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海一大妈下楼扔垃圾时,顺手将邻居疫情期间辛苦抢购的千元食物给顺走。随后,失主徐女士找到大妈。大妈家不还菜,说要买下来,事后又说菜不值1000元,让徐女士退钱?
疫情期间,买食物都要靠抢,徐女士好不容易通过网上下单买了1000元左右的食物,却被邻居大妈给顺走了,这可把她给气坏了,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气得她要报案!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徐女士买的菜送到小区后,因为小区封闭管理,外卖是不能送入小区的,统一放在小区门口的桌上,需要业主自己下楼去拿。这时,大妈刚好下楼扔垃圾,她看到桌上放着3大袋食物,就眼冒星光,想着拿回家给家人加餐。保安看到后提醒说,这些菜是22号的(门牌号),3袋一起的!
可大妈在明知这菜是别人的情况下,还是把别人的菜给顺走了。后来,徐女士下楼看到菜不见以后也是傻眼,随后就去查看监控,这才发现是大妈把菜给拿走了。于是,徐女士上门理论,可大妈居然狡辩说,这些菜是保安让她拿的?
徐女士气得拿出监控记录,证明是大妈“偷的”以后,大妈家的2个年轻姑娘就说大妈老人家也不知道,保安虽然提醒了,但她可能听错了,以为是发的物资之类的话,说自己把菜买下来。可是现在疫情期间大家是缺菜,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菜,徐女士辛苦抢到的菜,她们一句我要买下来,就不打算还菜了。徐女士看对方一家都不太讲理的样子,就自认倒霉,说这些菜自己花了1000元左右买的,还把下单时候的清单给小姑娘看了。小姑娘要求徐女士把清单发给她,然后把菜钱给了徐女士,但没有给任何多余的赔偿。徐女士拿到钱后心里很不是滋味地回家了,可到家没多久,她又接到保安的电话,说大妈家的2个小姑娘下楼吵架,说徐女士给她的1000元食物里面东西少了,跟清单上的对不上,说徐女士占她们家便宜,让退钱?徐女士听到后火了,她们强行拿了自己的菜,还倒打一耙,更何况这菜是别人送来的,自己也还没有清点,就直接被她们家拿走,少没少东西只有她们自己清楚!徐女士决定疫情解封后报案,给大妈家一个教训!不问自取视为偷!大妈家偷了徐女士的东西,还能这么理直气壮地出来吵架,说徐女士给的东西和清单上对不上,这该怪谁?大妈的行为可是盗窃罪,徐女士本来都原谅她们了,但现在大妈家非但不感恩,还反过来说徐女士不厚道,这脸皮真是让人长见识!那么,大妈偷的东西价值1000元左右,警方可以立案吗?根据上海盗窃罪的立案标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即可立案,其实不管被盗物品价值多少,都会被拘留。而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大妈偷的东西已经达到1000元以上,那就可以立案追究她的刑事责任,这是需要刑事拘留的,可不是治安拘留个5天就能出来的!接下来女子报案,我看大妈家还怎么嚣张?这种行为,就算道歉也不能再原谅,因为她只是想逃脱惩罚,而不是真心道歉!总觉得有些人实在是太贪心了,不是自己的东西,为什么要顺手掳走?这不是道德品质败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