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海门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处理意见。
有关我区三星镇市容公司人员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的事件,后续处理说明如下:
1.区纪委介入调查,对三星镇负有管理职责的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城管中队负责人、城管片区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2.三星镇政府登门向老人致歉。
3.三星镇终止与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将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列为黑名单,并根据合同条款对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4、区政府今天下午召开全区城管执法人员警示教育会议,深刻吸取教训,宣传文明执法、温情执法。
事件经过:
12月6日,在江苏南通街头一名老人骑车沿街贩卖甘蔗,被市容管理人员团团围住,车上的甘蔗全部被收走,老人急得大哭。
事发地南通启东市三星镇镇长袁卫涛回应记者称,视频中着制服人员属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跟要求理念格格不入,缺乏温情。已约谈公司,对责任人暂停工作,并启动问责程序。并将于7日登门拜访当事人,向其道歉。
2021年12月6日,网传三星镇有身着保安制服的人员,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卖甘蔗老人,引发了社会关注。
经三星镇政府核实:身着保安制服的为我镇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按合同承担市容管理相关工作。其现场处置过程简单粗暴,与约定工作要求格格不入。对此我们深感痛心,同时对相关人员的行为给老人造成的伤害我们深表歉意。
目前,我镇已暂停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工作,启动程序开展调查,并依照规定进行问责。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
(事件经过)
服务可以外包,而执法不存在“外包”:
所谓政府外包,是政府将一些公共服务外包给社会组织去做,可以实现成本更低、效率更高。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要比政府做得更好。但城管“业务”属于行政执法工作,而执法,首先必须取得法律授权,其次是必须由公共部门承担;社会组织、私营机构承包行政执法、替代政府执法,不论在法律上、逻辑上都讲不通。
“城管外包”,因为不合理不合法,在管理中时常惹祸、捅娄子,甚至有涉黑人员混进“外包”的“执法队伍”,这种“经验”曾引发争议。媒体舆论也曾提醒,各地都应吸取这种教训,分清政府公共服务与行政执法的边界概念,服务可以外包,而执法不存在“外包”的逻辑。
实际上,行政执法可不可以外包,这是一个比较简单的问题:执法上的逻辑,必须严格恪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把握住这条原则,问题便简单而清晰。行政执法职责必须由国家机关承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而国家机关授权事业单位执法,也是有法可依的;但“外包”给社会组织、私营机构,则无任何法律依据。执法权“外包”,实际上是法律概念、逻辑上的错误,这种教训是最需要吸取的。
城管作为城市管理的工作人员,既有行政管理的身份,也有服务市民、服务各类经营主体的职责。但是,其行政管理的“基因”更要求其从任职人员、履职行为和方式、执法力度等方面,都要有法可依,不能僭越法律的边界,不能将执法权外包,这是对城管管理部门提出的最基本要求。
(来源:综合网络)