箱,我突然又想到其他的疑点,凶手为什么不将两具尸体同时放进车内,或者后备箱呢?
有民警立刻指出,后备箱空间狭窄,无法装下两个成年人。荀秋丽身高1米62,王雪身高1米65,两人体型都较瘦,后车厢空间倒是宽敞,但是同时装入两具尸体,难免目标过大,容易引起别人注意。
这一推测随即遭到了其他人的反对,前后车窗均贴有深咖啡色车膜,比起未上锁的后备箱,保险系数应该高出许多。当时的情况应该是,凶手出于谨慎,分别两具尸体装进两个部位。至于后备箱为何没有上锁,可能是里面装有凶手或者死者的物品。当汽车停在车场后,凶手打开将其取走,而后又忘记了锁闭。
听大家讨论到这里,司马局长突然挥手示意我们都别出声,两眼不错神地看着手里的那些现场照片,过了半天,才说:“都跟我下楼,进行犯罪现场重建。”
(16)
我们糊里糊涂地下了楼,司马局长叫肖天明将一辆警车开过来停在院子中间。然后,让我坐在司机的位置,肖天明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老刘则坐在我身后。
司马局长说:“这次现场重建的条件是,假设凶手为两人,而且是在车内实施的掐扼行为。由天明和老刘模拟凶手,佳慧模拟受害人荀秋丽。你们三个人尽量将自己带入当时的情景,演示从杀人到转移的全过程。注意,一定要非常自然,要出于各自的习惯行为,完全脱离出案件已经呈现的信息,务必不能被其所影响和误导。”
大家谁也不明白司马局长如此安排的意图是什么,这么个杀人转移的简单行为有必要去模拟吗?但毕竟他是领导,我们是当兵的,也只能乖乖地按照他的吩咐去做。
肖天明瞅我嘿嘿直乐,说:“桑丫头,这好像是你第二次扮演车中女尸了吧。不过上回有个男欢女爱的段落咱没演,要不今天给补上?”回头又看看老刘,“爷们也在,咱三口人可就有点意思了。”
听他拿我逗乐,围观的民警也跟着起哄。我羞得满脸通红,说肖哥你别扯了。老刘也笑着说:“实质性工作还是天明来吧,我上岁数了,有些事情早就不想了。”
司马局长一脸严肃,说:“别墨迹,现在开始模拟。”
我、肖天明和老刘分别坐在了各自的位置。肖天明在我脖子上比划了一下,代表已经将我掐死。然后推开车门,从车前绕过来,把将我从车内拉出抱起,在老刘的协助下,塞进后车厢放在地板上。
这时,司马局长喊了声停,叫我们都下来,吩咐另两名男民警和我重复刚才的试验。
一连试验了5组,司马局长总算说完事了。我就觉得腰酸背疼,心里暗骂这帮小子手重,也太不知道怜香惜玉了。
刚想从车里爬出来,却被司马局长制止了,他指着我跟其他人说:“如果凶手是在车内将坐在驾驶座上的荀秋丽掐死,然后又放进后车厢,无论是出于搬运时的舒适性,还是装入时的方便性,他们一定会选择打开驾驶位同侧的后车门,并先将死者头部和上半身放进去,刚才你们五组人也全都是采取了这一方式。根据行为学角度分析,这是一种择近择便的必然动作趋势。”
我们想了想,确实如此,这种行为符合日常的行为习惯。
说到这里,司马局长又将案发现场的照片给我们看,“但是照片中,荀秋丽的尸位则是完全相反,头部在驾驶座后面,只能说明是从另一侧后车门被送进去的。可凶手为什么要抱着尸体在车前绕了一个大圈,这点非常值得怀疑。”
之前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这个细节,现在听司马局长提出,都觉得十分有意思,也引起了新一轮的分析。有民警猜测,凶手应该是在车外掐死荀秋丽,然后再放入车内的。因为路途较远,三人都需要上厕所,最佳的地点则是在野外。或许他们是趁荀秋丽下车后将其杀害的,由于杀人现场正好面对另一侧车门,所以才造成了荀秋丽不同的尸体摆放位置。
司马局长认为这一推测从情理上很难说通,既然凶手有意制造荀秋丽与王雪同死一车的假象,要杀死荀秋丽,荀秋丽停车的瞬间,就是凶手最佳的作案时机。即便是在野外,四处无人,在车内行凶也是最为方便的。而且出于心理角度考虑,相对封闭的空间比开放的环境更能带给凶手在行凶时的安全感,也更符合正常人的思维模式。
司马局长对犯罪心理和人类行为的研究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对此推论我们深以为然,但是凶手偏偏采取车外杀人的举动,究竟有着什么样的用意呢?
司马局长认为:目前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无论荀秋丽被掐扼的行为在车内还是在车外发生,凶手原本并没有想将其放进后座,他们应该已经将尸体搬到了另外一个地方,但由于种种原因,又再次放回车里,又恰好打开了副驾驶后面的车门。第二,凶手在中途曾经有意调整了荀秋丽的尸体位置。
肖天明说:这第二种可能实在让人无法理解,难道凶手还怕死人觉得不舒服?
我们仔细分析了一下,第二种假设确实有些不太现实,那就只能说明,凶手出于一些未知原因,将荀秋丽搬出后,又再度放回车中。可是,这个原因到底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